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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0章,真是吉利的数字。 (26)

    ,坐在角落里的朵思大王突然惨叫一声:“是祝融姐姐下厨?”
    公孙越点头。
    “啊”朵思痛哭了起来:“我可以要求不吃大餐吗?给我点粗茶淡饭就行了。”
    “这怎么行?”公孙越严肃地道:“你们南蛮人不讲礼节就罢了,咱们汉族人是必须讲的,两军结盟这种大事,必须严正以待,岂可用粗茶淡饭?”
    这时侍女开始上菜了,一大堆盘子开始轮流送进厅里,放在众人的面前。
    公孙越低头一看,面前的案桌上送上来一盘黄灿灿的东西:“这是啥?”
    朵思看了一眼,立即惨叫道:“这是过桥菠萝,你可以理解为你们汉人常常吃的过桥米线,只是把米线换成了菠萝。”
    孙宇大惊:“什么?过桥菠萝?这怎么能吃?”
    朵思自暴自弃般地冷笑了一声道:“你们居然让祝融姐姐做大餐,等着哭吧,我劝你们赶紧另外派人准备粗茶淡饭。”
    这时第二道菜送上,朵思随眼一扫,冷哼道:“这是芽菜扣菠萝……你可以理解为你们汉人常吃的芽菜扣肉(部份地区称为烧白),只是把肉换成了菠萝。”
    孙宇大惊
    公孙越大惊
    刘璋大惊
    所有妹子一起大惊
    接着各种菜色轮流送上,有:黄焖菠萝、豆鼓菠萝、五彩回锅菠萝、菠萝凉藕、八宝菠萝、黑三剁菠萝、红三剁菠萝、汽锅菠萝、芫爆菠萝菌、金沙菠萝、菠萝春卷……
    每上一个菜,公孙军的妹子们就齐齐倒抽一口凉气,到最后一个菜送上来时,所有人的面色都变得像土色一样。
    这……这尼玛究竟是来给盟友们送美食的,还是来毒死盟友的?
    整个宴会厅里安安静静的,只能听到汗水滴到地上发出的滴答声。
    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不能忍,还是有几个妹子居然可以吃得下。
    小小赵云挟起一筷子八宝菠萝咬了一口,皱了皱眉头道:“虽然没有包子好吃,但比饿肚子强多了。”
    白发御姐黄忠一边流着冷汗,一边大口吞吃着:“盟友送来表示善意的食物,不论多么难吃也必须吃掉,不然这个世界就没有公理与正义了。”
    抠门御姐严颜顾不上说话,只管吃,大家帮她说了:“节检,已经做好了不要浪费。”
    反骨妹子则是环视了一眼厅里所有人之后,冷笑道:“你们说不好吃,我偏要说好吃。”随后她抓起一块菠萝春卷,一边作呕吐状,一边吞了下去,吃完之后,用铁青的脸色道:“好吃,太好吃了”
    这时祝融围了个围裙走了进来,笑嘻嘻地对厅里的人道:“大家对我的菠萝大餐还满意吗?”
    众人:“……”
    “啊?你们不满意?”祝融大惊。
    “不会,我们很满意。”朵思大王赶紧道:“好吃,太好吃了。”她一边说着,一边拼命对孙宇使眼色,凑到孙宇耳边低声道:“千万不能说她做的菠萝不好吃好,不然祝融姐姐会哭的,她一哭,孟获大王就要发怒,会放出许多什么蚊子啊、苍蝇啊一类的玩意儿来攻击人,虽然不会伤人,但是咬得满头包……太可怕了。”
    我x?还有这么一说?那……就勉强试一下味道如何吧。
    孙宇夹了一块芽菜扣菠萝,放进嘴里,顿时……一种说不出来,道不分明的味道在嘴里弥漫了开来,有苦、有咸、有甜、有酸,舌头上的所有味蕾细胞在零点零零零零零一秒之内就被麻痹,然后这种恐怖的味道顺着神经系统直击大脑的中枢,将思维都冻结住了。
    我x,太难吃了,崩溃啊孙宇差一点口吐白沫。
    旁边的花匠妹子刘璋也夹了一块,正要放进嘴里,孙宇赶紧伸手挡住道:“妹子,此物……千万别吃,你的身子骨儿不好,乱吃东西会挂掉的。”
    “这是人家盟友的一片心意,我无论如何得吃一块。”花匠妹子毕竟是皇室贵胄,风度什么的是有的,宁死也要讲风度的气质也是有的,她用纤长的筷子将一块汽锅菠萝放进了嘴里……
    瞬间,惨烈的感觉从嘴里弥漫到全身,她久病初愈的身体不堪重击,顿时眼前一黑,晕倒在孙宇怀里。
    “主公”旁边的长腿文青妹子悲呼了一声:“主公,你是我学习的榜样,这菠萝我无论如何也会和您一起吃的。”
    长腿文青妹子义无反顾地夹起一块五彩回锅菠萝,这种菠萝居然有五种颜色,青、红、黑、黄、蓝……也不知道究竟用了什么技术才能把菠萝做成这样。文青妹子将眼一闭,把五彩回锅菠萝扔进了嘴里……
    啪,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她的嘴里爆炸了,她全身一抖,感觉自己诗兴居然大发,不由得开口呤道:如果有一天,你发现妈妈煮的饭菜突然不好吃了;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爸爸老咳个不停;如果有一天,你发现妈**身形有些佝偻;如果有一天,你发现爸爸的眼睛开始昏花……请相信,他们不是老了,而是吃了一种叫菠萝的食物
    这时刘璋已经幽幽醒转,她看到张任吃了菠萝居然没有晕倒,不由得双目流泪,抱着张任道:“好样的,你居然挺过来了”
    “是么?我挺过来了?”长腿妹子大喜道:“果然,吃菠萝是需要毅力的,而属下最不缺乏的就是毅力”
    650、收服孟获,南蛮之战结束【1/2】
    650、收服孟获,南蛮之战结束【1/2】
    当天中午的庆功宴吃得悲壮无比,无数妹子倒在了饭桌之前,堪称公孙家有史以前战损率最高的一场战斗。但是祝融确实是出于好意,并不是想整人,大家从她真诚的眼睛里能看出来她是尽量想要做出一桌子好吃的食物,于是善良的妹子们还是硬着头皮把菠萝都吃掉了。
    直到这个时候,大家才终于理解了孟获说的那句“我最恨菠萝”究竟是什么意思。
    宴席结束之后,众人急匆匆地逃回自己的房间里,漱口、喝茶、吃药……各种自救措施满天乱飞,张仲景被人东请西请,两条腿就没闲下来。
    孙宇也回到自己屋子里,喝了一大碗茶,好不容易压住了那恐怖的味道。
    休息了一会儿,突然有人敲孙宇的房门。
    “谁呀?”孙宇好奇地问道。
    “是我”门外传来朵思大王怯生生的声音:“我有点事儿想和孙将军谈谈。”
    孙宇将朵思请进屋来,只见朵思小脸雪白雪白的,她是个南蛮妹子,原本肤色比汉族妹子要黑得多,没想到这时白得和汉族妹子也有一拼了,看来刚才的菠萝餐对她杀伤力很高。
    朵思这个妹子和一般的南蛮妹子性格也有些不同,可能是因为她是“南蛮第一智者”的原因,学过很多汉族的文化,读过不少书,所以比别的南蛮妹子要知书达礼一些,也要害羞一些。
    “孙将军……那个……”朵思考虑了一番,最后认真地道:“你能不能用你是祝融姐姐丈夫的身份,命令她以后不准再做饭”
    孙宇汗道:“不是吧,这是什么怪要求?”
