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九五,从种田养鱼开始致富》 第1章 穿越九五年 斑驳的土墙,昏暗的油灯。

微弱灯光映在贴满发黄的旧报纸的墙面,影影绰绰。

三张板凳铺上几块木板搭成简陋的小床,铺着印了牡丹花的老式床单。

空气中散发着稻草焚烧和潮湿腐朽混杂的酸味。

林逸呆坐在床沿边上,目光呆滞地盯着手里的日历愣神。

大红封面画着一个穿着肚兜的胖娃,双手抱着玉如意,笑嘻嘻地看着身前的大鱼。

日历正下面,显眼的几个数字印着“1995”。

林逸几次尝试伸缩五指,结实有劲,细看皮肤,光滑而富有血色。

震惊,迷茫,错愕等种种情愫在他脑海久久回荡,最终汇成一个令人惊异的现实。

穿越了。

他从2024年,作为时代悲催人儿的八零后,穿越回到1995年。

从病房里病怏怏浑身插管濒临等死状态,变成了一个唇红齿白的普通九十年代二十岁小伙。

在这里,他除了变了个人,多了不属于自己的二十年记忆外,时代发展却与原世界几乎一模一样。

林逸一直呆坐,神情恍惚。

虽然前世他经历不少,为了生活为了家庭,他和人卷,和现实卷,把一生献给了房子车子老婆孩子,最后把自己给卷没了……

即便如此,在面对这样诡异的事情时,他依旧不知所措。

“哎,我该何去何从?”

一声叹息,林逸忍不住扶额,心再次乱了。

坦白说,他真厌倦了上一世那种生活。

沉默许久,他强忍着内心躁动,走下床,细细打量起这简陋小屋。

望着老旧的青砖瓦房,他视线缓缓从房顶的缘木、大梁、还有梁上吊着的竹筐、斗笠、簸箕、箩筐等物掠过。

目光往下移,石头砌成的地板,坑坑洼洼,高低不平。

地板上,一张四方桌上摆着大红色的热水壶,方桌背靠的墙面还有父母的黑白遗照。

桌子的另一侧,一个笨重的老旧组合柜,掉漆的柜面贴着周慧敏的海报。

凭记忆,林逸知道这是“他”最喜欢的女星之一。

曾几何时,他每天做梦都想着哪一天飞黄腾达,然后娶一个像她一样的老婆。

目光往组合柜隔壁镜子看去,镜中自己留着“富城头”发型,套着黑色皮衣,搭配着牛仔裤,在这土到掉渣的山村,算是前卫。

样貌清秀,不笑时目光犀利,微笑时脸上挂着浑不羁的笑容,有点痞帅。

但林逸知道,原主就是个眼高手低的货色。

家中原有几十亩良田不种,成天就想着外面花花世界,做生意赚大钱。

结果认识一帮猪朋狗友,钱没赚到,把祖上的宅基地和农田都败光了。

数日前,又为了他的发财梦,把“妹妹”存了数年准备将来上大学的学费给糟蹋光了。

因为林逸二婶在怀孕时曾难产,此后一直无法生育。

故他二叔在偶然机会从临近山村要了个女娃养着。

这年代农村重男轻女,仿佛家中有百亿家产继承似的,非得生个男娃。

可一旦生下女娃,要么当牲畜养着,要么就随意送人。

林晓芸就是这个时代背景下的可怜人,她甚至连自己亲生父母在哪都不知道。

然而,她又是幸运的,在被送至林家后,林逸二叔二婶视如己出。

若不是街坊邻居都知道她是抱养的,说出去都没人信。

可惜,两年前,林家四个大人遭遇意外,一同离世。

自此,林逸与林晓芸相依为命。

小丫头志存高远,为报养育之恩,她从小发奋图强,努力读书,誓要带着养父母走出大山,过上好日子。

如今大人们离世,她又小小年纪扛起照顾哥哥的责任。

除了每天走几里地上学外,还要承担家中一切家务和农活,再一毛两毛地积攒学费……

眼见着今年高三,再过半年就能够实现梦想,一飞冲天,哪知道让林逸一糟蹋,梦碎了!

为此,林晓芸足足哭了三天,终日以泪洗面。

林逸懊悔,奈何他除了胸怀大“痣”,脑瓜里全是草,最终更是把自己给整没了。

“哎!”

对视镜中的自己,林逸深深叹了口气。

心情难以言喻。

“哒哒哒!”

恰时,门外传来轻轻的脚步声。

林逸循声望去,就见一个扎着双马尾,身着大红花棉衣的土妞,怯生生地站在门口。

小丫头十七八岁的样子,个子很高,五官精致,却因营养不良导致皮肤微黄。

她额头覆着细汗,几缕发丝粘着,脸颊鼻梁还残留着炭黑,手中捧着药碗,浓郁的药汁散发着苦涩的味道。

或许是害怕,又或许是诧异,在见到林逸一刻,林晓芸明显愣了一下。

四目相对,她急忙抿嘴低头,弱弱喊了声:“哥,喝…喝药了”。

然后,放下碗,她又快步跑了出去,独自躲进了厨房。

凭着原主记忆,林逸知道林晓芸天生自卑,怕生,十分乖巧,却是逆来顺受的性子,心中有苦只会自己独自承受。

哪怕此刻,她伤心哥哥断了她未来的路,可见到林逸病倒,又焦急到处借钱给他买药治病,还请假照顾他。

只是当林逸醒来时,小姑娘心里怪他,又装不出亲密无间的样子,故只能自己躲进来,避而不见。

或许,这就是她最狠的“反击”了。

“哎!”

看着还冒着热气的药碗,林逸忍不住又叹了口气。

醒来后,他除了饿,有些虚,身体已无恙,自然也不会喝药。

不过原主有错在先,生生糟蹋丫头的心意,他又有些过意不去。

思考再三,他撩开帘子走出了里屋,环顾四周,寻找可以“毁灭证据”的地方。

他家是坐落在南方一处边缘的小山村,三面环山,一面环水,地理位置相当不错。

南方气候宜人,彼时开春不久,天气渐渐回暖,但日头不长。

眼下正值黄昏日落时分,一轮慵懒的红日高挂墙头,余晖洒落,将整座山村映得一片绯红。

远远望去,村中各家各户已升起了几缕袅袅炊烟,飘飘洒洒,直上九天。

他家的院子不大,除了三间屋子外,靠南侧还有厨房和柴房,鸡舍,外边隔墙相挨的还有一个猪圈……

只是当下鸡舍只有一只老母鸡,猪圈却是空的。

小院一角有水井,另一头架着葡萄架子,旁边一棵高高的龙眼树。

葡萄架下一张石桌,四张石墩矮椅。

曾几何时,这是一家四口日常吃饭、夏夜闲话家常的地方,回忆满满。

林逸走马观花地将小院扫了一遍,就急匆匆走到龙眼树下,挖了个小坑把药倒了,填上土,又快步回了厨房。

厨房里土灶柴火烧得咯嘣脆响,一口大锅外表乌黑,锅中煮着清粥,为数不多的米粒正随着滚水不断翻滚。

林晓芸正猫在厨房角落里,坐在小板凳上借着柴火光亮看书,突然眼前一黑,她怯生生抬起了眼眸。

对视林逸拼命挤出的笑脸,小姑娘有些不知所措。

纠结片刻,她又一声不响地把书挪开,再次低头看书。

林逸无奈,又往身旁挪了挪身位,把光线挡住,然后林晓芸也跟着挪开书。

如此往来两三次,林逸实在没办法,只能强硬地抢过丫头手中的书,在她旁边坐下,并且强硬摁住了想跑的林晓芸,诚挚道。

“丫头,哥对不住你,但你放心,哥一定会让你如愿去上学,好吗?”

或许是没想到林逸居然会主动道歉认错,林晓芸一时间有些错愕,大眼睛扑闪,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

林逸知道,凭自己的秉性,一时半会很难让人相信自己会改过自新,但他仍尽量尝试让自己去代入新的身份。

他尝试学着兄妹俩小时候交流的方式,伸出手勾起小拇指,笑道:“给哥一次机会,哥以后不犯混了,一定好好种田过日子,不再好高骛远,相信我好吗?咱们拉钩!”

看着林逸诚挚的表情,林晓芸心软了。

她抿着嘴纠结一下,弱弱地问道:“真…真的吗?”

“真的,比珍珠还真。”

“好…好吧!”

林晓芸伸出了手。

其实,她根本没办法怪责林逸,她只会怪自己命不好。

两手相接之时,林逸心中却不由有些心疼。

对比前世城里女孩白皙细腻的手,林晓芸的手因为长期干农活,干裂粗糙,甚至皮裂缝隙间还残留着煤渣炭灰,难以洗净。

他是个感性的人,看着倔强如小草般拼命活着的小姑娘,林逸第一次浮现了想要好好保护她的想法。

“咚咚咚!”

恰在这时,小院外门响起了敲门声。

兄妹俩诧异,然后就听见了外头浑厚有力的吼声:“林逸,在家不?天哥在县里有个局,说有门不错的生意介绍给你,赶紧出来。”

听见这话,林逸微微皱起眉头,林晓芸刚刚亮起的眼睛,又暗了!

她咬着嘴唇直勾勾看着林逸,几次张嘴,却又说不出话来。

…… 第2章 冤大头找冤大头 “林逸!开门啊!”

“奇怪,人呢?”

“前几日听说病倒了,不会真废了吧?”

“不知道,该死,天哥在天福饭店都定了位,就等他去给钱了。”

……

屋内兄妹两人大眼瞪小眼,屋外两人却在嘀嘀咕咕。

等得不耐烦,来人还尝试着用力踹门。

林晓芸可怜巴巴拉着林逸的衣袖,抿着嘴,一言不发,就是拨浪鼓似的直摇头。

“怎么,不信我?”

林逸努力挤出笑脸,揉了揉小姑娘的脑袋。

林晓芸愣了下,想点头,却又不敢,只能眼巴巴看着林逸,拽着他衣袖的手,却始终不松开。

“没事,相信哥,哥不会再犯浑。”

林逸抓住林晓芸的手,柔声道:“不仅如此,哥还会帮你把学费要回来。”

林晓芸看着林逸,依旧摇头,哀求道:“别,别去,我…我什么都不要了…只要哥哥别去,好吗?”

“嘭!”

就在林逸考虑要不要答应对方时,外头一声巨响,兄妹俩回头,就瞧见两个痞里痞气的青年闯了进来。

来人一个一头飘逸金色长发,身着花衬衣,手臂纹身酷似陈浩南。

另一个穿着黑色长款风衣,戴着墨镜好似小马哥。

两人凶巴巴像进自己家门一样,径直就迈进林逸家中。

“咦,你小子原来在这,我还以为你卧床不起呢!”

花衬衣的金发男子林勇,一看到林逸,笑嘻嘻就上来给了他肩膀一拳。

然后,他又笑吟吟盯着林晓芸调笑道:“丫头,干嘛呢,见面也不叫声勇哥?”

林晓芸很怕对方,吓得缩着脑袋,躲在林逸身后,紧抓着他的衣服,瑟瑟发抖。

偏偏林勇肆无忌惮,林晓芸不理他,他越来劲,甚至直接越过林逸就想去拉扯姑娘。

不过就在他几乎得逞时,林逸拦下了他。

“???”

或许这一幕从未有过,林勇愣住了。

就连他身后的黑披风男子林金虎也怔了下。

“勇哥,干嘛呢,有事说事,别吓坏我妹妹。”

林逸抓住林勇的手,看似商量的语气,态度却十分强硬,手上力道也不小。

林勇想把手抽离,奈何他一用力,林逸也跟着用力,尝试几次竟无功而终,让他顿时火大。

彼此同村一起长大,林逸是典型的讨好型人格,突然如此强势,倒让林勇和林金虎有些错愕。

傻子也开窍了?

两人满头星星。

可是,林逸身后的林晓芸却莫名感到一股安全感。

以往自己被欺负,哥哥顶多笑呵呵劝几句,可一旦对方发狠,他马上怂得不敢吭声。

今日这般?

林晓芸有些懵。

一回想此前林逸的保证,她心中莫名浮现希望:“莫非哥哥真的变了?”

小姑娘好看的桃花眼闪烁着精光,她好希望这种感觉可以一直延续下去,不要消失。

自从养父母离世,她已经很少有过安全感了。

“林逸,你什么意思?”

林勇目露凶光,抽不开手,索性推了林逸一下。

林逸笑了,不仅不松手,甚至主动抱住林勇将他拉开与林晓芸的距离,一副开玩笑的表情笑道:“没事啊,咱不是和勇哥感情深嘛,抱抱又咋了?”

“你……”

林勇刚想骂人,林逸却突然看向一旁林金虎问道:“虎哥,刚才在屋内听不清楚,你们是不是有事找我啊?”

听见这话,林金虎给林勇使眼色。

林勇无奈,生生止住怒气,脱离林逸的怀抱,走到一边生闷气。

“没事,天哥在县城和惠泉酒厂的老板有个饭局,有笔大生意,想介绍你认识,看看以后有没有合作机会,让我们喊你去吃饭呢。”

林金虎直言目的。

听见这话,林晓芸急忙拉住林逸,抿着嘴,担心地一直摇头。

兄妹俩其实知道,这些人说的好听给林逸介绍人脉做生意,实际上就是让他当冤大头请客吃饭。

只可惜,以前原主傻乎乎啥也不懂,别人一捧他,他就屁颠颠跑去充大头。

对视一脸担心的林晓芸,林逸轻拍了她的手掌,对她使了使眼色,又回应林金虎道:“成,那我谢谢两位哥哥了,事不宜迟,咱别让天哥等急了。”

话音落,林逸走得比两人还着急,好高骛远的傻子样,又和以前几乎一样。

两人疑惑,却找不出破绽,唯有跟着就出门了。

可是,直到三人身影消失,林晓芸依旧站在小院门口篱笆墙边呆望村口。

她静静站着,夕阳余晖映在脸上,却让那滚落的泪珠更加晶莹。

直至暮色降临,村道一片漆黑,篱笆边上依旧隐约可见一道孤独的身影。

……

“天哥,大恩不言谢,小弟敬您一杯!”

“我干了,您随意!”

“龚老板,感谢看得起小弟,我敬您一杯!”

“虎哥,勇哥,感谢照顾,来,敬两位一杯!”

四十分钟后,距离田陇林家村约莫十多里地外的县城天福饭店,林逸一改以往腼腆怕生的性子,完全变成酒场交际花,任谁都能吹几句,都能喝几杯。

甚至一度冷清的酒宴,让他搞得气氛十分活跃。

这样的结果,不止林金虎和林勇诧异不已,就连今日组局的林天麒都觉得震惊。

若不是几人一起长大,他们真会怀疑眼前这人的真假。

“哥几个先喝,我去让老板加几个菜,再来几瓶好酒。”

一伙人推杯换盏,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林逸突然站起来,大咧咧说道。

面对这样的理由,几人当然没意见。

甚至林勇还特地点了几个大菜,外加怂恿林逸开瓶五粮液。

林逸笑笑,大拍胸脯立下保证,转身就离开了。

“阿天,你这哥们不错嘛,挺会做人啊。”

等林逸走了,惠泉酒厂的经理龚德钦笑着对林天麒打趣道。

“呵,呵呵,还行,我这哥们热心肠,人确实不错”

林天麒尬笑应付,内心却是一团乱。

林逸以前虽傻,但做事扭扭捏捏像个娘们,哪会像今天这么能说会道,甚至还开窍了,懂得自己去加菜添酒。

林天麒觉得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他忍不住对视林勇和林金虎,眨了眨眼。

两人会意,耸了耸肩,也是一脸懵逼。

……

“老板,二零八包厢再加两道硬菜。”

“油焖大虾,爆炒大肠。”

“另外再来两包中华,三瓶茅台!”

柜台前,告别了林天麒等人的林逸,直接手捧着菜单,大咧咧开始点菜。

“对了,两包烟和三瓶酒先给我,我自己先拿上去。”

林逸千叮万嘱:“菜方面,帮忙催下厨房,着急。”

“着急也要讲究火候,难不成半生不熟就给你上桌?”

因为几人是常客,老板倒也没多想,一边从酒柜取酒,一边白了林逸一眼。

林逸接过酒,笑嘻嘻继续吩咐:“当然不能半生不熟,今晚招待贵客呢,你可不能给我搞砸了。”

“行了,老王我又不眼瞎,又是中华又是茅台的,总不能招待你老丈人。”

老板打趣道。

“哈哈,听说王叔有个女儿,如果你觉得我还行,我倒不介意跟你回家。”

“去你的,我女儿才十岁。”

“没事,我可以等的。”

“滚!”

眼见店老板举起锅铲勺子准备发飙,林逸抱着烟酒,一溜烟赶紧跑了。

只不过,在老板视线盲区,他又快速拐进角落,趁着无人,从后门溜走了。

……

“老板,三瓶酒,两包烟,原价500多,跟你换400块。”

十几分钟后,林逸骑着林勇的二八大杠自行车出现在一个烟酒商行,将刚刚弄来的烟酒递给了老板。

店老板是个中年胖子,方块脸,小眼睛,一脸茫然。

林逸伸手在对方面前扫了扫,将对方的注意力拉了回来,解释道:“我急用钱,这烟酒想跟你套现,绝对正品,你赚大钱的机会来了。”

“呵呵,年轻人,这年头骗子多,莫说赚钱,谁知道是不是被骗的机会来了呢。”

老板嘴上刁钻,却将烟酒瓶拿了起来仔细端详,既害怕被骗,又担心便宜跑了。

“怎么样?货真价实吧?要不要?不要我就去找下一家……”

让对方研究了一会,林逸伸手夺过老板手中的酒,再次问道。

店老板笑了,一脸奸商表情道:“要是肯定要,但我只能给你300,多了不要。”

林逸笑了,抱着烟酒转身就走。

“喂喂,年轻人,等下。”

店老板没想到林逸走得如此决绝,急忙追了出来拦住了他,笑嘻嘻道:“这样吧,我给你350,如何?”

“不行,低于400不要。”

“年轻人,这黑灯瞎火的,谁能保证烟酒真假,也就是我这么铺子大走货快才敢和你买,你信不信,过了这村没这店。”

“再见!”

眼见林逸油盐不进,转身就走,店老板无奈,死拽着他,道:“行吧,360,如何?”

“410。”

“嗯?”

