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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二四章 再见,炎龙!

    ?还是临阜港。三天的航行,将载誉而归的炎龙参赛队送到了他们的故土。
    还是原来的路线,临阜到龙京,仅仅几个小时的路程。下午的时候,风落羽等一干人就回到了轩辕学院。
    江珊张诚等人也并没有立刻回到学校。他们将做为炎龙的英雄,出席轩辕学院的庆功会。
    炎龙参赛队强势击败望月的消息,在短短的一天之内就不胫而走。一时间,炎龙的大街小巷上,全是关于这次大赛的讨论。做为一批黑马,这些少年简直为炎龙帝国挣足了面子。
    所谓的庆功宴,其实就是晚上轩辕无道亲自主持的接风宴。
    打开宿舍门,熟悉的味道扑面而来。半个月没有住人,家具上,已经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灰尘。但是,两个人并没有立刻打扫,而是脱了鞋袜,一屁股就躺在了床上。
    “还是自己的床舒服。”王梓涵面露享受的表情,“凛冬的床再软,睡着也不踏实啊!”
    “谁说不是呢!”回到了自己的宿舍,虽然豪华程度远远不及望月的凛冬,但是,这还是给了风落羽一种很踏实的感觉。
    凛冬再好,在某种意义上来讲,也是寄人篱下。但是,这里,才tmd才是自己的地盘!
    “一个礼拜之前,还在跟望月的那些人进行峡谷团战,现在,某种意义上讲,咱们也是望月的人了。”风落羽躺在床上,闭着眼睛道。
    “距离天帝,又近了一步啊。”转眼间,王梓涵已经脱掉了外衣,盖上了被子。
    “你现在的理想还是成为天帝么?”风落羽有些好笑道。
    “当然。如果连我都成不了天帝,那么这个世上还有谁能成天帝呢?”王梓涵钻进了被窝,“落羽,在221宿舍都呆了五年了,这眼瞅着就走了,你也别冥想了,睡上一觉吧,也算是对得起这张床。”
    风落羽一声干笑,有些酸楚的感觉,涌上了心头。
    时间过得真快。不知不觉,五年的时间,犹如白驹过隙。
    在221寝室——甚至是在炎龙,呆不了多长时间了。
    严格意义上来讲,自己是个望月和纵横的混血儿。但是,炎龙,毕竟是他度过童年,将他养大的国度。
    “算了,珍惜现在吧。”
    很罕见的,风落羽也脱掉了外衣,铺开许久未动的被子,钻进了被窝里面,沉沉的睡去。
    他做了个很美好的梦。梦里面,小雪回到了自己的身边,所有自己爱的人都聚到了一起,在轩辕学院内,无忧无虑地玩耍着。
    ——
    傍晚。
    风落羽和王梓涵穿上了正式的礼服,向北苑餐厅的念奴娇包厢走去。
    轩辕的一树一草在眼前飘过。已经是暑假了,学院里面的学生寥寥无几。一路无话,两个人,都在努力地将轩辕学院内的一草一木镌刻在脑海的深处。
    接风宴后,还能在221寝室睡最后一觉,明天早上,就是收拾行李滚蛋的节奏。
    念奴娇包间,灯红酒绿。当风落羽推门而入的时候,韩启明,韩启迪和流星已经在桌子前等着了。剩下的,还有一脸无所谓表情的南宫然和霍伊洋,以及暂住在龙京的江珊和张诚。
    “提前十五分钟呢,是个好习惯。”韩启明换上了一身笔挺的龙骑士军官服,高腰皮靴被他擦得锃亮,看上去英气逼人。
    “明哥,怎么换上这身衣服了?”王梓涵随口问了一句。
    “嗯,我在轩辕学院的实习期到了啊。”韩启明微笑道。随手从口袋里面掏出了一根雪茄,韩启迪瞪了他一眼,随即苦笑地将雪茄收回兜里面,挠挠头:“你们忘啦?我本来就是个帝国军人。来轩辕学院,只是响应部队的军人任教的号召,有五年的合同期罢了。只带你们这一届,带完之后,我就会回到军队的。”
    “呦呵,可以啊。”王梓涵来了精神,“对了明哥,你回部队之后,去哪支部队啊?你现在应该已经是地灵中期了吧?以你现在的实力,怎么着不得弄个师长当当?”
