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镇关西》 第一章 郑屠,郑途 燕朝,渭洲城,郑家祖宅。

郑途是被疼醒的。

“嘶~怎么回事,我不是在给学生上课么,怎么受了这么重的伤!”

郑途发现眼前一片模糊,一只眼已经接近失明,身上更是剧痛难忍,稍微动一动就从身体里冒出钻心的疼。

根据以往的经验,自己这是骨折了吧。

闭上眼稍微缓了一会,随着五感一一回归,郑途逐渐回想起一些之前的事情。

渭洲城,金家父女,状元桥下卖肉,鲁智深……

除了几个人名,剩下的郑途再也想不起来。

好了,这下知道身上的伤是怎么来的了。

郑途苦笑一下。

没想到鲁大师的三拳,给自己打穿越了。

郑途稍微用力抬起头,看了目前身处的环境。

深褐色的木头椅子,同样是木质桌子,桌面上凌乱的倒着几个瓷杯,茶叶混合着茶水洒了一桌,明显是有人手忙脚乱之下导致的惨状。

这是个不大的房间,隐约能看到外面还有很大的空间,房间里弥漫着一股草药味道,应该是有人给自己找了大夫过来治伤。

引起郑途关注的是,房间里有一架带着铜镜的梳妆台,一看就是女子所用。

怎么回事,自己的房间里怎么会出现女人用的东西?

难不成自己的前身已经成亲了?

郑途有些忐忑的揉了揉眉心。是了,这个时代男子成亲比较早,自己肯定是成亲了。

这身上的伤,大概也是这位没见过面的娘子请大夫来给自己医治的。

郑途心中有些不是滋味,他可是连女孩的手都没拉过。

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成亲了?

行吧,看在这女人愿意给自己治伤看病的情面上,再慢慢培养感情吧。

看了几眼,郑途突然听见屋外传来谈话声,声音还带着几分哭腔。

怎么会有人哭?难道是在给自己哭丧?

郑途缓了口气,努力翻身从床上坐起来,靠在床边,侧耳听着外面几人的交谈。

房间外面,家徒四壁的正厅里,一名不算漂亮的小丫头面色焦急的拦着一名大夫。

“大夫,您别走啊,再看看,再看看我家大官人还有没有救!”

“恕在下医术不精,实在是救不活了。”

“怎么可能,我家大官人只是被打了三拳,怎么可能没救了。”小姑娘梨花带雨,急得快哭了。

大夫抬手从背后扶了一下背着木头药箱:“哼,别说没救,就算有救在下也不敢轻易给郑大官人医治。”

“这又是为何,我们有钱!”房间里蹲着的年轻伙计一下子跳过来,伸手抓住医生的衣领。

“哼哼,小郑子,我且问你,你家郑大官人是被谁打伤的?”

郑方愣了一下,“是被那鲁提辖打伤的。”

“那你又可知道,鲁提辖是谁的手下?”

“是老种经略相公。”

“那就对了,那鲁提辖是老种经略相公手底下的得力军官,他打死了你家郑大官人,逃出了渭洲城不知去向,老种经略相公失去了一名得力手下,他老人家这股火气,找谁撒?”

郑方收回手,“你的意思是,这股怒气要撒在我家官人头上了?”

“哼哼,你自己去想吧,这次的出诊费用谁来结账!”医生对着二人伸出手。

“好啊你个庸医,没治好我家大官人就算了,还敢伸手要钱?真是讨打!”

郑方再次抓住医生的胸前衣襟,抬手就要打,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声虚弱的呵斥。

“住手……”

听到房间内突然出现的声音,三人同时转身,震惊的看着满脸苍白额头冒着冷汗的郑途。

“大官人!!”

“表兄!”

“诈,诈诈诈,诈尸了!”

医生被吓得一屁股坐到门槛上,满脸不可思议的看着“死而复生”的郑途。

不对啊,刚才这人都咽了气,怎么说句话的功夫又活了?

难道自己的医术出错了?

在医生愣神的功夫,郑途扶着门框,对着三人哆哆嗦嗦的伸出手:

“快、快扶我一把……”

棠儿和郑方这才反应过来,急忙跑过来把他扶住。

……

被搀扶着躺回到床上,郑途看着围在床边的三人,只隐约对郑方还有些印象。

这小伙子是自己的表弟,十六岁,父母因病去世,走投无路之下,选择到渭洲城里投奔自己,来当个杀猪的伙计,平日在肉铺里干些打杂、磨刀的杂事。

“去,给医生把诊费结了。”

听到郑途的吩咐,郑方脸色一变,刚想解释,身旁的医生却急忙摇头,生怕晚一秒钟就要大事不妙。

“大官人您说笑了,我哪敢收您的钱,是在下医术不精,错把郑大官人您误诊了,等下我再给大官人您开些疗伤补气的药,需按时服用,还望大官人您早日康复。”

看到医生满脸惊恐的样子,郑途微微一愣,随后又想明白了什么。

这医生这么怕自己,大概是前身平日里总是欺压百姓,做下的孽。

郑途懒得给前身背这个黑锅,对着郑方使了个眼色。

看着郑方满脸不情愿的带着医生出去取钱,郑途又把目光看向窗边的小丫鬟。

可能是当地水土原因,这小丫鬟虽然长得有些漂亮可爱,但面色土黄,大概十一、二岁的模样,长得干干瘪瘪,看着自己的眼神里有些高兴,又和刚刚那医生一样,有几分胆怯。

有些不知道的事情,暂时就先问问这小丫鬟吧。

郑途张张嘴,发现自己想不起这丫鬟的名字。“你……你叫什么?”

“棠儿,海棠的棠。”

棠儿迷迷糊糊的回答道。

“大官人是怎么了?是您把我买回来的,怎么会不记得我的名字?”

“是我把你买回来的?”

“是。”

“我成亲了?”

“……嗯。”棠儿感觉有点晕。

郑途突然有些激动:“我娶的女子多大年纪,叫什么,长得怎么样?”

