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命的长生路,九渊鬼书》 第1章 最后的实验,归渊 短命如附骨之疽的魔咒,无数疯狂的实验都能闯过去,一朝入深渊,就再也爬不出去了吗?

密封舱,全副武装如宇航员的医护围着手术台。

一针药液注入,少年感觉身体欲要炸裂。

“不好,他的最大心率超过350,而且还在上升!”

“动脉血流2米每秒……”

少年的血管隆起扭曲,管壁被撑到透明。

“够了!他要没命了!”

“他是我儿子,生死由我负责。”

“十倍的新陈代谢,就是百倍千倍的生物痛苦,但他必须在意识清醒的状态下实验,这样的肉身和灵魂才能得以蜕变。”

“注射血管扩张剂,准备肾上激素……”

“疯子!真是疯子,你拿你儿子做实验也就算了,还真打算弄死他!”

“唔,唔……”

各种生命仪器此起彼伏报警,少年苦不堪言,眼珠血红凸起,他憋足了劲,但强忍着没有挣扎,可滴的一阵盲音……

“不慌,小九一定还在密封舱!”

小护士猛的退缩几步,体重仪上突然多出九两九,却又忽然少了二两八。

“什么是小九还在密封舱?”

“他明明就躺在实验台上!”

“但增加又少去的质量是什么?”

小护士惊声尖叫:“有鬼呀!”

院长没有解释,而是扯下围布,露出少年身下的青色石板。

他是长寿医院的院长,是不为人知的鬼师。

石板看上去有些年头,刻着穿梭阴阳的九条人首蛇身怪物,还有许多晦涩诡异的符文图案。

“这……”

“潘长寿你到底要做什么?”

手术台分明就是一具青石棺椁,

“我可警告你,你不要以为你是院长就能为所欲为。”老医生慌张说道。

只是潘长寿按下手中的遥控,平淡的说:“想想你们拿的高薪厚禄,我平日对大家不薄,今日敝人就借诸位每人一碗血,事后必有丰厚的报酬。”

老医生歇斯底里的吼道:“不要太过份,你这疯子,这是违法犯罪你知不知道!”

“愚蠢的行为,会让你蹲大牢。”众人怒不可遏。

几个小护士被吓坏了,怯怯退到后面发疯似的拍打舱门,却怎么也打不开。

“怎么办,我们出不去了!”

“太可怕了,院长是要将我们生祭吗!”

然而没有太多挣扎,脖颈就像被蚊虫叮咬一般,身体一软,一群人就横七竖八的瘫在地上。

潘长寿瞧了瞧实验台上的少年,毫不犹豫的打开血泵。

鲜血侵染石棺,霎时发出暗红色的光芒,上面镌刻的符文图案就像活了过来。

而浑浑噩噩的众人,迷迷瞪瞪看到了十颗耀眼夺目的太阳。

一阵眼花缭乱后,就见天上有位白袍神仙,两边的童子举着遮天华盖,八位侍女举案恭敬着各种祥光瑞彩的宝物。

而彩帛帐幔飘飘的两列长长的队伍,男男女女匍匐在玉璧长龙的台阶,他们个个面露不舍的表情,但骄傲的望着天。

光景稍纵即逝,又见一位托举人间的六臂八脚巨人,下面是龟蟒怪鸱,还有无数在业火中炙烤哀嚎的灵魂。

炼狱的景象让人望而却步,但只是远远看了一眼,灵魂也如架在火上烧烤一般。

可是地狱的地狱是无尽的深渊,一个巨大的漩涡仿佛要吞噬世间的一切,强大的吸力,让灵魂不由自主的坠落。

从天堂到地狱,恍若梦一场,但又那么真实。

“潘长寿你禽兽不如,只有你该下地狱。”

“你连亲儿子都要拿来做实验,天杀的,你不该连累我们。”

潘长寿没有反驳,而是念动的咒语,霎时大梵之音四起,十二道本命血链锁定十二个灵魂,一道道血光将其包裹,灼烧灵魂的痛苦顿时消失,下坠的趋势,也被血链的拉扯抵消。

“大家不必惊慌,敝人说过借诸位一碗血,就必定不会让你们丢了性命,报酬也不会少。”

“潘长寿,你拿什么保证?我们如何信你?回的去吗?”

“不信我?难道你们回得去?”

这不是恐吓,也不是威胁,木以成舟,椁中幻境,逆者升仙,顺者入渊。

多说无用,潘长寿吟诵咒语:“天魂归天,地魂归地,命魂归渊,喃呢泐睢,众魂归位,急急如律令!”

一阵天旋地转,悬旋深渊的十二颗血光球转成一个圈,越转越快。

而密封舱里,刮起了阵阵阴风。

“呃!”

一个透明的影子重叠在少年身上,感觉胸口压着大石头,大口急促的喘气,但血腥焦糊的味道让人作呕。

“难道不应该是消毒药水的味道?”

想到自己是在手术台上,他猛的睁开眼,却是黑漆漆的一片。

他有点慌,但使劲不得动弹。

“我被活埋了?”

回想不靠谱的爹,潘九想恨又恨不起来。

他的家人无论健康好坏,在三十六岁生辰这天,必是寿终正寝请全村吃席之日。

历代先辈想尽办法,却不得开脱,就连他们的名字里,也尽是祈求长生高寿的字眼。

潘长寿不例外,他期盼儿子能活得久一点,给儿子取名叫潘九。

在潘九身上的种种实验,无非是想帮他摆脱厄运,让他的灵魂再强大一些,抗拒不可抗拒的神秘力量。

没人愿意出生就是短命鬼,但闭眼投胎,没得选!

再过两天就是潘长寿三十六岁的生辰,这是他为儿子准备的最后的实验,归渊。

归渊获得鬼师真正的传承,鬼书。

每位鬼师都有一本承载修为的鬼书,可以炼化鬼魂,可以降服古灵精怪,是镇鬼驱魔的重要法器。

而真正的鬼书,从来都只在心里。

道,不可言状。

渊兮,似万物之宗,合乎于道。

或许找到心渊里的鬼书,就能摆脱短命的魔咒。

然而只身心渊,就像把人关进小黑屋,孤独、绝望、无助、恐慌……

但在小黑屋,最起码还能感觉到自己。

而无光、无声、无觉、无知的虚无,一个瞬间,可能就是百年,也可能是灵魂泯灭。

没有时间的概念,没有空间的意义,没有……什么都没有。

或许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深渊,走不出去,就已经死了!

也许只身深渊的灵魂,都曾有话要说,但是面对无穷无尽的空空荡荡,孤孤凄凄,自悲凉,独消散……

等不来来人,哪怕是感受到一缕温暖,一点光亮,一丝感动……

归去来,尽虚无……

“啊!”

他不甘的嘶吼。

然而,“哇哇”两声嘹亮的啼哭,打破了沉闷的黑。

“我……我这是怎么了?”

还没弄清状况,地面传来一阵嘈杂的脚步声。

“应该就在这里,但怎么没声了?”

“快快快,少废话,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灰烬被一点点的挖开,潘九看见了光……

但,噗噗几声,还没看清施救人员的样貌,这些人连哼都没哼一声,就齐刷刷的倒下。

“孙美美,你……”

“啊!”

那人仅比别人多活了半句话的时间,也一头栽倒。

残垣断壁的焦土坑边,是一张没有胡子的白板脸,他翻着死鱼眼,就像死不瞑目的人,干瞪着自己…… 第2章 心渊,顽强的活下去 “欠……欠……”

娃娃鼻子一痒,忍不住打了几喷嚏。

那白板脸几乎是贴着娃娃,涂着的厚厚胭脂有些呛人,弄得娃娃泪眼汪汪,鼻涕横流。

“好好好……哈哈哈……还是活的,还好老奴来的及时,主子一定会喜欢我这个儿子。”

确定自己是穿越了,重生在半岁大的婴孩体内。

“面前自称老奴的人说,主子一定会喜欢我这个儿子!”

“老奴分明是个阉人,什么是他这个儿子?”

“他想夺舍!”

娃娃眨巴着眼睛,吸溜着鼻涕,伸出稚嫩的小手,咿咿呀呀摸了过来。

老奴警惕的缩了缩脖子,在他狰狞的表情中,露出邪恶尖锐的笑声。

“哈哈哈,你讨好我也没用。”

他退缩了一下,但没有躲避,人畜无害的娃娃着实惹人可爱,潘九如愿摸到老奴的额头,呀呀笑的很灿烂。

娃娃葱白嫩嫩的小指头,是那样的柔软,指尖泛起的阵阵涟漪,就像在轻抚额上的皱纹一样,很是舒服。

老奴有些享受的说:“来,叫爸爸。”

婴孩咿咿呀呀的一阵呓语,指尖一点,无色的涟漪像水波荡漾散开,一条蝌蚪样的虚影绕着指尖越旋越快,越转越深。

“天魂归天,地魂归地,命魂归渊,喃呢泐睢,摄魂。”

漩涡开在老奴的脑门,一团绿色的光球,如困在汪洋飓风中的小舟。

“无耻之徒,让人叫你爸爸!去死吧你!”

“泐睢,噬魂!”

小蝌蚪从漩涡中跃出,一口就将那绿光球吞下。

然而小蝌蚪的肚子却越来越大,突然“嘭”的一声,绿光球撑爆了小蝌蚪,幻化出老奴狰狞的模样。

“来,叫爸爸。”

在修者盛行的世界,重生、夺舍司空见惯,老奴见识娃娃的手段,见怪不怪。

但他对爸爸这个词汇,似乎有种误会。

娃娃的身体青乌发紫,清澈的眼睛里都有血丝,小蝌蚪被撑破,灵魂就像被撕裂。

但这种程度的痛苦,只是日常。

“吉!”

顽强的小蝌蚪再次凝聚成形。

只是现在小小的身体,大大的灵魂,有种小马拉大车的无力感。

“啧啧啧,可惜了!你唤我一声爸爸,兴许我就放过你了。”

老奴的身影越来越大,但是在自己的精神领域,小蝌蚪的灵活程度远非老奴所能比拟。

“去死吧,阉人!”

只要再拖上一段时间,等老奴的天地二魂归于天地,就算他的生魂再强横,也不可能复生。

小蝌蚪搅动漩涡,老奴不仅追赶不上,反被耍的团团转。

“好你个小鬼,想困死老奴,看不一把捏死你!”

老奴活过大半辈子,一眼看出关键,不再理会小蝌蚪的纠缠,径直向漩涡深处游去。

“糟糕!”

“老奴的魂力非比寻常,搞不好他还真能冲破术法。”

“若他回去,我便危险!”

“喃呢泐睢,起!”

漩涡像个漏斗立在指尖,娃娃脸色惨白,小小的心脏急聚收缩,就像不堪负荷的马达滚滚发烫。

“哈哈哈,小鬼你上当了!”

只觉得指头像被针尖扎了一下,跟着手臂就麻了,接着整个人都僵了。

“你知道吗,我生平最恨人对我说阉人两个字,现在你叫爸爸都没用了。”

老奴就像俯瞰众生神灵,他的声音像刮着骨头的刀尖,充斥激荡在脑海。

“是吗!”

少年的身影一阵拉扯闪烁,如失真的信号画面,但他昂头死死盯着巨人,而他的身后,出现了一片浩如宇宙的深渊。

“九渊!”

老奴失声,下意识的往后退了退。

九渊,灵魂最终的归宿。

少年嘿嘿的苦涩大笑。

“我心泐睢,鲵旋为渊!”

他吟诵禁咒,一只展翅三万里的大鲵,张开黑漆漆的大口,如长鲸吸川,将一切都吞进了肚子。

上次坠落深渊,还有父亲拉自己一把,虽然穿越重生,但好歹活着。

只要活着,就有机会把秘密带回去。

在修者盛行的世界,一切皆有可能。

不知过了多久,突然一丝微弱的精神波动……

“小蝌蚪!?”

“怦……怦……”

像是收到回应,他听到心脏猛烈的回缩声。

“心!”

一个念想,就像在梦中推开一扇窗,一个刹那豁然开朗,一脚就迈进了天堂,看见圣洁的光辉一样,面前赫然是一本焕发着神圣气息的鬼书。

封面上的一圈一圈,像年轮一样的繁奥纹理,仿佛蕴含着生命的奥义。

而年轮的中心,是令人绝望的深渊。

“当光华散去,深渊就是最终的归宿!”

细数一下,年轮正好三十六道,潘九自嘲自怜:“使用禁咒的结果,就是坠入无法自拔的深渊,都不用等到三十六岁。”

他摇头可惜,翻开第一页,看到小蝌蚪正围着绿球打转转。潘九喃喃道:“小蝌蚪啊,小蝌蚪,你比我还坚强呢!”

忍不住用指尖轻轻的触碰,但就是那么的一个瞬,蓦然回首,就像突然拽到初恋的手,那小心肝呀,通通的一阵小鹿乱撞。

“咳……咳!”

娃娃猛然清醒,咳出黏稠的液体,捂着咚咚如打鼓的小心脏,大口大口的险些喘气,一屁股蹶坐在地上。

“好险,好险。”

那狰狞古怪的白板脸,还在用瘆人的死鱼眼瞪着自己,表情定格在幻想有人叫他爸爸的那一刻,死不瞑目的样子,怪诞又瘆人。

“死都死了,还对我大眼瞪小眼!”

他抬起小胳膊,却沉的像铅块,肚子咕噜咕噜的一阵叫唤。

“唉!”

周身焦土一片,到处都是死尸,又困又饿的娃娃爬出土坑,不知身处何方,小眼神里闪过一丝无可奈何。

“娃娃太小,乳牙都没长出几颗,不会吃,也不会走。”

他抬头望天,天上是诡异的十个太阳,不由嘴角一阵抽搐。

从升仙图坠落至深渊,第一眼所见的,正是十个太阳。

“如果这方世界,是与升仙图中所描绘的一样,逆行升天,顺行入渊,或许有一天,我也能修成仙。”

“但必须活下去!” 第3章 鬼仆,绝种的太监 和煦的阳光,吹拂的轻风,远处郁郁葱葱的山林中,不时传来野兽的咆哮。

“呱呱……”

几只怪鸟从头顶飞过,聒噪的声音,不由让人心烦。

“活都活不下去,我拿什么修仙!”

“不管是在幻境,还是穿越,首要的问题就是摆脱困境。”

“我想老奴夺舍后,也会面临同样的问题,他说不定会安排后手。”

“也许吧!”

“也许无人接应,又或者来人另有歹心!”

