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活成了别人嫉妒的样子》 名字 张若凡很不喜欢母亲给她取的这个名字。当然,这是她上大学之后的事了。小时候不晓得迷信二字。越长大,学的知识越多,而且学的都是无神论和唯物主义那一套。居然还让她越学越迷信了。

张若凡认为,一个人的名字,会预示她一生的命运。比如那个叫白雪冰的女演员。她天生就是一块做演员的料子。生的皮肤白皙,样子如冰似雪。除了一块好相貌外,别无长处。所以她果真做了演员,并取得了成功。再比如那位叫默一鸣的科学家。人如其名。默默无言了半生,终于在晚年一鸣惊人。成了一位世所共知的科学家。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简直是不胜枚举。这充分说明了名字和一个人命运之间的奇妙联系。

张若凡认为,自己的名字真是太普通了。这个张嘛,也就不说了,百家姓里头张姓也算是大姓了。重点在于若凡这两个字,给自己的人生开了一个没出息的头。凡,就是平凡的意思。还若凡。这不就是叫自己这一生像一个凡人一样活着吗?

为这事儿,张若凡分别问过自己的父亲和母亲。父亲说,你可不能鄙视凡人,你我皆凡人,这个美丽的世界,就是靠凡人创造的,你要小心点,你的价值观已经开始发生偏斜了。母亲一脸的委屈,说,你们那批孩子大都叫这种名字呀,什么若冰呀,若雪呀,若花呀,若柳啊,我觉得他们的名字都特别俗气,只有这若凡两个字,还是我和你爸爸推敲了又推敲才定下来的呢,况且,妈妈不奢求你这一辈子大富大贵,只希望你平安健康,安安稳稳的度过这一生,我也就谢天谢地了。

张若凡听了直翻白眼。她觉得自己和父母之间已经有了一道深深的鸿沟。她的想法他们不能理解,跟他们说也说不通。

张若凡想了想,决定还是得靠自己的力量来改变命运。首先从改名字开始。这个张字是不能动的。他爸会跟他拼命的。若凡两个字却可以随意的变化。但是他把一本字典都快翻烂了,也没找出两个让自己特别满意的字来替换。最后,张若凡气得把字典一摔,决定新名字要完全顺从自己的心意,干脆连名带姓一块儿改了。

从今以后,张若凡就改名为元一了。本来,她一开始想到的是一和元这两个字。结果发现两个字凑在一起,变成了一元人民币。这样不太妥。于是就把这两个字颠倒了一下,变成了元一。

元一心中很是沾沾自喜。取了这个名字,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人比他更厉害了。元是什么?世间万物,皆由元而来,元是那个根本。一是什么?道家讲,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所以这个一可不得了。

同寝室的姐妹们对这个新名字都表示了不可理解,不能接受。她们说,这不是道家的名号吗?你是准备出家咋的?再说这个名字太大了,直是天地初始,万物归一啊,名号太大了会妨人哪,一般的人受不住这两个字啊。

老实 元一不怕寝室里姐妹们的非议。她认为,在这个小世界里,谁也不比谁高明。她充满激情地宣布:以后你们不准再叫我张若凡,要叫我元一。

让元一没有想到的是,她的这个新名字很快就传出了小小寝室,奔向了更广阔的大学校园。同学们都说,301寝室里住了一个道姑,现在正行走在修行的道路上。

本来,元一在这所大学里是籍籍无名的。她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也会变成一个小名人。只是这名声不是来自学业,谈恋爱,奖学金,或者好人好事什么的。

元一的愿望达到了。大家果然都不再叫她的本名,而叫她元一了。只是,同学们在叫这个名字的时候,总是不能好好地叫,有礼貌地或者尊敬地叫。而是叫的嘻嘻哈哈,带着一些揶揄,甚至嘲笑。这就让元一有些烦恼了。她甚至后悔自己是不是太莽撞了些。

改名字带来的另外一个意外后果是,有一天下午,一个长得高高大大帅气的男生来找元一。他劈头就说了一句:“我终于找到同志了!”

男生急匆匆地开始自我介绍,说他叫柳逍遥,道号逍遥子。

元一很好奇地问:“你的本名就叫逍遥吗?”

男生说是。

“那你的父母都是道教爱好者吗?”

男生说不是。

“那你是怎么喜欢上道教的?”

“因为我从小喜欢看《西游记》。”逍遥子说。

“《西游记》不是佛教吗?”元一摸摸头发。

“里边的确有佛教,可是也有道教啊。”逍遥子说。

“就凭一部《西游记》,你就喜欢上了道教?”元一问。

“难道还不够吗?”逍遥子笑道,“我从幼儿园开始就看《西游记》,一直看到现在。《西游记》里边的插曲我首首会唱,不用看歌词的那种。《西游记》每一集的内容,我都滚瓜烂熟,好多好多台词我都可以一字不差地背下来。”

元一觉得,这个男生看起来身量巨大,其实脑容量很小。他离什么是道教还隔着十万八千里呢。

元一说:“你弄错了,我不是一个道教徒。虽然我对老子一万分的崇敬,但我没打算研究道教。”

“那你为什么给自己改名字叫元一呢?”逍遥子不解地问。

元一悄悄地翻翻白眼,说:“我只不过是喜欢这两个字罢了,这个名字真的是没有什么特殊意义,你误会了。”

逍遥子一脸碰了钉子,受到愚弄的表情。他冷冷地看了看元一,转身就走,连句再见也没说,只给了元一一个英俊的背影。

元一突然有些后悔。这个男孩子虽然脑容量小,但是皮囊不错。完全可以给我的身影做些装饰吗?可怜我读了三年大学,硬是没交到一个男朋友。好容易有一个主动上门的,还让我三言两语给打发了。元一觉得自己还是太老实了。像寝室里的丽丽,在图书馆里碰掉了一本书,一个男生帮她捡了起来。就这么一个微小的动作,她就可以跟别人处成男女朋友。再比如芳芳,在电影院里和邻座的男生交谈了几句,就有本事让别人看完电影后请她喝咖啡,然后再陪她看一场电影。 肉食动物 紧接着,元一就迎来了她的第二个烦恼。

