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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翻车

    第107章 翻车

    若论菜品的国民度,吴铭私以为青椒土豆丝当排第一,甚至力压西红柿炒鸡蛋一头。谁赞成,

    谁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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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学厨那会儿切废了不知道多少颗土豆,至今仍记得被土豆丝支配的恐惧。

    这道菜吃一个脆字,属於急火快炒的经典做法。

    而想把土豆丝炒得熟脆,首先不能切得太细,过细则易软。

    切丝後须用清水冲洗,然後放清水里加两勺白醋浸泡,去掉淀粉。

    谢清欢的备料做得相当到位,无可挑剔。

    灶火正旺,滚烫的热意在空气中氮盒。

    吴铭用手背一探,油温大约五成,立刻下干辣椒炝锅,只听「吡啦」一声爆响,带着辛辣热烈的焦香猛地炸开!

    迅速将土豆丝和青椒丝倾入锅中,快速翻炒。

    急火快炒的菜一般都需要颠锅确保食材受热均匀丶调料入味,正因为知道这个要点,谢清欢才会有此一问。

    颠不了锅,只能多翻炒几下。

    吴建军对炒菜的过程不感兴趣,他走至窗前,望向窗外,分明能感受到晨光洒落全身的暖意,

    可视线所及之处,却只有白茫茫的一片,宛若笼罩在浓厚的云雾中。

    又走到阻隔店堂和灶房的布帘前,伸手去撩,布帘硬如铁板,他使出吃奶的劲,仍无法撼动其分毫。

    刚一松手,忽有清风徐来,轻易地将布帘掀起一角。

    忙矮身窥探,帘外景象和窗外的别无二致。

    吴建军彻底死心,转而研究起墙根处的那排泡菜坛子。

    「爸,来尝尝!」

    吴铭将热气腾腾的菜肴出锅装盘,但见土豆丝淡黄油亮,青椒丝翠绿欲滴,粗细均匀,根根分明,卖相还是不错的。

    师徒俩各夹起一筷子。

    吴铭神色如常,谢清欢轻轻眉。

    吴建军也走过来品尝。

    入口清爽利落,咸香中带有丝丝辣味,这种程度的辣对川人来说属於启蒙级别,可以忽略不计,更多的是植物的清香。

    吴建军虽然不会做饭,但他会品鉴,且不像小谢那样有所顾虑,径直点评道:「还可以,稍微炒过了一点。」

    谢清欢立刻点头附和。

    和她以前尝过的相比,这道青椒土豆丝不够脆,口感略显逊色。

    自然不是师父的问题,定是俗世的灶台扯了师父的後腿!

    吴铭坦然表示赞同,他在出锅前就知道要翻车。

    翻大车不至於,当个家常菜绰绰有馀,但要拿出去卖就有点不够看了,起码过不了他自己这关归根结底,还是对火候的把控不太到位,

    急火快炒讲究一个迅速加热,迅速成熟,方能最大程度地保持食材的本味和口感。

    毕竟是第一次试菜,不仅是吴铭的第一次,也是李二郎的第一次,他只是闲汉,并非专业的灶房杂役,对各色菜品所需的火候完全没有概念。让他生个火还行,让他调节火力的大小属实有点难为他。

    这事没有捷径,全靠经验,以後多练练自然就会了。

    距离任务截止还有近一个月的时间,不着急。

    李二郎倒没多想,当了十馀年闲汉,他深谱一个道理:掌柜的叫他做什麽他便做什麽,总不会错。

    待三人搁筷,他方才端起盘子大快朵颐,

    真香!

    吴铭让徒弟先回厨房里备料,他继续在灶房里熟悉本地的灶具。

    其实,拿这个灶做一些不吃火候的菜,诸如蒸菜丶炖菜之类,要简单得多。

    只不过,以後上门做饭,不知道客人会点什麽菜,也不知道能不能带帮手,还是做好万全的准备为妙,包括生火鼓风,最好也一并掌握。

    吴铭正和二郎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吴建军忽然唤道:「吾儿!」

    能不能好好说话!

    「你过来。」

    吴建军将儿子拉到一旁,悄声问:「二苏写的那两幅书法是不是能带进这个房间?」

    吴铭想了想说:「之前可以,现在应该也没问题。」

    灶房虽说升级成了中转站,但它本身属於吴记川饭的一部分,这个时代的事物应该都能带进来「拿来我观摩观摩。」

    吴建军搓着手满脸兴奋。

    吴铭忍不住吐槽:「你懂书法吗你就观摩?」

    「肤浅!谁说一定要懂书法才能欣赏,看没看过《侠客行》,狗杂种大字不识一个,不也照样练成了绝顶神功?」

    扯淡,都是藉口。

    老爸就是单纯地馋二苏的真迹,吴铭都懒得点破他,

    「那两幅字收在小谢屋里,下午叫她拿给你看。」

    吴建军笑呵呵应下,又说:「我这几天仔细研究过,二苏现在还年轻,书法可能欠点火候。有个叫蔡裹的据说是个书法大家,一幅书帖便能卖好几十万.

    你到底在研究些什麽啊!

    吴铭无奈道:「蔡裹现在在福建为官,你就别瞎琢磨了。」

    老爸琢磨的事情他早琢磨过了,这个时代知名的书法家和画家他都心中有数,以後迟早会遇到,包括蔡裹,等他任期届满回京述职,高低得忽悠几幅墨宝装点门面。

    今日又是一副要下暴雨的架势。

    忽然便起风了,天色也渐渐黯淡下来,午时刚过,麦秸巷中已被低垂的云染上暮色,空气凝滞,说不出的闷热。

    川味饭馆那边同样在下雨,这几天雨水充沛,甚至下到了全国第一,好在不闷,雨下透後凉爽许多。

    中午十一点,太学生已经下课,这天色令许多人望而却步,要麽就近买点吃食,要麽索性不吃仍有不少人决定赌一把,风风火火地冲向吴记川饭。

    第一批食客登门时,醉翁家的仆从刚归还了冰鉴和餐具,吴铭正送对方出门。

    仆从忽然止住脚步,冲其中一个青书生叉手唱喏:「小官人。」

    吴铭略有些惊讶,这个年轻人他有印象,每天中午和晚上必来,而且基本都冲在最前面,看他一副路人长相,不料竟是欧阳修的长子欧阳发,如今才十七岁。

    转念想起醉翁那副尊容,能生出个大众脸的儿子,已经算是改良基因了。

    欧阳发奇道:「你来这里作甚?」

    仆从如实作答:「老爷昨夜设宴庆贺梅直讲乔迁新居,是在吴掌柜处买的好酒好菜,今日特来归还器具。」

    「爹爹竟也知晓此家?」

    欧阳发吃惊不小。他正在国子监念书,国子监是住宿制,非节假日不得离校,因而对家中之事一无所知。

    「老爷可是吴掌柜的熟客,还在这里宴请过胡直讲哩!」

    「啊!!这等好事,竟不带我—」

    身後忽然响起杂咨的脚步声,眼见着大部队已经赶到,欧阳发不再多言,赶紧进店占个座,笑道:「不知爹爹爱吃什麽菜,给我也来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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