娃娃摇晃着大脑袋,努力爬上老奴的尸体,心想能找到一口水喝就行,但实在是虚脱无力,爬都爬不动。

“看来只能用那一招了!“

娃娃强打起精神,念动咒语:“泐睢,吉!”

念力就像一束光,鬼书里的绿球微微一颤。

深渊中的老奴,就像溺水的人,抓住救命的稻草,大量的负面情绪就如潮水涌来。

神魂激荡,娃娃轻哼一声。

“呃!”

“像孙美美这类绝户,没有祠堂祭祀,更无祖坟碑牌,死后注定是孤魂野鬼。

他的怨气之大,继承了生前的性行,比厉鬼都要强上几分。

“驱魔咒。”

“我义凛然,波澜不惊,清心如水,毒龙遁形,喃呢泐睢,神清自明,破!”

一团黑气被水泡裹住,“啵”,的一声炸开,而老奴这颗魂球,变成了暖暖的橙黄色。

“很好!

少年高大的虚影,投射在一处虚无,老奴匍匐上前,就像看到救世主那般。

他出生寒微,如狗一样被人辗转贱卖,好不容易遇见南平王,他一朝得势,发誓要杀尽曾经侮辱他的人。

这一杀,就将自家族人杀了个干干净净。

天启七十二年,骆篱方国先君驾崩,他的主子成了一国之君。

他的杀伐果断,颇受到南平王的赏识,被任命为御前督察使。

可惜南平王听信谗言,没有家室的奴才,才会了无牵挂,才能全心全意替君分忧,为国效力。

他被阉了,那一年他十八岁,从此有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孙美美。

在孙美美的分忧效力下,南平王君在位的十七年,子嗣傻的傻,疯的疯,王君以谋反的罪名,亲手杀死的亲儿子共计十三人。

如今的骆京宫中嫪毐成灾,现王君骆宾,却敢怒不敢言。

不过南平王君的三岁傻儿子季聪,望陵守孝五十多年,老来得子留下一支独脉,便是西陵郡的镇西王。

镇西王因其父亲季聪孝性有为,被赐姓为潘,并被骆宾王立为储王君。

潘九是镇西王潘守望的第五个儿子,由于前面的四个儿子无端夭折,所以单字取九,寓有限之极,是最后的孩子,希望能得到老天的垂怜,让他活的久一些。

只是镇西王前脚刚出门,孙美美就蛊惑骆宾长子蒙南,屠了镇西王全家。

而孙美美惺惺前来营救少主,却是为夺舍,让人断子绝孙。

“魏忠贤没你毒,你比赵高还狠。”

“他们是谁?”

“绝种太监!”

骆篱方国乱了近七十年,曾经的百郡百部,如今只剩下骆京王城和西陵郡。

“少主是天启者吧!”

天启者,顾名思义是上天派来启迪文明的使者。

天启元年,天启者频频出世,大夏朝一统神州,同时也是科技文明大爆发的时代。

可不久后,天启者就像在人间蒸发了一样,其背后的故事不可深究。

“我……算是再生人,记得前世的一些事!”

“老奴十八年后也能是再生人吗?”

“孙美美,你既被我收进九渊,本该永世虚无,但你可愿救赎自己?”

只要还有一线生机,就没有不答应的道理,何况令人绝望的深渊,多待一秒都是煎熬。

孙美美回答的非常干脆:“愿意,愿意,老奴愿意。”

“非常好!”

“待我役你十八年,就是你三魂再聚之日,届时我可助你做一个完整的人。”

孙美美磕头如捣蒜,感激涕零道:“只要能做完人,少主让我做什么都可以,哪怕生生世世为奴。”

“……当然……想做完人,还是要看你的表现。”

孙美美的生魂印记周围多出一圈年轮,不多不少正好十八道。

而自己的本命年轮,却少了十八道。

潘九顿了顿说道:“其实表现的好,三五年就可以了。”

“这怎么能行!”孙美美的情绪有些激动,用那高亢的声音说:“老奴本是行将就木的老人,这多活的十八年,我会尽心尽力辅佐少主成为一代王君。

我发誓永世效忠少主,若有违背,魂归九渊,尽为虚无!”

潘九苦笑不迭,但魂契已成,就算把孙美美塞回娘胎里,也改变不了折寿的事实。

“唉!十八岁,青春正好,高中还没毕业吧!”

娃娃咿呀一声,用葱白样的小手指,抵在孙美美的眉心,一道黄灿灿的灵光闪过,孙美美的死鱼眼,滋溜溜地转了起来。

“真是老马失蹄,阴沟里翻船,居然着了这娃娃的道!”

“还好我虚与委蛇骗过娃娃,我孙美美做了一辈子的奴才,但又岂是屈于人下的狗。”

然而就在这时,“啪”的一记清脆的耳光,娃娃葱白嫩嫩的小手,重重打在他的老脸上。

娃娃虎头虎脑的瞧着他,天真的脸上全是严肃。

“少主怎么会有先天境的修为?”

还魂后的老奴,本身有独立的思考和行为,与常人无二。

但有生魂印记留在鬼书里,主人可以随时察看他的记忆,捕捉他的想法。

简单来说就是心神相连,感同身受。

了解到孙美美的修为,潘九就如自己修炼过一样。

虽然潘九连番透支体力,又困又饿,但元气秉承父母而来,婴儿的体内,还是存有不多的先天元气,这一巴掌以儆效尤,省得孙美美闹出幺蛾子。

其实鬼仆忤逆,直接勾魂便可抹杀。

可娃娃太小。

孙美美捂着火辣的巴掌印,不再怀疑少主的能力,找了块布兜背着少主,避开安排的后手和埋伏,很快来到西陵城。

鸡头一样的大山立在横断山脉上,西陵郡就像一只展开翅膀的老母鸡,把骆京城牢牢地护在身后。

而西陵城,位于凤鸣山下的山麓,一条宽约百米的怒川江,在山脚下奔腾而过。

山脚三面环水,既是西陵城御敌的屏障,也是贸易往来的重要港口,大大小小分布着十几个码头。

“笃笃笃。”

孙美美敲开一户人家。

开门的是一位蒙面黑衣人,他惊讶道:“都督大人,您怎么来了!”

这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大人物,平常求见一面都难如登天,突然来访,黑衣人不是受宠若惊,而是吓得不轻。

“哪有这么多问题,赶紧生火。”

潘九坐在靠窗的桌子上,托着腮帮子,好奇的打量外面。

颓废的码头,稀稀落落的贸易,无事的挑夫围坐在小摊打尖喝酒,他们指着远处的一群少年,喔……喔的惊呼。

“湫湫湫……砰”的一声。

少年打出的石片,在河面轻快漂过,打到对面的岩壁上,发出爆响,激起烟尘一蓬。

“这孩子的手劲可真大!” 第4章 觉醒体质 “以少主的资质,等到十七八岁,一指剑气就能洞穿石头。”

孙美美用了一点手段,将兽肉的筋膜纤维震断,一碗肉糜很快就做好了。

闻着肉香,这肉糜看上去非常适合婴儿食用,温度也刚刚好,潘九捧着木碗就大口大口的吸溜起来。

“嗯,真香!

要是多一点DHA的食物补充脑黄金,再来一些植物精粉就更好,全是高蛋白的肉,可是不易消化。”

“少主您说的是?这粥里要加灵兽的脑髓,还有灵谷粉和灵草精华吧!”

潘九微微一愣,自己无心的想法,孙美美怎么会知道?

但随即想到,主人指使鬼仆全凭意识,可能自己有这么一丝想法,想让孙美美改善肉糜的营养搭配。

“嗯嗯!”

他含糊的答应着,大差不差也可以这般理解。

“您等着,老奴去去就来!”

不多会,潘九拍着圆鼓鼓的小肚皮,让阳光惬意的洒在脸上,不由一阵睡意袭来。

“少主,您看!”

脑海里传来孙美美的叫唤,他眯眼一看,好家伙,孙美美浴血归来,肩上还扛着一只大白鹿。

“猎一只白鹿,难道要以命相搏?”

“此鹿乃是灵兽,有些本事,他唤来狼群,老奴这才沾了一身的血。但是灵鹿的脑子好使,正好补充少主的脑黄金。”

孙美美谄媚笑道,拍拍巴掌,让几个黑衣人抬走白鹿,又神神秘秘的说:“不过老奴在洞穴里发现了九芝灵草,也不枉遭溅了这一身的血。”

“九芝灵草?”

孙美美从纳戒中拿出半人高的紫金莲叶九芝灵草,顿时一股草木精纯的清馨就扑鼻而来。

“服芝轻身,延年益寿,此物甚好!”

闻着香气都是一阵神清气爽,潘九爱不释手的东嗅嗅,西瞅瞅。

以前每次实验,但凡吃点名贵的中草药,身体恢复的速度都远非营养餐能代替。

年份越久的草本,其中蕴含的灵气就越多,一株百年的赤灵参,都要几百万的钞票。

这一株九芝灵草,没个几百年长不出来,价值不知要翻多少倍。

“少主,骆离王宫像这样的灵草存了几个库房,您要喜欢的话,老奴稍做调整回骆京一趟,顺便取些回来。”

“不管这些灵草能不能补回寿命,最起码能强壮根脚。”

有几个库房这么多,想想都心里热乎,潘九呵呵的笑。

孙美美虽然大奸大恶,但若是他能阻止接下来发生的事,便是拯救了上万黎民的性命。

以他的能力,若来造福一方百姓,那也算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潘九抱着九芝灵草睡下,传念道:“是了,你弄的乱摊子也要好好收拾一下,不要搞得民不聊生就行。”

他懒洋洋地打着哈欠,虎渡码头是稽查院培养暗影的秘密基地,比睡在王宫还安全。

孙美美换下血衣稍作擦拭,便闭目盘膝坐下。

可就在这时,黑衣人来报,镇西王已经派人到了王府废墟,查明抄杀王府满门的人,是骆宾王君嫡子蒙南的麾下。

而搜救少主的稽查院人手,被骆京王宫的太监们所杀。

当然这些都是孙美美的安排。

按孙美美的原计划,此时镇西王的人,应该发现了被夺舍的少主。

可是少主跑路了,正抱着灵草在呼呼睡觉。

但是多方势力的角逐,会以少主的失踪而彻底爆发,免不了生灵涂炭。

不过,只要镇西王见到少主,一切都还有周旋的余地。

“唉!看来不能置身事外,受苦遭殃的终归是黎民百姓。”

潘九用小手揉了揉额头,并不是他想悲天悯人,但只要出面就能化解的劫难,他该做的,还是得做!

他一咕噜坐起:“算了,孙美美,你还是带我回骆京吧!”

“少主,您不是想过安逸日子潜心修炼吗?”

“可是我辈修行,就算不能造福苍生,但也不能祸国殃民吧!”

“少主,您先等等,老奴悟了!”

百郡百部组成的骆篱方国源于华夏,是抵御异族的藩篱,特殊的地理环境,造就了多元的文化特色。

这里不乏儒释道三教,也不缺巫蛊异等旁门左道。

但大体都是以后天为基础,锻体强壮筋骨肉身到达先天境的武道。

而当身体产生种种能量异动时,可称其为觉醒者。

觉醒体质的修士,能吸收相对应的天地灵气,将其转化为元力。

孙美美初遇南平王所修剑道,乃是快意恩仇的炙阳剑法,后被斩去根茎,便改修刁钻狠毒的阴葵剑法。

但是他一直未能觉醒体质,感受不到天地灵气,他的修为从此止步不前。

“少主大爱,老奴真是自惭形秽,以前被仇恨蒙了心,遇见少主真是人生大幸运。”

好像茅塞顿开,孙美美心中的畅快,犹见光明普照寒冰,冰雪消融一派生机盎然。

潘九感同身受,浑身也是一阵暖洋洋,通体百窍如开闸的洪流,天地间的灵气就顺着经脉流淌进来。

只是半岁大的娃娃,并无淤塞杂质,没有冲刷洗涤的痛苦,先天的经络顺畅无比,除了被天地灵气冲刷的快乐,剩下的就只有快乐的舒服。

“咿呀,我这小体格……”

“嘭”的一声爆炸,潘九的小粉拳击打在窗台上,轰出一个碗大的窟窿眼。

“什么事?”

“偷袭!”

“保护少主!”

呼啦呼啦的一群黑衣人冲进后堂。

“少主天生就是先天境,但现在就觉醒了体质,是不是太快了一些?”

老奴从觉醒状态惊醒,捂着胸口,白惨惨的脸上有痛苦。

“咿呀~对不住,打搅你突破了!”

“没事,没事!觉醒了,就是觉醒了,没想到老奴也有觉醒的一天。”

孙美美若无其事的起身,环视一众不知所以的黑衣人,他拍着巴掌,用些许激励的话语说道:

“不错不错,从事发到抵达,你们只用了……至少一息的时间。”

大都督训话高深莫测,也不知是在褒奖,还是在责问。

至少一息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一息足以致命。

不过暗影多数时间,都是以稽查为主要任务,乔装改扮暗中监视,收集情报,偶有刺杀的行为,鲜有护主的指派。

孙美美说完,拍了拍黑衣的肩膀,语重心长道:

“自从你们的家人被奸臣所害,我把你们从万难中解救出来,从你们叫我爸爸的那一刻起,我对你们所有的悉心培养和教导,都是为了恭迎开明圣主的出世。”

众人的目光,顿时火辣辣的聚焦在潘九身上。

骆篱国政治动荡,权贵勾心斗角,余毒百姓不浅,让很多家庭支离破碎,甚至家破人亡,他们个个身负血海深仇。

只是这些人,不知道他们是认贼作父。 第5章 老奴的觉悟 他们心中的“爸爸”,就是当之无愧的罪魁祸首。

孙美美顿了顿,又用他那高亢的语调说道:“暗影,就是如影随行,无处不在。”

“从即日起,你们的任务只此一条,就是护卫少主,不得有任何闪失。”

“喏!”

众人齐声声的应诺。

“若有闪失,你们就提着亲人的脑袋来见吧!”

孙美美挥手遣散众人,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

“孙美美,你是真狠!”

尽管潘九大致了解过孙美美的记忆,但现场所观,还是被他的阴险狠毒震撼到了。

但是孙美美说:“其实老奴一生到头,仇也报了,事也了了,临了,少主又给了我十八载的寿命,而且有少主的保证,老奴下一世还能做个完整的人。

所以,我已经放下了所有仇恨。

只是,慈不掌兵,情不立事,义不理财,善不为官。

有些事情少主不好做的,还是随老奴去做吧!

