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沉云夺日》 作品相关 楔子 重生之沉云夺日 我还记得我第一爬树的时候,是王筝领头带着我,到了主屋后边的一棵不知名的树下。 夏天的蝉鸣似乎还在耳边回响,那时的我看着王筝,王筝从小就生得漂亮,就连任老太也夸赞过,哪怕这王任两家的女娃全凑一块儿,也没王筝长得标致。再者,王筝不仅生得好看,也极是聪慧,说话也很能讨人欢喜,总能逗得大人们欢颜。 王筝和我同年出生,却恰好小了我一个月。 任老太那时说——看那日娃和筝筝顶合得来,老太婆这会儿认了筝筝当干孙子,倒也是美事一件。 一锤定下,有人喜有人愁。 至于何家忧愁何家欢喜,我不过十岁,自己倒先是开心地蹦了起来,拉住王筝的手左摇右晃,要不是任老太刮了我一记眼刀,我大概还会高声欢呼几声。 其实,我那时候也是孩子心性,只当将来终于有个伴儿,却没细想过任老太那一生狡猾多谋的女人,为何要将比自己孙子优秀几百倍、几千倍的人放在身边。以至于,到后来我想明白的时候,已经太晚太晚。 那时候的我,懵懂无知。或许——到了我二十岁、三十岁,抑或是最后的最后,走投无路的时候,我还是一样地懵懂无知。 我只知道,我喜欢王筝。 王筝很少拉住我的手,只有在大人面前的时候,才会对我笑一笑,还会亲切地牵一牵我的手。私底下的时候,王筝对人却冷淡得很——我不知道,王筝的冷淡是不是只对我,但是,我知道,只要王筝愿意主动拉住我的手,不管到哪里,我都会傻傻地随他去。 『日哥。』王筝叫了我一声,我的心便飘飘然。『我们爬到树上,从那里可以看得很远很远,好不好?』 王筝很少找我玩,表面上的原因是我很闷很无趣,至于更深一层的原因——每次我一想到这里,胸口都会犯疼。 那时候任老太布置的作业很多,生怕我这未来的当家会把任氏给败了似的,我平时也没什么玩闹。我妈那时还活着,生怕周围如狼似虎的亲戚抢了我未来当家的宝座,就和任老太同仇敌忾,对我盯得死紧。 所以说,别说爬树,我连抱抱树干子,都会让我妈抽一个耳刮子。 王筝似乎看出了我眼中的迟疑,有些鄙夷地扫了我一眼。男孩总经不起这么一招,我只得抬头瞧了瞧这高度——好在小时候的王筝还有这么一点良心,虽然没少折腾过我,却也没像长大之后,处处想着怎么害死我。 王筝一双蓝宝石的水眸映出我的影子,我咽了咽口水,王筝毕竟也是孩子心性,只想让我出出丑,我那时除了任老太的眼刀,最怕的就是王筝水汪汪的大眼,只得硬着头皮跟着王筝爬了上去。 王筝虽然长得漂亮秀气,性子却是十足十的男人,小时候的我暗里几乎把王筝当小媳妇儿看待,却忘了王筝也是王家的男人——王家的男女,野心总要大一些,人总要高傲一些,脾气总要执拗一些。 至于王任两家之间是什么干系,其实很简单,任老太没嫁入任家之前,人人叫她王姑娘。 我想,也只有王家,才出的了任老太这样一个人物。 还没到树腰,我的双脚已经发软,吸了吸鼻子,双眼发红地抬头瞧。王筝咻咻咻地早隐到了茂密的叶林子里,还不忘戏谑地玩笑一声:『日哥,就这么点高,你就不敢上来么?』 我似乎能瞧见王筝扬起精巧的下颚,居高临下的看着我。其实我觉得,那时候王筝可能就上了瘾,喜欢对着我,高高地扬起下巴,一直到他和在股东大会上逼我交出主权的时候,也是这么一个高傲的姿态。 从小,我的胆子就小,就算到二十几岁的时候,我的胆子还是小——遵从任老太的遗言,娶了一个有钱的小老婆,误了人家青春不说,结果任氏败在我手上的时候,我还当真自家小老婆起码能陪着我一起吃苦,回过头,倒瞧见她和王筝滚在主屋那大得惊人的龙雕卧床上。两个人瞧见我的时候,一个又是孔雀似的扬起下巴,另一个直接告诉我——仔仔是我和阿筝的孩子,我这辈子做的最傻的事情就是嫁给你这个死基佬! 我有苦难言。 喜欢男人,不是我的错。我由始至终,也只喜欢过王筝。 不过,儿子不是我的,倒是给了我很大的冲击,难怪我每次都觉得,乖仔眉眼挺像姓王的…… 唉……说到底,整个任家,就是栽在了姓王的手上。 从原来垂帘听政的任老太,到后来的王筝,联合任……任……唉,就算死过一回,我终究不想提那衰人的名字。 衰,太衰了。 你问我死过一回是怎么回事? 说真的,其实我自己也不甚明白。总之,我只记得,我明明是刚签了离婚证书,躲在任氏大楼四十楼顶楼喝低劣的啤酒,低头不小心瞧见王筝和那衰人在一块儿搂得死紧——坦白说,这比儿子不是我的,给我的冲击还大上许多。 原来王筝不喜欢我,不是因为他不喜欢男人。 我一双眼眨巴眨巴地看着王筝和那衰人又亲又抱,这一口气实在是咽不下去,于是乎,我忘了那里是四十楼层,忘了脚下没有阶梯,一蹦—— 啊哈。 于是,我一蹦,蹦回了二十年前。 醒来的时候,恰好是王筝找我爬树的前两天,那时我发了高烧,烧了足足两个星期。结果才好上没几天,那没安好心的蛇蝎妇……美男,就拉着我去爬树。 我耸了耸肩。 你问我,明知道这死小孩没安好心,还跟着死小孩做啥? 唉,急什么呢?我这不就是要说下去么! 那时候,王筝已经到了顶头,我拖着一把老骨头……啧啧啧,要是我没记错的话,这时候我会失足,不小心从树上跌下来,跌个脑震荡。我还记得,当年我从树上摔下来,任老太难得对王筝狠狠地教训了一番,要不是那时候我死活拖住任老太的脚,不让她把王筝送走,王筝哪里还能长成二十年后的那一个千古祸害? 我叹了口气。 王筝啊王筝,我这会儿再活一次,注定又要因你再摔一次。反正上辈子吃了你这么大的亏,这辈子也不差这一摔了…… 我眯眼,隐约瞧见王筝细致的脸蛋上,扬着高傲的笑靥。 我慢慢地张开双臂,让重心向后仰。 王筝,说真的,我好歹是姓任的,总会有那么一点、那么一点点的……小心眼。 就当我以为,这会儿又要重回儿时每天当印度阿三的噩梦的时候。一双白皙的手臂,硬生生地拦住我的腰。我还没回神,碰的一声——! 我的头没摔着。拦住腰间的手,用力地紧缩了一下。 鼻间……是悠悠的青草味儿。 我的眼皮,跳跳跳…… 两天前,我意识到自己回归童年的时候,脑子里转了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个弯——就算要逼着任老太把我一脚踢出新加坡,我这辈子也不要再遇到那一个、那一个…… 我听见上头抱着我的那人轻轻闷哼一声。 心中——长叹。 “天啊——!三爷!你怎么出来啦!啊!小少爷!怎么会——!” “来人!快叫来人啊!小少爷把三爷压着啦——!” 张妈夸张的嗓音蓦地响起,我只觉得耳边一阵嗡嗡嗡地飞过…… 我、我、我……颤巍巍、颤巍巍地抬头。 看看。 看看。 那张脸、那张脸、那张骗阿婆阿公阿娘阿爹无知少男少女小男孩小女孩小BB的脸——! 不是那个死衰人,还会有谁! 第一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小时候,人人都说王筝是我的小尾巴。我在哪里,王筝就在哪里。实际上,却是王筝往哪儿去,我就会啪嗒啪嗒地跟上去。 王筝脚程极快,尤其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突然拔高了身子——其实那时我就觉得老师教得不准,不是说男生都是在中学时期才发育的么? 在小学的时候,王筝看我的姿势,现在回想起来,着实让我伤感。 不知是不是王筝那孔雀心态作祟,他总爱走在我的前头,我在后头跟得实在辛苦,再加上在我迈入中学的时候突然发福,圆嘟嘟的脸蛋儿让外人瞧一眼,在任老太面前,为免伤及我的自尊,虽说不会昧心说我长得玉树临风一表人才,总也会夸说我一脸福相圆润可爱。以至于我当时实在不觉得,一个玉人似的少年后头紧跟着一团肉球,是多么惊悚的一个画面。 故此,我对于上天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由衷感激。 重生以来,我和王筝碰面的次数,掰开手指数都嫌多。再说后来我罔顾我妈狰狞的眼神,选了外头的政府市民小学,就连主屋也是逢年过节才回去一趟。 不得不说,我的人生因此滋润起来。上辈子我好歹也留洋拿了硕士,再说市民小学的水准也远远及不上任老太布置的作业,于是我小学两年拿了年度班级葵花奖,样样特优,以资优生的姿态毕业,安然地升上了中学——说真的,这稍稍满足了我上一世的缺憾。 谁让王筝这人最输不得,尤其是最不能输给我,我还记得上一世教法语的莉莉安女士称赞了我的发音,在下一次授课的时候,王筝的表现可谓让人惊艳,一口纯正的巴黎腔比道地的法国人还法国人。 这一世我的人生虽说从一开始就脱离了王筝,但是王筝的存在,却一直很鲜明。任老太定期检查我课业的时候,偶尔也会瞧见王筝,只不过这一世我和他不过是点头之交。王筝仍旧是精致漂亮,举手投足间比我更有贵公子的风范,尤其高扬起下颚的时候,十足十的孔雀,总让我觉得莫名的欣慰。 任老太和上一世一样,除了对我的教养礼仪还算严格,其他方面也不算苛求,倒是对王筝难免有些苛待。若是少活了那三十年,我会以为任老太那是心疼我,现在我却明白,任老太对王筝的期待,远远比我高出许多。 于是我说想去外头上政府小学,任老太连眼皮也没眨一下,我妈却发了几次疯,刮了我无数次的耳光。 其实我也知道我妈在任家待得很辛苦,只可惜她看不开,我也还对着她小时候老是拿皮带抽我的事心有余悸,我这一把老骨头实在经不起折腾,所以,这一世我和我妈还是不亲。 我到外头住,任老太让我带个人随身照顾。我想也没想就选了老何——说来,这一世他还叫小何,是给任家打杂的。一直到后来我当家的时候,张妈因为和我闹些误会负气回乡,老何就一直跟着我——想到这里的时候,我难免有些担忧。 上一世我走得太快,还没来得及安顿老何一家老小,不知王筝会不会看在我的面子上,给他们一条活路。毕竟,当时王筝一坐上任氏董事长的位子,就大摇大摆地到了任氏主屋,结果还没踏进大门,就让老何拿着扫帚差点儿给撵了出去。 于是,我带着满腔热情带着二十年后的老何现在的小何出去闯荡,却忘了老何他老祖是唐僧…… “少爷,别说小何我多嘴,你选什么学校夫人没意见我也不好多说什么,可是你好好的怎么要去住校呢这是……”我坐在后车座,老何噼里啪啦地说教,在红绿灯前,恰好有一群和我穿着同样制服的少年,只不过个个像头上插了鹦鹉毛,脸上坑坑洞洞的,看得老何胆颤心惊。 “小爷,这、这、这是……”我有些慵懒地扬起肉团似的手掌——唉,有了上辈子的前车之鉴,这一世我一直控制饮食,没想到我躲过了王筝,却还是没能避免少年发福的命运…… 罪魁祸首,正在坐在驾驶座,两眼睁圆地瞧着那一群走过的小阿飞,握住驾驶盘的手都渗出了冷汗,我不禁干笑两声,“小何,他们也还小,我也懂得照顾自己的,你放宽心。” 老何没好气地横了那几个小阿飞一眼,又说了一句:“少爷你就是这性子,我才放不下心。夫人也太不谨慎了……”老何常说我说话带着一股老气儿,或许是多活了三十年,看得世面多,重生了之后,说起话来反而多了几分慵懒,少了年轻人的活力,就连任老太和我说过几次话,也会皱眉说一句——怎么上回发烧就好像变了个人似的,和筝筝多学学,人家孩子多精神。 老何这才咕哝几句,车子突然一震,我在后座也弹跳起来,就听见老何一声“怪了”,又转了几次钥匙,重启了几次,也不见效果。好在车子靠边,老何赶忙下车检查,一会儿就探出头来,“少爷!车子不知怎地抛锚了,这下坏了,赶不上新生典礼了。” 我心中一跳。 说来,我上一世念的都是所谓的名校学府,那里不兴办什么新生典礼之类的玩意儿,这一世小学又是插班,说来我还真的没参加过什么新生典礼,心中难免有些憧憬。老何懊恼地拍了拍车窗,说:“少爷,要不我去看看哪里有没有公共电话,打电话给本家让人派人来接你过去。” 这时候手机什么还没这么兴盛,我见老何转身就要走,“小何!”我怎么好意思麻烦任老太的司机。“小何,行的,我看也不怎么远,我先走过去,你一会儿把我的行李送来。” 老何上下打量我。 我突然觉得有点心灵受创,虽然我现在的确是胖了点……老何的眼神,更加笃定了我的决心。 烈阳之下,我步步行走,晒得我两眼昏花之外,这汗如雨下,拿出帕子擦了擦,突然想起了当初我追着王筝的步伐,每每也是走得满头大汗,王筝是停也没停、缓也没缓,只在我句句“等我一下”的时候,很是鄙夷地回头瞟了我一眼。 说来,王筝的面容,在脑海里似乎已经有些模糊。 只大概记得一个轮廓,倒是背影还清晰些。 也对,上一世,我也只能追着他。王筝极少正眼瞧我,唯一一次,我们四目相接,最为亲密的接触,也只是王筝一手拿着契约书,另一手抓住我的右手,在我耳边轻轻低喃:『任祺日,你的手,不适合做这一些,把它们让给我?嗯?』 王筝的手指修长漂亮,抓住我的右手,握着笔,在我颤抖地签字的时候,还轻轻地把玩我的手指。那时,王筝紧紧贴着我,火热的身躯,却让我感受到了骨子里的寒冷。 唉。 我还是慢了一步,看了看拉上的校门,还有拿着教鞭类似训导的同志,我感到无限惆怅之余,任老太的面容在我面前一闪而过。任老太,是极重面子的人。我开学第一日迟到记过的事传到她耳里,可不是鞭子抽两下这么简单。 其实,任家的人骨子里都存有这么一点叛逆的因子。只不过,早被所谓的教养磨光了去。我看着旁边那不算高的围栏,思量片刻,我心中早沉寂良久的死水又微微地荡漾起来。 偶尔做些出轨的事情,那种感觉很微妙。 上一世我绷得太紧,人生重来一次,我总会在不经意之间地脱离轨道。 我攀上栏杆,不算灵活地跃下,训导丝毫不察,心中抱着一丝侥幸和窃喜,耳边却传来一声轻蔑的声音:“看那个死胖子在干什么?” 我一顿,急急回头,果真瞧见一班孩子,围坐在一棵树下。说话的是一个身材消瘦的少年,打了一个鼻环,头发烫得跟螺旋杆菌似的。 祖国的未来,我不禁有些担忧。 几双眼睛齐刷刷地敲了过来,我难免有些心虚,一把年纪了干坏事还让人逮到,不禁有些脸红。 那说话的走了过来,其余的也发出窃笑,笑得我心里一阵发毛——老何,你嘴巴忒灵,比庙里供的还神。 “喂,死胖子,”我让人推了推,重心不稳地晃了晃,那说话的凑近我,鄙夷的眼神让我想起了王筝孔雀,只可惜王筝是带着贵族看贫民的眼神,让人觉得他欠揍却又忍不住膜拜,这位仁兄显然还欠了火候。 “看过去挺有钱的,最近手头有点紧——”这少年一开口说话就带着一股烟味儿,我从上一世就耐不得烟味,王筝常抽雪茄的味儿我就及其难耐,更何况这种低劣的烟味儿。显然是我眼里的厌恶表现得太明显,那少年火气一来,就往我脸上狠狠打了一个巴掌。 自从我搬出主屋,极少让人赏耳光,一时之间,还真的反应不过来。 “死胖子什么嘴脸!妈的,交钱好办事,以后有老大罩着你,看你这蠢样的!”他又踢了我一脚,一边的少年们爆笑几声,跟着起哄。我疼得弯腰,揉着发疼的肚子,半晌,才挤了一句:“我没钱……” 那少年脸色微变。说真的,我也不是有骨气的,如果给一笔钱能息事宁人让我赶上新生典礼,我会二话不说马上掏出来,遗憾的事,我方才走的急,也只来得及那我的学生证,钱包什么的任何值钱的玩意儿都留在了行李里了…… “你找死了你!”那少年狠狠踢了我一脚,他身后的那几个人也围了过来。 我突然觉得老何说的话也挺有道理,顿时有一些些地悔不当初…… 正当我视死如归的时候,一声“喂”制止了差点儿加诸在我身上的暴力,那几个小阿飞果真停下动作来。 我用欣慰的目光,看向声音的主人。 其实也就不远处,方才那一群小阿飞围坐的树下,一个头发略长的少年,年岁似乎较长,一头金黄色的头发有些刺目,五官生得还有些斯文,就是嘴里叼着一根烟,耳朵别着的一串串耳环也有些骇人。 虽然我是不该对救命恩人有偏见的,看着他的时候,我会突然想起二十年后的乖仔,不禁有些伤感。 “老大,你要自己教训这个死胖子?”那几个小阿飞像是看好戏地让出一条道。他熄了熄烟头,有些懒洋洋地看了我一眼,看着我,突然说了一句:“新来的?” 我一时还反应不过来,愣了一会儿,结果那一开始说话的小阿飞狠狠扫了我的后脑勺:“死胖子,老大这是在叫你,知道没有!” 唉。 小孩子,总会烦躁一些,我不计较。 那被人称作“老大”的少年一双眼盯着我。 我突然觉得背脊有些发凉,不知道是不是又活过一次,就连心智偶尔也会倒退一些,我不得不说,现在孩子们的眼神,有时会让我觉得惊心。 他走了过来,抬了抬脚,勾起我的下颚。 这一种姿势,我很不习惯。还没等我别过头,这位“老大”就弯下身,突然伸向我的裤子——我赶忙一跳,他不耐烦地“啧”了一声,冷声道:“怎么,你是要我扒你裤子?你的学生证。” 我愣了愣,而后,脸上爬上红晕,赶忙把自己的学生证掏出来。 他低头一瞧,喃了喃:“任……祺……日……?”然后笑了一声。“胖子,你的名字取得挺威风。” 他把学生证扔回给我,说了一声“走了”,旁边的小阿飞不明所以地看着他,却也乖乖跟了上去。 于是乎,这个风波就这么不明不白地结束了。 我赶到礼堂的时候,校长冗长的致辞已经完毕。还好这会儿没有老师还是训导守在礼堂大门,我就也随随便便找了个座位混进去,忙碌之中也受了不少白眼。 司仪是一个笑容甜美的女学生,我才刚坐稳,就听见司仪带着有些兴奋的语气,道:“接下来,我们有请新生代表——王筝,上台说几句话——” 我掏了掏耳朵。 希望是我耳鸣。 我抬眸,只见一个少年,嘴角带着一丝浅笑,眉眼之中有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傲气,挺拔的身姿轻易地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说真的,我还是第一回瞧见有人能把校服穿得这么好看…… 王筝还是一幅孔雀样,笑得很招摇。 我突然觉得胃疼。 世界真奇妙。 哈里路亚赞美主。 我的心情很复杂。 复杂得无法以言语形容。 尤其是一打开宿舍房门,就瞧见我的行李晾在一边,单人床上,某个孔雀男以美人半卧之姿,手里拿着一本加里斯特的原文诗集。在我进门时,微微抬眼,脸上扬起很是不屑的笑容。 我很疲倦。 王筝孔雀的东西占了大半个房间,我只得把我的行李放在角落,默默地整理,尽管身后那鄙夷的眼神实在让我很不自在。 “你在干什么?” 王筝很聪明,却有些喜欢明知故问。就像那时候,我签下了离婚协议书,把仅剩的,我私人名下的地产全部留给了舒媛的时候,王筝一脸阴沉地看着我,问了一句:『你为什么这么做?』 我抬眼。 王筝的面孔,和上一世仅存的记忆无异。依旧很精致、很好看,典型是让人吹捧,女生喜欢的类型。 其实,王筝一直都很受欢迎,上一世女朋友接着换,我总带着一点私心,佯装好意地提醒一声。王筝总会回我一句:『你自己对女人不举,还期望我和你作伴么?任祺日你少恶心了好不好。』 “小何呢?” 王筝的声音比一般男子稍高,可是他只要一压低声音说话,就是心里有火。“他领着任家的薪水,就是这么做事的?”王筝转眼就掏出大哥大,我这会儿实在装不出心如止水的模样,赶忙上前去拉住他的手,“小何这是去修车了,你别告诉夫人。” 王筝盯着我。 我这才发现自己抓着他的手肘,讪讪收回手。王筝果然很唾弃地挥了挥手,像是碰到什么脏物似的。 我回头去整理自己的东西,沉静了一会儿,身后突然响起那一把曾让我心动不已的声音:“任祺日。” 王筝从包里拿出一个包装简易的袋子,极是无礼地扔到了我的床上。 我心中有些好奇,像年轻人一样,上前去打开袋子,里头是当时刚面世的新型Walkman,还附带了我向来中意的巴尔克的音乐碟子。我连忙瞧了瞧,犹记得我上一世因为喜欢得紧,花了好长一段时间才找了全,结果却没时间静下心来听上几回…… 我的心,微微地飘飘然。 别说我幼稚。不论年龄,只要是收到心仪的礼物,自然是非常欢喜的。 袋子底边还放着一张卡片,我看了眼王筝,见他冲我冷笑一声,不由得为我心中隐隐自作多情的念头稍稍心酸了一把…… 我拿起掌心大的小卡片,看着上头的一行字。 【祺日,恭喜你升上中学。还有,happy belated birthday。】 【三叔。】 下方的署名…… 彻底浇熄了我满腔的激情。 第二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虽然和王筝同校同寝室是我始料未及的事情,好在我们不是同一个班级,谁让从上一世到现在我的心脏都一直很脆弱,不论发生什么事情,大小不论,我都会寝食难安好一阵子。 所以这一世我常在想,就算上辈子我不是失足坠楼,指不定总有一日,我自己也会跳下去。 说真的,王筝抑或是那衰人,我都没有什么好怨的,只是心里难免还是有些疙瘩。 也因此,从开学到现在过了也有一段时间,我日日出门的时间比鸡蹄还早,一般都是在校园内四处溜达,回到寝室的时候王筝已经躺在床上看书,看也不看我一眼。我的视力一向来就不太好,我相信这和我少年痴肥应该没有关系,上一世上了大学的时候还做过一次眼睛手术。 这一世我的眼力到了晚上依旧不好,王筝的生活又是规律到几乎严谨的地步,到了晚上十点一定关灯安寝。我只得摸黑洗澡,还得注意不能发出太大的声响。 其实,我认为我是个挺体贴的人。舒媛也说过,我是个体贴温柔的男人。可是当她拿着离婚证书放在我的眼前的时候,她也说过,我是个体贴得近乎软弱的男人。 说真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任祺日。”王筝的声音让我吓了一跳,黑压压的也瞧不清楚,只隐约瞧见王筝从床上坐了起来,一双眸子在黑暗里怪贼亮的,我揉了揉眼睛。王筝的心情似乎不是很好,开口就说:“你不知道你每次这么晚回来都是在给人惹麻烦么?” 我顿了顿,可能是我刚才关门的声音太大,吵醒了王筝孔雀,难怪他要发脾气,只得赔笑说:“我下次会注意,等你睡熟了才回来。”王筝听了这话似乎皱了皱眉头,很用力地卧下翻过身子,还哼了几声。 有时候我会想起从前公司王筝的助理李玲的话——尤其是和总裁您共事的时候,经理的更年期,就来了。 对于此事,我也很懊恼。 起码在上一世,我从未意识过,王筝孔雀其实是一个脾气很差的人。尤其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 爱情果然让人盲目,还好我现在眼睛有点盲,心却是雪亮的。感谢主。 可能是因为体型的关系,导致我易出汗怕热的体质。再加上这年纪的孩子比较没有内在美的观念,所以在课室里我稍微有种被排挤的感觉,虽然我的各科表现都挺优秀。在他们眼里,也就符合了没外貌有脑袋的真理,说到底我也没遇到什么麻烦,后来还当选了年级干部,挺不错的职位,人见人赞,经过的同学也会带着敬畏的眼神看我一眼。重点是符合我现在的日常生活,早起晚归。 请叫我卫生股长。 说真的,我上一世活了三十年,别说洗厕所,我连扫帚都没见过几回。重活了一世,倒是给了我磨练的机会,总得体验生活的,你说是不? 所以,在我瞧见不远处瞧见某笑容明媚的孔雀在一干人的前呼后拥之下走过,我绝对没有丝毫嫉妒…… “胖仔,你看你那个室友多风光。”我突然觉得后背一疼,回头就瞧见程辰拿着拖把由后捅了捅。“啧啧啧,我听说高年级的都让他几分,不知道他家干什么的这么厉害,下一届的学生会会长校方的内定人选,现在不知我们这年级的,高年级的大姐姐也贴了上去,妈的看了真憋气。”程辰看似酸溜溜地说了几句,眼里却是满满的笑意,露出两颗虎牙。 “王筝学习好人长得也好,受欢迎也是一定的。”我这是说实话,上一世王筝的架势程某人还没见过,比现在这般有过之而无不及。 “依我看这学习好是真的,人长得……啧啧,跟娘娘腔似的,我说,基佬喜欢的那一类型。”程辰老祖是香港人,说话也带着广东腔,只不过有时候太直接了一些,总能让我的小心肝稍微加速。