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太之石》 第一章 弗家大少 荣歌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

他身高大约1米76,长的中规中矩,眉毛不长,像是只长了一半,到眼角突然消失了。

荣歌的眉毛仿佛捡来的,只捡到了一半,另一半怎么也没有了,就像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荣歌的眉毛不好看,但他的鼻子很好看,挺拔的像是一座山川,那种立体感,天然让人喜欢亲近。

但荣歌的嘴巴稍微有点小,配上挺拔的鼻子,稍微有点不伦不类。

荣歌最好看的就是眼睛了,眼白和眼球恰到好处,有时候眼白特别大,直到变成纯白,有时候眼球特别大,占据整个眼眶。

他的一双眼睛深邃的像是深不可测的马里亚纳海沟,你终极一生,也无法发现他的秘密

荣歌的青少年时期,实在是太平凡,太普通了,跟这个地球上其他60亿人,没有什么差别。

他出生在一个津城小资家庭,父母做海鲜生意,在当地也算小有资本,至少让荣歌衣食无忧。

他小学、中学成绩都不错,也是个循规蹈矩的好学生,高中奋力拼搏了三年,考上了一个二本大学-津城理工大学。

虽然,荣歌很努力,但是,可能天赋也就一般般,所以,除了在大二的时候,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得了一次二等奖学金,然后,大学的时候,谈了两次恋爱,最后都以分手告终,其他,就乏善可陈。

荣歌每天活的很充实,或者说很幸福,父母早就给他安排了后路,毕业后,直接进如津城的明星企业-弗氏全球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弗氏全球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跨国公司,业务涵盖太空、航空、航海、陆地、河运、铁路、管道运输等关于运输有关的各个领域,换句话说,只要跟运输相关的领域,弗氏都在该领域有一席之地。

津城是Z国靠海的一个城市,津城的大宗煤炭、石油运输一直在Z国占据重要地位,此外,通过津城港口的汽车也占Z国很大份额。

因为,津城在全国运输枢纽中的重要地位,所以,弗氏在津城的分公司是全球108家主体分公司之一。

津城的分公司由于待遇优厚、社会地位高,一直是众多津城毕业生的首选公司。

荣歌的老爸荣富贵,在荣歌还在读高中的时候,就开始跟弗氏全球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津城分公司和平区子公司的经理张坚称兄道弟,逢年过年都是好烟好酒伺候着。

虽然,荣富贵嘴里没明说,但是,时不时把儿子带到张坚家里串门,每年都是叔叔、叔叔的叫。

张坚作为一个职场老人,当然知道荣富贵的意思,他在一次谈话中,无意中点破:“富贵,小歌毕业后,如果找不到工作,可以到我们弗氏公司来实习,我们弗氏公司最近一直在招人呢!”

荣富贵听了张坚的话,走动的更殷勤了。

荣富贵想给儿子找个好共走,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弗氏,他也在为儿子准备着。

弗氏每年招人很少,但是报名的人很多,要是不找点关系,是很难进得去,以儿子荣歌的学历和能力,荣富贵感觉肯定进不去。

所以,荣富贵才想到走走关系,让儿子进入弗氏工作。

荣富贵虽然只是一个小人物,但是,他也有自己的智慧,那就是持之以恒,主打感情牌。

荣富贵作为一个津城的海鲜商人,虽然,因为头脑聪明又能随行就市,攒下一点小钱,但是,做商人太累了,也很不稳定。

荣富贵不想让儿子还跟自己去买海鲜,所以,就想让儿子进入大公司。因为,但是,弗氏全球运输集团这个公司,有个特点,它一旦招人,就很少裁员。

这是这个公司的一大特点之一,所以,进入这个公司的竞争特别激烈,很多父母都是各显神通,要把自己的孩子送进这家公司。

荣歌大学毕业就参加了弗氏运输集团的笔试、面试、复试,虽然,只是一个普通的岗位,那也是过五关斩六将。

幸亏有和平区支公司经理张坚的举荐,荣歌才有幸进入了弗氏的实习名单,弗氏则被安排在和平区支公司实习,正好在张坚的手下。

因为,荣歌小时候就认识经理张坚了,作为该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张坚对荣歌还是很照顾的。

其实,对于荣歌来说,他本来不想去弗氏,因为这种超级公司,竞争压力太大了。

他就想找个普通工作,简简单单的过完一辈子就可以了。

但是,荣歌不想让父亲失望,毕竟父亲也是为他好,虽然这种不是他认为的好,但是,一辈子也就那样了,还是不跟父亲唱反调了。

荣歌的目标是顺顺利利的结婚,给老爸弄出个孙子孙女,让他去哄孩子,省了总是烦着自己。

荣歌的老妈文心言对儿子的评价就一句话:“胸无大志,随波逐流!”

文心言也不赞成丈夫把儿子弄进弗氏,想让儿子自己选,她觉得弗氏太卷了,担心儿子会活的很累。

但是,在丈夫的强烈建议下,文心言也就妥协了,毕竟儿子荣歌自己都没反对。

荣歌已经在弗氏实习了两个月了,由于是新人,他啥也不会,每天就在综合秘书处,打印个文件,给经理送资料这种小事。

工作简单低调的像是东野圭吾的悬疑小说《犯罪嫌疑人X》中的石神,除了上课,就是买杀人女老板的早餐。

他除了机械般的做重复性的工作,就是到弗氏豪华的公司食堂吃饭。

荣歌本来就是一个小人物,他本来也以为,他这一辈子可能就是在弗氏公司混个一官半职,然后退休养老,仅此而已。

谁知道,命运就是如此奇特,当你想要放弃的时候,总会给你一个机会,让你去见证不一样的风景,让你看看人间如此婀娜多姿。

弗氏这家全球运输集团,虽然是一家公司,但是,它却是个人占大股东的家族企业,社会资本只占一小部分。

所以,这家弗氏全球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几乎属于私人的公司,这种股权结构在全世界都算特殊,尤其是,如此规模的超级公司,竟然都属于一个家族。