毕竟当严不严,心慈手软,这些孩子就该不听话了。

以后您立王成君,多少还是要有些帮衬才好。”

孙美美的话不无道理,潘九只得默默点头,但又说道:“我只想修仙。”

“平息内乱以后,我也无心做王君,我会找个宗门修仙,做个散修也成。”

孙美美来回踱步:“少主必定仙途坦荡,我要能像少主有先天圣体,我也会选择不理凡事。”

“试问凡人王君区区百岁,就算享尽荣华富贵,又如何比得过神仙的自在逍遥?”孙美美一番感慨。

然而潘九修仙,只想活到常人的寿命,若有机缘回去解救族人,摆脱深渊的魔咒便是最好。

……

老马拉车,一路山峦叠嶂,崇山峻岭间的山路崎岖又颠簸,西陵往北三十里就是骆京,但兜兜转转几个时辰,也不见得能走的出去。

不过有暗影随行,方圆两里鸟兽绝迹,不用担心路途有任何危险。

潘九实在是太累了,上车就抱着九芝灵草呼呼大睡,但在梦里呓语连连,似乎是在背诵咒语法诀。

“少主您做梦都在修炼,叫老奴该如何做,才能做您身边永远有用的人!”

孙美美一阵唏嘘,拿出一枚璀璨如星河的聚元丹。

他曾无数次幻想能够感受到天地灵气,如今暮暮之年,却终于梦想成真。

虽然今生可能没什么成就,但打好基础,重生之日便是收获之时。

他一口吞下聚元丹,数亿毛孔陡然炸开,周身一阵疼痛。

此刻的他感觉敏锐,能捕捉到天地间的各类属性灵气,金木水火土雷风云电,阴阳灵精煞魁罡斗星……

各种灵气在体内窜来窜去,而大浪淘沙留下的,就是能为己身所用,能转化为元力的灵气。

“我的心,是炙阳之心;我的剑,是葵阴之剑。”

“我自向阳生,成而长于阴。

阴为实,阳为虚,阴阳二气,汇于气海,结于丹田。”

“元力开!”

一阵元力波动,孙美美的身后,幻化出一朵欣欣向荣的向日葵。

“哈哈哈,老奴成了!”

孙美美睁开双眼,眸中似有千百粒葵籽,他手指轻轻一点,啵的一声,一道剑气就像铁瓜子射出,噗的就像穿豆腐,透穿了车厢的木板。

“我心向阳,点苍葵籽,哈哈哈。”

孙美美颇为得意,噗噗噗的,像个老顽童,把车厢都快打成了筛子,全然忘记了在一旁瞪着大眼瞧他的少主。

“孙美美,我的九芝灵草呢?”

“少主,您醒啦!”

车厢四壁透风,到处是洞,不过也好,不那么闷,光线也好,就是四面八方的光柱照在孙美美身上,像被万箭穿心了一样。

“草,草呢?”

车厢就屁大点地方,那灵草可是有半个人高。

“少,少主,老奴没瞧见啊!”

“真是活见鬼,抱着灵草睡觉都能不见,难道被鬼吃啦?”

潘九傻傻一笑,眼睛一亮,用胖呼呼的小手拍打身上的齑粉,神经兮兮的咯咯大笑起来。

刚才睡觉,感受到灵气一点点汇聚在心窝,想到孙美美在觉醒体质,潘九全然没将感觉放在心上。

这时他将心神沉浸到鬼书中一看,书中一页,正是散发淡淡灵木气息的九芝灵草,而周围的一圈,是青色的道韵。

“少主,老奴可碰都没碰九芝灵草,我这副朽木之躯,吃再多灵草也无益呀!”

潘九呵呵笑,笑的孙美美心里直发毛。

车厢只有主仆两人,灵草不翼而飞,不是他搞的鬼,难道还有其他人?

孙美美百口莫辩,一副大难临头的样子。

“孙美美,你有福了,你看这是什么?”

“青色道韵,千年灵草!”

道,不可言状。

理论上万物皆有灵,可拥有道韵的灵物,可遇不可求。

道韵继承了灵物的天赋神通。

修士可以通过炼化道韵来悟道,从而继承某些天赋,或者获得术法、武技等技法。

而道韵按年份划分等级,有十年白韵、百年黄韵、千年青韵、万年蓝韵,十万年橙韵,以及百万年的红韵和千万年的紫韵。

灵物的道韵越久远,代表越贴合大道,炼化所得的术法和武技就越高级。

孙美美扑通一下磕倒,“老奴无功不受禄,实在愧不敢当!”

“哪来这么多废话,你再过来一点,你的修为越高,我的实力就越强!”

娃娃尚幼,在体型还未成器之前,就算觉醒了体质,也不宜急功近利修炼,操之过急搞不好就永远是个宝宝的样子。

但是孙美美修炼,就相当于自己在修炼,虽然不会增长修为,可修炼的经验却不会少。

潘九毫不吝啬的召出九芝灵草,孙美美昏花的老眼里闪出希翼。

“喃呢泐睢,吉!”

小手一指,潘九全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这种感觉太过异样,酥酥麻麻,一股纯粹的灵草生机就延着手臂传了过去。

孙美美也是浑身一哆嗦,忍不住点了一个赞。

他“唉哟~”一声,老朽的身躯,就像久旱的大地迎来甘露,老树都要开花。

顿感欲血喷张,后天真气激涌,久违的少年血气,一股脑的就往鼻梁上冲。

“孙美美,你流鼻血啦!”

“老奴要是把根留在,非得少年一把不可。”

药劲有些猛,鼻血可劲的流,孙美美有点招架不住,白板脸终于有了一些红色,顿时生动起来。

潘九摇着大脑袋,认认真真看着孙美美又将鼻血吸了回去。

“马行无力皆因瘦,人不风流只为贫。”

“老奴若有根留在,不入春风无少年。”

“咿呀~孙美美,你要坚持住啊,我能不能添寿就指望你啦!” 第6章 身毒邪僧 “我的修为越高,少主的实力就越强?”

是药三分毒,经常吃灵丹妙药,经络会被余毒堵塞,轻则修为难进,重则修为全失,甚至毒发身亡。

经过炼化的纯粹药力,却是可以无限量的服用,就是炼化不易,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药效都挥发完了,也不见得能吸收多少。

炼化灵草丹药吸收,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不划算,远不如直接服用的效率高。

只是觉醒体质后的修士,元力达到十级就是瓶颈,需要领悟功法或技能来提升修为,而打破桎梏的方法,才是炼化道韵。

孙美美觉得瞌睡来了有枕头,有逆天的少主在身边,刚刚觉醒体质,就得到少主为他炼化的千年灵草,更是替他炼化了一枚千年道韵。

他孙美美还有什么是不敢想的?

“孙美美你想的不错,哈哈,但关键,你要有药!”

潘九笑呵呵,像个小弥勒。

“少主,咱们赶紧回宫,我把库房给您搬家里去!”

“好说好说,你先将九芝灵草的药力炼化再说,也不知你的第一条道韵,会带来什么样的神通?”

就像自己在经历气血游走一样,潘九浑身也是涨到通红,他嘿嘿握紧小拳头,仔细观察着孙美美的身体变化。

孙美美拭了拭鼻血,费力点点头,默念口诀:“十血为一精,十精炼一气,后天转先天,阴阳逆行,炼精化气。”

潘九若有所思:“吃丹药与吸收天地灵气,两者对灵气吸收的转换过程不一样,但殊途同归。”

“不管是嗑药也好,还是老老实实的炼体也罢,包括父亲对自己的实验,无论是后天、先天和聚元,都是在为筑元做准备。”

“一般人到后天境,十有八九不能觉醒体质,虽然也能将先天之气沉入丹田,但吸收不到天地灵气,终是差了一气。”

“可就算是觉醒体质的聚元境修士,也十有八九无法筑元,归根结底一个问题,就是元气不够。”

“要是有足够的灵草丹药,不仅能补充灵气,更能激发生命的本源之气。”

“踏道修仙,元气贯穿始终。”

“炼精化气,气血化为元气,后天境。

炼气化神,元气丰满神识,先天境。

炼神还虚,聚精、聚气、聚神,三位一体便是聚元境。

达到聚元境,每十级为一个阶段,可吸收一条道韵。

元力满三十级,筑精、筑气、筑神,炼虚合道便是小道有成的筑元境。

筑元修士的寿元,是寻常人的一倍,我的寿命,就算只有十八年,翻一倍也是三十六岁。

后面还有金元修士,婴元修士,神元修士……”

“只要有元气,就可淬炼肉身,凝念神识,岁月无尽长啊!

但就在这时,孙美美哎哟一声叫唤。

完了完了,孙美美憋了一辈子的方刚血气,久旱逢甘露一湖,老朽的身体是真的吃不消。

孙美美炼化了小部分的灵草精华,其余多数如长河溃口,鼻血横流一发不可收拾。

他头一歪,躺在一旁休息。

“你不是说,这样的灵草有几库房,你吃都吃腻歪了吗?”潘九咿咿呀呀的指画着。

“您又不是不清楚,九芝灵草能长这么大个,没个千八百年长不出来,几个库房的灵材堆里也找不出几株。”

“那你是怪灵草的药效太足了呗?”

“我以前吃的灵草,最多也就百年药力,还是直接口服,您太抬爱老奴了,一下全渡过来,老奴是真吃不消。”

“你这是怪我咯?”

浪费了多半的药效,道韵也消散在空中,虽说炼化灵草也就是睡一觉的事,但说不心疼,那是假话。

潘九气鼓鼓的撅嘴咿呀道:“千年灵力,青色道韵啊。”

“还有,你的话,究竟有几分是真?”

心神相通有距离限制,老奴以前经历的事,潘九都能知道,但即兴发生的事,若无危机,需要刻意追溯了解。

但是要花闲工夫去管这些旁支末梢的事,耗费大量的精力不说,关键有些事情感同身受,也未必就是好事。

“诶!”

潘九突然想到:“你捕获白鹿浑身是血,是不是也没说实话?”

以孙美美的身份,干嘛要亲自去猎杀灵兽,当时他说是狼血溅了一身。

“白鹿是梦溪寨的圣兽,九芝灵草是落花洞的仙草,他们不给,老奴将他们全杀了。”孙美美面无表情,波澜不惊的陈述道。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这与我亲手杀死他们有什么区别?”潘九急的在背篓里直跺脚。

然而就在这时,四周突然一片漆黑,一股恐怖的气息铺天盖地,老马不安的嘶鸣,试要挣脱缰绳要自由,拉着马车无头乱跑。

“啪“的一声,车身挂上大树,顿时四分五裂散了架。

孙美美背着潘九,没有潇洒的腾空而起,在不明敌我的情况下,跑去半空就是在找死。

他猫起身子,像蓄势待发的猎豹,眸子中有千百枚葵籽,只要敌人敢现身,务必将其一击必杀。

而在四周,阳光照不上的暗影,像没有影子的幽灵,他们拔出寒气森森的弯刀,却没有一丝反光。

“此人的气息在两里之外,少主您要责罚我,也让老奴先尽一份力再说。”

“你每次都有理由,唉~我这算是姑息养奸!”

潘九顺着孙美美的感应,锁定到一股骇人的能量。

“少主莫惊,身毒列国禅修的灵台、开光、见性、金身、琉璃,虽自成一体,但无非是故弄玄虚的本事高了些。

来者是灵台境,不如咱们的聚元境道远,能识天地灵气,少主您说是吧!”

在几里远锁定目标释放威压,让老马都惊慌失措丢了魂,你孙美美却说来人并不强大。

潘九发现,就算他能读取孙美美的记忆,也能感知他的想法,但似乎感觉看他不透。

“我说,灵台山下是炼狱,狮驼岭上有佛祖。”

孙美美闻言微微一愣,但没有接话,他招了招手,从纳戒中拿出几面杏黄旗,布下攻守兼备的小三才阵,又催动顶在头上的兽皮遮盖,将身形隐匿在环境中,这才传念道:

“确实,老奴去过身毒列国,灵台境以下的人,的确活的猪狗不如。

但佛祖下面的境界,好像不是狮驼岭境,不应该是菩萨境吗?”

“好吧,是菩萨。”

“其实我想说,身毒列国的灵台僧人,能来到西陵与骆篱两城的相交处,还正好在这儿劫道,你不觉得事有蹊跷?”

交流间,那股磅礴的威压临空而降,一具瘦瘦如骷髅架的苦行僧,用凹陷只剩眼珠的眼球扫视四周。

孙美美用兽皮遮盖与环境融合在一起,而三才阵屏蔽了气息,一众暗影也是用的此法,四周一片静悄悄。

那僧人手持一根行者杖,黄袍里面空空荡荡,走起路就像嘎吱响的骨架一样。

他扭动脖子咔咔响,真担心咔嚓一下,脑袋就掉了。

那行者杖往地上一戳,深竭褶皱的嘴皮一阵蠕动。

“八识他那……嗡嘛唳轰。”

一波一波的能量波动,就像在平静的湖面扔入一颗石籽,荡荡漾漾的。

“杀!”

脑中闪电一个念想,孙美美已经手起剑落。

“点苍葵籽剑无声,雪落花红遍地开。”

密密麻麻的无声剑气,咚咚咚就打在苦行僧的禅壳上。

咔咔的禅壳,就像蛋壳龟裂,一地残血如花,那苦行僧连退数步,嘴里叽里咕噜念着梵语,又是一阵金光大盛。

然而此时暗影出手了,丝毫不给外邦喘息的机会。

一道道锁链,连着一柄柄双刃弯刀,像蝎尾,只觉的寒气森森,周围全是闹心的哗啦声,看不见刀,也瞧不见人。

神出鬼没的绞杀之势开始,就是一阵叮叮哐当,一息不到数百道攻击,有点像剥壳煮熟的鸡蛋,刀尖尽往缝隙处招呼。

形如骷髅的苦行僧,可怜的灵台僧者,一招还没发出,就被这群人给阴了。

身体被铁链锁住,琵琶骨也被弯刀拿住。

“灵台僧者,在我这里就是个屁!”

