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我不是主角的无聊世界》 第1章 收徒 多年以后,面对衣冠冢,李归一会回想起和师尊在路上收徒的那个遥远的午后。

他接了任务从宗门出发,沿途舟车劳顿了数百里,才来到这座小城里。若不是他身上本就不多的盘缠都被老头子偷去买酒,沿途只能蹭商队马车,大部分时间只能步行跋涉,估计早一个月就到了。

这不大不小的城,街道上颇为热闹,人来人往。

各类叫卖吆喝嘈杂中,邋遢老头突然拦下路过的一位少女:

“这位小友,老朽观你根骨惊奇,灵资过人,有道灵光从天灵盖迸出,简直是老天爷赏仙给你修啊!只是体质太过特殊,如果不加以应对,恐怕活不过二十岁……”

李归一不知道自家师尊又发什么疯,也不敢吱声,在旁边垂头站着。

少女眼前所见,是一老一少的祖孙组合。

老头胡子拉碴,两鬓斑白,脸上皱纹深得能夹死苍蝇,笑容怎么看怎么像不怀好意的江湖骗子;

而他身旁素衣黑发的少年,背着行囊,垂头盯着脚尖发呆。

少女挑挑眉,愠怒:

“你这是在咒我?”

老头呵呵一笑:

“非也,此乃实话实说。小友想必自己也深知自己身上的异常,明明身为男子,却生女相,形貌昳丽……”

李归一闻言也抬头看了她一眼。

还真是,虽然一身男性装扮,但浑身上下都散发着少女的活力与俏皮,尤其那张脸,怎么看怎么不像是个男的。

少女终于变了脸色:

“……你是怎么知道的?”

“呵呵……人体内存在阴阳二气,随年龄增长,渐化成契合魂魄的两仪。然则常人体内虽分阴阳,大多不明显,几乎不会反噬己身。而小友体内,既有纯阴之体的玄阴,亦有刚烈霸道的九阳。两者同存,相融相交,于是便成了这千年难得一见的……牝牡之体。”

老者捋须,“就像那万中无一的三花公狸。”

我去,天生南梁圣体!

李归一收回视线,继续盯着自己脚尖发呆,不想和眼前的受害者有任何眼神接触,以免心生愧疚。

不过话说回来,老头还挺有文化,举的例子相当贴切。

由于独特的染色体构成,大部分三花猫都是母猫,只有出现克兰费尔特综合征的三花猫会是公猫,概率极低,丝毫不亚于彩票头彩。

这种公猫通常具有母猫的特征,且不孕不育——这同样也是基因的缺陷,就像骡子一样。

换言之,眼前这位少女,不,少年,就是人族中天然形成的三花公猫,放在上辈子,估计能在社交平台上火遍大江南北的那种。

老头接着道:

“若是纯阴纯阳之体,虽修行缓慢,胜在体质特殊,以双修之法可加快修行。待得结丹之后,可辅以天材地宝完善缺陷,未必比寻常圣体差。而两者共存,水火不容,不仅无法正常洗髓开脉,甚至天然排斥灵气,修炼难上加难。”

“所有牝牡之体,被人发现后不是变为炼材,便是被当作面首玩物,收入宫中。最后往往也因为体内两股阴阳之气相互损益,耗尽命源,大多活不过二十岁。”

这一番故弄玄虚的话,彻底击穿了对方的心理防线。

少年神色终于有些慌了,显然相信了自己遇到了仙人:

“请仙师指点!”

老者扶住他,笑眯眯道:

“老朽既然放出豪言,自然是有法子可解,不必行此大礼。”

他一边说着,一边非常不雅地开始在裤裆里掏弄,半天才摸出个黑色药丸来。

这药丸通体漆黑,上面浮现玄金纹路,一时间三人脚下石板路中竟缓慢抽出丝丝黑气,缓慢涌向这枚丹药。

路人纷纷面露恐惧,绕道而行。

老头施施然道:

“这是老朽偶然间所得,名为三尸五劫丹。常人服用后,当即魂飞魄散,神形俱灭,不存半分苦楚,直登极乐……”

“……?”

少年后退了一步。

李归一也不着痕迹往后退了一步。

这断句断得相当有水平,直到少年脸上出现惊疑神色,老头才心满意足接着道:

“……对于常人而言是致命毒药,但对小友而言,说是灵丹圣药也不为过啊。”

“玄阴九阳水火不容,明争暗耗,反而误伤小友之命源——就像常人偶然风寒,不因风寒遍体而亡,反而因自身真气过度抵抗,浑身发热而死,乃命理之损也。而服用此丹,反而能令小友体内的两股阴阳之气合御对敌,一左一右泾渭分明,加以引导辅佐,方能为小友腾出活命之道。”

他摇头晃脑,不知从哪里摸出一壶酒,往嘴里吨吨灌了几口,随手往后一扔。

李归一眼疾手快,瞬间伸手接住,收入行囊中。

“小友若是不信,觉得老朽尽是胡说八道,只想害你性命,那老朽也不强求。只可惜了千年一遇的牝牡之体,本来遇见老朽,许能不踏前人老路……唉……”

他喟然嗟叹,将丹药塞回裤裆里,转身踱步而去,背影萧瑟,一股大隐隐于市的世外高人气质油然而生。

李归一转身前,最后看了一眼这少年,仍无法从他身上找到“男性特征”,除了穿着像男的以外,纵使让李归一遇见他一百次,看一百遍,也不会觉得这人会是个男人。

这就是天生南梁圣体吗?果真恐怖如斯。

也不知道老头是怎么看出来的。

难道这家伙真有几番本事?

少年神色纠结,显然陷入天人交战之中。

他身上应该也挺香的。

若老头所言非虚,那看来不论在什么世界里,南梁的结局都是北朝。

李归一暗想。

一老一小没走几步,身后便传来清脆声音:

“仙师留步!”

少年果然追了上来,“……我吃下这药,当真能保性命周全?”

老头转过身来,神情已经因为这句“仙师”变得正气凛然:

“老朽以归云鸣水峰主秦栖修之名发道心誓,吃下这三尸五劫丹,定可保小友性命无忧。”

道心誓是极其隆重的大誓,可引天地法则。稍有违背,轻则五雷轰顶,重则此生修为不得寸进,甚至命丧当场。

李归一在旁边都有些惊了。

听完这句话,少年终于下定决心,从老头手里接过丹药,一口咽下。

见他彻底吞下,老头瞬间收敛神色,淡然拂袖:

“老朽乃暨墨峰峰主,秦九皋。”

李归一惊讶的,正是这老头竟然能无耻到这种程度。

看着差点没一口气呛死,立刻奋力扣着喉咙试图将丹药吐出来的少年,老头神情自若:

“秦栖修是我父亲,已坐化数百余年。以后若见人发誓,誓若有效,空中必有法则波动,切记。这种当以后不要上第二次。收拾收拾东西,准备好后随这位师兄回宗门,去见见你的其他师兄师姐。”

李归一虚着眼,一时间只觉得这场景如此熟悉。

他当年也是被秦九皋这么连骗带拐地拉到了暨墨峰,成了峰门里唯一伙夫兼账房先生,专管那些没人愿意管的事儿,例如通茅厕、喂灵兽、养灵植……多年下来,各类偏门杂派的知识学了不少,修行倒分毫未见长进。

当年秦九皋是怎么承诺的来着?

好像是收李归一作关门弟子,杂役只是操练身心的修行之一。

还承诺只要他入暨墨峰,就如鱼跃龙门,一飞冲天,此后来去逍遥,世间纵横,只在咫尺之间。

然而到了地方一看,暨墨峰总共十几个人,就没有谁不是关门弟子的——而杂役只有李归一他一个。然而按照师尊大人的说法,物以稀为贵,这恰恰说明李归一的特殊性和无可替代性。

如果不是李归一还具备基本的常识,知道什么叫“关门弟子”,他差点就信了这鬼话。

秦九皋终于露出真面目:

“你服用了三尸五劫丹,若不加以修炼,只会死得更快。与我回宗门里头,勤加修炼,方有一线生机。”

少年弯着腰,抠喉咙吐着酸水,把胃里东西都吐了出来,却始终不见那枚黑色丹药。

好半天他才抬起头来,盯着秦九皋:

“你从一开始就是在这么计划的,是不是?骗我吃下这毒药,然后再哄我去你的宗门里头,最后再把我做成炉鼎……”

想刀一个人的眼神是藏不住的。

眼看气氛结冰,李归一咳嗽一声,走近两步,想拍少年的肩膀,却被对方面色嫌弃地躲开。

他不以为意:

“没事,他都老成这样了,哪还举得动枪。但我可以向你保证,他刚才说的都是真的,他这人只是有点……不择手段,出发点是好的。待你上了暨墨峰,他不会真的对你坐视不管。”

大概不会。

他在心里补了一句。

“我叫李归一,是暨墨峰门下杂役,兼关门弟子。你不用叫我师兄,直接唤我大名就行。”

对方犹豫半天,叹了口气,像是接受了自己的命运似的浑身放松下来,朝二人行了一礼:

“我叫柳洵。柳叶的柳,洵河的洵。” 第2章 师兄弟 “……所以,你也是被他骗去的?”

