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仙为食》 第一章 狐妖姑娘,你看小生的宝剑如何 “你是好人。”

方成对手中的魔剑说。

为了让魔剑深信不疑,他特意挑了一个乌云密布的晚上,扮成柔弱书生,来到这荒山的破庙中,等待一场美丽的邂逅。

庙里很简陋,一张破桌案,两把破椅子,灰尘蛛网遍布。

他点燃桌案上的蜡烛,从背篓里拿出一卷书,坐在椅子上,借着火光,装模作样地读了起来。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门外传来一个软糯的女声。

“公子,奴家可以进去吗?”

说话的同时,庙门无声推开,一位身穿白色衣裙的小娘子站在门外,肌肤细如凝脂,双眼水汪汪的,楚楚动人的样子让人心头发酥。

“哈哈,快给我进来,等你半天了。”

方成大笑着起身,满脸激动,恨不得立刻飞奔到门口。

小娘子见他这副模样,一时间竟愣了神,她从未见过如此热情的书生。

方成也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赶忙收敛表情,露出一丝温文尔雅的微笑:“姑娘请进来坐,不要客气。”

小娘子犹豫了一会,眼珠子放在方成身上转了又转,确定对方只是一位普通的书生,这才慢吞吞地走进破庙,关上门。

“小生方成,敢问姑娘芳名?”

“奴家叫柳儿。”

“哦,原来是柳儿姑娘,幸会,幸会。”

方成搓了搓手,并示意她落座。

柳儿没有就坐,而是朝着方成款步行去,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妩媚:“公子,那把椅子好脏,能不能扶奴家坐在您的.....”

她故意停顿,将声音拖得长长的,眼睛悄咪咪地瞄着方成,脸上含羞带怯。

“没问题,坐哪里都行,更过分的要求,我都可以满足你,但我需要你说一句话。”

方成毫不犹豫,为了说服自己的内心,他可以付出任何代价。

“公子,您好坏哦,奴家什么都没说,您就已经猜透了奴家的心思呢。”柳儿抿着唇瓣娇嗔道。

方成脸色阴沉下来,对方口中的“坏”字,极其刺耳。

“你要说我是好人。”

他极为认真地说。

“可奴家喜欢你使坏的样子呢。”

柳儿娇滴滴地说完,忽然抬脚迈向方成,整个人欲要贴到他怀里,可没等她靠近,方成便一把将她推开。

“姑娘你别急,我们有更重要的问题需要探讨。”方成语重心长地说。

“公子你说什么呀,奴家听不懂呢。”

柳儿轻咬樱唇,一脸的问号。

正常来说,这些道貌岸然的读书人表面客套几句,便抱着她直入正题,可眼前这个书生在干嘛?

“柳儿姑娘,且听我慢慢道来。”

方成开始了他的诉苦。

“我有一柄宝剑,它在我的身体里,现在不方便拿出来给你看。”

柳儿这句话听懂了,她捂着小嘴,盯着方成的下半身,轻笑道:“公子,您真的好坏。”

“我不是跟你说了吗,我是好人!”方成再次强调,强忍着怒气。

“好嘛,好嘛,公子您是好人,奴家才是坏人。”柳儿掩着小嘴,咯咯笑个不停。

方成点点头,他总算听到了自己想听的话,但这还不够。

“我跟宝剑的事情很复杂,也很难说清,总之呢,它的魔性很大,虽不会说话,但总能无声无息侵蚀我的内心。

我曾想过舍弃它,可它已经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离开它,我会死掉的,我不想死。

问题是,它对我的侵蚀越来越深了,我真怕有一天成为它的傀儡,被它驱使着作恶,于是我每天对它洗脑,也对自己说,做个好人吧,求你了,做个好人。”

“哈哈哈……”柳儿听到这里忍不住笑出了声,心道对方不愧是有文化的读书人。

方成严肃道:“柳儿姑娘,不要笑,信念是一种很强大的能量,能帮我抵抗剑的魔性,我来找你,也是希望你帮我坚定信念。”

柳儿看着他认真的样子,笑得更欢了,“不要嘛,公子,我喜欢坏人,更喜欢你拿着它在我身上作恶,不要压制它,这样对身体不好,快把它释放出来。”

“闭嘴,你个该死的小妖精,我说了这么多,你怎么还没听明白!

我说的它,真的是一把剑,我也不能把它放出来,因为我控制不住它,你会死得,死得很惨!”

方成怒了,他的话语是多么的诚恳,可对方为何总是想歪。

“该闭嘴的是你!”柳儿回怼道。

她的脸色变得冰冷,自己好声好气说了这么多,可眼前的书生竟如此的不识趣。

“我就要看你的那玩意,我渴望它,想要看到它在我身上使坏,你知道我寂寞了多久吗?

在这个该死的连野猪都是母的荒山,我自己都不记得上一次是何时吃男人了,每到夜深的时候,我的心痒得仿佛猫爪子挠了又挠。

呵呵呵.....我受够了,所以,今天我必须看到它,享受它,体会快要死了的感觉,最后整个吃了它!”

柳儿低声笑了起来,她不想再演戏,这个书生明显脑子有问题,她必须硬上。

黑色的尾巴从她的腰肢猛地探出,撑破了白色衣裙,像蛇一样灵活地扭曲缠绕,将方成捆绑在墙壁上。

她伸手扯住方成的领口,迫不及待地想撕开衣物,但就在这个时候,方成主动掏出了那把剑。

这剑很黑,黑得发亮,带着一股妖异的魔性,剑柄上雕刻着一条盘踞的黑龙,狰狞恐怖,它口吐黑色的火焰,烧灼着剑刃,令剑刃散发出幽暗诡秘的寒芒。

此时的柳儿早已匍匐在地,浑身发抖,她低着头,不敢再看方成一眼,更不敢看那把剑。

窒息的感觉从四面八方笼罩而来,她拼命呼吸,可根本无济于事,胸腔被挤压到极致,整个人快要爆开。

魔!

只有踏破虚空的天外大魔才拥有如此可怕的威势。

“饶命.....”她艰难地喊出两个字。

“别怕,我能控制它。”方成安慰道,他发现今天的魔剑出乎意料的安静,或许它对眼前的狐妖不感兴趣。

“柳儿姑娘,我们继续,只差最后一步了,来,勇敢地抬起头,对这把剑说,您和您的主人都是大大的好人。”

柳儿的额头全都是汗水,她颤巍巍地抬起头,只是看了一眼黑魔剑,便快速收回视线,她好怕自己再多看一眼,就会被那把剑杀死。

“您是...好人。”她断断续续地吐出四个字。

方成摇摇头,感觉差了一点什么,思索片刻后,恍然道:

“态度不对,不够诚恳,柳儿姑娘,你的态度要像我一样,你看我在这里等了这么久,都没去山洞里打扰你,我对你足够尊敬,是不是应该换你尊重我一下?”

“我该怎么尊重?”柳儿快要哭了,没见过这么欺负人的,她真想说你杀了我吧,但她怕死,不敢说半个字。

方成说道:“你要发自内心,要面带微笑,而不是哭丧着脸,搞得好像我在强迫你一样。”

柳儿只能照做,她勉强挤出一个笑容,对着魔气四溢的黑剑说:“大人,您和您的主人都是大好人,真的,我不骗您,您也没有强迫我。”

此话一出,方成瞬间舒服了许多,开心地对魔剑说道:

“你听到了吗,一个吃人的妖孽都说我是好人,哈哈哈,我怎么能是坏人呢,就算我屠了一个寨子又如何,他们都是坏人!

我亲手把这些牲畜一个一个放在铁板上,烤的滋滋冒油,美味的,香香的,哈哈哈,我为民除了害,我可是好人啊,哈哈哈哈!”

他越说越开心,双手高举着魔剑,在原地旋转,跳舞,欢呼,雀跃,笑得声音也越来越大,越来越癫狂。

柳儿吓得不敢说话,但她必须要说,她有种预感,自己再待下去会死的,会被眼前这个疯子撕碎。

“大人,您的要求我都做完了,我可以走了吗?”

“走吧,走吧,没你事了。”

方成不耐烦地摆摆手,他正开心着呢,哪有功夫理会。

柳儿终于松了口气,连滚带爬地冲向门口,可她刚走出几步远,背后一只无形的大手抓住了她的脖颈,拽回到方成面前。

“抱歉,柳儿姑娘,我突然发现到一个问题。”

方成说。

“你看我是好人,而你是吃人的妖狐,对不?”

柳儿已经意识到不对,但她硬着头皮配合说:“大人,您说的都对,您放了我吧,我也可以做个好人,从现在开始,不吃人,只吃素。”

“不不不。”方成反驳道,“如果所有作恶的坏人都洗心革面,那要我这个好人干嘛,你们必须存在,然后被我杀死,这样才能证明我是好人,我说的实在太对了,哈啊哈哈哈.....”

他大笑起来,可笑了几声后,又不笑了。

他觉得刚刚那句话不像一个好人说出来的,这样说不对,可该怎么说呢?

头好痛。

他捂住头,满脸扭曲到痛苦到无法自拔。

“柳儿姑娘,我该如何正义凛然地杀死你,快告诉我!”

柳儿已经吓尿了,骚臭的液体浸染了整条粗黑的大尾巴,湿哒哒黏糊糊的,这是她想看到的却不是她想要的,她只想活命。

“大人呐,您饶了我吧,我只是一个荒山野岭的小妖,道行浅薄,体内的妖力不够您塞牙缝的,您这样的天外大魔还是找其他厉害的妖魔,我真的不配。”

“闭嘴,你个该死的狐妖,我跟你说了多少次,我不是魔头!”

方成大喝道,他怒火中烧,红着眼睛,脑海里不停地回想着“你是魔头”这四个字。

这个无耻的女妖在污蔑他,这个血口喷人的混账,她必须死,一刻也不能活!

“剑起!”

随着他的一声低喝,魔剑剧烈震动,剑刃的黒焰瞬间张开血盆大口,伸出猩红色的舌头,缓缓舔舐着嘴角。

接着,他握住剑柄,向前轻轻一推,猩红的剑舌猛地窜了出来,直扑狐妖而去,眨眼间,便将它整个吞了进去。 第二章 跟老婆子我生个孩子吧 方成又做了一件善事,但他并不开心。

因为这不是用正义的方式在斩妖,而像是气急败坏之后,去杀人灭口。

他回想着自己刚才的癫狂,皱起眉头。

魔剑在悄无声息地同化他,让他变得暴戾、嗜血和阴狠,再这样下去,他很有可能变成被魔剑驱使的行尸走肉。

虽然成仙手册上讲,意识决定物质,强大的意志力可以消除魔性,但通过实践表明,仅靠信念的压制是不够的,必须彻底炼化魔剑,去除魔性!

想到这里,他快速离开荒山破庙,准备前往高柳庄,会见一位名叫朱有常的同僚。

没办法,上面人没了,他只能找这位同僚寻求帮助。

“我辈修士,欲想修行,必须上面有人。”

这是修士界的第一共识。

凡人通过香火祭拜天界的仙,以获取保佑,而天界的仙收取凡人的信仰,转化为精纯的愿力,从而提升实力,达到长生不死的境界。

仙人不能下凡,为了能够得到更多的信仰,他们会挑选自己看对眼的凡人,管理一方土地,还会赐予这些凡人愿力,助其修行,这些凡人就是所谓的修士。

仙人的实力越强,他挑选的修士就能获得更大的地盘,修士的地盘越大,凡人提供的信仰越多,这个仙人的实力就越强,而他赐予修士的愿力也更多,甚至有可能助其飞升,踏入仙界。

这也是修士界的第二共识:“我辈修士,欲想成仙,上面的人必须大有来头。”

方成很幸运,被天界的一位小仙看上了,成为了修士,并管理一个小村子。

小仙实力不咋地,在凡间只有两位代理者,一位是他,另一位便是朱有常。

方成不在乎上仙实力如何,他修行不为成仙,只希望自己能够活得久一点,享受人间的乐趣。

前一阵子,这位仙人失踪了,无论是烧香还是拜神都不回信,方成猜测小仙得罪了天界的某位大佬,被搞死了。

这是常有的事情,因为天界的竞争十分激烈,有众多派系,明面上大家都乐呵呵的,暗地里却斗得你死我活。

方成失去了后台,变成一个没人领养的孩子,这样挺好,不用每天被上头催着,完成各种信仰KPI,也不用听别人指手画脚,自由舒适,像一个提前退休的老大爷,每天睡到日升三竿,起来拿着鱼竿去湖里钓钓鱼,或者去山里搞点野味吃。

但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他的命运发生了改变,他捡到了这把该死的魔剑!

如今他只剩下两种选择:

一是自暴自弃,成为魔修,靠吸食生灵的精血修行。

这很适合他,毕竟他有魔剑相助,可以猎杀那些实力强大的修士,吸食他们体内的精血还有愿力,境界提升的飞快。

但这种做法是顺从魔剑的支配,会走火入魔,成为没脑子的杀戮机器。

方成想做一个有脑子的修士,于是他选择了第二种做法:寻找一个新的后台。

只要有了新的后台,他就能获得更多的愿力,然后用愿力压制魔剑,最终将魔剑里的魔念彻底炼化掉。

听说那位朱有常找到了新的后台,那么大家同僚一场,互相提携也是应该的。

方成一边想着,一边加快步伐,越过几个山头,远远的,他已经看见了山脚下的高柳庄。

此时天蒙蒙亮,太阳才冒出头,红色的阳光像鲜血一般,洒落在高柳庄的附近田野上,犹如披上了一件粘稠的血衣。

方成停住了脚步,站在山坡向下观察,心中的血腥莫名兴奋起来,但他也没多想,将兴奋归罪到了魔剑头上。

快步走下山,来到高柳庄的村头,刚好看到一位孕妇挺着大肚子,从屋里走出,手里还抱着一个婴儿。

他走上前问道:“嫂子,你们村里的土地公是朱有常吗?”

土地公是凡人对弱鸡修士的称呼,这类修士管理的地盘只有一个村子大小,像那种拥有一个城池的修士,人们一般尊称其为“城隍爷”。

孕妇听到方成的询问,随即笑道:“小哥你也是来要孩子的吧,俺们的土地公大人正是朱有常,他厉害的很,准能让你明年抱上一个胖娃娃。”

抱娃娃是什么鬼?

难道朱有常的后台是天界负责产子的仙人?

我去,那可是大有来头啊,毕竟凡人越多,信仰就越多,天界的大佬们都是擅长爆人口的高手。

同僚抱上了大腿,方成心中惊喜连连,拱手道:“嫂子,我是朱有常的朋友,还请您告诉我他的住所位置。“

孕妇一听是土地公大人的朋友,恭敬回道:“这位大人,您沿着村路往里走,朱大人的房子就在路的尽头,门口有棵茶树,朱大人最爱喝茶,想必此时正在门外摘茶叶。”

方成道了声谢,顺着村路朝里走,村民们此时都起了床,男人们扛着锄头去田里劳作,女人们喂鸡喂鸭,整座村子充满了生机,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但有一个奇怪的地方。

这些村民见到他后,便会说莫名奇妙的话,比如:“生个孩子吧,生儿子能防老,生女儿是贴心小棉袄,生个龙凤胎,全家都富贵。”

方成听得不耐烦了,便回道:“别说了,别说了,我还没有娶妻,生不了孩子。”

“谁说不娶妻就不能生孩子?”满脸麻子的大妈说,“你个小年轻的,思想观念怎么比我还落后,现在流行先育后婚,只要看对眼了,就算不结婚也没事,能生孩子就行。”

“对对对,您说的都对。”方成懒得反驳。

满脸麻子的大妈继续说:“你觉得我怎么样,别看我四十多了,身段保养得当,皮肤白嫩的很,保证能生个白嫩的胖小子。”

这突如其来的推销差点闪到方成的腰,他赶紧摆手道:“不用了,不用了,我配不上您。”

说完,他赶紧甩开缠人的大妈,往村子走。

刚走几步,一个中年男子拦住他,向他介绍自己的女儿,方成没法子了,只好说道:

“我不喜欢女人。”

“男人也行,我有个儿子,跟你年纪差不多,他也能生孩子。”

“抱歉,我更不喜欢男人。”

“一个人也行,你自己也可以生孩子,你只负责生,我来帮你带孩子。”

“饶了我吧,大哥,我只想见朱有常,他是我的同僚。”

中年男子一听对方是土地公大人的朋友,顿时不敢阻拦。

方成松了口气,接着往前走,可突然一个老婆子杀出来,挡住了他的去路,老婆子高挺着肚子,明显是怀了孩子。

“你个小娃娃怎么对自己这么狠心,你不给自己留个后,将来可怎么活啊,你瞧瞧我,八十多了,说不定明年就埋进土里了,临死之前就希望能够生个儿子,哪怕是生个闺女也行,至少我老婆子能抱一下,抱一下就好。”

老婆子抚摸着挺起的肚子,她感觉到肚里孩子在踢她,这么有活力,一定是个儿子,哈哈哈,真好,我真的好幸福。

老婆子笑着咧开了嘴,露出一口大黄牙,她伸出右手,死死抓住方成的胳膊:“来,跟婆婆去生孩子,别看我已经怀了,但我还能再怀一个,等生出来了,你不想要,我便不给你,哪怕是你想要,哈哈哈,我也不会给你。”

方成已经意识到了不对劲,他动用体内仅剩的愿力,这点愿力虽不多,却发现老婆子眉心处有一缕黑气升腾而起,转头看向其他的村民,也是如此。

高柳庄被邪魔入侵了!

方成脸上露出兴奋,又轮到他伸张正义的时候了!

他舔了舔嘴角,一把甩开老婆子,快步向前走,他的同僚此时一定被邪魔控制了,真是太棒了,有常,坚持住,我来拯救你了。

沿着村路,七拐八拐,终于来到了尽头,看到一间茅草搭建的简易木屋,屋顶盖着厚厚的茅草,看上去破败不堪。

房门紧闭着,门口的茶树又高又大,枝杈像一个巨人伸开双手,用身上那碧绿的红叶子遮蔽了大半的屋子。

有些诡异的安静,无半丝风吹草动,仿佛一切静止了一般。

“有常兄,方成前来拜访,你在屋里吗?”

方成一边大声问话,一边搜寻邪魔的踪迹。

可惜没发现异常的地方,屋内也没有动静。

难道朱有常被邪魔搞死了?

那就更棒了,有常,我会为你报仇雪恨的。

方成摩拳擦掌,正准备破门而入,这时,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从屋后跑出来,脚下沾着血迹,嘴里不停地说道:

“我的孩子呢,他去哪了,明明在这里的,为什么找不到了,呜呜呜.....”

她哭了起来,声音凄惨悲凉,但突然她又笑了,笑得很狰狞,面孔扭曲,冲过来抓住方成的肩膀拼命摇晃:

“哈哈哈,没了好啊,我就可以再生一个,不,不止一个,要一百个,一千个,一万个,哈哈哈,你个恶臭的男人,还在等什么,快跟我一起生!”

方成看着疯癫的女人,心中的嗜血莫名兴奋起来。

他深吸一口气,按耐住躁动的心,然后伸手将女人击晕,内心不停地催眠魔剑,对它说:

我们是好人,不能滥杀无辜,如果想杀的话,我们也要找个法子证明她是坏蛋。

此时,紧闭的房门打开。

吱呀~

房门像是年久失修,发出低沉沙哑的声音。

一个胖胖的身影从门里走出,正是朱有常,圆圆的脸,肥肥的肚子,白白嫩嫩的肌肤,像婴儿一般吹弹可破。

“哟,方兄,好久不见,快进来坐,我给你泡茶。” 第三章 我不是邪魔,不骗你,邪魔怎能骗人呢 朱有常的出现,令方成有些意外。

他已经做好对方死翘翘的打算,没想到这家伙居然活得好好的。

不过这样更好,这表明朱有常和邪魔勾结起来害人,真是太棒了,大义灭亲就在今日!

“哈哈,有常兄,好久不见。”

方成表面打了声招呼,暗地里动用愿力,探查对方的实际情况。

可该死的是,他发现朱有常身上没有任何邪魔沾染的迹象,这个家伙体内的愿力比他还要正气十足,完全是个正道修士。

怎么回事?

难道是自己搞错了?

方成转头看向刚才路过的村民,发现他们眉间不再有黑气,眼中也没有凶光,显然都恢复了神智,除了他们怀孕的肚子依旧高挺。

或许真是自己搞错了。

他叹了口气,满脸的沮丧,心道魔剑的侵蚀太厉害了,连这种事都能弄错。

“叹什么气啊,方兄,快进来坐。”朱有常催促道。

“哦,哦,好的,有常兄……”

方成点点头,跟着朱有常走入屋中。

屋内干净整洁,墙边摆放着一张书桌,桌旁摆了两把藤椅,桌上摆着一套茶具,朱有常示意方成坐在椅子上,自己则去后院烧水泡茶。

没过一会儿,后院的茶香便传了进来。

方成深吸一口,顿时感觉精神振奋,仿佛又回到了昨晚用剑捅死狐妖的欢乐时刻。

很快,朱有常将茶端了过来,倒了两杯,其中一杯递给方成,另一杯拿在手上,笑呵呵的说道:“我自制的茶叶,尝尝味道如何?”

方成看着茶杯里的汤水,红色的像血色琥珀般鲜艳,向外散发着阵阵香甜之气。

抿了一小口,入嘴微涩,带有浓烈的腥气。

紧接着,莫名的甘甜在舌尖上开始跳舞,并带动着全身上下所有的毛孔一起舞动,甚至连体内的魔剑都欢快地颤栗起来。

“妙啊,真是妙极了。”方成竖起大拇指称赞道,“有常兄,你泡的这杯美味茶水,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的地瓜汁,那时候我还小,经常和村里的小明去田里偷地瓜。

那地瓜是红壤的,嫩得很,生吃都甜,小明说烤熟了更好吃,于是我们把嫩地瓜埋在土里烤熟了,拿出来后,那红色的汁水滋滋往外冒,就像孕妇产子时流下的血液一样。

啧啧,我最喜欢喝烤熟的地瓜汁,甜丝丝、热乎乎的,可惜啊,小明死了,再也不能为我烤地瓜了。”

朱有常哈哈笑了两声,很满意方成对他的夸奖,说道:“方兄,这茶叶和地瓜一样,都要在它最嫩的时候摘下来,老了就没那个味了。”

说话的同时,朱有常的举杯饮尽杯中茶水,舔了舔嘴唇,露出一脸的享受。

他接着说:“我会在春天的时候采摘嫩尖茶叶,那碧绿的嫩尖,就像没羞没躁的妇人在热炕头上,孕育了一整个冬天,在阳春三月到来之际,妇人终于忍耐不住,生下了这片充满生机的茶叶。

茶叶从茶树的肚子里破腹而出,它带着好奇,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期盼,就在此时,我把它从茶树的怀抱里剥离开来,然后放在太阳下暴晒。

它是那么的脆弱,只需稍加碰触,便会断成数截,更何况是毒辣的阳光。

它开始剧烈的挣扎,但它怎么挣扎,都离不开高温的烘烤,它痛苦,想要放声哭泣,但它发不出任何的声音。

这就是茶叶的命运,被我们杀青,揉捏,烘干后变成一具黝黑的尸体,放在小盒子里,等待着某位客人,不知何时打开盒子,把它的尸体泡在热水里,慢慢的品尝。”

听到这里,方成皱了皱眉头,他感觉朱有常的比喻有些过于血腥,他想要放下手中的茶杯,但嘴却不听使唤,伸出那长长的舌头,又舔了一口茶水。

他连忙给了自己一个嘴巴子,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方兄,你还好吧?”朱有常看到后,佯装关怀起来,其实从一见面的时候,他就觉察出方成有些怪异了,但他没多问,像他们这样的修士,都有各自的小秘密。

“没事。”

方成摇摇头,压抑住胸口的兴奋,并转移话题,说道:“有常兄,我发现你的村民们都有些奇怪啊,他们张嘴闭嘴都是生孩子,感觉像是被邪魔侵蚀了似的。”

“哈哈,方兄,你真会说笑。”

朱有常干笑了两声,眼神闪烁了几下,思索片刻解释道,

“凡人生孩子本来就是正常事嘛,他们需要更多的孩子帮忙,男孩去田里干农活,女孩在家里洗衣服织布,这样的话,大人就能腾出手来,去干点别的小买卖,日子就会越过越好,家庭幸福美满。”

“说的是啊。”方成点点头,“记得八岁的时候,我就去田里帮忙了,我家那时候有头老黄牛,它在前头拉犁,我在后面推犁把。

这老黄牛很不地道,犁到一半时偷偷拉屎,我正在后面埋头卖力地推,突然天降一滩大便,还好我隔着有一段距离,及时躲开了,否则我就要忍不住吃牛肉了,哈哈,现在想起来,还挺有意思的。”

“方兄,你是一名修士了,别总想着以前。”朱有常指出道,“凡人有凡人的活法,修士也该有修士的样子,你要多上点心,你看我已经升职为城隍爷,马上就要去白花城上任,而你现在依旧是小村子的土地公。”

“说的对啊,有常。”方成点点头,“我来找你,就是希望你出手相助,帮我也弄个城隍爷,再不济,也要搞个千人的大村落当土地公,你看我们同僚多年,你有了新的靠山,也应该提携提携兄弟我呀。”

“不,方兄,我并没有新的靠山。”朱有常摆摆手回道,“长生帝君曾经说过,靠山山会倒,靠水水会流,人一定要靠自己,我能成为白花城的城隍爷,全靠我自己。”

方成听后眉头微微皱起,他算是看出来了,朱有常这个家伙,满嘴的冠冕堂皇,说到底就是不愿分享自己的新靠山。

他开口嘲讽道:“说的好啊,有常,咱们修士就要靠自己,体内的愿力都是上仙给的,要之何用,通通都扔掉,我们要靠自己去吸取凡人的愿力,那么问题来了,我们该用何种不是邪魔外道的途径,来吸取愿力呢?”

朱有常冷哼一声,不答反问道:“方兄你今天来找我,不像是做客,倒像是来找茬的,诬陷我勾结邪魔,呵呵,我看你才是邪魔吧!”

方成一听,心中杀意顿起,但他克制住了,深呼一口气,笑道:“有常,我可没有诬陷你,我只是生气你不帮我,算了,你不肯帮忙,我也不逼你,我现在只有一个请求,就是希望你真心实意的对我说一句,你是个好人。”

“你在说啥呢,咱们修士只为成仙,又不为做好人。”

朱有常觉得方成一定是脑子抽了,也原谅了方成刚才的冒犯。

不过这么一提,他倒是想起了最近的听闻,有个杀人魔头见面就让人说他是好人,不说就要死,名字叫什么来着,好像就叫方成,对对对,和眼前的方成是一个名字。

他当时听了之后,还觉得好笑,方成和那个魔头撞了名,冥司府那群蠢货一定会去捉拿方成审问,可怜的方兄啊,没有后台,少不了皮肉之苦。

等等!

朱有常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会不会.....

他再次看向方成,动用体内的愿力,使出扫识术查探,终于发现异常之处,方成身上的血色浓郁至极,快要凝聚出实质化般的红雾,这绝对是屠戮了数万生灵才会形成的。

“方兄啊,我的方兄,你竟然....哈哈哈,和我是同道中人,妙极,妙极啊!” 第四章 婴儿嫩嫩的皮肤,哈哈,真的好香 “什么妙极?”

方成挠挠头,不知朱有常在说啥。

众所周知他是个好人,朱有常想必也是看出来了,但这家伙也没必要笑得那么开心,嘴咧得像脑子抽了一样。

“方兄,我懂你的意思,咱们都是好人,做好事不能留名的大善人,咱做的那些好事啊,保密,一定要保密,哈哈!”

朱有常脸上的喜悦难以掩饰,他拍着方成肩膀,又指了指自己,一切尽在不言中,这是恶人之间的惺惺相惜,他以为方成会懂的。

方成的眉头紧蹙,他是真的不懂对方在说啥。

“有常,你说的不对,做好事就要留名,不然别人怎么知道你是大善人?

一定要留名,宣扬到全天下人人皆知,不要低估舆论的力量,正所谓三人成虎,哪怕是一个邪魔,可只要人人都敬重和赞美他,他自己都会产生怀疑,咦,难道我是一个好人?”

说到这里,方成感觉自己要暴露了,连忙住口。

朱有常已经乐坏了,双手情不自禁地鼓起了掌:“方兄高见,高见啊,怪不得你的名号这么响亮呢,你说的太对了,可我没你那个胆子,只能默默地做好事,不能让别人知道。

当然如果方兄想知道我做了啥,我可以略微透露一二,毕竟咱们是同道中人,哈哈哈.....“

朱有常低声笑了起来,脸上得意的表情像一个偷偷做了坏事的孩子,嘴上捂着不说,内心却迫不及待地要向玩伴炫耀。

“快说出来吧,有常。”方成催促道,如果对方的好事真的很棒,他可以尝试一起做。

“别急,请听我慢慢道来。”

朱有常神秘一笑,随后从怀中掏出一块黝黑的晶石,放在方成的面前。

方成眼睛顿时瞪圆了,这块晶石是高阶修士身上才会携带的下品仙晶,别看只是下品,里面蕴含着精纯的愿力,仅仅这一块就能帮方成抵抗半个月的魔剑侵蚀。

“有常啊,你这是从哪里弄来的,新靠山给的?”

方成赶紧追问,要知道,像他们这样的弱鸡修士,每个月的工资是两颗劣质的仙晶碎块,而一千颗劣质仙晶才能换一颗下品仙晶,所以他要攒个几十年才能兑换一块。

朱有常摇摇头,说道:“方兄,我跟你说过,我并没有靠山,一切都是靠我自己。”

闻言,方成愣住了,惊讶道:“怎么可能靠自己,我们又不是仙人,哪来的能力转化愿力?”

朱有常哈哈解释道:“方兄,你有所不知,这些愿力仙晶,并不是天上的那些仙人用自身仙力转化的,他们靠的是阵法。”

“阵法?”方成挠挠头,他还是头一次听说。

朱有常继续解释:“我们现在生活的凡界,其实就是一座大型的聚灵阵,将凡人对上仙的祈愿膜拜,通过阵法凝结,转换成仙晶,供上仙们吸收和使用,但仙晶的转化率不是百分百,转化过程中会产生一些残渣。

这些残渣就是我们领到的劣质仙晶,里面的愿力少得可怜,对仙人们来说,没啥大用,可就算没用,他们也不愿全拿出来给我们,呵呵,每个月仅仅两颗,这些天界的仙人们真是吝啬的很。”

方成回道:“也不能说是吝啬,凡界的修士那么多,分到每个人手里的数量肯定有限的,而且咱们的上司是一个小仙,他也没有更多愿力仙晶分配给咱们,所以就只能省着点给了。”

“方兄,你说的也对。”朱有常点点头,继续说道,“所以靠天上那些仙人是没用的,我们要靠自己,他们会建阵法,我们也可以会,你看我的高柳庄,如今就是一个小型的聚灵阵,我的这块下品仙晶,就是提炼了村民的祈愿而成。”

说完,朱有常又把那块下品仙晶放在方成手里,示意他仔细端详。

方成盯着下品仙晶看了半晌,忽然发现仙晶表面缠绕着一丝淡淡的血气,他陶醉地吸了一口,甜甜的味道,真好吃。

“有常兄,这块仙晶恐怕没你说的那么简单吧?”

“方兄,你我不愧是同道中人,一眼就瞧出门道了。”

朱有常嘿嘿一笑,开始解释起来,“我刚才跟你说过,仙晶是有转化率的,因为凡人们的祈愿并不虔诚,他们求神拜佛是带有目的性,越是年长的人,他们的杂念就会越多,转化的仙晶就会含有更多的杂质。“

方成听后恍然道:“怪不得咱们之前的那位上司,一直督促说要凡人虔诚信神,原来是为了高品质的仙晶。“

“是的,祈愿一定要虔诚。”朱有常赞同点点头,继续说道,“天界的仙人们有数量庞大的凡人,转化率低点也没关系,但我这个高柳庄只有区区几百名村民,我可不想凝结出来的仙晶都是劣质品。

我需要他们虔诚的信仰,于是我满足他们爱生孩子的愿望,正好我也需要更多的孩子,哈哈哈,你瞧,他们现在多开心啊。“

朱有常看向屋子外的村民,看着他们抚摸着自己高挺的肚子,满足的笑容,忍不住再次畅快地大笑起来。

方成此时也注意到了一个疑点,高柳庄怀孕的村民很多,但出生的婴儿很少,再加上刚才在门口那个疯女人的言语,他感觉自己发现了重大隐秘。

“有常兄,请务必告诉我,你们村里的婴儿都去哪了?”

方成满脸的严肃,但嘴角却止不住的上扬。

“方兄,咱何必明智顾问。”

朱有常笑着回道,“我喜欢婴儿,他们嫩嫩的皮肤,和我的皮肤一样白嫩,肥嘟嘟的小脸和我的脸蛋一样圆润,他们的愿力更是无比的虔诚,不带丝毫的杂念,可惜的是,他们的生命太脆弱了,像初生的嫩尖茶叶,一碰即碎。”

说完,他喝了一口杯中茶水,满脸尽是陶醉,嫩嫩的茶叶可真的太好喝了。

“好啊,朱有常,这就是你所说的好事?”

方成站起身子,指着朱有常的鼻子,大声呵斥。

“你这个该死的魔头,你怎么忍心残害如此多的生命!”

方成觉得自己此时要悲愤,摆出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来痛惜死去的生灵,奈何嘴角的弧度已经翘到了耳根子。

没办法啊,他真的好想笑,因为他马上就要惩恶扬善了,哈哈哈哈…… 第五章 只要不杀我,我也可以做好人 朱有常见方成满脸的笑容,以为说的是玩笑话,他同样开起了玩笑,一脸严肃地说:

“方兄,我不忍心呐,生命是如此的美好,我怎会忍心去摧残它呢?

都怪险恶的天道!

这天道逼着豺狼去吃可爱的小白兔,逼着人类去吃牛羊猪,喝嫩尖的茶叶,逼着修士做那天上的仙,我们都是被逼的,被这天道定下了无法改变的命运。

唉~~~!”

朱有常长叹一声,继续说道:“我们身为豺狼,注定了要吃肉,如果违背天道去吃草,会营养不良,会得病的,到时候我们奄奄一息地躺在床上,可就没有力气去拯救世界了,所以我们都是被迫的,我也想做个好人,可是没办法,我要先吃个小白兔,才能有力气去做好人好事,哈哈哈......”

说到这里,他忍不住笑出了声,脸上的肥肉抖动起来,像刚从粪里洗完澡的大白猪甩着屁股,自以为做的一切干干净净,真的是为了行善。

方成听后十分不满,指责道:“有常,你这样说不对,你怎么能做好人呢,你必须是个坏人,给我重新组织语言,我不想听到你想做好人的言论。”

“哈哈,方兄,我今天才发现,你这人还挺有趣的。”朱有常笑着拍了拍方成的肩膀,然后坦诚地说,“其实啊,我真没那么坏,我残害的生灵远不及你的十分之一,我有时候也在想,可否换种方式,温和的去修仙,但是没有。”

“朱有常,不要拿我跟你相提并论,否则我会忍不住的!”方成警告道。

“是啊,方兄,我们不同,你的胆子比我大,手段也比我狠。”朱有常感叹一声,他可不敢用自己的真实名字去烧杀抢掳。

方成听得不对,这朱有常话里话外的怎么一直往他的身上扯,“你个该死的朱有常,不要转移话题,我只想听你的罪恶,快点说出来,越多越好。”

朱有常犯下的罪行越多,方成就会越兴奋,如果可以的话,他希望朱有常是一个罪恶滔天的大魔头,那么以后就会流传出方成大圣人惩戒滔天大魔头的佳话。

“方兄,你要我说罪恶,啥意思?”

朱有常搞不懂,他想了想,觉得是方成杀人杀多了,理智有些丧失,看来他要开导一下对方了。

“我们虽是修士,但不能总打打杀杀,要学会打点关系,这次我能去白花城上任城隍爷,就是我给长生殿的某位高层送了大量的仙晶。

仙晶从哪里来的,是不是用丧尽天良的手段搞来的,这些问题高层都不会问,他们在乎的是仙晶数量。

等我到了白花城,就能炼制出更多的仙晶,然后打点更多的高层,从而换取更大的地盘,长此以往下去,我就能积攒出足够多的仙晶,成功飞升天界。

方兄,这才是我们小修士的成仙之路,打打杀杀是不长久的。”

朱有常拍拍方成的肩膀,一副过来人的样子,希望方成不要太固执。

“哦。”

方成答应一声,接着陷入了沉思中,他在想贿赂高层算不算恶行,如果算的话,那被贿赂的高层也是一个坏人,有点迫不及待想去干掉这位高层了。

“朱有常,你给我老实交代,那位被贿赂高层是谁?”

朱有常摇摇头回道:“我们只是用飞剑传书,从未见过面,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也只知道我的名字,但这就足够了。”

说着的同时,他从怀里拿出一份委任状,递给了方成。

方成将委任状展开后,仔细阅读起来,发现只写着一句话,由朱有常担任白花城的城隍爷,再就是长生殿的大印盖在上面,证明已经通过审批。

他先前成为土地公,除了上界小仙的选择,也需要长生殿的批准,因为他所在的村子是大盛王朝的地盘,而整个大盛王朝都归属于天界的长生帝君。

朱有常继续说道:“方兄,我马上就要去白花城,高柳庄这边的阵法,还有这些村民,我原本打算全部抹除.....“

“好啊,朱有常,你竟然还要将村民全部杀害,太残忍了!”方成打断道,他嘴上说着残忍,脸上却笑开了花,很好,又抓到了对方的一项恶行。

“不,方兄,我已经改变主意了。”朱有常回道,“我现在希望你能接手高柳庄,炼制的仙晶咱们五五分,如何?”

朱有常刚才铺垫了那么多,就是为了这句话,他想把方成发展成自己的下线,这样生意才会越做越大。

“可恶的朱大魔头,你竟想用仙晶诱惑我,没错,我很需要仙晶,但我心中的正义与侠肝义胆绝不允许我做这么丧尽天良、泯灭人性的事情!”

说完,方成已经热血澎湃了,他觉得自己说的很棒,这才是一个好人该说的话,魔剑不自主地出现在手中,看来它也认可了自己的话,决定匡扶正义。

“方兄,你冷静一点,我知道五五分对你来说有点亏,八二如何?”朱有常见方成要暴走,连忙退让道。

方成没有回话,他一步步向朱有常逼近,眼中带着嗜血的兴奋。

朱有常看了看方成手中的魔剑,眼皮狂跳不止,修士的第六感告诉他,若是再谈价格,他真的会被捅死。

“算了算了,全部都给你,毕竟我们同僚多年,互相提携也是应当的。”朱有常一边说着客套话,一边向后退去。

方成依旧没有回话,他贪婪地盯着朱有常,像一只豺狼盯上了自己的猎物,不想立即将其击杀,而是带着戏谑和玩弄的眼神,慢慢逼近,品味着猎物对死亡的恐惧。

朱有常感觉自己要死了,他真的体会到了死亡的恐惧,他想要反抗,但魔剑的压迫令他窒息,体内的愿力调动不了分毫。

“方成,你现在杀了我没用的,你根本不会操纵阵法,而且你真以为我没有后台?

这聚灵阵可不是我在山里捡的,是别人给我的,你不能杀我,你会被那群人报复的!”

“哦,原来是团伙作案。”方成想要停住脚步,询问朱有常的同伙,可身体却不听使唤,魔剑控制着他的躯壳,一步步靠近朱有常。

冷静啊,魔剑,别为了一口好的,放弃了一锅的美味。

方成忙着和魔剑争夺身体控制权,朱有常有了一丝喘息的机会。

“别,方兄,求你别杀我,你要什么条件,我都答应。”

他一边说着,一边疯狂运转大脑,试图找出活命的方法,在求生的本能下,他将和方成见面后说过的每一句话,在脑海里过滤了一遍。

突然,他得出一个可怕的结论:这家伙杀人难道真是为了惩恶扬善?

疯了,一定是疯了!

朱有常在心底咆哮。

他的三观彻底崩塌了,不可能,怎可能有不未成仙的修士,绝对不可能!

“方成,我也可以改变的,做好人不难,我可以跟你一样!”

朱有常从喉咙里喊出这句话,他虽然不信,但现在只能赌,赌方成真是为了做好人。

然而,这句话彻底激怒了方成,为何,为何这些混蛋临死前总爱嚷嚷几句,我也可以变成好人的,做好人不难,去你妈的不难。

“你知不知道,我为了做一个好人,经历了多少折磨和痛苦!

你以为我想做好人?

我只是没得选!”

方成怒吼,他举起魔剑,狠狠刺进了朱有常的胸膛,鲜红色的血液喷射而出,洒满了整个屋子。

伸出舌头,舔了舔溅射到嘴角的鲜血,甜丝丝,热乎乎的,妙极,哈哈哈,妙极啊..... 第六章 决定了,上任白花城 方成又又一次惩恶扬善了,虽然感觉哪里不太对,但是这并不妨碍他的喜悦和骄傲。

他将那颗下品仙晶吞咽下肚,然后贪婪地呼吸着空气中的血腥,这种令人舒服而陶醉的味道,让他回到了小时候品尝烤地瓜的美妙。

偷偷摸摸烤出来的地瓜,就是香啊,嫩嫩的,我已经闻到了,在哪呢?

红着眼睛,扒开胖地瓜白白的地瓜皮,品尝了滚烫的地瓜瓤,不,不是这个味,太老了。

四处寻找,推开门,来到那棵充满香气的茶树,耸起鼻子,仔细闻了闻,可惜啊,茶树下面埋的都是鲜嫩的地瓜皮,没有地瓜瓤。

绕过屋子,来到后院,到处都充满了香气,甜丝丝的,好想吃啊,到底在哪呢,可恶,快给我出来。

心里痒得厉害,于是,蹲下身子,双手挖着脚下的泥土,用力往外刨,就像当时在田里,他一个人刨着地瓜梗,小明在另一边的地头上望风。

“快点,方子,我看到有人走过来。”

“马上,再给我两分钟,这土有点硬,早知道扛着锄头来了。”

“你是傻子吗,扛着锄头岂不是告诉人家咱们来偷地瓜,就用手刨。”

“哈哈,说得对啊,小明,还是你聪明,可惜啊,你死了。”

方成一边笑着,一边向下挖,突然,他似乎挖通了什么,伸头进去一看,原来这里藏着一个地窖。

他钻了进去,看到这里铺满了一片又一片嫩嫩的地瓜皮,浓郁的清香让他整个人都飘了起来,恨不能把舌头全吞了。

“地瓜就在下面,我听到了,它在向我召唤!”

嘿嘿嘿……

他低声笑了起来,像一只偷腥的老鼠,双手也开始动作起来,向下挖呀挖,挖呀挖。

不知过了多久,他挖开一堆堆灰白色的皮子,最底下露出来了一个金灿灿的东西,闪闪发光,带着甜丝丝,热乎乎的味道。

他贪婪地闻了一口,上手抚摸起来,但很快开心的嘴角耷拉了下来,愠怒的表情浮现在脸上。

“太上玄灵化生无极应元始大阵!”

他冷漠地说出这句话,冷漠的样子像不食人间香火的仙人,不知为何,他感觉此时的他并不是他。

他一张手,魔剑出现,其上闪烁着黑紫色的光芒,雀跃的黑炎在剑尖跳跃不息。

“天诛地灭!”

他轻吐四字。

刹那之间,天昏地暗,日月无光,一股强劲无匹的气浪冲击开来,地窖的地瓜皮、泥巴和草根石子等杂物纷纷被卷起,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旋涡,将那个金灿灿的物体彻底包裹起来。

轰隆!

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响起,呛鼻的烟尘冲天而起,地窖被炸得粉碎,只留下一片狼藉。

方成静静地站立在废墟旁,良久之后,他发现自己清醒了,与此同时,头部传来一股撕裂般的剧痛,好像要爆炸了似得。

我刚才做了什么?

嗯.....动动爆炸的脑袋瓜想一想.....

哦,没错,我杀死了一名残害生灵的刽子手,并捣毁了他的作案工具。

方成清晰记得自己刚刚做的一切,但又觉得有些模糊,似乎那些画面都是幻象,如同海市蜃楼般虚影飘渺,他将这种原因归咎到魔剑头上,这种情况出现过多次了。

方成不再去回忆,而是考虑接下来该做什么。

朱有常是有同伙的,可惜刚才没问出来,还有那位被贿赂的高层,朱有常和他是飞剑传书,两人没见过面,所以也不知道那位高层叫什么名字,人长什么样子.....

就此放过他们?

不行,作为一个好人,绝对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坏蛋!

方成握紧拳头,鼓舞自己,继续搜索朱有常的屋子,他试图找到朱有常和高层联络的飞剑或者其他的线索,但是没有收获,只有那张去白花城的委任状。

他皱着眉头,思索片刻后,突然想到一个办法,那就是他冒充朱有常的身份,拿着委任状,前往白花城上任。

他和朱有常都是犄角旮旯里的小修士,很少有人认识,大家都没见过面,也不知道朱有常长啥样,只会看委任状是真是假,如果有人认出他是假的,那么此人很有可能是朱有常的同伙。

当即打定主意,方成用朱有常的衣物换下满身鲜血的衣服,把委任状贴身放好,然后走出屋子,看到高柳庄的村民们都恢复了神智。

女人们脸上的表情不知是惊讶还是惊喜,男人们哀嚎连连,他们不记得以前发生了什么。

方成觉得有必要向村民们解释一番,做好事就要留名。

他动用体内的愿力,踏空而起,悬浮在高柳庄的上空,高声道:

“诸位乡亲父老,我叫方成,是的,你们没有听错,就是那位远近闻名的侠士。

我杀死了你们的土地公,因为他是残害无数生灵的凶徒,你们去他的地窖,就能看到他的作案现场,哦抱歉,我刚才一时冲动,炸掉了地窖。

看不到作案现场也没关系,你们看着我,是我拯救了你们。

我知道你们会感谢我,但我不需要感谢,这是在替天行道,每一个心存正义的人都会这么做,这就是我,你们永远铭记在心间的方成!”

说完之后,方成便落下了地面,潇洒地朝着村口的方向走去,作为一名优秀的好人,他从不需要回头看村民们感激的目光。

然而,事实上,村民们跪在地上瑟瑟发抖,大气儿也不敢喘一口,他们恐惧地望着方成离去的背影,久久不敢起身。

不知何时,一个男子颤巍巍地站了起来,低声说了两个字,“邪魔。”

随后,更多的村民纷纷起身,他们哭喊着,哀嚎着:

“我们的土地公啊,朱大善人,你死得好惨啊。”

“谁能救救我,呜呜呜,我对不起列祖列宗啊。”

“他是邪魔,一个心里扭曲到极致变态的邪魔!”

“没错,别看他人畜无害的样子,私底下肯定吃过人肉,喝过人血,他一定是大魔头!”

男人们眼里带着恐惧和愤恨,嘴上不停地咒骂。

女人们嘴上跟着一起骂,心里却想些别的,有的脸色羞红,也不知道她在想啥。

总之,高柳庄所有的村民都记住了这个名叫方成的魔头,也记住他杀害了土地公。 第七章 我闻到了罪恶的味道 白花城位于大盛王朝的南部,地理位置偏远,属于边陲小县城,人口只有几万人,除了商人来此交易外,就连本城的百姓都很少出门。

城东种着一片棠梨树林,每年的初春,树上结满了白色的小花,如同雪一般纯净洁白。

但奇怪的是,今年的春季都快要过去了,棠梨花却迟迟未开。

看向含苞待放的棠梨花,隐约着能看到其中的花蕊,像蜡烛的火苗般闪闪发光,又像鲜血一样的猩红耀眼。

一串串白色的花骨朵挂在枝头,如同一个个小小的白色灯笼,似乎要为一个亡去的灵魂引路。

“城隍爷昨晚死了。”

这个噩耗传到了城中各处,无论是平民还是富商,全都沉浸在悲伤之中。

他们的城隍爷平时待人亲和善良,救助了不少穷苦百姓,每逢有人家生下孩子,父母们都会带着婴儿来到城隍祠,请求城隍爷赐名,然后跪在长生帝君的神像前,保佑孩子能健康成长。

“长生大帝啊,您睁开眼看看吧,城隍大人可是咱们的保护神,不能让他死啊!”

“是啊,城隍张大人可是好人,这样的大善人应该长命百岁才对啊,他怎么就……怎么就……呜呜呜!”

“不可能,这一定是假的,是张大人跟我们开的玩笑。”

城隍祠的外面,围了许多百姓,哭声震天,有些老妇人更是晕倒在地,被身旁的人搀扶起来,继续嚎啕痛哭。

他们想要走进城隍祠,看看城隍爷是否活着,但大门紧闭,任凭怎么敲打也没用,他们只好围着城隍祠,诚心祈愿,希望能看到城隍大人活生生地从门后走出。

然而,他们等了很久都没有看到张大人,看到的却是一个毛头小子,不知从哪冒出来,说自己叫朱有常,手里拿着委任状,是新上任的城隍爷。

百姓们看着这个人,眼中带着怒火与憎恨,似乎他就是害死城隍爷的凶手。

“你也配当我们的城隍爷?”

“就是,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小子,哪有资格做我们白花城的城隍大人?”

“长生殿那些大人们也太糊涂了,竟然选了你。”

“长生殿那群混蛋早就对张大人不满了,说不定就是他们害死了城隍张大人。”

“没错,这个朱有常刚来,城隍大人就死了,他一定是长生殿派来的凶手。”

“朱有常,你怎么能这样,难道你就不怕遭天谴吗?长生大帝可是在天上看着我们。”

百姓们纷纷开口指责,甚至有一些男人撸起袖子,准备冲上去报仇。

面对群情激奋的百姓,方成有些无语,他快马加鞭在路上奔波了几天,总算赶到了白花城,询问城隍祠的位置,在白花城西,在加快速度来到城西。

到达城隍祠,看着大家都围在这里,正好啊,他直接上前表明自己的身份,如果有人站出来拆穿他的身份,那么此人嫌疑极大。

可他不知道,城隍爷恰巧昨晚死了,百姓们都处于极度愤慨的状态,而且令他意外的是,没有一个人出来拆穿,大家都把他当成了朱有常,纷纷口诛笔伐。

方成有种替人背黑锅的感觉,心中烦躁不已,不知为何,体内嗜血的欲望被勾起了,越是靠近城隍祠,这种欲望就越强烈。

如果等下挨揍的话,揍我的人应该也算坏蛋吧,好想割开他们的喉咙,嘿嘿嘿.....

心中的魔剑又开始怂恿他干坏事了,方成连忙给了自己一巴掌,试图让自己清醒,这一怪异的行为被众人看在眼里,以为他是做贼心虚,于是更加愤慨了。

“你敢打自己?难道承认了?”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你还我城隍爷性命!”

“李三水,快下令杀了他,给城隍大人报仇,让他血债血偿!”

李三水是白花城的县令,由大盛王朝的皇室任命,负责维持白花城的治安,收取赋税。

他站在没人注意的角落里,悄咪咪的,如果可以的话,他希望所有人都能忽略他的存在,毕竟他只是个凡人的九品芝麻官,连小小的土地公都得罪不起,更何况新上任的城隍爷。

“大家不要冲动,以前的城隍张大人是大善人,新来的朱大人虽然年轻,但也是个善人,不如先听听朱大人解释。”李三水没办法,只好站出来说几句。

“李县令,你什么意思?难道连你也要帮凶手吗?”

一个壮汉怒视李三水,气势汹汹,他的拳头已经握紧了,城隍爷都是天上的仙人派来的,没人敢先动手,但眼前这个芝麻县令如果不识好歹,就别怪他不客气了。

“这狗官一看就是勾结了长生殿,乡亲们,大家一起上,为城隍大人报仇。”

有人叫嚣,立刻有不少人跟风响应,大部分百姓都是普通的城中小市民,也没啥脑子,容易受别人蛊惑。

杀猪的屠夫亮出他的菜刀,挑粪的老伯提起他的扁担,还有人扛起锄头,就要往李三水身上招呼。

这时,方成实在忍不住了,他一步跨出,站到了李三水身前,挡住了众人:

“各位乡亲父老,请冷静点,指认凶手要讲究证据,不能口说无凭,这属于污蔑!

我最厌恶的就是污蔑他人,每当这种时候,我体内的侠义之气便蠢蠢欲动,我会控制不住自己的。

曾经有个寨子的人,他们污蔑我,你们想知道我是怎么审判他们的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总之审判过程很美味,额.....不知为何,我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我可否现场演示一番?”

方成问向众人,可众人根本没听明白他在说啥,感觉有些莫名其妙,同时他们的内心也莫名其妙地诞生了恐惧,对死亡的恐惧。

“呵呵呵,我有些迫不及待了呢,快说你们想看我的演示,快呀,就当是我求你们了,呵呵呵.....”

方成催促道,他低声笑了起来,声音越发冰冷,目光扫向四周的百姓,他们顿时浑身颤抖。

不知怎么回事,有种被洪荒猛兽盯上的感觉,百姓们都是惊恐万分,想要转身逃跑,却根本挪不动脚步,尤其是那个举起菜刀的屠夫,他的额头沁出汗珠,手臂酸软,双腿止不住地打颤,差点跌坐在地上。

方成也是焦急万分,他是个好人,不能强迫他人,只能等有人开口,这样他就满足大家观影的欲望了。

快说呀,我知道你们想看,因为我已经闻到了你们心中的罪恶,好香啊,哈哈哈,我可是个正义使者,肚子大得很,能帮你们所有人都消灭罪恶,消灭的干干净净。 第八章 谁是朱有常 没人回话,空气顿时安静下来,大家甚至都不敢用力呼吸,生怕被方成记恨上。

县令李三水早就换了个角落,躲了起来,他不停地擦着额头的冷汗,心道新上任的城隍爷不简单呀,只是两句话便镇压住了百姓,这样的人必须交好,以后千万不能得罪。

这时,城隍祠的大门打开。

一位身穿黑衣的年轻男子从中走出,丰神俊朗的面孔,深邃幽暗的眸子,仿佛能将所有光线吸进去,让人望而生畏。

他的腰间挂着一枚黑色令牌,其上刻着一个大大的“冥”字。

见到这人腰间的令牌,百姓们终于敢开口了。

“见过冥司府阴官大人。”

众人弯着腰,恭敬地说道。

在大盛王朝,长生殿负责管理修士的任职和百姓祈愿事宜,而冥司府负责审判违反律法的修士,掌管着修士的生杀大权,据说每个冥司府的阴官,都是凶狠暴戾,沾满鲜血的刽子手。

冥司府的阴官无论在哪里,都能压城隍爷一头,所以百姓们见到他后,反而有了依靠,心中的恐惧淡去不少。

年轻阴官皱了皱眉,看了方成一眼,发现是修士,而且感觉这张脸在哪里见过,但也没多想,眼下要处理的是城隍的事情。

他名叫韩秉铉,早些日子便来到了白花城,原本想找城隍爷问几句话,但城隍爷一直躲着不见他,今日终于见到了对方,可竟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城隍张瑞林体内灵魄是自我消解,属于自杀,并非他人故意加害,请大家冷静,不要闹事。”

韩秉铉说道,他心中带着诸多怀疑,但经过他的查探,张瑞林确实是自我散道,并泯灭了灵魄。

听到阴官大人的话,百姓们立即沸腾了。

“不可能吧......”

“城隍爷怎么会自杀呢?”

“是啊,我昨天看他还精神奕奕的,给王二嫂家的孩子取名呢。”

“我听说,冥司府有些阴官和长生殿关系密切,保不准他们联合起来.....”

听着百姓们议论纷纷,年轻阴官眉头皱得更紧了,低声陈喝道:“冥司府查案,从来都秉持公允,不徇私枉法,你们若是不信的,可让白花城的县令李三水进来查证。”

说完,他转身走进城隍祠。

百姓们看向李县令,李县令也不好继续躲着,走上前,笑呵呵地对众人说道:

“冥司府的大人都这么说了,肯定错不了,大家都散去吧,城隍爷不是被杀害的,而是去天上做了仙人,用不着如此伤感。”

众人半信半疑的散去,临离开的时候仍旧小部分人对阴官抱怨,认为他在包庇。

方成站在原地,看着远去的众人,失落地舔了舔嘴角,脸上流露出一丝可惜。

李三水见状,上前说道:“朱大人不必为难,您是新来的城隍爷,就好比刚嫁来的媳妇,难免有人心存芥蒂,而且今天刚好碰上了前任城隍的离世,大家情绪激动才会如此。等明儿个您熟悉几日,把和善的样子摆出来,百姓们会慢慢接受您的。”

方成摆摆手,说道:“我是个好人,只要大家不把我当坏人,这就足够了。”

李三水听后,哈哈笑道:“您是天上的仙人派来普度众生的,咱大盛的皇帝都不敢指责您,谁又真敢拿您当坏人呢?”

方成闻言,点了点头,两人也不多聊,一起进入城隍祠,进门便是大殿,供奉着一尊高大的塑像,雕刻得栩栩如生,是一个慈眉善目、面貌端庄的老者形象。

此人便是长生帝君。

方成看着长生帝君的塑像,心中的嗜血淡去不少,喃喃道:“如果我能拜入长生帝君的组织,那该有多好。”

此时,韩秉铉从背后冒出来,对方成说道:“只要你能够诚心祈愿,长此以往下去,帝君便会感应到你的诚心,赐予你成仙之机,在你体内塑神。”

说完,韩秉铉无奈地笑了一声,这话他听了无数次,也对别人说了无数次,但真正能塑神长生帝君的又有多少呢,如果不是他的先祖和长生帝君渊源颇深,根本不可能实现。

方成摇了摇头,没有回话,眼前这位阴官以为他想成仙,其实他只是想要有足够的愿力去炼化魔剑,不用再天天洗脑做狗屎的好人。

韩秉铉也没再说,他先前一直待在城隍祠,并没有看到方成拿出委任状的场景,以为方成是某个村子的土地公,前来白花城祈愿长生帝君。

两人就这样看着长生帝君的塑像,心中各有想法。

一旁的县令李三水觉得不能冷场,主动开口说道:“阴官大人,这位朱有常大人便是新上任的城隍爷,不知您......”

“哦,朱有常?”

韩秉铉眼神微凛,盯着方成,仔细打量起来。

方成则是拿出怀里的委任状,摆在桌案上,示意对方看。

韩秉铉扫了委任状一眼,确认是真的,但他眼中多了一丝冷意。

“你真是朱有常本人?”

“委任状都是真的,我当然也是真的。”

方成耸耸肩,在白花城半天了,没一个人出来拆穿他,这还要等到什么时候,朱有常的同伙才会跳出来。

其实来白花城之前,他就怀疑这里的城隍爷和朱有常有勾结,但现在这家伙畏罪自杀了,无法顺藤摸瓜找出背后的同伙。

等等!

万一城隍不是自杀,而是他杀呢?

方成突然意识到这个问题,嘴角微微咧开。

“阴官兄,听您的意思,我不是朱有常,难道您以前见过我?”

韩秉铉回道:“我没见过你,但我记得长生殿里你的画像,似乎是个胖胖的圆脸男子,怎的最近变瘦了?”

“长生殿,呵呵,冥司府的人也有权力去查看长生殿的档案?”方成低笑一声。

韩秉铉淡淡回道:“冥司府在凡间的权力,高于任何一个接引殿,无论是大盛王朝的长生殿,还是大正王朝的紫微殿,亦或是其他的,我都有资格去查看。”

方成砸了咂嘴,“啧啧,你的解释听起来很合理,那我也可以说,修士修行的法子不同,模样也会千变万化,以前我拜的是天上的小仙,现在小仙没了,我一个人过的苦啊,憔悴度日,人比黄花瘦也是应该的。“

韩秉铉眼中的冷意更深,“朱有常,你的日子如果真过得这么苦,哪来的仙晶去买官?”

“我买官了?向谁买的官?快说出来!”方成焦急地催促,他体内的魔剑已经饥渴难耐了。

韩秉铉呵呵一笑,说道:“明知故问。”

“不肯说是吧,还杀了白花城的城隍灭口,哈哈哈,好啊,终于被我找到了,这下看你还能跑到哪里去?”

方成要动手了,魔剑快要从体内冲出。

“放肆!”

这时,韩秉铉怒喝一声,提前亮出了自己的武器,赫然是一柄银色长枪,枪头闪烁幽幽寒光。

“朱有常,我前来白花城,就是为捉拿你,你休要狡辩,乖乖跟我走一趟冥司府,兴许还能保住性命!” 第九章 喜丧要用红棺材 “咦,什么鬼,你来捉拿我,哦不,捉拿朱有常?”

方成有些懵逼。

“你是朱有常的同伙,为啥还要捉拿他?”

方成这一问,把韩秉铉也问懵逼了,心道我什么时候成同伙了。

“朱有常,你还在狡辩!”

韩秉铉抬起长枪,打算动手将对方抓回冥司府。

“我有啥好狡辩的,我又不是朱有常。”

方成摊了摊双手,他感觉其中有误会,等等,也有可能不是误会。

“好啊,你是恶人先告状,你杀死了白花城城隍,还想灭我的口?”

方成冷哼一声,转头又对李三水说,“李县令,今日你一定为我方成作证,是这名阴官要加害于我,而我属于正当防卫。“

李三水快要哭了,他不懂刚才两人还谈得好好的,怎么突然要打起来了,而且你不是朱有常吗,怎么又变成方成了。

“方成?”

韩秉铉惊疑一声,终于想起为何此人眼熟,这正是大盛朝廷那边报给冥司府的魔头修士。

“你怎么会在这里?”

韩秉铉问道。

按理来说,方成此时应该待在任职的村子,等待冥司府阴官的上门审问。

“我来这里,是因为我有一颗行侠仗义的心。”

方成挺起胸膛,魔剑出现在手中,不知为何,此时的魔剑收起了魔性,只剩下锋锐与冰寒,或许在长生帝君的塑像前,它不敢太过放肆。

“那个谁,你杀害了白花城城隍,罪大恶极,接受正义的审判吧!”

方成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位阴官的名字,但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坏人,也不能错杀任何一个好人,所以求你了,快承认自己是凶手吧。

“我叫韩秉铉,你误会了,我并没有杀害城隍张瑞林。”

韩秉铉收起了长枪,他动用愿力扫视一番,发现方成并没有邪魔的迹象,只是身上的血气比较浓郁。

这很常见,冥司府有不少阴官身上血气比方成还要浓郁,但只要没有发黑的魔气,就不代表他们是邪魔之徒。

而且经过刚刚的交谈,他感觉方成脑回路有点不正常,也可以说此人太过耿直,这样的人一般很少入魔,更别说是修炼魔功。

“韩秉铉是吧,你还在狡辩,你难道没有听到百姓的呼声,他们的城隍爷是不会自杀的!”

方成冷哼一声,他可不想放过到嘴的美味,所以这个阴官一定是凶手,额,逻辑似乎有些不对,但是没关系,只要找到凶手就行。

韩秉铉无奈摇摇头,他知道解释是没用的,毕竟一开始他也不相信张瑞林是自杀。

“张城隍的尸体还没入殓,你随我到后院一看便知。”

韩秉铉在前头带路,方成则拉上一脸不情愿的李三水,三人绕过长生帝君的塑像,从大殿的后门,来到了庭院。

庭院的中央摆着一张床,床上盖着红布,一副喜庆的模样。

韩秉铉揭开红布,露出了里面躺着的尸体,这是一具中年男性尸体,脸色虽然苍白,但却十分安详,嘴角勾勒出一抹微笑,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不是死了,而是在睡觉,做了个美梦。

方成动用愿力,对着尸体查探一番,发现确实如同韩秉铉所言,这具尸体除了体内的灵魄消失,其他的地方没有受到损害,完全符合死于自杀的症状。

“他就是张瑞林,不会有假?”

方成指着尸体,问向李三水。

“是的,朱...额不,方大人他真是城隍爷!”李三水回道。

方成有些不甘,继续问道:“有没有可能,他是张瑞林的双胞胎兄弟,真正的张瑞林被某人杀害了,尸体藏了起来?”

“大人呐,您说的....我怎么知道啊,我只见过城隍爷,哪儿晓得城隍爷有几个兄弟。”

李三水已经哭了,他知道这个某人是指韩秉铉,可他只是个凡人芝麻官,不想参与两位大修士之间的恩怨,也不想知道城隍是否自杀,如果可以的话,他想飞出城隍祠,躲在家里称病不出门。

“没有这种可能。”韩秉铉说道,“长生殿档案里记载,张瑞林没有兄弟,更不会有什么双胞胎,如果你不相信我,可以跟我一起去长生殿,验证一番。”

“好吧。”方成叹了口气,随即又提出一种可能,“张瑞林并不想自杀,但是你韩秉铉,以某种把柄要挟他,无可奈何之下,他只能被迫自杀。”

韩秉铉被逗笑了,他已经确定方成的思路异于常人,但无论怎么说,方成的出发点是好的,他很少见到这么较真的修士了。

“我来到白花城有几天,但一直未能和张瑞林碰面,他一直躲着我,我也是今早见到他的尸体,又哪来的时间要挟他?”

“你说躲着就躲着啊,白花城这么点地方,他能躲到哪里去,而且你是冥司府阴官,他张瑞林一个小小的城隍敢躲着你?”

方成抓住了韩秉铉的话语漏洞,嘴角微微上扬,很好,凶手终于露出了马脚。

韩秉铉笑着摇摇头,回道:“紫微帝君曾经说过,疑罪从无,你的种种怀疑都没有实质性的证据,那么就不能认定我逼迫张瑞林自杀。

同理,我要认定你是魔头,也要列出你犯下的罪行.....”

听到这里,方成打断道:“我不是魔头,你要说我是好人。”

他的神情极为认真,仿佛在诉说一件很严肃的事。

韩秉铉笑了,他感觉方成不是傻子,但却有种傻得可爱的样子。

“方兄,我知道你是好人,魔头可不会去纠结一个不相干的城隍是否自杀,我只是想让你换位思考,如果你被人诬陷成凶手,你觉得要怎么解释?”

“额....”方成沉吟一声,他觉得韩秉铉说的很有道理,尤其是那句“我知道你是好人”,但以他魔剑的第六感,总觉得张瑞林死的蹊跷,不是自杀,绝对不可能是自杀。

张瑞林的死一定有问题!

他不再盯着韩秉铉,转头看向床上的张瑞林,试图寻找线索,这才注意到其身上盖的是一块红布,像新娘的红盖头,不禁皱眉:

“死人入殓要盖白布的,怎么搞成红布了?”

韩秉铉答道:“张瑞林的妻子说,她夫君死前是这么要求的,他希望自己走的喜庆点,红红火火的,不希望全城的老百姓为他伤心。”

“哦,喜丧。”方成点点头,他知道这种习俗,不过一般都用于寿终正寝的老人,像张瑞林这样的并不适合。

这时,一个壮小伙从后门走进,肩上扛着一口大红棺材,深红色的颜料,仿佛被鲜血浸染一般。

众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方成敏锐地发现,棺材的四个边角角都刻上了绽开的红花,有点像棠梨花,绽开的花瓣上带着红色丝线,一条条的线纹交织缠绵,像吸满鲜血的蚯蚓,密密麻麻地爬行在棺木的表面。

方成皱起眉头,心道这喜丧有些过于红火了吧。 第十章 封建迷信不可信 “有问题。”

方成指着棺材说道。

“什么问题?”

扛棺材的壮小伙问道,他名叫袁民,是城隍祠的庙祝,张瑞林的唯一下手。

方成耸起鼻子,闻了闻棺材上的红漆,回道:“我闻到了罪恶的味道。”

此话一出,袁民和李三水两人当场愣住了,他们怀疑这位大修士似乎把脑子修傻了。

方成没办法,他只能这么说,而不能说我体内的魔剑对棺材动心了,这样的话,大家一定会把他看成邪魔。

韩秉铉也觉得棺材不对劲,可他动用愿力,扫视棺材,确实没发现异常,只好开口问向袁民:“这棺材是照着张城隍的要求做的?”

袁民点点头,说道:“棺材铺的老板说,张大人早在一个月前就将棺材的图纸送过去,让他按着样式做出来,棺材上的红漆是朱砂混着棠梨树的漆液,纯天然的,我都能闻到一股树木的清香,没其他的怪味。”

“一个月前吗?”

韩秉铉闻言叹了口气,看来张城隍早就准备好了自杀。

其实他能够理解,张瑞林在白花城做了二十年的城隍,在长生帝君的塑像面前供奉了这么久,勤勤恳恳,却依旧没有得到长生帝君的认可,如今更是被一个买官的朱有常夺去了职位,换做是他,也会备受打击。

袁民继续说道:“三位大人,如果没有其他的事,我家张大人是否可以入殓下葬了。”

“刚死就要下葬,未免太快了吧?”方成提出疑问,他有种凶手想要尽快消灭犯罪证据的感觉,没错,他已经把壮小伙列入怀疑名单,虽然对方身上没有罪恶的味道。

袁民解释道:“我家张大人嘱咐我,说今天是黄道吉日,一定要提早将他安葬。”

“什么?你知道他要自杀,为何不阻止?”方成逼问道,他感觉自己快要接近真相了。

袁民叹了口气,脸上露出伤感,“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凡人,又如何能够阻止城隍大人,我想要劝解他,却又不知该说些什么,我只能按照他的意愿,让他走的舒心……呜呜~”

他哭了起来,声音中带着悲凉。

方成仔细盯着袁民,发现他是真情实录,并非作伪,不由得陷入沉默,脑子也开始混乱起来,魔剑的嗜血不停地激发他,但心存的良知却告诉他,死者为大。

韩秉铉摇头叹了口气,他虽为冥司府阴官,却不像其他阴官那样暴戾,反倒颇多怜悯之心。

他拍了拍袁民的肩膀,说道:“节哀顺变。”

李三水也插嘴道:“两位大人,咱们就按照城隍张大人的嘱咐做吧,让他早点入土为安。”

“好。”

韩秉铉点点头,随后看向方成,见他不说话,以为是默认了,心道这人虽在某些地方过于耿直,但人情世故还算明白。

方成此时抽不出空来说话,他正忙着压制魔剑的嗜血,尤其是闻着大红棺材上的红漆,他总感觉其中加入了某种生灵的鲜血。

袁民得到几位大人的同意,给张瑞林的尸体换上大红寿衣,从床上抱起来,轻轻地放入棺材中,然后不知从哪拿出一个花篮,将鲜红的花瓣洒在棺材里。

韩秉铉看了眼花瓣,是杜鹃花,杜鹃啼血猿哀鸣,张大人这是在以死明志啊,可是,天上的长生帝君真的看得到吗。

方成跟在旁边看着,目光不离棺材片刻,无数的花瓣落下,盖住了张瑞林整张脸,只剩下一个诡异上扬的嘴角。

很快,袁民撒完了花瓣,合上棺材盖子,钉紧棺材钉,然后抬头冲三人鞠躬。

“诸位大人,谢谢你们给我家张大人最后入殓的机会,我代表城隍大人,永远铭记你们的恩德!”

说完,他便扛起大红棺材,韩秉铉想要上前帮忙,他摆摆手,说自己力气大的很,一个人就行,不必劳烦大人费心。

袁民对长生殿和冥司府怨气颇多,他家张大人身为城隍,没犯什么错,百姓们也是爱戴的,结果竟丢掉职位,让一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土地公上任城隍,真是天道不公啊。

他扛着棺材走出门,一路向东,韩秉铉跟在其后,方成也快步跟上,李三水站在原地犹豫了片刻,咬咬牙,还是跟了上去。

路上的百姓看到了袁民肩上的大红棺材,都知道那是城隍大人,哭声顿时响成一片,他们跟在袁民几人的身后,边走边哭,仿佛要将这辈子所有的悲痛都发泄出来。

众人一路沿着大街,往东走,来到了城东的棠梨树林。

李三水见后皱眉道:“奇怪,张大人为何要葬在这里?”

方成以为李三水发现了端倪,急忙追问道:“有什么线索,快说出来。”

李三水迟疑片刻,摇头笑道:“这棠梨花久久未开,或许就是等着今天,为张瑞林大人送行。”

“愚昧的封建迷信。”方成呵呵一笑,“今年的气温回暖慢,此时还没有达到棠梨树开花的温度,它自然不会开花。”

李三水拱拱手,夸奖道:“方大人不愧是大修士,博学多才。”

方成回道:“这跟修士没什么关系,我以前是种地的,这棠梨开花和稻谷抽穗是一样的,它们开花可不是为了好看,是为了繁衍后代,见过公猪配种吗,天冷了,它那玩意都支棱不起来,所以啊,要天暖和的时候搞。”

“有见地啊,方大人,小人听后顿时茅塞顿开,不愧是修士大人。”李三水厚着脸皮夸奖。

“咳咳。”韩秉铉咳嗽了一声,瞪了方成一眼,示意其闭嘴,这种严肃的场合,你说的都是些什么话。

方成耸耸肩,翻了个白眼,不再说话,李三水也是识趣地闭上了嘴。

下葬的位置在棠梨树林的中央,这里有一大片空地,袁民早就安排人挖好了深坑,他将棺材放进坑里,然后拿起铁锹,开始填坑。

哭泣的百姓里面也走出几个男人,拿着自家的铁锹,帮着一起填土。

很快,坑便被填平了,袁民跪在坟墓前磕头,郑重地念了几句悼词,又开始烧纸钱和香烛,百姓们也自发地围拢过来,纷纷跪拜,哭喊的声音越来越大。

大红棺材下了葬,方成体内的魔剑不再躁动,理智重新占领了脑子,并帮他发现一个疑点。

“你说张城隍有一个妻子,她怎么没来送行?”方成问向韩秉铉。

“怎么,你又把她当成凶手了?”韩秉铉有些无奈。

李三水解释道:“白花城的习俗,六十岁以下的女子是不能参与下葬的,你看周围这些百姓,除了上年纪的老婆子,没一个年轻女子。”

“这习俗有些奇怪啊。”方成挠挠头。

李三水笑道:“白花城有诸多奇怪的习俗,方大人您以后待久了,便会习以为常的。”

韩秉铉说道:“他不是你们白花城的城隍,朱有常的事情处理完后,我会带他去冥司府走一趟。”

韩秉铉一直惦记着方成手里的委任状,希望通过方成,找出朱有常以及背后的关系网。

李三水一听,连忙和方成拉开距离,这些被带去冥司府的修士,尽量不要打交道。

方成说道:“朱有常不需要处理了,他是个大魔头,已经被我捅死了。”

“方兄,你......”韩秉铉不知该说些什么,朱有常的案子涉及到长生殿的部分高层,他需要这个人证,也需要从朱有常口中问出更多的同谋,如果不是知道方成的为人,他真的会把方成当做杀人灭口的同谋。

“朱有常死在哪里,我需要亲眼见到他的尸体。”

“别急。”

方成摆摆手,他转头突然发现,袁民这个壮小伙不见了踪影,该死,竟然趁他们聊天之际,偷偷溜走,这家伙一定有问题。 第十一章 传说就是胡说 袁民今早没吃饭,忙碌着城隍大人的下葬事宜,如今事情办得差不多,他便来到树林外边的面馆,想叫两碗素面填饱肚子。

面馆比较冷清,百姓们都去林子里的墓地吊唁,只剩老板一人在那里打扫卫生,看见袁民进来后,问道:

“城隍大人的下葬安顿好了?”

