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大山小猎户》 第一章 重生1987 上山打猎 十万大山,余脉捕龙。

东接宝鸡,西连吞仑。

植物茂盛,动物王国。

捕龙山有十二峰,常年云雾缭绕。

白牛峰有一个名叫那马的村庄,村民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挖井而饮,月下闲谈。

村西头有一个瓦房,住着一家三口。

莫有银就住在这里,今年刚满18岁。

此时正逢大暑,酷热难耐,门口龙眼树上的龙眼已经成熟了,白头鹎经常飞来啄食。

莫有银看到树枝上挂着饱满的果实,他忍不住脱掉鞋子,小心翼翼地爬上树摘龙眼。

他伸手折断一枝龙眼时,忽然失去重心摔落下来,陷入昏迷。

当莫有银苏醒过来,发现周围的一切既陌生又熟悉。

他看着自己身上穿着的红色背心,顿时就意识到不对劲,急急忙忙地跑进家门。

看到挂在墙上的日历赫然写着1987年7月7日,丁卯年六月十二,小暑,他才确认自己重生了。

他记得自己喝酒后,突然身体麻木无力,看周围的人物一团模糊,感觉天旋地转,然后就摔倒了。

“我丢!肯定是中风摔倒脑溢血嗝屁了,重生回到34年前。”

莫有银奋斗大半辈子,供儿子上大学,还帮儿子在省城买一套房子,眼看着就要到享清福的年纪,没想到在孙子的百日酒宴上喝多了,突发疾病结束这劳累的一生。

汪汪汪......

一阵急促的狗叫声把他的思绪拉回现实,一只大黄狗正站在门槛边对着他吠叫。

这只狗感觉主人身上的气息有所变化,不敢靠近。

狗叫声把莫母惊醒,她起身从里屋走出来,看到大黄狗正对着站在墙边的儿子吠叫。

莫母出声制止道:“大黄,傻了喔!连自己人都不认识了,叫什么叫,出去看门。”

她把大黄狗赶出去后,瞥眼看一下莫有银,让他赶紧拿着鸟枪出去打猎。

莫有银走回自己的屋子,抓起衣柜旁立放着的鸟枪,再取下挂在柜侧的两个牛角壶,最后揣起一把白纸就匆匆出门。

他走出院门,看到大黄狗趴在地上看着他,轻呼一声:“嘛!嘬嘬嘬,去野喔。”

莫有银自顾自地走在山路上,大黄远远的跟在他的身后。

头顶上是蓝天白云,周围是茂密的森林,还有只闻其声不见其鸟的云雀作伴。

再次见到曾经的自然景象,莫有银突然很有兴致,他忍不住唱起山歌。

今天上山打猎去咧,一条鸟枪肩上扛。

大黄知道啊我重生,跟着进山不近前。

云雀啊身边叫叽叽,藏身草丛或枝头。

十万大山小猎户耶,如今不是从前人。

当初枪枪啊都打偏,斜阳西落空篓归。

半百滴思想十八身,枪法已是出神化。

一支鸟枪呀在我手,不怕没有野鸡兔。

听到莫有银即兴唱山歌后,大黄很快就跟上来,在他身后疯狂地摇着尾巴。

他取下肩上的鸟枪,抚摸那用金毛狗蕨杆子托着的枪管,感觉十分平滑,还是印象中的那种触感。

他抓起腰身挂着的一个牛角壶,简单摇两下。

“沙沙沙”

这个里面装着的是小弹珠,那另一个牛角里壶里装着的无疑就是火药了。

莫有银此刻很期待开枪射击,或许打枪是每一个男人的热爱吧,即便几十年没碰了。

当他再次拿起这杆鸟枪,内心还是激动不已。

大约在山里面走两个小时,就听到野鸡的叫声。

“哫哫哫,追野鸡!”在莫有银的催促下,大黄立马扑进前面的草丛里,把野鸡赶得到处跑。

野鸡一边逃窜,一边急促的咯咯大叫。

莫有银竖抓着鸟枪,拨开茅草就快步追上去。

半个小时后,野鸡飞到一棵鹅掌柴的树枝上,它站在树上咯咯叫,大黄在树下汪汪叫。

野鸡屁股的几根长鸡毛显得很凌乱,不知道是被大黄啃的,还是逃跑中被芒箕刮的。

莫有银摸到近前,把鸟枪竖放在地上,取出枪管里的长铁条,打开牛角的塞子,把火药倒进枪管里,然后把铁条伸进去捣火药,接着再从另一个牛角里倒出几十粒弹珠,用手慢慢倒进枪管里。

最后,他从口袋里取出白纸拧成团状,用铁条把纸团顶进枪管里。

装填完毕,他举起鸟枪,瞄准野鸡。

扣动扳机。

“Bang~”

一声枪响,散弹射向野鸡,野鸡瞬间掉落在地,发出凄厉的咯哒叫声。

大黄马上追过去咬住野鸡的翅膀,不让它逃跑。

莫有银闻着空气中的火药味,竟然觉得很享受。

他把手里的鸟枪放在地上,跑过去就把野鸡抓住,抓着鸡头往树干上敲,然后拿出绳子把野鸡的双脚给绑住。

猎到一只野鸡,今天算是有所收获了。

莫有银把野鸡绑在枪管上,背着鸡就往回走,因为猎获的兴奋感,他脚步轻松,一点儿都不觉得累。

大黄,跟在他后面走,它时不时跳起来想要叼一口野鸡。

他沿着山间小路慢慢走回,走到靠近山底田地的位置,看到地里有一只野猪在拱红薯吃。

莫有银摸着手上的鸟枪,他很想悄悄摸下去给野猪来一枪,但是那些小弹珠对野猪造不成伤害。

他心里一阵惋惜,要是出来的时候把子弹头也带上就好了,把步枪子弹的弹头塞进鸟枪里近距离射出去,也够野猪吃痛的了。

家里有一个木制的弹药箱,里面有很多子弹头。小部分是父亲当民兵时留下来的,其中还有完整的子弹,有的很大,像手指一样粗。大部分是他去打靶场捡来的。

鸟枪里放子弹头也能打野猪,还是当初他24岁时才知道的事情,是一个山外进来的老猎户告诉他的。

现在,重生的他虽然才18岁,但是自己依靠残存在记忆里的经验,他已经是一个老道的猎人了。

走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六点。

莫母已经煮好稀米饭。

这年头山里物质生活匮乏,经常靠吃红薯充饥。

一天能吃两顿米饭,那就是条件不错的人家了。

莫有银的父亲莫怀仁刚放牛回来,他刚把牛群赶进牛栏里,转头看见莫有银拎着一只野鸡走进院子,脸上先是惊讶后变成欣喜。

这是莫有银首次上山打猎有所获,以往他都是垂头丧气的走进家门。

莫怀仁惊问道:“你打到的?”