我嘿嘿笑了笑,低头专心干活。结果程辰一把上前夺了我手上的拖把,没好气说:“胖仔我说你也太老实了点,我还真没见过有人真把这卫生股长当一回事的,怎么?有勤务奖拿么?靠。” “嘿嘿……” “嘿你个鸟屎,就你这个性那卫生股的三八才会把这没人要做的活儿推给你,连累我也干这种鸟活儿,行了行了,东西赶紧收一收,去外头打机。” 程辰这小伙子很坦率很精神,虽然和我一个年级,实际上大我两岁,听说是因为太混成绩拿不出来,早前就念了一年先修班后来又在初一的时候留级两个学期,算是史无前例,据说校方也对他很是失望,曾经和他妈谈过无数次给他转职校,结果听说他妈挺着大肚子闹了几次,最后程辰光荣地留了下来。 上课第一天,程辰说对着一群小孩儿看不上眼,就我瞧起来好欺负又能突显出他的玉树临风,所以直接抓了张桌子和椅子,对着编到最后座的我说了一句:『胖仔,一个人占这么大位子你好意思么,让一边去!』 “哎哎,胖仔,你看,那边那个,对对就是那个穿迷你裙的,哇靠,腿妈的好白!”程辰张着油亮的嘴,说话的时候,喷得到处都是,我只好拿了纸巾给他收拾。 “啊哟,死咯!长成那样还敢出街,要死了这是……”程辰说话是远近驰名的没口德,还好麦当劳里人多,看他一手抓着汉堡一手拿着鸡腿,尤其吃相……嗯,我也不方便说他人闲话。 程辰一出校门就跟解放似的,直把我往速食店里拉——说真的,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少年的时候都喜欢这个。说来,我那时候也曾经向往过,后来真正吃上一回,却发现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滋味儿。在上一世,我除了单恋的对象,一般都是偏爱清淡的口味儿,可能是主屋里多了那衰人,任老太在饮食上严格把关,结果把我也一併养得清淡了。 到了这辈子多了程辰这朋友,每次就拉着我往麦当劳肯德基钻,对于那些油腻的食物我实在不敢恭维,程辰倒是点的挺欢乐,谁让付账的是我。 “胖仔,哎,你学人减肥么,靠,你喝的这啥咖啡?怎么,让你室友刺激到了,也想装贵公子么你,屁,你要真的成那样子我踹死你。”程辰抢了我手上的咖啡,喝了两口就直叫苦,见我用无可救药的眼神看着他,又嚷:“胖仔,你兄弟又不是坑你,只是我上次闯祸我妈让我爸给我冻结了帐号,现在比路上讨钱的还穷,你用得着这么看我么你。” “嘿嘿,那就快点列字据把手指盖了,要不然就把你老妈老婆女儿一起抵押了还钱。” “我老婆女儿不行,老妈你想要就请自便。” 说真的,很少什么事情是能让我开心的,但是和程辰在一起的时候,总会让我想起我……咳,王筝的儿子。 “靠!胖仔你看!隔壁女校的!正妹啊!” 有时候,要不是上一世的记忆太深刻,也许,我会认为,那一些,不管是痛苦的开心的还是痛心的,都只是一场梦。 等程辰吃饱喝足了,我原想寻机脱身,结果不止我的逃脱不果,还让程辰抓到了游戏中心去。新加坡在这儿管制挺严,一般有牌照的都会禁止未成年少年少女入场,所以程辰口里所说的好地方,自然是……嗯。 一入场我就因为满室的烟味儿而微微皱了皱眉头,不过可能是因为我身材肥胖的关系,这皮肤的一点皱着还真的瞧不出来,程辰也就拿着我的钱包自动自发地掏钱换币。“胖仔,你不玩么你,顶好玩的。”程辰冲着柜台一个化浓妆的小姐打了招呼,“芯姐,这我兄弟,任——” 我咳了声。“任祺日,妳好。”我伸出了手,那叫芯姐的大姐儿有些发楞,然后就有些夸张地笑了起来,程辰上前一把拍开我的手,还捏着我的脸骂道:“死胖子你胆子不小,这种三脚猫的抠女技术哪里学的,靠!”我有些愕然地看了眼芯姐,只见她用戏谑地眼神看着我,涂得艳红的唇勾着,带着一点儿风尘味。 说真的,我还不知道上一世所学的礼仪到了这一世成了拐骗女子的劣招,这让我觉得有些惆怅…… “小辰,这你的同学?挺可爱的嘛。别让你给教坏了,小心人家爸妈找上门来,你难道要你妈真的亲手把你赶出家门去?”芯姐似笑非笑看着程辰,程辰难得窘迫地骂一声:“妳别多嘴!谁教坏这小子了,妳有点良心好不好?他每天躲他那口子,我看他每次在图书馆发霉,这不带他出来透透气么!” 我震惊地看着程辰,程辰用看傻子的眼神,怜悯地看我一眼:“好兄弟,你这心思写在脸上的,哥哥我和你同穿一条裤子还不知道你眼皮一动,心里想的是什么呢!” 无论如何,我都不希望,我家乖仔以后长成程辰这模样,千万不要。 程辰拉着我到一台老虎机面前解释了老半天,我依旧用虚心讨教的眼神望着他。后来程辰又遇上了一些熟人,虽然看样子也不是什么正经的人,不过除了身上总带着烟味也就没什么让人厌恶的地方。我稍微打了招呼,就一个人百无聊赖地坐在一边,看他们几人玩的起劲儿。 上辈子也不是没玩过赌博类的游戏,基于一些应酬,偶尔也会上船玩玩。我这方面倒没什么天分,虽然早前授课的内容里也包括了这一项。 那衰人就很厉害。 我记得那时候他还只能坐在轮椅上,荷官甩骰子的时候,他只是闭着眼——他的耳力一直都很好,只是我没想到他的耳力强得能听出盅里的骰子甩出的数字是大是小。以前我曾瞧过一次,那时候他和平时一样,微微扬着嘴角,看起来很无害,苍白病态的脸色配上那沫笑意外地合称。 他的手指不算修长,却很漂亮。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记忆之中,是漂亮得极致的那一种。 只是一眨眼,他带着温文尔雅的微笑,用那一双漂亮的手,轻易地甩出三个六。 我不止一次这么想——他其实没必要和我争任氏总裁的位置,姑且不说当初要不是他出意外,任氏也不会轮到我手上,再说,他有这活计,我不信他还能饿死…… 但是我又有些明白,他这个人看起来温柔无害,实际上黑心的很,尤其当初对我、对任氏赶尽杀绝的时候…… 那时候,我—— “胖仔!胖仔!发什么楞!快走!”耳边吵闹的杂音里突然夹杂程辰着急的声音,我还来得及回神程辰就拉着我说:“快走!靠!出来玩一趟居然是碰上闹事的时候!” 闹什么事?我还没来得及问,程辰就拉着我往后门跑,还有很多少年仔,一窝蜂地跑了出去,比之前程辰和我描述条子来了的时候的情况还热闹。 霍地我听见后头传来极大的声响,像是打斗的声音,结果我赶不及回头,已经让程辰拉着没命地往外跑。期间只听见旁边的人说:“哇靠!你看见了没有!坤哥的手下都带了家伙,这一次摆明就是和韩爷抢地盘了!” 耳边吵杂的声音让我极不舒服,晚上我又瞧不清楚,结果没跑几圈,等我转头的时候已经看不见程辰的影子。 “程辰!程辰!”一伙人跑出来后散的散,转眼只剩下我一个人,程辰也不见踪影,我不由得有些担忧。 倒不是担心我自己,就是怕那孩子去瞧热闹。 说真的,年少气盛,程辰的性子有时候也挺羡慕,只可惜我当年在任老太的淫威之下,硬生生被压成了老头子,过了一世简直瞬间苍老,所以在暗巷里,突然有一只血淋淋的手抓住我的肩膀的时候——着实比我瞧见王筝和那衰人吻着吻着然后滚到沙发上翻云覆雨还刺激…… 我觉得脖子一凉,昏暗的灯火,让我大概瞧清楚了来人,还有他架在我脖子的小刀。 有些意外。 他也有些愕然地看着我。 说来,中学的时候难免都会有些帮派什么的然后集体勒索的小玩意儿,我还记得开学当天我因为迟到翻墙,在一群小阿飞对我进行不道德交易的时候,这位仁兄算是出来替我解围,虽然他就是那一群小阿飞的首脑…… “原来……是你,死胖子。”他的声音很低沉,或者说,很好听。当初我瞧着他,就觉得这孩子眼里有一股狠劲儿。 比如,他现在架在我脖子上的小刀,感觉就挺凶狠。 他横了横后方,像是要确定有没有人追上来,我这才瞧见他和我一样还穿着校服,腹部一大片的红,挺狰狞。 难怪他脸上都是汗,白得跟纸张似的。 我说:“我带你去医院。” 他狠狠瞪了我一眼,“你傻了么?”然后他发出一声闷哼,抓住小刀的手一松,整个人软倒在地上,表情很痛苦。 我想说。 其实我一直都很有爱心。 第三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我扶着那孩子走了好一段路,期间一直劝他去医院看看,结果这小伙子白着一张脸还不忘耍狠,指甲差点儿抠进我的肉里,我只得映着头皮顺着他的意思走。程辰带我来的地方本来就是旧街市,巷道小路多得让人头晕目眩,待在这儿的又多外籍劳工和贫民户,治安向来很不好。 我扶得气喘吁吁,不时侧头问:“是、是不是那里?哦,转左边是?”期间,我不断回头瞧瞧有没有人追上来,一直到我们到一间小屋。四周太黑我瞧不清楚,只感觉到一股很重的湿意,不知是我的汗水还是那鲜红的血。 他似乎睁了睁眼,气息有些微弱,很是费力地抬手,从裤袋里不知拿出了什么,只听见“啪嗒”一声,稍微明亮起来。他拿着打火机的手不断抖动,只瞧他往对头一处稍稍扬了扬手,蓦地,他极痛苦地低吟一声,整张脸都扭在一块儿,看得我也着急起来,赶紧手脚慌乱地让他靠坐在地上。 “好好好,我我我知道我知道,你、你别说话,躺着!躺着!”我紧张的时候都会有些口吃,顺着他指的方向,跌跌撞撞地跑了过去,从那旧油桶后方角落找到了类似药箱的盒子。跑回去的时候又摔个狗吃屎,好在我牢牢抱着那救命盒子,慌忙地跪坐在那孩子面前,似乎听见他笑了一声,然后说:“……蠢……” 那一刻,我瞬间明白了“好人难为”这四字的意义。嗯,我不和伤者计较。 我打开药箱,只是这里灯光太暗,任我怎么睁大眼,依旧是模糊一片。我只得胡乱翻了翻,碰到了类似纱布棉花之类的东西,回头小心翼翼地给他解开被汗水和血水浸湿的白衬衫,到伤处血液有些凝固,布料粘在伤口上,我看得心惊。“你、你……忍、忍忍。”他咬了咬牙,还不等我回神,发狠似的抬手用力地把布料撕下,伤口顿时又涌出血来。 我睁圆了眼,却听他咬牙切齿说:“……动作……快……” 在上一世,我也曾遇过绑架受伤之类的危机。记得最深的有两次。 其中一次是任老太刚走,任家无主的那时期,几乎王任两家所有人都挤在任氏主屋大堂内,等着律师宣读遗嘱。我那时候和王筝从美国赶回来,结果一下飞机,就突然被人打晕扔到了车里。醒来就发现自己在一个废弃楼房里,我那时候陷得挺深,担心王筝多过任氏总裁的位置,一睁眼就到处瞧,没看见王筝的声音,还暗暗松了一口气…… 绑匪也不晓得在想什么,不止没要赎金,也不曾露过脸,我就这么无食无水地在那废弃仓库里待了好一些时候。我也记不清待了多久,只知道昏迷之后,再苏醒的时候已经在任氏旗下的医院里。旁边没多少人,我第一眼就瞧见了王筝。 那时候,王筝带着冷笑,说了一句:『恭喜,任大总裁。』 另一次的绑架,是公司出事前不久的事情……那事是我心里的梗,我也不想多提。不过我的包扎技术倒是在那时候练出来的,算是唯一的好事。 我极其小心地扶着他,这时候没水没酒精的,只能粗糙地给他清理伤口,环着他的腰,用绷带环了几圈,所幸伤口不大。期间,他没哼一声,呼吸有些重,看样子疼得厉害。 我突然想起儿子。 乖仔也爱爬上爬下的,结果落得一身伤,又怕给舒媛知道了讨一顿骂,总是等到我从公司回来才悄悄去找我。有一次,乖仔玩得太过,腿划开了好大一个口子,那一次他也等不着舒媛骂他就送进了医院。我赶到医院的时候,医生刚好给他包扎,他哭也没哭,唇倒差点咬出了血。 那时,我气得厉害,却舍不得骂儿子,憋在心里差点内伤。结果乖仔出院那天,我绷着一张脸,儿子一瞧见,眼泪就滚了出来。 重生之后,我偶尔也会想,这么乖的孩子,居然不是我的…… 我看着眼前这少年仔,见他皱着眉头闭着眼,心头不禁微微泛酸,不由得小声地说:“现在……也过得这么久了,他们也追不到你了,你在这里等,我、我给你去叫车,我们去医、医院?我、我陪你去,好不……呃,ok?”我朝他有些滑稽地比了比OK的手势,程辰老说我说话跟哄小孩差不多,听了让人憋气。我只得学一学年轻人的腔调,老被人说老,心里怪伤的。 他睁了睁眼,我等得心急,正打算当他默认走出去叫车的时候,衣袖却让人抓着。他眼里的戾气很重,我让他盯得心里也不踏实起来。说来,他的年纪看起来比程辰还要大一些,身上穿着的也是高中部的校服,五官很深,和王筝的细致不同,却也谈不上粗旷,算是极帅气的那一种,就是带着一股血气。 他突然眯了眯眼,低声说:“有人……”我跟着一惊,他却一把抓过那药盒,转眼就从里头翻出了一个小型的杆状物,要是我没看错的话,那应该是…… 我轻轻拍了拍胸口。阿门。 一般这年纪就算在道上混的,拿枪的时候,手依旧会抖。他似乎很熟练,眼里一点波澜也没有,有些吃力地拉着我往边靠。我不禁屏息,这才听见外头传来细碎的脚步声,一会儿,外头传来一把女声:“……阿捷?是、是不是你在里面?” 我似乎听见他呼了一口气。 那老旧的铁门被推开,突来的灯光让我不适地抬手遮眼。 “阿捷!阿捷!怎么会这样的?”那声音有些熟悉,我稍微睁了睁眼,有些吃惊地看着那女人着急地走过来。原来是刚才那店里坐在柜台的芯姐。 芯姐看起来没出什么事,就是瞧见那孩子这模样的时候急得快哭出来。 “我没事了……就是坤七那王八耍阴,妈的……” “你这样怎么会没事!快!我带你回去!韩爷刚才派人来了,现在都散了,你要急死我是不是,流了这么多血……” 我才发现,他们两人的眉眼有些像。我的脚跪坐得有些发麻,动作的时候,稍微低吟了一声。芯姐这才转头看着我,有些意外地说:“你不是……小辰的——怎么会……?” 我扬起了苦笑。当事人也看了我一眼,然后有些虚弱地说:“姐,你先带他出去,叫辆车送他回……” 我咳了声。“我住校。”原来刚才我说要叫车送他去医院,他睁着眼盯着我,摆明了是知道这里七拐八弯的,我不止叫不到车,指不定还把自己给丢了…… 他顿了顿,芯姐对我也一改初见时玩笑的模样儿,说:“小日是?现在这么晚了学校也一定关了,要不你先和我们一起回去,明早我让人送你……” 我心中一跳,不知为何突然想起王筝那张嘴脸,要是我彻夜未归,让他一状告到任老太那儿,以后我再想走出任家大门一步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于是,我赶紧道:“不、不——没关系,芯、芯姐麻烦妳给我叫车,我一定得回去。” 两姐弟有些疑惑地看着我,我又咳了咳,缓缓小声道:“宿舍长午夜会巡视,如果不在房里,是要进纪律处的……” 芯姐似乎还要开口游说,倒是他突然笑出声,脸色也没有之前难看,说:“姐……他翻墙的功夫……厉害着呢……” 我不由得干笑两声。 当我带着这肥胖的身子,再一次翻墙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我可能有做特务的潜质。 回到宿舍恰好是午夜时分,好在我一路走回来,没遇到保安之类的,沾沾自喜地打开房门—— 当我瞧见那双美眸带着熊熊怒气瞪着我的时候,我的心,凉到了谷底。 “任祺日,在校外游晃至深夜,先不说校方记过这档事,你说——要是夫人……”王筝还未说完,蓦地从床上坐了起来,睁大了一双眼,对着我上下看了看,看得我的心跳得飞快。 “任祺日——!”王筝抬高了声音一吼,怪吓人的。不过这也不能怪他,谁让我双手衣服都沾了血,看起来挺寒心的。唉,这也不是我蠢,我哪知道这孔雀这么晚了还没就寝呢…… 王筝几乎是从床上跳了起来,风风火火地走了过来,脸色狰狞得很。弄得我心里顿时萌生直接把门合上飞奔而走的念头。 王筝抓着我的肩膀,左瞧右看,双眼睁得老大,说:“任祺日,出了什么事?你怎么会弄成这样子的?任祺日——!” 我一时语塞,王筝咬了咬牙,极不耐烦地推开我,眉头皱得死紧,“任祺日,先不说你之前的举动让夫人有多失望,你看看你现在这个样子!”王筝眯了眯眼,说:“是不是那个名叫什么程辰的?任祺日,我真不知道你是怎么和那一种人好成这样的,是那流氓把你教坏的是不是!” “任祺日,你看看你自己,和那些下等的流氓有什么差别?任氏——怎么可能交到你手上!” “难不成是交到你手上?” 王筝猛地一震,整张脸瞬间涨红,胸口起伏得厉害。 我微微皱了皱眉头缓缓说:“王筝,你别这么说他,程辰虽然学习不好,态度不好,说话教养也不好,但是起码、起码……” 我深吸一口气,看了一眼王筝标致的脸蛋。他气得发颤,得连五官也有些扭曲——上一世,我记得曾经有人这么对我说过,他除了表皮,有什么是值得你去喜欢的。 “起码,他……” 不会背叛我。 “铃铃铃——” 我和王筝皆愣了愣。没想到王筝的大哥大在这时候突然响了起来。这年代手机不普遍,铃声也不像之后这么多元化,王筝突然有些郁郁地按下接听键,“喂。” 我看见,王筝的脸色有些怪异。 然后,他看了我一眼,把电话递给我,说:“……是三爷,三爷找你。” 我知道,我的眼睛一定睁得比吉娃娃还大。 我失魂似地接过,有些迟疑地放在耳边,也不说话。 手抖得厉害。 过了好一会儿,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一把老迈的声音:“是小少爷么?” 那是景叔的声音,和记忆中一样,总是让人极不舒服,就像是机械一样冷硬。“小少爷,这里,我给传达三爷的话,请您听仔细。” “祺日,三叔身子不好,你又自己在外头,三叔一直很担忧。” “三叔知道你好玩,私下让人看着你。” “今晚的事,不能再有第二次。” 景叔的声音突然停了下来。 我的心拔凉拔凉——他、他!居然让人跟踪我! 我很少发怒,现在却有一股甩电话的冲动。我正要按下结束键,蓦地,那一方传来那声音——就像是卡车碾过,沙哑至极,似乎是用尽了嗓子后,才能发出的声音。 “祺,日……” 如果不仔细听,一定听不清楚。 他只能断断续续地发音。 “不,要,生,三,叔,的,气……” 之后几天上课,没瞧见程辰,我实在不太习惯,感觉世界突然安静下来。 这天下课的时候,外头突然吵杂起来。 我正拿着拖把打算实行卫生股长的职务,突然有一个小阿飞闯进来,打着嘴环,有些不伦不类。 一边的同学都窃窃私语,只听那小阿飞叫道:“妈的别挡路!找人找人!” 我继续往后门走,应该不关我的事。 “哪个叫任祺日!给老子死出来!” 一时间,班上几十道目光射了过来。我简直受宠若惊。 小阿飞顺着目光,眯着眼瞧我,冲我摆了摆手势:“原来是……哦,那个死胖子。死胖子,给老子死过来!快点!” 我叹了一口气,放下拖把,有些视死如归地走了过去。可能是人胖走路也慢的关系,我一站到那小阿飞的面前,那小阿飞就狠狠扫了我一个耳光。我差点儿站不稳,手撑在桌上,才勉强稳住了脚。 “死胖子,迟了这么久老大才收拾你,你有福了你!” 我有些头晕,老大……? 我乖乖地和那小阿飞走到了草场,果真远远就瞧见当天被人划了刀的小伙子。我轻轻摸了摸发疼的脸颊,有些惆怅。 “老大,我替你把人带来了!”那小阿飞凑到他旁边,有些幸灾乐祸地瞧着我。我抬眼瞧了瞧他,看样子回复的挺好,才几天就能跟没事一样。 他吐了吐烟,捻息了烟头,对我说了一声:“过来。” 坦白说,他的声音,真的挺好听。眼神依旧很犀利,站着的姿势很慵懒,却让人生出一种怪异的感觉,无法抗拒。 我乖乖走了上去,在他面前站定。 他侧了侧头,突然皱眉,一手扭起我的下颚,有些用力。 “谁打的?” “呃……啊?” 他眯了眯眼,突然看向刚才去班上找我的小阿飞,语气有些冷:“你动的手?” 那小阿飞也觉得气氛不对,“老、老大……”他横了那小阿飞一眼,霍地操起拳头,二话不说就往那小阿飞脸上挥去。 那小阿飞整个人被打到了地上,痛苦地叫着。他似乎还要再补上几拳,我赶忙拉住他,“呃,你、你也别打,别——” 他盯着地上那小阿飞,忽然抬头,扫了扫一边愕然的众人一眼,然后勾住我的肩膀,拍了拍,带着一点江湖味地说道:“你们记得了,这个任祺日,以后是我兄弟!谁敢惹他,就是惹我——” 所有人齐齐看着我,噤声不语。 他狠扫一眼,“我养的全部是哑巴?还不快叫日哥——!” 所有人一个激灵,对着我,喝道:“日哥!” 场面比我上位任氏总裁的时候,还壮观。我扯了扯嘴角,心情很复杂,胃又开始疼了起来…… 他很是满意地笑了笑,然后逐一给我介绍:“这个是阿富,那个是小忠,还有那个……” 每个小阿飞冲着我硬是扬起嘴角,我硬着头皮,冲着每个人点了点头…… “然后,”他看着我,眼里有着一点光彩。 “杜亦捷,我的名,记清楚了。” 那一刻,我不止睁圆了眼,嘴巴估计也可以塞下一个鸡蛋。 如果我没记错,大约几年之后,出了这么一个人物。他只要跺一跺脚,整个新马乃至东南亚的黑社会都会震一震。 那人物的名,刚好也叫——杜亦捷。 第四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日哥日哥!别说兄弟不罩着你,抽一根,包你欲仙欲死。”少年仔勾着我的手臂,顺势揽过我的肩,一说话嘴里的漫漫烟味儿熏得我的头有些晕。 “不、不用……呃——” 说来,虽说杜亦捷管他们叫我日哥,毕竟几个都快成年的孩子毕恭毕敬地叫着另一个孩子日哥,实在有些……故此,这帮子里我除了和杜亦捷闲来还能说上两句话,一般的确是有些格格不入,尤其杜亦捷叫我和他们聚了几次,皆是逼酒飞烟弥漫——我、我这把老骨头,憋得实在辛苦。 杜亦捷一伙人平时没怎么上课,总聚在操场那大树下或者是空置的课室,自那日后隔三岔五就会拉着我聚上一天。自此,我好好学生的形象禁不住动摇起来,就连班上同学瞧着我的目光也带了三分怜悯、七分恐惧,班导刘女士也找我约谈了一回,循循善诱地握着我的手,说:“任同学,遇到什么难处校方一定会保护你,你要为了你的前途着想,三思而后行……”诸如此类。 故此,我感到万分惆怅。 杜亦捷想来也是知道我和他们插不上话,之后也没怎么理我,就拉着我坐他旁边,一群人嘻嘻哈哈地聊,杜亦捷极少说话,多半时候只是扯一扯嘴角。杜亦捷抽着烟的手势挺好看,上一世记忆之中,也只有王筝拿着雪茄的姿势,能轻易让人怦然心动,只是王筝烟瘾不重,极少在我面前抽烟。 我记得王筝的秘书李玲曾这么说过:『真瞧不出经理这么严苛的人居然是个新好男人,就算抽烟也只抽半截,上次企划部的小珍说,经理不怎么抽烟,是怕身上带了烟味儿,说是他的情人不喜欢。』 那时我和舒媛新婚,原来心里沉寂如同死水,却因此又泛起阵阵涟漪。 后来,我签下那份转让书的时候,王筝脸上轻蔑的笑,冷漠的声音,几乎能穿透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 『姓任的,总喜欢一厢情愿。』 我……总是一厢情愿。 “那个……老、老大……”一大把年纪了,还学年轻人叫别人老大,脸上微微烧了起来。我一出声,一班人都静了下来,杜亦捷也瞅了过来,那眼睛总能让我的心,微微一揪。我赔了赔笑,说:“我、我最近缺课太多……两个星期后,就、就是段考了……” 杜亦捷眉头轻轻一皱。 几个小阿飞就闹腾起来。“兄弟还管那什么东西,哎呀!别理别理!” “切,不就个小考么,什么考卷我们弄不来!啊,你说是,老——啊哟!” 杜亦捷一手扫了那扬言给我拿考卷的小阿飞的后脑勺,力道挺大,原来起哄的一伙人顿时静了下来,我也睁圆了眼,一句话也没再吭一声。 杜亦捷捻息了烟头,瞪着那小阿飞,冷声说:“你少教坏他,小祺和你们不一样。”杜亦捷转而拍了拍我的肩,嘴角轻轻勾了起来,眼里还有淡淡的笑意。 “这样,明天你不用来了,好好学习,什么时候考好?” 我咽了咽口水,“……二、二十三号。” 杜亦捷低头想了片刻,才揉了揉我的头,说:“那天考好了,杜哥带你吃好吃的。” 上一世我上位任氏总裁的时候,杜亦捷已经在整个新马一手遮天,且杜亦捷除了在整个东南亚甚至亚洲的黑市有十足的影响力之外,面上做的也是土木工程和海外房地产,和任氏有几项交易颇大的合作案。 任氏晚宴的时候,场面挺大,许多政界人物都足了面子,意外的是,杜亦捷亲自来了趟。