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曾经来过》 她曾经来过 一

在一片白茫茫的世界里,一艘小船不知从何地飘来。方恒望着那小船,心中升起一丝莫名的失望来,这和自己想象的死后世界不一样,阴森森的地府呢?牛头马面呢?奈何桥呢?都没有,就只有一艘小船,这便是死了吗?

船上缓缓走下一位女子,她的身材很是苗条,一一袭长发,面孔皙白嘴唇温润,方恒不免有一丝心动的感觉。

“不许乱想!”那女孩瞪着方恒。

明白了,方恒收起了心思,想来,这女孩定是能识破肉体读懂人心的。

“你还挺聪明!”

女孩的夸奖让方恒的心情愉悦起来。

“我这是死了吗?”方恒问道。

女孩叹了口气,说道:“刚夸完你,又笨了,不然呢?”

“好吧……”方恒有些失落了,刚刚他心中还有一些期望,现在全全消散了。想来,自己就不应该下水救人,自己的水性自己清楚,何必逞能呢,哎!方恒心中长叹一声。

二十五岁,青葱岁月,多么美好的年纪,多么令人怀念的青春……不知道自己的尸体会不会被人打捞上来,可怜自己帅气的脸庞会被水泡肿成什么样,哎!方恒心中又是一声长叹。

“别叹了!你被人捞了上来,你救的那个小女孩的父母对着你的裸体拜了又拜,甚是感人。”

“为什么是裸体!”方恒惊呼道。

“你自己下水的时候脱了个干净,你问我?”那女孩一脸戏谑,一双眼睛满是笑意。

方恒挠了挠头。

“真是败笔,老子为什么要脱衣服呢……”

就在方恒懊悔之时,那女孩凭空拿出一个小册子来,她认真地翻到第一页,默读了几遍,嘴角慢慢浮现出浅笑,最后扑哧一声笑出声来:“哈哈,你小时候挨的打可真不少呢!”

方恒抬起头,他注意到女孩手中的小册子,他马上想到,那肯定记录着自己的平生,自己的糗事还有隐私,这不是被他人一览无遗了吗?方恒连忙喊道:“别看,那是我的!”

“这是我的工作,再说了,你的裸体我都看了,你还在乎这个?”

方恒顿时哑口无声。

那女子又把册子看了一遍,沉吟片刻,开口说道:“生性散漫,好高骛远,学习不努力,工作不用心,游戏打的烂,车技也不好,有些混吃等死,肾又那么虚……”

女孩注意到方恒满脸黑线,忙轻咳两声,转移话题道:“但结局你又成了一个好人…嗯……该怎么评价你呢?你的人生可真是如白纸一张呀,会画画,也没有名气,连出版的作品也没有,除了救人外,几乎没有任何吸引人的地方了。”

方恒嘴角扯了几扯,却又讲不出话来。虽然他很不爽,但那女孩说的是事实,自己这二十五年来,好像确实没有做过什么大事,平淡如水——还是死在了水中,真是悲催。

那女孩说道:“由于你死的时候手里一直抓着水草,救你的人拉都拉不上来,最后淤泥堵塞了你的五官,你甚至没有时间回忆你的过去呢……”

方恒没有接话,女孩说的是事实,那个时候方恒只顾着害怕了,哪有时间想妈妈。

女孩接着道:“作为好人的奖励,可以给你一次机会,让你重新回忆一下你的人生。”

那回忆呗,感情这就是奖励啊,方恒撇了撇嘴。

不过也是,自己稀里糊涂就死了,稀里糊涂就到了这里,也不知道父母知不知道自己已经嗝屁了,虽然自己一事无成,可毕竟他们有三个儿子……毕竟自己也是他们的儿子,为人父母,他们一定很难过吧。想到父母的面孔,方恒失落的情绪涌上了心头,眼泪开始肆意起来。

“别丧了,这是定数!丧也没用,刚才已经说了,可以给你机会,让你重新回忆一下你的人生,你回忆到哪了?”

方恒此时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伸手擦了鼻涕随意的甩到一旁,哭丧着脸说道:“我这不在回忆了嘛,妈的老子真的惨,我老爸老妈要是看到我那个样子,肯定哭死……”说着,方恒又是一阵哭声。

女孩看过了很多不舍,几万年了,她不知看过多少人的眼泪,听过多少人的哭声。她静静的等待着方恒的情绪平复。

在看到方恒哭的一抽一抽的却没了眼泪的时候,她说道:“我再重申一次哦,给你一次机会,让你重新回忆一下你的人生,你,准备好了吗?”

“什么……意思?”方恒一抽一抽地接道。

“你会回到你人生中的某一段时光里。”

方恒眼里闪过一丝惊喜,忙道:“我能复活?!”

“并不能……”

“那有什么用……”方恒眼里的惊喜消失了。

“那你是放弃这次机会喽?”

方恒停止了一抽一抽的哭泣。回到人生中的某一段时光里,虽然没什么用,但还能重温一下人生,还能和父母朋友告个别,虽然没有什么毛用,自己还是会死,可自己毕竟已经死了,索性还是回去吧。

“我不放弃!”方恒忙又接着道:“我要回到我和女朋友情人节那一晚!”

“不能!”

“为什么?!”方恒叫出声来,接着道:“不是说能回到人生的某个时间段吗?”

那女孩笑道:“你这家伙长得丑,想得倒挺美,虽然是能回到你人生中的某个时间段,但却不是随意的,喏……”女孩摇了摇手里的小册子接着道:“这个册子上记录着你人生中,或者是你平日里总想起来的几个瞬间,或是错过,或是遗憾,都很深刻,也因为深刻,所以你能回去,深刻懂吗?你能记得你和你女朋友情人节那天什么时候买的花,什么时候进的宾馆吗?”

方恒愣了一下,一拍脑袋一下子悟了。他确实不能回到情人节那一天,因为他已经不是曾经的自己了,回到那时,也只是这个时候的他,已经带了这个时候的所有情感。

但,有一些事,有一些画面,他却能,不是说能记起那个时候的所有细节,但那些时候,如果他真的能回去,便真的可以没有任何不适地在那里生活——即使带着现在的情感,他依然能用那个时候的自己的感觉去生活。

在他心里,那些时候的人,那些时光,甚至连空气他都能清晰地感受到。

“你还不傻嘛!”女孩笑道。

“我想回到那个时候……”方恒说道。

“我知道,稍等!”女孩已经读懂了方恒的心思,她的手在小册子上轻轻划过,一些白光包裹住方恒的身子,随后,方恒的身影缓缓淡去了。

那个女孩叫方晴,方恒的方,晴天的晴。

他们的名字第一次相遇,是在黑板上的角落里。

方恒

方晴

那是下午放学需要打扫卫生的人员名单。

方恒睡了一天,同桌叫醒了他,用下巴示意方恒看向黑板。方恒擦了擦口水,抬眼便看到,今天值日生:方恒

擦!

方恒暗骂了一声,紧接着,他又看到了方晴的名字,心中顿时升起一股喜悦,瞬间不困了。

放学后,同学们陆续走完,他与方晴便开始打扫卫生,谁也没有说话,非常默契地各扫眼前地。

回去的路上,方晴骑着单车,不急不慢,她的耳边垂着两根白色的线,那是一只好看的白色耳机。方恒在后面默默跟着,他的单车之前被他摔了好几次,如今链子有些移位,一用力蹬就有异响,这导致方晴回头看了好几次。

他们是邻居,只是,方恒是闷骚,方晴是内向,两个人不曾有过话语间的交集。

方恒不敢有交集,即使他的朋友们急得咬牙切齿,他也不敢。他是真的喜欢方晴,但因为是真的喜欢,所以不敢。心动越深,胆子越小,他没有勇气接受失败。

方晴倒是总见到这个男孩。她家住在粮库(90年代交公粮的地方,储存粮食的场所。)那里总有孩子们玩闹,那些调皮包里,其中就有方恒。她总偷偷的看,却没有和他们一起玩,她没有父亲,从小就有些怕生人。

方晴听到过妈妈骂那些男孩们“捣蛋鬼”,“疯小孩”。在这时,方晴便会打消和他们一起玩的念头,虽然妈妈从来没有阻止过自己,但妈妈的口吻似乎已经在说:别和他们玩,他们太疯了!

