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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 章 食人匪(下)(来自‘劲霸鼠鼠天帝’的打赏加更)

    陵州的叛乱是从泰安三十五年开始的。
    连年征战,百姓不堪重负,流民遍地,山贼水匪蜂拥而起,越平越乱。
    傅云山凭着一手异术,在平叛的队伍中渐渐闯出了些名头。
    杀人越多,煞气越重。
    煞气越重,赤脉归元法就进境越快。
    进境越快,他就越能杀人。
    这是个转得飞快的车轮,而傅云山是被绑在车轮上的人,他不想下来,也下不来了。
    后来的事情说起来有些琐碎,像是一块被反复揉搓的面团,翻来覆去都是那些事。
    他这辈子就像是一片被风卷起来的树叶,风往哪儿吹,他就往哪儿飘,从来由不得自己。
    傅云山所在的平叛部队被调往东南,去剿一股声势浩大的叛军。
    说是叛军,其实就是一群活不下去的农民,扛着锄头镰刀就造了反。
    朝廷起初没当回事,后来叛军越打越多,从几千人变成了几万人,这才慌了神,调了铁臂军去。
    他们遇到的那个指挥叫周文焕,是玉京城里周家的三公子。
    这人长得倒是人模狗样,白面无须,说话温文尔雅。
    但打仗这件事,他连纸上谈兵都算不上,顶多算是个纸上放屁。
    而且这周文焕有个毛病,他不仅喜欢放屁,还特别喜欢别人闻他的屁。
    谁要是说他的主意好,他就重用谁;谁要是说他的主意不好,他就说谁动摇军心。
    周指挥使把十二万大军带进了山谷,中了叛军的埋伏。
    十二万人,只打了三个月,最后活着逃出来的不足三千。
    他周文焕倒是跑得快,带着亲卫骑兵突破重围,拍拍屁股回了玉京城。
    回头还给朝廷上了一道折子,说什么“敌众我寡,苦战三月,终因粮尽援绝而败”。
    可傅云山没有跑掉。
    他受了重伤,被叛军从尸体底下翻出来,送进了俘虏营。
    “降者免死。”
    红巾军的人站在俘虏营外面喊。
    喊了一天,没人应。
    第二天,他们开始往里扔人头,全是那些不肯投降的军官的。
    第三天,俘虏营里的人开始往外走了。
    傅云山是第五天走的。
    不是他想通了,是他饿得实在受不了了。
    红巾军给俘虏的饭食只有稀粥,一天两顿,清得能照见人影。
    他喝了五天稀粥,看着身边的俘虏一个个饿得像鬼一样,忽然觉得自己这二十年的兵当得毫无意义。
    他走出去,对叛军的一个小头目说:
    “我愿意降。”
    那小头目姓孟,是个粗通文墨的私盐贩子,跟着老大哥造反造了四五年,地盘越打越大,气焰也越来越嚣张。
    他当时就坐在一把太师椅上,翘着二郎腿,上下打量傅云山。
    “你是朝廷的兵?”
    “是。”
    “想死还是想活?”
    傅云山沉默了一会儿,心说老子不是都说了要降吗?
    他低垂着脑袋,看着地上黄土里爬过的一只蚂蚁,那只蚂蚁扛着一粒米,走得磕磕绊绊。
    他忽然想起自己十七岁入伍那年,也是这样的黄土路。
    那时他背着一个比自己还高的包袱,走在队伍最后面,前面是望不到头的兵,后面是望不到头的路。
    哎……
    “我想活。”
    傅云山选了后者。
    他给小头目磕了三个头,叫了声“主公”,跟着就换上了叛军的衣服,转身就去打朝廷的人。
    他成了叛军。
    其实在这世道,叛军和官军也没什么两样。
    都是吃饭,都是杀人,都是听长官的命令。
    唯一的区别是,官军的军饷发得及时,叛军的军饷全靠抢;官军的伙食是正经粮食,叛军的伙食时好时坏。
    傅云山在叛军里待了两年。
    这两年里,他从一个小兵又爬到了什长,身上的煞气越来越重。
    他一路跟着叛军头领南征北战,打县城,破州府,杀官兵,烧粮仓。
    那叛军的首领姓石,叫石天禄。
    此人是个枭雄,白手起家拉起十几万人的队伍,打得了仗,也狠得下心。
    傅云山觉得跟着他干有前途,甚至开始幻想,有朝一日石天禄坐了天下,自己怎么着也能混个将军当当。
    然后朝廷的诏书就下来了——招安。
    石天禄摇身一变,成了朝廷钦封的镇南王,世袭罔替,永镇陵州,赐丹书铁券。
    叛军改编为靖南军,所有将领原职留用,朝廷发给粮饷军械。
    傅云山站在队列里,看着那些刚刚还在跟自己称兄道弟的叛军兄弟们换上了崭新的朝廷号衣,忽然觉得有些好笑。
    他想当官军的时候,官军抛弃了他。
    他想当叛军的时候,叛军变成了官军。
    合着这天下的事,就没有一件是顺着他的心意来的。
    他以为自己得了造化,能够出人头地,可谁知造化却如此弄人。
    ……
    招安之后,大部分老兄弟都跟着石天禄去了陵州,当起了太平王爷的兵。
    但傅云山没这个福气。
    因为他“素有勇武”,被朝廷看中了,一纸调令把他从靖南军里调了出来,编入了另一支正在征讨生夷的官军。
    征讨生夷。
    又是剿匪。又是大山。又是不服王化的野人。
    傅云山觉得老天爷在跟他开玩笑。
    他这几年不是在平叛,就是在叛乱,不是在吃人,就是在被吃。
    像一头拉磨的驴,兜兜转转二十年,竟还是在原地打转。
    ……
    峦州这个地方,和北疆不一样,也和中原腹地不一样。
    北疆是一望无际的平原,打仗靠的是骑兵对冲,谁的马快刀利谁就赢。
    中原是交通便利的通衢大道,打仗靠的是排兵布阵,谁的将帅更聪明谁就赢。
    但峦州是十万大山,峰峦叠嶂,瘴气弥漫,连路都没有。
    傅云山在这支军队里待了半年,越待越觉得不对劲。
    这支军队的将领也是个糊涂蛋,而且克扣军饷,虐待士卒,营中怨声载道。
    傅云山知道,跟着这种人打仗,迟早又是一个兵败被俘的下场。
    所以,这次他没有等到被抛弃。
    他这次主动抛弃了朝廷。
    “不打了。”
    他把手底下十个人叫到一起,蹲在一片竹林子里,压低声音说了这三个字。
    那十个兵面面相觑,有一个胆子大的问了一句:“什长,那咱们去哪儿?”