“大娘子原名姓潘,想来有二十一、二岁的年龄吧。”

“继续说啊,长相呢?”

“长相嘛……”棠儿开始支支吾吾。

郑途心里一凉,难道这自己的便宜娘子长相很丑?

看了眼棠儿的表情,似乎已经验证了他的想法。

郑途顿时泄了气。

莫名其妙的穿越过来,身负重伤。

有了个白来的娘子,还是个相貌丑陋的女人。

唉,算了,丑就丑了点,好歹也算是这具身体的结发妻子。

能过就过,过不了就离。

稍微自我安慰一番,郑途突然想起来,自己已经苏醒过来有一段时间,这女人怎么还没露面?

“我老婆……郑大娘子她人呢?怎么这么半天不见她?”

按道理来说,丈夫身受重伤,当妻子的不说在床榻旁边悉心照料,至少也得忙前忙后,时常露个面吧?

随着郑途这么一问,棠儿土黄色的小脸再也绷不住,“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大官人,大娘子她听到您出了事,卷着钱财抛下您回娘家去了!” 第二章 亿点点细节 十天后。

“系统!”“系统!”

“随身空间!”“随身空间!”

院子里的槐树下,郑途一个人坐着,如同神经病一样不断自言自语。

丫鬟棠儿和郑方小心翼翼的躲在柴房门后。

看着郑途的背影,郑方急得直挠头,回头埋怨棠儿:“你说你嘴怎么这么快,把大娘子的事情告诉给了我表兄,把他给弄癫了!”

棠儿委屈的低下头:“是大官人问,我才回答的……”

“问你你就答啊,你知道我表兄发癫到什么程度了么?他居然让我给他去买书!”

“啊!大官人居然疯癫到这个程度了!我记得他不认字的吧?”

“唉,别说了,赶快去寻几个靠谱的郎中来给我表兄瞧病吧,这又是一笔钱啊……”

大槐树下,郑途在尝试了无数次之后,终于认命的叹了口气。

看来自己就是这么赤条条的来了,没有任何外挂。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天,郑途一边养伤,一边开始解这个世界的模样,以及自己的前身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渭州城,宋朝确实是叫这个名字,但这里却并不是宋朝,而是叫燕朝。

这几天他翻阅了几本有关历史的书籍,这个从历史长河中突然冒出来燕朝的历史很长,从隋朝开始只是偏远小国,唐朝的时候甚至还在作为唐朝的附属国,而自唐朝之后的历史出了变化,经历了好一段时间的混战,断断续续的有二百多年的历史,最后由燕朝笑到了最后。

燕朝,和宋朝一样的官吏制度,同样定都在东京汴梁。

为了日后可能会当文抄公,郑途还提前查了查这个朝代的诗人词人,比如李白杜甫李贺苏轼之类的。

嗯,全都没有。

这算是仅有的好消息,如果这卖肉的生意不愿意做了,说不定还能靠着肚子里的几两墨水混口饭吃。

至于自己的身份,毫不意外的确实是水浒传里的人物,姓名和自己一样,都叫郑途。

只不过前身的是屠户的屠。

靠着卖肉的生意,也算是薄有家资,在渭洲城内是数得上号的商业大户,要不然也不可能花三千贯强娶了金翠莲。

这些天一直给自己端茶送水的小丫鬟棠儿,当初签卖身契的时候也只值三百贯。

金翠莲的聘礼足足有三千贯,确实是很大一笔钱了。

当然,用活生生的人来当成换算工具,有些令郑途不舒服。

而令他更关注的一点是,这三千贯自己给了吗?

这钱给了吗?

当然是给了!

仅有的几段记忆碎片显示的很清楚,郑屠亲手把钱交给了金翠莲。

只不过这钱又被郑大娘子要了回去。

郑途一想起这个女人就气得牙根痒痒。

原配女人名叫潘淑云,娘家就在城外二十里外的潘家村。

要不是这个婆娘太过恶毒,平日里的百般欺压金翠莲,把金翠莲也赶出家门,也就不会在酒楼卖唱时遇上鲁达。

自己也就不会挨顿揍,沦落到这个时代来。

郑家有钱,是渭洲城里数得上号的商户,肉铺的生意很是红火,除了日常卖给渭洲城及周边的百姓,更是要作为军中伙食提供给驻扎在附近的种家军。

本来郑途以为自己虽然身负重伤,但至少不用考虑赚钱的问题,也算是个难得的好消息。

根据记忆,郑家的家产就算他下半辈子什么都不做,混吃等死也够花的了。

混吃等死,多么美妙的四个字。

但那姓潘的恶婆娘居然卷了所有钱财逃回娘家去了。

这件事不能就这么算了!

五日前,他让郑方去了一次潘家庄,把自己还活着的消息传递了过去。

然而郑方连潘家的大门都没迈过去,就被潘家的几位男丁手持棍棒赶了出来。

幸好郑方为人机灵,事发当日看出潘淑云的小动作,偷偷私藏了一部分柜上的钱财,这才有钱给郑途抓药。

“郑方,郑方!”郑途喊了两嗓子。

郑方低眉顺眼的从拆房钻出来,小跑到自己身边立正站好。“表兄您有什么事要我去办?”

“这几天花了多少钱,还剩多少?”

见表兄又问起钱财,郑方面色为难的宽慰道:“表兄,您就安心养病吧,钱我这还有一些,足够这段时间咱们三人的花销了。”

棠儿端了茶水过来,郑途接过茶杯润了润嘴唇,说道:“这段时间是够了,那接下来呢?总不能靠着这些钱过一辈子吧。”

“瞧您说的,等熬过这段时间,您的身体康复了,肉铺的生意还不是照常做嘛,这钱就滚滚而来了。”

听到郑方的话,郑途思考了片刻。

肉铺的生意自己可是一窍不通,要真是让自己做,迟早要赔死。

而且这杀猪卖肉的名声不好听,只能说作为立身赚钱的买卖是不错,可如果想稍微混出些名堂出来,迟早要换个堂堂正正的身份。

“对了,别岔开话题,自从你上次去了一次潘家之后,那潘家人有回应吗?”郑途又把话题扯了回来。

郑方脸一耷拉:“他们倒是回话了……”

“回了什么?”