“420。”

“年轻人,没你这么讲价的。”

“那你要不要再试试,你再说一句,我再涨10块。”

“……”

店老板哑口无言,他忍不住想开口反驳,一见对方脸上诡异的笑,又急忙闭嘴了。

略作迟疑,他对林逸竖起了大拇指,不甘地走回店铺摸出四张百元大钞,冷冷道:“400,一分不少,若还觉得不行,你就走吧。”

这次林逸十分爽快,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其实他对多十块少十块没想法,前世卷了一辈子,啥手段不会,只是不屑去用罢了。

那些想让他当冤大头的,他不介意让别人也试试冤大头。

…… 第3章 逛夜市 林逸怀揣“巨款”骑着二八大杠自行车离开烟酒行时,已是晚上八点出头。

随着这几年生活水平的逐渐提升,县城的夜生活渐渐丰富起来。

虽比不得后世精彩,但沿途的歌舞厅、音像馆、台球室、游戏厅以及各式各样的餐馆饭店,还是不少。

出入这些场所的,既有小资情调的中年男女,还有追求时髦的年轻人。

他们穿着精致,发型新颖。

男的大背头、西装领带、大头皮鞋;女的连衣裙、细腰丰臀、花枝招展。

舞曲一响,搂腰抱臂,扭起身子,动作优雅,律感十足,既舞出自己的节奏和激情,也舞出了时代的特色步伐。

偶尔路过某户家境不错的,家中电视机哪怕播着新闻联播,自带板凳前来凑热闹的街坊邻里,依旧挤满了大厅,排到了大门口。

一路穿行,林逸边散酒气,边品味这特殊年代独有的韵味。

回味无穷,感慨万千。

未来三十年,国家是发展了,人民生活水平也提高了,可街坊邻里之间的感情却会日渐淡漠。

就好比他自己,前世卷了十年终于住进高档小区,结果住了十多年,楼上楼下碰面好多都还不认识。

忍不住一声叹息,他继续前行。

不多时,在路过夜市时,林逸突然停了下来。

遥望着灯火通明,人头攒动的夜市,他脑中浮现了林晓芸的身影,以及她那双被冻得开裂的手。

略作迟疑,他便调转方向,朝夜市骑了过去。

县城夜市地方不大,由一条长一公里,宽十米出头的长街组成。

市场管理部门在街道中间摆上摊位架子,通上电,一字长蛇阵就组成了。

商家向市场管理部门缴纳每晚五块钱的管理费用,由其分配摊位,直接摆货上架,就可以开张了。

而彼时的夜市与后世那种以餐饮娱乐为主的不同,主要是以日常生活用品的售卖为主。

诸如衣服、鞋袜、饰品、护肤品、桶、玩具乃至一些金鱼小狗宠物等等。

大宗商品需要去百货大楼购置,其余小商品,在这基本都能找到,应有尽有。

每当夜幕降临,夜市人来人往,十分热闹。

毕竟夜生活单调的年代,电视机都没法户均一部,玩得起娱乐场所的更少。

普罗大众下班吃饱没处消磨时间,逛夜市自然是最好的选择。

闲来无事,携三带两,甭管有没有需求,走走逛逛打发时间也行。

这也算是这个年代的特色产业之一。

往后几年,夜市会逐步被商业步行街取代。

再往后几年,电子商务盛行,线下业务也会慢慢消失在历史的舞台。

一路走,一路缅怀,林逸最终在一处专门售卖女士衣服鞋袜的摊档前停了下来。

这年代夜市商品都是漫天要价,就地还钱的模式,商家也不知道是约定熟成还是管理部特地安排,总之就是扎堆。

林逸站在摊档前,面对眼花缭乱花花绿绿的商品,直接看懵了。

一时半会,他真不知道选哪家好。

“哎呦,这位小哥想买点什么?衣服?裤子?还是裙子?”

摆摊的是一位微胖的中年妇女,见到林逸时正吃着盒饭。

为了抢客,她二话不说就把盒饭搁下,上前拉着林逸热情得不行。

盛情难却,加上林逸本身目的性也不强,于是便和老板娘聊了起来。

“手套?”

“有,大姐这啥都有。”

“你是喜欢红的还是绿的?棉的还是皮的,保证让你满意。”

女人一边说,一边翻箱倒柜。

摊位铺着三色彩条布,垂落的下摆掀起,一箱箱琳琅满目的小商品就现了出来。

女人一顿摸索,最后摆了十多双手套供林逸选择。

红的太艳,绿的太土,白的易脏,黑的难看……

“老板娘,这个怎么卖?”

一番思索,林逸选了一双天蓝色的棉质手套。

手指部分可以半拆,既方便林晓芸干活写字,看书时又可以套上手指全密封,一举两得。

“哎呦小哥好眼光,这可是今年的新品,造型新颖,深受年轻人喜欢的。”

老板娘的嘴仿似机关枪扫射,滔滔不绝。

一顿老王卖瓜自卖自夸后,她对林逸竖起三根手指:“大姐见你有缘,三十块赔本卖你了。”

“呵,呵呵!”

林逸笑了,二话不说,扭头就走。

“欸,小哥,怎么走了?”

老板娘及时拉住了林逸。

“你不实在,就这手套卖三十?你不如去抢得了。”

林逸白了对方一眼。

这年代职工月薪四百左右,农民年收入还不足一千。

三十块?

林逸不是拿不出来,可他不是冤大头。

“哎呀,你性子咋这么急呢?”

女人笑呵呵拦着林逸,打趣道:“咱要不是不能商量,你能给多少,开个价嘛。”

林逸也不着急还价,他左顾右看,最后从衣架上选了一条米色连衣裙递给对方,道:“手套和裙子,二十块。”

一听这话,女人差点炸了,脑袋猛摇:“不行不行。”

“小哥你开价太低了,我这裙子是夏季最新款式,可不是过季货,卖一百块呢。”

“你若是有诚意,给高点。”

林逸笑了,既不拒绝,也不同意。

小眼神游来游去,好像猎人在寻找猎物。

“小哥,想要点什么,来姐这啊,保你满意。”

“小哥,衣服裤子裙子,厂家直销,物美价廉,不买也过来瞧瞧嘛。”

“小伙子,抽根烟,想要点啥跟哥讲,哥的货,绝对让你赞不绝口。”

……

整条夜市就数买衣服的摊档最多,林逸单单一眼横扫过去,这一排至少十多家。

一瞧见潜在客户,摊主们一个个像打了鸡血似的,全涌过来了。

这头老板娘见状,像炸毛的小母鸡,生生把对手全给轰走了。

“小哥,咱一人退一步,两件五十怎样?”

面对林逸,老板娘一边商量一边卖惨:“这年头生意不好做,你开价那么低,我赔本赚吆喝都不够啊,家中上有老下有小,都等着这点钱开饭,你再给加点嘛。”

林逸看着对方,始终一言不发。

眼见对方又来这套,他深邃的眼眸又开始寻找“猎物”。

“哎,算了算了,二十就二十。”

老板娘彻底妥协了,一副生怕林逸跑了的姿态急忙将手套和裙子塞进塑料袋递给林逸,边收钱边抱怨道:“你可是真厉害,见过杀价狠的,没见过你这种不吭声的,真服了你了。”

林逸笑了。

这年头,甭管干什么,话多的不见讨喜,话少的才显神秘。

无论买还是卖,一眼让人看穿心思,那还谈啥生意。

爽快付了钱,林逸重新跨上二八大杠就准备回家。

“喂,小哥,等等。”

恰在此时,老板娘身旁摊位一位老者喊住了他。

眼见林逸回头,他笑呵呵道:“老汉观小哥相貌堂堂,骨骼惊奇,不如买件小玩意回去玩玩?改改财运如何?”

…… 第4章 强卖的老头 林逸一脸好奇地打量着老者。

他穿了一件长袖衬衣,搭配一条宽松的裤子,脚下穿着布鞋。

头发花白、略显稀疏,脸上皱纹深邃而布满岁月痕迹,手中捧着一个茶杯,静静地坐在夜市角落里看着人来去往。

眼神间洋溢着从容与宁静,深邃的眼神有种世外高人的韵味。

林逸眉头微皱,总觉得对方的台词有些耳熟。

他一言不发,低头扫了眼老人摊位上的货品,多数是一些工艺品。

诸如紫砂壶、茶杯、手链、珠饰、小摆件之类。

不过他的货品显然在夜市不受欢迎,摆了一晚上除了吃灰,冷清得很。

但也属正常。

这年代,有钱人不屑于来夜市购买,没钱人连生活必需品都紧缺,谁会花钱买这些玩意。

眼见林逸打量起自己的商品,老人从摊位上取出一个类似鼻烟壶样式的小绿瓶,笑呵呵说道:“这玩意据说是晚清年代老佛爷用过的,里头的神液能让人长命百岁,化腐朽为神奇,小哥买一个呗。”

本来林逸对小绿瓶还有几分兴趣,结果让老头一说,他顿时连看都不想看了。

“抱歉,我没兴趣。”

冷冷丢下一话,林逸跨上了自行车。

“欸,小伙子,急啥。”

出乎意料,老头居然拉住了车尾不让走了。

林逸皱眉,不悦道:“大爷,你这是做什么?”

“我说了没兴趣,你怎么还拉我车了?”

“你骗人也要有个谱,神液,长命百岁,这么好,你咋不自个留着?”

“我还说我是气功大师呢。”

“若不是我方才没用力,你准该摔了,到时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打你,那我可比窦娥还冤……”

面对林逸的斥责,老头子倒是自来熟,哈哈大笑摆手道:“没事,老头子我健朗着呢,就你这小胳膊小腿的,伤不了我!”

“……”

林逸语塞。

这骗人骗到脸不红心不跳,也算登峰造极了。

考虑到老头子有些语无伦次,他也懒得辩解,二话不说再次上车就想溜了。

可是,老人又拉住了他。

“大爷,我不买,真不买。”

林逸生气了,大声道:“且不说这玩意没价值,哪怕有价值,我生平最恨老佛爷了,一听到这几个字就来气。”

此话一出,老人倒是愣了下。

“耿大爷,你就放过人家吧。”

这时,此前卖林逸裙子的妇女站出来了,笑着帮腔道:“咱早和你说过了,你这些东西不适合这里,你偏不信,每次逮住人就往死里推销,会吓坏人的。”

老人闻言,呵呵笑了,摆手道:“不至于吧,我也是看这位小哥有缘才推荐他买的,换了别人,我还不乐意呢。”

林逸十分无语。

若对方年轻几岁,他兴许不会客气。

偏偏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头大晚上还在这摆摊,他还真不好发脾气。

虽然对方的方式令人烦厌,但他不偷不抢靠自己努力顽强求存的精神,又让他敬佩。

略作迟疑,他呼了口气,道:“大爷,这瓶子多少钱?”

“五十块,若是你觉得合适,我给你便宜点。”

老人也不含糊,一直笑呵呵十分开朗。

林逸再呼了口浊气,伸出手掌道:“五块,若你同意,我当做善事,若你不同意,你留着卖别人吧。”

“成交。”

出乎意料,老人直接就把小瓶子塞给了林逸,丝毫不带含糊。

“小哥,你这可不行啊。”

眼见两人如此豪爽,一旁老板娘不乐意了,酸溜溜道:“刚才卖你衣服,你杀得人家遍体鳞伤,转身老头子卖你个破瓶子,你二话不说就买了?”

林逸白了老板娘一眼,怼道:“是,大爷开价五十,我还价五块,你两样商品开价一百三,我还价二十,细算下,你不觉得自己赚大了?”

“……”

老板娘张了张嘴,哑口无言,哼了一声又端起盒饭,化悲愤为食欲。

双方谈妥,林逸也不想再多事,急忙付了钱拿了瓶,麻溜就跑了。

沿途路过酒料摊档,他又割了点猪耳朵,买了点花生米,又买了五块钱散装白酒,一路骑行往家赶。

紧赶慢赶,一个多小时后终于到家。

其实县城距离林家村不算太远,奈何这年代路灯都少见,路也是崎岖不平。

尤其到了农村,更是黑灯瞎火的,林逸好几次差点掉沟里。

幸好,除了大冷天闹了个汗流浃背外,倒也没出什么意外。

打开小院大门,林逸将车子推了进去。

车子是走时顺走林勇的,对方肯定来闹,丢了可赔不起,必须妥善保管。

“丫头,睡了吗?”

瞧见林晓芸屋内仍有微弱灯光,林逸轻轻喊了一声。

其实他知道,只要自己没安全到家,哪怕再晚,心中再有怨气,林晓芸也不会独自睡觉的。

果不其然,一听见外头声响,小姑娘急匆匆端着油灯就出来了。

远远看着,她上下打量了林逸一番,又做贼似的凑到林逸身上嗅了嗅。

一闻到酒味,眉头当即皱了起来。

但因为林逸喝得不多,在夜市也散了酒气,不算严重,所以林晓芸也没吭声,只是低着头就往厨房走。

林逸知道,丫头是要去给他准备解酒茶,老习惯了。

只是,或许想到了其他,她刚迈开步子,又突然停下,一声不响将油灯举高,好让光线可以覆盖小院的路,免得林逸看不清摔跤了。

哪怕心中再生气,林晓芸依旧做不到对林逸不理不睬。

无声抗议,永远是她反击的最强烈,也是唯一的方式。

对视受气包一样的“妹妹”,林逸强势把她拉了过来,歪着脑袋看着对方,嬉皮笑脸问道:“还生气呢?”

林晓芸轻轻摇头,扭过头去,就是不说话。

林逸知道对方心软,从车架上把手套和裙子取了过来,强拉着丫头进屋:“诺,哥今晚路过夜市,给你买的。”

看着林逸手中的手套和裙子,林晓芸愣住了。

她不可思议地盯着对方,一脸震惊:“哥,你…你哪来的钱?”

林逸笑了,轻轻刮了下对方高的鼻梁,乐道:“怎么?舍得和哥说话了?”

面对林逸故意扯开话题,林晓芸急了,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似的,把裙子塞还给他,紧张兮兮道:“哥,我不要裙子,你哪来的钱,赶紧退回去还人家,我什么都不要,你别做坏事,好吗?”

林逸翻了个白眼,轻弹对方额头不悦道:“什么话,哥只是把你被骗的学费给要了回来,哪做坏事了?”

话音落,林逸把卖酒剩下的三百多块塞进了林晓芸手中。

手捧着钞票,林晓芸实在难以置信。

好多年了,以往但凡经过林逸手的钱,绝对肉包子打狗,一去没有。

如今竟能失而复得?

林晓芸怀疑自己在做梦!

“哥!”

小姑娘有些激动,好看的大眼睛都泛起盈盈泪光。

“别哭!”

林逸止住了她,帮着擦了眼角泪花,嘱咐道:“咱是一家人,相信哥,给哥时间,别生闷气了,好吗?”

“嗯嗯。”

林晓芸点头如捣蒜。

“一会把手套裙子试了?”

“嗯。”

“在此之前,你先去把林叔,二牛,三狗子给我喊来,说我请他们吃肉喝酒。”

“啊?这么晚。”

“甭管早晚,就是睡着了,你也把人给哥挖来。”

“哦哦。”

林逸坑了林天麒三人,以对方的秉性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他必须提前做好准备,解决问题。

…… 第5章 装傻充愣巧怼怒汉 十五分钟后,被邀请过来的三人齐聚林逸家中。

林晓芸怕生,哪怕一个村子长大的,只要是外人,她就会拘谨。

于是,把人请回家后,林逸就让丫头睡觉了。

四十出头的林超是林逸父亲的好友,从小看他长大的,是长辈。

林阳和林驰是他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发小。

前者人高马大壮如牛,小名叫二牛,后者个子小却十分精明,被人叫做三狗子。

而林逸天生皮肤白嫩,小时候被人叫“白弟”,长大后因为蠢,让人取花名“大白”,也就是白痴的意思。

“林逸,你今天怎么了?”

“大晚上的都睡觉了,还让丫头请我们仨过来喝酒?”

四人齐落座,林超立刻问道:“你是不是又惹什么麻烦了?”

林逸笑了,给林超倒了酒,笑呵呵道:“叔,我没惹麻烦,是今天去了趟县城,回来路上见猪耳朵不错,寻思着您好这口,于是买了点回来,大伙解解馋罢了。”

林超微皱眉头,显然不信。

林阳有劲,干农活打架是把好手,唯独脑子不灵光。

听着两人的对话,也不吭声,就是偶尔拣起一颗花生米丢进嘴里,咯嘣咯嘣地嚼着。

“阿逸,院子的二八大杠,是林勇的。”

林驰脑子转得快,心思缜密,抿了口酒,一语中的。

听见这话,林超也猜出了个大概,顿时眉头皱得更深了。

林逸笑了,给林驰夹了筷子猪耳朵,点头道:“对,是他的。”

闻言,林驰也微微皱眉,问道:“你怎么又和他们搞一起?以他的秉性肯定不能把车借你,说吧,究竟出啥事了?”

林逸给三人续了酒,也没保留,一五一十把今晚的事给说了。

听完之后,三人面面相觑,除了震惊外,脑子有些懵。

他们最初的猜测是林天麒三人又骗了林逸啥,后者气不过,直接把人家车给偷了。

可事实竟与他们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林逸不止没吃亏,还让他们仨吃了个闷亏,白白丢了几百块。

“咔嚓咔嚓!”

林阳嚼花生的速度快了,一颗一颗往嘴里丢。

林超闷闷地喝酒,他在考虑自己是不是喝醉了,怎么感觉在做梦一样。

林驰捏了捏鼻梁,却在思考这事怎么翻篇。

善了?

以那三个混子的大名,不把事闹大肯定不会罢休。

“哎呀,我这脑瓜有点疼啊。”

思来想去,林驰发现自己脑细胞不够用了。

“怕啥,不服就干!”

林阳大咧咧吼着,怒道:“林天麒不就仗着老爹是村高官嘛,成天狗仗人势欺负人,生生把阿逸家五间宅基地和十多亩良田都给骗走了,我早看他们不顺眼了。”

“话不能这么说。”

林超打断了林阳,叹气道:“那件事确实是阿逸被他们怂恿了,但自始至终他们只是牵桥搭线,合法买卖,钱也是阿逸自己败光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不能说骗。”

一间宅基地,二三十年后,至少二十万。

可眼下一间却只卖了五千。

“……”

林阳气呼呼的,但完全被怼得哑口无言。

唯有恨铁不成钢地叹了口气,闷闷地端起酒,一饮而尽。

“三位,我请你们过来,既不是让你们数落我,也不是让你们来想办法的。”

眼见三人滔滔不绝,林逸及时打断他们。

三人茫然抬头,大眼瞪小眼,一副“你不让我们来想办法,让我们来干嘛”的表情。

“吃肉,喝酒。”

林逸笑了,完全不当回事的招呼三人,自信道:“这事我有办法解决,请你们来呢,主要是帮忙站队助威,省得吓坏了丫头。”

顿了下,他又笑了:“当然,顺便看看戏。”

“看戏?”

帮忙助威可以理解。

可是看戏怎么回事?

三人一脸懵,完全搞不清楚状况。

“嘭嘭嘭!”

恰在此时,林逸小院木门被人砸得哐哐作响,深更半夜伴随着林勇的嘶吼:“林逸,你特么的混蛋,给老子滚出来。”

听见吼声,林阳一马当先站了起来,却被林逸按住了。

“别冲动,你们跟着就行。”

声音太响,林晓芸急匆匆从屋里跑了出来,抿着嘴紧张兮兮地看着林逸,手心都冒汗了。

事实上,她就没去睡,一直呆屋里边看书边听林逸等人说话。

林逸见她出来,轻轻摆手让她回屋。

“哥!”