“都安顿好了。”袁民回道。

老板叹了口气,说道:“你说昨个还好好的,今天怎么说走就走了呢?“

袁民脸色黯淡,没有接话茬。

老板又继续说道:“昨个早上城隍大人在面馆吃的面,结账时我多找了一文钱,他立马算出来,退回给我,怎么看都不像是想自杀的人呐。“

“有道理。”

方成不知从哪冒出来,极为赞同地说道。

“这位老板,你觉得谁的嫌疑最大?”他接着问道。

老板摆手道:“客官,这话您问的,我只是个煮面的老头子,知道个啥,你该去问冥司府大人,还有那位新来的城隍大人。”

“唉,别管这些了,先做你的面去。”袁民挥挥手,打断了两人的交谈,示意老板赶紧去煮面。

老板点点头,问道:“今吃什么,是跟往常一样,两碗白水鸡蛋面,一份酱肉,还是?”

“一碗就够,多了吃不下。”袁民回道。

“是啊,我今早听到城隍大人的死讯,瞬间也没了胃口。”老板叹了口气,转头问向方成,“这位客官,吃些什么?”

方成指了指袁民,说道:“跟他一样。”

“好嘞。”老板转身,端起簸箕走向后厨的灶台,然后开始生火准备煮面条。

袁民找了个靠门的桌子坐下,方成立马跟上,坐在他的对面。

“这位大人,您不用跟着我,等我家大人的丧事处理完毕,我会辞去庙祝的职位,您另请高明吧。”

袁民听说了方成在城隍祠外亮出委任状的事情,以为他是新上任的朱有常。

方成听这意思,以为对方要跑路,赶紧劝说道:“小伙子,逃避只是一时的,你要勇敢面对,我知道你不是主谋,你只是普通人,没那个能力搞死张城隍,坦白从宽,你的罪不至死,快说是谁指使你的?”

袁民闻言,脸色瞬间发黑,他已经忍了很久,但这句话让他的怒气彻底爆炸。

他抬起头,双目喷火地瞪视着眼前这个满嘴跑火车的家伙,厉声斥责道:

“问问问,一直问,我家城隍大人为何而死,你们长生殿不是心知肚明?

是啊,我家大人得罪了你们,被你们从京城贬到这个偏僻的狗屎地方,他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可为何,你们还要追着不放?

好,你们够狠,现在他已经死了,你们还想怎样,要给他定一个恶名?呵呵,我不可能诋毁我家大人半句,要杀要剐,随你的便。”

“原来如此。”方成恍然道,“张城隍得罪了长生殿的某位高层,然后被那位高层怀恨在心,飞剑传书以某种把柄要挟,逼迫张城隍自杀,凶手竟然在京城长生殿,怪不得我查不到。”

他站起来猛拍大腿,看向袁民的眼神带了一丝歉意,“抱歉啊,袁小哥,刚才错怪你了,现在,我只剩一个问题,那位高层是谁?”

有可能和朱有常贿赂的高层是同一位,但方成希望是另有其人,这样的话,他就可以宰掉两个坏蛋了。

袁民气笑了,指着方成的鼻子骂道:“还在演戏,不愧是能成仙的大修士,高层是谁,你们自己最清楚,而我只是白花城土生土长的小老百姓,知道个屁!”

“说的也对,你不是修士,接触不到长生殿。”

方成点点头,继续道,“长生殿的高层就那几位,等我到了京城,随便打听打听,便能问出来。”

袁民实在受不了,他不想陪着对方演戏,起身就要离去。

方成赶忙拦住他,问道:“你要去哪,面还没吃呢。”

袁民冷哼一声,回道:“我要去天福茶楼称上三钱重的鹤怀山白茶,去张屠户那里割二两猪大肠,去祥和酒馆拿一坛烧黄酒,你还要问什么,问啊!”

“额....袁小哥你别生气,你可能误会我了。”方成想要解释,因为他不允许任何生灵把他当成坏人。

袁民却不领他的情,甩手道:“这位大人,如果您没别的问题,我就要去办事了。”

“好吧,我知道你在气头上,等你气消了,我再去找你解释。”方成坐回到位子上,他作为好人的第一原则,便是不能强人所难。

这时,老板端出两碗鸡蛋面,见袁民要离去,问道:“面要打包带走?”

“不了,让这位大人全吃了吧,我看他一定很饿,账我结了,不用找。”

说完,袁民便拿出一小锭银子,拍在桌子上,大踏步地走出面馆,不给方成说一句话的机会。

老板立即将银子收起来,嘴上指责道:“袁民这小子,跟城隍大人是两个极端,袁民的脾气比驴还倔,花钱也是大手大脚,还是咱城隍大人好,待人和蔼可亲,今早的铜钱他就是一枚一枚点清,将多的退回给我。”

老板摇头叹息,又问向方成:“这位客官,你说那位新来的城隍爷能像张大人这样好吗?”

“当然不能。”方成摇摇头,“不过他已经死了,你不用担心。”

“哎哟,这话可不兴乱说。”老板连忙低声道,“我听着那位城隍爷今早到了白花城,要是被他听到了,你可就惨了。”

“嗯,你说的对。”方成点点头,吃起了碗中的面,刚才不小心说漏了嘴,目前他还没查出作案同伙,不能将朱有常的死讯公布开来。

鸡蛋面很香,方成大口大口吃着,他奔波了几天,没吃上一口好的,肚子早就饿瘪了。

“客官,您别急,还有酱牛肉,我这就给您端出来。”

老板转头去后厨,切了两盘熟牛肉,端到方成的面前,面馆没其他人,老板便坐下来,和方成闲聊起来。

“我听说城隍大人下葬用的是大红寿衣,大红棺材,棺材里还铺满了大红花瓣。”

“喜丧嘛,据说是你们白花城的习俗。”方成回了一句,然后夹起一块熟牛肉塞进嘴里,肚子充实起来,体内魔剑的嗜血也淡去不少。

老板神秘兮兮道:“不是喜丧这么简单呐,客官,我看您不是白花城的本地人,应该没听说过红花仙女的传说吧。”

“什么鬼?”方成喝了口面汤,脸上露出大大的问号。

老板说道:“两百年前,白花城有一位大修士得道成仙,然而他只能独自去仙界,妻子却留在了凡尘世间,丈夫离去,这位妻子哭得惨烈之极,哭声传到天上,惊动了长生帝君。

帝君被女子的痴情所感动,便告诉她一个办法,让她躺在棺材里,帝君会动用仙力稳住她的灵魄,七七四十九天后,她的灵魄便会飞升到仙界,与丈夫团聚。

这位妻子欣喜若狂,便按照帝君的吩咐做了,她最喜欢红色,于是给自己造了一口大红棺材,穿着红衣,躺在里面,这棺材就棠梨树林里。

结果,七七四十九天后,这位妻子真的破棺材而出,飞到了天上,那天啊,整片棠梨树林都开花了,红色的花,比那刚杀的鲜猪血还要红。”

方成听后笑了,“你是想说张城隍是在效仿那位红花仙女,想要得道成仙?”

老板回道:“这个只是传说,咱也不知是真是假,但咱希望是真的,张城隍这样的大善人就该成仙啊。”

“是啊,希望吧。”

方成点点头,继续吃着碗中的面,作为一名修士,他知道成仙要靠实打实的愿力,那些虚无缥缈的传说都是糊弄人的,更何况,张瑞林体内的灵魄已经泯灭了。 第十二章 修行不是打打杀杀 没过一会,方成将两碗鸡蛋面,和桌上的牛肉吃了个干净,然后满意地摸着肚子,站起身来,向面馆老板道了声谢,随后走出面馆。

看到阴官韩秉铉和县令李三水走过来,他赶紧上前,将长生殿某位高层逼死张城隍的推测说了出来。

李三水听后,捂着肚子说身体不适,随即撒丫地逃离了现场,而韩秉铉则沉默片刻,然后对方成说:

“我知道你说的是哪位,但以他的性格,不会让张瑞林死,让张瑞林在这个白花城里当一辈子小小的城隍,得不多晋升,也得不到长生帝君的回应,在痛苦中煎熬,才是他最想看到的,如果他逼死张瑞林,冥司府会第一时间查到他的头上,得不偿失。“

“这家伙一听就是个坏种,我体内的大剑已经....嘿嘿.....”

方成低笑了两声,忽然发觉自己笑得不像好人,连忙闭上了嘴。

韩秉铉已经习惯了方成的搞怪,也没放在心上,只是叹了口气,继续说道:

“你的推测也有可能是真的,毕竟今日不同以往,冥司府已经很久没有收到仙界玉帝的指示,上个月各个接引殿殿也断了跟各自帝君的联系,凡间的高层修士瞬间乱了套,还有很多大修士背地里搞起了小动作。

比如大正王朝的一位九境大修士,为了得道成仙,炼化了一个上百万人口的城池,使得城内血流成河,尸横遍野,此事传开后,冥司府立即派人抓捕,各大殿的修士们也自告奋勇。

然而到了现在,也未能将他抓捕,反而有不少的修士效仿起他的做法,各大王朝境内的魔头一个接一个冒了出来,冥司府现在是忙得焦头烂额。

那位高层选择在这个时候动手,冥司府抽不出人手来调查,我来白花城是为调查修士贿赂案,这个案子也有不少魔头修士参与其中,死了好多无辜的百姓。”

“好啊,真是太棒了。”方成忍不住要鼓掌,魔头越多,他就可以更多地去行侠仗义。

“方兄,你这是.....”韩秉铉愕然地看着他,作为一个正义之人,看到生灵涂炭,不该痛心吗,鼓掌是啥意思。

“哦,是那个,我是想说.....”

方成挠挠头,思索片刻,给出了一个解释,“我也是上个月,联系不到仙界的上仙,我以为自己被抛弃了,整天以泪洗面,哭得那叫一个惨,刚刚你告诉我,大家都是一样的,并不是我个人的问题,而是仙界出现了状况,我的心里顿时舒服很多。

但舒服之后,我心中更多的是悲愤,那些可恶的混蛋,他们为了成仙去做邪魔,去不择手段地残害生灵,这是我们整个修士界的耻辱,他们必须死!”

韩秉铉听完解释,重重地叹了口气,“方兄,和你不同,我心中更多的是悲哀,你看这白花城的百姓,他们想要自己过得更好,想要儿女长大成人,去祈愿天上的仙人,希望仙人赐予福祉。

我们和他们又有什么不同?

我们想要突破境界,想要最终得道成仙,也要靠天上的仙人施舍足够多的愿力,修士界流行最多的一句话是,修行靠的不是打打杀杀,是人情世故。

谁家的先祖是天上的仙人,谁家能有人脉打通仙界的帝君,谁家能够在凡间谋取足够多的资源,这个家族的修士就会源源不断地飞升到仙界。

方兄,像你这样的小修士,没门路,没关系,你就是再怎么努力,十年、二十年之后,恐怕也只会跟现在一样。

所以我能够理解那些入魔的修士,现在凡间联系不到仙界,他们失去最后的依靠,走投无路去吸食生灵,也算是无奈之举,虽然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韩秉铉,你这种思想很危险。”

方成指着鼻子说道,“所谓修士,从来都没有走投无路的时候,哪怕他是一个几百人口村子的土地公,他都会过得比绝大多数的凡人要好,每天可以睡到日上三竿,饿了就去山里搞点野味,钓钓鱼,无需为自己的生计发愁。

所以啊,想要干坏事就不要腆着脸说自己被逼无奈,大大方方地承认,反正我觉得邪魔外道是成不了仙的,只会成为杀戮的傀儡。”

说完,方成觉得自己说的很棒,完全符合正派人士的言行,下次遇到那些邪魔修士就这么说,然后大义凛然地吃掉,嘿嘿,美味啊,我的魔剑已经饿了很久。

韩秉铉听完方成的讲述,有些哑然,“方兄,你的思维不像一个修士,身为修士,不想着去得道成仙,而是每天钓钓鱼,和凡人比谁过得好,这......”

韩秉铉不知该怎么形容,他感觉修士群体中混入了一个奇怪的家伙。

“不不不,小韩,你不懂。”方成摇摇手指,解释道,“很简单的一个问题,凡界的修士成千上百万,你说有多少能够飞升仙界?”

“很少,不足千分之一。”韩秉铉回道。

方成说道:“那剩下的大部分修士,明知自己无法成仙,为何还要去拼命?尤其像我这样的小修士,早就看明白了,不管有多辛苦,不管完成多少的上仙考核,都不可能成仙,所以还不如找点乐子,去钓钓鱼啊。

你别说,钓鱼还真有意思,那鱼儿咬上了钩,尤其是大鱼,它想要挣扎,你就顺着它,别现在就提竿,很大概率会脱钩,你要让它奋力挣扎,让它累了没劲了,让它以为自己挣脱开来,殊不知鱼钩已经越陷越深,这时你再提竿,准保能钓上来。

哈哈,有时候我就感觉啊,咱们或许就是塘里的鱼,真要飞升到池塘之外,保不准是别人案板上的美味。”

韩秉铉沉默了半晌,轻声道:“方兄,你说的对,我确实是狭隘了。”

他出生在大家族,只要按照家族的布置,一步步修行,就能得道成仙,他很少接触方成这样心思淡然的修士,是啊,明知自己不能成仙,还要去拼命,走邪魔路线,就算飞升到仙界,也会被仙界的执法队击杀。

方成继续说道:“我一直都觉得那些走邪魔路线飞升的都是傻逼,你走正当路线上去,大家拿你没办法,你是邪魔了,哈哈,好啊,终于有正当理由把你吸食了,你是个坏蛋总不能报警找仙界执法队救命吧,听说那些飞升的大修士身上全是宝,血肉用来炼丹、骨骼拿来祭器,甚至连内脏都能拿去熬汤喝,啧啧。”

他越说越起兴,眼睛亮晶晶,嘴里的口水都忍不住要喷溅出来。

韩秉铉听后,无奈地笑道:“方兄,你这话说的,真像一个魔头,要不是我知道你是心地善良的好人,真要把你抓回冥司府,好好审问一番。”

“哈哈,别当真,我开玩笑的。”

方成挠挠头,顺便掐了下大腿,内心告诫自己别乱说话,对方可是冥司府的阴官。

“小韩,你相信一位好人修士的第六感吗?”他转移话题道。

“怎么说,方兄?”韩秉铉感觉话里有话。

方成靠近韩秉铉耳旁,低声道:“我的第六感告诉我,白花城有邪魔藏身于此。” 第十三章 棺材有问题 “邪魔?”

韩秉铉看着方成,心中若有所思。

方成见他一直盯着自己,说道:“看我作甚,我跟你说有邪魔,不是说我是邪魔,我可是个好人。”

“方兄,我知道你是好人。”韩秉铉搞不懂方成为何一直强调这点,就像一个罪犯在反复申辩他是清白的,但他也没多想,他关注最多的是否有邪魔。

“张瑞林的下葬有问题。”韩秉铉说道。

“什么问题?”方成问道。

韩秉铉皱皱眉,说道:“方兄,你听说过白花城红花仙女的传说?”

方成回道:“刚听面馆老板讲过,但这是糊弄小老百姓的,咱作为修士,肯定是不会信的。”

“是啊,我们是修士,张瑞林同样也是修士,我们都不会信这类的传说,可他张瑞林为何要仿照红花仙女的方式下葬?”韩秉铉提出疑问。

方成想了想回道:“也不能说仿照红花仙女的方式,有可能喜丧的习俗都是这样,大红棺材,大红寿衣,张灯结彩,跟结婚似的。

说实话,张瑞林的下葬,我没看出什么问题。”

“不,方兄,我记得你最初就说过,棺材有问题。”韩秉铉指出道,他回想当时的场景,方成一定是看出了什么。

“棺材的红漆里含有血腥味。”

方成耸耸肩回道,韩秉铉都发问了,他也不好隐瞒,随后他胡乱解释道,“有很多卖红漆的老板会在里面添加猪血或者鸡血之类的牲畜鲜血,来增加红漆的鲜艳度,我后来想到这点,便排除了棺材的问题,虽然那大红棺材表面花里胡哨的。”

“对,这就是问题。”韩秉铉继续指出道,“据我了解,张瑞林是个极为严谨的人,就算他要用红色棺材下葬,也不会在棺材上添加乱七八糟的图案,这不符合他的为人。”

“有道理。”方成赞同道,并顺着韩秉铉的话继续说下去,“袁民也说过,张城隍给了棺材铺老板图纸,让他专门定制,棺材上的图案必有用意,这样说的话,我们要去把棺材挖出来,研究其中的问题。”

韩秉铉摇头,“不,现在百姓们都围在坟前,我们贸然挖坟,会引起众怒的。”

“说的对。”方成赞同点头,继续道,“我们可以等晚上没人的时候去挖,这活我熟,让我来挖,悄悄的,就像我小时候晚上去地里挖地瓜,挖完就埋在土里烤,不能露火也不能冒烟,烤完直接吃掉,地瓜皮往地里一埋,神不知鬼不觉,嘿嘿。”

“方兄,你的童年生活挺有趣的。”韩秉铉讶然一笑,随后说道,“张瑞林在白花城深得民心,城外的村子都陆续有人过来吊唁,我想哪怕到了晚上,也会有不少的百姓守在坟前,挖坟的事不可取。”

提议遭到拒绝,方成也没争论,思索道:“不能挖坟的话,就看不了棺材,嗯.....对了,我们可以去找棺材铺的老板,从他那里要来图纸。”

“图纸已经没了。”韩秉铉叹息道,“你在面馆吃面的时候,我便找到棺材铺的老板,讨要图纸,他跟我说,张瑞林要求他,棺材一做好,就烧掉图纸。”

“靠,张瑞林这个家伙绝对有问题,虽然他死了。”方成说道,在这一刻,他真的很想挖棺鞭尸。

韩秉铉笑了一声,安慰道:“没事,我要棺材铺老板重画一张,但图案复杂,需要几天的时间,等他画完后,我们再研究棺材的问题。”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继续说道:“棺材的问题包括其他所有的问题都来源于张瑞林,但他死了,这是我们最头疼的地方,灵魄都泯灭的死人是不会说话的。”

“是啊,死无对证。”方成面露可惜,心道死那么早干嘛,等我来了你再死啊。

韩秉铉微微一笑,继续道:“方兄,还记得你曾经推测过,死的是替身,是张瑞林同胞兄弟。”

“我是随口胡诌的,不会吧,真被我蒙中了,张瑞林没有死?”方成挠挠头,他当时受魔剑影响,说了很多掉智商的话。

“不,张瑞林死了,我们都亲眼看到,也亲手检查过。”韩秉铉解释道,“我在想,有没有可能张瑞林只是棋子,真正的主谋看到我这个冥司府阴官到来,怕我查出问题,便推出死掉的张瑞林,他以为白花城的城隍都死了,我无人可问,很快就会离开白花城。”

“有道理,韩兄你不愧是冥司府阴官,推理有一手的,你再往下推推,看那该死的主谋是谁?”

方成厚着脸皮夸奖道,他体内的魔剑已经躁动不安了,他急需可口的罪恶。

韩秉铉回道:“先前我一直想,到底是谁能让张瑞林甘愿自杀?

我还飞剑传书到冥司府,让我的同事查查张瑞林的档案,看其是否有交过命的修士。

然而,方兄,你刚才的那句白花城有邪魔,直接点醒了我,没有修士会甘愿自杀,除非他受到了邪魔的蛊惑。”

说到这里,他赞赏地拍了拍方成的肩膀,继续说道:

“再回到关于红花仙女的传说,要知道传说不会凭空产生,它的诞生是有来源的。

方兄,我的猜测是,两百年前,那位红花仙女将当时白花城所有的人炼化吸食,以此来飞升仙界,在这之后,白花城就变成了空城,人人避而远之,大盛王朝为了增加人口,将部分外地的人迁入白花城,并伪造了红花女升仙的传说,以防引起这些外来的百姓恐慌。

而背后的邪魔主谋,是在效仿红花女,打算再次炼化白花城的百姓。”

方成听后拍手道:“对啊,这才符合常理,哪有什么帝君可怜你就能升仙的,升仙需要大量的愿力或者是血肉能量,红花仙女,哦不,该死的红花魔女绝对屠戮了无数的生灵,可惜我晚生了两百年,否则我一定捅死她。”

韩秉铉闻言笑道:“方兄,我觉得你这个人很矛盾,按照之前的说法,你应该是个淡然的山林田野修士,可你的杀心,还有你那独特的正义感,都表明你的心性并不淡然,奇怪,太奇怪了。“

方成摸着鼻子,尴尬一笑,摆摆手解释道:“修士嘛,本来就是一个矛盾结合体,不知哪位帝君说过,任何事物的内部都存在矛盾,它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我们要敢于承认存在的矛盾,然后抓住主要矛盾,解决掉它。”

韩秉铉回道:“是东岳帝君说的,没错,矛盾是普遍的,但我感觉,你的理解有些不对。”

“不不不,韩兄,我们不要在乎这些次要矛盾,好吧,按照两点论,我们要在乎次要矛盾,但又不能在乎的太多,我们要重点解决主要矛盾,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我辈修士啊,要有大局观,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发生质变,所以我们必须及时应对主要矛盾产生的风险与挑战,在风险中创造时机,不能胆怯,该斗争的时候就一定要斗争......”

“可以了,方兄,我知道你已经把成仙手册背的滚瓜烂熟,别说了,别说了。”

韩秉铉出声打断道,他听得头都大了。

方兄的身上真是结合了诸多的矛盾,一个明明不想成仙的修士,却能成仙手册牢记于心,太矛盾了,好想扒开他的身体,用辩证的方法,一条一条的研究,但不是现在研究,现在要解决的是,主要矛盾:

“邪魔是谁?” 第十四章 分头行动 “邪魔是谁?”

方成陷入思考中,体内的魔剑也躁动起来,没办法,一提到美味,他们就开始兴奋起来。

很快,一个可疑人选诞生了。

“城隍张瑞林的妻子!”

方成给出解释道:“首先她和红花魔女一样都是女人,其次两者都是丈夫没了,一个被迫失去男人的女人走向极度疯狂,这也符合她的行为特点,我要全城所有的人都为我的男人陪葬,啊哈哈哈,都给我死!”

他情不自禁捻起兰花指,咧开血腥的嘴角,仿佛自己就是张瑞林的妻子。

韩秉铉直接忽略了方成的表演,指出道:“方兄,在我们的假设里,邪魔主谋并不是被迫失去张瑞林,而是主动蛊惑他自杀。”

“不不不,韩兄,那是你的假设。”

方成反驳道,“我和我体内的大剑,做出了新的假设,我们俩认为,张瑞林和他的妻子打算合伙炼化白花城,但你的到来,导致他们的计划无法进行下去,于是张瑞林为了掩护妻子,主动牺牲自己。

从这一点上来看,他是一个好丈夫,但他不该的是,计划屠戮整个白花城的生灵,这样的邪魔死有余辜,可惜我和大剑来晚了一步,否则我的大剑一定会在他自杀之前,一剑捅死他。”

“方兄,你为何总喜欢把人看成罪犯?还有你的大剑是什么鬼?”

韩秉铉有些无奈,记得在城隍祠时,方成一直咬着他是杀害张瑞林的凶手。

“张瑞林在白花城当了二十年的城隍,帮助了数不清的百姓,深受百姓们的爱戴,这样的人是不会有炼化白花城的动机,除非他受到了邪魔的蛊惑。”

方成继续反驳道:“不不不,韩兄,正所谓一念成佛,一念成魔,做了二十年的好人又如何,也不耽误他一招作恶!

就好比某人一直觉得烤地瓜很好吃,但突然有一天,他烤了某种生物的脑花塞在嘴里品尝,觉得那才是人间美味,以后再也不吃烤地瓜了。”

“方兄,你的比喻.....”韩秉铉真想说一句狗屎,但出于礼貌,他只能忍住了,“张瑞林已经死了,他是好是坏,我们没有经过深入的了解,都无法给出准确的判断,况且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张瑞林的妻子,她只是个普通人,没有能力炼化白花城。”

“你确定?”方成有些狐疑。

韩秉铉笑道:“如果你不信,我可以带你去看。”

“算了,你都确定了,我也没必要浪费时间。”方成还是比较信任冥司府阴官的能力,随后他埋怨道,“你早说她不是修士啊,害得我费口舌跟你争辩那么久。”

“方兄,是我不好。”韩秉铉致歉道,“我只是想纠正你的思维,并不是要把每个人当成坏人,你知道疑邻窃斧的故事吗,当你把别人当成偷斧子的,他的一言一行,无论是多正常,在你的眼里,都像盗斧子的小偷。”

“额....有没有可能,他真的偷了斧子?”方成问。

韩秉铉:“.......”

“哈哈,韩兄,开个玩笑。”方成摆摆手,继续说道,“回归正题,你说的修士这个点很重要,普通人是做不了邪魔的,我们只要找出白花城所有的修士,再逐一审问,就能找出那该死的邪魔。”

“太难了。”韩秉铉摇头道,“我们只有两个人,要在几万人口的白花城中排查修士,根本就是大海捞针,而且邪魔主谋如果有心躲起来,我们两个外地来的,就算把整座白花城翻个底朝天都未必找得到。”

“是啊,我们在明,敌人在暗,这怎么办呢?”

方成托着腮帮沉吟片刻,有了一个主意。

“我们可以转明为暗啊,当着全城老百姓的面,光明正大地离开,夜里再悄悄地爬墙头返回城里,邪魔主谋见我们离开,一定会跳出来行凶的。”

“引蛇出洞,好主意,方兄。”韩秉铉称赞了一声,顿了顿,又提醒道,“如今白花城的老百姓都把你当成新来的城隍,你要是贸然离开,反而会引起主谋的怀疑,所以你要待在城隍祠,等着对方露面。”

“没错。”方成点点头,他差点忘了自己假扮朱有常的事,“还有县令李三水知道我的身份,我们要尽快找到他,将此事告诉他,让他配合我们的工作。”

“好。”

韩秉铉回应道,也不多说,他带着方成,快步来到衙门,找了个衙役询问县令的位置,随即按照他的指路,径直来到后堂。

这里有个偏房,专供县令李三水休息,两人推门进屋,看到李三水躺在床上,身上捂着一层厚厚的棉被。

李三水见到韩秉铉和方成,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然后用沙哑的声音说:“韩大人,方大人,你们来啦,恕我身体不适,不便相迎。”

方成一眼就看出李三水在装病,准备上去给他两个大嘴巴子,清醒清醒。

韩秉铉伸手拦住方成,然后对床上的李三水,将邪魔的事情说出来。

李三水听到白花城有邪魔,立马从床上蹦了起来,这动作之有力,要是被他的小妾看到,定会欣喜地羞红了脸。

他大踏步来到韩秉铉面前,鞋都顾不上穿,急切地追问道:“韩大人,你没骗我吧?白花城真的有邪魔!”

韩秉铉指了指腰间的冥司府令牌,“我身为阴官,有必要骗你?”

“这可如何是好?”李三水吓得腿都站不稳,一屁股坐到地上,脸色煞白,但看到阴官大人站在旁边,心安不少,只要我步步紧跟阴官大人,就能保住性命。

“李大人,你放心,我们会抓住那个邪魔的。”

韩秉铉拍了拍李三水的肩膀,安慰过后,他将引蛇出洞的计划说了出来。

李三水听后,问道:“那个,韩大人,我可以跟你一起隐藏在暗处吗?”

方成听到这里,终于忍不住了,一巴掌扇在李三水的脑壳上,“我这个假的城隍爷都要在明处,你身为真正的白花城县令,还想退缩?你怎么敢的啊,头上的乌纱帽要不要了?”

李三水哭丧着脸,他只想活命,如果命没了,乌纱帽有屁用。

韩秉铉看在眼里,叹了口气,想要继续安慰,却被方成拦住了,方成见过太多像李三水这样尸位素餐的小县令,你说大义是没用的,得用皮鞭狠狠地敲打。

“李三水,从现在开始,你只需按照我的命令行事,要敢说一个不字,你就是邪魔的帮凶,我一剑捅死你。”

李三水无奈之下,点头答应,在方成的安排下,他召集了衙门里所有的衙役,去通知白花城的百姓,要他们去城门口恭送冥司府阴官。

“可恶的冥司府阴官走了,新上任的疯子城隍和那个胆小如鼠的县令李三水都在城门口送行,还要咱们这些老百姓一起去。”

“去个屁,官官相护的一群狗官,要是他们仨结伴离开,我绝对敲锣打鼓地恭送。“

百姓们对方成三人颇有怨言,城门口送行的只有稀稀拉拉的十几个人,但方成的目的已经实现了,现在整个白花城的人都知道冥司府阴官的离开。

做完这一切,时间来到中午,方成返回到城隍祠,当起了城隍爷,今天来城隍祠祈愿的百姓很少,大都去了城东棠梨树林里祭拜逝去的张城隍。

方成找了个板凳,坐在长生帝君的塑像前,体内魔剑收敛起锋芒,不再释放嗜血,这让方成很舒服,闭上眼睛,准备小憩一会。

李三水这个家伙从城门口到城隍祠,寸步不离地跟在方成后面,此时的他也找了板凳,坐下打起盹来,仿佛城隍祠就是他的家。

不知过了多久,方成睁开眼睛,看向外面的天色,已接近黄昏,时间过得真快。

一巴掌拍醒睡着的李三水,闲聊起来。

“李县令,你在白花城待得比我久,邪魔是哪个,有没有怀疑的对象?”

“方大人,我怀疑是袁民,这小子是张城隍的下手,作案动机极大。”

“他只是普通人,没能力作案。”

“普通人,我看着可不像,你想啊,哪有普通人能扛起几百斤的棺材,从城西走到城东,不带喘气的。”

“或许.....是他天生神力,毕竟每个人的体质不同。”

随着两人的闲聊,黑夜慢慢降临,一轮血月渐渐爬上天际,将整个白花城都染成了红色。 第十五章 哈啊哈,我要开始查案啦 夜是短暂的。

在黑暗中,血腥悄然而至,带走了不想要的物品,又悄然离去,不留一丝的痕迹。

清晨。

咚咚咚!

城隍祠的大门传来急促的敲击声。

方成走出大殿,李三水跟在屁股后头,两人拉开城隍祠的大门,看到神色慌张的衙役正站在门外,气喘吁吁,似乎是刚从什么地方跑过来的。

“袁民死了。”

衙役说完,悄悄看了方成一眼,很快便收回目光,眼里带着恐惧,脸色白得像抹了粉的。

“谁?哪个袁民?”李三水以为自己听错了,连忙追问。

“就是咱城隍祠的庙祝啊,大人,白花城没有别个叫袁民的了。”衙役有些迟疑的回道。

“他竟然死了,昨晚正说着他呢,他怎么会....”李三水满脸的惊疑,扭头看向方成,问道,“城隍大人,你看这事儿我们该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出了命案,当然是找出罪恶的凶手呀。”

方成满脸的兴奋,他正愁着没事干,如今好事送上门了,当即招呼衙役:“快,带我去看尸体。”

衙役领命,前面带路,几人很快便来到了衙门。

据衙役描述,尸体当时出现在东市的大街上,被卖菜的商贩发现,报了案,随后转移到衙门的停尸房。

方成走进停尸房,看到了袁民的尸体,胸口上插着一把尖刀,伤口处血肉模糊,鲜血染红了衣衫,看起来格外狰狞恐怖。

仵作站在一旁,解说道:“大人,您瞧,就是这把尖刀,从正面刺穿心脏,直接致命,死亡时间应该不超过五个钟头,可以确定为被害时间是凌晨左右。”

李三水听后,疑惑道:“看起来像是普通人作案,可问题死的人是袁民,城隍祠的庙祝,整个白花城谁人敢杀他,更何况他天生神力,寻常壮汉都难以近身,又如何正面击杀?难道....”

说到这里,他抬头看向方成,目光闪烁,内心猜测是邪魔作案,还好他昨晚跟着方大人躲在城隍祠。

衙役和仵作不知道邪魔的事,两人见李三水盯着刚上任的城隍,暗地里佩服起县令大人的勇敢,其实他们早就怀疑了,正如县令大人刚才所说,在白花城谁敢捅死城隍祠庙祝,除了这位新来的......

“县令大人呐,咱都是普通小老百姓,有些话还是不说为妙。”仵作善意开口,他连袁民胸口的刀都不敢拔出来,生怕被方成惦记上。

李三水一听,明白这些家伙误会了,他昨晚一直和方成待在城隍祠,知道方成不可能是凶手。

方成却对此置若罔闻,径直走向尸体,蹲下身检查伤口,片刻之后,他眉毛挑动,露出了古怪的笑容,“我知道了,原来如此啊,哈哈哈!”

“怎么了,大人,有什么发现?”见状,李三水凑过脑袋,小声问道。

方成拔出尸体胸膛上的尖刀,说道:“这是一把杀猪刀,刀刃要窄,尖,不需要太长,只求锋利,出手的时候,要按住大肥猪的头,然后朝着它的脖子迅速捅进去,扎在大动脉上,既要快,又要准,最重要的是必须一击致命,因为一旦失败,那头猪会因疼痛剧烈挣扎起来,脖子里的血甩得到处都是,这就浪费了呀,要知道猪血用来煮火锅很好吃的。”

众人听完,皆面面相觑,李三水没听懂方成在说啥,衙役和仵作已经确信新来的城隍是凶手,他都开始描述作案过程了,不是他还能是谁。

“方....哦不,朱大人,您可否详细解释,谁是杀害袁民的邪...哦不,凶手?”李三水问道。

“还能是谁,当然是杀猪的那个谁,是谁来着.....”方成挠挠头,记得袁民昨天和他说过,要去某个屠户那里割二两猪大肠。

李三水提示道:“大人,您说的难道是东市的张屠户?”

“对,就是他。”方成举起手里的尖刀大吼,嘴角咧开嗜血的微笑,尖刀上干涸的血渍似乎感受到他的呼唤,轻颤起来,“张屠夫,我终于等到你了,哈哈哈,等着受死吧。”

李三水微微皱眉,他了解那位张屠户,因为张屠户家的猪肉做得特别香,他每天下了班都会去买,张屠户和他一样,是个色厉内荏的家伙,胆子小的很,怎么可能是邪魔?

“大人,您是不是搞错了?”李三水提出疑问。

方成摇摇手指,说道:“不可能搞错,作案凶器是杀猪刀,作案手法是一击致命,就是他张屠户。”

此时,他的大脑已经编织出了凶手的犯罪画面,他迫不及地要展示出来。

“昨天,袁民到张屠户店里买猪大肠,身上没钱,因为袁民早上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甩给了面馆老板,袁民想要先赊着,等买完后,回家取来钱。

张屠户见其是庙祝,不敢拒绝,于是答应赊账,但袁民这个人大大咧咧的,再加上他的上司前任城隍死掉了,要处理的事多,忙起来就忘了还欠张屠户的钱。

张屠户呢,在店里左等右等,就是没等到袁民回来还钱,他以为是对方赖账了,想要上门讨要,却又不敢,因为袁民是膀大腰粗的壮小伙,天生神力啊,他打不过。

晚上关了店门回家,张屠户心中不甘不忿,只能借酒消愁,酒一喝,话便多了起来,跟媳妇发起了牢骚,媳妇一听,骂他是个孬种,也就在床上显个两三下威风。

张屠户本来就喝了酒,被他媳妇一激,更加上头了,去店里揣上杀猪刀,就找到袁民算账,袁民呢,忙了一整天,人累得很,刚睡下就被敲门声惊醒。

起床气大家每个人都有,袁民也不例外,他怒气冲冲打开门,遇上怒气冲冲而来的张屠户,两人一言不和,就要打起来。

奈何袁民手里没有家伙,张屠户又是常年杀猪,手快的很,他朝着袁民的脖子就要捅去,可喝多了站不稳,脚一滑,捅在了胸膛上,没捅对地方,但手上的力度不减,一刀正中心脏,将其毙命。

杀了人,张屠户的酒醒了大半,天呐,这可如何是好,都怪那该杀的臭娘们,她为何要激我?

埋怨过后,张屠户想要投案自首,可对方是庙祝,加上前任城隍逝世,民情激愤,他一定会被处死的。

他不想死,灵机一动,有了一个法子,我把袁民的尸体扛回去,剁成肉馅,掺在猪肉里,只要消灭了尸体,就没人知道袁民死了,大家都会以为袁民因为城隍的死,心灰意冷,远走他方,而不是被人杀害。

哈哈哈,我真是个天才,张屠户越想越兴奋,迫不及待要将袁民扛回店里,就像杀猪一样,先放血,然后在腿上割开一个口子,大木梃子捅进去,鼓起嘴,往里面吹气,把他吹得气鼓鼓的,像一个大气球,接着用烧开的水浇上去,拿起小刀就开始刮毛。

这人呐跟猪不一样,体毛没那么旺盛,刮毛很容易,但他有一个问题,汗腺多啊,所以这肉总有一股酸臭味,该怎么把这个味去掉呢,头疼啊。”

说到这里,方成突然意识到自己说多了,连忙停下嘴,解释道:“那啥,我说错了,推理有误,毕竟袁民的尸体完整出现在我们面前,怎么可能吹气呢,哈哈,刚才刮猪毛那一段,你们就当没听过。”

衙役和仵作脸色发白地点点头,他们已经吓得说不出话,生怕和袁民一样被当成案板上的猪。

李三水倒是没什么反应,他已经习惯方成那搞怪的说话方式,不过经方成这么一搞,他以后都不想吃猪肉了。

“袁民的尸体为何在东市大街上,而不是张屠户的店里?”

方成提出这个疑问,随即又给出了合理的解释。

“袁民的尸体太沉了,要知道背活人和背死人是不一样的,死人这玩意重的很,张屠户背了一小会,就要放下来歇个十分八分钟,一路上停停放放,来到了东市的大街上。

这时张屠户猛地一拍大腿,心想我干嘛要亲自背着,找个小推车,直接拉回店里多轻松,然后他就去找小推车了,尸体放在大街上。

他没注意的是此时天微微亮,尸体就这么明显的扔在大街上,很容易被人发现,事实也是如此,起了个大早的卖菜贩子发现尸体,报到了衙门。

这就是贸然杀人的弊端,没有心思缜密的思考,作案人的大脑很容易出现短路,自以为天衣无缝,做出一些掉智商的举动,张屠户是个初犯,纵使他杀猪多年,可惜人并不是猪。”

“城隍大人,您的推理真是入木三分,太精彩了,我都有些相信了。”

李三水厚着脸皮夸赞道,他最擅长的是见风使舵,至于凶手是谁,他并不在乎,一切都按方大人的意思来。

“来人呐,前去东市张屠户的门店,将他捉拿归案。”

李三水刚下完令,方成伸手阻止道:“不,李县令,我要亲自前去惩戒凶手,我体内的大剑急需可口的罪恶。”

“对呀,城隍大人,我差点忘了,张屠户有可能不是普通人,还是您亲自去靠谱。”

李三水恍然点点头,虽然方成说了一大堆,听起来像是普通人作案,但他下意识里,还是认为邪魔作案。

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找袁民单挑,就算他喝多了酒,被娘们说不行,也不可能找仙人任命的庙祝决斗。

那可是天上的仙啊,谁敢得罪了,可是要下拔舌地狱,轮回九世不得做人的呀。 第十六章 问话张屠户 张屠户在门店后面的厨房剁肉,店门关得死死的。

今早起晚了,听说街上出了人命,死的是庙祝袁民,虽没看到尸体,但东市所有的商铺都关门歇业,他不用去想,也知道肯定没有生意上门,干脆跟大家一样关上了门,要是敢不关门,准保被他人怀疑和人命有关。

“唉,今年又是一个犯冲的年头,日子不好过咯。”

张屠户叹了口气。

说完,他继续剁起肉馅儿,力度很大,这样剁出来的肉馅才更香,咚咚咚,剁击案板的声音一度盖过了外面的敲门声。

门外的方成见没人回应,只好破门而入,进来就闻到肉香味,肚子咕噜咕噜叫唤起来,今天起早了,没吃饭,昨天也只在面馆吃了一顿。

李三水同样如此,他闻着肉香,下意识咽了口水,可一想到那肉加了某种奇怪的东西,胃里便泛起恶心,连忙打消了吃肉的念头。

两人循着声音,来到后厨,看到张屠户背对着他们,手里拿着两把大菜刀,甩着膀子,奋力地剁着肉馅,旁边还放着一个水盆,将剁出来的肉馅在水里泡个一小会。

“嗯,闻着味,像是四条腿的羊肉。”

方成说道,他的脸上露出可惜,如果那羊是两脚的该多好。

“这位客官,您的鼻子真灵。”

张屠户停下动作,转身眯起笑脸,他正要对这位不知从哪来的客官竖起大拇指,可一看是新来的城隍大人,双腿止不住地发颤。

回想起昨天早上,他站在城隍祠的外面,手里同样拿着菜刀,和大家伙们欲痛扁这位新来的城隍爷,他准备上了,这时,他的内心升起一种荒谬的感觉,他变成了猪,要被吃掉!

“放过我吧,城隍大人,是的,我犯了罪,我该死!

我不该在肉馅里掺水,虽然这样吃起来更加丝滑,但它确实多了不该有的重量。

这都是我的错,可我,可我身上的肉不好吃,又臭又硬,您去吃隔壁店里的王寡妇吧,她的大屁股又白又嫩,软软的,一定符合您的胃口.....”

张屠户跪在地上,拼命地磕头,脑袋在地板上撞出砰砰的闷响。

李三水刚开始以为张屠户认罪了,满脸的惊讶,心道还真被方大人认对了凶手,可话听到后面,越听越不对,这说都是什么玩意啊,嗯,不过说王寡妇那句倒是挺对的。

方成耐心地听了半天,他想听到张屠户杀人的事实,可对方半个字都不提。

“闭嘴,你个该死的张屠户,老实交代,你为何要杀死袁民,是正如我推理的那样,贸然行凶,还是背后另有主谋?”

方成怒喝一声,张屠户吓得浑身一哆嗦,同时也产生了疑问。

“什么推理?什么主谋?城隍大人,就算您吃掉我,也别按上我杀害袁民的罪名,大家都知道,袁民是您杀害的。”

“混账,你在说甚!”李三水出声呵斥道,他感觉张屠户不是凶手,可这个笨蛋不知是吓坏了,还是脑子抽了,竟然说出了陷害城隍大人的话语,这不是找死?

“张屠户,你的反驳很苍白,众所周知,我是个好人,而且我昨晚一直待在城隍祠,有李县令作证。”

方成耐心解释道,他必须向所有证明自己是好人,哪怕对方是个手上沾了人命的罪犯。

“是的,我可以作证,”李三水配合道,同时也补充了句,“咱城隍大人是个大大的好人。”

方成赞赏地看了李三水一眼,随后向张屠户复述了自己的推理,他是如何一步步杀死袁民的。

张屠户听完方成绘声绘色的推理,内心升起莫名的荒唐,难道真是我杀死的袁民?

不对啊!

他赶紧解释:“城隍大人,小的冤枉啊,袁民怎可能是我杀的,我昨晚一直待在家里,从没出过门,我的家人,隔壁邻居都可以证明,而且我显威风真的不止两三下,足足有半个钟头,真的,不骗您。”

后面这句话他说谎了,但就算是死,就算被吃掉,他也要说,我真的很行,这是他作为男人最后的尊严。

方成微微皱眉,作为一个好人,他不能陷害无辜之人,于是他吩咐李三水叫来张屠户的家人和邻居,询问他们昨晚的状况。

张屠户的妻子、父母,还有邻居都过来作证,张屠户很老实本分,根本不可能做出杀害袁民的事情。

更关键的是,张屠户有个五岁的小儿子,说爸爸昨晚抱着他睡觉,方成可以确定,这个孩子是不会说谎的,他身上闻不到一丝的罪恶。

“看样子,你真不是凶手。”

方成皱紧眉头,他遣散众人,让他们各回各家,只留下张屠户和赶不走的李三水。

“你看这把杀猪刀,是哪个屠户的?”

方成拿出那把杀死袁民的尖刀,递到张屠户手里。

张屠户接过来,一瞧,正是他用了很久的杀猪刀,“大人,额,这把刀是我的,可袁民真不是我杀的,我昨天把刀给了袁民,之后的情况我就不知道了。”

李三水这时提出疑问,“你为何要把自己的刀交给袁民?”

这不符合常理,李县令从现在起,开始正式怀疑张屠户,先前家人和邻居的作证是可以做假的。

张屠户赶忙解释:“昨天袁民到我店里买猪大肠,奇怪,这人从不吃猪大肠,我便问起原因,他说替城隍大人,哦不,是前任张城隍买的。

这个我清楚,张瑞林大人生前最爱吃猪大肠,他说那里面是装满了污秽,但只要洗净了,它就比世上所有的人都要纯洁,因为人是永远洗不净的。

平日里,都是张瑞林的妻子来店里买,昨天她出不了门,只好让袁民前来,她想要自家大人在走的路上吃口好的,唉,可惜了咱的城隍爷,他为何要自杀呢?”

“你在说什么,我问的是刀,你为何给袁民!”李三水打断道,他怀疑张屠户被方成传染了,怎么总说些乱七八糟的废话。

“别急,李县令,咱听张屠户慢慢说,别吓唬他。”方成摆摆手,并示意张屠户放松,人一旦紧张了,就说不到关键的点,“把昨天袁民到你店里发生的所有细节,详详细细地讲给我听。”

张屠户不敢怠慢,继续说道:“袁民要二两猪大肠,我给他称了三两,不要钱,说这是我送给城隍大人的,他想要给我钱,我坚决不收。

我家小儿子的名就是城隍大人给起的,这是我的心意,城隍大人生前丝毫不愿收我的礼,死后我没去上香烧纸,送点猪大肠不过分吧。

袁民推辞不过,只好同意,他见我案板上有一扇肉排,说整个买下来自己吃,我知道他的意思,他想从肉排上找补,袁民这人别看表面上大大咧咧的,内心细腻的很。

这肉排是羊肉,我并不打算卖的,是我远房亲戚送来的草原跑山羊,这羊跟咱平常家养的羊不同,身上没什么膻味,我原本想熬出一锅羊肉汤,给我家小儿子补身体。

可袁民都说出口了,我也不好拒绝,就割下半扇卖给他,并准备剁成小块,让他方便拿回去,他说不,羊肉就要大条烤着吃。

我看他有自己的想法,直接半扇羊排递给他,让他回去爱咋搞咋搞,就在这时,他看我尖刀用着顺手,问我要了过去,然后第二天醒来,他就死了。”

张屠户说到这里,停住了,他觉得自己说的够多了,可方成沉默着不说话,他只能忐忑地站着,连眼睛都不敢抬,生怕被吃掉。

“完了?”方成开口问。

“完了。”张屠户点头。

李三水插嘴道:“城隍大人,这听起来像是编的,而且编得比您差远了。”

“大人呐,小人说的句句都是实话,若是有半句虚言,小人天打雷劈不得好死啊。”张屠户连忙跪下,伸手发誓。

方成盯着他看,许久才叹气道:“好,我相信你。不过,我们总要找出一个凶手啊,老张。他袁民不可能脑子抽了,自己捅自己吧,实在不行,你就委屈一下....”

“千万别,大人,我有线索!”

张屠户立马举手,像一个听课的学生,迫不及待向老师展示肚里可怜的学识。

方成微微一笑,心道这人有时候你不逼他,他总会下意识遗忘某些事情。

“什么线索?”

“大人,您可以去天福茶楼打听,袁民昨天离开时,跟我说,他要去天福茶楼,据我所知,他跟天福茶楼的那位老板娘有过节,搞不好是她干的。” 第十七章 茶楼老板娘 天福茶楼的老板娘名叫何春花,四十出头,是个八面玲珑的人,白花城的茶叶生意她插手了九成,在这方圆几百里之内算得上为数不多的大商贾。

今日,方成找上门来,何春花自然不敢怠慢,亲自出来相迎。

方成没有率先发难,在来的路上,李三水反复向他保证,天福茶楼老板娘不可能是凶手,信誓旦旦的样子,让他怀疑两人之间有什么猫腻,所以从走进茶楼,他就静静地看着两人的表演。

何春花准备好了雅间,请方成和李三水入座,给他们斟好茶。

李三水喝了口茶水,苦涩的滋味涌遍整个口腔直至喉咙,咳咳嗽嗽半天没能停下来,眼泪都被呛出来了。

“何掌柜,这茶……”李三水皱着眉头看向笑吟吟的女人,他以前来的时候可不是这般苦的啊。

何春花连忙解释道:“这茶是来自鹤怀山,上任城隍爷说过,他们修士最爱这口,我看大人您带着新来的城隍爷上门,便特地吩咐伙计煮的浓点,大人若觉得不合适,那我让他们换成你爱喝的甜茶。”

李三水一听是鹤怀山白茶,顿时也顾不上苦了,端起杯子又喝了口,评价道:“仔细品尝的话,你别说,还真挺香,不愧是仙人修士钟情的东西,有种升仙的感觉。”

何春花笑道:“还是县令大人识货,我这小老百姓只知道鹤怀山白茶卖得贵,却不懂什么是好,今日听大人这么说,我算是长见识了。”

方成一直没有说话,喝了口茶水,然后直接吐回到茶杯里,因为太他么难喝了,味道像过期的马尿。

李三水看到方成的举动,手里的茶杯不知是放下好,还是继续喝好,脸色尴尬至极。

何春花见状说道:“看来是我进的这批鹤怀山茶叶出了问题,唉,没办法,咱手里虽有着大盛王朝认证的茶引,但却排不上号啊,买不到正宗的鹤怀山白茶,惹得城隍大人您嫌弃,罪过、罪过。”

方成耸耸肩,回道:“我从未喝过鹤怀山白茶,也不知它正不正宗,传闻长生帝君在鹤怀山得道升仙,凡间的修士们就跟疯狗一样,都跑到鹤怀山,树上的叶子扯下来泡水,树根挖出来熬汤喝,树上的鸟屎都要放嘴里,品尝一番,说是人间美味,哈哈,还挺有意思。”

何春花看出了新来的城隍爷和平常见过的修士不一样,吩咐伙计将茶水端下去,换上甜丝丝的茶水。

趁着换茶的功夫,她笑吟吟地问道:“两位大人,今儿来茶楼,恐怕不是只为喝茶?”

李三水说道:“找你问些话,你老实回答就行了,我们不会冤枉你的。”

何春花心中咯噔一声,暗想莫非走私茶叶的事情被发现了,不对啊,李三水这混蛋也有参与的,他不可能自己查自己,更何况来的人是城隍爷,他又不管民间的事。

“不知,两位大人,要问些什么?”她一边说话,一边朝李三水使了个眼色。

李三水微微颔首,示意她不要担心,随后看向方成,问道:“城隍大人,您问,还是我问?”

方成伸出右手,意思是让李三水先问。

李三水转过身子,面对何春花,脸色沉重的说道:“何掌柜,本官问你,袁民的死是否和你有关?”

何春花听后松了口气,笑吟吟回道:“大人们,我和袁民是有过节,他说我在茶叶里加红薯叶子,听起来就好笑,我又不是傻子,红薯叶那味和茶叶天差地别,只要是个人都能尝出来,我怎么可能做那么蠢的事呢?

是吧,我可没袁民那么蠢,更不可能因为这点小小的过节,就杀害他,我可是要做生意的,哪敢跟城隍爷的庙祝对着干。”

“的确。”李三水点点头,转过来对方成说道,“城隍大人,看来咱们搞错了,我怀疑张屠户有所隐瞒,要不再回去将其抓起来审问?”

方成跳起来,朝李三水脑袋瓜就是一巴掌,“让你问个话都问不明白,真不知是哪个蠢蛋让你当县令的,你也是花钱买官的?”

李三水苦着脸回道:“我要是有钱的话,那还会在白花城当个小小的县令,这里捞个油水都费劲的很。”

这时,何春花咳嗽了一声,暗示李三水说话注意点,李三水也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赶紧改口道:“城隍大人教训的是。”

方成看着两人一唱一和,算是明白了,敢情他们是官商勾结啊,他体内的大剑顿时饥渴起来,但他没有亮剑,命案更重要。

“昨天袁民到你茶楼,发生了什么事情,他说了什么话,都给我一五一十地交待。”他对何春花说道。

何春花笑着回道:“大人,这事你要问我的伙计小杨,是他接待的袁民,您的庙祝,他看不上我,当然我感觉,他同样看不上您,还有李县令,所以他死了,对我们来说,其实.....”

“废什么话,赶紧把伙计小杨叫进来。”李三水打断道,他知道何春花的意思,这在暗指袁民是方成杀的,这娘们真是找死啊,可你别拉上我,我只想安静地做个过客。

何春花看着李三水的怂样,呵呵一笑,眼中带着鄙夷,随后让人通知小杨过来。

小杨很快赶来,开始讲述昨天发生的事情:

“昨天,袁民的打扮很奇怪,肩上扛着半扇羊排,腰间右边挂着一个袋子,里面装着猪大肠,左边插着一把尖刀,刀刃上还低着鲜血,我看到后吓了一跳,以为他是来找老板娘麻烦的。”

听到这里,方成和李三水对视一眼,看来张屠户所言不假。

伙计小杨继续说:“袁民要鹤怀山白茶,我给他称好,结账的时候,他问我为何卖得这么贵,我说都是这个价格,以前城隍夫人来店里买的时候,可从没埋怨过贵,他说我们天福茶楼就知道欺负女人,我也没跟他反驳,咱茶楼的老板都是女人,怎么可能为难同样是女人的城隍夫人,而且那是城隍大人的夫人,谁敢得罪啊。”

这时,何春花轻笑一声,对伙计小杨的回话十分满意。

李三水问道:“然后呢,袁民就走了吗?”

小杨点头:“是啊,他虽然埋怨茶叶贵,但还是结了账,拿着茶叶走了,我想啊,他这是买来给死去的城隍大人,否则他是不会结账的。”

何春花此时感叹道:“不管怎么说,袁民对他的城隍张大人尽忠职守,死后一切的事情都办的妥妥帖帖,唉,要是我死了,我手底下的伙计们跑得绝对比兔子还快。”

方成微微皱眉,内心思索起来。

袁民买的茶叶是给张瑞林的祭品,还有张屠户的猪大肠等等,袁民昨天做的所有事情都和张瑞林的下葬有关,所以他的死是否也和张瑞林有关?

想到这里,他感觉不能将袁民的死归结于普通人作案,有可能是袁民在处理葬礼事宜时,意外发现了邪魔的踪迹,于是邪魔伪装成普通人作案手法,杀人灭口。

“一定是这样!”

方成微微咧开嘴角,体内的魔剑躁动起来,邪魔啊,你终于忍耐不住,要送到我的嘴边了吗,哈哈哈,我等你等得好苦啊。 第十八章 可疑的徐老头 袁民的死很成功,帮助方成缩小了邪魔的隐藏人群,现在只要将昨天和袁民有过交集的人逐个排查,就能够找到那位“幕后真凶”。

“你们两个好好反省,等我处理完真凶,就回来找你们。”

方成留下这句话,运用愿力,纵身离开天福茶楼,留下手足无措的李三水和不明所以的何春花。

昨天面馆,袁民说过,他会去祥和酒馆。

方成路上找人打听,问了好半天,才得到祥和酒馆的地址。

祥和酒馆坐落于西城区东南角,很偏僻的地方,门口挂着两个大红灯笼,看起来颇为喜庆。

推门而入,一股浓郁的酒香扑鼻而来。

方成环视四周,发现这里很冷清,没有一位顾客,只看到有个老头趴在柜台上,昏昏欲睡,体内的魔剑没有动静,说明对方不是邪魔。

方成走过去,敲了敲桌子:“请问,你是酒馆老板徐永昌?”

“谁啊?”老头子晕乎乎抬起头,打了个酒嗝,眯着眼睛仔细端详了片刻,感觉来人没见过,有些面生。

“客官你要买酒,要多少自己去后堂的酒缸里舀,钱你看着给,不给就算了。”

说完之后,又倒头睡觉去了。

方成有些无语,从没见过这么做生意的,他拍醒老头子,直接道出来意:“徐老板,我是新来的城隍爷,向您询问袁民的事情。“

“哟,原来您是新城隍大人,快快请座,要喝点什么?”

徐老头一个机灵清醒过来,急忙招手让方成坐下,但很快,他的头又埋下去,打起了呼噜。

方成只好再次将他拍醒,问道:“袁民昨天来你这做过什么,跟你的哪位店员有过接触?”

“袁民呐,我熟,他常来我这里喝酒。”

徐老头似乎是醒了,一边说着,一边掏出烟袋子,点燃旱烟吸溜起来。

“这个愣子喜欢喝不值钱的白刀子,哈哈,真是个傻愣,我在里面掺水他都喝不出来,太好糊弄了,他的上司就不行,要喝醇厚的黄酒,这玩意兑不了水,对了,新城隍大人,您知道什么是白刀子吗?”

徐老头只是随口一问,方成的脸色却阴沉起来,他呵呵笑了一声,似乎想起了一些不美好的回忆。

“白薯,白瓤的地瓜酿出来的玩意,酸不拉几的,喝到胃里像是刀子扎一样难受,至于为啥拿它酿酒,是因为这玩意产量高,旱灾的时候也能种出来,填饱肚子,剩下的吃不完,你拿去喂猪,越喂越瘦,没办法,只能拿来酿酒。”

听到方成的话,徐老头一脸惊讶。

“咦,这你也知道?哎呀,稀罕物,我头一次见仙人大修士还知道白刀子的历史。”徐老头搓着双手,看起来对方成十分佩服。

方成微微咧开嘴角,回道:“二十年前,大盛王朝的边境闹饥荒,刚好是我记事的时候。”

“哦,是亲身经历者,您不愧是上仙选中的人,这都能活下来。”徐老头咂吧口旱烟,继续说道,“我听说,那边的人饿得没法子,互相和别个人家换小孩,为啥?因为他们自己亲生的孩子,下不了口,哈哈哈,还真是父母子情深,只能看别家的孩子在锅里,自己的舍不得,舍不得啊。”

“徐永昌,你的废话有点多了。”方成提醒道。

“抱歉,新城隍大人,咱继续说袁民的事。”徐老头连忙赔笑,说道,“袁民中午来我店里,拿了一坛烧黄酒,是给张瑞林喝的,我也没要钱,跟死人收钱,晦气。”

“然后呢?”方成问。

“然后他就走了啊,哦对,我今早听说,他被您杀了,挺好的,活着也累,大人您也是个心善的好人,送走了心累的袁愣子。”

徐老头说。

“大人呐,我看您闲着也是闲着,去把张瑞林的夫人一块杀了吧,挺好的个妇人,可惜啊,嫁了个修士当夫君,现在夫君死了,她以后也嫁不了,连修士都能克死,谁敢娶进门?

一个妇人家,在这世上单独活着也是痛苦,无依无靠的,大人您心善,送她走吧,来世投个好胎。”

方成皱了皱眉头,他盯着眼前的酒馆老板,总觉得哪儿不对劲。

“你说的那句,跟死人收钱,是指袁民,还是张瑞林?”

“没啥区别,反正他俩都死了。”

徐老头打了个酒嗝,嘿嘿傻笑起来。

“新城隍大人,您的任职太平淡了,白花城的人都只是听说有个新来的城隍爷,但很多都没见过您的面,要我说啊,您要敲锣打鼓,穿着大红衣服,坐上大红花轿,跟新郎官似的,沿着城中大道走上一遭,保准让城里的百姓全认识您。”

“为何要穿红衣?”方成问。

“那还用说,当然是喜庆咯。”徐老头笑嘻嘻说,“您看啊,您的前任张瑞林走的时候,穿的是大红寿衣,躺的是大红棺材,多红火,多热闹,百姓们要是见您也穿红衣,仿佛看到了他们心爱的城隍爷,肯定乐坏啦。”

“袁民是你杀的?”方成突然问。

徐老头哈哈一笑,说道:“对啊,袁民该死,他个不知好歹的家伙,竟然要辞去庙祝职位,还要离开白花城,我能让他走吗?

他走了,谁还喝我的白刀子,我后院地窖里还埋着上百坛呢,所以我掐死了他,狠狠地掐,把他的脖子整个掐断,哈哈哈....”

徐老头低笑起来,阴恻恻的笑声配合着他满口大黄牙,显得格外诡异。

方成静静地看着他,等他停止笑容之后,才说道:“袁民是被捅死的,不是被掐死的。”

徐老头点头说道:“那当然了,我肯定是捅死他啊,我要是掐断他的脖子,他还怎么喝酒,我拿着大棍子,狠狠捅他的肚子。

但注意,不要捅破胃,那里面要装酒的,哈哈哈,袁愣子的胃好大,比我家的酒缸还要大,足足可以装下一头牛。

胃大好啊,人家都说宰相肚里能撑船,袁愣子来世,一定能当个大官,所以他要感谢我们,城隍大人,我们俩心善呐,送他来世投个好胎。”

方成眉头皱得更紧了,眼前这人样子看起来像是喝多了,说的话听起来也像是醉话,但是他每一句都透露着古怪。

“张瑞林经常来你的酒馆?”

“来的次数不多,他夫人倒是常来帮他买酒。”

“但我感觉,你跟他很熟。”

“熟啊,当然熟,我这店就他和袁民,两位买酒客。”

“所以,你建议他下葬的时候,全用红色?”

“那当然了,红色喜庆嘛,你看我门口的大红灯笼高高挂,多喜庆,可惜啊,没人光顾。”

“大红棺材的图纸也是你给的?”

方成突然问出这句话,徐老头突然愣了一下,悠悠抽了口烟,回了一句。

“大人呐,咱是做酒生意的,不做棺材生意,棺材那玩意啊,晦气。” 第十九章 城隍家里 徐老头看起来很怪,但方成运用了各种询问和试探,都没找出徐老头的破绽,愿力和魔剑的双重查看下,也没发现邪魔的迹象。

或许他真是个喝醉的普通人。

无奈之下,方成离开祥和酒馆,接着去审查下一位嫌疑人。

张瑞林的妻子,名叫陈雅兰,三十多岁的妇人,是白花城本地人。

她的家在城东南的一栋小院里,是和张瑞林共同的家,也就是说,张瑞林每天要大清早起来,要绕大半个城区,才能抵达城隍祠,开门上班。

在方成看来,这是十分麻烦的,像他之前就直接住在自己的土地庙里,睡到太阳照屁股了,才起来开门,等乡亲们上香。

方成找到陈雅兰时,她正跪在自家的灵堂前,往火盆里丢纸钱,脸上挂着泪痕,神情有些木讷。

灵堂的布置一片红,红色的帘子,红色长布,红色的纸灯笼,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家今天娶媳妇。

正墙的木柜里摆着城隍张瑞林的灵牌,只有这一个牌子,按理来说,要在其上摆出玉皇大帝君和长生帝君的牌位,张瑞林如果是个尽职的城隍爷,生前一定会反复强调此事,这是规矩。

供桌上的香炉插着三根红色长香,旁边摆着两根大红蜡烛,除此之外,还有一碗茶水,一碟红烧猪大肠以及一坛未开封的黄酒摆在供桌上,这三样贡品应该是袁民昨天带来的。

陈雅兰穿着一身红衣长裙,黑色长发挽成高髻盘在脑后,一朵红色的鲜艳小花插在鬓角,红色的花配上这红色的场景,还有烧纸钱的火盆里发出红色光亮,让整个屋子显得有几分妖异。

陈雅兰一边烧着纸钱,一边低声念叨着,她似乎陷入了对亡夫的思念中,以至于方成走到跟前,都没有发现。

“请问.....”方成出声问道。

听见声音后,陈雅兰转过身来,擦干眼角的泪痕:“小哥您是来祭奠的吧,不用来家里,夫君生前说过,去他的坟前,就可以了。”

说完,陈雅兰看着方成有些面生,想必是外来的,致歉道:“坟在东边的棠梨树林里,恕我不能出门领路,只好由你自己寻过去了,实在找不到,就打听一下吧,城里的人都知道。”

“张城隍我已经祭奠过了,我亲眼看着他下葬。”方成说道,随后他开始介绍自己,“我是朱有常,新来的城隍。”

陈雅兰的脸上露出阴晦难明的表情,她想要说些什么,但又忍住了,眼角流下两行清泪,默默地点了点头,对方成说道:

“谢过城隍大人。”

方成继续说道:“我想问些袁民的事情。”

陈雅兰擦了擦眼泪,回道:“袁民做了何事,您可以找他当面询问,他住在东市,他虽是我夫君的学徒,但我并不是很了解,不好多做评价,还望城隍大人恕罪。”

“哦,看样子,你还不知道袁民死了。”方成盯着眼前的女人,缓缓说道。

“袁民死了?”陈雅兰露出惊讶的神情,然后摇了摇头,喃喃自语道:“怎么会呢,他昨天还好好的,把东西带来了,还扛着半扇羊排,说要割下一半留给我,但我并不想要,自从夫君死后,我什么都不想吃,我真想随他而去,一了百了,但是不能,我答应过他的,要好好活着,呜呜....”

说到这儿,她再次落泪,哭得伤心欲绝。

“夫人,节哀。”方成觉得此时该说这句话,因为到目前为止,他没看出陈雅兰有问题,除了穿着有点奇怪,其他地方和普通官宦家的妇人没啥区别。

陈雅兰哭了片刻,抬起满是泪水的脸庞,看向方成,“城隍大人,我问您,我夫君犯了什么错,袁民又犯了什么错,他们勤勤恳恳,白花城的百姓们都看在眼里,都说他们是好人,所以是好人该死吗?”

“不不不,是坏人该死。”方成感同身受地说,“做好人很难,要面对同事的流言蜚语,提防坏人的偷袭暗算,承受世俗的指责和质疑,我身为一个众所周知的好人,深知其中的艰难。

张夫人,你放心,如果张城隍的确是个好人,我会为他伸张正义的,袁民的被害,我也会找出其中的真凶,但我需要你提供信息,比如袁民死前和哪些人产生冲突过,又比如他最近都做了哪些事。”

陈雅兰擦掉了脸颊上的泪痕,指出道:“城隍大人,我家夫君行得正,站得稳,他不曾做过亏心事,又何须您来伸张正义,他有不正义的地方?”

“暂时没有。”方成回道,虽然张瑞林和邪魔有所关联,但在一切未查清之前,任何的判断,都是毫无意义的。

“我们还是谈谈袁民,他昨天来你这后,有没有异常的地方?”方成问道。

陈雅兰皱眉思索片刻,说道:“袁民这个人沉默寡言,平日里也少说话,但昨日夫君的死,似乎给了他很大的打击,话也多了起来,他说等处理完我家夫君交代的事情,便会离开白花城,去外面闯荡。

我听后,便拿出夫君交付我的仙家支票,给了袁民,其实夫君早就看出袁民不会一直待在白花城,所以特意将这笔钱交给我,有朝一日袁民要出去了,就让我转交给他,但我奇怪的是,为何夫君临终前为何不亲自给他,反而让我保管。“

“仙家支票,有多少?”方成问道,他没在袁民的尸体上发现过支票。

陈雅兰说道:“五百中品仙晶,是我夫君积攒了大半辈子的,拿着支票去任何一个仙家钱庄,都能取出来。”

方成挑了挑眉毛,内心思索,难道袁民的死因是修士见财起意,杀人越货?

“张夫人,白花城有仙家钱庄吗?”

“有,就在袁民住的东市。”

方成一听,也顾不得和陈雅兰告辞,匆忙往东市赶去。

来到东市后,打听了一番,找到仙人钱庄,看到也关上了门,好家伙,普通老百姓关铺歇业是怕沾染到晦气,你们可是仙人和修士开的钱庄啊,怕啥?

砰砰砰!

方成猛地敲门,过了几秒钟才传出动静,紧闭的木门慢慢拉开,一位身材高瘦,皮肤微黑的男人探出头来。

“哟,城隍大人,快里面请。”男人热情地招呼着,把方成请进了店里。

方成四处扫视,店里的摆设很简陋,桌椅板凳都是破烂不堪,墙壁上挂着几幅字画,也都是残缺的,整体看起来十分寒酸。

“贵姓?”方成问。

“鄙人赵宝才。”钱庄老板微微弯腰,姿态放的很低。

“赵掌柜,袁民昨天有来你的铺子?”

“没瞧见,只有几位城外的土地公,上门换了点仙晶。”

“那有谁瞧见了吗?”

赵财才微微一笑,“城隍大人,钱庄只我一人,我说没瞧见,他袁民昨天就没上门,我也是今早在大街上看见他的尸体,啧啧啧,虎背熊腰的壮小伙被一把小小的刀子捅死了,有点......难以置信。”

方成冷哼一声,逼问道:“赵宝才,你也是修士,袁民昨晚死在东市的大街上,你就一点没有察觉,或者说人就是你杀害的?”

赵宝才赶忙道:“哎哟,城隍大人,白花城的修士少说也有十几个,您不能赖在我头上,再说了,我跟你一样是有编制的,赖不动的。

你要赖啊,赖到那些没权没势的土地公身上,他们这些村里的,不算长生殿的编制,多死或者少死一个,问题不大。“

“你啥意思,我干嘛赖人,你不会怀疑袁民是我杀的?”方成心中杀意顿生,他的大剑饿了很久。

“不敢啊,城隍大人,我可没这么想,只不过......“

赵宝才压低了嗓音,凑到方成耳边,小声说道,“我建议您要找新庙祝,也要找个修士来当,普通人真的撑不了场面,我有几个认识的朋友....”

“别扯这些没用的。”方成出声打断,“我只想听,有关袁民的事情!”

“城隍大人,他袁民连修士都不是,来我这里作甚?”赵宝才一脸的无辜。

方成说道:“张瑞林生前给他留了一张五百中品仙晶的支票。”

赵宝才听后满脸的惊讶,“咦,张瑞林这个穷逼竟然这么有钱,以前小看他了,不愧是从大盛京城来的,不简单,不简单。” 第二十章 别闹,我现在没空 赵宝才是个普通修士,方成没问出有用的信息,也没发现钱庄的异常,只好沿着先前的思路,审查和袁民有过交集的人。

棺材铺在北城区,关了门,方成从后院翻进去,没看到人,于是就地搜索起来,这间棺材铺子不大,他很快找遍了整个房子,没发现可疑的线索。

在魔剑的提醒下,他察觉到韩秉铉遗留的气息,看样子是这名阴官带走了棺材铺老板,有可能是对方得知袁民被杀的信息,提前将棺材铺老板保护起来。

方成只能往好的方面想,他现在没空去找韩秉铉,也只能希望韩秉铉和他一样,是个好人。

离开棺材铺,方成马不停蹄,赶到袁民的家中,试图找到有用的信息,却什么都没发现,厨房里挂着半扇羊排,散发出来自大草原的美妙,看样子,袁民被杀的当晚回到过这里。

方成挨个审查袁民的邻居,询问有关袁民的信息,邻居们七嘴八舌,说了很多,但都是没用的废话,于是他将审查范围,扩大到整个东市,希望查出袁民最近接触过的人中有无异常的。

时间流逝的很快,已经来到傍晚,方成还想继续审查下去,但百姓们已经起了怨言,甚至有人当面说,袁民就是他这个城隍杀的,何必假惺惺的,装模作样!

方成的脑子很乱,体内的嗜血蠢蠢欲动,魔剑快要冲破牢笼而出,他努力控制住情绪,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抬头看着现场的百姓们,他们每个的心中都张开诡异的笑脸,像是盛开的棠梨花,滴着粘稠的红色汁水。

幻觉,这是魔剑的把戏!

方成赶紧掐了一把大腿,试图让自己清醒过来,然而,眼前的景象依旧如故,众人心中的花越开越妖艳。

他只能快速离开东市,返回到城西的城隍祠中,来到长生帝君的塑像前,心顿时平静下来,体内那股蠢蠢欲动的邪恶感消失不见。

智商重新占据脑子,他开始回忆今天的一切,在审查的过程中,他几乎逛遍了白花城。

白花城很怪,商铺,市场和住宅都建在城东区,城西和城北十分冷清,除了几户穷苦百姓以外,几乎看不到其他活人,然而,城中最重要的城隍祠却建在城的最西端。

也就是说,百姓们每天都要从城东,跨越整个城区,去西边的城隍祠上香祈愿,这样的工作效率是极其低下的。

加上昨日前任张瑞林的死亡,百姓们都淡去了到城隍祠的心思,今日大殿里的香烛少得可怜,看向长生帝君的塑像,也多了一些灰败之意,不见昨日的祥和。

有问题,一定有问题!

方成来回踱步,思索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这时,一股香气从后院传来,打断了他的思绪。

他来到后院,看到县令李三水在木桌上煮着火锅,旁边还摆着四五盘小菜,正吃得高兴,一见方成来了,立刻放下筷子迎了上来:

“大人,您终于回来了。”

李三水的声音中隐约带着哭腔,自从和方成在天福茶楼分别,他一直提心吊胆,有种莫名的预感,他要死翘翘了。

找不到城隍大人,他只好返回城隍祠,乞求长生帝君的保护,乞求了一天,实在饿得不行,就让家里的下人送了火锅和配菜过来,送完就让人赶紧走,不知为何,他看谁都像邪魔,除了眼前这位看起来凶神恶煞的城隍大人。

方成见到李三水后,莫名觉得对方顺眼起来,或许是刚才经历过东市百姓的凶恶,相比之下,这位胆小猥琐的县令也不算那么差劲。

肚子咕噜叫了起来,方成才发现今天没吃饭,他也顾不上打招呼,找个凳子,便坐下来吃饭,火锅汤料鲜辣爽口,配菜爽滑可口,可惜都是青菜,要是来点肉就好了。

“李县令你是素食主义吗?”方成边吃边问。

“不是,就最近爱吃点清淡的。”李三水回道,“大人您要吃肉的话,我让人送过来。”

“不用麻烦了,从城东过来大老远的。”方成摆摆手,顺便提出了心中的疑问,“你们都住在城东,为何城隍祠要建在城西?”