方晴的爸爸是在检查粮食的时候死的,被堆的高高的粮食袋子压在了下面。

那个雨天,方晴爸爸拿着一根竹竿,驱赶仓库里的老鼠,他再也没有回来。

事故的原因是因为工人摆放粮食袋的时候没有用心,粮食袋子斜着摞了很高,因为雨水的缘故,粮食重重地压了下来……那个雨天,因为别人的过错,方晴失去了爸爸。

方晴的妈妈也是从那个时候起,话变得越来越少的。每一个雨天,妈妈总偷偷地哭,雨声是压不住哭声的,方晴听到妈妈的哭泣声,她的背起伏着,没有人能安慰她,那种悲伤萦绕在她周围,方晴的话也跟着越来越少了。

粮库最里面的西南角落里有两间小房子,门口晾晒着几条好看的裙子,方恒认得出来,有两件是方晴的,那里便是她的家。

去粮库里玩的时候,方恒也总见到方晴,只是,即使是做了好多年的同学,方恒依然低着头不敢说话,方晴也低着头,相遇的时候仿佛只有脚步声。

方恒没有打招呼,女孩更没有,一种只有两人知道的气氛,在他们相遇又肩膀向错的那一瞬间达到顶点。那种感觉非常美妙,能使人的心情好上一整天,那仿佛是只属于两个人的空间。

一本书上有过对于这种感觉到解释——这是上天对情窦初开者的特别恩赐。

方恒非常怀念那种感觉,像美好的小说开头:一切都有机会发生,一切都充满了希望。

小的时候,两人有过几次为数不多的玩耍,但自从方晴爸爸出事之后,方晴也便很少出来了,这导致距离很近的两人,虽然在同一所学校,同一间教室待了好多年,却没有再有过交流。第一次入学没有交流,后面慢慢没有交流,再到后来,没有交流便成了常态。

方恒和方晴在毕业的最后一天,说了这样一句话。

“这是你的数学书吗?”方晴看着方恒,很自然地说着。

方恒点了点头,接过了书本。

随着毕业,两人在以后的岁月里各自奔向了远方,再无任何交集。

这,便是方恒的遗憾。

但此刻,但这一次,方恒终于鼓起勇气,在方晴的单车后面喊道:“方……方晴,我的单车坏了,咱们能一起回家吗?”

方恒在心里练习了几万次,在他看来,出口的方晴才会显得那么自然,仿佛两人是多年的好友一样。

没有想象中的迟疑,或者说,迟疑仅仅停留了不到半秒,方晴笑了,她的笑容带着光,她说道:“我……好呀,不过你待带着我,你太沉了……”

方晴的笑永远留在了方恒的脑海里。那一天,他载着方晴,无比的认真,两人谈论起毕业,谈论起篮球,谈论起歌曲,谈论起:你突然对我说,七里香的名字很美……

方恒说:“方晴,毕业了,你说我们还会再相遇吗?”

方晴笑道:“也许会吧,我们离得那么近……”

心中似乎有一万句话,到嘴边,方恒却说了一句:“听说……周杰伦要发新歌了哦,爱在西元前!”

“爱在西元前?什么时候?”

“我也忘了……”

“你……额!”

“哈哈!……我喜欢听彩虹。”

“什么?”

“没什么,骗你的,我唱的彩虹,还没发行!”

“信你个鬼!”

……

……

原来,方晴和自己想象中的一模一样,她健谈,她知性,她也很开心与自己交谈。

方恒沉默良久,眼里有些汹涌的感觉,他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

此时的方晴又戴上了耳机,方恒载着她,隐约能听出耳机里是周杰伦的音色。

与方晴的对话依然在脑海中回荡着,方恒不用努力,这些话便已经刻骨铭心了。

“方晴,真的很幸运能遇见你!”方恒轻声说了一句。他知道,这句话,应该会永远消失在风中。

方恒走了——这个时间的方恒了,可,岁月终归一直向西,一刻不停……

多年以后,方晴随着妈妈去了上海的老家。在那里,她完成了自己剩余的学业。

上学期间,她在笔记里写下了一个故事,而这个故事成了她的第一本小说。

方恒这个名字,成了她小说主人翁的名字,她小说的开头这样写道:“也许这个世界本就有平行世界,在我青春的某一天,无数的我便分裂开来,其中的一个我,有一个小时的玩伴,我们经历了很多,第一次相遇,第一次同打一只花色的伞,第一次用同一个耳机听歌,第一次听那些歌曲里唱着别人的故事……从我十几岁,到我八十岁,我们都不曾分开过……这个故事平凡,却让我感动。而我们的故事,还要从第一句话开始:

这是你的数学书吗?

……

我们只是,好久不见。”

小说的故事很美好,那美好而又伤感的初恋,那双方都没有勇气开始的初恋,折磨着他们的心,又慰籍着他们的灵魂。

两个人在同一时刻又一次想到了那个场景:嘈杂的班级,闲谈的同学,那还有些许粉笔痕迹的黑板角落里,两个名字安静地印在上面。

方恒

方晴

字迹斑驳,却光芒耀人。

……

今天是小说的出版日,方晴抱着新书,那新书的好闻气味使得她的心情非常愉悦。

她的汽车经过一处河流,那里围了很多人,她远远望着,一个女孩溺了水,一个英雄般的男人跳了下去。

车后有几声急促的喇叭声,她移开了视线,开着车缓缓驰向了远方……

方恒在小册子上看到了他与方晴分别后的时间线,他看到了这个结局,他愣了一下,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哭喊声凄惨无比,震耳欲聋。

女孩捂紧了耳朵,方恒叫了又叫,可以看出,他是真的惨。

“方晴……”方恒深情地喊着。

“行了行了,你已经死了,再喊又有什么用?”那女孩道。

方恒摸了一把泪,轻声道:“我接受不了……”

“那能怎么样?你还想再活回去?你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好啦,这遗憾你不是已经了结了吗,你还有意外收获呢,方晴也喜欢你,不是吗?要不然她也不会写那本小说,你知足吧。”

方恒听闻,又想起了方晴,不禁又放声大哭起来。

女孩没办法,赶忙又摇了摇手里的小册子,说道:“你再哭,这回去的机会就没有了,你想好了!”

方恒急忙止住了哭声,他忙擦了擦眼角,急声道:“真的?!”

女孩没好气地点了点头。

方恒低着头,似乎在思索着什么,他似乎做了什么重要的决定,当他抬起头时,眼睛里的泪光消失了。

他认真道:“我想回到那个时候……”

女孩惊讶道:“你……”

她已经读出了方恒的心思。

方恒用力地点了点头。

女孩叹了口气,她不能阻止方恒,多少年过去了,她阻止不了任何痴情的人。

她的手指轻轻在那册子上划过,白光缓缓包裹住方恒的身体,男孩的身影再次淡去。

遗憾或者错过都会使人记上很久,因为它们都是深刻的。同样,阴影也是,阴影直击心灵,所以深刻。

方恒的阴影,源于粮库,源于一个雨天。

方恒虽然有两个哥哥,但小的时候,他的哥哥们是不喜欢和他一起玩耍的,他们嫌弃他是跟屁虫。所以,小时候的方恒很是孤僻,他喜欢自己一个人拿着玩具,或在水边,或在泥土里,自己一个人玩得不亦乐乎。

雨天是方恒最喜欢的天气,雨天很是神奇,连最爱发脾气的爸爸,在雨天也少有的温和。街上的行人打着伞,雨点落在伞上的声音滴滴答答的,仿佛有魔力一般,所有暴躁的心都安静了下来。

方恒打着一把小伞,今天他的心情格外愉悦。雨天时——特别是夏天的雨天,粮库里总会有青蛙跑进去,离开了水,那些青蛙虽然还会蹦跶的很快,但捉住它们要比在水里容易的多,这是方恒的乐趣。虽然妈妈极力反对方恒把青蛙捉进客厅里来,但他依然每个雨天都会去,这一次也不例外。

粮库的仓房里摞了许多粮食,方恒追着青蛙一直追到了那里,忽然,一袋粮食掉了下来,险些砸到方恒,粮食溅起的水花弄得他满身都是——方恒感受到一股刺骨的寒意。

不远处,方恒注意到,一个打着花伞的小女孩探出头来,那女孩穿着浅蓝色的小裙子,一双大眼睛正好奇地盯着方恒。

“我就知道是你!”这是方晴。

“也不和我道歉,上次又骗我!”

方恒顿了顿,没有回答,他确实总骗方晴,可也不能全怪他,青蛙那么难抓,他也不能保证每次都抓到的。

“爱说谎话的大头鬼,你又来捉青蛙?!”女孩打着花伞眼里闪过了惊喜。

“嗯!”方恒点了点头,用手擦拭着身上的雨水。

“你捉到了吗?”她问。

“还没有,跑太快了!”

这时,又有几处声响,想来,应是由于雨水的原因,粮食袋没有摞整齐,有些袋子滑落了下来。

在方恒回过神来时,眼前多了一只稚嫩的小手来,是方晴。

幼时的方恒也有跟屁虫,但方恒一点也不讨厌她,反而一直喜欢了很久。

“喏!给你,我爸爸买的!”女孩一脸得意。

那是一些包装亮丽的糖果,方恒接过来两个,剥了糖衣又递给方晴,自己又剥了一颗塞到嘴里,口中瞬间满是奶香味。

“方晴,你又出来玩水?!冷不冷?赶紧回屋吧。”身后传来一声轻柔的男声。

这是方晴的爸爸,方恒转身,那男子正宠溺地看着女儿,他目光柔和,亦冲方恒点了点头。

“赶紧带方晴回屋去吧,这里不安全。”男子对方恒说道。

方恒答应了一声,拉起方晴的手。男子满意地转身去扶那些已经倾斜了的粮食袋子。

方恒转身,他替方晴打着花伞,缓缓离开了仓房。此时,方晴像是想到了什么,嘴里的糖果也忘记了咀嚼,她忽然转身喊道:“爸爸,说好了等会儿要陪我一起画画的,你可要快点呀!”

