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雾来了》 第一章 狂暴之路 林牧正在车库改装他的爱车。

城内响起防空警报,令他心神一震,推起电焊面罩。

“HUM?”

电台内响起官方声音:“我们已将城市全部封锁,各位居民不必惊慌,关好门窗在家中等候下一步指示。注意,违令者直接击毙!”

林牧面容坚毅,留着小撮山羊胡,浑身肌肉扎实。身穿黑背心、牛仔裤,一双简单的工装靴。

他在这里改造跑车,是打算出去闯一闯。

大雾遮天蔽日,已持续数周。

关键雾里面有东西感染人类。

附近仓库、超市都被抢购一空,恶性案件也层出不穷,城内早就乱了套。

林牧要是继续留在城里,只能等死。

而且从官方的封锁势头来看,雾气只在这座城市蔓延。谁知道为了阻挡雾中的感染者,官方会做出什么事情?

林牧给车添加尖刺前挡板,窗户焊上铁丝网。

这样便可。

不必太多改装,只要充分发挥他这V8发动机的性能。福特SelectShift 10一体变速箱、NACA冷却风道、辅助发动机、后轴差速器冷却都是他以前飙车时自改的。

林牧对这辆福特野马尤为自信,后车厢内堆满了轮胎、轴承,各种替换零件。

他将电台调到军方频率,听到密密麻麻的枪声,便知道雾中疯子在和军方交战,隐隐约约还听到“核弹”字眼,看来不能再等。

拿上左轮手枪,林牧一脚油门冲上公路!

好在公路上没什么车辆,偶尔还能看到外出觅食的居民。

大雾严重阻碍了视线,林牧打开远光灯,一边狂摁喇叭,提醒行人避开。

那些来不及避开的,就是受到雾中生物感染的疯子,被撞飞数十米外。

有些疯子甚至跳上车子,林牧几个转弯,就将他们甩到轮下,碾成碎渣。

来到高速公路前的关卡,林牧灭掉远光灯,直冲过去!

哨卡前,十几个士兵端着长枪巡守,丝毫没有注意。直到引擎声轰鸣,他们才料到大事不妙了。

林牧一脚油门,速度直逼100迈。

“嘭!”

血肉飞溅。

三个全副武装的士兵连同路障被林牧冲上高速路。

高速路上因为军方封锁缘故,林牧畅行无阻!

偶尔有些车辆堵在这里,林牧尽量避开,来不及避开的就被他通通撞开。

因为军方频道被林牧偷听,所以他也得知军方将他的情况上报给上级。

“有人突破封锁,正朝着城外突围!”

“是辆全黑的福特野马。”

“格杀勿论!”

上级命令全城通缉,一旦看到林牧的全黑色野马,直接开火摧毁它。

到了高速公路的检查点,士兵果然早有准备,对着车辆倾泻子弹!

好在大雾遮掩,让他们没有从远处就开始射击。

林牧仗着车快,也是有惊无险地冲过检查点。

指挥官命令士兵们迅速集结,形成一个又一个临时检查点。

但林牧势如破竹,冲破所有堵截,那些铁丝、路障,甚至士兵都被他通通撞飞!

军方电台里,其他地方的军人也遭受大量疯子攻击,他们把这些受感染的疯子叫作雾人。

军方也渐渐难以招架,没想到雾人会突然冒出来一大片,商量好似的大举进攻。

他们也通过车牌号查询林牧身份。

听到林牧就是个普通老百姓,军方也下决心不能让林牧突破封锁,逃到城外。

军方开始往高速路上安置钉条来阻挡林牧的跑车。

“他妈的东西!”

林牧左车胎被扎爆,失控时将一个正在布置钉条的士兵高高撞飞,撞得他骨断筋折,七窍流血。

后面还有军用悍马在追击,不过林牧跑车性能好,将悍马远远甩在身后。

如今他们在公路布置钉条,也让军方的车子不敢前来追击。

才安稳一会儿。

就看见空中亮起数个光点,射出三枚导弹!

林牧车身被炸得东倒西歪,身后公路都倒塌坠地,发出惊天巨响。

是武装直升机!

连着数发导弹将前方道路摧毁,林牧却一脚油门,飞车而入。

重机枪扫射把前挡板扫得千疮百孔,车玻璃也给射得粉碎。

但林牧驾驶着跑车犹如脱缰野马,狂飙之下根本无法瞄准。

也在此时,武装直升机撞到路牌,尾部瞬间冒起浓浓黑烟。

“空中单位受损严重,重复,受损严重。”

武装直升机不得已返回修理,林牧也抓紧机会给车换胎。电台内士兵们的惨叫声此起彼伏。

由于林牧连续突破多个哨卡,消耗了大量人力物力,雾人已经冲破大部分检查点。

军方早已乱作一团,此时交由权限最高的将军指挥。

将军命令所有幸存士兵离开哨卡,统一撤退到城西防守。雾人中突然出现特殊感染者,这种感染者比起普通雾人强大许多,还有许多特殊能力。

正说着,林牧也遭遇到雾人群。

他们从侧面攻破哨卡,涌上高速路,一看见林牧的车子,顿时和疯子般涌来!

好在此刻,林牧也换好车胎。

他启动车子,冲入雾人群中!一直撞到车身映红,尖刺挡板上挂着许多雾人的血肉残肢。

这些东西失了心智,一个个悍不畏死。

忽然,有个高度腐烂的雾人抓住尖刺挡板,朝着林牧喷射粘稠液体!

好在林牧头戴焊工面罩,抓起旁边左轮枪,一枪爆头!

没死?

林牧朝着它脑袋打空弹夹,几乎贴身的距离,枪枪爆头!

可它就是没死,林牧左手猛打方向盘,一个急转弯将它摔进车底。

那腐肉气息几乎让林牧想吐。

等林牧开远了,才发现这雾人又摇摇晃晃地站起来。

竟然还没死!

难缠的东西......它就是播报中那些特殊感染者吗?

眼前时刻不容林牧想太多,下了公路,便朝山间隧道疾驰而去。

此时,电台内也传出将军的命令,他要所有士兵从城西往撤离点聚集,帮助人员撤离。

还有大量士兵与平民在城内,暂时无法脱身的士兵询问将军他们要何时才能撤离?

将军骗他们说,十分钟后会有第二次撤离。

但为了不让雾人扩散,将军已经下了沉痛决定,他将核平这座城市。

就在核弹爆炸前的几秒,全黑野马冲出山间隧道!

白光乍现。

巨大的蘑菇云升腾而起。

透过厚重的焊接面罩,林牧望着远方这恐怖一幕,有种逃出生天的畅快感。

可车内电台还在传出声音:

“雾人们朝着城外跑了,它们还没死!”

“啊?怎会的?”

“就连核弹也不起作用......”

将军的声音绝望而低沉:“准备迎接末日吧,孩子们。” 第二章 鬼雾魔影 林牧得好好考虑今后出路。

他想从电台探听更多军方消息,但听将军说道:“加密频道,接下来莫要走漏任何风声。”

之后只剩下杂乱的电流声。

后视镜里,丝丝缕缕的雾气正从山间隧道喷涌而出。

这些雾气扩散得如此之快!照这趋势,七天内就能笼罩最近的苏城。

林牧手动调到苏城电台。开始时那里并无异样,只是提及旁边的城市因为新型病毒被封锁,有些亲友困在城内,尤为担心。

直到火光冲天而起,苏城的播报员才意识到事情不简单。

迫于某些“不可抗力”,播报员很快停止播报,转而讲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转移民众注意。

看来苏城还未知晓这大雾的厉害之处。

或许失去军方遏制,雾中那东西早已四散开来,播撒迷雾了。面对这群核弹都杀不死的雾人,普天之下就没有安全之所。

林牧决定赶在大雾笼罩前去苏城补给物资。

空寂公路上,黑色野马朝着苏城方向狂飙而去。

去往苏城的周围都是崇山峻岭,这片广袤的原始森林保护区里面有无数毒蛇猛兽。即便有铁丝网隔离,几年以来,虎熊吃人的新闻还是屡见不鲜。

深夜。

圆月当空,将万物映照得一片惨白。

一头健壮的斑斓大虎正在潭边巡视着它的领地。

它像是闻到异味,鼻尖在地面嗅探着......

忽然大虎一惊!

它朝着树丛狂吼,而那里正有雾气渗透进来。

大虎弓紧身躯咆哮着,雾中冲出无比迅猛的巨大影子,吓得大虎瞳孔紧缩。

“吼——!”

林牧听到虎啸声,手不自觉地摸向腰间左轮。

他望向洞外。

过了许久,四周只剩下岩石滴水的响声,什么也没发生。

林牧实在太过疲劳,这种状态开车就怕出了意外。所幸在公路旁寻到一处石洞,把车子藏在路边树丛,就想好好睡一觉。

从改装车子到逃出生天,林牧已经连续两天两夜没合眼,困得不行。

——“忽、忽......”微风攒动。

火堆熄灭了许久,旁边还有林牧吃剩的牛肉罐头。

看着暗红色的余烬,林牧的眼皮子也越来越沉重.......

第二日,天色微亮,林牧就再度启程。

路过一处水潭,林牧正好可以清洁车身。车上的残肢碎肉过于惹眼,苏城的人还没见过这阵仗呢,林牧不想被当成杀人犯。这等腐臭气味,林牧也受不了。

等他弄好,忽然大风刮来,一股腥臭味儿直冲鼻髓。

林牧循着味道过去,只见大虎躯体被强大力量撕碎,肠子洋洋洒洒落了满地。

骨架沾着稀松肉块。大多数血肉和内脏都被吃了,只有它的一张残皮和半颗脑袋遗留在草地上。

许多虫蛆啃食着大虎躯体,大虎身上的怪味也让人恶心,想要呕吐。

一股寒意袭上林牧心头,此地不宜久留。

他赶紧开车离开。

一路上寒风呼啸,天空暗淡。

林牧紧锁眉头,气氛无比压抑。

天空昏黑如墨,却憋着一场雨,迟迟不发,叫人心烦意乱。

又入夜了,偏偏林牧车灯损坏。

当日事发紧急,林牧只带了主要零件,没考虑车灯。

导航显示离苏城还有800公里,路况比较复杂,晚上开车容易栽跟头。

即便内心焦急,林牧也明白关心则乱的道理。

所以还是吃点东西,休整一夜。

雾气在林中弥漫。

有某种行动迅捷的生物蛰伏于林雾之中。

这片从未有人涉足的原始森林,足有数万公顷,给一些群居动物提供了庇护所。

尤其是狼群。

狼非但是凶狠的食肉动物,而且精明狡猾。

更何况它们还是社会性动物,往往由二十头左右组成一个家族。

家族内体格强壮的担任保卫工作,首领是最勇猛的狼王夫妻。

遇到危险,往往是全族出击,毫不胆怯。

这狼后与众不同,浑身白毛,拖着大尾巴,时而流露出狡猾的神色。

狼王则是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狼狗。

此刻,狼群正在林中穿梭捕猎。

一只老狼落在队伍最后。

它伸出布满粗糙颗粒的厚舌,贪婪吮吸着河岸边的清水。

忽然间它闻道一股刺鼻气味。

顿时腾转身形!四肢牢牢抓紧地面、对准林间,气势汹汹地龇着尖牙!

雾又来了。

雾中,巨大身影猛然窜出!

老狼看清来客,居然惊到转身逃跑!可才刚撒开爪子,那黑影就将它淹没。

伴随着血肉飞溅的声音,无数狼嚎声此起彼伏。

又来了!

林牧昂起头。

他睡在车内,外面点着篝火。

林牧听到狼群不断发出的惨叫、怒吼.....

这次持续很久。

林牧瞪大眼睛,妄图从那惨叫声中听见一丝线索。

狼群飞速奔逃着!稍慢一步,便被咬到血肉迸溅。

还剩下十几头狼,它们你争我抢,终于跑到空旷地带。

狼王巴克怒吼一声!

登时,所有狼群围成一个圆圈,将幼崽和雌性包裹其中。

圈外雄狼眼珠爆瞪,吼声不断!

它们彻底发狂了,挑衅似地朝周围浓重的雾气怒吼!

而此刻,浓雾渐渐遮蔽月光,阴影如利箭般射出!

顿时一头雄狼从天灵盖被切开。

那强横力量直冲到狼尾,将它斩为两片!大脑、颅骨、内脏.....全都清晰可见。

鲜血洒到身旁野狼,它们居然吓得愣在当场!扯着舌头哀嚎!

林牧皱紧眉头。

哀嚎声依旧不断。

就这样,时间漫长地过去.....

一缕阳光照进车内。

今天阴云散尽,太阳也出来了。只是风声呜厉,肆虐着整片树林。

林牧刚要开车,就听到树桩后面传来异响。

他满头大汗。

从未遇到过这么有压迫力的野兽。林牧也是严阵以待,一只脚紧紧搭在离合,手指扣着扳机,骨骼都要爆出响声......