“他们说了,真正的郑屠已经死了,现在的是个假身,让我别用个假货来哄骗她个妇道人家。”

郑途心中一惊,端茶杯的指节突然发力。

潘家人怎么知道自己是穿越者的?

但很快,他又把杯子缓缓放下。

自己就是郑途,潘家人不可能知道自己穿越者的身份,这句话多半是在耍无赖,找借口把郑家财产据为己有罢了。

郑方见郑途不言语,以为他是在生闷气,想了又想,还是劝说道:“表兄,听我一句劝,大娘子的钱估计是要不回来了,咱们还是专心养伤,等伤好了继续杀猪卖肉吧。”

郑途有些不耐烦:“你这是什么意思,什么叫钱要不回来了,说话别吞吞吐吐的,我受了伤,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你到底还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那我就跟您实说了吧,潘家庄里出恶人啊?”

恶人?

郑途略感诧异:“他们有多恶?土匪草寇吗?”

“您说对了,潘家庄暗地里就是贼寇窝子,打家劫舍杀人放火都是常事。”

看着郑方在自己面前夸大其词,郑途则冷笑一声:“哦?是么,没想到我娶了个土匪出身的娘子,这可是杀头的大罪啊,可这么重要的内情,你又是怎么知晓的,况且这渭州城附近可驻扎着种家军,在军队的眼皮子底下杀人放火做土匪买卖,他们有那么大的胆子吗?” 第三章 种师道 郑途认为自己分析的有理有据。

潘家就算再怎么猖狂,心肠再怎么恶毒,也只是一群民风剽悍一些的农家人罢了,在种家军的眼皮子底下翻不起什么大浪。

至于郑方的话,多半是添油加醋脑补出来的。

郑方挠挠头:“可潘家是贼窝这个消息是你告诉我的啊?”

茶杯送到到嘴边突然停住了。

郑途疑惑道:“是我告诉你的吗?”

郑方点点头。

“那没事了。”郑途有些尴尬的润了润嘴唇。

既然这消息是从自己口中说出去的,那多半是真话,潘家确实是个贼窝。

如果潘家真的打定主意撕破脸皮不还钱,那这件事确实有些棘手。

得想办法把这笔钱要回来!

自从苏醒之后,郑途总感觉自己的智商不够用,思维像是生了锈的齿轮,一个简单的想法都要思索半天。

简单地说,有些反应迟钝,智商堪忧。

看到郑途又突然不说话,郑方微微叹了口气。

要不然多花点钱,让大夫开点补脑的药吧。

表哥不仅癫,还有点傻了。

今日温度较低,气温湿润,整座渭州城被薄雾笼罩,落叶洒满了整条街。

在雾中,由远处缓缓驶来一辆马车。

拉车的马通体漆黑,唯有额心一撮白毛,肌肉紧绷,毛发油顺,呼吸之间两股热气顺着鼻息不停喷吐,气势比一般的野兽也不逞多让,分明是一匹绝世罕见的宝马良驹。

而相比拉车的马匹,赶车的车夫就显得普通了很多,乍一看以为只是个普通的农家汉子。

马车的车厢用一块深青色的帘子挡的严严实实,看不清马车里坐着的到底是何人。

汉子赶着马车,来到郑家宅院门前停下。

似乎察觉到身后围观群众的目光太密集,于是便向后扫了一眼。

“哇~~”幼童感觉敏锐,被这目光一扫便哭了。

周围人群的目光瞬间消散。

“收敛一下,别吓坏了这些人。”

男子低沉的声音从车厢内传出,并不洪亮,却自带一股难言的威压。

车厢的深青色帘子撩开一角,一封书信从中递出来。

“拿给那个叫郑途的屠户看。”

“是,大人。”

王进取过书信,走到郑家宅院门前,便看到了院中槐树下正在愣神的青年,以及正满脸担忧的看着青年的丫鬟和伙计。

树下的青年模样倒是还尚可,就是被打的太惨了一些,一只眼睛乌黑的发青,眼袋充着血向下耷拉着,脑袋上缠着绷带,腋下还拄着一副拐杖。

王进一眼便看出这青年就是被鲁达殴打的镇关西,郑屠。

他原是京城人士,远道而来投奔这里的经略安抚使种师道,虽然时日不长,但也听说了一些渭洲城里的平日事迹。

这郑屠胆子不小,敢自称镇关西,平日里杀猪卖肉,欺凌邻里,强占了那姓金的女子不说,还逼迫那金氏父女二人酒楼卖唱还钱。

这种恶徒能从鲁达手里捡回一条命,真是老天爷不开眼。

王进拿着书信,对着院内招呼了一声:“在下王进,受我家相公所托,有书信一封交由郑屠,你们几个谁是郑屠?”

郑方拍了拍郑途的肩膀,“表兄,有你的书信。”

郑途回过神来,对着院门方向回了一礼:“有劳王兄了,我就是郑途,郑方,去把书信接过来。”

“是。”郑方过来接信。

没想到,王进却把手臂一缩,把信收了回去。

“诶?我家大人的书信,怎么能让一个小厮来接,劳烦镇关西郑大官人亲自过来接吧。”

郑途听出了王进话中的讥讽和不屑,苦笑着摇了摇头。

终究还得给前身的所作所为背锅啊。

“说起来是郑某无礼了,这镇关西的名头以后就别再说了,只当个玩笑吧。”

郑途一边由棠儿搀扶着,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十分勉强的走到门口,接过了书信后开始仔细阅读。

王进看着郑屠如此惨状,心中的闷气散了一些,同时生出几分惊讶。

他看出郑途行走不便,所以刚才一番话是故意为难,若是郑途生气,回去复命时便有理由说是郑途不肯乖乖合作。

可他略感惊讶的是,这屠户居然有几分城府,面对刁难时居然面不改色,文质彬彬的模样丝毫看不出是个卖肉的商贩,倒装出一副读书人的模样出来。

装模作样。

郑途目光从落款处的名字上挪开,合上信件,闭上眼慢慢消化着信中的信息。

半晌后,郑途睁开眼,对王进说道:“劳烦王兄带我去见见种师道相公。”

“呵,你个杀猪卖肉的屠户,也配见我家相公,这信中写的还不够清楚么?”

