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再无病公子》 第一章 蝉声初鸣 清水县。

地处苗疆与大隋边境的一个小城,总人数不过三四千人,城中人大多数都是以务农为生。

说起苗疆,大部分人心头涌起的都是深深的忌惮。

因为有十万大山和千里瘴气作为屏障,再加上这块土地上的人民都是半农民半山民,宗族色彩极为严重,物资又极其匮乏,人口稀少,不过好的是这里与世隔绝,人民自耕自作,也算是一处世外桃源。

所以即使是不服王化,但是历朝历代对于这块土地都没有什么太多的想法,毕竟谁会在乎一个不毛之地呢?

前朝大隋靖业十四年,当时的隋皇宇文拓正直壮年,怀揣着满腔抱负,一心想着横扫四境,一统天下。于是,在他的一道圣旨之下,大将军简延斌率领着四十万大军,浩浩荡荡地向着苗疆开赴而去。

皇帝的想法是美好的,这可是四十万大军,刀锋所致,谁能阻挡呢?

可惜的是这四十万人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来到苗疆,许多士卒还没有见到敌人就已经死在了路上。瘴气、毒虫、异兽,还有那数不清的奇诡植物,葬送了大半士卒。

等到真正面对苗疆当地的土著时,让简延斌更加目眦欲裂的,是这里人竟皆兵,就连七八岁的幼童都有各种各样匪夷所思的杀人手法,那一种又一种让人看了头皮发麻的蛊虫则似乎无穷无尽一般。

有时候前一秒明明敌人已经被砍掉了脑袋倒地不起,但下一秒,他的身体忽然就爆裂开,漫天的细小黑虫扑咬在周围的士卒身上,不过几个呼吸,就浑身发黑,没了性命。

整整四十万大军,最后还活着从苗疆出来的,只剩寥寥数百人,大将军简延斌自刎谢罪,夷三族。这对于宇文拓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接到军报的那一刻,这位年轻的君王吐血三升,倒地昏厥,不久之后就离开人世了。

如今,距离上一次简延斌带兵入苗疆已经是十年过去了,现在的皇帝姓刘,现在是大乾四年。

……

虽然外界对于苗疆都有一种莫名的恐惧,可这对于清水县的百姓来说,完全没有这种想法,这里民风淳朴,热情好客,加上偶尔会和苗疆的人做一些小交易,他们也早就摸清楚了苗疆那边的性格。

朴实、勤劳、好客、大方、乐于助人,这些和外界截然相反的结论是清水县的百姓一代代用自己的亲身经历了解到的,甚至当初在得知大军要开拔苗疆的时候,还有不少人偷偷暗中报信。

用这里的老百姓的话来说,我们世世代代和他们相处,他们是什么样的人我还不知道吗?一个拿一头野猪换两斤盐,还感觉不好意思的人,你说他是穷凶极恶的刁民?谁家刁民每次进城还会给生病的孤老妇孺免费治病的?

老百姓不傻,只是他们不会当面反驳你,他们的心里都有一杆秤。

这天正午,像往常一样,清水县依旧是一片萧条的景象,因为没有其他的事情,大部分人都午睡去了,只有几家小酒店和赌坊还有几个客人在那里谈天说地。不过他们的声音也压得很低,没有外界那种放纵和肆无忌惮的嚣张感,只有一种让人说不出的安宁和谐。

富顺客栈的店小二阿羽正半靠着墙壁打呵欠,刚刚梦到周公给了自己一大笔钱,正在那里留着口水一枚一枚的数着大子儿呢,远远地听到一声清亮的声音:

“小二儿,来壶好酒,再切两斤牛肉。”

阿羽赶忙擦了擦嘴角的口水,又揉了揉惺忪的睡眼,这才看清楚眼前的人竟是一位风度翩翩的年轻公子。

一身白衣如雪,只看着就能知道这是极其名贵的丝绸所织,更难得的是上面没有一丝污秽,洁白的像是冬天里落下的第一片雪花。腰间系着一条青色玉腰带,交上是一双金丝交错的靴子,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上面也没有一点灰尘。

再看其人,剑眉星目,皮肤白嫩,姣好的面容比青衣馆的头牌花娘还要胜过三分。双瞳盈盈如水,泛着点点秋波,此刻似乎是被灼眼的阳光刺到了,微微眯起,更有一种说不出的心动。

阿羽晃晃脑袋,把自己心中乱七八糟的想法压下,这才赶忙把来人引进了客栈,挑了一张最干净的桌子,又有些不放心似的,来回把桌子板凳用抹布擦拭了好多遍,这才请客人座下,而全程那位公子一直是抱着伞,笑眯眯的站在旁边。

对了,伞,阿羽这才发现这位公子不知道为什么大夏天的带着把伞出门,这艳阳高照的也不像是要下雨的征兆啊,难不成这位公子有些奇怪的癖好?

酒菜上桌,阿羽这才有空回到之前的位置,他远远地望着这位浑身都散发着飘逸到不似人间烟火的公子,嘴里喃喃自语道:“怎么会有这么美的男人?”

叶无病举起酒壶靠近鼻子闻了闻,然后倒了杯浅尝一口,还不错,虽然没有族中的千日醉猛烈,不过在这穷乡僻壤的小县城也算是难得的好酒了。

叶无病喝酒喝的很慢,但如果细心的人就会发现,那些酒水入肚之后,竟是一丝醉意都未对他造成。如煮鸡蛋般白皙的面颊只是像个洋娃娃一样在重复吃饭喝水的动作,优雅中透着一丝难言的恐怖。

一杯酒喝三口,一口饭咀嚼三十六下,这些动作在重复了十年之后,已经成了叶无病的习惯。他不止一次地想去反抗这些,可每当看到母亲那双憔悴中带着祈求的眼神,他总是心软了。

他叫叶无病,母亲为他取这个名字只是希望他一生无病无灾,可偏偏他身遭天妒,连大祭司都断言他活不过三十。从小,他就在各种宝药和繁琐的养生方式中度过。

今年他十八岁了,今天也是他第一次拒绝了母亲的好意,他还记得他对母亲说的那句话:

“娘,这都是孩儿的命,怨不得别人。只是孩儿长这么大了,从未出去过,我想出去看看这个世界再走,好吗?”