来了!

“呜?”一只狼崽跃上树桩,朝着林牧示威。

一看林牧的体型比它大,又屁颠屁颠地逃走了。走的时候脚一扭,颇为狼狈地撞在树上。

“去!”林牧朝它怒吼,那幼崽吓得涕泪横流,一下子跑没了影。

林牧听见天空大量鸟叫。

怎出来这么多乌鸦?

林牧把枪放回腰间,爬上巨树树干。

到了顶端,他一手撑住自己躯体,望向乌鸦聚集之地。

顿时,林牧面露惊讶。

林间空地血流成河。

即便隔了这么远,死去的狼群尸体也积成一个巨大血池。万千乌鸦甘之如饴,在那里享受血食。 第三章 夜惊 看来一直有可怕的掠食者如影随形。

它甚至能跟上跑车的速度。

大风呼啸!

成排的树叶被狂风切开,飞花落叶、沙沙作响。

林牧顶着狂风继续行驶。路上并未看到任何车辆,应是军队在前方路段还设有关卡,阻隔了两城之间的唯一通路。

空中三三两两的鹰鸟被血肉吸引,展翅而去。

林牧始终感觉如芒在背,时不时地望向后视镜。

傍晚时分,风势更为猛烈。

无数飞叶、残枝拍打车身,咚咚作响!林牧尽量调整车身平衡,免于侧翻。

200公里处。

林牧停下车子,远远瞧见前方道路被军方关卡阻隔。

都是厚重的水泥墙,没法强行冲破。周围也是错综复杂的树林,无路可绕。

林牧便将车藏好,由路边树林摸向关卡。

一下车,林牧便切身感受到大自然的凶厉。饶是他这样的糙猛汉子也差点被大风刮飞。

凶猛的气流甚至将树皮刮飞!林牧只有借着大树掩护,脑袋侧低着,手臂抵在额头,将全身重量向前倾,才能勉强迈出步子。

————————“吱噶!吱呀!”

长长的嘶叫声,使得林牧瞬间警惕!

他从树后探出脑袋,只见树叶漫天飞舞,不见任何异样。

眼前树枝吱嘎作响......

一块圆石也从山坡滚落,撞得粉碎。

原来是受大风影响,树枝剧烈摇晃而发出声响。

林牧长舒一口气。

那掠食者太过神秘,弄得他草木皆兵。

来到哨卡,林牧直接翻上三米高的水泥墙,进入其中。

果然,因为前线吃紧,这里的人手也被抽调进入城中设防,现在就是个空壳基地。

林牧将两边大门打开,他的车就能通过此地。

同时林牧也要搜寻一些物资。

枪支弹药林牧比较匮乏,若能找到就再好不过。

偌大基地里空荡荡的,林牧找到几个军用双肩包。正好背在身上,双手各提一个背包当作袋子用,方便许多。

找到枪柜,虽上了锁,但这种链式老锁很容易被砸开。

林牧一肘击碎玻璃,取出消防斧来。

他浑身腱子肉,两斧子就将锁链暴力劈开。

枪柜里边只有一把铁喷,单盒20发霰弹枪子弹,四枚震撼弹,两颗手雷。

估计全自动武器都拿去镇压雾人了。

麻雀再小也是肉啊,林牧将东西通通塞进背包。

忽然,林牧眼角余光瞥见有个黑影闪过。

他立即拔枪追出去。

远远看见有个人影跑向旁边树林,林牧大感不妙,那人莫非要跑去他藏车的地方?

于是当机立断丢掉所有东西,拿着左轮枪追出去。走时关闭关卡前门,免得那人驾车逃逸。

果然,那人也懂车子,没有钥匙就能将车启动。

林牧远远就听见汽车发动声。不多时他的黑色野马就从林中窜出,加速朝关卡冲来!

林牧立在公路中央,凝神瞄准.......

不能急,他就这一次机会。

眼看车子离自己越来越近......

一百米。

八十米。

二十米。

十米!

林牧连开两枪,第一枪打中那人胸口,第二枪将人爆头!黑色野马歪歪扭扭撞向路旁,“嘭”的一声撞停在那里。

林牧拉出驾驶座的死尸,是个女人。

看她蓬头垢面的样子,估计也是个快饿死的求生者。

不过她衣裤都给人撕烂,手腕脚腕都有捆绑的印子,膝盖处也满是青紫色的淤痕,看来曾经遭受过非人虐待。

在最初封城的两周,城市运转还算正常,第三周就开始崩盘了。

女人在乱世中免不了这种下场,甚至有些男人都保不住自己屁股。

可是这女人怎会跑到这里来的?

看她的穿着也非军方人员,如何突破军方严密的封锁?

林牧实在搞不懂。

莫非她是从苏城方向来的吗?可是苏城那里还没有大雾。

女人额头上的枪眼还在往外冒血,满脸死不瞑目的样子。

林牧注意到这女人后颈处纹着一朵耶利哥玫瑰,左手腕上还有断裂的手铐链条,链条处血迹斑斑。

血迹有些时日了,种种迹象都表明这女人曾遭受囚禁凌辱。

林牧“啧”了一声。

这女人既然想抢夺他车,被他枪杀也是罪有应得。他之前杀出军方包围圈,光撞死的士兵都有几十人,怎会在乎这些?

林牧拖着女人光脚,将她丢入树丛,扫些树叶草草掩埋了。

车子受损严重。林牧掀开前盖,冒着滚滚浓烟。

待林牧修理完成都已经傍晚,便干脆将车驶入关卡过一夜。

其间他也将关卡翻了个遍,找来许多防毒面具和滤芯、滤罐。想着这些应该能派上用场。

女人的出现让林牧意识到他的敌人不止是掠食者。

所以今夜林牧未再升火,而是用毛毯在帐篷内打地铺。

他的那辆福特野马被他塞得满满当当,除了驾驶位,几乎没有多余空间。

午夜,狂风终于停止。

林牧却横竖睡不着。

他望见一只苍蝇飞到车前挡板上。那苍蝇身躯肥硕,饶有趣味地搓着前肢。

林牧感觉是尖刺挡板的腥臭味吸引了它。

无论林牧如何冲洗,雾人的血液总是那么刺鼻、粘稠......那股气味挥之不去,如今还萦绕在他的鼻髓。

忽然,苍蝇身后蹦来一只跳蛛。

它隐匿于黑暗中,小心翼翼地接近苍蝇,那肥蝇稍不注意便遭了它的毒手。

林牧正盯着这微小一幕。

他双臂抱拢,整个人静静坐着。浑身好像拉开的弓弦,铁喷就放在他手边,上满了子弹。

偶尔一声野兽嚎叫,让林牧从梦中惊醒,左右瞥动。

那暗处的恐怖掠食者,实在令他疲于应对。

最难消除的就是恐惧。

别看林牧都在“睡觉休息”,其实除了第一日根本没有睡好。

他耷拉着眼皮,数次垂下,又数次惊醒。

这几日,困乏早已缠上他的每寸血肉。

林牧也渐渐地垂下眼皮......

——“噼啪!”

树枝发出爆响,好似林中经过一尊庞然大物。

林牧眼睛圆瞪,清醒过来。

只见朦胧的雾气侵入关卡,门缝、角落、天空......无处不在,如同梦魇的触手铺天盖地......

大雾来了! 第四章 暗夜之惧 嘶鸣再起!

声音尖锐,像是警笛声。

林牧瞬间惊醒!他举枪对着漆黑阴暗的帐外。不同以往,林牧都能闻到雾中的刺鼻气味。

它真的就在附近!

林牧如临大敌,额头渗满冷汗......他绷紧到了极限。

任何风吹草动,他都会毫不犹豫地开枪。

掠食者速度极快,嚎叫声、碎石声、抓断树枝声......极速朝关卡靠近!声音最终停滞在大门面前。

那黑黝黝的门前,巨爪摩挲着铁门,蹭出条条火星,紧接着就将大门斩开!

林牧此时已打开后门,他启动车子,开车便跑。

意识到敌暗我明,林牧只能赌一把,宁愿自己落个车毁人亡的下场,也不要留下来坐以待毙。

林牧脚踩油门,轻松冲出大雾,来到公路。

但背后大雾却好像追命的阎罗,紧随其后,极速扩散......

天空微微发亮,偶尔还能看见雾气中有个双足奔跑的巨大黑影,像是霸王龙一般!

只是比起霸王龙,它更为狭长,前爪也犹如六片明晃晃的腕刀,沿途一切都将被撕得粉碎!

雾气吞天噬地,居然将林牧前方道路也围拢起来。

而那掠食者不知用何方法,在浓雾里也能追踪林牧的位置。

前面就不是直路了。且不像地图上标注的那样,路段异常复杂,七绕八拐的,多是上下绕路。

按照那东西的体型,只需轻轻一跃,就能抄近路将自己拦截。

这样来不及跑到苏城去,林牧就要被它在此虐杀。

于是林牧趁着直线路段,一个急转朝向大雾,要和它拼一下。

嚎叫声离这里有百步左右。

阴风吹过,

雾气淡薄片刻,没多久再次凝聚。

五十步了!

林牧开始烧胎,随时都能冲杀过去。

三十步!

二十!

戛然而止。

又是这种该死的寂静。

忽然,雾中射出一道凶猛力量!正对着车身中间。

林牧一个漂亮甩尾,险之又险避开,路旁十人合围的古树竟被撕得粉碎!

参天古树骤然倒下,激起满地尘埃。

倒下的大树将林牧与那怪物隔开。

似乎也是大树倒下的动静,让那掠食者失去方向。

原来它是靠着听力。

林牧当即离开野马,背上各种武器装备,悄悄遁入树林当中。

林牧在黑暗中待久了,一双眼睛早已适应黑暗,在林中迅速奔跑着。

掠食者闻声而至,只一挥爪,林牧身后的树丛便被干脆利落地切开!

无所遁形!

林牧就这样被怪物紧紧追杀,身后枯树如排山倒海般碎裂。

关键时刻,林牧打开车载电台,一阵音乐响起“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

掠食者倍感诧异,很快放弃了林牧,转而一步步迈回公路。在它耳内,这猎物声音巨大,对它更有吸引力。

林牧也在此刻断定,这东西顶多就是只杀戮成性的野兽,自己绝对能战胜它!

林牧在另一侧紧紧跟随。

他始终追着那野兽,与黑影保持着一段距离。

越来越近,霰弹枪瞄准那东西像是头颅的地方......

“咯!咯!”

这枪居然是坏的,明明之前查看过并无问题。

可林牧的左轮手枪也早就打空子弹,如今只有背后的消防斧。

有它在就无法开车赶去苏城,被雾人追上横竖都是死,倒是拼它一拼。

林牧手持利斧,高高跃起,朝那巨兽劈砍过去。

“喝呀!”

怪物一声惨嚎,隐去身形。

只见林牧满脸都是粘稠的黑色液体!他脸上都是惊诧。

这东西的血居然是黑色的,闻起来果然很不好受。

林牧拼命甩头,将脸上黑液甩去。

等那东西恢复过来,林牧也赶回车内,朝关卡方向开回去。

他就利用直来直去的路段与掠食者拉扯。

每每等它快要抓到林牧时,林牧就一脚油门,将它远远甩在身后,如同遛狗。

拉扯之间,它再难压抑愤怒,忽然扯着嗓子朝天空吼叫!

霎时间,尖锐响声直刺林牧耳膜。

他痛苦地捂住脑袋,也朝怪物发出怒吼!

林牧耳朵竟渗出鲜血。

那吼声直穿心肺,让人痛苦得无法行动。

此刻,林牧终于瞥见雾中一团巨大黑影开始移动。

吼声越来越近,那身影也像一道黑色浪潮,要将人车淹没。

林牧倔强地甩动斧子,不让那怪物接近。

横劈竖砍之下,身边蹦出一道银色火光!

嚎声瞬间停止。

林牧很是吃惊。林牧身旁正是一块替换用的轴承零件,方才他胡乱劈砍,斧头砍中轴承,迸射出了银色火星。

怪物再来!

林牧高举消防斧,猛地砸在轴承上!霎那间银光大盛!

怪物退避数米。

怎么,它怕光?还是说......

林牧掏出打火机,直接点燃几团纸巾,将它们掷出窗外。一瞬间路旁的枯枝草叶便燃起熊熊火焰。

怪物哀嚎着,疯狂往后逃窜。光是几个呼吸间,那怪物便逃窜到百米之后。

林牧用树枝做了简易火把,森森火光驱散了周围阴霾。

林牧冷冷望着怪物逃窜的方向。

“可恶的东西,现在谁才是猎物?”

他要宰了这个怪物,以泄心头之恨!