“很清楚,只要我不追究鲁达打伤我一事,强占金翠莲的罪名就一笔勾销,否则就以抢占民女的罪行治我的罪,是这个意思吧?”

“没错,如果你愿意,那就在这封书信背后签上字,但你是个杀猪卖肉的屠夫,写字有些难为你了,就按个手印便了事。”

“抱歉,我说,我不认。”郑途很是坚定的说道。

“好大的狗胆!”王进眉头一竖,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冷煞之气瞬间笼罩在郑途身上。

这股肃杀之气甚至影响到了郑途身旁的棠儿,小丫鬟浑身打着冷颤,原本是搀扶着郑途的小手变得开始紧紧抓着郑途的胳臂。

感受到身旁小丫鬟的惊恐,郑途皱眉把身体往前站了站。

“你的气势是用来阵前威慑敌人的?还是用来吓唬个小丫头的?”

“哼!”王进冷哼一声,笼罩在二人身上的肃杀之气也随之消散。

“你这屠户,胆子倒是不小,在王某面前如此淡然,王某给你个机会,说说你想面见我家相公做什么?”

“我能帮老种经略相公找到鲁达。”

“什么!你居然知道鲁达的行踪?”王进面露惊疑。

片刻之后点点头:“你等着,我去禀告我家相公。”

王进快步离开了院门,在郑途的注视中很快便又折返回来。

“跟我来吧,我家相公同意见你。”

王进在前,郑途拄着拐杖跟在后面,一前一后来到马车旁边。

看着密不透风的马车门帘,郑途猜测车厢里就是种师道。

按照年代来推算,现在的种师道年纪应该不小了吧?

“郑途见过经略大人。”

“郑屠,你强占民女,为祸乡里,可知罪吗?” 第四章 任务:寻找鲁达(已接受) 这马车里的人受伤了!

郑途刚从重伤之中恢复,对于伤患的声音再熟悉不过。

“此言当真。”

“……你的条件呢?”

“草民怎敢在种相公面前谈条件,只是草民有个请求,想请老种经略相公替我证明清白。”

清白?马车内的种师道倒是来了些兴趣:“说来听听罢。”

郑途将事情一五一十的全盘托出,顺便还将“镇关西”这个恶名的来由嫁祸到了潘家人身上。

当他说完之后,旁边的王进忍不住怒骂道:“好个恶毒的妇人,居然如此善妒,这等行为已经犯了’七出‘之过,你一纸休书将她直接休了”

郑途的目光坚毅,却是摇摇头:“休妻是小,可清白是大,我当初娶那金翠莲确实是发自真心,待她也是真心实意,后来的种种事情全都是那潘姓妇人一手导致,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我虽然只是个杀猪的屠户,在相公的眼中只是个底层小人物,但也受不得这无缘无故的栽赃。”

当郑途说完,院门前陷入了寂静。

刚刚还从心底看不起郑途的王进,此时正在用一种全新的目光上下打量着郑途。

没想到,只是一个寻常屠户也能迸发出如此的气节,更能出口成诗!

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好个要留清白在人间!

王进设身处地的想象一下,能脱口而出这种佳句的人,心中究竟承受了多大的委屈,又下定了多大的决心要誓死捍卫自身清白!

当初自己身为八十万禁军教头,在汴梁城里也是小有虚名的人物,因为忍受不了高俅老贼的打压,带了老母逃出京城来投奔老种经略相公。

仔细一想,自己的举动虽然洒脱,却少了如郑途身上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气势。

场面安静下来,似乎马车内的老种经略相公也在回味这两句诗词中蕴涵的精神。

片刻后,马车内传来一句疑问:“要留清白在人间,这诗是你写的么?”

“虽然不愿承认,但确实是出自草民之口。”

“这诗不全,可有上阙?”

“自然是有的。”

车厢内的人的语气有些憋闷:“那劳烦你,写给老夫看看,许久没见过如此意境的诗词了。”

郑途在心里对于谦少保道了声歉,回复道:“没有问题,请老相公稍等片刻。”

郑方从邻里家借来了笔墨和宣纸,身后还跟了一个书生模样的俊俏青年出来,边走边嘲笑道:

“嘿嘿嘿,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你郑家居然还有用到笔墨的时候。”

书生还想继续调侃,突然看到郑家院门前那辆马车和拉车的黑马,瞬间眼睛瞪得溜圆,弯腰撅腚对着马车施了一礼。

“进士董怀礼,见过老种经略相公。”

董怀礼眼睛紧紧盯着鞋尖,丝毫不敢抬头看,生怕冒犯了车里的大人物。

但他等了良久,却没听到任何回应,于是疑惑着抬头偷瞄了一眼。

马车的窗帘不知何时撩开了一角,一道目光正落在郑途身上。

董怀礼的目光也随之转移,随后满心疑惑。

我没看错吧?

那杀猪卖肉为生的郑屠此刻居然在磨墨?

难道他要跟我一样吟诗作词么?

令他更为诧异的是,平日里威风八面的王进此刻也如同围观糖画的孩童一般,正满眼仔细的在郑屠旁边观看。

怎么回事,这郑途究竟要做什么?

董怀礼挪了两步,勉强看得清纸上的字迹。

石灰吟?

这是什么词牌名?

石灰......如此粗糙俗物,又有何可难得的取之处么?

千锤万凿出深山

烈火焚烧若等闲

粉身碎骨浑不怕

要留清白在人间

看着跃然于宣纸上的诗句,董怀礼嘴里反复念叨着几便,大脑中轰然有道惊雷炸响,思绪变得一阵空白。

这诗,居然是出自只知道喝酒杀猪的郑屠户之手?