一席话让母亲心如刀绞,她抱着叶无病,哽咽地吐出一个“好”字,没有发现泪水早已经打湿了两人的衣裳。

叶无病吃完饭,走到门口,看了看树梢上的鸣蝉,浅笑着在心头说道:

江湖,我来了。 第二章 锦州初见 离开清水县已经是半个月前的事情了,这半个月来,叶无病一直是以一种慢悠悠的速度在赶路。

更确切地说,他好像是一只刚刚啄破蛋壳的幼雏,眨巴着眼睛对周围的一切都抱有好奇之心。偶尔因为遇见了路旁的几株野花便驻足良久,偶尔是被几只麻雀在树梢争鸣耽误了时辰。

其实他的速度并不慢,他每一步踏出去,都好似圈出另一个空间一样,忽然之间就从天边一下子撞到眼前。

所以明明母亲给他准备了马匹,可他还是拒绝了,他说,他想自己走走,用自己的双脚量量这世界的宽度。

从一开始人烟稀少的偏远小村庄,到渐渐人多起来的城镇,叶无病越是往大乾腹地深入,越是能感受到这里的百姓那种油然而生的骄傲感。

他们或许吃穿用度都不够好,可是胜在天下太平,早年间的兵燹人祸并没有使得他们的心灵遭受重创,反而是以一种更加昂扬积极的态度去面对世事。

这可能不是最富裕的时代,却是最好的时代。

不得不说,那位京都的刘姓皇帝虽然演技很拙劣,一出黄袍加身的戏码至今还在让人诟病,但他的治国能力却是不错,继位以来,宵衣旰食,不过短短的三年时间,就让全天下人换了一种活法。

君舟民水,他是真正爱民如子的。

树梢的蝉声依旧,在夏日的空阔里演出一曲欢愉。炽热的阳光照在身上,有种让人失去力量的暖意在不断蒸腾。来往的行人也渐渐稀少起来,不少赶路的就地寻个阴凉处,倒在树下合眼休憩。

奇怪的是明明大热天的,叶无病脸上却没有一丝汗珠,就连身上的衣服也不见丝毫黏连的样子,依旧是那样的飘飘欲仙,似乎真的是天上谪凡下界的仙人一般。

锦州府。

这座位于大乾西南最繁华的城市,人口高达数百万户,哪怕是在正午时分,街上依旧有着不少的小贩商户在卖力的吆喝着。

叶无病掏出三文钱,要了一碗果饮子喝着,浓郁的果香之中略带着一丝桂花的香气,微醺的酒味把夏日的暑气都消减不少。

叶无病慢悠悠的喝着果饮子,任那甜味在舌尖一点点绽放,他很享受这样的时光,虽然对于他本身来说,这一切有些过于奢侈了,可他愿意。

正在他喝完了第一碗,向店家要了第二碗时,一个爽朗清脆的声音撞进了耳朵里:

“老板,来三碗果饮子,两碗多加桂花,一碗桂花和果干都加。”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待叶无病缓缓地抬起头,这才发现竟是个难得的俊俏女子。

其人身穿一袭墨绿色长衫,下摆扎着一色儿的紧身裤,腰间别着一双银白色刀鞘的弯刀。略显稚嫩的面容却自带一股英气,眉宇间更是藏进了无限的豪情。

唯一美中不足的,可能就是肤色偏麦色,少了几分女子的柔美,却也平添了不少活泼与可爱。

果饮子铺很小,才两三张桌子,其他的桌子已经坐满了,俊俏女子眼尖,瞅见叶无病这里只有一个人,便自顾自的带着身后的两人往叶无病这边走来。

“这位公子,江湖有缘,容小女子拼个桌子。”

说完,也不等叶无病发话,便大大咧咧的面对叶无病坐下了。女子身后两人似乎对这样的情况已经见怪不怪了,各自抱拳微揖,随后在桌子两旁坐下来。

叶无病饶有兴趣地端着碗,一边品味果饮子,一边端详着眼前的女子。

兴许是刚刚跑了一程的缘故,细微的汗珠在女子的额头冒出,原本小麦色的面颊也有些潮红,好似金秋落叶里的一抹红枫,更显娇憨之美。

冷不丁的,俊俏女子突然开口骂道:“想不到这位公子生得如此漂亮,却是个赤裸裸的好色之徒!”

叶无病神色未变,淡淡的喝完果饮子,又从袖中取出一方手帕擦了擦嘴,这才若无其事的回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只是看姑娘长得好看,多看两眼罢了。”

说完也不等回话,放下碗,便准备起身离去。

也不知是不是叶无病这般淡漠的神情惹怒了女子,她双颊涨红,一双清澈明亮的大眼睛似乎都快喷出火来,怒声道:“好你个登徒子,敢调戏你俊爷!”

女子站起身来,右手伸出,使出家传的游龙功,本欲擒住眼前人的衣襟,对他略施小惩,出心中一口恶气。却只见白衣疏忽一闪,男子已然跳开十丈之外,翩翩离去。

刚才女子的声音略微有些大了,惹得果饮摊子上的众人纷纷投来注视的目光,这会儿被众人看着自己单手伸出,整个身子微向前倾,仿佛一个陈年雕像般,更让女子羞恼的无地自容。

正准备让开桌子去追那登徒子时,旁边的一个中年男子起身按住了女子的双肩,将她送回了原位。

“好了,兕子,不要再闹笑话了。”

小名唤作兕子的女子还想开口争辩什么,却见自己的爹爹伸手指了指年轻人留下的碗。明明是艳阳高照的大夏天里,空荡荡的白瓷碗中却神奇的凝结出了霜花,顺着看去,竟是“后会有期”四个字。

王俊的脑海里一片轰鸣!

什么时候?为什么我连一丝寒气都没有感觉到?他到底是什么人?

中年男子看着女儿痴痴的样子,心头有些不忍,可是生存的本能告诉他,这一切不能瞒,早吃亏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这年头行走江湖真的是想象中那么简单的吗?