当机立断,林牧迅速收集枯枝,浇上汽油制作了许多简易火把,就开车去追击怪物。

怪物不断奔逃。

林牧在后驱赶着它。每次它敢发出嚎叫,林牧便将燃烧的火把掷出!

怪物几次逃跑,都被林牧预判到,封死了它的逃跑路线。为了不让它逃走,期间还使用掉宝贵的四枚震撼弹。

眼看野马越来越近,怪物不由得转向开阔地去。

刚刚踏入,周围却腾起一道道火苗。橘红色的火光里,就是抄近道而来的黑色野马。

林牧点燃了周围枯树,火势愈发凶猛。连大雾都无法靠近灼热的空气,转瞬之间便化作白色的烟尘。

林牧高举火把!

火焰在地面形成一个圆圈,怪物被包裹其中,惨烈地哀嚎着。

火光将四周都映照出来,怪物却仍然若隐若现。

直到林牧投掷出火把!

顿时烈焰灼身,那巨大的掠食者才显现出样貌来。

身上的黑色液体像石油一样,难怪它如此怕火!难怪有着刺鼻气味!

手部利爪像是两米长的镰刀,而头颅则是鳄鱼样子。

周身都被黑液覆盖,看不清具体样貌。只见它在火焰中挣扎不断,一声声惨叫泣血,双爪胡乱挥舞着。

很快它就化作一个巨大火球,火柱冲天而起!

它的生命力异常顽强,足足烧了十几分钟才没动静。

火星飘过旷野。

林牧的脸被映得通红。

林中燃起冲天的大火,烟雾蒸腾飘散,哀久不绝。

直到火焰被河水截断,才停止蔓延,一切都归于寂静。 第五章 庇护所计划 随着皮肉灼烧殆尽,怪物尸骸内显露一颗血红圆珠。

这珠子火烧不透,拂去灰尘,也闪烁着摄人心魄的寒光。

林牧将其收纳进一个小盒内,或许这东西与雾人的感染扩散有关。

林牧随后检查出问题的霰弹枪。发现弹仓处不知何时爬进来一种白色黏菌,它蠕动时又像是海虫,每条都只有头发丝粗细。它们卡进弹仓、使弹簧错位,难怪打不出子弹来。

这黏菌状的小怪物们一到外边,竟从体内喷出许多雾气。

莫非这些小玩意儿就是大雾形成的罪魁祸首?

林牧将它们踩在脚下,想要碾死它们。

它们也没逃命,有些被碾出汁水,还要争先恐后地朝着放红珠的小盒爬去.......

林牧倒想看看它们想做什么,于是将红珠取出,放在它们面前。

不一会儿,这十几条小虫子就开始你争我夺。

它们没有牙齿,就将对手整条吞入腹中,场面极为残暴。

最终也只有三条较为粗壮的菌虫存活下来,其中一条率先够到红珠,趴在上边贪婪地吮吸起来。

它吸得肚儿浑圆,肚皮不断有红色流光闪烁,很快就长成手指粗细,甚至头部开裂,形成嘴巴一样的器官,长出许多细密零碎的牙齿。

大菌虫仗着牙尖嘴利,回首就将两名同胞残忍撕碎,尾巴还霸占着红珠。

林牧要将红珠夺走,它就昂起身子,如同毒蛇吐信一般威胁林牧。

“这么小,就这么凶。”林牧留它不得,一脚将其踢入余烬焚烧。

看来这血红宝珠像是怪物们的进化材料,如同仙人的灵丹妙药,可以帮助它们迅速成长,就是不知人类吸收后会有什么变化。

除掉掠食者后,周围的浓雾也不再扩散,停留在军方关卡往后两千米处。

太阳初升,林牧再次踏上旅途。

他解决心腹大患,心情不错。便打开苏城电台,听听城内变化。

“接下来带给您的,是一首许巍创作的经典老歌《故乡》。”

【我的心又一次被唤醒,

总是在梦里看到自己走在归乡路上!】

听到这里,林牧也有些感触。

其实林牧在苏城出生,十岁以前都是在那里度过的。

那是个多雨傍湖的古镇,一年几乎有七个月都在下雨。

只是林牧为生活奔波劳苦,印象中的老家也模糊了。自从他双亲去世以后,他的舅父舅妈就处处想占他便宜,问他借钱。一开始是几百、几千,林牧愿意借给他们。但突然借着外婆生病,他们问林牧讨要二十万住院费。

这钱林牧当然没有给,纵然那时林牧只有十六岁,也知道舅父舅母那些歹毒心思。林牧看不惯这种人,干脆就变卖家产,天高任鸟飞了。

不过林牧还是在苏城留有一处双层老宅,正好可以去那里落脚,采购物资。

电台音乐戛然而止,转而播报一则突发消息:“日前,又有数名少女探险直播时失踪,疑似遭到连环杀人魔绑架。其中一位议员女儿叫朱春丽,年龄20岁,后颈处有沙漠玫瑰的纹身.......”

林牧顿时眉头一皱,他不久前枪杀的那女人,后颈处就有耶利哥玫瑰的纹身。

这事居然和大雾无关,想必那朱春丽是从杀人狂手底下逃脱,所以才那样害怕。她将林牧也当作杀人狂同伙,才想着夺车逃走。

林牧重重捶了下方向盘。

说到底,林牧心里还是愧疚。

可逝者已矣,林牧再多愧疚又有什么用?

他拿出屏幕碎裂的手机。之前军方屏蔽了城内的电子通讯,还好林牧有反制手段,才让车载电台能够运作。

但手机没有合适的防屏蔽设备,所以成了砖头。

此刻开出这么远,手机也亮出5G信号,能够正常使用了。

林牧先拨通老伙计号码:“段惊涛......”

手机那头传来女人的柔声呓语,还有男人的欣喜之声,“我靠,林牧,你总算给我回电话了。”封城期间,段惊涛给林牧拨打了好几次电话,也曾亲自开车过去,但被军方拦截下来。

林牧道:“接下来的事情很重要,我要单独和你讲。”

段惊涛将身旁的几个女人支开了。他和林牧在飙车时相识,都对机械和车辆非常了解,干什么都很对眼,可偏偏嘴上都不肯承认,因为他们都觉得自己才是No.1。

直到两人飙车坠崖,受伤严重,在荒野相依为命。

两个犟种还是谁也不服谁,你手断了有什么了不起?老子腿还粉碎性骨折呢!最终逃出生天,两人才吐露心声,其实非常欣赏对方。自此拜了把子,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朋友间需要的并不是长久陪伴,而是默契的爱好。

他们每年都会聚几次,只是住的地方天南海北,在最南和最北边,往来非常麻烦。

但相互之间,说的话都很有分量。

段惊涛知道林牧是个坚实可靠的人,林牧也知道段惊涛鬼点子多。

林牧道:“之前没法通讯,是军方封城。”

段惊涛回答:“是了,听说你们那里有致命病毒扩散,你小子不会想把病毒传染给我吧?”

“去你的。”林牧将事情一五一十给他说了。

段惊涛默默聆听着,完全没有怀疑林牧。他知道林牧是个直来直去的人,很少开玩笑。

段惊涛问他:“那你打算如何做?”

林牧答:“去卡罗建立庇护所,如何?”

“那地方太偏僻了......建立庇护所倒是非常合适。”段惊涛曾和林牧、众车友在那里举办过漂移比赛。

是一座废弃城市,名为卡罗。

当地俚语语里,卡罗被形容为好地方。卡罗曾经位于九个怒族村落中,坐落在碧雪山的山脊上。

千年之前,乌蛮一族通过澜沧江,跨过碧雪峰,来到卡罗,便在这里繁衍生息。

他们被称为“怒蛮”,是碧雪山怒族的发源地。曾经,从大理到南韩的贡山,经过卡罗只需短短一日便可抵达缅甸。自那时起,卡罗就成了古道上一个重要驿站,车马油盐、女人酒肆,让这里空前繁荣。

因为此地位置特殊,国家从1912年开始便将国境内的怒族人组成边境大队,设立办事处和怒州府。越来越多的境外人、怒族人、和国内的背包客在这里和平生活。

直到1972年,因为卡罗地处碧雪峰半山腰,需要爬山下山,地形特殊无法修筑盘山公路,所以龙国政府拨款开辟江边道路。

这条道路横跨山脉,直接越过了碧雪峰,怒州府和办事处也迁移下来,移到此路的尽头。

曾经盛极一时的卡罗城就此没落,甚至消失在了地图上。

城市依旧是六十多年前的模样,但已经失去了以前的喧嚣,居民楼、百货公司、图书馆……所有的建筑都是空空荡荡。

甚至去各大电子地图上搜索,也根本查无此地。哪怕使用最权威的谷哥全球地图,他也找不到此地的实景拍摄。这谷哥地图一年一更新,称是囊括整个地球的实景地图,却也是没有记录此地。

废城卡罗年岁已久,许多上山的栈道损毁,本身又极难攀登。去那里建立庇护所自然是极为耗费财力的。

段惊涛还在犹豫,已经收到林牧打过来的八百万。

这些几乎是林牧的全部存款,林牧只留下一小部分钱财采购物资,助他抵达卡罗。

林牧说:“多囤积一些物资,要能够长期保存的,防潮也要做好。”

见此,段惊涛也不再犹豫:“林牧,你一定要活着来到卡罗,我会在这等你。”

“呵呵,你也别轻易死了。”

林牧挂断电话。

段惊涛的主职就是隧道工程师,父母开跨国公司,眼界很高。

由他负责打造庇护所,是再合适不过的人选。

雾气扩散到那里还需要很久,段惊涛有充裕时间建造庇护所。到时候钱财还不如厕纸,物资才是硬通货。

而且手机这东西,等没人维护基站估计也就报废了。

刚结束通话,林牧注意到身后驶来一辆老旧货车。 第六章 归乡 货车吱嘎作响。

通过后视镜可以看见驾驶座的精瘦男子,还有旁边一位美艳少妇。

林牧总觉得怪异,或许是这男子西装革履,有别于货车司机风尘仆仆的气质。

还有那少妇,双目无神,瞳孔涣散,感觉十分怪异。

那货车驶过时,精瘦男子瞥了眼林牧,笑着朝他打招呼。

林牧没有理他。

男子便不高兴,大有别车势头。那货车车厢哐哐直响,极为沉重,也不知车厢里边装的是啥。

林牧觉得男子比较可疑。

之前所在的城市已被核平,所以货车肯定停在路旁山林中。谁好端端的在荒山野岭休息呢?想到电台内的播报,那个亡命逃跑的朱春丽就从附近逃脱,眼前这西装男人是连环杀人魔的概率极高。

所以林牧也暗暗掏出霰弹枪,就在此时,男人像是觉察到林牧动作,赔笑似的主动停车,让林牧先过去。

这人鬼精鬼精的。林牧不能确定他是杀人狂,也就没有多管,朝着苏城而去。

却见货车内男人骂道:“他妈的狗杂碎!”

男人叫陆尔。

他抚摸少妇丰满的大腿,上下游走,一边怒道:“亲爱的,我不会让任何人威胁我们。”

原本,陆尔是平平无奇的玩具店店长。

他迷恋上了一位丰满少妇,但少妇对他并不感冒,他正苦于如何将这少妇搞到手,上天就赐给他绝佳机会。

是的,大雾来了。

陆尔靠近城外的玩具店,是第一批接触到大雾的。

在那里,许多人被雾气感染,开始无差别屠杀。

但对陆尔而言,他原本就是个享受折磨杀人的变态,反而在旁边拍手叫好。

看着孩子被雾人撕碎,少妇精神崩溃,陆尔却很开心。

陆尔趁机掳走少妇,用她发泄了自己的欲望。更是将其随身携带,充当玩具。少妇有个好处,就是不吵不闹,只要喂她吃饭,帮她屙屎,她就会机械性地动嘴。

期间,陆尔也见过一个小子,小子慌乱之中开枪打死了自己女友。

小子正愁如何与警察交代,陆尔告诉他只需要将罪责推给雾人就好。

但是雾人残暴,他们必须将尸体伪装成雾人干过的。

在陆尔的蛊惑下,两人和被枪爆头的尸体搞了一番。小子哪见过如此场面?边吐边搞,搞完后还补了一枪,把女友剩下的半边脑壳也击碎。

陆尔说:“这不行啊,做就要做到底。”

小子强忍恶心,将雾人尸体拖到女友的光屁股上,精神几近崩溃,跪倒在地。

欣赏完这一切,陆尔才满足地驾车离开。

在那时,陆尔就敏锐地嗅探到末日气息。天下即将大乱,陆尔却是丝毫不惧,反而暗暗兴奋起来,对于他这种人而言末世简直就是福音。

于是他在军方封锁之前就开车逃到山岭中的废弃建筑里,将那里改造成临时的居所。那里也是他罪恶的魔窟,这些日子被他掳掠残杀的女人已不知凡几。

陆尔也在等待机会,等着大雾弥漫进苏城,他也好劫掠爽利一番。

想着,他开动货车,直冲着苏城而去。

货车车厢内,无数女体如死猪般吊在钩子上,有些被砍了手脚,有些被剥去人皮,咣当作响。

等陆尔远远望见苏城收费站,他就停在路边不进去了,只等大雾来临。

但林牧却是急着进去。

收费员看着林牧战痕累累的黑色野马,调侃道:“您这是打仗去了?”