那时候,所有人都管杜亦捷叫“杜爷”。当时,我到底还是涉世未深,礼貌上必须和每个宾客敬酒,对上杜亦捷的时候,已经带着五分醉。 模样儿倒是记不清了。 我只知道,现在的杜亦捷,虽然依旧带着一股狠劲儿,却少了那一股血腥气。那时候的杜爷,却已经没有人敢直视他的双眼。 我果真过了两个星期的安稳日子。 偶尔,杜亦捷下课的时候会跑来一趟,也只问了问学习上的事儿,顺道提醒我考完那天得把时间空出来,弄得我心惊肉跳,班上人心惶惶。 卫生股的工作早在不久前,已经有人自动请缨,我继而光荣卸职,生活忽然悠闲起来。倒是王筝不知怎地做上了初中部的学生会长,两个人的作息瞬间调换,等我熄灯的时候,才隐约见王筝的影儿。 我睡眠极浅,这是上一世后来几年才落下的毛病,再说,发生那件事之后…… 我永远、永远都不会愿意再想起那一件事。 我打了一个寒颤。 上一世的毛病几乎全一个不漏地落到了这一世,也不知是福还是祸,至少可以提前预防。 黑暗之中,王筝走路有些摇晃,不时碰撞到东西,发出阵阵低咳,又翻箱倒柜找些什么。 “哒。” 王筝似是一惊,回身的时候没留意,突地发出一声“碰”,就见他低吟一声,整个人弯下腰来。“王筝!”我赶忙拿起桌灯,凑到他身边去,见他双手扶着腰,像是疼得厉害,可见我过来扶着他,却死硬摆出一张孔雀脸,又要扬起下颚,结果眉眼痛得一抽一抽的,挺骇人。 王筝扶着桌子,坐到了床上,而后又低咳起来。我慌忙地去开了灯,瞧清楚了些,却见他脸色稍嫌苍白,兴许是方才那一撞,额上也疼出了汗。王筝见我瞧着他,冷哼一声,别过了眼。 我只得给他找了药酒,还有一些止咳片,听王筝那连绵不断的咳声,我轻叹一声,又拿了些消炎药。自从那天和王筝吵了一顿架,几乎没再和他说什么话。早些时候,王筝虽然对我总是一阵白眼,至少还是会对我冷言冷语。自那天起,却是几乎一句话也不说。 王筝脾气傲,又极重面子。 上一世,王筝没少和我吵过架,只是我一般都极少回嘴。 最重的一次,是我和舒媛新婚那时候。我记得,那一次王筝在酒宴上喝得挺醉,散宴的时候我让李玲送他回去,王筝却突然抓住我的领子,两眼都是血丝,却冷笑着说:『任祺日,你学人家结婚?哈!你不是对女人不举么!你这个基佬,龌不龌龊!』 那是我第一次打王筝。 王筝的肤色很白,脸上的红色指印显得更加突兀。王筝那时候两眼死死地瞪着我,哪怕现在,只要一想起来,心都会微微地疼。 后来,为了哄王筝开心,我给出了许多手下的企划案。 只不过,王筝之后做的事,比我的那一巴掌,着实疼上许多。 那估计是我重生几世,都忘不了的疼。 “王筝、王筝,别闹了,我给你擦药。”我看着王筝稚嫩的脸庞,如同娃娃般精致,再过几年,那五官会逐渐硬朗,瞳孔会更加深邃。 王筝挺执拗,上一世他几乎软硬不吃,道道地地的大爷命。 我思想片刻,轻叹一声,说:“下个星期就段考了,你要是拖着病去考试,到时候我考得比你好,你不要后悔。” 这句话果然见效,王筝立马睁开眼,一双眸子上下横了我一眼,咬牙地说了一声:“做梦。” “得得得,我做梦我做梦,王老爷子,麻烦您老躺下,掀起您老尊贵的衣,让我瞧瞧可有撞出一个坑。”我不由得拿出哄儿子的伎俩,乖仔嫌药酒味儿呛,身上撞成了瘀青也不让我给他擦药,总得我变着法子哄。 就是不知儿子吃这一套,老子吃不吃这一套了…… 王筝揪着衣,两眼睁得老大。半晌,才服软似的解开扣子。室内的灯光有些澄黄,偏生王筝的脸蛋又生得不是一般的漂亮,现下低着头,眉睫一颤一颤,想来是刚才痛得厉害,还带着水汽,见他慢慢地解开衣扣,露出胸膛,满室旖旎…… 咳咳,哈利路亚。 王筝那一撞果真不同凡响,腰部一片瘀青,我一瞧,心里哪里还有什么想念,只觉得一抽,脱口就扬声说:“怎么这么不小心!”扭开了瓶盖,把药酒倒些放在手心上,却见王筝蹙着眉头,“什么味儿这么难闻。” 只瞧他掩着鼻,抿紧了唇。 和他儿子一个样。 我的心,不由得有些酸涩,说:“小何老家的独门配方,跌伤撞伤扭伤一概能治,你儿……咳,我试验过的,真的有效。”多亏了乖仔,我给人揉伤的功夫练得特好,绝对知道要如何拿捏力道,王筝原来紧皱的眉头才微微舒开来。 弄了一阵,我又嘱咐王筝沾不得水,亲自倒了水,守着他把药片吞了下去。王筝原来还挺不情愿似的,兴许真是病了,后来也没瞪着我,听话地吞药喝水。 我说:“别太拼了,一些事可以缓一缓,你是超人其他人可不是超人。” 王筝没回话,只缓缓闭上眼,轻轻地舒了一口气,没一会儿,就听见均匀的呼吸声。 王筝是一个天赋极高的人,也很努力,和我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我想,如果公司没有王筝,或许在我手下也撑不过十年。再说,王筝和那衰人联手,固然令我寒心,我却也知道是我自己能力不足。 所以,我不恨王筝,顶多是有些怨。 段考开始的时候,王筝已经生龙活虎,下巴扬得忒高,见我顶着两个黑眼圈,嘴角还扬了起来。 我想,当初吕洞宾被狗咬的时候,估计就是我这个心情。 话说回来,我把裤带束紧了些,衣服似乎也大了点……原来圆得瞧不见眼睛的脸蛋儿似乎也消了脂,渐渐有了上一世的轮廓。 考完的前一天,杜亦捷一伙人还来找我。杜亦捷问我考得怎样,我说:“题目还行。”杜亦捷的小跟班阿忠却笑了起来,指着我说:“啊呀,真瞧不出你这模样脑子挺灵光的,老大,你说——啊哟!”阿忠这孩子说话挺率直,吃了挺多打。 杜亦捷扯了扯嘴角,缓缓说:“拿第一,想要什么,我送你。” 我干笑两声。 刚才的话其实我没说完——题目还行,凑凑和和,刚好可以输给王筝,屈居第二。 杜亦捷走前还不忘提醒我,“明天考完了我在前边校门等你,也不用急,把书包放了过去也行。” “上次那事我姐说什么都要叫我谢你。” 杜亦捷真正笑的时候,会露出两颗虎牙,有点大男孩的味儿。 只是,一想到他二十年后黑道头目的模样儿,我顿感泄气。 隔天一考完,班上所有人各自有之后的活动,一群孩子脸上都松了一口气。 我把书包搁回寝室里换套休闲服正打算出去,没想到一踏出门,王筝远远就风风火火地走来,盯着我问:“原来你在这里!……你这是要去哪里?” 我愣了愣,还没回话,王筝就扣住我的手,说:“任祺日,先别管这么多,任老太派车来了。” 王筝拉着我就走,我的手被抓得生疼,“王筝!你什么意思?” 我用力甩开王筝的手,却见他定定瞧着我,迟疑片刻,才缓缓说:“你妈出事了。” 第五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王筝生得漂亮。 但是,不管是上一世,还是现在这一刻,我觉得,王筝最漂亮的地方,是那一双眼睛。倒不是那双眼多大多闪耀,王筝的眼睫毛挺长,又总爱斜眼看人,整个人有种懒散魅惑的味儿。 只是,当那一双眼,真真正正瞧着你的时候,却是犹如一股深潭,足以让人产生错觉。 让人沉沦的错觉。 我一直都知道,王筝的个性、体格,和那一张漂亮得不像话的脸蛋很不相符。坐在车座,他的手紧紧扣着我的,车窗外的风景不断变幻,当汽车驶入那修饰夸张、奢华雄伟媲美首相公邸的大门,王筝从头至尾都没再说一句话。 走下车的时候,我往上瞧。重生了一回,我依旧需要抬头环视,才能将眼前的一切尽收眼底。 任氏主宅。我深吸了一口气,它仍旧散发着**的气味。 王筝拉着我走了几步,脚步有些仓促,我不禁有些晕厥,脚下不慎,整个人往前倾的时候,肩头有什么东西稳稳地撑住了我。 我睁了睁开眼,入目的是那一双,曾让我沉溺的黑瞳。 “任、任祺日!”王筝依旧和上一世一样,比我高出许多,完全不像才上初中的男孩儿。 我笑了笑,心里怪嫉妒的。 我摆了摆手,又揉了揉眼,太涩。 径自走前了两步,手边又传来了暖意。我低头,瞧见那一只和它的主人同样精致的手,再次握了上来,只是,这一次,我们的手心相贴着。 我的心一跳,把手有些强硬地抽了回来。 “任祺日——”王筝回头,拔高了音。我干笑了一声,说:“太热了。” 烫了一次,我实在不敢再试第二次。 王筝抿紧了唇,回头加快了脚步。我人短脚也短,几乎是慢跑地才跟上了他的脚步。 从停车位到主屋还有一小段的距离,王筝原来还走在挺前头,后来,却是越走越慢,结果到最后,倒和我并肩走在一块儿,距离挺近,让我有些不习惯。 门不用我们自己打开。 几乎是同一个时刻,当我和王筝在门前站定的时候,任氏大门已经轻轻开启,悄声无息,我的呼吸,似乎也要在那一刻停顿。 开门的,是景叔。 任氏主宅有三个管事的。除了大小事皆管的张妈,还有专门伺候任老太的如婆,最后一个就是景叔,整个任家,他就只听一个人的话——任家三爷。 景叔的人,就和整个任宅一样。我这年纪的时候,他也不过五十出头,发鬓却已经白透,总是一身黑色西服,烫得笔直,站着的时候,也是直挺挺的。上一世,我对景叔的印象只局限在那机械一样的声音,没有任何起伏,不带任何新加坡口音,对着我,深深弯下腰,慢条斯理地唤道:“小少爷,表少爷。” 看到景叔的那一刻,我的呼吸似乎一窒,下一刻,我连忙环顾四周。 任家大堂很大,左右两边皆是旋转阶梯,直达二三两楼。只是,这时候静悄悄地,挺渗人。 景叔似乎看穿了我的想法,缓缓说:“三爷在房里歇着。” “呃、是、是么……”我蓦地觉得耳根一红,不自在地别过头。这时候,由上传来急促的脚步上,回荡在整个大堂,紧接而来就是张妈那响彻整个任宅的大嗓门:“小少爷,表少爷!您们可回来了,快、快、快上来瞧瞧少夫人!” 映入眼帘的是张妈年轻了二十岁的脸庞,青丝中也只有缕缕白银,眼角的痣也还未掩在层层皱褶之下。张妈从二楼嗒嗒嗒地急急走来,她平素最重仪态,走起路时和任老太一个样儿,美人莲步似的。只有在真正着急的时候,才会美态全失,嗓门全开。 “小少爷,您也真是的,在外头平时也不回来,夫人这身子早年就不好了,您也不多照看照看,唉!”张妈急急拿过一边小丫头手上捧着的盘子里的湿巾,二话不说,在我脸上胡抹一通。张妈忙完我这一厢,转而又急急去瞧王筝,猛地惊叫一声,“啊!表少爷!” 王筝平时一张孔雀脸,唯独对三个人使不出来——任老太、任三爷,剩下另一个,就是张妈。 “表少爷!怎么瘦成这模样?啊呀——让张妈瞧瞧,可心疼死张妈啦!唉,这不是张妈说你,你怎么也犯糊涂了,去到那什么野学校去!瞧瞧——”张妈是任老太从王家嫁过来时就跟着的人,当时王夫人分娩的时候,张妈也是让任老太指派回去就近伺候,她难免心疼王筝比心疼我多一些。 后来,我当上任氏总裁的时候,张妈没一日给我好脸色瞧。就有这么一次,张妈突然指着我的脸骂——『摊上你的没一个有好下场!你还想害多少人!啊!』 我冤枉。 王筝原来让张妈捧着脸,猛地眉头微皱,一双眼瞟了瞟我的脸色。倒是景叔开了金口,说:“先领小少爷和表少爷去看少夫人。” 这栋宅子里,也就只有那么几个人能治得了张妈这张没完没了的嘴。其中一个,正好是站在大门边犹如堪比门神的景叔。 我妈的房间在宅子的最东边。 任氏主屋极大,正好任老太和任三爷的房间都集到了最西边去,平时也就那儿人里人外地热闹。楼梯往东挺清静,上一世小时候,我听张妈说那是任老太心疼我妈耐不得人多,就找个安静的地方给她养病。 等我大一些,我妈走了之后,我每次走过东厢的房,才会意识到,我二十几年成长的地方就是下人嘴里的任氏冷宫。 上一世,想到这点,我的心还会轻轻揪一下。这一世,我倒很是庆幸,至少在重生的前两年,我和那衰人一年到头逢年过节在真正对上一眼。 我妈的房,在东厢的最里边。据说是发起疯来,离西厢有一段距离,好让保安来得及阻止,避免任老太和任三爷受惊。 “任祺日。”王筝在我身后站定,眼里似乎有一些我看不清的东西。上一世,王筝这人就挺没心没肺,没少拿我妈的事取笑我。 他说:“我在这里等你。” 嗯……? 我有些意外地回头瞧了他一眼。王筝很是不自在,侧头,看不清表情。 我慢慢走进。 当门合上的时候,似乎杜绝了外头所有的一切。 房间的陈设和我离开的时候一样,或者说,和上一世记忆中无异。 我看着她,坐在床上,手中忙碌地折弄那五彩缤纷的折纸。房门关上的时候,发出轻微的声响,她顿了顿,抬头。 然后,她轻轻笑开,无邪、纯真。 我有没有说过一件事? 我妈,没有发疯的时候,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女人。 第六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上一世,对我妈的记忆不深,最清楚的却是她发疯的时候,喜欢抽人。 但是……我妈其实是个挺没胆子的人。我觉得我胆子偏小,估计是像她。她抽我的时候挺威风,到了任老太面前就乖巧得跟什么似的。我说这是欺善怕恶,小时候差点心里扭曲,只不过后来她发了疯,对谁皆一视同仁,我的心里才稍微平衡了些。 她微笑的时候,有浅浅的酒窝,微卷的头发有些凌乱。 乖仔也有酒窝,笑的时候,会让人甜到心里去。我曾经以为,乖仔的酒窝是遗传自我妈,就怕这性子也传了去,心惊胆跳了好一些时候。 还好,不是。 “……妈。”上一世,任老太嫌我这么叫不合礼数,让我改口唤“母亲”。后来,我也只有在我妈打我打得凶的时候,才会叫几声妈。 通常那时候,我妈都会抽得轻一些,她会突然想起,我是她儿子。 她正在折纸的双手轻轻一顿,然后,带着一丝困惑抬头。我轻轻叹息,坐在床沿,我妈看了我一眼又低头忙她的活儿。 我妈还有一个活计,就是手巧。 倒不是能织出什么毛衣围巾来,就是顶能玩折纸,总能折出意想不到的玩意儿。很小的时候,我妈很自豪地和我说过,我爸就是让她折了九千九百九十九只纸鹤给折来的。 曾经,我觉得我爸的要求太低。 只不过,若是上一世的我,只要王筝愿意用双手折一只纸鹤,我愿意用所有的一切,来换他手上那一只纸鹤。 我妈折得挺专心。我给她拿了苹果,打算削皮的时候,才想起这房里所有足以成为凶器的东西早让人收到了火星去。我妈这人嘴叼,水果非削皮不吃,我只得给她倒了杯水,递给她的时候,她抬头瞪了我一眼。 兴许是我打扰了她。 上一世,我妈还喜欢波斯菊。 听说我爸用了九千九百九十九朵波斯菊当回礼送给我妈,我妈原来挺神气,后来浇水浇得脸色发白,瞧见水单脸色发青,所幸后来嫁入任家,我爸辟了片小园子,让我妈随意折腾,反正水有园丁浇,水单有任氏罩着。 我妈果然折腾得很开心。 我看着一床的纸鹤,说:“折给谁呢?给潇洋么?”我爸叫任潇洋。 我妈顿了顿,看着我,冲我一笑。 我眼光不好,其实是遗传自我爸。不过,我爸的眼光至少比我好一些。王筝和我妈都是美人,一个孔雀一个疯子。 不过,王筝恨着我,我妈爱着我爸。 我妈像个怀春少女般,脸蛋微微一红,折得更起劲。 我说:“不折给祺祺么?”祺祺是我乳名。我妈很久没这么叫我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等我发现的时候,我妈已经扭着我的耳朵,面目狰狞地说——祺日!你难道要让王家那些人比下去?!那是属于你的东西!那是潇洋留给你的! 我妈闻言,两眼盯着我。 很疑惑。 我把门带上的时候,正好瞧见张妈在拉着王筝说话,王筝脸上赔笑,虽说我心里明白他对张妈的唠叨极是不耐烦,却也不会露出一脸为难的模样。 莫怪当时李玲被欺负得凶的时候,暗暗和我抱怨说——总裁,经理在您面前那叫一个孔雀拽样,在我面前那是个老虎凶样,到了这别人跟前……比狐狸还狐狸。 李玲当时的表情挺夸张,结果后来不知怎么让王筝知道了,要不是我给她挡着,她就要让王筝给发配边疆了去。 “表少爷,别怪张妈罗嗦,张妈刚才让人下去熬了汤,一会儿盛给你,啊哟,张妈瞅瞅,这瘦得跟什么似的,哎!”张妈跟了任老太一生,又没嫁人,对王筝就像对儿子似的。 “不用麻烦了,我有好好吃饭”王筝忙着避开张妈的狼手,“再说,他才瘦得厉害……”王筝嘴里咕哝着。 门合上的时候发出“咔嗒”的声音,王筝和张妈齐齐瞧了过来,尤其是王筝,立马如雷似火地走了过来,开口就拔高了音,道:“怎么这么久?你妈妈——” 王筝看了我一眼,突然改口说:“张妈让人熬了汤,看你这样子,好似任家不给你饭吃模样。”二话不说,就拉着我往外走。 这一次,王筝抓得挺老实,手指全扣在一起。王筝人比我高出许多,手指修长,手掌也大。刚好把我这肉球似的猪手包裹起来。 上一世,我只要盯着王筝的手便会出神,就连高中时期热血澎湃的时候,也不敢借故贸然染指。后来当上任氏总裁,少不得和王筝一同应酬出差。王筝做事的时候,对别人严格,对自己更狠,一两天没睡是常有的事。 王筝小时候在大人面前还会做做样子,偶尔牵一牵我的手以示王任两家交情甚笃。再大一些,记忆之中,王筝的手,我只碰过那么一回。 那时候是和香港的商业集团商讨上亿的契约,我刚接手任氏,还没缓过来,王筝的冲劲很高,整个企划书几乎是由他负责,我倒像是跟班当陪客,日日睡得香。王筝一般睡眠挺浅,却在车上难得偷闲假寐。 当时,我不过是把空调调低一些的时候,轻轻地越过王筝,两手不小心轻轻地擦过,然后…… 我就那么、那么轻轻地、轻轻地,握了一下。 后来也许是心虚,我怎么也不敢正面瞧王筝,暗自乐了几天,就连做梦也会笑。 现在回想起来,总有那么一种,在回忆少年时期那热血的冲动……明明我如今的身体年龄比当时还小上那么一大截。 无论如何,现在看王筝那死小孩抓着我的手跟逮住仇人似的,我顿感惆怅。 张妈原来只让人熬汤,兴许是瞧不过自家宝贝主子日渐消瘦伊人憔悴的模样,转眼就让人去叫了厨子,闹了好半会儿,又说下人煮的怕王筝不适口,自个儿忙了去。 任氏大堂有四个主厅,前方是会客的厅房。任老太是个挺守旧的人,屋里的装饰雕花皆是中式设计,除了边上的贵妃椅,余下的皆是香檀木座,屋里还弥漫着淡淡麝香,一片古色古香却让我觉得隐隐地不自在。 虽说这是任氏主屋,王筝倒显得比过更加舒心,毕竟比待在那不足任家客房一半大的宿舍卧房,王筝更适合这地方。 上一世,我当让任氏总裁的时候,一整栋宅子里就只剩下我这么一个当家的,说不出的冷清。直到后来娶了舒媛,有了乖仔,才觉得稍好一些。 其实当时我就觉得,房子小一点好。 一家人,走到哪儿都能遇到。除了不会觉得有些冷清之外,也能时时盯住乖仔,他在哪个角落摔疼了,我也能及时把他扶起来。 “小少爷、表少爷,晚餐准备好了。” 景叔说话鲜少有起伏,上一世就是一副硬邦邦的模样,眼里没有一丝感情,突然出现的时候,比在游泳池瞧见鳄鱼趴在岸上做日光浴还惊悚。张妈和王婆都是任老太当初从王家带过来的人,景叔的来历我却不甚清楚。 再者,日后我当家,那人也不在任家主宅里,我自然也没再瞧见景叔。 话说回来,看着景叔,我忽然庆幸这宅子大得很,一年半载也不怕和那人打个照面…… 不过,这顿晚餐,我想是免不了的了。 于是乎,我的双脚犹如千斤重,要不是王筝用力扯着我,我倒宁愿赖在柱子上。 什么?你说我为什么那么怕他? 谁、谁说我怕了! 我、我、我……不过是…… 不过是…… 到饭厅的时候,一桌子的菜,跟喂猪似的。我原来还跟蜗牛似走忒慢,任王筝摧残我的肉掌,躲在后头观望。不想,除了瞧见张妈和几个仆人,倒是没再见到其他人。 主座上,只有一张黑色雕花椅,空荡荡的。我只瞧了一眼,赶忙低下了头。 景叔的声音从后方响起:“三爷说,今晚有些乏了,没法下来看看小少爷,希望小少爷见谅。” 感谢主。 我灿烂一笑,“见谅,我一定见谅。” 王筝像瞧傻子般瞧了我一眼,抬头略带迟疑地问景叔:“三爷的病好些了么?”语句里头是满满的担忧。 请相信我,我绝对没妒忌。 只是心里泛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感觉,突然想起当初李玲怀疑丈夫外遇的时候,嘴里老挂着“奸夫淫妇”,杀气腾腾地四处晃荡。 那么,王筝和那人…… 我的眼皮,轻轻一跳。 衰。 左吉右凶,刚才跳的是哪一边? 菜色挺丰富,意外的是,里头多数是我喜欢吃的菜,原来还拔凉拔凉的心顿时飞扬了起来。谁让学校的伙食吃得嘴巴都没了味儿,再说,张妈虽然是唠叨了点,可做菜的手艺真的是没话说。 老实说,当初张妈和我闹腾离开之后,我也暗暗扼腕了好一些时候。 王筝优雅地坐着等人给他布菜,我从早餐啃了一片面包到现在胃酸早拿我的胃壁开刀,且搬出去好些时候,早把任家那规规矩矩的条款抛至脑后,自个儿夹菜埋头狂吃。 王筝冷哼一声,难得没出言挖苦。 我这一顿吃的特别香,偶尔顺手,也夹了块牛肉给隔壁盘子上——乖仔吃饭就只等我夹菜喂他,这动作毕竟做了几年,一时间忘了我隔壁坐着的是他老子…… 果然,我愣了愣。 抬头的时候,刚好对上王筝那一双勾人的丹凤眼。 “呃……这牛肉片熏得挺好,你、你尝尝,哈哈。”我不自在地干笑了两声。 王筝脸上瞧不出情绪,也没开口讽刺,静静地瞧了我一眼。王筝的姿态礼仪极好,浑身透着一股贵气,只瞧他指间的银筷优雅地架起肉片,沾了点酱汁,微微倾身,缓慢地放入口中——那动作说不出的流畅,姿势恰到好处,咀嚼的时候不见贝齿,只有在方才微微张口的时候,粉红的舌尖隐约可见。而后,只瞧他稍稍眯着眼,嘴角也轻轻扬起,仿佛是在品尝世间难寻的佳肴,末了,像是意犹未尽地微微启唇,目光却是停留在我身上。 我拍了拍自个儿的老脸,埋头。吃饭吃饭。 主,请赦免我的罪。 张妈原来还忙里忙外地伺候,她极是疼爱王筝,盛汤的时候,只听她低估道:“哎,表少爷,你下次回来,张妈再做一桌你喜欢吃的菜,来来来,喝汤。” 王筝笑了笑, “这样就很好。” 张妈可不乐意了,扬声说:“表少爷,我说您难得回来一趟,这三爷也奇怪,怎么让我们按着单子备菜呢,我怎么还不知道表少爷的口味儿,说来也奇怪,这种事儿三爷一向是不管的……” 我吞了一口饭。 王筝脸色如常,只说:“三爷自有三爷的意思。” 我擦了擦嘴,小声说:“我吃饱了。” 当晚用过了饭,王筝就让人备车,说是隔天学生会还有事情,得要回去。毕竟,任家宅大,离市区还有些距离,不过要留一晚也是无妨。然而,王筝有这想法,最乐见的自然是我。 张妈开口挽留,又唠叨许久,难得王筝不为所动。倒是景叔从二楼走下,说:“车子已经安排好了。”张妈就是再不愿意,也没辙了。 我暗暗松了一口气,和张妈景叔道别一声,正要走出大门的时候,景叔突然唤了一声:“小少爷。” 我一顿。 景叔对着我,深深弯下腰。 “路上小心。” 不知为何…… 我总觉得,这一句话,似乎是景叔代话般,心突地一跳。 我几乎是逃跑似地开门步出,抬头却见老何正对着我和王筝挥手。许久没见老何,我的心也为之一松,沿路叫了几声“小何”,很是开心地慢跑过去。 夜风拂过,不知为何,我鬼使神差地回头。 任家住宅极是壮观,二楼排排的落地窗,那里闪烁着微光,我抬头一瞧,只觉得周身一冷。 呼吸,微微一窒。 “任祺日,你怎么了?”王筝顺着我的目光往上瞧,那头哪里还有人影,只听他不耐道:“跟见鬼似的。” 我随着王筝进了车,心口跳得厉害。 晚上的时候,我的视力向来不好。 不过,那一双眼神,就是黑蒙蒙的一片,我都能感觉出来。 方才,他站在落地窗前,身上穿的是一贯的绵绸雪衣。老实说,活了两次,我还真没瞧过,有人比他更适合穿绵绸制的衣服。 我记得,任老太说过,他极像任老爷年轻的时候。 当时,我一点也不觉得,他和爷爷哪里相像,就是样子,便差了万里远。 后来我才知道,他们相像的地方…… 我还记得,任老太看着王筝的时候说过这么一句话——就是王任两家的女娃儿凑在一块儿,也没筝筝好看。 其实,后面还有这么一句。 ——不过,筝筝这模样儿再怎么漂亮细致,也没及得上三儿一分。 第七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 感觉,整个人就像浸泡在水里,飘渺虚幻。 