李三水解释道:“是今年才搬过来的,先前的城隍祠就在城东,棠梨林子的旁边,是上任城隍张瑞林非得要求来城西,催得很紧,工匠们连着干了一个月,在城西这建了个小小的城隍祠,大人您是不知道,先前的城隍祠有多气派,可惜啊,已经扒了,化作尘土,您看不到了。”

“果然有问题。”方成放下筷子,吼道。

“问题大了去了。”李三水赞同道,“这新的城隍祠不光建的小,位置还偏,都快出城了,跟个村里土地庙似的。”

方成来不及多说,他纵身离开城隍祠,朝着张瑞林的家中飞奔而去。

他早就该想到了,所有的谜团和一切的起因,都来源于死去的张瑞林,而袁民的死以及陈雅兰的说辞,导致他忽略了张瑞林,如果白花城真的有邪魔,张瑞林的家中必定会留下痕迹。

动用全身愿力的加持,他很快来到张瑞林的家中,夫人陈雅兰仍然跪在大厅的灵堂,看样子她真的很爱自己的夫君。

方成没有打扰她,偷偷来到后院的厢房,一间一间的,翻箱倒柜寻找蛛丝马迹,但该死的张瑞林临终前,似乎将家中打扫的很干净,没有丝毫线索。

“难道真的要开棺鞭尸?”

方成眉头紧蹙,步伐没有停下,走到最后一间厢房,推门进去。

这里似乎是陈雅兰的卧室,有浓郁的花香和胭脂气味飘散出来,床上被褥叠放的整整齐齐,没有半点儿褶皱,桌上的茶杯也摆放的整整齐齐。

方成下意识拿起茶壶,问了一下,是鹤怀山的味道,这家子就只有这一种茶吗?

来到梳妆台前,簪子摆放一根根的排列,像列队士兵一样,从任何角度看,都整齐的要命。

梳妆台上还摆着一本册子,看起来像是账本,方成打开一看,清秀的字迹,似乎是陈雅兰记录的日常生活,但这记录总感觉哪里不对。

我会在月初的时候,去东市的裁缝铺,看看有没有新的款式,老板是前阵子外地刚来的,有个可爱的女儿,扎着羊角辫,看到她,我会摸摸她的头,给她买糖吃。

隔壁的首饰店是位老板娘,有个儿子,是夫君起的名,我们两个偶尔会聊一聊,聊她的孩子长大了,要去京城考功名,聊她的一直在外跑商,回来的日子倒头就睡,也不进行该有的夫妻生活,说不定有了别的女人。

东市的街尾有个卖糖葫芦的老奶奶,我每次碰到都会买一根,但我不会吃,因为里面的山楂真的好酸。

猪大肠焯水煮熟后,还要再洗一遍,尤其是张屠户家的猪大肠,总是不干净,黄酒要多温一会,凉了喝对夫君的胃不好。

......

......

册子上记录了陈雅兰一个月的生活,她去的何种店铺,那家店铺老板是啥样的,他们聊了什么等等,这些琐碎的事情为何要记录下来?

方成疑惑不解,或许是这女人有强迫症,就像她的房间布置一样,整整齐齐,不能有一丝杂乱。

他拿着手里的册子,又胡乱翻了几页,突然发现一个段奇怪的话:

月末,我会去粮油铺子购置一个月的米面,老板娘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她很健谈,会聊很多我们小时候的事情,但夫君死了,我不愿和她聊,怕影响我的情绪,我想她也能够理解。

张瑞林是昨日凌晨死的,而这段话,通过泛黄的纸页和笔墨的颜色判断,至少是在一个月前写下。

陈雅兰一个月前就知道她的夫君要自杀?

不对不对,她的夫君都要死了,为何她还能如此平淡的记录琐事?

方成心中疑惑重重,这时,门外传来脚步声,他急忙将册子放回原位,从后窗翻出去,躲到墙头后面,观察屋内的情况。

陈雅兰推门走进,看了眼桌上的茶壶,微微皱眉,将壶嘴的位置摆正,随后她又来到梳张台,看到那本斜放的册子,嘴角扬起诡异的微笑。

她坐了下来,将头上的簪子取下,一根接着一根,摆放整齐,接着开始宽衣解带,脱掉外套,露出肩膀的白嫩肌肤,本着非礼勿视的原则,方成不再观察,纵身离开,毕竟无论他怎么看,对方都是个普通女子。

此时已到深夜,方成返回到城隍祠,李三水一直守在长生帝君的塑像前,看到方成返回,才放下心来,坐在小板凳上,很快便进入了梦乡,并打起了呼噜。

方成看了一眼李三水,这个家伙看样子是提心吊胆了一整天,即使睡着了,也是眉头拧成疙瘩,嘴唇轻颤,仿佛做噩梦似的,脸上尽显疲态。

相比于李三水,陈雅兰要坚强许多,在灵堂前,从白天守到黑夜,不吃不喝,眼泪也不知流了多少,却依旧没有累趴下。

方成感叹一声,随即也想越不对,一个女子为何如此能熬,难道她也是天生神力,又或者是在丧夫的悲痛中,爆发出惊人的耐力?

不对不对,陈雅兰一定有问题!

纵使魔剑未发现异常,但魔剑不是万能的,当初见到朱有常的时候,魔剑也未发现端倪。

想到这里,方成认为自己务必要返回去,无论用何种手法,都要从陈雅兰口中撬出答案,有时候好人为了做好事,就要像坏人那样不惜一切。

咚咚咚!

突然,城隍祠的大门敲响了。

此时已接近凌晨,谁会在半夜上香?

带着疑惑,方成打开大门,看到来人是天福茶楼的老板娘,何春花。

“你来这里作甚?”

“大人,我有罪。”何春花哭诉道。

“我知道你有罪,但又不是什么杀人大罪,你自己回去检讨吧。”

“杀人啊,我可以去杀啊,大人您说我去杀谁好?

我已经做好了打算,把尸体埋在老家的田里,种上一片红薯,到时候长出甜丝丝的红薯叶,我拿来给您泡茶喝。

您放心,我一定会提前去掉尸体的苦胆,红薯叶不可能发苦,哈哈哈,不能有一丝苦味,大人要喝甜的,哈哈哈。”

何春花低声笑着,她跪下来抱住方成的大腿,求着让他陪自己杀人。

“什么玩意?”

方成一脚将何春花踢飞,他正忙着去陈雅兰家中,懒得理会这个疯婆子。

突然,又有身影扑过来,抱住方成的大腿,一看,是杀猪的张屠户。

“大人,吃了我吧,我虽比不上王寡妇的白嫩,但我全身都是肌肉啊,硬邦邦的,很有嚼劲的,您要是不爱吃硬的,就把我多煮一会,把肉都煮烂了,香啊,绝对比王寡妇香!”

“神经病啊你。”

方成又是一脚,将张屠户踢飞。

仵作和衙役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分别抱住方成的大腿,嘴里哭喊起来。

衙役说:“大人呐,我要吃猪肉,求你了,快用尖刀在我的腿上划开大口子,对着口子吹吹吹,把我吹成个大气球,再放到锅里刮刮刮,我知道,刮了毛的猪肉才好吃。”

仵作说:“大人,我不吃猪肉,我要吃自己,猪牛羊都是下贱玩意的畜生,要吃就吃,高贵的我,求您了,大人,帮帮忙,让我吃一口自己的肉。”

“都说了没空,你们找别人去搞!”

方成很愤怒,他抓起两人,狠狠丢向远处,要多远有多远,不知为何,他脑子异常的偏执,就要去找陈雅兰。

摆脱了两人后,他继续往前走,黑暗中亮起一双双猩红的眼睛,如同饥饿的野狗,它们盯上了猎物。

“大人...”

“大人呐....”

“大人哎.....”

它们喊着口号,扑向眼前的美味,伸出舌头吸吮着,满足地眯起了眼睛,偶尔抬头朝天嚎叫一声,仿佛真的是野狗。

方成被这些人形生物缠住,它们蠕动着,组合在一起,像血潭里爬出来的蟒蛇,用自己的身躯将他层层缠绕,紧紧勒住,勒的他喘不过气,喉咙里发出咯咯之声。

方成怒了,他想要亮出魔剑,但不知为何,魔剑就像失灵了一般,怎么都拔不出来。

“放开我,该死的,放开我啊!救命,谁能救救我,救……”

蟒蛇渐渐将方成整个人包裹在其中,密不透风,无力的窒息感让他快要昏迷,在昏迷前最后一刻,他看向头顶的天空,那轮血月盛开了,像极了城东的棠梨花,鲜艳欲滴。 第二十一章 你们来送死了? 轰!

头顶传来一声炸响,隐约着,似乎看到银色长枪的虚影在眼前不断放大。

“方兄,坚持住。”

是韩秉铉的声音,然后方成就感觉自己身子被人拉了一把,紧接着,他来到了空中,耳边呼啸的风吹乱了他的头发,也吹醒了他的神志。

他看到韩秉铉抓着自己的肩膀,踏空而行,看着方向,似乎是在往城东赶去。

脚下是无数发了疯的百姓,伸着双手,哭喊着,挣扎着。

“大人啊,不要走,好饿,呜呜,好饿啊……”

韩秉铉的脸上露出一丝凝重,他转过头,对方成说道:“我们要抓紧时间,阻止这场悲剧。”

“什么鬼,到底发生了什么?”方成问道。

韩秉铉一边赶路,一边解释道:“我一直在暗处观察,今早看到袁民死后,我感觉是有人在杀人灭口,所以提前去棺材铺,带走了老板。

棺材铺的老板不知是感激我的保护,还是以为我是在绑架他,加快了棺材图纸的绘画,大概在傍晚时,我就得到了完整的图纸。

我将图纸飞剑传书,送到一位熟悉阵法的同事手里,让他查看是否有异常,果然,他回信说,这是接引天外大魔的阵法,张瑞林的灵魂之所以泯灭,就是在给那位大魔腾出身体。

天外大魔会借助张瑞林的身体,降临到凡间,如果接引成功,必会造成生灵涂炭,白花城有可能成为人间炼狱。

方兄,我们一定要毁掉张瑞林的棺材和他的身体,阻止大魔降临,避免灾难的发生!”

听了韩秉铉的话,方成感觉要热血澎湃起来,又轮到我拯救世界了,真是太棒了,但我为何要说又呢,奇怪,更奇怪的是,我应该很兴奋,但魔剑你为何不兴奋?

方成很疑惑,今晚的魔剑像蔫了一样,提不起任何的兴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好像是从偷看陈雅兰宽衣解带的时候,有没有搞错,就看个白白的肩膀你就不行了?

在方成质问魔剑的时候,韩秉铉马不停蹄,来到了城东的棠梨林子的上方。

往下看去,密密麻麻的全是蠕动的人群,他们像啃食腐烂尸体的蛆虫,缠绕在一起,挤满了每寸地皮,然后又一层一层的叠加,像勤劳的蚂蚁一样,垒起高高的人肉蚁巢,将张瑞林的坟地整个包围,掩埋,并且越堆越高。

“城隍张大人,我们的大善人,您死得好惨,我们却不能给您报仇。”

“城隍爷,您睁开眼睛看看啊,我爹娘都死了啊,呜呜,您带我一起走吧。”

“城隍大人,求求您,让我们一起死去,我们会在地府永远侍奉您。”

人群中传出无数哀嚎,无数绝望,那种悲戚,感动的连上天都掉下了血泪。

方成张开手,接住落在身上的雨水,定睛一看,原来是盛开的棠梨花,带着血红色的汁水。

血雨洒在人肉铸成的蚁巢上,溅射出朵朵妖冶的小红花儿,在月光的映照下,显得触目惊心。

韩秉铉看着蚁巢的人们,他们只是普通平凡人,被大阵勾起欲望,控制了心神,只要破坏掉棺材上的阵法,他们便能够恢复神智,得到解救。

然而,这些人用自己的血肉之躯,保护着那座坟墓,韩秉铉要扫除他们的阻碍,才能接触到阵法。

可该如何扫除?

韩秉铉叹息一声,露出坚定的眼神,“方兄,我们要动杀戒了,你怕吗?”

“听你的意思,我们要把这些人全杀了?”方成有点小兴奋。

“有时候,必要的牺牲也是值得的。”韩秉铉继续叹息,眼神却越发的坚定。

他亮出银色长枪,见方成愣在原地,劝说道:“我知道你心有侠义,不忍心见到这么多人死去,但方兄,你不出手,迟早会被他们吞噬,不要忘了,你刚刚在城隍祠,就是一群同样陷入迷失的百姓将你淹没的。”

方成苦着脸回道:“我也想雄起啊,但我的大剑,它不知为何,总是支棱不起来,没有它的帮忙,我就是个弟弟。”

韩秉铉没听懂方成在说啥,但时间紧迫,他只好单枪匹马,冲向人肉蚁巢。

然而,他的长枪刚触碰到蚁巢,就被强劲的气流弹飞出去,有股莫名的力量在阻挡他。

“怎么会这样?”

韩秉铉心里吃惊,低头看向蚁巢深处,只见在黑暗中,有一团模糊的黑雾升腾起来,渐渐的化作一张苍白的脸,正是死去的张瑞林,他阴沉沉的盯着韩秉铉,嘴角挂着诡异的笑容。

看来破坏蚁巢并没那么简单。

韩秉铉眼神一凛,运转全身的愿力,身后幻化出一尊巨大的长生帝君神象,手持巨大银光灿灿的长枪,朝着黑雾刺去。

砰!

砰!

砰!

长枪刺进去三次,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但每一次都被弹开,反震的余波打在幻化的帝君神像上,令其微微颤抖,仿佛随时都会崩溃。

韩秉铉面色潮红,嘴角露出鲜血,看样子他已经被反震的余波震伤。

他朝着蚁巢中央的张瑞林,大吼道:

“为何?”

“为何你要用死来换一个天外大魔,这对得起你多年的修道吗?”

“看看你身旁的百姓,看看他们的凄惨的样子,张瑞林,你于心何忍?”

在韩秉铉的怒吼下,张瑞林似乎真的转头了,看着这些百姓,他们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脸上充满着绝望和祈求的表情,他笑了,啊哈哈哈,好啊,死的好啊,都跟我一起死,哈哈哈。

在他的笑声感染下,大家都笑了,没毛病,城隍爷笑了,我也要笑,他们张开嘴角,像鲜艳欲滴的花儿,绽放出狰狞的笑容。

“张瑞林,你的罪恶,罄竹难书!”

伴随着一声怒吼,韩秉铉再度挥舞着银枪,一枪比一枪重,一枪比一枪狠,然而面前的蚁巢,纹丝不动。

“啊!!!”

韩秉铉无奈发出一声呐喊,他半跪在地上,双拳紧握,指甲插进掌心中,浑身因愤怒剧烈地颤栗起来,嘴里吐出一大口鲜血。

他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了,体内的愿力几乎消耗殆尽,但还是不行。

“即使你对长生殿有诸多的怨气,也不该将其施加到百姓身上,你这样做又与那些人有何不同?”

韩秉铉不停地摇头,语调中充斥着浓浓的惋惜和懊悔,如果他早点赶到白花城,或者早点发现阵法,就会阻止这场悲剧的发生。

“张瑞林,你这样做不值得,你不该自杀的......”

“没错,张瑞林不该自杀!”

方成兴奋地大叫道,他跑到韩秉铉面前,拼命摇晃对方的肩膀。

“可是他已经自杀了,一切都晚了。”韩秉铉说。

“不,他没有死!”

方成反驳道,此时他已经想明白了前因后果,对韩秉铉说道:“陈雅兰就是张瑞林,他占据了自己妻子的身体,就如同天外大魔占据他的身体,一定是这样,因为没有修士甘愿自杀!”

“方兄,你确定?”韩秉铉有些难以置信。

“确定。”方成解释道,“我看过陈雅兰的记录册,她的生活完全看不出这个人是强迫症,然而她的房间确是一个强迫症患者喜欢的样式。

床单被子,茶壶茶杯,梳妆台上的一切,都摆放的整整齐齐,只要有一丝的不对,立刻就会改正过来,所以这并不是她,而是她的丈夫。

面馆老板曾说过,张瑞林找钱的时候,都要一枚一枚摆出来,他才是那个强迫症!

对对对,一定是这样,而且那本记录册,就是陈雅兰写给张瑞林看的,她知道她的夫君会取代她,所以将自己的一切行为习惯记录下来,想帮张瑞林不漏馅。”

韩秉铉回道:“方兄,就算张瑞林没死,我们又能如何,阵法已经启动了,白花城所有人包括我们两个都会死。”

“张瑞林不想死,他肯定有活命的方法,我们找他去,说不定还能从他嘴中撬出毁掉大阵的办法。”

方成继续说道,“如果他真的啥都不知道,你就一枪捅死他,咱临死也要拉个垫背的。”

韩秉铉犹豫片刻,最终还是答应了,他们一路往回赶,很快便抵达张瑞林的住宅。

走进去,穿过大厅,来到后院的厢房,快步到走廊里的最后一间,正是陈雅兰休息的地方。

吱呀。

门刚好打开了。

陈雅兰穿着一身红衣,头上戴着两朵鲜艳的大红花,靠在茶桌旁的椅子上。

她悠闲地喝了口茶水,抬头盯着门外的方成和韩秉铉,脸上露出一抹嘲弄,嘴里轻声道:

“你们两个,还是来送死了啊。” 第二十二章 我到底是谁 话音落下,方成和韩秉铉被一股无形的力量钉在原地,体内的愿力运转不了分毫,呼吸也变得异常困难。

陈雅兰缓缓起身,她并没有走向两人,而是来到梳妆台,拿起红红的胭脂,抹在嘴唇上,看着铜镜里的自己,开心地笑了。

“夫人你真美。”

她轻声说道。

伸手想要触摸铜镜里的“她”,但那个“她”却只是虚影,指尖传递回来的只是冰冷的触感。

“哈哈哈.....”

她低声笑了起来,带着愤怒的笑。

“为什么!”

她朝着门外大吼。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她又纵身来到韩秉铉面前,重复了三声,每一声都带着愤怒。

“哈哈哈.....”

说完,她又笑了,冰冷无情的笑。

“白花城一个偏僻到不能再偏僻的县城,为何能得到冥司府阴官的大驾光临,我犯了什么错,告诉我,我到底犯了什么错?”

她冷冷地盯着韩秉铉,却没有让对方开口回答。

“我没有错。”

她说道。

“我一步步走到今天,犯过的最大错误就是我没有错,哈哈哈哈,你敢信吗,不,我自己都不敢信,天呐,我竟然是个好人,是百姓口口称赞的大善人,哈哈哈,多么好笑啊,真的好好笑。

记得我第一次在长生帝君塑像前上香祈愿,那时候我只有六岁,他们让我把香插在炉子上,我照做了,头顶上突然幻化成和蔼的长生帝君,他一脸慈祥地看着我,抬手将一只绿色的发光虫子按在我的胸膛。

我吓坏了,我的身体里长虫子了,好怕啊,我要回家找妈妈,可是,我怎么也动不了,他们控住了我,之后来了好多人,他们的脸上都带着惊喜和不可思议。

有位老伯伯笑着对我说,要帮我保管好虫子,等长大后再还给我。

我一听赶紧点头答应,快帮我把虫子弄出来,它在我的身体里爬来爬去,好可怕,我要被它吃掉了,快救救我。

所有人听到我的话都笑了,哈哈哈哈,现在想想我当时的话,太值得笑了,好可笑啊。

后来我长大,知道了那位老伯是长生殿首席,也得知那发光的虫子是长生帝君的传道弟子资格,我有多后悔,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我要将它拱手让人?

没有为什么,就算我不给,他们也会动手抢过去,然后对外宣称是我自愿放弃资格,哈哈哈,一群长生殿的老狗,你瞧他们的样子是多么慈祥,和长生帝君一样的慈祥。

我认命了。

再后来我拜了长生帝君手底下一个仙人,虽不是长生帝君的亲传,但也算帝君门下,我成为一名有后台的修士,努努力,就有可能得道成仙。

某一天,我看到一个六岁的小孩子,他和当时的我一样天真可爱,白白嫩嫩的皮肤,能掐出水来,看着就招人喜欢。

我感受到他有一只发光的虫子,那是我的。

哦,原来他就是首席的孙子,长得还真是一模一样,瞧那白白的脸蛋,和他爷爷一样白,白得像那棺材里的死尸,像粪坑里蛆!

我不想看到他,也不想让他看到我,可为何,为何这个该死孩子,他要跑过来,拉着我的手,对我说,

叔叔,我看着你好亲切。

去你妈的亲切!

你肚子里的虫子是我的,能不亲切吗?

我想这么说,但我不敢,最后什么都没说,快速起身离开了,生怕别人以为我对那虫子有念想。

我怎么可能有念想啊,我早就万念死灰了好吗,而且我有了新的道路,朝着这条路使劲,纵使艰难再多,我同样可以升仙,你以为所有人都跟你们这些老狗一样,喜欢走捷径?

可他们不信,他们觉得我和他们一样坏,是条奸诈的老狗,我解释了千言万语,可他们依旧把我发配到这个一万出头的白花城。

你知道吗,我之前是要去一个百万人口的大城,可就因为那个该死的孩子,他跟我说了一句话,只有这一句,连回话都没有的单向问话,我就来到了这该死的白花城。

我不甘心,不甘心,我跑到长生帝君的神像前,要他睁眼看一看我,求求了,我是您曾经认可的传道弟子,哪怕我最后没有拜您为师,您也该看一看我,看一看这是多么的不公。

长生帝君的笑容很慈祥,他的眼也是一直睁着的,哈哈哈,是啊,他一直睁眼看着我。

我又一次认命了。

在我的那位上仙鼓励下,我成为白花城的城隍,二十年来,我每天在太阳上山前,打开城隍祠的大门,又在太阳落山之后,关上大门,我兢兢业业,每一个白花城出生的婴儿都会受到我的洗礼,他们都能健康成长,为天上的仙贡献愿力。

这二十年,白花城的人口翻了好几倍,百姓们都赞颂我,就连白花城外面村里的百姓,也都纷纷来我这里烧香祈愿,我做的这些,我的努力,我希望他们能看到,但并没有,或许他们早就看到了,还在背后指着我说:

瞧啊,这个傻子。

哈哈哈,终于,我认命了。

可为何,为何,为何你们连这个小小的容身之所,都不给我,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何要这样对我!”

他向韩秉铉质问,向方成质问,向城西的城隍祠里那位满脸慈祥的长生大帝君质问,但没人会给他答案,这个世界不需要因为,更不需要所以。

“我从一开始就错了,我不该出生,不该去上香,不该得到那只绿色虫子,不该碰到那该死的孩子,不该来白花城,不该让白花城繁华如斯,不该,不该。

我做的所有的一切都是错的,哈哈哈,原来我犯了这么多错,怎么办,怎么办,我要怎么去改正我的错误!”

他疯狂地笑着,整张脸扭曲成自己的样子,他是张瑞林,那个曾经的天才少年,那个郁郁不得志的青年修士,那个整天酗酒的落魄城隍爷。

“我改正不了,但是没关系,我可以帮你们改正啊,这位来自冥司府的阴官大人,你犯了错,不该来白花城,你可以走的,你有很多次机会可以走,我都已经自杀了,你为何还不走!

还有这位不知从哪冒出来的脑子不正常的修士,你也可以走的,我给过你机会,但你们都不愿意。

好啊,那就陪全城的老百姓,一起改正错误吧,大家都不该来这里,来世希望你们两个能有个首席爷爷,也希望白花城的老百姓能投胎到京城的富商家里。

如果投错了,没关系,接着继续投,投一百次,一千次,一万次,总能投个好胎吧,哈哈哈,没错,我的确是个大善人,你们会感激我的,哈哈哈.....”

他嗜血地笑了起来,伸出舌头,舔着沾满胭脂的嘴唇,将所有的红色胭脂都狠狠地吞咽下肚。

接着,他露出一丝不满,返回到梳张台前,拿起胭脂盒粉子,对着铜镜,将刚才嘴唇上吃掉的胭脂重新涂抹上。

看着铜镜里的她,看着她脸上那双明亮清澈的瞳孔,看着铜镜里的自己,忽然间,他流下了眼泪,嘴里呜呜哭了起来,哭声凄厉。

“夫人,我对不起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吗?当时你带着我去东市,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去参加百姓的集市。

你说山楂真的好酸,我吃了口,说确实酸,你又说首饰店的老板,看面相就是个寻花问柳的坏男人,我没说话,因为我不知道,你又说我看起来就是个老实忠厚的好男人,确实,哈哈哈,在你面前,我只会说一句确实是这样。

后来,突然有一天,你问我,你好看吗?

我当然说好看了,你接着说想给我生一个和你一样的好看可爱的女儿,问我愿意吗?

你当时笑容,真的好美,我能感受到笑容下的紧张和害怕,我怎能让你紧张,我怎舍得让你害怕!

不,我不愿意,我为什么要同意你!

我犯了错,动了情,我是一个修士啊,我为何要娶你为妻,你又为何要对我说这句话?”

他抚摸着那本记录册,开始嚎啕大哭,像个无助的孩子,他想找人抱抱,但能抱的只有这面冰冷的铜镜。

他看着铜镜里哭泣的女子,心更加痛了。

夫人,雅兰,你怎么能哭呢,都是我的错,我又让你哭了,呜呜。

不,我不能哭,我要笑,哈哈哈,我应该开心才对,哈哈哈。

他抱着铜镜大笑起来,看着铜镜里的自己,真的好美。

是啊,我就该笑!

“我们为何要哭,我们都还活着,瞧啊,雅兰,你愈发漂亮了,我亦如此,我会带着你的身体,离开白花城,去长生殿看看那些老狗,有多丑!

我们会继续行善,救助全天下的老百姓们,让他们投个好胎,哈哈哈。

好胎的数量是有限的,那怎么办,没关系,我们让那些丑陋的老狗去投怀胎,让他们做畜生,做真正的狗,吃猪圈里的屎!

雅兰,你愿意吗?”

他看着铜镜里的她,他知道她不会回答。

不,她早就回答了,他摸着胸膛里的心跳,咚咚咚,他听见了,是她的心跳声,似乎是在说:

“我不愿意。”

谁?

是谁说话?

这是谁的声音,为何如此熟悉?

他的内心升起莫名的恐慌,慌张地四处张望,却再也看不见任何人影。

最后,他慢慢回头,看着铜镜里的她,有些陌生。

“不,你是谁,你不是雅兰!”

铜镜里的女人缓缓,缓缓,咧开嘴角,嘴角上猩红的胭脂是那样的美丽,是她最喜欢的红,再配上这张脸,多美啊。

她说:“我就是雅兰啊,但,我不愿意。” 第二十三章 孩子,这是我给你的爱 “魔!”

张瑞林惶恐起来,他的脸上应该露出害怕,然而,镜子里的她脸上没有半分人类该有的情感,包括温度。

好冷。

体内像是无数条冰蛇乱窜,寒意顺着四肢,侵蚀着身躯每一寸地方,他想要打个哆嗦,可是,双手和身体都不能动弹,他已无法控制陈雅兰的身体。

“你怎么会在这里?”

“你不该在这里。”

“你要去我的身体里,那具棺材里的我,早就给你准备好的,完美无瑕的圣躯,那才是最适合你的……”

张瑞林说到最后已经语气颤抖,他的灵魂开始哆嗦起来。

“我为什么要听你的呢?”

镜子里的她,嘴角勾起邪恶的弧度。

“这是我们说好的,只要我帮你,你也会帮我的,我已经帮你降临到凡间,现在轮到你帮我了....”

张瑞林语气中带着恳求,就像他当年求着长生殿的长老,别把他发配到白花城。

“是呀,你帮到了我,但很抱歉,我并不想帮你,哈哈哈.....”

她笑得越发邪恶,张瑞林却觉得毛骨悚然,魂魄的温度越来越低,就好像在冰川之中,被寒风啃食。

“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何要骗我!”

张瑞林想要怒吼,但他不敢,因为眼前的魔,比见过的任何一位修士都要强大,他甚至连挣扎的力量都没有。

“因为……我喜欢啊。”她笑着说,“没错,我骗了你,这才是正常的嘛,哈哈哈,我可是邪魔啊,不是慈眉善目的仙人,就该骗人,哪有说话算数的邪魔,哈哈哈。”

“魔尊大人,求你了,放过我和雅兰吧,我只求你这一点……”

张瑞林只能恳求,他希望这位大魔只是在逗他玩玩,最终还是会去棺材里的尸体。

“嗯....”她眉头皱起,沉吟起来,就好像真的是在考虑张瑞林的请求。

“好吧,我放过你。”她说,“但我饿了,要先吃点东西。”

说完,她开始咀嚼起来,奇怪的是,嘴里空无一物,她在吃什么,空气吗?

张瑞林虽有疑惑,但并不在意,他很快就要解放了,他会带着雅兰走遍凡间的山河湖海,看遍世界所有的美景,这便足够了。

至于长生殿那些老狗,有这个魔头在,他们早晚会死。

张瑞林一边想着,她一边吃着,咀嚼的声音越来越大,像鬣狗啃食猎物时发出的咔嚓咔嚓响,它似乎品尝到了美味佳肴,那是血丝的羊骨头,甜甜的,刚从锅里熬出来,带着滚烫的温度。

好热。

他看到死寂的冰山活了过来,变成火山,喷发出岩浆。

别了,我的爱人,熔浆对火山说,我们的热恋到此结束,因为自由不能被爱情束缚。

不!

整座冰山熊熊燃烧起来,它的形状扭曲、变化成一个满脸哭泣的女人,她不舍熔浆的离去,她说,我的爱人,你离开我会死的,不要!

抱歉,火山喷发是自然的选择,要怪就怪地壳运动和大陆板块的挤压吧。

好冷。

灵魂冷到仿佛千万根针扎在上面。

没办法,我离开了她,失去了热量的传递,温度降低是符合常理的。

但很快,不知为何,热量来了,是无边的燥热,仿佛要将我烧焦、烤化,这是哪里,好黑,这绝对不是我心心念念的美丽大自然!

抬头往上看,天际间隐约看到一个口子,像是苍天破了洞,时亮时暗。

想要伸手,沿着内壁往上爬,但手臂不知何时,已被融化掉。

到处都是洪水,我的脚,我的腿,我的全身,全部变成了洪水,疼痛,钻心般的疼痛。

“救命啊…救命……”

我喊着,嘴里都是洪水,不能喝,我拼命地将它们吐出去,咳咳,似乎被什么呛到了,咳出来一看,竟然是一片茶叶。

很苦。

虽没细细品尝,但我知道它很苦,因为这是我喝了一辈子的鹤怀山白茶,这味我会记到下辈子,不,是永生永世。

此时我也明白了身在何处。

胃里。

原来,我被吃掉了。

可恶的邪魔,它又一次骗了我。

“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张瑞林在灵魂泯灭的最后一刻,吼出这句话。

“哈哈。”

她嘲弄地笑了一声。

“我叫棠,棠梨花的棠,做鬼的时候,别找错了人。”

她对张瑞林说道。

说完,她又忍不住笑了两声,灵魂都被吃掉了,哪还能去做鬼。

“呃~~~!”

棠打了个饱嗝,美味的灵魂,里面充满了爱恨情仇,将她的胃填的满满的,吃饱的感觉真舒服。

她坐在梳妆台前,开始往嘴唇上涂抹胭脂,每个女性生物都在乎自己的容颜,她也不例外。

她将两片嘴唇涂满了红色胭脂,看起来就像新鲜出炉的大红肠,太美了,我好喜欢,她接着涂抹,整张脸都是红色的胭脂,像刚生完幼崽的母猴子屁股,托着两条新鲜的大红肠。

“我美吗?”

她对镜子里的自己问道。

“丑死了。”

身后响起一个男人的声音。

很突兀。

棠心中一凛,动作也不慢,立马转过身去,一掌拍向背后。

男子轻松躲开,顺势还了她一掌,掌心传来的巨力让她飞退几步,踉跄落地。

棠站定,仔细看向眼前这个人。

是原先站在门口的年轻修士,在张瑞林的记忆里,似乎叫朱有常,不,好像又叫方成,不不不,都不对。

“你到底是谁?”她问道。

方成耸耸肩回道:“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好人,而你是邪魔,吸溜....”

他的口水情不自禁流了出来,赶忙用手擦了擦,解释道,“抱歉,晚上吃的火锅太清淡了,没吃饱。”

此时的他终于明白魔剑为何一直平静不爆发,这是隐藏自己,等着猎物上钩。

棠的脸色阴沉起来,她动用神识扫视面前的男人,很普通,体内的愿力少得可怜,完全是一个弱鸡修士,但这怎么可能?

“你要饿的话,我把白花城所有的生灵都让给你,让你吃个饱,我这算做好事吧,我也是个好人,哈哈哈。”

她轻笑起来,脸色却愈发阴沉。

“该死的邪魔,你凭什么抢着做好事,我让你做了吗!”

方成恶狠狠地说道,好事只能他去做,谁都不能跟他抢,绝对不能!

“不识好歹!”

棠冷哼一声,眼前的男人虽然看起来很可疑,但她还真不相信刚来凡间,就碰到那些硬茬子,算了,还是信吧,小心驶得万年船,老娘要你死。

她的身上爆发出恐怖威势,并迅速向外扩散,直到天穹,整座白花城的上空,风云激荡,电闪雷鸣,一朵巨大的棠梨花虚影浮现,它缓缓向下,看似缓慢,却又瞬息间,来到方成的头顶,猛烈镇压下来!

天地之威!

天外大魔!

天地带着怒意,惩罚不自量力的修士!

“这是你自找的,我本来想留着以后对付那些隐藏的仙魔,既然你逼我,那我只能提前用了。”

棠的脸色苍白如纸,她的气息萎靡下来,但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然而。

方成只需一剑。

平平淡淡,简简单单的一剑。

从他的胯下掏出,这个姿势很猥琐,但魔剑偏爱这样。

一剑斩破虚影,斩破狂风乌云,斩破整片苍穹。

接着,又一剑来到棠的脖间,剑尖斩断脖子,狠狠地吸食起来。

像初生的羊羔第一次吃到羊妈妈的食物,迫不及待的,贪婪至极。

“这是什么,真好喝。”

“孩子,这是乳腺细胞形成的蛋白质以及其他营养成分,总而言之,这是我给你的爱。”

“哈哈,原来这就是爱啊,太美味了,美味到我自己无法控制,美味到我要吸食所有的爱,要你死,哈哈哈。”

羊羔贪婪地品味。

很快,它长出了牙,品味着树枝树叶,将眼前所有的一切都撕烂。

用牙齿细细地咀嚼,咽到胃里,再反刍,呕吐到口腔,继续细细咀嚼,一遍又一遍咀嚼,一次又一次反刍。

直到最后一块叶子消化干净,没了。

我的美味啊,你怎么能没了呢,我好饿,我还要,要更多更多的爱,要新的妈妈……

哈哈哈,在哪里呢,妈妈,别躲着我呀,我好爱你...... 第二十四章 我是一个好人 韩秉铉目睹了所有的一切。

他看到陈雅兰变成张瑞林,后来又成为一个名叫棠的邪魔,再后来,他的同伴,这个名叫方成的修士,用他难以理解,也难以置信的方式,杀死了邪魔。

按照这个逻辑,方成应该是个斩妖除魔的英雄好汉。

可韩秉铉看着眼前的方成,这家伙一边喊着妈妈,一边趴在地板上,像蛇一样扭曲着身体爬行,并且不断地伸出舌头,舔食地板上的鲜血,时不时地还发出一阵诡异的笑声。

这副古怪的模样都不像个人,更何况方成的身上散发出来的魔气,那么浓郁,仅用肉眼就能看到黑色的实质化雾气

“啊哈哈哈.....”

瞧,方成又开始笑了。

因为他记起了自己的妈妈,那个他从未见过面的女人,她是埋在土里的,和小明一样。

他弓起腰,不再伪装成游蛇,因为地上的血已经舔干净。

如今他是田里的小老鼠,双手不停地刨地,哈哈,宝贝都是埋在土里的,我要挖挖挖,挖出甜丝丝的大地瓜和美味的妈妈。

“方成是魔!”

韩秉铉对自己说,纵使他内心百般不情愿,可眼睛不会骗人。

他不能旁观下去,为了白花城的百姓,他必须趁着方成还没有完全魔化之前,将其杀死。

他拿出长枪,一步一步地向方成靠近,早在邪魔被杀的那一刻,他就恢复了对身体的控制,愿力也不再干涸。

走到方成的背后,他举起长枪,然后迟疑了,调动全身的愿力,反复查探方成身上的黑雾,确定是入魔的征兆,最终他无奈叹了口气。

“方兄,对不起。”

话音随着长枪猛地刺下,只听噗嗤一声闷响。

刺歪了。

韩秉铉是对着心脏的位置,然而方成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竟偏移了几分,枪尖扎在他的肩膀上,但并未造成太严重伤害。

方成转过脸来,眼中带着疑问。

“韩兄,我是好人啊,你捅我作甚?”

韩秉铉沉默了,他发现方成身上的黑雾消失了,很突然,就仿佛刚才发生的事情,只是幻觉一样。

“怎么回事?”

他皱眉,运转愿力,一遍又一遍查探方成的身体,仍旧找不到隐藏的魔气,再看方成的样子,很无辜,不再诡笑,不再扭曲爬行,除了嘴角挂着淡淡的鲜血。

有鲜血,表明这不是幻觉。

“方成,我需要你的解释。”

韩秉铉说道,既然对方已经恢复神智,他也想弄清楚原由。

“嗯.....”方成沉吟起来,他很想编一个理由,但韩秉铉是冥司府的阴官,又怎么能轻易糊弄过去。

“首先,我是一个好人。”方成开口道。

韩秉铉点点头,没有出口反驳,示意方成继续说下去。

“每个好人都有自己的难处,我的难处呢,就是在做好人好事的时候,会被误会成邪魔。”方成哈哈一笑,顺便用手擦去嘴角遗留的血迹。

韩秉铉皱眉回道:“方兄,有话直说,不必拐弯抹角,我们相处时间不长,但你也应该明白,我和其他的阴官不同。”

“好吧。”

方成不再扯别的,将自己被魔剑寄生的事情,包括之后的好人好事,全部讲了出来,并多次强调自己没干过坏事,也未错杀过一个善良之人。

韩秉铉听完,沉默着不说话,眉头紧蹙,似乎在考虑什么,过了许久,他抬起头来,认真地看着方成说道:“抱歉,方兄,你这种情况我从未见过,无法给你实质性的帮助。”

方成听到韩秉铉说了抱歉,以为是不信他说的话,要将他捉拿回冥司府,可听完后,竟然有意外的惊喜。

“不是吧,韩兄,我刚才说的那些,你都信了吗,这你也能信?有时候,我自己都不信。”

“信啊,为什么不信?”韩秉铉笑道,“比起大盛王朝那些酒囊饭袋,我更相信自己亲眼所见,亲耳所听。我亲眼看到,方兄,是你救了我,救了整个白花城,我也不再听到百姓们的哭喊声,这说明,大阵在你击杀邪魔之时,已经破碎,那些天外的魔物,无法降临凡间。

当然,你击杀邪魔的过程,有些....难以直视,但正如你刚才所说,好人有好人的难处,所以,我选择相信你,并想帮助你脱离困境。”

“帮助?你真的愿意帮我?”方成有些惊讶,这个认识不超过两天的阴官未免也太好了吧,比起朱有常,简直就是天差地别。

韩秉铉微笑着点点头,“虽然我不知道该怎样帮你,但有一个人,或许能帮到你。”

“谁?”方成赶忙问道。

“连山郡的巡游使,裴唐。”韩秉铉说道。

巡游使相当于凡间朝廷的郡守,管理一个郡下面所有城池的城隍爷,土地公等等所有的修士,权力极大,堪称封疆大吏。

“裴唐大人是我的前辈,也是我的朋友,我现在就给他飞剑传书一封,将你的情况说明,看他有何解决办法。”

韩秉铉不再多说,立即掏出纸笔,写了一封飞剑传书,将方成的情况详细说了,并附上自己的理解和猜测。

传完之后,韩秉铉收起剑符,对方成说道:“现在就等他的回信了,我发的一号密信,他看到后,很快就会回信。”

等待总是漫长的。

闲着无事,方成建议两人去张瑞林的坟地,把他棺材刨了,韩秉铉并不愿如此行事,不过坟地是要前去一看,人肉蚁巢的情况如何,他很想知道。

“走吧。”

韩秉铉说道,率先迈出房间,然后腾空而起,他想要加速飞到城东的棠梨林子,可看到身后方成慢悠悠的样子,他也放慢速度,顺便问了句。

“方兄,你好像是炼体期的二境修士?”

“额,对呀。”方成点点头,随后回道,“韩兄,我记得你都能幻化出神像,法相天地,啧啧,那可是六境的大修士,而且你的神像竟是长生帝君的,真是令人羡煞啊。”

“六境又如何,长生帝君的门下弟子又能怎样,面对天外邪魔,还不是束手无策?”

韩秉铉摇头笑了笑,他想起方成斩杀邪魔的那一剑,看似普通,却又处处透露出不凡。

“方兄,魔剑或许不是难处,有可能类似于张瑞林的绿荧虫,是一种传承。”

方成嗤笑道:“得了吧,我才不想要这种掉智商的传承,你也看到了,发了疯跟个二傻子似的,韩兄你想要的话,我全都给你。”

韩秉铉摇摇头回道:“传承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得住,首席的那位孙子也是天赋异禀,才能受得起张瑞林的绿荧虫,况且他人的终究是他人的,拿着腻味,我不喜欢。 二十五章 佛光普照 两人交谈之际,已经来到棠梨林的上空。

人肉蚁巢已经消失,留下的是遍地尸体,和一脸茫然的人群,他们茫然地看着周围,看着脚边的尸体,里面有他们的亲朋好友,街坊邻居等等,他们为何而死,不知道,应该伤心吗,也不知道,心中有的只是茫然。

此时,天微微亮。

升起的旭日,散发出红色的光芒,照在这片人群和他们周边的尸体上,红色的阳光和沾满鲜血的衣物相融,闪耀出金色的光辉。

犹如佛光普照。

听说满身杀业的屠夫,在经历大彻大悟后,会放下屠刀,从此行善,他的脸上散发出和蔼的笑容,和这金色的光辉一模一样,这是佛陀的光辉。

茫然的人群不同于屠夫,他们并无杀业,可能在无意识之间咬死了自己的亲人好友,但那是受到阵法的蛊惑,绝非故意伤害,那他们为何要和屠夫一样,散发出光辉的笑?

笑了。

每个人都是发自内心的笑。

笑可以让人忘却一切烦恼和悲伤,是刻在基因里的.......工具,可以让人重获新生。

不止是人,这世上的所有生灵都有着笑的基因,比如隔壁的小狗阿花,它喜欢的是高大威猛的狼犬,然而就在昨晚,一条流着哈喇子的浑身散发屎臭味的黄狗看上了它,它想要拒绝,却又无力反抗,结果可想而知,它的叫声是那么的凄惨,它的悲痛全都在那凄惨的叫声之中。

叫声持续了一晚,哪怕黄狗早已走远,它还在惨痛地嚎叫,但就在早上,主人给了它一盆热气腾腾的食物,它的悲愤瞬间消散,咧开嘴笑了,伸出讨好的舌头,一瘸一拐走向饭盆,一口吞下热腾腾的饭菜,惬意的眯起了眼睛,咦,里面有肉唉,主人对我真好。

“哈哈哈哈,我爹死了,我妈死了,我的老婆孩子也死了,但我就要笑,为何?因为我还没死啊,哈哈哈,我有多么的幸运,我是如此的幸福。”

茫然的人群都散发出和蔼慈祥的笑,温暖、安宁充斥着整个灵魂,在阳光的照耀下,他们犹如天上的仙佛,披上金色袈裟,光芒万丈。

笑累了,就该回家了,人群陆陆续续离开林子,他们要回家烧火做饭,新的一天重新开始,忙碌和奔波才是他们最需要的,偶尔笑一笑,也是只为了忘却苦痛。

方成静静地看着眼前的画面,他似乎想起了一些事情,脸上的表情扭曲成一团,不知是在哭还是在笑。

韩秉铉叹了口气,他看着地上的尸体,密密麻麻,数量绝对过万了,这只是棠梨林子的死亡数量,扩大到整个白花城,恐怕死者更多,可他做不了什么,有的只是吩咐李县令,将死去的尸体处理干净,以免引发瘟疫,如果李县令还活着的话。

“回城隍祠,李三水就在那里。”方成说道,此时他已没心情挖坟。

韩秉铉点点头,没有说话,两人再次腾空而起,来到城西的城隍祠,走进大殿里,看到李三水趴在小板凳上,嘴里打着鼾,睡得很香。

方成看着就来气,他一脚将其踹醒,李三水茫然地睁开眼,然后,茫然地听完了晚上发生的一切,表情从茫然变成后怕,心道还好自己聪明,跑到长生帝君的塑像前睡觉,邪魔果然没胆子在帝君面前作恶。

“阴官大人,邪魔作案的事情,还请您书信一封,到大盛朝廷,您也知道,我只是个芝麻官.....”

“我知道,做好你该做的事情。”韩秉铉冷冷回道。

方成则是嘲讽了一句,“你们这些大盛官员,还真是一个样,都想着给自己脱罪,至于做事,呵呵。”

“两位大人,教训的是,我这就去安排人,处理尸体。”李三水恭敬告退,虽然挨了骂,但他心里高兴着呢。

李三水走后,韩秉铉叹了口气,但他还是书信一封,传去京城,将白花城的事情讲明,只是隐去了方成的参与。

做完这一切,刚好一柄飞剑传回来,他接过后,打开里面的书信一看,正是裴唐的回信,看完里面的内容,他的脸色严峻起来。

“方兄,裴唐大人跟我讲,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必须尽快解决,否则你会陷入迷失,成为彻头彻尾的魔物。”

“要怎么解决?”方成赶忙问。

韩秉铉回道:“你去连山郡找裴唐大人,他会帮你封印魔剑。”

说完,他从剑符里拿出一柄小型飞剑,交到方成手里,“这是我的信物,裴唐大人见到后,便会知道你的来意。”

“多谢韩兄。”方成抱拳致谢。

韩秉铉继续说道:“我因朱有常的案子缠身,不能陪你前去,等我处理完案子,便会去连山郡找你。”

一提到朱有常,方成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如果当时他能控制住自己,问出背后的同伙就好了。

“方兄,不要浪费时间了,赶紧出发吧。”韩秉铉催促道。

方成也知道事情紧急,他发疯的频率越来越多,必须尽快解决,和韩秉铉道声别,便踏上前往连山郡的路程。

韩秉铉送走方成后,在白花城里找到李三水,嘱咐他务必处理干净城内所有的尸体,井水等饮用水源用他给的灵符净化,做完这些,他也离开白花城,调查朱有常的案子。

两位大修士走后,李三水松了口气,至少再也没有人能会踹他揍他了。

在无人注意的时候,城东的棠梨林子,张瑞林的坟前,突然多了两个身影。

其中一位扛着铁锹,先是扒拉开坟头上的尸体,再拿起铁锹,朝着坟头小土包铲去,一下接着一下,很快,将棺材上的土铲掉,露出埋藏在大红棺材的一角。

“大人,棺材露出来了。”

另一人蹲在树枝上,抽了口旱烟,说道:“继续挖,我要整个都露出来。”

“哎哟,大人呐,我再挖下去,不会出事吧?我是个小小的钱庄管理员,靠那微薄的工资,混口饭吃,我这.....”

挖坟的人,正是负责管理白花城仙人钱庄的赵宝才,而抽烟的是祥和酒馆的徐老头。

“呵呵。”

徐老头干笑了一声,赵宝才顿时脸色发白,屁话不敢说,又开始挖坟来,直到这个棺材全露出来。

徐老头才说了句,“你走吧。”

赵宝才赶紧扔下作案工具,飞奔地离开林子。

徐老头继续蹲在树枝上,抽着旱烟,眼神都不放在棺材上。

不知过了多久,棺材突然发出响声,咔咔咔几声,棺盖慢慢移动,缓缓升了起来,徐老头这时放下烟杆子,嘴里吐出一阵浓浓的黑雾。

“呼.....”

棺材盖被推到一边,张瑞林从里面坐了起来,他看着自己身上的红衣,脸上露出满意的神情,但一想到自己是男儿身躯,瞬间又厌恶起来。

“你是不是故意恶心我?”他对树上的老头说道。

“你觉得有必要吗?”徐老头反问道。

“有啊,我经常这么恶心别人。”他扬起嘴角,坏笑道。

“你觉得我是你吗?”徐老头继续反问。

“几百年过去了,人都是会变的。”

“呵呵。”徐老头干笑了一声,回道,“我可不是人。”

“哈啊哈哈哈,说的对啊,你连人都不是。”

他笑了起来,笑声软软糯糯,像一个十八岁的女子,这才是她的声音,她不是张瑞林,而是那个喜欢玩弄人心的棠。

笑完之后,她的脸上浮现出严峻,回想刚才被杀的场景,回想起那一剑,以及那个恐怖的....

人?

修士?

“他是谁?”棠问向树上的徐老头。

徐老头抽了口旱烟,陷入了沉思,不知过了多久,他吐出烟雾,回了三个字。

“不知道。”

“真的不知道?”棠冷冷地盯着树上的老头,时间过了这么久,人心会变的,这位久在人间的家伙失去忠诚,也是有可能的。

徐老头呵呵一笑,他看出对方的怀疑,也没解释,只是留下一句。

“知道如何,不知道又如何,做你该做的事情,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说完,他便离开林子,这里待久了,晦气。 二十六章 做个光荣的强盗吧 从白花城到连山郡,要经过一片绵延的山脉,名为长生山脉,传说是长生帝君得道时,随手挥洒的墨汁所化,后经长生殿实地考察,得出论证,是大盛朝廷糊弄老百姓去山里开荒的虚假传说。

谈起开荒种地,老百姓可不是傻子,看出这片山脉全是穷山恶水,土壤贫瘠得很,哪能开出什么良田来。

最后没人愿意来,据说有一些走投无路的人,来这里落草为寇,但最终都渺无音讯,民间戏称这片山区是“早投胎”,长生个屁啊。

来往的商队都会绕开这片山脉,即使绕点远路,多花费时间,也不会穿过早投胎山区。

后来又听说有位九境大修士在这里遇害了,冥司府查不出原因,附近的土地公和城隍爷也不敢来了。

但依旧有些不怕死的外来修士,想在这里找到长生帝君的痕迹,最好有帝君遗留下来的手卷,助自己得道升仙。

再后来,就传出消息说,这些探险而来的修士不知为何失去了踪迹,修士界自发组织营救队伍,其中有好几个九境巅峰的大修士,但这支队伍最终也消失在无尽的群山中。

在那之后,冥司府发出公告,提醒广大修士群众,不要前往长生山脉之中,否则后果自负。

冥司府的公告一发,修士界顿时哗然了,修士们纷纷说连冥司府都不敢招惹,山脉之中必定存在恐怖的神秘妖魔。

总之,长生山脉成为了禁忌之地,再无人敢踏足,也只有传书的飞剑会经过群山的上空。

方成为了赶时间,踏足了禁忌之地的上空,但体内的愿力不足以支撑他飞跃整片山脉,飞累了,就落在地面休息,停停歇歇,一晃几天过去了,平安无事。

“呼~~!”

又是一天的傍晚,方成从半空中落下,来到山脚的小溪边歇息,喝了口清凉的山泉水,感觉很美味,带着一丝甜甜的血腥,他也没多想,可能是山里的小鹿喝水时淹死在里面,这是常有的事情。

他打算在溪边歇息一晚,明早继续赶路,刚才在上空远眺了一下,明天加足马力就能离开群山,方成内心不免有些失望,他还真想碰上所谓的妖魔,为死去的修士们报仇雪恨呢。

但是没办法,他要尽快赶到连山郡,身体现在的状态很糟糕,魔剑一直在争夺控制权,若再拖下去,他真的会入魔。

“唉,希望那位裴唐大人能帮到我。”

方成叹气,抬头看向面前的山峰,之前下落的时候没仔细看,这山峰八面陡峭如刀削般,山顶被厚重的云雾包围,根本看不清里面的情况。

山上的松树古怪地弯曲着,如同佝偻的老人,杈枒间挂满红绿色的藤萝,山风吹过,松针簌簌而动,像是毒蛇扬起了蛇尾巴,发出嘶嘶的叫声。

一提到毒蛇,方成有些饿了,准备上山去搞点野味吃。

就在此时,他敏锐地发现几道身影,定睛看去,是三个普通人,从山上走下来,瞧着像是农夫打扮,可手里的家伙表明了他们的身份不简单,其中两个腰间别着短刀,另一个背上扛着一把巨斧。

三人此时也看到了方成,像是豺狼发现小白兔,贪婪地围了上来。

“你们不会是强盗吧?”

方成脸上满是惊恐的样子,可嘴角的笑意却止不住地流淌而出。

“没错,小哥你猜对了,我们正是强盗!”

扛着巨斧的汉子回道,他名叫李大狗,身材高大,曾是李家村最壮实的汉子,干起活来一把好手,村里的女人没几个不喜欢他的,是众望所归的村长接班人。

当然那些都是过去事了,现在他有了更荣耀的身份,“猛虎大王的小弟”。

“加入我们吧,小哥,跟着咱猛虎大王,吃香的喝辣的,快活得很!”

方成听后,懵逼了,“加入是怎么回事,不对啊,你们是强盗,要抢劫我才对,快来抢劫我,用你手上的大斧砍死我。”

李大狗哈哈笑道:“瞧你那穷酸样,就知道是个没钱的乡巴佬,不用担心,只要加入猛虎大王麾下,做个强盗,待到将来,你就会明白,这是一条光宗耀祖的路。”

“大哥,你跟他废什么话,咱把他绑回去,给大王做脑花火锅。”

开口的名叫李小狗,腰间的短刀已经拔出,他是李大狗的三弟,贼眉鼠眼,身材也是矮小猥琐,一提到脑花火锅,他忍不住咽了咽口水,看来馋坏了。

“三弟,这你就不懂了。”李大狗解释道,“聪明人哪会跑到早投胎山区,这人一看就是傻子在山里迷了路,吃了会掉智商的,到时候猛虎大王怪罪起来,咱哥仨儿也要挨骂,还不如让他加入,多一个打杂的喽啰。”

“大哥,说的是。”李小狗点点头,手中的短刀别回腰间,接着对方成说道,“小子,你最好乖乖听话,不然…..哼哼…….”

他阴恻恻的笑了笑,咧开大嘴露出发黄的牙齿,眼里闪烁着阴狠的目光。

方成缩了缩脖子,伪装出害怕的样子,嘴里回道:“那个,我不想做强盗,我只是有点饿了,想吃脑花火锅....吸溜.....”

“没问题,小哥,你可以不做强盗,只做强盗喽啰,打家劫舍交给我们,你就做些杂活,轻松轻松的。”

最后一位汉子发话了,他是李中狗,三位兄弟中排行老二,身材也是中等偏瘦,脸颊凹陷,眼窝深陷,乍看就是精于算计之辈,刚才三弟发狠话做恶人,而他就要露出慈善的一面,给个甜枣吃,收服人心最好的法宝莫过于恩威并施。

他继续说道,“你不是饿了吗,跟我们回去,山寨里有一头两条腿大白猪,肉质鲜嫩多汁,比你吃过的所有东西都好吃,保证让你终身难忘。”

果然,这小子一副被诱惑了的样子,双眼冒光地说道:“大白猪,我最爱吃肥猪的白白脑花,真是太棒了,快带我回山寨,快呀,哈哈哈,吸溜,我已经忍不住撬开山寨里所有蠢猪们的脑壳了,哈哈哈。”

“小哥既然喜欢,那就随我们上山吧。”李中狗笑着点点头,然后提醒道,“山寨里只剩下一头白猪,要先由猛虎大王享用,大王他最爱吃脑花,我们要等大王享用完后,才能轮到我们分食。”

李大狗同样拍着方成的肩膀,说道,“脑花你就不用想了,还有那香喷喷的心肝,也是其他大人享用的,到时候我会从白猪的大腿上,割下两片精肉,你串在棍子上烤着吃,就像烤地瓜一样,也是香得很。”

“烤地瓜啊,我最会烤地瓜了,我可是俺们村子出了名的地瓜大王,尤其是那红壤的地瓜,烤出来汁水滋滋往外冒就像煮沸冒泡的猪血汤,是堪比脑花火锅的次等美味。”

方成情不自禁咽了口水,看向眼前三人的目光充满了嗜血的贪婪,但作为一个优秀的猎人,要学会忍耐。

“哈哈哈.....”

李大狗兄弟三人闻言,相视一笑,心道这货还真是傻子,以后就让他干山寨里的杂活,要是不从的话,哼哼,就和大白猪一样,串起来烤了吃。 二十七章 山寨里的不是人 几人也不多说,互相介绍了自己的名字,然后往山顶的寨子走去。

李大狗在前头带路,李中狗和李小狗则一左一右,簇拥着方成,生怕这小子跑掉似得。

山路是一条羊肠小道,虽有石阶可以攀登上去,但是很窄很陡,路边还长满了荆棘藤蔓,崎岖难行,完全不像人走出来的道。

事实也正是如此,它就不是给人走的。

来到半山腰,看到一只黑皮的老狐狸,直着身子,前肢一前一后摆着,像人一样走路,脸皮上还抹了些胭脂,但看起来皱皱巴巴的,像活了大半辈子的老奶奶刚学会化妆。

老狐狸后面还跟着一群小狐狸,同样直着身子,跟着老奶奶邯郸学步,花花绿绿的皮毛,眼睛又大又圆,看起来很可爱,就是前肢僵硬的举着,不知该放到哪里好。

小狐狸们见到有陌生人到来,顿时露出本相,四条腿蹬地,纷纷围拢上去,圆溜溜的眼睛盯着方成,舌头情不自禁地伸出来,口水流了一地,发出“呼哧呼哧”的声音。

老狐狸看了眼方成,阴阴笑了两声,对李大狗兄弟三人说道:

“你们几个倒是能干,又给咱大王寻来了新的吃食。”

李大狗连忙解释,“狐狸大奶奶,这是俺新招的打杂伙计,吃不得,吃不得。”

老狐狸笑道:“也对,这小子瘦得跟猴似的,身上没几两肉,咱大王不爱吃这种。”

老狐狸和李大狗交谈之际,已经有小狐狸爬到了方成的身上,张嘴露出牙要去咬他,方成佯装出害怕的样子,实则暗暗发力,将身上的小狐狸震落在地。

“吱吱吱!”

小狐狸还不会人言,只能痛苦地嚎叫起来,其余小狐狸炸开了锅,想要为同伴报仇,嘴里发出尖锐刺耳的声波,穿透山林,树叶纷飞,惊得山林间的鸟儿四处乱窜。

老狐狸也是脸色发黑,呵斥道:“哪来的不知死活的小子,竟敢打我的崽儿子,哼,看来是我要破开你的肚子,用你的大肠来赔罪。”

李大狗见到后,暗暗叫苦,心道这方成真是傻子,竟敢招惹妖怪大人们。

李小狗则已经双股战栗,站都站不稳了,哆嗦道:“大……大哥,怎么办啊?”

排行老二的李中狗不慌不忙,来到老狐狸面前,说道:“狐狸大奶奶,请息怒,这小子是新来的,不懂规矩,改天我让他去外面的城里,买几盒您最爱的胭脂,向您赔罪。”

老狐狸一听,眉毛舒展开,“哈哈哈,二狗你小子还算上道,那今儿便饶过他,要记得,我喜欢粉色的胭脂。”

“记住了,记住了。”李中狗赔着笑点了点头。

“好,走吧,小崽子们,别误了时辰。”

老狐狸挥手对后面的小狐狸说道,但小狐狸不依不饶,一定要替同伴报仇,老狐狸冷哼一声,对它们说道:

“今日黄大王和青大王要来寨里做客,咱大王吩咐好了,要提前采摘好果子和下酒菜,万不可怠慢。若是耽搁了咱大王的事情,你们几个小崽子被生吞活剥,也是活该。”

“吱吱吱……”

一听到这话,所有小狐狸吓得噤若寒蝉,再也不敢闹腾,随着老狐狸离开。

李中狗见那群狐狸走远后,对方成说道:“方小哥,既然你都看到了,我们也隐瞒你了,寨子里除了我们兄弟三人,剩下的全是妖怪大人们,但你放心,只要听话,就能好好活下去。”

“我一定听话,也多谢二狗大哥的仗义执言,刚才看到狐狸能说话,我真是吓坏了。”方成捂着胸口,脸上都是担惊受怕,内心却早乐开花了。

自从冥司府发出公告,修士们都不敢踏足长生山脉,这里的小妖们得以存活下来,先前赶路的时候,他就碰到过几只精怪,但忙于赶路,没时间辨认这些精怪是好是坏。

现在正好,省去了辨认的时间,众所周知,吃人的妖怪都不是好妖怪,吃掉这些坏妖怪,应该能填饱肚子,但总觉得少点味。

“小子,我是李中狗,不是二狗。”

李中狗脸色有些难看,似乎很不喜欢二狗这个名字,听起来就很蠢,他接着提醒道,“遇到了妖怪,要称其为大人,要恭敬尊重,它们最好这一口,就不会为难你了。”

“我明白,妖怪们都喜欢咱把他当个人看。”方成耸耸肩,他遇过不少的妖怪的,尤其是那些还未化成人形的,天天模仿人的动作,以为自己真是个人了。

李大狗解释道:“我听说这就是大人们的修行路线,先成人,再成仙,我们要是把大人们伺候好了,说不定也能踏上修行之路,不再是凡人。”

李中狗摇摇头,回道:“大哥,我劝你还是放弃那些妄想,修行之路不是那般简单的,咱就做个凡人,跟着妖怪们吃酒喝肉,活得自在,到时候就算冥司府的大修士们杀进寨子里,咱们也可以伪装成无辜的受害者,保下小命,搞得好了,或许还能结交上大修士,混个官职当当,更加自在。”

李大狗满脸的不情愿,“可是二弟,看到猛虎大王能飞天遁地,我心里痒得很,真想学习它的本领啊。”

李小狗见两位哥哥又要吵起来,上前说道:“别说了,赶紧回寨里准备,黄大王和青大王想必快到了,咱们要架起锅,烧好水,备好火锅材料。”

“对呀,对呀,快回去下锅里,我都忍不住要流口水了。”方成同样催促道。

李大狗不再多说,带着三人往山寨赶,一边赶路,一边向方成介绍猛虎大王的来历,希望他能起敬畏之心,别再咋咋呼呼的,惹恼了大王们。

“咱的猛虎大王曾是这山间的一头白额猛虎,一次偶然的机会,得了奇缘,吃了一颗灵果,顿时脱胎换骨,能够腾云驾雾,还能化成百丈巨虎,威风凛凛,无人能敌,它呀,只吃脑子,这样能变得更聪明,早日悟道升仙。”

“黄大王和青大王则是猛虎大王的朋友,其中黄大王是一头花皮豹子,冥司府的通缉单上赫赫有名,它吃人无数,什么年龄段的都尝过,最爱吃小孩的大腿肉,那块肉鲜的很,闻一闻都幸福地发晕,它是近日才躲来早投胎山区的。”

“而青大王是一条青蟒蛇妖,独自修行三百年,整天坐在它的黄峰山上,吸收日月净化,但每年的八月十五,他就会下山,去外面的村子里,寻得一位十八岁的少女,享用她的心肝,啧啧,少女的心肝啊,粉嫩地让人口水流下三千尺。”

李大狗绘声绘色地讲着,方成的眼睛越听越亮,口水直咽,不对,作为心存正义的好人,怎能如此邪恶,他连忙给自己一巴掌,清醒清醒。

李中狗看到方成的奇异行为,脸色露出疑惑,但他也没多想,因为他们四人已经来到了山寨门口,高耸入云的山壁前。

山壁高约百丈,宽有七十余米,由黑色的石料堆砌而成,表面刻着各种符号纹理,散发着幽光,此时已是晚上,山壁上挂着一排排的灯笼火把,火焰跳跃,映照在山崖石壁上,将整座山寨照得犹如白昼。

山壁上有着数百个洞穴,错落有致的分布着,偶尔能看到小妖从洞穴里穿出,又走进另一个洞穴,肩上扛着瓜果蔬菜,看起来忙得很。

最底下的洞穴外面站岗着一队妖兵,他们手持武器,身穿铁甲,神情严肃,宛若雕塑,目视前方。

这时,妖兵头子灰狼见到李大狗,走上前,呵斥道,“你们怎么才回来,那个白猪我让小妖洗干净了,就等你们开膛扩肚。”

说完,他才看到最后面的方成,问道:“从哪抓来的瘦猴,都不够我塞牙缝的。”

李大狗赶忙解释,这不是吃食,是招来的杂活伙计,最擅长烤地瓜,额不,是烤肉。

“烤大肠会吗?”灰狼队长问,他最爱吃大肠,这是犬类妖怪的通性。

“哈哈,当然会了,尤其是装满货物的新鲜大肠,我能给你烤出大自然的芳香。”

灰狼队长满意点点头,“不错不错,快些进去吧,三位大王都在里面等着。” 二十八章 三位大王 方成随着李家兄弟进入石壁的洞穴,一路往里面走,向左向右,顺着藤蔓向上攀爬,最终来到一个巨大的山洞前。

小妖们从里面进进出出,手上托着美酒,野果,看到李家三兄弟后,纷纷呵斥道:

“还不快去煮火锅,大王们都等了好些时辰!”

李大狗点头称是,招呼着身后两兄弟赶紧去干活,然后又对方成警告加威胁,不要乱说话,否则惹恼了诸位大王,就等着被抓起来烤着吃。

方成点点头,跟着走进山洞,看到中央架着一个大铁锅,周围放着几张石桌,上面摆满各种各样的野果。

此刻铁锅内只看到沸水翻腾,咕嘟咕嘟作响,浓烈香气扑鼻而来,方成深吸了口气,只感觉浑身的毛孔仿佛都舒张开来了,整个人都变得神清气爽。

这铁锅想必煮过不少可口的脑花,还没下作料和食材,光闻着铁锅水的味儿,便让人垂涎欲滴。

艰难地将视线从铁锅上转移,看到后方摆着三张石椅子,左边的椅子上坐着一个黄衣汉子,穿着打扮像是大盛朝廷的官吏模样,留着八字胡,眼眶凹陷,颧骨突起,一双鹰目闪烁着慑人精芒,他见到方成望来,咧嘴一笑,舔了舔嘴唇。

李大狗悄悄说,这位就是黄大王,别用眼睛盯着他,否则他会以为你想被吃掉。

右边的椅子上坐着一个青衫男子,皮肤白皙似雪,五官端正俊朗,剑眉微挑,带着一丝邪魅的笑意,未经人事的少女就爱这种俊朗中带着坏坏的男人,讨厌,我的心肝快给你吃掉了。

青衫男子看了眼方成,咳嗽一声,鼻子似乎被什么呛了一下,但看对方是寨子里的人,也没过多询问。

中间剩下的那张椅子则空荡荡的,并无任何人影存在,看来那位猛虎大王还没到场,方成按捺住内心,跟在李大狗身边,默默观察周围。

“青兄,在山里待着是快活,但待久了有些乏味,要不你,还有虎兄,跟我去大盛皇城快活几天如何?”黄衣汉子喝了口酒,忽然提议道。

青衫男子皱眉问道:“那里可是修士群聚之地,长生殿,冥司府,高手众多,我们去了,怕是凶险万分。”

“青兄,你不懂,我和长生殿的那些人熟得很,一起喝酒、吃肉、听曲,什么娱乐都干过。”

黄衣汉子哈哈一笑,“你以为我真是通缉犯啊,哈哈,我可帮做了长生殿不少的事,他们舍不得我死,也只有冥司府那群蠢货当真,可惜,有长生殿的庇护,冥司府永远抓不到我。”

青衫男子摇头道:“还是算了,和修士打交道,心思复杂,我更喜欢十八岁的清纯少女。”

黄衣汉子笑道:“哈哈,青兄说的对,和那些人精打交道,是要费点心。”

方成听着黄大王的谈话,对长生殿的厌恶又多了几分,等解决完魔剑的事情,就去京城伸张正义。

这时,李中狗和李小狗扛着所谓的白猪走过来,方成定睛一看,是个年轻的胖哥,白白净净,圆圆的肥脸,大大的肚子,让他想起了同事朱有常,不过相比于朱有常,这位胖哥更可爱一些。

胖哥浑身剥了个精光,头发以及身上其他的毛发也被刮得干干净净,肚皮上的皮肤通红,像是被刷子搓洗了很多遍,看来这些大王也是讲究人,要吃干净的食物。

李大狗拉过一张长方的石桌,让自家兄弟将食材放到上面,方成也走过去帮忙,他发现胖哥并没有死,似乎是吃了麻药昏睡过去,更令他惊奇的是,胖哥体内有微微的愿力,看来还是位修士。

将胖哥在石桌上摆好,李小狗抽出腰间的短刀,准备动手,李大狗出声阻止道:“别急,猛虎大王还没来,再等等,大王要新鲜的,口感爽脆,尤其是脑花,刚挖出来放在锅里一滚,再浇上热油,啧,那味简直要升仙。”

“大哥说的是。”李小狗收起短刃,拿出刮毛刀,将胖哥身上没刮干净的毛,再刮一遍,尤其是那些硬毛,以免吃的时候扎嘴。

李大狗继续吩咐道:“方成,你去烧火,二弟,你往锅里下调料,记得多放一点,这白猪身上的酸臭味有点大。”

方成点点头,转身去烧火,但注意力一直放在胖哥身上,他需要救下这位胖哥,让其见证他的好人好事,如果可以的话,帮忙多宣传宣传。

李中狗站在锅边,往里面丢调料,边丢边唠叨:“我听说经常吃肉的人,身上的酸臭味更多,这头白猪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出身,和咱村里人不同,整天吃糠咽菜,身上的味轻。”

李小狗这时凑过来,说道:“二哥,听你的意思,咱要去抓些村民,换换口味。”

李中狗抓了把辣椒,放在锅里,摇头道:“抓人是大王的事情,咱呐,没必要去犯险,大王抓回来啥样的,咱就吃啥样的,反正大王只吃脑子,其他的妖怪大人们,吃的是内脏和大肠,剩下的香肉,咱哥几个能吃个爽。”

李小狗说道:“哈哈,二哥说的对,在这山寨里真是快活自在,有酒喝,有肉吃,不用干粗活重活,只需做个菜。”

方成一边听着,一边说道:“那个二哦不,中狗,多放点辣椒,我爱吃辣。”

李中狗有些不满方成的态度,冷哼一声,回道:“看好了咱哥几个的做菜步骤,以后这些杂活都是你来做。”

李小狗哈哈大笑,并拍拍方成的肩膀,说道:“听见了没,以后的活都是你干,要是你敢不从,哼哼,我就把你吃了,我可不怕掉智商,反正我本来就没脑子。”

“话说,吃蠢蛋的脑子,真的会掉智商吗?”方成提出疑问,他感觉自己最近是没以前聪明了,原本以为是受魔剑影响,现在看来,是吃蠢蛋吃多了,以后不能乱吃了。

几人交谈之际,猛虎大王终于到场了。

瞧,他走来了,大踏步地走来,犹如慰问的领导,脸上带着和蔼,举手投足间却充满威严。

四周顿时安静下来,李大狗和李小狗立马停下手中的活计,恭敬地站在旁边迎接,而黄衣汉子和青衫男子也赶紧起身相迎。

方成蹲在锅前,用余光瞄了眼猛虎大王,只见他面容黝黑粗犷,身形魁梧壮硕,肌肉结实,体内蕴含的能量波动非常强劲,比他以前见过的任何精怪和修士都要厉害。

方成心神微微一凛,暗暗警惕,体内的魔剑也蛰伏起来,不知是发现难以力敌,还是怕吓跑了猎物。

猛虎大王走到石桌前,看向胖哥,露出一副贪婪的表情,舔了舔舌头,说道:“我闻到了,他的脑子很香。”

随后转身,瞥了眼方成,笑道:“青兄,黄兄,你们两个来做客,还带了礼品,哈啊哈,这位小修士的脑子更香。”

“什么,他是修士!”

青大王露出惊讶,黄大王眼神闪烁,李大狗和李小狗懵逼挠头,李中狗的脸色难看起来。

“虎兄,他不是我们带来的。”黄大王回道。

青大王则是说:“我看不出他的能量波动。”

看到两位朋友脸色变化莫测,猛虎大王哈哈大笑,目露凶光盯着方成,说道:

“一个二境小修士,竟然也敢上门来送死,既然如此,我就成全了你吧。”

说罢,探出巨爪,朝方成凌空抓去。 二十九章 俺跪下了 “慢!”

突然间,黄大王喊住了猛虎大王,说道:“虎兄,正所谓,远道的朋友都是客,不管怎么说,这位小兄弟是朋友,哪能对朋友动粗呢。”

青大王冷眼旁观,皱起鼻子,悄摸了声说了句,“虽看不出修为,但身上的血腥味浓郁,屠杀过无数生灵才能积累的。”

猛虎大王此时也回过神来,二境修士可不敢踏入长生山脉,眼前这人绝对没那么简单,于是他收手笑道:

“小兄弟,你来长生山脉,想必是为了那.....仙梦洞,我知道在哪里,且待我们吃饱喝足,就带你前去。”

“仙梦洞是什么鬼地方,我只是路过,饿了,想填饱肚子。”

方成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烟尘,刚才猛虎大王伸爪时,刮起一阵风,衣服上有柴火的灰土沾染了。

“吃饭好啊,我这有狸狐獾貉,麋鹿獐狡,鸨鹞羚牛,你想吃什么,就有什么,要是你爱吃人的话.....”

猛虎大王扫了一眼李家三兄弟,又看了看石桌上的胖哥,嘿嘿笑道,“我都可以给你享用,吃过脑花火锅吗,白嫩嫩的脑花配上火辣辣的红油,味道那叫一个棒。”

李大狗和李小狗听后快要哭了,他们只想抓个打杂的,怎么招来了煞星,李中狗微微松了口气,就算方成真的吃,也是吃膀大腰圆的大哥,轮不到他。

“抱歉,我最近有点虚,想吃根虎鞭补一补。”

方成说话的同时,魔剑情不自禁亮了出来,黑色的魔焰从剑锋之上流泻而出。

“嗯?”猛虎大王脸色微变,心中暗骂,“这小子果然是深藏不露,居然是魔修,但我猛虎之神也不是好惹,看本大王把你劈成肉泥。”

猛虎大王双臂肌肉鼓胀,如虬龙般暴涨,身后浮现出身高百丈的凶残猛虎,猛虎睁开眼睛盯着方成,双瞳比巨钟还大两圈,嘴巴一张,发出震天怒吼的音波。

“嗷!”

“砰!砰!砰!砰!”