方晴转着头,看了很久,她在等待着爸爸的回答,雨落在花伞上滴滴答答,一股寒冷慢慢袭来。

不远处隐约传来方晴爸爸的回答声。

方恒重新把花伞递给方晴,他蹲下身子,轻声说道:“方晴,我新学了一个魔术,你要不要看?”

“什么?”

“你闭上眼睛。”

“为什么要闭上眼睛?”

“听话,到时候你就知道了,会有一只漂亮的青蛙出现!”

“真的?!”女孩满眼惊喜。

“真的!”方恒摸了摸她的小脑袋。

方晴果然闭上了眼睛。此时的雷声使得风更大了,不远处的仓房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声。

“怎么了?”方晴问。

“没什么,可不许睁开眼睛哦,不然魔法就不灵了……”方恒声音很是平静,可他的身体却在雨中不停地颤抖着。

方晴期待着漂亮的青蛙,她闭着眼睛,用力地点了点头。

方恒转过头去,不远处的仓房里,有一些淡红色的雨水缓缓流进了排水渠——方恒身体又是一阵刺骨的寒冷。

“好了吗?”方晴问。

“还没有……”方恒默默答道。

方恒又剥开一颗糖果塞到方晴嘴里,接过她的小花伞,轻声说道:“方晴,走吧,我们先……回家!”

方晴睁开眼睛,方恒担心她会回头,忙牵起她的小手,却看到,方晴满眼放光,另一只手一个劲儿地抓着方恒的衣角用力地扯着。

她大声叫道:“你看你看!快看!大青蛙!果然漂亮耶!”

方恒随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远处真的蹦出一只青蛙来,它浑身绿得发亮,在雨中仿佛是一束绿色的闪光。

它好似在回头,但它却没有停留。它只出现了一秒不到的时间,便蹦跶着躲到了草丛里,永远地消失了。

方晴已经兴奋地追了过去,方恒却没有动,任由雨水击打在自己的身体上,他不敢再回头,他也不敢再去追方晴,他落寞着——落寞代替了恐惧。

此时他隐约听到了方晴妈妈的呼喊声,他的心仿佛找到了依靠,压力瞬间消失,他平静下来,紧了紧拳头,他转身,狠心地离开了方晴的视线,不顾女孩大声的呼喊……

岁月不仁,兀自西流。

时间来到多年以后。

“方老师,您的书,这封面您想用哪一张图片?”一位助理询问道。

似是有意,似是无意,在众多优美的图片中,方晴注意到,一张画着绿色青蛙的图片格外瞩目,她轻声问道:“这是谁画的?”

“嗯……是本市的一个小作者,没什么名气——您要用这一张?”

图片上是一个雨天,一只绿色的青蛙在雨中转头,像是在望着什么不舍的东西。

“就这一张吧,好漂亮的画作!”

小说封面打印出炉,方晴望着它,若有所思,她似乎期待着什么,随后,她轻笑一声,暗骂自己依然还是那个爱幻想。

……

方恒重新回到了那艘小船上,那女孩已经看完了全过程,此时注意到方恒一脸的感伤,戏谑道:“你还挺厉害嘛,这是为她消除童年阴影吗?”

方恒没有回答,沉默良久后,他缓缓抬头,平静道:“我不想再回去了。”

女孩道:“你还有机会,我看这册子上,你还有很多遗憾呀,为什么呢?”

“如果没有遗憾,我还能记得什么呢?”方恒淡淡说道。

那女孩收起了微笑,她仿佛明白了方恒的意思,这个看似玩世不恭的人,竟然说出一句那么有哲理的话,还真让她眼前一亮呢。随即,她合上了册子。

那个代表着方恒一生经历的东西在她指尖瞬间化为了虚无。

方恒望着那小册子慢慢消失,眼里也闪过了一丝不舍,那是他的故事,他的一生。

“如果说,你还能回到那个时候,你是否能向现在一样勇敢一点呢?”女孩轻声道。

方恒没有回答,但他的眼睛有了光亮。

女孩轻轻挥手,小船晃晃悠悠地载着两人向着远方驰去。

女孩说道:“一会儿,你就会忘记很多东西,包括你的遗憾,甚至你的名字。”

“你叫什么?”女孩忽然又问道。

方恒呆滞很久,随即道:“怎么可能现在就忘?你当我傻?!我叫方恒……”方恒顿了一下,呆滞的表情重新出现。

他的声音开始越来越小:“我叫方恒…我叫方恒……”

“方,是方晴的方,恒,是永恒的恒……”

女孩忽然笑了:“你这家伙,还真是奇怪呢!”

女孩收起了笑容,她看了太多人的生离死别,终究还是没能懂什么是爱情。

她再次看向方恒,问道:“你每次回去,你的方晴给你说的话,你都还记得吗?”

“当然!”

女孩又笑了笑,随即道:“要不要再想想?你真的记得吗?”

方恒的表情越来越呆滞了,女孩叹了口气,说道:“还真是笨呢,你再怎么想也不会注意的……去见一个人吧,我想,你会很兴奋!”

“谁?”方恒的心里咯噔一下。

小船晃晃悠悠地向着远方驰去,女孩的声音柔和动人。

她见过你上万次,

她也曾说起过她的名字,

她在前方,

就在不远的,

前方…… 春日可乐 我是一个不会感受自然环境的人,天冷了多穿,天热了少穿,对于春夏秋冬只有概念,没有感受。三月,我知道是春天,但感受呢?不冷了算感受吧?再深一些呢?便没有了——如果非要有的话,那边是对人了。

2010年春天的时候,我跟着师傅学习爵士鼓,兴趣使然,所以非常刻苦,我住在师傅对面,每日都要打上几个小时,乐此不疲。傍晚累的时候,我会呆在房间里玩手机游戏,那个时候的心情非常愉悦。学自己想学,玩自己想玩,我如今想来,依然能感受到那时的心情。

我记得,一个早晨,我正起床洗漱,余光看到窗户外有一个小脑袋正望着我,我抬头,是个五六岁的小女孩,我的目光与那双大眼睛第一次对视。

“你是谁?”

“呃……你呢?”

“我是可乐啊!你怎么自己在这里?”

这小家伙还真是自来熟。

我没有报上自己的名字,她也没有再问,自顾自地走到了我的房间里,四处望了望,又道:“你可真不爱干净,你的床都乱成什么样子了。”

她像个小大人,这熟悉的口吻让我一阵恍惚。

“你是谁家小孩?你认识我?”我说。

她笑了。“我爱交朋友!”

从此后,几乎每天她都会来这里一两次,或是拿着根冰棒,或是拿着辣条,与我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起初我甚至怀疑过她的精神状况,那么小的小不点儿,不怕生人,很不正常!

我与师傅说起了可乐,他便笑了,眼睛迷成了两条线:“可乐啊,调皮的很,她奶奶天天喊着要揍她呢。”未了,他又接了一句:“她影响你打鼓了吧?她再来你不理她就是了。”

在与师傅的聊天中,我了解到,可乐是个留守儿童,和奶奶一起生活,也不知道是随了谁的性格,自来熟,又调皮,整日里骑着她的自行车到处逛,这巷子里的每个人她都认识。

她的自行车我见过,是一辆有些破旧的红色车子,很高,她每次骑都坐不上车座,她的双腿又非常熟练的蹬着,自行车的车把都到她的脖颈位置了,一骑起来,脑袋总是一上一下的,那个怪异的骑车姿势让我记到了现在。

每次我从窗户远远望去,看到一个车子飞快地往这边驰来,我便知道,可乐又来找我玩了。

我到如今也不清楚她为何那么喜欢来我这里,可能是因为我手机上的游戏吧,我每次玩游戏的时候,她都会很认真地看着。可是,这个理由我又不很确定,因为她看一会儿后,就会觉得没意思了,一个人坐在床上,双脚无聊地荡着。

我练鼓的时候,她也会来看我打鼓,她也在一边拿起一双鼓棒跟着乱打,这个时候,我师傅便会黑着脸进来,夺走她的鼓棒,举得高高的,惹得她大叫不止。

“又影响人家练鼓,再不走,我告诉你奶奶去!”

可乐依然不依不饶的要着鼓棒。

“等你爸爸回来我告诉你爸爸,就说你不听话,天天捣乱。”

可乐瞬间不动了,低着头跑了出去,到门口后时还不忘做个鬼脸,惹得师傅哭笑不得。

几个月后,我因家中有事不得不回去了。那天,可乐照例来到了我的房间,她看到我收拾好的被褥,小声道:“你要走了?”