就那年轻人玩的一手碗中藏花,不要说自己的女儿没有发现,就是自己,要不是二弟生性稳重细心,递给了自己一个眼神,自己也没注意到这个年轻人是什么时候留下的字句。

那碗中的寒意不是很重,却让自己这个经年习武的老把式都有些动容,浑身汗毛不自觉的矗立起来,上一次有这样的感受还是幼年跟着父亲去山上猎虎的时候。

还有那化地为寸的诡异步伐,也是他毕生未曾见过的,飘逸中带着不食烟火的气息。那是比杀手更恐怖的一种人身上才会有的味道。

王博默默地端起店主呈上来的果饮子,牛饮般吸干净,这才将心中的后怕驱散开一些。

此间江湖,怕是又要不太平了。 第三章 金风玉露 金风玉露阁。

取自大儒秦弘一的名句“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这是一家杂糅式的店铺,吃饭、住宿、听曲、看戏、赌博、狎妓,样样都有,要是你出得起钱,这里还是个躲避仇家的好地方。

整个金风玉露阁占地约两顷,横跨东西两个城区,总计七层,按佛门七宝琉璃之意,阁身全部以百年以上的坚实硬木搭建而成。

这是一种名为铁木的稀有品种,寻常刀剑砍凿在其上会发出金铁交鸣之声,而且水火不侵,是蜀中深山里极其稀少的树种。可偏偏是这样名贵的树木,竟然在这里被用作搭建房屋的材料,阁主人的富奢程度可见一斑。

屋里更是香兰秋竹、堆红偎翠,墙上遍粉金漆,美酒佳肴、歌舞琴音无所不有,正是好一派奢靡的景象!

用锦州人的话来说,想要品尝最好的美酒那就去金风玉露阁,想要品尝最好的美食那就去金风玉露阁,甚至就算你想要找整个蜀州最美的姑娘,那一定还是去金风玉露阁。

不过对于全蜀州最美的姑娘,大家众说纷纭,有人说是那个八叉成曲的弄玉姑娘,也有人说是那个一曲唱罢余音绕梁的流烟姑娘,还有人说是那个身材绰约舞姿曼妙的画心姑娘。

可就算是他们这群人争论来争论去,大抵上还是能达成一个共识的,那就是蜀州繁华看锦州,锦州繁华在金阁。

这里是纸醉金迷的世界,是真正的温柔乡、英雄冢,君不见,去年大儒王纯阳辞官归隐,路过锦州城的时候,不也忍耐不住上了七楼吗?

在这里,哪怕是寻常的黄字号房间住一晚上,也需要耗费20两纹银。须知城中普通人家一年的嚼口也不过才50两银子罢了。而叶无病不过是要了两壶好酒和一间天字号上房,便花费出去五片金叶子。

好在这次出门的时候,母亲私下偷偷递给了自己一个包袱,里面除了几十枚金叶子之外,还有那莹白生光的海珠数十颗,颗颗饱满圆润,是贵妇人们争相竞逐的佳品。要不然就这样的消费水准,自己还真的无福享受。

虽然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远在深山的母亲会有如此雄厚的“私房钱”,有心想问,但当眼神触碰到母亲眼底的那一抹化不开的哀伤时,叶无病聪明的选择了闭嘴。

半倚着极品黄花梨打造的椅子,叶无病手举酒壶,遥敬着窗外明亮的满月,嘴唇微张,轻吸一口,便只见一线清澈明亮的酒水从壶口吐出,直直的落入嘴中。

砸吧两下,清凉滋润的感觉一下子沁满心腔,叶无病吸饮完一大口,这才叹出一口浊气,好酒,明明不是很烈,可论起酒劲却比那些寻常烈酒强了不知道多少。比之千日醉的醇香浓郁,别有一般清新自然的风味。

这酒叫做金风玉露。

一片金叶子一小壶,出自酿酒师杜康之手。

……

清晨的锦州城中还透着一股子沾衣欲湿的微寒气息,稀疏的薄雾在城中蔓延,这座灯火辉映了一宿的城市本该处于孤寂之中,可此时的锦州城里已经稀稀落落的缀满了黑压压的人群。

西街口的张瘸子像以往一样刚刚把馄饨摊子支起来,才和左邻右舍的问道几句家常,远远的就看见有一堆人马急匆匆地穿街过巷而来。老张头今年六十三了,有些老花眼,看不大清楚。

等到近身了,这才发现竟是一队训练有素的皇朝锦衣卫。

锦衣卫,设立于大乾元年,经左相张煌言谏言,乾皇刘过深感“苛政猛于虎也”,遂特设此机构,用以监察百官,凡有贪官污吏作奸犯科者,皇权特许,可先斩后奏。

因为锦衣卫办案的对象只是针对贪官污吏,所以即使有时候手段过于残忍,但对于百姓而言,他们心中更多的只是畏而不是惧。

这是一队标准的十人小队,全部身着黑色战甲,在多次淬火后的精钢打造的鱼鳞甲上漆上一层黑鲉,既可以减少刀剑砍凿对它所产生的摩擦力,又可以保护温养甲叶。

胯下骏马都是清一水儿的河西战马,体格强健,负重能力强,日行三百里一点事都没有。

至于战甲为什么选择黑色,都是因为姓沈的统领那句“天下皆白,唯我独黑”,他说锦衣卫就是一把刀,但刀也是分主人的,他们这把刀的名字叫百姓,所以这把刀却只会砍向黑暗。

再靠近些,张瘸子才看见带队的是关山海,这是个世家子弟,在锦衣卫中很稀有,大部分的锦衣卫人选都是来自各个军中身世清白的杀才,能以世家子弟入选锦衣卫的,不说没有,但一定都是人中翘楚。

“关队长,发生什么事了?怎么大清早的你们这么多人就急哄哄地往西街跑啊?”

关山海认出了这个朴实的卖馄饨老儿,平日里办差也没少在这片摊子上休息,手中略微一使劲,轻拉缰绳,高头骏马的速度就缓了下来。

“西城区出了起重大的命案,公务在身,不便细说,张老,我先走了。”

张瘸子凑上前,还想说点什么,却见关山海一扭头,扬鞭纵马,带着身后的其他人直奔西城区去了,只留下满目烟尘。

等人走远了,张瘸子佝偻着背,默默望着前方渐渐消失的黑点,似是自问自答般地呢喃道:

“背主之人,享了这么多年清福,也该知足了。要不是老头子在这里卖了三年馄饨,还真抓不出你这只老鼠。”

他的语调很平稳,像是在复述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可如果凑近些就会发现,他那一双苍老如枯树根一般的双手竟然紧握成拳,周围的空气都有些扭曲。

连他平日里浑浊不堪的眼睛,此刻竟然如同鹰隼般犀利狠辣,长时间弯曲的驼背腰也不自觉地微微挺直了些许。

“陛下,您别急,再等等,再等等,老臣把这几个渣滓清理完就去见你。”

“陛下,老臣想你了。” 第四章 城中血案 锦州府该有多少年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惨案了,老捕头邢正恩一个人坐在李家庄园的门槛上,有一搭没一搭地抽着烟袋,粗劣的旱烟熏得他牙齿黑黄,此时的他有些苦恼。

明明自己再过两年就要退休了,府衙里也早就打点好了,到时候只要让儿子乖乖地继承自己的位子就好了。到时候,自己便可以和几个老朋友一起含饴弄孙,享受天伦之乐了。

作为蜀州下属的府城,锦州府多少年来一直是安安稳稳的,万事太平,寻常办案也不过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什么你家建房子多占用了我家两分地,谁家晾在门口的衣服丢了几件,就算是前隋皇帝死了,天下风云乱起之时,也只不过是死了几个意图谋反的贼人而已。

可现在,足足一百三十二口人啊!