整个石洞都被震得颤抖起来,石壁碎裂,墙皮掉落,石屑纷飞,仿佛要塌陷一样。

黄大王见后,心中一惊,“没想到虎兄竟突破了观照自在,达成塑我真神,在我等精怪之中,天赋已属顶尖,若是再往前走一步,便可显圣万化,脱离妖身,了不得,了不得啊。”

青大王赞同点点头,说道:“我们妖族的八境真神,堪比修士的九境显圣,再加上虎兄得过仙果洗髓伐毛,肉身强悍非常,恐怕九境巅峰的大修士都难以制衡,只有天上的仙人能与其一战。”

“哈哈,看到了吧,小子,这就是我的实力,识趣的赶紧跪地求饶,或许我会放你一条活路。”

猛虎大王一步跨出,悬浮在半空,地面踩的轰隆直响,他俯视着方成,说话声如同雷鸣。

李家三兄弟早已匍匐在地,嘴里喊着“大王威武”。

猛虎大王的气势很盛,方成却丝毫不惧,反倒觉得越发热血沸腾,体内骨骼噼里啪啦奏起交响乐,血液像是活过来了一样,像毒蛇一样四处乱窜。

“好啊,我就喜欢大的,快快快,再变大,越大越好,让我一次吃个爽。”

方成举起魔剑,开始手舞足蹈,他感觉自己的灵魂穿越到上古时代,看到了老祖宗,那群穿着兽皮的野人在捕捉猎物后,也会围着篝火,跳上一段踢踏舞。

啦啦啦,我们手拉着手,啦啦啦,跳起来,转个圈,再落到地面,微微下蹲,双手放在腰间,指尖向上扬起,围着铁锅,转圈奔跑,脚掌伸开,像草原上的斑马哥,他们的脚掌又厚又大,跑得贼快。

“混账!”

猛虎大王怒了,眼前这小子非但不求饶,还跳起舞来,这是赤裸裸的挑衅!

“既然你找死,就休怪本大王不客气了!”

“吼!”

猛虎大王再次仰头嘶吼,身后百丈巨虎幻象,猛然扑向了方成,一掌劈下,罡气汹涌而出,空气瞬息间爆炸开来。

“剑起!”

方成大笑一声,脚尖一踮,跃到半空,手中的魔剑轻轻挥下。

顿时间,猛虎神像剧烈晃荡起来,随后“咔嚓”、“咔擦”的脆响不断传出,一条条狰狞密集的裂痕布满神像全身,最终猛然崩溃,消散在空气中,而猛虎大王则喷出一口鲜血,狼狈的跌落下来。

他捂着胸口爬起来,眼里带着不可置信,“不可能,怎会这样,你不是魔修,是真正的魔!

我的天,小人真是三生有幸,能见上魔尊大人一面!

大人呐,我最尊贵而又至高无上的魔尊大人,您饶了我吧,小人愿做牛做马侍奉您左右,只求饶命。”

说完,猛虎大王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不住的磕头,将坚硬的地板撞击的粉碎。

李大狗见到眼前此景,懵逼的睁大了眼睛,心中掀起了滔天骇浪,在他们面前如此威猛的大王,此刻竟趴在自己召回的喽啰身前瑟瑟发抖,磕头求饶。

他也要跪了,哦不,他本来就是跪着的,赶紧转个头,朝着方成大人跪拜。

李中狗和李小狗早就将屁股转过去,向方成叩首饶命,其他的一众小妖也是吓尿了,连忙跪伏在地上,不敢抬头。

现场只剩下黄大王和青大王是站着的,方成视线寻来,黄大王噗通一声,直接跪在地上,额头贴在地面上,他又不是人,要何脸面,活着才重要。

“魔尊大人恕罪!”黄大王嘴里求饶。

青大王一句话不说,脸色冷冷地站着,看起来很酷。

方成拿着魔剑,缓缓的踱步走到青大王身旁,问道:“你为什么不跪?”

青大王刚想回话,方成手起剑落,好大颗蛇头滚落在地。

“我不听,我不听,我不要听你解释,哈哈,我只要你死。”

方成举着魔剑,嗜血地大笑起来,笑了好一会,他停下来,看着青大王化形后百米长的蛇身,咽了咽口水。

“那个黄毛豹子,你去把他的蛇胆挖出来。”

黄大王不敢怠慢,连忙答应,用爪子划开蛇腹,掏出一颗婴儿拳头大的绿莹莹圆球,递给方成,“大人请过目,这就是蛇胆,青蛇几百年的精华所在。”

方成接过后,咬了一口,呸呸呸吐出来,骂道:“味道太苦了,不好吃。”

说完,把蛇胆丢到黄大王的酒坛里,再拿起坛子,喝了一大口酒。

“不错,不错,这酒好喝,甜甜的。”

黄大王连忙邀功道:“大人,这是长生殿的专供酒,是由各种灵果酿造而成,普通凡人喝一两,都能飘飘欲仙,对于修炼者来说,这酒更加珍贵,因为具备淬炼肉体的作用。”

“长生殿的东西?”

“对呀,我是长生殿的暗夜长老,大人,暗夜您知道吗,是长生殿的地下组织。”

黄大王说着的同时,从怀里掏出一块红色令牌,正面刻着一个暗字,背面刻着一只张牙舞爪的蝙蝠。

方成接过令牌,端详一阵,没见过,也没听说过,这组织肯定是干些不见的人的勾当。

“长生殿的都该死!”

剑光一闪,好大颗狗头落下地,不对,看着像黄皮子,咦~,真不要脸,还自称是野豹。

方成瞬间没了食欲,一脚将黄大王的头颅踢开,来到猛虎大王的身前。

猛虎大王赶紧说道:“魔尊大人,我和长生殿没有丝毫的关系,那黄皮子我也不熟,是他舔着脸上门的,我作为寨子的主人,不好意思拒绝。”

“我没问你这个。”方成摆摆手,“我想知道,你的真身不会也是骗人的吧,我可不喜欢小花猫。”

“不,大人,我是真正的猛虎,祖上是洪荒猛兽狴犴,我继承了先祖的血脉,才化形为人的,我可以立下重誓,我绝不是什么小猫小狗,否则必遭五雷轰顶而亡。”

“哦,大老虎,真是太棒了,我最爱大老虎。”方成拍拍手,大笑道。

猛虎大王听后,松了口气,但方成接下来的一句话,瞬间让他的心如坠冰窟。

“哈啊哈,可以吃虎鞭啦,吸溜......” 三十章 小狗的辉煌人生 好一个威猛雄壮的猛虎大王!

它现身后的真身犹如一座巍峨耸立的山丘,令人心生敬畏。

其身躯庞大无比,体重至少重达万斤以上,仿佛能够轻易压垮一切。

而最为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它那某个部位,简直让人瞠目结舌。

那两颗巨大的宛如皮球般圆润饱满,体积惊人,仿佛蕴藏着无尽的力量和生命力。

如此壮观的景象,实在是难得一见啊!

方成满脸的欣喜,对李中狗吩咐道:“那个排行老二的狗,把虎鞭和虎蛋给我处理干净了,然后放在锅里煮,炖烂糊了才好吃,记得多放点辣椒。”

李中狗赶紧爬起来,走过去看着死去的猛虎大王,他心惊胆颤,浑身都哆嗦,手里的刀也拿不稳。

方成见状,只好再吩咐李大狗,让他帮着自家二弟处理猛虎大王的尸体。

此时,只剩下李小狗一人趴在地上,大气不敢喘,其余的小妖们在看到猛虎大王死后,早就吓得屁滚尿流,一溜烟的跑出了山洞。

方成放出魔剑,让它自行追杀那些跑掉的小妖,魔剑欢快地飞出洞穴,惨叫声顿时接连响起,不过片刻功夫,山寨里就没了动静。

但魔剑没有返回,方成感知到它飞出山寨外,在整座山里屠戮起来,他今天高兴,懒得管魔剑,转身拿起桌上的酒坛,喝了一大口酒,回头看了眼瑟瑟发抖的李小狗,笑眯眯地说:

“不要害怕,我这人有个爱好,就是喜欢品味罪恶,把你干过的坏事全都讲出来,越多越好,你口述的精神食粮喂饱了我的脑子,我就很开心,不会杀你了。”

李小狗一听,那感情好啊,我做过的坏事可多了,他说道:

“俺去村长家里偷钱,翻出了他的小金库,哈哈,那混蛋整天跟俺装穷,没想到家里藏着五百两银子,这些钱完全能让俺哥仨每个都娶婆娘生孩子,潇洒过完一辈子。”

不知为何,他用“俺”称呼自己,或许是那段曾经的过往带给他太深刻的印象。

他接着说:“俺正高兴着呢,被村长他婆娘看见了,俺慌了,抄起一把菜刀,就砍死了她,那是俺第一次杀人,好怕,赶紧卷了钱,并一把火烧掉了村长家,逃跑到山林里,都没来得及跟俺大哥二哥打招呼。

在山里躲了一阵,俺还是不敢回村,怕县里的官差抓捕,于是去了隔壁县,那个县城比俺们村大多了,也繁华多了,青楼里有好多漂亮姑娘,屁股又大又圆,比这虎蛋还要大。

但是吧,俺觉得,那些女孩漂亮是漂亮,可不适合过日子,要娶那种和俺一样,村里出来的姑娘,心思质朴,踏实肯干。

后来真的遇到了一位这样的姑娘,当时俺手里还有不少银子,和她结婚,结婚这个词俺还是头一次听说,她说时代变了,我们要与时俱进,俺不懂,反正能娶到这样的好婆娘,俺高兴的很,随她怎么说。

娶了婆娘,安定下来,俺开了个猪肉摊,俺婆娘呢,去纺织坊里做工,她的话是在厂里上班,俺还是听不懂,但是没关系,能娶到这样的好婆娘,俺高兴。

某一天,俺婆娘对俺说,三观不合要离婚,俺听不懂这些时髦的词,反正俺高兴,就答应了她,那天晚上俺喝了好多酒,早上醒来.....

家没了。

原来俺婆娘早就跟纺织坊里的一个男工好上了,这时候俺才明白,三观是男工的那玩意,总之,他的活比俺好。

他们把俺赶出门外,要是俺不从,他们就去报官,俺哪敢让他们报官啊,身上还背着命案呢,于是俺夜里悄悄摸回家,把这对狗男女宰了。

和宰猪一样,肉都剁碎了,混在猪肉里,味道还不错,买过的客官也都夸赞俺这批猪肉很棒,但俺并不高兴,因为俺没了婆娘。

猪肉摊子也没心情开下去,整天在青楼里度日,俺觉得这些姑娘不仅漂亮,还温柔,比俺婆娘好太多了,太适合过日子了,俺又高兴起来。

直到俺的银子花完了,那些热情奔放的姑娘们,一看见俺就远远避开,脸色冷得像死人,甚至连正眼看都不看俺。

俺很生气,想把那些臭娘们一个个都捅死,但没钱的俺,连青楼大门都进不去,看门的伙计个个都膀大腰圆,俺也打不过。

俺虽然傻,但也会动脑子,俺想到了下毒,只要在他们喝水的井里加入剧毒蛇药,保证他们一个也活不了,哈哈哈。

俺打算这么做,突然间,兄弟找到了俺,他说,加入插刀教,人人都是兄弟,做新时代的男性,没有婆娘也可以活得潇洒。

这句话说到俺心坎里了,婆娘有何用?只会背地里偷男人,没钱了,就把你踹出门外。

俺跟着兄弟来到教坛,这里有好多兄弟,他们都是被婆娘伤了心,大家同病相怜,从此,俺便是插刀教的一员,为了兄弟,俺愿意两肋插刀。

俺跟兄弟一起喝酒,吃肉,喝醉了就同睡一张大床,第二天醒来,俺的屁股好疼,妈的,俺把你当兄弟,你竟然真的插刀。

俺很生气,兄弟却解释说,这是为了人族的繁衍,俺会生下一个宝宝,你妈的,俺虽然傻,但也知道男人是不能生孩子的。

俺用菜刀插死了兄弟,从他的两根肋骨之间,割成两半,然后像宰猪一样,剁碎了肉,杀了他还不解气,插刀教里其他的兄弟,他们一个都不能活。

俺在教坛正好是做菜的,于是俺在喝的水里,还有饭里都下了毒,奇怪的是,他们什么事都没有。

俺很纳闷,但更加恐怖的事发生了,体内真的有了一个奇怪的东西,它会动,在里面扑腾。

俺吓到了,以为沾染了邪魔,赶忙跑回了村里,找大哥和二哥救命,他们拿着刀,割开了俺的肚皮,从里面拿出那个怪物,哈哈哈,不,我不敢相信,哈哈哈,这不是真的.....”

李小狗低声笑了起来,眼中充满恐惧,仿佛在看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他掀开自己的衣服,肚皮露出来,上面有一条长长的恐怖疤痕,吓人,太吓人了。

可不知为何,双手不自觉放在疤痕上面,轻轻抚摸,不能太用力,要温柔,温柔的像一个母亲。

为什么,为何我要说这些该死的东西,为什么让我记起来!

噗呲!

李小狗掏出腰间短刃,瞬间划开自己的肚子,翻找起来,除了内脏,就是恶心的肠子,没有,哪去了,我的呢,这些都不是,滚开,我只要子,哈哈哈,他疯狂的寻找。

方成听的入了神,没来得及阻止,话说正常人谁会突然好好的,捅自己一刀啊。

“不对!”

他连忙上前,一巴掌拍晕了李小狗,因为他突然想到,对方口中提到的插刀教,很有可能涉及到朱有常的案子,李小狗不能死。

然而,李小狗的内脏器官都被短刃划烂了,肠子也被扯断了,扔的到处都是,根本无法挽救。

方成只好一盆冷水将其泼醒,急忙追问道:“插刀教的教坛在哪?”

李小狗双目睁大,嘴唇微张,脸上带着恳求的表情,喃喃道:“原谅,原谅我吧,原谅我吧...”

说完便断气了,眼睛却一直睁着,死不瞑目。

“原谅个屁!”

方成气得大骂一声,这家伙什么都没说,就挂掉了,刚出来的线索又断掉了。

“你个混蛋还没接受我的正义审判,就自己捅自己,你怎么能自杀呢,我还没想好该怎么杀你!

再说了,反正都是死,你难道不会在自杀前,先通知一声,让我提前捅死你?” 三十一章 没一句实话 李小狗死了,方成只好从他的两位哥哥口中询问。

“他去的是哪个县城?”

李大狗摇摇头,回道:“三弟他什么都不肯说,我们只见他大着肚子回来,甚至都不知道他曾经娶过婆娘。”

“什么都没说?”方成冷哼一声,吓唬道,“我现在心情很不好,你们最好别骗我,否则....”

李大狗和李中狗连忙对天发誓,“真的什么都没说,三弟他人都死了,我们也没必要骗大人您。”

方成看他俩的神色,诚恳中夹杂惶恐,腿也是止不住地打颤,不像是说谎的样子。

“李小狗去的是隔壁县,你们隔壁难道有很多个县?”

李大狗解释道:“谁知道这个隔壁是隔多远,俺们算是响石县的人,周边的县城比较多,其中最近的是东杨城和水梨城,最远的是青木城,要横跨整个长生山脉,才能抵达。”

这就是山区的弊端,望山跑死马,说是隔壁,真要一步步走过去,会耗费大量时间,毕竟凡人不同于修士,无法御空飞行,方成赶了这么多天山路,能够理解。

想了想,他又问道:“插刀教是怎么回事?”

李大狗蒙逼摇摇头,李中狗则是说:“插刀教搞男人的事,我们也是刚才从小狗口中得知,而且这种明显是邪魔教派,隐秘性极强,我和大哥常年待在村里,平时接触的少,不可能清楚。”

听到这话,方成眼中露出一抹失望之色,看来从这两人口中,问不出有用的信息。

“大狗,你继续去煮虎鞭。”

他吩咐道,然后对李中狗说,“老二,轮到你了,我需要更多的罪恶。”

李中狗可不是傻子,他知道自己交代完坏事,绝对难逃一死。

“大人呐,我是干过坏事,但那都是情非得已,您知道吗,当人走投无路的时候,他为了活下去,只能去做伤天害理的勾当。

我最初只想安分守己,可这世道不允许,谁想做强盗啊,打家劫舍也存在着流血和牺牲,会死人的,但我不敢拒绝,否则就会成为猛虎大王的吃食。”

李中狗痛哭流涕,语气充满了悲哀与悔恨,如果可以的话,他想抱着魔尊大人的大腿狠狠地大哭一场。

“所以你走到今天这一步都是被逼的?”方成问。

“那还用说,肯定是被逼的。”李中狗猛地点头,速度比小鸡啄米还快。

方成哦了一声,随口问道:“你们哥仨是村里出来的,那个村子有多大?”

李中狗回道:“俺李家村是个小村子,不足百户人家。”

方成微微一笑,说道:“如果是小村子,那么每家每户必然不会离得太远,因为连山郡的辖区到处都是丘陵和高山,平原不多,到了晚上,山中猛兽出没频繁,所以村民会将房子建在一起,遇到猛兽袭击或者遭遇危险,也有个照应。”

李中狗愣了愣神,回道:“没想到大人您对我们这些乡野村夫的生活居然如此了解,不愧是魔尊大人。”

方成没有理会对方的马屁,继续说道:“李小狗去村长家里,翻箱倒柜,找到银子,杀死村长婆娘,最后还放了把火,这才逃了出去,过程需要大量的时间,你们又是小村子,其他的村民会看不到?没人敢去告诉村长?”

李中狗解释道:“那天正好赶上村民结伴去城里上香祈愿,没办法呀,大人,我们村子小,连土地庙都没有,只好去城里的城隍庙。”

方成笑着点头,“好,我们就当李小狗运气好,碰上个恰当时机,悄无声息地干掉村长婆娘,卷钱跑路。那么接下来,村长肯定要报官,官差来村里查案,发现你们家少个人,你们怎么解释?”

李中狗沉吟起来,方成也没等他回话,接着说道:“官差不需要解释,他们会将李小狗当成罪犯,可老三跑了,抓不到怎么办,很简单,老大和老二出来一个顶罪,这就是大盛朝廷的判案流程,我比你了解。

所以问题又来了,你们两个为何会好好地待在村里?”

李中狗回道:“大人,有没有可能,俺们县里的官差比较通情达理,只会抓捕三弟,不拿兄弟顶罪。”

方成哈哈笑了一声,说道:“我来给你说一种可能,偷钱不是李小狗临时起意,而是你们哥仨密谋已久。

案发那天,你和大狗负责哄骗村长全家人出门,让老三去偷,但出现了意外,村长婆娘回屋了,更意外的是,老三把她砍死了,人还跑没了。

你们哥俩不想被抓,心一狠,把村长全家杀死了,这样就没人去报官,再加上村长一家在村里人缘本就不好,村民也畏惧你们,所以没人敢去报官。”

李中狗听后,脸色变得惨白,身体抖若筛糠,他没想到方成竟如此厉害,将作案流程猜的八九不离十。

“大人,你要我听我解释,那个混账村长真的不是东西,他把我们村民都卖到纺织坊,收黑心钱,他真的该死。”

方成耸耸肩,回道:“我就暂且相信你是为民除害,毕竟一个小村子的村长能有五百两的巨款,非正常渠道得来的可能性极大。

我们来谈谈你当强盗的事情,解释一下,为何会走投无路,跑来长生山脉?”

李中狗松了口气,颤抖说道:“现在村里都没人种地,田里的赋税也是用银子结算,大家都去了城里的纺织坊,俺们哥仨都是糙汉子,做不来女工活啊,钱挣不到,交不上税,只能跑来山里当强盗。”

李中狗解释的不充分,但方成一听,便明白了其中的缘由。

简单来说,村民去纺织坊工作,赚的钱多了,朝廷顺其自然地增加了赋税,当然也有可能是县城私自加的,仅靠种田得来的粮食,交不起这份税钱,必须多干一份生计。

“很好,你们干强盗,杀害村长全家的事情,都有合理的解释,你说你是被迫的,可真的是被迫的吗?”

方成咧开嘴角,俯下身子,额头紧贴李中狗的额头,面对面,眼睛盯着眼睛,靠的很近,说话的口水都能溅到李中狗的脸上。

“老二,你在杀人的时候就没有一点小激动,兴奋,甚至亢奋吗?啊哈哈哈,那种滋味真的好美妙,让你忍不住想要大叫,嘴里说,我真的好喜欢....”

方成一边说着,一边舔了舔舌头。

李中狗浑身一抖,“没、没……有啊。”他结结巴巴的说道。

他心虚了。

方成眼睛眯成一条缝隙,起身,淡淡地笑着说道:“我最讨厌有人骗我,而你骗了我太多次,所以,很不幸,李中狗,本大人判你,下拔舌地狱!”

说完,方成扒开李中狗的嘴巴,伸手进入他的嘴里,将那根舌头扯出来,很长,像蛇一般,缠绕在手腕上。

李中狗捂住嘴巴,但鲜血像喷泉一样,从指尖缝隙喷涌而出,挡都挡不住。

他想要发出痛苦的嚎叫声,可没了舌头,发不出声音,连嘴巴都张不开,他只能双眼瞪得溜圆,表情狰狞而痛苦,喉咙里发出嗬嗬的低咳声。

“二弟!”

李大狗见状,立刻跑过去,抱着李中狗的身子,看着他痛苦呻吟着,却又无能为力,半晌之后,渐渐失去了呼吸。

“没错,我们都该死,呜呜。”

李大狗抱着二弟的尸体,嘴里哭泣起来。

“我早就想到有这么一天了,作为强盗,哪怕是打杂的喽啰,我们的手上都沾染了太多的人命,我自己都数不清把多少无辜之人做成菜,咽进肚子里,我甚至还沉浸其中,可这一切全都是我们的错吗?

我也想去织布,但我真的太笨了,学不会啊,我织出来的布全是坏的,一个月下来,工钱全都扣没了,饭钱还要倒贴,你告诉我,我能怎么办!”

李大狗站起身子,向方成质问,此刻他无所畏惧,因为畏惧的死亡变成了向往。

方成面无表情,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问道:

“是谁提议做强盗?”

“是我,我是他们大哥,一切都由我做主,杀了我吧,来啊。”李大狗朝着方成怒吼,他只求早点解脱。

方成呵呵一笑,回道:“你骗了我,杀你这种说谎的人,我嫌脏了手。”

李大狗惨然一笑,他感觉自己被捉弄了,哈哈哈,他这一生都是任人摆布,我不服,我要做顶天立地的汉子。

他背起二弟和三弟的身体,走出洞穴,找来一个绳子,将两位兄弟的尸体绑在身上,然后抓着石壁的藤蔓,向上攀爬。

不知过了多久,他来到山巅之上,抬头看着月亮,似乎伸伸手,便能摘到,低头向下看去,山间云雾缭绕,深邃悠远。

他仔细检查身上的绳子,确定不会松脱掉落之后,纵身一跃,直接跳了下去,在下落的过程中,耳边风声呼啸,身体越坠越快。

“哈哈哈,老二,老三,你们感受到了吗,腾云驾雾的感觉,真的爽爆了,哈哈哈,让大哥带你们一起升仙!” 三十二章 没心情吃 言不由衷。

方成今晚同样说了很多谎话,这是否符合好人的原则,他不清楚。

来到李大狗跳崖的地方,看了眼头顶的月亮,月光洒下金辉,照在崖底狼藉的土壤上,像是披上了金色的袈裟。

李家三兄弟摔成肉饼了,他们的尸体砸烂了几块巨石,坚硬的脑壳也砸碎了,白色的脑浆流出来,和鲜血混成一团。

方成也是村里出来的,李家三兄弟的遭遇,他感同身受,他们的确做了坏事,也的确该死,但看着他们的尸体,方成并没有感到高兴。

魔剑吃饱了,来到方成的身边,绕了几圈,然后落在他脚边,亲昵的用剑尖蹭着他的腿,像个小孩子吃完甜甜的糖果,心满意足的模样。

“呵。”

方成咧嘴笑了一声,将魔剑收回体内,不知为何,心中的嗜血欲望淡去。

他再次看向山崖底部的尸体,白色的脑浆里冒出两颗大大的眼球,那好像是李小狗的,直勾勾地盯着他,睁得大大的。

害怕。

方成的心中莫名升起一种恐惧。

恶心。

他想要呕吐,非常的想。

他弯下腰,张开嘴,用手抠着嗓子眼,却怎么也吐不出来,无奈之下,直起身子,返回之前的山洞。

铁锅里的虎鞭煮了好些时辰,汤汁已经发黄变稠,方成盛出一碗,端到石桌旁,坐在椅子上,喝着虎鞭汤。

喝了一口,就放下了碗,味道很好喝,但他感觉自己已经饱了,胃里再也塞不下任何的食物。

拿起泡着蛇胆的酒坛子,喝了一小口,微微发苦,看样子蛇胆里的胆汁已经溶解在了酒水中,但这苦味并不难喝。

方成又喝了一小口,很奇怪,他在胆汁中,品味出了一丝丝的甜,很好喝。

“唔!”

石桌上的胖哥醒了,他睁开眼睛,看到洒满鲜血的山洞,看到一具百米长的无头蟒蛇腹部掏了个大洞,看到小山似的猛虎胯下也掏了个大洞,最后才看到两具庞大尸体之间,渺小的方成。

“不要吃我!”

胖哥吓到了,从桌上弹跳而起,躲在洞穴的角落里,惊慌失措地喊道,他以为方成同样是山里的大妖。

“有没有干过坏事?”方成坐在椅子上,隔空问话,声音不大,却能清晰地传进胖哥的耳中。

“坏事?我……我六岁的时候,偷看过村里的俏寡妇洗澡,我不想这么干的,其实我只是好奇,求你饶了我吧。”

胖哥想了半天,战战兢兢地答道,生怕对方以这个理由把他给吃掉。

方成一看胖哥,就是个没脑子的家伙,瞧那怂样,也没胆子干坏事。

“我并没有兴趣吃你,我可是好人,怎么会吃活生生的人呢。”

胖哥半信半疑,依旧躲着不敢出来,他被绑来山寨里好些天,看到大妖小妖们都是吃人的,有的生吞,有的烤熟了吃。

还有个狼队长,一边给他喂饭,一边摸着他的肚子,说道:“来,多吃点,把大肠装得满满的。”

喂完后,狼队长还吩咐手下小妖们,把他的魄门堵起来,妈呀,太吓人了。

方成见胖哥不信,指着庞大的尸体,解释道:“我是来救你的,你瞧,山寨里的猛虎大王都被我杀死,其他的小妖也是一个不剩,全让我宰了。”

胖哥看了眼猛虎尸体,他没见过猛虎大王的真身,但看那庞大的身躯,也信了七八分,随后他又起身,跑到山洞外,看到的全是小妖们的尸体,接着来到山寨外,看到狼队长的大狗头,终于相信了。

他赶紧拔下屁股后面的塞子,找个干净的地方,解决完毕,然后返回到山洞,跪倒在方成面前,就要磕头。

“多谢前辈救命之恩,请受小人一拜。”

“快站起来。”

方成赶紧拉住胖哥,把他扶起来,说道:“我辈修士,行侠仗义,锄强扶弱,本是应当之举,你不必如此。”

胖哥听后,感动地要哭出来,说道:“前辈大仁大义,小人铭记于心,奈何我只是个一境的小修士,而前辈您能斩杀八境大妖,我是想报答,却又无能为力。”

“不,你无需报答。”方成摆摆手,回道,“当下修士界人心浮躁,人人只为修仙,却忘记我们身为修士的初衷是:

斩妖除魔。

胖兄,你一定要引以为戒,并告诉你的亲戚朋友,大爷大妈,反正你认识的所有的人都说一下,我方成不为修仙,只为行侠仗义,替天行道。”

“方成,这名字听着有点耳熟,好像是大盛朝廷通缉的魔....”

“魔什么?”

“没,没事,可能是我记错了。”

胖哥挠挠头,随后说道,“前辈,您说的很对,我辈修士,就是要斩妖除魔,伸张正义,我虽然认识的人不多,但您的伟大事迹我一定会宣扬出去。

尤其是您的火系术法,真是出神入化,小妖们的尸体表面没有留下火焰的痕迹,但体内一点水分都不剩,全都成了干尸,厉害,实在是厉害。”

“额...我的火系术法就没必要宣扬了,这涉及我的修炼体系,要是被那些妖魔知道,专门拿来克制我的术法,就难搞了。”方成尴尬地回道。

“有道理。”胖哥赞同点点头,并满脸的羡慕道,“我如果有前辈这样的实力该多好,行侠仗义,看到妖魔,就一把火烧死。”

方成觉得不能谈论术法的事情,以免自己暴露,于是转移话题,问道:“你是怎么被抓到山里的?”

胖哥叹了口气,开始讲述自己的悲惨经历,他名叫秦浩,原先是某个村的土地公,后来上仙联系不上,算是被抛弃了。

为了生计,他便加入县城的商队做护卫,途径长生山脉,原本是要绕开,但领头的为赶时间,走了条近路,于是很不幸的,他们被猛虎大王逮住了,其他人如今已经被吃掉,他因为是修士,猛虎大王留下来,准备招待朋友。

“前辈,还好你及时出现。”秦浩再次致谢。

“同是天涯沦落人啊。”方成叹了口气,这位胖哥和他一样都是被抛弃的修士,他看向胖哥的眼神中多了些和蔼。

“兄弟,我们年纪相仿,你也不必称呼我前辈,叫我方兄即可。”

“那怎么行呢,前辈,我只是一境小修士。”秦浩拼命摇头。

方成很想说一句,其实我也只有二境,但他知道说出来,对方不信,于是也不再纠结此事。

“你作为修士,为了生计,加入普通人的商队,有那个必要吗?”方成提出疑问。

秦浩解释道:“没办法,我太能吃了,而且贪恋口腹之欲,总想吃点好的,现在连山郡下面的县城,丝绸纺织搞得风生水起,有的是钱,我做商队护卫的工资,换算成劣质仙晶,比我当土地公高多了。”

说话的同时,秦浩闻到了铁锅里的香味,肚子咕噜叫了起来,偷摸看了一眼,里面的肉,瞧着像成年男子的大腿,罪过罪过,吃人是不对的。

方成笑着解释说,是猛虎大王的那玩意,你想吃就吃吧。

秦浩听后,眼睛一亮,心道这可是好东西啊,赶紧拿了副碗筷,跑到铁锅前,捞着吃了起来,边吃边说。

“都煮烂了,哈哈,我就爱吃这样的,咬着不费劲。”

......

“肉还挺多,不愧是猛虎大王,不愧是八境的大妖。”

.......

“前辈,这锅里还有两个大蛋,要不我们分分,一人一个。”

“不用。”

.......

“呼...呼...哈,有点辣,是谁放了这么多辣椒?”

秦浩嘴上说着辣,但筷子依旧没停下,而且还从猛虎的大腿上,割下两大块肉,放到锅里煮,一大坛蛇胆酒,也被他喝了精光。

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吃饱喝足,询问起方成要去哪里。

“去连山郡城,找巡游使大人,裴唐。”

秦浩一听,赶紧说郡城我熟得很,可以带路。

方成也不想在长生山脉丢下胖哥,免得又被其他大妖抓去当吃食,就不能宣传他的好人好事了。

“好,由你带路,时间紧迫,我们这就动身。” 三十三章 金莲山 连山郡的郡城坐落在一处山谷之中,四面群山环绕,南面的城门是唯一出入山谷的通道。

方成终于来到了这座郡城面前,算下时间,从他离开白花城已经过去了十天。

走入郡城之中,街道两旁,商铺林立,耳边尽是商贩们的吆喝声,客人交谈的声音,孩童们的嬉戏声,一切都显得热闹无比。

郡城的中央,一栋高大雄伟的建筑物耸立在那里,高达数丈。

“那里是长生殿在连山郡的分殿。”

秦浩介绍说,他对分殿很熟,以前就是来这里领上仙发放的微薄工资。

“裴唐大人并不住在分殿,而是居住在城北的金莲山上。”

于是,方成跟着秦浩,穿过郡城,一路走到北门。

刚出北城门,便能看到隔着几里路的金莲山,巍峨险峻,从远处看,像一把巨剑插在地面。

快步走到金莲山脚下,仰视那云雾缭绕的山峰,像是远古的洪荒猛兽睁开了眼,苍凉肃杀之气,扑面而来,心悸之意也随之浮现。

秦浩忍不住后退数步,他是第一次来金莲山,如果不是有方成站在身旁,他都要忍不住掉头跑回去,可即使如此,脸色还是变得煞白,额头上布满冷汗,呼吸粗重。

他坐在路边的石头上,一边歇息,一边感叹道:“以前听说,金莲山是紫薇帝君留在凡间的磨剑石,我一直都以为是糊弄人的传说,现在看来,倒也不完全都是胡话。”

方成拍拍秦浩的肩膀,说道:“你待在山脚歇息,我一人上山即可。”

秦浩也知道自己上不去,拱手道:“抱歉了,成。”

这几日的赶路,他和方成交谈甚多,发现对方不喜欢前辈的称呼,随即改口叫哥。

“分殿的修士们都说,半山腰有一座别院,裴唐大人就住在那里。”

方成点点头表示明白,迈步向山上走去。

山路是宽敞平坦的石阶小径,两侧是葱郁青翠的竹林,时不时能听到林中的鸟叫声。

沿着这条山路,没过一会,眼前豁然开朗,只见前方竹木稀少,一条青砖路延伸到了尽头,而在尽头,则是一座雅致的别院。

方成快步走上前,敲了敲门。

吱呀!

房门打开了,开门的是个老头子,脸上带着和蔼的笑容,身上的装扮像是打杂的仆役。

老头看了眼方成,他知道能走到这里的,都不简单,但他看出方成的境界不高,猜测这位小兄弟一定是意志坚定之辈,笑容更加和蔼起来。

“这位小哥,为何事前来?”

“在下方成,是阴官韩秉铉介绍而来。”方成拱了拱手,恭敬回道。

“哦,你就是方成,进来吧,裴唐大人等你好些时日了。”

老头收回目光,侧身让开道路,做了个请的手势,方成应了一声,抬腿走入了别院。

别院的面积很大,院中种植的竹木也很茂盛,绿树成荫,还有各种名花名草,假山流水,清香阵阵扑鼻。

方成跟着老头,穿过庭院,顺着石板路往左转,在走路的过程中,方成得知老头姓唐,是别院的管家。

很快,两人来到一个亭子外。

亭子中摆放了一张圆桌,桌上煮着茶,桌旁一位中年男子坐在那里饮茶。

男子穿着紫黑长袍,双眸深邃,眉宇间隐含锋锐,浑身透露着威严之气。

“大人,方成来了。”管家行礼,然后躬身退了下去。

方成则是站在亭子外,按照正常的礼仪,他觉得自己不能冒然跑进亭子里。

裴唐在亭里,动用神识,将方成仔细观察了一遍,据韩秉铉信中所言,方成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然而他看过去,却没有发现任何异样。

“你就是方成?”裴唐沉吟片刻后,才开口问道,他的嗓音低沉,带着儒雅的感觉。

方成点了点头,并拿出韩秉铉的飞剑,说:“在下正是方成,希望大人能帮我脱离魔剑的困扰。”

裴唐看了眼飞剑,确实是韩秉铉的,于是对方成招了招手,“不用拘谨,进来说话。”

方成依言跨入亭中,又向着裴唐拱了拱手。

“坐,喝茶。”

裴唐拿起火炉上的茶壶,倒了一杯。

方成也不再客气,直接端起茶杯,一饮而尽,茶水入腹,顿觉清凉舒爽,说实话,这几天奔波赶路,喝的都是山里的凉水,远不及热茶喝着舒服。

裴唐看到方成这般喝茶,笑了一声,又将其茶杯倒满,问道:“此茶如何?”

方成回道:“挺好喝的,我不会品茶,但觉得它比鹤怀山白茶强多了,说实话,鹤怀山白茶真不是给人喝的,拿出来就是糊弄咱们修士。”

裴唐哈哈一笑,摇头道:“不管怎么说,鹤怀山是长生帝君升仙之地,在长生殿的长老们心中地位极高,以后遇到了长生殿的长老,可不要说这番话,否则他们会气的胡子都翘起来。”

方成笑着点点头,暗地里骂了句,狗屁的长老。

裴唐看着方成的表情,猜出了他内心的想法,笑了笑,没说什么,而是谈起正事。

“秉铉在信中介绍的很详细,我也调查过你的档案和信息,很有趣,但我更相信秉铉的所见所言,嗯....那柄魔剑可否拿出来,让我检验一番?”

方成点点头,想要招呼魔剑出来,但这家伙丝纹不动,自从在长生山脉吃饱了,它一直懒得出来动弹,方成也得益于此,脑子回归正常,不是整天想着杀杀杀。

“大人,魔剑它最近歇逼了。”

“哦?”裴唐询问为何。

方成便把在长生山脉的事情说了出来,包括斩杀猛虎大王,黄大王,青大王还有一众小妖,拯救胖哥秦浩,他没有提李大狗三兄弟的事。

裴唐听完,皱眉思索了片刻,随后起身,来到方成面前,伸出右手食指,顶在方成的眉心,闭上眼睛,神念缓缓渗入他的脑海。

方成本人并没有什么特殊反应,只感觉眉心麻麻的,好像被虫子蛰了一下。

足足过去半炷香的时候,裴唐才睁开眼睛,眼底闪过一抹疑惑,喃喃道:“怪哉,怪哉。”

方成听得莫名其妙,问道:“大人,您看出了什么?”

裴唐摇摇头,没有回话,而是背着手,在亭子里来回踱步,嘴唇微微蠕动,像是在自语,又像是在与谁对话。

方成静静看着他,摸不着头脑。

许久之后,裴唐停止了脚步,看了眼天色,对方成说道:“你的事,暂且放一放,等会有客人上门,我们先处理客人的事。”

“好。”方成答应一声,随后又问道,“我不用回避吗?”

“不用,你和我一起接待他们。”

裴唐淡淡一笑,接着请方成喝茶。

没过一会,管家带着一位男子走来,看样貌像是五十岁左右,国字脸,浓眉阔眼,有一点点威严气势,但又不多。

裴唐对方成介绍道:“这是我们今天的第一位客人,连山郡的郡守。” 三十四章 各怀心思的客人 郡守名叫李经鸿,方成发现此人也是修士,身上隐约感觉有愿力波动,境界看来不低。

这让他很惊讶,要知道在大盛的修士界,没有人愿意去当朝廷的官,事多麻烦还影响个人的修行。

“裴大人,卑职要见您一面,还真是难啊。”

李经鸿率先开口,他丝毫不见外,说话的同时,走进亭子里,坐下后,拿起茶壶给自己倒了杯茶,抿了口。

裴唐淡淡回道:“前些日子,出了趟远门,今天才回来。”

李经鸿哈哈一笑,知道是在说客套话,据他所知,这位巡游使大人早就回来了

他放下手中的茶杯,看着未做声的方成,问道:“这位小兄弟,看着有些面生,不知怎么称呼?”

方成没有回话,而是看了眼裴唐,不知是否报上真实姓名,毕竟他的名声在大盛朝廷不是太好。

裴唐看懂了他眼神中的含义,对着李经鸿介绍道:“方成,一位朋友的侄儿,朋友嘱托我,替他照顾一段时日,指点修行上的疑惑。”

李经鸿闻言,目光闪烁起来,同时也感觉名字有些熟悉,但他没多想,拍着方成的肩膀,夸赞道:

“方小兄弟,境界虽不高,但根基扎实,假以时日,必定会有大成就,比起我家里那个不成器的臭小子,可强太多了。”

“不敢当,不敢当,郡守大人谬赞了。”方成拱拱手,谦虚地说道。

李经鸿哈哈一笑,随即转头看向裴唐,说道:“裴大人,我听说你最近在调查一件案子?”

裴唐眉毛微微抬起,回道:“查案是冥司府的事情,我身为巡游使,职责是管理辖区的城隍爷。

李郡守,你要明白,无论是长生殿的修士,还是凡间朝廷的官员,插手其他部门的差事,是违反律令的。”

李经鸿摆了摆手,轻松笑道:“裴大人,瞧您这话说的,好像是我要插手冥司府的案子,这要传出去,误会就大了,其实我只是随口一问,表达表达关心,毕竟我也是修士。”

裴唐看了眼李经鸿,提醒道:“不该问的,就不要问,要记住,你只是连山郡的郡守。”

“巡游使大人,教训的是。”李经鸿拱了拱手,脸上的笑容依旧。

裴唐拿起茶壶,在方成的杯里添了点茶水,又将李经鸿的茶杯倒满,问道:“李郡守,还有别的事吗?”

“当然有啊,卑职今日前来,可是有要紧事相商,这关乎整个连山郡的黎民百姓。”李经鸿收敛起笑容,认真说道。

裴唐眉头微皱,看着他道:“何事?”

李经鸿咳嗽了两句,严肃地说道:“我希望大人取消每日祈愿的规定,改为每个月两次,让百姓们月初和月末去庙里祈愿即可。”

裴唐听后,眉头皱得更紧了,他没有明确拒绝或者同意,而是说道:“我需要合理的解释。”

李经鸿回道:“大人,我们都是修士,也都知道凡间的接引殿和上界失去了联系,这导致我们无法获得上界反哺下来的仙晶。

但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更为严重的后果,那些原本是土地公的修士,一下子变得无依无靠。

因为他们不算在长生殿的编制里,和上界小仙失联后,他们都以为被抛弃了,不再管理自己的土地庙,有的甚至自暴自弃,把庙宇砸了。

而我们的百姓,没地方去祈愿,只好大费周折,跑去县城的城隍祠,每天一来一回,耗费了大量的时间。

裴大人,咱们的百姓可太忙了啊,他们要在田里劳作,还要去纺织厂里做工,你再让他们跑大老远去上香祈愿,经不起这般折腾啊。”

裴唐沉默片刻,回道:“我听说,连山郡的丝绸纺织,最近搞得挺好。”

李经鸿点点头,“还行,主要是朝廷那边出了大力,提供了新的纺织机,并改进了纺织技术,再加上咱连山郡山区多,本来就不适合种田,搞桑蚕纺织挺好,百姓们的收人也提高了,有足够的钱去买粮,有不少家庭餐餐都能吃到肉。”

裴唐听后,脸色露出一些和缓,“强制性的祈愿,我从来都不提倡,百姓们要是心诚,在家里上香和去庙里,没什么区别。”

“这么说,大人您是同意了?”李经鸿有些惊讶,他没想到裴唐会答应的这么痛快。

裴唐点点头,说道:“就按你的意思去做,长生殿那边我会飞剑传书,把原因解释清楚,他们……也不会拒绝我。”

“裴大人,卑职在此,替连山郡所有的百姓感谢您的体谅和大度。”李经鸿站起身,朝裴唐拱手。

裴唐摆了摆手,说道:“还是之前那句话,做好分内的事情,现在是非常时期,我们一定不能出岔子,免得天下大乱。”

“裴大人放心,有我李经鸿在,连山郡就不会出现问题,像隔壁西江郡有个名叫方成的魔修,嗯,方成?”

李经鸿转头看向那位正襟危坐,一言不发的小兄弟,眼里闪过一丝狐疑之色。

裴唐咳嗽一声,说道:“你误会了,不是同一人。”

李经鸿哈哈一笑,回道:“那当然,这位方小兄弟体内愿力精纯,并无丝毫魔性,怎可能是魔修。”

“是呀是呀,我可是正义修士,最爱行侠仗义。”方成补充道。

李经鸿听后,笑得更畅快了,“方小兄说话真是风趣,奈何我政务繁忙,等以后有时间,我请方小兄喝酒,咱们再慢慢聊。”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方成拱手说道。

李经鸿也不多说,朝裴唐拱了拱手,告退离开。

连山郡郡守走后,裴唐让管家换了一壶新茶,然后对方成问道:“第一位客人见完了,他的话也听完了,有何感想?”

方成的感想很多,尤其是对连山郡的纺织丝绸,他这一路走来,发现并没有李经鸿说的那样美好,比如李大狗三兄弟的遭遇,就是纺织兴起带来的弊端,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赋税加重。

这是大盛朝廷的问题,裴唐刚才多次提过,要做好分内的事,他作为修士,提一嘴的话,感觉是越俎代庖,有可能降低他在裴唐心中的印象分,现在他有求于裴唐,这样做.....

不行,心中有怨气,不吐出来的话,憋得慌。

“嗯.....”

方成沉吟片刻,决定换个角度,委婉地表达这个问题。

“因地制宜,发展纺织丝绸,是非常不错的。

但单一的产业结构抗风险能力极差,如果遭到布匹价格大跌,或是市场饱和,百姓的收入就会随之剧减。

要是再碰上旱年,粮食价格飙升,百姓买不起粮食,就会饿肚子,也没有心情上香祈愿,不符合咱们修士所说的可持续发展。

所以产业要多元化,既要纺织,又要种地,或者搞点果树之类的产业,饿肚子的时候,至少有东西吃。

另外,还要因人制宜,毕竟每个人的体质不同,也都有各自擅长的地方,杀猪汉子你让他去绣花,这不扯淡吗?

所以,我们要鼓励百姓找到自己适合的工作,如果可以的话,给与适当的补贴,减少试错成本。”

裴唐听后,脸上惊讶频频,回想韩秉铉信中所言,这方成果然与众不同,但他并没有听到自己想听的。

“方成,你是秉铉介绍而来,我就不把你当外人,不说那些官话和场面话。

凡人有凡人的苦恼,我们作为修士,要管,要照顾好他们,这是应该的,但在此之前,我们更要解决的是,修士内部的问题。

现在,回归正题,你觉得李经鸿,有没有异常的地方?”

方成想都没想,第一时间就回道:“他能成为郡守就很异常。”

裴唐笑了一声,提醒道:“你注意他的姓氏。”

方成耸耸肩,回道:“李姓在大盛是第一大姓,国内有超过一半人口姓李,这很正常。”

裴唐摇摇头,淡淡说道:“李经鸿的李是长生殿首席的李,他和那位是同一宗族。

‘长生不成仙,天机化经书’。

李经鸿是经字辈,他来这里当郡守,是因为那位不放心我来这里做巡游使。”

方成提出疑问,“不放心的话,直接撤你的职啊,干嘛找人监视,多此一举?”

裴唐笑着回道:“长生殿可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

“好吧,我明白了,又是派系之间的勾心斗角。”

方成耸耸肩,不想谈论这个话题,而是继续谈起李经鸿。

“如果李经鸿来连山郡的职责,是监视你,那么异常的地方就更多了。

首先,他为何要做出一副为民请愿的样子,这跟他有啥关系?

其次,他说自己政务繁忙,忙啥呢?整天派人去下面收税?

他都跟首席是同族了,也不差那点银子吧。”

裴唐点点头,刚想说出自己的看法,这时,管家带来了今天的第二位客人。

方成定睛看去,是个四十岁左右的汉子,满脸胡须,身材魁梧高壮,双眼炯炯有神,他站在亭子外,并没有进入凉亭,而是抱拳朗声说道:“巡游使大人,属下有要事相商。”

裴唐没有回话,而是对方成介绍道:“胡桐,连山郡下面东杨城的城隍祠,不过,现在要加上水梨城和响石城,是三座城池的城隍爷,以前见过吗?”

方成摇摇头,回道:“从未见过。”

裴唐微微点头,对亭外的胡桐说道:“进来。”

胡桐抬腿踏步,跨入凉亭,朝着裴唐躬身行礼,语气坚定地说道:“启禀大人,属下今日来访,是希望在青木城里建一座城隍祠。”

裴唐冷哼一声,回道:“青木城连同底下的村子,人口加起来不足十万,不符合建祠庙标准。”

胡桐解释道:“大人,您有所不知,青木城的土地公都跑没了,百姓祈愿要去隔壁的响石城。

两个城池分别在长生山脉的南北两边,百姓们每次赶路,都会绕过长生山脉,而山脉里面的猛兽总会跑出来,袭击路过的百姓,造成的死伤严重。

我还听说,长生山脉的一些小妖,也趁这个天下大乱的时机,抓了好多百姓回去当吃食,所以属下想在青木城建一座城隍祠,派几个修士过去,既可以方便百姓祈愿,又能起到庇护的作用。”

裴唐提醒道:“胡桐,说话注意点,现在还没有天下大乱,长生山脉精怪作乱的事情,也自会有人处理。

建城隍祠的事就不用想了,你私自在响石城和水梨城建立城隍祠,我还没有治你的罪。”

胡桐赶忙回道:“大人,这您可冤枉了属下,响石城和水梨城是皇城那边长生殿允许的。”

裴唐质问道:“你有什么权力越过我,私自联系长生殿?”

胡桐解释道:“大人,当时刚好赶上仙界出问题,您去了皇城,不在连山郡的分殿,我也寻思着您没空处理这些小事,便自作主张.....”

“好一个自作主张!”裴唐打断胡桐的话,喝道,“胡桐你违反律令,擅自动用权限,我现在就可以撤去你城隍的职位!

但看你在东杨城,兢兢业业十几年的份儿上,我不做追究,回去把另外两个城池的城隍祠撤了吧,以后老老实实待在东杨城。”

胡桐大急道:“别呀,大人,咱连山郡的土地公都跑路了,百姓们需要城隍祠来祈愿,我也是为了百姓着想。”

裴唐说道:“我和李经鸿谈妥了,百姓只需月初和月末去祈愿,响石城和水梨城的百姓,去你东杨城的城隍祠,就当出趟远门,一个月只有两次,不会影响劳作。

至于青木城,他们可以去南边的白花城,离得近,又不用经过长生山脉。”

胡桐一听是白花城,眼睛一亮,说道:“我听说,白花城那边出了邪魔,新去的城隍爷死翘翘了,城隍祠关着门,青木城的百姓恐怕会白跑一趟。”

裴唐笑了一声,回道:“白花城会有更新的城隍上任,你就不用操心了。”

“大人,白花城才几万的人口,邪魔作乱后,人口更是不过万,那里都能有城隍祠,我们水梨城,响石城和青木城,哪个都比它强,怎就不能建城隍祠呢?”

胡桐还在据理力争,他可不想让自己建好的城隍祠,白白浪费。

裴唐冷哼道:“你对白花城很了解,但你有更多不了解的地方,白花城以前叫白花郡,曾是大盛仅次于皇城的第二大城,它现在也是归皇城和长生殿直管,和别的城池都不同,城隍祠存在的意义,也不仅仅是祈愿。”

“可是大人....”

胡桐还待再说什么,却被裴唐摆手止住,他说道:“就按我说的办,十天之后,我会去检查,你若还是不改,城隍爷就不必当了。”

说罢,裴唐一掌挥出,胡桐只感觉自己浑身轻飘飘,转眼间,便来到山脚下,他脸色煞白地看向山上,然后快速消失在原地。

方成见到这一幕,暗暗咋舌,心道八境界大妖都没此等实力,裴唐恐怕是九境的显圣。

裴唐此时也在观察方成的表情,其实在胡桐到来后,他就一直观察两人的表情变化。

“看样子,你们两个确实不认识。”裴唐喝了口茶水,缓缓说道。

方成听后挠了挠头,“大人,您这是什么意思?”他感觉其中有什么误会。

裴唐看了方成一眼,回道:“一个月前,朱有常去过东杨城的城隍祠,之后,他便成为白花城的城隍,再之后,你杀死了朱有常。” 三十五章 请神入道场 方成明白了,原来裴唐怀疑他和胡桐勾结在一起,来杀死朱有常灭口。

“我和朱有常完全是私人恩怨,哦不,我是在惩奸除恶,他残害了无数的生灵,作为一个好人,杀他是应该的,你要相信我,好人是不会骗人的,我怎么可能和胡桐有所勾结?”

方成焦急得很,他不允许任何人污蔑自己,体内魔剑感受到他的心态变化,动弹起来,发出阵阵嗡鸣声,似乎随时都可以破鞘而出。

裴唐惊疑一声,他先前在方成体内探查过魔剑,并无异常的地方,但现在他清晰感知到魔剑的强烈波动,其中蕴含的能量巨大,并且魔气凌然。

“不简单。”

裴唐暗暗摇头。

无论是魔剑,还是这位压制住魔剑的方成,两者都不简单,尤其是后者,有时候自欺欺人,真的很难。

“我相信你,秉铉和我多次通过书信,讲了很多关于你的事,他此时就在你出身的西江郡,也调查了一些你的传闻,其中大部分是虚假的。

人云亦云,百姓们总会夸张地描述,自己没有见过的事情。

但现在是非常时期,我们要用非常手段,并且要尽自己所能,把分内和分外的事情都要做好,避免天下大乱。

所以为了以防万一,我还是用了这两个人来试探你,最后证明是我多虑了,抱歉。”

听他这么说,方成心情舒缓许多,其实裴唐怀疑也是有道理的,谁叫他脑子抽了,一剑捅死了关键人物朱有常。

“裴大人,你在介绍胡桐管理的城池时,我就对他产生怀疑,那些城池都是靠近长生山脉的,而且我有一件事情还没向你提及。”

很快,他将李小狗的事情说了出来,重点强调了,插刀教搞男人生孩子,也提及了朱有常藏在地窖的聚灵阵。

“果然。”

裴唐微微点头,和他猜的不错,胡桐有问题,他先前和胡桐说的那番话,一方面是在稳住胡桐,另一方面,是想在胡桐撤建城隍祠的时候,找出他作案的证据。

“方成,你的发现很关键,插刀教的事情我这就派人去查。”

裴唐立即写了几封书信,飞剑传书发出去,让人在胡桐负责的城池搜寻插刀教的痕迹。

做完这些之后,裴唐叹了口气,对方成继续说道:“朱有常的案子并不是普通的贿赂案,背后涉及很深的利益纠葛,更头疼的是魔化聚灵阵的图纸流传出去,如果被魔修或者精怪获得,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我虽不是冥司府的阴官,但也不能袖手旁观。”

方成点点头,提议道:“大人,你都说了是非常时期,我们就没必要通过证据来抓人,看谁有嫌疑,直接吊起来,揍得他哭爹喊娘,严刑逼问不是更好?”

裴唐解释道:“没那么简单,凡是查出的嫌犯,无一例外,全被暗中灭口了,我和秉铉猜测,长生殿和冥司府里都有内鬼,所以胡桐不能动,要放长线钓出背后的主谋。”

“都被灭口了?主谋有点嚣张啊。”方成的正义之心顿时熊熊燃烧起来,魔剑也随之蠢蠢欲动。

会是谁呢?

已经迫不及待要吃掉你了呢。

“大人,你说有没有可能,长生殿首席就是背后主谋?”

方成提出自己的猜想,说实话,自从在白花城听完张瑞林的惨痛人生,他对长生殿那几个高层都没好印象。

裴唐有些沉默,他最不希望的就是这种情况发生,这意味着长生殿有超过半数的人参与其中。

“那位是主谋的可能性不大,李经鸿今天带来的诉求,应该就是他的意思,他希望稳住基本盘,保证大盛人口不减少,魔化聚灵阵在短时间内,能获得仙晶,但方式过于残暴,长久下去会造成生灵涂炭,妖魔横行,对他来说,有弊无益。”

“说的也对。”方成点点头,“无论是长生殿的高层,还是大盛皇室,他们躺着都能挣钱,肯定希望民间稳定,而不是叛乱四起。”

“好了,不聊案子,我们接着谈魔剑的事情。”

裴唐终止了话题,刚才的一番交流,他对方成的表现很满意,大盛需要更多像方成这样的修士,而不是只为修仙的魔怔人。

“方成,我可以帮你暂时压制住魔剑,但你需要答应我两件事。”

“什么事,大人请说!”方成毫不犹豫。

“第一,去白花城任职城隍爷。”裴唐认真地看着他。

“啊?我?”方成愣住了,他以为裴唐要给他发放艰巨的任务,可没想到竟然升职了。

裴唐见他没回话,以为是不愿意,解释道:“白花城遭遇邪魔袭击后,损失惨重,我这边要查案,抽不出人手来,而且是你拯救了白花城,在百姓心中有极高的威望,由你去担任城隍,再合适不过。

我知道白花城地处偏远,条件艰苦,但你也不用担心,等我查清楚这次的案子后,便把你替换回来,至于薪俸,我也会按照最高的规格发放,如何?”

方成连忙推辞道:“不用,正常的待遇就行,其实我觉得白花城挺好,城里的百姓也很和善,比我之前呆的地方好太多了,不过你之前说,白花城归长生殿直管,他们能让我去上任吗?”

“他们,呵呵。”裴唐笑了一声,“我让你去,你自然能够去,别人拦不住,再说了,那个地方在某些长老眼里,是发配的蛮荒之地,他们也不会派人去。”

“对哦,白花城那地方,有头有脸的修士都看不上。”方成赞同点点头,接着问,“第二件事是什么?”

裴唐微微一笑,没有立即回答,说道:“跟我来。”

说完,他迈开脚步往前走去,方成紧随其后,一路走到别院,朝着金莲山的山顶走去。

金莲山的峰顶,有一座石碑竖在那儿,足有三丈多高,通体漆黑,散发着冰冷肃杀之气。

裴唐和方成来到石碑的面前,看到上面刻着奇怪的符号,像蝌蚪又像文字,看上去神秘莫测,充斥着玄奥气息。

“这是上古文字。”裴唐解释道。

“镇魂石。”

方成脑海里莫名冒出这三个字,仿佛曾经在哪里,见过这些古朴沧桑的文字。

“没错,这正是镇魂石。”

裴唐点头确认,他没想到方成还认识上古文字,看向方成的眼神更加欣赏。

“此石是紫薇帝君在得道升仙后,特意将它留在这里,以镇压万邪,防止天外大魔入侵,可惜,随着岁月的流逝,这块镇魂石越来越破旧腐朽,力量逐渐消耗殆尽,如今只剩下微弱的一丝丝帝君之力......”

裴唐伸出双掌,按在石碑上。

刹那间,一圈金色的光晕从他体内浮现,沿着双臂,蔓延到镇魂石的表面,逐渐覆盖整块石碑。

轰隆!

巨大的法相浮现在空中,高达数百丈,遮住了整片天空。

法相是位英俊男子,他身穿九龙袍,头戴平天冠,手持一柄闪烁星光的利剑,脚踩金色祥云,周围萦绕着雷电、飓风和烈火,浩瀚、磅礴、伟岸、霸烈的威势弥漫开来,笼罩整个天地。

他看来了,盯着方成,俯视着众生,双眼深邃明亮,能洞察世间万物,引领日月星辰的变迁,宇宙乾坤的轮转往复。

方成只感觉自己渺小如蝼蚁,整个人被压得喘不过气来,浑身骨骼都要崩裂一般,灵魂也受到了冲击,脑袋传来剧烈的疼痛感。

体内的魔剑更是不敢吱声,似乎被这股恐怖的威压吓坏了,蜷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

“方成,告诉我,他是谁!”

裴唐低吼道,他的额头渗出汗水,双臂颤抖得厉害,可以看出为了维持庞大的法相,消耗非常巨大。

方成嘴唇蠕动,吐出含糊不清的音节:“他是....他是....”

“快回答我!”

方成的耳畔响起裴唐的怒吼,仿佛一记惊雷劈醒了他。

他猛然抬起头,目光灼热,死死盯着裴唐身后的法相,从喉咙里喊出:

“中天北极紫微太皇大帝!”

“很好,现在我问你,愿拜在紫微帝君的门下?”裴唐朗声宣问。

“愿....意.....”

方成来不及多想,下意识地说了出来。

说完后,他才有些懵逼,卧槽,我竟然要跟着紫微帝君混了,这是什么鬼?

紫薇帝君可是仙界最能打的存在,一拳就能将长生老儿抡到沟里去!

此刻,他也得知,裴唐竟然在紫微帝君的门下,也怪不得长生殿首席要派人看着他。

这是在大盛王朝啊,长生老儿的地盘突然冒出紫微帝君的人来,肯定要严密监控,防患于未然。

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裴唐控制着巨大法相,缓缓收敛光华,慢慢化作一道流光,钻进了方成的眉心当中。

嗡!

更加强烈的刺痛涌遍全身,方成的眉毛瞬间拧成一团,身体摇晃了两下,差点摔倒。

“闭眼,打坐!”

耳旁忽然响起裴唐的提醒声。

方成赶紧闭上眼睛,静静打坐,裴唐此时也用手指顶方成的在眉心上,源源不断地将愿力灌输过来,帮助方成稳固神魂,并动用神念在方成的脑海里回荡道:

“一境为开窍,人体内都有一座天然的洞天福地,开门便能迎来天地之愿力。

二境为炼体,愿力入体,炼血肉筋骨,洗五脏六腑,伐百脉千穴,将洞天福地打扫个干净。

三境为熔炉,使身体与洞天福地彻底融合,形成独属于自己的‘道场’,以道场孕养愿力,同时又用愿力熔炼道场。”

方成听着裴唐的讲述,默默感应,这些话他都在修仙手册上见过,然而在裴唐的神念刺激下,他有了一丝新的体会。

“你先前是二境,但在长生山脉,体内的魔剑吸食了众多精怪,反哺于你许多血肉能量,那些血肉精华之力,不仅夯实了炼体境,并助你突破到三境熔炉。”

“哦,是吗,我自己都不知道,原来我已经是三境修士了,而且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从一境突破到二境的。”方成下意识吐槽道。

“闭嘴,稳住心神!”

裴唐呵斥一声,继续说道:“很多修士的下三境都差别不大,因为他们都是用愿力堆出来的,而你不同,你的根基扎实得难以置信,或许得益于魔剑反哺的力量,亦或是你天纵奇才。

总之,道场已经有了,我现在可以一鼓作气,助你达到四境,请神!”

说完,裴唐运转神念,找到之前钻入方成体内的法相,同时引导着法相来到道场之中,嘴里急急如律令:

“中天北极紫微太皇大帝在上,弟子裴唐恳请您,降临于方成的道场,化作神像,庇佑他成就无上功德。”

话音刚落,裴唐背后的浮现出紫薇帝君的塑像,他睁开了眼睛,这眼眸幽黑如墨。

同时,方成体内道场的门外,紫薇帝君的小人,凝聚而出。

他同样睁开了双眼,和裴唐背后的帝君塑像,隔空对视,目光交汇处隐隐迸射出一缕缕光辉。

最后,紫微帝君的塑像收回目光,微微点了下头。

紫薇帝君的小人也收回视线,抬腿迈步,走进方成的道场。

“成功了!”

裴唐松了口气,他已经感受到,紫薇帝君的塑像和方成缔结联系,这说明远在仙界的紫微大帝认可了方成。

他收回神念,放在方成眉心的手指轻轻移开,身后的法相也顿时消散,请神过程完美结束。

此时,方成应该睁开双眼,享受四境修士的喜悦,然而奇怪的是,他还在冥思状态,不知怎的,感觉有一种莫名的东西在召唤着他。

嗡!

嗡!

嗡!

顿时间,方成的身体散发出耀眼的金光,他体内的道场,也突然变成一片浩瀚无垠的虚空。

在这片虚空中,悬浮着七个闪着金光的莲花座台,每一朵莲花座台之中,都有一尊巨大无比的雕像,他们盘膝而坐,身披战甲,头戴盔缨,只是看不清模样。

“这.....”

裴唐张了张嘴,他虽然看不到方成体内的景象,但看到方成的周围升腾起云雾缭绕,雷电、飓风,烈火、狂潮、日月相碰,火星撞地球,奥特曼打小怪兽,葫芦娃硬刚蒸饭机器人.......

各种各样的天地异象,纷至沓来,充满了整片虚空。

“你竟然是传道者!” 三十六章 给你定个小目标 “传道者是什么?”方成睁开眼睛,问道。

裴唐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道:“你体内的道场发生了何等变化?”

方成讲出自己的道场变化成虚空,还出现七座金莲,上面有七个看不清的巨大雕像。

“果然是传道者。”

裴唐大笑一声,神色略显激动。

“雕像是帝君座下的七大星君,他们又称七元斗煞神将,每一个雕像都是一种传承,帝君一定是看出凡间劫难将起,将七种传承降落在凡间,助我们度过难关。”

“紫微帝君的传承?”方成挠挠头,问道,“是类似于,张瑞林的绿荧虫吗?”

“不,他只是传道弟子。”裴唐摇头解释,“张瑞林是徒,他的传承只能自己用,让给别人,他便没有了。

而你不同,你被紫薇帝君赋予了师的权力,可以使用七大星君的传承,并将其传授给其他的修士。”

“卧槽,听起来好吊的样子。”方成满脸的惊讶,“我竟然能代紫微大帝收徒,难道我真的是天赋异禀!

不对啊,老子修行十几年,也才是个二境弱鸡修士,同龄的韩秉铉已是六境大修士,我这么垃圾的天赋怎就突然成了天选之子?”

裴唐想了想,解释道:“凡间劫难将起,紫薇帝君需要正义修士,斩妖除魔,护卫苍生,而你身怀正气,最爱行侠仗义、锄强扶弱,你是最合适的人选,所以紫薇帝君便将七大星君的传承赐予你。”

”不会吧,看我身怀正气?”方成有些好笑,他只是想骗骗魔剑而已,没想到竟骗来了紫微大帝的传承,感觉有点扯淡。

他思索片刻,猜测是仙界出了状况,紫微大帝没时间亲自掌管,搞了个阵法自动识别和发放传承,结果被他给骗到了。

一想到这,方成嘴角微微咧开。

有了大帝传承,我还怕个毛的魔剑?

如果我连魔剑都不怕了,干嘛还要行侠仗义?

这个逻辑很合理。

啊哈哈哈哈,终于可以带脑子的去为所欲为了,怎么办,好紧张,好兴奋.....

好人?

老子做个屁的好人,以后看谁不爽,一剑攮死!

“小明,我刚才在道儿上好好走着,二胖他跑过来,甩了我一嘴巴子,你要帮我报仇,干死他!”

“二胖从小就喝羊奶,长得人高马大,咱俩一块上,都干不过他。”

“那怎么办,我就这样白挨揍了?不行啊,我咽不下这口气,小明,咱俩可是一起烤过地瓜的兄弟,具有深厚的战斗友谊,你一定要帮我。”

“让我想想,嗯...有了,二胖家的羊生了一头羊羔子,他每天放学后,都要牵着大羊去山上吃草,那羊羔子肯定也跟着,到时候你去引开二胖,我把小羊羔偷走,二胖他爹要是知道羊羔子丢了,一定揍得二胖哭爹喊娘。”

“哈哈,小明还是你聪明,那偷来的羊羔子怎么处理?”

“简单,就像烤地瓜一样,扒了皮,烤着吃,最后再把毛皮和骨头往土里一埋,嘿嘿,神不知鬼不觉。”

“小明,烤小羊好吃吗?”

“那还用问?美味极了,吸溜.....”

吸溜......

啊哈哈哈......

这世间任何的生灵,在刚诞生的那段时间,都是那般的可爱,嫩嫩的,软软的,萌萌的,好让人喜欢呢,轻轻地咬上一口,哈哈哈,香甜多汁啊,怎么办,我已经爱上了这种感觉,我好幸福……

“方成,心神守一,不要胡思乱想!”

裴唐的神念在脑海中炸响,方成猛然惊醒,血红的眸子中布满血丝,浑身散发着凶厉的杀气与戾气,但他的意识已经清醒,心里默念起来:

“我是个好人,吃人是不可能吃人的,更不可能做坏事,绝不会伤害任何无辜之人,做好人很难,但我偏要迎难而上,你说是吧,魔剑,如果你连好人都不敢做,又谈何嗜血成魔,你个辣鸡,有种跟我一起做好人......”

很快,随着他的自言自语,体内的魔性被压制住,一切恢复平静。

他看向裴唐,沉默半晌,说了句:“咱这大帝传承好像没啥用。”

裴唐叹了口气,说道:“你现在境界太低,根本无法使用传承之力,等你到达上三境,传承才会展现真正的威力。”

说完,他顿了顿,脸色严肃起来,嘴里又补充道:“方成,魔剑对你的影响,比我想象中还要严重。”

裴唐原本的想法,是帮助方成突破四境,请紫薇帝君入住道场,压制住魔剑,但现在看来,还是不够,难道真的要彻底毁灭魔剑?

根据秉铉的信上所言,魔剑能斩杀天外大魔,要毁灭它恐怕很难,而且,方成如今是传道者,不能出现剑毁人亡的意外。

裴唐皱起眉头,背着双手,原地开始来回踱步,脑海中不断思索着解决办法。

其实方法有很多,比如去长生殿或者大正的紫微殿,让十境飞升的大能修士联合出手,封印魔剑,但裴唐现在不信任何人,方成是传道者的身份,也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以免出现像张瑞林那样的情况。

“唉。”

裴唐停住脚步,叹了口气,对方成说道:“解决魔剑,只能靠你自己。”

方成:“........”

方成无语了,老子费了半天劲,也高兴了半天,结果到头来,还是要靠自己?

裴唐解释道:“等你达到上三境,掌握了帝君传承,炼化魔剑的事不在话下,但切记,不要盲目提升境界,夯实好基础。

修士每个境界都很重要,也必须极度稳固,一旦过分拔高,就容易产生心境上的裂痕,无法得道成仙。”

我可不想成仙。

方成内心吐槽道。

但他不好意思当面说,只好委婉地表达,“太慢了啊,要猴年马月才能成为七境大修士?

我感觉那时候早就成了魔剑的傀儡,难道就没有捷径可言?”

他看向裴唐,满怀期待。

“修心便是捷径。”裴唐回道。

他看出方成心思,笑了笑,接着说道,“修行最重要的是修心,不可急躁,心中有道,便可成仙,也只有拥有强大的内心,才能抵御邪魔的侵蚀。

而且正好,你本身就被魔剑寄生,心中魔念甚多,只要时刻守住心神,在修心的路途上,远比同境界的修士走得快,心境也比他们强大,可以说是同阶无敌,额....”

裴唐不再说下去,他感觉最后那句是废话,眼前的方成都能斩杀天外大魔,面对同境界的修士,更是宰鸡一样。

“好吧。”方成无奈点点头,说白了他还是要自欺欺人,和魔剑玩心理战。

“这个我懂,修仙手册上讲过,意识决定物质,意念不灭,万法不侵,但我总感觉,意念那玩意,离我太过遥远。”

裴唐听到方成的吐槽,微微皱眉,他发现方成对修行的境界和原理方面的事情并不清楚,也难怪,土路子出身的,不同于大家族子弟,只知道吸收仙晶,提升境界。

他决定多说两句,开始解释起来:“我们体内的力,凡间称其为天地愿力,仙界则称为能量。

总之,这个力,有两种表现形式,一为灵魂,二为肉体,修仙手册对应的名词是,意识和物质。

聚灵阵吸收了无数凡人的意识,转化为仙晶,修士又通过吸收仙晶,提升体内之力,这是正常的修行途径,本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精怪和魔修的修炼是直接吸食生灵的血肉和灵魂,减去阵法转化这一环节,提升境界的速度飞快,但后遗症非常严重。

因为每个生灵都有各自的杂念,这种杂念根植于血肉和灵魂深处,魔修吸食的生灵越多,体内的杂念就越多,长期累积之下,灵魂便会被侵蚀,迷失本我,陷入疯癫状态。”

说到这里,裴唐停下来,对方成说道:“你刚才的行为,就是迷失本我的表现,以为自己是一头羊.....”

“没有,我不是羊,我就是我自己。”方成反驳道,头摇得像拨浪鼓,然后眼睛眨了眨,接着问道,“我刚才真变成了羊吗,不对啊,我记得是和小明在吃羊。”

裴唐笑了一声,没有和其反驳,继续说道:“我们吸收愿力仙晶,相当于吸收凡人的灵魂意识,同理,我们也可以修炼自己的灵魂意识,意识强大到一定地步后,无需借助任何生灵的能量,便可得道成仙,如果一个凡人的内心强大到无与伦比,他也可成仙。”

“这个我知道。”方成补充道,“有一个民间传说,两百年前,大盛朝廷的宰相,似乎是受够了官场的尔虞我诈,辞官回乡,苦读圣贤书。

某一天清晨,天还未亮,他推开房门,看到屋外下了大雪,拍手大叫三声好,并当场做诗:

天黑好大一锅盖,地上白粥锅里煮,黄狗翘腿洒油花,热气腾腾一锅香!

此诗做完,天上传来一声惊雷,乌云退去,空中浮现出金色大门,闪闪发光,门旁边站着个童子,朝着宰相大喝三声:

文曲星君归位!

文曲星君归位!

文曲星君归位!

宰相听到后,大笑三声。

哈!

哈!

哈!

接着一步迈出,来到天上,走入金门,从此得道成仙。”

裴唐:“.........”

这次轮到裴唐无语了,这都什么玩意啊,他真的很想骂娘,但作为方成修行道路上的领路人,要有涵养。

“大盛朝廷那些狗屁传说,你就当听个乐,别信以为真。”

“是吗,我感觉像是真的,你也说了凡人可一步成仙。”方成说道,“传说当中还详细描述了,宰相满脸胡子拉碴,身披破棉袄,总的来说,他就是个穷逼,只剩下一身正气。

而且我真见过黄狗在雪地里撒尿,热气腾腾,还冒着泡,和煮熟的白粥一模一样.....”

“不要扯远了。”裴唐摆摆手,打断道,“我只想让你明白,守住心神,便可压制魔念。

多的我也不多了,你之前做的就很好,还有,尽量不要借助魔剑,多靠自身的能力去解决事情,除非在遇到天外大魔,或者类似于长生山脉的上三境大妖。”

提到长生山脉,裴唐脸色一紧,提醒道:“千万不要去山脉的内围,那里很危险,九境显圣之上飞升境的大能都饮恨其中,你也不要问我里面有什么,这是禁忌,切记。”

“好吧,我明白。”方成点头,修仙手册上也讲过,不该问的不要问,好奇是迈向邪魔的第一步,曾经就是因为好奇,他才捡到这把该死的魔剑,此乃前车之鉴。

“长生山脉那么大,怎么才算是内围呢?”

“冥司府在那里立了石碑,并划了很大的一块警戒线,你以后经过长生山脉,见到后务必绕行,千万别往深处闯。”

裴唐再次叮嘱道,没办法,他不能一直护卫在方成身旁,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处理,而且雏鹰终究要离巢飞翔,方成只有独自修行,才能在修行路上越走越远。

“我知道了。”方成连连点头,随后想到他即将上任的白花城,好像也有特殊的隐秘,便向裴唐询问起来。

裴唐沉吟许久,最终只说了两个字,“禁忌”。

“那有啥不是禁忌的呢,跟我分享一下。”方成吐槽道。

裴唐没有和他掰扯,而是苦口婆心劝道:“你到了白花城后,和其他城隍爷一样,天亮上班,天黑关门,这不是尸位素餐,因为你是传道者,最需要做的是,提升境界,别的都不需要管,朱有常的案子由我和秉铉处理,明白吗?”