我点了点头。

“那你什么时候来?”

“我也不知道”我默默道。

“那你还来吗?”

我看到她拿着冰棒的手在空中驻着。

“明年吧。”我说。

她默默地点了点头。这次她的话很少了。

第二天我便走了,我故意等了一会儿,遗憾的是,我没有再看到那个骑着破旧自行车的身影。

第二年的春天,我没有再去,第三年的春天也是。

是忘了吗?也不是,我只是没有把那一句“那你还来吗”记在心里。

等我再回去时,那里却再也没了那个骑车的身影。

师傅说:“可乐啊,随她父母搬走了。”

他望着窗外说得很轻。如今这里很是安静,我与师傅都知道,曾经不是。

“可乐调皮的很,她奶奶总喊着要揍她呢!”

“等你爸爸回来我告诉你爸爸,就说你不听话,天天捣乱。”

师傅的话依然在耳边,我终于明白了,可乐为何那么怕她爸爸知道她调皮了。

我心中一些画面缓缓出现。

“可乐,你要听奶奶的话,知道吗?”

“那你们什么时候回来?”

“你听话的话,我们过年就回来!”

……

遗憾应该不是春天该有的情愫吧,春天应该充满希望才是啊。可是,十四年后的今天,我依然无法释怀。

我也终于明白,对一个孩子食言,是一种致命的残忍,对孩子是,对自己也是。

春日明媚,充满希望。我脑海里,那个怪异姿势骑车的身影也越来越清晰了。

可乐随着她父母走了,这应该是最好的结局。而我的遗憾,是因为什么呢?是因为我骗了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是让她满怀希望的等到了另一个春天又失望?

其实还有更多。

但是,春日明媚,充满希望。我知道,那个骑车的女孩终将长大,在未来的日子里,在未来的每一个春天里,如花绽放! 童话 外星来客 夏天的寂静星夜里,飞来了一只小飞船。它很小,像手掌那么小。轻轻地落在了我的身旁,我惊讶的看着飞船里走出的小人。她很美,只是,好小。

她像个精灵,有着透明的翅膀,周身被亮灿灿的光包围着,灵动的大眼睛,眨眨地看着我,脸上的好奇,更显得可爱了许多。

“你好呀~”她飞到我眼前,笑了笑。

离得那么近,我都能看到她颤动的睫毛。

“你…好…你是,精灵?”我问道。

她笑了,指了指旁边的飞船,道:“我来自宇宙啊,那是我的飞船。”

我伸出手来,她轻巧地落在我的手掌上,坐下来,呼了呼气,说道:“飞了那么久,快累死我了。”

“你从哪来啊?”我问道。

“恩……我想想啊。”她拍了拍头。

“好像是……射手座。”

“射手座?”我有些发愣,又问道:“离得远吗?”

“我也不知道,我飞了好久呢!”她站起身来,看了看四周。

“这好美,这里是哪?”

“地球。”我道。

她抬头看了看星空,又看了看我,说道:“你也喜欢看星星?”

我笑:“喜欢啊,夏天夜里才最美。”

她指着天空道:“喏,那就是我的家。”

我自信我的视力很好,但看了好久,却还是不知道她说的到底是哪一颗。

她摆了摆手,道:“算了,你看不到,离得太远,你的眼睛太模糊了。”

我尴尬的笑了笑,问道:“你来地球干什么啊?射手座人?”

她飞到我的肩膀坐了下来,两只手撑着脑袋,叹着气:“和妈妈吵架了啊,可我有点想她了。”

她身上的光暗了一些。

“那你怎么不回家啊,想她就回去啊,她也一定很担心你。”我说道。

她扭头看了看我,又低下头来。

“我……,迷路了…”

“额……,迷路了……我,能帮到你什么吗?”我道。

“没什么的,迷路了,我有办法回去的,你…你有吃的吗?”她看着我说道。

我搜遍了全身,找到了小半袋饼干。她接过,掰了一点放到嘴里,嚼了嚼,眼睛里顿时闪着光,她兴奋道:“很好吃啊,这是什么!?”

她身上的光亮了许多。

“饼干~”我道。

“你做的吗?好棒!”她夸奖道。

“我…我买的……”我尴尬道。

“好吃,好吃……”她嚼着饼干,含糊不清的自言自语。

“你们射手座冷吗?”我抬头看着星空,问道。

“冷?不冷啊,我们射手座很温暖,还有,我们射手座人都很友好的哦~”

我轻轻地拍了拍她的小脑袋,笑道:“你就很友好啊~”

她眯着眼睛笑了。

她身上的光亮了,渐渐把我包裹在内。

“你会飞吗?”我看着她的翅膀问道。

她笑了笑,挥动翅膀,围着我飞了一圈,得意道:“怎么样~”

“像蝴蝶。”我笑道。

她伸出小手,拉了拉我的手指,叹气道:“不能带你飞,你太重了。”

突然,她身上的光消失了,身体落到了地上,我赶忙起身,捡起她,问道:“你没事吧。”

她站起身来,拍了拍身子,闭着眼,身体的光渐渐闪烁起来。

“我要走了……”她道。

“走,回家吗?你不是迷路了?”我不解道。

她摇了摇头,道:“我,应该会回到射手座吧,我快死了。”

“啊!为什么啊?!你为什么会死?你怎么了?”

她歪头冲我笑了笑,道:“饼干很好吃啊~”

我心揪了一下。

“你吃饼干会……”

她笑道:“我也不清楚,不过很好吃啊。”

“你……快吐出来啊!”我急道。

她起身,认真地看着我,然后慢慢地飞到我的肩膀坐下。

“我会回到我的家乡~”她看着星空:“我飞了那么久,也是该回家了,你们地球不适合我呢,就像…,饼干好吃,但我却不能碰。”

她身上的光渐渐暗了下去。

她飞到我掌心,冲我微笑,眯着眼睛。

“再见,我该走了,谢谢你~”

我的心揪了一下。

“遇见你,真的是件美丽的事情!”我道。

她笑了,眼睛眯着,很是可爱,我的心又猛地揪了一下。

她身影渐渐的淡去了,不远处的小飞船也跟着慢慢消失了……

我抬头,星夜灿烂,点点星光透过黑夜,朦胧的像是梦的眼睛。

我知道,再遇见你,可能会是,亿万年后的事情了。 散文 哥的狗 沉闷的夏夜,总显得特别的无聊,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丝毫没有睡意。背井离乡的生活让我读懂了不少道理。回想好多事情,想到小时候,想到无忧无虑的生活,内心总被一丝柔软堵住,显得更加难有睡意了,想想也是,我应该有好久,没有再摸过,那份柔软了。

我家在农村,童年的生活就是乱跑,一群又一群的同龄孩子追逐打闹,每每想到,总觉得童年像极了一场电影,一帧一帧的画面,仿佛定格了时间。记忆中的笑脸总能给我无限的感动,让我在通往未来的的旅途中,不显落寞。

无聊时曾翻到过一张照片,一个小孩,他的手里正拿着一个木质的飞机,一脸的幸福,他的脚下有一只小黑狗,正仰头看着它的小主人。可能天下的狗大都相似吧,我不禁想到了我家的狗,确切点说,应该是,我哥的狗。

我哥爱狗,从小就爱,他曾说,他身上肯定有狗熟悉的味道,不然,狗怎么会那么喜欢他呢?我笑,其实我是不怎么爱狗的,我喜欢猫,我觉得猫咪毛茸茸的,又爱干净,又很调皮,萌萌的很招人喜爱。可我哥哥,连同他的狗,却总找我作对。比如说,我哥总爱欺负我,他的狗总爱欺负我的猫。

有趣的是,我总打败仗,可我的猫,却鲜有败绩。就这一点,更让我疯狂的喜欢猫了,我不仅比我厉害,它还比狗要聪明的多,不然不可能打败体积大自己那么多的“猛兽”的。

我哥的狗,是我妈从邻居家要的。它刚到我家的时候,还是一只小奶狗,那么小一点,走路都不稳,我看着它脏兮兮的,又那么软弱,很嫌弃。我哥却不以为然,还给它起了一个霸气的名——黑虎,寓意是,希望它长大了,能像老虎一样凶猛。可惜的是,他一点都不凶猛,它陪着我们一起长大,陪着我哥跑遍了街上的每一条道路,可他的个头却还是不够大,最起码和凶猛是沾不上边。

时光荏苒,不知不觉间,它来到我家已经有一年了。这段时间里,它也长大了不少,毛发光亮,看上去很是健康。它有一个特点,爱摇尾巴,不管是谁来我家,只要一有动静,他就会立马狂叫,很是嚣张。可当人家进了我家门口之后,它便不叫了,然后开始不停的摇尾巴,一副讨好的嘴脸,直到人家离开,它还要摇着尾巴送上一程,以示友好。我有时会怀疑,它还是不是我家的狗了。