摆设依旧是一样的,奢华中的单调,没有一丝生气,隐隐带着一股腐朽的味儿。我静静地环顾,茫然地走了几步。 突然,上头传来一阵声响。 急促的、暴怒的,却是熟悉的。我慢慢地抬头,果真瞧见那野小子从楼梯上蹦蹦跳跳的跑了下来——他的眉眼,很细致,五官柔和。 他是全世界最标致可爱的孩子。 只是,他眼中有泪,下唇紧紧抿着,跑得很急,好像后头有什么在追赶着他似的。这孩子……是不是舒媛又在骂他了?还是,谁欺负他了? 过来,谁让你哭了?和爸爸说。 他下楼的时候,脚下一个踉跄,我跟着着急,好在他抓着把手,也就整个人倒向前去。接着,很多人跟着跑了下来,团团围着他。 里头,有舒媛。 舒媛穿着黑色衣服,头发也剪了,我一时还认不得。 儿子闹得厉害,他小时候也不是舒媛带着的,个性很倔。舒媛其实脾气不太好,我看她抬手,估计又要打儿子,正打算凑上去。 楼上又霍地传来一声大喝。 所有人都瞧了过去。 我……当暖意尽褪的时候,或许就是这一种感觉。我看着那个身影,他的头发长了,胡子也没刮——我记得,他这个人最爱面子,每天把自己打扮得跟孔雀开屏似的招摇。他走下楼的时候,有些摇摇晃晃,像是喝了酒。 他的酒量向来好得惊人,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 他走近的时候,乖仔突然挣得更厉害,后来舒媛拉不住,乖仔整个人冲了上去,或踢或打,我从来没见过儿子这模样。 舒媛拉住儿子,喊:『你在干什么!他才是你爸爸!你怎么能打你爸爸——!啊!』 我……我看着他,他的脸上,没有血色。 乖仔突然张口咬住了他的手。 许多人涌上前,压住了乖仔——谁!谁准你们这么对我儿子?!当我冲上前去的时候,却轻易地穿透了他们。 儿子哭得厉害,我从来没瞧见他哭成这样。 乖仔……别哭好不好?爸爸明天带你去海洋公园,上次说好的,你别哭…… 乖仔突然抬头,目光却是直直对着我。 『爸……爸……爸爸!爸爸——!爸爸——!爸爸!!』 所有人脸色惨白,舒媛又要抬手给乖仔一个耳光。他却发狠似地扭过乖仔的肩膀,眼里都是血丝,脸色狰狞:『你……看见他了?你是不是看见他了——!他在哪里!任祺日那个混帐在什么地方!』 他蓦地站了起来,对着整个宅子大喊:『任祺日!你在这里对不对!你给我出来!你是不是恨我——是不是恨我?!你恨我的话就给我出来!』 『任祺日!哈哈哈哈哈——!你看见了没有!现在这些都是我的了!你看见了没有任祺日!你现在什么都不剩了!任祺日——!你出来见我!出来见我啊!』 任祺日—— 任祺日——! 喝! 我睁开眼,瞧见眼前那一张放大的脸,“啊”地惊叫一声,正要往后挪去,又胡乱地环顾了四周。车窗外是熟悉的新市景色,沿路陈旧的商店街,我深吸了一口气,额头蓦地一冷,我整个人又弹跳起来。 “你怎么了!” 这、这声音…… 我稍稍抬眼,王筝的手放在我的额头上,只听他低声不知咕哝了什么。他挨得挺近,几乎是整个人靠到了我身上,也不管我挪到了车门上,一个劲儿地靠过来。我的衬衫被汗水浸湿,胸口起伏得厉害,王筝皱了皱眉头,又要伸手探我的额头。 我赶紧说:“……没、没事。” 王筝拧着眉,拉过我推拒的手,突然对着前头的静得出奇的老何叫道:“小何!”老何连忙应了一声,他平时就怕王筝怕得紧,谁让王筝从小就没少找过他的麻烦。说来,我还真不知道上一世老何哪来的胆子,居然抡起扫帚,一把挥向王筝…… 只是…… 刚才的—— 王筝看了我一眼,说:“去医院。” 我揉了揉眼,说:“我没事,小何,回学校。”老何看过去挺为难,唤了唤:“小少爷……表少爷、这……” 王筝蹙眉,说起话的时候,挺有任老太的风范。“小何,年纪轻轻的连耳朵都不灵光了么?要是这样的话,我可以给老夫人说去。”老何这下不听也不行了,正打算转弯,我呼了口气,说:“小何,先送我回学校,一会儿你再带表少爷去医院。” “任祺日!” 王筝的力气很大,上一世我就明白。他抓着我的时候,我根本无力反抗。其实,我想说,上一世的时候,他根本就不用费多大力气,往往只要他一个眼神,我就会放弃抵抗。但是,那毕竟是上一世。 我叹了口气。 “王筝,我没事,也用不着浪费人民劳力。再说……” 恨不得我死的,不正是你么? 王筝看样子很是恼火,方才从主屋出来的好心情皆消失殆尽。我的头抵着车窗,一言不发地望着外头。王筝冷冷扔了一句“随你”,气冲冲地坐到另一头去。挨着我的体温离开的瞬间,我突然有些后悔…… 说来,也不是现在这个王筝的错。 我不知道我哪来的火气。 一切的失常,都是因为瞧见那个人……都是因为,那个人才开始的。 揉了揉眼。我真不明白。 上一世,那个人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死了,或许……他才是最开心的。 任——潇—— “小少爷,表少爷。到了。” 老何不断擦汗,这一路下来受惊不少。我心里突然有些愧疚,只得拍了拍他老人家的肩,谄媚地笑着说:“小何,记得请我喝喜酒啊。” 老何整个人又跳了起来,头还直接撞到了驾驶盘……嘶,看过去挺疼。我干笑了一声,如果没记错的话,老何这时候应该正在苦追卖蛋糕的芳嫂,然后就在年底开花结果,当时还请了一个月的假期,去了圣淘沙度蜜月。 后来,过了好多年才生了一对龙凤胎,有一次过年时,大女儿还和乖仔因为一颗糖吵了起来…… 呵呵。 “任祺日,你在那里傻笑什么。” 王筝已经远远走在前头,对守门的老伯出示了通行证,一副孔雀样儿地扬起下颚。 我看着一边的围墙,心里顿时染上了惆怅。 瞧那守门老伯亲切的模样,这难不成,就是所谓的……差别待遇?长得人模人样,福利就是多一些,更何况是王筝这一类不掩家世,出门必开屏的那一类型。 我摇了摇头,正打算小跑上前,不知为何,领子突然让人一扯,重心向后仰去,摇摆的手让人拖至后处,我抬头就瞧见那漫天星空,再来便是…… 我—— 冷汗,慢慢地流过眼角。 那一头闪亮的金黄,耳边的银制耳环在微弱得灯光下闪烁,质地想来不错……其实,我说真的,绝对不是奉承,他的的确确生得、生得…… 我干笑了一声。 “老大……坦白说,您长得……真是——” 其实,杜亦捷大概就是标准的帅小子,不过是现在还是二十年后,放在哪儿都是吸引眼球的招牌。他的好看,和王筝截然不同。王筝那是贵公子的气质,杜亦捷就是—— 我咽了咽口水,我、我知错了还不行么…… 让人像拎小鸡似地抓着实在不好受,杜亦捷虽说不是人高马大,却好歹比我高出两个头,偏生他不说话的时候,眼神瞧过去特别犀利,就像是要把人看出一个洞一样。我稍微挣了挣,扭过头的时候,才发现杜亦捷身上还穿着校服,衣摆像往常一样随意地放了出来。 “你在干什么!” 前方又让人一扯。我毫无防备地倾向前去,整个人向前弹跳了两步,就让人抓到了后头。晕乎乎地抬头,就见王筝一脸愠怒地看着前方,杜亦捷的手还摆着原来拎着我的姿势,眼里似乎还闪过一丝光辉,然后,慢慢地暗沉下来。 就像是深不见底的深潭。 杜亦捷像是不在意地甩了甩手,看着我,语气有些冷:“原来……你们感情挺好。”他耸了耸肩,嘴角扬了起来,看过去挺讽刺,眼里一点笑意也没有。 我心中猛地一跳。 “那、那个,是我家里出事了,才——老、老大……”瞧我这嘴拙的!我恨不得抬手,扇自己一个耳光! 这孩子……估计是—— 王筝猛地拉着我,“任祺日,你什么时候和这一种人扯上关系的?还有,你叫他什么?”王筝没等我回话,气冲冲地瞪着杜亦捷,“瞧你呆头呆脑的,估计是他们缠上你的。怎么,一群混混在学校里闹事,干这种勒索的勾当还挺厉害。任祺日,他们勒索了你多少钱——?” 杜亦捷面不改色,却突然转向我,缓缓说:“你和王大会长说一说,我拿了你多少钱?呵!”杜亦捷嗤笑一声,拿出了根烟,回头前转而轻蔑地看了王筝一眼,冷笑说:“是啊是啊,你学习好,本来就看不起我们这一种人……王大会长,以后看紧你的好学生,别让他给我们带坏了。” “等、杜、杜——”我挣着就要跑上前,王筝使劲地扣住我的手,冷眼瞧着杜亦捷坐上了单车,在我们面前呼咻而过。 我深吸了一口气,甩开王筝的手。 回到房里,我眼皮重得不行,硬撑着洗了澡,后来直接扑倒在床上。 鼻间,突然传来一阵香气。 那是王筝一贯用的名牌沐浴乳。 太暗,瞧不清楚。 耳边,是一声低不可闻的呢喃。 “乖仔……是谁?” 我睁了睁眼。 他迟疑了片刻,别过眼,断断续续说:“刚才……你、你做梦,一直叫着乖仔……那、那是谁?……” 是谁啊…… “任祺日。” 我轻叹一声,转过身子,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 “你不是说明天学生会还有事情么?早点睡。” 唉…… 时间过得挺快。 成绩出来了。 我拿了全级第二,王筝孔雀当然是占着第一名的位置,周会的时候校长还特地表扬了一句,看他那模样,笑得依旧很招摇。 再来就是,不知怎么的,少了杜亦捷那班孩子的集会,倒是多了王筝孔雀。不过,沾了王大会长的光,老师对我的态度温柔不少,周围射来的目光和谐不少,就连情书巧克力我也跟着收了不少——当然,上头虽然是署名是给某孔雀王的。我早前也老实地当送信员,只可惜王筝每次瞧见脸都黑得能滴出墨汁来,要不直接扔外头,要不让我冲进马桶。 一次比一次狠。 说真的,对于小姑娘们的大胆,我有些惊讶。兴许是上一世接触的女孩都是在贵族式教育下成长的孩子,矜持有度,看着那一群对着王筝尖叫的小姑娘们,我有说不出的怅然。 对于这一种变化,有一点我很不满。 虽说我知道那人在我身边安插了眼线,不过我想,这些眼线估计也比不上王筝的盯人功夫强悍。 我曾心平气和地向王筝委婉地反应,王筝下巴扬得挺高,“你当那群小混混是吃素的?哼。你是什么身份自己掂量掂量,就算是胡来,也要有一个限度。” 我语塞。 上一回,走路的时候遇见阿德那一伙人,没瞧见杜亦捷。阿德的眼神挺锐利,越过我的时候狠狠撞了我肩膀,我差点被撞倒在地。 王筝那时候的眼神跟要杀人一样,我觉得,估计是狗主人心态。 后来,王筝说学生会缺了一个总务,他施恩让我破格加入,还留了这么个好职位给我。 总务,是干什么的?说还听一些,是管理其他所有的事物;说直白一点——那就是打杂的。 “祺日,你替我把这份资料拿去办公室影印行么?”辛书慧手里抓着一叠资料,她是初中三的女孩,留着一头卷发,笑容甜美,能干漂亮,学习据说也很好。王筝跳级当上了会长,她也不赖,副会长做得有声有色,早前两个人几乎是同进同出,学校里关于两个人的传闻到处都是。 其实,辛书慧倒追王筝也没什么,毕竟王筝人生得挺高,辛书慧还矮了他半个头,两个人站在一起,挺相称。 我接过辛书慧手中的资料,平时这工作都是影印组的来负责,不过这要放长假的时期,大家的活动也多了起来,倒是我瞧起来还清闲些。辛书慧又吩咐了一些要注意的细节,笑说:“祺日,你果然很能办事,不知道王筝平常怎么总让你待在学生处坐着,给他倒茶端水么?” 我笑了笑,心情微好地抱起了资料走出去。 话说回来,想来是之前事情颇多,我食欲不佳,整个人急速消瘦下来,现在基本恢复到了上一世年轻时候的模样。 我转弯的时候,有人撞了上来,手中的资料都跌到了地上。我急急说了几声对不起,弯下身去把散落的纸赶紧捡起来。 突然,一只脚踩在纸上。 我的心,突地一跳。 “老大,你看看这家伙,当了学生会的走狗。” “妈的,看他那狗奴才的样子,就一肚子火,老大,兄弟们替你修理一顿。” 我急急站起,后退一步。 杜亦捷依旧和之前没两样,就是瞧着我的时候,眼神挺冷漠。一边的人正要抓着我,杜亦捷皱了皱眉头,说:“走,别浪费时间。” 他们面面相觑,然后才推了我一把,很不甘心地走远。 我低头看着那被他们踩过的资料,突然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沧桑感。以前,儿子和我闹别扭的时候,就是这一种复杂的感觉…… 抱着资料回去的时候,辛书慧见了差点没晕过去,没敢再给我这些活儿。我只得给王筝捧水倒茶,小日子过得挺舒心。 很快就临来了长假。 最后一天上课,学生会里还有些事,王筝被老师们抓着弄得挺晚。我早早收拾了东西,走过回廊的时候,却瞧见那一班小阿飞堵在前边。 我的眼皮,突然一跳。 阿德站在最前头,慢慢吐出一口烟,说:“过来,到老地方去。” 他口里说的老地方,就是学校操场后边放体育用具的小房间。平时也没什么人到那儿去,学校里的小阿飞就喜欢集在那地方抽烟喝酒。 我看了看腕表,王筝估计还得弄上两三小时,没这么快。 阿德的年岁和杜亦捷差不多,全名也不知叫什么,平时不怎么说话,总跟在杜亦捷后头,就看着我的时候,眼神有些让人不太舒服。杜亦捷似乎挺看重他,两个人有时候总会暗里说些话。 我跟着他们走,到了操场后边的时候,后头就让人狠狠踢了我一脚,整个人往前边栽去,还没来得及扑到了地上,领子又让人给抓了过去,二话不说,脸上就是一拳。 “碰”的一声,我整个人撞到了一边的架子上,器材哗啦啦地掉了下来,砸在身上,挺疼。我浑浑噩噩地摇了摇头,碰了碰发痛的鼻梁,嘴边尝到一点腥味。 我还没缓过一口气,领子又让人抓了起来。 我睁了睁眼,阿德的眼神挺狠,语里夹杂着怒火:“我老早就知道你不是什么好鸟,傍上那个死娘炮拽得跟什么似的,杜哥不修理你我就看不过去!”他狠狠往我下巴捶了一拳,我差点咬到了舌头,万幸万幸。 我趴在地上,晕乎乎地往旁边抓了抓,好容易才坐了起来。一群人围着,黑蒙蒙地瞧不清楚。 我揉了揉眼,“杜、杜亦捷呢?” 后背又让人踢了一脚。 “混帐!怎么!以为叫老大过来我们就不敢打你是不是!他妈的!” “妈的!没见过这么贱的混帐!今天我不打死你——!” 这……这些孩子…… 哎。 我不过是,想和、想和那孩子道歉,也不行么…… 我抱着头,他们下手又快又狠,我还真怕自己被打成猪头。 “喂!你们让开!” 我晃了晃头,感觉围在我周边的人都散开了去,心中一喜,还以为他们终于泄了气,肯听我说一两句,抬头睁开眼的时候,就瞧见那打着嘴环的小子走了过来,手里拿着拴器材的链子—— 喝! 我整个人差点跳了起来。 “哈哈!害怕了!害怕了!” 我尽量平静下来,口齿不清地急说:“你、你们听、听我说——那、那东西……” “看老子怎么修理你——!” 我只瞧见眼前闪光一过,大腿就传来火辣辣的痛—— 转而,又是一下! 嘶——!!! 我疼得两眼发昏,整个人一颤,眼前,突然一黑。 身体就像是不听使唤那样,我尖叫一声,只听到耳边有人惊呼,然后是狂暴的怒吼。 “你们敢——!小祺——!小祺!!” “楞着干什么!叫救护车!快啊——!!!” “小祺!小祺——!” 第八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其实,我这个人很怕痛。 我不知道是个人体质的关系,还是从小的心理阴影。这一点,就要先说说我妈。她绝对是乱棍出才子的奉行者,虽说还不至于真的抡起棍子来抽我,不过裤带藤鞭啊什么的,我几乎都试过。 坦白说,我妈原来是个很温柔的女人,如果偏要找一个说辞,大概就是所谓的小家碧玉,小鸟依人型的姑娘。我妈真正打我,也是在我爸空难走了之后,她通常边哭着边抽我,嘴里念着我爸的名字。 刚开始我哭叫得还挺厉害,整个宅子几乎都听得见,导致我妈的暴虐因子速成。到后来,我才发现,咬牙忍一忍,我妈会清醒得比较快。 说来,这就是我早死的父亲的个人疏失了。我妈,有遗传性精神病——所以说,这个教训告诉我们,婚前检查是很重要的。 最近太常跑题了,可能是人又老了。 我虽然怕痛,不过,我特能忍痛。 不管是身上的痛,还是心上的痛。 所以,当我逐渐回神,除了黑蒙蒙的一片,什么都瞧不见的时候,我依旧能保持镇定。 不过,周遭比我想像的冷清许多。隐隐约约听到一些脚步声,还有说话的声音。感觉上我躺了很久,企图动作的时候,身体还不太能使唤。似乎过了挺长一段时间,一直到我稍微习惯了黑暗。 那种感觉不太好受。 耳边的声音听起来有些陌生:“放心,眼睛部分只是轻微的眼角膜损伤,及时做了手术处理,为了避免感染,两只眼睛都得暂时蒙上包扎。” “剩下的是皮外伤,大腿的伤口也处理好了,已经没有什么大碍。” 我在心里,呼了一口气。 脑子乱哄哄的,话说回来,我似乎让人用链子抽了几下,最后那一下,疼得不行。原来是抽到了眼睛。 估计,半边脸也开花了。不过,疤痕是男性奋斗的象征……我承认,我是在安慰自己。 “碰——!” 突然,一阵很大的声响,就像是门板让人砸开一样。后来感觉挺混乱,最清晰的就是那一声——“庸医!” “表少爷,你怎么闯进来了,啊,看看这模样,小少爷没事啦,你就放宽心、放宽心……”那是张妈的声音。 “什么没事!他怎么可能没事!要是没事怎么到现在还没有醒来!你们这些庸医是干什么的,不是说只是小伤吗?小伤还要动手术!” “那、那个,王少爷,您听我说,任小少爷可能是麻醉药的药效还没过,所以还没醒来,这的确是小伤,动的也是小手术,手术也很成功……”医生的声音,越来越小。 “是啊,表少爷,齐医生也是尽力了,来来来,张妈瞧瞧……这都几天没好好睡了,张妈知道你这孩子就是心热,担心小少爷,不过谁让小少爷惹上那一些坏孩子……” 坏孩子…… 说到这个,不知道那几个孩子怎么回事了。对了,我那时候,似乎有听见杜亦捷的声音。 王筝这会儿这般火大,估计是因为我在他眼皮底下出了事,他那高人一等的自尊心怕是受不了。说来,上一世出国留学的时候,兴许是我瞧过去就挺窝囊的模样,没少让人耍。实际上的冲突也有过这么一回,就是国际经济部大三的学长狠狠拍了我的后脑勺。 男孩儿之间打打闹闹的,其实也不是什么坏事。 不过,那一次,王筝却和那学长大动干戈。也就是那一次我才知道,王筝瞧过去跟娃娃似的精致,实际上却是个人型兵器,也难怪到了国外那样开放的地方,对王筝有主意的人不少,真正付出行动的是少之又少…… 王筝也有自己的交际圈子,这事儿他们笑话了挺久。当时,王筝摇着手里的酒杯,笑着说:『你们的狗被人欺负了,你们帮不帮?』 张妈拉着王筝好声好气说了几句,王筝这人其实倔得厉害,难怪乖仔脾气跟牛似的,原来是像他。 “王少爷,您放心,任少爷一醒院方会马上……” 那医生说话说到一半突然截住,病房里也忽然安静下来。 我突然对这无故遭遇炮火的医生倍感同情,只好颤巍巍地动了动手指,微微张了张唇,想来是睡了太久,一时间也发不出什么声音。 “任、任、任小少爷……醒了。” 只可惜我现在双眼蒙着,否则我估计可以瞧见那位医生同志喜极而泣的模样。 我果然很有爱心。 只不过,周遭没有我想像中的热闹,反而更加沉寂。我忽然觉得挺难受,稍稍扭过头,挪了挪手。 有什么东西,碰了上来。 有些冰凉。 然后,缠住了我的手。我似乎能感受到,那五指轻轻拂过我的掌心,很轻、很慢。 我轻轻挣了挣,那手握得挺牢实,我每挣一分,就紧一分。我动了动唇,试了几次,才稍微发出一丝音节:“……水……” 喉咙干涩得厉害,肩膀让人扶着,唇边感受到一丝冷意,才稍稍张唇。水溢出了一些,我抿了抿唇,本能地伸舌,当那指尖拂过我的唇角的时候,舌尖轻轻划过。 那和我的手相贴的掌心,似乎,颤了一下。 “我、我们,想给小少爷,检查看看。” 医生似乎有些战战兢兢,我记得王家的产业多数是医药方面,估计这一所医院是王家底下的资产。 贴着我手心的凉意慢慢地散去,似乎,有些不舍,五指又在我的手指缓缓流连。 后来的感觉有些模糊,只觉得好些个人围着我,像是量血压什么的。我很快便有了倦意,眼睛似乎也有些刺痛。 我基本上是醒了睡,睡了醒,期间偶尔可以听到几声说话的声音,可是知觉很快就被睡意掩盖。 或许是睡得迷糊了,也会突然梦见很久以前的事情。 的确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久远得我还以为我已经完全忘记的一些事情。 恢复得还好,就是没什么精神,张妈每天炖了补品送来。 王筝也来了几次。 或许是病人总有一些特殊待遇,王筝待我也没有之前冷漠刻薄,说话挺轻。老何几乎是全天候留在医院陪我,给我说话解闷,只是我伤的是眼睛,不仅要小心碰不得水,一般正常的消遣也没有,就连平时需要都只能让老何给我料理。 我有说不出的无奈。 这天,老何家里有些事情,让医院的看护照料。那看护听声音,是个挺年轻的女生。我也没让老何特地给任家的管事报告医生,毕竟只是半天,再小不过的事情。那看护一般都在外头,有什么需要只要按铃传唤一声就好。 不过,毕竟是女孩儿。 厕所就离床几步的距离,也实在不必要麻烦人家。我的腿伤好得很快,除了瞧不见之外,行动倒是自如。我摸索着下了床,脚尖触到冰冷的地板时,微微一缩,花了一些时间才穿上了拖鞋。 我扶着周围的东西,走没几步,身后就突然传来一声大吼。 “任祺日——!” 喝! 我一惊,还没安神,就让人突然一把搂住,耳边传来东西跌落的声音,发出好大一声“铿锵”! “你——你在干什么!”我从来都不知道王筝的嗓门这般大,让他吼得晕乎乎的,还没来得及解释就让他拽着坐回了床上,“你!你要把我气死是不是!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小何呢?” “你……这里是医院,你别嚷得这么大声,小何的妈做寿,请了半天假。”不用眼睛瞧,我都猜得到,王筝的眉头估计皱得老高。“哼!那么他不会通知张妈一声,就这么放下你——” “是我不让他说的,就……就半天,没什么——” 我觉得我的肩膀一疼,“没什么没什么,你就只会说没什么!任祺日,你……你……” 我轻叹一声,抬手拍了拍王筝,说:“我知道你担心我。”王筝突然就安静下来,估计是让他挖苦惯了,原来还以为他会一把推开我,冷冷地说我自作多情。 搂着我肩膀的手,不断收紧。 唉。 毕竟,他日后再怎么扭曲,现在的王筝,不过是个大孩子。 只不过,我的眼皮又跳了跳。 我伸手,稍微迟疑了片刻,鼓起勇气,推了推王筝。 王筝搂得更紧,我有些欲哭无泪。 我……我…… 我想上厕所…… 如厕后,我疏了一口气,外头却多了些声音。 其实,房间的隔音效果应该还不错,不过兴许是眼睛瞧不见,一点风吹草动就特别敏感。 门打开的时候,王筝似乎站了起来要走出去。 外头的声音,更清晰了一点。 “王筝。”我叫住他。“在外面……”手边传来温度,王筝说:“我去处理。你累了就先睡。” 说来,上一世,我继承任氏之后,王筝就很少心平气和地和我说话,更不用说,那忽然放缓的语气。 我总觉得不太习惯。 尤其是王筝总是似有似无地拂过我脸盘的手,说实在的,若放到上一世我估计会乐死,现在我却觉得不太自在。 可能是被咬怕了的缘故,有点草木皆兵。 外头的声音越来越大,到最后突然听到一声高呼:“你们让我见任小少爷!别抓着我!” 那声音—— 王筝带着怒气,语气拔高,“把那个女人给我请出去!” “等等!” 那声音……我的记忆力向来不错。 “让她进来。” 我的手忽然一疼,只听王筝扬声说:“任祺日,你……”王筝没来得及说下去,门口堵着的保安似乎就放人进来,我只听见那几声急促的脚步声。王筝冷哼一声,甩开我的手,不过却没用什么力道。 我轻叹一声,稍微扯了扯嘴角,轻唤一声:“妳是杜小姐……?” 那一把声音,我听过两回。 第一次是在那个地下娱乐场所,那时候身边还有程辰,那声音也是甜中带着一股韵味,第二次是在那阴暗的房间,那声音满是着急,还有对亲人的关心。 不过,其实我最记得的是眼眉——他们两姐弟的眼眉很像。 “任、任小少爷,你的伤……”她的语里似乎惊魂未定,还带着一股疲惫。想来是来了很多次,都让人堵在外头。王筝没等我回答,倒是抢了话,说:“托妳那弟弟的福,瞎不了。” 她顿了顿。