今天是周五,荣歌跟之前一样,在自己狭小的工位上,每天打印文件,准备会议室,给经理送个文件等琐碎的小事,这时候,从外边急匆匆进来一群人。

领头的竟然是弗氏津城分公司的总经理王英,后边还跟着弗氏和平区的分部经理张坚。

这两个在荣歌看来都是大人物,竟然在对一个年轻人介绍情况,看的出来,两个大人物对这个年轻人都特别尊重。

这个年轻人长的特别帅,跟荣歌喜欢的明星黎明很像,甚至比黎明还要帅几分,据说是董事长的公子。

荣歌暗地里想,这个董事长公子,一定是花重金整容了,不然,不可能帅的这么惊世骇俗,没天理。

他只穿着一个白色的T恤,穿着一条深色牛仔裤,还有一双白色的帆布鞋,尽管一身休闲装,但就是不自觉的成为全场的焦点,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尤其是弗氏津城和平区支公司的所有女性员工。

荣歌随便的瞟了一眼王琼,这个跟自己一样,刚毕业的小实习生,她口水都流出来了。

王琼是个20岁的小女生,大约1米6左右,各自不高,但长得不错,眉毛很长、眼睛很大,算是津城当地特色的小美女。

荣歌注意到,在年轻人身后,还跟着两个彪悍的保镖,虽然面无表情,仿佛所有人的一举一动,都被这两个保镖看在眼里。

这一伙人在一楼转了一圈,就上楼了,跟荣歌也没有交集。

除了两个经理,后边的人,荣歌都不认识,估计是别的地区经理,荣歌不关心弗氏公司内复杂的人际关系。

他主打随遇而安,技术性躺平。

这些跟荣歌都无关,他只要做好自己的小职员就好了,这些大神距离自己越远越好。

荣歌旁边的实习上王琼,跟荣歌一样,都是托关系进的弗氏,不过,她的背景似乎比荣歌更强大。

她虽然在实习,但是,却不怎看的见人,本来安排了两个人的工作,由于王琼经常性的旷班,所以,工作就都由荣歌一个人做了。

荣歌曾经给直属主管侧面提了提,这个王琼怎么总不来上班。

主管领导则直接对荣歌说:“荣歌,你是张经理的关系,我给你提个醒,在弗氏这个生态圈内,存在就是合理的。”

“你看王琼三天打鱼,两天筛网,有人说她吗?还不是先进照样评,工资照样拿,奖金还比别人多。”

“王琼其实是弗氏津城分公司的关系,张经理都惹不起,她来这里实习,就是走个过场,很快就调到总部了。”

弗氏津城分公司是弗氏全球集团的直属分公司,下边还管辖着18个支公司。 第二章:暗杀事件 “荣歌,你稍微委屈点,多做点工作,她虽然把工作都留给你了,但是,她也不会跟你竞争支公司的转正名额,这也是张经理为你铺的路。”

“要说,张经理对你是真的好!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荣歌听了主管的话,点了点头。

他本来就觉得很奇怪,王琼怎么这样,也没人管,原来,支公司没人能管的了她。

职场的潜规则一直就存在着,只是荣歌不知道而已。

今天不知道吹了那阵风,王琼竟然也来上班了。

虽然,王琼的关系很硬,但是,她上班的时候,还是跟荣歌一样,也是实习生,在格子间,做一些无聊的琐事。

虽然,王琼来上班的时候不多,但是,人却听和善的,她跟荣歌表面关系处的还不错。

大家又没有利益冲突,干嘛没事得罪别人呢!

那种没事找事,总以为老子天下第一的富二代,只是存在于小说中,大部分富二代们,都是挺平易近人的。

荣歌并不是一个八卦的人,但是,王琼来上班,而且穿的很正式,他还是忍不住的问王琼。

“王琼,你今天怎么来上班了?我看你几个星期没来了?分公司有什么重大活动吗?”

王琼听到荣歌的问题,从注视楼梯的方向,把头抽回来,她对荣歌说:“我最近正在参加一个管理培训,跟张经理请假了,不是我故意旷班的!”

“我的工作,你都帮我做了,我欠你个人情,晚上有事吗?姐请你吃个饭!”

荣听到王琼答非所问,但也立刻回答王琼。

“多大点事啊!你看实习生也没啥事,你有事先忙啊!这点小事不值一提!”

“最近,下班就要回家陪爸妈,这么点小事,不用请客,咱别这么客气!”

荣歌虽然随遇而安,但是,在父亲荣富贵的耳濡目染下,人情世故还是懂得。

如此有背景的王琼,可没必要居功自傲,再说,不过是帮着值班这点小事,

他也就是在公司实习6个月,无所谓的。

王琼看荣歌挺豪爽,本来不想跟他说弗洛的事,她想了想,还是对荣歌说:“荣歌,今天上午总行董事长的公子弗洛来咱们支公司视察,你看,弗洛真的是一个超级大帅哥啊!”

荣歌听了王琼的话,点了点头,心里说,那当然,你口水都快流一水桶了。

但是,荣歌忍不住的问王琼:“董事长公子来视察,跟咱们小实习生有关系吗?”