小时候上学,黑虎总爱跟上一程,怎么赶都赶不走,我哥有时候生气了,就捡起路边的砖头,一脸怒气的瞪着它,它总是先愣上一愣,然后又试探着往前跟几步来,这时,我哥的砖头便砸到了它的附近,它就会马上扭头往回跑,气得我哥哭笑不得。

每当放学回家,刚走进胡同,我们就会看到它飞奔而来的身影。它一路跑着,围着我们来回转圈,像是迎接英雄一般。可能狗都是怕寂寞的吧,一个上午,或者一个下午的时间,就足够他们想念了。

记得那是我哥刚升入六年级的时候,黑虎又是跟了一路,这次竟然跟到了学校,我哥怎么赶也赶不走,捡砖头也没用了。我哥怕它自己回去跑丢了,还有,临街又养了一只大狗,我哥怕黑虎斗不过会吃亏,就把它带进了学校。那个下午,我一直在担心它,担心它上课会叫,担心它会被老师发现,被一脚踢出去。我幻想着,它被老师发现,被一脚踢出,它惨叫一声,身体在空中划过一条弧线,然后落入学校旁的臭水沟里……

等放学看到它安然无事,我才松了口气。回来的场景我大都忘记了,只记得,我哥夸了它一路,一脸的笑,说黑虎非常听话,就卧在我哥书桌下边,整个下午一声都没吭,一直等到了下课。我能想象那个画面:一方书桌,一抹斜阳,黑虎安静地躺在书桌下,慵懒地眯着眼睛。它应该很享受,享受着主人身边的温暖。

“起得比鸡早,睡的比狗晚。”也不知是谁的调侃。其实,在我的印象里,黑虎是起得很早的。只要一有动静,它立马就会醒,这也算完成了它的任务,毕竟是看门狗,可以说是非常敬业了。可惜,它有时,又太敬业了。

我家是做生意的,每逢年会,集市上会特别的热闹,我家会早早地摆好摊位,迎接着一年中最忙碌的时光。我哥比我大,懂事的早,随着我父母老早的便去了集市。我比较懒,和我的猫经常睡到日上三竿。

我记得我去集市的时候,老远便听到我爸在训斥黑虎。我忙跑过去询问,才知,好好的早市,竟然被黑虎给搅和了!

事情是这样的:一大早,黑虎也跟着我父母去了集市,它玩累了,就卧在我家摊位下边,集市热闹起来,有人来问价,拿起东西看看,它便会呲着牙冲人家狂吼个不停,已经吓走了好几拨人了。

我看黑虎被训得耷拉着脑袋,再看我哥正低着头不停的抚摸着黑虎,也显得没精神了。我是比较感性的,也可能是神经大条。我觉得,黑虎是在帮忙看东西吧,它认为摊位上的东西是它自己家的,那是主人的东西,别人拿,它就要吼,就要捍卫!这是它的职责,和感情。也许,毕竟是狗吧,它的世界太过简单了,人都无法看透世间的是非冷暖,何况是狗呢?

这件事情之后,我爸也越来越讨厌狗了,连同我的猫,他一眼也瞧不上。黑虎还是老样子,一点也没变,爱跑,爱叫,爱摇尾巴,爱和我哥嬉戏打闹。

可惜,遗憾的是,好景不长,有一天晚上,它死了。

那天的夜,特别黑。我去买东西,回来便看到,我哥正蹲在我家门前的小河边。我走过去看,便看到,黑虎正安静的躺那里,一动也不动。

嗒,是水滴在河里的声音,我听的真切。

黑虎是怎么死的,我到后来才听我妈讲起:它是去迎接我爸的车去了,围着车来回跑,一路蹦蹦跳跳,像以往一样兴奋。也许是天太黑了吧,也许是车太快吧,它被车轮扎过……记得哥曾提起,当时它还没断气,一直挣扎着,跑到了它最喜欢去的河边,一头栽倒,便再也不动了。

后事不愿提起。

黑虎的死,我爸不是很在乎,狗没有了,可以再要,狗是扎死的,又没有病,可以吃狗肉!我哥极力反对,直到声嘶力竭。可惜最后,黑虎还是成了一锅肉,一家人围着桌子吃了好久……

已经过去了好长时间,我早已忘却了狗肉的味道,我只是记得,那些肉,我哥一口都没动,他把我们吃剩的骨头一根不落的收好,埋在了我家门前的小河边,他拿着自己写的“黑虎之墓”,哭的像个傻子。

也许,这就是哥哥的定义吧,他总比我早懂事,在很早的时候,他便懂得了感恩。

翻开从前,一帧一帧的画面交织出诸多思绪,惹人感伤。可我眼前的背影,却逐渐高大起来,那个抱着“黑虎之墓”的人,我只能仰视。这就是哥,这就是,曾几年前,他用泪诉说的道理:人,是这个世界上,最有情感的动物,不论何时,珍惜和感恩,才是我们毕生的课题。 散文 葬礼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亲人的葬礼,我的小姨,肺癌晚期。

听我妈说,十一放假的时候她的情况有所好转了,甚至皮肤都好了很多。我很高兴,像癌症这种病,只要你不去想它,保证良好的心态,一样能活的长久,我一直这样认为的。但几天后,我接到了电话——小姨去世了。

其实我对小姨的感情是很淡的,但想到她去世了,想到我过年时再也见不到她,想到我再也听不到她叫我“小可为儿”了我还是很难过。我终于回了家,却终于没能见她最后一面。

原来人的离开会是那么的突然,仿佛她昨天还在说说笑笑,今天便已经化为了灰土一般。我的心愣在了那里,不难过,不哭泣,但低落的情愫能把我带入土里。

阿东是我的表哥,我去小姨家的时候,在人群中一眼便看到了他。阿东望向人群的眼睛是失焦的状态,他似乎看到了我,他淡淡的说了一句:你进去看看吧……

像是对我说的,又好像不是,我不确定,我想拍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但最终没有伸出手来。

随着院子里的哀乐,随着我母亲的脚步,我进入了灵堂。

在一片哭声中,我的身体有些坚硬了,我哭不出来,更跪不下去。灵堂里的棺材中什么都没有,我的小姨已经火化了,这是我早已经知道的事情。我的身体僵硬着,我听到我妈妈在哭她的妹妹,我看到我的长辈们伏在地上长拉不起,我的心情很是低落,可我的身体依然僵硬着,我拉不动母亲,便愣愣的伫在了那里。

十一的时候表哥阿东在医院守着小姨,也是那个时候,我听说小姨有了好转。十一过后,表哥千里迢迢赶回了工作地点,刚下车,便接到了小姨的病危通知……这种打击换做是谁都是无法接受的。在院内,我又看到了阿东,他随着长辈们迎着一波又一波的亲朋,他的眼睛始终是失焦的状态,我不忍再看,便走出了院子。

小姨家是我从小就很羡慕的地方。阿东表哥人很幽默,学习又好,温文尔雅的,从不说脏话,阿强哥的妹妹阿珍更是可爱的紧。我小时候去过的几次,小姨家从来都是欢声笑语的。那栋不大的房子,如今依然还在,只是,那时的笑声仿佛再也不在了。

阿珍姐跪在灵堂,她低着头,我有些看不清她的脸,但我能感受到她的悲伤。

我记得很清楚,小时候,她总喜欢和她哥哥阿东玩,阿强哥稍有不慎惹她不开心了,我便会听到阿珍姐故意的大声喊叫道:“妈,你管不管你儿子了?你看他!”于是,小姨便会围着围裙从厨房里走出来,叉着腰开始数落阿东哥,为阿珍姐撑腰,而小姨夫则开始苦思冥想、抓耳挠腮的找阿东哥以前的错事,然后跟着小姨一起数落,每每惹得阿真姐笑个不停。

我小姨叫他们都是直呼其名的,朱阿东,朱阿珍!她说话声调很高,又很温柔,虽然叫人全名像是要训人,但我却从没有听到过小姨训他们。有时候我们在院子里玩了一下午,把院子搞的乱七八糟的,她便会抹着额头假装唉声叹气的把我们统统赶出来洗手,然后开始一个人收拾起来。

“小将们,开饭了啦!朱阿东,你去端菜!朱阿珍,你的扑克收拾了……”

“小可为儿,你坐里面去,这一碗可要吃完啊!不许剩下,看你瘦的!”