    朵思嘟着小嘴道:“祝融姐姐很喜欢做饭,偏偏做什么都用菠萝,实在让人受不了,以前咱们不敢逆着她的心思,现在她嫁给你了,你有权管她啊。”
    咳,为了哥们儿的胃,我确实得管管她。但是听朵思这么一说,她很喜欢做饭,我要是不让她做饭,她会不开心吧?这事儿不能简单地禁止了事,得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才行。
    孙宇干咳了一声,对朵思道:“朵思妹子,你家祝融姐姐为什么这么喜欢用菠萝做菜呢?”
    朵思有点小郁闷地道:“咱们部落还没有统率南蛮之前很穷,小时候家里什么也没有,就只有几颗菠萝树,部落就是靠着这几颗菠萝树结出来的果子才活下来的。不过菠萝的味道……咳……实在不好吃,后来部落壮大了,孟获大王当上了所有南蛮部落的总大王,日子好过起来。祝融姐姐就怀念起小时候吃的菠萝,她想通过自己的手,把难吃的菠萝变得好吃,于是就用各种菜谱改成菠萝来实验可惜现在还没有找到最正确的方法,大家都不喜欢,呜……”
    朵思有点感怀小时候的日子,苦着脸道:“祝融姐姐的心愿是好的,但是她的实验害得咱们所有人都遭了殃,天天吃各种奇怪的菠萝大餐,大家都快崩溃了。现在她嫁到你们公孙家了,只怕你们也要跟着遭殃。”
    “咳,原来是这样啊。”孙宇大汗了一把,不就是要把菠萝弄得好吃吗?这事儿……我倒有个办法,算了,我来帮祝融妹子一把,看她也怪可怜的。
    孙宇扯开嗓子,对着屋外道:“来人啊,拿盐水和新鲜的菠萝来”
    不一会儿,侍女们送来一大碗盐水,孙宇把一个新鲜的菠萝切成小块儿之后泡在盐水里。
    朵思睁着美丽的大眼睛,好奇地问道:“你这是在做什么?你有把菠萝做得好吃的秘方?”
    孙宇点了点头。
    朵思有点不敢相信地道:“你的秘方就是用盐水把菠萝泡着吗?这么简单就能做出好吃的菠萝?我不信祝融姐姐试过各种制法,都是繁复无比的,却没有一种方法能把菠萝变得好吃。你这么简单的法子怎么可能成功?”
    咳,这事儿可由不得你不信,后世的人吃菠萝都是吃盐水泡菠萝,这招虽然简单,却可以消除菠萝的苦涩味道,衬托出菠萝原本的香味,实在是最佳的菠萝吃法。
    孙宇也懒得解释,他算好时间,等了一会儿之后,将菠萝从盐水里捞了出来,对朵思妹子道:“来尝尝。”
    朵思有点小怕,不太敢吃。不过看到孙宇自信的眼光,她终于勉强地咬了一口,这一口吃下去,顿时感觉到一股清香从嘴里弥漫开来,全没有平时吃祝融做的那些怪菠萝的味道。
    朵思顿时大喜道:“哇,你这种方法做出来的菠萝比祝融姐姐做的菠萝好吃几十几百倍。”
    这不是废话吗?盐水泡菠萝是正宗吃法,当然比红烧清蒸好吃得多孙宇大汗。
    朵思又拿起一小块儿菠萝塞在嘴里,突然眼里就滚落下两行泪来:“原来……菠萝也可以这么好吃啊……咱们以前的辛苦,究竟是为了什么?”
    咳,菠萝而已,用得着哭么?
    朵思很快就哭得稀里哗啦的,她凑到孙宇身边,在孙宇脸上啪嗒地亲了一口道:“孙将军,你真是博学多才,博通古今,我感觉自己好像喜欢上你了……”
    咦?这话我好像前几天听祝融说过。
    “孙将军,今晚上你抬个花轿来抢我吧……”朵思认真地道:“我不会反抗的。”
    孙宇:“……”
    哎呀我的妈,我闪孙宇从屋子里逃了出来,跑出几十米之后才想起来,那是自己的房间啊,要跑也该朵思跑才对。
    半个时辰之后,朵思把盐水菠萝带去给祝融试吃了一下,然后又把盐水菠萝的制法告诉了祝融,很快祝融妹子也感动得哭了起来,原来她试验了无数次,始终不得其法的菠萝,只需要用盐水泡一泡就能变得好吃,这真是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从此以后,祝融对孙宇更加死心塌地,这个自不必再提。倒是盐水菠萝的制法,经过南蛮传入了越南、缅甸和东南亚诸国,后来就一直流传了下去。
    “孙将军、二主公,南蛮王孟获带着大军来了。”传令兵跑进了议事大厅,兴奋地叫道:“蛮军没有带武器,倒是背着许多大箱小箱,好像是祝融的嫁妆。”
    公孙越醋劲又发了,十分不爽,决定不出迎,赖在自己的小屋里子里不出来,孙宇只好带着几个亲近的妹子去城门口迎接。
    只见几万蛮军一改往日裸半身,身上挂树叶的姿态,这一次居然全部披红挂彩,看起来十分华丽,军中背着许多藤箱子,从藤条的缝里可以看到里面装着许多赔嫁品。祝融已经先一步赶到城门了,此时她正和孟获说着话。
    两姐妹聊了一会儿,随后祝融钻进了一个临时架起来的小帐篷里,再钻出来的时候,身上的衣衫完全变了,不再是虎皮扶腰和虎皮腰裙,而是变成了一身华丽的嫁衣。
    嫁衣在南蛮女孩的心中犹如珍宝,只有在出嫁或者部落大典的时候才能穿戴。上面绣着千姿百态的图案,花、鸟、虫、鱼、牛、马,全部用密密的针脚绣上,并且采用四方连续构图,极尽华美,这么一件衣服,就算南蛮最巧手的女孩,也要用两到五年的时间才能绣成,上面还要挂满各种饰品。
    当初孙宇在江东买到的巨大蓝宝石,就是商人们从南蛮王孟获手里买到的,这玩意儿在南蛮族里多得很,祝融此时浑身挂满了各种宝石和金银饰品,身子轻轻一动,就会叮叮当当的互相碰撞,美不胜收。
    沙摩柯见到祝融这身嫁衣,顿时眼睛都直了……好多闪闪发光的东西啊,败了,五溪蛮的国力和南蛮比起来,真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孟获在盛装打扮的祝融身边陪着,后面跟着忙牙长、金结三结、阿会喃、董荼那等人,一起鱼贯入城。就这样,孙宇原本以为要“七擒”才会归降的孟获,居然被自己一次误打误撞的“抢亲”给收服了……
    “孙将军,我姐姐就拜托给你啦”孟获对着孙宇认真地道:“你要是欺负我姐姐,我放一千只蚊子咬你。”
    哇,这威胁好让人怕怕
    祝融听到孟获出言不逊,立即喝道:“小获,不准对阿宇哥胡说八道,姐姐要生气了。”
    孟获赶紧闭嘴。
    祝融又道:“阿宇哥需要你的力量,帮助他一起打败董卓,统一天下你以后就留在这里帮他吧。”
    “统一了天下之后,你是要让全天下人都吃菠萝吗?如果是这样,我绝不答应”孟获义正严辞地道。
    这时朵思从旁边钻了出来,递上一块盐水菠萝给孟获道:“大王放心,咱们已经有了最新的菠萝制作方法,再也不用担心吃难吃的菠萝了,你尝尝。”
    孟获苦着脸小尝了一口,瞬间,紧皱着的眉头舒展了开来:“哈哈哈,原来菠萝也可以这样好吃的,太好了好,我帮你,统一天下,命令全天下人都吃盐水菠萝”
    这个……我可以说统一天下和菠萝没有一个铜钱的关系吗?孙宇大汗。
    651、软妹子的决心【2/2】
    651、软妹子的决心【2/2】
    西川已定,南蛮已降,下一阶段的战略目标并不用急着去实现,公孙军终于进入了一个可以休养生息的时间。