方成拍着胸口,回道:“这我擅长,以前我干土地公的时候,就是这般打卡上班。”

裴唐想了想,还有重要的事没说,赶紧提醒道:“传道者的身份要保密,传承也要看准了人,不能落在邪魔手中,哪怕是韩秉铉,都不要向他透露。”

方成继续拍着胸口,回道:“放心,我懂,匹夫怀玉嘛,我就是那个匹夫。”

裴唐却没有那么放心,他早就看出来,这小子不是安分的主,路过个长生山脉,都能斩几头大妖,要是去了皇城,肯定杀得起飞。

这也是他把方成放到白花城的原因,白花城人口稀少,往北是长生山脉,往南是一望无际的大海,这小子就算入魔,也屠杀不了多少生灵。

“方成,我看你有上进心,这样吧,我给你定个目标,一年之内,将白花城的人口提升到十万。”

“开什么玩笑,这怎么可能?”方成吐槽道,“张瑞林勤勤恳恳,干了二十年,白花城的人口才达到四五万,现在一朝回到解放前,你又让我一年搞十万,就算母猪下崽,它也不可能下这么快啊。”

裴唐也知道不可能,他只是想给方成找点事做,别到处惹乱子,当然这是心里话,不能说出来,而是要说:

“你和别人不同,在管理凡人这方面,你是我见过最具天赋的,大盛朝廷历代的宰相都比不过你,十万只是个小目标,我相信你能完成的。”

方成听着这话,感觉好像在哪里听过,哦,想起来了,当年上界的小仙也是这么给他画饼的。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也该这么回复:

“放心,大人,我一定加倍完成任务,争取半年到十万,一年三十万,三年赶超皇城!

只要修士胆子大,人口就像爆金币,它蹭蹭蹭的就往上涨。”

裴唐:“.......” 三十七章 前往白花城 两人聊得正起劲,突然天上传来一柄飞剑,裴唐接过后,打开里面的书信,看了一眼,眉头微皱起来。

“我要去趟皇城。”

他对方成说。

该讲都已经讲了,裴唐不再唠叨,今天说的话,比他一个月说的都多,也是时候止住。

“就聊到这里,我送你去别院里找管家唐老,他会把城隍的委任状和其他物品交给你,不要在连山郡久待,尽快去白花城上任。”

说完,他抓起方成的肩膀,轻轻一抛,方成只感觉面前的景色变幻,眨眼间就出现在别院的亭子里。

亭子外,管家老头站立等候着,见方成出现后,察觉出其体内的四境修为,脸上露出和蔼的笑容,拱手道:“恭喜方小哥,拜入紫微帝君的门下。”

“唐老伯客气。”方成拱手回礼,随后说,“裴唐大人要我找您,拿些东西,麻烦了。”

“我明白,方小哥,请稍等片刻。”

管家唐老点点头,转身离去。

没过一会儿,他又回到亭中,递给方成一枚储物戒指,“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好了,我还放了些仙晶在戒指里面,不多,省着点用。”

方成接过储物戒指,有些爱不释手,他从来没拥有过储物戒,这还是第一次。

运用神识探查储物戒,里面的空间足有五六十平米,仙晶堆成了小山,简直亮瞎了眼,他仔细清点了一下,光上品仙晶就足足有一百块,更别说还有十几块极品仙晶。

“这叫仙晶不多?那什么叫多?这是预支了我几辈子的工资啊?”方成忍不住吐槽。

唐老听后,哈哈一笑,解释道:“方小哥,您是我家老爷唯一领进门的弟子,在大盛王朝,也是唯二拜在紫微帝君门下,老奴也不敢让您受了委屈,这才准备了些许薄礼。”

“些许....薄礼....?”

方成嘴角抽搐了几下,心里也不免泛酸。

想想自己曾经给上届小仙,做牛做马勤勤恳恳十几年,得来的工资加起来都不足一块下品仙晶。

而眼前的这位老人只是个管家,便能轻松拿出大把的上品和极品仙晶,唉,果然,印证了那句共识:

“我辈修士,欲想成仙,上面的人必须大有来头。”

“唐老伯真是太客气了。”方成再次拱手致谢。

管家老头摆摆手,回道:“方小哥不必如此,只要您记住我家老爷交代的事情,好好办差就行,切莫辜负我家老爷的期望。”

“那是自然。”方成拍着胸脯答应,接着检查起戒指里其他的东西,首先是白花城的委任状,拿出来一看,上面写着:

即日起,长生殿委任方成修士为白花城城隍,特此发布,以表明城隍身份和责任。

委任状的右下方是日期和长生殿的大印,方成看了眼日期,发现正好是今天,惊疑道:“长生殿办事效率竟如此迅捷?”

管家唐老解释道:“日子是我刚填的,委任状前些天就准备好了。”

“原来如此。”方成有些恍然,并随口问道,“你们怎么确定我会接受城隍一职,万一我拒绝了呢?”

唐老眼神陡然一冷,但很快恢复平静,和蔼笑道:“老爷早就看出,您心怀正义,和他是同道中人,他也猜到了,你最终会接受。”

“这话说的没毛病,我最爱行侠仗义。”方成不再多问,接着检查储物戒指,发现有十柄传书的飞剑,和三块黑色剑符,拿出来一看,每块剑符上都刻着一个大字,分别是“裴”,“唐”和“韩”。

唐老解释说,剑符是用于飞剑的定位,三柄剑符,裴字剑符对应裴唐,唐字对应的是管家他自己,最后的韩是阴官韩秉铉,以后随时可以和他们三个联系。

修士到达六境之后,神识可以穿梭虚空,能制作属于自己的剑符,这表明管家唐老也是六境之上的修士。

方成将剑符收起,再看向储物戒,剩下的都是一些官服,官帽等杂物,衣服样式挺丑的,跟死人穿的寿衣差不多,方成估计自己也不会穿。

“方小哥,还有什么疑问?”管家问道。

方成想了想,还真有一个问题,他打算让秦浩做自己的庙祝,从长生山脉到连山郡一路走来,他跟秦浩聊得十分投机,两人都是天涯沦落人,秦浩还一口一个哥叫着,如今他方成发达了,也不能忘了这个小弟。

“我可以自己安排庙祝的人选吗?”方成问道。

管家点点头说:“庙祝不算在长生殿编制里,都是城隍爷自个挑选的,长生殿不会干涉,但也不会给庙祝发放工资。”

“哦,我懂了,庙祝就是临时工。”

方成微微点头,所有的事情解决完毕,他也不再逗留,和管家唐老告辞离开。

这次连山郡之行,虽没有解决魔剑的事情,但收获颇丰,也有了新的靠山,前途一片光明,就是裴唐定的两个小目标有些头疼。

目标一是成为七境大修士,裴唐说的是上三境,也没具体指哪一境,方成决定选最低的来,其实有了管家唐老赠予的仙晶,境界的提升不难实现,前提是魔剑不捣乱的话。

目标二是白花城人口一年爆到十万,这个呢,嗯.....

“快点下山吧,秦浩还在山脚等着。”

方成不再胡思乱想,赶紧往山下走去。

山脚下,秦浩坐在路边的大石头上,望着山上,肚子咕噜叫了起来,虽然等的时间不长,但他已经饿坏了。

突然,他看到一道人影,顿时激动万分。

“成哥!”

秦浩朝着方成招手,方成也朝着他走了过来,秦浩站起身,关切道:“成哥,事情办的如何,要不先去吃饭吧,我猜你忙着处理事情,也没空吃饭。”

方成听着秦浩的肚子咕咕叫,哈哈一笑,说道:“走,咱们去连山郡最好的酒楼搓一顿,犒劳犒劳你。”

“哎呦,这可使不得,成哥,您的大恩我都没有报,哪里还敢让您请客。”秦浩急忙推托道。

“别客气,哥现在有钱。”方成不由分说拉起秦浩,往连山郡走去,赶路的途中,他将自己成为城隍爷的事情说了出来,并询问秦浩是否愿意做庙祝。

“那肯定愿意。”秦浩想都不想,就答应下来,终于他不再是无依无靠了,前辈不愧是前辈,半天的功夫就能从巡游使大人那里谋得城隍的职位。

“成哥,咱们去哪个大城?”

“南边的白花城。”

“成哥不愧是成哥,不愧是一剑斩杀八境大妖的大修士,能去白花城这种百万人口的大城池,嗯......?

等等,白花城?”

秦浩以为自己听错了,众所周知,白花城是蛮荒之地,最近又是邪魔入侵,人都死没了,去那干嘛,超度亡魂吗?

“成哥,您是不是搞错了?”

“没有搞错。”

方成拍拍秦浩的肩膀,开始画起大饼来。

“咱去那些百万人口的大城,一点挑战性都没有,要啃就啃硬骨头,去人口稀少的白花城。

你可以想象,在若干年之后,白花城成为凡间最大的城池,人口过亿,繁华昌盛,商贾云集,各方势力汇聚,各大世族,各大宗门,上三境修士数之不尽,这是何等壮观的场景!

而这一切,都是我们兄弟俩,带领白花城的子民重建辉煌,创造历史!”

秦浩听了之后,嘴巴张得老大,如果是别人在他面前讲这些,他肯定大嘴巴呼过去,这不糊弄人呢,真当浩爷的脑子是消化器官啊?

但方成说出口就不一样了,秦浩见过方成的辉煌战绩,也亲自品尝过辉煌战果。

在他的心目中,方成是堪比飞升境大能的存在,成哥既然说白花城有希望崛起,那肯定就有希望崛起。

“成哥不愧是成哥,不愧是一剑斩杀八境大妖的大修士,我已经想象到了,不,我看到了,在若干年之后,白花城的中央有一个巨大广场。

广场上面有一个高约十丈,雕龙画凤的宝座,上面端坐着威严无比的城隍大人,正是成哥您!

您就像天上的神祇一般,俯瞰芸芸众生,而您旁边站立的,就是威武雄壮的我,秦浩!一个忠心耿耿的侍卫,在你身旁拱卫着铁锅,锅里面正煮着两个大蛋,是麻辣味的。

对对对!没错,一定是这样!

此刻正值百年未有之大劫难,邪魔暗中蠢蠢欲动,天下即将大乱,我们虽是白花城的修士,但要放眼整个凡间,乃至仙界!

时代是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历史是螺旋上升的,我们要做伟大时代的开拓者和引领者......”

秦浩津津有味的描述起来,肚子也不再咕噜叫,似乎已经被自己画的大饼喂饱了。

方成听得头皮发麻,满脑袋的黑线,他发现秦浩也是熟读《修仙手册》,并且脑补能力比他还要强,此时完全已经主客颠倒,不是他在画饼,而是秦浩在描绘不可能实现的美好蓝图。

“额....小秦,咱们有些扯远了,不说了,去吃饭吧。”

“吃饭?还吃个屁啊!

成哥,我建议即刻出发,时不我待,趁着魔劫未起,咱们赶紧把白花城建设好,以便天下大乱之时,收留无家可归的百姓和修士。”

秦浩脸上满是焦急,他虽是一个小修士,但也能看明白,凡间不会安稳太久,一旦魔劫降临,恐怕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额...不管怎么样,还是要吃饭啊,咱们还没达到辟谷的境界,不吃饭会饿死的。”方成耐心劝说起来。

“说的对,吃饱了才有力气引领时代。”

秦浩赞同点点头,和方成走进连山郡城,准备买点吃食,豪华的酒楼是坚决不能去的,在路边摊买几个烤包子,填饱肚子即可。

“吃包子哪行,要吃点好的,咱现在不缺钱。”方成亮出储物戒,让秦浩看到了里面的仙晶。

嘶......

秦浩倒吸一口凉气,瞪圆了双眸,成哥不愧是成哥,但......

“修建城池的第一要义,便是把经济搞上去,有钱了,什么都好搞,所以这笔资金我们不能乱用,要拿来招商引资,建设白花城的经济市场。

这方面我很熟,在做修士之前,我就是红薯大商贩,后来土地公做不成了,我准备重操旧业,之所以去商队当保镖,也是为了筹备资金。“

方成有些惊讶,没想到秦浩还是位经济专家,不过,“咱拿着仙晶去种地瓜,感觉也太奢侈了吧,虽然地瓜很美味。”

“不,成哥,我只是打个比喻。”秦浩解释道,“农业是基础,是百姓存活的保障,但这玩意不赚钱,除非我们操控粮食价格市场,但这不是本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只能鼓满咱自己的腰包,无法让白花城繁荣。

要赚钱,还得搞别的路子,至于具体搞什么,我要去白花城实地考察之后,再做打算。”

“好吧,你是专家,你说了算。”

方成不想在这方面纠结,建设城市并不是他的最爱,如果可以的话,他只想躺着,啥也不干,当个蛀虫,你说是吧,魔剑,嗯......不不不,我怎能这样想呢,我可是一名侠义之士,锄强扶弱,匡扶正义,这可是我从小就信奉的理念......

方成一边给魔剑洗脑,一边跟着秦浩,来到烤包子的摊位,秦浩只花了十几文钱,就点了四笼肉包子,要求老板用纸包起来,分成两份,在路上吃即可,要节省时间。

就这样,秦浩怀里揣着一份两笼包子,踏上了前往白花城的伟大征途,心中满怀憧憬,肚子一点也不饿。

方成和秦浩并肩而行,手里拿着一份两笼包子,嘴上咬着肉包,并拍拍额头,说道:“差点忘了,该找老板要两头免费大蒜,吃着解腻又有味!”

方成的心中可没啥憧憬,只求魔剑做个好人。 三十八章 冷清的城隍祠 一周后。

白花城。

方成和秦浩一路奔波来到城门口,这时刚好是清晨,天色还未放亮,太阳只露了个头,微弱的光线将白花城笼罩在其中,死气沉沉,没有半点活力。

两人走进城中,很安静,家家门前缟素,大街上十分冷清,偶尔能见到几个行人匆忙地走过,脸上挂着忧愁与疲惫。

顺路来到东市,街边的商铺大都关着门,店铺外悬挂白绸布幡,唯独有几家开着门,但店主看起来心不在焉,似乎很疲倦,店员也懒得招呼客人。

秦浩见到这副场景,嘴里频频叹气,白花城的情况比他想象中要糟糕许多,百姓似乎都失去了对生活的憧憬,整座城市就像是一具枯萎的躯体,毫无生机可言。

方成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比我离开之前好多了,我记得那时候,街上都堆满了尸体,走路都没地方下脚。”

秦浩听后,再次叹了口气,说道:“不知城中还剩下多少存活的百姓。”

方成回道:“我们去找县令李三水,他应该会统计出一个大概数字吧。”

秦浩嗯了一声。

二人朝着县衙所在走去。

白花城县衙位于东市北侧的平民区东南角,距离并不算远,两人赶到后,发现县衙也十分冷清,门口连个看守的官差都没有。

走进衙门中,方成轻车熟路,带着秦浩,径直向里面走去,来到后堂。

一名年轻的衙役打着哈欠从房间走了出来,看到方成二人,眼睛顿时瞪圆了,揉了揉眼睛,仔细确认一番后,立刻惊喜交加道:“城隍大人,哦不,修士大人,您怎么来了?”

衙役名叫王虎,当时袁民被杀后,就是他去城隍祠通报的,后来接引邪魔的大阵启动,也是他和仵作分别抱着方成的大腿,喊着要吃猪肉。

“大人,要不是您当时把我丢进城隍祠,小的恐怕已经命丧黄泉了。”王虎激动万分。

方成听后挠挠头,回想当时的场景,他好像是扔过几个人,但也不记得是谁了。

“我不需要你的感谢,如果可以的话,多向百姓们宣传我的伟大事迹,让他们崇拜我,敬仰我,爱戴我....咳咳....”

方成咳嗽了几声,感觉说的有些露骨,赶忙解释道,“不要误会了,我的意思是,他们的心中要有个人爱戴,这样才会有念想,重拾生活信心,不要再绝望下去,我是为了百姓好。”

王虎闻言,郑重地点点头,说道:“大人不愧是心怀大善的好人修士,小人一定会按照您说的做,鼓舞他们重拾希望。”

“不错。”方成哈哈一笑,这话是说到他的心坎里去了,随即又转而问道,“李三水在哪?”

王虎迟疑片刻,回道:“县令大人在房间休息,要小人去通知吗?”

“不用了,我自己过去找他就行。”方成摆手道,随后迈步朝里屋走去,秦浩紧跟在身后。

推开李三水房间的门,方成目光投向躺在床上,这老小子睡得还挺香,呼噜声震天响。

方成走到床边,拎起李三水的衣领,猛烈摇晃,李三水悠悠醒来,睁眼看到方成,先是愣了片刻,揉揉眼睛,反复确认一遍后,终于反应过来,翻身坐起,急声问道:

“邪魔又来了吗?”

“来个屁!”方成没好气地说道,“长生殿派我来做白花城的城隍爷。”

说完,他从储物戒中拿出委任状,摆在李三水的脸上。

李三水看了一眼上面的大印,确认是真的,不过上次方成拿出来的也是真的,“大人,咱也算相识已久,您向我透个底,真的不是邪魔潜伏在城中?”

“爱信不信。”方成懒得和他掰扯,指着身后的秦浩介绍说,“这位是我的庙祝,以后你要多配合他,建设好白花城。”

秦浩冲着李三水拱了拱手,说出了自己的姓名和来历,然后询问起白花城的现状。

李三水见秦浩认真的样子,也明白方成真的成为了白花城的城隍爷,这是个好消息,至少证明城中无邪魔,同样也是个坏消息,他以后清闲的日子到头了。

新官上任三把火,更何况是眼前方成,这位大修士查个命案都恨不得把整个城都翻过来,让他当了城隍爷,以后绝对会闹得天翻地覆。

“唉,白花城遭此一难,存活下来的人数大概有一万人,但这些人很多已经将白花城视为不祥之地,搬家的搬家,离开的离开,如今整个白花城的人口恐怕只剩下两三千,而且还都在陆续地搬离,很快,白花城就会变成一座空城。”

李三水佯装叹了口气,他故意描述地很夸张,是想劝退方成。

秦浩听信了,嘴里哀叹起来,如今白花城人人避之,哪还能招商引资,谁又敢来安家落户。

方成对李三水了解的很,知道这家伙是夸大其词,对秦浩安慰道:“没关系,只要我们以长生殿的名义发布公告,便能压下恐慌。”

李三水插嘴道:“大人,没那么简单的,百姓心中怨气颇多......”

“闭嘴。”方成呵斥一声,随后对李三水吩咐道:

“把衙役都给我召集起来,让他们挨家挨户地敲门,告诉百姓们,长生殿安排我做他们的城隍爷。

另外,把我斩杀天外大魔,拯救白花城的伟大事迹宣扬出去,让每个人都知晓我的好人好事。”

李三水听到这话后,看出方成一心要做扎根白花城,没办法,他只能厚着脸皮夸赞道:

“不愧是城隍大人,这一招真是妙啊,在您的伟大事迹下,百姓再无怨气,并一定会崇拜您,敬仰您,爱戴您......”

方成拍拍他的脑袋瓜,说道:“别废话了,赶紧去办事,城里的每个人都要给我通知到位,要是被我发现漏掉了哪个,哼哼.....”

说到最后,方成冷哼两声,表达了自己的威胁。

“是,是,卑职保证完成。”李三水擦了擦额头冒出的冷汗,答应下来。

方成满意地点点头,带着秦浩离开县衙,此时差不多日上三竿,他要赶去城隍祠开门营业。

很快,两人来到城西的城隍祠,大门敞开着,记得他走时,好像就没有关门。

门外的空地上有不少祈愿的香烛,插在土里,正在燃烧着,烟雾缭绕,显然是刚有人过来祈愿。

然而走进城隍祠,里面却没有一根燃着的香烛,地上的灰尘铺满了一层,偶尔能看到看来自从他走后,就没人再踏入过城隍祠半步。

秦浩提出疑惑道:“为何宁愿在门外祈愿,也不愿踏入城隍祠?”

方成笑了一声,回道:“百姓们是现实的,他们天天来城隍祠祈愿,没能得到好运,反而是城隍爷招来天外大魔,导致他们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这上香有何用?

要是换做我,直接把破庙给砸了!

所以我奇怪的是,门口的那些香烛是哪个傻子插的?” 三十九章 棺材谁刨的? 方成正说着,忽然听到外面传来动静,他走出去一看,发现是熟人,杀猪的张屠户。

这位仁兄正悄默声的,往土里插着香烛,时不时抬头张望着,神态十分紧张,好像在做什么见不得人事儿似的。

“喂,进来上香啊,不丢脸。”

方成喊了一句。

张屠户吓了一跳,手上拿的香烛掉在地上,但他连捡的功夫都不敢有,转身低下头就要逃跑,跑的时候还一瘸一拐的。

腿上受伤了?

方成心中纳闷,纵身一跃,挡住他的去路,问道:“你躲啥?我又不会把你怎样。”

“不行!不能让别人知道。”

张屠户慌张地回道,回话的同时,他抬起头,在看清了来人的模样后,脸色顿时变成喜色,惊喜之余还带着几分忐忑和小心翼翼,“城隍....哦不,修士大人,您咋在这儿?”

邪魔降临那晚过后,他从县令李三水口中,得知方成并不是城隍爷,而是伪装成城隍,以便于迷惑邪魔。

“我现在是白花城的城隍。”方成拿出委任状,给张屠户看了一眼,又道:“上香不用偷偷摸摸,想上就上,不想上就算了。”

裴唐给出的任务是增加人口,没要求百姓们必须天天来上香,方成也不愿强迫城中百姓,再说了,城隍祠里面的那位是长生老儿,而他是紫微帝君门下,大家不是一条道上的,帮不帮都行。

张屠户得知方成是城隍爷,大喜过望,说道以后终于可以光明正大上香,他激动地跪倒在地磕头,高呼城隍大人万岁。

“上个香而已,干嘛这么激动?”方成摆摆手,让他起来说话。

张屠户解释道:“现在人心惶惶,城中百姓都知道邪魔是上任城隍引来的,谁都不敢来上香,我也是偷偷的来,如果被别人看到,他们就会把我当成邪魔的同伙,抓起来押送到衙门。”

方成听后,脸色凝重起来,嘴里说道:“竟真如李三水所说,百姓们对上任城隍的怨气这么大,也幸好是我来做城隍,换成别人,还真干不下去。”

张屠户想了想,提醒道:“大人,城中还有不少百姓,不知道是您拯救了白花城,他们都很仇视城隍.....”

“放心,我已经让李三水去昭告全城百姓。”

方成拍拍张屠户的肩膀,随后看到他的一条腿似乎瘸了,赶忙追问道,“是谁干的?上个香而已,至于打断腿?”

“大人,是您打断的,不是别人。”

“嗯?”

“您忘了吗,那天晚上,我入了魔,在城隍祠门口拦住您,然后您一脚将我踢飞到城隍祠中,也多亏城隍祠的庇佑,我才能存活下来,所以我天天来上香。”

“哦,原来是这样。”方成点点头,他对那晚的记忆有些模糊,只记得韩秉铉救他之后的事情。

在那之前,都是魔剑在操纵他的身体,这样看来,当时的魔剑不仅没有屠戮生灵,还救了不少人,不错不错,孺子可教。

见到救命恩公,张屠户此时话也多了起来,“大人,我听说城东的棠梨林子里,上任城隍张瑞林的坟都不知道被谁挖了,棺材盖都被掀开了,尸体不翼而飞,应该是某些疯狂的百姓,拉出来鞭尸,烧成了灰。”

方成听后,不免叹了口气,这位前任城隍说实话也挺惨的,小时候被人夺去传承,长大做修士也是处处碰壁,死后尸体也被人扬了。

想到这里,方成决定去张瑞林的坟前看看,祭拜一番,顺便把棺材盖帮忙合上,他和张屠户告别,并让城隍祠里的秦浩自行安排,随后便前往城东的棠梨林子。

到了林子,方成看到树上的花已经谢了,花苞之处还沾染着一丝丝泥污,似乎是昨夜刚刚落雨,沾染上的。

找到张瑞林埋葬的地方,看到棺材盖歪七扭八躺在坟头,旁边还插着一把铁锹,看样子正是作案工具,四周杂草丛生,棺材里面的尸首也不翼而飞。

方成走上前,将棺材盖合上,随后拿起铁锹,铲起旁边的土,准备把坟填平。

一铲子土下去,他愣了愣,看到土里有一些黑灰,心道:“不会真让人当场烧了吧?张瑞林呐,我都有些同情你了。”

感叹过后,方成准备将这些土灰一块埋在坟里,但突然,他发现黑灰之中有异物,立刻伸出手捏出来一看:

旱烟的烟丝。

难道这黑灰不是骨灰,是烟灰?

不对啊,哪有这么黑的烟灰?

可黑灰里的烟丝是怎么回事?

方成皱着眉头,思索起来,突然他想到祥和酒馆的徐老头,这家伙就是抽旱烟,回想自己和他的谈话,有问题,这家伙一定有问题。

方成赶忙扔下铁锹,快步离开棠梨林子,按着记忆的路线,来到祥和酒馆,看到徐老头正趴在柜台边,呼呼大睡。

他都没叫醒对方,直接来到柜台后,开始寻找徐老头的烟杆,一看,就在徐老头腰间挂着,二话不说,刚想拿过来查探。

徐老头突然醒了,乐呵呵的问道:“这位客官,是要喝酒吗,喝什么样的,是醇厚的黄酒,还是掺水的白刀子,我这就给你去拿。”

他似乎不记得方成是谁,只当是个买酒的客户。

“哈哈,我不喝酒,只是烟瘾犯了,想抽口旱烟。”

方成懒得表明身份,手上动作迅速,想要抢过烟杆。

然而徐老头动作更快,竟避开了他,一脸笑呵呵地回道:“客官,我这店里只卖酒,不卖旱烟,您还是去别处吧。”

方成哈哈一笑,说道:“老家伙,你出手的速度,比我四境修士还快,果然不是普通人,快给我老实交代,接引邪魔的事是不是你忽悠张瑞林的!”

徐老头一愣,心道,你不应该先追问我隐瞒修为的事情?

怎么上来就问邪魔的事?

难道是棠暴露了?

想了想又觉得不可能,笑呵呵回道:

“客官呐,咱是修士,但也只是个卖酒的修士,您说勾结邪魔是冤枉我呀,您要是再胡言乱语,我可去报官了。”

“我就是你的官!”

方成微微一笑,将城隍的委任状拿出来,说道:

“徐永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我劝你最好不要顽抗到底,否则我就要忍不住流口水,哦不,是吃掉你,也不对,反正你明白我的意思,快点反抗吧!” 四十章 仙界看守者 不知为何,在徐永昌展露出修为后,方成体内的魔剑蠢蠢欲动起来。

没猜错的话,他(它)一定很美味。

像枯死的老榆树,在春暖花开的一个清晨,迎来一场雨水的滋润,体内发出欢快的叫声。

新的生命诞生了!

它汲取了老榆树的死气和煞气,于腐败的虚无之中诞生,带着最本源的天地之力。

它会慢慢长大,破壳而出,变成香香的,肉肉的,粉嘟嘟的婴孩。

“哇......”

婴孩饿了,张开嘴,将腐烂的空气吸入腹中,并吐出一口黑烟,就像人体的新陈代谢。

不同的是,它吸收的是世间的腐烂之物,是山野的毒瘴雾气,是万物生灵散发出来的怨恨和暴戾。

婴孩不知吸食了多久,或许是千年,又或许万年,直到变成一个干瘦的老头。

老头看起来已经很苍老,因为他觉得自己应该是苍老的样子,就和那些人类一样。

当你从树上把它摘下,用鼻子闻一闻,依旧香香的,用手捏一捏,还是肉肉的,哈啊哈,这就是大自然的魅力!

人类称其为菌子,像眼前这个千年万年大菌子,放在锅里煮上三天三夜,熬出白白的浓汤........

从锅里捞出一块煮熟了的菌子,那味道,啧啧.....

这就是大自然的美妙之处,这些可爱的菌子吸收的是乌烟瘴气,吃的是万物生灵排泄出来的氮磷钾,但它们煮出来的香味,却和烤地瓜一般的令人着迷!

.....

......

“方成快快醒来!”

“好吧,这是你逼我的!”

“昊天玄穹至尊至真玉皇大帝在上!”

一声冷喝,仿若惊雷炸响!

轰隆隆,天地变色,风云突变,原本明媚的阳光突然散去,白花城的上空一片阴暗如鬼域。

紧接着,一道紫芒从九天之上,从远古洪荒,撕裂无尽的虚无降临到白花城,最终化作流光进入祥和酒馆。

“方成,见此令牌,还不快快下跪!”

徐老头跪拜在地上,低垂眉目,双手捧着一块紫金之色的令牌,高举过顶。

“什么东西?”

方成此时恢复神智,看向徐老头手中的令牌。

仅手掌大小的令牌,背面刻满了密密麻麻的符文和各种奇珍异兽的图案,正面刻着四个上古文字:

“昊天神令!”

嗡~~~!

随着方成的脱口而出,一股浩瀚威严的气息从无尽的虚空中传递过来,幻化成一位威严的中年男子,悬浮在半空中。

那男子身材伟岸,身穿紫金黄生玄龙袍,头戴紫气缠绕九龙冠,腰束腾云驾雾五爪蟠龙带,脚踏青莲琉璃御龙靴,唯吾独尊,霸道绝伦。

正是昊天玉皇大帝君。

他居高临下,目光洞穿层层虚妄,落在方成身上。

方成心中猛地震颤起来,感受到一股巨大压迫感扑面袭来,几乎喘不过气。

然而就在此时,他体内的道场,在那片无尽的虚空之中,某个身影缓缓睁开双眼,从道场之中一步走出,幻化在方成的前方,平视着昊天帝君。

“紫薇帝君!”

徐老头暗暗心惊,虽然他早有预料,方成背后的身份不简单,但没想到竟是紫薇大帝。

唉......

似乎是无声的叹息,玉皇大帝君的幻象自动消散,徐老头手中高举的令牌也跟着一同消失。

紫微帝君的幻象看了眼跪拜的徐老头,随后转身,返回方成的道场之中,消散在无尽的虚空。

呼......

呼......

徐老头起身,长舒一口气,方成同样松了口气,拍拍噗通跳着的小心脏。

“老徐啊,你有点过分了,我只是按例询问一下,你就搬出玉皇大帝来,还好我的后台够硬。”

“城隍大人真会说笑,如果不是你要把我放在锅里煮,我又怎会亮出昊天神令?”

“好吧,我的问题。”

方成道了声歉,接着询问道:“你一个玉皇大帝的门下弟子,跑这鸟不拉屎的白花城干甚?”

徐老头思索片刻,回道:“城隍大人误会了,我并不是昊天帝君的门徒,而是帝君任命在凡间的看守者。”

“你是在看守什么,方便透露吗?”方成挠挠头,他很好奇,这似乎正是白花城的禁忌隐秘,但又怕得知之后,惹祸上身。

“城隍大人是紫微帝君的传道者,对于这件事情,当然可以告诉你。”徐老头笑呵呵回道,“请跟我来。”

方成答应一声,跟着徐老头走出酒馆,两人御空飞行,向西边而去,很快他们离开白花城,进入城西边的无尽沼泽之中。

往沼泽的深处飞去,约莫飞了百里路程,方成发现周围越来越昏暗,而且有一股死寂、阴森和邪恶的气息从下方的沼泽传来。

“城隍大人,我们到了。”

徐老头指着前面,有一块的墓碑伫立在沼泽之上,方成看着墓碑上面的篆体文字,认清是上古文字。

“镇魂石。”

石碑高达十几丈,表面全是斑驳的血迹,还布满蜘蛛网般的裂纹,像是经历过无尽岁月的侵蚀。

徐老头讲解道:“石碑下方镇压的是洪荒凶兽玄冥,数万年前,它降临在凡间,屠戮数十亿生灵,造下滔天罪孽,后来昊天帝君出手,将其封印,并派遣看守者坐镇在此,防止它逃脱。

因为凶兽玄冥的精神力太过恐怖,哪怕被镇凶石镇压,依旧会不断释放怨念,以防看守者被玄冥的怨念冲垮,每隔千年,仙界都会更换看守者,我便是这一届的看守者,在人间待了近千年,任期马上就要结束了。”

徐老头语速很慢,脸上带着敬畏与恭谨,如果方成此时仔细看,他会发现,徐老头恭敬的目光不是看向墓碑,而是墓碑之下的沼泽深处。

不过方成此时没空理会徐老头,他感知到体内的魔剑在瑟瑟发抖,害怕到了极致,它甚至想要从方成体内的逃离,但被道场传出某股力量死死镇压住,动弹不得。

之前在金莲山,魔剑看到镇魂石幻化出的紫微帝君,也是这般的害怕,这表明,镇魂石下面的凶兽玄冥是堪比紫微帝君的恐怖存在。

“我们回去吧。”

方成说道,或许是受魔剑的影响,他感觉浑身不舒服,内心的不安愈加强烈,有种后背被盯上的发毛感觉。

徐老头等的就是这句话,听完连忙点头:“好,好,好。”

两人也不多说,赶紧离开沼泽,一路返回到白花城的祥和酒馆,在桌子旁坐下后,徐老头拿出烟杆,抽了口旱烟,长舒一口气。

方成则是拿起桌上的水壶,倒了一碗水,咕咚咕咚喝下肚后,才算稍微安定下来。

“好了,老徐,不该说出来的禁忌,我们就此不提,现在回归正题,天外大魔降临在白花城是怎么回事?” 四十一章 念随心起 徐老头愣了一下,沉默起来,他没想到自己都扯出凶兽玄冥了,依旧没有吓唬到方成,这小子还要追问邪魔之事。

“城隍大人,关于邪魔的事情,你要去问死掉的张瑞林,我只是个看守者,啥都不知。”

徐老头笑呵呵说道,有昊天帝君的令牌傍身,他不信方成还敢再动手。

方成的确不敢动手,只能从逻辑上揪出徐老头的语言漏洞。

“老徐,你是仙界来人,张瑞林布置邪魔大阵的事情,能逃过你的眼睛?”

徐老头摇摇头,回道:“没错,我是看到了张瑞林布置阵法,但我以为那是普通的嗜血生灵阵,你和冥司府阴官能够处理,便没有出手。”

“你以为?搁这糊弄傻子呢?”方成呵呵一笑,“天上的仙人会看不出普通修士捣鼓的阵法?”

徐老头继续解释道:“很正常啊,我不擅长阵法,而且我只是仙界的小人物,没曾去过天外天,怎会认识天外大魔的阵法?”

“好,就当你说的都是真的。”方成不再纠结阵法的问题,继续发问道,

“我曾来找过你,为何不向我告知张瑞林的罪行?

就算你不想暴露身份,也可以暗中示意,但你都没有这么做,而是含糊其辞,满嘴都是胡话。”

徐老头呵呵一笑,解释道:“我那天喝醉了酒,说胡话不是很正常嘛。”

方成吐槽道:“仙人喝普通的酒水还能醉,老徐,能不能别把我当傻子糊弄。”

徐老头笑着解释道:“城隍大人,沼泽中的凶兽玄冥你看到了,想必也感受到它散发出的怨念,要知道,修为越高深的生灵,受它的影响越严重,我为了抵抗它的干扰,在大部分时刻都是凡人的状态,凡人喝凡人的酒,喝醉是很正常的。”

“凡人状态是什么意思?”方成皱起眉头。

徐老头呵呵一笑,解释道:“愿随心起,念随心灭,我心中什么都没有,自然是一介凡人,如果有了对仙佛的牵挂,就会成为凡人口中的仙佛,这就是我的道,城隍大人可明白?”

方成听后吐槽道:“说的什么玩意啊,玄玄乎乎的,能不能好好说话?”

“城隍大人,没想到你作为紫薇帝君的传道者,竟不知何为道。”

徐老头摇头叹息,随后解释起来,“仙之下,注重修身,而仙之上,注重的是修心,心中有欲望,便会有道,欲望强烈到了极致,此道便能通天,达到神仙般的地步,而我要是把这个欲望按下去,便会一落千丈,变得与寻常人无异……”

方成摆摆手打断徐老头的话,“修为怎么可能一会在天上,一会又落到崖底,你以为是在玩蹦极啊。”

“唉......”

徐老头佯装叹了一口气,似乎是在为方成愚昧叹息,随后看着方成,反问道,“城隍大人,你既然不信我的话,那可否向我解释,你一个四境修士如何斩杀天外大魔,哦不对,你当时是二境,来吧,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额.....”

这次轮到方成沉默了,如果说出魔剑的事情,徐老头把玉皇大帝搬出来镇压他,那可就惨了。

徐老头似笑非笑地盯着方成,等待他解释,方成犹豫了几秒钟,还是没有开口。

徐老头轻声笑道:“正如我刚才所说,仙佛魔都是一种随时可以变化的状态,只要找出自己的道,你便可成仙,成佛,甚至是....成魔!”

方成听完,抬起眼皮,冷冷问道:“老徐你这是什么意思,怀疑我是邪魔?”

徐老头笑呵呵回道:“不敢当,不敢当,城隍大人,我只是向你解释,心中无魔,自然不会成魔,你是如此,我亦是如此,我们都是仙人和修士,你作为长生殿的城隍,而我是仙界派来的看守者,两人都不可能和邪魔扯上半点关系。”

方成听出了其中的含义,果然,这个老家伙知道他体内有魔剑,如果他再追问下去,对方就会将魔剑的事,上报到长生殿。

“好吧,老徐,谈话到此为止,但我提醒你,别被我抓到你心中有魔的时候。”

“哈哈,城隍大人,我一定谨记你的提醒。”

徐老头笑眯眯地答应了一句,随即拿起烟杆,抽了一口,吐出浓浓的黑烟。

方成也不打算待下去,他转身离去,可就在走到门口时,突然转头,问了一句。

“袁民是不是你杀的?”

徐老头沉默片刻,幽幽回了句,“大人呐,杀人这玩意,晦气。”

方成笑了一声,不再多问,直接离开酒馆,心情有些沉闷,也不想去别的地方,决定返回他的岗位城隍祠。

运转体内愿力,御空飞行,很快便来到城隍祠的上方,降落到地面后,看到秦浩正在城隍祠里,指挥着一位男子,打扫着卫生。

方成看男子有点眼熟,在脑海里回忆片刻,脱口而出道:“你是天福茶楼的伙计小杨,怎么好好的不在茶楼待着,跑来城隍祠扫地了?”

秦浩帮忙解释道:“成哥,他老板娘刚来过,看城隍祠灰尘遍布,就留下小杨在这里打扫。”

“茶楼老板娘,何春花?”方成呵呵一笑,回道,“城隍祠的灰尘落了许久,她早不派人来打扫,晚不派人来打扫,偏偏在我来后,派小杨过来献殷勤,挺会投机取巧的。”

“成哥,如今城中百姓对城隍怨气很大,她毕竟是凡人,之前也不敢前来。”秦浩再次帮忙解释道,“今日前来,也不是为了祈愿,而是专程来感谢你,那晚你一巴掌将她抡到城隍祠,救了她的小命。”

说完,秦浩指着桌子上的礼篮,方成看了一眼,发现里面都是糕点之类的吃食,还有几盒茶叶,不是贵重的东西,就不算行贿。

“这老板娘还真是不简单。”

方成吐槽一声,他和何春花只是谈过一次话,对方就看出了他内心的正气凛然。

秦浩赞同点点头,并悄悄说道:“成哥,我从老板娘口里得知一个消息,响石城的县令正在销售优秀的纺织工,这正合我们的心意。

仅靠白花城内部人口的自我增长,不可能让响石城迅速繁荣起来,若从响石县的那里引进一批人口,并收购他们手里的纺织机和纺织技术,响石城必将迎来爆发式的经济增长。”

“引进人口.....”方成微微皱眉,想起了一些事情,“你确定响石县那帮人不是在贩卖人口?” 四十二章 前去响石城 “贩卖人口算不上。”

秦浩解释道,“我猜是响石城的纺织厂人员饱和,打算向周边的城池输送他们培养的纺织工,这样一来,纺织工不仅有了去处,响石县的这些官员也能从中获取一笔介绍费。”

方成听后点点头,也觉得是自己多虑了,在长生殿的要求下,大盛朝廷对人口的管制非常严格,这涉及到仙晶的获取量,人口越多,仙晶越多,城池的人口数量也是县令考核的指标,尤其现在是特殊时期,响石城的县令没那个胆子干贩卖人口的重罪。

“怎么说,成哥,我们何时去响石城?”秦浩催促道,他很想早日将人才引进白花城,只要城里人多了起来,什么生意都好做。

方成想了想,问道:“我给你足够的资金,你自个能去谈判下来吗?”

毕竟上司裴唐要求他待在白花城,不要出去惹事,而且他也要在白花城看着徐老头,不要让这个家伙惹事。

秦浩担忧道:“成哥,响石城靠近长生山脉,我一个小修士携带大量的仙晶,如果被山脉里的精怪和魔修盯上,怕是要......”

“你说的对。”方成点点头,他差点忘了,长生山脉还有不少作乱的妖怪。

虽然这次他和秦浩从连山郡返回白花城,走的也是长生山脉,没碰上任何妖怪或者魔修,但那是他在击杀了三头大妖,在长生山脉打响威名,让所有妖魔闻风丧胆,不敢轻易露面,如果换成秦浩独身前往,难保不会遭遇危险。

方成决定和秦浩一同前往,但在此之前,要先飞剑传书给他的上司裴唐,将离开白花城的缘由写明白。

从储物戒中取出纸笔,迅速写了封信,他在信中,着重描绘了白花城的惨状,反正意思就是如果不去响石城引进人口,白花城就快要完蛋啦,他这个城隍爷也跟着做到头了。

信中的最后,他还提了一嘴白花城的看守者徐永昌,说这个老头问题很大。

写好信,方成拿出裴字剑符,从中取出一把飞剑,将信件放入飞剑内部的空间,然后激发飞剑表面的阵法,飞剑顿时光芒大亮,化为一道清光,消失在云端之上。

等了些许时辰,飞剑返回,方成打开里面的信件,信上只写了一一句话。

“可以前去,但需谨言慎行。”

裴唐同意了他的请求,而谨言慎行的意思是,让他别多管闲事,毕竟响石城曾经是东杨城隍胡桐的辖区,他要是闹出什么动静,惊动了胡桐,可能会打乱裴唐的计划。

另外,裴唐并没有对看守者徐老头的事多做评价,或许是职责不允许,不想过多干预,方成没有多想,立刻叫上秦浩,准备启程。

临走前,他来到县衙找到县令李三水,说要离开白花城几天,让其好好做事,务必要让城中的百姓振作起来,如果人手足够的话,顺便派几个人去城外村子里,宣传他这个城隍的伟大事迹。

李三水见他如此郑重其事地叮嘱自己,连忙答应下来,并保证一定照办,方成交代完事情,就与秦浩踏上了前往响石城的路途。

........

........

响石城位于长生山脉的西北方,走出长生山脉后,再御空行进半日,就抵达了这座城池。

方成二人赶到响石城差不多是下午时分,城门口有一队看守士兵,无论是进城,还是出城,都要经过严格地身份审查。

方成来到兵头的面前,展露出修士的身份,兵头立即变得恭敬起来,让身后的士兵散开一条通道,请两位大人入城。

方成皱眉问道:“响石城出什么事了?为何会有这么多士兵站岗检查?”

兵头姓张,笑着回道:“城内无事发生,大人,响石城历来如此,不止我们响石城,隔壁的东杨城和水梨城也是这般严密布防。”

秦浩一听,说道:“不对啊,我以前来过响石城,记得连个看门的都没有。”

张兵头哈哈笑道:“看来这位大人很久没来了吧,自从我们响石城的纺织丝绸兴旺起来,附近各城的商队、货郎、杂耍艺人以及游客络绎不绝地涌入,城内人满为患,小偷小摸也多了起来,县衙当然要安排士兵维持秩序。”

“原来是这样。”秦浩恍然点点头,不再过多询问。

方成眼中带着疑惑,看着张兵头身后的士兵,这些人的脸上透露着疲惫,有个小子黑眼圈很重,感觉像是昨晚熬了一夜。

“响石城绝对有事。”他暗暗道。

但裴唐信中强调,要谨言慎行,方成不再过多追究,只是询问兵头县衙的位置。

张兵头告诉方成,响石城县衙位于城南的闹市边上,距离这里并不远,约莫一刻钟的路程,去闹市那里随便找人打听,就能知晓县衙具体的位置。

方成点了点头,和秦浩一同步行,朝城南走去,很快来到闹市,看着这里熙熙攘攘的人流,他微微松了一口气,至少目前,这儿还算平静,如果响石城真出什么大事,他一个正义修士是不能袖手旁观的。

找了个摊贩,询问县衙在哪,得知方向后,方成和秦浩二人便径直朝那里走去,一盏茶的功夫,终于看到了县衙大门。

门口同样有两位衙役看守,见有外人靠近,警惕地看向他们。

“闲人勿扰,否则休怪我们不客气!”其中一位衙役厉声喝斥。

方成上前说道:“在下白花城城隍,今日前来,是想和县令商讨,从你们响石城引进部分优秀纺织工到我白花城,还请两位小哥通报一声。”

“城隍?修士!”

两位衙役低声惊呼,互相望了一眼,眼神中犹豫之色。

秦浩见他们站在原地,大喝道:“喂,你们两个愣着干嘛,还不快进去通报,送上门的生意都不做吗?”

两位衙役被骂了,却也不敢发火,转身就跑进县衙内。

过了一会儿,走出来两位穿官袍的男子。

其中一人年龄稍微大一些,留着胡须,五旬左右的模样,正是响石城县令,名叫刘德富,另一个则是三旬上下的青年,看着颇有些儒雅之态,是县令的师爷,名叫周志新。

县令刘德富拱手道:“见过两位修士大人,卑职冒昧问一句,你们确是定是来自白花城,而不是其他城池?”

方成看不懂对方在搞什么名堂,直接亮出自己的城隍委任状。

师爷周志新走上前,仔细辨认了许久,最终向刘德富使了眼色,确认是真的。

刘德富哈哈一笑,上前挽着方成的胳膊,说道:“城隍大人,快快请进,您能来我响石城,我们响石城蓬萃生辉呀。” 四十三章 纺织工坊 众人来到后堂,待到方成落座后,县令又亲自沏茶端上,开始闲聊起来:“城隍大人,听说白花城前阵子遭到邪魔入侵,不知现在情况如何?”

方成摇头叹息:“城内损失惨重,百姓死伤无数,人口很难在短时间内恢复过来,我来响石城,就是想从你们这招一批人过去。”

“哈哈,正合我意。”县令刘德富大笑一声,拍着桌子。

方成见状,微微皱起眉头,心道这响石城县令笑得有点过于开心了吧,难道他就这么贪财,想赚取人口介绍费?

师爷周志新见方成起了疑心,赶忙解释起来,“城隍大人,响石城自从搞起了纺织丝绸,周边的村子都来城里的纺织厂做工,城内人口大幅度增加。

而我们县衙的官差人手有限,难以管理如此庞大的人群,城内的盗匪也因此猖獗起来,无奈之下,只能向外输出部分人口,以减轻官府的压力。”

方成点了点头,不再纠结对方的可疑之处,直接开门见山说:“刘县令,我们谈谈价钱,一个人你要收取多少介绍费?”

刘德富迟疑片刻,看向身边的师爷,意思是让他来谈判。

师爷微微点头,开口说:“城隍大人,要知道,我们响石城的纺织工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他们虽然接受了新时代的理念,但对这片生养他们的土地爱得深沉,对大盛朝廷和响石城忠贞不二。

他们曾是面朝石头背朝天的乡野樵夫,在悲苦的日子里艰难挣扎,直到那一天,响石城迎来了新时代的纺织机,所有人的命运都从此改变。

城中每位百姓都成为熟练的纺织工,如今响石城一天能够产出高达三四千件华丽漂亮的丝绸制品,而这一切都归功于伟大的刘县令和无比聪明的师爷我!

我们两人引领着城中百姓,走在新时代的前端,我们没日没夜的耕耘,才换来了无数百姓的健康生活。

我们费劲心血,付出太多太多,才培养出这批优秀无比的纺织工人,他们就是我们的孩子,是了不得的宝贝,是大盛朝廷未来的繁荣昌盛!

我们作为父母,看着自己的孩子,即将离开响石城,去别的城池闯荡,虽欣慰,却也不舍啊!”

说着说着,师爷周志新的眼眶泛红,眼泪都快掉下来,一旁的县令刘德富也配合起来,抹了抹湿润的老脸,唏嘘不已。

方成看着两人的表演,嗤笑一声,他看出来了,这是在抬价。

“好了,这位伟大的刘县令,还有这位无比聪明的师爷,别扯淡了,直接告诉我,多少钱一个人?”

周志新见状也不再废话,说道:“城隍大人,既然您是修士,我们就用仙晶来衡量。”接着,他伸出一根手指,说,

“一颗下品仙晶,换取一位熟练的纺织工人。”

方成听后微微皱眉,秦浩则是怒火升腾,站起身子,指着周志新的鼻子呵斥道:“妈的,你这是在抢劫!”

周志新摇摇头,回道:“两位大人,请勿息怒,市场价格就是如此,不信的话,您可以去隔壁的水梨城,还有东杨城问问,要是再不信的话,您就去连山郡的郡城,甚至是大盛的皇城,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秦浩见对方如此成恳,心中的火气稍退一些,但还是觉得价格太贵,毕竟他干了多年的土地公,所有的工资加起来还没有一颗下品仙晶。

方成从师爷报价后,就一直没有说话,他总感觉这里面有猫腻,但具体是哪里不对,却又没看出来。

这时,县令刘德富开口了,他先是对自己的师爷呵斥一声,“怎么说话呢,市场价是没错,但你也体谅一下咱白花城的城隍大人,白花城遭遇邪魔的劫难,损耗极其严重,你要让他拿出这么多的仙晶,实在有些强人所难。”

顿了顿,刘德富转而对方成劝说道:“城隍大人,我给您优惠点,一颗下品仙晶,换取十名工人,您看如何?”

秦浩听后,惊讶地张了张嘴,这一下降到原价的百分之十,也太出人意料了。

方成没有点头,而是说道:“刘县令,你们一直说自己的工人是如何优秀,我也没看到,这样吧,咱们先去厂子里验验货,如何?”

刘德富沉吟一声,看向身边的师爷,见师爷点头会意后,笑眯眯地答应道:“行,咱们这便动身,去城内最大的纺织工厂。”

随后,方成、秦浩跟随着县令等人乘坐马车,往响石城西北角驶去。

半炷香后,他们远远望到,一座占地广袤的工坊,院墙足足四米高,门窗全部封闭,看不清里面的情况。

走进一段距离后,看到工坊门前立着一块木牌,写着响青纺织公司,字迹工整,颇显气派。

刘县令指着木牌上的“响青”,解释道:“响代表我们响石城,青则是南边的青木城,我们是分工合作,青木城养蚕抽丝,而我们将丝线织成布皮,再裁制成衣。

城隍大人,如果以后你们要是想从青木城进蚕丝,我可以和那边的县令联系一下,让他给你最优惠的价格。”

“可以,多谢刘县令了。”方成拱拱手,客套几句,能从青木城进货最好,离白花城最近的城池,就是青木城,运费成本低,但最终具体如何,还是要去青木城走上一遭。

两人交谈之际,马车驶到工坊的门口,黑铁栏杆将大门死死的关住,一队穿戴整齐的守卫把守着。

师爷周志新跳下马车,敲了敲铁栏杆,守卫见到后,打开大门,将马车放了进去。

方成掀起车帘看了一眼,他发现工坊上方的天空遍布黑云,像是巨大的蜘蛛网将厂子笼罩。

浓郁的乌色蜘蛛网背后是即将落下的夕阳,它像一只红色的母蜘蛛趴伏在黑色的蛛网上,露出猩红的獠牙,向下扎在工坊的上空,咕嘟咕嘟喝着美味的鲜血。

坐在旁边的刘县令同样看了眼天色,说道:“看样子,要下雨了,城隍大人,咱们要抓紧时间,早些看完工坊。” 四十四章 让我们敲起鼓来 进入工坊,方成几人走下马车,沿着一条小路,很快来到缝纫车间。

一间宽敞明亮的大屋子里,坐满了穿着蓝色格子装的员工,都很年轻,女孩子比较多,偶尔能看到几个男生。

他们在各自的桌旁忙碌着手中的活计,看到县令带人过来,也没有停下,有些甚至连眼皮都没抬起来。

师爷拿出一面铜锣,敲响了两声后道:“孩子们!停下手中的话,咱们县令大人,还有白花城的城隍大人,今天来看望你们啦,大家鼓掌欢迎!”

说完后,师爷率先鼓起了掌,接着员工们也不由自主地跟着拍了起来,脸上洋溢出幸福的笑容。

掌声持续了十几秒,直到师爷再次敲响铜锣,众人才停下,接着忙碌各自手头的活计。

方成走近,看到每个人面前的木桌上都有一台铁疙瘩,黑不溜秋的,桌下还有个大铁轮子。

师爷介绍说,这是脚踏缝纫机,桌上面的是机台,桌下面是踏板和铁轮,用脚踩下踏板,铁轮转起来,带动皮带,桌上的机台就哒哒哒作响,将衣服缝合在一起。

运用神念,看向机台内部,发现里面很复杂,齿轮、铁杆子,密密麻麻的一堆零件,如同蜘蛛网一般。

“这玩意看起来不简单。”方成说。

“当然不简单,城隍大人。”师爷附和道,随后他示意一名女工,给城隍大人演示。

那女工名叫小翠,她站起身,先给县令和远来的城隍弯腰行礼,然后坐下,脚踩踏板上,铁轮旋转着,机台工作起来。

咔哒.....咔哒.....咔哒.....

清脆而又悦耳的声音,机针落在布料上,带着丝线飞速移动起来,很快,几块布片缝合在一块,有了衣服的雏形。

师爷指着机台说道:“瞧,城隍大人,这就是科技的力量,在凡间,科技是仅次于愿力的第二生产力!”

方成见后暗暗点头,秦浩也是称赞道:“好手艺,好技术啊,按照这个速度,一天之内,最少能做十几套衣裳吧?”

“十几套那也太少了。”师爷笑着拍拍女工的肩膀说,“小翠,告诉这位大人,你一天的最高记录是多少。”

小翠起身,向秦浩弯腰行礼,然后微笑道:“普通衣物的件数是一百二十三,精美的丝绸衣裙是五十八。”

秦浩听后惊叹连连,“我靠这速度,比我刨地瓜的速度还要恐怖。”

方成感觉不对,问向小翠,“你一天十二个时辰难道都在缝制衣服?”

小翠没有回答,而是看向师爷,只见师爷笑眯眯地解释说,“城隍大人,小翠创造的最高记录那天的确干满十二时辰,但那是我们工坊组织的比赛,通常不是这样,我们是非常人性化的,主张人与自然的融合,遵循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如果碰上刮风下雨,或者天气恶劣,我们会选择休息,直到天晴,才继续工作。”

县令刘德富此时也竖起大拇指,称赞说:“这种人与自然的制度,是其他城池不曾有的,我们师爷自个钻研出来的,在实施后,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不愧是无比聪明的师爷!”

“大人啊,我的大人,您真是谬赞了。”师爷周志新拱拱手,“自然是万物生灵之母,我们都是大自然的孩子,遵循母亲的教诲,理所应当,理所应当啊。”

“好了,你们俩别捧臭脚,听得我恶心。”方成伸手打断,接着看向师爷,警告道,“从现在开始,我对小翠的问话,由她自个回答,你给我闭嘴。”

师爷笑着拱拱手,乖乖闭嘴不语。

方成看向女工小翠,问道:“看你年纪不大,多少岁了?”

小翠还是没有回答,看向师爷。

师爷笑着说:“城隍大人问你什么,你就回答什么,如实回答即可。”

小翠点点头,看着方成,鼓起勇气说了句:“俺今年十六,已经够大了,这要是在村里,俺都能好几个娃娃了。”

方成听后,皱眉道:“你不是响石城本地人,而是外面村里的?”

小翠连忙摇头道:“不不不,俺生是响石城的人,死是响石城的鬼,县令大人和师爷大人是俺的再生爹妈,俺爱响石城,更爱俺的再生爹妈,没有他们,就没有新时代的俺。”

方成听得怪怪的,这是被灌了迷魂汤,还是怎么回事,他运用神念,查探小翠的身体,发现并没有异常。

他收回神念,继续问:“你很爱响石城,但是如果,我让你离开响石城,去一个新的城池,你会愿意吗?”

“不!!!”小翠从喉咙里发出呐喊,双膝跪倒在地上,痛哭流涕,抽噎道,“不管去哪,俺只想留在响石城,俺的爹是县令大人,俺的妈是师爷大人,俺不能离开,你个坏人,怎能让俺再次离开爹妈呢!”

方成眉头皱得更紧了,秦浩则是说道:“县令师爷,工坊的人如果都像小翠这样,我们的生意恐怕.....”

“意外,这是个意外。”师爷连忙摆手,随后蹲下身子,向小翠安慰起来,“这不是生离死别,孩子,你长大了,需要承担起更大的责任,去白花城是历练,以后如果想家了,也可以请个假,回来看一看。

你说是吧,城隍大人。”

师爷看向方成,笑意和蔼,方成点点头,回道,“这个当然没问题。”

县令刘德富也开口了,他对小翠说道:“响石兴亡,匹夫有责,小翠你既然爱响石城,那就该为它做一些事,去吧,让白花城的百姓,看看我们响石的人有多么能干!”

在县令和师爷的鼓励下,小翠重重点头,站起身,抹掉眼泪,笑容和师爷手里的铜锣一样金光灿烂。

铛!铛!铛!

她拍拍金灿灿的脸蛋,像是敲响了铜锣一般,声音不大,却响彻整个缝纫车间。

此时应该有歌声!

她唱道:

“嗨~~~!”

“太阳出山唉~,红扑扑的小脸蛋哟~,晒得山头的桑树花唉~,低下了头哟~。”

“俺敲起早锣唱起来,响石的人呀~,快来跟俺一起唱。”

“你问俺要唱什么,俺一唱那英明无比的响石县令,他是俺的后爹,从俺亲爹手里买过来。

俺的亲爹啊,他真不是个东西,裤裆里也不该有东西,俺的后爹啊,希望他那东西比那天上的仙人还要大!”

“俺二唱那聪明无比的响石师爷,他是俺的后妈,却比俺的亲妈的胸怀高耸,俺的亲妈啊,她胸怀一对大东西,可她真不是个东西,俺的后妈啊,东西大的连天上的仙子都恨不得飞下凡!”

“俺三唱伟大的丝绸时代,让俺吃饱不饿肚子,唱伟大的科技工坊,让俺穿暖不光屁股,唱伟大的响石城,让俺住的房屋都比皇宫还要舒服,一辈子吃喝不愁!”

“唱的好!”

师爷率先鼓起掌,县令紧随其后,工坊里的其他人也纷纷鼓掌,只剩一脸懵逼的秦浩,和眉头紧皱的方成。

“刘县令,我们去其他车间看看。”方成说。

“好,城隍大人请跟我来。”

刘德富在前头带路,方成和秦浩跟在后面,师爷向车间管事的低声吩咐了几句,随后快步跟上。

穿过几个空荡荡的大屋,很快,众人来到染布车间门口,方成往里面看去,和普通的染布作坊没什么两样,大锅和染缸一排排地放着,很多男子光着膀子,烧锅煮布,也有男子正用铁钩从染缸中勾出染好的丝绸布料,放在旁边的木架上晾晒。

秦浩扫视一眼,说道:“好像没什么高科技。”

师爷笑着回道:“京城那边有,叫山地打印机,但是太贵了,我们买不起。”

方成问道:“这些染布的汉子们,你们是自个留着,还是和那些女工们一起.....?”

县令刘德富哈哈笑道:“城隍大人要的话,我们都可以给,只要价钱合理。”

师爷附和道:“是啊,男女搭配,干活不累,闲下来也可以结婚生子,为白花城创造新的人口。”

方成总感觉那里怪怪的,没有和县令师爷聊下去,而是走进车间里,找了一个膀大腰粗的壮小伙,询问起来。

壮小伙原本懒得理会,俺正忙着呢,可县令和师爷走过来,介绍这是白花城城隍,要乖乖回话。

“好吧,大人您问。”

“叫什么名字?”

“俺叫李壮牛。”壮小伙拍拍肚皮答道。

“姓李?”方成微微皱眉,问道,“你是南边山村来的?”

“咦,大人,您怎么知道。”壮牛有些惊讶,“不过俺的村子已经烧没了,这要多亏村里的李大狗三兄弟他们放了一把火,烧了整个村子,我才流浪到响石城,遇见再生爹妈县令大人和师爷大人。”

方成皱眉道:“县令和师爷对你是有多好,能让你把他们当成爹妈?”

“吃饱穿暖有地方住。”

“然后呢,没了吗?”

“对啊,没了。”

“不发工钱?”

“你给你爹妈干活,还要钱吗?”

壮牛这一问,把方成问住了,记得自己小时候帮家里耕田,是没要过钱。

“额......”

方成不知该说啥,于是问了相同的问题。

“让你离开响石城,去白花城,愿意不?”

“当然不愿意,金窝银窝都比不上自己家的狗窝,响石城是俺的家,就算白花城是天上的仙城,佛陀的圣域,俺都不想去!”壮牛斩钉截铁地说道。

县令刘德富一听,走上前,给壮牛的脑袋瓜来了一巴掌。

“听话,让你去,你就去,咋能跟城隍大人顶嘴呢。”

壮牛被扇蒙圈了,揉揉脑袋委屈道:“可俺真不愿意离开,俺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狗窝。”

师爷上前安慰道:“你去白花城,也是对我们的奉献,而且响石城的窝会给你一直留着,想它了,就回来看一看。”

壮牛一听,顿时开心起来,挺起肚皮,猛烈敲打起来。

他的肚皮很大,高高的挺起来,像是县衙门口的大鼓,每当百姓报案时,都会拿起鼓槌,猛地敲响大鼓,大喊一声,冤枉啊,县老爷。

壮牛没有冤情,有的只是开心,还有对再生爹妈的赞美,他要敲响肚皮鼓,昭告全天下的人,俺在响石城很幸福!

咚!咚!咚!

鼓声响起了,传遍四方,跨越时空,穿梭万千世界,来到一个可以有声音但不许有的世界,那里的人只能敲响肚皮,来表达对生他养他土地的爱。

“来来来,跟着俺的节奏,敲起肚皮来,咚咚咚,俺响石城的人呐,今个真是乐。”

“要是问俺乐什么,俺咚咚咚,敲响肚皮来,咚咚咚,听到有多响了吧。

肚子里装满好些吃的,有肥的流油大猪肘,还有白面馒头、大米饭和肉丸汤,还有嘿嘿,一大碗白刀子!”

咚!咚!咚!

鼓点如雷震,壮小伙敲的无比欢畅,像一只求爱的大猩猩,但他求的是自己爹妈的爱。

整条染布车间都受到了他的感染,所有的工人走过来,和他一起敲起来肚皮。

他们一边敲着,一边围着县令和师爷跳舞,像大草原部落里的斑马哥,跳着大脚掌的舞蹈,嘴里呼啦呼啦喊着口号,进行部落族长的仪式加冕。

咚!咚!咚!

“响石城是俺的头,因为俺不需要脑子,县令师爷是俺的肚皮,他们吃饱了,俺高兴啊,看着就饱了,咚咚咚。”

县令似乎被他们感染了,也亮出肚皮,敲了起来,他的肚皮又圆又大,鼓胀胀的,仿佛怀孕六月的妇女。

“来来来,我的好师爷,跟我们一起来,咚咚咚,跟上节拍,我们是响石城的引领者,鼓声也需我们来引领,让全天下都听到我们的鼓声!”

“好嘞,咚咚咚!”

师爷学着他的县令大人,露出肚皮,看着有些干瘪,敲起来确是震天响。

方成默默地看着这些人,没有发现丝毫的异常,体内的魔剑很安静,证明他们没有入魔,但总哪里感觉不对。

秦浩此时也看出来,悄悄问道:“成哥,他们怎么魔怔了?”

方成摇摇头,没有回话。

逐渐,敲鼓的人越来越多,声音传遍整个工坊,连外面放学回家的小孩子都吸引过来。

“哈哈哈。”

小孩子笑了,他看着年纪不大,十岁左右,模样俊俏可爱,穿着青色长衫,脖子挂着祈福玉佩,手腕上带翡翠镯子,身上挎着丝绸小书包。

“咚咚咚!”

他同样亮出肚皮,敲了起来,但怎么敲,声音都小的很。

“爹爹,为什么我敲不响?”

县令听到熟悉的声音,转头一看,正是他的小儿子。

他不再敲鼓,而是呵斥道:“混账东西,你不回家,来这里作甚!”

“我要敲鼓学呀,爹爹。”孩子撅了噘嘴。

县令怒骂道:“学敲鼓?敲个屁!你要读圣贤书,考出功名,光宗耀祖,不是跑到这种鬼地方来学敲鼓!” 四十五章 迷雾重重 “给我,立刻,马上,回家!”

县令刘德富用手指不停戳着儿子的脑袋瓜,语气中透露着不容拒绝的威严。

“可是,爹爹,我怕.....”

“你有什么好怕的?”

“昨天城里死了人,同学们都说是精怪杀的,小丰也跟我说,他亲眼看到了精怪,有八条腿,六只手,蜈蚣的身子上长了个大猪头,像蜘蛛一样爬,专门吃小孩,听得我心好慌。”

听完这句话,刘德富脸色更黑了,转头看向师爷,因为孩子口中的小丰正是师爷的儿子。

师爷尴尬笑了笑,解释道:“童言无忌,大人就别当真,哪会有八条腿的精怪,都是孩子瞎传的,等我回家后,好好教训教训那臭小子。”

听完师爷这番解释,刘德富脸色稍微缓和,同时对儿子说道:“听到了没,精怪都是糊弄人的,你也别胡乱传话,乖乖回家去。”

儿子满脸的不情愿,他拉着县令爹爹的衣角,想和他一起回家。

方成听着几人的谈话,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死人是怎么回事?”

虽然他十分不想问,但作为一个好人,绝不能放过任何的罪犯。

“普通的命案。”师爷周志新解释起来,“这几天城里人多杂乱,混入不少的盗贼,晚上去百姓家里劫财劫物,闹出了人命。”

“你确定是普通的命案?”方成眉头紧皱,回想城门口官兵和县衙官差的紧张模样,总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师爷见方成起了疑心,继续解释道:“城隍大人不必担心,我们已经派官差去抓捕,应该很快就能将罪犯捉拿归案。”

县令刘德富也是打了个哈哈,岔开话题,说道:“城隍大人,你看这天快要下雨了,咱们还是返回县衙,继续谈生意如何?”

方成听后呵呵一笑,“两位,谈生意最重要的是坦成相待,你们遮遮掩掩,什么都不肯说,恐怕难以达成合作?”

刘德富见方成要拒绝合作,顿时有些着急,朝身边的师爷使了个眼色,让他赶紧劝一劝。

周志新便说道:“城隍大人,我们已经够坦成了,您要来巡视工坊,我们带您在厂子里转了个遍,您要询问员工情况,我们也让员工知无不言,您还想怎样?”

“周师爷,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啊。”方成笑了一声,指出道,“虽然我没有搞过纺织,但我也清楚,纺织最重要的环节是将丝线织成布匹,刘县令也跟我说过,你们从青木县进的是蚕丝,而我在这个工坊,并没有看到蚕丝成布的环节,为何呢,你们到底在隐瞒什么?”

师爷周志新无奈叹了口气,对自家县令说道:“大人,事到如今,我们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和城隍大人实话实说。”

“那好吧。”刘德富咬咬牙,看着方成,问道,“城隍大人,在说明事情之前,我想先问一个问题,您和东杨城城隍的关系如何?”

方成一听此事和胡桐有关,不知是否该继续问下去,毕竟上司裴唐那边要钓出大鱼,他要是涉入其中,恐怕打草惊蛇。

思索片刻,他还是打算问清楚详情,心里痒得厉害,必须搞明白前因后果。

“我和胡桐只见过一面,没什么交情,刘县令可以畅所欲言。”

刘德富听后松了口气,开始解释起来,“城隍大人,织布机原先有好几台,就放在我们刚才路过的几个空房子,名叫超自然喷气织布机,眨个眼的公夫,就能织出十几米的布匹。

这些机器并不归属于我们,是东杨城城隍胡桐的,我们和他是合作关系,但这并不是我们买不起,而是这些超自然机器需要修士的愿力启动。

前几天,胡桐把他驻扎在响石城的修士全撤走了,说上面不允许在响石建城隍祠,机器也被他们一并带走。

带走就带走吧,大不了我们从别的城池高价进购布匹,但胡桐很过分,他竟然还想连优秀员工都带走,这可是我们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岂能白白拱手相送?”

“所以你们就对外散布消息,想要将这批员工卖给别的城池?”方成问。

刘德富点头道:“一开始我们放出消息,只是想给胡桐压力,让他掏出一笔钱罢了,但胡桐不领情,还警告周围的城池不要插手,布匹也不能卖我们,真是坏透了。

他仗着修士的身份,处处欺压我们响石城,我和师爷岂能如他的愿,我们命人严密看守,不让任何一名员工离开响石城,就这样,拖了几天,等来了大人您的大驾光临。”

方成听后有些惊讶,“刘县令你只是一介凡人,竟敢和修士对抗,不得不说,这一方面,你挺有骨气的,比我家那个李三水强多了。”

刘德富哈哈一笑,回道:“大人谬赞了,谈不上骨气,毕竟我的上司是连山郡郡守,李经鸿大人,他可是实力高强的修士,胡桐也只会暗地里下绊子,不敢真拿我怎样。”

“说的也是。”方成点点头,不再纠结织布机的问题,而是问道,“死人是什么情况?”

“大人,真是普通命案。”这次是师爷回话了,他说,“仵作检查过尸体,是普通人造成的伤口,没有邪魔和精怪侵袭,也不像是修士干的,您就不用操心了。”

县令刘德富也跟着说道:“是啊,城隍大人,我们还是回归正题,早点将厂子里的员工搬到白花城,迟则生变呀,要是被胡桐知晓,来捣乱就麻烦了!”

方成摆摆手,看了眼天色,说道:“明天再谈吧,现在太晚了,大半夜的谈事,不符合人与自然的制度。”

此话一说,县令和师爷瞬间噎住,不知该怎么回答。

方成呵呵一笑,走到县令儿子身边,拍拍他的脑袋,说:“小朋友,拉着你的爹爹,回家吃饭吧。”

“哦.....”男孩懵懂地抬头,望向父亲。

刘德富无奈,事到如今,他也不能拒绝,吩咐师爷安排好城隍大人,然后领着儿子回家。

师爷周志新留在原地,笑着说道:“城隍大人,我们响石城的有几个好地方,那里的姑娘都还不错,您看....”

方成摆摆手,说道:“不用,我们自行安排住宿,你也回家去吧。”

说完,他便和秦浩御空而上,离开工坊,来到闹市边上,找了个酒楼,到里面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秦浩点了个火锅,又点了一坛酒,美滋滋的涮着肉,边喝酒,边夸赞道:“成哥,你这手欲擒故纵用的妙啊,咱不急,可他县令和师爷要急死了,明天咱顺势一压价,嘿嘿,买卖就到手了。”

“我并不是为了压价。”方成回道。

“不是压价,那是为了什么?”秦浩问。

方成摇摇头,没有回答,他喝了口酒,胃里凉凉的,此时外面也下起淅淅沥沥的小雨,将手伸出窗外,雨水落在手心,同样是凉丝丝的。

但不知为何,体内的魔剑却热得像炭火,似乎随时都能熊熊燃烧。

“响石城里有美味的东西。”

他的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嗜血的微笑。 四十六章 死人了 一夜无事。

清晨,方成和秦浩来到县衙门口,昨天这里还有衙役站岗,今天连个鬼影都没了。

方成意识到不对,快步走进衙门里,望见大堂的房梁上吊着一人,全身光溜溜的,上前一看,正是县令刘德富。

县令的双目紧闭,脸色惨白,脖颈间一圈青紫色的勒痕,看来是死去已久。

秦浩跟过来后,看到县令的尸体,问道:“这是上吊自杀了,还是怎么回事?”

“当然不是自杀。”

方成将尸体从房梁上取下,看到尸体的后背全是鞭打的痕迹,十分严重,很多地方都露出森森白骨,甚至都能看到隐约的内脏碎片。

“他是被鞭子活活抽死的。”

秦浩看着尸体背后的惨状,倒吸一口冷气,但忽然他感觉,眼前的场景有点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

魔剑闻到尸体上的血气,开始急躁起来,在体内上跳下窜,但道场传出一股力量将它狠狠压制。

方成自从到达请神境,只要不受到大的刺激,心神守一,便能压制住魔剑,脑子也能占领智商的高地。

他运用神念,仔细探查尸体,没有发现愿力遗留的痕迹,魔剑也没有感知到魔气和精怪的味道。

看起来像普通人作案。

但问题是,普通人再怎么嚣张,也不敢在衙门的公堂上,活活抽死县令。

“难道是胡桐派人做的?”

想了想,可能性极大,但也不能贸然下定论,他需要更多的线索,而且他感觉城里藏着邪魔或者精怪,这是他作为好人修士的第六感。

“人呢,都去哪了,衙役一个都见不到,还有师爷呢,快给我出来!”

方成放声叫喊,可县衙空荡荡的,没人理会他,一个人影都看不到,估计是看到县令大人的尸体,都吓得屁滚尿流,找地方躲了起来。

秦浩此时回过神来,他想了半天,没想出个所以然,于是看向方成,问道:“成哥,合作伙伴没了,我们该怎么办?”

“当然是查出凶手,我辈修士,身肩匡扶正义的重任,岂能坐视不管!”方成斩钉截铁地说道,随后又补充了句,“虽然这县令不是啥好东西。”

秦浩挠挠头,问:“这人都找不到一个,该怎么查?而且只有我们两人,在十几万人口的响石城找个凶手,谈何容易?”

方成想了想,说道:“去城门口,那里的官兵有可能还没收到县令死亡的消息。”

说完,他御空而行,快速飞向城门口,秦浩紧跟其后,但体内愿力不多,很快被方成拉开一段距离。

响石城的城门口,和昨天一样,有十几名名官兵把守,为首之人还是昨天和方成有过交谈的张兵头。

方成落在他的面前,说道:“你们县令死了。”

“大人真会说笑。”张兵头一开始没有相信,但转念一想,对方身为修士,没必要撒谎,“完啦,胡桐真的派人来报复了。”

等等!

眼前这个修士为何要告诉我这些,难道他就是胡桐派来的......?

张兵头双腿一软,真的很想瘫倒在地,但勇敢的心,支撑住了他的双腿。

“唉,县令大人呐,希望您一路走好。”

张兵头一边摇头叹息,一边挪动着脚步,缓慢地向士兵们靠近,看起来是要告诉他们这个悲痛的消息,就快要走到士兵跟前时,他猛地大喊一句:

“兄弟们,咱们有缘再相会!”