……

仿佛那个身影还历历在目,只是,他们再也听不到了,同样,我也听不到了。

我很心疼阿珍姐,她虽然比我大,但所有人都疼她,甚至比她小的我也把她当妹妹了。

她在家里无聊时,只要大喊:阿诺,麻将!三缺一,阿——诺!她拉长了声音,不多时,她的邻居便会跑过来,或是端着碗跑,或是刚出去玩带着满身泥土的跑,然后一屁股坐到凳子上,宛如进自己家一样。

我很羡慕她有这样温馨的家庭和那么友好的邻里关系——但此时再看阿珍姐,我的心又一次沉了下去。

如今她很难过,我很心疼她,可是再怎么心疼也是无能为力的。或许人世间本是这样,有些痛,是躲不过去的。

小姨入坟的时候,阿珍姐跪在那里谁都拉不起来,我当然能明白她的痛,她的母亲——我可怜的小姨,阿珍姐的天,她儿时常常撒娇的怀抱,她幼年时为她遮风挡雨的臂膀,她回到家时那温暖的笑脸……都随着那纷纷下落的黄土,从此再也没有了。

周围哭成一片,我拉起娘家亲戚中的一个妗子,她浑浊的眼睛落着泪,她用袖口擦拭了眼角,口齿有些不清的说道:“可文,你也来啦……”

“我是可为……婶,您慢一点。”我扶着她,心口仿佛被什么东西压了一下。

“哦,可为呀,你回来啦,你远在深圳,怎么赶回来的?”

“我不在深圳,我是老二啊,我哥在深圳,他太远了,赶不回来……”

“哦……”她点着头,眼睛里却透出了迷茫。我的心又被压了一下。我知道,她或许快忘了我了,又或许,她终究会忘了我的。

我妗子家,我每年都去,可如今,我第一次在她身上看到了岁月的痕迹。我猛地转头,我发现所有的亲人似乎都变了模样,我记忆中,他们本来不是如此苍老的啊?是我记错了吗?还是,他们本该如此呢?

时光无语,兀自西流。

我忽然间一下子明白了岁月的残酷,一股悲伤感袭来,久久无法散去。

这些年来,我一直向前走,我以为我身后的人会一直在呢,可我忽略了,风景也会变,房子也会旧,而人,是会离开的。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惭愧的是,到如今我才明白这句话的道理。

原来人的离开会是那么的突然,就像我的小姨一样。而人的苍老亦是,当你注意到他的变化时,岁月早已带走了他太多东西。他是一下子就老了吗?还是,在漫长的岁月里,在不经意间,一切都在远去呢?

小姨的坟落在了小姨家的西南边,不是很远,这个季节没有树叶遮挡,我可以看的很清楚。我乐观的幻想着,小姨依然可以日日看着她的家,看着她的儿女们。

但我深深地知道,已经去了的人,终究是去了,我的幻想,也终究是幻想。

可是,活着的人呢?我向着小姨的坟墓深深鞠了一躬。

我知道我该离开了,也知道了,在这人世间,有些事情,是不能等的。 微小说 剑客 他是皇城第一剑客,剑术之绝,举世无双。

他的剑名为星寒,星夜风起,寒啸而至。

他亦冷,不问世事,不求功利。八岁习剑,入林十载,以剑为伴。

一日,锦公主受袭,刺客狠毒,侍卫敌之不过。他闪身护住公主,阵阵刀光剑影,刺客应声而亡。锦公主惊恐,微红了脸颊,一抹感激的笑,黯了夜晚的星。

从此瑾公主房前,便多了一个身影。他总夜里默默守护。

每次见面,锦公主的一声泠护卫,便使他的心温暖几分。

锦公主自幼学习音律,总在桃树下弹琴,四月桃花,和着琴声,醉了他的梦。

锦公主想学舞剑,皇帝笑话,女儿身怎能舞刀弄剑?却也拗之不过,只得任命他传授剑术。

他授剑,锦公主学剑。他的生活便多了色彩。锦公主聪慧,几月时间,便已熟得他的剑法。

锦公主舞剑却毫无寒意。芊芊玉手,轻握星寒,一招一式,尽显温柔。清风徐过,荡起锦公主的长发,锦公主收剑,回眸浅笑,他便有些失了神。

锦公主年过二八,邻国纷纷送来聘礼。皇帝斟酌再三,选禹国皇子。

禹国富饶,万里闻名。

大婚当天,举国同庆。锦公主穿着嫁衣,眼角的泪,却刺得他心疼。

他送来他的星寒剑。希望它能护她左右。

她笑,泪却滴滴落下,落在星寒上铮铮而鸣。

你别哭,你不喜欢,谁也不能把你带走。

他握住她的手。

他是皇城第一剑客,没人敢阻拦。

皇帝大怒,斩了来报者。皇城精锐,倾巢而动。

他护着锦公主,一路杀到皇城城门,星寒已是通体血色。

城门口重兵把守,弓箭手早已准备多时。

他看着满城的兵,看着城楼高高在上的皇帝,紧了紧手里的剑,奋力杀入重围。

星夜风起,寒啸而至。他的剑在遇到锦公主的时候,便没了寒意。此时,却多了一份坚定。

看着杀出重围,抢下马匹的他们。皇帝的眼里闪过一丝不忍。仰天长叹,闭目良久后,冷冷地声音渐渐响起。

杀!

杀?!

跟随皇帝身边多年的太监身体跟着抖了一下,皇军没有片刻停顿,如骤雨般的箭射去,一瞬间便淹没他们的身影。

……

东方泛起了鱼肚白,朝阳如落日般殷红,映着星寒,映着马儿晶晶的泪水,宛如昨夜逝去的星

……

… 短篇 方向 方向

从二狗记事开始,父母和村里的老人便告诉二狗,石村东面的树林不能靠近。

小时候,二狗常常会问为什么不能靠近,父母就是不说,有时候他偷偷跑去了,回来定是挨上一顿毒打。

慢慢的,随着年龄的增长,二狗不再去了,更不再问了。

二狗十二岁的时候,第一次喝了酒。因为铃兰。

村南面的姑娘铃兰和他从小一起长大。只是,铃兰听说二狗弄丢了自己的发簪,女孩子生气了,说一辈子都不会再理二狗了。

二狗红着脸,想解释什么,可涨红着脸,什么也没有说出口。看着铃兰的背影,二狗又生气又担心,他偷偷拿了父亲的酒葫芦,独自一人借酒浇愁。

辛辣的土酒刺激着二狗的喉咙,难受的二狗眼泪都快掉出来。铃兰总是劝她父亲少喝酒的,原来酒那么难喝。想起铃兰,二狗心里难受极了。

其实铃兰的发簪并没有丢,二狗藏了起来。

事情还要从半个月前说起。

半个月前,铃兰邻居家来了一个城里过来的亲戚,那是个和铃兰一样大的孩子,那孩子白皙得紧,说话很慢,像个大人一样彬彬有礼。除了二狗,村子里的孩子都很喜欢他。

二狗不喜欢他,男孩子,应该有男孩子的样子,长那么白干嘛?再有就是,铃兰总喜欢找他,听他说一些外面的故事。以前他没来的时候,铃兰总找二狗玩的,二狗带她去河边,去田里,她也总是追着二狗问东问西的,现在呢,连续几天,铃兰都没有在找过自己来,现在想想,二狗的心里酸得不行。

那白皙的男孩子知道的,二狗不知道,编都编不出来。

二狗要找到那白皙男孩子不知道的事,重新得到铃兰的需要。

二狗握了握手里的发簪,向着村东面的树林走去。

二狗傍晚去的,深夜才回来,一身的泥,父母都快急死了,好好地数落了二狗一顿。

第二天一大早,二狗便跑去铃兰家门口,大声喊铃兰起床。

铃兰揉着眼睛,打着哈切,埋怨二狗这么早打扰了她的美梦。

二狗嘿嘿傻笑着,走到铃兰面前伸出手。

“看,铃兰,你的发簪。”

“你找到了?”铃兰接了过去。

“没有,铃兰……”二狗压低声音:“我昨天去村东边的树林了……”

“啊……”铃兰经叫一声,接着道:“老人不是不让靠近那里吗?”

二狗笑了。

“要不你的发簪怎么会失而复得呢?”

铃兰不解的望着二狗,二狗心里顿时乐开了花,这几天心中的酸楚一下子全不见了。

“村子东边的树林里有一颗神奇的树,我亲眼所见的,围着它转三圈就能实现一个愿望,真的,我许的愿是要回你的发簪,你猜怎么了?叮的一声,你的发簪就从树上掉了下来!”二狗手舞足蹈的说着。

“骗人的吧,哪有那种树。”铃兰撇了撇嘴。

“真的,不骗你,发簪就是证据。”二狗说道。

这时,铃兰的母亲喊铃兰去吃早饭,铃兰应了一声,扭头对二狗说:“这次原谅你了,以后不许再碰我的发簪。”

二狗用力的点了点头,心中的开心简直要从脑门中穿出去了。

只是,接连两天,铃兰还是没有来找二狗,二狗的心一下子又沉了下去,他甚至开始有些生气了,铃兰到底怎么回事!

