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刀行》 第1章 喋血街头 己亥之末,岁近庚子。

日薄西山,夜幕将临。

时值除夕,街面已是一片节日气氛。一名采买而归的女孩,提了竹篮匆匆穿梭人流。

几名醉酒少年一路横行,挡住了女孩,当街调笑拉扯。路人纷纷走避,仿佛遇到了瘟神一般。

“放开那女孩!”一名少年挺身而出,怒目逼视几名当街撒泼的醉徒。

“你是何人?混哪里?报上名号。”领头的醉酒少年见有人多管闲事,不再纠缠女孩,气势汹汹地逼近那位少年。

“我叫沈落日,本镇良民。”少年一脸淡定,不卑不亢。

“我,朱铁蛋,布集镇小虎队队长。我大哥,中州城黑虎堂堂主。我大哥的大哥,便是寒烟阁,江湖九大门派之一。

我的事,你少管,马上给我滚。”小混混头目一脸无赖,抬出了背后的势力,试图恐吓多管闲事的少年。

“你在恐吓我?”沈落日一脸不屑。

“你不怕?”

“我不怕。”

“兄弟们,打死他。”朱铁蛋见对方硬抗,急忙退后一步,招呼身边的小弟上手围攻。

几名小混混立刻拳脚相加,沈落日一边遮挡,一边后退。很快便鼻青脸肿,口鼻出血。

朱铁蛋指使小弟探出了沈落日虚实,见他身手平庸可欺,立刻来了劲头,上前左右开弓几个耳光,飞起一脚将沈落日蹬出几丈之外,仆倒在一间临街的店铺门口。一众小混混并不罢休,气势汹汹地继续逼近倒地的沈落日。

“小子,给爷磕三个头,叫一声爷爷,爷就饶了你。”朱铁蛋摩拳擦掌,步步进逼。

沈落日狼狈爬起,顺手操起了挂在店铺门口的一把生锈的破刀。

“嘿,小子,你要当街持刀行凶?来呀,有种砍死我?”朱铁蛋一脸不屑,趾高气扬地逼近握着刀瑟缩后退的沈落日。

杀——

一丝莫名的杀气自刀柄灌入双臂,沈落日悍然出手,手起刀落,漆黑的刀锋划过朱铁蛋,血溅当场,尸体仆地。

几名小弟见势不妙,纷纷撒腿狂逃。

见血之后的沈落日,气血膨胀,双目血红。挥刀一路追砍,两名落后的小混混,已被他的刀锋划破后心,当场仆街……

就在沈落日挥刀砍人一刻,刀锋幻化的一道杀气升腾而起。天空被杀气搅动,黑云自天边滚滚而起,吞噬了一轮西沉落日,很快便蔓延了整个天空。

浓云滚滚压顶而来,天地顿时一片漆黑。

阴云密布,夜幕低垂,天空飘下了纷纷扬扬的雪花。

冰冷的雪花扑面而来,丝丝凉意清醒了沈落日狂躁的情绪。清醒一刻,他意识到自己杀了人,他已是一个当街杀人的罪犯……

边塞,云州城头。

寒风凌冽,大雪飞扬。

值夜的戍边将士点燃了一堆篝火,围拢在篝火四周,依然冷得瑟瑟发抖。

“除夕之夜,难得吃一回大肉白馍,肉还要按人头限量供给。老子为国戍边,待遇却一年不如一年,还不如解甲回乡下种田。”一名小头目带头抱怨。

“就是,开春之后,我们便随大哥一起退役归乡。”几名小兵随声附和。

“如今太平盛世,不用流血便可在军中混饭。离开了军营,你们恐怕都要饿肚皮。

回乡种田?你家中可有田地?”一名老兵一脸不屑。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平时不养兵,战时怎有兵用?”头目不服气,据理力争。

“你们也不必主动请辞退役,传言右相大人已上书朝廷,谏言裁减边军,缩减军费开支。

边城安定,四夷宾服,数十年并无战事,不必屯重兵虚耗军费,至少可以裁撤三分之一的编制。

一旦朝廷批复,不用请辞,裁军名额也会摊到你们头上。”老兵不屑于他争执,起身站在垛口,迎风而立,显得格外落寞。

“哼,凭什么裁我?要裁也是裁你这样的老弱病残。”头目听到裁军消息,立刻紧张起来。

就在他起身质问老兵一刻,一支羽箭破雪而至,射穿了他的咽喉,一股热血喷涌,健硕的身躯仆倒在城头。

其余士卒未及反应,已被破雪而来的箭雨笼罩,纷纷中箭仆倒。老兵虽老,反应却极快,就地一滚,沿着垛口墙根溜到登城巷道,沿着巷道一路狂逃而下。就在他逃离一刻,雪夜偷袭的胡骑已纷纷攀越城头,蜂拥而入……

将军府衙,宾朋满座。

大将军云遮月居中而坐,辖制的一十三镇高级将领数十名齐集一堂,正在共享年宴。

正自酒酣耳热之际,大殿震撼,屋顶尘埃纷纷,数十名彪悍的异族武士破顶而下,犀利的刀锋一起卷向高高在上的云遮月。突发变故,众将领未及反应,大将军已陷入重围。

一道犀利的刀锋闪过,如孤月一弯。

一圈血雾弥漫而起,数十名围攻的异族武士纷纷仆地,他们的咽喉已被割开,喋血满堂。

云遮月已破顶而出,空中一个鱼跃,落在了一匹血红色的战马背上。化作一团红云,一马当先,突破重重围堵,突出云州城南门而去,仓皇而逃的将领士卒纷纷尾随,拉出了一条烟尘滚滚的逃亡人流……

一夜之间,边城三百里驻防要塞全部被北胡突破,疏于战事的戍边各部军队猝不及防,纷纷仓皇难逃,折损数万。

失去家园的流民,成群结伴,纷纷逃亡南下。

逃亡的败军流民,沿途劫掠侵扰,搅动了半壁江山。盘根错节的江湖黑恶势力,趁乱扩张,纷纷挑动街头械斗。连远离边城的中州城,人心已开始浮躁,各方势力蠢蠢欲动。

乱世将临之际,一个背着破布包袱的年轻人趁乱溜进了中州城,融入了熙熙攘攘的市井人流。

他就是一怒拔刀,当街杀人的沈落日。借着一场大雪掩护,他成功逃离案发现场。一路风尘,躲躲藏藏,终于远离偏远小镇,踏入了人流繁华的大都市——中州城。

一个人,一把刀,他将在乱世称雄。 第2章 知微见著 一路冒雪狂奔,寒风冰雪刺激之下,沈落日已平息了杀欲,也平息了内心的恐惧和慌张。

一轮红日初照大地,前方已是中州城门。肆孽的寒风掩盖了雪地上留下的足迹,也掩盖了他的逃亡踪迹。

在三教九流汇集的杂乱老城区转了一圈,拣了一家小巷深处的破旧小店住了下来,躺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筋疲力尽的沈落日,枕着长条包袱沉沉睡了过去。

朦胧中感觉裹在包袱里的刀动了一下,沈落日迷迷糊糊地爬起来,取出那把漆黑的刀,放在膝前小心意意摸索着黑得发蓝的刀身。

恍惚中,刀面上呈现出八个淡淡的金色文字:

“残月一出,鬼神号哭。”

正看得出神之时,猛然间枕下的黑刀嗡嗡作响。沈落日愕然惊醒,翻身起床,却是南柯一梦。

这一柄随手捡来的破刀,不但有一股嗜杀之气,似乎还有一种感知危险的预感能力。

它竟是一柄神兵,一柄号称“残月”的神兵。

被残月刀感知预警,沈落日似乎也感觉到一丝莫名的压迫感正在逼近,急忙起身结帐离店,出了客栈辨别方向,直奔城北方向而去。

沈落日刚离开客栈,三名官差便跨进了小客店的门槛。领头的老者是六扇门三大神捕之首铁爪飞鹰何九,陪同的两位年轻捕快是负责布集镇凶杀案的本地小捕,一个叫张武,一个叫陈俊。

何九径直进入沈落日休息过的客房,伸手探了一下床铺:“床铺余温尚在,凶手应该离去不久,难道他已感知我们的追踪?”

“九爷,一桩普通的市井斗殴命案,竟能劳烦神捕亲临督导,莫非此案另有玄机?”张武见何九一脸凝重,终于忍不住心中疑惑。

“天下祸患,常起于微末之间。死于街头的几名混混虽如尘埃般微不足道,可他们身份却甚为敏感。

京城坊间已有传言,代表江湖正义的九大门派名下弟子,横行街市,当街欺辱女子。一名身附正义的街市少年一怒拔刀,仗义勇为,血溅街头。

偏远之地中州城的一桩小小命案,一夜之间已传遍京城街巷。

九大门派本是维护江湖正义,维持社会稳定的名门正派。如今却沦为横行街市,欺凌弱小的黑暗势力。

传言已触及朝堂耳目,怎能不查?”何九一脸凝重,转身缓步而出。

“神捕大人的意思是,别有用心之人正在利用这一桩市井小案,谣言惑众,挑动社会矛盾?”陈武见此案造成如此恶劣影响,立刻紧张起来。

“谣言惑众?”何九目光陡然犀利。

“咳咳,如今市井江湖势力确实有些嚣张,江湖上的事江湖了断,我们这些做捕快也不便插手。

神捕的意思是,此案一定要深挖?”旁边的陈俊赶紧出面打圆场,化解同伴被质问的尴尬。

“寒烟阁位列九大门派之末,本就势力薄弱。阁主萧长风身份卑微,生性懦弱,其威已不足震慑一方。

九大门派是定鼎江湖的九鼎之足,一足不稳,便有倾倒之危。

选择最薄弱,管辖失控的寒烟阁下手,是一步绝妙的好棋。”何九面色凝重,眼神多了一层深深的忧虑。

“除夕杀人夜,边城三百里要塞也被胡族偷袭,一夜尽失。如若这一桩普通的市井斗殴血案,与边城失守也有某种神秘牵连。

外患加上内忧,一旦蔓延失控,确有九鼎倾覆之危。”张武在何九敲打之下,也多了一分知微见著的灵机。

“所以我们不必急着缉捕凶手,顺藤摸瓜,或许可寻出隐藏幕后的玄机。”陈俊立刻随声附和。

“旬日之间,已为民怨所指的寒烟阁,必有变故,只需静待其变,见机行事。”何九意味深长地判定。

仓皇逃亡的沈落日很快便来到北城门下,远远望见城门口一群人围了一张通告,离得近时方才发现通告上的画像竟然与自己很相似,急忙低了头准备蒙混出城,旁边一只手将他一把拽住。

“年轻人,卜一卦吧?”拽他的是一位须发斑白,青布道服的老人,领了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

沈落日不敢声张,只得跟着他躲到了一片僻静之处。

老人凑近观望了一番沈落日的面相,惊异道:“贵人,天相啊,天相!”

“送你一句谒言:欲避囹圄血光劫,从军杀敌万里远。”不等沈落日反应,老人吟完这两句,也不收钱,拖着小女孩诡秘遁去。

小女孩回头调皮地冲沈落日眨眼做了一个鬼脸,很快便随老人隐没在来往的人流深处。

望着二人离去的背影,沈落日一脸迷惑惊疑。

伫立良久,方才回过神来,转回到城门时,几个军汉已喝开围观缉捕公文的人群,将一张新布告贴在上面,将那一张缉捕公告压在了下面。

新贴上去的布告,竟是一张招募戍边士卒的征兵公告。

沈落日惊得目瞪口呆,那一个脏兮兮的道衣老人替他卜的这一卦太准太及时了,莫非他就是传说中的卦神?

犹疑片刻,他低头匆匆穿越城门,望通告指定的城北招募点赶过去。 第3章 浴血狂屠 一千余名入伍新丁整齐排列在凌冽寒风中,虽然队伍还有些零乱,但在校尉金羽的激情演讲号召下,新兵一个个情绪激昂,豪情满怀。

“保家卫国,杀敌靖边。”雄壮的呼声传递出震天动地,气壮山河的豪情。

队伍经过三天的基本队形操练,便要开赴边疆。前方边情紧急,只能在行军路上,一边赶路,一边集训操练。

出发之前,金羽将新丁进行了初步的编制:十人为一组,设什长一名;十组归为一队,设队长一名;十队归为一部,归本部校尉金羽统领。

分组之后,沈落日发现自己编组之内竟然有两名来自布集镇的少年伙伴:孟小山和朱二蛋。

他们三人同为布集镇学堂的学生,沈落日是杀人逃亡,为躲避刑责入伍,孟小山,朱二蛋却是投笔从戎,试图从军建功立业。

“小丫已经有了婚约,是镇里绸缎庄的老冯,要填房做二房。”孟小山小心意意地提及了沈落日心中的女神,也就是让他一怒拔刀的那一个女孩。

沉浸在纷乱思绪中的沈落日,蓦然回过神来:“是吗?”

他尴尬地笑了笑,却掩饰不住心中的失落和悲哀。他缓缓站起,任寒冷的北风刮过他冰冷的脸颊,吹动他的一头乱发。

第二天,队伍便一路向北而行,行军途中金校尉开始给部下灌输一些行军阵法,作战变化。傍晚露营休息时,也教一些基本的刀枪器械用法。

什长负责教大家具体的单兵作战技法,沈落日一组的军头赵大壮,名副其实是一名又高又壮的壮汉,一把砍山大刀使得如风轮一般。他总喜欢站在队伍前大声地训话:“记住,打仗就像打群架,你不砍人,对手就砍你,你们手中刀就是用来杀人的,出手一定要狠,我教的刀法就是一个字:狠。”

组内的兄弟们一个个挥汗如雨,挥动着统一配发的军刀随着赵军头演练,沈落日却懒懒地斜靠在避风之处,躲避着寒冷的北风,静静地观察着赵军头的每一个招式动作。

“沈落日,过来。”一趟刀操练过后,淌着汗水的赵大壮大声怒喝,“拔刀,操练。”

“是!”沈落日拔刀,漆黑残破的刀光在斜阳映照下犀利而诡异,一阵犀利的劈砍似乎比赵大壮更快,力道也更足。

“使得还不错,不过你的刀该磨一下,都锈成黑色了。”赵大壮说罢,便找别的军头比试武艺去了。

朱二蛋恨恨地仇视出风头的沈落日,躲到远处暗自拼力操练刀法。

孟小山凑近了沈落日:“朱二蛋是朱铁蛋的弟弟,你杀了他哥哥,要小心一些。”

“一入行伍,往日的命案朝廷已概不追究,他想报仇,就要看谁的刀更狠更快。”沈落日冷冷地撂下一句,转身钻到帐篷里,枕刀而眠。

孟小山脸上露出一丝无奈,朝着朱二蛋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摇摇头朝着营地外面的河边去了。

嘟——

凄厉的号角划破寂静清冷的寒夜,熟睡的兵士从酣梦中翻身而起,快速集结成整齐的队列,迎着凛凛的寒风,昂然而立。

“第六队守护营地,其余将士收拾兵器,执行入伍后的第一场实战演习。”金羽一声令下,转身出发,各队尾随其后,趁夜而行。

散漫的新兵顿时紧张起来,实战演习,会不会杀人流血?

队伍趁着夜色掩护,行出约莫十几里路,远远看到一片黯淡的灯火,却是一处山寨。

两盏高挂的灯笼映照出一处破旧的门楼,一杆绣着“花家寨”的大旗飘曳在寒风中。

“杀!”一声令下,近千名新兵在几十名老兵的引领下,快速突破了寨门。

在寒风中打瞌睡的几名守门护卫未及反应,早被带头的几个老兵砍翻。寨中的武装守卫正在酣睡,突遭袭击,纷纷四散溃逃。

出手砍翻一名守门护院之后,沈落日便随大队伍一路砍杀进去。

刀光,火光,喊杀声,惨叫声,寒冷的风,灼热的血……

这一支新兵在疯狂的屠戮中,进化为一支职业军人。

一路斩杀了五个山寨护卫,残月刀逼人的杀气渐渐黯淡下来,沈落日也停止了砍杀,眼看着同伴们追着四散逃亡的老幼妇孺挥刀砍杀。

屠杀之后,天地一片死寂,伫立在萧萧寒风中的新兵粗重地喘息着。在兴奋砍杀之后,看着满地的尸体和鲜血,一种莫名的恐惧笼罩了他们。有几个新兵的胃开始痉挛,开始躬着身子呕吐……

“好样的,干得不错。迅速驱赶寨内车马,搬运粮草,牛羊,财物。天亮之前务必悄然撤离,不留任何蛛丝马迹。”金校尉满意地点头赞许,开始指挥部署接收缴获的物资。

队伍大获全胜,连夜驱赶着车马望北行进。

夕阳西下,队伍已经远离了被屠戮的花家寨,金羽下令扎营休整,杀牛宰羊,庆贺功劳。

在恐惧和疲劳中度过一天一夜的士兵,胡乱塞饱肚子,便都沉沉地睡了。一些经历过战争的老兵一边围着篝火吃肉喝酒,一边纵情谈笑。

沈落日枕着刀疲惫地躺在帐篷里,身边横七竖八地躺了熟睡的兄弟们。昨天是十人共宿一帐篷,今天却只剩了八个。两个还没来得及询问姓名的兄弟,已从他眼前消失了,一场以强噬弱的屠杀,也会有不过关的新兵。

沈落日来不及感慨,困意袭来,便沉沉睡了。

朦胧中感觉枕下刀一震剧烈的颤抖,沈落日急忙坐起拔刀,一丝犀利的杀气被他的刀锋压制。

黑暗中一双怨恨的目光缓缓地隐入到幽暗的帐篷角落。

第4章 青衣小道 寒夜,一行人踏雪飞奔。

远处的花家寨已是一片火海,赶着救援的花铁枪心急如焚,冲在队伍最前面。花月娇掣了双枪,紧随其父,身影曼妙而飘逸。

寒烟阁少主萧觉衣衫飘飘,行动儒雅,透着一股玉树临风的气度。十几名寒烟弟子,执剑紧随护卫。花家寨是寒烟阁的钱粮分舵,被人深夜劫掠烧杀,作为宗主,救援自然要首当其冲。

一队黑衣人伫立雪夜,挡住了救援之路。为首一个脸色平和,自在微笑的年轻人,手中一柄漆黑的刀。

花铁枪急于救援,并不多问,一枪飞刺挡路年轻人咽喉。一抹黑光闪过,铁枪跌落,花铁枪已仆在雪地。而紧随其后的花月娇,一双花枪也被一刀击落,身子已被对手劫掠在怀。

一击得手,黑衣人身如魅影,已拖了花月娇闪电而退。身后的黑衣部署飞身守护,与扑救的寒烟阁弟子厮杀在一起。

萧觉翩然而起,宛如一阵和煦的风,卷起遍地寒雪,卷过厮杀人群,黑衣人纷纷浴血仆倒雪野。萧觉突破截杀,并不迟滞,循着黑衣人遁去的方向追踪而去,心系花月娇,萧觉外表从容,内心如焚,一路踏雪飞奔,与绑架花月娇遁去的黑衣人渐渐拉近。

二师弟木玄一脸阴郁,紧随萧觉之后,守护着孤身冒进的寒烟阁少主。其余弟子功力稍弱,落在了后面。

就在距离拉近一刻,萧觉凝力准备对黑衣背影发动致命一击,一阵凉爽透心而出,飞驰的萧觉嘎然而止。一柄长刀自背后贯穿了他的心,刀尖透出了前胸。

萧觉未及反应,刀已闪电撤去,前后洞穿,鲜血喷涌而出,他手捂胸口血洞缓缓回身:“你……”

一刀刺穿他的心之人,竟然是贴身追随的二师弟木玄。一击闪退的木玄,已回身扑入追随而至的寒烟弟子,那些弟子还没有看清形势,已被木玄快刀割喉,纷纷仆倒雪地。

杀人灭口之后,木玄竟然挥刀自残几刀,全身血流如注,最后一刀刺入自己的胸口,缓缓栽倒在血泊之间……

何九领着陈俊,张武,驻足满目疮痍的花家寨。

一夜之间,寒烟阁钱粮分舵已被劫掠一空,只剩下断壁残垣,横七竖八的尸体。

张武,陈俊远远地跟着何九,小心翼翼地四下查看。这二位地方捕头已经被抽调为神捕何九的助手,找到了一份有前途的工作。

“现场已经查看完毕,你们可以动手清理村寨。”何九对围观的残余居民交代一句,便转身离开,张陈二人尾随而去。

“九爷,这件灭门血案……”

“是一场江湖仇杀,江湖人的事还是由江湖人自己了断,我们不便插手。”

“可是这次屠杀并非普通的江湖劫杀,从死者伤口看,每个凶手的武功并不高。可是整体的威力却很恐怖,好像是一群训练有序的人。”张武一脸疑惑。

“而且他们来去有序,积雪上留下的车痕,脚印也被清理干净,被寒风一扫,便无迹可寻了。

若细心查勘,还是留了一些痕迹,可以顺着他们的去路追踪。”陈俊也自信地说出了他的想法。

“不必了,这些人必是云大将军新招募的守边士卒。那个当街杀人的少年也在其中,一切到此为止,不用再查了。”

“军队?那杀人少年也在里面?”张武陈俊满脸疑惑。

“三天前,这支部队从中州出发,昨晚正好从此经过。花家寨中至少有三个土兵是被那一把神秘的黑色破刀砍杀的。

从伤口痕迹,出刀的力度和速度判断,应该就是那一个破刀少年。”何九淡淡地分析道。

“杀人后的破刀少年加入了戍边部队,犯下的血案就可以获得赦免,军队杀人劫粮应以军法制裁,捕快职责只能治地方,无权治军方。

朝廷募兵戍边,钱粮补给却难以为继。军中缺料,劫掠豪强,是一个最有效的补给方式。

如今正是用兵之时,不宜对赶赴边境作战的军队深究。

九爷,看来我们该去中州的酒楼喝几杯了。”张武也恍然而悟。

何九苦苦笑着点点头,当捕快遇到了军队,便失去了执法权。

四名崇阳宫最杰出的三代弟子结伴昂然跨入百味楼,紧跟在后的青衣小道背着沉重的行李,好奇地四处张望,第一次追随几位师兄出来见识,原来外面的世界是如此有趣和精彩。

崇阳宫雄踞江湖之巅,是九大门派共同推举的江湖盟主。崇阳宫的人,就是江湖上的神。

酒楼里一些江湖客纷纷站起来,恭敬地招呼拜见,首座大师兄青冥道人点头示意,众人才纷纷坐回去,门口桌上的几个黑衣客悄悄起身,向门外悄悄溜去。

“溜得这么快,莫非是拜月门下的高手。” 二师兄青轩道人一脸嘲弄,藐视仓皇而走的黑衣人。

几个黑衣人收住脚步,怒视着一脸嘲讽的青轩。

“拜月门下天枢堂主陆仲,正要领教一下久负虚名的崇阳剑道。”一名黑刀客昂然跨进店门,一股杀气顿时笼罩了整个大厅。

崇阳宫威压江湖数十年,江湖人第一见有人敢调侃藐视崇阳剑派,来者不善,江湖人一个个剑拔弩张,虚张声势地围拢崇阳弟子身后。

黑刀客步入大厅,却傲立不前,让出了跟在后面的两个穿着花花绿绿的人物,左边是一个满脸横肉的粗壮大汉,身上缠了一条花花绿绿的巨莽,架在肩头的莽头张着血盆大口,猩红的毒舌在前面游来游去。右边的曼妙妇人扭着丰满的腰肢,腰间挂满了花花绿绿的布袋子,似乎有东西在袋里蠕动。

潜伏江湖数十年的拜月教重现江湖,还雇佣了来自域外苗疆的两位外援,显然是有备而来,来者不善。

崇阳四道拔剑在手,一脸肃然,面对诡异巨蟒,竟有些无从下手。

缠蛇壮汉一声呼哨,闪身而前,巨蟒盘旋而起,血口大开,一股腥臭之气扑面而来。四位崇阳门下感觉一阵恶心,急忙运气抵御,剑指巨蟒。

一股巨大的吸力顿时笼罩过来,四人不由自主被吸前一步,才勉强稳住身躯,脸色已涨红,额头已见汗。面对如此诡异惊怖的巨蟒攻击,一直闭门修行,缺乏临阵实战的崇阳弟子,竟被震慑心神,有些手足无措。

青影闪动,杀气弥漫,一道剑光划过。

崇阳四大弟子感觉一阵清爽,压力顿解。巨蟒已斩为两端,洒落了一地腥臭的污血。

满脸惊愕的青衣小道站在血污前,手中锈迹斑斑的剑滴着暗红的血。

情急之间,旁观的他不得不硬着头皮挥出一剑。

生平第一次出手,一剑之威连他自己都被震惊。其余的人更是惊愕不已,呆呆地望着青衣小道手里的剑。

“快退!”黑刀客见势不利,忙向门外退却。

抽身而退的瞬间,花衣妇人将袋中之物甩向店中的人群,满天黑物蠕动,笼罩了店内的每一个江湖客。

一条身影自角落闪出,空中一个回旋,劈劈啪啪之声不断。何九负手立在当地,地上洒落一地碎裂的死蜈蚣。

“张武,陈俊,看来我们的酒喝不成了。”何九招呼一声愣在当场的两名部下,缓步踱出了门外。

第5章 傲雪山庄 有了充足的钱粮储备,金羽的队伍开始扩招,沿途招揽溃散的败军和流民。

冬日暖阳下冰雪已开始融化,地面斑斑驳驳,有些泥泞。行军的速度渐渐慢了下来,而队伍人数却迅速庞大起来。

当队伍接近边城时,已经是一支三千多人的队伍。

队伍增加了两个部的编制,需要大量有经验的军头,赵大壮被擢升为队长,空出来的什长由表现出众的孟小山代替。得到孟小山的推荐,朱二蛋也得到赵大壮赏识,调配到另一组做了什长。

朱二蛋调离后,沈落日终于可以放弃戒备,安心的睡觉。

调离空缺出来的位置,填补了两名新兵,帐篷内又变得拥挤不堪。新来的新兵之一,竟然是一位须发有些花白的老兵,格外引人注目,他懒洋洋地凑到沈落日旁边躺下来。

“你这把年纪为何还来投军?金校尉怎会收你?”沈落日有些好奇。

“我当年入伍时也是你这般年纪,只是前些天被胡人偷袭脱离了队伍,最近听说小金带兵北上,便主动归队了。”

“小金?”

“是啊,当年老子带出来的小兵已经是领军校尉,恐怕很快就要升为将军了。”

“那么,您一定见过威震边塞的云大将军。”沈落日有些崇拜眼前这位资历深厚的老兵了。

“嘿嘿,这个云遮月。以前做军头时还可以在一起喝喝酒,说说话,以后见到他的机会就越来越少了,最近十年只能偶尔有机会远远地站在人群深处听他训话了。”老兵有些失落起来。

沈落日望着远处义气风发,指挥训练的孟小山,竟然生出一丝莫名的感伤。

多年之后,自己是否也会像这个老兵一样,站在人群听孟小山的训话?

夕阳下,三个长长的人影投射到军营门口,右边满脸虬髯的大汉对着卫兵大声喊叫:“请金羽出来回话。”

中间一脸阴郁的老者腰间缠绕着了一条铁链,右边的妙龄美女披着火红的斗篷,随风飘逸在火红的夕阳里,双眼满是焦急忧虑。

守门的士兵们见到美人在前,早看得直了眼,愣愣地望着戎装美人,集体发着呆。

“卑职金羽拜见大小姐。”闻声而来的金羽远远地躬身拜见。

“这位就是负责募兵的金将军,这位是刑部的储怀良捕头。”参将骆元横挡在了云大小姐面前,给金羽引见了中间的老者。

“刑部三大神捕储神捕,在下久仰大名,请进兵营叙话。”金羽忙引领三人进入中军帐内。

想到前几日率军打劫,金羽内心不禁有些惴惴不安,紧张地观察着三位不速之客的表情。

三位来客道明来意,却是云大小姐送亲车队被人劫掠,需要借兵剿匪,金羽方才扫除了心中惶恐。

官道两侧,林乱的横了几辆破损的马车,车上的箱子散落了一地,里面的贵重之物被劫掠一空,护卫士兵的尸体与劫匪的尸体远近交错横了一地。

储怀良围着现场仔细查看,本地何知县亲自带着几十名差役小心意意地跟在储捕头后面。参将骆元横与云冰玉经历了拼杀,来回奔波,面带风尘,衣服被血,拖着疲惫的身躯在尸体中搜寻。

“没有寒玉公子,应该是被劫走了。”骆元横眼里有了一些生气,焦急地催促储怀良,“储捕头,我们要尽快找到劫掠的人,解救云公子。”

“骆将军,劫掠的人应该是盘踞边塞的傲雪山庄,势力遍布边城。以我们这些捕快上门缉捕,非但无法围捕破案,还会打草惊蛇。”

“储捕头,无凭无据,岂可妄下结论?傲雪山庄可是名门正派,江湖九大门派之一,在下以为必是复出江湖的拜月教余孽所为。”县令何文杰大人突然变得有些紧张起来。

“何大人乃朝廷官员,怎么对江湖帮派的事如此了解?”

“傲雪山庄位于本县辖制,自然有些来往。傲雪山庄素来奉公守法,断然不会做出如此大逆不道之事。”何知县尴尬地解释。

“从死伤官兵的伤口看,都是被刀杀伤,但杀人手法却是剑的手法,而被杀盗匪的握刀之手明显是惯于握剑的手。刀行厚重,剑走轻灵,握刀的手与握剑的手是完全不同的。兵器可以临时换一把,可握兵器的手却无法更换,杀人的手法更是无法掩盖的。

傲雪山庄的飞雪剑法江湖中独一无二,无论如何遮掩,也会留下蛛丝马迹。

他们故意不将整箱财物搬走,而是将财物倒出来,挑贵重之物带去,就是要将查案者的注意力吸引到财物上,造成劫财害命的假相。

试问江湖中有那一路盗匪愿意为了几箱财物袭击官兵?

拜月教重出江湖,意在与崇阳宫争霸,怎会轻易得罪官府,自寻死路?

虽然劫掠者卷了财物故意朝着相反的方向逃了,但至少有两个顶级高手是朝傲雪山庄去了,而且他们绑架了一个人——云寒玉。

因为他们的目的不是钱财,是人质!”储怀良冷静地分析道。

“何以见得?”震惊不已的云冰玉,佩服之余不禁有些疑问。

“他们留下的来去足迹,虽然杂乱,却有迹可循。他们来去留下的足印显示,有两个杀手并未追随大队离去,而是脱离了队伍,朝相反的方向去了。

而这两个人应该与寒玉公子有过短暂的交手,之后便往傲雪山庄方向去了。因为他们留下的足印,其中一人的足痕比之前留下的痕迹更深了一些,因为他背上多了一个被绑架的人。”

云冰玉,骆元横,何知县均是一脸惊讶地望着储怀良,被他这种缜密细致的侦查能力彻底折服。

“傲雪山庄弟子千人,想上山要人,恐怕需要军队帮忙。何大人县里乡兵,捕快共有多少?”

“大约百余人,不过……”

“区区土兵百人,难堪大用。据本捕所得消息,一支新募军队正驻扎附近,只能请大小姐出面借调,助本捕破案。”储怀良一脸肃穆,郑重地说。

“这样最好,这样最好。”何大人如释重负,将事情委托给本县捕头赵成,匆匆告辞而去。

月上枝头时,金羽部下三千士兵,已将傲雪山庄重重包围。

储神捕,凌冰玉,骆元横,金羽率千余人候立在正门外。

披一袭貂皮氅,红光满面的叶重楼陪着笑脸领着几十个弟子迎出来:“储神捕重兵围山,不知我门下弟子犯了什么法?”

“劫杀官兵,劫持守边大将军云遮月的公子,勾结胡人,阴谋叛国,随便一个罪名,恐怕崇阳宫和右相大人也罩不住你了。”

“空口无凭,你有何证据?”叶重楼收住笑脸,冷冷地回应。

“你身后队伍里的两个傲雪派高手,便是证据,是他二人将云寒玉劫走。”储怀良随手一指,已指认出两名涉嫌劫杀的嫌疑人。

“你胡说。”被指认的张猛,刘高已沉不住气,双剑齐飞,剑影重重,往储怀良席卷而上。

铁索横飞,游龙婉转,电光雷霆般的双剑早被化解得无影无形。幻化的铁索早将张刘二人颈项缠绕住。

“好一个铁索横江。”叶重楼声出意动,一剑挥出,青光幽幽,热血四射。

储怀良收缩铁索将张高二人拖向自己,二人已经成为两具尸体,背后的血口依然涌着血。

“储神捕果然名不虚传,叶某愿赌服输。”叶重楼苦涩一笑,手中的剑已插入自己的心脏,缓缓倒在地上。

幽幽的月光下,场面顿时变得格外的诡异。

“不好,我们上当了,快追。”储怀良猛然醒悟,飞身往北,朝大队劫匪退却的方向追去,凌冰玉,骆元横紧随其后而去。

金羽忙召集部下,撤去包围,跟随在后面接应。

追出数里地,储捕头停住脚步,一脸沮丧,借着月光看到地上杂乱的马蹄印:“劫匪已经从这里换乘快马,一路北去了,我们晚了一步。”

骆元横甩出一支火炮,一声尖利呼哨,一缕火光冲天而起。

片刻后,北方几里外,伴随一声尖利呼哨同样有一缕火光冲天而起。

再隔片刻,更遥远的北方接着有一缕黯淡的火光冲天而起,远远传来的微弱呼哨声……

“但愿得到警报的边城士兵,在他们逃入塞北大漠之前及时拦截到他们,救下寒玉公子。”骆元横一脸沉地望着夜幕沉沉的北方。

一轮红日初升,散发着清冷的寒光,凄婉的云冰玉不得不随骆参将一同踏上京城的路。

中途被劫的弟弟生死未卜,但她必须要按期赶到京城,完成与宁阳王的婚礼,而弟弟与云裳公主的婚礼却不得不取消。

金羽调拨了三百名士兵一路护送云冰玉迤逦而行,沈落日远远站在送行的队伍中,痴痴地目送着英姿飒爽,美貌绝伦的云冰玉的背影渐渐远去。

临别时云冰玉恋恋不舍地回望边城的景色,凄婉地笑了一下。

沈落日心旌摇荡,竟然泛起一种莫名的惆怅,突然想起了家乡,想起了那个扎着小辫的小女孩,还有那个满身肥肉的绸缎铺掌柜老冯。

那个宁阳王会不会也和老冯一个样子,是一个又肥又老又丑的胖子?

沈落日有一种冲过去,截住远去佳人的冲动,但残酷的现实提醒他:云冰玉在你眼中是一个万众瞩目,风华绝代的高贵女神。而你只不过是站在千军万马中一个普通的小兵,在她眼里根本没有你。

“将来我若是当了将军,一定要娶一个云冰玉这样的女子。”身边的孟小山喃喃地说。

沈落日鄙视地看了他一眼,没有吱声,泱泱地去了。

“哼!你在小看我?去你的王小丫,不过是一个贪慕虚荣的小镇市侩丫头,真没品味。”孟小山小声嘀咕着,也泱泱地去了。 第6章 边城老兵 傲雪山庄一战,站在人丛中观看的沈落日,第一次看到了真正的江湖决斗。虽然没有《游侠列传》描述的飞剑取首那样的神乎其技,但也让他眼界大开。

他一直后悔不该在决杀一刻眨了一下眼,错过了那一瞬间的精彩。

行军途中,他时不时挥动手中的刀,比划着如何能够更快一些,差一点伤到走在旁边的那一位老兵。

傍晚休息时,老前辈终于忍无可忍:“小兄弟,你拿一把破刀一路甩个鸟?差点伤到老哥。”

“我在琢磨我的刀如何出手,才能像叶重楼的剑那样快。”

“叶老头那种畏罪自残的剑法,毫无霸气,有何可取之处?真正的刀法是在杀出来的,不是比划出来的。”

“老兵大哥原来也是一个刀法高手?”沈落日笑着调侃。

“小子,你不信是不?你跟我过来比划比划?”老家伙有些气恼,脸也涨红起来。

“刀枪无眼,我们比试砍树如何。”沈落日指着几颗孤立在寒风中的枯树。

“好,我们一起出手。”老兵一声承诺,二人已同时出手,两道刀光一闪而过。

沈落日面前碗口粗细的枯树断为两截,留下整齐的切口,而老兵面前的枯树杆上却只留了一道细细的划痕。

“年轻人,好强的刀气。”老兵赞赏地竖起拇指,沈落日不禁也有些得意。

“可惜出刀太慢了。”老兵走过去轻轻推了一下留了划痕的枯树干,转身望军帐里走去。

划痕上半部的树干缓缓倒下去,露出了整齐的断面,留在原地的沈落日一脸惊愕,独自呆立在寒风里。

“原来老哥才是真正的高手,教兄弟几招绝招如何?”沈落日死缠着老兵。

“教你个鸟,先去搞几壶酒,五斤牛肉来。”

沈落日摸出身上仅有的几粒碎银子,讪笑着孝敬了过去:“老哥哥,这些你先拿去,应付几天。”

“小子,私货还不少,我先到火头军那里转转。”老兵诡秘地笑笑,接了银子,溜到帐外去了。

等他溜回来时,手里拎了酒肉。

二人溜出帐篷,就近找个避风处,坐在寒冷的月光下,有滋有味地吃喝起来

“老哥,你这手快刀绝技的秘诀,教兄弟一下?”沈落日趁机提出了学艺的需求,请求老兵指点。

“狗屁秘诀,这就是秘诀!”老兵一边说话,一边脱去了上衣。

前胸,后背,臂膀布满了密密麻麻的伤痕。

看着沈落日惊讶的表情,老家伙得意的笑了:“等你经历过数十次战争场面,能够像我一样侥幸活下来,就会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刀法。在战场上,要想活下去,你的刀一定要比你的敌人快,只要稍慢半分,倒下去的就是你。”

沈落日默默喝了一口酒,眼神深处闪过一丝兴奋,满怀期盼地朝着边城方向望过去。

“有些等不及了?急着想上战场送死?看在酒肉份上教你两招战场上活命秘诀。这可是我经历多年征战,用血换来的经验。”

“活命秘诀?”

“小子,一定要用心记住这几条,战场上很有用的:

第一,只做个普通的小兵,混迹人群之中,永远不会成为敌人的重点攻击目标。

第二,要见机而动,进攻时追杀要快,败退时逃跑要更快。

第三,一定要学会装死,关键时刻快速倒地,混入遍地尸体之间,就算千军万马践踏而过,也要忍着别动。”老兵一边喝酒,一边分享他的沙场保命经验。

沈落日有些狐疑地看着老兵,显然他只是一个混迹在军队里几十年的混子。

“记住,只要活着就有机会杀死敌人,死人永远不会再有机会。”老兵伸手敲打了一下沈落日的脑袋,沈落日若有所悟地点点头,开始琢磨老兵的生存哲学。

边城的月光格外的清冷,笼罩着朦胧幽暗的边境关卡。

仆固苍狼犀利的目光透过幽暗的月光,前方似乎有寒光闪了一下,他勒住马头,护住身前的猎物,拨出了冰冷的长刀,而他身边的几十个部下却继续在月色里向前纵马飞奔。

鸣镝如芒,火光四起。

奔在前面的十几个身手矫捷的骑士纷纷中箭落马,后面的马队继续挥动手中长刀,朝着重兵埋伏的边城关卡冲杀过去。

云大将军亲自跃马迎向这支试图冲关越卡的马队,手中的孤月弯刀泛着幽幽的光芒。紧随其后的贴身护卫架起的长矛,织成一排寒光。

一骑当先的云大将军挥动手中的孤月弯刀,划出一圈美丽的弧线。挡在前面的流亡绑匪在弧光月影里,惨叫声声,纷纷坠落在冰冷的雪地上。

潜伏在后的仆固苍狼避开正面的伏兵,从侧翼偷偷纵马突过去。云大将军目光如电,早已捕捉到了试图蒙混过关的匪首,他飞身跃起,掠过交战的士兵,扑向逃逸的仆固苍狼。孤月弯刀脱手而出,划出一条弯弯的弧线,飞向逃逸而去的仆固苍狼后背。

仆固苍狼感觉背后寒气袭来,危机时刻并不敢回头,将横在马前的云寒玉提起,朝云大将军抛过去,云大将军急忙伸左手接住了凌空而来的儿子。

就在他心神被扰一刻,孤月弯刀划出的空中弧线为之一缓,仆固苍狼侥幸逃过了孤月弯刀犀利一斩。云大将军接过儿子一刻,孤月弯刀已回到了他筋骨暴突的右手。

仆固苍狼舍弃了人质,夺路狂奔而逃,后背被弯刀划过留下的血痕泛出了一条热血,在寒冷的风里很快便冰冻凝固。如果不是及时抛出云寒玉阻挡如虹刀势,此刻他已是一个死人。

云大将军怀抱着儿子,冷峻的脸痛苦的扭曲着,眼里的怒火几乎要将整个战场燃烧。躺在他怀里的寒玉公子已是一具僵硬的无头尸体,头颅已被逃跑的仆固苍狼割下带走。

金羽的队伍终于赶到了烽火连天的边城,其他募兵的将领也相继归队。

身为一个职业军人,云大将军早已从失去爱子的伤痛恢复过来,将招募的队伍进行了整编。招募得力的金羽被擢升为将军,统领本部三千人马,归西风营骁骑大将军统领,在西风营与其余各部共三万人统一操练。

赵大壮破格擢升为金羽制下的三校尉之一,朱二蛋做了他的护卫军头领,整天低着头紧跟赵校尉,寸步不离,目光变得更加阴郁冰冷。

沈落日训练之外的时间,除了跟老兵请教一些刀法的经验,大多数时候跑到火头军的伙房外,埋头帮着劈柴。

老兵的杀人练刀理论很有道理,没有敌人的时候,创造一个“敌人”供自己练刀也应该有些作用。

面前的木柴现在就是他的敌人,一个站立不动的敌人。

听孟小山说,再过一个月天气暖和了,部队就要大举反攻,不但要夺回失地,还要一直杀到塞外三千里的荒漠。这会是一场漫长而艰苦的厮杀,自己的刀够不够快,将会决定自己最后是否会在战场上存活下来。

九死一生的博杀中,自己是死去的九,还是活着的一,命运将由手中的这把刀决定。所以出手一定要快,再快,更快……

“小子,够勤快的,帮我劈劈这根。”无聊的老兵出现在伙房外,抄起地上的一根木柴,甩手化作一条直线抛过来。

沈落日忙出手挥刀拦截,却已慢了半拍。那一根木材早已呼啸而至,结结实实的砸到沈落日前胸上,一阵剧痛侵袭,沈落日已被迫后退了几步。

“小子,还是不够快,你已经死了。”老兵嘲笑一句,朝着厨房内溜去。

沈落日的脸涨得通红,血脉崩张,双目血红,捡起一根木柴,拼命向老兵的后背砸过去。

“背后偷袭?”一贯平和的老兵被彻底激怒了,木柴去的快,回来的更快,夹着肃杀的风声,直击沈落日面门,老兵出手毫不留情。

沈落日下意识挥刀出手,黑光闪过,飞速而击的木头被当中劈为左右两半,分别擦着沈落日的双耳飞过,激烈的劲风划过沈落日的双耳廓,感觉到一阵灼辣的痛。

沈落日双手握刀,呆立在原地,刚才的一切恍然如在梦境。

“小子,这一刀够快,算你命大。”老兵嘟囔着,继续进去伙房找酒找肉去了。 第7章 傲雪少主 傲雪山庄,灵堂,庄严肃穆。

“庄主新丧,恕不接待外客,储神捕驾临有何贵干?”少主叶孤鸿傲然对峙,一脸冰冷。

“验尸!”储怀良身形一动,越过阻挡的叶孤鸿,如风的右掌拍向灵堂中央的红木棺材。

啪——

灰影闪动,双掌相交,储怀良被对方掌力所迫,向后退出两三步。

一个一袭布衣,美须髯的中年文士飘然立在棺椁前:“储神捕,何必欺人太甚呢?”

“原来是布衣神候大人,你怎会在这里?”

“奉右相大人之命,保全傲雪山庄,以免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公报私仇,连根拔起。”

“卑职只是公事公办,职责所在,不得不查!”

“罪魁叶重楼已死,云寒玉也在边境关卡被云大将军截下,我看这件案子就到此为止,储神捕也不必借题发挥,穷追不舍。”布衣神候是当今最有权势的右相门下,公然妨碍刑部执法。

“是啊,储捕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何必如此执着?”何知县出现在李布衣身边,讪笑着化解剑拔弩张的气氛。

“何知县,你的动作比我想像中要快很多。”储神捕冷冷地讥讽道。

“过奖,过奖。卑职替朝廷效力,自然要勤快一点。”何知县一脸尴尬地讪笑,显然他也是右相门下。

“储神捕既有疑虑,请上前开棺验尸。”叶孤鸿话语一出,在场的人都愣在当场。

储怀良闪过一丝诧异,随即朝停放的棺材走过去。见家属主动要求开馆验尸,立在棺前的李布衣也不便阻拦,只得退在一边。

储怀良收住心神,开棺揭开叶重楼新换的寿衣,监视胸前已缝合的伤口,淡淡地询问:“伤口清洗很干净,缝合也很好,请教这是那位的手艺?”

“是今日一早入棺前,请本县赵捕头代劳。”

“赵成?”储怀良疑惑地搜索曾协助他办案的捕头赵成。

布衣神候缓缓地开了口:“储神捕,叶先生的伤口有何不妥?为何要找缝合伤口的赵捕头?”

“叶重楼的伤口明显被缝合过两次,昨晚和今早各一次,手法出自同一个人,缝合之人极力掩盖重复缝合痕迹,还是有些地方没有完全吻合。”

“储神捕如何看出缝合的不同之处?”叶孤鸿一脸阴冷地追问。

“活人和死人留下的缝合痕迹是完全不同的,第一次缝合伤口时,叶先生还活着,所以伤口处的肉是有弹性的,针孔比穿过的针要小一些,而且缝合之处是趋于渐渐愈合的。

至于第二次缝合的针孔明显较大一些,而且皮肉有被线拉裂的痕迹,显然肌肉已死,完全失去了弹性。”

“神捕的意思是,家父是诈死避祸,赵捕头还为他缝合过自残留下的伤口。此刻家父却是一个死人,而且剑是沿着自杀的伤口刺进去,只是更深了一些,穿破了心脏。

有人顺水推舟,让家父作结自缚,弄假成真?”叶孤鸿一脸凄然,冷峻的脸上泛起一层杀气。

“有人将计就计,趁机刺杀叶重楼的又会是谁?”李布衣目光扫过了在场每一个脸孔。

“找到赵成之后,或许能找出一丝蛛丝马迹。”储神捕目光继续搜索人群。

“赵捕头在这里。”一个傲雪弟子大声惊呼。

众人目光聚集,却发现赵成斜倚在门柱上,胸前伤口的血早已凝固,已经是个死人。

“何大人,赵捕头是你的人,你对此人应该有所了解。”储怀良查看了赵成的伤口,冷冷逼视何知县。

“我也不是很清楚,我来本县时,他已经在此当差多年了。”

“记得你曾说过,劫持寒玉公子的不是傲雪山庄的人,是拜月教所为,也是你请李神候出面阻止我验尸。”

“这……”何知县有些迟疑起来。

“何大人自然是为了保护傲雪山庄的声誉,至于叶重楼是怎样的人,已与傲雪山庄无关,他已不是傲雪派的主人。”布衣神候淡淡地解释,替何知县解围。

“换句话说,右相大人只是傲雪山庄的靠山,并不是叶重楼的后台,身败名裂的叶重楼只有死了,才符合你们的利益。”储怀良目光阴冷,与李布衣对峙。

“储捕头,办案是要证据的,何大人,我们该回去了。”布衣神候不屑一辩,傲然步出了傲雪山庄。

死寂的灵堂,只剩叶孤鸿,储怀良和老管家立在灵堂里。

“令尊通敌叛国,你信么?”储怀良幽幽说道。

“信与不信,重要么?”叶孤鸿冰冷淡定。

“傲雪山庄位列九大门派,地处边城要塞,多方利益牵扯,少主初掌傲雪山庄,务以大局为重,维护一方稳定。

重任在肩,节哀顺变。”储怀良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叶孤鸿,转身告辞。

“请神捕大人放心,傲雪山庄定会维护大局,不计私利,助朝廷将这混乱的局势拉回正规。”叶孤鸿朗声表态,义正辞严。

储神捕满脸惊异地回望一眼冷峻的叶孤鸿,这个初掌大权的年轻人身上透出的气度,令他刮目相看。

这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年轻人,也是一个心机深沉的年轻人,初出茅庐,便在几方势力的博弈中游刃有余。 第8章 云大将军 “老邢,多年不见,一切可好?”一个气度威严的中年人,出现在沈落日和老兵背后,凛然的霸气压得沈落日几乎不能呼吸。

“多年不见?我可是常常看到你,只是你看不见我。”老兵头也不抬,继续独饮。

“酒味浓厚,边城兵营的土酿烈酒依然是当年的味道。”云遮月感慨一句,坐在老兵对面。

“浓厚个屁,兑水越来越多,价钱也翻了几倍。”老兵不满地牢骚。

“隆冬季节,又被胡人袭击了屯粮要塞,粮食紧缺,要体谅后勤的难处。”云遮月也有些苦恼。

“云大将军降临老邢的兵帐,不会只是来讨论酒?”

“我是专门来请教你的,我们马上打仗了。”

“打就打呗,又不是没打过。”

“边城平静多年,军营里熟悉敌情的人已经不多了,老邢,你是一幅活地图,有空给将领们讲一下边塞地形气候,免得他们深入敌后,迷途不归。”

“每天两壶好酒,要不兑水的。”老兵兴奋地提出自己的要求。

“一言为定!”云大将军站起来,缓缓步出了兵帐。

“寒玉的事,我也听说了。老云,你也要节哀顺变。”老兵继续喝着酒,声音也有些悲怆起来。

云遮月停了一下,迈开大步,寂寞的背影渐渐远去了。

“原来你真得和云大将军是老朋友。”沈落日见大将军离开,长长舒了一口气,羡慕地凑近老邢。

“狗屁朋友,只是曾经一起并肩作战过几次。”

“听说云大将军的孤月弯刀很厉害,比闪电还要快,你们并肩作战过,你一定见识过。”

“老云的孤月弯刀使得还算不错,不过比起老哥我的追风一刀可差远了。”老兵得意地摆弄手里那把锈迹斑斑的破刀。

“又在吹牛。”沈落日站起来,准备出去。

“小子,别小看老哥的这把破刀,它可救过云遮月的命,不是一次,是两次。”

“你救过云大将军两次,他已是镇守一方的大将军,你还是个小兵?你是在吹牛吧?”

“老子喜欢独来独往,自由自在。军规森严,有了职务,便有了枷锁。小兵可以混,当了将军还混,便会误国误民。

再说他也不会感激我,他还救过我七次呢,我也不会感谢他。”

“哈哈,两次对七次,原来你的破刀还是不如孤月弯刀厉害。”

“小孩子,懂个屁。”老兵不再理他,埋头喝自己的酒。

“大将军,傲雪山庄的三千匹战马已送到。”负责后勤的幕僚杨之远步入了中军营。

“是吗?”云遮月面色有些凄然,“这些马匹还不错吧,它们可是寒玉的命换来的。”

“都是纯种大宛战马,脚力十足,这次的购马费可比平时的贵一倍?”杨之远有些犹疑。

“按老规矩,照付便是。”

“傲雪山庄的送马人想拜见大将军。”杨之远犹豫一下,还是替傲雪山庄的来人通报了请求。

“不见,让他速速离开。”云大将军怒火燃烧起来。

“是叶孤鸿,叶重楼的独子,他执意要拜会将军。”杨之远小心地试探。

“叶孤鸿?带他进来。”云遮月平静下来,眼中透出逼人的杀气。

叶孤鸿恭敬地快步进入中军帐,低头站立,一股凌厉的杀气扑面而来,一丝冰冷的寒意已切到了他的颈项。

“小子,既然你执意见我,就要为寒玉的死付出代价。”云大将军的孤月弯刀已切到他的皮肤,却停滞不动,并没有切下去。

“请问大将军,谁又要为家父的死付出代价?”

“他那是咎由自取,死有余辜。”

“大将军与家父几十年的生意往来,合作了几十年,将军手下的骑兵战马哪一匹不是家父提供的?

他会是叛国通敌之人?叛国的理由是什么?”

“我也不信,可他确实袭击官兵,劫持寒玉,而且交给了胡人。”将军的杀气缓了下来。

“这只是一个交易,将军应该比我了解得更多。”

“交易?什么交易?你又知道多少?”

“三千匹战马的交易。”

“恩,继续说下去。”大将军有些欣赏眼前这个年轻人。

“两军交战之际,胡人却肯卖三千匹良马给自己的敌人,除非傲雪山庄有他们需要的筹码。云大将军是边城大将,寒玉公子又是将军的独子,这便是换取战马生意的筹码。”

“想不到相交多年的叶重楼为了这一笔巨额生意,竟然会算计我的儿子。”云遮月不禁感慨唏嘘起来。

“此次交易虽然利益丰厚,家父却不是受益者,他死了,马匹却到了将军的手里。”

“你究竟想说什么?”云大将军怒不可遏,手中的刀随时会斩落而下。

“属下只是想子承父业,替大将军管理马匹贸易。我愿意试着改变眼下的被动局面,贩卖马匹不必再付出血的代价。”叶孤鸿侃侃而谈,似乎已切中了云大将军的心病。

“好,就凭这份野心,我选择与你合作。老叶这些年贪图安逸,四面妥协,左右逢源。

我需要一个有血性,有野心的年轻人一起合作,你只管放手打拼,我会全力支持你。”云大将军果断收刀,伸手轻轻拍在了叶孤鸿肩膀。

“谢大将军信任,我绝不会让大将军失望。”叶孤鸿得到了云大将军的信任和支持,顿时豪情万丈,目光阴郁地凝视着南方的天空。

寒冷寂静的云州城内,搭满了浑圆的穹庐毡房。

习惯于住穹庐毡房的胡人入城后,彻底焚烧拆毁了原有的砖瓦土木房屋,将家里的毛毡房全部搬了过来。

仆固苍狼顾不得背后的刀伤,直接溜进萨布可汗的穹庐内,中央燃烧的火盆散发着灼热的气浪。

饥寒交迫的苍狼感觉到了家的温暖,困意袭来,打着哈欠,竟然躺在地上睡了。

背后一阵彻骨的疼痛将仆固苍狼唤醒,一股刺鼻的烧烤香味弥漫在温暖的毡房内。

“你背后的伤口解冻了,血不停冒出,我用它帮你止住了血。”一脸关切的萨布可汗,指着手里烧得通红的烙铁。

“多谢可汗疗伤。”仆固苍狼忍住疼痛,故作轻松地答谢。

“事情办得怎么样?”

“马匹已经送到,人质也带回来了。”

“人呢?”

“死了。”

“尸体呢?”

“被云遮月抢回去了。”

“人质死了?”

“被云遮月一刀砍了头颅。”

“胡说,云遮月怎会砍了儿子的头?”

“我也不清楚,感觉后面有刀飞砍过来,就拿云寒玉去抵挡。”

“然后呢?”

“云寒玉的头就被砍飞,我的背也被砍伤。”

“然后呢?”

“我就把尸体扔出去。”

“然后呢?”

“我就逃回来睡着了。”

“**&^#$#!@!*&(*))#◎#¥%×”萨布暴跳如雷,满嘴叽里咕噜地冒着胡话,手中的烙铁狠狠印在仆固苍狼毛绒绒的前胸上。

“啊--”仆固一声鬼叫,随着一股浓烟过后,浓烈的燎毛臭味和烤肉香味渐渐弥漫开来。

仆固苍狼晕倒在地,昏睡了过去。

“可汗大人,没抓回云寒玉,换不到云遮月的粮食布匹,我的三千匹马可就白送了。”忽图酋长一脸沮丧地站在萨布后面。

“你卖马的钱,明天送一半过来给我。”萨布气急败坏地说完,咕噜咕噜喝了几大碗酒,倒头呼呼睡了。

“不许我卖马给南人,哼,如今卖了马却要收我的钱。”忽图酋长一脸不满,嘟囔着去离开军帐。

忽图一边离去,一边暗自琢磨着,这个萨布喝醉了就睡,睡醒了酒喝,整日昏昏沉沉的,咋知道我已经收了叶重楼的马钱?

以后可得小心伺候,惹怒了这个萨布,烙铁烧烤的滋味可受不起。 第9章 暗流涌动 “何大人,这次绑架寒玉公子一案,铁索横江储怀良一定会查一个水落石出,另一位神捕铁爪飞鹰何九也被铁面相公派过来。”

“铁面相公吴铁山大人要亲自督查云寒玉被绑架一案?”何知县惊慌失据,面如土色。

“云寒玉一死,联姻失策,朝堂必定震怒。”李布衣一脸阴郁。

“云遮月手段如此狠辣,竟选择壮士断腕,亲手击杀自己的独子,断了右相借朝堂之力质押质子的布局。”

“我们错了,彻底的错了,一个可以击杀独子的人,绝不会被任何人要挟控制。”

“那下一步我们该如何做?”

“静观其变,本侯自有安排。”

“神候英明,属下唯神侯马首是瞻。”何文节媚笑着应和。

“久隆票号的银票拿到了吗?”

“回神候,已经顺利上呈贵公子。”

“何大人,记住,右相大人也是为朝廷尽职。”李布衣顿时泛起一脸寒霜。

“属下该死,银票已经托贵公子上缴户部。”何文节惶恐地纠正。

“这么多年,我们的大部分财富往来都要通过土财神的久隆票号,这个土财神退隐这么多年,依然控制着整个江湖的经营命脉,隐患无穷。”

“能够为江湖各方势力提供安全的财富交接,从来分毫不差,这份信誉是要几百年积淀而来。朝廷多方势力,需要第三方信用平衡,一旦破了平衡,天下营商必会混乱失控。”

“听说他最近也开始蠢蠢欲动,江湖传说这一次下注给拜月教。”

“土财神一生谨慎,从不轻易下注。”

“崇阳宫已经号令江湖太久了,利益盘根错节,遍布江湖。家师陆崇阳一心向道,早已不问江湖事。执掌事务的几位崇阳二代师兄,固步自封,俱是一些碌碌庸才,威不足以震慑江湖。

处高位而威不足,久必生乱。”

“崇阳宫信徒数十万,崇阳真人的一记绝杀崇阳九现,冠绝天地,独步域内,想撼动恐非易事。”

“一心敛财的修道之人,人数虽众,其心必散,几大护法剑法虽高,剑意已却囿入世俗,难有突破。

家师陆崇阳修为虽冠绝当世,毕竟是一木独秀,大厦将倾,一柱难扶啊!

何况家师数十年闭门修剑,脱离了外界的环境变化,恐怕迟早也会败在突破陈旧境界的新一代天骄。

世间万事万物,总是在不断变化中上升,剑法也一样。

没有最好的剑法,只有更好的剑法,没有了敌人的剑法,便没有了压力,剑法也会失去锐气。”李布衣虽师承崇阳,有朝堂爵位加持,竟有一种居高临下,俯视师门的优越感。

“那我们该如何赌,最大的潜在赢家拜月教已被土财神下了注。”

“除了土财神,其他几位江湖隐秘财阀也有何异动?”

“据江湖眼线秘报,掌握江湖娱乐产业的小金人也蠢蠢欲动,下了江湖赌注,他的赌注是一个叫百花仙子的年轻女子。”

“百花谷的传人?”

“不错,最近江南武林南宫世家的两位高手南宫岳,南宫岭便中了她的摄魂术,拔剑互相残杀而死。”

“百花谷主花怜月两项绝技是蛊惑术和百花蜂针,这个摄魂术却是第一次听闻。”

“功夫也因人而异,花怜月创出蛊惑术之时,已年近不惑,魅力大减,只能借销魂香阵蛊惑人心。

而新一代传人年方十八,正值妙龄,容颜绝世,即便不施展摄蛊惑之术,也足以摄魂夺魄。如在加持蛊惑之术,自然会摄人魂魄,尤其是年轻人。

而江湖的未来属于年轻人,控制了年轻人,便控制了江湖。”何文节混迹底层江湖,见识自然比高高在上的布衣神候多几分。

“残月破香魂,还是香魂化残月,恐怕只有最终对决一刻,方能见分晓。”

“那我们该如何下注?”何文节一脸殷切,等待指示。

“无须下注,因为无论谁胜出,都会是我们的人,我们只跟最强的人合作。

如果一个人伫立巅峰,实力却不够强,威不足震慑人心,挺他何益?”布衣神候得意地笑了。 第10章 天机神算 边塞的风依旧寒意袭人,枯瘦的枝桠已露出浅黄色的嫩芽,满目苍凉的黄土地上也泛出淡淡的黄绿。

憋了很久的将士,群情激愤,请求大将军出兵攻击占据边城要塞的胡人。云大将军对部下的激情很满意,却一直拖延,迟迟不肯出兵。

只是将各部的兵力调至据胡人所据边城要塞百里之外,便命令安营据守,不再进发。

一连十多天,云大将军都按兵不动。所有的部下都不再请求出战,他们知道他一定在等最佳的出击机会。

“塞外的草绿了吧?”

“回大将军,已经有些绿了。”四大军探之一的荒原独狼狼九谨慎地汇报。

“忽图酋长什么时候撤走?”

“昨晚已经溜回去了,哈都酋长也溜回去了。”

“嘿嘿,塞外青草已绿,他们也该回去放养家里的牛羊了。”

“将军,我们已没必要再等下去,今晚便可以出击。”一旁的杨之远小心翼翼地提出了他的建议。

“不必等到晚上,即刻出击!”

沈落日已经紧张得几天没有睡好觉,背后的残月刀最近总是时断时续的颤动,发出低沉而浓厚的悲鸣。

真正的血战已近在眼前,真正的饮血时刻即将来临!

“杀!”眼见败退北归的胡骑闯入包围,一声令下,埋伏已久的沈落日率先冲向敌骑。

而身边的老兵后发先至,挥刀斩去前面胡骑的坐马前腿。沈落日手中黑刀闪过,马上坠落下来的胡兵早已身首异处。

这一瞬间,周围的双方士兵已经交错在一起,浴血拼杀起来。

无心恋战的胡骑,背着劫掠而来的财物拼命突破合围,向北逃串而去。见血后的沈落日双眼通红,手中的残月刀杀气四溢,长鸣不止。

黑光四溢,鲜血四溅,倒在刀光里的不止是仓皇而退的胡人,也有自己队伍里的同伴。

骠悍的胡人虽然折损严重,但大部分还是突出包围,拼命望北逃去了。

当追击的部队渐渐慢下来,沈落日依然挥动黑刀追着砍杀了落后的数名胡骑。漆黑的刀面泛着暗红的血光,很快便黯淡下去。

站在烈日下的沈落日,冷冷的目光凝视远去的胡尘,身上淌满血污,额头泛出了几粒血红的汗珠,缓缓滑落在沙尘中。

“小子,瞬间杀敌一十三人,表现还算不错,不过心态不够冷静,也误杀了四名自己的兄弟。”

“啊?”听老兵说他杀了自己人,沈落日有些紧张起来。

“不用担心,只有我看得清楚,其他士兵只顾着拼杀,无暇顾及。”

“我当时只顾挥刀砍杀,没想到竟然误杀了自己人。”沈落日不禁有些愧疚。

“因为你的刀虽快过普通士兵几倍,人的反应能力却比刀慢了一些,出刀也不够准,全凭那一刀的杀气震慑敌人。不然你身上何止两处刀伤,恐怕连命都丢了。”

“我受了两处刀伤?”

“一处在左臂,一处在背后,伤得还不轻,血还在往外渗呢,快过来包扎一下。”

经老兵点醒,一阵刺骨的痛袭来,沈落日方才意识到自己确实受了伤,是两处刀伤。

一日之间,捷报频传。

一夜之间被胡人袭击占据的边城十七处要塞,在一日内便重新回归到云大将军管辖。

边城的战事竟然如此的诡异,似乎冥冥中被一只无形的手控制着战局。这是一只翻云覆雨的权谋之手,也是一只运筹帷幄的策略之手。

这只手叫诸葛神机,而雇佣这只手的人就是云遮月。

“诸葛先生,果然不出你的神机,现在我们终于摆脱了危机。”云遮月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我想朝廷增加的军费,还有出征的诏书很快就会到了。”诸葛神机狡猾地笑了。

“我想请教先生,如何料得去年冬天必将连降大雪,而除夕夜的那一场雪更是来得准时。”

“天地万物之间必然相互关联,有至寒至凶之器出世,必有至寒至冷的风雪为兆。至凶至寒之器饮血出世,寒气搅动天地,寒气久凝不散,凝露为霜,自然会大雪纷飞。”

“那先生如何算的胡人会乘雪而来?”

“胡地苦寒,去冬连降大雪,许多牛羊马匹无枯草可食,俱冻饿而死,为避严寒饥馑,九部胡人必然临时结盟,铤而走险,南下就食。

而除夕夜军备必会懈怠,便是他们突袭的最佳时机。”

“几处边城要塞确是避风挡寒的好地方,不过我军的粮食,他们半粒都没抢到。”云大将军得意地炫耀。

“受累的却是几处边城的百姓,我为将军出此谋,虽避过朝廷的裁军减饷,稳固了爵位,赢得了充足的军费,却害得千万百姓流离失所,罪过大矣。”

“恐怕先生这么做,并非仅仅为了云遮月,而是为了那柄神兵残月。”

“将军你这是何意?”诸葛神机脸上露出一丝惊疑。

“哈哈,玩笑而已。”云遮月放声大笑,背后得孤月弯刀早化作一道弧划过去。

血光四射,站在诸葛神机背后得八大护卫之一战鬼已倒在血泊中,胸前留下一道弯弯的刀痕。

“云大将军果然过河拆桥,后会有期!”军营外远处断断续续传来诸葛神机的苍老声音。

“瞬间转移大法?绝世神技,果然名不虚传。”云遮月失手,感叹不已。

“快追!”回过神来的八大护卫之首战神喝令呆立一旁的六名护卫。

“不必了,你们将战鬼抬出去好好安葬了。”云遮月眼见几位护卫出去,回头冷冷问道:“杨先生为何不出手拦截。”

“属下是一个不懂武功的人,难道将军忘记了?”杨之远诚惶诚恐地回应。

“是啊,你确是不懂武功。”云遮月竟然会心地笑了,接着道:“这个诸葛先生确实厉害,事先算到塞北草绿,胡人必然北归牧马,无心再战,帮我军筹划到最佳时机。

今日正午时分,日气旺盛,暖阳下冻土融化,果然道路松软,泥浆蹦出,不利马匹作战行走,否则我们将遭遇一场恶战。”

“如此神机,却把沈落日指引到将军的军营,难道他没算到将军会控制他?”杨之远有些忧虑。

云遮月沉吟不语,似乎已被杨之远的话触动。

朝廷的进军令很快便颁布下来,大量的粮草军资也源源不断运送过来。

春风得意的云大将军,将自己部下的士兵抽调出五万精壮的勇士,分为五队,每队一万人,五万士卒轮流出击。

勉强筹集的两万匹骏马也分为两队,每次一万骑兵出塞游击十天,五万士卒轮流替换,两万骏马也轮流替换。

由于马匹短缺,只能这样分队轮流出击。每次出击的一万骑兵,划分为十个千人卫队,四处突击,相互呼应配合,一队遇袭,九队相救。

沈落日幸运地加入了第一队的出击,队伍像风一样在广袤的草原上刮过。

天高云淡,绿草绵延,马如飞,沙如烟,豪情满怀,激扬在天地间。

按照老邢提供的塞北三千里旅游地形图,队伍很快找到了一个个美丽而富有诗意的旅游景点。

飘过草场的雪白羊群,散落在绿草间星星点点的穹庐,这就是他们的旅游景点,在这幅美丽的图画中,沈落日跟他的队伍一起留下一个个鲜红的记忆。

漆黑的刀光,划过蓝天,划过绿草。

划过洁白的羊群,划过园园的毡房,划过如火的朝阳,划过了血一般的夕阳,划过一个个结实的胸膛,划过了一张张黑红的面庞。

刀光越来越快,血色越来越浓……

在漫无目的的报复性的屠杀之后,等待着他的将会是一场血腥残酷的复仇战争。一场让刀光更灿烂,血光更鲜艳,残杀更疯狂的饮血决杀。 第11章 一刀两片 沈落日随大军出塞巡回突击了三次,遇到的都是小规模的抵御。因马匹所限,只能小规模的近塞突击,每次往返只有十天的时间,活动范围也仅限于塞外三百里之内。

经历了几番浴血杀戮浸润,躁动的残月刀越来越平静,定期的悲鸣也渐渐消失。残月刀出手时,体内的血气不再翻涌,每一次出刀,可以清楚看到刀光划过的每一个滴血瞬间,倒在刀光之下的每一张扭曲的脸。

沈落日握着漆黑的刀,自信地一划而过,幻化出一层犀利的刀影,面前的木桩留下几条均匀排列的细微刀痕。

“小子,一刀划过,木桩纹丝未动,进步不小啊!”老兵拎着空酒壶摇晃着过来,飞起一脚。

那一段立着的木桩,顿时散落为四片薄薄的木板。

“瞬间三刀,木桩已劈为四片,而每片薄厚几乎相同。”沈落日如此神速的进步,竟让老兵赞叹不已。

“老哥,最近一次出击,已寻不到胡人穹庐,他们应该已经迁徙到三百里以外了,传说中边城的战争也不过如此。”沈落日有些失落起来。

“小子,别急,真正的残酷搏杀很快就要到了。”

“残酷搏杀?”

“胡人善骑射,马匹众多,游弋不定,却分为九部,散落各处,才能保证足够的草地放牧,我军骑兵少,步兵多,不利大规模远攻。”

“所以必须步步为营,先利用骑兵近距离轮番突击,迫使边城外三百里游牧的胡人北撤,然后步兵向前推近扎营。”沈落日恍然大悟。

“说的好,然后我军再迁移百姓在这三百里内开荒种田,修建房屋,构筑城堡,破坏胡人赖以生存的天然草场,然后以此为据点继续向北三百里突击,胡人必然会出现恐慌,九部再次联合,选出全部精壮的士卒,拼死南下与我主力决战。”

“那一定会是一场波澜壮阔,血漫天地的决杀。”沈落日一脸神往地憧憬。

“哎,杀人这玩意,有时也会上瘾。”老兵叹着气,直奔厨房去了。

“我就要调走了,一起出去喝几碗。”孟小山有些伤感地与沈落日告别,却掩饰不住内心的兴奋。

“调走?”

“是啊,我要升任赵校尉的护卫队长。”

“你不是要擢升为我们第三小队的队长吗?”

“第三小队要归朱尔丹接管。”

“朱尔丹?”

“就是朱二旦,升官了,嫌名字土,找军中的杨先生改了一个儒雅的名字。”

“原来是他。”沈落日陷入了沉默,孟小山也沉默不语,二人一起进入军营外的小酒馆。

“来,干一碗,感谢你在战场上的保护。如果不是你,我早被胡人砍死了。

我们这一队最初的十个军头,几次搏杀,现在至剩下两个。”一碗酒下肚,孟小山有些感伤起来。

“你也为我挡过几次刀,就算扯平了,以后的日子会更加凶险。两军作战时,地位越高,更容易招来攻击,你自己要格外小心。”沈落日将老邢分享的作战经验,分享给少年伙伴。

“你也要小心些,朱尔丹宁愿舍弃护卫队长这个肥缺,主动要求接管第三小队,恐怕是有所图谋。”

“他的目的不是我,是老邢,跟你一样,他看到我的刀法进步太快了,也想找机会跟老邢学几招。”

“他是为了跟老兵学习刀法?”

“他跟你一样,从军是为了建功立业,不会放过任何进步的机会。一个野心勃勃,一心进取的人,是不会为一些个人恩怨牺牲自己的前途,起码现在还不会轻易冒险残杀自己人。”

“那你呢?难道你准备一辈子都做一个小兵,跟老邢一样。”

“我也不知道,至少我现在喜欢做一个边城小兵,喜欢跨马在风沙里驰骋的感觉,喜欢刀光剑影里弥漫着的杀气,喜欢鲜血飘洒在西风黄沙里的血腥味道……”沈落日很陶醉地描述自己的壮丽梦想。

“仗迟早会打完的,无论胜负如何。等战争结束了,你还会留在军营里?

戍边将士没有战争时的生活,是一种平淡,枯燥,寒冷,艰苦的生活。”

“如果有一天,真得没有仗打,我就退役回到中原,加入黑社会,可以继续过砍砍杀杀的日子。”

“你没病吧?难道你活着就为了杀人?”孟小山疑惑地看着眼前的儿时伙伴。

“从我拿起这把刀那一刻,注定要为这把刀而活。”沈落日轻轻摸了一下手中的残月刀,端起一碗酒,一饮而尽,起身大步消失在夕阳下的军营深处。

边城的军营开始陆续向北迁移,驻守的士兵和边民开始开荒筑城。

沈落日随着大军继续向更深入的地方突击,驰骋在白云青草间的沈落日开始感觉空气里有一种奇异的味道。

一种压抑,紧张的感觉在积聚升腾,越来越强烈。

“老邢,我感觉有些压抑,全身都不自在。”他主动跟伙伴交流了心中的恐慌。

“是感应,因为敌人就在附近。”

“敌人就在附近?”沈落日一下子兴奋起来。

“不错,而且我们已经被包围。”老邢苦笑着。

噢——噢——噢——

一阵犀利的呼号,夹带了漫天尘沙。成千上万的胡骑突然,挥动着明晃晃的弯刀冲杀过来,一千士卒已陷入了包围,赵大壮一边指挥部队突围撤退,一边向空中发出响箭求援。

沈落日却并不后退,一马当先,独自冲向胡人马队。

离胡骑百步之内一刻,突然翻身落马,拖着那柄漆黑的刀快步冲向突击在前的胡骑。

黑光闪过,突击在最前面的那一骑与沈落日交错而过。

沈落日傲然立在漫天沙尘之间,手中的黑刀低垂,刀尖的血一滴一滴地落在草丛中。

那一骑呼啸的胡骑自沈落日左右两侧分开,失去平衡的半匹马驮着半个人冲出几步便栽倒在地上。

一个独立天地的人,一把滴血的漆黑的刀。一条血痕从伫立之处分为两条血痕,血痕尽处是半匹马和半个人的尸体。

奔驰如飞的胡骑突然凝固,唐兵也停止了退却。

那一刻,天地一片死寂,时间仿佛停滞。

“快撤!”沈落日飞身跨马,拨马回头,箭一般逃逸而去。

奋起突击快,抽身逃跑更快。等赵大壮反应过来,带领全军退却一刻,沈落日早已遥遥领先,将合围的胡骑撕开了一道缺口。

反应过来后的胡琦,噢噢狂号,发疯般挥刀追杀而上。

败退的突击骑兵陆续撤回西风营,十部军马几乎同时受到攻击,根本无法相互救援。除赵大壮部只折了数十人,其余各部均损失过半,各部校尉级将领也折损了六七名。

孟小山因祸得福,被调去接任了一名战死沙场的校尉,一下子进入了中层将领之列。

朱尔丹也荣升为本部副校尉,人也变得更加谦卑起来,隔三差五就到沈落日的军帐向老兵请教刀法,偶尔也微笑着跟沈落日开开玩笑。在老邢面前,二人俨然一对同乡兄弟。

中军大帐里,几位高级将领和几名随军幕僚正同云大将军计划下一步的决战,最近晋升飞快的金羽也加入了高级别会议。

根据狼九的谍报,九部胡人除了忽图酋长外,其余八部的精壮骑兵已集合完毕。

估计有五万余名,统一归萨布可汗指挥,正气势汹汹地向边城方向逼近。

“杨先生,参与决战的边城军队集结了多少?”云遮月询问。

“精壮士兵共一十五万,战马二万五千匹。”

“各位,回去按杨先生的部署速去准备,三日后决战。”云遮月信心十足地下达了作战指令。

“小子,今天在战场表现不错,出击快,逃跑更快。”

“嘿嘿,老兵的经验居然很管用。”

“管用是你出刀的凶狠霸气和凌厉杀气,你这一招的震慑威力远远大于杀伤威力。震慑有余,杀伤不足。”

“如何提升杀伤,请老哥赐教。”沈落日虚心请教。

“瞬间之内,以一击十,一击致命。”老兵转变了话题,“三天后就是大决战,几十万人的对决,这样的大战已经十几年没有发生了。”

“老哥哥,这样的大战你以前参加过吗?”

“只有一次”

“谁胜了?”

“没有胜负,胡人死了三万人,我们死了五万人,胡人自那一战后遁入大漠深处,二十多年没敢南下。

那一战,我身边的兄弟大多数都没了。”老兵感慨往昔,眼神多了一丝湿润。

“老哥,你还没教我以一击十的刀法。”

“还有三天,急个鸟?先睡觉。”老兵不耐烦地撂下一句,已呼呼入睡。 第12章 刀亦有道 “小子,你过来,将这十人的人头一刀砍下来。”老邢指着一排排列整齐的木桩,据顶部一尺都划了一圈白线。

“我试试!”沈落日振臂出刀,黑光一划而过。

三个木桩自白线处留下了一圈刀痕,残月刀停留在第四根木桩的白线处。老兵上前轻轻一拨,前面三个木桩上端自白线处脱落在地。

“不错,一刀斩过,斩落三个半人头。不过幸存的六名敌人此刻也已将你剁了,想一刀斩落十颗头颅,至少还得历炼一两年,何况你对面的敌人有时还不止十个。”

“还得一两年?可再有三天就决战了。”沈落日情绪有点急躁。

“别急,我没有什么绝招,但却有些杀人小技巧,你一旦领会了,出手时就会省时省力,事半功倍。”老邢说着便拔刀,刀光划出一条弧线,一排十个木桩每个在白圈处留下一条刀痕。

沈落日上去推了推,纹丝未动,疑惑地看着老兵。

“看什么看,他们都已经死了。”

“死了?”

“因为我已切断了他们的咽喉。”

“咽喉?”沈落日恍然有所悟,切断咽喉比砍头要省力不少,同样一击致命。

“你也试试?”老兵将二十根木桩排在一起,重新在颈部刻了白线。

沈落日出刀如电,划出半个圆弧,在第十二根木桩停住,前面每个木桩颈部留了一条刀痕。

“一刀便可击杀十二个,是不是容易些?”

“确实如此。”沈落日佩服到五体投地。

“看我的。”老兵再次出手,刀光划出一个美丽的弧线,二十个木桩颈部只留了小小的划痕。

“他们都死了。”老邢收刀,得意地笑了。

“啊?”沈落日惊讶地瞪着老兵。

“这次我切断的是他们的颈项血脉。”老兵得意地炫耀,拎起酒壶直奔伙房那边去了。

“老哥,除了那个颈部血脉,还有那些其他的技巧?”沈落日一边陪着老兵喝着刺喉的烈酒,一边趁机请教一些新的技巧。

“心脏,你不是很擅长一剑穿心吗?”老兵调侃道。

“应该一刀穿心,我用的是刀。”

“但你刺入心脏的方法,分明是剑法,刀的诀窍有砍,劈,斩,削,剁,撩等等很多技法,却最忌讳一个刺字。

刺虽然是路径最短,杀敌最快的技法,但在对阵中刺绝对不是首选,因为刺入的刀还要拔出来。刺入,停留,拔出,再刺,变化环节太多,是刀法大忌。”

“那为何许多剑客喜欢一剑穿心?”

“因为那是在一对一的决斗,只要在最短的时间一击毙命,对手失去攻击力便可轻松撤剑。大规模的血战,这样的快招并不适用,你面对的不是一个高手,而是一群饿狼。”

“不用刺,又如何一击伤心?”

“正面对敌,有竖劈,横削二法比较实用:竖劈时刀锋划出的弧形划过对方心口时,只要划口深度伤及心肌,敌必死。太浅,伤不及心,太深,耗费气力。但竖劈需破敌肋骨,会破费气力。

横削划过自下而上第二根肋骨与第三根肋骨之间,也可一击划破心肌,可以省却不少断骨之力,但需避开胸锥骨与左臂,游刃空间小,需要格外的精准。”

“那背后又如何一刀伤心?”

“背后出手,只需避开肩胛骨斜切而过,便可一刀伤心。不过背后出手最好切入对方脊骨之间,断其脊髓,非死即瘫,方便快捷而且省力省时,不一定非要砍切心脏。”

“老哥可否当场演练几招?”

“刀无成法,我的刀法不一定适合你,只要知道敌人的致命要害,基本的出刀方法,至于具体的临场杀伐技巧,你可以通过实战慢慢揣摩,有朝一日,你一定可以创出一套适合自己的刀法。”

“自创刀法?”

“不错,刀在你手里,敌人在你面前,怎样击杀对方,就看你的临机变化了。这里有一本人体血脉图,上面标红点的地方都是致命之处,至于如何攻击你自己慢慢揣摩。”老邢说罢,将一本肮脏残破的册子递了过来。

然后面色凝重的告诫:“记住,无论如何攻击毙敌,一定要力求以最快的时间,最直接的路径,击中敌人最致命最薄弱的地方,留给敌人最短的痛苦和最小的伤口,流出最少的血。

不要再像之前那一场搏杀,一刀分裂人马,太血腥,太残忍。让对手死无全尸,是对生命的一种歧视和侮辱。

只有尊重对手的人,才能成为真正的绝世高手。你可以夺去他的生命,不可以剥夺生命的尊严。”

“师傅,徒儿记住了。”沈落日第一次尊敬地称呼眼前这位老兵。

“我不配做你的师傅,任何人都不配,只有你自己才是你最好的师傅,天地日月,自然万物才是你最好的老师。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天有天道,地有地道,人有人道,剑有剑道,刀中亦有道,你要克己求道于刀法变化。”

“刀中亦有道?”沈落日有些惶惑。

“记住这些道理,以后慢慢体会罢。”老邢脸上泛出一丝惜别的情绪,拎起酒壶缓步出帐去了。

沈落日躺在地铺上,茫然地望着军帐顶棚,琢磨着老邢的那些话:

天地日月,自然万物都是老师。所谓道法自然,是不是要我多向自然万物学习?

什么是道呢?

为何要藏在刀法变化中?

天地日月也不断变化,自然万物也不断变化,人间百态也不断变化,一切都在变化,那什么是不变呢?

是藏在变化中的不变?难道就是老邢所说的道?

迷迷糊糊地胡思乱想着,枕下的残月刀竟然出奇地安静,沈落日迷迷糊糊地安然入睡。

最近几日,大战将临,残月刀总是不断的跳动,发出阵阵的悲鸣。沈落日也兴奋异常,血脉翻涌,一直难得安睡。

原来传说中的道,竟然是一种催人安眠的东西,当你想认真思考的时候,就觉得好累好困好想睡觉。

“年轻人,残月已经饮了多少人的血?”一个模糊的身影出现睡意朦胧的沈落日面前。

“我也不清楚,并未计算过。”

“已经饮血四十一人,饮血七七四十九人之后,残月刀的血气便会唤醒。只有杀,刀才有血气;有血气,才有灵魂;有灵魂,才有变化。

刀本是杀人利器,只有杀戮和浴血,才会褪去平庸,傲立巅峰。

记住,刀中只有杀,没有道!”严肃而犀利的面容缓缓隐没,留给沈落日的只有一个字诀:杀!

杀!杀!杀!

沈落日满头大汗地挥动着刀,气喘吁吁地端坐在地铺上。

“你又做恶梦了?”

“嗯。”石头恍然惊醒,擦着额头的汗。

“恶梦?又在杀人?”

“恩。”沈落日痴痴地点头。

“刀在你手中,是魔是道,看你的造化了。”老邢喃喃说着,翻身睡了。 第13章 浴血拼杀 “沈落日?老邢的新搭档?”云大将军悄无声息地出现在柴堆旁。

“正是在下。”沈落日紧张地站立起来,局促地看着突然造访的大将军。

“不错,很勤快。从明天开始,你再也不用劈柴练刀了。”

“我明白,明天开始将有一场血战。”

“老邢呢?”

“属下也不太清楚,我去帮大将军找他过来。”急于摆脱紧张和压抑的沈落日,想借机离去。

“不必了,他一定又去喝酒了,我是来找你的。”

“找我?”沈落日惊讶呆立,不知所措。

“有一件事想拜托你帮忙。”

“要我帮忙?”沈落日越发摸不着头脑。

“明天将是一场残酷的决杀,老邢年纪大了,而且每日酗酒,他的手已开始颤抖。沙场之上,你一定要帮我照顾他,保证他活着回来,这一仗结束之后,他也应该退役了。”云大将军语气感慨,面色沧桑了许多。

“大将军放心,我一定会全力保护老邢。”

“有你的快刀,加上充沛的体力,我想应该不会有闪失。我和老邢都老了,不再适合这个浴血拼杀的战场。”云大将军缓步离去,留在沈落日眼里的,是一个清瘦苍老的背影。

黄沙漫漫,战马嘶鸣。

胡人骑兵风驰电掣般冲杀过来,弯弯的战刀在阳光下闪耀着。

云遮月傲立在指挥台,冷冷的面色透着硬硬的味道,原地待命的边兵整齐肃立,等待着出击的号令。

“放箭!”

当胡骑进入三百步,随着一声令下,第一队重箭手迅速前移,一排长箭射出,迅速后撤重新张弓搭箭;第二队迅速上前,接着一排长箭射出,迅速后撤重新张弓搭箭;第三队迅速上前,接着一排长箭射出,迅速后撤重新张弓搭箭。

已重新张工搭箭的第一队,迅速前移,一排长箭射出,迅速后撤重新张弓搭箭;已准备就绪的第二队,迅速前移,一排长箭射出,迅速后撤重新张弓搭箭……

轮番的箭雨攒射,突击在前的胡骑纷纷落马,如风的攻势并未丝毫停滞,转眼便突到了弓箭手面前。

失去优势的重箭手迅速后退,一排削尖的长竹突然出现在胡骑面前,飞驰的胡骑不及躲闪,纷纷扑向密密麻麻的竹尖,一个接一个宛如糖葫芦一般串在上面,很快便在竹阵前堆起一排尸墙。

悍勇的胡骑并无丝毫停顿,飞驰的战马纷纷腾空而起,越过堵在前面的尸体。第二排的长竹早已在空中迎候,很快便又串出一排糖葫芦。

第一排的长竹兵来不及后撤,早被后面冲杀过来胡人铁蹄践踏,弯刀砍杀,死伤遍地。很快第二排长竹兵也被砍杀,践踏死伤无数。

伤亡惨重的胡骑更加狂怒,毫不迟疑,纷纷腾空越马,践踏如山的尸体继续突击。

烟尘四起,战马嘶鸣。

躲在后面的边城士卒纷纷后撤,迅速斩断了浮桥的绳索。一条深深的沟壑横在飞驰的胡骑面前,里面密布着倒立的尖木桩。

胡骑不及勒马,纷纷跃入坑内,串在尖木上,眼前的沟壑很快就被人马的尸体填满了。

践踏过堆积如山尸体的胡骑继续疯狂的冲击,但气势已大不如前,自信的冲杀变成了愤怒的狂突。

“杀!”

云遮月声令下,按耐已久的步兵终于等到了出击的机会,挥舞长矛,大刀冲向敌骑。

沈落日一马当先,率先杀入敌阵。

黑光起落,快如疾风,势如闪电,杀气四溢。

斩马,割脉,一气呵成!

随着闪烁的漆黑刀光,面前的胡骑纷纷落马。

“四十二,四十三……四十九!”当沈落日紧张地数到这个神秘数字,一股奇异的力量自刀柄串入沈落日的血脉。

沈落日骤然血气翻涌,杀欲升腾,眼睛一片血红,连漆黑的瞳仁都泛着血红的光。

手中的漆黑刀锋幻化出万千刀影,伴随漫天的杀气一路冲杀过去。

杀那间,人头翻滚,血肉纵横,肢体乱飞……

剽悍的胡人惊恐地四下走避,并肩挥刀砍杀的老邢见此情景,急忙避开敌军刀锋缓缓退后,躲在沈落日后面,紧张地观察着战场变化。

数万人博杀流血的杀场,尸积如山,血淌成河,淡蓝的晴空渐渐幻化成淡淡的粉红,洁白的云层慢慢凝结了一层粉红的霜。寒意浓浓的北风里飘起了粉红色的血腥味,苍茫的黄土地被鲜血浸泡成暗红色,升腾着粉红的血雾……

这是一场波澜壮阔,风云变色的决杀,这是一场鬼哭神号,天地低昂的屠戮,这也是一个令沈落日豪情万丈,激情迸发,杀欲狂泻的大舞台。

表演刚刚拉起帷幕,精彩还在不断继续!

直到多年以后,落寞的沈落日在夕阳下独自喝着酒,追忆往日辉煌,感慨叹息:那一场决杀给他留下的,是一个粉红的回忆!

凶悍的胡人终于开始败退,来如风,去也如风,残余的胡骑很快就消失在茫茫血雾深处。

然而他们的恶梦还没有结束,因为云大将军的骑兵已出现在他们的两侧,尾随着疲惫的残余胡骑一路砍杀。

精疲力尽的胡人拼命纵马逃串,等待了几个时辰的边陲骑兵,如一群饥饿的狼,红着眼一直追出五百里,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痛快的胜利。

在边城的博杀中,他们长久以来一直处在绝对的劣势,这口气已经憋了太久。

他们在疯狂的追逐,纵情的博杀,一路上留下无数的尸体,缴获了无数的马匹。

在云大将军眼里,杀死多少胡人,死去多少士兵,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得到了多少战马。

在未来的边城长途奔袭战中,马远比人更重要。

夕阳西下,黄沙漫漫。

追杀的队伍终于渐渐慢了下来,亡命逃窜的胡人恶梦终于在夜幕降临前结束,但亡命杀戮的沈落日的恶梦却刚刚开始。 第14章 追风一刀 溃逃的胡骑早已绝尘而去,沈落日的杀戮却远未停止,成片的边城士卒纷纷倒在他的黑色刀光下。

沈落日的眼前弥漫着鲜红的血,手里挥动着漆黑的刀,黑茫乱杀,泛着森森黑气,杀气直透天地。

惶恐的边城士卒四散走避,沈落日疯狂地挥刀一路追逐砍杀。

朱尔丹紧张地看着赵大壮校尉,期待着他发号施令。

赵大壮痛苦地闭上了双眼,缓缓地挥动手中的令旗:“放箭,射杀!”

刹那间,快箭如雨,射向狂乱挥舞残月刀的沈落日。

“住手!”

人影飘忽,刀光如风,空中疾驰的箭雨纷纷坠落,一直关注沈落日的老兵终于出手。

箭雨落尽,残破的刀光逼近那一片黑色刀茫。

追风一刀!

已是边城很久以前的一个传说,传说中的追风一刀终于又回来了。

它比风更快,比传说更神奇。

刀虽残缺,刀风依然完整,依然犀利。

萧萧劲风,无空不入,穿透了黑色光芒的每一个空隙,每一个漏洞。

刀光破开了暗黑浓厚的刀幕,刀风吹醒了迷乱的疯狂!

一道凄厉的黑光划过,天地一片死寂!

“好快的刀,小子,你终于回归了本性。”老兵提着那把残破的刀,立在满天血雾中。

话未落,一股鲜血自颈项处喷薄而出,人已倒下,脸上挂满了微微的笑意。

对老邢这样的人,杀人的人死于杀,是一种最欣慰的荣誉,最彻底的解脱。

他是笑着离去的,传说中有一种神奇的死亡——兵解。

死在了刀光对决之下,死在了天下第一魔刃之下。

他是被对手以最快的出刀,最短的时间击杀,最小的伤口,最少的流血,最短暂的痛苦。

他的死得到了对手的尊重,他的死唤回一个迷失的绝世天才,也报答了一份相交几十年的恩情。

他活着没有得到过万众景仰的殊荣,他的死得到了做为一个武者,一个刀客至高无上的荣誉。

沈落日抱着老兵的尸体,茫然地朝着血红夕阳笼罩的军营走去,边城士兵纷纷后退,让开了一条长长的通道,眼里充满愤怒,仇恨,恐惧的目光。

亦师亦友的老兵死于他的刀下,此时此刻,沈落日的世界只有孤独,只有伤心,只有失落。

他身边已经没有一个朋友,因为他残杀了太多的战友;他身边已经没有一个兄弟,因为他残杀了太多的兄弟。

他失去的是一种共同生死,浴血拼杀中结成的情谊和信任。

他伤心欲绝,却不再有人相信,有人同情。他们绝不会相信一个疯狂砍杀兄弟战友的人,仅仅是因为他无法控制自己的刀。

老邢的追风一刀本可以割断他的颈项血脉,却选择了放弃,而他手中的刀却割破了老哥的颈项血脉。

他能跟谁述说?谁有会听他述说?

……

荒凉的边城旷野,一座新堆的土坟,坟前插了一把残破的刀,在萧瑟的北风里颤抖着,发出低沉的悲鸣。

一个消瘦落寞的年青人静静地守候,任乱风卷起的尘沙,纸灰扑打着那张清冷僵硬的脸。

“沈兄弟,已经三天过去了,你该回去了。”两鬓如霜的云遮月,出现在沈落日背后,眼里闪着苍凉的泪光。

“回去?回到哪里?”

“回到你应该去的地方,回到属于你的世界?”

“没有人再会信任我,也没有地方可以容纳我。”

“你错了,至少有一个人信任你的。”

“谁?”

“我,云遮月。”

“我辜负了将军的重托,不但没有保护好老邢,反而亲手杀了他。”

“老邢不是你杀的,是他自己杀死了自已。”

“自杀?”

“不,是兵解。”

“兵解?”

“不错,是每一个刀客最高的境界,是一种解脱。”

“解脱?”

“对于一个拼杀一生的老兵,绝不愿意面对老死床榻那种落寞,平淡,无奈。

他的归属又在哪里?

他不得不面对平庸,却又无法面对平庸,所以他选择了逃避,选择了酒。

面对他生命中的最后一场搏杀,他选择了彻底解脱,并在那一刻将他的生命融进了你的生命。”

“他的灵魂进入了我的身体?”沈落日有些惊骇起来。

“你错了,不是灵魂,是刀魂,一个刀客的刀魂。无论乾坤如何变幻,岁月如何流转,江湖刀客的生活永远是相似的,命运永远是相通的。你的命运,就是老一辈江湖刀客的命运的轮回。

有你在,老邢身上的刀客精神依然存在,江湖也会因为这种精神的存在而无比精彩。

老兵不死,只是凋零。”

“虽然如此,我杀了那么多兄弟,军营已无法容身。”

“每个江湖人,都难免错杀一些人,何况在战场上,刀枪无眼,你又何必耿耿于怀呢?

大丈夫立于天地间,但求快意人生,天地纵横,有时难免做一些有愧于心的事。只要有功于天下苍生,又有何撼?

干大事者,不必拘泥小节。”云大将军凝视远方,悠悠地说道。

“杀身边苍生,以救天下苍生?”沈落日疑惑地看着云遮月。

“既然你不愿回归军营,无法面对昔日战友,我也不能勉强你,也许有一件事更适合你去做。”

“什么事?”

“边军密探。”

“密探?”

“不错,深入胡地搜集敌方军队位置与实力信息,探测敌方境内地形,风土,人情。这是一个孤独的职业,只有孤独的人才能胜任。”

“可是我在战场上杀敌无数,黑色刀太显眼,很难在敌境活动。”

“你不必介入这边的战场,这边的战事我已另有安排,我需要你向西开辟一条通道。”

“西面?不是沙漠吗?”

“沙漠的背后,还有无数的王国。”

“西域?”

“不错,我希望你帮我军打通西去的路线,那是一条断绝多年的运马路线。

自从萨布崛起,联合胡人九部后,这条线便断了。

只有这条线通了,我们就不必困守边城,可以远出边塞,彻底解除边患。”

“就我一个人?”

“不,是一队人,你是其中之一。”

“为何要我加入?”

“我希望你在这次西进中逐步锻炼成长,我需要你这样的人才,希望你能够活着回来。”

“其他人呢?”

“已经在西去的路上。”

“哦!”沈落日有些不解。

“你是单独行动,暗中保护这支使者队伍,必要时也可以调动他们配合你的行动。”

“他们怎会认同我是自己人?我又该如何调动他们?”

“使者队伍中有人你认识,这是我的令牌,可以调动我部下任何一支部队。”云遮月拿出一张通体碧绿的玉牌。

“我认识的人?”

“朱尔丹,这个人你应该并不陌生。对你来说,这可是一次非同寻常的西进之旅,绝对够挑战性。”云遮月诡秘地笑了。

“有他一路同行,确实够有挑战性。”沈落日泛起一丝苦笑。

“老邢的陵墓我会派人照看,你现在可以出发了。”

云遮月挥挥手,荒原独狼狼九牵着两匹骆驼出现在沈落日面前,沧桑的脸满是风沙刻痕,面无表情的立在哪里。

“狼九是北地荒原的常客,他会带你穿越沙漠。”云大将军交待之后,转身大步而去。 第15章 寻马密使 “五斤牛肉,一坛边城烈火烧。”狼九一边吆喝伙计,一边拣一个位置坐了。

这是一间开在边城之外,荒原深处的客栈,专为从事边贸生意的贩夫商旅,江湖过客提供方便。

破旧的房舍,破旧的桌椅,桌面油污斑斑。

“二位,肉酒上齐,慢用。”一只肮脏的黑手,端了一盆热气腾腾的牛肉,另一只肮脏的黑手,捏着两只残缺的酒碗,怀里抱了一坛酒。

伙计将酒肉餐具撂在桌上,两只手伸进盆内,撕扯了几下,将一大块牛肉撕开几小块,油油的黑手在脏脏的围裙上抹擦几下,便去招呼其他客人。

“小子,今晚放开吃喝,从明日起,只能啃干牛肉,硬馍馍了。”狼九伸出枯干的手,抓了一块牛肉塞进了嘴里。

沈落日也不客气,一边抓了盆里的牛肉,一边拍开酒坛的泥封,替自己倒了一碗,仰首灌了下去。

狼也不再说话,替自己倒了一碗酒,埋头吃喝起来。

“黄沙万里家乡远,浊酒一碗度关山;壮士西去归无计,只为觅得骏马还。”何文节竟然出现在荒原的边城,手中摇着折扇踱进来。

“吵你娘个鸟,臭书虫。”几个江湖汉子不耐烦地冲着他叫骂。

“住嘴,尔等敢藐视新任的边城巡检大人,小心王法伺候。”十几名官差气势汹汹地跟进来。

“巡你娘个鸟,边城三百里鸟不拉屎,要个鸟官有鸟用,唔……”何文节身形一动,折扇轻摇,那名藐视王法的汉子,嘴里已塞了一枚肉包。

江湖好汉见形势不对,纷纷低头吃喝,不敢再吵闹喧哗。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本人巡边就是提醒你们,这里是有王法的。从此而后,任何边贸生意必须到巡检衙门登记往来货物,缴纳税银,任何人不得私下交易。”何文节轻摇折扇,冷冷地训斥。

客店的客人面面相对,虽心有不服,并不敢当面触犯朝廷巡检。

“何文节,凭你也敢插手边城军务?”一个冰冷的声音自门外传来,叶孤鸿已堵在了进出客栈的唯一通道。

“边城之事,军政共议。奉布衣神侯之命,稽查税务。莫非你想带头抗税,公然谋逆?”何文节顿时紧张起来,收了折扇,随时准备出手。

“若有人诬我谋逆,我必杀此人灭口。”叶孤鸿淡淡地说。

“你敢?”何文节表面虚长声势,身影一闪,飞身夺门而出。

青影闪动,剑光一闪,何文节已栽倒在客店门口,十几名官差愣愣地呆立一边,惊惧地瞪着叶孤鸿。

“各位商旅同行,这几位官差大人在边城荒野迷了路,大家何不帮忙送他们一程?”叶孤鸿话音未落,一帮恶狼一般的边城走私者围殴而上,将几十名官差剁倒在地。

“叶少主,多谢为小店解决了未来几天的包子馅,请里边坐。”一个胖胖的圆球从后厨滚了过来,圆圆的脸上挤着圆圆的笑容。

他一边招呼叶孤鸿,一边叫道:“阿猫,阿狗,快出来将肉馅抬进去。”

两条黑影从后厨窜出来,几个回合,眨眼之间客店内外已收拾干净,不留半点血痕。

“血手神厨猪老大,果然比猪还要胖一些。”

“一剑凝血叶少主,一见便溅血,我们还是少见面才是。”

“失去何文节的消息,布衣铁卫的人很快便会闻风而来,一定要将这里收拾干净,不留半点痕迹。”叶孤鸿一边随猪老大进入后厅,一边暗自瞟了一眼狼九对面的沈落日。

这个普通刀兵应是江湖传说的拜月新主,坐在人群之间竟然声色不动,杀气和血气都已完全内敛。

一旦他经过疆场历练,必将对自己登顶江湖之巅的强劲对手。

他自信一剑凝血修到最高境界,足以与剑神陆崇阳抗衡。

虽然未必能一战击败陆崇阳,但他还年轻,还可以等,陆崇阳已是一个垂暮老人。

可是眼前这个沈落日却和他一样年轻,每天都在进步,而且进步速度似乎比他快了很多。从残月初现至今,不过两三个月,他已从一名普通小镇少年,进化为一柄边军快刀。

“少主,你想杀了他?他已是云遮月心腹,有阿狼贴身守护,不宜下手。”叶孤鸿眼内杀机一现,猪老大已捕捉到他眼中的信息,紧张地提醒主人。

“雪原独狼,越来越孤独了,不再是以前那个寻马阿狼了。他已变成了云遮月的一条狗,一只嗅觉敏感的军犬。这次西去,他事先竟然没有任何消息通报给我们。”

“他虽是老主人的兄弟,也是云遮月的直属部署。自从寒玉绑杀一案,他自然会有意疏远我们。”

“云遮月重用他,自然是为了让他牵扯监督我们。”

“以云大将军的势力,完全可以掌控边城马匹贸易,为何还要与我们合作?万一出了纰漏,我们会不会被他出卖抛弃?”

“他是镇守边城的大将军,不是一个商人。而卖马给我们的也是胡地商人,不是胡人军队,军队出面控制边城贸易是朝廷大忌。

跟我们合作是云大将军的最佳选择,我们可以替他出面做很多他不方便出面的脏活,比如清理一些流窜边城的恶狗。”对于云大将军的信任支持,叶孤鸿并无丝毫怀疑。

“何文节是朝廷官员,少主这样做是否过于草率?”

“他们也闻到西域良马生意这块肥肉的香味,而这次云遮月想彻底切断他们伸得太长的手,独享贩马利益。以前没有战争,军费不足,军备购买只能通过户部拨放,自然需要经过右相之手。

现在边城战火纷飞,军情紧急,购买军需马匹无须户部结转,自然不必让更多人卷入。”

“军费不也是通过户部拨放吗?”

“此时此刻,你认为户部敢卡压云遮月上报的边城军费吗?”

“自然不敢。”猪老大恍然大悟,猪头虽大了点,却一点也不笨。

“云冰玉已是宁阳王妃,云遮月已是皇亲国戚,我们跟云大将军合作自然是最合算的,今天的事,事关重大,不得露出半点风声。”叶孤鸿突然一脸寒意。

“少主放心,今天客店里除了阿狼和那个小子外,其余之人都会变成包子馅,保证一个也不会少。”

“我要回去了,通知狼九杀了他,在大漠深处。”

“他会出手吗?”

“会,因为他会得到梦寐以求的《孤月弯刀诀》。”

“云遮月的《孤月弯刀诀》?”