有一次上课,老师在讲台上点了三次张若凡,愣是半天没有人站起来答应。最后还是丽丽反应过来,捅了捅元一的胳膊,说:“叫你呢!”元一这才大梦初醒,慌慌张张地站了起来。

老师摇头叹息。心里对这帮孩子的轻视无以复加。

元一最好的朋友芙蓉,约她一起去逛招聘会,说她们的行动已经慢了三拍,再不去,毕业后就只能靠喝西北风活着了。

一进招聘场,元一傻了眼,人头攒动啊!此情此景使元一下子焦虑起来。空气中弥漫的不仅仅是汗臭味,还有焦虑味、恐惧味、竞争味。

从小到大,元一就不是一个善于与人竞争的人。凡有竞争事,她都是主动退避三舍的。看到那些奋勇向前、冲杀拼抢的人,她的脑海中总会现出一大群争食的肉食动物形象。她感到厌恶,还有一点儿鄙视。

看来,芙蓉也是属于这类肉食动物。她兴致勃勃地拉着元一就往人群里挤。元一不想挤,却身不由己。

招聘的是一位中年帅哥,穿的衣服料子很考究,做工上乘,穿在身上利利索索、精精干干的,举手投足尽是成功人士的风范。

芙蓉看人家的一双眼灼灼闪光,说起话来连声调都变了,还伴随着身姿的微微摇曳。元一替她害臊。这个芙蓉,不是说男人都是泥土,粪土,只配为她们这些花儿提供一下养料的吗。现在这样的巴结相!可见从她嘴里说出的话都是靠不住的。

男招聘目光和蔼、微微笑着看着元一。元一承认,自己也要被这目光俘虏了,甚至有点——受宠若惊。只可惜,她说起话来磕磕巴巴,还脸红脖子粗,犹如遭到审判,只想赶快逃离。元一这才明白,男招聘的和蔼目光、迷人微笑原来是一把利刃,是专门用来考验她这种单纯幼稚、涉世不深的小姑娘的。自己是中了美男计了。

轮到芙蓉上场了。元一这才发现,芙蓉是个极厉害的姑娘啊,自己和她比起来,简直不止差了一档两档。看她那样,精神抖擞,仿佛刚刚打了两针鸡血。神采奕奕,仿佛浑身都在往外面喷射光芒。与她一比,元一顿感自己身形矮挫,并一直矮到了泥土里。凶猛的食肉动物的形象又映入元一的脑海。元一想,自己跟她本不属同类啊,自己顶多算个食草动物罢了。

元一很不开心。当然,原因并不是芙蓉表现的比她好,显得比她优秀。而是源于芙蓉的一个微小动作。

刚刚,在元一面试完毕后,芙蓉也许是为了急于表现,她伸出手,在裙边迅速地打了一下元一的手。这个动作的意义也许很简单,也许很复杂。如果简单一点想,那是芙蓉在提醒元一,现在该我上场了。如果复杂一点想,那是在说:你不行,我来。或者,你表现太差劲了,看我的。或者,滚一边去,你已经完蛋了。

反正,这个动作充满了羞辱性。

这就是朋友之间的友谊吗?这就是一对儿荣辱与共的姐妹吗?那个职位就是一块肉,但不过是一块想象中的肉。还没变成现实呢,犯得着就这么样的开始抢吗? 牡丹衣 元一在网上买了件极漂亮的衬衫,漂亮到收获了全体姐妹嫉妒的目光。

这件衬衫用白和银灰两种珍珠丝线绣着大团大团的牡丹花,但因为底子是白色的,所以大富大贵的牡丹并不夺人眼球,反而显出一种低调的奢华来。也因有了牡丹的遮掩,本来很透的质地变得隐隐约约,欲露未露,倒衬得衣服主人充满了诱惑力。这倒也罢了,亮点还在于那一列青金色的中式盘扣,古典又优雅。整件衬衫很衬元一的肤色及气质。

姐妹们纷纷问,哪个网站买的?链接发给我,我也要一件。

元一大方地把链接分享到了姐妹群里。她不在乎和别人撞衫,也不担心同一件衣服穿在别人身上可能更好看。不像很多女生那样有这些顾忌。她也大方承认衬衫很便宜,这次纯属是捡到宝了。

在姐妹们的赞誉声中,元一确实庆幸自己这次总算网购成功。对于网购衣服,元一本是伤透了心的,不是买大了,就是买小了,不是质量太差没法穿,就是总有那么一处两处的不合身。退货吧,觉得麻烦,再看看,似乎也能将就着穿。留下吧,还是不满意,觉得委屈了自己。她也曾赌咒发誓再买就剁了自己的手,只可惜剁了千百回了,还是忍不住又伸了手。

人类爱贪小便宜的天性真是强大到可怕!

大学女生的小日子总是在金钱与美丽之间摇摆挣扎。

这天,元一从早晨起就觉得五心烦躁。一烦躁她就情不自禁地要吃东西。吃下第一口,以往为戒零食发的毒誓就全不作数了。吃着吃着,这咀嚼的动作就成了机械运动。滋味并不好受啊!各种香甜的添加剂刺激着她的大脑,麻醉着她的神经,使她变身为一架自动投食机器,而且投进去的全是些什么东西啊。

吃得肚涨头昏,元一觉得更难受了。她在屋里转来转去,坐立不安,最后决定:去跑步!

对于一个心绪不佳的人来说,跑步是一个有效的疏解方式。元一耐心地踱着步,待肚中食物消化得差不多之后,身着她美丽的牡丹衣,飘出了寝室。

操场上有一些同学,有的在器械上锻炼,有的三五一群地在闲聊。

元一伸出双臂,做了一个飞翔的姿势,跑了起来。

跑着跑着,元一忽然觉得胸前怎么这么凉快!难道这件美丽的衣裳还有此等功能?正美呢,她偶然低头一看。

牡丹衣变成了一只鸟,正张开双翅迎风飞翔呢!这列青金色中式盘扣齐刷刷地朝两边大开着。元一雪白的内衣,连同她雪白的肌肤,一同暴露在蓝天白云之下。

元一大惊,双手迅速将衣服拢紧。她热血上涌,脸一定变成了一块红布。她急速地看看两边,谢天谢地,两旁并没有一个人。身后传来的笑语声,证明那拨人依然在原地,依据传进耳中的只言片语,他们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概率没有觉察到她的出丑。

元一的心情跌进谷底。刚刚身着美衣迎风飘飞的潇洒与畅快消弭无踪。现在,她无比地憎恨这件美衣!

