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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种田文之猎户受VS秀才攻

    “诶, 这郑赵氏带着那么一群人,不知道是不是又闹出什么事来”。一位大娘正在门口拾掇院子, 远远就见到郑赵氏。    她媳妇接道“谁知道呢,八成不是什么好事, 诺, 春花婶子不是跟着她么”。    那大娘看到了李春花心中一动, “走, 咱们去瞧瞧”。    春花婶平日里就是个好说的, 见这么多围了过来,面上觉着有光。    添油加醋的将河边发生的事说了一顿,然后三言两语的将孟清准备买郑轩回家这件事解释清楚。    春花婶一边走一边说,等到郑赵氏家后,身后已经跟了数十人。    “孟清这是个好孩子, 别看他平时不说话, 其实是个好人, 这不, 看到人家孩子可怜, 这才将人买过来”。    郑赵氏知道自己的名声不好,但是她现在也不在乎了。她怎么说也是郑轩的娘, 怎么对他那都是家事, 村里人也不能拿她怎么样。    但是她不明白, 舆论是能杀死人的, 名声这种东西, 有时候看起来是很鸡肋, 但有的时候,却能发挥极大的作用。    郑赵氏远远瞧见自己家后,转身道“各位叔婶儿,待会儿还麻烦你们做个见证。”春花婶笑着喝道“那是自然,你就放心!”做证是做证,但是可不是为她做证。    郑赵氏还没到家门口,便吆喝道“大壮快去拿笔纸来”。    这郑大壮原本姓刘,但赵腊梅嫁给郑老爹后,为了表决心,将他姓氏给改了。郑老爹也不知怎么想的,竟也同意了,八成是觉得多一兄弟以后也好有照应。    郑大壮人如其名,九岁的年龄,却一身的肥膘,郑轩那风一吹就会折的小身板都不能比。    孟清站在桌边,旁边站着的人是郑轩,郑赵氏,春花婶儿她们。身后路着的村民也都围成一个圈,将他们包围起来。    郑赵氏舔着脸道“孟小兄弟,这笔墨已经备好了,你看”?    孟清拿起笔,幸亏原主是个有文化的人,再加上第一个世界学过国画,对毛笔字也很熟悉。    孟清想了一下,便抬手写道“郑家郑文英年早逝,留有一子,名郑轩,年十二,因其家穷,后娘郑赵氏将其卖与孟清,孟清需付一只死红狐狸为价。此后,郑轩与其后娘郑赵氏再无干系。    恐后无凭,永无返回,立卖字存照。    立卖字人:郑赵氏赵腊梅”    孟清写到这里,便停了一下,问道,“你们有谁愿做担保人?”    春花婶连忙道“我来做担保”。孟清点点头,遂写道“担保人:郑李氏李春花。带笔者:孟清”。    孟清写完后,便对郑赵氏道“你若觉得可以,便签字画压”。    郑赵氏瞧了一眼卖身契,正为难呢,眼神往前一瞟,惊喜道“郑二叔也在?还烦劳您替我看一看为字据”。    这郑二叔原本是郑文的弟弟,他们兄弟俩都曾读过书。只是后来,郑家家底愈薄,无法供两人读书,再加上郑华比不上郑文聪慧,后来便没再读了。    自从他娘被赵腊梅那个恶妇气死后,他便不想再管这些烂事,奈何这郑轩怎么说也是他侄子。    郑二叔将字据念了一遍,心里也将这事儿捋了一遍。听村里人说,这孟清孟威父子两人虽不与人接触,但品性着实好。郑轩跟着他,比跟着那个毒婆娘好得多。    郑赵氏听了,打心里觉得没什么问题,她巴不得郑轩那个小混蛋跟她没关系,如此一来,这郑家的房子土地可都是她的。她没明白,郑轩是跟她没关系,而不是跟郑家没关系。    三方迅速签字画押,这场买卖便完成了。    村里有看不过眼的,钱大娘便是一个,“赵腊梅,你这如意算盘打得可真好。得了十两银子,一个房子,几亩地,还将一个累赘给甩出去了,这以后你们娘俩还不得吃香喝辣,日子舒服死”。    郑赵氏被人戳中心中所想,心里恼怒,开口便骂道“钱大娘也算是老一辈的人了,说话也忒难听,我这过上什么好日子了?