我赶忙圆场:“杜小姐,妳……” “这件事我知道我弟弟脱不了干系,但是请听我说,我弟弟他真的不是有意要伤害任小少爷——”她佯装冷静,实际上语里透着焦急,还带了哭腔。 “我弟弟他、他虽然是……可是,他真的把任小少爷当成朋友,他之前老和我提起,他生日那天还让我下厨准备了很多,就是说要带朋友到家里——” 她越说越急,有些语无伦次起来,“我弟弟他这个人对兄弟很好的,他每次说起小祺的时候都很开心,就算是吵架了我相信他也不会唆使人去……” “闭嘴!”王筝冷笑一声:“那么祺日眼睛的伤妳怎么说?妳知不知道祺日的眼睛差点瞎了!” 我皱了皱眉头,眼睛似乎又微微疼了起来。 芯姐急得似乎哭了出来,“我明白,我明白的,可是、可是我弟弟真的不能进感化院,不能坐牢的,韩爷请的律师都说这次要判得很重,任小少爷、小、小祺,你就当帮帮忙,再救阿捷这么一次,这些事阿捷真的不知道,他送你来医院的,他也很自责的!小祺!你帮帮阿捷!” 芯姐上来急急握住我的手,王筝正要发作,我连忙说:“王筝,别。” 虽然听得挺混乱,却也理清了前因后果。 看样子,杜亦捷不知道阿德找我的麻烦,后来却被拖累,芯姐大概是求救无门,才回来找我。说真的,听到我这身上的伤不是杜亦捷让人整出来的,心里某一处突然松了一口气……就像是这几日来压在心里的云雾缓缓散开,豁然开朗。 我不知道,这种突如其来的喜悦,是怎么一回事。 我拍了拍芯姐的手,安抚说:“杜……芯姐,我知道的。妳说说看,我要怎么帮忙?” 芯姐想来是得了保证,哭声也稍稍遏止,哽咽急说:“小祺、小祺,你……你能不能、能不能拜托……任三爷取消诉讼,让任三爷放阿捷他们一条生路——?” 任…… 任三爷…… 三、三叔……? 我突然想起了最近很常做的一个梦。 上一世,李玲那几个女孩儿有一段时间很迷前世今生占卜星相之类的东西,我记得那时候她这么说过——一个人偶尔会做一些感觉很逼真,似曾相似的梦,那其实就是前世最深刻的回忆片段。 李玲把企划部的女孩们唬得一愣一愣,末了还一脸陶醉地对我说:『总裁!我最近很常做一个梦,那是中古世纪,在一个鸟语花香的地方,我和命运中的王子邂逅~』 也不晓得有几分真假。 画面很清晰,一片小小的波斯菊花圃,我似乎还能闻到那淡淡的香味。 花圃正对的,刚好是刚从纽西兰回国的任三爷的房。 他回来,是参加我爸的葬礼。 那时候,我对他没什么印象。谁让葬礼的时候,我妈哭得太凄惨,棺木里头放着的其实是我爸的衣物。我爸遇上的是空难,又是大海中央,什么也没有找到。 花圃以往都是我爸亲自照料的,他没了,我就子承父业。 抬头瞧那扇窗的时候,隐约可以瞧见一个人影,偶尔还会传出琴声。我那时候还小,却也听得出,那种水准一般的演奏家估计还要练上个十年八年。 当时,他似乎病得挺厉害。 后来还做了什么气切手术,家里来来往往的白大褂人士。 花圃的波斯菊原来是我爸种了来讨我妈欢心,不过他走了后,我妈瞧见,就会疯得更厉害。我当时挺天真,摘了一大束,走到他房门外,敲了几次门都没人回应,才小心地打开门。 我想,那应该是我第一次见到他。 房间很大,即使摆下一台纯黑钢琴,却依旧很宽敞。很干净,也很单调的一个房间。 他就坐在窗边,旁边还有一个白色画架。 他身上盖了一个毛毯子,头发有些长,身上穿的是淡蓝色绵绸,和他的五官一样柔软。喉间似乎装了什么,瞧不太清楚。 那时候,他睡着。 我把花放在床边的几案上,床边还有一个点滴架,我看得有些惊心,房里也弥漫着淡淡的药味。 那是一个,令人不太舒服的地方。 当晚,我就让任老太罚得很重。 任三爷有气喘,而且容易对花粉过敏。 我差点害死了他。 我妈几乎把我往死里抽,叫骂着——叫你还多事!那个人是谁!是你三叔!是夫人的宝!你以后还要靠他的!叫你多事!叫你假聪明! 人小,总会容易留下阴影。 第二次见到他,他病恹恹地躺在床上,脸色跟死人一样。 任老太让我给他赔罪,他不说话,睁开眼的时候,只是静静地瞧着我。其实,有一种人很奇怪,他们的嘴角随时都好像在扬着,永远都摆着一副温柔无害的笑脸。 后来,花圃被填了。 后来,我遇到王筝。 后来,我几乎忘记他的样子。 虽然,那张脸,往往给人强烈的印象和好感。 我感觉,脸颊传来一股凉意。 其实,几乎每晚,我睡得浑浑噩噩的时候,总能隐约感觉得到。 只是,这一天我睡不着,突然的静谧和严肃,让我很清楚地感受到那一股不自在。医院满是药味儿,我才没察觉。 门合上的时候,我的心跳得飞快。 呼吸有些难以平复。 半晌,那股凉意离开我的脸。 我的神经,就像是要绷断一样。 久久。 他的脚步声,很轻。 我呼吸一窒。 慢慢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良久,齿缝间才吐出这么一声叫唤—— “三叔……” 第九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呃…… 感觉前方没有回应,就连一点声响也没有。病房里的窗一入夜就合上,好在有空气清新机,也没有让人感受到太潮湿或是不舒服。 我却觉得有些冷。 咽了咽口水,呼吸也微微粗重起来,头皮有些发麻。我只好伸手往旁摸索摸索,我记得水杯应该是放在那地方…… 脚步声突然清晰起来。 虽然,很轻。 再来就是水倒入杯中发出的声响,缓慢而静谧。我硬是扯了扯嘴角,小声说:“不、不用麻、麻烦,我、我自己来……” 半晌,手指触摸到冰冷。我不由得缩了缩。 水是冰凉的,流入口腔的时候,我整个人冻得一颤,然后就一个不慎—— “啊!咳咳——咳!” 我伏在床,手中的杯在滑落地上之前已经被另一只冰凉的手接了过去,然后轻轻拍了拍我的后背。只是我咳得太惨,估计鼻子也出水了,我狼狈地用袖子抹鼻子抹嘴巴,却在感觉那股冰凉的手缓缓滑过我的肩的时候,急急由嘴里挤出一句话——“面、面巾……” 让、让我死了。 我深深吸了几口气,心情稍微平复的时候,才发现衣服让洒出的水浸湿了一大片,湿嗒嗒的有些难受,却也没敢直说。我就算再多跳几次楼,估计也没胆子要那人服侍—— 手边突然传来凉意,然后就是熟悉的衣料触感。 我顿了顿。 镜子、镜子,你在哪里!我脸上难不成写着字么! 我想,不用镜子,我大概也知道,我的脸现在应该是扭曲得不行。当那冰凉的指尖,轻轻划过下颚,我心下一凉,下意识地一把抓紧衣服,语无伦次地说:“我、我、我自己来、那个、个个……” 我、我欲哭无泪。 双手抓得死紧。 虽说在老何面前多次坦诚相见,我的心里也不见得有多少疙瘩。可是、可是……我只觉得全身凉得厉害。 我实在不明白,从上一世到现在,我依旧想不透,就因为我抢走本来该属于他的东西—— 门打开的声音,传来稳健的步伐声,然后在不远处站定。 “三爷。” 景叔的声音从来不具有任何感情。我不由得一惊,才赫然记得他的腕表里头装着发信器。沉寂片刻,景叔说:“三爷,这些事让我来。” 景叔的手指,有些粗糙。矫捷地替我解下衣服,迅速地换上,动作很利落,就像是一直以来都很习惯这种活儿。上一世,任老太还在世的时候,曾带着三分玩笑,七分认真地说:『阿景你可不是老太婆我能够使唤得来的,你不是我们任家的仆人,而是三儿身边的狗。』 景叔的外型,有些粗旷,棱角分明,眼神乍看之下很呆板,实际上,却很犀利。我记得,景叔的手布满了厚茧,就像是干过粗活儿的人。景叔说话的声音不大,却是字圆腔正,顿挫有力,看见那人的时候,腰板挺得很直。 跟管家比起来,景叔更像一个军人。 景叔把我安顿好之后,又退开了几步。然后,毯子轻轻盖在我身上,鼻间是淡淡的药味。 一声叹息。 “三爷,明天下午要出席股东大会,晚间和李律师有饭约。” 空调的温度被调高了一些。 景叔的声音,又响了起来:“三爷,您该休息了。” 几乎是下意识,我开口唤了一声:“三叔。”很清亮的声音,似乎还有回音,在房内缭绕。 我似乎能感受到那一股视线,在差点打退堂鼓的时候,脑子里却响起芯姐的话。 ——小祺,这事情就连韩爷都没办法,派人到局里打点了,就连警长也不敢说话。 ——他们、他们都说……是任三爷吩咐下来的,他们惹不起,还说、还说这一次,任三爷请的李大状,要求一定要重判。 ——小祺,整个新加坡谁不给韩爷面子,外头都说,任家现在其实是任三爷做的主,就连韩爷也要让几分。 ——小祺,芯姐实在是没办法了,才会求你、求你了,小祺…… “三叔,我、我们……谈一谈,成么?” 空调明明被调低了,我却觉得越来越冷,不由得搓了搓手。 上一世,我们两个人之间几乎没有什么话题。其实,任三爷本就是个知识甚广之人,当初在社交界虽说不是八面玲珑,欲和他深交的人犹如过江之鲫。在早前他身体康复正式步入社交界的时候,各大杂志对他就有极高的评价,那时候有一句写得挺诗意,李玲还背了下来,在我耳边不住叨念:『与其说他是跨世代的商业巨匠,不如用末世纪的艺术才子来形容。』 我当时被压榨得很彻底,由鼻孔哼出一口气——这还不都是用钞票砌成的,没有钞票,他哪来的闲工夫风花雪月…… 现在,我也过了吃不到葡萄喊葡萄酸的年纪,对于他,即使有几分厌恶,敬佩……倒还是有一些些的。 只是,这样的一个表面完美的人,心胸往往特别狭隘。 上一世,我们俩每回说好好上话的时候,都只能用充斥无奈的语气——三叔,我们谈一谈…… 景叔说了一声:“三爷,那我先到外头去等。” 门静静合上。 我向后躺了躺,想要调整一个舒服的姿势,一双手却轻轻揽过我,按了一遍的按钮,枕头垫高了一些。我异常乖巧地任他摆弄——唉,谁让我现在有求于人,总得拿出一点诚意。 他从上一世就特喜欢装样子,倒显得我更加不知好歹。其实,我明白,他也应该明白,他用不着假装对我好,我任祺日哪里有这种本事,够他任三爷玩儿。 我躺着舒服了,精神也没适才绷得要断了似的,理了理头绪,说:“……三叔,杜亦捷……我是说,那班孩子,现在……怎么样了?” 他没说话。 应该说,从一开始,他就没有发出一丝音节。 我不由得顿了顿,带着几分迟疑,说:“三叔……你是不是不、不舒服?要不,让景叔……” 手心,传来凉意。 握得很轻,就像是安抚一样。 跟上一世一样,在他面前,我总会有片刻失神。有时候不得不承认,任三爷拉拢人的功夫的确很强,要不是上一世看得太多让他笑着卖了还给他数钱的例子,我还真当他任三爷是表里如一的谦谦君子。 良久。 “祺、日……” 他的声音,我也不是第一次听到。但是,每一次听得时候,总会有那么一点心惊。就算后来,他能轻易把人一招搁倒的时候,他的喉间,还是戴着那银色的仪器,仅仅靠着细微的振动,发出声音。 “三、叔、没、事。” 我点了点头。他的手指,穿插在我的五指间,比女生的还柔滑。说来,他的手,就和他的五官一样,集聚了任家几代所有的优点,漂亮白皙,直至透亮。 我记得,那十指不只能有来弹琴,甩骰子,最厉害的功夫……我在心底自嘲一声。 “三叔,”我低唤了一声,说:“你知道的,我要说什么,那班孩子……” 握住我的手,慢慢地收紧了一些。我给他整理思绪的时间,停顿片刻,接着说:“他们还小,还不知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你也看到了,我其实没有你们想象的严重,这、这些事,以后总也要遇到的……” “不、会、的。” 这三个字,说得有些重。 他的手,紧紧搓磨我的掌心。另一只手,覆上我的脸颊,撩开我前面的刘海。 “祺、日……”耳边,是他的气息。“不、会——以、后、都、不、会。” 我轻叹一声,说:“三叔,你放了他们。” “他们……也还年轻,如果这一次判得重了,以后就真的没有什么前途了。还有……” “三叔,我想你也知道的,杜亦捷是、是我朋友。我、我不想他有什么事……” “这次,是误会,也是我自己不小心。” 我主动回握他的手,轻轻说:“三叔,我会听话,之后我的事就照老夫人以前的安排,这一次……就放过他们,好么?” 前所未有的静谧。 后来,他没再多说什么,只是,我知道他答应了。 任三爷有一个习惯,当他同意某件事的时候,不会明白地说出来。对于别人,他会用眼神示意,或是一个让人安静的手势。 任三爷喜静,要和他谈判,除了要握有筹码,最重要的是不能让他感到烦。 我看过很多次,他坐在任老太从前的位置,一个简单的手势,就能让吵闹不止的股东们安静乖巧地闭上嘴巴。 或许,这就是一个人的气势。 任老太有、任三爷有,兴许我爸这个前第一继承人也有,不过到了我,只能看着股东们慢慢地把任氏瓜分,一点不剩。 又……跑题了。 我和他之间,也有很简单的互动。 他的手,缓缓抚过我的脖子。 轻轻地在我耳边叹息,就像是容忍孩子的任性,抒发一点无奈,或许还带着一丝宠溺。 我笑了笑。 任家人,其实演技都挺不错。 番外一 重生之沉云夺日 拘留室给人的感觉还不太坏。 里头唯一的一张椅子被踢至一边,或者说,除了睡的地方,四处一片凌乱,还有打斗过的痕迹。杜亦捷曲腿坐在门边,双手手背都磨破了皮,血迹斑斑。身上还穿着校服,就是皱得不成形,还占了血渍。 不过,不是他的。 他是替韩爷做事的,也不是第一次到这个地方坐一坐,往往都是形式上地待上两三天,过不久警司长就会让人把他放出来。说起来,这一回还是待得最久的一次,却也是杜亦捷最不安分的一次。 原来这拘留室还有和杜亦捷一起给抓进来的几个闯祸的少年仔,原来还好好的几个人,隔天监管来巡的时候,全都送进了医院。监管是个上了年纪的老伯,对杜亦捷还挺有印象,后来和同僚说起这事儿,拍桌挠头,“那金发仔是发了什么疯,一个晚上能把那几个孩子打成这样,以前进来时都好好的,唉,不知道现在的年轻人想什么!” 警局里的人多多少少都知道这杜亦捷后边有个靠山,也没真的为难他,只等上头的长官说把他放了。结果却很出乎预料,这回不只杜亦捷,那几个不成气候的小阿飞也出不了拘留室,就连暂时庭外保释都不准。 杜亦捷却一天比一天疯,几乎砸了整间房,小伙子依旧安静得吓人,然而,就算当年杜亦捷第一次关进拘留室,也没有像现在这样胡闹。 警队的一个老前辈是那天亲自到医院逮捕杜亦捷的其中一个警员。几个老警员私下谈论的时候,他突然说:“别说杜亦捷是韩爷的干儿子,这次就算是韩爷的亲仔惹到那么一个麻烦,韩爷都不一定保得住。”老警员熄了烟头,叹一声,“少年人打打架闹闹事是很平常,还是杜亦捷自己把那被人打的衰仔送进医院……” 那天,徐警长的脸色难看的很,让老警员去医院逮人。警局里有个潜规则,和韩爷坤七那一帮人扯上的事,大伙儿都尽量少管,抓了人待上几天也就算了。老警员带了另外几个人,到了医院的时候,杜亦捷就在加护病房外。老警员做了几十年,也亲自抓了这好看的金发仔几次,杜亦捷平时安静得很,和一般只懂得闹事的小阿飞不同,看过去挺老实。 老警员眼里看得明白,杜亦捷那双眼神,有干大事的狠劲。 以前虽然说韩爷暗里帮了不少,不过说实在的,杜亦捷做事很小心,和早期那一伙只知道喊打喊杀抢地盘的大哥不同。韩爷让人逮着吃牢饭的手下也很多,却独独护着他,仔细想想,韩爷能坐到那位子上,看人的眼光应该也不差。 杜亦捷站在手术房外,衣服都沾了血,脸色也有些苍白,看过去,是少见的狼狈。老警员没有兴趣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盘问是检察官的工作,他就像老友一样,拍了拍杜亦捷的肩膀,说:“小兄弟,血气方刚惹了祸,再到警局走一趟。” 如果是之前,杜亦捷都会耸耸肩,有时候还会扯一扯嘴角,配合度向来很高,不会多加为难,手铐这一类玩意儿在杜亦捷身上用不着。如果说得文艺一点,杜亦捷的态度,堪称优雅,应该引为典范。 但是,这一次杜亦捷显然不太合作。 老警员好生请了几次,杜亦捷依旧像是定格一样地站在那里,没有丝毫配合的意思。这让老警员很为难,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情感,若非必要,老警员并不想亲自为杜亦捷扣上铐子。 后来,伤者的家属似乎赶来了,派头看起来挺大,后头那些西装笔挺的保镖足有一列,像是训练有素的军队,接过倒是一个脸蛋漂亮的小伙子先冲上来。小伙子生得极秀气,没想到却是火爆性子,连招呼也不打一声,就直直走上来,越过他们,抓着杜亦捷的领子就抬手挥拳。 老警员以为不过是小事,带来的也只是刚从警校毕业的青年仔,几个人一时间还反应不过来。那漂亮小伙子已经和杜亦捷扭打在一起,杜亦捷出奇地没真的还手,小伙子倒是不饶人,尖声吼道:“混帐!混帐——!要是他有什么事,我一定不会放过你们这群人渣!” 这一场闹剧却是在那一声“够了”,突然停了下来。 当那个男人慢慢走过来的时候,老警员不自觉退开。说话的是这个男人身后像是管家的先生,旁边不断赔笑走来的还有徐警长,和一个白衣老头。老警员在电视上看过,那白衣老头很有名,有主讲过医药节目,不知道是哪方面的权威。徐警长在看见他们的时候,脸色顿时更难看,赶紧叫道:“还不快把肇事的人抓起来!真是!派人去把剩下的人都逮出来!全关起来!那……任、任三爷,您放心,这事情决定会给任家一个交待……” 男人一句话也没说,甚至连斜眼瞧徐警长也没有。后来那几个青年警员和其他人私下提起这件事,都说:“说真的,不都说有钱人都生得跟肥肠一样,你们要去亲眼看看,哼,那模样我不敢说有多好看,不过现在那杂志上什么走秀的,全部都该去整容。” 青年仔总是先注意外表,老警员活了一大把年纪,模样生得好的也看过不少。眼前这个男人看起来还年轻,气色却不好,目光说不上冷冽,就是太平静,像一滩死水。老警员忽然觉得,前几年重案组亲自抓到东区毒枭罗石,那气势估计在这男人面前,就跟过家家一样。 老警员让人扯开了杜亦捷和那小伙子。小伙子这会儿安分得很,就是眼神跟吃人似的,嘴边也挂了彩,杜亦捷脸颊吃了一拳,脸色更不好看。后来,杜亦捷又看了眼加护病房,才乖乖地跟他们走了。 老警员押着杜亦捷走过的时候,那任三爷正好在和白衣老头说什么,听不清楚。老警员只在回头的时候,瞥见任三爷对着白衣老头稍稍弯腰,像是在拜托什么,神态仿佛是前所未有地郑重。 杜亦捷关了将近两个星期,老警员还在想,那帅小子这次惹上了大瘟神,律师换了一个又一个,他姐姐到警长室里哭了几次,就连韩爷也派人亲自去请警长。徐警长这回难得地尽责,还上了电视,就连议员也开始关注这事,说要趁此扫荡学园暴力,避免社会黑势力侵入校园。 总之是乱上加乱。 杜亦捷挪了挪身子,睡得不太好,也不是床太硬或者太冷什么的。就是眼睛一闭上,就会浮现那天在仓库里头的画面。任祺日蜷缩在地上,双手护住眼睛,就连大声呼叫的力气都没有,一颤一颤的。 这种画面,他看过不少,也亲眼瞧见子弹穿过人的太阳穴,脑浆喷出的画面。但是,他觉得,没有一刻,会比那个画面更加惊悚。 就像是——突然之间失去思考的能力,只要一想到,手脚会忍不住发软,浑身的力气,突然被抽干,一点不剩。 阿德从小就和他一起,也给韩爷办过事,算得上是半个道上的人。再怎么说,任祺日和他的交情,怎么也比不上阿德这十几年的兄弟。关进拘留所的时候,阿德几个人也在不久之后进到这地方。 等杜亦捷能够冷静思考的时候,那几个老是傻乎乎地跟着他叫他“老大”的少年已经面目全非。阿德突然发狠似地扣住他的领,像是用尽了全身力气,“杜哥!你知不知道你自己在干什么!那任祺日他娘的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在之前,他老是逮着任祺日,看那小胖子端坐在草地上,一脸跟见家长似的,好笑得紧。还有,那一次,坤七那伙人耍阴让他吃了一刀,结果却遇到那个胖子,模样跟傻子似的,却出奇地没有鬼吼鬼叫,还乖乖跟着到小屋里,暂时让自己保住一条命。其实,他老觉得,任祺日看人的眼神不一样,说话也出奇地老气,喋喋不休。可是,感觉不坏,甚至可以说……挺好的。 但是现在,他的衣服上,还沾着任祺日的血。 杜宜芯急急坐下,旁边还跟着韩爷的御用律师许成宏。杜宜芯这次似乎很开心,杜亦捷扯了扯嘴角,尽量让自己看起来精神一些。 杜宜芯没说几句,又哭了出来,拉住他的手,哽咽说:“阿捷,你没事了!你不会坐牢了,瞧我,这明明是好事,我哭成这样……” 许律师也含笑说:“接下来的事情由我处理就可以了,再过几天,你应该就可以从这里出去了。” 杜亦捷的神情很平静,就像这些事情与他无关。 一直到他从那里安然无恙地走出来,韩爷还特定给他办了席,一干兄弟喝得挺醉。韩爷突然拍着他的肩,说:“阿捷,我在香港那里刚好缺了人,你好好想想,要不要过去。” 韩爷对他是真的好,谁让他爸是给韩爷挡枪才死的。不过,兄弟里也有人说,其实他长得和韩爷年轻时候挺像,就像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也有人说,他爸和韩爷不仅仅是生死之交,连自己的女人被睡了也跟没事一样,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兄弟。 杜亦捷扯了扯嘴角,一口饮尽杯中的酒,周围响起了欢呼声。 那些陈年的事,谁知道呢。 就像任祺日,任氏财团的小少爷,谁知道呢。 杜亦捷摇了摇酒杯,笑了一声,说:“韩爷替我安排就好。”韩爷笑得更欢,身形因为酒色过度,显得臃肿老态,笑得时候,肥肉跟着一颤一颤。 出国之前,杜亦捷带了果篮,穿戴整齐,看起来挺矫情,谁让他姐逼得紧。不过……杜亦捷出门前,在镜前来回照了几次,那果篮还是走了几趟才买下的。 其实,他原来只想把花寄放在医院柜台,让护士替他转送。 结果想了想,还是让护士带他到了病房,护士还小声笑着说:“还好你是这时候来,之前那里门口还围着保镖,跟拍戏似的,现在才突然正常了一些。对了,你是那任家小少爷的朋友?之前没看过……” 杜亦捷扬了扬嘴角。 护士轻轻敲了敲门,不久,就听见那一声“进来”。 任祺日双眼还蒙着,坐在床边,看起来挺精神,笑着说:“小何,我可不要坐轮椅,你不会真的找来?” “……” “……小何?” 杜亦捷突然很庆幸,那双眼,现在还看不到。 人总是会向往纯粹的事物。 所以,很多年后那呼风唤雨的杜爷,偶尔还是会想起,人生那唯一的纯粹。 第十回(上) 重生之沉云夺日 任氏主宅的墙垣很高,远远地将整个庄园围起来,就像一座牢狱。 我当上任氏家主的时候,整栋房子,就只剩下我和老何一家,怪冷清的。一直到我娶了舒媛,有了乖仔,家里才算有了点生气。 乖仔出生的时候,可能是不足月的关系,感觉就巴掌大,我隔着一片玻璃看着,那一个个管子插在小婴儿身上,心头跟扎了好几十针一样难受,后来忍不住哭红了鼻子,还是李玲抱着一堆文件奔到医院来,在我耳边叨念:『总裁,不是说七星儿都是天才么!总裁你别哭,姐姐疼哈,这文件咱不批就是了,不对不对,以后批以后批……』 舒媛出院的时候,乖仔还在医院。 过了挺久,我才真正抱了抱儿子。我记得,那时候王筝也在。 王筝的脸色挺沉,我两手抱着儿子,笑得跟傻子似的。不知道是不是欠了王筝几辈子,王筝嘴角一扯,笑得没心没肺,说:『怎么长得跟猴子似的,看样子像你。』 王筝那一句“像我”,就把我乐上了天。 管他猴子猩猩,都是我任祺日的儿子。 女大十八变,我儿子用不着等到十八,就已经生得天怒人怨,小女朋友排排站,刚好能在四百米操场排上两圈。 仔细想想,果然和他亲爹一个样,招摇得很。我那时候不知,还当那是隔代遗传,怎么儿子在我面前是小绵羊,转个弯就是大灰狼……后来乖仔搂着我的脖子,笑得跟蜜糖似的甜,说:『爸爸,你别怕,以后你喜欢哪一个我就娶哪一个,哪一个不孝顺你我就休哪一个。』 儿子从小粘我,就跟狗屁药膏似的。 我记得…… 我应该是躺在医院里。意识有些涣散,有种身处梦境的感觉,画面很模糊。 白色的棺木,亮得有些刺眼。 不知道,里头躺了谁。 