莫有银自豪道:“嗯。”把野鸡递给父亲。

他父亲抓着野鸡端详一番,然后转身往厨房高声喊:“孩子他娘,阿银猎得一只野鸡,快烧一锅热水喂,今晚我们吃野鸡肉。”

见到父亲的高兴模样,莫有银心里也很高兴,上一世他还没来得及尽孝,父亲就死了。

这一世,他决定让父亲看到一个有担当的自己。

他心里还想着一件事情,记忆里父亲是被地雷炸死的。

两年后的秋天,父亲上山放牛,牛群跑到雷区,他追上去赶牛下来,不幸被战时埋着的地雷炸死。

他要阻止这件事情发生,决定劝父亲把牛群卖掉。

莫有银把鸟枪放回屋子里,抓着一把龙眼走出门,坐在院子里的小板凳上。

他看着对面的山头,听着周围蝉鸣阵阵,心情很愉快。

大黄狗趴坐在他面前,跟他一起看着夕阳慢慢落下去。

晚饭,一大盆野鸡汤端上来,浓郁的香气飘满整个房子。

吃饭间,莫母吃着野鸡肉,一直夸儿子会打猎了,有长进了。

莫怀仁心里也感到很欣慰,不过父爱如山,只是沉默着。

莫有银先喝下半碗鸡汤,再夹起一块鸡翅吃,把嘴里的一口肉咽下去后,他觉得重生是命运的眷顾。

他现在有机会弥补曾经的遗憾,多陪伴父母。

吃完晚饭后,天已经黑了。

莫有银走到院子里纳凉,看着大黄啃食鸡骨头。

他抬头看着天空,繁星满天,又低头看着前方,萤火虫在忽明忽灭的飘飞着。

山下响起阵阵蛙鸣声,周围也到处是蟋蟀的声音,远处还有夜鹦在啼叫,大自然的白噪音让他感到内心很平静。

在院子里坐着好久,莫有银走回屋子里,吹灭火油灯就躺在床上睡觉。

他睡不着,想起来白天看到的野猪,思考着猎杀野猪的大事。 第二章 挖地抓竹鼠 早晨公鸡打鸣,把莫有银吵醒了。

他起来走出院子,对着路边的草丛撒一泡尿,完事后走回屋子补觉。

两个小时后,院子里响起狗叫声,同时传来发小陆向东的喊声。

“银哥,在家不?”

莫有银听到喊声,马上起床应了一声,打开房门走出来,问他找自己什么事。

陆向东说他在村西边的竹林里看到竹鼠窝,可惜他是去砍竹子当鱼竿的,没有带着挖地的家伙。

莫有银简单洗漱后,把一个网兜包斜挎在腰身,走到厨房的锅里抓起四个红薯。

他问陆向东吃不吃红薯,听到已经吃过早饭的回答后,他就把红薯都放进腰间的网兜包。

在墙角放置农具处,他选了一把锄头和一把小铲。

这把小铲的样式跟洛阳铲差不多,像是缩小版。

他提着农具出门,放在墙边,转身就去锁木门,一边锁门一边说:

“你就拿那把锄头吧。”

两人一狗快步走在山道上,向着村西的竹林走去。

陆向东跟莫有银的关系非常好,两个人当初上小学时都被村里人欺负。

走路去学堂要走几公里的山路,清晨山道上的茅草叶都挂着露珠,那些人让他们两个走在最前面把草叶擦干。

他们因为这个事情,读到小学三年级就不再继续念书了。

不念书后,他们经常一起在山里乱跑。

爬树掏鸟窝,下河游泳。

很快,他们就走到竹林。

陆向东走在前面,带着莫有银走到那个竹鼠洞。

那个洞口很大,应该是一只肥硕的竹鼠,要是成功逮到它,今晚就有竹鼠肉吃了。

大黄的鼻子往洞口伸,细嗅几口,它立刻汪汪叫唤。

他们清理旁边碍事的竹子后,抓起一根细竹伸进去,试探一下竹鼠洞的深浅。

伸进去不到一米就是分支位置,顶不进去了。

陆向东守着洞口,莫有银带着大黄寻找竹鼠的其它洞口。

用石头把竹鼠的后路都堵住后,他们就开始挖洞。

两个人换着挖这个竹鼠洞,挖出来一个深坑,才挖到洞穴分支处。

洞穴有上下两个分支,一般按照竹鼠的生活习性,它们都是住在上方的分支。

他们对着侧向延展的竹鼠洞继续刨土,挖出来的泥土很快就在身后堆成一个小土包。

大黄在他们周围走来走去,焦急地吠叫着。

对于山民们而言,抓竹鼠是一件费力的活儿,因此村里人上山看到竹鼠洞往往不去理会。

此刻,莫有银和陆向东已经深感疲惫了。

“银哥,要不算了吧,这个竹鼠打的洞也太深了。”陆向东撂下手里的锄头,一屁股坐在堆起的土包上。

莫有银没有停下手里的动作,小铲一下一下的挖,他坚定道:“今天必须把这个洞挖到底,我就不信了,逮不到它?”

陆向东听到这话就不再言语,他抓起身上的水壶喝两口,起身继续用锄头把坑里的泥土清出来。

莫有银一边用力挖土,一边把昨天在捕龙山南麓山底看到野猪的事情对陆向东说了。

他们商量着这两天一块儿出去狩猎野猪,带着鸟枪和土猎狗去。

挖出一个齐胸深的大坑时,听到洞穴里竹鼠发出尖锐的“呼呼”声,这是竹鼠在示威。

莫有银顿时喜上眉梢,他加快了手上的动作,顿时感觉浑身又充满着力量。

听到动静,得知野物就在眼前,陆向东也一改沮丧的模样。

“快挖!快挖啊!银哥,你休息一会儿,让我来挖。”

把手上的铲递给陆向东,莫有银单脚一踩,双手一撑跳出深坑,从网兜包里翻出剩余的两个红薯就吃起来。

半个小时后,挖得差不多了,竹鼠里洞里面发出很大的声响。

他们堵住洞口慢慢挖,只露出一个很小的缝隙,不给竹鼠逃窜的机会。

竹鼠面对着洞口,身处险境,它此时发出阵阵呵斥声。

竹鼠的大黄牙非常锋利,竹子都能轻松啃断,他们不敢贸然动手抓,而是选择压住竹鼠的身体,在它的脖颈处系上绳子,吊起来。

忙活好一会儿,他们才将洞里的竹鼠全部抓获,一共两只大竹鼠,长得都很肥,看来竹根没少吃。

考虑到自己家里人比较少,莫有银拿了体型稍小的那一只,大概四斤多,把大的那只让给陆向东。

收拾好工具,两个人提着竹鼠就走回村里。

此番出来有猎获,他们兴致颇高,脚步轻快的走在山道上,唱着嘹亮的山歌。

走到莫家,陆向东帮忙提着锄头进门角放好,他喝两口开水就向莫有银道别。

莫母看到儿子又猎获了,她心里十分高兴。

“唷~又得啦,这只竹鼠真大啊!”

