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女知青媳妇不许我摆烂!》 第1章,重生到入洞房之前 头痛欲裂。

“难道昨天跟客户喝的是假酒?”

紧接着,感觉嗓子渴的冒烟的苏云就不再多想,踉踉跄跄的起身去找水喝。

结果睁开眼睛往四周一看,顿时傻眼了。

这不是陪客户喝酒的饭店,也不是KTV或酒店客房,更不是他那个乱七八糟的出租房,而是一个陌生房间。

四周的墙壁竟然都是一半红砖,一半土培的土屋,坑坑洼洼的杂草和泥土就这么直接暴露在空气当中。

屋顶更是只有在电视上才能见到的那种横梁做支撑,木条做骨架,上面铺设瓦片的人字形屋顶。

学名叫山墙木檩条屋面,是二三十年前的农村最常见的砖瓦房屋顶结构。

胜在结构简单,施工容易,所用材料价格低廉。

面前屋顶用的横梁粗细不同也就罢了,还不直,有些歪歪斜斜,导致固定在上面的木条和瓦片也都变了形状。

甚至,苏云还能通过瓦片之间的缝隙,看到外面的星空。

这绝对是危房啊!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刚刚还有些没酒醒的苏云顿时彻底清醒过来。

没再敢多看屋内的设施,也不找水喝了,而是第一时间找到大门的方向,慌忙逃命。

他只看到了面前两个低矮方桌和上面的盘子碗,却没有看到方桌周围蜡烛照不到的地方,还隐藏着各式各样的小板凳。

结果刚迈出两步,就踢到了小板凳,小板凳又碰到方桌。

紧接着,两个方桌剧烈震动之下,将不少盘子碗都“噼里啪啦”的摔碎在地上。

和自己的小命相比,这些都是身外之物。

正当苏云不顾地上盘子碗的碎片,想要继续往门口逃窜时,他闹出的动静却惊动了屋外之人。

“小云别动!”

“怎么这么大人了喝了点酒就开始毛毛躁躁的,这些从左邻右舍借的盘子和碗摔碎了赔给人家就是,这大喜的日子,你可别再弄伤了!”

这是一个农村汉子,那又黑又黄的老脸,让苏云一时之间判断不出对方是三十岁还是四十岁。

同时好奇,为什么这个陌生人,会知道他的名字?

见苏云身体摇摇晃晃的,黑脸汉子就将其扶到了墙边的小板凳上坐下,一边收拾被他碰到地上摔碎的盘子碗碎片,一边唠唠叨叨的说:

“小云,咱爸妈走的早,我和你二姐辛辛苦苦把你拉扯大,不希望你以后多有出息报答我们,只要你能照顾好自己就好!”

“现在你也结婚了,娶的还是咱大队最漂亮的女知青,以后可得好好的对待人家,想方设法将你们自己的小日子过好!”

“我和你二姐能帮你一时,却帮不了你一世。”

“你从小就身体弱……”

“算了,今天是你结婚的大喜日子,当大哥的就不唠叨你了。”

“这些碎了的盘子和碗我已经帮你收拾好了,剩下的等明天再收拾,我先走了!”

黑脸男子走后,被唠叨了一顿的苏云就更懵了。

怎么回事?

我一觉醒来怎么就来到了这个地方?

那个自称大哥的黑脸汉子又是谁?

难不成真是他大哥?

还有什么二姐?

要知道他可是家里的独生子,根本没有什么兄弟姐妹啊!

如果是真的,他又是谁?

第一时间,苏云就觉得是不是朋友玩cosplay,准备一起来捉弄他。

别说是这样有些危险的土胚房不好找,周围也丝毫没有摄像机的影子啊!

紧接着。

又发现面前的双手和胳膊有些不对劲,那瘦的快皮包骨头,皮肤惨白的没有一丝血色的双手和胳膊,难道是他自己的?

在他不远处就有个底下带抽屉和柜子的高桌,上面竖立着一块A4纸大小的镜子。

怕碰到小板凳,也怕被随时可能塌下来的屋顶砸到,苏云就贴着墙小心走了过去。

镜子中倒影出来的环境依旧昏暗,但还是能借着蜡烛小火苗的微弱光亮,看清楚里面那个身影。

肤色惨白,骨瘦如柴,颧骨高高隆起,眼窝深陷,如果不是还能看清楚一些眉清目秀的模样,苏云都怀疑这是一张人脸。

“难道我重生了?”

不知道他这陪客户喝酒喝死的算不算工伤,父母能不能领到一大笔赔偿金?

重生后这具身体的前身也是倒霉,喝自己结婚的喜酒都能给自己喝死,也没谁了!

他没有前身的记忆,重生到几几年暂且不知,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不过却从黑脸汉子刚刚的话语中了解到了不少信息。

父母双亡倒是重生者的标配。

黑脸汉子是他大哥,还有个二姐。

黑脸汉子,也就是他的大哥喊他小云,这倒是和他的名字一样,就是不知道这前身是不是也姓苏。

今天是他结婚大喜的日子,娶的还是全大队最漂亮的女知青。

“女知青?”

苏云大概推断出他重生到了六七十年代,因为据他所知,八十年代后就结束了知青下乡运动。

旁边就有个一米三四的大水缸,苏云摇了半瓢凉水后就咕咚咕咚地喝了起来。

嗓子渴的冒烟的问题得以缓解后,他才开始想接下来的打算。

看着随时可能塌下来的屋顶,再看看穷的没什么像样家具的土胚房,墙壁上一个大大的喜字吸引了他的视线。

既来之,则安之。

苏云觉得既然老天让他重生到这个人身上,就是他命不该绝。

更要好好的将生活过好,替他自己,也是替那个倒霉的前身。

重生后的他不想再过前世那般拼命加班的内卷生活,他要躺平。

并且还是那种衣食无忧的躺平生活。

不过这些都是以后的事,现在他有更紧急的事情要做,就是和全大队最美的女知青媳妇入洞房。

这让两世都没谈过恋爱的苏云,颇为期待。

他对灯发誓:他只是为了完成前身结婚的最后一步而已,绝对不是垂涎全大队最漂亮女知青媳妇的美色。

给自己做了一番心理建设后,苏云才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了里屋。

“吱呀!”

推开里屋那扇已经掉漆的木门,苏云走进后的第一时间,就看到了那个端坐床上的倩影。

鹅蛋脸,肤白如玉,五官精致,一双大眼睛闪烁着善良与纯真。

身材苗条,头上扎着马尾辫,上身穿着深红色格子外套,下身是灰色裤子和布鞋。

果然不愧为全大队最漂亮的女知青。

就算是放到后世,也是妥妥的大美女一枚。

想着面前的美女是他明媒正娶的媳妇,体内还残留不少酒精的苏云,顿时就变得冲动起来。

“娘子,咱们该就寝了!” 第2章,约法三章 苏云说完,也不管对方什么反应,就一个饿虎扑食,向端坐在床上的漂亮媳妇扑了过去。

结果就悲催了!

手还没碰到对方的身体,就被一双纤细修长且有力的手抓住,给他来了一个过肩摔。

紧接着,苏云就感觉自己的身体不受控制的腾飞起来,再“嘭”的一声闷响后,就重重的落在了地上。

全身像是被摔散了架,疼痛也接踵而至。

“啊……啊啊啊!”

屋外听墙根的黑脸汉子,听到这里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虽然这入洞房的动静有点大,叫声也不像女的,其他的都还好。

但听自己弟弟的墙根毕竟不好,在确认两人确实入洞房后,这才放心的回家了。

而屋内被摔倒在地,半天才爬起来的苏云,起来后第一时间就对床上的美女怒喝道:

“你要谋杀亲夫啊!”

“哼!如果你再敢有什么不轨行为,我倒是真不介意谋杀亲夫。”

对方的话顿时让苏云的心凉了半截。

他骨瘦如柴,手无缚鸡之力,如果对方行凶,再结合刚才轻轻松松给他来的过肩摔来看,他还真不一定干得过对方。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好不容易重生的苏云,也不想就这么丢了小命,便赶紧服软道:

“女侠,咱们有话好好说,何必动手动脚。”

“好像是你先动的手吧!”

“呵呵!我刚刚喝了点酒,可能脑子有些不清醒,在这里先给你赔个不是。”

见苏云赔礼道歉,对方也没有再追究什么。

“媳妇,咱们是不是该入洞房了?”

两人就这么僵持了一会儿,先挺不住的苏云开口说道。

“入什么洞房?”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对方揣着明白装糊涂,但苏云为了帮助前身完成入洞房,他还是硬着头皮解释道:

“今天是我们两个人结婚的大喜日子啊!当然得入洞房了!”

苏云说的理所应当,但对方却丝毫没有什么大反应,而是神色淡然道:“谁说结婚就要入洞房?”

“难道结婚不入洞房吗?”

这反而快把苏云给搞迷糊了。

对方好像也感觉捉弄苏云没什么意思,就从身边的一本书中取出一张折叠信纸,递给了他。

苏云刚刚被对方那一个过肩摔给摔怕了,小心翼翼的靠近床边,等将折叠信纸拿到手向后退了两步,才放心打开。

第一行便是“约法三章”四个大字。

一,两人结婚,甲帮乙搞定报考大学需要的本地身份证明。

二,两人结婚只是名义上的夫妻,双方各过各的,互不干涉,更不能有丝毫逾越行为。

三,乙考上大学后,甲跟着乙一起回城,乙上大学之前,就会在城里给甲找到一个稳定工作,然后两人立即离婚。

如果总结成一句话便是:

假结婚,换一个后半辈子成为城里人的机会。

对一个向往城市生活的贫困农村人来说,仅仅和女知青假结婚,帮她办报考大学的本地身份证明后就能有后半辈子成为城里人的机会,前身这么做无可厚非。

对渴望回城的女知青来说,付出自己的名誉和一个城里工作的机会,就能让她脱离政策上下乡知青的牢笼,回城的同时又能实现自己考大学的梦想,女知青这么做也可以理解。

苏云也不好说这份“约法三章”正确与否,但却在他想和漂亮女知青媳妇入洞房的时候拿出来,太TM扫兴。

用强吧!

他又没有这个实力。

或许对方就是看中了他身体弱的原因,可以轻松治服,这才敢和他结婚。

也不怕他反悔或用强。

再加上他父母双亡,即便还有个大哥和二姐,也都已经各自成家而各顾各的,平时没有那么多家庭琐事。

不过对苏云来说也不全是坏消息,起码他在“约法三章”的最后看到了日期和两人的签名。

1978年5月20日。

甲方:苏云。

乙方:侯香玉。

他竟然重生到了四十六年前的1978年,好在国家马上就要改革开放,经济发展之下,人们的生活从此变得越来越好。

这具身体也叫苏云,省去了改名的适应时间。

对面女知青叫侯香玉。

果然是名如其人,肌肤雪白如玉,就是不知道是不是一块香玉。

“我怎么称呼你,侯小姐,侯女士,老侯,香玉还是女侠?”

“女侠吧,可以提醒某些人别再抱有什么不切实际的幻想!”

侯香玉说的是他刚刚想要和其入洞房时的非礼举动。

其实就算她不说,苏云也不敢再对其动手动脚了,那一下过肩摔,他后背到现在还有些隐隐生疼。

“女侠,咱这协议是什么时候签的?”

“昨天。”

真够效率的,昨天签协议,今天就结婚,都堪比后世的闪婚了!

将协议折叠起来交还给对方,苏云在房子里转了一圈后又遇到了新的问题:

今天睡在哪?

他们家只有三间连在一起的土屋,中间是客厅,左边是卧房,也就是现在侯香玉在的房间,右边是厨房。

不但没有多余的床,连多余的被褥都没有。

真的是太穷了!

他总不能睡在厨房中的柴火垛上吧?

“女侠,晚上我睡哪?”

实在没办法,即便苏云被侯香玉摔怕了,不想面对她,但在没地方睡之下也只能硬着头皮又进了卧室,弱弱的开口问道。

侯香玉也知道苏云家的情况。

不让他睡在床上吧!虽说现在天气渐暖,但也怕他那个小身板扛不住夜晚的寒凉。

让他睡床上吧!又怕苏云趁她睡着后对她动手动脚。

左右为难之下,最后只能采取折中方案,在床中间放一个东西做格挡,这样两人就可以都睡在床上,共用一个被子。

简单洗漱一番,将客厅的蜡烛吹灭后,苏云就脱了外套,穿着裤子和背心躺在外面的半边床上。

可能是身体弱,折腾一番后累了,也可能是身体内残留的酒精在作怪,即便和漂亮媳妇睡在一张床上,共盖一张被子,也很快就睡着了。

侯香玉则是借着床头的蜡烛又看了一个多小时的书,直到她看得上下眼皮打架,又见一旁的苏云早已睡着,这才吹灭蜡烛,合衣躺下睡了过去。 第3章,结婚后的第一顿饭,我得让媳妇吃饱了! “咯咯哒,咯咯哒!”

被屋外公鸡的打鸣声叫醒后,苏云看着家徒四壁的土胚房,还有些没适应。

我真的重生了啊!

并且是重生到了物资极度缺乏的1978年。

又做了一番心理建设后,苏云才发现床里面早已经没有了人影,在起床洗漱时,才看到在厨房中那个有些狼狈的身影。

不但手上脏兮兮的,脸上也被蹭的像小花猫一样,这一块黑那一块白的。

从灶头中冒出来的浓浓黑烟,更是呛的其咳嗽不停。

“咳咳……咳咳咳!”

“这火不是这么烧的!”

快速洗漱后,苏云就走进厨房接过了侯香玉手中的烧火棍。

“你里面填的柴火太多了,没有空气流通,火肯定烧不起来啊!”

看着苏云将多余的柴火拿出来后,火起来烟就小了下去,干的有模有样,这顿时激起了侯香玉的好胜心。

“不是早就说好了吗!咱们只是假结婚,各过各的,互不干涉。”

说完,还将苏云手中的烧火棍又抢了回来。

还挺傲娇!

“说是各过各的,互不干涉,但咱们俩毕竟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没必要连饭也要每次都做两顿吧!”

“女侠,要不你看这样行不?你负责烧火洗碗,我负责做饭。”

苏云倒不是贪图对方美色想要当舔狗,实在是怕对方一个不注意把房子再给点了。

见苏云给了台阶下,再加上知道自己做饭的水平,侯香玉这才重新蹲到了灶火前的小板凳上,算是默认了。

“女侠,早晨想吃点啥?”

“先看看家里有啥吧!”

苏云听其不看好的语气,不信邪之下翻找了一番,发现家里能吃的东西真不多。

四五个窝头。

一小半袋苞米面,大概二三十斤。

一小堆地瓜,有一百斤左右的样子。

五六颗大白菜。

还有十几根胡萝卜和已经长了牙的土豆。

他想象中的大米和白面更是一点都没有。

就这么点吃的,坐吃山空,顶多能够两人吃上一个月,这还是在省吃俭用,以地瓜为主食的前提下。

1978年的农村,不像后世那般,东西吃完了可以再买。

想到这里,苏云又翻找起来家里的钱财,发现只有一块二毛钱和三斤粮票。

这点钱和粮票聊胜于无。

“我这里还有六块五和七八斤粮票。”

“不过得留五块钱当报名费。”

烧火的侯香玉见苏云翻找钱和粮票,就将自己的钱财和粮票也报了出来。

即便两人现在只是名义上的夫妻,但也暂时结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嗯,女侠你的先自己收着,等什么时候实在过不下去了再拿出来也不迟。”

别看现在的苏云骨瘦如柴,手无缚鸡之力,但他毕竟是重生者,再加上有点大男子主义,自认为吃饭这点事还是难不住他这个重生者。

闻言,即便有些傲娇的侯香玉,都对其有些刮目相看。

在村里大部分人都还吃不饱饭的情况下,都将自己的粮食看得比什么都珍贵,更不用说拿出来和别人分享了。

紧接着,苏云又豪气干云的说:

“结婚后的第一顿饭,我得让媳妇吃饱了!”

侯香玉闻言,明知道两人只是名义上的夫妻,在苏云说出这番话后,也让她平静的心产生了一丝涟漪。

随即便压下这股心动,装作没听到一般,继续烧火。

让漂亮媳妇吃饱这句话是真的,但苏云更不想委屈了自己,特别是重生后的第一顿饭,肯定得吃饱吃好。

现在距离高考还有两个月,如果再加上等录取通知书的时间,也就是三个月,口粮却有两个多月的缺口。

必须得想办法赚钱了!

否则光靠他们俩那点存款和粮票,顶多也就让他们多撑十天半个月。

靠哥哥姐姐救济?

这也不是长久之计,接济一顿两顿的或许没问题,但是接济两个多月肯定不行,在这个特殊年代,谁家的口粮都不富裕。

船到桥头自然直。

重生后的苏云看的很开,想着别的重生者都能凭借先知先觉的优势赚大钱,他还能饿死不成!

反正现在的存粮还够他们吃一个多月,以后再慢慢考虑赚钱的事也不迟。

现在的紧要任务是先填饱肚子。

见锅里已经添了水,他就挖了小半碗苞米面倒进水里搅拌均匀。

紧接着,又洗了两个巴掌大小的地瓜,用筷子将皮简单刮掉后,就用刀一块一块的砍进了锅里。

然后,再放上竹条做的箅子,将两个窝头放在上面后,就盖上了用木板拼接而成的大锅盖。

“女侠,再添点柴,让火烧的更旺些。”

吩咐了一下正在烧火的侯香玉后,苏云又砍了半颗白菜,用刀切成小块后放到陶瓷盆中清洗。

葱和姜都没有,只找到了几颗蒜,剥了几瓣蒜后都切成了小片。

盐还有小半袋子,但却是吃多了会得大脖子病的大颗粒盐。

只能先凑活着吃,等以后有条件了再换成细盐。

苏云的这一系列动作都被正在烧火的侯香玉看在眼中,美目圆睁的同时,还用仅自己能听到的声音喃喃自语道:

“这是不想过了?”

但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她并没有出言阻止。

大火之下,香喷喷的苞米地瓜粥很快就烧好了。

没过一会儿,小半盆炒白菜也出炉了。

每人一大碗苞米碗地瓜粥和一个窝头。

没有多余的话,即便窝头吃到嘴里有些拉嗓子,就着大白菜,喝着苞米地瓜粥的两人也吃的不亦乐乎,津津有味。

横扫一光后,两人拍着鼓起的肚子,都露出了心满意足的表情。

接下来,侯香玉主动承担起了之前苏云说的刷碗任务。

重生到这个特殊年代的第一天,苏云还真不知道干什么,就开口问道:

“接下来干啥?”

“还能干啥,当然是干大队分配的农活,挣工分了。”

侯香玉一副理所当然道。

这个时候,苏云才想起来,1978年的农村还是以生产大队的形式,通过共同劳动来赚取工分,最后粮食丰收后根据工分的多少来领取相对应的粮食。

苏云装作有些糊涂道:“我是分配干什么来着?”

“就你这小身板,不是放牛放羊就是割猪草,一天半个工分吧!”

侯香玉说的毫不客气。

事实也确实如此,一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人,也只能干些半大孩子才会干的活。

当然,工分也是按照半大孩子来算的。

一般来说一个成年劳力一天可以赚取一到两工分。

“女侠,你又是干什么活?”

“我之前干的是挑水浇菜地,一天一点五个工分。”

“就你,能挑的动两桶水?”

苏云表示怀疑。

“你要不要试试?”

侯香玉见其不信,活动活动手腕的同时,威胁道。

“别,咱们君子动口不动手,我相信还不成吗!”

“可我是小女子啊!”

得,人家根本就不吃他这一套,大丈夫能屈能伸,苏云只能认栽。

“女侠,小的以后再也不敢了。”

两人休息一会儿,新媳妇侯香玉有三天假期,可以在家继续复习高考资料,新郎官苏云就不行了,得继续出工。

“我参加高考的本地身份证明,你得抓紧去村大队办,这个月就截止报名了。”

苏云出门之前,侯香玉又嘱咐了办身份证明的事。 第4章,办理本地身份证明 对这里两眼一抹黑,苏云在出工之前,还特意问了下侯香玉放牛羊和割猪草的地点。

结果他晃晃悠悠一圈,愣是没有找到。

最后来到了村南边的那条小河边上,看着下面有几个半大孩子在捉鱼,顿时来了兴致。

撸起裤管,蹬掉布鞋,下到水位刚没他小腿的河中抓起了鱼。

鱼不多,也不大,但水蛭却不少,下水摸一会儿鱼,不管摸没摸到,都得上岸拍掉吸附到腿肚子上的水蛭。

否则如果不管的话,时间长了就能钻到你的血管中,到时候再想弄出来就麻烦了。

一上午过去,他也只摸了二十几条小鲫鱼,总共也就一两斤的样子。

提着用草绳串成一串的小鲫鱼,正当他高高兴兴的准备回家炖鱼吃时,却在家门口碰到了一个被人喊做村长的老汉。

见到抓鱼回来的苏云,就气不打一处来的咆哮道:

“你个瘪犊子玩意,上午不去割猪草,是不是不想要工分了啊!”

“本以为你结婚了能有点出息,没想到越来越不像话了,竟然还敢旷工去捉鱼,胆子真是越来越肥了啊!”

“村长,我正有事找你!”

苏云想着找村大队和找村长差不多,就赶紧转移话题道。

“怎么,现在竟然连二叔都不喊了!”

得,苏云也没想到这村长还是他二叔。

就是不知道是亲二叔,还是远房二叔?

“二叔!”

“嗯,这才像话,你也结婚成家了,以后就是一家之主,可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了!”

“说吧!找我啥事?”

训了苏云一顿后,老汉也舒坦了,用烟袋锅子“吧嗒吧嗒”抽了两口旱烟后,这才问了起来。

“原本准备去村大队给我媳妇开个报考大学的本地身份证明,现在碰到二叔您也是一样。”

苏云将事情说出来后,老汉看其的眼神顿时变得怪异起来。

“你是不是傻啊!”

“这些下乡的知青,哪个不是想要回城里,你媳妇要是考上大学了,以后哪里还有你什么事!”

村长说的老成持重,这种事在其他村也不是没有发生过,只是大多都是男知青。

“二叔,我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这证明你看?”

这个不知道是不是亲的二叔,对于苏云来说如同陌生人,所以他根本不想和对方过多解释什么。

“好吧!既然你铁了心,我也不拦着你。”

“但是前提得经过你大哥的同意,或者让你和你大哥一起来村大队找我。”

村长也怕苏云被漂亮的女知青媳妇迷住了,这才出此下策道。

“二叔,我大哥现在在哪?”

他不知道大哥家在哪!更不知道在哪出工,只能那个揣着明白装糊涂的问起了村长。

“现在这个点还没下工,你大哥应该在村东边挑水浇麦地。”

老汉给了苏云一个没救了的眼神后,就用烟袋锅子“吧嗒吧嗒”的抽着旱烟走了。

回到家,苏云见侯香玉还在客厅认真看书学习,就冲她喊道:

“女侠,会收拾鱼不?”

一边说着,还一边提了提手上用草绳穿着的二十多条小鲫鱼。

“会收拾,但不会做鱼。”

“没事,你先收拾着,我等会回来后再做。”

苏云将鱼交给侯香玉后,洗了把手就出门去村东边找他大哥了。

问题又来了!

村东面一眼望去有几百亩地,他去哪里找他大哥?

他又不知道他大哥叫什么名字!

甚至都不知道他所在的村庄的名字。

不过,这点事也难不住他,只能用最笨的办法:

找人问。

“大婶,你知道我大哥在哪干活吗?”

直到一个收拾菜地的中年妇女,苏云问道。

“什么大婶,我是你三奶奶,小云子你不会结婚结傻了吧!”

“你大哥好像在那边。”

态度没问题,称呼却错了,这倒是让苏云没想到。

太尴尬了!

从小到大生活在城市里的他,当然不会知道一个村基本上都沾亲带故。

相互之间的称呼也都不是按照年龄来,而是按照辈分,几岁小孩喊五六十岁老头为大哥这种事也时有发生。

“谢了,三奶奶!”

说了声谢后,苏云就赶紧逃离了这个让他尴尬的地方。

吃一堑长一智。

后来他就学乖了,再问路也不叫人了,直接问知不知道他大哥在哪!

虽然这么问有些不礼貌,但也总比尴尬死要强。

找到他大哥,就是昨天的那黑脸汉子时,正好赶上下工回家。

“大哥!”

“小云怎么来了?”

“我找你有点事,走先跟我去村大队,我们边走边说。”

接下来,苏云就将去村大队给媳妇侯香玉开报考大学的本地身份证明的事给大哥说了。

“小云,你是认真的?你就不怕你媳妇考上大学后跑了?”

黑脸汉子说的比村长更直接。

“大哥,我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面前的黑脸汉子虽然苏云依旧陌生,但对方那股子对自己血浓于水的照顾,还让他有些感动。

所以他也不能像敷衍村长那般敷衍面前的黑脸汉子,就只能实话实说,用真诚打动他。

“大哥,你认为你弟弟我这幅身板,能在这乡下活下去吗?”

“说什么话哪!有大哥和你二姐在,再怎么也不会让你饿死。”

黑脸汉子虽然知道苏云说的是事实,但还是大包大揽道。

“只是不饿死而已,想吃饱穿暖都不能,这样的生活过着有什么意思!”

“再加上我现在已经娶了媳妇,哪里还能再这么麻烦你和二姐。”

“我已经想好了,接下来我会全力帮助我媳妇考大学,如果她能考上大学,也可以给我介绍一个城里的稳定工作。”

“哪怕这么做可能有一定赔了媳妇又折兵的风险,但是我想拼一次。”

“大哥,你就答应我吧!”

这是前身的全部打算,苏云只是借着自己的嘴替前身说了出来。

当然,现在已经是重生者的他,肯定不会将宝都压在他媳妇身上。

“好吧!既然你都已经想清楚,大哥就不阻拦你了!”

接下来,有大哥带路,两人很快就来到了村大队,顺利办理了他媳妇侯香玉报考大学的本地身份证明。 第5章,有大哥真好! 办完报考大学的本地身份证明后,苏云想着自己是来享受躺平生活的,不是来干活的。

即便只是体验一番。

于是就找到蹲在门口抽旱烟的村长。

“二叔,接下来的两个月,我准备想办法赚点钱,全力帮助我媳妇备考大学,所以就打算和您请个假,这两个月就不出工了!”

原本是想拿着帮助媳妇备考大学这件事当做幌子,却没想到村长根本不吃他这一套。

“不出工了你吃啥喝啥?喝西北风啊!”

“就你这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小身板还想外出赚钱,你能干什么?谁又敢要你这样的?”

村长言辞拒绝道。

“二叔,就我那点工分能干啥?还不如放我出去闯荡一番,或许就能衣锦还乡哪!”

“拉倒吧!”

“还衣锦还乡,你这样的最有可能的就是客死他乡。”

“再说了还有你媳妇哪!她每天赚的工分比你多,你们夫妻俩合在一起,到时候分到的粮食可能会让你们吃不饱饭,但也不至于饿死。”

见到村长有些油盐不进,便准备少请两天假。

“二叔,请两个月假不行,那你看能不能请我十天半个月的假,让我去尝试一番,也好让我死了这条心。”

“滚!不准你假,下午必须去砍猪草。”

见苏云不识好歹,这下子可惹怒了村长,怒骂道。

苏云想的却是,只是请假而已,何必生那么大的气。

但他不知道的是,不出工就没有工分,分粮食时就没有他的份,饿死的结局几乎是可以预见。

附近十里八村也有过这样的例子。

出工偷奸耍滑,分粮食时就分那么一点,有的连冬天都撑不过去,就饿死在了家里。

见村长发飙,苏云也就没敢再提。

好在大哥还没走,就向其打听了下割猪草的地方,以及需要割多少,回来时交到哪里等问题。

“大哥,走跟我去家里吃饭,我上午在河里捉了不少的鲫鱼。”

苏云说的不是客套话,有今天帮忙他媳妇办理报考大学本地身份证明的原因,也有其本身是他大哥,想要亲近一番的意思。

“就你的那点家当,还是省着点吃吧!”

即便菜有他从河里抓的鲫鱼,但肯定得吃主食啊!

苏云家什么情况黑脸汉子再清楚不过,当然不可能答应。

还以为借口又缺什么东西哪!

“家里是不是又没油了,你现在就跟我回家,我让你嫂子给你打点,先凑活着吃,毕竟你现在不是一个人了,也有媳妇了!”

黑脸汉子将苏云拉到家里后,他就见到了一副长期营养不良形成的蜡黄色脸蛋,身材不高且有些瘦的大嫂。

两个五六岁和七八岁的侄子也没好到哪里去,都是瘦瘦的,脸色发黄,身高更是比他后世见到的同龄小孩矮半个头。

大嫂听是要给苏云点油,虽然有些心不甘情不愿的,但也没有说什么。

临出门时,大哥还趁着送他的功夫,又偷偷给苏云塞了两个窝头。

左手拿着能清晰看到不少杂质的小半瓶油,右手拿着两个硬邦邦的窝头,不管是哪一种在后世都不常见。

或者说是根本没人吃的东西,苏云第一次感觉拿在手中沉甸甸的。

同样沉甸甸的还有他的心。

之前,苏云赚钱更多的解决自身的温饱,让自己躺平的更舒服。

现在,他更想用赚到的这些钱,来改善大哥一家的生活。

虽然现在乡下基本上都是和大哥家里差不多的情况,但即便如此还要时常接济他这个弟弟,这就不得不让苏云感动了。

苏云甚至都没有办法想象,如果换成自己是他的大哥,会不会在全家都吃不饱穿不暖的情况下,还要不断的拿出食物来接济明显是一个填不完的大窟窿弟弟?

虽然现在还不知道大哥的名字,也对他们一家人同样陌生,但此时此刻,苏云已经将黑脸汉子当成了自己的亲大哥来看待。

并且是那种有我一口吃的,就不能让大哥一家人饿着的那种。

从小到大都是独生子的他,也是第一次感觉有个大哥真好!

对了,还有个二姐。

也不知道嫁到了什么地方,过得好不好!

回到家中后,苏云沉重的心情才略有好转。

他刚才拿来的那些小鲫鱼已经被侯香玉收拾好,现在正浸泡在陶瓷盆中的凉水里。

见侯香玉依旧在客厅门口看书,就将一张折叠信纸递给她。

“给女侠,村大队开的本地身份证明。”

“这么快,有了这个身份证明,我明天就能去县里报名了。”

“放心,我考上大学后肯定第一时间就给你在城里找到一个稳定的工作。”

侯香玉看到这来之不易的本地身份证明,惊喜之余又怕苏云胡思乱想,就再次和其保证道。

“我相信你!”

其实苏云说的话连他自己都不怎么相信。

至于到时候不给他找工作就不和对方离婚的话,在这个特殊年代不像后世那般法律健全,监管力度大,随随便便上点手段就能在他不同意的情形下被离婚。

甚至,都不用他本人出面。

侯香玉能信守承诺固然好,那样他就能直接去城里工作,距离他向往的躺平生活又进了一步。

信守承诺也没关系,他可以凭借重生者的先知先觉优势,亲自赚钱,依旧能实现他向往的躺平生活。

只是比前者慢了一步而已。

“本来我还想请两个月假,想办法赚点钱,帮助咱们俩渡过你备考的这两三个月,可是村长那老头死活都不允许,还被骂了一顿,哎!”

说到这里,苏云就悲从中来。

想到以后每天都得出工干活,他还怎么赚钱啊!

“你请假干什么?就你这体格子能干什么?”

“不出工就赚不到工分,没工分就分不到粮食,连自己都养不活还怎么帮助我备考,我要是村长我也不准你的假。”

侯香玉帮着他分析道。

“拉倒吧!”

“就我每天那点工分,连养我自己都困难,还不如趁现在家里还没断粮,想方设法的赚点钱!”

“况且现在家里吃的只能够咱们俩吃一个月,这还是在省着吃的前提下,否则只能撑半个月。”

“那剩下的两个半月的粮食缺口怎么办?”

苏云头头是道的反驳道。

侯香玉也被他说的有些懵,现在虽然有了村大队开的本地身份证明,可以报考大学,但也得能渡过考大学前的这两个月才行啊!

这顿时让聪明的侯香玉没了主意。

“那怎么办?”

“吃的问题我来解决,你只管好好复习就行,我还指望着你考上大学后,我去城里工作哪!”

苏云说完,就拿着收拾好的鲫鱼去厨房做饭了,等会下午还得要出工,不吃饱哪里来的力气割猪草啊! 第6章,只有当文抄公了! 午饭两人主食是一人吃了一个窝头,菜是顿鲫鱼。

在鲫鱼做好后,苏云先盛了一大碗,给不远处的大哥一家送了过去。

“大哥大嫂,这是我中午下河抓的鲫鱼炖的,可能做的不怎么好吃!”

正赶上大哥大嫂准备吃饭,苏云就将这一大碗鲫鱼放到了桌子之上。

随即便看到了大哥一家的午饭,除了大哥是一个窝头外,大嫂和两个侄子都是半个窝头,菜也是些没什么油水的大白菜和野菜。

主食太少,菜也太寒酸!

“要不留下一起吃吧!让你大嫂给你拿个窝头去。”

即便如此,黑脸汉子依旧热情招呼道。

“不了大哥,你弟妹还在家里等着我吃饭哪!”

“你们赶紧吃吧!我就是过来送鱼的,走了大哥大嫂!”

苏云走后,两个小子就争先恐后的用筷子抢着吃碗里的鱼。

黑脸汉子欣慰的嘿嘿傻笑,就连始终都没给苏云好脸色的大嫂,看着饭桌上的那一大碗鱼汤,也罕见的露出了笑容。

“难得啊!小云结婚后一下子变的懂事了!”

“你们两个抢什么抢,要学学你爸和你二叔,兄弟俩要一直相互帮助,相互扶持。”

走后的苏云当然不知道大嫂拿着他和大哥来教育两个侄子,而是快步走了回去,家里还有个嗷嗷待哺的漂亮媳妇等着他一起吃饭。

小鲤鱼刺有点多,缺少佐料味道有些欠佳,即便如此,剩余的大半锅炖鱼还是被两人吃了个干干净净。

连带着小半盆鱼汤都被两人喝了个精光。

吃饱喝足两人休息了一番后,侯香玉抓紧时间继续复习,苏云则是出门割猪草了。

和后世猪全吃饲料不同的是,在这个物资极度缺乏的年代,人都吃不饱的情况下,一部分猪食也被猪爱吃的几种草所代替。

去村大队领了麻袋和镰刀后,苏云就和几个半大小子一起去割猪草了。

来到地头上,苏云先是观察了一番其他人怎么割猪草,觉得自己看会后,这才边找猪草边割了起来。

五月底的太阳已经开始发力,再加上割猪草不但得弯腰,还得钻麦地,再加上他原本身体就比别人弱,割了十几分钟就累的大汗淋漓。

白净的胳膊也被草和麦穗划出了几道血痕。

这哪里是割猪草,这简直是来遭罪的。

刚休息了一会儿,就见别的小朋友已经割了小半袋子猪草。

这么一个大麻袋是一下午的工作量,苏云只能咬咬牙又继续割了起来。

经过之前的教训,他也学乖了,将毛巾系在脖子里,撸起来的袖子也放下,却也难以完全隔绝被锋利的草叶子拉伤的结局,只是相对之前好了一些而已。

更要命的是他那羸弱的身体,弯腰时间一长都感觉不像自己的一般。

苏云心想:看来还得提高伙食的质量,好好的补补身体。

怪不得前身喝自己喜酒都能被喝死?