在秦九皋收徒的这条街的另一边,酒楼二楼角落,李归一和柳洵正坐于满桌珍馐前。

李归一暗想,看不出来这家伙还是个小富婆……不对,小富哥。手一挥就点了满满一桌子菜,别说他们两个人,他觉得就算十个人来吃也绰绰有余,有余得显得太过铺张浪费,搞得李归一这种厚脸皮的人都有些不好意思。

两人迟迟没有动筷,都没什么心情大快朵颐。

一个刚被骗上山的受害者,一个作壁上观的帮凶,都因为那个老头子而心情不太美丽。

李归一撑着脑袋:

“倒也不能说是骗……师尊他承诺的那些东西,虽说名义上是真的,实际上如何则完全取决于师尊是怎么想的……不,应该说师尊想法太过先进,非常人所能理解,至少领先了时代一百四十七年。”

“就比如说宗门里的每一个人都是关门弟子?”

“差不多。”

“所以老登他人呢?”

“师尊有自己的事情要忙。”

李归一其实自己也不知道,只能公式化回复。

秦九皋吩咐李归一带柳洵回宗门后,走几步就消失在人流中,没了踪影。

李归一早习惯了他的神龙见首不见尾,因此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但在柳洵这位新人看来,这就是标准的诈骗犯行为模式——开局晓之以理,中期威逼利诱,后期人间蒸发,这三步走下来,基本坐实了秦九皋是个老骗子这个事实。

柳洵闻言噢一声,动筷,语气不咸不淡:

“忙着喂人毒药、拐人进宗门?”

这男妹妹讲话还真是句句带刺——虽然声音很好听。

说实话,李归一甚至有点享受。

“那倒不是。师尊已经许多年没有收过弟子了,在你之前,我就是最后一个,距今已有五年之久。况且宗门里满打满算加起来,也只有十几个人。”

“对修士来说,五年不过弹指一挥间吧……而且才十几个人,也能叫宗门吗……”

柳洵低声吐槽,“所以,你们那个……暨墨峰,离这里多远?”

“乘飞梭很快,光靠车马的话,大抵要几个月。不过我还有件事要去做。”

“你也要收徒?”

李归一摇头:

“不,我要去祓祟。从这镇子往东走几十里,就到了。”

“伏岁?”

李归一用手指沾酒,在桌面上写下“祓祟”二字。

“祟,天地灵气与人之邪念结合而生的产物,凡间所说‘妖魔鬼怪’中的‘怪’。”

柳洵终于来了兴致:

“所以你修为如何?”

“刚入门不久。”

这并非谦虚。

实际上,李归一入秦九皋门下五年有余,至今对修炼这件事束手无策,毫无进展。

修行所需的天资,悟性,根骨,体质四样东西,李归一只在悟性上出类拔萃,或者说,只有悟性上勉强说得过去——其余三项说是寻常都算抬举。

这悟性还是他身为穿越者自带的。

连他自己都不明白秦九皋看上了他的哪一点,总不可能是图他长得帅吧。

李归一接着道:

“这事倒不着急,反正那祟一时半会也跑不掉——你可有什么事情需要交代?要和家人道别么?暨墨峰真的很远,而且修士修行,一修就是十几二十年,这一去下次回来不知道是什么时候。”

柳洵面无表情:

“我没有家人。世上唯一对我好的只有我的娘亲,但她几年前去世了。我爹他纳妾无数,一连生了十几个女儿,只想要一个儿子——于是我娘怀我的时候,他花大价钱请了修士来做法,那修士保证我一定会是个男孩——生下来,我爹大喜过望,因为我的确带把。”

他倒一杯酒,一饮而尽。

李归一猜接下来还有个“但是”。

“但是想来,那个修士用了什么取巧的法门,强行扭转了我的性别,把我变成了老头所说的……牝牡之体……从小到大受尽白眼,家里人都把我视为怪物,只有娘亲一直护我周全……”

“所以我小的时候很想修仙。那时觉得,只要修仙,就能拥有强大到足以抗衡家族的力量,能不受他人掌控,能得到真正的自由……但是后面我发现……”

“发现什么?”

“我发现不需要修仙也完全能做到这一点。”

柳洵笑起来,用手节敲了敲桌面,“这楼,曾是我父亲最得意的一处生意,三楼是他专门用来待贵客谈生意的地方。楼里还养了一只金丝雀,年纪和我差不多大,生在这楼里住在这楼里,不曾踏出半步,一生只服侍我爹一人。后来我从一间小铺子做起,慢慢挤垮吞并了我爹的所有生意,逼得他走投无路后,我将他叫到这楼里,给了他两个选择。”

“……顺便提一嘴,这楼现在属于我。”

李归一暗道难怪,点这么多菜眼睛都不眨一下的。明明随便挑的一张桌子,旁边两个小二直接站着不走了,忙前忙后,态度毕恭毕敬,生怕怠慢。

“两个选择,放在两个锦囊里,摆在面前,拿起就不能反悔。一个里面写着这座酒楼,另一个则写着楼里的金丝雀。要么留下,从这酒楼开始东山再起;要么我提供车马,让他们远走高飞。你猜猜看,我爹他最后选了什么?”

李归一摩挲下颌:

“以我对男人的了解,他肯定会选酒楼。”

柳洵笑起来:

“没错。但当他打开锦囊时,却发现里面的纸条上写着他的金丝雀,而不是他选的酒楼。”

“为什么?”

“因为从一开始我说的就是反的。不论他选择哪一样,最后只会得到另一个结果——你都不知道他最后的表情让我回味了多少次。”

柳洵想到此处,显然愉悦极了,咯咯轻笑,笑声如银铃般清脆动听。

只是他说的内容让李归一有些不寒而栗。

好家伙,这位柳师弟怕是生错了时代。

看他年纪不过十七八岁,居然已经成了城里的商业大鳄,白手起家干翻了自己亲爹不说,这行事作风还莫名有股既视感——这要是生在哥谭,估计布鲁斯韦恩对上他都得汗流浃背。

柳洵笑完,又敛了神色,变回刚才那副满脸不高兴的模样,用筷子百般聊赖地拨弄盘中精致菜品:

“你呢?你在修仙之前是做什么的?”

“读书的。现在在山上当伙夫。”

原身残留的记忆告诉李归一,他原来确实是个读书人,浑身上下都是百无一用的书生气,感觉是会不分时间场合当众念酸诗的那种类型。

“那你也算出人头地了。”

柳洵站起身:

“……说了这么多,其实我的意思是,我现在没什么牵挂的,要走随时可以走。顶多把这些产业都卖出去……”

“你不用去看看……你娘么?”

李归一还以为古代人通常都会有些执拗,尤其是对“故乡”,感情深浅不谈,多少都会带点“落叶归根”的想法。

柳洵从胸口掏出一枚玉佩。

“这是我专门找人造的,里面装着我娘亲的骨灰,剩下的,我都按照她的心愿,洒在了她老家的洵河……所以我并不是一个人。况且地方本就没什么人是值得牵挂的,我也待得厌了,出去散散心也好。”

李归一坐着,柳洵站着,二人对视。

李归一:

“那啥……你不吃饭么?”

“你要吃?”

柳洵面露嫌弃,重新坐下。

李归一尬笑:

“我和师尊从暨墨峰出来,大部分盘缠都拿去给他买酒了,一路都是啃馒头吃素面过来的。”

把话聊开,气氛缓和后,李归一立刻感觉到自己肚子开始咕咕直叫。

眼前一桌珍馐,是他穿越到这个世界以来见过最丰盛的一顿,要是错过了,下一次真不知道得等到什么时候了。

“一炷香的时间。吃完咱们就去千琅阁,我把地产商铺都卖一卖,换成现钱路上用。”

柳洵说着,帮李归一夹了根鹅腿。

这还是李归一第一次吃到这个世界的鹅。

暨墨峰上不是没有鹅,但那只大鹅武力惊人,李归一根本不是它的对手,每次偷袭都被它揍得鼻青脸肿落荒而逃,如果不是每次都有三师姐帮忙治疗,估计李归一现在也不会坐在这里大快朵颐,而是正静静躺在某个土包里。

一口溅汁的肥美鹅腿入口,李归一仿佛感觉到自己心里被大鹅笼罩留下的阴影都散开几分,差点当场泪目。

“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子……”

柳洵撑着头,瞥了李归一一眼。 第3章 千琅阁 柳洵口中所说的千琅阁,位于城中最繁华地段,是相当豪华气派的一栋高楼。

门口守卫显然是习武之人,身姿挺拔,气宇不凡,眼神锐利,感觉能一拳把李归一打得在原地转三圈。

这几人放在其他地方,当拳师武师绰绰有余,他们却甘愿在这千琅阁当个门卫,受日晒风吹。

高级的安保,通常标志着这地方再差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看来不是什么简单的地方。

一进门,李归一就被这地方的装潢给惊到了。

他本以为,在这种生产力低下的古代,就算装潢再富丽堂皇,也不过是同种元素的重复堆砌,要么贵金属,一眼皇室风;要么各类屏风帷幔四处摆放,活生生把内部空间做成迷宫。

但李归一现在眼前所见,装修相当大气,明亮却不俗气,每一扇窗、每一道门、悬挂字画、选用器皿、桌案、长椅……每一样东西都摆放得井井有条,且完全不会让人觉得突兀,就好像他们本应该就在那地方似的。

四个字,浑然天成。

房间内色彩也运用得极巧妙,贵而不俗,暖而不浑,角落里的香炉冒着轻烟,冷香萦绕周身。

此情此景,若是李归一原身在此,值当赋酸诗一首——但李归一不是文化人,只能吐出一句:

“牛逼。”

“这儿装潢的确不错。”

柳洵负手而立,淡淡道。

立刻就有个比李柳二人还小的稚嫩少年迎了上来,请两人到雅座稍等。

李归边走边问:

“他们认识你?”

