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日隙苍天》 楔子 2024年,上海

午后,一家生意惨淡、一整天也见不到几个顾客的药店里,工资低廉的临时工正百无聊赖地一边刷剧一边嗑瓜子。她突然惊异地发现药柜前站着一个颀长清秀的女孩子,踟蹰茫然的模样。她不耐烦地暂停了手机上的电视剧。

“安眠药……”看到她站了起来,那女子连忙道,“有吗?”。

“有啊,处方给我。”

“啊,是给我妈买,这是她的处方。”

“哦呦,晚期了,那是睡不着的。”药店中年女临时工麻利地拿出安眠药瓶,倒了20粒,说,“一次最多20粒,不够再来。”,,

“好吧。”

已经寒冬腊月,黄昏的街道四处透着一股冰冷的湿气,白岑身穿着件浅紫色的长款羽绒服走在楼道上。与其说是回家,倒不如说是回到租所更准确,这个房子连头连尾才付了两个月租金,是专门为母亲看病用的。位置不错,在市中心,但只一室一厅,那个所谓的“厅”是跟厨房连在一起,挤了张桌子。

一星期前,在白岑一个月的临终陪护下,母亲终于离世了,这个慈祥宽厚的女人只活了短短59年。白岑心中的一块大石落地。这样想似乎好像有点为女不孝,但她实在不忍看着相依为命的母亲再遭受什么痛苦,去了也好。

在换好鞋子进门之后,白岑感觉自己疲惫至极,她挣扎着去憋仄的浴室洗了个澡。出来依旧换上了浅紫色羽绒服,在没开空调的房间里,这样最温暖。“20粒就20粒吧,够了……”她就着凉水一粒一粒送服安眠药,一杯喝完没水了,她倒了点自来水。那自来水更加冰冷彻骨,她开始两粒两粒地服,然后是三粒三粒……最后那两三粒是实在咽不下去了,放弃了。白岑想,这么多时应该够了。她走到床边,和衣睡下去。白岑在心里向房东致歉道。那房子的床头柜里是她剩下的所有财产,还完医院的欠款,也就三千来块钱现金,写了张房租的字条,也算给房东的一点补偿吧。

昏沉沉的感觉像潮水般袭来,一阵一阵,意志根本无法抵御,眼前不断出现母亲的笑脸,还有她那双早已干枯的手,从遥远的地方伸过来,那手越来越近,近到就在鼻子底下,仿佛可以轻轻拉着……白岑的意识进入另一个世界。

大易二十五年,京师

大易京城郊外,有一座十丈见方的关公小庙里,因废弃多年,这里俨然成为了乞丐、流民们暂居落脚之处。白天天气好的时候,只有些老弱、眼瞎的乞丐匍匐在这里,到了晚上或者下雨天,这里就热闹些。

这天清晨,小乞丐施十两醒得很早。他拨开取暖用的杂草,掸掸破袍子上的灰尘,穿过破庙往外走。他正打算去临街几个早点铺后厨碰碰运气,无非就是拣些店家做坏的油饼、昨日剩下的冷馒头之类的。这街里街坊的百姓人都良善,总会施舍些吃食给这些无家之人,或者托他们送送货、帮个手,散些铜板银钱,所以乞丐们还有个生机。施十两约莫十来岁,长得清瘦、两颊因常年营养不良而略显凹陷,但精灵古怪、讨人喜欢,平时街坊都叫他“小猴子”。他和他姑姑就住在破关庙后面摇摇欲坠的土坯房里,原着是庙里和尚的住所,因这关帝庙不甚灵验、疏于管理,慢慢也就废弃了。只是哪怕这残破的土坯房还是从乞丐头子那里租来的。

施十两他平生最大的梦想就是能攒够十两银子,所以给自己起了个“十两”的名字,至于有了这十两银子去干嘛,他还没有想好。

就在施十两打着哈欠,从破庙里走出来的时候,忽然感觉脚下踩到了什么东西,软软的,低头一看,居然是一个大活人。这属实把他吓了一跳。他蹲下身子来看,地下躺着的人大约是个小姑娘,头发很长却没梳发髻,一件比身子大了许多的灰紫色大袍,露在外面的脚腕皓白,干干净净的不像乞丐。不知是哪家的女孩子,怎么睡到这儿来?大易民风虽淳朴,但也不至于女子能随地乱睡一气吧。方圆五六条街的人施十两都了解得清清楚楚,他拨开这女子长发,这女子他竟不认得。

不一会儿工夫,这穿着灰紫色宽袍的女子身边围了几十个乞丐,有胆大的试探性地踢踢她的脚和手,或者拉拉她的裤腿和袖口,胆小的就围在边上看。但是这女子竟都毫无反应。“这人怕是已经死了。”大家七嘴八舌商量着要去报官,还是施十两给自己壮了壮胆,往这女子鼻下探了气息。

“活的,活的!”施十两大叫起来。一听是活的,大家哄然而散,乞丐窝子边上睡个活人,那见怪不怪了。最后,几个热心的、老成些的乞丐,联手把这女子抬进了破庙。 第一章 穿越大易 已经两日了,这破庙中人来人往,但并无人管白岑。大约是看她一动不动,像是有什么瘟病的样子,又有些人判断十有八九即刻就死,怕惹上什么麻烦,所以只是任她躺在关公像后墙根处。

白岑感觉自己四肢百骸都沉甸甸的,每每挪动身躯时,只觉得心脏疲惫至极,眼皮也几乎睁不开来,偶然在缝隙里看到些地上的干草、破损的石板,以及高大的神像遮下来的阴影,还有各色草鞋、赤足在她眼前偶尔出现。这大约那安眠药的副作用,彻底代谢干净恐怕还需要些时日。

落入这破庙的第二天,白岑才反应过来——自己好像是穿越了!她偷偷用手掐了几次自己的大腿根,有点麻木,但是有痛感的,说明自己还活着。那现在是身在何处呢?目不能视但耳朵能听,周围这些人说的话倒是能听懂,只是都有一种奇怪的声气,分辨不清哪方口音。当白岑试图从这破庙的装饰、格局,神像的特征、衣着去判断朝代,却发现一头雾水,唐不像唐、宋不像宋。白岑用她这枚昏昏沉沉、半梦半醒的脑子,愣是思索了两天,都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白岑身上还穿着那件母亲临终前叮嘱她要给自己买的那件羽绒服,浅紫色的,现在已经变得灰扑扑。她逐渐清醒,想到那个唯一相依为命的母亲已经去世了,去到哪里都是孤身一人了,活着早没什么意思。白岑想,那就不挣扎了,就那么躺着、挨着吧,直到最后的时刻到来。

“啊!”白岑似乎被什么尖锐的东西给刺痛了,她睁开眼睛,看到的是一双俊秀异常的大眼睛正在端详自己。这绝对是一双传统审美意义上的漂亮眼睛,透着灵气。她的视线逐渐扩大,然后是看到了一张干净、清秀的面庞,五官的曲线流畅,透着些许稚气。

男孩蹲下身来,靠近白岑。那孩子身上穿一件缝满补丁的短衫,着一条露着脚踝的破棉裤,腰间像每个这里的乞丐一样,系一根用草编成的腰带,脑袋上那顶帽子上跑出来的一块破布,随着他脚步起伏飘忽着。此人正是施十两。

“死了吗?为什么一动不动的?”施十两左手端着粗陶碗,右手不停用光秃秃的树枝戳白岑的手背。白岑的知觉最近逐渐恢复,她吃痛地发出“嘶”的声音,缩回了手,冷漠地看着施十两的恶作剧,但并不理会他。

施十两并不觉得自己受到了冷遇,接着道:“你是谁?从哪里来?为什么不回家?”他一连串地发问,但似乎并不期待得到什么回答,只是随便这么问问。

“来喝点东西吧。”施十两笑着把粗陶水碗凑到白岑干裂的唇边。碗里是一碗半透明的白色流质,凑近的时候还有阵阵米香。这对几天未进水米的白岑来讲极具诱惑。不过她心意已决,既然一心求死,何必浪费时间和资源呢。

白岑把头转向一边。

这下轮到施十两一头雾水了,这女孩子是怎么回事?这么多天不吃不喝,像个死青蛙一样趴在这里,居然还拒绝他的好意。“莫不是她觉得这碗东西有什么问题?”施十两再次端着米汤近前道,“你放心,这是我姑姑做的米汤,什么问题都没有?不信,我先喝一口,你瞧着!”说罢,施十两举起陶碗轻抿了一口,“真香!”接着,他又把碗渡到白岑唇边。

可能是现代生活中总是遇到那种讨厌的自来熟的人,白岑莫名对施十两的好意产生些许烦躁。尤其是她已经打算放弃生存的时候,偏偏这样来跟她作对。

她用力瞪了施十两一眼,旋即闭上眼睛,嘴巴里蹦出简短几个字:“不喝,拿走!”“嗨!你这小孩真奇怪,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说罢就要走,但到底看她一副无力的样子还是心生恻隐,“你喝吧,这米汤是好东西,不管你有什么病,喝了这米汤保准好一大半。这可是我姑姑亲自熬了一早上的。”施十两也不管白岑是不是愿意,一手将她扶起来。

话说,白岑的这次穿越相当神奇,既不是魂穿,也不像是纯身体穿,因为她明明还穿着那件来自现代的淡紫色羽绒服,身子却小了一大圈,脸也变稚嫩了,看上去是十岁左右光景。

施十两这一扶,白岑才感觉到自己身体的全部知觉。怪不得他们周围人“死小孩、死小孩”地叫她,原来她真的变成了一个小女孩子,还浑身黑黢黢的,一副流浪了很久的模样。

震惊之余,还没缓出一口气,她感觉到唇边怼上来一只陶碗。“哎,好烦人…”白岑使出了全身力气,一把将施十两的手推开。只听得“咣当”一声,那陶碗摔在地上,裂了。米汤流淌一地。

这下施十两着实被气到了,他的脸变得有点红,瞬间松了正扶着白岑的那只手,站起身来,嘴巴里冒出来一句:“饿死你吧!”白岑被他一把甩在干草堆上。施十两拾了碎碗片子,斜睨了她一眼,转身走了。

白岑心里略有些过意不去,毕竟人家是好心给她吃喝,她非但不领情,居然还摔了他的碗。“不过,这样他总不再来了吧,就让我自生自灭吧。”

换了旁人,恐怕真的是没下文了。可这施十两的脾气也是有些古怪,越是让他往东,他偏偏要往西,又生得聪慧异常,谁都拿他没有办法。于是白岑的平静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

没过多久,白岑就闻到一股肉香味,从破庙后面一阵一阵地飘来。这香味也惹得庙中一众乞丐坐立不安起来。其中一个平常就喜欢大呼小叫的中年男乞丐,腿脚似乎是跛的,走路总是一瘸一拐的很慢,扒着破庙的木门向外骂道:“施十两,是你这天杀的吧,给你三文钱,快把你的烤鸡烤鸭,给爷爷送过来!”几秒钟后,破庙后传来一句脏话,是施十两的回骂:“**妈*,就是你爷爷我在烤鸽子,你们就是抓不到,哈哈,十两银子都不给!”

片刻之后,只见他进来了,手里举着根树枝,枝上插着一只小小的已经浑身脱了毛的鸽子,已经均匀地刷了油烤透了,金黄金黄,似乎还撒了些辛香的调料。那香味儿飘得满屋子都是,实在是太诱人了。

施十两举着烤鸽子在白岑面前站定,然后又蹲下来,把那鸽子就在她的眼皮子底下晃了晃。白岑听到自己的肚子咕咕咕叫个不停。

“小姑娘,快来吃鸽子呀,这是本少爷我亲自给你烤的。”

多日未进水米,在这样香味的攻击下,白岑感觉到口腔里在止不住地分泌唾液。但是她不想就此放弃,就只能翻了个身,面朝庙墙,用自己的身体,建立一个物理屏障。

施十两看到白岑翻身朝内,知道自己的“计谋”起了作用,一把把白岑又拗了过来,“我建议你赶紧吃掉,不然啊,这大家伙儿过不了多久,就会一拥而上,把香喷喷的烤鸽分食了去。”白岑看了周围乞丐一眼,果然看到齐刷刷十几双垂涎三尺的眼睛。

过分!真过分!为什么要来管我,白岑这样想。“你要不然还是杀了我吧!”她把眼睛闭了起来,简直视死如归。白岑道:“谢谢你的好心,但对我来讲没有意义。”说着推开施十两,又朝里转过去。

周围乞丐都开起施十两的玩笑,“十两,把这烤鸽子给哥哥吃吧,别搭理这瘟孩子,难道你姑姑想买她做童养媳吗?!”接着庙里老老少少的乞丐们大声哄笑起来。

施十两也不理那起子人,他有点忿忿地一把扯下鸽子腿,放进嘴里,怒啃起来:“这么香,这么好吃的东西,你都不吃啊?!好、好……”说罢他默默转身,缓缓踱步。片刻后施十两嘻嘻一笑,一边嘴里咔哧咔哧吃着烤鸽子腿,一边朝庙后面走去。

白岑朝里呆呆看着庙墙,本来穿越成一个公子、小姐、公主,那日子还可以过过,没想到如今她竟然穿越到这群乞丐中间。在现代社会是最底层的社畜,穿越了又是最底层的乞丐,看来自己命该如此,内心更加生无可恋、一心求死。奈何这小促狭鬼一天到晚在那里“折磨”她,这怎么办?真的一头撞墙算了,没准还能穿回去。想着想着,白岑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她睁开眼,还是那堵墙,肚子里咕咕咕的声音越来越激烈,再这样下去,她怕自己扛不住。白岑决定还是撞墙,无论是死,还是穿越,都比现在强点,大不了一了百了。她刚打算鼓鼓勇气,准备一头撞在墙上,就听见身后施十两的声音传来。

没错,他又来了。“饭不吃,水总可以喝吧,我听说渴死的人,舌头都伸那么长,样子可不好看。”施十两把一碗水放在白岑面前,说罢竟悄悄走了。

白岑确实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喝水了,此时的嘴唇已经干裂,口腔因为缺水,黏膜跟牙齿粘在一起,很不舒服。“也是,饭不吃了,喝点水再死吧,如果变成一个长舌死尸,真的有点恶心。”想到这儿,白岑缓缓拿起那碗水,开始喝起来。没想到这水清冽得很,白岑一口接着一口,咕嘟咕嘟如枯苗遇甘霖,这一大碗水很快就见底了。

白岑这边厢正畅快地喝着,施十两那边厢就从破庙的木门后边转出来,原来他一直“潜伏”在门口。“哈哈哈……哈哈哈哈……”施十两爆发出一阵狂笑,他一边鼓掌一边道,“还傻乎乎地都喝了?哈哈哈,你中计了!”