背对着那拨人,元一迅速将牡丹衣的中式盘扣扣好,然后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离开了操场。

回到寝室,元一立刻脱下了牡丹衣,换了一件T恤。还是T恤好啊,款式简单实用,面料清凉舒适,不管做何种剧烈或奇怪的动作都是保险的。元一觉得,应该给发明T恤的人颁发诺贝尔奖。

漂亮的牡丹衣从此以后将在元一的箱底沉睡。

元一再次发了毒誓,从今以后,再也不在网上买衣服了。如果再伸手,就……

妈妈曾经跟她讲过的,有一句老话,叫作:便宜无好货。还有一句:人不识货钱识货。

这两句话决非真理,但离真理已经很近了。

衣服太多了 元一拉开衣柜,愣愣地站在那里。那压抑整个身心的烦恼再一次袭来。这种烦恼已出现过千百回了,可是元一总是没有办法将它解决掉。

这种烦恼说起来其实挺不足道,就是衣服太多了。

衣服太多,而柜子又不够大,带来的严重后果便是,这一柜子衣服,怎么整理也整理不清爽。经常是理着理着便不耐烦了,然后将衣服一丢,一塞,一挤,柜子便变成了如今这幅让人憎恶的模样。

每次面对此情此景,元一心里都有一股冲动,就是把这些衣服通通扔掉。可是那样也不行啊,都扔了,穿什么呢?

于是便开始那循环往复的整理行为。

元一气恨恨地把所有的衣服都掏了出来,扔到了床上。然后叹一口气,开始重新把它们一件一件地叠起来。同时在叠的过程当中将衣服分门别类。眼下正穿的放在一起。秋冬的厚衣服再另放一处。不想要了的再放一摞。不一会儿,床上便出现了几座高低不平的小山。

元一双手叉腰,再一次对着这几座小山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是丢,是留?这永远是一个难题。

元一的手抚摸着那一摞打算不要了的衣服,想了又想。照网友们所说,如果某件衣服放了一年也没穿过,那就证明这件衣服失去了价值,可以扔掉了。手下这一堆衣服就是放了一年也不曾穿过的,有的甚至放的时间更久。可是,它们都是一些不错的衣服。要么质地考究,要么价格不菲,要么款式经典。

如果把这一摞丢进垃圾箱,元一心里会有一种深深的负罪感。父母和老师从小就教育她节俭。她自己也认为节俭是一种美德。但若是不丢,衣柜里实在是放不下了。元一现在很后悔,当初为什么要买这么多的衣服呢?简直就是浪费。浪费可是可耻的行为。

元一决定做一个理智的人。她再也不想反反复复地遭受整理衣服的烦恼了。

元一开始着手把那些需要的、正穿的衣服重新放回衣柜。等到这些衣服放完之后,衣柜已经满了。现在,是下决心的时候了。

元一拍了拍手,再次叉起腰,看着那一摞打算丢弃的衣服。它们曾经为她做过贡献:让她美丽,让她舒适,让她温暖。现在她不需要它们了,它们没有用了,就要被抛弃了。

这有点儿像人。当一个人对你再也没有任何用处了,哪怕他长得再帅、再美丽、品德再高尚、再有才华,如果他阻碍了你的发展,对你的生活造成了障碍,你还是会一脚把他踢开?

这样比较好像有些残忍。但实际上,衣服和人不就是一回事吗?这世上有很多人,活的还不如一件衣裳呢!

思及至此,元一脑中突然灵光一闪。所谓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我得让这群衣服发挥尽它们的价值。

如何发挥呢?元一心里已经有了一个主意。

元一喜欢旅行。基本上每年的寒暑假都要去外地旅行。众所周知,在外住宾馆,洗衣服是件很麻烦的事。晾衣服则更加为难。如果把这些已打算不再穿的衣服们储存起来,等到出门的时候穿,穿脏了也不用洗,就丢了。这岂不是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衣服们的剩余价值吗?

思路一打开,难题迎刃而解,心情顿时愉快。元一拉过自己空空的旅行箱,把那些不打算要了的衣服整整齐齐地放了进去。她拍拍手,笑了起来,困扰多年的难题终于解决了。 麻将 每次元一回家,母亲乔其纱总是提前买好许多的菜,要为女儿补身体。其实以现在的生活水平,哪里还需要额外的补身体呢?

每次一家人围坐一桌,看着满桌子的大盘小盘,碗碟杯盏,元一总是没了食欲。她对母亲说:“我们就三口人,不需要做这么多菜吧?”

母亲说:“你难得回来一趟,妈妈要给你补一补。”

“得,您千万别提这个补字。”元一说。“您是要把我催肥了,然后让我嫁不出去吗?”

父亲呵呵笑,说:“我的乖女,天生丽质难自弃,长肥一点,那就是杨贵妃。”

元一没好气地白父亲一眼,说:“知道杨贵妃的下场吗?”

父亲便用一只手捂住嘴,尴尬地笑笑,不说了。

元一回头又教育母亲,“您哪,少做几个菜,记住要抓住重点。”

“什么重点?”

“重点就是我爱吃的呀!您就做一两个我最爱吃的,不就行了吗?又省事,您又不用太累,还省了钱,何乐而不为呢?”

母亲正色道:“那不行!要是让街坊邻居知道,你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我只弄两三个小菜给你吃,那人家是要骂我的。”

“我又不是客。”

“可你是公主驾到啊。”乔其纱的语气里有一点儿疼爱,一点儿揶揄。

元一不喜欢与母亲之间的那种隔阂感。她认为母女之间应该绝对的心心相通,母女之情的池塘里应该没有一毫的杂质。

母亲吃起饭来有些心神不宁,中途接了好几通电话。父亲对元一说:“有人在勾你妈的魂。”

母亲见事情被戳穿,干脆放下碗筷,歉意地对元一笑笑,说:“丫头,晚上想吃什么,妈呆会儿给你做。”说的好像她只出去半个小时就回来似的。

元一不想点穿母亲的谎话,反正明天就返校,犯不着跟母亲理论。

吃完饭,父亲赶紧洗碗。元一说:“我来洗吧。”父亲满面笑容,说:“不用不用。你睡会儿午觉去吧。对了,你想吃什么水果,等一下我带回来。”

一听这话,元一沉下了脸,怏怏地踱回客厅,倒在了沙发上。父亲也要出去玩。她难得回来一趟,可他俩都不陪她。他们之间还真是感情淡薄啊。

擦着手,父亲偷偷地瞧着元一的脸色。元一故意装出愉快的神情,说:“我来睡会儿,您忙您的。”父亲赶紧答应一声。

元一进了自己卧房,关上门。她听到父亲轻轻换鞋的声音,然后听到门锁咔嗒一响,整个屋子突然静了下来。

元一打开房门,重新躺在了客厅的沙发上。她现在多么多么地想念外婆啊!如果外婆还在世,她不会舍得离开自己一分钟的。

发了半天呆,元一突然从沙发上蹦了起来。她想起来,自己这趟回家,原本是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跟母亲商量的。明天就要返校,母亲今晚肯定会很晚很晚才回来,看来,只有这时候去找母亲了。