二狗偷偷地看过铃兰,他看到铃兰和那个白皙的男孩子有说有笑的在院子里聊天。

二狗很生气,莫名的生气,可是二狗没有办法。

二狗开始工作,开始和母亲一起收拾家里,开始和父亲一起去田里,也开始沉默寡言了。

这样过去了三天。

那天傍晚,铃兰突然不见了,连同那个白皙的男孩子。

铃兰的父母喊着铃兰的名字,惊到了正在吃饭的二狗,二狗跑出去询问,才知道,铃兰下午的时候出去的,到现在还没有回来,于是二狗跟着找,铃兰的母亲急地皱着眉,嘴里嘀咕着:“这妮子,不是去东面的树林了吧。”

二狗惊了一下,拔腿便往东面跑。

“二狗你小心点……”

铃兰母亲喊着。

一会儿的功夫,二狗便到了那个树林。

“铃~兰”二狗焦急地喊着。

借着月光,二狗小心翼翼的向前走着。

“铃兰,你在哪啊~”二狗很着急,一边喊一边四周望着,扒着杂草向前走。

“二……二狗哥,我们,在这边……”不远处传来铃兰的声音。

二狗一惊,快速地跑过去,这才发现,铃兰此时正抓着一个树根,她的另一只手抓着那个白皙男孩子的手——白皙男孩子的身子一半陷在了杂草中。

“铃兰,你们……”二狗说着走了过去。

“别,别过来!”那白皙男孩子警告着,随即示意二狗看看周边:“这里有一个洞,我卡在这里了,旁边的土很松软,你别过来。”

二狗急了,看了看铃兰,又看了看那男孩,抓着头发,急道:“那怎么办啊?”

“绳子。”那男孩道。

二狗拍了下头,对绳子。

“铃兰,你别怕,我这就去找绳子。”

说完便回头跑,跑了没多久,二狗便看到了铃兰的父母和村里的人,二狗喘着粗气说明了情况,又开始狂奔回家找来了绳子。

大家一起,救出来了铃兰和那白皙的男孩子。

铃兰的母亲看着铃兰低着头啜泣的样子,也没忍心责备她,摸着铃兰的头小声安慰着。

二狗收起绳子看了看铃兰,又看了看那白皙的男孩子。那男孩子一身的泥土,月光不亮,二狗发现他似乎也不再白皙了。

几天后,那白皙的男孩子回了城里。

二狗远远的看着,只是,他没有因为这个男孩的离开而高兴,也许之前会高兴吧,二狗这样向着。

村子还是从前的样子,二狗也重新得到了铃兰的需要。

二狗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每天都很平淡,却又那么充实,似乎一切都没有改变,只是,二狗发现他与铃兰没有话说的时候,气氛开始有些不对了,这是从前都没有过的事情。

有一天,铃兰却突然说,她要走了,去城里,读书。

二狗听铃兰说的时候,心也不知道是不是疼,只是很着急,莫名地着急,问铃兰什么时候走,什么时候回来,去哪读书......问着问着,他差点哭出声来,着急的心也不再着急了。

二狗的眼睛没有离开过铃兰的脸,但最后,他最终低下了头。

铃兰只是笑,轻轻的在二狗耳边说:我也不舍得你。

那天是二狗十六岁的生日。

二狗告诉过铃兰,说自己骗了她,东边的树林没有什么神奇的树,那是他乱编的。那里只有一个洞,很深,二狗掉进去过,好久才爬出来。

铃兰笑他傻。

九月的时候,铃兰走了,去了城里。

二狗伤心了一段时间,之后,开始拼命的去田里工作。

铃兰去了阳翟,二狗知道。

每每他累得腰疼的时候,他都会望向那个方向,那是铃兰离开的方向。

二狗知道,自己最终也会离开这里的,可是,铃兰回来的时候,找不到自己,该失落了吧?!

二狗心里一阵痛,险些流出泪来。

但自己要等到何时呢?

太阳越来越热了,二狗擦去了汗,他知道,自己想的,只能是自己想的,而未来的远方,是自己想象不到的。

眼前黄灿灿的麦田一望无际,二狗不知道它们是何时成熟的,正如他不知道铃兰离开的五年是如何过去的一样。

铃兰早就有自己的方向了呢,二狗忽然笑了,他也明白了自己的方向。 瑾的生活笔记 瑾从出生就和别的孩子不同,他出生时不哭,安安静静的,不吵不闹,妈妈都以为自己生了个傻子。

还好,瑾在十岁的时候学会了说话,他说的第一个字是,草——那是爸爸回家发现自己钱包丢了时发出的感慨。

于是,瑾便去上学。

瑾的书本总是被他的女同桌撕烂,每一页都撕成一条一条的。瑾只是笑,他觉得,只要同桌高兴,他便也高兴。

瑾喜欢语文,不喜欢数学。语文课他就学习,数学课他就睡觉。但语文老师并没有因为瑾喜欢语文而喜欢他,瑾的语文老师是个漂亮的姑娘,刚大学毕业,瑾总是脏兮兮的,鼻涕一整天挂着,这让她感觉很不舒服。

数学老师倒是喜欢瑾,数学课学生们都不怎么喜欢,乱得很,年纪很大的数学老师根本管不住,那个时候,也只有瑾不乱,他睡觉,有时候呼噜声能盖过整个班里的吵闹声,这时候班里的同学就开始笑,数学老师跟着也笑了。他感觉,这个时候的孩子,才是最自在的,所以他喜欢瑾。

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瑾遇到了第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孩。那个女孩大大的眼睛,文文静静的,说话很轻,笑的时候眼睛弯弯的,瑾觉得她像个瓷娃娃一样好看。

瑾去表白,被拒绝了,女孩吓得不清,躲得远远的。瑾还是脏兮兮的,都六年级了,怎能没一个大人的模样呢?

瑾开始改变,他缠着妈妈给自己买新衣服,买新鞋子,自己还一天一洗头呢!他偷偷用爸爸的剃须刀刮胡子,只是,不小心刮了眉毛,女孩嘲笑了他好几天。

瑾开始给女孩买零食,买水,买玩具。自己的游戏也不玩了,天天骗妈妈说要买辅导书本,然后给女孩买东西。

那段时间女孩很爱笑——对着瑾笑。

那段时间,瑾也爱笑了,莫名地总想笑。

他感觉同学和老师,都是那么的友善,天也都是蓝色的。

小学很快过去了,最后的考试,瑾考了个倒数第一,女孩考的不错,她的父母带她去了县里的初中。瑾留在了家乡的破初中里,那个初中挨着小学,上学老经过,没有新鲜感。

瑾记得,初中开学的那天,他去找女孩,却被女孩的父母赶了出来。瑾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也不脏了,为什么他们要赶自己?

瑾就在女孩家后面的树下等,从天亮等到了天黑,女孩也没出来。瑾就开始哭,很大声地哭,这时瑾的妈妈就来了,拉着瑾就开始打,一边打,一边骂,最后,妈妈也跟着哭了起来。走的时候,打断了的扫把,扔在了女孩家的杨树下。这一年,瑾的父亲去世了。

瑾去了初中,只是,他还是不喜欢数学,连同着语文也不喜欢了,他听不懂老师说的啥了,课本多了,他也不知道都是干什么用的,他就不学,就睡觉。老师也不管他,把他丢在垃圾桶旁边的座位上。一天一天,瑾感觉自己快生根发芽了。

瑾就这样混日子,混到了初中毕业。这次的考试他没考倒数第一,中考考试很认真地做,考试成绩出来的时候他笑了,原来还有比他更不爱学习的,他不是最差的。

瑾去了县里最差的高中,妈妈送他到了车站。瑾知道,自己要离开家了,要住校。

车开动了,看着倒车镜里的瑾妈妈越来越远,瑾的鼻子突然有点酸了。

瑾在县城里又遇见了六年级喜欢的那个女孩,那是一张光荣榜,上面有很多带着红花、带着眼镜的学生。瑾一眼就认出了女孩,她瘦了,头发也剪短了很多,瑾看着照片上微笑的女孩,有些陌生了,但她依然和瓷娃娃一样漂亮。

瑾开始去女孩在的高中找她,在操场,在她的班级楼下,给她买水、买零食、买书籍。

女孩总是拒绝他,可是,他乐此不疲。

高二的时候,女孩接受了他的零食,对他说:你好好努力,我们……在大学开始,可以吗?

他兴奋地点着头。

高二还不算晚吧?!瑾开始努力学习了。

时间在他努力的日子里,悄然流逝着。

只是

高考成绩还是出来了,瑾没有考上任何一所大学,他考试很认真地做,只是,这次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倒数第几了。

瑾没有出去打工,他在自己上过的高中旁边开了一家奶茶店,生意很好。

瑾用奶茶店挣的钱,在女孩上过的高中旁边开了一家花店,生意也不错。

两家店他来回跑着,就像曾经上学时一样。

瑾每天都会笑,看着忙碌而又青春的学弟学妹们,瑾就感觉很幸福。

女孩去大学的时候,瑾没有去送,他躲在角落里偷偷地看着,他看到女孩提着一个大大的行李箱,女孩上车的时候还在回望着,瑾收回了目光,眼里的汹涌也被他压回了心底。

自此,女孩再没一点瑾的消息了。

在女孩大二的时候,一节普通的自习课上,她收到了一条短信,是一个笑脸。

“是你?!”