如果昨天自己真的入洞房的话,或许他会成为有史以来最短命的重生者吧!

脑子中想着乱七八糟的事,倒是让他短暂忘却了身上的痛苦,可毕竟也只是暂时的。

闷热的天气让他原本瘦弱的身体出了大量的汗水,有些虚脱的同时,连带着眼前也都变得有些模糊起来。

就算是如此,苏云依旧咬着牙坚持着。

一个多小时后。

当其他人都割完一麻袋猪草,高高兴兴的回去交差时,苏云才只割了半袋子。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想着反正时间还早,苏云就打算休息会儿再干。

一屁股坐在田间的地埂上,躺在装了半麻袋的软和猪草上,吹着嘘嘘春风,想着接下来怎么赚钱的事。

身体太弱,首先就排除了出力的方法。

如去建筑行业出苦力,虽然辛苦,但也赚钱。

别说是身体不好了,就算是身体好,立志想过躺平生活的苏云,也不可能去为了赚点钱而去建筑工地出苦力。

没有什么手艺,也做不了什么手艺相关的木工、缝纫、烹饪和理发等等。

做生意吧?

他又没什么本钱。

现在这个大环境还不允许,可能还会被当成投机倒把的抓起来,引来牢狱之灾,得不偿失。

要不卖歌曲?

将后世一些他耳熟能详,火遍全国的歌曲卖给唱片公司或歌星?

抄歌曲相对简单,但在这个交通不便,信息不发达的年代,他就是想将歌曲递到唱片公司和歌星手中,也没有联系方式啊!

总不能直接傻乎乎的拿着歌曲,去BJ上海满大街的找吧?

这明显不可能,光是路费他都出不起。

他还得在家里照顾名义上的媳妇备考大学,出远门肯定不行。

左思右想之下,只有当文抄公这唯一选择了。

只是将后世好的文章或小说搬过来,修改一下,投到相关杂志社发表后,就可以获得相对应稿费。

不用出力,也不用出什么本钱,在家写写字就能把钱赚了,这都十分符合苏云当前的要求。

虽然不需要什么本钱,但稿纸、钢笔、信封和邮票这些东西还是需要的。

信封和邮票这两样必须得花钱购买,但也花不了几个钱,他自己的那点钱就能办买。

稿纸和钢笔倒是可以不用花钱买,上次去村大队给媳妇办理报考大学证明时,就看到里面有不少信纸,钢笔也不止一根。

自己倒是可以拿来用一用。

你说这是偷?文化人怎么能叫偷呢!

上次去村大队时,苏云还了解到了他所在村的名字叫苏楼村,或者苏楼村大队,在SX省的西风县。

村大队中还有一些订阅的报纸和杂志,他可以从上面了解到当前的主流信息和杂志社编辑部投稿的具体地址。

那里还有宽大的办工桌,坐着舒服的靠背木椅,正好可以让他用来写作。

只是如何让二叔答应让他去村大队待着?

或者,他又能以什么名义去村大队?

换个思路。

村大队现在需要什么?

又是他可以办到或擅长的?

结果想了一圈却发现村大队什么都不缺,这就让苏云有些麻爪了!

最后,他又想自己能不能给村大队带来什么实质性的好处?

给村大队出谋划策,提高生产粮食质量?

他一个没种过地的城里人,根本没那个本事啊!

想了半天也没有什么头绪之下,苏云只能继续起身割猪草去了。

割一会猪草,身体实在撑不住了就休息一会儿。

就这样,一直到太阳偏西,临近傍晚时,苏云才将一大麻袋装满。 第7章,办公室打杂 等苏云拖着一大麻袋猪草回到村大队时,所有人看着他的眼光都变得怪异起来。

一个大男人干不了重活也就罢了,怎么连割猪草这种活连小孩子都不如。

当其中一个汉子倒出麻袋里的猪草,做常规检查时,看到其中夹杂着大量菜地里种的西红柿秧子和茄子苗,还有少量的麦子,顿时脸色大变。

什么话都没说,急匆匆的就往屋里跑。

苏云还被其整得有些纳闷,这是怎么了?

还没等他多想,村长就从屋里冲了出来,不信邪之下还看了看苏云割的猪草,却是越看越心惊,最后直接用手里的烟袋锅子往苏云头上招呼,同时咆哮道:

“你个瘪犊子玩意,作死啊!”

“是让你割猪草,不是让你割这些辛辛苦苦种的西红柿秧子和茄子苗,竟然还有不少麦子,这些都够你吃好几顿的知道不?”

见苏云被他打的双手抱头乱窜,胳膊上也都青一块紫一块的,村长心中的气这才消了大半。

“跟我进屋!”

说完,给收猪草的汉子摆了摆手后,就带着苏云进了屋里。

苏云见对方又拿起烟袋锅子,还以为又要打自己,便赶紧后退了两步。

却见老汉只是抽了两口旱烟,并没有再准备打他的意思,苏云这才放下心来。

“怕了?”

“知道拍了说明你还有救!”

“刚刚打你也是为你好,否则就你这种行为,说是故意破坏庄家,毁坏人民财产,抓起来蹲大狱都不为过。”

见老汉说的这么严重,苏云心有余悸的同时,刚刚被打后心里的怨恨也消散一空。

“二叔,现在没事了吧!”

“嗯,也幸亏我是你二叔,否则换一个人还真不好说。”

老汉继续敲打道。

“二叔,您看今天的工分?”

“活干成这样,你还想要工分,不扣你的工分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好吧!那您看我明天还继续割猪草吗?”

“割什么割,还让你继续祸害庄家啊!”

苏云见老汉又有些要暴起的架势,就没再敢说什么刺激对方神经的话。

于此同时,他看有些乱糟糟的村大队办公室,便计上心来。

“二叔,我割庄稼真不是故意的,您也知道我从小身体就弱,所以割着割着就感觉眼前模糊,估计就是那个时候割的秧子苗和庄稼。”

“您不让我割猪草了我以后干啥,总不能混吃等死吧?”

“要不我在村大队给您打个下手,打扫打扫卫生,整理一下办公室文件什么的。”

“我还能识文断字,平时没事时可以给您读读报纸,念念上面发下来的文件什么的。”

老汉一开始还有些不以为然,当听到苏云还识字,能给他读报纸和念文件,顿时便心动了。

他虽然也识字,但却认不全,再加上年纪大了眼睛不好,看报纸费劲,如果苏云真能给他读读报纸,念念文件,好像也挺不错的。

“你一个小学毕业,报纸上的字能认全吗!”

老汉也没那么好糊弄,即便心动,还是提出了自己的质疑。

“二叔,您如果不信可以现在就考考我啊!随便拿一张报纸过来,您指定读哪篇文章,我试试不就知道了!”

老汉一想也是,就从乱糟糟的办公桌上随便拿了一张报纸,指着其中一篇文章道:

“就读这个吧!”

苏云也不怯场,拿起报纸就读了起来。

“日本评论《中国的现代化,飞跃的阶段》,说五届人大和五届政协是中国巨大转折的象征:中国名副其实的迈向了走向现代化的步伐。日本每日新闻三月一日刊登了一篇短评,题目是……”

见苏云只用了一袋烟的功夫,就轻轻松松的将一大篇文章没有丝毫磕绊的读了下来,老汉这才相信了。

“好吧!你以后每天就来村大队办公室打杂吧!”

“二叔,这工分怎么算?”

“还能少了你的不成,每天还按照半个工分来算吧!”

“有工资吗?”

这一下倒是将老汉问急了,怒吼道:“你一个打杂的给你工分让你饿不死就知足吧!还想要工资?要不要把我村长的工资给你啊!”

就这样,苏云如愿以偿的进了村大队办公室。

这也是之前他没有想到的结果,想了半天都没想到的办法,竟然被一个简简单单的打扫卫生和读报纸和文件给打败了。

好在结果是好的。

至于用办公室里的信纸和钢笔,那还不是想用就用。

“这老头子下手也忒狠了!”

苏云摸着脑袋上被打出来的两个鼓包,和两个胳膊上那青一块紫一块的印痕,就忍不住埋怨道。

再加上下午割猪草时被锋利的草叶子拉出来的道道血痕,让他原本皮肤白净的一双手臂都快不能看了。

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苏云第一时间就是跑到大水缸前,摇了半瓢凉水,咕咚咕咚喝了半饱才停下来。

“你这手臂是怎么搞的?”

“不是割猪草去了吗?怎么弄了那么多伤?”

“你是不是跟别人打架了?”

侯香玉看到狼狈不堪,双臂凄惨的苏云,顿时放下手中的书关心道。

“不是,小的划痕是割猪草的时候弄得,大的伤是被村长用烟袋锅子打的。”

苏云觉得两人反正不是真正的夫妻,就没有瞒着对方。

“村长为什么打你啊?”

接下来,苏云就将自己迷糊之下割猪草时割了不少秧苗和麦子的事情说了出来。

“怪不得,要是换成我,我也得打你一顿。”

“现在大家都吃不饱饭,你还敢割秧苗和麦子,打你一顿都是轻的,严重的抓你进去蹲几个月都有可能。”

回来的路上,苏云还以为村长那老头子在吓唬他,没想到侯香玉也这么说。

“真的假的,不就是割点秧苗和麦子吗!至于被抓进去蹲大狱吗?”

“咋不至于!”

“隔壁村的就因为一个醉汉踩踏了不少庄稼,就被抓起来关了半年,现在还没放出来哪!”

听着侯香玉的危言耸听,苏云也有些隐隐后怕。

同时心道:看来这便宜二叔也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坏,起码还挺维护他的。

就是这下手有点忒狠了!

难道就不能做做样子吗!

碎碎念了一番后,苏云就在侯香玉的迫切目光下,去厨房做晚饭了。 第8章,县城报名之行 第二天,苏云并没有一大早就去村大队办公室,而是跟村长请了半天假,他陪着侯香玉去县城办报名考大学的事。

坐汽车?

估计现在全县都没有几辆。

骑自行车?

全村都没有,你就是想借都没处借。

甚至连牛车都没有,两人天没亮就起床,怀里一人揣着一个硬邦邦的窝头后,就用双腿走着赶往镇上。

“女侠,咱们这得走到什么时候才能到镇上啊?”

走了小半个小时,肚子饿的咕咕叫的苏云便有些后悔跟着一起来了。

“快了,还有一个多小时就能到镇上,到时候咱们就能坐车到县里。”

和苏云不同的是,怀揣着村大队报考大学证明材料的侯香玉,一想到自己在不久后通过考上大学返回城里,浑身就充满了动力,连走路都不带歇的。

“还有一个多小时啊!”

再怎么身体弱,苏云也不能输给一个女的,只能拿出怀里揣着的那硬邦邦的窝头,啃了起来。

后世的很多人都没见过窝头,特别是粗苞米面制作的,放上几天都能当板砖砸人,可见其坚硬程度。

好不容易才啃下一小口硬如砖块的窝头,不能马上吞咽,还得先用嘴里分泌的唾液,将坚硬且没什么水分的窝头碎块慢慢变软,咀嚼一番后才能慢慢吞咽。

没有饭菜就着,吞咽窝头就像吞咽沙子一般拉嗓子。

那个难受劲,让苏云的身体都忍不住的轻颤两下。

即便如此,为了有体力赶路,苏云好不容易将沙粒般的窝头碎渣咽下去后,还是对着手里那硬邦邦的窝头又啃了起来。

“给,喝点水吧!”

紧接着,一个铁皮水壶就出现在了他眼前。

干吃窝头的难受劲侯香玉当然清楚,所以在发现苏云啃窝头时,侯香玉就将自己随身带着的水壶拿了出来。

“谢谢啊!”

这个时候也不是客气的时候,说了声谢谢后,苏云就不客气的打开水壶盖子,往嘴里灌了两口。

至于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两人用一个水壶喝水的这些细枝末节,此时的苏云已经没精力去考虑。

等就着水,啃了半块窝头吃了个半饱后,苏云才用衣服擦了擦自己嘴唇碰过的壶嘴,盖上盖子后还给了对方。

“谢谢了!”

“对了,你怎么还有个军用铁皮水壶啊?”

再次对侯香玉感谢后,苏云就问起了水壶的事。

这种铁皮水壶在或许后世随随便便在网上就能买到,但在物资极度缺乏,很多人都吃不饱穿不暖的1978年农村,说是一件奢饰品都不为过。

恐怕就是在城市里,这种军用铁皮水壶都不多见。

“这是我爸的水壶,听说是一个当兵的老朋友送的,我下乡时就给了我。”

“平时能用来喝水,遇到坏人时还能用来防身。”

侯香玉说到水壶,明显是想到了家人,脸上露出回忆的同时也笑了。

“就你这身手,恐怕就是不用水壶,也没人能欺负得了你吧!”

想到前天结婚当天晚上自己的惨状,苏云调侃道。

“那是你身体弱!”

“哈哈!我就是将身体养好了,也恐怕不是你的对手啊!”

“怎么,现在就想着以后身体好了怎么欺负我啊?”

“没,我这不是在夸女侠你厉害吗!”

调侃了两句,帮着侯香玉转移了思念亲人的回忆后,两人便又继续赶路。

好在他们的运气不错,在后半段路碰上了去镇上赶集的马车,这才捎了两人一程。

然后两人找到车站,每人花一毛钱买车票后上了去县里的汽车。

车票是真便宜,但他们也是真穷,原本一块二的苏云就剩下了一块钱。

如果再算上回来的两毛钱车票的话,也可以说是八毛。

也不是没有收获,他在镇上看到的邮局,等他将文章写好后,就可以通过镇上的邮局寄出去。

晃晃悠悠一个小时后,两人才跟着车来到了西凤县县城。

县城里的人穿的明显比村里好了很多,也只是干净了些,身上的补丁少了些,依旧还是那些没什么颜色的灰麻色或灰黑色。

脸上依旧偏黄,但和村里人相比,多了些血色。

偶尔也会看到两个穿碎花光鲜外套的女孩,也都是土里土气,根本和身边的侯香玉没法比。

街道两旁建筑都是一两层的砖瓦房,两层以上的只有银行,国营商店,政府大楼和中国邮政那么几个。

比村里肯定好很多,但对早就在后世见惯了高楼大厦的苏云来说,依旧是破败不堪。

倒是所经过的集市上卖的小吃,让苏云馋的口水直流。

什么刚出炉的烧饼,吹弹可破的水煎包,香喷喷的胡辣汤,香甜可口的粽子,将他肚子里蛔虫都快勾出来的羊肉汤等等。

不管了,老子是来享受生活的,不是来遭罪的。

早就将吃进肚中的那半块窝头消化干净的苏云,这个时候面对这么多好吃的根本忍不住,拉着侯香玉就冲了过去。

“烧饼怎么卖的?”

“五分钱一个。”

“来四个。”

来到卖烧饼的炉子旁,苏云见烧饼这么便宜,就花2毛钱买了两个大烧饼。

“老板,胡辣汤怎么卖?”

“五分钱一碗。”

“给我来两碗。”

然后又到卖胡辣汤的地方,花1毛钱要了两碗胡辣汤,找到一个没人的小桌子,两人就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侯香玉本想阻止苏云来着,但也没住抵住美食的诱惑,吃饱喝足后,这才拿出一毛五递给苏云道:

“苏云,这是我的那份,以后不能再这么乱花钱了,咱们俩本来就没什么钱,往后还有很多需要用钱的地方。”

“女侠,咱们不是说好了吗!你的钱和粮票都先收着,先花我的,等我的花完了再花你的也不迟。”

“况且我也就偶尔放纵这么一回,不过刚刚看你不也吃的挺欢的吗!”

面对侯香玉的马后炮,苏云调侃道。

“讨打是不!”

被苏云当面揭穿,侯香玉有些恼羞成怒的威胁道。

面对威胁,苏云只能认怂,谁让他这小身板太弱,就算是三五个都不够对方打的。

“女侠,小的我知道错了,下次一定改。”

“哼!这还差不多。”

吃饱喝足的两人一改之前的颓废状态,昂首阔步的来到县教育部,给侯香玉报名。 第9章,做做样子 两人到了县教育部的高考报名大厅后,侯香玉就先领取了高考报名表,填写个人信息、学历信息、考试科目和报考院校等相关内容。

另外,还需要考生准备好身份证明和一寸照片。

苏云去村大队给侯香玉开的证明其实就等于身份证明,现在就缺少一寸照片。

这个旁边就有个专门照相的,但要五毛钱,苏云也只能咬着牙认了。

这次傲娇的侯香玉没有让苏云出钱,而是从自己兜里拿出了五毛钱。

好不容易等一寸照片洗出来,和报名表、证明材料一起交上去后,还要交5块钱的考试费用。

全身家当只剩下7毛钱苏云就爱莫能助了,而侯香玉交了5块钱报名费后,身上也只剩下了1块钱。

现在两人穷的加一起也不到两块钱了。

准确来说是1块7毛钱。

再减去回去坐车的2毛钱车票,就是1块5毛钱,太穷了。

好在侯香玉顺利报上了两个月后的大学高考,拿着手里的准考证,侯香玉感慨良多。

为了这张准考证,她选择和当地村民苏云结婚,付出了自己的名誉,即便以后再结也是二婚。

因为只有拥有了本地人的身份证明,她才能在所在县城报考大学。

其实,现在全国各地政策有所松动之下,只要她愿意再等上一两年,可能就会直接返城后再报考大学。

可是侯香玉等不了了,也不想再等,所以才有了和苏云“约法三章”后结婚的一幕。

拿着来之不易的准考证,侯香玉感觉距离自己通过考上大学回城的目的,又进了一步。

苏云通过观看侯香玉填写的报名个人信息后,对其人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1959年5月20日出生,按照今天1978年5月23日来算,整好19周岁零三天。

学籍籍贯竟然是省城的。

再加上她报考的大学也是省城的西北大学,苏云更肯定了对方下乡插队之前是生活在省城。

也就是,侯香玉的家在省城。

如果她真的能考上大学,去了省城,是不是给他找的工作也是省城的?

心中虽然有着诸多疑问,但苏云并没有开口问,因为他知道有些事没有到最后实现的那一刻,都充满了变数。

可能是因为来的时候车票是苏云买的,也可能是拿到了进入大学的准考证,距离上大学和回城都更进了一步,侯香玉主动付钱买了回去的车票。

至此,苏云仅有的7毛钱才被保留下来。

钱虽不多,却也够他往杂志社邮寄一次文章的费用。

从镇上返回村里的时候,苏云也学聪明了,在路口等了一会,直到遇到一个可以捎他们多半程的马车后,两人才坐在马车上走了。

等回到家后,也到了午饭时间,侯香玉依旧负责烧火,苏云则是负责去切菜做饭。

将剩余的两个窝头都热上,然后放一点油,炒大白菜。

两人合力之下,饭菜很快就做好了。

下午苏云按时出工。

来到村大队办公室后,除了门口抽烟的村长外,其他人都出工了。

就连村长,也在等到苏云后,也去看看在田里出工的情况了。

初来乍到。

苏云不可能一开始就摸鱼写作,还是得需要做做样子的。

先找扫把将办公室都打扫一遍,然后就是找来水盆和抹布,将办公室里的桌椅、柜子和窗台都擦了一遍。

之后,将办公室里的报纸、杂志和各种文件分门别类的存放在不同的区域。

信纸,钢笔和墨水等办工用品也都整理了一番。

将办公室整理的差不多后,苏云又拿着大扫把办公室前的院子扫了。

干完这些活,也将原本身体就弱的苏云累的不轻。

休息时口渴难耐,想喝水却发现没有茶杯,苏云就去隔壁库房中翻找出来一套带托盘的陶瓷茶壶茶杯组合,就将其洗干净。

结果又发现没有水壶。

又跑了趟库房找到两个破旧水壶,洗干净。

然后就去厨房,收拾了一番好久不用的大锅,添水生火烧水。

等苏云坐在办公室,用茶杯喝上热水时,都已经过去了大半个小时。

“光喝白开水没什么滋味啊!”

人就是这样,欲望无止境。

渴的时候就感觉水就是好东西,等喝上了又会觉得没什么滋味,想要来点饮料或咖啡。

物资极度缺乏的1978年农村不可能有这两样东西,茶叶倒是有可能。

随即苏云便想到刚刚去库房翻找水壶时,好像在角落中看到了两个小罐的东西。

去库房一看,果然是两盒茶叶。

但是,从盒子上的生产日期来看,这两盒茶叶明显已经过期了!

这个苏云倒是不在乎。

在他看来茶叶又不是食物,过期后吃到肚里可能会闹肚子,茶叶过期应该只是口味变差了而已。

苏云试着泡了一杯,除了口感略差外,并没有发霉发臭的味道,这才放心下来。

等拿烟袋锅子抽着旱烟的村长回来时,看到院子不但被扫了,办公室中更是打扫的干干净净,之前乱糟糟的报纸杂志和文件都被摆放的井井有条,甚至连带着信纸钢笔和墨水都整了一番,看上去一目了然。

而苏云还拿着一个有些眼熟的茶壶倒茶水,美滋滋的喝着。

“小云,干的不错啊!”

“二叔,您先坐在这休息一下,我给你倒杯茶水。”

村长喝了口茶水感觉还不错,就笑道:“不错,这些茶和茶壶都是你从库房里翻出来的吧!”

“是啊!我打扫完卫生后有些口渴,这才去库房翻了一下,结果就找到了这套茶具组合。”

“茶叶也在库房角落中发现的,就是因为已经过期很久了,泡出来的茶水口感不怎么好而已。”

苏云解释道。

“能喝上口茶水已经很好了!”

“看来让你来这里打杂还真来对了,不但将这里收拾的井井有条,还能烧水泡茶,让人有口水喝!”

“继续保持,别夸你两句就再给我闹出什么幺蛾子!”

村长很知足感叹的同时,还不忘记敲打苏云一番。

“我哪敢,在二叔您眼皮底下,我就是有什么幺蛾子也闹不起来啊!”

“不过倒是有个事想提前跟二叔您说下。”

苏云决定先给其打个预防针,免得到时候再被其用烟袋锅子狠打一顿,昨天头上被打的两个包到现在还疼哪!

“有事就说,如果不是啥原则性的问题,我肯定不会揍你。”

话是这么说,但手中拿着烟袋锅子比划的动作,威胁的意味十分明显。

好像是在说:别蹬鼻子上脸啊!

“也不是啥大事,二您也知道我能读书识字,所以就想用下办公室里的信纸和钢笔写点东西,你看?”

苏云轻描淡写的说出了自己的请求。

“我还以为什么大事,不就是用一些信纸和钢笔吗?我答应了!”

在村长看来,村大队里除非必要,几乎没人会用信纸写什么东西,所以每年发的信纸都用不完,这才痛快的答应了苏云。

只是,他明显小看了苏云写作所浪费的信纸数量和墨水,等一个多月他发现后,就已经为时已晚。 第10章,半个月 通过两天时间,给所有来村大队办公室的人端茶倒水,给村长读报纸念文件,让苏云这个打杂工作彻底站稳脚跟。

眼看着在两人不省着吃的情况下,家里能吃的东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减少,他只能快速启动了自己的写作计划。

接下来的一周,只要办公室没人,苏云就坐着靠背木椅,趴在宽大的办公桌上,用村大队办公室里的空白信纸奋笔疾书。

可用惯了后世电脑打字的苏云,一开始用钢笔一笔一划的在空白信纸上写字还有些不适应。

等适应后才知道我自己想的有些简单了,即便他写的文章在心中已有腹稿,但用钢笔落实到信纸上时还得结合当下的情况做些修改,这大大拖慢了他写字的速度。

一个小时,也就能写六百字左右,两张格子信纸。

一张格子信纸是四百字,除去标点符号和段落前后的空格,一张信纸也就能写三百余字。

第一天,因为不怎么适应用钢笔写字,只写了六七张。

之后的三四天稳定后,每天都能写十到十五张之间。

很快,一篇上万字的文章就写完了。

但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因为直接在信纸上修修改改的原因,第一版写出来的不但字体不工整,还有很多涂改的地方,想要投稿还得再工工整整的抄写一遍。

好在抄写不同于创作,只需要照搬即可,再加上使用钢笔写字熟能生巧的缘故,让他的写作速度有了大幅度提升。

每个小时从两张信纸的六百字,直接上升到三四张信纸的上千字。

写作用了四五天的时间,抄写却仅仅只用了两天多。

之后。

他就和村长请了小半天假,怀揣着一个星期辛辛苦苦写出来的厚厚信纸,去镇上的邮局,在稿子信封的收件人写上“SX省XA市延河杂志社编辑部”的字样,邮寄了出去。

延河杂志社是本省最出名的杂志,发表过不少脍炙人口的文章和小说。

如魏钢焰《党的女儿赵梦桃》,路遥的《优胜红旗》、《惊心动魄的一幕》和《人生》。

在1978年这个时候,路遥后面两个好像还都没有发表。

之所以选择这家杂志社,是因为这个杂志社距离他最近,邮寄花在路上的时间也最少,可以让他最快的收到杂志社的反馈。

怕稿子不过,苏云还特意在信封上写上“如果不过稿,请原地址退回”的字样。

将稿子寄出去后,他就顿时清闲下来。

村大队办公室的活不多,就是打扫卫生和端茶倒水,然后村长来的时候给他读读报纸。

再加上村长比较负责,在白天村民上工时,都会出去视察,只有早中晚会让他读上一两篇文章或报道,所以之前他才能每天有那么多的时间来写作。

现在将写完的稿子邮寄走后,他顿时就变得无所事事。

关键是每天眼睁睁看着家里的粮食坐吃山空。

就算他偶尔去河里抓鱼,改善自己和大哥家的伙食,但也得吃主食啊!

他原本估计的一个月口粮,在两人没有节制之下,现在只能撑半个月。

所以苏云才有些着急上火。

又怕自己写的稿子不过,万一要是再被退回来后再邮寄别的杂志,又得等上一段时间。

现在他最缺的就是时间,因为家里所剩不多的口粮不允许啊!

将稿子邮寄走后,就在这种煎熬和等待中过了一个星期。

“差不多也该有信了啊!”

想着他们县距离西京市也就一百多公里,就算是这个时代的运输再慢,三四天也该到了。

现在过去了一个星期,正好够一个来回。

不管是退稿还是稿费,也差不多还有信了。

他只算了来回邮寄花在路上的时间,并没有算审稿到确定发不发表的时间。

按照一般编辑部审稿流程,都是先让普通编辑筛查一遍,然后将自认为差不多的稿子让经验丰富的老编辑再审一遍,最后才会将选出来要发表的稿子送到负责拍板的副主编手中。

最后可能还会向主编报备或过目,大多都是走一个形式,一般情况下主编不会对其指手画脚。

稿子确定发表后,最后才会轮到财务走账。

这么一套流程走下来,起码也得个三五天,这就害苦了苏云。

苦等了一周后,他们家断了主食,原本的小半袋子的苞米面吃完了。

白菜也所剩无几,地瓜倒是还有些,也可以充饥,但也只能顶一时。

想着自己手里还有三斤粮票,苏云就决定去镇上换了粮食,说什么他也不能让自己饿着。

一个志向躺平生活的重生者,如果还能让自己饿着了,也太给穿越者丢脸了!

甚至他都不用跟村长请假,在中午村大队办公室没人的时候,就悄悄地上了去镇上的马车。

“大姐,你看看我这粮票能兑点什么?”

苏云也是第一次使用粮票,怕说错,就直接向供销社里一个年青的女营业员问道。

女营业员看了看苏云拿出的三斤粮票,头也没抬就说道:“能兑换三斤白面,或者三斤七两大米,或者五斤苞米面,再或者六斤苞米茬子。”

“想好兑什么了没?”

重生了半个月,苏云连一口白面馒头都还没吃上,所以决定兑一点白面。

苞米面主要是用来做主食窝头的,可以让他们家多撑两天。

苞米茬子是和地瓜一起煮粥的,也得来点。

“嗯,给我兑一斤白面,两斤苞米面,剩下的都兑苞米茬子。”

“事真多!”

三斤的粮票还要兑换三样东西,这顿时引来了供销社里女营业员的鄙视,小声嘟囔了一句后还是给他称去了。

最后,苏云的三斤粮票兑了一斤白面,两斤苞米面和一斤半的苞米茬子。

有了粮食,苏云的心情顿时变好了许多,即便只能让他们家支撑两三天。

回到家后,一下工回家就在客厅抓紧复习的侯香玉,看到苏云手里提着的白面和苞米面,便知道他这是把自己的那点粮票兑换了。

别看每天都是苏云做饭,但她对家里的粮食情况也都了如指掌。

只是苏云一直说他有办法,这才没有过多干预。

但现在见其连他身上仅有的那点粮票也兑换了,便知道情况可能已经不容乐观。

也就是想着自己身上的粮票还能够支撑个十天半个月,她才能稳住,强迫让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到高考复习资料上。

可是,当见到苏云兑换的粮食当中竟然还有一斤白面时,这让感觉自己快吃不上饭的侯香玉顿时就忍不住了,开口质问道:

“苏云,你怎么还兑换了白面啊!” 第11章,柳暗花明? “好久没吃过白面馒头,有点馋了,就兑换了一斤。”

“放心,我心里有数,肯定不会让咱们家断粮,让你饿着的。”

苏云解释完后又安慰两句。

其实现在他说的这些话连他自己都有些不相信了,一个星期了杂志社都没有回信,是不是没有过稿,直接将他的稿子扔到垃圾桶里了?

“最好如此,以后咱们俩早晨和晚上都别吃主食了,光喝苞米地瓜粥就行。”

侯香玉明显也没有指望苏云,而是做出了紧衣缩食的决定。

如此一来,原本只能吃两三天的主食,现在直接延长到了五六天。

可是光喝粥也不顶饿啊!

之后的两天,两人虽然品尝到了久违的白面馒头,每顿也都是吃得饱饱的,但上午和晚上因为光喝粥不吃主食的原因,饿的很快。

快到中午饭点的那一个多小时还好些,饿了可以喝水充饥。

但是睡觉之前就十分难熬了,饿肚子的滋味让两人都辗转反侧难以入睡。

以至于两人晚饭后只能早早地上床睡觉。

晚上睡得早了,第二天早上就醒的早,其实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什么,只是将睡觉之前的饥饿转嫁到第二天早上而已。

又过了两天,眼看着快断粮的苏云,没有等到杂志社的回信,反而是等待了一场久违的雨水。

屋漏偏逢连夜雨。

地里干旱的庄稼倒是好了,可苦了像苏云他们家这样破房子的人家,外面下雨,屋里也从房顶的缝隙中“噼里啪啦”的漏雨。

苏云和侯香玉两人只能将家里所有容器都翻找出来,接雨水。

好在床的位置没有漏雨,但晚上得留人将接满了雨水的容器倒掉,否决时间一长屋里肯定得淹了。

“女侠,你明天不但得上工,还得趁着休息时间复习高考资料,晚上就我来守夜吧!”

“我在村大队办公室里打杂,就是打扫卫生,端茶倒水和读读报纸,很轻松,累了困了还可以趴在办公桌上休息会。”

苏云当仁不让,主动承担起了这个任务。

“你这小身板,能行吗?”

“肯定能行!”

男人怎么能说自己不行。

别看现在的他依旧有些瘦弱,但经过这半个月顿顿吃饱饭的前提下,还是让他身上长了点肉,虚弱的身体也有了些好转。

侯香玉也没有再坚持。

但听着屋里“滴滴哒哒”的滴水声,她也是过了好长时间才让自己睡了过去。

等醒来时,外面的雨已经停了,苏云也躺在了床的另一半呼呼大睡。

这次侯香玉并没有叫醒他,而是自己笨手笨脚的做起了早饭。

其实,这段时间苏云做饭的时候,负责烧火的她都会偷偷观看,所以对做饭的流程早已经烂熟于心。

可是,等到自己动手的时候,不知为何就变得困难重重起来。

先是生火时不小心用了有些湿的柴火,弄得厨房浓烟滚滚。

再是填水时加少了,等觉得快熟的时候才发现锅里都快烧干了,只能再次加水。

地瓜煮的时间一长,顿时都变成了小碎块或浆糊状,让原来液体状态的苞米地瓜粥变成了固态。

等太阳晒屁股时,苏云被叫醒,简单洗漱一番后还哈欠连天的坐在饭桌前,看着固态状的苞米地瓜粥愣住了。

心道:我这也没上太空或月球啊!怎么还整起了太空饭?

漂亮媳妇侯香玉做的饭?

那没问题了!

对一个不会做饭的人,就别那么高的要求了。

在苏云看来,能顺利将饭做出来已经是谢天谢地了!

至于能不能吃?有没有毒?

想来只有试过才知道。

不过,这种只放水、苞米茬子和地瓜的粥,想来应该不会出现炒菜那种盐糖放错,分不清醋和酱油的情况。

就是想放,他们也得有才成啊!

佐料他们家现在只剩下盐了,还是吃多了会得大脖子病的大粒盐。

“苏云,你大半夜没睡肯定饿了,快点尝尝我煮的粥!”

如果不是侯香玉眼中的关切神色十分纯粹,苏云绝对会以为拿他来试毒来着。

用筷子挖出一小块固态的苞米地瓜粥,苏云迟疑一两秒钟后才放进了嘴里。

“算了,死就死吧!”

带着这种想法,苏云闭上眼睛大口咀嚼。

却没想到竟然味道还真不错。

将苞米茬子都煮成了浆糊,和碎了的地瓜完全融合到了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虽然煮成了固态,但却柔软适中香甜可口,唯一的缺点则是吞咽有些费劲,也费唾液。

这让苏云想起来后世经常吃的鸡蛋糕。

只是他现在吃的固态苞米地瓜粥,比鸡蛋糕密度更大。

倒是很适合没牙的老年人吃,也容易消化。

“味道不错!”

听到苏云中肯的评价,侯香玉显得十分高兴,也用筷子吃了起来。

“确实很好吃。”

可能是自己劳动之下的产物,侯香玉吃得很愉快。

你开心就好!只是以后还是别做饭了!