王琼没有把目光从楼梯那里收回来,直接回答荣歌:“跟咱们没啥关系,但是养养眼也是好的,尤其是这么帅的人,比电影明星帅多了,我感觉比黎明帅多了。”

“可惜,刚才弗洛进去的速度太快,本来想偷拍张照片,也没拍成,你说弗洛怎么那么不近人情啊!”

弗洛在一群人的簇拥下,刚从门口进来的时候,正好有个文件要打印,荣歌就没太注意弗洛,就看个大概,确实长的非常帅。

但是,跟荣歌也没啥关系,荣歌只喜欢美女。

虽然,荣歌对这种大少爷不太感冒,但是,他还是对王琼说:“弗洛弗大少,确实挺帅的,走路都带着一股仙风!”

“我估计他还没有女朋友,王琼,你颜值高,身材好,我看你们很般配。”

王琼听了荣歌的话,心里很高兴,嘴角不自觉的上扬起一个微小的弧度。

王琼对荣歌说:“荣歌,你真会说话,你有没有女朋友,我把我闺蜜介绍你如何!”

荣歌虽然只是一般人,长的很普通,但人长的很干净,不自觉的能人产生一种好感。在大学谈了几次恋爱,但是,都很快分手了。

目前还处于空窗期,其实,他并不着急谈恋爱,毕竟刚刚毕业,他打算等工作稳定了,再找女朋友。

荣富贵早就给儿子买好了婚房,彩礼也准备好了,他就等着抱孙子了。

荣歌也知道自己的任务,所以,他准备这两年就结婚。

人这一辈子,也就那样,乱折腾什么啊!结个婚生个娃,一辈子也就过去了。

荣歌对王琼说:“不用,我还没有转正,目前还不想谈恋爱呢!”

王琼则继续开导荣歌:“你先见见呗,不行就交个朋友,反正又不让你们马上结婚呢!”

荣歌看王琼如此热情,就回复说:“好的,你约好了,通知我,我请你们两个吃饭。”

荣歌正好说几句感谢地话,支公司的行政经理,从楼上下来,他对荣歌说:“荣歌,张经理叫你拿着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到二楼,弗总要看看支公司的业务。”

荣歌听了客户经理的话,有点迷惑,这么大的领导,让他一个小实习生干嘛啊!

王琼则在旁边,用胳膊肘捅了捅荣歌,她小声对荣歌说:“张经理,这是要提拔你,让你上去露个脸,快去,快去吧!”

“那可是董事长的公子,混歌脸熟也可以啊!”

荣歌真不想掺和这么多事,他不想大富大贵,弄个小康衣食无忧就很好了。

但是,张经理盛情难却,他赶紧从柜台那好报表,跟着大客户经理往楼上走。

荣歌走上楼梯,就看到一群人,都在行长办公司,张经理之前做的椅子,对着门口,办公桌的左手边,有一扇巨大的落地窗。

这个落地窗是单向视野,外边看不到里边,里边可以看到外边,而外边就是繁华的商业街。

那个董事长的公子,超级帅哥弗洛就坐在巨大的办公椅上,低头看着文件,他的两个保镖就站在他的旁边。

张经理看荣歌上来,直接对荣歌说:“荣歌,把分公司这个月的报表拿给弗总,他要看看分公司的收支情况。”

荣歌虽然不懂职场规则,但是,递个文件还是会的。

他快步走向前,一直走到办公桌前,荣歌才对弗洛说:“弗总,这是分公司这个月收支报表!”

弗洛听到一个年轻人的声音,于是从报表中,抬起头,正好看到荣歌一双往下看的眼睛。

不知道为何如此巧合,两个人的目光正好对在一起,像那种恋人长久的凝视。

这种凝视只持续了0.5秒,突然,一声巨大的枪声,从对面的楼顶传到这间办公室。

高速飞行的子弹的动能直接把玻璃打散,从弗洛的左边太阳穴射进,从右边太阳穴穿出,由于速度太快,几乎没有带出多少血迹。

但是,弗洛却被子弹的动能带着,倾斜的倒在地上,立刻就停止了呼吸。

众人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弗洛就被暗杀在了津城银行和平区支公司的经理办公室。

当时的众人都愣住了,谁都想不到,大白天的,在商业街就会发生暗杀事件,暗杀的对象,竟然还是董事长的公子。

张坚不愧是支公司的经理,他立刻躲到办公桌下,顺便拉了一把荣歌,让他也躲起来,张坚却发现荣歌竟然晕过去了,他要是不拉荣歌一把,他会直接倒在地板上。

那两个保镖反应也超级快,直接扑到弗洛身上,并且用身子挡住射击角度。

其他人这才注意到,有人暗杀董事长的公子,全都立刻爬在地上。

事实证明,再笨的人,也知道这时候要躲避射击视角,谁都怕死。

他们估计也知道自己只是杂鱼,如果被殃及到了,那就太冤枉了。

一阵鸡飞狗跳的响声过后,所有人都爬到地上,那个保镖对着所有人喊:“都有人暂时别动,我已经报警了,警察一会儿就到,那个杀手可能还没走!”

所有人听到保镖的话,更不敢动了,现在谁动谁死。

张坚拉着昏迷的荣歌躲在办公桌下,脸上写着惊恐,也有那么一丝庆幸。

张坚认真看了看荣歌,发现他身体完好,估计是他一下冲进,把他直接吓晕过去了。

张坚心里说:现在的年轻人也真是太脆弱了,怎么一点挫折就要晕过去呢!

张坚心里很忐忑,董事长公子中枪,他们这些员工,到底会不会有责任,董事长会不会怪罪他们呢!