“什么鬼?你什么意思?!咳咳……”白岑被施十两的话给呛到了,伏身不停地咳嗽起来。“你是不是感觉现在喉咙火辣辣的?这可不是普通的水,这是我拿天烛子泡的水。喝的时候吧,甜甜的、香香的,但是不好意思它有剧毒。”施十两语气乖戾,“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想听哪个?”

白岑已经被气得支撑不住,靠在墙上,眼睛狠狠瞪着施十两。看着他稚嫩中透着清隽的脸,她不禁腹诽,这人生得漂亮,骨子里确实个死变态吧,不过摔了他一只碗,居然就给我下毒了。别的人穿越,动不动就成皇后了,我运气也太差了,上来就遇到了恶人反派,死都不让人死痛快。既然他这么坏,反正我也要死,那就无视他,看他什么反应!

于是故作满不在乎道:“随便!”

施十两笑得更坏、更起劲了:“好消息是你死不了,天烛子虽然有剧毒,但是泡的水喝不死人。坏消息是,你会肌肤溃烂,你们女孩子不是罪受不了这个嘛。而且你就算现在一头撞死,这尸体也会变得奇丑无比,浑身溃烂……”

什么?!古代还有这种招数嘛?!“你以为我那么好骗吗?!”她用最后的力气做了一个轻蔑的眼神。不知道怎么回事,她发出的声音竟然有些沙哑。

“你是不好骗,可我根本没骗你啊。不相信的话,你咽一咽口水,喉咙是不是有点痛痛的、麻麻的。你再说两句话看看?”施十两好整以暇地靠在关公像边上。

白岑刚想说话,却发现自己的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给缚住了,发不一点声音。她惊恐地看着施十两,嘴里只有一连串喑哑的、几乎听不清的声音:“你…想…干什么…?”

“你不知不喝,我猜你不过就是爹娘置气,想寻死觅活,想让他们心疼你。可是这都好几天了,街上也不见什么寻人告示,也没有人来找你。我看啊,你也别白费功夫了。饿死鬼,没啥意思,也太慢了些。小姑娘不是最看重自己漂亮的脸蛋嘛,你想自虐,我帮帮你。”

“变——态!”白岑嗓子越来越哑,她也不冷静了,“快给……我解……药……”

“解药是没有,但有个办法——”

“什么?”

施十两从自己的怀里掏一只烤鸡腿:“想让我给你解药啊,你就先把这鸡腿给吃了。”白岑狐疑不决,她不想再上施十两的当。“这是无忧水,能解百毒。我保证说话算话!”施十两从口袋里取出一个小瓶子。白岑突然扑上去,想去夺那解药,只是几天不吃不喝,手上一点劲儿都没有,被施十两轻轻松松就避开了。

施十两将那鸡腿扔在白岑手中。白岑没有办法,只得抱着鸡腿啃咬起来。吃了一会儿,慢慢产生了一点饱腹感,白岑道:“够了嘛?”施十两笑看她:“不够不够,至少得整个吃掉吧。”白岑这才发现自己的嗓子已经恢复了。

“怎么样?烤鸡腿好吃吗?”施十两斜嘴笑起来,“天烛子啊,不过是生长在山野间一种小树的果实,平常鸟兽都不吃它,不过是因为它有麻痹经络的作用,吃了之后跑不快、飞不高。你喝了它泡的水,觉得嗓子麻麻的,很正常,吃点别的就没事了。现在你吃了那么大一个鸡腿,又有十天半个月可活了……哈哈哈哈……”

白岑气极,只感觉自己上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当,而眼前这个幸灾乐祸的人,居然正蹲在不远处观察她的反应。白岑抓起身边一把枯草就朝施十两砸去。枯草毕竟只是枯草,一扔出去就卸了劲儿了。施十两只向后退了一步,就轻松躲过这一波毫无杀伤力的攻击。

白岑觉得委屈极了,像个孩子般地哭起来,哦不,她哭泣的声音真像个小孩一样。听到自己的声音,白岑想到自己活了三十年,穿越之后居然又变成个孩子,心里更委屈了。

“唉,我说你哭什么哭啊?我又救了你这饿死鬼一命,你倒还委屈上了。”施十两露出非常鄙夷的神色。

“好吧,随便你怎么恶作剧吧,你以为我在乎?”白岑边流泪,边说,“老子不干了,真的不干了,我现在就撞墙,一了百了,你也不用良心不安,是我自己要死的。”说着,白岑站起身来,一头撞向石墙。

施十两一惊,连忙用手抓住白岑的衣服。但已经来不及了。她撞出去的力量太大,虽然施十两拉住了她后背的衣服,但她的脑袋还是结结实实地撞在了这古庙的石墙上。

白岑瞬间晕了过去。 第二章 生存与否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白岑终于苏醒过来。

她只觉得脑袋昏昏沉沉的,脑门上仿佛顶了一个巨大的、沉重的铁锅。她本能地用手一摸,发现是一个隆起的大包。大包上面盖着块打湿的手巾,还冰冰凉凉的。在摸到这个肿块的瞬间,白岑就烦躁了:她的命有这么硬嘛?怎么死都死不成!

“醒了?”施十两过来,在白岑面前晃了晃自己的手。“我没想到,你是真的想死啊!”施十两带着探究意味地看着白岑道。白岑心想,又是这小子,并不理他。两人没什么话,几分钟后就离开了,留白岑自己靠在石墙边上。

大约过了一个时辰的光景,他从破庙后面端进来一碗米汤,没错就跟昨天被她摔到地上的米汤一模一样。白岑这回也冷静了些,轻轻地说了一声:“谢谢。”

施十两淡淡一笑,却开始自言自语:“看来你跟我一样,命硬!一时半会儿死不了。”接着,他又说:“米汤是个好东西。我五岁那年冬天在大邙山下,差点被冻死,林姑姑用一口米汤救了我。”不知道为什么,施十两那十来岁的身体里仿佛充满了某种沉稳沧桑的东西,白岑不自觉地就变成了个乖乖的听众。“冰天雪地,我冻得知觉全无、浑身僵硬,但只这一口,竟然吊起了我的精气神,让我重新活了过来。当年——”

正当白岑惊叹于米汤的神秘力量,呵呵…呵呵…几声干燥的咳嗽声传来,“十两,你又多嘴些什么?”只见一个素衣中年乞婆拄着拐杖踱步而来,制止施十两再说下去。白岑仔细打量眼前这个“乞婆”。

这乞婆穿着打满布丁的麻布素衫,微微佝偻着背脊,打眼看去似乎上了些年纪了,鬓间也有些许白发,但是只消仔细一些,就能发现她一脸匀净肤色,眉眼间藏着若隐若现的秀美,年轻时应该也是个少有的美人坯子。“姑姑,你怎么出来了?小心跌跤。”说罢连忙去扶她。原来这就是施十两口中的“姑姑”。

“姑姑,我可没有瞎说。您做饭手艺一流,虽然现下眼睛不好,但做饭的手艺还是天下第一,哪怕是煮这简单的米饭,您都能变化出几种不同的味道……”

“小鬼头,你越说越离谱。”林姑姑转向白岑方向,眼睛空洞茫然:“小姑娘,不管遇到了什么事情,千万不可自暴自弃,活下去才是最要紧的。这米汤你放心喝吧,不够我们那儿还有呢。”说罢转身离开,白岑向她离开的放心轻声道谢。

原来这林姑姑竟是个瞎子。可她年轻的时候应该是个十足的美人才对,要不说这基因神奇,虽然说是姑侄,但是一样的漂亮基因,不过倒是两种风格的,林姑姑那种美更多的是风韵;而施十两……欧式大双眼皮……对于一个男孩子来讲,其实有些过分了。脸虽好看,但嘴臭……

白岑刚想到这里,就听到施十两:“小小年纪,你知不知道‘死’是什么意思?就寻死,没见过这么愚笨的人。”“你聪明,那你就好好活着吧,我祝你长命百岁!”白岑忍不住反唇相讥。

“你以为死就那么容易嘛?死了,什么问题都可以解决了?你亲人怎么办?你爹、你娘怎么办?”施十两今年不过十来岁,那嘴吧嗒吧嗒,一连串机关强扫射。

这不是警察劝自杀人士的惯常套路嘛,不过,白岑看他这样劝告自己,心中也不禁有一丝感动,但她嘴上还是不能输。“怎么办?我爹娘他们都死了,我孤家寡人一个,你来告诉我,我活着有什么意思?”白岑本不想说自己的事情。

施十两愣了愣,旋即站起来指着白岑脑门。因刚才斗嘴她已经坐起身来,脑袋上的手巾滑落,此时施十两的手指正对着白岑那个大包:“白痴!傻瓜!蠢蛋!!”“你…你凭什么骂我?!”白岑被他的反应弄得措手不及。

“笑死我了,爹娘没了,难道就要寻死觅活吗?你看看这破庙里的谁不是孤儿?!我…我从小就不知道我娘长什么样子……再说陈伯,亲人都死绝了,他寻死了吗?还有…”施十两巴拉巴拉列举了一串人。

“你不是还有一个姑姑嘛?可我连个姑姑都没有了”白岑一边说,一边忍不住眼睛红了。

“我是有姑姑,我也把姑姑当成亲娘。可就算没有姑姑,难道我就要去死吗?我活着,是因为我知道,我娘生我的时候,肯定吃了很多苦,她拼了命才把我生下来…”施十两的声音突然紧了紧,“所以不管怎么难,我都不会自己去寻死。因为你根本不知道,自己来到这个世上,是多大的造化,这么随随便便了结自己,没人会同情你。哪怕你娘已经死了,她在天上不会伤心吗?!”

白岑沉默了。她拽了拽自己的那件淡紫色的羽绒服,那是母亲去世前叮嘱她给自己买的。她可以不珍视自己,但是不能不珍视母亲对她的感情。

施十两见她默不作声,也没有继续说下去。

“你叫什么名字?”片刻安静后,施十两问。

“我叫白岑。”白岑回答。

“什么cen?”

“…算了,你就叫我小白吧。”

……

就这样白岑在这个世界有了第一个跟她说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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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天起,“小白”开始学着在这个世界正常生活。

施十两是这条街的常驻“街溜子”。平常林姑姑帮人洗洗衣服,获得一些廉价的报酬,他则是发挥他的“长处”,帮别人送送货,也挣上几个铜板。他和白岑保持着那种默契的“边界感”,从来不互相打探来历和过往,但经常给白岑送吃的。

这天白岑被施十里拉去送货。

在距离破庙大概有五百米的西边,有一家餐馆,大伙儿都叫它“林家饼铺”。施十两经常在这家店里帮忙。林家饼铺不光买饼,店家主要卖一些包子、炸物、熟食、牛肉等,内里也有堂食店面,生意很不错。因街里街坊都比较熟悉,常有口头预订第二日餐食的情况,老板来不及亲自送货,就只得请人帮忙。

只因施十两平时穿着虽破旧,但从头到脚仍是干干净净的,且为人机敏,收钱算账不在话下,因此常找他帮忙送货。

只因今儿个观前街老张家娶媳妇,家里在自家堂前摆了五六桌,请亲戚、街坊喝喜酒,因此提前跟店里订了这些吃食。店家把那牛肉一片片地切好了,用干荷叶小心地包着,在外面又包了一层纸,拿那绳子仔仔细细地扎紧了;花生也一样,用个大瓷罐子装着。小白帮施十两捧着那罐油炸花生,施十两则拿着牛肉在前面帮小白带路。

虽然送货的距离不算近,但因怕误了老张家接亲的吉时,两人也是一路小跑,紧赶慢赶的。到目的地的时候白岑也感觉到自己的手臂微微发酸。这一趟的收获是十个铜板,够他们买些米面了。那老张家夫人见是他们俩来送货,从花生罐子里大大地抓了一把花生给他们。白岑忙用口袋兜住。

“满上。”施十两向白岑伸出一只手说。

“什么满上?”白岑不解。

“花生啊!你不会想独吞吧?!”施十两斜睨着她。

“怎么可能啊!我带回去给姑姑吃啊。”白岑道。

“算你还有点良心。”施十两缩回了手,把刚收到的十文钱塞进白岑的手心里说,“帮我收着,一并交给姑姑吧。”

“好!”白岑刚要小心翼翼地将那十文铜板从施十两手中接过来,谁知眼前突然出现一道黑影,一双脏兮兮的手横插过来,直接把白岑的手给岔开了,瞬间施十两手心中变得空空荡荡。白岑还没有从惊诧中回过神来,只见施十两已经追了出去。

光天化日,居然有人抢劫!眼见施十两已经追出去百米远,白岑连忙拔腿赶过去。想当年白岑也是跑过八百一千米的,自认为体力总还不错,没想到在这小贼和施十两面前简直不值一提。关键是那贼非常聪明,竟然是逆着人流跑的,追逐过程中,所有人迎面而来,简直不要太难受。

无论白岑怎么追,前面两个人总在百米开外。大约追了二十几分钟,她实在是有些体力不支了,两条腿像是灌了铅一样沉重。可施十两还在那里紧追不舍。那小毛贼跑入了人烟稀少的胡同里,左支右叉的,一转眼白岑就跟丢了。

正在她扶着胡同口石墙,喘着粗气的时候,突然听到不远处传来施十两的声音:“快把钱还给我!”