    软妹子留下黄巾三巨头、桃园三姐妹、甘宁太史慈等水军驻守在荆州以防攻董卓和江东的攻击,自己亲自带了一大批文官入川,这些文官有一些是从河北带来的,例如关靖、魏攸、刘虞等公孙军老臣。也有沿途加入的,例如陈珪、陈登、简雍、糜竺、糜芳。还有在荆州新招纳的,例如马良、伊籍、蒋琬、费袆、向朗、邓芝等人。还有一些客将,例如郭嘉、荀彧、荀攸等人。
    再加上在西川收降的王累、黄权等文官,现在公孙军真是能文能武,刚柔可并济了。
    这些文官被软妹子分散入西川的四十一郡二百八十城,开始抓西川的内政。软妹子可不像董卓那样是个糊涂皇帝,一说到内政就打瞌睡,她是一个很认真勤恳的妹子,处理起政事来毫不含糊,孙宇也应用自己在后世带过来的管理学帮着她处理一些政务。
    西川的各城各郡上空,飞起许多绿光闪闪的大字,例如“安民”,这是刘虞老奶奶放出来的,用来安抚民心。又例如“典农”,这是陈登放出来的,用来提高农田产量。又例如“兴学”,这是向朗放出来的,用来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
    大量的内政系武将技使得西川的农业、商业都开始飞速地发展,整个西川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向。
    这一天,孙宇陪着软妹子处理完了政务,两人坐在一个小亭子里喝茶。
    软妹子温柔地笑道:“寻真,久病初愈的刘璋身体已经慢慢好了,一天比一天丰满,脸蛋上也开始有了血色,看上去也不再像那么柔弱,你差不多可以正式娶她了,然后咱们就可以公告天下你的汉室宗亲身份,再借这个身份,拒绝承认董卓的帝位,自已称帝。”
    哎呀终于还是要走到这一天吗?孙宇对于娶刘璋这事有点不好意思:“我同时也娶你过门,我如果称帝,你就是我的正宫皇后,这地位谁也没法和你抢。”
    软妹子柔柔地一笑,对于寻真的话,她是信的。
    “软妹子……你有想过自己称帝吗?”孙宇握住她的手,柔声问道:“公孙家是你的,其实这整个基业都应该是你的才对,你就这么甘心把皇位让给我?这合适吗?”
    软妹子伸手覆住了他的手背,微笑道:“当初我公孙家在河北一偶,最厉害的不过就是我的蓝色‘白马’,接下来家里全是红色的武将,说什么争天下,那不过是个笑话,就连对付袁绍也力不从心。”
    她顿了顿,又道:“后来你来了,给我们家带来了许多金色大将,金色军师,甚至连暗金色的武将和军师也相续出现,龙凑之战大败袁绍,保住了咱们公孙军的元气,又千里南征,终于打下这莫大的基业,这些东西我心里有数,它们都是你的,不是我的。”
    “怎么能这么说呢?”孙宇摇头道:“若不是你一直在我出征时帮我稳住后方,还有你那几千忠心耿耿的白马义从一直跟着我,我根本什么也做不了。”
    “别傻啦”软妹子笑道:“你能这样为我想,我就很高兴了。实际上现在咱们家里的妹子们,比起听我的话,更听你的话。如果皇帝让我做,她们全部都要不依吧,要维系咱们公孙军,不是你称帝不行非你不可。”
    孙宇叹了一声,他并不是真心要把皇帝之位让给软妹子,实际上他也无法接受软妹子当皇帝,他自己当“皇后”这种安排,因为他内心深处是个大男子主义者,不可能接受这种男女倒转的事情。
    只是他对于软妹子始终有点歉意,毕竟公孙军前面是公孙二字,不是孙家军。这么一只军队打了几年的仗,好不容易有了点基业,结果称帝的是自己,实在让他有点别人种树他摘果的感觉。
    孙宇伸手将软妹子揽到怀里,环住她的腰:“我会好好对你,这辈子不离不弃。”
    “嗯”软妹子在他怀里开心地拱了拱。
    “咱们接下来的战略,是出兵北上取汉中了吧?”软妹子还不忘正事。
    孙宇点了点头:“占据汉中,然后出兵取西安,再从西安向东打入洛阳。不过咱们现在只有九大神将,还差了一个,这可真麻烦,如果得不到最后那名神将,咱们就不可能打赢吕布。”
    软妹子柔声道:“蔡琰妹子的《墨子悲丝》不是可以解除一切控心技吗?按理说咱们已经可以向董卓宣战,然后将吕布和貂蝉解放出来了吧?”
    孙宇苦笑着摇了摇头道:“话是没错,但这里有个问题,吕布身上的‘篡国’解除之后,她会听谁的?也许她不☆ 宝 书 网 のWww.b a o s h u 7 . c o m ★会再听董卓的话,但她也未必会听咱们的啊如果解除了她身上的‘篡国’之后,她自立为王,占据州府,然后把咱们当成争天下的对手来对付,仍然是件很麻烦的事。”
    孙宇说这段话其实并不是凭空乱猜想的,因为《三国演义》中的董卓败亡之后,吕布就立自了,占据了濮阳城,成为一股强大的势力,一度打得曹操狼狈不堪。
    所以公孙军不能仅仅靠着蔡琰妹子能解“篡国”就贸然向董卓挑战,必须确保自己拥有了天下最强大的武力,也就是十神将,之后才能考虑向吕布挑战。
    可是这最后一名神将,究竟是谁?在哪里呢?
    “寻真,其实咱们只能算拥有了八名神将,童渊姐姐虽然在你手里,她却没有身体,暂时不能当成一员神将来看待。”软妹子皱着眉头道:“可是……失魂症的人哪里去找?”
    呃,这个问题确实很麻烦。
    软妹子长叹了一声道:“我……我想,如果找不到得了失魂症的人,童渊岂不是永远不能得见天日?那不如……用我的身体吧。”
    “什么?”孙宇大惊:“不行”
    软妹子开了个头,似乎就已经下定了决心,她认真地道:“你看,现在我的武将技用处已经不大了,深蓝色的驭兵技在几年前还算是了不起,现在却什么也不算,这几年不知道怎么回事,金色和暗金色的大将层出不穷,比起几年前的世界仿佛变了一个似的。我很想帮你,但总是害怕自己跟在你的身边反而成为你的累赘,所以我只好一直待在家里帮你管理后方。”
    她深深地叹了口气:“我也会不甘心啊,像徐晃、周瑜他们几个,虽然她们比我更晚认识你,和你的感情也没有我们两个之间那么深厚。却可以经常跟在你的身边,因为她们的武将技很强大,强大到足以帮助你征战四方。但是我……我现在什么用处也没有……”
    软妹子坚定地抬起了头道:“我愿意把我一半的时间让给童渊,换来强大的战斗力,这样就可以常常跟随在你的身边。你让童渊认我为主吧,我和她轮流使用我的身体,一人一天,或者处理政务时让我用身体,战斗时让她用身体,这样总比满天下去找得了失魂症的人要强。”
    丝,孙宇倒抽了一口凉气,我亲爱的软妹子,让我心痛心疼的软妹子,你为了能常常跟在我身边,愿意放弃你一半的身体吗?这是何等的情重。
    “这样……牺牲太大了吧。”孙宇的话音都开始颤抖了起来。
    “我不觉得这是牺牲。”软妹子认真地道:“如果能常常在你身边,我得到的幸福比失去的时间要多,对我来说是赚到了吧。我倒是担心童渊姐姐不愿意,因为如果真的找到了失魂症的人,她可以得到一个完整的身体,而不是一半。”
    孙宇默然。
    软妹子从孙宇的怀里伸出手来,将手穿过孙宇的腋下,绕到孙宇的背后,握住了龙胆枪的枪柄……
    “童渊姐姐,你听到我刚才说的话了吧?”软妹子低声道:“我知道你虽然在枪里,但对周围发生的事都是能看到,能听到的……你同意我提的要求吗?”