雅座椅子很软,李归一刚坐下,立刻觉得有些异样,但具体哪里异样,他又说不上来。

不过,看这些人的态度,明显对柳洵毕恭毕敬,对他则像一般通过路人,显然大部分注意力都在柳洵身上——若不认识他们二人,按理应该会对李归一殷勤些,毕竟柳洵怎么看都是个少女,而在这个时代,还是男性掌握着更多的话语权。

“这个镇子三分之一的商铺都归我,你说他们认不认识?”

柳洵端起茶水,优雅地呷了一口。

李归一也端起来,吹了吹,一口饮尽。

好茶。

苦涩过后,一股香甜从喉咙里涌上来。

很快,一个身形窈窕、长发及腰的红衣女子,如风一般来到两人座前。

还是一阵幽香的风。

李归一尽量控制住自己鼻孔的开合程度,试图掩藏自己正在加快呼吸速率这一事实。

“柳爷,今天怎么有空来千琅阁?这位是?”

女子一边笑着,一边在二人对面坐下。

从这个角度,能清楚地看见女人翘腿时露出的白皙细长小腿,以及在动作里若隐若现的大腿。

柳洵的声音依旧淡定,并没有因为对方是个千娇百媚的大美人而有半分波动。

可能因为他自己长得本来也极其优越,不施粉黛,素面朝天,也没比对面这位差多少。

若之后长开了,估计也是个国色天香的大美……男。

但李归一两辈子加起来都没和这种大美女有过交集,顿时有股和高岭之花搭话的紧张感涌上来。

“这位是我师兄。”

女子朝李归一看来,美眸中异彩连连,伸出手来:

“我不知道柳爷还有师兄……幸会,我是这儿的负责人之一,宫疏云。”

李归一忽然愣住,没有伸手。

柳洵见他不动,伸出手来,替李归一握了握宫疏云的柔荑:

“我师兄他常年呆在山上,不太熟悉世俗的礼节……尤其是你们这儿的。坦白说,除了你们之外,我还没见过哪个地方是这样同人问候的。”

这话说的,好像李归一是什么刚从山上下来的野人。

但李归一愣的地方也确实是这一点,他也不是没在凡间生活过,但之前见到的问好方式都是行礼,他很笃定凡间没有握手的习俗。

而当宫疏云伸出手来,做出非常标准的握手姿势时,李归一终于意识到了刚才心中异样感的起因。

那就是这地方的装潢以及家具,有非常多的“现代痕迹”。

就比如说他屁股下面坐的,这张过分柔软的椅子,明显是普通木椅和沙发喝醉后荒唐一夜的产物。

难道这世界上有其他的穿越者?

“我知道,这是握手礼,和人打招呼用的。我刚才只是有些犹豫,犹豫是否该用我这双粗糙的手去碰您的芊芊玉手。”

李归一在心里很快调整完毕,大大方方伸出手,“我叫李归一。万法归一的归一。”

宫疏云的手很软,但骨头却出乎李归一意料的硬。

看来不是单纯的花瓶。

宫疏云掩嘴轻笑:

“柳爷,您师兄可真会说话!”

柳洵也笑,只是脸上没多少笑意:

“他刚才还没这么能说会道,一看到美人,话匣子‘啪’一下就打开了。”

李归一接着道:

“这礼节,还有这些家具……都是你们千琅阁的创始人发明的么?”

宫疏云愣了愣,扑哧一笑:

“您还是头一个问这问题的。没错,握手礼和这些装潢,都是模仿自千琅阁创始人,是以他洞府中的家具为原品仿制而成。”

“他现在……”

柳洵有些意外:

“你没听说过千琅仙尊么?千年前的合道境修士,曾以一己之力大战四位魔尊,单手镇压封魔山脉,亲手揭开灵气时代序幕的人……她一生曾收四名弟子,每一位弟子都在她仙逝后修成仙尊,独断一方天地——有关她的事迹我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你居然不知道?”

李归一还真不知道。

毕竟秦九皋和宗门里那些师兄师姐们都不爱讲故事,就算讲,大部分也是他们乱扯的,真真假假分不清楚。

而千琅仙尊这名字,也仅是听他们提过几句——现在看来,那千琅仙尊是穿越者的几率很大,毕竟又是握手,又是沙发的,明显是现代人的习惯。

交谈中,李归一又了解到了许多和这个世界有关的知识点。

千琅阁,已经在这片大陆之上屹立千年而不倒,专门收集各类宝物奇珍,不论修士还是凡人,都将这儿视为收集珍宝、储存宝物的好地方。

不仅如此,千琅阁在十大洲中都会定期举办规模极大的拍卖会,在整片大陆上都颇具盛名。

这儿只是一个偏远小城里的小小分行,就已如此不凡——很难想象在真正众仙齐聚的地方,千琅主阁又是什么模样。

柳洵这个人相当有时间观念,眼见话题跑偏,立刻生生李归一和宫疏云的话苗子掐断:

“言归正传。我今天来这里,是想把我所有的铺子、所有的地产都卖掉。”

宫疏云惊讶捂嘴:

“所有?”

看她这反应,李归一明白,柳洵说的“掌握城市三分之一的经济脉络”并非夸大其词。

秦九皋这老东西眼睛还真是毒辣,不仅在路上随便逛逛就能找到个万里挑一的牝牡之体,这牝牡之体还兼任名震一方的少年富商,可以说是buff叠满了。

在这个世界里,纯靠商业运作出头,和纯靠修行碾压同辈,在李归一心里是一个难度。

也就是说,将柳洵商业上的成功放在修仙界类比,大概是出身卑微的穷小子,不靠金手指,只靠自己的谋略干翻所有拦路人,最终成就大能之境,扬名后世。

……并且年仅十八岁。

难怪要叫爷。

宫疏云:

“柳爷您是急着卖?还是先给您挂起来?”

“我直接卖给你们千琅阁,也就你们能一口气吃下,其他人都没这能力——而且我现在也不想等,只想快点出手。”

“此事重大,我得先找人商量一下,二位在此稍作等待。”

窈窕倩影离开后,李归一又喝了口茶:

“你是要换灵石,还是换银票?”

柳洵白他一眼:

“你是头一回下山么?观念怎么还这么落后。当然是存卡里。” 第4章 路途 柳洵这么轻飘飘的一句话,直接让宫疏云带了气势汹汹的一大帮老头子来,拿着各种文件清单,坐下就拉着柳洵开始走流程,手法极其专业。

步骤虽多,但井井有条;手续虽繁,却一丝不紊。

签字画押,甚至还有水镜留像,如果柳洵是修士的话,还得在一个特殊装置里注入一道自身的灵力。

一个时辰后,宫疏云恭敬地将一张薄薄的蓝色卡片交到柳洵手里。

“柳爷,这是您的玄卡,已经帮您升到地阶了。”

听她解释完所谓的“玄卡”,以及关于这张卡的相关系统后,李归一只觉熟悉之感油然而生。

这特么不就是银行卡吗!

准确来说,升级到地阶之后的玄卡,已经从储值卡升级成了信用卡——柳洵可以凭借此卡在任何一个挂着“千琅阁”牌子的建筑内,用这小玩意轻松兑换目前市场上流通的大多数货币。

包括各个凡俗国家流通的货币,也包括价值极其不菲的灵石。

李归一最初只是略有怀疑,直到现在了解完这“玄卡”后,他几乎能百分百确定,发明这套系统的“千琅仙尊”绝对是个穿越者。

穿越到这个世界后,李归一不是没见过银票,以他的经济学知识,凡俗的银票只象征着“银行承兑”,顶多算充值卡;而柳洵手上这张“玄卡”,则已经踏过了现代经济体系的门槛,和“信用”这俩字沾上了边。

只可惜李归一穿错了年代,假如他穿越到千年以前,估计还能以“老乡”的身份,蹭蹭那位仙尊的福气。

不论如何,秦九皋那老东西算是破天荒的干了件好事——尽管对柳洵本人来说完全相反——有富哥同行,李归一人生中第一次体验到了三百文钱五十里的马车究竟能有多舒坦。

原身生在猪圈里,从小喝猪奶长大,至始至终漂泊于凡俗之底,只能日日读死书,将希望寄托于有朝一日走大运考得功名,出人头地。

李归一穿越过来之后,处境也没好多少。

毕竟他修为低下,在暨墨峰上干的尽是也是杂活琐事,老头子还不给他发工资。

在山上勤勤恳恳几个月,抠抠索索攒下来的钱,要么被老头子偷去买酒,要么全花在了宗门日常修缮上。

可谓好事捞不着,坏事一箩筐。

从暨墨峰到此,沿途不是蹭商队马车就是徒步跋涉,运气好时,能遇上顺路的好心人捎一程,运气不好嘛……

上个月他差点被山匪剁成几节,还好够机灵跑得够快,才没成为刀下亡魂。

本来被抓的时候还指望着老头能出手相助,没想到转个身对方就不见了人影——直到他逃出生天,老头才慢慢悠悠从旁边的草丛里钻出来。

老头一不用洗澡吃饭,二不用睡觉拉屎,身上大部分时间都萦绕着熏人酒气;而李归一不仅得适应一个月洗不了一次澡的赶路节奏,中间也不能闲着,还得全力去研究入门修炼法门。

修士入门第一境,沛田,他已经在沛田三层停留了整整两年。

三百文的马车,车里不仅宽敞幽香,甚至还摆着水果和话本,供乘客打发时间,消解旅途劳顿。

三百文铜钱是什么概念?

一斤上等猪肉,市价不过二十七文,一两纹银可换一千四百文钱。

京城外的一亩良田,大多定价七八两,而在东玄洲这种物质条件较为匮乏的大洲,绝大多数家庭存个几两银子,就足以过上一整年。

车夫对他俩的态度自然相当殷勤,就差在他们上车的时候趴在门边当脚凳了——有钱的是大爷嘛。

终于翻身做一次大爷的李归一,借机会询问目的地的情况:

“牟承村最近有出什么事么?或者有什么有意思的消息?”

