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长生仙》 第一章 南柯一梦 “仙说,乾人苦,于是汴京便立起了肉山,从此乾人顿顿食肉,万民饱腹。”

“仙说,楚人苦,于是大泽便孕育了异兽,从此楚人御兽而生,商路不绝。”

“仙说,晋人苦,于是晋地便有了五石方,从此晋人服散寻欢,与仙同乐。”

“那么,我大魏呢?”

一尊残破的只剩躯干的神像之下筑着一座戏台,台上身着白袍,头缠白娟的老儒生一边摇扇,一边愤懑不平的拍打着身前的供桌。

台下,是一众年轻的脸庞,他们是老儒生的学生。

这里,是塞北的一处私塾,由破旧的庙宇改建而来。

塞北的天,夏热冬寒,塞北的人,大都是穷苦出身。

所以,在听到老儒生口中他国的幸福生活时,这些学生的脸上,皆是充满了憧憬。

“大争之世,大争之世!当今,乾楚晋三国,皆有仙踪降世,唯我大魏,屁都没有!”

“诸君,可想过如此是何故?”

“是仙人抛弃了我们,抛弃了我们魏人啊!”

“这煌煌大魏,已经烂透了,烂透了!”

“外有蛮族,年年犯边!内有世家,把控朝政!”

“世道如此,世道如此,可悲,可叹……”

“但是!”

说到低落处,见台下的氛围到了,老儒生话锋陡然一转。

“幸得天母垂怜,今日在这魏地,诸位也能一睹仙踪。”

老儒生话落,台下瞬间便热闹了起来。

李琰也在此时缓缓睁开了眼。

台上,老儒生正举着一个物件向学生们展示。

台前,摆满了一框框花白花白的还冒着热气的馒头。

台下,一众穿着破布烂衫的年轻人争抢着上前凑近观看。

“奏乐!奏乐!”

“今日与诸君一睹仙踪,乃文人雅事,奏乐!”

在老儒生的命令下,四周,几名手拿锣鼓,专接白事的乐队,开始有一搭没一搭的奏响着令人昏昏欲睡的“哀乐”。

乐调绵延,唱词凄厉。

“生来厌,生来嫌,

父子兄弟求富贵。”

“噌!”

随着哀乐的响起,台上那老儒生两根枯瘦的手指轻轻一擦,霎时间,一朵火苗从其两指滑落,溅在一坛干枯的柴堆上,片刻便升起一阵汹涌滚动的火舌。

这一幕,顿时看呆了一众年轻人,同时也再次将全场的氛围推向了高潮。

干草枯柴不断燃烧,发出阵阵噼啪声响。

李琰只感觉内心一阵烦躁。

又是,这个梦……

晃了晃自己有些沉重的脑袋,李琰有些心累,自己这个梦,究竟要持续多久?

同样的场景,同样的位置……身不能动,口不能言,只能以第三视角总览眼前的一切,这种感觉极为不适。

自从一个月前在古玩一条街花费五十大洋拿下一尊崭新的上周出土三星堆同款青铜神树后,自己已经连续一个月重复做这个梦了,这要是持续个一年半载的,迟早得去精神科报到。

不过好在,这个梦的时间不会很长,如果是像盗梦空间那种梦中梦中梦,那也不用一个月了,一周甚至三天可能自己就得去精神病院报道。

虽然现实中的自己早就病入膏肓,但这不还有几天可活呢,退一万步说,咱这一生,如履薄冰,无父母爱护,无亲人帮扶,能活二十多年完全够本,哪怕走也得走得体面点,说什么也不能死在精神病院那种地方。

大学毕业后拼死拼活工作了几年攒下来的积蓄,买块上好的公墓是不可能了,但最起码,临死前,请个乐队吹拉弹唱三天,这般的风光大葬总是能承担的起,所以,这个梦,我李琰暂时忍了。

“仙姑啼,圣母笑,

天地同力,兴我教。

头戴纸花冠,身穿白麻祆。

香火血食入他肚,泥土杂草塞我目。”

唱词不止,人潮不息,李琰默默地看着身旁这些年龄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年轻人们,看着他们那满脸狂热陶醉的表情,有些唏嘘。

虽然这个重复的梦境很烦,很荒诞。

但在李琰的视角下,每当经历眼前这一幕时,自己都忍不住在想,梦中的这个世界,究竟能烂成什么样,才能让台上那干巴老头忽悠住这么一大批狂热的信徒。

历史上的白莲教,怕是也不过如此了吧?

“愿做牲畜好过人,做人倒比猪狗贱。

哎呀呀,好一个莲台上面坐娇客,好一个神龛里头尽!糟糠!”

随着老儒生最后一声拉长的唱腔,四周的乐手们非常专业且配合的将唢呐声也延长了几分。

直至曲终,词罢。

梦到这里,按惯例,自然也该醒了。

李琰习惯性的闭上眼,再睁开。

破庙依旧是那个破庙,戏台仍是那个戏台。

但自己,居然没有出现在卧室。

是梦的问题?还是我的问题?

这还没完,随着视角渐渐向着第一视角挪移,四肢开始恢复掌控,呼吸开始变得自然,自己的这个梦,似乎从现在开始变得逐渐真实了起来。

更诡异的是,李琰忽然发现,此刻,在自己的视线里,不管是台下这些年轻学生还是周遭的乐手,其额头,都有一根红色的细线,放眼望去,一根缠一根,密密麻麻,最终汇聚成一根更粗壮的红线向后延伸,连在老儒生手中的物件上。

那是一条风干的草鱼,鱼身早已干瘪,但鱼眼却依旧明亮,并且在李琰偷偷观察时,总感觉那双鱼眼似乎在盯着自己。

“诸君,时辰到了。”

时辰?什么时辰?

“诸位应该都看清楚了,这鱼,虽然离了水,但它依旧是活物。”

说着,老儒生像是要向众人证明一般,将鱼扔在了地上。

果不其然,在草鱼落地时,还扑腾了两下,貌似真的还活着。

“这鱼,是用乾国汴京那座肉山养出来的,诸位,这,便是仙踪啊。”

“今日,老夫作为长者,愿将此鱼与诸君同食。”

说罢,老儒生捏住鱼头,轻轻一扭,顷刻间鱼头落地,露出里面殷红饱满的鱼肉,同时一股清香迅速在周围蔓延。

老儒生笑呵呵的握着鱼身,走向了那几框馒头。

鱼肉抹在馒头上,白花花的馒头瞬间变得殷红,明明是面做的馒头,在变了个颜色后,却充斥着一股浓郁的肉香。

“咕嘟……”

李琰的身旁,不断的传来口水的吞咽声。

面对这诡异的一幕,李琰低着头,默默的朝着后排退去,虽然这大概率是自己的梦境,但凡事都有个万一,所以,该有的谨慎还得有。

“圣母临门,救苦济世,

吉时已到,开仓放粮喽!”

当鱼身抹过所有的馒头,当肉香味不断的往鼻孔窜去,疯狂的挑动着味蕾时。

终于,老儒生终于发话了,一时间,这些年轻人便像发了疯似的争抢着箩筐里的血色馒头。

李琰没有动,老儒生也没有动。

台下,李琰抬头;台上,老儒生俯首。

目光交汇之际,李琰分明看到了对方那强忍的笑意。

他在笑什么?

“香!太香了!”

“就是就是,俺娘在城里买的肉,都没这馒头好吃!”

“娘嘞!比肉还香嘞!该死的乾人整天都吃这玩意吗?”

避开老儒生的视线,李琰看着周遭的年轻人们狼吞虎咽的将馒头啃入腹中。

随着周围的吞咽声此起彼伏,半空中那一根根红色的丝线也开始不断蠕动,像无数血管一般交错缠绕在半空。

不对,这一幕,这一根根红色的丝线,与其说是血管,倒不如说一根根大肠更为形象,那蠕动的场景,简直就是人体消化器官的复刻。

人在吃馒头,那鱼在吃什么?

一个可怕的想法莫名出现在李琰的脑海,本能的促使他想要离开这个地方。

然而,李琰刚后退半步,忽的发现,自己好像碰到了什么,低头看去,正是自己从古玩一条街买回来的那盏青铜神树。

李琰有些无奈,这颗青铜树,自己用很多方法想让它彻底消失在自己眼前,甚至连抛进公海都试过,但每次梦醒之后,它都会准时出现在床头,好家伙,这下子,不仅仅是在现实里,连梦里都要赖上自己吗?

得,现在倒是确定了,连青铜树都出现了,那自己大概率还在梦中,那就不用顾虑太多了。

这般想着,李琰也稍稍有了些底气。

“李家娃娃,在犹豫什么?”