我记得,我只参加过四个人的葬礼。 第一个是我英年早逝的爸爸,后来是我妈,再来是任老太,最后一个李玲。 我试着走近的时候,棺木已经慢慢地阖上。 碰地一声,发出悲鸣。 起棺的时候,围着的人都让出一条道。我有些茫然地跟着退开。 倏地,有一个身影从人群里冲了出来,整个人撞到了棺木上。跟着有人围了上来,我看得不真切,走近了些。 乖仔懂事之后,只有在我面前才掉几滴眼泪,还得我双手捂着眼,弄得我两手满满的泪,比王筝还爱面子。乖仔抱着棺木,张开手紧紧环着,眼睛肿了一圈,眼神有些呆滞,好几个人上来拉他,儿子就跟着了魔似的,手越环越紧。 舒媛一身丧服,脸色窘迫地拉着乖仔,指甲还刮红了儿子的脸。我和她说了很多次,孩子不听话,一定有道理,不能用打用骂的,总得要好好说…… 尤其,乖仔脾气倔,有时候说也说不通。但是,我从来没舍得打他,哪怕说一句重话,我心里也疼。 爸爸,你说我今年生日的时候,给我买狗的,还、还说,带我去海洋公园,我都和同学说了,要拍很多很多的照片给他们看,让他们知道,我有全世界最好的爸爸…… 爸爸,你教我的数学我都忘记了,要是我这次考不好怎么办,爸爸,你起来……再教教我好不好? 爸爸,今年的亲子大会,你说过我们还要再像去年那样拿第一的,你这么都不练习怎么行…… 眼泪一颗颗滚落,就像是没了魂一样。 爸爸,我不要生日礼物了,我也不要去海洋公园了,考试我也不要第一了,亲子大会我们也不要练习了。 爸爸,这样的话,你不用偷懒了,也不用装睡了。 爸爸……你醒来好不好? 乖仔抿着唇,慢慢地笑了笑,眼泪落得更凶。 他的脸,紧紧地贴着棺木,微笑着轻轻地说:『爸爸,你是不是很冷?……我抱抱你,你就不冷了,就不冷了……』 舒媛突然刮了乖仔一个耳光,几个人拉得狠了,儿子不过丁点大,硬生生让人拉开来。 儿子不叫也不闹,眼泪从来没有停过。 眼睛睁着,就像是很用力地,很用力地——要记住眼前那一刻。 “任小少爷,请问……能感觉到光么?” 我试图睁了睁眼,只能看到一些模糊的影像,然后似乎由有微光照了照,我觉得有些头晕。 我还没回神,就听见王筝那上了火的声音:“你这个庸医到底行不行,照了老半天还是同样的一句话——” 虽然说这家医院是王筝他家的,原来王筝年纪小小就有了奴役下属的劣根性,难怪李玲那时候成天往总裁室钻,嚎着让我给她加薪。 我叹了口气,唤道:“王筝……”隐约能瞧见王筝的影子,不是很清晰,我的手挪了挪,正好碰着了他的手。王筝这会儿没像之前,跟占到病毒似地抽回手,反而扣得死紧,估计面部极其扭曲,我的手让他扭得发疼。 一只手悄悄在我眼前晃了晃,我撇了撇嘴,伸手一拍,就听见老何低叫一声。 “小何,你再闹我……” 我只觉得胸口一疼,好像是有人用力撞了上来,鼻间是熟悉的发香味,我后背让他抓得挺疼,估计还留下了抓痕。 果然,人老了。 美人投怀送抱,总是有那么一点……心惊胆跳。 有些不太真切,跟梦似的。王筝的头枕在我的肩膀,很是用力地吸气,弄得我有些痒,我只好跟哄他儿子一样地哄他,抬手轻轻抚了抚他的发丝,顺顺毛。 心里有些怅然。 上一世,我让人绑架,侥幸活着,还接管了任氏。王筝越大越妖,脸色一沉起来,比咒怨还惊悚。那时候,我只有在醒来的时候,瞧见王筝一眼。我也还记得,任三爷出事的时候,王筝比谁都着急,在医院陪了几天。 说实在的,那时候我心里挺吃味。 早知道的,王筝看三叔的眼神挺不一样。打小,就是那个样子。 这一世,我瞧得明白。 三叔对王筝,其实也不一样。 小时候,王筝也有闯祸的时候,连带着我遭祸。任老太对他的期望甚高,罚得重是常有的事,每次到紧要关头的时候,任三爷会从房中走出,轻声说——小筝他们也知道错了,不要罚得过了。 任老太谁的话都不见得入耳,来来去去,只要任三爷动一动唇,任老太从来没有不应的时候。 三叔从来不让人动他的画架。这是我稍大一些,才知道的事情。 那件破事,也挺久的了。 我果然很小心眼。 任老太让我亲自去唤三叔下楼开席,我在任家待了十几年,极少进到那房间,也许是小时候的阴影,也许是我不喜欢那里的气息……敲了许久的门,没人应声。我就怕任三爷又睡了去,那时候景叔告假,我可想不到法子唤他起来。 好在,房里一个人也没有。 只有散落一地的画纸。 有一张恰好在门边,只是笔稿,有些凌乱,只能大概看得出个轮廓,像是个少年。 后来,我回头的时候,才发现他站在回廊上。走廊的灯是微暗透黄的,可他的肤色太浅,脸上呈现病态的白,眼睛是上挑的丹凤眼,发丝已经及肩,就像精致的人偶。他看着我,握着扶手,那薄唇慢慢地吐出——出、去。 出、去。 上一世,我想不通;这一世,我想,或许,三叔画中的人…… 其实,他之后也用不着恨我,对我做那样的事,千方百计地逼我入死地。 王筝压根没喜欢过我。 “小少爷,出院手续已经办好了。” 我的眼睛已经能视物,就是有一些时候会恍恍神,画面全部交错在一起。这段时间,王筝盯得比医生还紧,除了禁口,每天固定逼我看色卡,修养了好一些时候,视力估计堪比2.0。 景叔亲自给我办了手续,老何跟见了大长官似的拘谨。 我耳根有些清净,不由得问了一声,“王筝今天没来?”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恨不得,甩自己一个巴掌。 好奇心,也会杀死一只猫。 景叔看了我一眼,我只觉得寒意上升,只听见那机械一样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今晚是任氏股东常年宴,老夫人在纽西兰,把事儿交给三爷办了。” 意思是,王筝孔雀是去帮忙了。 我点了点头,见色忘友这档事是男人的通病,我向来大气。 景叔又说:“三爷抽不了身,吩咐我亲自来照看小少爷,还说,让小少爷不要介意。” ……怎么?你说我妒忌? 啊哈,这笑话挺时髦,不适合我。 我在医院待了将近两个月,收了不少礼,全堆一块儿了,刚好能运一卡车。 老何一一点清了,谁让任家向来做足面子,之后该是还要让人回电道声谢。再说,知道我入院的人不多,多是王任两家的旁支,自家人的面子,更是不能拂了。 老何突然想起什么,笑着说:“小少爷,您看我差点把这事儿给忘了。”老何手里忙着,嘴却没停:“就是小少爷您眼睛拆封的前一天,不知道谁在门口放了一个果篮,也没署名,真奇怪。” 我思忖片刻,这才想起,那天突然听到门板打开的声音,却没人说话。当天把这当灵异故事给王筝说了,王筝那反应跟听了冷笑话差不多。 只见老何笑了笑,“那果篮我也实在不敢乱收了,就给了那些护士,您说也真怪的,其中一个小护士说是一个染了一头金发的帅小子拿来的,说是您的朋友。” 我顿了顿。 “我就说奇怪,少爷您哪来那种朋友,不要是扯上了什么奇怪的人,这么搁着也就忘了。” 手中的书,慢慢滑落。 我几乎从椅子上跳起来,拉住老何的手,急急问:“小何你说谁、谁送来的?” 第十回(下) 重生之沉云夺日 上一世,我老犯一种病。 在王筝眼里,我的毛病不只这么一个,可就这一个是最严重的。其实,自从我掴了王筝一个耳光,基本上他再没有和我说什么话,一般都是公事上的交流。多数时候,他只需要报告,而并不是取得我的同意。 在股东大会上他逼着我签字的时候,他的右手紧紧覆在我的手上,在我耳边轻声地说——我不适合做这一些。其实,王筝是个左撇子。我的指尖在颤抖,王筝的左手揽在我的腰上,慢慢地、牢牢地,抓着我的手,在那份转让书上,一笔一笔写下我的名字。 等他放开的时候,我就像是脱力一样,跌坐回椅子上。 后来的事有些模糊,只依稀记得,王筝那张精致得过分的脸慢慢凑近我。头皮被扯得生疼,领子被拉扯着,就连呼吸也困难起来。 王筝双手压住我的脖子,眼神就跟瞧见杀父仇人一样,看得我胸口比喉咙还疼。 『任祺日!你凭什么置身事外!你以为是谁害我变成这种样子!』 『你就是这种窝囊模样!任祺日,你以为你什么都不争,就清高了么?我要你看看,任家就是因为出了你这自命清高的废物,才有今天这个局面!』 『任祺日!他这么对你,你回来连个反应都没有——你以为这世上就你干净了?看见你这假仁假义的嘴脸,我就觉得恶心!』 仔细想来,王筝说的也没错。我这人毛病太多,最要命的这一条就是窝囊。任氏出了事,我除了眼睁睁地看着手中的股份流出,就是回到家逗儿子。 李玲还在的时候,常在王筝阴着脸甩门步出的之后,捏着我的肩膀说:『总裁,我说你那不是窝囊,整一个字解释——懒。本姑娘我没见过比你更懒的人,连跟人家争都懒的,这世上还真找不到谁比你更认命,过了就过了,这样下去总经理到底要有多少次的更年期啊……』 我总想,认命其实没什么不好。 认命当上老总,才能多拨些款项,支持饥饿三十,还能把住宅后边都辟了,种了一大片的波斯菊园,收集一整套的巴尔扎克钢琴辑——虽然拨的是我的私房钱,园子也没时间去浇几次花,钢琴辑放着长霉生菇。 认命娶了舒媛,才能有了乖仔,把从来没有机会去过的迪斯尼乐园都玩了一遍,还和儿子一起玩了两人三脚,过过做老子的瘾——虽然到后来才知道儿子不是我亲生的。 认命签了转让书,才能保下任氏上下六千人的饭碗,避免国家失业率飙升——虽然我一转身,任氏原来的员工都欢天喜地地庆祝新董事长上位。 可能是就连上帝也看不过我上一世太懒太窝囊太听话太认命,才又让我再活过一次多折腾一回,我总归还能长点智慧。 芯姐上次临走的时候,留下了电话和联络地址,没想到这时候却用上了。 只不过,车上除了老何,又多了两个西装笔挺的保镖。老何有些坐立不安,可能是景叔的脸色太沉。从医院调车出来的时候,景叔难得没拦着我。 这件事我会如实向三爷报告。 小少爷,为了保证您的人身安全,请您多带两个人。 景叔说话和做事一样,一板一眼,很少有商量的余地,瞪直眼的时候,还隐隐带着一股血气。 “小少爷,为了三爷,请您保重您自己。” 我扬了扬嘴角,这冷笑话挺好笑的。 老何还没给任氏工作的时候,曾在报馆打工送报,路认得广。车子驶进上回程辰带我来过的旧区,前边是有些年代的商店街,后边就是住宅区。再后一点就是上次遇事的地方,多是地下娱乐场所,还有窑窟。一直到之后政府提出改建计划,这地方才拆除重建。 这事儿我记得清楚。 十多年后,杜亦捷名下的地产建筑公司和任氏的合作案,其中最大的工程,就在这一区。 再深入一些,车子就驶不进去。我记得这里小径弯道挺多,手里的门号写着B楼五零二,只是单看这几座旧公寓,一时间也分不清楚。老何拿着手帕直擦汗,估计景叔那包涵威胁的交代起了一点作用。老何盯我盯得死紧,就连那两个保镖也紧紧跟着。等我们找到B楼的时候,已经将近一个小时。 老何和那两个保镖原来也想跟着我上去,可哪里有人上门拜访还带着三尊门神的,有时候,任氏小少爷的名号,就是拿来唬自己人的。 特别管用。呵呵。 只不过,上了楼才发现更不好找。多半是没了门牌,要不就前方十号,走到后边又多出了三号。可能是旧楼,卫生工作并不是很好,走廊和楼梯口堆满了垃圾废物,一路走来,喧闹声不少,环境堪称糟糕。 我对了对门号,确定是五零二,才呼了口气。眼睛睁得太久,又有些发疼,我也不敢抬手去揉,估计现在有些发红。 我深吸一口气,敲了敲门。 过了好一会儿,才突然听见一声“来了”,不是芯姐的声音。门霍地一声打开,一个男孩儿站在门边,上身只着了件背心,下身穿了件短裤,就到大腿处,脖子痕迹点点,以我的心智年龄而言,那痕迹……着实、着实不陌生…… 哈里路亚。 我、我……吓得不轻。 那男孩儿上下打量我,年岁看起来还挺轻,却对着我露齿一笑,“小弟弟,生得挺可爱的,找谁呀?”那男孩儿说着话,眼神飘忽,唇色挺红,脸蛋是属于中性的那一型,我只觉得眼前一晃一晃。他笑了笑,手正要搭到我的肩上,突然另一只手窜了出来,把那男孩儿整个人扯开,我只听见一声尖叫,就瞧见那一张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脸盘。 头发染回了墨色,耳环也拿了下来,看起来倒像个斯文人。 “杜、杜哥!很痛耶!” 杜亦捷没看着他,脸色微白,说了一声:“滚。” 屋子里收拾的挺干净,就是有些空,角落放了几个箱子,像是要搬家一样。杜亦捷从厨房里出来,手里拿着一杯白水,递给了我,嘴角扯了扯,说:“收拾的差不多了,只有剩下白开水。” 杜亦捷找了张椅子,伸手擦了擦,对我说:“坐。” 我稍稍环顾四周,杜亦捷扯了扯嘴角,笑得挺帅气,“我姐上个星期才结婚,去我姐夫那儿住了。”我一顿,说:“啊,哦!恭、恭喜。” 杜亦捷噗哧一笑,“你跟我说恭喜做什么,不过这婚礼办得挺赶,没几个人知道……”杜亦捷顿了顿,若有所思地看着我,半晌,说:“其实也委屈她,一生只有那么一次,说什么一定要在我去香港前办了。” 我手中的杯子差点滑落在地。 杜亦捷问:“你吃过饭没有?”我还没来得及回答,杜亦捷又说:“就当给我践行,陪我吃顿饭。” 估计,上一世所有人都想不到,东南亚的地下龙头,不止出得了厅堂,也入得了厨房。我那时候没回神,愣愣地看着他走进了厨房,期间还问我—— “小祺,你吃不吃辣?” “你喜欢咸一些还是甜一些?” “小祺你会吃苦瓜么?” 我呆坐着一小时,就听着厨房里时不时有锅铲敲动的声音,再来就是阵阵飘香味儿,原来被吓得挺胀,看着小桌上摆着三道家乡菜,也不禁有些怀念起来。 上一世我接管任氏后,就让老何一家住了进来,芳嫂有通常会做些福州家乡菜给我尝尝。后来娶了舒媛,舒媛从小在美国长大,吃不惯中国菜,才又请了厨子,等工作开始忙的时候,回家的时间晚,也很少再尝芳嫂的手艺。 杜亦捷流了一身薄汗,见我动筷急急尝了几口,脸上挂着笑,说:“我还怕你吃不惯,以前见你还挺营养的,现在跟难民似的。”我有些脸红地一咳,这旧事不提也罢,还在我现在终于摆脱球型外貌,挨一次打,比去减肥中心还有效,值了。 说不上顶好吃,就是对胃,转眼就吃了不少。杜亦捷扔了芯姐结婚相册给我,让我别妨碍他洗碗。芯姐的丈夫看过去一表人才,像是做学问的,照片拍了三套,芯姐生得挺标志,笑得时候,尤其好看。照片里的笑容,和第一次见到的时候有些差距,挺好。 “我姐夫是做律师的,姓许,那场官司也是他给摆平的。”杜亦捷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坐在我旁边,指着照片里的新郎官,说话的时候挨近我,身上……有股清香味儿。我捏了捏鼻子,听他说起那事儿,心里有些怅然,眼睛也微微犯疼。 “小祺。”眉角突然一暖,杜亦捷的手覆了上来,我脸上做了去疤手术,那时候技术还没这么好,还有点印能瞧得出来,左眼做了手术,看起来和平常没两样,就是比较容易受感染,用眼的时间一长,就会发红。 “你的眼睛……” 我吸了吸鼻子,摆了摆手,说:“都好了,对面那只麻雀有几只脚我都看得出来。”杜亦捷闻言一笑,手一转,和在学校的时候一样,揉了揉我的脑袋。 我用杜亦捷的手机拨给了老何,原来想让他们先回去,只是景叔威力过盛,几个人坚持在楼下等我,我不好让他们等晚了。 我坐在玄关处穿鞋的时候,后边突然传来一股暖意,一双手慢慢覆了上来,环住我的腰。 他在我耳边,就像是怕吓着我一样,很轻地说:“我是……同性恋。”虽然很难以置信,他的手的确在颤抖。 我点了点头。 上一世,杜亦捷纵横黑白两道,没听说过他有什么红粉知己,早前代表任氏出席过几次电影发布会,虽然没碰见杜亦捷,不过当时所有人心照不宣,那时候挺红的一个男明星,就是让杜亦捷捧的。 这种事情很平常,只要不像我,让人在社会媒体面前曝光,基本上是没什么人会去特意苛责,再加上,杜亦捷那时候的势力,应该没有一家媒体行业,愿意冒这种危险。 我说:“你什么时候去香港?” 突然想起了乖仔,“我……给你送机。” 杜亦捷的手劲很大,环紧我的腰的时候,基本上我是连动都动不得。 他说:“小祺,你以后会走哪一行?” 呃,这是个严肃的问题。 我还没想到答案,杜亦捷就说:“小祺,做律师,你做律师,以后……我只给你一个人辩护。” 第十一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杜亦捷怎么说也是个大男孩儿,再过一年也就成年了,跟我这还怎么发育的身板子比起来,实在让人气馁得很。 他从后面搂着我,两个人坐在玄关,刚开始还说些话,后来一句话也不说,双手揽住我的肩,感觉很窝心、很舒服。等到他放开我,也过了好一些时候。 杜亦捷扯了扯嘴角,伸手揉了揉我的眼角,轻轻说:“我送你。” 他牵着我的手下楼,说真的,我不太明白男孩儿相处的方式,以前在王筝面前,我就跟小媳妇似的,他往哪儿我跑哪儿。杜亦捷的手比一般同龄的男孩儿宽大,骨节分明,食指指腹和虎口处有着薄茧,和景叔一样——那是只有长年使枪才能落下的。 老何一干人见着我的身影,连忙走了过来。 “哎,小少爷,您不知道,表少爷那电话跟催命似的,真把我给……呃,这位是……”我正要开口给老何介绍,杜亦捷抢先一步说:“我就是他……同学。” 好在杜亦捷穿了一件淡色衬衫,头发也染了回去,他模样生得俊俏,笑起来的时候,会让人有莫名的好感。老何连忙点了点头,友好地打了招呼。 杜亦捷没让我去机场送他,只微笑说:“你知道我这人乱的,别搅和进来,又不是不回来了。”杜亦捷说话的时候,喜欢凑近我的耳边。他低声说话的时候,很有磁性,或许我应该介绍他走多媒体路线,就他那模样和嗓音,估计也能红遍亚洲。 我的身高只刚和杜亦捷的胸膛同高,他说话的时候,会微微倾身,他的身上有着让人安心的气息。我揉了揉耳朵,头晕沉沉的,心里泛起一种模糊的感觉。 “要、要怎么联络你?不让我送机,好歹也留个联络电话。”我开口的时候,声音有些哑。 我跟老何拿了随身携带的纸笔,杜亦捷靠在我的肩上,感觉笔尖动了动,然后再慢慢把纸折成一小张,放在我的手心,然后紧紧覆盖。 我走的时候,杜亦捷还站在楼梯口。我不断回头,只瞧见那英俊的少年冲我笑了笑,眼眶挺红,我觉得我的眼睛也跟着疼了起来。 上车之后,我把手心缓缓摊开。 那张纸被揉成一小团。 我慢慢打开,然后,轻轻揉了揉眼。 只是一张白纸。 我笑了笑。 上面什么也没有。 任氏股东常年宴对任氏而言就跟春节中秋一样,所有任氏的股东都会出席,任家所有在外的旁支多半都会出席,本家除了在我还没出世就嫁到加拿大的二姑和我妈,都会出席这个晚宴。 记忆中,任老太在我升上了高中,才慢慢把手中的权交托到任三爷手中。这一世,有一些东西远远超乎我的记忆范围。现在整个任氏乃至新国的建筑贸易,几乎是任三爷一手遮天的局面,任老太却早早就去纽西兰牧羊养老。 说来,上一世这时候,三叔虽然拥有任氏五分之一的股份,却鲜少过问任氏的运作,顶多是个挂名总经理,公司一年到头指不定都没露过脸。三叔的病是自小带着的,是生存率不高的呼吸管道疾病,却也让他活活折腾了二十几年。 有句话这么说——祸害遗千年。 于是,我觉得,还有另外的九百七十多年够他折腾。 这一世,任三爷一方面积极就医,另一方面将任氏大权慢慢揽入手中,估计现在任老太说一长串的话,也不及任三爷轻轻咳一声有力。 上一世,从我懂事开始就出席常年宴,最后一年的印象最深刻——王筝和那衰人一起站在最上头,相互碰着酒杯,镁光灯闪烁,跟一对璧人似的,看得我胃里的酸水不断冒泡。谁让我前些天还犯贱地走到那衰人的办公大楼,站了一天,最后连他的面也没见着,就让人好声好奇地请了出去。 后来,才知道他们是一伙的。 咳,他们不只是一伙,还、还真有那么一回事…… 两个人合着把我往死里整,我还傻傻地以为那人能看在我和他曾经……我、我只希望他拉任氏一把,好歹、好歹也是同样姓任的。结果,在常年宴上没头没脑地冲上去,指着他骂不要脸——啊哈,估计那是我做过最伟大的事情。 其实,真正不要脸的不是他。 是我。 大门一打开,一瞧见那坐在沙发上,脸阴得可跟某包同志媲美的王筝孔雀,我有种掉转回医院挺尸的冲动。 从杜亦捷那儿回来,也就刚好天暗了的时候。王筝作为王家的长孙,这时候还在主宅晾着,跟我重生的玄幻程度有得一拼。 不过,王筝身上的确穿着礼服,手上戴着白色手套,头发也用发蜡固定,一副准备就绪的模样。大门打开的时候,王筝的目光正好瞥了过来,我顿时心一凉,就见他走了过来。黑色燕尾服很合身,再加上王筝身板子高,标准的模特儿身材,脸蛋精致得很,那双唇也是自然红润,现下紧紧抿着。 老何小心翼翼地把门合上,王筝离我五步远打住,语气有些冷:“去哪儿了?现在才回来。” 我对老何说:“小何,替我把东西放上楼去,对,二楼转角左边那间房,麻烦你了。” 以上一世的经验来说,王筝动气的时候,特喜欢拿周围的人开刀,李玲就是最好的例子。 “任祺日我在和你说话,你那是什么态度——!”王筝霍地大步走了上来,一把抓住我的手肘,我暗叹一声,他这不是明知故问么。 “抱歉,去看朋友了,没和你们说一声。” 我抬头看着那脸蛋儿——上一世,我连睡着都在梦里勾勒出那张脸的轮廓,带着傻笑入眠,这一世没好好看,又蒙了将近两个月的眼,仔细瞧瞧,王筝……似乎瘦了点。 “任祺日!你少说这些糊弄我!”我还真不知道王筝少年时候脾气这般冲,原来还以为他那时候是压力大,敢情这暴力因子是打小就养着的。 老何见王筝扭过我的手,赶紧冲了上来,一把挡在我跟前,急急叫道:“表少爷你在做什么!少爷刚病好你别这样拉着!” 张妈听见动静也从楼上急急跑了下来,远远看倒像是我和王筝打了起来,张妈惊叫一声“小祖宗啊!”一把搂住王筝,叫道:“哎哎!张妈的好少爷,这是怎么了、怎么了,话好好说呗!”奈何他们两人怎么拉,王筝依旧死死扯住我的手肘,偏是不放开,眼看张妈就要叫人进来,我心下一急,低吼一声:“老何,让开!张妈你也别扯着王筝,怎么扯还不是连着我一起扯了!王筝,气够了就上楼!” 老何顿了顿,嘟哝了一声“怎么叫我老何了”,乖乖地往一边儿站去。张妈还挺挣扎,看了看王筝,又瞧了瞧我,拍着王筝气得抖动的肩膀,安抚地说了一声:“有话好好说,别拉拉扯扯的,啊……” 王筝跟着我上了楼,除却紧紧拉住我的手,倒好算安分。 我才刚把门合上,王筝就跟疯了似地把我推到了门板上,脸猛地靠了过来,我一惊,退一步,脚下却一个踉跄,整个人跌了下去。 “任祺日!” 疼疼疼……这地板没事擦这么滑干什么——疼疼疼…… 王筝也来不及兴师问罪了,连忙把我扶了起来,放到了软椅上。我疼得眼泪估计也流了出来,王筝慌忙地说了一声:“祺日,你等等,我去叫张妈!张妈!张妈——!” 我、我……欲哭无泪。 这么一折腾,老何打小就看着我,正打算卷下我的裤子,我疼归疼,面子还是要的,双手便死死抓着裤子不放。老何只好赶紧让人拿了药酒,见我那模样,嘴上难得冲着王筝硬气说:“表少爷,您也知道小少爷这骨子跟什么似的,您开心就拉不开心就推,怎么说小少爷也是您哥!” 张妈拿了药酒递了过来,见我痛得厉害,只说:“这……小孩子打打闹闹,表少爷,您也别这般气,再说,小少爷,表少爷从早上忙完了就等着您,您也……” 王筝突然说:“张妈,好了,妳先出去。”说罢,又转而将药酒拿在手里,对老何说:“小何,这事是我不对……你也忙了一天,这边我给祺日擦药,你也下去休息。”老何一顿,跟见了鬼似的。 王筝坐到了床边,垂头看着我,我还来不及反对,张妈和老何就识相地和一干人退了出去。王筝的手已经搭在我的腰上,我赶紧说:“不、不用麻烦,我、我、我自己来……” 我…… 哈里路亚。 王筝一把扯下我的裤子,也不让我挣,一只手压着我的肩膀,见我又挣了挣,愠怒道:“怎么!你让小何看就行了,我看就不行了?” 这、这——这能放在一起说么真是! “任祺日——你再挣我就把你全身都脱了!” 这——流氓!道道地地的流氓! 王筝的手挺凉,滑过我的股骨,一股刺鼻的药酒味儿传来,亏他还能忍着。