只听得有好几个人哂笑:“死小子,挺有体力哈,居然追了我们三条街!”

有人搭腔:“就是!快把爷爷我累吐了”

“还钱!”

“做梦吧!”

白岑连忙循着声音跑去。只见三个乞丐将施十两紧紧地逼到了墙角,其中一个为首的长发乞丐,还对着施十两威胁道:“要钱吗?已经是我的了!要么乖乖地走开,要么就留下来挨揍!”

施十两后背紧紧地靠着粗糙的石墙面,眼睛死死盯着那个乞丐,好像随时都会跳起来像个狼狗一样咬他:“还我钱!”那为首的乞丐道:“别以为你能赚几个铜板了不起了,你能赚,我们还能抢呢。”说罢狂笑起来,并用眼神示意左右。

那两人似乎是他的跟班喽喽,立即将施十两的左右两只手架起来,只见那为首的恶乞丐回身一勾重拳,就结结实实打在施十两的脸上。施十两并不还手,紧紧拽着那乞丐衣服的前襟不放手。片刻之后,他白净清秀的脸上红肿了一大块,张开嘴来,牙缝里也满是血。

白岑看到差点惊叫出来,她死死捂住自己的嘴巴,侧身躲在墙后。等到白岑再看的时候,就发现施十两悠悠地朝着白岑所在方向,若有似无地摇了摇头。是的,如果现在发出声音被发现,只怕也是多一个人挨揍。

白岑不敢再动。只听得那为首乞丐一拳又一拳地朝施十两身上砸去,接着是一连串的闷哼,那是施十两的声音。他一边哼,一边还拉着那乞丐不肯放手,嘴里挤出“还钱”两个字。

“这小子,真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废了他的腿,让他这辈子送不了货、干不了活,只能做乞丐!”那人一边说,一边发出让人恶心的狞笑。

突然,只听得胡同口有人叫了几声“新娘子来了!新娘子来了!”接着,又有人将喜糖撒在地上,似乎是张家送亲队伍将近。

那三人互相对了一眼,就连忙朝东北方向小巷子跑去,一溜烟儿撤走了。白岑见人已经离开,连忙从墙后出来。

施十两已经挣扎着站起身来:“快走!”说罢半扶着白岑赶紧离开胡同,朝大路走去。“你感觉怎么样?没事儿,他们已经跑了,不会再回来了。慢点走,无妨。”白岑怕他走不快道。施十两也不反驳,只咬牙引着白岑快步走。

突然施十两将她一把拉住一个角落的阴影处。白岑正疑惑间,忽听见那几个乞丐去而复返、四处搜寻的声音,“臭小子,别让我再看见他!”接着是他们四处逡巡的脚步声,然后骂骂咧咧又散去了。

“他们怎么又会回来?”白岑小声说。施十两将她的手拉过来,然后又把什么东西放进了她的手掌里。那些金属质感的、原本应该冰冰凉凉的铜板,已经被他的手心捂得十分温暖,十个铜板齐刷刷地躺在白岑手里。

她惊异地看着他。这张本应该稚嫩的脸上,带着深刻的刚毅,嘴边的血已经凝固了,刚才红肿的地方也已经变成了深紫色。刚刚承受了五六下拳拳到肉的殴打,他仿佛不甚在意,也仿佛已经习以为常,只剩下庆幸的表情。原来,方才一直死死拉着那恶乞衣襟,不放手,就是为了找机会再把钱给“偷”回来!

“傻瓜!”白岑忍不住骂了施十两一句,“钱丢了就丢了,命要紧!”施十两道:“放心,不曾打到要害。我们这次毫无防备,但绝不能让他们占到半点好处,下次我贴身带刀,让他们也吃点苦头、长长记性,不然以后麻烦不断。”施十两说得不错,人心就是这样,一旦占了一次便宜,就会贪图第二次、第三次……

“这钱你全都拿着。”施十两道。“不不不!这是你拿命护着的钱,我怎么能拿呢?”白岑忙不迭推拒。

“我想,这肯定是你第一次通过自己的努力挣的钱,好好收着吧。”施十两按着她的手说。白岑听到他这话不禁哑然失笑,在现代她可是三十岁的无能“社畜”,每天都在挣钱,财富值增加一点然后归零,她早就习惯了。但是现在这钱,确实跟白岑想的不一样了。他方才奋不顾身,紧紧拽着恶乞衣襟,那鲜血里的热烈和眼神中的冷毅,都仿佛铸进了这些铜板里。

白岑觉得手里这十枚铜板热得都有些烫手了,将它们紧紧握了握,小心翼翼放进衣服的内袋里藏好。 第三章 尘世生活 正是农历九月份,天气转凉、冷风习习,山林之间萧瑟之气渐浓。树木还没有开始落叶,零星几棵枫树点缀其间,枫叶尽皆变成红色,许多果子也成熟了,可以采摘。

白岑成了施十两的跟班手下,除了零活,他们还经常去山里采摘。施十两身形瘦小,精于攀爬,他能轻松上树摘毛桃子、核桃、苦杏子,白岑则站在树下拿林姑姑的灰色麻布口袋,接果子。刚开始的时候,她还笨手笨脚,十有八九接不住天上飞果,总是把果子掉在地上里,惹施十两好一顿抱怨。不过经过几天锤炼,现在熟练多了。

施十两成日在山林间穿梭惯了,对着后山十分熟稔。一会儿指着一棵桃树说,这是去年他摘过两颗大桃子的老朋友,现在还早,再过一个月果子就多了,一会儿又指指山溪边上已经干枯的芦苇,说可惜她来得晚了点,要是夏天非请她尝一尝。

“芦苇,也可以吃吗?”白岑好奇道。“当然,大家伙都抢着呢。到了夏天最热的时候,等毒日头下去一点,就带着个小木棍、小铲子到湖边、溪边来挖它的根,白色一节一节的,直接在水里澄洗一下,嚼着吃,就跟甘蔗似的,里面的汁水,可甜了。嫩的就带回庙里去,可以炒,还可以凉拌。”说着施十两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真这么好吃,那明年我跟你一起来挖。”

“行啊,那咱俩可说好了……”

正说着施十两突然没声了,白岑抬头一看,不远处路边的山腰上有一块黑乎乎的大石头,走近一看竟是个石棺,上头杂草丛生,还有两棵不知什么品种的树木从侧面土里生长出来,那石棺因树枝生长的力量已经崩裂了几处。“这野坟也不知是什么可怜人,埋在里面,不像有人祭拜的样子。”白岑忍不住说。

施十两不好意思地说:“确实是个野坟,不过那树上鸟蛋味道不错。”

“什么?!”

“上头有个鸟巢,也不知是什么品种,但是鸟蛋味道不错。三年前,我在这里瞎逛,一看见鸟窝里齐齐码着五个蛋,两眼放光,直接给掏了个精光,只是掏完之后十天半个月里每次路过,都看见有只白头老鸟立在石棺板上——小白,你猜怎么着?”

“怎么了,不会变成妖怪缠着你吧”白岑吓唬他。

“——咯哦——咯哦,悲鸣啊,吓得我好几天都做噩梦,可怜可怜——”

“那老鸟发现自己辛辛苦苦孵出来的蛋都不见了,也不知道去找谁算账,那就只能空悲鸣了,好惨。活该你做噩梦,你以后还敢不敢掏鸟蛋了?”

“掏啊,不掏我自己饿肚子。不过,”施十两停顿了一下,“从那以后,我一般都连锅端了,不给它悲鸣的机会”。

“残忍!”

……

两个人就这么一路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过去。

这会儿,他们俩已经在山里连走带爬了快大半时辰,大约是山中空气清新景色也颇有野趣,白岑竟不觉得疲惫。他们越走越深,也越走越远,翻了快两座小山头,进入山谷腹地。此处山谷植物明显变得葱郁起来,大有遮天蔽日之感,透进地面的日光越来越稀少。白岑提的麻布口袋里已经有了十来个野桃、野杏,心中暗自庆幸总算有点收获。

突然,眼前出现十几株参天的松树,树干粗粝,大约有人一抱的粗细,笔直着耸入云霄,彼此之间不近不远,仿佛相互应对着。白岑只在商业化气息浓厚的景区见过这种大树,但景区的松树没有这么粗犷,没有这么幽暗郁郁,更没有从土壤中生发出来的蔚然气息迎面而来,这种气息非常强烈,自上而下深入大地,自下而上直通天际,但并不诡异,身处此间只觉天清地正。

施十两变得有些兴奋,拉着白岑道:“你看,这是马尾松。”说着走到一株最粗最高的马尾松前蹲下来,开始在土里扒拉扒拉。“松树根部的泥土是很潮湿的,到了这个季节会有好东西,小白,别傻愣着,过来帮忙。”施十两一边说,一边挖土,白岑有点茫然地跟着他蹲在旁边,帮忙把土拨开些。不一会儿,只见几块灰黑色球状块根物露了出来,有点像土豆,又有点像芋头。施十两停下来,深深地舒了口气,道:“现在要小心些,不能伤了它。”他轻手轻脚,一层层剥开这“土豆”根部的泥土,它就附着在松树的根上,等到所有泥土都清理干净了,轻轻一摘就从松树根上脱离开了。施十两把沾满土的“土豆”放进抹布袋里,白岑感觉到有一个奇怪的味道,不时从中飘散出来。

“这是什么东西呀?”“这叫茯苓,既能吃,也能入药,性平味甘,具有益脾和胃、宁心安神的功效。在街头王郎中那里,能买五文!”说完,施十两开始填土,就是把挖茯苓掘的土再放回去,填完他又对着那老松树拜了一拜。“我谢谢这老松树啊,希望他过些日子还能再长些茯苓、人参出来。”说着头也不回得向前走去,白岑听言不禁笑出声来。

没走几步,就听得前头有水声,绕过几棵歪斜着根遒结盘的老树,就看见前方横了一条小溪。溪水并不宽,水面上有不少大大小小光滑的石头,是天然的过溪石阶。溪流从西南山顶上一路延绵下来的,到了此处略显平缓,不过还在潺潺地流动着。入秋之后,山间溪涧更显得冷冽清粼。

施十两和白岑皆踩着溪石,把手伸进溪流里玩耍。白岑趁机拿出一路采摘的桃李果实,放进溪水里洗净,因看那麻布袋子也有些灰泥,也一并在溪水里都搓洗了。想起来穿越至今已经十来天,竟然连脸都不曾洗过,就掬起溪水,开始洗脸,果然脸上已经积攒了厚厚一层灰,溪下来的水都是脏污的。就着溪水,白岑看到自己的脸,小小的一张鹅蛋脸,皮肤白皙清透,五官虽不明艳,却搭配得和谐,两颗眼珠异常黑亮,因眼睛内双,让眼尾看起来微微细长上翘,别有一番风韵,竟然比记忆中的自己更加漂亮些。不过这毕竟是十岁女孩子的脸,尚未脱稚气。这会儿脸洗干净,白岑觉得舒服很多,拿起果子开始悠闲吃起来。

突然施十两从旁边石头上跳过来,摸了把泥灰就超白岑脸上蹭,一边郑重地说:“小白,眼下你虽然跟我和姑姑挤在一块,但怎么说也跟乞丐为邻。世上的人,善恶难辨,最好还是不要露出真面目来。哎,我真没想到,你长得还不错!”说罢,白岑刚洗完的脸,又变得灰扑扑的。

“好好~不过你也让我多舒坦一会儿子吧。”不过白岑很明白施十两的意思。

白岑看着这个才十岁的男孩,突然觉得特别安心。原来,他就是这样在这山野间活下来、长大的,好像就是大自然的一个组成部分,深刻领悟着四时变换,与花草树木共生共气,虽然老练但不世故,未落红尘俗套。

“小白,你在想什么?”施十两看着白岑出身的样子,问道。

“我在想,你说过的话。”白岑道。

“说说看。”

“谢谢你。没想到,我能在这个地方遇到像你、像林姑姑这样的人。现在我决定了:从现在开始,要好好地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而且还要活得好好的!现在我可以自己选择想做的时候,过自己想过的那种生活,不用顾虑太多。”

“嗯,有志气,我喜欢,不枉我在你身上砸了这么多好吃的。”施十两带着欣慰的微笑看着白岑。

“只是……想要好好地在这个地方生存,恐怕得有一技之长……”白岑说,“十两,你有什么想法吗?”