“你在跟我说话?”

明明隔着很远,但老儒生却几乎眨眼见便出现在了自己眼前,手上还捏着那条干鱼。

面对李琰的疑问,老儒生笑而不语,只是抬起手,轻轻往鱼腹里一勾,便勾出一截手指,而所有红线的源头,赫然便在这么断指之上。

断指很黑,很干,仿佛只是骨头套了层皮,但随着红线不断蠕动,李琰能清晰的看到,这截断指那干巴的血肉明显在逐渐充盈。

“仙人赋予老夫的,想要吗?”

“不想。”

“当真不想?”

说罢,只见老儒生面色平静,很是干脆的掰断了自己的中指,随后不慌不忙的将那根诡异的断指接在自己的手掌上,露出了极为满足的神情。

“李家娃娃,老夫我读了一辈子书,在这大魏北境蹉跎了三十年岁月,而今才发现,仙,真特娘的是个好东西啊。”

“你知道那种,那种,一根手指就能决定人的生死,那个感觉吗?”

“哈哈哈哈,呵呵呵呵,老夫如今啊,体会到了,妙,实在是妙啊!”

“你说,这是不是好东西?你说,这大魏那些高居庙堂的大人物,他们,为什么要禁止呢?他们在怕什么!”

“你说,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就连你一个娃娃,都不想要呢?”

虽然李琰在心里一遍又一遍的暗示,这只是个梦,只是个梦,但面对眼前这发癫的老儒生,哪怕真的是梦,也难免有些心慌。

“罢了,罢了,你不懂,但你可以,看看。”

说着,老儒生将干鱼随意的扔在一旁,那根黝黑的中指轻轻一捏,顷刻间,空中的红线疯狂蠕动,周遭一个接一个的年轻学子们的身形在眨眼间变得枯瘦如柴,他们的血肉不断被红线吸食,皮肤迅速的干瘪,直至彻底的失去生机。

而这,仅仅发生在片刻之间。

与此同时,老儒生,也在这一刻变了个模样,他的白发开始脱落,黑发重新生长,上一秒还是苍老的儒生,这一刻却宛如时光倒流一般,变成了年轻时的翩翩君子。

“看到了吗?看完了吗?”

“好了,该你了。”

“老登,你是不是太把自己当回事了?还圣母临门?我还是你爷爷呢?在外面被黑心资本家老板压榨也就罢了,在梦里,我还能让你欺负了?”

忍一时越想越亏,退一步越想越气。

在现实里当社畜就算了,那是无奈之举,但在梦里面还要被折磨,这个气,忍不了。

这般想着,李琰撸起了袖子,一拳挥出,正中老头面门。

俗话说匹夫一怒,血溅五步,李琰一怒,虽没有那般夸张效果,但起码,血是见了。

“梦?”

老儒生擦了擦鼻尖流出的鲜血,有些发懵,但随之而来的是他那逐渐狰狞的神色和发癫似的狂笑。

“呵呵呵呵呵呵,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梦?您居然以为这是梦?”

“也好,也好,孩子,就当这是梦吧。”

说着,老儒生也不管不断从鼻孔流出的鲜血了,很是淡定的舔了舔嘴边的血迹,笑眯眯的看向了李琰,伸出了那根黝黑的中指。

紧接着,李琰忽的发现,从自己额头处,居然也延伸出了一条红线,并且,线头还搭在了老头的掌心。

霎时间,一股心悸的感觉充斥李琰全身。

这一刻,李琰能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皮肤之下的每一寸血肉,似乎都像是受到了什么吸引或是召唤一般,疯狂的蠕动着。

李琰先是呆呆的看着自己手臂皮肤下蠕动的血肉,下一秒,迟来的剧痛瞬间直充天灵盖。

这不是梦?!!

嗡嗡嗡……

嗡嗡嗡……

耳鸣声不断回荡,李琰两眼开始泛白,意识逐渐涣散。

一幅幅画面,像是走马灯般充斥在李琰脑海。

一会变成医院的手术无影灯下,两个白大褂医生正拿着心脏除颤器不断按在自己胸膛;一会又变成了戏台上,自己的血肉疯狂蠕动,皮肤不断干瘪,生命力正在快速流失。

两幅画面不断切换,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最终,李琰看到了那尊迷你版的青铜神树。

一米多高的树身闪着铜绿色的光芒,九根低垂的树枝上,长出了一根又一根嫩绿的新芽。

死,是什么感觉,李琰不知道,毕竟没体会过,但在求生的本能下,这一刻的李琰,就像是溺水的人一样,唯有死死的抓住视线中的东西,才能取得那一丝丝的安全感。

“啪!”

枯瘦的手掌握住了青铜树的新芽,本能的越抓越紧。

铜绿色的新芽,在这一刻,仿佛活物,不断生长,蔓延!

“噗!”

新芽刺破皮肤,顺着枯瘦的手臂攀爬,直至,心脏。

这一刻,李琰觉得,自己的体内像是有一根水泵猛的插在心头,正不断的往外抽取生机。

“滴……滴……滴……”

手术台上的无影灯下,随着机器显示的心率图变成一条横线,周遭开始变得平静。

戏台上,老儒生脸色骤变,眼睛瞪得宛如铜铃,像是遇见了十分恐怖的一幕,他似乎在说些什么,但李琰听不到。

此刻的他,脑海里,只有一个接一个的问题。

我是谁?

我在哪?

什么是梦?

什么是现实?

我到底是死了,还是活着?

无数的疑问在李琰脑海中产生,但随着一阵清晰的心跳声过后,眼前那一幕幕宛如走马灯似的画面,手术台,白大褂医生,无影灯……一切的一切,都像是泡影一般,顷刻间,烟消云散。

……

不知过了多久,幽静的庙宇内,突兀的回荡着一阵心脏的跳动声。

“砰……砰……砰!”

心跳声虽然微弱,但却代表着生命的活力。

慢慢睁开眼睛,庙宇还是那个庙宇,周围横七竖八的躺着一个又一个,而眼前的老头,不知何时已经变成了一具皮包骨头的干尸,自己却完好无损。

这一刻,周遭,安静的可怕。

这是梦……吧?

坚定的唯物主义者,第一次受到了动摇。

随着阵阵疲倦感袭来,李琰两眼一黑,沉沉睡去。

也就在此时,老儒生干瘪的身体上,“吧嗒”一声微弱的声响,那根黝黑的断指落在地上,正一点点的向外挪动。

“吱!”

随着庙宇的大门被推来,金色的阳光涌入,断指暴露在阳光之下。

即便如此,它依旧像是有灵性般的想要藏匿在阴影处,但无奈它的速度实在太慢,随着一只大手抓来,断指被来人死死捏在了掌心。

“嘶,乾国传出来的物件啊。

呵,不晓得又是属于哪个王公贵族的。”

随着一队队身披古代甲胄的士兵依次涌入,这间庙宇被迅速控制了起来。

“大人,发现一个活口。”

“活的?”

“是活人,心神俱清,就是人好像被吓傻了。”

“无所谓,能活下来已是不易,打听打听,送回吧。”

“是,末将告……”

“对喽,断指记得送回定北侯府,毕竟这是人家的地盘。”

“喏!”

第二章 苏醒 两天后,大魏,北封郡,怀朔城。

一间精致的厢房内,一个丫鬟正清洗着手中的帕子。

“小姐,其实,如果少爷不傻的话,靠着这幅模样,哪怕是在京城,也不比那些世家公子差多少,若是当个上门女婿,那也是合格的,唉,只是可惜了。”

“瞎说什么!”

床榻旁,一个看起来年纪不大的美妇人,正端着一个瓷碗,用勺子盛起一勺鸡汤,放在唇边轻吹两下,最后送进还在昏迷着的李琰口中。

美妇人大约三十岁左右的样子,身着一身紫色罗裙,头戴银钗,唇齿荡漾,身材丰腴而又不失优雅,这是一个蜜桃成熟时的年纪,且这位妇人,丝毫不见北地妇道人家的彪悍,相反,一举一动都透露着一股柔情似水的气质。

放下碗勺,妇人帮李琰擦了擦脸,继续对着身旁的丫鬟训斥道:

“现在少爷回来了,以后不能再说这么放肆的话。”

“哎呀哎呀,小姐,少爷不是还没醒嘛,再说了,老爷这些天根本抽不开身,家里又没外人。

而且,小姐难道就不想?”

“想什么,想什么?我能想什么,一家人老老实实把日子过好,比什么都强。”

一旁的丫鬟听到这话,不以为然的对着床榻上的李琰努了努嘴。

“小姐诶,不是我说,你看看少爷这年纪,你俩差的了几岁?少爷若是一辈子痴痴傻傻的也好,但万一呢,万一哪天忽然就聪明起来了呢?