孙美美看都没再看一眼,他还不是先天武者的时候,就阴死过不少身毒列国的僧者。

他抬手一指,一颗葵籽点破僧者眉轮,那苦行僧感觉到疼痛,哇哇乱叫,却又不敢动弹,一动更是撕心裂肺,弯刀可是剜进了骨头缝里。

孙美美背着潘九钻进密林,打了一个响指,后方噗的一声,头颅高高飞起,鲜血喷洒半空,像下雨一样。 第7章 赃物还是赃物 三十里蜿蜒崎岖的山路,兜兜转转不止上百里,在崇山密林间穿行,潘九在背篓里安安静静。

“孙美美阴狠毒辣,杀伐果决,他还善于拿人软肋,蛊惑人心,也许在我察觉不到的时候,在很平常的事物上,他就会给我下套。”

“此行去骆京,我就是被他牵着鼻子在走。”

“真有一天撕破脸,他会毫不犹豫的对我挥剑。”

“什么用残躯之志,完人誓言,他骗了他自己,也骗了我。”

潘九心中万分纠结,好像魂契非但没能约束鬼仆,倒是把自己束缚了。

“少主,您这是在想什么呢?”

一路太沉闷,孙美美小心翼翼的说:“一定是蒙南那小子狗急跳墙,惹来的外邦祸害。”

“你怎么不说,是你惹来的祸害?”

“这事可怨不得我,他叫我爸爸,我都不敢答应。”

“啥?”

“骆宾王君是南平王君的堂侄,年轻那会没他什么事,老奴安排他去了身毒列国做上门女婿,后来南平王君死啦,他的堂兄南滇王做了王君,这才把骆宾这小子接回来。”

“蒙南,是他与孟竺郡主生的儿子,比煤球还黑,所以他叫我爸爸,我都不敢答应。”

孙美美说起旧事,排解一路沉闷,他说的轻松惬意,在密林穿梭,又快又稳。

这几十年骆篱方国的王室,几乎每天都在上演兄弟反目,叔侄相争,甚至弑父夺位的大戏。

王君换了一茬又一茬,唯有这位始作俑者独揽大权,稳居一人之下的高位。

他要有个一儿半女,估计他早就做了王君。

潘九咬咬小乳牙,在心里愤恨道:“乱臣贼子,狼子野心,祸国殃民,乱杀无辜,其罪当诛!”

恨不得一拳打爆孙美美的头,但孙美美没有违背魂契的誓言,收了他的魂,自己的寿元也跟着没了。

“孙美美,还有多久到骆京?”

“已经到了!”

孙美美回应,突然腾空而起,像只鹰隼一样,朝都尉府飞去。

眨眼一里地,下方有驽手喊道:“任何人等,不得擅自飞越京都。”

“这是哪来的驽手,眼力甚好啊!”

正好力竭,孙美美顺势落下,就见校场上银甲烈烈,一队队整齐划一的士兵,冲着孙美美厮喊:“杀呀!”

旧力已去,新力未济,孙美美一个措手不及。

然而他现在是修士,又怎会被普通的士兵威胁。

他硬生生在脚下开出一朵金边黑葵,托浮在半空,像个仙人一样俯瞰众生。

“啪,啪,啪!”

三声清脆的巴掌响起,士兵让出一条道,只见一位红樱银甲,威武彪悍的将军迈着虎步走了出来。

“镇西王!”

“你不是去讨伐被侵城池了吗?你应该节节胜利,乘胜追击才对。”孙美美表现出一点吃惊。

“哼!本王在哪里,无需你这阉人知道。”

镇西王的声音威严浑厚霸气,单手提着银枪,指向孙美美喝道:“见到本王,你还不束手就擒。”

“咯咯咯……”

“王君要臣死,臣也不敢死!”

“再说,你也不王君。”

校场内外一片肃杀之气,烈烈银甲周围,影影绰绰。

“要是镇西王都不是王君,骆篱便没有王君。”

话音落,白袍、白发、白面,一身儒雅高贵的中年人,甩出一颗黑乎乎的头颅。

“你安插祸害,淫乱后宫,本王愧对祖宗,今日便做了一个了断,杀了异种儿子,正式传位镇西王。”

“咯咯咯……”

尖锐的声音刺破长空,孙美美仿佛听见了这个世上最好听的笑话。

“骆宾你太天真了,你是我从外面捡的野种,连名字都是本都督起的,你也别把自己太当回事。”

“什么?”骆宾王君用气得发抖的手,指着孙美美喝道:“你满口胡言。”

孟竺郡主是身毒列国的高族女子,肤白貌美大长腿,但养的儿子却是个黑球。

除非孟竺郡主给骆宾戴绿帽。

但是身毒高族,从来是拿低族当畜牲,这类事件几乎不可能发生。

就算偷人,孟竺郡主也只会同高族人苟且,不可能生出黑球。

士兵窃窃私语,孙美美嘲讽道:“骆宾你有病,从小就有病。要不是你有病,你还坐不上王君这个位置。”

“你不感激我,还要与我为敌,自诩为王室正统。我呸!”

“你爹就是个黑奴。

我让滇南王坐上王君宝座,让他收你做儿子,是我开出的条件之一。

滇南王让你叫过他一声爸爸吗?

你知道孟竺郡主为什么会招你入赘吗?”

“因为你有病啊!哈哈哈……”

孙美美肆虐无忌的狂笑,都尉府,督察院,都是他大都督孙美美的自家后院。

一处小小的军旗校场,就这数千银甲兵,孙美美根本就没放在眼里。

“那些阿三以白为尊,白毛猴子、白毛象、白毛老虎、白化人,可惜孟竺郡主替你生了一个黑娃娃,你说好不好笑。”

“结果,你把亲儿子都给杀了!哈哈哈……真是笑死我了。”

他肆无忌惮的狂笑,将丑事一桩桩说出来,宣泄着心中的积怨。

“你……”

孙美美的话,无疑击溃了自持光明正义的骆宾,也溃散了人心。

一个不正统的王君,就算传位给正统的王君,也就像小偷把赃物分给另一个人,就算是赃物易主,但赃物还是赃物。

“我是不是王君,不重要。”

镇西王拖着银枪向前,枪尖划过地面,留下一条烧灼的焦痕。

“我守望的不是王君,我守望的从来都只有骆篱。”

他抖动枪尖,挽出一团火树银花,直直指着孙美美喝道:“如今骆篱被你弄得分崩离析,骆京城里乌烟瘴气,无论你说什么,我都要将你这奸人拿下。”

“铮”。

枪头一震,一股冲天气势,犹如激光横扫天际,仿佛要把天给割开。

“守望将士听令!”

“喏!”

三千银甲齐震应诺,右拳击打左胸,发出震天巨响,誓为誓死捍卫,通天彻地。

“哈哈哈,就你们这群蚂蚁兵……”

孙美美嚣张至极,背篓里的潘九传念道:“我说王君交接完成,这里便没有咱们的事,镇西王已然接盘,你为何还不离开?”

可是孙美美传念道:“王君是少主的,咱们要做的事,才刚刚开始!” 第8章 我也是穿越者 “结阵!”

镇西王大喝一声,三千守望银甲真气激荡,三千耀眼银光迸发而出,集聚到主枪。

“杀!”

震天的嘶吼,银枪射出一道光,锁定在孙美美的心口。

“住手!”

孙美美扯下兽皮遮盖,阴恻恻将背篓抱在胸前,哈哈大笑。

“老奴多有得罪,但今天,他们必须知道少主的存在。”

“我说过,这里没咱们的事,你在一次次挑战我的底线。”

“少主,我对这个世界没有认同感,你也不例外,要不是你的出现,我都快忘记自己也是穿越者。”

“你也是穿越者?”潘九多少有些震惊,但随即冷静下来。

“你是不是穿越者我一点兴趣也没有,我说离开,这是最后一次警告。”

“谁没点秘密呀!”

孙美美啧啧大笑:“你有摄魂术奴役老奴,而老奴只想做一个完人,你猜我会做什么?”

“弄个老二?”

“啧啧啧,真聪明。”

“你弄个老二又能怎么样,我照样弄死你。”

“你最多弄死老二。而你,和这里所有的人,都将是老二的陪葬!”

“就这玩意儿,有用吗?”

潘九特地留意到孙美美的老二,看到一条如泄气皮球的皮囊,但他有些担忧。

按理说魂儿灭了人就没了,就算是筑基的元力修士,一旦失了魂,也会没命。

除非金元境,灵魂灭了,还有一丝可能金元夺舍。

要么就是婴元境,遁光飞行随心所欲,没魂也能用婴元夺舍。

再要么就是更高的神元境,能将婴元化为元神,凭空多出一个分身。

但是孙美美,就是一个刚入聚元境的修士,而他的老二,就是死皮一块,毫无生机。

“有这么邪乎,他难道真不怕我勾魂?”

背篓中的娃娃眼神迷离,咿咿呀呀地伸出小手。

“老奴在阴沟里翻过船!怎么少主,您还想故技重施?”

孙美美就像欣赏笼中的小宠物一样,阴冷冷的笑道:“我也不屑拿你做挡箭牌,我打个响指,这里的人一个也跑不掉,你信不信?”

“再说,镇西王又不是你爹!”

孙美美玩味的笑着:“你猜,他为什么跟我玩局中局的游戏?”

他自顾自地说:“因为你,是他的诱饵。”

“而我放过你,你才能活到半岁大。”

“不信你且听,我拿你做挡箭牌,镇西王会有什么样的反应和说辞。”

孙美美拿潘九挡在胸前,银枪锁定的光标却并没有移开,而是射在可爱的娃娃脸上。

光亮很刺眼,但潘九连眼皮都没眨一下,他想听听镇西王到底会怎么说。

“舍小义,为大家,我镇西王死的儿子不止一个。

你识相点放下九儿,要不然,你就为九儿陪葬吧!”

镇西王的言辞慷慨激昂,他义正言辞地说着,潘九的脸上,则是青红一阵。

“不管我是什么身份,听了你前面的话,再听镇西王说辞,我都不得不怀疑自己的身世,虽然我明明知道你多半是在忽悠我。”

“那就多谢少主的谬赞,剩下来的事就交给我,我保证兵不血刃,不费一兵一卒将整个骆篱交给你。”

潘九感觉道德和精神都被绑架了,事态的发展无法控制。

但是就算愤怒到极点,可权衡当下,跟孙美美撕破脸,不仅不会讨到任何好,还会连累更多的人。

“好吧!恭喜你大仇得报,你已经颠覆了骆篱,我希望你收手。”

“收手?你我应该联手才对。”

孙美美俯瞰校场,大手一挥,指向天边的十个太阳。

“或许供奉在夏朝神庙的天启者,也是穿越者。

我们可以开辟一个王朝,以后你就是天子,而我就是那姜太公,你看大同这个名字怎么样?”

孙美美的话,让人热血沸腾,但是潘九只想好好的活着。

“你难道没有想过,天启者会无故消失,有一天你也会消失?”

孙美美收回望天的目光,鄙视地指向镇西王,喊道:“你死多少儿子都不冤枉,什么舍小义,为大家!

你要真为大家着想,就不会想着你儿子死了让我陪葬。

这与杀了我让你儿子陪葬,又有何区别?”

“哼!”

他话锋一转,又指向骆宾:“我老奴懂得本分,不敢僭越,也不能僭越。但是你偏偏要与老奴作对,现在你身败名裂,绝子绝孙,你可满意?”

孙美美一通乱咬,口剑舌枪一语双关,句句戳心窝子。

潘九愤怒,握紧两个小拳头,但是孙美美这样的人物,连魂契都不能制约他,被他三言两语就唬到不敢使用。

“也罢!你孙美美能唬人,我也可以。”

“孙美美,你的命是我给的,我勾去你的魂,无论你用什么法子,就算你用你的老二替你挡命,也挡不去我勾走你的十八年阳寿。”

孙美美的眼中闪过诧异,“老奴没有忤逆少主的意思,只想用残躯为少主做点事,骆篱疾苦,少主应该清楚。”

“何须找借口,少跟我拉大旗作虎皮。”

“那既然这样,你便勾了老奴的魂吧!”孙美美一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孙美美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潘九不确定勾了他的魂,会不会有反噬,但只要自己成为王君,便可暂时化解当前的局势。

“我知道你说的大同是什么意思,毕竟我做王君,很可能会背负天启者的名号。

而我消失,你也一样会没命,希望你不要太过激进。”

潘九拿定主意,与其血流成河,还不如顺势一把,他周身散发出金光,一朵簸箕大的金边黑葵投射在脑后,光芒万丈。

“快看,是少主。”

“少主还是个婴儿,怎么可能幻化出异象!”

“聚元境啊,多少人毕生的追求,他一个半岁大的孩子就办到了。”

孙美美咯咯咯的大笑,锐利的声音刺破耳膜,也顺势道:“少主是千年难得一遇的先天圣体,难道他做王君不比镇西王强?”

不等镇西王反驳,孙美美尖声喊道:“我稽查院和都尉府,拥立少主为王君。”

说罢打了一响指,高呼:“骆篱万岁,九王君万岁,万岁,万岁,万万岁。”

校场周围的憧憧人影,三千银甲的中间也传来呼声。

“九王君万岁,九王君万岁……”

呼声此起彼伏,振聋发聩。

“半岁大的婴儿做王君!”

“王君迟早是九王的,我看没什么不好。”

“是啊,王君之位悬而未决,以前的兄弟城邦又怎肯回归骆篱。”

“我支持九王成为新王君。”

“九王本来就是我西陵郡的王,我们不支持他,还有谁支持他,兄弟们,我们支持九王君。”

“对,九王君万岁,就是西陵城万岁。”

“对,九王君是镇西王的儿子,九王君是王君,镇西王就是太上王君。”

“真是太对了,我们支持九王君。”

呼声越来越高涨,渐渐天地只剩下一个声音,“九王君万岁!” 第9章 道不同,又遇邪僧佛窟 日照充沛,月华无缺,这片大地勃勃生机,寒来暑往三个秋,三岁半的潘九坐在不老松下。

三年过去,骆篱方国的变化可谓翻天覆地。

打倒权贵,分封土地,自由民主,听过的,没听过的,如火如荼的大同文化运动,响彻在百部百郡的大街小巷。

曾经的满目疮痍的城邦,一派百废待兴的景象。

然而这一切的功劳,都归功于九王君的英明领导。

潘九长叹一口气。

一穷二白的民众,在拿起镰刀反抗的那一刻起,就成为了这片土地的真正主人。

然而一方弱肉强食的世界,没有道德的约束,没有社会的秩序,在人们的思想意识还没有达到对大同世界的认知之前,所谓的变革,只会是血雨腥风。

弱者突然变强,只会想着变为更强。

而强者,又岂会拱手相让。

也许只有铁腕的手段,才能让人畏惧崇拜。

骆篱不开孙美美,他是有用的人。

但是当权力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就是阶级固化,历史又会重蹈覆辙。

潘九所来的年代,经历过以上的种种。

可孙美美对大同世界有迷一般的执着,骆篱方国的民众,贴切的尊他为“国父”。

“道不同,不相为谋!”