“我倒没有想过,其实我和姑姑安顿下来也就是这两年,我想我要挣到至少十两银子,这样就可以帮姑姑去治好眼睛。等姑姑眼睛好了,我们可以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在湖边建一所小屋子。我可以在湖边种地,种桃树、李树,种一切可以成活的东西,养鸡、养鸭、养鱼……”施十两开始畅想自己挣够十两银子之后的生活。

“听上去不错,怎么说也算个地主,不是社畜。”

“地主是什么?社畜又是什么?”施十两被白岑嘴里蹦出来的这几个词语搞的一头雾水。

“哈哈哈哈,这是我们老家的方言,没什么,反正我心动了。等你实现这个梦想,到时候请我去住几天吧。到时候可不准反悔。”

“好啊……”施十两伸出自己的手掌。

白岑会意。击掌为定。

——————

“快跟上呀,一会儿迷路了,小心野兽出来咬你。”前头施十两的催促声传来,白岑快步跟上。

白岑还是那件灰紫色的羽绒服宽大地套在身上,虽然那袖口间、衣领处已渐渐黑起来,但因为没有别的衣服、不能换洗,且成日家混在乞丐中间,也不觉得突兀。正在白岑俯身拾果子的时候,施十两从树上跳下来,看见白岑口袋中一张白纸若隐若现,他顺手一抽就看起来。

“财、官、印,俱全,好命好命!”施十两兀自念念有词。

白岑飞速从施十两手中抢回那张纸,藏进自己的衣服的内袋中。

“不不,别误会,我胡诌的,我不过是听那些乞丐平时聊天说起。听说,八字里带财、官、印,就是好八字。这是你的八字?”

“不是。”白岑否认。

说起来白岑这些天来一直很奇怪,破庙里的乞丐进进出出,总念叨金木水火土五行、八卦,什么“食神生财”、“伤官见官、其祸百端”,难道这些乞丐真的都懂八字?白岑从大学毕业就开始自学命理学、易经,自从母亲罹患癌症后,她整整琢磨了半年母亲的八字,无论怎么算,她的八字都有一步五十九岁的劫难,却无法可解。命运果然像已经编程好的代码,无可挽回。那张已经被反复揉皱的纸上写的就是母亲的八字,丙午年生人,今年虚岁六十。

是的,这道劫难她没躲过。但为什么这劫难截住的偏偏是她呢?她那么善良、那么温柔,平生没做过一件坏事,为什么这世上有些人能够长命百岁、荣华富贵,但是有的人只能贫病一生、穷困一世呢?这芸芸众生有什么不一样呢,都是从孩童呱呱坠地,谁比谁哭得更可怜些,谁又比谁笑得更可爱些……

“为何乞丐会谈论八字命理?”白岑问。

“你睡傻了?这里是中州大易,命理之术谁人不知,别说乞丐了,就是三岁小儿也知道食伤生财、财生官。只有奇葩不懂八字。不过,他们都是小儿科,并不是真的大师。”施十两说。

话说,这中州国幅员辽阔,北边冰雪封山,东南靠海,大川大河遍布,四季分明、景色各异。最奇怪的竟然是道教数术盛行,国人从皇帝自上而下皆崇尚易学八卦,玄门道家更是国教,被世人奉为圭臬。

“那你是命理大师吗?”白岑调侃施十两道。

“别别,我可不学这个。”

白岑不禁好奇起来:“为什么?”

“你看,如果你不信命,你就不会去学什么易经八卦、命理八字。学命理,总归是你相信命,这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顺其自然,遇到什么就认什么,那学不学又有什么区别。另一种你要抗争命运,提前预判劫难,用所学所能趋利避害,但既然相信命,就该知道,命之所以是命,该发生的就注定会发生,该吃的苦就注定要吃。反抗眼前的运势、困境,说明你先天禀赋不屈服,这禀赋也是命,反抗也是命的一部分。既如此,所以无论信不信命,命理都不用去知道、不用学。只是世人从过往经验中体会出命、相信命,但又不甘心,想改天换命,所以才执迷易学命理,这本身就是矛盾。那既然命可以改,为什么要信呢?如果你信了天命,那又怎能去更改呢?”没想到施十两一开口,就是这一番长篇大论,白岑听了一时无言。

“你信命吗?”施十两问白岑。

“不知道为什么,我从小就像信命,总觉得冥冥之中,好像上天都安排好了似的。”白岑道。

“……”施十两沉默不语。

“怎么了?”

“你刚说话的时候,感觉不是十岁,像五十岁。年纪轻轻故作老成,太搞笑了。”施十两揶揄白岑。

白岑难免心虚,一把抢过麻布口袋,朝前快步走去,“再不快点回去,天都黑了,姑姑该担心了。” 第四章 命数?定数? 白岑这段时间的生活过得倒还算舒畅,说实在的,她已经很久没有过过这种不用上班加班、不用写广告策划,还不用担心房租和母亲医药费用的日子。没想到这种半乞丐式无产阶级群居生活,过得比当代社畜还要强。

这天黄昏十分,白岑和施十两信步走回关公庙,却发现庙前一处围了一大群人,就连乞丐都挤在里面看热闹。这种情况倒是很少见。

施十两拉着白岑挤进人堆里,只见大家伙围着的是一个算命的小摊。话说,这条街放眼望去,算命小摊少说也有十来个,大家平时都不甚在意,只有家里丢了什么首饰、骡子、剪刀的时候,会去小摊上算上那么一卦,算一次也就三五文钱。真要遇上什么大事儿,还得找老字号的、正八经儿的官营馆子,这京城就有三个老字号:玄一楼、清风观、大元明。都是当今陛下亲题过的名。现下这个小摊就支在玄一楼对面,真的是不自量力。

这摊子支得也颇为随意,根本不管天气阴晴,就是一张三尺长的桌几,形制简约,却是上等名贵的楠木,内里放着一个普通的木凳,后方一把精致的老藤扶手椅。只见一个素衣老者闭着双目半躺在后方的藤椅上,一个约莫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则坐在桌前的木凳上。

这老人多半是个规矩松散的道士,倒也不算鹤发童颜、羽扇纶巾的模样,只是从脸上看去颇年轻,皮肤也是白里透红、保养得当,只是头发有些乱蓬蓬的。老道手上拿的也不是扇子,而是一柄拂尘,另一只手上摩挲着一块洁白光滑的软玉,玉上精致地坠着豆绿色的穗子,是只十分可爱的玉兔。老道全身上下穿着素色衣袍,脚下却不是普通黑色短靴,靴面上隐隐露出暗纹。就这么松弛地靠在藤椅上,一眼瞧去,真乃气韵非凡!

这年轻人穿得就精致多了,底下是半长的灰绿洋缎,配上缂丝银鼠褂,领口、袖口都是精致绣工,底下登一双苏绣灰黑色半筒靴,面目清秀白嫩,一点也不像是个修道之人,反而像一个高门大户的公子哥儿。

奇怪的是,这临时支起来的算命小摊前面还横了一块白布,布上写了几个大字:“算命测字,分文不取,错一个、赔一两!”桌子正中放着一整袋白花花的银两,看大小,每块应该刚好就是一两银子,约摸有五十两。这还不乱套了,怪不得这小摊前围了里三层、外三层的人。

只见那年轻人回头叫了一声:“师父——”,一脸生无可恋的样子。

但是身后并没有声音回复他。

“师父大人——”他拉长了声音。

“宸远,你能不能让为师歇会儿,我天天夜观星象,我很困、很累的。”

“师父要不咱们还是回…回阁里吧,我在这真的太难受了。花这些钱,我还不如去逛软烟坊呢?!我现在就让小武把车赶回来。”

宸远的头上被拂尘狠狠地打了一下,“顽徒,师父这是在教学,实战,实战懂不懂?不出点血,你就不知道用功。”

宸远已经“实战”半个月了,每天照例是午后开始摆摊,就在这大易京城北城郊一带,每天耗费至少五十两白银,半个月下来已经花了将近八百两了。用的不是别人的钱,就是他这两年来辛辛苦苦攒下来的小金库。宸远的内心是崩溃的。早知道拜入玄门这么惨,他就不应该……哎,算了老爹也是玄门的,他宸远则从出生满月开始,襁褓中就由爹娘抱着,“强行”拜在了吴虚中座下,这还能怎么样。

其实宸远的易学技术很差,他的主要差事也不是玄门的修行。奈何一日为徒,终身受制!也不知道为啥平时清心寡欲、四处闲玩的吴虚中突然就开始抓他的易学术数,天天薅着他到街上摆摊算命“送钱”,居然还不要脸地说是实战训练,用的还是宸远的钱,再不结束,宸远真的就只能喝西北风去了。

话说,算命这个行当在大易,不仅个体户多,连连锁店都有。关键的关键是,这个“无知老道”今天居然敢把摊位放在玄一楼的对面,这可是大易国字一号,“不可啊,师父,你怎么连……师叔,您亲师弟的脸都敢打啊?”当宸远看到玄一楼招牌的时候,真的无语到了极点,奈何根本拦不住这“无知老道”。

“无妨,就是他让我来打的。”

“……关键是,我不敢打啊!”宸远腹诽道。

“开始吧,开始吧!”吴虚中向空中甩了一下拂尘,表示“送钱”大会开始了,想占便宜的可以来了。

施十两对这些非但不敢兴趣,而且避之不及。白岑却忍不住留下来看热闹,她想既然要在这个世界生存,那这易学是最基础的生存逻辑了。既然她穿越前早有些基础,未必不可以作为安身立命的事情。于是,为了让视线更全面更清晰,她还努力地从人群中往前挤了挤。施十两见状,就要离开,但是被白岑死死拉住袖口。为了不损失袖口,施十两不得不陪着在旁边一同观看。

不久,人群中出来一位面阔口方、剑眉星目的男子,腰圆背厚,生得相当魁梧,身上衣服却是旧服,只见他向宸远和吴虚中缓缓鞠了一鞠,这就是见礼了:“两位师父,敝人今天三十有四,请两位师父见教。”说着将自己的生辰八字从衣服口袋里取出,递与宸远。吴虚中从后面远远瞄了一眼,闭上眼睛,继续睡觉。

“这位客人,那你想问哪方面?”

“问前程。”

周围看热闹的人群都安静下来。

“嗯,你原是秀才出身吧,是南方人吧?”

“正是!”

宸远背脊略挺了挺,接着道:“锦绣文章,火木合于性情,只是逢劫刃,屡试不中。既问前程,我来看看你的大运。现下这五年,是绝考不中的。”

“准,太准了。我已经应试五六年了,尚无收获。”

“不过三十八之后,可遇一文昌,你再苦读几年,必有回响。”

那秀才一听此言喜不自胜,接着问道:“那您看,我考的是文举?武举?”

“……嘶——待我细细看来——”宸远忍不住回头看吴虚中,小声叫师父。吴虚中自不理他。

宸远想,他那么开心,肯定是觉得算错他是文举,这样轻轻松松就可以挣我一两银子,于是道:“依我仔细分辨,你竟是武举——”话音未落,“啪”宸远头上又挨了一拂尘。宸远吃痛,不敢出声。

吴虚中从藤椅上站起,抖抖素袍,那桌上五十两中拣起一枚,扔与那个秀才,道:“您的八字,通关在财,想要高中,可先求娶一房亲事。”

“可往何处求啊?”

“东不是东,北不是北,乃东北方向。”

那秀才接到银两,笑着后退进人群中。

宸远不禁问吴虚中:“师父,人家问是文举,还是武举?您怎么让他娶媳妇?”“废话,这人是个入阁之才,只是早年家贫,且印星微弱,上下克伐,老母身体患重疾卧病在床,于家事不能。他不高中,未必才华有限,而是忙于理事。只消娶一门好媳妇,自然就中了。”

“老神仙啊。”人群中传来一句赞叹。

“那为什么东北方向?”

“这是人家隐私,就不方便说了。你好好瞧瞧日干~”吴虚中复又回到藤椅上躺下。

宸远死死盯着那八字日柱,一无所获,只得拿纸笔将这八字誊抄下来,放入袋中。他现在满脑子就是,这坏老道、坏师父,不知道我早就放弃易学了吗,人家现在走的可是康庄大道,平常也不曾管过,突然就打鸡血,逗人玩呢吧。

众人见又能算命,又有钱财可得,都挤过来。“别急别急,下一个,那个老伯,你来吧。”宸远没办法只能随便挑了一个。

“仙人,我家的牛走丢了,麻烦您帮忙找一找?”那老伯苦着一张满是皱纹的老脸,一看就是穷苦人家。

“什么时辰丢的?”宸远一边说着,一边满世界找铜板,这个用不了子平八字了,只能起上一卦来看看。

“昨儿傍晚酉时,我孙子牵出去河边吃草,谁知他贪玩没看好,牛就丢了。”那老伯越说越伤心,“哎呦,这可怎么办哟,真的是走了霉运了,全家人可都指着这头牛呢!”只见那老伯裤腿半卷着,破麻布鞋上、腿上都是灰泥,怕是已经寻了一天一夜。

最后还是老伯从胸前掏出了三个铜板,递与宸远。只见宸远接过铜板,连掷六次,起卦。宸远一看卦象,刚要开口,复又停住了,顿了顿道:“老伯,对不住啊,我学艺不精,既没算出来您家的牛往什么方向去了?也没算出了为何而丢?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找到?三个问题都没结果,只能送您三两银子。”说着拣了三块银两并那三个铜板,递与老伯。那老伯领了三两银子,眉头倒略有些喜色,自找牛去了。

说着人群中爆发一阵嘘声:“就这点水平,还敢来这里摆摊,真是不自量力!”