元一很容易就找到了母亲的据点。见到元一进来,母亲高兴地向几个牌友介绍:“这是我闺女!”牌友们纷纷夸赞:“好俊的丫头!”听到这夸赞,母亲显得很得意。

元一开始告诉母亲自己的事。母亲脸上的笑容倏然消失。她手里起着牌,嘴里嗯嗯地答应着,严肃而有些不高兴的脸上,双眼不断地瞅着桌上的牌。

元一觉得母亲没有认真听自己的话,便将声调提高了一点。

乔其纱似乎吓了一跳,她有些不耐烦地道:“啊?啊!碰!”她重重地打出去一张牌。

元一猛然闭了嘴。她决定不说了。她狠狠地盯了母亲三秒,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乔其纱的声音在身后响起,“丫头!”旁边似乎有人在责备母亲。接着是稀里哗啦搓麻将的声音,又有快活的笑声传出来。

元一信步走进公园,在河边的一条木椅上坐了下来。她想起外婆对自己说过的话:在这个世上,我们每个人都是孤零零的,谁也不能依靠谁,谁也依靠不了谁。就算是你的父母,就算是外婆,你也是不可以依靠的。记住,当你不再依靠任何人时,你才能活得自由自在。

软弱 回到学校后,元一把自己的小衣柜也清理了一遍。用一个大的服装袋,将那些一时半会不会穿的衣服都装了起来,准备下次回家时带回去。现在,她的小衣柜变得清清爽爽了。几件T恤,几条裤子,两件外套,就是她的全部衣装。从此以后,元一再也不用为穿什么而发愁了。

没有选择就是最好的选择。

然而,几天之后,元一觉得气氛不对了。姐妹们看她的目光有些不正常。

最先忍不住的是丽丽。丽丽说:“你的牡丹衣呢?”

“丢了。”

“那可是你最好看的一件衣服!”丽丽吃惊地说。

“我现在更注重实用,好看可不能当饭吃。”元一笑着回答。

丽丽啧啧啧地摇头,表示不能理解。

晶晶说:“你这是要断舍离吗?”

“正是。”元一骄傲地一昂头。

有位室友脸上露出了微微的鄙夷之色,说道:“断舍离是人到中年后做的决定,你现在做什么断舍离?”

另一位室友说:“我们现在正是花一般的年纪,可不能辜负了这青春。到年纪大了,想穿也穿不了了。”

芳芳说话最直接。说:“你看你这天天T恤加牛仔的,也太朴素了。把自己整的像个修女似的。辜负了你这好脸蛋好身材。”

元一没想到姐妹们的反应竟是这样强烈。她低头看看自己,再看看花枝招展的姐妹们,还真觉得自己灰头土脸的,跟一群天鹅里的丑小鸭似的。

元一的心摇动起来。也许我不该这么矫情?

“你们真觉得这样很丑吗?”元一不安地问室友们。

见元一思想松动,好像转过弯来了,室友们纷纷对元一的想法做了鞭挞。

元一把那个大服装袋拿出来,把里边的衣服重新放回小衣柜里。她松了一口气,然而心里却是沉甸甸的。她还是有些痛恨自己的软弱,立场不够坚定。

还有一点是元一没有想到的。她的缴械投降,给寝室里的姐妹们留下了一个软弱的形象。这才是最糟糕的事。

这一天,是芙蓉的生日。大家在一家颇有情调的餐厅里聚会。来了几个女生,一见到桌上的大蛋糕就惊喜地叫了起来。“最新款的蛋糕吔!”

芙蓉一把搂住元一的脖子,很动情地说:“这是小一给我买的。”

自从元一改了名字,芙蓉老是叫错她的新名字。最后她气恼地说:“算了算了,就叫你小一吧。简单,好记,还好写。”

元一反正是无所谓的。

上次的招聘会,两个人都没能如愿。芙蓉继续亲亲热热地和元一做朋友。元一生了几天闷气,也就忘了。她还是诚心诚意的把芙蓉看做自己最要好的朋友。她俩从初中起就是同学,又一起读了高中,现在还在同一所大学读书。元一是很珍惜这份奇妙的缘分的。她看待芙蓉,就像看待自己的亲姐妹一样。芙蓉比她大几个月,元一没有姐妹,她希望能拥有一个姐姐,最好还是一位能照顾自己的姐姐。而在两个人共同面对某件事的时候,芙蓉是有主见的那一个。最后往往都是依芙蓉的意见办的。

为了芙蓉的生日,元一早早的就在蛋糕店里订好了蛋糕。她知道芙蓉喜欢吃什么样的蛋糕,喜欢吃哪家店的蛋糕,便跑到这家店,毫不吝啬地订了一个最新款的。这蛋糕很是昂贵,花去了元一半个月的生活费。这个月,她得节衣缩食了。 夜乐 聚友们先先后后来到,有男有女。男的帅,女的靓,都是年华正青春。

有了这群人,整个餐厅都亮了起来。

元一很开心。她喜欢和朋友们一起玩闹,甚至巴望这样的时光能永远留驻。因为兴奋,她的脸蛋熠熠闪光,眼睛若两湾清涟。

吃完饭后,大家又到KTV去唱歌。

一走进KTV,灯光就变得光怪陆离了。有人在唱歌,声音跟被杀的猪差不多。有女人的笑声传来,声音里充满了暧昧还有猥琐。

元一不喜欢这里。她感觉到,从踏入这里的那一秒起,大家脸上的光芒就变了,不再是那种纯洁又可爱的了。

最让元一受不了的是,还没走进包间,一个男生的手臂便搭在了芙蓉的肩上。元一觉得那个男生的样子很恶心。可是看芙蓉的样子,她笑得花枝乱颤,好像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和难为情。

包间里只有一只七色的霓虹灯在懒洋洋地转动着,把它不清不楚的光投射到每个人的身上、脸上。那些化了妆的面容在光影里闪闪烁烁,有点儿像聊斋里的女主角。而男主角们仿佛一下子变身为中年油腻男,身上还多了些匪气和流气。

