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好像一碗皮蛋瘦肉粥》 家 今年24岁,杭州工作两年,我决定辞职回家看看。

两年前,我带着梦想和行李来到千里之外的大城市杭州,期望着打拼出自己的一番事业。

但生活和现实却把我收拾的服服帖帖,老板跟你谈业绩,你跟老板聊梦想,注定不能相濡以沫。

如果你去面试,hr都会问你一个问题,为什么从上家离职,我想很多人都会准备一两个答案,但离开的原因从来不是简单的几句话能说清,就像分手。说得清吗?

买好车票,踏上归途,我没和家里人讲,怕他们担心也想有个惊喜。

后来偶然间刷到岳云鹏的一段话,大概是他有次回家,也是想给母亲惊喜,当母亲突然看到他的归来,没有期待惊喜,而是说了三遍,不中!

原来在母亲心里,如果儿子说一周后回家,她就会高兴一周,说一个月回家,就会高兴一个月。

这让我有些难受。

火车在上海转车,走在繁华的街上,我突然不知道该去哪待着,这繁华与我毫不相干,好像间隔了整个世界。

毕业两年,只有过年的时候有机会回老家(写到这里才发现家前面要加老字了),为了省钱每次都不坐飞机,好的车次又很难买,所以回趟家挺不容易。

火车的晚点让我庆幸自己没跟家里人讲,不然他们又要像去年过年那天,等我等到深夜。

几经周折,还是在凌晨快一点的时候到达家门口,来到母亲的身边,我打开灯叫醒她,“哎呀,这不是做梦吧!” 对大师说 我一直喜欢读书,读一些精彩的故事书,请允许我把和您的作品《蛙》诸多伟大的小说统称为小儿科故事书。

小学时期,我不是一个好学生,有次老师叫我们每一个同学都站起来讲一些自己长大想做什么职业,我小时候能懂的东西很少,也可以说比较天真,我并不能理解梦想或者理想的含义,甚至连职业具体是什么也不太清楚。

很多同学都讲的老师,科学家,宇航员,一些标准答案。到我站起来,我又很紧张,不知怎么的就说到了作家,当时我并不完全知道作家的工作内容,只是听说过可以一直坐在家里写东西,感觉是个比较舒服的职业。

我出生在一个东北的偏远小城,大学之前我几乎没离开过那里,这座现在看来很小的城市,在当时的小男孩眼中就是整个世界。

因为家里不算富裕,父母很少给我买玩的东西,但童年的快乐我不曾减少,我会自己寻找乐趣。

我喜欢看电视,一有空我就打开电视机,虽然没有几个频道可以选择,但就连很长的广告也要看完,现在我可没有当时的耐心。

我还喜欢到街上去闲逛,那时步行街上经常会出现一些书摊,废弃的硬纸壳箱装着一排排各种不同的书籍,就这样十几个纸箱排着一排甚至两排,书的价格很便宜,一般就是两元到五元之间。

每次路过这些书摊,我都会驻足停留,低头看看有些什么新鲜的。

最吸引年少男孩的,是一些天马行空的漫画,和尺度大胆的画刊。在这些书摊里,我好像读了一些课外书,也学到了很多杂学。

到初中之后,我就有写东西的愿望,但总不是很满意,因为和我读过的《朝花夕拾》,《狼图腾》这些好书相比,我写的东西没什么好说的。 李梦今天不开心 李梦不想在周一上班,他受够了那猥琐不堪的老板,很多次都怀疑这种蠢的像猪一样的庸人,怎么获得不应该的财富,建立一家公司的。

他也烦透了办公室的同事,他们腐烂的恶臭让李梦不得不每天戴着口罩工作,这些神奇的新人类是如何精准的凑到一起,这真的不可思议。

最近耳边经常传来一个声音,可能是被工作折磨的压力头痛,又可能是陪着这帮二维低智商同事共同生存让他精神出了故障,总之耳边总有个人对他说:

走吧,出门离开这!