“别怕,林叔在呢,没事。”

林晓芸咬着嘴唇,迟疑一下,轻轻点头,退回了屋。

“咯吱!”

木门打开,林勇怒气冲冲就闯了进来,二话不说扯住林逸的衣领,抡起拳头就要下手。

“林勇,住手!”

林超怒吼一声,打断了对方。

“超…超叔?你…你怎么在这?”

林勇看见林逸身后的林超,有些懵,生生止住了拳头。

而这时,他身后紧随的林金虎和林天麒也一起迈了进来。

一瞧见林逸早有准备,脸色唰一下更黑了。

林逸扯开了林勇的手,也不生气,笑嘻嘻道:“勇哥,干嘛呢?大晚上这么大火,冲进来就想打我?”

“你特么的。”

本来林勇的怒火在见到林超时已被压下三分,此时听见林逸的声音,怒火再次上涌,他大声吼道:“你干了什么不清楚吗?”

“啊?我干了什么啊?”

林逸耸了耸肩,故意装傻充愣:“我…我不知道啊。”

“你!”

林勇快被气炸了,再次揪着林逸衣领,怒道:“天哥费劲心思介绍惠泉酒厂的老板给你认识,帮你牵桥搭线,你小子倒好,招呼不打就走了,也不付账,还顺走了两包烟三瓶酒,有你这么干事的吗?”

“啊?是这样啊?”

林逸再次装傻看向林天麒,一脸无辜反问道:“天哥,怎么你请我去天福饭馆吃饭,不是你请客的?是准备让我去买单啊?”

听到这话,林天麒嘴角一抽,还真不好应话。

林勇也是没想到林逸会这么说话,脑子一转,怒道:“你小子想什么美事呢,天哥为了帮你介绍人脉,热脸贴人家冷屁股求人办事,你倒好,事给你办了,还帮你出钱,有这种美事吗?”

“哦哦。”

林逸憨憨点头,挠着头一脸歉意,道:“那真的抱歉,我年轻不懂事,还真以为是这样,哥几个不好意思,以后…以后我保证不会再犯。”

面对一直装傻充愣的林逸,林天麒皱眉,林勇却有种拳头砸在棉花上的感觉。

“林逸,不管如何,你今晚的事办得不地道。”

深呼口气,林勇决定以退为进,劝道:“今晚那顿饭一共花了天哥一千三,这钱得你出,你把钱还给天哥,这事翻篇。”

林逸听完,脸上的笑容消失了,眸光突然变得犀利。

他看向林天麒,面无表情问道:“天哥,这是你的意思吗?”

林天麒冷冷地看着林逸,一言不发。

林逸等了一小会,轻轻点头,道:“行,那我懂了,没问题,钱我一会给你,但是……”

话锋一转,他突然从兜里摸出一大叠零零碎碎揉成团的单据,一张张打开。

“这是去年咱哥几个请水厂老刘吃饭的,523块。”

“这是上个月请一品食品厂廖主任吃饭的,418块。”

“这是……”

一时间,林逸不断整理小票单据,念书似的不断报读数据。

每念一张,林天麒的眉头就皱几分。

一屋子七八人足足让林逸念了好几分钟,最后他大手一张,笑道:“天哥,我曾以为咱们是朋友,吃顿饭拿几瓶酒不算事,既然你要计较,那我也不跟你假客气,先前我请客吃饭的钱,麻烦还我如何?”

“你特么的。”

“阿勇!”

林勇再次暴怒,这次却被林天麒拦住了。

林天麒冷面如刀地看着林逸,突然笑了,朝他竖起大拇指,冷冷道:“你行,不错。”

话音落,他转身对其余两人招手冷喝道:“走!”

林金虎全程一言不发,紧随其后。

林勇却是目露凶光,指了指林逸,眸光扫了眼他身后的林超,最后踹了一脚小院的篱笆,拎起自行车转身也走了。

片刻后,小院随着三人离去恢复平静,林晓芸也才怯生生跑了出来。

然而,林超等四人对视云淡风轻的林逸,却像见鬼一般。

这真的是林逸?

那个被全村骂“大白”的人?

四人完全不敢相信!

…… 第6章 神秘小瓶 闹剧收场,众人各回各家。

林逸带着林晓芸进入里屋,小姑娘身着连衣裙,怯生生低头站着。

明明很漂亮,裙子外头却偏偏还套了她那件常年不离身的大红花棉衣,让林逸啼笑皆非。

“丫头,连衣裙不是这么穿的,棉衣脱了。”

林逸很无语。

林晓芸闻言,抿着嘴,娇羞地拽着大棉衣,十分犹豫。

“哎,别怕,大方点。”

林逸上前,鼓励道:“我家丫头这么漂亮,要自信点。”

受到鼓励,林晓芸纠结了好一会,终于退去棉衣,露出里面的连衣裙。

米色的连衣裙很衬林晓芸的肤色,裙摆轻轻拂过脚踝,将她修长的身材和青春的韵味完美展现。

不过林晓芸怕羞,受不了无袖设计连衣裙的清凉感,生生多穿了一件长袖内衣,瞬间又让妆扮变得不伦不类。

不仅如此,她还把天蓝色的手套也一并穿上,更差点让林逸破防。

“怎…怎么了?”

因为低着头,迟迟等不到林逸的声音,她终忍不住弱弱地抬起头,疑惑不解。

林逸知道对方性子天生如此,也不勉强。

他微微一笑,摆手道:“没事,挺好看的,裙子和手套都很适合你,丫头本来就漂亮,穿上以后更好看了。”

闻言,林晓芸俏脸唰一下红了,她急忙低头躲开林逸的目光,但嘴角偷偷翘起的幅度,明显出卖了她。

林逸起身,缓步走到林晓芸身后。

林晓芸不知道林逸想做什么,她很紧张,想问却怕对方不开心,想动却又不敢打断对方。

微微生生忍住,结果纠结的心情让她紧握的双手因为太用力,手指都泛白了。

“啵!”

就在这时,她感觉头发被人扯了一下,轻轻脆响,束缚长发的头绳被解开,如瀑般的长发就披散下来。

乌黑秀发披散,黛眉弯弯,灵动的桃花眸子灿若星辰,琼鼻挺翘,红唇晶莹,整个人气质顿时升华一大截。

“嗯,这样就更好看了,哥哥怕你走出门能让人抢走了。”

林逸笑了。

“哥!”

林晓芸娇羞唤了一声,急忙低头,脸颊绯红,滚烫滚烫的。

她觉得自己心跳越来越快,感觉都快窒息了。

她真的很紧张,却偏偏很开心。

面对羞得不成样子的林晓芸,林逸决定不再逗她了,又赞美了几句,便让她回屋早点休息。

可是,林晓芸不走,她一言不发站着,欲言又止。

“怎么了?”

林逸看出对方的纠结,轻拍身侧的座位,示意对方坐下。

林晓芸没坐下,揉搓着手,犹豫片刻,鼓足勇气问道:“哥,你…你得罪了林天麒,他…他们不是好人,我…我担心!”

林逸看着姑娘,笑了,摆了摆手道:“放心吧,今晚的事算是翻篇了,有林叔作证,他们不敢再乱来了。”

“但是……”

“没事,哥哥能应付他们一次,就能应付十次百次,不用担心。”

林晓芸抬起头,咬着唇,弱弱问道:“真…真的吗?”

林逸牵住林晓芸的手,将她拉到一旁坐下,轻刮了她高挺的鼻梁,故作轻松道:“当然,你的任务是好好读书,考个好大学,给哥争光,给咱爹妈争光,懂吗?”

“但是…家里的田…田都……”

“放心吧,这些哥哥都会解决的。”

林逸揉着对方的脑袋柔声安慰:“以后,由哥哥来照顾你。”

虽然她做梦都希望林逸能振作,能上进,可现在真的梦想成真了,她反倒有些患得患失。

总生怕一不留心,梦境破碎,梦醒了。

其实林逸也不是故意安慰对方,凭他穿越者的身份,只要下定决心继续卷,随便动动脑就能让这个破碎的小家起死回生。

无非是保持现状种田养猪,还是做点买卖,继续尔虞我诈。

静默片刻,林逸把林晓芸劝回了屋,他自己决定随心所欲,随遇而安。

先享受一下田园生活再说。

……

约莫又过了半小时,林逸裹着大军衣,顶着湿哒哒的头发从冲凉房归来。

南方与北方不同,基本上除非真冷得不行,否则每日都会洗澡。

若不然就会觉得少了件事没干,睡觉都不安稳。

因为时代和条件限制,这时候农村还没能做到家家户户都有自家澡堂,都是公共澡堂。

洗个澡上个厕所也要排队。

并且,澡堂内放置了尿桶,以便于收集“肥料”耕田施肥,臭气熏天。

林逸作为一个穿越者,习惯了后世的热水和淋浴,一时半会真适应不了。

于是,他以两辈子从未有过的速度洗了个澡。

从提桶进去到穿衣出来,前后不用两分钟。

差不多就是淋湿的意思了,走个程序。

“哥,哥!”

刚进门,林晓芸又急匆匆地跑了出来。

此时的她早退去了连衣裙,又变成了“大土妞”妆扮。

但好一点的是或许觉得林逸不喜欢自己扎辫子,故长发披肩,脸蛋也洗得很干净。

“怎么了?”

林逸边擦头发边问道。

“这个…从衣服袋子掉出来的,是你的吗?”

林晓芸将一个绿色小瓶递给了林逸,正是逛夜市时他可怜老头做善心买回来的那个。

林逸接过瓶子,轻轻点头:“是我的,不过这玩意没什么用,它是……”

林晓芸本来歪着脑袋眨巴着桃花眼等着林逸讲故事,谁知道他说了一半不说了。

甚至对她脑门弹了个脑瓜崩,皱眉“训斥”道:“几点了,还不睡?明天不用上课啊?”

“哦。”

林晓芸捂着额头,憨憨应了一声,略有不甘地走了。

送走了妹妹,林逸捏着小瓶子回屋。

他买时压根没细看,回家后更是忘记瓶子的存在。

如今瓶子在手,倒让他有几分好奇,毕竟老头子都快把它吹上天了。

“瓶中精华,可让人长命百岁,化腐朽为神奇……”

重复着老头子的骗词,林逸无奈笑了。

这时代信息不发达,民众文化水平不高,普遍迂腐。

然而民众又极度渴望改变生活,故一旦遭遇招数层出不穷的骗子,很容易就上当受骗。

比如当下仍未被揭穿的气功学,连科学家都沉迷其中不惜耗费精力研究,更何况普罗大众。

也因此,很多人不止被骗财骗色,甚至有的错失治病最佳时机,饮恨而终,造成了许多人间悲剧。

收回心神,林逸开始打量小瓶。

瓶子外观简单,光滑的瓶壁没有一丝花纹,一眼看尽。

抱着好奇心态,他拧开了瓶盖。

霎时间,清香扑鼻,一股令人心旷神怡的味道,弥漫了整个房间。

一声轻咦,林逸更加好奇。

且不说瓶子有没有其他神奇,单单这提神醒脑的效果,就不止五块钱。

不过两世为人让林逸比常人更加谨慎,也懂得什么叫好奇害死猫。

他小心翼翼地用灯光照射小瓶,试图看看里头究竟是何物。

可惜,失败了,啥也看不见。

不甘心,他又将小瓶倾倒,倒是倒出了一滴古怪的绿色粘液,但出于小心,他压根不敢乱碰。

犹豫许久,他将粘液用被子盛着,加了清水,随后来到院中。

左顾右盼,最终放过了打盹的老母鸡,选择了仍处于休眠状态,干枯枯的葡萄株,将水倒在了葡萄根部。

做完一切,林逸也不多想,将小瓶子往桌上随手一丢就去睡觉了。

…… 第7章 一夜硕果 一夜无语,翌日清晨。

晨曦初露,柔和的阳光如同羞涩的少女,轻轻撩开了夜的轻纱。

万物苏醒,林家村的山山水水,犹如一幅刚刚苏醒的画卷,悄然铺展在天地之间。

林逸四平八稳睡在小床上,穿越前因为压力太大,他犯有轻微的失眠症,偶尔需要借助安眠药入眠。

穿越后第一夜,他原以为自己会生床失眠。

结果出乎意料。

乡村静的夜晚,没有嘈杂的噪音和闪烁的灯光,伴随着窗外柔和而静美的月光,他竟倒头就睡,一觉睡到自然醒。

清晨醒来,精神焕发,仿佛积蓄已久的疲惫在这一刻得到了彻底的释放,心旷神怡。

这种的感觉让他直呼神奇,越来越喜欢这种安逸祥和的生活。

因为暂时没有目标和计划,他也懒得起来,索性打开窗户,撩起蚊帐,头枕双臂欣赏窗外美景。

空气清新,鸟儿叽叽喳喳在枝头欢快地歌唱。

树叶上的露珠晶莹剔透,如同珍珠般点缀在绿叶之间,闪烁着晨光的光芒。

远处的山峦被柔和的晨光笼罩,宛如仙境般迷人。

“咚咚咚!”

就在林逸沉醉于乡村美景时,房门被人敲响,接着响起了林晓芸焦急的声音:“哥,哥哥!你醒了吗?”

林晓芸素来乖巧,如若没有十万火急的事,一般情况下她都宁可苦了自己,也不会轻易麻烦别人。

大清早就来敲门,定然是遭遇了大事。

林逸一个翻身下床,急匆匆打开了门。

门外林晓芸脸色煞白,目光惊悚,仿佛见鬼一般,让林逸直皱眉头。

“丫头,怎么了?”

林逸以为林勇等人去而复返,大清早就上门搞事。

“哥,院…院子……”

可能是真的被吓坏了,连林晓芸这种十多年不曾发火的性子,都急得不会说话了。

因为确实难以表达,她索性拉着林逸就往院里拉。

林逸一头雾水,紧随其后。

然后,他终于明白为什么林晓芸能急成这样。

小院中,昨夜还显得干枯,葡萄架上仅有那几条历经风霜的老藤,似乎生命力已尽。

然而今日,它奇迹般地焕发生机。

葡萄架上枝繁叶茂,绿意盎然的叶子铺满了整个架子。

葡萄藤上更是硕果累累。

密密麻麻地簇拥在一起葡萄在晨露下映着朝阳,如宝石般闪耀荧光,晶莹剔透。

只一眼,林逸大脑宕机,整个人都懵了。

OH MAY GAY!

我看到了什么?

我在做梦吗?

林逸对自己发起了灵魂追问。

甚至,他尝试着拧自己的大腿,拍自己的脸。

疼痛,让他意识到自己并没有做梦。

“哥,哥!”

察觉到林逸同样失态,林晓芸连喊他几声,将他拉回了现实。

林逸茫然回头,仍不死心地伸手掐了掐林晓芸娇俏的瓜子脸,生生把她挤成了鸭子嘴。

“哥,疼!”

林晓芸吃痛,委屈巴巴地唤了一声。

林逸回过神,赶忙松手,又心疼地帮小姑娘揉了揉脸蛋以示歉意。

林晓芸娇羞地红了脸,急忙低下头,一时间竟不敢和林逸对视。

“丫头,咱们不是做梦,老葡萄成妖了。”

林逸开了个玩笑。

一听这话,林晓芸吓得拉住林逸的手,脸都吓白了。

“哈哈,别怕,和你开玩笑呢。”

林逸轻刮了林晓芸高挺的琼鼻,咧嘴一笑。

一时半会,林晓芸也不知道林逸哪句真哪句假,但她知道,院中这株老葡萄株肯定不对劲。

植株是家中四位大人在世时栽种的,至今已经陪伴了他们好多年了。

一般情况下冬天落叶停止生长进入休眠期,来年三四月才会重新萌芽,五六月份开花结果,七八月份转色成熟,十月份左右才能采摘。

可现在才二月底,晚上气温还很低,它竟然一夜之间,硕果累累。

林晓芸觉得自己脑子不够用,这样的事情,完全超出了她的正常认知。

百事不通,唯有眨巴着好看的桃花眼,直勾勾盯着林逸,希望对方能给她一个完美解答。

事实上林逸也在思考。

不是完全没有头绪,而是他仍不太相信。

那么一滴瓶液,就能让仍处于休眠期的老葡萄株兴奋地一夜结满硕果?

真这么神奇,那岂不是真应了老头那句话:长命百岁,化腐朽为神奇?

“哥!”

瞧着林逸陷入沉思,林晓芸又弱弱地喊了他一声。

林逸回过神,眼珠子转了转,悄悄把昨夜的测试告诉了小姑娘。

凭着原主对丫头的记忆,以及自己的短暂相处,他相信眼前这憨丫头,哪怕自己把她卖了,她也不会出卖自己。

听完了林逸的话,林晓芸惊得目瞪口呆,嘴巴大张,简直可以塞下一个鸭蛋。

“我也觉得这事既神奇又诡异。”

林逸牵住林晓芸,伸出手勾起小指,郑重其事道:“哥哥还要做几个实验,但无论结果如何,这只能是你我之间的秘密,谁都不能说,懂吗?”

突然见到林逸神色严肃,林晓芸有些反应不过来。

不过她很听话,几乎没有迟疑就重重点头,嗯了一声。

“不过,在此之前,我们要想好如何解释葡萄株的变化。”

兄妹俩拉完钩,林逸又开始烦恼了。

都怪自己一时冲动,做个实验该跑深山老林才对。

但细细一想也怪不得自己,谁能想到一个骗子老头,竟真的给他送来神奇。

“哎,不管了。”

想来想去想不出个合理解释,林逸索性对林晓芸嘱咐道:“反正一旦街坊邻居问起葡萄株,你就说你不知道,让他们来问我,那些人若是死缠烂打,你就不吱声,知道吗?”

‘嗯嗯。’

林晓芸乖巧点头。

她怕生,莫说外人,就是见了熟人也聊不出几句话。

让她编故事太难,让她不说话就太简单了。

“咦,这咋回事啊?”

“白弟,你家的葡萄什么情况啊?咋一夜结果啊?”