    童渊的声音在软妹子的脑海里轻叹了一声,然后调皮地问道:“软妹子,其实我的生命是永恒不朽的哦,我有足够的耐心去等一具身体,哪怕等上一千年,只要龙胆枪不断,我都会一直在这里,就算龙胆枪断了,我也可以转移到别的枪里去……但你的生命只有短短百年,一转眼就会逝去,你愿意把这么短暂的生命再分一半的时间给我,不觉得很傻吗?”
    软妹子这次没有用嘴说,而是用脑子里的思维回答道:“我不觉得自己傻,你的生命虽然永恒,但寻真不会,如果再让你多等上几年,寻真老去,或者死去,那时的你找到了身体,却找不到喜欢的男人了,你不会后悔吗?”
    童渊:“……”
    “我知道你喜欢寻真,我也知道寻真喜欢你。”软妹子在心里低叹道:“这不光是实力的问题,还有心你现在需要一具身体才能和寻真在一起,以前你用赵云的身体,但是寻真对小云的身体有忌讳,所以总是拒你于千里之外,你不觉得用我的身体非常好吗?”
    “龙胆枪……尚未认主,你要我认你为主吗?”童渊没有正面回答软妹子的问题,而是直接用一句问句表明了她的态度。
    “我愿意认主吧。”软妹子平静地道。
    随后,一道金光亮起包裹住了软妹子柔软的身体。
    652、救命!他非礼我!【1/2】
    652、救命!他非礼我!【1/2】
    无数的金光环绕着软妹子,她的相貌和身材开始发生细微的变化,原本柔婉却不失英气的面孔,开始变得带上一些俏皮,身材的流线型更加完美,胸部与臀部的比例越发的完美。
    咦?孙宇大奇,他与赵云变身的童渊相处过很长的时间,可以说对童渊的相貌是非常熟悉的,那时的童渊很明显有一种“赵云长大了”的感觉,但软妹子变成的童渊,却完全不一样,看上去与赵云并没有一点相似之处,更像是一个熟透了的软妹子。
    “你,你是童渊还是软妹子?”孙宇几乎以为软妹子没有变身。
    “当然是我哦”童渊那调皮的声音响起:“怎么?对我的新形象感觉到不能适应了哦?”
    听着她可爱的“哦”字音,孙宇恍然大悟:我晕,原来如此,至宝虽然会改变主人的外貌,但变化并不是很多,例如张白骑变身为张角时,仅仅是头发变白,气质中带上仙气,并不会完全变成另一个人的相貌。曹操当年用铜雀台变身成“吾挟天下以令诸侯”的丞相时,只是身上披了一件丞相的袍服。至于长腿妹子张任与金雁桥结合变身时,只是腿上变出了一条黑丝袜……所有人变身时都不会完全变成另一个人的样子。
    所以这一次童渊附身软妹子的变身,并不会将软妹子的相貌完全改变,只会使她多出一些属于童渊原本的体貌特征和气质。难怪这技术在后世会被禁,真的会有严重的lun理问题。你想想,假如一名植物人的身体被另一人的大脑占据,但相貌还是和以前一样,那这个植物人的家属会怎么想?
    看着眼前这个分明是软妹了的童渊,孙宇心里也是五味纷承,不知道说啥好。
    这时童渊突然大叫道:“哎呀,怎么是用这样的动作变的身哦?”
    原来软妹子变身前是挤在孙宇怀里的,双手环抱着孙宇,握着他背上的龙胆枪,所以变身完之后,就变成了孙宇和童渊两人紧紧地抱在一起,动作极为不雅(当然,在孙宇看来这个动作是极舒服)。
    童渊大怒,刷地一下从孙宇怀里跳开:“好哇,你占我便宜?居然故意抱着软妹子让她变身,好借机把我也抱一下,简直岂有此理哦。”
    “这个……这个是个意外。”孙宇大汗。
    “我不管哦”童渊挺起了龙胆枪,指着孙宇的胸前道:“你没有经过我的同意非礼了我,这种行为近似于**,必须得付出代价,让我在你身上扎几个窟窿吧,我保证不会流太多血哦。”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一股庞大的斗气从童渊身上冲了出来,劲风吹得孙宇的衣衫一起向后翻飞……我晕,你动真格的啊?不行,我得自保孙宇向背上一摸,没武器……龙胆枪已经被童渊抓在手里了,自己现在是赤手空拳。
    这一下孙宇的汗水真的流了下来,一时手忙脚乱。
    “扑哧”童渊突然一下弯腰大笑:“哈哈哈,又上当了,我逗你玩儿的哦,哈哈哈”
    晕,久了没和这家伙相处,我差点忘了,这家伙最喜欢一本正经地乱开玩笑,上次千里走单骑时,她还借口说我看到了她洗澡,拿枪来扎我呢,也是做戏来捉弄我的。
    这个调皮捣蛋的家伙太坏了我一定要报复
    想到报复,孙宇突然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很关键的事儿。童渊必须遵守至宝三大法则,其中的第一条就是不能伤害主人,也不能坐视主人受到伤害,不光是身体不能受伤,连伤心也不行。现在童渊的主人是软妹子,也就是说她绝对不能做出让软妹子伤心的事。
    一想通这个问题,孙宇顿时起了捉弄调皮御姐的心思:“喂,童姑娘,我突然发现……你要惨”
    “为什么?我凭什么要惨哦?”调皮御姐大奇。
    孙宇一本正经地道:“你知道这个世界上谁对我最好吗?”
    童渊撇了撇嘴道:“当然知道,除了我的主人还能有谁?”