“不错,他潜伏在云遮月这么多年,目的就是《孤月弯刀诀》,而我最近手上恰好有这么一本刀诀。”

“如果我是狼九,也会毫不犹豫的出手。”

“可惜你不是,即便你拿到《孤月弯刀诀》,也如同一叠废纸,狼有狼的刀法,猪有猪的刀法。

云遮月是狼,狼九也是狼,《孤月弯刀诀》是一本适合狼性的刀诀,是一种拼死进攻的刀法。而猪老大是个胆小怕死的人,手中的杀猪刀宰杀的死猪远比活猪多,未杀人先保己,长的跟猪一样胖,逃起来却比兔子都快。”

“所以兔八哥三年前就死了,我还活着。”

“既然刀诀与你无益,务必留给狼七。记住,贪吃的猪容易胖。”

“呵呵,猪胖了就会挨刀,不过以他的屠狼斩,能够对付残月刀?”

“背后偷袭一击必中,但他未必会这样做,他会选择正面决战,估计只有五成的几率。”

“败了就会死,他又何必这样?”

“因为他是一个真正的刀客,最大的敌人便是他自己,一个背后暗算的刀客,永远无法面对自己。”

“他一旦失手?”

“这个你就不用管了,有阿鹰在,所有的事都会解决。”叶孤鸿淡淡地说,起身准备离去。

“鹰七?他还活着?”猪老大惊讶地张开了肥厚的嘴。

“连肥猪都比兔八跑的快,而鹰有翅膀。”

“为了一本《孤月弯刀诀》,他敢动云遮月的人?”

“这世上喜欢连环人物画的傻子,本来就很多。大漠深处杀一个人,只有天知地知。”

“这刀诀真得如此厉害?”

“对有些人来说的确是,对云遮月来说只是一叠废纸,否则就不会拿出来做交易。”

“刀诀是假的?”

“是真的,但刀诀是死的,刀法是活的,孤月弯刀只属于云遮月。”

“可惜有些人却不明白,比如狼九,鹰七。”

“所以他们永远只配给别人打工,而云遮月永远都是老板。”

“少主,你也永远都是我们的老板。”肥猪讪笑着送叶孤鸿出去,此时阴暗的店面内早已空无一人。

“人呢?”叶孤鸿冷冷地问。

“走了,估计已经快进沙漠了。”猪老大小心地回答。

“其他的人呢?”

“都在这里了。”猪老大指着墙角叠放的九层蒸笼,蒸笼之内是热气腾腾的雪白大包子。

“天气快热起来了,这么多包子,放久了会变质。”

“不会,不会,我们的下一拨客人很快就到。” 第16章 布衣神功 “狼兄,肉味道不错,酒也够烈。”

“包子的味道也应该不错,忘了打包几个尝尝。”狼九调侃道。

“我们吃的牛肉不会也……”沈落日皱起了眉头。

“绝对正宗的边塞牛肉,有些肉只适合剁碎了做馅,看不出来也吃不出来,比如包子,饺子,混沌,馅饼……”狼九一副见惯不怪的样子。

“那个何巡检似乎是冲着我们来的。”沈落日不愿再谈论令人作呕的肉包子,赶紧转换了话题。

“不错,布衣神侯应该已经掌握我们的行踪。”

“布衣神侯?”

“不错,右相大人的布衣铁卫统领,他试图利用边境关卡,扼住贩马通道咽喉,从中分一杯羹。”

“负责扼住咽喉的何巡检,已经永远消失了。”

“何文节不过是他丢弃的一个棋子,是在投石问路。”

“那个叶孤鸿很厉害,何巡检也算是一个绝顶高手,却被他一剑毙命,他似乎是我们的帮手。”

“傲雪山庄的新一代主人,绝对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狼九意味深长地感叹。

两人一边说一边走,不觉已是红日西坠,冷月悬空,边塞的风陡然激烈,也清冷了许多。

“找个避风的地方,先歇一晚。”狼九牵着骆驼朝着一段残破的矮土墙走过去。

“为何不住客栈,却露宿野外?”沈落日疑惑地问。

“因为客栈的早餐是包子,我不想吃包子,也不想看着别人吃包子,更不想自己成为包子。”

狼九冷冷地调侃几句,将骆驼赶到残墙边,拍着骆驼脊背让它靠墙根卧下,自驼背行李包撤出一条毛毯,蜷缩在骆驼怀里,盖了毛毯,很快就鼾然入睡。

沈落日也依学狼九的样子,缩在骆驼旁边,在淡淡的骚味,暖暖的温热熏染下,很快也进入了梦乡。

“小子,该起身出发了。”沈落日睁开朦胧睡眼时,狼九已整装待发。

一轮红日刚刚在地平线露出半边,东边的天空已是朝霞满天,渲染成通红一片。沈落日张着嘴巴,呆呆地望着东边的红日冉冉升起,见惯了边塞日出的狼九也不禁驻足观望着那一刻的壮丽。

当一轮红日完全跳出地面时,两张被日出陶醉的脸突然凝固,一丝恐惧在他们脸上蔓延开来。

在圆圆的红日中,出现了一个人影,一个衣诀飘飘的人影,越来越大,越来越近,仿佛是从初升的红日中走出来。

“布衣神侯,快跑!”狼九一声惊呼,驱赶着骆驼奔向西边的沙漠边缘。

沈落日顾不得收拾,紧随其后狂奔而去。

然而一切都已经太晚了,李布衣的人影已经堵住了他们西去的路线。李布衣的一袭布衣随风鼓胀,荒凉的晨风里顿时弥满了令人窒息的杀气。

沈落日背后的残月刀剧烈地跳动着,不断发出凄厉的悲鸣。

狼九的手里也多了一把暗红的刀,一把散发着刺鼻的血腥味的刀。

这是一把无数次驰骋北地荒原,屠杀饿狼的刀--屠狼斩!

“冲过去。”狼九一声厉喝。

一道漆黑的刀光,一道暗红的刀光,同时划过那一片漫天的杀气,划向那一件鼓胀的布衣。

布衣飘飘,血雾弥漫,李布衣退出三步,一脸惊噩地站在荒原上,鼓起的衣诀依然飘逸在寒风中。

沈落日,狼九双双跌落在三仗外,嘴角淌出一抹鲜红的血痕。

刚一着地,二人立刻翻身而起,立在原地。

一个手中依然紧紧握着漆黑的残月刀,一个手中依然紧紧握着暗红的屠狼斩。

一路顺风的沈落日终于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高手,第一次感到了恐惧,一种面对虚空的恐惧。

凌厉的残月刀划过那一袭布衣时,仿佛砍在一片虚空。刀光变得虚空,身体变得虚空,思维也一片虚空。

只有一种剧痛是实在的,胸前被实实在在的击中,那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痛,一种翻江倒海的痛。

李布衣低头瞟了一眼布衣上留下的一抹淡淡刀痕,脸色顿时变得凝重阴暗,布衣鼓胀,衣诀狂舞,罩向二人,空气中顿时弥漫了一层浓浓的杀气。

显然他也运足了十成功力,杀出了致命的一击。

二人交换一下眼神,挥刀迅速迎了过去。

面对李布衣天衣无缝的神功一击,他们已无路可退,不得不选择拼死一搏,在死路面前杀出一线生机。

就在即将交手碰撞的一瞬间,沈落日,狼九忽然转变了方向,一个朝南,一个朝北,迅速逃逸而去。

一击落空的李布衣愣了一下,稍做迟疑,便选择朝沈落日追了上去。

就在李布衣迟疑的瞬间,约定好路线的二人已折向西奔,绕过李布衣朝沙漠边缘狂奔而去。

布衣神侯腾空而起,一片青色的云向沈落日罩过去。

天地变色,阳光隐没,暴风突起,尘沙飞扬!

沈落日拼命地向沙漠深处逃逸,背后的青云已幻化成浓重的黑云,夹着飞沙笼罩过来,浓黑的烟雾已经卷到了沈落日的后背。

一道电光划过黑云,一声霹雳,如雷炸裂。

浓云收缩,黑风隐没。

刹那之间,天地一片清明,明媚的朝阳暖暖地照着惊魂未定的沈落日,两片残破的布衣随风缓缓飘落在大漠的沙堆上。

一个人傲然独立在大漠风沙,孤月弯刀在晨光辉映下,泛着淡淡的寒茫。而刚刚笼罩了天地的布衣神侯,早已消失在茫茫荒原之间。

“大将军,是你!”沈落日收住惊叹,急忙上前拜见。

“老邢没有看错,你的刀法又进步了。”云遮月一脸赞许。

“若不是大将军孤月弯刀一击破了布衣神功,此刻沈落日已经埋尸黄沙。”沈落日尴尬地回应。

“若没有你在李布衣的布衣上留下的刀痕,泻去了李布衣的半分先天罡气,我的孤月一击未必可以破去布衣神功。”

“半分罡气?”

“高手对决,差之毫厘,半分己经足够多。”

“你一直在跟踪保护我们?”

“护你进入沙漠后,云某再不宜深入,以后一切就要靠你自己。”云遮月身形一闪,消失在荒野深处。

此时狼九已经牵着两匹骆驼过来,面无表情的说道:“小子,我们上路吧。”

“上路,沙漠里那来的路?”

“这就是路。”狼九指着身后留下的一串深深的脚印,淡淡的说,“大多数人的路都是在他们的面前,而有些人的路永远在他的身后。”

“面前的路是别人走过的路,没有的路才是自己的路。有刀法的刀法是别人的刀法,没有刀法的刀法才是自己的刀法。”沈落日边走边琢磨嘟囔。

狼九惊异地看了他一眼,不再说话。突然弯下腰轻轻咳了几声,吐出一口淤血,立起身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小子,你的伤?”

“俺年轻力壮,胸口挨三五下没事。”

“嘿嘿,若不是你的那一刀化去了半分布衣神功的罡气,迫使李布衣出手缓了一下,恐怕我们早就是两个死人。”

“这个李布衣深不可测,究竟是什么人?为何会截杀我们?”对于刚刚遭遇的绝顶高手,沈落石依然心有余悸。

“嘿嘿,他是右相大人的私生子,庶出之子,上不得相府门庭,只能冠了一个不伦不类的布衣侯封号,搜罗了一群不入流的江湖人物,组织了一个布衣铁卫,替右相大人干一些见不得人的脏活。

虽身为长子,冠名神侯,不过是一个身份卑微的打手。”提及李布衣身世,狼九一脸不屑。 第17章 大漠搏杀 浩瀚沙漠,四顾苍茫。

白天烈日炎炎,夜晚寒风凛凛。

进入大漠已经行进三日,孤独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前两日沈落日总是没话找话,跟狼九闲聊,狼九总是沉默不语,只顾向前行进。没趣的沈落日也闭了嘴,跟着狼九默默前行。

在默默的前进中,他很快就品味到了乐趣,一种属于大漠独行者的乐趣。

有时候感觉自己很渺小,像大漠中的一粒沙。有时候又觉得自己很伟大,是无尽大漠中唯一的生命,唯一的主宰。

偶尔回顾身后留下的那一串弯弯曲曲的脚印,在大漠中一直绵延到大漠与蓝天的交接处,总会油然而生出无限的自豪感。

前面的路还有多远?

大漠背后的世界又是怎样的?

强烈的好奇感又让他兴奋,让他激动。情绪亢奋的沈落日,发现前方沙漠尽头出现了一座城池,城头旌旗飘动。

“是一座城,我们已穿越了大漠。”沈落日兴奋地跳起来,一阵风般地冲过去。

狼九看着他的背影摇摇头,继续不紧不慢地走着,木然的脸痛苦地扭曲着,手中已握紧暗红的屠狼斩。

已深入大漠三日,苍茫大漠只有他们两个人。

出手?还是不出手?

背后一击?还是正面对决?

进入大漠三天,狼九一直保持沉默,没有空耗一分体力。

在大漠中,说话,奔跑都会消耗无谓的体力,面对前面的这一个体力充沛年轻人,还有那一把魔性附体的刀。

若正面公平对决,他并没有十足的把握。

一路狂奔的沈落日放慢了脚步,愕然呆立大漠,近在眼前的大漠孤城,竟然从他眼前蒸发,前方依然是茫茫大漠,浩瀚无边。

沈落日伸手揉揉自己的双眼,眼前依然一无所有,背后的残月却在剧烈的抖动。

“狼九,小心,有杀气!”沈落日拔刀在手,警惕地四下搜索。

“不用找了,杀气在这里。”

听到狼九冷冷的声音,沈落日愕然回首,狼九手持屠狼斩,伫立在烈日下,暗红的刀泛着冷冷的光芒,漫天的杀气激起满天尘沙,扑打着他沧桑冰冷的脸。

“是你要杀我?”沈落日一脸惊讶。

“是有人要我杀你。”狼九冷冷地说。

“叶孤鸿!”

“你怎么知道?”狼九透出一丝惊异。

“因为你跟客店的伙计本来就是一伙的,虽然你们装作素不相识,但你们的眼神告诉我,你们是彼此认识的。”

“我经常出入边塞,认识他们也不为奇。”

“他们是叶孤鸿的手下,而在我们离开结帐时,那个伙计似乎给了你一些暗示。”

“不错,是暗示我找机会杀了你。小子,你不但刀法高明,人也不笨,怪不得叶孤鸿不惜代价要除掉你。”

“我与他素不相识,他为何这么做?”

“为了天下第一,既是虚名,也有实实在在的利益,恰巧你是他最大的潜在对手。”

“你表面受命于云遮月,却是叶孤鸿的部下,所以必须替他办事。”

“我既不是云遮月的部下,也不是叶孤鸿的部下。”

“那你却为他们办事?”

“我是为了孤月弯刀诀,它是每一个边塞刀客梦寐以求的刀法,一套至高无上的刀法。”狼九眼神满是憧憬。

“云遮月的独门秘籍,怎会在叶孤鸿手里?”

“叶孤鸿说有,他手上一定有。叶孤鸿是一个聪明人,对替他办事的人向来言而有信。”

“得到刀诀,你就可以炼成孤月弯刀?”

“不会,因为能炼成孤月弯刀的只有云遮月。”

“那你要刀诀何用?”

“找出孤月弯刀的破绽,所有的武功都有破绽。”

“你想杀云遮月?”

“不错,每个悬冰幻城的弟子都想杀了这个叛徒。”

“悬冰幻城?叛徒?”

“云遮月也是悬冰幻城弟子,三十年前他盗取了师尊慕容孤月的神兵孤月刀,躲到兵营里十年,在沙场拼杀之中,让孤月刀在实战之中升华,创出了独一无二的孤月弯刀诀。”

“云大将军独树一帜,也算光耀师门,为何还要对付他?”

“二十年前,他成功掌握了边城军队,野心膨胀的他为了控制漠北江湖,联合追风一刀邢远山,飞雪一剑叶重楼,上门挑战师尊,将慕容孤月逼下悬崖,折了双腿,成了残废。”

“我为了替师尊复仇,潜伏军营二十年,我却一点机会也没找到,而云遮月的孤月弯刀却越来越完美。”狼九无奈地叹息。

“既然你要杀我,为何有告诉我这些?”

“我不想让你不明不白的死,也不想让自己死得不明不白。今日一搏,你我二人,只有一个可以活着走出沙漠。”

话未落,刀已动。

刀一动,满天暗红,卷起滚滚沙尘。

漆黑的光,暗红的影,鲜红的血滴落在金黄的沙土。

沈落日捂着滴血的伤口一路狂奔而去,身后洒落一条淡淡的血迹。狼九的前胸也淌了血,他抓了一把黄土,撒在伤口,握着屠狼斩,紧追沈落日。沙漠中两个孤独的身影之后,留下了两行淡淡的血痕和足印。

两天两夜,一路追逐,四次搏杀,沈落日身上留下无数刀痕。

滴水未进,精疲力尽的沈落日,终于躺倒在烈日下的大漠,抓起一把黄沙撒在又开始渗血的伤口。在这两天的搏杀中依赖这种天然的止血药剂,他成功地堵住了伤口溢出的血,保住了一条命。

狼九缓缓地持刀逼近过来,在相距两仗远时终于也支持不住,跌倒在沙漠里。

几只秃鹰在他们上空徘徊盘旋,试探着扑下来,虚晃一下,便又振翅高飞了。

两个人都仰面而躺,一动不动,积蓄着力量。在此生死一刻,谁能够先站起,谁就有机会活着走出去。

盯着盘旋的飞鹰,沈落日忽然做了一个奇怪的动作,艰难地翻身,面朝黄土爬在地面上。

中天烈日渐渐向西偏移过去,盘旋上空的飞鹰试探几次,终于俯冲下来,背后一阵剧烈的疼痛,秃鹰尖利的嘴已叨入沈落日的后背皮肉。

就在后背刺痛一刻,沈落日突然翻身而起,黑光横空一闪,散落了一地的鹰毛。沈落日抓住割开的秃鹰颈项,大口地吮吸着伤口流淌而出的腥臭鹰血。

脚下却不停留,已突到狼九面前,漆黑的刀指向他的咽喉。

“你已经死了。”沈落日冷冷地撂下一句,抛下那只干瘪的死鹰,望大漠深处踉跄而行。

狼九抓起干瘪的死鹰,对着伤口拼命地吸了几口,躺在地上,闭上眼,一动不动地继续躺在哪里。

沈落日一边慢慢前行,一边挥手擦拭着嘴角粘着的鹰毛。

突然之间,他感觉好孤独。

夕阳,大漠,孤影……

后面的路已走过,痕迹已留在大漠,但前面的路又在哪里?

沈落日停留片刻,拖着疲惫的双腿朝着那一轮落日走去,晒得黝黑的面庞,在夕阳的映射下透着暗红的光彩,眼角竟然出现了岁月的刻痕。

他艰难地攀爬一座沙丘,红日已经有一半隐没在这座沙丘背后。当他踏上沙丘顶端,彻底瘫软在沙顶上。

他追上了西去的落日,眼前不但出现了一轮完整的落日,也出现了一汪弯弯的月亮,幽蓝幽蓝的弯月。

眼前的那一弯蓝月,就是他的生命之源--水。

有了水,他就可以活下去,就可以走出大漠。

“噢——”一声低号,沈落日翻身一跳,沿着沙坡一路翻滚着滑下去,扑向那一弯蓝蓝的水波。 第18章 大漠鹰王 沈落日一头扎入水里,一边拼命地狂饮,一边洗去一身的疲惫。冰冷的湖水刺激刚刚愈合的伤口,火辣辣地灼痛。

一些黄沙已经嵌入了伤口皮肉之中,已无法用水冲洗下去。躺在冰冷的湖水中,喝了一肚子水的沈落日终于感觉到饥饿。

他才意识到已经两天两夜没有吃东西,除了那一口恶臭的鹰血。

想到鹰血,胸口一阵痉挛,他飞身跑回沙地上开始呕吐,刚刚喝饱的水夹带着腥臭的鹰血吐了一地。

呕吐干净后,又灌了几口凉水,痉挛稍稍平息,然而饥饿更加强烈。

四顾苍茫,哪里会有可以吃的东西?

望着平静的湖面,沈落日想到了鱼,也许水里有鱼 。

沈落日翻身跃起,拔出背后的残月刀一刀挥出,水波四起,银浪翻卷,一条深深水痕划过去,一弯碧水竟然被劈为两段。

刀光过后,劈开的水波渐渐消失,恢复了一片平静的碧波。

片刻之后,水面泛起了几个雪白的鱼肚,淡淡的血痕漂染着周边的水面。

沈落日飞身入水抓了一条死鱼,顾不得剔除鱼鳞,将残月刀倒转,切下一片鱼肉放入嘴里,一口吞咽下去。

一条生鱼下肚,沈落日打了一个充满鱼腥味的饱嗝,困意袭来,躺在水边睡了。

夕阳渐落,星光满天。

一弯明月洒着清冷的光,罩着酣睡的沈落日。

呜——

枕下的残月刀沉沉地低鸣,沈落日警觉地翻身跃起,刀在清冷的月光下泛着黑色寒芒。

“狼九,我知道是你,快出来!”沈落日一声断喝,借着月光四下搜索,却连半个人影也没有,手中的残月刀的鸣叫却越来越激烈。

四顾茫然的沈落日,忽然低下头,一动也不动的立在水边。

在水中的那一弯月影里,似乎有一群鸟在飞,越来越近。

是鹰,大漠里的秃鹰!

一只,两只……九只。

沈落日对着水里的倒影数了一遍,并准确地判断了他们的方位。

当一双尖利的抓伸向他时,他身影一转,残月刀闪电般出手,一弯漆黑的弧线划过。

几股鲜血,数声哀鸣,洒落一片鹰毛,六只秃鹰尸体跌落在冰冷的湖水,溅起几处水花,平静的湖面顿时水波荡漾。

荡漾的水波中,其余三只秃鹰振翅而起,渐渐隐没在抖动的月影背后,空气中顿时弥漫起腥臭的鹰血味道。

沈落日跃入水面,将刀锋串了几条死鱼,看了看满天繁星,判断了方向,迅速向西边的大漠奔去,很快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一轮红日初升,平静的沙地忽然伸出一只手,片刻后又伸出一只手。两手一撑,沈落日从沙土中爬出来,抖落身上的沙尘。

一夜沙下安睡,脸上的疲倦消逝了一些,坚毅的目光死死盯着那一轮通红的红日。

九只黑影伴着通红的朝阳浮动而来,沈落日惊恐地望着渐渐清晰的九个飞鹰的轮廓。

昨晚一击,击落了六只,逃走三只,怎么追上来的还是九只?

俯冲而下的九只秃鹰已逼近过来,这一刻东边红日已经透出耀眼的阳光,刺着沈落日双目,不得不避开刺目的光线。

就在这阳光刺目的瞬间,九只秃鹰已发动了攻势,整齐排列的利抓一起抓过来。

沈落日拔出残月刀挡在眼前,遮蔽了刺目的阳光,急速向后倒退几步,仰面摔倒流沙之上,一股凄厉的抓风划过,沈落日脸上留下一道淡淡的血痕,火辣辣的痛。

此时一道漆黑的光划过灿烂的朝霞,几声凄厉的悲鸣后,九只飞鹰振翅高飞而去。其中八只振翅而起之后,突然迸出一线血雾,斜着栽落在远处的大漠之中。

一击得手,沈落日拼命地朝着西边逃过去,只有奔出没有草木隐身的荒凉大漠,或许才可以完全摆脱这些神秘秃鹰的攻击。

昨晚他潜入沙土里,暂时骗过了空中的飞鹰,现在在大漠的烈日下很难故技重演,灼热的沙会将他烤熟。

唯一的选择就是不停地跑,逃出这见鬼的沙漠。

然而很快他就彻底绝望了,因为在前面的沙层上又出现了九个影子,追击的飞鹰投下的影子。

他一边亡命奔跑,一边仔细观察前面沙地上越来越明显的影子,紧握残月刀的右手激动地颤抖着。

他终于找到了规律,找到了一击必杀的机会。

九只飞鹰有八只排成一线在前面,后面那一只躲在他们的后面。而躲在后面的那一只就是刚刚逃走的那一只,因为他比其他的鹰足足大了一倍。

它是鹰王?

传说中的大漠鹰王?

眼看背后的飞鹰就要抓到后背,沈落日忽然朝前翻倒,在空中翻了一个筋斗,背后留下几条血淋淋的抓痕,手中的残月已脱手而出,凌空翻转一刻,刀已从胯下飞射而出,划出一条黑色的弧线。

一声怪叫,鹰王振翅高飞而去,残月刀划出一条漆黑的弧线,斜斜地插在几丈外的沙土中,嗡嗡地颤抖。

其余八只秃鹰惊惶而起,各自飞散而去。

腾空而起的鹰王的一只翅膀忽然脱落,失去平衡的鹰王在空中翻了几圈,落向大漠深处。

沈落日奔回去拔起残月刀,走向那一只跌落在沙尘的巨大翅膀。阳光照耀,翅膀里竟然闪着丝丝寒光。

寒光?

不错,是寒光,一把刀发出的寒光!

翅里藏刀?

一把锋利的刀,握刀的是一只干枯的手。有手就有臂,臂根处是浓浓的血,整齐的切口。

是一条隐藏在一个巨大翅膀的断臂,手里握着寒芒四射的刀。

沈落日终于恍然大悟,埋伏在弯月湖边伏击自己,一路追杀自己,令自己惊魂丧胆的飞鹰小组,背后的指挥者并非传说中的大漠鹰王。

而是一个鸟人,一个长了翅膀的鸟人 第19章 一群鸟人 沈落日挖了一个沙坑,躺在里面,将巨大的鹰翅盖在身上。漆黑的残月刀,刀柄倒插入黄沙,几条死鱼串在刀锋上。

灼热的阳光照在漆黑的刀面,死鱼开始有烤香的味道,干渴的沈落日摸出一个毛茸茸的水囊,吝惜地喝了一小口,撕了一片散着烤香味的鱼肉咀嚼起来。

沈落日的水囊竟然是一个翻过来的胃囊,一个秃鹰的胃囊。

吃了几片烤鱼,红日已西斜,如火的灼热有所减缓。沈落日站起身,顶着鹰翅,提着鱼串朝着太阳西斜的方向大步走去。

一只黑影渐渐出现在他的视线内,是一个躺在沙漠里的鸟人,一个折了一只翅膀和一条手臂的鸟人,一个有气无力,奄奄一息的鸟人。

“你是谁?为何要追杀我?”沈落日冷冷地逼问。

“鹰七,大漠飞鹰鹰七。”鸟人一双犀利的鹰眼透出犀利的光,竟然缓缓地直立而起,右翅展开,刀在羽毛里闪着寒光。

“大漠飞鹰,你也是寻马密使之一?”

“你知道我?”

“能够纵横大漠之人,除了寻马密使,我实在想不出其他人。”

“你可以出手了。”鹰七冷冷地盯着沈落日手中的残月刀,等待他的攻击。

沈落日淡淡一笑,绕开鹰七,继续向西而去。

“你不杀我?”鹰七奇怪地望着沈落日的背影。

“我不必杀你,一只断翅的飞鹰,已飞不出这片浩瀚大漠。”沈落日头也不会,一路而去。

鹰七望着远方的万里碧空,眼中现出一丝得意的笑容,恶狠狠地说:“不杀我,一定会后悔。”

这一刻,沈落日真得有些后悔了,当他再回头时,眼前的一幕彻底地惊呆了他。

惊飞的八只秃鹰盘旋落在鹰七的周围,抓住他的三肢腾空而起,空中传来鹰七得意的笑:“哈哈,臭小子,我会回来找你的。”

沈落日想要出手拦截,为时已晚,八只秃鹰已盘旋而起,朝着西边振翅飞去。

鹰七说得没错,他会回来的,而且回来的很快。

“啊——”

一声凄厉的呼叫自半空传来,三只秃鹰撑开了鹰七的肢体,另外五只秃鹰开始攻击鹰七,一只秃鹰的利嘴啄食了鹰七的右眼,其余四只开始啄食他的其他躯体部件。

惨呼凄厉,血肉横飞,架在空中的鹰七很快就剩了一副骨架。

饱食后的秃鹰丢开鹰七,在沈落日头顶盘旋几回,往西边的天空飞去,很快就消失在晴空深处。

血肉模糊的鹰七跌落在浩瀚的大漠上,依然在痛苦的抽搐。

沈落日呆立原地,目睹了令人毛骨悚然的一幕,强忍胸口翻涌的呕吐欲望,努力镇定心神,快步逼近鹰七尸骨。

沙层之上,只剩一副白骨的鹰七的手,捏了一只绿幽幽的玉哨,沈落日好奇地掰开鹰七的手骨取下玉哨,轻轻抹去上面的血迹。

通体透明的玉哨之内,飘然飞舞着一只雄姿伟岸的雄鹰,一只戴着王冠的雄鹰,刻画的栩栩如生,跃然而动。

下面一行小子:大漠鹰王之初级御鹰使者。

寻马密使鹰七是大漠鹰王的御鹰使者之一,寻马密使狼九是边城军队的四大军探之一。

难道这就是江湖人物的生存规则,就像沙漠里的变色龙,在沙为黄,逢草为绿,只有适应周围的环境,随环境而变化,才会安全的生存。

沈落日被一种深深的失落笼罩,缓缓站起来继续朝着西斜的太阳走去。

“嘘——”孤独的行走在大漠中的沈落日百无聊赖,摸出那一只玉哨吹了起来。

八只秃鹰突然又出现在西边的天空,沈落日紧张地握紧了残月刀。秃鹰滑落在他面前不远处的沙地上,恭顺地一字排开伏在地上。

沈落日看看自己手中玉哨,再看看前面伏着的八只秃鹰,好奇地举起玉哨继续吹了起来,八只秃鹰盘旋而起,拍着翅膀在头顶徘徊飞舞,俨然成了他的空中保镖。

寂寞的沈落日终于有了同行伙伴,兴奋地吹着玉哨大摇大摆地走在大漠里,八之秃鹰紧紧跟随在后面盘旋飞舞。

忽然八个秃鹰俯冲而下,乖乖地伏在地上,任凭沈落日拼命地吹玉哨,都一动不动。

感觉异常的沈落日正摸不着头脑,一片阴云自西边而来,彻底遮住了西斜的落日。

是秃鹰,几十只排列有序的飞鹰。

最先降落在沈落日面前的是一个鹰鼻深目的鸟人,后面跟了七个同样鹰臂深目的鸟人,每个鸟人的背后又跟着一排有序而立的秃鹰。

眼前出现了一群鸟人,而他刚刚杀了一个鸟人,沈落日紧张地握着手中的残月刀,硬着头皮与这群鸟人对峙,努力压制着内心的恐惧。

面对这群鸟人,他连一点机会都没有,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两条腿永远跑不过一双翅膀。

领头的鸟人奇怪地看了看沈落日:“是你在吹哨报警?”

“报什么警?我只是吹着玩玩。”沈落日不禁也好奇起来。

“鹰七呢?”

“死了。”

“你杀的?”

“我只是断了他的一只翅膀,它们却吃了他的肉。”沈落日指着身后的八只秃鹰。

“大漠生存规则:弱肉强食,你杀了他,你就是新的飞鹰堂初级御鹰使者。”

“你是谁?”

“中级御鹰使者,飞鹰堂主买买提,即日起,你就是飞鹰堂名下八大初级御鹰使者。”

“飞鹰堂?”

“九鹰山鹰王座下的八大分堂之一的飞鹰堂。”

“传说中的大漠鹰王?”

“鹰王不是一个传说,是一个神话。”

“神话?像崇阳真人一样,是一个江湖神话?”

“哼,陆崇阳不过是吹捧起来的神话,鹰王却是拼杀出来的神话。”

“加入九鹰派以后,我也可以飞?”沈落日紧张地问。

“当然,等你到了飞鹰谷,便会给你装上翅膀,训练飞行技巧。”

“飞鹰谷?我如何去?”

“飞鹰谷在大漠尽头的九鹰神山,只要你能走出大漠,我会接你上山。”

“为何不能现在带我一起飞过去?”

“只有独自穿越大漠的人,才配做鹰王的使者。”言罢,沙尘飞扬,群翅乱飞,宛如一片黑云,瓢向大漠尽头。

留下沈落日独自立在漫天的沙尘中,身后陪伴的八只秃鹰也随着大队伍去了。

沈落日将玉哨收了,摸出鹰胃囊水袋灌了一口,望那一抹斜阳深处大步走去。

傍晚时节,正是大漠行路的最好时候,既无烈日当头,也无寒风扑面。追着太阳走,感觉也倍爽。

这一刻他不再茫然,他已有了目标:前方的沙漠尽头有一座神山,山上还有个飞鹰谷,飞鹰谷里住着一群会飞的鸟人。

走出大漠,自己也可以做一个会飞的鸟人,可以自由自在地飞翔,自由自在地穿越大漠戈壁。

一心想做鸟人的沈落日,很快就要得到一个血的教训:

大漠是任何鸟人都无法飞跃的,鸟人在执行任务的时候飞在空中,平时也是用双脚走路。

做鸟人还要干一些鸟事,而沈落日天生就不是一个干鸟事的人。 第20章 透明杀手 大漠的天气总是变化无常,刚刚还是晴空万里,烈日当头。片刻间已是狂风呼啸,黄沙满天,天昏地暗。

黄沙越来越浓,天色越来越暗,天地一片黑暗。

沈落日在沙尘扑打之下努力辨识方向,艰难而行,眼前除了黑暗,还是黑暗,咫尺之外,便是无尽的黑暗。

一丝凄厉的杀气,夹杂了漫漫黄沙,隐隐而来。

沈落日背后的刀开始剧烈地颤动,他拔刀在手,开始在地上划圈。刀划过,沙尘飞起,随风而去,很快地上便出现一个巨大的沙坑。

沈落日盘腿坐在深人地下的沙坑,任风沙从头顶掠过,一动不动地端坐。

凄厉的杀气渐渐隐去,隐没在漫天的黄沙,狂啸的烈风。

风渐息,沙尘落。

天依然漆黑,一道闪电划过漆黑的天空,瞬间的闪光,沈落石发现一个黑影龟缩在数丈外。

静坐的沈落日已飞身出手,闪电划过的瞬间,漆黑的刀光已划向那个龟缩的黑影。

刀光划过,激起一片沙尘。

一切归于平静,死一般的寂静。

刀划空,人独立,黑影已消失。骤雨袭来,衣衫尽湿,寒气袭人。

又一道闪电划过,那一个漆黑的黑影又龟缩在数丈外。

沈落日这次没有动,积蓄着全身的气力,蓄势待发。

一道明亮的闪电照亮了整个沙漠,沈落日手中的黑光比闪电更快一步,划向那一坨漆黑的黑影。

刀光划过,闪电闪过,天地一片虚空。

沈落日茫然地立在暴雨中,莫名的恐惧笼罩了他的世界。

难道那是鬼,大漠中的孤魂?

不是,绝对不是!

鬼不会有杀气,只有鬼气。

他再次感受到了那一股令人窒息的杀气,两击不中,对手已准备开始进攻。

沈落日开始逃跑,在黑暗中漫无方向地狂奔。

只有逃,才有机会摆脱那虚无的杀气。

那一股杀气如影随形,不紧不慢地尾随着他。无论他速度多快,总是无法将它摆脱。

他不再奔跑,不再逃避。

既然逃不掉,索性不再逃跑,紧握残月刀,立在漆黑的天地间,漆黑的大漠中。

刀锋哀鸣,杀气已穿透大漠。

沈落日翻身跃起,那一刹一柄刀从他脚下的沙漠中划出,一闪即逝。

沈落日脚底一凉,脚下的鞋底一分为两半,脚底落在沙漠上,一种寒湿的冰冷自足底攀升而起。

他干脆将两只鞋都甩掉,赤足立在冰冷的沙漠中,两股寒气自足底交替而起,徘徊在沈落日的肢体内,一种奇异的感觉陡然而起,天地一片空明。

沈落日仿佛已成为大漠的一部分,天地的一部分。

天地,大漠,夜空,残月,沈落日浑然一体。面前漆黑的天地不再漆黑,脚下实在的大漠不再实在,开始变得透明。

他已经看到一个夹持一柄钢刀的黑影,在大漠黄沙下面窜动,游走沙层之下向着他的脚下窜动。

漆黑的残月刀锋划过漆黑的天地,深深插入黄沙之下。

一股灼热的血喷涌,一丝淡淡的血腥味蔓延。

一身凄厉的惨叫,来自地底深处。

杀那间,暴雨骤息,黑云四散。

一线光明划过黑暗,天地渐渐变得清明。一弯明月孤悬,散落着淡淡的昏暗光辉。

沈落日闪电般拔出深入沙层的残月刀锋,刀尖上已串了一个人,一个满身血污的透明人。

透过白皙的皮肤,里面的血脉,骨骼,肌肉历历在目,白皙透明的皮肤在月光下泛着惨淡的光。

“谢谢你,让我见到了光。”透明的面容下,肌肉挤出一丝诡异的微笑。

“你是谁?”

“先放我下来,这样说话我不太习惯。”透明的脸又浮出一丝诡异的笑。

沈落日放下残月刀,透明人迅速退后,退出刀锋,热血喷射而出。他抓起一把沙,堵住了流血的伤口。

“我是寻马密使之一,沙漠之鼠鼠六。”

“你也是叶孤鸿的人?”

“以前曾经是,现在我已是地狱使者。”

“地狱使者?”

“地狱门的使者,负责外出觅食的使者。”

“地狱门?”

“是一处人间地狱,一个见不得光的地方。”

“既然你不是叶孤鸿的人,为何要袭击我?”

“因为你是九鹰山的御鹰使者,而九鹰山的鹰王让我们常年遁入地下,生不如死。”

“鹰王是你们的敌人?”

“我们只是他的鹰食,不配做他的敌人。”

“鹰食?”

“九鹰魔山周围五百里的人,都是鹰王的鹰食。”

“我已是九鹰山的使者,你却跟我说了这么多?”

“因为你没有杀我,还在跟我讲话,证明你跟他们不是一路人,九鹰山的使者从来不会跟他们的食物讲话。”

“你和鹰七都是寻马使密使,他加入了九鹰派,你却入了地狱门?”

“七年前,与我们合作多年的大漠鹰王,突然反目,发动袭击,截断了我们经营多年的寻马密道。兔八被杀,鹰七被抓,我身负重伤遁入了地下,地狱门的人出手救了我。”

“所以通往西域的寻马密道,从那时断绝?”

“我们的寻马之路被九鹰山截断,胡人的寻马之路却从此畅通无阻。”

“鹰王是胡人?”

“不但是胡人,而且是萨布的叔叔。”

“胡族第一高手纽毕浑?”

“你是云大将军的人?”

“你怎知道?”

“因为这个世界知道纽毕浑的人并不多。”

“你也知道。”

“因为潜伏的鹰七,会通消息给我。”

“鹰七是潜伏九鹰山的卧底?”

“被俘投降的人不一定就是叛徒,可以忍辱负重做很多事。”

“可惜我已经杀了他。”沈落日生出一丝愧疚。

“所以你必须替代他,做他应该做的事……”鼠六忽然惊恐地盯着空中的弯月,突然转身潜入地下,消失在大漠中。

九只秃鹰飞速划过沈落日的头顶,沿着鼠六潜入的方向,一路追踪而去。 第21章 地下部落 借着月光照路,沈落日踏着湿气深重的沙地,一路向西而行。

九鹰神山方圆五百里的人都是鹰食,鼠六出没的地方,一定已在鹰山周围五百里之内,他已经踏入了九鹰神山的地界。

前面不远应该就是沙漠的边缘,他终于穿越了大漠。

沈落日兴奋地挥舞着手中的残月刀,开始放开脚步朝着西边拼命奔跑,越跑越快,越跑越矮,等他发觉不对时,他已跑到了地底下。

沙漠上冒起一缕黄沙,沈落日已坠入了沙漠之下,留下的沙坑很快便被流沙填平。

大漠依然一片平坦,一片平静,就在片刻之前,一个夜行的人却从沙漠之间突然消失。

沈落日艰难地睁开迷了沙尘的双眼,抖落埋没身躯头脸的沙尘,却被眼前的景象彻底惊呆。

一盏巨大的油灯照耀下,几十个透明的人,正以同样惊异的眼神看着他。

几十个透明的男人,女人,还有小孩,一丝不挂,只是腰间粘了一圈稀疏的鹰毛遮着私处。

透明的皮肤下透着血脉,骨骼,肌肉,透明露骨的手正抓着血淋淋的肉块,肉块依然滴答着鲜红的血。其中几个似乎已经吃饱喝足,正在擦拭着嘴角的血迹。

他们正在围用一个褪去羽毛的鸟人,一个已经血肉模糊的鸟人,难道地狱门的人都是吃人的恶魔?

他们不是被鹰王逼入地狱的弱势群体吗?

他们不是任人宰割的鹰食吗?

被鹰吃的人却在吃人,不对,他们正在吃迫害他们的鹰,披着鹰毛的鸟人。

他们已不再是人类,已是一群躲在地下黑洞的嗜血恶魔。

一群被迫在地底生活了十几年的人,十几年没有见过光,连清冷的月光都不曾见过的人。

他们的皮肤已因为缺乏阳光而变得透明,他们已是一群透明的人。

人已透明,那他们的人性呢?

他们已剥去伪装,他们的人性已透明。

适者生存,这已是他们唯一残留的人性。

在荒芜的荒漠,只要他们一露头,就会成为空中盘旋的秃鹰的食物。

他们是鹰的食物,鹰也是他们的食物。飞鹰在残酷的猎食他们,他们也在残酷的猎食飞鹰。

因为他们也吃鹰,所以他们生存了下来。

几个透明人疵着牙冲着沈落日笑了笑,牙缝泛着猩红的血沫:“你不用担心,你没有翅膀,是我们的朋友。”

“你们会说人话?”

“我们是人,当然会说人话。”

“但你们却在吃人肉。”

“我们没有吃人,我们吃的是一只鸟。”

“但他分明是一个人。”

“你见过长着翅膀的人?”

“见过,长着翅膀的人也是人,不过他们是一些鸟人。”

“鸟人,这个名字很有趣。”

“鼠六呢?他回来了吗?”

“谁是鼠六?我们都是遁入地底的老鼠,早没有了名字。”

“你们有名字,只是你们不愿再使用它们。”

“我们已不再需要名字作为识别彼此的符号,在这里我们的身份已没有差别,也没有了等级。”

“你错了,你们之间是有差别,你站在同类前面说话,他们却只能恭敬地站在你身后。”

“他们只是不愿跟陌生人说话。”

“但他们愿意听你代表他们说话,你就是他们的首领。”

“一个不能保护自己子民的首领,不配再做首领。”

“正因为有你的带领,你们还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希望?”

“重见光明的希望。”

“只要鹰王活着,我们就不会有希望。”

“错了,只要你们活着就会有希望,你们是人,鹰王也是人。”

“他不是人,他是一个恶魔,一个不可战胜的恶魔。”

“也有人说他是一个不可战胜的神话,但他确实也是个人,是人就有弱点。他把自己包装得神神密密,躲在鹰山之上利用飞鹰来统治大漠,他是在利用你们心中的恐惧。”

“利用我们心中的恐惧?”

“为了恐吓愚弄你们,他借助飞鹰将自己神化为魔,羽化为神,其实他就是一个会驯服秃鹰的人,并非不可战胜的神。”

“他的鸟人飞在空中,我们只有被捕食的机会。”

“只要你告诉我你的名字,愿意跟我合作,我们就有机会。”

“被迫遁入地下之前,我们本是栖居大漠的一个小部族——突狐部族,我是部族酋长突烈锋。”

“突烈锋?是一个很有力量的名字。突烈锋,必胜!突狐部,必胜!”沈落日默默念叨着这个名字,突然慷慨激昂地喊起了口号。

他出身行伍,已学会了如何激发人群的士气。

“突烈锋,必胜!突狐部,必胜!”经他带动,果然群情激愤,呼喝声震撼了整个地洞。

闻到呼声,透明一族的同族人群从四面八方的地洞深处涌过来,加入到沸腾的呼声。

一群终于找回姓名,找回部族的人,立刻对未来充满了信心。他们不再恐惧,不再畏缩,在他们眼里鹰王不再是不可战胜的神。

他们找回了那个引领部族的领路人——突烈锋。

因为上天赐给了他们一个护佑神灵,一个突然出现在他们眼前的护佑神灵。

突烈锋一挥手,呼声嘎然而止。

他突然仆到在地,爬在沈落日面前,亲吻了沈落日脚下的地面,其余的人也纷纷爬在地上,开始匍匐亲吻地面。

仪式之后,他们陆续退出了空阔的大厅里,只剩下沈落日孤单的身影。

“兄弟,果然不愧是云遮月的部下,鼓动军心的本事确实厉害。”鼠六悄悄地溜了出来。

“你既然回来,为何躲起来?”

“因为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突狐族人。”鼠六狡猾地笑了,透明肌肤下的面部肌肉抽动着,透着说不出的诡异。

“是你将我拖入了地洞?”

“嘿嘿,如果我不请你,你怎会来到这世外桃源呢?”

“你请我来,是为了让我组织统领突狐人,对付九鹰山的大漠鹰王?”

“你错了,我是想把你永远留在这里。”

“你是鹰王安插突狐人里的卧底?”

“虽然沦落地下多年,我依然是寻马密使。”

“你听命于叶孤鸿。”

“不错,寻马密使永远都会效力傲雪山庄。”

“可惜,寻马密使已是一个虚名,控制寻马通道的是大漠鹰王。”

“嘿嘿,能够控制寻马通道,只有傲雪山庄。”

“大漠鹰王也是叶孤鸿的部下?”沈落日彻底惊愕。

“准确地说,大漠鹰王也是钱的奴隶,而傲雪山庄有的是钱。”

“既然寻马通道依然控制在叶孤鸿手里,为何借助云大将军势力,西向打通寻马通道?”

“除掉了大漠鹰王,我们就可以少出一份买路钱,何乐而不为呢?”

“我西去的目的就是打通寻马通道,除去大漠鹰王是我的职责,可你却要将我困死在地下?”

“能够铲除大漠鹰王的人又不止你一个,而将来阻碍叶少主登顶江湖的人却只有你一个。”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刀兵,叶孤鸿太高看我了。”

“因为你有一把不普通的刀--残月刀。”

“你有把握可以困住我?”

“不是我困住你,是他们会困住你。”

“突狐人?”

“不错”

“为什么?”

“因为从今天开始你就是他们心中的神,突狐族的保护神,他们会很贴心的守护自己的神,绝不会让他们的神从他们的世界消失。” 第22章 突狐部族 鼠六消失在地洞暗影之后,突烈锋出现在昏暗灯影。

他双手捧了一个泥碗,恭敬地放在沈落日面前。跟随在后的透明人将一只泥缸恭敬地放在沈落日面前。

沈落日拿起泥碗,舀了七八碗清冽之水灌下去,方才长长地换了口气。

好爽的水。

经历长期干渴之后,大碗喝水的感觉竟然这么爽,比大碗喝酒更爽。

突烈锋挥挥手,烤肉的香味顿时在地下大厅里弥漫,两个壮汉抬着一只烤鸡,架在沈落日面前。

“这是什么鸡,个头这么大?”

“它不是鸡,他是大漠里的秃鹰。”

“烤鹰?”

“它是野鹰,不是九鹰山的鹰。”

“有何不同?”

“鹰王的鹰吃的是人肉,野鹰吃的是大漠走兽,所以腥味要淡一点,味道也要好一点。”

沈落日撕了一条腿肉开始大嚼,尽管粗砾的鹰肉散发浓重的腥味,对于已经十多天未吃熟食的沈落日,却是人间美味。

几个突狐人兴奋地看着沈落日大口啃食自己的供品,高兴得合不拢嘴,闻着肉香,吞咽着口水。

“来,一起吃。”沈落日扯下一块肉招呼大家。

突烈锋一脸惊恐,带领几个突狐人匍匐在地,倒着爬出了大厅。

沈落日呆了一下,恍然大悟。

在突狐人眼里,他已经是一尊上天派给他们的保护神。

沈落日顾不得许多,一阵放纵狂食,眼见得架上的烤“鸡”只剩下一副骨架。

沈落日摸摸浑圆的肚皮,想要站起来,试了几次,都没成功,只得放弃。干脆躺在冰冷的湿沙地,一种舒适放松的感觉充满了疲惫的肢体。

躺着的感觉真好,困意袭来,沈落日已进入了梦乡,回到梦里的故乡……

“小丫,等等我。”沈落日一边呼叫,一边追逐扎着小辫的王小丫。

牵着她飞奔在阳春三月的阳光里,绿草如茵的草坪上。他开始搂着她在草坪上翻滚,她温热的身体让他有一种说不出的异样感觉。

怀里的女孩突然变成了云冰玉,给他留下惊鸿一瞥,无限凄婉的云冰玉。

云冰玉如花的面容含着笑,温柔的手抚摸着他灼热的躯体,他拼命搂紧怀里的云冰玉……

“唔——”怀里的女孩一声痛苦的低吟,唤醒了沈落日的美梦。

一个温热的躯体依偎在他怀里,正惊恐而痛苦地看着他。她是一个透明的女孩,连头发都已透明的女孩。

沈落日翻身而起,惊恐地将怀里这个骨肉清晰的透明女孩推倒在地,快速后退几步,方才稳定了心神。

倒地的透明女孩,默默地爬起来,默默地匍匐在地,慢慢地朝后面退去,很快就消失在黑暗里。

沈落日分明看到了她在落泪,两行透明的眼泪。

“尊敬的沙神,祭品你还满意吧?”突烈锋悄然进来,恭敬地问。

“突烈锋,我不是神,我是人,一个误入地狱的人。”

“我知道。”突烈锋平静地说。

“你知道?那你还要这么做?”

“因为我的部族需要一个神,一个可以给他们信心和勇气的神,他们已经被折磨的太久,不再是敢于在大漠中冲杀驰骋的战士。”

“你在利用我?”

“不是利用,是相互帮助。你想战胜鹰王,需要一些敢于挑战九鹰山的战士,恰好我的族人都是曾经的大漠勇士。”

“那个女孩是谁?”

“一个奉献给沙神的祭品,一个普通的突狐族女孩。”

“她消失得太快,我来不及看清楚她的样子,我想再看她一次。”

“一个用过的祭品,不可以再次出现在神的面前。”

“拿未婚女人做祭品,这是突狐人的习俗?这不是一个好的习俗。”沈落日冷冷地说。

“这不是突狐人的习俗,是我的主意。”

“你的主意?”

“不错,因为我不想突狐人的下一代继续做诡异恐怖的透明人,而你是一个正常的人,所以祭品生出的孩子至少不会像我们一样完全透明。”

“只要打破鹰王的统治,你们就可以重见天日,皮肤也会渐渐恢复往日颜色。”

“鹰王统治已经几十年,推跨只是一个梦想。”

“你没有信心?”

“有,但有信心并不一定就会成功,我已决定为了重见天日而战,即便是牺牲全族的青壮勇士。”

“未必会牺牲全族,但生还者不会很多。”

“我知道,这些已不重要。我们已经后继有人,我们已经有拥有了神的后代,即使我们全部战死,我们的后人还会继续战斗,在神的庇护下,在未来的少年沙神引领下。”

“我的孩子?她已有孕?只有一次。”沈落日一脸怀疑。

“一次已足够,对渴望生存的突狐女人来说。”

沈落日尴尬得沉默片刻,转换了话题:“既然你已安排好一切,我们可以出发了,不过你的部族有奸细。”

“我知道,鼠六。”

“你知道?”

“我不但知道他是奸细,而且知道他已堵死所有出去的通道。”

“堵死了所有的通道?你为何不去阻止?”

“因为我想让外面的人以为我们已被永远深埋在了地下。”

“你有一条通往大漠之外的秘道?”

“不止一条,一个可以在地下生存几十年的部族,绝不是一个简单的部族。现在我们可以出发了。”突烈锋一挥手,十几个持着木质沙铲的透明壮汉,开始挖掘大厅墙面,很快就挖出了一个黑洞。

沈落日随着队伍跟进去,领头的突狐人点燃了手中的油灯,在前面引路。走了一段路,一盏油灯从另一个洞穴加入进来,加入了行动的队伍。每行进一段,便有同族从岔洞出来,加入到突击队伍。

大约两个时辰后,队伍已变得庞大,而他们也走到了洞穴尽头,前面已没有路。

“酋长,我们到了。”带路的突狐人停止了前行。

“我们休息一下,日落后出去。”突烈锋示意部署原地休息。

“总共多少人?”沈落日停下来,回顾来时的路,已是一串长长的灯光。

“三百一十七个,除了尊贵的沙神之外。”

“上面是哪里?”

“森林,长满千年古树的森林。”

“我们终于已离开了大漠。”沈落日轻松地舒了一口气。

“这里比沙漠更恐怖。”突烈锋冷冷地提醒。

“恐怖?”

“九鹰山方圆五百里,这是唯一一处没有猎鹰出没的地方。”

“为什么?”

“因为这里有一条千年巨蟒,巨蟒中的巨蟒。”

“所以你选了这里做出口,因为这里够隐蔽,够安全,可以逃过猎鹰的眼。”

“但逃不过巨蟒的嗅觉,要想从这里突破进入九鹰山,必须先斩杀这条巨蟒。”

“而能杀死巨莽的只有突狐族的沙神。”沈落日一脸苦笑,显然突烈锋给他出了一道难题,要试探一下他的实力。

“能杀死巨蟒的人,也一定能够击败鹰王。”

“看到沙神杀死巨蟒,你的部下会更有信心,更有战斗力。”

“除了这一点,这里还可以很好的隐蔽,躲避空中监视,对于久在地下的突狐人来说,白天还可以躲避烈日的暴晒,慢慢适应外面的光线,而且这里也是一个天然的武器库。”突烈锋一脸凝重地介绍巨木林的优势。

“武器库?”

“我已带了足够的鹰毛和晒干的鹰皮绳。”

“弯木为弓,削木为箭。”

“不错。”突狐烈得意地笑了。

“所以你已准备好一切,一直在等一个能够杀死巨蟒的人。”沈落日意味深长地看着眼前的透明首领。

显然这家伙并非一个胆怯之辈,而是一个心怀远大,深谋远虑的首领。 第23章 巨蟒森林 “出关!”

突烈锋一脸凝重地命令,十几个挖掘手开始拼力挖掘。

深藏地下已经几十年年,终于可以重见天日,哪怕是见光即死,他们也死而无撼了。

能够死在阳光下,对一个突狐人来说,已是一种奢侈,一种荣耀。

一缕微弱的光线出现在洞顶,沈落日身形一动,黑光闪过,人已站在幽暗的古木林中,昏暗的月色透过巨木顶部稠密的枝叶,斑驳地散落在长满青苔,湿气弥漫的地面上。

十二名死士随后飞速而出,窜上了巨木枝头,地面的黑洞一闪即逝。沈落日刀出如风,顷刻间黑洞留下的痕迹上盖满了青苔,恢复了原样。

沈落日警觉地四下环顾,十二名死士已站立在他身后,手里多了一张简易的弓,背后多了十只简易的箭,插在腰间鹰毛围裙里的小弯刀在月色里闪着寒茫。

手中的残月开始剧烈的颤抖,发出震耳的悲鸣,沈落日已经感觉到一种死亡的味道。

心在剧烈的颤抖,呼吸开始困难,全身的经脉崩贲张,在皮下突突跳动,几乎要破肤而出。

两盏幽兰的灯光出现在斑驳的树影里,渐渐靠近过来。

一个模糊的轮廓渐渐清晰,是一只巨蟒,比巨蟒更巨蟒的巨蟒。

十二个死士的箭瞬时已射出,十只箭瞬间全部射出。

巨口张开,腥风扑面。

一百二十支犀利如电的箭,已被腥风吹散,消失得无影无踪。

“快跑!”沈落日一声提醒,人已绕树而逃。

其余死士不及反应,已被巨蟒攻势笼罩,巨口怒张,喷出一股腐臭的枝叶味道,一股浓绿的液体喷涌而出,十二名死士已经成为了十二具覆盖了一身浓绿汁液的死尸,慢慢地倒了下去。

每个人身上都插满了木箭,不多不少都是十只箭,那是他们片刻之前射出去的十只箭。

沈落日跑得快,巨蟒追逐更快。

一股巨大的吸力自背后袭来,沈落日奔突地速度陡然慢了下来,开始被吸力卷着后退。

沈落日情急之下,倒地翻滚,化解了吸附之势,滚到一棵巨树之下,顺着树干攀援而上。

巨蟒一扑落空,冲出几仗远,迅速翻转回来,追着他绕树而上,巨口血张,巨大的吸力袭来,沈落日从树干滑落,滑向那一个巨大的吞噬血洞。

眼见要跌入蟒口的沈落日,双脚一蹬巨树之干倒翻而起,手中的残月刀已闪电出手,黑光闪过夜色,一盏幽兰的巨灯顿时熄灭。

沈落日滚落地面,即刻翻身跃起,箭一般奔逃而去。

失去一只眼的巨莽,痛苦地绕着巨树扭曲一团,一颗巨树顿时被拧成了一条巨型的麻花。

负痛的巨莽彻底被激怒,在空中翻转而落,追逐着沈落日的方向贴地飞速滑行,扭曲的巨蟒躯体滑过,两旁的巨木纷纷东倒西歪。

惊醒的森林开始变得混乱,栖息的蟒蛇纷纷觉醒,追随着巨蟒而行,很快便集结了一只浩浩荡荡的长蛇阵。

沈落日的判断没有错,突烈锋规划的出口就在巨木森林的边缘地带,而巨蟒来自森林深处,所以他很快就透过密林看到了远处的山峦。

森林的边缘就是九鹰山,九鹰山的边缘就是森林。

在他突出森林的那一刻,开始拼命的吹起御鹰玉哨。发了疯的巨蟒冲出了森林继续追逐着他,尾随的蟒蛇群体滑行到森林边缘,犹豫徘徊片刻,继续尾随巨蟒之王爬出了森林。

尖利的玉哨响起一刻,空中很快便出现了秃鹰。

不是九只,也不是八只,是黑压压的一片秃鹰。

这里已是九鹰神山的地盘,愤怒的蟒蛇越过了界,进入了鹰界。

无论谁进入了鹰界都会付出代价,蟒蛇很快就为他们的冲动付出了代价。

鹰群已开始整齐有序的攻击,犀利的鹰抓飞袭而下,抓击的位置是每一个蟒蛇七寸,致命的七寸。

追随巨蟒之王突出森林的蟒蛇已没有机会退缩回去,他们都留在森林之外,留在了犀利的鹰抓下。

巨蟒追击的速度被空中袭击逼迫缓了下来,但它并没有停止回退。

扑面而来的飞鹰袭击着它的身体,它全身披满了抓痕,浓绿的液体翻出伤痕,很快便凝结成疤。而阻挡它的鹰群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成群的飞鹰被他吸入了巨大的血口,消失在血洞深处。

攻击的鹰群越聚来越多,远处的天空巨鹰已出现,沈落日知道是那些控制了鹰群的鸟人。

巨莽终于开始无奈的退却,一只蓝幽幽的巨眼死死盯着沈落日,透出愤怒的光芒。

当巨蟒龟缩进森林,空中的鹰瞬间消散,地上的蟒蛇尸体也瞬间消散,它们已被猎鹰带回了山顶。

吃惯了人肉的秃鹰,偶尔来一次蛇肉大餐,无疑是一种珍馐美味的享受。

空旷的月光下,空旷的地面上,只留下沈落日孤独的身和影。

寂静,死一般的寂静。

一场惊涛骇浪后的寂静,一场血腥拼杀后的寂静。

沈落日终于可以呼吸自由的空气,空气里有种生硬的自由味道。

前面就是九鹰神山,就是他要去的地方。沈落日不再犹豫,朝着山脚下大步走过去。

眼前是一道绝壁,横挡在他面前。山影朦胧,一弯月就挂在山颠。

他的脚踩过草原,踏过大漠,却无法翻越高山。因为他既不会飞,也不会轻功。他只是一个在沙场拼杀的刀兵,一个十七岁才开始学习刀法的少年刀兵。

他出刀的速度够快,奔跑的速度也够快,但他却不能飞,像李布衣,云遮月一样脱离地面,短距离的飞。

短距离的飞叫轻功,是一种不需要翅膀的滑翔。

一个不会连轻功都不会的人,却要对付一群可以自由飞翔的鸟人,究竟有多少胜出的机会?

面对着挡在眼前的绝壁高山,沈落日只有苦笑。

一道天梯,从天空坠落而下。

那是一个仅仅长一仗有余的梯子,如何攀越万仞绝壁?

看着落在眼前的梯子,沈落日一脸茫然。

当八只秃鹰盘旋而下,落在梯子四周时,沈落日终于明白,它不是梯子,而是一副担架。

他毫不犹豫地躺了上去,因为他已没有其他的选择。

一块漆黑的布飘然而落,盖住了他的身体,也盖住了他的视线。

他开始上升,感觉像在飞。

不是他在飞,是抓着担架的八只鹰在飞,平稳的驭空而起。

它们要驾着他飞向哪里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是否还有机会回来。

想要回来只有两个选择:要么也做个背上插了翅膀的鸟人,飞下来。要么做个普通的刀兵,跳下来。

第24章 一间客栈 朝廷任命的边城巡检何大人已经失踪十几天,随行的十七名官差也随之在人间蒸发。

这不是一个普通的案件,是一桩大案要案,是刑部铁面相公吴铁山亲自督办的第一要案。

驸马绑架案迫于压力草草收场,吴大人对何九,储怀良的能力已开始怀疑。这次的任务不但是要追查官差失踪案,还要继续追查云寒玉绑架案,一具无头的尸体很难给朝堂交代。

面无表情的何九,储怀良默然行进在空阔的塞外荒原,他们已在边陲搜索了三天,依然一无所获。

今天一早,两人便离开歇息的边城小镇继续搜索。

“何文节在云大将军的地盘忽然失踪,似乎与云寒玉绑架案难脱干系。”储怀良试探着征求何九的意见。

“何文节刚上任几天,就在云大将军管辖之地失踪,似乎对云大将军也很不利,云遮月是一个聪明人,绝不会引火烧身。”

“有人杀人灭口,然后将矛头引向云遮月?”

“何文节牵扯云寒月绑架案,又被安插在云遮月的地盘,就像在云遮月心脏插了一把利刃。与公与私,云遮月一定很不爽,但他绝不会轻易出手,这件事绝不是他干的,但一定与他有关。”

“游走大漠边缘的,都是一些恶人。何文节代表朝堂立威,必然会触这些人利益,而这些人都是杀人不见血的刀。

只要得到云遮月默许,这些人便会无法无天。”储怀良已心领神会,他们一路西行直奔大漠边缘而去。

他们终于看到了一间客栈,一间开在在荒原深处的客栈,一间名叫一间客栈的破旧荒凉的客栈。

外面荒凉,里面却热闹得很,时值早餐时间,客栈内轰轰攘攘。

赶路的客商早已起床,挤在肮脏的餐厅,围坐在破旧黝黑的餐桌前,享用着热气腾腾的雪白大肉包。

一间客栈的大肉包闻名边城三百里,皮薄,肉嫩,味重,还有一种奇特的香味,让人一吃上瘾,回味无穷。

再来一碗原汁原味的大骨汤,当真是一种难得的享受。

远赴塞外的商旅不但要一次吃个够,还要打包几笼,作为穿越大漠的干粮。

何九,储怀良跨入餐厅,奇异的肉香味扑鼻而来。何九,储怀良彼此交换了一下眼神,二人已心领神会。

人肉包子!

绝对新鲜的人肉包子!

包子里的人肉绝对新鲜,只有新鲜的人肉才有如此的异香。从飘溢的肉香味粗略判断,肉是新鲜的人肉,是近几日刚刚宰杀的。

餐桌周围的江湖豪客,都在埋头狼吞虎咽,嘴角流淌着浓浓油汁。久经血案的二位神捕也不禁皱起眉头,有一种想吐的感觉。

“二位,里面请,尝尝新鲜出笼的鲜肉大包子,绝对是边城三百里独一无二的鲜肉大包子。”狗头狗脑的店小二热情地招呼他们。

“嘿嘿,卖得是新鲜的人肉包子,味道当然是独一无二。”储怀良故意提高了声调。

狼吞虎咽的江湖豪客立刻停止了吞咽,大厅里鸦雀无声,风尘仆仆的脸上挂满了惊愕怀疑。

“你们是谁?想找死?”阿狗满眼怒火,已准备扑上去咬人,厨房的伙计在阿猫的带领下也瞬间杀到餐厅。

“住手!”肥头大耳的猪老大及时赶到,“哈哈,大漠的风沙竟然将二位神捕大人吹到本店,失敬!失敬!”

“血手神厨猪老大,怪不得这里人肉味这么重。”

“二位大人,话不可乱说,无凭无据,败坏小店名声。”

“你要证据?那不就是么?”何九指着刚刚冲杀出来的一名年轻帮厨。

客人们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纷纷弯下腰开始呕吐,将刚刚下肚的包子倒了出来。

那个愣头愣脑的帮厨一手握着菜刀,另一支手竟然抓着一只残缺的手臂,是一只人的手臂。

他只顾着随大家出来砍杀,居然忘记放下手中的活儿,将它带到了餐厅。

猪老大的脸色一变,很快恢复平静:“嘿嘿,杀人犯法,吃死人肉难道也犯法?”

“不杀人,何来人肉?”

“边城战事频繁,劫掠不断,尸体到处都是,我又何必亲自宰杀?”

“哼,你还敢狡辩?”

“储捕头不相信?请回头看,送肉的人马上就到。”猪老大伸出肥腻的手,指向了客栈门外。

一辆破旧的马车支支呀呀地驶过来,上面盖着破旧的布幔,几双苍白的脚露在布幔之外,随着车轮抖动着。

赶车人头上一顶破斗笠,低着头将面目完全遮盖住,他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忽然将车停下来,警觉地嗅了嗅,似乎捕捉到了一种危险的味道。

他突然跳下车,身影飘忽,转眼便消失在荒原深处。

“看来猪老大的货源还很充足,不过他送的货可不够新鲜,今早的包子味道却很新鲜。”

“过奖了,那些包子并不新鲜,都是些隔夜的东西。外面送来的才是新鲜货色,绝对不超过两个时辰,要不要尝一下?”

“不必了,还是将包子留给在座的诸位客官吧,我们只是来调查一件案子。”何九笑着扫了一眼在座的食客。

这些江湖豪强纷纷起身,悄悄溜门而去。

强龙难压地头蛇,在边城三百里之内,绝对没人敢惹猪老大。

“他娘的猪老大,不够意思,竟然拿人肉做包子糊弄我们。”一些老主顾一边离去,一边愤愤不平。

“下次打死老子,都不再吃他家的包子了。”

“下次还来?”

“当然要来,谁让边城三百里就这一家客店,下次来只住店,不吃饭。”

“是啊,还是自带干粮放心,外面的东西吃不得。”

“吃几个人肉包算什么,没让他做成包子馅就万幸了。”

“听说上个月几十名商旅住进去,就没出来。”

“嘿嘿,他们恐怕早进了哥哥你的肚子里了。”

“休要胡说,这里可是死肥猪的地盘,说话小心些。”

“这次死肥猪恐怕要吃官司了,哪有空管我们闲扯?”

“吃官司?这种无法无天的地方,最多花个三五百两银子就搞定了,卖人肉又不犯法。”

“偷尸犯法。”

“蠢猪,偷尸的那小子早溜了,再说,边城战事不绝,到处都是尸体,还用偷?拉车在荒野转一圈,随便就是一车,而且还是新鲜的。”

“新鲜?”

“废话,狼群四处游荡,秃鹰空中盘旋,除非刚被杀的,但凡是隔夜的都被它们抢走了。”

“老哥哥,你说死肥猪的包子馅是怎么配方的,味道还真是不错。”

“是不错!”

“确实不错!”

“不如我们也回老家开一家,省得整天在沙漠里奔波,说不定哪天一出去就永远回不来了。”

“好注意,下次一定要请教一下猪老大配方。”

……

食客们一路议论,很快便消失在荒原深处,空荡荡的客店外,只留了一辆载满尸体的老马破车。

冷清的餐厅里,何九,储怀良悠然地看着猪老大。

阿猫阿狗领着伙计们站在一边怒目而视,只待猪老大一声令下,就要将两位捕头砍成包子馅。

猪老大嘿嘿憨笑:“这里已是边城之外,不归朝廷节制,二位大人何不高抬贵手?”

说着已摸出两张千两面值的银票递过去,一出手就是两千两,猪老大心都快疼裂了。

没办法,眼前这二位可是刑部的大人物,高级官员,给少了人家看不上,反而会惹麻烦。

对付大狗必须要舍得大肉,可偏偏这二位神捕今天不吃肉,将银票拒绝了。

“猪老大,你敢公然贿赂本捕头?”捕头有些怒了。

“不敢,只是想请二位喝个茶。”

“一出手就是两千两,你这店面利润一定很丰厚。”

“小本生意,小本生意。”

“哼,连边城何大人收的税银都敢动,还说小本生意?”

“何大人?哪个何大人?我们这里没有大人已经很久了。”

“新来的边城巡检何文节与十七名官差,半月前在此被劫失踪,恐怕与猪老大脱不了关系。”

“给猪老大十个胆也不敢袭警啊,那不是找死吗?这种惊天大案可是要证据的。”猪老大一脸无辜,可怜巴巴地媚笑。

“证据当然有,就在你手上。”

“啊?我手上?”

“不错,就是你手里的银票,那可是何大人身上的税银银票。” 第25章 步步进逼 税银?

猪老大看着手中银票,一脸懵懂惶惑,这分明是通过傲雪山庄兑换来的久隆票号的银票。

何文节身上的那些小额银票,早被阿猫阿狗等一众小弟私分了。

猪老大是做大生意的,死人身上的钱财从来不碰,惹了晦气会影响财运。

既然手里的银票是傲雪山庄的,为什么何九说它是何文节的税银,莫非他们想栽脏陷害?

这可是捕快破案的强项,抓不住真凶,便制造一些证据,罗织一些罪名,然后草草结案。

难道天下闻名的三大神捕也玩这一套?

看表情,听口气又不太像。

管他娘的,既然银票来路没问题,跟他死扛到底:“嘿嘿,这银子可是老猪的血汗钱,二位凭什么说它是税银?”

“就凭银票上加盖的户部大印。”

“二位大人,莫非在消遣在下,老猪做生意数十年,那张银票没有户部的大印,没有户部大印的银票只是一张废纸。”

“银票自然要加盖户部的印,但官票与民票的印却是不同的,猪先生手里拿的可是货真价实的两张官票”

“官票?”

“不错,在你的银票上的印中分明是一个官字,这才是民用的银票。”何九从怀中摸出一张银票,递到猪头手里。

猪老大努力睁大挤在肥肉之间的两只小眼睛,在两张票面的大印里搜索,瞄了半天,终于在大印一角找出了不同。

自己的票有个“官”字,何九却是个“民”字。

猪老大紧张地瞄了一眼何九,一丝恐惧油然而起,自己看了半天才找出官印中的那个小小的隐藏的“官”字。

相隔数步,一瞥之下,他便看出自己手中的银票是官票,铁抓神鹰的鹰眼非同一般,观察力确实惊人。

三大神捕个个身手厉害,今天恐怕是凶多吉少。

内心恐惧,表面依然强硬:“何捕头可以用民票,我猪老大自然也可以用官票,银票只是代替白银流通,管他官票民票,只要能兑换就好。”

“我只是一个刑部雇佣的捕快,不是官,所以只能用民票,因为民票是自由流通兑换的。官票却不同,需要加盖州府一级官印,经过官方通兑备案,才可以兑换,所以即使我拿了你的票,也无法兑换成真金白银。”

“原来如此,何捕头,在下这就进去找几张民票孝敬二位。”

他娘的,怪不得不收我的票,原来是兑换不了。猪老大心理嘀咕着,转身便便去后面账房。

“慢,银票你自己留着慢慢花,你只需解释一下,官票从何而来?”

“这个……”猪老大含糊地支吾。

心里却在暗骂,他娘的老狐狸叶重楼,跟老子玩阴的?

拿他娘的官票糊弄我,想兑换还必须经过他傲雪山庄的门道,老子积攒的几万两银票,恐怕没几张民票。下次见到接管傲雪山庄的少主叶孤鸿,一定要他给老子全部换成自由通兑的民票。

“边城三百里,没有官员已经很久了,除了最近上任的何大人。既然边城没有官方渠道,请你解释一下手中官票?”储怀良咄咄逼人地看着猪老大。

“你们的意思是我杀了何大人,劫了官银?”

“是你自己说的。”

“仅凭我手里的这两张官票,就能判定我杀了何文节?”

“不能,但你却难脱干系,除非告诉我们官票的来路。”何九步步紧逼。

“是老板给我们的。”猪老大忽然硬气起来。

“你不就是这里的老板么?”

“边城三百里,无人管辖,往来人物鱼龙混杂,以我的实力,能保证这家客栈开张十几年安然无恙吗?”

“以血手神厨的威名,再加上守户土狗,卧堂懒猫二位伙计,何止十几年,就是再过几十年也会安然无恙。”

“你不相信我背后有老板?”

“我只看到你背后站着一伙杀人如麻的厨师,店小二。”

“看来我不说出官票的来路,这个黑锅我背定了。”

“不必狡辩,杀人偿命,何况杀的人还是朝廷官员。”何九给储怀良递了眼色,已准备出手。

“慢,我说。”猪老大伸手阻止,退后半步。

镇定了慌乱,他一脸无奈地抬出了云遮月挡灾:“官票是云大将军给在下的活动费用。”

何九,储怀良彼此会意地交换了一下眼神,储怀良怒斥道:“大胆!云大将军何等身份,你敢诬陷他?”

“小店是一处替云大将军监控往来边城人物,收集边城情报的秘密据点。”

“你说你是传说中的边城军探,可据我所知,四大军探里可没你这一号。”何九意味深长地调侃。

“我挂在狼九名下,帮他探探风,打打杂。”

“当真是世事难料,赫赫有名的十大禽兽之首猪老大,居然给排名第九的小弟狼老九打杂?”

“老九狼性不改,敢拼敢杀,跟着云大将军在荒漠草原里拼杀,混得自然风生水起。我这头懒猪越来越懒,胆子也越来越小,只有跟着他打打杂,混点银子花。”

“身后有这么多兄弟跟着你混,不但可以坐地发财,还有云大将军拨给你的官票作为活动费用。不过这些官票好像你不能兑现,你要它何用?”何九爷看着一脸汗水的猪头调侃。

“当然可以兑现,我每次都是交给一个中间人帮我兑换。”

“谁?”

“傲雪山庄的少庄主--叶孤鸿。”

“看来你背后的靠山还不少,至少他们可以替你证明这两张官票不是你从何文节身上摸到的赃物。”

“呵呵,我本来就是个本分老实的生意人。”猪老大的肥脸挤出了一丝笑容。

“一个卖人肉包子的老实人?”

“唉,我也是迫于无奈,这些年太平盛世,吃肉的人越来越多,牛羊猪肉货源奇缺,小店为了生存,不得不找些替代品。”

“既然官票是云大将军提供,自然可以排除你劫银的嫌疑,不过杀人的嫌疑却依然无法洗去。”

“看来二位一定要跟我过不去,请问证据何在?”猪老大已看出二人忌惮云遮月,便收起了笑容,换了一副嘴脸。

“现在没有足够的证据,所以我们要住下来,直到找到证据为止。”

“原来二位是要住店,二位神捕大人里面请,难得贵客光临,愿意住多久就住多久。”猪老大立刻换了一副笑脸,一挥手,背后的厨师,店小二退到后面,各自忙碌去了。

“不急,我们可以慢慢等。时候尚早,先沏两杯茶,我想他们应该很快就到了。”何九胸有成竹,招呼猪老大上茶。

话声未落,张武,陈俊便跨进了店门。

“张武,陈俊,案发当日边城出入边城关卡的记录查过了?”

“方圆三百里的七道关卡都查过了。”张武回复。

“有何发现?”

“只有靠近西边的两处关卡有些蹊跷。”

“便是离此最近的两处?”

“不错,这两处是何大人到任后新设的,案发当日出境商旅共二十六队二百二十三人,出境商旅失踪的有十一队三十四人。”

“当日出入关的人都调查过了?”

“除几个做长途贩运的大商团远赴西域尚未返回,其余都查过了。”

“失踪的商队会不会是出塞尚未返回?”

“这些俱是盘踞边城的小商贩,三到五日一往返,现在半月未回,其家人,朋友已到衙门报案寻人。”

“那么调查有何发现?”

“我拿失踪者名单,调查询问了所有当日出入塞的商旅,干这一行的多是圈内老相识。事发当日,失踪的人当中有一十三人,曾经在道上与熟人相遇,并打过招呼。”

“所以你们便赶了过来。”

“不错,这家客店确实可疑,所以我们便进来调查。”

“幸亏我和你们的储师叔提前到这里坐镇,不然你们两个一进店门,便成了包子馅。”

“包子馅?”张武惊疑地看着何九。

“这位猪老板专门拿人肉做包子馅。”何九指着猪老大调侃。

“神捕大人,看来我这回是在劫难逃了,办案需要确凿的证据,不能只靠两位神捕信口推断。”

“放心,我们不会冤枉你这位大好人的,我们一定会找到证据。”

“那几位慢慢找,店里杂事多,恕不奉陪。”

“猪老大,先别急着走,带我们参观一下你的厨房如何?”

“参观厨房?”

“不错,我们要在这里住店,得先看看厨房的食材是否干净。”

第26章 百密一疏 何九低声交代了几句,张武,陈俊便飞身出店门而出。

何九,储怀良跟随猪老大,直奔后面的厨房。

一脸无奈的猪老大,心里直犯嘀咕:他娘的,这帮捕快如此死缠烂打,纠缠不休,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

还要检查厨房,检查个鸟?

都半个月了,肉早进了来往商旅的肚子,骨已烧成灰。

你们尽管来查,老子奉陪到底。

二位不是要常住这里么?

只要你们看过厨房之后,还能够吃得下饭。嘿嘿,你们愿意住多久你就住多久。

一股热浪扑面而来,一股奇怪的酸腐味道也伴随着扑鼻而来,阴暗的厨房呈现在二位捕头面前。

左侧几口大锅咕嘟着热气,锅里的血红肉块翻滚着,一个伙计拿着铁铲在锅里翻搅。看到他们进来,将铁铲往地上一丢,嘴里嘟囔地躲到一边去了。

右边的一排蒸笼冒着浓浓的热气,两个伙计满头大汗地忙碌着,一双乌黑油腻的手将热气腾腾的雪白大包捡到地上的竹篮里,汗水滴答在热气弥漫的包子上,立刻随着热气蒸发。

中间的过道,地面上血污水横流,几块烂肉随意地躺在血水里,泛起一阵阵酸腐的味道。

猪老大踏着血污水,脸上汗如雨下,在前面替二位神捕指引方向。

二位捕头低头看看自己脚上干净的官靴,再看看血水污水交织的地面。犹豫片刻,大踏步跟了进去。

穿过伙房,后面的备料间很空阔,光线似乎更明亮些,两扇通往后院的后门敞开着,随风晃动,门轴发出支支呀呀的声音。

里面的味道却更浓厚,几排肉案上血肉横飞,几个赤臂大汗,挥舞着手中的菜刀,全身淌着浓黑的汗水。

面案上一大陀面横在上面,一个大汉站在面案上,卷起裤腿,一双漆黑的赤脚在巨大的雪白的面团上踩来踩去。

嗡嗡嗡!

一种唤做苍蝇的空中飞行物到处飞舞,发出悦耳的鸣叫。

墙角的吊环上挂着已经剥皮破肚,收拾干净的几只整牛,巨大的身躯在空中不停摇晃着。

一排破木架上挂满了剖剥干净的整羊,上面自然是爬满了飞累了的空中飞蝇,聚在一起悠然的休息。

二位捕头皱着眉头,眼光四处搜索。

“猪老大,动作挺麻利,里面竟然没有一块人肉,不过人肉的味道还很浓。”

“呵呵,二位放心,本店除了包子外,其余的肉全部是上等的草原牛羊肉。”

“刚刚送来的几具尸体呢?”

“在后院,二位随我来。”猪老大领着他们穿过备料间,跨出了后门。

猪老大指着几辆载满竹篓的大车,上面虽然遮盖了布幔,但依然透着淡淡的热气。

“动作这么快?转眼之间都成包子?”何九也不禁为猪老大手下的效率惊叹。

“嘿嘿,不快能行么?这年头赚钱不容易啊。”

“这些包子要送到何处?”

“当然是一个可以一次吃掉这么多包子的地方。”

“军营?衙门?”

“这些人都是吃饭不花钱的,送给他们?我到哪里收钱?包子是送到边城最有名的清风书院。”

“清风书院?”

“不错,边城三百里唯一的官办书院,他们的早餐,午餐都是在下包办。”

“一群饱读圣贤书的书生,每天竟然吃人肉包子?”

“因为他们本来就是一群吃人的人,他们苦读诗书还不是为了混个官职,吃我们这些平民百姓的肉,喝我们的血。”

“何文节便是这样一个吃你的肉,喝你的血的人,所以你杀了他。”

“证据呢?”猪老大笑得很灿烂。

“暂时还没有,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

“厨房已参观完了,我这就给二位准备房间。”

“不必劳烦了,案情已快了结,我们马上就要回去了。”话音未落,张武,陈俊已从后院的角门钻进来。

“你们有何发现?”

“师傅,我们在客店的炉灰中捡到了这个。”张武将一件烧得漆黑的东西交给何九。

“是折扇的扇骨,应是何文节的扇骨。猪老大,你毁灭了所有证据。却没想到何文节的折扇是布面铁骨,炉火烧掉了扇面,扇骨却烧不掉。”

“嘿嘿,何神捕,你在唬我?你怎知它是何大人的?”猪老大脸上已开始冒汗,口中依然狡辩。

“因为只有铁扇门的人使用的折扇才用铁骨,而何大人就是铁扇门的传人,而且在扇骨上还刻着何文节三个字。”

何九铁抓一抹,扇骨表面黑皮脱落,露出光亮的金属色,何文节三个小子赫然在目。

“嘿嘿,神捕果然是神捕,不错,何文节是在下所杀。”

“不,他虽然死在这里,但杀他的人并不是你。”

“哦?”猪老大一脸惊讶。

“一剑穿透遮挡的折扇铁骨,刺入何大人的心脏。以你的功力,应该做不到。”

“一剑穿透铁扇?”

“因为这柄折扇的扇骨断了两根,在剑刺来的一刻,何文节试图用手中的折扇的两根铁骨夹住对方的剑,结果骨折人亡。”

“好眼力!”猪老大赞叹道。

“那个人是谁?”储怀良厉声逼问 。

“是我们。”阿猫阿狗突然串出来,两把菜刀闪电般劈过来。

刀光闪过的一瞬,猪老大已开始后退,他肥肥的身躯走路都有些困难,但逃命时却比兔子更快。

储怀良的铁索出手却更快,飞身而起的猪老大被硬生生地拖回来,旋转一圈落在院内,肥腻的脖子已被一条铁索牢牢缠住。

阿猫阿狗也被何九的一双铁抓透过刀锋抓住衣服,狠狠地甩向墙角,两具身躯撞墙跌落,摔得血肉模糊。

何九看了一眼被菜刀划破的衣服,暗叫好险。

正要吩咐张武,陈俊抓捕他们,阿猫,阿狗竟然翻身而起,疯狂地挥着菜刀再次扑面而来。

何九闪身,后退,出抓,甩手。

二人再次被摔在破旧的土围墙上,尘土飞扬,围墙坍塌了一大片。

二人在土里翻了一个身,带着一身泥土,挥着菜刀再次疯狂的扑过来。

何九皱着眉头,伸出双抓,透过闪电般砍过来的菜刀,抓住握刀的一双手腕,伴随咯咯的骨折声,便是一阵凄厉的惨呼。

菜刀落地,两条人影再次被甩到围墙之外。

去得快,回来的更快。

阿猫阿狗各自拖着一只断手,另一只手宛如利抓,疯狂地抓向何九。

猫抓,狗抓,当然敌不过一双鹰抓。

又是一片骨折声,惨呼声,阿猫阿狗落地而起,四只手已断。四只脚依然完好,空中翻转,四只脚一齐踢向何九。

面对如此凶悍的攻击,何九也有些畏却。

后退两步,一声大喝,双抓飞扬,骨骼碎裂,四条腿同时折断,两团绵柔的肉球跌落在地,激起一地沙尘。

张武,陈俊忙上前按住依然呲牙咧嘴的二人,上了镣铐。

第27章 借民灭口 一头胖猪被缚在囚车里,已经只剩半条命的阿猫阿狗软软地蜷缩在他脚下,随着车轮一路颠簸着。

张武,陈俊驾车,何九,储怀良面色凝重的护卫左右。

猪老大一口咬定人是他杀的,不肯说出真正的凶手。

不是不肯,是不敢。

他宁愿蹲刑部的大牢,也不敢供出这个人,但何九已隐约猜到了凶手。

一个能够一剑透过铁扇刺杀何文节的人,一个让三大禽兽甘心卖命的人,一个敢杀朝廷巡检的人。

一定是一个牵掣着各派势力重大利益,有恃无恐的人。

布衣铁卫何文节死了,李布衣却躲着不出面,其余的相府布衣铁卫也躲着不出面。却将这件事推给了刑部,显然对这个人有所忌惮,对这件案子的背景有所忌惮。

在边城一带让李布衣忌惮的人只有两个:一个是云遮月,另一个便是叶孤鸿

云遮月身为朝廷任命的大将军,虽然重兵在握,独据一方,但刺杀朝廷官员的事绝不会做。

尤其是右相的亲信,他绝不会动。

因为他心有畏惧,畏惧别人的口舌。拥兵自重的名声已经让他坐立不安,绝不会引火烧身,被按上一个擅杀朝廷官员的恶名。

他不能杀何文节,何文节却触动了他的利益,所以必须要一个合适的人去做这件事。

这个人便是叶孤鸿。

盘踞边城几十年的傲雪山庄,杀一个初来乍到的何巡检易如反掌,而且做得天衣无缝。

李布衣明知何文节是叶孤鸿所杀,却不敢轻举妄动。因为他们是盟友,彼此掌握着太多对方的把柄。

何况叶孤鸿已找了云遮月做靠山,结成了利益同盟。

傲雪山庄盘踞边城数十年,根深蒂固,朝堂各派势力要想平衡边城势力,只能拉拢结盟,不宜为敌。

何九无奈地摇着头,面对这颗烫手的山芋,他也没有任何办法。

不带这三人回去,便不能结案,无法向朝廷交代。带他们回去,一旦重刑之下猪老大说出幕后凶手,后续的调查必会打破边城势力平衡,引起边城动荡,甚至朝廷震荡。

铁面相公吴大人必将面对巨大压力,处理失当就会被右相和云遮月联合打压,失去三方制衡之局面。

何九不愿意将这件案子扩大,只是想让叶孤鸿,李布衣,云遮月知道,他们做的每一件事,刑部都了如指掌,希望他们以后做事有所收敛,不要触及朝堂律法尊严。

有些事一旦彻底摊开了就会是鱼死网破,打破已有的默协与平衡。一旦彼此制衡的平衡被打破,必须要经过不断的流血,争斗,才能重新建立新的平衡。

适当的让步收缩反而会起到牵制作用,让各方势力不得不小心克制,保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状态。

建国六十余载,朝廷多方势力一直彼此保持微妙的平衡,各方都不敢轻易打破这种平衡。而刑部吴大人利用几股势力的相互制约,努力维护着一个相对公正的审判系统,维护着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秩序。

“九爷,前面已经到了边城关卡。”张武打破了沉思的何九。

“哦……我们进关,直奔边检衙门。”何九从沉思中惊醒,急忙吩咐。

进入衙门,将人犯交给衙门的兄弟看守,何九一行人在边城巡检何文辉的盛情邀请下,到边城第一酒楼醉香楼开怀畅饮。

这位新任巡检是何文节的堂弟,自然也是布衣铁卫的骨干,手摇一把折扇,显然也是一位铁扇门的高手。

上任几天,他一直龟缩在城堡里。堂兄的死给他留下了心理阴影,在这个无法无天的地方,当官是一件风险很大的职业。

现在他彻底放心了,盘踞荒原的一伙悍匪,已被两大神捕带着两大高徒彻底剿灭,匪首已押回边城。

他一脸兴奋地表示:明日起履行朝廷使命,出城巡边,检查往来客商,恢复关停的税收关卡。

何九与何文辉客气应酬,储怀良点头喝着闷酒,对于何九的做法,他很不满意。

将缉拿的朝廷重犯交给一群乌合之众看管,他实在有些不放心。但何九毕竟资历在他之上,不好当面反驳。

他几次想起身离去,到衙门去看看,都被何文辉,何九拉扯住,反而多灌了几杯酒,脸涨得通红。

终于等到酒席散了,他步履摇晃地直奔边检衙门,远远看到边检衙门内外人头攒动,吵吵嚷嚷。

“啊-,啊——”远远传来杀猪般的惨叫,分明是猪老大的声音。

储怀良一惊,顿时清醒了许多,飞身扑向边检衙门,门口已堵满了人,拿着木棍,铁铲之类的武器往里挤。

储怀良飞身跃上围墙,眼前的景象让他彻底惊呆了。

阿猫,阿狗脖子上套了绳索,被吊在大堂檐下,身上四肢残缺,血肉模糊,头软软地耷拉着,似乎已死去多时了。

面对这三个吃人的恶棍,愤怒的边城百姓疯狂地冲破府衙,展开了一场残酷而疯狂的报复。

阿猫阿狗传说有九条命,可面对愤怒的暴民,就算有一千条命,他们也活不过今天。

猪老大被铁链捆在府内旗杆上,一身肥肉被周围愤怒的人群啃食到血肉模糊。

一群书生红着眼,终于挤到人群前面,挥舞着手中的小片刀,疯狂地切割着猪老大模糊的血肉。

嘴里疯狂地呼喊:“叫你再做人肉包!叫你再做人肉包!”

猪老大杀猪般的呼叫声,声音越来越微弱。

“住——手——”储怀良一声大喝,雄宏悠长,如晴空惊雷,盖过了鼎沸的嘈杂声。

现场顿时雅雀无声,所有目光都投向怒发冲冠的储怀良。

猪老大看到储怀良,满怀期盼的呻吟:“神捕大人,你终于来……来……”

话未绝,气已绝!

“大胆暴民,敢擅杀朝廷钦犯?想造反么?”储怀良怒不可遏,厉声责问。

一位领头的书生跨出人群,对众人喊道:“这位就是朝廷派来抓捕吃人恶魔的神捕大人,谢神捕大人为民除害。”

说罢,便匍匐在地。

平静的人群顿时沸腾起来,异口同声:“谢神捕为民除害!”

声震长空,久久不散,数百名边城百姓一齐匍匐在储怀良面前,黑压压的一片,一眼望不到尽头。

一脸愤怒的储怀良顿时变得手足无措,连忙扶起跪在前排的人:“起来,起来,大家都起来。”

众百姓爬起来,欢呼雀跃,将储怀良团团围住。一边高喊“神捕!神捕!”,一边将他抬起来抛向半空。

闻声赶来的何九,何文辉等人远远地站在人群后面。何九,何文辉四目相顾,心照不宣地笑了。

第28章 断臂求存 江湖变乱陡升,寒烟阁,傲雪山都已卷入漩涡,九大门派屹立江湖的根据已开始动摇。

身为维护天下治安的朝堂神捕,何九,储怀良忧心忡忡。

“寒烟阁,傲雪山已被卷入,下一个应该会是……”储怀良凝视何九,等待他的判断。

“南宫世家。”

“南宫世家远在江南,边塞变乱并未触及。而南宫世家已屹立江湖六百年,盘踞一方,根基深厚,深得人心。拜月残余势力长途奔袭,似乎并不明智。”

“当年拜月教号令江湖,天下江湖三分而治,中土顾皓月,漠北慕容孤月,南方之南还有一个花怜月。

陆崇阳崛起江湖,一剑破了顾皓月的七星伴月。

皓月陨落,七星凋零,拜月教被崇阳宫重创,从此一蹶不振。而漠北,天南两股势力从此隐匿不出,一直养精蓄锐,伺机而动。

如今被崇阳古剑重创而残,流落江湖的皓月刀,历尽风尘,化身残月复出,江湖震动。远在天南的花怜月怎会甘心偏居一隅,寂寞困守?”

“百花谷已卷土重来?”提及百花谷,储怀良竟然变色震动。

“据江南神捕铁马行空传递的信息,百花谷已开始侵蚀江南。”

“中州的捕快兄弟也传递信息,好像攻击寒烟阁的势力之中,似乎也有百花谷的势力介入。”张武也加入了话题。

二位神捕收住了话题,面面相觑,忧心忡忡。

冷冷的月光下,花月娇无力地躺在傅宗枢的怀里。过度的悲伤和恐惧,彻底击溃了她,竟然躺在敌人的怀里睡了。紧闭的双眸,眼角隐隐有泪水,鼻翼煽动,发出均匀而轻柔的呼吸,散发着诱人的气息。

傅宗枢平和的脸上漾起一丝得意的坏笑,游移的左手开始肆无忌惮。

“啊——”一声刺耳的尖叫,划破了寂静寒冷的夜空。

“百花蜂针,一触销魂,你……你是百花谷的人?”傅宗枢握着刺痛的左手,急速的向后退去,眼里充满了恐惧惊骇。

手心已泛出一点殷红的血,很快就变为紫黑色,手掌迅速肿大起来,一丝黑线顺着血脉飞速顺着手臂窜动。

花月娇银铃般的娇笑着,花枝乱颤地站立在幽暗的月光里。

黑光一闪,傅宗枢丢掉滴血的黑刀,整个左臂被他挥刀齐肩砍下,落在雪地上,断臂又黑又肿,淌着腥臭浓黑的血。

傅宗枢撕了衣襟捂住伤口,眼中闪着怨毒的光,身影闪动,消失在黑暗中。驻足娇笑的花月娇见他如此强悍,脊背不禁也泛出一丝寒意。

一个临危不乱,及时断臂求存的敌人,绝对是一个可怕的敌人!

“百花楼。”三个字会让任何一个敌人害怕,而百花楼的弟子同样也会害怕任何一个可怕的敌人。

整个寒烟阁弥漫着悲哀的气氛,悲伤欲绝的萧秋水坐在木师哥的病床前,低头垂着泪。平时一脸冷酷表情的木师哥,面色惨白的卧在床榻上。虚弱的手轻轻握着秋水柔柔的小手,混混沉沉地沉睡着。

昨日还聚在一起嬉戏的师兄妹,只剩下眼前重伤在床的二师哥。哥哥跟几位师兄已经含恨离去,花师姐也被拜月教抓走,生死不明。

难道这就是自己曾经一心向往的江湖生活?

竟然是如此残酷,如此血腥,如此无奈,传说中的江湖并不是这样的,江湖应该是一个纵横山水,快意人生的地方!

生活在父兄背影里的单纯女孩,根本不明白什么才是真的江湖,而真实的江湖却在一步步向她逼近。

只有面对伤痛,残杀,血痕之后,她才会渐渐明白江湖并不是用笔写在纸上的剑客与佳人的浪漫故事。江湖永远是用血写在风上的岁月,用刀刻在岁月里的血痕。

“玄儿,伤势好点没有?”当窗外的一缕阳光照进来时,萧长风一脸关切地出现在病塌前。

这一个在青玉山下荒野雪地捡来的小男孩,是萧觉惨遭不测后,寒烟阁唯一的寄托和希望。

“师傅,对不起,我没能保护大师兄……”木玄哽咽出声,愧疚撕心。

守在床边睡熟的萧秋水被说话声吵醒,睁开红肿的双眼,看到爹在旁边,红着脸退在后边。

“这件事拜月余孽早有预谋,你能逃回来,已是万幸了。那一刀距离你心脏只有分毫之差,能够捡回一条命已是万幸,你也不必太自责了。”

“报阁主,花师姐回来了。”一名弟子前来通报。

花月娇满脸泪容,虚弱无力,一个年届中年的青衣尼姑背着长剑跟在后面:“萧兄,别来无恙。”

“啊,原来是仙霞山落红庵的七妙师妹,贵掌门七绝师太近来可好?”

“师姐一切安好,多谢萧阁主关切。”

“原来师傅与师太是旧认识,这位师太斩去那个持黑刀客一条手臂,从他手中救了我。”

“多谢七妙师太帮忙解救我派弟子,请进门一叙。”

“大家都是九大门派的人,自己人不必客气,阁主家门不幸,贫尼不便打扰,就此告辞。”言罢,一阵刺鼻的香风卷过,七妙已飘然而去。 第29章 落花如雪 杏花,烟雨,江南。

南宫北一袭青衣,踩着散落纯白花瓣的青石小径,独步斜风细雨中。

这是一条幽静的花间石径,小径两侧开满了纯白的杏花。花间小径的尽头,是一座精致的小楼——杏花楼。

三天前,南宫世家的南宫岳,南宫峻在杏花楼前,拔剑相向,自相残杀。三天后,南宫世家年轻一辈最杰出的少年剑客南宫北,穿越了同一条的花径,伫立在同一座的小楼,挑战同一个对手。

杏花,是百花之一。

杏花楼,是百花楼之一。

江湖中,百花谷只有一个,百花楼却已遍布江南。

杏花楼是其中之一,一个矗立在杏花深处的小楼。

小楼一夜听风雨,花落知多少?

细雨无声,花落也无声。

南宫北分明听到了细雨敲花,花落青石的声音。

剑已在手,杀气漫天,杏花落如雨,烟雨中花瓣纷纷。

落花落雪,剑气如霜!

“好快的剑,好俊的少年。”风一样柔美的声音,雪一般的面容,花一般的笑容。

南宫北的剑停留在雪一般洁净的颈项前一分处,冷峻的脸泛出一丝淡淡的温情,一阵温柔的香扑鼻,他已多了一分痴醉。

“为何停下来?你不是要来杀我吗?”如雪的玉手轻轻抚摸那张凌峻的脸,怜惜地拂去脸上冰冷的雨水。

“春风料峭,寒雨袭人,你来杀我,也该撑把雨伞。”细雨中,她为他撑起了一把伞,为他遮蔽了凄风冷雨。

南宫北呆立着,痴痴盯着那张如雪的面容,诺诺无声。

铛——

长剑脱手,落在如雪的花瓣间。

青影一闪,南宫北已消失在烟雨花丛深处。

那一刻的温柔,那一瞬的触动,那一丝划过面庞的温暖,那一张如雪的花容。已深深印入他的灵魂,他的梦。

那是一个美丽的恶梦,深入骨髓的噩梦。

他可以避开她冰清玉指间的那一茫寒针,却避不开那一张如雪的笑容。

相顾已销魂,世间再难寻!

“花落雪!花落雪!”南宫北拼命在细雨中狂奔,口中不停地重复念叨。

这是一个让他一见倾心的女人,却是杀死两个叔叔的仇人。

这是一个值得他一生一世保护的女人,却是一个他要去杀的人。

这是一个让他一见倾心,灵魂滞留的女人,却是一个瞬间可以要他命的女人。

这是一个让他永远无法再出剑的女人,也是一个永远无法再接近的女人。

与她贴面相对的那一刻,是一个让他不虚此生的美梦,也是一个让他从此虚度此生的恶梦。

泪水,雨水,汗水,交织冷峻疲惫的脸上。

南宫北忽然感觉好累好想喝酒,好想大醉一场。

想喝酒时,眼前便出现了一家酒馆,破旧的酒旗在风雨中飘荡着。

混暗的店面里,几张破旧的桌子,板凳,空落落地横着里面,小二靠在门口坐着打盹。

“南宫公子,你败了。”小店唯一的顾客,一个胖和尚坐在阴暗的角落淡淡地说。

“是,我败了。”

“过来喝酒,你也一定很想喝酒。”

“无戒大师,你在喝酒?”

“我不但喝酒,还在吃肉。”

“因为你本就叫无戒。”

“你错了,一天前我还是无戒即有戒,现在无戒就是无戒。”无戒颓然地说。

“既然已无戒,何妨喝个痛快?”南宫北忽然豪气满怀,端起一碗酒一饮而尽。

“南宫家的剑客从不饮酒。”

“是,因为真正的剑客,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充沛的体力。”

“但你却在喝酒。”

“因为我是与无戒和尚一起喝酒。”

“你见到了她?”

“是。”

“你败了,却能活着回来。”

“因为我逃得够快。”

“你错了,因为她并不想杀你。”

“为什么?”

“因为见过她的人,没有活着回来的,你是唯一一个见过她,还活着的人。”

“无戒大师,你也挑战过她,现在也坐在这里喝酒?”

“我挑战过她,却没有见到她,所以我还活着。”

“那昨日一战?”

“呵呵,我只听到小楼里那一丝曼妙的话语,闻着满天的花香,便情不能禁了,幸亏我溜得快,不然早做了花下幽魂。”

“大师修为深厚,为何如此不堪?”

“哎,都怪我戒得太久了,否则至少也可以见到她的面容。”

“所以你决定,从此不戒。”

“经此一战,我才悟出:无戒才是戒的最高境界。”

“嗯,还是无戒的好,来,喝酒。”

一个失了剑的剑客,一个破了戒的和尚,一个破旧的酒壶,两个残缺的酒碗。

两个伤心失魂的人,同饮着一壶令人伤心失魂的酒。

“雪儿,你没有杀他。”

“我已经杀了他,在指尖触到他面颊的那一刻。”

“已经杀了他?”花婆婆惊讶出声。

“我已经刺破了他的心,并在里面种下了一种毒--情,他永远都会是我的奴隶。”

“偷心术?你已进入摄魂术的最高境界?”

“不错,摄魂术只能控制一个人的身体,偷心术却可以控制一个人的心。不过,摄魂术可以控制每一个人,偷心术却只可以控制有心的人,南宫北恰好就是一个有心的人。

而且他很帅,也很酷,剑也很快。”

“比他帅的,比他酷的,剑更快的,江湖上比比皆是。”

“但他是我遇到的第一个。”

“很快就会有更多又帅又酷的年轻高手会找上门。”

“那么很快就有很多又帅又酷的年轻高手成为百花谷的工具人。”花落雪甜甜的笑了。

望着她如花的笑容,花婆婆竟然也有些心驰意动,急忙转头回避,口中淡淡地说道:“但愿那位残月刀主人,也是个有心的人。”

“残月虽冷,但他的主人一定有一颗热烈的心。”

“雪儿,你在想他?”

“他是我从小开始练功时,立志战胜的目标。我心中唯一的梦,就是有朝一日击败他,他会是怎样的一个人?

我想他一定是一个高大,冷酷,倨傲的年青人。”花落雪眼中满怀着期待。

“一个能够突破崇阳九现的人,绝不是一个普通人。一把能够挫败崇阳古剑的刀,绝不是一把普通刀。

人一定是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人,刀一定是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刀。”

“这个人现在哪里?”

“在云遮月的军营,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兵。”

“小兵?”

“在残月刀名动江湖之前,他只是一个普通小兵,在破解崇阳九现之前,他只是一个普通江湖刀客。”

“我何时可以见到他呢?”

“在他有足够的实力挫败崇阳真人之时,你们就会见面。”

“那不是要等好久?”花落雪幽幽叹道。

“也许是一年,也许是三年,也许 第30章 剑客裸行 江南,细雨霏霏,荒村野店。

雨已经下了整整七天,店里的两位客人也整整喝了七天酒。

“原来喝酒的滋味这么爽,老和尚活了五十一年,才知道酒的味道,太晚了,太晚了。”

“那就继续喝,将以前错过的酒都补回来。”南宫北醉意朦胧地端起杯,一饮而尽。

“错过的酒可以一次喝个够,可有些事一旦错过却无法补偿,尤其到了我这把岁数。”无戒邪邪地坏笑。

“大师修炼五十多年少林童子功,可谓天下无双。”南宫北也会意地笑了。

“南宫公子如果这样一直陪我喝下去,恐怕我的少林童子功也要后继有人了。”

“童子功是你的天赋绝学,非常人所能及。我已喝够,告辞。”

“你去哪里?”

“杏花楼!”

“呵呵,看来我这童子功绝学,真得后继有人了,劫数啊,劫数。”无戒大师苦笑着站起来。

“大师何意?”南宫北茫然不解。

“喝酒也许只是一种消沉,去杏花楼那就是彻底的堕落。喝了七天酒,还是决定去找那个你永远不可能得到的女人,看来你这辈子注定会孤独终老,不会再有其他的女人了。”

“有她一个,我已足够。”

“她不是你的,你永远都不会得到她。”

“我不去,便没有任何机会。我去了,至少会一点机会,哪怕万分之一的机会。”

“除非你将其余的九千九百九十九个竞争对手都杀了,不过这需要实力。”

“对我的剑法,绝对有信心。”

“一个丢了剑的剑客,即便你信心百倍,可你的剑有信心吗?”

“即便是死在别人的剑下,我也心甘情愿。”

“嘿嘿,既然我的童子功已经有了传人,我自己就可以放心的破戒了。”

“你真地想破了数十年的童子功?”

“是啊,自从那天与花落雪隔空一战,我才明白我的修炼只是徒劳,空耗了几十年,真正的修炼是要顺其自然。”

“顺其自然?”