我别过头去,就当请了俊美童工给我全身按摩得了。王筝是天生的大爷命,从来没伺候过人,好在手下的力道挺轻,要有他拉我的手的那股狠劲儿,我估计直接回医院报道去。 王筝揉了好一些时候,弄得我眼皮挺沉,突然出声:“还疼么?” 我急忙摇了摇头,快速地拉回我的裤子,王筝蓦地一把抓住我的手。 又怎么了。 我回过头,就见那双黑曜石一般的双眼,阴晴不定,看着我的手,微微泛着红,估计是适才拉得凶狠,还留了几道刮痕。我轻叹一声,扶着床头坐了起来,王筝在医院陪了我一些时候,几乎是条件反射地揽过我的肩,让我扶着坐好。 只可惜,他这会儿揽着,却没放开,顺势坐在床头,沉声说:“我等了你一个下午……”王筝身上有淡淡的古龙水味儿,“我本来想去接你的,爸那里需要人手,我想说,这样赶紧忙完了,你刚好回来,下午还能空出来陪你……” 我吸了吸鼻子,说:“我又不是重症患者,你要是忙也用不着陪我……你别捏我,疼。” 王筝这小样儿的,怎么说我也是长辈——咳。 “任祺日,你和杜亦捷一个下午都干了什么?我打了十几通的电话,小何都说你在忙,你们忙什么?任祺日你老实说——” 这话怎么听怎么怪。 王筝手颈又大了点:“任祺日,你别再和那些人扯上关系!” 我轻叹一声,拿出哄儿子的手段,轻轻拍了拍王筝的手。事实证明,基因你是神奇的,血缘你是伟大的。 王筝冷哼了一声,靠着我的头,环着我的肩。 “王筝,他要去香港了,我去看看他,和他一起吃饭。”我眼睛又疼了起来,不知怎么的,连心口也有些泛酸。 “你知道的,我朋友不多,就这么几个……” 可能真是累了,有些昏昏欲睡。王筝搂着我,两个人一起躺着。 小时候,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两个人也很常这样,一起躺着睡。 后来,不知怎么地,就生疏了。 王筝挨着我的头,有些赌气地说:“你要他们做什么,有我就够了。” “你一会儿几点去常年宴,都八点多了……”我真睏了,往他肩窝凑了凑。王筝似乎挺受用,语气也轻了起来,靠着我说:“不去了、我不去了,我陪你睡。” 我笑了笑。 其实,王筝用不着自责。 那天我让阿德他们逮着打一顿,真不是他的责任,他没这义务一天到晚盯着我。 我轻叹一声。 我想,再过一些时候。 就跟小时候一样,等时间一长了—— 他就会玩腻了。 第十二回 重生之沉云夺日 人生中的一些画面,是时间冲淡不了的。往往,消磨的只有那一瞬间的感动。 这句话还是从李玲口中说出来的。 那时候,公司的运作已经渐渐出现了问题,股东之间的矛盾也逐渐扩大。只是,那时候,谁也没把这些事想到王筝身上,或者说,是我潜意识之下,把王筝撇除在这个漩涡之外。 我还记得,那时候李玲逗着女儿,少了女孩儿的青涩,多了一份难以言喻的韵味,还有眼眉淡淡的忧愁。李玲是很可爱的姑娘,生活充斥了梦幻和理想,之后嫁作人妇,眼里依旧能瞧见那一抹坦率和天真。 所以,很容易让人忽略,她密不透风的衣着之下,掩盖的伤。 她的女儿,小名叫豆豆,和乖仔一样,不足月就迫不及待地从她娘肚子里闹了出来。那时候,李玲抱着她,点的是她从来不喝的咖啡,对我说了一句—— 总裁,对不起。 泪珠地落在豆豆短小挥动的手臂上,她的双肩从来没有停止过抖动。 总裁……真的、真的很对不起…… 那是刚开张的蛋糕馆,李玲辞职前,一直吵着要我陪她来这儿喝下午茶。她还说曾我在,能给她买单,要把馆里的蛋糕全点上一遍,左边拿一个,右边抓一个。 我、我真的没办法,豆豆她爸没了工作,他自尊心很强,他……我不想让他错过这个机会…… 不知道是不是空调开得太低,我觉得,就连体内流动的血,都是冰冷的。 总裁……我知道你不会原谅我,但是、但是我还是要告诉你,我……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 当我走出蛋糕馆的时候,耳边还回绕着李玲的哭声。我拿出手机,指尖还在颤抖,一直到电话那一头传来那一把声音。 我的唇动了动,在他挂电话之前,才发出了声音。 『王筝,为什么……?』 回应我的只有一声低不可闻的嗤笑。 我一直都记得,很小的时候。 每年春节,王任两家不论是旁支还是本家,都会来任家拜年。那也是住宅最热闹的时候,一屋子满满的人,男孩儿肆无忌惮地四处乱窜,女孩儿矜持害臊地躲在母亲身后,睁着大眼四处瞧。 那一年我爸刚走。 我妈一瞧见四处的红,眼眶也会跟着红,然后窝在房里,哭得歇斯底里。 我正襟危坐,有些茫然地在任老太身侧。大日子的时候,任老太为人也会宽容一些,看那一群四处奔跑的孩子,也不会皱一点眉头,反而还会呵呵笑了起来,说是这样热闹喜庆,去去霉头。 其实,我觉得任老太的宽容,并没怎么用在我身上。就算我爸还在世,只要我跟着那一群孩子疯,任老太那杖子就会狠狠一敲,指着我妈,冷笑着说——看看他、看看! 潇洋,就你和你老婆教出的野孩子! 我虽然脑子不太灵光,却也算得上体贴。 后来,分家的叔叔阿姨一见我,就对我爸夸说——潇洋,你这儿子跟个小大人似的,真乖真有教养。 我妈才甜甜一笑,我爸揉着我的头,似乎发出一声轻叹。 我知道我爸很疼我。 只可惜,我已经忘记他生得什么模样。他的照片,在我妈发疯的时候,都撕成碎片,差点给吞了。 那一年,没人夸我,也没人说起我爸。 大年过节的,忌讳。 整天,我就跟着任老太,眼神也不敢乱瞟,现在可没人给我挡任老太的杖子和眼刀。 所以,我也没注意到,那一群孩子什么时候窜到我附近。等我回神的时候,其中几个孩子不小心撞到了几案,微烫的茶水倒在我新制的小西服。 屋子里的大人都静了下来,那几个孩子的父母倒是冲了上来,抓了就要打。 里头突然冒出一把悦耳的童音,『是我让他们跑到这儿玩的。』 那是个很精致的孩子。 就连任老太紧蹙的眉头,在瞧见他的时候,也微微舒展,含笑着说——小孩子玩闹的,别认真了,筝筝真有担当,是个做大事的料子。 众人纷纷附和,我让人领着下去换衣服。没人问我烫着了没。 其实,我心里挺委屈。 一个孩子从后面跟了上来,往我手里塞了几颗糖。 我一直都记得,他微笑的那模样。 他说——哥哥你吃糖,我叫王筝。 那一段时候,他和我亲近,一块儿上课,一块儿玩闹,一块儿在床上睡着。 我也记得,在大学时期聚会的时候,说起童年的事情,王筝冷笑一声,呷了一口酒,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一伙人突然哄堂大笑。 里头有一个男孩,挺看不顺我,后来在很多人面前说——学长他真倒霉,小时候就让父母逼着和你打好关系,明明没什么本事,学长还得配合你。 主宅里有一间书房,藏书量不算丰富,却也有几本珍本。 我自出院,也有好一些日子,平时无事可做,便到这儿窝着。我刚接任任氏的时候,就在这书房多置了架黑色的钢琴,让这大得有些单调的房间多了几分音乐气息。不过,我不怎么会弹琴,只有学过一些时候,就比门外汉还强上那么一点。 李玲却说——总裁你就妒忌心态,那任三爷听说又开了场钢琴发表会,经理也去了你却说要开什么会,这钢琴买了摆摆就算了,别折腾,咱去吃大排档。 我冤枉,我真喜欢听琴,可不代表一定得喜欢那衰人弹的琴。 跟催命似的,我的心脏是脆弱的。 只是,这一世却没怎么听见琴声。至少,从我搬回主宅这一段时间里,从来没听见三楼传出一丝乐曲。说来,屋子大就是好,任三爷这一世除了去公司之外,基本还是养在深闺之中,就连早午晚饭都是景叔布置了送到房里。 嗯——这一点,我很满意。 结果,今个儿一打开书房大门,才瞧见了那层层书架后,摆着一台白色的奢华斯坦威钢琴。 任老太说过——这琴是老爷生前亲自订做给三儿的,可是三儿的宝贝。 书房里还置了一台高级音响,一边的多置了一个小架子。上头摆着的都是几套完整的钢琴演奏系列,我还瞧见了前些日子让我退回来了巴尔扎克专辑。 我觉得我真是老了,突然想唱——心花朵朵开…… 书房里还多了一张躺椅,我手里拿着一本小妇人,耳边弥漫的是沁人心脾的小圆舞曲。上一世,我也老琢磨着在书房里多置些玩意儿,结果日日奔忙,哪里有这种闲情逸致,搁着就忘了。 没想到,这一世老来就有了这福利,敢情任三爷当家,比我还能享受…… 咳,我没妒忌。 可能是这些日子养出的懒病,我特别嗜睡,只要一躺着,眼皮就觉得沉,脑子也晕乎乎的。 迷糊之中,似乎瞧见了一抹人影,估计也是进来打扫的,我挪了挪身子,侧过头去。 耳廓似乎有什么东西拂过,很柔软的感觉。 眼角传来一丝清凉,我却犯了懒劲儿,估计是太舒服,就像是梦一样,微风中,传来一声叹息。 ——祺日。 ——祺日…… 不要生三叔的气。 不要生三叔的气,好不好……? 呼出的气,也是冰冷的。 颈窝是他的鼻息,那头如绸的墨发就跟利刀一样,划疼我的肌肤。 那双如同黑曜石的眼眸,没有一丝焦距。 他慢慢地俯首,抬起我的双手。 我却不能动弹,眼前的一切,就像以往的梦境,却更加真实。 他抓着我的手,慢慢地放在自己的颈脖。 ——祺日。 ——祺日,你只要……用力的…… ——三叔知道。知道你累了。 ——没关系…… ——三叔帮你,祺日。 从他眼里滑落的水滴,也是冰冷的。 他缓缓地,抓着我的手,施力。 喝——!! 蓦地,我睁开眼,呼吸急促地扶着把手,从躺椅上急急坐起。 “祺日?” 我一惊,不由自主地大吼:“不要!不要!不要过来——!!” “你怎么了!”一个人走了过来,坐在身侧,探出手来,放在我的额头。我深深吸一口气,手颤得厉害,抬头却瞧见王筝皱着眉头,身上还穿着深蓝色的一中校服。 耳边,小圆舞曲静静回绕。 王筝轻声说:“做恶梦了?怎么睡出一身汗。”我摇了摇头,才发现冷汗浸湿了衣服,心口狂跳,双手仿佛还能感受到那一抹冰冷,还有血管的脉动。 是梦。只是梦。 不是真的。 我呼了一口气,才瞧见跌在地上的毯子,硬是扯出笑容,说:“你放学了?”我看了看壁上的钟,不由得一愣,原来我睡了这么长的时间。 王筝哼了一声,挨着我在躺椅上坐着,语带抱怨地说:“还不放学就快闷死了,你要养到什么时候?你倒是舒服。”这一世,王筝和记忆中不太一样。说话的语气没什么变,脾气也挺大,就是会偶尔放轻声音,眉头皱着,咕哝着什么。 就跟乖仔撒娇的时候,一个模样。 我胸口一轻。 不知道我是不是特有小孩缘,从前乖仔豆豆和老何几个孩子都爱粘着我,重活了一回,也应验到了王筝身上。王筝这些日子盯我盯得死紧,跟粘皮糖似的,我没事干,就和屋子里的下人说几句话,王筝都要风风火火地凑上来,冷笑着说——你们是不想干了,上班时间还妨碍小少爷休息? 我说——这是霸权,这是沙文主义,这是……唉,跟他儿子一个性子。 国定学习假日早过了,王筝理所当然也要上课,我这才稍微放松了一些。原来我也要跟着去学校报到,好在那高高在上的任三爷总算做了一回模范叔叔,嘱咐让我多养一些时候,我才用不着这么快就过着上一世那早起贪黑的悲惨日子。 我看着地上的毯子,心口似乎一暖,方才涌上的冷意稍褪。 笑着摇了摇首,低头正打算把毯子捡起的时候,王筝突然扯着我。 “怎……怎么了?” 王筝不回话,盯着我的眼,看得我全身发毛。我有些窘迫地笑了笑,挣了挣手,王筝却扣得死紧,骤然倾上前。 我—— 王筝的手越过我,在我的发上,不知取下什么。 “这是……” 王筝看着手里的一小节绵绸丝,有些玩味地捏在指尖转了转,眼神慢慢地转冷。 夕阳余晖映入,他的眼里,似乎染上一片血红。 第十三回(上) 重生之沉云夺日 我奋力地睁眼,在强光下有些刺痛地眨了眨,耳边啪嗒一声,就听见那一把忽远忽近的声音:“小少爷的眼睛目前已经无大碍,就是要注意多多休息,别太用功了。” 景叔亲自走来,在那年过半百的医生跟前弯腰,语带恭敬地说:“麻烦徐大夫了。” 我有些恍惚地从床榻上坐了起来,徐医生似乎和景叔说了一些话,我脑子糊得厉害,只听见徐医生朗笑说:“……这可是三爷亲自拜托的事,说到这个,我活了一大把年纪,也没见过三爷这样的人……” 徐医生见我坐了起来,俯身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晃了晃脑子,脑子转了转,赶紧说:“谢谢医生,这些日子麻烦了。”人老了,才躺一躺就容易犯糊涂。 徐医生呵呵一笑,蓄了白须,有点像某快餐连锁店的招牌老爷爷,看起来很慈祥。 眼前这位徐医生我还有些印象。上一世,我只瞧见他几回,在国内外很有名气,据说发表过许多医学研究,得过一些奖。徐医生的医术很高明,为人也很高深莫测。我真正意识到这一点,是在上一世我接掌任氏几年之后。 自从任三爷出了那莫名其妙的意外,移居加拿大养伤,几乎和所有人断了联系。任三爷是在任老太去世前些年才冒的头,那时他风头正盛,我远在美国也没少听见他的事迹,跟神话一样,在财经时报都上了版面,比娱乐杂志卖得还畅销,还创下了年度销售佳绩。一群人全都冲着那张脸蛋和百亿身家,真真是风靡一时,人人吹捧。 啧啧,跟拜邪教似的。 任三爷很是风光了一段时候,任老太一走,任氏企业这烫手山芋就叮咚地落到我手上,任三爷却莫名其妙出了意外,等我从那绑架事件回神之后,他已经退居加拿大。 徐志摩先生有那么一首诗,我听着听着还真有些惆怅。 啊哈,敢情任三爷也有当大诗人的潜质。 我再瞧见他,已经是我顶着任氏老总光环的第三个年头。 那是乖仔的周岁晚宴。 儿子刚出生那会儿不足月,大半年都在医院里,满月酒也没来得及办,我心里挺内疚,便琢磨着一块儿庆祝了。那时候宴请了很多人,名流名士什么的少不了,饭店布置晚宴节目都是舒媛亲自监督,没一点马虎。 舒媛是学艺术的,一毕业就嫁给了我,人生得自然漂亮,举手投足间自有一股风韵,说话温温和和,瞧过去柔柔弱弱。 我手里抱着比猫儿大不了多少的儿子,看着那红扑扑的脸蛋儿,侧过头,是舒媛精心打扮的妆容,那时候,心里真真正正这般想着——其实,就这么过一辈子,也挺好。 一辈子,有妻有儿。 儿子大了,还有孙子,承欢膝下,或者带着老伴儿坐轮船环游世界,等跑不动的时候,找一个地方躲着养老。 也挺好。 其实,跟在酒店大张旗鼓地办酒会,我更趋向于和老何一家老小围在桌子前,芳嫂原来还琢磨着煲了一大锅的鸡汤和红鸡蛋,只是舒媛喜欢热闹。她辛辛苦苦地怀胎生子,儿子出生那一会儿又小病大病接着来,仔细想来,那段时候我着实冷落了她,现下自然得顺着她的意思。 我的酒量不太好,喝了几杯,有点抱不住乖仔,只好交给了舒媛。舒媛毕竟年轻了一点,柳眉轻轻一纠,转眼就交给了保姆抱着。上一回儿子在她身上撒了尿,舒媛又没什么耐性,平日就不怎么抱他哄他,一般上都托给了保姆。 我看着都心疼。 兴许是那时候我的头沉得厉害,当围着我的几个叔伯朋友都静了下来,我还在自以为豪爽地说了一声“请”,晕乎乎地呷了一大口的酒,斜眼瞧见前方慢慢让出一条道,顺着一干人齐刷刷的视线往前一瞧—— 于是,我就这么呛着了。 我咳得厉害,好在何秘书反应得快,赶紧递上了手绢。我有些狼狈地接过,不自然地掩了掩嘴。 岁月总是无情的,却在他身上展现了难得的宽容。 除了三年前还算行动自如的双脚,他的气色看起来还是挺不错的。推着轮椅的是一张生面孔,没瞧见景叔。 那时候,他身上穿着柔软的淡色缎子,发丝几乎及腰,梳理得很工整,空气中似乎还弥漫着淡淡的檀香,有种古老庄重的气息。 让人不太舒服。 不过片刻,就有好些个人迎了上去。其中不乏任氏股东或是企业大家,在商场打滚了几十年的人,开口却是一声声包含敬意的“三爷”。 时间能淡化许多东西。 任三爷沉寂了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当年的风光气色或许已经让人逐渐淡忘,但是业界内所有人都还记得,任三爷只要一个眼神,就能让人由头到脚油然生出一股近乎恐惧的敬意。 那眼神,太深、太沉。似乎包罗了太多东西。 看似淡漠,却透着极端的狠。 那是我在几年后才悟出来的事情。 任三爷的人看过去很温柔无害,占有欲却比谁都强强,谁觊觎他攥在手心的宝贝,用不着发作,他有的是手段,慢慢地把人往死里整。 比如我。 他应该是觉得,要不是我横在王筝和他之间,他们俩哪能这般磨上个十年八年。其实我觉得不尽然,王筝那性子太傲,任三爷这脾气太冷,都是顶尖的人物,结果这浑水我非得摊进去,小丑似的,碰得一身灰。 只不过,人总是喜欢迁怒。 王筝不过意外把我睡了一次,他犯得着那么折腾我,非要把我往绝路上逼…… 咳咳—— 唉,不说那事。早忘了的。 出于礼貌,我心里就算有千百个不愿意,也得带着老婆儿子给长辈敬酒。 那时候,任三爷的神色挺温和,脸色有些泛白,身子看起来不大好,连举着酒杯的手也是微微颤抖的。 任三爷平时不怎么开口,尤其是在人多的场合,那白得仿佛透紫的唇紧紧抿着。 我记得,他那时候只说了这么一句:『恭、喜。』 那几年医学发展得很好,任三爷说起话来,不会像早前那般辛苦,间隔也不会断得太厉害,听起来还挺连贯,就是依旧不太清晰。只是,这一句“恭喜”,他似乎说得挺重,气用得挺大,说完还轻咳了咳,有点弱不禁风的感觉,却还是仰头,把那陈年红酒一口气饮了下去。 任三爷让人给乖仔打了一套长命锁,白玉珍品,做工细中有致,看似花了不少心思。舒媛还忍不住捧在手心多瞧了几眼,一扫原来略带戒备的模样儿,几声三叔叫得顺口。舒媛涉世未深,心思大都摆在脸上。好在任三爷没什么在意,看样子挺是受用地冲舒媛点头微笑。 任三爷那和蔼可亲的脸色连装都不必装,仿佛刻到了骨子里。当初他还能在任氏呼风唤雨的时候,没少干过一些惊天动地的大事,其中我最记得的一件就是贱价收购了常氏名下在香港的酒店。 常氏名下最宏伟的那一棟常天酒店,任氏还是受益最大建筑商。那时候我刚上大学,暑假跟着王筝在公司里实习。王筝倒是真真得了要职,忙天忙地不见踪影。我美其名实习,实际上是谋了个闲职,上班时间不定,还有独立休息室。话说,这位置还是任三爷亲自批的,还特别吩咐了各部门,文件什么的要紧东西千万别往我办公桌上送去。 想来,任三爷早早就有防备。我天天在公司闲晃,实际上却不怎么自由,我的桌子就只和总经理室隔一大片防弹玻璃,从外瞧进去是一片黑,从里瞧到外那叫一目了然。 任三爷防我跟防贼似的谨慎。 多亏这点,我瞧亲眼目睹了那一场不大不小的闹剧,还顺带牵涉其中。 我记得那会儿不久前还在酒会上见过常家老头,老人家身子还颇硬朗,说起话来中气十足,前些日子还和任老太一起琢磨着把自家温文婉约的小女儿和任三爷凑成一双。没想到拐一个弯头,常家老头脸色惨白,走几步路还需人来搀扶,原来染得黑亮的头发仿佛一夜之间煞白,短短几段路便气喘吁吁,好似一瞬间老了十几岁。 常家老头到底也是和任大老爷一起打拼过的人物,叱诧风云了几十载,到那时候竟是差点跪着求人引见任三爷,带着小女儿一举闯到了三十楼总经理办公室外。我只隐约知道事情的轮廓,远远便听到了老人家的呼声——让我见见三爷、见见三爷! 秘书已经叫来了保安,眼看着那几个跟熊似的保安把那一对父女堵在电梯口,常家老头硬是要闯进来,结果还让人给推地上去。记得小时候常家老头还摸过我的头,赞我聪明,我一时热血冲昏了头,赶紧上去要把老人家扶起来,哪里知道老人家突然火气一涌,拍开我的手不说,手边的杖子甩得虎虎生威。旁边梨花带泪的小女儿也跟着骂呛,我忘了细节,总之里面似乎带有了“走狗”“狗奴”等等不雅词汇。 唉,好人难做,相信我,这句话是真理。 我被追打得狼狈,秘书也楞在一边,保安上来拉的时候更是乱上加乱,后来倒换成我被推倒在地,后脑勺狠狠敲下去,额头不知撞上了什么,疼得很。晕眩之中景叔终于携着任三爷出来解围。 我那时让几个保安挡着,瞧不清楚,只隐约瞧见常家老头跟见到耶稣似的,带着女儿赶紧上前膜拜了去,我摔得太厉害,根本听不见什么,只知道任三爷嘴边挂着浅笑,后来旁边突然发起一声尖叫——啊!血!流血了!快!快叫救护人员! 这一片段我就记得清楚。 混乱之中我让人扶了起来,我的手按着额头刺痛的地方,昏迷之前就瞧见任三爷那阴沉的神色突然跟瞧见什么恐怖现场似的,眼眸睁得老大,脸上的血色一瞬间褪去,跟见鬼似的。 后来,常家老头在医院咽下最后一口气,听说眼睛老死也不合上,手里紧紧拽着那一张薄纸,上头原来嘱名“常”字的地方,换上了墨渍清浅、飘逸干劲的“云”。 扯得远了。 话说回来,那晚任三爷兴致很高,凡是敬酒的,就一杯杯地饮下,礼数做得十足。后来喝得挺高,面色却出奇地越沉。 他一杯杯烈酒下腹,身后那个跟着的人劝也劝不住,我看他眼神飘忽得厉害,转眼又见一拨叔伯带着自家儿女上来拜见,我赶紧上前陪笑,替他老人家挡了几杯。 ——任总您这是紧张,怕咱把三爷灌醉了?哈哈哈,任总您就不知道了,三爷那可是千杯不倒,没人比得上啊。 ——任总那是孝顺,不行不行,任总您也躲不了,喝。 那会儿酒气四溢,左右一句孝顺弄得我一时头晕阵阵,几个人又往我手里的杯填酒,哄笑着让我一口气喝下去。 我哪里推辞得过这些个老油条,只觉得胃里翻搅的除了酒气还是酒气,微微发酸。我正要举杯的时候,手让人拦住,动静不大,正好让所有人一静。 任三爷嘴角慢慢一弯,仰头,那动作一气呵成,执着酒杯的手晃也不晃。 几个人识趣地笑闹了几句,我含笑暗暗挣了挣任三爷拦着我的手,只可惜那纤细标致的手掌扣得死紧,抓着我的手肘,凉得厉害。 任三爷的眼神暗得紧,脸色白得渗人。 他的唇动了动,单看唇型也瞧不出个所以然。有点像“争”或是…… 我那时候只觉得莫名其妙,现下回想起来—— 你说,这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情?王筝一年到头生龙活虎到处蹂躏下属,突然说头痛不来;任三爷销声匿迹三年,突然在大庭广众露脸。 再说,王筝前两年没怎么请假,要真告假也是消失个大半个月不见人影。这一年却没什么动静,几乎要创下全勤记录。 敢情这两口子是闹了别扭。 只可惜,那时候我还渗不透他们之间的事,平白多了些要不得念想,后来那脸丢得是全亚洲没有人不知道。 我见过不少人发酒疯,却没想到三叔真醉起来,有点儿缠人。就连进休息室,手也紧扣着不放,我轻轻一挣,他就抬眼,我立马泻了气。 好在徐医生赶了过来。 那会儿,徐医生已经上了年纪,另外带了两个人。我还记得,他一进来就冲我颔首,然后语带轻责地对任三爷说:『……三爷,您这不是为难我么,刚动了手术,您还得好好养着,也用不着急成这样。』 他让人拿了计压器,任三爷不太配合。即便半卧在躺椅上,双手几乎覆上我的手臂, 徐医生看了看我,轻叹一声,又说了一句——三爷,您还真醉了,这人……也瞧不大清楚了。 我的手突然一疼,只好叫了一声“三叔”。 他一怔。 好半晌,才惊醒似地放开,还来不及看清他的神色,就已经别过头,手覆着唇,颤得厉害,发出一声低吟。 我揉着发疼的手肘,那时候只觉得他的脾气又比早前怪上三分,现在想想—— 他兴许把我当成了王筝。 俄而,徐医生很是礼貌地把我请了出去,看着我的眼神挺奇怪。一边的护士替他给了我一张名片,上头写着“徐长生”。 过些时候,再见到任三爷,他的气色已经大好,依旧是略微淡漠的眼神,嘴角扬起的瞬间,仍旧能听见周遭发出低不可闻的叹息。 再后来,任三爷不用轮椅代步,只需要稍微倚着杖子。那抹眼神,仿佛是永远站在最高处,带着一点怜悯,一点不屑,俯瞰众人。 若说出事前的任三爷还能算温文柔和,那么过了这几个年头,里里外外只要有些眼界的,大概不会不知道在业界内,能称得上“狠”字的,任三爷要是不认,估计谁也没能配得上。 第十三回(下) 重生之沉云夺日 其实,在我爸出事前,我从没见过任三爷这个人。 不过我倒还记得,小时候任老太却时常提起“三儿”,有时候是在饭桌上,有时候是在叔叔伯伯们来拜访时,最常听到任老太说到三儿,还是和我爸闹口角的那一会儿。 