“我要走了,即便你一怒之下,伏尸百万。”小孩睁开明亮透彻的眼睛。

孙美美一身中山装,梳着大背头,贴着一排浓密的胡子,他平静走来,缓缓开口道:“不等筑元再走?”

“催熟的果子,不甜。”

潘九摆手离开生活三年的后花园,孙美美对着背影行了一个大礼。

“还请少主,给我找户好人家。”

孙美美筑元了,但寿命没有增加,他将长生寄托在下一世。

“当然……主要看你的表现!”

潘九没有筑元,三岁半太早了点,他担心拔苗助长的神奇效果。

不过孙美美有意无意的表达,希望少主能尽快筑元。

他是鬼仆,寿命都是少主给的,他筑元没有增寿,但希望少主增寿,他能多伺候少主几年。

这几年,也不知是谁在伺候谁。

反正他将孙美美堆到筑元境,耗费了三年时间。

但是几个库房的灵草都炼化完了,对炼化之道熟能生巧,神魂之力也较筑元修士都不遑多让。

可是孙美美诞生了荒谬的想法,潘九也是起了防人之心。

他穿着朴实的麻布衣,迈着小步子,走在骆京热闹的街道上。

“娃娃,你要去哪呀!”

潘九招呼一辆马车停下,车夫四十出头,高卷着裤腿,以前应该是个庄稼汉,打土豪分了一匹老马,搞起了运输的生意。

“我去西陵城。”小孩稚嫩的说道。

“你娃娃一个人去呀?你家大人呢?”

潘九随手掏出一两银子给车夫说道:“我家大人在西陵城,正是要回家去。”

一两银子,可比得过半月的收入,车夫笑呵呵地接过银子,驾起马车,小声嘀咕:“看不出,小娃娃还这阔气。”

潘九也没在意车夫的话,纳戒里不缺金银钱币,要是车夫驾车不那么颠簸,到了西陵城打算再赏他一些。

出城报备驿站,刚开始走得还顺畅,半路就有些小颠簸了,但车夫还在“驾驾”的使劲催赶,让马儿跑的快一些。

潘九踮脚掀开车帘,透过密叶疏下来的光,确认马车是往北边武定郡的方向跑了。

“车夫,你知道我是谁吗?”

这娃娃看上去也就五六岁的样子,车夫不以为然道:“西陵城家的孩子。”

“那你为何载我往北?”

“哪有?你娃娃不懂事,睡一觉就到了。”

“小屁孩懂个啥,他是怎么知道是往北走的,肯定是怕我拐走他,瞎说的。”车夫嘀咕。

“驿站有记录,要是我家大人发现我丢了,报官你就麻烦大了。”

小孩脆生生说出大人的话,车夫好笑:“你娃娃知道的还真多,但你可知记簿收银子?”

潘九认真地说:“我劝你迷途知返!”

“驭吁!”

车夫将车停下,不耐烦地说道:“你娃娃能耐呀!爷爷我不伺候你了。”说罢,丢下马车窜进林子。

没一会儿,车夫领着两名黄衫僧人跳了出来。

“娃娃应该就在附近,这深山老林,六岁大的孩子能跑哪去!”

僧人叽里咕噜说着梵话,“春喜干得不错,僧爷赏你银子,你多找几个女娃娃来,哑巴、瞎子都可以。”

当年孙美美被卖身毒列国,南平王偶然在边陲小镇见他,见他是华夏后裔,懂梵话,又很是机灵,于是将他救下,一路赏识,并得以重用。

潘九自然是听得懂两名僧人的交流,他五感六识的范围,就算十丈外的窃窃私语声,也能听的一清二楚。

“走,我们分头去寻,要是娃娃被野兽伤着皮毛,尊者会降罪的。”

“僧爷,这是为何?”

“呃!”那僧人迟疑了一下,岔话说道:“忘了告诉你,要是你找的娃娃皮肤白净没有受伤,僧爷我另外有赏。”

三人经过马车,都没往车里瞧上一眼,潘九屏息凝神像块木头,普通僧人自是感觉不到。

然而方圆两里的范围,都被潘九用神识扫过。

锁定一处山坳地洞,他感受到三股气息,这气息与三年前斩杀的灵台僧者如出一辙。

“朗朗乾坤,居然有人贩卖小孩!而且还是卖给妖僧。”

“妖僧拿小孩,只会是做成法器。”

灵台、开光、见性、金身、琉璃。

身毒僧人修三脉七轮,由头顶至尾椎为中脉,左右两侧分立二脉,三脉通者为灵台境。

海底轮即约丹田部位,见光者,为开光境。

两眉之间,眉间轮中心畅顺健全时,灵量直透而升上,既是见性境,可摆脱自身烦恼与苦痛。

当年孙美美一粒葵籽破那苦行僧的眉间轮,那僧者所受到的痛苦,是一生修行的积苦。

释放积苦不达金身者,会被活活的疼死,现在想来那灵台僧人被砍头,倒是孙美美心善了。

其实修士在筑元时也一样,身体不堪重负者,也会经脉尽毁,不是被痛死,就会被沦为废人。

但是冲击筑元,修士会用到筑元丹,不仅能提高筑元的机率,也可有效保护经脉不受损坏,即便一次筑元不成,还能有多次机会。

而梵宗,有严格的密咒和仪轨。

僧人用于祈愿、冥想和修行法器,多为人骨所制。

人骨法器代表超越生死的觉醒,可超越物质的束缚。

见性僧者在冲击金身境时,为实现解脱达到觉醒,大量收集少男少女的骨头皮囊制作法器。

颅骨杯、杵骨杖、人皮画、达玛如……

“我神州大地,何容妖僧作祟,即便是在华夏藩篱,也不是邪教妖僧的藏污纳垢之所。”

突然“嘭”的一声,车厢四炸开来,潘九笔直冲向地洞,此刻他的脑海里,只有女孩凄婉的歌声。

“头骨碗,阿姐鼓,我的阿姐是哑巴。

玛尼堆前一老人,反复念着一句话,唔唵嘛呢叭咪吽。

天边传来阿姐话,我的阿姐是哑巴……” 第10章 今生奈何 地洞宛若迷宫,门前有两僧人,只见一道灰影,耳边犹闻“泐睢”之音,洞胸、脑瘫,来不及呼救,已被虚无。

这地洞阴寒湿冷,潘九的小脸上全是愤怒,空气中弥散着腐烂的味道,昏暗的佛灯周围偏偏异香扑鼻。

黄色的尸油,被点亮的通道。

灯光拉长小小的影子,长了又短,短了又长。

转眼来到岔道口,潘九感觉自己像是被蛊惑了一般。

“怎么就这么大的怒气,失去理智冲撞进来。”

正对是一个佛堂,四面佛似笑非笑的对着小孩,似乎是在嘲笑他的孤勇。

而一丝的清醒,来自化佛像手掌上的法器。

佛像的四只手掌上,一手穿戴着代表时间的趾骨念珠;一手端着象征宇宙能量的头骨酒杯;第三只手里是一部人皮经书。

三件法器,让潘九觉得内心暴躁不安,就想将其毁灭。

唯独最后一只佛手捧着的大卵蛋,给他安静明辨的感觉。

但就在这时,地洞有僧人叽里咕噜的叫唤:“普塔、纳伊死啦。”

潘九瞳孔一缩,心中暗道:“该死!难道被三件法器乱了心智!”

地洞口传来三声闷响,潘九瞬息解决车夫和寻山僧人。

然而脑海里的歌声挥之不去。

“天边传来阿姐话,我的阿姐是哑巴……”

“阿姐是哑巴,还说话……”

潘九神使鬼差又来到佛殿,神志稍微清晰一点,他听见“啊!”一个女人惊恐的尖叫。

来到一处洞窟,只见一僧人骑在十多岁少女身上,猥琐狂呼,还有两名僧人,拉开少女的四肢,桀桀怪笑。

少女哭声凄惨,愤怒的潘九,弹指打出三道无声剑气。

那骑在少女身上的僧人,脑袋被穿了一个洞,直挺挺的扑在她身上。

那少女“啊啊”“死啊,死啊!”的惊喊,甚至发疯的撕咬妖僧。

但是少女突然发现手脚能动了,她一把就推开了压着的僧人,吐出嘴里的肉块,蜷缩在一角瑟瑟发抖。

她看见小孩,慌乱去抹血渍,却越抹越脏,在蓬乱的散发中,有一双惊恐的眼睛。

她见小孩盯着自己,下意识捂住下体的衣服,又痛苦扭曲的干呕起来……

潘九深深叹了一口气,但脑海里的歌声挥之不去,他吟诵咒语,“喃呢泐睢,噬魂。”

霎时间,阴风大作,地洞就像幽冥地府,无数的绿莹鬼火从各个角落冒出,汇集到一个巨大的漩涡里,顷刻消失的无影无踪。

少女惊愕,双手抱臂,指甲深深地插进肉里,“你……你,你,鬼呀!”

“忘记一切吧!一切从头再来,也未尝不是幸福的开始。”

“我义凛然,心如止水,涤荡毒龙,驱魔忘心,喃呢泐睢,奈何!”

小孩吟诵咒语,女孩的眼神从惊恐到疑惑,到呆滞,直至麻木的闭上眼。

地洞妖僧六十七名,无主冤魂二百多个,噬魂术能一下收走。

但洞里三十多名少男少女,却不能逐个涤荡灵魂。

真是杀人容易,救人难,也不知道这三十多名少男少女能不能逃出去。

潘九的脑袋里,时刻都有那女孩的歌声,就算用噬魂咒、清心咒、驱魔咒,他使用了好多咒法,都无法让摆脱。

“我的魂力很强大,却还是受到影响,究竟是法器太厉害,还是针对克制?”

“只是用神识扫过地洞,都会令人失了心,鬼知道这地洞里,还藏着什么大恐怖。

潘九路过四面佛殿,也只有佛手上的卵蛋,让他不那么冲动暴躁,他卷起大卵蛋迅速撤离,在密林穿梭不敢有片刻停息。

然而就在他刚刚离开的地方,五名僧者从天而降,一名僧者拿起法鼓,“咚咚咚”的摇打。

法鼓是用少男少女的头盖骨对开所制,鼓面是少女的皮,鼓柄是少男的骨。

摇动起来像拨浪鼓,咚咚咚的,两截小骨头敲打鼓面,每敲击一下,都像在抨击灵魂。

“达瓦,你们往西追,就在前面。”

潘九也感觉到了后方的压迫,心想,他们靠什么来追踪自己?

“莫非他们是追踪到我手里的卵蛋?”

但是就算是大卵蛋的气息被人追踪,也是在进入地洞以后。

那之前有针对性的梵音,莫非真的是对方捕捉到我的神识扫描,即刻就施展的法术?

捕捉到对方的神识扫描,就像是在街上瞟过一个人的后脑勺,那人突然回头说:“喂,你干嘛盯着我!”

总觉得怪怪的,好像从上马车开始,就被人做了笼子,绝对不是车夫的临时起意,而是被人故意安排,但车夫不知。

也许从我走出后花园的那一刻起,无论问哪个车夫,无论去任何地方,都会将我载到佛窟地洞。

骆京城外妖僧聚集,佛窟地洞如此庞大的工程,绝非一朝一夕的安排。

“安排!”

“肯定不是孙美美刻意,但他可以不动声色的授意。”

“我要是真死了,对他没好处,但若是将我弄残……”

潘九在密林里乱窜,也不敢御空,毕竟妖僧锁定神识追踪,比起肉眼直观,要慢上一些时间。

最起码妖僧要摇动法鼓,而这咚咚咚的声音,正好能判断妖僧所在的位置。

“还好抱了个大卵蛋,情绪没受什么影响。”

“可是一直这么逃下去?”

“莫非要把妖僧跑到肝肠寸断?”

潘九呵呵鬼笑,他可是炼化了几个库房的药材,就算把孙美美堆成筑元境,用去也不到五分之一。

从鬼书中调取一些木灵元,他的脚步又快了几分,但始终甩不开追来的妖僧,毕竟人家是锁定方位飞过来的。

“真特么的升米恩,斗米仇。”

他想到孙美美夺舍的可恶,但是他也是为走出困境,这才给了鬼仆十八年的寿命。

而帮助孙美美筑元,也是想恢复自己亏损的寿命。

思来想去,孙美美既没大恶,也没有违反魂契的约定,反而推动了社会的进步。

就算在大同运动中有流血牺牲,那也不是孙美美的本意,他在本质上,还是在救赎以往的过错。

潘九想来想去,最后叹息一声:“相互利用罢了!”

“真是匹夫无罪,怀璧有罪,世上有一人知道自己的秘密,就惹下了天大的麻烦。”

潘九不敢停下脚步,尽量往人烟稀少的地方跑,就怕这些妖僧兽性大发,迁怒祸害沿路的百姓。

“诶!我这三岁半的小身板,就算有筑元境的修经验,但本身的精骨肉都没发育好,若是真遇到境界高的修士,也承受不住使用聚元以上的战技和术法。”

但是尽管他一路小心避让,从白天跑到晚上,在天上挂出十二轮月亮的时候,还是不小心误入闯进了一个小山村。

他想也不想地调头就走,然而一声雷鸣,霎时风云变色,乌云滚滚而来,眼下一片漆黑。

一老僧坐在土地庙中,健硕的身躯,把土地公公都挤到一边。

庙小,和尚大。

他抬眼望向天际,疾风骤雨,一道裂空闪电划过,亮出他深锁的眉头,以及如猎鹰一样的眼神。

“此僧好犀利。”

潘九错愕的像只兔子,后有妖僧,前有老妖僧。

“孙美美不会要我的命,但是我落在他们手里,怕是不死也会脱层皮。”

“但这些妖僧追踪我,很大可能是锁定了我的神魂气息,如果我是个凡人,往这山沟沟里一猫,估计他们就会失了方向,再难找到我。”

电光火石,无数个念头闪过脑海。

“也罢,既无性命之忧,或许我能心存侥幸!”