“要不你再去睡会,我等会去村大队给你请半天假。”

吃饭后,侯香玉不但主动承担起了洗碗的工作,还开口说道。

“不用,我已经睡了三四个小时,现在吃饱了反而不怎么困了。”

嘴上这么说,苏云心里想的全是杂志社回信的事,他哪里能在家里呆得住。

在村大队办公室,他能第一时间知道杂志社回信的情况,因为邮差会将全村的信件都送到村大队办公室中,然后再由村大队分发下去。

如果实在困了,他还可以趴在村大队办公室的桌子上眯一会。

再加上今天家里还剩最后两个窝头,明天又要断粮了。

如果今天再收不到杂志社的回信,或者说再收不到杂志社的稿费,他家真的就要断粮了!

跟大哥借粮?

想着连大嫂和两个侄子午饭都只吃半个窝头的情景,苏云这嘴怎么都张不开。

跟侯香玉要粮票?

他早就将管饭的大话说了出去,再加上他有点大男子主义。

况且,自己之前想的是在其备考期间多出点力,保证两人的基本生活,这样一来,等对方考上大学后也肯定不好意思反悔给自己在城里找工作的事。

所以不到迫不得已的时候,苏云不想跟侯香玉开这个嘴。

等到了村大队办公室,听到抽着旱烟的村长和村会计聊工分的事,苏云才有了主意。

“二叔,你看我能不能先从村大队预支些粮食?到分粮的时候再从我分的粮食里面扣。”

等村会计走后,苏云就单独跟村长开口说道。 第12章,和村长的对话 “怎么,家里断粮了?”

村长对苏云假的情况也略知一二,以前一个人时都经常靠哥哥姐姐接济,现在娶媳妇后,又多了一个吃饭的人,消耗翻倍之下,断粮都是迟早的事。

这也是村长一开始不答应他请假的原因,每天半个工分的割猪草虽然不能让苏云吃饱,但有哥哥姐姐的接济也饿不死。

“嗯!”

都已经快吃不上饭了,哪里还在乎丢不丢人啊!

村长其实已经猜到了这个结局,只是没想到来的这么快。

拿起烟袋锅子“吧嗒吧嗒”抽了两口旱烟后才开口说:“别说村里没有这个惯例,就算有我也不能给你破。”

苏云闻言,心中顿时凉了半截。

“其根本原因是村大队也没有什么余粮,有的只是种子和牛马驴骡的饲料粮,这些粮食关系到明年的收成,是不能动的。”

“不过,村大队的粮食不能动,我自己家的粮食倒是可以借给你一些,让你渡过这半个月。”

“等半个月后,将麦子收完后就会分粮,到时候你就有粮食吃了。”

苏云闻言,这才想起来现在地里的麦子都快熟了,马上就可以分粮的事,顿时面露喜色。

“太好了,这样一来,我就不用再为没有粮食吃发愁了!”

“别高兴的太早,你自己什么情况自己应该清楚,就你之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赚的那点工分,根本分不到多少粮食。”

“也幸亏你媳妇能干,每天赚的工分都比一般妇女都多,你俩加在一起,分到手的粮食省着点吃的话,应该能撑到九十月份的玉米秋收分粮。”

村长见不得苏云嘚瑟,就赶紧敲打一番。

“嗯嗯,二叔说的是,我以后肯定省吃俭用。”

现在有求于人家,苏云当然只能顺着说。

“二叔,你看什么时候去您家……”

“现在就跟我走吧!”

村长也没为难苏云,毕竟都已经断粮了。

跟着村长身后,闻着二手烟的苏云顿时就咳嗽起来。

“咳咳!”

“你这身体真不行,还得好好养养啊!”

“嗯,这半个多月顿顿吃饱饭,已经好了不少,就是没有什么像样的菜,也吃不上什么肉,这才养的慢一些。”

不小心之下,苏云说出了实话。

“什么,这半个多月你们俩顿顿都吃饱饭?怪不得断粮断的这么快,真是造孽啊!”

“现在家家都吃不饱饭,你还想吃肉,你咋不上天啊!”

感觉这老头子有要反悔的架势,苏云怪自己嘴欠的同时,赶紧保证道:

“二叔,我这不是已经知道错了吗!”

“您放心,我之后肯定省吃俭用,不白白浪费您的粮食。”

“希望你能说到做到吧!咱们可说好了,我这是借你粮食,不是给你粮食,等半个月收粮后我可得从你的份子里面扣除的!”

村长感叹一番的同时,还不忘记强调是借不是给粮的事。

“都是乡里乡亲,干嘛那么斤斤计较啊!”

苏云小声嘟囔了一嘴。

但却被走在前面的村长听到了,顿时生气道:“至于,你以为我的粮食是大风刮来的啊!”

“再说了,我只是远房二叔,不是你哥哥姐姐,能这么帮你你就该知足吧!”

说是这么个理,苏云也知道村长这个远房二叔别看打自己的时候挺狠,平时对自己确实不错。

但是,男人嘛,感觉这么被人训很没面子,就继续顶嘴道:“二叔您不是还有工资吗!再加上分粮分的不少,怎么着家里的条件也比村里其他人要强很多吧!”

“不说大鱼大肉吧!隔三差五的吃点肉总该有吧?”

苏云没想到,自己的话正好戳到了老头的痛处,顿时就和他唠叨起来。

“就你自己要养家,难道你二叔我不要养家吗!”

“你大爷爷和大奶奶都年纪大了,干不了什么活,不出工之下就没有粮食分,只能我来养着。”

“两儿子家里也过得紧巴巴的,都将孙子孙女撵到我家里吃,我和你二婶要照顾五口人,就算有每月发的那点工资,也顶多能勉强让他们吃饱饭而已。”

“隔三差五的吃肉更是想都不敢想。”

“但我知道你小子这半个月可是没闲着,去小河里抓过好几次鱼,顿顿都能吃饱饭,偶尔还能炖点鱼汤喝,你这半个月的小日子都比我过得好啊!”

听到说自己抓鱼和炖鱼汤的事,苏云哪里还能不知道老头子的意思,就赶紧表态道:

“之前不是知道二叔您过得好吗!这才没有想到您。”

“以后您就瞧好吧!我要是再去抓鱼炖鱼汤了,或是有了什么好吃的,肯定第一时间想着您。”

这么好的事老头子竟然没有答应,而是有些欣慰的说:“还算是说句像样的话,不过我老头子没那么娇气,你有好吃的还是多想想你大哥,他们家过得本来就不容易,平时还得经常接济你。”

“您放心,我肯定想着我大哥一家呢!”

“这半个月抓鱼做的几次炖鱼汤,我每次都给我大哥家里送一大碗。”

苏云知道老头子误会自己是白眼狼了,就赶紧解释道。

“嗯,还算你小子有良心。”

“你爸妈走得早,全靠你哥哥姐姐将你拉扯大,不但你大哥经常接济你,你二姐嫁人后也是经常给你汇钱,所以人不能忘本。”

“不管你以后有没有出息,都不能忘了你大哥和你二姐对你的好,等什么时候有能力了再报答他们。”

“你可以对不起任何人,但唯独不能对不起你这两个哥哥姐姐。”

老头子语重心长的一番话说的有些沉重,同时也让苏云知道了那个素未谋面的二姐,原来对自己这么好。

甚至可以说一点都不比经常接济他的大哥差。

要知道当下的观念可是出嫁随夫,二姐一个已经出嫁了的女人,在这个很多人都吃不饱穿不暖的特殊年代,竟然还能经常给他汇钱。

这其中的难度可想而知。

虽然这些都是给予前身的恩惠,但是已经雀占鸠巢的苏云却没打算不认账。

只是现在他还不知道这个二姐的姓名,已经嫁到了何处,问别人又怕暴露自己重生者的身份,这才只能徐徐图之。

不过面前的老头就是一村之长,或许可以从他身上找找突破口。 第13章,族谱与稿费 “二叔,咱们村有族谱吗?”

如果可以看到族谱,只要顺着自己的名字往上找,肯定能找到大哥和二姐的名字。

“有啊!不过现在人都吃不饱饭,谁还有功夫整那玩意,好像得有几年没动了吧!”

只是几年没动的话,上面应该有我和大哥二姐的名字。

“那族谱现在在哪?”

“之前是放在祠堂里,自从前些年祠堂在一个大雨之夜塌了后,就挪到了村大队,好像就放在库房里面的一个箱子中,你白天没事的时候翻一翻就能找到。”

听到村长这么说,苏云才知道这族谱原来就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要是自己稍微勤快一下,翻翻库房或许就能早一点知道大哥和二姐的姓名了。

这会功夫已经跟着村长来到了他们家。

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院,三间堂屋,外面还有一间厨房。

三个最小三四岁,最大七八岁的小孩在院子里玩耍,一个五十多岁驼背的农村妇女,见老头子回来了,便有些诧异。

“老头子,你不是去村大队了吗?怎么这个时候又回来了?”

“还不是这个混账小子,结了婚也不知道省着点吃,现在家里断粮了,你去给他拿十几斤苞米面,再来几斤苞米茬子,让他挨到半个月后的分粮再说。”

村长说完后就在那抽闷烟。

“二婶!”

苏云赶紧从其身后出来,乖巧的喊道。

“是小云啊!肯定是刚结婚,又没有老人看着,两个小年轻嘴没把住多吃了点,你二叔年轻那会儿也和你差不多,慢慢就好了!”

二婶倒是挺通情达理,顿时赢得了苏云的好感。

“你个婆娘,和小辈说这个干啥!”

“咋滴,你在外面威风惯了,还想打我不成!”

二婶可不怕他在村里说一不二的村长,她在家里伺候完老的还得伺候小的,有恃无恐。

“不跟你一般见识,我先去地里看着他们出工了,你等会自己回村大队办公室吧!”

被自家婆娘弄得很没面子的村长,也不愿意待在这里,和苏云说了一声后就拍拍屁股走了。

“二婶威武!”

苏云由衷的夸赞道。

“都是一家子,我也只能跟他发发牢骚,其实你二叔也不容易。”

兢兢业业的将苏楼村大队上千人管理的井井有条,肯定不容易啊!

“你这孩子还是太瘦了,身体也弱,要是有条件还是得好好的补一补,否则以后想补也都晚了!”

看着骨瘦如柴的苏云,二婶又唠叨了一句后才转身去屋里给他取粮食了。

一番感谢后,苏云有些气喘吁吁的扛着十多斤苞米面和五六斤苞米茬子先送到了家里,然后才返回到了村大队办公室。

“这身体也太弱了,补只是一方面,还是得多锻炼锻炼。”

喝了一杯热茶,休息一会儿后,苏云就去厨房里翻找族谱了。

十几分钟过去,苏云再次从闷热的库房出来后已经又变得大汗淋漓,好在手里已经拿到了他要找的族谱。

随便抹了两把脸上的汗水,苏云来到办公室后就迫不及待的翻看起来。

族谱封面写着“苏楼族谱”四个大字,外表看着像一本书,展开一看才知道是一张一米长宽的牛皮纸折叠而成的。

族谱之上一个个名字自上而下配列,用线连接起来,就算是什么都不懂的人也能一眼看懂。

只是因为这是全村人的族谱,有着大几百上千人,字体很小。

再加上名字都是毛笔字,辨认起来有些困难。

等苏云好不容易找到了自己的名字后,才在同一支下找到了大哥二姐的名字,分别是苏国龙和苏凤。

大哥苏国龙的旁边还写着李氏二字,想来这就是大嫂,姓李。

在大哥苏国龙下面还有两个名字,分别是苏福和苏瑞,这应该就是两个侄子的名字。

找到大哥一家人和二姐的名字后,苏云这才彻底松了一口气。

这算是了了他的一桩心事。

至于其他人就没必要记住了,大不了以后见了人不喊称呼,不礼貌就不礼貌吧!总比被人知道他不是原来的苏云,被当成小白鼠解剖要好吧!

将族谱放回去后,苏云又想到了最近让他心心念念的杂志社回信。

“怎么回事?稿子都已经寄出去十二天了,就算快递再慢也该有回信了啊!”

“难不成,稿子没过之下真的给我扔到了垃圾桶里不成。”

苏云是越等越没有底气。

一开始,她还想着拿到稿费后干什么?

买白面蒸白面馒头,买五花肉炖红烧肉,去镇上买烧饼、煎包、肉盒、粽子等好吃的,喝让他馋的流口水的羊肉汤等等。

五六天过后,他就开始担心稿子会不会被延河杂志社的编辑退回来,以及退回来以后下一个是投BJ的当代,还是投上海的收获。

现在十二天过去了,苏云严重怀疑自己的稿子十有八九是被毙掉后,扔进了垃圾桶。

好在他手里还有涂改的首稿,实在不行,他还可以花两三天再抄写一遍。

“再等最后三天。”

至于再写一篇新的文章,苏云也不是没有想过。

但他对投稿的文章还是十分有自信的,毕竟那可是被大导演拍摄过电影,感动了全国无数人的故事。

即便这次可能被延河杂志社毙掉了,但这只能代表他们不识货。

苏云相信,总有慧眼识珠的杂志社。

事实表明,苏云想多了。

他的稿子并没有被毙掉,更没有被扔进垃圾桶,反而是稿子一到将延河杂志社编辑部,顿时将整个编辑部的编辑都感动地不行。

年轻的编辑都忍不住流下了眼泪,那些四五十岁的老编辑也都看得眼睛发红。

在全编辑部的一致同意下,当天就送到了负责拍板的副主编手中。

第二天,负责拍板的副主编就直接拿下了一篇已经定稿的文章,让编辑部以最快的速度校准错别字,再安排到两三天之后,就要送去印刷厂印刷的当月发布的杂志上。

效率不可谓不快。

就是在给苏云结算稿费时,编辑部内部出现了分歧。

二三十岁的年轻编辑认为,为了留住这么好的作者,应该在稿费方面破例,提升到老作者每千字5-7块,留住作者的同时,也不要让其他杂志社抢过去。

但老成持重的编辑则是认为苏云再好也只是个新人,上万字的文章按照新人每千字2-4块的顶格稿酬来算,也有五十多块,堪比他们一两个月的工资,也不少了,所以不能破这个例。

为此,编辑部僵持了好几天都没有什么结果。

之后还是副主编知道此事后,排版先按照新人顶格每千字4块来算,之后的文章再按照老作者稿酬计算。

最后,当走完财务流程时,正好差不多赶上这一期的杂志从印刷厂出来,便决定再等上一两天,将这一期杂志和稿费一起邮寄给作者。

一般作者肯定都喜欢看到:自己写的文章发表在杂志之上。

可苏云不是一般作者。

如果苏云知道是这些个乱七八糟原因才耽误了杂志社的回信,肯定会说:别吵吵了!先给点钱让我吃上饭啊! 第14章,说,是不是对我有什么企图? 当天傍晚。

苏云回家后,已经出工回来复习高考资料的侯香玉就问起了粮食的事。

“苏云,这些苞米面和苞米茬子是从哪来的?”

“这是跟村长家借的,本来是想跟村大队借呢!但是二叔说村大队的粮食都是给来年留的种子和牛马驴骡的饲料粮,不能借给我,于是就将自己家的粮食借给我一些,到时候从半个月后麦收分粮里扣除。”

苏云解释道。

“嗯,我来的晚,没想到半个月后就要麦收分粮了,否则我这的七八斤粮票也能让咱们俩支撑半个月。”

侯香玉没有露出有粮食的高兴,反而是自责起来。

“你又不是土生土长的农民,不知道什么时候收粮分粮也正常。”

“你那点粮票就先收着,当做咱们家最后的存粮,实在没办法了再拿出来也不迟。”

安慰一番侯香玉后,两人一个烧火一个做饭,很快就将晚饭做好了。

吃完饭后,苏云坐在院子里的树下乘凉,看着一边趁天还没黑,抓紧复习高考资料的侯香玉,便忍不住开口说道:

“女侠,你这样白天出工,光靠早中晚休息的时间复习,在高考之前能复习的过来吗?”

“复习不过来也没办法啊!总不能不出工吧!”

侯香玉也有些苦恼,白天早中晚休息的时间根本就不够用,晚上复习又太费蜡烛。

“现在距离高考也就不到四十天了,要不我跟二叔说说,这高考前的一个多月就给你请假好了!”

“这样你白天就可以在家安心复习高考资料,也不用晚上点灯熬夜的看书了!”

“否则我真怕你别这次高考没考上,到头来还将眼睛给熬坏了,落了个近视,到时候戴上眼镜可就没有现在这么漂亮了!”

苏云这一番话说的发自肺腑,老成持重,绝对没有惦记长相漂亮侯香玉的想法。

他现在经过半个月的规律作息和顿顿吃饱饭,虽说胖了一点点,身体弱的毛病得到了一点改善,也还没有达到正常人的水准,就更不用说对付外表看似柔弱,其实手劲贼大,会点功夫的侯香玉了。

恩,顶多是抱着欣赏的态度,怕戴眼镜破坏了这份美好。

侯香玉一开始听着还有些感动,毕竟两人只是假夫妻,苏云不但拿出自家的粮食和她分享,还能这么为她着想,实在是出乎她的意料之外。

但最后说她别没考上大学,还将眼睛给熬近视,戴眼镜不漂亮的话,顿时让傲娇的侯香玉有些生气。

“这次我肯定能考上大学,难道我戴上眼镜就变得不漂亮啊?”

听着侯香玉那有些不善的语气,和放下书准备暴起发难的动作,苏云只能认怂。

“哪有,我只是说可能,女侠永远都是那么国色天香、沉鱼落雁、如花似玉、闭月羞花、玉骨冰肌、花容月貌、秋水伊人、一笑倾城……”

“好了,哪有你这么夸人的,再说下去我就成仙女了!”

“我也不是不识好歹之人,你对我的好我知道……说,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是不是对我有什么企图?”

侯香玉前两句说的原本和声细语,最后一句话声音突然升高之下,脸色也为之一变,并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站起来用一只手按住苏云的肩膀,两只大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他。

吓得他差点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我……我……我……”

我了半天也没说出来一句整话。

“我什么我,好好说话!”

侯香玉雷厉风行道。

“女侠,你先松开!你这样我害怕,所以……”

“行了,瞧你那点出息!”

侯香玉收起刚才那股子霸王之气后,又变成了那个乖巧可人的漂亮美人。

“说吧!”

连带着说话的语气,也变成了原来的和声细语。

如果不是背后出了一身冷汗,苏云都怀疑刚才那一幕是自己产生的幻觉。

心想:看来还是小瞧了候香玉,这哪里是身手了得的女校,简直是山寨的女土匪。

而且还是匪首的存在,自己则是快成为压寨丈夫了!

心中念头乱闪,嘴上却不敢丝毫怠慢,开口解释道:

“女侠,我哪敢对你有什么企图,就我这体格子都不够你一只手打的。”

“之所以对你好,也是因为相处久了,不想看你那么累,况且咱们现在已经解决吃饭的问题,只要你一个多月后的高考好好发挥,不但你能如愿以偿的考上大学,返回省城,我也能跟着一起去省城工作,后半辈子成为一个城里人。”

“关心帮助你,也可以说是帮助我自己。”

看着侯香玉满意的点了点头,苏云这才知道自己这一关是过去了。

心中顿时松了一口气。

其实,美人在前,谁又能忍住爱美之心,即便苏云是从后世而来的重生者也不能摆脱这个定律。

再加上这个漂亮的女孩自强自立,即便是和身体羸弱的前身签订“约法三章”的协议,也并没有占前身便宜的意思。

只是和她假结婚,就有可能获得一个后半生成为城里人的机会,对前身来说很划算!

相比而言,本身是女孩的候香玉付出的则更多。

即便两人是假结婚,但领的结婚证却是真的,离婚后如果再结婚就变成了二婚,这对一个女孩的伤害可以说是巨大的。

并且,考大学还得看候香玉自己的努力,考上大学也是其努力下的结果。

回城也是得在考上大学后才能完成的事。

虽然其人有点小傲娇,但在苏云看来并不是缺点,反而因此给两人的生活带来了不少的欢乐,是优点。

当然,也仅仅只是处在喜欢或十分欣赏的阶段。

这是两人结婚后相处了半个多月,自然而然之下慢慢发生的,连苏云自己都没有察觉到这种变化。

反而是身为女性,对感情比较敏感的侯香玉,在苏云一次次不经意间的帮助下,察觉到了自己的心动,这才选择直面问题。

虽然苏云给出的结果很充分,但女人的多疑,还是让她保留了一丝怀疑。

想要彻底查明真相,就只能以多对注意苏云的所作所为,由其行动来判断其心中所想,是不是如她想象中的那般,对她有什么企图。 第15章,姗姗来迟的稿费 翌日。

苏云去村大队上班时并没有直接和二叔提侯香玉请假的事,自己想请假都不给请,肯定也不能轻易答应侯香玉这个他们家主要获得工分劳力的请假。

在他看来,想要办成此事,需要一个合适的契机。

或者是一个可以说服二叔给假的理由。

在村大队办公室中焦急的等待一天,依旧没能等到杂志社的回信。

很快便来到了苏云定的第三天,也是最后一天。

这天是6月15号,正好是月中。

苏云这个时候已经基本确定自己的稿子被杂志社毙掉后扔垃圾桶了,正准备着明天再抄写一遍的稿纸和钢笔,就听到了村大队办公室小院大门口的自行车铃铛声。

“叮铃铃!叮铃铃!”

“苏楼来信了,快出来一个人取。”

苏云快步跑到小院门口时,便看到一个身穿深绿色制服的年轻男子,骑着一辆喷着和制服颜色差不多的绿漆,前面和后面都有两个深绿色帆布包,上面清洗的印着“中国邮政”四个大字。

“李哥,信都给我吧!”

苏云来村大队办公室打杂也有半个月了,早就认识了负责跑他们这一片,二十五六岁的邮差李勇。

将几封信件和报纸都交给苏云后,李勇就一脸羡慕的笑着说:

“苏老弟,这次你们苏村可厉害了,竟然出了一个作家。”

“信里面最大的那个包裹,就是咱们省最出名的延河杂志社寄来的杂志样书。”

“我以前也给这家杂志社投过几篇稿子,可惜都没有发表过。”

“作家的名字叫苏云,苏老弟你认识不?我这里还有一份他的汇款单,这个不能村大队代收,必须得交给他本人。”

等李勇跟机关枪一样嘟嘟完他要说的话后,苏云才反应过来:自己的稿子不但过了,杂志社还发来了样书,同时还有他最关心的稿费。

也幸亏现在村大队就他自己,否则看李勇的架势,还不得嚷嚷的全大队人尽皆知啊!

这可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李哥,能不能求你个事?”

“什么事?只要你将你们村这个叫苏云作家在哪!我就能跟他请教写作经验,说不定我以后写的文章也能发表了,所以苏老弟有什么事尽管说。”

李勇这个时候像是吃了兴奋剂一般,嘴里说出来的话都不带停顿的。

“就是,我们苏楼出个作家的事能不能帮忙保密。”

苏云说出了自己的请求。

“为什么?”

这让李勇很是不解。

在他看来,能在延河杂志社这上面发表文章的作家,赚稿费肯定是次要的,出名才是最主要的。

功成名就,最终不都是要的名吗!

只要有了名,不但可以光耀门楣,也可以在亲戚朋友和同事面前扬眉吐气。

甚至,在这个物资极度缺乏的特殊年代,人们都吃不饱穿不暖的前提下,接受教育的程度普遍偏低。

就像苏楼村大队,一个大几百上千人的村子,如果不算上上山下乡的知青,村子里能识文断字的人可以说是屈指可数。

就更不用说会写文章,并能在延河这种在全省最出名,在全国都小有名气的杂志社上发表过文章的作家,就是在全县都寥寥无几。

由此可见作家在人们心中的分量。

在这个时代,看似因为大量有文化有知识的青年上山下乡,对文人不怎么友好。

但在全国受教育率偏低之下,又十分羡慕那些能识文断字的人。

而能写出好文章刊登在报纸上或杂志上的作家,更受人们尊敬。

而邮差李勇,就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想要借此一举成名,从而实现自己婚姻事业的双丰收。

可是,他前几年趁着休息时间,写了几篇稿子,并且怕不过稿之下每篇稿子都抄了好几份,几乎有点名气的杂志社他都邮寄过,但却都石沉大海。

虽然现在依旧偶尔抽时间写作,但却没有了一开始的冲劲。

现在突然在身边出现现了一个,能在延河这种全省最出名的杂志上面发表文章的作家,顿时像打了一剂强心针一般,让他兴奋莫名。

他恨不得到处为其扬名,以求对方能在写作上对他指点一二。

这样他写的文章也就有在杂志上发表的可能。

现在面前的“苏老弟”让他为其保密,这怎么能让李勇理解!

“李哥,因为我就是你口中的那个作家苏云。”

“什么?你就是苏云?”

“真的假的?”

也不怪李勇不相信,在他看来这能在延河杂志上发表文章的作家,怎么也得三十岁往上,有着丰富的人生阅历和底蕴。

但看着嘴上没毛,只有十八九岁的苏云,李勇是怎么都和作家挂不上钩。

“要不要我回家给你拿户口本?”

原本只是苏云的一句玩笑,没想到李勇竟然还真的点了点头。

“要的要的。”

“如果仅仅只是信件,我就直接交给村大队了,但是还牵扯到汇款单,关系到作家的稿费,不得不慎重!”

反正苏云在李勇眼中看到的是满满的不相信,怀疑他是个骗子。

无奈之下,苏云只能带着他来到自己家,将户口本拿到李勇眼前后,即便他看着上面的苏云名字和户口信息,眼中依旧是有些难以置信。

但相不相信是他自己的事,在确认苏云是其本人后,李勇还是将稿费汇款单递给了苏云,并嘱咐道:

“苏老……苏作家,想要取钱,你就得拿着汇款单、户口本和村大队开局的介绍信到镇上的邮局才能取款。”

“介绍信是什么东西?”

苏云在后世就听说过介绍信,没想到重生到这个时代后,第一个需要介绍信的竟然是领稿费。

至于介绍信里面具体写了什么东西,他一点都不了解,所以就逮着和前身不认识,又因为他作家身份十分积极的李勇问了起来。

“这种取款的介绍信其实和开的本地身份证明一样,证明你是这个人就行。”

苏云闻言,顿时就明白了这介绍信是怎么回事。

他给侯香玉办过本地身份证明,所以李勇一说他就明白了。

“李哥,以后还是喊我苏老弟吧!”

“之前那个让李哥你替我保密作家身份的事,你看?”

苏云就生了一番李勇的称呼后,又旧事重提道。

“苏作……苏老弟,既然你本人都这么说了,我肯定帮你保密。”

“不过我也是一个喜欢写作的人,平时没事的时候也写了点文章,希望苏作……苏老弟能抽出一点宝贵时间,帮我指点一下。”

李勇顺势提出了自己的小小要求。

苏云在有求于人家的情形,也只能暂时答应下来。 第16章,有钱了也烦恼 好不容易将李勇打发走后,苏云这才有时间查看汇款单上的金额。

52块8毛钱。

钱不多,但也要看放在什么时候。

如果这点钱放在后世,也就只能吃一两顿饭,买一件T恤的钱。

但如果放在物资极度缺乏的1978年,在烧饼五分钱一个,羊肉汤两毛钱一碗的当下,不但能解决他现在吃饭的口粮问题,还能让他过上一段时间的富足生活。

“有钱了干点啥呢?”

肯定是之前想的买白面,蒸白面馒头,买五花肉炖红烧肉,去镇上买烧饼、煎包、肉盒、粽子等好吃的,喝让他馋的吃流口水的羊肉汤等等。

想到就干,至于村大队开具的本地身份证明,苏云自己就能开。

他见过给侯香玉开具的本地身份证明,只是改下名字就可以了,村大队的公章就在办公室,他自己盖上就行。

想到就干,苏云取出一张空白信纸,拿起钢笔就写了起来。

“兹有我苏楼村大队苏云同志一名,男,19岁,家在苏楼村东南角,父母双亡,大哥苏果龙和二姐苏凤均已成家,现只有孤身一人,特此证明。”

然后在右下角写上村大队的具体名称和时间。

“西凤县清河镇苏楼村大队,1978年6月15日。”

最后,在抽屉里翻找出村大队的公章和印泥后,就将红红的章盖了上去。

现在手里已经有了汇款单、户口本和本地身份证明,凑齐了要去镇上邮局巨款的证明材料,苏云是一刻都不想多待,直接走路奔向了镇上。

至于杂志社给他邮寄的样本,他早就取出来,将信封烧掉后,堂而皇之的放到了村大队里。

放家里怕侯香玉发现,他现在还不想暴露写文章赚钱的事。

如果二叔倒是问起了,他就说是自己找邮差李勇买的,想来有求于他的李勇,不会戳穿他。

至于欣赏自己发布在杂志上的文章?

苏云表示不着急,等先解决生活上的问题后,没事的时候再来看也不迟。

反正写文章投稿对他来说就是一个赚钱供他改变生活质量的工具,他并没有像李勇那般看得那么重。

刚走出村子苏云就有些后悔了。

现在正值六月中旬,临近夏至,即便没有到一年当中最热的时候,温度也达到了三十度。

再加上头顶的炎炎烈日持续的烘烤之下,连带着眼前的路面上都产生了扭曲感。

苏云知道,这是高温之下的一种现象。

即便路边上时不时的都会有阴凉的树荫,但走在这种环境中也让他大汗淋漓。

这种天路上也没有什么行人,更没看到过往的马车,这可就害苦了赶路苏云。

没办法,既然都已经走了一小段路,半途而废也不是他的风格,只能硬着头皮往镇上走。

虽然一路上都没有遇到可以乘坐的马车,但他也在靠近村庄的路段跑老乡家里讨口水喝,这样才不至于让他那原本就瘦弱的小身板,因为天热脱水而晕倒在路上。

好不容易千辛万苦的走了一个多小时,来到镇上的邮局,凭借汇款单、户口本和自己开具的本地身份证明取出52块8毛钱的稿费后,在准备买五花肉时却遇到了问题。

“服务员,给我切几斤五花肉。”

苏云知道现在的猪肉很便宜,都不到一块钱一斤,所以身上有钱后,第一时间想到的便是弄点肉补补身体。

“请先出具肉票和相对应的钱,我才能帮你切肉。”

供销社女服务员的态度却没有他想象中的热情,反而是让苏云先拿票和钱,就好像是欠她钱一般。

“票?什么票?”

这是苏云重生到这个时代后的第一次买肉,之前用粮票直接就换了粮食,所以不清楚为什么要钱的同时还要票。

“笑话,卖肉当然要的是肉票了,不但有肉票,还有布票、糖票、缝纫机票、烟票、肥皂票、煤油票、盐票、火柴票、豆腐票、煤球票等等。”

听着从女营业员口中滔滔不绝说出的各种票卷,苏云这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来,这个特殊时代卖东西还需要票的事。

票卷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在全国物资都极度缺乏的情况下,便有了通过票卷来限量购买的规定。

随着改革开放后,经济的不断发展,物资也变得逐渐充裕起来,到了八十年代,一些地区就逐步将一些物资充盈的票卷废除了。

直至九十年代,才彻底废除了各种票卷,人们买东西再也不受票卷的限制。

“没有肉票就不能买肉吗?”

苏云怀揣着五十多块钱,有些不死心的问道。

“不能。”

供销社的女营业员拒绝的非常干脆和不留余地。

看来是真的没票不行。

“没票就没票吧!大不了我去买不用票的东西。”

他记得之前跟着侯香玉一起去县城报名时,买过大烧饼和胡辣汤,就没有给票。

简单总结起来便是:一些原材料都得用票,如肉、面粉、食用油、盐和糖等,但是做出来的成品却大多都不用票,如馒头、烧饼、煎包、肉盒、粽子和羊肉汤等。

“既然这样,我就直接花钱买这些做出来的成品好了!”

“大不了就是贵点而已!反正我现在也不差钱。”

如馒头,原本面粉是1毛6分钱一斤,能做5个大白面馒头,而大白面馒头的价格却是5分钱一个。

抱着不差钱的想法,苏云来到市场上就是一顿横扫。

大白面馒头、烧饼、肉盒和粽子都各买了十个,煎包因为体积小买了二十个,并打包了两份羊肉汤。

如果不是考虑到自己体弱,估计苏云还得再多买些。

就算是这些,也有小二十斤,要是走路的话,根本背不到家里。

所以他只能在回村方向的路口等,一直等到可以乘坐大半程的马车后他才拿着东西返回了村。

拿着一堆吃的,苏云没敢返回村大队,而是抄小路直接回了家。

等回到家时已经过了饭点,肚子饿的咕咕叫的侯香玉正在家里一边看书,一边忍受着饥饿等待着他。

当苏云将手中提着一堆吃的摊到她面前时,侯香玉并没有露出欣喜之色,反而是一脸担忧道:

“这么多好吃的都是从哪来的?你不会是去抢劫了吧!” 第17章,家的感觉 “女侠,就我这小身板,能去抢谁?”

苏云没有正面回答侯香玉的话,而是反问道。

侯香玉一想也是,瘦弱不堪的苏云恐怕都不是普通女孩的对手,就更别提经常干活的妇女了。

就算是让他抢,好像也就只能抢那些三四岁的小孩子。

“不是抢的,那这么多东西你是从哪来的?”

“别给我说你是自己花钱买的?”

侯香玉看着面前价值好几块的各种吃食,再次质问道。

苏云知道侯香玉这么干也是为他好,怕他犯错误,所以也没有生气,而是将自己原本准备好的理由说了出来。

“这是用我二姐给我汇的钱买的。”

“原本是想买肉和米面自己做的,没想到这些都要票,可我哪有票啊!所以我只能退而求其次,买了之后些做出来的吃食。”

“刚买了没多久,很多东西还热乎着呢!想吃什么赶紧趁热吃。”

听到苏云是用他二姐汇的钱买的东西后,侯香玉明显松了一口气。

但是一想到原本可以买肉和米面自己做的,现在却多花了很多钱买这种现成的,侯香玉就有些心疼。

“就算是你二姐的钱,也不能这么糟蹋啊!”

“没有票你不会去买啊!就算是花钱买票,再买米面肉等原材料的花费,也要比直接买这些现成的要便宜不少啊!”

“没想到你平时看着挺聪明,关键时刻怎么就傻了呢!”

苏云被侯香玉说傻也没有不高兴,反而是开口问道:“难道票也可以花钱买?”

“为什么不能买?”

侯香玉可不惯着他,看着桌子上一大堆好吃的都不知道先吃哪个好。

“在哪买啊?”

苏云问的同时,就直接给她拿了一个香喷喷的蜜枣大米粽子。

想来在这个饭都吃不饱的当下,侯香玉肯定好久都没吃过大米饭了,而香甜可口的蜜枣粽子就可以帮她解解馋。

同时也给自己剥了一个,三两口就吃进肚中,填饱肚子的同时,口腔中残留的蜜枣香甜和大米的香味,也让他回味无穷。

什么时候蜜枣粽子变得也这么好吃了?

“黑市啊!”

“那里面……一般都有……倒卖各种票的票贩子。”

侯香玉的小口也不慢,两三口将一半粽子吃进了肚中后,这才放慢了动作,慢慢品尝起来。

“女侠你知道镇上的黑市在哪吗?”