整个李府上上下下不管老幼病残,管家丫鬟,全都被人残忍杀害,凶手好像和李家人有着不共戴天之仇,所有人全部都是一刀肃首,就好像是死神的镰刀从这里划过一般。

那满地人头和残肢的情景,就连他这个有数十年办案经验的老人都吓得目瞪口呆,更别说一些年轻人,能颤巍巍的还站着就不错了,不少人甚至在见到的第一眼就吐了,苦胆水都快吐出来了。

邢正恩越想越发愁,感觉自己的头都快炸了,他实在想不到一个家境些许富裕些的平常百姓,怎么会招来如此一批杀才,更是搭上了满门的性命。

关山海带着锦衣卫的人马赶到时,也不禁感觉头皮发麻,作为朝廷中特立独行的军事机构,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至少在军中磨砺过三年以上,才有机会进入锦衣卫。

按理来说,他们每一个都是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加上经年办案抄家斩首,对于死人早就见怪不怪了,可是战场上的血腥残酷和面前的灭门惨案根本不是一种概念。

除了精壮的男子,还有不少是妇人孩童,可无一例外都被人用刀肃首,特别是那几个明显看着有身孕的孕妇,更是在肃首之后被人一刀捅穿腹部,好像生怕有漏网之鱼一样。

本来锦衣卫是不负责一般的地方案子的,可当自己的上司听说是李氏庄园出了事儿,便火急火燎地让自己带一队人马过来进行交接,还警告自己案情不许泄露。

打发走了几度欲言又止的邢正恩,关山海指挥着人马先收敛妇孺儿童的尸骨,而自己则在院子里寻找线索。

至于那些精壮男子的尸首,先不急收敛,他还想看看能不能从中找出些许蛛丝马迹。毕竟老弱妇孺没有反击之力,可不代表年轻男子没有吧?

还别说,真让关山海发现了几处不对劲。

首先,院子里的几个护卫,不是寻常的武夫,每个人的虎口都有着厚厚的老茧,而且他们的佩刀都是清一水儿的宽背横刀,这是西北军中才会统一配备的武器。

其次,在搜捡李向阳的尸首时,尸体还在,头却不翼而飞了,而且府中财物没有被动一丝一毫,说明凶手作案动机很纯粹,就是复仇。

至于一个平平无奇的富家翁为什么会招致这样的祸事,就又是一个大大的疑点了。

西北军,姓李,需要锦衣卫查案……难道是?

关山海快速地在脑海中翻检着历年的案宗,突然,一个人名从他的嘴里蹦了出来:

李明博?

李明博,前隋西北军统领,身经百战,是响当当的一员骁将。与其他武将不同的是,其人长得温文尔雅,且尤善工词,琴棋书画无一不精。修炼家传武学明玉功,一双手温润如玉,却力拔千钧,曾在万人之中取敌首级,因此获封。

后来陈桥兵变,他虽不是主事人,却也是第一批倒向新皇的人,亦有从龙之功。可后来却不知道为什么,在三年前辞官隐退,从此销声匿迹。

关山海想到这里,又扒拉几下尸体的双手,虽然人早已死透,可一双手依旧白如美玉,只是尸身僵硬,已然苍白。再拉开衣服,浑身上下布满了细微的裂痕,正是明玉功修补己身后留下的痕迹。

此人正是李明博!

关山海不禁在心中狂呼这个名字!

可推测出这个结论后,关山海心中不仅没有一丝畅快,反而眉头更加紧锁,作为军中出来的人,他很清楚李明博的实力至少也是宗师境界,可看遍全身,除了脖颈处的刀痕,一点伤疤都没有,衣服上也没有丝毫划破的痕迹。

这只能说明一点,来人的实力很强,强到可以说简直匪夷所思,高深到了一个他不敢想象的地步。

这样的人虽然有,但在整个大乾,绝对不会超出双十之数,而且这些人无一不是各宗各派的掌门太上长老一类。像大乾皇朝里,有这种实力的,也就是太尉王贻亭、兵部尚书黄方君、镇国公朱祁钰、国子监祭酒孟庄、锦衣卫大统领沈乘风和皇宫里的两位公公罢了。

而这些人,毫无疑问,根本没有作案动机,也不存在作案时机,除了镇国公朱祁钰之外,其他几人都在朝中,每日点卯就能发现踪迹,而镇国公朱祁钰又远在塞北戍边。

可是,武林中人里善于用剑的很常见,但善于用刀的,武艺又如此高强的,也就只有一个神刀门了。

但,神刀门真的还有宗师之上的存在吗?

这个自从十年前塞北之乱后苟延残喘下来的宗门,如今还能有人挑起大梁吗?

……

日影西斜,傍晚的锦州城暑气渐消,不少人走出家门,搬个板凳,三三两两的聚坐在阴凉处聊家常。张瘸子像往常一样从人群中走过,点头哈腰地和众人打招呼。

他照例来到卖肉摊前,郑屠户看了他一眼,慢吞吞地从桌子下面取出一个包裹,丢在摊子上,张瘸子咧了咧嘴角,从怀中掏出一个布包,掸了掸灰尘,递给了郑屠户。

周围的人似乎对此见怪不怪了,毕竟一个卖馄饨的老瘸子每天傍晚来肉摊上捡些剩肉零碎的,再寻常不过了。

张瘸子抱着人头大小的布包,又从人群中穿行而过,只是这一次多了几个问话的人:

“老张头,今天买的肉有点多啊?”

“这两天生意好,小老儿有点嘴馋,弄了副下水解解荤,老哥儿你要不要过来喝两杯?”

张瘸子作势就要打开,对面的人赶忙捂住鼻子,挥挥手,嫌弃的说道:“大夏天的,这下水都臭了吧,我是无福享受了,还是您老自己消受吧!”