她忍不住惊叹道,走过来观察这只大竹鼠,还抓着竹鼠的脖子举起来感受重量。

把竹鼠放进铁笼子里,母子两人才去吃午饭。

物质不富足,但是昨晚剩下的野鸡汤,搭配着红薯进食,倒也吃得津津有味。

喝完碗里的半碗汤后,莫母想起来在外的大儿子。

“昨天刚打到一只野鸡,今天又捉到一只大竹鼠,要是你哥在家也能尝尝了,他没咋吃过多少野味呢。”

莫有银的哥哥莫有金,初中毕业后没有考上中专,他就选择外出闯一闯,只有过年时才回一次家。

重生后的莫有银,他深知哥哥的凉薄为人,母亲病重时也不肯回来见最后一面。

此时听到母亲提起这位哥哥,他鼻子轻哼一声,淡淡道:“妈!哥在外面挣钱很容易,什么野味吃不到啊,你就不要担心他啦。”

他现在一点儿都不想念哥哥,对莫有金有很大的怨念。

他心里只挂念着嫁到邻村的姐姐,打算着在下次过节前进山打几只猎物,让姐姐莫凤霞回娘家时也尝尝野味。

十万大山里的风俗,每月都有一个节日,每个节日近嫁的女儿都会回娘家看父母。

莫有银的姐姐嫁到邻村那里村,离那马村只有十里地的距离,节日第二天她都会回娘家探望亲人。

吃完午饭,莫有银提着一张小板凳,走到龙眼树下纳凉。

一只叩头虫从远处飞到龙眼树,吧嗒一声掉落在他的面前,他抓起这只叩头虫。

让它连磕八个响头才放掉。

莫有银抬头看向龙眼树,想起来昨天摔落的事情,他对于自己身体没有疼痛感到很疑惑。

从四米多高落下来,虽然有树枝的缓冲,虽然是泥土地,但没有什么感觉也真是够幸运了。

他站起来观望一番,然后走到屋侧抓起一根竹竿,走到树下打龙眼。

发现拍打的方式并不好,又改用竹竿卷断细枝。

十几分钟后,他就实现龙眼自由了。

吃下三十多颗龙眼后,他把没吃完的龙眼拿到屋子里放好,留给父母也尝尝。

从厨房的水缸里取一瓢水,冲洗干净双手,回到自己的房间睡午觉。

他打算睡完午觉,下午带着柴刀出去砍材料,制作一个很实用的猎具。 第三章 制作捕鱼的地笼 下午,莫有银抓着一把柴刀,就往池塘走去。

池塘边有一大丛粉单竹,是莫怀仁年轻时种下的,这些年莫家编竹筐都是用这里的竹子。

莫有银挑选两根又粗又直的竹子,削去侧叶,再砍掉竹尾。

最后,他抬起竹子往肩上放,左手一压,右手提刀,扛着竹子就走回家。

身高1米72、体重125斤的莫有银,扛着两根竹子健步如飞。

进到院子里,肩膀实在酸痛,他把肩上的竹子扔在地上,发出一阵哐哐声。

正在龙眼树下侧卧着的大黄,被这动静惊得站起来,莫母也从屋里走出。

“阿银,你砍两根粉单竹回来做啥?”莫母看着地上的竹子,她感到很疑惑。

莫有银活动一下左肩膀,漫不经心道:“妈,我是想编两个地笼,拿去溪里捕鱼。”

莫母听到后摇摇头,转身就走回屋里,她认为自己的儿子编不成,只是糟蹋竹子罢了。

莫有银的动手能力一直很弱,但现在他已经不是原来的他了,生活经验十分丰富。

他把一根竹子砍成两段,再分别从中间劈开成两半,多劈几次,最后劈出来52条细长的竹条。

用柴刀小心地把52条竹条削出两部分,把带皮的那部分收集起来,这些就是地笼的制作材料了。

莫有银走到厨房,从水缸里取一瓢泉水痛饮几口,提着一张小板凳走到树下放好。

他走过去抱起那堆竹条,拿到树下坐着开始编制地笼。

首先,拿出四条材料交叉成井字,在编制的过程中不断增加竹条。

两个小时后,编制地笼的入口,做成易进难出的舒张口,一个长度差不多一米的地笼就做好了。

莫有银是凭记忆里的方法编出来,制造过程中略感吃力,笼子也并不好看,但是实用性应该不会差。

眼看着天色不早了,他不打算再继续编另外一个了,将剩下的那根竹子抬到柴垛上放好。

他把刚编好的地笼放在门边,走到厨房里边洗手边喊:“妈,我已经编好啦。”

过了一会儿,莫母走出屋外,看到门边显眼的地笼,她顿时眼睛一亮,惊讶道:“还真让你编出来了,谁教你的啊!”

莫有银随便找一个借口,说他是看二叔编过,偷偷学的。

捕龙山有很多条小溪,溪里有很多小鱼小虾,他打算拿着这个地笼去溪谷里。

溪水很平缓,他可以用石头跟泥土在上方砌起来一道拦截坝,在下方也砌起一道,留一个口子放地笼让水流走。

然后他用桶或瓢舀水往外倒,待溪水变浅后,地上的小鱼小虾小螃蟹就任他抓捡了。

到时候把这些小鱼类捕回来,放铝盆里清洗一遍,然后放油锅里煎熟,滋味是一绝,非常美味。

地笼还可以放到河里面,放上蚯蚓等鱼饵,也能捕获大鱼。

休息半小时后,莫有银起身去处理今天捉到的竹鼠。

他从铁笼中取出竹鼠,用菜刀宰杀,把竹鼠血放出。

将竹鼠切成薄块,尽量片片都带皮,这样煲汤时肉块不容易煮烂。

切好的竹鼠肉放在盆里,倒入半杯米酒,用手抓起来拌匀。

再放入姜片,撒盐搅拌腌制半小时。

等待腌制时,他取来红枣、指天椒,还去院门口的黄皮果树摘来几片树叶,作为配料之用。

腌制完成,莫有银从拆垛里抽出松柴,再从大块的油柴削下两片,然后抓起火柴盒,拿出火柴划燃。

他用火柴点燃两片油柴,放进土灶里做引火之用。

在爆燃的油柴上面架起柴木,很快就生起火来。

接着他抓起铁锅,拿到水缸边,倒水,用丝瓜络把锅清洗干净。

把锅放回灶台,将竹鼠肉倒进锅中,加入清水,放入配料。

大火煮沸后,改为小火慢炖。

大约15分钟后,打开锅盖,竹鼠肉的香味就飘满整间厨房。

闻到香味,莫有银嘴里就滋生出口水了。

他把锅里的竹鼠肉捞出来,然后炒青菜。

铲起一块猪油放在铁锅里,轻划两圈,待猪油化开后,马上用菜刀将大蒜拍烂,跟青菜一起倒进锅里爆炒,撒盐,放水。

刚把青菜炒好,莫怀仁也刚把牛群赶进栏。

闻到浓烈的香味,向着屋子走来的莫怀仁开口道:“孩子他娘,今天做的啥菜啊,这么香的,”

这时,莫有银从厨房里凑出半个头,他兴奋道:“爸!是竹鼠煲汤,今天我在山里挖到一只大竹鼠。”

“我刚把菜炒好,你快去洗手,准备吃饭咯。”

这一顿饭,一家人吃得津津有味。

莫母对儿子的表现不吝赞美,说他越来越懂事了,会打猎了,做菜的水平也有很大的进步。

莫怀仁也是心情大好,他虽没有夸赞儿子,但是破天荒的多喝两杯米酒。

吃下一口竹鼠肉,再饮下一口酒,他砸吧着嘴。

“这竹鼠做的汤很鲜美,不过配料有点少,要是有五指毛桃的树根做配料,那将更加滋补啊。”