    “去当山大王。”
    有人笑了,以为他在开玩笑。
    傅云山没笑,他用那双猩红的眼睛看着众人,眼神平静得像一潭死水。
    所有人都看清了那潭死水下面藏着什么,所以没有人敢再多问一句。
    有两个人不愿意跟着他走,说可以等他们走了再回去报信,不然朝廷会治他们的逃兵罪。
    傅云山点了点头,说好,你们走吧。
    那两个人转过身去,刚走出两步,脖子就被他一拳砸断。
    剩下的八个人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像是被钉在了地上。
    傅云山擦了擦手上的血,回过头来,露出一抹狞笑。
    “走吧,跟着我吃肉。”
    傅云山带着剩下的七个人翻山越岭,昼伏夜出,一路上靠打猎和劫掠小村落为生。
    他们走了整整两个月,行程一千余里,最终来到了永昌郡。
    永昌郡在朝廷的版图上属于“羁縻之地”,意思是朝廷管得到,但管不太住,也不太想管。
    这里山高皇帝远,官府的力量只到县城为止,出了城就不再是朝廷的天下。
    傅云山选中了渠县东北三十里外的一处山岭,名叫猫儿岭。
    这岭上怪石嶙峋,有一洞穴,当地人称之为锁云洞。
    据说这里前不久刚闹过妖怪,一只成了精的灰狼占了这条道,吃了不少过路的客商。
    后来有个游方的道士路过,做法除了妖,但自己也没能下得了山,想来应该是同归于尽了。
    傅云山没花多少时间,就把锁云洞经营成了一座匪寨。
    他带着那八个兵开始在渠县周边的山道上劫掠,拦路剪径,杀人越货。
    起初劫到的都是些穷苦百姓,没什么油水,傅云山也不挑,连人带东西一起掳上山,人杀了充作食粮,东西留下。
    日子久了,陆陆续续又有一些逃兵、流民慕名来投。
    傅云山来者不拒,但要先立下投名状。
    杀一个人,吃一块肉,当着所有人的面。
    没人敢不吃。
    到如今,锁云洞已经有了四十余人,虽然谈不上兵强马壮,但在渠县这一亩三分地上,已经算得上是一股不小的势力。
    而傅云山并不满足于此。
    他不想当一辈子山大王。
    他要继续修炼赤脉归元之法,要凝炼惊、怨、怒三煞,要把手底下这帮乌合之众练成一支能打仗的队伍。
    等到时机成熟,他就要从渠县开始起兵造反。
    他要杀光县衙里的官,抢了县库的银子,然后再举兵北上,攻郡城,取府城,一路打过到玉京城去。
    当然,这个过程肯定不会一帆风顺,可他隐隐觉得自己能行。
    就算当不了皇帝,当个异姓王也好啊。
    他傅云山也是可以接受招安的。
    用舌头舔了舔牙缝里残存的肉丝,傅云山眼睛微微睁开了一些,看着石台前那几个跳舞的女人。
    只要再吃几个,他就可以再进一步,到那时候,他便也是个枭雄了。
    他伸出一根手指,指了指跳舞的女人中姿色最好的那个。
    “把她给我烹了。”
    他的声音不大,但山洞里一下子就安静了。
    那个女人停止了舞蹈,脸上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
    两个手下走过来,一人架住她一条胳膊,把她拖了出去。
    她走的路上,留下一道长长的水渍。
    她尿了。
    只是她的脸上依然没有任何表情。
    傅云山看了她一眼。
    “拾掇干净些。”
    他交代一句,正要闭眼小憩,洞口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
    那脚步走得又急又乱,跌跌撞撞的,一听便知道来人慌得不成样子。
    傅云山皱了皱眉,微微支起身子,朝洞口方向望去。
    一个人影从洞口的光亮里跌了进来。
    是今天下山劫道的兄弟之一,只是不知为何回来得这般狼狈。
    傅云山没有说话,只是将目光从来人身上移开,投向洞口。
    脚步声又响了起来。
    这回的脚步声与方才不同,不急不缓,不轻不重,不像是走在崎岖的山洞甬道里,倒像是在自家院子里踱步。
    脚步声中还夹杂着另一道细碎的足音,轻而快,像是小孩在蹦跳着走路。
    然后洞口的光线里,走出了一个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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