“这我哪知道,不过你只要多问问人,应该就能知道了!”

看着侯香玉慢慢的将手中剩余另一半粽子吃完后,又瞄准了散发着肉香的油炸肉盒,就抢先说道:

“女侠,去拿两个碗,我们先把这还热着的让肉汤喝了。”

其实侯香玉早就瞄准了羊肉汤,只是因为羊肉汤太贵,再加上不是自己花钱买的,这才没好意思吃。

苏云的话正好给了她台阶,即便心中仅剩的那点傲娇,也没能阻拦住她去厨房拿碗的脚步。

等将两个碗拿来后,看着苏云只是将其中一份分开到两个碗中,侯香玉还有些疑问。

但随着其接下来说的话,才知道了他的用意。

“女侠,你先自己吃着,这些都随便吃,我将这份羊肉汤和一部分吃的给我大哥家送过去。”

苏云说完,提了一份羊肉汤,馒头、烧饼、煎包、肉盒和粽子都分别拿了四个,用油纸抱起来后就快步向大哥苏国龙家走了过去!

最近七八天,一直在村大队办公室中等待他心心念念的杂志社回信,没有抓鱼之下,也有好久没来大哥家里了。

来的晚了点,饭已经吃到了一半。

不过原本就吃不饱的饭,吃一半其实也没有吃多少。

“大哥大嫂,看看小弟我给你们带什么来了!”

“大嫂,你去找四个碗,将这份羊肉汤赶紧分了,我刚从镇上买回来,还热着呢!”

“小福小瑞,小叔给你们带了这么多好吃的,想吃什么就自个儿拿!”

看着一小堆好吃的,不但两个小孩看傻了眼,就连大哥大嫂也有些傻了!

“小云,怎么一下子买这么多吃的,这可得花两三块钱吧!你哪里来的这么多钱?”

听到自己丈夫这么说,大嫂也阻止两个孩子对桌子上的吃的动手动脚。

“我二姐汇的,原本是想买的米面肉来着,可是没票人家供销社不给卖,我只能买了些吃的喝的。”

“就是你二姐给你的也不能这么乱花,自己存着多好!”

“这次我二姐汇的多,再加上如果一个月后你弟妹考上大学,我就去省城工作,到时候就不愁没钱了!”

苏云勉强拿这个理由搪塞了大哥的问题后,就再次开口说道:“大哥大嫂,你们就别愣着了,赶紧和两个小侄子一起开吃吧!”

“这么多好吃的哪里能吃的完,小云你也一起留下吃吧!”

大嫂罕见的挽留起了苏云。

估计也是这半个多月的表现,让大嫂对他有了很大的改观,再加上这一堆价值两三块的好吃的,这才让她彻底扭转了对小叔子苏云的感官。

“不了大嫂,你弟妹还在家等着我哪!”

说完,也不顾大哥大嫂的再次挽留,就快步走出了家门。

回到家时,苏云却看到侯香玉还在一直等着他。

“不是说让你先吃了吗!”

“也不差等你这一小会,还是觉得应该等你一起吃。”

听着侯香玉那最朴实的言语,苏云突然好像有一个真正的家。

一个漂亮可人的妻子,无论他回来多晚,都会亮着灯,等着他一起回来吃饭。

在他的记忆中,穿越之前的父母就是这个样子。

小时候,他总是常常为此而埋怨父亲,为什么每次都回家回的那么晚,妈妈明明做好饭了,也不让他动筷子先吃。

这个时候他才突然明白了,这就是被人惦记着的感觉。

这就是家的感觉。

面前的这个漂亮女孩同样是她领了结婚证的媳妇,合法夫妻,同样也在家等他回来吃饭。

如果不是假夫妻,该多好啊!

感叹一番后,苏云这才用低头吃饭来掩饰自己的失态。

“别光喝羊肉汤啊!这个煎包和肉盒子都很好吃,快点一起就着吃。”

喝了几口羊肉汤,吃了一个煎包和半张肉盒的侯香玉才发现苏云的反常,就开口招呼道。 第18章,翻脸无情的二叔 吃饱喝足后,苏云又想到了前两天借给自己粮食的二叔二婶,就将大白面馒头、烧饼、煎包、肉盒和粽子每样都拿了两个,给他们老两口送过去尝尝鲜。

侯香玉就准备趁着还没出工的时间,赶紧复习高考的资料。

可能是因为吃的太饱,弯着腰有些难受,她便将被子当靠背,躺到床上看书了。

苏云也没有啥资格笑话人家,他也吃的满嘴流油,走路都得扶着腰才行,可见是真吃多了。

来到村长家时,他们刚吃完饭,二婶正收碗筷。

见满嘴散发着羊肉汤味的苏云一边将拿来的吃的放到桌子上,一边开口说:“二叔二婶,看我给你们带什么好吃的了!”

“好吃的我是看到了,但你满嘴的羊肉汤味我也闻到了!”

“说,前两天家里断粮还跟我借来着,怎么今天又突然大手大脚的买了这么多好吃的?”

“竟然还喝上羊肉汤了!那玩意我可都有好几年没喝了!”

村长依旧是见不得苏云嘚瑟,丝毫不带客气的严厉批评,好像他犯了什么错一般。

“老头子,你是看不得人家小云过得好是不!”

“小云,虽然你二叔说的有些不对,但即便有钱了也不能这么大手大脚的花啊!对了,你怎么突然又有钱了?”

别看二婶明面上说了二叔,但话语中要表达的意思却和二叔是一个意思。

“钱是我二姐汇给我的,这次给的不少,所以就去镇上买了些好吃的。”

“这不是想着二叔二婶对我的好,就拿过来给您二老尝尝新。”

“二叔想喝羊肉汤没问题,这事就包在我身上。”

苏云又解释了一番钱的来源后,就大包大揽起来。

“瞧比你给嘚瑟的,有俩钱尾巴都快翘上天了!”

听到苏云的钱不是偷的也不是抢的,是他二姐汇给他的,再加上还大包大揽了羊肉汤,就算是一直板着脸的村长也露出了笑容,忍不住笑骂道。

“别听老头子瞎说,他年纪都那么大了,哪里还有喝羊肉汤的命,给他喝也是浪费。”

“小云,咱们这有钱了也得赞着,你这才刚结婚没多久,等以后你媳妇怀孕生小孩了,这花钱的地方还多着哪!”

二婶操持着整个家的大小事,当然知道两口子过日子的辛苦,就忍不住劝解起来。

“你这老婆子说什么哪!我累死累活的,喝个羊肉汤怎么是浪费了!”

苏云还没说什么,因为羊肉汤的事,村长就先吵吵起来。

“是我整天在家照顾一家老小,是我累死累活好不!你是在外面作威作福……”

苏云见老两口说着说着,有事态升级的趋势,便赶紧劝解道。

“二叔二婶,我错了,我不该就请二叔一个人喝羊肉汤,应该还要算上劳苦功高的二婶。”

“小云,二婶不是这个意思,我和你二叔拌嘴拌习惯了,不是因为你的羊肉汤。”

一碗羊肉汤可得大几毛成块钱,二婶怕苏云误会,赶紧解释道。

“二婶您不用解释,虽然我钱不多,但是两碗羊肉汤还是能请得起的。”

又说了会话,苏云才走了。

感叹二婶泼辣强势的同时,又觉得二叔有些可怜。

回到家休息了一会,等看着快到出工的时间,侯香玉就和苏云一起出了家门。

苏云是去村大队办公室。

而侯香玉则是去地里干农活。

在这个已经三十度高温的天气下地干农活,即便带着草帽可以遮挡头顶的烈日,也难免热的出一身汗水。

苏云想想侯香玉一个弱女子,便有些心疼。

即便她可能是弱女子中的战斗机,也改变不了她是个女孩的事实。

想着现在已经领了稿费,可以不用为以后吃饭发愁后,苏云便觉得给侯香玉请假的时机到了。

刚来到村大队办公室所在的小院,苏云就看到了蹲在办公室门口用烟袋锅子抽旱烟的村长。

“二叔,今天咋来这么早啊?”

“还不是你个瘪犊子害得,趁着你二婶不注意吃了个肉盒,你二婶就不依不饶的给我撵了出来。”

“哈哈!二婶也真是的,我送过去不就是让你们吃的吗!”

苏云笑的言不由衷道。

“小子,以后有什么好吃的就拿到村大队给我,知道不!”

“嗯嗯!”

面上答应的挺痛快,但苏云心里却不这么想。

心道:老头子你也有今天,之前打我的时候咋没见你下手轻点啊!

但等会还有求于人家,苏云即便以后不会这么做,现在也不会当面反驳。

“二叔,你看我现在不缺吃的口粮了,也有钱了,所以有个事想请你帮忙?”

“你刚才送一堆吃的,不会是在这等着我吧!”

老头子“吧嗒吧嗒”抽了两口旱烟,感觉苏云肯定没憋好屁,连带着说话的语气都变得不客气起来。

“二叔,您把我想成什么人了!”

“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是您和二婶借给我粮食帮我度过了难关,我现在有钱了,买点好吃的孝敬您二老,那是我知恩图报好不!”

“如果你要是还觉得我图您什么,我现在就去您家将东西拿回来。”

苏云心想:都已经吃进肚里的东西怎么拿回来,总不能吐出来吧!

村长也明显感觉到自己的话说重了。

“好了好了!是我冤枉你总行了吧!”

“说吧,到底是什么事需要我帮忙啊?”

“不过咱们可先说好,我即便收了你的东西,有些事情该办不了的还是办不了!”

村长也经历过大风大浪,怕苏云再拿送的东西说事,就给其提前将丑话说在前头。

苏云在心里骂了一句老东西后,就一脸笑着说:

“我是您侄子,您是我二叔,我怎么可能让您为难哪!”

“别套近乎,咱们只是远房亲戚!”

“有事赶紧说,等会我还要去地里视察呢!”

得,偷吃他送的东西时肯定挺欢,现在转身求他帮忙了就一副咱们不亲的架势,要不是这事得需要他这个村长点头,苏云都想啐他一脸。

换了两口气才压下心中的这股子烦躁,这才缓缓说出了他的最终目的。

“这不是我媳妇还有一个月零四天就要高考了吗!”

“现在整天出工干活没时间复习高考资料,反正现在家里暂时不缺吃的,也不缺钱,就想着给我媳妇请一个多月的假,让她能有时间专心在家备考。” 第19章,老三和静秋 “就这事?”

村长听完,明显是松了一口气,之后就有些诧异的说道。

“就这事啊!不然您以为是什么事?”

苏云有时候真想撬开这老头的脑壳,看看里面装的是啥!

他还能求他什么违法乱纪的事不成?

“之前办身份证明的时候我就给你说过,你这么帮你媳妇考大学,就真不怕她考上大学后就不回来了?”

“不怕,到时候我会跟着她一起去城里。”

苏云不愿意给其浪费口舌的多解释。

村长见其铁了心的要帮助他媳妇考大学,拦了还可能拦成仇人,能做的便是最后再给他提醒一番。

“行,既然你都已经想清楚了,等以后你媳妇考上大学后跑了,可别再来怨老头子我就行。”

“你媳妇的假我准了!明天就不用出工了,我会给她所在的小队队长打声招呼。”

话不投机半句多,说完这事后两人都没有什么说话的欲望,现在下地视察又太早,于是老头子又让苏云给他找个文章念一念。

苏云就假公济私的拿出杂志社给他邮寄的样书。

“这杂志怎么这么新?”

老头子立马发现了问题。

“这是我让李哥帮我买的,最新一期的延河杂志。”

一边说着,苏云就翻找到了发表自己文章的那一页,开始读了起来。

“1974年初春,静秋和几名同学一起被学校选中,要到一个叫西坪村的地方采访村民,然后将村史写进教材。

在去西坪村的途中,他们看到了一株开着红花的山楂树。

静秋被安排住在村长家,在那里她第一次见到在勘探队工作的老三,便被他优美的手风琴声吸引住了,老三拉的正是静秋最喜欢的苏联歌曲《山楂树》……”

这讲述的是一个在那个特殊年代,关于爱情的故事。

贫穷而且出身不好的城里姑娘静秋,在被选中去西村坪一眼生活时认识了勘探队的高干子弟老三。

老三爱上了静秋,在那样的年代里默默地关心她、护着她,耐心地等着她,等她的心愿一一实现了,老三却患上了白血病。

他躲了起来不再见她,再见时他只剩了最后一口气。

静秋穿着老三为她买的那件山楂红色的布做的衣裳,来医院见他最后一面。

当看到床上那个很瘦很瘦,真的是皮包骨头,显得他的眉毛特别长特别浓。他深陷的眼睛半睁着,眼白好像布满了血丝。头发掉了很多,显得很稀疏。他的颧骨突了出来,两面的腮帮陷了下去,脸像医院的床单一样白。

静秋不敢上前去,觉得这不可能是老三。几个月前她看见的老三,仍是那个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的青年,而眼前这个病人真叫人惨不忍睹。

......

她不停地对他说:“我是静秋!我是静秋……”

她怕他听不见,就移到他头跟前,在他耳边对他说:“我是静秋!我是静秋!”

她觉得他能听见她,只不过被一片白雾笼罩,他需要一点时间,凭她的那个胎记来验证是不是她。

她听见一片压抑着的哭声,但她没有哭,仍然坚持对他说:“我是静秋!我是静秋!”过了一会儿,她看见他闭上了眼睛,两滴泪从眼角滚了下来。

两滴红色的、晶莹的泪……

故事在这里戛然而止,后来,老三的骨灰埋在了他们相识的那棵山楂树下......

即便是铁石心肠的老头子听了,都被可恨的飞虫进了眼睛。

“这屋里怎么还进了小飞虫啊!”

“好好的两个相互喜欢的年轻人,怎么就不能够在一起哪!这作者也忒坏了!”

故事就发生在当下这个时代,所以更能够引起人们对故事的共鸣。

只是当他这个作者的面这么说他,是不是有些不好啊!

不过想到这故事是他从后世抄袭而来,并不是他自己创作的,苏云的心便好受了不少。

这个故事,正随着这一期延河杂志的发布,被成千上万的读者看到。

大家都被老三静秋这对被称作为史上最干净的爱情小说所感染。

尽管书中没有强烈矛盾的情节,没有缱绻缠绵的爱情历程,更多的是关于无私奉献的纯净之爱。

但恰恰是这种男女主角纯美的恋爱故事,更让人们所向往。

感叹命运不公的同时,也都深深的被发愤图强、朴实无华、无微不至的老三,和纯净善良的静秋所吸引。

特别是这样至死也要守护静秋清白的好男人,老三的伟大和至善,让无数女性读者哭的稀里哗啦。

尤其是看到静秋握着老三的手,一遍又一遍地喊着我是静秋,我是静秋。

在想着老三说过的,即使他的一只脚踏进坟墓了,听到静秋的名字,也会拔回脚来看看她。

还有老三日记本扉页上写着:“我不能等你一年零一个月了,我也不能等你到二十五岁了,但是我会等你一辈子。”

即便是男性读者,也都被老三的伟大且纯粹的爱给深深的震撼了。

在真爱面前,老三不是自私的,他要让爱人幸福,但是把自己的爱给了静秋,却是一生一世,让静秋在心中永远带着他的爱活着,并幸福着。

正如老三说过的那句话:“只要你活着,我也还活着。若是你死了,那我就真正的死了。”

山楂树上像雪一样的红的红花,或许早就预示了故事的凄惨结局。

或许正是因为不完美的结局,让更多读者记住了这个爱情故事,记住了老三和静秋。

记住了老三对爱情的无私付出、细心和体贴。

记住了静秋的纯真和善良。

别说是村长和广大读者了,就算是苏云这个作者,在读完老三和静秋的故事后,也都被两人纯粹干净的爱情故事所感动,一股悲伤和压抑的情绪始终环绕在整个心田,久久都不能从其中抽离出来。

“我写的老三和静秋的爱情故事也太好了,关键是后劲贼大,不知道要骗取多少女孩的眼泪。”

“如果让她们知道我是那个始作俑者,后果简直不堪设想啊!”

“不过,可以先将这本样书杂志拿回家,让女侠试试,看看她看了会不会也会哭的梨花带雨?” 第20章,忍辱负重? 当天中午,苏云就将样书杂志拿回了家。

不过他并没有直接给候香玉,而是放在了其正常看书位置的旁边,让对方不经意间自己发现。

苏云相信,一个读书人,特别是这个文学作品稀缺的特殊年代,肯定不会放过任何有文字的书籍。

他也是被上一次侯香玉露出的霸王之气给弄怕了,所以才没敢直接给她,而是让她自己发现。

否则如果事后回过未来,找他麻烦,他这小身板可顶不住啊!

“女侠,告诉你个好消息,你去请假的事我给村长说了,并且他已经同意了,说是他会给你们生产小队的队长说,然后从明天开始你就不用出工了,可以在家安心备考了!”

“真的啊!这样就太好了!”

“原本我还有些担心没时间复习,有可能会考不上的事,现在有了这一个月零四天的时间供我全力复习,我肯定能考上大学。”

“当然,到时候也肯定会带着你一起去省城,给你在省城找一个稳定的工作。”

高兴之余,候香玉还没忘记给苏云找工作的承诺。

苏云也满意的点了点头。

他一个只有小学毕业的农村人,即便能识文断字,会写文章,但想要去省城找工作,其难度可不是一星半点,而是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找最底层出苦力的工作肯定好找,可是他的小身板不允许啊!

所以,他还是很看重侯香玉对他的承诺:给他在省城找一个稳定的工作。

这可以距离他所向往的衣食无忧的躺平生活,更进一步。

已经收到了杂志社的回信,稿子过了,并且已经将文章发表后的杂志样书也发了过来,更收到了稿费通知单,也已经已经上镇上邮局将钱取了出来,彻底解决了吃不饱饭的问题。

也已经给侯香玉请过假,可以让她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当中安心复习。

现在就等其考上大学,他好跟着鸡犬升天。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没有了什么后顾之忧,苏云闲着的一颗心就活泛起来。

特别是下午在村大队办公室待着没什么事,写作也只是他改善生活的赚钱手段,在生活无忧之下,他当然不可能再受每天绞尽脑汁熬死几百万个脑细胞,用钢笔一笔一划在稿纸上累的手腕酸痛的苦。

他的志向是躺平,是享受生活。

下午闲着没事,就去库房中翻找出来一个村大队的撒网,到小河里去抓鱼了。

到了雨季,河流上游大面积下雨之下,小河也从频临干枯的状态,变成了小多半河的绿水茵茵。

再像上次那般下河捉鱼已经行不通了,上次在库房翻找族谱时偶尔看到了撒网,所以才有了这次的抓鱼之行。

后世他虽然没有用过这种撒网,但是却看过自己父亲使用过,知道不难,但是却高看了他此时的身体。

现在的撒网不像后世那般轻便,最底下的一圈用的都是实打实的小铅块,有十多斤的样子,他现在的小体格子拿个都有些费劲,根本就抛不了几次。

再加上第一次用,抛的撒网面积也不大,河中水多鱼少之下,一网下去也抓不了几条鱼。

就算是如此,在抛几网歇一会儿的之下,一下午的时间也让他捉了四五斤鱼。

大鱼没有,都是些什么小鲫鱼,小白条和小泥鳅。

让他十分意外的是:竟然还跟着水草捞上来好几条黄鳝,咋一看之下和水蛇差不多,差点吓得他连网带鱼都丢进河里。

回去的时候又加了四五斤鱼,这又让苏云遭了不少罪。

他连村大队办公室都没去,直接回家躺在床上眯了一会。

结果可能是太累了,不知不觉中就睡了过去。

直到出工回来的侯香玉叫他,才起来。

“啊!”

“苏云,醒一醒!”

“咋了?”

苏云刚醒过来人还有些迷迷糊糊,见侯香玉有些惊恐着急的样子,就张口问道。

“你怎么把蛇弄到家里来了?”

“蛇?”

听到这种让人冷嗖嗖的动物,睡眼朦胧的苏云顿时就清醒了大半。

“哪里蛇?”

“就在骑咱家铁桶里啊!和很多鱼放在一起,刚刚看得时候我就距离他们不到半米,差点吓死我了!”

侯香玉说着,还有些后怕的拍了拍起伏不定的胸口。

苏云看着近在咫尺的两座挺拔山峰,忽闪忽闪的在自己眼前来回晃荡,顿时便感觉眼神发直,口干舌燥。

“啪!”

“你往哪里看啊!”

侯香玉见苏云半天没反应,这才后知后觉的察觉到了不对,看着其直勾勾看着她胸口的同时还流哈喇子,恼羞成怒之下就给了苏云一巴掌。

“你怎么打人啊!”

苏云也觉得很委屈,关键他不是主动的,而是被动送到他眼前的。

“流氓!”

被人这么近盯着胸部看了半天,侯香玉的脸色也有些发红发烫。

“女侠,冤枉啊!我刚起来还有些迷迷糊糊,就看到眼前有两个山峰来回晃荡,想看清是什么的时候就被你一巴掌拍醒了,我真不是故意要看你胸部的……”

“还说!”

见侯香玉又有要暴起发难的架势,苏云这才识趣的闭上了嘴。

之后就想起来刚被侯香玉叫醒时听到桶里有蛇,就转移话题道:

“桶里不是蛇,是我从河里抓的黄鳝。”

“这东西就是一种鱼,这东西不但味道鲜美,还很补,等会我就给炒了!”

冷静下来的侯香玉,看着面前苏云脸上被自己打的一个红色的清晰巴掌印,也感觉自己有些过了。

“打疼了吧!我也不是故意要打你的,实在是刚才看着你那副流着哈喇子盯着人家看,下意识之下的反应。”

“既然是误会就让他过去吧!”

感觉到脸上火辣辣的疼痛,苏云觉得自己也有责任,要是能忍住不看,或许就不会挨这一巴掌。

可是,又有几个没谈过恋爱的处男,能经受得住这种诱惑?

就当自己倒霉吧!

谁让自己这小身板太弱,而对方的战力又太强哪!

既然现在不缺吃的,也有了钱,是时候好好的补一补身体了,这老是被一个女的欺负也不是个事啊!

并且在心中暗暗发誓:一定要打倒一回侯香玉,让她尝尝我的厉害!

苏云还在心里告诫自己:绝对不是滩涂对方的美色,就是想翻身雄起一回,做一次真男人。 第21章,黑市买票 如果不是脸上那还没有下去,依旧有些火辣辣的巴掌印时刻提醒着,两人一个烧火一个做饭齐心协力之下很快就将爆炒黄鳝,顿鲫鱼端上了饭桌,相敬如宾的吃饭场景像极了一家人。

侯香玉想想苏云这半个多月以来为她所做的点点滴滴。

办理本地身份证明,拿出自己的粮食和金钱分享出来管她吃喝,帮助她给村长请假,让她可以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有时间安心复习高考资料,有什么好吃的也从来都是和她一起分享……

其实她也挺后悔打了苏云一巴掌。

可是事已至此,后悔也于事无补,侯香玉就想在别的方面给苏云一些补偿。

可是思来想去,也没发现她现在有什么能补偿苏云的。

吃的现在两人都不缺。

买东西吧!

她现在身上只有八毛钱,根本也买不了什么东西。

做饭她又不会。

好像现在她唯一能帮苏云做的,便是全力复习高考资料,考上大学,然后带着他一起回城,到时候尽量让自己父母给他找一个好点的工作。

而被打了一巴掌的苏云,光想着怎么将身体养好,好翻身农奴把歌唱,并没注意他中午放的那本杂志。

等他几天后再想起来时,原本放杂志样本的地方早已经空空如也。

几天后,当苏云无意中看到眼睛红红的侯香玉时,才后知后觉的猜到对方读了他发表在杂志上的那篇文章,这才有种报了一巴掌之仇的痛快感。

当然,这是后话。

第二天,苏云喊上不用出工的侯香玉,决定去镇上大采购一番。

昨天上午买的那些吃的,在给大哥家和村长家分出去大半的情况下,根本让不知节省的两人吃不了几顿。

不过,在去大采购之前,还要先去黑市上购买所需要采购的各种票。

之所以带着侯香玉,帮着拿东西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武力值爆满,关键时刻可以当保镖。

因为夏天天气太热,两人特意起了个大早,简单热上还没吃完的煎包肉盒和粽子,填饱肚子后这才上路。

路上也很顺利,遇到了隔壁村赶早去镇上的马车,让两人不到八点就到了镇上。

因为不知道黑市在哪,两人问了几家摆摊的商贩,这才在一条相对隐秘的巷子中找到了黑市。

所谓黑市,就是一些由无照经营的个体户组成的市场,非但不冷清,还很热闹。

和正常市场不同的是,大家都偷偷摸摸的进行,说话声音很小,所以并没有正常市场的吵闹,反而显得很安静。

黑市里面也有组织者和管理者,通过望风来躲避工商局来扫荡。

而苏云要买的各种票,也只有黑市的组织者才有这个能力来买卖。

“听说小兄弟要买票?”

苏云刚问了两个人,就有人找上了他们。

见苏云点头后,那人就将两人领到了附近一个已经荒废了的民房当中。

屋里有一个带着墨镜,穿着花格子短衬衫和牛仔裤,打扮在当下来说挺时尚的二十多岁长发男子,给带路的男子挥了挥手让其退下后,就直接开门见山道:

“兄弟要买什么票?”

“你有什么票?”

听着长发男子嚣张的语气,苏云也来了兴趣。

长发男子看了看瘦弱不堪的苏云,又看了看身材苗条的侯香玉,觉得这两人对他都构不成威胁,便解开了格子衬衣的扣子,亮出了绑在内侧兜里的众多花花绿绿的各种票子。

“市面上有的,我这里基本的都有。”

既然如此,苏云也就没有客气,将自己需要的票报了出来。

“十斤大米,十斤粮票,五斤五花肉,三斤羊肉,三斤牛肉,两斤豆油,两块肥皂,一斤细盐,一斤糖和几尺布票,就先来这么多吧!”

苏云说完后,就发现现场变得针落可闻,不但长发男子被吓到了,就连跟着一起来的侯香玉也被苏云报出来的一大长串清单给震惊的不行。

长发男子想的是:真是人不可貌相啊!看着瘦弱不堪,原来是个肥羊。

侯香玉想的却是:到底苏云二姐给他汇了多少钱?竟然敢这么买东西!

“老弟,咱们可不行开玩笑的?”

长发男子怕自己听错了,又再次确认道。

“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票,在你的地盘我还能框你不成?”

苏云说完,就从兜里拿出一张当下面值最大的十块钱拍到了桌子上。

见到了钱,长发男子再无疑问,就开始从衣服上一边给苏云拿票,一边还在念叨:

“大米票太稀缺,我这里只有八斤,市场价每斤大米票1毛钱,八斤就是8毛钱。”

“粮食票不用额外再花钱,所以市场价是每斤2毛4分钱,十斤便是2块4毛钱。”

“五花肉票市场价每斤3毛5分钱,五斤便是1块6毛5分钱。”

“羊肉票市场价每斤4毛钱,三斤便是1块2毛钱。”

“牛肉票市场价每斤4毛5分钱,三斤便是1块3毛5分钱。”

……

通过长发男子不断爆出各种票的价格,苏云也知道了这所谓的市场价就是买东西时所花费金钱的一半。

“布票我这里有六尺,市场价每池4毛钱,六尺便是2块4毛钱。”

“这些票加起来一共是12块7毛钱。”

苏云痛快的付完钱,并将这厚厚的一沓票子交给身后的侯香玉保管。

这么贵重的东西竟然交给自己这样一个“外人”保管,这不免让侯香玉心中产生了一丝异样。

连带着抓在手里的那一沓各种票子,也变得沉重和烫手起来。

其实是苏云感觉将票子放在武力值爆满的侯香玉身上更安全。

刚将12块7毛钱揣进怀里的长发男子,此时也正在心里算着自己这一票能赚多少钱。

就在两人都以为这场交易已经结束时,苏云又说出了让他们更诧异的话。

“我看着你衣服上还有很多其他的票,方便拿下来看看不?”

“当然可以!”

面对继续想给他送钱的财神爷,长发男子当然是有求必应。

接下来,苏云又挑挑拣拣的买了一些豆腐票、粉条票、酱油票、糖果票、鞋票和酒票。

甚至,还买了几条女性专用的月经带票,这显然不是给苏云自己买的,只能是给身边的侯香玉买的。

这顿时让身后的侯香玉羞的脸色通红,坐立难安。 第22章,这点钱有点不禁花啊! 从黑市出来后,两人身上多了一堆各种票子的同时,身上也少了15块钱。

如果再算上昨天上午从邮局取完钱后买一堆吃的花的五六块钱,他52块8毛钱的稿费此时已经花了20块。

之后两人就直奔供销社。

除了粮票不用再花钱外,其他东西所花的钱都是票价的二倍,一下子又让苏云兜里的存款少了25块2毛钱。

再加上之前他剩的5毛钱,苏云现在兜里就剩下了7块4毛钱。

这顿时让他感觉钱有点不禁花。

好在买了面前的这一大堆东西,可以让他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不用再为吃的发愁了!

回去时,两人仅仅是将每人分到的二十斤东西提到回村方向的路口后,就已经将他们累的大汗淋漓。

还是老套路,找个可以载他们大半程的马车,晃晃悠悠的回去了。

到了村口时已经临近中午,也来到了一天当中最热的时候,出工的人早早地就回家了,有不少人都在树荫底下乘凉。

“小云,你这是领着媳妇干什么去了?”

“去镇上赶集了!”

“手里提着这么多大包小包,用不用大娘我帮你提一下啊!”

“不用了,这点东西我俩还能提的动,您老就好好的在树底下凉快吧!”

……

“小云你这是发财了还是和媳妇回娘家了?”

“都不是,去镇上赶集了!”

“用不用大爷帮忙!”

“不用了,再走两步就到家了!”

这一路上两人不断和树下乘凉的老人打招呼之下,小半个村子几乎都知道苏云发财了,去镇上赶集买了一大堆东西。

之后大家都三五成群的在一起议论苏云这些钱的由来。

“小云怎么突然就有钱了,之前我可记得他吃了上顿没下顿啊!”

“谁说不是啊!这么大人了还得经常被他大哥家接济,你看看他那小体格子就能知道,瘦的跟猴似的。”

“他还有个二姐,虽然前几年出嫁了,听说还会经常给他汇钱,你说会不会是这钱是他二姐汇给他的?”

“不能够,这么多东西起码也得十几二十块钱之多,他二姐只是嫁人了,就算是赚了钱也有一家人要养活,不可能把全部工资都汇给她弟弟。”

“小云会不会不是去镇上赶集,而是和媳妇去丈母娘家走亲戚去了?”

“有这个可能,那闺女多俊啊!还是城里人,家里肯定有钱,给自己闺女带回来点东西也是应该的。”

“哎!你这么一说还真有可能。”

没过一会儿,各家各户的午饭都做好后,树下乘凉的众人都各回各家吃饭了。

在苏云家周围的几户人家,刚十分带劲的啃了两口窝头,顿时就闻到了空气中传来一股大米饭特有的米香味,让他们闻着都咽口水。

“肯定是小云家吃大米饭哪!刚刚回来的时候手里就提着很多大包小包,竟然还有大米。”

“这小云真是发财了啊!竟然能吃连镇上都不一定能吃得上的大米饭。”

虽然肚中依然饥饿,但闻着空气中淡淡的大米饭香味,他们顿时便感觉手里的窝头不香了。

这还仅仅只是一个开始。

好不容易强迫自己又往嘴里塞了半个窝头,就着没什么油性的水煮野菜灌进肚中后,空气中的大米饭香味顿时又增加了一股香甜可口的浓郁肉香味,这会顿时就让他们坐不住了。

“这日子是没法过了!人家小云家都开始吃上大米饭和红烧肉了,我们娘俩还跟着你啃窝头吃野菜!”

顿时,苏云周围有三五家都因此而闹了起来。

打婆娘的,打儿子的都有,十分热闹。

苏云这个始作俑者却并不知道,他正怀揣着两个大白馒头,一手端着一大碗香喷喷的大米饭,一手端着一大碗馋的人流口水的红烧肉,送到了不远处的大哥苏国龙家。

依旧是和之前差不多,主食是窝头,菜市白菜和野菜的乱炖。

不同的是,这次不但大哥苏国龙吃着一个窝头,就连大嫂和两个侄子的手里也都拿着一个窝头。

这让苏云有些明白了,之前隔三差五接济他的口粮,估计都是从大嫂和两个侄子口里省出来的。

大哥苏国龙是家里的主要劳力,所以大嫂宁愿她和两个儿子饿着,也要保证自己丈夫的口粮。

头一次。

苏云对以前那个从来对他不加以颜色的大嫂,生产了深深的愧疚之心。

长兄如父,长嫂如母。

苏云对这句话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

“大哥大嫂,先别吃了,快看看我给你们带来什么好吃的了!”

说完,苏云就将一大碗大米饭和一大碗红烧肉放到了桌子上。

紧接着又从怀里取出两个大白面馒头。

“小福小瑞,小叔给你们带了大米饭和大白面馒头,想吃什么自己挑!”

两个侄子虽然对面前的红烧肉、大米饭和大白面馒头充满了渴望,但还是扭头看了看自己母亲。

好像是在询问:妈,我能自己挑着吃吗?

昨天苏云就送过来一堆好吃的,所以这次大嫂就直接将一个大白馒头给掰开了,给了两个儿子一人一半。

“吃吧!但红烧肉不能多吃,不过吃之前要先谢谢你们小叔。”

“谢谢小叔!”

“快点吃吧!大哥大嫂你们俩也吃啊!尝尝我煮的大米饭怎么样!”

“小云,你跟我过来一下。”

黑脸汉子,也就是苏云的大哥苏国龙并没有动桌子上那诱人的大米饭和红烧肉,而是站起身来将苏云喊到了一旁屋外的树荫下。

“昨天你买了那么多好吃的,今天又买了肉和大米,就是二妹给你汇的钱再多也不够你这么造的啊!”

“小云,日子不是这么过的,你这才刚结婚,以后用钱的地方还有很多,有点钱自己存着不好吗!”

听着大哥语重心长的话,苏云也不由得有些感动。

毕竟这么为他着想的,除了穿越之前的父母,就是面前这个有些陌生的大哥了。

“大哥,你也知道你弟妹一个月后就要考大学了,如果能够考上大学,我肯呢个就会跟着他一起回城,她会托家里人给我在城里找个工作。”

“如果你弟弟我到时候还是这么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小身板,又能干什么工作哪!”

“所以我准备趁着这一个多月的时间,好好的补一补身体,这样也能接得住城里的工作。”

苏云用之后去城里工作的事当借口,搪塞道。 第23章,来自瘦弱身影的依靠? 苏云也不全是骗大哥苏国龙,他补身体是真,能够有一个好的身体来接住侯香玉给他找的工作也是真。

但却不是为了城里的工作而补身体,而是补身体顺带着接住城里工作。

毕竟现在还不知道侯香玉家里人要给他找个什么样的工作,就当防范于未然吧!