    韩启明得瑟地笑了笑:“什么准将啊?就是个小兵啦!不过,我的这支部队,你肯定听说过。”
    “什么?”
    “戍京禁卫部队,第一军团,龙骑士旅。”
    迅影龙骑士旅!
    除了已经知道了内幕的韩启迪,所有人——包括风落羽和南宫然,都不由得为之侧目!
    毫无疑问,戍京部队,绝对是炎龙最精锐的部队了,下辖两个军团,分散在龙京上百个卫城——包括风落羽儿时呆过的罗兰城里面,而第一军团的龙骑士旅,则是一支修者率达一半以上,一线战斗人员甚至是全地境修者组成的一支绝对精锐部队!
    毫无疑问,这是炎龙帝国的绝对的王牌!其战斗力,绝对不亚于龙魂岛的龙营和望月帝国的青鸾旅!
    没错,以韩启明目前的实力,进入龙骑士旅之后,只能当一个小兵——但是至于军衔,那可就至少是上校级别的啊!
    “牛b啊明哥!龙骑士旅可是帝国军队中鹰派将军的摇篮啊!加入了龙骑士团,将来当将军,可是指日可待啊!”王梓涵哈哈笑道。
    “哪能啊,梓涵。”韩启明淡然一笑,“你还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问过你们什么问题么?”
    “问题?”
    “我记得。”一旁的风落羽沉声道,“我记得,那个时候,明哥你问我们,为了什么而修行。”
    “是啊,本来是想例行地给你们洗洗脑来着,结果还被你这小子上了一课。”韩启明微微一笑,“你那个时候问过,如果给我重新来一次的机会,我会选择炎龙,还是望月是吧?这个问题,我想了几年,也算是得出来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吧。没错,我还会选择炎龙。因为,炎龙的文化,炎龙的人们,甚至是炎龙的姑娘们,炎龙的一切的一切,都在深深吸引着我——但是,现在我自然没法向你证明我的答案。我想,人的一辈子这么长,我总会有一个机会来证明,我韩启明,生是炎龙人,死是炎龙魂!”
    “胡闹,开心的日子,提死干什么?!”韩启迪狠狠地掐了一下韩启明的胳膊,“哥哥,龙骑士团管的应该很松是吧?等到我将来去了望月,你也要每个月都给我写一封信哦!一定要选择邮寄加急三天就到的那种!”
    “肯定!肯定的!可惜,现在国家之间禁止魔法水晶球通信系统,要不然,咱们俩每天都可以聊天了!不过这下你的小妮子应该也开心了吧?可以天天和你的涵哥哥干些开心的事情了!”
    韩启迪脸红了:“哪有?!”
    “哈哈哈!你的小兔崽子就是我看着长大的!你有多少花花肠子我这个做哥哥的还不知道?!也罢!女大不中留!对了,我可得提醒一点啊!我现在还年轻,我可不想在30岁之前就当舅舅,你丫悠着点!”
    这下,不仅韩启迪,就连王梓涵这个禽兽的脸也红了:“明哥!我可不是那样的人!”