莫有银听到这句话,他也大为赞同,表示下次猎到竹鼠野鸡野兔一定去挖一棵五指毛桃来煲汤。

吃饭间,莫母聊起地笼的事情。

莫怀仁得知儿子去池塘边砍粉单竹制作地笼,他瞬间就来了兴趣,还顺势聊起来自己年轻时渔猎的经历。

只不过那时候,日子并不太平,山里面也没有多少动物,无论是打猎还是捕鱼,他常常是空手而归。

如今,十万大山生机勃勃,树高草绿,河水丰沛,动物在山里面快速繁衍,正是打猎的好日子。

他劝勉莫有银多下点苦功夫,精进打猎本领,把猎物拿到乡里面卖掉,也能挣一些钱。

他问儿子地笼编好了,明天是不是去捕鱼。

莫有银把嘴里的骨头吐给大黄,他认真道:

“明天不去,我有事儿,我跟向东约好了,明天一早去山里打猎。”

他怕父亲担心,不说他们要去狩猎野猪。

吃过晚饭,一家人到院子里吹风。

莫怀仁看到放在墙边的地笼,他抓起来查看一番,连连点头。

“哦唷!可以啊!这地笼做得很好。”

莫有银听到父亲的赞叹,并没有回应,他现在突然有很强烈的屎意。

他快步走到柴垛边,抽出两条细松枝,用膝盖顶着折断成五截筷子一般长短。

双手抓着几截松枝,刮蹭几下把树皮锐起的部分磨平,转身就走出院子,走向东面三十米远的林子。 第四章 吃河螺 “吱......呀......”

莫有银推开厚实的木门,眼前大雾弥漫,龙眼树都看不清了。

随着天色渐亮,山里的雾气也渐渐消散。

看着这副宛如仙境的景象,莫有银觉得山居生活真美好,空气非常新鲜。

他刚吃完早饭,陆向东就背着一支鸟枪,带着一灰一黑两只土猎过来了。

整理一下狩猎的装备,两人三狗就出发了。

他们还带上干粮,打算中午不回家。

山里的雾气凝结成水珠,挂在山道边的草叶上。

刚走出去三里地,他们的裤脚就被打湿了。

湿裤子贴着皮肤,走路非常难受。

山道上,结着不少蜘蛛网,莫有银走在前面,一不小心就撞上蛛网,糊他一脸。

粘在脸上的蛛丝好处理,粘在头发上的就比较麻烦了。

“丢呀妈嘿~这些蜘蛛网好烦啊!”

莫有银抱怨一声,抓着枪杆就把大蜘蛛打落在地,用脚在它身上狠狠踩两下。

雾气彻底散开的时候,他们走到捕龙山南麓。

两个人下到山谷,沿着溪边的小路行走,寻找野猪的踪迹。

他们没有看到野猪,只看到被野猪糟蹋过的红薯地和玉米地。

三条狗在被野猪刨出来的土坑边嗅嗅,顿时吠叫不止,往前方跑去。

它们在田埂边跑着,带着主人搜寻野猪。

跑到小溪的分叉口,它们就停下来,不走了。

野猪的行踪消失了。

莫有银和陆向东沿着溪水,往下游继续走,他们想碰碰运气。

他们心里想着,看不到野猪,看到松鼠兔子等小动物,那也能打打牙祭不是。

溪谷里有很多水东哥树,现在正是果熟期,白色的果实挂满树枝。

他们走累了,也口渴了,折断水东哥树枝,把滑溜溜甜腻腻的白果塞嘴里吃。

陆向东比莫有银略高些,他跳起来伸手拉断粗枝。

“哇~甜,太甜啦!”

吃完一把水东哥,陆向东惊呼道。

他折下两根挂满果实的树枝,一边走路一边吃。

莫有银不太爱吃这种水多的野果,简单尝尝就不吃了。

他们两个人在山谷里,走了好久,都快走出捕龙山的范围了。

眼看着就要走到宝鸡山,依然没有看到猎物。

“算了,今天运气不好,我们回去吧。”莫有银沮丧地撇嘴道。

“这天气真热啊,下午我们去河里摸螺吧,听说现在河里的螺非常多,我们也去搞点儿尝尝。”

听到这个主意,陆向东非常兴奋。

“去呗,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正好我也想吸螺了。”

于是,两个人折返回村。

他们爬上山顶,沿着山脊的小路行走,这样路程相对短一些。

下午,莫有银提着一个水桶,到陆向东家喊他一起去摸螺。

他们各提着一个桶,往村南的清水河走去。

在一处浅水位置,他们挽起裤子,走到河中捡起水底的螺。

“嗄......嗄......”

莫有银把刚捡起来的河螺扔进桶里,螺与螺相碰发出清脆的响声。

在浅水滩捡螺好一阵子,才捡到小半桶。

他们无奈上岸,走到上游换一个地方继续捡河螺。

忙活两个小时,总算各捡得半桶螺。

陆向东坐在河边的石头上,看着清澈的湖水。

“银哥,天色还早捏,我们游一会儿泳再回去吧。”

莫有银心里早就有此想法了,他也很想到河里爽爽,笑着道:“好啊!正好现在热得很,游泳凉快凉快。”

眼看着四周寂静无人,他们把身上的衣服脱个精光,跳进河水里赤裸相见。

莫有银游一个来回,突然一个猛子扎入水里潜游。

再次冒头的时候,他已经游出去十米远。

“可以啊,银哥,你的技术有长进了。”陆向东叹道。

莫有银谦虚地说自己已经好久没有游泳了,刚才其实呛了两口水。

陆向东自然不信,就在一个月前他们还一起游泳呢。

莫有银不能把重生的事情告诉他,于是就转移话题,讨论今晚在谁家里炒河螺。

仰游浮在水面上,看着瓦蓝蓝的天空,感受着冰凉的河水。

身心都顿感舒畅,爽歪歪啊。

这一刻,莫有银感觉自己属于大自然。

游累了,他们上岸,穿起衣服,提着水桶就回家。

在河里游泳的时候,两个人就已经商量好,今晚就在陆向东家吃螺。

回到陆向东家里,他们把桶里的河螺倒在水盆里。

还要翻动河螺,多次换水。

这样做是让河螺吞吐,把螺里的淤泥都吐出来,吃螺的时候才不会吸一嘴泥。

泡清水放置一夜,让河螺变得干净,第二天才能拿来炒。

而且在下锅前还要砍去螺尾,这样更容易入味,也方便吸食。

他们约好明天下午一起砍螺,吃炒河螺。

莫有银提着个空桶回家。

莫母看到,她一脸疑惑:“阿银,你拿着水桶干嘛去了?”

“我跟向东去河里面摸螺了。”他回答道。

“没摸得吗?咋提着个空桶回来?”