一向以读书人身份自居的董怀礼此刻愣在了原地,连姿势都忘了变化。

他看着郑途放下笔,对着宣纸吹了吹未干的墨迹,这才敢认定,这诗确实是郑屠所创。

“老种相公,这诗郑某已经写好了。”

郑途看着宣纸上的笔迹,眼中有几分不满。

伤势影响太大,如果把状态调整好,这字迹或许能写的更好一些。

但也足够了,自己目前的身份只是个屠夫,如果写的字太好显得不符合自己的人设。

“王提辖,把诗拿来吧。”车厢内传出一道声音。

郑途突然一愣。

这次说话的并非之前种师道,而是柔和素雅的女子声音。

难道是侍妾之类的人物?

郑途心想,这位高权重的人物确实不一样,受伤了还不忘带着侍妾出行。

但也不算新鲜,有权有势的人身旁自然不会缺少红颜绝色。

这是自古以来的寻常之事罢了。

王进将宣纸送进车厢内,场面却突然安静下来,就在郑途怀揣不安的等候中,车内的大人物终于说话了。

“那鲁达自幼丧母,他父亲曾是我帐前军官,曾在乱军中救过我的性命,他临死前曾托孤于我,让我多加关照鲁达,这便是我要你寻他回来的原因。”

“至于洗冤之事,等寻回鲁达之后,由管辖当地的小种经略相公进行定夺,那个潘家贼寨,不算什么。”

“但是,如果你寻不回鲁达,那就别再回这渭州城,去其他地方寻个安身之所。”

“王进,从明日起你便跟着郑途出发吧,直到寻回来鲁达那厮。”

“……我累了,回府吧。”

王进应了一声,纵身上了马车,借着对郑途拱手道:“郑途,刚刚王某言语之中多有冒犯,明日再来登门道歉,驾!”

王进对着郑屠拱手抱拳,随后拉起缰绳,车轮缓缓滚动,碾压过地面的石子和草叶,向着街道的另一头缓缓驶去。

这一切几乎发生在转眼之间。

郑途没想到种师道如此雷厉风行,看着门前地面上两泡热气腾腾的马粪,感觉脑子又有些浑浑噩噩。

“郑方,刚才可有人来过?”

“表兄,来过,又走了。”

“哦,那把马粪清了,然后准备吃饭了。”郑途轻轻拍了拍脑袋,拄着拐杖转身想回去休息,突然又留意到一旁嘴里念念有词的董怀礼。

奇怪,这人什么时候来的?

“敢问这位兄台贵姓?”

“啊!好诗,好诗啊!!”

董怀礼惊呼一声,随后拉着郑途的手恳求道:“郑大官人,您把刚刚那诗卖给我吧,我出五十贯,不,一百贯!”

郑途以为这人脑子有问题,嘴上推脱道:“可这诗我是赠予老种经略相公的,不好再售卖。”

如同一盆凉水从头浇下,董怀礼逐渐清醒过来,满眼带着失望。

是了,刚刚那诗已经给了老种经略相公,自己是绝对不敢拿出去参加卖的。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既然如此,是董某打扰了,告辞。”

董怀礼施了一礼,像丢了魂似得往自家方向走,却发现自己的衣袖被人拉住。

“董兄慢走,你说想买诗?”郑途听到买诗二字,双眼好似放出金光! 第五章 你的钱不够 “到了每年八月十五,中秋佳节,咱们渭州城也跟那东京汴梁一样,举办一场大大的中秋园会,饮酒赏月猜灯谜,知州大人是个喜欢诗词歌赋的人,佳节当晚还会举办一场渭州诗会,设奖黄金百两,以鼓励我辈读书人奋发思进,还有那青楼女子……郑大官人你可在听么?”

郑途正端着茶杯发呆,听到董怀礼的问话后,像回过神来一样,点了点头道:“我在听,你继续说吧。”

“我说……我说到哪了?”

“你说,赏金百两。”

“哦,对,赏金百两,不仅如此,今年早早就放出来风声,城内那几大青楼的花魁联手搞了个红袖榜,一定要决出个胜负出来,据说上了榜的诗,做诗人可以免费与几位花魁共度一宿春宵,嘿嘿,其中一位还是清倌人,容貌简直惊为天人,据说其原本是京城的官家小姐,因家道中落才沦落到这步田地,若是能与那佳人同床共枕一晚……。”

董怀礼一脸痴色之相,仿佛已经沉沦进那温柔乡里。

啪!

郑途将茶杯重重放下,声响将其惊醒。

“你说了这么多,不如谈点实际的,准备出多少钱来买我的诗?”

身为语文老师,郑途肚子里还是装了几斤墨水,至少那些教材书里的诗词他都已经讲了不下几百遍,已经算是生理本能般的熟练。

当然,如果不是为了凑寻找鲁达路上的盘缠,他也不会随便把那些千古佳句当成贱物卖出去。

这是对创作者的不尊重。

一提到钱,董怀礼立刻精明起来,搓搓手,谄笑道:“出多少钱?那要看郑大官人您的本事了,我只是个进士,虽说还没步入仕途,可也算薄有家资,只是大官人您……还写得出来诗么?”

“郑某没什么本事,但写诗的能耐还是有的,你出多少钱,我便给你写多少钱的诗。”

董怀礼冷静下来。

难道这屠户真的有些能耐?还是准备拿些不出名的诗来骗我?

时间缓缓过去,董怀礼此刻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一个屠户,怎么能突然出口成诗?自己方才是不是过于激动了?

董怀礼拿出随身钱袋,取出十枚铜钱放到郑途身前的桌面上。

“那就劳烦郑大官人先写首这个价格的诗出来让董某瞧瞧。”

“呵呵呵……这些钱莫非是在拿我取笑么?”