张坚也没想太多,总之,先保证自己的安全,再好的工作,也没有生命重要,他还有一家人要养,他可不能出事。

从董事长公子弗洛中弹的那一刻起,荣歌的头突然就涨了一下,强大的冲击力,让他昏了过去。

好像一种无形的意识,突然从弗洛的大脑,直接飞到了荣歌的大脑中,由于突然多出了很多东西,荣歌的大脑直接宕机了。

发生了暗杀事件,没人会在意一个小实习生的处境。

众人都爬在地上不敢动,因为谁也不确定,那个杀手走没走。

但是,几分钟之后,刺耳的警铃声已经响彻于整个津城商业银行,这次的警察并没有姗姗来迟,竟然这么快直接到了现场。

一伙穿着防弹衣的警察直接冲到二楼,他们堵在落地窗前,完全挡住了杀手的视野,然后,其他人带着担架,把中枪的弗洛放到担架上,带到附近的医院,但是,保镖已经试过弗洛的呼吸,从中枪的那一刻,弗洛就已经停止了呼吸。 第三章:借体重生 当警察和救护车都赶到现场,津城特警去捉拿杀手的时候,杀手早就跑的连人影都没有了。

一个合格的杀手应该对自己的身手有充足的自信。

夏娃从接到刺杀任务已经一个月时间,她经过了周密的部署,终于在今天出色完成了任务,她肯定,这个弗洛已经死的不能再死。

她在瞄准镜中,明确的看到了弗洛中弹身亡。

她把自己的改装巴特雷狙击枪收到手提箱,从天台一跃而下,右手则挂着滑索,一分钟到达大厦后面的小巷,手一抖收回滑索,然后披上一件风衣,从角落里推出摩托车,带上头盔。然后,扬长而去。

夏娃干净利落退场的同时,弗洛和荣歌也被一同送了医院。

弗氏集团董事长的公子被袭击,可是津城近几年来最大的凶杀案,尤其在治安良好的Z国。

津城立即组织了专案组,立志要在一个月内侦破此案,找到凶手,给弗氏集团一个交代。

弗洛被送上救护车的时候,医生就已经确认了弗洛的死亡。

但是,为了向弗氏交代,弗洛又被抢救了十几个小时,直到弗氏董事长弗天鸣到达津城第一人民医院。

弗天鸣是60岁左右的中年人,虽然年近古稀,却看起来很年轻,像一个三十多岁的人。

他很威严,一副脸孔总是带着一种淡淡的严肃,虽然是种严肃,但是却不让人反感。

弗天鸣的眼睛很有神,嘴唇略显宽厚,弗洛的鼻子几乎跟他的鼻子一模一样,从面相上,可以看出两人的血缘关系。

弗天鸣虽然还有儿子和女儿,但是,这个儿子弗洛是弗天鸣最喜欢的,不论从那个方面弗洛都特别优秀。

弗洛从小学到博士后,都是别人家的孩子,努力学习,从不在学校惹是生非,而且,每次考试几乎都是全校第一。

弗洛对考古特别感兴趣,大学的时候,选了华夏大学的考古专业,并且一路读到博士后。

弗洛虽然属于超级富二代,却一点也不纨绔,他除了听从父亲弗天鸣的安排,在弗氏集团实习,大部分时间都花在熟悉公司业务上。

弗洛在工作之余,对两河流域的苏美文化特别着迷。

尽管伊拉克治安状况很差,但他仍然去了多次,他一直认为苏美文化是外星人来地球的最直接的证据。

因为弗洛对苏美文化楔形文字的研究,刚毕业,就在华夏大师成为一名考古学的博士生导师。

弗天鸣看着儿子静静地躺在特护病房的面孔,是如此的安详、从容,就像平时睡觉的时候一样。

弗天鸣是看着弗洛长大的,对这个儿子很满意,小时候,他经常到弗洛的卧室看望睡着的弗洛。

因为,他总是能在弗洛身上,看到自己的父亲弗元的影子。

弗天鸣知道弗洛为什么会死?

因为光明会已经盯上他很久了,他只是没想到,光明会竟然如此不顾廉耻,不顾规则,竟然对自己的儿子下手。

荣歌并没有受伤,只是在弗洛中枪的时候,突然感觉脑子里突然多了什么东西,仿佛有人用大锤,重重的击打自己的头部,直接导致他晕了过去。

荣歌受伤以后,荣富贵和文心言都急死了,他们怎么也没想到,儿子只是递个文件,怎么还掺和进一场恐怖的谋杀。

幸亏,张坚已经再三讲述,由于他的保护,荣歌只是受到惊吓,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再说,荣歌只是一个小人物,在60亿的人口基数中,实在是太普通了,根本不可能有人会专门杀他,他没有任何价值,甚至,连杀手的茶水钱都不够。

但是,荣富贵和文心言明知荣歌没事,但还是在病房里守护了一夜,他们夫妻也反复跟主治医生确认,荣歌确实没有任何伤害,只是受到惊吓晕了过去。

但是,知子莫若母,文心言检查了荣歌的身体,确实没有任何外伤,但是,文心言就是觉得荣歌跟之前不一样了,至于到底那里不一样,她却说不出来。

第二天早上十点,事情过去了24个小时之后,荣歌(弗洛)终于醒了过来。

荣歌(弗洛)睁开眼后,看到自己谁在病床上,旁边还有一个陌生女人,正坐在病床边,用毛巾给自己擦脸。

那样子就像母亲对儿子版的呵护和小心。

荣歌(弗洛)一下就坐了起来,怎么回事?