“卧槽,这太神奇了。”

兄妹俩刚商议好对策,恰逢到了街坊邻里正常下田的时间。

也不知道谁先发现了老葡萄的异常,吼了一声,霎时间街头巷尾的乡亲全围了过来,神奇得不行。

林晓芸见状,像做错事的孩子一般急忙躲在林逸身后,连头都不敢抬了。

林逸怕小姑娘做贼心虚的样子坏了事,索性让她回屋躲起来。

而他自己却大大咧咧没事人似的,迈出了小院。

…… 第8章 甩锅 这年代生活单调,乐趣不多。

因此,这样的氛围更造就了民众们容易大惊小怪。

有些三姑六婆,闲来无事在家绣花带娃做手工时,专门喜欢八卦“别人家”的事,借此娱乐人生。

大清早林逸院子的葡萄株突然反季节结果,这样的事,莫说整个田陇林家村,就搁在整个长石县,那也是奇闻。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不消片刻功夫,一传十,十传百,整个林家村头村、中村、尾村相隔山前山后,竟来了大多半村民。

其中以老人小孩居多,还有一些路过准备下田的男男女女。

众人将林逸院子围得水泄不通,里三层外三层,比看国宝熊猫还热闹。

大人们开启了科普课堂,小孩们吵吵闹闹想吃葡萄。

甚至有些不怕生的娃儿,都撸起袖子开始往葡萄架上爬了。

“白弟啊,你家这葡萄株究竟怎么回事啊?这…太反常了吧?”

“就是,我记得昨日从这路过,这老植株还是光秃秃只有几根老藤条,咋就一夜硕果呢,神奇。”

“莫非林家这宅子是块风水宝地,地底下有神奇宝贝不成?”

林逸从屋内走出,相熟的邻居开始对他问东问西,十分好奇。

一开始大家态度还算正常,聊着聊着,几个“热心肠”的邻居差点就抡起锄头帮林逸的葡萄株刨根究底了。

“诶诶诶,根叔,良叔,莫激动!”

“这事和我家葡萄株没关系的,你们大伙都歇歇,别一言不合就动手啊。”

“我还指着这葡萄架夏天乘凉,结几个果子给我家妹子解馋呢。”

眼见众人太激动,林逸急忙拦住了众人。

又将“擅自”爬上藤架的俩孩子给弄了下来,摘了捧葡萄将其打发,省得摔坏了,其父母还要上门找茬。

众人被拦,倒也没再激动,只是聚而不散,闹哄哄地就涌进了院中。

这年头土地不值钱,林逸家小院不算小,奈何架不住人多,五六十平的院子,硬生生挤满了人。

林逸无奈,只能将葡萄株突然异变的事,编了个故事,科普一通。

“你是说,昨夜头村林升家的老二林勇仨来串门,临走时踹了葡萄株一脚,然后次日它就成这样了?”

众人听完了林逸的解释,若是此前是觉得神奇,如今是觉得天方夜谭。

反正林逸是铁了心甩锅,重重点头:“对,就是他,这事除了二牛、三狗子,还有林超叔可以作证,昨夜他仨就在我家喝酒呢。”

“……”

众人顿时无言。

若说这事只是林逸的一面之词,众人没一个信的。

毕竟他的名声也不好。

但若是扯上林超,且不说他职业的可信度,就连他的人品也是全村公认的好。

那这事的可信度就难以言喻了。

“白弟,你说的这事,是真的?”

略作迟疑,老乡长林永华还是皱着眉头与林逸再三确认。

林逸笑了,耸了耸肩道:“三爷爷,这属您辈分最大,我能骗别人,难不成还能骗您不成。”

“那可难讲,就你小子这嘴,三句话就没半句真,谁知道呢。”

林永华十分嫌弃。

林逸又笑了,撇嘴道:“反正大伙想挖咱家这葡萄株是肯定不行的,莫管它神不神奇,那也是我家的东西,旁人不可动,您说我说的有没有理?”

林永华愣了下,倒是很认同地点了点头。

因为他是老乡长,老一辈的干部那是真的实打实为群众办事,威信很高,一言九鼎。

即便如今退了,那也是威严仍在,说一不二。

因此,只要他不发话,全村哪怕此刻人围得再多,也没人敢乱动。

眼见说服了林永华,林逸接着道:“至于这葡萄株为什么如此神奇,坦白说,我也是一脸懵,睡了一觉就这样,我也是受害者啊。”

“白弟,你这话就不对了,这葡萄株一夜硕果是好事,多少人盼都盼不来,你怎么能说是受害者呢。”

“就是,你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寒碜人呢。”

乡亲们本来已安静下来,岂料听到林逸的话,叽里呱啦又吵了起来。

“安静,都给我安静!”

林永华一声大吼,众人又都静了下来。

哪怕还有些在小声窸窸窣窣的,那也是尽量控制音量,不敢吵人。

林逸环顾众人,继续道:“甭管这是好事还是坏事,总之摊上了,我认,但是……”

话锋一转,他一脸无辜,道:“但若大伙想刨根究底问个究竟,我建议还是找林勇去,要不找超叔确认也行,你们找我,真没用。”

“林逸,你说这话,真没骗我们?”

这时,一个身着碎花衣服的女子站了出来,狐疑地看着林逸。

凭着原主记忆,他认出来人是村里计生办主任赵卫琴,从外村嫁过来的。

但其实这年代计生办是个得罪人的活计,农村不像城里,为了家里多个劳动力,那是能生就生,谁管得了那么多。

可你天天抓人,不神憎鬼厌才怪。

果不其然,赵卫琴一开口,围观的大半人都自动离她远些,生怕沾染上霉气。

对此赵卫琴也是习以为常,不以为意,她大大方方地走到林逸面前,微笑道:“你这葡萄株,真是林勇所为,他有这么大本事吗?”

“琴嫂子,你这话不对,有没有本事你得去问林勇,问我没用。”

林逸笑着继续甩球,道:“但这年头,央视都播了,那些大师多厉害啊,化腐朽为神奇。”

“兴许我这点破事,到了人家那,就闹了个大惊小怪?”

话音落,全场寂然。

“是啊,白弟这么一说,倒也解释得通。”

“前些日子我上县城就见过一位大师,胸口碎大石,那是真功夫啊,刀枪直插脖颈都不见血,太厉害了。”

“嗐,你那算啥,我见到的更厉害……能治病……”

不一会,村民们又叽里呱啦热议起来。

也就这年代认知不高,但凡科学解释不通的,要么交给满天神佛,要么交给特异功能。

总有种说得通。

面对林逸这样的解释,林永华虽然依旧狐疑,却也不能多说。

总不能真把人家宅子给拆了吧。

“行吧,这事先这样,大伙都散了吧,该干嘛干嘛,别大惊小怪的,闹笑话。”

林永华帮忙摆手驱散了众人,自顾自背着手,曲着背,缓步走了。

但难得遇着新鲜事,不嫌事大的村民自然不会放过热闹,一窝蜂往林勇家去了。

多牛逼啊。

眼见着争先恐后离去的村民,林逸收起笑脸,松了口气。

一方面庆幸自己机灵,一方面为默默为林勇节哀。

回过头,恰好看见偷偷从屋里探出头的林晓芸,林逸笑着上前拉住丫头,兴奋道:“去,把门关了,陪哥进屋,咱试点刺激的。”

“哦哦。”

林晓芸憨憨点头,紧随其后。

…… 第9章 神奇实验 “味道怎么样?”

“咸的!”

“咸的?不应该啊。”

“还有点涩。”

“奇怪。”

“那这种呢?”

“甜的。”

“这样好吃?”

“嗯嗯,好吃,好好吃!”

兄妹俩人进了屋子,关闭了门户,摘了许多葡萄果实进行各种口味尝试。

比如加盐、加糖、榨汁、调酒等等。

林逸按照前世所知,花样百出,乐得小姑娘大清早笑意满脸,合不拢嘴。

林晓芸是一个自卑的女孩,哪怕她其实很漂亮,但不幸的身世让她缺乏自信,怕生,怕自己成为别人的累赘。

因此,无论何时何地,她都活得小心翼翼,顽强且卑微地活着,宁愿苦了自己也不会别人添麻烦。

她其实不在乎和林逸一起做什么,她只是渴望被认可,渴望陪伴。

而恰恰如今的林逸厌倦了前世那种尔虞我诈的生活,面对安逸的田园生活,感觉时光正好。

因此,两人一拍即合,玩得不亦乐乎。

整个上午,两人就在屋内不断地进进出出,不断尝试各种实验。

小姑娘很乖巧,无论林逸让她做什么,她都无怨无悔地全程配合。

一会找个盆,一会铲点土,一会端盆水,一会又找些蔬菜种子……

甚至,为了满足林逸的好奇心,她把家里唯一的老母鸡都给抱来了,还偷偷把隔壁婶婶家的大公鸡和小白狗也给“借”来。

然后,兄妹俩开始化身科学怪人,开始实验。

把几个花卉盆填满土,编好号码,林逸分别给挖了个小坑,又把林晓芸找来的种子分门别类种上,盖上土。

种子种类很多,有当季和反季的蔬菜。

当季的诸如生菜、马铃薯、茼蒿等等。

反季的如白菜、萝卜、香菜、菠菜等等。

水果植株个头大,林逸怕一不小心把房顶掀了,不敢乱试。

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后,他看向一旁紧握双手十分紧张的林晓芸,嘱咐道:“丫头,弄个盆,往里头注水,我先来调试瓶液。”

“哦哦。”

林晓芙乖巧起身,奔出房间去了厨房,不一会就捧着一个花色大脸盆回来了。

林逸取出小瓶,拧开瓶盖。

瓶中精华液散发清香,沁人心脾。

“好…好香啊。”

林晓芸第一次闻到精华液,竟贪婪地多吸了几口,满足地闭上了眼,样子十分享受。

过了一会睁眼,她发现林逸正笑呵呵地看着她,俏脸刷一下红了,急忙抿嘴低头,掩耳盗铃似的躲开了目光。

林逸没再逗她,深呼口气,小心翼翼地将瓶中精华往盆中倾倒。

精华液清澈透明,除了清香扑鼻外,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然而,当其滴入水中时,入水即化,并且整个盆面无风自动,不时就泛起白烟,仿佛萦绕着一股仙气,十分神奇。

“这…好神奇啊。”

林晓芸捂住嘴,桃花眼睁得老大,目瞪口呆。

目光在脸盆和林逸两边来回打转的样子,十分可爱。

其实林逸也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神奇一幕,毕竟昨夜黑灯瞎火的,他完全就是玩票心理,压根就没想过闹出这么大事。

“准备好了吗?”

调好精华液,林逸看向紧张兮兮的林晓芸。

林晓芸呆呆的,她其实没想法,但林逸一问,她还是配合地做出回应:“准备好了。”

林逸笑了,用汤勺舀了一点点,挨个花盆浇灌。

不一会,七八个花盆就全浇好了。

“这么一点水,够吗?”

林晓芸一直安静等着,直到林逸停了下来,她才问出心中疑问。

“试试呗。”

林逸笑道:“昨晚我只往葡萄倒了一碗水,今天它就长成那样,我怕浇多了,一会长势太猛,招架不住。”

“哦哦。”

林晓芸憨憨地点了点头,又问道:“那…那多久会有效果呢?”

林逸耸了耸肩,撇嘴道:“我也不清楚,可能很快,也可能要经过一晚上也不定。”

“哦哦。”

林晓芸再次点头,又问道:“那…我们现在做什么?等吗?”

林逸抬起头,坏坏的眼睛看向了屋内的公鸡母鸡和小白狗。

两只鸡双脚被绑住,无处可去,正低着头吃着糠米,时不时咯咯咯叫上几声。

小白狗可能更懂人性,本来被林晓芸抱着挺欢喜的,可一进了屋看见“混子”林逸,顿时蔫了,缩在角落一动不动。

此时看见林逸坏笑地盯着它,立刻像受惊的孩子一般,嗷嗷低鸣了几声,像在找林晓芸求助。

“小白乖,别怕,哥哥不会伤害你的。”

林晓芸读懂了小白狗的眼神,将其抱在怀里,摸着它的脑袋安慰。

神奇的是,小白狗似乎听懂林晓芸的话,竟安静下来,不闹了。

“哥,这瓶液会不会吃坏肚子啊?小白和小花都好乖的,能不能别拿它们试?”

林晓芸很担心地希望林逸能改变主意。

其实林逸也不想干这种缺德事,但精华液有催生功效,如今初步证实可用于植物,但能不能作用于动物,甚至是人,是必须要试验的。

若不然就亏大了。

“哥,快看。”

就在这时,林晓芸惊呼一声,兄妹俩急忙看向屋内的几个花盆,神奇一幕显现眼前。

方才还光秃秃的花盆中,撒播的种子竟神奇地开始破土、发芽、形成幼苗、长出绿叶和强壮的茎干,开花、结果……

这一切,均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变化。

兄妹俩就像在观看被放慢了数倍的科普视频,清晰可见地见证了蔬菜从种子到开花结果的全过程。

不消片刻,林逸房间就绿油油一片。

蔬菜嫩绿,藤蔓蔓延,两人仿佛置身于大棚蔬菜世界。

“这…这……”

林晓芸已经惊讶地说不出话来。

她只觉得自己心跳好快,有种窒息的感觉。

太神奇了。

完全颠覆了她十多年对这世界的认知。

“嗷!”

就连她怀中的小白狗都发出低鸣,似乎在讲:“不可能,你骗狗。”

“丫头,事实证明精华液没问题,接下来该试试能不能作用在动物身上了。”

林逸抱着大脸盆,目光灼灼地看着小白狗,脸上挂笑的样子,就像大街上骗女孩的坏叔叔。

闻言,林晓芸抱紧小白狗,又开始纠结和担心了。

小白狗懂人性,察觉到林逸不善的目光,它吓得急忙往林晓芸胸口钻,嗷嗷直叫,似乎在说:“你是坏人,别过来!”

…… 第10章 大白和小白 “丫头,这一步始终要迈出去的。”

林逸开始了洗脑工作,他解释道:“虽然瓶液对绿植有催生效果已经对我们很有帮助,但你想想,若是它还对动物有效果,那咱们岂不是还可以养猪养鱼,养一大堆家禽?”

顿了下,他见小姑娘没有反驳,继续道:“还有最重要的一点,若是它对人也有效果,能让哥哥变得更加强壮,能更好地保护你,能让你变得更加漂亮,将来嫁户好人家……”

“哥!”

林晓芸听着林逸胡说八道,一开始挺开心的,可听到最后一句,羞得脸都红了。

她嘟起嘴,倔强地摇头:“我不嫁人。”

闻言,林逸顿了下,也不当回事,轻轻摆手道:“行行行,不嫁人,将来在家当老姑娘,给哥带孩子。”

林晓芸抬起头,抿着嘴,表情古怪。

她向来乖巧听话,唯独对嫁人一事,特别反感。

无论林逸什么时候说,她都不开心。

“行了,你还要读大学呢,嫁人的事以后再说。”

见拗不过小姑娘,林逸也不在乎,他把话题兜回来,道:“那动物还给不给试了?”

林晓芸见林逸坚持,知道今天这事不整出个结果,对方肯定不甘心。

略作迟疑,她抱起自家的老母鸡,纠结一会递给林逸,深呼吸道:“拿它试吧。”

“咯咯咯!”

老母鸡不明所以,咯咯叫着,小眼神在兄妹俩身上打转,也不挣扎,估计以为有什么好吃的。

“放心吧,相信哥,不会整死的。”

林逸笑呵呵把老母鸡接过手,一边喂食精华液一边道:“若真整死了,今晚还能加餐,有肉吃。”

“哥!”

林晓芸都快急哭了。

林逸笑了,但手上丝毫没停着。

不一会,老母鸡就喝了好几口水。

可能掺了精华液的水质明显有改善,老母鸡不仅不抗拒,喝完后小眼睛一直盯着脸盆看,一副喝不过瘾的表情。

“怎…怎么样?”

事实上林晓芸就是心软,哪怕已经答应拿老母鸡试验,但当林逸开始喂水时,她还是吓得捂住眼睛。

此时听声音知道完事了,她依旧不敢睁眼,只是站在林逸身后,弱弱地问道。

林逸没应她,而是细细观察老母鸡的变化。

然而,等了好一会,老母鸡除了依旧生龙活虎外,啥变化也没有。

“哥,鸡…鸡怎么了?”

等不到林逸回答,林晓芸急了。

偏偏她害怕,不敢睁眼。

林逸笑了,深深叹了口气扯了个谎逗她:“哎,失败,死了。”

“啊?”

一声惊呼,林晓芸急忙睁眼探头,眼泪都出来了。

只是眼泪刚掉落,却发现老母鸡不仅没事,还被林逸抱在怀中,小眼睛直勾勾盯着自己,好像在说:“咋回事,女主人怎么哭了。”

知道又被耍了,林晓芸扁着嘴,可怜兮兮的样子,又要哭了。

“好了,别哭了,哥错了,哥不该吓你。”

林逸急忙丢掉老母鸡,上前搂住小姑娘,轻声安慰。

林晓芸不气也不闹,就是哭。

“咯咯咯!”

这时,神奇一幕再次发生。

被林逸丢到一旁的老母鸡,竟活蹦乱跳地追着大公鸡满屋跑,猴急的样子,连林晓芸都生生被止住了哭。

小姑娘脸红了,急忙低头,脸火辣火辣的。

林逸怕大公鸡给弄死了,急忙把大公鸡也给抱过来,喂了精华液。

大公鸡一身毛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蜕变,竟变得熠熠生辉。

就连鸡冠都红艳许多,雄赳赳气昂昂的样子,更像是威武将军。

然后,情况反转,这次轮到大公鸡追着老母鸡满屋跑。

兄妹俩呆呆地看着这一幕,乐了。

“怎么样,两只鸡都没事,还精神多了,该小白试试了?”

林逸看向林晓芸。

林晓芸低头看着小白狗,想了一下,轻轻点头:“我…我来喂它。”

狗虽然不是林晓芸养的,却和她很熟,听见丫头召唤,立即摇着尾巴跑了过来,嗷嗷嗷叫了几声。

林晓芸很温柔,怀着小白狗,让它喝水。

小白狗不疑有他,对清水嗅了嗅,又伸出长舌舔了舔。

紧接着,一发不可收拾,一下,两下,三下……

完全停不下来。

最后,硬生生挣脱了林晓芸的怀抱,把半碗水都给喝光了。

似乎觉得不解渴,它破天荒地不仅不怕林逸,还围着他转,拼命摇尾巴讨水喝。

林逸怕把它撑死了,自然不给喝了。

兄妹俩守着一直对他们吐舌摇尾的小狗,静候了一小会,果然神奇一幕发生。

小狗一身毛发开始了脱落,重生。

新长出的毛发发生质变,变得光滑亮泽,令人耳目一新。

小狗似乎灵智更高了,汪汪汪直叫,对着兄妹俩摇头晃脑,脑袋蹭着她们的裤脚一直打转,拼命讨好的样子,活脱脱一个懂事的孩子。

“糟了!”

见到此情此景,林逸大腿一拍,吓得林晓芸娇躯一颤,急忙抱住了狗。

“哥,怎么了?”

“小白,不会出事吧?”

林晓芸很紧张。

林逸一听,摆手道:“它没事,但五婶有事。”

“嗯?”

林晓芸一头雾水。

林逸笑了,解释道:“你瞧瞧,这小东西如今更聪明了,知道咱家有好东西,它肯定不走了,那五婶不得上门闹啊?”