说完,比了个怪脸,惹得在场的众人一阵哄笑。

张瘸子也不在意,笑了笑,又将布包搂进怀里,自顾自的哼着不知名的曲调,朝自己破旧的家走去。

没人注意的是,那布包上面的血迹似乎有股子人血的味道。 第五章 琴女弄玉 昨夜的酒有些醉人,也不知道是酒的原因还是人的原因,等叶无病一觉睡醒的时候,窗外已华灯初上。

他听着那声声缭乱入耳的喧嚣声,竟有些心烦意乱,曾经那么渴望的人世间,此刻却仿佛变成了炼狱一般,炽热的气息喷薄而来,让人近乎喘不过气来。

叶无病有些说不上来自己的心情,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多美的词句啊,为何此时竟然有些不忍卒读。

正在他神思恍惚间,一道清澈的琴声打乱了他的思绪,琴音渺茫,微带着些许婉转低昂,仿佛应和着他心中的痴惘,听着听着,他不禁有些痴了。身子不自觉地跟着琴声转动,循着琴声推门而出。

顺着琴音,叶无病在阁子里七转八转,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最后竟走到一处小院子门口。他有些诧异,这明显与金风玉露阁是两种画风。

青砖黑瓦,斑驳的院墙上爬满了碧绿的藤蔓,木质而苍老的院门给这份简朴又添了几分岁月的韵味,显得是那么的典雅、清幽。

他驻足在门口,听了好一会儿,终是忍不住轻轻推开了门。

门内的一切比院子表面更显穷酸,简陋的小屋,一片不大的池塘,一棵碧绿的桃树,以及一个年岁不大的女子。

年轻女子身着大红色长裙,艳丽的色彩搅动着周围的气氛有些许不和谐。皮肤很白,即使不曾靠近细观,光是看轮廓,也能清晰的认出是一位绝色美人。

她盘膝坐在池塘边上的一块光滑的大石头上,古琴横卧,倚倒在双腿之上,伴着洁白修长的十指在琴弦之上来回拨弄起伏,古琴发出低低地哀鸣。

叶无病又凑近一些,这才看清楚女子的容貌果真绝伦,更是手若柔荑,肤如凝脂,在清冷的月光下整个人都有种玲珑剔透的感觉。眉心上刺了一抹殷红,点成朱砂,既有几分娇憨又有几分妖艳。

唯一让人感觉痛心的,是那双本该清澈明亮的如水双瞳有些黯黯的,像是陨落的星辰,独自在角落里哀叹着命运的不平。

其实从叶无病推门进来的那一刻,女子便已经发现了他,只是浅浅的一对视,两人谁也没说话,一个弹琴,一个听琴,一个盘腿端坐,一个驻足斜矗。

良久,琴声方歇。叶无病轻声夸了句“好”,随后问出了他此行的第一个问题,

“叨扰姑娘了,不知道这首曲子叫什么?”

“《无心》。”

“无心?”

“行尸走肉般的活着,难道不是无心吗?”

言罢,是长久的默然。

明明是如此近的距离,可却仿佛隔着一层捅不开的隔膜,两个人自成两个世界。

叶无病还想说些什么,可刚张开嘴,却发现其实没什么好说的,自己为琴声而来,现在琴声已断,兴致索然,转身便想离去。

踏出院门前,他又问了一个很傻的问题:

“有什么需要我帮你做的吗?听了你的琴。”

还有半句未出口的是“我欠你一个人情”。

叶无病侧耳听着身后半天没有回音,他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笑了起来,也不恼,挥了挥右手,算是告别。

略微和阁中仆役一打听,原来刚刚见到的那位女子便是弄玉。

琴女弄玉,一曲《相思引》牵动多少五陵年少争缠头,那一夜,是真正的纸醉金迷。

在经过多番询问之下,叶无病也终于弄清楚了为什么如此娇滴滴的一个美人,却喜欢独自一人幽居在这样一处偏僻的小院里。

前朝靖业年间,锦州府知府有一名财色双绝的女儿,年方十六,却出落的亭亭玉立,姿色上等,更兼才思敏捷,聪明可人,平日里爽快开朗,待人处事无一不精。

可惜的是恰逢宇文拓中道崩阻,天下大乱,这名知府的心思也活络起来,想着借助锦州之地,过一过土皇帝的瘾,于是散尽家财招兵买马。

也不知是时也命也,知府的军队屡战屡胜,很快攻占了整个蜀州,这个时候知府的野心已经十分膨胀,甚至打算帅军出征,搏一搏那九五之尊的位子。

知府的算盘当然没打成,因为当今陛下亲率的玄甲军以近乎摧枯拉朽之势横扫四方,这支叛军也丝毫没有意外的被覆灭于萌芽之中。

最后的结果是知府兵败身死,被抄家夷族,作为匪首之女,弄玉被卖入教坊司。几经周转,后来成为了金风玉露阁里的一名琴师。

如此佳人,如花年纪,身世漂泊,难怪能弹出这样一曲清寒孤寂、伤心彻骨之悲,多少让人有些唏嘘不已。

试想一下,如果她那位愚蠢的父亲不曾妄图染指那不该染指的权势,这个年纪的弄玉是否应是嫁作他人之妇,在家中相夫教子,闲暇时弄一曲古琴,沏一壶清茶,和这世间所有的女子一样,过着简单又幸福的生活?

叶无病感慨良久。

来到大街上,正是一片大好繁华之景。卖零嘴吃食的,卖酒酿果子的,胭脂铺、衣裳铺人潮涌动。

要了一根糖葫芦,拿在手上,叶无病别走别吃,刚刚的郁闷与烦恼之情一扫而空。

他也说不出来为什么,或许,人本来就是善变的。总是得不到的在渴求,得到了的又惆怅,总是挑三拣四嫌弃不够好。

可能不完美的,才是最完美的,真正一丝无暇的,只有冬日落下的初雪吧?

还是这些市井小民过得开心,虽有柴米油盐的苦恼,可每多挣一文钱,便有一文钱的欢喜。

知足常乐才是最大的幸事。

我虽然身负绝脉,活不过十年,可我毕竟有爱我的母亲,有千方百计为我延寿的大祭司,还有族中那一个个悉心教导我的叔伯们,自己的根骨武艺在这个年纪早早达到别人望尘莫及的境界。

我亦早该满足的,还是自己太过于贪心了。

何况我还有十年呢?

十年,足够我看遍红尘里的繁华,足够我品味尽人世间的酸甜苦辣,还有什么可惋惜的呢?