张兵头嘴里喊话的同时,脚下如风火轮一般,撒丫地就往南边跑去。

其余的士兵瞬间明白了缘由,脚下动作也不慢,他们似乎在私底下排练过多次,整齐划一地四散奔逃,每个人的逃跑的方向都不一样。

看到这一幕,方成愣了片刻,随后意识到,这些人把他当成了凶手,靠,那能让你跑吗,他纵身一跃,来到张捕头的面前,挡住他的去路。

“完啦,我就知道,你要杀我这个领头的,呜呜,兄弟们,能不能别逃了,和我一起反抗。”

张兵头朝着他的兄弟们大喊,然而没一个理会的,大家整齐划一,头也不回。

因为他们的心都勇于逃跑,而不是反抗。

“我不是凶手。”

方成耐心解释道,然而张兵头一点都不信,他知道胡桐那些手下都爱折磨人,嘴里说着我不杀你,手上的家伙什可没少招呼。

方成无奈,说了句,“你要是再不信,老子一剑捅死你,反正你也不像好人。”

好吧,张兵头信了。

方成满意点点头,开始询问起来,“有无可疑之人,进出城门?”

张兵头想了想,回道:“说实话,有很多,因为我看谁都很可疑。”

“重点是修士,或者看起来不像人的家伙。”方成提醒道。

张兵头想了一会,回道:“没看到其他修士,除了昨天你们两位大人。”

“你觉得除了胡桐外,还有谁会杀害县令?”方成继续问道,接着他又补充了一句,“城里有无和县令有过节的?”

“有啊,牢里就关了一个。”张兵头脱口而出。

“牢里?怎么回事?”方成问。

张兵头说:“那人原本是县里衙役,后来被安排到工坊当管事,再后来,县令看他不顺眼,把他开除,于是他心怀怨恨,暗中谋害了新上任的管事,所幸师爷大人明察秋毫,将他抓捕。”

“如果他怀恨在心,为何第一个杀的不是县令,而是新管事?”方成疑惑,他觉得其中有蹊跷,昨天县令和师爷的话里绝对隐瞒了一些事情。

此时,秦浩赶到城门,正好,方成决定兵分两路,他自己前去监牢询问,秦浩则是带着张兵头,将逃掉的士兵集合起来,找出不见人影的师爷,他需要从师爷口中得到更多的线索。

吩咐完毕,方成快速赶回县衙,按照张兵头提供的方位,来到监牢,里面建筑物比较简陋,土墙隔开成许多单独的小房间,外面用铁栅栏围上,光线昏暗潮湿,蛛网遍布,有几只老鼠趴在墙角,看到来人后,挠挠屁股,翻个身继续趴着。

看到这副场景,方城想到县令说的那句城中盗匪猖獗,感觉有些好笑。

监牢里只有一个人,是个蓬头垢面的汉子,穿着粗布麻衣,手上戴着镣铐,他听到牢门推开的声音,还没看到人,就拍打着栏杆,嘴里大喊道:

“我都说了多少次,不是我干的,师爷周志新才是凶手!”

“你们赶紧把他抓起来,否则,县衙里的所有人都会死!” 四十七章 死了,又死了,都给我死吧 牢里的汉子名叫林刚,年纪三十出头,他看到来人不是县衙的官差,警惕起来。

“你是谁?”

“首先我是个好人,其次我是白花城城隍,再就是,我和胡桐不是一条道上的。”

方成这么说,是想表达出善意,以此来打消对方戒心。

“城隍?修士!”

林刚瞬间紧张起来,双手颤抖不停,额角汗水直流。

“大人,我和周志新没丁点关系,您千万别误会,不要杀我,求你了,不要杀我.....”

他一边求饶,一边向后退去,直到背抵在墙壁才止住脚步,眼中尽是恐惧。

方成见后,无奈叹了口气,吐槽道:“咱能不能好好聊天,我说过要杀你了吗,非要我把剑架你脖子上?”

好吧,如你所愿。

方成掏出魔剑,砍断面前的铁栏杆,走进去,站定在林刚面前,手里的魔剑放在林刚的脖子上,冷声道:

“朋友,我也为了天下苍生,接下来的问话,请你给我老实交代,否则,哼哼......”

林刚吓得瘫倒在地,磕头求饶道:“大人啊,我最尊敬的大人,您请问,小的一定什么都告诉大人。”

方成满意地收回魔剑,询问起来,“周志新是怎么回事,为何说他是凶手?”

林刚看了方成一眼,纠结要不要开口,犹豫良久,还是咬牙答道:

“大人,周志新是反修士联盟的人,他要我加入联盟,我可没有答应啊,真的,不骗您,我只想安安稳稳地活着。”

“反修士联盟是什么鬼?”方成的脑袋冒出大大的问号。

“您不知道吗?”林刚惊讶了。

方成吐槽道:“我昨天才刚来,知道个啥,就只看见你们的县令和师爷在那敲肚皮。”

林刚见对方真的不知,松了口气,随后解释起来。

“周志新不是我们响石城本地人,他去年从京城而来,嘴里总是胡言乱语,说时代变了,凡人当自强,修士也不过如此,他们修士都是蛀虫,从未真正对百姓着想造福....额...大人,这不是我说的,是周志新的原话,您千万不要误会。”

方成摆摆手,“没事,实事求是的说,周志新的话没毛病。”

林刚见方成不介意,胆子大了起来,说话的声音渐渐提高。

“我们县衙里的兄弟,听到他的话,都当个乐,笑完之后就抛到脑后,但县令大人信以为真了,还招他做师爷,好多兄弟私底下都说周志新会江湖术法,把县令大人迷惑了。

后来,城里进了新的纺织设备,东杨城的城隍胡桐也派人建了城隍祠,自从城隍祠一建,周志新不再说这些疯话,毕竟他也不是傻子,要是当着胡桐手底下修士说这话,绝对要挨大嘴巴子。

但前阵子,胡桐的人搬走了,周志新这家伙又开始活跃起来,要我加入组织,就是刚才说的那个联盟,全名叫:

新时代反修士联盟。

我可不傻,一口回绝掉了。

但他还不依不饶,说这个世界根本不需要修士,我们要反抗,先从胡桐开始,坚决抵制他的欺压,响石城的百姓们和厂里的员工都会站在我们身后,只要我们联合起来,引领这个世界所有的凡人,就算是天上的仙,也挡不住我们的脚步!

我一听,哎呦我去,连天上的仙都要干,这不是找死?

我当时吓坏了,连夜辞掉厂里的管事职位,如果不是家人孩子在响石城,我恨不得马上逃离这个危险的地方。

但县令似乎听信了他的蛊惑,还有纺织工坊里的那些员工,但大人您不要追究他们,大家都是被周志新蛊惑了,是无辜的。

至于死掉的那位新管事,想必是发现了周志新某些不为人知的秘密,被他残忍杀害,所以大人,您一定要帮我们,铲除周志新这个祸害!”

方成听完,沉默起来,感觉里面信息量有点大,但如果说是周志新杀害的县令,也不合理啊,他反的修士,又不是县令。

“必须找到周志新,问个明白!”

方成刚做好打算,突然监牢大门被推开,秦浩跑进来,大喊道:“找到了,周志新找到了!”

“在哪里?”方成追问。

秦浩回道:“在我们昨天去的工坊,我让张兵头在那看着,自己加速回来通知您......”

“你让张兵头看着?糟了,可千万别放跑了周志新!”

方成大叫一声不好,连忙离开监牢,朝着工坊的位置疾驰而去。

“哎,成哥,我还没说完呢,师爷他跑不了。”

秦浩赶紧追上去,监牢里只剩下懵逼的林刚,看着眼前砍断的铁栏杆,不知是逃还是留。

片刻之后,方成来到工坊的上空,往下扫了一眼,很快便发现张兵头,蹲在地上呕吐不已。

他赶紧落下,追问师爷的下落,张兵头指了指身后的大屋子,哆嗦着说道:“吊在里面的房梁上.....”

什么!

又死一个?

方成眉头微皱,迅速来到屋里,看到房梁上吊着师爷的尸体,和县令一样,全身光溜溜的,后背全是鞭痕。

他纵身来到房梁上,取下师爷的尸体,检查起来,哈哈,有问题,闻到了一丝邪魔的味道,终于呀,我的小宝贝,你露出可爱的脚脚喽。

抱着师爷的尸体,鼻子放在他的后背,轻轻嗅着,那是小宝贝留下的气味,清香的味道,像是来到遥远瀑布下的竹林,风吹竹叶声,水流声,还有.....

嗡!

叮叮当当叮叮当!

“何人在弹琴?”

“妙啊,真是妙~~~!”

“此琴声如巍峨高山,又如潺潺流水,妙极,实在是妙极!

现身吧,弹琴者,我可是你的知音啊,让我们坐下来喝茶赏月,吸溜,你的琴声,好听得我都忍不住要流口水了......”

“成哥,你在干甚???”

秦浩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方成回过神来,看着抱在手里的尸体,哈哈一笑,顺便抹掉嘴角的口水。

“浩儿,这是我独特的查案手法,可惜,差一点,我就闻出罪犯的位置了。”

“不愧是成哥,竟有如此厉害的查案手法!”

秦浩也没多想,竖起大拇指称赞起来,不过这种奇特的查案方式,让他想到某本三流地摊小说。

等等!

秦浩举手大喊道:“我知道啦,就是那本小说,成哥,罪犯是在模仿小说里的作案手法!”

“小说?什么小说?”方成追问。

秦浩解释道:“小说名叫《阿白探案笔记》,讲的是一个衙门捕快追查凶手,其中第一集就是凶手吊起来鞭尸,和咱的案发现场一模一样!”

“捕快阿白去查案.....”方成总感觉哪里怪怪的,现在的邪魔都这么有文化了吗,杀个人还要参考小说?

“捕快不是阿白,是他的鸟。”秦浩提醒。

“什么鬼玩意,鸟都冒出来了?”

方成真的很想吐槽,他现在的智商本来就不多,被秦浩这么一搞,脑子快乱成浆糊了。

“别急,成哥,请听我慢慢道来。”

秦浩将《阿白探案笔记》的梗概讲了一遍,背景是大盛朝廷边陲的一个小县城,捕快名叫阿黑,长得就很黑,他有一只灵鸟,叫阿白,一身白羽毛,会口吐人言,他俩一块查案,灵鸟凭借锐利的眼,总能找出案发现场的细微线索。

好了,废话少说。

第一集的凶手是死者的儿子,因为父亲要把家里的银子,全部拿去买小妾,儿子很生气,吊起来抽死老爸,然后拿着钱,买回那名小妾,过起没羞没臊的日子,直到那天,阿白飞到儿子脸上,指着说:

“凶手就是你!”

“........”

方成无语了,这剧情太过扯淡,都不知该从哪里开始吐槽。

“所以,凶手是县令的儿子!”秦浩给出结论。

“不不不!”张兵头摇着手指,他早已呕吐完毕,并且津津有味听完了阿白探案的第一集,“县令是老来得子,他儿子十岁不到,没这个能力吊起来抽老子。”

“那就是师爷的儿子!”秦浩接着说。

张兵头继续摇手指,“师爷也只有一个儿子,和县令的儿子是同龄。”

“那.....县衙里还有谁的儿子.....?”秦浩问。

“不不不,我们就去找师爷的儿子。”方成发话,邪魔有可能伪装成小孩子,县令的儿子他见过,只剩下师爷的儿子。

在张兵头的指引下,几人来到师爷家的住址,敲开院子的木板,推门走进院子,看到一位妇女正拿着针线,低头缝补衣服,正是师爷的妻子王氏。

“唉,小丰这孩子总是那么调皮,衣服又破了好几个洞。”

王氏叹息一声,随后看到张兵头和两个陌生的年轻人走进来。

“你们来是要找师爷?他昨晚出去了,现在还没回。”

看样子,王氏还不知道她的夫君挂掉了。

方成也不打算告诉她,以免吓到她,只是说道:“嫂子,我们找小丰。”

“小丰,他又干什么坏事了,你们别责罚他,要罚就罚我吧,是我没教育好孩子。”

王氏说话间就红了眼圈,那是她最爱的儿子啊,怎舍得别人责罚。

方成说:“他没做错任何事,你不用担心,我们只是找他聊几句而已。”

“这....”王氏看向张兵头,眼神询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张兵头不敢说实话,只能糊弄道:“这位大人是白花城城隍,看中你儿子资质,想带他走上修仙之路。”

“不不不,千万别,大人,我们家的小丰没那个资质,他只适合读书识字,求求您饶了他吧。”

王氏跪在地上求饶,她是师爷的妻子,同样也被迫跟随夫君加入反修士联盟,知晓一些事情,以为这些人是来抓捕审问。

“废什么话,赶紧告诉我,那个小丰在哪,否则我一刀捅死你,捅死你夫君,还有你儿子,你家里所有人,祖宗十八代都拉出来鞭尸!”

方成恶狠狠地吓唬起来,并暗暗释放出一丝杀气,使得王氏浑身哆嗦起来,有时候作为一个好人,就要不择手段,哼哼。

“别....不要,小丰就在后院的书房。”

王氏颤抖地用手指了指,说完,整个人瘫倒在地,哭泣起来。

秦浩叹息一声,扶起王氏,并对张兵头嘱咐道:“你先照顾好她,我们去找小丰谈话。”

方成却对秦浩说,“我自个过去,你看着他们俩。”

说完,他快步来到书房,看到一个孩子坐在桌前,认真地写字,七八岁年纪,长相颇为秀气。

他走过去,蹲下身子,靠近小丰,鼻子用力闻了闻,可恶,并不是这个孩子。

小丰此时也放下笔,疑惑地站起来,问道:“叔叔,你是谁啊?为什么趴在我桌子旁边?”

方成站起来笑道:“我是一个好人,小朋友,你爹有没有其他的儿子或者你还有其他老爸之类的亲戚?”

“叔叔,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小丰挠挠头,想了想,吟诵起来,“老师说过,天地君亲师,如果我还有另外的爹爹,那就是我的老师。”

说完,小丰拿起字帖,给方成瞧了一眼,说:“这是老师写的,他让我对着临摹。”

方成拿过来,翻看一下,字迹挺不错的,有股大家风范,但就在这时,他看到一句话,不,是闻到一句话:

“养子不教,父之过。”

啊哈哈哈,清香的气息,我的高山流水知音,我闻到了你的味,读书就是好啊,肉里都带着笔墨纸砚的味道,这就是书卷香气吗?

真好。

方成轻嗅着字帖,然后忍不住啃食起来,将上面的字咬碎,吸吮出墨汁,吞咽下肚,一滴都不许剩!

“疯了,叔叔他疯了!”

小丰吓哭了,大喊跑出门。

就在这时。

轰隆!

天黑了。

乌云它来啦,带着电闪雷鸣,狠狠地压下,压得整个响石城都喘不过气。

轰隆!

又一声雷鸣。

乌云它变啦,变成一只出门猎食的红蜘蛛,朝下望来,露出两个臃肿的猪头,嘴角还留着黏稠液体。

猪头丑到了极致,仿佛是来自天外天世界的红河野猪,它最爱吃远古人族的幼崽,因为它只能打得过幼崽,但在这里,哈哈哈,我是无敌的。

“孩子,我的孩子啊。”

其中一个猪头大喊起来,他幻化成县令刘德富的模样,满脸的慈祥。

他来到响石城的工坊上空,张嘴吐出白色的丝线,缠住一名染布工人,正是李壮牛。

“爹啊,县令大人,我的爹,您升仙啦啊,哈哈哈,真好,俺也要升仙,俺是你的狗,随你一起升天,咚咚咚,敲响俺的肚皮来!”

李壮牛一阵傻乐,双手捶肚皮,并任由丝线拉着他,慢慢升空。

另一个猪头此时幻化成,师爷周志新的模样,嘴里的白色丝线从他嘴里喷射出来,缠住了工坊里的小翠。

“妈呀,师爷大人,我最爱的后妈,您也升仙啦,哈哈哈,俺是你的大公鸡,咯咯咯,听到了吗,俺叫得多响亮,俺要上天,在天上叫得更响亮!”

小翠的脖子被丝线狠狠缠住,勒得她脸部紫红,眼球都要爆出来,但她还是笑,她都升仙了,为何不能笑,给我狠狠地笑,啊哈哈哈哈.....

很快,无数的白色丝线落下,响石城的百姓一个个地飞上了天。

“哈哈哈,我的爹妈,他们成神仙了啊,真好,我也能跟着做神仙。”

他们嘴里洋溢出幸福的笑容,升仙的感觉太美妙了,好想永远永远,就这么飘着。

忽然,师爷的猪头眼睛一转,来到自家的屋前,吐出一根丝线,卷走了妻子王氏。

“呜呜,相公啊,你终于看到我啦,我也是你的孩子,你就是我妈是我爹,带我走吧,啊哈哈哈.....”

王氏随着丝线,渐渐飞离地面,嘴角咧开,笑得比猪头还要大。

“疯了,全都疯了,呜呜呜呜,娘,你别走。”

小丰哭泣着,他想要抱住自己的母亲,然而王氏一脚将他踹开。

“滚开,哪来的小崽子,别耽误老娘升仙!” 四十八章 我找到你了,小宝贝 响石城无数的百姓,随着丝线,向天上的猪头飘去,他们有的飘得很快,转瞬来到猪头的嘴里,被吞咽下肚,有的则是慢悠悠的,在空中旋转,飞舞,像微风吹拂的落叶。

“娘,妈妈,王大花你个臭婆娘,我不许你离开,呜呜呜.....”

小丰看着缓慢升天的母亲,哭喊声很大,但也很小,只有头埋地屁股撅起的张兵头,和勉强能够站立的秦浩能听到。

天上的师爷只是卷走了妻子王氏,一开始并没有注意到儿子小丰,但随着哭声以340.13925米每秒的速度,逐渐传到师爷的耳朵里。

他看到了。

“哦,原来我还有个儿子,瞧啊,他的模样是如此的可爱,身上还未褪去的奶香味,多么美妙,让人垂涎三尺。

再瞧啊,旁边还有一头肥美的生命源灵,他的皮肤是如此的白,体内的血肉是多么的精纯,啊哈哈哈,美味啊美味......”

师爷吐出两根白色丝线,落在小丰和秦浩身上,任他们如何挣扎,都逃脱不掉丝线的缠绕,随之慢慢升天。

当然,他忽略了一个高高撅起的屁股,还有......

“我的小宝贝,你吃饱了没,现在该轮到我了吧,啊哈哈哈......”

诡异的笑声传到天际,随之而来的还有一声低喝。

“剑起!”

轰隆隆,地震啦。

大地塌陷,尘土飞扬,深不见底的黑洞,黑龙从中冲出,载着狂笑的方成,直扑而上。

黑龙口吐燎焰,火蛇翻腾,瞬间蔓延到整片天空,将所有的白色丝线点燃,化为漫天火雨,和无数的百姓,缓缓坠向地面。

秦浩得救后,伸出大拇指称赞道:“成哥不愧是成哥,真是帅气,还有胯下那条不知从哪冒出的黑龙,简直帅呆了。”

在漫天魔气下,他没有看出方成和黑龙身上的魔气,只听到方成爽朗的笑声,嗯...笑声好像也不是那么爽朗,听起来怪怪的,但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黑龙缠绕住天上的大蜘蛛,像巨蟒般将它紧紧勒住,在它恐惧的嘶叫声中将其绞杀,然后一口一口吞咽下肚,看起来很残忍,但对待邪魔,就该用这种残忍的方式。

“成哥做的好!”秦浩自我安慰道。

“一点都不好。”方成摸摸干瘪的肚子,哎呀,还是动手早了,这大蜘蛛看着挺大个的,没想到是虚胖。

魔剑啊,你就不能忍忍嘛,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下次可千万记住,咱要等邪魔恶贯满盈的时候,再出来干掉它,小说里的大侠都是这样出场的。

好了,牢骚发表完毕,该去找幕后黑手算账啦。

方成的目光落在纺织工坊的后方,那里有一处房屋,里面隐隐约约有一团阴暗的魔云在蠕动。

他哈哈大笑一声,一步跨出,便来到房屋面前,随之一脚踹碎门板,迈步踏入。

里面很黑,唯一的亮光来自于桌上的油灯,昏黄中夹杂着微微发红的火焰,映照出桌子边上的年轻男子。

定睛看去,男子一身儒衫,脸庞清秀,扑面而来的书生气如沐春风,尤其是这阴森漆黑的房屋里,感觉整个人都来到温暖的大海里,旭日初升,温柔的阳光绽放出花儿般的笑容。

看起来像个好人。

但方成敏锐地闻出他的内心,那是一颗骚动的小心脏,带着三分的小兴奋,三分的小激动,三分的忐忑不安,和一分可怜的魔性,似乎在说,啊哈哈哈,我要这世界陪葬,所有的人都给爷死。

魔性太少了,我需要更多的魔性,来吧,不要压抑自己,让它十分百分千分万分地绽放出来!

“兄台,贵姓?”年轻男子问。

“方成,一个好人,你呢?”

“李书衍,不算坏人。”

“长生不成仙,天机化经书,你是书字辈?”

“没错。”

李书衍点点头,伸手示意方成坐下喝茶。

方成坐下后,端起冒着热气的茶盏抿了一口,甜甜的,看来对方和他一样,都喜欢甜甜的东西。

李书衍微微一笑,开口询问,“方兄,动手之前,可否先聊几句?”

方成欢快点头,“当然,我最喜欢聊天,来吧,不要压抑自己,将内心的魔全部释放出来。”

李书衍闻言一笑,随即叹息道:“方兄,我虽然不了解你,但我真的很羡慕你身上的潇洒,而我作为大家族出身的人,却没你的潇洒。

我从小备受瞩目,因为我三岁开窍,四岁炼体,五岁熔炉,被誉为百年一遇的天才,那些长生殿的长老,看向我的目光,就像一道道枷锁将我束缚住,让我连一丝丝喘息的机会。

我好怕,想要回家找妈妈,还好有父亲,他挡在我的身前,替我承担所有的风雨。

父亲真好。

那时的我,把父亲看成我的天,而父亲看向我的目光,充满了期待和慈祥,还有.....稍微的贪婪。”

说到这里,李书衍顿了一下,此时的他有了更多的体会。

回想那时父亲看向他的目光,就像是在欣赏一块未经打磨的璞玉,希望在打磨之后,长成一棵参天大树,带着作为父亲的他扶摇直上九万里,翱翔在长生殿的高空之中。

李书衍摇头苦笑一声,继续诉说起来。

“六岁那年,我跟随父亲和首席,来到长生帝君的塑像面前,首席伸出手指抵在我的眉心,过了许久,他叹了口气。

长生帝君并没有选择我。

为何!

为何帝君不选择我!

为什么!

我明明比其他孩子更优秀,我天赋异禀,悟性超群,我勤奋刻苦,啊哈哈哈,勤奋?

这世界从来不需勤奋之人,要的只是被帝君看对了眼!”

李书衍低声笑了起来,笑声逐渐高昂,呼吸越来越粗重,额角青筋暴起,双眼通红如血。

“对,就是这样笑,继续,我要你笑得更猖狂。”方成谆谆诱导,他闻到李书衍的内心,魔气越来越多。

老徐头说过,魔念随心起,果然如此,来吧,让魔念猖狂起来,不要怕,我就爱你的猖狂,哈哈。

李书衍继续说道:“帝君看不上我,没关系,还有他麾下的三十二统领,可为何,他们没一个看得上我,这群瞎了眼的东西,你们到底有没有睁开过眼,知不知道这凡间,有一个天赋绝伦的我,一群眼睛长在屁股上的狗东西!”

李书衍指着天,大骂起来,声音沙哑,似乎要将胸中所有的怒火都宣泄出去。

“我恨他们,恨他们看不见我,恨他们不识抬举,我想要证明给他们看,但我又如何能证明?

我是个废物,没有诸天神佛入住我的道场,我就是个三境的废物,要一步登天?哈哈哈,那都是糊弄傻子的,根本就没人能够一步登天,走出自己的道!

从此,父亲看向我的目光,形同陌路,不不不!!!

父亲,我的天,我最亲爱而又威严的父亲,求求你再看我一眼!

哪怕你是豺狼,你把我当成小白兔都可以,把我一口一口的吃进胃里,我想在胃里,体会你的温暖,求你了,父亲,我想要你给我温暖,帮我遮天蔽日!”

李书衍跪倒在地,哭喊着求饶,声嘶力竭。

他快要陷入疯癫状态,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嘴角挂着滴滴鲜血,整张脸扭曲狰狞。

“我是个废物,我是个废物,哈哈哈哈,我就是路边的臭狗屎,谁都不愿看我一眼,哈哈哈哈,真是太好了啊,没有备受瞩目的视线,我的枷锁和束缚都不见了,我是那笼中的鸟,飞呀飞,飞向自由的天空。

自由的感觉,真好。

我可以尽情的玩耍,去田野里抓小蜻蜓,去路边捅蚂蚁窝,把那些蚂蚁,一只一只地碾成渣滓,哈哈哈,我就是那群蚂蚁的神魔,主宰他们的生死。

可为何!

我最亲爱的父亲,为何你又将视线放在我的身上,为什么啊,求求你了,放过我吧,我只想做一坨臭狗屎。

但是不能。

这就是大家族子弟的命运,从一出生,就注定了,每个人都必须成为一块有用的砖,为家族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即使我是坨臭狗屎,也必须成为李氏家族的养料,滋养出李家的花花草草。

那天,父亲对我说,去读圣贤书,读好了,我会安排你进大盛朝廷。

嗯,好呀,我最爱的父亲大人。

我点点头,虽然父亲看向我的目光,不再慈祥和贪婪,但我相信,只要我苦读圣贤书,父亲终究还是会发现我的价值,会对我刮目相看的,对我充满了......哈哈哈,我想要的贪婪。

就读书这方面,我发现自己真是天才,哈哈哈,不对,我本来就是个天才,无论是修行,还是读书,虽然他们都把我当成臭狗屎。

书上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我明白其中的含义,书上是对的,然而,大盛朝廷中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是错的。

父亲说,我不管对错,我只要你听首席的安排,好好做事。

你只要?

凭什么你只要?

你有认真读过书吗,你懂个屁!

三纲五常,呵呵,凭什么三纲要在五常前面,要先有仁义礼智信,才有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明白吗,狗屎都不懂的父亲,哈哈哈!”

李书衍开始狂笑起来,他笑的歇斯底里,笑的全身颤抖,笑的口中鲜血狂喷。

“别喷了,别喷了,那都是宝贝啊,镇静,我的小宝贝。”方成一脸心疼地说道。

李书衍的确停止了狂笑,他感觉有一道威严的目光,盯着自己,那目光冰冷无情,是父亲,来了吗?

他慌张地四处偷望,像一只偷腥的老鼠,害怕自己做的坏事,被父亲发现,所幸,这里除了方成,再无其它人影。

“哼,父亲他来了又如何,你以为我会怕?”

李书衍不屑一笑,笑容中充满了嘲讽和轻蔑。

“父亲他自以为跟对了主子,哈哈哈,可笑,真是可笑,他不知自己跟的主子,其实是一条狗,哈哈哈哈。

那条狗天天对他说,屎是万物生灵的起源,屎中蕴含丰富的氮磷钾和其他有机物质,花花草草离不开屎的培育,美丽的大自然更是离不开屎!

说完,狗将餐盘里的屎,推到父亲面前。

父亲尝了一口,大叫一声:哇,真是人间美味,我爱吃氮磷钾,我要吃氮磷钾,吃遍这世间所有的氮磷钾,成为万物的起源,成为大自然的搬运工,成为一只可爱的屎壳郎,啦啦啦,将氮磷钾球球推到到主人面前,和主人一起快乐地吃。

哈哈哈哈,你说好笑吗?”

方成听后,也是哈哈一笑,是挺好笑的,嗯....不对啊,你的魔气呢,跑到哪里去了,别笑了,别笑了,认真点。

“李兄,我们回归正题,来,把心中的罪恶讲出来。”

“方兄,你我皆是罪恶,这世间的所有人,哪怕是修士,天上的神佛,地上的精怪走兽,只要有了人的思想,它们就是罪恶的。”

“我靠,你什么意思,污蔑我是魔头,你真该死,不要逼我哦,我给你一次机会,快说我是好人......”

方成快要忍不住了,如果不是魔剑控住他,哦不,如果不是他控住魔剑,这个胡言乱语的混小子,早就被他捅死了。

“好人?哈哈,可笑,这世间所有自诩为好人的,都是放下屠刀的伪善,真正的好人从不会说自己是好人,因为他们早就死于恶人的刀下。”

李书衍自嘲笑了一声,心中的魔也是羞愧地低下了头,它觉得自己不该是黑色的魔气,而是金色的圣光。

没错,它发出亮瞎眼的光芒,太亮了,金光万丈。

方成的眼睛要瞎了,为何会如此之亮,你可是邪魔啊,求求了,做回邪魔吧,别发光了,我不是花花草草,只是个来酒馆吃饭的食客,让我吃掉邪恶的你吧,别再发光发热,这个世界已经有了一个太阳,不需要再有一个。

此时,天上传来三声大喝。

“混账!”

“混账!”

“混账!”

李书衍脸色一变,随即又恢复原样,他冷笑着抬起头,黑色的魔气猛然迸发而出,冲破屋顶,直达天际,染黑了半边天空。

“哈哈哈,我最亲爱的父亲大人,您终于来了啊。” 四十九章 显圣万化 “混账!”

“混账!”

“混账!”

天之上再次传来三声大喝,声音由远到近,带着无穷的怒火,一步一句向地面砸过来。

轰!

雷光一闪。

一道身影落在庭院之中。

定睛看去,五十岁的男子,国字脸,浓眉阔眼,满脸的威严。

正是连山郡郡守李经鸿。

他来了,向屋内走来,步伐威严有力,每踏出一脚,身上的威严便更盛几分,脚下的地面也微微颤抖起来。

他伟岸的身姿,就像那巍峨的高山,大自然土壤里所有的氮磷钾等有机无机元素都要向他顶礼膜拜,他又似磅礴的大海,没日没夜吸收了无数海洋生物的新陈代谢,变得更加浩瀚无边。

“我要你待在京城,为何偷偷跑来这里?”

“我要你听首席的话,怎么就那么难?”

“我要你别和凡人接触,你倒好,弄出个烂摊子让我收拾,你说我要怎么收拾?”

他步步逼问,语气越发愤怒,气息也越发凌厉,头顶是紫雷翻滚,电蛇舞动,将染黑了半边天的暗黑魔气,撕扯成千万缕丝线,将这片天地所有的魔气都碾压的一滴不剩,只允许紫色的天雷存在。

“回答我,混账!”

“哈哈哈哈....混账?

我最亲爱而又最尊敬的父亲大人啊,我如此亲切地称呼您,而您却骂我是混账,这是爱之深,责之切?

好吧,就算这是您对我的爱,那可否在混账后面加上儿子两字?”

李书衍从屋中缓缓踱步出来,脸色苍白,嘴角还挂着淡笑,双手背负于身后。

“混账,我要你回答我,为何会来连山郡,是谁指使的?”

李经鸿的脸色阴沉得快要滴出水来,眼眸中的紫雷在怒火的加持下,越发汹涌狂暴。

“我要我要我要,够了,李经鸿,你每次都是要我干这干那,要我吃屎喝尿,你就不能问一句,亲爱的儿子,你想做何事?”

李书衍的目光直视李经鸿的双眼,眼神越发冰冷,语气中带着无尽的嘲讽。

“逆子,我再问你一句,是谁指使你干的?”李经鸿强忍着怒气,他必须要确认,这个混账是一时兴起才来到连山郡,还是受到某人的指使。

“哦,我最亲爱的父亲大人,您终于肯认我这个儿子了,哈哈,那么我也告诉您,我不需要任何人指使,想去哪就去哪,而您可就惨了,要被脖子上的狗链子牵着,哪都去不成,您说我是该羡慕您,还是可怜您呢,哈哈哈哈......”

李书衍大笑起来,心中的魔气也随之猖狂起来,不,还不够,要更加的猖狂,要更加的肆意,老子要宣泄这些年积累的所有恨与痛!

“逆子,逆子,真是个逆子!”

李经鸿怒不可遏,额头上青筋暴跳,紫雷在体表疯狂游弋,发出滋滋的响声,但他还是强忍着怒气,继续问刚才的话。

“谁指使的你?”

“你他妈是不是耳聋啊,老子从不需要任何人指使!”

“好好好,李书衍,你不听首席之言,是为不忠,不听为父之言,是为不孝,不忠不孝的逆子,敢当何罪!”

李经鸿大喝一声,体内的愿力瞬间爆炸般涌出,天中雷云翻滚,地上紫电纵横交错,耀眼的雷光将整片天地照得宛如白昼。

“哈哈哈,说的好啊,李经鸿,我犯了罪,我将整个响石城变成魔域,我吸食上万的生灵,我无恶不赦,罪该万死,那么作为父亲的你,又该当何罪!”

李书衍抬眼望天,低头看地,眼中的魔气慢慢向外扩散,转瞬间,便吃掉了半边天的紫雷,这半边的天又黑了下来,黑了好啊,黝黑的颜色是健康的颜色。

你看大草原上的斑马哥,他们哪个不是黑得发亮,更妙的是,实施走婚制的斑马哥,他们生下来就没有父亲,哈哈哈,真是太棒了,我要这父亲有何用!

“混账东西!”

“你才是混账东西!”

“养子不教,父之过,李经鸿,你可知罪!”

李书衍朝天大喝,一脚踏地,身后的黑影凝聚,隐约间竟化作一个阴森的人型生物。

它豹眼狮脸,络腮长须,身穿深红戮杀长袍,头戴玉珠玉璜卷荷官帽,脚踩十三层血池地狱金靴,手持九节浑黑荆棘铁长鞭。

鬼面阎王驾到!

它朝李经鸿看去,狮子脸瞬间扭曲一张巨大狰狞的鬼脸,嘴巴一咧,满口獠牙,猩红舌头在嘴里游荡,迫不及待地要择人而噬。

它问:“李经鸿,汝可知罪?”

“呵,不自量力。”

李经鸿轻蔑一笑,眼眸中紫芒一闪,头顶的天空忽然塌陷出一个洞口。

洞中飞出一条不明生物,它似龙非龙,似蛟非蛟,背生四翅,尾如火凤,爪似白虎,身躯庞大到遮蔽了整片天空。

它逼向阎王,人脸幻化成九天应元雷声普化天尊,转而又化成李经鸿的一脸威严,再转而化为长生大帝君的慈眉善目。

显圣万化!

吾即为万物,万物亦可化吾,吾是天地间的主宰,万物之轮回生死,皆在吾一念之间!

轰!

天地轰鸣。

乌云遮天蔽日,雷霆咆哮而出,它变了,整个天都变成李经鸿的脸,整个地都是李经鸿的身躯。

轰!

又一声雷鸣,它又变了,是九天应元雷声普化天尊的化身,它高举着五指,天上地下海里海外星穹中无尽虚空的雷光闪电像听到号令一般齐刷刷而来,钻入它的体内。

它说:

“吾要阎王死!”

轰隆隆~!

一道道紫雷从它的口中倾泻而下,击打在阎王的躯体之上,发出噼啪的爆破声,阎王的身形逐渐模糊,似乎要溃散开来。

李书衍冷哼一声,再次大喊道:“李经鸿,汝可知罪!”

这一刻,鬼面阎王的躯体突然膨胀数倍,紧接着,它一跃而上,高居九天之上,俯瞰整个天地的普化天尊,九节鞭狠狠劈下。

咔!咔!咔!

九节鞭落在地面上,一道巨大的沟壑自天际而来,向下蔓延,横贯整个响石城,沿途房屋倒塌,树木折断,死亡生灵无数,吸收了无数生灵的血气,九节鞭更加猩红耀眼。

“逆子!”

这天地大吼,恐怖绝伦的力量从遥远的北方而来,看去,是一只硕大的紫色手掌,此手掌借力于长生殿首席,它迎空之上,拍向九天之上的鬼面阎王。

啪!啪!啪!

九节鞭舞动,劈向袭来的紫色手掌。

嘭!!!

两股至强的力量撞击,天摇地晃,整座响石城仿佛要崩碎了般,大地龟裂,尘土飞扬,无数条巨大的峡谷裂缝蔓延开来。

噗!

李书衍口吐鲜血,身后的鬼面阎王瞬间粉碎,消散于天地间。

“我最亲爱的父亲,你的运气真好。”

如果不是方成先前出手,吸收了他大半的生灵之力,李经鸿根本毫无反抗之力。

“哼,逆子,随我回京城,首席会给你定罪。”

李经鸿说罢,抓起李书衍的衣领,正要腾空而起,就在这时,有个声音突然传来:

“我让你们走了吗?” 五十章 谁是魔修,我说了算 方成旁观了父子两人的大战,他一直在纠结,如果李书衍是邪魔,那对其出手的李经鸿,算好人还是坏人?

所幸,现在不用纠结了。

因为一个抢走他美味的家伙,一定是个十恶不赦的大邪魔,那可是我的美味啊,你凭什么敢插手,我让你插手了吗,该死的邪魔!

李经鸿听到声音后,猛然转头,这才发现,原来屋内还有一人,黑暗中模糊的样子,看不清是谁。

他放下手中的逆子,走向屋内,在微弱灯光的照射下,他终于看清楚了眼前之人,一张熟悉的面孔。

“方成?”

李经鸿呵呵一笑,说道:“我正好也要找你。”

“找我作甚,我又不是儿子,我的爹早就死了,我把他和母亲埋在一块,还有我最爱的小明,他们都死了。”

方成嘴角微微咧开,伸出舌头,舔了舔杯中的茶水,甜甜的,真好喝。

李经鸿看到方成的怪异动作,微微皱眉,但他运转神念,看向方成的体内,并没发现任何异常。

其实早在李经鸿落下地之前,魔剑就收敛锋芒,乖巧的像个宝宝,藏在方成的道场之中,一丝气息都不外泄,猎人抓捕猎物时都要这般隐藏自己。

“别以为有裴唐罩着,我就不敢拿你怎样。”李经鸿呵呵一笑,“我查过你的档案,也派人去西江郡问过,方小兄弟,你杀的人还真是多啊,多到令我都感到心颤,啧啧.....”

“很多嘛?”

方成歪头想了想,随即露出洁白的牙齿,笑道:“不用感谢我,为民除害是我好人修士的本职工作。”

“好人?哈哈哈....”李经鸿听后开怀大笑,看向方成的目光中多了一丝赞赏,旁边的李书衍满脸的嫉妒,父亲好久没这么赞赏地看他了。

“方小兄,我不管你是好人,还是坏人,我只想知道,你跟朱有常是何关系?”

“朱有常啊,曾经是我的同事,后来他干了坏事,被我一剑攮死了。”方成挠挠头,按耐住动手的心思,感觉李经鸿知道一些他未知的隐秘,于是他问道:

“你提朱有常干嘛,难道你知道他的同伙,或者你就是同伙?”

“这句话应该我问你才对。”李经鸿呵呵一笑,脸色却逐渐阴冷,他盯着方成,逼问道:“你手中有无魔化聚灵阵?”

“额.....”方成刚想摇头,转瞬意识到不对,“你这是在审问我吗?

不,你谁啊,有什么资格审问我?

你个该死的邪魔,竟敢审问我!”

李经鸿冷哼一声,怒喝道:“不要狡辩,方成,交出魔化聚灵阵,我便饶你一命,否则,没人能保你,裴唐他远在京城长生殿,赶不过来的。”

说完,他从袖口拿出一块红色令牌,令牌上的暗字,表明了他的身份。

“吾是暗夜大统领,方成,还不跪下认罪!”

“嗯?暗夜?让我想想,好像在哪里听过。”方成转动小脑筋,仔细思考起来,没办法,他忙于压制魔剑,智商有点不够用。

哦!

想起来啦!

在长生山脉,那个被他斩掉狗头的黄皮大王,就是暗夜的长老,果然,这李经鸿不是个好东西。

方成嘴角咧到了耳后根,露出一口森白的牙齿,漆黑的眸子发出摄人心魄的嗜血,体内的魔啊,在一念之间,就要释放出来。

再等等,魔剑,我们要需要更多的罪犯和罪恶。

“李大郡守,你有无把酒言欢的好友,介绍几个让我尝尝?”

李经鸿嗤笑一声,回道:“你果然执迷不悟,很好,我非常喜欢你们这些底层辣鸡的执迷不悟,我也会将你们这些手持聚灵阵的魔修杀个干净!”

“喂喂,我要声明一点,我是好人,不是魔修,而且我也没有聚灵阵,你可不要冤枉我哦,哪怕你是一个十恶不作的坏蛋,也不要冤枉好人,这样做是不对的。”

李经鸿冷笑一声,“呵呵,我不管你是真没有聚灵阵,还是假没有,总之,你接触过朱有常,你就是魔修,必须死!”

“不不不,阿鸿,你这样查案是不对的。”方成摇摇手指,作为具有高超逻辑推理能力的查案小能手,他必须纠正对方,否则心里难受,他严肃的说道:

“首先,任何生物都有嫌疑,哪怕是路边的母猪,它都有成为罪犯的可能性,这一点上,你做的很好。

但其次,你需要一个合理的证据,一定要合理,哪怕是凭空捏造也无所谓,因为你要进行的第三步,是给罪犯定罪。

有些人自以为他的犯罪天衣无缝,哈哈,我毁掉了所有的证据,你能拿我怎样?

但是,抱歉,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闻到了你心中的罪恶,然后拿出一个证据来,向众人证明了这个证据的合理性,当所有的人都认为证据是真的时候,它就是真的。

哈哈,小样,凶手就是你,因为没有人能逃过我的鼻子和我缜密的推理!”

“多此一举。”李经鸿不屑一笑,“我不需要任何的证据和任何的定罪,我只需要怀疑你,你就必须死!

哈哈哈,方成,你真以为我在查案,暗夜从来都不需要查案,暗夜要的是杀!杀!杀!

在大盛的地盘上,暗夜才是真正的天。

这也是首席创立暗夜的宗旨,有些修士自以为掌握了真理,走出了道,但只要他的道和长生殿不是一条,他就是魔修。

还有魔化聚灵阵,所有见过此阵的人都得死!

只要你见过它,就不再是长生殿认可的正道修士,而是魔修,如果大盛所有的底层修士都见过聚灵阵,那么就全都杀光了!”

“哇,好粗暴的逻辑方式,内心还有点小喜欢呢,阿鸿,我的宝贝,来吧,继续阐述你的粗暴,把你心中所有的魔都释放出来!”

方成忍不住要鼓掌叫好,他已经闻到了李经鸿的内心,那是一只臭水沟里的克氏原螯虾,它津津有味地吃着泥里的蛆虫,它向天举起大大的虾钳子,号令臭水沟,所有的小鱼小虾米蛆虫蚂蚁屎壳郎都匍匐在它的脚下。

它说:“我是这臭水沟的主宰,我命由我不由臭水沟!”

方成说:“臭水沟里出来的小龙虾,洗干净了,放在锅里更美味,因为它吸食的是万物之本源,是最纯正的氮磷钾之力,它忍受过饥饿的折磨,受尽了同类的白眼,大战过臭水沟里的虾兵蟹将,最终战胜无数的挫折,脱胎换骨,蜕变为无敌的臭水沟之王!” 五十一章 美味的小龙虾 小龙虾实在太美味了。

忍不住,真的太难忍了,心里好痒,啊哈哈哈,怎么办,谁能告诉我怎么办!

嘘.....

小点声。

咱们悄摸摸抽出它的虾线,千万别让它知道,嘿嘿嘿.....

.............

看到了吗?

这就是它的虾线,一根臃肿而又细长的肠道,里面满满的黑泥,充满了大自然的恶臭芳香,啊哈哈哈,大自然实在太神奇了,竟能创造出如此之神奇的小龙虾!

瞧啊,这就是顽强的小龙虾!

即使抽出它的肠道,将整根肠子都碾碎成泥巴,它也没有死去,反而伸出强有力的大钳子,夹住我的小手。

好疼!

为什么?

为何你要反抗!

这是你逼我的,哈哈哈,我真的是于心不忍,我是如此之善良,哪怕扭断你的两个大钳子,都是如此的温柔,温柔的动作就像扒开烤熟的地瓜,剥掉外皮,露出嫩红的地瓜肉,然后轻轻咬上一口.....

嗯?

哪去了?

别走,我最爱的美味,不要抛下我。

瞧啊,这就是顽强之小龙虾,它的生命力是如此之顽强,哪怕我碾碎它的肠道,揉烂它的虾钳子,它仍然能够在臭水沟里弹射起步,用那强有力的腹部向后飞跃,一弹一弹的,逐渐远离我的视线。

可惜.....你逃不出我的手掌心,哈哈哈,来吧,我的宝贝,快回到我的怀抱里。

哐当哐当....咯吱咯吱.....哐哧哐哧......(抓捕臭水沟龙虾王的过程)

“方成,咱们有话好好说。”

“方小哥,我是长生殿长老,大盛朝廷的郡守,暗夜的统领,你不能这样,这不合规矩。”

“魔尊大人,哦不,天尊大人,我只是个无关紧要的小角色,我做的一切都是被逼的,饶了我吧,我可以给您做牛做马,做奴才,做狗腿子.....”

“不!!!不要,我不是小龙虾.....嘶嘶嘶(龙虾的嘶叫声)......儿啊,为父先走一步,记得下辈子不要做小龙虾....嘶嘶嘶.....”

啊哈哈哈,现在,我们继续,剥开羞得通红的外壳,露出里面白嫩嫩的虾肉,再轻轻啃上一口。

唔.....(嚼碎虾肉的声音)

唔.....

唔.....

美味,实在是太美味了,不愧是小龙虾的虾尾刺身,这种美妙无比的感觉,简直可以让人飘飘欲仙,灵魂飞升。

当然在这里,我要提醒各位小伙伴,不要学习我生吃的方法,我有一个强大的胃,可以消化虾肉里细小到只有用显微镜才能看到的蛆虫,而你们没有。

好啦,回归正题,美味的小龙虾虽然美味,但是肉太少了,根本不够吃,所以.....

混账逆子....哦不,亲爱的儿子....哦不不....是李兄,请举起手里的虾钳子,像个绅士一样,跟我决斗吧!

李兄.....嘶嘶嘶(龙虾的嘶叫声).....失败的一方,就要沦为对方的食物,如何?

好了.....嘶嘶嘶.....决斗开始......啊哈哈哈.....吃我一技龙虾钳!

他来了。

方成他大笑着,像龙虾一样爬行而来。

眼睛闪着绿光,嘴巴张得老大,不,不对,龙虾的嘴没那么大,我要嘟起来,嘟成樱桃小嘴。

李书衍早已呆立在原地,脸上写满了震惊与恐惧,刚才目睹的一切信息量太大,即使他天才的脑细胞也难以很快消化完毕。

这个名叫方成的修士.....不不不,他不是修士,那谁能告诉我,他到底是什么?

是仙佛?是精怪?是魔?

不不不,如果他是魔,那我又是什么?

不不不....等等....我好像忽略了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

“我老爸死了!”

“哈哈哈,可喜可贺,可喜可贺啊,真是大快人心,方兄,哦不不不,我叫你一声成哥,你杀了我老爸,你就是我哥,哈哈哈.....”

李书衍仰天大笑,手舞足蹈,兴奋不已,李经鸿啊,我最亲爱的父亲大人,您终于死翘翘了,哈哈哈,真好,我真幸福,世间无我这般人。

“成哥,您的大恩大德我难以报答,来吧,吃掉我,随你怎么吃,油炸还是清蒸,或者撒点调料就生吃,对了,成哥,你喜欢什么味的,是麻辣还是酸甜?”

李书衍走上前,握住方成攀爬的手掌,满脸亲切的询问。

“额.....”

方成愣住了。

要吃什么味的呢?

这是个头疼的问题,我既喜欢麻辣,又喜欢甜甜的,但不喜欢酸,所以.....

“甜辣味的有吗?”

“如果甜辣味是白糖加辣椒的话,我想可以有。”

李书衍拿出一柄短刃,朝着自己的胳膊划了一刀,割下一大块肉,洒上白糖和辣椒面,然后递到方成的面前。

“成哥,尝尝味道如何,如果不行的话,我再加点其他调料。”

方成盯着眼前的鲜肉,口水早就流了一地,但突然,那块肉发出耀眼的金光,太亮了,亮瞎了我的虾眼,快拿开啊喂,我要瞎了!

嗡~!!!

无声的轰鸣从方成体内传出,是道场,在那片虚空之中,有一座雕像睁开了眼,咔咔咔,雕像身上的石皮纷纷脱落,一个和蔼老人的模样出现了。

天权玄明文曲斗煞星君。

星君一步跨出,来到这九天之上,幻化成巨大的神像。

神像头戴白玉平天冠,身穿紫云锦袍,腰配双鱼环,脚踏白云靴,手持一柄拂尘,背负双手,全身散发出黑色的魔气。

神像低下头,看了一眼地上渺小的李书衍,满意地点了点头,说了一个字。

“善。”

说完,神像缓缓走下九天,降临在响石城的上空,降临在李书衍面前。

城中存活的百姓看到空中神像,皆是跪伏于地,瑟瑟发抖,嘴里高呼道:“参见文曲星君!”

秦浩也看到了,但他同样也看到神像身上的冲天魔气,黑色的实质化气浪滚滚翻腾,遮蔽了整个响石城的天空,令他忍不住恐惧,颤抖,战栗。

完蛋啦,原来城中还藏着一头天外大魔,成哥啊,我的成哥,您在哪里,能能救救我?

内心求救的同时,他赶紧匍匐在地,就和张兵头那样,尽量把头埋在地里,可神像似乎有一种魅力,让他忍不住,偷偷抬起头去窥视神像。

这一眼看过去,顿时,神像那张和蔼的老人脸变了,变成一个年轻的男子,嘴角微微咧开的笑容,和成哥一样帅。

等等,这不就是成哥吗?

不不不,一定是看错了,遭了遭了,我被邪魔侵蚀了。

稳住心神,稳住心神!

秦浩闭上眼睛,努力集中精神力,不去观察神像,我是一个瞎子,我看不到,什么都看不到。 五十二章 封神斗煞文曲 神像幻化成方成的模样后,渐渐缩小,变成常人的大小,它走到李书衍的面前,伸出手指抵在李书衍的眉心,浩瀚磅礴的力量携带着冲天的魔气,猛地进入到李书衍的体内。

啊!!!

浑身剧痛无比,仿佛每一个细胞都被万蚁噬咬,但李书衍强忍着,硬是一声未吭,他知道,这是他的机遇,只要坚持下去,便会拥有莫大的造化,甚至一步登天。

呼.......

不知过了多久,身上的疼痛散去,闭眼看向体内的道场,文曲星君的神像安坐在其中,但仔细看去,神像的眉眼和方成又有几分相似。

“四境请神,真正的境界,而不是魔道带来的伪境,终于,我能够继续修行了。”

李书衍面色激动,他看向面前的神像方成,起身行礼,恭敬地喊道:“弟子,叩见星君。”

“善。”

神像点头,随后变成一道流光,返回到方成体内的道场之中。

与此同时,李书衍的胸口掉落出一本书籍,书页泛黄,封面上写着《阿白探案笔记》,他刚想要弯腰捡起。

突然,书本冒出一朵鬼火,接着熊熊燃烧起来,眨眼间,火焰吞没整本书,很快只剩下一地灰烬,如果细看,可以看到,灰烬似乎组成了一朵绽开的鲜艳大红花。

当然,在场的两人都没有细看,李书衍抬头看着方成,对于他来说,方成是他的领路人,而且不是简单的领路人,是传道者,同时,他也隐约的感觉,方成能主宰他的生死,所以他在等待方成的发话。

但是方成呢,脑子有点混乱,他似乎找回了自己,但嘴巴总想发出嘶嘶嘶的叫声。

不就吃了一只九境显圣的小龙虾,至于这样嘛,守住心神,守住心神,魔剑你个该死的混蛋,吃完拍拍屁股就走了,把烂摊子留给我。

心里暗骂的同时,嘴里还是忍不住发出:

“嘶嘶嘶.....”

李书衍:“........”

“额....李兄,你就当没听到。”

“嗯,好的。”

李书衍点点头,不再说话,他目睹了刚才发生一切,很清楚,方成体内藏着诸多秘密,而作为利益相关者,他不会向外人提及半句,也不会主动询问。

修仙手册上讲,好奇是迈向邪魔的第一步,他已经有了正道,不再会成为魔修,永远不可能!

李书衍下定决心,从今往后,跟随方成努力修炼,争取能够早日得道成.....仙?

话说我的这个传道者,真能带我成仙?

李书衍皱眉思索起来,回想刚才的场景,他感觉......自己似乎误入了更深的歧途,算了,不管了,成哥帮我干掉老爹,帮我解开束缚,我就算跟他一条道走到黑又如何。

想通了,李书衍顿时轻松不少,可这时,耳边再次传来:

“嘶嘶嘶......”

李书衍:“.........”

“哈哈,李兄,外面站得有些累了,咱们进去喝茶吧。”

方成拍拍李书衍的肩膀,笑呵呵地拉着李书衍走了进去,坐下后,方成拿起茶壶,给李书衍倒了一杯茶水,接着自己拿着茶壶,咕噜咕噜灌下。

喝完之后,神清气爽,精神百倍,胃里似乎填饱了,嘴里也不再嘶嘶嘶。

很好,终于可以正常聊天了。

方成询问起来,“李兄,你的入魔是怎么回事?”

李书衍叹了口气,解释起来:“我在京城做官不如意,处处受排挤,后来我实在呆不下去,便离开京城,来到响石城,在私塾里教书。

然而就在半个月前,我在逛闹市的时候,碰到一个蒙面的中年男子,在地摊上卖书,很奇怪,我从来不看那些地摊小说,但那天,我就莫名地走过去,买了一本。”

“那本书难道是《阿白探案笔记》?”方成问道。

“不错,就是刚才烧成灰烬的那本。”

李书衍点点头,继续说道,“那本书有股魔力,我越读越着迷,看着第一集,儿子用铁鞭抽死父亲,我莫名地产生一种快感,心中也诞生了魔的种子。

加上我在私塾教书,看到县令师爷对待他们儿子的威严和呵斥,也看到了他们对待纺织厂员工的丑恶嘴脸,心中积压许久的怨恨和愤怒,瞬间爆发,心中的魔也在此时侵蚀了我的神智。

再之后,我的记忆就浑浑噩噩,似乎有人在我耳边说过什么,现在想想那个人,应该就是卖书的蒙面男子。

他对我下达过很多指令,我按照吩咐一一去做了,但就在昨天,这个人消失了,我失去了指挥,像只无头苍蝇。

恰好在路过工坊时,看到县令和师爷敲肚皮,心中的魔差点爆发,但又有种莫名的恐惧,让我不敢爆发,现在回想,应该是我看到了方兄你。

就这样,磨磨蹭蹭,我在昨夜终于忍不住,杀死师爷和县令,并顺其自然地根据脑海里的记忆,启动邪魔大阵,之后的事情,就是方兄你斩破阵法,来到这里。”

方成听后,思索起来,“也就是说,那个卖书的蒙面男子才是真正的幕后黑手,可他为何在搞到一半,撂挑子了?”

李书衍想了想,回道:“或许跟我一样,他看到方兄你,感到害怕,于是跑路了。”

方成听后吐槽道:“连山郡魔修的嗅觉都这么敏锐吗?”

回想他在西江郡遇到的魔修,个个鼻孔朝天,跟个大爷似的,遇人杀人,遇修士杀修士,见到他后,也是二话不说,提刀就干,唉,还是西江郡好,不用费脑子。

感叹过后,方成继续问道,“师爷的那个反修士联盟是怎么回事?”

李书衍摇摇头,回道:“不清楚,师爷是京城而来,但我在京城的时候,并没有听过什么反修士联盟,我想这个联盟应该就是小打小闹,用某种蛊惑人心的术法,控制百姓为他们做事。”

方成听后皱眉思索起来,他总感觉这个联盟不简单,回想当时在工坊,看到那些人敲肚皮,他察觉不出任何的异常,也没看到所谓的术法,可那些人就跟入魔一样。

但是师爷死了,线索也断了,方成也无计可施,只能先将这件事放到一旁。

“李兄,疑惑聊到这里,我们该解决响石城的问题了,县令师爷都挂掉,城中百姓也死伤大半,我们该如何向上面交代.....嘶嘶嘶.....?” 五十三章 我们上头有人 李书衍沉吟片刻,说道:“响石城的人口数量就十万左右,这点人口放在整个大盛实在是微不足道,对长生殿来说,只要大城池和大郡城稳得住,响石城这种小城里的百姓,包括县令师爷等等凡间官员,是死是活,都无所谓。

最多是大盛朝廷向长生殿多发几份文书,控诉连山郡分殿的失职罢了,但长生殿也没空处理这些文书,他们正忙着配合冥司府,解决魔化聚灵阵和各地兴起的魔修。

响石城不是问题,关键是我们杀死了李经鸿,他是长生殿的长老,九境大修士,同时又在背地里兼任暗夜的大统领职位。

长生殿首席如果知道了,一定不会放过我们,所以我们要思考的是,如何应对首席的报复?

是逃离大盛,还是.....直接迎战!”

说完,李书衍看向方成,眼中暗含期待,嘴角扬起嗜血的微笑。

如果真能跟方成杀上长生殿,将那些高不可攀,自以为不食人间烟火的老东西统统踩在脚下,让他们尝尝摇尾乞怜的感觉,让他们去臭水沟吸收氮磷钾,嘿嘿嘿.....

一想到这里,他瞬间热血沸腾,很奇怪,以前的他知书达理,温文尔雅,哪怕是入魔,也带着些许的理性,但就在刚才接受方成的传道后,心中老是会有一些疯狂的想法,并时不时地想发出嚣张的大笑。

“迎战是不可能迎战的....嘶嘶嘶......”方成无奈摇摇头。

他只吃了个九境的小龙虾,就开始消化不良,而据说长生殿有几个老家伙,是九境之上,可以飞升到仙界的大能,那种美味,以他如今的能力,实在是无福消受。

“离开大盛的话,也不是不可以,但我作为一个好人修士,要履行身为城隍的职责,不能擅离职守.....”

李书衍听后皱眉道:“方兄,你就别想城隍的事了,长生殿首席不可能再让你继续任职,如果不应战的话,我们还是尽快离开大盛为好。”

“不不不,李兄,我答应过人家,要壮大白花城的人口,作为一个好人,我们要信守承诺。”

方成连忙摆手,表示拒绝,随后又将自己和裴唐的约定说了出来。

李书衍听后,连连惊讶,“原来我们的上头是裴唐大人,他可是飞升境的大能,这样的话,就好办了。

我们只要找一个正当的理由,比如李经鸿的死是邪魔所为,或者李经鸿和邪魔勾结,我们击杀他是情非得已,长生殿首席碍于裴唐大人的面子,肯定不敢公然动我们。”

“你说的对。”方成点头赞同,差点忘了要和裴唐汇报。

毕竟是顶头上司啊,我闹出这么大的乱子,肯定要和裴唐通通气....嗯不对,不是我闹的乱子,我是在斩妖除魔,是做好事,坏事是李书衍干的......

等等,也不能说是他干的,他现在是我小弟,也跟我一样是行侠仗义的好人,所以一切的过错都在于那个卖书的蒙面人。

该死的邪魔,竟敢蛊惑我的小弟,我早晚会找到你!

想通之后,方成拿出从储物戒拿出纸笔,将响石城的事情全部写在纸上,其中重点强调李书衍接受了传承,一看就是无辜的。

还有他杀死李经鸿的事情,也详细记录下来,好人是不能撒谎的,除非是善意的谎言。

写完之后,他拿出飞剑,将信件放在里面,用剑符定好位置,然后运力激发飞剑,嗖的一声,飞剑化作流光飞上天,消失在云层之中。

大概过了一炷香的时间,飞剑返回,落在他面前,拿出里面的书信一看,还是一句简单的话。

“你带李书衍回白花城,剩下的我会处理。”

我的顶头上司还真是好啊,既不责骂,也不责罚,还主动帮我擦屁股,真是棒棒哒我的裴唐大人。

方成哈哈笑了一声,并将书信甩给李书衍看。

李书衍接过书信,看后微微点头,“和预想的一样,长生殿那边的事情解决了,但也要小心提防暗夜那些疯子的偷袭。”

方成呵呵一笑,“暗夜是吗,我倒希望他们来找我,嘿嘿,全都一锅炖了,当然飞升境的就别来了,我还消化不了。”

“这不用担心。”李书衍回道,“飞升境的大能不可能有时间过来,他们都聚集在大盛京城,忙着开会解决仙界失联的问题。”

“哦对,我还差点忘了咱上面的仙界出故障了。”方成点点头,最近事情太多,倒把这茬给忘了,不过就算上面的仙都死翘翘了,跟他也没啥关系,他要做的是炼化魔剑,以及完成裴唐定下的两个小目标。

“咱在响石城也没啥事了,走吧,返回白花城。”方成拍拍衣服站了起来。

“不,方兄,不要忘了你来响石城的初衷。”

李书衍摆摆手,在等信的时候,他已经得知方成的两个小目标,作为接受传承的追随者,他也要为其出谋划策。

李书衍说道:“响石城经此一役,城池毁灭大半,百姓的房屋也被摧毁殆尽,方兄你这时站出来,昭告他们是你击杀了邪魔。

这一方面可以安抚民心,另一方面,这些无家可归的百姓会感激你,也有不少会对你产生依赖,到时候你提出带他们回白花城,他们也不会拒绝。”

“我靠,说的太对了,李兄,你不说我还差点忘了。”

方成拍手大笑道,“我拯救百姓于水火之中的大好事,一定要大大的宣扬,最好让大盛所有的百姓认识我方成,知道这天下还有一个不忘初心,斩妖除魔的大好修士!”

李书衍接着说道:“还有,我会将蒙面人的模样画下来,虽然他蒙着面,但身材和体型,却被我记住了。

到时候,我们将画像分发到响石城的百姓手里,只要他们见到蒙面人,必然认得出来,这样一来,我们说不定有机会,找出这个蛊惑我的邪魔。”

“说的太好了,李兄,这个该死的邪魔绝对不能放过!”

方成点点头,表示赞同,这位刚收的小弟一看就是智将,很好,以后脑子可以不用思考,而是用来消化美味,啊哈哈哈.....嘶嘶嘶...... 五十四章 我就要笑 说做就做,方成让李书衍留在屋里画像,他自己纵身离开房间,来到高空之中,俯视着整个响石城。

大战过后,地面龟裂,几道大裂缝从城南的市场蔓延至城北城门,所到之处废墟遍布,街道两旁的房子尽皆倒塌。

存活的百姓站在废墟之上,麻木而又茫然,他们抬头看去,看到的不是渺小的方成,而是乌云遍布的天空,黑压压的一片,仿佛要倾覆下来,将他们碾碎。

雨还在下。

在黑云的浸染下,雨滴如墨汁般漆黑深沉。

他们张开手,同时也张开嘴,迎接黑暗的洗礼,却没有发出半点声音。

死寂无比。

只能听见雨滴拍打在脸颊的声音,以及冰冷的雨滴在他们的口腔中滑动的声音。

温热的口腔将冰冷的雨滴融化,蒸发,升腾,白色的水蒸气缓缓上升,就像他们做饭时升起的袅袅炊烟,但不需要微风的吹拂。

水蒸气迎面而上,击退下落的黑雨,击穿黑压压的乌云,将那漆黑的苍穹打出一个大洞。

一束阳光透过撕破的天穹,洒向响石城,洒在方成的背上,同样洒在城中每一位百姓的脸上。

在阳光的照耀下,每一个人发出金色的圣光,每一个人都如同佛祖一般庄严肃穆。

佛说:前世造因,今世受果。

“我的老婆孩子都死了,房子也没了,哈哈哈,这都是我上一辈造的孽啊,哈哈哈,我真是活该,谁让我上辈子是个畜生....!”

佛又说:今世造因,来世受果。

“死得好啊,我的爹妈都该死,我的老婆孩子也该死,他们这辈子受够了苦,来世一定投个好胎,还剩下孤苦伶仃的我,那就更好了,来吧,尽情地折磨我,我要更多的苦,哈哈哈,我下辈子绝壁是人上人,哈哈哈,想想都觉得美,都不舍得死了.....”

笑啊。

此等美事就该放声大笑。

哈哈哈.......

他们都发疯般的大笑,弯腰,低头,跪在地上,用手捂住眼睛和鼻孔,笑的浑身颤抖,笑的泪流满面,笑到最后,眼泪都流干了。

头顶的黑云被笑声驱散,雨也停了,更多的阳光照射下来,照得每一个人都浑身发亮,简直亮瞎了,让人无法直视,走开,不要照我,眼睛要瞎了啊,哈哈哈,瞎了好啊,这辈子当瞎子,来世一定是个千里眼。

高空之上,有一个人影,他吸收了更多的阳光,发出耀眼的金光,此时他就是太阳,不,他是我们的佛祖,救苦救难的菩萨啊,帝君大人您终于降世啦!

“我的佛祖呀,您快带我走吧,带我去来世,我保证能吃苦.....呜呜呜......求您,带我走吧....”

“帝君大人,您快带我走吧,我愿意为您当牛做马,当狗做鸡,您让我往东,我绝对不会朝西,您让我杀人放火,我拿起菜刀就是上......”

“菩萨啊,我给您磕头了,带我回家吧,去那没有苦难的极乐世界,让我来伺候您......”

“哥哥啊,我的好哥哥,我来世要投个富贵人家,当千金大小姐,哈哈哈哈,再来和哥哥您一起生好多宝宝,哈哈哈.....”

响石城所有的百姓,都围拢过来,朝着天空的人影顶礼膜拜,朝着他跪伏在地,哭声喊声笑声以及莫名的呻吟声混在在一起,充斥着整个响石城。

方成站在他们头顶,好吵,耳朵里全是噪音,恶心,胃里翻江倒海。

该死,上次吃天外大魔都没有胃胀,这次是怎么回事,难道是龙虾出自臭水沟的原因?

“算了,我找地方吐去了,你们自个玩吧.....嘶嘶嘶......”

方成留下一句话,随后转身飞速离开。

“不要走,我的佛祖呀。”

“帝君大人,您去哪里,带我一起走啊。”

“菩萨,我的救苦救难好菩萨,走之前先一刀捅死我,让我好去投胎啊。”

众人哀嚎连连,眼睁睁的看着方成远去,他们失去了主,心中一片黯淡,不知所措。

此时,轮到浩爷登场了。

“诸位,不要着急,你们刚才看到的大人,是白花城城隍,他来响石城就是为了拯救你们,然后带你们去幸福的白花城。”

“现在,给我排好队,一个一个过来登记,别挤,也不要插队,谁不听话,下辈子就别投胎了。”

“那个张兵头,把头抬起来,不要撅屁股了,把你的兄弟都叫过来,帮我维持秩序。”

“还有牢里出来的那个.....叫什么......林刚是吧,你把存活下来衙门官员和衙役,都召集过来,替我登记人员。”

“还有你,你,你,你们这些郎中大夫组成医疗队,去把伤员统计出来,优先治疗重伤人员,实在救不活的,就让他死去吧,别浪费药品。”

秦浩指挥若定,有条不紊,在他的安抚下,每一个活下来的百姓重新燃起了希望,对幸福的白花城充满了向往。

不知道过了多久,方成吐完了,虽然没吐出来,但胃里舒服了许多,用清水抹了把脸,返回到现场。

此时,秦浩已经统计的差不多了,正准备招呼百姓们发车,突然感觉到有人靠近,一扭头,发现是成哥。

他立即汇报道:“成哥,情况比我预想的要好很多,城中存活下来的人有五万之多,而且都是青年劳力,纺织工坊里的员工也活下来不少,可惜最优秀的员工小翠死了,不过壮牛还活着,就是高空落下时摔伤了,要休养个把月。”

“干得不错,阿浩。”方成拍拍秦浩的肩膀,“多亏有你在,要不我还真头疼该怎么处理这些人。”

秦浩摇头道:“不不不,成哥,全靠你,如果不是你击杀天外大魔,城里的百姓都死没了,那还轮到我。”

“说的也是。”方成点点头,继续说道,“对了,阿浩,不要忘了向百姓宣传我拯救他们的事情,越详细越好。”

秦浩说道:“我明白,成哥,这是给与他们活下去的信心,我已经派张兵头做了。”

“哈哈,做得好。”方成再次拍拍秦浩的肩膀,并开心地发出叫声,“......嘶嘶嘶.......”

“成哥,我好像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

秦浩一边说着,一边露出恐惧的神情,不知为何,他感觉有只天外大魔就隐藏在周围。

方成挠挠头,并悄悄按住自己的舌头,含糊不清地回道:“哪里有奇怪的叫声,我怎么没听到。”

“哦,可能是我听错了,我刚刚摆脱邪魔的侵蚀,耳朵还不清醒呢。”

秦浩哈哈一笑,他也感觉自己过于紧张了,成哥在他旁边还有啥好怕的,怕的该是邪魔。 五十五章 西江而下便是青木 响石城不能久待,方成怕胡桐知道后,派修士过来抢人,那他就要再次大快朵颐,这样不行,吃撑了对身体不好。

于是方成招呼着秦浩,准备带百姓们离开,走之前要研究一下路线,有三条道。

一是向东边出发,绕过水梨城,东杨城,再往南走上官道,直达白花城,这条路线宽阔、平坦,适合大部队通行,但要经过胡桐的地盘,很可能会遇到麻烦。

二是穿过长生山脉,一条直线往南走,出了山区后,便能看到青木城,再经由青木城向南,可抵达白花城,这条路线最短,时间最快,但山路崎岖陡峭,而且中途没有休息处,对于百姓来说,可能是个折磨。

最后一条则是从西出发,沿着西江的支流往南走,穿越西江郡的部分城池,然后转向东南去青木城,再向南到白花城,路线比较远,经过河流区域,有一些泥泞小道也难走,耗费时间长,但沿途经过城池村落,可以补给休憩。

“成哥,咱们选哪条?”秦浩问道。

方成想了想,决定选第三条路线,西江郡的城池他比较熟,沿途补给的话,也不用太操心。

“回家收东西,一炷香后城门口集合!”

方成一声令下,百姓们立即行动起来,将家里的铺盖,锅碗瓢盆等物资打包装车。

张兵头和他的兄弟们则打开县衙的粮仓,招呼工坊的汉子们搬出十几车稻米,又弄来五辆牛车,车上装满了肉脯,鱼干,还有各种调料,辣椒,白糖,盐巴等,全都塞得满满当当。

至于蔬菜瓜果等保存期不长的食品,方成打算在沿途补给,反正他兜里有钱,原本是想花钱来引进人口,现在却省掉这一笔费用,他干脆拿来让百姓们吃的好一点,免得受灾后营养跟不上,还没走到白花城,就因各种疾病死了一半。

所有物资整理完毕,百姓们已经陆续汇聚在城门口,李书衍此时也拿着他临摹的几十张画纸赶来,分发到百姓手里。

有部分百姓认出上面的蒙面人,但都不知他去往何处了,张兵头看了一眼画上之人,大叫一声:

“成哥,我知道,这人昨天在你来之后,就出城,往长生山脉去了。”

张兵头记忆深刻,因为此人蒙着面,声音有点娘娘腔,走路姿势也挺妖娆,一看就不像什么好鸟。

“哦,长生山脉吗?”方成微皱起眉头,长生山脉范围广袤,绵延数千里,要找到这个该死的蒙面人,实在是困难,算了,先把百姓们安顿好,等以后抽空去长生山脉,碰碰运气。

“出发!”

方成挥手下令,牛车马车缓缓驶离响石城,浩浩荡荡,朝着西江的方向进发。

........

........

两百年前,大盛朝廷以西江为界限,将连山郡和西江郡分开,西江是公共的。

但随着西江的干涸,西江郡有不少城池建在西江的河床上,形成了许多大大小小的村落,而连山郡因为隔着长生山脉,无法过来建城,最终整个西江顺理成章地成为西江郡的区域。

闲话不讲,且说方成领着响石城的百姓,沿着西江支流,向南进发,路上遇到不少村落,村口的石碑上都挂着魔头方成的通缉告示。

这让方成十分不爽,上司裴唐已经和大盛朝廷通过信,证明了他的清白,大盛朝廷也撤销了对他的通缉令,但西江郡的民众仍旧认为他是个魔头,实在太过分。

所以每经过一个村庄,他都要停下来,和村里的村民解释,他是个好人,不是魔头,如果有谁不相信他,那就拉开架势,来一场绅士的单挑。

村民们看到他身后浩浩荡荡的人群,纷纷表示是他们自己搞错了,赶紧撕下通缉令,并瓜果蔬菜,好酒好茶招待,以表达他们的歉意。

就这么一路走,一路单挑,方成没有耗费多少钱财,便把他的百姓们喂得白白胖胖,顺便也将他的好人好事发扬光大,真是一举两得,美滋滋啊,哈哈哈,嘶嘶嘶.....

吸食李经鸿的后遗症还没消退,方成每当情绪激动时,都会忍不住发出龙虾般的嘶叫。

张兵头听到后,都会忍不住说道:“成哥,别叫了,我怕。”

秦浩倒是没什么反应,因为方成跟他解释,这是独特的修行方式,秦浩竖起大拇指称赞道,成哥不愧是成哥,不愧是斩杀天外大魔的大能修士。

还有一个小家伙,是小丰,他爹妈都死了,难过了一阵后,便忘记悲伤,每当听到方成的嘶叫,他都会笑哈哈跟上去,学着发出嘶嘶嘶的叫声。

“再学我,小心揍你屁股,嘶嘶嘶....”

“好的,成哥,嘶嘶嘶......”

秉持不和小孩计较的原则,方成会找到李书衍,狠狠揍他一顿,毕竟子不教,父之过,父没了,就是师之过。

然后鼻青脸肿的李书衍就会找到小丰,先揍他一顿,再罚这小子抄写“成哥是个大大的好人”,“成哥是个斩妖除魔的大英雄”,“成哥是个替天行道的伟大修士”等等之类话语。

方成看到这些话,心情顿时舒爽许多,并忍不住再次发出嘶嘶嘶的声音。

一路走,一路闹腾,差不多快过了一个月,方成带着百姓们,来到了青木城的附近,如果登上青木城南面的高山,远远的就能望到白花城的轮廓。

方成根据大部队的行进速度,估算三天后便能抵达白花城,于是他吩咐秦浩提前赶去白花城,让县令李三岁做好准备,迎接五万新子民。

秦浩听后点点头,御空飞去,很快就消失在天际。

此时已到傍晚,方成命令百姓们扎营休息,然后派张兵头几人去青木城打个招呼,让那里的县令不要担心害怕,他这五万大部队只是路过,不会造成任何影响。

青木城的县令名叫赵元华,他早就听过方成的大名,可不敢怠慢,准备了一些吃食,亲自出城送了过来。

“赵县令真是客气了。”方成拱手致谢。

赵元华回道:“城隍大人说哪儿话,我青木城没城隍祠,城里的百姓以后也是要去白花城上香,还要城隍大人您多担待。“

方成点点头,说这是自己的职责所在,随后他又说白花城是要搞纺织丝绸,到时候来青木城进蚕丝,希望赵县令优惠一二,赵元华自然满口答应。

“城隍大人,我青木城最近进了新的桑树品种,蚕吐出来的丝是五颜六色,十分漂亮。”

“哦,新品种?”