黑脸汉子苏国龙见弟弟即便是比以前胖了点,但依旧是骨瘦如柴,这才点了点头。

“补身体就好好补,不用给我带过来了,大哥不缺粮食吃。”

“谁说我拿过来的吃的是给你的啊!我那是给大嫂和两个侄儿的,大哥你别净想美事!”

“你啊你!”

原本沉重的话题,在苏云的一句调侃之下顿时变得轻松起来。

苏国龙看了看面黄肌瘦的妻儿,也没有再说什么。

之前因为时常接济弟弟的原因,让他们娘仨吃了不少苦,现在吃弟弟送过来的东西补一补,也是理所应当。

从大哥苏国龙家回去后,苏云又盛了半碗红烧肉和半碗大米饭给村长家送了过去。

如果是普通人,连啃窝头都吃不饱的情况下,看到别人送来了一碗大米饭肯定会高兴的合不拢嘴,但恰恰老头子就不是一般人。

“我说臭小子,我大老远都闻到红烧肉的香味了,你就给我送一碗大米饭,你对得起我吗!”

见到送来的只是一碗大米饭,顿时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唠叨起来。

苏云却没有搭理他,而是转身对旁边的二婶小声说:

“二婶,红烧肉在大米饭下面,这会可别让老头子再偷吃了。”

说完,也不管听到他说话的老头子差点跳脚的反应,就坏笑着跑了。

跑出门后,他还能隐隐听到身后院子里传出来的隐隐对话声。

“老婆子,让我尝两口大米饭!”

“你不是不稀罕吗!还是留给孙子孙女吃吧!”

“我现在稀罕了行不?”

“晚了……”

回到家,见漂亮媳妇侯香玉还在等着自己回来一起吃饭,苏云便再一次感受到了家的温馨。

送走了一碗多的红烧肉,家里也还有一碗,苏云和侯香玉两人就着大米饭,没过一会儿就将其统统塞进了肚子里。

甚至,苏云连碗底剩余的油都没有放过。

油,特别是做红烧肉剩下的掺杂了猪油的油,在后世流行减肥的人们都不会动一筷子。

但现在骨瘦如柴的苏云却是迫切的需要增肥,这才让他给包圆了!

可能是身体急需的原因,苏云连这种之前没吃过的菜油,吃起来差点将舌头都给咬了!

两人因为吃大米饭太干,吃完饭后又每人喝了一碗凉白开,才彻底舒坦了。

现在是夏天,吃饭都能出一身汗,又何况是两人上午还去了一趟镇上,回来的时候更是每人二十多斤的负重,身上的汗都出了好几茬了!

苏云好说,大男人,将衣服一脱,穿着大裤衩在院里就能冲一下冷水澡。

但身为女孩的侯香玉就麻烦了许多,还得先烧热水,然后将毛巾、脸盆、陶瓷盆、暖水壶、水桶和换洗衣物等一堆东西搬进不通风的房间,然后紧锁房门,在房间里洗。

刚洗完穿上衣服,还没出屋就又会出一身汗。

即便如此,也比洗之前要好很多。

下午侯香玉在家复习高考资料,苏云则是晃晃悠悠去了村大队办公室。

“你个臭小子,是不是诚心的,送个红烧肉也偷偷摸摸的,害得我都没吃上,你说咋办?”

蹲在村大队办公室门口,拿着烟袋锅子抽旱烟的老头子见苏云来了,就开口埋怨道。

“不可能吧!二婶还能不让你吃?”

“二叔你领子上都有好几滴油渍,是不是偷吃的时候不小心溅的啊!”

“放屁,我偷吃东西的时候是用手抓的,怎么可能溅到领子上!”

说完,他还偷偷的查看了一番自己的衣领,当没有看到什么油渍后,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上当了!

“好几个臭小子,你竟然敢诓我!”

“二叔,这不是您先诓的我吗!”

苏云现在对老头子丝毫都不怵,在他不犯错,又没事求到他的身上的情形,他还真没买可怕的。

“好啊!真是翅膀硬了!以后有你小子哭的时候。”

说完,也不让苏云读报纸和文章了,就气呼呼的走了。

苏云倒是乐得清闲,正好他感觉有点困了,可以趴在办公桌上眯一会。

醒来时就发现屋外变天了。

从风和日丽的艳艳烈日,变成了阴霾密布,没过一会儿大雨点就噼里啪啦的从天空上砸了下来。

大热天下雨,天气顿时就变得凉快起来。

但是苏云的脸上却没有露出什么喜色。

上次下雨时他还记忆犹新,外面下雨,屋里也下雨,要不是他用锅碗瓢盆接水倒腾了半夜,恐怕他那个家都能被淹了。

苏云只期望,这雨能下的小一点。

可是天不遂人愿,往往事情就是和人的想法反着来。

雨倒是没有下大,但却没有停歇的意思。

出工的人纷纷都被淋成了落汤鸡跑回了家,苏云也坐不住了,从库房中取出一块一米见方的塑料布,关上村大队办公室后就顶着塑料布跑回了家。

回到家时,侯香玉正忙活着用家里的锅碗瓢盆,接从屋顶缝隙中漏的雨水。

“我来吧!你去床上专心复习。”

原本是一句再平常不过的话,却让侯香玉有了一种依靠的感觉。

就像是以前在家里有爸妈做依靠一般,可以让一颗彷徨无助的心安静下来。

或许这就是安全感。

只不过却是来自于一个骨瘦如柴,自己一只胳膊都能收拾了的苏云所带给她的,这不免又让侯香玉感觉有些好笑。

这天下午。

外面的雨一直在下,屋里用锅碗瓢盆接水倒腾雨水的苏云也一直没停,侯香玉却是无比安稳的学习了一个下午。

晚饭时她才放下书本,接替了苏云倒腾雨水的活,苏云则是去厨房做饭了。

简单做了点大米地瓜粥,和热了几个剩的煎包,两人凑活着吃了一顿。

好在这雨只下到了八九点,没有让苏云再熬夜接雨水。

即便如此,也累的他不轻。

又怕晚上再下,所以接雨水的锅碗瓢盆都没有收起来。

躺在床上睡觉之前,苏云就下定决心道:“看来这房子必须得修一修了,起码也得修的不漏雨才行!”

同样是躺在床的另外半边,盖同一张被子的侯香玉,也听到了苏云小声念叨,心中顿时又涌起了熟悉的依靠感。

连带着睡着后,脸上都挂着淡淡的微笑。 第24章,敲竹杠 第二天清晨。

一晚上都在担心夜里下雨的苏云没怎么睡好,不但呵欠连天,还顶着一双熊猫眼。

但睡得十分香甜的侯香玉,醒来后却有些扭扭捏捏,好像是晚上做了什么很难为情的梦一般,连带着看苏云的眼神都有些躲闪。

也就是苏云不在状态,没有发现。

早晨简单弄了点大米地瓜粥和白菜炒肉,吃饱喝足后苏云才踩着还有些湿的地面,晃晃悠悠来到了村大队办公室。

这次依旧在办公室门口看到了蹲着抽旱烟的老头子。

和之前不同的是,这次他看都没看进来的苏云,而是依旧皱着眉头在那里“吧嗒吧嗒”的抽旱烟。

“二叔,您这一大早晨的在为什么事发愁啊?”

“还能是为什么事,这眼看着没几天就要收麦子了,却偏偏这个时候来了一场雨,不但让一小部分小麦倒在了地里,还让雨水把麦地都浇透了,一时半会的根本下不了地。”

“这天杀的,就不能晚个十天半个月的再下雨!”

苏云闻言,又看了看老头子那满是泥的双脚,就知道他已经去地里看过了。

这个时候他也帮不上什么忙,只能出谋划策道:“二叔,咱们都是自己割麦子,就是地里有泥也不怕,可以组织青壮年将那些倒色比较多的麦田先割了,省的再被雨水一泡,发芽就坏了。”

“嗯,你小子终于说了一句人话。”

有了解决办法,老头子眉头舒展的同时,又找起了苏云的茬。

“吸吸!你真可以啊!!大早晨的竟然都吃上肉了。”

“不是吃的红烧肉,是白菜炒肉,难道早晨不能吃肉?”

苏云解释了一句后,就反问道。

顿时将老头子问的哑口无言,肉当然可以早晨吃了,但是现在村里人基本上都顿顿吃不饱饭的情况下,苏云都快顿顿吃肉了!

“能吃,不过你也不能太张扬,现在家家别说是吃肉了,连饭都吃不饱,别眼红之下发生点什么不好的事就不好了!”

“能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

“难道他们还能去我家抢不成?”

嘴上虽然这么说,但苏云心中却是有些打鼓。

现在不同于法律健全,信息发达,到处都是监控,人手一部手机都可以拍照的后世,别说是抢了,在路上被打劫都有可能发生。

之前他就听邮差李勇说过,镇上前段时间出现过拦路抢劫的事,将一个家庭比较富有的人去镇上买的东西都给抢了,连带着身上的钱财和粮票也一起抢了。

“抢他们或许不敢,但趁着晚上偷偷去你家里顺点东西,或许敢。”

老头子坏得很,笑呵呵的吓唬苏云道。

虽然是吓唬苏云的话,但如果他继续这么高调吃肉,或许这种事真有可能发生。

明面上他自认为能够护住苏云,但是暗地里人们如果愿意铤而走险,他就是有三头六臂都不管用啊!

“二叔,可做饭又怎么可能没有饭香味啊!”

苏云也有些被老头子说的有些怕了,但如果让他因此而不吃肉好像又有些本末倒置。

“你没有办法,不代表二叔我没有办法啊!”

这个时候,老头子才拿出了杀手锏。

苏云心道:原来在这等着他呢!

不理他吧!又怕真有人忍不住半夜去自己家偷东西。

理他吧!肯定又得被敲竹杠。

在心中衡量一番得失利弊后,觉得为了自己和侯香玉的人身安全,被老头子敲竹杠就敲竹杠吧!

就当喂狗了!

“二叔,您有什么条件尽管说,能办的侄儿一定办!”

既然都到了这个份上,苏云也不藏着掖着,大大方方的问道。

“一碗红烧肉,外加你答应你二叔和二婶的羊肉汤。”

“行!”

羊肉汤是之前答应的,其实老头子这次就敲了一碗红烧肉的竹杠,虽然做红烧肉的五花肉不多了,但还在他的接受范围之内。

“快说吧二叔,到底是什么办法才能让别人闻不到饭香味啊?”

老头子这个时候还卖起了关子,什么也没有说,而是走出了院子,在附近的杂草丛生的路边翻找了下,随手拔了一颗叶子细长,成放射状的随处可见的野菜。

“这个叫苦猪菜,夏天太热的时候喂猪的,有清热解毒的功效。”

“同时这种菜也是一种中药,人也能吃,就是味道有些苦。”

“关键是这种野菜在水里煮后会发出一种臭脚丫的味,你做饭的时候可以在下风口煮上这个,到时候闻着掺杂了臭脚丫子的饭菜香味,肯定不会想到是肉香味了。”

看着老头子随便拔了根野菜就将他做不到的事情轻松解决了,这让苏云由衷的佩服起来。

同时心中也有些不信邪的拿下手中闻了闻,并没有什么难闻的臭脚丫子味。

反正红烧肉和羊肉汤他还没有兑现,量老头子也不敢骗自己。

到底行不行,回去试一试就行了。

至于去地里先收割已经被雨淋到了的麦子的事,村长也没有立马行动,而是先让天空中已经出来大太阳暴晒了大半天,将地面晒个半干后,等趁下午凉快的时间才将倒地的麦子提前收割。

苏云解决了吃肉可能被偷的问题后,又想起了家里的房子漏水,便开口向老头子请教道:

“二叔,我那房子一到下雨天就稀里哗啦的漏水,你说能修一修吗?”

“或者说,咱们村有会修补屋顶的吗?”

“修补屋顶的事好说,我二儿子就会,不过你得出两斤大米。”

老头子估计是讹上瘾了,介绍儿子干活的同时,又开口要两斤大米。

“大米票太难买,我家里也没有多少了,要不换成两斤白面怎么样!”

苏云讨价还价道。

“行吧!”

“不过你这白面可不能直接给我儿子,给我就行!”

苏云闻言,心道这老头子坏得很啊!连自己儿子的报酬都得雁过留毛。

“你那是什么眼神,他两个儿女整天吃我的喝我的,难道我拿两斤白面不应该啊!”

苏云也觉得替儿子管儿女吃喝的老头子值得同情,但是看其一副二儿子欠我的模样,让他都不由得心想:这二儿子是他亲生的吗? 第25章,又接到了汇款单 和老头子说好修补屋顶的事后,并没有马上开始,而是还得等屋顶暴晒几天,干透了才能修补。

否则屋顶要是湿滑之下,人上去可能会有危险。

老头子让苏云准备好两斤白面等着就行了,什么时候可以修补了他会给他说。

反正现在已经晴天了,只要这几天不下雨,屋顶漏风的房子反而还更凉快哪!

趁着上午休息时间,苏云就在附近拔了不少哭猪草,准备中午拿回家试试。

临近饭点,苏云回到家时,就看到了在树荫下复习的侯香玉。

原本以为苏云是要去做饭,却没想到他先是抬头看了看周围,然后就搬了几块砖到院子的西北角,将一个盛了水的陶瓷盆放在上面,然后就从厨房中拿出一些干柴来生火。

“今天这是要在外面做饭?”

不明所以的侯香玉开口问道。

“不是,是要煮这个。”

苏云说着的同时,他还把拿来的一大把苦猪草丢了进去。

看着依旧有些疑惑的侯香玉,苏云也没有做什么解释,而是卖关子道:“等会你就知道了!”

然后才开始去厨房中做饭,侯香玉也带着疑问一起跟着烧火了。

等香喷喷的米饭和猪肉炖粉条做好后,她也没有弄明白苏云这么干的用意。

然后苏云就让她去住东西的地方闻一闻。

结果是捂着鼻子回来的。

甚至,侯香玉都没有靠近,距离三五米远的时间就闻到了一股浓浓的臭脚丫子味,将她给熏了回来。

“苏云,你煮这么臭的东西干什么?”

苏云也觉得自己的这个玩笑开的有点大了,看着处在发飙边缘的侯香玉,他就耐心的给其解释起来。

“咱们这两天不是一直顿顿吃大米饭和炖肉吗?”

“村长知道后就给我说太招摇,毕竟现在全村能吃饱饭的都没几家,但却是能通过饭香味知道咱们家顿顿吃大米饭和炖肉后,肯定会心生歹念。”

“明抢他们可能没有那个胆子,但说不准会趁夜深人静的时候过来偷。”

“于是老头子就用敲诈了我一碗红烧肉做报酬,给我出了这么一个主意。”

“刚刚煮的叫哭猪草,说是一种中药,能给猪吃也能给人吃,但是煮的时候所散发的臭脚丫子味却太熏人,正好可以中和掉咱们做饭的香味,所以我就放在了下风口。”

“如此一来,即便周围的邻居闻到,也只会以为咱们熬药,不会想到咱们顿顿吃大米饭和炖肉。”

侯香玉听完,这才后知后觉的明白了这么干的前因后果。

虽然她认为淳朴的乡亲们不至于会因为一点吃的就来家里行窃,但能防范以未然总归是好的。

就是觉得村长的主意有些损。

“是不是觉得村长的主意挺损的,为了这么一个子虚乌有的可能就让咱们周围的邻居闻臭脚丫子味?”

“我也是这么觉得,但是为了我们俩的人身安全,却不得不这么做。”

“万一要是他们行窃时正好被咱们发现,你说他们会不会杀人灭口?”

“索性距离几高考也就一个月零三四天的时间,就算再加上半个多月等待录取通知书的时间,也就两个月。”

“只要咱们能平平安安的渡过这两个月,到时候去城里时,再给咱们周围邻居一些补偿就好了!”

“现在只能先苦一苦他们,忍受两个月的臭脚丫子味吧!”

苏云这一番话说的有理有据,但侯香玉总觉得有些道貌岸然的感觉。

就好像书中古代每逢打仗加税时,统治者阶级说的“只能先苦一苦百姓”的话如出一辙。

但她又找不到任何反驳的理由,这不由得让她心中有些莫名的情绪。

不吃炖肉了?

别说苏云不能答应,就算是已经被养的嘴刁了的她,也不干啊!

看来只能苦一苦邻居了,大不了真像苏云说的那样,走的时候再想办法补偿他们。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苏云没有给大哥家和村长家送吃的,因为那样只会暴露的更加彻底。

倒不如直接送面粉和肉,这样想怎么吃,吃多少他们自己做主岂不是更好。

所以吃完饭后,苏云就分出三斤白面和一斤五花肉,用编织袋装着给大哥家送了过去。

至于村长家,他也不准备将做好的红烧肉和羊肉汤送过去,而是分别割了半斤五花肉和半斤羊肉,外加一些粉条送了过去。

最后一想修补屋顶的两斤面粉早送晚送都是送,索性就一起送了过去了。

老头子人虽然不咋地,整天嘴上骂骂咧咧的,动起手来也挺狠的,然是人品却是没的说,否则也不可能当上一村之长。

见苏云大包小包往家里提东西,了解情况后的二婶对老头子又是一埋怨。

并保证,绝对会让二小子将他们家的屋顶修补好。

果然,三天过后,一个三十岁的清瘦汉子,又是和泥,又是上屋顶补瓦片,弄了一上午才将屋顶漏雨的问题彻底解决。

苏云免不了又是一番感谢。

但青瘦汉子,也就是村长的二儿子估计也知道了他修补屋顶的酬劳两斤面粉的事,所以很是客气。

并保证,以后有什么活可以直接喊他。

通过聊天得知,这位二哥是村里建筑队的一员,因为身体偏瘦,干活仔细,这才练就了一身上房补瓦的本事。

这个时候,苏云才知道不是因为二哥是老头子儿子才让他来给自己修补屋顶的,是因为二哥真的精通这方面的手艺。

这让苏云对老头子的人品又信服了几分。

又过了两天。

随着苏云顿顿吃肉的滋补之下,他的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不断变胖。

可能是因为之前太瘦的缘故,即便体重长了几斤,瘦弱的外表也还是没有多大变化。

家里买的肉也在两人胡吃海喝之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

就在苏云准备什么时候再去镇上采购一番,感觉身上的七块钱不够花时,好像是知道他缺钱一般,这个时候他又接到了邮差李勇送来的汇款单。

这就不免让他有些纳闷了!

往杂志社投稿的稿费他已经收到了,这次又是谁汇给他的钱? 第26章,二姐苏凤 当苏云接过邮差李勇写的文章,答应帮他看看将对方送走后,之后才有时间查看汇款单上的信息。

收款人:苏云。

汇款人:苏凤。

汇款单位:川省山城日报社新闻编辑部。

看到二姐苏凤的名字后,苏云才知道这是二姐会给他的钱。

之前的稿费一直拿二姐汇钱当幌子,没想到幌着幌着还真就给幌来了。

给他汇了20块钱。

几乎是一个月左右的工资。

要知道人除了工作还要吃喝拉撒,二姐已经结婚了,估计也有了小孩,还要养家,平时给自己也几块几块的邮寄,估计根本就没什么存钱。

现在竟然直接给他汇了一整个月的工资。

估计是这工资刚发到手里,还没焐热会就给他回了过来,这怎么能让苏云不感动。

通过汇款单位,他也知道了二姐现在所在的省市,更知道了二姐单位的名称。

川省山城日报社新闻编辑部。

他的二姐竟然也是给文字打交道的,就是不知道在新闻编辑部具体负责什么工作,是文字编辑还是外出采访的记者?

和汇款单一起来的还有一封信,苏云打开一开,果然和他想的差不多。

心中的大概意思是听说弟弟结婚了,因为太远,工作又忙,所以就没有抽出时间过来,因为没什么积蓄,所以给他汇的钱也是等发工资后才给他汇过来的,最后希望他和弟妹好好过日子之类的话。

有苏国龙那样自己家吃不饱也要时常接济他的大哥,有苏凤这样平时都给他汇钱,知道他结婚后,在没什么存款的情况下还将发到手的整月工资都给他汇过来的二姐,苏云感受到了一股浓浓的家的温暖。

因为重生,他失去了前世的父母,却又拥有了如父如母的大哥和二姐,老天还是待他不薄的。

即便姐夫能赚钱,二姐往后的这一个月肯定会因为过苦日子。

苏云也不是没有想过再给二姐汇过去?

可是从汇款单上的回款日期来看,已经过去了将近半个月,如果他再汇过去,等二姐苏凤收到又得再过去十天半个月。

到时候,二姐就差不多发下个月工资了!

苏云只能收下素未谋面的二姐的这片心意。

不过回信还是很有必要的。

回信中,苏云首先是感谢了一番二姐这些年来的帮助,之后又将自己全力帮助媳妇考上大学,也有可能在一个多月后去媳妇考上大学的城市里工作的事说了下。

并嘱咐二姐以后不要再汇钱了,可能已经走了收不到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他不想再给二姐添加负担。

等以后他跟着媳妇去城里工作后,就会写信告诉她。

写完后又看了看没什么问题,这才折叠好塞到了一个空白信封之内。

然后,又在信封上填写收件人,收件地址和邮编等信息。

原本想等下次邮差李勇来送信送报纸时再让他捎走,但是转念一想,反正要去镇上采购,就直接拿上信和汇款单回家,和侯香玉一起去了镇上。

取钱的同时,再采购一番。

紧接着就把给二姐的信上邮局寄了。

然后才找的黑市长发男子,双方已经有过一次交易,所以这次很顺利。

回来时又买了一堆东西,不但将二姐汇过来的钱花个干净,连带着也花了他自己的三四块钱,现在他身上只剩下了三块多。

等第二天苏云在村大队办公室看邮差李勇写的狗屁不通的文章时,他才感觉要赚钱了。

即便往后色这一个多月吃喝不愁,但是如果侯香玉真的能考上大学,侯香玉在省城有家,或许不需要钱,但是他却是需要在省城租房安家。

购买生活用品什么的哪哪都需要钱。

如果要是侯香玉家里人一时半会的给他找不到工作,他还得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所以这兜里没钱肯定不行。

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足够他再写两篇小说出来,赚个百八十块来傍身。

再说延河杂志编辑部。

距离十号出版当月杂志已经过去了一周多的时间,不光销售略有提升,就连读者往编辑部中邮寄的反馈信件,也越来越多。

这不,早上门卫孙大爷又抱来几十封读者来信。

除了少部分外,其余大部分都是诉说关于最新一期的杂志上发表的老三和静秋的故事。

并且绝大多数还都是女读者,一边夸奖书中老三和静秋纯美的爱情故事写的如何如何好,身边的人就有这样的例子,一边又控诉叫苏云的作者将老三的结局写的太凄惨,欺骗读者的眼泪。

有的读者则是问老三和静秋的故事到底是不是真实发生的故事,因为不管时间年代还是背景,都和当前时代下所发生的事息息相关,让他们都不由自主的带入进了书中的老三或者静秋身上。

有的女读者则是问现实中或者作者身边有没有老三的原型,如果真有,她愿意以身相许。

还有不少女读者来信是控诉作者的,想要其修改文章的结局,凭什么非得把绝世好男人老三写死,要写死也是把女的写死。

或者是通常的大团圆结局。

甚至有些奇葩男读者,还偷偷摸摸的来信问作者苏云是男的还是女的。

如果是男的就算了。

如果是女的,会不会是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写出来的小说,甚至他愿意替死去的老三继续爱她。

编辑部负责看信的二十多岁女编辑陈岚,为此也颇为头疼。

原本以往编辑部来的读者信件都是提修改意见的,或者某某文章怎么怎么好,或者不好的。

像老三和静秋的故事这样一经发布就纷纷引来众多读者回信的也不是没有,但却屈指可数。

往往都是些文学界的牛人写的文字。

不同的是:人家都是讨论的是作品本身的艺术价值和影响力之类的,但这次却是第一次因为一个爱情故事所致。

开心的是杂志效率攀升,甚至在身边的亲戚朋友中都传开了,并且还偶尔讨论。

悲催则是负责查看读者来信的女编辑,每天正事还没有干,光是花费在看信就花费了不少时间,让她不厌其烦。 第27章,关于两个男人的故事 其实,始作俑者苏云感受到了文章带来的副作用,因为身边就有这么一个读者。

每次邮差李勇来时,都会和他唠叨一遍关于老三和静秋的爱情故事。

感叹苏云文笔细腻,将一个爱情故事写的那么轰动的同时,又感叹老天对老三的命运不公。

但听到苏云这个作者耳中,怎么听怎么别扭。

对于文章来说,作者就是天,赋予他们生命的同时又控制着故事的走向和结局。

控诉老天对老三的命运不公?不就是在控诉他这个作者吗!

这还不算完,还要让他看狗屁不通的文章。

虽然写的文章狗屁不通,但里面提到的京剧给了苏云启发。

心想:你不是觉得我写男女爱情让人们为此伤心难过,并感叹老天对老三的命运不公,那我这次就写一篇关于男人和男人之间的爱情故事。

嘿嘿!看看你们到时候还会不会怨我这个作者。

不同的是:

老三和静秋的故事他只看过电影,没有看过原著,所以上次的投稿是他按照电影中的情节发展,然后自己再稍加润色写出来的。

否则老三和静秋的不可能只写上万字。

而他记接下来要写的故事,电影他看过,大导演拍摄的,还得过大奖,原著他也看过,所以写起来没有丝毫难度,提笔就写。

“民国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冬。

天寒日短,大风刮起,天已奄奄地冷了。大伙都在掂量着,是不是要飞雪的样子。

只是冬阳抖擞着,阴一阵晴一阵。过一天算一天。

天桥又开市了。

漫是人声市声。

……

各种小食摊子,还有摞地抠饼的卖艺人。热热闹闹,兴兴旺旺。

小叫花爱在人多的地方走动,一见地上有香烟屁股,马上伸手去拾。刚好在一双女人的脚,和一双孩子的脚,险险没踩上去当儿,给捡起了,待会一一给拆了,百鸟归巢,重新卷好,一根根卖出去。”

一口气写了一页信纸后,苏云这才缓了缓,揉了揉因为长时间写字有些酸胀的手腕。

开头的这一段其实很不好写,写的是一个闹市,既要写出闹市的热闹,又要通过种种细节反应出当时军阀混战时期的社会动乱,人们生活贫困,朝不保夕的状态。

紧接着,该故事的主人公这才粉墨登场。

“女人的鞋是双布鞋,有点残破,那红色,搁久了的血,都变成褐了。孩子穿的呢,反倒很光鲜登样,就像她把好的全给了他。

她脸上有烟容。实际上二十五六,却沧桑疲惫。嘴唇是擦了点红,眉心还揪了痧,一道红痕,可一眼看出来,是个暗门子。

孩子约莫八九岁光景。面目如同哑谜,让围巾把脖子护盖住。这脖套是新的,看真点,衣裳也是新的。

虽则看不清楚他长相,一双眼睛细致漂亮,初到那么喧嚣的市集,怕生,左手扯着娘的衣角,右手,一直严严地藏在口袋中——就像捏着一个什么神秘的东西。很固执地不肯掏出来。

……

拖着孩子过去。

穿过小食摊子,什么混沌,扒糕,吊子汤,卤煮火烧,爆肚,灌肠,炒肝,还有茶汤,油茶,豌豆黄,爱窝窝,盆儿糕……”

写到这里时,就连刚吃过大米饭和白菜炒肉的苏云,都忍不住的舔了舔嘴唇。

实在是他重生的这个时代原本就不富裕,再加上又在连窝头都吃不饱的乡下农村,根本没有那么多好吃的零嘴吃,想吃还得去镇上买,非常的不方便。

他只能喝两口过期茶叶泡出的茶水,解解渴后,这才又趴在桌子上奋笔疾书起来。

“场面混乱不堪,人要散了。

小石头猛地站出来,挺挺的。

他朗朗地喊住:

“爷们不要走!不要走!看我小石头的!”

他手持一块砖头,朝自己额上一拍——

砖头应声碎裂了,他可没见血。好一股硬劲!

“果真是小石头呢!”

观众又给他掌声了。还扔下铜板呢。

他像个小英雄地,挽回一点尊严。

牵着娘手的孩子,头一回见到这么的一个好样的,吓呆了。非常震撼。”

故事从两个男人的第一次见面徐徐展开。

1924年冬,9岁的小豆子被母亲送往关家戏班,但他却因为右手多长了一根手指,而遭到了戏班关师傅的拒绝。

为了让小豆子再进戏班,于是母亲回到家后便狠心砍下了小豆子那根多出来的手指。

只为讨个生计,就狠下心来砍掉自己儿子的手指,可见其社会动乱下人们生活的无奈。

小乞丐的捡烟头,女支女母亲的破衣烂衫,演砸了后小石头为了几个铜板而用搬砖自拍额头,这些种种细节都揭示着当时人们生活状态的不容易。

这还是在京城,由此可见其他地方的人们肯定过得更加苦不堪言。

和当下的农村虽然吃不饱饭,但起码只要不偷奸耍滑,踏实肯干,还是饿不死的。

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有保证。

不像书中的民国时期,人们想要活着连小乞丐都得有有一技之长,可见其生活之艰难。

再加上当时全国各地的军阀混战,人命如草芥,戏班里的关师傅对他们非打即骂,也有的孩子受不了那样的苦,甚至选择了自杀。

一个小小的戏班大院都是如此,可见当时社会的混乱。

母亲砍掉手指的无情离去,师傅的狠狠打骂和小伙伴的自杀,非但没有将小豆子打倒,还激起了他要出人头地的念头。

幸好有大师兄帮助,甚至为了帮他还遭到师傅的责打体罚。

当冻了半宿的小石头回到房间的时候,小豆子连忙拿着衣服给师兄冰冷的身体披上,也就从这天开始,小豆子的内心里埋下了对师兄深深的依赖。

随后几年时间过去了。

当初稚气未脱的小孩已经长成了懵懂少年,更加秀气的小豆子专攻旦角。

但却因为一句台词唱不好而遭了多少打,但倔强的小豆子却总是不改。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乾清大太监张公公的寿宴堂会前。

戏院那老板前来探班,却因为小豆子老是唱错的那句台词而准备失望而去,眼看着生意马上就要黄了,为了挽救戏班和小豆子,大师兄情急之下直接将烟袋狠命捅进他的嘴里,导致其满口流血。

这个时候,小豆子才向命运屈服,唱出了改变他一生的台词:

“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 第28章,对不起了李勇兄弟 “董家的那个二小子太不像话了,挑麦杆都不知道抖一抖里面的粮食,结果还得将麦秆垛子重新再弄一遍,我打他都是轻的。”

听到老头子骂骂咧咧的声音从院子里传来后,沉静在写作中的苏云,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已经临近中午。

而宽大的办公桌上,也已经放着他写好的十几张成果物。

在心中已有腹稿的情况下,写作起来可以用行云流水来形容,仅仅过去了两三个小时就写了十几张信纸,四五千字之多。

并且还是那些不用怎么修改,可以直接当投稿的那种。

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费手腕。

感觉到院子里的人快要进屋,苏云就赶紧将桌子上的稿纸和钢笔放进抽屉里。

并快速将茶水倒好后,这才一边揉着长时间写字累的酸痛的手腕,一边迎接骂骂咧咧的村长。

喝了口茶水也没有让他将心中的火气消了,看着苏云整天没事干还装模作样的揉手腕,就来气。

“现在外面忙着收粮食都快忙死了,要不是看你这个臭小子不是个干活的料,整天在办公室都能累的手腕疼,否则非得拉你出去割麦子不可。”

苏云心想:又不是我惹得你,那我撒什么气啊!

可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特别是现在正值农忙之时,就算拉他出去割麦子他也一点办法都没有。

敌强我弱。

苏云能做的便是:尽量将注意力从他身上转移走。

“二叔,惹你生气的人是不是平时有些傻傻的,不怎么聪明的样子?”

“是啊!出工干活老是出错,不是丢了东西,就是活干的不到位,打了不知道多少次也不知悔改。”

老头子一边“吧嗒吧嗒”的用烟袋锅子抽旱烟,一边赞同道。

“二叔,那这人应该属于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类型,你一会可以拍给他一些只出力不动脑的活,就如驴拉磨一样,只要给其套上圈就可以一直围着磨盘跑。”

“你这个主意不错,等回头我就好好合计合计,给他找个简单不用动脑的活。”

紧接着老头子又反应过来,脸色一变后就语气不善道:“你个臭小子,竟然还教你二叔怎么给人指派活了,要不你来当这个村长?”

虽然苏云心中对村长这个职位有些不以为然,感觉自己也可以胜任。

但却不会把老头子反问的话当真,否则一顿谩骂都是轻的。

弄不好真会将他从村大队办公室发配到地里去割麦子。

“村长我哪能干得了,也只有德高望重的二叔您才能胜任。”

“哼!算你识相。”

“二叔,我这里有一篇未发表的文章,您老要不要指点一番?”

心中却是默默地说了声:对不起了李勇兄弟,为了转移老头子的话题,只能拿你祭旗了!

“哦!那你还愣着干什么,快点读啊!”

苏云的这种请教,正好骚到了老头子好为人师的痒处,就赶紧催促道。

只是这个架势和语气有些恶劣,让他不由自主的想到了刚刚笔下描写的那个戏院的关师傅,也是同样的可恨。

心中再怎么埋怨,苏云也没有表现在脸上,而是取出邮差李勇写的文章,念了起来。

“就我个人来说,描写春天对我的意义,不能不说非常重大。

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审视一下描写春天。

描写春天的发生,到底需要如何做到,不描写春天的发生,又会如何产生。

既然如此,那么,可是,即使是这样,描写春天的出现仍然代表了一定的意义。

......”

“停!”

刚面了几句话,老头子就喊停了。

“什么玩意,描写春天就描写春天,怎么还要问人家读者,这么狗屁不通的文章不会是你写的吧!”

“幸亏是没有发表,否则连老汉我都能成作家了!”

“呵呵!这是邮差李哥写的,听说是写了几篇文章投递到杂志社都没有过,知道我识文断字,这才拿给我瞧瞧。”

苏云解释道。

“小李看着人还不错,就是这文章写的狗屁不通,以后还是别写了!”

“嗯,我就按照您的意见给他回复。”

苏云既能给李勇交差,又能将自己撇清,毕竟这是老头子的评价,他只是将评价落实到了纸面上而已。

成功将老头子的矛头从自己身上移走后,他也就没有再找苏云的茬,拍拍屁股就走了。

苏云罕见的加了几分钟的班,将老头子刚刚说的话原封不动的写在了一张空白信纸上。

并且还在括弧中做了特别说明,这是苏楼村村长反馈的结果,然后就夹在了李勇文章的稿纸中间。

应付完了给邮差李勇看文章的事后,苏云心中也算是放下了一块石头,然后这才轻松的回家做饭了。

等转天上午,邮差李勇再次来送信时,苏云就将他的文章还给了他,并给他说了里面夹着意见。

可能是李勇写了好几年一直得不到各大杂志社编辑部的过稿,也可能是好不容易碰到一个作家给的意见,他竟然连回去再看都等不得了,直接就打开了稿子里面夹着的信纸看起来。

“什么玩意,描写春天就描写春天,怎么还要问人家读者?”