“路上遇到些状况,我赶着修车呢。”

收费员看着林牧身上脏兮兮的,又都是汗臭,非常嫌弃地拧着鼻子,“去去去。”

林牧进了苏城,按照记忆中的路线径直去往老家。

沿途变化很大。

原本都是独门独户的大院子,如今不少地方被推平重建,变成繁华的商业街。

沿街的梧桐树原本参天蔽日,夏日能为行人遮挡酷暑,如今却被修建得不成样子,像是风烛残年的老人遭受病痛折磨般无力。

路上稀稀落落的行人,倒是与从前很像。

前面是繁华街道,后边却是幽静公路,也是他们这黑松镇独有的氛围。

黑松镇多雨湿润,往来打工游玩的外地人很多,落户却极少。本地人更是对男女之事提不起兴趣似的,家家户户都是独子,更有甚者丁克。

在这偌大苏城之中,足足600多万人。黑松镇占了苏城17%面积,却只有两万常住人口,算得上地广人稀了。

来到记忆中的青石路,林牧却找不到自己那间老房子。

周围房屋已被扩建翻新。

他几经比对、查看地图,方才停在一栋阔气洋楼面前,他确定这就是自己屋子。

而如今改头换面,砌了三层,连门锁都被换掉。

能做出鸠占鹊巢这种事,除了林牧的舅父舅妈,还能有谁?

林牧不耐烦得按了按喇叭。

没人出来。

林牧就不停按,等了许久才出来一个骂骂咧咧的妇人。

“谁啊?大中午的吵吵嚷嚷找死呀!”那妇人见着林牧先是愤怒,而后一惊,最后变得不知所措。

林牧道:“王舅妈,别来无恙啊。”

那妇人正是林牧的舅妈王凤娇,年轻时候身段很好,将自己舅父迷得七荤八素的,也吹过不少耳旁风。

“大、大外甥。”王凤娇强颜欢笑,“你怎么来了?还没吃饭吧,要不要舅妈招呼你吃顿饭呀?”

“好啊,我觉得你将所有人叫过来为好。谈谈你们霸占我房子这么久,该如何赔偿。”

“外甥啊,这就是你不对啦。我们这是帮你看房子,毕竟你常年在外,房子空着也是空着。”王凤娇狡辩时候,林牧一脚油门撞破铁门,吓得王凤娇大声尖叫.......“哇,杀人啦!”

野马就停在王凤娇身前,林牧也从驾驶座出来。

王凤娇此时也变得极度嚣张,“呵呵,你这小杂种有贼心没贼胆,还是不敢拿我怎么样!”

王凤娇更是踏前一步,指着林牧鼻子:“你这小杂种,逃就逃了,连你外婆的葬礼都不参加,你这小畜生,白眼狼!和你那废物爹娘一样早点死......”

林牧将手高高扬起,一巴掌将王凤娇打飞。

“我爹娘岂是你这等泼妇能亵渎的?”

王凤娇口鼻生麻,竟然吐出几颗牙来,顿时哇哇嚎哭起来。“啊!还有没有天理啦,打人啦!”

哭叫声终于将屋内的林萧吸引过来,见自己媳妇遭人痛击,也是恼羞成怒。

但见来人是林牧,顿时眉头一皱。

林萧先将王凤娇扶起,而后背手道:“外甥,先去屋里坐坐吧。”

王凤娇双目噙着泪花,“他欺负我!你这个孬种,被人家欺负成这样子还不敢吭声?”

“你给我闭嘴。”林萧面色铁青,王凤娇也不敢再撒泼打闹。

他们进到屋内。 第七章 飘零人 房内装潢奢华,对于这点林牧倒不奇怪。

舅父一家原本和父亲做水产生意,父亲离世后,舅父接管了大部分生意。还借着父亲死讯,博得许多饭店老板这种老主顾的同情,趁机敛财,这几年生意应该越做越大了。

“外甥啊,不知你离乡后做些什么?”

林牧答:“开家修车店讨生活。”

林萧关心道:“生意不是很好做吧,你总不能这样得过且过混日子。”其实林萧是在刺探林牧底线,若林牧势大,他们可以把这房子的事情和平解决。若林牧没积攒什么人脉,那可就由不得林牧了。

林萧一家虽然不是权势通天,但和苏城局长关系很好。即便是他们侵占他人房屋,也能一拖再拖,恶心林牧。

林牧岂能不知这点?

在法治社会,房屋就是安身立命之本。有了房产才有底气,哪怕手足兄弟往往也要争到你死我活。但不久之后,一切都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舅父他们并不知晓即将到来的灾难。在大雾面前,还在争这蝇头小利,真是可笑。

只怕届时城内大乱,这房子送给林牧住林牧都不要。

林萧虎背熊腰,是个粗壮如牛的汉子,光是站着就很有压迫力。

只是岁月催人老,他忙于事业,体型渐渐变胖,大肚腩也跑出来了。

他笑呵呵地望着林牧,等待着林牧的回答。

林牧叹息道:“真是很苦啊,一年到头赚不了几个钱。”

“大外甥,你从小就对赛车很痴迷,这都是有钱人的消遣,你也结识不少富二代吧?”林萧询问。

“哪有。”林牧道:“我就是个平头百姓而已。”

听到这里,林萧面色不变,仍旧热情地招呼林牧吃饭。

林牧道:“这房子.......”

林萧却像是没有听到,命王凤娇去做饭,自己不断招呼林牧,完全不给林牧张嘴机会。

看来,舅父这是把自己当傻子了呀。

林牧感到可惜。

舅父不断试探林牧,林牧何尝又不是如此?

大雾封城的那几周,林牧见识到了人间炼狱,他也杀过人,被人暗算过,吃过亏。所以林牧也练就了一双狠辣的眼睛。

他光是盯着人的眼睛,就能知道这人是喜是悲,心里盘算着什么鬼主意。

如今,舅父满脸堆笑,可眼里尽是薄鄙与不屑。

仿佛林牧是高雅人士所鄙薄的低俗人等,踏入他们家门都是过错。

是啊,他们甚至觉得这是自己家,却忘了这里本是林牧的家!

林萧心疼地说:“大外甥,你这是怎么搞的?弄得浑身这副样子......”

“你也知道我喜欢飙车嘛,这是我和死党们玩碰碰车撞的。”

“诶哟,你也太不小心了。你们这么大人还玩碰碰车哪?”

“呵呵,就是跑车拉高速度撞着玩,多好玩哪,我下次多叫几个兄弟一起玩,这样才刺激。”林牧说着,林萧的眼光满是关怀,心里却直骂娘。

这不是个纯傻子吗?

林萧问:“那外甥你此番前来,是为何事?”他已猜到林牧绝非是那种多愁善感、回家看看的人。此次回来,必有大事。

“我在外边撞坏车子,离苏城近,我就回这修车顺便看看。关于房子,我也想着把房子处理了。”

听到这里,林萧顿时两眼放光。

这装修可花了不少钱,来路也不正,毕竟房产证上还是林牧的名字。

若林牧和他们死磕,他们断然讨不到一点好处。

如今在他看来,林牧就是个人傻钱多的纨绔,估计此事商谈一番林牧还真能将房子低价处理了。

林萧此刻倒是很期待林牧接下来的话。

林牧道:“具体事宜吃饭时谈吧,我还有事,差不多一个小时就回来。”

“好好好,都依你。”林萧此刻,俨然一副好说话的长辈模样。

“外甥啊,你先去洗个澡吧,舅父还有事情忙。”林萧一转身,脸色顿时变得极为不屑。

果然是个废物,想不到林家竟变成这样,看来祖上蒙尘啦。

林萧又深深叹息,自己儿子林动也是如此,比起林牧来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花钱大手大脚的,整日结交些狐朋狗友。

洗澡出来,空荡荡的客厅里就剩下林牧一人。

林牧感叹:“真不愧是老狐狸呀。”林牧之前说得如此离谱,林萧还能绷住。

若林萧来指责林牧,林牧反而还会对这个舅父尊敬一些。

但任由林牧这样腐烂下去,可见林萧当不起这个长辈,也根本没认林牧这个外甥。

林牧是好是坏、生老病死,与舅父早已没有任何干系。

几句交谈,林牧便看清事实。

原本亲戚一场,林牧临走时还想提醒一下,叫他们多加防备,也许能挺过大雾初期呢。

现在看来,舅父罔顾情谊,也没打算还他房子,就别怪林牧冷血无情了。

林牧先去前院将野马开走。

他的武器装备自然是藏好了,就藏在后车厢车座下面,用黑布胶带绑在座椅底面。

当务之急是修车。

林牧就近找了家修车店,让他们提供零件,自己用准备的备用零件修车。

有人帮衬,修车更快也更放心。

林牧顺便也给他车子升级一番。尖刺挡板重新披挂,更加坚固;车身直接加固,轮胎换成防爆。最主要的,就是给野马加长后车厢,虽然降低了性能,但是可以装载更多物资。

由于车子本身没有受到致命损伤,店内也都有对应配件,即装即用,40多分钟就搞定了。

修车师傅看着林牧的改装野马,惊讶道:“你这干嘛去呀?咱们要打仗了?”

林牧道:“你们要是信我就往北走,也许还有活路。”

林牧又买下许多零件,工具他都有,打算去家里慢慢改装。

他离开后,师傅们面面相觑。

“这小子是认真的?”

“傻X吧,不必管他。”

“疯子罢了,看电影看得魔障了!”

众人皆是不屑,唯有个老师傅回忆起林牧面貌,觉得有些眼熟,“那不是咱丫头小时候总一起玩的林家小子吗?”

回家泊车时,林牧看到邻居家有个女孩朝他打招呼。

仔细一看,正是从前的发小“王璐璐”。

当时她还光腚和林牧玩泥巴呢,如今一眨眼过去,都已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第八章 不好的回忆 “你是......林牧哥哥?”王璐璐有些羞涩。

林牧点点头,“是,好久不见。”

王璐璐笑靥如花:“中午好呀,咱们抽空聚聚呗。”

“可以。”

听着有些亲切的问候,林牧也未曾卸下心防。在那雾城里,同室操戈的惨景屡见不鲜,何况是许久未见的发小呢?

人心隔肚皮,做事两不知。

就算末日没有来临,也该谨慎一些。不然被人所害,自己都没资格去怪别人。自私自利,本来就是人的天性。

两人留下微信,最终敲定等林牧忙完后,就去街角的茶餐厅吃顿饭。

让林牧比较舒服的就是王璐璐没有问东问西。

现在许多人喜欢查户口。明明不相熟,恨不得就将人祖宗十八代调查清楚。

林牧非常厌恶这种人,所以林牧自己从不会查探别人。

若非必要,林牧是不会问起别人家庭情况的。有林牧这样的人做朋友,或许很轻松。他不会在意你身份如何,只要对脾气就行,不存在上下尊卑的关系。

林牧一推开门,舅父一家已来迎接他了。

包括他们的儿子——林牧的表弟林动。

显然舅父给林动做足了功课,林动对林牧也是满脸堆笑。只可惜林动装得并不像,甚至有些敷衍,三分笑着,七分像哭。

林牧道:“表弟你别笑了,我一听就脑壳疼。”

林动顿时有些怒意,但见林萧眸光一动,相互交汇,也就隐忍下去、并未发作。

这顿饭,他们讲的话不多。

林动最终用360万的价格将房子过户给林萧一家人,比市场价低了100万。而林动只有一个条件,马上将钱打给他。在他过户的时候,就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林萧大喜,就连王凤娇肿起的脸上也堆满笑意。

他们生怕林动反悔,主动提出带他办理流程。林牧也乐得如此,只是不能够表现出来,他必须表现得懒洋洋的,还要带些不情愿。

整套流程走完,也才下午4点多。

林牧也即时收到360万。

林萧笑道:“好外甥,要不舅父留你几天叙叙旧?”

“不必了,我还有事。”林牧答完就离开了。

林萧一家人顿时面色阴沉,“哼,傻小子!”

“他肯定手头紧,这样随便把房子卖掉,再想讨回来可就难了。”

“呵呵,白纸黑字,他还想抢?现在可是法治社会。”

只有林萧沉声道:“我总感觉这小子不太一样,身上有些秘密。儿子,你最近没什么紧要事情吧?”