车夫驾着车,十分热情:

“客官您想知道些什么?我听说牟承村里有个姓李的俏寡妇,二十出头,男人死后,村里的村正父老轮番在她家里留宿……”

李归一并不想听这些家长里短的破事:

“大一点的,最好死了人的。”

“客官,那牟承村只是个二十户不到的小村,哪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可说……硬要说的话,半年前,我有个同行半夜路过牟承村,听到轰鸣如雷的震响——他还以为是山塌了,但过去一看,什么也没有。”

他耸耸肩:

“我只知道这么多了。如果您要听寡妇的故事,我这儿倒是不少。”

李归一缩回车厢中,摩挲下颌沉思。

身旁坐着的柳洵已经换了身装扮,不像初见时那般刻意追求“男性气质”,而是穿了身相当随意的长褂长裤,头发用发簪扎起,看起来就和城里小家碧玉似的。

他一边吃着水果,一边百般聊赖翻看着话本,见李归一坐回来,便问:

“话说回来,你是怎么知道这地方有‘祟’的?”

“我在宗门里头接的任务。任务详细内容便是‘东玄洲齐国境内,牟承村之祟’。据说有数位修士在这附近失踪,其中一个还是长老之子,故而宗门较为重视。所以我来这里祓祟,并且帮忙找人。当然,人找不到也没关系,我觉得他多半已经……化作灵气福泽于天地之间。”

李归一想了好一会儿,才找到恰当的比喻。

修士死后,体内的所有灵力都会自然消散,回到自然之中,可谓是从哪来的回哪去——因此大能坐化后,他们死的地方,通常会演变成灵脉福地,或者引发天地异象,

“你们宗门不是总共才十几个人么,还分长老?长老还有儿子?”

“……不,这不是暨墨峰上的任务。”

李归一表情有些一言难尽,看着柳洵,却没有往下。

柳洵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嗔怒:

“说话!”

李归一叹一口气:

“……你现在也是暨墨峰的一份子,早晚也要接触到这些东西的。”

他在行囊里左掏右掏,掏出一样东西。

一样薄如蝉翼,泛着油光的东西。

不论是材质、形状、还是上面的开口来看,柳洵一眼就认出,这是一张人脸皮。

只见李归一揉了揉脸,像往脸上抹精油似的,用力把这块“皮”往脸上抹——

先是逐渐有了个雏形,随后五官逐渐清晰。

李归一再调整几下,一个面容俊朗、鼻梁高挺的青年赫然出现在柳洵眼前。

然而展示并未结束,李归一又掏出一个小壶:

“这是蕴灵壶,只要往当中注入一缕灵力,并且投入灵石,那么这缕灵力就会以灵石为燃料,不断增生,直到充满为止——只要不用完,并且持续投入,那么里面就会一直保持同一种修士灵力。”

柳洵是何等聪明之人,看完这一番操作,哪里还不懂他的意思:

“你是说,你伪装成其他修士,去其他宗门里接任务?这人是被你杀的?”

“那不是,我怎么可能干那种事——这是我好不容易才捡到的归云入门弟子的尸体,也是托他的福,我现在能去归云接任务。那地方任务又多,给的报酬又丰厚。”

“归云……”

柳洵闻言,垂眸,眼中闪过暗晦的光。

如果秦九皋骗他的时候,没有说出“归云”这两个字,他估计还得再犹豫一会,而不是火急火燎咽下那枚毒丹。

东玄洲境内,屹立顶端的仙宗只有两个:

归云,磬象。

归云位于十万大山中,分二十七峰,每一峰所善所长各不同,权力体系也迥然,除归属一致外,几乎可以视作不同宗门。

换言之,东玄最出众的二十七宗门所组成的宗派,便是归云。

“归云是什么地方?”

九岁那年,柳洵问娘亲。

娘亲说,归云是洞天福地、瑶池阆苑,是仙家重地,无数人挤破头只为在其中求个杂役之位,可保一生平安顺遂。

那是仙宗中的仙宗,是他们这等凡人连稍微奢想都该诚惶诚恐的地方。

归云招收弟子,天资,悟性,根骨,体质样样须得有过人之资,心性道缘同样不能落下——甚至连虚无缥缈的气运二字,也是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每隔十年的仙门初试,纵使有无数东玄的天才们摩拳擦掌、志在必得那入门弟子之位,能真正踏上归云登山阶的,千不存一。

东玄洲虽说谈不上破败荒芜、穷山恶水,但以山谷阻险、地远人稀形容倒极贴切,天地灵气的质量更是远远比不上位于大陆中心的其余大洲。

故而能拿得出手的,也只有归云,磬象这两个宗门。

柳洵质疑:

“你能去归云?归云可是还要往西走上几个月才能到——你可是从东边来的,也走了几个月。”

李归一笑笑:

“师尊这人其实不喜撒谎,他只是靠十句真话达成百句假话的效果。他父亲的确是归云鸣水峰主,曾是数百年前赫赫有名的剑仙。师尊也是从归云出来的,因此在归云偷偷安了阵法,以缩地成寸之术连通了鸣水峰和暨墨峰上的茅厕——”

“——哪儿?”

“茅厕。足以掩人耳目。毕竟一个陌生面孔从其他建筑里走出来,难免会惹人注意,但从茅厕走出来,却显得十分合情合理。只是落地的时候需要尤为小心,稍有不慎,就会一脚踩空然后……”

“行了行了……”

柳洵扶额,“你这易容术和那个什么壶,不会都是老登教你的吧?”

“不然呢?我又不是什么天才。就这点东西,还得我给他买几坛好酒,好话不知道说了多少才换来的。他说我在暨墨峰学不到东西,去归云蹭蹭才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李归一说得很兴奋,毕竟不论放在哪个世界,偷师学艺永远比乖乖坐在学堂里听课要爽快刺激:

“以前我一直都是一个人跑去归云,做贼似的。之后有师弟你来陪我,这样想来,师尊倒也算干了件人事。”

正说着,只听车夫“吁”一声停下车,跳下来帮二人开门。

“客官,牟承村就在前方。”

他搓着手:

“需要我到时候来接二位回城里么?”

李归一跳下车,本能地回头想扶柳洵,手却被一脚踹开。

他不以为意,看着不远处稀疏的小房屋:

“……十天之后,还是这个时间。”

“好嘞!”

车夫快乐地驾车远去,马蹄声消失在山间小道,只留李归一和柳洵二人站在村口前。 第5章 牟承村 “需要十天那么久?”

柳洵扭头看向李归一。

李归一正眺望着村落,以及村落后的群山。

他本以为暨墨峰上已经够破了,没想到一山还有一山高,这儿残破得像十几年没人住过的荒村。并且他能感觉到,在这山旮旯的某一处,有个异常的灵力波动——类似发信器,正不断地往外传输着某个波段的电波,而这波段只有修士能感觉得到。

因此身旁的柳洵完全没觉得异样。

怎么形容呢?就像是站在寂静空旷的房间中,面对一台老式电视机,接上电、按下遥控器的刹那,能明显感觉到电流通过电视,无声电波从灰着的屏幕里扩散出来,扫过全身。

即便是李归一这种毫无灵根、天生对灵气极其不敏感的人,体感也相当明显——换做其他修士,估计隔着十几里、甚至上百里远就能察觉到这儿有个什么东西,随后过来一探究竟。

想来失踪的那几个人,十有八九是在路过时察觉到这一点,进村查看,结果就不知怎么的人没了。

毕竟修士对天地灵气的渴求欲望与敏感程度,丝毫不亚于草原上的食腐动物。

“往日修行,讲究个淡漠人世间,寻义己己身,如大江间一片浮叶,随波飘荡,天地一隅;如今则要抢要争,要拼命去舀这江中将涸的水,还要引类呼朋、同声相求。说到底,现在的人们连修行之初心都已经忘记了啊。”

有一日秦九皋喝得大醉,和李归一讲了一大堆故事,什么仙魔大战,什么上古圣人,什么诸天邪仙……

无数天之骄子,诸多壮阔事迹,最后都化作一声喟然叹息,伴着酒进了老头的肚子,变成一泡尿,滋在暨墨峰顶一棵古树下。

其实以秦九皋的修为完全可以不拉尿,但是他就喜欢这么干。

因为那棵树下埋着他的师兄。

“……李归一?”

柳洵愣了愣,这还是他头一次见到李归一这张平平无奇的脸上露出如此凝重之色。

李归一这才回过神来,神色恢复萎靡不振的颓唐,眼下有彻夜不眠后留下的青黑:

“……啊,抱歉,我走神了。十天还是保守的,说不定不止。祓祟并不像战斗,或是简单的炼化,它的底层逻辑甚至和修行完全相反——修行是以法门吸收天地灵气,将其转化成精炼的灵力,而祓祟则是以‘消解’的方式,将异常灵力打散成寻常的天地灵气,等于倒行逆施。”

正说着,迎面走来一个梳着小辫的孩童。

孩童一蹦一跳,动作虽欢快,稚嫩的脸上却毫无表情,像个提线木偶似的,看起来十分诡异。

蹦至两人身前他才站定,抬起头:

“哥哥姐姐,你们是来找东西的?还是来找人的?”

李归一和柳洵对视一眼。

李归一蹲下来:

“为什么这么问?”

“如果哥哥姐姐既不找人,也不找东西的话,现在回去追上那辆马车、离开这里还来得及。”

“村里的人不喜欢外来者么?”