一名女生尖叫着扑到点歌台前,刷刷刷的一下子点了好几首歌。

躁烈的音乐响起来了,震得元一耳膜发颤。女生唱了起来。到底是大学生,比那杀猪般的嚎叫要柔和多了。她唱了一首又一首,霸着话筒不肯交给别人。

芙蓉一把拉过元一,说:“小一唱歌是高手,我们请她来一首。”

被女生一会儿高亢一会儿柔媚的噪音弄的心烦意乱的元一,只好站了起来,接过话筒。

那女生还有些不情愿,看向元一的眼神表达着轻视与怀疑。

元一定了定神,有心要把这怀疑和轻视打压下去。她点了一首比较拿手的歌。

在歌声响起的瞬间,包间里显然猛地沉寂了一下。元一知道,这种沉寂代表着对她的惊叹与赞许。

还是那个霸麦的女生,带头鼓掌道:“专业的吧,唱的这么好。”

芙蓉得意地介绍:“小一虽然不是专业的,可是比专业的唱的还要好呢。”

一曲唱罢,大家起哄:“再来一首!”

元一却矜持地拒绝了。她可是高手,高手只需要稍稍显露一下自己的功力就行了。表现的太多,就失了高手的风度。

舞跳起来了。芙蓉和那个搂住她肩膀的男生首先迈入了舞池。元一怀疑他们正在谈恋爱。可是以她和芙蓉的亲密程度,并不曾发现她与那个男生来往。

男生女生们纷纷下了舞池。也有一个男生来请元一跳舞。元一羞涩地说:“我不会。”男生说:“没关系,我也不会。我带着你,你只需要跟着节奏动动脚就行了。”

元一还以为男生真的是个菜鸟呢。没想到几步走下来,她就发觉男生是一个舞林高手。动作极其娴熟,而且很规范,举动也彬彬有礼,一看便是经常在舞池里混的。他利用搭在她肩上的手指以及背后的那只手引导元一前进后退,那力度真是把握得恰到好处,令元一很是舒服。可即便如此,元一接收到的信息仍是敷衍和礼貌占了百分之九十,却是没几分热情。

元一有些疑惑了。眼前这男生真的是在校大学生吗?一个在校大学生会有这么娴熟的舞技?就算他是艺术专业的,也绝不会带舞带的这样老道。艺术专业的男生们,是只会在她面前炫技的,绝不会这般的沉稳。

也就是说,这帮人并不都是她的校友。想到这里,元一身上微微出了一层汗。她是并不想与这些社会上的男女打交道的。看来芙蓉的交际圈还真广。

其实,元一并不是不会跳舞。她从小就被乔其纱送去学舞蹈,基础是很好的。而且,这些简单的男女交际舞,对于她来说,根本不是个事儿。

所以男生说:“你跳的蛮好嘛,学过吧!”

接着他就开始问元一,是哪儿人?正在读几年级?学的什么专业?跟芙蓉是很好的朋友吗?爸爸妈妈都是做什么工作的?

元一一下子就看清了这个男生的真实意图。她不甚惶恐,又不胜厌恶,只希望快点结束这一支舞。

还好这男生是久在这交际场中混的,十分的聪明剔透。他看出元一并不想和他深谈,所以在第一支舞结束以后,他就知趣地与别的女生攀谈去了。

飞瀑流泉 元一饱饱地睡了个午觉。她正伸着懒腰,一眼瞥见芙蓉兴冲冲地走进寝室。

芙蓉照例打扮的花枝招展。头上是精心编制的样式复杂的发辫,脸上的妆依旧是浓而不匀,上身着一件只要微微一抬手就要露肚脐眼的紧身小衣,下面是一条花的让人目炫神迷的百褶裙,一副风风火火的样子。

芙蓉一屁股坐在元一的床上说:“做好准备,明天我们出去玩。”

“去哪里?”

“飞瀑流泉。”

元一皱了皱眉,“在哪儿?”

“不远,就在郊区。”

“我怎么没听说过有这么个地方!”元一疑惑道。她可是个旅行爱好者,周边有哪些好玩的,好看的,能有她不知道的吗?

芙蓉眨了眨眼,神神秘秘地道:“新开发的。你这个旅游达人还没来得及去踩点呢。”

这么一说,倒激起了元一的十分兴趣。

“明天早晨八点半集合,不许拖后腿哦!”芙蓉说着站起来就往外走。

“哎,是哪些人一起去?”元一想到了这个重要的问题。她不想再和芙蓉的那些社会上的男女朋友搅和在一起了。可是芙蓉已经走远了。

元一定好了闹钟。第二天早晨八点半,她准时在咖啡馆门前等着。她一向是个守时的人。

过了十分钟,元一才看见芙蓉和一个男生往咖啡馆来了。这男生元一认识,是芙蓉的同班同学。只要都是学生就好。元一稍稍放心。

“说好的八点半呢!”元一故意锁着眉,沉着脸问芙蓉。

芙蓉不好意思地做了个鬼脸。紧接着,三三两两的,一起出游的同学都到齐了。

还好,元一在人群中没有发现跳舞男,也没有发现那几个可疑的、见过的面孔。果然,大家互相通报了姓名,都是本校的学生。

看芙蓉蝴蝶一般地在人群中穿梭。元一悄悄把她拉过一旁问:“这个活动是你组织的?”

芙蓉摇摇头,一指那个和他同来的男生道:“不是我,是他。方天画戟。”

男生听见他的名字,转过头来,朝着元一微微一笑。他的笑容竟如春风一般。

方天画戟问元一:“听芙蓉说,你也喜欢到处去玩?”

听他的口气,好像也是个旅游达人呢。

元一点点头。

方天画戟说:“那咱们是同类相聚了。”

到了飞瀑流泉,嗬,人还挺多。马路两边停满了小汽车。看来,这是一处最新爆火的打卡之地。

然而,进到园区,还没走两步,元一就发现这里的粗制滥造了。

园区里所有的仿古建筑都是新修的,大红柱子上还凝着一疙瘩一疙瘩的油漆块。房檐下雕花之粗糙,令元一愤怒。便是由她这个从未学过的人来雕,也不至于丑成这样。

所有的树木也是新栽的,还绑着绑腿,撑着钢架,唯恐它们迁徙之后再不能活过来。

仿古大殿前的广场上,却摆着最富现代特色的游乐设施——飞天老鼠。

远远的,元一看见一大片粉红的云霞。芙蓉已经尖叫着向那边跑去了。

已经有了警惕心的元一,对那片云霞产生了怀疑。待她走到近前,可不是嘛,全是假的!假的树干,假的花朵,做的倒是跟真的一样,可惜是死物。

方天画戟说:“我说呢,怎么这个时节还有这么新鲜的桃花!”

