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娇气包在线躺赢》 重生七零 “慕眠,快跑!”那道女声叫喊的撕心裂肺,带着无尽的悲怆,撕心裂肺。

“不要!!”余慕眠看到苏玉念疯狂朝自己跑过来的身影瞳孔猛的一缩,就算是死她一个人死就够了。

她也已经来不及看身后究竟是什么怪物让苏玉念居然会如此失去理智。

末世里自保才是求生之道,她不希望唯一的好友为了自己搭上性命。

下一秒她整个视线范围一黑,人也瞬间失去了意识。

海市某高级酒店内。

“不要!!”

余慕眠猛的惊醒,大口喘着气,仿佛刚刚被扼住喉咙劫后余生的贪婪呼吸着新鲜的空气。

她满头大汗,心有余悸的轻拍着胸口。

缓了一会,她模糊的视线变得清晰。

余慕眠神情呆滞的坐在床上,浓密的黑发散乱着,一点都不让人觉得邋遢,反倒是慵懒的矜贵小姐气质无比突出。

一头乌黑的头发衬得她白皙细腻的肌肤如牛奶般润泽可人,精致明艳的容貌给人视觉上的强烈冲击。

余慕眠回过神来,她又梦到了前世的事。

刚刚那一幕不是单纯的梦,而是她穿书前的人生。

余慕眠原本是继承上亿遗产,身价上亿的富家千金,在得知末世要来临的消息后囤积了大批物资,多到她几辈子用都用不完。

更幸运的是就在末世刚刚开始时余慕眠顺利觉醒了空间异能,但是因为空间异能没有自保的能力,她将所有物资放进空间去投靠官方建立的安全基地。

在基地里空间异能虽然不是攻击性异能,但是也是无比吃香的,余慕眠日常只需要在异能者队友的保护下收收物资,跟末世前过得一样自在轻松。

不过在一次临时外出收集物资的时候她刚准备收物资就被一株突然出现的庞大变异怪物给吞下了。

苏玉念是她最要好的队友兼好友,两个人在基地组队认识后志趣相投,无话不谈,关系甚好。

就算是末世前遇到了那种危及生命的时刻,苏玉念从来也没有想过丢下她。

想到还没收进空间的物资余慕眠松了口气,好在自己还没把物资收进空间,不然那些对末世来说弥足珍贵的物资就要跟着自己来到这里了。

失去意识后余慕眠再次睁眼就发现自己穿书了,这本书还是余慕眠在末世前看过的一本小说。

末世前她平日里没事干就会画一些同人画发到网上,也算是某特上小有名气的画手。

当时这本小说爆火,有不少人艾特余慕眠去看看,希望她能创作一些同人画。

这本小说叫做《重生七零之糙汉狠狠宠》,讲述了下乡插队的知青林微芸在石田村遭人算计嫁给了村东的二流子,一辈子都过得无比痛苦后重生了,重生后她看清了村尾的那个糙汉曹勉才是最爱她的,狠狠报复想害自己的人并且和曹勉一起奋斗,成为了数一数二的企业家。

余慕眠当时看完那本小说后并没有进行二次创作,因为这本书剧情并不算出色,唯一能促使她看下去的动力就是是因为小说里有个女配和她重名,也叫余慕眠,是林微芸同批下乡知青沈遇安的未婚妻。

俗话说得好,同名穿书很有可能,看完可能保命。

余慕眠拥有最多的除了钱就是时间,所以她果断选择看完了整本书。

小说里的余慕眠和沈遇安都是京市的富家孩子,在社会大变动的情况下沈遇安家直接被打成坏分子的标签,他的父母和妹妹都被送去了西北农场,而沈遇安本人则是被余慕眠的爷爷保全,匆匆安排下了乡才避免了去农场的结局。

余慕眠的父母在她十二岁那年双双离世,很早以前她就被安排好送出了国,家里只剩一个参军多年的爷爷仍在,根正苗红,所以并没有像沈家那般遭遇重创。

不过在前不久余慕眠的爷爷过世,她就被安排回了国处理爷爷的后事。

小说里关于余慕眠的描述只写只言片语,作为沈遇安的未婚妻,小说里的余慕眠一回国就莫名其妙去世了,沈遇安在得知这个消息后专门跑了一趟海市替她操办后事。

当时看小说的余慕眠还觉得沈遇安这个人十分知恩图报,因为余慕眠爷爷的一份恩情专门去海市去操办原主的后事,还是在他生活的无比艰难的时候。

毕竟在余慕眠死后余家相当于没人了,就算沈遇安不去海市为她操办后事也不会有人责备他或者拿捏他。

不过余慕眠很讨厌这个小说对女配命运莫名其妙的安排,在那个年代小说里的余慕眠不死的话跟沈遇安在一起完全不会过苦日子,在沈家平反后那日子只会更加舒适,可惜被莫名其妙的安排死了。