    “对啊,可是我也知道,你要是那样起来不是人!哎,也罢也罢,去了望月,我这个妹妹,就算是托付给你了。还有落羽和落雪,你们也帮忙照顾一下,小迪从小就傻善良的,别让她被人欺负了哎,不能不让人担心啊!”说到这里,韩启明的眼睛里面,划过了一丝黯然之色。
    “明哥,你放心吧,有我在,谁要是敢欺负小迪,那得从我的尸体上跨过去!”王梓涵拍着胸脯,收起了戏谑之色,郑重地对韩启明保证道。
    “哈哈,有你这句话,我就算是战死沙场,也算是安心了。”韩启明道。
    韩启迪皱了皱眉,从小和哥哥一起长大,王梓涵听不出来,她又怎么听不出韩启明话语中的异样:“哥,你跟我说实话,到底怎么了?什么战死沙场?!什么意思啊!?如果过我记得没错的话,龙骑士旅的战略意义应该大于战术意义,只是起一个威慑的作用才对啊!应该是没什么战斗任务的!”
    “哎,说着玩儿呢!”韩启明的面色没有任何改变,“是啊,轻松着呢,还能时常跟你的嫂子见一面。别瞎想!要是连你哥我都战死沙场了,那也就是炎龙的危急存亡的时候了!”
    “真的?”
    “真的!哎呦!院长大人!”
    正说着,门开了,一身白袍的轩辕无道笑容满面,稳步走了进来。他的身后并没有跟着任何人——毕竟,这只是一场针对致远堂内部的庆功宴。
    “孩子们,辛苦啦!”轩辕无道笑眯眯的,就连胡子也是一抖一抖的。“我没来晚吧?”
    “没有没有!”韩启明连忙站起身来,将主座的椅子抽了出来。
    “没事儿,你坐,你坐!”轩辕无道毫无架子,自己将抽了一半的椅子抽了出来,坐在主位上。“人来的差不多了,先上菜吧!”
    “好的!”
    之后的五分钟,陨哲,赵明泽和毕慈等人先后来到了包间。各种炎龙的珍馐如同流水线般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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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过三巡,轩辕无道站起身来,道:“我听启明说了,你们的本部,打算在望月进修了,是吧?”
    “是的,院长,希望您能够理解。”
    面对轩辕无道的询问,所有人都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毕竟,做为致远堂少年班的学生,如果本部不再选择炎龙的学院,总会有点打脸的意思。
    “没事儿,望月那边的设备比我们炎龙,多少是要先进一些的,我理解,我理解。但是,只希望你们别忘了,炎龙,到底是你们的家。记住,你们都是有着独立人格的炎龙人,你们的前途不可限量,也许有朝一日,就会成长到连我都得仰视的地步。但是,我在这里,只能让各位记住一点,任何时候,都不要做有害炎龙利益的事情,能做到么?!”
    “能!”
    十二个少年的声音,铿锵而有力。
    “我们都互相见证了对方的五年的岁月,长路漫漫,无需多言,诸君珍惜吧!好!好孩子!今天晚上属于你们!开怀畅饮吧!”
    晚宴持续到了晚上十二点。出来之后,就连风落羽,也在美酒的刺激下,有了一丝微微的醉意。
    “走吧,221宿舍的最后一夜。”
    朝阳初升。离校的日子。
    五年的生活物品,都储存在风落羽手中小小的储物戒指中。最后看了熟悉的221宿舍一眼,搭着王梓涵的肩膀,带着流星和韩启迪,四个人来到了校门口。
    “这是我的青春,五年的青春。”白色大理石的校门口,风落羽仿佛看到了,五年之前,十岁的自己,牵着冉落雪的手,站在校门口的场景。
    哦,对了还有那个被风落羽小坑了一下的学长董一平。他现在已经毕业了,和韩启明一样,在帝国军队中当上了一名光荣的帝国军人。
    五年时光,真快!
    “是时候,说再见了。”风落羽轻声道。
    由于比赛的缘故,他甚至来不及跟自己的同学们说一声再见!
    “再见,我的轩辕学院,再见,我呆了五年的家!”王梓涵抚摸着自己那种已经略显陈旧的饭卡,轻声道。挎包里面,是一个精装细裱的画像,上面,五十张年轻的笑脸,分外地绚丽。
    “再见!轩辕!”