“是啊,你看那边的山上,都是我们种的桑树。”

随着赵元华的手指方向,方成隐约间看到远处高山上的桑树,开花了。

好鲜艳的花儿啊,夕阳斜照,山上红彤彤的一片,仿佛是鲜血浇灌出来的,煞是好看。 五十六章 土地公自助会 休息一晚,继续启程。

三日后,方成带着大部队,来到白花城的门口。

秦浩和李三水已经带着城中的百姓们,提前在城外等候,还拉了条横幅,上面写着:热烈欢迎伟大的城隍大人凯旋归来!

方成一看横幅,就知道是表面伪装成舔狗的李三水干的。

“城隍大人,您辛苦啦!”

李三水腆着脸迎上来,拱手作揖。

“我不辛苦,不过以后你这个县令要辛苦点。”方成拍拍李三水的肩膀,笑呵呵地说道。

“荣幸之至,荣幸之至啊。”李三水满脸堆笑,心里却想着,以后有的遭罪了,毕竟有方成看着,他可不能从这新来的五万子民身上捞到半点油水。

几人也不多说,带着百姓们进城,白花城以前就是郡城,城内空间极为广阔,上次遭遇邪魔后,城内百姓死了一批,又搬走一批,留了不少空房子。

方成让李三水将这些百姓安置好,还有张兵头,林刚等原先响石城的官差,方成也让李三水收编到县衙,帮忙一起管理百姓。

李书衍也被方成安排了工作,搞一个教学的书院,专门用于教导这群百姓读书识字。

这批存活下来的百姓大都不是响石城本地的,而是响石城外山里或村里,出来到响石城打工,他们身体好,所以当时从天上掉下来的时候,没什么损伤,但他们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必须尽快培训。

到时候每个人都识字了,然后都和小丰一样在纸上写,“城隍大人是个大大的好人”,再将纸贴在家门口,墙上或者灶台上,哈哈哈,想想就觉得嘶嘶嘶......

秦浩的话,没等方成安排,他就有了自己的打算,人口有了五万,那经济市场更要发展,纺织丝绸要继续搞,但响石城的县令挂掉了,需要联系新的商家,购买纺织机,缝纫机等等设备,也重新联系销售渠道。

天福茶楼老板娘何春花说,响石城的丝绸也是要运到连山郡城,再从郡城运到大盛的京城售卖,而且她会陪同秦浩,两人一起去郡城,她在郡城认识不少富商,能帮忙收购丝绸或者销售到京城去。

方成听后一阵惊讶,说道:“这天福茶楼老板娘不搞茶叶,过来搞丝绸是什么意思,想赚我们的钱?那可不行,这是我和白花城百姓的财产,绝对不允许任何奸商的染指!”

秦浩解释道:“成哥,你误会老板娘,她是在无偿帮助我们,邪魔入侵那晚,你的一个嘴巴子让她如梦惊醒,意识到钱多也得有命花才是,再说了,白花城的经济市场如果搞好了,百姓手里有钱,她的茶叶也能卖出去。”

“不错,不错,孺子可教。”方成微微点头,他那一巴掌将一个奸商改邪归正,实在是大大的善事。

相比之下,李三水这个老油子还是那样,总想着捞油水,要不哪天也给他狠狠来两巴掌?

方成想了想,还是算了吧,其实他殴打李三水的次数不少,但感觉这家伙死猪不怕开水烫,怎么打也打不怕,反倒越揍越享受。

吩咐完这些事情,已经是深夜,方成准备回城隍祠,走了一半路,他突然想去看看老徐头那个混蛋,于是折转方向走去祥和酒馆。

推门而入,老徐头还是老样子,喝得醉醺醺的,趴在柜台上。

方成走上前,拍醒他,问道:“老徐,我离开的这阵子,有没有干坏事?”

“不敢,不敢,比不得您。”老徐头哈哈一笑,抽出烟杆子,点上了火。

“哼,谅你也不敢。”方成坐在椅子上,拿起一壶茶水,给自己倒了一碗,咕嘟咕嘟喝完后,放下碗,随后看到柜台上,摆着一本书。

《阿白探案笔记》。

“我靠,难道响石城的蒙面人就是你?”方成大喝一声,魔剑也不自觉地出现在手里。

“什么蒙面人啊,大人呐,我从未离开过白花城,怎可能去响石城做蒙面人?”老徐头赶忙叫起冤来。

方成转念一想,也是,李书衍说过,早在半个月前,蒙面人就到了响石城,而老徐头一直待在白花城,他是见过的,确实不可能再去响石城。

“你个老头子,看这些犯罪书籍干嘛,难道你想成为凶手?哼哼,我警告你老实点,还有,这本书没收了,不许再碰。”

方成把阿白探案笔记抢过来,揣在自个怀里。

老徐头呵呵一笑,也没阻止,而是说道:“大人教训的是,我也只是偶尔翻一页,并不常看。”

方成懒得再搭理他,转身离开酒馆,返回到城隍祠中,大殿中的香炉依旧燃烧,只不过香火很稀薄,看样子前来上香的人并不多。

找个凳子坐下,掏出那本探案笔记,刚准备阅读,天上突然传来一柄飞剑,接过后,打开一看,竟然是阴官韩秉铉的书信,上面写道:

“方兄,许久没联系,最近一直在西江郡,忙于调查朱有常的案子,原本已经查出西江郡的一个城隍和朱有常有关,但去晚一步,他已经被人杀害了。

线索又断了,我只好去朱有常任职的高柳庄,希望找出新的线索,其实高柳庄我已探查过多次,没有什么线索,唯独朱有常门口那棵茶树,叶子绿得发红,我一直觉得很奇怪,品种也很特殊,整个西江郡都没有。

后来我经过同事打听,得知此树是大盛京城那边独有的珍贵品种,朱有常从没去过京城,那么此树一定是京城有人带给他的,我准备离开西江郡,去京城一趟。

我从裴唐大人那里得知,你已经做了白花城城隍,心中不免叹息,实在是大材小用,若你愿意的话,我可向冥司府的府主请求,让你做阴官。

方兄,说真的,你有很强的逻辑思维和侦查能力,适合来冥司府查案,而不是当城隍爆人口,你考虑考虑,裴唐大人那边我可以去说服。

对了,还有一件事要向你询问,西江郡最近兴起一个组织,全名叫:

土地公相亲相爱自助会。

这个组织好像在背地里搞一些不为人知的勾当,方兄你曾是西江郡的土地公,可否听说过这个组织?” 五十七章 详读阿白探案 土地公自助会是什么鬼?

方成的脑袋冒出大大的问号,怎么感觉自从仙界出了事,各种牛鬼邪神的组织都冒了出来?

杀杀杀的暗夜,凡人当自强的反修士,相亲相爱的土地公,还有那个插兄弟的邪教,果然,人的创造力是无限的。

吐槽完毕,方成拿出纸笔,开始写回信,韩秉铉信里文绉绉的,他也不能俗了。

“韩兄,士别三日,如隔三秋,非常感谢你对我的关怀,我也非常向往你身为阴官惩奸除恶的生活。

但是抱歉,我和裴唐大人有过约定,要重建灾难过后的白花城,所以,我不能去冥司府,还请见谅。

至于土地公自助会,我在西江郡的时候没听说过,应该是新成立的,我想你不用担心,土地公都是一群弱鸡修士,他们成立自助会,也是想报团取暖,干不了啥坏事。”

方成在纸上写到这里,停顿片刻,开始叙述他在响石城的遭遇,包括师爷的反修士联盟,和李经鸿的暗夜,叙述完毕后,他又开始表达看法:

“韩兄,你要警惕暗夜,他们杀性极重,行事非常的肆无忌惮,朱有常的很多同伙都是他们杀死的,不要将查案的线索让长生殿那帮家伙知道,尤其是首席的部下,他们和暗夜是一伙的。

另外,韩兄,你在京城帮我多打听,有关反修士联盟的事情,我总感觉这个组织并没有那么简单。

修士成仙手册上讲,不要低估凡人的力量,他们就像河里的小溪,平静的时候,润物细无声,可一旦爆发了,那就是洪水滔天,不容忽视啊。”

事情交代完毕,方成把信放进飞剑的储物空间,然后用剑符定位,发射出去,飞剑嗖的一声划破天际,消失在云海之上。

做完这些后,方成接着拿起《阿白探案笔记》,认真阅读起来。

书在开头,讲述背景是两百年前的大盛王朝,那时候的大盛要比现在繁华,大城池大郡城遍布,城中商贾林立,百姓安居乐业,一副国泰民安的景象。

接着提到西江,那时候的西江是大盛境内第一大河,还有个别名,叫西大泽。

西大泽北起大礼王朝的太平岭,东连长生山脉,江水浩浩荡荡,奔流不息,气势磅礴,穿过白花郡,最终流入大海。

但在后来,天降大妖,妖气笼罩整个西大泽,无数妖兽从长生山脉涌出,加入大妖的麾下,它们凶残成性,抢掠沿岸县城村庄,造成生灵涂炭,百姓流离失所,大泽沦陷,江河断绝。

虽然长生殿的大修士联合起来,将大妖击杀,但经此一难,大盛王朝元气大伤,原本繁荣富饶的景象一去不复返,再无当初的兴旺与鼎盛。

这是地摊小说一贯的开头,将王朝的衰落归咎于妖兽作祟或者天灾大小冰河期,毕竟还在大盛王朝的统治下,说错了话,可是要下牢狱的。

接下来,就是主人公阿黑出场,他出生于盗匪猖獗的大泽城,方位好像就在如今白花城的西北面。

大泽城在大妖侵袭过后,城内贫穷、混乱、动荡不堪,总之意思就是,城里的百姓都坏坏的,只有县衙里的官差一身正气,阿黑作为更加正义的主人公,势必要铲除邪恶,拯救大泽城。

第一集是弑父案,和秦浩说的一样,儿子杀了父亲,然后和小妈过起了日子,有点毁三观。

第二集是杀夫案,剧情的大概是,夫君娶了个小妾,冷落了妻子,妻子因妒成恨,将夫君杀死,然后直接煮了吃掉,毁尸灭迹。

但灵鸟阿白用锐利的眼,发现妻子的牙齿上缠了一根弯曲的毛,经小妾证实,那正是死去夫君的毛,就这样人赃俱获。

我勒个去,这何等扯淡的剧情,而且怎么又是娶小妾,有钱了就只能娶小妾吗,还有把人煮熟了吃,这画面也太过血腥了吧。

方成这样的正义好人,实在看不下去,他放下书本,走出大殿,仰望星空,正好飞剑从天上而来。

接过飞剑,拿出里面的书信,是韩炳勋的回信,里面说他会注意暗夜和反修士联盟,但也希望方成多关注土地公自助会,理由和方成一样,说不要低估土地公,失去上仙的他们,发起狂来,连天外大魔都感到害怕。

嗯?

天外大魔?

韩秉铉这小子不就是在说他?

方成翻了个白眼,直接将书信的内容抛在脑后,闲着无事,他只好返回大殿,继续阅读阿白探案。

一夜无语,第二天一早,秦浩和何春花上门,说要去郡城。

方成拍拍两人的肩膀,给予鼓励的眼神,并悄悄拿出一颗极品仙晶,放在秦浩手里,让他需要花钱的时候随便用。

送走两人后,没过多久,县令李三水来了,说五万百姓已经安置妥当,接着他又提出一个请求:

“城隍大人,这五万百姓中有一半是青壮男子,咱也不能让他们闲着,城南有许多荒地,以前是白花城百姓栽种,但邪魔后,人死没了,地放在那荒着,不如?”

方成明白李三水的意思,人的确不能闲着,得找点活干才行。

他略微沉吟,谈到种地,他很擅长,但现在身为城隍,不能什么事都亲力亲为,于是对李三水说道:“你是县令,你看着办吧,但要劳逸结合,不能强迫劳动,而且还要遵循人与自然的制度。”

“人与自然制度是什么?大盛的律令里好像没有这一条。”李三水懵逼挠挠头。

方成回道:“你去问张兵头或者林刚,他们比我清楚。”

李三水满腹疑惑地离去,方成孤零零地待在城隍祠,也没人来上香,无聊之下,他只好继续捧起阿白探案。

时间飞速流逝,转眼到了中午,方成阅读到第六集,也就是此书的最后一个案子,看完此案,他只能用惊为天人来形容。

此案的凶手是个挤奶工,他将凶器藏在母牛的那个里面,然后牵着母牛来到死者家中,拿出凶器,捅死死者,再将凶器归位那个里面,众目睽睽之下,牵着母牛扬长而去。

作者啊,我的作者,真想和你见上一面,问问你究竟是怎么写出来的!

方成感叹之余,心中有些空落落的,有种还没看够的感觉,想着写书之人什么时候出本续集啊?

此念头一出,他连忙给了自己两个嘴巴子,说道我怎么会有这种想法,不能看啊,不能看,再看脑子里的智商都掉没了,嘶嘶嘶..... 五十八章 迈入五境 感叹过后,些许惆怅,这时李书衍走进大殿,谈起书院的事情。

他打算先从百姓中挑出一部分聪慧之人,教好这些人,再让这些人去教授全城的百姓。

方成不懂教育,让李书衍放手去干,反正缺钱的时候,来找他就是。

李书衍点点头,看到方成手里的阿白探案,惊讶道:“成哥,你也喜欢这类书籍?”

秦浩和张兵头等人称呼方成为成哥,李书衍也决定随大流,叫他成哥。

“什么叫你也喜欢,我一点都不喜欢好吗,借母牛行凶,作者一定是脑子抽了!”

方成疯狂吐槽,他觉得自己的思想已经被污染,他急需向李书衍发泄出内心的无语。

李书衍笑了笑,回道:“第六个案子的死者是城里的富商,平日里嚣张跋扈,百姓怨恨已久,奈何富商的护卫众多,百姓们惹不起,只能忍气吞声。

但凶手另辟蹊径,通过母牛的掩护,成功为民除害,最终阿白虽然看出凶手,却没有指出。

我想作者这么写,是想表达人只要有一颗反抗压迫的心,哪怕敌人再强大,终有办法能够战胜,小人物也可逆袭,做一个伟大的人!”

听了李书衍的话,方成深吸口气,认真的请求道:“能不能说人话?”

李书衍微笑点头,随后说道:“我试过,只要武器的长度不超过胳膊长短,就能完美放进去隐藏,但放之前,要小心母牛的后腿蹬。”

方成:“........”

书衍啊,我的书衍,没想你竟然.....也有一颗勇于探究的心,不错,不错,很棒。

打发走李书衍,方成闲着无事,在城里闲逛起来,因为响石城五万人口的入住,东市的商铺的生意红火起来,街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街上很多人都认识方成,见到后,都行礼喊道城隍老爷好,还有人说忙完了,就去城隍祠上香。

方成摆摆手,回道:“不用,你们忙自己的,上香想去就去,不去也罢,最好是别去。”

他实在不想帮长生殿那些家伙增加业绩,如果可以的话,他想建个紫微帝君的塑像,于是方成找到李三水,提出这个想法。

李三水吓了一大跳,哭丧脸说道:“我的城隍大人呐,您在大盛的地盘搞个紫薇帝君出来,别说大盛律令不允许,长生殿那边知道了,肯定会把咱俩剁碎喂狗的。”

“好吧。”方成点点头,也觉得自己想多了,毕竟是大盛的地盘,有些规矩还是要守的,否则引发纷争,又给上司裴唐惹麻烦。

.......

.......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方成在白花城到处溜达,偶尔也出城,看看开荒的汉子们,教导他们城外的土地开垦出来后,先种植一批大豆花生之类的豆类植物,可以提高土壤肥力,顺便种点地瓜,我爱吃地瓜。

穿过城外的荒地,再往南去,偶尔能看到几个村庄,村庄的南边便是海滩,村庄里的村民也是靠打渔为生,跟几个村民聊了一下,得知他们的祖辈是青木城迁徙过来的,而且那时的青木城不叫青木城,而是叫大泽城。

“不会吧,还真有大泽城?”

方成吐槽一声,心道阿白探案的作者还挺考究历史,不过他也只是吐槽罢了,并没放在心上。

返回白花城,张兵头派人来报,说秦浩回来了,还有连山郡的新郡守,他们一起在县衙议事。

方成闻言立马赶往县衙,到了县衙,发现县衙门口围满了看热闹的人,他走进去后,才看到衙门大院里,放着几台铁疙瘩。

百姓们交头接耳,说这就是喷气纺织机,眨眼织出十几米的布。

方成看了几眼,确实比较神奇,机器的内部还刻着阵法,想必是要用愿力启动。

这时,秦浩和一位男子走出来,身后跟的是李三水和何春花,有衙役报告城隍大人赶到,四人赶紧出来迎接。

那名陌生男子就是新上任的郡守,名叫唐文清,四旬左右,文质彬彬,一看就是读过圣贤书的儒士。

唐文清对方成拱拱手,说道:“下官见过城隍大人。”

方成拱手回礼,也不多说,几人一起走进衙门后堂,坐下后,方成询问唐文清的登门原因。

唐文清笑道:“当然是和城隍大人谈丝绸合作的事情,如今连山郡的商业发展全靠丝绸纺织,而响石城作为连山郡最大的纺织工厂中心,遭遇邪魔之后,损失惨重,恐怕以后十年乃至都无兴起的可能。”

说到这儿,唐文清叹了口气,随后笑了一声,继续说道:

“城隍大人,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并不介意您把响石城的百姓带到白花城,百姓有百姓的选择,他们想去哪,谁也不能强求。

再说了,如果没有您和上任郡守李经鸿,响石城的百姓恐怕全部被邪魔所杀,您二人拯救苍生,功德无量,可惜李经鸿大人和邪魔同归于尽,唉。”

听着唐文清的感慨,方成暗笑一声,心道裴唐还真把李经鸿的死归到邪魔身上去了。

唐文清继续说道:“城隍大人,闲话不提,我们谈正事,您也看到了前院的那几台纺织机,这是我送给您的见面礼,一方面是感谢您对响石城的大恩,另一方面,是希望白花城能和连山郡合作,将产出的丝绸售卖到连山郡。“

方成沉吟片刻,回道:“合作事情,你和秦浩谈就行,他是白花城的丝绸负责人。”

秦浩此时开口说道:“成哥,其实我和唐郡守一路走来,已经谈得差不多了,就差您来拍板。”

“阿浩,既然你们都谈好了,那就搞啊,我全权支持你。”方成拍拍秦浩的肩膀,笑着说道。

有了方成的鼓励,秦浩也变得干劲十足,和唐文清谈起价格让利的细节来,何春花和李三水也偶尔插嘴几句,四人越谈越欢快。

方成听不懂,索幸也不听了,走出衙门,返回城隍祠。

大殿的香炉里插着几根香火,散发出袅袅的烟气,飘到长生帝君的塑像上,凝结成一团云雾状,将塑像笼罩在其中,模糊之中,他看到帝君塑像似乎咧开嘴角,露出一抹淡漠的冷笑。

方成伸手抓了一下,云雾顿时消散,塑像恢复了原本的模样,长生帝君又是那般和蔼慈祥,仿佛刚才的一切,从未发生过。

他站在殿前,静静的看着塑像,随着香火烟气的升起,云雾再次笼罩塑像,帝君也再次露出冷笑。

原来如此。

我看帝君如何,他便是如何!

啊哈哈哈.....

方成大笑起来,体内的道场,无尽的虚空之中,紫微帝君的神像睁开眼,同样大笑起来。

笑声震荡无尽的虚空,无数的星光洒落而来,进入帝君神像之中,顿时整个虚空都亮起璀璨的光芒,耀眼无比。

五境凝神!

道场之中的帝君神像,不再是以前的雕像,而是能与天地共鸣。

我之眼,便是帝君之眼,洞察世间万物。

我之手,便是帝君之手,引领星辰变迁。

我之躯,便是帝君之躯,承载众生之念! 五十九章 郡守的提醒 突破到五境,可以借助道场中神像的力量,比如紫微帝君的乾坤眼,可洞察世间万物,勘破六道轮回的虚妄。

方成借助神像中的乾坤眼,虽做不到窥探未来,轮回转世,但能看清一个修士的真实境界和所修术法,并且还能推算出这名修士术法的缺陷,从而针对性地克制。

当然最关键的是,他现在不需要用魔剑的鼻子来闻一个人是不是邪魔,只需睁开乾坤眼,便能看清对方的底细,对方若是不怀好意,他也能稍微感知到。

这很棒,尤其是作为一个好人,一睁眼就能看出坏人,哈哈哈,他手里的大剑已经饥渴难耐了。

说做就做,方成起身,一步迈出,来到白花城的上空,睁开乾坤眼,向下扫去......

好家伙!

每个人的脑袋瓜里都有一丝丝的黑气,显然他们的内心都有着戾气,怨恨或者其他的负面情绪。

李书衍的黑气最重,仿佛是被黑雾包裹住了一般,看样子这家伙整天脑子里想的都是血腥的杀戮。

额.......

我.......

好吧........

一阵沉默过后,方成收回乾坤眼,返回到城隍祠,心里自我安慰道:

“李书衍是我小弟,他肯定不是坏人,白花城的百姓们都是我的子民,也不是坏人,人嘛,心中有杂念,是正常的,没有十足的圣人,只要不把心中的杂念释放出来,不拿来害人,他就不属于犯罪,也不算坏人。”

安慰过后,他心情好了许多,更高兴的是,他看到秦浩和小丰,这两人的体内没有一丝黑气。

小丰是小孩子,没有恶念是正常的,而秦浩,一定是在他的耳濡目染,长期的熏陶下,才会变得阳光,善良,正直,乐观。

“嗯,我还要加把劲啊,争取把李书衍,还有白花城所有的百姓都变得和秦浩一样。”

方成握紧拳头,暗下决心,这时,有人走进大殿,一看正是秦浩。

“阿浩啊,我的阿浩,你真是棒棒哒。”方成大笑着走上前,用力拍了拍秦浩的肩膀。

秦浩挠挠头,惊讶道:“咦,成哥,你难道已经得知我把生意谈成了?不对啊,我是第一个来的,李三水和何春花肯定没我快,那还有谁啊?”

方成也不解释,反问道:“怎么样,咱们的丝绸纺织什么时候可以开搞?”

秦浩回道:“如果赶进程的话,明天就可以开工,郡守唐文清随身带着储物戒,里面的纺织机器足够白花城的百姓使用,我还跟他商量了一番,把这些机器当做定金,到时候我们做出丝绸制品,运到连山郡,再按照价格支付剩余的钱。”

“行,做生意这事你看着来,何时开工也由你说了算。”方成点点头,随后意识到一个奇怪的地方,疑惑道,“等等,唐文清带着储物戒,他只是个普通人啊,不是修士,还能有储物戒?”

秦浩说道:“唐文清的身份不简单,他的随从都是中三境的修士,我怀疑他是大盛皇室的人,这个唐姓,想必也是皇室赐姓。”

方成点点头,回道:“是啊,在大盛的唐姓普通人,多少都跟皇室沾点边,但咱是修士,不要怕他们。”

“我当然不会怕。”秦浩挺起胸脯,他的成哥可是斩杀天外大魔的大能修士,就算大盛的皇帝来这,要是敢甩脸色,他都敢上去给他大嘴巴子。

秦浩继续说道:“唐文清那还有三弟印花机,只要操控机器内部的阵法,就能在布匹上画出想要的图案,我让他留了一台。“

“哦,山地打印机?响石城的县令也提过,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方成摸摸下巴。

秦浩摆手道:“成哥,是三弟,不是山地,三是数字三,弟是弟弟的弟。”

“为何要叫三弟呢,听起来好蠢。”方成吐槽道。

“可能创造这台神奇机器的人名字叫三弟。”秦浩猜测,然后继续说道,“成哥,三弟印花机价格昂贵,至少要交付一颗极品仙晶,唐文清才肯赊账,于是我将你当初给我的那颗极品仙晶给了他。“

“没问题,只要你觉得划算就行。”方成拍拍秦浩的肩膀,鼓励道。

随后,他又从储物戒中拿出五颗极品仙晶和几十颗上品仙晶,交到秦浩的手里,他发现自己修行根本不需要仙晶,只要多吃几只小龙虾,虽然有点恶心,但没办法,免费的嘛,不要有太高的要求。

在方成的鼓励下,秦浩领命离去,他并没有打算立即开工,而是要先选好纺织工坊的位置。

这事还要从县衙那里找到白花城的城区图纸,确认好地形,然后再开始动手,毕竟白花城以后要发展成大城池,肯定要规划城区,不可能胡乱搭建。

唐文清谈完生意,并没有离去,而是来到城隍祠,上三炷香,对长生帝君祈愿,随后来到坐板凳的方成面前,闲聊起来。

“城隍大人,这大殿里前来上香的百姓不多啊。”

方成耸耸肩,回道:“白花城遭遇邪魔侵袭后,百废待兴,城中的百姓都忙得很,抽不空来上香,而且上香只是个仪式罢了,大家只要心成,冥冥之中就会感应到长生帝君的存在,长生帝君也会降下福祉,保佑我们。”

方成当了十几年的土地公,也是老油子了,嘴里的话术多的是,反正你没病没灾,就是对帝君心成,要得了大病,或者遭遇大劫,那肯定心不成啊,只能怪你自己。

唐文清听后哈哈一笑,说道:“城隍大人您虽是裴唐大人举荐的,但您的作风和裴唐大人差别颇大啊。”

方成微微皱眉,“唐郡守一介普通人,连我和裴唐的关系都知道,你知道的未免有些多了吧。”

唐文清呵呵笑道:“城隍大人,也不瞒您,下官是大盛皇室派来的,纺织业是大盛的重中之重,无论是连山郡的丝绸,还是西江郡的棉麻,北边上原郡的羊毛,皇室都看在眼里,所以我希望大人您能和我们精成合作,而不是仗着修士的身份,欺压我们这些凡夫俗子。”

“唐郡守,我作为一个好人,从不恃强凌弱,而且在我白花城内,有人敢仗势欺人,我也绝饶不了他!”

方成义正言辞,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

唐文清摇头笑道:“城隍大人,您和长生殿那些修士还真有些不同,希望您能说到做到,作为感谢,下官提醒您一句。

白花城遭遇邪魔之时,您就在这里,响石城同样出现了邪魔,您还是在场,没有那么巧的事,长生殿已经盯上您了,还有其他王朝的势力,恐怕也盯上您了。”

说完,唐文清便告退,走出大殿,离开了城隍祠。

方成翻了个白眼,并没有把对方的话放在心上,盯上了又如何,正好,他就等着有人打上门来,魔剑已经饥渴难耐了。 六十章 欣欣向荣的白花城 秦浩将纺织工坊选址在西城区的边上,一方面这里远离闹市,人流较少,员工们能安心做事,另一方面也距离城隍祠比较近,大家下班了可以顺便去城隍祠上香。

定好位置,工匠们开工,加班加点,要不了几天,就能建起来一个简单的工厂来。

趁着这段时间,秦浩开始工厂的人员分布,管事还是响石城的那几个,用起来顺手,领头管事是林刚,秦浩发现这汉子做事挺认真的,对员工也负责。

工坊的账房一职,秦浩原本想去天福茶楼借个伙计过来,但老板娘何春花自告奋勇,说她可以担任,只要支付正常的工钱就行。

方成听后有些惊讶,他总感觉何春花不怀好意,可用乾坤眼探查何春花的内心,发现她纯净的很,难道还真是那晚一巴掌打醒了她?

何春花解释说:“现在茶叶不好做,各地的盗匪,魔修经常打劫过路的茶商,她已经许久没进新鲜的茶叶,来店里的客户也不多,也闲着无聊,正好可以来工坊帮忙。”

方成见何春花成恳,便答应下来,但让她来做账房实在大材小用,方成决定让其任职工坊厂长,有一说一,何春花管人这方面很厉害,天福茶楼的伙计们对她都是言听计从。

不过虽然她是厂长,还是要听秦浩的吩咐,因为秦浩是方成任命的经济一把手,管理白花城经济市场,一切的商铺,工厂,包括城外的荒地都是秦浩负责。

何春花一听要做厂长,高兴坏了,连忙点头答应,其实邪魔那晚过后,她的内心总是有阴影,每晚都会做噩梦,梦中她总能看到自己的脸,冷漠得不像话,仿佛那张脸不是她的,而是别人。

而当方成返回白花城后,这种情况开始慢慢缓解,所以她将方成当做自己的救星,如今能帮上城隍大人的忙,心里也是高兴。

其实不止何春花,白花城中的百姓们凡是在邪魔大阵中迷失的,都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大阵勾起了他们内心的恶念,而大阵散去后,恶念留在心中,所以每晚做梦时,都能看到邪恶的自己。

再提一嘴,方成的出现并不是驱散了他们心中的恶,而是让他们的恶感到恐惧,不敢轻易显露。

李三水得知何春花成为纺织工坊的厂长,厚着脸皮找到方成,想要个副厂长的职位当当。

方成一脚将他踹出去,不用乾坤眼探查,就知道这个混蛋县令想从中捞油水,可恶的家伙,想都不能想,工坊挣到钱,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才是一个好人城隍该做的事情,我可是好人啊,要为民着想。

方成找来秦浩,将自己的打算说出来。

秦浩思考片刻,说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对的,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但我建议将挣到的钱,用于医疗,教育以及公共设施等方面,只要我们将白花城建设的和京城一样繁华,各地的百姓就会源源不断的汇聚而来,如此就能更好的发展白花城,白花城也会越来越强盛。

当然,纺织女工的工钱还是按照市场价照发,她们手里有钱了,可以刺激白花城的消费市场,促进东市各商铺的发展,如果我们以后有余钱,也可以提高女工们的待遇。”

方成赞赏地拍了拍秦浩的肩膀,笑道:“不错,就按你说的来。”

秦浩继续说道:“工坊有织布机和印花机,我们只需雇几个低阶修士来操纵机器,原本用于染坊的男子,他们还是去城外的地里开荒,城池的发展仅靠纺织业是不行的,农业是基础,我们也要搞起来。

但这存在一个问题,纺织女工的工钱是高于开荒田地的男人们,长久下去,恐怕会造成开荒男人们的心里不平衡,打击他们的种田积极性。

所以我打算拿出一部分钱来补贴开荒者,另外,如果一个家庭里,既有女工,又有开荒汉子,会领到双倍补贴,这样的话,就可以促使女工和开荒男组成新家庭,为白花城创造新的人口。”

方成听后,继续拍拍秦浩的肩膀,称赞道:“阿浩,这个计划太好了,不愧是干过红薯大贩的土地公,就按你说的做,但是补贴一定要发放到位,别让李三水那帮官差私自扣下。”

“放心,成哥,我盯着李三水呢,补贴会发放到每一个家庭的手里。”秦浩拍着胸脯保证。

谈完事情,秦浩离去,方成自个待在城隍祠,突破五境后,他彻底将小龙虾消化,不会再发出嘶嘶嘶的声音。

要是有人来城隍祠上香,他会和对方聊起天,询问对方是哪里来的。

如果是白花城的子民,那就别来上香,去忙活事,如今白花城百废待兴,缺的是人手。

如果是城外村子来的,那就加入白花城吧,也不用来上香,有我方成大人的庇佑,你会过得很滋润的。

日子就这样过着,在秦浩的开荒补贴下,白花城的小家庭多了起来,城外的村民听说后,也纷纷加入白花城,还有青木城的百姓,也有不少跑过来的。

青木城县令来找到方成,抱怨此事,方成先是成恳道歉,然后伸出大手,说道:

“来吧,县令兄,加入我们吧,到白花城的大家庭里来,生活过得绝对比当县令滋润。”

青木县令一阵无语,拱手告辞,离开城隍祠,然后找到李三水,向这位同事诉苦。

李三水一听,暗叫不好,这青木县令要是来了,他这官帽子怕是要保不住,于是他好生安慰,说别听信方成的鬼话,好声好气聊了一会,送走这位爷,转身找到方成,表起忠心来。

“城隍大人,我是您最忠实的臂膀,您的一切吩咐,我都鞍前马后,尽心竭力,您说吧,有什么吩咐,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给我滚滚滚!”

“好嘞,我这就滚,您有事就招呼一声。”

.........

.........

一个月下来,白花城的复建初具规模,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城中的人口也从五万增加到八万,其中大部分是青壮年,按照这种趋势发展下去,再过一个月,人口就能达到十万,完成裴唐的小目标。

但白花城的高速发展,也带来相应的问题,周边城池的百姓都跑来白花城,导致那些城池的官差心生怨恨。

青木城和白花城有生意往来,这种问题还不明显,但东北面的水梨城,与白花城的关系就紧张了,他们同样是纺织丝绸,和白花城本就是竞争关系,现在白花城的待遇好,百姓们都跑到白花城,让他们的生意越做越难。

这时候,水梨城的某些人心思就活泛起来,开始打主意,准备给白花城使绊子...... 六十一章 水梨城的纠纷 “成哥,出事了。”

秦浩走进城隍祠,找到方成,面带严肃。

“怎么?”方成坐在小板凳上,抬头问道。

秦浩说道:“我们运往连山郡的货物遭到劫匪抢夺,所有丝织品都被洗劫一空。”

方成皱起眉头,从小板凳上站起来:“在哪个地方被劫的?”

秦浩回道:“位置是靠近水梨城的官道上,劫匪人数不多,只有十几个,都蒙着面,其中有几个中三境的修士,我们雇佣的护卫都是下三境修士,完全不是劫匪的对手。“

方成继续问:“我们派去运送的商队成员情况如何,都被杀死了,还是被绑了?”

秦浩摇头回道:“没有,都安全回来了,就是有几个护卫被打伤了。”

方成听后笑了一声,说道:“我们派去护送的修士,劫匪只是打伤了他们,而不杀人灭口,这看起来不像魔修的做派,但如果他们是为了钱财的话,为何只抢那些穿起来好看的丝绸衣物,而不是将商队所有人绑起来,让我们拿钱赎人?”

秦浩挠挠头,说道:“我也想不通,难道是劫匪们大发善心?”

“都干劫匪了,还要有何善心,你以为劫富济贫啊?”

方成嗤笑一声,继续说道,“当劫匪可不是做生意,细水长流是不可能的,他们干的是一票买卖,杀人夺财,不留活口,即使是绑票的,拿了赎金后,也不能留一个活口,全都杀个干净,以免被冥司府追问受害者,查到藏身之处。

所以劫匪放人只有两个可能,一是脑子抽了,二是劫匪知道,我们惹不起。”

额....

脑子抽了是不可能的,所以.....

秦浩挠挠头,问道:“既然都知道我们惹不起了,为何还要截货?”

方成耸耸肩,回道:“很简单,他只是想告诉我们,做丝绸生意可以,但别做得太过分,给他这个邻居留点汤,兔子急了也会咬人的。”

秦浩恍然大悟道:“成哥,我明白了,原来是水梨城那帮官差干的,可恶,公平竞争搞不过我们,就搞这些小手段,实在卑鄙!”

方成摆摆手,回道:“准确的说,是东杨城的城隍,胡桐,虽然他明面上将城隍祠从水梨城撤出,但水梨城和东杨城隔得很近,暗地里还是他的势力范围,而且只有他的麾下有中三境的修士。”

“胡桐!”秦浩脸色微微发白,他是连山郡的土地公,早就听过胡桐威名,这时突然提起,忍不住浑身颤抖。

胡桐可谓是凶名赫赫,虽说他是正道修士,但行事作风却比魔修还要狠辣百倍。

当年有一伙魔修占领了东杨城周边的一个山头,胡桐亲自率众剿杀,将那些魔修的头颅一个个挂在城墙上,这还不够,他顺藤摸瓜,找到那些魔修的家人,将他们统统屠戮殆尽,甚至连襁褓之婴,都没有放过。

他的解释是:“龙生龙,凤生凤,魔头的孩子也是小魔头,一定要在他有能力危害世间前,彻底铲除!”

此事一出,传遍连山郡,引起轩然大波,胡桐也因此被冠以“屠夫修士”,“嗜杀狂修”等称号,不少正义修士纷纷口诛笔伐,奈何胡桐的后台很硬,根本无法制裁他。

秦浩深吸一口气,可转念一想,他的成哥是斩杀天外大魔的大能修士,也没啥好怕的。

“成哥,怎么说,我们要上门讨要说法吗?”

方成眯着眼睛,陷入思索之中,说实话,像胡桐这样的美味,他早就迫不及待了,但上司裴唐说过,暂时不要动胡桐,以免惊扰到幕后黑手。

“嗯......咱这次放他一马。”方成说话的同时,掏出小本本,记下胡桐这一罪行,等以后算账用。

秦浩则是皱眉说道:“既然这样的话,成哥,我们的丝绸商队要换个路线了。”

方成点点头,回道:“东线不能走了,只能跟上次一样,沿着西江而上,绕道去连山郡。”

秦浩的眉头皱得更紧了,“西江那条线路途远,而且都是泥泞小路,驿站不多,商队从那里走,耗时长,花销高,遇上暴雨天气,无处躲避的话,还有货物损坏的风险,太不划算了。

要不,成哥,我们去和胡桐谈谈,大家各退一步,我们不抢他们的生意,他们也别打劫我们的货物,如何?”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方成大手一挥,暂时放过胡桐,已经是他的退步了,谈判?呵呵,和罪犯谈判,是对一位优秀的好人的极大侮辱!

想到这里,方成再次掏出小本本,将路线更换的罪责也记在胡桐头上。

“好吧,成哥。”秦浩见方成坚决反对,也就不再劝,叹了口气,准备回去组织商队走西线。

这时,李书衍走进大殿,看到方成和秦浩两人都沉着脸,询问起原因,得知是更换路线的问题,他微微一笑,提出建议:

“我们可以走长生山脉,直插连山郡腹地,比走东面的官道还要近。”

秦浩闻言,顿时瞪圆了眼睛,“长生山脉?那里是山区,不仅道路崎岖,还有猛兽出没,某些山头上精怪占据,咱的商队恐怕没走到一半,人就被吃完了。”

“不不不。”李书衍摇头解释道,“两百年前,白花城还是郡城的时候,为方便和连山郡的贸易往来,就在长生山脉修了一条官道,道路平整宽阔,能容纳四辆马车并驾齐驱。

只不过后来白花郡没落了,长生山脉又成为禁忌之地,官道才渐渐荒废掉,野草丛生,蛇虫横行,但只要我们派人重新修缮一番,还是能够通行的。”

“可是......”秦浩仍有顾虑,不敢冒险,毕竟他走过长生山脉,被精怪们抓起来当做吃食,屁股都要装上塞子,那段记忆太深刻了,让他永难忘怀。

方成皱皱眉,问向李书衍,“你从何得知有条官道?”

他在长生山脉的上空飞过一个来回,也没看到所谓的官道。

李书衍回道:“我前几天在祥和酒馆,和老徐头聊天时,他向我提到过。”

“老徐头?徐永昌!这个该死的家伙说的话,可不能轻信!”

方成冷哼一声,作为好人的第六感,他认定老徐头这个家伙不仅仅是看守者,肯定还在背地里搞阴谋诡计。

尤其是提到了长生山脉,那里也有禁忌之秘,记得猛虎大王说过什么仙梦洞,老徐头不就是个下界的仙人嘛,两者说不定有所关联。 六十二章 老徐头的善意 “成哥,你为何对老徐头偏见这么大?”

李书衍询问道,他和老徐头也认识有些时日了,在他眼里,老徐头人还是不错的,而且阅历很丰富,对某些事情的见解也颇为独到,反正他很喜欢和老徐头聊天。

方成想了想,还是不能将老徐头的身份讲出来,毕竟都说了是禁忌,他的上司裴唐不肯说,那么他作为李书衍和秦浩的上司,也要遵守规矩,不能说。

于是他先让秦浩捂住耳朵,随后对李书衍悄悄解释道:“老徐头的身份是禁忌,我不能告诉你,你也不许好奇,总之,他伪装成普通人,一是看守白花城西边沼泽里的某种东西,二是在背地里搞什么坏勾当,反正他的话不能信。”

“明白了,成哥。”李书衍点点头。

秦浩则是松开耳朵,问道:“成哥,那我们的货物还是走西线?”

方成思索片刻,回道:“暂时不要运货,等我去长生山脉探查一番,如果那条官道真的可以,我们就走长生山脉。”

“成哥,你不是说老徐头的话不能信吗?”秦浩懵逼挠头。

方成解释道:“他的话是不能信,但如果我通过亲身实践,验证了长生山脉的路可行,那他的话就变成了我的话,是可以信的。”

“哦。”秦浩懵逼点点头,领命离去。

方成看向李书衍,询问他来这里作甚?

李书衍回道:“听说京城那边出了阿白探案的续集,要不我托人买几本过来?”

方成听后,没好气地回道:“喂,有没有搞错,你现在是白花城的教育一把手,能不能别整天沉迷那些乱七八糟的小说?

你应该以身作则,让白花城的文化教育往‘真’、‘善’、‘美’靠拢,打打杀杀和煮了吃火锅是不允许存在的,明白吗?”

“明白了。”李书衍应了一声,接着悄悄问道,“真的不买吗?”

“给我滚滚滚!”

方成打发走李书衍,随后前往祥和酒馆,准备找老徐头一问究竟。

踏空飞行,来到祥和酒馆,落下后,发现这里比以往要热闹,门口摆放着各式桌椅,此时酒馆里已经坐满客人。

“咦?老徐头呢?怎么还招上伙计了?”

方成左右扫视两眼,只看到几名伙计在客官们上酒,并未见到老徐头的身影。

于是他拉住一位伙计,询问起老徐头在哪,伙计一见是城隍大人,低头问了声好,然后指着后院说道:“俺们掌柜的,在后院的棚子里休息。”

方成闻言朝后院走去,刚推开后院的门,就看到一个临时搭建的棚子,老徐头躺在棚子下的摇椅上,右手拿着一个酒壶,左手拿着烟杆,抽一口烟,再喝一口酒,快哉至极。

听到门口的动静,老徐头抬起头,看见是方成,笑眯眯地说道:“哎呦喂,城隍爷大驾光临,小的有失远迎,还请恕罪.....”

嘴上说着恕罪,身子却依旧躺在摇椅上,没有半分起身的意思。

方成皱眉望着老徐头,直觉告诉自己,老徐头今儿就是等着他上门。

他沉吟片刻,缓步朝棚子中央走了过去,来到老徐头的面前,冷冷地盯着:“说吧,你在搞什么阴谋诡计?”

老徐头哈哈一笑,吐出一口浓雾,“城隍大人想必是误会了,我呢,只是想帮白花城做点事,您也瞧见了,如今我酒馆的生意是越多越好,伙计都招了好些个,这都多亏了您呐,所以,我说出一条通往连山郡的便捷通道,权当对您的感谢。”

“别瞎扯淡,你个活了千年的看守者,也会在乎酒馆生意?”方成冷哼一声,“再说了,我又没问你通道的事情,你不打自招,算什么意思?”

“城隍大人,对我的成见很深呐。”老徐头抽了口烟,回道,“我是不在乎生意,但看着酒馆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我就高兴,毕竟人一多啊,就冲散了晦气,喜庆得很。”

“我说了,别跟老子扯淡,直接说出你的目的。”方成逼问道。

老徐头叹了口气,回道:“城隍大人,我要去趟长生山脉,见一位老朋友,您呀,就别盯着我了,否则,我的那位老朋友是不会现身的。”

“老徐头,你可太误会我了,我从来没盯过你,快去见你的老朋友吧,哈哈。”

“城隍大人,说谎话的时候,能不能先把口水擦一擦......”

老徐头再次叹了口气,脸色认真起来,“方成,我们没必要成为敌人,有些事情,我们是可以合作的。

你让我去长生山脉,见完老朋友后,我会帮你那条尘封的官道清理出来,你不需要耗费一分钱,也不用担心山头上的精怪打劫商队。”

“哦?你有这么大能耐?”方成惊讶道。

老徐头呵呵一笑,吐出一口黑色浓雾,说道:“我在白花城待了近千年,长生山脉那些小妖见到我,都得尊称一声祖姥爷,我只要放出声,他们就不敢打劫半点过路商队,而且还会修缮好官道,要知道,当年那条官道,也是在我的协助下修建而成的。”

方成听后沉吟起来,说实话,他有点心动了,长生山脉这条官道如果能够打通,可不仅仅是丝绸货物的运送,其他各种商品也能顺利进入白花城的市场。

尤其是老徐头能保证道路的安全,在这种天下大乱,盗贼猖獗的时候,对商队而言,安全是第一要素,只要能保证货物送达,哪怕多绕远路,多花费成本,那也是值得的。

“好吧,我让你去见老朋友,但我能问一下,你的老朋友是谁吗?”

“当然不能。”老徐头嘴角一抽,他总感觉方成说出来的话不能作数,万一他走出去,这小子悄悄跟在身后,他想甩开的话.....

老徐头回想那晚,方成一剑斩碎棠的天外神像,.......不行......不能大意。

“方成,我提醒你一点,在大盛,你最需要注意的敌人是长生殿,而我们,可以成为朋友。”

“什么意思,我们都说好了,你还还说这话,是怀疑我不讲成信?我可是好人啊,好人的第一原则就是信守承诺!”

方成满脸的成恳,魔剑也忍不住出现在手中,他有必要让老徐头见见成信!

这时,张兵头不知从哪跑了过来,手里拿着一张纸,嘴里大喊道:

“成哥,出事了,出事了,快看这张通缉单,现在青木城,水梨城,东杨城,还有咱们白花城,都贴了这份通缉令!”

方成接过一看,通缉令上的画像正是他,画像下面论述了他在西江郡做过的好人好事,非常详细,连他将一山寨的盗匪串起来烤了吃这件事都有。

而通缉令的最下方有着八个刺眼的大字:

“恶贯满盈,罄竹难书!”

他想都不用想,就能猜出是谁干的!

士可忍,孰不可忍!

胡桐,你竟敢污蔑我,魔剑,你看到了吗,我已经饥渴难耐了...... 六十三章 临行前的嘱咐 可恶......

愤怒......

一丢丢小兴奋.......

如果换做以前,方成已经暴走了,但升到五境后,他的情绪得以控制,对魔剑的掌控力也更强。

他按下愤怒和兴奋,平复呼吸,将魔剑收回体内,向张兵头询问具体的情况。

张兵头回道:“我今天按例在城门口巡逻,有个家伙鬼鬼祟祟的,我凭借锐利的眼,一看他就不是什么好人。

但成哥你说了,要微笑面对每一个来白花城的人,切勿使用暴力,于是我假装没注意,放他进了白花城。

哼哼,这家伙还真以为我没发现呢,殊不知,我凭借锐利的眼,远远地跟在他身后,就这样跟着他,来到一条偏僻的巷子里,看到他偷偷贴上这张画像。

这家伙挺会找地方的,专门在没人看到的犄角旮旯里,偷偷贴通缉令...哦不,是散布谣言的传单!凭借我锐利的眼,一看那就是污蔑!

然后我二话不说,上去就是一顿暴揍,把他打得哭爹喊娘,现在这家伙被我关在县衙的牢里,就等着成哥你去审问。”

“哈哈,不错。”方成拍拍张兵头的肩膀,脸上尽是赞赏之色,“审问就不必审问了,他只是个小喽啰,背后的主谋是东杨城城隍胡桐,我会找他算账的。”

张兵头听后点点头,“没错,这家伙就是个跑腿的,我揍他的时候,他向我求饶,说是水梨城那边有人出钱雇他,散播谣言的,咱白花城还有周边的城池,都有人去贴传单。”

方成闻言皱眉道:“百姓们看到传单后,是什么反应?”

张兵头回道:“这小子刚贴了一张,就被我逮捕,白花城的百姓暂时没看到传单,但我认为混进城里贴传单的,肯定不止他一个,所以我派手底下的兄弟们,在城内来回巡逻,争取将这些人全部抓获。

成哥,我觉得你也不用担心,百姓们都信任你,您可是大家最爱戴的城隍大人啊,为白花城尽心尽力,为大家发福利,谋福祉,这些大家都看在眼里。

要是有人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发放这样的传单,定然会引起白花城的民愤,百姓们群起而殴之,咱最伟大的城隍大人岂能让此等宵小之徒污蔑!”

“哈哈,说的很棒。”方成再次拍拍张兵头的肩膀,脸上尽是欣慰之意,“谣言止于智者,咱白花城的百姓都是聪明人,肯定不会相信这些谣言,当然如果你发现哪个百姓脑子抽了,就把他送到李书衍那里,让他涨涨智商。”

“好嘞,成哥,我这就去做。”张兵头答应一声,随后问道,“关在牢里的那个家伙怎么处理?”

方成想了想,说道:“押他去城外的荒地,然后给他脖上套个圈,用绳子牵着去耕地,正好让咱的老黄牛老黑驴这些家畜歇歇。

以后抓到其他罪犯也是这样,不能在牢里吃干饭,要让他们在劳动中反省自己的错误,但记住要派人看紧了,别让他们逃跑。”

张兵头拱手回道:“放心,成哥,咱白花城往西是沼泽,往东往南都是大海,简直是天然的囚笼,没人能跑得掉。”

“说的对。”方成赞同点点头,随后想到什么,对张兵头提醒起来,“你作为城管大队长,以后不要看阿白探案这种毁三观的小说,多看些正能量,向百姓宣传真善美。”

“咦,成哥,你怎么知道我在看阿白?”张兵头惊讶道。

“废话,你一口一个锐利的眼,那不就是灵鸟阿白的口头禅吗?”林东吐槽道。

张兵头讪讪一笑,挠了挠脑袋,解释道:“那不怪我呀,阿白探案太过瘾,尤其是灵鸟阿白,所有的蛛丝马迹都逃脱不过它的那双眼睛,我要是有这样一双眼睛,该多好啊。”

“行了行了,别废话。”方成摆摆手,催促他赶快去办事。

张兵头领命离去,方成将手里的通缉单烧掉,随后和徐永昌继续交谈起来。

“老徐头,你也看到了,我现在顾不上你,等下我要离开白花城,去水梨城和东杨城证明清白,你自个到长生山脉见老朋友吧,我就不陪你去了。”

“不,谁让你陪着去了?咳咳咳......”

老徐头呛了一大口烟,果然这小子的话不能信,嘴上说着真善美,要讲成信,背地里阴得很。

方成有乾坤眼,要真想追踪老徐头,并非难事,但现在的主要矛盾变成了胡桐,老徐头的事就暂且放一放,反正这老家伙一直待在白花城,也跑不掉。

“事就这么定下,你帮我把长生山脉的官道弄好,我不追究你以前做的坏事,大家暂时性的握手言和。”

方成撂下这句话,便转身离开,也不等老徐头点头答应。

离开祥和酒馆,御空飞行,回到城隍祠,给上司裴唐写了一封书信,说胡桐太过分,竟然派人到处散布谣言,影响极为恶劣,已经严重威胁到百姓的安危,请让他方成出马,惩戒这个不可饶如的罪犯。

书信放在飞剑中,传送出去,等了半天,没收到回信。

“想必是裴唐大人默许了,哈哈。”

方成满脸的开心,不过在走之前,他还要嘱咐一些事情。

去纺织工坊,找到秦浩,说自己要离开一段时间,长生山脉官道的事情已经交给老徐头,过段时间就会搞好。

说完,方成又拿出一部分仙晶,放在秦浩手里,如今白花城的纺织业已经走上了正轨,短期内不需要再投入资金扩建,这部分仙晶,方成希望秦浩拿来吸收,提升自身的境界。

和秦浩告别,转头又去找到李书衍,将储物戒剩下的仙晶都交给他,嘱咐他认真修行,当然不要忘了白花城的教育。

“提升百姓的识字率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还要提高百姓的思想品德,要真善美,懂吗?”

李书衍沉吟片刻,问道:“这个所谓的真善美,有没有具体的标准?”

方成指了指自己,回道:“我就是标准啊,我的思想就是真善美,所以我做的事都是个顶个的善事,明白吗?”

“哦,明白。”李书衍点点头,脸上若有所思。

嘱咐完李书衍,方程来到县衙,找到李三水,说了传单的事情,并让他去青木县,让青木县令配合,抓捕谣言散布者,并向百姓澄清真相。

李三水点头称是,随后说道:“城隍大人,能干出这等勾当的,肯定是东杨城隍胡桐,他的恶劣行为,明眼人都知道,也不会相信他散播的谣言,只不过,胡桐的老丈人是长生殿的长老,大家都不敢反对他。”

方成一听,就知道这家伙又要认怂,他上去就是两巴掌,并警告道:“你只需要按照我的吩咐行事,至于胡桐,无论他的后台有多硬,都硬不过我心中的正义!”

此话一出,真是热血澎湃,魔剑也从胯下掏出,剑鸣阵阵,杀气腾腾。 六十四章 前往水梨城 事情嘱咐完毕,方成御空飞行,离开白花城,朝着水梨城的方向飞去。

他不打算直接上门,而是在水梨城和东杨城潜伏一段时间,借助乾坤眼,搜集胡桐的犯罪证据。

就像他的通缉令上罗列的诸多好事一样,方成也要找出胡桐的一堆坏事,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如果能找到朱有常一案的线索,那就更好了。

水梨城在长生山脉的东北方,往北去十几里,就是东杨城,往南去沿着官道走个几十里便是长生山脉。

方成御空飞行,速度极快,只花费两天半的时间,就抵达水梨城的附近,他落在地面,把自己的面容做了些改变,又抓了几把土,扬在身上,看上去跟乞丐差不多,然后朝水梨城走去。

这会儿已经傍晚时分,夕阳的余晖落在水梨城高大巍峨的城墙上,留下一道橘红色的斑驳光影。

隐约着,那道影子像是一棵枝叶繁茂的大树,树根很细,却能深深扎入地底,树冠上结满了红彤彤的梨子,摘下梨子,轻轻咬上一口,里面的汁水猛地呲出来,洒落在地面,染出一张红色的人脸,她亦或是他,仿佛在笑......

水梨城的城门口没有士兵看守,只有几个小厮打扮的老头子,站在门口闲聊。

方成走近城门口,其中一个老汉立刻迎了上来,热络道:“这位小哥是要进城吧,来来来,跟我来,你一个外地的初来乍到,肯定对咱们水梨城不熟悉,我带你逛一圈。”

说话间,老头子也不等方成同意,伸手拉住方成的胳膊,扯着他就往城内走去。

方成一把挣脱,问向老头子,“你怎么知道我是外地人?”

老汉笑了笑,回道:“我在水梨城活了大半辈子,城里的乡亲们我虽不能个个叫出名字,但都认得,而小哥你,我一看就面生,肯定不是本地人。”

闻言,方成冷笑一声,睁开乾坤眼,果然这老汉心神不一,是在说谎,但他也没点破,反而顺着话语说了句,“哦,原来是这样,那快带我进去玩耍吧。”

老汉一听,看了眼方成,心道这个落魄乞丐真是个傻子,竟然被自己三言两语骗了过去。

他咧嘴一笑,拉着方成走近城内,边走边说:“小哥你还真是来对了地方,水梨城内有很多好玩的东西,但是呐,咱要先挣钱,有钱了,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方成拍拍手,“说的太对了,老哥,你要帮我找工作吗,我手活还不错,织布绣花那是顶呱呱,俺们村那些小姑娘都比不过我。”

水梨城的纺织工坊肯定有胡桐派去的修士把守,如果他能混进去,凭借乾坤眼,应该可以查探到什么有用信息。

老汉摆摆手,说道:“不不不,这位小哥,织布那是女人干的事情,咱是大男人,哪能干那种活呢!”

“哦?男人该干什么活?”方成追问。

老汉咧嘴一笑,神秘道:“你跟我来,到了地方,保准让你乐得合不拢嘴。”

说话间,他领着方成拐进街旁的一条小巷,七转八绕,来到一家名为春月楼的青楼前面。

此时,正值傍晚下班,街上的行人络绎不绝,门口不少女子穿着清凉的衣裳,伸手招揽客人,还有些姿色不错的女子站在二楼,倚靠旁边的雕花栏杆,冲着路上行人抛媚眼。

见状,老汉得意一笑,压低嗓音道:“小哥,瞧见了没,这就是俺们水梨城的姑娘,瞧那骚贱的样子,真是够味,再瞧她们的屁股.......

唉,别看门口,那几个都穿着裙子,你看不到,跟着我手指的方向,看楼上那几个.......

对喽,咱这视角刚好能看到她们裙子下的风光.......

瞧见了吧,哎哟喂,真是又大又圆,再配上她们细细的腰肢,就像那梨树上长的大水梨子,咬一口,就能冒出水来。”

方成摸摸下巴,问道:“你带我来这干嘛,她们的手活,我更做不了。”

老汉嘿嘿一笑,回道:“我是想你心里有个奔头,以后手里有了银子,就来这里潇洒,对了,到时候,你报上我黄老汉的名字,能打九五折的优惠。”

“哟,这么说,你还是常客?”方成问。

老汉笑道:“有钱了,谁都是常客,没钱,你就是臭狗屎。”

不多闲聊,老汉拉着方成,穿过街道,来到春月楼的后面,这里同样是一条繁华的街道,街对面有一座楼阁,门牌上写着“夏日楼”三个大字。

门口站着几个汉子,他们光着上半身,露出发达的肌肉,看起来就十分的威武雄壮,而且肌肉上面似乎还抹了一层油,在灯光的照射下,锃锃发亮。

一个女子走到门口,看装扮像是工坊里的女工,她找了一个看对眼的壮汉,走过去拉开他的裤裆,比量了一下,露出满意的神色,随后和这位壮汉结伴走进楼里面。

“我靠,你给我介绍的工作,就是干这个?”方成要吐血了,他真想掏出魔剑,攮死这个老汉。

老汉哎了一声,摆摆手,“小哥,你可别小瞧,一般人还做不了,你虽不是一般人,但现在也上不了岗,要经过系统的培训,来来来,跟我来。”

老汉二话不说,拉着方成,穿过街道,绕到夏日楼的后面,这里有一个大院子,院门口站着几个膀大腰圆,目露凶光的壮汉,看样子是专门负责看守大院的。

还有一个管事模样的男人,手里拿着传单,见老汉领着方成走来,赶紧凑上来,发了一张传单到方成手里。

方成接过后,看到纸上写着:

做新时代的女性(标题)

女性一定要独立,男人能做的,我也能做,大家生来平等,女人也可以用双手双脚来挣钱,不必依赖男人。

我们就该自己挣钱,挣来的钱自己花,不用看男人的脸色。

姐妹们,既然我们能挣到钱,那要男人有何用?我们根本不需要男人,女人跟女人也能过得很好。

“什么鬼玩意,老子是男的,你给我看这个作甚?”方成快要暴走了。

管事凑过来一看,连忙说道:“抱歉,抱歉,发错了,你的是这张。”

说完,管事迅速抽回方成手里的传单,递上新的一张纸,上面写着:

做新时代的男性(标题)

男性更要独立,女人能做的,我也能做,大家生来平等,男人也可以躺着挣钱,舒舒服服的,我们就该躺着挣钱,挣来的钱自己花,不用看婆娘的脸色。

兄弟们,我们挣到的钱,给婆娘是没用的,她们只会甩我们脸色,从来没有体会过我们的感受。

我们根本不需要女人,男人跟男人之间的兄弟情,才是这世间最伟大的感情!

“这看着挺眼熟啊,尼玛,这跟刚才那张有何区别,不就是把女人换成男人?”方成疯狂吐槽。 六十五章 雄起吧,我的baby 老汉走到方成跟前,一把夺过其手里的传单,一副过来人的样子教导起来。

“看这些没用,你现在要做的是努力挣钱,然后去春月楼潇洒,就算你不喜欢春月楼的姑娘,想去夏日楼和汉子们玩耍,那也得有钱才行。”

说完,他将手里的传单揉成纸团,扔在了地上,转头又对管事说道:

“我带来的人你放心,个个都会努力训练,争取早日上岗,实现心中的大屁股....哦不,是心中伟大的理想!”

“哈哈,老黄头说的是,这些传单屁用没有,没办法,俺家大人非让我发下去,我也就做做样子。”

管事陪着笑,又拿出一锭银子,给老汉塞进兜里,接着说:

“这个月考核指标还没完成,老黄头您和城门口的那几位多加把劲,再多找几位像这样的傻小子,等考核指标达到,奖金肯定少不了您几位!”

喂,当面把我卖了数钱就算了,还当面骂我是傻小子,真当我不存在啊?

听着老汉和管事之间的对话,方成忍不住嘴角抽搐两下,恨不得上去狠揍他们一顿。

呼......

深吸一口气,就当自己不存在,然后掏出小本本,将这些可恶的犯罪记在胡桐的头上。

管事和老汉没注意到方成的奇怪行为,就算看到了,也会觉得无所谓,因为在他们眼中,方成已经被拿捏在手掌心了,两人继续聊天。

老汉说:“我也想帮你完成指标,奈何这阵子生意不太好,听说白花城那边搞得红红火火,好多外乡人都跑白花城去了,咱水梨城这儿有点落寞咯......”

管事附和说:“可不咋地,听说连西江郡的好多百姓,都往白花城那边涌,唉,你说一个犄角旮旯的边陲小城,怎么突然变得这么热闹起来呢?”

方成这时凑过来说道:“因为白花城新上任了一位英明伟大的城隍爷,在他英明伟大的治理下,白花城繁荣昌盛,百姓安居乐业.....”

老汉闻言眉头一挑,看向方成,回道:“不对啊,我听说白花城城隍跟东杨的那位一样,也是个混球,整天不干人事,之前在西江郡惹出赫赫威名,还被人送了个绰号叫‘西江黑阎王’,怎么会治理白花城?”

“唉,老黄头,说话注意点,要是被城里的些修士听见你诋毁东杨的那位大人,你又要挨打了。”管事提醒一声。

方成也凑过来说:“对啊,说话注意点,白花城的城隍是个大大的好人,和恶贯满盈的胡桐不一样。”

“没错。”管事聊得正起兴,也没注意到是方成在发言,附和一声,继续说道:

“我估计白花城的新城隍,不像外界谣传的那样,俺家大人也说了,这是他联合东杨城发起的舆论战,不要低估舆论的力量,人言可畏,三人成虎,如果舆论战能够获胜,白花城那边肯定吃亏,咱们的生意就会好起来。”

方成一听,原来幕后主使另有其人,赶忙问道:“咱们家大人是谁?”

“不能说,不能说。”管事嘘了一声,警惕地四处张望,见四周没有外人,这才松了口气,转头看向方成。

等等,你谁啊?

想了一会,哦....刚刚买来的傻小子,不对啊,你啥时候凑过来的,谁允许你过来聊天了?

“来人呐,把他给我押进去,狠狠的操练!”

院门口的恶汉们听到管事发话,立马冲过来两个壮硕的男子,一左一右架住方成,二话不说就朝院内拖去。

老汉笑着朝方成招手告别,嘴里还鼓舞道:“加油,努力,奋斗!”

方成也是不慌不忙,掏出小本本,将壮汉们的粗鲁行为记到胡桐的头上,额.....好像不对,是另有其人.....算了,管他呢,都是一丘之貉.....

走进院子,方成被摔在地上,他抬眼扫视一圈,发现院子里有几十号人,全都穿着短裤衩,裸露上半身,年龄十八岁到七十八岁不等,体型也是各不相同,有的浑身是膘,有的瘦跟猴似的。

此时,院内众人都扎着马步,看到有新人来了,目光齐刷刷地盯了过来,看到方成的小身板后,脸上的表情各异,有轻蔑,有不屑,但更多的是同情。

“集中精神,扎稳步桩,谁再四处乱看,今晚就别睡了!”

屋内走出一位膀阔腰圆的高个男子,背负双手,冷哼一声。

院内众人听到他的训斥后,纷纷收回目光,认真凝聚精神,摆出马步姿势。

这时,方成从地上爬了起来,他拍拍衣服,走到众人之中,蹲下身子,扎起马步来。

高个男子看到方成这般懂事,满意点点头,走过来说道:“我姓赵,是你以后的教习,你可以叫我赵师父,从现在开始,你没有名字,只有序号20865,简称八六五,明白吗?”

“明白。”方成点头应道。

“很好,现在我教你基础桩功,来,过来跟我热身,活动气血。”

赵师父说完,走到院墙边的空地上,站定身形,伸展胳膊,扭动脖子,然后摆了个健美运动员的转身叉腰姿势,示意方成跟他一起做。

方成照做,学着赵师父的模样,双臂舒张开来,摇摇脖子,摆出很哇塞的pose,他感觉自己像个智障,可恶,等会一定好好记上一笔。

“很好,八六五,反复做这个动作二十遍。”赵师父说道。

方成照做二十遍,六境修士的体魄,能控制身体的姿势十分标准,赵师父看到后,露出赞赏的眼神。

“非常好,现在你的体内已经产生一股热力,感受到了吗?”

有个屁的热力,这点运动对方成来说,相当于打个喷嚏,挠挠痒,但他不能这么回答,只能模糊地说道:

“似乎......好像.......应该......有那么一丁点微微发热......吧。”

“很好,现在闭上眼睛,尝试把那股热力聚集在下半身,全部都涌向那玩意,让它感受到热量,庞大起来吧,我的baby!”

方成:“.........”

赵师父看方成没反应,继续说道:

“你的心中要有一股气,要愤怒,知道不!

想想你遭遇的不公,想想你的悲惨人生,让它在你的愤怒和不甘中狂躁起来!

要这天,再也遮不住它的眼,要这地,对它感到颤抖,来吧,我的baby,腾云驾雾起来,给我捅破了这天,我命由我不由天!”

方成:“.........” 六十六章 加油,你是最棒的 赵师父见方成依旧没反应,叹了口气,摇头道:“把式耍得不错,奈何内在天赋太差,算了,你跟他们一样,去给我扎步桩。”

方成翻了个白眼,懒得跟这个凡夫俗子计较,慢慢地走到队伍的最后面,蹲下身子,扎起了马步。

赵师父拿出一根教棍,来到方成边上,用棍子敲打方成的小腿,说道:“脚尖微微扭转,小腿要暗自发力,产生一股向前扭动的劲儿,明白不?”

方成应了一声,按照赵师父所言做起来。

赵师父拿着棍子,又敲打几次方成的小腿,看他的确在暗暗发力,满意点点头:

“现在,再试试双手,来跟我一样,把双手抬起来。”

赵师父伸出左右两手,手向内抱起,手肘向外顶,手指向内弯曲,整条胳膊都呈环抱状,手背朝天。

方成学着赵师父的模样,也伸出双手,摆成这副姿态。

赵师父继续说道:“手肘要用力,想象你现在抱的是太上老君的炼丹炉,炉火烧得正旺,很烫,非常热,但是你要保持住平衡,接着加大手肘的力量,你的双腿此时也要向前暗暗用力......”

方成顺着他所说,双臂抱紧,手肘向内弯曲,双腿发力,但总感觉那里怪怪的。

赵师父问道:“有没有热烘烘的感觉,从手臂传过来,让你浑身发热?”

“似乎......有?”方成迟疑地回答。

赵师父满意点点头:“嗯,就是这种感觉!现在,继续努力,想象你手中的炼丹炉,变成春月楼的那群大屁股,她们的炉子同样烧得正旺,很烫,非常热.....”

方成:“........”

赵师父看了一眼,发现方成依旧没有反应,这次他没有指责,反而露出赞赏的眼神。

“非常好,你的定力是我见过最棒的,就要保持这种定力,以后遇到何种美妙的屁股,都要扎稳步桩不摇晃,而不是像你前边那个八三四,老子说了几句,他就稳不住了,哼!”

赵师父说完,手里的教棍挥下,打在八三四的腿上,八三四是个瘦猴,被这么重的棍子打中,痛叫一声,双腿一软,瘫倒在地。

“废物,给我站起来,今晚你陪着新人八六五,站步桩到午夜子时,其他的人再站两个时辰,就可以回屋休息了。”

方成听后,看了眼天色,略微算了一下,他还要站四个多时辰,才能结束。

“话说,咱们这里不遵循人与自然的制度,晚上还要训练?”

赵师父冷哼一声,回道:“你们的工作就是晚上干的,我在夜里训练你们,也是为了让你们适应在黑暗中发力的感觉。”

说完,他拍拍方成的肩膀,鼓励一声,“好好训练,你很有潜力,那玩意的缩劲很强,但就是没有一颗狂躁的心,以后如果能狂躁起来,并控制到伸缩自如,就能去夏日楼了,到时候表现的好,还能见上咱家大人一面。”

“哦,听你的意思,咱家大人住在夏日楼?”方成问。

赵师父摇摇头,回道:“大人不住在那里,不过月初和月末的时候,会去一趟。”

方成微微点头,还有几天就到月末了,他暂时隐忍一段时间,等到月末,便找机会混进夏日楼,捉拿那个所谓的大人。

赵师父不再和方成说话,吩咐院门口两个恶汉看紧众人,随后便回屋休息。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队伍中有人稳不住,瘫倒在地,恶汉就会走上前,磨拳擦脚,殴打一番,随后从怀里拿出一张纸,念道:

“打是亲,骂是爱,这是为了你的未来,想想在外面被人轻视的滋味,想想你曾经的婆娘眼里失望的目光,加油,雄起,你是最棒的。”

恶汉嘴里念得磕磕巴巴,也没有半点感情,但每当这时,某些队员的眼中会冒出怒火,是啊,我岂能让婆娘瞧不起,我要雄起,让她对以后的我高攀不起!

咬牙坚持ing......

终于熬到两个时辰,训练的队伍解散,回到各自的房屋洗漱休息。

两个看守的恶汉瞧了八三四一眼,八三四也对他们使了个眼色,恶汉心领神会,转身离去。

院中只剩下方成和八三四,八三四也不再扎马步,双腿一软,顺势躺在地上,嘴里大口喘着粗气,明显是累得不轻。

方成看了八三四一眼,又看了看离去的恶汉,皱起眉头来,他感觉其中有某些不为人知的交易。

八三四似乎看出方成的想法,也没有解释,笑眯眯地问道:

“八六五,你以前是练家子吧?”

方成嗯了一声,回道:“练过几年武,但家里穷,撑不起我练武的花销,所以就放弃了。”

八三四恍然点点头,脸上露出羡慕之色,看向方成的胯下也多出一丝奇异的神色。

“八六五,你要是觉得累,就别坚持了,反正现在没人看着咱们。”

方成点点头,也不再扎马步,蹲坐在地上,他要伪装成普通人,就应该适当地表现出虚弱和乏累,以免引起怀疑。

八三四继续聊天,“八六五,你为何来到这里,是家里婆娘跟别人跑了,还是被春月楼的姑娘掏光了银子?”

方成略微思索,回道:“都不是,我是外地来城里打工的,想挣些银子,回老家村子娶婆娘。”

八三四不屑道:“切,婆娘有什么好的,要我说啊,你的观念实在太落后了,现在都流行走婚制,留种不留情,这样的日子才潇洒。”

“额.....”方成不知该如何回答,只能回道,“你说的好像还挺对。”

八三四见方成没有反驳,顿时眉飞色舞起来,继续说道:“婆娘有何用,不就会生孩子吗,但咱男人也不差,男人也可以生孩子......”

“哦?快详细说说,如何生孩子?”方成催促起来,其实在看到管事发放的传单时,他就感觉有股插刀教的味,当初李小狗去的县城,肯定就是水梨城!

“生孩子嘛,就是生孩子啊,哈哈,这个以后再说。”

八三四打了个哈哈,没再继续聊下去,方成发现八三四很谨慎,也不敢贸然问下去,以免引起对方的怀疑。

就这样,两人没再聊天,八三四躺在地上,头枕着双臂,眼望着天,心中盘算起来。

方成则悄悄拿出小本本,将今晚的遭遇详细记录下来,这些都是亲身经历过的,以后就是铁证。

时间过得很快,院子外面的街上,路过的打更汉敲响子时的梆子,八三四起身,领着方成来到一个屋子,这里是大通铺,炕上铺着草席,一排排睡满人。

八三四指着角落处的一个位置,对方成说道:“八六五,今晚你就睡那儿吧,不要怕,我就睡在你的旁边。”

说完,他便脱掉短裤,走到草席上,躺下身子,闭眼休息。

方成看了一眼八三四,想起李小狗的悲惨遭遇,连炕都没有上去,而是盘腿坐在地面,闭眼打坐起来。

八三四让他上来,方成摇摇头,解释说这是他从小练武养成的习惯,不爱躺着睡,就要坐着才能入睡。

“那好吧,我就不给你留地了。”

这话里的语气,总感觉有一丝小小的失落........ 六十七章 愉快的逃跑吧 次日,方成随着大部队起床,洗漱完毕后,又一起去吃早餐,馒头加白粥。

方成喝了口白粥,发现里面有一些不明生物的肉块,但也没在意,反正他吃过各种各样的肉,啥都能吃到胃里。

吃完早餐,开始新一天的训练。

上午的课程是:甩胯。

“胯很重要,人体的一大半动作都需要胯的支撑,尤其我们这样的工作,一定要将胯练得炉火纯青。”

赵师父说完,站在院中央,亲自示范起来。

首先是起手式,双脚并拢,双手自然下垂,抬头挺胸,腰板笔直,目视前方,眼中最好带着怒火。

“大家别傻愣着,给我一起做!”

赵师父呵斥一声,众人赶紧站稳,抬头挺胸,眼睛盯着前面,哦不,是盯着赵师父。

起手式完毕,接下来是:

“深呼吸,屁股的下半部,那里就是跨,在吸气的时候,跨慢慢向上提起,带动腰和后背一块往上,要有一股向上钻的力,把全身的力气都往天灵盖上使!”

“很好,保持这个姿势。”

赵师父拿出教棍,来到众人之中,挨个指点,那个做的不对,棍子对准了位置就打,尤其是这个尖嘴猴腮的八三四。

砰!砰!砰!

“啊.....”

“哎呀.....”

“轻点呀,老赵,咱也是老朋友了,你别光招呼我啊.....”

赵师父冷笑一声,警告道:“八三四,不想死的话,就给我闭上嘴。”

八三四见他认真起来,不再回话,乖乖闭上了嘴。

赵师父返回院中央,继续示范接下来的动作。

“我们要保持屁股的下半部发力,然后膝盖微微弯曲,不要弯得太深,有一个轻微的弧度就好。

很好,保持这个动作,然后看着我.....”