“小李看着人还不错,就是这文章写的狗屁不通,以后还是别写了!”

(读者苏楼村村长的反馈意见)

李勇在看了前两句直言不讳的重话后,差点栽倒在地。

直到看见最后括弧内的文字,才知道这是苏楼村村长的意见,而不是作家苏云的意见,脸色这才好看了不少。

“苏作......苏老弟,我是让你给我提修改意见,可是你为什么写的却是老村长的意见啊?”

“李哥,我来问你,我们写文章发表在杂志社最终是要给谁看的?”

苏云并没有回答李勇的话,而是反问道。

“是给广大读者看的?”

李勇有些不确定的回答道。

“既然是给广大读者看的,那你的文章的好坏也得经过广大读者的认同才可,如果你连身边的读者朋友都不认可你的文章,那些各大杂志社的编辑又如何给你过稿啊!”

“我只是众多作家中的一员,我的意见不重要,广大读者的意见才重要。”

“如果什么时候你写出来的文章,让你身边的读者朋友看过后,能有一半多的人表示看好的话,在各大杂志社编辑部过稿的希望肯定大增。”

苏云忽悠完后,见李勇赞同似的点了点头,这才彻底松了一口气。 第29章,没稿纸了!墨水也只剩下了小半瓶! 送走李勇后,苏云看了看外面村民下地割麦子的割麦子,牵着驴拉着石磨在打麦场压麦子的压麦子,用木铲扬麦子的扬麦子,一副热火朝天收粮食的场景,他也觉得浑身充满了干劲。

于是乎就转身回到了村大队办公室中,趴在宽大的办公桌上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奋笔疾书起来。

“一盏镁灯举起。照相的大喊:“好了好了!预备!”

孩子们又转过来,恢复不苟言笑,恭恭敬敬在关师父身后。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他要他们站着死,没一个斗胆坐着死。

镁灯轰然一闪。人人定在格中,地老天荒。在祖师爷眼底下,各有定数。各安天命。

……

关师父领着徒儿下跪,深深叩首:“希望大伙儿是红果伴樱桃——红上加红”

一下,两下。芳华暗换。

后来是领着祈拜的戏班班主道:“白糖掺进蜂蜜里——甜上加甜。”

头抬起,只见他一张年青俊朗的脸,气宇轩昂。他身旁的他,纤柔的轮廓,五官细致,眉清目秀,眼角上飞。认得出来谁是谁吗?

十年了。”

写到这里,苏云才算是把故事的第一个阶段写完。

等回过头来一看,竟然已经写了四五十张格子信纸,一万多字。

要知道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就已经超了上次老三和静秋故事的字数,后面还有起码五六万字。

“我是不是有点托大了!光考虑后世这个两个男人之间的故事肯定能火起来,但却是没有想到字数会超这么多。”

现在就算是放弃也有些晚了,毕竟已经写了一万多字。

苏云只能继续往下写。

“小石头和小豆子出科了。

科不到十年又过去。二人出科后,开始演“草台班”。一伙人搬大小砌末,提戏箱,收拾行头,穿乡过户,一班一班的演。

最受欢迎的戏码,便是“霸王别姬”。

二十二岁的生,十九岁的旦。

......

小豆子一亮相,就是挑廉红,碰头采。除了甜润的歌喉,美丽的扮相,传神的做表,适度的身材,卓越的风姿,他还有一样,人人妒恨的恩赐。

就是“媚气”。

旦而不媚,非良才也。求之亦不可得。

一生一旦,反正英雄美女,才子佳人,都是哥儿俩。苦出身嘛,什么都来。眼看快成角儿了,背熟了一出出的戏文,却是半个字儿也不认得。只好从自己的名儿开始学起。

班主爷们拎着张红纸来,都是正规楷书,给二人细看:“段老板,程老板,两位请过来签个名儿。”

小石头接过来,一见上书“段小楼”,他依着来念:“段小——楼。师弟,你瞧,班主给改的名儿多好听,也很好看呀。”

“我的呢?程——蝶——衣。”

……”

在戏院练就了一身本领长大后,两人的故事就从改名开始徐徐展开。

转眼间到了1937年。

少年裘马的两人已经成了名动京城的名角,唱花旦的小豆子艺名程蝶衣,唱花脸的小石头艺名段小楼。

按照后世的说法就是实打实的巨星,每次出门都会引得万人空巷。

而程蝶衣饰演的虞姬,更是深得梨园大亨袁四爷的赏识,不惜重金送他名贵的京剧行头。

但是程蝶衣的心,就像戏中的虞姬对待项羽那样,对段小楼有着至死不渝从一而终的别样感情。

可流水有意落花无情。

苏云刚写到这里,正好将一张信纸写完,将信纸翻过去后看到的则是办公桌的木质桌面。

没有信纸了!

苏云就下意识的去放信纸的抽屉中翻找,结果空空如也,旁边只放着两杆钢笔和小半瓶墨水。

这个时候的他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竟然将村大队的信纸给用完了!

墨水也用了大半,估计那小半瓶也写不了接下来的五六万字。

“是自己花钱买稿纸和墨水,还是去问问老头子,能不能从镇政府里弄点免费的信纸和墨水?”

如果按照一本一百张格子信纸来算,四百字的格子信纸也就能写三百多字。

而他的小说还剩下五六万字之多,如果中间再有些修修改改废弃的信纸,两本都不一定够他写的。

墨水也是差不多的情况,之前首稿和投稿的两篇上万字的稿子就是两万多,再加上现在的一万多就是三万多字。

三万多字用了大半瓶墨水,想要写完剩下的五六万字,怎么也得再买一瓶。

想着兜里还剩下为数不多的三块多钱,苏云就有些舍不得花自己的钱。

去找老头子直接问又怕挨骂,苏云只能选择旁敲侧击。

正好也快到中午饭点了,给来村大队办公室里喝杯过期茶叶泡出来的茶水解解渴的老头子,读了一篇报纸上的文章后,苏云就装作漫不经心的问:

“二叔,咱们村大队今年的信纸和墨水领了吗?”

“之前不是说了吗!这玩意没人用,好像有好几年都没有领过了!”

“你问这啥子干啥?难道都让你这个臭小子霍霍完了!”

老头子立马警觉起来。

“怎么可能,我就是随便写写东西,又能用多少啊!”

“是邮差李哥,他不是写文章吗?就问问我咱们村大队有没有多余的信纸和墨水,我这不合计着人家再怎么着也给咱们村整天跑腿送信送报纸,就没好意思当面拒绝,便说等您回来了帮他问问。”

苏云心道:对不起啦李勇大哥,江湖救急,先借你用一用。

“就他写那狗屁不通的文章,给他信纸和墨水也是浪费。”

“不过,如果那小子真的能够用咱们村大队的信纸和墨水写出发表在杂志和报纸上的文章,说出去咱们村大队也长脸啊!”

苏云原本听到老头子第一句话时,心中顿时就凉了半截,却没有想到后面的话却峰回路转。

同时也没有想到,老头子竟然也对写文章在杂志和报纸上发表的事这么看重。

“要不要将自己写的文章,已经在杂志上发表的事说出来?”

刚有这个念头苏云就摇了摇头,怕麻烦只是一方面,现在既然已经通过邮差李勇的名义将事情变成了,他也就不想再多此一举。 第30章,意外之喜 “既然您老都这么说了,那就借给他?”

苏云见事情基本上已经尘埃落定,就试着问道。

“嗯,借给他吧!反正咱们村大队这么多信纸和墨水也用不了!”

这次老头子显得很大气,但脸上捉摸不定的笑容却出卖了他。

估计是在想着李勇使用村大队信纸和墨水后写的文章,发表在杂志或报纸上的美事哪!

苏云不置可否。

按照邮差李勇那狗屁不通的写作水平,如果没有什么奇迹发生的话,估计他想要凭借自己写出的文章在杂志和报纸上发表,只能下辈子了!

“二叔,这信纸和墨水都借给邮差李哥了,咱们村大队用啥啊!”

“虽然咱们平常不怎么用,但是开证明和介绍信还是少不了这两样东西的。”

“所以我才找你问问咱们今年领没领信纸和墨水的事,如果真的好几年否没领了,可以等去镇政府领了后再借给邮差李哥也不迟,您说呢?”

苏云一副狗头军师的架势,出谋划策道。

“嗯,办法好是好,但是你也不看看现在外面大家伙都在忙着收麦子,等麦子收了还得忙着种玉米和分粮,我作为一村之长更走不开,所以十天半个月之内我根本就去不了镇上。”

老头子还是能分得清轻重的。

即便他心中再憧憬,邮差李勇通过使用村大队的信纸和墨水写出来的文章,发表在杂志和报纸上,也没有大家伙半年努力种出来的粮食重要。

大家好往后半年的生活怎么样,全看这次收麦子的结果了。

当然不是各位读者老爷想的那般,收完麦子就可以分了。

不是。

收完麦子后,首先得按照村大队的人数先给国家交公粮。

其次便是得预留好秋收后的麦种和牛马驴骡的饲料粮。

有的村大队还会专门预留出干重活人的口粮。

最后剩的余量,才是给大家伙分的粮食。

具体多少还得再经过一番计算,如剩余粮食的总重量除以全大队所有人工分的总和。

精确到一公分多少粮食。

然后,再根据每家每户所得的工分多少来分粮。

“二叔,要不村大队开一个介绍信,我替您去镇上跑一趟,将信纸和墨水给领了?”

“反正我也没什么事,如此一来既不耽误您继续指挥大家伙收麦子,又能尽快的将信纸和墨水借给邮差李哥,两个事都不耽误。”

已经将信纸用完了的苏云,当然不会等老头子十天半个月后,有空了再去镇上,就自告奋勇的便要提其跑一趟。

老头子也有些狐疑苏云的动机,毕竟这么主动的情况很少见。

“说,是不是李勇那小子给你什么好处了?”

“绝对没有,我这不是偶尔拖人家买点杂志吗!这么麻烦人家感觉很过意不去,就想也帮帮忙!”

“嗯,相互帮忙这句话倒是不错,你会计叔不在,就我来说你来写吧!”

幸好,抽屉里还有一张散落的空白信纸,否则苏云真得麻爪。

等将介绍信写完盖上村大队的公章后,揣进兜里的苏云这才放下心来。

给老头子请了假,当天中午吃过饭后,他就在马路上拦了一辆马车,直奔镇上而去。

找到镇政府大院,给门卫大爷看了介绍信和说明来意后,才将他放了进去。

来到写着后勤处的一个办公室,进入后却看到一个身穿白衬衫的三十多岁男子,正在双眼泛红的盯着手中的书看。

等苏云走进来才发现,慌忙之下就用手抹了一把眼中的眼泪,有些生气道:

“你谁啊?怎么进来也不敲门啊!”

“不好意思打扰大哥你看书了!我是苏楼村大队的,是过来带领信纸和墨水等物品的。”

“这是我的介绍信。”

苏云也没想到会碰上这种情况,解释的同时,并在心中告诫自己以后一定要敲门。

这次只是人家看看给看哭了,如果要是碰到一男一女做那种事,自己恐怕真的就摊上事了!

白衬衣男子自己也有点理亏,上班时间看书本来就不对,再加上屋门大敞着人家才会进来。

听到苏云的话后,他又接过其递过来的介绍信看了看,这才语气缓和道:“信纸,墨水和钢笔都在里面柜子里,你自个儿去拿吧!”

苏云闻言顿时心中一喜。

他之前只是因为信纸用没了,墨水还剩下小半瓶,这才想着来通过村大队来镇上领取免费的用。

没想到现在不但解决了信纸和墨水的问题,竟然还额外可以领取钢笔,这对靠笔杆子赚钱的苏云来说可是意外之喜啊!

“同志,这次我想把前几年都没领的信纸、墨水和钢笔一起领了,请问分别都可以领多少?”

苏云压下心中颇为激动的心情,开口问道。

“我给你查一查啊!”

紧接着,白衬衣男子就先将手中的书放了下来,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厚厚的笔记本,翻找起来。

“苏楼村大队,上次领的时候还是三年以前的1975年,算上今年的你们村大队可以领三年办公用品。”

“每年是两本信纸,一瓶墨水和一支钢笔,三年便是六本信纸,三瓶墨水和三支钢笔,你过来签个字就可以去里面柜子里拿了!”

等苏云将自己的名字连着在本子上写了三遍,白衬衫男子注意后就不由得“咦”了一声。

之后就有些难以置信的开口问:

“你叫苏云?”

“是啊!如假包换。”

苏云也十分纳闷,按理来说,前身不应该和镇政府的人有什么来往啊!

再加上刚刚两人见面后,白衬衫男子表现出来的陌生感,应该不认识前身才对。

“你难道是写老三和静秋故事的那个苏云?”

白衬衫男子又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苏云,开口问完后,他自己都有些不相信的摇了摇头。

这个时候,苏云才发现对方看的书正是最新一期的延河杂志。

看得内容也祝你正是让白衬衫男子感动哭了的老三和静秋的故事。

还没等苏云开口解释,对方却先自己补脑起来,带着惋惜的语气说:

“我也是看书看傻了,能写出如此细腻爱情故事的人,肯定或多或少经历过上山下乡,你太年轻了!”

“去里面取你们村大队的办公用品吧!别弄乱了!”

说完,他就又重新拿起之前放下的延河杂志,聚精会神的埋头看了起来。 第31章,送钢笔 苏云被弄得有些无奈,刚准备好的词也没有了用武之地。

找到放置办公用品的柜子后,取了六本信纸,三瓶墨水和三支钢笔。

回来后见白衬衫男子依旧双眼动情的看着他写的文章,他就悄悄地拿着东西走了。

临走时,还好心的给其将门给带上了。

虽然现在是大夏天的,关上门后有些闷热,但也总比被领导逮住他不务正业要强吧!

回去的路上,苏云拿着在镇政府领到的办公用品后,就在想怎么分配。

钢笔毕竟也是可以领的办公用品的一种,自己不能全部昧了,给村大队留一支。

自己留两支。

现在写作还用村大队办公室的钢笔,等以后去省城了自己可以用一支,然后再备用一支。

墨水也给村大队留一瓶,自己留两瓶,反正他们平时除了开证明信之外都不怎么用,正好拿来给自己写文章赚钱。

稿纸给村大队留两本就够了,剩下四本不但可以写自己剩余的五六万字小说,还能有所剩余。

等回到村大队办公室,除了留的两只钢笔外,其余东西都藏在了办公室。

苏云见时间距离下班还早,就拿出钢笔和新领的信纸写了起来。

“小楼浑然不觉他的接触和试探:“不,低一点,是,这里,从这提气一唱,石破天惊,威武有力。”

说到“威武有力”,蝶衣忽记起:

“这几天,倒真有个威武有力的爷们夜夜捧场。”

“谁?”

“叫袁四爷。戏园子里的人说过。”

“怕不怀好意。留点神。”

“好。”稍顿,

小楼没留意这话,只就他小茶壶喝茶。

“我喜欢茶里头搁点菊花,香得多。”

……

一阵空白,蝶衣忍不住再问:

“什么名儿?”

“菊仙。”

又一阵空白。垂下眼来,画好的眼睛如两片黑色的桃叶,微抖。

“哦。”

蝶衣回心一想,道:

“上面不是描了菊花吗?就为她?打上了一架?”

“不过闲话一句嘛,算得上什么?真是!”

上好妆,连脖子耳朵和手背都抹上了白水彩。白水彩是蜂蜜调的,持久的苍白。

原来是为了掩饰苍白,却是徒劳了!”

刚写到这里,大老远就听到老头子的声音后,苏云就赶紧停笔,将家伙事收了起来。

然后将留给村大队办公室的两本信纸,一瓶墨水和一支钢笔放在了桌子上。

然后又给老头子和自己都倒了杯茶水。

“你倒是清闲,别人都在外面忙的要死,就你自己在屋里做办公室。”

“对了,差点忘了你媳妇也在家里呢!”

喝了两口茶水后,老头子又看苏云有些不顺眼,找茬道。

但是苏云却是不接他这茬,而是指着桌子上从镇政府领来的已经被自己可口过的办公用品说:

“二叔,信纸和墨水我都领来了,还领了一支钢笔。”

“嗯,这件事办的不错,等明天李勇那小子来后,你就直接将这些东西交给他就成,别忘了说文章在杂志或报纸上发表后要告诉我们一下。”

苏云闻言,这才觉得自己有些草率了。

自己光想着给村大队办公室留着,竟然忘了邮差李勇这一茬。

现在可倒好,全部都给自己了!

克扣点没啥,即便苏云克扣了大半。

但要是都收入自己的囊中,他还是有些过意不去的。

不过转念一想,这些对于他这个靠笔杆子赚钱的人来说就如枪炮和弹药,当然是多多益善。

于是乎,苏云只能昧着良心收下了!

“行,我明天就将这些东西给他。”

至于邮差李勇会不会露馅?

苏云会提前和其通气,这样老头子问起来他也不怕。

万一李勇写的文章在杂志和报纸上发表了怎么办?

没有万一。

在他看来,起码目前的李勇没有短时间在杂志和报纸上发表文章的能力。

至于镇政府那里?

苏云也不担心,只要老头子之后就一两个月之内发现不了就行。

至于一两个月之后,那个时候在媳妇侯香玉考上大学后,他肯定也跟着一起去了省城。

鞭长莫及之下,发现了他也不怕。

他可不相信老头子还能为了这点事,专门跑一趟省城去揍他。

之后,又给其在报纸上读了一篇文章后,苏云才快步返回了家。

家里还有一个嗷嗷待哺的美女在等着他回去做饭。

因为兜里揣着两支钢笔,苏云就先拿出来准备将其放起来,却没想到正被侯香玉看个正着。

“哪里来的两支新钢笔啊?”

“不会是专门给我高考用的吧!”

苏云见其误会,也没有解释,想着自己反正有三支钢笔,也用不了,索性就给侯香玉一支。

“是啊!不过这钢笔不是买的,是我替村长去镇政府取办公用品时多拿的,正好咱们可以一人一支。”

“村大队的办公用品,不会被发现吗?”

看着面前崭新的钢笔,还是市面上仅次于英雄金笔的高级铱金笔,起码要两块多一支。

再加上是政府用品,质量什么的都没的说,一支就算是卖三块钱,也肯定有人愿意买。

侯香玉也没能抵得住诱惑,想拥有的同时,又怕被发现。

“没事,咱们村大队有三年都没有领办公用品了,给村长就说领了一年的,这两只是我多领的,一时半会的他还发现不了。”

“就算发现起码也得等明年了,到时候咱们都去了省城,他还能为了两支钢笔跑到省城找咱们不成?”

相比侯香玉的忐忑,苏云倒是显得胸有成竹。

侯香玉闻言,一想也是这么一个理。

紧接着她又有了新的问题。

“钢笔是有了,没有墨水也不行啊!”

“墨水也有,明天我就给你拿一瓶,反正村大队的人平时也不用,开介绍信又写不了几个字。”

“信纸要不要给你也来一本?可以写写画画,也可以练习算数。”

既然钢笔都送了,昧了村大队全部办公用品的苏云也不差这点墨水和信纸,这才大方道。 第32章,分粮 收下了一支新钢笔,又说好了一瓶墨水和一本信纸后,侯香玉这才美滋滋的去烧火了。

苏云则是有六本信纸,三瓶墨水和三只钢笔,给了侯香玉一些他也不心疼。

做饭之前还是像往常那样抬头看了看风向,然后在下风口煮上散发臭脚丫子味的哭猪草后,他才去厨房做大米饭和豆角炖肉去了。

生活就这么一天天过去。

苏云在大米饭和肉菜不断的情况下,瘦弱的身体就像吹气球一般,一天一个样。

而跟着一起沾光的候香玉,也因为整天在家光复习资料不运动,而吃胖了一点。

虽然依旧苗条,但是胸前的两座山峰显得更突出了。

脸色也变得油光水滑,有了光泽。

村子里的人也一样没有闲着,忙活了七八天的收麦后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芒种。

等玉米种子种下后,从地里收获的麦子也已经该交公粮的交了公粮,该留种子和牛马驴骡饲料粮的也都留了,便又过去了七八天。

之后,才开始根据每家每户的总工分的多少来瓜分剩余的余粮食。

苏云做为一家之主也去领粮食了。

好在领粮食的地方就在村大队办公室,粮食就堆放在村大队专门存粮食的库房中,所以他上着班就可以把粮食领了。

但也有不好的地方,就是因为聚集了村大队和村里各家各户来领取粮食的村民,苏云光是忙着端茶倒水来着,以至于都没有时间静下心来写作。

好在他写的故事也到了收尾的部分,倒是没有那么着急了。

“苏建国,326工分,分粮108斤7两。”

村会计坐在搬到院子门口的办公桌上,拿着本子念了起来。

“嘿嘿!”

紧接着,就从人群中走出一个黑脸汉子,笑着在本子上按了手印后,就去旁边给他称粮食的地方等着了。

一百多斤的粮食很快就称好了,那黑脸汉子也不废话,一下子就背到了背上,扛着就往外走。

被围的里三层外三层的人立马给他让出一条道。

“可以啊建国,今年分的麦子不少啊!”

“谁说不是,一百斤的麦子够他一家老小吃小半年的了!”

“建国,你家小子也该说媳妇了吧!我看和我侄女就挺配的。”

“拉倒吧!人家儿子才十三四,这么小个娃娃毛都没长齐还结什么婚,你这是想让侄女吃穷人家建国啊!”

村民们拿他开玩笑,黑脸汉子也没有什么反驳,而是一直笑着走出了小院。

随着领完粮食的人走了,村会计又开始喊其他人领粮食,人们的话题才从黑脸汉子苏建国转到了新领粮食的人身上。

领的多的人夸奖的就多一些,领的少的人免不了就被调侃几句。

都在七八十斤和一百一十斤之间。

有家里劳力多的人,领的也有超过一百一十斤,但也因为家里人口多,消耗粮食也多。

在大家都知根知底的情况下,其他人调侃的话也都是喜忧参半。

等到喊苏云名字的时候,院子里还有不少人,没有领粮食的人倒是不多,更多的则是一些看看其他家领了多少粮食的好事者。

“苏云,106.5工分,分粮35斤5两。”

等村会计念完苏云的工分和分粮多少后,院子里的人顿时像炸了锅一般,三三两两的议论起来。

“这小云的工分也未免太少了吧!还没有人家分的粮食多。”

“不过也够他们小两口吃了!”

“是啊!要不是苏云娶了这么一个漂亮能干的女知青,我估计小云可能连三十工分都没有。”

“你一说那个漂亮女知青,我发现有好些日子都没看到她了!”

“你跟她不是一个队的不知道,他早在收麦子之前,也就是大半个月的样子,就请假不出工了!”

“为啥不出工啊!他们家她可是主要劳力,她不出工,就靠小云那点工分岂不是得饿死?”

“饿死饿不死的哪也是以后的事,我听我当家的说,这漂亮女知青好像是请假在家学习哪!说是要参加今年的高考,就是考大学,好像现在就剩下半个月时间了!”

“真的假的?如果漂亮女知青媳妇考上大学了,以后岂不是就不回来了,那小云难道傻了不成?”

“傻不傻的咱不知道,但是听说小云也想一去跟着去城里呢!”

“她一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人,去城里能干嘛?我可听说城里可不同咱们乡下,什么东西都需要花钱,在农村他都经常因为吃不饱饭而让哥哥姐姐接济,去城里了花销更大,恐怕就是他哥哥姐姐想接济他也有心无力吧!”

“谁说不是啊!虽然听说现在上大学不但不花钱,还给补贴,但那也只够她媳妇自己的,他想要成为城里人还得有个能赚钱的工作才成。”

“城里找工作哪有那么容易,出苦力的倒是好找,但是你看小云那小身板也不行啊!”

“再怎么着人家小云也是个男人,万一要是在媳妇那里很行哪!”

说着说着,话题就说偏了,一些中年妇女也开起了苏云夫妻生活的玩笑。

苏云是听不下去了,赶紧费劲的将分给自己的三十多斤粮食提进屋里。

过了一会儿后,外面分粮也分的差不多了,老头子也抽着旱烟进屋喝杯茶。

“怎么?分粮食的时候知道丢人了,早知如此,当初就应该好好干活啊!”

老头子有些恨铁不成钢道。

“二叔,就以前我那个小身板又能干啥?”

“也就是这一个多月吃的不错,将身体补回来不少,身上也有了些力气。”

“身体是长了点肉,但你提三十多斤的粮食都累的呼哧带喘的,也好意思说长了力气,你应该向人家肩上扛一百多斤都不带喘气的人看齐好不!”

得,老头子真是见不得他好,每天不损他两句都难受一般。

人在屋檐下,人家还是领导,苏云只能转移话题:

“二叔,之前不是借了你家十多斤苞米面和几斤苞米茬子吗!您看看抵得上多少粮食?”

“就你分的这点粮食,都不够你们俩吃到秋收吧!”

“没事,只要能吃一个多月,到我媳妇大学录取通知书来就行,到时候我就跟我媳妇一起去城里了。”

老头子闻言,给了苏云一个没救了的眼神后,就从苏云分的粮食口袋里取出15斤小麦,轻轻松松的往肩上一扛就回家了。 第33章,村长家的糟心事 少了15斤,苏云扛着只有20.5斤的粮食顿时轻松了很多。

回到家时也仅仅只是因为天热出了一身汗。

要是换成一个月之前,扛着二十斤的东西非得累的他呼哧带喘不可。

20.5斤粮食,按照0.8换成白面也就16斤多一点。

按照一斤白面可以出五个大白面馒头来,每人每顿饭吃一个大白面馒头来算,足够他们两个吃半个月。

再加上家里之前买的白面和大米,足够让两人支撑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时候。

就是这半个月以来将家里买的肉都吃完了,一下子吃素让两人都有些不怎么适应。

不吃肉,就没有了那诱人犯罪的饭香味,他们做饭时也就不用再煮发出臭脚丫子味的哭猪草了。

周围邻居也都跟着松了一口气。

实在是任谁都不能视若无睹,每到吃饭时都闻到一股臭脚丫子味飘过来。

让他们原本就因为粮食不够而吃不饱的不好情绪,就越加烦躁,吵架拌嘴,打孩子的事情都时有发生。

现在臭脚丫子味没有了,顿时都变得家庭和睦起来。

侯香玉自从有了苏云送的新钢笔,几乎每天都会别在上衣口袋上,除了复习高考资料外,就是拿着钢笔在信纸上写写算算。

苏云也看过侯香玉写的字,工整娟秀,笔透纸背,比他那勉强能看的字好了不知道多少。

以至于苏云都不敢在她面前写字了!

同时在心中暗暗发誓:等有时间了肯定要好好的练练写字,再怎么说他也是一个在杂志上发表过文章的作家,字写的不好怎么能行。

最关键的是:即便不如媳妇写的字好,但也不能差太多不是,否则他面子上过不去啊!

再怎么说他也是个男人,即便他和侯香玉只是名义上的夫妻,过一两个月等其考上大学,帮他在城里找到工作够就会离婚。

但名义上的夫妻也是夫妻,即便可能只有短短的两三个月。

除了不能做夫妻那点事外,他做了一个丈夫该做的所有事。

如写文字赚取稿费,买米面肉等吃的东西,不让侯香玉饿肚子。

全力支持其备考大学,不顾老头子的反对,硬是给其请了一个多月的假。

钢笔,墨水和信纸等办公用品上也多有支持,即便这其中有巧合的成分。

按照苏云的性格,就算当时想不起来给侯香玉,等过两天发现她有这方面的需求时,也不会吝啬。

啃着软和的大白面馒头,吃着没有肉的西红柿炒鸡蛋,苏云心想:又该赚钱了!

好在他这次的小说写的有点长,七八万字,也写到结尾部分了。

只要写完后,给延河杂志社一投稿,就等着半个月后的稿费了。

下午。

苏云来到村大队后就看到了蹲在树荫处乘凉,烟袋锅子不离身的老头子。

“二叔,怎么今天来的这么早啊?”

现在地里已经种上玉米,也刚刚分完粮,应该没有什么农活需要老头子这个村长来看着啊!

“还不是分粮给闹的,我家的粮食刚分到手还没捂热乎,就被两个不省心的儿子给惦记上了!”

“你说我还能在家里呆得住吗!”

“还不如来村大队办公室待着,反正这里有茶水,也有人给俺读报纸。”

老头子抽了两口旱烟后,就唠唠叨叨的将自己的烦心事说了出来。

他来村大队没问题,但是别一直待着啊!否则他那快要写完的小说怎么办?

“二叔,上次二哥给我修屋顶时我们聊过,我看二哥也不是你说的那种不孝顺的人啊?”

“况且他不是还有一儿一女在你家白吃吗!”

苏云心中念头急转,嘴上却丝毫不耽搁,提出了自己的疑惑。

“两个儿子倒是没话说,关键是两个儿媳妇不省心啊!”

“分家和将小孩送到我家白吃也都是她们鼓捣的,现在竟然又惦记上我刚分到手的粮食了,你说气人不气人!”

苏云看着老头子生气,心中却没由来的有些高兴。

只是这高兴却不能挂在脸上,压制的同时还得装出一副同情的表情说:“不会吧!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或者是我这两位嫂子之所以这么做,是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

“拉倒吧!”

“就她们俩,我早就看明白了!不气死我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老头子却是越说越生气,旱烟抽的也就越凶。

“咳咳!二叔,少抽点烟,否则对身体不好。”

老是闻老头子的二手烟,苏云早就怨声载道了,这个时候就忍不住劝解道。

“都抽了大半辈子了,改不了了!”

“二叔,要我说,这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两位嫂子不孝顺,你那两个儿子肯定也有不小的问题。”

苏云帮着分析道。

“他们敢不孝顺,回去我就把他们的腿给打折了!”

按照老头子下手打他那个狠劲,这种事情还真有可能。

估计那两位哥哥肯定也是在老头子的烟袋锅子之下成长起来的,肯定没少挨打。

就是现在老头子已经五六十岁了,老了,不一定能打得过两个正值壮年的儿子了!

除非他们不反抗,不跑。

苏云合计既然劝不行,那就试试拱火。

“二叔,要是实在不行,就让我那两个哥哥离婚,把两位嫂子休了,这样你们家肯定就和睦了!”

“你个瘪犊子玩意,出的什么馊主意,我给俩儿子娶媳妇本来就不容易,现在把她们给休了,你让我上哪去再给他们找媳妇去!”

人都是这样,自家人千般不好也都是自己人,容不得外人说三道四。

特别还是苏云这样鼓动他让俩儿子离婚的。

现在家家户户吃饭都困难,哪还有多余的钱财给两个已经有小孩,人到中年的儿子讨媳妇啊!

况且,如果他真的这么干了,先不说两个儿子不会同意,两个儿媳妇也会因此而恨死他了,说不定都能跟他拼命。

如此一想,现在这种只是惦记他点粮食倒也不算什么了!

况且,对苏云这种新娶的女知青媳妇,马上就要因为考上大学后跑了的人,老头子也实在是恨不起来。

眼不见心不烦,拍拍屁股,连报纸上的文章都没让苏云念,就走了。 第34章,完稿 将老头子成功送走的苏云,这才松了一口气。

怕以后再出什么幺蛾子,他决定加快速度,尽快的将结尾写完给杂志社游走,避免再节外生枝。

取出上次写的信纸,试了试钢笔苏云后,这才奋笔疾书起来。

“小楼四处浏览,生怕一下子失察,他要找的,原来是一个骗局,他来错了——他见到一双兰花手,苍老而瘦削的手,早已失去姿彩和弹性,却为一张朗朗的脸涂满脂粉加添颜色。他很专注,眼睛也眯起来,即使头俯得低了,小楼还是清楚地见到,他脖子上日远年湮的数道旧痕。

拍拍他瘦小的肩头。

那人浸沉在色彩中,只略回首点个头。他不觉察他是谁。小楼很不忿。

“师弟!”

老人回过头来。

一切如梦如幻,若即若离。

这张朦胧的脸,眉目依稀,在眉梢骨上,有一道断疤。是的。年代变了,样子变了。只有疤痕,永垂不朽。

……

身子明显的衰老了,造功只得一半,但他兴致高着呢:

“大王请!”

小楼把蝶衣献来的酒干了,“咳”的一声,杯子向后一扔,他扯着嘶哑的嗓子,终于唱了。在这重温旧梦的良夜。

想俺项羽——

力拔山兮气盖世,

时不利兮骓不逝,

骓不逝兮可奈何,

虞兮虞兮,

奈若何?

……

汉兵已略地,

四面楚歌声,

君王意气尽,

贱妾何聊生?

就用手中宝剑,把心一横,咬牙,直向脖子抹去。

血滴。

小楼完全措手不及,马上忘形地扶着他,急得用手捣着他的伤口,把血胡乱地,“拨回去”,堵进去。

剑光刺目。

蝶衣望定小楼。他在他怀中。

他俩的脸正正相对。

停住。“蝶衣!”

血,一滴一滴一滴

蝶衣非常非常满足。掌声在心头热烈轰起。

红尘孽债皆自惹,何必留痕?互相拖欠,三生也还不完。回不去。也罢。不如了断。死亡才是永恒的高潮。听见小楼在唤他。

“师弟——小豆子——”

啊,是遥远而童稚的喊嗓声。某一天清晨,在陶然亭。他生命中某一天,回荡着:

“咿——呀——啊——呜——”

《完》”

一口气将结尾写完,苏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的同时,这才合上手中的钢笔,揉了揉有些酸胀的手腕。

“终于写完了!”