“哦,原来这个啊。”

林晓芸听完反而松了口气,一边抚摸小狗一边说:“那没事,小白本来就是我的,以前你不是讨厌狗嘛,我才……”

话说一半,她急忙捂住嘴,偷偷瞄了眼林逸,像做错事的孩子一样。

林逸恍然大悟。

怪不得这小东西尽和丫头亲,原来暗渡陈仓。

不过他也不是不喜欢狗,而是他被人取花名“大白”,丫头给这小东西取名“小白”。

两者搁一起,算哪门子事嘛。

“哥!”

察觉到林逸阴沉着脸,林晓芸弱弱喊了他一声。

林逸回过神,摆手道:“算了,留下它也行,但必须改名。”

“哦,那改啥名?”

林晓芸见林逸破天荒没生气,高兴还来不及,哪里在意其他。

至于小狗,它懂个啥。

林逸想了想,道:“叫小狗吧。”

“……”

林晓芸翻了个白眼,很是嫌弃:哥哥一点文化都没有。

兄妹俩一番探讨,最后定名“阿宝”。

动物实验成功,林逸开始准备人体实验了。

当然,实验的对象,当之无愧只能是自己。

…… 第11章 易经洗髓 “丫头,家里地契你记得收好,哥是不知道放哪,但你千万别丢了。”

“哥没什么家当,除了昨夜给你的三百块,哥还剩下二十七块私房钱,就在枕头底下……”

……

手捧着瓷碗,林逸交代后事似的,对着林晓芸千叮万嘱。

原本有了小白狗和两只鸡的先例,林晓芸已经放心了。

结果让林逸这么一整,她弱小的心灵又撑不住了。

“哥,要不…要不咱不试了,好吗?我…我怕。”

林晓芸死死拉着林逸的手,脑袋摇得拨浪鼓似的,马尾辫都甩起来了。

林逸笑了,反手握住姑娘的手,义正言辞道:“没事,这世界就是这样,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咱家穷了几辈子,好不容易祖坟冒青烟让咱兄妹捡到便宜,怎么都要试试。”

“可是…”

“放心,你瞧瞧阿宝和大公鸡不都没事?哥也会没事的。”

“汪汪!”

似乎听懂兄妹的谈话,小白狗还叫了几声。

大公鸡倒是依旧斗志昂扬,奈何老母鸡蔫了。

林晓芸抿着嘴,左思右想,也不顾林逸反对,也给自己倒了碗水,一副“你好我好咱俩都好,你走我随绝不留守”的表情,又把林逸给整不会了。

“丫头,真没必要,哥不会有事的。”

林逸无奈扶额,尽量劝着。

虽然他心中已经断定这精华液不会有害,可让他冒险无所谓,搭上个林晓芸就没必要了。

可惜,林晓芸看似乖巧温柔,在某些事情上却倔得很,怎么也劝不听。

“行吧,那我喊一二三,咱俩一起喝?”

实在没办法,林逸只能退而求其次。

林晓芸灵动的桃花眼直勾勾盯着林逸,似乎想从对方一些微表情看出对方是不是在骗她。

奈何小绵羊遇上大灰狼,林逸的演技岂是她能看穿的。

眼见哥哥表情认真,态度真诚,林晓芸抿着嘴,重重点头。

似乎怕延误“战机”,她还很认真地把瓷碗放在嘴边,目光如炬看着林逸,表情严肃又可爱。

林逸知道这丫头铁了心要陪自己一起做实验了。

他深呼口气,看着对方,轻声数数:“一、二、二个半……”

本来在听到“二”时,林晓芸已经端起碗准备饮下,可嘴唇刚触碰碗口,耳边传来个“二个半”。

小姑娘愣了一下,也恰恰这一秒的停顿,林逸直接喝光了碗里的水,并且用手捂住了林晓芸的嘴,直接打断了她。

“呜呜呜!”

林晓芸拼命摇头,眼泪都飙出来了。

她双目血红,难过地看着林逸,紧张得不行。

“哥,你怎么样了?”

林晓芸哭着扶着林逸,嘘寒问暖。

林逸笑了,轻轻摆手道:“没事,状态一切安好。”

事实上,清水入口,清凉爽口,清爽中又有那么一丝甜味,就像山泉一般。

除此之外,什么感觉没有。

偏偏上当一次的林晓芸再也不相信了,她哭着紧紧抱住林逸,一副生怕一松手,哥哥就不见的样子。

林逸知道丫头难受,也不拦着她,而是与她一起,静静等待身体变化。

几乎与小动物身体产生变化的时间一致,兄妹俩约莫等了十分钟,林逸的身体开始产生变化。

精华液开始流经五脏六腑,浑身上下,充满了舒爽通透的感觉。

身体内仿佛有一股热流,正流遍全身。

暖洋洋的感觉,似乎要将他的身体与灵魂彻底洗涤一遍。

不多时,林逸全身开始冒汗,体内开始分泌一些黑乎乎的恶心粘液,仿佛是身体由内到外被清洗了一遍,又硬生生把杂志全挤出体外,挤出每一颗细胞。

身体越来越烫,肌肉开始膨胀结实,骨骼发出轻微声响,皮肤光泽在慢慢发生蜕变……

一时间,林逸感觉自己像一个正在被充气的气球,瞬间鼓满起来,腰杆也挺直了不少。

“真舒服!”

林逸忍不住发出一声轻吟。

他尝试着握了握手,感受着充沛的力量,以及身体硬朗感觉,太爽了。

而在林逸身体产生变化的同时,林晓芸已经离开了他的身体。

没办法,抱着林逸让她觉得像抱了个即将沸腾的水壶,那呼呼作响的样子,都烘得她也满头大汗。

“哥,你怎么样了?”

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林逸每一刻的变化,直到对方喊出“舒服”时,林晓芸终于忍不住问出心中疑问。

林逸看向林晓芸,笑了:“没事,哥感觉太棒了,你也喝。”

“哦哦。”

林晓芸其实对喝不喝精华液并不在意,她只关心林逸。

先前闹着一起喝,那也是为了可以和林逸共进退。

此时感觉到林逸鼓励的眼神,她不疑有他,捧着碗小口小口抿着。

或许觉得水质不错,清甜可口,她终于放下心,一饮而尽。

片刻后,发生在林逸身上的变化,也在林晓芸身上走了一遍。

小姑娘本来就漂亮,个子高,身材高。

以往只是因为营养不良导致面黄肌瘦,又因为缺乏自信总是低着头,一与人交谈就卡壳,加上穿扮土气显得像个土妞。

如今经过精华液易经洗髓,整个人焕然一新。

一头青丝披散,弯弯的柳眉,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清澈明亮的瞳孔,灵眸闪动神光。

肌肤变得如羊脂玉石般雪白细腻,透出淡淡红粉,薄薄的双唇娇嫩欲滴。

奶奶也大了。

一时间,林逸有些看呆了。

“哥,你…你怎么了?”

感受到对方炙热的目光,林晓芸娇羞地低下了头,红着脸揉搓着手,既开心又不安。

“哦哦,没事。”

思绪被打断,林逸急忙回神,扯了个谎道:“没事,我在想这精华液这么神奇,如果连续喝会不会一直有这样的效果。”

话音落,林逸又喝了一碗,然后静静等待变化。

事实上他想多了,精华液对身体的洗涤也仅限于第一次。

连续喝不说没作用,但效果越来越差,除了强身健体外,也就是提神醒脑了。

不过这样已经让林逸很满意了,毕竟这玩意不用花钱。

瓶中精华液似乎也永远只有一滴,却用一滴重生一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咻咻!”

就在林逸沉思时,林晓芸突然凑近,高挺的鼻梁在林逸身上闻了一闻,突然捂住嘴鼻,很嫌弃道:“哥,你身上好臭!”

原本林逸没在意,猛地被林晓芸一说,才想起身上黏糊糊的,有些难受。

他笑着也对林晓芸闻了一下,还以颜色:“别说我,我觉得你身上也不见得香。”

林晓芸愣了下,低头也闻了闻身上味道,接着一阵干呕,逃似的就跑开了。

姑娘家爱干净,不可能受得了这种像掉粪坑的味道。

看着小姑娘狼狈逃窜的样子,林逸哈哈大笑。

不过一闻到自己身上的恶臭,他也是一顿干呕,连忙拿起衣服,往洗浴房跑去了。

……

半小时后,兄妹俩洗漱干净,换了一身衣服,神清气爽。

两人想起大早上一顿忙活,早餐还没吃,于是林晓芸急忙把锅里的餐食给端了出来。

地瓜粥配馒头,清淡简单。

但林晓芸知道林逸不喜欢地瓜,所以他的碗里都是米粥,她自己则都是地瓜。

另外,她还额外给lin y煮了个水煮蛋,蘸着些许酱油。

然后,兄妹俩又为了谁吃蛋而争论了好一会。

“咚咚咚!”

就在两人彼此妥协,一人一半享用鸡蛋时,院外大门被人敲响,接着响起林阳的大嗓门:“阿逸,快出来!”

…… 第12章 林阳上门 “阿逸,晓芸?”

“在家吗?开门啊。”

门外,林阳火急火燎地嚷着,门板拍得啪啪作响。

林逸带着林晓芸出了屋,开了门。

“阿逸,你干嘛呢,大清早关门?”

一瞧见林逸,林阳就开始抱怨起来。

可是,当他看清兄妹俩时,阳光正好照在两人身上。

那一瞬间,他仿佛看到两个小金人。

林逸腰杆直挺,面容俊逸,似乎瞬间壮实了许多,男人味十足。

他愣了下,目光移到林晓芸身上,差点惊呼出声。

印象中面黄肌瘦的土妞形象消失了,取而代之是一个皮肤白皙,脸色红润富含胶原蛋白,好似童话里走出来的公主。

林阳整个人懵了,目光来回在兄妹俩身上打转。

甚至怀疑自己走错门,还特地退出去,重新认了回门。

兄妹俩当然知道对方为什么这反应,林晓芸默默低下了头,红了脸。

其实刚刚洗漱完她照过镜子,然后自己把自己吓到了。

不是难看,而是漂亮,让她都快认不出自己。

脸色好看了,瓜子脸变得圆润三分,鼻梁坚挺了一点点,嘴唇也红艳了些许。

偏偏这些一点点的改变,拼凑一起,就变成了倾国倾城的效果。

简直是少一分不足,多一分太过,就那么鬼斧神工,恰恰好。

常言道,人靠衣装。

偏偏这话对大变化的林晓芸却不合适。

若用林逸的话说,那就是如今的丫头就一衣服架子,哪怕土到掉渣的棉衣,她也能穿出不一样的韵味。

起初林晓芸只当林逸故意哄她,如今瞧见林阳这表情,她虽然娇羞,内心却很开心。

女孩嘛,没有不爱漂亮的。

尤其素来自卑的林晓芸,更渴望被重视。

“喂,干嘛呢?”

瞧见林阳目不转睛盯着林晓芸看,都把姑娘看得缩到他身后,林逸抬脚轻踹了对方一脚。

林阳吃痛,却也从恍惚中回过神。

他挠着头略显歉意,目光不舍地从丫头身上挪开,一想起来意,急忙拉着林逸就进了小院,来到葡萄架下。

然后……

“卧槽,我刚才在田里干活,听见隔壁铁柱说你家葡萄株成精,起初还不信,原来是真的?”

林阳表情极其夸张,对着林逸手舞足蹈,像极快发现新大陆的好奇宝宝。

林逸笑了,伸手从葡萄架上摘下一串葡萄,递给了林阳:“试试,蛮甜的。”

农村娃,少讲究。

林阳摘了颗葡萄,在衣服上擦了擦就往嘴里送,含皮吞吃。

小时候他们一群人还常满山跑摘野果,比如山莓,蛇莓,桑葚,棯仔果等等。

野果酸甜可口,又解馋又解渴。

孩子们都是现摘现吃,完全没什么要清洗的概念。

如今长大了,习惯依旧,更何况吃的还是自家种的葡萄,那就更没在意。

刚开始林阳只是想试试味道,结果试味后,一发不可收拾,一颗一颗往嘴里送。

不消片刻,一大串葡萄就剩下光秃秃的葡萄枝。

“嗯嗯,这果子好吃,真好吃!”

林阳赞不绝口,直接竖起大拇指。

林逸笑了。

恰好此时林晓芸送来一碗兄妹俩早上刚榨的葡萄汁,林逸递给了林阳,道:“再试试这个。”

林阳二话不说,一饮而尽。

“好喝,太棒了。”

“阿逸,你这果汁怎么弄的?回头教教我,我给家里老娘也弄一杯试试,过段时间天气热了,正好解暑。”

嘴边残留着葡萄汁,林阳呱唧呱唧,滔滔不绝。

“行,没问题,回头让丫头给婶子送点去。”

“谢了。”

“谢个屁!”

两人边走边聊,很快已经回到屋内。

“你大清早过来敲门,就为了看葡萄树?”

两人落座,林逸把话题拉了回来。

林阳愣了下,大腿一拍惊奇道:“对,这葡萄株咋回事?我记得昨夜在你家喝酒,它光秃秃的半死不活,咋一夜就这样呢?”

林逸笑了,把早上的事复述一遍。

“不可能,林勇那败家子,成天不干人事,我才不信他能有这本事。”

林阳坚决否认。

林逸耸了耸肩,撇嘴道:“那我就不清楚了,坦白说我和丫头早上也被吓到了。”

“你…真不知道?”林阳皱眉。

林逸点头。

神奇小瓶的事,除了林晓芸,他没打算让第三个人知道。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这世道,最经不起考验的就是人心。

哪怕眼下林阳和林驰对他不错,可一旦涉及利益,一切难说。

林阳狐疑地审视着林逸,见对方始终平静如水,也就相信了。

“哎,真不甘心,林勇那败家子,咋这么好命,居然懂气公?无论如何,我还是不信。”

林阳继续牢骚。

林逸没再和对方扯这话题,问道:“你今日这么闲?田里活不用干了?”

“哦,家里肥料快没了,我爸让我去县里买些。”

“去县里?什么时候走?”

“就过会,你有事?”

“开车?”

“对,找超叔借了他那嘉陵摩托。”

林逸轻轻点头,把屋里林晓芸喊了出来。

“晓芸要回学校?”

听完林逸的话,林阳倒是爽快,大拍胸脯道:“没问题,保证安全送到。”

“哥,那…那我走了,你呢?”

林晓芸很纠结。

一方面高考在即,她想考学。

另一方面她只剩下林逸一个亲人。

以前林逸不靠谱,小姑娘都没放弃他,如今他变了样,她更舍不得。

“没事,哥又不是小孩,能自己照顾自己。”

林逸揉着丫头的脑袋,笑道:“以后轮到我来照顾你,你只要好好念书就行。”

“可是……”

“别可是了,收拾东西,这次去学校住宿吧。”

林逸直接打断了林晓芸,柔声道:“县城距离太远,每天走读,太辛苦了,也不安全。”

林晓芸抿着嘴,使劲摇头。

其实她知道林逸为了她好,但她真舍不得。

她太缺爱了。

不过这次林逸很强势,他太清楚林晓芸的性格了。

若让她自己选择,她绝对会选择苦了自己。

丫头心疼他的同时,他其实也蛮心疼这傻妞。

半小时后,林逸目送三步一回头的林晓芸上了林阳的摩托车。

等车子走远,他决定村里转一圈。

尤其是林勇那块,究竟闹成啥样。

神奇小瓶肯定要用起来,为了避免以后再发生这样的古怪事件,林逸一方面考虑未来把田地安在偏远地方,另一方面则是要让林勇牢牢背着这口大锅。

哪怕他不乐意,也不给他选择的机会。

…… 第13章 乡间闲逛 打定主意,林逸回屋简单收拾了一下自己。

这次他没再穿那套前卫的黑色皮衣,而是换成一件老旧的棉衣。

内里配一件简单朴实的蓝色衬衫,下身套了一条略显破旧的牛仔裤,脚踩一双土灰色的旧布鞋。

浓密的黑发散落在额前,易经洗髓后,身体结实了,面容刚毅俊朗,眼睛清澈透亮,皮肤白净。

站在镜子前看着自己,这样的装扮虽略显土气,但透着朴实和诚挚,给人一种亲切的感觉。

“等有空去把头发也给处理掉,那就更接地气了。”

撩了撩飘逸的长发,他决定把“富城头”给理成后世干净利落的寸头。

……

片刻后,林逸离开了家。

昨夜穿越过来就被林勇给接走了,走得匆忙,再加上农村黑灯瞎火的,也没机会好好看看。

这次出门,他不急不缓地走走逛逛。

踏着青石板小路,沿着村道晃悠。

沿途猪圈、鸡窝、牛棚、村委会、老人活动中心、打谷场、老戏台、土地庙……

每一处景象,都能勾起他儿时的回忆。

一路走马观花地逛过去。

不多时,他就来到村口。

一条八米多宽的小河,将山林农田与村落隔开,曲折蜿蜒,流向远处。

河水清澈,河边有妇女在洗衣服,也有小孩在玩耍,还有一些农民在清洗农具或挑水灌田。

凭着原主记忆,林逸知道,这条河起源于长石县一端,与邻县接壤,沿途经过十多个村落,孕育了这一大片的生灵。

村民在河上搭建了一米多宽的木板桥,横跨河面,这几乎是整个田陇林家村对外的唯一通道。

村里头有小学。

全校六间教室,一个年级一班。

基本上都是同龄孩子,多的五六十人,少的三四十人。

也就看同一时期生娃数量多少决定。

教师也不多,全数不过十来人。

除了主科语文数学外,其余音乐,体育,美术等,都是兼任。

一人教几门功课,十分强大。

初中在镇上,高中在县城。

一旦小学毕业,孩子们每天就需要跨过这座木板桥,离开村子外出求学。

可以说,看着这座木板桥,林逸已经被勾起了满满的回忆。

清晨、傍晚、刮风下雨、烈日朝阳……

一幅幅生动的画面,浮现脑海。

他站在村口远眺,最远处是一大片高山树林,犹如一位沉睡的巨人,世代守护着村子。

目光从山林往近处移动,则是一大片农田。

农田边上,还有几个大池塘,彼此相连。

塘中养鱼,村民既可将田中杂草或菜叶等用来养鱼,塘中积水也可用于农田灌溉。

一举两得。

南方种水稻,一般一年两季。

早稻通常在三四月份开始播种,五月份插秧,七月下旬成熟收割。

晚稻的在六月中下旬播种,紧接着早稻收割后进行插秧,十月下旬到十一月晚稻收割。

届时村民齐聚打谷场,场面壮观。

林逸记得,小时候帮父母收割稻谷,金黄色的稻谷叶子边边锋利,小孩子不懂事,往往一天下来晒成黑炭不止,还浑身是伤,又痒又疼。

偏偏这时候又是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收割代表丰收,忙完一天大人们会豁达许多,往往吃得也好些。

当然,最重要的是汽水管够。

五块钱一大瓶1.25升的可乐,绝对是孩子的最爱。

还有两块钱一易拉罐的健力宝,清甜爽口。

林逸此时想到,回味无穷。

一路走过村口,不多时,林逸就来到宗祠祠堂门口。

祠堂后是一排排整齐的平房。

这时候农村限制房子外形和高度。

一眼望去,全是清一色一模一样的低矮房子。

林逸知道,再过几年,政策放开,城市规划发展,城中村出现,到时候这些低矮平房会陆续被拆除重建。

届时农村会出现许多高低不一的楼房。

收回心神,他继续往前逛,很快走到宗祠祠堂。

彼时天气还冷,上午阳光正好。

祠堂门口一大块空地,一些老人围聚在一起,慵懒地晒着太阳,闲话家常。

也有一些妇女带着孩子,聚在一块。

有的在做针线刺绣,有的在做手电筒手工,有的在择菜等等。

这些人相当于村里另类广播站,每天没事尽八卦是非。

谁家多了只鸡少了个蛋,问她们准没错。

另一边,孩子们在一旁玩耍。

有的在玩跳房子,有的蹲地上看蚂蚁搬家,有的追在别人后面踩别人影子……

欢笑声不绝于耳。

另一旁的泥土地面,还有几个小男孩在玩弹珠。

画个圈,摆上弹珠,画条线,比眼力准头。

谁扔中珠子归谁。

林逸记得这时候弹珠一毛钱四颗。

他以前是玩这个的好手,一毛钱本钱,能赢一大可乐瓶子。

父母在世时怕他玩物丧志,不让玩,他就把珠子藏在后院猪圈旁,用石头盖在,神不知鬼不觉。

每次需要就去挖几个弹珠出来,也就不用挨骂了。

可惜,后来长大了,父母离世了,想被骂也没机会了。

“哎!”