我发誓,只要那个像狗一样的女同事,再惹我一次,哪怕一次,我绝对会给她一耳光,然后出门扬长而去,再也不回来。

李梦如此想。

糊里糊涂收拾好出门,今天早餐都来不及吃,因为他要开那无聊又无用的早会,每次还不都没我什么事,真该死!

坐上地铁,新的一天又来了,时间它也会像抓不住的溪流过去,而李梦觉得自己就像搁浅在泥沟里的鱼,不死不活。

这份工作对他来说,重要也不重要。30岁的年纪,和流浪汉唯一不同的是还有个住的地方,回想前半生一事无成,但还好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靠绘画,得过一个全国比赛的三等奖,李梦至今还能想起,老师和同学们当时惊讶的表情,好像他们是第一天认识李梦,一个从遥远的大都市转学来报道的新人,都得伪装好留下一个美好的初印象。

害,现在想这些干嘛。

其实这种事情也很简单,一份辞职报告,李梦便可脱离苦海,云游四方,谁让他是个老光棍。 放学路上 我的青春好像没有电视机里放的剧演的那么精彩,就好像一列火车开的飞快,从我的身边溜过。人生前面的一小部分,没什么大起大落,但每当回忆起的时候,却还有点朦胧电影的味道,夕阳西下,暖暖的落在身上,一切都是那么的静谧而安详。

每当走在这条放学的路,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以前没搬家的时候,这条路要走好久,过三条横街,路经许多店铺。文具店,书店,玩具店,复印社,食杂店……好像每家我都去过。若是不怕回去的太晚,还会进几家店逛逛。书包装着不知道的几本书,老师今天又留了我不爱学的作业,真想丢在路边的垃圾箱里。

兜里好像还有几元钱,十字路口卖臭豆腐的老奶奶,推车里的烤冷面,每天晚上都好像是小小的夜市,可这几元钱又不是我的零花钱,今天要交一个费用,余下这钱我乱花妈妈肯定会骂我。上次乱花钱买了小玩具,妈妈虽然没说什么……唉,下回再吃吧。有点难过。

搬到这里来后,离学校近了许多,我也长大的许多。前几天家里安了新的卫星接收器,能看了好多频道,记得前几年爸爸反复搜索频道,说是要把少儿节目搜出来,我当时真的有一丝希望是能搜出来的。现在想想,真天真。如果回家后家里没人,我就能先看一会电视,今天要是周五就好了,周六不用上课,可以看电视到很晚。

路过一家开了好久的文具店,我记得我偷过他家的玩具,那时候玩具都在敞开的门上贴着,每天路过我就撕下来一点,几天我就撕下来好多,不过,有天早上我险些被人抓住,玩具也在跑的时候弄丢了。我真是个坏孩子阿,一个买不起玩具的坏孩子。

每天都在一家小吃店吃早餐。妈妈有时候送我到胡同口,给我一元钱,一元钱可以在小吃店吃一个花卷喝一碗豆腐脑,就是这一元钱我吃了好多年,不过后来,豆腐脑涨价了,早餐要一元五角。我就不想在那吃了,我先让我妈看见我进小吃店,然后偷偷溜出去,邻居大姨在小吃店打工,她问我干什么去。如果特别饿,我就在路上的食杂店买一个一元的奶油面包,记忆中那面包可好吃了,一面全都是奶油。剩下的五角钱留着买小玩具。

放学了,从校门口一直追到好远的打闹,路上和同学说着昨天的动画片,他们都看过好多我没看过的,我又装作自己看过,哈哈真傻。和同学在分岔路口说再见,又背着书包走向各自回家的方向。附近的小区又有小孩在玩耍,我吃完饭也会去这个小区的平台玩,上面有几个漂亮的小姐姐。

放学这条路好短,也好长,妈妈陪我走了几年,爸爸也陪我走了几年,我自己一直走到了今天。我多想再回到,那年的放学路上,在小卖部买一根冰棍,就这么走阿走阿的,走到家门口就能闻见饭香。

“妈,我回来了。今天晚上吃啥啊?”