这是他的第一本真正意义上的小说,描述铺垫高潮等描写一应俱全。

之前写的老三和静秋的故事,则是更像电影剧本,简短而仓促。

和他看过原著结局不同的是,苏云选择了电影中的结局,程蝶衣换了真剑,用虞姬的身份来结束了自己生命。

在苏云看来,程蝶衣就是虞姬,虞姬就是程蝶衣,当霸王无用武之地时,虞姬死也要死在霸王面前。

并且在程蝶衣看来,只有在和师兄段小楼合作演《霸王别姬》时,他才能和师兄成为真正的一对,舞台是他实现梦想的地方,当程蝶衣发现现实生活和舞台不一样时,他宁愿选择以虞姬的角色来结束自己的生命,上演一幕真正的“霸王别姬”。

最后,曾经倾倒众生芳华绝代的程蝶衣无法接受苍老的现实。

程蝶衣无法走出霸王别姬的故事,和虞姬一样殉情,这才是最合理和最戏剧化的结局。

相对来说,程蝶衣死亡的结局足够震撼,犹如烟花熄灭前的最后一瞬,有一种惨烈的凄美,让读者难以忘怀。

如果论结局的残酷程度,原著更甚。

原著结局则是将程蝶衣和段小楼的悲剧归宿仔仔细细摊开给观众看,当你看完美丽的烟花表演沉浸在泡沫般的梦幻中,有人非要把烟花壳捡回来,一层层撕开给你看那皱巴巴的纸壳和被熏黑的内壁,不看不行。

什么梦幻,什么童话,只不过是丑陋的纸箱里糊着黑色的火药渣。

对于《霸王别姬》和程蝶衣来说,电影是艺术,小说是现实。

同为悲剧,现实更残忍。

苏云选择的是艺术,所以不管是小说中的情节描写还是结局,都向他看过的电影上所倾斜。

好在是终于写完了。

至于之后读者看了会如何评论,就不是他这个作者所能管得了的了。

在苏云看来,文章或小说在写完后,就不单单是自己的了,读者品论的好坏也与自己无关。

但这是小说发表以后才会有的事,现在苏云愁的是:手里这将近三本信纸写出来的稿子,邮局中最大的信封能不能塞得下?

这事情他又不想让送信的邮差李勇来代劳,所以只能自己跑一趟镇上邮局。

见西边的太阳还高,再加上夏天天长夜短,距离天黑还早,为了能早一天收到稿费,苏云怀揣着沉甸甸的三本书稿,快步向镇上走去。

半路上碰到滤过的驴车,捎了他一小段。

到了镇上邮局后,苏云才发现最大的牛皮纸信封,也只能装下一本稿纸。

也可以当包裹邮寄,但是时间上不能保证。

最后苏云一狠心,直接买了三个做大的牛皮纸信封和邮票。

三个信封上的收件人上都写的是:延河杂志社编辑部,地址和苏云自己的寄件人信息也都一模一样。

连带着写的那句:“过不过稿,请都将稿子原路寄回。”

他就这一份手稿,也是他的第一份真正意义上小说手稿,他想收藏起来。

不一样的是:他都在信封左下角写上了卷一卷二和卷三来区分。

“同志,请问我这个信什么时候能邮寄到西京市?”

这次苏云学乖了,决定问问邮寄时间。

上次就让他苦等了半个月,才收到杂志社的回信,差点一度让他认为自己的稿子被扔到垃圾桶了!

“西京距离咱们不远,只有一百多公里,三到四天就能到。”

女营业员的回答让苏云陷入了沉默。

既然三到四天就能到,那么来回也就是一周的时间,和之前自己预计的一样。

那么问题来了,这多出来的一周时间是怎么来的,他不相信从编辑部从收到信,看稿到定稿,再到决定出版发布,还能用的了一周的时间?

在他看来顶多三四天就能完事。

还是说,这就是这个物资极度缺乏,信息不畅的特殊时代的“效率”提现? 第35章,高考前夕 在了解到这个时代杂志社的“效率”后,接下来的半个月等待时间,苏云就显得气定神闲。

在老头子每天的唠叨中。

在邮差李勇将自己稿子给身边的人看后,脸色越来越差中。

在名义上的媳妇侯香玉,持之以恒的学习中。

在苏云无所事事中。

一天一天的过去。

时间很快便来到了7月19号,侯香玉高考的前一天。

这一天,侯香玉罕见的没有再学习,而是听了苏云的话,决定放松一番。

一是通过这一个多月在家全心全意的复习资料,她对高考充满了信心。

二是一天时间也学不了什么东西,反而会因为马上临近高考而显得有些胡思乱想,倒不如放下书本放松一下。

最关键的是:她怕会出现苏云口中那样因为太紧张,而让自己晕过去,错失高考的人之一。

这种情况在去年恢复高考的第一年就发生了,当时侯香玉是当做笑话来听的,现在苏云旧事重提,即便有着很小的几率,她也不愿意冒险。

再加上她为了参加今年的这次高考,和本地人苏云结婚领证。

即便两人有约法三章,只是名义上的夫妻,离婚后以后再想结婚,她就成了二婚。

付出了一个女孩的名誉,即便她还是一个黄花大闺女,也难以改变结过婚的事实。

付出了这么多,如果还不能顺利参加高考,恐怕她连想死的心都会有。

参加了考不上她不会后悔,但要是因为其他原因没有参加上高考,就是她自己都不能原谅她自己。

她一个省城长大的姑娘不知道乡下有什么可玩的,苏云就决定带着她去小河里钓鱼。

既休闲又放松。

可是这个物资极度缺乏的时代,即便有卖钓鱼用具卖,肯定也不是他们这个小镇上能有的。

估计就算是县城里都不一定能有。

大部分人连饭都吃不饱,哪还有闲情逸致去钓鱼啊!

想吃鱼了,直接去抓鱼,或者直接用网网鱼更有效。

都在为了一口吃的来回奔波,钓鱼也是一件奢侈的事。

没有渔具倒是难不倒苏云,俗话说得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没有渔具就自己做呗!

去村长家,找二婶借了两根针和一些裁缝用的线,然后放在蜡烛的小火苗章煅烧,等见其烧的通红时才拿出来用钳子将其掰弯。

这样一个鱼钩就做好了。

虽然没有倒刺,容易跑鱼,但注意一些还是能钓的上来的。

另一个鱼钩也依葫芦画瓢,很快就制作出来。

鱼钩有了,苏云又开始弄线。

缝衣服的线不能直接用,太细,稍微大点的鱼都能够拉断了。

苏云就用手一撮,将一根线变成了四根线缠绕在一起,又试着用其提了提家里三四斤的小板凳,见其没有断后,这才绑上了早就冷却了的鱼钩。

鱼钩和鱼线都有了,现在就差鱼竿了!

前几次苏云去河里抓鱼时,记得靠东的河边上有一小片细竹子,正好可以当当鱼竿。

于是他就让侯香玉拿着制作好的鱼钩和鱼线,自己又拿上砍竹子的砍刀和盛放鱼的水桶,两人就一起出门,直奔东边小河边上的那一小片细竹子而去。

十多分钟过后。

等两人找到那一小片细竹子后,苏云用拿着砍刀砍了两根又细又长的竹子。

然后见竹子上面的多余枝杈都消掉,最后只剩下一根三米左右的细竹竿。

在较细的一头绑上鱼线和鱼钩后,钓鱼工具就算是制作完成了。

不过还没有鱼饵。

这个也难不住苏云,就地取材,在河边上用砍刀挖两下,就挖出了三四根蚯蚓。

将其斩成几段后,穿到用针制作的鱼钩上面。

等往扔水里后,才发现还没有鱼鳔。

于是苏云又在距离鱼钩一米五的位置,绑了根可以漂浮在水面上的一小段高粱杆做鱼鳔。

从小到大在省城里长大的城市姑娘侯香玉,哪里用过这种自制的钓鱼工具钓鱼,顿时便感觉很有趣。

可能是没有钓过鱼,每次看到自己漂浮在水面上的高粱杆一动,她就连忙提鱼竿。

连续几次之下都没有鱼,这不由得让侯香玉有些气馁。

“鱼不是这么钓的!”

“高粱杆动一两下,或者动的幅度小,就先不用管它,那些基本都是水里的鱼在试探,或者是咬不了钩的小鱼。”

“等什么时候高粱杆连续频繁的抖动,或者猛地往下沉时,那个时候你再提鱼竿,肯定能钓到鱼。”

“另外,钓鱼讲究的是心平气和,心身放松,你身体先不要那么紧绷着,要放松下来,大脑放空,什么也别想,就盯着你的高粱杆看就可以了!”

有苏云在一旁一边教一边演示之下,聪慧的侯香玉很快就学的有模有样。

并且因为手劲大,提竿迅速,没过一会儿就钓上来一条小鲫鱼。

“哈哈!钓到了钓到了!苏云,你看我钓到一条鱼了!”

钓到鱼后的侯香玉,显得十分兴奋,一边嗷嗷叫的喊着,一边手舞足蹈的给苏云看她钓到的小鱼。

看着只有两三指长的小鱼,苏云即便有些不以为然,但还是敷衍到位笑着点了点头。

可能是太敷衍了!也可能是苏云没有什么表演天赋,很容易就被侯香玉瞧出了破绽。

用水桶去河边打了半桶水后就将自己钓的小鱼放了进去,之后侯香玉就暗暗发狠:一定要钓上来一条大鱼。

不知道是新人运气好,还是大力出奇迹,总之自从钓上这条小鲫鱼之后,侯香玉便接二连三的上鱼。

有白条,也有巴掌大小的鲫鱼,甚至还钓上来一条大泥鳅,给侯香玉兴奋的不行。

但苏云这边就没那么好了,心态他倒是有,身心也很放松,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手劲没有侯香玉大,提竿速度略慢的原因,除了两条杂鱼外就没有钓上一条像样的鱼。

这让他这个师傅觉得很没面子。

可惜他今天的运气实在不好,不是闹小鱼就是不咬钩,只能眼看着有些嘚瑟的侯香玉在他面前炫耀钓上来的一条又一条鱼。

最后,竟然还钓上来一条一斤多重的大鲤鱼,给侯香玉高兴坏了。

苏云抬头看了看已经升到头顶的太阳,也就索性不钓了,和脸上始终挂着笑容的侯香玉一起,提着她钓上来的十几条鱼回家炖鱼了。 第36章,高考进行时 中午。

好久没吃肉的两人美美的吃了一顿炖鱼后,都十分满足。

特别是侯香玉,吃的鱼基本上都是她钓的,所以便感觉鱼肉格外的鲜美。

下午天气太热,两人就没有出去,而是将床上铺的凉席和被褥拿到了院子里的树荫下,斜躺着乘凉。

苏云这几天的假都已经跟老头子请好了,今天是专门陪着侯香玉放松来着,所以即便是歇着,也没有再去村大队办公室。

至于稿子已经向杂志社邮寄了将近半个月,快该回信的事他倒是不怎么担心,因为他早就跟送信的邮差李勇打好招呼了,如果有他的信或稿费汇款单,就直接给他送到家里来,不要送到村大队。

没有了后顾之忧,苏云这个陪考的也可以借此来休息一番。

虽然在村大队办公室上班也不累,很清闲,但总归是没有什么自由。

不像现在这般,可以想干啥干啥!

下午凉快时,两人又去外面溜达了一圈,好好的看了看苏楼村的风景。

侯香玉是在城里长大的下乡知青,即便来的时间不短了,也依旧没有时间和心情逛一逛。

而苏云也是差不多的情况,他是从后世重生到前身身体之上,在没有接受前身记忆的情况下,对村子的情况比侯香玉还要陌生。

晚饭吃的是中午剩的鱼汤,就着香喷喷的大米饭倒也十分下饭。

天一黑,两人就早早地睡下了。

第二天早晨。

外面天刚渐亮,听到公鸡打鸣的“咯咯哒”声之后,两人就摸黑起床了。

简单热了点剩菜剩饭,又给侯香玉煮了两个鸡蛋后,两人这才乘坐早就准备好的马车赶往了镇上。

出门前,苏云还让侯香玉检查了一番她身上带的钢笔铅笔和橡皮等考试工具,又看了看准考证和本地身份证明。

这个时代可不同于后世那般交通发达,即便半路发现落了东西,打车很快就能回来取。

1978年不但物资极度缺乏,乡村道路也都是凹凸不平的土路,赶路全靠两条腿或马车,十分耗时。

如果走到半道后再发现落了什么东西,返回来再取的话几乎就赶不上高考的时间了。

除非是那种住在县城,距离家非常近的。

或者是那种走的很早,有大量空余时间的那种。

没有表,不知道具体时间,但通过天气却可以大概判断出出发的时间是五六点钟的样子。

坐着马车晃晃悠悠一个小时,才赶到镇上的车站。

来得早是早,但在车上没多少人的情况下,人家司机根本不发车。

直到在车上等了半个小时,等到七点半左右,才开始发车。

从镇上到县城,又在车上晃晃悠悠了将近一个小时才到。

这个时候已经八点半左右。

等两人找到考试所在的中学时,都快到九点了。

好在考试时间是九点半到十二点。

学校门口两边的树荫下,站满了前来考试的考生和家长,两人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树荫处休息了一小会儿后,学校门口就开始让考生进场了。

苏云发现一个特点,就是这个时候的考生普遍年龄都偏大,大部分都在二十岁以上。

甚至,他还见到几个给自己妻儿挥手告别后,进考场的三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

苏云直呼:“真是活见久了!”

和后世那些十七八的的小年轻相比,这次的考生年纪大了可不是一星半点。

至于原因,苏云也猜到了。

去年才刚恢复高考,也是年底十二月份唯一一次的冬季高考。

很突然。

即便给预留出了时间,很多人也因为这样那样的事情而没有准备好。

再加上复习高考资料也需要时间,所以恢复高考的第二年,才会出现有很多考生年龄偏大,拖家带口来考场的场景。

看着考生都进去了,还有好多人没动,在树荫底下等着,苏云就摇了摇头。

虽然昨天睡得早,但今天早晨起的也早,所以他就找了个清净且没人的树荫下,躺在柔软的草地上睡起了回笼觉。

等再睁开眼时,太阳已经升到了头顶上。

苏云怕过点了,便赶紧快步向考场门口走去。

等他看到空荡荡的大门口,和依旧等在树荫下的考生家眷们时,这才松了一口气。

这个时代连个联系用的手机都没有,就算是同在一个小镇上,走散了都不好寻找,又何况是比较大的县城哪!

下午的考试时间是一点半到四点,中午只有一个半小时的休息时间。

再加上提前进场的15分钟,几乎是吃完饭后根本休息不了多长时间,就得往考场赶了!

如果这么重要的考试弄得这么紧凑,后世的家长肯定又得叽叽歪歪,因为好多学生都有午睡的习惯,否则下午没精神。

但1978年吃苦吃惯了的人却不像后世那般脆弱,别说是一个半小时了,就算是只有半个小时的休息时间,他们肯定也毫无怨言。

起码苏云没有在侯香玉身上看到过这种不满,找了家小饭店,花大几毛钱吃了一顿带肉的午饭后,就又精神抖擞的迈步走进了考场。

睡了一上午,现在苏云一点都不困。

反而因为是睡在草地上,背上被什么小虫子咬了几口,感觉痒痒的又用手够不到,让他十分恼火。

大热天的,一着急上火就爱出汗,就去了刚刚路过的一个卖冰棍的小卖铺走去。

这个时代还没有什么电子产品,叫卖都是拿嘴喊的。

“冰棍,败火,三分钱一根。”

苏云正想买一根冰棍时,忽然看到旁边泡沫箱中,还放着一提橙黄色的汽水。

“老板娘,这汽水怎么卖?”

“一毛五分钱一瓶,橘子味的,一直在冰水里泡着,既好喝又解渴。”

那个四十多岁的老板娘,见苏云问汽水,就热情介绍道。

“这玻璃瓶子是不是还得还给你啊?”

苏云觉得不贵毕竟这年代光玻璃瓶就不便宜,所以就多了个心眼。

“是的,这个汽水瓶子挺贵的,我们回收后也是得还给厂家。”

苏云闻言,便知道这是回收再利用的把戏。

即便如此,也没有阻止他想要喝汽水的想法,相比满是糖精味的冰棍,他更想尝一尝这个时代的汽水是什么味道。

“给我来一瓶!”

说完,他就将一毛五分钱递了过去。 第37章,巨额稿费 “爽!”

不知道是不是这具身体从来没有喝过汽水的缘故,苏云感觉一口汽水下肚,顿时变得浑身舒爽起来。

连带着背上被小虫子咬的痒痒的感觉,也跟着减轻了不少。

冰凉的汽水更是浇灭了他心疼烦躁的情绪,让身体清爽起来。

那那都好,关键是瓶子太小,没几口就喝光了。

找了个清净的树荫处等待侯香玉考试完后,两人又马不停蹄的赶上了去镇里的汽车。

等坐汽车到镇上,然后拦马车回到村里后,太阳已经快落山了!

家里没有点灯,点蜡烛吃饭又太费眼睛,所以两人又赶紧去生火的生火,做饭的做饭。

吃饱喝足后,就躺在床上睡了过去。

第二天也是在这种忙忙碌碌中过去。

第三天才好一些,因为只有半天,还是不计入总分的加试英语。

因为没有听力设备,只能在试卷上进行答题,这一下子就砍了三十分。

对于一般考生来说,英语考多少并不重要,除非是考哪些要求英语相关的专业。

侯香玉包括的是中文系,对英语没有什么要求。

但她无论是在之前的报考复习,还是在对待考试的认真态度上,都是当做和其他科目一样在考试。

这就让苏云有些佩服了!

好学习好到了这个程度,也没谁了!

也是他不了解这个时代,等他进城后见识过这个时代大学的浓郁学习氛围后,才知道后世那些只知道玩游戏谈恋爱的大学生,太差劲了!

苏云却是其中的一个异类。

他上大学之前学习就很好,上大学后也没有落下,每门功课都十分优秀,一直是老师口中好学生。

毕业之后就进了大公司,结果却被日复一日的加班内卷将身体给拖垮了!

看着如此爱学习奋进的侯香玉,苏云好像看到了前世的自己。

等考完试后,侯香玉才真正的放松下来。

人也好像一下子没了一小半的精气神一般。

苏云知道,这是过度劳累综合征。

这里的劳累则是指的是脑力劳动。

只要回到家吃饱喝足后好好睡上一觉,便差不多就能恢复个七七八八。

侯香玉本人则是感觉从自己走出考场后就有些浑浑噩噩,然后就是被一个温暖的大手牵着走,在一路晃晃悠悠中回了家。

回到家时都已经下午两点多。

接下来苏云就赶紧生火做饭,简单整了点米饭和大白菜,侯香玉草草吃了一顿后就倒在床上睡了过去。

这一觉睡得时间很长。

也很安稳。

等侯香玉再次醒来后,就发现外面已经日上三竿。

她这一下子起码睡了十八九个小时,将因为考试而消耗的精气神也给补了回来。

“咕咕咕!”

可能因为睡得时间太长,肚子立马发出了抗议。

好在这个时候苏云已经去了村大队办公室,避免了尴尬。

可是肚子太饿,她自己又不会做什么饭,只能硬着头皮去了厨房。

等到去了厨房中才发现,苏云已经在锅里给她留了饭菜,还是热乎着的。

这顿时让侯香玉感觉:有苏云这样一个丈夫好像也挺不错的!

再说苏云。

早晨吃过饭刚去村大队办公室没多长时间,他就早早地看到了来送信送报纸的邮差李勇。

“李哥,您这今天送的也太早了吧!平常不是都九十点钟吗?”

然而,李勇却是扭头看了看周围,有些做贼心虚的架势小声道:“这办公室里没人吧?”

“没有,按照以往的时间,村长得等会才能过来。”

“李哥你这是怎么了?鬼鬼祟祟的!”

苏云也是第一次见到李勇这个样子,有些纳闷的问道。

“苏老弟,这不是你让我保密的吗!”

“难道是我的稿费来了?”

苏云闻言,也明白了李勇的意思,有些兴奋道。

“是啊!”

“不过这次咋没有从杂志社邮寄的样书啊!”

对于李勇后面的话苏云根本没有那个精力去听,而是催促着让其感赶紧将稿费单据拿出来。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一次获得这么多稿费的单据,相当于我两三年的工资,真是让我大开眼界啊!”

“这让我有了继续写下去的动力,之前光想着成名来着,现在才知道:原来也可以靠着稿费发家致富,过上衣食无忧的富足生活。”

“我一定要多读一读苏作……苏老弟发表的文章,从中吸取西写作经验,争取自己也能写出可以发表在杂志和报纸上的文章。”

李勇好像是自己获得稿费一般,十分激动的将自己此时此刻的心情说了出来。

但却是弄得苏云有些着急上火,心道:你别光说啊!你倒是将我的稿费单据拿出来给我啊!

“你看我,光顾的激动来着,还没有给苏老弟你拿稿费单据。”

巴拉巴拉将自己想说的话说完后,李勇看着着急的苏云,才有些后知后觉道。

等李勇从自行车后包的夹层里,取出苏云的汇款单交给他后,苏云才看到了上面写着的677块3毛的巨额汇款单。

是上次52块8毛的十倍还多。

但是字数却是没有上次投稿的十倍,这不免让苏云有些疑惑:这延河杂志社是怎么算稿费的。

之前他自己也大概算过这次的稿费,按照第一次一万多的投稿字数和获得的52块8毛的稿费,他算出的这次稿费应该在三百八九十的样子。

没想到一下子多了将近三百块。

要知道现在可是物资极度缺乏的1978年,五分钱可以买一个大烧饼或大白馒头,一毛钱就能买一张去县城的车票,猪牛羊肉一斤都不到一块钱,三百块钱的购买力度可想而知。

原本将近四百块就已经超出了他想要去省城安家落户的百八十块钱,现在直接多了将近三百块,让他这一下子可以好长时间不用再为生活费发愁了。

也可以真正的过一段时间衣食无忧的躺平生活了!

这么一来,就算是他去了省城,侯香玉家人一时半会的给他找不到工作,现在有了这六百多的巨额稿费,他也不用着急工作了。

甚至,他都可以不用指望着这份工作,以后如果钱花没了,就再写点文章。

想到这里,苏云顿时便感觉浑身一轻。 第38章,知恩图报的小叔子 送走李勇后,苏云回家取户口本和之前他自己写的身份证明时,侯香玉还没有醒。

他就马不停蹄的拿着东西赶往镇上的邮局去取钱了。

折腾了一上午,苏云把巨额稿费从邮局取回来的同时,又去黑市长发男子那里买了点肉票和大米票,然后去供销社凭票买了五花肉和大米。

之后又在市场上买了些大烧饼,煎包,肉盒和羊肉汤等一些吃食后,这才在路口拦了一辆马车,晃晃悠悠的回了家。

回到家时,家里已经没有了侯香玉的踪影,苏云估计是出工了。

之前他就给村长帮着她请了报考期间的一个多月的假期,现在已经高考结束,她也就没有了在家继续闲着的理由。

至于考上大学后就去城里上学,不在农村继续待着,下地挣工分也没有什么用的问题两人也都知道。

但毕竟侯香玉还没有考上大学,即便她再怎么有把握,也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况且,下地干活锻炼锻炼对其也没有什么坏处,还防止她自己在家里带着乱想考上或考不上大学,什么乱七八糟的事。

眼看着天空中的烈日快升到头顶上,临近中午,苏云也不打算回村大队办公室了,而是将家里的白面和刚买的大米都倒出五六斤出来,然后又砍了两三斤刚刚买的五花肉,用编织袋提着向大哥苏国龙家快步走去。

到大哥家时,大哥苏国龙还没有回来,大嫂正领着两个侄儿在做饭。

和之前的面黄肌瘦相比,现在在苏云不间断的往家里拿面肉和一些吃食的东西后,三人在伙食变好的情况下,不但变胖了些,蜡黄的肤色也有了很大的改观。

蜡黄色减淡的同时,一些血色悄悄地爬上了三人的脸庞。

“小云来啦!”

大嫂现在见到苏云,脸上的笑容就没有断过。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不是小叔子,而是她亲弟弟哪!

“小叔!”

“小叔!”

两个侄子看到他现在也特别亲。

“大嫂,我刚刚去了镇上一趟,顺便买了点东西,就是米面肉,等中午你给俩侄子做点好吃的。”

听到苏云又拿来了肉,俩侄子馋的狂咽口水。

自从之前吃过一段时间苏云送的肉后,现在已经有半个月都没吃到了,所以格外想念。

“小云你来就来呗,东西一次拿的比一次多,今天必须留在嫂子家吃饭啊!”

这是大嫂的心里话。

人心都是肉长的,即便因为这么多年接济苏云,他们娘三没少饿肚子,但最近两个月来苏云的表现却赢得了她的认可。

先不管苏云这钱是不是二妹苏凤汇给他的,在手里有钱的情况下,还能不忘记,并且不间断的报答他们一家,这已经很不错了!

毕竟现在大部分村里人连吃窝窝头都还吃不饱哪!

“大嫂,我之前老是白吃你们的,现在拿东西也是应该的,不过吃饭就免了,不是我不愿意在大嫂家吃,实在是我媳妇不怎么会做饭,我要是不回去做饭我怕她饿着。”

“另外,大嫂,我有些话想要单独跟你说一下。”

大嫂闻言,也不疑有他,让两个儿子别对苏云拿来的东西动手动脚后,就跟上了苏云。

等来到大门口,距离俩侄子有一段距离后,苏云这才开口说道:

“大嫂,这些钱,你先拿着,之前我光考虑给你们家拿东西来着,没想到你们家还得花钱,拿着这些钱买点什么想买的东西,别舍不得花。”

说完,苏云也不等大嫂有什么反应,将钱塞到她手里后,就匆匆的走了。

这个时候,大哥苏国龙正好下工回来,见自己媳妇楞楞的在门口站着,就开口问道:

“杵在门口干啥!午饭做好了?”

紧接着,大嫂就将苏云来送东西又送钱的事说了出来。

“说到钱,我还没看小云他给了我多少钱哪!”

说完,大嫂这才打开手中攥着的钱。

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张十元的大钞,这顿时吓了夫妻俩一跳。

这么大的钞票,他们只在别人手中看到过,在自己手中出现这还是第一次。

所以,大嫂连带着拿钱的手都开始发抖起来。

“小云难道去抢劫了不成?”

除此之外,大嫂实在想象不出苏云是怎么来的这么多钱。

因为就算是经常给其汇钱的二妹苏凤,也没有汇过这么多钱啊!

“小云不会去抢劫的。”

“就他那个小体格子,能够抢谁啊!”

“你先看看到底给了你多少钱?”

大哥苏国龙还是坚定的站到了自己弟弟苏云这边。

对于自己丈夫这个扶弟魔,大嫂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即便她也不愿意相信这钱是苏云抢来的,但这么大的钞票又是从哪来的?

“一张,两张,三张……”

每数一张,大嫂的手就忍不住的颤抖一下,如果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得帕金森综合征了哪!

但现在只有她和丈夫两人,虽然丈夫没什么太大的反应,但她每数一下,丈夫便从鼻子中喷出一股浓浓的热气就能知道,他也难以平复心中的波动。

对他们这样连饭都吃不饱的乡下人来说,这每一张十块钱的大票都让他们望而却步。

“......九张......十张。”

十张十元大钞,就连没上过什么学的他们夫妻俩都知道,这是一百块钱。

这顿时将两人给吓住了!

现在别说什么万元户了,在家家都吃不饱饭的情况下,全村连一个百元户都没有。

现在他们家却轻而易举的实现了,这让过关了苦日子的夫妻俩都感觉有些不真实。

“当家的,你掐我一下,我怎么感觉是在做梦哪!”

“孩他娘,哪有大白天做梦的!”

虽然苏国龙这么说,但脸上却依旧残留着震惊和难以置信。

“当家的,那这钱......”

“当然是还给小云了,这钱都不知道是怎么来的,咱们就算是拿着也不敢花啊!”

“嗯,那你赶紧给小云还回去吧!他刚走,估计这会儿可能还没有到家哪!”

大嫂也是个明事理的女人,即便很眼热手中的这一百块巨款,但也没有据为己有的意思。

因为和一百块钱巨款相比,大嫂更愿意要一个知恩图报的小叔子。 第39章,坦白 “呼呼......呼呼!”

苏国龙捂着怀里揣着的一百块巨款,终于在苏云家门口追上了他。

“大哥,你干什么跑这么快!是不是找我有什么事啊?”

苏云看着跑的上气不接下气的大哥苏国龙,开口问道。

“小......云......呼呼......呼呼!”

七月的天太热,苏国龙又跑的太急,结果连一整句话都说不利索。

“大哥,有什么事咱们歇会再说也不迟。”

“正好趁着你休息的功夫,我这里有个事先给大哥你说一下。”

“原本是打算等到半个多月,我媳妇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才给你,不过既然要给,还不如早点给你,这样大哥你有个什么事,手里有这东西,心里也就不慌。”

苏云一边说着,一边将一卷钱塞到了大哥手里。

“一二三......”

见又是十张十块的大钞票,顿时让苏国龙原本紧张的心又剧烈跳动起来。

可能是紧张,也可能是刚刚跑急了,气还没有喘匀,连带着说话都有些磕磕绊绊起来。

“小......小云,你哪里来......哪里来的这么多钱啊?”

“大哥,之前没给你说实话,是怕你担心,其实这些钱都是我自己赚的,不是二姐汇过来的。”

“当然,二姐中间也给我汇了20块,是因为我结婚的事。”

“但一开始和现在的钱都是我自己赚的,一开始赚的少,怕你不相信,我才用二姐汇钱的借口,现在不是赚的多了吗!再加上怕你乱想,这才跟大哥你说了实情。”

苏云知道自己赚钱的事迟早要告诉大哥,索性就早点说,毕竟二姐不可能一下子给他汇上百块钱。

“你这钱是怎么赚的?不会是干了什么违法乱纪的事吧?”

“小云,赚这种钱迟早是要吃牢饭的,咱们可不能这么糊涂啊!”

“只要有大哥在,就保证你饿不死,小云你可不能干什么傻事啊!”

“要是这样,这钱你赶紧还回去。”

大哥苏国龙一副老父亲的模样,着急上火道。

“大哥,不是你想的那样,这钱我是凭本事赚的,没有干什么违法乱纪的事!”

“之前我不是去村大队办公室打杂了吗?”

“里面有不少杂志和报纸,我就趁着没事的时候看了看,觉得写的也就那样,就自己试着写了写,然后往杂志社投了稿子,结果就被采纳发表了,前段时间这才突然有钱买了很多好吃的。”

“之前想着就一次,可能是偶然,这才没敢跟你说,结果这次写的文章又发表了,这才决定说了出来。”

“不过我写文章赚钱这事大哥你先别说出去,还有给你的这一百块钱也得偷偷的花,现在全村吃窝头都吃不饱的情况下,咱们突然炸富,会引起心里不平衡之人的窥视,万一要是发生什么偷东西或抢劫等不好的行为就不好了!”

“这还是二叔给我提醒的,说是我老是吃肉被邻居发现不好,这才在院子里的下风口煮上了苦猪草,掩盖了饭香味。”

听苏云解释完,苏国龙还有些处在蒙蒙的状态。

“写文章,赚稿费?”

这距离他这个整天忙活庄稼地里活的农民太遥远。

在他看来,这种东西都是上过大学,那些文化人的专属,跟他们这些种地的农民都不沾边。

“小云,你好像只上过小学吧!”

大哥苏国龙的意思很明显,苏云只上过小学,恐怕字都不一定能够认全,又何况是写文章哪!

如果是个认字的人写的文章都能在杂志或报纸上发表的话,那文人也太不值钱了!

“大哥,我也就是试一试,也没想到自己写的文章能发表啊!”

“再说只上过小学怎么了?”

“写文章又不是搞算数或物理化学,在我看来写文章其实就是写故事,可能是我写的故事打动了杂志社的编辑吧!”

“等有时间了我把我发表在杂志上的文章给大哥你读一读,让大哥你也看一看你弟弟我写的文章是好是坏!”

苏云肯定不能解释他不是他真正意义上的弟弟,而是从后世重生过来的,其实上过大学,所以只能找理由搪塞道。

用这些理由说服那些文人或许有些勉强,但是说服连字都不认识几个,只会种地的大哥却是没有多少问题。

“我哪会知道文章的好坏啊!”

虽然嘴上是这么说,但是在得知这些钱都是弟弟凭借自己写文章赚的稿费后,他这个当父亲的大哥,笑的满脸都是褶子。

大嫂一边炒着锅里没放几片肉的菜,一边频繁往大门口张望,见自己丈夫回来后,才上前问道:

“当家的,钱还给小云没?他说没说这些钱咋赚的?是不是干了啥不好的事啊?”

面对媳妇一连串的问题,苏国龙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而是笑着直接摊开了双手。

大嫂见自己丈夫笑的没心没肺,又见俩手上每只都有一沓十张的十元大钞,就更加疑惑了。

“当家的,不是让你还给小云吗?怎么又多了一沓钱啊?”

之后,苏国龙才将刚刚苏云说的写文章赚钱的事,给自己媳妇说了起来。

苏云嘱咐的保密,不能张扬花钱的事当然也说了。

听完后,大嫂也懵了,并看着丈夫手里的两沓钞票喃喃自语道:“难道写文章就这么赚钱?”

“可能是吧!”

苏国龙也不确定,所以回答的有些模棱两可。

但有一点却在他们心中扎了根,那便是读书就比不读书强。

同时,也给继续让两个孩子读书埋下了种子。

天下的父母,就没有不希望自己儿女好的,苏云虽然是他弟弟,但父母走的早,几乎是他这个大哥和二妹将他拉扯大的,所以说他是苏云半个父亲也不为过。

现在苏云凭借写文章赚钱了,有出息了,他更希望自己的两个儿子也像苏云这样有出息。

种地出苦力,大部分时候都吃不饱饭的日子他是过够了。

但是他除了种地其他的什么都不会,他这辈子是没什么希望了,可他不希望他的两个儿子也像他这样过一辈子。

上学,读书识字,或者学一门手艺,进城成为城里人,让妻儿不再饿肚子,这才是苏国龙希望两个儿子长大以后,能过上的生活。 第40章,这不会是你写的吧? 有了苏云给的米面肉和两百块钱,苏国龙家里也不可避免的改善起了伙食问题。

即便没有像苏云那般顿顿吃大米饭炒肉外,但也能做到顿顿都吃饱饭了,主食也已经不再是窝头,而是偶尔吃些大白面馒头,或掺杂了部分白面做的窝头。

偶尔还能喝点大米地瓜饭,弄点肉菜什么的。

谨慎起见,为了怕出现苏云说的情况,他们家也在院子的下风口煮上了苦猪草。

同时煮苦猪草的还有村长一家。

苏云有了钱,也没忘记在他家断粮后,自己家因为养着父母和三个儿孙五口,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情况下,还要借粮给他的二叔一家。

虽然没有给二叔一家钱财,但是买的米面肉却是没有断过。

即便他是一村之长,在村里说一不二,威望没人可比,但也怕有心人的惦记,所以每逢吃肉,也都在自己院子的下风口煮上苦猪草。

苏云,大哥苏国龙和村长,他们三家在村里互成犄角,都煮苦猪草之下,臭脚丫子味几乎蔓延了大半个村庄,让每到吃饭时就会闻到臭味的村民苦不堪言。

并且还不是一天两天,而是半个月。

自己家吃饱又吃肉,让周围邻居闻煮苦猪草散发出来的臭脚丫子味,虽然有些损人不利己,但总比担惊受怕要强。

只能先苦一苦周围的邻居了!