荣歌(弗洛)仔细回想,他正在弗氏津城的分公司查看上个季度的报表,突然,一颗子弹打中自己的头,然后自己失去了意识。

难道自己已经死了,这是在地狱?

可是荣歌(弗洛)觉得这里就是一个普通的病房,跟小说里的地狱完全不同啊!

文心言看见儿子荣歌(弗洛)醒了过来,非常开心。

她立刻给荣歌(弗洛)递过去一杯温水,对儿子说:“小歌(弗洛),你已经昏迷24个小时了,要不是医生说你没事,我都以为你也受伤了!”

“你刚醒过来,先什么都不要去想,就是好好休息,等你好了,咱们就辞职,不去这个该死的公司上班了!”

“这个公司太危险了,大白天的都有杀手出没!”

“我也是被你爸给骗了,还跟我说,这个公司有多好多好,工资多高多高的!工资再高,待遇再好,命都没了,有什么用?”

“这次幸亏你没事,要不然,我可跟你爸没完,这是找的什么破公司?”

“你别去工作了,就跟着我买海鲜算了!虽然,工作累点,赚钱少点,但至少一家人团聚,每天都安安全全的。”

文心言不管荣歌(弗洛)怎么看,就是自顾自的在荣歌(弗洛)旁边絮絮叨叨的,彰显了天下母亲一样的特性,儿子那怕受一点委屈都不行。

刚才荣富贵出去给文心言打水了,当他打水回来,看着文心言在对着醒来的儿子絮絮叨叨的,说个没完,他也悄悄的松了一口气。

他直接对文心言说:“我说,你少说两句,儿子刚醒过来,他受了刺激,你让儿子多休息会儿,换工作的事,以后再说!”

说完这些,荣富贵又小声的嘀咕:“这种暗杀事件,一百年都不一定能遇到一次,跟弗氏集团有什么关系,跟你卖海鲜有出息啊!妇人之见,见识短浅!”

虽然,荣富贵说的声音很小,但是,文心言耳朵很尖,她还是听到了荣富贵的嘀咕,仿佛火药桶被点着了一般。

文心言立刻就火了,她大声的呵斥荣富贵:“你个混蛋,你说什么?你说谁妇人之仁,你说谁见识短浅!”

“要不是你非让小歌去那个该死的公司,小歌(弗洛)能这样吗?我就说,让他跟咱们买海鲜,就很好,你就是不听。小歌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跟你拼命!”

荣富贵刚要反驳文心言,荣歌(弗洛)终于忍不住了,他对两个中年人说:“你们都给我闭嘴,你们到底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荣歌(弗洛)的话,把荣富贵和文心言都给说楞了,儿子荣歌(弗洛)竟然不认识他们了。

文心言又重新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荣歌(弗洛),没错啊,就是儿子啊!那鼻子、那眼、那嘴,明明就是儿子荣歌(弗洛)啊! 第四章:一体双魂 文心言忍不住上前,用手摸了摸荣歌(弗洛)的脸,又使劲往旁边拽了拽,都是真肉,并不是硅胶、假皮肤什么的。

这明明就是自己的儿子荣歌(弗洛)啊?

但是,自己的儿子怎么就不认识自己了呢?

文心言在拽荣歌(弗洛)的脸的时候,荣歌(弗洛)立刻就火了,他生气的一下把文心言的手推开,对着文心言怒吼道:“你干什么?你这老婆子?我都不认识你,你拽我的脸干嘛?”

文心言不理荣歌(弗洛),而是看向了荣富贵,荣富贵也一脸懵,他把脸凑到荣歌面前,对荣歌(弗洛)说:“荣歌(弗洛),你再仔细看看,你知道我是谁吗?”

荣歌(弗洛)看着荣富贵越凑越近的大脸,直接往病床后退,嘴里还说着:“你这老头干嘛?你神经病啊?你的口臭好严重啊!你别往前来了,我都要吐了!”

荣富贵没理荣歌(弗洛),而是看了文心言一眼,两个人互相点了点头,好像达成了某种共识,文心言平静的说:“看来这次暗杀事件,对儿子的打击还是很大的,很明显,咱们的儿子失忆了?”

“他连养育他二十多年的亲生父母都不认识了,肯定是失忆了。”

文心言回头对荣富贵说:“看来这次的暗杀事件,对儿子的影响太大了,刺激太大了,大到他都已经失忆了。”

文心言有些忧心忡忡的说:“我看儿子的身体情况没什么问题,这动作也挺利索的,估计是精神出问题了,咱们是不是要给他找个心理医生啊!”

荣富贵看了荣歌(弗洛)一眼,又把眼睛对着文心言,对文心言说:“你说的对,应该是受惊吓过度失忆了,咱们还是给他找个心理医生吧!”

“但是,这个钱咱们不能出,必须让弗氏财团出这个钱,要不是因为他们儿子招人恨,咱们儿子怎么会殃及池鱼呢?”

“咱们儿子从小到大,都是一个乖宝宝,从来都没打过架呢!”

文心言虽然很恨丈夫,把宝贝儿子送到弗氏集团实习,但是对荣富贵的这段话还是深表赞同。

“弗氏集团也不是什么好鸟,估计做了很多亏心事,赚了很多黑钱,要不然大白天的,怎么会有杀手暗杀他们的公子呢?”