女主关心孤身一人的沈遇安,他的不凡家世也成了男女主创业发达的助力。

没想到她一死居然穿成了沈遇安的未婚妻。

余慕眠刚穿书一天,她整理了原主的东西,只剩三百多块钱。

小说里的余慕眠花钱居然比她还大手大脚,按理来说她这个娇小姐手里肯定不止这么点钱,怎么用三百块怎么度过接下来的日子她就发愁。

也不知道小说里余慕眠的死跟这所剩无几的钱有没有关系,孤身一人和贫穷确实可能会打击到这个从没吃过苦的富家千金。

虽然在这个年代的三百块可以说是巨款,农村里头五十块能让普通人家攒五六年,城市里头工薪人家省吃俭用攒三百块也要两三年。

但是对于从小没有金钱概念的余慕眠来说,三百块在这个年代也只是一笔无法保证正常生存的钱。

余慕眠现在没有弄空间里的物资去黑市变卖的打算,不仅风险大而且麻烦。

黑市里的管理者也不是傻子,一大波不明物资突然出现在本市,她的家底指不定都要被翻出来。

对于一个只想躺平的人来说做这种提心吊胆甚至可能蹲局子的事是不可能的。

余慕眠气馁的躺在床上胡思乱想着,到底要去干点什么才能在这个年代活下来呢?

“叮~,系统绑定完成,请宿主查看任务,”余慕眠的脑子里突然蹦出一道机械音。

余慕眠听到声音一愣,随即面无表情的撇了撇嘴角,如洋娃娃般精致的脸庞无比矜贵傲气,“没兴趣。”

系统文她看得多,很多系统不是脑残任务就是走狗血剧情,她都不感兴趣。

“奖励美颜丹哦~”系统给出引诱的奖励。

“哦,”余慕眠深棕色的双眸淡漠的扫视着天花板,仿佛对一切都提不起兴趣。

这个系统太殷勤了,事出反常必有妖,系统给出的奖励对她没有吸引力,她可不能掉进陷阱里。

“钱!完成最终任务后奖励二十万和京市一套四合院。”系统心痛的说出丰盛的任务奖励。

“行。”余慕眠双眸亮了几分,看着像亮晶晶的棕色宝石一般,对系统新提出的任务奖励十分感兴趣。

余慕眠打开了任务面板:

任务:帮助沈遇安治疗受伤的腿。

任务奖励:「五百元」

原来任务跟原主的未婚夫沈遇安有关系,有钱拿,还简单,余慕眠没有理由拒绝这个任务。

小说里的沈遇安人品很好,帮个忙对于她而言就是来拿带送,后期的沈遇安可是京市的首富。

她撑着脑袋思考一阵,换了一条浅绿色的布拉吉连衣裙出了门。

刚走到酒店楼下。

“余小姐,出门啊,”坐在前台嗑着瓜子的朱红梅热情的朝余慕眠打招呼。

朱红梅眼神细细的打量着余慕眠,心里头暗想着,这年头有钱人手缝里头流出来的一点钱都够她滋润好一阵子。

像这个余小姐刚入住时就穿着一身时髦的新衣裙,长得也跟个仙女似的,一看就是有钱人家娇滴滴的小姐。

“姐,劳烦你帮我买张最近一天去阳市的卧铺票,剩下的钱你自己留着就行,”余慕眠笑盈盈的将二十块掏出来,纤细白嫩手指压着崭新的二十块钱,看得朱红梅眼睛都直了。

阳市离得不算太远,车票十块出头就能解决,那剩下七八块都是她的了,想到那剩下的钱该怎么花朱红梅都美滋滋的。

“余小姐,我办事你放心,”朱红梅利落接过二十块,拍拍傲人的胸脯,看着美到发光的余慕眠简直跟看财神爷一样,要知道她一个月也就三十块的工资,能抵她工资的三分之一呢。

余慕眠点点头就往外走,朱红梅脑子一转,忙喊住她,眼睛笑的眯成一条缝,“余小姐,你是要出门吗?出门买东西的话我喊个人帮你拎东西去,这海市最近也不太平,也当是保护余小姐您的安全。”