一声叹息,林逸朝着几个老人走了过去。

“花婶,惜柳婆婆,田大妈……”

林逸看着这些街坊邻居,一个个笑着和人打招呼。

听见响声,几人止住聊天,纷纷回头。

一瞧见林逸,大吃一惊。

一方面是林逸的装扮,看着是土气多了,却也比之前油头粉面顺眼多了。

另一方面,林逸在村里头口碑不好,主动打招呼还是新鲜事。

不过这些人都是村里老人,看着林逸他们长大的。

后辈打招呼,她们自然不会端着,纷纷嘘寒问暖聊了几句。

只是聊来聊去,更多话题都绕不开林晓芸。

小丫头勤劳,知恩图报,又尊老爱幼,村里头几乎没有不喜欢她的。

“吆,白弟啊,听说你家葡萄都成精了,你咋还有闲工夫到处闲逛。”

“我要是你,就回家好好守着它,若不然,万一给跑了咋办呢?”

“咯咯咯……”

听见尖酸刻薄的调笑声,林逸望了过去。

说话的老妇人五十来岁,身着一件古旧的花呢大衣,头发盘在一个老旧的发髻上,手腕上戴着略微变黑的银饰手镯。

她眯着眼睛看人时总是带着一丝冷峻和挑剔,嘴角常常挂着讥讽或不屑的微笑。

林逸认得此人,可方才和人打招呼时,他是故意漏掉了她。

不为什么,因为这老妇人在村中的恶名一点不比他差。

凭着原主记忆,他记得四五年前邻村一个女子嫁给了她儿子当媳妇。

未嫁之前,老妇人对那女子可好了,看得外人都觉得像亲闺女。

可人嫁过去后,头两胎生了女儿,老妇人便开始作妖了。

各种为难,各种数落谩骂,偏偏她儿子愚忠,面对老娘为难媳妇,屁都不敢放半个。

最后,老妇人生生把女子逼得净身出户,她儿子也再娶了个小十岁的女孩。

据说如今新媳妇日子也同样不好过,好好的黄花大闺女,嫁过来仅一年出头,看起来比她妈都老。

这些事后来传遍了整个村子,愿意与老妇人交好的也越来越少了。

“怎么不说话,难道大娘说得不对?”

老妇人看见林逸一直盯着她看,微微皱起眉头。

林逸笑了,摆手道:“没,我在算时间罢了。”

“时间?几个意思?”

“我在算我家那葡萄株栽种了几年啊。”

林逸笑道:“它好像也才种了五六年,对比大娘你,其实它还是个孩子。”

闻言,老妇人眉头皱得更深,冷冷问道:“你究竟什么意思?”

林逸耸耸肩笑道:“意思就是你都还没修成正果,它距离成精还早呢。”

话音落下,林逸没再理她,直接走人。

“哈哈哈!”

一旁听话看戏的众人,却哈哈大笑起来。

“这白弟,好像不太一样了。”

“是啊,脑袋瓜好像聪明一些,这都能让他想到。”

“嗯嗯,也懂礼貌了,以前他见人可是眼睛往天看的。”

老妇人本还有些懵,可一听见别人嬉笑,立马回过味来,知道林逸骂她老妖怪。

她气得咬牙切齿想骂人,偏偏林逸走了。

无奈之下,她冷哼一声,愤愤地端起菜盆子,回屋了。

…… 第14章 选地开田 另一边,林勇家。

就在林逸闲情逸致到处回味乡村生活时,向来日出而睡,日落而出的林勇,一大早就被老妈子给拉起来了。

他半靠在床头,睡眼惺忪,抱着被子打着哈欠,哈喇子都流了出来。

林勇妈梁玉娥也不是省油的灯,在一旁喋喋不休,一开口和机关枪似的,完全没把门了。

“妈,我真的好困,你就让我睡吧,我快撑不住了。”

林勇被烦得不行,捧起手苦求道:“我早上六点才睡,再不睡觉,会死的,您真想白发人送黑发人吗?”

“呸呸呸,胡说八道什么。”

梁玉娥很嫌弃地撇撇嘴,硬把再次钻进被窝的林勇拉了出来,再三确认:“你老实告诉我,你真不会气功?”

“气公真不会,气奶我在行。”

林勇嬉皮笑脸,道:“您就别听人家胡扯了,我要有那本事,早去深城,去京沪了,谁乐意搁这山沟沟。”

闻言,梁玉娥脸黑了,再次确认:“真不会?”

“妈,你究竟咋了?能不能让人好好睡觉啊?”

“那你告诉妈,为什么白弟说你踹了他家葡萄株一脚,第二天就硕果累累?”

“这我哪知道啊?”

林勇边牢骚边把杯子拉起来蒙头,嘟囔道:“都是白弟陷害我,搞不好他那葡萄株成精,他给附身了?”

“瞎说,大白天的,别说这些。”

梁玉娥白了林勇一眼,又把他从被窝里挖出来,叹气道:“事实上就算你不会,如今也得说会了。”

“啊?为什么?”

林勇一脸懵逼。

梁玉娥支支吾吾,把清早乡亲们上门求证,她一时脑热死要面子,现场说了大话。

本以为吹吹牛,结果一些乡亲回去后就送来了鸡蛋,面粉,油盐酱醋茶……

梁玉娥贪心,就给收下了。

可谁想到儿子真不会,这事闹的。

把东西退回去丢人,而且心疼。

不把东西退回去,那万一林勇自个拆穿自己,就完犊子了。

“妈,你怎么能这样啊?”

林勇一听,大腿一拍:“我会哪门子气公吗?我气您还差不多,退,把东西都退回去。”

“儿子,不少好东西呢,值不少钱啊。”

梁玉娥舍不得。

林勇叹气,解释道:“值钱也没用啊,我真不会那玩意,村民找咱是有需求的。”

“比如聋婆,她求我治病。”

“比如贵叔,让我给他家柑园增产。”

“老乡长更离谱,让我去把山上那百年老茶种救活……”

“这都是要命的活,怎么能收礼呢?”

“您是盼我早点死是吧?”

“被村民知道我骗人,那不打死我?”

听完儿子的牢骚,梁玉娥很是嫌弃,狠狠揍了他一顿,道:“骗人,你骗我的还少吗?这回怎么就学乖了。”

“妈,那能一样吗?我骗您被您知道了,最多揍几下。”

林勇惨兮兮地苦着脸:“我骗他们被知道了,浸猪笼都可能。”

“哼!”

梁玉娥冷哼一声,阴阳怪气道:“本来村头林大渊听说你本事大,托媒人给闺女说亲,既然你不愿担事,那妈去回绝了人家吧,省得人家闺女傻等。”

此话一出,林勇顿时从床上蹦起来,大喊大叫道:“妈,别,千万别啊,翠莲可不轻易看上人,你别断了儿子幸福。”

“那你还骗不骗人啊?”

梁玉娥翘着嘴角,一副看我拿捏不住你的表情。

林勇咬着唇纠结了一下,大腿一拍,喊道:“行,豁出去了,反正谁求办事我都不接就是,大师嘛,哪家大师那么掉价,有求必应,对吧?”

“嗐,这就对嘛,这才是我的好儿子。”

母子俩一拍即合,喜出望外。

……

与此同时,林逸通过村中的特殊“广播站”已经知晓了林勇一家的态度。

本来他还以为需要费点心思做实这误会。

这下好了,对方贪得无厌,上赶着帮忙承认。

对此,林逸自然乐意。

不怕神对手,就怕猪队友。

幸好这猪对手,神助攻。

收起心神,林逸接着逛。

他今日出来闲逛是带着目的的。

除了探查林勇的动态外,还要熟悉环境,并且找一处偏僻的地方开田种地。

神奇小瓶肯定要用起来,可为避免太神奇引发恐慌,他必须寻一处合适位置。

不多时,他就从村头逛到村尾。

途中见到很多熟面孔,也看到或听到一些乡间琐事。

最经典是巧遇两户对门乡亲因为房檐滴水问题,一言不合吵了起来。

男的相互问候彼此祖宗十八代,女的口吐芬芳、唾沫横飞。

最后村委会介入,彼此消停。

可村委会人刚走,年轻的不好出面,老太太出手了。

南面老太太拿着个扫把,对准北面正门使劲狂扫,一边扫一边咒,妙语连珠。

眼见南面作妖,北面老太太也不甘示弱,端出个火盆,弄了个纸人取来绣花针,一边骂一边扎,恶毒方言,连绵不绝……

一开始邻居们还劝劝,后来劝不住了,就没人理了。

更扯的是有些人拉着半大不小的娃,直接搬来小板凳占了位子,一边喂娃一边看戏,还带解说。

林逸一边感慨生活,一边一笑了之,继续闲逛。

走着走着出了村子,他就往后山走去。

山上是一大片茂密树林,林深幽远,其中一段还是竹林。

每年六七月份竹笋成熟,农村的全笋宴也是一道美味。

穿过竹林到了后山深处,山上有一处小瀑布。

水流从山峰上急流而下,水花四溅,哗啦啦的声响夹杂着树叶的沙沙声,仿佛混成了美妙的林中乐章。

瀑布下是一处水库,不算大,却也不小。

林逸记得小时候一群小伙伴夏天除了在河里游泳。

但是大河水流急,每年都要淹死个人,久而久之,大人们便不让孩子下水了。

可农村娃哪那么容易管束,于是水库就成了孩子们的第二战场。

水库泉水清甜,滋养的草鱼也是肉质鲜美,很受喜欢。

林逸置身林中,微风轻拂,霎时间让林逸前世因工作奔波而久经世故的疲惫心灵,渐渐舒缓了下来。

“真舒服!”

林逸张开双臂,深深呼吸,若不是有正事要办,他真想躺下好好睡一觉。

后山人烟稀少,土质不良,莫说粮食,菜都难种,村民们一般看不上。

偏偏这地方又有水,又隐蔽,却是林逸的最佳选择。

至于土质不好,交通不方便啥的,他倒不在意。

眼下他只想寻个清净地,闷声干事,与世隔绝。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原主把宅基地和良田都败光了。

“逸叔?”

就在林逸差不多选好位置时,一声稚嫩的喊声,将他注意力吸引了过去。

…… 第15章 水库闹剧 林逸循声望去,只见远处距离水库那头跑过来一群孩子。

为首男孩六七岁的样子,要比其他孩子高一头。

穿了一件破旧的棉衣,裤子宽松,打了几个补丁,一眼看出是用大人的旧衣改的。

他一认出林逸就推着铁环向他奔来,慌乱地把脚下旧布鞋都给跑出去一只。

紧随男孩身后的还有七八个岁数不大的孩子,男女都有。

林逸认出来人是离家不远一邻居的孩子。

大名叫啥忘了,花名叫番薯。

只因这娃刚出生那会只有三斤多,像个头大的番薯,因此得名。

可谁也没想到,这娃好生养,长大后个头比同龄人都大。

渐渐的还成了村里孩儿王,一群小的就喜欢跟着他屁股后头转。

可惜,人机灵,却很皮,不肯念书,能把家里大人冬天都能急出痱子那种。

“白…不,逸叔,水…水库那边,有…有死人!”

番薯一见到林逸,上气不接下气,焦急得很,小脸都吓白了。

林逸一听,微微皱眉,下意识看向番薯身后几个娃儿。

“死人,水里有死人。”

“我也看见了,他就趴在水里,看不见脸,衣服会动!”

“那人估计是下水玩,被水鬼给抓走的,我爹妈说了,水里有水鬼,不能下水。”

“是啊,我爹妈也这么说了,说每年都有哥哥姐姐被抓走,老吓人了……”

一群孩子气息还没喘匀,就七嘴八舌地嚷了起来。

有两三个还不懂事的娃儿,脸上挂着鼻涕和哈喇子。

她们也不知道害怕,还以为哥哥姐姐在玩。

大家跑,她们也跟着跑。

林逸越听越迷糊,心中狐疑。

他又耐心地问了几句,最后发现孩子们其实也没看清楚。

他们在水库边玩推铁环,不知道谁喊了一声“水里有死人”,一群人靠近瞥了一眼,就害怕跑了。

收起心神,林逸决定过去一看究竟。

“逸叔,要不我回村再喊几个大人,若那人还没死,兴许还有救?”

一路疾走,番薯在一旁充当狗头军师。

林逸扫了他一眼,轻轻摇头:“不用,先看看再说,若真是人,按你们的说法,准早死透了,喊人也没用。”

“哦哦。”

番薯没主见,憨憨地点了点头。

林逸瞥了眼身旁小跑紧随的孩子,疑惑问道:“今天不是周末,怎么你不用上学吗?”

番薯闻声咧嘴笑了:“今天我爹妈大清早就去芋泥老伯(林勇爹)家,听说他家老二(林勇)懂气公,一群人都去凑热闹了。”

林逸知道这事,听完解释,懂了。

这小家伙准是趁着父母没空理他,又逃学了。

他皱眉道:“你小子成天不干正事?好好书不念,带着一群小不点瞎跑,万一掉水里,你拿什么赔人家爹妈?”

不过番薯不仅不害怕,反倒咧嘴笑了,骄傲道:“我不喜欢读书,上学太无趣了,那些人都没我聪明。”

“瞎说,你这年纪不读书能干嘛?以后种地也要有文化的。”

林逸给了番薯一个脑瓜崩。

番薯揉了揉脑门,神气活现道:“我想出去打工啊,和我大姐一样,她就没读书,现在每月都能给家里寄钱呢。”

闻言,林逸愣住了。

这年代农村有很多人不想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很多年轻人会外出北上广深打工。

进工厂确实比种地赚的多。

一些头脑聪明,敢闯敢干的,还生生从打工妹干成了工业皇帝。

林逸不好评价,他只希望那丫头别干成了东莞姑娘就行。

他深呼口气,对番薯语重心长道:“叔告诉你,这世界以后会很先进,你现在还有机会,要好好念书,咱不求将来为国家添砖加瓦做贡献,咱就求自力更生不啃老,不给国家社会添负担,懂吗?”

听到这话,番薯明显愣了下。

或许他没想到自己会被这村里人都骂“不学无术”的人教育,有些反应不过来。

愣了半会,他挠着头傻乎乎问道:“叔,啥是啃老?好吃吗?”

“……”

林逸无言,感觉自己全白说了。

一路走一路聊,一群人很快来到水库边上。

初春的水库的风景如诗如画。

湖面波光粼粼,远处的山峦苍翠欲滴,倒映在湖水中。

岸边的嫩绿柳树吐出新芽,湖边漂浮着一些轻盈的芦苇,在微风中轻轻摇曳。

几只欢快的小鸟在树枝间欢快地跳跃歌唱,活力四射。

“逸叔叔,看,在那。”

这时,一个眼尖的小孩大喊一声,众人目光齐刷刷看去。

或许是害怕,有几个孩子还捂住了眼睛。

林逸扫了一眼,眉头皱起,心中疑问更甚。

此时水中央确实像漂着一个人,戴着草帽,身穿土蓝色布衣。

因为面朝下,看不到面容,下半身泡在水里也看不见。

凭着上半身衣着,他判断至少是个成年人。

可努力回想,若谁家丢了人,祠堂的“广播站员们”不可能没动静。

“逸叔,要不要我去喊大人?”

番薯见林逸一言不发,又弱弱问了一句。

农村的无论大人孩子基本都会水,若真有人遇险,林逸自己就能搞定。

偏偏从水中这人情况来看,不像是人。

哪怕是人也早没救了。

林逸怕闹笑话,摆手道:“不用,我先试试。”

话音落,他环顾四周,最后在竹林里找了一株被风刮倒早已干枯的,一番折腾后把竹子弄断,扛了过来。

“逸叔,你好大力气啊。”

“这么大竹子,没有镰刀,你是怎么弄下来的?”

番薯等娃见林逸轻而易举弄断了竹子,惊得都合不拢嘴。

竹子韧性足,哪怕干枯了也难断。

可是林逸一人搞定。

这力气,怕是全村都找不到第二个。

事实上林逸也让自己吓到了。

他想过自己如今力量惊人,却没想到这么惊人。

享受了一番孩子们震惊的目光,林逸笑而不语,扛着大竹竿就来到岸边。

比划了一下距离,深呼口气,一杆子就往水里捞。

只是距离好几米的长竹竿还是差了一点。

连试几次没结果,正当林逸想要放弃时,最后一杆落水较重,水中身影晃了几下,浮出水面现出真容。

林逸与一群小孩一见,原来是村民立在田里的稻草人,不知道被哪个顽皮的家伙扔水里吓唬人呢。

“咦,那不是老林伯家的稻草人吗?”

“前些天,老林伯在田间骂人,说有人偷了他家的草人,原来搁这!”

“虎子,是不是你干的?你平时最皮了。”

“不…不是我!”

看清“死人”真面目,孩子们也不怕了,又叽叽喳喳异常活跃。

林逸松了口气。

一方面不是真死人,另一方面没闹笑话。

若是火急火燎让番薯去喊人,这会又该全村扬名,“大白”的名字该做实了。

“嘿嘿,逸叔,都怪我们,看错了。”

番薯挠着头,傻乐着,他边说边退,信誓旦旦道:“你放心,这事我们保证不对外说,我…我们先走了。”

话音落下,鬼机灵的娃就想跑。

可人没走就被林逸拎小鸡似的给抓住了。

“叔,你抓我干啥啊?”