荣歌听了他们的话,感觉不可理喻,两个普通的老头老太,也评价他们弗氏集团了。

弗氏集团即使没有上市融资,那也是世界排名靠前的大集团,什么时候轮到这两个老头老太来评头论足了。

荣歌(弗洛)已经退到了病床的最后边,虽然,荣歌(弗洛)的个人搏击水平是顶尖特种部队水平,但是,对于两个大爷大妈,他还是下不去那个手。

这个一个Z国人,最起码得素养,所在,在荣富贵和文心言的步步紧逼下,荣歌只能是一点点的往后退。

退无可退时,他想要起身,离开病床,往后一撑,竟让撞到了墙,竟然又昏了过去。

文心言肯定是心疼儿子,看着儿子又撞墙昏了过去,赶紧把儿子荣歌(弗洛)移到病床上,给儿子盖好被子。

现在荣富贵和文心言都确定,儿子荣歌(弗洛)身体没有任何问题,只是受了刺激,失忆了。

荣富贵看儿子又晕过去了,这次他突然想起了,小时候经常看的西游记,有一次六小龄童演的孙悟空晕倒了,猪八戒掐了一把鼻子下的人中,然后,喷了一口水,大师兄就醒过来了。

荣富贵从没机会试,这次,他觉得机会来了。

所以,他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水,然后用拇指使劲掐了一下荣歌(弗洛)的鼻子下的人中穴,然后,对着荣歌(弗洛)的脸就喷了一口水。

文心言看着儿子又晕了过去,赶紧照顾儿子,并且给儿子盖好被子,就准备去找医生,没想到丈夫荣富贵,有这种骚操作。

荣富贵刚弄完,文心言就火了,对着荣富贵喊:“你干嘛呢?往儿子脸上喷水算怎么回事?儿子感冒,我给你没完!”

荣歌(弗洛)这次昏迷只是上一次的后遗症,并不严重,在荣富贵的操作下,荣歌缓缓的醒了过来。

荣歌睁开眼,头还有些疼。

他突然想起在张坚办公室发生的暗杀事件,自己被张坚拉到桌子下,并没有受伤,只是觉得头轰的一下,他就晕了过去,后来的事,他就记不得了。

他看着陌生的医院病床,父母在面前互相指责,他有些奇怪,然后,对着老妈文心言说:“妈,说了让你以后小点声,我都耳朵都被被你给喊聋了!”

文心言听到荣歌的话,立刻不跟荣富贵吵架了。

她转过头,又摸了摸儿子的头,摸了摸儿子的脸,荣歌虽然很不习惯,老妈摸来摸去的,但是,他也没躲,毕竟是自己老妈,肯定是没恶意的。

荣歌仔细回想发生的事,脑子终于把前因后果想清楚了,估计自己受惊吓晕倒了,然后被送到医院,然后,父母因为自己晕倒的事,互相指责。

他缕清了事实后,对文心言说:“老妈,我是小歌,我很好,我估计是被那个场面吓到了,我什么事都没有。你别再骂我爸了,他都快被你骂傻了!”

从荣歌记事起,老妈文心言就把老爸荣富贵欺负的死死的,弄得他还总要站到老爸的一边,不然,两方实力相差太大。

文心言听了荣歌的话,立刻把手拿了回来,用手拍了拍胸口,然后放下的说:“我的儿子,终于回来了,荣富贵,你用的什么方法,你吹的那口水,是圣水吗?”

“儿子被你那口水给喷回来了,你再喷两口,你的水真管用。”哈哈哈哈,哈哈哈,文心言,一边笑,一边抹眼泪,这是高兴的泪水。

荣富贵就是看不得妻子哭,他赶紧走到文心言身边,连儿子荣歌都不管了,赶紧安慰文心言,那生硬温柔的,连荣歌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言言,你别哭啊!别哭,你看儿子不是醒过来了吗?你看他多壮啊!你哭什么啊!”

文心言看丈夫,又看了看儿子,这是两个对她来说,最重要的人,她生气的打了荣富贵一下,然后说:“我那是哭啊!我这是高兴的泪水!”

“咱们一家人有团聚了,我开心,我开心,我开心的流下的泪水!” 第五章 夺舍重生 荣富贵听到妻子这么说,心都要化了,他把文心言抱在怀里,对文心言说:“心言,我们一家人终于团聚了,没事了,没事了!”

荣歌看见父母为自己的安危担心,他也很不好意思,于是对父母说:“我说,你们别秀恩爱了,我没事,挺好的!估计下午就能出院!”

文心言一把推开丈夫,她对荣歌说:“小歌,你可不能这么早出院,你这是第二次醒来了,刚才你第一次醒来的时候,啥都不记得了,都不知道我们是你的爸妈了。”

“我跟你爸都认为,你是因为受了刺激,都有些失忆了呢!”

“你还是在医院多待几天,等医院给你检查检查,等确认完全没问题,再出院!”

“昨天,你住院后,张坚就来过,他跟你爸说,你这属于工伤,可以在医院看病,所有费用,都由公司报销!”

“咱们出院不着急,等几天吧!”

荣富贵看不得妻子的占小便宜,直接对荣歌说:“荣歌,我们下午再检查下,没事就出院,回家休息!这个破医院有什么好待的!”

“咱们不差那几天医药费!”

荣歌是赞同父亲荣富贵的话得,医院这种地方,到处都是消毒水的味道,谁愿意待啊!

他也想早点回家,所以对着荣富贵点了点头。

文心言一听丈夫说完,就生气了,她抬手就要打荣富贵,荣富贵赶紧躲到一边。

文心言看到荣富贵,气就不打一地方来,她对荣富贵说:“你添什么乱?小歌必须在医院待够三天,等检查完全没问题,才能出院呢!”

“荣富贵,你给我说清楚,你说谁在占小便宜,谁在乎那几天住院费!我在乎那几千块钱吗!”

“儿子的健康是无价的,我是怕儿子的健康有什么问题,所以,才要求小歌一定要多住几天,谁是为了那几天住院费!”