    孙宇点了点头道:“知道就好,那你知不知道,就算我伤了一根汗毛,她也会很伤心。”
    童渊继续撇嘴道:“这个我也知道,她这人也太夸张了,伤了一根汗毛又不会死,根本就用不着伤心的哦。”
    孙宇摊手道:“好吧,既然你都知道,事情就好办了,现在我要非礼你,你有胆子违背至宝三大法则的话,就拿龙胆枪捅我吧,或者拿拳头揍我也行。”
    调皮御姐大惊
    她这时才突然惊觉,自己一旦认了软妹子为主,这辈子休想再对孙宇不利,因为这样做会违背至宝三大法则的第一条。而第一条是最高法则,后面的两条都必须以第一条为基础。
    至宝三大法则的全文是:一、至宝绝不可以伤害主人,也不能见到主人受到伤害而袖手旁观。二、至宝要服从主人的命令,但不得违背第一条。三、至宝要保护自身的安全,但不得违背第一条和第二条。
    简单来说,孙宇如果要非礼她,她其实可以用第三条“至宝要保护自身的安全”来做一些保护自己的行为,但是第三条不能违背第一条,所以她虽然可以自保,却绝对不能伤害到孙宇……否则就伤了软妹子的心。
    调皮御姐的汗水刷地一下就流了下来。
    孙宇伸手就向她抓了过来,嘴里嘿嘿坏笑道:“小妞,过来给大爷暖暖被窝。”
    “哎呀”调皮御姐没法对孙宇出手攻击,就连反抗也不太敢,万一反抗时抓伤孙宇,软妹子还不心疼死?她既要做到第三条保护自己,又要做到第一条不伤害孙宇,唯一的办法就是逃跑……
    调皮御姐撒腿就跑
    此时两人在一个小小的亭子里,亭子周围都是花园,这是刘璋府邸后院里的花园,里面很安静,到处开满了鲜花,调皮御姐嗖地一声就窜进了花丛。
    后面传来孙宇懒洋洋的声音道:“不准跑,要是软妹子知道你占了她的身体之后却不听我的话,肯定会伤心死的。”
    调皮御姐:“……”
    她哭丧着脸,乖乖停下了身子,不敢再跑,从花丛里探出头来,委屈地道:“别这么过份哦,我又没惹你,你不用这么整我哦。”
    “你还没惹我?刚才一本正经地恶搞我的是谁?”
    “咳……那个……”
    孙宇嘿嘿坏笑了两声,然后猛地一下扑进花丛,将调皮御姐压倒在了草地上。
    “坏蛋太坏了呜……”调皮御姐被他压住,顿时慌了神:“人家还没思想准备……”
    切,其实我也没思想准备,你这身体是软妹子的,我必定要明媒正娶,洞房花烛时才会和这具身体一起渡过最美的夜晚,现在不会吃了你的,不过我不好好收拾你一下,你就不知道锅儿是铁铸成的。
    孙宇一只手按住调皮御姐的肩膀,一只手去摸她小脸蛋儿。
    调皮御姐大急,伸长脖子叫道:“救命,有人非礼我……”
    “你叫吧,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孙宇说着后世电视剧里著名的反派黑话。
    没想到话音刚落,救命的人就出现了
    只见旁边的花丛里一阵枝摇叶晃,花匠妹子刘璋提着个小木桶走过来,好奇地道:“谁?谁在叫救命?”原来她正在自己的小花园里浇花呢,听到这边有人叫非礼,就好奇地过来看。
    童渊长舒了一口气:“嘿坏蛋,还不放开我哦?有人来救我了,我不信你还敢继续哦”
    没想到刘璋只看了一眼,就认出了孙宇和公孙瓒,她知道这两人的感情极好,现在两人亲亲热热的在花丛里抱着,公孙瓒叫叫救命,那肯定是为了增添情趣,她跑过来出头,反倒成了撞破人家好事了。
    花匠妹子一慌,手上的水桶都打翻了,脸红红地道:“哎呀,我什么都没看见……寻真,你继续非礼吧。主公,你继续叫救命,我什么都没听到,什么都没看到……我这就消失……”
    花匠妹子连滚带爬地跑了。
    这一下童渊彻底傻了眼:“喂,有你这样的吗?我在叫救命,叫非礼啊,你怎么看了一眼转身就跑?太过份了吧我抗议哦你们这些冷漠的家伙,要是哪天你被人非礼,我绝对不会救你哦。”
    “省省吧,这公孙军里任何人看到我在非礼软妹子,都不会出来多管闲事的,你还有时间去非议别人?”孙宇嘿嘿坏笑道:“来,让哥哥我在你们身上试试一八摸。”
    调皮御姐这下真急了,连声道:“别我错了,我再也不调皮了哦,饶了我吧”
    “嘛,调皮是可以的,但是不准捉弄我。”孙宇认真地道:“只能捉弄别的人。”
    调皮御姐可怜兮兮地嘟起了嘴:“好吧,好吧。”
    “要乖乖听我的话,不然我随时都可以再非礼你。”孙宇继续教训道。
    调皮御姐认命地道:“知道啦。”
    这还差不多,孙宇这下终于满意了,打算起身。两人现在交叠压在花丛里,姿势极度暧昧,再这么多压一阵子,他真怕自己定力不够。
    就在孙宇打算起身的一瞬间,调皮御姐突然眨了眨眼道:“我斗不过你,申请换人”她突然将手一松,扔开了龙胆枪……
    下一刻,孙宇身下压着的调皮御姐变回成了软妹子,刚刚换回来,她就立即发现自己被寻真压在身下,推倒在花丛里。
    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的软妹子脸蛋儿立即红了:“哎呀?寻真,原来你对童渊如此猴急,才变身你就迫不及待要那啥她……我……我好像有点小吃醋啊。”
    这……我晕该死的童渊,在这种时候还要最后整我一把。孙宇赶紧向软妹子解释道:“冤枉,这是个误会……”
    “好啦,没什么误会不误会的。”软妹子柔声道:“男人会有这样的举动是正常的,我理解你,谁让咱们两人非得等到洞房花烛夜呢,你鳖不住了也是人之常情,所以我才劝你多纳几房妾室。”
    “哎呀,我的乖乖软妹子,这真的是个误会啊……”
    魔女日记:
    今天心情本来不好,派人打了八十三号两百大板之后,我的心情居然慢慢好转了。
    这是个好兆头,于是派人把七十五号也打了两百大板……
    可惜这一次,心情并没有更加好转。
    可见……对圣斗士用过一次的招式,不能再用第二次了。
    咦?圣斗士是啥东西?我为啥会这样写?唉,不管了,写都写了,不改了
    董卓
    记于逢魔三年初夏
    653、咪咪眼再展宏图【2/2】
    653、咪咪眼再展宏图【2/2】
    辽东,候城县
    候城县是汉朝时才置的县,位于襄平城西边不远处,其位置大约在现今的辽宁省沈阳以北。
    程昱领着五万士兵,正在从候城县向着襄平县前进。这五万士兵全都属于曹军旧部,这些人并没有中“篡国”,只是因为他们的将军被董卓“篡国”所控制,只好为董卓而战。
    这一次出征,听说是为了剿灭盘据在襄平的一股神秘力量。
    士兵们对于“神秘力量”究竟是谁并不关心,在他们看来,打赢这一仗,然后回陈留去舒舒服服过日子才是真的。
    大军缓缓向襄平去,中军的车驾里,程昱正在几员大将商议着。
    程昱是个高个子美女,足足有一米九高,这样的身高使得她在车驾里坐着都很不舒服,于是她只好斜躺着:“曹仁,你有没有一种很奇特的感觉?我说不太清楚,但我总觉得襄平的神秘势力是咱们的熟人,而是很熟悉的那种。”
    曹仁耸了耸肩,这名当初在博望坡叫嚣着要把孙宇抓回去强推的妹子,英气中带着一丝傲气,她笑道:“不管是谁,总之肯定不是魔女皇帝陛下的人,打倒就对了。”
    “说打倒就打倒?哪有这么容易。”程昱皱着眉头:“我感觉敌人很强,非常强,越接近襄平,我就越有一种强烈的感觉,仿佛前面在等着我们的是一头洪荒猛兽。”
    “你这个是错觉。”曹仁满不在乎地道:“还不是因为探子都传不回来消息,所以给了你这样的感觉,任何人面对未知的敌人,都会有这样的错觉。咱们有典韦将军在,她是可以媲美十神将的怪物,什么敌人咱们搞不定?”