到时候怎么办?等老爷走了,这个家,到底是谁做主?”

“啪!”

丫鬟刚说完,美妇人便挥手就是一巴掌。

“小姐……”

丫鬟有些委屈,但看着美妇人冷冰冰的表情,也不敢再多说什么。

望着丫鬟那委屈的表情,美妇人捏了捏裙角,轻叹了口气。

“小茹,以后都不要再说这种话了,在我面前也别说了。”

“是……小姐。”

“你是陪着我长大的贴身丫鬟,是,我知道,在这北封郡,你觉得我嫁给老爷是我受委屈了,但小茹,你要知道,当年,若不是老爷,你我现在,可能一辈子都只能在京城的教坊司以泪洗面。

老爷是个好人,少爷虽然痴傻,但也是认得我的,北封郡这里,日子是没有京城好过,但衣食方面,老爷何曾亏待过我?

莫要把京城那种风气带到家里,老爷不喜欢,我也不喜欢,现在这样,其实挺好。”

“是。”

唤作小茹的丫鬟老老实实的答应了一声。

“下去吧,少爷这里我来照顾就可以了。”

随着美妇人挥了挥手,丫鬟退出了屋子。

一时间,整个房间便安静了起来。

将手帕沾了水,美妇人仔细的给昏睡中的李琰擦拭身子,但从她那有些忧郁的脸上不难看出,此时的美妇人有些心不在焉。

……

我,是死了吗?

李琰觉得,自己大抵是死了的,毕竟,手术台上医生都给自己盖白布了。

但随着一股湿润,温热,久违的暖意在自己身上慢慢游走。

刚开始,这种感觉很轻微,甚至有些难以捕捉,但慢慢的,随着这种湿润温暖的感觉逐渐清晰,李琰的思绪开始逐渐活络了起来。

这就是死去的感觉?

没有病痛,没有那个怪梦,也没有疯癫的老儒生……

这样安静的死去,似乎,也不是那么难接受。

甚至,还有些舒服和安逸。

就是,我的钱,似乎还没花完,吹拉弹唱的乐队也没请,唉,浪费了啊。

神经的发散有一个舒缓的过程,像一条干涸已久的河流被重新灌满了活水,像龟裂的土地迎来了一场暴雨,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一点点的扩大着人的感知。

伴随着这一切的展开,李琰忽然有种错觉,自己,似乎又能感受到了双手,接着是双腿,在然后,便是全身。

到最后,李琰甚至能感觉到,自己的胸口,似乎还挂着一丢丢湿润水渍。

一时间,一股怪异的感觉充斥着李琰的脑海,让其陷入到了深深的自我怀疑之中。

我,到底死了没有?

没人知道死后会经历什么样的场面,虽然科幻剧等影视作品里有许多具象化的表现,但那毕竟只是人的想象。

说到底,直至二十一世纪,也没有任何人,任何技术能做到让死人写一份死亡的心得体会研究研究。

死了就死死了,活着就是活着。

但此刻的李琰,却像是介入了生与死之间。

所以,他必须做些什么。

首先,要睁眼,这是最直接的办法。

但很无奈,虽然恢复了对身体的感知,但平日里睁眼这么简单的事情,此刻却变得异常艰难,明明只要动一动眼皮,但无论自己怎么使劲,都睁不开。

玛德,鬼压床吗?

“咣当!”

一声清脆的响动传来,美妇人不小心打翻了床榻边的水盆,一些水珠溅落在李琰禁闭的双眸处。

就像苦旱甘霖似的,在这些水珠的滋润下,李琰的双眼,终于睁开了一道缝。

随之而来的,便是一阵热浪和香风铺面。

视线一开始很模糊,能感觉到光亮,但却无法成像。

紧接着,一道阴影袭来,李琰下意识的想伸手去挡,但四肢很是虚弱,根本抬不起来。

直到阴影落下,李琰也放下了紧绷的神经。

那似乎是一片手帕,是谁在给我擦脸?

虽然手帕有些温热,但就像刚睡醒的人用热水洗一遍脸之后,会迅速恢复精神一样,李琰的视线开始越来越清晰。

同时,耳边也开始能听到一些声音。

“仙家保佑,让少爷早早醒来吧。”

李琰首先看见的,便是美妇人那姣好的面容,一身紫色罗裙,更是别有一番韵味。

但少爷这俩字,怎么感觉像是在说我?还有,这古色古香的服饰和建筑是什么鬼?

等等,我不会还在做那个梦吧?

美妇人似乎没有发现李琰的状态,自顾自的又从水桶里打了盆热水,正在清洗手帕。

所以说,刚刚是她在给我擦身子?

她图我什么?

钱?不对,不对。

那是什么?

李琰想不通。

美妇人洗完手帕,准备再细细给李琰擦拭一番,但刚抬头,便对上了李琰那警惕的眼神。

“你……”

美妇人先是一愣,接着露出了一抹微笑。

“醒啦,饿不饿?家里的厨子都在,我叫他们给你做些吃的来。”

“你是谁?”

听着李琰口中的疑问,美妇人没立即回答,像是在思索。

几息过后,虽然她眼中带着些许疑惑,但还是很耐心的开口道:

“少爷,按礼教说法,您应该管奴家叫娘亲,老爷应该过些日子就回来,少爷先歇息歇息,或许能想起来些什么。”

啥玩意?

娘亲?

没等李琰继续追问,对方便退出了房间,只留下躺在床榻上的李琰慢慢消化着这条震撼人心的信息。

第三章 青铜神树 空荡荡的房间里,李琰先是尝试着催动自己的手脚,一开始,有些酥麻,但渐渐的当找到了支撑点后,便有些艰难的从床上爬起,最后用双手撑着下了床。

双腿还有些发软,好在强撑着才没有直接一头栽倒在地上。

双手撑着床边的木栏喘了几口大气,李琰终于解放了自己的双手,只是背有些弯曲,老腰好像也有些支楞不起来。

整个过程,就像是两岁小孩第一次学会走路一般,仅仅是挪动了两步,便已经唇齿紧绷,大汗淋漓,属实是非常狼狈了。

李琰之所以要站起来,是因为他刚刚看到了床前的一面铜镜,他需要确认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一步一挪的来到镜子旁边,看着里面的成像,再摸了摸自己的脸。

“我……这是。”

没来由的,李琰脑海里忽然蹦出来穿越两个字。

在现代,铜镜这种东西,几乎没多少人听过了,毕竟,造价高不说,成像还远没有玻璃镜片清晰,但意外的是,房间里的这块铜镜效果却还不错。

李琰一边看着镜子,一边摸着自己的脸,神情有些恍惚。

这张脸,自己好像已经很久没有看到了,这分明是自己刚大学毕业的样子,后来的两年,随着被查出癌症,不断的化疗之下,不仅头发掉光,连面相也变得极为瘦弱。

但现在,铜镜里面,自己虽然白嫩了些,但整体上,还是那个刚出校园,意气风发的年轻人,没有因为化疗的秃头,更没有因长期加班导致的精神状态虚弱。

不是……魂穿,是身穿?

那,那个女人是怎么回事?听她的意思,自己,还有个爹?

李琰有些难以接受,这比穿越还难接受,自小在孤儿院长大的他,根本不知道什么叫父亲,现在自己却莫名其妙的有个爹在上面,关键自己这爹的小老婆还这么年轻。

对了,青铜树!一定是那盏青铜树!

树呢?

一想到那颗怎么都丢都会继续回到自己身边的青铜树,李琰便焦急的寻找起来,但扫过整个房间,也没看到青铜树的影子。

就在李琰准备放弃寻找的时候,胸口处忽然传来一阵剧痛,强烈的痛感瞬间让李琰单手撑地,趴在了地上。

再次睁开眼时,周围一切都变了副画面,一片白光下,一尊五米多高的青铜神树赫然矗立在自己面前。

九根粗壮的树枝低垂而下,最下面的那根树枝上,已然长出了一缕嫩绿的新芽,一颗半边金色半边铜绿色的果子正静静地挂在上面,而果子的旁边,还挂着一根黝黑的断指。

断指被一支新芽紧紧缠绕,周身散发着让人不适的黑色雾气,但那根嫩绿的新芽却像是转化器一般,不断的将黑雾转化再传输到果子内部。

这是?什么地方?

看着眼前的青铜树,李琰隐约觉得,这应该是属于自己的金手指外挂一类的东西。

但,没有使用说明书,这玩意,到底该怎么用?

