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华喜拾》 缘始 一九三贰年的春天。一张报纸在那个动荡的时代的大街上传的沸沸扬扬。

女孩将钱递给一个乞儿从其手中接过来报纸一看,才见上面赫然写着一排大字“余家杀了一名卖国贼”。

那个女孩拿着一把象牙扇,在一群仆从的簇拥下走过,骄傲的问着一旁的先生:“我爹厉害不?”那先生摇了摇头道:“厉害……”

街角的那个个乞儿听了冷冷的瞪了一眼那位先生,对着他说道:“这位先生,你哪知这位卖国贼干了什么才被杀,他明明什么也没干。为何会沦落到这步田地,为人所害。”

那先生神色一震,却道:“你这乞儿,哪知什么是真正的卖国贼。这人啊,故意挑起战争出卖国情,就为了发国难财,赚黎民百姓的血汗钱。哼~”说着谢则扇开了扇子。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一群人围上纷纷附和道:“就是就是”“先生说的对”那乞儿气的浑身发抖,不断否定他说的话,可换来的只有更多人的人肉。

女孩见此赶紧拉了拉旁边的先生:“谢则!你跟一个乞儿理论什么?今日乃我十二岁的生辰,还不快陪我去拿爹爹的礼物!”随后一群人都走了,临走前那名叫谢则的先生还不忘剜这乞儿一眼。

乞儿熬过了这个于他而言很寒冷的春天,之后再无下落,无人在意。

1937年3月20日,又是在这条大街上,一名先生追在一位小姐身后痛苦的喊着:“大小姐,老身已经三十二了,你非要老身一直追你做甚啊!”

那貌美小姐回头一个白眼翻过去不屑道:“可本小姐年芳十七!还有,我爹那老头都不自称“老身”,你装什么?”

“等等老身啊!”

“谢则,你说说你这人,我要你追我了吗?你今天是本小姐十七岁生辰,姐要去青楼啦!我警告你少管我。”

谢则停下来还没来得及擦擦汗就听到一群买菜人的非议声“这余家大小姐,一介女子,怎的天天往青楼跑啊!”“就是就是,这小姐不会那啥吧…”话还没说完,被谢则一记白眼翻过去便再没了声。

“吵什么吵?多管闲事死得早没听过吗?”

余大小姐好容易到了常来的那家青楼,却见门上已换了招牌“花好月圆舞厅?这东西什么时候变舞厅了?”余诗推门而入,里面竟真的变成了舞厅!一群男男女女正跳着大胆奔放的舞蹈,刺耳吵闹的音乐传入耳朵。

舞厅老板端着一杯酒走了出来,道:“鄙人姓李名朝华,字席之,想必小姐您就是常来之前青楼余小姐了吧,现在我买下了这青楼把它修成了舞厅……”余诗挠了挠耳朵,坐下来要了杯酒烦躁的问道:“管我屁事?”

“鄙人想要认识一下余小姐不行吗?在下觉得同余小姐一见如故。”

“你叫什么来着?”

“李朝华,字席之”

“好土的名字。”

……

“敢问小姐大名?”

“余家长女,余诗。”

“余小姐的名字倒是不土,可否与在下共饮一杯?”

“我爹说了不要轻易和人喝酒,不过你就算了,你不是人。”余诗拿起酒喝了感觉脑袋晕晕的,恍惚间好像做了一场梦,正被人抱着往家的方向走。

余府前,一位身穿军装的公子正抱着大小姐,余府的人急急忙忙开门,那位公子直奔余家老爷的会客厅。老爷子正在书房喝着谢则带来的上好龙井,听闻一名男子抱着自家的女儿回家,惊的手中茶杯都掉了,披上褂子急急忙忙赶往会客厅。

见到这个男人,便立马着急的问道:“这位风神俊朗的公子,我家小女是……”“风神俊朗”的公子缓缓转过头。余老爷大惊道:“李朝华!怎的是你啊?”

李朝华笑了笑:“令爱不胜酒力,方才一杯酒便醉倒在了鄙处,我这才将她送回贵府。”

余老爷—余宗,立马感谢道:“多谢将军,留在此处吃顿饭吧。”

余小姐闺房内,余诗猛然惊醒,起来第一句话就是:“李朝华,你往姐杯子里放了什么!”

一旁的丫头醉桂被吓到了,小心说到:“小姐方才李公子说您喝醉了,将您送了回来”

“你家小姐才没那么不胜酒力!指不定是那只狐狸在杯里放了什么,他现在在哪?”

“回小姐,李公子在会客厅正和老爷谈话里还喊着“帅哥哥,帅哥哥!”

余诗向老爷子行了礼,毕恭毕敬的喊了声“爹爹”后,一把把小兔崽子拽过来:“你这丫头胳膊肘怎的往外拐?”

而后转头问道:“爹!你认识这李公子?他可不是什么好人!”