失望的表情只在芙蓉脸上存在了三秒。“假的也很漂亮啊!”她说,“快来给我照相!”

女孩子们纷纷拍起照来。元一这才注意到,女生们今天的衣着就是为拍照准备的。她们都穿着漂亮的裙子,有的还穿着十寸高的细高跟鞋,比如芙蓉。

所有的女孩子之中,只有元一穿的最朴素。白T恤加蓝绸灯笼裤,脚踩一双小熊洞洞鞋。

芙蓉拍照时的模样的确是美的。她惯会摆各种的姿势,还能有效地遮掩住她身材的缺点,照出来的效果总是比她本人还要招人爱。

“你也来一张。”照够了的芙蓉对元一说。

“我就算了。”元一说。她本来就是个不爱拍照的人。再说了,她穿成这样,拍出来的效果也不会尽善尽美。

“照一张吧,我和你一起。”方天画戟说着,和元一并肩站到了一起。

元一无法拒绝。大家都是这么我和你照,你和我照的。只是,这个方天画戟表情突然庄重起来,站在元一身边时,元一能感觉到自他身上传递过来的一种异样的紧张,她好像还听到了他的心跳声。

太阳慢慢地自云层里钻了出来,现在,是风和日丽的好天气了。

芙蓉抱怨道:“天气预报不是说阴天吗,怎么又出了太阳?”

的确,元一已经好久都没有看到过太阳了。不过,她是做好了预案的。她从背包里慢慢地将一把太阳伞拿了出来。然后,就有许多道羡慕的目光飘了过来。女孩子们尽管戴了漂亮的帽子,可这帽子是用来美的,用来照相的,至于挡太阳嘛,就没什么功用了。

芙蓉一把搂住元一,道:“咱们共享。”

“说好的飞瀑流泉呢?”元一问芙蓉。

“一会儿就到了。”芙蓉说。她整个的身子几乎都挂在了元一身上。

元一不堪重负,埋怨道:“你说你傻不傻,出来玩还穿高跟鞋,还是细跟的,你这不是自讨苦吃吗?”

芙蓉惨笑——她确实已累得够呛,说:“还是你聪明,你今天穿这身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总算看到了一道水帘。美女们已又热又累,花容失色。有两位干脆坐在了树荫下不走了。

元一看着那道水帘子,从一块石头后面冒出来的水,大概有一臂宽。元一说:“这就是飞瀑?”

只听身旁一位男子正在给同游的人介绍:瀑布的水是从蓄水池里放出来的,这底下的小溪就是流泉了。

元一深深地觉着被人愚弄了,只见水旁的大石上赫然写着四个字:飞瀑流泉。

可笑的恋爱 从“飞瀑流泉”回来的第三天傍晚,元一匆匆地走向图书馆。经过湖边时,从前面一位男生的身上“啪”的掉下一样东西。

“方天画戟!”元一叫道,“你钥匙掉了。”

方天画戟转过身来,显出一副惊讶的样子,说:“哎呀,幸亏被你捡到了,不然我回不了家了。”

于是很自然的,两个人一起往图书馆方向走去。

方天画戟将脚步放得很慢很慢,元一不得已也慢下来。

两个人东拉西扯地讲着,从旅游讲到巫医,从第一次世界大战讲到李白,从眼下最流行的颜色讲到现在的父母是怎样教育小孩的。眼看图书馆近在眼前,方天画戟干脆不走了,说:“你怎么什么都知道?我还真没看出来!我还要与你论辩三百回合呢,不如我们就在这儿坐着说!”他说着就一屁股坐在了草地上。

元一有些犹豫,却被方天画戟一把扯得也坐了下来。

好吧,那就讲讲吧。其实元一也不想再去图书馆了。她平常很难碰到一个像方天画戟这样的谈友。寝室里的姐妹们对希特勒和核潜艇,留声机的发明和量子技术都不感兴趣,她们只想谈一谈时装周或者最新的眼影或者新晋的顶流明星。而这些,又恰恰是元一不感兴趣的。

两个人真是相谈甚欢。

天已渐黑,方天画戟说:“你饿不饿?反正我是饿了,能不能赏光让我请你吃个便饭?”

元一大方同意。

一切水到渠成。元一一下子掉进了蜜罐里。她很想对着全世界欢呼:我元一也有男朋友了!我也恋爱了!我的男朋友还又帅又多才!

元一的喜悦挂在脸上。只要不是马大哈,谁都能看出元一的脸上正泛着爱情的光彩。真是眼角眉梢皆是情哪!

元一唯一觉得不满意的是,方天画戟每次找她都有些偷偷摸摸的。要么是天色黯淡的黄昏时分,要么是偏僻无人的废墟树林。元一很不能理解,有一回就直接问了:“你是怕人还是怕鬼呀,遮遮掩掩的!有什么不能见人的吗?”

方天画戟有些不高兴,云里雾里地解释了一通,元一也没搞清楚到底是为什么。说着说着元一就激动了。一激动她说话就有些难听。结果两个人就吵了起来,不欢而散。

两个人整整一个星期没见面。

元一第一次尝到了痛苦的滋味。原来,相思之苦是这种感觉!

在爱情的漩涡里感觉有多甜蜜,离开漩涡后感觉就多痛苦。

女性的直觉是这个世界上最奇妙而无法解释的东西。元一觉得方天画戟这个人不简单,这个人一定有问题。

只可惜,掉进爱情陷阱里的元一,不愿意直面问题。她更愿意相信方天画戟对她的感情是纯洁的。

人有时候就是这么傻,为了不疼痛,宁肯自己骗自己。

只可惜,事实就是事实,残酷决不会因为你的不愿意而变得温柔。回避真相,你就成了那个掩耳盗铃的人。

很偶然的,元一看见了方天画戟与芙蓉的亲密动作。

那一刻,元一觉得自己的整颗心都被人拽了出来,踩在地上在践踏。那一刻,元一觉得自己好傻,就是一个智商为零的蠢蛋嘛!

在她与方天画戟恋爱期间,芙蓉还是一如既往地来找她玩,甚至显得更亲密!