    “再见!炎龙!”
    “分手,是为了更好地重聚,到了望月,还是兄弟姐妹!”
    流星默默地看着风落羽,她毕竟不是冉落雪,自然体会不到眼前三人对这所学校的情感,但是,她能够体会的是,三人心中那种深入骨髓,无法忘怀的一些东西。
    “该分别了,小迪,你先回家吧,我也该回大唐城去了。落羽你去哪里?”
    “我?嗯,带着她回龙魂岛呗。”风落羽看了一眼流星。
    “那,两个月后见?”
    “嗯,两个月后见!书信或者是水晶球联系。”
    学校门口,四个少年,分道扬镳。
    鼻头一酸,三滴眼泪,同时砸在了地上。
    眼泪?
    多久没有尝到这种鼻头发酸的感觉了?
    路上,风落羽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
    卷末小剧场 基泽的控诉!
    ?“你个单身狗。”
    .毫无疑问,这句话,似乎已经成了某年情侣们嘲讽单身狗最常用的语句之一。即使是笔者本人,也时常受到某个叫风落羽的家伙和风落羽的媳妇包括盖大的嘲讽。不过梓涵嘲讽的频率不高,因为每到这个时候,我就会提醒他一下他尚有第某毕姓剪不断理还乱的女子尚在队中。不过,事到如今,对于落羽的嘲讽,我已经够了!
    诚然,落羽的运气不错。刚刚进入轩辕学院的时候就泡到了一个贤惠可人的女朋友。对于一个特定影视爱好者来说,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他长着一张嘲讽脸,每当看着他眯起萌贱萌贱,几乎看不见的小眼睛说出”首先你得有个女朋友”时,吾辈心中几乎是崩溃的,并不亚于一万只脱肛的草泥马在心中疾驰而过。毕竟,在这方面,我似乎毫无还手之力,只能任由他嘲讽——毕竟事实就在那里摆着,我现在确实是没有女朋友,就像梓涵就tm曾经脚踏二船还tm不能让小迪知道那样!
    诚然,从小近乎变态的家教下,我成为了一个超高眼光和超现实心态的矛盾结合体,自我还是个娃娃,到现在成功地成长为一个抠脚大汉,喜欢过的女孩,只有区区两个。一个悠长而温柔,一个短暂而震荡……以至于到了现在,这两个女孩和我的关系也仅仅是朋友,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兄弟,却唯独剥离了男女之间的爱慕。这一切,我并不觉得难过和无奈,也许,这是我们之间最好的归宿。
    于是,当我离家而去,可以独醉龙京的时候,很多事儿,都变了。在这里,你恋爱的时候,再也不会跳出一个既不是你爹也不是你妈的人把你俩叫到办公室,然后告诉你俩,你俩不能在一起。这里,有的只是自由的空气。你可能以为一切都是自由的。你们再也不用担心零用钱不够花,不用处心积虑地省钱只为买一串糖葫芦,你们享受到了晚上两点睡觉十二点起床的潇洒自在,享受着堕落的过程,你们可能当上了部长或主席,这个高大上的称呼令你们产生了一种你似乎明天就得去会见冷月的错觉。最重要的是,以我而言,当我终于可以自由自在地搞对象时,却不由自主地选择了逃避。
    小时候,姐姐对我说过:不要在现在忙着男女之情。现在你见到的只是一个小树林,而汇聚了全国优秀女生的少年班,才是真正的大森林。——但是,很明显,当时姑姑她似乎是高估了我对学院的征服能力,我没有征服诸如望月皇家学院王者班那样的兴安岭,最后的最后,我被发配到了轩辕戈壁滩。说好的大森林呢?……在这里,仅有的几个曾经调侃过长的不错的妹子都被一群嗷嗷待哺的禽兽占了上,只留下大多数禽兽对月哭嚎。
    嗯,是的,我亲爱的朋友。成为情侣最必要的条件,至少是互相看的都顺眼。以此推论,那些情侣们的颜值应该都不差,当然,风落羽这个畜生例外。
    但凡单身狗,无非是自己丑还嫌别人丑。