三逢 老爷子转过头悄眯眯说:“傻孩子,瞎说什么,这是李朝华将军。”

“这种人能当上将军?什么将军?”余诗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

“看来余小姐对鄙人多有不满,”李朝华说完转过头面向老爷子:“敢问在下哪里招惹到了贵府千金?”

“爹,失陪了,小女想单独和李公子谈谈。”说着余诗拽了拽李朝华的胳膊就向门外走。

“你说你这人怎么阴魂不散呢,既然把我送回来了你不走还想做甚?”

“方才令尊留我在贵府用晚饭”

“你这人好生不要脸,家父说的不过客套话而已,你还真应了?”

“那没办法,余小姐,我这人很实诚。”

丫头醉桂推开门走进来小声的说:“小姐,请您和李公子去饭堂用晚饭。”

八仙桌前,余老爷坐在最中间笑呵呵道:“不要见外哈。”

余诗这顿饭吃的都不是很爽,看着眼前的人跟作对一样只夹自己要夹的菜。趁着老爷子不注意,悄悄翻了个白眼。

饭后,李公子走了。

此后余诗又去了那家舞厅好几次,醉桂甚至都在那里交到了知己,可余诗就是再也没碰见过李朝华一次。此后一切相安无事,除了有时还是会被谢则追着打。

五月中旬,离第一次见,过了三个月了。余诗又去了一次那家舞厅,这次她遇见了李朝华。

“你咋又出现现了,我还寻思你死了。”

“鄙人可否与余小姐共舞?”

“可以啊。”

“No.A beautiful lady should be matched by a handsome person,madam.My name is Ear?Jackson.May I have your name?”(不。美丽的小姐应配帅气的人。我的名字是厄尔。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一位红发的外国男人端着两杯酒走过来笑着说,

“不好意思,我没学过洋文。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余诗尴尬的把头转过去悄悄问李朝华:“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他说他叫厄尔,问你叫什么?”李朝华不耐烦的撇了眼那个外国人说。

外国人微笑着把手伸过来道:“没关系,美丽的小姐。我会中文,我的中文名字是周和以。我的父亲是一位海外贸易的商人。很高兴认识你,请问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好的,我叫余……”余诗正想说出自己的名字,却被李朝华拉住了胳膊。

他不满的说:“这位男士,你刚才的话语是怎么个意思?我不够帅吗?”

周和以笑道:“先生,我记得你们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人贵在自知。”

李朝华翻了个白眼没再搭理他。拉着余诗的胳膊就往出走。

周和以在后面像个老赖一样穷追不舍。二人甩开周和以后重新回到舞厅。

余诗气喘吁吁:“你有毛病?你要走便走,拉着我作甚?”

“那个老外骚扰你”

?“他哪里骚扰我了?再说管你何事?”

“余小姐刚才答应的我跳舞呢?”

余诗无语,这人又岔开话题。于是二人不知何时便开始跳起了舞,中间余诗不断踩了李朝华好几次。最后李朝华被踩的实在是不了了,他喊余诗停下。

李朝华扶额皱眉道:“余小姐,你会跳舞吗?”

“不会啊,我先前可没说过我会跳舞,你自己不分青红皂白就邀我。这可不赖我。”

“小姐,我来教你!”李朝华回头一看才看见那个死不要脸的周和以又追了上来。

而此时余诗正被一群男人围着追问“小姐芳龄几何?”“小姐姓甚名谁?”等问题。于是她想也没想就从旁边拉过一个人道:

“本人以已芳心暗许,便是这位……”余诗回首才看见拉过来的是周和以口不择言道:“呃…这位,这位周公子。”

周和以闻言眼睛一亮,“余小姐此言当真?”

余诗见人走远了才没好气的回答:“不当真。”

周和以的头又垂了下去,“那为何余小姐方才那样说。”

余诗不耐烦道:“你瞎吗?刚才那么多人围着我,我能怎么办?我临时拉你救急啊。”

李朝华站在一旁插着个兜,自从听到了“本人已芳心暗许。”这五个字后脸就黑了又黑,活像个阎王。

门外,一个人背着一只手,另一只手扇着把扇子的眼镜男进来了。

“余大小姐,酉时已过,该归家了。”

“谢则?怎么我走到哪你就跟到哪?”

“那你别管,女子该好好待在家里读书,你看看你待的这是什么地方!”

“谢则,一九一二,民国建立。”

“怎么?”

“现在怎么还会有你这种余孽!”余诗说完就跑。

李朝华和周和以在一旁看二人争吵看得一愣一愣的。最终他们就看见,谢则把余诗撵回了家。

余府内,书房里。

“谢则!你还把我赶来书房作甚?你要不自己看看几点了,该用晚饭了。”

“大小姐,今天的字还没练完。”

“我不管,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我管。”

“你神经啊?你管天管地,管我学习怎么还管人吃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