还有那根断指,那老儒生很明显就是被它影响了,但这会又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李琰缓步上前,抬手摸了摸青铜树的枝芽。

下一刻,一股吸力猛然从指尖传来,李琰顿时面色一变。

玛德!还来?

这股吸取生机的感觉,李琰可太熟悉了,如果自己没猜错,在手术台上,自己之所以会失去生命体征,怕就是这颗青铜树搞的鬼,现在虽然不知道为何还自己能继续活着,但你一个我买回来的物件,想噬主?做梦去吧!

“老子今天就是断了这根手臂,也不给你!”

这么想着,李琰心头一发狠,就准强行挣开那股吸力的束缚,哪怕这样做会很疼。

深吸一口气,李琰面色有些狰狞的开口:

“瘪犊子玩意,给老子听着!不管你是什么鬼东西,不管老子现在是个什么状态,穿越也好,你是金手指也罢,现在,立刻,马上,把老子松开,送回去,不然,就是爷爷我今天自我了断了,也不会给你一点机会!”

话落,似乎是这句威胁起了作用,瞬间,从青铜树上传来的那股吸力便消失不见。

李琰拿开手,刚准备收回去,下一秒,一颗金色的果子忽的从头顶落下,砸在了李琰脑壳上滚了半圈,接着稳稳落在李琰那没来得及收回的手心。

“嘶~”

脑壳略微有些疼,还有些晕乎乎,但此刻,显然顾不上这些次要的,主要的是,这颗青铜树,明显有灵性。

他能听懂自己刚刚的威胁,但心智上,似乎和孩童有些像,上一秒被威胁,下一秒便把自己砸一下以作报复。

只不过,这个果子……怎么一下子就全变成金色了?

李琰抬头望去,那颗嫩芽自从果子落下后,便缩了回去,断指散落在地上,李琰下意识的想要伸手去捡,但只是轻轻一捏,断指便碎成了一堆细小的灰尘。

“这不会是……”

看了看四周白茫茫的一片,再看看脚下这一小撮灰尘,李琰忽然有股荒诞的想法。

用脚将灰尘抹平整,李琰拿着果子缓步上前,拍了拍青铜树粗壮的树干。

“既然能听懂人话,又掉下一个金果果,起码吱一声,这玩意怎么用。”

“吱!”

“吱吱吱!”

刚说完,李琰心头便冒出这几个大字。

“再给点提示……”

安静,史无前例的安静。

以青铜树的智商,似乎还消化不了这么难的问题。

李琰有些心累,回想起大学期间熬夜追的小说,哪个系统或金手指不是牛逼哄哄,怎么到自己这,这玩意噬主也就罢了,连个交流都难得一批。

就在李琰准备放弃与青铜树交流的时候,心头,一股“咕嘟”声响起,紧接着便是一阵吞咽声。

“你的意思是,吃,对吧?”

李琰再次叹了口气。

“我特么当然知道果子是用来吃的,我想知道的是,这玩意有什么用?”

青铜树不说话了,似乎是在思考。

就这样,又过了许久,那根嫩芽忽然迅速的攀爬在粗壮的树干上,透过嫩芽留下的一道道痕迹,李琰发现,那似乎是一张人体的经脉图。

但还没等李琰完全理解这张图案的意思,青铜树似乎是累了,周围白光开始消散,周遭又开始变得平静,李琰眼前的景象,也再次变成了那间古色古香的房间。

不同的是,那颗金色的果子,依然在李琰的手心握着。

刚刚那是,自己的潜意识?或者是精神世界?所以那颗树,现在是在自己体内?

抱着这种想法,李琰开始尝试,果然,随着自己心念一动,便又出现在了青铜树面前,不过仅仅是几秒过后,便被强制退了出来。

看来,生出一颗金果子,对青铜树的消耗很大?

看着手中这颗金灿灿的果子,李琰有些犹豫。

吃,还是不吃,这是个难题。

虽然按常理来说,金手指给的东西,大概率是好东西,但谁让自己这金手指有噬主的前科和嫌疑呢?

……

另一边,美妇人刚回到前堂,一个手拿算盘,蓄着修长的白胡子老者,已经在那里等着了。

“罗先生,有什么事吗?”

“夫人,朝廷征劳役,咱家得出人。”

美妇人给老者倒了杯茶,有些疑惑。

“这种事情,罗先生做主就好,选哪些仆役去,不必请示我的。”

老者端起茶杯,吹了吹,有些犹豫。

“名册上,有少爷的名字……”

“啪!”

水壶摔在地上,水渍溅湿了裙角。

“这是,要用兵了?”

“怕是八九不离十了。”

“可为什么?少爷才刚醒,而且以老爷的身份,就算再怎么,也不应该是少爷去,为什么会这么突然?不行,老爷不在,我不会同意的。”

“夫人,不止咱家,城东的吴家,城西的刘家,整个北封郡六镇,下至弱冠,上至耳顺之年的男子,都要去。”

“可这种阵仗,说是征徭役,但这不是明显的要征丁吗?罗先生,征丁是干嘛的,你不会不知道,那可是战场,老爷可就这一个儿子!”

老者叹了口气。

“归根结底,还是蛮子,前些天少爷发生的事,夫人也知道,这日子也看着越来越乱,侯府那边究竟是怎么想的,谁也不知道。

不过夫人不用担心,到时候,我会跟少爷同去,咱家还有几十家丁,上了战场,也能相互照应。”

美妇人脸色有些难看,老者则是慢慢退出了屋子。 第四章 罗老头 李琰出了自己的厢房,有女眷很有眼力见的搬来一条躺椅,李琰也没多客气直接躺了上去开始晒太阳。

穿越这种事,说新奇也新奇,硬说接受不了,也谈不上,只是忽然来到一个陌生的世界,头顶还有一个陌生的爹,总觉得有些膈应。

但,能继续活着,总归是好事,而且就目前了解的情况看来,自己这个家境,似乎,还不错。

从自己所穿的绸缎面料的衣服,再到占地颇大的整个府邸,以及众多的侍女仆役等等,都能看出来,这个世界的自己,家境,还算是非常不错的,自己应该属于封建社会那种纨绔子弟?

虽然不明白,这个世界的自己痴痴傻傻了二十多年,跟上辈子的自己有没有直接关系,但至少有一点能保证的是,现如今这个身体,确确实实是自己的,甚至连细节都一模一样。

把玩着手中的金色果子,阳光下,金果果显得有些刺眼,此时的李琰并不准备吃它,毕竟,那颗青铜树的谜团太多了,还是谨慎一些,稳一手更好。

再者说,自己现在这个家境,除了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遇到的老儒生,暂时也没什么危险,没必要拿自己的命做试验,至于说这个世界存在着像老儒生那样疯狂的人,亦或者那根断指一样的诡异物件,其实也不算什么要紧事。

毕竟,自己还不信了,只要不招惹那些比较危险的东西,危险还能主动出现在自己面前不成?

甚至就连那颗青铜树,李琰都不太想管了,只要自己不主动进入精神世界,它就不存在。

虽然上辈子看的小说里,一众穿越者到了异世界都是不断的搞事情再搞事情,但李琰并不准备这么做,自己本就是一个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少干多拿,不劳而获,走一步就能捡钱,天天躺着就能接到天上掉的馅饼才是自己的终极理想,至于说搞事情?

自己有病啊才去搞什么事情,看看这李府的规模,看看这漂亮可爱的侍女,再看看那凶神恶煞的家丁仆役,最后看看那风韵犹存的……后妈。

额,呸,这个想法不能有,自己头顶还有个爹呢。

但,总而言之,现在的自己,前途一片坦荡,不用为生计发愁,不用为房贷彩礼奔波,更不用看老板客户的脸色,老天给了自己重活一次的机会,给了自己这样的家庭背景。

如果不尽情享受这一生,岂不是白白浪费了老天爷的一番美意?

所以,什么青铜树,什么金果果,什么像老儒生那样的仙啊,鬼啊,都一边去吧。

将金果果收起来,接过一旁侍女递来的冰饮子,李琰刚准备享受片刻封建时代的地主生活,批判性的体验纨绔子弟的放肆。

但还没等自己把冰饮子喝完,下一秒,一个手拿算盘,一副账房先生打扮的老头,却同样搬了张躺椅,在自己身侧躺下。

老头姓罗,至于名字,侍女们也不知道,所以李琰没打听出来。

“少爷,可是恢复了神智?但却忘记了一些东西?”

李琰没有接话,这种问题,能回避最好,不然,万一被别人当做鬼上身了怎么办?

“少爷,您其实,不必害怕我们。”

听到这话,李琰心头微微一颤。

这老头,发现什么了?