“倒是那个老头子运气好了,虽然丢了一头牛,白捡了三两银子,回去也可以再买个小牛仔养着。”

“我看他不是算不出来,就是个傻子,送钱来了。”话虽如此说,但人群依旧越围越近,其实大家都是冲着那银子来的,还巴不得这年轻人算错断错,好让老道纠错付钱呢。

“臭小子,你心肠还怪好的呢?可惜你这三两银子还不够买一头好黄牛。哎,也不怕丢了为师的老脸啊!”老道说罢拿那拂尘作势要打,一边打一边还轻声道:“还不快追上老伯去,细细告诉他这牛儿的去处,另外叮嘱他可别往水地里去找牛了,近水反见祸患。”宸远飞也似的朝老伯离开的方向追去了。

“各位父老乡亲啊,我徒儿尚未出师,学艺不精,见谅见谅。接下来,我来给各位测字算命。”老道向人群谦虚地作揖道歉,说着还晃晃口袋里的银子说,“银子还有,不着急哈。”

话说这大易国本就盛行玄学数术,每个人出生八字必请人相看一番,而且读书人对此也多有研究,所以几乎人人对自己的命局都略知一二,行事也往往依据大运流年来判断,至于入什么行业、娶什么媳妇、办什么红白之事,更是无一例外。众人见老道亲自出马,料着这位师父必是比年轻人厉害上不少,不那么容易算错送银子,况且这八字命局原也算得上是个人隐秘,不可轻易外泄,如果银子不好得,倒也罢了。因此,众人热情反不如前,也都不盲目出圈来。

施十两已经在这人群中站了许久,他对子平命理之术并没有多大兴趣,要说有什事物支撑他继续看下去,除了白岑那只越拽越紧的手,就只有算命摊上那堆白花花的银子了。“十两,算错一次,就是一两银子,这便宜咱们是不是得占一下!”白岑知道他平生夙愿,如今十分之一的理想近在眼前,他怎么能不心动呢。“算了算了,姑姑不让我搞这些有的没的,”施十两婉拒道。

“借过,借过,大家伙借过一下哈。”白岑已经拉着施十两突破了人群的包围,来到算命摊子前。“大师,大师,我有一个八字想请您相看一下。”说罢,白岑从大衣口袋里缓缓地掏出母亲的八字,放在那张木桌上。这纸张皱皱巴巴的,是一张现代笔记本的打格纸,在一片古代氛围中显得有点奇怪。吴虚中并不接过来,只坐藤椅上细细看。不一会儿,他抬头看白岑,半响道:“小姑娘,这不是你的八字。而且……”

白岑料到他会心生疑窦,只是微微颔了颔首。一个现代人的八字拿到不知何年何月的时候,不知道这老道该如何验算。白岑想到命局六十年一轮回,倒也不是完全不可算。既然拿出来母亲八字来,一方面是为了施十两的银子梦,另一方面也想借此解一解母亲的命局。

吴虚中看到白岑的神情,轻轻摇摇头道:“小姑娘,此人是你何人呐?”“是我至亲之人。”吴虚中从八字年柱判断,此人生于六十年前,但命寿不长,最多活五十九岁,撑不到今日,应该是已经过世了。“此人只怕已经过世了。”

听到这句话白岑心中早有预期,不过万没想到这老道竟然说得如此肯定。白岑自己研究这个八字不知多少日夜,但也看不出什么特殊凶险之处,从前两次看,这老道的易学能力只怕深不可测,不如趁此机会好好问一问。因此,问道:“大师,您究竟是从何处看出了劫难。”

“命虽清贵,短命寿浅。”吴虚中答道。“可她局中,仍有一味用神有力,哪怕运走不详,也不至于此啊!”白岑忍不住说。“小姑娘,你也懂些命理,不过五行术数须活看,远水解不了近火,此乃竭泽而渔。她恐怕是因病而故,火气聚于肝胆,颇多损伤。”吴虚中道。

“不错,您真是道学高人。只是小女尚有一事想问。

“但说无妨。”

“这五行所反映之命局,不过是八个字,可是人的命运起起伏伏,变化百般,真的就全在这八个字上,不能改吗?注定如此吗?”虽然母亲已经去世了,但是白岑听到“竭泽而渔”这四个字还是想到了当时情形,心情一下子低落了下来。

“姑娘,命数既是定数,也非定数,人心也在五行之中,乃万物之灵,心变、人变、命变。不过红尘中皆肉体凡胎,顺应天意是大势,正所谓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何况你我。”白岑听此话,更是心中酸涩,突然感觉自己手上一凉,有什么冰凉的东西滴落在手背上。她摸了摸脸,原来是自己眼泪莫名其妙地落下来了。

老道士这一番似是而非、莫名其妙的话,让白岑摸不着头脑,她的疑问其实仍未解,再问下去恐怕只是徒增烦恼。她正想着找施十两一起回去,就回身一望,却没见到他,只看见眼前熙熙攘攘、人头攒动,心中似有所动。

那老道仿佛知道白岑的心思,继续讲道:“你瞧瞧这大家伙儿,汲汲营营、忙忙碌碌的百姓们,哪一个不是食五谷杂粮的肉体凡胎,哪一个不在经历生老病死啊。”白岑本欲离开,听说这话停下脚步想到:现代世界是那样,古代又何尝不是呢?说到底,母亲和自己都只是芸芸众生中如蜉蝣一般的生命,瞬息而起,又瞬息而变,对于自己来讲母亲就是天地,对于母亲来讲,自己又何尝不是一切,但终归虚幻,其情其状只在母女二人之间,所留下的不过的三十年来的记忆罢了。因想着这些,她竟站在人群中一动不动了很久。

“小白,你怎么了?算了,我们不算了。咱们走吧!”施十两从后面窜出来,看她呆呆的模样,便拉着她的手道。

吴虚中见此情景也有些吃惊,原本瘫坐在椅子上,此刻也站起来,心道:“这小姑娘,难道被这一两句话引入关窍了。”恰巧宸远此时已经回来,看到师父这个样子,又看到一个十来岁小姑娘红红的眼睛,只道是傻老道又把小孩惹哭了,连忙拿着一两银子上前安慰:“小妹妹,别哭,我师父这人就爱捉弄人,他必定是算错了!”

“谢谢,但这银子我不能收,你师父断得分毫不差。是我自己想到伤心事,无妨。”白岑并不接银子,一边拭泪,一边拉着施十两就要走。施十两一时已听呆了,傻愣在那里。

“十两,走吧。”

白岑拉着施十两离开。

见白岑离开了,宸远继续坐下来解命,周围人的热情依旧不见,更是一股脑的往前挤。只是吴虚中重又拿起那张格子纸出神。 第五章 山林险遇 施十两沉默不语。白岑其实有点后悔拉着施十两去算命了,尤其是像今天这样,算一个毫无意义的命。她侧头看施十两表情,揣测他是不是有点生气了,试探性地问:“十两,我瞧着那丢牛的老伯实在可怜,要不我们一起帮他去找找牛?”施十两倒是爽快地答应了。

她拉着施十两一起向老伯离开的方向前去。走了快一里地的路程,竟没有老伯踪迹,眼前出现一道岔路,一条是通往后山的路,另一条就是往河边去了。“累死我了,这老头怎么不见了?”施十两抱怨道。白岑说:“方才我听到那个老道说,牛不在水地。那老伯肯定是往后山去了,走这边吧。”说着拉着施十两,还是回到后山的路上,一路往山上走去。没过多久,果然见到老伯四处呼唤黄牛的身影。

“老伯,等等我们,我们帮您一起来找牛吧。”那老伯有些茫然,有点难以置信的感觉,片刻后便开始千恩万谢起来。施十两连忙制止了他的告谢,问道:“您还是给我们说说,您这牛长什么样子吧?”老伯道:“这牛就是我们这一道最普通的老黄牛了,只是从小养到大,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丢的,哪怕偶尔没看好,它都能自己回来。这次也不知怎么了,过了一天一夜,就是找不到它的影子。哦,对了它的右边的角上,有个缺口。是它还小的时候,差点被狼叼走,落下的。”说罢,三人分头找起来。

白岑和施十两对山脚下这一片比较熟悉,就在这个范围查看。

“小白……”施十两欲言又止。白岑大约也猜得到,他和林姑姑都似乎对易经八卦之类的事情都太过敏感了,与这中州大易国的整体文化氛围有点格格不入,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这样。

“怎么了?”

“算了,没什么。”施十两把到嘴边的话又给咽了回去。他本来想问问白岑,是不是真的这么相信命,平时为了不惹林姑姑生气,他遇到这种事都基本绕道走,今天被白岑拉过去,感觉就像干了什么坏事儿一样。虽然今天也想劝劝她务实一些,但他自来是很有分寸感的,两人虽然算得上好朋友,自己并没有资格来对她讲这些。

“刚才,我就是想问问我母亲的八字。这不是免费吗?批错还有钱拿?”白岑有些尴尬地解释道。她想,看来以后这种事情,只能自己偷偷做了。

“没有,我没有说你的意思。这也很正常。”接着是一阵沉默,双方都不知道该说什么。

……

山脚下一圈白岑和施十两,都找遍了,也不见那头老黄牛。因方才算命时已经是黄昏时分,到了此时天色更是黑下来,施十两不禁有些后悔:“刚才忘记跟姑姑说一声,再找到不牛,回去晚了,姑姑担心起来,肯定一顿好说。”白岑也有同感,天色越来越黑,倒是早点回去才是,于是对施十两道:“我们先去找老伯吧,大家都先回去休息休息,明天一早再找。”正说着,忽然听到一声“哞”的叫声,施十两与白岑对视一眼,俱都面露喜色,急急寻着声音找去。

只见一头老黄牛半蹲在两个小树的中间,一动不动,只口中“哞哞”叫着。这是本地最普通的黄牛,皮肤粗糙,腿脚间俱是结实的肌肉和筋骨,以及田间地头的泥沙,一看就知道是长年耕地劳作的牛。从整体的骨架和牛角看,已经上了年纪,右边牛角上有一个缺口。“就是它,居然跑到树林子里来了。”白岑说着马上就要跑过去。施十两一把拉住了她,并将她拉到了路边的树丛中,轻声道:“你看老牛的西北方向,那个小树丛里,有什么?”白岑朝那西北方向灌木密集的方向看去,此时天已大黑,周围树林里都是乌漆麻黑一片,但当白岑眼睛适应黑暗后,竟然看见两颗绿莹莹的东西在移动。

“什么东西?狼?还是……鬼?”白岑感觉到自己的声音在颤抖。“嘘——”施十两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然后立即将身边干枯的树枝拾起来。白岑明白过来,这很可能是一只狼,施十两他这是想拿火把这野兽也赶跑。可是,可是,狼还是是群居动物,现在那树丛中看到似乎只有一只,也许在看不见的黑夜中是十几只、几十只狼,他们两个人能行吗?就算加上老伯,恐怕也只能成为狼群的口中餐了。想到这里白岑背上出了一层薄薄的冷汗。

只见两颗绿色的光点一直在缓缓移动,然后停了下来,往下沉了一沉。此时,老黄牛好像也发现了西北方向的危险,显得有点焦躁,只是他的两个后蹄子仿佛被什么东西绊住了,无法移动,只能用前蹄拼命扒拉,但是最终还是不能移动半分,只能挣扎着保持半跪姿态。

施十两的手中已经收集了很大一把树枝,粗粗细细、各不相同,加上白岑拣的一些,总有一大捆了。他拉着白岑,悄悄转到一棵非常高大、约有一人合抱的大树后面。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变出来火折子,开始点起来。先用那些细细的小枝丫作为引信,用身体做成一个挡风的空间,不一会儿小火苗逐渐变大,有一半的树枝被引燃了。接着他又从随身带袋子里掏出一个用树枝做的弹弓,将那被引燃的树枝搭在弹弓上面,射出去。这简单的搭配,俨然成为了好用的弓箭,火苗被一个一个送到了野“狼”的所在。

那双绿色眼睛突然动起来,高高低低的,但“它”显然还舍不得老黄牛这个到了嘴边的猎物,一直围着黄牛来回躲避、逡巡。白岑也顾不上观察,眼见施十两手边的树枝越来越少,只能赶忙在四处找起来,为他补充弹药。

“看样子,这不是什么狼群,它是单独行动的。”施十两道。白岑心中也略松了一口气。射着射着,白岑和施十两的树枝已经逐渐消耗殆尽了。那“狼”瞅准时机,竟然朝施十两和白岑缓缓移动过来。只见那双绿眼睛越来越近,白岑这个现代人,可只在野生动物园看过狼啊,而且也是隔着一层玻璃或者遥远的安全距离,况且那些动物园的狼就跟狗一样温顺,一点也不可怕。但是此时,这山野间的这双绿眼睛真的太可怕了。它虽然到现在都没有露出“真身”,但周身百米范围都迷茫着一股浓重的野兽气场,这是一种近乎冰冷的气场,再加上偶尔一声低沉的呼吸声,白岑的腿已经快软了。