这就是一种被人拎着,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左一下右一下地扇耳光的滋味。全世界的人都在嘲笑她。

元一逃回了家。她必须找个可以喘息的地方。

只在一瞬间,她失去了爱人,也失去了友谊。

元一第一次知道,原来眼泪是可以不由自主地流出来的。 毕业了 元一把自己包裹了起来,就像缩进茧里的蛹。

她选择了沉默。那两个人还不知道一切都已被她知道。

方天画戟继续来找元一,奉上一张热情的笑脸。元一对他冰冷而有礼貌。

方天画戟察觉到了,问:“你怎么了?”

“你自己心里清楚。”元一的声气冰冷至极。

方天画戟沉默了半晌,掉头走了,没有半句解释,连谎话也没编一个。其实元一倒希望他编一句谎话来解释。这让她心里更是冰凉。

芙蓉继续来找元一,元一也是冷冷地敷衍。她不想戳破她,戳破了,对自己只是耻辱,对两人都是难堪。

渐渐的,方天画戟和芙蓉都不来找元一了。

有好几回,元一又看见芙蓉和方天画戟亲密地走在一起。

好在,马上就要离开学校,大家从此各奔东西,各人过各人的去了,也许此生都不会再见。

这件事给元一带来的好处就是:她从此对交朋友极其的慎重,而对爱情,也有了畏惧和警惕之心。

这件事给元一带来的坏处就是:她终生再不能享受到,那种飞蛾扑火般、不顾一切、酣畅淋漓的感情了——包括爱情与友谊。

人生总是充满遗憾的,是吧?

还好,在这眼苦难的陷阱里,元一陷得还不深。她只要努努力,就可以挣脱。

上帝对那些善良纯洁的人,一定是仁慈的!

毕业即失业。元一也加入了这失业大军。

说心里话,元一并不想工作。没吃过猪肉也是见过猪跑的。职场人无奈又艰辛的故事常常传进她的耳朵。父母工作了一辈子,她也听惯了他们的报怨。

外婆就常常对元一说:“你爸爸妈妈也是不容易的。上个班,成天的被人管束着,连孩子也没时间带,家里有个事请个假也千难万难的。”

那时候的元一当然不能理解,更不能认同外婆的话。她觉得爸爸妈妈没有孩子的牵挂,过得舒服极了。

元一想:倒是外婆在农村里过得自由自在!要不,回农村去?外婆的老房子现空在那里,收拾收拾就可以住人。

只是,农村太苦了。种田可不是像说说这样简单。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是可以将外婆那样一个美丽娴雅的女子,打磨成一位满面沟壑、背驼腰弯、百病缠身的老太婆的。

最好是自己创业。可是这就更难了。一百个创业者里边,有九十九个会死得很惨,还有一个只剩下了半条命。

眼看着元一在家一天天地颓废下去,乔其纱和老公张黄不得不硬着头皮去求人。

人是好求的吗?人不求人一般高,甚至偶尔还可以骄傲地俯视一下他人。人一求人就矮半截,甚至会自贱到泥土里。

求了人回来,乔其纱和张黄的脸色就不好看。元一乖巧得很,知道这时节自己得夹着尾巴做人。她不可以犯公主病,不可以任性,说话做事都得小心些。

有一天晚上,元一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为父母做了一顿晚饭。把乔其纱和张黄感动得几乎掉眼泪。

一家人从未像现在这样同仇敌忾,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求职 元一的工作终于办到了八九不离十的地步。现在,必须要元一亲自出马了。

在元一眼里,暗夜中的这个小区显得阴森又恐怖。她极力压抑着内心的抗拒,跟着父母向着目标前进。

这家的女主人很是热情,和乔其纱又是拉手又是攀胳膊的显得极其亲密。

等乔其纱一家人落了座,女主人给客人端上了水果和干果之后,她便找了个借口关上门出去了。

乔其纱看着她的背影,脸上一副没有了依靠的表情。事已至此,她也只有硬着头皮独自应战了。张黄是个唯老婆是听的家伙,叫他来纯属是为了人多壮胆。元一更是不能指望。

还好,男主人态度很和蔼,看向元一的眼神如见了自家闺女一般亲切。

元一规规矩矩地坐着,脑袋里一片空白,既不紧张,也不着急,仿佛眼下这件事跟她毫不相干。她是那种事前紧张焦虑得肚子疼,事中又完全无所谓只听天由命的人。

只是,她实在听不惯乔其纱那些谄媚的话,她为她感到脸红。却又觉得母亲很可怜。她是那么骄傲要强的一个人,从来不对人说软话的,今晚只怕把她一辈子的软话都说完了。直说得连男主人都受不了了,脸上浮现出一丝鄙夷的神色。

元一只想立刻钻进地缝里去。

要不是男主人一句“你放心”让母亲闭了嘴,元一真担心她会说得闭过气去。

下了楼,坐进车里,乔其纱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喜滋滋地说:“总算了了一桩心事了。”

张黄这时候活泛起来了,似乎要把刚才憋了半天的话都说出来,一路上叽叽呱呱地说个不停,气得乔其纱一声怒吼:“你刚才怎么不说!”

于是,车内终于迎来了安宁。

元一上班了。她的工作是会计。这跟她辛辛苦苦学了好几年的专业八竿子都打不着。

乔其纱说:“丫头,知足吧,你这个位置还有好多人在旁边盯着呢!”

元一点点头,只觉得浑身虚软无力。

元一没想到,自已上班的第一天就得罪了最大的那个上司。

事情是这样的。当元一走进办公室时,局长以及主任都在那里忙活。他们正在拆开一个笨重的大箱子。旁边的人给元一做了介绍。紧张兮兮的元一红头涨脸地叫了一声“局长!”

没想到,她竟把主任叫作了“局长”,然后把局长叫作了“主任”。

也就是说,第一天上班,元一就把局长给得罪了。

后悔是后悔不转来了。

让元一去给局长道歉,那也是不可能的。

从此以后,元一开始领会,得罪了顶头上司会是一个什么下场。

从现在起,元一就要开始独自面对职场的险恶,人心的叵测,见识人性的恐怖。乔其纱和张黄再也不能帮助她了。事实上,再没有人能帮助她了。

人是群居动物。所以人只有在人群中才能获得安全感。但可悲的是,人恰恰在人群中才最不安全。因为纵观横观整个地球上的生物,只有人最可怕,人才是最危险的生物。

这一点,元一将在今后的岁月中慢慢领会。 骚扰 从上班的第一天起,加班就成了元一的工作常态。

其实哪有那么多的工作呢?但领导总是扔给你一些不重要的、微小的、然而磨人的事情。干吧,事情本身完全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唯一的作用就是消耗你的精力和时间,使你疲惫不堪。不干吧,那你还想不想干了?