“您是老爷的独子,是少主,夫人本家虽是京城大族,但早已是往日云烟,在这北封郡,在这怀朔城,您依然是您,无可取代。”

李琰微微松了口气,原来是这事啊,我以为什么呢。

一旁的老罗头从兜里掏出一条水烟袋,接到烟杆上,轻轻嘬了两口,吐出一阵白雾,脸上露出了享受的神情。

李琰静静地看着老罗头,他能感觉到,这个老头,在自家,地位可能仅次于自己那位神秘老爹之下,毕竟,从一旁下人尊敬的眼神就能看出来,这老头很不一般。

“以前,少爷那般痴傻时,老头子我,其实不太想说太多的,但现在,少爷,您清醒了,有些事,老爷可能心里知道,但不会提,但咱得支会您一声。”

“这里,能买到烟草?”

看着老罗头手中的水烟,李琰忽然问了这么一个问题。

“嗯?”

老头有些诧异,但还是耐心的解释道。

“看来少爷还真是忘了很多东西啊,咱所在的这座城,叫怀朔,挨着大漠,人口虽然不如南边多,但却和北边的蛮子,以及更往北的西夷人都有着商贸往来,咱家,也是做这个生意起家的。”

李琰闻言,点了点头,继续追问。

“那乾国,楚国,晋国?”

“乾国在南边,楚国在西南,晋国则在西面,不过除了乾国,其他的离我们都远着呢,咱这里,商队往来,大都是以咱大魏和乾国的商队为主。

至于北边的蛮子,虽然会时不时的犯边,但咱北封郡有定北侯他老人家镇着,蛮子们内部又不统一,所以有些时候,不打仗了,也会和咱们交易,用他们的马,金银等来换我们的茶叶,丝绸。”

李琰差不多明白了,虽然和自己熟知的历史不同,但有些东西,比如商贸,却略有些熟悉,毕竟历史课本写过。

“对了,罗老先生,您刚刚想说什么?”

“呵呵,少爷客气了,在下是奴,您是主,敬词切莫用在老头子我身上,折寿嘞。”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老罗头明显也是受用的,美美的嘬了两口烟杆。

“老头子我刚刚想说,少爷,怀朔这座城,很小,但这个世界,却很大。”

李琰一脸问号,没听懂意思。

“您……的意思是?”

罗老头慢慢的从怀中抽出一张名册递给李琰。

接过,扫了两眼,这是一本征发徭役的名册,李琰一眼就从中找到了自己的名字。

但让李琰搞不明白的是,按常理来说,自己这个身份,还用做徭役吗?

这么大的家产,难道不能用钱抵?

“少爷,其实有些东西只是老头子我个人的猜测罢了,但您还是得听一听,就当,有个准备。”

“罗老,您说。”

“这名册,虽盖的是朝廷的印,但本质上,应该是侯府的意思,所以,老头子我猜,近些日子,侯府,应该是打算用兵了。”

“用兵?对蛮子?”

“少爷聪慧,但少爷您看的还不够远?”

“不够远?”

“对,少爷应该还记得两天前的事情,如果老夫没有猜错,老冯那个读了半辈子书最后落得个那样的下场,多半是和乾国那边的所谓的仙道教派有些许联系,这里面,若是没有乾国官场的身影,老头子我是不信。

而此次用兵,规模之大,

意义,可能不太一般,”

第五章 这不是家,我不是他 自己的那位干娘派人送来了一个小砂锅,锅里是一碗乌鸡汤,鲜嫩,肥美,透露着一股清香。

但李琰此刻却一丝没胃口。

此时的他正死死顶着自己的手心,老罗头临走时,在自己手心写了一个字。

一个“逃”字。

李琰不明白,老罗头这是个什么意思,从哪逃?往哪逃?逃往哪?为什么要逃?

现在的李琰觉得自己就像困在一个战争迷雾里一样,四周处处是浓雾,眼前处处是坎坷,一股深深的无力感充斥着全身。

那位年轻的,风韵犹存的干娘,看起来似乎人畜无害,更没有什么恶意;自己的“爹”,虽然没见过,但从下人们旁敲侧击的打听,以及自己的吃穿用度来看,他似乎很疼爱自己这个儿子;老罗头,李府的大管家,名望很高,受人尊敬,但却给自己留了个“逃”字;青铜树,古玩街出品,有噬主嫌疑,但也间接救了自己。

简单梳理了一下,李琰发现,自己的周围或人或物,表面上,都没有任何的威胁,那我,究竟应该相信谁?

“哒!哒!哒!”

就在李琰烦躁之时,房门被人敲响。

“少爷,差爷点名要寻您嘞。”

“知道了,让客人稍等,我马上去。”

放下理不清的思绪,稍微整了下衣装,李琰便走出了房门。

门外,是个手拿炊饼,身如铁塔,留着一圈络腮胡的汉子,见到李琰,汉子露出了憨厚的微笑,将手中的炊饼掰了一半,递了过来。

“少爷,吃,香嘞。”

汉子是家中的力夫,名叫成奎,虽然有些傻傻的,但干活认真,有一腔蛮力在手,做些重活累活也麻利,便被留在府上当个力夫,唯一的缺点,可能也就是饭量大了点。

第一次看到这汉子时,李琰就觉得,这简直是水浒中李逵的具象化,再加上他本人名字就带个奎字,那种感觉便更强烈了。

刚刚叩门的,便是他,由于家中女眷的房间都在后院,所以前院成奎是能进来的。

他和自己的关系似乎很好,不过这倒也能理解,毕竟,自己这具身子,痴傻了近二十年,或许真就是那句话,傻子才能和傻子玩到一块。

接过炊饼,李琰毫不犹豫的啃老一口,可能是饿的有些很了,还差点噎到,但炊饼的味道,确实不错。

吃了饼,擦了擦手,李琰对着成奎笑了笑。

顿时,铁塔般的汉子露出了一副不太好意思的表情。

“少爷,差爷还在等着嘞。”

“嗯,咱们走。”

带着成奎来到会客厅,里面坐着两个身影,一个穿着官袍,一个身着甲胄,自己的那位干娘正在给对方倒茶。

“李家夫人,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你应该也听说了,你本家册上,要出三个徭役。”

“可主薄大人,今年的徭役,不是早就征过了吗?我家老爷用钱抵的,再征,是不是有些,不合规矩?”

在大魏这种封建王朝,对平头老百姓来说,交税和徭役,是所有人都无法避开的坎儿,同时也是每一个大魏子民应该尽到的义务。

但同样的,规矩是死的,但人是活动,普通人苦哈哈的出力,而像李家这种在一座边郡小城颇有家财的背景来说,钱有时候可以摆平一切,人出不了,但钱到位了就行。

但今天,似乎是个例外。

只见一旁的主薄大人颇有些为难的开口:“熙颖妹子,这不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这眼瞅着,上面又有事了,我也没办法啊。”

陆熙颖是自己这位干娘的名字,据说背后的陆家,曾是京城的大户,只不过不知道为何又不远万里的嫁给了自己的老爹。

“可主薄大人,您也知道,我家少爷,前些日子才发生那样的事情,身子骨都还没养好,老爷又不在,这让我一个弱女子,如何做主?”陆熙颖贝齿紧咬,面露苦色。

“主薄大人,要不这样,我李家可多出一部分家丁,来抵消少爷的那份,您看,如何?”

主薄还没开口,一旁身披甲胄的男子便轻笑了一声。

“怎么?家丁,就不是爹生娘养的?您家少爷,那么金贵吗?”

“可……”

陆熙颖还想说些什么,但却被男子瞪了回去。

“行了,这怀朔城,又不是你一家出人,我等也不是故意刁难,况且,大军出征在即,你一个妇道人家,若再推三阻四!”

“唰!”

男子猛的抽出腰间的长刀。

“便军法从事!”

一旁的主薄见状,连连上前按住男子,但心中却是一阵暗爽,他是怀朔的官不假,但俗话说庙小妖风大,有时候,带着军中的人物扮个红脸,效果确实要好很多。

就在路熙颖脸上无比难看的时候,李琰走了进来。

“不用说了,我愿意去。”

“哎呀哎呀,这不就对了,好,好好好,这才是我魏家男儿该有的气魄啊,颖熙妹子,你看你这后辈,可比你要懂事的多。”

陆颖熙见到李琰,幽幽叹了口气。

“你不该来的。”

“陆姨,如果只是徭役,应该不会上战场,不会有危险的。”

“不,不一定样的,你爹……要回来了。”

路熙颖莫名其妙的呢喃了一句,便匆匆离开了。

摇了摇头,调整了一下状态,李琰对着坐在主位的主薄开口道:

“主薄大人,敢问这位是?”