家里穷 ,我将郑轩卖与这位兄弟也是为了他好。这位孟兄弟能打猎,以后大有作为,跟着他,说不得还能顿顿饱饭”。    钱大娘正准备回嘴,旁人拉住了钱大娘,这郑赵氏就是一混子,什么泼都敢撒,一般人也不想占上这老鼠屎。    因着这郑家庄不是什么大村落,所以也没有族长,里正也不管这事,郑赵氏自然不会将里正请来。这里正总归是姓郑,要是反对,这买卖不就吹了。    郑轩看着卖身契,心里万分复杂,能逃脱那个牢笼,他自然欢喜,但就如今情况来看,他只不过是由一个牢笼到另一个牢笼中罢了。    他这一生或许就只能是一个卑微的下人。想到这里,郑轩心情抑郁起来。只是脑海里忽然回想到孟清写字的样子。    他的字写得很好,比他小时候看的那些先生写得还好,一个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应该是个好人,小小的郑轩面对未知的命运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孟清可不管那些,见卖身契都写好了,便道“既然都没意见,那这件事就成了!”    春花婶道“放心,我们都看到了,以后郑赵氏要是敢找你扯皮,我们决不饶她”。    孟清笑了笑,“那就谢谢婶子了”然后扯了扯郑轩道“家里有什么要带走的吗?”    郑赵氏警惕的看了一眼郑轩,生怕他说出什么要她命的话来。    郑轩耷拉着脑袋,摇摇头,没说话。有什么好说的?那个女人是不会让他带走一点点东西的,哪怕是不值钱的。    孟请点点头,揉揉他脑袋,“那好,我们这就走”。    孟清看着他低落的样子,心里也有点难受,不过,排除系统给出的任务,他还是觉得让郑轩跟着自己比较好。至少自己会对他很好,也更方便自己任务的完成。    随着郑轩与孟清的离开,围在郑赵氏家里的人也都散了,不过这件事,也够他们谈资好久的了,相信这个冬天,她们都有得说了。    凭着本能,孟清带着郑轩走了一条最快回家的路。    郑轩这一路的忐忑紧张,在看到面前的屋子后,忽然平静下来了。    眼前的这个房子很小,甚至还没有他家大。    孟清看着面前的房子,瞬间有点崩溃,之前一直没留意房子的样子,现在看到这么简陋的家,他心里怎么都有点不得劲儿!    孟清挠挠头,有点尴尬,推开门道“那个。房子有点简陋,不过,你放心,很快便会好起来的”。    郑轩进去后,抽抽嘴角,这房子真不是一般的简陋。    一进门入眼的便是两张床,床头处放罢着一个大柜子。柜子旁边就是一个桌子,一眼望去桌上摆着三只碗,四双筷子,一个茶壶,三个茶杯。柜子对面的墙上挂着一把弓,还有插着箭的箭壶。    门边有一个火堆,上面挂着一个锅。看样子,是用来煮饭的。往上看去,木梁上吊着几袋东西,大概就是粮食了,郑轩猜想。    两人一时有些沉默。郑轩是为了未来的生活担忧,而孟清,是努力的想找话题。    虽然他知道郑轩便是他家宿主,但毕竟现在他家宿主那么小,还没有记忆,他一时不知道该怎么跟他交流了。    “那个,你快坐”。郑轩犹豫了一会儿,便坐下了。两人一个坐在椅子上,一个坐在床边,相顾无言。    空气中弥漫着尴尬的气息。    “那个,你有什么爱好或特长?”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知道他喜欢什么,以后也好培养呀!不然,他怎么能知道对他来说,什么样的人生才叫巅峰呢!总不能让他当个地主老爷就行了。    郑轩怔愣了一下,试探道“洗衣,做饭,裁制衣物,侍弄田地,这些我都可以干”。    孟清听了,没反应过来,瞪了他半响。洗衣做饭,裁制衣物,难不成,他想当一个厨子或者裁缝或者农民?    郑轩也看着他,心里有点忐忑,难不成他觉得自己会得少了,所以,觉得买他不值得了吗?要是他后悔了,自己该怎么办!    