林动在一旁抽烟,满脸不情愿:“我今晚还要去酒吧呢,老爹我.......”

“哼,你去盯着他。”林萧道:“去看看他忙些啥,有空打电话告诉我们。”

林动还想反驳。

林萧却说:“你不干,我就不给你钱花。办好此事,我马上给你二十万零花钱。”

林动顿时乐呵了,“哈哈,交给我。”

林萧嘱咐道:“那小子杀气腾腾的,你尽量别起冲突,有事就找何局长,也要记得通知我。”

林动摆摆手,也不知听没听完,已跟出门去。

“哎,这臭小子。”林萧直摇头。

林牧驾驶着全黑野马,最先做的就是去到黑松镇最大的百货商场采购物资。各类罐头、桶装水,纸巾将车厢塞满大半。

接下来他又光顾药店,弄了许多阿斯匹林、布洛芬、跌打药酒、碘伏消毒液......还有少量绷带和急救药物。一箱子治疗感冒咳嗽的板蓝根、京都念慈庵。还有肾上腺素和吗啡,这些东西保质期短,所以他就购买了几管而已。

最后,林牧来到体育用品店,搞些始祖鸟冲锋衣、山地靴。备了几套衣裤供他路上更换,都是防水防潮的。也顺便采购些质量过硬的登山镐、开山刀,求生匕首......

远处盯梢的林动早已看呆了,嘀咕着:“表哥这是做什么?是打算自驾游吗?”

感觉这些物资都够他游历全国了!而且这些东西价值不菲,光是那一件始祖鸟的冲锋衣都要4万多,林牧一下子买了四套。算上裤子,光这四套就要将近30万。

哪怕林牧刚刚得了这些钱,也不必如此挥霍吧?

之后,林牧还开车去加油站求购了几桶汽油,将所有地方都塞得满满当当。

其实林牧还想多备些汽油,以防不时之需。可他又不是三头六臂的神仙,哪里塞得下那么多东西?想到沿途都有加油站,林牧就尽量腾出宝贵空间给吃喝药物。

毕竟加油站到时候都是无主之处,自己想加油还不是随便加?可是吃的就不好搞了。他在雾城的几周,最缺乏的就是食物,也是因此他才决定铤而走险杀出重围。

等林牧离开加油站,林动看着更是纳闷。

还搞些汽油,路上加油不就好了?难道这小子要去雪区那种荒芜之地探险吗?

林动将情况报告给林萧,林萧也是一头雾水,道:“儿啊,你再盯着点,我觉得他此番异动必有缘由,而且是很了不得的原因。”

林动想到之前邻城的封控,“爹,你说这林牧会不会是逃出来的?”

林萧皱紧眉头,“你说他携带病毒?”联想到林牧来时的狼狈样子,林萧后背也被冷汗浸透。

林萧道:“这样,你先赶紧回来,随爹去探访何局长,看他知不知道什么内幕消息。”

“好。”

林动开车离开时,未曾注意旁边的小巷子里,林牧也在窥视着他。

“还搞跟踪这一套,倒是很警惕嘛。”林牧觉得舅父还是有些本事的。不过大雾末日过于离奇,也没活口,寻常人又怎会相信?

这时,微信传来王璐璐的消息:“林牧哥哥,你忙完没有?”

林牧打字:“忙完了,这就去找你。”

街角的茶餐厅倒是浓浓的回忆,装潢改变许多,老板却始终如一。

从前喝茶赠送的土豆肉松饼现在都变成限量版了,每天只卖一百份,还挺贵。

林牧喝下一杯黑咖啡。

忙完手头这一切,林牧也确实有享受这杯咖啡的功夫。

林牧率先开口:“王小妹,你倒是变漂亮了许多。”

王璐璐手指缠绕着发丝,有些害羞,咕咚咕咚地灌着奶茶。

她说:“我看林牧哥哥也是大有不同呀。”

林牧未曾注意自己的外表,他又不是明星。也从未注意自己其实很有女人缘。他不修边幅,也是爱和车子打交道,而非人。

可王璐璐看着如此英俊阳刚的林牧,比起那吴彦祖、彭于晏,更胜一筹啊。

他那山羊胡看起来非常有趣,王璐璐就想摸着试试手感,直愣愣地盯着。

林牧说话,打断了王璐璐的幻想。

“有没有小伙子追求你呀?”

“没,还没。”

王璐璐说:“这个事情......我们这黑松镇人少,而且我条件普通,人家也看不上啊。”

“我看王妹妹挺好呀,追求你的人应该挺多。”林牧在尬聊,想着如何委婉地提醒王璐璐。

之前林牧也注意到汽修店师傅们的反应,都把林牧那番话当耳旁风。要和王璐璐解释大雾末日,多半是不信的。

这时,王璐璐却捉住林牧结实的手腕,眼神中有些期许:“来我家做客吧。”

多年以前,王璐璐也同这样捉住林牧的手,“来我家做客吧。”

林牧却没有回答。他那时候正和舅父舅母闹矛盾,于是第二天就离开黑松镇,单枪匹马离开了苏城。

或多或少,皆有遗憾。

林牧点点头,“行吧。”

路过街角寺庙的时候,林牧也勾起一段不好的回忆。

黑松镇占地如此之广,就是因为有座“黄天荡”这样的大湖。

黄天荡湖水辽阔,水草肥美,是做水产的天然牧场。

林牧认为最离奇的事情,就是他父亲失踪了。

林父是某天晚上去查看水产失踪的,只找到了他的渔船。林牧他们一直没有父亲的消息。

不知道父亲发生何事,也不知道他是生是死,只有母亲掩面哭泣。

哭泣的泪滴犹如烛火,在庙里升腾起薄薄的熏烟。

每天晚上,母亲都会带着林牧去庙里诵经念佛。她是为父亲祈求平安,林牧是陪着她。

庙里的一切让林牧感到不安。

墙壁上狰狞的神龙与神仙斗法、水淹城关的雕塑,也让林牧毛骨悚然。

所以当母亲泪流满面诵经时,林牧就会溜到庙外找他朋友。

每次,林牧他们都会看见一群大鹅排队走过。

他和朋友、王璐璐坐在墙垛上,饶有趣味地看着这群大鹅。

看着它们走路的姿态,就能推测它们还能活多少时日。

林牧那朋友是个无父无母的可怜人。他平日里都在打稻场里生活,给人种水稻、采水稻,闲时也去打渔捕猎,所以对动物的秉性相当了解。

某次,他们看到有只大鹅走起路来东倒西歪,拖在队伍最后。

朋友断定这只大鹅是活不长的。

可能不久之后就会被宰杀,他们再也看不见它了。

这天夜晚,林牧睡觉时感到眼皮异常沉重,如同灌了铅一样。

噩梦悄悄地侵入他的脑内......

那条狭长的走廊,无数怪兽黑影尖啸着掠过,留下墙壁上奇长的影子。

那些恐怖的渎神之物,几乎让林牧发狂。

第二天一早,渔夫钓到一颗高度腐烂的“鹅头”。

显然,这只大鹅被残忍杀害了,还被分尸、吃掉了大半部分。

那正是林牧的父亲。 第九章 勋章 警车离开后,林牧回家参加父亲的葬礼。

他不知道是谁下的毒手。

林萧、王凤娇都来了,还有许多平日里叫不出名的亲戚。

甚至有些人是市里高官,西装革履的,另外两列队伍那些人身穿绿色军装,长相吓人。

纸钱飞舞,阴云密布.......长长的送葬队伍一直拖到街尾,那些目光看得林牧很不舒服。原本是要过完头七下葬的,可如今尸体高度腐烂,就直接钉进棺材里,不让人看。

全村宾朋都来为林牧父亲送葬,朋友也来了。

葬礼完成后,林牧和朋友躺在大柳树上聊天。

朋友却说,他知道是谁做的。

他遥指天空,那里乌云密布。

之所以云层如此厚重,是因为它们看见了凶手,黄天荡的频繁涨落也验证了这种猜想。

黑云袭来,狂风卷落。不一会儿就下起暴雨。

雨滴越来越大,从细细密密的点变成瓢泼大雨!

两人双手扶顶,狼狈而逃。

雨一直下,直到入夜仍然凶猛。气氛变得极为压抑,犹如厚重的管弦乐,音色却异常低沉......

这天晚上吃饭时,林牧与母亲谁也没有讲话。

墙壁上的狭长影子,更令林牧想起噩梦中的怪兽,压抑到了极点。

第二天下午,林牧的母亲上吊自杀了。

种种复杂的原因,才促成林牧离开苏城。林牧觉得再待下去,他早晚也会失踪的。

如此想着,林牧已载着王璐璐来到她家。

如果林牧是个平头小子,他还会对姑娘的闺房有些好奇。可如今看来,只是稍微干净些,也没多大区别。

写字台上还摆放着王璐璐张弓搭箭的相片。

林牧问她:“你进了大学,还有继续学射箭吗?”

“咦?”王璐璐愣了会儿,“我转学钢琴啦。”

“真是可惜。”林牧看着相片上的王璐璐,那时她留着短发,英姿飒爽,像个假小子似的。

她老师曾是奥林匹克的射箭运动员,拿过三金一银,实力非凡。

王璐璐走到钢琴旁,她轻抚琴键,坐下弹了一小段。

忽然,她悠悠说道:“这次,你也很快就会走是吗?”

“嗯。”林牧点头,他说:“马上会有致命病毒扩散。若你信我,也跟着逃离此地吧,一直往北走就好。”

但王璐璐却摇头,她说:“林牧哥哥,你不必用这样拙劣的理由敷衍我。我知道这地方对你而言是个伤心地,你自然不想多做停留。”

她这么说也没错。

黑松镇虽是林牧故乡,但林牧的爹娘都葬身于此,从小感受到的也唯有亲戚们怪异的目光。

直到王璐璐说:“其实,你父亲的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你什么意思?”林牧瞬间睁大了眼睛。

王璐璐翻开衣柜,从叠层下面找到一封手写信,正是林牧父亲林以南的笔迹。

拂去其上灰尘,林牧能看到“牧儿亲启”四个大字。拆开信件也只有一行字【希望牧儿你不要怪我,好好照顾你的娘亲。】

看着林牧满脸疑惑,王璐璐又开口说:“你走后,黄天荡大部分已经被填平了。”

林牧有些吃惊,那么辽阔的湖呢,以前也没有太多挖掘技术,如何能够说填就填?而这填平黄天荡,又和自己父亲有何干系?

王璐璐仿佛看出林牧脸上的疑惑,“其实是军方派人前来,五万军人和村民一起填平的。挖机用场不大,主要是人工填平。你一定好奇为何好端端的黄天荡非要填掉,要做如此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王璐璐继续说:“因为村里一直有人失踪,他们发现湖底洞穴有个不可言说的秘密。必须有人去关闭那东西......”

那是个十死无生的任务,但林以南做到了。

总之现在,黄天荡已经和平。

王璐璐又说:“你舅父舅母一家如此发达,受人尊崇,就是因为你父亲做出的牺牲。军方有补贴,将你家水产生意免费迁移扩张。苏城内有头有脸的人家都对你林家很是尊敬,就是因为你父亲牺牲自己,保全了整座苏城。”

林牧能感受到王璐璐言辞间的诚意,她讲的确为真话。

但林牧还是直摇头:“我不明白,我爹到底做什么了?他只是丢下我们去死,撒手不管了。”

“我亲自带你......”王璐璐还要说话,就被一声暴喝打断:“闭嘴!臭丫头!”

原来是王璐璐的老爹王晨回到家,他及时打断王璐璐,不让她讲下去。

林牧道:“伯父,这事关我爹死因,今日我无论如何都要知道。”

王晨见此也是叹了口气。

“爹......”王璐璐满脸错做事的样子。

王晨也很无奈,“你这孩子,罢了、罢了,我告诉你......那东西是从遥远星空坠落的......”

从此,黄天荡的湖面上总是飘着一层朦胧的雾霭。

村民不断失踪,随着事件扩大,也吸引来了军方。他们最终将那骇人之物锁定在河底洞穴,想要关闭那东西,必须进入那东西内部。

而那东西所散发的力量已将周围一切变成尸山血海,失去理智相互攻击,包括之前探路的一百名军队先锋。

他们打造了一条合金通道,直通洞穴。

但如今通道内部早已变得腥臭难闻,满是受到感染的军人怪物。

这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任谁去都是死路一条。

就此时,林以南站了出来。

他打过仗,水性又好,也熟识地形。

“军方给他颁布了一颗荣誉勋章,还给他拍照纪念。”

随着王晨翻找出老照片,林牧看得有些错愕。

照片上,林以南戴着防毒面具,提着81式老步枪,100发子弹,背着老式电台孤身而入。

王晨也不禁红了眼,“你爹是为了所有人去拼命,可我们一开始就把他抛弃了。”

进入舱门后,那唯一的出口就被焊死了。

没人相信他孤身一人就能杀穿重重阻碍,完成这样艰巨的任务。为避免那些东西跑出来,只有把门焊死拖延时间。

然而,林以南进去以后,雷达上的反应不久后便消失。

他成功了。

可是没有人记得林以南,就连林以南唯一留下的照片都戴着防毒面具,他什么都未曾留下......