一念清明,叶无病明显感觉困扰自己多年的武学瓶颈在此刻开始松动,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他在丛中笑,笑靥亦如花。

且纵我心头欲,此生万事求顺心。 第六章 左相张说 大隋靖业四年,宇文拓重新启用归隐山居的前左相张说,推行张说的“青苗法”。

即改变旧有制度的“遇贵量减市价粜,遇贱量增市价籴”的呆板做法。灵活地将常平仓、广惠仓的储粮折算为本钱,以百分之十的利率贷给农民,以缓和民间高利贷盘剥的现象,同时增加国库的财政收入,达到“民不加赋而国用足”,改善大隋“积贫”的现象。

三十年前,张说就曾推行过此举,可是因为其中牵扯甚多,波及到各方利益,一时间风头正盛,成为无数人的眼中钉,肉中刺,被朝中权贵不断打压,甚至有些人罔顾律法,恶意扭曲变法本身,导致最后民不聊生。

本来是为民造福的“青苗法”竟然变成了为祸百姓的手段,各地民怨沸腾,太宗皇帝为了保护这位年轻的肱股之臣,削去其职位,赐金放还。

十年前,文宗即位,再度启用张说,任其为左相,历经二十年的民间行走,这位已然不惑之年的老人还是那样的激昂慷慨,上书“推恩令”一法,大肆削藩。

虽然最后导致楚王、陈王、郑王等七国之乱,不得已被再度贬为平民,却也实实在在的从各地藩王手中收回了不少权力,开文宗一朝盛世之业。

而这一次在宇文拓的重新启用和大力支持下,张说和他的青苗法终于真正名扬天下。变法仅仅三年,大隋国库丰实,海内歌舞升平,也才有了后来宇文拓的南征北战。

张说,字砚冰,锦州人氏。自幼家贫,父亲早年因病去世,是母亲张李氏靠着替别人浆洗衣物,一点点将他拉扯长大的。

从小,张说就表现出他那超乎常人的机智聪颖,三岁识千字,五岁便能赋诗。二十岁那年连中三元,是自高祖开辟科举以来,第一位真正意义上的状元郎。

而这位从小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状元郎,可以说是这个世间最了解民间疾苦的人,而童年的悲惨经历,无论是牛角挂书,还是囊萤映雪,这些别后人粉饰后的美好故事,一桩桩一件件都像一座座大山一样埋在心底。

太宗承德七年,上京赶考的路上,在目睹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现象之后,他在心底就发下大宏愿: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这一许诺,便是一生。

可惜的是大半生自囚于官场江湖的他,成功了,却也失败了。

“青苗法”的推行,总算是丰盈国库,富足百姓。只是为在平定苗疆这件事上,他曾不止一次的上书谏言,劝阻皇帝平定四夷当以教化为主,刀兵为辅,切不可本末倒置,可惜最后都被宇文拓驳回。

苗疆之战,大隋万世之基尽毁于此,四十万大军烟消云散,宇文拓吐血身亡,各地烽烟乱起,时年五十二岁的张说在得知这个消息后,竟然一夜白头。

宇文拓临终前将张说叫到榻前,命令皇太子宇文邕奉以师礼,加其为太子太傅,靖国公,叮嘱太子即位以后一定要事事问过张相之后再做打算,千万不要像自己的父皇一样一意孤行。

“朝中衮衮诸公,可信者,为张相一人。”

正直盛年的皇帝对着自己的幼子再三叮嘱之后,连呼“诸公误我,诸公误我”,就此陨落。

后来,在陈桥兵变,皇宫火起的那个夜晚,太傅张说同前朝隐太子宇文邕一起销声匿迹。

这位被追谥为“文忠”的三朝老臣,就像是一阵清风拂过衣袖上的灰尘,静悄悄地离开了,再也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

……

张瘸子回到自己的小院子里,关好院门,点上油灯,摸索着按下灶台底下的一个凸起的圆柱状物体,灶台旁的地面缓缓下沉,露出一个一人宽的通道,他揣上包裹,步伐沉重又坚定的踏进了黑暗之中。

等到他的人影完全被黑暗所吞噬,地面又缓缓上升,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灶台底下是一处不大的空间,昏暗逼仄的房间里,正中央摆着一张供桌,上面整齐的摆放着三个灵位牌。

正中央是“大隋孝明仁皇帝之位”,这是太宗,也是对张说有知遇之恩的前隋君主,挨着它两边的分别是“大隋庄穆文皇帝之位”和“大隋靖康武皇帝之位”。

张瘸子,或者说前左相张说,小心翼翼地擦干净桌子上的灰尘之后,这才将布包放在正中央,打开布包,里面赫然是一颗血迹斑斑的人头!

张说先是恭恭敬敬的给太宗和文宗分别跪下磕了几个头,这才握着手中燃烧的香,对着“大隋靖康武皇帝”深深一拜。

看着灯光下隐隐绰绰的名字,这位六十多岁的老人涕泪交横。

“陛下,您英魂不远,再等等老臣吧。当年那些人,老臣会一个个的送他们下去给您谢罪。可是这盛世太平实在难得,请恕老臣大不敬之罪,不能将最终元凶绳之以法。”

“三朝皇恩,老臣万死难报,但陛下也是爱民如子之人,还望莫怪。来生老臣结草衔环,定报宇文氏一族的知遇之恩。”

“陛下,老臣……”

一盏油灯摇曳,昏暗的密室里,只剩下一个枯瘦的白发老头对着灵位喃喃自语。

就像当年那个苦心上谏的左相大人,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给皇帝讲述发兵苗疆的后患,一次次被皇帝斥退,又一次次在宫门前长跪不起:

“天下苦兵燹久矣,陛下岂可贪一时之意气而毁万世之基业乎?”

“苗疆瘴疠之地,得之非其人不可久居,纵之可为西南天险,此天所以赐大隋,陛下何故逆天为之?”

“上可取南蛮,下可取塞北,何故独对苗疆攻之?”