“不错,就是想你想做的事,找你想找的人。”

“那么我去找花落雪,也是一种修炼。”

“是真正的修炼,勘不破情劫就下地狱,勘破了情劫就会青灯古佛相伴,反正你的童子功是炼定了。”

“我愿意。”

“我以前也愿意,现在开始不愿意了。哎,这个女人,让一个少年剑客情愿为了她情愿了却尘缘,去炼童子功;让一个老和尚因她而生出凡俗之心,想破了几十年的童子功。”

“大师,你真的要……”

“不错,我已经戒得太久了,有些迫不及待。”无戒面露红润,已起身出门。

“大师去哪里?”

“落红庵。”

“找七绝师太,哈哈,佛有佛缘。”

“去惹那个怪物,我还不想死。”

“你不是要去落红庵破戒?”

“我找的是七妙,妙趣横生的七妙师太。”

望着无戒大师的背影消失在绵绵细雨中,南宫北忽然感觉一种莫名其妙的失落和孤独。

原来一个人在失落时,有人陪着喝酒也是一种享受和安慰。

形单影只的南宫北端起杯中酒,一饮而尽,大步跨出了店门。

“南宫公子,你的剑。”一个清瘦的年轻道士站在了酒馆门口,正是崇阳宫第三代四大弟子之首青冥道人。

三名师弟立在旁边,青衣小道仆背着行李远远地跟在后面。

“青冥道兄,我的剑怎会在你手里?”

“我们已去过杏楼。”

“百花仙子花落雪,她怎样了?”南宫北紧张地看着青冥道人。

“我们去时已是人去楼空,在地上丢了一把剑。剑锋刻着南宫北三个字,想必是南宫公子失落的。”

“多谢。”南宫北尴尬一笑,接了剑,转身告辞而去。

当他与后面的青衣小道仆擦肩而过时,手中的剑竟然剧烈地抖动了几下,几乎脱手。

南宫北惊疑地回头看着那个不起眼的跟班小道士,青衣小道微笑着点点头,快步跟着师兄们进了酒馆。

杏花楼已经人去楼空,那个曾经的斜风细雨里花落如雪的女人,现在去了哪里?

她是否还记得一个叫南宫北的剑客?

默默遐想的南宫北,不觉已踏上那条熟悉的小径。

雨已停,斜阳残照,虹桥东挂。

花已落尽,绿叶滴露。

小楼里欢声笑语,笙歌四起,难道她又回来了?

落花落雪的她又回到了杏花楼?

杏花已落尽,杏花楼可还是七天前的杏花楼?

怡红楼!

一个醒目的红漆招牌,悬挂在曾经的幽静小巷深处的小楼门楣,大红的灯笼高高悬挂在两边。

“公子,一路辛苦,请进来放松一下吧。”几个花枝招展的女孩,拉了南宫北的衣袖,一股刺鼻的脂粉味,直冲过来。

南宫北蓦然惊醒,突然有一种想要呕吐的感觉,挥手甩开几个女孩,下意识地拔出了寒光闪闪的剑。

几个女孩吓得花容失色,躲到门里去了,南宫北提着剑一路奔跑,远远地逃离了怡红楼,弯腰在小巷深处不停的呕吐。

几天喝下的酒,一次都吐得干干净净。南宫北蜷缩在肮脏的小巷角落,恍恍惚惚地睡了。

南宫北一觉醒来,已躺在一张温暖舒服的大床上,窗外暖暖的阳光照进来,很是惬意。

惊异的南宫北翻身跃起,四下巡视:我的剑呢?

剑还在,搁在一个精致的托架上,南宫北上去拿起剑,紧握在手。

听到里面有声音,外面伺候的姑娘们早已端了洗澡水走进来:“公子,起来啦,我们伺候你沐浴。”

“出去。”南宫北紧张地怒喝。

几个姑娘嗤嗤笑着,望着南宫北上下打量着,靠了过来。

“看什么?有什么好看?”南宫北脸突然变得通红,原来自己一直赤身站在暖阁中央。

一个赤身的男人,一柄寒光闪闪的剑,面对着一群花枝招展的女人。

南宫北蓦然醒悟,出手如风,将床上的被单卷在身上,飞身跃出小楼窗户,提着剑一路狂奔而去。

此时的江南小镇,已是人来人往,大家都惊愕地看着一个披着床单的赤裸男人跑过去。

女人们纷纷尖叫捂脸,透过指缝贪婪地欣赏窥视。

“他娘的,哪里的小子,敢来俺杏花镇招摇。”小镇的人群很快便清醒过来,纷纷拿起武器追赶过来。

“打死他,打死这个外地流氓。”追击的人群纷纷聚集,声势越来越浩大。

南宫北一路狂奔,跑出镇外,串入了山林间,背后的呼喊声也渐渐黯淡下去。

靠着一棵大树,南宫北喘着气,准备休息。

“南宫公子,好快的速度。”一个漂亮的女孩,站在他的面前。

“你是谁?”惊魂未定的南宫北紧张地握着剑。

“我是来给你送衣服的,你的衣服太脏了,我帮你洗了洗。”姑娘打开手中的包袱,里面是被烫洗干净的衣服。

“你换上吧。”姑娘说罢,转身而去。

“站住!”南宫北的剑指在她的后心,“告诉我你们是谁?为什么这样对我?”

“我们是怡红楼的丫头,伺候你是因为我们受了别人的钱财。”

“付钱给你们的人是谁?”

“我也不知道,我只是一个洗衣的小丫头。”说罢,头也不会的去了。

南宫北捡起地上的衣服,迅速穿戴起来,一张纸条从折叠的衣服中飘落在地。

他俯身捡起字条,一行字迹映入眼睛:人去楼倾花滴血,一袭青衣崇阳剑。 第31章 落花如血 南宫北赶到酒馆时,正好赶上崇阳四大弟子出门。

昨天出去的,今天又要进来;昨天进去的,今天却要出去。

人来人往,过客匆匆,总有许多无意的相逢,也有许多有意的巧遇,南宫北碰巧遇到了崇阳宫四大弟子。

“南宫公子,昨晚一定过得不错。”看着南宫北整齐的衣装,一股淡淡的醺香味道传过来,玄冥皱了皱眉。

“杏花楼已经成了怡红楼,玄冥道兄也不告诉我?”

“怡红楼?”

“你们昨日不是刚好路过?”

“昨天我们路过之时,是一座空楼,想必公子昨日喝得太多了。”玄冥诧异地看着南宫北。

“我去时确已是怡红楼,我没有喝醉,绝对地清醒。”

“空楼?怡红楼?”玄冥沉吟片刻,拔剑在手,沿着南宫北来时的路飞驰而去。

众师弟紧紧尾随其后,南宫北愣了一下,也飞身跟了过去。

阳光明媚,和风煦暖,香气飘然,花团锦簇。

光洁的石板小径,绵延远去,两侧粉红的桃花宛如一层淡淡的红粉薄雾,透着醉人的清香。

玄冥呆住了,随后的玄彤,紫轩,紫枫也呆住了。

昨天还是一路残花落径,今天已是花自成蹊。

昨天杏花落满地,今日桃花开满枝。

是谁扫去一地残花?

又是谁种了一路的桃花?

花开花落,缘聚缘散,从来都是造化弄人。眼前的一幕,却是人在操作造化,改变了自然。

玄冥知道,这个人就在花径深处的小楼里,只要穿过眼前的花径,就可以看到她。

恐惧,已在一点一点吞噬他的自信。

他却已不能回头,只有一往无前地沿着花径走进去。

既然走到这里,他已没有退路,因为他是崇阳宫的三代大弟子,代表了江湖正义,人间道义。

除了面对,他别无选择。

随后的玄彤,紫轩,紫枫也别无选择,跟班的小道士青衣却可以自由选择,他选择了临阵逃避。当师兄们大义凛然地挺剑而入时,他却背着包袱溜了,溜得比兔子还要快。

四柄崇阳寒剑,剑气冲天,四个青年道人,杀气漫天。

桃花开始飘落,杀气摇落了桃花,花儿又是为谁而落?

南宫北木然地跟在后面,身边杀气冲天,眼前花落纷纷,彷佛旧梦重现,那天是落花落雪,今天是落花落血。

雪白的杏花落雪,粉红的桃花落血。

花落雪?还是花落血?

他的剑已出鞘,究竟该指向哪里?

英俊的脸痛苦的扭曲着,忽然幻化为淡淡的笑意。

他闻到了一丝醉人的花香。

不,那不是花香,天下没有如此醉人的花香。如此温柔的花香,那分明是一种化外奇香。

他听到了一缕甜美的歌声。

不,那不是歌声,天下没有如此动人的歌声。如此悦耳的歌声,那分明是一种天籁之音。

他又看到了她,粉面如花,衣诀飘飘的她,飞舞在纷纷落花,

花落人独立,美人蹙娥眉。

满面哀愁,一腔哀怨,两粒晶莹的泪滴。

四个冠绝天下的新生代武林高手,崇阳宫未来的擎天柱,布下了一套足以惊天地,泣鬼神的旷古剑阵。

杀气弥漫的剑阵,在她出手一刻,凝固在花落如血的花瓣里,凝固在扑面的粉红色柔风里,凝固在两滴晶莹的泪珠里。

那一刹,空间已凝固,时间已停滞。

只有那一指粉红的手指在轻轻飘过,四张惊愕的面孔,眉心出现四个粉红的血点,四张脸开始变得粉红,开始微笑,淡然地微笑。

玄冥,玄彤,紫轩,紫枫。

崇阳新一代最杰出的四大弟子缓缓地倒下,倒在了一片鲜红的花瓣间。

一缕淡青色的烟从小楼之后袅袅而起,一道淡青色剑光划出一道粉红的闪电。

剑如闪电,却比闪电更快。

杀出这一剑的竟然是偷偷开溜的青衣小道,他溜走得很快,回来得更快,带着风,带着闪电,仿佛一缕缥缈的青烟。

花容失色,惊呼一颤。

花落雪宛如一朵粉红的轻云,随风飘过。

花落雪逃得快,青衣的剑更快,轻柔的粉衣已破,粉红的血已在飞舞……

南宫北的剑已出手,剑气激荡,径旁桃枝颤栗,花瞬间落尽,花枝依然在抖。

两道犀利的光,相交而过;两个傲立的人,相对而立。

南宫北的剑穿过了青衣的右肩,青衣的剑也穿过了南宫北的右肩。

两道血雾喷涌弥漫,青衣身形一动,已飘然而去,宛如一道青烟,一道飘渺而起的青烟。

一个淡淡的声音自青烟飘去的地方传过来:“江南南宫世家之人,将为崇阳宫四大弟子付出代价。”

南宫北痛苦地闭了眼,任飘舞的花瓣扑打着他的脸颊。

此时桃花落尽,人去楼空,花落血早已不知踪影。

桃花小楼忽然从中间裂开,渐渐分成两半,坍塌成两堆废墟,那是青衣临去一刻劈出的愤怒一剑,那是愤怒至极的瞬间爆发。

南宫北知道,这样的瞬间爆发很快会落在南宫世家的每一个人身上。

这样做,值得吗?

为了一个杀害同族亲人的女人,为了一个永远也得不到的女人,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女人。

南宫北茫然四顾,花已残,楼已破,人也去。

自己的路又在哪里?

一朵粉红的桃花飘然而落,轻轻地插在南宫北的鬓发,散发出淡淡的香味。

南宫北不再茫然,不再孤单。他已有桃花相伴,有美人眷顾。

一个面带桃花的人,离交桃花运还会远吗?

他鬓边的桃花只有一朵,他心中的伊人只有一个。

南宫北挺直了腰,捂着伤口大踏步地向前走去。前面的路无论有多远,未来的风雨无论有凄厉,他都会慨然面对。

因为他已是一个带着桃花的男人,为了鬓边的这一支桃花,他可以做任何事,哪怕是刀山火海。

第32章 伤心小刀 一个寂寂无名的小道士,一把普普通通的破剑。

划过了已经名动天下的百花仙子的后背,划过了名动天下的百花楼。留下了剑痕,也留下一个名字--青衣小道。

一战成名,他已是一个名动天下的剑客。

他残破的剑划伤了花落雪的背,留下一抹永远的伤痕,在美如花,傲如霜的花落雪心里也留下一抹剑痕。

在这一战之前她曾以为自己是不可战胜的女神,在这一战之后,她终于明白她不过也是一个身在凡俗的女人。

她终于明白世间的男人并不都是南宫北,也有一个人叫青衣,不懂怜香惜玉的青衣。

一个崇阳宫三代小跟班弟子已经如此,那么高高在上的崇阳真人呢?

那个号称可以击败崇阳真人的残月刀主人呢?

在击杀崇阳四大弟子的瞬间,她曾得意的以为崇阳宫也不过如此,简直是不堪一击。

当她接连挫数十名顶级江南高手之后,以为自己已是新一代江湖的最高峰,现在她开始嘲笑自己的自大狂妄,不可一世。

一层失落,茫然,无助的情绪,笼罩了她冰雪般的身躯。

一个高高站立峰顶的人,忽然发现自己的周围高峰林立。自己所谓的高度,在周围的高峰看来不过是谷底。

这又会是怎样的一种失落,怎样的一种伤感?

她突然想喝酒,想远离这个世界,想忘却那一刹的桃花恶梦。

百花仙子想喝酒时,眼前的茶几上已多了一坛酒,一坛鲜花酿造的酒,一坛花香扑鼻的酒。

还有一只盛满粉红花酒的夜光杯,透着暖暖光影的夜光杯。

“雪儿,你刚刚受伤,喝不得酒。”一个柔美的声音,仿佛从遥远的旷古传来。

宛如轻柔的风,吹乱你的孤独的影,宛如绵绵的雨,淋湿你的寂寞的心。闻其声已生出无限遐思,那么她又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这是一个丰姿绰约,风化绝代,神韵飘逸的女人。一个已年过半百,却风韵犹存的女人,一个曾经让整个江湖为之倾倒的女人。

“师傅!”花落雪惊异地站起身。

“酒是促进血脉流转之物,你伤口刚愈合,不宜喝酒。”

“背后的伤虽已愈合,可心中的伤却一直很痛。”

“摄魂术也有摄不到的魂,偷心术也有偷不到的心。这世界并不是每个人都有魂,也不是每个人都有心。”

“既然摄魂,偷心都无法克制每一个高手,百花谷又如何能登顶江湖?”

“摄魂,偷心不过是一种蛊惑之术,只是惑敌心神,真正的终极决杀还要依靠武功实力。”

“百花蜂针?”

“百花蜂针只是在对手被迷惑后,适合突袭的奇巧巧计,并非真正的江湖绝杀技。百花蜂针也许是江湖上最毒的武器,但却不是最毒的武功。”

“那最毒的武功又是什么?”

“伤心小刀。”

“伤心小刀?”

“拜月神教的三大绝技之一,也是我的生平绝学。”

“师傅的绝学不是百花销魂蜂针一点破吗?”花落雪疑惑地问。

“因为我的手已不能掌握小刀,不得不改更宜于夹持的细小蜂针。”花怜月夫人凄然地伸出自己白皙的双手,修长的四指并在一起。

只有四根手指?

拇指呢?

没有拇指,只有一个细小的疤痕。

“师傅,你的手?”花落雪第一次看到师傅的手,它一直隐藏在宽大的衣袖。

“这就是战败的代价,我的一双拇指永远留在了拜月神殿,还有那一柄绝世的伤心小刀。”

“既然伤心小刀已成过去,再厉害又有何用?”

“我虽无法用刀,你却可以,我手指虽不在,刀法却还在,它一直藏在我心里。”

“既然师傅心中有此刀法,为何现在才教我?”

“只有伤心的人才可以驱使伤心的刀,越是伤心的人,出刀越狠,越毒,威力越大。伤心小刀,一刀伤心,绝不会给对手第二次机会。你现在已开始伤心,已可以试着修炼伤心小刀。”

“伤心小刀,一刀伤心,却败给了师叔顾皓月?”

“那一刻的我的刀还不够伤心,依然留了一丝同门之谊,那一刻顾皓月的刀已斩断心中情弦。

当我失去了一双拇指,才意识到失去了他,也失去了心中的最后一丝侥幸。伤心绝望的一刻,才真正领悟伤心小刀的精髓。

可惜我已失去了拇指,无法再次捏起那一柄伤心小刀。从此我伤心欲绝,越是伤心,刀法领悟的越深。领悟的越深,心也伤得越深。”

“江湖传说,残月刀一出,威力远在浩方皓月刀之上,威力直追师祖的明月神刀,就算修炼伤心小刀,又有几分把握挫败残月刀?”

“你修炼的不再是那把败给皓月的伤心小刀,它经历了十几年的伤心,十几年的痛苦,已是一把伤心欲绝的刀。

而你除了伤心小刀,还有绝世惑术摄魂大法,偷心大法。摄魂,偷心后的一记伤心小刀,必定一击伤心,绝对伤心,彻底伤心。”

“师傅此次前来,专为传授伤心小刀绝技?”

“不错,现在我们可以回家了。”

“回家?”

“回天南国百花谷。”

“那百花楼呢?”

“在你重出江湖之前,江湖中不会再有百花楼。”

“那个青衣小道又是个怎样的人?”

“一个普通的道童,崇阳宫四大弟子的跟班。”

“崇阳四大弟子死在了百花蜂针下,他却伤了我,我竟然来不及看他一眼。”

“你想看他一眼?”

“是。”花落雪红着脸低头。

“看来他这一剑,伤得很深,真得伤了你的心,留下了抹不去的剑痕。”

“我一直以为只有我可以伤人,他是第一个伤到我的人。”

“他是第一个伤你的人,却不是最后一个伤你的人,伤你的人会越来越多,伤口也会越来越深。”

“即便学会了伤心小刀绝技,我还会不断失败受伤?”花落雪彻底迷惑了。

“失败未必,受伤却难免,而且都是伤心的伤。伤心小刀,是伤心人的刀,受伤越深的人,手里的刀便伤人越狠越深。

心伤的越深,刀出手便越毒越狠,人在伤心欲绝一刻,杀出的伤心小刀才会伤心欲绝,一刀伤心。”

“学了伤心小刀,我便不再是那个名动天下,高高在上的百花仙子,而是一个容易受伤的女人?”

“不错,经历得挫折越多,受得伤越深,伤心小刀威力才会越大。而且,一个容易受伤的女人,也越容易令人同情,更容易摄别人的魂,偷别人的心。”

“残月刀需要不断地伤人饮血,才会蜕化出冠绝天地的残月一弯。伤心小刀却要不断的伤己伤心,才会激发出怨气积聚的伤心一击。

一个求于外,一个求于内,殊途同归,终极目的俱是攀越武学之颠。”在师傅的耐心点播下,花落雪终于恍然有所悟。

“雪儿,你已学会思考,不再是一个光照江湖的花瓶,已成为了一个真正的江湖人。从此江湖属于你,你也属于江湖。”

“我本就不是江湖上的神,江湖上的神只有一个--崇阳真人。”

“他不过是一个躲在深山洞穴,头戴耀眼光环的老人,也许他的心已开始紧张到发抖,太多的江湖后辈已准备挑战他这尊神。新一代的江湖新人每天都在进步,可他的剑已开始固步自封,甚至开始退化,因为他已经是个老人。”

“那么青衣呢?”

“月满则缺,缺则残,剑古则旧,旧则破。或许,他就是崇阳真人将来的转世传人,崇阳真人已在策划他的未来。”花怜月夫人忧心忡忡地道出其中玄机。

“转世传人?”

“不错,青衣小道将是崇阳剑魂的继承人,也是未来诞生的崇阳破剑的主人。”

“崇阳破剑?”

“崇阳残月一战后,崇阳古剑注定会陨落,化身为一把残缺的破剑。”花怜月目视远方,似乎已看到崇阳陨落。 第33章 绝情一剑 崇阳宫的气氛一片死气沉沉,四具僵硬的尸体排在议事大厅,几个沧桑的老人僵立,几十年心血培育的接班人,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死在了一名百花谷小女孩之手。

江湖传闻是瞬间击杀,面对对手他们不堪一击。

难道崇阳宫真得后继无人,一代不如一代?

不,崇阳宫后继已有人,还有一名青衣小道,一剑击破百花楼的青衣小道。虽然他现在受伤逃亡下落不明,但他一定藏身在江湖的某个角落。

想到青衣,郭玄衣背后不禁有些发冷,一个普通的负责清扫的三代小弟子,却是师傅苦心培育的继承人。

他的天赋是师傅偶然发现,还是师傅精心挑选挖掘?

自己跟随师傅几十年,他竟然不知道师傅的这些安排,难道师傅早已对自己这个掌门大弟子失去了信心?

不可能,他自信他的修为已是师傅之外的武林第一人,就算是拜月教主顾皓月重生,如果没有七星相伴,他也自信可以应付。

一定是师傅对第三代弟子失去了信心,才为崇阳宫的未来培养了继承者。说实话,这些三代弟子确实很难令人满意,一个个愚钝不堪却性情傲慢,只学到了剑法,却不能领会剑意。

“师兄,事已至此,我们该怎么办?”李红衣的问话打断了郭玄衣的思绪。

“按兵不动,静观变化。”

“难道这几个三代弟子就这样白白死了?”

“这样没有的东西,活着又有何用?”郭玄衣的脸阴郁起来,其余几位师弟面面相对,默然不语。

“紫衣师弟,劳烦你亲自下山寻找青衣,只需暗中保护,不必干涉他的行踪。作为崇阳宫未来的继承人,应该在江湖间多加历练,关在笼里的鸟,永远也飞不高。”郭玄衣看了一眼地上的尸体,感慨地说。

元紫衣起身稽首,飘然而去。

“红衣师妹,你去一趟落红庵,那里一定很热闹,只是旁观江湖风雨,不必出手相助。”

“不必出手?九大门派不是同盟吗?”

“自然有少林,五台两派佛门出手援助,佛道不同源,此三派虽暂时归于我道门之下,未必是真心实意。听说他们最近四处布道,私下扩张得很厉害,也许我们真正的敌人并不是拜月教。”

“是啊,拜月教跟我们争夺的只是利益和名位。佛教三派跟我们争的却是是信仰和教众。崇阳宫的宗旨是弘扬道法,剑法和钱财只是我们的工具。”一向沉默的内务总管方白衣忧心忡忡地附和。

“也就是说,拜月教与我们逐的是末,佛教三派跟我们争的是本,我会小心处理的。”李红衣也幡然而悟,起身而去。

“白衣师弟,你负责联络一下蜀山,茅山,崂山的道门同道,志同道合的联盟才是最实在的。

顺便提醒一下蜀山剑仙古道人,密切注意西南通道,我已有秘报,百花谷就隐藏在天南国。那里终年炎热,四季不明,花开不败,瘴气环绕,毒虫遍地,是修炼百花蜂针的天然佳境。”

“是。”方白衣也起身而去。

江南落红庵。

江南春深,正在落红时节。

白云深处,山花背后,一座幽静的寺庙。门前落红满径,院内庭院深深。

晨钟暮鼓,梵音环绕,传递着空旷的佛音,也彰显出佛法的幽深。

青衣布袍,白袜云鞋,隐匿了曼妙的曲线,也埋葬了寂寞的春心。

妙音小阁,隐匿在幽静的寺庙的一个角落,是一个幽深寂寞的小阁楼。

住在里面的七妙师太,却并不寂寞,非但不寂寞,而且妙趣横生。她正在接待一位客人,一位同道中的客人--无戒大师。

二人相对而坐,正在切磋博大精深的佛法。

“大师,等了你二十年,你终于来了。”

“是啊,我忽然想通了,所以就来了。”

“你来晚了,错过了无数次生命的精彩瞬间。”

“不晚,我还没有错过最后一次。”

“苦修五十年,为何忽然要放弃?”

“为了一个女人。”

“一个女人?我也是一个女人,你却不肯为我而放弃。”七妙一脸幽怨。

“你不是女人,你是师太。”

“师太?哈哈哈哈——,我已经不做师太很久了。”

“多久?”

“至少在二十年前找你时,我已经不是了。”

“看来我做大师确实太久了。”

“今晚之后,你不再是大师,你会是一个男人。”

“多谢师太肯开佛门,度我极乐。”

“佛门只度有缘的小和尚,不度无心的老秃头。咯咯咯……”七妙笑得花枝乱颤,眼神里充满了妩媚。

“阿米托佛,小和尚的慧根,却在老和尚身上。”

“老根嫩枝,虽生犹死。”

“师太,不要取笑贫僧了,请开佛门度我一程。”该出手时就出手,无戒已悍然出手。

刹那间,钟鼓齐鸣,佛音四起。

惊涛翻卷过山顶枯木,暴雨侵袭了花间旧庙。

“阿……,阿……,阿弥托佛--”

“哦……,哦……,我佛慈悲--”

“阿……,阿……,阿弥托佛--”

“哦……,哦……,我佛慈悲--”

……

七绝小楼的闭目打坐的七绝师太,阴暗干枯的脸痛苦的扭曲着,额头的汗水不停淌下来。一双干枯的手,拼命地拨动着手中的佛珠,面前搁置的绝情剑剧烈地颤抖,不停地呜呜哀鸣。

七绝小楼与妙音小阁之间虽然隔了绝情壁,彻底隔绝了彼此情分,有一种声音却无法隔不断,会穿透每一个寂寞的心。

隔壁的叫声越来越大,面壁的七绝越来越痛苦。身上的僧衣已湿透,盘坐的双腿已开始抽搐,灰暗的面颊也渐渐泛出了淡淡的绯红。

“啊——噢——”随着一声凄厉的号叫,两边都陷入死一般的沉静。

七绝师太手里提着闪电爆发之后的绝情剑,脚步踉跄,勉强站立,面前的绝情壁已从中间齐齐地分为两断。

妙音小阁也被当中劈开,摇摇欲坠,七妙师太艰难地扶着残破的墙壁站立起来。

而度过一劫的无戒和尚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一条淡淡的血痕一直延续到十仗之外的寺院围墙下。

“师姐,你输了,你终于忍不住破了绝情壁。”

“因为我忍无可忍,便无须再忍。”

“你终于想通了。”

“不错,绝情壁并不能隔绝心中的情,反而是修行的一堵障碍。眼前无壁,心中也无壁,才是真正的绝情境界。”

“眼前无壁,心中也无壁。怪不得刚才师姐的绝情一剑有如此威力。”

“多谢师妹的成全,这么多年,为了帮助我修心,真是辛苦你了。”七绝脸上现出淡淡的笑意。

“咯咯咯,不苦,不苦,我们不过是各得其乐。”

“师妹你的七妙莲花诀也大有进步,连得道高僧都难逃一劫。”

“多谢师姐刚才的绝情一击,若再迟片刻,小妹恐怕已被死无戒弄得形神俱散了,哎哟!”七妙脚下一滑,几乎摔倒。

“师妹,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想不到无戒大师积蓄了五十年的功力竟然如此厉害。”

“休得胡说,快随我到七绝小楼休息一下。”七绝严厉地喝止了师妹的放浪。

“二位师姐,山门有人喧嚣挑战本门,好像是拜月教的人。”小师妹七休师太急急地闯过来,看到满地狼藉顿时呆立当场。

“啊?”形神俱废的二位师太,不约而同地惊呼出声。 第34章 独臂木偶 江南,仙霞山,落红庵。

门前已是落红一片,有鲜红的花瓣,也有鲜红的血。

一个独臂的男人,一把漆黑的刀,淌着血的黑色刀。刀已不再是假冒的残月刀,而是真正的星枢刃。

它的主人就是拜月教星枢堂主傅宗枢,断了一条胳膊的傅宗枢。

星杀刀何无极,星斩刀陆仲,星残刀张七,星伤刀罗力,星幽刀司马云,这些一直寂寂无名,躲在残月阴影下的新一代高手。

他们一直代替残月刀吸引江湖目光,承受着被九大门派追杀的命运,现在他们终于可以堂而黄之地站出来,站到江湖的前台。

残月刀主人已不需要他们的掩护,残月刀已是一把独立于天地的刀。

拜月教七大新生代堂主,除却死在叶孤鸿剑下的星屠刀,其余六大堂主都度过了劫难,成功登陆到江湖舞台。未来的江湖争霸之旅,也会因为这群超级配角而多一份精彩。

傲然独立的独臂刀客傅宗枢面前倒着两个浴血的女人。旁边立着一个丰姿绰约的美人。

倒下的是落红庵的两名俗家子弟,立在他身边的又是谁?

他是风姑娘,像风一样飘忽的风姑娘。

当傅宗枢返回断臂前,捡起失去的星枢刀一刻,终于因为失血过多,晕倒在冰天雪地里。

悠然转醒时,残存的手里依然紧握着漆黑的刀,身边却多了一个女人,一个笑意浓浓的女人,一个自称风姑娘的女人。

她给他包扎了伤口,也给他灌了疗伤的汤药。

她告诉他,是一个叫七妙师太的尼姑斩断了他的臂,他应该到落红庵找七妙师太报仇。

他茫然地望着自己残缺的断臂,眼里升腾着仇恨的火焰,他要杀了残去他一条胳膊的七妙师太,杀了落红庵的所有人。

她告诉他,他应该杀光九大门派的人,因为落红俺隶属于九大门派,于是他便杀了路上遇到每一个江湖人。

她每天都细心地侍侯他服用疗伤的药,他每天替她杀戮她要杀的人。

他的臂伤已痊愈,她的汤药却没有停。虽然不再盛在汤药碗里,却混在了饭菜里。从香喷喷的饭菜,他嗅出了熟悉的药味。

他开始怀疑她,却看到了一脸的温柔和笑意。

她第一次拥抱了他,温柔地抚摸他的脸。他瞬间已融化,不再有丝毫怀疑。

他跟着她,每天吃饭,行路,杀人,练刀……

每个晚上,他都任她在身上摸索,却不敢伸出自己的残余的独手去触摸她一下。在他的潜意识里,有一种莫名的恐惧,他害怕失去这只唯一的手,他的左手似乎就是因为摸了不该摸的东西,才会被斩去。

恍惚的意识里,他恍惚记得他摸过的人是一位师太。

他的情绪总是有些迫不及待,想要见到那个让他残缺的女人,遁入空门做了尼姑的女人。

当他挥刀斩杀两个挡在面前的落红弟子之后,两个相互扶持的老尼姑出现在山门口。

“七妙师太?”

“我就是。”一个满脸潮红的中年尼姑向前迈出半步,身形微微颤抖了一下。

“她断了我的左臂?”傅宗枢疑惑地看着风姑娘。

“不错,是她。”风姑娘暧昧地贴紧了他。

“不错,是我。”七妙拔出了背后的剑,居然主动承认了她的罪过。

“不是你,因为你的胸不够丰满。”傅宗枢忽然诡秘地笑了。

风姑娘一脸惊异地看着傅宗枢,七妙的脸上却爆出尴尬的怒火。

大家都以为这是一个得道高尼被无端轻薄后的愤怒,其实她是因为有人敢批评自己的身材而怒不可遏。

一个人可以侮辱她的人格,却绝不可以侮辱她的身材。

七妙已飘然出手,脚步虽然轻浮,出手却并不轻浮。剑尖幻出七朵雪白的莲花,盛开的莲花随风漂浮,飘向一脸轻浮的独臂刀客。

“七妙莲花诀!”傅宗枢面对犀利剑锋,已开始后悔自己的轻薄。

一边挥动手中星枢刀封堵,一边迅速后退。黑色的刀光突入雪白的莲花,即刻便消逝得无影无踪。

风姑娘已出手,身影如风,一只玉手已伸入盛开的莲花。

一边观看的七绝师太分明看见一只细小的针点在了七妙的剑尖上,七妙宛如一阵风飞进了山门,跌坐在院子中央。

七绝已出手,绝情剑已出手。

一个绝情的人,一把绝情的剑,一把斩断了世间的所有人情,亲情,感情的剑。

一剑出手,绝情绝欲,绝天绝地。剑锋已斩绝一切,那么站在对面的人呢?

风姑娘已拉着傅宗枢后退,但为时已晚,眼看着凄厉的剑锋划向他的心。

“阿米托佛!”一声佛号响起,一只巨大的铜钹挡住了绝情剑。

一声剧烈的碰撞声,绝情剑锋已被硬生生逼退,七绝师太晃了一下,嘴角淌出一抹鲜红的血。

一个胖大黝黑的番僧已挡在傅宗枢的面前,手里提着一对巨大的铜钹。

“你是星枢堂主傅宗枢?贫僧摩力宏,吐蕃昆仑派三大护法之一前来助阵。”

“原来是吐蕃高僧,多谢,高僧为何要帮我?”

“因为你是拜月教的门下,而我是顾皓月的生前朋友。”

“原来是师尊的朋友摩力宏爷爷。”傅宗枢狡猾地笑起来,嘴巴变得格外的甜蜜。

“小子,装孙子的本事还不错,退在一边,看我和师太切磋佛法。”番僧厌恶地横了他一眼,双手挥动铜钹,冲着七绝师太拍击起来。

嗡嗡的巨响一波接着一波,声浪排山倒海般席卷过去。

几名功力低微的落红女弟子,脸上已开始痛苦地扭曲,耳孔已有血流淌。

七绝师太经历了与无戒大师隔空一番恶战,已成强努之末,勉强运气抵挡着如波的声浪攻势,脚步虚浮,已有些力不从心。 第35章 超级外援 有了外援相助,傅宗枢将刀别在腰间,开始悠闲地站在一边欣赏外籍高僧和本土高尼的对决。

看到摩力宏卖力的表演,他满意地点着头。

师尊的朋友?

狗屁,还不是为了钱?

雇佣你这头秃驴出场一次的钱,估计可以购买一百头上好的毛驴.不过这秃驴还挺卖力,功夫也是一流。

师尊就是师尊,不但功夫高绝,眼光也厉害。请的人不但武功高,最重要的是实在,有职业精神。拿了钱不但肯卖力气,似乎还很卖命。

不像上次请的两个水货外援,号称三苗双煞,就是两个耍蛇的杂技演员。一个崇阳宫无名小道士,随手一剑便剥去他们虚张声势的恐怖外衣。

除去唬人的外衣,里面都是水,典型的水货。

想着水货,水货已经出现。

蟒郎君已经彻底改换了包装,成了彻头彻尾的蛇郎君,驾着九条细长的红眼毒蛇款款而来。

自从上次背后的大蟒被青衣道人一剑斩了头,憨厚的三苗猛男,学会了思考。懂得了武器不在于巨大,在于运用灵活,所以他选择新式武器——红眼毒蛇。

它是一种身材细长,运转灵活,毒性剧烈的小型武器,红红的眼睛甚是恐怖,还可以起到恐吓震摄对手的作用。

由于身材小,一次可以多装备几条,这次他一共带了九条,九只蛇头在他头顶盘旋着,火红的小眼睛透着恶毒的光。

夫变妇随,蝎夫人也重新包装自己:

去掉了腰间的那个花布袋,花花绿绿的衣服上缝满了小口袋,每个小口袋里装了一只绿毛蝎,一种碧绿的毒蝎。

这样的设计出手时更便捷快速,外表看起来又恐怖,又恶心。让对手一见心惊,方可瞬间夺命。

虽然明知是两只水货,但包装的效果还是震撼了傅宗枢。他不得不承认,善于包装也是一项致胜江湖的绝技。

蛇郎君凑过来,憨厚的笑了笑,递过一张白条“这个还有效吗?打白条的星屠堂主已经死了。”

傅宗枢几乎要被气哭了,递过来的竟然是一张欠条,是上一次的出场费。

那是一场彻底失败的演出,还想索要出场费?而且选择在这样一个你死我活的关键时刻?

真是外表憨厚,内藏奸诈,非我族类,其心必鬼。

傅宗枢虽心中不悦,关键时刻也不想节外生枝。见他们已经重新化了装,决定再给他们一个表演的机会。

“只要今天帮我收拾了落红庵,它就有效!”傅宗枢将白条递回去,想顺手拍拍他的肩膀以示鼓励,看到吐着红信的红眼蛇,忙缩回了那一只唯一的手。

前面的铜钹独奏已进入高潮,锵锵的巨响声已将落红庵的全体徒众彻底击溃,功力弱的年轻弟子已捂着耳朵手舞足蹈,一片狂乱。

七绝师太在绝情壁前的那场功力比拼几乎消耗尽了元气,一时半会儿难以恢复,功力一般的七休师太只能挡在七绝师太前面,勉强自保。

看着落红庵陷入如此绝境,七绝师太痛苦地闭上眼,积聚着最后的气力,准备最后的一击,致命的一击。

这一击,是致敌于死地,也是致己于死地的一击。

一声悠远的笛声划破了如潮的钹击声,一个衣诀飘飘的人飘然而落,唇边的玉笛奏出悦耳清爽的笛声。

七绝师太知道自己不用去死磕了,因为他来了。

他是谁?

他就是江湖第一型男玉笛书生萧长风。

他是为了七妙师太而来?

因为不久前七妙师太曾出手救过寒烟门下的花月娇。

不!

他是为七绝师太而来,她是一个为了他伤心七绝的女人,一个为了他遁入空门的女人。

三十多年了,她真得已经修到七绝境界?

不,她没有。

从她刚才看他的眼神,萧长风已经看出,她心中的情还未绝。

为了寒烟绝学玉笛寒茫,他凭着一身风流外表入赘萧家,从那一刻起木长风变成了萧长风,杨落红变成了七绝师太。

他成了江湖闻名的玉笛书生,寒烟阁主;她成了名动天下的绝情剑尼,落红庵主持。

三十年过去了,她的名声远在他之上,她在江湖的地位也远在他之上,她永远都站在他的前面,留给他一个望尘莫及的孤独背影。

她让他自卑,让他惭愧,让他心痛,他永远都抹不去挡在心中的孤独背影。

他凭借婚姻登顶寒烟阁,她凭借实力创建了落红庵。她虽然处处压倒了他,但她却比他更痛苦。

当听到拜月教要袭击落红庵的消息,他抛下了风雨飘摇的寒烟阁,毅然赶赴江南。

他已是一个老人,一个失去独子的老人。他不想再失去心中牵挂的人,不能再留下任何遗憾。

玉笛声声催,笛声幽幽却为谁?

婉转凄哀,奏出一片徐风细雨,渗透到铜钹凄烈的轰鸣中,撕裂了铿锵的梵声魔音。

魔力宏立刻暴跳如雷,他本就是一个容易激动的人,而幽幽的笛音已触动了他容易激动的神经。

他手中的双钹划出两条弧线,旋转着夹向萧长风。

萧长风开始迅速后撤,避开铜钹的威压气势。

眼前旋转而来的双钹太快太完美,他看不出丝毫破绽,只能退却躲避它的锋芒,捕捉它的破绽。

他终于找到了一点破绽,并不是招法的破绽,而且兵器的破绽。

铜铸的双钹高速旋转着,其中一个铜钹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就是边缘的浇铸进料口附近,有一丝细如毫发的裂纹。

那是一丝看不见的裂纹。

既然是看不见的裂纹,他又是如何发现?

他是从它飞旋的嗡嗡之声,听出了那一丝细微的裂纹。

当他第一次听到铜钹拍击声,就听到了微弱的破音,当双钹旋转而来时,他在努力聆听它与空气的摩擦声,努力判断裂纹的位置。

他终于捕捉到右边的铜钹嗡嗡声有一个微弱的颤音。

不错,是右边的那一只,颤音来自裂纹。

位置已确定,玉笛已出手,寒茫一闪轻轻点击在飞转的右钹。

刺耳的金属破裂声,所有人急忙捂住自己的耳朵,脸上现出扭曲的痛苦表情。

右钹瞬间崩裂,而左边的钹失去照应,已彻底失控,飞速旋向山门前的人群,一名落红庵俗家少女躲闪不及,已被飞钹划过颈项,人头飞旋而起,颈项处只留了整齐的切口。

片刻后,热血喷涌而出。

一声闷响,飞旋的飞钹已深深嵌入了厚厚的石头围墙,撞出了漫天的尘沙。 第36章 致命的瘦 眼看着自己的一对法宝被破,摩力宏暴跳如雷,对着萧长风叽里瓜拉地吼叫数声。原地绕了几圈,却又无计可施,忽然奔到一棵大树下,拼命地用头撞击树干。

大树剧烈地晃了几下,似乎摇摇欲倒,最后还是摩力宏先撞晕在树下。

事实证明:树干要比秃头更硬一些,以头撞树是想不出什么好办法的。

在场的所有人都被他这种举动搞得目瞪口呆,傅宗枢却被他的敬业精神彻底感动:不就是为了赚几个出场费,至于这么玩命吗?

不过下次请外援,一定要请来自吐蕃的外援,两个字--实在!

就在他感慨一瞬,萧长风的玉笛已呼啸而至,对于杀死儿子的凶手,他出手毫不留情,已倾尽全力。

判断玉笛来势,傅宗枢已知道在劫难逃,一边快速后撤,一边勉强挥出手中的星枢刀,象征性地抵挡一下,他知道这样拦截已无济于事。

就在绝望的一刻,他看到了六把漆黑的刀拼合一起,难道是死亡的恐惧让自己产生了幻觉?

自己的手中只有一把黑色的刀,怎么会幻化出六把刀影?

这不是幻觉,确实是六把黑色刀。

残月门下六大堂主一齐出手,六柄魔刀合力抵住了玉笛寒茫横空而来的致命一击。

上阵亲兄弟,关键时刻还是自家兄弟靠得住。

两个水货外援看势头不对,早已溜得无影无踪。那位与他一路形影相伴的风姑娘呢?

风姑娘还在,在玉笛寒茫攻击傅宗枢那一刻。她闪电出手,却不是阻挡长风,而是攻击精疲力尽的七绝师太。

七休师太率众弟子护在七绝师太前面,一边抵御风一样的攻击,一边拥护主人缓缓退入山门。

“啊--”七绝师太一声惨叫,一道冰冷的剑尖已从她前胸穿出。

“你?”

“师姐,你太固执了,金先生让我替他问候你。”七妙师太已站在她身后,冷冷地回答。

“一个披着金衣的侏儒,你值得为他卖命吗?”

“不值得,但他的黄金的确很诱人。”

“但你却没命享受了。”被一剑穿心的七绝师太突然出手,绝情剑已指向七妙师太的咽喉。

七妙师太惊恐地望着七绝师太,仿佛面对一个可怕的魔鬼。

一个被一剑穿心的人,不但没有死,而且还攻出致命的一剑?

现在她已别无退路,只有瞪着惊恐怀疑的眼睛,看着绝情剑刺入自己的心口。

在临死的一刻,她终于明白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她根本没有刺中七绝的心脏,她的剑只是穿过了七绝的腋下。

在最后一刻,她看到了七绝师太藏在袍袖里的手和胳膊,一只鸡抓般的手和一条细细的皮包骨的手臂。

那么她的身材呢?

岂不是就如一根竹竿,一副衣架?

宽大的衣袍完全是靠真气鼓动,一旦七妙师太的剑穿破布袍,泻了真气。七绝师太的外形立刻变成了一件挂着旧僧衣的衣架。

一个有情的人终年困守在一个绝情的地方,面对着纵情无度的妙音小阁修炼绝情剑。

她能不瘦吗?

风姑娘不愧是风姑娘,见风向不对,溜得比风都快。当她飘落山间荒坡一刻,一个人已挡在她面前,一个独臂的人拎着一把漆黑的刀。

“风月双使花风影,果然是风月无边,来去如风。”傅宗枢一脸奸笑地调侃。

“你已知道?什么时候?”

“在我看到你那一刻。”

“在你昏迷时,你已被种了迷情散,难道它对你没有效?”

“我根本就没有昏迷。”

“哦?”

“我只是感觉到暗中有人窥视我,所以就昏迷了。”

“你为何不揭穿我?”

“伤好之前我不是你的对手,准备等伤好之后再揭穿你。等伤好之后,我忽然决定不揭穿你。”

“为什么?”

“因为我很喜欢享受那种风月无边的滋味。”傅宗枢一脸坏笑。

“你一直在玩弄我?”

“而你却以为你一直在玩弄一个可怜的残废,不过你的表演确实很逼真,很到位,呵呵。”

“你想找死?”花风影早已恼羞成怒,手中的蜂针已出击。

“你杀不了我,你根本不是我的对手。你能一针逼退七妙师太,根本就是演了一场戏。”

花风影气恼地跺跺脚,准备飞身而去。

“你也不可以走,你走了我便将花月娇的秘密告诉萧长风。”

“你想怎样?”

“像以前一样,继续陪着我。”

“你不怕我杀了你。”

“你不会。”

“我会。”

“哈哈,杀一个带给你快乐的人并不容易。”傅宗枢坏笑着凑过来。

“滚!”花风影气咻咻地甩开他,独自走到前面去了。

眼见自己的玉笛寒茫被六个年轻人的六柄黑刀合力逼退,萧长风斗志激增,正准备全力拼杀。

听到七绝的惨叫,早乱了心神,飞身退入落红庵,眼睁睁看着杀子仇人傅宗枢消失在山林里。

他知道这样一击而杀的机会,以后不会再有,但杨落红的惨叫声已乱了让他的心神,他不得不选择了回身呵护。

当他看到眼前的一切,呆立当场。

七绝师太完好无损地站在那里,七妙师太却已是一个死人。

这就是那个曾经风华绝代,丰姿照人的杨落红?

她分明就是一只飘摇风雨中的衣架,一支摇摇欲倒的竹竿。

为伊消得人憔悴,又是谁让她如此憔悴?

“你还好吗?”

萧长风心已痛,泪欲涌。

“萧阁主,多谢出手解落红庵危难。敝庵陡生变故,事务纷乱,恕不能接待贵宾。”七绝淡淡丢下一句,转身直奔后面的禅堂。

落寞的背影更显得枯瘦,孤单。

第37章 寒烟新主 傅宗枢刚刚离开仙霞山,两个人便出现在他的面前。两个让他厌恶已极,却又哭笑不得的面孔含笑迎候在官道上。

“这个还有效吗?”又是那张白条。

“你说呢?”傅宗枢冷冷地看着蛇郎君。

“嘿嘿,不是我们不卖力,只是对手太强大,连傅堂主这样的绝世高手都不是对手,更何况我们两个只是陪衬您这朵红花的绿叶。”

“呵呵,花还没有落,两片绿叶便提前掉了。”

“像我们这些江湖配角,跑龙套的,如果跑得慢了,早已成了死人。”

“我又何尝不是一个配角?”傅宗枢感慨自嘲。

“至少落红庵这一战你是主角,主角需要主动争取。”一边花风影终于开始说话。

“主动争取?”

“不错,大胆设定你的下一个目标?”

“少林,九大门派里最具潜力的门派。”

“有魄力,我看好你,傅郎。”花风影眼里充满了崇拜的眼神。

傅宗枢淡淡地笑了,他知道这是一种致命的眼神。

落红庵一战,侥幸逃了出来,又去要找少林挑战,等于找死。

他回头对着三苗双煞诡秘地笑了:“二位,那张白条依然有效,少林之行后立刻兑现,我们这就一起出发。”

“嘿嘿,这个不急,不急,攻击少林我们就不奉陪了,下次有好欺负的门派,我们一定鼎立襄助。”言未了,人已不见了踪影。

“我们真要去攻击少林?”花风影故意问。

“你说呢?”傅宗枢得意地笑了。

“你的真实目的,其实依然是寒烟阁?”

“这回你开始变聪明了。”

“寒烟阁是最弱的门派,柿子要捡软的捏。扫荡寒烟阁的时候,顺便找花月娇报复断臂之仇。”

“嘿嘿,我只是想将你们二人凑到一起,享受一下风月双伺的感觉。”

“想来个左拥右抱,可惜你只有一只手。”花风影一脸嘲讽。

傅宗枢脸色顿时阴暗下来,恨恨地说:“断我一臂,我要断她双脚,让她一辈子用手走路。”

“你已有把握杀死萧长风?”

“七星魔刀合力,只有三成的机会。”

“但你却已有十足的把握。”

“不错,萧长风很快就会是一个死人。”

“木玄?”

“你知道?”

“你已知晓花月娇是百花谷的内线,我自然也该知晓木玄是拜月教的内线。消息不对等,如何参与竞争?”

“所以我可以用花月娇的秘密要挟你,你同样也可以用木玄的秘密要挟我。”

“不错。”

“既然你已有筹码制衡我,你还是决定跟我在一起。”

“因为我愿意。”

“你愿意?”傅宗枢心头一热,脸上现出一丝温暖的笑。

“因为你是跟我睡过的男人中,单手功夫最厉害的。”花风影一脸媚笑地调侃。

傅宗枢没趣地扭过头,大步向前而去,苍白的手竟然有些颤抖,他的心此刻是否也在颤抖?

清冷的山风吹动木玄冰冷的脸颊,他已在寒烟阁后山断崖伫立了很久。

他出手袭杀寒烟少主萧觉,但他不是拜月教的卧底,他是拜月教主钦定的未来主人。那个江湖关注的残月刀主人,不过是拜月教抛出的一个吸引江湖目光的台前傀儡。真正的拜月教未来主人已潜伏九大门派之一寒烟阁,蛰伏积蓄资源,等待那一弯残月浴血归来。

他身负使命历经劫难,自海外孤身潜回中土,潜入势力最薄弱,拜月教残余势力最活跃的寒烟阁。随身携带了拜月教至高无上的秘籍《明月刀诀》,它是世间唯一可以真正驾驭残月刀的刀诀。

滞留寒烟阁多年,刀诀一直小心收藏,并无泄露丝毫蛛丝马迹。刀诀深藏在一个别人无法触及的地方,那就是他的记忆中。

多年潜伏,他小心翼翼地专注寒烟武功,并不敢触碰刀,但他已练成了心中收藏的明月刀法。他是躺在床上炼成了这套绝世刀法,整整用了三年的时间,靠意识和想像炼成了明月刀法。

他避开了一切监视,因为没有人可以监视他的意识和想像。

残月现世,江湖风云迭起,潜伏的木玄终于抓住了出人头地,绽放光芒的时机:剪除萧觉,迎娶萧秋水,成为名正言顺的寒烟阁接班人。

有了寒烟阁做他的基础,便有机会独霸江湖,号令群雄。

登顶武林之颠,不仅要有绝世无敌的武功,更重要的是要有人脉,势力,声望,还要让自己代表江湖正义。

残月刀?

一把破刀而已,我木玄手中虽无刀,心中已有刀,哪怕一把菜刀,在我手里也会焕发出惊世的光芒。

真正独照九州的明月是我木玄,我才是未来的刀神,刀中之神。

“二师兄,外面风寒,你的伤刚好,加件衣服吧。”萧秋水拿着一件衣服出现在木玄身后,打断了木玄的思绪。

潜伏多年,她是唯一真心关心木玄的人。

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子,没有惊艳的外表,没有过人的武功。她本不应该属于江湖,却不幸生在一个江湖人的家里。

他谋杀了她的哥哥,还在利用她的感情,试图篡夺寒烟阁掌门之位,完成他攀升江湖顶峰的目的。

明天就是他们的大喜之日,大喜之后呢?

他痛苦地闭了眼,江湖争斗,总会有无辜的人牺牲。 第38章 独上鹰山 耳畔的风呼啸而过,沈落日努力判断着担架飞行的方向,速度和时间。黑布可以遮住他的眼睛,却遮不住他的听觉,触觉以及感觉。

大约飞了两鹰里左右,担架开始降落。

鹰里?

这是沈落日发明的新路程单位,秃鹰翅膀煽动一千次所飞过的路程是一鹰里。

担架落地,沈落日掀开黑布缓缓起身,买买提背着一双翅膀已候在他的面前,操着一口蹩脚的中土官话:“你终于来了,不但穿过了沙漠,还穿过了巨木林,你是第一个穿过巨木林的初级御鹰使者,很牛!”

买买提向沈落日竖起了中指,意思是你很牛,我佩服你。

“你也很牛!可以飞!可以飞!”沈落日学着他的口气和样子,竖起了中指。

“不客气,不客气。这里是飞鹰堂,请进去!”飞鹰堂竟然是凿在悬崖上的一个石洞,洞口刻了三个歪歪扭扭的字——飞鹰堂。

沈落日落脚的地方是洞口一个两仗见方的平台,沈落日朝平台边缘张望一下,眼前一阵晕眩,急忙收身后撤,下面竟然是万仗悬崖。

他平息了一下气息,跟着买买提进入了飞鹰堂。敞亮空阔的大厅里摆着九张石椅,买买提坐在中间的大椅上,指着他右边第一个石椅:“你坐这个位置,这里除了我,你的本事最大。”

沈落日也不客气,抬屁股就坐。

他已看出买买提是个实在人,跟实在人在一起不用客气,太客气他还以为你不够爽快。

坐在石椅的那一刻,沈落日一下惊呆了。

怪不得大厅如此敞亮,原来除了进来的石门,大厅的四周布满了石窗。透过窗口,可以看到幽蓝的天空,洁白的浮云,远处山峰的淡青轮廓。

三面悬崖环绕,那么背后呢?

看到沈落日惊奇地环顾大厅的石窗,买买提开始介绍:“这些窗口,鹰,出去;这个门,我们,出去。”

听了买买提蹩脚的中土官话介绍,沈落日终于明白:

那些是为鹰进出的窗口,它们敞开着;这个是为鸟人进出的门,它也敞开着。一个神秘的声音在耳畔回荡着:做个鸟人吧,你会拥有无限的自由!

无限的自由?

沈落日一直以为翱翔在万里晴空的鹰拥有无限的自由,现在终于明白,原来鹰也有鹰的无奈,鹰也有鹰的悲哀。

被人驱驰的鹰不再属于万里天空,被人驯养的鹰不再属于浩瀚大漠。它们只是工具,只是爪牙,它们只属于一个人——大漠鹰王。

它们拥有翱翔万里的翅膀,为何甘愿守在这里,被鹰王奴役驱使?

神秘的鹰王纽毕浑,又是一个怎样的人物?

眼前的这个鸟人买买提应该是一个实在人,或许可以替自己揭开一些迷惑。他应该可以告诉自己一些内幕,但一定不会太多。

因为一个实在人除了自己份内的事,其他的秘密一定知道的很少。

“堂主,其他的鸟人呢?”沈落日环顾四周,好奇地问。

“我们不是鸟人,我们是雄鹰,负责侦察的飞鹰堂的雄鹰。”

“飞鹰堂?负责侦察?”

“不错,我们只负责侦察,不负责攻击。鹰七坏了规矩,在九鹰派不守规矩的人鹰必须死。”

“哦?”

“因为规矩是鹰王定的,不守规矩就是不听鹰王的话,所以必须死。”

“飞鹰堂每天都要全体出动四处侦察?”

“当然不是,平时只是一组出去。都是因为你,惹恼了巨蟒,整个巨木林开始蠢蠢欲动,必须时刻监视巨木林异动。”

“多谢全力救援,击退巨蟒救了我,那负责攻击巨蟒的又是那一堂?”

“不客气,我们已经忍了它很久了,它很快就是一条死蟒。负责攻击的当然是雄鹰堂,黑鹰堂,猎鹰堂。”

“猎鹰堂不是负责捕食的吗?”

“你如何知道?”买买提警惕地凝视沈落日。

“嘿嘿,我只是瞎猜,猎鹰,猎鹰,不是负责打猎吗?”沈落日赶紧替自己掩饰。

“这是负责对外的四个分堂,除了外四堂,还有内四堂。”

“内四堂?”

“不错,你很快就要参观他们。”

“参观?”

“今天只是参观一下,今晚做出决定,是加入还是退出。选择加入,明天你就会长出翅膀,开始飞行训练。如果你选择退出,你就要回到原来的地方。”

“送我回到九鹰山脚下?”

“嘿嘿,你自己飞下去。”

“看来我也别无选择,只有选择飞。”

“每个上了九鹰山的人,只有飞,别无选择,我们还是去巨鹰堂参观。”

“巨鹰堂?”

“不错,一个驯养巨鹰的地方。”

买买提拍拍椅背后的石壁,一扇石门洞开。这是一条通往内四堂的通道,一条阴暗压抑的通道。

通道尽头,一个方形的小孔,只能容一只手进去。买买提将自己的手伸过去,手里捏着中级御鹰师的玉哨。

验证通过,石门缓缓打开,眼前一片敞亮。中间一条长长的甬道,两旁是幽暗的石室。

凄厉的长鸣此起彼伏,这是巨鹰的鸣叫,是愤怒的鸣叫,也是绝望的鸣叫。

顺着声音看过去,幽暗的石室里,一只巨鹰被牢牢地困在一个铁笼内,唯一没有固定的就是一双翅膀,一双可以自由煽动的翅膀。

一个鸟人正用皮鞭抽打它的身体,鞭策它不停地原地飞翔,锻炼它那一双强壮的翅膀。

一路走过去,每个石室里都是令人毛骨悚然的悲鸣。

“这就是巨鹰堂?”沈落日一脸迷惑。

“不错,巨鹰堂就是为我们提供翅膀的地方。”

“提供翅膀?”

“不错,普通的鹰翅膀太小,不适合我们鹰使者,所以鹰王就培养了这些巨鹰。”

“巨鹰,一种特殊的鹰?”

“就是普通鹰,把它关在狭小的空间,限制它的活动,不停喂它食物,所以它长得比普通的鹰更快,也更巨大。”

“那为何又要鞭打他们?”

“那些已是成形的巨鹰,需要不断地煽动翅膀,锻炼它们的翅膀,使它们更有力,更强壮。嘿嘿,明天它们中的一双翅膀,可能就会长在你的背上。”

“徒有一双强壮有力的翅膀,却不能自由飞翔,只能被关在笼子受尽奴役。”

“这双翅膀到了你的背上,就可以飞得很高很远。”

“也许只是换了一种奴役方式,貌似自由的奴役。”沈落日不以为然。

买买提似乎被触动,默然低头前行,不再说话。

巨鹰堂的正门出口与飞鹰堂一样也是一个两仗宽的平台,站在巨鹰堂门口,沈落日一下呆住了,眼前的壮丽画面彻底震惊了他。

成百上千的鸟人,在四面悬崖围成的山谷间展翅飞翔,自由自在地飞翔。

自由自在?

他们的脚上分明都拴了一条绳索,一条牵扯着他们生命的绳索。

“这就是飞鹰谷,训练飞行的飞行场。对面是鹰人堂,堂主陆愈是九鹰山两个高级御鹰使者之一。”

“鹰人堂?高级御鹰使者?”

“他是一个既善于御鹰,又善于御人的人,也是飞得最高,飞得最快的人。”

“比鹰王飞得更高,飞的更快?”

“我们没有见过鹰王,只有鹰人堂的陆愈,训鹰堂的哥舒岚有资格面谕鹰王。”

“鹰人堂,训鹰堂,巨鹰堂,内四堂中的三个分堂,还有一个是?”

“就是我们马上要去的地方——鹰羽堂。” 第39章 鸟人血泪 内四堂分别位于环绕飞鹰谷的四座山峰的内侧,外四堂位于四座山峰的外侧,鹰王总坛又在哪里?

沈落日努力地搜索判断,可是找到总坛又如何?

一个孤悬半空,没有羽翼的边城刀兵,随时都可能掉入深谷毙命的小兵。

凭什么对抗纵横大漠数十年的鹰王,就是身边这个普通的中级御鹰使者就可以随手将自己扔下去。

沈落日只能暗自苦笑,也许只有期待奇迹出现。

买买提带着沈落日沿着一条悬空石道绕过去,绕到相邻的另一座山峰的内侧平台上,平台石洞门口刻着三个粗重的大字:鹰羽堂。

“为什么要开凿一条悬空的石道,你们有翅膀可以飞,为何多此一举?

“因为飞需要消耗体力,人不是鹰,不能长时间的飞翔,在家里我们主要用脚走路,只有出去执行任务时才用翅膀飞。”

“既然在家不需要翅膀,你为何还背着它?”

“你很快就明白了,它们已经是我身体的一部分。”

说话间,二人已步入了鹰羽堂:一个可以让人长出翅膀的地方,一个比巨鹰堂恐怖十倍,残忍十倍的地方。

刚跨入几步,灼热的气浪扑面而来,沈落日顿时一身热汗淋漓。

凄厉惨烈的号叫声,让人毛骨悚然,一身热汗的沈落日,背后开始冒出冷嗖嗖的寒雾。

这里不再只有鹰的鸣叫,分明还有人的号叫。

买买提的身体微微的颤抖着,努力保持平静的脸,隐现着难忍的痛苦。

沈落日在一间工作室门口停下来,终于看到了鸟人是如何产生的。

一个巨大的火盆燃烧着,里面几只铁钎已烧得通红,一个赤着上身的壮男手脚被牢牢地固定在铁环内。一只被铁笼牢牢固定的巨鹰匍匐在角落,两只翅膀也牢牢地固定起来。

一个鸟人手执铁钳从活生生的巨鹰翅膀上拨出一根活生生的鹰羽,巨鹰惨痛的一声悲鸣,挣了几下,恢复了平静。

那边的壮男开始痛苦的号叫,鹰羽已活生生地斜插入他的后背,一道血沿着羽毛杆溢出来,火红的铁钎烙上去,一道刺鼻的浓烟过后,血流立刻停止。

紧接着又是巨鹰的悲鸣,又一只鹰羽被活拔下来。又一声号叫,又一股浓烟,壮男又多了一只羽毛。

巨鹰的悲鸣越来越微弱,壮男的号叫却越来越惨烈。

目瞪口呆的沈落日站在原地,背后突然感觉一阵刺骨的灼痛。过了今晚,被绑在铁环里的壮男就会变成他自己。

他开始犹豫,开始后悔,他一直以为鸟人只是绑了一双翅膀的普通人,现在才明白鸟人是真得长了翅膀的鸟人。

明天之后,他也会成为一个长着翅膀的鸟人,一个只能呆在九鹰山顶的鸟人。不可能再回到人群中,因为在人的世界里,不会接受一个长了翅膀的鸟人。

“我们走吧,你已经看过了,鹰人堂还去参观吗?”买买提同情地看着他,他已看出他的心已经动摇。

“去,现在就去。”沈落日态度突然变得很坚定。

既然已经来了,己经无路可退,他必须一直朝前走。

现在没有办法,也许回到飞鹰堂酣睡一晚,就会有办法,就会有奇迹发生。

鹰人堂是一个新鸟人云集的地方,他们已有了一双可以翱翔的翅膀,却不知道如何飞翔。

飞翔课的第一节最简单,就是让你去飞!

一排新装了翅膀的鸟人,整齐地站在峭壁上。训练者一声令下,几个胆大的鸟人立刻撑开翅膀跳了下去。

那些胆小的鸟人颤抖着双腿畏缩在崖壁,一只脚影闪过,畏缩的鸟人已踢落下去,拼命地扑闪着翅膀,要么寻找平衡飞起来,要么直接跌到底。

这样的机会只有三次,如果第三次还飞不起来,脚上的绳索就会被斩断,他就会向山谷飞下去,摔落成泥。

两个鸟人拼命地扑闪着翅膀,还是没有飞起来,他们脚上的吊索已被斩断,他们飞回了自己永远的家。

已经飞起来的鸟人已经开始了自己的第二节课:体力和耐力!

在空中不停地飞翔,飞够两个时辰就可以被拉回绝壁平台休息,这次的机会只有一次。

你飞不动了,支持不下去了,对不起,请自己飞下去,没人挽留你。

几个耐不住的新鸟人终于滑落下去,永远停留在新鸟人的位置上,六个积极追求进步的鸟人熬过了艰难的空中飞行,被拉回了绝壁平台,他们已经通过了最艰难的训练。

只要能顺利地掌握起飞,降落的平衡技巧,他们就可以成功地进入飞翔一族。从此以后茫茫人海少了六个行走的人类,九鹰山多了六个翱翔的鸟人。

平庸的人即使有了一双可以翱翔的翅膀,也不过是一只平庸的鸟人。

有的人即使没有翅膀也可以翱翔万里,纵横寰宇;有的人即使给了他翅膀,也不过是在自家门口飞来飞去的鸟人。

第三节课,相对简单一些,只是从这边的绝壁平台飞到对面绝壁平台上,然后飞回来。

总共二十个来回,如果你能平稳的通过考核,那么恭喜你,你已成功地加入了鸟人行列。

即使是简单的起降技巧测试,两个家伙还是没有通过。

其中一个鸟人的头钻进了对面的石缝,夹成了扁头。另外一个直接贴到了对面的石壁上,化为了一副绝壁贴画。

通关后的四个人被分配到了黑鹰堂,那是一个负责深夜攻击的分堂。

课程很简单,只有三节,而且是一天内完成。

没有老师,你就是自己的老师,自然规律就是你的老师.

在自然界,长翅膀的鹰就要会飞,不会飞的鹰就会被自然淘汰,淘汰的结果就是死。

学习的过程也是考核的过程,绝对的速成班,不是胜出,就是被永远淘汰。要么从此飞起来,要么当场坠下去。

沈落日看着一幕幕飞行表演,忽然笑了。

“你笑什么?”买买提奇怪地看着他。

“笑我自己。”

“哦?”

“我以为有了翅膀就可以飞,原来有了翅膀也不一定能飞。”

“没有翅膀却永远都不能飞。”

“那我们为什么一定要飞呢?人本来就应该在地上走。”

“你已经后悔?”

“后悔又能如何,一切要等过了今晚再说。”沈落日淡淡一笑,恢复了一贯的自信。

“今晚是一个漫长的夜,你可以想许多事,也可以做很多事。”

“是啊,做一个决选择确实很难。”

“但你必须做出选择,在天明之前。” 第40章 鹰界传说 落日西斜,红霞满天,一轮红日悬浮在西边的山峰。一个人影衣诀飘飘,孤独的伫立在西边的峰顶。

“那边山峰一定是训鹰堂。”沈落日指着西边沐浴红霞中的峰峦。

“是训鹰堂”

“那个人呢?”

“哥舒岚,一个奇怪的家伙,一个会讲鹰语的人。”

“鹰语?”

“人有人言,鸟有鸟语,他可以与鹰对话,所以他负责训鹰。”

“我们不去参观训鹰堂?”

“登上九鹰山三十年了,那地方我一次都没有去过。”

“为什么?”

“因为没有通往那里的路,只有训顺的鹰从那里飞出来,没有任何人和鹰可以飞进去。训鹰堂除了那个懂鹰语的怪物之外,只有鹰,没有人。”

“怪物?”

“因为驭鹰使者之中,只有他的翅膀是先天而生,其他人都是人工打造。”

“天生羽翼?”

“大漠据说,他是神鹰的儿子,神鹰和一个女人的结合后生出的一枚怪胎。”

“神鹰?还有一个女人?”

“神鹰就是传说中的鹰中之神,那个女人就是鹰王的夫人--鹰夫人。”

“鹰夫人?”

“三十多年前,神鹰抓走了一个大漠酋长心爱的女人,三年之后,这个酋长率众杀死了神鹰,占领了九鹰神山,夺回了心爱的女人。”

“这个酋长就是后来的大漠鹰王。”

“不错,他正是鹰王,鹰夫人此时已怀孕,不久就生下了一只鹰孩。”

“鹰王竟然留了哥舒岚一条命?”

“愤怒的鹰王将鹰孩丢下了悬崖,失去主人的鹰群结队救了婴孩,将他送回九鹰峰顶,成千上万的秃鹰朝着他顶礼膜拜。在鹰的世界里,鹰神就是他们的神,鹰神的儿子就是新一代的鹰神。”

“所以鹰王收留了鹰孩,为了统治桀骜不逊的大漠群鹰。”

“也为了不让鹰夫人伤心,鹰孩毕竟也是她的骨肉。”

“鹰夫人姓哥舒?所以鹰孩取名哥舒岚。”

“她是哥舒部的公主,鹰王是仆固部的王子。”

“嘿嘿,一个王子与公主的童话故事,过程很浪漫,结果却很残酷。”

“战胜神鹰的王子夺回了公主,也夺回了一个鹰的后代,回归的公主昼夜做着痛苦的恶梦,被神鹰奴役的恶梦。

陷入愤怒与痛苦纠缠的王子,开始疯狂地奴役鹰的世界。他将哥舒岚放逐在神鹰峰,负责驯养鹰,剥夺它们的野性,成为供人驱使的奴仆。”

“你说他是一个暴君?”

“我只是说他是一个痛苦的人。”

“你很了解鹰王?”

“每一个生活在大漠的人都很了解他,也很了解他的故事。时候已不早了,我们该回飞鹰堂了,今晚你一定有许多事要做。”买买提警觉地收住了话题,关于鹰王的事他已经说得太多。

“哦?”

“因为你已决定拒绝加盟九鹰派,所以今晚你一定会想办法从这里逃回去。”

“你如何知道?”

“我已从你的眼神中读出了许多东西,你根本就不是为了加盟而来,你是为了挑战而来。看到了九鹰派的实力,现在你应该会知难而退,想着如何趁夜色掩护逃回去。”

“你既然已看出我的来意,还跟我说了鹰王的秘密。”

“因为已经太久没有人跟我说话了,你恰好是一个可以说话的人。”

“我已是一个即将要死的人,即使知道一些秘密也无妨?”

“你不会死,你最后会成为鹰王的奴仆,明天你就会插上翅膀,飞翔在茫茫大漠之上。”

“也许吧,其实做个鸟人也未必就是坏事,至少可以飞。”

说话间他们已回到了夜色昏暗的飞鹰堂,月光透过门窗照进来,一片朦胧。几个鸟人架起一堆火,正在烤着一只肥羊,它是附近牧民上供九鹰山的供品。

黑暗的角落里,秃鹰们正在撕扯着猎鹰堂送过来的食物--一个活人。

凄厉的惨叫回荡在空廓的石洞,鸟人们若无其事地大口嚼着冒着油渍的羊肉,喝着羊皮袋里的烈酒。

买买提默默地走过去,加入了吃喝的行列。几个鸟人识趣地给他让出位置,远远地退在火堆后面。

早已饥肠辘辘的沈落日也凑到买买提旁边,大口地嚼咬起来。

买买提与几个头领模样的鸟人叽里咕噜地说了一通胡话,确认山下的巨木林一切如常,才放心去睡了。

沈落日旁若无人地吃喝完毕,也拣了一个安静的角落,倒头便睡。

透过石窗,一弯皎洁的明月映着他疲惫的脸。平静如水的他,思绪却在不断翻腾。

既然买买提已经知道自己是来挑战的,为何却不揭穿?

他为何要告诉自己鹰王的秘密,与外界隔绝的训鹰堂内又隐藏着什么?

表面忠厚豪爽的买买提,又是一个怎样的人?

大漠鹰王又是怎样的一个人?

他号称胡族第一高手,能击败翱翔万里的大漠神鹰,他的武功肯定已是出神入化。

他隐藏在九鹰山的何处?是与鹰夫人在一起么?

遇到他,自己恐怕连一份生还的希望都没有。可是自己又无法回避,无法绕行,只能面对这个可怕的对手。

还有那个训鹰堂的哥舒岚,他是一个孤独可怜的人,也是一只寂寞凶残的鹰。

他既不属于人的世界,也不属于鹰的王国。

他选择远离人群,是一种无奈的逃避;他选择与鹰为伴,是一种孤独的放逐。他一定希望有一个朋友,一个可以说话的人。

沈落日恰好也是一个孤独的人,一个寂寞的人,一个希望找人说说话的人,为何不趁着月色去找他说说话?

可是从飞鹰堂到训鹰堂是一条戒备森严的路,如何穿越?

何况通往训鹰堂根本没有路,自己没有翅膀,又如何飞过去?

他无计可施,只有等待一个机会,一个可以自由行动的机会。

有这样的机会吗?

除非是有奇迹发生,奇迹有时也需要人来创造,而沈落日恰好也是一个能够创造奇迹的人。

奇迹,在这个月圆之夜,在沈落日孤独无助之时,悄然的降临。

这是有人早已替他精心设计好的一个奇迹。 第41章 鹰身人面 安静躺卧的沈落日脸上浮出一丝诡秘的笑,他等待的时机到了。

他已听到了两鹰里外的混乱,听到了巨蟒的咆哮。

安睡的鸟人,已全部闪电般冲出山崖,飞鹰战队已紧随主人飞出了栖息之地。

沈落日知道愤怒的蛇族趁着夜色,开始对九鹰山展开报复进攻。蛇虫虽然也有一双眼,但他们的行动主要依靠听觉,所以它们一定会选择深夜出击。

他突然袭击了巨蟒,蛇族一片混乱,慌乱中它们选择了撤退。

他断定,调整状态的它们,必将有备而来,展开一轮残酷的报复,对袭击它们的鹰族的残酷报复。

鹰王的人突入巨木林,砍瞎了巨蟒的一只眼,破坏了互不攻击的平衡状态。

今天鹰王的人可以砍瞎蛇族之王,明天就可能消灭整个蛇族,示弱的结果就会任人屠杀,所以它们不会示弱。

它们选择了进攻,即便不能攻取九鹰神山,也要让鹰王知道蛇族不是好惹的,要让破坏规矩的鹰界付出惨痛的代价,以后再不会轻易越界侵犯。

现在它们已经攻上了鹰山,几十年未遭遇过攻击的鹰族一定会陷入混乱。安逸优越的日子过得久了,就会松懈,应对突然攻击的能力就会下降。

尽管它们具有天然的优势,突遭袭击之下还是会陷入一片混乱。

沈落日见身边的鸟人悉数出动,便悄然翻身而起,趁着混乱绕向石椅后面的石门。

“嘿嘿,兄弟,今晚你果然有行动。”买买提笑咪咪地看着他,出现在他面前。

“你一直在监视我?”沈落日紧张地拔出插在腰间的残月刀。

“不是监视,是关注,从第一次看到你那一刻。”

“你究竟是什么人?”

“如果你能活着回来,就会知道我是谁,我的玉哨级别比你的高一个等级,可以帮你通过关卡。”

“没有了玉哨,你怎么指挥飞鹰堂?”

“带敌人进入九鹰山,你以为今晚之后我还能留在这里?”

“不管你是谁,我一定会回来搞个明白。”沈落日接过他的玉哨,随即钻入了石门匆匆而去。

很快便是巨鹰堂的后门,他从方孔递入玉哨,片刻后石门缓缓开启一条缝隙。

“蛇族已攻入神山,大家小心戒备。”沈落日大声提醒一句,迅速闪身穿过甬道,绕出正门,沿着悬空石道直奔隔壁的鹰人堂。

鹰人堂的门窗洞口空空落落,俱是无声的黑洞。鹰人堂每天早上接到从鹰羽堂送过来的新人,晚上便培训完毕送到外四堂,这里只有几个中级职业训练师跟随着堂主陆愈。

尽管外面已是一片混乱,但这里依然安静。

内堂不问外事,是天塌下来也不能破坏的规矩。所以他们即使看到沈落日从门前溜过,也安睡不理。

一堆训练新人的绳索堆放在一起,沈落日顺手摸了一条绳索,挽个活套甩出去,挂在了突出绝壁的一块石头上。

“你是白天来过的新人?”陆愈出现在他的背后,目光狡黠地看着他,似乎并没有敌意。

“不错,在下沈落日。”沈落日紧张地握紧了残月刀。

“深夜不睡,想去哪里?”

“找哥舒岚聊聊天,听说他一个人守在上面很寂寞。”沈落日信口开河,胡乱编制了一个理由。

“哦,原来如此,去吧,但愿你们聊得愉快。”陆愈诡秘地一笑,退回了石洞。

看着陆愈的背影,沈落日开始有些迷惑:是自己的智商太高了,还是对手的智商太低了?

这么弱智的借口,竟然可以蒙混过去?

他笑得那么诡秘,难道背后有阴谋?

他只要一出手,自己必然会滑落万丈悬崖,他有必要采用什么阴谋吗?

沈落日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合理的解释,今晚的事实在是太诡异,太离奇,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

既然想不通,就不要再去想。

反正已无退路,不如先飞到训鹰堂再说。他攀着绳索飞身而起,荡过山谷稳稳落在训鹰堂洞口的平台上。

刺耳的枭叫声扑面而来,洞里的鹰在笑,疯狂地笑。

一个蹲在巨大石椅的鹰正在得意的笑,他正和属下的鹰头领快活地交流。

人面,四只干枯的鹰抓,两只后抓抓蹲在椅背上,两只前抓兴奋空中比划挥舞,他正在用鹰语跟属下的鹰讲着笑话。

难道他就是那个徘徊在落日下的孤影?那个寂寞的神鹰之子?

看样子他一点都不孤独,他很快乐,他正享受着鹰类的快乐。

自己的推断完全错了,彻底错了。

他不是人,它是鹰。

它不再是那一个被困鹰山的孤独可怜的鹰孩,它已被鹰王训练成一个杀人魔王,从他那凶恶的眼神,沈落日已看出了它的本性。

它已看到了落在门口的沈落日,停止了枭叫,伸出干枯的鹰爪冲着沈落日勾了勾。意思是你过来,沈落日毫不犹豫地走了进去。

“在下飞鹰堂主沈落日,拜会训鹰堂主。”沈落日亮出了手中的玉哨,报出了自己的假名号。

“◎¥……())——))——#◎¥。”哥舒岚手舞足蹈地枭叫起来。

原来他只会鹰语,不懂人言。

沈落日的头彻底大了,怪不得陆愈诡秘地祝愿自己聊得愉快,看来自己确实跟哥舒岚聊得很愉快。

哥舒岚见他不懂鹰语,主动跳下座位,冲沈落日手舞足蹈地奔过来,看样子它很愉快,见到有人看望它很愉快。

它伸开两只枯瘦的鹰爪,要和沈落日来一个亲热的拥抱。这是一个大大的拥抱,四只脚已将沈落日紧紧地抱住。

猩红的血口伸过来,莫非是传说中鹰类最高的欢迎仪式——鹰之吻?

不对,它的血口分明是在凑近沈落日的咽喉。

沈落日惊骇失色,急忙向下缩身一滑,滑出它的怀抱,急速后撤。

手中的残月刀滴下一条浓黑的血迹,在滑出它怀抱的瞬间,刀锋已划开哥舒岚的胸,从颈部到胯下。

哥舒岚看着自己被划开的前胸,脸上的肌肉暴怒扭曲,展翅如风,疯狂地扑向沈落日。

飞速后退的沈落日脚下一滑,失足跌下了悬崖。一击扑空的哥舒岚也飞出了平台,展翅滑翔而下。

就在飞离悬崖的那一刻,失足跌落的沈落日手中的刀在崖壁奋力一划,身体已借刀划绝壁之力,空中翻转一圈,稳稳落在哥舒岚的背上。

哥舒岚背部突然承重,下坠摇晃一下,方才稳住飞翔姿势,准备来个空中翻身攻击。

沈落日不会再给他任何反击机会,手中的刀已割下了他的头,一腔热血喷出,无头的鹰人立刻失去了平衡,翻转滑向深谷。

沈落日紧贴在鹰背上,随着它滑翔而下。

随着鹰尸一起滑翔的沈落日,目光锁定了一个悬崖石洞,峭壁上陷进去的一个巨大的黑洞。

不错,就是这个黑洞,他一定就是鹰王居住的黑洞。

他在白天观察新鸟人训练时,发现一个坠落鸟人被吸入了绝壁,他已断定那里一定有一个洞。

一定是有人将靠近绝壁的坠落者吸入了黑洞,那个人会是谁?

会不会就是神秘的大漠鹰王?

他为何要躲在山腰的洞里?他为何要抓落下的鸟人进去?

飞坠的沈落日松开抱紧的哥舒岚尸体,在其背上猛踩一脚,尸体加速下坠,他借着反弹之力,已飞身钻入了悬崖黑洞。

一阵劲风扑面,将扑入的他重重地摔在石壁上,顿时失去了知觉。 第42章 鹰蛇大战 九鹰神山下的攻击战已进入了如火的高潮,漫山而上的蟒蛇已爬上了山顶。陷入慌乱的鹰族已渐渐恢复了冷静,开始有效地阻击。 负责日常防守的猎鹰堂已在节节败退,面对小股进犯的蛇族曾饱餐了一顿,如今面对大规模的进攻,习惯了恃强凌弱,捕食异类的猎鹰堂终于顶不住如潮的攻势。 危机之时,飞援而至的黑鹰战士已投入了战斗。 黑鹰?黑色的鹰? 不,它们羽毛不是黑色,他们的眼睛却是红色。 火红的红色,在暗夜里闪烁着幽红的光芒,它们可以透过漆黑的夜晚,看到几鹰里之外飞过的麻雀。 它们属于黑暗,属于夜的使者,是夜战之神。 它们已开始攻击,俯冲而下,利抓飞扬,爬上山顶的第一批蟒蛇,已被牢牢抓住七寸提到半空中。 被抓住要害的蟒蛇痛苦的扭曲者,嘴巴张的很大,想咬住点什么,却什么都够不着。 难道昨晚被鹰族残杀的一幕又要上演?难道它们的疯狂攻击只是自寻死路,集体自杀? 不,它们是有备而来。 它们有足够的实力与鹰争锋,它们拥有更致命的武器——小蛇。 爬虫般的小蛇,数量庞大的小蛇。 巨鹰的抓可以稳稳抓住体型庞大蟒蛇的七寸,可它面对爬虫一样的小蛇,巨抓又该抓向哪里? 说到小蛇,小蛇已出动。 它们飞速地从被捏住致命要害,不停空中挣扎的蟒蛇嘴里爬出来,顺势溜进了那些擒拿了蟒蛇的黑鹰的羽毛里。 黑鹰开始痛苦地抖动,利抓开始拼命地在自己的羽毛里乱抓。 鹰羽脱落,血肉模糊,中招的黑鹰开始抽搐,抽了几下,身子一挺,跌落到万丈悬崖之下。 原来有备而来的蛇族早已在出发之前,将小蛇藏入蟒蛇体内,在蟒蛇被抓的瞬间,小蛇与空中的鹰可以近距离接触,可以得到最佳的攻击机会。 小蛇突袭之下,黑鹰损失惨重,纷纷挣翅高飞,在蛇族上空盘旋,却不敢再轻易俯冲下来。 一击得手的蛇族,得意地冲着天空摇摆着身躯,越来越多的蟒蛇爬上了山顶,开始向九鹰山的腹地进发。 巨蟒群已开始攀越悬崖,巨蟒之王已爬出巨木林,一只独眼放着幽兰的光芒,开始向九鹰山缓慢地爬行过来。 昨天它狂怒之下,一马当先,吃了巨亏,弄得遍体鹰伤。 今天它学乖了,督阵在后,让小弟们在前面卖命,有临阵退缩的同类,便会被它吞入巨口,没有退路的蟒蛇一族只有拼命的冲击。 看到盘旋的鹰族不敢再俯冲攻击,巨蟒之王反而狐疑起来,不再冒进。 难道盘踞九鹰神山几百年的鹰族,真实实力仅此而已? 难道被鹰王统治后的鹰族,已失去了原始的战斗力? 绝不可能,即使鹰的攻击力有所下降,那么那些纵横大漠的鸟人呢? 它很快就有了答案,鹰的攻击力没有下降,它们只是在等雄鹰堂的雄鹰。 铁翅雄鹰,鹰类之雄,铁一般坚硬的空中战神。 它们是鹰王的王牌战队,九鹰山的护卫神。 东方的天空已发白,虽然离日出还有一个时辰,但天空已明亮起来,月光已悄然退出。 雄鹰已展翅而来,扑向得意的蛇群,它们没有出抓,也没有出嘴。 它们只是扇动着巨翅,夹杂了铁羽的巨翅。 铁翅纷飞,暴雨般射向了密集的蟒蛇群,黑血四溅,蛇尸滚滚。在血污弥漫中,爬出蟒蛇尸体的小蛇,慌乱地四处逃窜。 猎鹰堂的兄弟这回可派上了用场,欺负弱小本就是它们的特长,它们开始俯冲下来,拼命地啄食乱窜的小蛇。 蛇类开始大规模的退却,然而它们很快便发现它们已无路可退,退却的同类全部消失在后面的巨蟒群的一排巨口之内。 它们又返回头冲击雄鹰铁翅,结果又留下一排排的尸体,不得不又开始退却。 愤怒的巨蟒之王尾巴拼命拍打着地面,攻击的命令通过地波已传给了巨蟒群,成群的巨蟒已开始攻击,它们压过前面的蛇群,直冲向铁翅雄鹰。 一排巨口忽然张开,一排惨绿的液体喷涌而出,像雾像雨又像风。 低空掠过的铁翅雄鹰已被毒雾笼罩其中,羽毛已纷纷脱落,躯体已膨胀发黑。神采飞扬的铁翅雄鹰,瞬间已化为巨型的脱毛乌鸡。 铁翅雄鹰已开始集体退却,加入了徘徊高空的行列。 雄鹰堂的鸟人开始发怒,开始发动攻击,他们才是真正的铁翅雄鹰,铁翅雄鹰之中的铁翅雄鹰。 他们的翅膀是纯软铁锻造,柔软如羽,锋利如刀,愤怒的铁翅鸟人盘旋在巨蟒之上。 铁翅挥动,一排铁羽射出,急如旋风,势如闪电,已纷纷插入了巨蟒之眼。 铁翅是瞬间集体发射,巨蟒群也是集体瞬间失明。 瞬间的剧痛刺激之下,愤怒扭曲的一群巨蟒竟然腾空而起,发出最后的一击,也是致命的一击,同归于尽的一击。 几十个铁翅鸟人瞬间便被巨蟒吞噬,凌空而起的巨蟒也纷纷坠落悬崖之下,腹中吞噬的铁翅已透出了身体。巨蟒尸体纷纷落入堆积如山的鹰尸,蛇尸中,痛苦地扭曲几下,停止了活动。 寂静,恐怖的寂静! 这一瞬,盘旋的鹰停止煽动翅膀,爬行的蛇停止了蠕动。 片刻的壮丽,震慑了整个世界。 鹰为之止飞,蛇为之停舞。 片刻之后,巨蟒之王开始退却,蛇类开始逃窜。 鹰群开始俯冲,鸟人已开始出手。 犯我强鹰者,虽远必诛,何况你们就在眼皮地下。 想逃?没那么容易? 你们要为自己的血腥攻击付出代价,血债血偿,鹰类的血需要蛇类更多的血来补偿。 蛇类为自己的贸然攻击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成群的蛇类被空中飞鹰肆意捕杀。 杀人者必为人杀,鹰类很快也为自己的屠杀付出了代价。一排犀利的木箭扑面而来,冲在捕杀一线的雄鹰和鸟人,纷纷中箭坠落尘埃。 第43章 黑洞神鹰 木箭纷纷,射落鹰毛一片。 突狐人终于加入了对抗鹰王的队伍,开始了他们残酷而快意的空中射杀。 在洞口守了一天一夜后,捕捉到最佳战机的突烈锋率部冲出地面。在突出地面的那一刻,他的部署已迅速爬上树。 片刻后便完成了武器的制作,全副武装,立在他背后。 他带领他们默默地跪伏地上,朝着那十二具崭新的骷髅祈祷完毕,便在突烈锋的指挥下加入了这场血腥的搏杀。 猝不及防的鹰族纷纷中箭坠落,面对强大的箭雨,它们不得不选择了集体退却。残余的秃鹰和鸟人振翅高飞,盘旋几圈,纷纷朝着九鹰山方向高飞而去。 此时一论红日初升,为躲避强烈的光线,透明的突狐人也退回密林深处。 溃退的蛇族残余也随巨蟒之王退回了栖息之地,友好地避开了突狐人聚集的营地。 面对强大的空中敌人,神秘的巨蟒之林变成了和睦共存的人蛇基地。 一阵扑面的凉风将沈落日骤然唤醒,他强忍剧烈的头痛,睁开了双眼。 “鹰王?”清醒一刻,他惊呼出声。 一只比巨鹰更巨鹰的巨鹰,正躲在阴暗的黑洞深处,一双碧绿的巨眼,闪着凶狠的光。 难道他就是传说中的大漠鹰王? 不对,鹰王应该是一个人,一个叫纽毕浑的人。而面前的只是一只鹰,一只放大了十倍的鹰。 巨巨鹰扑闪着巨翅,强劲的风扑面而来,“哗啦”一声,巨巨鹰又被拽回了原地。 一条巨粗的铁练,拴住了巨巨鹰的一双巨抓。 呵呵,原来你是被人困在了这里? 龙困沙滩被虾戏,何况你只是一只被困的鹰? 沈落日一跃而起,拔出了漆黑的残月刀。 刀声长鸣,回声激荡。 巨巨鹰开始后退,眼睛里闪过了一丝深深的恐惧。片刻之后,恐惧的双目突然焕发出奇异的光彩。 雄武的身躯突然匍匐在地,匍匐在沈落是面前,眼里闪着乞求的目光。 沈落日呆住了,狐疑地看着巨巨鹰。 巨巨鹰伸出自己的右抓指着困住他的铁链,又抬起来指了一下沈落日手里的残月刀。沈落日立刻明白,它要自己帮他斩断铁链,脱离铁链锁困。 沈落日犹豫地看着眼前的巨鹰,它一定是被鹰王击败之后,囚禁在这里的大漠神鹰,传说中的鹰中之神。 它才是真正的大漠鹰族之王,那个霸占了哥舒公主的邪恶鹰神。也就是那个邪恶的鹰之子哥舒岚的爹,一个比鹰王纽毕浑更邪恶的鹰类之王。 鹰王毕竟是一个人,还有一丝人性,只是人性已被扭曲变形。而眼前的这只巨巨鹰,却是名副其实的禽兽,毫无人性的禽兽。 自己救了他,等于放归了被困的邪恶之神。 鹰神已看出他的疑虑,给他开出了一个无法拒绝的条件:它指指沈落日,又指指自己的后背。 它告诉沈落日,它可以驮着沈落日飞出去,飞出石洞,飞出悬崖,飞离九鹰神山。 面对诱惑,沈落日别无选择。管他娘的,先飞出这个鸟地方再说。 聚集功力,奋力挥刀,杀气纵横,刀气犀利,一道黑茫闪过,火花照亮整个洞穴。 “锵——,锵——”两声刺耳的金属摩擦声后,两条巨型铁链已齐齐断开。 神鹰已振巨翅飞出山洞,后背上的羽毛里隐隐约约似乎爬着一个人影。守候在洞口的成千上万的秃鹰,发出凄厉兴奋的枭叫。 它们的鹰神回来了,存活在它们记忆深处的鹰神回来了。它没有死,它不可能死,它是不死的神,保护鹰族的神 三十多年了,它们终于看到了恢复自由的希望,它们早已将神之子的惨死而激起的群体暴怒抛在脑后,开始为鹰神回归而欢呼。 残暴的神之子不但没有给它们脱离困境的希望,反而成了鹰王控制它们的工具。它们追随他,开始是因为他是鹰神之子,是它们的希望。后来完全是因为恐惧,恐惧久了就扭曲为崇拜,对控制奴役自己的强者的崇拜。 现在不同了,久违的鹰神回来了,鹰界的主宰回来了,曾经带领他们奴役人类,蛇类,大漠万物的鹰神回来了,它们的好日子马上就要到了。 为了恢复昔日的荣耀,它们开始朝着那些奴役它们的鸟人们攻击,要彻底将他们灭绝。 内堂的鸟人们开始恐慌逃窜,面对普天盖地的反抗者,他们展开双翅,向东边的大漠飞去。 只有传说中的大漠鹰王,才可以扭转他们这群鸟人们的困境。他们相信,鹰王虽不在九鹰山鹰族圣地,但他一定还在大漠里。 他虽讨厌鹰族圣地,但他必须要牢牢控制这片圣地。 当鸟人反应过来,准备逃离报信,可惜已迟了一步。鹰神已控制了天空,巨抓已笼罩了他们的生路。 那个恶魔鹰王一旦回来,刚刚恢复自由的它,恐怕又要再次被降服,永远呆在那个阴暗的山洞里,锁在困修铁索下。 它已经被困修铁索困了三十年,三十年功力没有任何进展。 三十年前的鹰王略施小计便俘虏了它,经过三十年进化,但现在的鹰王已不需要任何诡计,就可以轻松驯服它。 只要他一出现,它就要乖乖地回到石洞里。 只有抢在他出现之前,彻底铲除鸟人,恢复鹰族的统治。有了大漠鹰族的支持,策动群体防卫,才可以勉强应付鹰王的铁翼神功。 损失惨重的鹰王部下退回九鹰山一刻,才发现他们已失去了曾经的乐园。 陆愈一脸凝重地出现在飞鹰堂,他是鹰王之外,职位最高的两个高级御鹰使者之一。 一脸紧张的巨鹰堂,鹰羽堂的堂主紧随其后,雄鹰,猎鹰,黑鹰三大外堂堂主也率残余鸟人退到了飞鹰堂。 他们的鹰族部下在归来的路上,突然开始攻击自己的主人,他们只能就近退入了飞鹰堂,守在窗口,门口,阻击鹰族的攻势。 “飞鹰堂主,那个人是你带来的?” “不错,他是我堂的新收录的初级御鹰使者。” “他闯入内堂,杀了驯鹰堂的哥舒岚,训鹰堂的鹰失去了控制,开始攻击我们。” “他此刻何处?” “已跌落悬崖,与哥舒岚同归于尽,这是你的信物?”陆愈手捏一枚玉哨,冷冷地看着买买提。 “它怎会在你手里?”买买提一脸狐疑,故作镇定。 “他溜过鹰人堂之时,我顺手从他身上拿来的。” “陆堂主只截留信物,人却放了过去。那小子没有翅膀,却能从鹰人堂飞到了训鹰堂?”买买提疑惑地看着陆愈。 其他几位堂主一脸迷惑地看着陆愈和买买提,搞不懂二人在演哪一出戏。 “他要找的是那个怪物,我又何必多管闲事?”陆愈冷冷地回应。 “一个能从陆堂主眼皮底下溜过去,飞到训鹰堂,击杀哥舒岚的人,偷走我的玉哨,应该不是一件难事。” “但他却是你带进神山的。” “他在鹰人堂观看了半天,陆堂主也没有识破他,陆堂主可是九鹰派唯一的高级御鹰使者。” “这小子武功平平,没想到有如此本事。不过现在他已经死了,现在我们要合力对付鹰神。”巨鹰堂主赶紧上前插话,试图化解猜疑,合力对敌。 “神鹰?”几位外出回归的外堂堂主惊讶地张大了嘴 “不错,那小子与哥舒岚跌落山谷之后,失控的训鹰堂群鹰铺天盖地尾随而下,遮蔽了整个山谷,然后神鹰突然从鹰群中腾空而起,带领鹰类开始攻击我们。”巨鹰堂主详细地描述。 “事已至此,多说无益,我们只须紧守飞鹰堂,等待鹰王。”陆愈打断了巨鹰堂主。 “鹰王?他不是已经与鹰夫人退居无忧城堡?” “无忧城堡?失去了九鹰神山,他还能高枕无忧?”雄鹰堂主有些激动。 “是啊,他安逸了太久,也该出来活动活动了。再不现身大漠,大漠鹰王这个尊号就要永远从大漠消失。”黑鹰堂主也大声附和。 第44章 空中决战 一个黑点出现在东方的天空,越来越近,它是一只孤独的鹰,也是一个寂寞的人。 是鹰王,传说中的大漠鹰王! 退守飞鹰堂的鸟人们顿时兴奋激昂起来,他们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他们的精神支柱。 只要鹰王归来,任何强敌都会不堪一击。 他们开始配合主人主动出击,七大堂主并肩而出,扑向正在肆无忌惮捕杀鸟人的巨型神鹰。 在飞离洞口的一刹,买买提脚下一滑,身体失衡,从悬崖之上滑落,跌向了悬崖之下的地面。 其余六大堂主已结队冲到神鹰前面,继承了铁翼神功的雄鹰堂主首当其冲,他相信正在飞来的鹰王正在看着他们,他必须卖力地拼杀,挽回退缩造成的劣势。 在鹰王不在时,他可以退缩保存实力。但在鹰王面前,他必须拼尽全力,毫无保留地拿出全部实力。 他相信鹰王一定会铲除卷土重来的手下败将大漠鹰神,大漠鹰神的神话三十年前已被打破。 鹰王才是大漠的神话,是鹰界的神话,也是江湖的神话。 只有曾经纵横江湖的老一辈人物才会明白鹰王的武功有多么可怕,实力有多么强大。 他的勇猛冲击已被鹰王看到,已得到了鹰王的赞许目光,但他却永远看不到这种褒赏的眼神。 他的铁羽还未展开攻击,神鹰的铁抓已抓住他的身体。在铁抓的夹持下,铁翅被扭曲压缩到他的骨肉,他的整个身体被扭曲成一条血淋淋的麻花,来不及痛苦号叫,已支离破碎。 神鹰另一只抓向陆愈的巨抓,却落了空,只抓了几只零碎的羽毛。躲开致命一抓的陆愈盘旋而起,双翅内寒茫闪过,几只随神鹰攻击的秃鹰已喷血坠落。 其他几个稍稍落后的堂主与紧随他们出击的鸟人们已被群鹰包围,展开惨烈的对攻,血光四溅,羽毛乱飞。 一击落空的神鹰腾空而起,两只巨抓一起抓向躲过一击的陆愈。惊魂未定的陆愈开始逃逸,可惜已晚了一步,铁抓已抓到他的后背。 一点寒茫,凌空而至,带着呼哨,那是划破苍穹的撕裂声。 神鹰的抓骤然收回,在空中翻转一周,勉强躲开飞射而来的寒茫。 面对那一道破空的寒茫,它不敢用煽动如飓风的巨翅,也不敢用无坚不摧的铁抓。 它知道那是鹰王发出的一击,那是鹰王铁翼的一根羽毛,一根可以划破铁石的羽毛。 三十年前它可以做到一抓击落,但现在的破空铁羽已不在三十年前的那一只。 三十年了,它虽然没有进步,也没有退步,对手的武功却已提升了几个境界。从破空的声音,它已听出这是一只不可阻挡的铁羽。 一只铁羽尚且如此,那么那一双铁羽密布的铁翅呢? 它已胆怯,已开始退却。 就在它振翅高飞的瞬间,那个徘徊,退却,已开始逃逸的陆愈去而复返,纠缠上了神鹰。 狡猾的鹰人堂主,鹰王座下第一高手,他不但可以揣摩人的心思,也可以观察鹰的眼神。 他从神鹰的眼神里已经看出了恐惧,看出了退却。 他断定神鹰会高飞逃逸,在神鹰高飞的瞬间,他已出手,突然飞跃到到神鹰的后背,隐藏在双翅间的利刃已出手。 就在他出手一刻,眼里闪过一抹惊恐的光芒。在随风飘忽的鹰毛间,他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来不及惊讶,一把漆黑的刀已划过他的颈项。 带着满脸惊讶,怀疑,恐惧,九鹰山第一高手陆愈已喋血万里长空,跌向了山岭之间。 展翅而来的鹰王,已看清楚了神鹰背后的一切。两支铁羽已破空而来,距离已很接近,破空的撕裂声更强悍,震人耳寰。 这次的目标不是神鹰,是它背上的人。 神鹰逃得快,背后尾随而击的两只铁羽更快,眼见已穿过鹰背上隐匿的那个人。 沈落日见来势不可挡,忽然一个空中鱼跃,两只脚稳稳踏在两只飞速划过的铁羽上,身子在空中晃了几下,终于没有从铁羽跌落下来。 手中的刀竖立在面前,劈开扑面的劲风。人随羽破空而行,转眼消失在茫茫的天空。 惊异的神鹰已无暇顾及驾驭它的主人,展翅往北而高飞而去,惊惶的群鹰除了少数几个尾随它高飞而去,其余的已被残余的鸟人截住,乖乖地飞回了驻地,惊惶地等待着鹰王的处置。 耳边的风呼呼而过,脚下的群山飞速地向后退去,沈落日终于感受到了凌空飞翔的快感。 借助两只铁羽,他完成了第一次独立飞行。 铁羽的劲道开始衰弱,开始减速下滑,划过一条悠长的弧线,终于落在了九鹰山的西边。 终于回到了地面,终于可以脚踏实地,沈落日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他稳定心神,迈开大步朝着西边而去,眼前已没有浩瀚的大漠,阴森的巨木林,高悬半空九鹰山。 眼前是平坦的土地,湛蓝的天空,无垠的绿草。比边塞的地更阔,天更蓝,草更绿。 煦暖的风,明媚的阳光,清新的草香。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西域,盛产良马的西域? 大漠,巨蟒,鹰王,神鹰,透明部落…… 所有经过的事,所有路过的人,都留在了身后,成为了风中的记忆,已随风而去。 那个地下的夜晚,那个透明的女孩,还有那两滴透明的眼泪,却留在了他的记忆里,挥之不去。 他离开突狐人的那一刻,觉得这只是一个精心安排的布局。她不过是一个棋子,一个道具,发生的一切都无所谓。 当他经历空中生死劫,重新踏到地面一刻,第一个想到的人竟然是她。 她在地下还好吗? 他心底陡然生出一丝后悔,后悔没有清楚地看她一眼,除了透明的皮肤之外,他应该拥有更多的记忆。 他痛苦地摇摇头,拼命转移自己的注意。开始思考刀法,思考飞的技巧。 经过借尸滑落,架鹰翱翔,踏羽飞行这些经历。 他悟出了飞行之道:没有翅膀也可以飞。 他想通了为什么云遮月可以飞,李布衣可以飞。他们都懂得借用外力,李布衣张开的布衣每隔一段便会凌空煽动一次,云遮月的弯刀每隔一段便会凌空划过一次。 在他们飞越一刻,布衣,弯刀就是自己的翅膀。那自己手中残月,不也是一个很好的翅膀么? 沈落日忽然开始奔跑,手中的刀闪电般劈向前面的地面,刀光划过地面,人已腾空而起,在空中翻了一个筋斗,跌落在草丛中,摔得鼻青脸肿。 原来飞并非想象的那么简单,飞翔的道理虽然已经悟到,但实际飞翔起来却并非如此。 力度和平衡的掌握需要长期的训练与实践,如今他独自纵横荒野,正好沿途训练,打发独行的寂寞与无聊。 他忽然站立不动,目光凝视前方,眼神闪过一丝惊喜。 茫茫草地尽头,出现了一座城堡,一座久违了的城堡。 第45章 土卢城堡 城堡前,已有一张熟悉的脸,引领着一群熟悉的脸,肃立恭候风尘仆仆而来的沈落日。 领头之人的竟然是买买提,拖着一双别扭的翅膀,站在城堡的门口。他后面站立的竟然是赵大壮,朱尔丹以及一帮来自边城的兵友。 赵大壮大步走出人群,伸出一双大手猛力拍击沈落日的肩膀,竖起了拇指:“兄弟,干得不错!” 朱尔丹也远远地候立,友善地对他点点头。 “你们?”沈落日狐疑地看着他们。 “这里就是进入西域的第一城堡--土卢城堡,这位买买提就是土卢城堡的王子。” “王子?”沈落日狐疑地看着眼前的这个鸟人。 “那已经是二十年前的陈年旧事了,现在我的弟弟已接替王位。我现在不再是王子,是王爷。”买买提感慨万千,引领大家进入了土卢城堡。 街道两侧聚集着欢歌笑语的土卢人,他们载歌载舞,手舞足蹈,热情地欢迎他们的英雄归来。 “买买提!买买提!”兴奋的人群冲着买买提欢呼雀跃。 自从二十年前那场惨烈的抗争之后,他们彻底被鹰王击溃,大批的青壮年被抓到了鹰山,包括年轻的王子买买提。 他们不但要继续每月提供牛羊供奉九鹰山,而且数量还要加倍。从那一刻起他们不再抗争,被迫臣服顺从。 今天,这一场漫长的噩梦终于结束,三十几年的鹰奴枷锁彻底解脱。 他们的英雄买买提王子回来了,邪恶的鹰王已退回了大漠的深处,他已失去了九鹰山的控制权,乖乖地退回了漠北。 给土卢人带来希望和光明的是一支神秘的军队,一支来自东方的神秘军队。 这只军队的领头人竟然是杨之远,云遮月帐下第一幕僚,也是一个自称不会武功的人。 他已在临时府邸迎候沈落日,小兵沈落日急忙上前拜见这位高级幕僚。军队是一个等级森严的地方,他和杨之远的级别实在是差得太远,平时在军队中只能远远地注目围观。 即使远处围观的机会也并不多,现在他却坐在杨先生的面前。赵大壮,朱尔丹只能远远站立陪他们说话。 沈落日尴尬地勉强坐了,杨先生让他坐,他就得坐。 “沈兄弟,这次剿灭九鹰派多亏了你,云大将军果然没有看错你。”杨之远一副欣赏的眼神,云大将军欣赏的人,他必须要欣赏。 “鹰王依然还在,九鹰派只是损失惨重,并未灭亡。”沈落日一脸疑惑。 “哈哈,兄弟你架羽飞走以后,鹰王的部下除了被乱箭射杀者之外,其余已归顺了杨先生。”买买提笑着解释。 “鹰王呢?” “他已被杨先生击退,折了铁翼,败退到大漠深处。” “先生击败了大漠鹰王?”沈落日彻底被震惊,看着文弱的杨之远。 “呵呵,我碰巧找到了一个不会武功的女人——鹰夫人,我挟持了她让鹰王自废铁翼神功,然后便将鹰夫人还给他。 自废武功的鹰王跟鹰夫人双双携手隐居大漠,从此不再过问漠北江湖之事。 九鹰山的善后之事有我替他劳心费力,他可以自由自在地安享快乐,毕竟他已是一个老人了。” “鹰夫人也已是一个老妇人,鹰王竟然为她这样做?” “三十年前他可以为了鹰夫人放弃王位,今天也可以为她放弃九鹰山。” “三十年前鹰夫人是美丽的公主,现在只是一个老妇人。” “在鹰王眼里,她永远是公主,不管岁月如何变迁。对大多数人来说,鹰王是一个残酷冷漠变态的恶魔。 在鹰夫人面前,他永远是一个重感情的好男人,好丈夫。” “杨先生似乎很了解鹰王?” “了解你的敌人,才会战胜你的敌人,每一个人都会有弱点。鹰王的弱点就是鹰夫人,所以这场对决我们赢了。” “这次九鹰山的对决,都在杨先生掌握之中?” “外部的安排可以这么说,但内部的事情掌握在沈兄弟手里,我只是安排买买提接你进去。” “是在买买提在大漠见到我之后?” “不错,你杀了鹰七,我就知道你已经来了。” “你们早已到了这里,却没有穿越大漠?” “我们是马队,自然行动要快一些,我们从南边绕过了大漠,通过了忽图酋长的防线。我们三天前就已秘密潜入了土卢城,并联系到了买买提。” “大漠不是唯一通道?” “当然不是,却是普通商旅的唯一通道,我们是一小股精锐突骑,所以可以快速通过忽图的防线。现在萨布已被驱离边城几百里,忽图酋长并不是个糊涂人,而且很聪明,私下网开一面。” “让我和狼九通过大漠的目的就是九鹰山,因为不论走那条路必须要从这里通过。” “现在这条路已畅通,我可以带着一千铁骑回去了。” “你要回去?” “我们去西域是做生意,不是挑起战争,所以军队不可以随便进入西域,我们的通商商旅马上就会到了。” “商旅?” “不错,傲雪山庄的贩马团。” “这么说,我也可以回到边塞了?” “不,你要跟他们带三十名精锐留下来,保护商旅西行。”杨之远指着赵大壮,朱尔丹。 “三十人?” “已经足够了,你手上不是还有飞鹰派和突狐族的人吗?” “飞鹰派?突狐族?” “九鹰山已正式改名飞鹰山,飞鹰派的领主就是你的老朋友买买提,归顺的鹰人都已投在他的名下。至于突狐人,他们已在巨木林栖息,相信不久他们就可以适应外面的光线。” “莫非突狐人也是先生的棋子?” “哈哈,不敢,我们手上有一个叫鼠六的人。” “是先生让他带我进入地下部落?” “突狐人如果没有你的带领,恐怕永远也不敢走出准备了几十年的偷袭秘道。我只是让他带你进去,至于以后的事…… 嘿嘿,你果然很聪明,没有辜负云大将军的厚望。” 沈落日默然无语,情绪陡然失落。 一路走来,他以为自己是一个独自纵横大漠鹰山的独行刀客,现在才明白他不过是云大将军整个计划中的一枚棋子,自己迈出的每一步都在他的控制之中。 那个试图刺杀云大将军的狼九呢?他真得可以在大将军身边潜伏二十年不被察觉? 当初是两个人一齐进入大漠,现在只有他自己走出来,却没有人问起狼九,难道他们已知道他的一切? “九鹰山的事已平息,我也该回去复命了,西行一切事务听沈兄弟的指挥。”杨之远见沈落日已了解事情经过,便起身告辞。 众人送他出去,眼见着一千铁骑瞬间消失在茫茫天地间。 “沈兄弟,哦,恕我失言,应该叫沈头领才对,现在我们该怎么办?”赵大壮别扭地请示。 “我只是一个小兵,一切还是由赵校尉指挥。”沈落日恭敬地退在后面。 “哈哈,我们还是去喝酒,去喝酒。”买买提出面化解尴尬,邀请一行人去喝酒庆功。 熊熊的篝火燃烧起来,照亮空阔高远的夜空,土卢族的青年男子围着篝火烤了牛羊,大块吃肉,大碗喝酒。 少女们兴奋地围着篝火载歌载舞,寻找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跟大英雄买买提坐在一起的三个中土年轻人,自然是她们关注的焦点。 赵大壮,朱尔丹喝得东倒西歪,摇晃着加入了舞蹈的队伍,很快就消失在歌舞少女之中。 沈落日与买买提继续大碗喝着酒,并没有起身。 有一双翅膀的老人买买提,是土卢人的英雄,却不是少女的偶像,只能落寞地喝着酒。 沈落日既是她们心目中的英雄,也是她们心中的偶像,他却避开她们真挚,友好,期待的目光,宁愿陪着买买提落寞地喝酒。 他又想起了那个透明的女孩,她在地下还好吗? 第46章 痴心和尚 七绝师太独据云床,闭目调息。 他的绝情一剑彻底击垮了阻挡他剑术进步的绝情壁,她本来已顺利度过了人间情欲的桎梏,进入了绝情境界。 可是意外的变故颠覆了她数十年的苦修,危难一刻,木长风的出现将她从绝情境界硬生生地拖了回来。 苦修数十年的绝情剑,竟然挡不住那人的一个关切眼神。 她终于明白,她面壁苦修只能灭绝原始的欲望,却无法灭绝埋藏心底的那一念痴情。 他的一个眼神,已摧毁她数十年的苦修,她苦修的目的就是绝了萦绕心底的那一念旧情。 一个执着于如何绝情的人,她的情又如何能绝?她的剑又如何能一剑绝情? 她闭目平心努力想找到绝情一剑击溃绝情壁的瞬间爆发力,那是一种无情无欲无生无死无我无剑,足以摧毁一切的爆发力。 那一刻,天地空灵,绝情壁,妙音小阁俱是一片透明。 绝情剑划过的每一个瞬间都那么清晰,那么完美。 眼前的绝情壁慢慢被划开,妙音小阁慢慢分为两半,那个赤身的背影慢慢被割裂出一条剑痕。 面对那一个关切眼神,她的心动了,她数十年的苦修付诸东流。 为什么拜月教会在她修炼出关的一刻攻击落红庵? 为什么他会在自己最脆弱最无助最需要帮助的一刻,出现在自己面前? 难道一切都是天意? 天意如此,只好一切随缘。 有情,无情,痴情,绝情,一切都已无所谓。 痴情又如何?绝情又如何?又何必苦苦执着于一念之间? 七绝师太感觉前所未有的放松,平和,淡然。 没有了痴情的杨落红,也没有了绝情的七绝师太。 她疲惫地躺倒在云床上,酣然入睡,发出均匀规律的呼吸声,一股微弱平淡的气息在她周身运转起来。 可惜她已熟睡,无法体会这一分空灵之气。 “师父!师父!”一个小尼姑慌慌张张地闯进来。 熟睡的七绝被叫醒,慌忙端坐起来,摆出一副冷冷的面孔:“什么事?竟然如此慌张?” “七妙师叔的尸体不见了。” “啊?”七绝师太惊呼出声,忙起身随小尼姑奔出去。 月色朦朦,树影摇动,空阔的临时停灵素帐内,火烛未灭,香火依然,停放在中央的棺盖敞开,七妙尸体却已不见。 七妙安静地躺在冰冷的石床上,没有半点寒冷的感觉,她的尸体比石床上更寒冷。她已死去几个时辰,面色却依然保持着那一份快乐后的红潮。 无戒痴痴地看着安静的七妙,一动不动。 一卧一坐,仿佛一对石雕,凝固在清冷的山洞里。 眼前这具僵硬的尸体,难道就是几个时辰前跟自己共赴巫山,尽享快乐的那个七妙? 一日之内,阴阳两相隔,仿佛一场梦。无戒依然沉浸在那一份愉悦中,那是一份迟来的愉悦,一份被搁置了二十年的愉悦。 二十年前,他本可及时行乐,享受那一份青春愉悦,他却错过了。因为他名虽无戒,心中却有戒,一个执着的戒。 等他幡然而悟,蓦然回首时,得到的却只有一触即溃的温柔。 斯人已去,往昔不可追,留给他的只有那句让他刻骨铭心的话:“大师,今晚月色明媚,不如我们到后山石洞共研佛法如何?” 二十年前,他随大师兄苦戒大师到落红庵宣扬佛法,遇见了年轻诱人的她。 她曾用心的勾引过他,却没有等到他的一夕眷顾。 那一晚,他曾偷偷尾随她,在这个山洞前苦苦挣扎,错过了寂寞难耐,孤独等待的她。 他默诵经卷,汗水如雨下。 他自以为抵住了诱惑,得到了佛法,却错过了她。 直到他遇见了百花仙子花落雪,才明白自己并没有悟到大乘佛法,错过了属于他和她最好的年华。 他以为一切还不太晚,可以追回失去的年华,上天却冷冷地嘲弄他:一切都已经太晚,你虽然赶上了剧终的高潮,却错过了剧情的精彩。 苦戒痛苦地闭了眼,口诵佛号,枯瘦的手指轻轻触摸着七妙冰冷的面容。 嘈杂的人声,吵醒了陷入痛苦的无戒大师。 远处的火把或明或暗,慢慢移过来,落红庵的弟子们正沿着山坡搜索过来。 仙霞岭只是一座小山,因为有落红庵才变得知名起来,山不在高,有尼则名。 鼎鼎大名的七绝神尼选择了仙霞岭,它一定有世人无法洞察的天地灵气。 其实,七绝选择这里,只是因为地租便宜。 年轻时的她没有江湖地位,只是一个伤心欲绝,初入空门的小尼姑,她只想找一个幽静的地方疗心中的伤。她用全部积蓄,买下了一个无人问津的小山头,经过三十年营运,才幻化出如今的江湖光环。 无戒大师知道这是一座小山,他若一直躲在后山的石洞里,落红派的人很快就会找到这里。 他必须带着她离开,在七绝师太到来之前。 想到七绝师太,他的脊背开始发冷,伤口已开始疼痛。那一剑的霸气,彻底摧毁了无戒的信心和勇气。 他逃出妙音阁,龟缩后山一整天,直到七绝师太深夜歇息之后,才壮着胆偷偷潜入落红庵,想查看一下破戒的七妙会受到怎样残酷的惩罚。 他没想到,七妙已是一个死人,一个躺在棺材里的死人。 他恨七绝夺走了他的七妙,却恐惧七绝的绝情一剑。他不能替她报仇,只能带着她逃离,寻个安静的地方,永远守护陪伴她。 他虽然不是她唯一的男人,她却是他唯一的女人,一个在他心中藏了二十年的女人。 无戒努力平息起伏的心绪,深吸一口气,缓缓起身抱起七妙尸体。 无戒隐身避开搜索,展开身形几起几落,已远离仙霞岭,踏上平坦大道。无戒一路飞奔,闻风而至的火光和人声,渐渐消失在身后的月色中。 无戒渐渐慢下了脚步,茫然四顾,东方的天空已泛白,天色已开始亮起来。 一个和尚抱着一个死去的尼姑,光天化日又该投奔哪里? 他只能先找个隐蔽的地方躲一躲,飞身离开官道,目光四处搜索,一片树林进入他的视野。树木盘扎,林叶幽深,树林之内乱坟林立,阴气森森,竟是一处乱坟岗。 荒野老林,遍地乱坟,自然人迹罕至,正是一处藏匿的好去处。无戒如释重负,飞身窜入树林深处,在乱坟间穿来穿去。 “无戒对七妙,高僧配艳尼,果然是人有人缘,佛有佛缘。”一个尖利刺耳的声音从地底下钻出来,透着一丝悚人听闻的诡异。 “是谁?”无戒大师寒毛倒立,背靠一棵大树紧张地喝道。 “一个可以帮助你的人。” “你躲在哪里?快出来。” “嘿嘿,我就在你前面的坟内,请大师进来聊聊。”一座坟前的墓碑缓缓旋转,背后现出一道黑洞洞的门洞。 无戒惊异地张大了嘴巴,愣在当场。 片刻之后,无戒忽然笑了,开心地笑了。此刻他已经走投无路,为何不进去躲躲呢? 假如里面真得有鬼,以他博大精深的佛法,也许还可以超度冤魂怨鬼。 他知道里面不是鬼,一定是人,一个装神弄鬼的人。 无戒大步跨入了洞门,身后的石碑缓缓合上,挡住了身后的一丝光线,洞内顿时陷入一片黑暗。 第47章 金衣小人 “大师,里面请。”一个温柔甜美的声音从幽暗中传来,两盏朦胧的灯光突然出现,两个美艳的少女分立两侧捧着托盘,盘里的明珠泛着幽光,照亮了前面的路。

无戒大师借着珠光大步跨进去,行十余步,身后的光线渐渐黯淡,面前的两点珠光又亮起来,两个同样美艳的少女列在甬道两旁,身后的珠光与少年,已消逝在浓浓的黑暗。

无戒一路向前而去,前面的珠光不断闪现,后面的珠光随之黯淡消逝。

当第九对珠光亮起时,地洞变得空阔起来,光线也充沛起来。

两个通红的灯笼悬挂在一道朱红的石门两侧,石门缓缓打开,无戒拾阶而上,跨入大门。

门内的大院四周均匀排布着朦胧的珠光,勘破人间物欲的无戒不禁也有些恍惚起来。

一个拿夜明珠当灯笼用的人,绝不是普通的巨富,一定是巨富中的巨富,是超级巨富。

不对,应该是超级巨富中的超级巨富。

两排英姿飒爽的妙龄少女,背剑肃立在通往会客厅的通道两旁。无戒从两排美女中穿行而过,闻到了一种淡淡的花香。

这是一种似曾相识的淡淡花香,在哪里曾经闻到过?