听到这里,所有人久久没有说话。

没想到林牧竟被瞒了这么久,好一个林萧!但此刻,林牧也意识到严重的问题。

根据王晨所描述的,自己父亲曾在多年前关闭的那坠落之物引发过雾气。而如今这种种现象,是不是那东西复苏了?

林牧道:“伯父,我想去那里看看。”

“那是不可能的。”王晨说:“那位置是绝顶机密,我们并不知道。”

“是嘛......”林牧问他:“那你觉得苏城之中,谁有资格知道?”

王晨有些为难。

林牧道:“既然如此,我也不想隐瞒。那雾气又现世了,军方发动核弹都没灭掉雾中的感染者,我就是刚从那里逃出来。”

王璐璐惊讶道:“哇,那之前的火光就是核弹爆炸......”

王晨联想到之前林牧在修车店内的嘱咐,加上他也从小见过林牧这小子,知道林牧秉性如何。

所以王晨一咬牙,还是告诉林牧:“何局长一定知道。那时候他是军方辖管的小队长,知道许多内幕。现在他就在市中心的警局当局长。”

林牧走时,提醒他们不久后大雾就会来临,趁现在加固门窗,多囤积吃喝用品。

“等等!”

王璐璐喊停林牧,告诉他:“那何局长与你舅父往来密切,有些事情你要见机行事。”

之前王璐璐就看见林牧与舅妈的争执,也知道林萧他们霸占了林牧的家,所以觉得还是要提醒一下林牧。

同时,王璐璐也将那张黑白照片送还林牧。

“我知道了。”林牧将父亲照片收入胸前口袋,朝着苏城主干道长驱直入。

他现在十分怀疑那具腐尸并非他的父亲,去找到那个所谓的“何局长”,他的疑惑兴许能得到解答。 第十章 追问 看着渐行渐远的林牧,父女皆有叹息。

王晨说:“是我们所有人欠他的。”

王璐璐看到的,却只是一个少小离家的游子,想为自己父亲讨个公道。

王璐璐起身要走,王晨问她做什么去?

王璐璐答道:“没听林牧哥哥说吗?要我们多准备物资来着。”

父女俩商量片刻,决定王晨去租辆大货车,而王璐璐负责购买物资,到时将物资装进货车,方便随时撤离。

王璐璐在超市时遇到个可爱小女孩,小女孩非要缠着她。

那小女孩叫周可,父母是黑松镇上赫赫有名的大户,也与王璐璐沾亲带故,关系很好。

周可扎着双马尾,龇着一口大白牙,没心没肺地笑着:“王姐姐,和我玩捉迷藏吧。”

见周可紧紧抱住自己,王璐璐俯下身来,温柔抚摸着周可头顶:“可儿,姐姐还有事。”

这时,一名两米多高的巨汉推车而来,陪笑道:“让你见笑了。小可,别耽误姐姐。”

说罢,他单臂将周可揽住,周可坐在他臂膀上,如同一只金丝雀。

那巨汉是周可家的专用厨师秦万达,40多岁,大家都管他叫达叔。

身为一名厨师,达叔也是个大胖子,350斤加上如此身高,站在人前如同一堵高墙。别看达叔长得如此吓人,为人却很和蔼,更将周可视为女儿。

这其中也有着一段悲惨往事。

达叔本是苏城远近闻名的厨师,擅长苏帮菜。某次他去参加厨艺比赛夺魁,达叔的妻女便赶来为他庆贺。

谁料途中达叔妻女遭受车祸,是一辆重型皮卡,现场惨不忍睹。

这场意外也让达叔一蹶不振,整日浑浑噩噩,工作事业一落千丈,更是被强行辞退,彻底沦为了街头流浪汉。

他有家也不回,整日买酒喝,累了倒头就睡。体重更是一路飙升,超过400斤。

不久之后,因为看见有个小女孩落水,达叔不顾性命地将女孩救上岸。而这女孩正是周家的千金周可。

为了报答达叔的救命之恩,周家收留了达叔,留他做家庭厨师。达叔也是一眼就对周可产生感情,将她视为自己失去的女儿。

可以说,周可就是达叔的精神寄托。达叔无微不至地呵护着周可,俨然将她视如己出。

此刻,王璐璐看着他们也在犹豫,要如何同他们讲大雾之事?

达叔看王璐璐有些异样:“怎么了,王家小妹?”

王璐璐说:“达叔,你多采购一些食材吧。我听说邻城有人逃到这里来了。”

达叔大惊,“那人是不是带着传染病啊?”

“嗯。”王璐璐点头。“所以为了你和周可着想,最好是多准备食物和纯净水,也让你们家的保镖多加注意。”

“谢谢提醒。”达叔打电话通知周家佣人帮忙采购、做好防护。

对于周家而言,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根本不需报备管家。但达叔照顾周可非常细心,容不得些微瑕疵,所以还是将事情上上下下全都交代完毕。

之后,达叔却遇到一个问题。就是家里只剩下一个女佣人,有些照顾周可的事情男人可能不太方便,达叔便询问王璐璐:“我们缺人照顾周可,能不能......”

“好。”王璐璐很快答应。首先她家重要物资都会装进货车里,随时都能开溜。要是去到周家庄园,离北门很近,随时都可撤离。

其二,周家庄园人手充足,光保镖团队就有30人,算上管家、佣人,也是超过50人的小团体。这不是临时集结起来的散兵游勇,周家家主出手大方、待人亲和,所以这些庄园里生活的人知根知底,关系都不错,也没有偷鸡摸狗、眼红暴虐之辈。真要大雾来临,这些人都可以成为坚固的后盾。

其三,也是最重要的。

作为叱咤风云的人物,周家家主必然掌握最新消息。情况一旦有变,就会带着周可离开。王璐璐跟随他们,肯定比盲目乱跑要好。

王璐璐道:“我还有些事情处理。等忙完后,我和我爹都来你们家住可以吗?”

达叔笑道:“当然没问题。庄子太大了,还有三十多间房空着呢,平时瘆得慌。代我向你爹问好,我还有事做就不打搅了。”

“嗯,再见。”

“哈哈!王姐姐晚上我和你一起睡哦!”周可嘻嘻哈哈地笑着,笑声渐远......

王璐璐也不忘给林牧发消息:我去靠近城北的周家庄园避难了,如果有事可以来找我。

而此刻,林牧根本没空看手机。

他来到警局,警员却告诉他不久之前局长带着一家子出去旅游了。

林牧有些激动,拍桌询问:“你说何局长去哪旅游了?”

警员吓了一跳,“诶哟,你干嘛!只有我审犯人,怎么弄得你来审我一样?局长要去哪里旅游我也不知道啊。”

林牧多了个心眼,问警员:“那你们局长开什么车子出去的?”

“额,是房车吧。”警员说到这里,满脸羡慕之情:“那房车老气派了,还是双层的,估计要不少钱吧。”

林牧此刻也知晓了何局长意图。

何局长果真知道内幕,也想长途跋涉去往某处避难。

林牧又问:“何局长什么时候出发的?”

警员却是不乐意了,“你问东问西干嘛啊?何局长是你什么人?”

林牧答:“我不但是局长侄子,他还欠我几个亿的工程,你说我是不是很窝火?”

“额。”警员眼珠子滴溜转,显然林牧若是如此身份,他也是得罪不起的,连忙讨饶道:“刚才说的您别往心里去,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只是何局长我也开罪不起,万一他问是谁泄密的......”

“你放心,我不会说。”

“啊,这就好。”警员道:“何局长昨晚从北门走的,走的时候还嘱咐我们担待几日,要把警力多布置在南门巡逻。还要我们人人检查配枪,不准不带。”

看来这何局长还有良心,但不多。

北门的国道错综复杂,有十几个分叉路口。想去追何局长,估计也难以追上。

眼看林牧还不走。

警员堆笑道:“您还有什么事?”

林牧问起连环杀人魔的事情。

警员也是面露无奈,道:“目前咱们完全没有头绪。只得到一些脚印,可以判断作案人员身高在1米89左右。”

林牧回想起大货车内的陆尔,个子好像差了很多,陆尔也就1米78的样子。

“还有吗?一些细节点的。”

警员回答:“我们只是推断。因为犯罪现场有泥坑,所以我们按照脚印深浅,步伐差距,采用对比法决定犯人的身高体重。最终测试发现犯人身高起码有2米42,300多斤,显然这种身材的犯人是极少的,所以我们觉得犯人那时背着受害者。”

“这样的话,就要减去受害者的体重。我们在档案库找到了受害者的资料,减去其体重,最终我们得出结论,作案人员应该身高1米89,体重208斤。”

林牧若有所思,这犯人与陆尔的形象很不相符。

陆尔是个一米七八的精瘦男子,莫非自己看错了?

既然如此,林牧也没法多想。他走到侧旁,现在万事俱备,也只差着何局长的去向了。

正此时,却见警局门口,林萧匆匆忙忙地踏进来。

由于太过匆忙,林牧又在侧旁,林萧也是完全没有注意到林牧。

他来这里做什么?

林牧的直觉告诉他,要跟着看看。 第十一章 暴雨前夜 何局长早有交代,有专人将林萧领进接待室。

他们交谈一番,门外林牧听得真切。

林萧暴怒:“姓何的跑得倒快!怕不是嗅到什么风声了吧?”

“哎,您也消消气,您也可以带着家人暂避风头呀。”

“我能避早就避了。你知道我在苏城有多少不动产?还有临近黄天荡遗址的那块湖,养殖密度很大,几天不投食就要死掉十几吨鱼虾,谁来赔?”

看来,自己舅父还不知晓大雾之事,只是觉得某种灾难来临。

门外林牧摇摇头。

自己这舅父一向精明,怎遇此事就婆婆妈妈的,那些钱财还不如自己性命重要吗?何局长手里的钱要比你林萧多几何了,还不是照样拖家带口跑了?

林牧瞥见局长办公室也在这层,或许是走时匆忙,门未上锁,林牧直接拧开门把手。

办公桌上许多玻璃瓦罐,浸泡着动物标本,看起来着实瘆人。两列巨型动物标本,有河马、有狮子、有老虎,全都栩栩如生,怒视着林牧。

看来这何局长还是个标本爱好者。

桌上还有打印出来的文件,林牧一看日期竟与父亲失踪的日子对上了。文件上标注了三处地点,与林牧记忆中吻合,都在黄天荡。

看来,这份文件就记录着当初的大雾事件具体地点。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林牧将文件拍了照片,忽听到门外脚步声传来,便不慌不忙地躲到河马标本后头。

见林萧也偷摸着进来了。

林萧走到办公桌旁,手朝着桌底摸索,忽然“轰”的一声,书架扭转过来,那里竟然是个密室!林萧进入其中,书架再次扭转,看不出些微痕迹。

林牧在外等了几十分钟,方才见到林萧从内出来,手中捧着一个透明盒子,盒内有颗红色珠子发出微光。

林牧心头一凛,这便是之前自己从掠食者体内发掘的珠子。只是比起那颗,眼前这珠子非但更小,红光也显得微弱,没有掠食者珠子那般摄人心魄的明光。

等林萧离开,林牧依葫芦画瓢,也打开密室。

内部空间不大,有许多研究日志,最引人注目的则是墙上的地图。

所有路线都汇聚到一片湖泊。

那要朝着苏城一直往北走,是去往废城卡罗的必经之地,只不过卡罗更远。

而这湖泊名为惊澜湾,湾道通海,比起全盛时期黄天荡稍逊一筹。

看来,是早有人在惊澜湾建立庇护所。

在湖上建立庇护所倒是个很好的想法,可以避开大部分雾人感染者。

但是雾人也在不断进化,天知道是不是会出现水栖雾人?水上庇护所虽能隔绝大部分雾人,但也封死了自己的逃脱路线。一旦遇到特殊感染者,想要逃走可就来不及了。

林牧觉得还是要在卡罗建立庇护所,一来那里地势险峻易守难攻,二来人烟稀少,不会被人惦记。只要有物资,他们就能撑过十年。

雾人到底如何形成的?

十年过后它们会被饿死吗?还是自相残杀?

它们又会不会繁殖了?