荣歌看着母亲又要跟父亲吵架,怕老妈担心,他直接妥协了,对文心言说:“行了,老妈,都听您的,您说住几天及住几天,您别找我爸麻烦了!”

“我爸也是为我好!”

文心言听到儿子这么说,这才放过了荣富贵,但是眼神还是瞪了荣富贵一眼,那意思是,你给我少说话,再乱说话,我跟你没完。

荣富贵听到荣歌的话,也不再吱声了,一会再惹的妻子哭了,他还要哄。

荣富贵坐到病床另一侧,用小刀给文心言削了一个苹果,直接递给她,文心言则没吃,又递给了荣歌。

荣歌也没吃,又递给了荣富贵。

一个苹果绕了一圈,又回到了荣富贵手里。

荣富贵则说:“心言,你先吃个苹果,我再给小歌削一个,吃个苹果压压惊!”

文心言则说:“我不吃,给儿子吃吧!看见你,我就生气,没胃口!”

文心言还在生荣富贵的气。

荣歌赶紧给老爸台阶,对荣富贵说:“爸,你把苹果给我,你去店里吧!一直没人也不行,老妈陪我就行,我很好的,修养几天就出院了!”

荣富贵听了荣歌的话,又看了眼妻子文心言,文心言点了点头,仿佛很嫌弃的对丈夫说:“你赶紧去店里吧!看见你,我就生气,我在这里陪小歌就行了。”

荣富贵想了一下确实,两个人待在这里也没必要,转身就要走。

这时候,文心言指着张坚带过来的水果花篮,对荣富贵说:“这些水果你拿回去,到店里吃,这里太多了,小歌根本吃不完!”

荣富贵本来不想拿,但是看到文心言的眼神,还是拿起一兜子水果,推开门走了出去。

文心言看到荣富贵走了,就对荣歌说:“小歌,你躺着别动,我去叫医生,让他再给你检查下,看看有没有后遗症。”

荣歌本来不想让母亲找医生,但是看到母亲慈爱的眼神,也不好意思拒绝,就点了点头。

荣歌感觉自己现在很好,除了头稍微有点晕,身体没啥问题。

文心言看着儿子点头,就从门口出去了。

这时候,荣歌突然有点困,竟然就突然睡着了。

文心言从病房出来,直接到值班医生的病房,对医生说:“医生,我儿子已经醒了,麻烦您过来看一下,帮他检查检查,还有没有其他问题!”

医生听了文心言的话,就站起身,跟着文心言往病房走,边走边对文心言说:“大姐,您被担心,我们都详细检查过了,您儿子荣歌没有什么事,而且,子弹确实也没有打到他,他只是受到惊吓晕过去了,休息会儿,就恢复正常了!”

文心言点了点头,对医生说:“您说的对,他第二次醒来的时候,确实恢复正常了,但是,他第一次醒来的时候,竟然连我们都不认识了,我以为他失忆了呢!”

医生听了文心言的话,突然停了下来,作为医生的敏感,他感觉文心言说的很奇怪,荣歌没有受任何的伤,只是晕过去了,怎么会失忆呢?

即使失忆了,也不可能这么快就恢复正常啊!

医生没再问,他先要去看看病人,再下决定,作为一个严谨的,从业十几年的医生,每句话都是不能乱说的,尤其是关于病人的情况。

当医生跟文心言走进病房的时候,荣歌又睡着了。

医生带着听诊器,给荣歌测了测心跳,又看了看荣歌的气死,感觉没什么问题。

医生转头对文心言说:“大姐,您儿子睡着了,估计最近太累了,等他醒过来,您在叫我,我再给他做相信的检查!”

文心言觉得很奇怪,自己刚走两分钟,儿子又睡着了,儿子怎么如此嗜睡?之前的儿子熬夜到九点都没有啥问题的。

可是儿子睡着了,她也就没再叫醒他,可能这件事给儿子造成了心理阴影,他需要多休息吧!

文心言对医生说:“好的,医生,让小歌先睡会儿,等他醒了,我再去叫您!”

文心言就坐在病床旁边的椅子上,独自刷手机。

荣歌刚睡着,一个声音突然出现在他的脑海里,这是哪里?我难道是真的死了吗?

荣歌的意识立刻也被唤醒了,他看到一团白光,出现在他的意识里,这个白光隐隐约约是个人的形态。

他突然想起来母亲说的失忆,又通过自己看的玄幻小说,突然意识到,自己是不是被夺舍了?

有个千年老妖摸,想要借自己的身体重生,所以,才让自己突然失忆,连亲生父母都不认了。

荣歌看了下自己,他竟然也是一团白光,只是自己这团光,更明亮,五官也更清晰,可以明确辨认出,他就是荣歌。

荣歌虽然才二十几岁,但他却不是个担小的人。

他只是很懒,不想让自己活的太累,主张躺平,顺其自然,随遇而安,但不代表,荣歌就是个怕事的人。 第六章: 互相嫌弃 第六章:互相嫌弃

荣哥注视着另一团白光,他对另一团白光说:“你是谁?你怎么会出现在身体里。”

这时另一团白光也醒了过来,他也注视着五官更清晰的荣哥,人性化的上下打量了一下荣哥,有些不太确定的说:“你是递给我文件的那个公司职员?”

荣哥根本看不清这个人的样子,也不知道,他是谁,直接对那团白光说:“你到底是谁?什么公司职员?你就是一团光,我看不清你的样子?你干嘛躲进我的身体里?你是不是千年老妖怪?”