百花楼,不错,是百花楼。

当日他上门与花落雪切磋,当他接近杏花小楼,远远听到那一个美妙声音的瞬间,似乎有一种淡淡的花香飘过来,就是这样的淡淡花香味。这是一种与众不同的花香,百花谷独有的花香。

难道这里便是传说中的百花谷?

无戒陡然紧张起来,真气积聚,僧袍鼓胀起来。

“大师,不必紧张,兄弟我恭候多时了。”那个尖利刺耳的声音又在耳边回荡,跟在墓碑前听到的声音一模一样。

难道他刚才也是在这里跟自己说话,相隔数十仗竟然如在耳旁。

隔空传音,如在耳旁,功力当真匪夷所思。能够让江湖人闻风丧胆的百花谷的弟子给他做护卫保镖,其势力更是匪夷所思。

然而无戒大师却放松下来,长长地舒了口气。

眼前是一个男人,并不是花怜月。无论他是谁,总比花怜月要好应付。

他终于看到了那个人,一个盘腿端坐在貂皮座椅上的老人。

厅里没有灯,也不需要灯,因为这个人就是一盏金灯。他身穿一件金光闪闪的贴身金衣,镶满了闪闪泛光的各种颜色的珠宝。

旁边几个金发碧眼的修长高大美女,披着轻薄的纱衣跪在他的周围,轻柔地按摸着他的全身,曼妙轻柔,凹凸有致的曲线透过轻纱若隐若现。

其余一些披着轻纱的黑发披肩的本土绝色美女围在周围,或掌扇,或端茶,或递果……

蝴蝶般来回穿梭着。

无戒感觉有些晕眩,努力镇静下来。

看着金人周围如云环绕的美女,再低头望着怀里的肌肤松弛,面漏细纹的七妙。

无戒不禁黯然伤神,同样是人差别咋这么大呢?

自己苦修几十年,希望能修得一张通往西方极乐的门票。可眼前的这个金衣老人却在人间享尽了极乐,比西方极乐更极乐。

金衣人?

难道他就是江湖传说中的江湖巨富小金人?

小金人?

可他一点都不小,明明已是一个老人。

不错,他确实就是大名鼎鼎的小金人,他已跳下了座椅,笑呵呵地仰头看着他。

一个矮小的金衣侏儒面前,呆呆地伫立着一个高大威猛的布衣老僧。一个群美环绕,一个抱着年长色衰的尼姑。

人比人,气死人,无戒没有被气死,只是羡慕得要死。

小金人透过无戒变幻不定的脸色,已牢牢把握住他的心:“大师,你意欲何往?”

“天大,地大,处处可为家。”

“天地虽大,对有些人来说,却是处处都无家。”

“我本出家云游僧人,无家即有家,有家亦无家。”

“你的心却已有家,因为你怀里的人已放不下。”

“既然有缘,又何必放下,一起相伴而游于江湖山水,不亦乐哉。”

“斯人已去,如何相伴?”

“神虽逝,形却在,有形在怀,神必环绕不去。”

“可是,时已近夏,尸体会腐烂发臭的。”小金人故作担忧地说。

“这……”老和尚语气含糊,头上已冒汗。

“不如将七妙师太寄存于我,毕竟大家生前俱是有缘之人。”

“你……你想夺我师太?”无戒紧张地退后一步,抱紧了怀中七妙。

“大师,误会了,虽然七妙师太与在下也曾有缘,不过都是俗缘,比不得大师与师太结下的佛缘。

在下有一处地下冰窟,正好可以安放师太,可确保容颜不褪。”

“你为何要对她如此眷顾?专门为她准备冰窟?”无戒紧抱七妙,狐疑地退后半步。

“我有藏物冰窟数十处,只不过恰巧有一处空着,我身边美女无数,也不至于对一具老尼尸体……

嘿嘿,我这样做,不过是想帮大师一个忙,当然也想请大师帮我一个忙。”小金人嘲讽地看着无戒大师。

无戒尴尬地干笑一声,追问道:“金先生富甲天下,功力深厚,什么事办不到?何需老僧帮忙?”

“我名下江湖生意无数,一个人岂能料理过来。何况我现在也不便出面,毕竟出没于江湖之间是有风险的,你觉得到了我这种境界还有必要亲自冒险吗?”

“冒险的事自然要花钱雇人来做,你花钱修冰窖就是为了收买我,让我替你冒险。”

“大师果然是大师,一点即透。”

“只要能够确保师太容颜不褪,莫说帮一个忙,只要贫僧能做到的,就算帮十个八个也在所不辞。”

“大师只需带一封信给贵派掌门苦戒大师,告诉他花怜月要赴拜月神殿取回失落的伤心小刀。”

“寒烟阁,傲雪山庄,落红庵已风雨飘摇,下一个也该轮到少林?”

“大师过誉了,我只是帮拜月教在落红庵搞了一下气氛。”

“南宫世家的事,恐怕也是金先生的杰作。”

“嘿嘿,杰作谈不上,南宫岳,南宫峻不过是南宫家的二流高手,对南宫家的影响甚微。”

“南宫北却是南宫家的未来主人,他已被百花仙子控制,不惜与崇阳宫为敌,南宫世家未来的日子一定不会好过。”

“大师对南宫世家的关心,似乎多了一点?”

“南宫北是贫僧唯一的朋友,自然要关心一些。”

“只是一起喝过一次酒,想不到大师还是性情中人。”

“人生在世,能有一个能一起喝喝酒的人不容易。”

“呵呵,能有一个共度良宵的佛缘知己似乎更不容易。”小金人一脸坏笑地调侃。

“你可以利用我,却不可以消遣我。”无大师有些怒了。

“玩笑而已,苦戒大师是你的大师兄,大师似乎并不太关心这个大师兄。”

“苦戒师兄天纵奇才,花怜月就算伤心小刀在手,也根本奈何不了他,除非金先生另有阴谋。”

“也许花怜月就是苦戒的克星,世间的事本就是一物降一物,无戒大师修为深厚却抵不过花怜月的一名年青弟子。”

“这就是差别,虽师出同门,他是掌门,我却是一个游历和尚。”

“大师倒是看的开,如果有朝一日,因缘际会,大师也许有缘做少林掌门。”

“靠金先生资助掌控少林,做一个台上木偶么?”

“不是木偶,是合作,大师的修为已在苦戒之上,缺得是机缘。”

“贫僧与师兄相差何止千里,金先生似乎以消遣我为乐。”

“不敢,昨日一战后,大师没有感觉有何不同?”

“哦!”无戒惊疑地看着小金人。

“大师能从七绝眼皮地下偷走七妙师太的尸体,从仙霞山到敝处十余里地也总共不过三十七个飞纵。”

“三十七个飞纵?”

“我坐在这里一步一步数过,决不会错。”

“你在听我的脚步,远在数里之外?”无戒惊愕异常。

“一个家资万贯的老人,听力自然要灵敏一些,否则早被人偷窃一空了。”

“敢偷金先生的人,似乎早已绝种了。”

“至少还有一个。”

“谁?”

“空空盗,他关心我已很多年了。”

“妙手一伸,万贯皆空的空空盗?他还活着?”

“只要十大富豪还活着,他怎么舍得死?”

“确实如此,有富豪的地方就有神偷。我的功力变化,金先生又是如何看的出?”无戒大师不愿将话题扯远,及时收回。

“因为你隐藏得太深了,一个敢于踏进地下金府的人,竟然这么容易被我要挟?”

“因为我已别无选择。”

“你有选择,至少可以全身而退,你却选择留下来。”

“全身而退?我并没有十足的把握,何况带了一个人。”

“大师过谦了,你参悟二十年却无法参透的无戒死劫,在昨日最放松的那一刻已经领悟贯通。所以你可以避开绝天绝地的绝情一击,当然也可以避开我的金光普照。

你是一个聪明人,你没有选择离开就是为了合作,因为我可以帮助你登顶少林。

你的功力已逼近甚至超越苦戒大师,但你的实力和威望却永远也追不上他,除非有我的支持,有黄金白银的支持。”

“你为何要无偿资助我?”

“因为我是一个生意人,而有一个地方聚集了天下财富,号称江湖首富。”

“崇阳宫?以你和百花谷的联盟?”无戒不以为然地笑了。

“加上拜月教背后的土财神,布衣神侯背后的贵公子,朔方节度云大将军,傲雪山庄的叶孤鸿……

当然还有大师你,墙倒需要众人推,我只不过帮着挖一下墙角。”

“你已在秘密策划,找机会掠夺崇阳宫的财富?”

“我的胃口可没那么大,只是想在大厦倾倒的时候,顺手分一杯羹。”小金人无耻地笑着,毫不掩饰他的贪婪。 第48章 赘婿传承 鼓乐喧天,张灯结彩。

已经冷清了数月的寒烟阁,焕发出一派热闹喜庆的气象,山上山下装点一新。

今天是寒烟阁主的独女萧秋水出阁的大喜之日,新郎木玄一脸笑意地招呼着来贺喜的客人。

站在他身边帮忙招呼客人的花师妹,花枝招展,笑面含春,时不时故意亲昵地蹭一下身边的二师哥,似乎她就是未来的新娘。

木玄刻意避开她火辣的目光,继续招呼客人。

他知道这个女人不好惹,是一个索命的煞星,是一只随时要人命的毒蜂。却又不得不小心应付她,因为她掌握了他的一个致命秘密,一个足以毁掉他婚姻和前途的秘密。

他必须除掉她,但必须要等婚姻完成,成为合法的寒烟阁继承人之后。

现在他必须忍,必须继续伪装下去。既然已经忍了这么久,又何必在乎多忍耐一刻。

凡是威胁到我的人都必须死,木玄面上露出一丝冷酷的笑容。

“师弟,你在笑什么?”花月娇早已将他的表情捕捉到眼里。

“呵呵,没什么,只是想笑。”

“在笑我这个痴心的女人?今晚之后,你美人在怀,喜登高枝,便可以甩掉身边这个花师妹了。”

“甩掉风月无边的花师妹,我怎么舍得?”木玄一语双关地坏笑着,顺手偷偷捏了一下花月娇的玉手。

“去,花言巧语,还是萧觉师兄对人家实在一些,可惜死得太早,死得不明不白。”花月娇幽幽地说。

“是啊,拜月教的那一次袭击确实很诡异,连武功高深的花老爹也不幸被人暗算。”木玄一脸凄然,眼光却咄咄逼人。

花月娇默然低头,眼泪扑簌而下,木玄上前关切地拍拍花月娇,替他抹去垂落的泪水。

“师妹,师兄一时伤感才提起这些,引得师妹如此伤心,实在该死。”

“木师兄,今天是你大喜的日子,小妹不该先提这些往事。”花月娇抹去脸上的泪水,对着木玄痴痴地笑了。

木玄也心照不宣地笑了,继续招呼来宾。

九大派的代表陆续到来,俱是一些二三流的弟子。萧长风的脸色越来越阴沉,勉强陪笑招呼来宾。

九大门派之一的寒烟阁主嫁女之喜,却连一个重量极的宾客都没有,实在太伤他这个掌门的脸面。

面子是需要人给,需要你的实力和地位做后盾。既然人家不给你面子,说明你的实力和地位已不配位列九大门派。

自从萧长风入赘萧家,更名改姓坐上阁主的位置,寒烟阁便开始被人小看,开始没落。

萧长风也极力地争取,努力想证明自己的实力。然而平静多年的江湖,没有给他任何展示的机会,他度过了平静,平淡,有些窝囊的一生。

当江湖动荡,风云再起时,他已是一个老人,希望过平静,平淡日子的老人。而江湖浩劫却偏偏先选择了他,打破了他的平静。

寒烟阁的嫡传弟子,未来的寒烟阁主人萧觉一战成“名”,死在一群无名小辈之手,积蓄多年的寒烟财富被人一夜之间洗劫一空。

更加证明这个靠入赘坐上阁主位置的人,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无能之辈,一个投机取巧之辈。

现在靠姻亲起家的阁主又要故技重演,要将九大门派之一的寒烟阁传给另一个想靠姻亲关系投机的人。

真是一代不如一代,没落后的寒烟阁已彻底没有任何希望。

几大门派碍于情面表面应付一下萧长风,背后已开始暗中运作,寻找新崛起的实力门派,在下一届武林大会上取代寒烟阁的资格。

在他们眼里,寒烟阁已不配与他们并肩立于江湖之颠。

萧长风知道,寒烟阁唯一的机会就是二弟子木玄。他虽出身卑微,为人低调,却是一个深藏不露的年轻高手。

他虽然深藏不露,萧长风已感觉到一丝隐含的凄厉杀气,一丝令萧长风这样的绝顶高手感觉不安惶恐的杀气。

萧觉是萧家的人,却不是一个可以将寒烟阁发扬光大的人;木玄不是萧家的人,却是一个可以将寒烟阁发扬光大的人。

是选一个让寒烟阁继续没落下去的亲生儿子,还是选一个让寒烟阁继续傲立江湖之颠,甚至雄视天下的收养孤儿。

萧长风一直在犹豫,直到亲生儿子萧觉不幸遇害,他终于决定将寒烟阁交付给这个深藏不露,野心勃勃的年轻人。

不是萧家人,他可以让他成为萧家的人。

萧长风也不是萧家的人,最终还不是坐在了萧家的寒烟阁宝座上。

为了保存寒烟阁的威名,为了洗去他背负一生的无能失败之名,为了女儿秋水,他决定赌一次,将木玄推到寒烟阁之颠。

这个深藏不露的年轻人绝非一个值得信任的人,他也许会背叛萧长风,但绝不会背叛萧秋水。

在他被这个世界忽视的岁月里,唯一给他信任和关心的只有女儿萧秋水。

他怀有一颗感恩的心,他也是一个深怀感恩的人,他更是一个识大体的人。只要他想攀越江湖高位,他必须牢牢把握身边的秋水,只有秋水能够带给他正当的名分和地位。

江湖是一个讲道义的地方,虽然是大多数只是表面上的道义,但一个在众人眼里失去道义的人,很难立足九大门派。

九大门派是代表了正义,诚意,光明。

一颗感恩的心,一个需要良好的江湖声誉的人,绝对会永远守候在女儿身边。

至于那个害死萧觉,勾引木玄的女人,那个潜伏寒烟阁多年的百花谷卧底,一定要在婚宴中设法揭穿她,让九大门派的来宾当众除掉她,替新掌高位的木玄彻底解除后顾之忧。

那一战,花月娇却被拜月教绑架,却能安全归来,他一直都心存怀疑。

而落红庵一战,七妙师太已暴露叛逆身份,与七妙合作的那个女人已亮出了百花蜂针,而她身上散发的那一丝熟悉的淡淡花香味也让他很困惑。

直到回到寒烟阁,再次闻到那一丝淡淡花香味,他终于判定眼前的女弟子花月娇是百花谷潜伏的奸细。

相交数十年的老友花老爹,竟然也是百花谷的人。

令江湖人闻名丧胆的百花谷,竟然同时盯上了寒烟阁与落红庵?

她们的最终目的一定是崇阳宫,攻击寒烟阁,落红庵不过是她们的一个策略,一个跳板。

公然揭穿并杀死她,公然与百花谷为敌,会将寒烟阁推到江湖争斗的风口浪尖上。

他选择了忍,找机会让八大门派的人对付她。今天八大门派的宾客齐集寒烟阁,正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此时宾客已到齐,吉时已到,新人已开始拜堂。

三拜之后,礼成,司仪宣布婚宴开始,一个窃窃的声音在宾客中传递。

“伴娘是花谷的妖女。”

“伴娘是百花谷的妖女。”

“伴娘是百花谷的妖女。”

……

一传十,十传百,片刻后,满场宾客尽知,都怒目而视萧秋水旁边花月娇,谣言的发布者早已悄然而退。

南宫世家的几位来宾早已拔剑在手,围向花月娇。

“住手,尔等公然破坏寒烟阁婚礼,想找死么?”萧长风一声怒喝,须发怒张,挡在花月娇前面。

南宫家的几位弟子顿时愣在当场,虽然他们背后对萧长风百般嘲讽,但面对凛凛神威的萧长风,却不由地退缩了。

“萧世伯,新人已礼成,名分已定,寒烟阁的婚事已了结。对付江湖公敌却是整个江湖的大事,此刻已是礼成之后,并未破坏婚礼。”峨嵋派古道人的代表三代弟子枫叶道人挺身而出。

“你凭什么指控我寒烟弟子花月娇,是潜伏江湖的百花谷奸细?”

“她是不是百花谷的人我不敢妄下判断,不过无风不气浪。何况花师妹确有一种妖气在身,令人不得不有所怀疑。”

“妖气?莫非在消遣萧某?”萧长风冷冷地说。

“不敢,晚辈久居西南,知道百花门人身上必然随身携带百花蜂针,不如我们当众搜一下花师妹的身,以释众惑,如何?”

“你……”花月娇羞得面红耳赤,当众垂下泪水。

萧长风怒不可遏,一言不发瞪着枫叶。

“花师妹,你误会了,我这里正好有一块玄铁吸石,可吸引细微铁器,请落红庵的静音师妹拿它在你身边走上一遍,释去大家疑惑。”枫叶回头将一块黑色石头递给身边的静音小师太。

“我?”静音紧张地看着枫叶道人。

“身为落红庵的弟子,连这点勇气都没有?”

“好,我去。”一脸尴尬的静音接过黑色石头,缓步向花月娇走过去。

满场寂静,鸦雀无声,只有静音的脚步声和紧张的呼吸。 第49章 风月双尸 缓步而前的静音已站在花月娇面前,将手中的黑色石头缓缓凑近花月娇,她的脸开始痛苦扭曲,眼中现出恐惧。

她看到一只雪白的手指,捏了一根细细的针,插向自己的眉心上,一丝刺痛,手指与细针瞬间消失。

她已缓缓倒下去,脸色已是一片紫黑。

“百花蜂针!”八大门派的弟子齐声惊呼,靠前的六名南宫世家弟子已开始出手,一片剑光划向飞身而退的花月娇。

“月妹妹不必惊惶,风姐姐来接你了。”一道白影飞身而降,与花月娇携手而退。

衣诀飘飘,玉手飞舞,针光闪过,南宫世家几名弟子纷纷倒地,脸色渐黑,目光在恐惧中逐渐黯淡。

大厅顿时一片寂静,死一般的寂静。

扑向花月娇的八大派弟子,都停住了身形。

在场的寒烟阁弟子一个个目瞪口呆,朝夕相处的柔弱花师妹,竟然是一名杀人无形的百花谷妖女?

萧长风,木玄一脸青黑,冷冷地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

花风影,花月娇并肩而立,南宫六大弟子僵硬地倒在她们四周。

“花姐姐,你?”新娘萧秋水失声而出,显然她无法接受眼前的发生的一切。

“小师妹,你太单纯了,江湖的事你永远都不会明白。”花月娇幽幽地说,眼光有意从木玄脸上飘过。

木玄一脸平静的站在那里,目光冷峻,脸色平和。

“萧阁主,哈哈,我们又见面了。”傅宗枢一脸得意,落在风月双使的旁边。

拜月七堂主拉成一排,面无表情,傅宗枢傲立中央,新一代伴月七星再次同时出现。

锵锵锵!

金钹齐鸣,三个古怪的吐蕃番僧应声而落,为首的正是那位撞树大师摩力宏大师,与之并立的自然是昆仑三护法的另外二位:摩力海,摩力扬。

萧长风的脸色已开始变得凝重,怪不得这个姓傅的小子这么嚣张,敢直接攻入寒烟阁大厅。原来是有恃无恐,志在必得。

一个摩力宏已够他应付了,三大番僧同时出手,自己的胜率几乎等于零。何况还有七大魔刀,风月双使环伺在侧。

八大派的代表,俱是一些二三流弟子,根本不足以跟这些高手对抗,那么寒烟阁弟子呢?

他转头看看已目瞪口呆的门下弟子,苦笑着摇摇头。

只有身边的木玄,依然一脸平静,这些人的出现似乎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萧长风满意地点点头,自己没有选错人。他内心也许比自己更忧虑,但外表却比自己更冷静。

能够临危不乱,对于一个未经历江湖风雨的年轻人来说已经不易。

眼前的危局还是自己出手帮他来解决,过了这一关,相信他很快就会迅速崛起于江湖之巅。

“傅宗枢,尔等今天休想活着离开寒烟阁。”萧长风大步跨出,一脸肃然。

“哈哈,萧大侠客,误会,误会,小傅只是来这里看热闹的,寒烟阁弟子之中竟有百花楼的卧底奸细,萧大侠应该先清理门户才对。”傅宗枢说罢,领着六大魔刀,三大番僧一齐退出对峙。

风月双使赫然立于大厅中央,孤零零地面对着九大门派的人。

“傅宗枢,你?”花风影怒视傅宗枢,气恼交集。

“断臂之仇,不可不报。”

“你答应过我,不计前仇,我才会与你共同进退。”

“嘿嘿,我只剩了一只臂膀,无法左拥右抱,享受风月无边确实有些困难,一片痴心已反悔。”

“你?”花风影身形飞舞,玉臂轻摇,扑向傅宗枢。

风动月移,花月娇已随风而起,两只玉指,两根蜂针,同时刺向傅宗枢。

变故陡生,九大门派的人俱按兵不动,作壁上观。

黑光闪过,杀意重重,六柄黑刀织成一幕黑墙,两只蜂针点在黑幕上。

借助一击回弹之力,风月双使已腾空翻越而起,一双衣诀飘飘的倩影飘向寒烟阁之外,比蝴蝶更轻盈,比彩云更飘逸。

一道红影冲天而起,刀光一闪,只是一闪,宛如划过浓云的一抹闪电。

两道鲜红的血喷涌而出,弥散出一片淡淡的粉红血雾,无数碎落的破衣碎布散落空中,宛如朵朵花瓣缓缓飘落。

风不再舞,月已坠落。

坠落地面的已是两具尸体,片刻前还是粉面含春,身影袅娜的风月双使,已经香消玉陨,香魂西归。

红影飞落,一张脸面无表情,手中的玉笛下垂,还在滴着血珠。

一击而杀的竟然是新郎木玄。

他叫什么?

噢,想起来了,他叫木玄。

所有的宾客不约而同想起了这个名字,这个刚刚婚礼才听过一次,却已几乎忘却的名字。

八大门派的代表立刻收起了所有的傲慢和轻视,恭敬地注视着寒烟阁的萧阁主和他身边的这个年轻人。

萧长风眼里掠过一丝惊异,木玄刚才那闪电一击,出手的时机,路线,角度,姿势,出手的每一个细节,都准确把握住了对手的每一次身形移动,每一个招式变化。

他抓住了稍纵即逝的一点漏洞果断出击,在风月双使最脆弱的一刻,攻出了最致命的一击。

这已是一个绝顶高手的风范。

虽然他早已知道木玄深藏不露,这一招出手还是让他震惊不已,更让他震惊的是木玄的决断和魄力。

明知风月双使是百花谷的人,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悍然出手杀了她们。这份敢于直面强敌的魄力,让他这个苦心积虑,策划借刀杀人的师傅感到汗颜。

面对花月娇出手毫不留情,一刀致命,绝不拖泥带水,这份果断和狠劲,萧长风也自叹不如。

他之所以不愿自己出手清理门户,也多少念及往日师徒的情分,而木玄出手却毫不留情,一击致命。

萧长风露出满意的笑容,有徒如此,有婿如此,复有何撼?

他已看到寒烟阁的未来和希望,同时他也看到了自己的弱点:缺乏魄力和霸气。

玉笛书生,这个名号太文弱了。

玉笛寒茫的功力发挥需要魄力和霸气,他在木玄出手时看到了玉笛寒茫的魄力和霸气。

面对强敌需要的正是这种魄力和霸气。

被这份魄力和霸气感染,萧长风傲然跨步,目光冷然,宛如一头怒狮,向傅宗枢等人逼过去。

傅宗枢在萧长风的凛然逼视下,收起了那副满不在乎的姿态,紧张地紧握星枢刀,后退了半步。

摩力宏早已耐不住,拍击着新铸的铜钹飞身迎上去。

上次落红庵吃了巨亏,彻底激起了他的牛性,这次不但免费出场帮助拜月教,还拉来了两位兄弟助拳。

摩力海,摩力扬见师兄已出手,也拍击着手中的双钹紧随而上。

锵!锵!锵!锵!锵!

主角已登场,一场波澜壮阔的精彩大戏已缓缓拉开帷幕。 第50章 寒烟玉碎 三大番僧,钹影重重,轰鸣声一波接一波。 萧长风青影纵横,玉笛幽幽,悦耳长鸣。 玉笛寒芒,敌强我愈强! 坐镇寒烟阁三十多年,萧长风终于有机会一展玉笛寒芒的真正风采。 摩力宏开始惊疑,数天不见,一个利用兵器弱点挫败自己的人,竟然可以以一敌三,独自对付昆仑三护法? 似乎还毫不费力,游刃有余。 他的牛脾气再次爆发,三打一,还落在下风,实在太没面子了。他开始愤怒地号叫,疯狂地拍击着双钹,刺耳的轰鸣如涛似浪。 九大门派的弟子开始运气抵御,功力稍低者纷纷捂耳后退。 摩力海,摩力扬见老大疯了,钹声远远盖过了自己。你疯我更疯,一门师兄弟,凭什么你的钹声比我的大? 这两个跳得更高,拍得更狠,钹声越来越宏大深远。 三大番僧开始相互较劲,一个比一个跳得高,一个比一个拍得狠,钹声一声比一声更大更刺耳。 萧长风身影开始退却,汗水开始流淌。 他错了,彻底的错了。 魄力和霸气虽然可以增加玉笛寒茫的神威,但自身的功力却是玉笛寒茫的基石。 跟三大番僧比功力,比耐力,就象一个斗牛士抓住牛角跟一头蛮牛比力气,注定会被顶死。 何况他面对的不只一头,而是三头。 高手对决,要得是快,准,狠,一击而杀,最忌讳与蛮力之人比拼消耗功力。 在魄力和霸气发挥的那一瞬,寻找对方破绽,发出致命一击,一击致命。 以他的修为本来可以完成这致命的一击,但他久居寒烟,苦修功力三十年,却没有几次真正面对强敌的机会,缺乏把握机会的实战经验。 在功力修为上他也许已是一个绝世高手,在临场决战上他还是个新手。 旁观者明,一直注目旁观的木玄似乎已看出了门道,紧握玉笛,等待一击致命的出手机会。 五大魔刀却死死地盯着他,他们已从刚才的出手已看出了木玄的实力,他是个危险的人物,时刻防备着他突然出手。 只有傅宗枢一脸放松,独手紧握星枢刀暗中运气,准备随时出手搅局。 在六大魔刀中他刀法也许不是最强的,但在六堂主中却是实力最强,最受七星君重视的新一代高手。 因为他除了刀法外,还有头脑,还有策略。 此次的目的是萧长风,不是寒烟阁。 杀死萧长风,帮木玄坐上寒烟阁主,才最符合拜月教的利益。得到未来拜月主人木玄的赏识,也最符合傅宗枢的个人利益。 场面气氛空前紧张,拜月教一方似乎已占据绝对的优势。 两个花花绿绿的人物姗姗来迟,蛇郎君领着蝎夫人出现在决杀现场:“傅堂主,你策划攻击寒烟阁,也不通知一声,哎,害的我们又来晚了。” “呵呵,二位在寒烟阁外围转悠了几圈也累了,先一边休息休息。” “不累,不累,现在有何任务,请尽管吩咐。” “你说呢?” “噢,既然没有差遣,那我们就站在一边助威。”蛇郎君挤出一丝讪笑,退到了旁边。 看到拜月教一方人多势重,实力强劲,根本不需要他们两个水货,欠条的事他没敢再提起。 此时场上的萧长风已是汗落如雨,三大番僧也已气喘如牛。 气喘归气喘,出手却没有慢,反而更快,更兴奋。面色涨红,皮肤涨红,双眼都也涨成血红。 六钹相叠,交错而来,势如江海,排山摧岳。 萧长风一声长吼,玉笛脱手而击,直击六重钹影。 金玉交错,一片裂帛之声。 玉笛已碎,碎玉横飞,嵌入三大番僧厚重的皮肉,激起一片血雾。 六钹翻飞,划过了萧长风的前胸,六条血线喷薄而出,萧长风已缓缓倒下。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破碎的玉笛依然是玉,但笛声已不在,吹笛的人已不在。 绿光点点血色浓,从此不闻玉笛声; 寒烟阁外古木深,空谷低鸣悲长风。 六只失去控制的飞钹势如奔马,飞旋着划向萧长风背后的寒烟弟子。 绿光一闪,木玄袖中玉笛再次出手,玉笛划过一道弧线,划向六只飞旋而来的铜钹。 金玉交错,裂帛嘶鸣。 玉笛已被划为数片,疾驰而去,直击摩力宏。 身中数玉,血流如注的摩力宏未及反应,又多添了两处致命的伤,劈裂的的两片玉笛已深深插入他的双目。 一声哀嚎,摩力宏腾空而起,一头撞在一颗寒烟古木枝干上,头破血流,晕倒在地。 负伤的摩力海,摩力扬已恢复了理智,出手拖起晕倒的师哥,兔子般快速飞退,眨眼间已翻墙而去。 六只飞钹经木玄玉笛一划,停留空中,凝固在空中,原位不动飞速旋转,发出沉闷的嗡嗡声,渐旋渐慢,终于跌落在地面上。 蓄势待发的六大魔刀未及出手,一切都已结束,傅宗枢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目无表情的木玄,向其余五个挥挥手。 “撤!”一声招呼,来得突然,去得迅速,六大魔刀瞬间消失。 那二位习惯见风使舵的三苗高手,这次却慢了半步,被甩在了寒烟阁。 不是他们反应不够快,是现场的变化实在太快。 等他们反应过来时,一个人已挡住了他们,蜀山派的枫叶道从他们一出现就紧紧盯住了他们。 峨嵋山金顶观,数百年来一直把守着西南通道,阻止来自西南的邪魔外道进入中土祸乱苍生。 三苗双煞竟然大摇大摆地在中土活动,在九大门派面前招摇捣乱,公然向蜀山道士挑战,让他们颜面扫地。 蛇郎君本来偷越蜀山,只是为了混水摸鱼赚些钱财,西南之地物质实在太匮乏了,不得不挺而走险。 没想到遇见了把握他们命脉的蜀山道,得罪谁都可以,蜀山道却得罪不得。 得罪了蜀山道,他们两个就会永远失去做人的乐趣,古道人一声令下,即使自己回到家乡,老大赤脚神魔都会把他二人踩死在脚下。 蛇郎君,蝎夫人乖乖地丢掉一身的包装,等待着枫叶道的指示。枫叶道恨恨地瞪了他们一眼,领着几名师弟匆匆下山而去。 三苗双煞远远地跟随着枫叶道,准备被遣送回国,接受赤脚大王的惩罚。 大王毕竟是本族人,迫于蜀山压力不得不惩罚他们一下,也不会太严厉,等事情平息依然还会继续重用他们。 总比被九大门派围攻,被砍死在他乡要划算一些。 第51章 高手风度 失踪的荒原独狼狼九,竟然出现在傲雪山庄的商队。

几日不见,面色显得格外的憔悴,目光却依然深邃坚毅,他旁边是一位面色冷傲,神采飞扬的美女。

看着这位英姿飒爽的江湖美女,沈落日不由得记起那位英姿飒爽的云冰玉小姐。

她们都是江湖女人中的极品,是江湖中的极品女人。

在血腥搏杀,刀光剑影的江湖,这样的江湖极品女人向来都很稀缺,往往都是昙花一现。

女人迟早是要嫁人的,而且越早越好。

短暂风光快意后,要么嫁给江湖中的极品男人,躲在他的庇护下淡出逐渐模糊的江湖梦,要么是嫁入江湖豪门,得到一个平静安逸的封闭人生。

花开的季节只有那么短短的一瞬,一旦错过了花季,只能飘零在江湖的风雨中。江湖的风雨最无情也最犀利,很快就会将花容刻满岁月的痕迹。

百花谷中花怜月,落红庵内七绝师太。

江湖上曾经赫赫有名,但盛名之后呢?

满心伤痕,一身寂寞,苦度春秋。

在渐渐虚无的光环下,空守着一个残缺的人生。

嫁入王府的云冰玉,也许是江湖美女最好的选择,失去一双看似自由的翅膀,却得到了一个完美无缺的人生。

赵大壮,朱尔丹等一帮边城行伍军人,早被这位江湖美女吸引了眼球,一个个目不转睛,目瞪口呆地望着这位极品女人越来越近。

自从上次在傲雪山庄见过大小姐云冰玉之后,他们不见美女已经很久了。

土卢城堡的女人长期面对风沙,面色黝黑,粗臂粗腿,勉强可以算是个女人,跟美女相比,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

不过那份狂野的味道还是很刺激,很销魂,很回味无穷。

沈落日的目光在这位美女身上稍作停留,便被她旁边的那个人吸引。

那是一个剑眉高鼻,衣衫飘逸的年轻人,一个背背长剑,昂首阔步的年轻人。一张冷傲的脸泛起一层寒霜,一双深沉的眼中透着犀利的寒光。

沈落日已被他深深吸引,有一种未曾谋面,却似曾相识的感觉,背后的残月刀已开始轻轻颤动,一股寒意自背后悄然涌动而起。

叶孤鸿也被躲在士兵队伍里的沈落日吸引,这个黝黑健壮,其貌不扬的普通士兵,透着一股逼人的杀气。

这一股熟悉的杀气,就是在中州城躲过他追杀的那个逃亡少年独有的杀气。

不错,就是他。

那副平淡平静平凡的身躯里,透出的那份不平淡不平静不平凡的豪气,肆意纵横,直冲天地。

除了他有这份气质,还会有谁?

背后的飞雪剑嗡嗡颤动,肃杀的寒气透背而起。

四目相对,彼此悠然而生一种敬畏,顿生英雄相惜之感。

但在他们的潜意识里却预感到:或早或晚,他们之间必然会有一次生死对决。对决之后,必然会有一个人永远倒下去。

“这位是傲雪山庄少主叶孤鸿,这位是大将军麾下的赵校尉。”商队很快便到了寓所门前,狼九上前介绍彼此认识。

“失敬失敬,里面请。“赵大壮猛然惊醒,匆忙将目光从美女脸上移开,一脸尴尬地应酬。

“幸会!“叶孤鸿冷冷的应了一句,径直跨入了寓所大门。

遭到如此鄙视,赵朱二校尉顿时脸色涨红,泛起一丝怒色,愤愤地跟在后面。

一旁的狼九为缓和气氛,边走边询问一些他们经历的境况。

赵大壮知道他是云大将军的近卫军探,自然份外尊敬,将沈落日独上九鹰山,扫平九鹰派,击退大漠鹰王的故事添油加醋地一通胡吹。

走在前面的叶孤鸿也竖起了耳朵,脚步也似乎慢了半拍。

一边装做高贵冷漠的叶孤燕终于禁不住好奇心,开口问道:“真的假的?这个沈落日这么厉害?”

“真的,当然是真的。”赵大壮见美人垂询,受宠若惊,紧张得有些结巴。

“他是哪一个,我倒想见识一下。”

“这位就是我们的沈兄弟,超级快刀沈落日。”赵大壮指着默默尾随的沈落日,得意的炫耀。

能够与独上鹰山,挫败大漠鹰王的沈落日称兄道弟,赵大壮感觉无比自豪,他身上似乎也有了一种独山鹰山的豪迈。

叶孤燕好奇地打量着沈落日:就这个又黑又壮的家伙,一看不是放羊的,就是打铁的,就凭他也敢称超级快刀?

“是你?”她一脸怀疑地问。

“我只是误闯九鹰山,乱闯乱撞一通,真正击败鹰王的,那是大将军帐下第一幕僚杨之远先生。”沈落日淡淡回应。

“敢独上九鹰山,一定有过人的本事,我倒想领教一下。”叶孤燕话未落,剑已出手。

剑光快如闪电,一划而过。

沈落日翻身而倒,勉强躲过了剑锋,就势滚落一边,狼狈地翻身爬起,尴尬地怕打着身上的尘土。

“孤燕,不得无礼!“叶孤鸿冷冷地说,声音不大,却很严厉。

叶孤燕吐吐舌头,乖乖地躲到了一边,不敢继续胡闹。

赵大壮,朱尔丹见沈落日如此狼狈,不堪一击,也停止了吹嘘,只顾低头前行。

他们深知沈落日的快刀远胜自己,而这位孤燕姑娘的出剑如此凌厉,一剑差一点刺伤沈落日,其武功自然远远超越他们两个。

一个小女孩尚且如此厉害,那么作为傲雪庄主的叶孤鸿呢?

他们不再因为被藐视而愤愤不平,反而对叶孤鸿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敬畏。

这就是江湖。

只要你本事够大,武功够高,手中的剑够快,你就会获得尊敬,获得推崇。

你高傲,因为你武功高;你狂妄,因为你剑法强。

你藐视我,因为你有藐视我的本钱;我敬畏你,因为你有值得敬畏的本钱。

看着沈落日从容地拍打身上的尘土,叶孤鸿背后竟然泛起了一丝寒意:这个家伙深藏不露,果然是个厉害人物。

能屈能伸,收放自如,隐忍低调的态度,值得敬佩。

不拘一格,毫无章法,临机应变之快,让人畏惧。

只有像他这个境界的高手,才能看出刚才躲避那一击的微妙之处。

只要沈落日那一刻拔出背后的刀,妹妹恐怕已是一个死人。

他宁愿狼狈地躲避,也不愿轻易出刀,因为他的刀是用来杀人的,不是用来比划的。

他不能杀孤燕,所以选择狼狈躲避。

如果换成是他,一身傲气的叶孤鸿。

绝不会选择这样狼狈的躲避方式,即便是躲避也要避得漂亮,避得有尊严,绝不能失去高手的风范。

这是一个世家子弟与生俱来的气质,举手投足,攻击后退必须有章有法,有礼有节。

出身市井的沈落日没有任何拘束,可以自由发挥,毫无章法。

面对这样一个毫无约束的人,面对这样一把自由发挥,毫无章法的刀。

对决时,他该如何应付? 第52章 三大护法 荒漠的月光格外清冷,沈落日茫然地站在月光下。

“沈兄弟,几天不见,功夫似乎更进步了”狼九悄然出现在他身后。

“我们终于都走出了大漠。”沈落日感叹道。

“要多谢你手下留情,我还能站在这里。”

“你本来有机会袭杀我,但选择了正面对决。”

“我是一个刀客,不是刺客,刀客的刀是用来拼杀的,不是用来暗杀的。”

“你本来可以做一个成功的刺客,现在却成了一个失败的刀客。”

“无论成功失败现在也不重要,我已得到了想要的东西。”

“孤月刀诀?“

“不错,我已看过了刀诀。”

“你没有完成刺杀我的任务,叶孤鸿却给了你刀诀?”

“他知道我已尽力,也许是为了拉拢我,他将刀诀给了我。”

“你已找到了孤月弯刀的破绽?”

狼九面无表情地点点头。

“恭喜你,终于可以有机会击败云遮月,替师傅慕容孤月报仇。”沈落日言不由衷地恭贺。

狼九一脸落寞地摇摇头。

“为什么?你不是已找到孤月弯刀的破绽?”

“我不但找到了破绽,而且不止一处。”

“不止一处?”

“这套刀法,在我眼里至少有三十七处破绽。”

“三十七处?岂不是破绽百出?“

“我可以看到的只有这么多,叶孤鸿看到的也许更多。”

“一套破绽百出的刀法,却可以纵横江湖,无人匹敌?”

“不错,任何一处破绽都是致命的弱点。”

“但至今为止,却没有人可以击败过云大将军。”

“孤月弯刀是一套只攻不守的刀法,所以破绽百出。可对手虽能发现破绽,却没有机会攻击破绽。云遮月绝不会给任何对手攻击机会,他的刀比对手更快,更狠,更准,更无情。”

“所以要想击败他,手中的刀必须比孤月弯刀更快,才有机会击杀云大将军,看来你永远也没有机会了。”

“不,还有机会。”

“你的屠狼斩可以快过孤月弯刀?”沈落日一脸怀疑。

狼九苦笑着摇摇头,看着沈落日说:“你的残月刀却大有机会。”

“你想让我刺杀云大将军?”沈落日一脸惊愕。

“你不杀他,他也会杀你。同在巅峰,必有一战。只是击败他的孤月弯刀,你才会领悟到孤月七杀的精髓。”

“孤月七杀?”沈落日一头雾水。

“具体何为孤月七杀,我也不是很清楚,似乎是暗藏在孤月弯刀之内的刀法,击败云遮月的孤月弯刀,便会悟出孤月七杀。”

“为何帮我?”

“因为你手里有残月刀,你的师傅是拜月神殿主人顾皓月,也是拜月教首席护法。家师慕容孤月也是拜月教三大护法之一,拜月教崩溃之前,负责统领漠北江湖。”

听他说的如此玄乎,沈落日彻底迷糊了。

这段时间,他从一些军营兄弟口中或多或少听到了一些关于拜月教的故事,他已感觉自己手中的刀不是一把寻常的刀。

现在才知道,残月刀原来的主人竟然是传说中的拜月教三大护法之首顾皓月。

江湖传言,拜月教是一群杀人喝血的恶魔组成的秘密组织,专门扑杀江湖正义大侠,然后割肉喝血。

江湖传言也许有些夸张,但光听“拜月教”这三个字就透着一丝邪恶。

糊里糊涂之间,自己得到了一把邪教魔刀,一路浴血杀戮,成了未来的邪恶之星。

邪教?黑社会?

从小父母都教育他远离这些组织,现在他不但成为一名混迹黑社会的小混混,还加入了邪教。

挥舞着手中这把诡异的残月刀,享受着纵横沙场时的那份快意和豪气,血雾弥漫时的那份刺激和快感。

一个普通平凡的小镇青年的人生开始变得不平凡,幻化出无限精彩。

管他娘的正与邪,反正自己活得开心,活得快意,活得精彩就好。

位列名门正派的寒烟阁又有几分江湖正义?

不过是那些收保护费的混混们的保护伞。

只要不滥杀不会武功的人,不欺负平民百姓,至于那些混迹黑白道的江湖人物,杀多少也不可惜。

人在江湖飘,谁能不挨刀?

出来混,迟早都要还,被砍被杀,流血扑街只能怪你自己刀不够快,不能怪别人太狠太残忍。

“喂,老弟,你在想什么?“狼九伸手拍了一下沈落日的肩膀。

“哦,没……没什么,狼九,不对,是狼师兄,给我讲讲我们拜月教的故事吧。除了这把刀,我现在对本门一无所知。”

“拜月教已退出江湖数十年,已是一个被人遗忘的江湖传说。我也不甚了解,只知道拜月教以前是江湖盟主,拜月神殿顾皓月,悬冰城主慕容孤月,百花谷主花怜月,是拜月教三大护法使者。

拜月神殿是拜月教的中土分舵,负责主宰中原江湖,直到崇阳真人横空出世,凭借一把崇阳古剑,挫败顾皓月和七大星君联手的七星伴月,顾皓月一战飞升,拜月七星黯然而退,拜月神殿从此一蹶不振,不得不退守潜伏于江湖底层。

为了争夺失去的利益与荣耀,潜伏的拜月教门下开始疯狂暗杀江湖正道,最后在崇阳宫和其他门派启动大规模联合绞杀,迫于江湖正道压力,潜伏者被迫蛰伏不出,拜月七星也从江湖蒸发。”

“原来如此,那么顾皓月挫败之后,拜月教主和慕容孤月,花怜月为何袖手旁观,眼见着拜月教衰落?”

“此时的顾皓月已是代理拜月教主,慕容孤月,花怜月为争教主之位,三人彻底反目,争位失败后,慕容孤月退居漠北,花怜月退守西南,拜月的实力从内斗开始衰败,才给崇阳宫趁虚而入的机会。”

“既然顾皓月已是教主,慕容孤月,花怜月为何还要争夺?”

“因为拜月教主明月尊突然失踪,并没有指定合法的继任者,顾皓月近水楼台,主动承担了管理教务的职责,其他二人自然不服气。

经过一番恶战,二人被顾皓月击溃,心里不忿,从此退隐不出。”

“那么明月尊怎么会突然失踪?”

“据师傅推断,教主失踪与一群道士有关。”

“道士?”

“数十年前,一群从天而降的道士降临南海烈日岛,盘踞火岩山巅修炼剑道,经常发帖邀请江湖顶级人物切磋绝世功法。不久之后,明月尊便突然失踪,江湖猜测应该是赴约烈日岛,一去不返。

明月尊失踪后不久,便有一个新的道派崇阳宫横空出世,迅速崛起,慢慢取代了拜月神殿成为江湖主宰。击败顾皓月的当世剑仙陆崇阳,传说就是这一群天降道士的传人。”

“既然孤月师叔已与家师反目,为何又要助我领悟孤月七杀。”

“孤月七杀,皓月无情斩,怜月伤心杀是三大护法的生平绝技,分别藏于孤月刀,皓月刀,伤心小刀的刀魂深处。

皓月刀与陆崇阳一战而残,沦入风尘,化身残月复出。”

“既然已刀法已铸入刀身之中,那么云遮月的孤月弯刀诀便是从孤月弯刀杀戮中领悟出的孤月七杀?”

“当年他离开悬冰幻城时,偷走了孤月刀,为了自成一派,将寒月刀重新打造,锻造成称心如意的孤月弯刀。

孤月弯刀诀其实就是在孤月七杀的基础之上,领悟变化而来。”

“那么我的残月刀内也继承了皓月无情诀,怪不得我老是梦见一些奇怪的文字,还有他的原主人顾皓月。”

“拜月三大刀诀并非只是三套刀法,里面藏着一个惊天秘密,只有同时参悟三套刀诀之人,才可以看到这个秘密。”

“秘密?”

“师傅曾交代,它是一个关乎江湖生死存亡的秘密,是当年明月尊铸入三位传人刀中的秘密。”狼九一脸凝重,语气更凝重。 第53章 局中棋子 “拜月教的秘密,跟我有什么关系,我为什么要帮你们?”沈落日冷冷地回一句,他对这种江湖争霸的话题一点兴趣都没有。 “因为你已加入拜见教,已是未来的拜月教主。” “我是拜月教主?” “神兵一出天地愁,一弯残月照九州。既然你手中握了残月刀,有些事你就不得不做。自从你拿到残月刀那一刻起,你已是江湖人。人在江湖,就是江湖人,你的命运已经与杀戮,决斗,血腥绑在一起,你已无法回头。” “我可以面对杀戮,决斗,血腥,但绝不接受别人给我安排的命运,也绝不会接受别人给我安排的教主。” “在江湖人眼里,你已是未来的拜月教主,你可以控制自己,却不能控制整个江湖。当所有江湖人都认为你是拜月教主时,你已是拜月教主。想卸掉教主责任,必须做一件事:背叛拜月教,弃暗投明,投靠崇阳宫。 只有这样,江湖人才会相信你不再是拜月教主。” “我会用手中的刀告诉那些江湖人,我既不属于拜月教,也不属于崇阳宫” “那又如何?你终究还是属于江湖。” “我属于江湖,却不属于任何门派,我会独行于天地之间,将刀痕刻满整个江湖,刻入江湖人心。”沈落日冷冷地说。 “也许会有那么一天,但你的刀一定要够快,快过所有的对手。没有拜月教的资源,没参悟三大刀诀,你的刀永远也达不到那种境界。”狼九对沈落日的狂妄很不以为然。 “刀诀是死的,刀却是活得,没有三大刀诀,我照样可以杀出一套绝世刀法。” “没有刀诀也可以练成刀法,但没有争夺刀诀的考验和挑战,你的刀法又如何进步? 一个逃避压力和挑战的人,一把没有经历过终极对决,生死考验的刀,又如何傲立江湖? 寻找并参悟三大刀诀不是你的目的,而是一个面对挑战,压力的过程。一个能从云遮月,花怜月手里夺走孤月弯刀,伤心小刀的人,本身已经是一个超越了三大刀诀威力的绝世高手。” “你以为我是害怕云遮月的孤月弯刀?”沈落日淡淡地说。 “你不是害怕,是感激,因为他很赏识你。还有你杀了邢远山,心怀歉意。” “没有老邢的栽培,云大将军的庇护,我早已成了一具尸体。” “载培,庇护都是早有预谋的,你是否还记得中州那个算命老人?” “当然记得,你怎么知道?” “因为他本来就是云大将军派出去的,还有招募士兵的金羽,根本不是什么校尉,本就是云遮月麾下心腹干将之一。” “他们是专门接应我?” “你说呢?世上那有这么巧的事?” “残月出世时,我只是一个市井少年,云大将军怎会找到我?” “因为那位神机老人帮他算出了残月刀将要出世,而刀的主人就是你。” “神机?” “呵呵,他不过是你顾皓月的一个朋友。” “是死去的顾皓月安排了一切?” “不错,在残月刀出世前,拜月教便筹划好了这一切,残月刀锋芒未露,躲在军营最安全。也只有战场杀戮,才会促进残月到饮血发育,才会在浴血之后快速焕发威力。” “夜袭花家寨,是第一场杀戮发育?” “是诸葛神机告诉金羽,花家寨是寒烟阁的钱粮屯放处,恰好军中又缺粮。” “那么围攻傲雪山庄呢?” “这件事涉及朝堂军机,超出江湖范畴,应非诸葛神机筹划。不过仔细审视绑架案全程,似乎一切都在云遮月掌控之内。” “云寒玉被绑架杀害,是云大将军策划?” “我也说不准,只是猜测。但是在寒玉公子被绑架之前,他竟然将孤月弯刀诀私授叶重楼。” “他将如此重要的东西交给叶重楼,他们之间的关系一定非同一般。” “确实非同一般,他与叶重楼,邢远山本就是生死兄弟。” “但叶重楼得到刀诀后,却绑架了云寒玉,然后在那位神捕的逼迫下,不明不白地死了。”沈落日努力抓着头,还是理不清头绪。 “这件事确实蹊跷,不过与你我无关,你不必为此费神。” “也是,我这人拿刀砍人还可以,一分析问题就头疼。”沈落日尴尬地笑了。 “接下来的事你应该也很清楚,边城的这场战争也是诸葛神机一手帮着云遮月策划的。” “听说这位诸葛神机被云遮月识破后,差点一刀毙命。” “想杀他,云遮月恐怕还不够资格。” “不够资格?” “他可是当年跟明月尊一起下过棋,喝过酒,谈论过武功的江湖老油条。” “比我们的师傅还厉害?” “那倒未必,但江湖资历却比他们更深厚。” “这些事你又如何知道?” “因为诸葛神机离开军营便找到了我师傅慕容孤月,并劝说师傅放弃以往过节,与拜月神殿合作,重振当年一轮明月照寰宇的盛况。” “不是一轮明月照九州么?” “九州太狭小了,那只是顾皓月的势力范围,江南以南是花怜月管辖,塞北以北属家师慕容孤月管辖,江湖一统,明月独罩。” “如此宏图大业,我只是一个小铁匠,担子是不是太重了。”沈落日调侃道。 “你肩上的担子本来就不轻,击败崇阳宫的崇阳真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是一个堪比登天的挑战。”狼九一脸严肃地拍着沈落日的肩膀。 “击败崇阳真人似乎太遥远了一些,跟那位同行的傲雪山叶少主比,我还差一大截呢。” “他自幼学习剑法,有今天的成就足足用了十七年,你却只用了几个月。再过几个月,也许他只能看你的背影。” “所以他急着要与我一决高下,提前杀了我?” “放心,他杀不了你,没有你,江湖怎会精彩?” “那我现在怎么办?” “继续西行,修炼你的刀法,在参悟残月刀内涵无情斩诀之前,你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兵。” 拜别了土卢城堡的国王,联合商队便一路向西而去。 土卢国王派出十名护卫,帮忙向导和通译,土卢以西懂得中土官话的人越来越少,必须要有通译帮他们与西域各部沟通。 百余人的驼队拉成长长的一条线,浩浩荡荡一路行进,身后卷起了漫天的沙尘。 叶孤鸿冷冷地凝视远方无边的草原,一脸肃杀,背后的飞雪剑杀气四溢,低鸣不已。 天高云淡,风清草香。 天地一片空灵,清净。 这样的日子,不正是高手决斗的好日子? 没有任何来自外界的干扰,可以将自己的剑法发挥到极致。 身边这个家伙的残月刀气已越来越犀利,如果此时再不出手,错过机会,以后也许永远都没有机会战胜他。 江湖剑客与江湖刀客的决斗,是江湖人之间的对决,是一种武学上的比拼和较量。 即使我在对决中杀了他,也是两相情愿的公平决斗,是江湖人的一种游戏方式,庇护他的云大将军也不能怪罪于我。 何况那时他人已死,大将军又怎会为了一个死人跟我翻脸? 决战之地就在百步之前,前行百步就是决战之地。 一,二,三…… 叶孤鸿已开始默默计数,紧张地期待着挑战沈落日的残月刀。 此刻的沈落日已沉浸在与狼九的对话当中,仿佛自己已是拯救江湖的未来超级刀神。 幻想着纵横江湖,傲立天地的豪情与激越,黝黑的脸由于激动变得暗红起来,透出淡淡的微笑。 一股强烈的杀气侵袭而来,他陡然从江湖美梦中惊醒,回到了现实世界。 有杀气? 他紧张地四下搜索,目光停留在叶孤鸿冷冷地脸上。 是他? 沈落日已预感到他们之间的对决提前来临,在他毫无准备,毫无把握的时候。 但他已没有理由退却,也没有借口回避。 一个以拯救江湖为己任的剑客,一个想独步天地间的未来刀神,没有任何理由,任何借口回避对手的挑战。 背后的残月刀已开始嗡嗡低鸣,透骨的杀气已油然而起。 一个真正的刀客必须直面任何强大的对手,即使没有任何击败对手的机会,也要去面对,去寻找机会。 即使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也要去争取,去搏击,那微小的机会就是你生存下去的一线生机。 在没有机会中寻找机会,在无法面对时积极面对。 只要你曾经努力争取过,尽力拼杀过,即便死在对方的剑下,倒在灼热的血泊中。也可以自豪地宣示世人:我已尽力,我是一个真正的刀客。 杀气漫天而起,激起漫天的沙尘,一场惊天动地的终极对决已徐徐拉开了序幕。 第54章 西域狼城 杀气越来越重,尘沙越来越浓。 万里晴空渐渐阴暗低沉,就连商队骆驼的呼吸也渐渐粗重。 “怎么回事?怎么突然变天了?” “是啊,这可不是我熟悉草原气候?” “莫非有什么凶兆?” “……” 商队人群开始慌乱,议论纷纷。 狼九的脸色越来越阴郁,一双幽幽的目光死死盯着叶孤鸿变化莫测的脸。 他知道叶孤鸿已下定决心,这场提前的对决已无法避免。因为对未来的恐惧,他已不再顾全寻马大局,准备提前出手。 他已无法忍受一个绝世高手在自己身边迅速强大,赶上并超越自己。 那种等待,忍耐,煎熬已在侵蚀他的意志,他的魄力。自从与沈落日结伴而行,这几天他的面色已憔悴了许多。 九十三,九十四…… 也飞鸿已开始放缓了脚步,双目四顾,开始选择最佳的站立位置,百步之后,决战一触即发。 一只飞鸟突然自高空盘旋而下,缓缓落在商队里,落在一个裹着黑色斗篷的人手里。 这是一个默默跟随,从未引起别人注意的人。 淡绿的鸟落在一双洁白的手上,立在一簇修长的手指之间。 由于衣黑,更显手白,分明是一位妙龄少女的手。 鸟儿唧唧咋咋地冲着黑衣人叫着,打破了周围已逐渐沉重的气氛。 所有人都停下脚步,奇异地看着这只鸟和这个人。 叶孤鸿的脸色变得阴暗起来,狠狠地盯着那一只捣乱的鸟。 黑衣人听完绿鸟的叫声,缓步走向叶孤鸿,随行的人终于看清她的庐山真面目,原来是一个满脸脂粉的中年妇人。 “他娘的,我还以为是一个漂亮小妞,原来是一位花婆婆。”几名边城士兵失望地嘀咕。 她凑到叶孤鸿耳边低声说了一些话,从叶孤鸿变幻的脸色,大家也猜出,傲雪山庄一定出了大事,一件能够让一向镇定的叶孤鸿面露惊慌的大事。 一间客店被两大神捕彻底摧毁,店面还在,但店的名声已一片狼藉。 三位店主被暴民残杀,二十六名伙计四处逃逸。幸亏老管家叶忠办事麻利,将逃逸的伙计全部收在一起,一举诛杀,不留一个活口。 但客店一倒,猪老大一死,许多联络的线索已斩断,寻马通道出现了致命的漏洞。 如果不及时补救,恐怕已经经营几十年的贩马通道就此土崩瓦解。 千里大堤,毁于一穴,何况这是一个致命的穴。 他必须马上赶回边城处理这件事。十万火急,不能丝毫耽搁。 而且那两个要命的神捕又回到了边城,他已意识到,边城之争正在激化,朝堂势力开始深度介入。 杀死三个店主后草草结案,只是放出一团烟雾,应付来自朝堂的压力。私下他们一定还会继续调查。 这次借着调查何文节的死,一定会牵连云寒玉绑架案。 对于李布衣,云遮月,傲雪山庄之间的利益纠葛,他们一定也掌握到不少证据。 李布衣,云遮月的势力直通朝堂之上,他们绝不敢轻易触动,但迫于上面的破案压力,他们一定会找一个邀功推责的替罪羊,傲雪山庄就是他们选定的替罪羊。 他必须立刻赶回去,将李布衣,云遮月一起拖下水,否则这一次傲雪山庄一定会在劫难逃。 后院起火,十万火急,他不得不放弃了眼前的决战。 他一脸寒霜,提高嗓门朗声宣布了一个临时决定:傲雪山庄有急事需要他立刻回去处理,这次西行的商队暂时由归雁婆婆代行他的职权,所有傲雪弟子必须严格听从指挥,否则格杀勿论。 交代完毕,他回头冷冷地看了沈落日一眼,身形一闪,已飞身跨上一匹汗血马,一溜烟尘泛起,转眼消失在茫茫天地间。 沈落日身上压力顿消,长长地舒一口气,默默地低头走到了队伍的前面。 狼九脸上露出轻松的笑容,松开紧握刀柄的手,走过去拍了拍黑衣婆婆的肩膀:“归雁大姐,想不到你也出山了,看来叶少主的魅力可不小。” “都是你们这些兄弟办事不力,害得我远赴塞外吹沙子,塞外的风沙对人家的皮肤不好,会变老的。”归雁婆婆娇声娇气地说。 “姐姐施了这么厚的脂粉,再厉害的风沙恐怕也吹不透,怎么会伤到皮肤?” “小九,竟然拿姐姐我说笑,我可生气了,不理你了。”说罢扭动着身躯,躲到了后面的黑布轿子里。 “归雁大姐,究竟出了什么事?叶少主去得这么急?”狼九追在轿子后面大声的追问。 “没什么大事,那头该死的肥猪,还有懒猫土狗都被人家给一窝端,已成了死猪死猫死狗。” 归雁婆婆懒懒地回应一句,便不再吱声。 三天后,另一座城堡出现他们面前,一名通译指着城堡解释:“它叫卧儿父城堡,翻译成中文就叫狼之城。” “狼之城?”叶孤燕好奇地问。 “不错,因为附近几百里野狼横行,据传说西域狼王就盘踞在附近。” “住在狼城里面?” “呵呵,那倒不是,住在城里的却是狼王的对头,据说已经对抗了数百年,形成了一种默谐,白天是人的世界,夜晚是狼的天地,互不干扰。” “与狼共处几百年的一群人,民风一定很彪悍。” “错了,他们很温和,如果他们也象狼一样彪悍,这里要么狼灭绝,要么人灭绝,绝不会是一种人狼共处的状态。” “我们一定要在天黑之前赶到城堡之内,否则就要面对狼群的攻击。”狼九一脸阴郁地催促。 “你不是号称荒原独狼,这下正好找到了同伴。”叶孤燕眉飞色舞地说,哥哥回去后,她的话越来越多了。 “我这头独狼,是专门对付同类的,手中的这把屠狼斩屠狼无数,它们并不欢迎我。” “今晚我们不如露宿这里,一起看你的屠狼表演,顺带帮城堡里的居民解决一下狼患。” “叶小姐高抬在下,我这把刀杀十个八个还可以,这一带饿狼聚集,传说有成千上万只,个个体高骨壮,牙尖爪利,奔跑迅速。莫说我们百十来人,就算调一万边城铁骑过来,也不一定能杀光它们。” “干嘛一定要杀光?一举击杀几十个,吓跑他们不就行了。”叶孤燕不服气地争辩。 “有狼王督促,它们绝不会临阵逃避。” “杀狼先杀王,将狼王击杀,其余的乌合之众自然会四散奔逃。”沈落日冷冷地插了一句。 “话虽如此,可狼王不是江湖大侠,它从不站出来与敌人单独决斗。每次狼群出击,它都是隐藏在万千狼群深处坐镇指挥,从不露头,想捕杀他,除非将狼群杀光。” “狼九,不要再故弄玄虚,小心吓坏刚刚跨出家门的小妹妹。”朱尔丹也在一边凑趣。 “臭兵痞,敢小看我,我们比试一下?”叶孤燕气呼呼地拔剑。 朱尔丹赶紧闭嘴,挤着一脸坏笑退到了队伍深处。 卧儿父城堡已近在眼前,远远望见在城门外迎接的队伍,狼九终于松了一口气,驼队里的所有的人都松了一口气。 风餐露宿了三天,终于可以歇歇脚,队伍开始散乱松懈。 走在前面的沈落日忽然停住脚步,拔出了残月刀,阻止了队伍前进:“大家小心,对面有杀气。” 所有人都楞了一下,片刻后便已刀剑在手,一个个杀气凛然地立在斜阳草地之间。 见商队已有戒备,埋伏在对面队伍里的刀光一下子全部亮了出来,数百名彪悍的铁骑突到队伍前面。 “苍狼在这里等候你们很久了。”一个彪悍丑陋的家伙突出队伍前面,一脸得意的叫嚣。 “仆固苍狼?”狼九的失声惊呼,握刀的手居然下意识地颤抖了一下。 第55章 身陷狼群 仆固苍狼已带领三百名铁骑,千里奔袭,提前进驻狼城守候。 自从九鹰山被袭,鹰王携鹰夫人退隐大漠,得到讯息的萨布可汗便慌了手脚。 正面战场,在云遮月铁骑不断骚扰下节节后退,损失惨重。一旦贩马通道被云遮月打通,便会失去战场上唯一的优势——战马。 得到马匹补充的云遮月,必将率部深入漠北,攻击他的老巢——上城。 一旦上城被攻破,九部联合必然土崩瓦解,他只有逃亡到更加荒凉寒冷的西北冰原上,在寒冷的北风中到处流浪。 为了拦截西去的商队,他精心挑选了三百勇士给仆固苍狼,让他阻挡傲雪山庄的贩马商队。 三百名勇士,不多也不少。 太多了会引起西域各国的恐慌和疑虑,害怕被借机侵吞,反而会产生误会,造成冲突。 现在南面战场已经焦头烂额,对付这些西域小国也不得不收敛往日的强势,采取亲和态度。 太少了,又显不出胡族军队的神勇和威风,不能震慑这些小伙伴。 面对以逸待劳的强势敌人,敌众我寡,还携带了大量的交换马匹的物资,商队必须出奇制胜,一击破敌。 久经战阵的沈落日已闪电般突袭胡骑,残月刀在暖暖的斜阳下闪着清冷的黑光,三十名边城勇士挥刀紧随左右护卫。 狼九则指挥随行傲雪山弟子四面包围,迅速将数十辆大车围到队伍中央。 在边城长期作战的三百胡骑,看到那一抹黑色的刀光,眼中泛起了仇恨的光芒。一个个手握马刀,紧张地注视着飞奔而来的沈落日。 他们都是漠北高手,一级勇士,是一支训练有素的杀手团队。 以他们的联合作战能力,莫说一个沈落日,就是十个八个也会被他们结成的战阵瞬间绞碎。 沈落日出击快,有一个人更快。 一袭黑衣凌空而起,黑影几个飘忽,已突入胡骑。 三百胡骑正凝神聚力准备对方突袭的沈落日,一个隐藏高手趁机凌空偷袭,仆固的三百铁骑阵型顿时散乱。 散乱瞬间,黑影已突到仆固苍狼的面前,刀光已划出闪电一击。 仆固苍狼猝不及防,急忙挥出弯刀一格,刀光相碰,金玉长鸣,直刺耳鼓。 黑衣人借仆固苍狼一格之力,已腾空而起,翻身后退飘入商队的黑布轿子。就在她右手刀借对方弯刀一格之力腾空后退的瞬间,藏在左手的短刀已悄然滑出手,深深插入了仆固苍狼的右目。 血光四溅,一声惨号,仆固苍狼已成了一只独眼狼。 突遇奇袭,血流满面,但他依然强忍剧痛,挥刀指挥部下一边阻挡沈落日的攻击,一边迅速向城堡内退去。 沈落日砍杀了十几名胡骑,始终无法突破铁通一般的铁骑阵型。等后面的支援队伍加入战场,胡骑已退入城堡,关闭了城门。 城上的狼城土兵,挽着粗糙的木制弓箭,紧张地关注着这支远道而来的神秘商队。 为了避免与狼城土兵冲突,沈落日率部退回商队。 一击得手,击伤敌酋,击退敌骑。 联合商队获得了一场胜利,却也将自己陷于城外绝地。 日已沉落,夕阳漫天。 无法突入城堡的商队只好后退十余里,露宿在草原上,置身于狼群的势力范围。 为了对付狼群夜袭,狼九带领众人将方圆百步之内的荒草全部割倒,铲出一片方圆百步空地。割去了一尺多高的荒草,也就割去了狼群潜伏隐匿,偷偷接近营地的机会。将士们将割倒的荒草堆积在空地边缘,堆成一圈半人高的草墙。 狼九指挥队伍在空地中央扎了一个方圆伍十步的简单防御营寨,将驼队挡在外围。 等扎营完毕,天色已暗下来。 大家碍于狼九的威势勉强跟随他完成了这些工作,便各自搭伙架起篝火,开始烤食携带的牛羊肉。 这些人不是在边城出生入死的老兵,就是整日在江湖拼杀的豪客,根本不在乎狼九警示的狼群围攻危机。 他们一边纵情谈笑,一边开怀畅饮,一番折腾后,疲惫袭来,便摸着肚子东倒西歪地躺倒睡了。 只有狼九跟十名土卢勇士一脸凝重地坐在大车搭成的围栏上,目不转睛地守候。 经历过蟒林鹰山的沈落日,知道狼九的担心并非多余。他跳上一辆围栏大车,躺在上面,翘着双脚仰观高远夜空中闪烁的星光。 初出江湖的叶孤燕禁不住好奇之心,偷偷钻出了专门为她准备的帐篷,无聊的四处溜达。 看到凝神戒备的狼九,凑过来没话找话,不停地问东问西,狼九随口敷衍应付,眼睛却一直凝视着远处。 一弯明月缓缓爬上了夜空,洒着清冷的光。 “哇,好漂亮的月亮,好美的月色。”叶孤燕跳着脚欢呼起来。 没有人回应她,狼九依然默默地注视着前方,躺在围栏上的沈落日竟然发出如雷的鼾声。 “死猪!”叶孤燕气呼呼地飞起一脚。 沈落日应声跌落在地,打了个哈欠,翻了个滚,躺在冰冷的地上继续着粗重的鼾声。 一个时辰过去了,依然没有看到一点狼的影子。 靠在栏杆上的叶孤燕,已感觉有些无聊,打了哈欠,伸伸腰,准备回去睡了。 “没意思,这帮臭男人,这么美的月色却不懂欣赏。惊险刺激的狼群也没见到半个影子,无聊死了,回去睡了。”一边往回走,嘴里还在念念叨叨。 三更已过,夜风渐起,呼啸而过。 边塞的初春之夜,依然是寒意袭人。 狼群依然没有出现,十名土卢勇士也开始打哈欠,躲在围栏下的避风处开始打瞌睡。 狼九也有些疲倦,找了张破羊皮披在身上,靠着围栏盘腿而做,目光依旧警惕地四处搜索。 背后的残月刀轻轻一震,沈落日已翻身而起,腾空落在围栏上,立在狼九旁边,目光警惕地四处搜索起来。 “沈兄弟,有何发现?”狼九甩掉羊皮,拔刀跳起。 “凭我的直觉,狼群已在附近。” “什么?狼群出现了?”睡倒在附近的几名士兵已翻身而起,跳上了围栏。 沈落日未及回话,三十名士卒,几十名傲雪弟子,十名土卢勇士已整齐立在围栏后面,剑拔弩张,随时准备着出击。 一群懒烂散散,东倒西歪的人,一有风吹草动,竟然在瞬间便整齐划一,配合默契,投入到战斗状态。 狼九满意地看着这只快速反应的队伍,顿时多了一分信心。 沈落日面色凝重地凝视着前方在月光下摇曳的草丛,背后的残月已开始跳动,透着凛然的杀气。 绿光。 草丛深处透出了两点隐现的绿光。 四点,六点,十点…… 转眼间眼前已是一片闪烁的绿光,他们的队伍已被层层叠叠的绿光包围。前面的绿光已变得明亮起来,隐约已现出狼的轮廓。 久经沙场的勇士们立刻紧张起来,兴奋的目光已隐约闪现出一丝恐惧,恐惧的情绪开始蔓延。 沈落日已感觉到周围勇士的呼吸变得粗重,他们握着刀剑的手已开始咯咯作响。 “狼群来了,在哪里?在哪里?”睡眼朦胧的叶孤燕兴奋地跑出帐篷,跑到围栏前。 没有人理睬她,四周一片死一般的寂静。 她连窜带跳地挤过紧密排布防守的人墙,泛起兴奋潮红的脸色,立刻变成一片惨绿。 张开的嘴巴再也合不拢,一双恐惧的眼睛深处,闪烁着密密麻麻的绿光。 第56章 人狼血战 借着朦胧的月光,已经可以清晰地看到冲在前面的草原狼轮廓。

片刻后,它们已冲到草墙前,前爪飞扬,后抓蹬地,飞身跃起,试图越过那一圈堆积的草墙。

“放箭!”

狼九一声令下,一排酒罐整齐划一的飞向狼群。

就在前排的群狼越过草墙瞬间,酒罐也正好飞到草墙上方,一排快箭射出,后发却先至。

就在千钧一发之时,准确地撞击在酒坛之上。

火花迸射,火焰迅速蔓延,整个草墙已是一道火墙,冲在前面的数十只饿狼,瞬间被淹没在火墙之中。

伴随升腾而起的浓浓烟雾,一股烤焦的糊味四散蔓延。

几十只恶狼在火海里翻腾几下,便不再活动,躯体很快便燃烧起来。添加了大量的动物油脂,火焰更加旺盛浓烈。

紧随在后面的狼群,来势太猛收不住飞驰脚步,又有几十只被后排狼流簇拥推动,被迫冲进了火海,燃烧的火势更加迅猛起来。

后面的狼群开始放缓冲击,收住了飞驰的脚步,还是有一些激进的头狼惹火上身。

这些惹火上身的饿狼,迅速后撤,但为时已晚,早烧成了一个火球,发出秫人的惨号,躺倒在地不停地在草地上翻滚,试图压灭身上的火焰,反而将身下的青黄相间的荒草引燃。

有十几只越过火墙的恶狼疯狂地扑向围栏,沈落日,狼九,赵大壮等人已跳出围栏。

刀光闪耀,剑气纵横。

十几恶狼早被砍杀在地,尸体被踢回到火海,火势陡然又迅猛了许多。

死伤如此惨烈,后面的狼群非但没有退意,反而更加迅猛的围攻上来。

突在前面的饿狼突然跪倒在草墙前面,紧跟后面的饿狼将前腿搭在跪倒的狼背上,跪伏在它们背后。

后面的跟上的也仿效前面的,将前腿搭在前面的狼背上跪伏……

片刻后已搭起一道高高的狼坡,后面突击的饿狼踩着同类的搭起的高坡,迅速冲上狼坡之顶,凌空跃过火墙,稳稳地落在围栏外空地。

守候的众勇士,丝毫不敢怠慢。

刀剑飞舞,黑血四射。

又一批突入的群狼已被砍杀殆尽,尸体被踢入了火墙,火势更加迅猛,火焰窜得更高。

外面的狼墙也随着火焰的增高而迅速增高,下一批攻击的狼群已翻越过火墙,冲向人墙。

刀剑飞舞,黑血四射

突入的群狼再次已被砍杀殆尽,尸体被踢入了火墙……

火墙越来越高,狼墙也越来越高,人墙却越来越靠后,越来越疲惫,已退守到围栏,眼中也现出慌乱。

躲在围栏后助威的叶孤燕已吓得花容失色,下面的裙裤湿了一大片。她竟然浑然不觉,握剑的玉手已开始颤抖。

她的剑法在这些人中是数一数二的高手,但女人天生胆子小,见到如此场面,早被吓傻了,手中的快剑已成了壮胆的摆设。

在江湖中拼杀,不但手中的刀剑要快,要狠,胸中的胆气也要够壮够雄浑。

无胆匪类,纵然武功卓绝,也无法成为真正的刀客,剑客。

血手神厨猪老大的菜刀斩,绝对称得上江湖顶级绝技,但他面对强敌,却先选择逃跑,结果被轻易的俘获。一代绝顶高手,十大禽兽之首,竟然被一群普通民众群殴致死。

像叶孤燕这种初出江湖的小女孩,胆子小了一些,我们先原谅她一次。也许经过这番血腥,恐怖的场面后,她会慢慢成熟成长。

眼见危局已现,沈落日突然翻身回越,跳到围栏顶上。

透过火焰,浓烟,重重狼影,开始努力地搜索。

满目绿光,四处游移飘动,所有的绿光都在来回移动,宛如荧光闪闪,沈落日有些眼花缭乱。

沈落日伸手揉了一下疲惫的双眼,努力在绿光中继续搜寻着。

游移,飘动,闪烁……

所有的绿光都在移动,只有一双绿光没有动,一动不动地盯着围栏。

不错,一定是它!

在万千移动的绿光中,沈落日终于找到了那一双不动的目光,它一定就是传说中的草原狼王。

所有的狼都在突击奔跑,只有它稳稳地立在狼群中,指挥整个狼群的进攻。

他看到了它,它也看到了他。

它已知道对手发现了它,开始后退,开始移动,加入了飘移的行列,隐藏到万千绿光中深处。

但为时已晚,沈落日已死死锁住了那一双开始移动的绿光。

这一瞬,他已开始突击。

沈落日飞身跃起,刀在空中一划,地面激起一道尘烟。

借助一划之力,他已翻过火墙,也翻过了狼坡。

在下落的瞬间,刀光再次向下劈空一划。黑光划过,下面一溜黑血激射,一溜突击的狼翻身而倒。

借一划之力,沈落日再次腾空而起。

几划几越,隐藏于绿光深处的那一双最幽暗,最血腥,最狠毒,最狡猾的绿光一清晰锁定,它的身影已现出轮廓。

它就是狼王?

沈落日有些疑惑,在他的潜意识里,狼王一定是一头凶悍的巨狼,巨狼之中的巨狼。

可呈现眼前的狼王,确是一头身材矮小,皮毛脱落的小狼。

把它放到古镇的街上,绝对就是一条赖皮狗。

那一双狡猾的目光一闪,狼王已开始飞速逃窜,隐入了狼群深处。

群狼迅速让出一条通道,掩护狼王撤离,一道高高的狼墙挡住了沈落日,也挡住了他的目光。

凌空而落的沈落日挥刀向地面一划,再次飞腾而起,直奔狼墙冲上去,手中的残月刀对着狼墙凌空划出一个圆。

一个绝对的圆,一个纯粹的圆,一个一丝不苟的圆。

黑色的圆光划过,哀嚎不断,黑血翻飞,狼墙上喷出一圈黑色的血。

血光四溢,狼尸跌落,密密麻麻的狼墙上出现了一个黑洞。

黑洞一闪即逝,狼墙迅速恢复了完整。而沈落日已在一闪之间穿过黑洞,稳稳地落在草地上。

游目四顾,天地苍茫,月色清冷。

逃窜的狼王已踪影皆无。 第57章 连环追杀 茫然四顾,一片荒凉,月色朦胧,草影浮动。

沈落日手中的残月刀剧烈地抖动着,狼王就潜伏在他附近,却不见踪影。狼群也停止了对驼队的攻击,迅速后撤,向沈落日合围过来。

眼见就要陷入包围,沈落日握着刀原地转了一圈,突然朝着一簇草丛疾驰而去。

手中的残月刀在面对这个方向时,振动陡然增强,发出刺耳的嘶鸣,它已判断出狼王就躲在这个方向。

杀气直冲过去,一只狐狸窜出草丛,拼命地逃窜而去。

沈落日蹬开双脚,随后追击而上,他已嗅到了狼王的味道,不管它如何变幻,它身上的味道却无法改变。

在它身上没有狐狸的狐臭,却透着狼的血腥,貌似狐狸,骨子里却透着狼性。

眼见这只狡猾的狐狸就要逃出自己的视线,沈落日刀划地面,腾空而起,手中的残月刀朝着飞奔的狐狸激射而出,黑色的弧光划破了美丽的月色。

弧光闪过,血光一闪,残月已将透过狐狸躯体,深深地插入地面。

沈落日随后飞身赶到,拔起带血的残月刀,一张划破的狐狸皮趴在地面上,一行血迹直伸到荒野深处。

矮如小狗,一身皮毛已脱落斑驳的狼王,一闪一闪隐现在远处的草影里。沈落日气恼地跺跺脚,循着草丛的血迹,一路飞速追逐而去。

后面的狼群已铺天盖地地压过来,激起的狼烟弥漫了整个夜空。

天昏地暗,月色无光,整个荒原渐渐隐没在烟尘中。

眼前浮动的草影越来越暗,沈落日的视线越来越模糊。他凭着嗅觉,追踪着那一抹淡淡的血腥味。

这一刻,他的嗅觉突然变得很敏锐,可以辨别空气中不同的血腥味道。

不同的人血有不同的味道,不同的狼血也有不同的味道,而狼王的血比普通的狼更血腥更浓烈。

哪怕只是滴落草丛的一滴血,其味道也足以被沈落日敏锐的鼻子捕捉到。

连沈落日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已可以捕捉到空气中的血腥味,分辨微弱的差异。

也许是在边城军旅的血战时,也许是在穿越大漠的搏杀时,也许是在飞越鹰山的突击时,也许就是在刚才冲出狼群的那一刻。

他不知不觉已拥有了超越寻常的嗅觉能力,就在刚才刺伤狼王的那一刻,他忽然感觉到了这种超能力。

在浴血拼杀,刀光剑影之中,他的人在潜移变化,他的刀在悄然升华。

没有正规的炼气,没有师傅的指引,在杀戮中他的刀已泛出强烈的刀气,他的体内已积聚了一股真气,一股充满杀意的气流。

在他跳离栏杆,扑向狼群时,他一心只想击杀狼王,体内鼓起了一股灼热的杀气,刀锋也焕发出一股冰冷的杀气。

二气合一,刀气激射,不断划过地面,借助刀气划过的反推之力,他在空中完成了第一次飞行。

没有翅膀也可以飞,只是飞得不够高,滑翔不够远。

一个拿起刀几个多月的小铁匠,在此之前,除了有一身蛮力,一股激情之外,丝毫不会武功。

现在已可以完成初步的腾空翻越,虽然很费力,但威力已显露。

在黑暗中踏草急行的沈落日,循着淡淡的血腥味一路追踪,后面尾随追击而来的血腥味和杀气已越来越近,沈落日已听到后面狼群窜过草丛的呼啸声。

只要稍一迟疑,他就会落入群狼的围攻。

沈落日急慌之间,脚步一乱,一跤跌在了草地上,身体在地上翻滚几圈。这一跌一滚,居然将他与狼群的距离拉大了一些。

原来滚比跑还快,这一想法在沈落日心中一闪而过。

他已缩成一团,借助残月刀不断点击地面的反推之力,开始在草面上飞滚,很快将狼群甩在后面。

极速飞滚的沈落日,透过尘沙看到了远处几点忽明忽暗的光。

是灯光!

在狼群出没,人烟罕至的荒原上,竟然出现了灯光?

沈落日越滚越快,灯光越来越近。

一道破旧的围栏,一片圆顶的帐篷越来越清晰,莫非他滚了一个圈,又滚回了商队的驻地?

不对,这里的围栏更广阔,更整齐,更结实,里面帐篷林立,依稀已听到了牛羊的叫声。

显然这是一个长期驻扎的草原部落,一个驻扎在群狼出没,狼王盘踞的地方的草原部落。

没有城堡,没有结实的城墙,只是一圈圆木扎成的围栏,他们凭借什么跟凶恶的狼群对抗?

部落里传出了猎狗的狂吠,沈落日迅速滚到围栏边,翻身越过围栏,身形闪动,躲进了一群开始骚动不安的羊群。

伏在地上,一动不动。

奇怪!

一路追踪而来的血腥气味,竟然完全消失。

沈落日努力地嗅了嗅,却捕捉不到半点气味,空气中到处弥漫着浓浓的牛羊膻味和粪便的味道。

飞奔而来的狼群在距离围栏几十步的地方停住,闪动着绿油油的目光狐疑地徘徊在外。

部落的猎狗在围栏之内绕着围栏来回奔跑,不断地狂吠着。

狼群压境,部落里的居民呢?

难道他们还在熟睡,在群狼环伺,猎狗狂吠中依然熟睡,不受惊扰。难道他们已经习惯于这样的惊扰,已变得麻木。

身处狼群出没的地方,这样的惊扰天天都有,他们已习以为常,见怪不怪?

可是今晚围攻的狼群经历了惨烈的伤亡,群情激奋,已彻底疯狂,他们还会顾及人狼之间的那种默协,互不攻击吗?

而这种默协只是与狼城的一种约定。

一个居住在狼城外的部落,本身就已违反了这种默协,城外的夜色应该只属于狼族。

联合商队就是因为破坏了这种默协,闯入了属于它们的草原夜色,触犯了它们的权威,才会遭到整个狼族的疯狂攻击。

为何这里却是个例外?

“阿黄,阿黑。”一个苍老的声音开始呼叫狂吠的猎狗,两种领头的猎狗停止了吠叫,跑到帐篷门口。

一只苍老的手伸出帐篷,摸了摸两只温顺而卧的猎狗,两条狗摇着尾巴躺在地上睡了。

其他的猎狗也各自跑回自家门口躺在地上,整个部落又恢复了平静。

安静而祥和,透着一种古怪的神秘气氛。

围着围栏的群狼,匍匐在地,慢慢地向后退去,很快就消失在夜色中。

一股温暖的感觉席卷而来,几只羊儿已没有了最初的恐惧感,与潜入的沈落日拥挤在一起。 第58章 穿越狼城 好冷!

熟睡中的沈落日开始冷得发抖。

他睁开困乏的双眼,发觉自己躺在冰冷,肮脏,散发着羊粪味的泥水中,淅淅沥沥的雨水扑打着他的脸。

他清楚记得自己疲惫地身躯窝在温暖的羊群之中,一觉醒来怎么会独自卧在冰冷的雨水中?

沈落日游目四顾,发现羊群已全部挤在羊圈中央,一排简易的避雨草棚下。

他全身已湿透,被羊粪水浸泡过的衣服,泛着刺鼻的气味。风吹过,寒意浸肤,沈落日打了一个冷战,赶紧窜到草棚下,挤入羊群之内,重新回归到温暖的环抱之间,周身一片暖意融融。

连打几个喷嚏,沈落日蜷缩在群羊之间,迷迷糊糊地睡去了。

红日东升,春雨后的草原格外的清新,新生的绿草也变得格外的嫩绿,散发着扑鼻的青草味道,枯黄的去年衰草软软地铺在绿草根部,泛着淡淡的霉味。

雪白的羊群已漂浮在绿草间,欢蹦乱跳的猎狗在草上打滚撒欢,一夜未睡的联合商队成员拖着困乏的身子,行进在朝阳初起,清新自然的草原上。

他们身上的困乏陡然消失,变得精神抖擞,生气勃勃,已从昨晚的噩梦中脱离。

引领队伍的几位头领停下了疲惫的脚步,回望那一片依稀在望的烧焦土地,一个个依然心有余悸。

在沈落日单身突入狼群后不久,狼群便停止了疯狂的攻击,追逐着沈落日而去,留在现场的只有熊熊烈火的烘烤,滚滚浓烟的熏燎。

营地周围的火势迅速蔓延,仿佛整个草原都已开始燃烧,望着漫天的火势,狼九陷入了深深的忧虑。

放火防御是万不得已的对策,现在火势蔓延,一旦烧毁了草原,毁了狼群的生存环境,他们必将面临更残酷的报复。

而生活在狼城里的人呢?

同样也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天然草原,他们也会将怨恨转移到商旅队伍,死心塌地追随仆固苍狼。

失去了生存环境的人群比狼群更可怕,更恐怖,更具有破环性。

狼烟滚滚,天昏地暗,月色渐没,繁星隐退。

浓云滚滚,铺天盖地压下来,惊魂未定的众人,眼里再次泛起恐惧之色,只有狼九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

这是天意么?还是某种神奇的魔力?

清空万里,月明风清的夜晚,在一番恶斗后,竟然落下了绵绵春雨。蔓延的火势,在一番细雨扑打下,很快便奄奄一息,冒出最后的几屡白烟后,彻底熄火了。

骤雨袭来,寒意袭人,被烈火烘烤出一身汗水的勇士们,冷得瑟瑟发抖,但他们依然伫立在雨水中,透过雨雾监视着重归寂静的草原。

刚刚还在为湿了裤子尴尬的叶孤燕,细雨袭来正好帮她掩饰了窘迫,她急忙跑进了专为女子准备的那顶帐篷。

“好大的雨,衣服都淋湿了。”看到安坐在毛毡上的归雁姐姐,叶孤燕红着脸解释道。

“是么?这雨水似乎有一丝骚味。”归雁姐姐一脸坏笑地回应,故意将鼻子凑过来闻了闻。

“是么?大概是那些死狼燃烧散发的骚味。”叶孤燕脸有些发烫,含糊其辞地回应。

“不错,一定是母狼的骚味,还是那种发情的母狼骚味。”归雁姐姐一本正经地说。

叶孤燕恨恨地瞪了她一眼,急忙拉了一条毛毯盖在腿上:贼婆娘,敢讥讽本小姐,等回到傲雪上庄看我怎么收拾你?

心中虽然发狠,但她对这个讨厌的女人却充满了敬佩和恐惧。

自从今天阵前突袭刺伤敌酋后,她就一直没有再出现过。即便外面狼群围攻,烈焰横飞,浓烟弥漫,她依然一直安坐在帐篷内。

现在居然有心情拿自己开涮,难道她对外面的局势早己胸有成竹?

她那张浓浓脂粉掩盖下的面孔总是透出一丝诡异气氛,让叶孤燕不敢正面直视的诡异气氛。

暖阳初照,寒意顿消。

恶梦已结束,新的征程又将开始,商队沿着昨天的路再次驶向卧儿父城堡,一只肩负特殊使命的队伍,绝不会因为挫折而折步返回。

他们的目标是向西,向西,一路向西!

一路向西打通那一条边塞与西域的通道,然后牵着战马东归。不是一匹两匹,是成千上万匹。

一个小小的城堡,又怎能阻止寻马勇士的脚步?

满是泥水痕迹的城堡围墙,显得破败而残旧,绿苔斑斑的城堡大门缓缓开启,参差不齐的城堡土兵护卫着老迈的使者,在城门口远远迎候着远道而来,去而复返的客人。

狼九用流利的番语跟老使者互致问候,热情交谈,并肩步入了矮小破旧的城门,仿佛彼此之间从未发生过冲突,一直都是友好往来的朋友。

什么是外交,这就是外交。

当你展示了让对方折服的强大实力,并替对方解除了几十年的困扰,对方自然会主动跟你攀附交往。

数十年来,这是第一支击退狼群的队伍,面对这场奇迹,狼城人已被彻底折服。

他们的胜利向狼城士民传递了一种自信,一种消失已久的自信:狼群并非不可战胜,狼王也并非一个不可战胜的神话。

一支百余人的商队,因为勇气和自信,彻底击溃了盘踞狼城几十年的狼王。

而他们这个积聚了数万人的城堡,一个居住狼城数百年的种族却一直不敢面对狼王,一直龟缩在城堡里,一直与侵袭蚕食自己的敌人保持着妥协忍让。

作为一个有着优秀战斗传统的种族,简直是一种奇耻大辱。

狼城人血脉中的那份血性在耻辱中被唤醒,知耻而后勇,此刻他们个个勇气焕发,血脉贲张。

一时情绪亢奋,他们竟然赶走了对他们指手画脚的胡族人。

领队的老大被人一刀刺瞎一只眼,躺在帐篷里疼得哇哇乱叫,一群无用的家伙凭什么对我们趾高气扬,指手划脚?