白岑一直捏着施十两的手臂,这双虽然瘦小纤细的手臂一直传递出老成和勇气,但是现在也有些慌张的抖动。怎么办?难道今天就葬身于此。正在这时,白岑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十两,把火折子给我。”只见白岑接过火折子,没有片刻迟疑,将手边的三根树枝尽都点燃,接着竟然开始点身边的低矮的小树和灌木。正值深秋,气候干爽,周围那些树木的枝叶也有不少凋零,被白岑一点竟然都燃烧起来,黑暗逐渐被驱散。

火光中,那“狼”的样子变得清晰。白岑和施十两都看清楚了那个野兽。这是一只猫科动物,四肢纤长透着矫健,尾巴很短,看上去像一只豹子,但是却比豹子小很多。它的两个耳朵肩上耸立着两簇黑色的毛,整体皮毛呈棕色,背上发红的,肚子附近的毛又是白色的。它的脚步很慢,但是透着威慑力,慢慢地朝白岑和施十两逼近。这是什么野兽,白岑第一次见到。“猞猁?这是猞猁!”施十两轻声说,“它比狼还难搞。”

这猞猁先从东边慢慢靠近,施十两只得将东边的灌木也都引燃了。“十两,我看它可能从南边过来。”白岑道。“它肯定是想把我们困在火圈里面。”施十两说,“但是我们也没什么别的好办法。好在老黄牛在西北边,我们要尽量把西北边的口子留出来。”但是树林里的灌木并不稠密,外圈的火势慢慢消退,他们只能将更内圈的树枝引燃,并且逐步往黄牛的位置后退。

看来,这只猞猁是想先解决掉这两个小孩子的麻烦,然后再一同享受“一牛两人”的大餐。慢慢地只见身边三个方向都是火光一片了,身后就是那头老牛,还在哞哞叫着。但这下好了,虽然这猞猁暂时无法直接靠近他们,但是他们自己也被围困在火里面,逃不出来。等到内圈的树枝被燃烧殆尽,火势消下去,只怕这猞猁只要轻轻一跃就可以跳进火圈,轻松把他俩的脖子咬断。

那猞猁越悠闲,白岑就越紧张。她环视周围,灌木越来越少了,只有不远处有一个还算高的小树,她拉了拉施十两的袖子,问道:“要不然,我们先爬树吧。”在这山林里遇到猛兽,白岑所能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爬树,地面是二维空间,上了树那就是三维空间了吧。

施十两看了一眼白岑,从背后掏出一柄大约五公分左右的小刀,说道:“算了吧,这东西爬树比我还厉害!”施十两果然说到做到,从被抢钱那天起就开始随身带刀,但这把小刀对于这敏捷的动物来讲,真的一点威慑力都没有,还没等他俩出手,只怕已经被这东西咬断喉咙了。

火势渐渐变小了,本来因为引燃树枝而消散的寒气,又逐渐聚拢过来。那猞猁眼看时机到了,突然死死盯着施十两盒白岑两人,并且在地上大大地拉伸了一个懒腰。蓄势待发!白岑忍不住向后退了几步,她看了一眼施十两,他正紧紧握着那小刀。

只见那猞猁正蓄力,“嗖”的一声,扑倒施十两身上,施十两连忙用手臂去档格。那猞猁扑上来势头非常大,施十两一下子倒在地上。猞猁锋利的爪子,紧紧嵌入施十两的手臂,同时嘴正对着施十两的脸呼热气。

白岑见此情景,说时迟那时快,举起边上的树枝就开始抽打在猞猁背上。它似乎吃痛了,低声嚎叫了下,转过头,绿莹莹的眼睛盯着白岑。瞬间,猞猁放弃了施十两,转扑到白岑的肩头,当即就对着肩膀咬了下去。

白岑一阵剧痛,只感觉自己肩头的皮肤被刺破了,一对尖锐的牙齿越咬越深。那羽绒服外层布料被咬破,棉絮被鲜血染红,还通通都跑了出来。

施十两“啊”地叫了一声,正要扑上去掐住猞猁,只见一枝冷箭从北边高处射来,“嗖”一声,白岑就感觉肩膀上那原本如铁钳一般咬合的牙齿,一下子松了。片刻那猞猁就倒在她肩头的地上,四肢僵直颤抖着。只见那柄黑色木箭直直插在猞猁的颈项上,鲜血浸染了白岑肩头的衣服,同时也正在逐渐浸染了下方的泥土。

一个身着兽皮的猎人装束的人从山腰跑下来,他飞速靠近,从脚步中可以看出矫健的身手。走近了,白岑才发现这竟然也只是个十来岁的男孩子,身上披着一件已经有些脏污的狼皮,头发乱蓬蓬,半露的手臂结实黝黑,草鞋麻衣,并不比他们俩体面多少。那只猞猁刚才还散发着野兽特有的凶猛气场,这会儿在地上看上去却只比猫略大了些。那人没有搭理白岑和施十两,单手提起猞猁,留下一句“不必谢,我并不是救你们,只是看中了这猞猁的皮毛”,转身就走了。

第六章 玄门小师妹 施十两和白岑尚在震惊之中。

那孩子离开后,施十两检查白岑伤势,只见她肩膀上前前后后共四五个深深的小洞,血倒是已经不往外冒了,但那猞猁毕竟是山中野兽,獠牙只怕也有些余毒,没有办法,只得忍痛让施十两又挤出不少血污来。

周围的火光已经几乎快要全部熄灭。夜已深了,此地不宜久留。那牛适时叫了两声,施十两和白岑连忙去看那老牛。原来这老黄牛的后蹄受伤了,它原是经常在水地行动的牲畜,到了山里并不熟悉,迷了路,还踩到了灌木丛中,后蹄被一些植物的尖刺扎住,受了伤,因此卡在此处无法移动。他们连忙帮老黄牛把尖刺取出,并用破布将后蹄缠住勉强止了血。

施十两拉住黄牛的牵绳,它大概也明白是眼前这两个孩子救了它,努力挣扎着起身,摇摇晃晃、一瘸一拐走起来。快到山脚处,正好碰到一脸焦急地老伯。那老伯远远见他们出现,竟然还牵回了他的牛,激动地求起菩萨来。走近一看,发现俩孩子都受了伤,更是自责不已。原来那老伯与他俩分开后,一直在山后寻找,眼见天色渐黑,就想回来,但再也找不到白岑和施十两,只能等在山脚处,正自懊悔不该让这两个孩子大晚上进山。

老伯上前连连道谢,还从里衣口袋里掏出什么,就要塞给白岑和施十两。白岑一看,那双粗糙的大手中间,放着白花花三两银子,正是白日里算命摊子给的。白岑和施十两对视一眼,连忙把老伯的手推回去,笑道:“老伯,这钱您还是自己留着吧。现在夜深了,山里晚上多有野兽,咱们还是快些走吧。”因白岑和施十两多次推辞不受,老伯也只得罢了。三人急急下山,向城郊走去。

——

城郊的破庙中,林姑姑已经等急了,拎着一个破灯笼,在城门周围徘徊。她不知因何得了严重眼疾,三步以外便视物不清,到了黑夜视线更加模糊,近乎全盲。所以,与其说她是在城门附近找人,倒不如是拿了个灯笼把自己照亮着,让这俩孩子能看到。

与老伯城外分别后,施十两一路拉着白岑狂奔,一边跑一边喘着道:“快点吧,姑姑一定着急了。”白岑以为,十两和姑姑多年相依为命,如今姑姑眼疾愈发严重,他这般着急也是怕姑姑担心。至于老远看到姑姑那举着灯笼的身影,施十两的脚步愈发快了。

姑姑听到两个孩子的声气,一言不发地回身向破庙后走去,白岑和施十两就跟在她身后。白岑因肩头被猞猁咬伤,下山又快步跑了一会儿,此时痛得厉害起来,但因不想让姑姑发现,只能强忍着快步跟上。施十两不时担心地回头看她。她装作无事地想他点点头。

回到破庙后的屋子里,须穿过关公庙。此时,庙里的那几个老乞丐已经睡着了,四周都是些轻微的呼噜声。他们一行三人俱都蹑手蹑脚。回到家中,林姑姑将破灯笼轻轻放在一处角落窗台上,施十两乖乖地搀扶着姑姑在土炕沿上坐下,自己就跪在下首。

“说吧,干什么去了?”姑姑此时方才发话,那语气也是冷冰冰的。施十两和白岑说了晚归原委。

“我听说你今天算命去了?!”听她如此发问,看来她并不是生气他们今天回来晚了,而是白天在算命摊上发生的事情。“姑姑,这事儿怪我,十两只是看热闹。”白岑忍不住为施十两辩解。

“小白,这事儿跟你没有关系,你自睡去吧。”白岑被林姑姑一句话堵了回去,只得讪讪地走开,靠在墙边凳子上。她这会儿子感觉自己的身子有些发沉,右边肩膀疼痛越来越厉害,从下午开始俩人就没有吃过东西,现在肚子也饿得不行。只见屋里木桌上还放着晚饭,还未动过,看来林姑姑为了等也没有吃晚饭。这会儿,就是白岑想吃点东西,也不好意思了,只得在炕上靠里躺下。

施十两知道今天逃不过,只得说:“姑姑,我错了,我领罚。”说罢拿起平常林姑姑用来洗衣服的细木棍,就朝着自个的背抽打起来,一边打一边压低声音道:“姑姑,您身体不好,别动怒了。我知错了,真的知错了。”

那木棍虽不粗,打在施十两瘦弱的肩头上,也相当厉害。施十两肩上瞬间就有几条红印梗起来。打了几下,白岑实在听不下去,刚要起身拦,就听见林姑姑道,拦住施十两,把木棍从他手里夺过来,抱着他道:“咱们娘俩步履维艰,撑到如今不容易,如今你怎么反不懂这道理了。你…”一边说,一边轻声哭泣。

这时,只听见破庙残破的木门发出吱呀一声,被推开了。林姑姑尚在拭泪,白岑听到这门的声音也被吓了一跳。施十两连忙站起来,然后就是一阵轻轻的敲门声。“谁?是陈伯吗?”施十两向门外道,“进来吧啊。”接着一个大概十二三岁的小男孩拎着个湘妃竹灯笼,鬼头鬼脑地从门外探头进来。一边进,还一边拉开门往里让。宸远褂摆一掀,跨步而入,还是那副京城富家公子哥儿做派。

他一眼看到施十两,像是见到熟人道:“你们可让我好找啊!这是怎么了?白日里还高高兴兴的。”林姑姑抱着施十两的手,还是紧紧的箍紧着,不放松。宸远深夜不请自来,俩人此时心里都戒备非常,也不答话。

宸远又道:“小兄弟,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问问你,跟你在一块儿的小姑娘,可在此处?”说着宸远向屋里望了望,白天撤摊之后他早已向周围的街坊乞丐打听过了,知道施十两和白岑就住在这破庙后面,专门着人等在此处,谁知他们深夜方归。

他四周一望便看到了靠墙炕上的白岑。她本不欲理会,此时也不得不下炕来。

“不知道公子找我有什么事?”她和宸远素不相识,今天也不过是在他们那儿批了个八字,他为什么会找过来呢?白岑正自疑惑。

只见宸远一见到她就面露喜色,“我们终于找到你了,小白师妹!”说着就扑上来,紧紧抱住白岑。她吃了一惊,连忙从宸远怀里挣脱出来,向后退了一大步,双手环抱自己,低声道:“什么师妹?!”

“你襁褓中就入了我玄门,是我们师父吴虚中的关门弟子,我宸远的小师妹啊……”宸远对她的反应早有预期,“师父就在关公庙等着跟你相认。快走吧!”说罢,宸远拉起白岑,就要往门外走去。但是身后的人却并不动弹。

他这一出,把白岑、施十两和林姑姑都搞懵了,尤其是白岑。她明明是从现代穿越过来的,哪来的“襁褓中就入玄门”,还要跟什么“师父相认”。白岑觉得宸远和那个什么吴虚中肯定是认错人了。

“可是我根本不认识你们啊……如果硬要说认识,那就只是白天算命测字摊上那一面了。我也没拿你的银子,为何找我啊?”,可这分明不合逻辑、不合常理啊。

看白岑这个反应,宸远知道这会子不可能硬拉了,只得解释道:“我知道你肯定不认识我们了,我们十年未见了,更何况当时你还是个娃娃。”白岑越听越迷糊,只能向着宸远摇摇头,死活也不肯跨出半步去。这人总不至于强拉了她去吧,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真的不行就喊起来,这一破庙的乞丐虽不是朋友,但这几天下来也都相熟了的。

“你说我是你师妹,就师妹,我怎么一点也不知道?”白岑忍不住反问道。

施十两也忍不住跳出来道:“你找人可以,但没道理上来就拉人走的,凭什么跟你走啊?”