“摸得摸得,两个人加起来一小桶呢,都放在向东家里了,明天过去吃,妈,明天你们也过去尝尝吧。”

第二天早上,莫有银扛着鸟枪进山打猎。

或许是新手福利结束了,他在森林里转一个上午,一无所获。

看到两只松鼠,但是它们逃得飞快,在树枝间跳跃几下就没影了。

他开一枪没打中。

鸟枪重新装弹又要花不少时间,没法追击松鼠。

莫有银觉得自己需要制作一个弹弓了,碰到松鼠可以做到连续射击,还可以打鸟。

他满怀期待的进山,结果败兴而归。

中午回家继续编地笼。

这一次他编得愈发熟练了,制作出来的地笼也比前天的更美观。

把地笼放好,他就去陆向东家。

莫有银走进陆家的院子,就看到陆向东拿着柴刀砍螺尾。

他走进厨房里,拿起放在灶边的柴刀,走到盆边也帮忙清理河螺。

他们一边聊天一边干活。

两个小时后总算把河螺都处理干净。

在土灶里生起火,在锅里放猪油,然后把河螺、酸笋、指天椒倒进大锅里翻炒。

等到河螺炒出水后,再撒适量的食盐。

过一会儿,再倒进去小半瓢清水。

翻炒河螺的时候,厨房里都是酸笋的香味。

河螺炒好后,装在盘子里,香味并不浓郁。

但是,一旦把河螺放进嘴里吮吸,那真是人间美味。

当螺肉吸进嘴里的那一刻,香味、酸味、辣味交杂在一起,非常好吃。

莫有银跟陆向东一家吃着螺肉聊着天,气氛很轻松愉快。

有些螺肉实在吸不出来,他们就用牙签挑出来吃。

炎热的夏天,吃着刚炒熟的螺肉,但是竟然没感觉多热。

吃螺不愧解暑的好方法,太神奇了。

莫有银回家时,陆向东的父母让他带点儿河螺回去,给他父母也尝尝。

他实在推托不过,带着一袋炒好的河螺回家。 第五章 围猎野猪(1) 莫有银很想猎杀一头大野猪,改善家里的生活。

但是,在山里面连续搜寻几天,他和陆向东都没有看到野猪的影子。

他们感到十分沮丧,猜测野猪可能跑到别的地方去了。

就在他们打算放弃猎杀野猪的时候,野猪忽然现身红薯地了。

“向东,你看下面的红薯地,野猪出来了。”莫有银伸手指向山底的平地。

陆向东转头看向下方,瞬间狂喜。

“是咧!那就是野猪,黑乎乎的,哈哈哈,总算找到它了。”

两个人相视一笑,知道彼此心里的想法。

他们带着三只狗就往下跑。

今天绝不能让这只野猪跑掉。

快要跑到山底时,三只土猎已经跑到前头去了,而且一边奔向野猪一边汪汪大叫。

野猪瞬间转头看向他们,立刻调头就跑。

看到野猪跑了,莫有银心里并不慌,野猪哪里跑得过狗啊。

莫有银循着狗叫声一路追赶,几分钟后就看到野猪被三只猎狗围住。

这只野猪体型很大,下颚长出的獠牙很长,重量看起来应该有两百多斤。

它站在溪水里,背靠着岸边,警惕地看着围住它的三只猎狗。

“汪汪汪......”

溪谷里响起阵阵狗吠。

狗叫声愈发急促,野猪也愈发慌张。

这只野猪看到莫有银和陆向东靠近,立刻尝试着突围。

快速跑动中,激起很大的水花。

大黄狗见到它转身,马上就追在它屁股后面。

眼看着马上就要咬到野猪的屁股,野猪突然停下来转身,用力对着大黄一顶。

千钧一发之际,大黄跳开了,它灵活的躲过野猪蓄力一击。

与此同时,两道犬声响起。

一黑、一灰两只土猎狗愤怒地吼叫着冲向野猪。

黑狗的动作非常快,它如同一道闪电,瞬间扑向野猪,张口就咬在野猪的耳朵上。

“嗷......嗷吼......”野猪吃痛,立刻嚎叫起来。

它下意识地奋力一甩,把黑狗甩翻在溪水中。

就在野猪要用獠牙去挑黑狗时,灰狗也一闪而至,张嘴就要往它的另一只耳朵咬去。

察觉到危险,野猪放弃进攻黑狗。

它转身冲向灰狗,黑狗获得摆脱的时间。

大黄狗这个时候也跑到野猪的另一侧,它愤怒地龇牙,疯狂地吠叫。

野猪看到三只狗又形成品字形,合力把它包围着。

一双小眼睛左看右看,不敢随便乱动。

它的耳朵上已经流出鲜血,被狗牙咬穿的耳朵,此时有很强烈的灼痛感,因为靠近猪头,疼痛感快速传递到脑神经,野猪现在头痛欲裂。

这样的疼痛着实难忍,疼得野猪流出眼泪。

野猪暴跳如雷,伺机而动想要先干掉一只狗。

奈何力量和速度难以得兼,它的速度远不如狗。

野猪左冲右突,反复寻找贴身缠斗的机会,可惜每只狗都很机灵,它们跟野猪保持着适度的距离。

三狗围住野猪吠叫不止。

野猪神经紧绷,它的体力下降得很快。

这一头野猪皮糙肉厚,一般的攻击很难伤到它,土猎犬只有咬在它的柔软部位才能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眼见着无法脱身,野猪摆出战斗姿态。

猪狗大战愈演愈烈,小溪里水花飞溅。

野猪向着一只狗冲去,那只狗就马上跳开后撤,另外两只狗就立马趁机追上去,让野猪不敢深追。

野猪跑到水深处,三只狗就不敢靠得太近。

在水里面行动受阻,它们不如野猪灵活。

不过周围此起彼伏的狗叫声,还是给野猪带来很大的压力。

它精神始终保持高度紧绷,不敢松懈,害怕猎狗突然扑上来再咬它一口。

莫有银见到这种场面,他惊叹道:“这三只狗还挺聪明啊,一直汪汪汪不停的叫着,围猎着野猪,消耗它的体力。”

“向东,我看今天这只野猪是跑不了,三狗战一猪,很快它就没有体力咯。”

陆向东第一次见到这种激烈的场面,看呆了。

他听到莫有银的话,才回过神来,神情显得有些慌张,到底还是年轻人啊。

要不是莫有银,他恐怕没有猎杀野猪的想法了。

“这只野猪很凶猛啊,你看它那大獠牙,身上的猪皮也很厚,要是狗被它顶起来......”

话音未落,野猪瞅准机会,假装左扑大黄狗,实则是向右侧的黑狗冲去。

它的蓄力一击,让避之不及的黑狗被撞出两米远。

陆向东见状,顿时焦急起来,很担心自己家的黑狗。

这时,莫有银放下手中鸟枪,快速跑向前去,抓起石子扔在野猪身上,分担野猪的注意力。

黑狗吃痛的呜呜大叫着跑开,它的左前足受伤了,动作已不复先前那般敏捷。

狗仗人势,看到莫有银走上前,三只狗顿时急促的吠叫。

“汪汪汪......汪汪......”

看到有人不停的抓着石头扔向自己,野猪感到很愤怒,突然向着莫有银狂奔而来。

“我丢,冲着我来了!”