这里是狼城,是我们的地盘,我们不再是任人宰割,任狼欺凌的弱小城邦。

我们要与狼争衡,彻底摆脱压制和欺凌,要做一个强国,一个敢于挑战强权的强国,绝不再忍受任何居高临下的指使。

被激发起勇气和信心的狼城人,一哄而起赶走了二百八十六名胡族骑士,还有那位被刺瞎了一只眼的独眼头领。

在中土商队到来前,受到致命创伤的仆固苍狼知趣地领着部署溜走了,但他们并没有走远。他们会一直跟随着这只令他们心仪的商队,一直到地老天荒。

因为商队当中有令他们魂牵梦绕,神魂颠倒的恋人,一生眷恋,难以割舍的恋人。她的名字就是-------财物。

不是黄金白银珍珠玛瑙,而是丝绸,棉布,茶叶。

有了这些东西,他们就不用在炎热的夏天,还裹着厚厚的皮袍,他们的女人可以打扮得更漂亮更迷人,他们再也不会因为常年吃肉,肚子鼓胀积食不化而烦恼。

这些东西都是他们居家旅行,游走放牧的必备佳品。

狼九带着商队在狼城稍作停留,拜见了城堡里唯一穿绸缎的人——国王大人,便离开这里,直奔西边而去。

他的直觉告诉他,狼群的密探还在跟踪他们,狼群现在虽然被沈落日牵制,但迟早会回来的,留在这里必然要面对更血腥的报复,必须尽快离开,在日落之前离开狼群的活动范围。

他们顺利通过狼城,已证明狼群他们与狼城的居民是一伙的,他们走后,狼城居民一定会面对狼群的血腥报复。而被他们激发起热血的狼城人也绝不会妥协退让,一定会选择与狼群拼死对抗,一场持续长久的人狼战争即将拉开帷幕。

等他们西去贩马回来时,这里将不再是一个繁华的荒野都市,将是一个堆满人狼白骨的荒原废墟。 第59章 人狼共存 刺眼的光线将沈落日从酣睡中唤醒,此时已是日上三竿,暖暖的阳光透过木围栏,照射在草棚下的烂草堆上。

沈落日身上淋湿的衣服已被暖暖的羊群烘干,躺在烂草堆上,暖阳照在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惬意和舒适。自从离开古镇后,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安心的睡过。

在狼群环伺,狼王潜伏在侧的险境中,他竟然可以睡得这么安心,竟然有一种久违的平静,平和,平淡的心绪,仿佛回到了家乡小镇,回到了一怒拔刀,血溅街头的那一幕……

自从拿起残月刀的那一刻,他就知道再也无法回到以前那种平淡的生活,至于少年记忆,他已很模糊,只记得父亲是开裁缝铺的,妈妈大多数时候是在照顾孩子。

他离家时,好像已经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几个弟弟,几个妹妹,具体数目他已经记不起了。

大哥大姐已开始在店铺里帮忙,小弟小妹还在家里的火炕上爬来爬去、

家里整天闹哄哄的,唯一值得记忆的就是老爸将他们几个大一点的孩子送进了学堂,理由是识几个字,将来好帮着店里记账算账。

他很感激父亲的这一英明决定,让他可以读一些江湖故事书。学堂门口买书的秃顶老人那些破旧的侠义话本,将他带进了一个精彩纷呈,奇妙诡异,刀光剑影,血腥残酷的世界。

从此他迷上了江湖,心中多了一个江湖梦,整天梦想做一个快意恩仇,仗剑纵横的剑客……

“#$%&*())))_(*&^$$@。……”一阵奇怪的呼叫声,将沉浸在往日回忆中的沈落日惊醒。

他急忙翻身站起,头顶乱草横飞,他的头已顶破了茅草棚顶,伸到了低矮的棚顶上。

羊圈围栏外一个黑壮的汉子,手拿铁铲对着他呼喝着,背后的辘辘车载慢了沙土,显然这个汉子是负责收拾羊圈。

昨夜下了一夜雨,羊圈里面全是雨水和烂泥,和着粪便的泥水会弄脏羊毛,必须要垫一层干沙覆盖污水烂泥。

他在说什么呢?

看着那个冲他挥舞着拳头,愤怒吼叫的大汉,沈落日手足无措,不知该如何回答。他终于意识到,掌握一门外语是多么的重要。

“小伙子,你钻到羊圈干什么?”一个熟悉的苍老声音入耳,正是昨晚半夜叫狗的老人,听到壮汉的呼喝,他从附近的毡房里钻出来。

“我在躲雨,顺便睡了一觉。”

“睡觉?”老人疑惑地看着他。

“你会说中土官话?”

“当然会,不会说,怎么做生意赚钱?”

“你好!”沈落日急忙跳出羊圈,走过去跟老人打招呼。

“远方的朋友,你好,你可以睡我的毡房,不用睡那里。”老人指着羊圈笑着说,一边的壮汉奇怪地看着他们,一脸疑惑。

“¥#%%,)×&……%%。”老人冲他咕噜几句,大汉一脸憨笑地招呼一下沈落日,将辘辘车推进羊圈,埋头干活去了。

“你,昨天半夜来的?”

“是,你怎么知道?”

“半天阿黄阿黑叫得那么凶,肯定是有狼进了羊圈偷羊。”

“我不是狼,也没有偷羊。”沈落日面露尴尬。

“你是被狼赶来的,能从狼群逃出来,年轻人,了不起!”老人赞赏地竖起了中指,中指是五指中最高的,也是处在最中间的,是一种至高无上的标志。

“你们了不起,住在狼群周围,它们不敢攻击你们。”沈落日一边赞叹,眼里却满是疑问。

“我们和狼群是敌人,也是朋友。”

“狼群是你们朋友?”

“有它们在,野兔,野鼠就不会多,草长的好,牛羊长得肥。”

“它们不攻击你们?”

“它们只是偷羊吃,不会攻击我们,除非我们晚上有人单独外出。”

“狼群完全可以毁灭你们部落,吃掉所有的羊,为什么要偷?”

“因为它们很聪明,吃掉了所有的羊,以后它们饥饿的时候,就没有可以偷羊的地方,就会慢慢地饿死。”

“那么它们为何要攻击我们?”

“它们结成群攻击你们,是因为你们是闯入它们世界的陌生人,它们不喜欢有外人进入这个平衡的世界。平时它们都是单独行动,群体攻击很少,我活到这个年纪,只见过两次,上一次已经是十九年前的事了。

住在狼城里的城里人不懂得草原的规矩,更不懂狼的规矩,所以它们才会害怕狼。而我们这些野外部落并不怕狼,方圆几百里散落的十七个小部落都不怕。”

“那么狼王呢?”

“狼王,那只是一个传说,从来没人见过。”老人笑着摇头。

“不是传说,我昨晚见过它。”

“你看到了狼王?”老人平静的面孔现出极度恐怖的表情,手脚也开始发抖。

“是,我见过,并不像传说中那么可怕,它只不过是一只皮毛脱落的小狼,而且受了伤。我一路跟着它追杀过来,看着它钻进这里就消失了。”

“它受了伤?你昨晚在追杀它?”老人恐惧地退向角落,操起一柄马刀劈了过来。

变化陡生,沈落日一脸愕然,翻身退出毡房,老人举着刀一路追砍,嘴里不停地大声呼喊,留在部落里的男人们纷纷操起手里的工具,四面合围过来。

“小伙子,快朝西北方向跑,那里没有狼。”老人在混乱的呼喊声掩盖下,悄声对沈落日指点了一句。

沈落日愕然回头看了一眼老人,飞身而起,越过部落围栏,朝着西北方向箭一样飞驰而去,转眼便消失在蓝天绿草之间。

追赶的人群渐渐慢了下来,陆续返回了营地,开始各自干自己的活去了,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老人忧心忡忡地步入毡房,来回徘徊着,嘴里念念叨叨:“但愿这个年轻人听懂我的话,永远离开这里,永远不要再回来。”

沈落日已听懂他的话,他为了保护他的部落成员。他既不想得罪来自东方的客人,也不想让狼王误会他与这个陌生的年轻人有牵连。

所以他选择了这种公开驱赶追杀的方式,向狼王传递一个信号,这个突然闯入的年轻人也是他们部落的敌人。

但是他错了,他这样过激的表演,反而会引起多疑的狼王的警觉,它一定已在猜疑他和这个陌生人之间有猫腻。

狼王之所以躲到这里,说明它信任这里的人,它一定在暗中监视部落里的一举一动。

如果老酋长将沈落日客气地送到围栏外,指明去狼城的路,它一定不会怀疑,因为草原部落本就是一群好客的人。

但老酋长却选择了太过激进,不合常理的处理方式,提着刀一路追砍,将沈落日赶向远离狼城的方向。

此地无银三百两,狼王虽然不懂这句成语,却懂得这个道理。

帮助了敌人的朋友,不再是朋友,不是朋友便是敌人,何况他们本来就不是朋友,只是相互依赖的生存伙伴。

引起了狼王的猜忌,老酋长的部落就要大难临头。

沈落日在草原上兜了一圈,又偷偷地潜到了部落营地的背后。他不能就这样离去,将灾难留给帮助自己的人去承担。

他此次西来的主要目的并不是寻马,也没有其他明确的目的,他就是为了磨练,为了历险。

探索狼王秘密这么富有刺激感,神秘色彩的诡异经历,他当然不能错过。

因为好奇,所以痴迷。

他已痴迷于一个神秘古老的传说,痴迷于传说中的狼王故事。

他知道它一定隐藏在这个部落之内,他已决心找到它,揭去它神秘的外衣,挖出它身上隐藏的秘密。 第60章 一只土狗 在草原上兜了一个大大圈,沈落日再次转回了部落,翻过围栏悄悄潜入部落营地。

就在偷偷潜入营地一刻,沈落日呆立当场,被眼前的场面彻底震惊。

一个小女孩正蹲在一只皮毛脱落的灰色土狗旁,小心地替它清洗包扎后腿的伤口,嘴里念叨:“小灰,怎么又受伤了,是不是又跟人家掐架了?”

几个小孩子蹲在旁边聚精会神地围观,一个小男孩从帐篷里跑出来,端着一小盆吃剩的肉骨头放在土狗面前,伸手摸着满是泥土疥癞的狗头:“小灰,你一定饿了,吃点东西吧。”

被称作小灰的土狗啃了几口骨头上的碎肉,便懒洋洋地躺在地上闭上了眼睛,享受着暖暖的阳光。

狼王?

不错它就是沈落日一路追踪的狼王,它后腿的伤口正是残月刀一击所伤。

奇怪?

它怎么没有了那种带着杀气的血腥味?

没有了狼王特有的血腥味,也没有了逼人的杀气。

背后的残月刀竟然如此的安静,没有一点点危险的暗示,难道它真是一只土狗,一只可怜的四处流浪的土狗。

那么狼王呢?

它明明就是那只凶残血腥的狼王,斑驳脱落的灰色皮毛,细长的身形,沈落日自信他绝不会看错。

还有右腿的那一条伤痕,分明就是残月留下的刀痕,一道其他任何利器都无法复制的刀痕。

土狗?狼王?

狼王?土狗?

夜间是凶悍血腥的狼王,白天则化为一只温良驯顺的土狗,难道它已精通变化之道,已经修炼到了通灵的境界。

沈落日有些毛骨悚然,伸手拍拍自己的脑门,从幻想中清醒过来,所谓通灵修炼之类的鬼话,都是江湖说书人故作玄虚的夸张吹嘘,纯属无稽之谈。

如果它真得已到了这种境界,还会被自己追着到处跑?

还会躲到部落羊群中,借羊群的膻味掩盖伤口的血腥味?

那么眼前的一切又该如何解释呢?

只有一个解释,就是伪装。

它可以披着狐狸皮装狐狸,为什么不可以夹着尾巴装土狗?

可此刻它就是一只土狗,看不出任何伪装的痕迹。

不是没有,是他已聪明地掩盖了暴露身份的痕迹,他可以伪装成一条可怜的流浪狗,而它的眼神却无法伪装。

所以它选择了躺在地上懒懒地晒太阳,闭上了一双眼睛,也隐藏了一双透着狼性的眼神。

它一定已经察觉到被赶走的沈落日又回来了,所以它忍着饥饿,放下正在啃噬的骨头,躺在了地上装睡。

它的嘴角分明还挂着饥饿的口水,沈落日已听到它饥饿的肚子咕噜咕噜的叫声。

它昨晚到现在一定躲在部落里某个角落,一动不动地监视着他,直到他离开部落后,才跑出来扮可怜。

沈落日拔出残月刀,缓缓地向土狗移过去。

“你是谁?”围观的一个小男孩抬头发现了缓缓而来的沈落日,孩子们目光都好奇的看向沈落日。

沈落日一脸茫然,他不通番语,根本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但他大概也能猜出他们的疑问,急忙手脚并用,给几个小孩比划起来。

指了指躺在地上的土狗,再指了指自己。

看着他满身的泥粪,满头的草屑,一个大一点的男孩很聪明,猜到了他的意思。

“他说,他像这只土狗一样,是一只流浪的狗。”小家伙向同伴们解释,孩子们天真善良的脸上露出了同情。

“他一定也很饿,像小灰一样,我们把肉骨头给他吧。”一个小女孩指着小灰前面的小木盆。

沈落日茫然地看着这帮小家伙嘀嘀咕咕,不知所措地站在原地。

看到那个小家伙拿着装骨头的木盆递过来,急忙连连摆手,指着地上的土狗,做了一个疵牙咧嘴的表情,像狼一样的凶狠表情,小男孩吓得哇一声哭起来。

那个帮土狗包扎的小女孩,在沈落日摆手的瞬间,发现了他藏在背后的刀,大声叫道:“他有刀,他要杀了小灰,吃狗肉。”

她边说边跳着跑到土狗前面,挡住了沈落日,其他小孩也跟着她跑到土狗前面,排成一排挡住了沈落日。

“坏蛋,坏蛋!”他们一边冲着沈落日叫喊,一边捡起地上的泥土碎块投掷过来。

听不懂他们语言的沈落日,从他们的语气,动作,眼神已大概猜到了他们的意思。

沈落日腾身后翻躲开投掷过来的泥块,飞身落在了围栏之上,双眼透过人墙狭缝死死地盯着那只土狗。

看到灰头土脸的流浪汉居然可以飞,几个小孩惊讶地张着嘴巴,停止了扔泥块,愣愣地立在原地。

一双熟悉的目光透过人缝看着沈落日,露出一丝狡黠嘲弄的眼神。

它已睁开眼,卧在那里悠闲地啃着骨头。它绝对就是狼王,绝不是一条土狗,那一双眼神是属于狼王的眼神。

在温顺驯良的外表掩盖下,眼神里却透着狼王的贪婪凶狠。

沈落日紧握刀柄,却无法出手。

残月刀是一把杀人的刀,残月一出,挡者必死,连他的主人也无法控制。

面对这群挡住刀路的孩子,沈落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狼王逍遥自在地卧在那里,悠然地享用着美味的肉骨头。

他的刀一出手,必然会杀伤那些保护“小灰”的小伙伴们。

狼王露出狰狞,手中的残月刀却依然很平静,难道它失去了对杀气的感应?

是眼前的狼王根本就没有杀气,还是它已将杀气完全内敛。

它虽是狼中之王,但不是江湖高手,又怎能将杀气内敛?

沈落日百思不得其解,正自茫然之际,手中的残月刀轻轻抖了一下,一股微弱的杀气自空气中缓缓而起。

红日渐渐西沉,杀气渐渐强劲起来,土狗眼里开始幻化出凛凛杀意。

日渐落?杀气渐浓?

难道狼王的法力跟太阳有关,白天失去法力,夜晚又重新凝聚?

这应该就是狼群只能在夜间出动攻击,白天蛰居退缩的原因,那么又是什么神秘的力量控制着狼王的法力?

狼族之王,本就应该是一只巨狼,巨狼之中的巨狼。可他偏偏却形如土狗,像一只猥琐的土狗。

他的瘦小单薄的体型,与他凶狠的目光,爆发的杀气完全不相融。

“爷爷,快来,有贼!”小女孩的呼救声,打破了沈落日的思考,也打破了部落的宁静,拿着各种武器的部落留守者,纷纷冲出了各自的帐篷。

老酋长拿着劈材刀率先冲了过来,远远望见站在围栏上的沈落日,再看看小女孩身后的土狗,脸色顿时变成了死灰色。

果然是它,当他听到沈落日说狼王是一只皮毛脱落的小狼时,他已隐约猜到了隐藏的狼王便是这一只土狗。一只在附近流浪了七年的土狗,经常跑到部落里捡剩肉剩骨的土狗。

自从它出现之后,部落里的羊再也没有被狼叼走过,其他十六个部落隔三差五就会被偷袭一次,损失一些牛羊。

他一直以为它是带给部落好运的福星,现在他才知道它是一个灾星,会给部落带来灭顶之灾的灾星。

丢几只牛羊算不上什么灾难,部落成了狼王的巢穴,带来的一定会是灭族的灾难。

一旦人狼发生冲突,无论是人战胜狼,还是狼战胜人,自己的部落都会在劫难逃。

现在冲突已发生,自己该站在哪一边?

就在他犹豫不决一刻,狼王已替他作出决定,一双凶狠的目光扫过了老酋长惶恐的脸。

红日已没,夜色渐浓。

它终于露出了凶相,腾身而起,抓住拿肉骨给他的小男孩的双脚,一路拖着退到了最近的一处土坡上,一只前抓控制了小男孩,另一只抓在咽喉处。

它冷冷地看着惊愕的人群,远处昏暗的草影里,已经有若隐若现的绿光聚集而来,幽幽的闪烁在渐渐低垂的夜幕之间。 第61章 落魄如狗 面对狼王的要挟,是立刻攻击,还是伺机而动? 远处的绿光也越来越近,越来越多。 出手,小男孩就会立即被抓破喉咙;不出手,整个部落就会面临灭顶之灾。 一个小男孩,一个数百人的部落,这个残酷的选择已彻底压制沈落日的杀气,狼王得意的眼神向沈落日挑衅。 沈落日已出手,毫不迟疑地直奔狼王突击而去,手中的刀已出手。 狼王眼里现出了慌乱,无措,恐惧,它开始拖着小男孩后退,小男孩紧紧地闭着眼,一声不吭。 他害怕,他恐惧,但他没有哭喊,没有挣扎,直到此刻他依然不肯相信“小灰”会伤害他。 它并不敢立即出手撕票,它知道小男孩毙命的一刻,就是自己完蛋的一刻。它退的快,沈落日的攻击更快,残月刀已直穿而来。 惊慌失措的狼王前爪腾空,将小男孩甩向沈落日,飞速而来的小男孩封死了沈落日的刀路,惊恐的小男孩手脚开始在空中乱抓。 狼王并没有撕票,狡猾的狼王明白,一个活盾牌比一个死盾牌更有效。 沈落日毫不停留,手中的刀已脱手而出,在他出手的那一刻,他已预料到狼王的这一招。 它抓小孩做人质,只是为了拖延时间,只要狼群一到,他就会立即撕票示威,然后快速退入狼群,有备而来的狼群一定不会让沈落日故伎重演,再次突破包围。 在狼群未到之前,它绝不会撕票,即使面对攻击也不会。那样做只会激怒敌人,愤怒的人群会在狼群到来之前已将它撕成碎片。 沈落日毫不犹豫地选择攻击,不留任何余地,任何退路的攻击。 果不出他所料,惊慌的狼王在面临致命一击一刻,甩出了手中的挡箭牌。 沈落日的残月刀在它抛出人质一刻,也甩出了手。残月划出一条弧线,刀光绕过小男孩,直插狼王而去。 血光四溅,惨号凄历。 狼王被凌空而立的刀锋一划,直飞数仗之外,跌落在地,翻了几个滚,像兔子一样狂跳着狼狈而去,身后拖出一条长长的血迹。 在刀光绕过小男孩右侧的瞬间,沈落日也飞身绕过小男孩的左侧,相错而过的一瞬,他的手在小男孩背后轻轻一推,小男孩朝着老酋长直飞而去,稳稳地落在了他的怀里。 与此同时,沈落日也稳稳落在残月刀前,拔出了斜插在地的残月刀,地上一条毛茸茸的东西淌着浓黑的血,依然不停地摆动着。 它是一只狼尾巴,是狼王的尾巴。 以前在江湖上流传着一个故事叫壮士断腕,从今以后,在草原上也会流传一个故事叫壮狼断尾。 虽然舍弃的东西不同,但这样做的目的是相同的,这样做的勇气和魄力是相同的,是值得尊重和敬佩的一种壮举。 沈落日开始佩服这只貌似土狗的狼王,它不但狡猾,机智,残忍,而且果断,凶悍,具有超凡的魄力。 生死一刻毅然甩尾挡刀,可以说是最聪明的决定。 不但挡住了飞速刀锋,在断尾一刀的激烈刺痛之下,强大的爆发力让它一窜数仗,拉开了与追敌的距离。 在痛苦的刺激下,拖着一条伤腿,跑得居然比兔子还快。 如果有人在一场竞技中突然摔倒,解释说他的腿受了伤,跑不动了。 千万别相信他的鬼话,狠狠地在他后门上捅一刀,狠狠刺激他一下,他一定跑得比兔子还快。 沈落日略一迟疑,飞身循着飞蹦的“兔子”追击而上,此时的狼王已窜入了狼群的势力范围。 沈落日心中暗暗叫苦,面对有备而来的狼群,绝不可能再让自己故伎重演,再次突破狼群封堵去追杀狼王,迎接自己的必将是一场激烈的搏杀。 冲入狼群,自己生还的机会很渺茫,也许可以砍杀几十匹饿狼,但最终必会力尽被群狼撕成碎片。 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面对狼群,他已无法后退,只有一直向前,奋力一搏。 既然后退也无法避开狼群包围,何不放手进攻,也许还有突出去的机会。他毫不迟疑地突入了狼群包围,紧紧追随狼王之后。 当他故伎重演,在狼群中一路追逐着狂逃的狼王,竟然发生了奇怪的一幕:群狼竟然全体伫立不动,一动不动地看着他追逐狼王。 没有合围,没有进攻,甚至没有任何阻挡。只是静静地看着他和狼王的追逐游戏,它们的眼里透着沮丧,怀疑和愤怒。 昨晚突遭袭击,猝不及防,狼王仓皇逃窜,它们也许可以原谅它。但今天它召集它们,组织它们一起围攻羊群部落。 现在还没合围,他们的领袖却像兔子一样被敌人追着到处乱跑。 它们感到无比屈辱,无比愤怒。 不是对敌人的愤怒,是对狼王的失望和愤怒。 狼群之王应该是保护群狼的狼中之神,不应该是一只祈求狼群保护的秃尾巴土狗。它让狼族在敌人面前丢尽了脸,失去了所有的尊严。 被人追着打的是狗,绝不会是狼,孤独,高傲,凶狠的狼。何况它不是一直普通的狼,是狼中的王。 有这样的狼王,简直是狼族的奇耻大辱。 它们不再承认狼狈逃窜的土狗是自己的主宰,它们已准备推举新的狼王。 它们绝不会为这只土狗而开战,一旦为它而战,等于承认了它的地位。 它们要等新的狼王产生之后再卷土重来,在新一代狼王的引领下将整个狼城,十七个羊群部落全部毁灭。 瞬间之后,遍地绿光已消失殆尽。 玩命逃逸的狼王眼里没有绝望,只有愤怒和仇恨。但不再是对追砍者的愤怒和仇恨,不再是对人类的仇恨,而是对同类的仇恨,痛入骨髓的仇恨。 它可以容忍敌人的砍杀,追逐,侮辱,却决不能容忍属下的背叛,同类的遗弃,在他最脆弱,最无助的时刻。 他一定会回来的,一定要向整个狼群报复,夺回自己失去的尊严和荣耀。 它要惩戒背叛它的所有狼族成员,更要灭绝背叛它的几个头狼的种族。 想取代我的位置,你们在做梦? 在狼族,在草原,我永远是最强的。等我恢复我的法力,你们一定要为你们的错误行为付出血的代价。 它拼命向东北方向逃过去,时不时回头讨厌地看一眼紧追不舍的这个家伙。 我现在已不是狼王,是一只流浪逃命的狗,狼群已离我而去,你干嘛还要穷追不舍? 后面紧追的沈落日自然也明白了狼群的这种变化,但他还是坚持不解丝追着狼王跑。他已不想杀死它,只是追逐它。 他相信,只要他紧追不舍,一定会有发掘出狼王身上的秘密。 它绝不是一只普通的狼,一定是一只深藏不露的狼,隐藏着一个惊人秘密的狼。 能在凶狠成性,血腥暴力的狼族之中,稳坐狼王位置数十年,绝不可能只是一只土狗。 它一定也有过一段不可一世,威猛凶悍的辉煌岁月,引领万千狼群纵横大漠草原,四处劫掠的辉煌岁月。 在他往昔雄风的余威震慑下,即使他退缩为一只可怜的流浪土狗,狼族依然奉它为神。 直到它策划了昨晚的那一场攻击,在自己强势的攻击下,暴露了隐藏在强悍外表下的脆弱,失去了在狼族的地位和威望。 它是如何失去法力的? 它怎么会变成一只脱毛的土狗? 它为何要策划昨晚的攻击? 难道只是为了维护所谓的人狼共存的昼夜规则? 昼夜规则又是谁定的? 既能让人遵守,也能让狼服从…… 这背后一定藏着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沈落日相信:只要紧追眼前的这只土狗,一直追下去,一定会揭开所有的疑问。 第62章 狼皮符咒 飞蹦的狼王似乎在变大,缓缓地胀大起来。 沈落日不敢相信自己眼前的变化,以为是饿了一夜一天后,眼睛有些昏花。他努力揉揉眼睛,镇定心神放眼细看。 眼前发生的异像将他彻底震惊,随着身躯的胀大,飞跑的小灰狗的灰色外皮自尾巴的伤口处开始裂开,裂口一直沿着肚皮迅速扩张,两条飞奔的后腿已脱出到斑驳的灰色皮毛之外。 数步之后,整个灰色外皮已从肚皮下完全裂开,四条腿都伸出到狼皮之外,腿上已露出银灰鲜亮,光泽夺目的新皮毛。 一路飞驰的狼王继续胀大,窄小的旧皮收缩后背,新鲜的皮毛越来越耀眼…… 它突然四脚飞扬,空中一跃一甩,拖在后背的斑驳的土灰狼皮彻底脱离了它的躯体,飘落在青青绿草之间。 沈落日惊异地停下脚步,怔怔地望着渐渐胀大的狼王,狼王也停止了逃跑,忽然转过身来立在清冷的月色中。 巨大的身躯比普通的狼高出一倍多,一身银灰鲜亮的皮毛泛着幽幽的光芒。 矮小的土狗突然变化为比自己还要高的巨狼,沈落日惊讶之余,紧张得握紧了手中的残月刀。 奇怪的事发生了,手中的残月刀竟然变得很安静,连半分杀气都没有。 对面的巨狼突然前腿跪地,匍匐在地对他嗑了三个头,随即翻身而起,四脚飞扬,一道银灰的光影划过了空寂广漠的暮色大地,转瞬间便消失在茫茫月色中。 沈落日捡起散落地上的一张斑驳小皮毛,借着月光一边摸索,一边仔细的观察。皮毛光滑柔软,猛力一扯,皮毛顺手延伸胀大,松手时迅速恢复原状,弹性十足。 远看斑驳脱落的地方,好像是故意剔除留下的痕迹。 沈落日将狼皮平铺在地,斑驳的痕迹果然是一幅图案。 沈落日审视了半天,只看懂上面的似乎是一个扭曲的“阳”字,下面两个密密麻麻的篆字却无法辨认。 都怪自己读书太少,认识的字太少,而皮毛字符还是扭曲变形的篆字。 他看不懂字符,感觉像是小时候镇里死了人,阴阳先生画得镇宅鬼符,难道世上真有传说中的镇压邪恶的神符? 难道手里的狼皮图案,就是镇压狼王的神符? 那么自己的那一刀不但断了狼王的尾,也破解了困住它的神符,所以它才会感激跪地,拜谢自己。 百思不解的沈落日揣起狼皮,背着残月刀在苍茫的草原夜色独自上路,缓步向西而去。 直到现在他才意识到,他已一天一夜没有吃饭喝水,饥渴袭来,全身困乏,有些头晕眼花起来。 他蹲下来,拔出残月刀,挖出一些鲜嫩的草根,将衣袖擦去上面的泥土,有滋有味地咀嚼起来。 这东西真不错,既有水分,又有茎肉,不但解渴,还可以充饥。 他一边咀嚼,一边思索起来。 自从他步入大漠,一路而过的地方,遍地都是诡异之物。 巨蟒之王,大漠鹰王,草原狼王,接下来又会是什么野兽之王? 为什么这里的野兽,都如此神奇诡异? 他感觉到冥冥中似乎有一种神奇的力量主宰着这里,赋予了许多野兽超越寻常的异能,与号称万物之灵的人类在冲突抗争的同时,又相互约束,相互妥协,达成了一种不断争斗变化的平衡状态。 而外来的势力却不断地骚扰打破这种平衡,纽毕鸿将鹰王困在了山洞,征服了鹰类,成了名不副实的鹰中人王,纵横大漠数十年。 那么又是谁将凶悍狡猾的狼王,困在一张斑驳的狼皮内,一困就是七年? 思绪触及一个“困”字,沈落日立刻困意袭来,竟然有些昏昏欲睡。困意袭来,蹲在草丛的沈落日就势躺在了草地上,不停地打着哈欠。 奇怪,最近怎么回事? 一遇到砍杀的机会,全身是劲,精神百倍。一停下来想问题就犯困,为什么呢? 难道脑子有了问题? 他想努力思考一下,却迷迷糊糊的睡了,发出了粗重的鼾声。 一种奇妙的感觉将沈落日从熟睡中缓缓拉回来,冰凉而清冷,难道是残月刀的杀气? 不对,残月刀的杀气凄厉肃杀,这种清冷的感觉却平和,舒缓,感觉很舒服,这种感觉来自身下潮湿的地面,来自草丛,来自土壤,来自渐渐凝结的露水珠。 草丛,土壤,露珠,洒落的星光,月光,拂面而来的潮湿的夜风,从四面八方积聚到他的身体,化成丝丝寒意清凉的感觉,将他紧紧地包围。 感受着来自天地间的冰凉感觉,脑中一片空白,空灵。 心随意动,眼光格外的透彻,听觉格外的敏锐,感觉格外的幽远。 他清楚地听到了青草缓缓生长的声音,露珠慢慢凝结的声音,风儿吹过,露珠滴入土壤的滴答声。 他清楚地看到了一弯月光在缓缓跳跃移动,漫天星光在旋转和移动,它们似乎沿着某种神秘而奇特的轨迹。 他清楚地感觉到了每一种声音的轻微变化,每一个景象的变换瞬间,亦真亦虚,似玄似空,如梦如幻。 老邢说过,道法自然。 难道自己已可以透过自然万物汲取其精华――不可言传的道。 狼九说残月刀内藏着顾皓月的无情刀诀,难道在无尽的杀戮中,铸于残月刀内的无情诀已被激发出来,帮助自己汲取冷月精华…… 沈落日一开始思考,脑袋便开始迷糊,困意席卷而来。 管他呢,既然想不通,不如不想。 沈落日望着星空变幻,听着万物变化,悠然地躺在草丛中。 一阵不和谐的微弱声音自地底传来,一种不祥和的感觉自内心深处升起。 沈落日翻身爬在地上,将耳朵贴在潮湿的地面,却听不到任何动静。但不详和的感觉却越来越浓,情绪激动,血脉贲张,一种杀欲腾然而起。 身边的残月刀开始轻微的振动,发出低沉的鸣叫,杀气缓缓积聚。 自己竟然比残月刀更早预感到危险,是残月刀经历了太多杀戮变得迟钝,还是自己经历了太多杀戮变得敏锐? 难道在刚才躺在地上的那种感觉,将自己带到了一个新的境界? 躺在地上也可以练功? 太神奇了,看来以后没事的时候要多在地上躺躺。 残月刀的鸣叫变得凄厉起来,沈落日缓缓爬起身,紧握残月刀蹲在草丛中四下张望,一点火星出现在他来时的路上,越来越近,越来越大…… 难道是恢复元气的狼王,它又卷土重来? 不对,移动而来的不是一双眼睛。而是一堆火,是一堆飞速移动的火。 第63章 万兽人王 片刻间,火光已近在眼前。 “出来吧,残月刀主人,不必再躲藏了。”一个幽幽的细细的尖尖的声音自火光里飘了出来。 沈落日见对方已发现自己,便从草丛中爬起来,掸掸身上的露水,昂然而立,注目移动而来的火堆。 原来是一辆火车,一辆载了燃烧的火堆的车。车上架了一个巨大的铜架,中间悬空驾了一个巨大的铜盆,铜盆的下面以及四周摆了九个火焰熊熊的炭火盆。 那个古怪的声音竟然来自铜盆之内,一个脸色苍白,虚弱无力的身影端坐在铜盆里,身上围了厚厚的几层羊皮,他竟然还在打冷战,颤抖的牙齿磕碰,发出刺耳的咯咯声。 借着火光,沈落日看到一件更诡异的事:这辆栽满了火盆的车,竟然没有车轮。一辆没有轮的车,正贴着草尖之上飞奔而来。 草上飞车? 不可能,一定还有其他的蹊跷,沈落日双目努力地探究。 八条悬空的绳索,一端挂在车的四周,另一端伸向了空中,沈落日顺着绳索看上去,八个熟悉的身影正在空中扑闪着翅膀。 是八只秃鹰,巨型的秃鹰。 怪不得车上的人可以发现匍匐在草丛中的沈落日,原来空中也有他的眼睛。 一声熟悉的长鸣,大漠神鹰收起巨大的翅膀,落在了车右边,一身银灰闪亮的狼王出现在车左边。 它们恭敬地立在那里,各自递过一个友好的眼神,跟沈落日打了招呼。 “你是谁?为何也要找我?”沈落日狐疑地问。 “你难道看不出,我是鹰王,狼王的主人。”车上的人有气无力地说。 “主人?” “难道你一路西进,没人跟你提起过万兽门的万兽人王?” “万兽之王?”沈落日茫然地摇摇头。 “短短三十多年没在外面行走,漠北江湖的人已将我这个曾经的主人忘记了。” “漠北江湖的主人?不是慕容孤月吗?” “呵呵,三十年前漠北江湖真正的主人是我,现在的主人一半是步残阳,慕容孤月死守着残余的半壁江湖。” “步残阳?” “就是在七年前一招残阳聚火术,在狼王身上种下困兽劫的步残阳。” “困兽劫?” “你的问题太多了,我却没有精力一一相告。”盆中人虚弱地说。 “你不是专门来找我的么?”沈落日一脸疑惑。 “我只不过在赶往鹰山的路上,恰巧遇见了被你解除困兽劫的狼王。你不但解了狼王的困兽劫,还断过锁着鹰王的困修索,将我最得力的属下解脱出来,如果没有他们帮我驾车,我恐怕永远也跨不出兽王谷。” “竟然你病得这么厉害,为何还要四处奔走?”沈落日看到盆中人又在瑟瑟发抖,生出了一丝同情。 “在幽谷深处呆了三十年,也该出来透透气了,顺便帮属下主持一下公道,咳咳咳。”盆中人剧烈地咳嗽起来,冷得直打寒战,嘴唇冻得一片青紫。 “快,换暖袋。”他突然直立端坐,目光寒意咄咄,双臂一振,四条雪白的身影从裹着他的羊皮堆里疾飞而出,直挺挺地落在了草丛中。 与此同时,四条雪白柔软的躯体自空中滑落,随着几声惨呼,已被他吸入羊皮堆内,挣扎了几下便失去了动静。 片刻后,盆中人似乎缓解一些,幽幽地说:“看来说话太多,很伤元气,今天四个暖袋竟然不够了。” 说罢挥挥手,神鹰振翅,车身急转,朝着东边鹰山方向疾驰而去。他身后黑压压的狼群,空中黑压压的鹰群,也随之消失在月色中。 沈落日目送火车转瞬间消失在茫茫草原,神情恍惚地立在齐膝高的草丛中,清冷的月光照着他清冷的面容。 火盆先生领着他的飞禽走兽消失了,四个雪白的暖袋却留在草丛中。 暖袋? 分明四具少女的尸体,雪白的躯体上泛着冷冷的青光,娇美的面容已冻结了雪白的冰霜。唇色已黑紫,本该飘逸的长发也凝成了几缕直直的冰线。 四个天真美丽的面容,四个如花似玉,正值年少青春的生命,却做了别人的暖袋。 无论是自愿,还是被迫,对她们来说,已变得不重要,她们永远也不会醒来,就这样永远悄无声息地消失在江湖的风雨中。 昙花一现后,她们归于无尽的寂寞和孤独,化作了尘埃。 沈落日忽然想起了童年,想起了那双无邪的眼睛,想起了扎着小辫的王小丫,也想起了布庄的老板,满脸皱纹,肥胖臃肿的老冯。 她会不会也是富豪老冯的一个暖袋,会不会也已被老冯用过后无情的丢弃? 沈落日面无表情地将她们收集起来,挖坑埋在荒野枯草之间,一脸凄哀悲伤,两颗冰冷的露水滴落在枯草间。 沈落日昂起头,跨开大步向西而去。 这就是江湖,短暂的悲哀后,必须收起所有的悲伤继续上路。 突遇万兽人王,沈落日的思绪变得混乱消沉,在狼王,鹰王,蟒王背后还隐藏着一个万兽门,怪不得这一带有这么多的诡异。 除了师叔的幻境冰城,还有一个步残阳,还有鼠六,突烈峰背后的地狱门,纽毕鸿的九鹰派,十大禽兽,四大军探…… 原来漠北江湖也是门派众多,派别林立,高手辈出,江湖纷争丝毫不亚于中土的九大门派。 神鹰带着万兽王直奔九鹰山,在九鹰山做老大的买买提这回有难了。这个神秘的买买提王子背后似乎也有些背景,应该就是万兽人王提及的步残阳。 还有就是狼城及其周围的居民要倒霉了,联合商队应该已经越过了狼城,已经在西去的路上。火烧狼群的商队走了,追杀狼王的沈落日也走了,那么受了重创的狼群自然会找这些无辜的人报复。 他虽然有恩于狼王,狼王也许会网开一面,但整个狼群却不会答应,毕竟他们失去了太多的同族,需要报复和发泄。 找不到攻击他们的猛虎,就会找那些留下来的替罪羊。 他是该留下来帮助狼城居民,还是返回九鹰山帮助好朋友买买提,还是应该追赶商队,与他们应付即将面临的各种挑战。 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刀兵,需要他帮助的人却那么多,该如何选择呢? 沈落日忽然摇摇头,露出一丝苦笑,自己不过是个普通的刀兵,怎么又把自己放在了救世英雄的位置上? 狼城自有狼城的生活,鹰山自有鹰山的造化。 有没有他都无所谓,在他没来以前,这里的一切不是也好好的生存着? 他留下来,又能改变什么? 杀死狼王,杀尽狼群,击败神鹰,击退高深莫测的万兽人王…… 以他现在的实力,好像每一件都不太现实。 前面的士兵兄弟们还在等待自己归队呢? 军情紧急,不能让他们等太久,他主意一定,飞身而起,在黎明前的晨曦中一路向西追赶而去。 第64章 闪电突袭 又是夕阳满天,夜幕降临,一路追赶的沈落日依然没有看到商队的影子,不禁有些焦急起来。难道商队又碰到了什么麻烦,还是自己偏离了方向? 静立草原,放眼四顾,仔细辨别了一下方向。确认自己没有搞错方向,应该很快就会赶上大队伍。 背后的残月刀轻轻地动了一下,一丝杀气缓缓而起。片刻后,沈落日也感觉到有些不适,似乎有淡淡的杀气飘过来。 这次又是残月刀先感觉到了杀气,他在残月刀提醒下,凝神聚气才感受到杀气。 昨晚超越神兵残月刀,预先感知万兽之王的到来,难道只是一次偶然的巧合? 在夜幕的掩护下,一队人马四面散开,正悄悄地向中间合围。 人是彪悍的人,马是彪悍的马。悍人骑悍马,整齐划一,进退有序,来去奔突如风,不留半点痕迹。 在草原上,只有胡族铁骑才有这样的气势,这样的雄风。这一支队伍正是与他曾经交过手的胡族铁骑。 沈落日已清楚地看到头缠纱布的仆固苍狼,纱布缠住了一只眼。剩余的一只眼,透着残酷愤怒的火光,独眼忽然警惕地朝沈落日这边扫过来。 沈落日忙栖身伏在草丛间,独眼泛着寒光扫过草丛,沈落日竟然感觉一丝寒意。 对于这位被归雁姐姐一击而伤的胡族高手,沈落日丝毫不敢轻视。 归雁姐姐的出击是出其不意的偷袭,是侥幸的获胜。 仆固苍狼在猝不及防之下,被刺瞎了一目,依然能够指挥属下全身而退。这份定力,这份强悍,足以震撼每一个对手。 三百名胡骑中每一个骑士,都是这样强悍勇武,跟这群不要命的人对决,确是一件头疼的事。 伏在草丛中的沈落日迂回着向敌骑后面缓缓移过去,一个纤细的身影出现在合围的胡骑中央,她匆匆起身,向西边焦急地张望,商队已消失在夜幕中。 当她发现四周突然出现的铁骑,顿时脸红耳热,愤怒地挥着手中的剑飞身砍杀过去。 肆无忌惮的胡骑,挥动手中长刀,数刀合力一击,已将愤怒的叶孤燕凌空挡了回去。落回地面的叶孤燕,终于意识到了危险,能格退自己飞雪一剑的,绝不是一般的草原马贼。 她紧张地握着剑,两眼四顾,试图寻找薄弱之处突出包围。目光转了一圈,她彻底失望了,四面都如铁桶一般,没有丝毫薄弱的缺口。 “叶小姐,不要再左顾右盼了,还是随我回去,好好安慰一下我这个受伤的人,还有这颗受伤的心。”仆固苍狼纵声狂笑,尖利的笑声在茫茫的草原上回荡着,久久不散。 “胡狗,看剑!” 飞雪一剑,一剑飞雪! 暗夜里飘过了纷纷扬扬的雪一般的剑光。 叶孤燕彻底地急了,第一次走江湖,就碰上一群不讲道义的野蛮人。 她从小学习的都是一对一的决斗剑法,面对群殴,她毫无办法,只有寻找他们的头领单打独斗。 仆固苍狼飞离马背,不退反进,右手刀直插剑光之中,一股血光迸射,叶孤燕的剑已刺入仆固苍狼的挥刀的右肩膀。 仆固苍狼的弯刀离叶孤燕的花容已近在分毫,却突然停住,弯刀从手中跌落下去。 看着即将砍到自己面上的弯刀,叶孤燕吓得花容失色,急忙拔剑后撤,在剑拔出的瞬间,鲜血喷涌而出,撒向叶孤燕。 仆固竟然随着她拔剑的力道,腾身从坐骑飞跃而起,跟随着叶孤燕的剑顺势扑向惊慌失措的叶孤燕。 衣衫,面容都撒满了黏糊糊,热辣辣的鲜血,叶孤燕吓得尖叫连声,急忙伸手去抹溅在脸上的血。 看到血的人已经吓傻了,流血的人却异常的冷静。 仆固并不理会喷血的肩膀,左手已闪电般伸向叶孤燕,抓住了飘飞的衣诀。 他身形已后撤,落向自己的战马后背,惊魂未定的叶孤燕,身形失去了平衡,仿佛一只被人牵了线的风筝,随着仆固向那匹彪悍的坐骑背上落去。 仆固苍狼的战马一声凄厉的嘶鸣,箭一般的疾驰而出,一缕黑色的风与仆固苍狼擦肩而过,仆固的抓住叶孤燕的左手腕感觉一丝凉意划过,叶孤燕已随风飘远,稳稳落在飞驰而出的仆固苍狼坐骑。 沈落日再次出刀,插入战马后臀伤口,那是一道残月刀刚刚留下的伤口,依然汩汩冒血的伤口。 再次刺痛刺激,战马一声狂嘶,凌空飞跃而起,越过了合围的铁骑幕墙,风驰电掣般地疾驰而去。 退向马背的仆固苍狼,屁股坐空,跌落在草丛中。 热血喷洒,刺骨剧痛,我的手呢? 他终于发现自己抓了叶孤燕的左手已不见,只留了齐齐的伤口,不停喷涌着鲜血。 他不顾断手,翻身跳起来,伸出肩膀依然滴血的右手抓起跌落地上的弯刀,狂怒地暴喝:“追,给我追” 他飞身跃起,挥刀将一名部署斩落马下,身形已落在这名部署的战马背上,朝着沈落日逃窜的方向直追而去。 眼见得越追越远,前面的沈叶二人已消失在暮色里,仆固挥着弯刀疯狂的狂喊:“我的手,我的手,还我手来!” 凄惨苍凉的悲号,在寂寥的草原夜空里久久的回荡,随后而来的部署们小心翼翼地靠近他,群起而上,将他拖下马按在地上,简单的处理包扎了冒血的伤口。 仆固苍狼暴躁的情绪渐渐平息下来,呆呆地坐在草地上。 两天之内,连遭袭击,伤痕累累,几近残废的仆固苍狼。神情呆滞,嘴里不停地念叨:“偷袭,又是偷袭,他娘的,唐人就知道偷袭。” “老大,我们现在怎么办?”下属们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期待他的决定。 “继续追,就算追到天边,也一定要拿回我的手,我的手。”仆固苍狼的情绪又激动起来。 悍马奔驰,风驰电掣。 惊魂稍定的叶孤燕紧闭双眼,感觉像在飞,却比飞更刺激,更疯狂,发疯的骏马四蹄飞扬,仿佛是踏在草尖上飞。 耳畔呼声阵阵,疾风划过她娇嫩的脸庞,感觉一阵深深的刺痛,她将脸深深埋在沈落日的后背上,感觉舒服安全了许多。 就在她感觉安全的那一刻,飞驰的战马终于耗尽了最后一滴血。一声凄楚的长鸣,扑倒在地。 沈叶二人从马背疾飞而出,双双跌落在浓密的草丛中。 第65章 一只断手 “是你?”直到这一刻叶孤燕才看清楚,救自己的人是刀兵沈落日。 自从两天前看着沈落日突入狼群,将狼群吸引而去,给商队解了围,叶孤燕才真正开始佩服这位被吹得神乎其神,曾经独上鹰山的刀兵。 被她一剑逼得滚地而逃的这个小兵,在面对狼群时,却沉着冷静,只身冲入狼群。 想想自己被吓得尿裤子,实在是太不堪了。 两天不见似乎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这两天她努力想记忆起沈落日的模样,但却无法还原一个完整清晰的轮廓。 除了那天出剑那一刻,自己几乎没有正眼看过这个普通的刀兵。 直到他冲入狼群那一刻,她才有一种想看到他庐山真面目的冲动。可他已转瞬消失,留给他的只有一个模糊的背影。 今晚从突遇袭击到脱困而出,一切的变化都在转瞬之间。 那一刻她脑际一片空白,在被拖上马背,伏在他后背时,她出现了一种甜蜜的幻觉。她一直幻想的白马王子终于出现,在她最危急的时刻神奇的降临在她的世界。 伏在宽厚的背上,她心里充满了甜蜜温馨的幸福感,原来传说中的江湖如此的浪漫,如此的精彩,这才是我梦想中的江湖。英雄美女结伴纵马飞驰,纵横浪漫的江湖。 坠马,滚落,撞击,疼痛…… 她终于从美丽的梦想中清醒过来,跌落在自己旁边的是一个皮肤黝黑的普通刀兵。全身上下黑乎乎,脏兮兮,跟幻想中英俊潇洒的白马王子简直天上地下。 她终于正面近距离清楚地看到了沈落日,那个被她忽视了的沈落日。除了手中的刀比较特别,跟其他的士兵相比无任何特别之处。 一样的粗豪,一样的狂野,一样的黝黑。 这副面孔实在无法跟记忆中那个突入狼群的背影统一起来,叶孤燕失望地将眼睛挪到一边,手撑地面想爬起来。 脚下一阵刺痛,她再次跌倒在草丛,沈落日有些手足无措,局促地蹲在她身边。 “傻看什么,快过来扶我起来。”叶孤燕气呼呼地呼喝。 “哦,好。”面对出身江湖名门,高贵美艳的叶孤燕,沈落日紧张得几乎有些结巴,忙笨手笨脚地扶叶孤燕坐起来。 “无赖!”叶孤燕屁股刚一着地便一声尖叫,一记响亮的耳光扇在沈落日的脸上。 “你?”沈落日一脸疑惑地看着满脸通红的叶孤燕。 “你什么呀,无赖,趁人之危,占人家便宜,拿开你的臭手。” “我的手?什么也没做啊?”沈落日一脸委屈地举起了自己的双手。 “啊---------,有鬼呀!”叶孤燕歇斯底里的一声尖叫,从地面上跳了起来,一边呼喊,一边蹦跳。 蹲在一边的沈落日忍不住笑出声,差一点笑弯了腰。一副好整以暇的样子,看着叶孤燕的精彩表演。 原地跳舞的叶孤燕,后臀衣襟上挂着一只断手,一只依然死死抓着她衣襟的断手。随着蹦跳的叶孤燕不停地飞舞摆动,断口处血依然滴滴答答。 惊慌的叶孤燕终于恢复了平静,毕竟是名震江湖的九大门派之一傲雪山庄的嫡传弟子,多少也有点江湖气魄。 她闭着眼,抓住那只手,用力扯拽,想把它取下来,但那只余温尚在的手却死死的抓着她。 “笑什么,臭兵痞,快过来帮忙啊。”叶孤燕脸涨得通红,对着沈落日气恼的呼叫。 沈落日缓缓起身,黑光闪过,一丝裂帛之声,断手应声而落,叶孤燕的衣襟缺了一大块。那只跌落在地的断手,五指缓缓张开,紧抓的一块衣襟随清冷的夜风缓缓飞起,向远处的茫茫草原翩翩飘舞而去。 “还愣着干嘛,走吧,我们还要追赶商队呢?”沈落日一声招呼后,转身朝着西方走去。 他一边走,一边边摇着头嘴里嘟囔:“唉,真是笨,轻轻挥剑,割断衣襟都不会,还跑出来混江湖。” “你说什么?臭兵痞,给我站住!”叶孤燕气得一脸通红,一边冲着沈落日呼叫,一边狠狠地跺脚。 “哎呦——”一声惨叫,叶孤燕跌倒在地,抱着右脚痛苦呻吟。 刚才只顾着惊吓叫喊,竟然忘了她的脚坠马时已扭伤,这么一跺脚,触动了伤痛,脚腕一阵剧烈疼痛,再度跌倒在地。 “又怎么了,女人真是麻烦。”沈落日停下脚步,反身走了回来。 “臭兵痞,不用你管。”叶孤燕气恼地将头甩到一边。 沈落日不再理会她,蹲下身抓住她的脚捏了几下。 “哎呦——,臭兵痞,快放手……”叶孤燕痛得呲牙咧嘴,冲着沈落日厉声呵斥。 未等叶孤燕脾气完全发作,沈落日双手一拉一拧,叶孤燕一声惨呼,脚腕一阵刺骨剧痛后,居然不再疼痛,恢复如常。 “只是脱臼,不过你刚才一番蹦跳,周围已肿了,不要再乱动,我去找些草药帮你敷一下。”沈落日起身要去寻药草。 “啊——”背后的叶孤燕又是一声怪叫,跳了起来。 “又怎么了?”沈落日不耐烦地皱着眉头回头望去。 “哈哈,哈哈……”沈落日再次笑弯了腰,实在是太有趣了。 叶孤燕一边原地蹦跳着转圈圈,一边拼命地拍打着自己的屁股。原来叶孤燕刚才跌倒时,正好又坐在了那只断手上,那只死而不僵的断手紧紧地抓住叶孤燕的屁股上,随着叶孤燕不停地摆动。 强忍着笑,沈落日飞身过去,抓住断手腕部一拽一甩,一声裂布之声,断手被甩到了一边。 夜风袭来,叶孤燕屁股后感觉一丝凉意,叶孤燕忙回头看去,屁股后的裤上留了五个扯裂的孔洞,露出五点雪白的肌肤。 叶孤燕的脸在月光下泛着绯红的光泽,忙捂着后面,气咻咻地跑到那只该死的断手旁飞起一脚,准备将它远远地踢开。 一踢过后,叶孤燕却没有看到那只手被踢飞。 “啊——”又是一声惊叫。 沈落日忍无可忍,赶紧捂住了耳朵,嘴里却忍不住笑,肚皮几乎要笑破。 那只手居然抓在叶孤燕纤细的绣花短靴上,叶孤燕惊叫着,连鞋带手都甩了出去,人已再次跌落在地,痛苦得捂着脚腕。 沈落日忙跑过去扶她坐好,一阵痛苦的惨叫后,再次脱臼的脚又恢复原位。 “拜托,小姐,不要再叫了,也不要再跳了。”沈落日不耐烦地说。 “关你什么事?”叶孤燕嘴里依然硬气,眼泪却要掉出来。 “再动你的脚就要报废了,以后你就要永远拄着拐杖。”沈落日淡淡地说。 叶孤燕吓得不敢再吱声,一动不动地坐在地上。 沈落日站起身,好奇地走到那只手旁,它依然紧紧地抓着那只绣花短靴,沈落日抓住鞋拽了几下,那只手死抓着不放。 沈落日站起身感概道:“哪里是什么苍狼之手,分明就是一只色狼之手。” 丢下那只带手的绣鞋,径直到草丛中寻找敷外伤的草药去了。 第66章 负美逃亡 “药已经敷过了,起来吧,我们该出发了。”沈落日一边用衣襟擦拭着手上的浓绿粘汁,一边催促着。 “人家脚受伤了,怎么走?”叶孤燕可怜巴巴地说。 “你手里不是有剑么,拄着它当拐杖,一点小伤,现在上了药肿消了就没事了。” “你的药管用吗?随便抓一把烂草嚼碎了就可以治伤?” “信不信由你,反正边城的战士都这样用,如果你感觉又烫又痛那就是药起了作用。” “唉呦,你搞得什么药,怎么这么疼。”沈落日一提醒,她感觉脚上火辣辣得疼痛起来。 “别磨蹭了,快起来,一会那只苍狼该追上来了,他的右手可比那只左手还厉害。”沈落日笑着调侃。 “臭兵痞,人家没有鞋怎么走?” “奥,我倒忘了,我帮你将它捡回来。”沈落日起身望断手那边走去。 “不要!不要!”叶孤燕焦急地叫喊起来,一只脚着地,拄着手里的长剑站了起来。 “这样不挺好吗,紧跟着我别走丢了。”沈落日抬脚望前面而去。 一丝凉风敷过,叶孤燕急忙捂着屁股坐在地上,冲沈落日喊道:“等一下,我走不了。” 沈落日彻底地不耐烦了:“叶女侠,又怎么了?” “人家的裤子破了……”叶孤燕的声音像蚊子一样细,红着脸低下了头。 “这个……”沈落日也有些为难起来,伸手抓着挂满草屑的头发。 “你干什么?”叶孤燕尖叫道。 “没干什么?脱衣服啊。” “无懒,快将衣服穿起来,不然别怪我剑……”叶孤燕一脸涨红,举起了剑。 “要么我光着身子,要么你露着屁股,你自己选吧。”沈落日无奈地摇头,重新将上衣披在肩上,一块灰色的东西从衣服中飘落在地。 沈落日临机一动,不必解上衣给她遮蔽,而是将狼皮捡起来,向叶孤燕丢过去:“你看这个怎么样,用它裹着凑乎一下。” 叶孤燕捡起来,看了两眼,一边把它毛向外扎在腰间,一边嘟囔着:“什么破东西,毛融融的。” 狼皮一贴身体,居然紧紧的贴了上去,越贴越紧,一股舒服的暖意顿时流过叶孤燕的全身。 叶孤燕拄着长剑跟在沈落日后面,一瘸一拐地向西边的茫茫草原走去。 一丝寒意透骨而来,背后的残月刀开始发出危险的预兆,沈落日驻足凝神,努力嗅了嗅空气的味道。 一丝微弱的杀气从背后袭来,越来越强烈。 “追兵!”沈落日警惕地拔出刀,加快了逃跑的步伐。 “哎呀!”背后的叶孤燕一声尖叫,摔倒在地。 沈落日这才记起身边有一个脚有伤的女侠,他已习惯于往日的独来独往,肆意纵横。 现在多了一个累赘,不得不改变了往日任意纵横,来去无牵挂的行事风格,急忙飞身转回来,伸手将叶孤燕拖上后背,拔腿一路向西飞弛。 叶孤燕还没反应过来,已随沈落日奔出了很远。 “喂,好臭,你多久没洗澡了。” “不知道,我只记得前天晚上睡在羊圈里,昨晚睡在草丛里。” “唔----,好臭,熏死我了。”叶孤燕捂着鼻子,张大嘴拼命地喘气。 沈落日不再理她,只顾放步狂奔,身后的杀气渐渐淡弱下去。 沈落日负重疾驰,不觉已是满身汗水,连一向身居军营,不太讲究的沈落日对自己身上的味道也有些不适。 奇怪? 背后的叶孤燕竟然鼻息均匀地睡着了,红彤彤的脸色在月光下格外的迷人。 沈落日找个隐蔽的草丛躲进去,将熟睡的叶孤燕放下来,一边坐着喘息,一边奇怪的嘀咕:“逃亡中居然还能睡的着,哎,这样的人也敢要出来混江湖。” 叶孤燕忽然大口的喘息起来,喘息稍定,脸色渐渐恢复了正常:“臭兵痞,你说什么?谁睡了?” “原来你在装睡。” “装你个头,都是你害的,身上这么臭,人家闻着闻着便迷糊了。” “原来你是被熏晕过去了,恩,这味道是够浓的。”沈落日闻到自己身上刺鼻的味道,急忙将头别过去。 “呵呵,原来你自己也受不了。” “受不了也得受,我们现在是在逃亡,不是游山玩水。” “早知这样,我才不来这个鬼地方,还是中原江湖比较浪漫,纵横山水间,仗剑三千里。”叶孤燕一脸向外地赞叹。 “找一个风景秀美的山头,聚集几个混迹江湖数十年,博得一些名声的所谓江湖大侠,拔出剑比划几下,点到为止,不流一滴血,再互相吹捧一番,他们便成为江湖中的顶级高手,他们的私人聚会便成为了武林中的一段佳话。”沈落日不以为然地讥笑。 “你只是一个刀兵,根本没有见识过人家江湖大侠的风采。哼,井底之蛙。” “那些整日东奔西走,四处挑战的盛世大侠们,又何必见识他们,没有经历过血腥残杀的大侠,不过是唬人的名头。” “可笑,真是可笑。一个满身羊粪味的逃亡刀兵,竟敢小看中原武林大侠。九大门派的名侠随便拉一个出来,剑法都比你那把破刀厉害百倍。” “他们的剑法或许都是绝世的剑法,可惜在他们手里糟蹋了,剑跟刀一样,是杀人的利器,不是挂在腰间,背在背上的装饰。” “说了半天,你是在贬低我?哼,起来,让你见识一下傲雪派的飞雪一剑。”叶孤燕一脸怒色,操起了寒光闪闪的长剑。 “叶女侠,你的飞雪一剑还是留着让追踪我们的胡族铁骑见识吧。”沈落日不以为然地摇摇头,将手放在脑后,躺在了草丛中。 “你---”叶孤燕气休休地瞪了他一眼,转过头去,独自坐在了冰冷荒凉的荒原夜色之间。 月色清冷,星光漫天。 四周万籁俱静,只有微风拂过草尖的声音。 气鼓鼓的叶孤燕终于忍不住开口说话:“哎,你说,我们摆脱了追踪我们的胡骑了吗?” “没有,在草原上没有人能摆脱他们。” “那你还在睡觉,我们能逃多远就逃多远,总比躺在这里等要好。” “逃,往哪里逃?我们已经被他们包围了。” “你吓唬我?” “你难道没发现,周围有许多马在低头吃草。” “好象隐隐约约真的有马的轮廓,你躺在地上怎么知道?” “因为我听到了马吃草的声音。” “离得这么远,你能听到?” “我不但听到了马吃草的声音,还听到悄悄将我们包围的马蹄声。” “你听到了,为什么不跑?”叶孤燕一脸焦灼。 “因为我只有两条腿,马却有四条腿。” “你刚刚不是已经甩开他们了。” “那只是暂时的逃离,我奔跑消耗得是体力,他们在追击时消耗得却是马力。一旦我的体力耗尽,被他们追上之后便无力还击,只有挨刀的份。何况我还要背着一位超级中原名侠,体力消耗比平时更快。” “所以你躺在这里积蓄体力,准备跟他们拼死搏杀,可他们人多势众……”叶孤燕终于明白了沈落日的用意,一脸担忧地试探。 “所以我们必须等,等一个最佳的机会,突然发动袭击,抢两匹最快的马继续逃跑。” “抢最快的马?你怎么知道那匹马最快?” “听它们的吃草声,吃得最快最多的马,必是最好的马。” “它也许是草包一个呢?”叶孤燕很不以为然。 “马不象人,吃的最快最多的人大多数是饭桶,但吃的最快最多的马决不会是草包,必是烈马。因为它在奔跑中消耗得最多,需要更多的食物补偿。” “他们为什么不攻击,现在在干吗?” “跟我一样,在睡觉,在等待。” “睡觉?等待?” “因为他们有充足的食物,已吃饱喝足,我却在挨饿。” 说起食物,叶孤燕才记起自己日落前掉了队,没有赶上吃晚饭。饥饿袭来,肚子咕碌碌地叫了起来。 第67章 绝地奇谋 一阵淡淡的烤肉香飘过来,叶孤燕艰难地咽了一口口水,强烈的饥饿感让她倍感煎熬。 从小生在江湖豪门傲雪山庄,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即便是在西行路上,他们也带够了足够的食物,而且还带了两名傲雪山庄的大橱。在其他人狂嚼膳味浓郁的烤羊肉时,她跟归雁姐姐却可以坐在帐篷里,慢慢地享受着精美的小炒。 这是她生平第一次挨饿,原来挨饿的感觉这么难熬? 在别人在享受美味烤肉时,她只能饥肠碌碌地躲在暗处闻香味。 她忍住将要淌出的口水,转头去看躺在旁边悠然自得的沈落日,忍不住问:“你闻没有,烤肉的香味。” “我已经几天没有吃肉,早忘了肉的味道。” “胡扯,鬼才信你,这几天难道你没吃东西?” “当然吃过,不吃东西哪有力气背这位又重又肥的女剑客。” “你说什么?我真的很肥么?”叶孤燕紧张地打量自己纤细的身体。 “呵呵,你比草原肥羊还要肥,肥得让人垂涎三尺。” “哼,你这样的市井无赖,也配谈论美丑?”叶孤燕恼羞成怒,狠狠瞪了一眼沈落日。 “土卢城堡美女如云,那才是货真价实,女人味十足的美女。”沈落日故意做出一副心驰神往,无限陶醉的样子。 “你这种人真是没品位,一个个腰粗腿壮,皮肤黑红,居然谗成这副模样。” “有一位对你无比欣赏,垂涎三尺的贵族公子,有地位,有品位,你却拼命地躲着人家,偏偏要跟着我这个没品位的小兵。” “贵族公子?那个贵族公子?”叶孤燕一脸迷惑。 “他就是纵横驰骋,神采飞扬,来去如风,神抓无敌的胡族第一帅男仆固苍狼。” “你去死罢!”叶孤燕气得脸色通红,抓起一把带泥的草劈面砸过去。 “多谢!”沈落日并不躲闪,一把将飞来的草抓在手,擦去草根的泥巴,放在嘴里大嚼起来。 “哦,原来这两天一直在吃草?”叶孤燕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我又不是羊,怎么会吃草?” “那你嘴里嚼得是什么?” “草根,青草的根。” “草根?好吃吗?” “你也尝尝吧,不但味道甜美,据说还有美容效果。” “美容?真的假的?我也试试。”叶孤燕顿时来了兴趣,拔出一把草,小心地擦干泥巴放入嘴里。 “啊---”草根入口,叶孤燕竟然刺耳尖叫。 “怎么?吃不惯?”沈落日一脸调侃。 “好好吃啊,酸酸甜甜,味道真是鲜美。”叶孤燕竟然被这种草根味道折服,一脸陶醉。 沈落日奇怪地看着她,苦笑摇头,女人这东西真是难以琢磨。 一脸兴奋的叶孤燕嚼了一些美味环保的绿色食品,饥渴暂时缓解了一些,饱受惊吓颠簸之苦的富贵之躯开始放松,顾不得草从的冰冷和泥土,歪倒躺在草丛里。 后臀的狼皮传来一股温热湿润的暖流,舒适而惬意,潮湿冰冷的地气彻底被隔离体外。 在一种暖洋洋的包围中,疲惫不堪的叶孤燕已忘记了身陷重围,居然沉沉睡去,发出均匀而柔弱的呼吸。 沈落日却无法入睡,躺在草丛中,努力地思索着。虽然他在叶孤燕面前表现的一脸轻松,满不在乎,其实他内心已是心急如火。 如何突破包围甩掉跟踪,他连半点把握都没有,何况突出包围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 即使突出包围追上商队,护卫商队的士卒勉强可以对付这支追杀的胡骑。但商队也必将付出惨重的代价,必会有无数同伴流血毙命,无力继续西行。 将自己面临的风险,转嫁给自己的同伴,这不是刀兵沈落日的做事风格。 一定要想办法独自应付危机,在运动中分散对手逐个消灭。可对手进退有据,从不落单行动,尤其遭遇几次偷袭后,敌人已如惊弓之鸟,开始抱团行动。 一颗流星划过,划出一道弯弯的光弧,一闪即逝。 流星,弧线,划空而过。 沈落日灵感突现:飞刀,弧线,划空而过。 利用飞刀,远距离偷袭,一念闪过,他兴奋地翻身坐起。 可是飞刀一次只能刺杀一个,刀一飞出便无法取回,兴奋的沈落日又颓然地躺倒在地,扎人的草尖划过脸颊,一阵微微的刺痛。 “有了。”沈落日又翻身坐了起来。 “有了?有什么?你翻来覆去折腾什么?”叶孤燕被他吵醒,迷迷糊糊地问道。 “我有了突出包围的办法。” “你想到办法了,什么办法?”叶孤燕兴奋出声,要从地上跳起来。 沈落日忙伸手捂住她的嘴,将她按倒在草丛里,将嘴巴贴着她的耳朵滴滴咕咕地说了半天。 “你这个办法行吗?”叶孤燕狐疑地看着沈落日,将他的手推开,摸摸温热的耳根,感觉脸上有些灼热起来。 “姑且试试吧,现在已别无选择。” 两个人不再说话,伏低在草丛中,四只手不停忙碌起来。叶孤燕负责拔草,然后快速递给沈落日,沈落日只顾低头揉撮着手里的青草。 传递中两人的手偶尔相碰,叶孤燕宛如触电,急忙缩手,脸色拂过阵阵热流,她时不时偷看一眼眼前这个黑乎乎,臭轰轰的家伙。 这个家伙貌似憨厚,呆呆的样子。说话做事却总是出人意料,超出常人思维。关键时刻,总能搞出一些稀奇古怪的办法,还很有效。 沈落日只顾忙碌手中的活,脸上露出兴奋期待的神情,对叶孤燕变幻不定的眼神毫无感觉。 他已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得意构想之中。 包围他们的胡骑除了几个放哨者,其余的人都已整齐排列躺在地上酣然入睡。 人已睡,手中的刀却未睡,熟睡中的勇士们手里依然紧紧握着刀柄。一有风吹草动,便会瞬间出击。 仆固苍狼伤痕累累,全身横七竖八的包扎了破布,呆呆地端坐在烤肉的火堆旁,喝着羊皮袋里的烈酒。 架上只有一小块烤的吱吱冒油的肥肉,飘着诱人的香味,随风飘向远处隐密的草丛。 它不是下酒菜,只是一个诱饵。 仆固苍狼喝酒从来不用菜,酒要干喝才够烈够味。 一口烈酒下肚,面色在火光映射下泛着油油的红光,缓慢伸出受伤的右手,凄然地摸索一只僵硬惨白的左手,那是一只被砍断的手。 他脸上露出一丝惊愕,盯着左手依然紧握的那一只小巧玲珑的绣鞋。 他的脸色突然一变,第一次陷入了深度思索:自己的手明明是抓了她的衣服,怎么会抓到一只鞋? 难道它想暗示我? 不错,是一种暗示。 它在提醒我:别人砍了你的手,你一定要砍掉她一只脚。 仆固苍狼残酷的笑了,闪过一个残酷的报复计划:让美人的断脚陪伴他可怜的断手,让断了脚的美人陪伴断了手的他。 第68章 比翼单飞 一名熟睡的胡族勇士感觉颈部划过一丝凉意,舒适而惬意。片刻之后,这种感觉便幻化成恐惧,惊骇,绝望…… 他发现自己的喉已被割开,他本能的想大声惊呼,一股热血自喉部喷涌而出。他嘴巴张合几下,却没有一点声音发出来,只有灼热的血不断喷涌。 他挣扎着想要抬左手捂住伤口,手举了一半,便无力的垂下来。紧握刀柄的右手也无力的松开了五指,空洞的眼神里,凝固着惊骇,怀疑。 直到死亡那一刻,他也没弄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沈落日摸着冰冷的刀锋,面色冷峻,目光直透夜色,紧张地观察着敌军的动静。旁边的叶孤燕双手紧握,呼吸急促,额头已泛出细细的汗珠。 静侯多时,敌方依然一片寂静,毫无动静。 沈落日轻舒手臂,一抹黑光闪电划出,一划过后,黑光闪电回收,残月刀已稳稳收回沈落日手中。 借着月光,隐约可以看到一条结实的草绳牢牢地牵在刀柄上。 继续等候,继续突袭! 不断等候,不断突袭! 一,二,三…… 叶孤燕紧张地默默数着每一次飞刀袭杀。 “有人偷袭!”当叶孤燕数到七的时候,寂静的胡骑中终于有人发觉偷袭。 片刻间,月光下人影矗立,刀光闪耀。 除了突袭击杀的七个,其余的胡骑已整齐有序地持刀围拢而来,愤怒的胡骑疯狂地呼喊着,合围攻击已启动。 沈落日甩去外衣,月光下筋肉突起,手中残月刀闪电而出,夹着雷霆之势,直击合围的胡骑。 一片电光雷鸣,刀攻击的快,回来的更快。残月刀飞杀一击被胡族勇士的联合刀幕硬生生地逼退回来。 沈落日毫不迟疑,刀锋被挫一刻,立刻拼尽全力将手中的残月刀斜着抛向夜空,划出一条黑色的光芒,直射东边的夜空。 扔出残月刀一刻,沈落日已将叶孤燕背负在背,手挽了草绳尾端,追随直射而起的残月刀翩翩而起,飞向东方的夜空。飘动的衣诀随风飞舞,宛如两个翩然升空的仙人,比翼双飞在月色朦胧,星光满天的夜空。 夜色朦胧,呆立地面的胡族勇士们看不到漆黑的刀光,以及刀与人之间绷得笔直的草绳,只看到翩翩飞升而起的两个衣诀飘舞的朦胧人影。 一个个惊恐地张着嘴巴,仰望着他们飞跃过他们的头顶,直奔东方飘飞而去。 “快追!”眼见到手的肥鸭就这么飞走了,仆固苍狼暴怒狂跳,挥动着手中的弯刀,已跃马直追而去。 虽是伤痕累累,近乎残废,依然神勇异常,威风不减。众部下恍然惊醒,纷纷飞身上马,随后直追而去。 空中的人影飞啊飞,地上的铁骑追啊追。 随刀而飞的沈落日,感受着擦面而过的凌冽夜风,回首俯视围攻追杀的胡骑越来越远,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飞翔的他缓缓地舒了一口气,惬意地欣赏起月光,星光,草丛里隐隐约约的萤火之光。 残月刀斜冲而上的气势已开始衰减,越过弧线顶点一刻,便开始减速滑翔,向地面滑落,离地面愈来愈近。地面的青草渐渐清晰,沈落日已清楚看到一只野兔在草丛中跳动。 马嘶人喊,声声入耳。 后面的追击者已现出朦胧的轮廓,渐渐清晰起来。 眼见追兵渐近,沈落日心中一急,猛力一扯手中的草绳,身形借力加速,空中一个飞越抓刀在手,身影一闪已滑落在草丛中。 闪电疾驰的胡骑已近在咫尺,仆固苍狼一马当先,左右的部下恐他再次被袭,迅速包抄过来将他护卫在中间。 沈落日手中的残月刀已脱手而出,水平而削,贴着草尖一划而过。 以沈落日为轴心,以草绳为半径,划出一圈黑色的圆弧。借着夜色与草影的掩护,完成一次突其不意而又诡秘莫测的偷袭。 随后的胡族勇士们丝毫未有察觉他贴草一划的偷袭,奔马如飞而至,眼看沈落日就要再次落入他们的包围。 战马嘶鸣,血雾弥漫,跑在前排的快马忽然间都失去了前蹄栽倒在草丛里,马背上的人纷纷滚落在草丛间。 后面的骑士反应奇快,早跃马腾空跨过倒地的马匹,继续尾随追击。 突遭袭击,变故陡生的落马胡族骑士迅速腾身而起,跨上后面骑士的战马,二人合骑一马追上来。 被左右护卫掩护,逃过一劫的仆固苍狼连遭暗算,早已恼羞成怒。挥动弯刀突出众人,一马当先逼近负重狂奔的沈落日。 沈落日故伎重演,再次飞刀斩马,屡遭暗算的尾随胡骑早有防备,纷纷越马腾空,避开脚下划过的刀光。 沈落日一击落空,急忙收刀时,一马当先的仆固苍狼已近在咫尺,手中的弯刀已划出一条美丽的弧线,闪电般直划而来。 沈落日躲闪不及,急中生智,忙将背后的叶孤燕急甩而出,挡向飞划而来的弯刀。 丢掉重负,身心一轻,飞身一跃,踏着草尖极速而去。 眼见叶孤燕飞向自己急速划过的弯刀,仆固苍狼脸上泛出兴奋激动的红光,他已收刀不及,急忙变幻刀锋脱手斜削而下,弯刀深深地插入了草地。 空出的那一只独手空中一抓一带,已将叶孤燕拽向怀中。 第69章 以血还血 仆固苍狼抓住叶孤燕的衣服,将她揽入怀中的瞬间,右手宛如一条毒蛇般滑入衣内…… 仆固苍狼开始疯狂地撕扯,零乱的衣服碎片漫天飞舞而起。随行的部下也停止了追击,疯狂地呼叫着围了过来…… 疯狂的仆固将叶孤燕丢弃在草丛中,手里抓着一把青草,疯狂地挥舞着:“快回去,我们上当了。” 话未落,人已拨马而回,身形一斜,已顺手抄起插落地面的长刀,沿着来时路飞速向西返回。 众将士看着一地碎布烂草,思考了半天,似乎也明白了怎么回事,紧追仆固而去。 其中一名反应稍稍慢了一些,等他准备追赶大队伍时,颈部一凉,已被潜伏草丛的沈落日一刀斩断咽喉,夺了坐下战马。 沈落日纵马悄然尾随仆固苍狼马队,顺手摸出马前悬挂的羊皮袋,一口气喝干了里面的烈酒,顿时精神倍长。 尾随而接近前面的马队,他开始从后面偷偷袭击。 马快刀急,一刀一个,转瞬之间已有十几名落后的铁骑,被尾随偷袭的沈落日背后袭杀。 飞弛的铁骑只顾着追赶疯狂纵马飞奔的老大,一心杀回去捉那只漏网的小白羊,却忘记了被自己赶杀的那只中原狼已悄悄尾随在后。 前方终于出现了一个飞弛的背影,宽大的灰布兵衣,衣诀飘飘。衣服飘动之中,隐隐约约包裹着一个纤细的身影。 仆固疯狂地号叫着,快马加鞭疾驰而上,前面的背影似乎已意识到后面的危险,已加快了奔跑速度。 任凭仆固如何快马加鞭,总是无法拉近与前面的背景之间的距离,他背后追随的兄弟却越来越少。 疯狂的仆固忽然勒住了马,长年驰骋沙场的他,已察觉背后的奔马气势有些异常,急骤的马踢声似乎弱了一些,背后兄弟们的联合杀阵的杀气也似乎弱了一些。 不对! 背后的追随的兄弟已经少了许多,从他们的呼吸声判断,他们至少少了三分之一,已经不足两百名。 他猛然回头,死死盯着自己的队伍,快速地搜索着每一个人。 马还是那么多,但马背上的人却少了很多,后面的几十匹马背上已无人,快速神勇的铁骑已被对方一个小兵搞的七零八落,参差不齐。 愤怒的仆固苍狼努力平息自己的怒气,平静地审视着自己的部下。惊诧的胡族骑士纷纷勒马,紧张地看着自己的老大。 片刻宁静之后,仆固苍狼手中的长刀闪电挥出。 血光四溅,一声惨叫,一名骑士应声落马。躲在他背后的沈落日立刻拨马而逃,但为时已晚,快速反应的胡族骑士早已将他死死咬住。 他奋力挥刀,闪电出击,斩落几名敌骑,却无法突出对方包围,背后一热,已被对方一刀砍中。 恢复冷静的胡族骑士出刀如风,进退有序,织成一道铜墙铁壁般的刀幕。 眼见漫天刀影扑面而来,沈落日四面受击,已无处可避,挥动手中的残月刀勉强一格,人影一缩已滚落马背。 战马嘶鸣,刀光四射,血雾弥漫。 他坐下的战马已被乱刀斩成几片,滚落马腹的沈落日,被喷涌的血雾笼罩,满头满脸满身都是腥热的血流。 借着瞬间即逝的血雾,沈落日快速地在敌骑的马腹下,马褪间滚了几圈,缠在腰间的草绳,随他的滚动如长蛇般游移,片刻间已将对方几匹战马的马腿缠绕一起。 马腿被缠的几匹马相互拉扯,顿时东倒西歪,四处乱撞,搅得其他马匹也陷入混乱,整齐划一的阵形出现了短暂的骚乱。 沈落日快步如飞,几窜几绕,已从如林的马蹄下钻出来,直奔前面纵马飞奔的叶孤燕。 刀光一闪,极速划落。 一直守候在一边的仆固苍狼,终于等到了人生中第一次偷袭机会。 遭受了太多的偷袭,遭受了太多的伤害,他已学会了等待,学会了忍耐。终于找到了一个最佳的攻击机会。 一刀划出,志在必得。 你们唐人不是喜欢偷袭吗?我也让你尝尝被偷袭的滋味? 一阵冰凉的感觉划过后背,毫无防备的沈落日尝到了被偷袭的滋味。他感觉自己背后的肌肤正被冰冷的刀锋切开,刀锋直奔自己的心脏。 生死之间,他突然身形飞速右转,手中的刀一挥而出。 插入背后的刀锋被迫扭曲,稍稍偏移,擦心划过,留下一条深深的刀痕,鲜血喷涌而出。 一击得手的仆固苍狼来不及兴奋,沈落日的黑色刀光已划向他持刀的独臂。 只剩一臂,倍感珍惜,仆固苍狼急忙翻身滚落马背跌落草丛,沈落日就势翻身跨上仆固的坐骑,纵马疾驰而去。 眼见的一刀即将划过对方心脏,没想到对方临机变化如此之快,生死一刻突然转身避开致命一击。 这个家伙背后伤口裂开,血喷如注,竟然临危不乱,忍痛拼死一击,飞身夺马而去。 这份豪气,这份血性,让仆固苍狼佩服不已:跟他一样,这个黑刀小子也是一条硬汉。 跟这样的硬汉做对手,一路纵横博杀,实在是人生一大快事,真他妈的爽! 仆固苍狼抖擞精神,兴奋得双眼通红,招呼部下牵马过来,跨马扬刀,一马当先尾随沈落日直追而去。 沈落日负痛跃马狂奔,很快就追上了放缓马速等待他的叶孤燕。 “叶大剑侠,我们又见面了。”沈落日与叶孤燕并马飞驰,一脸轻松地调侃。 “沈大刀侠,没想到你还能活着回来,真是老天没眼。”叶孤燕冷冷地回敬了一句,不再理他,继续跃马飞驰。 “啊,你背后在喷血!”叶孤燕冷冷的面色现出惊慌失措的关切表情,她已被沈落日冒血的伤口吓得脸色惨白。 “是我在流血,又不是你流血,惊慌什么?” “快闭嘴,你一说话,血冒的更厉害了。”叶孤燕紧张地挥手制止着他再说下去。 “不管说不说话,血很快都会流干的,我只是想在血流干之前找人说说话。”沈落日努力平静自己的语气。 “求求你,别再说了,啊,血还在流……”叶孤燕几乎要哭出来,手脚急得四处乱抓,却找不出任何止血的办法。 喊杀震天,后面的追兵也已越来越近。 第70章 绝地奇兵 焦急万分,手足无措的叶孤燕,急得眼泪都掉了下来。

忽然眼前一亮,她的手摸到了一样东西——狼皮!

那一张紧紧贴在屁股上的毛绒绒的狼皮,也许会管用,用它贴紧皮肉也许可以止血。

她用尽全力终于将它揭了下来,冷风袭来,一丝寒意自后面透进来,叶孤燕打了个寒战。她已顾不得这些,勒马贴过去,将手中的狼片盖在沈落日背后的伤口上。

“没用的,伤口太深,没有金创药,血是止不住的。”沈落日苦笑着摇摇头,黑红的脸已开始泛出苍白之色。

话音未落,沈落日脸上已变幻出惊异古怪的表情,一股暖流自背后缓缓流入,仿佛被割裂开的后背开始慢慢合拢。

贴背的狼皮越贴越紧,几乎要与自己的皮肉熔化在一起。

血已止住,不在外泻。

热血体内环流一圈,沈落日很快就恢复了活力,头脑也恢复了清醒。

后面的追兵已越来越近,天色也越来越清晰,黎明的曙光已缓缓而来。

经过一夜的博杀,二人都已精疲力尽,而且沈落日还受了重创。光天化日之下,失去了夜幕隐蔽,更不利于他们逃亡。

沈落日估计背后的胡骑不断地来回奔突,体力也消耗得差不多了。

他们必须在天亮前追上商队,以逸待劳的三十名边城战士加上傲雪护卫高手,一举击溃这支讨厌的敌骑应该毫无问题。

那么商队现在在哪里呢?

他分明已感觉到就在附近,也许下一个瞬间就会突然出现在面前。

有了逃出生天的希望,沈落日强振精神,快马加鞭,纵马飞驰。后面的敌骑如影随形,一路跟进,死咬着毫不松懈。

一股暖洋洋的感觉透背而来,前面的草地上已投射出两条长长的身影。

日已东升,天地一片清明,前方的茫茫草原依然没有半个人影。

沈落日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有些焦急起来。

他着急,后面追赶的仆固苍狼比他更急。以他的判断,重伤的沈落日此刻早应该血尽而亡,怎么还在纵马飞奔?

难道他已止住了伤口的血?

不可能,自己的队伍一路赶杀,根本没有给喘息之机。即便是他有包扎伤口的时机,没有金创药,也根本无法止血。

难道他就是传说中百年不遇的不死战神?

几次身临绝境,都能安然无恙的突出包围,眼见的刀已划过心脏,却能利用突然转身避开要害,血流不止一个多时辰依然跃马飞奔。

尾随的仆固苍狼有些惊疑起来,天意不灭对手。自己强逆天意追杀,会不会给自己的队伍带来更大的灾难?

看着自己伤痕累累的身体,侧目扫视一下七零八落的部下。仆固竟然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感,下意识地放缓了追赶速度。

日已东升,数百铁骑在别人的国土驰骋,说不定真会有什么祸事突然降临。不如先隐蔽起来休整一番,继续跟踪尾随偷袭。

明追不如暗袭,仆固尝到了偷袭的甜头,开始筹划下一步的偷袭计划。随行的部下摸不清头绪,狐疑地看着放缓追击的首领。

“前方有埋伏,快撤。”仆固苍狼为自己的胆怯编了一个借口,挥手指挥部署退却。

部下犹疑地看着他,一个个忿忿不平,收敛了报复欲望,极不情愿地拨转了马头。

他们很快就被老大的英明决策折服,就在他们回撤的那一刻,埋伏已久的攻击已展开。

一排快箭袭来,早有十几骑翻身落马,惊慌失措的仆固苍狼带领部下亡命东逃,埋伏草丛的数十骑快马瞬间突出,一路尾随追击。

快箭如芒,快马如风。

这一支以逸待劳的生力军,一路疯狂地尾随追杀,足足追杀出十几里。

折腾了一夜的胡族铁骑,早已疲惫不堪,无心恋战,只顾着亡命逃窜。

好在对方无意赶尽杀绝,只是一边追击射杀,一边掠夺散落的马匹,片刻间便席卷了百余匹战马,风一般的向西而去。

仆固一口气逃出数十里,勒马喘息,跟随背后的部下只剩了七八十个,个个垂头丧气,哭丧着脸。

习惯于纵横草原,驰骋博杀,勇武无敌的铁骑精锐,就这样被长期处于马战弱势的敌军之中的一个普通刀兵折腾到七零八落。

他们有一种说不出的憋曲感:就这么被一个小兵整残了,真他娘的窝火!

仆固扫视一眼自己的部下,突然大声呼喝道:“整队,出发,继续追击。”

部下被他的奇怪行为搞得莫名其妙,愣愣地看着他,都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众位,我们现在已无法东归,这样失败而回,可汗会怎么对付我们,大家应该比我清楚,我等已无退路,只有继续西进。”

“可是我们三百铁骑都不能获胜,已损重大半,现在我们只残余几十人。”部下都满脸疑惧。

“兵贵精,不在多,能够在几番博杀中活下来的都是精锐中的精锐,以前我强敌弱,我们麻痹大意,屡遭偷袭,输得不明不白。

从此以后我们改变策略,悄然出击,出其不意,也躲在暗中突然袭击。不但可以报仇,而且还可以截获那几十车的财物,我们几十个分,总比三百人分更划算一些。”仆固开始充满激情的煽动。

骑士左顾右盼,相互对视后,纷纷点头,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

“老大说的对,夺了这些财物,战争结束后,我们再也不用回去放羊了。”

“你还想着放羊,一回到领地,就会被萨布大王拖出去五马分尸,扔在草原上喂狼。”

“只要我们交一半的财宝给萨布大王,他肯定会原谅我们的失败。”

“不错,忽图酋长经常私通汉商做生意,每次总要交一部分给可汗,可汗就会对他网开一面,这次决战他提前溜走,都没有追究。”

“不错,只要我们手里有了钱,他不宽恕我们,我们也可以投奔其他地方,我们有钱有人,怕什么?”

……

“好了,别做白日梦了,先等我们夺到财物再说。”仆固不耐烦地制止了他们的臆想。

“不错,老大英明,我们都听你安排。”一个貌似憨厚的家伙凑上来,对仆固竖起的中指,其他人也纷纷凑过来表示自己的忠诚。

仆固得意地笑了笑,大声命令:“大家随我先找个草深的地方躲避起来,将无主的马匹杀它两匹,先吃饱睡好。”

“老大英明!”疲惫不堪的部署们异口同声的迎合,身上的失败情绪一扫而光。

狂逃的沈落日,叶孤燕听到背后喊杀四起,回头望时,一队奇兵突现,已将胡骑杀得落花流水,一路败退而去。

沈落日长舒一口气,脸上现出得意的笑容:这次,自己的判断又对了。

沈落日与叶孤燕并马而立,迎着初升的朝阳,远远地观望着变化的战场,身上,头上,脸上的血迹已干成血痂,背后的伤口血虽止,刻骨的疼痛却席卷而来。

他忍着伤痛,努力保持镇定,凝视叶孤燕被阳光燃红的憔悴面容,不禁有些陶醉起来。

朝阳里的美人,原来是如此动人,这一刻他竟然有些恍惚起来。

“好美的朝霞啊!”一边的叶孤燕兴奋地呼叫起来。

“拜托,能不能不要这么三八。”沈落日刚刚涌上心头的一丝爱慕,被她矫揉造作的言行戳破,扫兴地皱起了眉头。

叶孤燕狠狠瞪了他一眼,两人互不理睬,都注目期待战胜归来的马队。而得胜而来的马队宛如一阵旋风,早已驰骋到面前。

二人满脸惊异,沈落日大声喊道:“不对,是草原马贼,快逃!”

但为时已晚,他们已被狂呼奔突的马队重重包围,马背上的好汉们比胡族铁骑更粗犷,更豪放,更好汉。

一个个须发散乱,尘沙满面,目光凶悍,如果胡族铁骑是一群饿狼,那么这群人就是饿狼中饿狼,超级饿狼。 第71章 荒凉古堡 惊慌失措的二人,不及逃避,已被席卷而来的马队连人带马一起卷裹驱赶着向北而去,大约驰骋了一个时辰,一座荒凉的古堡出现在他们的视线。

蓝天,白云,绿草间,残破的黄土墙坍塌不齐,高大的城门洞一段还保持着往日的雄伟姿态。

随着滚滚的烟尘,二人夹杂在马群中,被驱赶进入了古堡。

黄土飞扬,坑坑洼洼的古旧街道,两侧残破的断壁残垣中,偶尔几间依然完整的破土房,门前悬挂着破旧不堪的衣物棉被。

沈落日不及细看,已被带到一片圆形的广场。

一座残破的箭楼立在中央,一阵悠远,苍凉的声音,自箭楼上飘然而出。似长笛吹奏之声,却比笛声更空阔,更雄浑,更深远……

沈落日打铁出身,不懂音律。只是觉得很悦耳,很好听。

悠远苍凉之声,让他想起来家乡,想起来家门前的那棵青柳,想起了学堂院里的几株古木,虬曲缠绕的枝桠……

该死!

他竟然又想起了那个邻家小妹—王小丫,他在冯家还好吗?是否已经生了娃?

沈落日努力打断自己随着乐声溜走的思绪,将它拉回眼前现实当中。他发现围在四周的那群粗豪的马上铁汉,一个个面色沉重凄然,似乎也跟自己一样,想起了家乡,有几个已经有浑浊的泪水爬到了满是灰尘的脸庞。

身边的叶女侠比他更陶醉,闭着眼,嘴里跟着哼哼叽叽的低吟起来,身体居然跟着乐声的节奏在马背上扭动起来。

“喂,快醒醒吧,这么陶醉,小心掉下马背。”沈落日悄悄地捅了一下痴迷的叶孤燕。

“干什么,拿开你的臭手。”叶孤燕被他搅了兴致,很是恼火。

“叶姑娘,这是什么声音,真好听。”沈落日放低了姿态,小心翼翼地请教。

“音律悠远,苍凉,仿佛大漠飞沙,边塞秋风,应该是羌笛之声。”

“哈哈哈,不错,正是羌笛之声,闻此曲而砰然心动,二位必自东方而来。”一个衣衫破旧,长须飘飘的中年男子傲然立于箭楼的高墙之上。

“心动?你怎么知道?”沈落日疑惑地问。

“我不但听到你的心在动,还知道你刚刚在想念家乡,还有家乡的女人。”长须客幽幽地看着沈落日,似乎已看透了他的心。

沈落日被戳中心思,脸色通红,有些不知所措。

“前辈在上,晚辈傲雪山庄叶孤燕拜见。”第一次出江湖的叶孤燕,操着蹩脚的江湖腔,套用着俗套的江湖问候。

“傲雪山庄?那你应是一剑飞雪叶重楼的女儿?”

“你认识家父?”

“何止认识,同为云大将军帐下的四大军探,怎会不认识?”

“原来是叔叔大人,孤燕拜见叔叔。”原来是自家人,叶孤燕环顾四下凶神恶煞般的马上铁汉,终于放下了提起的心,跳下马乖巧地行礼。

妈妈说,礼多人不怪,作为大家闺秀,一定要礼仪周到,以礼服人。

“七年不见,你父亲还好吧,你怎么会跑到西域?”

“我父亲他……”提起父亲,叶孤燕便泣不成声。

站在箭楼的长须客皱起了眉头,不耐烦地看着哭哭啼啼的叶孤燕。

一边的沈落日并未下马,抬头看着长须客变化的表情,久在疆场的沈落日立刻明白了他的态度。

象长须客这样的人早将生死置于度外,根本不会在乎一个人的生死。刚才的询问只是一种客套话,他在乎的是叶孤燕为何会突然出现在这里。

“回前辈,叶重楼已畏罪自杀。”沈落日大声回复,一边的叶孤燕狠狠地瞪着他,停止了哭泣。

“畏罪自杀?什么罪?你又是谁?”

“叶重楼策划绑架云大将军的公子云寒玉,事发后,被神捕禇怀良逼迫自杀,在下是云大将军帐下金之羽部署一等刀兵凌落日。”

“哼,信口胡说,一个小小刀兵,怎能突破重重封锁,出现在西域?”长须客飘然落下,手中一只黑幽幽的长笛透着寒茫,直指沈落日,一股杀气扑面而来。

沈落日身负重伤,避无可避,急忙滚落马下。

“叔叔,他是奉命跟随我们傲雪山庄的商队一起来到西域的。”叶孤燕急忙挡在沈落日面前解释。

“叶重楼背叛大将军,绑架寒玉公子,此事当真?”长须客怒气冲冲地盯着叶孤燕。

叶孤燕急忙解释道:“家父绑架寒玉公子之事一定另有隐情,现在家兄叶孤鸿已跟云大将军合作,组织联合商队一起到西域贩卖军马,我们两个中途遇袭,与大队伍失去了联系。”

“联合商队?”

“不错,由傲雪山庄的八十多弟子,与三十名边城精锐勇士组成,他就是其中的一名刀兵。”

“哼,一名刀兵,如此狂妄,你的领队将领是谁?”

“中军校尉赵大壮。”沈落日冷冷地回复。

“傲雪山的黄口孺子,边城军营的无名小将,难成大事。将他二人先关押起来,继续等待时机。”长须客一脸不屑地摇摇头,回头对自己的部下命令。

众铁汉一拥而上,准备押解二人。

“慢!”黑芒一闪,沈落日拔到在手,冷冷地喝道。

“恩,好刀,绝世好刀,可惜落在了一名小兵手里。”长须客拈须赞叹。

“军探大人,小兵沈落日身负保护商队之责,恕难久留,告辞!”沈落日抓起叶孤燕的手,转身挤开人群往外而去。

围观众铁汉知道他是自己人,不知该如何应付,都侧目看着长须客,等候号令。

“小小刀兵,如此无礼。”长须客手中铁笛一闪,直插沈落日咽喉。

沈落日面色不改,不档不避,依然大步向前,铁笛在离他咽喉分毫处嘎然而止,长须客一脸惊异,无奈地垂下了手中的铁笛。

眼看着二人从面前走过,跨上了马背,他突然厉声喝道:“刀兵沈落日听令。”

军令如山,沈落日急忙翻身落马,叉手施礼。

“本军探命你留在古堡,不得军令,擅自离开,格杀勿论。”长须客说罢,得意地看着目瞪口呆的沈落日。

军令如山,就算我以大压小又如何?

沈落日灵机一动,大声道:“你说你是军探大人,有何凭据,我还可以说我是一等将军。”

“这就是凭据,将军铁令,格杀勿论!”长须客被他彻底激怒,左手亮出一面锈迹斑斑的黑色令牌,右手铁笛直杀,杀气飞扬,他己决定铲除眼前这个讨厌的小兵。

一名将军杀死一个小兵,还需要理由吗?

答案是不需要。

情急之下,叶孤燕已出剑,一剑飞雪,雪花飘飘。

黑笛长鸣,杀气激荡,直透飘飘飞雪。

霎那间,金玉交鸣,飞雪纷纷而落,叶孤燕的剑已被击飞而去。

一阵黄土飞扬,长剑直透土墙,深深地插入了箭楼墙壁,剑柄依然不停的颤动,发出悦耳的嗡嗡声。

长须客的铁笛方向不改,威力丝毫不减,直插沈落日的咽喉,惊慌失措的叶孤燕不忍看到沈落日惨死,急忙闭了眼。

铛琅一声脆响,四周立刻死一般的寂静。

叶孤燕小心翼翼地睁开眼,眼前的一幕将她彻底的惊呆。

长须客俯首跪倒在沈落日面前,全身吓得瑟瑟发抖,四周的铁汉们也纷纷倒地跪拜。

一脸惊恐的沈落日举着左手,手中紧握了一块碧绿的牌子,缓缓碎裂成几块,跌落在尘埃中,发出悦耳清脆的金玉之声。 第72章 陈年战事 “属下边城秘探云洛飞冒犯将军特使,击毁大将军信物调兵玉牌,罪该万死。”长须客惶恐地拜俯在地。

“将军大人,快起来,大家快起来。”惊魂稍定的沈落日,忙不跌地招呼大家起来,自己急忙蹲下来,收起碎成几块的玉牌,努力将它们拼凑一起。

云洛飞惶恐的凑过来:“特使大人,玉牌还能修复吗?”

“云将军,我只是个刀兵,不是什么特使。至于玉牌嘛,碎就碎了,最多交回去让云大将军重新换一块,不过一块玉而已。”

“特使大人,怎能如此说话?寒玉令牌乃特级将军令,我追随云大将军几十年,今天是第一次见到它。平时即使调动十三镇守边大将,也不过是一级金牌令。”云洛飞见沈落日如此轻视军中至高无上的寒玉令牌,不觉有些恼火起来。

“原来这块玉牌这么厉害,云大将军把这么重要的东西交给我这个小兵保管,实在是太不小心了,结果被云将军的铁笛神功一击而碎。哎,这块玉实在太不结实了。”

“你……,哼……,云某击碎玉牌,犯下不赦之罪,等我回到边城自然会听候大将军处罚,你不必以此来要挟我。”

“本特使持寒玉令牌前来调兵,难道是在要挟你?”沈落日故意将手里的玉牌在云洛飞前面得意地晃了几下。

“卑职不敢。”云洛飞忍住怒火,急忙恭手拜见。

“既然如此,还不快点备些酒肉款待本特使。”沈落日故意趾高气扬地说。

“是,请特使大人随我进小楼用饭。”云洛飞恭敬地应诺,带领二人向破旧箭楼的大门走去。

背后的众人见他如此傲慢,个个强忍怒火,驱赶着马匹各自散去,几个头领模样的壮士,跟在后面一起进入了箭楼。

箭楼之内拥挤的巷道,已架了几堆火,烤着血淋淋的几大块肉,随着吱吱冒出的油脂,香味很快就四散飘逸。

沈落日等不及烤熟,便割了一块依然滴血的马肉大嚼起来,血水和油脂顺着嘴角直淌到满是血污的衣服上。

饥肠碌碌的叶孤燕也挥剑割了表面的一丝熟透的细肉,放在嘴里慢慢咀嚼起来。看到沈落日的吃相一阵恶心,几乎呕吐而出,厌恶地瞪了一眼,背转身去低头慢慢享用着手中那一丝肉。

看到沈落日如此豪迈,云洛飞和几名头领对他的不满顿时减少许多,开始挥刀割肉,大吃大喝起来。

“酒来啦。”两个精明强干的壮士抬了半截破水缸,几个破葫芦瓢在酒面游荡着。

沈落日抓起一个破葫芦瓢,舀了一瓢酒,一饮而进,抹着嘴角张口赞叹道:“啊——,好---水!”

“不是酒么?”叶孤燕凑了过来。

“酒?有水喝就不错了,我们没见过酒已经很多年了。”云洛飞感慨叹息。

“原来是水啊,我没有喝水已经好久了,我也来一瓢。”叶孤燕跳起来,夺过沈落日手里的破葫芦瓢舀了一瓢,咕咕碌碌灌了起来。

“既然大家几年没喝过酒,不如我请大家喝酒。”沈落日大声说。

“特使大人,说笑话吧,哪里会有酒?”几个头领狐疑地看着他。

“你们去把俘获的马匹背上的羊皮袋取下来,里面应该还有剩余的酒,交给弟兄们过过瘾。”

几个头领听到酒字,立刻流着口水,起身准备出去从缴获的马身上搜索羊皮酒袋。

“慢,特使大人,我们在外执行军务,军中纪律,不得饮酒。”云洛飞忙起身制止。

“传大将军令,今天特许每人喝酒一瓢。”沈落日又掏出破玉牌晃了晃。

“谢大将军。”众人异口同声欢呼,直奔外面缴获的马匹而去。

云洛飞苦笑着坐回原位,默然不语。

“云将军,这块玉牌还是交给你吧,在我手里也没什么正经用处。”

“特使大人,玉牌已破,无法修复,我自然会承担罪责,何必这样为难我?”

“玉牌是在下急于证明身份,出手急迫,一时失控,失手捏碎的。云先生笛法精湛,在我亮出玉牌那一刻,已及时收住了手中铁笛,玉牌破碎时,铁笛离玉牌尚有三毫之距。”

“三毫之距?特使说笑了,玉牌令乃在下击破,多谢特使为我开脱,云洛飞决不会借此推卸责任。”

“云先生,不信,可取玉牌令自己察看。”

沈落日将玉牌令递了过来,云洛飞将信将疑地接过玉牌,仔细的察看一番,脸上露出了一丝惊讶之色。

玉令牌上确实没有任何击打痕迹,确为四边受强力挤压而裂,云洛飞鄂然地看着眼前这个自称刀兵的年轻人。

玉牌坚如铁石,他竟然一捏而裂。

扪心而论,自己数十年的功力也未必可以做到,怪不得云大将军会派他穿越胡地,深入西域来接应自己。

他脸上露出敬佩的神色,恭敬地将寒玉令牌双手奉上:“特使大人,玉牌确非在下所击碎,多谢特使开脱,请收回寒玉令牌。”

“现在寒玉令牌在你手上,我已不是什么特使了,这里的一切调动还是听你调遣,小兵沈落日愿听从云将军调遣。”沈落日恭恭敬敬地起身叉手施礼。

“这……”云洛飞手捧着寒玉令牌,不知所措,仿佛是一块烫手的山芋。

“云将军,军中号令必须统一,我这个不懂指挥的小兵,拿着将军令牌肯定会影响你的指挥部署,临行时将军交给我的任务,只是配合军队的寻马行动。”

“既然如此,那我就暂时替特使保存,顺便想办法修复一下。”

“玉碎也能修复。”

“玉碎虽然不能修复,但令牌却能修复,只不过裂纹无法补救,至少在返回朔方城之前要保持一个看似完整的寒玉令牌。”

“云将军,我们已经吃饱喝足,该出发了,天黑之前我们必须追赶上联合商队。”

“沈兄弟,你必须留下来养好伤。”

“你怎么知道我已受伤?”

“从你们走进古堡那一刻,我就知道你已身负重伤。”

“你如何看出我的伤?”

“不是看出,是听出来的,从你的呼吸可以听出你的伤已几乎伤及心肺,伤势很严重。不过好象出血却不多,你是如何止血?难道你有江湖传说中的避血神丹?”

“避血神丹?”沈落日一脸迷惑。

“避血神丹据说是茅山派多宝道人炼制的独门秘宝之一,专门止血,一抹即愈,神效非常。没有此药,沈兄弟却是如何在转战之间,快速止住伤口的血?”云洛飞惊异地看着沈落日。

“我只是贴了一张狼皮。”

“狼皮?我是否可以看一眼?”

“它就在我背后的衣服之上。”沈落日缓缓转过身。

“原来是它!”云洛飞一脸惊骇地叫道。

“你以前见过它?”沈落日疑惑地看着云洛飞。

“我七年前进入西域途中见过一次。”云洛飞点点头。

“那么步残阳你也认识?”

“何止认识,就是他属下的地狱门的弟子帮助我们偷偷穿过悬冰幻城门下首座弟子大漠鹰王盘据的九鹰山。”

“大漠鹰王纽毕鸿是慕容孤月的座下首席弟子?他不是胡族王子吗?怎么会是慕容孤月弟子?”

“慕容孤月本就是胡族第一高手,除了他谁能教出如此厉害的徒弟?”

“慕容孤月是胡人?”

“那是自然,一个领袖漠北江湖数十年的人,难道会是外族高手?”

“但他是明月尊的徒弟。”

“这就是明月尊的高明之处,教授一个胡族弟子,便可以号令漠北江湖,不像后来的崇阳派,安插一个步残阳就想统领漠北,经营了漠北数十年连九鹰派都搞不定,不但他自己被对手暗算,躲避了七年不敢露头,害得我们也被迫滞留西域七年。”

“你们来此已经七年?当年为何要来此地?”