“我也是看错了,不是故意骗你的,你放过我们吧。”

番薯使劲挣扎,心里头悔死了。

早知道喊谁也不惹这煞星,这下好了,估计得挨揍了。

林逸没理他,扫了眼一群被吓坏的小孩,拉着番薯走到一旁,低声道:“别怕,我不打你,但有事让你办。”

…… 第16章 抓野兔 “帮忙找块空地,要平整,清净,不容易发现的?”

过了一会,番薯听完了林逸交代的事,愣了好一会,一头雾水。

林逸点点头,扯了个谎:“啥眼神,我想开块地种田,不想被村里人知道罢了,那些三姑六婆,舌头长着呢。”

出乎意料,番薯很认同地点头:“对,我姐也是这么说,那些人眼红她赚了钱,老在我爹妈面前嚼舌根,好讨厌。”

林逸见轻而易举和对方达成一致意见,笑着搂着他,道:“所以有这样的地方吗?”

本来他也只是随便套套话,毕竟这群娃儿天天山里林里转,兴许知道也不一定。

结果倒好,还真让他蒙对了。

番薯很认真的点头,指着水库另一头道:“我知道有一地方,以前和三妮子一起去玩过,后来大人说那地方闹野兽,不给去……”

林逸突然来了精神,笑着抓住对方:“走,带叔去看看。”

“三妮子,过来!”

番薯回身,对身后小伙伴喊了一声。

一个穿着花呢裙子,外头套着毛衫,扎着两条可爱小辫子的小女孩,蹬蹬蹬就跑了过来。

“番薯哥哥,啥事啊?”

小丫头眨巴着天真无邪的大眼睛,手里头还抓着红绳。

方才趁着大伙在这歇着,她和另一女孩在玩翻花绳。

“妮子,带叔去找上次咱们去玩的那块空地。”

番薯像小领导似的发号司令。

三妮子听完愣了下,连连摆手拒绝:“不…不行的,我爹妈说了,那地方闹山猪,专吃小孩,不能去的。”

“嗐,你爹妈吓唬你呢。”

番薯大大咧咧地拉着小丫头连哄带骗:“我爹妈说了,山猪都在深山老林里,贵叔他们枪声响,跑得比啥都快,它不敢来这的。”

“可是……”

小丫头抿着嘴,明显还是怕。

“妮子别怕。”

番薯蹲到女孩面前,指着林逸道:“你刚才也看到了,逸叔叔力气多大,哪怕遇着山猪也不怕,还有他家葡萄成熟了哦,你早上不还是嚷嚷着想吃吗?”

一听这话,小丫头扛不住了,咽着口水,目光灼灼地看着林逸,就差掉口水。

番薯见状,偷偷给林逸眨了眨眼,坏坏的小表情,简直了。

林逸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些小屁孩都喜欢跟着番薯了,这小嘴巴拉巴拉的,以后估计得祸祸不少小姑娘。

“妮子,你带叔去找那地方,回头叔不止给你葡萄吃,还给你大白兔奶糖。”

林逸拉着小女孩,眯眼一笑,也化身大灰狼。

本来小丫头就嘴馋,一听有糖吃,这下就算把她卖了都帮着数钱。

连拖带拽的,比林逸还心急。

好不容易把剩下的孩子打发走,林逸带着两孩子继续深入探险寻路。

不多时,三人就来到水库另一头的一片空地上。

一眼望去,高高低低不是太平,却有五六亩地那么大。

空地四周是竹林,像一个被绿叶环抱的盆地。

四周高,中间低,正好隐蔽。

微风从林中掠过,竹林轻拂,竹叶发出沙沙的轻响,宛如一曲动人的乐章。

“叔,这地方可以吗?”

番薯见林逸闭着眼不说话,好奇问道。

林逸睁开眼,笑了:“不错,那头是水库,开条道就能引流灌水,挺方便,水库还能养鱼,干得不错。”

听到夸奖,番薯松了口气,他知道自己不用挨揍了。

三妮子却是眼睛一亮,大白兔奶糖和葡萄到手了。

林逸在空地上转了一转,心中大概对地方如何规划有了个想法。

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太偏了,交通不方便,以后往外运粮食也是个麻烦事。

但比起麻烦,也比秘密被人知道作死强。

林逸在忙的时候,番薯和三妮子就在后面呆着。

小丫头不懂事,没人理她,她就蹲在地上摘野花玩。

无论哪个年纪的女人都爱美,小丫头摘完野花还很臭屁地往耳边插,然后嚷嚷着让番薯评价漂不漂亮。

番薯哪有空理她,随便应付几声,就盯着林逸目不转睛。

他人小鬼大,是听着村里大人对林逸的数落长大的,可眼前这男人却突发奇想要开地种田?

小屁孩不知道林逸葫芦里卖啥药。

他很奇怪,如今村里年轻人都想往外跑。

林逸却哪根筋错了,竟想回村种田。

思来想去闹不明白,最后想起大人的话:白弟把祖业都败光了,饭都吃不起,不得乖乖在家呆着啊。

恍惚间,他就看到远处林逸对他招手。

屁颠屁颠跑了过去,番薯好奇问道:“逸叔,还有事?”

林逸笑着在番薯耳边轻声耳语几句,后者听完先是一愣,接着大拍胸脯:“没问题,我这就回去,让小伙伴们盯着林勇,无论他干什么,我都给你打听来。”

“记住,这事不要告诉任何人,包括你爹妈。”林逸吩咐。

“放心吧,咱是男人,一口痰一口钉,保证误不了。”番薯信誓旦旦。

听着不咸不甜的话,林逸嘴角一抽,也懒得纠正了。

许了小屁孩几样零食的承诺,小小特工队成立,林逸就将其打发走了。

三妮子奶糖不见,葡萄也不见踪影,闹着不肯走,最后还是番薯给拽跑了。

因为没随身带着农具,林逸也不好干活,于是沿着山埂继续晃悠熟悉环境。

越往里走,树林也从稀疏到茂密。

初春的山里温度低,却是一片怏然景象。

山间的绿意似乎正迫不及待地冲破冬日的束缚,向人们宣告春天的到来。

随着山势从低往高,层叠而上,一直覆盖住莽莽大山,仿佛大地穿上了一件绿衣裳。

这时候山里鸣虫还不多,但南方没有群鸟迁徙的习惯,一路走去,轻微声响就能引起林中鸟儿扑翼,冲天而起。

林逸甚至还看见一只大野兔,竖着大耳朵,小脑袋时不时注意四周,十分警觉。

听见轻微声响,野兔唰一下溜进了洞,不见了身影。

林逸轻手轻脚一步一步慢慢挪过去,悄无声息守住了洞口。

狡兔三窟,但凡野兔出没,一定有几个兔洞。

可兔子也有个坏毛病,慌乱时一根筋,只会往一个方向跑。

“不知道这精华液对兔子有没有吸引力呢?”

一时兴起,林逸决定做个实验。

他提前守在洞口,将刚才几个孩子玩的红绳解开,系成一个套圈,沿着洞口布置好陷阱。

接着他取出小绿瓶,揭开瓶盖,将其置于洞口不远处。

霎时间,清香扑鼻,哪怕林逸都觉得神清气爽。

他就不信这兔子能熬得住。

做完一切,他猫身躲在洞口后面,手抓着红绳,静静等候。

只是精华液诱惑力太大,刚一打开,四周就响起窸窸窣窣掌声异响。

林逸吓了一跳,知道玩大了,赶紧盖紧瓶盖。

别兔子没引出来,把猛兽招惹来了。

然而,就在林逸要放弃时,突然洞口冒出一个兔头。

小家伙警惕地看了看四周,然后脑袋伸长,对着外头嗅了嗅。

“嗯?”

林逸屏住呼吸。

嘭!

就在兔子探头的一刻,他骤然拉紧红绳套住野兔,接着纵身一跃就扑了过去。

红绳其实不牢固,奈何只是迟缓了兔子一下,就已经达到林逸的目的。

身体经过洗髓大变的他,身手极其敏捷,靠着拙略的陷阱,竟轻易就逮住了狡猾的野兔。

野兔慌乱,拼命挣扎,奈何耳朵给抓住了,四肢扑腾几下,便不再闹腾了。

四目相对,林逸笑了,小野兔却瑟瑟发抖。

“小东西倒是跑得挺快,若不是爷的身体已今非昔比,今天还真让你给溜了。”

拽着野兔的大耳朵,林逸高兴地自言自语。

他脑中浮起了林晓芸的身影,凭着记忆,开始在脑海中搜索相关菜谱,准备等丫头回来弄点好吃的给她补身。

“咦,桑葚树?”

恰在这时,林逸往前看去,正好看到了好几棵高高的桑树,嫩叶挂满枝头,映着阳光,青翠欲滴。

二月底三月初的时候,桑树是结不出果实的。

这时候的嫩叶,养蚕不错。

只是,那是相对别人而言,偏偏此时遇上了馋嘴的林逸,那是不结也得结了。

“葚子榨汁,配烤兔肉,丫头一定喜欢!”

“嗯,想想都流口水!”

林逸舔了舔嘴唇,笑眯眯走了过去!

…… 第17章 我的未来不是梦 林逸拎着野兔朝桑葚树走了过去。

野生的桑树一字排开,一共五株。

每一株都枝繁叶茂,粗壮的腰肢比两人拥抱还要粗。

在南方地区,桑葚树一般二月发芽,五月开花,花期持续至于六月份,七月份结果。

因为它是雌雄异株的落叶乔木,眼下尚未开花,林逸也分不清雌雄。

但他记得,小时候经常和小伙伴上山采葚子,采山莓。

他断定五株桑树定然有雌有雄。

分辨不出也懒得分了,他取出随身携带掺了水的精华液,预估了大概量剂,全给五株浇了水。

只要能正常开花,借助山风,这些桑葚就能自己授粉结果。

届时他等着摘果实就好了。

做完一切,他起身原路返回。

即便有精华液催生,桑葚树也需要一定时间才会开花结果。

趁着这时间正好把野兔带回去,顺便去拿些锄头之类的工具,以及采摘桑葚的篮子。

一路穿过桑葚林,他又见到一片野生芭蕉林,绿油油的一片。

芭蕉树是扩张性很强的热带植物,通常一株小苗两三年就能长成一大片。

平时也不用管,它就能野蛮生长。

凭着记忆,林逸大概估了一下,这片芭蕉林应该是这两年才长成的。

眼下正是花期,尚未结成果实。

在林逸眼里,这一片小芭蕉林从此是他的了。

为啥?

因为哪怕村民们知道有这片林,可等到他们按照芭蕉正常成熟时才上山采摘,那会莫说果实,林逸能将蕉叶和植株都给喂了牲口。

蕉叶和植株可以喂养猪牛。

把植株连叶砍下来搁地上让它腐烂生虫,用来喂鸡鸭是绝好的天然营养饲料。

“真是个好地方。”

林逸一路走着,越看越喜欢这里。

他脑中此时已经又多了养鸡鸭鹅的规划。

不得不说,小番薯立了大功,给他介绍了这么个好地方。

当然,地方好坏是相对而言。

或许在村民眼中,这里就是渣。

交通太不方便了。

村头村尾那么多平原农田,村民根本看不上这里。

也只有他这个“傻子”才费力不讨好,把田地安在这。

各取所需。

林逸只能这么安慰自己。

他不需要地方太大,他需要的是隐蔽。

以他多频率的高产出,一亩田能比别人高百倍甚至数百倍。

地方太大也是浪费。

顾不过来。

何况小瓶有空间,可储物,不怕。

林逸种粮种果蔬,养牲畜其实都是玩票性质。

他真正想做的是利用林家村的独天得厚的天然优势种茶叶。

林家村后山有一株世代相传的数百名茶种,村民称其为“茶王”。

前世他有缘见识过,一斤茶王产的茶叶十万一斤。

有市无价。

凭原主记忆,他记得茶王其实有两株,其中一株遭遇过山火,如今半死不活。

林逸偷偷想着若能把它狸猫换太子给弄来,再好好培育一批优良品种。

凭着一年无数产的产量,发家致富不再是梦。

收回心神,他心情极好,一路哼着曲子回家。

“我知道我的未来不是梦”

“我认真地过每一分钟”

“我的未来不是梦”

“我的心跟着希望在动”

“跟着希望在动”

……

不多时,林逸拎着野兔回到村中。

先前在水库遇见的孩子,此时正在街头巷尾玩耍。

女孩子在吹肥皂泡泡,男孩子在玩打四角。

林逸看过去时,一个小男孩正用吃奶的力气狠狠摔手中的四角。

啪!

清脆的响声响起,地上摆放的四角被打翻身了,小家伙顿时兴奋地手舞足蹈,模样比中了大奖还高兴。

看着这些小游戏,林逸被勾起满满的回忆。

他微微一笑,从孩子们身侧绕了过去。

“咦,兔子?”

这时,眼尖的孩子发现林逸手中的野兔,大喊一声。

紧接着,孩子们一窝蜂全围了过来。

“逸叔,这兔子哪来的啊?”

“路上捡的,它正好撞树了。”

“啊?那我怎么捡不到啊?”

“你又没去守着树,怎么能捡到呢。”

“那在哪根树啊?我这就去。”

“后山大把树,你随便挑一株呗。”

……

一群孩子,紧随其后,叽叽喳喳就跟着林逸回了家。

“汪汪汪!”

林逸刚打开门,小白狗就窜了出来。

它瞧见这么多陌生人,责任感爆棚,汪汪汪大喊大叫起来。

农村孩子其实不怕狗,但那是在街上。

他们都懂狗有领主意识,在大街上或许会被你撵,但若你进了别人的屋,最好老实点,否则它真会咬人的。

“阿宝,过来,别吓坏孩子。”

林逸对小白狗招了招手。

开了灵智的狗聪明太多了,一听林逸喊话,立马摇着尾巴在他裤脚边窜来窜去,一个劲讨好。

至于那群孩子,主人都没意见,它自然不会去理他们了。

没了小狗的阻拦,孩子们嘻嘻哈哈闹着就跟进了小院,好奇地打量着野兔。

“它好可爱啊!”

“肉嘟嘟的,我好想摸它。”

孩子们蹲成一排,直勾勾盯着林逸找来竹筐,反过来将野兔罩在其中,又搬了一块石头压在上头。

“阿宝,看好它,别让它跑了。”

“汪汪!”

“记住哦,干好这差事,等丫头回来烤了它,到时候赏你几块肉。”

“汪汪汪!”

小白狗一听好吃的,顿时尾巴摇得可起劲了。

“逸叔叔,兔子这么可爱,你要吃它吗?”

三妮子一听到林逸要把野兔烤了,比他还急。

林逸笑了,走到葡萄架旁,伸手摘了几串葡萄下来,分给了几个娃儿。

孩子们有了吃的,注意力也都从野兔身上转移了。

“好吃,真甜!”

“我爹妈说了,逸叔家的葡萄成精了,结出的果实不能吃,竟骗人。”

“就是,这么好吃,他们居然说不能吃,以后我再也不信他们了。”

孩子们争先恐后的,狼吞虎咽的,谁都怕吃慢了吃亏。

唯独三妮子捧着葡萄,仍坚持不懈蹲在竹筐前透过缝隙看野兔,还尝试着给兔子喂葡萄。

野兔蹲在角落里,因为怕生,倒也没饥不择食,就是盯着眼前的女孩看,一人一兔大眼瞪小眼。

“好了,葡萄吃完都回家去吧,叔叔还有事忙,没空招呼你们了。”

看着几个孩子吃完了葡萄,林逸开始下逐客令了。

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几个孩子也不含糊,一窝蜂全跑了。

三妮子手捧着葡萄,三步一回头地盯着野兔,依依不舍。

“回去吧,等改天叔叔若在树旁再捡到野兔,就送你了。”

林逸对小姑娘扯了个谎。

可是,尚未懂事的丫头哪里知道林逸骗她。

一听这话,眼睛一亮,开心地不行。

她一边跑一边嚷,生怕别人不知道。

“逸叔叔答应再捡到兔子要送我了,我以后要有兔子了……”

“……”

看着小姑娘兴奋得不行的身影,林逸开始有些后悔了。

他担心将来丫头懂事找他算账。

轻轻晃了晃脑袋,他进屋收拾农具,准备再次上山。

…… 第18章 树上熟才是正宗味道 林逸将家里的箩筐、篮子、锄头、镰刀、水桶、鱼竿、渔网、麻绳等农具全找了出来,一股脑收进玉瓶空间。

反正玉瓶空间够大,现阶段除了知道活物进不了外,暂时还没发现什么限制。

他将里头划出一块区域专门存放工具,以便不时之需。

此时距离桑葚结果成熟还有段时间,他也不着急。

索性他在家喝点水吃点东西歇上一会。

顺便把小白狗、老母鸡和新成员小野兔给喂了。

已经接连吃了掺了稀疏精华液餐食的小白狗和老母鸡,明显聪明多了。

一瞧见林逸拿起拌料桶,立马知道主人准备给它们喂食,兴奋地不行。

两个小东西争先恐后地围着林逸转,一副生怕少讨好一会,主人就不喂它们的样子。

等到林逸将掺拌了糠米和玉米的饲料分给了它们,两小家伙吃得呱呱作响。

新成员小野兔明显还不习惯这里的生活。

哪怕小白狗和老母鸡吃得再香,它依旧缩在竹筐角落,一动不动。

若不是鼻头不时颤动,眼珠子转来抓去,还以为死了呢。

“汪汪!”

吃了一会,小白狗突然叫了两声,摇晃着尾巴看了眼林逸,又对着小野兔舔嘴巴。

林逸剐了眼心急的狗崽子,斥责道:“急什么,想吃肉也得等丫头回来,她不回家,谁也甭想打这兔子的主意。”

“汪汪汪!”

小白狗又叫了几声。

具体说啥不清楚,但它乖乖吃饭的动作却仿佛解释它不是那意思。

林逸没理小蠢狗,他将拌好的玉米粒也匀出了一小碗,将竹筐掀开条缝把碗塞了进去,还故意对着瓷碗吹了吹气。

“这么美味的东西,我就不信你能忍住。”

在瓷碗放进竹筐的瞬间,小野兔明显鼻头动了一动,眼珠子亮了起来。

它似乎闻出了精华液的特殊味道,记起就是这玩意害自己上当被捕的。

可是,智商有限的它,面对美食,明显缺乏控制力。

它下意识从趴着的状态变成了前肢翘起,伸长着脖子偷偷打量。

不过碍于林逸就在身旁,它想动,却又不敢动。

林逸知道,一旦自己离开,这小东西必然会忍不住。

一旦吃过一次,下次它对精华液美食将彻底失去抵抗力。

“算了,不玩你了,乖乖吃吧,吃肥一些更有肉。”

林逸笑了。

他扫了眼墙上破旧的老挂钟,算了算时间,是时候去收成桑葚了。

“阿宝,我要出门,看好门,别让任何人把家偷了。”

“汪汪!”