“嗨呀,李家公子,咱见过的,那天,还是我送你回府的呢。

自我介绍一下,在下定北军薛虎。

奥,对了,还有就是,刚刚那些话,别多想,咱也不是针对你,只是……”

“原来是薛大人,久仰久仰!

上次的事,感谢薛大人!”

“哎哎哎,客气了不是,咱就是个小卒,给老孙撑场子的,哪称得上什么大人。

再说了,职责所在,职责所在,对了,李兄弟,这两日身体可有什么不适?

乾国那些神神叨叨的玩意,邪着呢。”

乾国的?原来那根断指来自乾国?

“已经无事了,多谢薛大人关照。”

“那就行,那就行,哈哈,我也是今日不当值,顺路来看看,没事就行,这几日你准备准备,到时候部队开拨的时候见。

放心,顶天了让你们运运粮食,都是些出力的活计,不会真的让你们去面对蛮子的。

行了,不多打扰了,回见!”

说着,孙主薄和薛虎便起身往外走起,到门口时,随着孙主薄先行离开,薛虎忽然转过身,一只手压在了李琰肩膀上。

“李兄弟,校尉大人有句话让我带给你。”

“嗯?”李琰下意识的想挣脱,但却发现对方只是一只手臂的力道,便宛如钳子一般,超乎了寻常人的力道。

“我家校尉问,你有没有兴趣加入提刑司?”

“提刑司?”

“对,,兄弟,不瞒你说,那里面,虽然苦是苦了点,危险是危险了点,但确实是个好差事,抓住机会。”

说罢,薛虎便离开了。

……

入夜,李琰躺在床上,安静的整理着脑海中的信息。

自从薛虎他们走后,李琰本想找罗老头问一问关于提刑司的事情,但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他人,无奈只能作罢,最后还是从府上的藏书中才找到些许资料,比较意外的是

魏国人虽不信鬼神之说,但这个世界却又是一个怪力乱神的世界,自然而然的便产生了提刑司这个机构。

根据书上那些简要的信息来看,提刑司原本应该是大魏的情报外加牢狱机关,后由上任魏王改革,将提刑司拆为两部,而提刑司的职责,便是处理一些超乎寻常的事情,就像老儒生的那根断指,按提刑司的说法,便被称为邪物。

至于再具体的,书上没说,很显然,这是魏国官方有意为之。

但如果这样来看的话,薛虎的临走时话,倒是让李琰背后有些发凉。

自己这个家,有些邪乎?

既然邪乎?为何提刑司又不处理?

谜团太多了,也太费脑子了,李琰有些心累。

或许是真的累了,躺在床上,没多久,李琰便打起了鼾声。

……

李琰看到了一扇门,很熟悉的门,那似乎是李府的祠堂。

祠堂的门,虚掩着,里面透着光亮,还传出阵阵碰杯,猜拳声,似乎是有人在里面喝酒。

但那可是祠堂,怎么可能会有人在祠堂喝酒?

抱着这样的疑问,李琰缓缓上前,推开了祠堂大门。

里面,空无一人,只有一尊尊留着空白的排位。

李琰看着自己走到一个牌位前,伸手,慢慢的刻下了几个字。

“古语云,献人为仙,归人为鬼。”

等等,这个声音?不是我的!

听着耳边那陌生的声音,李琰猛的一惊。

随后,李琰便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根本控制不了这幅身体,顿时,一股熟悉感油然而生。

这是,梦?

那这个视角,又是谁的视角?

“其人已献,敢问诸位仙家,我为何未成仙?”

安静,死一般的安静。

“我明白了。”

他明白什么了?周围哪有人说话?

下一刻,李琰的视角开始向后移动,一个背影开始出现在李琰眼前,随着那道背影缓缓转身。

李琰终于看清了对方的面貌,那是一个和自己有着七分相似的中年男人。

“归人为鬼,你果然回来了。”

中年人对着李琰的方向,嘴角四十五度弯曲,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

“我的……好儿子!”

……

“腾!”

李琰猛的从床上坐起,身上已经生出阵阵细汗。

“果然,是梦。”

看着熟悉的房间,李琰先是松了口气,紧接着便在床头的墙壁上发现了一行字迹。

“这不是家,你不是他!”

第六章 罗家枪 字是谁写的?

李琰背后有些发凉,能神不知鬼不觉来到自己房间并留下字迹的人,捏死自己怕是不费吹灰之力。

但这句话又是什么意思?还有刚刚那个梦……

想到了那个梦,李琰心思一动,缓缓进入了精神世界。

青铜树依旧挺拔,地上那一小撮灰尘依旧在原位。

似乎是感受到了李琰的到来,那根原本趴在枝干上,看起来懒洋洋的嫩芽顿时便支楞了起来,一摇一摆,似乎想说些什么。

李琰在青铜树前缓缓坐下,嫩芽顺着枝干爬到了李琰的肩上。

“那个梦,是你的能力?是未来会发生的场景吗?”

“吱吱吱!”

“好吧,换个问题,你觉得,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这句话,嫩芽似乎听懂了,一时间竟然不动了,像是陷入了一种思考的状态。

良久,嫩芽慢慢从李琰肩膀退去,来到了那一小堆灰烬面前,将灰烬慢慢压平,然后写下了一个“逃”字。

“你也觉得,我应该跑?”

“吱!”

“可是我该往哪跑?”

嫩芽不说话了,李琰只能作罢,苦笑一声,便退出了精神世界。

窗外,月明星稀,李琰拿出藏在床下的金果子,推开了房门。

祠堂,在侧院。

李琰望了望祠堂的方向,有些犹豫。

要不,白天阳气重的时候再去瞅瞅?

……

与此同时,祠堂门口,罗老头拄着一杆生锈的铁枪,两眼微眯,目光缓缓落在那扇虚掩着的房门上。

就在刚刚,他察觉到祠堂这边有些许异样,便起身赶来查看。

李家祠堂,说是祠堂,但整个李府,除了李家家主,可能也就老罗头心里清楚,这,根本就不是什么供奉列祖列宗祠堂,而是一处李家私设的淫祀。

三十年前,或许是被乾楚晋三国频频出现的仙踪刺激,甚至就连蛮族那边,通过向他们信仰的长生天祭祀也能让其族人获得一些超乎寻常的力量,所以上一任魏王下令,在北封郡封七十二家淫祀为官方祭祀,称作护家仙,以充实魏国门面。

所谓的护家仙,其实大都是些动物修行成精,在刚开始的时候,对付蛮族所信仰的长生天,确实有奇效,但畜生终究是畜生,胃口越来越大,还是新王上位后,在定北侯府的支持下,才慢慢的剥夺这些护家仙官方身份,将其继续称为淫祀。

但经过三十年的发展,这些畜生们怎能没有一点后手?即便被剥夺大魏官府背景,但在这北境六镇里,依旧还存在着数量庞大的护家仙。

毕竟,人都是有贪欲的,护家仙那种超乎凡人的能力,不用刻苦修炼,不用没日没夜的锤炼自身气血,只需要向那些精怪献祭,便能平白得到力量,这种力量,用着用着,是会上瘾的。

看着虚掩的祠堂大门,老罗头叹了口气,握紧了手中那杆生锈的铁枪。

武夫境界,共分九品,一品最高,九品最次,大魏以武立国,虽没有乾国仙门里飞天遁地的练气士;也没有楚国大泽里各种珍奇的妖兽;但却有着比其他三国加起来都要多的武夫。

看看定北侯麾下的那些士兵就知道了,若是能年轻个三十岁,罗老头也是想在里面搏一搏前程的。

通往祠堂的台阶不长,只有六阶。

每上一阶,罗老头便催动一点自己体内那随着年龄上涨而不断败退的气血。

来到门前,老罗头以铁枪撑地,喘着粗气,身上的气血波动忽然消失了。

“吱呀。”

虚掩着的房门,忽的被从里面推开,门后虽空无一人,但却传来了一阵沙哑的人声。

“老不死的东西,连气血都调动不起来了,还想着多管闲事吗?”

“呵。”

老罗头没说话,只是静静的站在门口,双眼一闭,生锈的铁枪横在身前,摆出了进攻的架势。

老罗的枪法,叫罗家枪,一杆枪两个头,可攻可守,前后都可刺杀,年轻时,帮着李家商队跑商,茫茫大漠之上,一杆罗家枪法,四五个蛮子近不了身。

“怎滴?你个老不死的还想动手?不自量力,不自量力!”