林牧在雾城都忙着挣扎求生,对这些不甚了解。如今在这里读过局长的文书资料,他对雾人有了全新看法。

原来自从黄天荡事件以后,军方就展开过对雾人的研究。

雾人是被寄生的,有种细细密密的“雾虫”会钻入人的五脏六腑,最终会有“主虫”逐渐控制人的运动神经,将人支配。

这些虫子的形态也是千奇百怪,有些如同四只脚的螃蟹;有些会在蛋形态植入体内、破胸而出;有些像胎儿一样汲取着母体营养;有些像是林牧之前碾死的菌虫,在人体内筑巢孵化,相互吞噬,胜者为王。

林牧感叹,难怪无法杀死!他曾经朝着高度腐烂的雾人打空弹匣,六枪下去,枪枪爆头,那雾人也不死。甚至连核弹都无法摧毁雾人.......原来那并不是“人”,它们只是被控制的躯壳,行尸走肉一般。

雾人是无法离开迷雾生存的,超过几分钟就会死。

开始时,只有进入黄天荡捕鱼的渔民会失踪。

但随着时间推移,有些特殊品种的“雾虫”能够自己产生雾气,于是它们便能够离开大雾区域猎杀。

是了,林牧遇见的黑夜掠食者正是如此。

大雾本身也会极速扩散,除非遇到雨天,才会消解。可惜雨水并不会将雾中的物质驱散,雾人们都躲进建筑物、洞穴里,一旦大雨停止,又会出来。

黄天荡事件,就是趁着暴雨进行武力镇压,剿灭了许多受感染的雾人村民,才遏制住感染。

房间内原本还存放着红色宝珠,就是被林萧取走的那颗。果然如林牧所料,是汲取进化的材料。

按照资料上所说,人类将其吞服,只有极小概率会继承怪物的特殊能力,更多时候会沦为介于雾人和人类之间的混血种,这时候的“混血种”像雾人一样丧失理智,可他未被感染,因此雾人也会攻击混血种。

这红珠就不是给人类吃的。雾人吞服,则会有大概率融合能力,偶尔能看见雾人之间相互残杀,吞噬进化。

房内资料仅有这些。

林牧虽然没有找到何局长,但是目的也达成了。

大雾即将来袭,林牧没有撤离,反而驱车朝着黄天荡的目标地点而去。

若不解开林以南生死之谜,林牧睡觉都不安稳。这曾经沦为他噩梦的故乡,他饱受折磨却难以放下的故乡......一定要做个了断!

夜幕低垂,乌云密布。

仿佛随时都会下起暴雨来。

周家庄园内,许多保镖在外围来回巡逻,而主屋里边却是一派祥和。

周家人围坐在餐桌上。

周家家主也就是周可的父亲,他笑着说:“大家别客气,吃吧。”

周可一家三口、达叔、管家、还有新来的王璐璐正在享受美食。达叔做了满桌子山珍海味,用以庆祝周家鲜有的家人团聚时刻。

王璐璐只觉得周家家主的反应过于平淡了,莫非他没得到消息吗?

周家家主面朝王璐璐,道:“还适应吗?小女要麻烦你照顾了。”

“我会尽心尽力。”王璐璐一边也旁敲侧击:“这次病毒泄露,不知有何打算呀?”

周家家主正欲回答,一声惊雷!

随着雷声,手底下人慌慌张张跑进门,说门口有许多人打起来了。

所有人立起来,王璐璐只看见门口乌泱泱的人,伴随着雾气飘散而来。

许多保镖倒在地上就被团团围住,不知生死。

周家家主带着妻子出门主持大局,达叔立刻抱着周可上楼躲避。

王璐璐见此也从后门离开,去宿房区寻她父亲王晨。

“我怕!”周可哭闹着,达叔不断安慰她。

达叔见着门外人群将周家夫妇淹没,也是冷汗直流。

不行,不能上楼了,那里的门太脆弱。

对了,可以去厨房!

厨房大门是铝合金的,柜门也很坚固,只要去到那里.......

但人群已经冲破大门,他们双目充血,嘶吼咆哮!一看见达叔就蜂拥而来。

达叔单臂将周可举高,一边将人群踢飞。

他慌忙将周可抱进厨房,锁上厨房大门!可自己却被这些疯子又踢又打,还咬掉胳膊上皮肉,血流满地。

等关上门,达叔将周可锁在碗橱里,这碗橱柜为防止幼儿玩闹造成悲剧,是可以从内部打开的。

达叔匆忙处理伤口,一边说着:“别怕,小可!你信达叔吗?”

周可一边哭着,一边点头说:“我信达叔,你比爸爸妈妈还要疼我。”

“那你一会儿听到什么都别出声,心里数完10000下才能开门。我这就去救你爸爸妈妈!”

达叔拿起砧板上两把菜刀,怒喝一声,打开厨房便冲向人群。 第十二章 血雨 菜刀上下翻飞,残肢乱舞。

达叔所过之处,杀得这些疯子人仰马翻。可这些疯子却是越战越勇,将达叔打倒在地,一拥而上!

达叔被他们剖骨挖髓,眼看着就要支撑不住,忽然想到周可,爆发出死力,将这些人手脚砍碎!地上都是浓稠血浆,达叔脚底一滑,栽倒在地。

屋内这批疯子已被达叔一人砍杀殆尽。

他已砍杀三十几人,或许五十人,可对方毫无惧意,完全是疯了!

达叔看着门外不断有人影涌来,顿时感到无比乏力。

这时候,却又是一声惊雷!

“轰隆隆!”

大雨倾盆而下,雾气瞬间溃散。

那些还在赶来的雾人见此,就近寻找躲避之处,没有继续进攻庄园。达叔终于得以喘息,可是他早已用尽力气,看着身上缺一块少一块的血肉,甚至能看到血糊糊的内脏.......

满地血浆里,居然有线虫一般的物体在蠕动。

千百条线虫朝着达叔的肥胖肚子汇集过去,钻入他身体里,而达叔浑然不知,他渐渐闭上了眼睛。

“9998,9999,10000。”碗橱内的周可睁开眼睛,她刚好数完了一万下。

悄悄推开碗橱,厨房内空无一人,只有窗外沙沙雨声。

“达叔?爸爸?妈妈?”周可小心翼翼地踮起足尖,不敢发出太大的脚步声,她刚走出厨房门口,就吓得摔倒在地。

满地鲜血残肢,还有些血甚至喷射到墙上、天花板上。

天花板上的血“啪嗒、啪嗒”落在地板,周可鼓起勇气,站起来经过这滩血池。

“......达叔?”

她并未看到达叔踪影,达叔先前不就已经力竭倒在厨房门前了吗?

可这里只有雾人的尸骸,没有达叔。

周可的脚丫全是血,黏糊糊的,也让她恶寒到了极点。

她走出主屋,看见自己爹娘的残肢,顿时捂住小嘴。她深呼吸几口气,想要强忍恶心,但还是“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她扶着大门,一直将胃里青黄之物都吐个干净。

“大家......都不见了。”周可喃喃自语,她一个小女孩,手无缚鸡之力,也只能哭着回到屋里。

周可走过客厅,看见餐桌上还堆满了食物。

明明就在三小时前,他们一家人还在欢快地聚餐,爸爸、妈妈、达叔还有王姐姐都在......

对了,王姐姐!

周可曾看见王姐姐从后门离开,应该是去庄园后面的住宿区了。

平常那里是招待旅客、住佣人的地方,周可老去那里玩,对地形非常熟悉。她想着可以去找王姐姐......

天雷怒降!

周可吓得抱住脑袋,借着雷电之威,她看见熟悉的身影站在墙角,惊喜叫道:“达叔!”

达叔立在那里,高大的身躯如同一堵墙似的。

他浑身浴血,双手提着两把菜刀,明晃晃的刀身格外亮眼。

达叔一时间没有回答。

周可再看,发现达叔脚下有许多碎肉残肢,还传出“吭哧、吭哧”的咀嚼声。

电光闪烁!

借着雷电之威,才看见达叔将身躯慢慢转过来。

周可步步后退,“哇,达、达叔你怎地变成这样了?”

而达叔则是眼露邪光,朝着周可步步紧逼。

他高举两把屠刀,将周可扑倒在地,一顿砍杀......

场面极为残忍,窗外雷电交加,窗内周可的惨叫声无比凄厉。

她没想到,平日里那个温柔和蔼的达叔,那个疼她如此的达叔,竟会成为杀害她的凶手!

达叔眼中爆满血丝,如同狂暴的野兽,两把菜刀誓要将面前一切剁碎!他那枯白色的眼球挣出条条血泪,仿佛达叔还活着,对自己杀害周可的罪责无比愧疚。

可他无法控制!无法控制呀......

可怕的雨夜。

王璐璐在住宿区附近躲着,她看见雨幕中那些雾人撤退了,就觉得事有蹊跷。莫非这些疯子是怕雨的?还是说雨水驱散了雾气,那些疯子才离开了?

之前王璐璐一直躲藏在草丛里,她没有盲目地冲进住宿区,怕给疯子看见。

现在,她就要抓紧这来之不易的机会。

王璐璐打开住宿区大门,紧接着便去寻她老爹。

王璐璐之前也发消息、打电话,但王晨始终没有回应。王璐璐也暗自觉得自己老爹是遇上不测了,便拿起铲子,在住宿区小心翼翼地挺进.......

“啪”的一声,电力停摆。

走廊灯光全灭,一下子无比昏暗。王璐璐走过房门时,忽然被黏糊糊的东西抓紧房里,死死捂住她的嘴。

这时才听见“女儿”的呼唤声,一看自己老爹王晨正用满是鲜血的手捂着她嘴。

王晨做了个噤声手势,腿脚骨折,脏器外露,正奄奄一息地躺在房内。

王璐璐眼含热泪,紧紧抓着王晨的手:“爹,你别放弃......”

王晨却说:“小心,黑暗!”便再也没有气息。

如此严重的伤,或许就是硬撑着一口气要告诉王璐璐多加提防。

“爹。”王璐璐擦干眼泪,拧紧眉头。

她定要好好活下去,给自己老爹报仇!

王璐璐将王晨双目合上,迈出房门。走廊上依旧漆黑不见五指,但可以听到些微动静,好像就在走廊的另一端逐渐逼近......

一种滑溜溜的感觉,像是鱼鳍游动的声音。

王璐璐想到父亲的嘱托,干脆退到门外去。她和王晨准备的货车就在周家庄园外围,如今暴雨将雾人都给驱散,已经畅通无阻,还有什么可以阻挡她?

王璐璐想到周可,经过主屋时往里瞥了一眼。

就这一眼,让王璐璐一阵眩晕,吐了出来。

透过客厅窗户,可以看见周可被大卸八块的样子。王璐璐还记得周可扎马尾用的樱桃装饰,如今那樱桃装饰烂在血肉泥尘里,像毛毡烂泥似的,腥臭难闻。

王璐璐刚走,就有丝线般的虫子将周可四肢拉扯起来,用自己柔韧的虫身充当丝线缝合周可的残躯。

看来,王璐璐就是周家庄园唯一的幸存者了。

她飞奔到货车上,拧开钥匙,启动车子.......

可竟然无法发动!这是为何了?

王璐璐逼着自己冷静,发现油量表告急。她冲到后面打开油箱,发现竟是空的。明明来到庄园时还很正常,显然有人动过手脚。

王璐璐的父亲王晨毕竟是个汽修工,她耳濡目染,也懂得一些。

经过检查,车子本身并无问题,而是有人搬空了油箱。

王璐璐虽然很急,但眼下也没空去探究其中原委。她需要找些汽油,不用太多,至少能够离开庄园。

王璐璐是个很细心的人,她初到周家庄园时就检查过地形布置。发现在住宿区有许多堆积的杂物,包括备用发电机和一些汽油。

因为那些房子长期空闲,所以就给当作储物间了。放汽油的那间房偏偏在住宿区最深处,这样一来,王璐璐又不得不折返回去。

她再次路过主屋时,惊讶地发现周可的遗骸不见了!地板上只有满地血污。 第十三章 蜕变 暴雨之下,视线模糊。

雨水浇入王璐璐眼内,令她酸涩无比,可还是瞪着那双难以置信的眼睛。

她明明看见周可成了一滩碎肉,如何还能行走的?

恐惧令她一步步后退,却看见别墅二楼有个高大人影正盯着她。

那是......达叔?

达叔双目血红,手握菜刀。他因为吃得太多,肚子里的断手、断脚撑破出来,居然也在抽搐着.......那些被达叔吞噬的残肢断臂与他融合到一起了!