“臣蒙圣恩,位为三公,恨不肝脑涂地以谢皇恩,然陛下此举实为祸国之始,望陛下三思而后行。”

……

不知何时,油灯将尽,室外的天色逐渐清明,微醺的湿气弥漫在城中,仿佛一张看不见的无形大网,笼罩住了一切。

嘀嘀咕咕了一宿的老瘸子也渐渐没有了声音,喉咙沙哑的他红着眼眶,目光炯炯地望着那三个孤零零的牌位,眼神还是一如当初的坚定。

如此君臣。

仿若当年。 第七章 名剑却邪 锦州虽是富庶之地,却也少不了饥贫穷苦之人。

清河坊便是这些穷苦百姓的聚集之地。

整个清河坊很大,约莫占据了三分之一的城区,圆环状分散在锦州外城里,居住在这里的人,有普通的市井小贩,有地痞流氓,有私娼暗妓,甚至一些背负人命的穷凶极恶之徒也常常栖身于此,暂避官兵。

说是清河,实际上锦州城的这条护城河自此穿城而过,清澈的水已然污浊,隐隐的还有些许恶臭之味散发开来。

叶无病第一次来到这样一个脏乱污秽的地方,忍不住微微皱起了眉头。

至于来这里的目的也很简单,杀人,赚钱。

事情还要回到三天前,金风玉露阁不愧是最顶级的娱乐场所,仅仅才过了半个月,他的荷包就开始哀嚎了,这天叶无病在街上漫步的时候,思索怎么才能赚点银子维持生计的时候。

路中央窜出一个枯瘦的中年男子,身材矮小,贼眉鼠眼,两抹胡须颇有些滑稽的镶嵌在那张不大的脸上。

只见来人慌张地左顾右盼,不知道在寻找什么,突然,他眼角的余光瞥见了人群中央的叶无病。

没办法,长相俊美,一袭白衣,再加上大白天带着把伞的叶无病实在是太惹人注目了,配上他天生自带的那股清冷超逸之风,走在街上都会让周围的人不自觉的拉开距离。

尖嘴猴腮的中年男子仿佛一下子就找到了主心骨一般,大喜过望,就这长相,这打扮,少说也是哪家的贵公子,小爷我今天有救了,就是你了!

只见他原地腾挪,一个转身,直扑叶无病面门而来。丁豹脑海里已经呈现出了这个小白脸被吓到的场景,尝过那么多黄花闺女,还没有试过男人呢,不过这小子长得确实俊俏,比自己睡过的女人美多了。

要不,今天换换口味?

想着想着,丁豹忍不住露出奸邪的笑容,一股淫秽的气息不自觉的散发出来。

“大胆!住手——”

一声高亢的音啸声撞进丁豹耳中,瞬间丁豹整个人七窍流血,虽然受伤严重,却更加加剧了他的凶性,枯瘦的右手蜷曲成爪,向着叶无病激射而来。

只是让丁豹和身后追逐的人都意外的是,叶无病只是微微一个侧身,便躲过了招式凶猛的攻击,随后白伞倒提,“铿锵——”一声,一道寒芒出鞘。

只见叶无病从伞柄处缓缓拔出一把纤细锋利的长剑,手心微转,一道半圆弧便在半空之中勾勒出来。

“巽字·刹那”

白光闪过,丁豹只觉得眼前一花,那个身穿白衣的小白脸已经不知何时到了自己身后。

“啪嗒——”

丁豹的右手从手腕处应声而断,切口平滑,连一丝血丝都看不见,仿佛是秋天熟透了的果子,被秋风吹过之后自然而然的掉落。

丁豹怔怔地看着自己空了一截的手臂,可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叶无病轻点脚尖,身子向着丁豹倒飞过来,长剑抖落,反手又是一记。

这一次的白光过后,丁豹整个人像是被平行裁剪掉的纸人,身体无力得坠落在地,发出沉闷的响声。

他的双腿从膝盖处被齐根折断。

就这一手快剑和出手的果断决然,就连刚刚那个还在疾步追击丁豹的身后之人也不禁止住脚步,暗自倒吸一口凉气。

好快的剑!

好霸道的剑法!

仅仅是两个交错,便将对方的一只手两条腿留了下来,初闯自诩自己也是天才少年,不过才双十年纪,就已经将佛门狮吼功和大摔碑手练得如火纯青,实力更是达到一流水准,直逼半步宗师。

刚刚那个白衣人怎么动手的,自己也看见了,看见了并不代表自己学会了。而且是怎么轻描淡写的就解决了一名准一流的高手,实在是让人瞠目结舌。

“剑长三尺三,宽半寸,通体重八两一钱,由天外陨铁打造而成,剑身虽窄细,却坚不可摧,矗立如峰。乃是蜀山铸剑师胡师古耗尽半生心血所打造,于三十年前和其三剑一起被剑神叶稼轩取走。而自从二十年前叶稼轩失踪之后,此剑再无踪迹。

剑名,却邪。”

叶无病有些意外的看向来人,当初母亲赠此剑给自己的时候,只是说此剑名叫却邪,其他的事情却一概不知,现在突然知道手中长剑的来历,他不禁有些好奇,那位名叫叶稼轩的剑神是否就是那个让母亲每每黯然神伤的男人呢?

来人一身青衣,腰佩宝剑,面如冠玉,容貌俊朗,只用一条红丝带系住长发,端是一派潇洒之风。

初闯此时也见到来人,赶忙小跑过来,双手抱拳道:“属下沁园春见过韩阁主。”

韩唐略微点点头,指了指旁边栽倒在地上的丁豹,初闯便很有眼力劲的跑过去收拾残局了。叶无病也没有管那边的残局,而是缓缓收了剑,归鞘入伞,这才朝韩唐走了过来。

“在下韩唐,青玄司四阁主之一,定风波韩唐。”

“叶无病,苗疆人氏。”

“叶公子,这边人杂,不如换个地方说话?你看前面那家茶楼如何?”

叶无病点点头,压下一肚子的疑问,跟着韩唐来到了茶馆。到茶馆坐下之后,韩唐也没有过多寒暄,而是取下自己的佩剑,放到桌上,开口道:

“看叶公子的样子,似乎也不知道这把却邪的来历,或者说,若不是经历过三十年前的剑神问鼎江湖的老人,相信也没有多少人知道它了。

“三十年前,叶稼轩问剑蜀山,连败蜀山十二位剑主,按照蜀山规矩,他可以去剑池里取走十二柄名剑,可他选来选去,却只带走了四把剑。

“这四把剑分别是却邪、定风波、巨阙和莫问。后来在他十年游历途中,陆续送出三剑,唯有莫问剑一直自用,巨阙是当年送与西北军大将朱祁钰,而定风波则是赠予路上遇见的一个剑痴小子,也就是我师父。

“至于这把却邪剑,世人只知道剑神最后几年去了一趟苗疆,后来再出现在世人面前的时候,就只剩下莫问剑一直陪着他了。

叶公子既然来自苗疆,想必这把却邪便是当年剑神所赠之物,只是不知道叶公子和叶稼轩有何关系呢?”