余慕眠停住脚步,转过头上下扫了她一眼。

没想到这个酒店的前台如此上道,正好她要置办去石田村的东西,带个人跟着拎东西也不错。

没多久酒店门口就出现一个高高壮壮的男人,长相憨厚老实。

他出现在门口时偌大的酒店光线都暗了几分。

“姐,我来了,”朱明阳第一眼就看到坐在大厅里的余慕眠,他眼睛都挪不开了。

他羞涩的挪开眼,跟姐姐朱红梅打了个招呼。

“嗯,你今天跟在余小姐身后拎东西吧。”朱红梅看着他看入迷的样子恨铁不成钢的敲他脑袋,余小姐那种漂亮有钱的姑娘是他能惦记的吗?

这种漂亮的富家小姐都是要好好养在家里不能磕了碰了的,家务活更不用说,一点都不能干,是个玉娃娃。

像他们这种普通人家,娶进来也养不起,不能多去肖想,不然家宅不宁。

“姐,”朱明阳委屈的挠挠脑袋,一个壮硕的壮汉十分有喜感。

“余小姐,这是我弟,有啥事尽管使唤他就行”

朱红梅没理会自家老弟,扬起灿烂的笑朝余慕眠爽朗的喊道。

余慕眠正将意识沉入到空间里清点物资,听见她的话将意识退了出来。

如同宝石般晶莹漂亮的双眸漫不经心打量着朱明阳,感觉没什么异常后朝朱红梅点点头示意可以,拿起随身的包包起身走出去。

“还不快去,”朱红梅见余慕眠已经走出酒店自家老弟还呆愣在原地无奈的踹了他一脚,语气不耐烦。

他们老朱家怎么出了一个这样的憨货?她真是恨铁不成钢。

朱明阳疼的叫唤一声连忙跟上了余慕眠。 抵达石岩镇 余慕眠自己需要用的东西空间里都有,适合这个年代的衣服鞋子什么的原主也有。

原主的钱都花在衣服和玩乐上,什么东西都不缺的,而且东西的质量也是极好的。

但是沈遇安一个因为家庭变故匆匆下乡四年的男人估计什么都缺,看在任务完成奖励五百块钱的份上她打算给他置办点东西。

一点点钱换取人心和更多钱的买卖无疑是不会亏损的。

要做事就要做的漂亮些,多花一点钱把事情办好总比花了钱办不成的好。

余慕眠上辈子最不缺的就是钱,多到每天买奢侈品都用不完。

如果她是小说人物,那她肯定就是小说里的那个为了男主恶毒至极的富家女配,只喜欢用钱搞定一切,但是她当然不会为了一个男人要死要活。

余慕眠在友谊商店里头给沈遇安买了三套衣服,一件衬衫和两件日常穿的衣服,还有鞋子。

像麦乳精、大白兔奶糖、麦芽糖和糖水罐头余慕眠都买了,还有毛巾香皂之类的也买了两三套。

原本余慕眠还打算买几块手表,不过一块手表要一百块外加一张工业票,原主剩下的钱不是很够,她就只能买一块手表。

花这个钱她一点都不心疼,完成任务她就有五百块,一块手表才一百多。

沈遇安要是戴着她买的手表,那就算是不想记住也得牢牢记住。

日后她若是遇到事情,找沈遇安办事他还能不办?