董怀礼取出折扇,轻狂一笑道:“这不算取笑,董某只是觉得大官人一个杀猪卖肉的屠户,能写出诗来确实罕见,如果您能再写出一首像模样的诗出来,我便信了大官人。”

郑途被他这幅文人姿态搞得有些不高兴:“假若我这诗值千金呢?你也买得起?”

董怀礼摸了摸嘴唇:“嘿嘿,那我确实买不起,不过我知道谁能买得起,那些追随清倌人而来的京城公子哥们,他们可正拿着大笔的银子,在几个州府之间四处求诗呢。”

京城来的公子哥?混京圈的?

那确实买得起。

郑途想了想,让棠儿取来纸和笔,提笔写下四句诗。

写完诗,郑途放下笔,看着纸上的四句诗有些依依不舍。

在这条时间线上,写这首的人还没来得及写下这篇作品便英年早逝,这诗也算是半个无主之物。

如果不是为了钱,还真不舍得把这诗卖出去。

“你把这四句诗拿去给那些人看,让他们备上足够的银钱,来买我这诗的后续,价高者得。”

“价高者得?”

董怀礼不屑一笑,眼睛随便搭在那张纸上,随口说道:“呵,郑大官人好大的口气,那些公子哥们可不是……”

声音就此停顿。

董怀礼的眼珠子像是被钉子钉在桌子上,目光追随着笔墨痕迹不断滑动,嘴唇也随之不停颤抖,居然有大颗大颗的泪珠从眼眶中涌出来!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

董怀礼没有再往下去读,此刻他已经明白过来,自己刚才错了,

诗词,首重意境。

在燕朝,正是文道昌隆到达顶峰的时代,名家词人辈出,每有佳作出世,往往都会在极短的时间内传遍燕朝,从文人举子到商贩走卒之间口口传颂。

他的见识来看,能写出“春江潮水连海平”此等意境的诗句句,整座燕朝之内恐怕都找不出第二个人。

雅如苏轼、晏殊之流,强也只强在词曲方面。

可眼前这首七言绝句,字里行间,居然满是盛唐之风,磅礴气势扑面而来!

自己刚才居然怀疑郑途的诗是抄的?

“下一句呢?我问你下一句呢!”董怀礼急眼了。

“下一句当然是要钱了。”郑途表情淡定的说道。

“我给,我给!!”董怀礼疯魔一般,跌跌撞撞的跑回家中,不一会就抱着银两跑回来。

“这些都给你,我要看后续,我要看后续!!”董怀礼用力拍着桌子,震得桌上的银子和铜钱不停跳动。

“别急,郑方,来把钱收起来。”

郑途不理会眼巴巴看着自己的董怀礼,喊过郑方,先将满桌子的银两和铜板收走,然后抬手在纸上写下了第五句诗。

“江流宛转绕芳甸,月照花林皆似霰。”

“啊!!不对,这后面还有,这后面还有,大官人求您赐诗啊!!!”

董怀礼纳头便拜,丝毫不顾及读书人的体面和身份,也不在乎郑途的身份远不如自己。

这一幕让一旁的郑方和棠儿都摸不着头脑。

他们俩不明白,为什么自家大官人随便写了写东西,就能让一向平日里的董进士这么激动,甚至跪下。

在棠儿满脸疑惑的注视下,郑途稍微侧过身,避开董怀礼的礼数:“你没钱了,拿着这六句诗去卖吧,如果有人想知道下面的诗,就让他们登门来求诗。”

“好好好,我这就去,我这就去!”

董怀礼将四句诗对待婴儿般捧在怀里,嘴里还不停念叨着跌跌撞撞出门去。

看着消失不见的背影,正在数钱的郑方疑惑着摇摇头:“这是什么毛病,几句诗而已,居然跟发了癔症似的,怕不是表兄你让他死在这里他都要照做了吧?”

“你不认字,你不懂的,若是能写出这样的诗来,我也愿意当场就死在这里……”

郑途叹了口气,对于卖诗这种事情仍有些遗憾,于是对着郑方吩咐道:“这些银子只留下一半,剩下的拿出去分给附近的乞丐和穷人家吧。”

“啥?表兄,你是不是病的糊涂了,怎么把白花花的银子分给了穷人!”郑方紧紧把银子抱进怀里不撒开。

第六章 肥头大耳、潘大娘子 就连一旁的棠儿都忍不住伸手过来,瘦巴巴的手掌覆盖在郑途的额头上,看他是不是发烧了。

对于两人的举动,郑途倒也不动怒,只是叹息这个时代的基础文化教育还是不全面,造出了许多个文盲出来。

毕竟这诗不是自己创作,只是借了前人的光,得到的钱财如果拿去花天酒地,他多少有些心虚,像是做了小偷一样。

把钱分给一些穷人,做些好事,只求个心安。

“来来来,我从今天就开始教你们读书认字,就从这首诗开始吧,比如这一句,春江潮水连海平,他的意思是……”

郑途拉着棠儿和郑方,开始给他们上课。

一炷香的时间后,昏昏欲睡的郑方猛地跳起来,抱着一半银子飞跑出去,直奔院门。

“表兄你给棠儿丫头将吧,我去分银子去了!!”

郑方的大喊大叫惊醒了棠儿,被“战术抛弃”的小丫头擦了擦嘴角的口水,显然刚刚已经进入了熟睡状态。

“大官人你讲吧,我在听。”

“你听懂什么了?”

“嗯……就是……”棠儿低下头开始回忆刚刚自家大官人讲了什么。

看着棠儿满头大汗的养足,郑方觉得很好笑。“行了,别想了,这些东西对你们来说确实比较深奥,等哪天我从基础的教你们,可不能一辈子都当个文盲。”

“哦,我都听大官人的。”棠儿懵懂又乖巧的点点头。

看着桌子上剩下的银两,郑途也不知道这钱是多是少,随便拿起一块散碎银子掂掂分量,感觉差不多有十几克的分量。

按照历史的走向来看,鲁达打死了自己,一路逃到了五台山,又因为喝酒喝多了,大闹五台山,被方丈赶出寺门,到了东京汴梁大相国寺看菜园子。

郑途稍微推算一下时间,这个时候鲁达应该刚到五台山正式剃度出家。

五台山离这里还有多远,这些钱够不够?