孩童脸上仍是没有表情,像个会说话的瓷娃娃:

“不,大家都很欢迎来客。但假如哥哥姐姐只是途径,我劝你们还是不要进去为好。”

李归一摸摸他光滑的额头,笑道:

“我们来这里是有紧要的事情做,你可以带我们去见见村里的村长,或者村正父老么?”

孩童深深看了他一眼,点点头,转身,仍是以来时一蹦一跳的姿态,往村子里走去。

李归一跟上,走了两步,却发现柳洵还站在原地。

“怎么了?”

柳洵叹息:

“……你刚刚,咽了口口水,是不是。”

李归一额头渗出虚汗,笑容有些僵硬:

“没有啊?”

“我都听到了。要是没把握的话就别去,我们直接回暨墨峰就行。”

柳洵这人,察言观色的能力堪称恐怖,几乎任何一个细枝末节都躲不过他的眼睛。如果不是秦九皋的演技已臻化境、浑然天成,估计他也没那么容易上当——李归一在这短暂相处里已然感觉得到,他这人的骨子里就带着几分薄凉的理智。

李归一呐呐:

“主要是那孩子真的很像是某种警告,来自某个群体、某种庞大力量,或者说,‘某种存在’……有点唬人……不过倒也不能说‘全无把握’,只是把握不大而已……假如我是一个人来的,我肯定扭头就走了。但现在有师弟你在……”

“几成?”

柳洵单刀直入。

李归一犹豫一会,经过数十秒的天人交战后,试探性地竖起四根手指。

柳洵转身就走。

李归一赶忙拉住他:

“别啊师弟!我之前祓祟也都差不多是这种把握……”

“祓祟失败,不会死么?”

“呵呵……大概率会。”

“那你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李归一的表情可以用“开摆”这两个字形容,反而笑起来:

“没办法嘛……我又不像那些归云的天才,稳扎稳打修炼进步还是同样神速……我基础本就落后于人,如果不拼命的话,只会越落越多。而祓祟,是我唯一能快速提升修为的方式——只是风险很大。当然,这风险只针对祓祟人,也就是我——就算师弟你和我进去,我也能保证你绝对安全。假如你不愿意的话……”

柳洵看着这个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少年,看着他眼下的青黑,这才有些明白过来:

“你平时不睡觉,是整夜在修炼?”

“假如修炼有效,其实可以代替睡觉。但是我这身体很难感受到天地灵气,所以修了,但没完全修……不过以我的资质,也只能这样下笨功夫。”

他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张青色符箓,咬破手指,以指为笔,以血为墨,飞速画了几个柳洵看不懂的图案。

“师弟你拿着这个,放在最贴身的地方,千万不要离身……并且在这十天里,你不要吃任何村里的食物,喝水都不行,只能吃我行囊里的干粮和水,知道么?”

李归一的表情严肃起来,将血符箓塞到柳洵手里。

一个总是吊儿郎当、看着很不靠谱的人,突然用沉稳语气说这些,听起来居然比那些一贯沉稳的人还要可靠。

柳洵点头:

“所以这东西要什么时候用?”

“到时候你就会知道了。就像你那两个锦囊一样,它迟早会出现在合适的时间、发挥合适的作用。”

柳洵眯了眯眼:

“最好是。别把我们俩都坑死了就行。”

……

在孩童的带领下,二人很快就见到了牟承村的话事人,村长裴全伟。

这位村长比李归一想象的还要年轻。

从外表看,顶多是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还是保养得非常好的那种——皮肤不像庄稼人那般黝黑粗糙,毛孔细密,显然是在书房里坐了二三十年、没经历过任何风吹雨淋的读书人。

不过似乎要比李归一原身好些,身上不仅没有穷酸气,且待人处事、说话方式温和周到,很难想象是这种偏僻小村生人,倒像城里有派头的大儒。

“二位来客,请。”

他请二人入座,开始沏茶,“不知跋涉至此,是……”

李归一从怀里掏出一颗透着水光的珠子,珠子悬浮在他的手心,好像有另一只看不见的手托着:

“我是归云弟子,负责这方圆百里的地学勘察与人文研究,来牟承村是想进行简单的水镜留像与人员登记,并且来找之前在此地失踪的归云弟子,名为岳石……”

裴全伟面露讶色,站起来便要拜:

“原来是归云仙师!全伟凡夫肉眼,如此怠慢,还望仙师恕罪!”

说实话,李归一这辈子被别人称呼“仙师”的次数,比他沛田修为的层数都要少。

被裴全伟这么一拜,他反而有些受不起,扶住他:

“村长言重了。我们二人是受宗门的差遣,可能要在村中住上一段时日,不知……”

“当然,当然!正好村里有一间空屋,全伟现在就叫人好生收拾收拾,方便二位仙师入住!至于刚才仙师所说,弟子失踪一事……”

李归一挑挑眉:

“莫非村长有所耳闻?想来一个仙门弟子出现在这儿,应当极为显眼才是。”

裴全伟点头:

“那自然,全伟也的确有所耳闻:听说是一位年岁不大的仙师,要往西走,途径此地,曾短暂在我们牟承村中留宿。第二天一早,就离开了此地……至于之后的去向,我便不甚了了。”

李归一摩梭下颌,看着面前冒着热气的茶水,端起。

而柳洵坐在他身边,盯着对面这位中年村长,观察他的神态。

李归一交代过不要饮用食用任何东西,想必是站在村外时就已经看出了这地方的邪异,故而提前叮嘱。

按照这个假设,村长为他们二人沏的这两盏茶,恐怕就是“敲门砖”。

然而,从李归一端起茶,到一饮而尽,裴全伟神情始终如常,眼神并未闪烁,甚至只是盯着桌面,蹙眉思索着,似乎在仔细琢磨“弟子失踪”一事的具体经过,并未分神看李归一是否喝下了茶。

“既然仙师如此重视,全伟这几天会在村里好好问问,说不定有村人知晓那弟子的去向。”

裴全伟唤人进来,交代了收拾房屋,而李归一则和他开始东一嘴西一嘴地闲聊。

从村子的历史由来,到最近天候收成,再到村子里的大小闲事,柳洵只觉得李归一突然打开了某个开关似的,变得相当能侃,也不知道是不是那杯茶里加了什么药。

柳洵面前的茶,早已成了一盏冷水。

李归一仍兴致勃勃:

“……是了,机会难得,裴村长这两天可以帮我召集全村的人集合么?最好是下午的时间,我给村里的大家留个水镜显象,顺便登记一下这儿共有几户人家……这也算是我来这儿的主要目的之一。”

在扯谎胡侃这一事上,李归一似乎得到了秦九皋的真传。

在他嘴里,自己是阅经千河百川的旅者兼制图师兼地理学家,带着自己的师妹逾沙轶漠、翻山涉水,只为连通每一片穷山恶水,让地图上能绘制出东玄洲的每一个角落。

柳洵差点就信了。

顺带一提,这家伙连人皮面具都还没摘呢。 第6章 老一辈牛头人的从容与自信 “你的体质特殊,可称得上‘罕见’。”

秦九皋那苍老嘶哑的声音从耳边响起。

当年刚入暨墨峰的李归一,正因为自己修为难以寸进而困惑苦恼的时候,秦九皋作为师长,对他安慰了这么一句。

李归一那时还真以为老登的狗嘴里能吐出什么象牙,居然满怀期待问了一句:

“哪种罕见?”

秦九皋淡淡道:

“这世上八成的人,或多或少都具有灵根,能自行感应天地灵气,只是程度多少之差。而区分天资的,不仅有灵根的数量与质量,还有魂魄的强度、肉体之锤锻……而你这具身体,基本上完全无法感知灵气,气运也极差,只靠魂魄强度撑着,故而我称其罕见。”

骂谁罕见呢你。

魂魄强度应该是源于他有两份魂魄,一份原主,一份他自己。

“所以师尊意思是,我这辈子基本和修行无缘了么?”

“修行或许困难,但你的体质与魂魄强度,却极为适合当一名祓祟师。”

“祓祟师?”

“你可知道如何区分上古圣人时期、仙魔时期和如今的仙盛时期?虽说可以通过以当代大能的数量判断,但若从道法自然的角度,那便是看天地间的异象——圣人时期,天地平和,众生繁盛;仙魔时期,灵气初现,天地充斥邪魔,世人以斩妖除魔为重;而仙盛时期,邪魔凋颓,灵气大盛,可修士却不再修心,只懂对天地灵气强取豪夺,于是各类天灾也应运而生。”

“荒、隆、灾、祟、佊……”

“而祓祟师,则是专门消解天灾的人。因为天灾实则是天地自然生成的异常灵力,故而祓除并不需要以灵力硬碰硬,反而修为越低越好——三百年前,曾经有一位传奇祓祟师,以一人之力,消解了足够毁灭一个大洲的荒,而他不过一介凡人,体内没有半点灵力——因此,灵力不是称为祓祟师的阻碍。”

秦九皋看向他,眼中有暗晦的精芒流露。

“若你愿意,我可以教你祓祟,也可以教你一种特殊的法门,可引祟入体,加快修行。”

李归一缓缓睁开眼。

眼前是陌生的天花板,身下是柔软的床铺。

“哼……那老东西估计就是想在我身上实验这法门……”

李归一不傻,这两年下来,他隐隐约约察觉到了事情的真相。

按照秦九皋所说,这法门极其古老,他没见过有人能修成,毕竟其条件极为苛刻,一定要修炼者的身体与废人无异,几乎无法被灵气所影响——这种体质,几乎和天生圣体一样,万中无一。