东北的年 “正月里来是新年,大年初一头一天。”

二月的东北,贼冷!有种穿着大棉裤一拉门,风吹入骨的感觉。

年的前夕,大家都是买这买那。出入超市,各种杂货店和菜市场,最后总不忘带走一联甚至更多的烟花炮仗。

雪大下,鹅毛片大的雪花,打在小孩红扑的脸上,唰的融化。街上的浮雪被来往的车辆反复压实,走起来这个滑!街口一定有冰糖葫芦的叫卖,两块三块来一串!有山楂,粘瓜子仁的,巧克力的,橘子的,葡萄的,香蕉的,哈密瓜的,沙果的,粘七彩糖的,黑蜜枣的。街上还会有摆在外面,用许多纸壳箱装的冰棍雪糕,路过时总要买些。

寒假一放,谁会在头几天写作业?先在家睡饱几觉,再去外面跑呀,疯呀。过年了,要不去亲戚家串门,要不亲戚来自己家。男人们打上麻将,女人们连夜唠家常时,孩子可就不会消停了。打游戏看电视,通宵都无人问津。鸡鸭鱼猪牛羊,这些肉同时在那天出现,再来几盘猪肉大葱、羊肉香菜、酸菜、三鲜、韭菜鸡蛋馅儿的饺子,吃到包钱或包糖的,一整年都走好运,开心!

这个时候,像车站之类的地方最拥挤。从大都市赶往小城市,从小城市赶回农村。春运像是一年一次的大决战,不能失败或认输。年三十儿夜里,全家男女老少围在一起包饺子,看春晚。会包的包,不会包的添乱。小孩子玩腻了面团,去外面放炮。大年初一,八、九点钟都不起床。

对联和福字,年前是一定要贴好的。在大锅内熬好浆糊,盛一大盔子,用刷子刷在对联和福字的后面,没有刷子用筷子也行。大门有大门的,小门有小门的,牲畜有牲畜的,车有车的…贴满整个院子,喜庆!再去集市买几幅大的山水画、年画,贴在墙上。福娃抱金鱼,抱元宝、如意,还有就是财神爷人民币,全都贴上。

春卷是过年时我比较爱吃的零食。有豆沙的、水果的,近些年又推出了各种样的口味。不过,最爱还属豆沙。撕开外包装,放入先前准备好的热油锅,炸至金黄色,入盘上桌,也算是一道小菜。

过年会杀猪,家中几个有力气的男人把猪抓住,猪被绑在一根长而粗的结实木头柱子上,倒挂着。发出撕心裂肺的嚎叫。会杀猪的男人用一把处理好的大菜刀,朝着肥膘就是一刀,要快狠准!先放血。放好血,用大锅烧开水,烫猪刮毛。经过一大串复杂的工序后,猪肉被做成各式各样的美味佳肴。我最喜欢吃的就是用猪肉炖酸菜,大骨头炖酸菜。泡汤拌饭,再吃上几大块沾酱油蒜泥的肥瘦正好五花肉,一口气能顺下好几碗大米饭。

有些哥哥姐姐会在过年时把各自对象带回家,给父母看看,考核考核。或是他们去对方家,买些礼品。

还有些人家会请过世的父母或祖宗“回家”,就说我大舅家。在客厅内放上姥姥、姥爷的遗像。用香炉上香,在像前放上水果、菜肴、糖果、饮料和烟酒。大年初一,大门敞开,小门也打开,放完“噼里啪啦”的挂鞭,大舅在院子里大喊父母“回家过年”。大哥会在像前磕头,本族儿子孙子还要去坟地磕头,烧纸祭祖。这些都是当地农村的传统。

孩子们最关心的就是压岁钱,给家中长辈磕几个响头,爷爷奶奶叔叔阿姨这么一叫,准会有许多红灿灿金闪闪的大红包入兜。但最后还是会被父母以各种理由,骗走。我家就是,以前总说我小,钱对我没用。等长大了,谁还会给你压岁钱,任你支配?不过,压岁钱也大多会用在我身上,买些新衣服。过年必须得买几件像样的新衣服、新裤子和新鞋,穿上一段时日。