“跟你们一样,七年前云大将军派我领精锐铁骑一千,配合另一位军探叶重楼西进寻马,当时为了对付胡人的拦截,我们与经营漠北江湖的崇阳派步残阳合作。

在他的掩护下,我们顺利地通过了九鹰山,结果在狼城遇到狼王的攻击,几番恶战,双方损伤惨重,步残阳人被迫亲自出手,一记斜阳夕照,在狼王身上刻画了困兽诀,困住了狼王的修为,狼王被迫逃逸。

就在击溃狼王一刻,纽毕鸿越空而来,空中铁羽如芒而下,那个步残阳对付野兽还有一些歪门邪道,却消耗了不少元气,却再也无力应付大漠鹰王的铁羽神功突袭,身中数条寒羽,遁入沙地之下溜走了。

撇下我跟傲雪派一众人命,被迫四处潜逃,我带着队伍一路西逃。等摆脱追杀之后,身边只剩一百余名骑士,只好一路向西,躲在这座荒废的古堡。”

“原来如此,那么恭喜云将军,你终于可以回到边城了,鹰王已被杨之远先生击退,遁入大漠,九鹰山现在的主人已是土卢王子买买提。”

“买买提?他正是步残阳潜入漠北后收的第一个弟子,看来我们真得可以东归了。”

“不过,那已是一月前的事了,现在九鹰山的主人是谁却很难说。”沈落日又将狼城故事以及遇见万兽人王的过程给云洛飞讲述一遍,听得云洛飞一脸惊讶,疑惑地审视着眼前这个普通刀兵。

旁边的叶孤燕早被二人的对话搞得云里雾里,仿佛进入了一个童话世界,原来江湖中竟然有如此稀奇古怪的事情,实在太刺激了。

沉默许久,云洛飞苦笑着说:“你破了步残阳的困兽诀放出了狼王,隐没三十年的万兽人王也回来了,是福是祸,只有看天意如何安排了。”

“事在人为,既然我们能突出来,就有办法回去。”

“我们在此已经滞留七年了,绝不能继续逗留荒野,就算面对千难万险,也要踏上东归之路。”云洛飞伤感地叹息道。 第73章 暮色苍茫 不知不觉已是日影西斜,云洛飞起身道:“时候已不早,我先去找些草药替沈兄弟处置一下伤口,好好休息一晚,其他事明日再议。”

自打沈落日交出调兵玉牌,他便一口一个沈兄弟,关系一下便拉进许多。

去后不久,便抓了一把枯草过来,蹲在沈落日背后:“沈兄弟,你忍着点,一会儿就好。”

说罢,出手如电,一阵衣帛撕裂之声,沈落日结实的后背已裸露出来,纵横交错的累累伤痕之间,一大一小两条新添的刀痕依然渗着淡淡的血迹。

云洛飞点燃手中枯草,枯草迅速燃成红色,他出掌如风将燃烧将尽的枯草按在伤口处,一屡浓烟冒起,沈落日感觉一阵彻骨的灼热刺痛,两条伤痕已化为两条乌黑的粗棱。

云洛飞将那张斑驳的狼皮抖干净,原样贴了回去,看着狼皮上的符号,他喃喃而语:“上有一轮红日,下有聚火二字凝聚烈焰,承受烈焰烘烤七年之久,狼王竟然能够侥幸存活,这兽类也很有一些道行。如今脱旧换新,借沈兄弟之魔刀脱困,是一个偶然机缘,还是一种天意安排?”

“原来下面两个古怪文字是聚火,怪不得白天日光升起,狼王就要躲在牧羊部落里装土狗。”

“沈兄弟是那派刀法,年纪轻轻居然可以破解崇阳绝学残阳聚火术?”

“无门无派,投军之前我在一处小镇打铁。”

“那么这把刀也应该是你历尽多年打造而成。”

“你怎知道?”

“因为你已有多年的刀功,与这把刀已人刀合一,当今之世,恐怕只有云大将军能达到这种境界。”

“那么慕容孤月呢?”

“慕容孤月退隐闭关多年,功力难测,不过至少三十年前失去孤月刀还能活下去,证明他与孤月刀还没有合二为一。”

“那就是说云大将军的孤月弯刀已经超越了慕容孤月?”

“倒也未必,以我目前的修为,能够看到的最高境界只是人刀合一,也许还有更高的境界。武学之道,博大精深,通玄致虚,只有站得高,才会看得更高。”

“那么云大将军失去孤月弯刀,又会怎样?”

“刀在人在,刀去人亡,人在刀在,人去刀藏。”

“人去刀藏,孤月之芒,何处可藏?”

“刀魂藏与天地,刀身化为凡铁,凡俗刀客得其刀犹如废铁。”

“那么又怎样做到刀去人还在?”

“对于刀中玄妙,我也只是略知一二,沈兄弟为何要问这些?难道你已厌倦杀戮,想放弃手中的这把玄刀。”

“呵呵,我只是随便问问,我对刀中之道,至今一窍不通。”

“你的刀中藏万千杀机,千般变化,你竟然不懂刀法?”云洛飞一脸惊异。

“我不懂刀法,却知道用刀的一些诀窍,这些都是老邢的指点。”说起老邢,沈落日不觉有些凄然。

“老邢?”

“追风一刀邢远山。”

“七年不见,他现在还好吗?还是每天酒不离口?”

“他已经好久没有喝酒了。”沈落日茫然地回答,默默地起身,遥望着东方。

“几年不见,飞雪一剑走了,追风一刀也去了,跟随云大将军的三大军探只剩下我这个铁笛孤仙,名副其实的孤仙一个。”云洛飞面对苍然暮色,不禁感慨万千。

“不是还有荒原独狼狼九么,他也是边城四大军探之一。”

“他只不过是补了云遮月高升后留下的空缺,真正的四大军探是孤月弯刀云遮月,铁笛孤仙云洛飞,飞雪一剑叶重楼,追风一刀邢远山。”

“怪不得同为四大军探,狼九却要听命于傲雪山庄的叶重楼。”

“四大军探向来独来独往,连狼九你都见过了,看来云大将军对你不但赏识,而且很信任。边城军探后继有人,看来我们这些老军也该退役了。”

“我只不过小兵一个,此次西进真正的领军人物可是狼九和归雁姐姐,我自然认识他。”

“长刀有意,短匕无痕肖归雁都出动了,看来大将军这次是志在必得。”

“归雁姐姐是代表傲雪山庄少主叶孤鸿统领傲雪弟子,难道她也是云大将军的人?”

“整个傲雪派都是云大将军一手扶植起来的,叶重楼不过是他派出的代理之人。”

“既然如此,那么绑架寒玉公子的事必定另有隐情。”

“我离开军营多年,不敢妄加猜测,不过云大将军肯跟叶孤鸿合作,让归雁姐姐听命于他,傲雪派这位新主人必定有些过人之处。”

“叶公子人中龙凤,剑法之高,令我这个小兵望尘莫及。”

“他的剑法比你的刀还快?你们比试过?”

“没有,我们只有一面之缘,不过我从他背后的剑透出的杀意判断,他的剑远在我的刀之上。”

“剑未出而杀意逼人,难道他的剑法已超越了叶重楼?英雄出少年,看来我们这些老兵真得落伍了。药也敷过,你们送二位贵宾休息吧。”云洛飞一脸落寞,挥手招呼几名部下带二人找地方休息,自己则缓步沿着阶梯向箭楼的高墙攀上去。

随着两名风尘满面的壮丁,沈落日与叶孤燕并肩而行,直奔那些错落杂乱,低矮破旧的土房小院。

悠远苍凉的笛声再度响起,在蔼蔼暮色中更加凄惋萧然,空气中顿时弥漫起一种去国怀乡,烈士暮年,感伤怀旧的悲凉气氛。

沈落日不由自主地回望暮色中的箭楼,一个萧条的身影贮立在夕阳残血,暮色苍茫之中,一种孤单寂寞的情绪不知不觉间油然而生,边走边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

“你在叹什么气,受感染了,没想到你也懂得音律。”叶孤燕笑着调侃道。

“音律,什么是音律?”

“就是云洛飞吹奏的笛声的曲调,原来你听不懂啊,那你叹什么气。”

“我只是觉得它很好听,曲调很美很伤感,对了,他吹的曲子叫什么?”

“这首曲子你都不知道,白痴,你没上过学堂啊?”

“上过几天,后来就打铁了。”沈落日自卑地低下头。

叶孤燕也觉得自己的话有些过分,忙放缓了语气:“这首曲子就是最流行的经典边塞曲目:渭城曲。”

“胃疼曲?原来是胃疼时写的,怪不得听的我心里怪怪的。”沈落日有种恍然大悟,茅塞顿开的感觉。

“白痴,是《渭城曲》,渭城是西北的一座边城,这首曲子也叫《阳关三叠》,是眼下最红的大诗人王摩诘的作品。”

“最红的大诗人?不是那个李大白吗?”

“老土,是李太白,他早过时了。”

“哦,也是,那是我上学堂时的事了,学堂门口的卖旧书的秃老头总是叫卖:十文一本,最新出品的《李大白诗文》手书本。”

“你有《李太白诗》手书本?把它卖给我吧,我给你一百两银子。”

“一百两?一本十文钱的破书,你居然要出一百两买,你没病吧?”

“打铁的就是打铁的,一点品位都没有,这叫收藏。十年前流行的旧书《李太白诗文》手书本,现在是世面上早己绝迹了,根本买不到。”

“哦,原来如此,可惜我当初只喜欢买一些剑客传奇类的旧书看,《李大白诗文》这样高深的东西根本看不懂,从来都没买过。”

“白痴,是《李太白诗文》,不是李大白,说了半天自己又没有,真是扫兴。”叶孤燕一脸失望地低头走在前面。

“叶小姐不必伤感,我虽然没有,我有个朋友手里也许有,他最喜欢读这些诗词,兵法之类的书。”

“那你帮我跟他说说,卖一本给我好吗?”

“回到边城军营,我介绍你们认识,有什么想买的直接跟他去说,我对这些没兴趣。”

“那么他叫什么名字,也像你一样是个土兵?”

“他叫孟小山,他可比我强多了,入伍不到半年就已升为领军校尉了。”

“哼,一个小小校尉,有什么可吹的,不过名字还不错,比叫什么夕阳落日的好听多了。”

……

说话间二人已来到一处破旧不堪的院落前,领路的两个大汉指着残缺的门楼说:“这是老骆驼的家,最近几天他值夜哨,你们先凑合着住下来。”

边说边带他们走进院里,一个大汉大声叫道:“老骆驼,该出去换岗了。”

“小兔仔,叫唤个球?”一个九尺大汉躬着腰钻出了矮小的土房,看到两对陌生男女,好奇地上下打量。

“看什么看,这是云大将军派来的特使,头说了,今晚住你家,还不快点拜见。”

“哦,卑职骆十七拜见特使大人。”

“我也是小兵一个,你们还是直接叫我沈落日好一点。”

骆十七恭敬地退后几步,直起略微有些驼的身子,冲屋里喊叫:“胡婆,快出来接待客人。”

说罢大步而去,一个蓬头垢面,蓝眼高鼻的高大妇女钻出房门,一脸憨笑,看着外面的客人,几个小家伙躲在房门里探头探脑地朝外张望。 第74章 万马奔腾 “胡嫂,越来越水灵了,老骆驼的功夫厉害吧?”一名领路的士兵坏笑着调侃。

“厉害,很历害,我很喜欢。”胡嫂一脸认真,用蹩脚的中土官话回答,两名士兵哈哈大笑,跟沈落日打个招呼便出门去了。

胡嫂不明白他们为何而笑,疑惑的眼神看着他们离去。

“姐姐,你好!”叶孤燕亲热地上前招呼。

三天了,每天都面对一帮粗豪大汉,终于见到了一个同类,可以姐姐长妹妹短的一起八卦一下,再这样憋下去,她会发疯的。

“你们好,请到里面休息。”胡嫂恭敬地将两位贵宾让进低矮的房子,倒了两大碗漆黑浓厚的茶水放在一张矮木桌上,便带着三个黑乎乎,大小不一的小孩子折身出去了。

墙壁上嵌着一盏油灯,昏暗的灯光将整个屋子照得更加昏暗,里面的地面铺了一张毛绒绒的毛毯,占据了半个房间,整个屋里透着一股莫名其妙的味道,一股骚乎乎的味道。

沈落日翻身跌坐在毛毯之上,脱去破烂的官靴,盘腿坐在矮桌前,端起一碗冒着浓浓热气的奶茶,有滋有味地品尝起来,不停地咋着嘴巴。

看着沈落日脱鞋,叶孤燕也想放松一下,低头看看自己被泥土,血腥,草汁弄得脏兮兮的一双白袜,才想起自己已经不穿鞋很久了。

穿一只鞋还不如不穿,她干脆将另一只也丢掉了。

再看看自己身上罩着的肥大肮脏外衣,泛着浓烈的怪味,不由一阵恶心。

不过多亏这件外衣长大,不然自己就要露屁屁了,想到裤子后面的破洞,她下意识地捂住后面的衣服,将身体转了一下,面对着沈落日,恨恨地叫道“你,出去!”

“为什么?”沈落日奇怪地看着他。

“因为,因为男女受授不亲,不能同住一起!”叶孤燕理直气壮地说。

“哎,你真是麻烦,这几天又背又抱,连你的屁屁都看到了,还讲究这些。人在江湖,就要豪放一些,江湖儿女不拘小节,看来你以后还是乖乖回家,别再出来了。”沈落日摇摇头,一脸不屑地朝外面走去。

“你……哼,无懒。”叶孤燕红着脸,狠狠地瞪着沈落日离去的背影。

“这是干净衣服,你们穿。”叶孤燕正在独自生闷气,胡嫂捧着一叠浆洗干净的破旧衣物走了进来。

叶孤燕急忙起身去接,一股浓烈的闷骚味道扑鼻而来,几乎让她窒息,她急忙别过头去,接了衣服退到毛毯上坐下。

胡嫂四下搜索,凑过来疑惑地问:“特使大人呢?”

那股味道再次扑鼻而来,叶孤燕屏息运气,支吾着指着房门。

“他出去方便?”胡嫂疑惑地问道。

叶孤燕不敢张嘴,屏息点了点头。

“他强壮,功夫厉害?”胡嫂憨厚地笑着。

叶孤燕急忙连连点头,盼着她早些离开。

“你跟他在这里,晚上,快乐,我出去。”胡嫂指着宽大的毛毯诡秘地笑了。

叶孤燕脸憋得通红,只顾拼命地点着头。

“你不用害羞,快乐,很不错,我也喜欢。”胡嫂做了个鬼脸,终于转身出去了。

叶孤燕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这里的人真是古怪,见面老是谈论功夫。功夫?快乐?喜欢?都什么意思呀?真是莫名其妙。”

她拣了几件衣服,将肮脏不堪的外衣裤换下来,将一双肮脏的白袜脱下来丢掉一边,舒适地躺在毛痰上沉沉睡去。

一抹阳光透过敞开的门窗透进来,暖洋洋很是舒服,叶孤燕懒懒地伸着自己的手脚,翻个身继续酣睡。

“啊欠!”

一股暖热的气流袭来,脚心一阵捎痒,叶孤燕急忙翻身坐起,沈落日正一边揉着鼻子,睡眼朦胧地看着她。

“你,干什么?”叶孤燕紧张地怒吼道。

“你还问我,我睡得好好的,你的臭脚伸过来,将我熏得直打喷嚏。”沈落日嗅了嗅鼻翼,皱着眉头抱怨。

叶孤燕红着脸,急忙将一双雪白的脚藏在身下,怒气冲冲地挺身逼问:“谁让你进来睡的,你什么进来的?”

“我根本就没有离开,这里本来就是为我特使大人准备的,我不过是出去透透气。”

“你一直就在门外?你看到了什么?”叶孤燕紧张地问。

“看到你换了衣服,所以我也进来换了一套干净的,真是舒服!”

“无懒!”叶孤燕跳了起来,伸手去拔剑,才意识到自己的剑还插在箭楼上,居然忘记取下来。

“找什么?你的剑,它在这里。”

“它怎么会在你那儿?”

“昨晚我出去透气,顺便将它取了回来,一个剑客居然将自己的剑都忘记了,真是失败啊。”说罢将剑插向叶孤燕脚下,转身扬长而出。

叶孤燕急忙跳脚躲避,剑已插在双脚之间,剑柄嗡嗡颤动着。

“你?”叶孤燕气得跺脚坐在地上,呼呼喘着粗气。

“叶大侠,别磨蹭了,我们今天还有许多事要办。”沈落日在门外催促道。

“人家没有鞋,怎么出去啊?”

“昨天逃命时,你也没有鞋,跑得不是也挺快嘛,女人,真是麻烦。”随着沈落日不耐烦的声音,一件东西从窗户飞了进来,落在叶孤燕脚下,是一双破旧官靴。

叶孤燕穿好鞋袜,轰轰轰地冲出了房门,尾随着沈落日轰轰轰地直追而去。

没办法,靴子太大,脚太小,只能拖拉着它一路轰轰前行。

云洛飞早已等候在箭楼前,手里牵着两匹彪悍的快马。见二人过来,满面容光地招呼他们。

“云将军,我们已养足精神,我的伤也不碍事,要事在身,沈落日特来告辞。”招呼过后,沈落日主动辞行。

“什么要紧事,这么急?”

“当然是贩马之事,我们必须尽快找到商队,完成与西域的马匹交易。”

“沈兄弟,你必须留下来,我有东西给你看。”

“有东西给我看,在哪里?”

“你上马,随我来。”云洛飞翻身上马,回头等候沈落日。

沈落日也不多问,纵身上马与他并肩而立。

“云叔叔,我的马呢?”叶孤燕焦急地问。

“此事事关军营机密,你不是军中士卒,不便随行。”云洛飞话未落,二人已驱马飞驰,绝尘而去。

叶孤燕一脸委屈,踩着轰轰轰的破官靴,怏怏地向骆十七家的小院走回去。

沈落日随云洛飞驰出古堡后门,一路向北飞驰。

抬首碧空万里无云,俯视莽原绿草如茵。健马如风,清晨的草原出现了星星点点的牛群,羊群,还有一片圆顶穹庐。

一条横亘草原的围栏赫然进入沈落日的眼前,围栏四周帐篷林立,二人纵马饶了围拦半圈突然勒马。沈落日顿时目瞪口呆,前面一道湛蓝的水波横在面前,湖边到处都是清一色的枣红色骏马。

万马奔腾,饮水碧波。

“怎么样?这些战马相比胡人铁骑?”

“胡骑虽众,杂色不一,如此清一色的神骏良马,却难得一见,这群马大概有一万多匹吧?”

“沈兄弟,好眼力,总共一万一千三百六十一匹。”

“原来云大将军此次派我西来,是为了接应云将军。可是,这么多战马想要带回边城,恐怕并非易事。”

“沈兄弟,何止转运困难,恐怕这里的许多兄弟早已无心东归,这才是最让我忧虑的。”

“无心东归?为什么?”

“昨晚沈兄弟住在骆十七那里,应该也有所感触。”

“难道他们都已扎根于此,有了牵挂?”

“已有四十七人有了家室,其余一百二十六名没有牵挂的恐怕也有不少不愿回去的。”

“为何?”

“在这里做马贼虽然辛苦,可他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自由自在,无法无天。回到军营还要受军纪约束,自然不愿东归。”

“既然如此,那就带愿意东归者回去,不愿意的就让他们留下来。”

“人可以留下来,但是马呢?他们愿意让我们全部带走么?何况队伍一旦分裂,必然人心涣散,无法克服险恶,穿越万里关山。”

“那我们该怎么办?”

“我们需要一个人帮忙。”

“谁?”

“仆固苍狼” 第75章 声震屋宇 叶孤燕怏怏地转回骆家的小院,见三个小骆驮正蹲在院门口围着玩泥巴。三个清一色的土布衣服,缀着大小不一的补丁,看不出是男是女。

“小朋友,你们叫什么名字?”叶孤燕无聊的蹲下询问。

“我叫阿大。”

“我叫阿二。”

“我叫阿三。”

三个小家伙站成一排,怯生生地回答。

“这么早就出来玩,小朋友真勤快。”

“妈妈说,爹晚上没睡觉,不要吵闹,要让他好好休息,让我们出来玩。”阿三机灵地抢着回答。

叶孤燕无聊地逗留了一会儿,怕惊扰人家休息,没有进去。

绕着破烂的院墙漫无目的地走了半圈,实在找不到什么去处,见四下无人便飞身从屋后跃上屋顶。

躺在屋顶翘着脚,沐浴在暖暖的初升阳光里,很快就迷迷糊糊地进入了梦乡,这段时间她实在是太累了。

一阵剧烈的颠簸,将叶孤燕从梦中惊醒。

地震?

不错,是地在震,整个屋顶都在摇晃。

叶孤燕急忙坐起,放眼四顾,整个古堡一片安静祥和,没有半点摇晃,只有自己屁股底下的屋顶依然在剧烈的颤动。

一阵刺耳的古怪嚎叫声破顶而出,直击耳鼓。叶孤燕听出是胡嫂的声音,她似乎受到了袭击,凄历高亢,歇斯底里地嚎叫着。

不好,有敌人袭击。

叶孤燕飞身落入院内,仗剑直冲屋门而去。一个箭步冲到门口,叶孤燕顿时惊得目瞪口呆。

屋内毛毯上老骆驼平躺在地毯上呼呼大睡,胡嫂骑在骆驮上,一起一伏,头颅摇动,一头金黄的乱发满天飞扬,双手胡乱地抓扯着乱发,血红的巨口大张,吼吼的呼声震耳欲聋。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狮子吼?

叶孤燕惊诧片刻,立刻涨得脸色通红,急忙提着剑,猫着腰,悄悄地向后退去,翻身越过低矮的围墙,一路狂奔而去。

胡嫂凄历高亢的呼声,如影随行,直透耳鼓,挥之不去。直到奔出好远,呼叫声依然在耳畔萦饶。

叶孤燕躲在一堵矮墙下,靠着墙急促地喘息着,脸色通红,手脚酸软,两腿竟有些抽搐……

喘息稍定,口内干燥,内心如火。

水!

我要凉水!

她想水的时候,眼前就出现了水。

一名健壮的妇女跳着两木桶水,正从她前面的经过。

“大婶,给口水喝吧。”叶孤燕跌跌撞撞地拦在她面前。

妇女一脸愤怒,没好气的说:“想喝水,那不是井,自己去打。”

说罢头也不回的挑着水径直而去,嘴里依然喋喋不休地嘟囊着:“没见识,竟然管老娘叫大婶。哼,老娘可是十七八岁的小媳妇。”

叶孤燕顾不得许多,沿着妇人所指飞身而去。绕过几间茅屋,看到一座高高的井台,水井上架着吊水斗的辘辘。

她跳上井台,将水斗扔进井里。

静候良久,一声沉闷的扑通声,仿佛自地底传来。

好深的井!

叶孤燕一声感叹,急忙双手齐动摇着辘辘。摇了半天,终于将水斗拽出了井口。

她捧起水斗,张开嘴巴连灌几口。

井水透骨的寒冷,叶孤燕打了几个哆索,胸口顿时清爽了许多,脸上还是烫的要命。她将水斗的水举到头顶,从头到脚浇灌下来,全身透骨寒意浸袭,叶孤燕顿时清醒过来。

回想刚才一幕,依然心有余悸,不觉又有些面红耳赤起来。急忙甩甩头,努力让自己清醒过来。

“叶大侠,在洗澡,凉快吗?”沈落日不知何时已笑嘻嘻的站在井台上,一双眼睛突然凝固不动,脸色竟然有些暗红起来。

“你在看什么?”

“我---,哦,什么也没有。”沈落日急忙将头偏在一边。

假装若无其事的大声嚷道:“请让开,本特使也要好好地痛快一下。”

嘴里说着,眼睛却又不由自主地又朝叶孤燕瞄了一眼,叶孤燕急忙低头,发现自己淋湿的衣衫若隐若现……

“无赖。”急忙将双手交叉遮掩,急速转身跑到一段矮矮的破墙下,坐在墙角对着正午的阳光烤晒起来。

沈落日被看破动机,一脸局促,急忙褪去上衣,一把抓起水斗甩进井内。

听到水斗落水之声,他将手中井绳一振,水斗竟然自井内飞冲而起,沈落日一把抓住水斗,将水劈头浇下来。

一边张开嘴巴接着顺面部滑下的凉水,一边大呼痛快 。随手又将手中的空水斗再次投入深井。

井绳飞舞,水斗上下飞窜。

水声哗哗,沈落日头顶草屑,脸上污垢,身上血渍随水脱落,地上很快就积聚一滩浓黑粘稠的污水。

“好功夫!”云洛飞悄然出现,远远地站在一边,大声赞叹。

沈落日停止手中的动作,将水斗撂在一边,下来迎过去。

“沈兄弟,该吃饭了。”云洛飞招呼他一声,二人一边谈论着,并肩而去。

躲在一边看着沈落日表演飞斗的叶孤燕,半天才回过味,急忙跳起来远远地尾随着二人后面。

破败冷清的骆家大院内,今天显得格外的热闹,院里摆满了破旧的桌凳,众好汉三五成群的围坐着。

一大堆粗手大脚的妇女在厨房内外穿梭忙碌,骆家三神童与其他几个一样流着鼻涕的脏小孩在人群中穿梭游戏。

一名大汉一把拽住了乱跑的小阿三,其他几个也停止了玩耍围了过来。

“阿三,今天你老爹有没有打你妈妈?”

“有,我还听到妈妈喊饶命。”

“你妈妈是咋喊的,给叔叔学学。”

“大大,饶命啊,我快要死了,啊,啊,啊……”阿三扯开稚气的嗓子大声地模仿,惹得院内众人哄堂大笑。

看到云洛飞领着二位客人进来,大家立刻恢复了平静,一个个挺直腰板,正襟危坐,一脸肃然。

云洛飞简单地说了些欢迎特使大人的场面话,大家便开始狼吞虎咽地对付桌上的牛羊马肉大餐。

连不擅肉食的叶孤燕都禁不起诱惑,蘸着盐末连啃了几大块白水煮肉。

“酒来了!”随着一声吆喝,一辆载着几只巨大木桶的马车停在院门口,几个大汉将木桶抬进来,四处摆放了。

沈落日旁边的一名汉子撬开放在他们桌旁的一个木桶,取了一个破瓢过来一舀,准备给沈落日面前的碗里斟酒。

沈落日推开破瓢,拿起大碗自己伸进酒桶,舀了一碗鲜红欲滴的葡萄酒,咕碌咕碌几下,一饮而进,皱眉叫道:“他娘的,什么鸟酒,太淡了,不够味。”

其他人见特使大人如此,便放开手脚,纷纷拿碗直接入桶一通乱舀,搞得酒水四溢,满地流淌。

等叶孤燕拿碗准备去舀时,地上已只剩个空桶不停地晃荡。

她无意间发现胡嫂正和几个妇女在指点自己,她们在窃窃的笑着,脸上挂满了惋惜同情,想起早间的事,叶孤燕不觉脸红了。

一边豪饮的沈落日也感觉有些不自在,周围的好汉们都投来异样的目光,似乎有些不屑的味道,纷纷摇头叹息,窃窃私语。

沈落日忙回头低声询问神采飞扬的云洛飞,云洛飞严肃的叫一个部下过来讯问,脸上也不禁现出尴尬的笑容。

回头诡秘一笑,对沈落日说:“这事你还是宴会后,去问胡嫂比较好。”

说罢起身,朗声宣布道:“今晚大家早点休息,养足精神,明天一早古堡内全体男丁护送特使大人归队。”

“我们要去多久?”老骆驼红肿着眼皮小心翼翼问道,其他人也露出了同样疑虑。

“多则五天,少则三天,护送特使回到商队,我们就回来。”云洛飞大声回复,众人脸上现出释然的表情。

异口同声,情绪激昂的大声应道:“遵令!”

纷纷散去的好汉们,一脸同情怜悯的回首朝沈落日张望,沈落日已从他们的眼神中读出隐藏的轻慢和不屑。

第76章 好汉风采 酒尽人散,骆家小院一片狼籍,胡嫂跟几十名妇女忙着收拾残局。

骆十七将二人让进房间,放了一壶飘着浓烈香味的奶茶,在桌上丢下两只肮脏的破大碗,便躬身退出。

在出门的那一刻,留下一个诡秘而轻蔑的嘲笑。

沈落日郁闷地拿起茶壶倒了两大碗,淡然地说:“喝一碗吧,明天之后,我们恐怕再也无法喝到这么浓厚的东西了。”

“是么,你说什么?”心不在焉叶孤燕,红着脸嘴里支支吾吾。

自从进屋后,便有意将视线避开地上的毛毯,但早上看到的那精彩一幕总是浮现在她眼前。她脸色绯红,内心有一种说不出的怪怪感觉。

“一点红酒便醉成这样,真是没用,喝口茶吧。”沈落日递了一碗茶过来,便起身踱出去了。

他满腹疑虑,必须要找胡嫂问个清楚。

叶孤燕望着他宽厚的背影,陷入了无限遐思:这家伙又粗又壮,虎背熊腰,人模狗样,跟他一起……

早上的那一幕又浮现眼前,不过躺在地上的变成了沈落日,骑着的人的变成了自己。

叶孤燕急忙端起面前的奶茶一饮而进,努力平静自己的情绪,仰身躺在毛毯上懊恼地抓了几下自己的乱发。

怎么可以有这样的想法,简直是无耻,肮脏,恶心。

她可是南宫世家未来的儿媳,虽然只有一面之缘,但潇洒飘逸,举止风雅的南宫公子,已深深地印在他的心里。

他在江南还好吗?

她本来是想去江南武林去闯荡,说不定还可以与他江湖路上意外相逢,可哥哥偏偏不放心,将她带在身边,带到了塞北。

中途却又丢下她一个人,独自匆匆回去,害得她流落到这样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被人家欺负。

她越想越伤心,竟然有声有色地哭泣起来。

一阵爽朗的笑声打破了叶孤燕的思绪,窗外的胡嫂在大声说话:“特使大人,看你外表如此强壮,功夫太差,太差。”

“功夫太差?我的刀法?”沈落日疑惑地问。

“呵呵,是男人的功夫,你最好去问你的女人。”

“我的女人?”

“就是屋里的那位姑娘,嫁给你这样没用的男人,真是可怜。”胡嫂叹息着朝厨房旁的小屋走去。

“胡嫂,你误会了,我们……”

“不用再解释了,你赶路虽然辛苦,虽然累,但不是一个好借口,我们家老骆天天值夜,功夫照样很厉害。”

沈落日终于明白大家为什么看不起自己,原来他们以为自己是个没用的男人,是个可怜的太监。

可是又该如何证明该他们看呢?

他信步走出小院,茫然地四处溜达。

“特使大人,天色不早了,该回去休息了,春宵一刻值千金啊。”一名壮汉正跟家人聚坐门前,见沈落日低头不语走过来,故意提高嗓门招呼,临近的几家的妇女们探出头看过来。

“嗯。”沈落日从沉思中惊醒,急忙转身快步往回走。

“哎,年纪轻轻就失去了功夫,实在是太可怜了。”

“是啊,可惜如花似玉的小媳妇,守了活寡。”

……

背后的妇女们纷纷走出家门,聚在一起满脸同情地议论起来。

狼狈不堪的沈落日一边逃避,一边狠狠地暗自发狠:“他娘的,管不了那么多,老子今晚就证明给你们看,老子是货真价实的男人,不是他娘的死太监。”

叶孤燕听到胡嫂与沈落日的谈话,也有些明白为什么今天大家的眼神那么古怪,她紧张的握住了剑柄,受了侮辱,误解的沈落日会不会……

当听到沈落日远去的脚步,她才放下剑长长地舒一口气,靠在墙角疲惫地闭上了眼。

当她警觉地再次睁开眼睛,看到沈落日一脸阴郁进入了房间,眼里透着灼热的光芒。

她已意识到,今晚一定会有暴风雨。

既然已经无法躲避,那么就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她平静的闭上了眼,今早的一幕又浮现在眼前……

“啊---,你干什么?”

“疼死我了,哎呦——”

……

凄厉,惨烈的呼叫从小屋内透出来,打破了寂静的夜空。周围的几家院落里,被惊扰的女人们爬在墙头朝这边兴奋地张望。

“你娘的,贱货,看个球。”背后暴怒的男人们跑过来拽着头发,恶狠狠地将她们拖回去,嘴里发出杀猪般的嚎叫。

胡嫂扒在自己小屋的门缝,朝正屋这边兴奋地张望着。

“想不到特使大人功夫这么厉害,太……太厉害了……”一边赞叹,一边流着口水。

“妈妈,你在干什么?叔叔也在打姐姐吗?姐姐一定很疼,好可怜。”熟睡的阿三钻出被窝,天真地问。

“小孩子,懂什么,快睡觉。”胡嫂狠狠地拍了她一巴掌,小家伙急忙将头缩了回去。

正屋那边的呼叫声渐渐的转成了求饶……

“呜呜呜——”哀求声伴着哭泣声,渐渐安静下去。

胡嫂摇摇头,准惫睡觉。

突然间,又是尖利的一声惨呼,接着惨叫不断,反反复复地折腾着……

胡嫂终于忍无可忍.将棉被蒙了头,蜷缩成一团恍恍惚惚的睡去了……

暖暖的阳光照进来,沈落日伸个懒腰坐起来,旁边的叶孤燕依然熟睡着,眼角挂着两棵晶莹的泪珠,一脸委曲地蜷缩在墙角。

沈落日满脸歉意地挪过去……

“你想干什么,别过来!”叶孤燕惊恐地跳起来缩在墙角。

“天亮了,一切都过去了,我们就要出发寻找商队了,你的伤不碍事吧?”

“变态,走开。”叶孤燕扶着墙艰难地站起来,艰难地向门外走去。

“对不起,捏伤了你的手和脚,不过都是一些外伤,过几天就好了。”

“呸,骨头都快捏断了,我倒希望是内伤呢。折腾了半个晚上,搞的整个古堡都听到了,结果是有名无实,白白让人家承担这样的名声,根本就不像一个男人。”叶孤燕满腹失落地跨出了门槛。

沈落日楞楞地呆立半天,喃喃道:“原来她竟然是愿意的,女人真是难以琢磨,下次有机会一定要好好把握,绝不能再错过。”

下一次?

他哪里知道有些机会一旦错过,永远不会有下一次!

叶孤燕刚出房门,就被守候的胡嫂搀扶住,刺鼻的骚味扑面而来:“妹妹,昨晚好吗?特使大人,功夫厉害,你很快乐?”

“唔!”叶孤燕屏住呼吸,努力地摇摇头,摆脱胡嫂跌跌撞撞地朝外面跑去。

“腿都不能走路,她还不满足?”胡嫂惊愕地看着叶孤燕的背影,脸上现出无比崇拜的神情。

沈落日在明媚的晨曦里,大步走向箭楼,躲在两边矮墙后的妇女们,纷纷投来崇拜的目光,啧啧的称赞声不绝于耳。

早已列队肃立的壮汉们看到沈落日过来,一个个肃然起敬,屏息注目。

跟着这样的老大一起纵横草原,跃马奔腾,一定会很爽。

他不但是真正的高手,也是真正的男人!

云洛飞赞赏地看了一眼沈落日,大声宣布:“大牛,石铁,你们两个留守古堡,有事立刻点狼烟报警。”

话未落,人已纵马西去,大队紧随其后,战马飞驰卷过荒原,身后激起满天的黄尘。

两个被点名的留守壮汉一脸沮丧地望着他们的背影,失去与特使大人并马驰骋的机会,实在是人生一大遗憾。

叶孤燕躲在队伍后面,一脸幽怨地望着前面神采飞扬的沈落日。

哼,众人面前装模作样,自以为是,你很威风吗?

你不过是一个胆小如鼠的懦夫,不解风情的死太监!

去死吧,我永远都不要再看到你!

南宫公子的脚后跟,都比你高贵一万倍。

南宫哥哥,你现在在哪里?

我好想你,只要我一回到中原,不管天涯海角,一定会去寻找你。 第77章 歪门正道 又是阴雨绵绵,又是江南小镇。

肮脏,拥挤,破旧不堪的江南小镇,泥泞的街道上乱七八糟的泥乎乎的脚印。清冷的街道偶尔飘过一两把色彩艳丽的油布伞,转瞬间便淹没在蒙蒙细雨中的幽深小巷。

只有几家临街的小酒馆门前的红灯笼,大白天依然透着暗红的光影,将幽暗的天色照得更加幽暗。

外面幽暗,酒馆里更加幽暗,坐在幽暗深处的一颗光亮的脑袋,泛着幽暗的青色光,照亮了他对面的那张憔悴的脸。

南宫北!

南宫世家新一代传人中的第一剑客,现在却已沦落为南宫家的弃徒,九大门派的公敌。

南宫世家的主人南宫崖已号令天下,将勾结邪教,谋杀崇阳宫四大传人的逆子逐出门墙。江湖各派弟子只要见到他,格杀勿论。

透过这个冷酷无情的追杀令,南宫北依稀看到了父亲严峻清冷的面容背后,无限的悲哀和失望,满心的伤痛和失落。

南宫北举起面前的酒,一饮而进。

现在除了喝酒,已别无选择,事到如今,一切都已无法挽回。

但他却毫不后悔。

假使让一切重来,他依然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这条路,这条无法回头的不归路。

因为路的尽头有一个他一生追逐的人,一个花容如雪的女人。

他已寻遍江南的每一处花丛,每一幢花中楼阁,却没有寻到一丝她的影踪,难道她已在人间蒸发?

他满心的苦,又去找谁去诉?

他只有喝酒,拼命地喝酒。

好在此刻他不是一个人喝闷酒,他对面还有一个陪着他喝闷酒的和尚,一个和他同病相怜的痴心和尚。

当南宫北坐在酒馆喝下第一杯酒,无戒便悄无声息地坐在了对面。

别后重逢,没有问候,只有喝酒。

他们本就不是很熟悉,第一次相识就是为了喝酒,这一次当然也是为了喝酒。

想喝酒时,能找到一个可以陪自己喝酒的人,实在是人生中很难得的一件快事。

人生的好多东西往往是可遇不可求,当你不想喝酒时一群人围着你劝酒,在你想喝酒时却找不到一个陪你喝酒的人。

两个人喝闷酒,总比一个喝闷酒好。

两个痛苦的人相对,彼此的痛苦的都会得到缓解。

“大师,你变了。”南宫北终于忍不住开了口。

“公子,你也变了。”

“大师,你比以前更加高深莫测。”

“你也比以前更加孤独寂寞。”

“是吗?我一直就是个孤独的人。”

“不,以前你的孤傲是故意装出来给人看的,现在你的孤独却是发自内心的气质。你已学会了孤独,学会了忍耐,你的剑法已进入了新的境界。”

“剑法进步?我已经好久没有拔剑?”

“我经过这家酒馆门口时,感觉到了它的杀意,所以我找到了你。在我坐在你面前时,却捕捉不到丝毫杀意,你的剑已能够识人,懂得杀气内敛。

你已突破许多剑法大师修炼终身都无法突破的剑法玄关,你的剑已开始融入你的身体和意识,它已有了剑魂。”

“剑有剑魂?为何父亲传我剑法却从来没有提起?”

“这也许正是他的高明之处,如果他告诉你有剑魂,让你刻意修炼,也许你永远都无法进入这种境界。

有些东西是需要自己悟的,不是刻意的参悟,而是无意间的顿悟。

当你刻意追求时,始终无法突破,当你放下执念时,也许它就会在无意中获得突破,剑法也是如此。”

“怪不得大师一来,在下便觉如清风拂面,原来大师的武学境界已登峰造极,让我有一种望不到顶的感觉,难道大师也悟了。”

“不但是悟了,而且通了,彻底通了。”

“通了?”

“贫僧修炼一生,功力深厚,修为却无法突破。直到我万念俱灰,准备放弃一切,彻底破戒享尽世间快乐。在与七妙交合的那一刻,积聚丹田,难以打通的真气脉络竟然通了,彻底的通了。”

“大师,原来你真得去找七妙师太了。”

“这还要多谢公子你给我的启示,让我的修为得以突破。”

“这样修炼都行?与常理不合啊,佛道修为不是讲究聚阳勿泄吗?”

“万法归宗,殊途同归,功法修炼须因人而异,佛道成法为开山创派的祖师所创,是他们的成功法门,适合他们修炼,但不一定适合后来的追随者,所以所有宗派后辈总是一代不如一代,最后悄然没落。”

“大师所言也有道理,不过有违常理。”

“常理?何为常理?天地分上下,日月定阴阳,万物分雌雄,凡事都是相生相克,所谓孤阳不长,我这样做正是顺应天地规律,合乎阴阳变化,遵循雌雄相交,融会贯通的常理。”

“哈哈,依照大师说法,要想成为佛道高手,必须要……要融会贯通?这样一来,恐怕要天下大乱了。”

“那倒未必,修行本无成法,我只不过恰巧发现一条适合自己的捷径而已。我派开山祖师自西方而来,一苇渡江,历尽千难万险,修为功法冠绝当时,但他至刚至阳的修炼之法,始终不能突破玄关,进入通悟境界,开宗立派。

无奈之下他只能四处游历,寻找突破之法,行到嵩山深处一处石洞休息,阴寒之气让他恍然觉悟,从此坐于石洞面壁十年,利用天地之阴寒之气化解融会积于体内的至阳之气,十年乃成,后人只知面壁,不通化解融会之妙,所以都难有突破。”

“达摩高僧历时十年方才修通阴阳,大师片刻间便融会贯通,修为似乎已超越了前辈。”

“渐进虽慢有补于阳,捷径虽快有损于阳,所以祖师修成的是纯阳,我修成的是杂阳,功法虽高,必损阳气,必然短寿。”无戒有些黯然地叹道。

“人生天地间,但求快意纵横,只要能够江湖留名,虽寿短又何撼?大师又何必伤感?”

“我只担心没有足够的时间将本派发扬光大,我现在只是一个游历在外的普通僧侣。”

“是啊,人生苦短,大师现在还坐在这里坐着喝酒,恐怕你的时间真的不够用了。”

“多谢公子提醒!”无戒立刻领悟南宫北话中玄音,一声道谢,人已在门外。

冷雨扑面,无戒的头脑格外的清醒,意志格外的坚定。

这段时间他一直在回山的路上徘徊,陷害师兄,夺取掌门,并不是一个容易的决定。不仅仅需要魄力和勇气,最艰难地是要压抑自己心中的正气和良知。

是做一个问心无愧的普通游历和尚,还是做一个阴谋夺位,从此心怀愧疚却可以建功立业的绝世高僧。

他始终无法最终决断。

所以他想喝酒,想找一个人说出自己的秘密。

同样是背叛正道,同样愧疚于心的南宫北,当然是最好的选择。而且他们还是一见如故的酒友,言语投机的酒友。

现在他已得到了一个明确的答案:人生天地间,当快意纵横,天地留名。

也许这只是失意的南宫北的一种感慨,但它正好说出了无戒想要得到的答案,他心中一直埋藏的答案,

当一个人替自己找了一个借口,却无法说服自己时,借别人的口说出来,也许就会成为一个不错的理由。

既然有了足够的理由,为何不马上去做?

一旦下了决心,无戒便有些迫不及待,迫不及待要赶回去搬倒那些从小安坐佛堂的本派高僧。他们个个身处高位,养尊处优,整日高谈阔论,宣扬佛法,简直就是在践踏佛法。

没有经历过人间疾苦,怎知苦为不苦,却妄谈苦即是乐;没有享受过人间极乐,怎知乐为不乐,却胡说乐就是苦。

古今高僧,不是像我派祖师达摩那样历尽人间苦难,顿悟佛法,就是像佛法祖师那样厌倦人间富贵,始创佛法。

方今之世,历过千般辛苦,享过万种风情的有道高僧,舍我其谁?

我不入主少林,谁能入主少林,将本派发扬光大的重任,舍我其谁?

建非常之功,必须非常之人,行非常之手段,我就是那个非常之人,干非常之事需用非常之手段。

望着无戒转瞬即逝的背影,南宫北仰首饮尽杯中酒,缓缓站起来。

无戒已找到自己的方向,放手去干了,那么自己的方向又在哪里?

南宫北将桌上的破斗笠捡起,大步跨出酒馆,将手中的破斗笠丢进风雨里,缓缓飘落在泥泞的雨水,任扑面寒雨扑打他坚毅的面容。

他不再需要躲在那个破斗笠之下,遮遮掩掩的过日子。

你们不是要追杀我吗?尽管放马过来。

你们想用我的血博取赏金,我也正要用你们的血,将江南的细雨染成红色。 第78章 滴水之恩 细雨扑面,寒气袭人。

就在他丢掉斗笠的那一刻,他已感觉到漫天杀气,隐藏在细细的雨丝背后的漫天杀气。

这种杀气跟踪他已经三天。

斗笠可以遮住他的面容,却遮不住他身上南宫世家的气质,一个传承六百余年的剑术世家子弟共有的气质,贵族之剑蕴藏的特殊气质。

既然避无可避,只有慨然面对。

迎着细雨,踏着泥水。

他快步踏入了两排昏暗灯火中间的那条幽深小街,只要穿过这条街,他就会成为一个真正的剑客。

如果穿不过去,倒在泥水里,他就会成为江湖路上一个匆匆过客。

剑客?过客?

对他都已不重要,他的眼前又出现了那一个曾经真实的如雪面容,他的眼光开始变得朦胧,流着浑浊的泪滴,他的身形开始摇晃,脚步也轻浮起来,他喝了太多的酒。

南宫北痛苦得弯下腰,开始呕吐,拼命地呕吐。

剑光如雨,人影如风。

躲在小街两侧昏暗中的杀手已出动,两排黑色的影子,两排闪着寒光的剑,一起划向躬腰呕吐的清瘦身影。

脚步如飞,一排泥水四溅。

南宫北已站在小街尽头,湿衣贴身,身影更显单薄,手中的剑笔直下垂,剑尖的一滴血缓缓滑落,激起一圈淡淡的粉雾。

身后的一片剑光已凝固,凝结在昏暗的灯火雨影里。

两排停滞不动的黑影开始倾斜,缓缓栽倒在泥水里,溅起一片粉红色的水花。

昏黄的灯影,飘飞的细雨,粉红的水雾。

寂静的夜,孤单的身形。

夜街很美,剑客很酷,很寂寞,也很无奈,南宮北冷峻的面色透出一丝残酷的笑意。

你们躲在暗处偷袭?

哼,本公子就装醉装吐,杀你一个猝不及防,尸横遍地。

现在他已穿过了危机四伏的昏暗街道,不再是江湖路上的一个匆匆过客,已是一个一剑瞬间击杀一十七名江湖顶级杀手的剑客。

他残酷的笑意里添了几分得意。

一阵冷风拂面,他脸上的笑开始凝固,瞳孔开始收缩,握剑的手青筋暴起。

杀气!

一丝细细的杀气!

杀气隐于细细的雨丝里,仿佛来自遥远的昏暗夜空,随斜风细雨扑面而来。

“南宫清风烟雨剑,似清风一样轻快,如烟雨一样细腻,杀人于诗情画意,果然名不虚传。”一个尖细的声音自身后的暗巷里透过来。

南宫北未及回头,一个虚无缥缈的身影已划过雨夜,飘落在他前面黑暗的细雨中。

虚幻的背影,狭长的细剑。

剑未动,剑气已逼迫而来,南宫北呼吸陡然急促起来:“你是谁?装神弄鬼,躲在暗处偷袭。”

“偷袭?薛无影想杀一个人,还需要偷袭吗?”虚幻的身影透出了一丝虚幻而残酷的笑意。

薛无影!

江湖七杀手之一的薛无影!

细剑一出,杀人于无影无形,他的名字已是江湖豪客的一个梦魇。

怎么会是他?

难道他也是为了江湖正义而来?

不会,绝不会!

杀手有杀手的规矩,没有人雇佣,他决不会去杀任何一个人。

那么又是谁雇佣了他?

来杀一个江湖中无足轻重的年轻人。

崇阳宫高手如云,杀一个南宫北易如反掌,根本不必重金聘用杀手。

“你还在等什么,还不出手?”薛无影冷冷地说。

“是你要杀我,我却并不想出手杀你。”

“出手杀我?哈哈哈,我是让你出手杀自己。”

“杀自己?”

“不错,你这样的无名小卒,难道还要我出手?”

“无名小卒,总比浪得虚名要好一些,想拿自己多年混来的恶名吓唬我?”南宫北一脸孤傲,气势绝不肯输给对手半分。

“哼,那我只好出剑送你一程。”

话未落,对方的细剑已刺到了南宫北的颈项。

好快的剑,南宫北竟然无暇抵御,原地束手待毙。

除了死,他已别无选择。

能够被传说中的江湖顶级杀手一剑穿喉,作为一个江湖新人,他已死而无撼。

右肩一阵细细的剧烈刺痛,薛无痕的细剑已透过了他的肩头。

死里逃生的南宫北,开始向后急退。

他后退得快,薛无影后退得更快,瞬间消失的雨雾深处,留给南宫北的是一张同样惊恐的苍白面容。

作为一名杀手,一击而退是他们的默认规矩。

无论是顶级杀手,还是刚入行的新手,都必须严格遵循的规矩。

一击之后,迅速退却,不退的结果就得死。

这一个古老神秘的行业历千百年不衰,铁的纪律是他们在黑暗中生存延续的生存法则之一。

南宫北一脸茫然地立在细雨中,薛无影的剑明明已经刺到自己的咽喉,怎么突然插到自己的肩上?

是什么让他的剑改变了方向?

从他临去的眼神可以看出,他同自己一样,对这个微妙变化也是一片茫然。

究竟是谁在暗中帮助自己?

他又是用什么方法悄无声息地改变了无影细剑的方向?

南宫北只记得在剑划过咽喉的一刻,咽喉部有过一丝凉意,然后便感觉到细细的剑刺入了肩头。

南宫北四处搜索,突然大声叫道:“多谢大师暗中相助,大师不必再躲藏。”

“阿米陀佛,公子好眼力!”

“大师好功力!”

“原来公子已看到我出手?”

“大师功法高深莫测,在下并未看到。”

“那公子又如何知道贫僧躲在附近?”

“不瞒大师,我看到了黑暗中有光亮在动,便判断是大师。”

“哈哈,看来我这光头太显眼了。”说笑声中,无戒大师已出现在南宫北面前。

“原来大师并未离去。”

“公子四周危机四伏,老僧又如何能独自离开?”

“大师,你我萍水相逢,却如此帮我,在下感激不尽。”

“不过是举手之牢,我只是不愿失去你这个可以一起喝喝酒的人。”

“敢问大师,刚才如何在无形之中化解无影细剑,在下竟毫无察觉。”

“无形?世间万物皆有形。你已察觉,只是没有留意。”

“难道是颈项处瞬间即逝那一丝清凉之感。”

“不错,那是一滴破碎的水。”

“一滴破碎的水?大师以一滴水击中薛无影的细剑之尖,改变了它的攻势?”南宫北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阿米陀佛。”无戒念了一声佛,甩开大步踏着雨水而去,泥泞的地面却没有留下半点痕迹。

原来跟自己一起饮酒吹牛的拖塌和尚,一直被自己戏称为高僧的落魄和尚,真是一个高不可测的高僧。

他一直自负为南宫新一辈第一高手,江湖高手之中的后起之秀。

现在才明白什么叫天外有天,想成为武学高手,他还没有上路呢?

。 第79章 一封战书 风停雨住,皓月当空。

雨后江南夜格外清冷,一身湿衣的南宫北,依然面无表情地立在原地。

他实在想不通,自己面对薛无影的快剑,为何只能眼看着它刺过来,却不及应对。

他分明可以看到无影细剑的每个变化,可是自己的剑根本就来不及出手抵挡,是对手的剑太快?还是自己的剑太慢?

攻击?防守?

南宫北茫然地喃喃自语。

“快来人啊,杀人啦。”雨后巡夜的值更人的凄厉呼叫,打破了宁静的雨后月夜。

杀人?

谁杀了人?

南宫北猛然惊醒,杀人的不就是自己?

身后的小巷街头已留下了十七具尸体,被自己瞬间突击而杀的十七具尸体。

他不敢逗留,提气飞身,迅速逃离血案现场。脚下快步如飞,脑中思绪依然繁乱。

自己杀了人,不止一个,是十七个。

第一次杀人,就一口气杀了十七个。

剑本来就是杀人的利器,自己背了剑就是为了杀人,为什么自己杀了人会如此慌张,如此无措?

南宫北忽然停止了奔跑,冷冷地立在月色里,眼里泛起了冷冷的杀意。

剑是杀人利器,只有杀人的人才有资格做剑的主人,才有资格佩带剑,拥有剑,使用剑。

此时此刻,自己才真正成为了南宫烟雨剑的主人,他分明感到背后的剑有一股幽冷的气流缓缓融入自己的身体,仿佛一缕清澈的泉水。

这一刻,南宫北终于悟出了自己与薛无影的差距:薛无影暗藏江湖数十年,无影细剑刺杀高手无数,薛无影是一个杀人的人,无影细剑是一把杀人的剑。

人有了杀意,剑才会随杀意而动,意到剑即到。

自己分明看到对手的剑术攻击,心中无杀意,手中的剑意便会凝滞。

剑伤青衣小道,自己的剑第一次饮血,这段时间杀意似乎越聚越浓,几乎令自己难以控制,刚刚突破围攻一刻,积蓄的杀意一触爆发,瞬间击杀十七名杀手。

一杀之后,心中杀意已泄,薛无影已准确算计了这一切,抓住这一瞬间出手,杀意已泻的自己只有束手待毙。

并不是自己剑法差,而是对手太狡猾。

没有经历过浴血博杀,没有仗剑纵横,杀人流血经验的南宫北,面对这样一个杀人如麻,血剑无情的冷血刺客。

能够活下来,实在是一种幸运,也是一种偶然的机缘。

他躲过去了这一次杀劫,也得到了一个血的教训:攻击永远比防守更快,更有杀伤了。最好的防守,便是先杀死对手。

江南古宅,花开满径,绿柳成荫。

古旧的大厅里,一脸阴郁的南宫崖来回踱着步,桌上的挑战书让他陷入了困境。

无论是否应战,他都已经败了。

他虽然不是南宫家的第一高手,但他却代表了整个家族,他无法面对这一个即将面对的尴尬的失败。

青衣!

不过是一个崇阳宫的无名小道。

一夜之间横空出世,名震江湖,现在居然向南宫世家的主人挑战。

理由是报仇,为崇阳四大弟子报仇。

这件事已经在江湖上吵得沸沸扬扬,他不应战,南宫家在江湖尊严将荡然无存。他若应战,又会落得一个以大压小,胜之不武的江湖话柄。

万一败了呢?

这才是他最忧心的一个结局,南宫家六百年的声誉将毁于一旦。

他已经三十年没有与人真正交手,他对自己的剑已没有了信心。

管理这么大的家业,本就是一件头疼的事。

心无二用,操心家业分去了精力,剑法自然无法精进,不但没有进步,而且已在退步。

南宫家高手如云,谁又有资格代他出战?

老一代高手,都已闭关潜修,不问俗事。这一代几位出类拔萃的兄弟大都游历在外,临时召集已来不及。

一直留守在家的堂兄弟南宫岩,南宫石,本来就对他执掌南宫家不满,最近似乎已看出自己的剑法停滞不前。

他们已虎视眈眈,时刻想找机会取代他的家主位置,又怎会替他出战?

儿子南宫北倒是一个天生的剑法奇才,这些年他得以安坐家主之位,多少还沾了些儿子的光。

大多数南宫前辈把南宫世家重振雄风的希望都寄托在南宫北身上,才会一直支持他这个一生平庸的掌门。

可惜南宫北却误入歧途,被邪教妖女蛊惑,公然与九大门派为敌。出手帮助百花谷邪教妖女,杀死崇阳新一辈最杰出的四大弟子。

现在不但他自己落得亡命江湖,连南宫家族都要面对江湖各派的指责。

“禀庄主,这是崇阳宫首座玄衣真人的书涵。”派去崇阳宫通报的南宫弟子匆匆赶回,将崇阳宫的书信呈给了主人。

南宫崖迫不及待地打开郭玄衣的回信:

“南宫兄明鉴:敝派青衣小道自桃花小楼一战,下落不明。此次胆大妄为,冒然挑战阁下,实属其个人行为,本派对此事并不知情,玄衣对此深表遗憾。

青衣小道明为崇阳门下弟子,实乃崇阳祖师之爱徒,与吾等平辈,在下也不便深责。

六月初三孤峰山之战,还请阁下手下留情,拜谢之至。”

“哼,欺人太甚!”南宫崖恨恨地将书信丢在桌上。

现在他终于明白,这次挑战是一个阴谋。

四大弟子被杀后,江湖上对崇阳宫的霸主地位一片质疑。

为了消除影响,重振威风,崇阳宫推出了一个崇阳宫新一辈弟子的代表,一剑劈伤百花楼主的青衣小道。

让他借南宫北之事挑战名动天下的南宫崖,无论成败,崇阳宫新一代弟子青衣都会名动天下,崇阳宫也会借机挽回损失的江湖威信。

为了挽回声誉,直接挑战享誉江湖六百年,实力与崇阳宫不相上下的南宫世家家主,似乎太狂妄了一点。

难道他们已胸有成竹,已看出南宫家的弱点?

表面上高手如云,内部却四分五裂。掌门人忙于平衡化解本派各方矛盾,剑法停滞不前,已流于平庸。

看来此次挑战崇阳宫志在必得,郭玄衣让他手下留情无非是个迷惑他的伎俩。

他碍于面子手下留情,青衣小道也会点到为止吗?

一旦挫败南宫崖,崇阳宫就会一挽颓势,再度如日中天,而南宫世家就会面临灭顶之灾,六百年的声誉就会毁于一旦。

一个门派的崛起,不但要靠武功,更重要的是声誉。

六月初三之战。

必须一剑毙敌,让天下豪杰看到什么才是真正的剑法。南宫崖虽然失去了锋芒,但清风烟雨剑却锋芒依旧。

管你是无名小子,还是顶级高手,只要敢与南宫世家为敌,你就是死人一个。

距离六月初三还有十天。

十天的准备时间,对南宫崖来说已足够。

他自信,只要有三天时间,不问家事一心求剑,就会将清风烟雨剑修为恢复到颠峰状态。

他已三十年没有面对压力,突然面对压力,刚开始也许有些心虚,有些疑虑。

一旦发现已无退路,必须全力一战,他血液内的高贵气质已被激发出来,身体内膨胀的只有久违的豪情。

此刻南宫崖竟然有些迫不及待,迫不及待地面对这一次突如其来的危机挑战 第80章 飞云法师 青衣小道,久违的青衣小道!

再次出现在纷乱的江湖,吸引了无数江湖人物的注目,也彻底打乱了刚刚排出的江湖新秀排行帮,一跃而飙升到榜首位置。

不久前在寒烟阁的那一场决战,一击击杀风月双使,击退三大土蕃番僧的寒烟阁新主人木玄,已被挤出榜首,屈居第二。

一剑凝血叶孤鸿,神秘的残月刀主人,曾经风光无限的百花仙子花落雪,都已渐渐退出了江湖人聚焦的光环,淡出了江湖人的关注焦点。

一个无名小辈直接挑战江湖顶级豪门家主,立刻震动了整个江湖。在许多老江湖的记忆中,数百年来还是第一次。

青衣小道,出身崇阳宫却名不见经传。

江湖人物熟悉的崇阳宫四大弟子被百花仙子一击所杀,而青衣小道横空出世,一剑击伤百花仙子,一战而名动江湖。

江湖传说,他是崇阳真人晚年所选的嫡传弟子,剑法已深不可测,甚至超过了崇阳宫首座大弟子玄衣道人。

不过他想挑战南宫世家的主人,似乎还差一点火候。

江湖门派盛衰更替,南宫一脉却长盛不衰,它已是江湖中一个神秘的传奇。

南宫世家享誉江湖六百年,崇阳一派雄霸江湖才不过十几年,一个暴发户弟子公然挑战武林世家的主人。

这不只是狂妄,更是不知天高地厚。

就在江湖传言四起,纷纷扰扰之际,挑起风波的青衣小道却在平静的扫地,躲在孤峰山飞云观里继续着他熟悉的本职工作。

以前是在拥有数千弟子的崇阳宫后山扫地,现在是在只有十几名弟子的飞云观前院扫地,而飞云观前院比崇阳宫的后山还要冷清。

同样是修道场,差别却是天上地下。

幽静的院落,只有扫帚划过青石地面的声音,这里的青石地面是一块完整的地面,是在孤峰山腰人工凿出的一块平地。

几间简陋的房屋也是在石壁上人工凿出的石屋,里面的三清供像与石屋浑然一体,也是在雕刻在石壁上。

整个飞云观的建筑工程,只动用了两样工具:斧和凿。

建筑这座道观的工人也只有一个,就是这里的主人飞云道人。

一座阔不过数仗的小道观,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飞云道人,在青衣的心里,却是一个不朽的江湖神话。

飞云道人一心求道,访尽天下道教名山,却因骨骼不佳,不适合修道,被屡屡拒之门外。

心灰意冷,愤愤不平的他,在地摊上买了一本破旧的修道杂书《飞云度诀》,开始了他慢长的修炼。

游遍天下道家胜地的云雾繁华,历尽人间凡俗穷壤的风雨悲苦。

终于心有所悟,道有所通。

偶过孤峰岭,精疲力竭,仰见孤峰独秀,乱云飞度。

飞云流动度孤峰,峰峦不动云随风。

眼前的飞云乱度景象,不正与自己所修《飞云度诀》有一种暗合?

于是他便决意安身于此,潜心于修炼。

日间斧凿飞舞,夜间静卧山林,历时二十年,始具道观之雏形。

方圆百里的人看他日夜在山腰凿挖,开始都以为他是一个无聊的疯子,并没有人在意。

不知不觉二十年,等道观之雏形出现时,大家才恍然大悟,他原来是一个圣人,一个得道的圣人。

从此以后,到山下参拜的人络绎不绝,终日香火缭绕。

飞云道不堪其扰,不得不在山门外刻了两幅对联,以求清静:

心有所求方知烧香拜山,全家必遭横祸;

问心无愧何必问道求佛,老少皆享清福。

对联刻出之后,从此山前门可罗雀,一片空寂。

赶走了附近的无知信徒,却迎来了无数慕名而来的拜师学道者,一个个根骨俱佳,神器非凡,终日徘徊山门外,驱赶不去。

飞云道人不得不在山门外立石一块,刻了收徒标准:欲拜我为师,必须筋骨强壮,手脚粗糙,干得了粗活,有种地经验者优先。一入山门,终身务农,不得反悔。

石碑一立,山门外围观的学道者一轰而散,倒是附近的几个没田可耕的光棍佃农,陆续跑上来拜了师。

飞云叫他们在山脚下开了一片荒地种粮种菜,解决了道观的吃饭问题,没有香火供奉,一切都要靠自己。

光阴似箭,转眼又是三十多年,当初加盟的年轻力壮的庄稼汉都已两鬓见霜,而飞云道人早以须发斑白。

飞云观终于又迎来一个年轻的弟子,负责清扫杂务的青衣小道。

下山之前,崇阳真人吩咐过他,一定要找到一个叫飞云道人的法师。

他是本朝道教盛行几十年来,唯一一位真正的得道高人。

时下道教盛行,道法修炼之法层出不穷。

茅山炼丹术,崂山遁术,蜀山飞剑术,崇阳炼阳术,已成为引领江湖修道者的四大主流功法,每一种功法都已经被推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

可他们都拘泥于外在的变化,注重的是术。

只有飞云道人自辟溪径,漠视一切道术变化,依然专注于修炼看似无用道法。

虽然江湖中寂寂无名,却是真正的道法大师。

六十多年前盛极一时,地摊随处可见的道法典籍《飞云度诀》,现在已经成了绝迹江湖的道学经典,唯一保留这本典籍的只有飞云道人。

道术变化虽然千变万化,但万变不离其宗,那就是深藏其中的道法,看似无用,已被淘汰拚弃的道法。

只有悟出道法的人,才会揉合道学各派的道术,成为真正的大道至尊。

青衣虽然听不懂师傅的话,但他相信只要是师傅说的话都是对的,因为师傅是他见过的唯一能飞的人。

小时候,村里的老人说,会飞的人就是神仙,自己的师傅也一定是神仙。师傅让自己拜访的一定是另一位神仙,一位会飞的神仙。

当他按师傅指点,拜到飞云门下时,他才开始怀疑师傅说的话。

这个老得一塌糊涂的飞云法师,不但不会飞,而且连走路都不稳当了。

刚来时,青衣还以为他是装出来的,故意在他脚下使了个拌,要不是青衣眼疾手快,及时扶住栽倒下去的飞云法师,恐怕他嘴里仅有的两颗门牙也被磕掉了。

这样一个衰老不堪的老人,竟然被师傅称为当世唯一一个修得道法的得道高人,师傅是不是在山洞憋的太久,头脑憋糊涂了?

青衣无聊地思索着,手中的活却没有停下,小小的院落很快就被他清扫得干干净净。

扫完了地,自己有该干点什么呢?

练剑?

入门之前,他的剑已经藏在了山门外的石缝里。

他是伪装成一个会做农活的农家子弟上山拜师,自然不能随身携剑。

既然手中没有剑,那么就玩扫把吧。

不论手中拿着什么,只要按师傅教的方法比划就好了。

自从离开崇阳宫,他试着按师傅的方法比划了两次剑,一次杀了一条巨蟒,另一次劈伤两个人,劈开了一座楼。

俺虽出身农家,有点土,却并不笨。

十天后,俺要让你们这些自以为是的江湖土憋,看看谁才是真正的高手? 第81章 天降歧缘 “青石,你拿一把破扫把玩什么?”

“啊,师傅,我……我在扫地。”青衣急忙将扫把在石地上划扫起来。

“扫地?小兄弟,你扫的是天地吧?”

“天地?”

“扫把是扫地用的,扫天地应该用剑,门外石缝里正好有一把可以横扫天地的剑。”

“师傅,你都知道了?”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现在应该离开这里了。”说罢丢了一个泛黄的白布包在石地上,布包散落,里面露出一本残破的旧书,飞云道人转身颤巍巍地朝石屋内走去。

青衣急忙捧起布包,泛黄的书面《飞云度诀》几个字已变得模糊。

“谢师傅!”青衣急忙跪拜下去。

飞云法师闭目摇头,毫不停留,直接进了石屋。

青衣起身跨出山门,直奔藏剑的石缝。眼前的景象让青衣瞠目结舌,呆立当场,他的古铜破剑,直插石地,傲然挺立,两侧的山石都已滚落山下。

原来在他舞动扫把的时候,他的剑已有感应,砰然而动,震开了藏匿它的山石,它竟然与他心意相通。

青衣精神一振,飞身拔剑,直攀山顶。

飞云法师闭目石台,安坐不动,十几名弟子围坐四周,紧张地等待着他功课结束。

“你们都来了,有什么事?”飞云终于睁来了眼睛。

“师傅,新来的青衣不见了,祖师台前供奉《飞云度诀》也不见了。”一名弟子紧张地望着师傅。

“他走了,《飞云度诀》也带走了。”

“师傅,你已知道?”

“是我将《飞云度诀》交给了他。”

“那可是我们观内唯一的修炼典籍,怎么可以轻易送人?”弟子们一脸茫然。

“青衣是崇阳宫弟子,竟然屈身潜入小小飞云观,必有所图。而我们唯一值得他窥视的东西,就是那本破旧经卷,与其等他动手抢,不如直接送给他。”

“他敢动手抢,他不是已经拜师傅为师了吗?”

“此人貌似老实,内藏奸诈,心机深沉,目隐凶光,不但会动手抢,还回动手杀人。”

“他敢杀师灭祖?以后如何立足江湖?”

“他不但敢杀我,还会杀个鸡犬不留,不留一个活口,外面的人怎么会知道他曾经杀绝了一个小门派飞云派?”

“他的崇阳剑法虽然厉害,可是在师傅的鬼斧神凿面前形同儿戏.师傅为何不教训一下他?”

“胡说,世上那有什么鬼斧神凿?”飞云苍老的面容露出了一丝淡淡的责怪。

“弟子糊涂,弟子糊涂。”众弟子诺诺连声,缓缓向外退去。

一脸淡然的飞云法师看着他们的背影,缓缓的说:“记住,他拿走了供奉的经卷,却拿不走刻在你们心中的经卷。”

说罢站起身,拿起丢在角落里的一对破旧不堪的斧和凿,嘴里自言自语道:“飞云乱度独自空,山外江湖风雨浓;斧凿留迹不留痕,赠与天地有缘人。”

颤抖着转到石屋后,继续去干他那永远也干不完的活去了。

青衣小道几个腾越,已躲在接近山顶的树木间,坐在古木伸出的虬干枝桠上,掏出怀中的布包,打开了里面《飞云度诀》。

既然是旷世奇书,为何不先睹为快呢?

翻了几页,里面尽是一些云啊雾啊的虚幻图案,根本没有任何武功心法,难道这书是假的?

不会,从纸质到印字都可以看出它已是一本经历几十年的旧书,而且书的内容也不会错。

在扫地的那些日子里,他已经借助风吹书页的片刻翻动,看到了部分书页内容。

鉴于对飞云道长的忌惮,他一直不敢乱来,几翻试探,断定飞云群道只是一群不通武功的单纯修道之人。

就在他准备出手时,却被飞云窥破动机,主动赠书避祸。

看来这个老家伙,虽然功法不怎么样,心机还是挺机灵。

既然自己看不懂,就不要再看了,等回到崇阳宫将它献给师傅,老家伙一高兴,说不定连他的绝学崇阳九现也会提前传给我。

他娘的,俺七岁上山,年龄最小,受尽师兄们的鸟气。

等俺学了崇阳九现,执掌了崇阳宫,你们要轮流给俺洗脚按背,端茶送水。

还有二师兄元紫衣和几位小师叔,以后通通给我到烈日下罚站,站够了就去后山扫地,帮师傅送饭。

青衣越想越得意,手中一空,《飞云度诀》居然不翼而飞。

谁?

谁这么大胆,敢抢我的东西?

他猛然惊醒,顺着耳畔掠过的风声看过去,原来是一只雪白的小猴。

他娘的,你也敢戏弄我?

老子可是未来的江湖主宰!

青衣暴怒之下,飞身拔剑而杀,白猴见势不善,吱溜一声绕树而去。

青衣仗剑直追,如影似风,尾随其后。

一条白影,一条青影,穿梭于深林高木,险峻山石间,越来越快,越来越急,仿佛山间的两屡清风。

青衣越追越兴奋,他娘的,我就不信追不上你个猴崽子?

就算追不到你,我也要累死你,老子体内的崇阳真气绵绵不断,让你尝尝什么叫崇阳不泻神功?

兴奋过度的青衣眼前开始出现幻觉,眼前飞奔的白影不再是一只小白猴,分明就是一朵云,飘飞在山林间的的白云。

飞云?飞云度?

他对刚才百思不得其解的飞云度诀,似乎有了些领悟。

前面的白云越飞越快,后面的青衣越追越快,身形穿梭越来越自如,竟然可以脚不沾地,连续的飞,象云一样飞度。

忽然白猴落在了山石间,蹲在石头上急促喘着气,失去目标的青衣收不住身形,撞在了一棵古木之上。

撞得头晕眼花,金星直冒,气急败坏的他提剑直刺筋疲力尽的白猴。

机灵的白猴急忙翻身拜倒,对他连连作辑磕头。

青衣得意的收回了手中的剑,伸手讨要那本泛黄的旧书:小白,敢跟我比耐力,你还差得远呢,快将书还给我。

小白知趣地将两只前爪一扬,纸屑飞扬,瞬间便飘散在空中,原来它一边奔跑,一边早已《飞云度决》撕碎了。

青衣急怒之下,急忙飞身到空中去抓,只抓到几片散碎的纸屑。

怒不可遏的青衣回身再寻石上那只白猴,早已消失无踪。

失去了《飞云度诀》的青衣一脸懊丧地四下张望,却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孤峰山颠,眼前赫然一块巨石,上面刻着三个字:飞云石。

他飞身躺在飞云石上,四面烟雾缭绕,乱云飞度,有一种恍惚漂移的错觉。

难道自己无意间已修成了飞云度,可以如白云般在山间古木间飞度?

青衣得意的笑了,真是天降奇缘啊!

连老天都这么帮我,自己登顶武林,主宰江湖的日子指日可待。

安详的飞云法师坐在刚凿就的石凳上,正在闭目养神,旁边蹲着一只机灵的白猴,啃着一只依然青涩的山桃,一双火红的眼睛里透着奇异的光。

香火缭绕的三清供案上,铺着一张破旧泛黄的白布,上面安静地躺在一块方方面面的石头,四面刻满了密密麻麻的古怪文字。 第82章 风雨绝杀 六月初三。 烈日当空,风尘不动。 江南孤峰山颠,青影独立,杀意纵横。在山林间潜伏守候已久的青衣小道,终于站了出来,居高临下站在了峰巅之处。 这几天,他已察看过山顶的每一块石头,每一棵树木。 对付名动天下的南宫崖,一定要占尽天时,地利,才有一击而杀的机会。 他已选到一个最佳的站位,面南背北,居高临下,面前窄窄的石阶一直延伸到山脚。 做为江湖大师级的人物,南宫崖一定会缓缓地拾阶而上,这样才够风度,才能透出他从容的大师风采。 尽管这样做他会处于绝对的劣势,做为注重名声的大师,他别无选择。 青衣昂首提剑,闭目静侯,外表平静,内心却情绪激荡,毕竟他要面对的是天下顶级的高手之一。 他努力凝神吸气,心绪渐渐平和,身心一片空灵,他分明可以听到四周的山林间的窃窃私语。 前来观战的江湖人物已陆续聚集,他已听到了紫衣师傅的呼吸。 哼,看不起我,从小就鄙视我,动不动就惩罚我? 还说我天生下贱,不配学你的高贵剑法,把我打发到荒凉无人的后山扫地,今天我就要你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剑法? 你那套东西,舞动起来,风雨不透,剑气纵横,都是唬人的玩意儿。 临场对敌,有用么? 要不是看在你是我的名义上的师傅,我早已一剑刺过去,让你尸横当场! 均匀的脚步声,自幽远的地底传来。 他知道南宫崖已经到了,青衣急忙收住思绪,平心静气,努力感应来自山脚的脚步声,平静,均匀,深厚的脚步。 南宫崖一步一阶,青衣的脚下的青石似乎也随之一步一摇。 一个独据山颠,居高临下。一个跨步山脚,拾阶而上。 人未对面,决战已开始。 南宫崖透过漫天杀意,已感觉到了青衣呼吸中的一丝紧张,心跳中的一点期待。 年轻人,你的剑法虽高,杀意虽重,可惜你急于证明自己,太急功近利了。 急于一剑击杀对手的人,往往会被对手一剑击杀,这个道理恐怕你只有到另一个世界去体悟了。 敢于藐视南宫世家,除了死,你别无选择! 青衣同样也透过脚步声听南宫崖的呼吸和心跳,但他却听不出任何破绽。 呼吸均匀绵长,心跳平和稳重。 在均匀平和之中忽然透出一丝高亢,一丝杀意,难道他已有必胜的把握,他已捕捉到自己的破绽? 青衣紧张地握紧了手中的剑柄,他的剑居然在发抖。 不是剑在抖,是他的手在抖,心在抖。 他已不战自败,一败涂地。 难道就这样不战自败,甘心失败? 失败? 自己本来就是一个一无所有的无名小道,失败了又如何? 敢于面对江湖顶级大师,本身已是一种胜利,一种飞跃,胜败真得那么重要么? 能够挑战南宫崖这样的对手,领略绝世高手的剑术风采,对自己何尝不是一种收获,一种难得的人生经历和剑道经验? 即使败了,也收益不浅。 败在南宫崖剑下,本身已是一种荣耀。 只要败得不那么难看,不被一剑击杀。 来日方长,自己的剑道之路还很长,何必急于一时? 想一举击败南宫崖的想法,本来就是一种一厢情愿的臆想,一种不自量力的张狂。 面对深不可测的南宫崖,青衣终于找回了自己的位置,他不过是一个初出江湖的江湖新人。 他的情绪开始平和,心跳变得平稳,呼吸渐渐均匀。 漠然前行的南宫崖,脸上闪过一丝诧异,青衣小道竟然及时调整心态,恢复了平和,掩盖了暴露的破绽。 这个初出江湖的小道人,竟然有如此的临机变化。看来他真是崇阳真人精心遴选的崇阳宫未来主人。 他已深得崇阳真传,再在江湖历炼一两年,恐怕江湖上再没有人可以击败他。 他比崇阳真人更有野心,更有魄力,最重要的事他还很年轻,他还在快速上升。 崇阳真人表面上一统江湖,实际上是与九大门派共同协商管理,作为决策者之一的南宫世家在江湖中的利益,渗透到集体意志之中,也得以延续和扩张。 如果让他接手崇阳宫,年轻气盛的他势必会削平九大派,崇阳宫一统江湖,成为真正独断专行的霸主。 崇阳真人抛弃一向做事平稳的郭玄衣,栽培这样一个激进的年轻人,其意图恐怕也是如此,希望青衣完成他未了的心愿。 天意成全,让这个黄毛小道提前碰到我。 如果今天我不趁机一剑废掉他,将来必成南宫家的祸患,南宫六百年的基业也许将会被他毁于一旦。 在他羽翼未丰之际,竟然主动挑战自己,真是天赐南宫崖一个斩草除根的机会。 如果晚半年,甚至几个月遇到他,自己恐怕连半分获胜的把握都不会有。 烈日高照的晴空,飘着几朵松散的云,石阶两侧的山林里一片寂静空灵。 当南宫崖缓缓经过一刻,山林间忽然起了风,细细的清风。天空的云开始朝山顶凝聚,晴朗天色竟然渐渐阴暗下来。 扑面的清风吹过,天空中飘起来细细的雨丝。 风雨扑面,青衣忽然睁开了眼,死死地盯着雨雾朦胧中走上来的南宫崖。 他眼中露出了惊异,恐惧,南宫崖竟然打出了一把伞,难道他已预测到这场突如其来的雨? 还是这场雨就是他带来的? 南宫清风细雨剑。 扑面而来的清风,风中夹杂着丝丝细雨。 清风?细雨? 他的剑竟然可以驱动造化,为其造势增威。 青衣已来不及犹豫,南宫崖已缓步而来,空气中的杀气已席卷而来。 夹杂在细雨,清风里扑面而来。 管他娘的清风,细雨,障人耳目而已,只要我的剑出手够快,击杀够狠,威势够猛。 神挡杀神,魔当杀魔! 他一袭青衣鼓胀而起,漫天杀气直冲风雨,他的剑已出手,划出一轮灿烂的光直射而出。 与此同时,南宫崖也已出手,手中的伞急速旋转,迎击而上。 一个居高临下,一个迎难而上。 断金裂帛,电光闪耀。 一触即止! 南宫崖的铁骨锦帛伞已破碎散落了一地,一脸漠然的南宫崖手里提着一柄寒芒四射的长剑,无情的细雨击打着冰冷的剑锋。 剑尖的最后一滴血滴落在脚下的石阶,很快就被雨水冲刷而下,一条细细的血痕沿着台阶一直向下延伸而去。 青衣小道安静地斜靠刚才站立的青石上,四肢经脉尽废,软弱无力地耷拉着。两侧肩膀,两侧腹股处,一共四个血洞,依然冒着血。 南宫崖冷冷地看了他一眼,立刻飞身而退,眨眼便消失在雨雾深处。 天空渐渐晴朗,阳光依然一片灿烂! 第83章 残而不废 崇阳宫大殿,灯火通明。 几位护法相对而坐,默然不语,表面一脸凄然,却掩盖不住内心深处复杂的情绪。 青衣被废,可崇阳宫的光芒却再次如日中天。 一个崇阳宫无名小道挑战南宫世家家主南宫崖失败,但在众目睽睽之下,一剑击碎了南宫铁骨伞。 名动天下的南宫世家的主人,借助铁骨伞缓解青衣攻出的剑势,才将青衣击败,嬴得不是剑法,是临机变化。 孤峰山上决斗现场高手云集,他们自然也深知其中奥妙。 青衣虽败,却为崇阳宫挽回了在江湖上的颓势。 一个崇阳小道已有如此造诣,崇阳剑法是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剑法,那些蠢蠢欲动的江湖人物,不得不再次压抑了蠢蠢欲动的野心。 青衣小道一战被废,未来的崇阳宫还要靠我们几大护法掌管,来自这个后辈小子的威胁彻底解除了。 要我们几个德高望重的前辈护法,将来听命于一个后辈小子,实在是难以接受。 面对眼前这一个残酷的现实,师尊也许会有些伤心失落,但当他看到我们联合开创的崇阳剑阵的最新境界,就会对我们重拾信心。 几大护法心照不宣,彼此相视而起。 “几位师弟,时候不早了,我们还是到后山闭云洞看望一下青衣和师尊。”郭玄衣满怀关切的说道,其余几个也凄然地点点头,结伴直奔后山而去。 灯光昏暗,山洞幽深。 昏迷许久的青衣终于睁开了眼睛,紧张地四处张望:这是哪里?怎么这么阴冷? “青衣,你醒了。”须发皓然的陆崇阳端坐云台,缓缓睁开了双目。 “师祖,我怎么会在这?” “是你师傅将你带回了云灵山。” “师傅?”青衣终于记起在自己被南宫崖刺断经脉后,有一个人将他抱了起来。 那一张熟悉的严肃的面孔满脸凄凉,可青衣分明感觉到他的心在笑,在幸灾乐祸的笑。羞怒伤心之下,他便失去了知觉。 “不错,他将你带到了闭云洞交给了我。” “这里就是闭云洞?里面如此阴冷,师祖竟然在里面坐了十几年?” “崇阳功法是纯阳之功,修炼时必须以至阴之气加以化解。” “既然是纯阳,为何要吸纳至阴之气?” “纯阳中心一点阴,可以吸纳散落纯阳之体内的细弱阴湿之气,使散落体内的碎片阴气聚于一点。” “那为何不直接将这些散落的阴气逼出体外呢?” “依你所言,不但要强行逼出体内阴气,还要强行阻挡体外阴气的浸入,内外交困,急火焚心,肉体必被自己的纯阳之火所伤,世间万物皆阴阳相合,方可长久。” “可是将体内阴气聚集一点后,体内的纯阳之气一样也会被外界阴气侵入?” “除了聚,崇阳功法还要掌握一个字:通。” “通?”青衣疑惑地问。 “通就是将体内积聚一点的阴气与外界的阴气相通,体内体外阴气相通,聚于内即是排于外,又可避免内外交困的煎熬。” “哦,原来如此。”青衣似懂非懂,一脸迷惑。 陆崇阳见他不能领悟,耐心地继续解释道:“比如这石墙上的油灯之火,便是纯阳之体,只要不断添油,可以长明不熄。如果取出灯中之芯,将灯内之油直接点燃,瞬间光耀之后即油尽灯枯,加得油越多,烧得越烈越快。” “火是纯阳之体,那一根无法燃烧的灯芯,便是纯阳中连接外面的一点阴。”青衣故作兴奋地回应。 心里却在滴沽:一点暗弱的灯光,即便长明不熄有个鸟用,还不如直接将油点燃,瞬间迸发,光芒万丈。只要多泼点油,肯定能将这个该死的阴冷山洞烧得象俺村里的砖窑一样火热 陆崇阳见他眼光闪烁不定,摇摇头闭上了眼,淡淡地说:“既然你已进入闭云洞,就安下心来利用阴寒之气,化解一下你心里的燥热之气吧。” “我已经被刺断四肢经脉,已经是废物一个,还炼什么气,师祖还是帮我把依旧燃烧的一根灯芯拔了吧。” “小子,想死可没那么容易,崇阳一派还要靠你发扬光大呢。” “师祖神功盖世,难道你可以将刺断的四肢经脉重新接到一起?”青衣立刻兴奋起来,期待着陆崇阳的回答。 “若经脉断裂处是在手腕脚腕,也许还可补救。肩膀和腹沟处的经脉,即便是请来医神白衣黑心许还阳恐怕也无法修补。”崇阳真人一语浇灭了青衣刚刚燃起的希望。 青衣失望地倒卧在石地上,眼神恶毒地扫了一眼师祖,心里暗骂:老杂毛,既然治不好,叽叽歪歪说那么多有个屁用? 陆崇阳知道他自幼饱受欺凌,侮辱,积聚心中的怨戾之气已根深蒂固,非一时磨炼可以消磨掉,还须以后慢慢打磨,也不与他计较。 见他已失去耐心,便提高嗓门厉声道:“坐起来,你的经脉并没有断。” 见师祖如此严厉,青衣急忙端坐起来,试着想动一下自己的四肢,结果还是软绵绵耷拉着,狐疑地看着陆崇阳。 “你的四处经脉没有完全断,每处都只是刺断了一半,还有一半相连,所以还有恢复的希望。” “刺断一半?难道是南宫崖手下留情?”青衣脸上现出了一丝感激之情。 “也许吧,从你的伤口可以看出,他的剑气突然衰竭,给你留了一半的经脉,看来你的造化不浅啊。” “他一定是畏惧崇阳威势,故意手下留情。” “未必,开弓没有回头箭,他已经决定将你废掉,绝不会在千钧一发时突然改变主意。即使当时他想收手,也无法改变自己刺出去的剑,这件事确实蹊跷,有些令人费解。” “师傅,青衣的伤势如何?弟子已派人去请白衣黑心许师叔。弟子前来带他回去静养,以免妨碍师尊的清修。”玄衣等人已等候在洞门外,隔着紧闭石门等待着师尊的决定。 “他已经脉尽断,无法修补,已是废人一个,就让他留在洞里陪着我吧,你们回去继续修炼。 记住,任何人不得再去南宫家挑衅。” “是!”四人面面相顾,默然而回。 “紫衣师弟,快去召回去请许还阳的弟子。”一回崇阳宫,玄衣一脸凝重地吩咐。 “师兄,我想他还没出发呢,这千两黄金算是省下了,白衣黑心神医许还阳开口要价可够狠的。” “哎,只要能挽回青衣的手脚,莫说一千两,就是十万,百万我们也在所不惜。”玄衣一脸惋惜地叹道。 “是啊,真是可惜。”几位护法也一脸凄楚地叹息。 晨曦初照,霞光万道。 九鼎莲花山奇峰林立,云雾缭绕。若隐若现在云雾间的崇阳宫,宛如悬于云雾间的仙界神殿。 面对山门外的满山云雾,几位护法盘坐厅前,正在闭目吐纳。 “南宫世家公开宣称要退出九大门派。”负责江湖情报刺探的李红衣,匆匆进去大殿,面色略显慌张。 “哼,南宫崖伤我门下,本门不与他计较,竟然敢公开与盟主对抗,太狂妄了。”郭玄衣勃然大怒,愤然而起。 “不是南宫崖,是新任掌门南宫北。” “南宫北?南宫北是谁?” “南宫崖之子,就是帮助百花仙子的那个南宫叛徒。” “那南宫崖呢?”玄衣被有点懵,如坠云雾之中。 “南宫崖已死,孤峰一战之后,突发暴病而死。南宫世家闲人堂的三大闲人出面主持大局,宣布逃亡在外的南宫北继承家主之位,南宫北主持大局的第一件事,便是宣布退出九大门派的联盟。” 南宫崖暴病而死! 声名狼藉的南宫北,竟然登上名动天下的南宫掌门之位! 接掌南宫世家之后,竟然宣布与崇阳宫决裂,退出江湖联盟! 几位崇阳护法瞠目结舌,呆立当场。 事情的变化完全出乎了他们的意料,脱离了他们的掌控。 这是怎么回事?这是怎么回事? 除了问号? 从未经历江湖变局,一直稳坐高门,安享尊崇的几位名门高手。突遭变故,面面相觑,脑袋一片空白。 第84章 夺位之争 南宫北独自守候灵堂已三天三夜。 内疚,自责,惭愧,痛苦,不断地折磨着他。 自从别了无戒大师,他一路向西南,决心去做他想去做的事,深入西南边陲,设法进入天南国,寻找百花谷。 他相信只要找到百花谷,就能见到那一个想见的人。 他已决意南行,找不到花落雪绝不回头。 一个路边小酒馆听来的小道消息,让他毫不迟疑地回头一路狂奔,直奔南宫山庄以西三十里的孤峰山。 三天后,他的父亲南宫崖要面对青衣小道的挑战,他必须在决战之前赶回去。 青衣小道的剑法,他已领教过,肩膀依然留着疤痕。 整日忙于处理山庄的事务纠纷,筹谋家族数千人的吃饭问题,父亲已三十年未曾碰过剑。 南宫北从小被选入闲人堂,剑法是由南宫家的三位闲人教授,剑法已深得南宫清风细雨剑法之妙。 面对青衣小道突袭出手,都处在下风。 让一个常年耽于俗务的老人,去面对一个锋芒毕露的青年剑客,其后果不堪设想。 他一路狂奔三天三夜,赶到孤峰山上时,还是错过了决战。 除了山顶的几处血迹,林间的几只飞鸟,整个孤峰山已是一片死寂。 从地上的血迹,空气中未完全散去的杀气,他已判断出了决战的结果。就在他松口气准备离开,继续他的追美之旅时,无意间发现了一滴血迹,血迹已凝固在父亲站立位置前面不远处的石面上。 他突然转身,疯狂地朝南宫山庄飞奔而去。 当他飞奔入庄门,直奔后院的闲人堂时,庄内的族人个个神情诧异地看着他闯入而去。 他们刚刚看到决战归来的本派掌门南宫崖冲入山门,一脸凝重地直奔山庄静地闲人堂,紧接着被逐出门墙的嫡系长子也突然回来了,也是一脸凝重地直奔后院。 他们被突如其来的变故惊扰,连一向不问俗务的南宫岩,南宫石都被惊动,带领大家来到闲人堂外听候消息。 南宫北风一般卷进闲人堂,他还是来晚一步。 南宫崖已经是一个死人,直挺挺地躺在三大闲人的中间,面色苍白如纸,显然是失血过多,血尽而亡。 盯着父亲胸口衣衫残留的那一点小小的血迹,南宫北茫然呆立,一脸茫然。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一路追踪回来,除了山顶的那一滴血,胸口衣衫的这一点血迹,爹的身上再没有半分血迹。 只流两滴血,脸色怎会如此苍白,怎会血尽而亡? 他跪在地上,痛哭流涕。 额头一阵火辣的刺痛,一根木棍滚落到了旁边。 南宫北被一棒敲醒,止住了心中撕裂伤痛,惊异地望着三位须发雪白,脸色肃穆的退居老人。片刻后,南宫北翻身站起,一脸冷峻地看着三位前辈,等候他们的训诫。 三个老人赞许地点点头,居中而坐南宫撼淡然开口:“南宫崖虽然剑法不济,被刺破心脏,尚且能手捂伤口及时赶回来,没有在外面的江湖同道面前让鲜血外溢,也算是保住了我们的一丝颜面。” “可是今日之败,何尝不是他咎由自取?掌管我派三十年,对外委曲求全,对内左右逢源,南宫世家表面虽然依旧风光,衰退之势已悄然蔓延,当年南宫破若是不被狐媚所惑,突然离家出走,让他掌管本派,何止于落到如此不堪的景况?”旁边的南宫越激动地争辩,眼睛却直透南宫北。 “过去之事,何必再提,门外吵吵嚷嚷,我们还是先出去稳定局势。”南宫撼冷然说罢,向门外而去。 南宫超,南宫越诺诺连声,紧随其后。 南宫北伤心欲碎,看了一眼父亲的尸体,也随后跟了出去。 见德高望重的三大闲人走出来,外面的人群立刻恢复了平静,焦急地望着他们。 南宫撼郎声宣布:“本派掌门南宫崖外出归来,突然暴病身亡。事出突然,为稳定南宫大局,我们三个退居的闲人一致推选南宫北为新掌门。” 人群立刻便开了锅,恢复了一片嘈杂。 “南宫北?他不是本门的叛徒吗?” “但他也是家主唯一的儿子,由他执掌理所当然。” “可他已被家主逐出了门墙。” “没办法,南宫嫡系弟子人丁稀少,越来越单薄,除了他还有谁有这个资格?” “是啊,传位于他,总比传给旁系弟子要好。” “旁系又如何?难道我们不是南宫家的血脉?” …… 人群中议论纷纷,一些年轻子弟已经剑拔弩张。 人群外的南宫岩,南宫石一脸不满地冷笑着:嫡系弟子如此不堪,难道也可继承南宫事业? 南宫撼急忙回身将掌门印牌交付南宫北,低声提醒道:“现在你已是南宫家主,怎样稳定局势,就看你的了,我等老弱先回去处理前任掌门的丧事。” 交代完毕,三个老家伙便溜进了闲人堂,继续他们的闲人生活,留下南宫北孤零零地站在原地,面对着众人的指责和怀疑。 “肃静!”南宫北突然一改刚才的畏缩姿态,面色冷峻的一声大喝,声若雷霆,嘈杂的人声嘎然而止,都朝他望过来。 “前任掌门胆小怕事,对外一贯软弱无力,处处委曲求全,堂堂南宫家主,竟然迫于崇阳宫的威胁,将自己的儿子逐出门墙。 南宫北剑伤崇阳宫弟子,背叛的是崇阳宫,并非南宫世家。”听他出口不凡,竟然将尸骨未寒的亲爹先痛批一翻,在场的南宫弟子头都有些发蒙,面面相觑,一片狐疑。 “崇阳派,南宫世家等九大门派乃江湖正道同盟。你勾结邪教妖女,残害江湖正义同道,不配掌管本门,快将掌门印牌交出来,我们另选掌门。”一个尖细的声音在人群中叫道,大家又开始骚动起来。 剑气如虹,血雾四溅,一声尖细的怪叫,刚才质问南宫北的南宫磊已经倒在血泊中,心口处的血洞依然冒着血沫。 南宫北提剑在手,冷冷地说:“南宫铁律,妄议掌门废立者,格杀勿论!” 站在前排的南宫弟子纷纷向后退却了几步,紧张得看着一脸杀气的南宫北。 在他们记忆中,这是第一次看到本派掌门发威杀人,一贯和气的南宫崖莫说杀人,连发脾气的时候都很少。 新上任的这小子,上来就杀人发威。 出剑不但快,而且狠,一剑穿心,是个狠角色。 看来以后说话办事要小心一点,不能再象以前那样随随便便,一些处于中立的弟子开始退缩,乖乖地站在一边。 人丁单薄的嫡系弟子一个个扬眉吐气,崇拜地看着一脸杀气的南宫北,暗中赞叹这才是当之无愧的南宫领袖人物。 够狠,够威风,够霸气,但愿他对外也一样狠,不仅是窝里恨。 眼见旁系弟子们大部分开始动摇,旁观的南宫岩按剑阔步上前:“小北侄儿,一上任就杀我们旁系弟子,南宫磊也算是你的叔叔,一言不合便杀人,我等旁系弟子以后在南宫家该如何生存?看来我们这些旁系弟子除了被迫离开这里,别无选择了。” 说罢,与南宫石并肩向外而去,旁系弟子犹豫一下,陆续跟着往外溜。 “二位师叔这是要背叛师门,莫非已经暗中投靠了崇阳宫?”南宫北缓缓地说道,目光冷冷地逼视二位师叔。 “投靠崇阳宫?你以为我们会像南宫崖一样,一身软骨?”南宫岩停住脚步,一脸怒容转过头来。 第85章 没落豪门 见南宫岩,南宫石被自己激怒,南宫北不慌不忙,悠然说道:“原来二位师叔与南宫磊并非一伙,为何却要因我清理这个被崇阳宫收买的本门败类,而一怒出走?” “你什么意思,南宫磊与我等同是南宫门人,你污蔑他是奸细,有何凭据?” “二位师叔请到他身上搜索一下,如果我判断不错,他必定已被人收买。”南宫北义正词严,信心十足。 南宫岩,南宫石回身,狐疑地走到了南宫磊的尸体旁,伸手到南宫磊的怀里摸索几下,居然拿出一叠银票。 票是久隆票号的民票,除了官印之外,还加紫色的印,崇阳宫的印。 二人顿时愣在当场,这小子不但剑法绝,做事更绝。居然在出剑杀人的那一刻,将崇阳宫的银票趁机塞入南宫磊的怀里。 南宫岩,南宫石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南宫北趁机慷慨激昂地宣布:“十几年来,明为九派联盟合作,实则崇阳宫操控全局,暗中不断蚕食削弱我派。这一次先派弟子青衣小道以挑战为名,暗算本派掌门,又派人借机挑拨离间本派,妄图覆灭本派,其用心着实险恶。 本掌门今日当众立誓:我南宫一派从此退出九派联盟,凡事自立自主,不再受崇阳宫节制。” 一贯主张采用强硬态度的南宫岩,南宫石,见新掌门虽然年轻,却比他们更激进,更有魄力,直接了当地宣布独立。 即便他们坐上掌门之位,也未必有此魄力。 这小子平时软弱涣散,只知道四处游荡,原来骨子里淌着的血依然继承了南宫血脉中的高傲,高贵,比他那个变种的爹有血性多了。 而且手段诡诈狠毒,霸气十足,是一块做掌门的好料。 南宫岩,南宫石不住得点头赞许,见他二人如此,其他的弟子们立刻转了向,异口同声的大声应和:“南宫神剑,重振雄风!南宫神剑,重振雄风!” 慷慨激昂的情绪顿时将整个南宫山庄彻底笼罩,躲在人群后面的老管家南宫崌一脸阴郁,不住地摇头叹气。 他追随南宫崖三十年,对南宫家的状况了如指掌。 早在南宫崖接任掌门前,南宫世家的形势已是每况愈下,入不敷出。南宫崖忍辱负重,苦心经营,勉强维持着南宫家的声势。 他突然暴毙后,几个退居后院,不务世事的老糊涂,推举了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毛头小子,再加上一群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躺在老祖宗留下的家底和荣耀中自高自大的败家子,南宫世家迟早会败落在他们手里。 如果没有南宫崖苦心经营,你们早就喝西北风了。 山庄弟子三千,光侍候你们的佣人就有二千多,人家都是需要支付工钱的。 你们整天喝酒练剑,交游江湖,都需要钱的。 哼,退出九大门派,不受崇阳宫节制,你们知道崇阳宫的后台是谁? 是朝廷,是皇上! 你以为九大门派都甘心受崇阳宫的节制?还不是因为崇阳宫是当今道教之尊,而本朝正好崇尚道家。 得罪了崇阳宫,南宫家的大半生意都会被迫关门。 威震江湖,不仅要有绝世剑法,更重要的是有钱财做后盾。 你们这样做,固然会给崇阳宫造成一些麻烦,可南宫家六百年的基业恐怕从此一蹶不振,彻底衰败下去。 南宫崌一脸苦笑,独自离开沸腾的人群。 南宫北已当众宣布,事已至此无法挽回,唯一办法就是如何缩减开支,使南宫一脉得以延续下去。 不破不立,让这帮不知天高地厚的南宫子弟吃点苦头,或许还有机会励志图强。 他径直去账房统计账簿,准备给新上任的热血青年降点温。 独坐灵堂的南宫北,一脸冷峻的思索着:名动天下的南宫世家为何会衰败到如此境地?剑法卓绝的父亲怎么会死在一个无名小道剑下? 答案只有两个字:虚名。 父亲本来可以一剑刺杀青衣小道,但他却选择了刺断对方的经脉。 一个剑术大师刺杀一个无名小道显得没有大师气度,一剑废掉他的武功,教训一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道人,才能显出一个前辈的气度,一个大师的风采。 所以他不惜冒险将一击化为四点,出剑慢了半分,结果自己也被对方一剑伤及了心脏。 如若及时救治,也许还有一线生机。 为了不在江湖同道面前失了南宫家的面子,闭气捂伤,一口气狂奔三十里,伤口的血无法外泄,全部倒流入体内。 等他回到闲人堂,胸中积血已凝固,立刻倒地而亡。 除了三大闲人和南宫北没有人知道他的死因,他用死捍卫了南宫家的尊严。 南宫北从小就看不起一贯软弱的父亲,原来也是一条铁血硬汉。 从他看到南宫崌拿来的一堆账簿后,开始理解自己的父亲,开始理解他的忍辱负重,理解他的委曲求全。 他虽然很早就看出南宫家的财务状况不容乐观,但没想到已到了崩溃的边缘。 这样更好,越糟糕越好,自己的计划越容易奏效。 置之死地而后生! 这帮衣食无忧,无所事事的南宫弟子,一个个自高自大,自以为是,出门要骑最好的马,坐最好的车。 铸剑要找最好的铸剑师,吃饭要找最好的酒楼。 整天在江湖上耀武扬威,不可一世,让他们也过一下出门靠脚,没钱吃饭的日子。 知耻而后勇,但愿他们能够从往日的荣光虚名中清醒过来,与自己共同进取,在剑术上不断突破,在江湖上扬名立威,为南宫家获得更多的利益空间。 一定要让他们明白重振南宫,人人有责。 这样破釜沉舟,虽然风险很大,但还有一线生机。一直躺在前辈的荣耀之下,顶着一个虚名苟延残喘,家族覆灭之日已不远。 父亲忍辱负重三十年,虽然延续了那份脆弱的荣耀,却加重了南宫家的衰败。 南宫家最缺的不是钱,而是一种精神,一种积极向上的精神。 父亲的早逝虽然不幸,对自己,对南宫家或许是一种幸运。 如果不是这次意外,未来的二十年甚至三十年,南宫家都会在父亲的辛苦维持下慢慢衰减萎缩,自己也会像自己的大伯南宫破一样,浪迹江湖,做一名江湖浪子,一辈子为追逐一个女人而奔波。 激进的南宫破等不到接替掌门的希望,黯然离家出走。 与他相比南宫北是幸运的,因为家门突遭变故,争到了掌门之位。可以一展抱负,放手一搏。 建功立业,有时候也需要一丝运气,不光是实力和剑术。 现在这份幸运落在他南宫北头上,一定是天意安排,他绝不会辜负这份天赐的机缘,一定要给南宫家,给江湖,给老天一个满意的答卷。 花落雪! 你想对付崇阳宫,称霸江湖。 必定会主动上门来找我,此刻我已是掌管天下第一世家的主人,一个值得你眷顾的人。 你要征服的是江湖,我要征服的不只是江湖,还有你! 一个人无论平时活得多么卑微,一旦身居高位,便会膨胀,便会自信,自然而然便多了一层霸气。 第86章 伤心满地 就在南宫世家与崇阳宫反目成仇之时,挑起两派争端的百花仙子,却安坐在花中小阁,惬意地享受着鲜花美酒。 她外表平静,内心却已陷入深深的失落。 退居西南的她,却时刻关注着江湖变化。 桃花小楼前一剑伤心的青衣小道,已经四肢被废,如昙花一现,永远退出了江湖。 在他江湖之旅中最闪耀的那一刻,也是她最黑暗的一刻。 在他挥出那致命一剑,成就了他短暂的辉煌,却将她淹没在江湖深处,陷入了无尽的失败与耻辱。 现在他已是一个废物,在她面前,他却成了一个永远的胜利者,她永远再没有机会洗刷那一剑留下的耻辱。 数月来,她已在专心修炼伤心小刀心法。 摈弃了霸气的百花蜂针一点破,苦修自怨自艾,伤心失落的伤心刀诀,不就是为了重出江湖,一雪前耻? 可是现在那个曾经击败她的青衣小道,已不值得她去出手,心中的恨意化为了深入骨髓的失落感。 如果青衣被废带给她的只是一种失落情绪,那么南宫北的表现却激起了愤怒的伤心。 她明明已感觉到他离自己越来越近,可是关键一刻,他却突然折身而返,毅然放弃了追随她的旅程。 这不是暂时的权宜,而是彻底的放弃。 他已接替南宫世家家主,正意气风发地筹划南宫家的复兴大业。 他原来竟然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他隐藏得竟然如此之深? 他迷恋她,仅仅是因为当时的他浪迹江湖,郁郁不得志。她不过是寄托他失落,抑郁的工具。 他并不是一个痴心冲动的年轻人,而是一个无法一展雄心而放逐自己的流浪客。 她竟然因为他背叛崇阳宫,为她挺身挡剑而萌发了一丝奇怪的情素,竟然有那么一些感动,居然将心爱的鬓边桃花留给了他。 现在才明白原来他的心早已背叛了崇阳宫,为自己而攻出的一剑,其中至少有七分是一种长期压抑的宣泄,只用三分心意是为了保护自己。 三分心意? 这不是她所要的,她要的十分,要的是全心全意。 就在她倍感失落的时候,一种奇异的感觉陡然自内心深处升起。 杀意,按捺不住的杀意! 她忽然很想杀人,可是面前却没有她要杀的人,手里也没有要杀人的刀——伤心小刀。 小阁外的花丛摇动,枝头鲜花纷纷坠落,散落满径的落花。 “好强的杀气!”花怜月不知何时已立在小阁外。 “师傅,你来了。”花落雪急忙收敛杀意,淡然地问候。 “小雪,你现在终于悟通了伤心刀诀,可以驾驭伤心小刀了。” “我悟出了伤心刀诀?我怎么毫无感觉?”花落雪抬起一双洁白如玉的手,茫然地看着它们。 “当你伤心到想杀人的时候,便可驾驭伤心小刀。刚才那伤心一瞬,如果你手里有伤心小刀,现在躺在花径的便不只是满地落花,也许还会多一具尸体。” “尸体?谁的尸体?”花落雪惊骇地问。 “这里还有谁,当然是我。” “不可能,我怎么会杀死自己的师傅。”花落雪一脸诧异。 “会,因为在我出现的那一刻,花枝骤然不动,落花骤然停止,散播花中的杀气全部指向了我。你虽没有感觉我到来,但你心中的杀气已感觉到我的存在,全部凝聚到我身上,如果你手中有刀,它早已刺穿了我的心脏。” “师傅的意思是,只要我的伤心小刀一出手,它会杀死周围任何人,包括自己最亲爱的人。” “不错,一个伤心的人,会伤害任何一个试图接近他的人,包括想帮助和安慰的他的人。” “那就是说我无法完全控制驾驭伤心小刀。” “不错,你的伤心情绪一旦触动伤心小刀,便无法再控制驾驭它,但你可以控制你的情绪。” “那就是说,我的情绪可以控制我手中的刀,只要我控制了自己的情绪,就等于控制了自己的刀。” “不错,只要你控制好你的情绪,你的刀就不会随意杀人。” “既然我的伤心刀诀已修通,师傅打算何时去取伤心小刀?” “现在就去。” “现在?” “不错,马上出发,我等这一天已经十几年了。” 站在拜月神殿对面的一座孤峰之颠,连续奔波几天的花怜月,没有半点困倦,一脸伤感地望着对面孤悬半空的拜月神殿门洞。 荒草杂树,石刻剥落,一片破败。 十几年了,她终于再次回到了这个伤心地,再次面对那一个令她伤心欲绝的无情人,那一个让她砰然心动,一心追随的师兄顾皓月。 名叫皓月,心却比皓月更无情。 他的无情彻底摧毁了她追随他一生的美梦,他的心里只有刀,没有女人。 伤心欲绝的她为了报复他的无情,决定在刀法上与他一争高低,用她的伤心小刀彻底击碎他的无情,击碎他的无情刀。 决战一刻,她才明白原来只有无情刀才是最快的刀,无情的人才是最好的刀客。 不是师兄的刀太冷,太无情,是她还不够伤心,她发出的伤心小刀还不够狠,不够毒,不够绝望。 无情的刀锋划过她一双雪白的手,削去一双白玉般的拇指,握了伤心小刀的拇指。 伤痛欲绝的她终于彻底领悟了伤心刀诀,有了一刀伤心的意念,可是她的刀已不再,只剩了一双血淋淋的手,一双永远都无法握刀的手。 而她期待已久的另一个人始终没有出现,那是一个追随她几十年,为了她遁入空门的伤心人。 现在她给了他一个机会,给了他一个承诺:只要他帮她击败顾皓月,登上江湖之颠,便与他比翼双飞,纵情江湖。 他却龟缩不出,不敢为了她而出手一战。 是不敢?还是不肯? 一切已不重要,她的双手已废,他的人却没有出现。 一个冷酷无情的师兄已让她伤心欲绝,另一个她随叫随到,甘心情愿为她驱弛的少年知己,生死决战一刻竟然没有应约而来,助她一臂之力。 直到多年以后,她才明白他已参透佛法,成了一位勘破世间人情物欲的高僧。 高僧?勘破情欲? 你真得能忘却从前,忘记我? 那么恭喜你终于修成正果,送一样礼物给你,看你的心会不会痛,会不会愧疚? 你若丢弃它,便是逃避自己,一个逃避自己的高僧永远都不会修成正果;你若留下它,它便是你心中一个解不开的死结。 任你修为再高,也无法解开的死结,因为它是你的心魔。 十几年过去了,折磨你这么久的心魔,终于有了解脱的机会,所以这次你一定会来。 我相信,你已出现,我的心已感应到你的心跳,那是一颗因痛苦折磨而萎缩的心。 第87章 残刀破阵 那个无情的男人已经去了,但他的弟子伴月七星还守在拜月神殿。 想要取回伤心小刀,必须要战胜他们。 如果双手拇指还在,如果容颜依然不改。 战胜他们,只需一个灿烂的微笑,便会让他们的拜伏倾倒;轻轻地摆动一下自己的手,便会让他们的心插上一把小刀。 望了一眼一双断指的手,抬手摸了摸已有些粗糙的面容,眼角的细纹似乎又深了一些。 一个残废的老女人,面对比顾皓月还要阴冷无情的伴月七星,究竟有几分胜算? 一分都没有。 幸好她的目的并不是战胜他们,而是拖住他们,给小雪足够的时间取回伤心小刀。 至于是否能全身而退,只能依靠另一个令她伤心欲绝的人,在她心中早已死了的人。 但她知道,在他心中怜月一直没有死,这次他一定会来,了断往日的恩怨。只有出手帮她脱困,化解她心中怨恨,他才会心安,才会摆脱折磨他十几年的心魔。 “师傅,日已落,我们是否可以动手?”花落雪已有些迫不及待。 在往日思绪中漫游了半天的花怜月终于回到了现实世界,望着那个残破的山门,冷冷地说:“动手的是我,不是我们,你要在我与七星对决之时,趁机潜入拜月神殿,取回你要找的东西。” “它放在哪里?我怎样才能找到它?” “这个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顾皓月一定会把它供奉在拜月神殿。” “供奉?” “不错,他可以不尊敬我,却必须尊敬那一把绝世神兵——伤心小刀,那是先师明月尊留传在世的神兵。” “既然是供奉,必定在显眼之处,弟子明白了。” “你错了,伤心小刀放在哪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不是它的真正主人。如果你就是它要等的人,它会主动找你,如果你不是一个能够驾驭它的主人,即便它放在你面前,你也拿不到它。” “弟子明白。”花落雪一声应诺,身影一闪,已潜到了山门附近。 花怜月冷酷地看着她的背影,一脸淡漠的摇头叹道:“这么急着去做伤心人,这种伤人先伤己的刀法带给你的,会是一场人间炼狱。” 夕阳似血,晚霞满天 一个雪白的身影,衣诀飘飘,独立群峰之间。 空气中开始弥漫出淡淡的花香味道,不是一种花的香,而是一百种花的香。 荒凉残破的拜月神殿,忽然多了一层暖意,多了一丝温馨,一层令人窒息的暖意,一丝夺人心魄的温馨。 七股残破凄凉的杀气透出山门,将阵阵花香切割的支离破碎。 七把残破的断刀! 七个枯瘦的身影! 七副冷峻的面容! 出现在漫天红霞的暗影里。 花香已残,落花纷纷而落,漫天飞舞。 一百种残裂的花香,一百种残败的落花,散落成漂浮在空气中的一片温馨。 透出一丝莫名的伤感,一丝莫名的失落,将七屡杀气紧紧的包围,凛冽的杀气已开始在落花飘舞,花香醉人的温馨中慢慢融化。 七星君面色凝重,齐声大喝:“残刀破阵!” 七条身影破空而出,七把残缺的刀凌空而起,织成一张无边无际的刀网,落花中的花怜月已被困在了网中央。 凄凉的刀风杀尽了漫天的温馨。 花香已散,飘零的花朵被刀风席卷而动,在如血夕阳的残照中,幻化出一个色彩斑斓的字“残!” 残刀卷残花,花残刀更残,血红的天空被一个残字渲染得格外清冷悲凉! 残花,残刀,残照,残酷到底! 你残我更残,你残的是刀,我残的可是握刀的手! 一只残废的玉手,在一片残意中,出现在七把残破的刀光里,雪白的食指与中指间夹着一只细细的蜂针,一只绿光幽幽的针,一只巨毒无比的针。 百花蜂针一点破! 传说中的百花蜂针一点破! 令江湖人物闻风胆寒的百花蜂针一点破! 一点即破,破肤既死,空气中弥漫出一种死亡的味道! 一个细小的破字在针尖崩发,笼罩天地的那份残破的残,已被这个细小的残破的破字一点而破。 残刀已破,残刀织成的阵却没有破! 残刀破阵! 本来就是一个残缺的破阵,不攻已自破,你又该怎样将它一击而破? 你破我也破,你破我更破! 你想一点而破,不用你来点破,我早已一片残破! 破!破!破! 血已飘过,雪已在飘落。 一只雪白的手在往上飞,一个雪白的身体在往下落,漫天的雪白破片飘舞,飘落在破败的刀风中。 残中破,破中残! 花怜月的手已残,衣已破。 残手被残残更残,可怜身上白衣衫! 一只雪白的手已被残刀斩飞,一身雪白的衣衫已被破成白雪般的碎布片,在空中散成一片凌乱。 雪花飘飘,刀风萧萧! 真气随着衣衫一齐被破的花怜月,玉体竖陈,风光无限,向山底坠落而下,齐腕而断的一只手已冲高回落,直追自己的主人一起坠落而下。 空中的血雾已迷散在一片残破的刀风里,一阵清风卷过,带着一朵灰暗的云飘过,已将失去衣衫的花怜月和断手都卷入云层,紧紧包裹着飘向云雾缭绕的群山深处。 伴月七星已闭目平息,落回拜月神殿门前的悬空石台上,努力运气平覆心中涌起的那一丝奇异的躁动。 残刀破阵! 修炼多年的残刀破阵! 今天他们终于有机会见证它的威力。 当年被崇阳一剑击断的七把断刀,在他们的心里投下了永远的阴影,无法摆脱却又无法回避的阴影。 每次拿起手中的断刀,阴影便如毒蛇般缠绕过来,失败的情绪便会将他们重重包围。 苦修数十年年,今日一战终于驱除了缠绕多年的心魔。 残刀破阵的威力远远超过他们的意料,他们的目的本是七人同心,将花怜月拒之门外。 意在守而不是攻。 可残刀破阵一启动,却带动他们变守为攻,一举杀残了花怜月,还破了她的护体神功。 师叔年近六旬,身体居然如此美妙! 罪过!罪过! 七星君面露尴尬,心照不宣,面面相觑,脸色微微泛起红色。 失败的心魔刚刚驱除,另一个心魔却悄悄地扎下了根。 七个自少年时便追随大哥的武学天才,一生中除了刀还是刀,年过半百才第一次看到女人身体。 这个女人虽然有点老,他们却已禁不住脸红心跳。 第88章 伤心小刀 一个老女人已经让七星君脸红心跳,从拜月神殿款步出来的一个年轻美貌的绝世美女,一个笑面含春的绝世美女,一个薄衣隐现的绝世美女。

在他们潜伏五十年,刚被点燃的激情之上,又浇了一桶油。

七根风吹日晒五十多年的干材,刚接触了一点火星,又被浇上了一桶油,熊熊烈火砰然而起,迅速蔓延。

他们的脸已烧成红色,连七双冷漠的眼孔里也开始喷火,蛰伏五十年的身体开始出现微妙的变化。

苦修数十年,他们才压抑降伏的那一根尘缘,已默默蛰伏很多年,这一刻它又开始苏醒,驱使它的心魔也开始复活。

冲动?心魔?