郑途刚想喊郑方给自己买一张附近州县的地图回来,突然想起路上还有王进跟随一起出发,有他在,这路径的事情问他正合适。

嘿,省的自己麻烦研究线路了,省了不少麻烦。

第二天早上,院门被敲响。

当郑途穿好衣服从卧室出来后,发现王进已经在院门口等着自己了。

“早啊王兄,吃早餐了没?”

刚刚睡醒,头脑清醒的郑途热情的打了个招呼。

王进对于如此生活化的打招呼方式感到有些不适应,可还是笑着说道:“我已经吃过了,郑兄咱们今日几时出发?”

“不急,我有件事想问王兄,五台山离这渭州城多远,大概几天的路程?”

“五台山?离得不算远,快则半个月,多则个把月,也就到了。”

古时的出行方式除了骑马就是坐马车,普通人人一辈子的活动轨迹也就在方圆几十里地之内,能动辄辗转数个州府的人多半是商人之流。

半个多月,倒也在郑途的接受范围之内。

“我伤势未痊愈,腿脚不便,等下我去让人去租一辆马车,然后准备些干粮行李,咱们明日再上路。”

“马车的事情不劳郑兄费心,我认得城中车行,借来一辆便是,我这就去跑一趟。”

看到王进风风火火的离开了院落,郑途也没有阻拦。

既然能剩下一笔租车钱,自己又何乐而不为呢。

郑途让小丫头拿钱去街上买点吃食回来,自己坐在院子里闭目养神,等王进租马车回来,顺便在脑中简单规划一下日后的目标。

自从到了这个世界,他还没想好要怎么活着。

之前自己是一名老师,还没结婚生子,每天上班教书,下班吃饱了睡觉,活着似乎只为了活着,并没有太多的意义。

可来了这里之后,活着这个目标似乎产生了一些挑战性。

现在是1110年,按照历史的进程来看,在不久之后,一场浩劫就要席卷这片土地。

作为一名现代人,在郑途的认知中,五湖四海大家全是一家人,只是由于不同的文化和习俗之间存在着巨大上差异。

这种差异,注定了融合的过程中会充满血腥和冲突。

仰头看着天空,郑途叹了口气:“咱只是个普通人,想这些有的没的干嘛……”

“大不了攒些钱造艘大船,带上一伙人出海,去找个海岛避一避风头,等风平浪静了再回来!”

郑途思考后发现,自己唯一能想到躲避战乱的方法就只有出海了。

提前选好岛屿,把岛上的生态环境摸清楚,先搞一批工匠过去,把岛上清理出一片居住区,砍伐树木,盖好房屋,然后带上种子,找些农户移民过去开垦荒地,种上粮食和果蔬,棉花桑树,等岛上环境改造的差不多了,自己再带着老婆孩子过去。

只要耐得住寂寞,在岛上面苟个二三十年应该不算难事。

对了,这个时代有没有昆仑奴?

正当郑途策划着,突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推搡声和争论声。

“你家郑大官人好气派啊,居然还有闲钱分给乞丐!现在想起来做善事了?”

“一个破落户,进上了我潘家的门户,当了个见不得光的赘婿,做了个杀猪的买卖在这渭州城内混口饭吃罢了!”

“还敢三番五次上门来讨钱财,是欺负我潘家无人?还是真当他自己是个镇关西了?”

错乱的脚步声中,郑途看到自家院门被人撞开。

撞开门的人正是郑方,此刻正鼻青脸肿的躺在地上,紧跟着又闯进院来六七条浑身肌肉的精猛汉子,这些人全都是统一的短衣打扮,为了方便动用拳脚,为首的男子肤色黝黑,满脸杀气,手掌中满是老茧,额头上缠着条青云纹缎带,手中拎着一根齐眉棍。

这些人进来后,瞬间将不大的院子沾满。

“郑途,你家大娘子来了,还不过来迎接?”手持棍棒的男子呵斥道。

说话间,一名打扮的花枝招展,却身材肥胖、肥头大耳的妇人现了身,扭扭晃晃的走进院中,目光不善的盯着郑途。

“怎么,我才不在几天,家里的规矩都给忘了,还不过来扶我进屋!”

郑途被打断了思绪,本来就有些烦躁,又看到郑方被人打倒在地,顿时生出了几分火气。

“你谁啊,我认识你吗?”

“好啊,你个胆大泼天的郑途,我才离开几天,你就忘了这家谁是主事的了?潘龙潘虎,给我揍他一顿,让他好好回忆回忆,想想我是谁!”

潘淑云冷笑一声,胖的像肉柱似得手臂挥舞一下。

从她身后走出两个青年,手中拎着棍棒,面露杀气,走向郑途:

“既然俺姐下了命令,郑屠姐夫,俺俩可就就对不住了!” 第七章 新人设 郑途眼看两人走到身前,心中顿感不妙。

自己的伤势才刚好一些,如果再挨一顿打,恐怕就要再死一次了。

这潘家大娘子今天上门,分明是想致自己于死地而来的。

顾不得身上伤势未痊愈,他将手边拐杖抄起来,先发制人丢了过去,然后拉着被吓傻了的棠儿向屋内里躲去。

退到房间里面,郑途拉上门栓,扯过凳子斜着抵住门,对棠儿呵斥道:“别傻站着,从后窗出去,去街上寻刚才那人回来!”

他口中说的救兵指的是王进,王进是当地的提辖,拳脚功夫肯定不错,只有他才能帮忙化解此次危机。

“哦,我这就去!”棠儿慌慌张张的跑到窗边,翻身出去寻找王进。

郑途扶了扶额头,从厨房拎了把菜刀,蹲到房门后面。

从刚才女人的语气和发言来看,她便是带着银子回娘家的潘大娘子,也是前身郑屠的妻子。

不对啊,按照道理来说,郑途这人不是很有钱吗,为什么那女人又称呼自己是赘婿?