那团白光听了荣哥的话,这才观察起自身的状态来。

他低头,看见自己也是一团白光,而且看不清胳膊、看不清腿,他明明感觉到自己有手,但是,就是看不到,一切都是一团白光。

他又突然想起,他接到了面前这个年轻人的文件,然后,头突然疼了一下,然后就是去意识了。

他很困惑,这里到底是哪里呢?难道,这不是自己的身体吗?

自己的灵魂跑到别人的身体里了?

他没法接受这个事实,或者说,他无法接受自己已经死亡额事实。

但是,他却可以清楚的看到,对方的五官和身体,难道不是自己的身体,所以,自己没有身体,只是一团白光。

弗洛思考了一会儿,首先要确定的是,自己是不是已经死了,这个到底是不是自己的身体。

弗洛对荣哥的灵魂说:“我是弗氏集团的运营部总经理弗洛,我刚才记得你给我递过文件?我已经死了?”

荣哥不太相信面前这团白光,但是,他仔细想了想,这团白光人不人、鬼不鬼了,难道还骗人吗?

而且,荣哥看着这团白光,倒也不像坏人,当然,坏人,荣哥也不怕,在自己身体里,难道还拍了外来户?

电影、小说里,不也说了,外来户是很难斗得过身体的本来主人的。

但荣哥还是试探着问那团白光:“你真的是弗洛,那个弗氏集团的大少爷?”

那团白光没好气的说:“废话,我都这样了,我还骗你啊!”

“你是弗氏集团津城分公司的一个底层员工,你们经理叫陈,对陈坚,对不对,其他人我记不清了,这还是刚到你们公司,我认真记了记。”

“我还至于骗你吗?一个小职员而已。”

荣哥思考了一下,感觉那团白光说的对,尤其是死前的情形,而且,他也记得他们相互注视,然后,那个弗氏集团的大少爷就被狙击手一枪毙命了。

荣哥对那团白光弗洛说:“我现在认可了你的身份?但是,你为什么在我的身体里?你不是被杀手杀了吗?”

“我正在递给你文件,那个杀手的子弹就到了,你直接被爆头,我就失去了意识。”

“我估计是你的身体被杀了,但是,你的意识却从身体里逃出来,冲进了我的大脑,由于冲击太大,我也就昏过去了。”

“我就不懂了,你都死了,被杀了,还做什么妖,直接死了就得了,让你的富豪老爸给你报仇就行了,你说你跑到我的身体里干嘛?”

“你这不是害了我吗?”

“弗洛,对了,你是叫弗洛吧!我听我的同事说,你叫弗洛,你赶紧从我的身体里出去,你让你富豪老爸再找一个身体,你这样会影响我正常生活的。”

弗洛听了荣哥的话,鼻子都气歪了。

他都已经被杀了,被杀手无辜的杀害,他就一定同情心都没有吗?

怎么冷血的跟刽子手似的,还让自己赶紧出去,我要是能出去,谁愿意呆在这具破身体里。

明显偏瘦的体型,而且,长的也就一般,我看身体素质也不好,这具身体比自己的原生身体,差了不知道多少倍。

他还嫌弃起我来了。

弗洛越想越气,就没有好气的对荣哥说:“我说,你这种普通人,有没有一点同情心,我都被杀了,身体都没了,就剩一个灵魂了,跟孤魂野鬼一样,你还让我走,我问你,我怎么走?我走到那里去?”

“再说了,你以为我愿意到你的这具破身体里来啊?要啥没啥,身体素质差的跟破口袋似的,长的又丑,我能到你的身体里暂住,你应该感到荣幸,而不是在这里幸灾乐祸!哼!”

弗洛还以为是弗氏集团的大少爷,所以,还是一副全世界要围着他转的态度。

弗洛的话可把荣哥气到了。

他最讨厌有的就是那种自以为是、傲慢自私的富二代,要不是他们有个好老爸,他们自己其实就是一坨屎。

但是,荣哥跟他们也没交集,也懒得理他们。

这个已经死了的弗洛竟然还跟自己装优越感,荣哥也不客气,即使在现实中,他也对富二代没有什么害怕,该怼还是怼。

荣哥不客气对弗洛那团白光说:“你要是这么说,我可就不客气了。不请自来到了人家身体里,还颐指气使的,以为你是主人,你知道什么是起码的礼貌吗?”

“我告诉你,你这样行为在古代是夺舍,在现代也是非法入侵和抢劫,你应该被枪毙。”

“我本来对你还又一点点同情,准备同意你暂住在我的身体里,就不追究你私闯民宅的错误了。现在,我要把你赶出去,你爱去哪里去哪里,跟我反正没关系。”

荣哥调动自己的意识,想让自己的松果体发力,把弗洛排挤出去。

荣哥发现他使劲往外推那团白光,确实有作用,那团白光也在往外走,但是,他却很抗拒,总体来说,荣哥的力量还是大于弗洛的。

弗洛虽然是外来者,但是,灵魂似乎更加凝实,他推起来特别费劲。

弗洛看到荣哥的行为,心里立刻就有点慌,他就是一团白光,如果,没有身体的承载,他只要离开荣哥的身体,估计立刻就会灰飞烟灭。

虽然,没有人告诉弗洛,但是,弗洛有一种直觉,他只要离开荣哥的身体,立刻就会彻底消失。

而且,刚才他的态度确实有点傲慢。

弗洛并不傻,他只是还没适应,自己从一个超级富二代到无家可归的流浪灵魂的转变。

识时务者为俊杰,富二代只有纨绔,却没有傻子,形势比人强,现在一味的强硬,没有什么还果子吃,所以,他立刻向荣哥认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