自从学会秦九皋教的引祟入体法门后,李归一已陆续祓除了四次祟,都是那种较为羸弱、刚有个苗子的祟——但即便如此,对他而言,中间的过程依然可以称得上是险象环生、艰难无比——可法门的最后一环节,将将祟封入体内炼化这步,却始终没有成功过。

因此他的修为始终停留在沛田二层,无法寸进。

这似乎就已经到达极限。

“妈的,这法门到底靠不靠谱啊……完全不像能正常运转的样子,之前每次尝试都差点把自己玩死……”

李归一长长呼出一口气。

这牟承村中,祟的强度明显比之前还要高,甚至已经摸到了玄关境的门槛,比他现在的修为整整高了一个大境界。

按理他一成把握也不该有,但他所说的四成把握并非吹牛,而是源于自信。

数年的艰苦修炼,日积月累下来的技艺,则是这股自信的重要组成部分。

柳洵皱着眉从门口走进来:

“这地方连个大木桶都没有。”

裴全伟为二人安排的住所,是一栋尘封许久的空屋。

虽然堂屋落灰很多,但客房里头倒收拾得整整齐齐,整洁明亮。尤其床铺,枕头干净,被子蓬松。

曾拥有这间房子的一家人,似乎因为某个意外撒手人寰,连带着这间房子也沾了光,成了没人要的地方。

很难想象是怎样的死法,才能让一处空屋不因风吹日晒坍塌,却被流言蜚语压垮。

从踏进这扇门开始,柳洵的神情就没舒展开过——尤其每摸到一缕厚尘,眉头就会蹙得更深一分。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就像在说“这地方不适合人类居住”。

李归一坐起身:

“你要大木桶做什么?”

“洗澡。”

“我不是说了,叫你……”

李归一做了个手势。

柳洵的眉头蹙得能夹死苍蝇:

“洗澡也不能?”

“不能。”

“整整十天不洗澡?是人?难怪你身上总一股味道。”

“爱闻,多闻。”

他拍拍自己身边的位置,“师妹,难得有这么一张好床,要不咱们今晚一起睡?”

……

被赶出门后,李归一顺势在村落附近四处晃悠。

当然不是为了打发时间,而是进行必要的情报收集工作,毕竟情报是一切行动的基础,也是决定成败的重中之重。

现在并非农忙时节,田埂路边有人搭了棚子,煮着淡茶汤,几个大汉聚在一起打牌闲聊。

李归一大咧咧走进去,找了个空椅子坐下,在众人惊异的目光中悠闲地打了个招呼:

“哟。我今天刚来村里,准备留在这几天办些事,你们裴村长把我安排在那房子里。”

他指了指远处已经小得跟个土豆似的屋子。

几人面面相觑,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李归一可没功夫管自己唐不唐突,直接掏出水镜,亮出自己的修士身份。

几人一下子就毕恭毕敬起来,连坐也不敢坐,都站在旁边。

李归一把他们按回椅子上,开始了问话。

从百草园问到三味书屋,李归一二世为人,口才不可谓不好,很快就拿到了自己想要的情报:

“……所以那个名为岳石的修士,在村里住了几天后直接离开了?没其他的了?”

几人点头称是。

岳石,那个失踪的倒霉蛋,贵为归云长老之子,在前往焚土的路途中消失不见,距今已有半年之久——如果不是魂灯还亮着,一般已经按照衣冠冢的方式走流程了。而他爹动用各种资源,终于查到岳石最后一次抛头露面正是在这个偏僻的小村中。

李归一撑着脑袋,喝了口淡茶,摩挲下颌。

不论是村长还是这些普通百姓,对于岳石之去向,说法都一模一样。

要么提前对好了口供,要么就是岳石真的像他们所说,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地方,扎入莽莽林海,再也没有出现。

正当李归一在思索的时候,旁边的白背心胖子嘿嘿开口:

“……说起来,之前那位修士也住在仙师您住的那间屋子里。仙师可知隔壁房子里住的是谁?”

除了李归一以外的几人心照不宣,互相看了看,都露出了“只有男人才懂”的笑容。

“您住的那间房子,原本属于一户姓李的人家,也是农户,偶尔做些木工,家境虽不富裕,但也还能过得去——不过我们这村里的人,也没谁家里有银子——那家人独子名为李云何,他爹妈怕他日后找不到媳妇,花了大价钱去镇子上抱了个养媳,买回来的时候才四岁,也就比李云何大三岁。他们给那姑娘取名李湘湘。”

李湘湘这个名字一出来,李归一明显能感觉到,周遭的空气都浑浊了几分。

明显几人都加快了呼吸频率。

胖子名为许老四,肥头大耳,讲起这些话有模有样,神态猥琐,目迸淫光:

“我也算是看着他们俩长大的,我年纪比他们大个一轮。李湘湘刚到村里的时候,长得黑不溜秋,头发又稀又短,看着跟个小男娃似的——但女大十八变,越长越大,越长越漂亮,漂亮得几乎百里闻名,人人都知道牟承村里有个极漂亮的美人,容貌有倾城之姿,那个皮骨……啧啧啧。”

“李湘湘和李云何从小一块长大,感情很好,几乎形影不离,她也尽孝心,对待公婆跟对待自己亲爹妈似的。曾有人想以五十两银子买她回去做妾,那两个老的都不卖,说李湘湘对他们好,不比亲儿子差。”

许老四叹一口气:

“你说怎么不卖呢?那女人再漂亮也只是一张脸皮、一副皮肉,十几年就枯了——可那五十两银子啊……够全村人挥霍一年的,足够去城里买一大块地,何必要在这山旮旯窝着?到时候用这笔钱起新屋,买个姿色尚可的老婆,把小孩送进学堂,飞黄腾达不就在眼前了吗?你说他们怎么不卖呢?”

许老三道:

“老四,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事事朝钱看啊?有些东西就是用钱买不到的,懂不?”

胖子冷笑一声:

“人活着不朝钱看朝什么看?朝你看?只要钱多,女人那不是张口就来?一天换一个都不带重样的。我要是李云何,我肯定卖,卖了拿这五十两银子去城里盘个铺子,做生意赚大钱,五十两变五百两,钱越滚越多,到时候不是随便把人赎回来?不过破鞋一只,也没啥意思……”

许老四岔开话题,叹一口气:

“不过假如像你说的,那时候真的卖了,倒也算是避灾,至少不会发生后面那些事。现在坐在李哥你这位置上的,说不定就是李云何。”

李归一挑挑眉:

“哦?怎讲?”

“红颜祸水这句老话,的确没说错。”

“一开始出银子买李湘湘的富商,过于痴迷李湘湘,竟然连生意也不顾,买了李湘湘家旁边的地,带着一大帮人来村里直接盖起了楼——也就是仙师您隔壁的那屋。富商就天天守着,天天给李湘湘家送东西,各种奇珍异宝,各种山珍海味、绫罗绸缎……甚至许诺,假如李湘湘跟他走,他会给李云何一家一辈子吃喝不愁的钱和产业。”

“其实说到底,还是卖不卖的问题,只是换了个方式,富商要李湘湘自己决定要不要跟他走的。”

李归一恍惚间,只觉得自己在听聊斋志异:

“然后呢?”

虽然他已经猜到结局不会太过正常。

“在泼天富贵面前,李湘湘妥协了。想来也是,就算她自己要那忠贞,但李云何一家三口呢?难道要为了那贞洁牌坊,让一家四口天天苦哈哈守着一亩三分地,吃饭还得看老天爷的脸色?”

“所以李湘湘提出了一个要求,她同意和富商走,但她不会离开李云何的身边。假如李云何待在牟承村,那么她也会留在这里——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富商用钱得到了她的身体,但她的心仍属于李云何。”

“富商同意了。于是李云何如约得到了一大笔银子,甚至在城里有了一间老铺子,收入十分可观。而李湘湘则搬到了李云何隔壁,等待富商每过一段时日跋涉而来与她翻云覆雨……本来故事到这儿就该结束了。”

“但人性本贪。但凡进了一步,永远想着再进一步,不然就浑身难受,像身上有蚂蚁爬。富商如愿得到了李湘湘的人,可他还想得到李湘湘的心——于是他想了个办法。”

李归一道:

“他杀了李云何?”

许老三摇头:

“不。恰恰相反。杀了李云何,等同于这辈子都没法走进李湘湘的心,因为李湘湘在这世间最爱的就是李云何,而一个活人是不论如何都没法和一个死人争的。杀了他等于满盘皆输,而富商想的法子,比杀了李云何还要巧妙恶毒。”

“富商只做了一件事,那便是折辱。他带了京城的画师来,将他与李湘湘的云雨图临摹下来,送给了李云何,并且让他挂在家中最显眼的地方,不得摘下,不得阻挡。而李湘湘自己,也因为被画师将最不堪的一幕画下,险些投河自尽。”

“但富商只靠钱,加上以李湘湘李云何二人的父母威胁,愣是将这事儿接着干了下去。”

几人都大笑起来,显然是对富商的手段又是敬佩又是赏识。

“常言道,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接三,有三就连绵不绝,无所尽也。画越来越多,李湘湘和李云何也越来越麻木。终于,事态就演变成了,李云何每次都得在旁边,亲眼看着心爱的女人和其他男人……”

“再之后,富商用了各种手段,搞来了各种药,甚至还找来了其他男人……”

“于是终于有一天,李湘湘同意和富商一起离开。就在离开的当天,李云何发了疯,先是杀了富商,又杀了自己的父母,最后对着李湘湘举起了刀……但他最后却一刀砍在了自己脖子上。后面富商的老婆前来收尸,还想带李湘湘走,但被村长拦住了。”

“于是到今天,李湘湘都独自一人住在富商为她起的那栋房子里。不过我听说,村长之前经常半夜去她家里过夜……”

“真的假的?你听谁说的?”