这个该死的郑方,到底还有多少事情没告诉自己!

正当郑途愤怒之时,被椅子抵住的两扇木门开始被人从外面暴力锤打,很快便在一阵碎裂声中轰然倒地。

潘龙、潘虎冷笑着走进来,手里各拎着一根断裂的木棍。

木门倒地,激起了大片尘土,稍微遮挡了两人的视线。

郑途蹲在门后,出奇的冷静,趁着两人第一时间没发现自己,出自本能一般的反手握着刀,直接剁在离自己最近人影的大腿上。

这是他第一次手持凶器砍人,发现其实就和剁肉的感觉差不多,只不过理智还在不断提醒他,这是个活生生的人,并非牲畜。

“啊!!!”

潘龙哀嚎一声,看到了腿上的菜刀,也看到了蹲在左腿边的满脸冷漠的郑途。

没想到一向任打任骂的郑屠户居然胆敢反抗,!

气急败坏的潘龙顾不得伤势,立即举起棍子砸向郑途,却被郑途像蛤蟆似的往前一扑躲避开。

那棍子砸在刚刚郑途所在的地面,直接打裂了地砖,可见其上的力道,分明是准备夺取郑途性命而来。

强大的本能和求生欲让郑途翻身站起来,举起手中染血的菜刀与两人对峙。

不大的房间里此刻满是呛人的尘土,以及逐渐扩散开如同铁锈一般的血腥味。

刚刚郑途那一刀似乎碰巧砍在潘龙的大动脉上,鲜血从伤口汹涌而出,沿着裤脚流了满地。

潘龙双手捂着伤口,脸色肉眼可见的变得苍白下来,无力的倚着门框站里。

郑途看了他一眼,心中有数,对一旁潘虎冷声道:“不想让他死,就赶快带他去医馆止血,这是给你们个教训,记住了吗?”

门内发生了动静惊扰了门外的潘淑云和其他人,一堆人挤进来后,为首的潘淑云看到满地鲜血,一翻白眼昏迷过去。

潘龙显然是这些人里说得上话的,眼睛死死盯着郑途,“没想到姑爷死了一次,变了性子,今天潘某受教了,这笔账咱们日后再算。”

“你放心,就算你不来找我,我也会主动跟你们潘家算算清楚,现在滚吧。”郑途用菜刀对着门口比划了一下。

潘家这群汉子分成两伙,一伙抬着晕血的潘大娘子,一伙人背着潘龙狼狈的离开了郑家

郑途丢掉菜刀,长舒一口气,这才发现后心出了一通冷汗,衣衫已经湿透了。

看了眼房间里的血迹,郑途冲着门外喊道:“郑方,别装死了,过来擦地!”

……

等到郑方把地擦干净,王进手拎着短棍带着棠儿闯进院子,郑途见了,便抬手招呼王进先过来喝茶。

“郑兄,你怎么在这喝茶,贼人在哪儿?”

“不急,已经被我打跑了。”郑途此刻已经换了身干净衣服,风轻云淡的喝一口杯中茶水。

王进看了眼被打碎的房门,又看了地面残留的血迹,能猜测出之前的惊险场面。

“光天化日,居然敢纠结地痞贼人上门骚扰,简直目无法纪!”

“别说这些话了,王兄,我想知道,我还没休了那姓潘的妇人,到目前为止这还算是我的家事,当下最重要的事还是早日启程,将鲁提辖寻回来,早些想老种大人交差。”

“那今日之事?”

“不急,不急。”郑途淡笑着又给自己斟一杯茶。

本来他打算寻回鲁达,得到当地官员的帮助,向潘家人把钱要回来便了事。

但今天潘家人居然敢上门硬来找事。

那这事的性质可就不一样了!

这潘家村必须得灭了,否则就算要回银子,日后也不得安宁。

次日一早,郑途被棠儿扶着,站在马车旁边,指挥郑方往车厢里放行李。

“表兄你太偏心,这次去五台山凭什么不带我去,要带小丫鬟棠儿去,我还没出过这渭州地界呢。”

郑方满脸的不情愿,嘴里不停抱怨,想让郑途回心转意,带上他一起出去。

而棠儿则与其相反,满脸的兴奋和雀跃。

郑途笑了笑:“那带上你们两个,谁来看家呢?”

“那就不带棠儿丫头了,她能做的我也能做,我还有劲。”

“让棠儿留下看家?你觉得合适么?”郑途反问道。

“话是这么说……”郑方还在抱怨,但声音已经小了很多。

将最后一包干粮饼子装到车上,郑途钻进车厢里,对郑方叮嘱道:“好好看家,别惹事,如果有潘家的人上门闹事就忍一忍,一切等我回来再说。”

“知道了表兄,你路上平安啊,别被大虫给叼了去,如果遇到野兽就把棠丫头丢出去喂了,别看小丫头瘦,也能啃上好一阵时间呢……”

车轮缓缓滚动,郑方开玩笑的声音逐渐变小,直至消失不见。

棠儿坐在马车里,用手扒着车窗,好奇的看着外面官道两旁的景色。

她是第一次出城,没怎么见过外面的世界,看什么都新奇。

郑途看她快把大半个身子都探出窗外,忍不住提醒道:“把身子缩进来,马车颠簸,小心摔出去。”

“嘿嘿,知道了大官人。”棠儿收回身体,开始整理车厢里的行李和干粮,以及一些瓶瓶罐罐。

这些瓶瓶罐罐是出发前去医馆开出来的药物,多半是消肿活血的外敷药,方便路上使用。

郑途也帮着整理了一会,随着车厢晃动,透过门帘的缝隙,他看到驾车的王进的左手边放着一口长刀。

“王兄,出来前忘了和你聊聊。”

“有话但说无妨。”

“这次去五台山,只有你我二人,加上一个小丫头,路上可有什么危险么,比如山贼土匪什么的,你提前告诉我一下,我好也有个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