“记住了,别欺负老母鸡和小兔,不然回来剁了你。”

“嗷呜!”

懒得理会小白狗的卖惨,林逸对它一顿威胁后,轻轻把门带上,再次往后山水库走去。

此次出门,时间已近午间。

太阳高悬头顶,阳光强烈却温暖。

村民多数已完成劳作,陆续归家休息或是午睡。

田间仅剩为数不多的农民仍在劳作,汗流浃背。

汗水滴落在土地上,溅出一个个深色圆晕。

阳光透过树叶洒落下来,在青瓦白墙的房屋上投下斑驳交错的影子。

村子仿佛被柔和而温馨的光晕笼罩,弥漫着宁静与安详。

林逸快步疾走,路上偶遇归家的村民,但就算打了个照面,愿意和他说话也极少。

因为此刻村民对他的印象,还停留在那个心比天高却好高骛远的“大白”形象。

面对这样的林逸,愿意搭理他的一般只有两种人。

一种是真心为他好,肯好言相劝的,诸如林超、林阳和林驰等人。

一种是当他傻想趁机想占他便宜的,诸如林勇、林天麒等人。

其他村民,基本上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看戏心理。

当然,还有一些三姑六婆,成天八卦别人的是非。

你出息了,她见不得你好,你落难了,她必会落井下石。

对这种人,就算对方想和林逸搭话,他都懒得理。

诸如祠堂门口那老妇人,知人知面不知心。

你永远不知道对方啥时候就会对你背后捅刀,防不胜防。

不过这就是农村。

村民祖祖辈辈生活在这小地方,人家连你祖宗十八代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只要你祖上有人为奴为婢,哪怕你如今出息了,他们对你的认知和观念依旧无法改变,始终认为自己高你一等。

一路胡思乱想,林逸很快抵达桑葚林。

此时的桑树对比一个小时前,明显大变样。

翠绿且只有婴儿手掌大小的嫩叶,已经变成了墨绿色,而且较比成人手掌大小。

树上挂满了紫的红的数不尽的桑葚,映着阳光,如同一颗颗璀璨珍珠,赏心悦目,令人食指大动。

林逸急不可待从玉瓶空间取出了带钩子的竹竿,毫不费力将一根结满了桑葚的枝条给拉了下来。

看着近在咫尺的桑葚,他也顾不得脏不脏,有没有虫子,张开嘴啊呜一声,顿时咬下一大串来。

满满一口的桑葚,紫色已经熟透的甜,红色尚未全熟的甜中带酸。

全熟与半熟的果子混在嘴里,一口咬下,爆汁瞬间填满整个嘴巴,刺激了味蕾。

酸甜可口,爽得不行。

“嗯,这个味就对了。”

林逸满足地眯起了眼睛,任凭酸甜混杂的味道继续在口中萦绕,脑中回忆满满。

前世小时候他也去过农村,试过这种“树上熟”的吃法。

那时候不懂事,就只记住了味道,觉得好吃。

后来长大,城里也有人卖。

试过几次,林逸总觉得缺点东西,却不知道缺了啥。

此刻味道重现,他终于懂了,缺了感觉,就是要这种“树上熟”的快感,太入味了。

又嘻滋滋痛快地吃了好一会,林逸这才意犹未尽地从玉瓶空间取出一个个竹筐,又取出镰刀跑去芭蕉林砍了些蕉叶垫底。

先采摘红色半成熟的果子垫底,再采摘紫色全熟的果子覆于其上,轻摘轻放,避免挤压。

桑葚果子没有外皮,容易暴汁。

一旦处理不当,一筐果子就全毁了。

并且,紫色汁液很难清洗。

原主小时候喜欢爬树采摘,边摘边吃,结果校服染了色,几年也洗不掉。

那时候家里穷,一套校服穿几年,结果每穿一回让人笑话一回,差点让人整自闭了。

农村学校也有霸陵事件的。

一个人一旦被孤立,好像有一种咒语,所有人都会觉得他讨厌,不知不觉中就会远离他。

一个人若得势,又好像有一种魔力,所有人不知不觉中就会亲近他。

幸好林逸那会有林阳和林驰护着,一个能打,一个鬼点子多,否则他的童年就悲催了。

因为有玉瓶空间,林逸又把家里大大小小的箩筐全给带上了。

忙活了一个钟头,几乎把所有桑葚都采光了,不留痕迹。

巡视一圈没发现漏网之鱼,他将所有桑葚都存进了玉瓶空间,只能林晓芸回家给她解馋。

或许是边摘边吃,酸性开胃,这会忙完,林逸感觉肚子不仅不饱,反而饿得有些打鼓。

他又从玉瓶空间取出渔网,笑着往水库走去。

该打窝捕鱼了!

…… 第19章 水库捕鱼 林逸取出扁担和两个农用大木桶。

农村的老旧大木桶,外形粗犷简单,通体由坚实的木材制成,宽口窄底,整体呈圆筒状,厚重而坚固。

棕黑色的木桶,残留着自然纹理,又土又难看,劣迹斑斑。

入眼所及皆是岁月沉淀的痕迹和历经风雨洗礼后的沧桑。

然而就又笨又丑的玩意,却是农民的长伴工具,不知道孕育了几代人。

林逸将扁担置于肩上,弯下腰,一边一个穿过木桶把手,起身就扛起了两只大木桶。

由于经验不足,两头受力不均,走起路来前后摇摆,晃来晃去的非常不稳。

林逸现在身体强壮许多,却空有蛮力,没有技巧。

愣是习惯了好一会,才踉踉跄跄地扛着两只大木桶就来到水库边上。

幸亏此刻还是空桶,巧劲不行还能蛮干。

若是里头装了水,这十多二十米的距离,林逸估计自己连岸边都走不到。

“幸亏丫头不在这,若不然得让她笑话。”

自嘲一句,林逸擦了擦额头的汗珠。

相较之下,林晓芸从小聪明,不止读书成绩好,干活也是一把好手。

当初父母还在世时,她小小年纪就能扛着两装满水在田里跑。

后来更是一人扛起一个家……

反观林逸,惭愧!

收回心神,他脱掉了棉衣,将其挂在一旁树杈上,站在岸边遥望四周。

初春的南方水库,绿树成荫,花草葳蕤。

水面上波光粼粼,微风吹拂着湖面,泛起阵阵涟漪。

远处青翠的山峦环绕在湖泊周围,倒映在清澈的湖水中,宛如一幅优美的山水画。

岸边开满了各种各样的花朵,竞相绽放,蜜蜂在花丛中飞舞嗡嗡作响,采集着甘甜的花蜜。

几只白鹭在湖面上翩翩起舞,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一群小鸟欢快地叫着飞来飞去,在空中编织出美妙动人的音符。

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水中鱼儿时而浮出水面,吐出鱼泡泡,星星点点,十分密集。

林逸笑了。

他不怕鱼多,就怕鱼少。

水库野生鱼不少,村民正常过年前会来一次清塘捕鱼。

但水库与村民自家的鱼塘不一样,地方太大,没法抽水干塘,只能拉网捕鱼。

毕竟抽水干塘工程太大,准备工作多,捕完鱼还要清理鱼塘中的淤泥,来年注入新的水,这样才能放入新鱼苗。

不过这种方式效果很好,一次能将大鱼小雨捞个干净。

原主小时候就见过渔民用抽水干塘的方式捕鱼。

当时那场面,太壮观了。

鱼塘主邀约十几个帮手干活,村子里围观的去了大半。

最后看到池塘里活蹦乱跳几百上千斤鱼,孩子们比大人还兴奋。

清干了池塘,塘中不免会有漏网之鱼,这时鱼塘主会同意村民下塘捡漏。

除了剩下为数不多的鱼,还有田螺、河蚌等等,运气好还能捡着鳗鱼或者泥鳅。

林逸前世是不怕蛇的,在外头打拼那会,路过南方某个城市,随着当地人吃全蛇宴。

烤蛇、蛇羹、蛇肉火锅等等,都是一绝。

奈何穿越过来,原主六七岁时在田间小溪里玩,正玩到尽兴上,也不知道身后谁大喊一声“有蛇”。

当时林逸也不知道哪来的反应神经,骤然从水里跃起,双脚撑开就踩在两边田埂上。

接着,他眼睁睁看着一条银环蛇从水面上漂了过去。

惊吓过后,林逸就那么保持着双腿分开的姿势站在两侧溪岸上,愣神了好久。

最后林阳把他背下来时,他都汗湿了,一直发抖。

虽然那蛇最后让长辈们给弄死泡成了酒,可从那时起,林逸见到软体类似蛇一样的东西就怕。

甚至是那种两脚发抖,跑都跑不动那种。

因此,当初渔民抽水干塘捕鱼,林逸不敢下塘玩。

只能带着林晓芸蹲守在岸边帮忙看守东西,眼巴巴看着林阳和林驰在池塘里闹成了两个泥人。

如今林逸穿越过来,他是不怕蛇的,可偏偏继承原主记忆后,仿佛灵魂深处总有个声音告诉他:蛇可怕,好可怕。

每次想起,他都毛骨悚然。

这种身体内两种声音在“打架”的感觉,挺奇怪的。

无奈一笑,林逸掐断了乱七八糟的思绪。

他拎起大木桶来到岸边,寻了处可以踏脚的地方,试了试泥土松垮程度。

确认安全后,他将木桶放进水里,压低一边往里头注水。

木桶很快装满水,他又拎着回到岸边。

如此反复两次,等木桶都装满水,他又下了水,在岸边寻了些水草,捞了一大把上岸,投入桶中。

然后,从玉瓶空间取出了稀释过的精华液,估算着剂量倒入水中,开始培育水草。

处理完水草,他又将家里带的渔网给取了出来,再次下水,投入水库中。

看着渔网慢慢下沉到肉眼看不见的地方,他将渔网另一头固定在岸边的树杈上。

拉网捕鱼需要多人协作,费时费力,林逸只有一人,无法完成。

于是他想到了另一种方式,利用精华液的诱惑力打窝,渔网一头固定在树杈上,一头自己把控。

将鱼引来后,一次性捞他一把。

效果自然比不上真正的拉网捕鱼,但所得对林逸一人来说,足够了,且比钓鱼高效太多。

等把渔网弄完后,林逸又取出一篮子桑葚,在岸边边吃果子边吹风,欣赏水面风景,逍遥快活。

不一会,他重新起身来到水桶边上。

此时的水草已经培育完成,水桶内密密麻麻全是,青翠欲滴,映着阳光,十分鲜活。

林逸将水草捞出来,揉搓成一团又一团,再滴了几滴精华稀疏液混在水草中,分别扔进了被渔网覆盖的几处角落。

水草刚下水时,他本以为还要经过一段时间无聊的等待。

事实证明,他错了。

几乎就在那么一瞬间,他就见到四面八方的大鱼小鱼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从各处疯狂地游过来。

那景象就像是开闸的水,又像是千军万马勇闯独木桥一般。

哗哗啦啦嘈杂声不断响起,水面不断冒泡,就像开水炸锅一样,彻底沸腾了。

“我勒个去,这么多!”

林逸懵了,呆呆地看着鱼儿争先恐后冲进他的“陷阱”,又激动又心惊。

幸好此时水库除了他自己,静悄悄空无一人。

若不然,明天水库“鱼儿成精”的八卦,又该传遍各家各户了。

林逸没有继续等待,他用尽全身力气抓起手中渔网的拉绳,用力一扯。

收网了!

…… 第20章 烤鱼配清茶,绝! 如今林逸的力气已经很大了,奈何架不住鱼太多,有的个头还不小,足有五六斤那么大。

不仅如此,疯狂抢食的鱼儿力气是很大的。

他愣是来回拉扯了好几次,才收了网,将入网的鱼全给套牢了。

至于周围还在游荡的那些,他也顾不上了。

因为对比精疲力尽的他,“下场帮忙”的柳树直接弯了腰,根部泥土肉眼可见松了些许。

若再多来些鱼,林逸怕它被连根拔起了。

来日方长,拥有神奇玉瓶,他才不担心这些鱼能跑掉。

当然,他也不敢胡乱加量,避免招惹来野猪、毒蛇之类等凶兽,那就得不偿失了。

收了网,林逸将两只大木桶都给装满了还不够,无奈下又把玉瓶空间另两只略小的木桶也给取了出来。

最后实在装不下了,一些个头小的,他又给扔回了水库,让这些鱼再长长个头再上桌。

取出了单轮木板推车,他将木桶搬上车,用麻绳固定住。

再取出箩筐盖在桶上,绑紧,避免鱼儿活蹦乱跳半路潜逃。

做完这一切,林逸才有心思统计成果。

不算不知道,一清吓一跳。

四个木桶密密麻麻全是鱼。

黑鱼、草鱼、鲤鱼、鲫鱼、青鱼、白条、罗非、鲈鱼、鳗鱼、泥鳅……

甚至还有一只十多斤重的大鳖!

看到这家伙浮在水面,伸长了脖子与林逸对视时,他愣了一下,伸出手指对着它的龟头就给了个脑瓜崩。

“都怪你这家伙,害得小爷吃奶的力都出了,才把你们捞起来。”

“既然来了就别想走了,等着回家把你大卸八块炖汤喝。”

也不知道是不是听懂了林逸的话,老鳖竟钻进了水底再也不敢冒头了。

林逸翻了个白眼。

他觉得这些吃了精华液的生灵,一只两只迟早都得成精,智商都能碾压同族了。

懒得搭理老鳖,他从桶里选了两条一斤多的鲈鱼。

取出刀具和砧板开始杀鱼。

清除掉鱼鳞、鱼鳃和内脏。

清洗干净后在鱼身上留下花刀,抹上盐巴和味精,塞了些许生姜。

从附近林木随意砍下几段树杈,做了个简单的支架。

随后他又砍了一段细长竹枝,削尖,将两条鱼串起,架在架子上。

找了些干柴火,开始生火烤鱼。

篝火燃起熊熊火焰,火苗跳跃飞舞,将鱼身包裹在炙热之中。

鱼儿不断噼啪作响,鱼皮渐渐变得金黄酥脆,不时有油滴入火中,咯嘣脆响。

林逸不时往鱼身上撒点盐巴和辣椒粉,不断翻转鱼身避免烤焦。

很快的,诱人香味渐渐散发开来。

整个过程大概持续了半个多小时,林逸强忍着饥饿,等于把鱼给烤熟了。

鲈鱼较比草鱼个头小,却骨刺少,鱼肉鲜嫩,口感细腻,鲜美滑爽。

对比清蒸,火烤后的鲈鱼外焦内嫩,口感丰富,滋味浓郁且回味无穷。

各种香料与木质香气混合在一起,让人回味无穷。

干活一个钟,干饭一分钟。

林逸三两口就把两条鱼给解决了。

吃完后,意犹未尽。

他后悔了。

一开始他觉得两条一斤多的鲈鱼已经足够多,事实证明,美味的东西能让人食欲大增。

两条鱼下肚跟没吃一样,仅仅只够塞牙缝。

可重新再烤,费时太多,他也懒得再弄了。

吃饱喝足后,林逸开始犯困了。

“哎,早知道把小白狗带来了,让它守着还能睡会觉。”

呢喃一句,林逸又后悔了。

荒郊野外的,他怕睡觉途中遭蛇给袭了。

忍住困意,他寻了块阴凉的地方,从玉瓶空间取出了茶具和锅炉,烧水泡茶。

田陇林家村的茶叶属于半发酵的乌龙茶,以其多样的香型和独特的韵味而闻名,有“茶中香水”之美名。

茶叶的采摘初制工艺包括晒青、晾青、做青、杀青、揉捻、烘焙等六道工序。

按照制作工艺可划分为肉桂香、黄枝香、蜜兰香等十大型号80多个品系。

其成品茶外形条索粗壮,匀整挺直,色泽黄褐,油润有光。

冲泡时清香持久,滋味浓醇鲜爽,润喉回甘,具独特的山韵。

为了保证特有茶香,林逸还特地跑去小瀑布前取了一些泉水,再配上稀释的精华液。

不一会儿,清澈的泉水煮沸,腾腾热气缓缓升起。

林逸将开水浇入茶盅之中,黄褐色的茶叶逐渐舒展开来,仿佛一朵朵盛开的花朵。

瞬间,一股清新的茶香扑鼻而来,沁人心脾。

为了充分展现茶叶的纯净与韵味,他特地用滚烫的开水冲洗了两遍。

在第三次沏茶时,林逸才开始品茶。

此时,茶叶已经完全舒展开来,这样的目的既起到了清洗茶叶的作用,又让茶叶的香气得以充分散发。

茶水清澈透亮,散发淡淡的茶香,苦尽甘来,回味无穷。

霎时间,吃完烤鱼的油腻感顿时消失,肠胃也变得舒畅许多,还能提神。

“可惜,这么好的茶,这么美的风景,少了个人说话聊天。”

林逸又想起了林晓芸。

小姑娘性子乖巧,很讨人喜欢,林逸已经完全把她当亲人了。

收起念头,林逸再看前方那一片空地。

他打算喝盏茶消食提神,晚些时候阳光没那么晒了,就在这片空地开田尝试种种蔬菜,测试土地质量。

若能符合心中预想,他准备去村委会将此地承包下来。

虽然村民看不上这里,但手续妥当总比名不正言不顺要强。

凡事留着后手,万无一失。

他准备将这块地方发展成自己的快乐庄园。

……

与此同时,林家村另一处山头,茶园。

林勇被林天麒和林金虎拉着,后方跟着村委会一众干部,以及老村长林永根。

众人一路往山上爬,目的正是为了救活那株茶王,百年茶种。

相较于村委会众干部的兴奋,林勇此时提心吊胆,越走心越慌。

“天哥,虎哥,求求你们,让我走吧。”

“我向你们坦白,我真不会什么特异功能,那都是白弟那混蛋陷害我的。”

“你们要相信我啊。”

林勇苦苦哀求,就差哭了。

林天麒和林金虎一路上已经不止一次听到对方哭诉了。

林金虎直接给了林勇一脚,骂道:“你不会?那逞什么能?你妈到处跟人宣传,知道收了多少礼吗?现在你说不会?想让人活活打死啊?”

“我……”

“别我啊你啊,你说白弟陷害你?他帮你扬名?当我傻啊?”

“虎哥,我真不会啊。”

林勇知道说不通了。

他连忙抓紧林天麒的手腕,哀求道:“天哥,你爸是领导,他说话管用,你帮帮我吧。”

林天麒冷冷地看着林勇,意味深长地摇头:“晚了,今天不管你会还是不会,这场戏你都演完。”

“……”

林勇哑口无言,知道躲不过去了。

“阿勇啊,来,快过来!”

这时,老乡长林永根已经站在那株“茶王”一旁,对着林勇遥遥招手,眼中充满了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