其实我也记得不大清楚,但是我却明白,我爸和任老太关系还挺紧张,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妈的缘故。 吵得最厉害的那一次,任老太气得把桌案上的文房四宝都往地上扫,那声音大得整个宅子都听得到。 ——好啊!你们没有一个能省心——!我这个老太婆管不了了!管不了了! 我妈和我在房里,那时候她坐在我旁边,长长的卷发掩了侧脸。我在摊开的画纸上涂涂彩彩,我也忘了我那时候画的是什么,我妈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乖,拿去给爸爸和奶奶看看。』 我妈的声音很甜,软软的,轻轻的。有种微风拂过的感觉。 门没有掩上,等我悄悄走近的时候,任老太已经靠在沙发上,肩膀一抖一抖,像是在哭一样。房里乱七八糟的,我爸背对着我站着,好一会儿,上去要扶她老人家,任老太发狠似地甩开,头抬了起来,手颤颤指着我爸。 ——你给我滚!我这就把三儿叫回来!你们一个两个……一个两个!我让三儿回来,让他看看你们怎么欺负我这个妈,让他回来给我这个老太婆送终! 我不记得我爸是什么模样了,只知道他看过去很为难。记忆中,任老太一说到三儿,我爸的脸色就不太好。 我妈小声地和我说,那是因为三儿会抢爸爸的东西。 我爸不知道说了什么,任老太突然从沙发上咻地站了起来,狠狠往我爸脸上掴了一个耳光。我吓了一跳,手中的画纸连着蜡笔一起掉在地上。 任老太和我爸都瞧了过来。 我赶紧低头,要把地上的纸和蜡笔捡起来。那是我妈给我买的。 任老太咚咚咚地走了过来,拉住我的手肘,开口就问——奶奶疼不疼你? 她踩在我的画纸上,手的力道很大,我那时候怕得很,任老太横着脸,语气却很轻柔。 ——日娃乖,你爸爸不孝顺奶奶,奶奶叫你三叔回来,日娃说好不好? ——日娃,你记不记得,三儿最疼你了,小时候你爸也哄不住你,还是你三叔天天哄着你。 我爸跟着过来拉我。 ——妈,你和孩子说什么!这是大人的事情! ——我怎么不能问了!你凭什么不让我问!我早该让日娃知道,看他还认不认你这个爸!怎么,潇洋,说穿了你还怕那事丢人? ——妈!你别在祺祺面前胡说什么!他还小! 任老太盯着我,那感觉就像童话书里头的老巫婆,也不让我爸上来抱我,指甲好像掐进我的肉里,疼得我的眼泪都滚了出来。我看着地上的蜡笔,终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我记得,那时候我说,我不要三叔,三叔是坏人,会抢爸爸的东西。 我扑进我爸怀里,任老太铁青着脸,恶狠狠地说:『……果然是你的好老婆教出来好东西,老太婆今天长见识了!还……真是你的好儿子!没良心的东西,都给我滚出去!』 我走下二楼,刚好瞧见一楼中庭那儿,景叔正和徐医生悉悉嗦嗦地不知说些什么。出奇的是,任三爷人也在场,背对着我,时时对着对头的徐医生颔首。 任三爷是什么人物,今时今日能让他这般礼遇的人,说真的,估计还不到一个零头。 我只是没想到,徐医生人虽上了年纪,这眼光利的很,甫一抬头眼神就和我对上,抬了抬鼻梁的眼镜,朗笑着说:“年轻人还是下床走走好,别成天躺着,精神也能好一些,您说这话对不对,三爷?” 楼下几道视线顿时全落在我身上。 任三爷也回头瞧了过来,他身上着的还是素色的棉衣绸缎,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围绕在颈侧直下至膝的柔白围巾,让那张有些死气的脸色也柔和起来。说来,任三爷爱穿绸缎的性子还是在他腿上之后才渐渐养出来的。 上一世的一些大场面,任三爷好歹也会着一件西服,不过到后来他出事,身子似乎也越发难养起来,柜子里估计只有柔衣缎子,自然不会有人去多说什么,谁让那些繁中带致的料子搭在任三爷身上,平白生出一股不容侵犯的意境。 后来,也有一些自诩上乘的业界人士跟风着衣,却怎么也穿不出任三爷的那股味儿。 话说回来,这一世任三爷的习性转得倒快。 “小少爷怎么站在那儿,下来也吃些点心。”说罢,看了任三爷一眼,“三爷这也才说到你了,过来过来。” 徐医生是个自来熟,上一世他这点我倒是没瞧出来。 我略带窘迫地下楼,眼也没敢多瞧,主厅大得很,几张暗色复古沙发都是按着任老太的喜好摆设,我正打算拣一张离他们稍远的位置坐下,徐医生又摆手说了句:“哎,别拘泥我这个外人,三爷,瞧小少爷这腼腆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叔侄俩感情生份了去。” 啊哈。 我暗暗摸了摸胸口,估计快得心脏病了。 说实在的,上一辈子活了三十载,还没真和任三爷同坐一张沙发上。景叔让人多拿了一副茶具,弥漫的香气像一股迷烟。 任三爷好饮茶,苦味越重便越喜欢。这事儿我还是从外人口里知道的,那时候不少人巴结他,里头自然也有人托我送礼。现在想来,他们兴许还托错了人。不过,若真说起来,上一世要是真没出那件事,我也还真以为,我们这叔侄感情到底是还行的。 其实,这倒也不能怪我眼神不好。 任三爷不论讨厌亦或是喜欢一样东西,从来不会表现在脸上。就拿他好茶这点,其实也说不上来,就是听说对茶叶这些还有点研究,据说也收藏了一些珍品。说起来,倒是也有些个人打听过任三爷另一方面的口味,有人说任三爷为人风雅,喜欢带点书卷气的女孩,也有人说任三爷喜欢带点脾气的,尤其在床上的时候。 这种事多有传闻,却也是私下说的,从来不会摆到台面上,没人敢去领教任氏三爷的脾气。早前也有人说任三爷办事像极了任大老爷,就算任三爷后来出了事没了权,老一辈有些眼光的,却说——三爷和任家大老爷没一分相像,白手起家不见得有多难,活了大半辈子,倒是还没见过落水狗能过得跟皇帝似的,谁也不敢惹。 也不知是褒还是贬。 徐医生说着话,任三爷只是偶尔“嗯”了一声,多数都是示意景叔代为回话。我插不上嘴,只好直直坐着,眼睛也不敢四处瞟,低头也正好瞥见任三爷的手,搭在翘起的腿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像是在打算什么。 我正襟危坐,也不晓得过了多久,一直挨到徐医生说告辞的时候,难以自制地抬手,就要往我的眼睛揉。 只是手才抬到胸口,就觉得一阵凉。 他的力道挺轻,很容易就能甩开,却轻易地把我的手按了下来。景叔刚好正把徐医生送到门口, 任三爷只是打了手势,景叔向徐医生说了句:“失礼了。”他快步走来,步伐很沉稳,对着任三爷微微低头,有种军人遇到上司的奇异感觉。 任三爷侧头不知说了什么,景叔只说了声“是”,转而去吩咐下人。一会儿,才又走到徐医生那儿,略带歉意地说:“招待不周,我替三爷给大夫赔不是。” 徐医生朗笑几声,回头也不知是打趣还是别有深意地说:“三爷多大的面子,受不起受不起。我以前总听人说,女儿嘛,是要惯养的,传言不可尽信啊……三爷对这侄儿护得倒是紧,三爷您上次和我提起,我还以为是哪里来的姑娘,让三爷藏得紧。唉,男孩儿,还是吃点苦头好。” 任三爷浅笑不作回应。 “徐大夫,这里请。” “好好,我也不留着讨人嫌了。” 景叔和徐医生看样子有些私交,门合上前却是听徐医生有说了句:“……三爷的眼光,还真是比不上啊……” 没一会儿,就瞧见下人把湿巾端了上来,任三爷一手接过,倾身挪近了些。我原来还怔忪地坐着,等到手边感受到一股凉意的时候,差点从位置上弹跳起来。 “三、三叔,我自己来……” 我只觉得眼前一晃一晃,舌头跟着不利索起来。其实,我打小就有这个毛病,和他几乎说不上话,也不敢怎么正眼对着他。 说起来,上辈子我做过最英勇的事情,估计就是在任氏出事那会儿,位置交接的常年晚宴上,把杯里的红酒往任三爷脸上泼。 那时候的场面堪称混乱,王筝让我扫了面子,当下开口就让保安把我给请出去,吼得跟什么劲的。我记得,他的脸色也不大好,估计活了四十几年,还没遇上敢往自个儿脸上泼酒的人。 我后来走过巷子无端让人狠狠揍了一顿,指不定还是他指使的。 任三爷这人瞧过去很柔和,实际上比谁都强硬。扣着我的肩的力道挺重,我不自在的挣了挣,那感觉就跟老鼠让猫逮着一样,让我觉得莫名的心悸。湿巾轻轻覆在发酸的眼角,一瞬间的不适后,倒是泛起让人舒心的感觉。 我不由得眯了眯眼,鼻间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药味。 有些刺鼻。 他的手慢慢环着我的颈子,上头还有几道鲜明的抓痕。 久久。 “还,疼,么。” 他这样,会让我想起一些不好的事情。 “祺,日……” “不,要,怪,三,叔……” 其实,我本来养的好好的,眼睛也没什么大事儿,偶尔虽然还是会酸疼,却一直控制得很好。 这会儿把徐医生从大陆惊动过来,还是因为前些天的事情。 前些天是我妈生日。 我去看了我妈,也不是因为什么特别的原因,就是想起了我爸还在的时候,我妈生日时总会搞许多花样。最夸张的一次,就是把我装进一个大得惊人的礼物盒里送给我妈。 一开始,我妈还好好的,坐在床上玩折纸。 头发绑成了两个辫子,打了粉色的蝴蝶结,还问我——好不好看? 我说,好看。 我妈又问——潇洋看到,会不会喜欢? 我说,潇洋会喜欢。 我妈喜滋滋地偏头,有些脸红地卷了卷发辫。窗口敞开着,微风拂进来,吹进一片落叶,落在她的肩上。 我伸手给她拂去。 回头的时候,她看着我。 房里的地上,满满的纸鹤,彩花…… “潇洋呢?” 我说,潇洋去工作了。 我走到桌案,翻了翻抽屉,才找到了她的药。 “你骗人,潇洋今天不会去公司的。” 每年,我妈生日的时候,不管有多大的事情,公司里的事情再忙,我爸都会请一整天的假,陪着我妈。 我说,妈,吃药了。 我妈从床上跳了起来,大叫着:“你是谁!潇洋呢!” 她站起来,就要往门口冲出去,我赶紧跑上去拦住她:“妈!乖,吃药。” 她挣得厉害,力道大得有些可怕,我个头还没她高,根本拦不住,“妈!我是祺祺!妈妈——!妈——!!” 我惊声一吼。 她顿时安静下来,愣愣地瞧着我。半晌,才像是想起什么的,俯首瞧着我。 “祺祺……?” 我点了点头,小心翼翼地扶着她的手,说:“妈,乖,别怕……我是祺祺,等会儿爸爸就……回来了。” “祺祺……祺祺……” 我捻着药,凑近她,“妈,来,吃药,吃药睡一会儿,爸爸就会回来了。”我极其小心地把药放在她的嘴边,哄小孩似的,劝她慢慢张开嘴。 “乖……” 我妈发楞似地点头。 只是,我太高估我自己。 她突然一口咬住我的手指,我惊叫一声,她的手猛地伸过来狠狠掐住我的脖子,跟疯子似的大吼:“是不是你把潇洋藏起来了!对!一定是你们把潇洋藏起来了!” “对……一定是这样的……潇洋!潇洋才不会死的!你们骗我!你们骗我!潇洋被你们藏起来了!” 我紧紧揪住她的手,却挣也挣不动。 “妈……” 妈妈。 妈妈…… “你是谁!不对!我不是你妈!不要叫我!不要叫我——!我没有你这个儿子!我没有你这个儿子——!” “你是谁!你才不是我和潇洋的孩子!你才不是——!!” 我霍地抬起脚,用力地往她的腹部踢去。她疼地松开手,我急急往后挪,手碰到了桌案,抬头的时候,热水就迎头浇了下来。 不偏不倚,刚好泼在左眼。 后来,我醒来的时候,就躺在床上。 睁眼的时候,就瞧见披着白大褂的老先生,问——小少爷,感觉怎么样? 颈子传来一阵奇异的触感,就像是抚摸一样。 很轻,很柔。 能让人产生一股被小心翼翼地对待的错觉。 我蓦地睁眼,对上的刚好是那双跟宝石一样闪耀的双眼。 曾经,我就连在梦中,都在默默地祈祷,这双眼能在我身上永远地驻足。 他整个人伏在我身上,末了,干脆将头埋在我的颈窝,有点儿像小时候,那短暂得可怜的两小无猜的日子…… “你这个蠢蛋。” “我怎么蠢了?”我不由得苦笑,王筝这一世脾气和我知道的相差不远,就是对我的态度差个不止十万八千里。 老天爷这补偿来的也太猛了,我实在消受不起。 王筝的口气有些闷,“我才回个家你就出事了,你就是个蠢蛋,这世上找不到比你更蠢的了。” “是是是,哎,别捏我,疼。” 他的手圈在我的腰上,脸蛋依旧是带着一点稚气,还有点女孩儿的纤细。我知道,再一些时候,他的眼眉,会渐渐锋利。再过几年,他的五官,会更加深邃,然后,会有很多很多的目光尾随着他,跟着他。 王筝说:“入学手续都给你办好了,学生证我……搁在桌上了。” 我轻轻“嗯”了一声。 王筝似乎抬了抬头,可惜我累得很,实在没什么精力去搭理他。 桌上还另外摆着几本册子,都是市内著名的精神疗养院,设备齐全,颇具盛名。 景叔的声音还在我耳边回绕——小少爷,三爷想听听您的意思。 ——这是为了夫人好,也是为了小少爷您自己好。 我发现,人的体温真的很暖和。 单单是拥着,就很舒服。 我还做了一个好梦。 我妈搂着我,旁边好像还站着我爸。 她手把手的教我,做了一个纸鹤。 放在手心,慢慢摊开。 顺着风。 飞扬—— 第一部 —完— 番外二 重生之沉云夺日 『老何,这花怎么养?』 『咳,老何,这碗老参汤……我喝——我喝就是了……』 『老何,仔仔就麻烦你和芳嫂盯着,对,千万别和他说我出差,那孩子粘人得紧。』 『老何,有些东西我实在想不明白、实在是……』 『……老何,我是不是……』 『真的很没用?』 小少爷走了。 阿芳给小少爷整理柜子里的衣服,一件件重新洗好、烫整了,还有一件刚织好的毛衣,可惜小少爷还在的时候,没来得及织完,昨天个晚上才赶好的。 那时候,阿芳一边织着、一边说。 下面很冷,小少爷那没什么身板子的,怎么也得穿暖和点。 老大老二帮阿芳的忙,衣服摺着摺着就伏在地上哭。 当年阿芳好容易怀孩子,突然肚子疼就要临盘,小少爷是干大事的人,居然从公司赶回来,亲自把阿芳载到医院去。 我和阿芳都没读过什么书,老大老二的名,还是小少爷给取的。 两个孩子大一点,就知道闯祸,哪一次不是小少爷给他们挡的。那会儿,阿芳常和我说,老大老二迟早要让小少爷给宠坏。还好,小少爷有了小祖宗,才了解到做爹妈的苦楚,总算有了些规矩,没把孩子往天上捧。 阿芳常说—— 小少爷啊……这大孩子缺心眼的,很懂得疼人,对谁都好。 是啊。 是啊……小少爷,对谁都好。 我给任家干了大半辈子的活儿,来来去去,看得也不少。 年轻的时候,就遇着了小少爷。 小少爷就只够到我的胸膛,那真是个大胖小子,模样其实生得挺好,不过和任家还有王家那几个孩子比起来,就稍微不起眼了点。同期做事的人都说,小少爷和屋子里的谁都不像。 我和小少爷说上话是在小少爷年岁挺大的时候。那时候的小少爷和以前比起来,瘦了不少,白白净净的。当时,我做的是打理后花圃的活儿,远远就瞧见小少爷探头探脑的。中学都快毕业的人,像是做贼似的,看见我就快步走了过来,蹲在地上看着那一株插枝,问:“上次我看见……明明养不活的,你……怎么办到的?” 小少爷说话很斯文,和任王两家的其他小少爷不太一样。 以前我常听人说,小少爷有些孤僻,不好相处,和表少爷完全不一样。其实就我看来,表少爷更难伺候一些,可能就像阿芳说的,模样好看又很本事的,怎么样都招人疼。 小少爷每次来院子,都是来去匆匆。院子只有我和阿芳两夫妻管理,平常很少人会来,多了小少爷这学生,倒也热闹一些。小少爷的话不多,有时候只看着我们做事,有时候也会让我们教他,一身脏兮兮的。 我那时候才明白,原来那些人嘴里说的不像,其实不只是小少爷的模样。 阿芳没嫁给我之前,在糕点铺打过工,有些手艺,现在和我一起养花弄草,一大片院子就几个人,她嘴上不说,但是心里总是有些烦闷的。小少爷常来之后,阿芳人也精神了不少,三两头就说要弄些不一样的给小少爷尝尝。 小少爷的人很和气,也很乖巧,但是老夫人毕竟是走过风雨的人,脾气烈了点,看不上小少爷这性子也是难免。整个屋子,又没什么说话的人,除了表少爷…… 其实,我和阿芳都明白。 每一次,阿芳不管做了什么新糕点,小少爷尝过一些,就拿出白手绢,拣了好些包起来。用不着问他,也知道他拿去给了谁。 表少爷要出国留学,小少爷也跟着考上了同一间大学。我和阿芳都向张管事拿了假,阿芳还备了三个食盒,说是要让小少爷在机上吃。送机的人不多,老夫人身子那时候已经不大好,王家倒是来了不少人,张妈拉着表少爷直说话,没一会儿又哭了起来。 我和阿芳两个下人,也没好意思多说什么。小少爷这孩子却是个重感情的,远远瞧见我们就跑了过来,弄得上气不接下气。 小少爷那时候穿着的那一件蓝色衬衫,是我和阿芳给他买的。那时候我斟酌了很久,小少爷什么也不缺,实在不知道该送什么好。商场逛了一圈又一圈,最后还是阿芳选的礼物。小少爷生日的时候,我们夫妻俩揣着这礼物久久,只拿了色纸包着,着实寒酸了一点。 还好,小少爷不嫌弃。 “老何,芳嫂……你们怎么来了?呵——” 小少爷啊,真正笑的时候,其实带着一股傻气,人看过去也开朗点,比平常都还像个孩子。 “芳嫂,这都是妳准备的?啊,谢、谢谢,其实不用这么麻烦。” “老何,芳嫂,你们怎么盯着我瞧……?” 阿芳说得没错,小少爷穿什么,都好看、都好看…… 后来表少爷过来叫人,我和阿芳没再拉着小少爷。那时候还有其他人在,我们也不好和小少爷太亲近了。 王家的人都生得好看,表少爷倒是那几个孩子里头长得最标致的。阿芳以前也劲说,生孩子就得生个像表少爷那样的,模样好看,本事又高。到后来,也不听她提起了,倒是常把小少爷挂嘴边。 小少爷一对着表少爷就紧张,表少爷那双眼睛漂亮,眼神却不大好,对小少爷的态度也挺坏。 “你手上拿的那是什么?” “啊,这个……” “任祺日,飞机上是不能带外食的,不要告诉我你连这个常识也不懂?” 小少爷为难揪着手指,我和阿芳都涨红了脸。后来还是小少爷在机场外硬吃完了,说什么绝对不能浪费芳嫂的心意。等小少爷进了登记处,我和阿芳在机场外打出租车的时候,才瞧见了那辆车从后方驶了过去。 应该说,是瞧见了三爷。 三爷坐在车子里,我和阿芳都是在院子做事的,就只远远瞧过几次面,那模样倒是很难记不得的。 那时候,我们夫妻着实意外,老夫人不怎么疼小少爷,这点谁都瞧得出来,倒是没看得出,三爷对小少爷,还是上了那么一点心的。 现在想起来,才觉得,我和阿芳看走了眼。 我和阿芳——真真正正,看走了眼。看走了眼。 我不明白。 小少爷,老何也实在不明白。 小少爷啊……这么招人疼的孩子,怎么会、怎么会…… 表少爷那狼子贼心,我算是看得透彻。小少爷也不知道是不是上辈子欠了他,这辈子要让他害得这般凄惨。 当年,小少爷要把他留在公司,我和阿芳心里都不赞成。但是,又有谁能说呢?小少爷打小就没了爸,大一些妈也得了疯病走了。小少爷亲近的,也只有表少爷,只有……只有那个没心没肺的混帐! 我和阿芳也不知道看过多少次,那混帐和夫人处一块儿。但是,这话能说么?能说么……小少爷每天从公司回来,我只能赶紧替他取下外套,拿公事包,这样小少爷他……才不会被这些东西给压垮了。 我知道,小少爷过得很不好。 后来,后来……又出了那么一件丑事。 ……都是、都是表少爷和三爷干出来的事。小少爷……他就算累得摊在书房不小心睡着,嘴里念着的“王筝”,到底是什么东西!还有,那一个他对我们夫妻俩说的,比什么都还厉害的“三叔”,又是怀着什么心! “任祺日!是你自己没用,你要我爸借钱给你?呸!你那公司是无底洞,你要死自己去死,不要害我和仔仔以后连睡的地方都没有!” 公司出了这么大的事,我和阿芳也不知道。 小少爷,从来不和我们说这些事。 小少爷走前的那一天早上,院子的波斯菊都开花了。小祖宗和老大老二他们摘了些插在小少爷书房的花瓶里,阿芳还说晚上要煮顿好吃的,让小少爷恢复点精神。 任氏没有了,起码……还有这个家。 我站在镜前,把领带衣袖掸整了——怎么说,我还是这个家的管家,等小少爷回来的时候,替小少爷拿下外套,然后,再冲一杯好茶。 那天,我等了很久。 怎么也等不着小少爷开门,说—— 老何,我回来了。 我回来了。 我回来了…… 老何…… 小少爷的最后一程,阿芳留在家里看着老大老二。 老大老二哭得累了,尤其是老二,男孩子白天憋着眼泪,晚上睡到一半,就会惊叫一声,哭着喊叔叔。 阿芳说她不去,省得看不下去,忍不住呼天骂地的,让小少爷走了也不安心。 阿芳给我打上领带的时候,抚着领带,轻轻说:“死鬼……还记得么,这条领带是小少爷亲自送的,小少爷……也有条一模一样的,现在……也用上了。” 我看着镜子。 『老何,这领带你一条我一条,一起打着,芳嫂来瞧,像不像兄弟?』 我闭上眼睛,好像……还能听见小少爷的声音。 很近、很近。 棺木已经合上。 我们谁也没来得及看小少爷最后一面。 那是……那混帐做的主。不管是四十楼还是二十楼,不管小少爷变成什么模样,我……也想再瞧瞧、再摸摸小少爷。 但是,钉子已经钉上去。小少爷胆子小,怕黑,他在里面,好不好受、好不好受…… 那天,来了不少人。吊唁的时候,那混帐掩着眼走了出去,许多人也跟着走出去,一声声嘘寒问暖,没几个人是真心送小少爷的,走了也好。 小祖宗抱着棺不让下葬,夫人又要打他,我只好赶紧把小祖宗拉开,像小少爷那样,把小祖宗提起来抱着。 这种场合带着孩子不好,小祖宗却也是个坚强的孩子,下葬的时候,眼泪也止住了。 这样,小少爷也能走得安心点。 我只是没想到,最后一个到的人,会是三爷。 三爷……瞧去不大一样了。 是让人搀扶着过来的,后来又把人推开了,一步步走了过来。小祖宗突然在我怀里挣扎得厉害,指着三爷,哑声嚷着—— 你不要靠近爸爸!你走开!不要靠近爸爸——! 爸爸是你害死的! 爸爸是你和王叔叔害死的! 是被你们害死的!! 所有人都倒抽了一口气,我没阻止小少爷说下去,看着他毫无血色的脸庞,身子一晃一晃的,却还是执意要走过来。 我说——三爷,你想让小少爷走也走得不开心么? 三爷就像是没有听到话一样,走到了前方。棺木已经入穴,上头铺满了小少爷喜欢的波斯菊。 三爷就在边上站着。 站了很久。 天又要下雨的时候,办事的人才上来说,时间不早了。 一拨、两拨。 慢慢地,瞧不见了。 三爷却突然发了疯,把人都推开了,扑上去双手扒开土拨,扯着暗哑难听的嗓子 我站得不远,也听清了三爷喊的是什么。 祺祺—— 祺祺—— 祺祺—— 那是小少爷的乳名。 很久以前,小少爷笑着和我说,叫他祺祺的人,已经都走了。 “三爷!三爷!您节哀顺变啊!啊!” “叫救护车!快点!快点啊!三爷!” 小少爷,瞧见了么? “任祺日!哈哈哈!这些都是我的!你看见了没有!啊——!” “任祺日,你出来啊!你出来!出来看看我!你不是说你爱我的么!你这个混帐!你这个混帐!混帐!混帐!!” 小少爷,瞧见了么? 『老何,这花怎么养?』 花啊,这要用心去养,小少爷您自己试试看…… 『咳,老何,这碗老参汤……我喝——我喝就是了……』 唉,小少爷,这都是为了您身体好。瞧瞧、瞧瞧,以前还挺有肉的,现在那是什么模样…… 『老何,仔仔就麻烦你和芳嫂盯着,对,千万别和他说我出差,那孩子粘人得紧。』 好、好……您安心出差去,小祖宗有我和我家婆娘盯着,一根汗毛都少不了…… 『老何,有些东西我实在想不明白、实在是……』 不打紧,小少爷,什么东西想不明白,那就别想了。多歇着,别累着了…… 『……老何,我是不是……』 『真的很没用?』 怎么会呢。 小少爷,您怎么会没用呢…… 小少爷,过来过来,这堆英文字,写的是什么东西? 小少爷,芳嫂做了新的蛋糕,那死鬼吃不出味道,还是让小少爷尝尝最合适。 叔叔——!爸爸打我屁股! 小少爷…… 院子的花开了,什么时候,回来瞧瞧。 长得可好,可漂亮。 小少爷,我给您摘一些,您只要睁开眼,就能看见了。 小少爷…… 小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