    程昱叹了口气,虽然有典韦在军中让她感觉到安心,但襄平城仍然让她感觉到不安,这种不安确实来自于探子打探不到消息,使得敌人有一种未知的恐怖感觉。不过话又说回来,敌人可以让所有探子如同石沉大海,这本身就是一种极为高明的能力,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武将技才能达成这样的结果。
    总之必须十分小心才行
    程昱刚想到这里,一名传令兵突然飞也似地跑到车驾边,大叫道:“不好了,前方的道路上有一个人挡路。”
    “一个人?赶开不就行了。”曹洪接了一句。
    “这……这个人是……是主公”那名传令兵满头大汗地道:“是咱们的主公。”
    哄地一声,车驾里炸了锅,程昱、曹仁、曹洪等人全都站了起来,满脸都是复杂难明的表情。
    对于这些前曹军的将领来说,主公只有一个,那就是曹操,字孟德,长着一双勾魂夺魄的mimi眼,喜欢穿五彩的锦袍,爱出风头,无比华丽。而她们对现任老板是不称主公的,都是直接称之为魔女皇帝陛下。
    所以传令兵刚开口说了个主公二字,所有人都第一时间想到了mimi眼。
    曹仁顿时一阵激动,跳起身来就向外跑,大叫道:“是表姐,她终于出现了,我得去劝劝她,不要再反抗魔女皇帝陛下了,回来辅佐陛下,我们又可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曹洪和程昱等人赶紧跟在后面向前跑。
    不一会儿,众人到了前军,只见前方的官道上居然搭了一下小小的木台,足有两人高,mimi眼穿着一身华丽的五彩锦袍,风姿卓越地站在台子上。
    她果然还是那个爱出风头的mimi眼,就连站在路中间这么一件小事,也要搭个木台子起来,站得高点,风头出得劲点。
    唯一不同于往日的是,mimi眼的背上居然背着两个婴儿,这两个婴儿被五彩的布匹包裹起来,用布绳挂在mimi眼的背后,一左一右,还在啃着手指。
    当程昱等人赶到时,大戟萝莉典韦正站在台前,对着台上的mimi眼行礼,大声道:“主公,您回来统领我们吧,向魔女皇帝陛下称臣,再一次来当我们的主公,我们都好想您。”
    曹仁也一个箭步窜了过去,就在台下拜倒在地:“表姐,我终于见到您了,回来吧,咱们需要您的指引。”
    “哈哈哈要我回去?”mimi眼在台上夸张地大笑了起来:“要我回去也行,但不是作为董卓的臣子而回去,而是作为她的主公而回。”
    “这……这怎么行?”众人急道:“女皇陛下是一国之君,咱们都应该奉她为皇才对,不可有异心,主公,这次是您错了,您就听听我们的劝谏吧。”
    “看来董卓的‘篡国’真是很了不起的控心技呢,把你们都收拾得服服贴贴的。”mimi眼叹道:“既然如此,多说无益,我现在就把你们全部抓起来,关上几个月,再来看看你们是否对董卓那么忠心。”
    台下的大戟萝莉也扬了扬手上的大戟,大声道:“主公,属下得罪了,我也要把您抓起来,让您诚心悔过,向魔女皇帝陛下称臣。”
    耀眼的金光从典韦身上亮起,滂沱的斗气一下子卷得所有人的眼睛都睁不开来。
    “恶来”两个大字映得整个官道上全都金灿灿的。
    大戟萝莉抓着双戟向台上一跃,向着mimi眼扑去。
    与此同时,木台后面的阴影里也猛地跃出一将,飞快地迎向大戟萝莉,她头上顶着金色的“黄须”二字,正是黄须儿曹彰。
    两股巨大的力量撞在一起,黄须儿手上的铁枪与大戟萝莉的大戟相交,巨大的呜鸣声震得所有人的耳膜发麻。金光炸闪,两条人影在半空中分开,众人这才看清楚一招相交的结果,原来是黄须儿力量输了一筹,被大戟萝莉的巨力震得倒飞了出去。
    “恭喜主公又得良将,但她终非我的对手。”大戟萝莉大叫道:“您还是跟我回去吧,向女皇陛下认个错就好了。”
    mimi眼笑着摇了摇头:“我早知你比她厉害,但这又如何?我若仅此一将,岂敢在这里挡你们的大军?”她在木台上甩了甩手,扭了扭腰,一身五彩的锦袍随着她的动作在风中翻飞了一下,就如同孔雀开屏般华丽得所有人眼前一花:“都出来吧”
    小小的木台后来还真是躲了不少人,刷刷地向外冒,除了曹彰再次跳出来之外,还有邓艾、钟会、羊祜……而且还有两匹马,两只骑着高头大马的萝莉也一起窜了出来,头顶深蓝色的骑将,大叫道:“颜良、文丑在此,谁敢伤我主公?”
    mimi眼的手腕轻抖,一卷古朴的书册从袖子里滑落到她的手心里,那是《孟德新书》,随即,暗金色的光芒从mimi眼的身上冲天而起。
    “乱世枭雄”
    mimi眼手上的所有大将都被这道暗金色的光芒所笼罩,一大群萝莉骁将冲向大戟萝莉,金光与暗金光交织在一起,一瞬间就将大戟萝莉吞没。
    “典韦啊,你虽然是恶来再世,也挡不住我这么多大将的围攻。”mimi眼得意地大笑道:“乖乖让主公把你抓起来,等你身上的‘篡国’解除掉之后,你又是我曹军中的一员猛将。”
    曹仁大惊,看这架势,主公手上的良将实在不少,典韦将军只怕不敌,不行,我得帮她,既然斗将不行,只好让士兵们上去打人海战术了。手一挥,“金锁”两个大字飞起,五万曹军立即结成了八门金锁大阵,向着mimi眼所在的木台围过去。
    道路两旁喊杀声大起,马均的两万木人兵冲杀了出来,随后mimi眼平定辽东收降的新兵也一起冲出,人数大约有五千。两万木人兵被马均的“绝世名匠”所驱使,战力不下于带着驭兵技的曹军。
    而五千辽东军则有司马懿的“冡虎”驭兵技控制着,再加上邓艾的“强行”,还有mimi眼的“绝世枭雄”三重辅助,不但战力强横,而且无视任何地形效果,奔走如飞。
    “好强”这只军队光是各种驭兵技就吓了对面的程昱一大跳。不成……敌不过。程昱衡量了一下双方的战力,很快就作出了逃跑的判断。
    金色的“埋伏”二字飞起,将几万曹军罩在其中,这些曹军的身形开始慢慢变得透明,程昱大叫道:“快跑咱们不是主公的对手。”
    “埋伏”这个军师技可以使已方军队隐形,不过缺点是被敌军靠近到一箭之地就会失效被发现,所以通常用来突袭或者逃跑时使用。只要士兵们趁着军师技效果还在的时候跑远点,离开曹军一箭之地,就不会被对手看到,可以从容逃走。
    不过mimi眼怎么可能纵容他们逃走,她对着司马懿使了一个眼色。
    司马懿伸手对着曹军一指,轻喝道:“破”
    金光瞬间退去,“埋伏”的效果被破了个一干二净,程昱脸色一白,“噗通”一声软倒在地,原来……主公旁边那个放驭兵技“冡虎”的小女孩,同时还是一名厉害的军师吗?