里面再度传来声音,嘲讽之意拉满。

随着祠堂内一道罡风袭来,一根利爪猛然出现在罗老头不足三米之处。

霎时间,罗老头两眼睁开,体内衰败的气血瞬间沸腾,八品武夫的气息骤然散开,以至于连周身的温度在此刻都显得有些燥热,而那杆生锈的铁枪,在此时更是绽放出一抹红光,在黑夜中显得极为耀眼。

利爪袭来,枪尾横档弹开,左脚轻踢枪杆借力,再猛的刺出,虽祠堂内幽暗无比,里面的东西也仅仅只是露出一根利爪,但从收回来枪头那一抹滴淌的血迹来看,这一枪,显然是刺中了的。

随着罗老头收回铁枪,祠堂的大门也“砰”的一声关闭,周身重归平静。

临走时,罗老头只留下两个字。

“畜生!”

……

李琰一手点着灯笼,一手紧紧攥着金果果,来到了侧院。

李府很大,但夜里却没有守夜的人,但好在通往祠堂的路并不算难走,今晚的月光也很亮,倒是也没有什么可怕的。

来到祠堂,看着眼前紧闭的大门,李琰开始慢慢回想梦中的细节。

梦里,门是虚掩着的,里面是有光亮的,还有喝酒的声音。

缓步上了台阶,李琰想要推开祠堂看看,里面究竟有什么,但推了半天,那扇门却丝毫不动。

也就在这时,李琰忽然发现,在灯笼的照射下,地面的门缝里,似乎从里面渗出了一小摊血迹出来。

这里面果然有问题!

那自己那个“爹”问题一定更大!

李琰后退两步,心中已经将这间祠堂,不,是将整个李府,都列为危险区域。

攥着金果子的手心有些出汗,以目前的情况看来,这个家,肯定是不能呆了。

而朝廷的此次征丁,明显是个逃跑的好机会。

只要自己那个“爹”没回来,自己通过朝廷征丁的方式离开李府,离开这座城池,从此以后,岂不是天高任鸟飞?

富家公子眼看是做不成了,这家问题太多,提刑司,自己或许可以去试试。

李琰抬头看了看头顶那一轮圆月。

只是,在这种高武的世界,自己就算真的离开了这里,没有力量的话,怕是也走不了多远吧。

此时,李琰的内心,忽然开始渴望力量,如果自己有薛虎那样的实力,或许就不用这么麻烦了。

当李琰刚生出这个想法,身后的门,忽然开了一条缝,一个声音突兀的出现在李琰耳边。

“想要力量?来,我有啊,我可以给你……啊啊啊啊啊啊!”

那个声音还没说完,便传来一声歇斯底里的惨叫。

而随着这声惨叫,李琰惊奇的发现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那根嫩芽居然又结果了,虽然果子很小。

果子下面挂着一只老鼠,老鼠身上缠满了嫩芽分散开来的藤蔓,此刻的李琰能感受到,青铜树上的每一根藤蔓都在缓缓抽取着老鼠体内的力量。

……

第七章 亡国之相 两天后,随着李琰再次进入精神世界,那只灰鼠此时已然化为地上的一撮灰烬。

但青铜树上那颗果子,却并未完全成熟,也就是完全变成金色。

这两天,除了打探一些关于这个世界的消息之外,李琰便时常进入精神世界观察,到现在对于这颗青铜树的能力有了些眉目。

邪祟,或者是一切邪物都是青铜树所汲取的养料,养料充足则能结出金果,当那些邪祟被彻底吸干后化为灰烬,则是类似于土壤一般的存在。

金果子还没吃,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太怂,毕竟,吸收邪祟的力量长出金光闪闪的果子,理清楚这个思路之后,李琰怎么看都觉得,这玩意,颜色倒是金灿灿的,但有点邪乎。

算算日子,今天是各家被征兆的民夫集结的日子,望了眼祠堂的方向,李琰松了口气。

还好这两天没出什么事端,自己那位老爹,也没见人影,按照青铜树转化邪祟的速度,再联想到老罗头以及神秘人留的那些话,那间祠堂存在的危险,必定不会比当时老儒生的断指小,但断指被吸收后结出了金果,而那只灰鼠直到化为灰烬,果子也还未成熟。

所以,目前看来,李府依旧危险,能跟着官府征兆离开这里,应该是最好的选择。

……

“背得动吗?”

“能嘞,放心。”

成奎的背上,背着一个箱子,箱子里是老罗头为李琰准备的甲胄和衣物,还有一把刀,也在上面绑着。

看起来就觉得沉甸甸的东西,成奎背在背上,却依旧步履轻松,可见这家伙的力气确实异于常人,或许比那位定北军的薛虎也不逞多让。

多日见不到人的老罗头,今天也终于再次出现在了李琰面前,李琰虽然有很多问题想问,但看了看身后送行的干娘一众人,还是将话压在了肚子里。

老罗头没穿甲胄,依旧是那身洗的已经有些泛白的袍子,肩上扛着一杆铁枪,那标志性的算盘则是挂在腰间。

依照李家在怀朔城的地位,自己那位干娘在出征前准备了马匹,却被老罗头拒绝了。

老罗头的理由是,妇道人家不懂兵事,朝廷征丁,自家这边自配了甲胄,已是显眼,但终归大概率还隶属于民夫营的队伍。

若是像怀朔城其余几家一样,个个高头大马的,怕是要直接充做辅兵上战场跟蛮子对峙了。

魏国的普通人,特别是新一代的年轻人,远离战争已经太久了,他们已经忘记了,战场,是最不讲道理的地方。

看看对面那几家出征时的排场吧,又是大摆送行宴,又是鲜亮的甲胄和健硕的骏马,君不见,那位定北军直属的薛大人,嘴角已经快压不住了。

按理说,那几家里,应该是有些老一辈的明白人,知道这次的阵仗不一般,不应该如此高调才对。

但或许是长久以来,在这怀朔城当地头蛇当惯了,有些事便想的简单了。

他们想用排场体现自家子弟的重要性,放在平时,各路官僚看在钱的份上或许会关照一二,但真的上了战场,大家这些被征兆的,其实都一样。

离开李府,尤其是离开了怀朔城来到军营后,看着里面人头攒动的身影,李琰忽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穿越之后,自己虽然能离开李府,但无论何时,都会有三四个女眷跟着,美曰其名“夫人的意思”,其中监视的意味,再明显不过。

到了军营面前,观望了一番四周,李琰轻声开口。

“罗老先生……”

话还没说完,老罗头便打断道:

“不要多想,这一路,要多看。”

无奈之下,李琰只能点点头。

军营的门口,立着一座帐篷,里面是书记官等一众人,负责清点此刻相继赶来的民夫。

穷苦人家或者那种不是拖家带口,孑然一身的人,在昨天已经被赶鸭子似的被甲士赶进了辎重营里;而有家有室的丁夫则是被预留了一天的准备时间,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对待方式。

前者不用逃,逃役便是死;后者不敢逃,有家室,有田业,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逃了徭役,家产充公不说,老婆孩子还要跟着受苦,封建社会的残酷可见一斑。

负责登记的书记官在看到李琰三人的行装后,没有丝毫犹豫的便将三人安排在了辎重营。

“哟,这不是李家那傻货吗?怎么,都要上战场了,你那小娘也不给你准备匹马?渍渍渍,果然是后娘养的,唉,看的我都心疼了。

得嘞,李家那个,等着,等咱这次上战场立了功,混个校尉官当当,到时,我去收拾你那小娘,嘿嘿,小爷我可是馋好久了。”

路上,城北刘家的公子在看到李琰后,便故意骑着马来到了近前,话语里满是嘲讽。

但李琰却是没听见一般,甚至还有些想笑。

我想连夜坐火车跑路都来不及呢,居然还有人头铁到硬想往上撞。

见到李琰不说话,那人也没了兴致,道了声“无趣”后,便嘀嘀咕咕的走开了。

“少爷,心中可有不满?”

“未曾。”

老罗头听着李琰的回答,缓缓点头,似是想到了什么。

“其实,她也是个可怜的,但有些东西,不由人做主,少爷请谨记。”

“好。”

一路走进辎重营,刚入营盘,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几个被绑在木桩上,浑身皮开肉绽的人这些是企图逃役的人,抓回来后,虽并未当场处死,但现在这模样,也是生不如死了。

通过这些天对一些藏书的恶补,李琰对魏国的基本制度也有了些许了解。

从书上看来,在魏国,对民夫的征发其实是有相关规矩和政策的,虽然朝廷一套,定北侯府那边也有一套,但总得来说,怎么抽,一家抽多少人,都有明文规定。

但现如今的魏国国情却决定了,这些发条明文,仅仅是写在纸上的文字罢了,毫无用途,这个国家,和自己熟知的一些历史上的封建王朝并没有多少不同。

世家大族林立,门阀各个称雄,别看李家在怀朔城算是富户,但放在整个大魏,在那些豪族眼里,屁都不是。

在如今的大魏,每个豪族都有自家的产业,自家的田亩,佃户甚至是私兵!