不过其实手表她空间里也有,但是七十年代初还是一个比较敏感的时期,能多花点钱避免怀疑的事情余慕眠宁愿多花点钱,也不希望因为用空间里的东西招来祸端。

一路上看到合适的东西余慕眠就大手一挥掏钱买,朱明阳跟在她身后专心拎着东西。

朱明阳在看到余慕眠买了那么多价格昂贵的东西后心里的喜欢瞬间就埋起来了。

他的家庭买条昂贵一些的丝巾都有些犹豫,更不要提手表这类东西了。

而余慕眠买这些东西眼睛都不眨,没有丝毫的犹豫。

像他这种家庭,女人再好看摆在家里也没用,还不如保姆来的实在,余小姐这种只适合配有钱有权的老板。

余慕眠并不知道跟在身后的朱明阳有这么多想法,就算知道了也不在意。

只会淡然的说一句有自知之明是好事,比很多现实中追她的男人强多了。

余慕眠逛一天还买了不少小玩意,像头花这种东西她虽然用不上,但是在这个年代头花这种小玩意贿赂别人是很管用的。

买的东西除了手表加起来零零碎碎花了九十多,都由朱明阳拎着东西回了酒店。

朱明阳全程不吭声,默默的提着东西,这一点余慕眠非常满意。

她花钱办事就喜欢埋头苦干,没有屁话的人。

“余小姐,这是你要的票,明天下午的,”朱红梅在门口等了老久,伸着脖子盼着两人回。

一看到余慕眠就连忙从兜里掏出一张崭新的车票,小心翼翼的交到她手里。

“好,谢谢”

余慕眠脸上挂着一抹浅笑,从买的的东西里头拿出一条丝巾给她。

“哟,余小姐你可太客气了。”

朱红梅看到那丝巾脸上笑的满是褶子,那丝巾她可去店里看过,要四五块呢。

不愧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她帮忙办点小事就能拿到这么大的好处。

跟朱红梅寒暄几句套出更多这个年代的情况后余慕眠就上了楼收拾东西。

回到房间将新买的东西都整理一遍,把大部分东西都放到了空间里,手提箱里头就放了几件自己的衣服。

也不知道沈遇安下乡的地方离海市多远,她要是全提手上可不得累死。

逛了一天她感觉身子累得不行,这具身体比自己上辈子的身体还要娇弱些,洗完澡就倒头睡着了,睡到第二天中午起来吃点东西换身衣服就往火车站走。

这个年代坐火车都得早点,不然晚了挤死人。

朱红梅十分贴心仔细,早早让朱明阳在酒店门口等着,等余慕眠一下楼就提着她的箱子将她送到火车站。

余慕眠一到火车站就拿着提前准备好的布袋买些吃的后赶忙上了火车。

火车上熙熙攘攘的人无比嘈杂,人群中各种味都蹿在一起,余慕眠闻到那些味道忍不住想吐,从布袋里掏出几个橘子剥开吃那种感觉才好些。

“现在的小姑娘还真是有钱勒,”对面床铺的女人的语气酸不溜秋,眼神不善的盯着余慕眠,“长得倒是一副娇滴滴的小姐模样,一看就是不知道背地里干了些什么。”

余慕眠睡在卧铺上闭目养神,听到她这话淡淡的说道:“敢造谣的话我下一站就拉着你去公安局,关你个十天半个月。”

这个年代的人文化不算太多,最害怕的就是公安局,都感觉进局子的是犯了大事的,名声也不好听。

听到余慕眠这话那女人明显是怂了些,但是车厢里的人都盯着这边,她还是不服气的嚷道,“我哪句话说错了吗?这年头像我们这样清清白白的人哪来这么多闲钱买漂亮衣服又吃上好的水果?”

“花你家钱了?还是吃你家大米了?看到人打扮漂亮点就要造谣,见不得人民过好日子,你不会是敌特分子吧?”余慕眠睁开双眼,漂亮的水眸笑盈盈的看着那个女人。

女人脸色一白,支支吾吾,“我不说就是了,小姑娘家家嘴巴咋这么厉害……”

一个隔间里头的人都听到了余慕眠这话,都意识到了她不好惹,原本有想去找她要两个橘子的人也不敢要了。

原本以为小姑娘长得软软的好拿捏,没想到居然是个呛人的小辣椒。

到阳市的火车得坐一个晚上,火车上晚上扒手多,很多人晚上都会留个心眼以防有人偷东西。

余慕眠只有一个不大的布袋子,里面装的也只是些不值钱的吃的,但是她还是害怕火车上有拐子,一个晚上睡得不是很安稳。

不过好在无事发生。

第二天一早,天刚刚亮,火车就抵达阳市的火车站。

余慕眠下火车后赶去汽车站买汽车票到阳石县,在阳石县买车票坐到石岩镇。

到石岩镇已经是下午四点了。

余慕眠一路上只提了个布袋子都累得不行,想到是因为沈遇安那个男人才来到这么偏远的乡下就忍不住想骂人。

在末世都没吃过苦的她居然在这本小说里累到双腿快失去知觉,到了镇上还要到村里头她都快对那五百块都失去欲望了。

到了镇上后余慕眠找了一个不起眼的破旧巷子把自己的手提箱拿出来。

石岩镇说是镇子,在余慕眠的眼里跟乡村没什么区别,只不过镇上有供销合作社和饭店。

余慕眠打听了一番才知道去石田村需要走两个小时的路,石田村并没有通车,运气好点可能碰到有自行车的能带个人,一般来往的人都是靠走路或者是村里的牛车。

余慕眠本来想在镇上住一晚,一问才发现镇上居然没有旅馆!!