七大星君蓦然惊醒,师傅生前苦心教导我们:冲动就是魔鬼,是修炼刀道的最大障碍。魔由心生,只要控制自己的心,才能驱除侵入的魔。

他们开始收神,平息,脸色开始恢复冷酷,眼神中却泛起了一层紧张局促。

绝世美女的手里捏了一把泛着惨淡光芒的小刀,一把被师傅收藏镇压了十几年的绝世神兵。

他们守护拜月神殿十几年都没有发现它的存在,她进去片刻间便将它捏在手中,难道她与伤心小刀已经有了默契?

七星君缓缓将七把断刀搭在一起。

残刀破阵,一触即发!

花落雪凄婉地笑着,心却在流血。在她走出来的一刻,正好看到了师傅惨遭脱衣断手的一幕。

看到从小抚养自己的师傅受伤受辱,她的心已在剧烈的痛,可手中的伤心小刀却毫无反应。

她杀心已生,手中的刀却没有半点杀意,难道它是假的?

在她潜入拜月神殿那一刻。

除了幽暗的壁灯,大厅中央石台供奉的一尊石像,围绕石台的四个火盆,整个拜月神殿大厅空空如也,一无所有。

大厅四壁十几个石室,石洞交叉排列,难道要一个接一个石室挨着去找?

一丝刺骨的寒意直透手心,她的手已捕捉到了一丝微弱的杀气。

杀气居然来自供奉的石像,石像一只干枯的手上居然闪着犀利的寒芒,那是一把薄薄的小刀,苍白的小刀。

难道它就是自己要找的伤心小刀?

花落雪紧张地向供台移过去,离石台越近,刺骨的杀意越浓烈。

不错,应该就是它!

一念闪过,花落雪飞身如电滑向石台,五指凌空一收,那一柄小刀已捏在手,身影已向拜月神殿外飘去。

在他滑向石洞口的瞬间,刚好看到了师傅被残的一幕。

当她想要冲出洞口救助师傅时,洞口外已被七道残破肃杀的刀气笼罩,她不得不收住身形。

此时的她才有时间仔细观察捏在手中的小刀,它是一把精致的小刀,称心合手的小刀,长短宽窄好象专门为自己打造。

它已瞬间与她融合为一体,它与她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亲切感。

她断定它决不会假,可是临危之际,为什么它却无动于衷,一动不动?

难道是她的功力不够驱使它,她的伤心程度不足,还不能触动它?

她无法驱动手中的刀,就无法穿越前面的刀墙。

“放下刀,火速离开。”天杀星君冷冷地说,他依然没有出手。

面对如此美丽动人的生命,他竟然有些不忍出手,这样美丽动人的生命是用来欣赏的,不是用来残杀的。

花落雪已从七星君眼里读出了那一丝温柔,钢铁般坚毅的目光中透出的那一丝细小的温柔。

温柔,只要有一丝便已足够。

有这一丝温柔,她便可以在钢铁刀幕中打开一个让她全身而退的缝。

花落雪脸上露出一层温柔的笑,她已看到对手的眼神被那一丝细小的温柔触及,轻轻颤抖了一下。

她笑得更灿烂,更温柔,她的手已开始缓缓的解开衣带。

伴月七星强压心火的意志之墙,再次出现了裂纹,寒冷的目光变得有些迷离,有些游疑,有些艰难。

是马上出手?

还是阅过风光再出手?

就在他们犹豫的瞬间,花落雪已突然出手,闪电般解开胸衣扑向伴月七星。

一片炫目的雪白扑面而来,天杀星君脑际冲血,竟然出现片刻的晕玄。

白影已一闪而过,花落雪已从他们中间滑过,飘向对面的峰顶。

一直站立不动,迟迟不愿出手的七大星君,本来想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后再出手。结果只看了一个不清不楚,不明不白,一闪即逝的缥缈幻影,心里却在埋怨自己为什么关键时刻眨了一下眼。

脚下已启动,手中的刀已出手,铺天盖地向花落雪盖过去。

残刀破阵!

这一击出手,已绝不留情!

被愚弄,被戏耍的感觉让他们颜面无存,他们已被彻底被激怒,激怒他们的不止是被一个小女孩愚弄戏耍,而是她居然看破了他们的心机,他们心中一闪即过龌龊念头。

自命不凡,修为深厚的刀道大师,内心世界居然如此不堪,如此肮脏,如此龌龊,他们分明已感受到花落雪内心深处对自己的讥笑和不屑。

漫天的刀影已展开,那个杀气漫天的残字已铺开,罩住了花落雪的每一条退路,残字背后的那一个堪破天地的破一触即发。

刚刚落在峰顶稳住身形的花落雪,已来不及变幻身法继续逃逸,她已感觉到藏在刀光中的杀怒,恼羞成怒的杀怒!

他们这次要的不再是刀,要的是自己的命。

她下意识地将双手缩起来,蜷缩一团闭目等死。

她宁愿被乱刀砍死,也不愿像师傅一样被砍掉手,砍破衣服。

血淋淋,赤条条,太可怕了!

环绕四周的杀怒消减,刀风渐收,花落雪诧异地睁开眼睛,却看到更加诧异的一幕。

七大星君在空中挥舞着刀,缓缓向冷月洞口收缩而去,似乎时间瞬间倒流,正在缓缓地回到过去,回到七大星君出手的那一刻。

上天居然给了她一次逃跑机会,念头一闪而过,她已闪电般飞身而起,身影瞬间消失在山林深处。

七大星君惊恐地挥动着手中的刀,却无法斩断背后巨大的吸力,来自拜月神殿内的吸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可恶的女孩淹没在山林中。

她带走的不仅是他们看护多年的伤心小刀,也带走了他们作为高级刀客的尊严。

不及太多感慨,他们已被吸到拜月神殿内,七大星君狐疑地四下搜索,除了幽暗的灯光,燃烧的火盆,洞内一如既往的冷冷清清,四壁空空。

石台上的雕像在火光映射下,眼神里泛着幽幽的寒光。 第89章 苦戒大师 “施主,你这又是何苦呢?”苦戒大师盘膝而坐,一脸悲悯地叹息。

“大师何必故作姿态,我自残右手,自散护体真气,与大师有何关系?”躺在他面前的花怜月,苍白的脸上露出一丝残酷的笑。

“花怜月,你真的这么恨我?竟然为了引我出来,如此自残。”

“大师,这次你终于来了,我虽被残一手却很开心。”花怜月苍白的脸上露出了无限的温柔。,

“阿弥陀佛,佛门弟子慈悲为本,怎能眼看着女施主坠崖而亡?”苦戒努力平息自己的情绪,淡淡地说。

“慈悲为本?哼,一派鬼话,当年你眼看着我被削去手指,却躲着不敢露头,当时你的慈悲之心跑到哪里去了?”

“陈年往事,施主又何必耿耿于怀,当时老僧确实未在现场。”

“什么?你竟然来都没有来,接到我的求助居然没有来?”花怜月愤怒的眼里喷出了火。

“施主与顾皓月之间的恩怨情仇,何必要将老僧也卷在其中?”

“老僧?那时你很老么?你忘记你是怎样苦苦地纠缠着我。如果不是你,我跟皓月师兄也不至于是这样的结局。”

“顾皓月醉心刀道,心无旁鹜,你得不到他的心,与老僧又有何干系?”

“当然有关系,要不是你死缠着我,每次我出去惹事闯祸,你都暗中跟踪保护我,他怎会安心的去炼他的刀,在你出现之前,都是他在处处保护着我。”

“老僧所做所为,不过是受人所托。”

“受人所托?是顾皓月让你追踪包护我?”

“顾皓月醉心刀道,无暇为了施主东奔西走,便请在下代劳。”

“在此之前,你们素不相识,名动天下的南宫破甘愿为拜月邪教的人办事,他究竟给了你什么好处?”

“这个嘛..老僧却不便提及。”

“你现在是大师,不方便说,那我替你说。因为你贪恋我的美色,出于嫉妒不惜与顾皓月生死决斗,结果一败涂地,羞愧之下想挥剑自杀,顾皓月不但阻止了你,还承诺将师妹让给了你。”

“阿米陀佛,罪过!”

“哼,别老借念佛来掩盖自己的脆弱,南宫大侠。”

“老僧苦戒,过去的南宫破早已死了。”

“南宫破没有死,只是披了一件虚伪的外衣,如果他死了,苦戒今天就不会在拜月神殿出现。”

“老僧此来,只是为了了却往昔的一段孽缘。”

“咯咯,恐怕是为了一续前缘吧,顾皓月已仙去,大师终于等到了一续前缘的机会。”

“皓月既去,施主的心也随之而去,又何必苦苦纠缠老僧?”

“因为你跟死去的顾皓月一样,也伤了我的心。”

“花怜月施主,老僧往日对你呵护倍至,何曾伤害过你?”

“你曾当着顾皓月的面,发誓一生一世追随呵护我,在我与顾皓月对决之时,你却背弃誓言没来保护我,害我失去了握刀的手指。”

“断情崖上,施主面对老僧一刀伤心,若非少林燃木大师偶然经过,老僧恐怕早已在数十年前伤心而亡。”

“我不喜欢你,那是我的事,你既然喜欢上我,并立誓保护我一生。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应该成为你背弃我的理由。”

“可惜那个全心全意的南宫破已经死了,当你的刀插入他前心的那一刻。”

“大师纵横江湖几十年,可曾听过中了伤心小刀的人,还有机会坐在花怜月面前说话?”

“伤心小刀,一刀伤心,绝无生还的机会。”

“可大师却活到了现在。”

“老僧佛缘深厚,幸遇燃木神僧偶然经过,以纯阳神功护住老僧心脉,才保全了肉身不死。并带我远赴岭南,找到白衣黑心许还阳,将他的慈悲之心换给了老僧。

阿米陀佛,佛法无边,老僧便从此感悟,回头上岸。”

“狗屁换心术,都是胡说八道。心伤则死,神仙也救不了。”

“可老僧中了伤心小刀,现在却依然活着。”

“蠢猪!你之所以还能活下来,因为伤心小刀根本没有伤到你的心。”

“难道是你当年刀下留情,并不想杀死我?”苦戒安详平静的面色闪过一丝光彩,一闪即逝。

“不用那么激动,我只是不想杀死一个死心塌地,处处保护我的傻瓜,他一天到晚跟着我,实在是太讨厌了,所以出刀吓吓他,让他知难而退。”

“既然我的心没受伤,便没有被慈悲之心替换,那么我一觉醒来,似乎整个人都变了?怎么会这样?”苦戒大师有些摸不着头脑。

“哼,我看你的心没被换,是你的脑已被清洗过了。”

“洗脑?世间那有这种事?”

“我才不管你换心,洗脑这些烂事儿,你既然来了,我们的往日恩怨就要有个了断。”

“如何了断?”

“要么你我再续前缘,要么你带我找许还阳将我的断手续在手臂上。续缘?还是续手?你自己选吧。”

“看来无论我如何选,都必须与女施主在一起了。”苦戒大师无奈地叹息。

“反正你这位少林高僧现在已经身败名裂,已无处可去,跟我一起不是很好么?”

“身败名裂?”苦戒大师安详平静的脸上露出了惊诧之色。

“身为少林掌门,不远千里赶到拜月神殿,在江湖人士众目睽睽之下将一个赤身裸体的邪教女妖卷入僧衣,飘然消失在群山密林深处。

咯咯,你猜人家会怎样想,怎样说?

恐怕我们之间的风流艳事,现在已传遍了江湖的每一个角落。”

“众目睽睽?原来你的目的并不是盗取伤心小刀,是为了报复我?”

“那又怎样,我早已将消息偷偷散布出去,花怜月与伴月七星的决战,一定会吸引天下所有顶级高手。今晚的观众可不是江湖小虾米,至少都是与你我一个级别的人物。

咯咯,也许里面还有不少早已想把你搞臭搞翻的老对手。”

“阿米陀佛,女施主如此处心积虑,老僧也只好陪你去了。”

“南宫大哥,我就知道你会去的?”冷月暧昧地笑了,笑声牵动伤口,脸色陡然苍白。

苦戒急忙出手止住她断臂伤口处喷涌而出的血,抱起了那一具裹在宽大僧衣里的娇小躯体,飞身几个起落越过群山,消失在夜色里。

现在才明白她借说话之机,故意运气将封住血的伤口迸破,将自己置于最脆弱,最无助的境地。

面对如此孤弱无助的花怜月,他除了带着他远走高飞,继续保护她,已别无选择。

明知这一切都是一个事先安排的陷阱,他也只能义无反顾地跳进去

因果循环,一切都是自己年少轻狂种下的孽缘,不勘破这段孽缘,它一直都会纠缠不休。

既然已是大师,又何必在意名誉得失?又何须回避人间情欲的诱惑?

在狂风暴雨中屹立不倒的树才是名副其实的大树,在致命诱惑下岿然不动的大师才是货真价实的大师。

倒在风雨中的永远都是杂草小树,躺进诱惑里的永远都是庸才小人。

南宫破是江湖中百年不遇的剑术天才,苦戒大师是宗教界一枝独秀的佛法大师。

我不入红尘,谁入红尘?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

阿米陀佛!

我怎么又胡思乱想了?竟然有这样狂妄的想法?