所以,这两人根本就不在一个频道上。    孟清轻咳一声,“我的意思是,你将来想做什么,有什么理想抱负”。    郑轩瞪大眼睛,接着摇摇头,垂下眸子,让人看不清,他心里所想。    孟清仰头看看天,嗯,这天儿大概被他聊死了。    好,人生理想这种高大尚的东西,现阶段是聊不了了,那他自我介绍一下,据说这是成为朋友的必备步骤。    “正式介绍一下,我叫孟清,家里只有我父亲和我两人。不过,去年的时候,我父亲便,便走了,所以家里只有我一个人。”    郑轩没有说话,他的情况他也听说了,说起来,他们两个人的遭遇很像。所以,他很佩服孟清。    “我会打猎,所以,以后我负责赚钱养家,你负责,负责照顾我!”孟清实在没敢将后面那句话出来,不然,说不得郑轩得生气。    郑轩诧异的抬头看了他一眼,他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跟他说这些。    孟清冲他眨眨眼,“以后,家里的事儿都归你管,你有什么想法,或者要求,你都可以说”。    郑轩还是摇头,他哪里敢有什么想法。就现在来看,这孟清是个好人,跟着他比待在那个家好,现在能离开那里,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他已经很满足了。    孟清知道他现在说什么也没说服力,所以,还是日久见人心!    孟清看了一眼窗外,现在天已经黑了,是时候到了吃晚饭的时候了    “天黑了,该吃饭了哈”。    他觉得现在,解决温饱问题,才是最重要的。    郑轩也看了一眼窗外,连忙下意识的站了起来,这个时候是该吃饭了,可是,他饭还没做呢!    “我马上去做饭”。    郑轩环顾了一下四周,小声道“有什么食材吗?”说完便瞟了一眼挂在房顶上的大袋子。    孟清思索了一下,才发现 ,这个家里什么吃的就没有,除了墙角那几个红薯。那还是上次春花婶儿送来的,孟清吃过几次,觉得好不吃便放在那里了。    孟清觉得很打脸啊,刚刚还夸下海口,现在就面临着没饭吃的尴尬。    “咳,那个家里没田地,平时我自己打猎的,猎到什么便吃什么,所以家里就只有些春花婶儿上回送来的红薯。你看着能做什么!”    孟清说的是真的,孟威还在的时候,父子两人平时就烤肉,偶尔去了集市也会买很多包子类的干粮。    但是孟威走后,孟清这一个不想下山,成天泡在山里,饿了就吃烤肉。所以现在家里一点粮食都没有。    郑轩听了瞪了瞪眼睛,他还没听谁能天天吃上肉的。村里也有别有人上山打猎,但是他们猎到的东西都拿去镇上卖了,哪里舍得吃!    郑轩看着这个家,似乎也明白了为什么会那么简陋了。他悄悄打量了一下孟清,天天吃肉,难怪明明比他大不了多少,长得却那么强壮。    孟清见他好半天没说话,以为他是嫌弃了,连忙表态道“你放心,我们只是暂时吃红薯,明天早上我就去打猎”。    郑轩回过神来,抿唇道“我没事,吃什么都可以”,只是那神色却不怎么对。孟清没有注意到这些,他现在心里还别扭着呢。    然后两个人便各怀心思的坐在火堆边,开始烤红薯。    郑轩先将红薯埋在灰里,然后再烧上火,再将上面吊着的锅里装上水,打算待会儿用来洗漱。    一切都准备好后,两人便坐在火堆边,看着燃烧得很热烈的火,一时间,屋子里非常寂静,只听得见烧木柴时吱吱作响的声音。    炙热猛烈的火舌从地上窜起,舔舐着黑漆漆的锅。赤红色的火光照在他们的脸上,明暗相交,让人看不清他们的神色。    突然呯的一声,一根木柴烧断了,火星四溅,像烟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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