这些世家豪族就像是蚂蟥一样,攀附在名为魏的帝国动脉上源源不断的吸血,像是一个循环,皇帝可以换,世家豪族不会倒。

但也正是这种恶性循环导致了大魏朝廷能够收上来的税和能征发的民力越来越少,越来越弱,遇到忽然爆发的战况,才会选择这样竭泽而渔的民夫征调方式。

这种情况,放在李琰的时代,只能用一句话总结。

大魏,已有亡国之相。

但,与我何干?

第八章 再入险境 一路走来,再经过一番折腾,日头已经偏西,营寨已经搭好。

李琰和成奎二人坐在帐篷外歇息,腿边放着酥油茶,手中拿着饼在啃。

油乎乎的,里面是肉馅加了些许野菜,味道不错,挺好吃,这是成奎自己做的,他虽然是个傻傻的大老粗,但人确实勤快。

在周围那些身着破布烂衫的同行瞩目下,这饼吃着,也是别有一番滋味,但吃到最后,李琰还是把自己手上剩下的饼子摆了几小块,分了出去,引来众人连连道谢。

老罗头坐在后面,擦拭着那杆锈迹斑斑的铁枪,没有说话,只是时不时的抬头看一眼营寨周围那些纵马疾驰的军士,眼中带着些许怀念。

那些甲士,李琰自然也能看到,但只是看看,没有羡慕更没有敬畏,更没有其他的任何想法,说到底还是穿越者所自带的那一丝丝优越感,看到那些士兵,心里觉得,也就是那么回事嘛。

但李琰也没有因为那一丝丝轻视而产生别的想法,比如造个反玩玩,他很清楚自己几斤几两,虽然这个大魏亡国之相已现,虽然自己是穿越来的,虽然自己对这个国家没有一丝一毫的归属感。

但还不至于头脑一热有什么造反当皇帝,不然岂不是白穿越了这种想法。

但罗老头不同,他眼里虽充满着一丝羡慕,但李琰总觉得那眼神里,还有一种嫉妒和怒其不争的味道。

这罗老头,心里,似乎有气啊。

摇了摇头,将心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打散,李琰进入帐篷,准备睡觉,对他来说,今天其实算是比较轻松的一天。

在这里,自己不用再当什么少爷,自己就是自己。

这一晚,李琰睡得很踏实。

不过随着第二天清晨,第一声军号声响起和那声皮鞭挥打的炸响声之后,平静终于被打破了。

几个身上有着伤残的,负责掌管军纪的老卒挥舞着皮鞭,像是赶驴一般的催动着乱糟糟的民夫们。

这些老卒应该是正兵里退下来的,身上都带着血气,皮甲上也挂满了各式各样的刀痕,明显是上过战场,甚至是杀过人的。

毕竟,身为军人,伤痕,有时候其实是一种荣耀。

根据老罗头所说,前面,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先头部队,而各地的民夫营则是负责在后方运送粮草,中军则是在身后,正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累,确实是累的,这一天下来,除了中午休息的时间外,几乎全是在赶路,李琰几人身披甲胄的,还算好,被负责在一头驴车庞。

但即便有牲畜,但粮草的数量依旧庞大,还需要用人力。

并且,随着越往北走,进入了荒漠,风沙也就越大,吹得人都快要睁不开眼睛,驴子就更不用说了,好几次下来,人还得在后面推着驴车走。

不过,让李琰有些意外的是,虽然累,但自己居然咬牙坚持下来了,甚至没让一旁的成奎帮自己分担。

更意外的是,老罗头这个已经五十多岁,放在封建社会里,半只身子已经踏进棺材里的老头子,居然比自己这个年轻人还要生猛,甚至比成奎还要猛一点。

武夫的体魄真的这么惊人吗?李琰有些羡慕了。

入夜,草草的就这酥油茶将有些发干的炊饼吞吐腹中,随着大漠的风儿呼啸,吹的人懒洋洋的,正是睡觉的好时候。

但好巧不巧的是,罗老头此刻却凑到了李琰身前。

“少爷,聊聊吧。”

“好。”

两人找了个空地,老罗头那深邃的眼眸中闪过一丝悲伤。

“少主可是已经知道了那间祠堂?”

李琰点了点头。

“怪不得,怪不得,看来家主确实已经走出那一步了。”

说着,老罗头开始为李琰讲解一些密津。

十多年前前,李家虽然家底富裕,但并没有现如今这般规模,一切都要归功于那间祠堂。

祠堂里,供奉的也不是列祖列宗,而是一群成了精的妖物,三十年前,那些东西被称为护家仙,之后随着新王登基,护家仙被一纸诏令废除,但仍有许多残存。

李家祠堂里供着的,就是其中之一,本体是几只成了气候的老鼠。

一开始,那些妖物索取的并不多,大都是些五谷之物,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开始不满足于此,于是便开始了以血食为祭品。

由家畜到人肉,只是短短几年的时间,但付出所收货的回报也确实惊人,先是李家的商队生意越做越大,再到李家家主去了次京城,便带回一个世家豪族之妻。

李家家主,也就是自己的那位“爹”,将这一切都归功于护家仙的庇佑,长此以往,便形成了依赖。

故事是个很无聊的故事,但关键点在于,这个世界,传言里,是有仙人,有超凡力量的。

“少爷可知,一句谶言。”

李琰摇了摇头。

“三十年前,在这北地,共有护家仙有七十二家,其中有句谶言流传最广,其言道,献人为仙,归人为鬼。”

听到最后那八个字,李琰忽然一愣,想到了那个梦。

“老夫是不信这些的,仙人也好,厉鬼也罢,见不到摸不着,但家主他似乎是信了。”

说着说着,老罗头便开始叹气。

“这也是老夫给少爷您写那个字的原因所在,所谓献人为仙,便是献祭,给护家仙献祭,献祭至亲之人的血肉,便能完完本本的获取那些畜生的力量;而归人为鬼的传言,则是人死后再活过来,便成了鬼。

前者,据传曾经有人做到,后者大概是一种无稽之谈。

至于少爷您,如果不逃的话,继续待在府上,怕是会有危险。”

李琰点头,示意自己明白了。

其实,听完这些话,李琰并没有多大感触,或许是习惯了一个人,李琰觉得,似乎这样也挺好,这样的话,自己也不用有什么挂念,更不用被父子之情束缚。

但老罗头说完,却是忽的朝李琰跪了下来,吓得李琰连连上前搀扶。

“罗老先生,您这是做什么。”

老罗头露出一丝苦笑。

“本想趁着这个机会带少爷脱离险境,却未曾想,因我的疏忽,把少爷带到另一个凶险的境地。”

“老先生言重了,只是一次运输粮草罢了,出出力,算不得什么危险。”

老罗头摇了摇头。

“少爷,这粮草,少,太少了。兵也太少了,按照常理,前面应该是先锋部队开路,但一路走来,虽然大漠风沙大,能吹乱车辙痕迹,但也不至于一点大军行进的痕迹都未曾留下。

是老奴的疏忽了,导致少爷陷入如今的险境。”

“罗老先生,会不会是您想太多了。”

“少爷,您没打过仗。”

言外之意是,他打过。

一般来讲,无论哪个时代,缝遇战争,特别是在封建时代,最下层的民夫一类很难有知情权,哪怕是正规的正兵,也很难知道真正的战略目的,更何况是这些穷苦的民夫了,他们只需要运输粮草和帮忙安营扎寨就好了,顶天了是在局势不利时被充做炮灰使用。

哪怕是李琰那个时代,近现代战争时期,平民百姓被用做炮灰的例子,也比比皆是,炸塌一座大坝,百万人流离失所,在有些人眼里,也是可以牺牲的。

但现在,虽然大魏亡国之相有些明显,但貌似还不至于吧?李琰心想。

“少爷没上过战场,所以没有感觉,可能唯一有暗示性的,便是这次征发民夫的规模和人数,但如此庞大的战争准备,到现在,到现在,居然还未曾有一丝一毫的风声。”

经过老罗的提醒,李琰猛的一愣。

进攻目标是哪?不知道,但能理解。

敌军规模有多少?不知道,能理解?

要打多久?不知道,也能理解?

但运粮食,要运到哪里,也不知道,这就不能理解了。

老罗头苦笑一番,提起铁枪,往身旁装粮食的袋子猛的一戳。

“哗啦啦!”

一堆沙子从里面流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