沈遇安!!余慕眠对三个字咬牙切齿。

要不是他,她也不用受这份罪。

早知道就不贪这五百块钱来遭罪了。

“小姑娘,你是要去石田村吗?”供销合作社的大姨凑到余慕眠身边,溜光的眼神止不住打量她。

这小姑娘可真俊,长得跟个仙女似的,穿的衣服也是这镇上没太见到过的。

“嗯。”余慕眠淡淡点头,冷淡的模样活像一只高傲的波斯猫。

“我家儿媳妇正好要回村里头,你要是乐意的话我让我家儿媳妇捎你一程,”大姨乐呵呵的说道,小姑娘家看着就不缺钱,指不定后面还有关系,要是攀上了那就是老张家的福气了。

“好,谢谢姨。”余慕眠也不是傻子,人家自然是看到自己这身穿着就知道她不差钱,指不定自己还能帮这个大姨冲冲业绩。

跟大姨唠一会嗑她的儿媳妇就来了,骑着一辆擦得崭新的自行车十分神气,年纪虽然不大,但是神态都格外傲气。

大姨跟自家儿媳妇耳语了一番,她儿媳妇的笑容满面,拿出包里平时带孩子才用的软垫子垫在后座上热情的招呼余慕眠坐。

大姨的儿媳妇叫张喜凤,是石田村里的人,初中辍学后嫁到镇上,一路上热情的跟余慕眠搭着话。

“慕眠啊,你家未婚夫叫啥啊”

“沈遇安”

“哟,那可是村里的出名人啊”

“喜凤姐,他怎么出名了?”

“长得俊啊,那村里头不少姑娘家惦记他呢,就算沈知青冷冰冰的,那知青点的门槛都要被踏烂了,不过啊你这一来,那就没她们什么事了。”

“你可长得太俊了,村里的姑娘压根比不了,这村里头的年轻小伙子看到你估计都走不动道了哈哈哈哈”

余慕眠有一搭没一搭跟张喜凤聊着,知道了沈遇安不少情况,他这四年在乡下成长很多。

刚开始上工每天都只能勉强弄到五六点公分,不到半年就是每天雷打不动的满工分十个公分,在村里头也不爱和人搭话,看上他的姑娘他也是避之不及,跟个闷葫芦似的只干活,那些姑娘就更喜欢了。

这个年代的女性被名声拘束着,即便是喜欢也不能太明目张胆,只能央求着家里去找人问问沈遇安有没有这个意向。

农村里头看女婿都喜欢能干活的,刚开始对只能干五六个工分的沈遇安都不是很喜欢,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小白脸在农村就只能吸引一些情窦初开的小女生。

后来沈遇安每天都能干到十个工分,从不请假,不少人就又起了心思,但是沈遇安拒绝的态度十分明确,他们也只能作罢。

不过总有大胆的会去招惹他,但是都灰溜溜的跑回家了。

此后村里的人都在看热闹,看看下一个又会是谁家的姑娘因为知青沈遇安闹出笑话。

天开始暗的时候两人才到村子里,乡下的路坑坑洼洼,颠簸得余慕眠整个人都快灵魂出窍了,身子都麻了。

村长家。

“村长,俺给你带来个人,是找村里头沈遇安沈知青的,”张喜凤骑着自行车带着余慕眠直接去了村长家,说送完她再回家。

张贵文坐在院子里头乘凉听到张喜凤的话连忙起身,瞧见余慕眠脑子愣了神。

我滴个乖乖!