“我……”

果然,不论在哪个时代,牛头人的本质,永远都是“一个男人折辱另一个男人”。而当中的女主角,只是达成这个终极目标的工具,她甚至都不需要是一个女人,只要能以其为载体,瓦解苦主的心理防线,那就足够了。

没有了李云何的李湘湘,对富商而言,也不过是弱水三千中的一瓢,喝进去,等舌尖味道散了,便穿肠过肚成了一泡尿。

多年以后,富商不会记得李湘湘的容貌,却一定会深刻地记得那个跪在他面前的男人,满脸泪水,绝望、不甘、愤怒却又无何奈何。

李归一轻声嗤笑,站起来:

“很棒的故事。” 第7章 夜谈 傍晚李归一吃着大婶送来的饭菜,也和柳洵讲了一遍这个故事。

柳洵的关注点显然和他不太一样:

“他父母犯了什么错,非死不可?”

“可能错就错在找了个太漂亮的媳妇……开玩笑的。李云何大概是觉得杀了富商,自己也没法活下去、没法给他们养老,所以先下手为强,免得留两个老的孤零零在世上等着被人吃绝户,处境凄凉。再说了,当人觉得满心怨怼却又找不到理由的时候,不归罪于己身,难免就要迁怒他人。”

“再凄凉也比死了好。”

柳洵看着李归一毫无吃相、吃得满嘴流油,自己面无表情啃着大饼,“……这故事的女主角我下午还见过,的确住在隔壁。”

“你看到了?有多漂亮?”

“姿色不比京城里的头牌差。”

李归一惊了:

“你还见过京城头牌?”

“有一次做生意去了趟京城,恰好见到。”

按照柳洵的说法,他下午检查房间的时候打开窗,恰好逢见李湘湘也开窗,两人隔空打了个照面。

但当李归一来到同样的位置,干同样的事情时,迎接他的只有一扇关得死死的板窗。

“——没有啊?”

李归一大失所望,从窗户伸出头去,试图找到其他的角度。

柳洵站在他身后,脸上的嫌弃都快溢出来了:

“这辈子没见过女人?”

“没见过京城头牌是真的。”

“那你——”

“吱呀——”

另一头传来的响动,让李归一柳洵二人同时往那边看去。

对面的人家骤然打开窗,一位女子端着脸盆,准备往外泼水,远远眺见二人,一时间也愣住。

素面朝天、容颜盛世的女子,被钻入屋内的风轻柔抚起细软散发。

艳如桃李,花明柳媚。

千琅阁那位宫疏云,已是李归一穿越到这个世界后见过最美之人——而现在眼前这位,尽管未施粉黛,却能与施朱傅粉的宫疏云不相伯仲,甚至隐约压过一头。

如果将她身上的粗布素衣换成霓裳羽衣,那么李归一丝毫不怀疑,眼前这是真仙——凡俗不可能存在此等仙姿佚貌,几乎是每一缕发丝都长在了他的心坎上,看得他浑身血液凝结,一时间竟忘了呼吸。

正是故事里的李湘湘。

见到本人之前,李归一还觉得故事太过夸张,人物动机奇怪,行为逻辑诡异,肯定是许老四为了戏剧性夸大其词,模糊了当中细节——但现在这一眼看完,李归一顿时释然了。

——哪怕是冲着这张脸,估计都有无数人前仆后继出生入死,只为博美人一笑。

李湘湘泼完水,移开视线,有些慌乱地关上窗。

随着倩影消失,李归一恋恋不舍地看着那闭合的窗户,感觉自己的心正砰砰直跳,甚至一股莫名的失落后悔竟然涌上心头,仿佛心里某个部分随着对方消失被带走了似的空落,脑海里满是这惊鸿一瞥的画面。

后悔刚才怎么没和对方打个招呼,哪怕因此多看她一眼,也好得紧。

但这感觉只持续了片刻,李归一立刻察觉到了不对,在心里扇了自己一耳光。

转过头,柳洵正平静地看着他,眼神里满是鄙夷。

李归一正了正神色:

“光这一眼,我就能看出,她肯定是个经历过很多沧桑的女子。好赌的爸,重病的妈,年幼的弟,还有坚强的她。她整个人像是一块破碎的镜子重新拼凑成形,虽然乍看是完整,但仔细看就能从她的顾盼流兮、片语只辞中看出纤细的破碎感……”

“……所以,你刚才出门就只听人讲了个故事?有什么线索吗?”

柳洵关窗,将话题扯到正事上来。

“那当然不是。只要有祟出现的地方,一定会存在某种程度上的异常,只是这种异常很难被发现,而且假如不找到其源头就贸然祓祟,成功的概率会低上不少。所以我给自己留了十天的时间,找到祟的源头所在。”

“你就没有什么道具,类似符器、符宝之类的……?”

“有是有……”

李归一挠头:

“但我修为太低,灵力不足,没法驱动。就算勉强驱动也没有多大的效果,反而容易打草惊蛇。”

柳洵虚着眼:

“我觉得一个修士正大光明出现在这种小村子里,还打着‘地演师’和‘寻人’这种旗号,怎么看都已经打草惊蛇了。只要你说的那个‘祟’不傻,肯定知道你就是冲它来的。”

“没关系,车到山前自然直嘛……”

李归一相当乐观。

柳洵捂脸叹息。

吃完饭后,天色很快就暗了下来。

等李归一出门晃了两圈回来,柳洵已经简单换了身衣服,盘腿坐在床上聚精会神看着话本。

据柳洵自己所说,这是从京城那边带回来的“特产”——这话本寻遍齐国上下,都难以找出两手之数,他手里这本还是花了大价钱从黑市搞到的,现在估计得花上百两银子才能搞到一本。

“百两?!”

李归一惊呼,迅速开始翻行囊,从里头翻出砚台墨笔,“……那还祓个屁的祟啊,现在直接开始抄这玩意,七天抄一本,一个月四百两,一年下来五千两银子,也就是整整六百万文铜钱……!”

商业天才柳洵淡淡道:

“不,先不论别的,等你抄到第十本的时候,这玩意就只能卖八十两;抄到第一百本的时候则只剩五两……等你抄个几年,这话本就该卖不出去了。况且,从更实际角度来看,你就算想抄也抄不了。”

“谁说的?我又不是不会写字!”

“这话本里的其中一位主角至今还存活于世间,因此若修为不够,没法提笔写下她的名字,哪怕是代指也不行。”

致富的道路瞬间坍塌,刚才还李归一泄了气:

“那你这本是怎么搞来的?”

“这本是摹本。真迹至今存放于十八大洞天之一的常磐洞天中,于百年前被蓬云国的神偷短暂偷出,以特殊手段临摹数千份后,又偷偷放了回去。”

话本内容,倒不像李归一想象的黑暗邪典、残忍血腥,是什么邪术神书,其实就是简单的爱情故事。

只是角色的身份、甚至性别有那么一点点不对劲……

听完柳洵简单介绍后,李归一的表情变得奇怪:

“……你意思是,这里面写的是千琅仙帝和赤血妖皇的爱情故事?并且这两位都是女子?”

柳洵点头:

“千琅仙帝起于微末,赤血妖皇当时也不过一介小妖,二人颇有缘分,一同斩恶妖除邪魔,历经无数艰险,共登合道之境,成就万古之姿。然而千琅仙帝千年前镇压封魔山脉后,不知是因为心力交瘁,还是寿元耗尽,话本上说,仙帝自言她将离开这方天地,离开十洲界,回到她的……故乡。”

李归一听到“故乡”这两个字时,浑身血液瞬间凝结。

——既然千琅仙帝是穿越者,那么她口中的故乡,不是原世界还能是哪里?千琅仙帝找到了穿越回去的方法?

“于是直到如今,千琅仙帝的肉身依旧保存在常磐洞天、仙陵之中,赤血妖皇已经在那里守候了千年。上一次她出山,就是因为有贼偷走了她亲手撰写的回忆录。也就是我手里的这本东西。”

假如千琅仙帝真的找到了穿越回去的方法,回到了原世界,那她绝对不可能会回来了啊!这不是妥妥be了吗!

李归一内心疯狂吐槽,表面上不声不响:

“所以,千琅仙帝她所说的……她的故乡,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柳洵摇头:

“这我就不清楚了。毕竟我非修士中人,只是小道消息听得比较多。不过这千年来,也不乏同样自称千琅仙帝同乡之人现世,据他们所说,那是个毫无灵气的地方,而只要是从那儿来到十洲界的人,无一例外都有某种极为强悍的能力。”

“什么能力?”

“因人而异。但大多数都霸道异常,足以媲美先天圣体,人人皆有仙尊之姿……故而人们将千琅仙帝的故乡,称为上仙界。每一个从上仙界出来的人,不论正邪,都是各洲争相抢夺的天才。假如放在东玄洲的话……大概是,只要你能证明自己来自上仙界,就能直接进归云成为核心弟子,所有宗门资源任你取用……”

什么意思?难道每个穿越者都有金手指?什么神秘小瓶子、戒指里的老爷爷、逆袭系统或者特别牛逼的爹妈……

如果说秦九皋是金手指的话,那他认了。

可仔细想想,他穿越过来之后,还真没发现自己身上有什么异于常人的地方。

如果硬要说的话,那就是运气特别差,以及经常做清醒梦,并且他不会受幻境的影响,就像天生和那玩意绝缘似的。

除此之外,李归一就只剩上辈子积攒下来的知识,其余和原主并无区别。

但好消息是,至少他现在知道,在这十洲界总有什么办法能让他回到原本的世界中,尽管那个办法可能异常艰难——毕竟千琅仙帝从一介凡人,直至修至合道修为,才找到了回去的办法。

思及此处,李归一低头看了看自己这副沛田二层就已濒临极限的身体,叹了口气。

“不过也不是完全没可能……毕竟有很多金手指就是遭遇到大危机、或者快死的时候才会出现。说不定我的金手指就是涅槃……”

他躺在床上,被困意所席卷,在纷乱的思绪中缓缓入睡。 第8章 中邪 李归一做了个梦,梦里他被许多看不清面孔的人唾骂,被一个满脸厌恶的男人抓着头发。

“怪物……”

“怪物!”