这是三家人都不约而同达成的共识。

往后的这半个多月,侯香玉一边下地干活挣工分,一边在等待大学录取通知书中度过。

而苏云则是因为有了钱,就彻底躺平了,整天就在家和村大队办公室两点一线中度过,身体在持续的肉食滋补中也慢慢的达到了正常人的偏瘦水准。

大哥苏国龙一家过得就有些煎熬了。

以前没钱的时候还不觉得,自从苏云给了他们夫妻俩每人一百块的巨款后,再加上苏云那番财不露白,怕引起坏人窥视的说法,弄得两人整天都在担惊受怕中度过。

身体倒是在顿顿吃饱饭和偶尔的肉菜中逐渐有了血色,但精神头却有些萎靡。

老头子一家因为没有巨款,吃着苏云送来的米面肉,生活倒是过得十分滋润。

不但将三个孙子孙女养的变水灵了,就连他们老两口也长胖了两三斤,脸上的褶子都少儿不少。

期间,苏云还没有忘记他远在山城的二姐苏凤,在给大哥苏国龙两百块后,第二天他就去镇上邮局给二姐汇了一百块钱。

倒不是他顾此失彼,给大哥两百只给二姐一百,实在是人不在眼前,他不好解释钱财的来源。

不同于大哥苏国龙那样只是一个种地的农民,二姐苏凤是个读过书的人,现在在日报社当编辑,他糊弄大哥的那一套说法在二姐这里并不一定管用。

再加上怕一下子汇二百块吓着二姐,所以这才只汇了一百块。

另外,二姐苏凤和大哥苏国龙的情况不同,她在城市里有工作,每月都有工资,即便过得再不好,也肯定不会像大哥苏国龙这样连窝头都吃不饱。

而一百块差不多相当于二姐苏凤五个月,小半年的工资,不多不少,即便怀疑他写文章转稿费的说法,也不会直接回来验证。

但两百块就不同了,差不多相当于二姐苏凤十个月,几乎一整年的工资,恐怕真的会因为验证他的说法,而直接从山城杀过来。

到时候即便他说服了二姐苏凤,也会让其承受来回奔波之苦,这就不是苏云所希望看到的了。

即便这里只和二姐苏凤所在的山城相隔五六百公里,后世可能坐火车两三个小时就到了,但在交通不便利的1978年,坐火车恐怕都没有直达的,估计还得转长途客车和乘坐马车等等,一趟下来起码也得两天才能达到。

一个来回就是四天。

再加上在家起码得休息一天,也就是说二姐苏凤来老家一趟,起码得预留出五天的时间才行。

工作怎么办?

家里的孩子又该怎么办?

所以,给二姐苏凤邮寄一百块,是苏云深思熟虑后的结果,既能缓解二姐因为寄给自己一整个月工资后生活上的窘迫,又能不让二姐因此而直接杀过来一探究竟。

至于以后,他还可以再给二姐继续汇钱。

苏云相信:只要自己一次别汇那么多,就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除此之外,苏云在其中的一天傍晚,还发现了侯香玉双眼红肿,明显是刚哭过没多久的样子。

但当他看到起手中的那本他拿来的杂志样书后,这才大概猜到了前因后果。

苏云心想:看来女侠也有一颗敏感的女人心啊!

“女侠,你怎么哭了?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

即便如此,苏云还装作不知道情况的开口问道。

“是给一个叫苏云的给欺负了!”

“???”

听完侯香玉的回答,苏云顿时一脑袋问号。

“不是说的你,是一个写了一篇好文章,发表在杂志上的一个叫苏云的作者,和你同名同姓。”

“这不会是你写的吧?”

不知为何,侯香玉脑海中突然就想起和苏云这两个多月生活的点点滴滴。

素质高,根本不像是种地的农民。

能读书识字,否则他怎么在村大队办公室给村长读报纸。

平时说话虽然不是出口成章吧,但偶尔也会说出一些种地农民根本说不出的词语,就如有一次在她威胁下,夸奖她漂亮的话,就用出了国色天香、沉鱼落雁、如花似玉和闭月羞花等成语。

虽然在她心中也不相信,苏云就是那个能写出让她哭的稀里哗啦爱情故事的作家,但通过两人再一起生活了两个多月,对其有所了解之下,这才一秃噜嘴问了出来。

“女侠,你认为我一个只上过小学的人,能写出在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吗?”

苏云并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开口反问道。

“我认为你不可能是写《老三和静秋的故事》那个作家苏云,因为即便是我,或者很多上过大学的人也不一定能写出如此细腻纯美的爱情故事,又何况是只上过小学,整天在农村种地的你啊!”

见侯香玉补脑之下,自己就否决了自己提出的问题,也省得他一番口舌来解释,苏云便暗自松了一口气。 第41章,只要别惦记就好! 不告诉侯香玉他会写文章赚稿费的事,原因有二。

一是因为他还惦记着侯香玉考上大学后,帮他在省城找一份稳定工作的事。

即便他现在可以通过写文章赚稿费的形式来养活自己,但如果有了一个稳定且清闲的工作,就会加了一份保障。

如果让侯香玉知道他写文章赚取大量稿费的事,到时候对方还给不给他在省城找工作,就不得而知了!

二是两人只是名义上的夫妻,苏云觉得没有必要让侯香玉知道他写文章赚稿费的事。

因为这样一来,她还会感激苏云在她备考期间和等大学录取通知书之前,出钱出粮供她吃喝。

就算两人以后真成了货真价实的夫妻,苏云觉得这写文章赚钱的事,也是能骗一时是一时。

即便他后世没怎么谈过恋爱,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啊!

什么婚后上交工资卡,男的想花点钱买饮料都得抠抠搜搜的,这种情况他见多了!

苏云的想法便是:男人什么时候都得有自己的小金库才行。

否则他又该如何实现自己衣食无忧的躺平生活?

从侯香玉参加完高考过后,到八月中旬,过了有二十天左右,苏云终于在村大队办公室,等到了邮差李勇送来的侯香玉的大学录取通知书。

“苏老弟,你们村出了个大学生啊!”

“还是个女大学生,叫侯香玉,我收到信后就第一时间先给你们苏楼村送了过来。”

李勇报喜道。

“谢啦李哥!”

即便他和侯香玉两人只是名义上的夫妻,苏云作为丈夫,替侯香玉说声谢谢也是应该的。

“谢什么,我不就是干这个的吗!”

“这侯香玉的家在哪?”

“苏老弟你领我过去一下,这种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大事,就不劳烦你们村大队送了,我得亲自送过去。”

说着的同时,李勇两眼都有些放光,不知道是纯粹为了帮忙送大学录取通知书,还是想看看这个女大学生长相如何。

作为男人,怎么能容忍别的男人对自己媳妇有非分之想,即便侯香玉只是他名义上的媳妇。

“不用了李哥,你给我也是一样!”

“怎么能一样!这可是大学录取通知书,我必须亲自交到他们家人手中才行,苏老弟,你快给我指下路。”

李勇表现的有些急不可耐和耐人寻味。

“李哥你还真说对了,我就是侯香玉的家人。”

“准确来说:侯香玉是我的媳妇。”

“李哥,不知道这种情况,我算不算侯香玉的家人?能不能帮她领取大学录取通知书?”

苏云的话就像是利剑一般,一次又一次的捅在了李勇的心口处。

“苏老弟真是好福气啊!你不但写的文章能在杂志上发表,现在连娶的老婆都考上了大学,真是太让人羡慕了!”

苏云心道:只要别惦记就好!

说完,李勇再也没有理由扣着侯香玉的大学录取通知书不给,又将苏楼村的信件和报纸都一起交给苏云后,这才有些灰溜溜的骑车走了。

在信件当中,苏云还看到了一个大大的牛皮纸信封。

一看上面的信息,才知道这是杂志社给他邮寄的样书。

准确来说,这本杂志样书上刊登的是他投递的小说的下半部分。

因为他这次的小说字数太多,将近十万字,一期的杂志版面根本刊登不下来,这才分了上下两期来刊登。

对此苏云倒是没有什么意见。

毕竟稿费他现在都已经收到了,怎么发布刊登就是杂志社编辑的事了!

之前,他就给大哥苏国龙读过文章的上半部分,现在刊登下半部分的杂志样书来了,他就可以抽出时间给其读下半部分了。

不过大哥苏国龙好像欣赏不来男人和男人之间的爱情故事,所以这下半部分可能就不用读了!

其实别说是大哥苏国龙这样一个农民欣赏不了这个故事,就连一个月之前,延河杂志社编辑部收到苏云的三个大牛皮纸信封的九万多字投稿后,也有部分编辑欣赏不来。

一开始,编辑部还对能这么快收到苏云的再次投稿而高兴。

但随着一个个编辑的阅读之下,都对在当下连表白都不会直接说喜欢的保守年代,这样男人和男人之间的爱情故事所震撼。

同时,也可以说是根本不被大部分人所接受。

关键是这个故事不光写的是爱情,吸引他们的主要是人物的悲剧命运。

展现社会底层人物在苦苦挣扎下的悲剧色彩,无论台上他们是饰演霸王还是虞姬,无论他们是多大的名角,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他们依然过得卑微而无奈。

LU迅先生说过: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打碎给人看。

先是对师兄段小楼的无限迷恋,而师兄却选择和菊仙结婚,这是他第一次遭受到背叛和抛弃,后来他遇到了小四,将演戏的技巧倾囊相授,然而换来的却依然是背叛。

程蝶衣父亲的无德和失责、母亲对生活的认输和妥协、师兄的懦弱和自保、小四的贪婪与功利,他们人性中各种丑恶给程蝶衣带来的是刻骨的伤害。

一直处于迷恋和背叛的反差中,程蝶衣变得愈发敏感和近乎疯魔的倔强。

总之,这是一个令人唏嘘的故事,糅合了幽默、荒诞、痛苦的多种元素,将人性展现地淋漓尽致,人物的形象在一次次的反差冲突中变得更加鲜明生动,同时烘托出了小说的深刻内涵。

即便有着不被世俗所接受的男人和男人之间的爱情故事,但却掩盖不了这是一篇好文章,好小说的事实。

所以,哪怕是部分编辑欣赏不了男人和男人之间的爱情故事,也没有反对让其在杂志上发表。

同时,他们都能想象得到文章发表以后,估计读者的来信,会比之前老三和静秋故事的来信更多。

女编辑陈岚想想之前自己一个多月每天看信的日子,就感觉有些眼前发黑,强烈要求再派个人和她一起整理读者信件。

于此同时,她也被小说中程蝶衣那坎坷的命运,悲惨的遭遇和轰轰烈烈的结局所深深吸引。 第42章,录取通知书风波 不知道是不是李勇来送信的时候和路上碰到的村秘书说了什么,反正村里出了大学生的事不胫而走。

等苏云拿着大学录取通知书回家给侯香玉看时,苏楼村的大半人都已经听说了此事。

“他婶子,你听说没,咱们村出大学生了!”

“听说了,不过好像也不能说是咱们村的人,准确来说,应该是咱们村的新媳妇。”

“新媳妇?是谁啊?”

“就是咱们全大队最漂亮的女知青侯香玉,才嫁给小云两三个月,当时你还去看过来着,难道忘了?”

“哦,原来是那个女知青啊!我就说嘛!咱们村上学识字的人都不多,哪里你能给考上大学啊!即便是咱们村的新媳妇,也给咱们村长脸了!”

“是长脸了,但能长多长时间的脸就不好说了!”

“你这话怎么说?”

“还怎么说,难道你没有听说隔壁村的男知青,也是在本地娶了新媳妇后考上了大学,结果却是一去不复返,现在孩子和媳妇都成了孤儿寡母,甭提多可怜了!”

“按你这么说,岂不是小云也可能会步隔壁那孤儿寡母的后尘?”

“我看差不多,只是小云是男的,没了媳妇还可以再讨,比隔壁村孤儿寡母的情况要好很多!”

类似的对话在苏楼村好几处都发生着,而两个当事人却丝毫不知。

拿着大学录取通知书回家,当看到紧闭的家门后,苏云才后知后觉的发现此时的侯香玉不在家,而是出工去地里干活去了!

好在苏云知道侯香玉是去给菜地挑水去了,于是便拔腿就向河边不远处的菜地而去。

来到河边后,看到的却是一副好几个头戴草帽,脖系毛巾的妇女。

刚从河边挑水回来,每个人肩上都挑着两铁桶河水,一边捞着闲篇,一边步伐稳健的一步一晃的往菜地里走。

每个人穿的也都差不多,一时之间他也分不清哪个是他媳妇。

“侯香玉!”

情急之下,苏云索性就直接开口喊了出来。

顿时吸引了众多低头挑水妇女的抬头,苏云也从中发现了自己的媳妇侯香玉。

“吆!这都结婚快仨月了,小夫妻俩的感情还是这么腻歪啊!”

“还说人家,我记得你结婚的时候可是和你家那位腻歪了小半年哪!”

“都多大岁数了!还说这个,害不害臊啊!”

即便明知道他们只是名义上的夫妻,侯香玉也被她们说的有些害羞,脸色发烫发红。

“你怎么这个时候来找我了?不是才刚出工没多久吗!”

“你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到了!”

苏云一边仰着手里的录取通知书,一边说道。

“真的?”

侯香玉这个时候直接将肩上挑着的水桶,一下子扔在了地上,三步并作两步来到了苏云跟前,双手颤抖的接过那封红的的大学录取通知书。

看到自己的名字,和自己报考的西北大学的信息后,侯香玉这才将彻底相信这是自己的大学录取通知书。

刚笑了两下,便顿时又喜极而泣。

“呜呜呜!”

看着放声痛哭的侯香玉,苏云也犹豫了一下,然后用手轻轻拍了拍对方的香肩以示安慰。

换位思考之下,他也能明白侯香玉为了这张来之不易的大学录取通知书,所付出的代价和坚信。

给他在城里找工作虽然不容易,但如何和侯香玉所付出的女孩名誉比起来,就小巫见大巫了。

要知道这可是会影响侯香玉一生的,即便她还是一个黄花大闺女,也不能改变她曾经结过婚的事实。

又何况这大学录取通知书还是对方自己努力学习后的结果,他只是帮助其办理了本地身份证明,提供了备考和等待录取通知书期间的吃食。

哭了一会儿,将心中情绪发泄出来后,侯香玉这才稍稍平复了自己的因为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而激动不已的心情。

“哎呀,小玉考上大学了啊!”

“恭喜啊!以后香玉就是大学生了!”

“你们俩就胡在地里杵着了,你媳妇这样现在也干不了什么活,赶紧回家休息休息吧!”

苏云从善如流的大胆牵上了侯香玉的手,拉着向家的方向走了。

等一路被苏云拉着回到家了之后,侯香玉这才红着脸从苏云手里抽了回来。

之后,还瞪了苏云一眼。

和以往不同的是,此时的她因为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而刚刚哭过,双眼泛红之下的瞪眼并没有多少往常的凶狠之色,反而是别有一番风景。

因为刚刚下地挑过水的原因,身上和手上都有些不干净,侯香玉将草帽摘了,又用干净水简单洗漱一番后,这才打开了那封她心心念念的红色录取通知书。

打开牛皮纸信封后,里面是一张很大的卡片,上面有侯香玉的名字、照片和西北大学等字样。

侯香玉同学,兹录取你入我校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请凭本通知书来校报到,具体时间、地点见《新生入学须知》。

《新生入学须知》是一个二三十页的小册子,里面先是简单介绍了西北大学的发展史,然后就是各个院系和专业,最后才是新生入学注意事项和报到时间等等。

报到时间是9月1日,距离现在只有半个月,留给侯香玉的时间不多了。

因为她还要带着苏云一起返回省城,安顿苏云的同时,还要让自己父母给其找一个稳定的工作,然后两人办理离婚。

这些事情都要在这半个月内完成,时间很紧张。

两人一商量,宜早不宜迟,便决定今天收拾收拾行李,明天一早就动身去省城。

在这之前,苏云得先去村大队找老头子开去省城的介绍信,否则两人恐怕连火车都坐不了。

重生到这个时代将近三个月,苏云算是差不多了解到了这个时代的出行弊端:不管去哪?没有介绍信都寸步难行。

坐火车需要介绍信,住招待所要也介绍信,甚至去某单位办事也得需要介绍信。

在村大队办公室打杂的这一个多月,苏云就光给别人写介绍信就写了几十张之多。

来到村大队办公室后,苏云才想到这个时候老头子肯定是在地里视察村民工作,就熟练地给自己和侯香玉分别开了一封介绍信。

介绍信的格式都差不多,就是某某某因为什么事情,去某地办某事,特此证明之类的。

盖上苏楼村大队的公章后,介绍信就开完了。

保险起见,苏云还专门给自己开了一封长期去省城投奔亲戚的介绍信,这是为了防止侯香玉给他找不到工作,自己在省城落脚用的。 第43章,临行前夕 见苏云拿着盖有村大队公章的介绍信后,侯香玉那颗始终提着的心才放了下来。

在这个时代,如果没有介绍信她连火车票都买不了,要是走着回省城,一百多公里起码也得走上好几天。

这一路上还得要应付沿途城镇的盘查。

就算你能顺利徒步背着行李走回省城,在没有介绍信的情况下回到家,省城的居民委员会可能会因为你没有村大队开具的介绍信,而将你遣返回来。

因为在当时,就算是下乡知青回城探亲,也得需要有下乡所在的村大队,开具的介绍信才成。

没有介绍信,你就算是明明考上了大学,可能也上不了。

所以,侯香玉才会这么在意村大队开具的介绍信。

如果她知道这是苏云私自开具的,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介绍信到手后,两人这才开始收拾行李。

让侯香玉有些诧异的是:她的行李竟然要比苏云这个一直生活在乡下人的行李还要多。

她的行李其中一般都是书籍,然后才是一些春夏秋冬的衣物。

但苏云在家里划拉了两圈,却只带了两身当下时节换洗的衣物和洗漱用品,然后便是用超大牛皮纸盛放的两本杂志样本,两本格子信纸,一瓶墨水和两支钢笔。

用一块方布抱起来背在身后就可以走,比侯香玉那一大包的行李少了太多。

“你怎么就这么一点行李?”

这也不怪她有此一问,毕竟苏云是要跟着他回省城找工作,安家落户。

而现在的情况,更像是苏云去一趟县城然后当天返回一般。

“都是些破烂,与其拿走还不如都扔在家里,等以后回来了还可以用。”

“至于去省城后的生活用品,用钱买就好了!”

“反正你不是要给我找个稳定的工作吗,等有工作了,发了工资,就有钱购买生活用品了!”

苏云解释道。

侯香玉一想也是,只要有了工作,发了工资,购买些生活用品也花不了多少钱。

还没到中午饭点,两人就已经收拾好了各自的行李。

苏云还要去和老头子说声侯香玉考上大学,两人一起去省城的事,所以就先回了村大队办公室。

因为天热,老头子视察回来的早,苏云到村大队时,老头子已经蹲在村大队门口“吧嗒吧嗒”的抽旱烟哪!

“二叔,我媳妇的大学录取通知书来了,我准备和她一起去省城,以后可能就不回来了!”

“这次过来特意给您说一声,也感谢您这段时间对我们夫妻俩的照顾。”

苏云开门见山道。

“我听说了,你媳妇也是好样的,竟然真能考上大学,我可听说了,附近其他几个村也有知青考大学的,但是到目前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只有你媳妇一个。”

“不过,小云啊!在城市里不同于咱们乡下,人生地不熟,就算是有人欺负也得受着,如果实在混的不如意就回来,这里还有你大哥和二叔在。”

“你们夫妻俩这段时间的工分怎么办?”

老头子感叹一番后,就开始问起了工分这种事关吃饭口粮的问题。

“都留给我大哥吧!”

“没有其他事就滚吧!看到你我就心烦。”

想着苏云走后,以后就没有人给他读报纸了,老头子就没由来的烦躁起来。

苏云却是不以为意,老头子发神经的时候多了,他也不在乎多这一回。

直接返回家后,苏云就和侯香玉两人一个做饭一个烧火,做起了午饭。

吃完饭后,苏云又蒸了一锅大白面馒头。

并且将剩余的一斤多牛肉都煮熟了,给两人路上吃。

此行省城之行,即便是坐火车用不了多长时间,但他们两人去市里火车站转车却需要很长时间。

早晨出发,当天傍晚能到省城就算是很顺利了。

所以他们身上得揣着点吃食,否则到时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之下,饿肚子几乎是肯定的。

预留出晚饭和明天早饭的口粮后,还有五六斤大米,七八斤白面,两三斤的猪肉和羊肉,还有一些大白菜、土地、胡萝卜、白糖和细盐等蔬菜和调味品。

苏云都一股脑的装进了一个大布袋中,扛在肩上给大哥苏国龙一家送了过去。

幸亏他是在刚吃过午饭没多久就来的,否则到时候大哥和大嫂可能都已经出工下地干活了。

见苏云又背着一个大布袋,大嫂和两个侄子都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大哥苏国龙则是有些埋怨道:“怎么又拿来这么多东西,难道你们的小日子不过了啊!”

然而他却不知道的是:这句无心之言却一语中的。

“大哥,你这次还真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咋了?是不是人家对你老是拿东西来你大哥家有意见啊!要不你还是赶紧拿回去吧!”

苏国龙闻言,关心道。

感受到大哥苏国龙发自肺腑的关心,苏云也感觉很很受用。

只不过一想到马上就要离开村里,离开这个大哥,去人生地不熟的城市里,苏云脑海中便有那么一瞬间的后悔。

但紧接着就被理性所占据。

他去城里是为了更好的生活,以后有条件了,甚至可以将大哥一家人都接到城里去生活。

再退一步,就算是大哥大嫂因为自身只会种地,没办法在城市中谋生而不能去城里生活,也可以努力培养两个侄儿,他去城里安家落户后,两个侄儿长大后再去城里找工作什么的就会顺利许多。

总之一句话:他这次去省城,不但可以距离自己衣食无忧的躺平生活更进一步,以后还能更好的帮助大哥一家人,一举两得。

“不是,是你弟妹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我明天就会跟着你弟妹一起去省城。”

后面侯香玉帮他在省城找工作,安家落户的话虽然苏云没说,但早就已经知道苏云打算的大哥苏国龙,一听就明白了自己弟弟的意思。

“也好,去城里后替我跟弟妹的父母都问好,以后你就到了他们的地盘,肯定会照顾你的。”

“但你毕竟只是女婿,肯定会或多或少的受一些委屈,这都不打紧,只要不是原则性问题,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就行。”

“就算是人家给你介绍了工作,你也不要挑三拣四,和同事之间要处好关系,毕竟在省城人生地不熟之下,要收着点脾气,凡事三思而后行。”

“如果实在混不下去了就回来,村里有你大哥在,有我一口吃的你就饿不死。”

苏国龙这个长兄如父的大哥,此时仿佛化身喋喋不休的妇女,关心的嘱咐着一些去省城后的注意事项。

苏云都听在耳中,暖在心里。 第44章,省城之行 从大哥家回来后,苏云肩上扛着的布袋不见了,手中却多了四个鸡蛋。

这是大嫂听说苏云和侯香玉明天一早就要去省城后,特意为他拿的,让他们俩煮熟后路上饿了吃。

一下午的时间转眼即过,很快便来到第二天清晨。

“喔喔……喔喔喔!”

远处的天边刚刚拂晓,在村里公鸡的打鸣之下,苏云和侯香玉两人抹着黑就起来了。

简单热了点昨天的剩饭剩菜吃了后,就听到了大门被敲响。

苏云开门一看,原来是大哥苏国龙。

“小云,你和弟妹的东西都收拾好了没?”

“收拾好了,等会就坐三大爷的马车去镇上。”

苏国龙不由分说,进屋后就将侯香玉那个装了一半书的又大又沉箱子,轻松地扛到了肩上。

之后,苏云这才背起自己的小包袱,和侯香玉一起跟在大哥苏国龙身后,走出了家门。

一会儿过后。

苏云坐在晃晃悠悠的马车上,看着身后不断向他挥手,渐行渐远的大哥苏国龙,心中有些不是滋味。

前世他一直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即便也偶尔去别的城市出差,也没有经历过这种离别时的痛苦。

要是硬说和这个最接近的,恐怕就是他去上大学时,和父母分别的场景。

可是当时他考的是本市的大学,随时都可以回家,所以根本没有感受到多少离别之苦。

对于这个才认识短短不到三个月的大哥苏国龙,苏云真是打心眼里当成自己的亲大哥来看待。

当然,还有一个素未谋面,远在山城的二姐苏凤。

早晨六点左右从家里出发,到镇上转车时已经七点多,马车慢只是一方面,但从镇上发往县里的汽车等人也是另一方面。

等坐了一个多小时的汽车来到县城时,已经快九点了。

两人顾不得已经奔波了两个多小时的苦,而是直接找到了去往市里的长途汽车,买票后在车上休息。

等到九点半多,车上人上的差不多后,司机才开始发车。

一路晃晃悠悠两个小时,到市里时已经将近十二点。

也幸亏苏云有先见之明,不但带了馒头,还带了熟牛肉和煮鸡蛋,一路四个多小时的颠簸并没有影响两人的食欲,每人啃了一个大白面馒头、三四两熟牛肉和一个煮鸡蛋。

填饱肚子后,两人这才拖着行李,花两毛钱拦了一辆人力三轮车,将他们带到了三五里地之外的火车站。

然后两人出示身份证明和介绍信后,这才买到了下午两点发往省城的火车。

两人在乱糟糟的火车站等了一个多小时,就上了去省城的火车。

在火车上的时间并不长,也就三个多小时的样子,到达省城西京时,也才五点多,天还没有黑。

到了这里,便等于到了侯香玉的地盘,苏云只负责出钱,然后跟在其身后转公交车,然后找了个人力三轮车,最后在傍晚时分,才赶到了一片四层小楼的居民区。

“李婶好!”

“这不是小玉回来了吗!快赶紧回家吧!你爸妈肯定都想你了!”

“张叔!”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以后还走不?”

“不走了,我考上了西北大学,9月1号就去报道。”

随着不断往里走,侯香玉碰到了不少认识的熟人,每次都不得不停下来打招呼,以至于短短一百多米的距离,两人走走停停十几分钟才到。

等两人拖着行李来到一栋小楼的二层,门牌号写着201门口时,天已经渐黑。

“咚咚咚!”

近乡情更怯,下乡一年多的侯香玉更有感触,站在门口一两分钟才开始敲门。

“谁啊!”

现在正是吃饭的时间,很少有人会在这个时间串门,所以门内人说话的语气也不免有些诧异。

房门打开后,苏云看到是一个身前穿着红色碎花围裙,烫着卷发,整个人收拾的很整洁干净,皮肤白皙的五十岁左右妇女。

看到侯香玉后,顿时脸色由诧异变成了惊喜,然后又变成了担忧。

左右小心张望一番,见没什么人后,这才拉着侯香玉的胳膊小声说:“你来邻居们都看到没?”

“看到了啊!我还给李婶和张叔他们打招呼来着。”

“完了完了完了!”

“前段时间咱们前院就有个姑娘偷偷的从乡下跑了回来,结果第二天就被社区的人堵在了家里,当天就被遣返了回去,哭的甭提多伤心了!”

说完,她不但不往家里拉侯香玉,还往外推。

“小玉,你今天也别回家了,赶紧去你二舅家里躲一躲,否则等会社区的人就得找到家里来。”

“妈,不用,我这次跟她不一样。”

好不容易回家了,还没有进家门,母亲便往外推,侯香玉便赶紧解释道。

“有啥子不一样,难道你还有介绍信不成?”

“有啊!”

“真有介绍信啊?”

见自己妈不信,侯香玉便赶紧从身上将自己的介绍信拿了出来。

围着红色碎花的中年妇女,也就是侯香玉的妈妈,名叫谭桂芝,还真就站在大门口看起了自己女儿的介绍信。

“谁来了啊!”

见侯香玉妈妈在门口半天也没有将人迎进来,屋里正等着其做饭的人却急了,高声喊道。

看完女儿介绍信后的谭桂芝,这才彻底放下心来,眉开眼笑的同时,一边拉着自己女儿往家里走,一边往屋里喊道:

“老侯,你快出来看看是谁回来了?”

帮侯香玉提着行李的苏云,也跟着两人一起进了屋后,所看到的是这样一副场景。

进门左手边是鞋柜,紧接着就是一个竖立在地上的木质衣架,上面已经挂了一件浅灰色男士外套和一件红色格子女士外套。

里面是一个四十多平米的大客厅,左右两面墙的书架上放满了各种书。

左边书架前是一套组合沙发和茶几,右边书架前是一个书桌,此时正有一个身材偏瘦,腰板笔直,头上有少许花白头发的老头正在练书法。

这应该就是侯香玉的父亲。

“谁啊!”

听到自己老伴的话,又见走步声已经来到客厅后,老头才停下手里的动作,抬起带着厚厚镜片的眼镜向大门方向看了过来。

见来人正是自己下乡了一年多的大女儿侯香玉,顿时便老泪纵横道:

“小玉,是我的小玉回来啦!” 第45章,初次登门 侯香玉和父亲又是一番嘘寒问暖后,这才发现其身后还有一个提着包跟着进来的苏云。

见苏云是一副乡下人的打扮,侯香玉的母亲谭桂芝便以为这是帮着自己闺女拿行李的苦力,就想赶紧将其打发掉。

“小伙子,包放在你旁边的地上就行,车钱我闺女都给你结清了吧!”

见其一副要黏人的架势,苏云只能求助似的看向了和父亲聊的火热的侯香玉。

“妈,他不是什么车夫,而是我丈夫苏云。”

侯香玉也有些看不惯自己母亲的势利眼,便故意气道。

“什么?你在乡下已经结婚了?”

“这么大的事怎么不告诉家里一声啊!”

果然,其父母闻言后立马露出震惊的神色,然后其母亲谭桂芝就开口埋怨道。

“妈,我连回省城探亲的介绍信都没有,又怎么给你们说啊!”

“小玉,你可以写信啊!”

这次,父亲侯博华也和母亲站在了同一战线。

毕竟是女儿的婚姻大事,如此擅自做主的草率决定,又将他这个父亲置于何地!

侯香玉也没有想到,原本只是一句气话,竟然引来了父母的双向质问。

“什么?姐姐已经结婚了?这个就是我姐夫吗!”

“是不是以后姐姐就不回家住了,房间就是我自己的了?”

这个时候,又从屋外进来一个十五六岁,长相和侯香玉有五六分相似的小美女,也跟着一起起哄。

这让原本想交代的侯香玉,却一下子激起了她心中的逆反心理。

“我写信有什么用?”

“难道我写信你们就能把我从乡下弄回城里?”

“……”

侯香玉的反问让夫妻俩都一阵沉默。

是啊!给他们写信又如何,他们什么也做不了。

侯香玉的父亲侯博华也是刚刚平反没多久,自身都保不住的前提下,又如何去帮助女儿上山下乡这种政策性的决定。

如果他有这个能力,早就将女儿从农村弄回城里来了。

“小玉,即便我们帮不了让你回城的事,但你也不用这么自暴自弃啊!”

“现在国家对上山下乡政策有所放松,或许过个一两年你就可能回来了,也不用直接在乡下结婚啊!难道你以后都不回城了?”

侯博华语重心长道。

“爸,这个我也知道,但谁又能说得准啊!”

“况且您也说是有可能,或许这一下子三五年就过去了呢!”

见全家人都被她说的哑口无言后,心气顺了之下,侯香玉这才解释起来。

“爸妈,我之所以结婚是有我自己考量的。”

“我结婚主要是为了获得当地村大队开具的本地身份证明,有了这个,我才能报考今年七月份的大学考试。”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我丈夫苏云的帮助,和我两个月的努力,终于顺利参加了高考。”

“就在昨天,我收到了西北大学中文系的录取通知书,然后让村大队开具介绍信后,这才火急火燎的回来了。”

“我以后就不用回乡下去了,可以一直留在省城,我丈夫苏云也跟着我一起来了。”

“爸妈,现在当务之急是在接下来的半个月之内,帮苏云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这是我早就答应好了的。”

侯香玉将自己的遭遇和目的都一股脑的说了出来,扬眉吐气的同时,也顺带着提出了帮苏云找工作的请求。

“好了!既然都说开了就好。”

“桂芝,你赶紧去厨房再家俩菜,小玉赶了一天的路,现在肯定已经饿了!”

“苏云是吧!快将行李都放下来,坐在沙发上休息一会。”

“小青,你去帮你姐收拾收拾行李啥的。”

侯博华不愧为一家之主,将家里的人都安排的明明白白。

谭桂芝被女儿说的脸色有些挂不住,这个时候见丈夫给了自己台阶下,就赶紧去厨房做饭了。

侯香玉的妹妹,也就是侯青青,即便十分不愿意,但还是一起帮忙收拾行李。

“苏云,咱们爷俩喝点茶水,饭菜一会儿就好。”

见苏云已经从善如流的将背在身上的包裹,放在了旁边地上后又坐到了沙发上,侯博华作为主人又帮其倒了一杯茶水,招呼道。

“……谢谢!”

见侯香玉没解释清楚,不知道喊什么的苏云,索性就直接说了声谢谢。

“一家人,这么客气干什么!”

“既然你现在已经和小玉结婚了,以后就直接喊我爸就行了!”

侯博华明显是感受到了苏云的困境,就开口帮其解围道。

“爸!”

既然人家都已经这么说了,即便他和侯香玉是名义上的夫妻,但也是夫妻,喊侯香玉的父亲爸,也是应有之义。

“来,尝一尝我老朋友给我捎来的雨前龙井!”

“入口生香,回味憨厚,好茶,比我在村大队喝的过期茶叶泡出来的茶水,要好喝太多了!”

“过期茶叶?”

接下来,苏云就将自己是如何去村大队办公室打杂,之后又如何在库房中发现一套茶具和过期茶叶的事说了出来。

“家里都还有什么人?亲家公和亲家母的身体都还好吧?”

“我父母早就不在了,全靠我大哥和二姐把我拉扯大。”

“我看你谈吐不错,是不是也读过书啊?”

“还是爸慧眼如炬,我确实读过几年书,只不过就只上过小学,但却一直没有放下学习,经常读书看报。”

苏云这么说也是为了以后暴露自己作家身份做铺垫,有了现在的铺垫,以后写的文章发表在杂志上也可以自圆其说。

“嗯,这个习惯好啊!”

“上学时学的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还是要自学,否则你只能原地踏步。”

“我这有不少报纸杂志和各种书籍,你想看随时随地都可以看,但是注意要轻拿轻放。”

从侯博华的话语中便能听出来,其人也是一个爱书之人。

其实,当看到客厅中这两面墙书架上的众多书籍后,苏云便有些蠢蠢欲动。

按说前世他也没有这么迫切的读书愿望啊!

或许是重生后没有网络和手机等娱乐设施,再加上他已经写了两篇在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可能是切身体会到自身文学功底还有些不足,这才下意识的想迫切补充一番。

“爸!那我现在可以看一看吗?”

“可以。”

碰到这么好学的苏云,侯博华也高兴的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