这姑娘是咋养的,跟个画报上的女明星似的,漂亮的不像话。

十里八村的姑娘都没得比。

他见过这么多女知青,漂亮的也有,这么出挑的倒是头一个。

不过跟沈遇安沈知青的相貌比起来倒是格外相配。

“你好,村长。”

余慕眠脸上又挂起了那抹温柔的浅笑,温婉的模样十分乖巧可人。

“你、你好。”

村长连忙回过神来。

逗得张喜凤一乐,“成,叔,人带到了我就先回去了。”

“喜凤姐你等一下,”余慕眠从布袋里拿出一个头花和几粒糖塞到了她手里,“就当是谢谢姐带我过来。”

张喜凤看清楚手里的头花和糖脸上的笑容止不住,这姑娘可真是大方,沈知青算是有福里。

“那我也不客气了,有啥事就来找姐。”张喜凤连忙将东西揣进兜里生怕旁人瞧见,乐呵呵的离开了。

张贵文在边上看着余慕眠的举动不禁咂舌,这小姑娘可真是金娃娃,出手太阔绰了。

“村长好,我是来找你们村里的沈遇安沈知青的”余慕眠又从布袋子里拿出一包烟递过去,是特意买的大前门,眼睛笑得弯弯的,“我是沈遇安的未婚妻,他在村里这几年麻烦村长照顾了,这是一点心意,还希望村长收下。” 见面 “你这姑娘还真是客气。”

村长笑眯眯的瞥了一眼余慕眠手里的那包大前门,心里不由得对她重视了几分。

能随随便便掏出一包大前门用来做人情的人,家境肯定不凡。

他小心翼翼的将烟揣到兜里,生怕弄坏了。

“沈知青前段时间腿受伤了,也不知道情况有没有好些。”

村长皱着眉头忧愁的说道。

前段时间队上组织修水库,沈遇安去干活腿被大石头压着了,回来休养一段时间也没怎么干活。

“那麻烦村长给我指个路。”

余慕眠赶一天路人都快累死了,一路上听张喜凤说了不少,不想多听村长说话了。

“我让我家乐乐带你去。”村长朝屋里喊了一句乐乐,没多久一个十五六岁的女生出来了。

女生穿着一套灰蓝色的衣服,衣服旧旧的,还有些补丁。

农村的女孩一般都不会娇养着,村长家的也不例外,圆润的娃娃脸上被晒的蜡黄,好在年轻,看着还是很漂亮。

走出来的时候扭扭捏捏,不情不愿的样子。

她气鼓鼓的瞪了余慕眠一眼,对着村长嚷道,“我不去。”

她刚刚已经听到这人和爹说的话了,她居然是沈知青的未婚妻?!

把未婚夫一个人丢在乡下的女人能是什么好东西?都过了四年了才跑来找沈知青。

村长眼神变得严肃,他早就知道自家这个丫头喜欢沈知青,不过沈知青一看就不是普通人人家出生的娃娃,能跑到他们这乡下来一看就是家里出了事的,不然还能让他这细皮嫩肉的人来吃这苦吗?

这种人可不是他们乡下里种地的人能招惹的。

沈知青有了一个这样的未婚妻肯定也是看不上旁人的,他指定不能让她这份心思继续下去。

“赶紧的,把余小姐领过去。”张贵文语气强硬,张乐乐察觉到她爹的语气变严肃了也不敢造次,不情不愿的领着余慕眠去了沈遇安的住处。

余慕眠上辈子好歹也是一个阅人无数的富家千金,一眼就看出张乐乐肯定是对沈遇安有好感的,没想到这个沈遇安的桃花还真是旺。

想到张喜凤一路上说的,余慕眠不禁无奈摇摇头,在任务完成前自己还有得忙活。

东家长西家短,只要她在这个村里多待一天,都会可能有人因为沈遇安来挑衅她。

知青院离村长家不远,张乐乐又憋着一股气走的飞快,两人不一会功夫就到了知青院。

“沈知青,有人找你,”张乐乐站在知青院门口大嗓门大声堵着口气嚷道。

片刻,一个男知青过来开门。

乡下吃饭都晚,接近七点的时间知青院里的人正好在吃饭。

余慕眠站在门口往院子里看去,知青院破破的,灰扑扑的,院子里的一侧种着菜,另一侧有个竹竿竿上晾着衣服。

房子也是土坯房,不过应该是新建没多久的。

借着不太亮的灯光院子里一块吃饭的知青看清了余慕眠的模样。

众人都有些看呆了,在乡下大部分人都晒得黑黑的,而余慕眠则是白到发亮,皮肤一眼看过去细腻光滑,深棕色的双眸灵动,宛若夜空中闪耀的星星一般,鼻梁高挑,薄唇粉嫩润泽,高挑匀称的身材更是如同女明星一般绝。

“张乐乐,你带个女人来我们院里干嘛?”一个女知青没好气的瞪了余慕眠一眼。

撑着一个木质的简陋拐杖,沈遇安从房间里头出来了,余慕眠的目光落到了他身上。

在乡下待了四年的沈遇安的皮肤仍然很白皙,虽然比不上余慕眠,但是在大部分中算是很白的,五官精致端正,仿佛上帝精雕细琢过,眉眼深邃清绝,气质疏远难近。

高挑的身材看着十分有安全感,余慕眠粗略估计他有一米八五。

见过无数男模和明星的余慕眠都不得不说沈遇安长得跟小说里头不食人间烟火的谪仙似的。

“沈遇安?”