“男不男,女不女的怪物!”

所有声音揉在一起,争先恐后往他脑袋里挤。

“……不是……我不是怪物……住口……不要再说了……!”

他用力捂着耳朵,紧紧抱着自己,只觉得浑身冰冷僵硬,仿佛赤身裸体蜷于冰天雪地之中。

忽然一阵温暖,从四肢百骸升起,立刻消解掉刺骨的寒。

他懵懵懂懂抬起头,抱住他的是个皮肤松弛、面色蜡黄的女人。

尽管如此,她眉眼依旧残留着几分风情,能看出年少时的些许痕迹。

李归一听见自己用稚嫩的声音说话:

“娘亲,我听人说往西边走一千里,穿过荒山,就能到归……云。归云是什么地方?”

女人顺他的额发,面色柔和,望向很远的地方,眼神像落到极久远的回忆里:

“归云啊……那是个洞天福地,是世间十八大洞天之一,曾坐化过数位仙尊,既是瑶池阆苑,也是仙家重地,无数人挤破头只为在其中求个杂役之位,可保一生平安顺遂。”

“娘亲是怎么知道的呢?”

“我以前上过私塾,先生同我讲的。那已是……”

女人怔怔,像是忽然想起某件事,“……已是三十多年的事了。”

“娘亲,那归云是不是不会有坏人?不会有人逼着别人去做不想做的事、不会有人说那些让人难过的话?”

女人笑而不语。

李归一能感觉到自己的视角飞速被扯离,远去,在彻底清醒前,他看见梦境里稚嫩的孩童,虽满脸淤青,却神采奕奕:

“娘亲,等我长大了,我要带你去归云!到时候,爹就再也找不到你,再不能逼你做你不愿做的事了……我一定会带你去的!”

这孩童的脸,李归一隐约觉得很熟悉。

直到他睁开眼,坐起身来,他才明白他为什么觉得眼熟。

——那分明就是柳洵的缩小版本!

他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蹦下来,穿鞋就往柳洵的房间里跑,想要求证刚才做的梦是不是真实发生过。

当他推开门,柳洵的床上却空无一人,甚至整个房间都空空荡荡。

昨晚柳洵嫌难吃没啃完的大饼、看了一半的话本、换下的衣服和行李,如此种种,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柳洵?”

李归一在房间里转了几圈,没有任何回应。

他抬手闭眼,试图以灵力引动他留在柳洵身上的那张符箓。

然而感觉到的只有一片寂静。

于是他很快意识到,祟的到来,比他预想的还要快。

……

秦九皋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

“祓祟之前,我要教你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

李归一翘着二郎腿抠鼻屎,搓了搓,往后面弹,扭过头去瞧自己的好师尊,“最好是易容人皮和蕴灵壶那种有用的东西,别整什么奇奇怪怪的。”

秦九皋又不声不响把手往裤裆里伸。

刚入暨墨峰的时候,李归一还对这动作颇感不适——但这两年历练下来,他早已能面不改色吃下秦九皋从裤裆里掏出来的丹药,下限已经来到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深度。

老头掏出了一张符纸。

“我教你符箓之术。此术源于巫觋,凡间通灵之士用其召神劾鬼、镇魔降妖,可与灵力相结合,衍生出多种妙用,亦可助于祓祟。习之无需天赋,亦无需悟性,只需记性够好。”

而在牟承村村口,李归一交给柳洵的那张血符箓,则是他自己魔改后的“避魔箓”。

凡间符箓分家,符算是消耗品,每临一事则画一符或数符以行法;而箓则是一种凭证,凭其借用身外之力——当中门道很深,李归一哪有心思去研究那些内容结构,什么符头、符胆、符脚的讲究变化,只将他觉得有用的部分保留了下来。

因此,人家的符箓是召劾鬼神、修身保命,不敢违法箓之理。而李归一画的那箓,则是用灵与血篡改了当中重要内容,只保留了基本功用。

举个例子,人家画符箓,按照规则一板一眼画,诚心诚意,像老实本分在一张试卷上做题,从头到尾,滴水不漏,希望阅卷老师能给个高分;而李归一不仅不做,还将所有题目擦掉,在分数那一栏擅自填上满分。

假如让个老道士来看李归一那张避魔箓,估计会当场气得吹胡子瞪眼,直呼不敬鬼神。

最关键他这么改,竟然还能用——不止能用,效果还不是一般的好。

就和李归一上辈子玩过的所有魔改游戏一样,魔改符箓功效之强大,甚至超过了始作俑者李归一的意料。

以李归一的修为和灵力质量,画出来的符箓居然能做到神鬼不侵,佩其入邪祟之地如入无人之境——当然,这玩意自然也有副作用,那就是佩戴者也没法进行祓祟,甚至都没法感知到天地异象。

而现在,避魔箓和柳洵一同消失了。

李归一站在原地,摩挲下颌。

“……要么是柳洵自己偷偷离开了这地方,甚至洁癖犯了,走的时候还将床铺和房间都收拾得整整齐齐;要么就是他身上的避魔箓发挥了作用,让他没有受到‘祟’的波及……按照这个假设……”

他双手插兜,深吸了一口气。

“原来如此。幻境么……”

他忽地笑起来。

“……你还真是撞到铁板上了。”

……

幻境,顾名思义,是以术法构筑的、能影响人心智的一种幻术,通常以阵法的形式存在。上至各大洞天,下至普通宗门,都是标配,用于隐藏洞天的真实所在,以及能在一定程度上抵御外来入侵,譬如归云洞天之外有整整十六层幻境,而归云之中,各大峰门也有自家的幻境阵法护峰。

如果没有弟子令牌一类的信物,就算侥幸闯入归云,也会在各大峰门阵法之间不断徘徊绕圈,没人引导的话,根本不可能走出去。

李归一虽没有弟子令牌,却能安然无恙穿梭于归云各大峰门间偷师学艺,并非因为他很懂阵法,而是他体质特殊,压根不会被任何幻术所影响。

这一点,连李归一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

受幻术影响之人,会丧失部分的思考能力和行动能力,几乎趋于本能地随幻觉行动。而越高级的幻术,营造出来的场景越真实,对思维的影响也越大。

抽离思维,剥夺身体,化虚为实,便是幻术的极境。

低级幻术像一场廉价的梦,受术者很容易意识到这是梦;而高级幻术则能让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像个提线木偶,顺从地按照幻术写好的剧本进行,感受着当中悲欢离合,而浑然不觉这是幻术。

但李归一不受影响。

不论多高级的幻术,他的思绪都完全清醒自然,身处其中,只能如同走马观花般看个乐呵。

能使用幻术的祟,还是第一次碰见。

果然和他猜想的一样,这次的祟,强度远比之前的要高。

他正想着,一个头发花白、脸上布满皱纹的大婶,从门口走了进来。

“……云何,你……不要再看了……湘湘……李湘湘她已经不是咱家的人了……”

见李归一直愣愣站在房间里不动,大婶又过来抱他,眼中泪光涟涟,声音艰涩,“儿啊……娘知道你心里难受,娘也难受,但这世上许多事情就是没法可解,没处可说啊……你就听娘的,再忍忍,好么?”

被大婶抱住,李归一甚至能感觉到大婶手心那层厚实茧子,以及粗糙的手臂皮肤。

他将对方轻轻推开,按着她的肩膀,无奈道:

“大婶,你再好生看看,我究竟是谁?”

大婶有些慌了,伸手要来摸他的额头:

“云何,你……你莫不是烧坏了脑袋?!”

李归一任由她摸头,低头一看,自己的打扮和他刚进村时一模一样,脸摸起来大小也没有变化,没道理会被这个莫名其妙冒出来的大婶认错。

但假如这一切都是幻境,那就另当别论了。

李归一拿起镜子。

他不受幻境影响,双眼理应能洞虚破妄——之前不论再高级的幻阵,在他面前都是形同虚设。

按理他该看到自己才对,可镜里竟是另一个人。

李归一怔住了。

一个从没见过的面孔,正眼神灰暗地与他对视。

“你——”

话刚从嘴里出来,就被镜子里的人打断。

对方直直盯着他,喃喃自语:

“我一定是中邪了……是了,不然不会做出这些事……有邪祟,邪祟上了我的身!它在我的头里,就在这里,你看!你看到了吗?!”

他越说越激动,说到后面竟然把双手插进了嘴巴里,然后用力一撕。

嘴巴被轻易撕裂,从破口里涌出了黑水,朝李归一扑面而来。

李归一本能松手。

“哐啷——”

镜子跌落,碎成了一地晶亮。

可那青年的脸还在这堆碎片里,化成了无数份,齐齐盯着李归一:

“无羁之人……杀了他们,放她自由,我便会放你自由……”

大婶这才惊呼出声。

李归一蹲下再仔细看时,碎片里只有自己模模糊糊的倒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