潘九一咬牙,吟诵咒语:“天定因果,地判善恶,命往今生,喃呢泐睢,奈何归渊。”

每个人的神魂都是独一无二,神识也是独一份,就像指纹,但模糊了,也就无法判断谁是谁。

今生奈何,忘记一切,就像喝了孟婆汤。

漫天雷霆,凌乱的风雨中,一个傻傻的小孩,埋下一颗大大的卵蛋。

他的头顶有五位僧人飞过,而相隔两里地的土地庙中,老僧凝望小孩的方向深感疑惑。

然而老僧的后方,远远一团黑气逼来,速度之快,夹着闪电。

老僧脸色一沉,操着沙哑的声音说道:“老衲今日有念佛啊!” 第11章 智丈和尚 也不知这老僧,是怎么钻进的土地庙,魁梧的身躯,分明就是丈二的金刚。

他掀翻庙顶,大喝一声:“无量寿佛。”手中的戒刀发出璀璨金光,呼啸着砍向妖僧。

而他后方的黑气,在刺啦刺啦的嘶吼声中,露出狰狞凶残的狠相。

硕大的飞天蜈蚣,在老僧出手的瞬间,夹夹两颗如牛角的大颚钳子,飞了过来。

五名妖僧感觉到危险,但还是晚了一拍,他们叽里呱啦喊道:“交出人来。”却是各持法器,撑起一道金色的光幕。

“让老衲交人?”

老僧也没空与他们纠缠,一刀祭出,就是让他们去见佛祖。

五名妖僧合力抵抗,嗡嘛呢叭咪吽的六字真言还在闪烁,但金光扫过,法器“噗噗”几声,碎的碎,裂的裂。

“哐当”,禅壳也碎,老僧浑身冒着金光撞向他们,“轰”的一声震天巨响,碎肢残骸漫天落下,五僧就只剩吐血的三僧。

而一道雷霆落下,飞天蜈蚣喷出腥臭无比的黑雾,像是受了重创,体型缩小至水桶粗,哧溜一下钻进土地庙中。

然而土地庙没了屋顶,水缸粗细的雷霆,轰轰落下,飞天蜈蚣刺啦刺啦的嘶吼,喷出更多的黑雾凝如墨石,竟充当了庙顶。

“全让你们这群妖僧给搅合了。”

老僧怒目圆睁,反手又是一刀,“叫你不长眼。”

剩余的妖僧哪里还有抵抗的本钱,一道梵天奥义开出生死通道,但是噗噗两声,一僧侥幸穿入,其余身首异处。

“他奶奶个熊,梵宗敢坏老衲好事。”

雨越下越大,风越刮越勇,却浇不透腥臭的黑雾,也吹不开老僧的眉头。

老僧撩起袈裟盘在腰间,一手提戒刀,一手拿念珠,深深又望了一眼小孩的方向,竟透出一丝担忧。

“轰隆隆”的雷霆,粗的如水缸,细的如树腰,但轰击打在土地庙,顺着墙根就跑了。

“没想到,这雷霆竟成了蜈蚣精的护身符。”老僧哈哈苦笑。

他浑身散发出金光,但黑雾却弥散成海,离土地庙不远的小山村,将不可避免的笼罩在黑雾中。

“无量寿佛,老衲无能啊!”

老僧盘膝而坐,摸出一个金钵盂,用戒刀敲了一下,“当”的发出清脆悠远的梵音。

那黑雾也是荡了一荡,一个中性的声音说道:“秃驴,莫要多管闲事!”

老僧嘿嘿一笑:“玄天宗下竟有妖邪成精,此事传出老衲面上有光。抓你,又何来多管闲事?”

“呸,你个老秃驴,出家人竟是为争面子跟我过不去。”

“好了,你也莫跟我争口角,出家人不打诳语,待抓住你,定要好生羞辱一番这些山上的牛鼻子老道,我禅宗才是荡妖除魔的中坚。”

黑雾中的声音愤怒道:“好你个死秃驴,你这是在找死。”

话音落,顿时阴风阵阵,森森鬼气凭空而生,黑雾中一条暗红色的光影一闪而过,

金钵盂又是“当”的一声响,震出三尺佛光宝地,老僧戒刀一挥,刀光金芒就劈向那道暗红光影。

而就在这时,黑雾中突兀出一个人影,他扯出大旗一摇,老僧面色陡变,抓起手中念珠就打向那人。

一心二用,刀气乓的斩断暗红光影,但是半截逃走,半截又被那人影收回。

而发出佛光的念珠,被大旗里的千万只枯手抓住,虽然念珠落在枯手上滋滋作响,但念珠上的佛光也在变淡。

老僧大呼:“孽畜拿命来!”把戒刀、金钵盂,敲得当当响。

无奈漫天雷霆落下,这金光佛光宝光,也顺着雷霆沿着墙根没走。

斗了个旗鼓相当,可收回的念珠,佛光有失,那半截暗红光影却不知跑去了哪里。

老僧老羞成怒,他蹲守土地庙,本欲借助雷霆收了渡劫化形的蜈蚣精,却被梵宗妖僧冲撞。

他都后悔,怎么没一下毁了这土地庙,还反被蜈蚣精利用香火气避开雷霆,并化了他的佛法。

不过想那蜈蚣精也不见得好受,毕竟少了庙顶,雷霆落下也会消耗牠的法力。

他单手结印,再次送出念珠,那念珠化作大圈,中间一个大大的卍印。

本着毁了佛光宝器,也要轰塌土地庙的决心,每一颗念珠都是佛光大盛,金光闪闪。

而那黑雾中一阵冷笑,就算土地庙再小,它也是座庙,也能庇佑一方土地,反之也能毁了一方土地。

只见一面丈许的大旗在黑雾中升起,霎时黑气大盛,腥风大作,鬼哭魂啼,千万只骨手拉扯,似有无数的冤魂在索命。

“血魂幡,一丈三千魂,老衲断然不可饶你。”

“老秃驴,废话少说,本尊大旗,正缺鬼将,拿命来吧!”

此刻,凄厉的惨叫更盛,地面如蛛网铺开暗红的血丝,铺天的黑雾,天罗地网般笼罩方圆二三里。

“造孽啊!”

黑雾内轰鸣不断,裂缝中金光烁烁。

“老秃驴受死!”

黑雾中的人影大喝一声,就见一手持长剑的青衫道士,从血魂幡中走出,“刷刷”甩出两剑。

“玄天道士?”

“老衲莫非眼花?”

“嗡~”

老僧反扣金钵盂,将自己罩在里面,倒是抵挡住了两道剑气,但体内气血翻涌,被震的不轻,嘴角也流出血来。

“哈哈哈,老衲是眼瞎呀!”

“嗜血的蜈蚣,又如何能炼化血魂幡,定是后面有高人啦!”

老僧翻手将金钵盂托在手中,口中念念有词:“戒刀断诸恶,杀尽不平人。”

“老衲既然杀戒已开,成佛成魔悉听尊便!”

老僧大吼一声,簸箕大的拳头套在金钵里,身形陡然暴涨一圈,一身金红光芒,身后七圈黄色的道韵。

他像只狂暴的猩猩,全然失去理智,嘶吼着,提刀便砍。

“想不到,堂堂禅宗普陀神僧,居然是炼化魔猿兽元的魔修,我玄天道士收只飞天蜈蚣做宠物,难道就这么难吗?”

“也罢!”

“刷刷刷”,三道剑气劈在暴走的魔猿身上。

但此时的老僧,躯体堪比金刚,力大无穷,青衫道士的剑气,只能让他稍有停滞,他便一刀斩了下来。

眼看一刀要将青衫道士劈成两半,尚未化形的蜈蚣却突然窜出,用那牛角大颚,钳住了老僧挥刀的手臂。

“噗”,的一口毒雾喷出。

但“嘭嘭嘭”,金钵拳头已经招呼了蜈蚣七八拳。

然而青衫道士此刻也是元力大开,同样的身后七圈道韵,最外两道还是青色。

元力每十级,可吸收一条道韵,金元境的元力值在六十一级到九十级之间。

老僧和青衫道士都有七圈道韵,他们至少是金元境的修为,但是一个有千年青色道韵,一个是七圈黄色道韵。

就像两个人打架,一个人的武器是手枪,一个人却是拿着木棒。

但是老僧入魔不怕疼,薅着蜈蚣一顿猛揍。

可是青衫道士的剑气,却毫不客气破了老僧的护体佛光。

现场极其惨烈,飞天蜈蚣被活活打死,老僧的伤口也深可见骨。

他体无完肤,两只眼睛翻白,全身都被毒气侵蚀完了,翻卷的皮肉,散发着黑红墨绿的恶臭。

狂风骤减,雷霆散去,雨却一直在下,青衫道士俯下身子,没好气的瞧了瞧老僧,温怒道:

“智丈和尚,辨经你不行,打架也不行,活生生一个智障,没事跟一条蜈蚣精过意不去。

你可知,牠本就是我欲要炼化的鬼物,可惜还没化形就被你打死了,你说你讨厌不讨厌。”

那青衫道士可惜的摇动血魂幡,把揍成烂泥的飞天蜈蚣收进幡里,淡淡说道:“不过你化形成魔猿还不错,那你就安心做我的鬼将吧!”

一脚踩在老僧的胸口,老僧“噗”的吐出一口血,有气无力道:“作梦!”

“哈哈哈……”青衫道士大笑,看看黑雾笼罩的四周,傲然说道:“逃吗?方圆两里都被毒雾所侵,无一活物,你逃无可逃,逃就是死。

我劝你乖乖进入血魂幡中,若我心情好,说不定给你找副躯壳。”

“好!”

老僧惨笑,胸口剧烈地起伏,血肉模糊的脸上有些狂热。

“老秃驴,自爆不得好死,永世不得超生。”

青衫道士破口大骂暴退三十丈,唯恐跑慢了,被金元爆破所害。

“哈哈哈。”

“嘭”的爆炸,却是戒刀宝器炸出的片片刀光,而一道金光也杂在刀光中遁走。

青衫道士大怒:“好你个老秃驴,胆敢诓骗本尊。”

“给你一炷香的时间,你不乖乖的回来,必遭万劫不复。”他吼道。

然而两里外的水田里,一个小孩抱着一颗大卵蛋,不知怎生安置才好。

一会孵蛋,一会捣蛋,一会扯蛋,蛋打蛋摔,这蛋就是搞不破,把小孩忙得不亦乐乎。

突见一道金光飞来,小孩拿蛋,迎头砸去! 第12章 大白奈若何 骓不逝兮可奈何,白鹅白鹅奈若何!

少年骑着大白鹅,嘴里吟着不知哪里来的诗,成日在村里招摇过市。

嘎~嘎~

大白鹅扑棱着翅膀,像个胖妞奔跑,风尘仆仆。

“这傻子,把大鹅当驴骑!”

几位村妇在村头嗑瓜子,抽旱烟的老汉吧嗒吧嗒两口,说话嘴里冒着烟,“这大的白鹅,我也能骑。”

“那小子傻不拉几少心眼,你问他要呀,看他给不给你骑不?”隔壁胖婶吐出瓜子壳,眉毛一挑,教唆道。

那大鹅扇动两下翅膀,大摇大摆嘎嘎叫,老汉磕了磕烟枪,“哼,哼,那个九儿呀!把大白借我骑一圈呗!”

“嘿嘿~好哇烟叔!”

九儿从不小气,自从十年前,村民在水田里捡到他,他就拿村民当亲人看待。

瞎婆婆给他食物,哑叔叔教他识字,转眼过去,烟叔骑上大白鹅,“噗通”,摔倒在地。

愕呃~愕呃~

大白鹅嘎着烟叔的大腚,拧起脖子。

“九儿,救我……”

烟叔扯起烟嗓,嗑瓜子的婶婶们噗嗤噗嗤地笑,村里最好看的节目,就是日复一日。

“哐~哐~哐~”

“玄天宗收徒弟咯!”

前院老汉卖力吆喝着,村长一脸愁容。

自从十年前接到玄天宗的通知,他带领桃花村老弱族人来到杏花村,总共就出生三十多个孩子,送出去三十多个,再送下去,村里可就没人了。

村里除了最年轻的九儿,最年轻的就是四十岁的烟叔。

村长愁啊,九儿是个傻子,烟叔是个肺痨,五六岁的娃娃,是真舍不得再送出去。

“让九儿去试试呗!最少要送去一个。”前院老汉捂住大锣,生怕被人听去。

九儿在田埂上,大白鹅嘎嘎追着蚯蚓,蚯蚓不会游泳,白鹅又不吃虫。

“大白,我是谁?”

九儿泡在水田里滚了一身泥,想不起以前。

“好啊,你个九转虫,又我田里打泥滚!”胖婶家的瘦叔,提着镐头追打过来。

愕呃~愕呃~

大白曲颈向天歌,谁要欺负九哥,牠就嘎谁,十年前牠就发过誓。

九儿是杏花村的孩子,小的时候,有时迷迷糊糊睡一天,晚上哭哭闹闹就一夜,都是村民在哄他。

有时还发高烧拉肚子,郎中的药方都不管用,是瘦叔抱他长大的。

瘦叔不管大白,拧着九儿出田,九儿一脸惆怅,“瘦叔,修仙就会没病,修仙会变聪明,我听见有人在敲锣。”

瘦叔忍不住热泪盈眶:“小嘎子至今音讯全无,你见到他,记得让他回家看看!”

“真是的,上山下山也就几十里地,咋就隔了万重山!”瘦叔抹掉眼泪抱怨。

“男儿志在四方!”九儿冒出一句安慰的话。

瘦叔叹了一口气:“但我见不着他。”

“瘦叔,我会回来看你的。”

九儿孑然一身,除了大白鹅,还有让他郁闷,又平静的小山村。

“这孩子,诶!”村长有些担心,“这孩子太过纯善。”

其实村民都舍不得九儿,村中少了他,平白无故少了很多乐趣。

“九儿,看见头上裹布条的和尚,别搭话!”

“对了,戴鸡冠的和尚,要绕道走。”

“这孩子,山上的女人是老虎。”几个婶婶瞪着杏仁眼,非常肯定的点头。

“嗯!”九儿听的很认真。

“你们还有完没完啊,等一下,他就回来了!”

敲锣的大叔有点不耐烦,他送九儿上山,也许回家,九儿就跟着回来了。

大伙觉得敲锣叔说的好有道理,嗑着瓜子,抽着旱烟,唠嗑等到十二个月亮悄悄挂上树梢。

……

“我跟你说呀,玄天宗的山门,在万丈悬崖上,一横一斜的之字山路,只有九十九道坡,但一道坡有十里长。”

九儿人傻力气大,爬了两道坡就看见茫茫云海,跑上跑下,就像一会在人间,一会在天上一样。

“敲锣叔,要不你先回去,要不我让大白驮你?”