余慕眠懒得理会那个女知青的阴阳怪气,直勾勾的看着沈遇安。

虽然只有面前这个人最突出,但是她还是得喊一声,认错人她受的罪可就白受了。

他的模样,她倒是看得极其顺眼,气也不由得消了些。

“嗯。”

沈遇安声音低沉稳重,静静看着余慕眠,人群中一眼望去仙女般的美人儿。

他大概猜出来面前的这个女生是谁了,是他小时候的青梅竹马兼定下婚约的未婚妻余慕眠。

她在前几年被余家爷爷送出了国,如今怎么又回来了呢?是来找他退婚的吗?

听到他应话余慕眠松了口气,将手上的手提箱扔给了一旁的张乐乐,瞥了她一眼,“拿好。”

张乐乐下意识接过箱子,一想到眼前这个漂亮女生是自己心上人的未婚妻无比心梗,憋着一口气小心翼翼的抱着自己没见过的精美手提箱。

看来沈知青家里以前应该也很有钱吧,不然怎么会认识这么有钱的富家小姐呢?连手提箱都是精美无比的。

知青院里的人都看着余慕眠和沈遇安两人,余慕眠可没有被别人盯成猴子看的兴趣,“我们出去说吧。”

沈遇安自从家里遭遇变故后一个意气风发的少年成了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日常就是上工,将多余的粮食卖了换票和钱,攒一段时间就寄给远在西北农场改造的父母。

他家的变故跟他的好友也有关系,这件事让他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有了戒备。

沈遇安点点头,就算她是来退婚,那他就当这婚事没存在过,让别人知道终究对余慕眠的名声有碍,她的前未婚夫居然是个家道中落的乡下干活的。

余慕眠往外走去的时候突然回头扫了知青院一眼,太破了,太挤了。

朝张乐乐说:“问问你爸村里哪里的房子出租,我要租一间,价钱好商量。”

“知道了。”

张乐乐不乐意的应了句,但是想到如果有人租房子村里又多了一笔收入,还是迅速跑回了家。

沈遇安跟着余慕眠走到知青院附近的大树下。

两个人面对面站着沉默一阵。

商议 “怎么突然回国了?”沈遇安率先开口,打破了两个人之间的安静。

“我爷爷去世了我就回国了。”余慕眠垂眸,眸中的情绪都被浓密修长的睫毛遮挡。

沈遇安闻言眼里一震,沉默了片刻,声音哽咽,“节哀。”

余爷爷帮了他很多,没想到他连余爷爷最后一面都没来得及去看一眼。

这样的日子到底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呢?

“嗯。”余慕眠抬头看着他,“家里没人了,但是咱们两人还有婚约,我就来找你了。”

“你不是来找我退婚的吗?”沈遇安语气轻淡,但是内心却十分不平静。

“目前不是,看你表现。”

余慕眠向来不会委屈自己,对于沈遇安这种绝世帅哥她前世时也爱看,现在眼前有个现成的她看一看绝对不吃亏,还能完成任务。

若是她猜的不错的话,以后的任务都可能与沈遇安有关。

系统瑟瑟发抖,这宿主太厉害了吧。

沈遇安垂眸,清绝的脸上看不出太多情绪,只是语气很平静,“我现在已经不是以前那个沈遇安了,我给不了你优渥的生活。”

“放心吧,我才不会让自己吃苦呢。”余慕眠自信的说出这句话,“而且伯父伯母的日子也不好过,靠你天天上工赚的一点也是远水救不了近火。”

小说里写过,沈家父母日子过得是水深火热,身体孱弱,差点死在农场里,沈遇安唯一的妹妹沈若妍也死在了明年的冬季里。

“嗯。”

沈遇安不得不承认余慕眠的话很正确。

他家里的情况甚至不允许他现在有一点点想法去干点什么,一旦被发现那他不仅救了不了全家,还会把自己搭进去。

“我先在石田村住下,你先养伤,过段时间我们再去伯父伯母那边看望。”