罪过,罪过!,

哎,做大师真难,看来我还得加紧苦修苦戒。 第90章 高僧无戒 三天前,游历在外几十年的无戒大师回来了;三天后,执掌掌门十多年的苦戒大师离开了。 一个回来的突兀,一个离去的仓促。大多数僧侣还没反应过来,本寺的住持已换成了一个陌生的面孔。 虽然同样是大师,同样是光头,但风采却截然不同。 新来的这位大师又白又胖,连光头也格外的油亮,据说他在外面已经混了几十年,论资历比德高望重的苦戒大师还要深,可看他的面相分明比苦戒大师年轻许多。 这位大师面色很平和慈祥,并不象苦戒大师一脸严肃,令人敬畏。 自从这位大师接管本派,几位本门高僧的面色已不再一副让人敬畏,高深莫测的样子,换成了平和慈祥的面色。 连戒律院的铁戒大师的面色都不再严厉,偶尔还到厨房转转,关心一下小僧们的伙食,看来本寺一贯严厉的清规戒律,要随着苦戒大师的离开而逐渐放松。 新来的这位高僧面色红润,脑满肠肥,估计在外面不但有肉吃,说不定还有酒喝。在无戒大师的带领下,我们也许很快就会过上有肉吃,有酒喝的好日子。 他们本来就是因为家里没饭吃,才混到少林寺当和尚,混碗饱饭。 做和尚虽然有饭吃,饭菜却没多少油水,而且寺里的饭菜差,量又少。 那些不用干事儿,坐着念经的老家伙,这个量肯定能吃饱,俺们这些每天炼功干苦力的哪里够吃? 除了厨房几个伙头僧个个满身肥肉,其他人都越来越瘦了。 无戒大师一来,每天供应的饭菜虽然还是素菜,但花色明显多了,量也足了。 看来大师还是无戒的好。 什么狗屁苦戒高僧,最好被砍死在外面,永远回不来。 寺院上下上千名弟子一脸喜悦的同时,几位得道高僧却一个个愁眉紧锁,忧心忡忡。 苦戒大师一离开,整个寺院的气氛都变了。庄严肃穆,清静淡漠的空气中夹杂了一些不和谐的东西,而且越来越浓厚起来。 这样下去,如何得了? 但愿苦戒大师早点回来,及时制止这种事态的蔓延。 对于无戒大师,他们虽然内心不满,但他的话却一定要听,毕竟他才是本门掌门,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无戒虽然松散,但佛法武功修为高不可攀。 几位本门元老在苦戒大师临行,指定他代掌本派时,已领教过他的厉害,不得不俯首拜服。 再说,万一苦戒大师以后回不来,无戒必将继续执掌本门。与本派掌门作对就是以下犯上,无戒一发怒,便可将不服者清理出本门。 况且无戒也并不是一无是处,现在寺院的饭菜明显的改善,吃着也爽口,最近几位高僧的身体也清爽了不少。 安坐佛堂,冷眼面对这些变化的无戒大师,内心已开始得意的微笑。 坐在掌门位置,短短七天,他已感觉到除了几个顽固不化的老僧,大多数弟子也开始认同他,开始站在了他的一边。 几个老家伙唯一的希望就是等待苦戒归来,收回这个他暂时代管的掌门位置。 呵呵,这不过是痴心枉想,你们翘首以待的苦戒大师傅恐怕永远都回不来了。 最多再等两三天,就会有他的“好消息”传来。 看到外出探信的智清和尚惶惶张张跑进来,无戒笑了,看来不用再等了,今天就会有苦戒大师的消息了。 “掌门师傅,不好了,苦戒大师出事了。”智清语气慌张,手足无措。 还没等无戒开口询问,几位在禅堂打坐的高僧也飞身越过来,围住智清紧张地喝问道:“慌张什么?苦戒大师出了什么事?” “苦戒大师没出什么事。” “没出事,你慌张什么?”资历最深的悟戒大师严厉地斥责道。 “只是……苦戒大师他犯了本门戒律,已背叛了本派。” “胡说!”悟戒大师面色泛起一层寒霜,智清吓得不敢再吱声。 “智清,究竟出了什么事,不必慌张,慢慢讲。”无戒一脸淡然,几位高僧恭恭敬敬退到一边,双手合十,低头不语。 “现在整个江湖都在传播一件风流艳事,本派掌门大师挺身而出,解救邪教妖婆花怜月的风流事儿。” 听到智清的回话,几位高僧一个个闭目摇头,一脸垂丧。 只有无戒面不改色,严厉地责怪道:“苦戒大师出手救人,乃我佛门慈悲之举,怎可轻言背叛?” “可是花怜月乃拜月邪教的护法,是九大门派的死敌。”智清疑惑地看着几位高僧辩解道。 “是啊,智清说的不错,拜月教与我江湖正派确实水火不相容。”高僧们满脸失落地附和智清,看来自己心目中的超级高僧苦戒大师确实是犯了戒。 “据老僧所知,拜月教与本寺向来没有任何瓜葛,何来仇怨?”无戒淡然驳斥。 “拜月邪教祸害江湖,自然是我江湖正派之公敌,与我派却无私怨。”悟戒大师急忙小心翼翼地辩解。 “拜月便是邪教?呵呵,那么崇阳又是什么教?”无戒突然没头没尾地冒出一句,几位高僧有些摸不着头脑,惊异地望着无戒大师。 无戒继续平静地说下去:“拜月,崇阳争霸江湖,本无正邪之分。只是顾皓月败给了陆崇阳,拜月才沦落为邪教。 据我所知,在拜月教执掌江湖时,我派也曾与拜月神殿结过盟。” “掌门师兄,当年明月尊如日中天,我派自然要屈从其威势之下,你以为有何不妥?”一直沉默清戒大师不满地站了出来。 “当年明月尊如日中天,我派要屈从其威势之下;今天崇阳宫也如日中天,所以我派要屈从其威势之下?”无戒冷冷地看着几位高僧,几位高僧目瞪口呆地看着无戒。 无戒毫不理会,继续说道:“苦戒师兄乃得道高僧,高僧行事必然高深莫测,解救花怜月其中必有深意,我派弟子岂可听信江湖传言,质疑本派高僧?” 几位高僧终于明白,无戒绕了半天,原来都是在为本派掌门苦戒大师开脱,不由得对无戒大师的良苦用心钦佩起来。 “苦戒大师虽然没背叛本派,却破了戒。”智清依然执着地继续汇报。 “破戒?什么戒?”执掌戒律的铁戒大师紧张地追问道。 “色戒,他在众目睽睽之下抱走了花怜月。”智清一脸通红,艰难地说。 “阿弥陀佛。”几位高僧目瞪口呆,一起将目光投向无戒大师,看他如何为苦戒大师开解。 “阿米陀佛,救人性命,苦戒师兄恐怕也是不得已之举。”无戒也有些为难起来。 “可是,花怜月当时被伴月七星杀破了衣衫,身上没……没有穿任何衣服。”智清脸色涨得通红,艰难地咽着口水。 “阿米陀佛!阿米陀佛!”几位高僧面色尴尬,忙不跌地开始高颂佛号,内心深处却荡起一屡奇异的感觉,如百抓挠心般,让他们躁动不安起来。 难道是心魔,传说中的心魔? 高僧们极力运气平息着自己的心魔,掩饰着自己的尴尬,生怕被掌门大师看破自己的心机。 早已是过来人的无戒大师,对这样的事已见怪不怪。 不就抱了一个赤身裸体的老婆婆,至于这么紧张,这么激动吗? 他不以为然地摇摇头:“人生于世,本就赤条条而来,赤条条而去,赤裸又如何?” 说罢,双手合十,缓缓地去了。 几位高僧看他不以为然地摇摇头而去,不由得紧张起来,难道无戒大师已经看破他们几位高僧的心机? 做为得道高僧,刚才怎会有那样的想法? 罪过!罪过! 看来自己的修为还不够深厚,让心魔乘机而入,还是要加紧苦修才是! 几个高僧也口诵佛号,各自去了。 智清目瞪口呆地看着高僧们一个个不以为然的去了,垂头丧气的嘟囔:“不相信我?我说的可都是真的,这可是我亲眼目睹……阿米陀佛,罪过,罪过!” 无戒端坐佛前,闭目静坐,脸上露出了一丝得意的微笑。 几位高僧表面不说,苦戒大师的高僧形象在他们心里已彻底倒下了,另一位得道高僧的高大身影已经慢慢植入了他们的心中。 短短七天,无戒大师完成了从一个云游在外的野和尚,到执掌本门的一代高僧的角色转换,已得到广泛认同和支持的一代高僧。 回想起那一条从地下金府走到少林寺的短暂而漫长的路,刚回少林时面对的轻视和敌意,还有那一场至关重要的佛法争斗…… 依然心有余悸的无戒大师终于可以长长地舒一口气,原来成功的路如此简单,不禁有些得意起来。 第91章 一双断指 游历在外的无戒大师终于回到了久别的少林,沿着山脚的石阶缓缓地攀登而上。 山还是那座山,寺还是那座寺,无戒已不是当初那个被迫离山的无戒和尚,他已是无戒大师。 在他眼里,山已不再是那座山,寺已不再是那座寺。 山太荒凉,寺太破旧。 他回来的目的是要将让山更清秀,让寺更宏伟庄严。 当无戒站在本寺山门前,面对的却是一片陌生的质疑目光。 山门内外不断有大小僧人进进出出的忙碌着。 同样的光头,同样的灰布僧衣,为何他们一眼就看出自己是外来和尚? 无戒茫然不解地看着那些质疑的目光。 “无戒师兄,你终于回来了。”一个枯瘦冷峻的老僧跨出了山门迎接上来。 “阿米陀佛,老僧拜见苦戒掌门。” “阿米陀佛,无戒师兄请到佛堂说话。” 看到德高望重的本派掌门苦戒大师,恭恭敬敬地迎接这个又白又胖,满面红光的老家伙进去,僧人们都投来诧异的目光。 得道高僧他们见多了,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脑满肠肥的高僧。 本寺几位高僧也闻风而来,面无表情地问候了离开几十年的大师兄,便一脸不屑地各自回去打坐修炼去了。 嘴上不说,内心的不满却已流露在面色。 哼,在外面混吃混喝,混得脑满肠肥,现在年纪大了,混不下去了,又回到本寺混吃养老…… 只有苦戒大使一如既往地恭敬,一直陪着漂泊归来的师兄。 佛堂内香火缭绕,烛火摇动,两位高僧相对而坐,闭目平息,默然静坐。 “无戒师兄游历归来,老僧可以放心离开了。”苦戒打破了沉默,冒出莫名其妙的一句。 “掌门已知道?你真的要去?” “阿米陀佛,劫数难逃,老僧无法回避。” “掌门身系本派安危成败,岂可妄动?老僧回来,便是要代掌门前去降妖斩魔。” “孽缘未了,心魔难除,老僧要降的魔是自己的心魔,要斩的是往日尘缘。无戒师兄现在的修为贯通天地,远在苦戒之上,此事却无法代劳。” 苦戒顿了顿,继续说道:“苦戒此去,吉凶难料,少林之事,还请师兄代管。” “掌门大师已决定要去?” “三日后便去。” “阿米陀佛,老僧只好勉为其难,代掌门大师暂管几日。”无戒毫不犹豫地接过了代理掌门的重担。 苦戒大师欣慰地点头,脸上露出满意的微笑。 千里而来,图谋夺位却面不改色,坦然自若,心无愧疚。看来无戒师兄的修为确实已出神入化,已进入无我无私的境界。 苦戒缓缓起身:“无戒师兄,时候已不早,随我一起去用些晚斋。” 斋堂内,几位高僧面对斋饭正襟危坐,闭目合十,等候着掌门师兄和贵宾无戒大师。 无戒大师随苦戒大师在准备就绪的饭菜前坐下,未等谦让,无戒便拿起碗筷,开始夹菜入嘴。 “呸,难吃!”无戒大师居然将到口的菜吐了出来。 几大高僧都皱起了眉头,苦戒大师却面不改色,安然地享用着面前的斋饭。 旁边的清戒大师放下碗筷,淡淡地问道:“无戒师兄乃本派高僧,怎可说这样的话?” “清戒大师乃本派高僧,怎可吃这样的饭?”无戒面不改色地回敬了一句。 几位高僧都停止了进饭,关注着这场即将开始的论辩 “饭在面前,怎可不吃?” “话到嘴边,怎能不说?” “寺内饭难吃,可以不吃。” “老僧话难听,为何要听?” “话音入耳,不得不听。” “饭在嘴边,不得不吃。” “不得不吃,斋饭进口又何必吃了又吐?” “不得不听,实话入耳又何必听后发怒?” “实话入耳?信口开河,何来实话?” “有感而发,便是实话,有感而不发,便是虚假,各位大师,请问寺内饭菜如何?” “阿米陀佛,确实很差。”众高僧不得不点头承认。 “智同,快去给无戒大师重新去单炒一份过来。”埋头吃饭的苦戒放下手中空碗,大声吩咐道。 一边守候的管理膳食的值橱大弟子智同,一脸不快地向外走去。 “不必了,饭虽难吃,却还能吃。”无戒叫住了智同,端起面前的饭,就了面前的那盘青菜,几口便吃得干干净净。 他吃完眼前饭菜,抬头道:“再来一份!” 智同和尚犹豫地看着苦戒掌门,苦戒苦笑着点头。智同下去不久,便将剩下的半筐饭,半盆剩菜端了上来。 无戒也不客气,一口气将剩下的饭菜一扫而光。 “阿……阿米陀佛,饱了。”他打着饱咯,念起来了佛号。 几位高僧一脸不屑,还嫌饭菜差,看样子已经几天没吃过饭,简直就是饿鬼转世。 “无戒师兄,饭菜如何?”悟戒大师故意调侃。 “难吃!太难吃!”无戒大师连连摇头。 “既然师兄吃不惯粗饭,智同,明日起给无戒大师另起一灶。”苦戒大师一脸苦笑,大声吩咐道。 “不必了,既然本寺僧人都如此自讨苦吃,做为本寺的一名普通僧人,老僧也就跟大家一起凑乎着吃吧。掌门大师,我先回客僧房休息了。”说罢摇头叹息,望外而去。 “师兄既然是本寺高僧,不必住在待客僧房,请随本座到方丈室歇息。”苦戒大师叫住无戒,带他向后面的方丈静室而去。 看着无戒大师远去的背影,几位高僧彻底地怒了,面面相觑,丢下手里的饭碗,也起身各自离去。 “各位大师,你们的饭还没吃完?”智同一脸不满地提醒。 “哦,阿米陀佛。”几位大师面色微红,急忙坐回原位,面无表情地继续吃饭。 他们心里却在默默念叨着: 罪过,罪过,一生气差点忘了食必尽的寺规。 无戒师兄实在是太无礼了。 他如此无礼,犯戒么?好像不犯戒。 我们生他的气,犯戒么? 不对,我们都犯了嗔戒! 这位无戒师兄一定是故意当着掌门大师的面考验我们的修为,从一进山门,他就趾高气扬,摇头晃脑,故意惹我们愤怒。 我们一冲动,便中了他的套,犯了嗔戒。 几位高僧心照不宣地埋头吃过饭,口诵佛号各自回去潜心静修,努力平复心中被激起的那一丝愤愤不平。 无戒大师一进方丈室,捡了一处圃团躺倒便呼呼睡了。 苦戒大师一脸凝重地走进自己的独立的清修禅堂,面壁而坐,取出了一个小黄布包袱,缓缓打开包袱,里面是一个精美的礼盒。打开礼盒,里面又是一个细小的黄布包,淡淡的清香扑鼻而来。 苦戒颤抖着双手解开黄布包,面如死灰般死死地盯着里面的礼物。 几十年过去了,它一直在折磨着苦戒,无论他如何苦修苦戒,总无法突破它的阴影,每次面对它,心都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痛。 一双断指! 一双纤细白晰的断指! 一双经历数十年依然完好无损的断指! 这就是花怜月送给他的礼物,一对原本属于貌美如花的花怜月姑娘的拇指。 因为他没有遵守立下的誓言,没有在她铤而走险一刻出现在拜月神殿。花怜月在拜月神殿失去了它们,苦戒大师在少林寺得到了它们。 她将它们送给了他,也将心中所有的哀伤和仇恨都送给了他。 十几年过去了,现在终于有机会化解尘缘,将它们物归原主。 三天后,他将会帮她拿回她失去的东西---伤心小刀,还有一双断指。 一切都结束后,苦戒从此便可了无牵挂。为了一句年少轻狂时发过的誓言,他已付出了太多的代价。 第92章 大力神掌 几位清心寡欲的高僧,恋恋不舍地放下了手中的饭碗。 同样的菜,同样的饭,怎么味道却有天壤之别? 可惜量太少,再多一点就好了。 大师们第一次感觉到没吃饱,原来吃饭不饱的感觉这么难受。 千余名弟子的反应更是强烈,用清水把碗盘洗刷得干干净净,洗碗水都全部喝下肚,一滴不剩。 智同和尚紧张地看着大家的表情,满意的笑了,看来老子的手艺还是不错的。 看谁还敢说老子做的饭菜味道差? 今天就让你们见识一下什么才是真正的厨师? 被无戒大师批评贬低过的几位火头僧,为了证明自己是合格的厨师,很用心的替寺院僧侣弄了一顿素斋。 只要用心去做,同样的材料也会做出不同凡响的味道。 无戒大师照例还是将剩下的饭菜全部要来,慢慢地品味着,旁边陪坐的几位大师闻着饭菜的香味,听着无戒吃得津津有味的啧啧之声。 艰难的吞咽着口水,肚里居然咕咕直叫。 只有苦戒大师面无表情,一脸木然,他的心早已离开了少林,这些细微的变化竟然毫无察觉。 几个火工僧眼巴巴地看着无戒大师无情的剥夺了他们的福利,拼命地擦抹着流淌的口水。 无戒每天除了吃饭,就是四处闲逛,到处指手画脚,指导着弟子们的日常工作和修炼。 能够得到跟苦戒大师平起平坐的高僧指点,弟子们感觉格外的感动和自豪。无戒大师走到那里,都会有三五个弟子围过来请教。 不知不觉中,三天很快就过去了。 日暮时分,苦戒大师将几位本寺高僧都叫过来,庄重的宣布:“各位大师,本座从明日起要离开少林一段时间,由无戒师兄暂掌掌门之位。” 突如其来的消息将几位高僧彻底搞蒙了。 掌门要离开少林,让他们惊异不已;无戒大师代掌本门,却让它们一脸茫然。 对于掌门的行动,他们不便过问,对于代理的人选,他们却一片质疑,纷纷摇头叹息,表现出强烈的抗议。 为了本寺的安定团结,苦戒大师不得不回头无奈地看着无戒:无戒大师,该你上场了! “无戒佛法修为肤浅,实在不堪重任,悟戒大师执掌本派日常事务多年,最熟悉本派,还是请悟戒大师代掌掌门。”无戒大师缓缓地开了口。 “清戒大师德高望重,还是请他代理好一些。”悟戒大师急忙起身推辞。 “铁戒大师功力深厚,执掌戒律多年,还是让铁戒大师代理的好。”清戒大师也急忙推辞。 …… 几个老和尚推来推去,叽叽歪歪,没完没了。 苦戒大师摇头叹息,闭目不语。 “既然大家都不愿接管本派掌门这样的重担,老僧不自量力,只好勉为其难了。”无戒声如洪钟,突然郎声宣布。 几位高僧尴尬地坐在哪里,哑口无言。 本派掌门,谁不愿意当? 我们只是谦让一下而已。 哎,又被这个在外流浪多年的野和尚给糊弄了。 既然都说了自己不愿意,大家都是得道高僧,又怎好当场反悔? 事情闹到这一步,几位高僧也不好再说什么,集体陷入了沉默。 沉默片刻,清戒大师不负众望,代表高僧们提出了他们的质疑:“无戒大师,既然愿意担此重任,老僧并无异议。不过本派位列江湖九大门派,本派掌门的武功修为必须冠绝武林,方可震慑江湖,无戒大师游历江湖多年,必定修为深厚,可否展示一二,让我等山野老僧也开开眼界?” “既然要考较切搓武学,掌门大师,各位高僧,无戒就给众位展示一下我的生平绝技---大力金刚掌。”说罢起身,龙行虎步,跨出了大殿。 大力金刚掌? 几位高僧面面相觑,不屑一顾地摇着头。 这套掌法,不过是本派的入门功夫,寺内千余弟子个个都炼得滚瓜乱熟。连扫地,煮饭的闲杂人员都会。 少林高僧个个身怀绝技,这个外出游历多年的无戒大师自称高僧,他的绝技居然是本寺的启蒙功夫,看来修炼功夫还是要在本寺内安心修炼。 四处游荡,混了几十年的无戒,居然一直还在修炼大力金刚掌这样的粗浅功夫。 哎,这也不怪他,离寺几十年,又没有前辈高僧指点,到哪儿去学本门的绝技? 在众人一片质疑目光注视下,无戒大师面不改色心不跳。 “大—力—金—刚—掌—” 无戒一声大喝,猫腰弓步,收腹出掌,一掌拍在一株参天古木树干之上。然后退步收身,缓缓站立,拍打着沾了树干灰尘的手掌。 参天古木傲然直立,纹丝不动! 啊? 这招大力金刚掌也太不象话了,大力金刚掌可是天下至刚至阳的掌法。 无戒大师出手时,腰不直,步轻浮,出掌绵软无力,刚进山门的小和尚也不至于如此不堪。 连力挺无戒的苦戒大师也不禁惊疑起来,难道自己看走了眼?无戒真的是一个游走四方,混吃混喝的无懒和尚? 不对啊,那天他刚到少室山下,深沉的步履,绵厚的呼吸,便震动了在禅房静坐潜修的自己。 难道他的功夫是间歇性的? 时好时坏,连他自己也无法控制? 面对一片惊讶的面孔,无戒若无其事解释:“出家人有好生之德,一草一树都有生命,老僧实在不忍伤害这株大树。只是伤了一些已经垂老的经脉,今秋落叶时,最下面的三个枯枝的枝叶会最先落尽,明年春天这三个枯枝便不会再发芽,长出枝叶了。阿米陀佛!” 说罢低眉合手,向大殿内走去。 这样也行? 这不是投机取巧么? 要等到秋天才能看到这掌的威力? 不! 还要等到明年春天,你他娘的糊弄谁呢? 这不仅是投机取巧,简直就是无赖之极! 几位高僧气得哭笑不得,肚子里已开始骂娘。出家人不该讲脏话,可面对这样的无赖,不骂人能行吗? 看苦戒大师一脸苦笑,摇头叹息跟着无戒往里走,几位大师心中有了底,看来苦戒师兄也忍无可忍了,这回看他如何决定。 一个个气鼓鼓的跟在后面,往大殿而去。 啪! 一声轻微的响动自身后传来,苦戒停住了脚步,尾随的几位高僧也停住了脚步。 什么声音? 好像有什么东西从树上落下来。 啪!啪!啪!啪!...... 一连串的劈啪声自身后不断传来,众位大师不由自主地转过头,一个个目瞪口呆。 “阿米陀佛,忘了告诉各位大师,老僧铲除古木枯枝的时候,顺便清除了一下寄生树干,蚕食树木的一些害虫。”无戒淡淡地说。 望着散落一地,已经僵硬的暗红色树虫,大师们哑口无言,心服口服。 原来平淡无奇的大力金刚掌,在无戒手里使出来,竟然有了化腐朽为神奇的威力。 高! 实在是高! 简直是高不可测啊! “无戒师兄掌法深厚,虽然解除古木的危害,却伤害了如此众多的小生命,罪过!罪过!”苦戒大师一脸悲悯的叹息。 “掌门师兄,一切生命,缘聚则生,缘散则去。此等害虫,偶逢因缘际会,滋生于树干之中,残食枝干方才成形,今日缘分已尽,自当还躯体与古木枝干。将它们收集埋于古木之下,旬日之间,它们自然会回复到生育他们的古木枝干,无戒师兄只不过帮它们完成了这个轮回。”一直躲在高僧深处不发言的一戒大师终于开了金口,居然替无戒大师来了一番辩护。 听一戒一番满含佛理的解释,苦戒大师欣赏地点点头,内心无限感慨:我派之内真是高僧云集啊! 前面的无戒大师透过人群,满怀深意地看了看低头默然的一戒大师。 识时务者方为高僧,关键时刻能够及时把握机会,这才是真正的大师风范,看来以后我要多多提拔重用这位一戒大师。 次日日出前,苦戒大师放心地离开了,无戒大师安心地留下了。 一个沉闷苦修,苦心经营的时代即将结束,一个朝气蓬勃,突飞猛进的时代已经跃然而出。 崇阳,拜月,你们放手去斗,去拼杀,去争霸吧! 笑到最后的,绝不会是你们.一定会是佛学圣地少林派。 在我无戒的带领下,少林一派一定会领袖武林,千年不衰。 踌躇满志的无戒大师已经胸有成竹,他已有了一套全新的寺院管理模式---革除陋习,开放山门。 第93章 大派崛起 苦戒背叛师门,还破了色戒,绝无可能再回来执掌少林。现在暂时坐镇本派的无戒大师毫无疑问地成了本派的合法掌门人。 几位高僧已经预感到本寺会有一番变化,无戒一定会有所行动。 他虽然已经荣升掌门,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但本派几百年的寺规却是本寺铁律,他的所有行为必须严格尊照本寺清规戒律。 一旦有所突破,本派老僧必须以本寺戒律为据,与他据理力争。 做好了斗争准备的高僧,一个个慷慨激昂,跃跃欲试。然而无戒大师却表现得平平淡淡,无所作为。 除了爱吃剩饭的特权,实在挑不出什么毛病。 一连几天下来,无戒大师依旧表现得安然自得,几位高僧却是百抓挠心,心绪不宁,无法安心念佛清修。 本派掌门继承多日,却毫无动静,总该出来表个态吧? 几位高僧不约而同地来到方丈室,无戒一连安详的端坐蒲团之上,闭目合十,面容肥厚,俨然有坐佛之像。 面色雍容,体态魁伟,一副深不可测的大师风采,平静的面容比前任掌门苦戒的一脸肃穆更让人心存畏惧。 “众位大师,请坐。”无戒缓缓开口,依然闭目端坐,坐高僧环绕而坐。 “本座执掌本派多日,发现本派一些小小弊端,正想请各位前来商议。” “弊端?什么弊端?”几位高僧顿时警惕起来。 “佛说众生平等,本座却发现本寺的众僧却并不平等。” “何以见得?”高僧们顿时紧张起来,莫非掌门在暗示我们高高在上? “同为修行之人,火工僧人地位似乎低人一等。” “寺内杂务繁重,自然需要有人打理,扫地,挑水,煮饭也是一种修行,掌门何出此言?”高僧们有些摸不着头脑。 “每日用饭,他们都要为所有僧侣盛饭上菜,其它僧侶有手有脚为何不自己动手,连吃饭这等小事都要让人伺候?” “这个……倒并非其他僧众偷懒,不肯自己动手盛饭,本派人口众多,如果不限量供应,恐怕寺中存粮很快就被吃光了。”向来饭来张口的大师们,不免有些不自然,悟戒大师急忙出来辩解。 “终日繁忙的苦力僧与安坐禅堂的静修僧侣,不同工,饭却同量?” “虽然有失公正,但寺内缺粮,也是不得已的事。” “山下荒地千倾,山上却困顿无粮?” “出家人超凡脱俗,清心潜修,开荒种地乃凡俗之事,虽有荒地,本寺僧侣却不便耽于世俗俗务。” “本寺僧侣虽众,但大多数都是为了吃饭,并非修行,为何不将这些无心修炼之僧打发下山,让他们转为本寺俗家弟子,开辟荒田为本寺僧田,租种给他们。” “本寺本来人丁不旺,这样做本寺恐怕僧人要流失大半。” “悟戒大师刚才不是说本派人口众多,粮不够吃么?” “……”悟戒一时语塞,哑口无言。 众高僧面面相觑,却找不到反驳的理由。 本派确实良莠不齐,不少弟子确实无心向佛,只求温饱,无戒大师说的也是事实。 “裁减僧人,下山开荒种地,虽然可以解决眼前的吃饭问题。可一旦名声传出去,恐怕会堵塞本寺门路,以后无人愿意加入本派。”铁戒大师说出了高僧们的担忧。 “哈哈,大师过虑了,听到这个消息后,恳求入我山门种地的人恐怕会挤破山门,有地种,有饭吃,不用交税,不用苦修,这样的事哪里去找?” “这些无心向佛的俗家弟子再多,对本寺又有何用?本寺需要的是真心向佛的弟子。” “放心吧,对于如何吸纳根器优质的可造之才,老僧早有打算。” “愿闻其详,请掌门赐教我等。”高僧们一个个俯耳静侯。 “收费,凡入我寺修炼,需供奉良田十亩。” “啊?”高僧目瞪口呆。 本寺向来免费都人丁单薄,还要收费? 开口就是良田十亩?这样岂不是自断本派之源? “各位大师,不必担忧,入我派的弟子不但会越来越多,其资质也会越来越高,记住:门坎抬得越高,江湖声望便越高,想加入的人也会越多。” “那么一些资质很高,但没有钱财的弟子,岂不是无缘本派?”出身贫苦的一戒大师说出了自己的担心。 “本寺要的是地,并不是钱,决意加入本派,可先做俗家弟子,在山下开荒种地,等开够了十亩,自然可以升入山门。” “大师英明!看来本派发扬光大,成为武学第一名校的日子指日可待。”一戒不失时机地吹捧。 无戒听得虽然有些肉麻,却很受用,情绪一下子慷慨激昂起来,将其下一步的计划也和盘托出:“这些方略重在吸纳,旨在增加本寺的内部实力。要扩大本寺的江湖声誉,本寺僧人必须走出去,在江湖中展示本派功夫,提升本寺的声望……” “掌门大师,这样做似乎有些不妥,佛门弟子潜心修佛才是根本,这可是本寺传承百余年的戒律,佛门净地,岂可随意出入?”资深大师悟戒一脸正气地反驳。 “悟戒大师说的对,佛门净地,岂可随意出入。所以不是谁想出去就可以出去,出去的僧侣必须经过严格的筛选,必须代表本寺武功的最高水平。” “筛选?如何筛选?” “佛法深浅无法度量,武攻高低却可以展示。可以通过比武的方式选出本寺武功最强的十八名高手。” “一次出去十八名高僧,似乎多了一点?”高僧们有些疑虑起来。 “不是十八个,是一个。” “再在十八个高僧当中,选出武功最高的一个派出去,不错!不错!”高僧们纷纷点头表示赞同。 “各位误会了,这十八个高僧是本寺的护法十八罗汉,谁都不可以擅自离开。” “十八罗汉?他们都不可以出去?那谁可以出去?” “只有击败十八罗汉的弟子才可以出去。”无戒斩钉截铁地说。 “啊?”高僧们异口同声的惊呼,一个个呆若木鸡。 这是要开放山门?分明是紧闭山门嘛。 这么高难度,恐怕以后在再没有人可以离开本寺外出游历了。 只有无戒大师信心满怀,他坚信,以后不但会有人闯出去,而且会有大量的弟子会闯出去。 只有面对压力和诱惑,才会爆发出巨大的武学潜力。 正当大师们漠然坐着,尴尬无语时,外出探听的智清急匆匆地回来了,大师们陡然紧张起来。 前几天,他带回了苦戒大师的消息,带给他们的震撼还没有完全消除,今天又急急惶惶地回来。 这个乌鸦嘴,又会给本寺带来什么坏消息? “掌门大师,不好了,九大门派分裂了。” “什么?”高僧们跳了起来,死死地盯着智清。 智清根本不理他们这一套:一个个都自称大师,哼,关键时刻一点都沉不住气。 他不理会一惊一乍的高僧,继续向安坐不动的无戒汇报:“南宫世家的新主人南宫北已宣布退出九大门派。” “就这些?”无戒有些失望地看着智清。 “不,傲雪山庄,寒烟阁,落红庵也宣布退出九大门派。” 最初惊讶的大师们很快都恢复了平静,看到无戒大师一脸平静,他们赶紧快速地收起了惊讶。 同样都是大师级的高僧,绝不可以让大家看出自己有差距。 看到无戒一脸平静,智清不禁有些上火,这么惊天动地的消息,你都没有表示一下关注? 哼,听了下面的消息,看你还能不能如此镇静自若? “还有五台一派也分裂了。” “好,很好,不出老僧所料的话,五台已分为天台和云台两派。”无戒没有惊讶,脸上掠出了一丝笑意。 “啊?原来掌门已经知道了。”报信的智清反而一脸惊讶。 “我并不知道,只是猜测而已。” 连猜测都这么准,果然是大师,智清佩服的五体投地。 几位高僧却无暇佩服无戒的猜测能力,一脸疑问的看着无戒? 九大派,三道三僧三俗,除了三个道学门派,现在就剩我们了,我们该如何选择? 无戒却毫不理会,顾左右而言他:“寒烟阁的小掌门叫什么?” “木玄” “恩,是个人才,没背景,没靠山,没粮食,也敢跟着瞎起轰。” 一边的清戒终于按捺不住:“掌门大师,我们怎么办?” “不要跟着他们出风头,只管干好我们自己的事。”无戒大师一副高深莫测的表情,下达了本寺的最高指示。 第94章 名门丑事 听到南宫世家退出九大派联盟,木玄立刻便宣布寒烟阁也退出九大派联盟。 他已登上寒烟阁掌门位置一个月,虽然坐上这个位置的过程很艰难。但一切都已是过去,他现在已经是这座山头的主人。 南宫世家根基深厚,历六百年而不衰,敢于跟江湖盟主叫板。 寒烟阁根基本来就浅薄,又连遭重创,也敢宣布与崇阳宫作对。 木大掌门,你凭什么? 就凭一个人,一个叫木玄的人。 木玄立在寒烟之颠,自信地看着东边的群山,背后的钢刀泛着淡青色的寒芒,跟随他的六名寒烟弟子也背后背着同样寒芒闪闪的钢刀。 刀! 寒烟阁弟子用的不是玉笛么? 以前曾经是,现在也改用杀人的刀。 血的事实证明,杀人时刀比笛子更管用。 玉笛,拿在手里很儒雅,吹起来很动人,拿着它跟人家拼杀,太不实用了。 自从一月前的那一场夺位之争后,玉笛便彻底退出了寒烟阁,取而代之是锋刃犀利的刀。 如果哪个弟子依然留恋手中的玉笛,舍不得放弃。那么请你离开,到中州城的恋红乐坊去演奏。 那里不但有最好的笛子师傅,还有最好的吹萧师傅。 江湖地位不是靠嘴吹出来的,是靠刀拼杀出来的。 玉笛寒芒,九死一伤;玉笛魔音,杀人于无形! 哼,听起来似乎很高深,跟三个番僧的破铜钹搞搞合奏还可以,与真正的神兵利器相比,实在是不堪一击。 还自称萧家的绝学,死守着不传外姓。 可怜的木长风大侠,舍弃了手中的剑,抛弃了自己的姓,入赘萧家学这些徒有虚名的吹奏乐器,结果死在几个三流的土蕃番僧的打击乐器之下。 哎,实在是可惜。 现在好了,寒烟阁内除了萧秋水继承萧家的玉笛绝技,其他弟子都跟着自己改用刀。 这次出去借着巡视本派领地,督促分舵缴纳银粮的机会,要好好展示一下寒烟忍刀的威力。 对于敢于渗透到本派领地的其他门派弟子,不问理由,只有一个字:杀! 只有杀,才能立威,才能扬名,才能挽回寒烟阁在江湖中的颓废之势。 木玄对自己的刀法有着绝对自信,他自立门户的忍刀是源自江湖刀法领导者,曾经的江湖刀神明月尊的明月刀。 这套躺在床上在意念中炼成的刀法,已经超出了残月刀诀的内容,加入了许多属于木玄自己的心法。 残月刀诀的精髓是一个残字,木玄继承了残字诀的精髓,在刀法精髓里面却多了一个忍字。 小小翼翼,战战兢兢地忍了这么多年。 心藏刀诀,却不敢演练,只能躺在床上,在自己的意念中练习刀法。 这把刀一直藏在心上,一忍再忍,直到自己继承掌门的那一天。终于忍无可忍,一刀断萧魂,才第一次堂堂正正地拿起来了刀。 那一刻的灿烂,彻底照亮了他灰暗的人生! 三大番僧狼狈而退,六大血刀也悄悄而退,装典得喜气洋洋的婚礼殿堂,死一般的寂静。 终于从惊愕中清醒过来的萧秋水扑到萧长风冰冷的尸体,开始号陶大哭,热闹的婚礼顷刻之间变为凄惨的葬礼,顷刻间哭声四起。 这就是江湖人生,变化莫测的江湖人生。 在婚礼,葬礼交相上映的时候。 “肃静!”一声威严的喝斥,哭声立止,大厅一片寂静。 一个人站了出来,她是一个女人,一个躲在幕后三十多年的女人,一个三十年没有抛头露面的女人,一个曾经呲诧风云的江湖女侠。 她就是萧红绫。 萧长风的妻,萧秋水的娘,木玄的丈母娘。 自从萧长风入赘萧家,继承了寒烟阁,她便在江湖人的眼里消失。 从此以后,在江湖人眼里,在本派弟子眼里,寒烟阁只有一个萧长风,一个独掌大权,居高临下的萧大侠。 基于他们之间的特别身份,只要她还在江湖露面,萧长风永远都会活在某种阴影下。 为了成就自己的丈夫,她选择退到幕后,让所有人忘记她的存在。 只要萧长风还活着,她必须要深深隐藏自己。现在萧长风惨遭不测,寒烟阁摇摇欲坠,她必须站出来主持大局,让所有忘记她的人看到她这个寒烟萧家的真正主人。 她隐忍三十年,儒雅有余,霸气不足的萧长风终究一事无成,最终竟然死于三流高手的群殴之下,连死都死得窝窝囊囊。 现在在他的主持下,又一个新版的萧长风又要接过寒烟阁的大旗。 铁的事实证明,想借助女人起家的男人都缺乏一种霸气,终究难成大器。 寒烟阁在萧长风主持下已经沦落到破败的边缘,如果再让眼前这个一贯畏首畏尾,隐忍不发的木玄继续执掌本派,衰败的结局便再也无法挽回。 为了寒烟阁的再度崛起,有着血性传统的萧家人必须站出来,萧红绫霞必须站出来,接过本派的掌门重任。 久违的萧夫人站了出来,一脸冰霜的站了出来,所有的在场江湖人物都注目过来。 她是谁? 是萧长风之妻,寒烟萧家的唯一嫡系传人。 她想干什么? 不知道! 在一片质疑的目光中,告别江湖的萧女侠缓缓开口:“本派掌门不幸早丧,本派不可一日无主,自即日起,本派事务由我暂时代理,本派现在内外交困,无暇招呼各位江湖同道,望各位多多包涵!” 滞留在寒烟阁,幸灾乐祸看热闹的各派弟子听到主人已开始逐客,只得怏怏起身,本派弟子不约而同地将目光转向静立一边的木师兄。 木玄一脸平静,一动不动,面对横空跳出的岳母大人,除了忍别无选择。 他能忍,有人却不能忍。 “各位江湖同道慢走,留下来做个见证。”一个遥远的声音破空而来,一个萧洒的身影已傲立山门。 萧而洒,玉笛魔音萧而洒! 寒烟阁内的萧家弟子纷纷迎了过去,当年被老主人逼出山门的萧而洒师兄终于回来了,这帮委曲求全的萧家堂兄弟终于见到了亲人,一个个热泪盈眶。 “本派掌门号令,你竟敢对抗!”萧红绫气得满脸通红,神情居然有些忸怩。 “你不是本派掌门,他才是萧掌门指定的继承人!”萧而洒指着立在一边的木玄。 听他这样说,所有的人都愣住了,难道他回来不是为了夺位? “木玄年纪幼小,功力微薄,不足以威慑江湖,妹妹只是暂时代理,以免本派被一些别有用心的外人所欺。” “别有用心的人恐怕就是你吧,当年你设计圈套,害我身败名裂,被赶出家门。招赘了一个傀儡进来,你躲在幕后把持本派三十年,可惜公道自在人心,任你如何收买,他们还是站在我这边。” 看着大多数萧家子弟都站在萧而洒后面,萧夫人彻底失望了。 苦心经营三十年,以为早已笼络住了这帮堂兄弟,可是她彻底错了,关键时刻,他们却没有站在她这边。 他们之所以在她面前唯命是从,帮她管理寒烟阁的一切内务,将萧长风架空,都是为了萧觉,一个他们满怀期待的萧家传人。 自从萧觉死了,他们没有任何理由再拥护支持这个野心勃勃的女人,这个为了得到本派控制权不惜迷惑堂兄,做了有背伦理之事的女人。 她那样做,是一个一箭双雕的绝杀计! 既赶走了妄想继承掌门之位的堂兄萧而洒,也怀上了本派的合法继承人。 声名狼藉的萧而洒被驱赶出家门,背负着屈辱终身的罪恶感,这种事无法辩解,也辩解不清。 谁让你一喝酒就来劲,只喝了两杯就来劲了。 明明是她引诱已遂,却让他背负一个酒后强迫未遂的恶名。他只能自认倒霉,虽然长得仪表非凡,却偏偏取了个倒霉名字:小二傻。 第95章 父以子贵 从同门堂兄弟的恶毒的目光中,萧夫人已经读出了他们的厌恶和鄙视。 当年之事,做得天衣无缝,天知地知我知萧而洒知。这种事他只能有苦难言,怎么可能到处宣扬? 那么堂兄弟们怎么会知道? 难道他们听到了自己说服父亲传位萧长风的那番话? 那年萧觉已经六岁,萧长风入赘寒烟阁已六年,萧红凌为了将萧长风推上继承人的位置,跟她爹摊了牌,当时木已成舟,面对现实,老主人已别无选择。 毕竟萧觉是萧家血脉,本派没有落入旁人之手,萧长风只不过是个过渡,是个架空的摆设。 老人虽然恼羞愤怒到极点,也颓丧到了极点,终于点头同意女儿的安排,萧长风被推上了继承人的宝座。 不久老主人便郁郁而终,新主人粉墨登场。 知道整个过程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死去的父亲,一个是野心勃勃的她。 自以为安排的天衣无缝的她,却忽视了摆在自己前面的那个人——萧长风。 他表面是一个任她摆布的木偶,其实一直都在暗中安排寒烟阁的未来。 一个甘愿抛弃青梅竹马,貌美如花的落红小妹,嫁入江湖豪门的男人,绝不会只是一个任人摆布的木偶,而是一个摆布人的木偶。 策划安排一段江湖偶遇,一见钟情这样感动人的姻缘,绝不是萧小姐的专利。 当她以为撒网捕捉到了一个呆头呆脑的大头鱼,却已经上了大头鱼的钩,他已经在她家门口守候张望了很久。 她自作聪明,以为他只是一个整天埋头读书,练笛的玉笛书生,一个连自己儿子是不是自己亲生的都搞不清的书痴,武痴。 他表面的痴迷不悟,只是迷惑她的假象,自从他进入寒烟阁,很快便清醒地发现自己所处的位置。 表面上风光无限,暗地里危机四伏。 经过六年的忍辱负重,终于父以子贵,登上了掌门宝座,可是一个叫萧而洒的名字,始终缠绕着他。 本派弟子都在私下传闻萧而洒强迫堂妹未遂的丑闻,只有萧长风知道不但强迫已遂,而且留下了铁的证据——萧觉。 不但要承认他是自己的儿子,而且要加倍的疼爱,因为这个儿子可以决定自己的前途和命运。 在登上掌门宝座的萧长风,终于得到了属于自己的第一孩子。 他满怀期盼着一个儿子,得到的却是个女儿——萧秋水。 喜得千金后的萧夫人从萧长风失落的眼神中,突然意识到某种危机,从那以后,无论萧长风努力,萧夫人的肚子再也没有鼓起来。 一个内功深厚的女人,想控制自己的肚子易如反掌。 她不断地扼杀着萧长风大侠的后代,年轻气盛的萧长风不得不按压愤怒,再次选择了忍。 孤立无援,有苦难言的萧长风开始暗中培植外援,借口重整本派声威,大开山门广招弟子,乘机将百花谷的花铁枪,花月娇而招揽进寒烟阁。 一个安排掌管钱粮,一个安排在萧觉身边。 风骚入骨的花月娇长萧觉几岁,很快便将萧家的继承人彻底迷惑。 萧长风表面依然表现的潇洒风光,内心却经受着经年累月的痛苦,忍耐,煎熬。也需要放松,也需要倾述。 一个月光明媚的夜晚,在远离寒烟阁的钱粮分舵花家寨。 面对一轮明月,四野清风,他忽然想喝酒。 自从进入萧家,他已不喝酒很久,在萧家耳目众多的寒烟阁必须保持绝对的清醒。 在心腹爱将花老爹的地盘,放松一下,喝点酒也无大碍。 酒入愁肠,勾起了无限愁绪,便说了许多寄人篱下,郁郁不得志的话。 心腹花老爹不失时机地与萧大侠推心置腹起来,说着推心置腹的安慰话:“掌门何必如此消沉,贵公子人中龙凤,寒烟阁迟早都会落入木家骨血手中。” 贴心的安慰话,却彻底激怒了醉意朦胧的萧大侠:“滚!不要在我面前提起那个狗杂种。” 说罢萧大侠便摇晃着醉倒酒桌,一醉不起。 狗杂种! 萧长风竟然这样叫自己的儿子,花老爹楞住了! 愣了片刻,他便会心地笑了,于是萧觉是杂种的消息不径而走。 一觉醒来,萧长风发现自己在萧家的地位彻底改变了,以前怀疑,敌视的目光彻底消失,莫名其妙的坐稳了掌门位置,赢得了萧家人的一致拥戴。 他很快就发觉出现这种变化的根源——萧觉,萧家弟子都自觉地站在了这位未来的本派继承人的背后。 可惜这位倍受关注的继承人太不争气,眼里只有美女姐姐花月娇,整天泡在一起,如胶似漆。 无论萧家弟子如何努力争取规劝,都无济于事。 钱粮被劫,血刀出现,终于给他带来了人生转机,借口下山历炼,将那个自大自负的杂种派出去巡山。 借敌之手,彻底解决了那个让他耿耿于怀的“杂种”,也给了蠢蠢欲动的萧家人当头一棒。 趁他们还没有清醒过来,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早已选好的继承人推到前面。 在寒烟阁窝囊了一辈子,唯一的收获就是宝贝女儿,自己有生之年,一定要给她多争取一些。 就在即将成功的一刻,萧长风却不幸中道而亡。 失去了萧长风支持的木玄,只能眼看着萧妈妈与萧伯伯争夺掌门之位。 匆匆忙忙赶回来的萧而洒先生绝不可能是来帮自己的,借口为他主持公道来对付萧妈妈,在萧家人把持的寒烟阁,他即使掌了门也不过是个摆设。 木玄默默地立在那里,一言不发。 本门数量庞大的外姓弟子,眼巴巴地看着他,他们在本派虽然地位低下,但人数却很庞大。 他们当中虽然人才辈出,在萧家人控制下,却得不到发挥的机会。 这是萧长风留给木玄的唯一财富,只要有他们做后盾,加上他自己的绝世刀法,木玄自信可以笑到最后。 他表面却一副畏畏缩缩的样子,等待着萧家人的自相残杀。 处于被动局面的萧夫人,玉手轻摇,一只绿幽幽的长笛已横在面前。 在江湖上混,名正言顺的口号固然重要,但最重要的还是你的实力。 江湖争霸强者胜,只有除去眼前的萧而洒,才能彻底压服本派门人的反对情绪。 玉滴横陈,红唇轻启。 笛声幽幽而起,婉转回荡,夹带着一腔幽怨,满腹忧伤。 萧夫人孤单的身影,柔弱的身体飘摇在柔弱的笛声里,柔弱中透着伤,伤心的伤,伤神的伤…… 寂静的大厅透出丝丝缕缕的凄凉,断断续续的忧伤。 曾经蔑视,厌恶的的眼神开始变得迷茫,心开始感伤,隐隐约约已透出泪光。 一个个如醉如痴,迷茫在笛声中央。 静立不动,如醉如痴的萧而洒,莫名其妙地感觉到一丝心痛。 剧烈的心痛! 他的心已在笛声中膨胀颤动,魔音已悄无声息地渗透到他的血脉,直击他那颗被岁月剥蚀的破碎不堪的心。 第96章 玉笛魔音 玉笛魔音,杀人于无形! 萧而洒蓦然惊醒,脸上泛起一丝冷酷的笑。 哼,嫡传的玉笛魔音也不过如此,让你见识一下我数十年流浪在外,在痛苦和挣扎中创造出的玉笛魔音。 这才是真正的玉笛魔音! 呜---- 一声刺耳的鸣叫,划破了漫天飞扬的美妙和忧伤。 沉迷笛音,陷入魔境的江湖客如梦初醒。 谢天谢地! 这刺耳之声来得太及时,差点迷失在靡靡之音里,好险啊! 呜----呜---- 没等江湖好汉们回过味,单调而刺耳的鸣叫接踵而来,令人抓狂的破音尖啸直透心肺。 没有丝毫音律,丝毫韵味,只有一种简单而尖利的鸣叫在耳边不断的重复。 这那是玉笛之声,分明就是魔鬼之声。 他娘的! 才离虎口,又入狼窝! 刚刚喜获解脱的江湖好汉们,彻底陷入了绝望。 呜----呜----呜---- 萧而洒的吹奏越来越激烈,越来越刺耳,他自己竟然越来越陶醉,撕心裂肺般的鸣叫,将他又带回了流浪在外的那一段撕心裂肺的痛苦岁月。 仿佛又回到了人来人往的繁华街道,回到了人群的围观之下。 当年被逐出家门,流落街头,身无分纹,唯一的财产就是手中的一只玉笛,除了街头卖艺,已别无选择。 当他笛声第一次吹起,旁观者一哄而散,纷纷躲避。 他接连换了四个地方,都是吹之前人群纷纷聚拢过来,笛声一起,便嘘声四起,一哄而散。 年轻的萧公子的自尊心彻底被伤害:都跑得这么快,我吹得真的那么难听吗? 哼,嫌我吹得难听,我就吹个更难听的给你们。 呜---- 当他第一次吹出这个刺耳的音符,围观的人不但没有嘘声,也没有躲避,而是震撼震惊。 片刻后,纷纷痛苦地捂住耳朵,逃窜而去。 听吹奏不给钱就想跑,没那么容易。 萧公子被彻底激怒了,追着刚才站在前排,叫喊得最凶的那个死胖子,一路追逐着吹过去。 你嫌难听,本公子偏要让你听个够! 那个胖子逃过一条街,终于忍无可忍,突然回过头来,跪倒在地,拼命地磕头求饶,将怀里的钱全部掏了出来。 萧而洒停止了吹奏,楞楞地站在空阔杂乱的街中央。 玉笛魔音! 难道自己无意中已领悟到了玉笛魔音! 等他回过神,那个死胖子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留了一地散碎银子。 找到了诀窍的萧公子,一发而不可收拾,在江湖上一路吹过去。 吹遍了大江南北,吹遍了长城内外! 越吹越刺耳,越吹越难听,终于有一天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笛声一起,围观的人群来不及逃窜,便全部被笼罩在魔音之下,纷纷伏地求饶,解囊掏钱。 呜---- 呜----呜----呜---- 呜----呜----呜----呜----呜---- 凄厉刺耳的鸣叫声越来越气势磅礴,刺人心肺。傲立大厅的萧而洒已深深地陷入了往日艰难岁月的痛苦,愤怒,悲伤,无奈。 他已彻底陶醉在自己开创的音乐杰作里。 围观的九大派弟子,一个个面容扭曲,痛苦不堪,眼里透出了愤怒的火焰。 他娘的,这那是笛声,分明就是鬼叫,比鬼叫还难听。 求求你,萧大侠,别再吹了,饶了我们吧? 几个功力稍弱的江湖小弟已开始跪地掏钱。 旁听者尚且如此,与他对吹的萧夫人,早已花容失色,汗毛直立,悠扬悦耳的笛声渐渐被压倒的一片噪音之中。 渐渐支持不住的萧夫人,忽然飘然而起,在空中围绕着萧而洒飘舞起来,美妙悦耳的笛音再度高亢激昂起来。 衣诀飘飘,玉笛横陈,影如仙子,声若天音。 整个大厅再度被悠扬悦耳的笛声笼罩,被噪音折磨的不堪忍受的江湖好汉顿觉神情气爽,终于可以舒一口气。 一口气没缓过来,又被拖入了忧伤哀怨的包围,跌入了一种无法承受的伤心失落。 萧夫人围绕着萧而洒在空中飞转,萧而洒站在原地随着她的身影原地打转,两只玉笛的出声孔却始终相互正对着。 围观的江湖好汉们彻底的绝望了,刚才还是两种声音此起彼伏,交替着来。现在两股声音交织在一起,随着他二人的旋转时强时弱。 一波紧接着一波,一波又高过一波。 这样轮番折磨,你们还要不要人活? 几名本派新收的弟子实在不堪忍受,抓起散乱地上的竹筷。 血流如注,惨叫不断。 竟然将竹筷插入了自己的双耳,一脸放松的倒在地上。 空中飞转的萧夫人越转越快,越转越快,原地打转的萧而洒也随着越转越快,越转越快…… 好晕! 眼睛紧盯着他二人,随着打转的弟子们,有几个已被绕得天旋地转,眼前一黑,晕厥在地。 看的人晕,那么转的人呢? 萧而洒的脚步已开始发虚,就在他脚下一虚瞬间,萧夫人突然停止旋转,身形直扑萧而洒。 玉笛破空,寒芒激射,直插萧而洒。 萧而洒猝不及防,收不住旋转之势,继续原地旋转,萧夫人的玉笛已抵到他的后心。 脆玉声声,血喷如火! 脚步不稳的萧而洒已栽倒在地,人跌倒在地,手中的玉笛却已抵住了直插而来的玉笛。 两只玉笛相抵,凝成一根笔直细长的玉棍,紧紧握在萧而洒的手中。 空心长棍另一头的萧夫人已跌落在地,咽喉插了一只细细的长笛。 她眼里喷射着愤怒和不服的火焰,想要怒斥这个耍诈卑鄙的小人,一股鲜血自玉笛中喷射而出,终于没有发出任何声息,软软地倒下了。 笛中笛! 笛中藏着细笛! 笛中细笛,夺命一击! 原来这才是萧而洒的绝计。 两笛相对,大力催动笛中细笛,细笛透过萧夫人笛中空心,直插咽喉,一击夺命。 寂静! 死一般的寂静! 在场的人都已目瞪口呆:怎么会这样? 萧而洒赢得太诡秘,太狡诈。 分明是暗箭伤人,而且杀的还是一个女人,太没有江湖道义了。 暗箭? 细笛明明是面对面,光明正大的攻击出去的,怎会是暗箭? 这是生死对决中出其不意的临机变化,不是诡诈,是智慧。 血的事实提醒在场的江湖人:江湖争斗,两强相遇智者胜! 第97章 残月初现 刀光划过,无声无息地划过! 击杀对手的瞬间,萧而洒脸上略过一丝得意,那一丝得意永远凝固在他的脸上。 他的咽喉已插了一把刀,一把普通的刀,一个冷冷的面容出现在他面前。 偷袭,又是偷袭! 一日之内,三次偷袭,三次得手! 时机把握之准,让所有在场的江湖人叹为观止。 刚刚还畏缩不前的木玄,现在却一脸冷傲地立在大厅中央。 愤怒的萧而洒怒目圆睁,眼珠几乎要爆裂而出:我为你争夺掌门之位,帮你除去了挡在面前的障碍,你竟然偷袭我? 可惜他的咽喉已插了一把刀,再也没有机会说话。 木玄冷冷地走过去,冷冷地拔出了冷冷的刀锋。血喷如注,萧而洒带着一腔愤怒缓缓倒在血泊里。 眼见着心目中的萧家继承人被眼前这个无耻的无名小辈袭击而死,围观的萧家高手们怒不可遏,彻底失去了理智。 他们已悍然出手,一片笛影疯狂的围了上来。 木玄嘴角略过一丝残酷的笑,在忍耐中苦苦等待多年,早已忍无可忍,却一直在忍。 现在机会终于来了,终于可以拿起刀,演练一下自己的刀法,躺在床上,在忍耐中炼成的绝世刀法。 刀光一片,漫天而起。 残月,弯弯的残月! 围观的人群彻底地惊呆了,难道是今天经历了太多起伏变化,出现了幻觉? 不错,是幻觉,一闪即逝的幻觉! 眼前一闪即逝的幻觉后,围攻的萧家高手已全部倒在地上。他们的咽喉已被切开,咕咕地冒着血。 斩草除根,连根拔起。 这个深藏不露的家伙,刀法竟然如此厉害,手段竟然如此狠毒,在场的人心头不禁生气一股寒意。 “本派掌门尸骨未寒,本派弃徒萧而洒乘虚而入,勾结本派弟子谋杀掌门夫人,罪大恶极。木师兄代已故萧掌门清理了门户,寒烟阁不可一日无主,在下胡师道恳请木师兄就任掌门执掌本派。”一个洪亮的声音在人群中响起。 “恳请木师兄就任掌门!”异口同声,声震大厅。 数百名外姓弟子整齐划一,一起跪倒在地,萧家残余的几十个武功低微的弟子,左顾右盼一番,见大势已去,也纷纷随众人跪倒。 前来参加婚宴的江湖同道,一个个知趣地退出人群,不辞而别。 在刀光剑影,血雨腥风下的婚礼仪式之后,新郎木玄春风得意地登上了掌门宝座,新娘萧秋水却被彻底的摧垮。 刚刚眼睁睁看着父亲被杀,没来得及悲伤。又眼睁睁看着母亲被从未见过的伯父刺穿了咽喉。 在木玄出手的那一刻,她已不堪打击晕倒在地。 等她清醒过来时,父母已被安放在棺木里,静静地躺在灵堂,同父母躺在一起的,还有本家堂叔,堂兄弟,一共三十二人。 一日之间,父亲,母亲都死在了刀剑之下,形影不离的花姐姐是百花谷派来潜伏的奸细,平时和蔼可亲的堂叔们都成了图谋夺位的叛徒。 平时热热闹闹,人来人往的内院,现在只剩她孤零零的一个人。 她想哭,却欲哭无泪。 悲伤和绝望彻底已将她摧垮,躺在床上呆呆望着屋顶,不吃不喝也不动。 听到师妹醒了,木师兄将整顿本派的任务交代给师弟胡师道。急匆匆的赶过来,红肿的眼睛里透着疲惫的血丝。 “师妹,你醒了。” “师兄,你辛苦了,父母亲的丧事就拜拖你了。” “师妹,你放心吧,你现在需要安心休养,尽快恢复精神,寒烟阁的大小事还需要你来处理。” “寒烟阁的事与我有何关系,办完父母丧事后,我便会随他们一起去了。师兄,对不起,留下你孤孤单单的一个人。”她抬起软弱无力的苍白小手,抚摸着木玄消瘦的脸颊。 “师妹,你……”木玄的眼泪几乎夺眶而出,急忙背转身,眼睛望向窗外。 片刻后,木玄平复自己的情绪,忽然转过头,冷冷地说:“你不能死,你必须要活下去,杀父杀兄之仇,怎可不报?” 报仇! 萧秋水眼里透出了仇恨的光芒。 拜月教,傅宗枢。 所有的这些变故的根源,都是因为拜月教复出,因为傅宗枢上门挑衅。 在悲痛的不能在悲痛时,在绝望到无法再绝望时,她得到了一个支撑她继续活下去的理由。 毕竟她身上流的是江湖人的血,生长在江湖人的家庭。她必须要让杀害父兄的仇人付出血的代价。 可是她自幼不喜欢习武,功夫平平,拿什么去跟人家去斗? 她失望的看着木玄,无奈地摇摇头。 “我会帮你一起报仇,但你必须活下去,看着我替你报仇。”木玄斩钉截铁地说。 看着师兄一脸坚毅自信的面容,萧秋水重重地点了点头。 父母的丧事完毕后,沉浸在伤悲绝望中的萧秋水闭关后院,开始苦炼本门绝学---玉笛魔音,一心为惨死的父兄复仇。 独掌大权的木玄开始彻底整顿寒烟阁,将颓废之势彻底扭转。 他首先宣布废弃本派沿用数十年,实战中并不适用的玉笛,本派弟子全部改用刀,开始学习他所创的寒烟七忍刀。 对于坚持用笛,不肯放弃家传绝学的萧家残余子弟,木玄也给了他们合理的安排。 将他们连同家人一起派到寒烟阁在中州城的分舵---恋红乐坊。 你们不是喜欢吹吗? 那么你们到那里尽情地去吹吧。 一些愿意放弃玉笛,留下来学刀的萧家子弟也被他强行赶走,所有姓萧的,无论长幼,统统给我滚,只有萧秋水一个人例外。 现在完成了总舵整顿的木掌门,带着六名最得力的师弟,准备去收拾一下已经很久没有缴纳钱粮的几个分舵。 想自立门户,摆脱总舵的控制,先问问我手中的刀同不同意? 自从他一战扫尽萧家高手,附近几个分舵已经很识趣地按时上缴钱粮,可一些远离寒烟阁的分舵却迟迟不见动静。 尤其是在他宣布退出九大门派联盟后,有几个分舵居然公开跟他叫板。 看来是时候该给他们放放血了,顺便找机会将还在附近出没的傅宗枢也解决了。 这个家伙知道他太多的秘密,不除掉这个心头大患,就算他坐上了寒烟阁主的宝座,也不会坐得安心。 只有杀了他,秘密才会成为永远的秘密。 只有杀了他,萧秋水才会放下包袱,安安心心地做一个好妻子。 只有杀了他,才会让当初放弃自己的拜月教明白,谁才是真正的武学奇才。 没有那把破刀,我照样可以炼成绝世刀法,让一把普通的刀成为绝世神刀。 没有了残月刀诀,你们临时选定的那个打铁小子,只能拿着那把破刀,躲在边城军营里,做一个杀人如麻的普通刀兵。 上乘的刀法是修炼出来的,不是杀出来的。 屠夫就是屠夫,刽子手就是刽子手! 虽然他们也用刀,但他们永远都不会成为真正的绝世高手。 第98章 偷偷摸摸 平静多年的中原武林,忽然风云四起,一派扰扰攘攘。 引发这些纷争的的残月刀主人,却一脸平静地驰骋在浩瀚的漠北草原,对于武林中的风云变幻一无所知。 迄今为止,沈落日依然停留在江湖纷争之外,安心地做着一个边城刀兵应该做的事。 离开古堡已经三天了,一路狂奔,四处搜索,却依然没有发现商队的踪影,随行的一些古堡士兵已经有些不耐烦起来。 “沈兄弟,前面已快到大宛,看来我们该回去了。”云洛飞勒住了马,脸上露出一丝无奈。 沈落日点点头,心领神会,没有说什么,纵马疾驰而去。躲在人丛中的叶孤燕犹豫片刻,也纵马尾随沈落日飞弛而去。 云洛飞目送二人消失在苍茫暮色之间,拨转马头,带领部下向古堡方向疾驰而去。 沈落日纵马奔了一程,勒住马,翻身下马,从悬挂马背的袋子里摸出一些干牛肉,找一块平坦的地方坐了下来,撕扯着肉丝大嚼起来。 叶孤燕远远地停下来,也下马找个地方休息。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一轮明月冉冉升起,将空旷的草原笼罩在一片朦胧暗淡的光影里。 已经习惯了人群中吵吵嚷嚷的生活,忽然间剩下一个人独自坐在空旷的天地间,叶孤燕感觉有些不适应,太冷清,太孤单了。 躲在一群讨厌的人中间无话可说,那种与众不同的孤独让她倍感煎熬。现在远离了那个讨厌的人群,却很想找一个人说说话。 坐在远处的那个讨厌的家伙,居然躺在草丛里睡了,在浮动的草影里,露出一点黑乎乎的朦胧身影。 一种无法忍耐的孤单情绪折磨着她,除了孤单,还有渐渐升起的恐惧感。 四周实在太空阔,朦胧的月色也显得格外的诡异,偶尔的风吹草动,让她惊出了一身细汗。 奔波了几天,困意袭来,她却不敢睡。 夜深人静,时不时传来草原野狼的嘶鸣,野鸟的枭叫。 她感觉有些毛骨悚然,她本能地朝沈落日那边看过去,那个可恶的家伙依然睡得如死猪一般,居然一动不动。 死猪,讨厌的死猪! 叶孤燕嘴里嘟囔着,却不由自主地站起身向那头死猪走过去。 没办法,在这样孤单恐怖的环境里,即使身边有一头讨厌的猪,也比独自一人煎熬要好,何况这还是一头可以带给自己安全感的猪。 走近到离沈落日几尺远的地方,叶孤燕坐了下来,耳畔传来如雷的呼噜声。 猪就是猪,连睡觉都发出猪一样的呼噜声。 叶孤燕讨厌得皱着眉头,躺在草丛里,头一着地,便在如雷的呼噜声里迷迷糊糊的睡着了,睡得很香很安静。 讨厌的呼噜声居然让她紧张的情绪彻底的放松,让她有一种说不出的安全感。 “谁?”熟睡的沈落日忽然一跃而起,手中亮出了黝黑的刀。 “是我!”草丛中传来一个甜甜的女声,一个阿娜的身影缓缓站立起来。 萧归雁一脸浅笑,花枝招展的立在朦胧月色里。涂着厚厚脂粉的雪白面容,在月光下泛着淡青色的光泽.显得格外恐怖诡秘。 “是我,死猪,大惊小怪的,有病!”这边躺在草丛的叶孤燕嘴里不满的嘟囔,翻个身继续睡了。 望着他两个,萧归雁诡密地一笑,缓步走了过来,挨着叶孤燕坐了下来,一只手居然伸进了叶孤燕的衣服…… 莫名其妙的沈落日一脸诧异地看着萧婆婆,搞不懂她究竟玩什么花样。 在萧婆婆的轻轻摸索下,叶孤燕开始有所触动,她好象意识到什么,突然翻身跳了起来。 “无赖!”面色通红的叶孤燕拔剑刺向呆呆发愣的沈落日,而刚刚出手侵扰叶孤燕的归雁姐姐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猝不及防的沈落日翻身滚落一边,虽然躲过了致命一击,胸口还是留下了一条细小的血痕。 他顾不得解释,提着刀沿着归雁姐姐隐去的方向追过去。 一击不中,恼羞成怒的叶孤燕飞身直追其后,羞红的脸上淌出了委屈的泪水。 一个跑得快,一个追得急。 眼前朦胧中现出了围栏的轮廓,一个简易的临时营寨出现在他们面前。 归雁姐姐笑盈盈地领着众人已经恭侯在营寨前,面对着含笑迎接的归雁姐姐,沈落日只能无可奈何地苦笑。 她刚才的那个恶作剧,难道仅仅是一个玩笑? 这一个玩笑未免有些太过份,太卑鄙下流。 沈落日的脚步慢了下来,叶孤燕的剑却没有慢,对着他的后心直刺过来。 明明是一个误会,可是众目睽睽之下,沈落日却不知该如何解释。 面对无休止的攻击,自己该怎么办? 看着归雁姐姐那一张讨厌的笑脸,沈落日临机一动:你玩我?我也玩玩你? 狂奔逃避,已经避无可避的沈落日身形忽然一闪,情急之下躲到了萧归雁背后,一脸恐惧地紧紧抓住了归雁姐姐后面的衣服。 收势不及的叶孤燕,手中的剑直插萧归雁的咽喉,萧归雁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急忙闪身躲避。 可以背后的衣服被沈落日紧紧抓住,身体手臂也被死死的控制,根本无法挪动,只能眼睁睁得看着叶孤燕的剑插向自己的咽喉。 她的脸色顿时化作一片惨白,闭上了双眼。 失去理智的叶孤燕蓦然惊醒,想要撤剑已来不及,就在剑尖触到咽喉的瞬间,萧归雁不由自主地向后退了一寸。 短短的一寸空间! 已足够飞身而进的叶孤燕收住攻势,剑已改变方向,向下一划而过。 一丝冰凉的感觉透过来,从前胸到小腹。 一寸之遥,堪堪避开插喉一剑,划落的剑刚刚好贴胸而下。 晨风扑面,寒意透胸而入,萧归雁的衣服破胸而开…… 叶孤燕一脸尴尬,顿时呆住了。 “叶小姐,这位沈兄弟怎么得罪了你,竟然下此狠手?”归雁姐姐一边缓缓地收紧敞开的衣服,一边若无其事地笑着问道。 “他欺负我?”众目睽睽之下,叶孤燕红着脸解释着。 “他怎么欺负你了?告诉姐姐,姐姐给你做主。”归雁姐姐一脸坏笑地追问。 “他……他打我。”一脸窘迫的叶孤燕伸出自己的胳膊,上面几道青紫的血痕。 “下手这么狠,真是禽兽不如,姐姐替你教训他。”归雁姐姐转过头,狠狠地看着沈落日,“小子,这是你打的?” 沈落日无奈地点点头 “畜生!”归雁姐姐狠狠地说道,手已经左右开工,将沈落日打得晕头转向,鼻青脸肿。 沈落日有苦难言,下手这么狠,这哪里是替叶孤燕出气,分明是在报复自己刚才针对她的那一招。 看着沈落日一动不动地挨着,叶孤燕余怒未息,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向营寨里去了。 归雁姐姐见她进去,一边甩着打疼了的手,笑着看了一眼一脸无辜的沈落日,跟着叶孤燕往里面去了。 旁观的众人面面相觑,一脸茫然地看着她们从身边走过去。 “想看姐姐,就大方一点,何必偷瞄?”萧归雁突然停在了朱尔丹面前,拉开了衣服,花枝招展地笑起来。 被他看破动机的朱尔丹,脸涨得通红,急忙将视线转移开。 看着他一副熊样,萧归雁得意地向帐蓬里去了。 一直冷眼旁观的狼九,见归雁大姐已经表演够,才慢慢向沈落日走过去。 第99章 妙手催花 “沈兄弟身陷狼群,却能安然归来,果然英雄出自少年。”两个身影面对那一轮初升的红日伫立良久,狼九忍不住先开了口。 “过奖了。”沈落日态度冷淡。 “昨日护送你们的那队人马是什么人?似乎是来自中土。” “这个在下不便相告。”沈落日立刻提高了警觉。 “为什么?”看着沈落日态度有异,狼九现出一丝惊疑。 “因为你是胡人,是潜伏我军的密探。”沈落日转过头,冷冷地盯着狼九。 “不错,我确是胡人,边城军营的老军人都知道。” “那么云大将军也知道你是胡人?”沈落日眼神掠过一丝惊异。 “深入胡地刺探消息,胡人好象是最合适的人选。” “但你不是一个普通的胡人,是慕容孤月的弟子,而慕容孤月本就是一个胡人,大漠鹰王是他的弟子,仆固苍狼又是大漠鹰王的弟子,他们都是我军的敌人,你呢?” “沈兄弟,你错了,大漠鹰王,仆固苍狼的确是悬冰幻城的弟子,家师慕容孤月也的确是胡人,但他只是一个修炼最高武学的武学大师,并不会插手世俗纷争。” “那么你为何潜伏边城十几年,要对付我军统帅云大将军。” “因为云遮月是悬冰幻城的叛徒,偷走了师傅孤月刀,还废了师傅的双腿。” “无论任何理由,我都不会让你得逞,因为现在的云遮月是我军保家卫国的支柱。” “我只负责帮你拿到孤月刀诀,它是属于我们拜月教未来主人的。” “多谢,我决不会跟一个胡人合作。” “不跟胡人合作?哼,你现在还不是听命一名胡人,数十万边城兵将还不是要听候一名胡人调遣。”狼九有些恼怒。 “你说什么?云大将军是胡人?”沈落日彻底懵了。 “慕容孤月的弟子都是胡人,因为他只负责本教在塞北的事务,云大将军自然也不能例外。” “云大将军也是胡人,可他却做了边城大将,率领千军万马攻击本族部落。”沈落日疑惑地继续询问。 “因为他偷了孤月刀之后,在胡地已无法容身,唯一的选择便是躲到敌军军营。经历了几十年的边城搏杀,恐怕连云遮月也早忘记了自己的出身,因为他已是大权在握,一呼百应,独霸一方的大将军。” “但他终究也是胡人,为何却要将胡人部落赶尽杀绝?” “因为他的家族部落三十年前,曾经被萨布可汗的父亲老萨布赶尽杀绝。” “原来如此,沈落日错怪了狼兄。” “沈兄弟出身内地,对边城的事不太了解,这也难怪。如果老哥猜测不错的话,昨日护送沈兄弟之人应该是流落西域的军探云洛飞。” “你知道?” “我不知道,只是猜测而已。” “不错,是云洛飞,你们昨日已经看到我们?” “我们发现有一队人马尾随而来,所以才躲避在这里。” “看来我的判断没错,直觉告诉我,你们就在附近,所以便打发他们回去了。” “回去?回到哪里?”孟九公疑惑追问。 “回到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沈落日眼里略过一丝复杂的思绪,忽然问道:“我们现在已到大宛国地面,下一步该如何做?” “等,在这里等。” “等?等什么?”沈落日疑惑地看着狼九。 “等萧归雁的号令,她是这些财宝的代管人,毕竟人家出的是真金白银,而我们出的只是苦力。” 接下来的日子,就是寂寞无聊的等待。 在等待中,沈落日背后的伤渐渐痊愈。 在等待中,叶孤燕心中的伤却越来越严重。 连续三天,她总是做着同样的恶梦,一个无法摆脱的恶梦。 昨夜她一夜未眠,连眼都不敢眨一下,一直呆呆地坐在帐棚里,听着归雁姐姐均匀细长的呼吸。 她睡得如此香甜,如此安心,梦中居然发出格格的笑声。同在一个帐篷里,叶孤燕却要忍受恶梦的折磨,无法安心的睡眠。 初升的日光照进来,暖洋洋的,早起的归雁姐姐已经用过早饭,独自出去巡视。 困意难熬的叶孤燕终于熬不住了,斜躺在铺上睡着了。 散落的光线映着她粉红的面容,格外的娇美。 朦胧中,似乎有一个人走进了帐蓬,他慢慢走过来,两只健壮有力的手紧紧地钳住了她,一只灼热的手缓缓地伸进了她的衣服里…… 娇羞愤怒的叶孤燕想喊,却喊不出来,想动,想摆脱,全身被却被死死地按住,无法活动,只能任由那只可肮脏的臭手…… 那只手,时而缓慢温柔,时而暴风骤雨,叶孤燕试图摆脱它控制,努力挣扎…… “叶小姐,你怎么了?”随着萧归雁的呼叫和摇晃,叶孤燕如梦方醒,惶惶忽忽地坐了起来,一脸菲红的低着头,双手抱在胸前。 “又做恶梦了?已经三天了,这样下去我可怎么向叶庄主交代?”萧归雁一脸关切的自言自语。 “归雁姐姐,帮帮我,我要离开这个鬼地方,我要到江南去。”叶孤燕伏在归雁肩头哭泣起来。 “叶小姐,你心中有什么解不开的结,究竟做什么样的恶梦?告诉姐姐,姐姐是过来人,也许可以帮你排解一下。” 叶孤燕感激地看着这个曾经极度讨厌的浓妆艳丽的老女人,顾不得羞涩,将最近的恶梦全部告诉了她。 “心魔,是深入你灵魂深处的心魔!”萧归雁惊恐失声。 “心魔?”叶孤燕紧张地追问。 “不错,看来这个刀兵沈落日并不简单,难道他是拜月邪教的人?只有传说中的拜月邪教摄魂大法,才可以将魔植入人的灵魂深处。” “摄魂大法?婆婆可以破解么?”叶孤燕可怜巴巴地问。 萧归雁无奈的摇摇头,叹息道:“心魔一入,万劫不覆,恐怕你一辈子都要生活在它的阴影之下…… 叶孤燕的脸痛苦地扭曲着,露出了狰狞的杀气:“臭刀兵,我一定要杀了他!” 萧归雁恍然大悟道:“心魔还需心药医,不错,杀了种魔之人,心魔失去控制,不攻自破,不过……” “不过什么?”叶孤燕紧张追问。 “沈落日的魔刀深不可测,即便叶庄主亲来,也未必是他对手,何况他身处刀兵环卫之下,又是云大将军眼前的红人,要杀他谈何容易,除非……” 叶孤燕紧张得等待着她的下文。 萧归雁一脸凝重地坐回自己的床铺,慢慢地继续道:“除非叶小姐暂时委曲求全,回到他的身边,慢慢接近他,也许可以找到一击必杀的机会。” “我这就去找他。”叶孤燕一脸怒容地站起来。 “记住,你脸上的怒气可以让他看到,你心中的恨不可以让他看到,他的眼睛可以看透你的心。”萧归雁郑重地嘱咐道。 望着叶孤燕远去的背影,归雁姐姐露出了一丝难以琢磨的笑意,低头看着自己一双汗渍津津的手,满意地点了点头。 催心妙手! 让无数男人倒在她面前的妙手! 对付女人居然也很有效! 哼,大家闺秀,一副高高在上,冰清玉洁的样子,在老娘面前摆什么谱,装什么清纯? 老娘妙手一出,还不是一副神婚颠倒的丑态? 江湖上混,就要对自己狠一点,想在铁血博杀的江湖中立足,男人的优势是暴力,女人的优势是身体。 别怪姐姐心狠手辣,我这是在教你江湖生存的手段。 只要你过了这一关,江湖就会因你而精彩,江湖中到处都是背剑挎刀的臭男人,也需要我们这些美女来点缀一下才够味道,才够刺激。 暴力和色情永远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孪生姐妹。 萧归雁一边得意地想着,一脸厌恶地努力擦拭着手上的汗渍,来自另一个女人身体的汗渍。 三天了,老是在一个小骚货身上下工夫,白白糟蹋了自己这双妙不可言的摧心妙手。 憋了一路,现在路已经快到尽头,也该出去找个人消遣一下。 找谁呢? 就找那个偷看自己的兵蛋子。 小子,想占老娘便宜? 老娘今晚让你一次占个够! 第100章 篝火夜宴 百无聊赖的沈落日躺在围拦上晒着太阳。 虽然已是春深时节,夏天即将来临,塞外的阳光依然不是很热辣,照在身上暖融融,却无灼热之感。 望着漫游而过的浮云,他的眼前浮现起那张熟悉的粉红面容,在萧归雁的抚摸下透出无限陶醉的粉红面容。 如果那一晚的那一只手是自己…… 寻过来的叶孤燕怒气冲冲地出剑刺过来,闪电般的刺向沉浸臆想的沈落日。 感觉杀气来袭,悠然的沈落日立刻翻身而起。 铛--- 一声脆响,飞速而至的剑尖不偏不倚,正好点在沈落日背后的残月刀上。 力透刀身,沈落日被一击而飞,跌落在远处的草丛中,滚了几个滚,爬起来头也不回,兔子般逃向远处的草丛中。 怒不可遏的叶孤燕仗剑直追而去,两个身影转眼便消失在茫茫天地之间。 躺在大车顶部放哨的狼九,看着沈落日远去的背影,长叹一口气,陷入了沉思。 虽然沈落日表面与他恢复了往日的信任,可久历江湖的狼九,可以明显感觉到他们之间已出现了裂痕。 沈落日不再信任自己,可是他是本教复兴的唯一希望。如果他不信任自己,不按自己的指点去做,有许多事情都会变得很棘手。 “小九,想什么呢?”正当狼九左右思量,无计可施之时,萧归雁笑着走过来。 “归雁大姐,找小弟有何差遣?”狼九急忙翻身跳下车。 “大姐!大姐!我年龄很大么?以后不许你这样叫,叫我姐姐。”萧归雁有些不高兴了。 “姐姐,早。”狼九急忙改口。 “呵呵,这还差不多。”萧归雁扭着有些臃肿的腰肢,亲昵地拍了拍狼九的肩膀,一股浓烈的脂粉味扑鼻而来。 “啊欠!啊欠!”呛得狼九直打喷涕。 “怎么?着凉了吧,躺在车顶睡觉也不多盖张羊皮,真是不懂的照顾自己。”萧归雁一脸关切,温柔地抚摸着狼九的后背。 “哦,没事,没事。”狼九急忙挪动身躯,站在了上风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休整了三天,我们也该出发了。”萧归雁恢复了严肃的表情。 “大家快起来,准备出发!”狼九如释重负,飞身跳上车,大声地吆喝起来。 早已等得不耐烦的商队成员,片刻间便准备就绪,继续西进。看着这只快速反应部队,萧归雁露出了满意的笑容,钻进了那顶黑色轿子里。 日落时分,一座城堡出现在漫天夕阳里。 大宛! 盛产良马的大宛国! 我们终于到了,一路风尘的商队开始欢呼雀跃,宛如一阵风,荡起漫天的烟尘,很快就刮到了城堡门口。 长烟落日孤城闭! 城堡大门已紧紧关闭,夕阳照在城头,三五个哨兵廖落地立在夕阳里,长长的影子一直拖到城外的商队脚下。 晚了一步,只晚了一步。 商队不得不停留在城外过夜,继续露天而卧,啃硬梆梆的干粮。 失落的壮汉们无精打彩收拾着车上的东西,萧归雁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一脸笑容的大声宣布:“各位兄弟一路辛苦了,现在任务已完成,今晚我们要好好庆贺一番。” 壮汉们根本不买账。 他娘的,被关在城堡外喝西北风,还庆贺个鸟? 明明早就到了,却在草丛里躲了三天才出发,携带的牛羊肉早吃光了,从前天开始大家都已经在啃干饽饽了。 大家自顾自的埋头工作,没人搭理她。 想要领导这样一群亡命徒,没点好处放空炮根本行不通。 孤立的萧归雁脸色一沉,大声喝道:“都给我住手,今晚不必扎营!” 壮汉们面面相觑,都停下了手中的活,紧张地看着萧归雁。 不扎营? 你有帐篷睡,我们睡哪里?、 是不是嫌我们动作太慢了,要惩罚我们? 人群开始骚动起来,但看到萧归雁冷冷的目光,很快便恢复了一片寂静,所有的眼睛都紧张地望着萧归雁。 肉香! 浓烈的肉香扑鼻而来,大家顺着香味望过去,城堡大门洞开。 一队快马飞弛而出,每两匹马之间架着一只整羊,正在烘烤着的整羊。 正在烘烤着的整羊? 不错,移动的火盆,移动的支架,架着移动的烤得焦黄的肥羊。 快马如风,绕着商队一圈,瞬间而过,停在了商队的前方。 一个花白胡须的大臣模样的家伙已经下马恭候,商队四周已被熊熊燃烧的烤肉架包围起来,十步一个,均匀排列。 每堆火的旁边还摆了一个巨大的木桶,一定是酒,让兄弟们垂涎已久的美酒。 火架上的烤羊吱吱冒着油,浓浓的香味将他们重重包裹起来,众人狐疑的目光始终跟随着款步迎上去的萧归雁。 难道一切都是是她事先安排好的? 这个神秘兮兮的骚女人实在太让人不可思议了,她说要庆贺,城堡里就送酒送肉。 难道她有什么魔法? 对于给他们带来酒肉的头领,这帮粗豪大汉除了佩服,就是崇敬。 跟着她真不错,不但有肉吃,还有酒喝。 在一片佩服尊敬的目光里,萧归雁缓步走到那位大宛使者的面前,竟然叽里咕鲁地跟来使说起了胡话。 她竟然还会说胡话? 背后的目光更加崇拜起来,轻功高不可测,刀法鬼神莫测,不但懂鸟语,还会说胡话。实在是太多才多艺,这个老姐姐居然是个才艺双绝的江湖老才女。 在一片赞叹声中,归雁姐姐与大宛使者完成了简单而隆重的交接仪式,她恭敬地退在了一边,后面的弟兄们也知趣的退到了她的后面。 送酒肉的马队里走出几十个高大的士兵进入商队,赶着骆驼将几十大车的财物拉进了城堡。 老使者笑着跟萧归雁招呼后,也缓缓退进去了,城门缓缓闭合,将商队再次关在了城外。 早已等候不及的群豪,顿时一哄而散,各自找位置,围着熊熊火堆,大吃大喝起来。 萧归雁破例没有单独进餐,而是微笑着凑到几个头领们围着的火堆旁。 众头领急忙左右分开,让出很大的一个位置给她,一半是出于对这位神秘女头领的敬畏,一半是对她身上的浓浓味道的敬畏。 众头领紧张得低头猛吃猛喝,这帮家伙杀人放血毫不迟疑,交际应酬却是一塌糊涂,尤其是面对着如此多才多艺的老美女上司。 只有老孟尴尬地跟萧归雁讲些应酬的话。 片刻后,头领便各找借口纷纷离开,连狼九都捂着肚子跑去小解。 “老弟,别跑那么快,再陪姐姐喝几碗。”有一位老兄跑得稍微慢了一点,被归雁姐姐一把拉住。 黑暗中投过来许多同情的目光:兄弟啊。不是哥们跑的快,是你溜得实在太慢了。 被抓住的朱尔丹一脸沮丧,不是他溜得慢,是他已经被盯上了。 悔不该,当初错看了那一眼,勾起了美女姐姐上司的相思无限。 虽然你只是一时的好奇和本能,人家却以为这是对她长久的痴迷和暗恋。 年轻人,有些美女是不能随便乱看的,尤其是寂寞的老美女。 朱尔丹后悔到肠子都青了,但又无法解释,只好手执破碗拼命地往里灌,归雁姐姐笑迷迷与他坐在一边,看着他一碗接一碗的喝。 在对方火热的目光下,一脸窘迫的朱尔丹已经喝得天悬地转,天昏地暗,终于在酒精的鼓励下喊出了自己的心里话:“老妖婆,我对你没兴趣!” “呵呵,小兄弟,我对你不但有兴趣,而且兴趣还很浓。”归雁姐姐一脸菲红地凑了过来。 第101章 手债脚还 沈落日一路狂奔,叶孤燕紧随其后,穷追不舍。 疲于奔命的沈落日不由得暗暗叫苦,这丫头轻功居然这么厉害,这样下去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回头教训她一下? 沈落日苦笑着摇摇头,手中的残月刀是一把杀人饮血的刀。 面对叶孤燕,自己半点杀意也没有,手中的残月刀的威力无法发挥。失去了残月的加持,自己只有被刺被杀的份。 背后的残月刀居然轻轻地跳了一下,透出了一丝杀气,难道它已在叶孤燕的剑气逼迫下激起了杀气? 这样无休止的纠缠之下,自己的耐心也在不断消退,自己会不会突然失去耐心,回手一刀砍死她? 沈落日忽然心烦意乱起来,一丝淡淡的杀气缓缓升起。 越来越浓烈,越来越犀利! 难道自己真得要挥刀去砍杀叶孤燕? 不会! 绝对不会! 那么心中为何充满了杀气,背后的刀也杀气弥漫。 沈落日忽然间明白了,他的杀意不是针对叶孤燕,而是藏在暗处的杀手。 他已陷入了包围,一个移动的包围圈,将他跟叶孤燕包围在中间,随着自己的飞奔而移动的包围圈。 他们只是跟踪,不远不近地紧随在后,并不急于出手。 他们似乎在等待一个机会,一击必杀的机会。 沈落日很快就察觉了他们的意图,他们在消耗他的体力,因为他们都骑着马,他已感觉到了熟悉的马蹄声。 仆固苍狼! 阴魂不散的仆固苍狼! 沈落日已经心急如焚,却无计可施,后面的叶孤燕却丝毫没有察觉危险,只顾拼命地追赶着。 她知道自己的剑根本杀不了沈落日,这样追杀他,只是要跟紧他。 只有单独跟他在一起,才有机会接近他,才有机会杀死他。现在已经远离商队,追了半天也该歇歇了,好累! “啊---”一声尖利的呼叫刺破安静的草原。 一想到累,叶孤燕脚下一软,扑倒在草丛中。 果然不出叶孤燕所料,沈落日也停住了脚步,他没有丢下她,独自跑回去。 她还来不及得意,就被沈落日的古怪举动搞得一头雾水,他停步转身飞奔回来,一把抓起她的左手,拖着她一起沿着来时路闪电般疾驰。 两匹飞弛的快马与他们擦肩而过,马背上的两个人影在擦肩而过的瞬间,已从马背上跌落在草丛中。 等她反应过来,已经被拖着跑出好远,一股暖暖的感觉从紧握她左手的粗大厚实的手掌传过来,叶孤燕的脸不禁有些灼热起来。 手! 臭手! 就是这只臭手! 叶孤燕眼里透出屈辱愤怒的光芒。 “放手!” 一声怒喝,右手的剑闪电挥出,砍向那只罪恶的臭手。 沈落日除了放手,别无选择。 放手,闪避,腾越! 沈落日毫不停留,继续向前飞弛而去,很快就消失在随风浮动的草丛尽头,失去平衡的叶孤燕再次栽倒在草丛中。 等她翻身跃起时,发现自己已经陷入了重重铁骑的包围,沈落日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坐在马背上眇一目,断一手的仆固苍狼正得意洋洋的看着她,叶孤燕终于明白,为什么沈落日毫不迟疑地拉着她往回跑。 原来他早已发现被胡骑跟踪包围,利用刚才的突变形势,折身反向而奔,尾随包围的胡骑来不及收住奔跑之势,与他们擦肩而过。 沈落日出其不意的快速折返,带着她突出了包围。 都怪她没看清局势,一时冲动,居然恩将仇报,要砍掉救自己的那只手,结果又将自己陷入了如狼似虎的敌军包围。 “嘿嘿……美人儿,看你这次往哪里跑?”仆固苍狼狞笑着跳下马,提刀慢慢走过来。 “你……你想怎么样?”叶孤燕已听出自己的声音在发抖。 “不干什么?只是要砍掉你的右脚。” “砍脚?”叶孤燕惊恐失声,下意识地将右脚藏到了后面。 “不错,我想看看你的脚是不是适合这只鞋?”仆固苍狼面容痛苦地扭曲着,从怀里拿出了一只已经干枯的手,干枯的手指依然紧紧捏着一只绣花鞋。 “你的手又不是我砍的?干嘛要……要砍我的脚?”叶孤燕紧张地辩解道,虽然她知道面对这样的野蛮人讲什么道理都是白扯,还是不由自主的为自己辩解。 “哼,因为我的手一直捏着你的鞋,它一定很喜欢你的脚,你的脚应该陪伴着它,你不觉得我的手孤零零的太孤单了吗?” 面对如此无理的要求,叶孤燕面色惨白,已经无话可说,连刚刚鼓起的自杀勇气都被吓跑了。 想到自己横剑自杀后,自己的脚会被这个凶残的家伙砍下去,叶孤燕连想都不敢再想,一屁股坐在地上,将两只脚缩进屁股底下。 想砍我的脚,除非你先杀了我? 别无选择的叶孤燕挺着手中的剑,紧张地看着对手。 得意洋洋的仆固苍狼被彻底地难住了,他蹲下来轻言细语的诱惑起来“美人儿,只要肯让我砍下你的右脚,我便饶你一命,送你回去。” 叶孤燕拼命地摇着头。 “你不相信?我发誓,如果我说话不算数,我就变成残废?”看着叶孤燕疑惑的眼神,仆固苍狼突然想起自己本来就已是残废,急忙补充道,“如果我说话不算数,再被人砍断一条腿。” 叶孤燕听到砍腿,更加紧张起来,拼命地摇着头。 仆固苍狼彻底的崩溃了。 我要的是脚,又不是命,却偏偏遇见了一个舍命不舍脚的主。 你咋这么想不开呢? 你看我瞎了一只眼,断了一只手,一样不是活的很好很自在。 不就是一只脚么? 至于这么玩命吗? 他开始围着叶孤燕转悠,寻找下手机会。叶孤燕原地端坐,无论对手如何晃悠,依然一动不动。 无计可施的仆固苍狼突然诡密地笑了:“兄弟们,我们中计了,快撤!” 话音未落,仆固苍狼跨上马,兔子般的逃跑而去,围观的部署见老大都溜了,都跟在后面一哄而去。 惊魂未定的叶孤燕见敌兵已退,跳起来拔腿就跑。 就在她拔腿而逃的瞬间,仆固已悄悄地潜了回来,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 呵呵,小妹妹,跟我斗,你还嫩了点! 闪电之间,他已迂回到叶孤燕后面,手中的刀悍然出手,直削叶孤燕的右脚。 “小心你的脚。”草丛中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可是一切都已经太晚了。 刀光一闪而过,血光喷涌而出。 一只断脚! 一只断了的右脚! 永远的留在草丛里,整齐的切口处,冒出一股殷红的血。 第102章 黑色旋风 叶孤燕脚下一空,跌落在草丛中。 右腿感觉空落落,凉嗖嗖,低头一看,自己的右脚已不翼而飞,只剩下血肉模糊的伤口淌着血。 来不及疼痛,她已吓昏过去。 仆固苍狼狞笑着,迅速向后退去,很快就躲进了自己的部署后面。 躲在草丛中伺机偷袭的沈落日,眼里透出血红的光,他从来没有如此愤怒,如此失落。 自己的偷袭策略总是万无一失,这次却彻底失败了,眼睁睁地看着对手斩掉了叶小妹一只脚。 一声痛苦的长嚎,沈落日直奔过去,抓起一把细土洒在叶孤燕的伤口上,然后脱下自己的衣服慌乱地将伤口包扎起来。 如狼似虎的胡骑已悄悄将他重重包围,昏迷的叶孤燕脸色苍白,显然已失血太多。伤口虽然被紧紧扎起来,依然缓缓的渗着血。 怎么办?怎么办? 沈落日紧张四顾,必须在最短的时间突出去,找个安静的地方替叶孤燕疗伤。 午后的草原,风声渐起,沈落日抱着叶孤燕缓缓站起,迎风而立。 风沙肆意扑打着他粗糙的面容,一粒沙入眼,一滴泪缓缓滑落。 他一手将叶孤燕搂在胸前,一只手倒提着颤动不已的残月刀,热血翻涌,目光通红,大步向包围的胡骑走去。 冰冷杀气透过风沙,扑打着围观的胡骑的脸,刺激着他们的心,已被他杀破胆的胡骑开始后退。 沈落日突然一声悲壮的长嚎,如狼吼的长嚎。 忽然化作一阵风,一阵旋转的风,向退却的敌骑卷过去。 旋风刀! 在风中旋转的刀! 刀光旋过,挡在前面的三名胡骑纷纷中刀坠落马背。沈落日也被对方的联合刀幂挡住去势,向着相反的方向旋转而去,刀光旋过,三名胡骑应刀而落。 还是没有突出去,被挡了回来。 惊魂稍定的胡骑在仆固的指挥下,开始合围,包围圈愈来愈小。 突生奇计的沈落日突然出手,一击之下没有突出包围,只能在包围圈内旋来旋去。在对方渐渐收紧的重重刀幕下,旋转范围越来越小。 仆固苍狼说的没错,在博杀之中生存下来的都是精华,残存的八十几名部下没有让他失望,他们都是胡族中一等一的高手。 联合作战的威力连站立指挥的仆固苍狼都惊掉了下巴,这么优秀的部队,在自己的带领下被杀得七零八落,都怪自己只懂硬拼,不懂偷袭。 他总是被人暗算偷袭,失去了一只眼,一只手,二百多名部下,终于在惨痛的教训下也学会了偷袭,诡诈,计谋,暗中偷袭屡屡得手,彻底挽回了颓势。 看来今天他又要赢了,黑刀小子,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老子算准你不会走远,一定躲在暗中等机会偷袭老子,你一定不会丢下那个臭丫头,你一定会带她一起逃。 呵呵,砍断她的脚,看你怎么带着她逃? 等我抓住你们,会慢慢在你面前玩弄她。 她缺了一只脚,我残了一只手。天残地缺,我们才是天生的一对! 得意的仆固苍狼开始仰天大笑,笑了一半便凝固在脸上,眼睛里充满了恐惧和惊异。 旋风! 黑旋风! 浓黑的旋风! 贯通天地的黑色旋风! 在强大刀幕的逼迫下,残月刀的回旋范围被挤压得越来越小,回旋的风不断被吸入回转的刀锋里,压向回旋的中心。 在越来越强的外力下,沈落日的旋转速度愈来愈快。 刀借风力,风助刀威! 片刻间,在沈落日周围掀起了一股强劲的旋风。 飞沙走石,尘灰飞扬,黑光弥漫,热血飞扬。 围着旋风的胡骑,纷纷中刀坠落下马,瞬间便折损了大半,残余的武士纷纷勒马走避,一脸惊恐地望着那一股黑色旋风席卷而过,飘向远处的天空。 一个精明的家伙突然翻身落马,对着那股远去的旋风跪拜下去,葡匐在地,其余的人看他如此,也纷纷落马跪拜,葡匐在地。 驰骋大漠的豪爽汉子,不信神,不信鬼,但他们信天。 天怒发威,让他们惊破了胆。 等那股黑色旋风远远地消失在天地之间,残余的三四十名胡骑跨马扬鞭,撇下他们的老大直奔东北方向绝尘而去。 望着部下们远去的背影,仆固苍狼孤零零地立在茫茫草原上。 自己又输了,输得一干二净,彻底成了光杆一个。 一干二净? 不! 至少还赢得了一只脚。 他从怀中摸出一只血肉模糊的脚,放在嘴边疯狂地亲吻着,脸上幻化出一片狂热而得意的笑容。 被自己挥刀旋转激起的黑色旋风卷裹着腾空而起,沈落日随着急速旋转的旋风向上回旋升腾,被一股强大的吸力,吸向那一个空中回旋的黑洞。 手中的残月刀已与旋转的风融合一起,带动着他飞速旋转上升。 “好晕!”昏迷中的叶孤燕悠然转醒,发现自己缩在沈落日的怀里,已经被卷入了一个旋转飞升的黑洞。 是梦?一个恶梦? 来自腿部的剧烈疼痛提醒她,这不是梦,她已失去了一只脚,成了一个残废。 绝望的叶孤燕双手拼命挣扎,身体脱离了沈落日的左手,旋转着向地面坠落下去。 是追逐凝结了自己的全部灵魂的残月刀向上飞升,还是追随失去一只脚的叶孤燕向下坠落。 选刀?还是选人? 沈落日痛苦地闭上了双眼,握刀的手一松,身体随叶孤燕旋转而下,双手死死地将她搂在了怀中,一起随风旋转而落。 旋转上升的残月刀越来越小,越来越模糊,渐渐的隐没在黑洞深处。 黑气渐收,黄沙飞扬! 旋风内的黑气虽然消解,旋转的威力却依然不解,一直席卷着他二人,刮出几里地后沈落日的脚方才触到地面。 在旋转惯性的带动下,依然原地打着转,旋风却毫不停留,继续向草原深处席卷而去。 转!转!转! 陀罗般的沈落日不断地原地高速旋转,怀里的叶孤燕与他同步高速旋转,衣诀飘飘的艳丽女装,在斜阳映射下,旋转幻化成了一个色彩斑斓的彩色球。 高速的旋转渐渐慢了下来,沈落日终于停止了旋转,直立在苍茫的天地之间。 他虽然傲立不动,他的世界却依然在高速旋转。 天旋地转,摇摇欲倒! 一股温热的感觉直透前胸,怀里的叶孤燕已被转晕了,像只可怜的小猫蜷缩在他怀里,鼻翼翕张,均匀而煦暖的气息不断吹打着沈落日宽厚的胸膛。 第103章 月光如水 月光如水般清澈,喷洒在幽静的小溪上,水波轻飏,闪着点点金光。 一堆暖融融的篝火,映着沈落日古铜色的脸。并肩而坐的叶孤燕,乌发如水般倾泻而下,挡住了苍白的脸。 腿上的伤已敷过药,包扎过,伤口的疼痛已缓解下来,可心中的伤痛呢? 失去了一只脚,以后的人生已是一个残废的人生。 对于一个貌美如花的少女,一个充满江湖梦的江湖少女。这种打击已让叶孤燕彻底绝望,直到此刻她依然不敢面对这个现实。 “沈大哥,这是一个恶梦,对吧?”这个问题,她已经问了十一遍。 “他不是梦!”沈落日低声应道。 每一个提问,每一次回答,都如重锤击打他的心,一次比一次重。 他已痛苦到无法痛苦,内疚到无法内疚。 假如自己早出手半步,结果就不会是这样。 他对自己太自信了,太小看那个被自己杀到肢离破碎的残废。 小看一个残废,结果让身边的叶家小妹变成了残废。 一路相伴历险拼杀,表面上势同水火,其实她内心却一直关心着他的安危。 后背被划开时,叶孤燕急哭的样子,面对云洛飞的攻击,挺身而出的焦急表情……一幕接一幕浮现在沈落日眼前。 “沈大哥,你的刀可以借我一下吗?” “我的刀?已被旋风卷走了。”沈落日淡淡地说。 “你不是它的主人吗?怎么可以丢掉它?”叶孤燕语气焦灼,几乎要跳起来。 “你的剑不也丢掉了,有什么惊讶的?” “可是,叶孤燕手中没有剑还是叶孤燕,沈落日手中没有刀便不再是沈落日。何况我已经是一个残废,需要的是拐杖,不再是剑。”叶孤燕语气凄凉。 “那么就让我做你的拐杖吧。”沈落日低声说道。 “你做我的拐杖,你愿意一直陪着我这个残废?以后的路还很长,你一定会后悔。”叶孤燕抬眼盯着沈落日。 “我不会后悔,永远不会。”沈落日郑重承诺。 “你喜欢我?”叶孤燕一脸期待地看着沈落日。 “我愿意陪着你走,一生一世。”沈落日望着叶孤燕坚定地说。 “你不喜欢我,却愿意陪着我一生一世,你在可怜我?”叶孤燕失落地低下了头,泪水滑落在草丛。 “我只是一个小兵,不懂什么是喜欢不喜欢,我只知道,你现在需要我,需要一根平稳的拐杖,有一根拐杖支持走得会平稳些。”沈落日轻声地劝慰道。 两个人都不再说话,静静地望着波光闪闪的水面,默默无语。 “剑也掉了,刀也丢了,看来我只能依靠你这一根活拐杖了。”叶孤燕忽然笑了,开心地笑了。 既然失去的脚已经无法挽回,为何不好好利用一下眼前这一根拐杖,“嘿,拐仗,过来扶我起来。” “你的血刚刚止住,别乱动,最好还是躺着休息。” “可是人家憋不住了。”叶孤燕脸色涨得通红,看来是真得憋不住了。 沈落日楞住了,尴尬地看着叶孤燕。 “犹豫什么?以后每天都要这样,你要是后悔,现在还不晚。”叶孤燕得意地笑了。 望着叶孤燕灿烂的笑容,沈落日感动得想要哭,为了让沈落日从深重的内疚和自责摆脱出来,她竟然故意摆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沈落日毫不犹豫地跨过去,将她抱了起来朝远处的草丛走过去。 “放下我,臭拐杖,放下我,臭拐杖。”任凭叶孤燕如何挣扎,他都依然故我的走过去,两个身影很快就隐没在草丛里。 夜已深,篝火融融。 叶孤燕已靠着沈落日熟睡,呼吸均匀而细腻,嘴角挂着一丝微笑,眼角却闪着一滴晶莹的泪光。 一脸茫然的沈落日,凝视着眼前的熊熊篝火,一把漆黑的刀在火光中若隐若现,将他又带回了那一段杀戮岁月。 残月刀! 它究竟被卷到了哪里? 是不是已被抛弃在草原深处的某个角落,孤孤单单地躺在那里,等待着自己的主人…… 一只温柔的手握紧了他的手,打断了沈落日的思绪,睡梦中的叶孤燕抓着他粗糙的大手伸进了她的衣服…… 沈落日脑袋一阵晕玄,像触电般的将手收了回来。 叶孤燕笑了,睁开了眼睛,一脸抱歉的说:“那只手不是你的,我早就应该明白,你绝不是一个偷偷摸摸的人。” “因为那一只手,你差点一剑要了我的命。”沈落日语气幽幽。 “我只是想教训一下你,想砍了那一只不规矩的臭手,结果一路追杀却将自己的一只脚陪了进去。想砍掉人家无辜的手,却被人砍掉了自己的脚,难道是报应?”说到脚,叶孤燕的情绪又低落下来。 “我倒希望被砍掉的是我的手。”沈落日急忙改变了话题方向。 “若是真的砍了你的手,我只能把自己赔给你,一辈子守护你……”叶孤燕眼中多了一层柔情。 “一辈子……”沈落日怔住了。 “怎么?你不愿意?”叶孤燕幽幽地说。 “哦!我……我愿意。”沈落日急忙收起了离散的思绪。 “你愿意?哼,说得这么勉强,你愿意就可以随意占我便宜么?你以为你是谁,。”叶孤燕突然暴跳如雷。 “叶姑娘,你……”沈落日一脸茫然。 “你什么你?滚,给我滚!”叶孤燕嘴里强横,早已痛哭失声。 沈落日手足无搓地立在原地,不只如何是好。 叶孤燕渐渐地收住了哭泣,抹着脸上的泪水,低声说道:“我想回家,沈大哥,请你先送我回商队。” 回家? 沈落日呆住了。 流落江湖的叶孤燕,受伤后想到了回家。 她受伤后可以回家,自己受伤后又该去哪里? 红日初升,霞光洒满草原,沈落日背着叶孤燕小心翼翼地在草原上奔走,边跑边紧张地观察着周围的形势。 失去了残月刀,便失去了所有的生存优势,他不得不躲避一切外界的危险。 除了力气大,跑得快,他就是一个普通的刀兵。 失去了残月刀,他明显感觉奔跑速度慢了许多,方向感也明显弱了很多。 眼见得红日西沉,跑了一整天,居然没有找到商队的影子。 明明距离营地就几个时辰的路程,怎么跑了一天,还没有回到营地? “在那里!在那里!”当沈落日失落地慢下脚步,背上的叶孤燕突然兴奋地叫起来。 站得高,看得远,虽然仅仅比沈落日高出一个头,叶孤燕却看到了一个破旧的旗帆。 仅仅是高出一个头的高度,就可以看的那么远? 不,不仅是高度,还有心态。 叶孤燕一直是在抬头远望,沈落日却是在低头赶路。 受叶孤燕的情绪感染,沈落日恢复了往日自信,大步朝叶孤燕所指的方向赶过去。 夕阳满天,凉风袭袭。 笔直的旗杆孤零零地立在风中,破旧的旗帜随风飘动着,残破的大车,杂乱的围栏木,横七竖八的堆积着,四周摆放的烤架上,依然残余着一副副整羊的骨架。 西边的落日将一座苍凉的古堡投照在他们的脚下。 他们已经离开了,已经穿越城堡而去,沈落日呆呆地望着城头落日。 “旗帜上有字迹,背我过去。”叶孤燕轻声催促沈落日。 “事已毕,吾等已东归。”赫然的大字映入了二人的眼睛。 第104章 庆功晚宴 篝火熊熊,酒意正浓。 已经喝得东倒西歪的朱尔丹,被萧归雁提着衣领拖入了帐篷,四周关注的目光里透出了诡秘的笑。 被拖入帐蓬的朱尔丹已经醉得跟死猪一般,酣声如雷,嘴角的口水已流进了衣领。 萧归雁看着他,嘴角露出得意的笑:装吧,使劲的装,老娘看你能够装多久? 一双催心妙手开始在朱尔丹身上施展,朱尔丹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了一下。 他砸砸嘴,继续呼呼大睡。 萧归雁的笑容更加灿烂起来,一丝菲红居然透出了厚厚的脂粉。 荒凉大漠煎熬了这么久,饥渴难耐的萧姐姐,一出手就施展出生平绝技催心妙手 朱尔丹忍无可忍,翻身而起,将萧归雁扑倒…… 早有预判的萧归雁一个反扑,双手死死擒拿朱尔丹,如蟒蛇般缠绕过来,血红的大嘴,吐着腥红的舌头…… “啊,好臭”一股浓烈的脂粉臭味扑面而来,朱尔丹腹中翻江倒海,一阵翻腾,浓烈的酒肉原封不动的倒了出来,喷洒在萧归雁身上…… “你去死吧!”一脸暴怒的萧归雁闪电出脚,朱尔丹凌空而飞,宛如一个肉球被踢了出来,远远滚落在草地上。 就在他被踢飞的瞬间,脸上露出了一丝得意的笑…… 第二天,商队的成员一早起来,守望着城堡大门,期待着万匹良马,然后赶着它们回家。 萧归雁一脸微笑出了帐篷,仿佛昨晚什么事儿都没有发生。 朱儿丹躲在人群后面,小心翼翼地张望着,昨晚依靠自己的机智,利用醉酒躲过了一劫。但是以后的日子,被戏耍的萧姐姐绝不会放过自己。 除非有人替自己出面,安慰抚平归雁姐姐那颗寂寞的心。这个人非赵大壮莫属,又大又壮,那个骚姐姐一定喜欢。 只要自己跟在老大背后形影不离,形成鲜明的对比,很快骚姐姐就会对自己失去兴趣。 跟赵大哥相比,自己就象一只小鸡立在雄鹰旁边。 表面平静的萧归雁,利用眼神的余光已将人群扫了几遍。那个可恶的小子,鬼鬼祟祟,一副畏畏缩缩的熊样,躲高大威猛的赵校尉背后,脑袋刚刚够到赵大壮的肩膀,一双贼眼滴溜溜地张望着。 哼,以为找到了靠山,老娘就不敢动你了?一个小小的校尉就能罩着你? 萧归雁收回了目光,温柔的看着旁边的狼九:“老九,吩咐我们的人,收拾东西,开始东归吧。” “啊?”狼九楞住了,“那马怎么办?” “马现在应该已到了傲雪山庄的马场,叶庄主很快就会将马匹转运到云大将军的兵营。” “马已收到了?这究竟怎么回事儿?”狼九有些摸不着头脑。 “呵呵,老九,你怎么突然变苯了,在强敌环伺下,我们这只队伍带着一万匹马浩浩荡荡东归,你觉得可行吗?” 狼九苦笑着摇摇头,忽然间恍然大悟,会意地笑了。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雄霸边塞的云遮月会跟叶孤鸿合作,是为了信誉和渠道,傲雪山庄在西域各国经营几十年积累起来的信誉和渠道。 当他们带着财物出发时,大宛的良马已陆续向东秘密运送。 傲雪山庄负责将财物送到大宛国家门口,大宛的商队负责将马匹转运到边城,毕竟在西域范围内,他们运送马匹更方便一些。 一条渠道运送购马物资,一条渠道运送马匹,然后同时在不同地方交接,归雁姐姐的那一只绿鸟便是最好的通信使者。 他们在大宛城堡前等了三天,原来是萧归雁在等候着那边的马匹交接消息,那么大宛那边又靠什么来控制交易? 看来这一桩简单的交易后面,隐藏着极庞大的隐密网络。 队伍开始在一片疑惑怀疑中陆续开拔,辗转几千里,历尽艰难险阻,终于将东西运到了大宛,可是换来的马呢? 管他娘的,反正钱也不是自己的。 没有马匹拖累,不必再提心掉胆的护送马匹,一路上还可以轻松一下。 最好早点离开这个千里不见人影的鬼地方,辛苦了这么久,也该回边城找个地方好好乐一下。 快马轻骑,向东一路奔驰而去,激起漫天的沙尘。 只有狼九独立风中,将散落的一只镖旗捡起插在地上,捡起一段烧焦的木棍,在旗帜上划了几个字。 又眺望了一圈,才跨上马追着队伍绝尘而去。 沈落日怔怔地望着空中飞扬的旗帜,彻底的陷入了失望。 商队已东归,没有了马匹,背着受伤的叶孤燕何时才能回到边城? 管不了这么多,先休息一下,填饱肚子再说。他将叶孤燕放在地上,收拾一些破木头,生起一堆火,在残留的羊骨架中,弄了一副肉还没剃尽的,挪过来架在火上,将鹰囊里的水递了过去:“叶姑娘.喝口水。” 早已干渴已极的叶孤燕抓过来,咕嘟咕嘟一口气喝得干干净净,沈落日眼巴巴地看着她,舔着干裂的嘴唇。 “啊,不好意思.,全喝完了。”叶孤燕想起沈落日跑了一天都没喝水,拿着干瘪的水袋,尴尬地笑了。 “没关系,我去喝酒。” “喝酒?这地方那来的酒?” “我已经闻到了酒的香味,那些东倒西歪的酒桶里,一定还有他们昨晚喝剩下的。”说罢便走向一个立着的空桶,将酒桶操在手里,桶底朝天,一边摇晃,一边努力的吸吮桶内残酒。 第105章 孤燕南归 沈落日一边喝着桶底的剩酒,一边啃着羊骨上残余的羊肉,手中的木棍不停地拨弄着燃烧的火堆。 一脸风尘的叶孤燕呆呆地望着跳动的火苗,手里紧握着一只尖尖的木棍,小心翼翼地摸索着,忽然闪电般插向自己的胸口。 沈落日急忙伸手去夺,却已经来不及。 “啊——”一声惨叫,叶孤燕捂着胸口,痛得弓下了腰,手中的木棍应声跌落在地。 “你怎么样?让我看看?”沈落日焦急地扶住了叶孤燕。 “好痛啊。”叶孤燕一边揉着胸口,眼泪已滑落而下,“我真没用,连自杀都这么失败。” “自杀,你为什么这么傻,我不许你这么做,绝对不可以。”沈落日激动起来,脸涨得通红,将地上的木棍捡起来,狠狠的插入了火堆里,木棍很快就燃烧起来。 “干嘛这么凶,你以为你是谁?”叶孤燕气呼呼地回敬道。 “我是你的拐杖,必须要支持你走下去。”沈落日低头喃喃而语。 “你……你干嘛对我这么好?” “因为你需要我。” “我不需要,我不需要,我自己也可以走。”叶孤燕痛苦地支持着双手,准备站起来,脚未站稳,便栽倒下去。 “你需要!”沈落日已将她扶住,重重地说。 叶孤燕软弱无力地躺在沈落日怀里,抽抽咽咽地哭泣起来,不知哭了多久,终于安静的睡了,沈落日也迷迷糊糊伏在怀里的叶孤燕身上睡了。 刺眼的光线将他们从酣睡中惊醒,两条长长的影子出现在眼前的地面上,沈落日慌忙抬眼望去。 两个清瘦俊逸的年轻人站在一片霞光里,背后的长剑泛着冷冷的光芒。 叶孤鸿? 他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他旁边的那个年轻的剑客又是谁? 沈落日目瞪口呆地瞪着二位不速之客,伏在他腿上的叶孤燕也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 “哥哥,南宫公子。”叶孤燕激动地尖叫起来,试图翻身跳起,脚下一空向前跌倒下去,蓦然惊醒的沈落日急忙向前去扶。 眼前身影一闪,南宫北已扶住叶孤燕,傲然立在他面前。 “孤燕,小心你的脚。”南宫北充满关切地轻声提醒。 叶孤燕伏在南宫北前胸失声痛哭起来,南宫北爱抚地伸手缓缓抚摸着叶孤燕蓬乱的长发。 呆立一边的沈落日心头涌起一丝莫名其妙的失落感,低头向后退了几步。 伤心失落的沈落日缓缓退后,追悔莫及的南宫北却已无路可退。 如果不是自己不满父亲的安排,离开南宫家逃避这段婚姻;如果不是痴迷美艳如花的花落雪,迟迟不肯接纳这段婚约。 眼前的未婚妻叶孤燕就不会跑到荒无人烟的草原,被人砍去一只脚。 以前纵然有一万个理由,逃避这一桩并不心甘情愿的婚姻。现在却只有一个理由让他无法回避这一桩婚姻,回避这一个女孩。 因为她只剩下一只脚,她比任何人更需要他的关怀,他的呵护。 虽然此次北上迎取叶孤燕的最初目的,只是为了与北方强大的傲雪山庄的结成同盟,共同对抗实力庞大的崇阳宫。 但此刻当他看到叶孤燕失去一只脚,孤零零地飘泊在茫茫草原的这一刻,一种强烈的责任感,深深的内疚感将他紧紧包围,他决定一生一世照顾她,陪伴她,不离不弃。 有一种感情叫江湖道义,它可以绑架每一个江湖人的心。 “沈兄弟,多谢你一路照顾小妹,让她安全归来。”叶孤鸿满脸感激地过来致谢。 “叶少主,都是在下一时疏忽,害得大小姐被人暗算。”沈落日歉疚不已。 “你就是沈落日?”南宫北投来了奇异的目光。 传说中的残月刀主人居然是一个土头土脑的壮汉,全身上下没有一丝大家风范,甚至连半分杀气都没有。 “在下正是边城一等刀兵沈落日。”沈落日昂然说道,却无法掩饰他内心深处的自卑和失落。 面对玉树临风,家世深厚的世家公子,他实在找不出任何自信的理由。 “刀兵?你的刀呢?”南宫北狐疑地在沈落日身上搜索。 “他为了救小妹,刀已被一股黑旋风卷飞了。”叶孤燕歉疚地替沈落日回应。 “多谢沈公子。”南宫北眼里透出了一丝感激和敬佩,也隐约藏了一丝嫉妒,他从叶孤燕的眼神感觉到这个人已深深印在叶孤燕的心里。 静立一旁的叶孤鸿脸上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得意。 当他发现妹妹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急忙尴尬地干咳几声:“好了,既然已经找到孤燕,我们也该回去了。” 一声呼哨,十几匹快马围拢过来,四匹高大的骏马突出在前,马上四个壮汉抬着一顶雕花小轿缓缓落在叶孤燕面前。 南宫北将叶孤燕扶进马轿,叶孤燕舒服地靠在软软的靠背上。 三匹快马同时停在了轿旁,叶孤鸿,南宫北翻身上马。 “沈兄弟,请上马。”叶孤鸿郎声说道。 “不行,他不能跟我们走,他必须留下。”叶孤燕突然翻脸,冷冷地说。 “为什么?”南宫北疑惑地问。 “他要留下帮我报仇,是他害我失去了一只脚。”叶孤燕脸色一下子阴沉下来。 南宫北一脸愕然地看着叶孤鸿,叶孤鸿一脸无奈地苦笑,对于刁蛮的小妹,他只有无可奈何的苦笑。 沈落日默默地牵着那匹留给他的马,迈开大步低头望北而去。 “喂,站住,过来,我有话跟你说。”叶孤燕将身子探出轿外。 沈落日乖乖地回来,走到了叶孤燕的轿子旁边。 “沈大哥,答应我,一定要找回你的刀。”叶孤燕一脸关切的嘱咐,突然的温柔让沈落日有些无所适从,木然地点点头。 “我喜欢背刀的那个沈落日。”叶孤燕忽然凑到他耳边轻声低语,然后迅速缩进轿里,伸出手一挥,示意轿夫出发,两颗泪珠滚落在干净整洁的轿垫上。 快马如飞,沙尘漫漫。 雕花小轿平稳地疾驰而去,消失在晨光绿草之间,独立风中的沈落日,心里生起一种莫名的酸楚。 望着马队远去,原地贮立良久,缓缓地跨上马背望北而去。 那是旋风消失的方向,只要自己能够追上那远去的旋风,就可以找回失落的残月刀。 追逐旋风? 在春夏之交,草原上都处都是席卷天地的旋风,究竟是那一股旋风卷走了残月? 他只有凭借直觉和运气,慢慢地去寻找。 奔马如飞,马背上的沈落日思绪也在飞。 虽然面对叶孤燕,他显的有些愚钝,有些木讷,他其实是个聪明绝顶的人。 她为何一定要将自己赶走? 从叶孤燕时而严厉,时而关切的态度,已经感觉到她的难言之隐,似乎一直在暗示着他。 “我喜欢背刀的那个沈落日。”甜美羞涩的声音依然在沈落日耳边回荡,他已被这句话紧紧的包裹,有一种说不出的快意。 我答应你,我一定会找到残月刀,背着它纵横江湖。 也许你再没有机会看到我背刀的样子,但你一定会感觉到。因为这把刀会一直惦记着你,这个拿刀的人也会一直惦记着你。 虽然你已不属于江湖,但愿你依然会时刻关注着江湖,因为有一个江湖人的心里已刻下了你的身影。 天地苍茫,绿草如烟。 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前面。 仆固苍狼! 沈落日怒不可遏,杀意陡生,伸手去背后拔刀,结果却一抓而空,他才意识到刀已经不在。 刀已不在,对手却还在,正立马横刀恭候着自己。 沈落日已从对手眼里看出了难以掩饰的兴奋和得意,他一定已经感觉到自己的杀气已消失,才敢明目张胆地面对面挑战自己。 怎么办?怎么办? 冲! 冲过去! 沈落日毫不犹豫地冲杀过去。 “看刀!”手臂应声挥出,手中却没有刀。 扑通! 仆固苍狼翻身跌落马背,滚到草丛中。 沈落日却毫不停留,纵马飞驰而过,很快便消失在茫茫绿草之间。 第106章 天外飞刀 恼羞成怒的仆固苍狼翻身爬起,冲着远去的沈落日背影,愤怒地呼叫着。飞身跨上马背,一路尾随而去。 同样是快马加鞭,但距离却越来越近。 没办法,宝马也是有等级的,沈落日跨下的只是一匹普通的宝马,仆固苍狼跨下的却是宝马中的宝马,万里选一的宝马。 望着前面拼命驱动坐下快马的沈落日,仆固苍狼得意地笑了。 跟我玩跑的快? 你还嫩了点,老子可是从小在草原跑大的。 砍人先砍马! 仆固苍狼手中的刀已闪电出手,刀光一划而过,沈落日感觉坐下一空,已从马背跌落。 坐下马一声悲惨长鸣,已扑倒在地。战马努力挣扎着想站起来,它已失去了两条后腿,伤口的血不断喷涌着。 一把冰凉的刀锋贴在沈落日的咽喉,仆固苍狼傲立面前,得意地笑了。 他的笑很快就凝固了,手中的刀开始犹豫起来,沈落日居然伸手来抢他的刀,仆固苍狼只要轻轻一抹就可以割断他的喉嚨。 可是仆固苍狼却犹豫了一下,他刚才本来就可以一刀砍死跌落马背的沈落日。可是就这样一刀砍了他,实在是太便宜了这个三番五次折磨自己的刀兵。 他要留着他的命好好玩玩他,将他彻底玩残了,再把他丢在荒无人烟的草原上,让他自生自灭。 可是这个小子居然也是一个不要命的硬汉,跟自己玩横的,给他出了一个难题:要么割破他的咽喉,要么被夺走自己的刀? 他是想找死,想痛痛快快的死。 哼,想死,没那么容易! 仆固苍狼刀锋一转,已深深插入了沈落日的肩头。 看着疼痛难忍,一脸扭曲的沈落日,仆固苍狼狞笑退步拔刀,沈落日居然也被他的刀带了起来,左手已紧紧握住了他的刀背。 看着立在面前的沈落日,仆固苍狼竟然有些佩服他的狠劲,他居然用自己的肩膀骨骼夹住了插入骨缝里的刀,身体借机随刀而起,顺势抓住了自己的刀。 他开始凝神退步,拼力拔刀,沈落日弓步低腰,也在拼命想将刀夺过来,二人开始围着这把刀在原地打转。 沈落日身体一边转动,一边在默默地计算着。突然他的手一松,两人都收不住身形,向后跌跌撞撞退去。 仆固苍狼手握长刀跌落草丛,沈落日肩膀血喷如雾也跌落草丛。 同样是跌落草丛,结果却截然不同。沈落日跌落的地方有一匹马,一匹属于仆固苍狼的马。 沈落日触地反弹,已跨上马背,疾驶而去。 又被这小子耍了! 仆固苍狼气急败坏地跳起来,手中的刀脱手而出,直划那一匹飞驰的坐马,刀光划过,远远地落在远处的草丛里。 被一刀斩断四只马脚的宝马飞奔数十丈,一头栽到在荒草之间。 沈落日却稳稳落地,得意地站在远处的草地上,看样子他早已算准仆固苍狼这一招。 马被自己砍了腿,刀也丢掉了,仆固苍狼却没有半点沮丧,得意地向沈落日逼过来。黑刀小子想跟我赤手搏击,今天就让你见识一下胡族的摔跤术。 沈落日抓把土洒在伤口上,扯了一块衣服快速包扎止住血,立在原地满怀自信恭侯着仆固苍狼。 来吧,胡狗。老子打铁的还怕你这个一只手的放羊汉。 二人一接触,沈落日便开始后悔。 论摔跤,打铁的还真玩不过放羊的,力气大根本没有用,原来玩摔跤是需要技巧的。 沈落日被仆固苍狼抓住衣领,摔来摔去,摔得鼻青脸肿,遍体磷伤。 仆固苍狼疯狂地摔打着沈落日,嘴里念念有词:摔死你!摔死你! 一直累到摔不动了,将沈落日扔到一边,坐在地上呼呼地喘着粗气,一脸得意地看着蜷缩在地的沈落日。 跟我玩摔跤? 你是在找死? 现在知道厉害了吧? 蜷缩在地的沈落日竟然缓缓地坐了起来,青肿的脸上居然挤出了一丝笑容。 打铁的虽然摔不过放羊的,但抗摔打的本事却将放羊的惊呆了。 他娘的,这小子究竟是打铁的,还是铁打的? 摔成这样,居然还可以坐起来? 不! 不止是坐起来! 他居然站了起来,慢慢朝自己走了过来。 累得全身酸软的仆固苍狼勉强地站立起来,脚下一滑,跌坐在地,仆固双手撑地开始后退。 沈落日忽然诡秘的一笑,转身一瘸一拐地望草原深处去了。 想溜? 没那么容易! 仆固苍狼一下子又来了劲儿,竟然从地上一跳而起,跌跌撞撞地尾随而去,顺便将落在草丛的刀拾了起来。 血的教训再次提醒他,对付这个难缠的家伙,手中的刀很重要。 这次出手一定要毫不犹豫的一刀毙命,只要他还有口气,自己绝对玩不过他。 两个身影在草丛中一前一后缓慢地挪动着,遍体鳞伤的沈落日艰难地移动着,后面的仆固苍狼不紧不慢地远远跟随着,目不转睛的盯着沈落日的背影,等待着最佳的出击机会。 仆固苍狼心里泛起一丝得意,一个身受重伤的人,疗伤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一个疲惫不堪的人,恢复体力却要快的多。 沈落日似乎已猜到了仆固的意图,忽然停止了脚步,躺在了草丛中。 仆固狐疑地停住了脚步,紧张地朝这边张望着,他搞不懂,这小子又要耍什么花样? 他远远地围着沈落日转悠起来,看了半天还是一头雾水。 这小子躺在那里,呆呆望着天空,他在看什么? 仆固苍狼也不由自主的抬起头,高远湛蓝的天空,除了头顶飘浮的一朵云,一无所有。 他在看那朵云? 他究竟想干什么? 仆固苍狼有些莫名其妙,摸不清方向。 不错! 沈落日正在盯着那朵云发愣,那是一朵变化莫测的云,一会儿势如奔马,一会儿变幻如苍狗,一会儿升腾如浓烟。 你想它是什么,它便象什么。 沈落日在想他的残月刀,被旋风卷上天的残月刀,它究竟藏在那里? 他们都说自己的刀法已经达到人刀合一的境界,人在刀在,人亡刀藏。 可是现在自己人还在,刀却不知去向。 难道残月刀已弃我而去,不对,明明是自己先丢弃了它。 在刀与女人之间,自己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女人,直到这一刻,他终于明白在自己生命里最重要的是这把刀。 一刀在手,自己可以傲视天地,横扫江湖。失去它自己一无所有,什么都不是。 一个失去刀的刀客,只能象一只流浪狗一样被人追着打。 我是刀客,不是狗。 我需要一把刀,一把名叫残月的刀。 眼前的云似乎随着他的意识开始缓慢的旋转,他想要一把刀,头顶的云好象已模模糊糊地幻化出了一把刀,隐藏在旋转的云层深处。 云如旋风般旋转,越转越快,模糊的刀影愈来愈清晰。 陷入迷乱颠狂的沈落日嚎叫着举起双手,冲着天空一通乱抓,明朗的天空顿时阴暗下来,头顶浓云密布,渐渐地压低下来。 站在一边仰首而望的仆固苍狼感觉天旋地转,瓢泼大雨扑面而来,击打着他极度恐慌的脸。 刀,一把黑色的刀! 夹杂在密密麻麻的雨线扑面而来。 天降骤雨他见的多了,天降刀子却是第一次看到。 仆固苍狼虽然惊恐慌乱,脑子却还清醒,开始急速地向后退去,脚下一绊,跌坐在泥水中,一把漆黑的刀已插在他的面前,泛着兰幽幽的光。 好险啊,幸亏自己躲得快! 风雨弥漫中,沈落日已疯狂地扑了过来,已经被吓破胆的仆固苍狼一跃而退,再次跌落在泥水里。 他迅速地爬起来,拄着手中的长刀,几个腾越,消失在茫茫雨幕中,地上留下一溜浓浓的血迹。 沈落日拔出插在地上的残月刀疯狂地挥舞着,泪水和着雨水喷涌而出,滴落在泥泞的地面上。 泥水四溅的草地上,一只断脚横在那里,血肉模糊的伤口依然在喷涌着血…… 第107章 金毛狮母 冰冷的雨水无情地扑打着僵硬而立的沈落日,陷入颠狂的沈落日渐渐恢复了理智,手中冰冷的刀柄竟然让他有一种温暖的感觉。 久别重逢的亲切感将他紧紧包围,他缓缓将刀抬起,感慨地摸索着冰冷的刀面。 雨住云开,晴空万里。 感慨万千的沈落日终于想起到了仆固苍狼,他低头看着地上留下一只断脚,不禁有些佩服这个百折不挠的对手。 真是一条硬汉,一条打不垮的硬汉。 失去了一只眼,一只手,一只脚,依然逃得比兔子还快。 有一种直觉告诉他沈落日,这家伙一定还会回来,除非他失去最后一点支持,否则他决不会轻易罢休。 牵挂的叶孤燕走了,失去的残月刀回来了,茫然而立的沈落日该何去何从? 荒凉古堡! 自己曾经答应过云洛飞,送回叶孤燕即刻返回古堡。 现在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几天,他的队伍是否还在等待自己? 粗略的地判断一下古堡方向,沈落日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一路而去。 三天后,古堡的轮廓依稀在望,箭楼上那个常年守望的孤独身影已不在,苍凉悠远的笛声已不闻。 荒凉的古堡更加荒凉,残破的城垣更加残破! 一种死亡的气息笼罩着整个古堡,没有半点生气。 当沈落日跨入古堡那一刻,他已意识到,该发生的事已发生,该走的人都已走了。 云洛飞的计划成功了,古堡留下的已是堆堆白骨。 沈落日缓缓地穿行在古堡里低矮的土房间,直奔箭楼而去,他知道云洛飞一定会给自己留下一些线索。 土墙边一丝异动,警惕的沈落日急忙拔刀出手,一只狐狸惊惶地越过矮墙,沿着前面的巷道飞速而去,远远地停下来,贮足回望着沈落日。 虚惊一场的沈落日无暇顾及,急步跨向箭楼,箭楼的墙上刻了一个大大的“归”字。 看来他们已出发多日,没有马匹代步,自己已无法跟随他们的脚步,只好慢慢地独自徒步东归了。 日薄西山。 箭楼上的一声苍凉的长鸣唤醒了沉思的沈落日,一匹灰狼孤独地立在箭楼之顶。 狼?狐狸? 看来古堡已成了他们的乐园。 失落的沈落日沿着巷道望骆十七家走去,看来今晚要在那个熟悉的矮房里过夜了。 沿途遇见几匹拖着尾巴的野狼,远远地望见沈落日便缓缓的躲开了,看来最近他们的食物很充足,对于沈落日没有什么兴趣。 只有饿急的狼才会冒险攻击手执钢刀的壮汉。 白骨,森森白骨! 三具幼小的白骨,堆积在骆家破败的院门口。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沈落日还是被眼前的景象震惊了,眼前出现了那三个黑乎乎,脏兮兮的小家伙,三个围坐门前正在一脸好奇地看着自己的小家伙。 沈落日努力平复自己的情绪,跨过三具白骨,进入了破败的院落。 院中央伏着一具高大的白骨,正面的房门口伏着一具同样高大的白骨。杀戮无数的沈落日不禁也有些毛骨竦然,紧张地向房门移过去。 利抓飞扬,狂号刺耳。 一团金黄的影子扑面而来,沈落日急忙翻身后退,跃到院墙之上。 是胡嫂! 她还活着? “是我,特使大人!”沈落日急忙向一抓落空,茫然看着自己的胡嫂解释。 胡嫂瞪着他,仿佛想起了什么,忽然对他傻傻地笑了。 沈落日还没来得及反应,胡嫂一声长嚎,张牙舞爪,再次扑了上来。 沈落日急忙纵身飞速后退,胡嫂一扑而空,滚落在墙外的灰土路面上,抬头怔怔地看着沈落日。 忽然爬起来,又疯狂地扑了过来。 胡嫂已经疯了,彻底的疯了! 沈落日无可奈何地掉转头,一路朝北,穿出古堡,很快就消失在夜幕里。胡嫂傻傻地看着沈落日远去,蹲在古堡墙根下,呜呜的悲鸣起来…… 就在云洛飞率众护送沈落日离开古堡的第三天,不出云洛飞所料,在古堡外徘徊窥视已久的仆固苍狼,对空虚的城堡进行了疯狂的洗劫。 驻守的几名士兵在胡骑冲进来的那一刻,未及反应,已被乱刀砍杀在地,接下来的便是疯狂的抢劫和屠杀。 三名凶悍的胡骑直奔骆家小院,在门口玩耍的三个小家伙好奇地看着他们扑过来,随着三名高手的刀光,倒在了血泊中。 一个吓得瑟瑟发抖的金发鼻眼的美貌妇人,将三个穷凶极恶的家伙怔住了。 在他们的印象中,这样的绝品金丝猫,在草原王国里,只有他们的可汗养了几个,现在居然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出现了一个,难道这是上天赐给他们的礼物? 领头的那个家伙狞笑着撇下手中的刀,抓住惊恐的胡嫂拖进了小屋。 外面的两个小弟乖乖守候着,等着进去接老大的班。 疯狂的狞笑,痛苦的呼救,此起彼伏,越来越微弱,渐渐的平息下去…… 带头老大得意地提着裤子跨出了门槛,院里的两个小弟互相拉扯着争夺第二版权,忽然两个都停止了拉扯,惊鄂地看着老大。 两只苍白的手搭在老大肩膀上,将老大硬生生地拖了回去…… 立在院里的两个家伙一脸焦灼地盯着屋门。 里面的声音越来越衰弱,两只手缓缓地抓住了门槛,老大的脸出现在门槛上,他正在艰难地望外爬。 那两只白晰的手再次出现,一脸惊恐绝望的老大被拖了回去…… 所有声音忽然间嘎然而止。 院里的两个家伙狐疑地彼此对视一眼,将目光投向小屋门口,他们再次看到了他们的老大。 耷拉着头,一脸疲惫的老大,居然被一个金发蓬松的女人,提着衣领拖了出来,金发美妇手一推,老大踉跄几步,扑倒在院中央,蜷缩的身体抽了几下,瘫着不动了。 双目痴迷的金丝美人,蓬乱金发里隐藏的雪白面容,清嫩透明,弹指欲破…… 二位勇士看得几乎要痴醉了,目不转睛的盯着美人一步步逼近过来。 “兄弟,上!”其中一个狡猾的家伙向后退去,顺手将旁边的兄弟推了上去。 旁边傻乎乎的那一个猝不及防,被推了一个趔趄,舞动着长刀直扑过去。 看着那一名满脸恐惧的家伙,挥动长刀扑过来,胡嫂痴痴地笑了,笑得如醉如痴。 扑到面前的勇士一下呆住了,手中的刀悄无声息跌落在地。 胡嫂莞尔一笑,双手抓住那一位已经看的得痴迷的兄弟拖进了小屋…… 这位兄弟的功夫显然比刚才的那位老大逊色的多,一个回合下来,便爬着出来了,刚爬到门槛,早被胡嫂捉住,按翻在门槛上…… 那一张惊慌的脸,满怀期盼地望着院中站立的同伴。 胡嫂金发飞扬,张牙舞爪,血口大开,狂野呼叫,震耳发馈。 狮子摇头?还有狮子吼? 难道她竟然是草原传说中的金毛狮母? 立在院内的最后一名勇士,彻底地崩溃了。 惊慌失措,跌跌撞撞地滚出院门,跨上马头也不会的飞奔而去。 躺在门槛的那位勇士看着同伴远去,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第108章 鼠城相会 逃离古堡的沈落日一路狂奔,在朦胧月色里,隐隐约约也看到马场的轮廓,周围依然灯火通明。 灯火? 不对,是篝火,熊熊的篝火! 难道云洛飞撤离古堡后,一直驻扎在马场等待着自己? 离马场越来越近,借着篝火和月色,沈落日分明可以看到空阔的围栏里,空空如也,一匹马都没有。 显然云洛飞已经带领队伍赶着马群离开,那么篝火又是怎么回事儿?还有那些围着篝火的人影? 沈落日疑惑地放慢了脚步。 “站住,什么人?”放哨的人显然已经发现了他这个不速之客。 一位年老的酋长听到禀报赶了过来,将沈落日客气地请到火堆旁,递上了一碗酒:“沈将军,你终于到了。” “你认识我?” “你陪云将军来过这里,我见过你。” “你是谁?云将军他们离开多久了?” “我们都是这里的原住牧人,云将军他们三天前就离开了。”老人对于云洛飞的离开显然充满了伤感。 七年了,云洛飞的队伍对周围几百里的部落疯狂劫略,将他们远远地赶走,只留下了帮云洛飞牧马的这个合作部落。 一个部落拥有几百里的天然牧场,日子自然是很滋润。 现在部落失去了马贼的保护,这样的好日子还能持续多久? 沈落日并不关心部落的未来,他关心的是如何赶上远去的马队。对于他所关心的问题,云洛飞事先早已做了安排。 他给沈落日留下一匹马,一匹万里选一的快马。 看到了这匹快马,沈落日毫不犹豫地翻身上去,乘着月色一路向东而去。 身后的篝火越来越模糊,渐渐的暗淡下去了。 万马奔腾,铁骑纵横。 云洛飞的队伍席卷了半个草原,在豪情满怀的东归队伍里,依然弥漫着一丝失落的情绪。 骆十七木然地追随着大队伍,思绪依然停留在古堡,停留在那个温暖的家。几天前,还是老婆,娃儿一大家,现在却只剩了孤身一人,驰骋在回家的路上。 回家? 他要回到一个阔别多年的家乡,一个没有家的家乡。 离开有家有业的异乡,还是回到一无所有的家乡? 如果给他一个选择的机会?他该如何选择? 现在他已不必为此烦恼,因为他除了东归已别无选择。可恶的胡人断绝了他的所有牵挂,将他的家人一扫而光。 当他回到家门时,只是贮足院外一刻,便彻底的崩溃,家,女人,孩子,所有的一切都已不复存在。 他疯狂的挥刀去追赶,却连半个胡骑的人影都没有追到,伤心失落的他只有追随着云洛飞东归。 除了七年前一起杀出包围,远逃西域的这帮兄弟,他已一无所有。 “云大哥,前面发现了胡人。”一名马探疾驰而回。 “有多少?”云洛飞紧张地问。 “大概三五十个。” “出击,灭了他们。”云洛飞脸上露出了一丝得意,他们来得真是时候,不多不少,正好够自己的队伍一锅烩。 被沈落日的黑色旋风吓破胆的几十名胡骑,惶惶张张地奔驰在东归的路上,两只东归的队伍在浩茫的草原上,居然不期而遇。 情绪低落的云洛飞部署,一下子便慷慨激昂,情绪高涨起来。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追着这群杀死他们家人的暴徒,一通围攻砍杀。 这一只慌张零散的胡族队伍,很快就被彻底剿灭,一个都不剩,仆固苍狼最后的余部被彻底地消灭。 云洛飞部下的失落情绪却一扫而光,很久没有这么痛快地砍杀,痛快地砍杀让他们又恢复了昔日的雄风。 儿女私情很快就在砍杀中烟消云散,对于这帮曾经杀人不眨眼的粗人,感情的记忆很淡薄。 怀旧,感伤很快就会在激烈的砍杀中一挥而去。 他们是粗人,不是感情丰富的文人,对于痛苦和失落的感伤,缺乏那种缠绵不断,撕心裂肺的深刻回味。 东归的马队不紧不慢地前进,云洛飞还在等待着沈落日,他是一个很重要的帮手。 等待的那个帮手没有出现,一群意料之外的帮手出现在他们的面前。萧归雁,狼九领着部下微笑着远远迎候万马奔腾的马队。 两队并一队,一起朝东继续前进。 几位故人久别重逢,互话短长。 言由未尽,前面已是狼城西门,狼城依旧是狼城,却没有了来时的那种繁华。 它已是一座空城,弥漫着腐臭的空城。 狼九的推断没有错,在他们离开后不久,这里便爆发了人狼血战。 想杀尽狼群的狼城人没有杀尽狼群,想吃光狼城人的狼群也没有吃光人群,剩余的人跟残余的狼都逃离了这座充满血腥的死亡之城,留下了遍地的人狼尸体,伴随着浓重的死亡味道。 从此方圆几十里没有了人,也没有了狼。 老鼠一下子在这里活跃起来,方圆几百里的老鼠都陆续搬了过来。 一个漆黑的夜晚,一个人也随着它们进住了狼城,他是一个半透明的人---鼠六。 已经开始白天在地面上活动的鼠六,皮肤已经不再完全透明,雪白的皮肤里依然隐隐约约可以看到跳动的脉络。 现在鼠六正笑迷迷地迎候着城外:“四姐,九弟,老六在这里恭侯多时。” “死老鼠,你还没有死?”萧归雁厌恶地捂住了鼻子。 “老鼠死了,归雁姐姐岂不是更孤单了,十大禽兽现在也所剩无几了。”鼠六忽然有些伤感起来。 “是啊,该死的不死,不该死的却都死了。”萧归雁也有些感伤起来。 旁边的鼠六,狼九听着很不是味道,尴尬地站在一边,沉默不语。 “死老鼠,愣着干什么,到了你的地盘,准备拿什么招待我们?”萧归雁笑着提醒眼前的老六。 “啊,这个……哈哈,我们鼠城除了鼠王大人和数十万鼠族部下外,都是鼠类食物,恐怕兄弟们吃得不对胃口,兄弟们还是扎营城外吧。”鼠六一脸尴尬地拒绝了远道而来的客人,他的地盘并不适合人类。 篝火熊熊,酒肉飘香。 鼠六不等招呼便伸出利抓,抓着还未烤熟的羊肉,开始疯狂地大嚼起来,看样子他已经很久没吃熟食了。 一个大活人整天混在一群老鼠里面,活得一定并不容易。 做一名资深卧底实在不容易,现在连他自己属于那一派都有些迷糊起来,他已经有点搞不清楚谁才是自己的真正老大? 不过现在这些已不重要,盘踞边城的各方势力已放弃争斗,暂时结成了同盟,因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强大敌人---慕容孤月。 连九鹰山的归属,各自都做出了妥协,崇阳派的买买提带领鸟人占据东南两座山头,万兽门的神鹰带领鹰群占据西北两个山头。 被慕容孤月一招孤月斩困了三十年的万兽人王,虽然依靠聚热火盆,软体暖袋的帮助保住了生命,却已元气大伤。 独自对付慕容孤月,他并没有一丝胜算。 与崇阳宫步残阳结盟是他最好的选择,而且在步残阳背后还有一个更有实力的盟友---云遮月。 第109章 蓦然回首 月光下纵马飞驰的沈落日,故意绕了一个大圈子,远远地巡视了一圈曾经夜宿两晚的荒凉古堡。 对这个荒凉破败的古堡,他有一种难以割舍的情结。 纵横西行几千里,历尽许多关山城堡,为何偏偏会对这里情有独钟,恋恋不舍? 连他自己也无法解释这种情绪,也许是这里有种家的感觉,也许是对那个人的一种怀念。 确切地说,是两种情绪都有,纷乱地纠集在一起。 明月高悬,照着残破的古堡,远远望去,有种说不清的诡异和朦胧。城墙上模糊的野狼轮廓,闪烁不定的幽深目光,惊竦刺耳的凄厉长嚎。 古堡俨然已是野兽的乐园,饿狼的家。 已经神智不清的胡嫂,依然生活在这座荒凉古堡。在野兽恶狼盘据的古堡,孤孤单单一个人生存着,独守在荒凉城堡自生自灭。 孤独,寂寞,恐惧,痛苦,绝望…… 都已跟她无关,她的意识已进入了一个缤纷多彩的世界。 这么多天过去了,为何野兽,野狼都没有伤害她? 难道她比那些野兽,野狼更厉害? 沈落日眼前又浮现起胡嫂张牙舞爪扑向自己的那一幕,她那威猛的气势竟然令自己sh生出一种畏惧之感。 纷乱复杂的情绪搞得沈落日有些茫然,他留恋地回望一眼古堡,刻下最后一丝深深记忆,催动坐下快马,告别古堡,一路奔驰而去。 信马由缰的沈落日不知不觉之间已踏上了来时的路,与叶孤燕被胡骑一路追杀,亡命而逃的那条路线。 这是一种无意间的自然本能,也是一种有意识的往事追寻? 让他踏上了来时路,一路追循来时留下的微弱痕迹,踏上了回归的路。被追杀时,瞬间即逝的路和记忆,重新回顾时却是如此的漫长。 三天之后,沈落日终于回到了那个第一次与叶孤燕亲密接触的地方,望着随风起伏的草丛,叶孤燕仿佛就蹲在某个草丛深处。 一个美貌无双,高贵典雅的豪门小姐居然躲在草丛中方便,而且周围潜伏着几百双贪婪的眼睛。 沈落日脸上露出了一丝狡黠的笑,内心却被深深失落感包裹。 留恋徘徊了几圈,他策马向东,继续踏上了回归的路。 一簇火红的云出现在远处的草丛,随着浮动的绿草若隐若现。 火云? 渐渐接近时,沈落日发现这只是一个幻觉,那是一圈火红的花团,紧紧围绕着一个矮矮的土堆。 熟悉的土堆,陌生的花环! 沈落日惊疑地四处巡视,除了无边绿草,空旷的原野连只鸟都没有。 这个土堆是沈落日亲手掩埋四名被万兽王冰冻僵硬的少女时留下的,周围这些火红的野花却是谁种下的? 它又是为谁而种的? 除了自己,并没有人知道她们埋在这里。 沈落日狐疑地下马,立在火红的花前,默默地拔出背后的残月刀,默默地掘了一些温湿的新鲜泥土,填在已经冒出荒草的土堆上。 然后缓缓起身,伤感的叹息一声。 四具美妙的躯体,此刻恐怕已经是一堆腐肉白骨。 “多谢沈大侠添土!”一个幽深柔弱的声音出现在沈落日背后,一个体形文弱,面色清瘦惨白的年轻人不只何时已立在身后。 “你是谁?你认识我?”沈落日愕然地盯着这个白衣少年,他什么时候出现在身后,自己居然没有丝毫察觉。 “在下冷小狐,认识你背后的刀。”回答很柔弱,柔弱中透着一丝感激。 “花是冷兄种的?” “不错,我种的,为了祭典不幸的四位姐姐。” “姐姐?” “不错,四个孪生姐姐。” “四胞胎?”沈落日好奇地问。 “不,是五胞胎,还有我。”冷小狐冰冷的目光,透出了冰冷的泪光。 沈落日默然良久,终于忍不住好奇,继续问道:“这个土堆,只有我知道,茫茫草原,冷兄如何寻到这里?” “感应!”冷小狐自信地说。 “感应?”沈落日疑惑地看着冷小狐。 “不错,孪生兄弟姐妹之间的那种特殊感应。”令小狐幽幽说着,眼睛里已满是泪光。 沈落日感觉脊背一阵发冷,不敢继续逗留,将信将疑地看了一眼冷小狐,拱手告别,匆匆上马飞驰而去。 冷小狐冷冷的面容透出一丝淡淡的温柔,一直目送沈落日消失在苍茫天地间,才缓缓走进花丛中,面对土堆闭目盘膝而坐,一动不动。 策马飞奔三天后,沈落日追上了驻扎鼠城的云洛飞的马队,发现联合商队居然已跟云洛飞的马队混杂一起,久违的鼠六竟然也出现在队伍里。 鼠六远远地跟沈落日笑着招呼,仿佛久别重逢的老朋友。 面对如此庞大和谐的边城护卫团队,沈落日显得有些无所适从。他本以为回归路上必定会遇到千难万险,可现在所有的危险制造者都紧密的拥护在云大将军的周围,所有的危险突然之间都化作了和谐,让人感觉有些虚。 沈落日感觉有些虚,狼九的感觉更虚。 当沈落日跟所有的熟人都招呼过后,狼九缓缓凑过去,意味深长地拍拍沈落日的肩膀。 招呼过后,他缓缓走向远处,沈落日心领神会,安顿好马匹,便循着狼九而去。 几天不见,发生了太多变化,他有太多的疑问,他需要找一个明白人了解一下,狼九无疑是最佳人选。 虽然他已开始怀疑这位同门师兄,但关键时刻还是想到了他。他的身份立场虽然值得怀疑,但他的人绝对诚实。 “今晚三更,我带你去见一个人。”狼九突然停了下来。 “谁?” “一个你值得信任的人。” “值得信任的人?” “一个会算命的人,你应该有许多疑问需要询问他。” “诸葛神机,他要见我?” “不错,我们出发时,他已算定今晚我们会回到这里。” “今晚?倒不如现在就出来一叙。神机先生既然来了,又何必躲在暗处?” “沈兄弟,中州一别不到半年,功力进步竟然如此神速,连老朽都躲不过你的耳目。”诸葛神机大摇大摆地出现在他们身后。 “多谢老先生危难之际指点迷津。”沈落日一脸郑重地拜谢。 狼九不知何时已悄然消失了,夕阳下只留下沈落日和诸葛神机。 “兄弟,卜一卦吧,很灵的。”诸葛神机依然一脸神秘 “免费?” “分文不取。” “那就仆一卦吧。” “三更后必有大变化,了却边城事,独自南归。”诸葛神机一脸凝重地留下一句,身影一闪已飘然而去。 沈落日望着远去的背影,陷入了沉思。 南归? 是啊,该回家看看了。 家? 阔别多年,他第一次想到了家,阔别已久,记忆已经有些模糊的家。 第110章 残阳烈焰 明月夜,星光满天。 马队临时营寨,戒备森严,笼罩了一层紧张的气氛。 云洛飞,萧归雁,鼠六,孟九,赵大壮,朱尔丹,骆十七等一帮头领都正襟危坐,沈落日夹杂在士兵群里,一脸茫然,满腹狐疑,远远望着一脸凝重的几位头领。 今晚悬冰幻城要偷袭寻马商队,这么重要的消息,诸葛神机为何要泄露给自己? 更让他惊讶的是,似乎云洛飞,萧归雁早已知道这个消息。当他急匆匆赶回来时,这里已进入了戒备状态。 对于眼前扑簌迷离的局面,沈落日有些摸不清方向,只能躲起来,静观变化。 “大漠鹰王来了。”鼠六的声音有些颤抖。 在场的高手沿着他的所指看过去,一个个目瞪口呆,眼中漏出惊惶之色,星空中几个黑点越来越清晰,扑扇着翅膀翩翩而来。 来自空中的攻击者已经让他们惊慌失措,而出现在模糊的草原上的数百铁骑,让他们彻底的陷入了绝境。 来势汹汹的两股敌人远远停止在他们面前,站在幽暗的月色里,闪动着疑惑的目光。 “鹰王来势汹汹,为何还不出手?在等你们的内应鼠城兄弟么?”鼠六得意洋洋地尖叫,“可惜它们永远都不会来了。” “是吗?就凭你?”一个刺耳的声音直透过来。 “鼠城弟子数十万,以我小小鼠六的功力灭尽它们,简直是痴心妄想,我只是在鼠城各处偷偷地洒了些老鼠药而已。” “卑鄙!你以为你的伎俩可以得逞吗?你回头看看?”刺耳的声音再度响起,紧接着便是刺耳的长笑。 惊愕的鼠六不由自主地回过头,顿时目瞪口呆,愣在当场。 远处铺天盖地的幽绿光点闪烁着,蔓延了几里地。 就在他一愣之际,九缕电光直射人群,夹着寒气呼啸而来,群豪们纷纷拔刀掣剑,直迎电光而上。 反应敏捷的鼠六趁此机会,宛如一只滑鼠,身形一闪,退到人群后,窜出营寨,鼠窜而逃。 眼见九只铁羽扑面而来,笼罩其中的几大高手纷纷挥舞军械格挡,居然一挡而空,铁羽居然自他们头顶一闪而过。 几名高手顿时愣在当场,明明是袭击他们的铁羽,突然间全部飘高了一尺,全部从他们头顶一滑而过。 背后一声凄惨的尖叫,将他们从惊愕中惊醒过来。 回头望去,远处月光下窜来窜去的鼠六居然窜到了铁羽之下,四肢舒展的伸开,手,脚,膝,肘处各插着一只寒光闪闪的铁羽。 八只铁羽刚好封住了他的活动能力,第九只铁羽不偏不倚,正插中他的心脏。 鼠六苍白的脸上布满了惊恐痛苦的皱纹,很快便僵硬不动了。 一股凉意自群豪背后泛起,原来这九只铁羽的攻击对象并不是他们,鹰王透过铁羽的杀气,带给他们的只是一种光影幻觉。 他的真正目标是敢于蔑视他的鼠六。 前面月影下,收羽而立的鹰王,眼里透着犀利的冷光,一直追随他的黑鹰,猎鹰,雄鹰三位堂主,紧随其后而立,数百铁骑整整齐齐地立在他们背后,整齐的长刀闪着一排排耀眼寒光。 一击之威,已经将云洛飞等人彻底震慑住了。 面对这个高出他们一个档次的强敌,他们根本没有胜出的机会,何况他背后还有数百铁骑压阵。 而背后的庞大鼠群已经现出了清晰的轮廓,铺天盖地而来。 这群久经杀场的铁血猛士,眼里开始流露出恐惧慌乱。 面对鹰王和胡族铁骑,他们还有拼死一博的勇气;面对成千上万,漫漫而来的鼠群,他们却束手无策。 杀? 很显然它们是杀不尽的。 别无选择,只有杀一个算一个。 紧张的勇士们都握紧了手中的刀剑,等候漫地遍野而来的野鼠。 鹰王眼中透着一丝得意,随时准备与鼠群合围,将眼前的这帮外来闯入者彻底消灭干净。 变化! 战场出现了微妙的变化! 扑面而来的鼠群突然慢了下来,向一个点集中而去。 一个点? 不错,那是鼠六的尸体,散发着幽幽荧光的尸体。 冲在前面的群鼠将鼠六的尸体紧紧包围,后面的也陆续跟进围拢,拼命地向里面挤进去。 而最早接触到鼠六的老鼠,嘴里滴着血开始拼命地往外挤,鼠群内外纠缠一起,很快就堆成了一座小小的鼠山,这座山越堆越高。 整座活动的肉山,隐隐约约地泛着幽幽荧光。 不好! 中招了,是老鼠药。 洒在鼠城的只是迷惑鼠辈的假药,真正的残阳鼠靡散是藏在鼠六身上。 藏在哪里? 怎么他在鼠城呆了这么久,我们都没有发现。 远远停留在后面的一代鼠王和六大硕鼠疑惑地相互对了一下鼠眼。脑袋一缩,丢下垂死挣扎的部署,带着疑惑和遗憾,瞬间即逝。 它们想不到鼠药放在哪里,死去的鼠六也不知道。 知道秘密的只有一个人,他就是残阳鼠靡散的主人---步残阳。 一脸正气,一副仙风道骨,一袭青布道袍的残阳道人。 他已无声无息地出现在大漠鹰王面前,一个清瘦冷峻的年青人和他并肩而立。 看到了少主人一剑飞血叶孤鸿,萧归雁跟傲雪山庄弟子顿时松了一口气。他们此刻已经信心倍增,在他们眼里,他们的主人叶孤鸿武功深不可测,绝对是未来的江湖第一。 有人欢喜有人愁! 那边的纽毕鸿一下便紧张起来,面对跟师傅慕容孤月一个级别的残阳道人,他显得有些底气不足。 虽然他一直以为自己的功力修为已经追上甚至超越了师傅慕容孤月,当他第一次面对师傅级别的高手,还是有些紧张。 是战?还是退? 紐毕鸿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进攻,他对自己背后八百铁骑充满了信心。 在单挑没有必胜把握时,只好选择群殴,以众欺寡。紐毕鸿双翼扇动,一冲而起,背后三位堂主紧随而起。 八百铁骑一哄而上,整齐划一的冲向了联合商队。 面对来自空中和地面的庞大的攻击群,满怀自信,临机不乱,一副大家风范的步残阳不禁有些紧张。 他发现与自己并肩作战的叶孤鸿已退却,叶孤鸿已立在萧归雁身边,脸上露出了一丝得意。 四派联盟联合对抗拜月教塞外分舵悬冰幻城,现在变成了步残阳独自面对。 云大将军,傲雪山庄,万兽人王已达成默契,让崇阳势力与孤月势力来一场火拼,他们站在一边坐收渔利。 面对围功,步残阳虽然有些紧张,但并不慌乱。 剑出鞘,红光满天! 鲜红的剑,透着鲜红的光芒,仿佛一把正在燃烧的剑,将幽暗的月色辉映的格外的明亮。 空中的鹰王跟三大堂主的联合攻击已发动。 铁羽神功! 铁雨飘淋! 羽箭飘淋而下,洒向一个人,密不透风! 四面铁骑重重包围,空中飞羽密布,步残阳已无路可退。他唯一的选择就是挥动自己的剑,拦截空中铁雨的袭击。 红光乱舞,热力四射! 一个火红的火球将步残阳笼罩其中,火红的光芒四射,映红了围攻者黝黑的脸,也映出了他们眼中的恐惧。 闪电而至的如芒铁羽,一触到剑光火球,便被剑光卷进了火球,随剑光瞬间转移之后,便四射而出,火红的铁羽直射围攻的铁骑。 前排铁骑来不及躲避,纷纷中羽落马。 伴随着吱吱的烧烤声,痛苦的惨号声,焦臭的浓烟冉冉而起,四散而去。 没有血腥味的屠杀,场面却更加血腥恐怖。 雨依然飘飘的下,火依然熊熊的烧,烟依然浓浓而起。 空中挣翅而飞的鹰王却越来越吃力,夹杂在翅膀里的铁羽已越来越稀疏。 当最后一根铁羽射出后,鹰王也随之俯冲而下,猎鹰,雄鹰,黑鹰三大堂主见主人俯冲而下,立刻紧随其后俯冲而下。 鹰王冰冷的目光里透出了一丝狂热的光芒,他已找到了突破步残阳残阳烈焰剑球的方法。 连续的攻击下,步残阳的剑出现了一丝凝滞,连贯中有了一个细小的缝。 他已把握住这个机会,见缝插刀,一击致命! 各怀私心,袖手旁观的对手们,给了鹰王一个各个击破的机会。先解决了棘手的步残阳,再解决其余这帮乌合之众,不过是举手之劳。 第111章 飞鹰扑火 躲在人群的沈落日第一次目睹传说中的绝世高手风采,除了眼花缭乱,有点晕旋的感觉外,内心深处升出一丝失落感,不以为然地摇摇头。 原来这就是所谓的绝世神功,比虚幻的魔术更虚幻,比繁杂的杂技更繁杂。 刀和剑,都是杀人利器。 刀法和剑法,都是杀人之法。 杀人,需要这么故弄玄虚,变化多端么? 在沈落日看来,杀人不需要这么多的眼花缭乱的虚幻和变化。 杀人,只需挥出手中的刀,直截了当的一刀。 看着鹰王和步残阳卖力的精彩表演,沈落日有些昏昏欲睡。百无聊赖的伸个懒腰,退出人群,跳上一根围拦,靠着立柱闭目打起盹。 这段时间日夜兼程的赶路,实在是太累了,也该歇歇了。 看得如醉如痴,惊心动魄的双方战士,依然紧张地关注着场上的争斗,关系着他们生死存亡的决战。 随着铁雨滑翔而落的鹰王,直扑舞动的火球,他已清楚地听到步残阳的喘息声。 毕竟他已是一个年近七旬的老伯,以体内的先天阳气支持残阳烈焰这么久,也该歇歇了。 纽毕鸿飞扑而下的身影一滞,突然在空中停止不动,随他而来的三位堂主来不及收势,越过他直冲而下,纽毕鸿双翼扇动,一股大力自三位堂主背后推动。 冲在最前面的黑鹰堂主失去了平衡,箭一般的扑向了熊熊的火球。 一声惨叫,一股浓烟,一片焦臭。 黑鹰堂主已瞬间融入火球,留下了一个大字形的暗影。 紧随其后的猎鹰,雄鹰堂主被背后大力推动,也不由自主的排成一串尾随而扑下,扑入了黑鹰堂主留下的火球暗影中。 同样的惨叫,同样的浓烟,同样的焦臭。 透过浓烟背后的大字形火球暗影,鹰王已捕捉到步残阳眼中的那一丝恐惧和慌乱。 飞鹰扑火! 虽然扑不灭眼前燃烧的火球,却可以震慑火球之内步残阳的信心。 火球出现阴影的瞬间,鹰王已看到步残阳心中出现的阴影,一闪即逝的阴影。它已被鹰王捕捉到,他已攻出了一闪即逝的一刀。 一轮孤月划过,直击火球阴影。 流火四散,火球支离破碎,须发斑白的步残阳脚步踉跄地向后退去。手中剑暗然失色,泛着暗红的光,直指那一轮滚动而来的寒月刀光。 叮,叮,叮…… 刀剑相碰之声,格外的清脆。 孤月七杀! 传说中的漠北江湖第一刀法。 孤月七杀,七杀连斩,鬼神胆寒。 风雨飘摇中勉强抵挡的步残阳,在第七斩劈面而来时,彻底的崩溃。 在激烈的刀气激荡下,仿佛断线的风筝一样倒飞而起,在空中飘飘荡荡,向联合马队跌落而去,一线鲜红的血自口中喷薄而出。 利用飞鹰扑火,一击得手的大漠鹰王毫不迟疑,挣翅挥刀,追逐而上直劈而下,后面的马队立刻风驰电掣般随后席卷而来。 就在步残阳被击中的刹那间。 十个人,十柄剑,结成一个暗红的圈,套向尾随追杀而来的大漠鹰王,他们是十名跟随寻马队伍的土卢向导。 望着他们飞速而去的背影,马队的首领们一个个目瞪口呆,原来跟随自己这么久的十名普通翻译,竟然是十名深藏不露的剑术高手。 十把暗红的剑搭成的圆圈,急速旋转起来,越旋越快,颜色也越来越红艳起来,仿佛一个燃烧的火圈。 残阳烈焰剑! 步残阳的绝学! 他们就是传说中的残阳门下十绝剑客! 追随步残阳一起创建崇阳宫边城分舵的十大弟子! 利用群殴的优势,大漠鹰王再次战胜了实力远胜自己的死对头步残阳,但他的攻势已成强弩之末。 面对十绝剑客的围攻,他已有些力不从心,但箭已在弦,不得不发。 他凝聚必生的修为,杀出了必胜的一刀,滚动的刀光划破了燃烧的红圈。 剑火四射,断剑散落,鲜血飞扬。 十绝剑客顿时中刀气绝,火红的剑圈一触即裂。 大漠鹰王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血的事实证明,在大漠这片神奇的土地上,只有他大漠鹰王是最强的。 任何敢于跟他斗的人,都是死路一条。即使是名动天下的崇阳宫绝世高手,在自己面前也照样不堪一击。 他得意的笑瞬间便凝固为怀疑和恐惧,在纷纷断裂的燃烧的火圈中,出现了一柄剑,一柄寒光闪闪的剑。 当他看到剑尖的瞬间,剑尖已插入了他的心脏。 一丝冰凉的感觉透体而入,让他感觉很舒服,一张冷峻的脸略过一丝冷冷的微笑,一闪即逝。 微笑,一闪即逝! 冷峻的脸,一闪即逝! 寒光闪闪的剑,一闪即逝! 那一刻的冰冷感觉,一闪即逝! 鲜血喷涌而出,大漠鹰王感觉自己的身体在慢慢地被掏空,缓缓坠向无尽黑暗的深渊,两只苍白的手空中抓了几下,想抓住点什么,却什么也没抓住。 一种厚重结实的感觉拍打在他的后背,他终于落地了,在空中飞了几十年的鹰王,终于回到了实实在在的地面,找到了实实在在的支持。 一丝亲切的感觉袭来,他舒服的伸展着四肢,一动不动地躺在冰冷的地面,浓黑的血缓缓蔓延流淌着…… 失去空中支援的胡族骑士,竟然毫不动摇,依然挥舞着长刀,依然执着的冲杀过来。 这边的联合马队依靠着营寨的掩护,顽强地抵御着敌骑的冲击,一击得手的叶孤鸿,傲然挺立,悠闲地欣赏着双方激烈的拼杀。 大漠鹰王击败了步残阳,叶孤鸿却一剑击杀大漠鹰王。 在江湖人的眼里,他已经站在了顶级高手的高度,逼近崇阳真人的高度。 叶孤鸿笑了,得意的笑了。 他笑了,身边的部下却想哭。 在具有强大的数量优势,身体优势,协同作战优势的胡骑冲击下,他们的防线几乎已被冲溃,已开始节节败退。 几大高手虽然拼命突击,但面对对方的整体作战,始终无法突破钢铁长城般的整体攻击人墙,反而自己的队伍损失惨重,伤亡不断。 自负狂傲的叶孤鸿不禁也有些紧张起来,纵然他剑法高绝,可面对如此场面也一筹莫展。 江湖决斗,两军作战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模式。 万马军中取上将首级,那只是说书的江湖骗子们为吸引看客的随意编造。 千军万马,一群久经征战,杀人成性的人,又不是蚂蚁,可以随便让你踩在脚下? 眼前仅仅是八百铁骑,就让自命天下顶级高手的叶孤鸿有些不知所措。 剑术奇绝的步残阳,表面是败在大漠鹰王刀下,实际上真正让他精疲力竭的是围攻的八百铁骑。 铁雨纷纷,火球乱舞.轰轰烈烈地博杀了半天,八百铁骑只不过损失了三四十名。 他们是数万胡骑中挑选出的最骁勇善战的勇士,他们是经过严格的刀法训练,战术训练,阵法训练的一流刀手。 面对越来越疯狂的攻击,一个人依然冷静的勒马而立,注视着场面的变化。 马队虽然遭受了惨重的损失,折了百余名勇士,终究还是挡住了胡骑的第一轮攻击,消减了敌人的锐气。 就在敌人喘息之机,冷静应对的云洛飞突然挥动铁笛,长声喝道:“出击!” 第112章 一弯残月 云洛飞一声令下,早已埋伏在马队后面的一百名御马高手,驱赶着万匹良马,浩浩荡荡,铺天盖地冲向敌人。 一万匹马面对几百名胡骑横冲直撞,扑面而来的强大马群,立刻将整齐有序的胡骑队伍冲得七零八落。 边城士兵顺势挥刀砍杀而上。 逆势而动的胡骑,面对马群的冲击,节节拜退,瞬间就被顺势而来的边城士兵砍落了二三百名。 残余者被强大的马群卷裹着,被迫随着马群狂奔。 狂奔十余里,被践踏砍杀无数,只余了二三百残余人马,借着月色一路狂奔而去。 云洛飞方才收住马队,驱赶着马匹回到已经破烂不堪的营寨。 清点人马,三百多人的联合马队,只剩了百余人,整个营地伤痕累累,尸横遍野。 就在两军混战之时,被鹰王凌空劈飞的步残阳,仿佛断线的风筝,飘飘荡荡落向马队后面的营地。 步残阳借着鹰王孤月七杀一击之力,腾空脱离了包围。 虽然被砍了一刀,却换来了全身而退的机会,他从闭目小睡的沈落日上空一划而过,胸前鲜血一路喷洒。 一滴火红的血落在了冰冷的残月刀面,泛起一屡淡淡的轻烟。 躺在栏杆上的沈落日翻身而起,手中的残月刀剧烈地颤动着,发出阵阵刺耳鸣叫,一股杀气漫天而起。 沈落日顿时血脉喷胀,双目血红,疯狂地挥舞着残月刀,直杀步残阳。 背后杀气袭击,步残阳收住狂奔之势,火红的剑再度泛起烈焰,直插扑面而来的沈落日。 步残阳的脸愤怒的扭曲着,眼里透着刺骨的杀意,一个小小刀兵也敢趁机偷袭他这位绝世高手? 他彻底被激怒了,回首一剑凝聚他毕生的功力,他要将这个不知死活的偷袭者,彻底的灭掉,烧成灰,化成烟。 叮! 一声脆响,火红的剑尖点在漆黑的刀锋上。 一股热浪扑面,沈落日被卷裹而起,跌落在三仗之外,手中的残月刀面泛起一片暗红,火辣辣的灼烫着他满是老茧的双手。 剧烫之下,沈落日双手一抖,残月跌落在了地上。 一击之后的步残阳毫不留情,飞身挺剑直插沈落日,一丝微弱的冰冷感觉自手中的剑袭来。 步残阳感觉前胸伤口一阵透骨的寒气,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战。急忙停住身形,低头察看胸口的刀伤,伤口的血居然已经自然凝固,不再喷涌。 血已凝固? 不,是冻结,胸前的伤口已结冰! 不但伤口结冰,寒气正透过伤口血脉进入身体,伤口附近的血脉里的血已开始慢慢冻结。 孤月七杀,利用苦寒之气修练的绝世刀法,果然名不虚传。 步残阳惊惶之下,急忙运气抵御,伤口附近的血脉开始慢慢消融,血气开始疏通,寒气被迫退向体外。 步残阳刚刚松口气,手臂的一丝寒冷让他彻底的崩溃。 握剑的手,自手心到肩膀游走着一丝冰冷的感觉,整条手臂也有些麻木起来。 “残月刀?”千阳惊讶地望着呆呆发楞的沈落日,当他的目光停留在地面上那把黑幽幽的刀时,惊讶变成了惊恐。 残月! 传说中的残月刀! 步残阳开始退却,突然一转身,疾驶而去。 奔出数十仗时,动作开始变的越来越僵硬。很快便僵硬不动,依然保持着飞驰的姿势。 被眼前的诡异景象震惊的沈落日,很快就恢复了平静,俯身捡起失落的残月刀,借着月光仔细的端详起来,嘴里自言自语的念叨着:“残月?残月在哪里?我怎么看不到?” 突然他脸色一变,彻底地惊呆了。 当刀身跟月光呈一定角度时,黑幽幽的刀锋处居然幻化出一弯细细的残月。 沈落日不停变化角度仔细地观察,终于一脸释然地嘘了一口气。 原来饮血千人,残月初现,不过是故弄玄虚而已。 那并不是残月,是刀刃! 师傅在打造这把刀时,将整个刀锋处打造成一个细细的弯月形,表面硬化处理成黑色后,浑然一体,根本看不出分界之痕。 经过不断砍杀磨练,锋刃处黑色表层不断磨损,锋刃处的光泽渐渐显露,呈现出一弯细细的光亮。 沈落日随手一挥,快如闪电,一弯细刃幻化出一片光影,宛如一弯残月划空而过。 沈落日满意地点点头,大步朝僵硬的步残阳走过去。步残阳面色惨白,神情扭曲,整个身体都结满了雪白的冰霜。 火红的剑已退化为暗红色,泛着冷冷的光芒。 沈落日好奇地伸手摸了一下步残阳冰冷的身体,刺骨的冰冷直透掌心,沈落日脸上透出了一丝奇异的表情。 心跳! 居然还有心跳! 已经冻僵的身体内,心脏依然在跳动! 刚才一滴血激起了残月刀的无限杀机,他疯狂追击砍杀步残阳,接着便出现残月刀影。 难道步残阳的血,正好就是第一千人的血? 一滴便如此,如果自己的刀沾满了残阳热血,又会如何? 热血,人已冻僵,哪里有热血? 心! 那一颗依然跳动的心! 沈落日手起刀落,冰冷的刀锋直插步残阳胸口,热血喷涌,肢体消融,步残阳僵硬的身体慢慢消融松软,缓缓缩倒在地。 惨白的面色渐渐泛起血色,扭曲的神情渐渐舒展,嘴角泛出一丝轻松的笑意,舒服的伸展开躯体,身体抽搐了几下,便一动不动地躺在草丛里。 杀!杀!杀! 沈落日顿时热血逆涌,眼球血红,血脉贲张,疯狂地挥舞着手中残月刀。 一弯残缺的月牙划破了朦胧的月光,一路向东疯狂的划过去。 空中明月渐渐阴暗,隐没在一片杀尘,手中残月闪闪而过,杀破一地的衰草。 欢呼的人群,熟悉的面容。 买买提,突烈锋…… 数百名土卢士兵,九鹰鸟人,突狐族地下勇士夹杂一起,正惶惶张张地败退过来。 一夜之间,悬冰幻城与万兽王合谋,突然发动了攻击。 九鹰山的鹰偷袭了鸟人,巨蟒林的蟒偷袭了突狐人,土卢城主被万兽王击杀,土卢人再次沦为鹰族统治之下。 结伴仓皇而逃的买买提,突烈锋,远远望见沈落日挥舞着刀,一路奔过来。 走投无路时,意外久别重逢,他们以为遇到了救星,可他们彻底错了。 此刻的沈落日不是他们的救星,是他们的杀星。 当他们发现沈落日的神情不对时,已经晚了。 他们还没来得及反应,沈落日的残月刀已划过来。 残月划过,人头滚滚,血流成河...... 买买提,突烈锋来不及躲闪,已被砍杀在地,逃亡的随行者来不及走避,也纷纷倒在残月照耀之下。 刀光突然停滞,残月渐渐暗淡。 照着一张苍白透明的脸,两颗晶莹的泪珠,一线血迹自苍白的颈项渗出来,一个浅浅的微笑一闪而过,那一个似曾相识的熟悉面容缓缓的倒了下去。 第113章 伤痕累累 望着躺在血泊中的步残阳,叶孤鸿一脸阴冷地站立,嘴角挂着一丝残酷的笑。 大漠鹰王死了,死在了自己的剑下。步残阳死了,死在了沈落日的刀下。 现在他们已经跨入了江湖顶级高手的行列,虽然手段都有些卑鄙,都是偷袭,而且是乘人之危的偷袭,可谁又会在乎这些? 江湖人物在乎的,只有最后结果。 胜者为尊,他和沈落日的名声很快就会震动整个江湖。 满怀正义的少侠叶孤鸿飞血一剑击杀了盘据边塞,功力深不可测的悬冰幻城的未来继承人,嗜血成性,杀人如麻,半人半鸟的大魔头大漠鹰王。 魔刀附体的邪恶小子沈落日,丧心病狂之下,残月一刀刺死了修为高深,德高望重的崇阳派尊者步残阳。 一正一邪,轰动江湖。 小心翼翼站在他身后的萧归雁试探的问道:“少主,属下办事不利,没有彻底铲除魔教弟子,反而让他害死了步残阳。” “这件事办得很好,一切都不出我之所料。”叶孤鸿得意笑了。 “少主,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萧归雁小心翼翼地询问,一脸迷惑不解。 “这样不是很好吗?在沈落日的监护下,孤燕成了残废,面对我的时候,他永远都会心怀愧疚。” “利用小姐跟沈落日接近,原来是并不是要杀他的人,而是杀他的心。一个心怀牵挂的刀客,其刀法一定不会太狠,太绝。 尤其面对少主人时,他心中有愧,必定无法全力一杀。少主果然英明。”萧归雁不失时机的吹捧。 “话虽如此,但我还是不愿面对沈落日这样的对手。” “那么少主当初为何突然改变注意,留他一命。” “留着他,可以帮我们对付一个人。” “崇阳真人?” “不错,能够破解崇阳九现,恐怕只有他的残月刀。” “等他击败崇阳真人,成为天下第一高手,然后主人再代表江湖正义之士挑战他,利用他对小姐的愧疚这一致命弱点击败他,然后便可号令天下武林。”萧归雁一脸憧憬向往的继续吹捧。 “我不会挑战他。”叶孤鸿冷冷地说。 萧归雁一脸慌恐地低下头,一时得意竟然去揣测主人的心思,真是该死! “对付他我没有十足把握,不会去冒这个险,也没必要冒这个险。”叶孤鸿继续淡淡地说。 “那样的话,沈落日岂不是天下第一高手?”萧归雁眼巴巴地盯叶孤鸿,迫不及待地等待着答案。 “他是天下第一高手,我却是江湖的主宰,他的刀法虽然举世无双,杀气贯通天地,他这个人却缺乏与生俱来的霸气。 一个没有野心,没有霸气的人,即使刀法再高,也只是一个工具,替我们铲除江湖顶级高手的工具。” “替我们铲除江湖顶级高手的工具?” “不错,当他击败崇阳真人后,挑战他的人一定不会少,呵呵。”叶孤鸿眼里略过一丝残酷的笑。 站在旁边的萧归雁感觉到一阵刺骨的寒意,眼前的这个新主人不但心狠手辣,竟然如此老谋深算,跟着这样的人,一定会大有前途。 她满怀崇敬地望着叶孤鸿的背影,居然升起了一丝幻想,一种冲动。 脸红心跳,春情激荡,双腿紧紧地并拢一起,痛苦地抽搐了几下。 “那个赵校尉身强体壮,很有些体力,今晚你应该找他沟通一下傲雪派与边城士兵的感情。”叶孤鸿突然回头诡秘一笑,扬长而去。 萧归雁呆呆地看着他的背影,不觉有些痴了,原来这位表面冷峻高傲的主人,居然如此细心,竟然感觉到了自己刚刚那一刻的冲动。 疯狂砍杀的沈落日突然停下了手中的残月刀,怔怔地看着缓缓倒下的少女。 是她,曾经一面之缘的突狐族透明少女。 时隔数月,她的皮肤已不在完全透明,苍白面容下的经脉却依然隐约可见。 一面之缘? 不,确切的说,应该是一夜之缘。 她是沈落日的第一个女人,也是迄今为止唯一的女人。 她正在微笑着看着沈落日,满怀温馨的明亮眼神正渐渐暗淡下去。 她终于又见到了心目中的神灵---沙漠之神。 在她的意识世界里,能够与尊敬的沙漠之神有一夜之合,是一种幸运。能够死在心目中的偶像沙漠之神的刀光之下,也是一种幸运。 她安静地睡了,带着满足和微笑永远的睡了。 茫然的沈落日眼睁睁看着面前倒下的初夜情人,手足无措地立在原地,彻骨的痛不断撞击着他的心,他的身体。 被他的刀光骇破胆的逃亡人群,早已四散逃亡,跑得干干净净,只剩了几十具渐渐僵硬的尸体,刀痕处依然冒着血。 渐渐恢复理智的沈落日,看着自己曾经拥有的女人,曾经并肩作战的朋友,一个个都倒在了自己的刀光之下,一种撕心裂肺的痛将他彻底淹没。 他想哭,却欲哭无泪。 杀欲沸腾的疯狂后,他又陷入了无尽的悔愧内疚。 他握刀的手颤抖着,情绪又开始失控,在痛苦中失控。 他突然好想杀人,一种难以遏制的杀欲都腾然而起。 杀人? 这里除了死人,就是荒草,已没有人可以让他杀,除了他自己。 杀自己? 不但可以遏制内心膨胀的杀欲,也可以缓解无法弥补的伤痛,安抚自己那一颗伤痕累累的心。 他缓缓举起了杀意纵横的残月刀,直插自己的心口。 热血喷涌,幽黑的刀身溅满了鲜血。 一个暗红的刀尖透出了他的肩膀,阻止了他手中的刺向自己的刀,一个熟悉而冷漠的声音在他背后响起:“你不能死!” “是你!”沈落日缓缓转身,冷冷盯着萧然而立的狼九。 “边城的事已经结束,你该回去了。”狼九一脸落寞地轻声说。 “回去?回到哪里?”沈落日茫然自语。 “你有父母吗?有兄弟姐妹吗?” “有!” “那么你也一定有一个温暖的家。” “家?”沈落日凝视着南方,陷入了复杂的思绪。 “我们都该回家了,边城这片土地以后不再需要我们了。”狼九失落地叹口气,转身慢慢朝草原深处走去。 “老狼,你的刀。”沈落日低头看着插在自己肩膀的屠狼斩。 狼九顿了顿,淡淡地说:“狼九现在已经不再需要刀。” “为什么?你不是一直要帮我得到孤月七杀?” “寒月七杀?嘿嘿嘿……现在已经不必费尽心机去抢夺,我想很快就会有人将它送到你手上,在你离开边城之前。” “谁?’ “云遮月,如果我猜得不错。” “云大将军?”沈落日失声叫道,狐疑地盯着失落的狼九。 “不错,因为他已是悬冰幻城的未来主人。” “未来的悬冰幻城主人,他不是悬冰幻城的叛徒吗?” “我也一直以为是这样,现在才明白,这不是背叛,是竞争。大师兄纽毕鸿与云遮月之间的继承人竞争,是师傅刻意安排的一场旷日持久的竞争,胜者为塞外武林之尊。” “所以鼠城之战是慕容孤月布下的局,目的就是在大漠鹰王与云大将军之际选出一个合格的继承人。” “应该如此,我想得到马匹支持的云遮月的军队,很快便会席卷漠北,统治漠北数十年的萨布可汗很快就要烟消云散了。” “所以慕容孤月不得不选择了曾经背叛的云遮月,为了悬冰幻城的生存和扩张。” “也许吧,说不定当初云遮月的背叛,就是一个刻意安排的布局。” “那么十五年前慕容孤月被逼下悬崖,摔折双腿……”沈落日依然有些将信将疑。 “还有派我做了十几年的卧底,想方设法夺回孤月刀诀,其实也是一个骗局,因为孤月刀诀根本不可能丢失,封印在孤月刀内的刀诀是死的,师傅心里的刀诀却是活的。” “当你看到今晚之战,鹰王施展了孤月七杀之后,你便明白了一切。”沈落日也恍然大悟。 “不,当初我一入军营,就开始怀疑,而且越来越怀疑。” “哦,是吗?”沈落日奇怪地看着狼九。 “也许是云遮月太信任我了,反而让我坐立不安,左右为难。”狼九自嘲地笑笑,摇着头大步流星地去了,消失在茫茫天地间。 狼九走了,疯狂的沈落日的情绪也恢复了平静。 一刀放血之后,让他暂时冷静下来。 狼九一番为自己释疑解惑的对话,让他彻底的冷静下来。 自从杀人逃亡,漂泊江湖多年,自己也该回家看看了。 想起了那个混乱不堪的家,那些记忆模糊的兄弟姐妹们,沈落日内心涌起一种温暖的感觉。 缓缓拔出肩膀上的屠狼斩,将它丢落草丛,望着一地的熟人尸体,沈落日缓缓地蹲下身。 挥动手中的残月刀,开始慢慢地挖掘起来…… 埋葬这些曾经熟悉的面孔,埋葬这段曾经交汇的友情,埋葬这段刀光血影,驰骋纵横,伤痕累累的岁月。 然后独自上路,踏上回家的路! (第一卷边城刀兵大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