莫有银扔掉手中的石头,快速奔跑冲上陡坡,抓紧一撮茅草根不让自己滑下。

这要是被野猪的獠牙顶一下,得在床上躺半个月。

莫有银心里一阵后怕,还好他身体敏捷。

野猪不管不顾的冲向莫有银,也给三只凶狠猎狗带来进击的机会。

大黄狗咬在野猪的后腿上,灰狗咬在野猪的肚子下面腿侧薄弱处。

它们紧咬着野猪不放,用力拉扯。

黑狗因为受过伤,速度变慢,还没有咬到就因为野猪回身而错失良机。

野猪被咬伤后,它感到钻心的疼痛,奋力将两只猎狗甩飞出去。

此时它已经顾不得陡坡上的莫有银了,要是让猎狗多咬几下,它就会变成野猪肉。

一黄、一黑、一灰三只猎狗同时汪汪大叫,唇皮皱起,露出锋利的狗牙,给野猪很大的威慑。

敌进我退,敌疲我咬。

三只狗仿佛深谙兵法之道,它们始终与野猪保持着不近不远的距离。

很快,它们再次将野猪赶进溪水里。

猪狗激战,水花四起。

莫有银也顺势跳下陡坡,追过去为汪汪小队助阵。

野猪背靠着一块大石头,吃痛的嗷吼大叫。

看到家里的黑狗被野猪伤了,陆向东拿着鸟枪就冲上来。

刚才莫有银被野猪追的时候,他就在焦急的装弹药。

他举着鸟枪对准野猪,迟迟没有开枪。

散弹的杀伤范围太大,担心伤到猎狗,他要等待时机扣动扳机。

“向东,你这鸟枪伤不了它的,野猪皮糙肉厚,弹珠打在他身上就跟刮痧一样。”

莫有银见到他举枪瞄准,微微摇头。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枚子弹头,给陆向东看。

“得用这个打它,这个才能让野猪流泪又流血。”

“Bang~”

话音刚落,陆向东开枪了。 第六章 围猎野猪(2) 鸟枪喷出火花,射出的散弹成团状,打在野猪身上。

野猪被惊到,拼命跑动,溪水又飞溅起来。

这一枪,并没有对野猪造成实质性的伤害,面对三狗的围猎,它依然生龙活虎般腾挪。

陆向东叹息一声,收回鸟枪,伸手接过莫有银手上的子弹头。

“这玩意儿,真的有用吗?怎么用?”

莫有银从口袋里再掏出一枚,放在手里掂到空中再接住,转身往自己的鸟枪走去。

他边走边自信说道:“你就看着我用,今天保准让你开开眼。”

走到放装备的位置,他捡起地上的鸟枪,开始展示真正的技术。

他先是把预装在鸟枪里的散弹随便射出去。

然后,他拿出粗铁条。

将枪管向上立在胸前,抓起装火药的牛角壶。

把火药倒进枪管里面,接着用铁条搅拌。

估摸着差不多了,他把子弹头放进枪管里,再把纸团顶进去塞住。

陆向东在一旁看呆了,疑惑道:“这能行嘛?”

“必须行,跟我来!”莫有银举着枪就走向野猪。

三只土猎犬跟野猪激战正酣,犹如三英战吕布,双方已经交手百八十回了。

莫有银举着鸟枪,瞄准着野猪,等待合适的射击时机。

野猪一个进攻回合,大黄狗被迫向后侧跳开。

此时不打,更待何时,他果然扣动扳机。

“Bang~”

鸟枪喷出火花,随后一缕白烟从枪管里飘出。

子弹极速射向六米外的野猪,瞬间打在野猪的脖子上。

“嗷......嗷......嗷嗷嗷......”

野猪痛苦的吼叫,马上奔出五米远。

可见,这一枪对野猪造成真实性的伤害,让这只困兽顿时又变得狂暴起来。

见到野猪发狂,三只猎狗也不甘示弱,它们追上去把野猪再次围住。

每一只狗都龇着牙,发出一阵急促的汪汪声。

莫有银呼出一口气,哈哈大笑。

“看到没有,就这样子,用子弹头打它。”

事实摆在眼前,陆向东对子弹头能伤野猪已经深信不疑。

他马上就去捣鼓自己的鸟枪。

中弹后的野猪,惨叫不止。

凄惨的叫声,不复刚开始面对猎狗时般沉声怒吼,而是凄厉、尖锐、哀嚎,在山谷中回荡。

子弹扎在野猪颈部的肉里,只要它一活动,就会感到钻心的疼痛。

三只猎狗不依不饶的对着它吠叫,让它感到十分烦躁。

这一头野猪开始后悔白天出来觅食了,它的眼睛看向莫有银,眼神里尽是哀求。

但是莫有银不是圣母,他家里都快要揭不开锅了,哪能放掉它。

野猪等来的又是一声枪响。

陆向东举着鸟枪,把子弹射在猪肚上。

野猪肚身部位长期剐蹭松树和泥巴,结着一层厚厚的痂,山里人称之为“披甲”。

但是面对近距离射出的子弹,披甲也挡不住。

子弹堪堪扎进野猪的肉里。

“嗷......嗷呜呜......”

野猪吃痛起来,张开猪嘴大叫着。

它看到举着鸟枪的陆向东,眼睛里似乎要喷出火,瞬间暴走冲向陆向东。

见势不妙,陆向东提着鸟枪马上就跑。

陆向东跑在前面,野猪追在后面,而猎狗们又追着野猪。

眼看着就要被野猪撞到,他奋力往左侧一滚,让野猪扑了个空。

情况危急,莫有银举着鸟枪对野猪射击。

枪声响起,子弹打在野猪的腿上。

趁此机会,陆向东踉跄着跑开。

他的脚刚才因为奔跑中急刹跳滚,现在已经扭伤了。

三条猎狗随着枪声而至,再次把受伤的野猪包围起来。

大黄狗还趁机在野猪屁股上狠狠咬一口。

山谷中,溪水里,猪逃狗撵。

受到重伤的野猪知道自己处境不妙,愤怒的吼叫,几番尝试夺路而逃。

但是,猎狗们哪里会给它这个机会,它们也想着今晚啃食猪骨头呢!

主人吃肉,狗狗啃骨。

莫有银看到自己的好兄弟受伤了,心里顿时很愤怒。

他让陆向东躲到安全位置,自己继续装填弹药,想尽快地解决掉这只狂暴的野猪。

一人三狗成犄角之势,把野猪围在中间。

莫有银不敢靠得太近,跟野猪保持至少五米远的安全距离,这样比较好逃跑。

每次开完枪,他都快速跑开,到远处再次装填弹药。

人狗默契配合,很快就把野猪围猎得疲惫不堪。

眼看着野猪的动作变得迟缓乏力,莫有银不再用鸟枪射击,而是看着猎狗们撵着野猪跑。

他大声呼喊着“哫哫哫”,为三只猎狗助威。

猎狗们斗志十足,快速跑动着,冲上去咬了又放。

“汪汪汪......”

野猪早已不复先前勇猛,知道自己将命不久矣,它的眼睛里尽是慌张和哀伤。

陆向东看到这种情况,心里最后一丝畏惧感也消失了,他也凑上前观看猪狗大战。

现在野猪已经是强弩之末,被猎狗频频咬中,发出一阵又一阵嚎叫。

追逐间,野猪突然栽倒在地,它已经筋疲力尽了。

野猪侧躺在地上,三只猎狗就马上凑在它跟前狂吠不止,并且时不时还在它身上咬一口。

见到野猪失去行动能力,倒在地上凄厉的哀嚎,莫有银抓着鸟枪就走上前。

他举枪对着野猪两眼中间的上方,打算给它一个痛快。

这是野猪最致命的弱点,很大概率能瞬间将它击毙。

“Bang~”

鸟枪喷火,子弹射在野猪的面门上。

“嗷呜......”