    主公这次收罗的部下,好像比咱们那些原班人马也毫不逊色啊
    “把所有人全部抓起来”mimi眼正在木台上得意地挥着手,五彩的锦袍随着她夸张而大气的动作翻飞:“一个也别放走哈哈哈哈哈”
    654、孙宇的新武器【1/2】
    654、孙宇的新武器【1/2】
    转眼已经是夏天了,公孙军在西川的统治渐渐巩固,各地的门阀贵族,地方豪强都纷纷表示归顺和降伏,在公孙军入川时,各地有不少盗匪借机作乱,此时也全部都被平定下来。
    公孙军获得了宝贵的休养生息的时间,在公孙越的主持下,公孙军开始准备孙宇的大婚典礼。其实按道理来说,准备这事儿的应该是软妹子,但是软妹子本人要嫁给孙宇,她就不方便出来准备了。女孩子嘛,终究是害羞的,哪有自己要嫁人,还要自己来操办的道理?说出去让别人知道的话,人家还以为她上杆子赶着要嫁人呢。
    这一次孙宇会同时娶软妹子和刘璋两人,但是所有人,连同刘璋自己都清楚,孙宇喜欢的是软妹子,娶软妹子是真,娶她只是捎带着的,原因不外乎是公孙军需要一个皇室宗亲的名份。要孙宇去娶刘备,那是打死他也不干,只好拿刘璋来牺牲一下了。
    不过花匠妹子倒是不伤心,这时代,两情相悦这种事不太靠谱儿,对于普通人来说,婚嫁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至于大家闺秀或者大家闺男的婚姻,大抵上都是政治联姻。
    就算花匠妹子不嫁给孙宇,以她皇室宗亲的身份,也不可能随便找人自由恋爱。如果没有公孙军打下西川抢了她的基业,她可能会选择让一个地方豪强的公子哥儿入赘,以此收罗那家人的心,结果一样是没有真爱的。
    与其入赘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废物,不如嫁给一个不喜欢自己的英雄
    这就是男女思想差异了,换成男人看女人的话,管你是不是废物,只要你这女人长得还行,就不介意收入后宫来放着。就算不用来摆成十八般模样,放在家里当花瓶也用不了多少粮食嘛。
    总之,刘璋兴高彩烈地把自己洗白白了,还是很期待这次嫁人的。
    而刘璋的死忠臣子们,以张任、王累为首的一众官员,也算是大松了一口气,对于她们来说,不怕孙宇娶刘璋,就怕孙宇不娶她。如果孙宇娶了刘璋,不管是不是政治联姻,反正刘璋算是她的夫人了,以后至少不会再有生命危险。如果孙宇不肯娶她,西川的大将们只怕都睡不着,天天都要担心公孙军杀了刘璋以防她东山再起。
    软妹子和刘璋两人的身份都非同小可,这婚礼一准备起来就没完没了的。
    光是准备在婚礼时使用的彩绸就得预备几十大车,各种食物、牲口、水酒要几千人的量,准备办宴席时用的碗筷盘碟堆了几间屋子……另外还有东珠、珊瑚、金簪、金耳坠、金镯、金银纽扣、貂皮、獭皮、狐皮、金带环、手巾、荷包、耳挖筒……总之从天上飞的到地上跑的,从山里生的到水里长的,什么都要有置办这些东西就得用几个月。
    孙宇以前娶的妹子们,都是按纳妾的规格搞的,纳妾嘛,就是往家里一拐,往床上一推就了事,还真不知道要娶个正妻需要如此之麻烦。当然,正妻是软妹子。至于花匠妹子刘璋,其实也得算是妾,不过以她皇室宗亲的身份,大家也不会明说,还是按娶正妻的规格来办,至于办完之后她在家里是什么地位,大家心里也明白。只怕很长一段时间里,她都别想孙宇去她的小屋里。
    对于婚礼的准备工作,孙宇搞不定,还好他的小秘书桓阶也来成都了,这位小秘书最大的好处就是贴心,他想到的事,一准儿做好了,没想到的事也能预先帮着他想到,有了桓阶在身边实在是很省力气。
    孙宇就乐得当了甩手掌柜,看着妹子们忙来忙去,他倒成了大闲人,反正这准备工作没几个月搞不定,大家也不急,不会催着他去帮忙。
    骄阳似火,夏日炎炎,知了在树梢上拼命地叫着,孙宇来到了黄月英的铁匠辅子,想来找她帮忙打造一把新的枪。现在龙胆枪已经挂在软妹子背上了,她和童渊轮流使用那具身体,所以龙胆枪不可能再跟着孙宇。
    用惯了宝枪,再用普通的铁枪孙宇也觉得不称手,只好来找黄月英妹子,想弄一把像样点的武器。
    铁匠辅子就建在刘璋府邸的背后,这里原本是一个小河滩,旁边有一条不知名的小河,刘璋府里的下人们就是从这条河里打水回府使用。由于打铁需要使用大量的水,黄月英妹子看中了这里取水方便,就将铁匠铺子建在了这里。
    软妹子怕她工作时被闲杂人等打扰,就干脆地将附近一大片土地全部用围墙圈了起来,纳入了刘府的体系里。这种胡乱圈地的行为,也只有在古代才能搞,要是在后世,别说他现在还没称帝,就算他已经当了国家最高领导人,也不敢这么明目张胆地顶着人民质疑的眼光乱来。
    可见万恶的旧社会在某些方面,还是很不错的,如果你能在万恶的旧社会里当上统治阶级的话,绝对比在后世当统治者要强,孙宇胡思乱想着走进了铁匠铺子。
    铁匠辅子里并没有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这里只有黄月英妹子一个人,是不可能搞出许多叮叮当当的场面的,孙宇走进去时,她正皱着眉头,用“工神”武将技操纵一个锯子锯木头。
    她穿得不多,由于是夏天,又在铁匠辅子里待着,所以她身上只穿着短衫,袖子高高挽起,可惜……没有什么欺霜赛雪,如藕般的手臂,她裸露出来的手臂黑漆漆的……粗粮妹子就喜欢把自己打扮得很丑,尤其是孙宇说了吃惯了山珍偶尔要吃粗粮之后,她就把自己打扮得更粗了。
    见到孙宇来了,粗粮妹子放下了手边的活儿,微笑道:“寻真,你怎么来了?”
    “我来弄把枪”孙宇耸了耸肩膀:“抱歉,我把你送我的龙胆枪给软妹子用了,只好厚着脸皮再来找你讨一把。”
    粗粮妹子扁了扁嘴:“你不要枪时就想不到来看我啊?”
    “咳……这怎么会呢”孙宇大汗,这一下还真是把他给说中了。
    “不高兴了,不给你枪。”粗娘妹子从孙宇的表情里发现了自己居然一语说中,顿时好不伤心,背过身子,又操作锯子锯木头去了。
    “你在做什么东西?”孙宇陪着笑脸过去,挨着粗娘妹子身边站着。
    “不理你”粗粮妹子难得地使了使小脾气。
    “呃,是我错啦,我不好,以后我一定会经常来看你的。”孙宇只好口花花的哄妹子。
    “你骗我。”粗粮妹子郁闷地道:“你上次还说,吃惯了山珍,偶尔也要吃点粗粮。明明用了‘偶尔’的,偶尔这两个字的意思就是间隔几天就会发生一次。可是我在你身边多久了啊?怎么一次‘偶尔’都没有来过?”