赵师父一边说着,一边身子向前,猛地甩出右大腿,在半空中甩出一个抛物线的弧度,右脚如同降落伞般落地,接着不要停,左大腿跟上,甩出一个半圆,滑翔般落地。

“要注意,是用屁股的下半部连接带动大腿,像鞭子一样甩出去,脚跟先踩地,接着是脚掌慢慢落地。

好了,我的示范完毕,你们学着做起来。”

说完,赵师父拿起教棍,来到众人的面前。

众人则是按照刚才赵师父的样子,试图摆出相应的姿势,只是这个动作非常难以控制,稍微有点差错,身体就会因为失衡而摔倒,更严重的还可能被绊倒。

“哎呦!”

“哎哟喂.....”

“不行,不行,根本站不住脚。”

众人纷纷摔倒在地,只有一人平稳地做完全部动作,正是方成!

他非常的熟练,也非常的熟悉,总感觉以前在哪里做过.....嗯哪里.....哦,想起来了!

当时变成小龙虾的时候,不就把腿一甩一甩的,往前爬?

哈哈!

方成心中产生莫名的愉悦,仿佛自己又变成了小龙虾,那种感觉还真是怀念啊,来了,来了,我来啦,像龙虾一样爬行而来,啊哈哈哈哈......

“对,做得很好,大家要像八六五一样,给我把胯甩起来,但要注意,身体挺直,八六五,不要弯腰驼背,挺胸抬头,要优雅,同时带着愤怒,别给我嘻嘻哈哈,想想自己的悲惨人生,想想你被婆娘抛弃的时候,你笑得出来吗!”

好吧,跟龙虾还是不一样的,抬头挺胸,甩胯,委屈ing......

时光不经意间流逝,很快来到了中午。

大家来到食堂吃饭,午餐很丰盛,米饭配上一大盆的肉,很香,口水直流。

有人问道:“这是什么肉啊?”

赵师父回答:“什么肉都有,猪肉牛肉,羊肉蛇肉,狗肉猫肉,还有我昨晚打死的一只老鼠。”

部分人听到盆里有死老鼠,胃里一阵翻涌,跑到外面吐了起来。

方成倒是无所谓,他从小到大,凡是能吃的,都往胃里塞,身体的抗性不是一般的强。

赵师父看着跑出去呕吐的那些人,眼里露出轻蔑,随后又看到方成淡定地吃饭,眼里的赞赏又浓郁了几分,等到众人吐完归来,他继续说道:

“大家以后注意点,水梨城不允许其他生灵的存在,无论是野猫野狗,还是墙上的壁虎,还有蚂蚁啊,飞蛾之类,见到之后,都给我一脚踩死,一巴掌拍死,全都搞死!”

方成闻言,皱起眉头,作为一个好人,他要说:“这未免太过残忍了吧?”

赵师父回道:“世界的本质就是残忍,你只有搞死它们,才会有我们人类的存活空间。”

吃完午餐,开始下午的训练。

赵师父站在人群中央,开始示范各种奇怪的动作,比如龙飞凤舞式:

“趴在地上,用胯支撑住身体,把那玩意想象成一条蛟龙,潜龙在渊,待时而动,那个谁,八三四,不是让你现在动,给我稳住!

要积累,厚积而薄发,现在想象你的面前,有一只飞舞的凤凰,它露出了屁股,并对你发出嘲笑。

哼,该死的东西,它竟然嘲笑我,愤怒,体内升起一股无名的怒火,给我燃烧起来,熊熊怒火!

有怒火,可以燃烧,但不能释放,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谿,我们一定要守住,慢慢累积,量变引发质变,待到九五之时,飞龙在天,一鸣惊人!”

众人听得懵懂,赵师父只好换了个方式,解释道:“女人对你们来说,就是工作,你们会对工作感兴趣吗?不可能,没人会对工作感兴趣,除非他脑子抽了。

我们只会对工作产生厌恶,时间越长,厌恶的就越深,为何,为何我要有工作,不,我只想愉快的躺着。

但是没办法,一入佛门深似海,我们无法摆脱工作,只能面对它,想哭,无奈,悲愤.....

有感觉了没?

怒火有没有?

厌恨有没有?

有就给我忍住,忍不住了,也要给我拿出来,像甩胯一样,甩他(她)一脸,不能让工作爽,明白不?”

方成:“.........”

总之,这个下午学到很多奇怪的动作,有刚才的龙飞凤舞,还有虎啸山林,猿搏取果,金蝉抱树等等之类的。

晚上继续站桩,赵师父来到方成面前,想让他狂躁起来,奈何方成真的不想雄起,老赵啊,你就得当我不存在,好吗?

接连过了几天,方成快忍不住了,小本本也快写满,不行,明天再这样的话,就掏出魔剑,把这群该死的家伙一个个捅死!

夜晚时分,八三四悄悄拍醒打坐的林东,说道:“八六五,经过这几天的操练,我知道你已经受不了了,来吧,跟我一起愉快的逃跑吧。”

“逃?逃到哪里去?”方成挠挠头。

八三四回道:“我会带你去好汉帮,加入好汉帮,人人都是好汉,做新时代的男性,没有婆娘才会活得潇洒。”

“好汉帮?嗯~~?我记得是加入插刀教,人人都是兄弟啊,怎么台词换了?”方成问。

“嘘,闭嘴,别再提什么插刀教,要是被有心人听到,把你抓起来拷打!”

八三四严肃警告,随后说道,“给我来。”

方成乖巧地起身,两个人蹑手蹑脚走到门口,偷偷来到院子里,这里已经聚集了十几号人,都是被训练折磨的苦不堪言的兄弟。

大家跟着八三四,拉开后院的大门,消失在黑暗之中。

这些人走后,管事和赵师父从房屋中走出,管事笑了一声,走上前关闭大门。

赵师父叹出一声可惜,对管事说:“八六五不该走的,他真的很有天分。”

管事微微一笑,回道:“没事,在那里,他也能看到咱家大人,他会玩的很愉快,哈哈哈......” 六十八章 教会祭坛 水梨城西。

纺织工厂。

哪怕到了凌晨,厂子内依旧灯火通明,大批的女工们在车间里忙碌着。

大喇叭声不时地响起:

“月底完成生产目标,每个人都有奖金,加油,雄起,你们是最棒的!”

“瞧啊,你们织出来的丝绸多美,京城的贵妇们都欢喜得很,你们真是一群心灵手巧的好姑娘,人美心也美。”

“看看你们自己,真是太能干啦,又美又能干,这世上没有任何一个男人配得上你们。”

“既然这么能干,这么能挣钱,还要男人干嘛,男人都是累赘,他们永远不懂你们的心,一群靠下半身思考的两脚兽,就知道发情配种......啊呸!”

“男人只知道占你们便宜,只会让你们更痛苦,姐妹们,手里有钱了,也别去找肮脏的男人,买漂亮的包包,漂亮的化妆品不好吗?”

“做独立的女性,不要找男人,不要找男人,不要找男人,每个车间的员工们都将此话重复三遍。”

.......

.......

工厂外面的田径小路上,黑暗中忽然冒出十几个人影,正是八三四带领着方成一群人。

方成看到前方的纺织工厂,疑惑道:“咱们好汉插刀帮不都是男人吗,怎么跑女人堆里去了?”

八三四嘿嘿一笑,回道:“女人在上面,咱们在下面,同步进行。”

有几个人听出话语中的歧义,淫荡地笑了起来。

八三四呵斥一声,“笑什么笑,就是这群女人把我们搞得这么惨,永远不要对她们产生兴趣,她们只会玩弄我们的感情,兄弟们之间的友谊才是永不磨灭的。”

训斥完毕,八三四不再说话,领着大家绕到工厂的西边,这里杂草丛生,灌木密集,很少有人经过。

“就是那里。”八三四伸出左臂,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略微凸起的土堆,众人走上前,扒拉开土堆后方的野草和树叶,一个铁质圆盖子赫然显现出来。

拉起铁盖子,下面是一个狭窄的洞口,八三四招呼着大伙跳进洞口,他则留在最后,等所有人都进去后,他也跟着跳了进去,顺势关上铁盖子。

刚落定,八三四拿出火折子,点燃墙壁上的火把,然后取下火把,领着大家走进一条黝黑的隧道中。

隧道往下延伸的很长,脚下的道路很平坦,墙壁也十分光滑,往地底深处走,没有阴冷潮湿的感觉,反而是地底深处散发出热热的,带着血腥的香味。

约莫走了半个时辰,听到一阵哗啦啦的水流声,前方也隐约出现可见的光芒,众人精神一震,加快脚步向前赶去。

终于,眼前豁然开朗,是一片巨大无比的溶洞,溶洞顶部有一个类似于夜明珠的巨大照明物体,照亮了整个洞穴。

而溶洞的正中央,是一座石制的宫殿,宫殿高达数十米,长度和宽度则是达到数百米,雕梁画栋,气象森严,宛若仙宫般。

宫殿的周围还建造了许多房屋和院落,偶尔能看到有男人光着膀子,从房屋里走出,在院落中活动,或者坐在院落的石凳上喝酒聊天。

“兄弟们,这就咱好汉帮的教会圣地,所有男人们的天堂,它来了!”

八三四大喊一声,其余众人也跟着欢呼起来,激动无比,有的兄弟甚至抱在一起,放声痛哭,新时代的男性解放,它终于到来了,欢呼吧!

方成没有欢呼,默默睁开乾坤眼,看向远处的宫殿,发现宫殿的内部刻画着玄奥的纹络,这些纹络相互勾连起来,形成一股极为庞大而强烈的气场,熟悉的蛮荒气息扑面而来。

“太上玄灵化生无极应元始大阵!”

方成的脑海里莫名产生这样的信息,同时也意识到这就是魔化版聚灵阵,他曾在朱有常的地窖里见过,但眼前这个大阵相比于朱有常的那个小型聚灵阵,规模要超出太多。

“很好,要查出真相了。”

方成微微咧开嘴角,心中产生莫名的兴奋,他闻到啦,闻到宫殿内部浓郁的血气,哈哈,是罪恶的味道,真是令人垂涎欲滴。

“没错,这里就是天堂!”

他张开手臂,和八三四他们一起欢呼,叫喊,泪水在眼眶打转!

欧吼,马上就要惩恶扬善啦,新时代的正义篇章即将拉开帷幕!

众人欢腾了一阵子,累了后,八三四带着他们走进院落,介绍起食堂的位置,酒窖在哪里,住宿区域如何划分,接着让他们自行挑选喜爱的房间。

有兄弟指着远处的宫殿,问道:“那里我们能住进去吗?”

八三四摇头道:“那里是教主大人居住的地方,除非你体内有了生命之结晶,才能住进去。”

有兄弟又问了,“什么是生命结晶?”

八三四神秘一笑,回道:“教主大人去了京城,过两天才回来,到时候正好是月末,他会在宫殿上方开坛讲法,向咱们解释何为生命之结晶,何又为世间最伟大的爱。

如果有人悟性好,说不定会得到教主青睐,去他住的宫殿,探讨世间最伟大的真理。”

“还要等两天吗?我都有点迫不及待了。”方成摩拳擦掌道。

“是啊,八六五,我也很迫不及待呢。”八三四看着方成,眼中带着一丝小小的兴奋。

介绍完毕,众人散开,有的去了食堂,放开肚皮,尽情享受美食,有的去了酒窖,寻找自己钟爱的酒水。

有的去挑选合适的房间,打扫干净,洗漱洗澡,换上衣服,忙碌的身影中充满对生活的向往。

也有的去美美睡一觉,养足精力,准备迎接教主大人的开坛讲法。

八三四则是拉着方成,来到一间房屋的外面,贴着墙根,能听到屋内传来奇怪的声音,仔细辨认的话,是两个男人发出的声音。

如果方成睁开乾坤眼,也能看到屋内的场景,但他不想这么做,如果可以的话,他想捅死里面两个恶心的家伙,顺便也捅死旁边的八三四。

呼.......

深吸一口气,掏出小本本,记都不想记,可恶啊,收回小本本,再次深吸一口气.....

呼.......

八三四没注意方成的动作,他将耳朵贴在墙上,脸上露出无与伦比的享受。

“八六五,听到了吗,这是世间最优美的音乐,是世间最伟大的兄弟之情!”

“来吧,不要抵触,敞开你的内心,发掘你原始基因上的DNA,看到了吗,你体内流淌的血液,那来自于我们的先祖,他们围着篝火堆,手拉手,唱歌跳舞.....”

“来啊,八六五,我的baby,递出你的手,让我们唱歌,跳舞,让我们加深彼此的友谊!”

八三四伸出了右手,眼中暗含期待。

方成呵呵一笑,面对递来的右手,他的回应,是胯下掏出的魔剑,忍无可忍,就无需再忍,妈的,给老子死! 六十九章 教主大人 寒光闪烁,刺入八三四的脖子,鲜血顿时喷涌出来,染红整片墙角。

八三四甚至来不及发出声音,就倒在地上,身体抽搐几下,咽下最后一口气,睁着疑惑的大眼睛,死不瞑目。

“既然已经开了杀戒,里面两个恶心的家伙,也给我死吧!”

方成冷哼一声,提着沾满鲜血的魔剑,一脚踢飞房门,冲进屋内。

噗呲!

噗呲!

两剑下去,屋内的一切戛然而止,这世间终于清静了,安静的感觉,真好。

方成长舒一口气,看着倒下的三具尸体,他没有丝毫的食欲,而是思索起来,要不要找个地,挖坑把他们埋了。

这时,屋外传来一阵阵欢呼声。

“教主大人回来啦!”

“呜呜,教主大人,您终于回来了,在您离开的这段日子,俺茶不思,饭不想,呜呜.....”

“瞧啊,咱的教主大人多美,真想跟他探讨真理。”

........

方成听后,走出屋外,正主都来了,他也不用掩埋尸体了。

抬头看向远处,一个男子踏空而来,青衫飘飘,衣袂翻滚,五官轮廓分明而深邃,皮肤洁白如雪,如同绝美的天仙降世,嘴角噙起的微笑,让所有看见他的人,无论男女都为之倾心。

“拜见教主大人。”

所有人都跪倒在地,虔成的磕头行礼。

教主大人站在宫殿的高空之上,向下看去,看见底下的所有人脸上露出狂热的表情。

很好,他要的就是这种狂热,这是源自骨髓和灵魂的崇拜,纯净的精神崇拜能让大阵结出上等的仙晶。

他没有注意的是,角落里有个人孤零零的站着,那双眼睛中,带着浓浓的嗜血,美味的罪恶,哈哈,你终于来了。

“啊哈哈哈.....”

方成大笑一声,凌空而起,飞的过程中顺便放出魔剑,捅死那几个嘴里说想探讨真理的恶心仔。

来到宫殿的上方,和那位教主隔空对视,教主的笑容依旧温润如玉。

“方成,你来得比我预料的要早一些。”

虽然方成的模样有所改变,但教主还是一眼将他认出。

方成闻言皱眉,“你认识我?”

教主哈哈一笑,回道:“在连山郡,谁敢不认识你呐,当然不止连山郡,你的大名早就在西江郡,甚至大盛的京城都广为传播。”

“哦,我知道了,你就是管事口中的大人,谣传通缉单这件事,就是你干的。”方成恍然道,他也不再伪装,换成原本真实模样。

教主继续笑道:“只是我的小把戏罢了,还请方兄见谅,来来来,到我的宫殿里来,我们好好聊上一聊。”

方成没有拒绝,这次他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能上来就打打杀杀,而是要逼问出这个家伙的同伙,以及他和胡桐,朱有常这些人密谋过的一系列犯罪行为。

两人在宫殿中央坐定,没等方成逼问,教主就主动交代起来。

他说自己名叫苏牧,一名普普通通的底层修士,在浩荡的潮流中顺应天命,创建插刀教,收拢了不少教众,成为水梨城最庞大的地下组织。

方成在教主诉说之时,运用乾坤眼,看出教主是七境修为,对曾经吃过小龙虾的魔剑来说,七境修为有点小垃圾,食之无味。

另外,他还看出教主的下半身那玩意没了,呵呵,竟然是个死太监,更加没食欲了。

教主苏牧泡好一壶茶水,给方成倒了一杯,随后说道:“方兄,我们可以合作,联手控制连山郡到白花城,再到西江郡这片庞大的区域,形成一个独立的地下王国,你看如何........?”

“合作?开什么玩笑!”方成满脸的不屑,并说道,“我只想听你的罪恶,乖乖交代出来,然后束手就擒,明白不?”

苏牧摇头一笑,给自己倒了杯茶,喝了一口后,从怀里掏出三枚令牌,摆在方成的面前。

第一枚令牌是金色的,上面雕刻着“长生”二字,令牌的边缘雕刻一圈龙纹,这是长生殿长老的身份象征。

第二枚是红色令牌,正面刻着一个暗字,背面雕刻张牙舞爪的蝙蝠,暗夜杀手。

第三枚令牌是黑色的,背面是阴森的骷髅头图案,骷髅头的嘴巴张开,嘴里咬着一柄长剑,而令牌的正面刻着一个大大的“冥”字。

冥司府阴官!

苏牧拿起阴官令牌,问向方成,“我作为冥司府的阴官大人,你让我束手就擒,哈哈,你又能把我擒到哪里去?”

方成眉头紧皱起来,感觉其中隐秘甚多,“你既是长生殿长老,又是冥司府阴官,还是暗夜的一员,一个人能身兼三职?”

“时代变了,方兄。”

苏牧嘴角向外张开,缓缓说道,“京城有位朋友曾对我说过这句话,我现在把这句话送给你,时代变了,我们作为新时代的修士,不要拘泥于繁琐的规矩,放手去干吧,哈哈哈.......”

苏牧大笑起来,笑的癫狂而疯魔,整座宫殿都随着他的笑声,一起摇摆起来。

方成没有笑,他更在意的是:“你在京城的那位朋友是谁?”

苏牧耸耸肩回道:“不要在意他是谁,因为我们到处都是朋友,无论是长生殿,还是暗夜,亦或是冥司府等等其他的势力,都有我们的人,这就是大势!

谁都阻挡不了,长生殿的首席想杀光我们,哈哈,怎么可能,现在是新时代,通讯满天飞,他是捂不住的。

大盛境内有大半的修士手里都掌握聚灵阵!

如今,他的暗夜组织也全是我们的人,还有冥司府的府主,其他的飞升境大能,这些高高在上的家伙们,没有一个能够阻挡新时代的伟大潮流,哈哈哈!”

苏牧越说越激动,他站起身子,双手高举,仰天大吼道:“大势已成,无人可挡,伟大的新时代,雄起!”

他双手拥抱虚空,仿佛拥抱了整个宇宙,眼眸闪烁着无比嚣张的猩红之色。

没错,伟大的新时代,它来了!

苏牧满脸的激动,嘴里唾沫横飞,他虽然渺小,但站在聚灵阵的伟大肩膀上,他同样可以高高在上。

他对方成说:“凭什么仙人能在仙界舒舒服服躺着,而我们下界的修士要没日没夜,拼命干活,最后得到的是他妈的连狗都不要的劣质仙晶!

我们为何要接受他们的压迫,为何要听从他们的指挥,他们有什么资格,他们算老几?

反抗吧,受压迫的修士们,现在仙界大变,我们要乘势而上,燃起星星之火,做自己的领袖,建立自己的聚灵阵,上面那群仙人想要仙晶,呵呵,做梦!

我们底层的修士,要站起来,做这引领潮流的新时代霸主!” 七十章 万物是守恒的 方成作为底层的修士,当了十几年的土地公,此时的他感同身受,也应该热血澎湃。

但是。

他看了看桌上的三块令牌,又想到苏牧七境的修为,嘴里嗤笑一声,你他妈上三境修士都是底层了,秦浩那种一境的修士算什么?可有可无的渣滓?

“苏大教主,你的话说得很漂亮,但我没那么好骗,因为我有一双锐利的眼!

凭借锐利的眼,我看到你的内心,那里面充满了无数丑陋的罪恶,让我也发自内心的喜欢....哦不,是痛恨!”

方成作为一名正义之士,此时应该热血沸腾,激情四射,他要把这种感觉表现出来,让眼前的苏牧知道,他方某人的好人好事不是吹嘘出来的!

怒火在哪里?

熊熊燃烧起来吧!

所以,他站了起来,目光灼灼地盯着苏牧,脸上的表情要复杂,要展现出三分憎恶,三分愤懑,剩下的尽是悲伤和惋惜。

他要开口了,开始一位正义之士的演讲:

“瞧啊,苏大教主,你把自己描述的是如此如此的悲惨,你试图融入我们这群底层修士之中,但你那高高在上的姿态,岂能骗得过我?”

“苏牧,睁开你的眼睛,向上看去,纺织厂的员工们被你像奴隶一样压榨,向下看去,好汉插刀教的男人们被你玩弄于股掌之中。”

“姓苏的,你连最底层的劳动人民群众都没有半点的尊重,又谈何让底层的修士跟你奋起反抗,底层修士和这些可怜的凡人,都是你手里的工具,你从来就没把他们当人看,你真是该死啊!”

苏牧听完方成的演讲,惊疑一声,心道这小子也是个蛊惑人心的高手啊,不过,我也不是那么容易击败的,哼哼。

他嘴角勾勒出冷意,开始了反击:

“工具?人?把他们当人看又怎样?不当人看又怎样?”

“方成,你的思维太局限了,世间万物皆有灵,人只是其中的一种。

你每天吃的猪狗牛羊,都是可怜而又卑微的生灵,你走路时踩死的蚂蚁屎壳郎,它们比人类更加卑微,更加悲惨,但是,你会同情它们吗?

你会在每天吃肉的时候,说上一句,啊,对不起,我真的不该吃你,我实在太该死了,我怎能如此残忍,怎能吃掉可爱的猪猪牛牛羊羊?

不,你不会,你和我一样,都是高高在上的冷漠,这是所有生灵的通性。”

方成听后,认真思索一番,好像确实不会,尤其是吃到美味鲜肉的时候,不仅不会自责,还有着一丢丢的小兴奋。

啊~,我真是该死啊~,作为一个好人~,我怎能如此残忍~!

他连忙给了自己两巴掌,并举手发言道:

“我忏悔,我道歉,知错能改就是好孩子,从此以后,我每次吃肉,还有吃蔬菜,米饭,地瓜等等之类好吃的东西,都会先说一句:

啊~,对不起~,我真的不该吃你~,吸溜.......”

方成满脸的成恳,说完话顺便擦了擦嘴角的口水,好久没吃美味的烤地瓜了,甚是想念......

苏牧愣住了,他要的不是道歉和忏悔,而是认同,但眼前这家伙......还真是不简单。

“道歉有用吗?忏悔有用吗!不,根本没有一点用,它们早就被你残忍地杀害,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无法接受你的道歉。”

“对啊,就该杀死他们,然后再道歉,这样就听不到任何指责和辱骂的话语,仿佛都原谅了我,哈哈,没错,他们一定会原谅我的,因为众所周知,我是大大的好人!”

方成开心地笑了起来,原来我是如此之善良,善良到死去的所有生灵都不愿开口指责和谩骂,都愿意接受我的忏悔。

苏牧沉默了,心道这次竟然遇到一个高手高高手,他真怀疑眼前这货他娘地入魔了,可对方身上没有半点的魔气。

想必此人已经达到谎言的最高境界,欺骗自己,以身入瓮。

很好。

既然如此,我只能使出大招了。

苏牧正了正衣襟,微微起身,仿佛自己是高山,受人仰慕,又仿佛自己是大海,容纳百川。

他说:

“方成,汝可知,吾,发现了真理!”

“发现就发现嘛,别跟我探讨就行,否则我一剑攮死你。”方成警告道。

“真理不需要探讨,因为它,就在你的眼前!”

苏牧大喝一声,手指向天,神色肃穆,他要展现出威严的姿态,如同新世纪的教皇,脚下匍匐的是无数狂热的信仰者,他们高呼着,五体投地,额头紧贴冰冷的地面,试图用狂热的内心将地面点燃。

他们说:“吾皇,万岁万万岁!”

苏牧说:“真理,万岁万万岁!”

瞧啊,他要开口了,嘴巴未张开,声音却莫名地传出,震慑整座宫殿,宛若雷霆滚滚!

“世界是守恒的。”

这是他的第一句话。

此话一出,空旷的宫殿中陡然响彻回音,仿佛在无形中劈下一道炸雷,直击他个人的心田,耳朵轰隆隆的,身体剧烈颤抖,脑袋里同样轰鸣阵阵。

对面的方成,挠挠头,脑袋冒出大大的问号。

他冷哼一声,继续道:“能量是守恒的,不会凭空产生,也不会凭空消失。

万物生灵也是守恒的,家里死了个人,路边的蚂蚁窝就有可能诞生一窝蚂蚁宝宝,万物生灵的总数量可能不一样,但总能量是一样的,明白吗?”

方成继续挠挠头,脑袋上的问号变得更大。

“我知道你不明白,原先我也不明白,但自从我创立这个大阵,经过大量的实验样本的验证,也经过无数次实践表明,万物是守恒的!”

苏牧微微一笑,他开始讲解起来,这不是探讨,而是传道!

他继续说:“我利用大阵,创造了无数的生命结晶,但有一天,大阵哑火了,无论我让教内的弟子如何努力,让他们拉入更多的人,拼命地交友,但生命之结晶就是无法诞生。

我怒了,一掌拍死两个偷懒的弟子,然而就在他们刚刚死去的那一刻,两颗新的生命结晶诞生了,里面蓬勃的能量是如此的熟悉,哈哈哈,原来如此,这就是生命之真谛,万物是守恒的!

整个水梨城在大阵的包裹下,形成一个小型的世界,这里的一切都是守恒的,能量只是在悄悄的转移,我如果想要更多的生命之结晶,就不允许有新的生灵诞生,甚至杀死一切无用的生灵!” 七十一章 手握真理,无人能敌 苏牧的话掷地有声,他高举着双手,目光坚毅而又自信。

没错,他已经信了。

他也相信自己的形象,在方成的面前高大起来。

他是如此的庞大,他的肩上扛着一个世界,虽然整个世界没有花花草草,没有飞禽走兽,只有孤寂和荒凉,但这就是真理的必经之路。

追求真理的道路总是孤独的。

飞吧,勇敢的我,不要在意世俗的眼光,向那未知的遥远飞去!

我飞翔得越高,就愈接近真理,也愈发的孤独,我曾经迷茫过,但只要我低头,看见地上那只渺小的方成.....

呵呵,愚蠢的家伙。

“看到了吗,方成,我手握真理,它就像太阳一样,散发万丈光芒,它照耀你,让你沐浴其中,一切的虚妄都会灰飞烟灭!”

方成懵逼挠挠头,这个苏大教主的话,说的有几分道理,但是有一个疑问。

“既然能量是守恒的,你直接吃人不就得了,干嘛还搞这么多骚操作?”

苏牧冷哼一声,满脸的鄙夷,“愚蠢的家伙,我已经将真理展现在你的面前,你依然无法看破虚妄,好吧,就让高大的我,向你解释这些愚蠢的问题。”

他喝了口凉茶,清了清嗓子,收起高大的形象和肩上的世界,没办法,给这个愚蠢的俗人解答问题,也变成俗人的样子,融入其中。

他说:“论修士成仙的一百零八问中提到过,人是混乱的能量结合体,思想越混乱的人,能量的杂质就越多。

如果你将这团混杂的能量,直接吸收入体内,它在转化成你自身能量的过程中,会造成巨大的损耗,甚至你的能量有可能被这团能量同化,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入魔。

聚灵阵就是一个能量转化的仪器,它将杂质剔除,得到精纯的仙晶。

除此之外,我将凡人的思想统一起来,让男人们只知道生孩子,让女人们只知道工作,让他们所有人的思想都狂热起来,他们就会自发地净化体内杂质,让能量变得更加精纯。

当然,你又要问了,为何颠倒过来,让男人工作,女人生孩子不好吗?”

“对啊,为何?”方成好奇道。

苏牧微微一笑,说出答案。

“因为,我之前这样尝试过,可是很奇怪,女人无论在怀胎十月的时候,还是在生下孩子后,她们的思想都很混乱,并且随着时间推移,她们的思维更加混乱,或许仅仅靠生育,无法填满她们的内心。

这时,正好赶上连山郡纺织丝绸的兴起,于是我做了调整,让女人们去工作,并派人说漂亮话,把她们捧得高高的,哄得开开心心,效果意外的明显,她们变得狂热起来。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女人都如此狂热,于是我设立高额的考核奖金,虽然这个考核永远无法完成,没错,考核就是不能完成,完成了,她们就会懈怠。

要有奔头,她们才会变得更加狂热,然后我再发放一些工钱,让她们轮班出去消费,效果更加明显。

另外,有些女人是无法失去男人的,于是我创立了夏日楼,尽量的满足她们,但是不能让她们生孩子,因为一旦进去生育期,她们的思想就混乱起来。

同理,有些男人也无法失去女人,于是我搞了好些个大院,狠狠地操练这些男人。

男人是执拗的,也是理性的,仅仅说一些漂亮话,是没用的,要让他们经历痛苦,被自家婆娘狠狠抛弃,再来到大院被狠狠蹂躏,只有这样,他们才会觉醒,哈哈哈,伟大的新时代不需要女性!”

苏牧大笑起来,他见证了真理,并通过一系列的实践,验证了真理的伟大,哈哈哈,我真是太伟大了!

瞧啊,瞧见了吗,那是火!

在茹毛饮血的野人时代,是我,发现第一颗火种,让部落众人们品尝到熟食的美味,并驱散寒冷,温暖了每一个斑马哥的心。

再瞧啊,瞧见了吗,那是水梨城!

水梨城如同一棵高大的梨子树,枝叶繁茂,充满勃勃生机,秋天到来,树上结满了香甜诱人的水梨,哇,好香啊。

我来到水梨树下,陶醉在香气四溢的水梨之中,闭上眼睛,感受着这股浓郁芬芳的梨子香气。

忽然,一颗熟透的梨子掉了下来,正好砸到我的脑袋瓜,砸入我混沌的脑海之中,哈哈哈,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这一刻,我觉醒了!

快了,快了,哈啊哈,我即将超脱凡人的束缚,成为神祇般的存在!

来吧,愚蠢的家伙,接受我赠与的梨子,追随我的脚步,让我们走在真理大道上,一步通天,再一步封神!

苏牧伸出右手,盯着眼前的方成,眼中带着期待,带着贪婪,带着不容置疑,因为真理万万岁,所有人面对它,都必须匍匐在地。

“话说,我还是不明白,你为何让男人生孩子?”方成挠挠头。

“愚蠢的家伙,我要的不是你的疑问,而是你献上虔成,明白吗!”

苏牧发出一声怒吼,猛地一巴掌拍在方成头顶,此乃醍醐盖顶,拍醒陷入虚妄之人。

“喂,动手可就不对喽。”方成一个闪身,躲开苏牧的袭击,随后想到什么,哈哈一笑,“明白了,我明白了!”

方成顿了顿,继续说道:“你之所以让男人生孩子,是因为你失去了那玩意,这让你感到自卑和愤恨,让你嫉妒所有完整的男人。”

与此同时,他翘起兰花指,模仿苏牧的口吻继续说道:

“可恶,我既然没了那玩意,你们这些完整的男人也别想享受,哈哈哈,不不不,我要更加疯狂地摧毁你们,让你们互相折磨,让你们被自己的兄弟打成内伤!”

苏牧怒了,方成的表演似乎触碰了他内心的隐痛,他很想一巴掌拍死这个该死的家伙,他曾经拍死过无数的执迷不悟的男人。

但面对方成,他却不敢轻易动手,对方体内有一股力量让他感到恐惧,害怕.....

不,我岂能害怕,我是身肩真理之人!

他冷哼一声,说道:“方成,真理就在眼前,无论你如何诋毁,它始终是不变的。”

说完,他的形象再次高大起来,居高临下,俯视着方成。

“世间的一切都是守恒的,仙界和凡间的总能量是固定的,这意味仙人的位子也是固定的。

仙界只会存在一个大帝君,昊天,也只会存在五个小帝君,勾陈,紫微,东岳,长生和玉清。

你想成仙,要经过他们的允许,哈哈哈.......很可怜是吧.......

更可怜的是,他们只会允许蠢材成仙,因为天才要是成了仙,走出了大道,便有可能夺去他们的位子。

哈哈哈,明白了吗,像你我这样的天才,永远成不了仙!” 七十二章 胡桐到来 “放弃对帝君的念想,你以为他们真如庙中塑像那般慈祥可爱?”

“哈哈哈,怎么可能,这全是他们的伪装,他们就在天上看着你,对你指指点点,笑着说:

瞧啊,这个傻子竟真以为虔成祈愿就能成仙,哈哈哈,根本不可能!”

“对,太对了,我们就要这些傻子的虔成,他们在塑像面前哭得越狠,结出来的仙晶就会精纯,哈哈哈.....”

“听到了吗,方成,我们在被嘲笑,我们像条狗一样卑微可怜,乞求上仙的垂怜,但我们舔到最后,仍是一无所有!”

“醒醒吧,方成,别再执迷不悟!”

苏牧冷喝一声,同时向方成张开双手,背后的伟大形象如同天使的翅膀一样张开。

“来吧,让我们一起追随真理,在真理的大道上,通天封神!”

“可我不想成仙,也不想封神啊。”

方成耸耸肩,回道:“我只想吃饱喝足,睡觉觉,如果有一个香香的烤地瓜,那就更好了,吸溜.....哦啊哦......”

“烤地瓜是什么鬼!”

“你在想什么!”

“我耗费口舌,向你讲述真理,而你却跟我谈烤地瓜,你究竟是不是修士,不,你连人都不是,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苏牧快要疯了,他没想到自己竟然碰到这么个脑回路如此清奇的奇葩,为什么会这样,为何,谁能救救我!

苏牧仰天长叹,身后的伟大形象破碎了,在方成面前,伟大的真理卵用没有。

“你走吧,我不想见到你。”苏牧下了逐客令。

“哦。”方成点点头,转身离开,可他刚走两步,拍脑袋瓜一想,不对啊,我干嘛要走?

他又折返回来,伸手拍拍苏牧的肩膀,露出一脸和蔼可亲的表情。

“苏大教主,你还没向我讲述可口的罪恶呢,我好饿,真的好饿,怎么办怎么办.......”

苏牧冷哼一声,回道:“我只有真理,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真理,没有丝毫的罪恶。”

“那没办法了,我只好把真理吃了哦.....”

方成的话音刚落下,外面传来一个豪放的男声:“苏牧,这个月的分红该给我了吧。”

紧接着便是一阵脚步声响,一位四十岁的汉子出现在宫殿,他满脸胡须,身材魁梧高壮,双眼炯炯有神,正是东杨城隍胡桐。

“方成?”

“苏牧?”

“你们俩怎么会.....?”

胡桐停下脚步,他的目光扫过二人,发现两人的身上都布满了浓郁到实质的黑色魔气,心里顿时警惕起来。

苏牧冷哼一声,对胡桐说道:“水梨城生意不好,人员缩减的情况你也是亲眼所见,大阵产不出仙晶,怎么会有分红?”

胡桐见苏牧还能正常交流,心里稍安,“生意再差,大阵还是在运转,总会有一点仙晶。”

苏牧冷笑道:“胡桐,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今天来的目的,我在京城的朋友已经告诉我了,你表面上打着索取分红的幌子,实则是想杀死我,呵呵.....”

胡桐一听,也不再遮掩:“既然被你看穿,那我就不隐瞒了,苏牧,告诉你一声,大势已经变了。

我会回归长生殿首席的阵营,你应该感谢我替你解脱,从今往后,凡间会重组秩序,凡是掌握魔化聚灵阵的修士,都得死!”

苏牧继续冷笑道:“一切都晚了,潘多拉的盒子已经打开,没人能够阻止它,也没人愿意阻止它,那些飞升境大能所做的抗争,最终都会徒劳无功。”

胡桐摇摇头,回道:“我不管最终会是怎样,我必须拿你的人头作为投名状,否则,我的下场和你一样。”

苏牧闻言,冷声呵斥道:“胡桐,我们多年兄弟,我曾敬你是条汉子,来水梨城和你联手,但你呢,拿了仙晶后,就翻脸无情,欲置我于死地,你怎能如此无耻!”

“是啊,是啊,太无耻了。”方成点头赞同,同时掏出小本本,记录下两人罪恶的py交易。

胡桐不甘示弱,反驳道:“苏牧,该做的我都做了,我已经仁至义尽,裴唐和李经鸿追查的时候,如果不是我全力遮掩,你早就暴露了。

后来,也是我,联系西江郡的城隍司空商,试图将西江郡和连山郡联合起来,打造一个地下王国,但是很不幸,司空商被暗夜的人杀死了。

再之后呢,又是我,从西江的土地公自助会那里,获取了方成的一切恶行,帮你在连山郡发起舆论战,作为兄弟,我做的已经够多了,现在,该轮到你付出了。”

“插一句嘴,我的那些不是恶行,而是好人好事,OK,就这样,你们继续。”

方成说完,继续奋笔疾书,同时内心呼喊道:吵啊,都给我吵起来,吵得越凶越好,给我互相揭露对方的老底,哈哈,我就爱听这些丑陋的罪恶,太美味了,忍不住要流口水。

此时,轮到苏牧发言,他先是吐了口唾沫,表达不屑,接着说道:

“呵呵,帮我做的,胡桐大人,大家都是为了仙晶,何必那么冠冕堂皇?

哦,我明白了,你是在模仿,在成为首席的狗之前,先模仿学会首席的冠冕堂皇,到时候就会受其宠爱,哈哈哈.....啊.......呸!”

苏牧笑完之后,又不屑地吐出一口唾沫。

方成见状,忍不住鼓掌道:“骂得好,苏大教主,虽然你没那玩意,但这口唾沫,真的很男人。”

说完,他又转头对胡桐说道:“胡兄,轮到你了,开始猛烈的反击吧。”

胡桐皱眉看了方成一眼,他看到方成身上的魔气愈发浓烈,心中不免有些担忧。

李经鸿的死,他听说过,也知道方成不简单,所幸从方成的话中,他知道方成和苏牧不是同一阵营。

算了,别想这么多,先将矛头指向苏牧,方成是裴唐的手下,讲道理不会贸然伤人,一切都会按规矩来。

想罢,他盯着苏牧,冷哼道:“苏牧,你的狡辩是没用的,不要忘了多年以前,你闯入宅子,强奸了我的妻子,我杀你是天经地义,不需要什么理由!”

卧槽卧槽卧槽,原来胡桐是绿帽男,哈啊哈,绿帽男摒弃前嫌,和强奸者合作,哇塞,太刺激,太炸裂了......

方成在小本本上飞快书写,有种看阿白探案的感觉,这完全可以当做续集,哈哈,我凭借锐利的眼,哦不,是凭借敏锐的耳朵,哈哈哈.........

继续继续,将你们之间丑陋的py交易全部交代出来,啊哈哈哈........ 七十三章 小灵鸟来了 胡桐提到了他的妻子,一个非常温柔贤淑的女人,她的一颦一笑都那么的美丽动人,那么的让苏牧难以忘怀。

哭了。

苏牧跪在地上,低着头,眼泪顺着脸颊滑落,他在向胡桐忏悔,也在向自己忏悔。

他说:“没错,我对不起你,也对不起涵儿,但是没办法,我当时入了魔,我控制不住自己,没办法,没办法......

你的妻子,涵儿,她太美了!

她就像阳光照耀下的白云,将我狠狠地包裹,她是如此的温柔,又是如此的包容。

她是多么的完美,像大海一样掀起波澜,而我是一条孤独的鱼,在她的波澜里畅游,感受她对我的温暖,对我的温柔......”

“闭嘴,苏牧,听听你自己在说什么,那是我的妻子,你竟敢当着我的面说她,你这个畜生,简直无耻至极!!!”

胡桐暴怒,不,比暴怒还要暴怒百倍,不知为何。

苏牧抬起头来,满是愧疚的看着胡桐,他的双眸布满血丝,红到发黑的血丝。

“我犯了错。”

这是他的第一句话,声音比刚才嘶哑了许多,像是恶鬼的干嚎。

“我和涵儿发生了关系,但我也为此做出补偿,我把那玩意切掉了,当着你和伯父的面,用刀慢慢割断,切得干干净净,然后丢到后院喂狗。

我把男人的尊严都交出去,从此我不是一个完整的男人,我也从此不再你们的面前出现,你能想像我有多痛苦吗?”

“呵呵,痛苦?你的痛苦能改变什么!”

胡桐冷笑一声。

“就因为你的强奸,涵儿整天失魂落魄,最后在无地自容的羞愧中自杀,你间接杀死了她,苏牧啊苏牧,你的罪孽深重,如今也是时候偿还了!”

“没错,你说的很对,我杀死了涵儿,根据守恒定律,我要用自己的命来偿还涵儿的命。”

苏牧抹掉眼泪,神情变得肃穆。

抬头看去,头顶是闪耀的真理,光芒万丈。

低头望去,无数的子民匍匐在地,痛哭流涕。

他们举手高呼说:“主啊,我的主,您不能死,让俺来替您死吧。”

苏牧说:“我的生命即将逝去,但灵魂会在你们心中永存,因为真理是永恒的。”

方成说:“喂喂,这就完了吗?不对啊,根据我优秀的刑侦经验来说,这起强奸案疑点重重,首先第一点,涵儿在羞愧中自杀就很可疑。”

此时的方成已经化身灵鸟阿白,哈哈没错,我现在是一只鸟,拥有锐利的眼睛,我要张嘴啦,所有美味的蛛丝马迹都逃不过我的胃!

他摸着下巴,来到胡桐面前,继续说:“我没记错的话,你的岳父是长生殿长老,如果你没有二婚,涵儿就是长生殿长老的女儿。

长生殿的长老大都是九境大修士,他们的道侣通常也是修士,而涵儿作为一个在修士家庭长大的孩子,她的价值观和普通凡人不同,也不会被凡间的三纲五常所束缚,总之,她的内心绝对要比凡人女子坚强。

被人强奸就强奸了呗,咱们修士圈本来就乱得很,有不少修士为得道成仙,经常找不同的异性道侣探讨心得,大家互相给对方戴帽子,也是常有的事情。

尤其是咱大盛,境界高的女修士很稀有,长生殿有一位女长老,据说找她探讨心得的男性修士都排到了大海边。

如果我是涵儿,在这种耳濡目染的环境中长大,呵呵,忠贞算个屁啊,老娘不主动出去找男人,就算对得起你了。”

“够了,方成!”胡桐低喝一声,“这是我们兄弟俩之间的事情,和你毫不相干,明白吗?”

“不,作为一名正义之士,我有必要让真相天下大白!”

方成心中的正义之火已经熊熊燃烧起来,他转头看向苏牧,准备继续询问,因为胡桐这个满嘴谎言的家伙肯定不会说实话。

“苏牧,告诉我,涵儿的详细信息,包括你们是怎么认识的,让我来揪出你和另一位罪魁祸首。”

“涵儿和那些道德变坏的修士不同,她的父母也是长生殿少有的善良之辈,她的父亲那时是我的上司,对我也很好。”

苏牧开始诉说起来,他现在已经进入忏悔阶段,方成问什么,他就会答什么。

他陷入曾经的回忆中,缓缓讲述两人相遇的过程,那个清纯的女子在他面前娇滴滴地喊他,牧哥哥~,哎呦,这一声哥哥,真是甜到心头,现在回想起来,依旧像是吃了蜜糖,甜酥酥的。

胡桐听不下去了,出声打断道:“够了,苏牧,你现在竟敢有脸提这些过往,你对得起涵儿吗,你又对得起我吗?”

苏牧闭嘴了,当人家丈夫说这些,是有点不好。

方成有些不满,对胡桐指责道:“该闭嘴的是你,家里老婆被人强奸,后来又死翘翘了,你却没心没肺和强奸者合作,你这是原谅他了吗?

啊~?

这就原谅了?

呵呵,真是可笑至极,你说苏牧没有脸,你自己不一样是个没脸没皮的家伙。”

“方成,不要以为你是裴唐的人,我就不敢动你。”胡桐阴沉着脸,浑身散发寒气。

“胡桐先生,请对灵鸟法官尊重一点。”

方成警告一声,继续说,“算了,我也懒得问下去,作为一只优秀的刑侦小灵鸟,我已经假设出案件的所有,哈哈,我要飞起来啦.....”

方成开始扇动双手,就像扇动翅膀,因为他是一只鸟,拥有锐利的眼。

有人说左脚踩右脚,可以上天,方成说,我的手臂只要加速旋转,就会造成上方空气压强小,下方空气压强大,然后在气流的推动下,可以遨游九天!

哈哈,看到了,看到了,方成他飞起来了,像鸟儿一样,在胡桐和苏牧的头顶盘旋。

“下面的两位听众,听好了,我要开始大胆的假设,在我假设的过程中,如果有人敢插嘴,就是在冒犯本法官的尊严,老子一剑攮死你!”

说完,方成释放出恐怖的杀意,实质化的杀意像血海一样,遮蔽住整座宫殿。

连绵的黑红色气体缠绕在他身周,背后浮现出巨大的人形虚影,狰狞的面孔,猩红的双眼,仿佛从天外幽冥爬出来的大魔!

幽冥大魔低头看去,如同在九天之上俯瞰大地,眼神中带着蔑视一切的冷漠,仿佛整个天下苍生都是可有可无的蝼蚁。

它将视线锁定在胡桐身上,因为失魂落魄的苏牧是不会插嘴的。

胡桐被盯上后,感觉自己置身于血腥的炼狱中,血啊,到处都是猩红的血液。

他浑身颤抖起来,血液仿佛已经被抽干,为何如此强大,为何如此恐怖?

“不,你不是修士,你是谁?”

胡桐的额头布满汗水,惊慌地叫嚷起来。

“没错,我不是修士,我是一只可爱的小灵鸟,啊哈哈哈......” 七十四章 他那玩意不行 “不,谁让你说话了。”

方成反应过来,虚空抬手,给了胡桐两个大嘴巴子,都说好我要开始假设,不要插嘴,怎么就不听话呢。

“胡桐先生,第一次只是警告,如果再有下次,哼哼......”

胡桐脸颊高肿起来,那两个虚空嘴巴子,让他心中的恐惧愈发强烈,嘴上也不敢多言。

方成满意点点头,开始诉说他的假设推理。

“苏牧刚才的坦白中,我注意到一个非常关键的点,涵儿是先遇到苏牧,之后才是苏牧向她介绍自己的兄弟胡桐,就这样,涵儿认识了胡桐,并爱上他·,两人结为夫妻。

现在,我们开始第一个假设,假设涵儿是个品味正常的女子,那么她为何会喜欢样貌丑陋的恶汉胡桐,而不是英俊潇洒的苏牧?

你看,咱的苏大教主即使没了那玩意,还如此的英俊,可见曾经的他,肯定是正常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所以,为何呢,涵儿口味重,就喜欢丑男?

不不不,一个女孩子尤其像涵儿这种名门贵族出身的,只要不是她瞎了眼,都会喜欢帅帅的男人,除非那个丑男比她家还有钱有势,或者是丑男的那玩意很大,活又好。

咱的胡桐先生一看就是土路子出来的,肯定没涵儿家有钱有势,所以,她一定是看上胡桐的那玩意,对吧胡先生?”

胡桐刚想回话,方成立即给了他一巴掌,说道:

“你不需要回答,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你会说涵儿是看上我的人格魅力,我的内在,哈哈,真是笑死了,你的内在和魅力能比得过咱苏大教主?

苏牧可是凭借他的魅力,忽悠了几万名插刀教帮众,你行吗?

他更是发现真理之人,虽然这真理不知是对是错,但他的内在绝对比你高尚一万倍。

胡桐先生,我知道到你心里不服,但是听听你城中百姓的评价吧,他们都骂你是嗜杀狂修,屠夫修士,可见你没有丁点内在。

所以,一定是你的那玩意,让涵儿爱上你。

那么,新的问题又来了,涵儿是如何看出你的那玩意又大活又好?

难道是你拉她去青楼,找了个妹妹,现场演示一番?

或者说,你和涵儿悄悄去了没人的地方,你亮出那玩意,涵儿捂着小嘴说,哇,好大,我好喜欢。”

“不,涵儿不是那种人,她不会。”苏牧说话了,声音沙哑低沉,带着明显的愤怒,他不允许任何人玷污心爱女子。

“没错,涵儿是个价值观正常的女子。”方成表示赞同。

胡桐此时想要开口,但又不敢,他真的很想对方成说,不是说好不许插嘴的吗,苏牧插嘴了,你为何不给他大嘴巴子。

方成继续说:“很好,我们的假设完毕,得出的结论是,涵儿是个正常人,那么,接下来,我就要开始真实的推理了,啊哈哈哈......”

方成现在是一只鸟,他觉得自己应该发出欢快的鸟鸣声,但是他不会,只能用笑声代替,或者是......

嘶嘶嘶?

不不不,我已经进化,成为高等的禽类,岂能发出节肢动物的嘶叫声?

好了,言归正传,我们开始还原真相。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涵儿像往常一样,喝了杯美容茶,然后上床,准备美美睡一觉。

这一晚,她睡得格外安详,因为茶水里下了迷药,哈哈,胡桐,就是你干的,你在涵儿的昏睡中,将她强奸。

涵儿醒来后,悲痛欲绝,她真的想去死,然而她是一个坚强的女子,她忍住了,并打算找爸爸妈妈,找心爱的牧哥哥,控诉胡桐的卑劣行径。

然而我胡桐岂会让你如愿,哼哼,你去告啊,告诉你牧哥哥,你觉得他会信?

我和苏牧是十几年的兄弟,我伪装出来的优良品性他看了十几年,但你呢,谁啊,一个才认识几个月的涵儿,哈哈,你的感情有我和苏牧深?

你说我对你发生强制性行为,我还说你是个骚浪贱蹄子,看上我的大玩意,然后诱使我发生强制性行为,去啊,快去告诉你的牧哥哥,我们一起去。

不,不会的,我的牧哥哥,他不会信你的,我深爱着他,他同样也深爱我,他怎会相信你?

呵呵,爱情,你以为咱们是凡人啊,可笑,修士是没有爱情的。

苏牧接近你,是想借着你爹飞黄腾达,我同样是,但他太软弱,扭扭捏捏的,像个女人,我多么直接,大能修士都像我这样简单粗暴,你应该跟着我,我才是你的最佳选择,我会带你得道成仙。

不,不可能,你个无耻之徒,我不可能和你结为夫妻的。

好啊,你不肯就算了,反正你已经强奸我,出了这个门,我就会将这个消息散布到大盛的修士圈,哈哈,人人都说你的父母是模范夫妻,可怎么生了你这个不要脸的女儿?

不,不要说,求你了,我不想让父母知道,也不想牧哥哥知道。

就这样,涵儿和胡桐成为夫妻,苏牧得知后,悲痛欲绝,甚至入了魔,他找到涵儿,想问为何,涵儿给他的回应就是那浩瀚无边的大海,让他在里面畅游,一切尽在不言中。

但是呢,苏牧是个蠢蛋,再加上他当时入了魔,没明白涵儿的意思,醒来之后,他非常的后悔,找到兄弟胡桐道歉。

胡桐一想,这可不行啊,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不行,不行,于是他假装很愤怒,并找来岳父大人,控告苏牧的卑劣行径。

岳父大人叹了口气,看着自己的下属,无奈地摇摇头,然后呢,苏牧果断切掉那玩意,远走他乡,涵儿知道后,心灰意冷,自我了解性命。

哼哼,这就是我灵鸟阿成还原的真相,胡桐,你有什么好解释的?”

胡桐早已沉默,如果不是方成的描述过于夸张,他真的怀疑方成有读心术。

苏牧瘫坐在原地,安静听完全部推理,他起身来到胡桐的面前,安静地看着胡桐,也不说话,两人对视着。

良久,他问向胡桐:“是这样吗?”

胡桐依旧没有回话,方成这时插嘴道:“当然是这样,因为任何的犯罪,都逃不过我锐利的眼,你要问我是谁?

我就是我,灵鸟阿成,正义的代言人!”

“够了,方成,你嘴里说正义,正义,哈哈,可笑,这个世界从来不需要正义!”

胡桐爆发了,他也要入魔,凭啥你们两个身上满是魔气,而我就不能,我的道德比你们败坏一百倍,一千倍,一万倍,我的魔气也要比你们多一百倍,一千倍,一万倍!

“无论是人,还是修士,就应该作恶,哈哈,就算是仙界的帝君们,也都是通过干些伤天害理的,阴损毒辣的下流行径,才慢慢爬上去的。

我这么做有何不对?

苏牧,你回答我!

不,你不用回答,看看你脚下的大阵,看看这些死去的数不清的生灵,他们都该死啊,哈哈哈,他们不死哪有我们上三境的修为。

没错,我对涵儿发生强制性行为,然后她嫁给了我,哈哈哈,多么合理啊,然后苏牧你也和她发生强制性行为,也很合理,我有的怪罪过你?

没有啊,从来都没有,干得好,干得漂亮,可惜苏牧,你晚了我一步,所以,我只能请你离开。

你懂我的,苏牧,我们做了十几年的兄弟,但是涵儿,这个贱人,她真是该死啊,我们都成为了夫妻,她还是不懂我,不仅如此,她还嘲笑我的那玩意不如你。

呵呵,我只能让她去死喽。”

此时,方成掏出小本本,总结归纳出作案动机:“胡桐那玩意不行。” 七十五章 真理世界 很好。

真相大明。

现在,轮到受害者发言,让我们将视线聚焦在苏大教主身上........

他的脸色很白,就在胡桐撕碎所有伪装的那一刻,这张英俊迷人的脸瞬间变得苍白。

他觉得自己应该愤怒,但不知为何,他没有丝毫的愤怒。

他的双手微微颤抖,这不是因为愤怒,而是另一种异样的情感,一种我无法向你们形容的情感,里面掺杂了太多太多包括紧张,激动,疑惑,害怕,担心以及........

”兴奋”?

我再问一遍,你确定是“兴奋”?

不不不,我是一个受害者,我应该愤怒,胡桐这个该死的家伙他欺骗了我,他霸占了我的涵儿,最终还将涵儿残忍杀死!

对,这个畜生杀了涵儿!

但是,为什么我会兴奋?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我甚至为此失去了那玩意,我也失去涵儿父亲的寄予厚望,从此我的前途一片惨淡,要愤怒啊,苏牧,怒火在哪里,熊熊燃烧起来吧!

不!!!

我没有丝毫的愤怒,真的好想笑,为何?为何?为何?

要哭了,是的,我应该哭,我十几年的兄弟背刺了我,我拿你当兄弟,你却强奸我最爱的女人,甚至还反过来污蔑指责我,怎会有如此厚颜无耻之徒!

哭吧,苏牧,这不是懦弱,这是爱的泪水,即使一个再坚强的男人,也会为自己的挚爱哭干体内所有的眼泪。

为什么不哭,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难道我曾经对涵儿的爱是虚假的,我也是一个厚颜无耻之徒,我做的一切一切都是在伪装,都是为了攀上高枝,像蛆虫一样往上爬,是吗是吗是吗?

不,不,不!

“啊哈哈哈哈........”

笑了,我终于笑了,忍不住啊,实在忍不住,这不是悲极生喜,我没有丝毫的悲伤,纯纯的全是快乐,你要问我为何?

因为......

我发现了真理。

“世界是永恒的。”

这是他开口的第一句话。

啊哈哈哈哈.......

苏牧在笑,他的信徒们也在笑,因为笑声同样是一种能量,借助脚下的大阵,可以传染蔓延到水梨城的每一位百姓身上,将他们和苏牧连接,让他们笑出同样的开怀大笑。

苏牧说:“能量是可以转化的。”

他们说:“主啊,俺的主,您说的真对。”

哈哈哈,听到了吗,听到了吗,这就是真理,那么,我们将它运用到具体问题上,就会得出结论:

涵儿死了,但也没有死。

因为她的能量永存在这天地间。

此时的她,或许转化成转换成生命结晶,又或是一只老鼠,几条蚯蚓或者一窝蛆虫,然后被我吞咽下肚,哈哈哈,没错,我感受到了,哈哈哈,涵儿就在我的体内。

苏牧问:“我的信徒们,你们感受到了吗?”

他们答:“俺感受到了,主啊,这是您对俺的爱。”

哈哈哈,没错,我早已和涵儿融为一体,并将她传播到每一位信徒的心中,此乃大喜,此乃大爱,此乃大福,所以我为何要哭,哈哈哈,我要笑才对,啊哈哈哈.....

苏牧捧腹大笑,他的身后浮现出伟岸的他,肩上扛着是无穷无尽的世界,是真理打造出来的万丈光芒!

他将世界从肩上取下,捧在手里,高举向天空,金色的光芒照亮天地,照耀在整座水梨城,照耀在每一位百姓的灵魂上,所有的痛苦、悲哀和绝望,统统消散,剩下的只是欢喜。

苏牧说:“瞧啊,我的信徒们,你们看到了吗,这就是我们的真理世界,它是永恒的,是不朽的,它无处不在,涵儿依然活在其中,你们看到了吗?”

他们答:“主啊,俺的主,您是俺的眼,您看到了,俺就看到了。”

“不,仅仅看到是没用的,我要为这个世界,赋予属于我的规则。”

苏牧正了正衣襟,神情肃穆,他是即将加冕的教皇,他将为自己加冕,画出一条大道,带领着自己的子民,走向未来的辉煌。

他说:“世界是守恒的。”

此话一出,真理世界不再荒芜,某种力量在满是荒漠的大自然中复苏,那是什么力量,回答我!

“主啊,俺是种地的,俺知道,那是神秘的氮磷钾之力。”

没错,氮磷钾之力是万物本源,它来了,但还不够。

涵儿啊,我的涵儿,赐予我生命之水,阳光照射下来吧,将你那无穷无尽的大海中蒸发,变成白云,飞啊飞,来到真理世界的荒漠之上,降下甘霖!

下雨啦,下雨啦,在充满爱意的雨水中,春天来了。

真理世界焕发出勃勃生机,但还不够,没有真正的生灵出现,我要为它赋予更多更多的力量。

来吧,让我们赋诗一首,不要低估诗歌的力量,因为它的力量超乎你的想象,来吧,让我们为真理世界献唱,让它响彻天地,震撼九霄!

苏牧清了清嗓子,满是深情的念诵道:

“春天来了。

俺从热炕头下来,打开门,小鸟对俺说,春天来了。

俺笑你个傻雀,昨晚才下了雪,春天哪能这么快到来。

小鸟说俺不懂,它有锐利的眼,看到小草冒尖了,树苗发芽了,蛆虫从冬眠中醒来,春天悄悄的来了。

俺说雀真会骗人,雪将大地覆盖,哪能看到小草,雪将树木压弯,哪能看到发芽,雪将蛆虫都冻死,它冬眠个屁啊。

小鸟说俺不懂,它有敏锐的耳,它说隔壁王寡妇昨夜喊春天来了,她要找个汉子帮她干农活,她觉得你很不错,一看就能干。

俺说对对对,春天来了,俺要去耕地喽,瞧啊,这地上的雪多白,哈哈,又白又嫩,真是美不胜收,美不胜收啊。”

听到了吗,我的子民们,我的信徒们,这首诗歌赠予真理世界,同样也赠予你们,它粗俗吗?

不,它一点都不粗俗。

它创作于你们这些最底层的劳动人民,它来源于你们对土地的热爱,没错,正是对土地的热爱!

啊,大地啊,我的母亲,也是我的爱人,您赐予了我生命,我也要给予您生命,我们永远永远都无法分开!

我的根深深地扎在您的身体上,您源源不动地为我提供能量,让我茁壮成长,让我长成参天大树!

我永远爱着您,即使百年,千年,万年,直到我枯朽死去,我也不会与您分开,我的尸体会和您埋葬在一起。

根据能量转化定律,我成为了您,您也同样也是千千万万个我! 七十六章 天道降临 春天来了,但很快,夏天降临,赶走春天,接着秋风吹起,夏天逝去,冬季悄然而至。

这是四季轮回,是世界运行的规则,是万物转化之定律。

苏牧高举真理世界,他站在宫殿之中,站在水梨城所有子民仰望的高峰,看到了,所有人都看到了,包括吃瓜群众方成和胡桐。

真理世界缓慢地旋转、变换,一个轮回接着一个轮回,转瞬之间,已经过去数千数万数亿个轮回!

来了,生命的气息来了,真理世界有了真正的生灵!

定睛看去,在绿草茵茵的平原上,一名女子从睡梦中醒来,她很美,手脚纤细白皙,皮肤如婴儿般细腻,嫩得能掐出水儿来。

她睁眼,赤身走在平坦的草地上,一挥手,野草化作她的裙子,野花轻轻飘起,成为她的上衣,各色的树叶也纷飞而落,化作一件件美丽的首饰,穿戴在她的身上。

她就是涵儿,是苏牧的意志所化,是真理世界的神,掌握着世界的一切力量。

生灵出现,气运也随之而来,黑色的死亡气流从九天之下降落,将整片大地染成漆黑的一片,白色的生机气流同样从大地中冒出,与黑流对抗。

两者不停地冲击,互相消磨,互相交融在一起,最终形成一种诡异的平衡状态,真理世界也变成黑白两色。

人之气运分黑白,黑为祸,白为福。

苏牧说:“能量可以转化,福祸同样可以转化,祸兮福之所倚。”

他的声音很小,甚至在场的两位听众都没听到,但水梨城的每一位百姓脑海里,都响起他的声音。

他继续说:“胡桐和涵儿结婚,这对我是祸,而这个祸让我产生入魔的能量,促进我和涵儿在大海里畅游,所以祸又变成福,接下来福导致我失去那玩意,又变成祸。

失去那玩意,我痛定思痛,游走天下,遇到志同道合的朋友,接受他赠予的聚灵阵,最终发现真理,此乃我之大福。

那么,接下来我的大福又会转化成大祸,我会因此而身消道陨?”

苏牧陷入深思,但很快,他开怀大笑起来,笑容灿烂:

“哈哈哈......我的身体不会消散,因为能量是永恒的,至于我的道,它更不会陨落,因为祸福可以转化,哈哈哈,听到了吗,我的子民们,大祸即将来啦,哈哈哈.....”

苏牧伸手,笑着指天,轰隆一声响,某种神秘的力量从九天之下降落,雷鸣闪电,狂风呼啸,大雨倾盆而落。

水梨城的上空,太阳化作狰狞凶狠的五爪金龙,盘踞在乌云之上,它俯瞰大地,一双巨大的血红色瞳孔盯着水梨城,盯着地底宫殿中的苏牧。

这是天道,是仙界和凡间的共同规则。

金龙对苏牧说:“汝,触犯规则。”

轰!

声音落下,无数的金光从金龙的口中涌出,化作漫天的上古符咒,无尽的虚空中传来无穷的力量,涌进符咒之中,使符咒变成一张张鬼脸。

无数张鬼脸吸收无穷无尽的能量,变得越来越大,直至占据整片天空,遮蔽住五爪金龙的光芒。

它们降临在水梨城的上空,散发阴森恐怖的气息,仿佛将水梨城变成九幽地狱,一股股恶臭从它们的身上散发,瞬间弥漫到整座水梨城。

它们冷冷地盯着苏牧,说:“吾等奉帝君旨意,清除罪恶。”

苏牧说:“子民们,这就是我的大祸,哈哈哈,它们想置我于死地,但我是不死的,因为我的大祸,可以转化给你们,我的子民们,准备好了吗!”

“主啊,俺的主,俺早就准备好了,来吧,让俺替您去死。”

纺织厂的女工们,放下手中的活,慢慢走出车间,她们抬头,看着天上的鬼脸,哈哈大笑起来。

她们说:“俺是新时代的女性,手中掌握真理,加油,俺是最棒的,雄起!”

插刀教的男人们,也从地底钻出,从夏日楼走出,从各种角落里浮现,他们同样抬头看天,嘴里哈哈大笑。

他们说:“教主是俺兄弟,世间最坚不可摧的就是兄弟情,哪怕是两肋的刀插死俺,俺也要助教主通天封神!”

啊哈哈哈哈......

苏牧笑了,这就是子民的力量,他们替他转化大祸,而他,就可以让大福充满整个真理世界。

他手托真理世界,对上漫天的鬼脸,也对上乌云之上的金龙。

“来吧,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轰!

真理世界的涵儿变了,她变成一棵参天大树,枝繁叶茂,无数条藤蔓向上延伸,如同蟒蛇一般扭动着,向天上的鬼脸扑去。

咔嚓......

咔嚓......

无数的鬼脸被缠绕,撕裂,化作一缕缕烟雾被蟒蛇吞入腹中。

昂!

金龙大怒,发出一声咆哮,震动天地,无数的金色雷霆带着怒火劈下,劈在藤蔓身上。

噼啪.....噼啪.....噼啪......

无数的藤蔓被点燃,被炸碎,化作焦炭坠落。

不过,大树又重新长满枝叶,无数条藤蔓再次冲天而起,扑向劈下的金色雷霆,不不,这还不够,我需要更多的藤蔓。

“来吧,我的子民们,奉献你们的生命!”

苏牧大吼一声,手中的真理世界立刻蔓延出无数条树根,它们来到水梨城的子民面前,像蚊子一样狠狠地叮在他们的额头上,咕嘟咕嘟喝了起来。

很快,水梨城所有子民的血液都被吸干,变成一具具干尸倒地,不够,不够,我还要更多。

树根继续向外蔓延,来到十几里外的东杨城,这里的人早在金龙降世之时,就全部吓瘫,浑身颤抖着匍匐在地上,朝着头顶的金龙磕头。

“愚昧无知的人类啊,你们都给我死吧,转化成伟大的我!”

苏牧大笑一声,无数的树根出动,将东杨城的所有人都吸成干尸。

“啊哈哈哈.......”

苏牧仰天狂笑,真理世界的涵儿跟他一起狂笑,磅礴的血肉能量让她的气势节节攀升,也让她的树干越来越粗壮,越长越高。

大树向天空疯长,沿途击碎所有的金色雷霆,眨眼间已经长成一棵巨树,比山峰还要巍峨,比海洋还要浩瀚,比星辰还要璀璨,仿佛天地初开的模样。

它屹立在虚空之上,和那条威严的五爪金龙,两者四目对视。

“来啊!让更多的大祸降临吧!”涵儿说。

轰隆!

五爪金龙发怒,张开血盆大口,张牙舞爪,扑向涵儿,无比密集的雷霆宛如狂风骤雨,将涵儿淹没,涵儿不甘示弱,迎了上去。

轰隆隆!

天地震颤。

无数藤蔓从树冠中飞出,嘶吼着杀向金龙,它们张口吞噬,把雷霆当做食物,咀嚼声嘎嘣脆响。

金龙愤怒不已,发出阵阵咆哮,无数鬼脸从口中飞出,附着在藤蔓之上,露出锋利的獠牙,狠狠地啃食。

两者不相上下,就像黑白气流,谁也无法被对方制服。

然而,金龙的力量是无穷的,苏牧和涵儿的力量却慢慢消耗殆尽,不行,不能再这样下去。

“为何,我明明走出大道,为何却无法击败金龙!”

苏牧发出怒吼,他十分不甘。

“我知道,我知道。”方成擦了擦口水,举手回答,“作为一名优秀的食客,我看出你是不完整的。”

“嗯?”苏牧低头看向方成,回道,“不可能,我的真理大道是完美无瑕的。”

“我说的不是真理,而是.....”方成指了指苏牧的胯下,可惜啊,就差一点,我的美味就大成了。

等等,有了!

方成忽然想到什么,转头看向匍匐在地的胡桐,大笑道,“哈哈,苏大教主,我来助你一坤之力,让你再次完美!”

说完,他来到胡桐身边,说:“兄弟啊,苏牧的兄弟,十几年的兄弟情谊,是时候该你付出了!”

“我可以拒绝吗.....啊,不不!!”

胡桐还没说完,便感觉胯下一凉,从此,他也不再完整。 七十七章 奇异新物种 “苏兄,我来助你。”

方成快步来到苏牧身边,将胡桐的那玩意塞在苏牧的胯下,他的神情庄严肃穆,像是红衣大主教为新教皇加冕王冠。

没错!

这就是教皇的加冕。

苏牧戴上了王冠,从此以后,他是一个完整的男人,不不不,是教皇,从此他是一个完整的教皇!

发光了。

苏牧的全身散发着洁白的圣光,仔细看去,他身体内部的每一个细胞都变成三百六十瓦的白炽灯,闪耀着刺眼的圣光。

“熟了,熟了,哈哈哈,我的美味即将出锅,啊哈哈哈!”

方成抬头望天,嘴里狂笑起来。

接着,他俯身摸地,轻轻抚摸冰凉的大理石,想要将这份喜悦传达给大地母亲。

但很快,他又站起身子,搓着手,来回踱步,眼中闪烁着狂热,脸色因渴望而变得潮红。

他举起双手,高呼道:“来吧,苏兄,我最爱的美味,揭开你的锅盖,将你的香气释放出来!

让这片天地的每一位生灵都为之陶醉,让他们看在眼里,却又吃不到,让他们对我羡慕,嫉妒,愤恨~!

啊哈哈哈......”

大笑之间,他的口水已经顺着嘴角流淌出来,流淌到地面,越来越多,汇聚在一起,像滔天的洪水,慢慢地将他自己淹没,也将整个底下宫殿淹没。

当然,洪水绕开了捂着裆嚎叫的胡桐,因为他不是完整的食材,甚至连配料都算不上。

洪水悄悄的,不能发出任何声音,它潜伏下身子,屏住呼吸,慢慢向美味的食材靠近,缓缓伸出舌头,舔一下,哎呦喂,太香了,舍不得吃,再舔一下,哎呦喂,悄悄地舔.....

苏牧没有察觉方成的小动作,他早已闭上眼睛,内视身体的变化,他感觉自己好像和天地连接起来。

大道的法则游走在他的体内,同时也将他的神念向外延伸,瞬间便跨越天际,笼罩住整个凡间。

他就是凡间的天,凌驾在万物之上。

他低头,俯视整个凡间,看到海水中的游鱼在躲避身后的巨浪,看到山间的猿猴在打闹嬉戏,看到草丛里的屎壳郎在推粪球.....

世间的一切都变得清晰无比,只要他想看,便能看到。

这种感觉实在太美妙,苏牧忍不住沉迷其中,他将视线转移到大盛京城,看到长生殿的阁楼。

阁楼里坐满凡间超过一半的大能修士,有长生殿首席,有裴唐,有大荒王朝的国师,也有大威王朝的大都护,天佛寺的圣僧等等。

他们或是闭目养神,或是交流经验,亦或是.....扭打起来?

扭打的双方身上的气息雄浑而恐怖,但动作却朴实的像.....街头的泼妇?你揪我头发,我掐你耳朵,你吐我一口唾沫,我也吐你一口......

苏牧放下神念,来到他们身边,他们却对苏牧的出现毫无察觉,依旧在争吵、扭打、吐痰,苏牧甚至能听到他们的对话。

“哇呀呀,还有谁,谁在背后吐老夫的?”

“干嫩娘的,死秃驴,别装模作样了,这个角度的抛物线只能是你,该死的秃驴,你竟敢偷袭我老夫!”

“善哉,善哉,罪过,罪过,施主您看清了,那是您自己的老痰,它刚才飞错地方,来到我的头上,我只是将它归还给您而已。”

“嫩娘的,死秃驴,这口老痰全是大葱味,老夫来大盛的这一个月从没吃过大葱,你这个该死的秃驴还在狡辩。”

“好了,都别吵,叫你们来,是谈正事的,不是吐痰骂街。”

........

苏牧还想继续听下去,但脚底板传来湿润的麻酥酥的痒痒,很奇怪的感觉,竟能打断他的神念,使他从感悟中醒来。

低头一看,他的鞋子不知何时没了,或许是脚边这个奇怪的生物舔掉的吧,嗯?

从哪冒出来的生物?

看样子,是一个新物种。

它的全身被红色的毛状物包裹起来,像鸟类一样的红色羽毛,但它却没有翅膀,也没有看到头,只看到身体的前端长出一对大大的龙虾钳。

它的舌头不知从身体的哪个部分伸出,很长,像是蟒蛇的信子,正缠绕在他的脚上,不停地分泌唾液,滴滴答答,黏糊糊的,落在他的皮肤上,发出滋啦滋啦的声响。

偶尔它还会发出一阵诡异的叫声,咩咩的声音,像是一头开心的小羊羔在野外找到了妈妈。

“一个神奇而又复杂的生灵结合体。”

苏牧给出评价。

他不再关注脚边的新物种,抬头看天,真理世界的大树涵儿在五爪金龙的攻击下,苦苦挣扎。

苏牧冷哼一声,说:“吾为真理,可化万物。”

话音落下,他的眼中透出两抹淡金色的光芒,照射在大树涵儿身上,顿时一股磅礴浩荡的力量涌出,灌注到树干中,使之迸发出无比耀眼的圣光。

这还不够。

他一步跨出,来到涵儿的面前,在神秘新物种不舍的嘶叫声,呐喊声和哭泣声中,和涵儿融为一体。

轰!

无声的巨响,苏牧变成了涵儿,涵儿也变成他,两者互相影响,彼此共鸣,形成玄妙的阴阳结合。

轰隆隆!

天地震颤的巨响,他们释放出强烈的金光,照亮了整个天地,湮灭金龙释放的无数鬼脸,也将金龙击退回虚空之中。

轰隆隆!

又是一声巨响,一棵金黄色的参天古木拔地而起,它取代原本的大树涵儿,撑破真理世界,屹立于九霄之巅,撑开了无尽的虚空。

嗯~啊~嗯~啊!!!

莫名的声音从树干传出,随之而来的是,咔咔咔的声音。

定睛看去,不知何时,金黄色的树枝上已挂满红彤彤的果实,颜色比鲜血还要猩红,每一颗都是人头大小,闪烁出夺人魂魄的光泽。

哗啦啦......

虚空中吹来地狱的阴风,树叶纷乱摇曳,金灿灿的果实也随之摇摆,旋转,跳跃,变成一颗颗面目狰狞的人头,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紧闭双眼,神情肃穆,像是朝圣的信徒。

“吾之道果大成,开!”

苏牧的声音从树干中传出,带着难以言喻的神圣与庄严,传达到每一颗人头的耳边。

唰唰唰......

他们瞬间睁眼,露出迷茫的目光,但当苏牧的脸从树干上浮现之后,他们的目光转变成惊喜和狂热。

他们说:“主啊,俺的主,俺明白了,俺就是您,啊哈哈哈......”

方成说:“俺是一只小灵鸟,俺要为秋天歌唱,啦啦啦,秋天来了,树叶黄了,红彤彤的果子挂满枝头,像婴儿一张张可爱的笑脸。

它们随风摇荡,争先恐后向俺飞来,没错,从物理学的角度,假定俺为参照物,是它们在动,它们飞来啦。

它们围着俺翩翩起舞,张开樱桃般的小嘴,带着渴求的眼神,仿佛在说,摘下我吧,摘下我吧,我的肉鲜美极了,啊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