敲锣叔腰里别着锣,摆摆手:“人老骨头脆,大白,我,不敢骑,再上一道坡,我在闻仙亭,敲个锣,就有人,来接你啦。”

听他说话上气不接下气,九儿抱起敲锣叔,顶在肩膀上。

“算了,还是我背你吧!”

“我记得有几次晕倒在水田,都是你敲锣,扯开喉咙喊我的名字,这才把我唤醒,你们说这是喊魂?”

说起往事,敲锣叔呵呵一笑:“你小子,经常丢魂,特别是刚从水田把你捞出来,都被水泡肿了。

也算你小子命大,仰面朝天,鼻子里的泥,还被小鹅啄,要不然没被水给淹死,也被泥给憋断气啦。”

嘎嘎~听见有人说牠好,大白欢快的扇动翅膀,扑棱扑棱呃呃叫。

敲锣叔被人顶着,像个小孩叨叨不休,九儿担心他下山不好走,回村还有几十里山路,天黑也到不了家。

但是敲锣叔说,这是村里的任务,也是玄天宗的任务,送他上山能得一百两银子,过年吃肉,娶外村的媳妇,可全靠这些钱。

九儿从不关心吃喝的问题,饿了自然就饱了,但他还是喜欢吃村里的稻米,特别是逢年过节开席吃肉。

“原来银子都是村里的孩子换来的。”九儿不禁皱了皱眉头,他恨不起卖孩子的人,卖孩子不应该是坏人吗?

哐~哐~

九儿的脚程很快,闻仙亭上飘来一位年轻人,他白衣飘飘,御剑云海,英姿勃勃,气宇不凡。

“小哥就是仙人?”

九儿嘴快,没心没肺。

那年轻道士看了九儿一眼,受用的点点头,然后看到骄傲的大白鹅,眼中闪过一丝惊讶,道:“小兄弟,这大鹅是什么品种?”

“大品鹅种,就是大鹅品种啊!”

呃~呃~大白舒展洁白的羽毛,伸出一只红璞璞脚蹼,就像胖妞拿脚舒展身姿,牠傲娇地瞪那弟子一眼。

年轻道士啧啧称奇,拖了一个长长的“喔!”笑道:“小兄弟,拜入师门后,你可要管我叫宋师兄,这些银两给你,你去跟家人道个别吧!”

九儿瞧了瞧敲锣大叔,对年轻道士说:“道别限制时间吗?”

“这……你还准备大哭一场?”年轻道士心想,“这少年,该不会是一个傻缺吧!”

“我不准备哭,但是道别需要时间。”九儿诚恳地说道。

“那好吧,我在前面等你,你快一点。”

“嗯!我很快的。”

九儿将银子塞给敲锣大叔,顶着他就往山下跑。

年轻道士望了一眼九儿的背影:“骗钱骗到玄天宗,居然又把灵兽丢在山上不管,反正挺古怪,这孩子的脑子不正常。

但这孩子跑的是真快。”

九儿一溜烟跑到山脚下,一看太阳正当头,心想敲锣叔回村也不会太晚,便依依不舍道:“敲锣叔我走了,你告诉瘦叔,我见到小嘎子,肯定会让他回家看看。”

“九儿,你是个好孩子,你见到小罗浩,也替我说说啊!”敲锣叔的眼眶红了。

九儿不忍的背过身,他还不知道自己的爹妈是谁,村里人觉得他命大,捞他出来全身是泥,这才给他取了名字叫黎九儿。

“好了,哭哭啼啼不是男子汉,我也会回村看你们。”

或许是太伤感,或许是下山跑太快,心窝里热热乎乎,他一口气跑回闻仙亭。

“大白,大白!”

大白不见了,不应该呀!

这才多大会!

九儿的声音在云海回荡,宋师兄也不见人影,他红着眼往山上跑去。

“不会有事的,大白连蟒蛇都不怕,山猫豹子见牠都往回跑。”

“牠的嗅觉很灵敏,隔几里外都能找到我。”

“我唤牠最多一刻钟,牠肯定会回来。”

九儿一声长啸,浑厚的声音穿过云层,整整喊了一天,可是没有任何回应。 第13章 进不去的山门 奔跑,敲锣叔说山门在万丈悬崖上。

眼前绝壁上的山门高九丈,八根十人抱的盘龙云纹镂雕柱,如擎天的柱子。

柱鼎门楼上,一块闪烁玄光熠熠生辉的大匾额上,赫然是玄天宗三个流光溢彩的大字。

只是白玉山门紧闭。

九儿满目通红,他看到门前有对大鼓,但这鼓面比村长家的房子都大。

他急眼了,爬上鼓架,抡起拳头一阵猛砸。

可响声还没屁大。

“啊!”

他撕心裂肺的呐喊,大白与他相依为命整整十年,从他有记忆起,大白就是全部。

然而他如蝼蚁一般的声音,无效。

因为,从来没有凡人登顶过山门,也无人敢在玄天宗的山门前撒野。

但宋师兄是玄天宗的人,他说什么也要当面问个明白,大白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失踪。

九儿一拳一拳的锤击大鼓,但这鼓面布满坚实如铁的鳞片,而鼓架上的鼓槌,比象腿还粗,少说也有上几百斤。

九儿也是缺了一根筋,其实回去找敲锣叔,在闻仙亭敲一遍锣,就能敲来接引弟子。

但是他的力气用也用不完,肚子又饿不着,云雾缭绕的山门前,也不缺雾水甘露,他就一拳拳,不分昼夜锤着大鼓。

这一天,他的拳头锤破了,但很快就愈合。

这一天,他感觉体内的气血,如奔腾的河流,力气好像大了一些。

这一天,他觉得腹部有一团气,全身暖洋洋,很舒服。

而后几天,他用力太大,骨头折了,但除了疼,没多大会就复原了。

有一天,他感觉胸口又开始发热,四肢百骸也跟着热。

又过去几天,他感觉灵魂一阵激荡,似乎感知远了一些。

过去一个月……

这一天,他锤响了大鼓,但是声音比屁大一点。

于是,这一天,他感觉元气满满,拿起了鼓槌。

后面的很多日子,他抱着鼓槌一次次尝试。

“咚”

这一声响,过去了半年。

玄天宗的山门,是玄天老祖万年前立宗所建。

聚元、筑元、玄元、黄元、地元、天元、神元、仙元、玄天,飞天做神仙……

玄天渡劫修士,是天元大陆最高修为的存在。

敲响大门鼓,不是挑衅,就是示威,就是不满,等同宣战。

“何人敢在我玄天宗的山门击鼓?”天门长老忽闻微响,眯眼问道。

天门大殿,天门长老的一百零八位弟子队列两边,大弟子秦风对着后殿方向传言道:“禀师尊,玄光镜内有一名蓬头垢面的傻小子,看不出修为,没有元力波动。”

“喔?你是说凡人小子,能敲响勾陈鼓?”

天门长老微微睁眼,但很快闭上,传言道:“看守天门,乃是天门殿的职责,以后你们要例行巡视,不可懈怠。”

“是,弟子谨遵师命!”秦风应喏。

走出天门殿,一众弟子都阴沉着脸。

“晦气,讨个看门的职务,不就是图个清净专心修炼。”几名弟子愤愤不平。

“为了进天门殿,可是托了好大的关系,花了大价钱,这三天两头的就要去巡视,还能不能让人修炼!”

“唉!看秦风大师兄怎么安排吧!”

师尊有令,秦风不敢怠慢,耳边风吹过,只当作没听见,领着众弟子打开玉门。

“轰隆隆隆……”

天门开缝,九儿一跃跳下三丈高的鼓架,但是好像忘了还回鼓槌。

也管不了这么多,拖着鼓槌,先问宋师兄大白在哪,这才是大事。

“站住!”

面前一人白袍绣青纹,玉冠长发,挺拔俊朗,看上去二十七八左右,腰间挂长剑,翡翠扣带金丝缠边,整个人雍容华贵,又不失干练飒爽。

“大哥,我要找个人。”

秦风眼前的小子,十八九岁的样子,一身腱子肉,头发蓬松像杂草,麻布粗衣腰系草绳,赤脚高腿,一股子潲味。

“你有多久没洗澡了?”

秦风捂住鼻子,一众师弟鱼贯而出,见此子,也是纷纷皱眉。

“大哥,我大概半年没洗澡,但我想找人!”

找人与洗澡,好像没什么关系,也不知道这位大哥为什么要这么问。

“臭小子,还不放开你的脏手,这大兕锤可是稀宝。”秦风身后,衣着更为华贵的弟子喝道。

“但是大哥们,我想找人,你们能不能不要说些没用的。”

“蓬!”

九儿焦急,丢下几百斤的大鼓槌,众人的心也跟着一震。

这大兕锤是上古大犀牛的角,这勾陈鼓是神古麒麟的皮,就连这鼓架,都是万年的乌檀木。

天门殿的弟子偶有巡视,但门前的这对大鼓,他们从来都只可瞻仰,不敢触碰,连摸都不敢摸。

“我要找宋师兄,他是天玄宗的弟子!”

半年没见大白,九儿嚷嚷着要进去。

“臭小子,你当天玄宗是什么地方?也是尔等土鸡瓦狗能进去的?”秦风身后的弟子怒道。

秦风摆手制止众弟子,作为大师兄,他肩上的担子是整个天门殿,为人处世不可谓不圆滑老练。

平凡的憨傻少年,能扛起几百斤的兕锤不算什么,但锤响勾陈鼓的就是凤毛麟角。

这少年自称半年未洗澡,如果他是一直在山门前试着锤响勾陈鼓,那他身上的潲味,就应该是炼体所排出的凡垢。

一般人排出一次体垢就臭不可闻,而少年半年所排的体垢虽然潲臭,但与寻常人相比,那就是异香扑鼻。

若是以后他觉醒了体质,也算是玄天宗里的一朵奇葩。

而这天门前,连蚂蚁都不敢来,他却餐风食露活了半年,不是天赋异禀,就是身怀异宝。

唉,不管怎么说,我要是有一个敢冲敢打的傻师弟,日后也就不用跟这些修二代斡旋受贿了。

“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你要知道玄天宗外门弟子有八万,也不知你找的宋师兄,是哪一殿,哪一堂,哪一峰?”

“这位大哥,我是杏花村的黎九儿,半年前来玄天宗入选弟子,半路敲锣叔敲来一位叫宋师兄的小哥,他说等我告别亲人就领我上山,结果我的大白丢了,宋师兄也不见了!”

说到大白,九儿委屈到哭。

秦风听懂了大概,“但大白,是什么?”

“大白是和我一起长大的大白鹅。”九儿激动地比划道:“它有这么大。”

秦风拍拍九儿的肩膀:“没事,以后你就叫我秦师兄,他们金梧山的弟子引人上山有记录,为兄替你找找看。”

眼见秦风领着如乞丐一般的少年走向天门,一众弟子却围着秦风吵闹起来。

“大师兄,大兕锤该怎么办?”

“是啊,他玷污了圣物,该处罚他呀!”

“就是,万一圣物有损,我们可不好交差。”

小题大做罢了,这些弟子有一点权力就想得个什么好,这些人说什么的都有,秦风摇摇头,处罚九儿可是什么好处都没有。

仅有的优越感,就像虐待阿猫阿狗一般,但偏偏有人乐此不疲,还以此为荣。

“众师弟!”秦风护着九儿说道:“圣物、宝物、奇物,若是不堪使用,又如何担当得起不朽的称号,要是被凡人用一下就坏了,就污染了,还配这些称谓吗?”

秦风说完,掐起剑诀,身后出现一尊高约丈许的剑神幻像。

“秦师兄,是神仙!”

九儿纯善,脱口说出,他心中对这位大师兄,那是敬佩的不得了。

秦风不是志得意满的人,但是受人赞誉,多少有些喜颜悦色。

“呵呵,小师弟,以后跟着大师兄,没人再敢欺负你。”

他两指一抬,几百斤大兕锤就像听话的仙女棒,乖乖地飞到鼓架上。

九儿拍手叫好,他对这位新认的大师兄愈发崇拜有加。

但众弟子嗤之以鼻,“切!要不是其他师兄都去了内门,哪轮到他在这里显摆。”

“呵呵大师兄,是天门殿资历最老的弟子。”

“但是他也不能仗着是大师兄,就把叫花子引进天门。”

“大师兄不要忘了,天门殿迎客的规矩,非婴元境的老祖,没有资格从天门进入。” 第14章 金梧山,天鹅湖 “这……咱们也不是来恭迎婴元老祖的,既然小兄弟是来找金梧山的宋师弟误闯天门,实属情有可原。

众师弟可通融通融,毕竟他也是来入选弟子的,以后也是你们的师弟。”

秦风厚着脸皮解释:“再说,待我禀明师尊,也无关众师弟的责任。”

“入选弟子就应该先去金梧山报道,敢问在场的众师兄,有哪一个是开后门进的玄天宗?大师兄莫不是要坏了规矩?”

那说话的弟子义正词严,身世背景显赫,雍城韩家不是秦风敢得罪的家族。

“我夜郎唐家的少年入玄天宗拜师,也是先入金梧山,凭什么这个乡巴佬直接入天门?”

说话不客气的少年气宇不凡,用手中的袖箭对着九儿,挑衅道:

“听大师兄的口气,还想将他留在天门殿,难道大师兄,还想为后来的师弟们,弄一个永驻天门殿的废物二师兄不成!”

“哈哈哈……”众弟子哄堂大笑。

秦风的元力,无疑是现有天门殿弟子中最高。

但超过秦风修为的师弟们,都去了内门各峰。反过头来,秦风还要将以前的师弟称为师兄。

“唐参,你也不要太自大,你能不能选入内门还是未知,天门殿的日常事务由本师兄安排,还轮不到你说三道四。”秦风有些恼怒道。

眼看一场闹剧,九儿的心里也是五味杂陈,他憨厚,但并不傻。

“诸位大哥们。”九儿立在人群中,拱手道:“我只想找回大白,能去金梧山找宋师兄当面问个明白,是再好不过。”

九儿的心中很不好受,眼看门开了,却进不去,也不知道大白现在怎么样,他黯然失落地走开。

“师弟,你等等,怕你不识路,为兄送你一程。”

金梧山连着玄天宗的山脉,穿过云海,距闻仙亭有个十来里的距离。

秦风御剑,去也方便,九儿一路沉默,没有穿梭云雾的兴奋劲。

“师弟,我看好你,你争取早日觉醒体质,我在天门殿等你。”

秦风打开话夹子,九儿问道:“大师兄,什么叫觉醒体质?”