    孙宇:“……”
    用词不谨慎害死人啊惨,算了,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今天就是一个偶尔的好时机。
    孙宇经过和无数妹子打交道,已经明白了一个真理,妹子在生气的时候,别和她讲道理,绝对讲不通的,女人的优势是一哭二闹三上吊,而男人的优势就是耍流氓,在女人的连环三招还没用出来之前,抢先耍流氓才是正道理。
    孙宇厚着脸皮靠了上去,一把揽住了黄月英的腰身,嘻嘻笑道:“好啦,别生气了,我现在就来吃吃我的粗粮妹子。”
    “不是吧?现在?青天白日的”黄月英大惊。
    “看嘛,我偶尔来吃粗粮了,你自己又怕了。”孙宇没心没肺地笑道。
    “人家……人家连澡都没洗……”黄月英哭丧着脸道:“现在绝对不行……”
    说到这里,黄月英突然一呆,然后傻乎乎地道:“惨了,在你吃我之前,我好像不能洗澡,不然一洗就变漂亮,就不是粗粮了,你就不肯吃我。”
    哈哈,男人一耍流氓,女人果然就无法招架了。孙宇坏笑道:“傻妹子,别想那么多了,以后我会经常来看你,什么吃不吃粗粮的话,别再放在心上。咱们回归正题,你帮我打造一把枪吧。”
    粗粮妹子只好妥协了,她嘟起小嘴道:“临时帮你打造怎么成,在听说你在寻找失魂症病人时,我就知道你早晚得把龙胆枪交给童渊使用,所以我就联络各地的铁匠铺子,让店主帮我留意哪里有神兵利器出土,好去帮你弄来。结果,我还真的弄到了一把好枪。为了换取这把枪,我做了许多好东西给店主哦。”
    “哦?”孙宇精神大振。
    粗粮妹子打开一个木箱,箱子里放着一把长枪。
    这把长枪通体是红色的,似乎是用寒铁打造之后,用赤红色的漆将枪杆漆红。枪尖锋锐无双,看起来十分煞气。不过与它的煞气相冲的是,枪杆上居然雕刻着一朵梅花。
    孙宇大奇:“这把枪……好像是女人用的吧?”
    粗粮妹子笑着摇了摇头道:“不对,这把枪是正宗的男人用的枪。而且是男人中的男人我也不知道那位男人为什么要把它做成这样,也许是他喜欢红色的梅花吧。”
    粗粮妹子将这把枪放到孙宇手里,认真地道:“它的名字叫梅花枪,是西汉名将霍去病的宝枪,那个时代还没有至宝技、武将技一类的东西出现,还是男人的天下……我想,你会喜欢这把枪的。”
    655、今晚我在小楼前挂个灯笼【2/2】
    655、今晚我在小楼前挂个灯笼【2/2】
    孙宇大喜,他只听了一下这把枪的来历,就毫无悬念地喜欢上了它。霍去病用过的宝枪,太爽了这绝对是一把纯爷们儿的武器。管它上面画梅花还是画桃花,既然霍去病用它,我有什么理由不用?
    拿起梅花枪,枪身略有点沉重,孙宇初略地感觉了一下,这把枪应该有四十几斤重,算不上很轻了,不过比起涯角枪还是轻了不少。
    抖手刺出一式百鸟,一百朵枪花在半空中亮起,赤红色的枪身在空中幻化出一片红影,倒真是有些美。
    孙宇对这把梅花桦立即就爱不释手了,想到粗粮妹子很早以前就在帮着他准备,心里不由得有点感动,这个妹子真不错啊,心里挺为我着想的。
    于是孙宇将粗粮妹子扯进怀里,“啪”地在她脸上亲了一口:“你真是个好姑娘,我还是现在就把你吃了吧。”
    “嘴唇……你的嘴唇黑了”黄月英抹着汗道。
    原来孙宇一口亲在她脸上,把她脸上黑色的易容物也粘到嘴唇上了,结果孙宇的上下嘴皮全变成了黑色,黄月英脸上也被他亲出一个白色的嘴唇印子,看起来十分诡异。
    “咳,粗粮妹子……我看你还是别扮粗粮了,洗白白了更好一点吧。”孙宇抠着头道:“你这样弄得我想亲你都没法下嘴。”
    “我……我才不要你亲呢。”黄月英躲开到一边,怯生生地道:“快去洗干净嘴,我也要给脸上重新补妆,不然被别人看到我脸上的唇印,我就不用活了。”
    呵,妹子脸嫩,算了,不调戏她了,孙宇转身向外走。
    还没走出五步远,就听到后面的黄月英低声道:“今晚……我会洗得干干净净等你……你一定要来哦。”
    嘿,当然来,不来是傻子。孙宇点了点头,不好意思地问道:“你的房间是哪一间啊?这刘璋府邸太大,里面住的妹子又多,我可搞不清你们谁住在哪一间。”
    黄月英妹子的脸都低得只能看到后脑勺了,害羞得不行,但她还是答道:“今晚,我会在门口挂一个红灯笼,你寻着挂灯笼的小木楼就是。”
    嘿,孙宇大乐,有灯笼为引,半夜幽会佳人,这买卖做得。
    他抬脚继续向外面走,没想到刚走了四五步,在门口拐角处,差点撞到一个人。这人是个中年妇人,长得很一般,穿着一身文官袍服,但袖子挽得很高,右手上提着一把大铁锤,左手上提着一把刀,看样子也是一名铁匠,她正站在门口拐角的地方,孙宇一出来差点就撞到她身上。
    孙宇吓了一大跳,赶紧道:“你是谁?”
    那中年妇人赶紧道:“下官蒲元。”
    “蒲元?我们公孙军中有这么一个人?”孙宇大汗。
    蒲元赶紧道:“我是西川旧臣,随主公刘璋一起降于公孙家的。”
    “哦,原来如此。”孙宇这才弄明白。
    这时NM01也开始向孙宇报告蒲元的生平事迹:“蒲元,正史上查无此人,但有民间传说记载,官至西曹椽,主管相府属吏的任用。他是三国时的造刀技术能手。据宋代《太平御览》记载,蒲元在斜谷为诸葛亮造刀三千口。他造的刀,能劈开装满铁珠的竹筒,被誉为神刀。”
    听了NM01的记载,孙宇恍然大悟,原来这家伙是个刀匠,难道她会出现在黄月英的铁匠铺门口,很有可能是来向黄月英讨教锻造技术的。
    蒲元的眼神有点慌乱,她瞥了一眼孙宇黑乎乎的嘴唇,又看到了黄月英脸上的嘴唇印,眼神更加慌乱,其实她来了有一阵了,在门外把什么都听得清清楚楚,连门口挂灯笼的事也听到了,赶紧道:“下官来得孟浪了,这就告退……”
    蒲元撒腿就跑,孙宇虽然知道她多半听到了自己与黄月英的约定,却也没放在心上,这种事情就算被人听到又有啥关系?总不至于发生什么不良后果吧?他慢吞吞地回了自己的屋子,继续研究编程语言去了。
    却说蒲元大妈心慌意乱地跑了一阵,她作为一个管造刀的小吏,本来不敢嚼谷孙宇这种大人物的私事,但是仔细想了想,这件事似乎和她的前主公刘璋有点切身的关系,于是赶紧跑到花匠妹子刘璋的小楼里来。
    这时长腿妹子张任和大头美女王累也在,两人正和刘璋一起商量嫁给孙宇时要准备的东西。
    蒲元倒头就拜,急道:“主公……下官有要事相报,您准备嫁的孙宇将军……他今晚居然和黄月英有约……”这般这般,如此如此,把孙宇和黄月英的事全都说了出来。
    这一番话说出来,花匠妹子脸色立即红了:“这种事你拿来给我说做什么?英雄男儿有许多女人喜欢,本是平常之事,哪个才子不风流?这种小事我才不要去争风吃醋。”
    “否也”大头美女王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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