野猪发出一声尖锐的哀鸣。

这一声惨叫饱含着不甘、痛苦、悔恨的感情。

用枪口轻顶两下野猪,确认它真的嗝屁了,莫有银就把猎狗们驱离。

两个人蹲在野猪的尸体前,取出随身携带的牛角刀,把他们打进野猪身体里的子弹头取出来。

牛角刀是两广地区使用的古老刀具,俗称牛百叶。

它是一种折叠刀,整刀结构简单,刀柄与刀刃几乎等长,刀片薄而宽,头尖,穿刺能力很强,异常锋利,刀背根部有一个突出的小圈,作为锁紧装置。

牛角刀的实用性很强,山里人打猎常把它带在身上。

“不要把鸟枪打子弹头的事情说出去。”莫有银用刀尖挑出子弹头,严肃道。

他不想让山里人知道。

担心别人知道后也这样猎杀野猪,出现增多肉少的情况。

陆向东连连保证不会说出去,还对天发誓说如果他大舌头,那就生孩子没屁眼。

把野猪身上的子弹头都挑出来,两个人感觉疲惫不堪,直接躺在地上休息。

他们看着头顶瓦蓝蓝的天空,讨论着该如何把这头野猪弄回家。

最终,他们达成共识。

陆向东留下来守着这头大野猪。

莫有银回村喊人来帮忙抬回去。 第七章 野猪宴 莫有银回到村子,去喊二叔和堂哥帮忙。

他又去陆向东家里,把陆向东的父亲也叫上。

在莫有银的带领下,他们带着长棍和麻绳,往捕龙山南麓走去。

很快,四个人就走到猎杀野猪的那个山谷。

他们围着野猪观看,发出阵阵惊叹。

“你们这事儿干得漂亮,好样的!”

“想不到仅凭你们两个人,带着两杆鸟枪,就把野猪干掉了。”

“不对啊!还有三条狗呢。”

“啊对对对,两人三狗大战野猪,村里的后生们就属你们硬气。”

眼看着天色不早了,几个人就开始忙活起来,把野猪的前后双足都绑到粗木棍上去。

莫有银拿着柴刀,去岸边砍一根竹子,拿来给陆向东当拐棍。

“一二,起!”

四个人合力抬起二百多斤的野猪,慢慢地往回走。

陆向东一瘸一拐的走在后面。

走到村子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

他们把野猪放在莫有银家的院子里。

莫怀仁看到几个人抬着野猪进来,整个人错楞两秒,然后才意识到他们猎到大货了。

得知野猪是儿子和陆向东猎杀的,他内心更是难以置信。

刚放下野猪,莫有银就小跑进屋,从墙角拿起一瓶泡着幼鼠的药酒出来,递给陆向东。

“向东,你拿着这药酒擦在脚踝上,用劲拍打几下,这样好得快。”

闻听此言,陆向东接过酒瓶,倒出一瓶盖的药酒,涂抹在扭伤的脚踝处。

顿时,空气中散发着药香味。

莫怀仁让儿子去村长家,用广播通知村民们今晚来吃野猪宴,让大家谁家想要买野猪肉就过来看看。

顺便去村里的代销店买两包食盐,再打五斤米酒回来。

莫有银出去后,莫母就马上烧热水。

他们要刨掉猪毛,肢解野猪。

然后用猪下水炒菜,请村里人吃野猪宴。

那马村一共有41户人家,村长名叫韦多福,身材微胖。

每当村里谁摆酒宴请吃,家家户户都来一个人当作代表。

十分钟后,莫有银走到村长韦多福家里。

说明来意后,韦多福亲自开大喇叭通知大家,并说自己也会过去。

事情办妥后,莫有银转头就往代销店走去。

他买两包食盐,打上五斤米酒,看到货柜上摆着几盒香烟,有青竹、三月三、甲天下、红梅等牌子。

略作思考后,他买下一盒青竹软装。

总共花了两元三角。

回到家里,院子里已经聚集一群人,他们围观着莫怀仁肢解野猪肉。

猪大肠、猪肾、猪肝、猪心等已经被二叔拿到厨房里炒了,在院子里都能闻到爆炒猪大肠那独特的香气。

莫怀仁跟陆向东的父亲经过商量后,决定以1.8元一斤的价格把野猪肉卖给村民们,猪腿和猪排骨略贵,2元一斤。

价格很公道,村民们也很少吃到野猪肉,因此来吃野猪宴的人都帮衬买两斤。

村长韦多福财大气粗,一个人就买下一条猪前腿,他说要让家里人也尝尝野猪肉的滋味。

野猪肉不像家猪肉那样肥膘多,都是瘦肉居多,而且味道微膻,炒制不当的话吃起来还有柴感。

这是一只公野猪,它的味道就会略重一些。

因为没有阉割,丁丁会分泌雄性激素残留在肉里,就会出现难闻的腥臊味。

圈养的公猪,一般在公猪很小的时候,让它们变成太监。

长大后宰杀掉吃肉,就会感觉腥味没有那么重。

有些村民看到野猪肉很便宜,但是因为不懂处理,吃起来感觉还不如家猪肉好吃。

他们过来就只是看着,没有买肉的打算。

但是,在懂得吃的人眼中,野猪肉很难得的野味,他们就好这一口。

莫有银眼见着无事可做,他走到厨房里,帮二叔炒菜。

他觉得只有猪下水不太好,打算炒三斤野猪肉,让大家都尝尝。

为了去除野猪身上的膻味,野猪肉要经过焯水,让脂肪融化,让腥味随水溶挥发。

冷水下锅,慢慢升温,让猪肉上的血污和异味充分溶出。

当水被煮沸后,看到浮沫,他就捞出野猪肉,再过一遍热水。

二叔看到他这样,疑惑道:“咋不用冷水呢!”

莫有银告诉他,用冷水的话肉质收缩就会变柴,吃起来口感不好。

听到他说出这么老道的话,二叔盯着他看了几秒,问他是怎么知道的。

莫有银很想告诉他,这是他几十年的生活经验,但是不能。

于是,他撒谎说自己听到乡里面来村长家的人聊起过。

他其实本想用米酒、葱、姜、蒜、酱油等腌制,以此遮掩腥味,可是现在时间紧急,叔叔婶婶们在院子里等着吃肉呢。

只有用快方法,焯水后用料酒、葱姜爆炒。

这样能快速出锅,而且也能保证口感。

天刚黑下来,猪下水和野猪肉已经炒好端上桌。

一共三张桌子,每张桌子上都立着两根蜡烛照明。

今天是农历十一,山里的月亮会照得很亮,走路都不用打手电筒,只不过它还未升上来。

等到莫怀仁那一桌吃至微醺,开始猜码时,月光也就能助他们看清彼此的手势。

莫有银很快吃完,他走进屋里帮母亲在野猪肉撒盐搓盐,腌制后挂起来风干。

今晚还有一百斤野猪肉没有卖出去,他们跟陆家各分得52斤。

现在是酷暑,要是不这样进行腌制,野猪肉很快就变质,第二天起来就闻到异味。

搓上食盐后,无论是晒干风干烘干,都能长久保存。

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拿来炒的时候,要泡水两个小时,否则咸得能让人拉稀。

当他们把野猪肉处理好后,外面说话的声音渐渐大了起来。

客人们对父夸子,对莫有银猎获野猪表示惊叹,直言后生可谓。

没一会儿,就响起猜码的吼声。

莫有银走出房屋,想要去外面阴暗处撒尿。

刚走到院子里,就看到父亲抓着他刚买的那盒青竹正在派烟,还顺手划燃火柴给村长点烟。

他摇摇头,不声不响地往院外走去。

完事了,他突然不想那么快回家。

猜码声太大,回去也睡不着。

他决定趁着月色明亮,好好在村里走一走,感受山村寂静的夜晚。

他走累了,就躺在村道旁的草地上,双手撑着脑袋。

看着周围飘飞着的萤火虫,听着四周的蟋蟀声。

太舒服了,他忽然感觉自己跟大自然产生了共鸣。

莫有银经历过各种各种的生活,再次回到与世隔绝的小村庄,才明白原生态山村的美好。 第八章 猎获山猫 莫有银天天到山里面打猎,常常有猎获。

他的父母看在眼里,心里感到很欣慰,觉得儿子懂事了。

最近两天,莫有银在山里林缘处发现野兔的踪迹。

在一个草丛边发现新鲜的兔屎,那就意味野兔最近在这里出没。

莫有银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野兔常常昼伏夜出,它们特别喜欢重复走已经走过的固定老路,只要在它们的路线上布设陷阱,很容易猎获。