好了,这些就是现在能想起,我记忆里,一年之中最重要的一天。

年的故事。 大狗与小狗 从我家到舅舅家要半个小时的车程,小时候一年要有几个小时都花在来回的路上。

我喜欢暑假,夏天有热烈的阳光,还有冰凉脆甜的西瓜。放假前的最后一天永远都是最开心的,虽然有很多的假期作业,虽然发下来的期末成绩不理想,但那又怎么样,接下来的大半个月甚至是一个多月,我的生活除了玩还是玩,那种肆无忌惮的玩。

放学铃的敲响,孩子们从教室里喷涌而出。和同学相约下学期后,我也随着拥挤的人群,奔跑在回家的路上。到家的第一件事,把书包丢在一边,马上打开电视,有什么事都先放一放。“什么时候去你大舅家啊?”爸爸回来就问我,我说不知道,可能明天,可能后天。

突然的某一天,我一个人坐上远去的列车,在路上花费着更多的时间,却没有时间再回到那个安静的小村庄,没有时间看看吃草的老牛,没有时间逗逗可爱的花花。

花花是一条狗,一条有些黄白相间花色的土狗。花花是很小的时候就被抱到舅舅家,我那时也小。记得有次,我和三姨家姐姐打电话,记不清为何,她要听狗叫,我就用力掐花花,还小的花花生气了,结果我被咬了一口,留了血。我小时候打过很多狂犬疫苗,这些狂犬疫苗并没有让我对猫狗产生畏惧,而是让我对打针害怕不已。

后来对花花的印象就是他已经长大了,长成一条我认不出的大狗了。那时候陪在花花身边的是点点,一只很胖的小点点狗。点点是舅妈在放牛的时候捡回来的,舅妈叫他,他就来,就被舅妈抱回家。

花花像我忘了他一样也忘记了这个小时候被他咬过的我,可能我们彼此都不想留下以前那段不怎么愉快的记忆。其实,想和狗狗很快熟悉,最好的方法就是喂他。我拿了许多仓库里的馒头喂他,一块一块撕下来丢给他,他也跳着接住。喂了不知道几个馒头,他居然开始听我的话了,从那以后,我只要大声喊出名字“花花”,无论他在哪里,都会飞奔到我的身边。

有时候,花花也是我的保镖。前院的七舅家当时也有条叫旺财的狗,每次见到我都咬。当时在农地里,它向我“汪汪”的叫,凶得很。我很生气,向它大喊“你等着!”

跑回到舅舅家的院子,花花和点点都在,“走!回去替我报仇”,花花一直都很听话,我叫他他就来。点点很笨,听不懂我的话,我就用一个大铁桶装着他,他可真胖,小小的可沉了。

费了九牛二虎的力气,这两一大一小狗被我带到了原来那片地里。看到得意忘形的旺财,我指着它下命令:花花,点点咬它!这俩小子也真给我争气,花花占着个头大的优势,居高临下死咬旺财的脖子,点点虽然不敢直接上口,但也跟在旺财的身后,汪阿汪的不停,凶的很!最后,旺财只得灰溜溜的逃回家去。从那次给过它教训后,见到我的态度都好了很多。

舅舅家的狗前后几年换了很多条,我最想念的仍是花花和点点。

抢座 天蒙蒙亮,街上慢慢汇入人流,刚开始零零点点,很快人群像开闸泄洪一样从四面八方涌入。这是早高峰。

在我工作的第二个年头,我得到一份离住地不近的工作,每天要坐两班换乘1个小时的地铁通勤。工作日的早高峰,坐地铁可不是开玩笑的,尤其是在杭州,这个近年发展成“电商之都”的大都市,每天工作生活的节奏都极快。

如果你是第一次来杭州,我不建议你在工作日的八九点进去地铁二号线,那真是我国人口密集的缩影,你也千万别穿拖鞋,除非你想后面的路都赤脚走路。

经验是不断做一件事,慢慢积累出来的,我坐地铁也坐出了心得。

此时我也如往常一样坐在下班回程的地铁里,写下在这个过程中的一些有趣的小事。如果要把地铁的座位分为三六九等,那最好的位置莫过于“单人单座”,现代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需要很多私人空间,这种只能坐一个人位置是我心中最好的位置。如果有朋友,那“双人座”便是最好。