    但我不是,我承认我长得不帅,但也没有丑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而且除此之外我也没有嫌别人长得丑,除了周三儿长的确实丑。简而言之呢,诸位可以理解为我注定孤独一生。没错,我对这个评价似乎从未否认过。看着情侣搂搂抱抱,似乎也偶尔渴望过爱情。但是每当想到成为情侣之后可能存在的各个麻烦,也会心惊不已。我还不想这么快就陷入一个女人的牢笼里面,没错,相当讨厌那种感觉。没有自由,没有自主的权利。遥想当年刚进学院的时候,即是如此,甚至数次和老娘闹翻。时至今日,每每想起,就觉得自己是个畜生。但放假回家时再遇此事,却忍不住再次化为畜生。
    情侣秀恩爱,单身秀自在。我想,这件事儿,一点儿不假。恩爱?确实诱人,但和自在相比总是差了那么一筹。又不是没见过情侣之间因为一点小事儿牵肠挂肚要死要活。试想,当某天你跟媳妇闹了脾气,第二天醒来时发现自己内裤不见被子上被泼了茶水的时候,会是一种什么感觉?
    一句话我却是举双手赞成——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搞对象都是耍流氓。但似乎现在的情侣们更多的是因为跟风。嗯,因为单身而选择恋爱,迟早会因为恋爱而选择单身。
    老爹曾经说过,学生时代的对象很难成功,有绝对是有,极少数——这是个众所周知的客观事实。我知道这可能触动了各位情侣的G点,你们会跳出来红着脖子说”不会的我会和我的欧巴一生一世在一起的你这个混蛋!”,好,虽然你们明天就可能会因为在餐馆究竟是吃吮指原味鸡还是黄金脆皮鸡而争吵进而分手,但我奉劝你们,暂时先别对号入座,听我说完。
    嗯,各位男生呢,想想吧,既然将来很可能会分手——万一分了呢?你就会发现,恋爱这段时间来,你们省吃俭用着省了几百铜板却抵不过和女友的一顿饭,你们在最好的年纪,花着父母的血汗钱,幻想着可笑的爱情,收起了这个年龄应有的脾气,却tm养了别人的媳妇。你甘心?各位女生们,你们可能在这个年龄,傻了吧唧的在七天如家格林豪泰充其量129一晚的房间里面,为一个连令人信服承诺都不能给你的毛头小子献出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你能忍?最后,图样提森破的你们面临分手时弱弱地问一句”还能做朋友吗?”,却在曾经发誓一生一起走的对象那里,得到一个”你tm就这么缺朋友”的回答时,你能淡定?!
    女朋友可不代表老婆呦我亲爱的朋友!女朋友,在更多的时候,代表”别人的老婆”~
    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情圣,我强调过很多遍,我就是个注定孤独一生,却丝毫不羡慕恋人的屌丝罢了。有朝一日,我的恋爱,只可能是和一个能过日子且门当户对的女孩,平淡地过上一生。这段恋爱,没有发生在那段十多年的柔情上,也没发生在那段半年的情感爆发上,至少,现在看来,更不会发生在连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单身的异性朋友都没有的大学中。也许,在我的未来,也会延续着我老爹的路线,找一个想我老娘那样好忽悠至极的妹子,结婚。
    单身狗一定就比情侣活的苦闷么?现在看来,似乎未必吧。这么多年,初中,高中,大学,见证了这么多情侣的分分合合,至今,只见过一对走在现在的。由此看来,相比于女朋友,我更愿意把一腔爱好放在我的爱好上——比如,手机……
    最后,记住我那句话,女朋友不一定代表老婆,更多的时候,她会是别人的老婆。
    首先你得有个女朋友?
    呵呵。
    恩爱狗们,你们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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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者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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