这一晚,办公室里照例只剩下了元一一个人。

元一没发觉局长是何时进来的,等发觉时她吓了一大跳,忙连磕带碰地从椅子上站起来,眼角心虚地瞟了一眼电脑屏幕。还好,休闲网页已经被她小化了。

“局……局长,您工作这么辛苦啊,还没下班?”元一几乎是下意识地说道。她得让局长感受一下她工作的辛苦,她明知道局长上午来局里打了个照面就不见了。

局长和蔼又亲切地过了头,显见得不正常。“坐坐坐,你坐嘛!”

元一就坐了下来。

局长的一只手似乎很自然地,搭在了元一的椅背子上。

如果这种动作还不能引起元一的警惕,那元一就是个死人了。

元一心头呼呼呼火起。

就在局长的猪手摸向元一肩膀的那一刹那,元一像条游鱼一般滑出了椅子,站在了电脑桌旁。只在一瞬间,元一的表情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局长,这里安着监控哟!”局长有些犯糊涂,这丫头的声音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妖娆?

元一翘起一根手指,指了指墙角的摄像头。

局长不愧是个老手,一怔之下很快就恢复了常态。“不怕,我已经把摄像头关了。”

“您关摄像头做什么呀?”元一的声音显得好害怕。

“关了摄像头方便呀!”这男人真是恬不知耻。

元一恶心想吐。

“局长,您这可是打算骚扰我?”元一居然朝局长抛了个媚眼,这一点连她自己也没有料到,看来她的身体里同样也藏着个恶魔。

这老男人一见元一这副样子,早已魂不附体。“没错,小乖乖,我就是打算骚扰你!来吧,春宵苦短!”

元一往后退了一步,“您这样可不对呀,您就不怕您的情人小心心不高兴?”

局长愣了愣,这丫头,才来几天,连这个都知道了?

“有了你,我还要小心心做什么!”局长说着,已急不可耐地要扑过来。

元一往后跳了一步,手一伸,将办公室内所有的灯都打开了。顿时室内一片雪亮。局长拿手挡了挡眼睛。他正要说话,只听元一小声道:“局长,今天实在不方便,您来之前,我刚跟吴有通过电话,请他来帮我一个忙,这会儿他应该到了。”

局长大惊,一双贼眼骨碌碌四下里看。

“局长,我想吃街尽头新开的那家店的冰淇淋,明天晚上九点,我们不见不散?”

局长这才缓和了颜色,笑呵呵道:“没问题。”

可笑这老男人连一句话也不敢再多说,急匆匆开门出去了。

估计着他进了电梯,元一迅速收好放在抽屉里的录音笔,拎起她的小包包,飞快地向大楼另一侧的电梯跑去。

走在路上,元一的眼泪不住地往下滚。那个该死的老男人让她恶心又痛恨!为什么她想好好地打一份工这么卑微的要求都不得如愿呢?父母低三下四为她求来的工作就这样丢了!

只想安稳地在这个世上活下来,都好难啊! 战斗 这一晚,元一彻夜未眠。

明天,她将独自去面对那凶恶的敌人,没有帮手。她多希望能有一个帮手。她恨不得从床上爬起来,把父母叫醒,让他们给她出出主意,哪怕是些不中用的主意也好,那样的话,她心里总是会有一点依靠。

“人”这个字,一撇一捺,互相依靠着,才得安稳。这也是人这种群居动物的本性之一。无依无靠,总是有些凄惶的。

元一拼命忍住了这种渴望。她知道,此刻她将这件事说出来,将会引起一场地震。她不想看到爸妈气急败坏的样子。她更愿意等处理好这件事后再告诉他们。

这一夜,真是漫长!

直到凌晨,疲惫不堪的元一才迷迷糊糊地睡了一会儿。

她坚持着在路边摊吃了一点早饭。一切,都得处理得不露痕迹。

打听到此刻局长单独在办公室里,元一鼓了鼓勇气,走了进去。

局长看到元一,脸笑成了一朵烂菊花。

元一微微笑着,将手里的录音笔朝局长晃了晃。“这是您昨晚对我说的话。”

笑容在局长脸上僵住,继而变成狰狞。这个臭男人眼珠子骨碌碌转着,回想着自己昨晚说过些什么。

“你想怎样?”

“很简单。”元一拼命克制住自己的声调,“你有两个选择,一,给我一笔钱,我立刻走人,录音笔给你,并保证以后绝不来找你。二,我将这份录音抖出来,发布到网上。你自己选。”

局长先起身,走过去把办公室的门锁上了。

“你不可以威胁我。这份录音我肯定是已经备份了的,而且我父母已经知道了这件事。”元一淡淡地道。她语气很平淡,可她全身的热血都在沸腾。

局长已经放松下来。他狠狠地坐在了自己的转椅上,盯着元一,足足盯了三分钟。

元一努力控制着自己。

结果,局长喟然长叹了一声,甚至用一种愉快的嗓音说道:“你要多少?”

“三十万。”元一很利索地答道。

局长立刻脸色大变,从转椅上跳了起来。

其实元一根本不知道该要多少钱。她只在网上查了查,看看类似的案例中女主们都要了多少。她觉得这三十万应该很合理,可以撑到自己找到下一个工作,可以多多少少安慰一下失魂落魄的父母,又不至于狮子大开口,把局长逼急了。

可是看局长的样子,好像真把他逼急了。

其实元一还是嫩了点。她不知道这是局长故意做给她看的。

看他那副穷凶极恶的样,元一差点要弱弱地改一下口。好在她拼命扛住了。她故意以一种挑衅的目光看着局长,紧闭着嘴巴。

“小××(侮辱性词语,不便写出),你要想清楚,我捏死你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

元一笑了笑,“我知道。”她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现在是九点过五分,我给你三分钟时间。如果我得不到答复,可就走了!”

元一的策略奏了效。局长的眼色飘忽闪烁起来。

“行,你等着!”

“等多久?”

“你总要给我筹款的时间。”

“我可不过是只小蚂蚁,我还得找工作呢。今天下午六点,正好是下班时间,在这个点之前,我要收到钱。我的手指会准时按在键盘上,这个点一过,你可就别怪我了!”

元一雄纠纠气昂昂地走出了局长办公室,走出了这家她才呆了几个星期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