余慕眠计划好了接下来几个月的事情。

“好。”沈遇安垂着眸子情绪复杂,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心情。

就像原本生活在黑暗潮湿的地狱里照进了一束温暖的阳光。

里面的人会为了那束阳光拼命的往外爬,他现在就是这样。

“不过呢我一个女生也很难生活,还需要你和以前一样照顾我。”

余慕眠挑眉笑盈盈的看着他,眉眼弯弯的,让沈遇安一时之间晃了神。

原主和沈遇安小时候住在一个院子里,原主又身子弱又贪玩,因为两家的关系,都是沈遇安在照顾着原主。

现在换成了她,她也不可能一日三餐给人做饭当保姆的。

她是这道关系的主导者,不高兴是有权利结束的。

余慕眠见他愣神右手在他面前晃了晃,“进去吧。”

沈遇安朝她露出一个浅笑,很浅,却是发自带着内心的那种温暖感的笑。

“遇安,这是你的什么人啊?”

两人一进门就被刚吃完饭的知青们看着。

大家都无比好奇两人的关系,如果是妹妹的话指不定还能当个金龟婿调回城里呢。

刚刚那个开门的知青冯杨不好意思的看了余慕眠一眼。

“未婚妻。”

余慕眠淡定的告诉他们。

沈遇安点点头,脸上也不冷冰冰的,与以往相比,带着淡淡的笑意。

“我靠!”楚旭忍不住爆了粗口,这沈遇安运气也好的太过分了吧?

自己生的好看就算了,连未婚妻都是那种漂亮的不像真人的女生,跟个仙女似的。

而且看穿着打扮,这个女生绝对是个有钱人,沈遇安的日子只会越过越幸福啊。

“你们好。”余慕眠笑盈盈的朝他们笑了一下。

“你好。”刘灵连忙上前打了个招呼。

其他人也接着打了招呼。

知青院一共还住着十一个知青,七个男知青和四个女知青,原本是有二十几个知青的,不过有些女知青已经嫁了村里人,还有男知青也在村里娶了老婆搬出去了。

不过今天晚上女主林微芸并不在,她已经和男主曹勉家在搭伙吃饭了,只有晚上在知青院睡觉。

刚开始阴阳余慕眠的那个女知青知道她的身份后冷哼了一声就回房间了。

余慕眠丝毫不在意她的态度,跟着父母没少见过这种人,最后不都被她收拾得服服帖帖的。

“你去收拾东西吧,”余慕眠戳了戳站在身旁的沈遇安。

“待会我让个知青帮你搬东西,我在村里租个房子生活,我们俩都住进去。”

话落。

“沈知青!沈知青!”

张乐乐大老远望见站在知青院院子里的两人大喊道,村长张贵文没好气的敲了她脑门一下,疼的张乐乐不敢再喊了。

余慕眠眯着眼望过去,等两人走近了又挤出一个得体的笑容。

这个村长还是会做人做事的,小女儿家怀春很正常,超过界限就别怪她不留情面了。

她从小就这样,只要划分在自己界限里的东西从不喜欢别人去碰,碰了的人就得付出代价。

“沈知青的未婚妻,你要租房可是真的?”张贵文乐呵呵的问余慕眠。

刚刚她给的那烟抽起来可真是舒坦,感觉飘飘然,有钱人果然出手阔绰。

“是的村长,最好是收拾好的,我今晚就得住,”余慕眠还打算住镇上旅店,但是没想到这个年代镇上连个旅店都没有。

“有是有的,前段时间林知青受伤就租了几个月的房子在养伤,那房子是老五家的房子,女儿都嫁出去了,房子也归村里头在管着。”

林微芸半年前从山坡上被人推下来伤到腿在村里租了房子,也就是这个节点她重生了。

“一个月两块,我先租一个月,”余慕眠从兜里掏出几张钱数了数,递了两块钱过去。

看着为数不多的钱,她必须得尽快带沈遇安去医院里头治疗腿了。

张贵文笑容满面,这林知青也租几个月了,每个月租金一块也已经算多的了,这沈知青的未婚妻可真是大方,一出手就是两块,还只是一个月的租金。

“乐乐,带余小姐过去你五叔家。”张贵文手里拿到钱对余慕眠的态度愈发好,连忙使唤张乐乐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