女孩快速的打着字,不多会儿,又一个消息发送了过来。

一个普通的午后,阳光晴朗,瑾的妈妈慢慢的走着,她沉默着,或许说,她本该沉默的。可是,她还是颤抖了手,她把那残酷的,可怜的、装着瑾的小盒子放近了离他爸爸不远的墓里,眼泪又一次流了出来。

瑾的消息成功发到了女孩的手机上,那是妈妈帮忙完成的。

瑾总是傻傻的,他爱笑,和他爸爸一样,甚至连最后的症状也一样……

瑾说过:一个奶茶店,一个花店,一个给妈妈,一个给她。

他把挣的钱分成了两份,女孩手机上的最后一条消息,便是瑾的妈妈代瑾转给她的,那是花店这些年的所有收入。

瑾这一辈子很短,但两个他爱的女孩,他都尽着最大的努力守护着。

瑾的一生和别的孩子不同,他死的时候不哭,安安静静的,不吵不闹,像个傻子一样。 童话 旅行 我决定,去旅行。

没有预兆的,好朋友都不知道。我决定去旅行。

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为我的旅行费用做准备,对,就在上个月的星期四。现在,我要出发了。

穿着我的米老鼠T恤,紧身的牛仔裤。我要出发了,带着笑容——今天天气很好。

我买了一张16个小时的火车票,目的地不重要,我喜欢这个数字。上车后便睡觉,车子很稳,拥挤的旅客们散发出来的热味,有助于睡眠。

仿佛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到同学,梦到彩虹,梦到米老鼠,梦到森林……

真的巧,我下车的地方,真的有一处森林。哦,不,应该叫它树林才对,它太小了。

不过我喜欢它,我笑了笑,和人群背驰,像极了逆游的鱼,显眼,却也孤独。

我很慢很慢地走着,像是在漫步,我有点喜欢这种感觉了,我给不认识的树起上我喜欢的名字。

你叫花

你叫梦

你叫笑

你……那么高,就叫孤独吧。

……

我很慢很慢地走着,眼里只有我的树。

“哎,你踩到我的尾巴了。”我脚下突然传来一声惊叫吓了我一跳。

我往下看去,只见一个毛茸茸的小家伙正一脸生气地看着我。

怎么形容它呢,它全身都是金黄色的,尾巴却白的发亮,茸茸的猫脸,生气的表情却比人类还真。

我虽然惊讶它能说话,却也不害怕,我看着它,好奇道:“你是谁?你会说话?”

“你踩到我的尾巴了。”它一脸不高兴的再次提醒我。我赶紧让开我的脚,抱歉的冲它笑了笑。

它抱起自己的尾巴,用毛茸茸的爪子轻轻地揉着。

“你走路都不看路的吗?踩人家那么久了,你都不知道。”

“额…”我挠了挠头,尴尬道“不好意思啊,我没在意,那个,你,是动物?你怎么会说话?”

我真的对它有兴趣。

它好像还在因为自己的尾巴被踩而生气,揉完了尾巴,轻轻地放下,皱了皱鼻子,抬起头看了看我。

“你是鼠族的吗?”

我楞了一下,才发现,它正在打量我的米老鼠T恤,我笑了笑,说道:“我是人啊。我衣服上的叫做米老鼠,是动画里的人物,我不是什么鼠族。”我指着自己的的衣服。

它抬起爪子拍了拍头,想了想,眨了眨眼睛,看着我摇了摇脑袋。

我知道它不理解什么是动画,就笑了笑,说道:“那你怎么会说人的语言啊?”

听我说完,它就笑了,一脸的得意。

“因为我聪明呀!”

“小家伙,看你就一副聪明的样子,那,你吃老鼠吗?”我摸了摸它毛茸茸的脑袋,指了指我的T恤。

“我才不伤害我朋友呢。”它很大声地说道。好像我的问题,伤到了它的自尊。

我有些尴尬,轻咳了一下,又问道:“老鼠是你的朋友?”

“嗯,我们猫族和鼠族的关系一直很好。”它顿了一下。

“你的那个米老鼠好漂亮,你能带我见见它吗?”它看着我的T恤,眼里满是好奇,它对这个米老鼠还真是感兴趣。

“我也没见过它,这是画,嗯,怎么说呢,是有个人想象的,然后画出来,想象?画?你能理解吗?”我手舞足蹈的解释着,我不太会说话,现在真的想念我的语文老师。

它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我无语……这小家伙到底理解了没?它那个表情,搞的我也开始怀疑米老鼠是真的存在的了。

我蹲下来,摸了摸它的身子,笑道:“小家伙,你那么肥,吃什么长大的啊?”

它笑了,露出可爱的小小的猫牙。

“我们吃猫耳草啊,喏,就是那些。”它伸出爪子指了指不远处的几株不知名的小草。然后跳了过去,轻轻的摘了一些回来,道:“喏,你吃吗?很好吃的。”

我笑着接到手里,打量着。确实,这些草像猫的耳朵。

“我可不吃草哦。”我笑道。

它拍了一下头。“我忘了,你们不吃草,不过真的很好吃的!”

我犹豫了一下,摘下一小片放到嘴里,小心地咀嚼。瞬间,满口的苦涩味肆虐而来。我皱着眉毛道:“好,好…苦……”

它楞了楞,拿起一株填到嘴里,说道:“很好吃啊,你还不习惯吧,你……别吐出来,浪费……”

我刚想吐出来,听到它的阻止,便艰难的咽了下去。我知道,在人前吐东西是不礼貌的。

我缓解着口中的苦涩,扭头问我刚才的问题。“你怎么会说话啊?”

“因为我聪明啊!”

“额,然后?”

“你们人类来这里的次数可不少呢,我那么聪明,一学就会了。”

我没去吐槽人类来的次数多和一学就会有点矛盾,继续问道:“那你怕人类吗?”

它看了看四周,跳到我身边,两只爪子放到口前,小声说道:“我们族的都怕人类呢。我妈妈都不让我跑远。”

我学着它的样子,小声道:“为什么怕人类啊?”

它楞了楞。

“不知道,就是怕,妈妈不说为什么,让我们别靠近人就是了。”

我很奇怪,虽然它是动物,应该不会骂我,我也是人啊,它不怕我,它骂我不是人?但我也是人啊。

“那,你不怕我?”

它笑了。

“哈,你太弱,你要是敢欺负我,我就抓你。”它提起毛茸茸的爪子挥了挥。

我接过它的爪子,感受着手里的柔软。

“你太小,爪子也太嫩了,你不怕我,不怕其他的动物欺负你吗?”

“我们都是好朋友,它们都找我玩,才不欺负我呢。”它说着,一脸的幸福。

我沉默,也许善良总会被善良对待吧。这是它的世界,可惜,它的世界并不复杂。

它看我沉默着,瞪着眼睛看着我道:“你怎么一个人呢?以前来的人类都是好多人一起来的,你朋友呢?”

“我是来旅行啊,嗯,散心。”我说。

“旅行?散心?”它低头想着。

“你也被妈妈骂了吗?”

我楞了。“被妈妈骂?”

它点了点头。

“我被妈妈骂了,就会和你一样乱走,一会儿就好了,然后再找我的朋友们一起玩,便什么事都没有了,你也应该和朋友一起的,自己一个人太没意思。”

我想告诉它,我不是被妈妈骂。只是,我知道,我说的,它可能不会明白。

“小家伙,你要是对什么人,哦,不,对什么猫感兴趣的话,你会怎么做呢?”

“找它一起玩啊,我爱交朋友。”

“那它要是不理你呢。”

它想了想。“没有谁会不理我啊?我那么聪明。”

我笑,它还真是不谦逊。但我不能否认,它很聪明,这是它的闪光点。

我刚想问它有没有喜欢的猫时,就看见它跳到我的肩膀上。两只耳朵一动一动的,大眼睛看着远方,然后一脸无奈的跳了下来。

“妈妈让我回家啊,唉。”它叹了口气,道:“我要走了,你自己玩吧。”

它满脸的不情愿,可还是冲着我挥了挥毛茸茸的爪子。

说实话,我有点不舍,我不喜欢离别,虽然只和它认识不到半个小时,但是我不喜欢离别。

很无奈,我叹气。

“那再见,小家伙,别跑那么快,回家吧。”

它点了点头,冲我笑,露出可爱的小小的猫牙。然后跑开了,像一束闪电,一会儿的功夫,我便连它白色的尾巴都看不见了——我不小心踩到的。

我伫在原地,看着手里的猫耳草,我摘下一小片,轻轻的放在嘴里,小心的咀嚼着,苦涩,却夹带着说不出的感觉。

我也转身离开了,我不知道何时才能在见到它,可能永远见不到了,也可能,下次就会遇到。我想,当我把树当朋友,把森林当朋友——把它当朋友的时候,我便能再次见到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