剩下的就是能坐下六个人的大长椅,在这样的长椅中,左右两边有扶手的位置是比较热门的,坐在这个位子上身体的一边不靠人,也算是“基本”私密,就在刚才,我斜前方空出了一个这样的位置,本来坐在我右边的乘客一个箭步,马上把屁股坐下去,可见这个位子多受欢迎。

最差的位子,我觉得是两边都是胖人的空隙,当然没位子更差,但有时候费力挤进去,那种滋味还不如站着。

随着我经常光顾地铁的生意,我还发现一个有意思的心理活动,当坐在你旁边的人换到了其他新的位置,有种被嫌弃的感觉,有时候我不想坐在这个位子,也碍于面子坚持不换座。 我的黑龙江 毕业后来到南方城市工作,如果有人问我来自哪里,我都会下意识的回答,东北。如果他继续追问,我可能会在哈尔滨与大庆之间选择一个答复,但其实这些答案都不准确。

时间长了,我观察到一种现象,来自南方城市的人总习惯说具体的,不带前缀的城市名称,而东北人都会不自觉的从东北,省,市,县……慢慢说出来。这可能是一种对家乡的不自信,害怕人家没听说过,解释起来浪费时间。时间长了,就说一个大家都知道,并且离家很近的地方,比如哈尔滨。

有一次我去面试,对方也是一个黑龙江人。他提问我来自哪里,我下意识回答哈尔滨,他又追问哈尔滨的哪个区?我犹豫了一下,实话讲自己并不是哈尔滨人,他好像早就猜到似的,“我就知道你不是哈尔滨的!”

可能这种感觉只有东北人才懂吧。

大学前我从未离开过黑龙江,去的最远,最大的城市就是哈尔滨。

我记得第一次来到这个大城市,带给我的震感无以言表,对于还在读小学的我,哈尔滨的一切都是那么新奇与华丽。

走在远赴盛名的中央大街,各种穿着新潮服饰的帅哥美女目不暇接,偶尔还能见到一两个外国人。尤其记忆深刻的是,站在一幢二层洋楼阳台上表演的手风琴手,那也是两个外国人,很有可能是俄罗斯人。

虽然后来我也多次来到中央大街,并且在哈尔滨读完四年大学,但是,第一次的感觉我永远怀念,无比美好与浪漫。

我的家乡,黑龙江省-SH市-安达市。

一个来自蒙语“朋友”的特殊含义,与草原的关系自然密不可分。

如果要用一种动物形容我的家乡,那就是牛,还得是奶牛。安达自我记事起就富有“牛城”的名号,牛是安达的图腾也是象征。

以前在乡下,很多农户都饲养奶牛,村庄里也建有奶站,丰沃的草场养育着奶牛,也养育着村民。

鲜牛奶,奶酪,酸奶,牛奶冰棍……

靠着这些,安达在奶制品市场打下了一片江山。

奶牛长得瘦小,背脊像一座小小的山丘,根本承受不了一个人的重量。但它的毛发比较柔软,也很美观。小时候,我一直认为只要是奶牛,不分公母都能产奶,好像有很多人都是这么认为的。

刚出生的小奶牛就长得很大了,像只瘦高的小狗,虽然刚开始站不起来,但看着很有精神。

我喜欢摸它的头,它会用湿润的舌头舔我的手,很痒也很暖和。舅妈不许我摸,说是头摸多了小牛不长角,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挤出来的纯牛奶一点不好喝,有一种油腻的味道,腥味也比较重,不是很甜,我每次都要加许多白糖才能入口。

但奇怪的是,如今我喝市场买回来的鲜牛奶就会拉肚子,小时候喝的那种就不会。

小时候觉得家乡很大,走也走不完。

长大后才发现家乡其实很小,几步就能从小学走到高中。

这条路我走了十多年,走到了离家千里的地方,但现在我又慢慢向回走,走向我思念的,家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