“莫不是叶公子正是剑神的骨血?” 第八章 无病旧事 “莫不是叶公子正是剑神的骨血?”

叶无病听到韩唐的这句问话,有些恍惚,父亲吗?那真是一个遥远的词啊。

自己一生下来就没有见过父亲,小时侯每次和母亲问道父亲的事时,母亲只会抱着自己哭。

叶无病也不清楚明明母亲是那么坚强的一个人,是族中的下任祭祀备选之一,能练成苗疆最顶级的几种蛊虫之一的金蚕蛊,却偏偏在提到一个消失的男人时,竟然会脆弱成那个样子。

叶无病的剑道天赋很好,甚至可以说是非常好。

从三岁拿起剑的那一刻,他就有冥冥之中的感觉,他就是剑,剑就是他,如果有剑道大师在场,就会发现,这是天生的剑骨道心。

上一个有这样资质的,还是五百年前的吕祖。

那所谓的剑神叶稼轩,也不过是天生剑心罢了。

跟剑有关的武学功法,叶无病从小便是一学就会,他学的是那个未曾谋面的父亲留下的半本绝学,《伏羲八剑》。

可是叶无病很讨厌剑,或者说,其实他讨厌的不是剑本身,而是跟剑有关的人。

他不止一次地望着其他小伙伴都有爸爸关心,都有爸爸带着进山打猎,带他学习蛊术,可自己除了一个人孤独地钻研那本稀薄的秘籍之外,就只剩下母亲了。

那个比大祭司还要严苛的母亲,却又是那么柔弱的母亲。

可能是作为一个母亲的天性,她们仿佛生来就会检验儿子的学习成果,明明是个完全不懂剑法的苗疆巫女,可看自己的时候,叶无病总觉得自己全身上下一点隐私都不复存在。

她知道自己不喜欢练剑,唯一练剑的动力只是因为母亲喜欢,在母亲眼里,叶无病就像是小一号的那个人,一样的超凡脱俗,一样的天姿绰约。

这些都是十岁前的记忆了,自从十岁后,在多番诊治无效,确定自己寿命无多之后,母亲就像变了个人一样,再也不强求自己练剑了。

那年十岁,叶无病作为一个苗疆人,终于开始学习蛊术。

令所有人都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比起剑道的天赋,叶无病在蛊术上的天赋更胜一筹。

至于有多好,简单来说,仅仅一年时间,他就追平了那些以前学习了多年的小伙伴们,不到三年,他的授业恩师就从母亲变成了族中的大祭司。

那位慈祥的长者不止一次地骄傲又惋惜地说,为什么上天要这么残忍,这就是天妒英才吗?

还好的是,他在十五岁那年炼成了一种蛊,其名陨生。作用很简单,蛊虫不死,人不死。虽然不能完全治好自己的天妒之疾,但却能最大程度的延长自己的寿命。

叶无病很庆幸,因为这完全就是运气的缘故,自己当时已经濒临天妒爆发的时间了,历史上所有天妒之疾的人,基本都活不过十八岁,不能成人,中途夭折,才是天妒之才。

……

回忆有些许漫长,漫长到韩唐握住的茶杯已经凉了许久,叶无病这才回过神来,重新打量着对方:一袭青衣,剑眉如锋,面容俊逸,一股阳刚之气未及接近便扑面而来。笑容和煦,如三月春风,细柳斜插,沾衣不湿的温和。

他低沉着回道:“我也不知道我究竟是不是那个叶稼轩的儿子,我的母亲……她从来没说过。”

“如果以后有机会找到他,我想当面问问他。”

韩唐很有人情味的点点头,不再执着于这个问题,而是抛出了他心中的另一个想法:“不知道叶公子有没有兴趣来我们青玄司做个客卿?”

青玄司,和锦衣卫并列的两大机构,都是直属于皇帝统领。和锦衣卫监察百官不同的是,青玄司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监察江湖,同时负责追查一些冤假错案。

青玄司设司主一名,司主之下是四名阁主,其下又有众多的堂主和普通青玄卫。在青玄司,唯有得到司号的人,才算是真正进入青玄司的司卫名单。

像初闯,司号沁园春,二流上的武夫,便是这个进入青玄司名单的门槛。韩唐,司号定风波,因为他的佩剑就叫定风波,而且他的实力也确实无愧于这个名号。

青玄司和锦衣卫不同,这更像是一个雇佣兵集团,它里面有客卿存在,而每一位客卿的实力都在半步宗师之上。

叶无病的身手,韩唐是很放心的,虽然对方是苗疆人氏,可难道苗疆人氏就不属于大乾人了吗?他很看不起宇文拓的做法,刀兵相接得来的臣服,有多少人是心甘情愿的呢?

只要不是恶意挑起纠纷,只要在大乾境内遵守法纪,就连西域匈奴和塞北胡骑,韩唐也觉得对方应该一视同仁的看待。

治理天下的是王道,而非霸道。

叶无病最终还是接受了韩唐的招揽,除了作为青玄司客卿每个月的俸禄不少之外,还能够自己选取任务,接取任务成功之后,也能获得不菲的报酬和功勋点。功勋点是可以兑换武学秘籍、丹药和各种神兵利器的。

当然,这些东西其实对叶无病的吸引力都不大,最终要的是,在青玄司,只要你功勋足够,可以让青玄司帮你完成一件事情。

叶无病想找到叶稼轩,看看对方到底是不是那个人。

即使不是,他也想知道,为什么叶稼轩要把这柄却邪和半本《伏羲八剑》留在苗疆。

他很好奇。

人们常说的好奇心害死猫,对于叶无病而言,这些不过都是实力不够的象征罢了。拳头够硬,实力够强,无论是谁,无论是什么阴谋诡计,我自一剑斩去。

剑的发明,不就是为了解决掉惹出麻烦的人吗?

所以,他答应了韩唐,成为了青玄司第六位客卿,也是自青玄司创立以来,最年轻的客卿。

司号:临江仙。

浩浩乎如冯虚御风,而不知其所止;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

今日,是他成为客卿以来接取的第一单任务,目标是四处作案,奸杀民女后,四处逃脱隐匿在锦州城里的龙虎山弃徒——丁虎。

叶无病借着月光,缓缓从白伞中抽出却邪长剑。手腕轻抖,锋利的刀刃在月光下反射出莹莹寒光。

杀戮,在此刻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