“就是能感受到天地间的能量。”

九儿点点头,摊开双臂问:“就是这样吗?我感受到好大的风。”

秦风呵呵笑道:“风有风灵,你闭上眼,能看到白晶晶东西穿过你的身体才算。”

“风能穿透身体,那我不成了一个大筛子?”九儿露出憨厚的笑容。

“对,就是筛子,而你的腹部还有一个大水缸,你的心念一动,这些风灵就会穿过筛子,听话的落到水缸里。”

“就像我这样,心念一动,这些风灵又会听话的托着我飞起来。”

九儿对秦风的话深信不疑,但是他感受不到自己是个筛子,腹部也没有水缸。

不过他想飞起来,心口却一阵温暖,两腿一热,脚下生风,他竟然冲的一下,从飞剑上腾空而起。

“哇……哇!我要掉下去啦!”

九儿在云海扑腾,双臂乱挥,两腿乱蹬,就像不会游泳的人掉进游池,身体直直往下坠。

秦风一把抓住九儿,就那一个瞬间,他感受到九儿身上传出的元力冲击,他不禁问道:“你从哪里来的元力?”

九儿惊魂未定,但刚才那一下,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个信息面板。

【姓名:潘九】

【境界:后天】

【力量:300公斤】

【爆发力:10米每秒】

(注:300公斤的力量,乘以10米每秒的爆发力,可造成3000公斤的冲击压强。)

(最终冲击力:以质量的接触面和硬度有关。)

【精元:10点】

【气血:29点】

【神魂:1点】

【元气:0点】

(注:精气神最大值30点,合计满100点,其中包括10点先天元气,则进阶先天境。)

【伴生灵宝:九渊鬼书(注:魂力10级,初级噬魂术)】

【寿元:剩余3年10个月】

【特技:元力冲击波(注:被动技能)】

“大,大师兄,我心窝一热,就冲出去了。”

九儿都没理解信息面板的内容,自然无法解释,只得说出真实的感受。

“心窝?”

秦风早将九儿的身体用神识扫过百八十遍,除了发现他的后天气血浑厚,先天经络通达,其余也并未发现不同。

要说有人餐风食露,也不是稀罕事,有的人天生就能辟谷,能食风而生。

他一路悉心引导九儿感受天地灵气,也是想看一看九儿的体格究竟有什么神奇之处。

若能无意觉醒九儿的体质,他相信九儿不出一年,就能成为正真的外门弟子,届时他就能斡旋一二,顺理成章将这个宝贝师弟接回天门殿。

但是他将九儿抓在手里,奇怪的元力波动就消失了。

“九儿并未觉醒体质,仅凭心中一口气就能冲飞起来。”秦风不敢相信,简直是闻所未闻。

后天武者,炼神还虚,三气合一。

三气分别是神气、宗气、精气。

神气,位于上丹田,督脉印堂之处,又称“泥丸宫”乃神魂居所。

宗气,位于中丹田,为心窝处膻中穴,为宗气所聚之所。宗气就是后天之气,由水谷精微和清气化生而来。

精气,下丹田为任脉关元穴,脐下三寸之处,为藏精之所,是后天武者转为先天武者修炼的重中之重。

后天到先天,乃至觉醒体质,包括聚元、筑元等境界,都以修炼下丹田的精气元力最为重要。

元力可淬炼肉身,反哺元神。

九儿憨憨傻傻,神魂并不强大,身上亦无元力波动。

“这后天气血之力,再强,也不会强到冲天而起的地步。”

秦风摇摇头,看不透,但不得不承认九儿的肉身的确很强。

然而事实却是,潘九将自己引入深渊,封在鬼书里十年,九儿像个憨憨生活至今。

但是九儿的一道念想,激活了封在鬼书里的记忆,虚无中的潘九很快反应过来。

不过想到孙美美的手段和因果牵连,他没即刻融进灵魂,而是似化成系统,指引九儿炼体修仙。

“也不知道孙美美过了十年,修为会达到何种境界,但只要九儿筑元,就能增加一倍的寿元。”

到时候就算孙美美的布局再完美,修为境界再高,只要勾了孙美美的魂,一切都不再是问题。

“师弟啊!前面就是金梧山。”

九儿有些记忆复苏,正在消化信息面板的内容,有点像惊吓失魂的样子,呆立也不说话,秦风提醒道。

“俗话说,栽得梧桐树,引来金凤凰。

金梧山对新进弟子一视同仁,只要你能留下来,师兄保证接你回天门殿。”

眼前一座葱翠大山,祥鹤引吭,鸣于九皋,嗝啊~嗝啊地叫个不停。

九儿看到眼前的仙鹤,喃喃道:“大师兄,能问出大白的下落我就心满意足,大白在这里就好了!”

“这个你不用担心,金梧山有御兽峰,师兄就算舍了面子,也要跟你讨要一只仙鹤。”见九儿睹鹤思鹅,秦风安慰道。

“大师兄,唉!”九儿叹息,突然看见山中有湖,湖里有一群天鹅在嬉戏追逐。

“师兄下去,快下去啊!”

秦风骤眼一看,好大一只鹅,比成年人还高出两个头,牠正撵着一群天鹅在四处乱窜。

“牠就是大白?”

“噢咯~噢咯~”九儿扯开喉咙大呼。

“呃喔~”那大白鹅回眸一笑,就像胖妞遇情郎,一声惊讶,扑腾扑腾踩着湖面迎来。

“大白!”九儿兴奋得手舞足蹈,激动地大喊大叫。

然而湖中的小岛,有两个罩着面纱的女子,正全神贯注地看着御剑飞来的两个人。

“姐姐!”

绿萝裙衫的女子打趣道:“看,你的如意男君来啦!”

“哼!一点元力波动都没有废物。”

那紫云彩衣的女子,失望的将手中食物撒向湖面,惹得一群天鹅争相扑抢。

“你不是当着师尊的面说,谁要能驭使大白鹅,你就嫁给他的吗?”绿萝裙衫女子嘻嘻笑道。

“你还不知道啊!”

紫云彩衣女子道:“还不是宋师兄以白鹅求婚,而慕容师兄又用师尊压我,我没办法才想出的法子。”

“结果,你的俩个有情郎,没一个能驭使白鹅!

哈哈哈,我还以为咱们的阿紫仙姐,要做一辈子的圣姑,现在大白鹅被人唤走了,这下有好戏看咯!”

“玲珑,休要再说。”

阿紫碎步跺脚,气恼的离开小岛。

玲珑撒出一把干粮,湖中天鹅又是一阵乱抢,她“咯咯咯”的一阵银铃般地欢笑,俏皮道:“姐姐不要,妹妹可就捷足先登咯!”

“你个小丫头,未满十六岁就思春!” 第15章 古灵精怪的紫阿紫 “大白!”

呃喔~

扑通一声,九儿就迫不及待从半空跳下。

“哈哈,你又胖啦!”

大白潜到水里顶起九儿,洁白的羽毛上滴水都未沾,倒是九儿像个落汤鸡,他搂住大白的脖子,泪水和湖水都混在一起,一串串落在湖里。

哦喔~大白扭过头,用大红包使劲的蹭九儿。

“你也胖哒!”

“什么?你会说话?”

哦喔~大白鹅应声,又用那大红包蹭在九儿身上,“老衲智丈,小施主可记得,你我在十年前,有过一面之缘。”

“十年前?”九儿有些惊愕,敢情一直骑的大白,是位老和尚?

“我与你传音十年,你却听不见,让老衲再看看。”

大白用鹅头抵住九儿的脑袋,突然“愕呃”大叫。

这声音就在耳边,九儿觉得耳朵都快被震聋,但是脑海里犹闻泐睢之音,大白旋即欢快的扑扇起翅膀。

“大白,刚才你为什么大叫?”九儿不解的问道。

可是大白除了亲昵的用鹅头蹭他,竟再也没有奇怪的说话。

“师弟啊!要不我陪你先去登记,你没个身份,在这里可是会被驱逐的。”秦风御剑过来。

“被赶出去还好些,从此我与大白形影不离,大白你说呢?”

然而就在这时,一位绿萝裙衫的少女,踩着天鹅,如仙子翩翩漂了过来,她傲娇说道:“哼哼!你想带走仙鹅,这可不行。”

“我的大白,为什么不能带走?”

谁要再敢动他的大白,他就跟谁玩命,仙女也不例外。

“咯咯咯……”一串银铃一样的笑声,那少女用黄莺一样的声音说道:“这仙鹅,可是我家仙姐的定情信物,你要将牠带走了,我姐姐岂不是,一辈子都不能嫁人咯!”

胖婶说过,山上的女人是老虎。

这个少女的声音是好听,就是戴着个面纱。

哼~居然想用大白威胁我娶她姐,她姐肯定比老虎还丑。

“你姐嫁不嫁人,关我什么事!”

九儿骑着白鹅也懒得搭理她,悠闲的看起了湖光山色,但是秦风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

谁人不知金梧紫玲珑,是玄天宗新生代的仙子,驭使仙鹅招道侣的事,最近可是闹得沸沸扬扬。

“傻小子,不知哪来的福气,白养的大白,居然就是那仙鹅。

真是遭人妒忌,遭人恨,搞不好要天打五雷轰。”

秦风也是操碎了心,没想到这个傻师弟,“唉!”他叹了一口气,语重心长地一番叮嘱。

“师弟啊!你可要低调,低调,再低调呀!你可以先将大白交给阿紫姑娘,或者散养在天鹅湖,待你觉醒体质,我定会将你捞出来,让你脱离这是非之地。”

“大师兄,我就真不能带着大白回村里?”

“还真是个傻帽,看我怎么捉弄你。”阿紫小手一叉腰,一副高高在上的刁蛮公主样子,又像个小泼妇,指手道:“喂,傻帽,你一口一个大白鹅是你养的,你拿什么证明啊?”

九儿咧咧嘴,露出一口大白牙笑道:“我家的大白,只有我能骑。”

“真的吗?”

“真的。”

秦风连忙打断道:“师弟啊,大白是登记在册的仙鹅,比你这个还没登记的弟子都金贵。还不快下来,师兄先送你去栖凤岛报道。”

金梧山,山中有湖,湖中有山,湖光山色星罗散布几十个岛屿,每座岛上都有一位岛主,授艺剑法、武术、符箓、丹药、阵法、御兽等基础技法。

其中栖凤岛的面积最大,初入玄天宗的弟子,登记会进行精气神,以及体质觉醒和元力等级的测试。

多数弟子登记后,就住在该岛上,在三年内觉醒体质者,就步入准外门弟子序列,可选择有意向的道行。

但是,有许多世家子弟和隐世不出的修仙大族,他们的子嗣后裔从小就会接受严苛的锻体训练,或用药液浸泡身体,有些早早的就觉醒了体质。

这一类天之娇子,将会根据各自的体质特点和修炼意向,分配到各自的岛屿上修炼。

所以金梧山,虽说是入门弟子修炼的地方,也不乏聚元境,以及以上的修士。

“秦风师兄,莫要多管闲事,你带来的傻帽,若是不能证明他的鹅是他的鹅,就证明他口出妄语,心性不纯。”

阿紫的话锋一硬,毫不客气地说道:“他就没有在金梧山待下去的资格,登记都可以免了,我看秦风师兄还不如趁早送他回乡下,干脆回去种地算了。”

“师兄!”

阿紫咯咯咯的笑:“怎么傻帽?你的师兄又不能帮你证明你的鹅就是你的鹅!”

“师弟,别听她的,她唬人呢!”

“可是师兄,大白就是我的鹅呀!我又没骗人。她要我证明,我就证明给她看,真的假不了。”

九儿的倔脾气上来,可不能丢了大师兄的脸面,也不能让人冤枉自己和大白,他理直气壮地说道:“说吧,我要怎么证明。”

秦风脸色一暗,急忙阻止道:“师弟,你可别意气用事!”

紫阿紫,是出了名的古灵精怪,刁钻古怪的很,这下师弟肯定要被当猴耍。

“我又不会出什么大难题,秦风师兄是不是太紧张了。”

阿紫见秦风准备强掳九儿,用纤纤小指一张罗,画了一个大圈道:“你要能骑着白鹅在这天鹅湖游上一圈,我就相信牠是你养的大白鹅。”

“此话当真!就骑上白鹅游一圈?”

秦风扯了扯九儿,阿紫笑道:“怎么样,傻帽你敢吗?”

“男人有什么不敢的!但是我若证明大白是我最好的伙伴,你要向我们道歉。”

“咯咯咯,没问题。”阿紫答应的很干脆。

“师弟,你可别上当!”

“师兄,你要相信我,大白是我最亲密的伙伴,牠肯定能洗脱不白之冤,大白是吧!”

九儿露出一口大白牙,“得儿驾!”

大白呃喔~呃喔~扑哧扑哧振翅踏水,像艘快艇一样,离弦而去。

“咯咯咯,这个大傻帽!”阿紫踏着天鹅跟在后面,笑个不停。

秦风也远远跟在后面,担心是担心,不过倒也想看看,九儿怎么应对诸多情敌的挑战。

必要时,也大可以帮九儿,他可是筑元境,元力满满六十级,玄天宗无人不晓的天门殿最久大师兄。

大白嘎嘎嘎的欢快的游弋,众多岛上的弟子咽着口水看到驭使仙鹅的人,居然是一位穿着破麻衣,不知从哪里来的乡下少年,不禁有些人指指点点,九儿满不在乎。

但心中不满,自己的大白,难道不能骑?

“大白,咱们再快点,这些人好像不怀好意。”

呃喔~大白的脚蹼像螺旋桨,噗噗噗的踏转,张开翅膀竟有一股升力,贴着湖面居然滑翔了好远。

“哈哈哈,大白,你都会飞了呀!”

可就在这时,湖面穿过一艘快舟,突兀的挡在前面。

“快让开呀!”九儿大喊。

大白啊喔~一声,横开翅膀,撑开脚蹼,增大阻力,差一点就撞上。

“哪里来的土包子,玷污纯洁的仙鹅,还不赶紧滚下来!”

舟上立着三个人,中间一位锦衣华服,两旁的稍许黯淡,但也衣着光鲜,他们一脸鄙视的瞧着九儿。

然而就在这时,心渊开启,潘九回到现世,一切宛若梦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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