“你信师兄的,此事说来话长,师父会慢慢告诉你的。”这句话是多么地无力啊,这下轮到宸远无语了,他俩说得挺有道理,他现在这样平白无故拉人的感觉,真的容易被人看做是拐子、坏人。但是师父吴虚中就在庙外候了一夜了,刚在他面前夸口,一定将小师妹带到,结果这牛皮就吹破了,这可不行。于是连忙将自己的印信从腰间掏出来,放在桌上道:“这是我随身所带之印信,留下这里,除非小师妹自己愿意回我师门,一定将小师妹平安送回来。”

施十两和白岑拿起那印信,在灯下仔仔细细瞧了个遍。其实他俩都不认得,一个是从来没见过正儿八经的印信长什么样,一个是根本不知道印信是个什么东西。只林姑姑走过来,用手摩挲了片刻,点了点头。

白岑想,这宸远看着也不像是坏人,尤其是他白日里还送了寻牛老伯三两银子,不妨出去相见下,看看眼下到底是什么情况?本想拉着施十两一同出去,但见刚刚林姑姑对易学术数的态度,便也不敢再叫十两,只得自己硬着头皮前去。白岑给自己鼓了鼓气,告诉自己千万别害怕,便向施十两和林姑姑道:“姑姑,十两,我出去一下。”林姑姑则是紧紧皱着眉头,面带忧色。

那破庙外停着一辆颇为高大的马车,从外面看着倒不觉得特别。白岑走上前去,见那马车前面的木板快高到胸前,对于身体只有十岁的她来讲,实在是有点太高了。难道要手脚并用,爬上去,白岑想。马车前坐着的那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子机敏地起身,不知从哪里搬出来一个个脚蹬,放在白岑脚边。白岑缓步上去。那马车帘子是个双层的,外面是竹帘,里头还有一层棉布。

只见车里空间相当宽敞,一张精致的桌子搭配三个小凳,桌上放着几碟精致的点心,另外靠窗边上还放着一个小火炉,上边正煨着茶水。白日里那个摆摊的道士正斜靠在矮凳上。

白岑刚进去,吴虚中就睁开眼睛,微笑着对她道:“快坐,快坐。”宸远紧跟着白岑上车,上来就在旁边坐了。白岑向吴虚中和宸远点了点头,自己拣了靠外头的小凳子坐了。刚坐下,马车就慢悠悠地走起来。白岑忙说:“道长,您这是要带我去哪儿?”宸远轻轻一笑道:“小师妹,叫什么道长,快叫师父呀!”

“你就是我小师妹!不相信就看看你的右边肩膀后,是否有一颗浅棕色的痣?”宸远一副开心到不行的模样。白岑想,不对,难道是我搞错了,我是魂穿?可我觉得这身体就是我自己的呀。白岑躲到马车角落,扯了扯自己的紫色羽绒服。“不对,魂穿是不可能的,我连内衣羽绒服都一起穿过来了,怎么可能是魂穿呢?一边想着,一边从肩上拉开一角,只见肩头后被猞猁咬过的地方已经红肿了一片,但仔细看去,仍可以看见伤口前面赫然有一颗浅棕色的痣!

“这是怎么了?怎么受了如此重伤?!”吴虚中和宸远见了吃惊道,白岑只得将方才在后山遇见猞猁被咬一事说了。道士连忙拉过白岑的手,开始脉诊起来。

“师妹放心,师父医术也厉害。”

吴虚中只略搭了搭脉道:“并无大碍,只是有些余毒未清。”说罢拿出一小瓶丸药,嘱咐白岑道:“一日一粒,不消十天即可痊愈。”

“小白,你现在是叫小白吧?”吴虚中很自然地用手掌拍了拍白岑的脑袋,好像她是一只他已经熟络的小宠物似的。

“是,我叫白岑。他们都叫我小白。”白岑答道。

“嗯~这名字倒不错。小白,你师娘十年来一直挂念着你,十年前若是好人家抱了你去,好好生活倒也罢了,只是如今流落这乞丐乡里,倒不如还是跟为师回去得好。何况你与我大易玄门的缘分实在不浅,你回玄门来,还当有一番造化。”吴虚中道。

“只是,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真是你们要找的人?你们又是如何认出是我?”

“师父肯定不会搞错。小师妹。你要是还不相信,我就把你的生辰八字写出来给你。”说着宸远拿出备好的笔墨纸砚,将一组生辰八字都写在了纸上,递与白岑。没想到竟然跟自己的八字一模一样,这是什么情况?!白岑越看越奇怪,穿越来她第一次体会到这种诡异的感觉。白岑本来认为,必定是这个叫玄门的地方有一个跟她生辰八字一模一样的女孩子,而且还在襁褓中就丢了。这样以来,更摸不清头脑,难道她穿越的时候,还失忆了?!

“你们容我好好想一想……”白岑想想自己,如今成日在这破庙中过日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去,要不然就跟他们走,去那个什么叫玄门的地方跟他们一起修道。白岑观他们师徒二人的穿着打扮,倒不像个穷门派,只是她一旦走了,施十两又只得一个人了。她也是好不容易交了这么一个朋友……

“不必想了,你回玄门,就是回家,这还需要想啊。你还打算在这破庙里一辈子嘛?”宸远道。

“那玄门有什么规矩没有?我入玄门有什么要求吗?还有就是……有什么要处吗?”白岑拉过宸远,悄悄地问道。

“师妹,你本就是玄门中人,刚出生的时候师父就抱着你问过天地了。而且玄门规矩一向松散,咱们师父更是不讲这一套。不过是一些道门的大节日里,有些法事要做,师父兴致好了,会教一些术数。你既然入了我们玄门,基本功还是要有一点,不然大师叔会生气。”宸远向白岑解释道,“至于你说的好处……你想要什么?”

看来这玄门并非是什么很玄乎的歪门邪道,听起来生活清闲自在,总不会比乞丐讨饭差吧,白岑想,不过你们让我去我就去,会不会太随意了,万一遇到古代的诈骗团伙,那岂不是完蛋了。

“我在这儿还有些事情未了……三日后,我就跟您回去。”白岑想,我今天晚上如果就这样走了,那施十两一定会认为我是被什么坏道士给掳走了,不管怎么样,他也是救了自己一条命,还是得跟他、跟林姑姑好好道别。

“你一个小姑娘在这破庙多危险啊,还是跟我们回去吧。”宸远道。

“宸远,我们今天还是先回去吧。”吴虚中制止了宸远道:“毕竟,小白在外多年了,定有些未了之事,不可操之过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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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经很深了,白岑从马车上下来,向车上吴虚中和宸远挥手告别,马车向城中方向驶去,不一会儿就消失在夜色中了。

白岑回身走进破庙,施十两和林姑姑已经沉沉睡去,而她抱腿坐在那神像旁边,无一丝睡意。白日的经历像电影片段一样,一直在白岑脑海中循环播放。还有两个着实令人费解的谜题:她,一个刚穿越来的人,怎么就变成玄门的小师妹了?难道世界上真有这么巧的事情?不过想到穿越这种小说剧情都发生在自已头上了,她也没那么难接受这个情况。那么,另一个问题,就是她要拷问自己的问题,这玄门到底去不去?明日她一定要让施十两好好打听一下,这玄门到底是什么地方?能去吗?白岑在这一连串的疑问中辗转睡去。 第七章 不辞而别 白岑这一觉睡得很沉很沉,沉到她感觉自己好像又回到了那个曾经和妈妈相依为命的小家,又在那个狭小的空间里看书、洗菜、做饭,像城市里的每一个年轻人一样,为加班烦恼,为生计烦恼。虽然房子不是自己的,但是她们俩像对待自己的家一样,对待每一个角落,让那个地方充满温馨的气氛。房间书桌前的小窗一到早上,光线很好。

白岑伸了伸懒腰,眼睛里有一道阳光透过睫毛照进来,她以为自己还睡在租住的小房子里,在半梦半醒间呢喃道:“妈,窗帘拉上吧,太亮了,我还想睡……”话还没说完,梦境的虚幻感一下子就从她脑海里消失了。她摸了摸身下,是施十两和林姑姑帮她垒起来的干草垫子,在下面就是粗粝裂缝的石板。她摇摇头,试图让自己的脑袋更清醒些。

缓缓睁开眼,奇怪,现在日上三竿,施十两居然没有来打扰她的懒觉。她自己摸了摸自己的脸颊,缓缓起身,环顾四周,林姑姑和施十两都不在。这破庙里的其他乞丐也都已经出去游荡,其实这些人更像是自我流放者。白岑想,施十两这个时间可能已经帮林姑姑烧火、做饭,或者跑到街坊间干点零活。还是先去找林姑姑吧。

有人的地方总会有烟火、有灶台,哪怕是乞丐们也会有自己的一套生存方式。而这座关公庙寄生者们的烟火气,就聚集在后屋堂前那块荒废的空地上。那里有一个用泥土垒起来的土灶,这是他们的公用灶台,并无人管辖。如果有人想用,就去后山、去城外一些山野捡一点柴火,升起一把火,烧一壶水、一锅粥,让这个寒气葳蕤的天增添一点暖意。

现在,土灶那边远远有几个人或站或坐,正在分食些简单口粮。白岑走过去,前前后后,四处都看了,却并没有发现施十两和林姑姑的踪影。“怎么回事?哪怕十两自己出去了,姑姑也应该在啊”白岑想到姑姑平日里也会帮着周围街坊去打打短工,洗洗衣服,难道是跟着十两去帮忙了。如果是这样,那也没有办法,只得找了个地方坐下。

是该有个去处了,白岑想到自己已经在这地方半个月了,除了能帮施十两一起去采些也果子,帮林姑姑洗洗衣服,再无一点相助,平时一日零两三餐的,这不就是一个蹭吃蹭喝嘛,,实在说不过去。“算了,还是回庙里,去姑姑那里拿点吃的吧。”白岑想,看来以后还得自己稍微积攒些粮食。不过,如果去了玄门,就也没这个问题了。

白岑回到屋子里却惊讶的发现,林姑姑和施十两的炕上草垫子边上空空如也,往常的墙角放的林姑姑的木拐杖也不见了,那个原来常被是施十两拿来当靠垫的棉布大包袱也不见了,林姑姑常用的破灯笼也不见了,就连前几日施十两从街上捡来的半截蜡烛也不见了。这破庙里都是老弱病残,抬头不见低头见,更何况那些都是不值钱的随身之物,根本不可能有人偷!那个原来略有些生活气息的小屋子里,什么都没有了,只有两张粗糙的草垫子。

刚醒来的时候,白岑竟没有留意到这种奇怪的空旷。现在复又看到,一时失神。

“唉——唉!”白岑只听得屋外墙根的地方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似乎是在叫她。朝着声音的方向慢慢走去,白岑看到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乞丐蹲在墙角吸溜一碗薄粥,那碗周沿都是裂口,粥从这些裂口中不断渗出。为了不让粥落到地上,那乞丐喝得飞快,连喝带舔。他抬头看了一眼白岑,向她快速地招了招手。白岑犹疑着上前。在这碗粥快要见底的时候,他突然回身从旁边递给白岑一个深蓝色的小包袱,说:“小白吧,十两娘俩给你留了点东西。”

“什么意思?他们——”白岑刚想问,那白发老乞丐道:“走了!”那老乞丐告诉白岑,施十两和林姑姑天还没有亮,就悄悄走了,谁也没告诉,就只托这老乞丐留了点东西。白岑接过那棉布包袱,就是往常林姑姑给他们做了采果子用的棉布袋子。而现在那里面没有果子,只有两块干囊和一个碗。白岑拿出那碗,是一个白瓷小碗,虽然碗身也有了裂缝,但口沿还是好的。这碗白岑在林姑姑的东西里看到过,想必是她珍藏的了,如今竟给了她。

“什么?!十两和姑姑……走了……”白岑默默地在心里问:“为什么?就算走,也用不着一声招呼也不打就走吧。”自从穿越以来,白岑就一直跟在施十两的后面,林姑姑也对她关爱有加,乞丐们还说,林姑姑又收养了一个小姑娘,她也拿姑姑当亲人看了……白岑与他们早生出了一种在寒冷中相互取暖、“同时天涯沦落人”的感情。但是现在他们居然一声不吭、悄悄走了,扔下了她,白岑心里好难受。

白岑呆呆地拎着棉布袋子,回到屋里,在那把唯一的凳子上坐下。那两个干囊又大又圆,也用块棉布紧紧包着,面粉香气淡淡地透出来。这上好的干馍,恐怕是十两花了好几个铜板买的。“他们一定有什么事情,着急走了,没办法带我,但是给我留了口粮,”白岑想,“十两,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呢?”

她就着白水,一口一口开始吃馕,只吃了三分之一她就饱了。白岑实在想不明白施十两和林姑姑为什么会突然离开。施十两是曾经说过,他们俩居无定所,四处漂泊,但是在这破庙里他们已经落脚了一两年了,况且这里山野物产丰富,周围街坊小店尽皆心善,常有施舍。天子脚下,还经常有富家大户的赈济。去哪里生活,都比不过这儿啊。

“不…不…也许他们并没有离开这京城,只是不在庙里呆了,如果他们只是换个地方,后山还是要去的吧?我去后山找找吧。”白岑就着破庙后头的破井胡乱洗了把脸,就朝后山走去。

经过昨天晚上山里野兽那一出,白岑进山还真有些害怕起来。白岑紧一紧那件紫色羽绒服,给自己鼓了鼓气,继续向前走去。她的手伸进外套口袋里,摸到一把细长、冰冷坚硬的东西。刀!是昨天施十两给她的那柄小刀,现在竟然还在她口袋里。白岑记得自己昨晚已经把刀还给是十两了,怎么会在这里?“难道……他把小刀也留给我了?!”她看着自己手上这把黑色木柄小刀愣愣出神,轻声道,“他们真的……走了!”