王璐璐吓得跑开很远,达叔就这样盯着她,脖子以一种诡异的角度扭向天空,似乎是这场大雨阻止了达叔出来杀戮。

可一旦大雨停下,就再也关不住达叔。更别提不知所踪的周可,大概率也是和达叔一样变成雾人。

想到这里,王璐璐脚下生风。

如今已是仲夏。雨势虽大,但也是阵雨而已,持续得并不久,也许十几分钟就会停止。

王璐璐再次摸进住宿区。

住宿区呈一字型排列,只有单向的出入口。

但其中的房间却是隔成两列,从入口进去,走到头后,转过拐角就是第二列住房。

王璐璐想要取得的汽油,就要走到第二列住房的最深处。

路过留有父亲遗骸的房间,眼前恐怖一幕再次震惊到她。

只见王晨胸口开张,骨肉尽显。

不知是被什么东西咬了一口,半边身子连同胳膊肩膀都已失去。而地面上,血水混合着某种刺鼻气味,光吸几口气都能感到头晕目眩。

这里肯定有着某种怪物。

王璐璐联想到之前王晨提醒她要当心黑暗,想必这怪物一定善于隐藏,需得万分小心。

于是王璐璐蹑手蹑脚地前进,全靠手里的铁铲给她一些安全感。

走到拐角时,走廊内再次响起一阵湿漉漉的声音。

王璐璐便摸入房内,藏于柜中。

那东西听到响动,一路尾随着进入房中。

王璐璐透过门缝,窥得那湿滑粘稠的体表,还有奇长的手臂与腿脚。

依稀可以看到巨大的乳房,这怪物是雌的!而且整体形态就像女人一样直立行走,还不停发出哼唧哼唧的怪声。

女怪物身披油滑黑毛,但大腿还算光滑,皮肤呈现死人般的青白色。

“它”还穿着黑色过膝丝袜,只是丝袜被拉扯出许多破洞,甚至带血。仔细看,她长达两米的大腿下面,一只脚赤着,一只脚还踩着高跟鞋,导致它走路姿势极不协调,一瘸一拐的。

那丝袜被血汗濡湿,王璐璐甚至透过门缝都能闻到些许酸臭味。

特别的臭。

感觉像是变质牛奶和汗臭丝袜扔在角落,混合了几个星期的臭味。

“唬!”王璐璐强忍恶心。

她认出这怪物,之前是周可的贴身女佣,明明是个一米82的高挑美人,如今却被感染成这般可怕模样。

那怪物整张脸都被黑色长发遮掩,发丝内滴滴答答地涎着口水,浇得满地又黏又滑......

足足两分半后,这黑毛油女才扭动着离开。

王璐璐一出柜门,便踩到那股油腻腻的口水,可这时“口水”居然活了!

口水中有着数条青紫色的蠕虫,这些蠕虫一被踩到,顿时发出嘶嘶响声,王璐璐暗叫不好,夺门而出!

而那黑毛油女闻声而动,在走廊中和王璐璐撞个满怀,王璐璐鼓起勇气,铁铲一敲:“去你丫的!”将那黑毛油女打倒在地。

或许是因为脚踩高跟鞋,油女失衡倒地。

王璐璐见她如此不堪一击,趁机用铁铲猛敲她的脑壳。那乌黑油腻的发丝里不断有鲜血飞溅!

“去死,去死吧!”王璐璐因为恐惧,爆发出强悍力量,用铁铲锋利的侧边猛击油女头部,招招入骨,可渐渐的王璐璐却感觉打不动了......

有什么硬物令铁铲停滞半空,王璐璐用尽吃奶的力气也挥不动铁铲。

而此时,那头黑发早被铁铲打得血肉模糊,露出油女的面庞来。

她哪里还有脸?

整张脸孔都被大嘴占据,如今嘴里纵横交错的犬牙正将铁铲死死咬住。

王璐璐见此,当即弃铲而逃。她一路跑到储物间,将大门反锁上!

门外传出恐怖的撞门声,一下又一下,如同撞在王璐璐心房!

而王璐璐也忙着四处翻找。汽油是找到了四桶,可这里是个密闭的房子,连窗户都被砌上了,如何还有逃生法门?

“可恶!”王璐璐慌乱之中,忽然瞥见墙角堆放的链锯。

她眼神变得凌厉,匆忙拉开链锯油箱,给它猛灌汽油。

大门已被撞得松动,与周围墙壁相击,哐哐直响......

而王璐璐拉开链锯,或许是年久失修,链锯并未第一时间启动。“快点!再快点!不争气的东西!”王璐璐怒骂着。

“嘭!”的一声,整扇木门被撞飞数米,那湿滑油女飞扑而来!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链锯轰鸣!

王璐璐将链锯挺举身前,就见锯刃高速旋转,没入油女胸膛!霎时间白的、红的、黄的、青的各种组织飞溅出来,浇了王璐璐满脸。

油女惨烈哀嚎,尖锐的指甲刺入王璐璐后背。

王璐璐怒吼一声:“臭婊子受死!”

链锯朝上一提,就将油女腰腹往上切成两半。脖子、脑袋歪歪扭扭地散开,巨大身躯也滑落在地。

现场一片狼藉,有只手臂粗细的青紫色蠕虫从油女体内钻出,被王璐璐一脚踏住。

“想逃?”

王璐璐发觉这些东西才是造成感染的源头。这蠕虫一从油女体内分离,那油女立即停止了所有挣扎。

王璐璐用链锯将它竖着劈开,一个油亮发光的紫色珠子从蠕虫体内滚落。

等王璐璐一脚将蠕虫碾死,她拿起那珠子仔细端详。

发现这紫珠色泽艳丽,但是很小,只有玻璃珠的尺寸,也不知有什么用。

看着也没什么威胁,所以王璐璐将珠子收入囊中,留待他用。

此刻的王璐璐浑身沾满碎肉,哪还有个清纯少女的模样?

她背上电锯,手提两桶汽油出了储物间。

来到父亲的遗骨面前,王璐璐道:“女儿不孝!但也不能让父亲沦为那样的怪物,您安息吧!”

说罢浇下汽油,点燃了父亲王晨的遗骨。

恐惧、悲伤、无助......这些情绪早已消失,随着王晨被熊熊烈焰包裹,王璐璐也横起眉头,咬着牙。

“可恶的东西,总有一天,我会把你们统统除掉!”

王璐璐大步踏出住宿楼,身后已燃起滚滚浓烟,身上的血肉残块也被雨水冲刷干净。

正如王璐璐脱胎换骨一般,她从平凡的女大学生变成杀人不眨眼的女战士,其间也只过去短短一天而已。

就在此时,大雨戛然而止。

别墅二楼窗户碎裂,达叔手持双刀,直接跃下! 第十四章 蜕变者之死 “来得好!”

王璐璐举起链锯相迎,达叔肥胖的巨肚先遭了殃。

血肉溅起三米多高,脏器大肠咕噜噜地滚出,达叔顶着锯子竟还要往前逼近。

王璐璐顿时感到吃力了,达叔满身肥肉,链锯锯速越来越慢。

就此时,那些体内的人手人脚受到达叔操控一般,忽然齐齐抓向链锯!

指头到处飞舞,接着就剩下骨头,这些骨头死死卡住锯条。眼见情势危急,王璐璐只得后退,可退着退着,自己双脚竟被达叔肚子里锯落的断手死死扼住,摔了个狗吃屎!

达叔挥刀扑来,王璐璐甩脱断手,可已经来不及了。

“哇啊!”伴随着一声惨叫,王璐璐整只手掌被斩落在地。

伴随着猛烈剧痛,王璐璐夺路而逃!她抱紧断手,雨水刺痛着伤口,犹如针扎一般。

王璐璐冲进住宿区,将厚重的门闩横上。

门外达叔穷追不舍,两把菜刀横劈竖砍!好在住宿区的大门内嵌钢层,极为坚固。

王璐璐背倚着大门,嘴唇苍白,血染衣衫。她紧紧扼住自己断臂,防止失血过多。

背后大门一下又一下地传来重击声!

木门外壳被达叔劈开,露出里边的夹心不锈钢层。达叔劈了许久,直到“锵”的一声,菜刀碎裂,这才放弃了王璐璐,扭头离去。

王璐璐艰难地走回房里,好在每间房的独立卫浴间里配有医疗箱。她打开箱子,是个空的。

走到第二个房间,医疗箱里才有绷带和吗啡。

她给自己注射吗啡,疼痛有所缓解。趁着药效还未过去,酒精浇在断腕处消毒......

“嘶,哈......”她疼得龇牙咧嘴,若非吗啡止痛,这种猛烈的痛楚也许能将人活活痛死!

最后用绷带一层层地包住断臂,雪白的绷带刚刚缠上就变成一片血红。

或许是失血过多,或许过于乏力,王璐璐关上房间门就晕厥过去。

这期间,王璐璐始终处于半梦半醒的状态。

她梦见周可朝她诡异地笑,背对着她一直走。王璐璐去追,可每次快要追上,周可就又出现在千里之外,无论如何都追不上周可。达叔却在此时闪现在王璐璐身后,一刀斩下王璐璐首级!

“啊!”王璐璐骤然惊醒,后背已被冷汗浸透。

看着自己的断腕,王璐璐惨笑一声,可她的笑声却是萦绕了许久,一直传到黑暗的走廊里。

怎地回事?

王璐璐觉得是自己失血过多产生幻听了,可随着笑声越来越近,听着却有几分熟悉......是周可的笑声!

王璐璐顿觉毛骨悚然。

她艰难地站起来,小心翼翼地推开房门......

漆黑幽邃的走廊并无任何人影。四处空荡荡的,也再无笑声传来。

可王璐璐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她拿出手机,给林牧输入最后的消息:别来周家庄园,这里已经......

王璐璐想了想,她不愿林牧为她担心,为她涉险,所以删了后半句,改为:我已经逃出苏......

可手机屏幕却映出周可七窍流血的面孔。

天花板上!

“嘻嘻,王、王姐姐......来捉迷藏吧。”

王璐璐猛地抬头,就见周可形同野兽、朝她扑来。

周可体型娇小,身躯轻盈,动作极为迅猛。不一会儿王璐璐就被她尖锐的指甲撕开胸膛。

周可四肢伏地,尽饮其血,将头伸入,把王璐璐啃食干净。

咬到那颗心脏时,却嚼不烂,被她吐了出去。

只见周可浑身无数切口,切口处丝线般的虫子不断起伏,将周可犹如提线木偶般操控,迫使她撕开王璐璐衣物,寻找珠子。

一颗淡紫色的珠子滚落,周可面露贪婪之色,立即将其吞入口中。

那些线虫得以强化,直接从体表分泌出胶水般的黑油,将周可被斩断的切口粘黏。

如今的周可虽然七窍流血,样貌骇人,但那些切口犹如经历了分子级的外科手术,连毛细血管都被重新接上,极为精妙。

周可高高一跃,便跃入四米高的通风管道,由此出入住宿区。也就是她身材娇小,换做其它成年人体型的雾人根本无法进去。

地板上唯有王璐璐衣不蔽体的残尸。她死不瞑目,满脸扭曲骇然,手边还闪烁着未来得及发送的信息。

手机屏幕已被鲜血浸透,却忽然被一只枯焦的手掌敲碎。

竟然是王晨的焦尸!

王晨之前提醒女儿要小心黑暗,指的并不是那黑毛油女,而是另有其人。

王晨与那怪物战斗一番,丢了老命,可也重创怪物。

怪物想要趁机更换宿主,刚刚寄居进入王晨体内就被王璐璐焚尸,又遭重创。

如今它唯一的求生机会就是占据王璐璐的残躯,而它无比讨厌光亮。

焦尸一步步贴近死去的王璐璐,口中呕出一只浑身焦痕的三眼甲虫。它也是气息微弱,凭借本能吊着最后一口气,如今迫不及待地爬入王璐璐嘴内。

暴雨刚刚褪去,大雾又聚拢而来。

光是一个周家庄园就遭受如此猛烈攻击,何况其它地方?要知道,周家庄园本就临近北门,而大雾从南边而来。

庄园本该是苏城之内最晚接触到雾气的,既然这里都沦陷了,那苏城早就沦为人间炼狱。

无数惨景不断上演着,郊外别墅还好一些,可那些人群密度极高的公寓、写字楼、学校瞬间就成为屠宰场。

惨叫、火光交织在一起,注定是个不眠之夜。

林牧开车经过,不由得眉头紧皱。

现在苏城的情况要比当初的雾城严重许多。当初雾气是慢慢侵入的,还有军方遏制、扫清感染者,所以林牧还有机会生存。而如今这些过惯了和平生活的人们,天天躺在家里刷手机,面对残暴嗜杀的雾人就如同羔羊面对猛虎,怎能应对如此灾祸?

路上有警察救人,有人烧杀抢掠,也有孕妇哭喊着求林牧带她走。

但林牧如今有自己的事要做,无暇顾及这些,只是一路朝着标记地点疾驰而去。

印象里这是个渔村,大多是自建的宅基地。许多古代建筑遗留在此,都给荒废了。如今这里早已荒僻,小径满是野草,路边树木肆意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