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公的散文》 一 我的外公姓方,自言其为北宋末年起义农民领袖方腊的后人。如今在东北老家仍留有族谱,只可惜我从小在浙江与河北生活,未曾有机会见这一脉的亲戚,更不必说族谱了。

外公系六八年生人,国字脸,啤酒肚,胳膊腿上却都长的是肌肉,线条很好看。外公出生的时候村里的地主雇佣贫下中农为他们种地,工钱嘛,比种自家地得的多。这点的原因我猜大概是因为农民的地实在太少了。造成的原因已经无从考究了。当时地主遇上红白喜事的时候,或是丰年,总会将自己的土地割出去一小块送给一些农民,但仅限于关系好的农民,这些农民被嫉妒也是常有的事,外公的爷爷就在这其中。最后地主索性把全部土地送给他。后来因为这地发生了变故。于是一个月黑风高夜,外公一家出发到黑龙江齐齐哈尔。有句话格外应景“怀乡人最畏明月夜,何况长途尤长,归途的终点也不能算家。”外公在这里度过了他的童年,完成了他的学业,邂逅了他一生唯一的恋人———就是我的外婆。

二人很般配,嗯……怎么说呢。

金风玉露。

外婆脾气暴,留着短发,手背上有一条发亮的疤。是岁月间的辛劳为她颁的勋章。她身上有一种脚踏实地的勤劳与一种近乎泼辣的雷厉风行。这二者并不冲突。虽然外婆从不打扮,但她长得其实是很漂亮的,年轻的时候就是村里有名的美人。哪怕时至今日,你仍可以从她的脸上找到一种秀气。

关于外公与外婆的相爱,我听到过两种说法,一是相亲,也是那个时代最最普遍的情况;第二种比较罗曼蒂克,倒像是电影情节。

上文说过外婆脾气暴,近乎泼辣云云。因为这,她的老师羞辱她“你这样,以后谁会娶你?”

“我娶。”

外公站了起来,全班鸦雀无声。而后两人便辍学了,两年后,也就是十九岁订了婚。

二人结婚后,便开始拼了命地赚钱,除去自家的地以外,除去自家的牲口以外,外公常常蹬着三轮儿买冰棍儿,给部队割麦子,一天一个来回,一个来回几千米,常常要割个把儿月的。部队的田离家远,外公索性住在地里,回到村口儿满脸大胡子,村里有认不出他的小孩子叫他老爷爷。

“我那时候才二三十岁呢。”外公自嘲说。

外公还给人押货到江苏,途经山海关,山上冲下来一伙儿匪,收买路钱!“当时遇上了就给点,遇不上就不用给。”外公是这么说的,我有点失望,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镖局所谓“人在货在”的豪迈的传奇。外公押货押得多了,山上的匪都认识他,以至于后来再途径山海关的时候,有时冲下来寒暄,有时远远的望见,喊两句话。只是每次提醒外公到了南方捎几个防风打火机回来时总也不会少的。山匪都是烟鬼。外公说他最后一次押货回来的时候山匪已经被肃清了几天了,打火机没送出去。外公自己不抽烟,于是他只好带回村里送给了村里的抽烟的人。

外公不在家的时候,家里的活都是外婆跟妈妈在撑着。就这样,方家成了村里第一批万元户。说是一批,其实只有两户。那家的男人爱虚荣,买了一辆六千多的摩托车,又花了两千买了台黑白电视。外公很疼妈妈,于是他花了七千来块钱买了一台彩电,那是村里唯一的彩电。当然他也买摩托了,不过摩托只有两千块。村里人都说外公顾家,他也一直为此感到骄傲。是的,一万元就这样花完了,但当时外公外婆还年轻,他们对未来充满着信心。他们目光永远向前看,他们不知道远方有没有深渊。

当然,这样有纪念意义的摩托车,我必然想知道他车的下落。回答却是“后来坏了———啥摩托啊骑十几年害能不坏?!”

外公在挥霍完这一万块钱后,立马为自己定了一个新的目标。即再挣三万块钱,过后便退休了。我妈妈说“你姥爷的退休只是不再那么奔波了,自家的地和牲口还是要养的。”当时物价很低,三万块钱足以应付他们能想到的可能到来的意外。但是意外并不出在人身上,倒是物价一直在涨,导致外公对自己资产的期待逐渐从三万到十五万到五十万到一百万到……

所以直至今天外公的愿望也没能实现,仍一直在干活。当然,他早就不种地了,已经有十多年花在买卖皮草这方面上了。这里说的皮草还没做成衣服或饰品,是货真价实的皮。狐狸皮貂皮貉(这个字念hao,二声)皮兔子皮。当然不是野生的,都是家养的。我见过很多人在网上说这些可怜的动物被打了激素,长得体态扭曲到认不出原本的样子。可我是见过的,在这些皮草还活着的时候。在吉林的一家养殖户里,许多的白狐被关在几长列的铁笼子里,每一只狐狸都被铁丝隔离起来,笼子距离地面有一段距离,下面全是狐狸的排泄物,整个院子都是一种腥臭的味道。不过体态是正常的,但是很凶是真的,甭管什么伸进了笼子,甭管荤的素的,只一律啃,包括我用来逗它的芦柴棒。那架势,让人觉得剥了它的皮并不值得可怜。我是没见到网上传的什么同类相食,因为都隔离起来了。

其他动物大概也和这个狐狸的养法差不多。不过外公不养这些东西。他只买卖皮。有时候买生皮自己雇人加工成熟皮,有时候买熟皮坐等涨价再卖出去。为了方便理解,我还是介绍一下生皮与熟皮的区别吧。

所谓生皮,就是刚刚从动物身上剥下来的,刀从下颚插进去划到尾巴,便是生皮。所谓加工成熟皮,就是将皮带毛儿的一面套在一根细长的木头桩子上,胡乱缝几针固定,之后用一把镰刀,刮去残余的血肉与脂肪,撒上木屑,风干即可。之前我们市场这边有一块草地就是用来干这道活的,血染红了土地,不长草了。那时候还常有一些老头老太,蹬着三轮儿,三轮里驮着几根沁了油和血的木头桩子,几把与木头桩子一样沾满了血的镰刀。自打疫情过后,我就再没见过这些老人家。不知是因为皮草行业的没落,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

上文提到的市场,就是我们生活了十年的地方。所谓市场,其实就是一个由上百个门市房围起来的村,村里有南北两个广场。两个广场还夹着几排楼,每一栋楼都有三层,一楼挂皮,二楼住人,三楼住人或堆杂物。先前每周有六天是集,这就是生活在市场里的人的谋生手段。市场里的每一个孩子都是在皮堆儿里打着滚儿长大的,包括我。每当到了集的时候,外公与所有的市场老板一样,找一块大帆布,用砖头或是什么东西压了四个角儿,铺在广场上,把皮铺在帆布上,十张穿成一把,一把堆着一把,广场上堆到膝盖高的皮堆儿一排排浪,几乎找不到下脚的地方。可以说是尸横遍野了。

经外公手的皮得有几十万张甚至上百万张,就像所有的屠户手上都有一股腥味儿,洗不掉,要跟一辈子的;所有的裘皮人手上也有一种不同于屠户的味道,我更愿意形容那是死亡的味道。我手上也有这个味道,只是不如他的浓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