“十两——施十两!”她用尽全力,朝山谷中放声大喊,“姑姑——姑姑——你们在哪里啊?”空谷回音,四周的树木在声浪中仿佛颤抖了几下,白岑从来没有觉得这山像现在这般空旷、寂寞。她想停下自己的脚步,但是她的脚好像已经脱离了自己控制,依旧不停地往前走去。

到了夜里,她独自一人坐在破庙前的台阶上,抬头看天。月色朦胧,如烟似水,月亮周围云雾遮绕,一时看不清那月亮的阴晴圆缺,只有一缕寒光冷冷映照在夜空中。白岑心里深深叹了口气,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这难道就是“命”,人家说道不同不相为谋,她和施十两难道是命不同。那她现在应该遵循这个“命数”吗?既然如此,就希望自己在这个世界的命运能够好一点、顺一点吧。想着想着,她不自觉双手合十,闭目祈祷起来。

“小白师妹,你要的好处,是不是这个?”一个声音从身侧传来。白岑张开眼睛,只见宸远就坐在白岑身侧看着她,手上还拿着一叠纸张,哦不,是一叠银票!!白岑此刻突然反应过来,她与玄门的三日之约已到,怪不得宸远来了。

只见宸远把一叠银票放在白岑手中道:“我猜你上次问好处,就是这银子吧。没事,师父不一定有钱,但是师兄有!这五百两,算师兄见面礼,拿去给你那个小乞丐朋友吧。”白岑接过来一看,整整五百两!这是施十两哪怕在梦中都不敢肖想的财富,就是在宸远手中轻飘飘的这几张纸。白岑从宸远手中接过那几张银票,眼泪一下子决堤而出,吧嗒吧嗒地落在银票上。“唉,怎么哭了,银票花印子坏了可不好兑换!”宸远一把夺过那叠银票,用袖子将上面的眼泪掸掉。

白岑的眼泪一行接着一行,在脸上形成条条竖杠杠。宸远叹了口气,又把自己的衣袖伸到白岑眼前,说,“我可不嫌你脏哈,擦吧。”白岑正无处宣泄,像一个真的十岁的小孩那样,就揪着宸远的衣袖继续大哭起来。

半晌,白岑才止了哭声,宸远的衣袖上都是她的眼泪鼻涕。宸远见她终于不哭了,站起身来,掸了掸衣服,笑了笑道:“重新介绍一下,我,姓宸名远,是师父的关门弟子,不,第二关门弟子,师门中排行第三,你三师兄。”她一下子站起来道:“你师父才这么几个弟子啊?”“不是我师父,是咱们师父!”“哦,咱们师父……”宸远一边来回踱步一边说:“咱们师父徒弟可多着呢,不过,大都是挂名的,被师父当真归为师门的,没几个。你现在是老幺,小师妹。算你关门弟子吧。”

“走吧,师父该等急了”宸远拉起白岑就走。

“这么晚了,去哪儿?”白岑道。

“去玄门啊!”

去吧,去吧…… 第八章 遥见马上 夜色沉沉,白岑和宸远坐在那辆吴虚中专用的马车里面,相对沉默。她才见过这师兄两面,实在算不上熟识,因此一时也找不到话聊。

宸远本来最是话多,也觉得这小师妹挺可爱,但是因为他要保持自己师兄的权威,因而也忍着不讲闲话。

本来白岑想向施十两打听打听这玄门的情况,但是他和林姑姑骤然离去,现在白岑竟不知道这马车要往何处去。想来,玄门乃道教,必然是神隐于山林之间,恐怕要走些山路。

白岑做好了颠簸一路的准备,无论是去哪座深山野岭,靠这辆马车现在这样慢悠悠地一路晃过去,恐怕也要十天半个月。她甚至有点怀念穿越前的世界了,要是有现代的高铁,那就好了。再侧头看宸远,一副轻松自在、怡然自得的表情,倒不像是要赶什么远路。环顾四周,马车车上也没有被褥枕头、干粮这些远途装备。

“师兄——”白岑正要开口问宸远,突然感觉马车的速度渐渐慢了下来。

“到了?!”这距离他们俩上车,走了不过半个时辰,居然就到了。

除非这玄门就在大易京城之中?!白岑的身子忍不住往前探了探。

只听得前面拉车的马嘶叫了一声,就彻底停下了,然后可以听到它沉重地从鼻孔呼气,前蹄在青石路面上踏了几下,似乎被什么东西给惊吓到了,又似乎是在提醒主人。

正在此时,不知什么方向传来“嗖”的一声,像什么东西狠狠撞击了马车,那马连带着车,都狠狠震颤了一下。电光火石之间,宸远机敏地俯身,用手臂揽住白岑,将她的头和整个身子死死地往下按。

“什么东西?!”被按在马车车厢底下的白岑本能地脱口而出。

“趴着,别动!有人放箭!”宸远拍着她的肩膀安抚,轻声说。

接下来是一阵安静,并没有什么其他声音。这到底是什么情况?此时白岑又惊惧又好奇。她虽穿越过来没多久,也明白自己身处之处乃中州大易国的京都,而在这京城之中、天子脚下,暴力流血事件几乎闻所未闻。如今,这马车不知来到了和地方,居然碰到此等危险。

宸远从车厢里谨慎地跳出去,他的身体一出车厢,白岑就跟上了。因为此时,她更想满足的是那颗不安分的好奇心。

只见马车门帘旁边的木板上,赫然插着两根黑色铁箭,果然是箭!箭羽黑白相间,箭镞没入木板之中,可以想见此箭的速度和力量。这两支黑箭散发出来的冷冽之气,充斥在马车车厢四周。她本能地想要离那两支远一些,于是跟着宸远跳下了马车。

双脚刚落地,就发现外面竟然是三四米高的大红墙,一眼望不见尽头。与此同时,只听得“哒哒哒”一连串清脆的马蹄声传来。白岑正要去循声望去,却见身侧那原本赶车的小武,已经跪在青石板路上,似不敢抬头。

顺着小武跪拜的方向,只见一个身着暗绿色锦袍的男孩骑在一匹高高的栗色大马上,身材挺拔、瘦削紧实,远远望去虽看不清容貌,但初具少年模样,十米开外仍有一股冷清贵气袭来。他身后两列小厮,大约有十几个,个个都拿个精致漂亮的小宫灯,另有两个人在前头带路。

白岑正自出神之际,只听得宸远毕恭毕敬的声音:“原来是三殿下,我们惊扰了殿下,罪该万死,还请殿下责罚。”那殿下似乎并不生气,反而亲热道:“原是我鲁莽了,还道是什么歹人敢闯宫门,一时性急就放了箭,小宸大人莫怪。”

宸远欲拉着白岑一道下拜,又听那马上之人开口:“咱们之间何须行这些虚礼,倒是生分了。”这是声音是十几岁孩子的质地,相当清新好听,是那种一听就能联想出它的拥有者那张漂亮帅气脸庞的声音。

宸远谢过,仍跪拜下去,一边跪一边还拉了拉白岑的袖子。白岑虽会意,但因实在一下子无法适应跪拜之礼,行动上仍是慢了一拍。

“免礼。今日不该你当值,深夜入宫,有何急事?”那人似乎斜睨了白岑一眼。

“多谢殿下关心,并无急事,只是近日我师父四处仙游采风,收了个孩子,我接她进宫。”宸远站起来道。

这三殿下的气场着实有些冷艳、强大,用网络语言就是传说中冷峻的“氛围感”,这种强烈的“氛围感”让白岑忍不住细细打量他。

她一直在远远观察着马上男孩子,想要看清楚他的长相,只是她三百度近视眼,这个距离想要看清楚,基本是不可能的。她对他的这种观察有点过于投入了,以至于都没听到他那句“免礼”,于是乎,宸远站起来的时候,她还一直这么跪着,看上去有些傻乎乎的。

“哦~这倒是奇了,咱们仙师多年不收徒弟,想必是个奇人了。”马上之人略略颔首。“我师父一向来胡闹惯了,一个小娃儿,他既收了,我也只得巴巴地去接来,不过阁里添个人,费些粮食。”

“哈哈——小宸大人说笑了,仙师自然有他的道理。”说罢,便没有再多话,猛一拉缰绳,驾着马穿过宫门往里去了。宸远悠悠道:“恭送殿下。”

片刻之后,那一行人悄无声息地都跟着走了,一个也不剩。

宸远过来,拿手在白岑眼前晃了晃。白岑的七魂六魄这才次第归位,看人已经走了,连忙从地上爬起来。宸远也已走到马车车厢前,他一把将马车上的两支黑箭拔下,转头对她和小武道:“快走吧。”

白岑和宸远一坐上马车,那马车也朝着那宫门而去。

原来吴虚中和宸远他们口中的玄门,竟然就是玄一门,乃中州大易国的国教,而吴虚中正是本朝观天阁的副阁主,而今晚白岑坐的这辆马车的去向,竟然就是皇宫。

“你说什么啊?!皇宫?!”白岑那双清澈的大眼睛,吧嗒吧嗒地看着宸远,那表情简直称得上是幽怨。进皇宫,那岂不是分分钟上演《甄嬛传》,“能不能早点说啊!皇宫我不去!”她懊恼道。

“我没告诉你过你吗?”也不知道宸远是真无辜,还是装无辜。但是一想到是皇宫,是时时刻刻上演《甄嬛传》的地方,她这种宫斗小白大概只能活一集!她提起衣服就要往马车外走。

宸远一把拉住,把白岑按在马车上:“已经进来了。你知道你现在出去什么后果吗?”白岑摇摇头。“你现在出去,不出一刻钟,就会——乱箭穿心而死!”

“什么?!”白岑的声音穿透了马车的帘子,而这一尖声刚落下,她就一下子晕了过去。

没错,这当然不是真晕,是装晕。她那简单的脑袋瓜,转了一圈,实在没有办法了,只能装晕,这不得出去帮忙找个医生看看。

宸远一看,料定她是装的,便也就势说道:“没事,等会儿让我爹给你看看,几针下去,啥事儿没有?我爹可是御用的太医,谁也别想骗过他老人家。”

白岑悠悠地直起来身来,斜靠在窗户边,一声不吭,眼神里只有怨气。

宸远见她自己起来了,接着道:“再说了,你进来身份是钦天监副监主的关门弟子,又不是什么宫女、妃嫔。除了圣上,谁能把你怎么样?”

“也对,皇帝还得看天的脸色不是。”宸远微笑着,意味深长地点点头。从这个角度上来自我安慰,白岑倒是接受了,毕竟穿越文里也挺常见的,而且也不是进宫当什么秀女、妃嫔,也不用跟一群美女筝一个中老年皇帝。进宫修道,应该没什么太大问题吧。

做完心理建设,白岑感觉好多了。

不过她还是对今夜遇到的那个人比较好奇:“师兄,那今天马上那个人是谁?”

“就知道你要问的,”宸远撇了一眼白岑,“怎么?他长得比我帅点?”

“那比你可……怎么比得过呀,师兄,你帅、你最帅!玉树临风、帅气逼人。”白岑对着宸远开始拍马屁。

“罢了罢了,告诉你。今夜马上射箭之人,是中州大易国国主的皇三子,乃陈贵妃所出,今年也不过十岁。不少人夸他生得风流倜傥、俊逸非凡,圣上子嗣不多,更少见像他这般文采、武功皆出类拔萃,我看也就那样吧,”宸远道:“不过,……”原来吴虚中新收徒之事并不想太多人知道,因此特意挑了夜晚让宸远将白岑带进宫去,万万没想到竟然遇上了三皇子。

“不过,他可不好招惹,你平常在宫里,离他远一点。最好不要撞上,如果真避不开,切记好好跪拜行礼,其他的一概装傻充愣,明白吗?”宸远关照道。

“哦哦~好的。”白岑一知半解,但哪怕只远远瞧了一眼,她也看出来这皇三子的俊朗帅气,没想到宸远竟然跟他不对付。

只见宸远坐在旁边,正拿着那两支箭端详。这是两支细支铁箭,乃精钢制成,箭头寒光凛凛,锋利有倒刺,通身黑色,看不出有什么不一样,但是箭尾隐约可见一个奇怪的图样。

“这是什么?”白岑问道,“看上去像某种徽标?”宸远也细细看去,接着他摇摇头,他也不认识。两支黑箭最漂亮的就是箭尾的两片黑白相间的箭羽,在某种角度下还折射出深绿色光泽,这应该是天然的某种鸟类的羽毛,摸上去丝滑柔亮的同时又富有韧性,非常适合作为箭尾的羽翼。白岑忍不住说:“师兄,能不能把这两片箭羽拆下来送给我?”

“哎呦,小白你什么眼光啊?!”宸远不屑地把它们拆了下来,扔给了白岑。后来白岑把这两片羽毛做成了一个手串,这当然是后话了。

马车继续摇摇晃、晃缓缓向前,白岑不时从马车窗户里望出去,但是一片黑鸦鸦的,实在也看不清楚什么。这样,居然又走了快半个时辰才到了观天阁。

大易的观天阁位于皇宫的西北面,基本是一座完全独立的宫殿群,只有一处脚门与禁内相连,但出入都需要穿过整个皇宫,要论起来,算是最偏的去处,比冷宫更甚。主殿建筑是圆形的,高耸如云,前面还有一个长宽数百米的高台建筑。两边侧殿是长方形,相对主殿低矮些。在主殿后头还有一进的宫殿,似是内院。

最北边看去乌黑一片的是无痕山,这是钦天监内的一座山峰,高可如云,上下来去只能通过两条手臂粗细的铁锁,此乃门中仙师闭关观星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