他回到家里,拿来两个捕兽夹,想要猎获这只野兔。

在山坡上转来转去,最终他确定出兽路。

选择两处斜坡平坦位置,铺设捕兽陷阱。

他在砂质红壤上挖出来两个浅坑。

这两个坑离着七米远,都靠近低矮的桃金娘树。

他拿出来捕兽夹,用脚踩着启动夹板方框。

受力后压缩弹簧下压,咬齿夹板也被往两旁撑开。

彻底撑开后,他扣住铝制机关踩板,这是捕兽夹的激发系统,只要野兽踩中,就会马上弹起,并且两边的咬齿瞬间合起来。

野兽被夹住,将会难以脱身。

他把撑开的捕兽夹放在坑里,小心翼翼的在上面堆放细草树叶,然后覆上一层细土,作为伪装。

野兔生性机警,听觉和视觉灵敏,要是让它们发现陷阱,立刻就会跑到别处去。

捕兽夹连着一条铁链子,铁链的末端有两个倒勾。

莫有银把倒勾挂在桃金娘树的根部,用树叶和土将铁链埋起来,防止猎物发现。

有丰富捕猎经验的猎人,都知道当野生动物踩中捕兽夹后,它们就会拼命扎挣着逃掉。

要是捕兽夹没有倒勾,它们能将夹子拖走。

他做好陷阱后,用手抓起旁边的茅草叶,打上一个结,提醒山民们这里有捕兽夹,请勿靠近。

这是山里人心照不宣的暗号,做陷阱不做标志,自己不好找回来捕兽夹,也容易伤到别人。

野兔隐蔽性很强,它们喜欢栖息在低矮干燥的灌木丛中,深夜从栖息地顺着山上的小路走,到灌木稀疏的山脚或者路边进食。

用枪打猎一般很难打到它们,想要捕猎野兔,最好的方法就是埋捕兽夹。

野兔喜欢吃嫩草、野菜和某些灌木的叶,一般两天进食一次。

因此埋下捕兽夹,两三天内没有猎获,猎人就去取出夹子。

做好陷阱后,莫有银就在山里面到处转,观察动物的踪迹。

他想要成为一名出色的猎人,那就必须要熟悉这片大山,对山里面有哪些动物有大致的了解。

他习惯于在早晨和黄昏进山,去看自己做的捕猎陷阱。

这样就能及时发现捕获的猎物,活捉猎物。

要是不想自己吃,还能拿去卖掉。

死物,一般是没有人愿意买的,他们觉得不够新鲜。

埋下捕兽夹的次日黄昏,就猎到野生动物了。

出乎莫有银的意料,踩中陷阱的不是野兔。

而是一只山猫。

山猫的左前足踩中捕兽夹,被夹子拖出去十多米远,倒勾挂在树根上,才将它彻底困住。

莫有银沿着拖拽的痕迹,找到山猫。

这是一只豹猫,山里人俗称山猫,性情凶猛。

莫有银看着这只山猫的体型,估摸着至少有八斤。

它的背部有黑褐色条纹,尾巴上有环状斑纹。

他刚一靠近,山猫就张牙舞爪,咆哮着恐吓他。

只见它弓起身子,做出攻击状。

身上的猫毛一根根竖起来,嘴巴大张露出尖牙,发出阵阵嘶吼。

“嗬嗬嗬......”

莫有银不敢托大,他砍来一条树杈,把山猫压住,然后把它连带着捕兽夹一起装进麻袋中。

他提着麻袋,把山猫带回家。

山猫在袋子里面闹腾得厉害,好一会儿才消停下来。

回到家里,他把山猫倒在地上。

在父母的帮助下控制住山猫,然后才打开捕兽夹,把它放进方形铁笼里关起来。

今天是农历七月十四,按照惯例,明天姐姐将会回娘家。

莫有银打算把山猫留着给姐姐尝尝。

次日中午,莫凤霞提着一篮子东西回来了,还带着一个小男孩。

这是小外甥,名字叫米奇。

母女俩坐在一起聊天,莫有银出门宰杀山猫。

外甥跟着他出门,想要看看山猫长啥样。

当他把关着山猫的铁笼子提出来,外甥眼睛都移不开了。

见到他拿着刀具要宰杀,外甥奶声奶气道。

“舅舅,猫猫那么可爱,为什么要杀猫猫?”

莫有银告诉他,山猫是一种凶猛的动物,晚上还会偷吃鸡。

而且,山猫的肉非常好吃,今天就炒给他尝尝。

听到有肉吃,外甥顿时开心得跳起来。

“喔喔喔......有肉吃咯,山猫肉......”

莫有银麻利地杀掉山猫,然后用牛角刀剖皮,将一整张猫皮剥下来。

他拿来一张木板,还有一盒图钉。

小心翼翼的把猫皮撑开,钉在木板上,再拿到太阳底下晒干。

这一张山猫皮,可以拿到乡里卖掉。

他看着这张皮,很大,估摸着至少能卖四块钱。

莫有银端起放山猫肉的水盆,笑呵呵道:

“米奇,今天我们吃红烧山猫肉”。

话音刚落,小外甥就蹦蹦跳跳着跑进屋,一边跑一边欢呼。

“妈妈,外婆,舅舅说今天要吃红烧山猫肉。”

莫有银看着天真烂漫的小外甥,一脸笑意的转身走进厨房。

他抓起一瓢水,倒进水盆里,清洗山猫肉。

清洗两次,尽量去除山猫背脊骨髓中的膻味,

然后将山猫放在砧板上,用菜刀切成小块。

生火,洗锅,在锅中放水煮沸。

他将山猫肉倒在沸水中快速煮一下,接着捞出来备用。

把锅里的热水倒掉,并用清水冲洗干净大锅。

放入两勺凝固的猪油,在锅里化开。

倒入山猫肉翻炒,肉块微干时,放入咸菜段继续炒,然后加入米酒、食盐、酱油、白砂糖。

感觉锅铲有沾粘感,就马上倒入适量清水。

保持大火,锅里的水分半干时,倒入姜片、蒜片炒出香味,并撒入少许味精。

继续爆炒几分钟,充分入味。

最后大火收汁,将山猫肉装盘。

吃晚饭时,一家人对莫有银的手艺赞不绝口。

一盘红烧山猫肉,让他们吃得津津有味,其乐融融。

米奇吃得满嘴油,嘴里哼哼唧唧。

“以后我还要来外婆家,外婆家有猫肉吃,嘿嘿。”

看到家人很开心,莫有银心里也很高兴。

他暗暗决定,要让自己家变得更好,努力打猎奔小康,让父母过上好日子。 第九章 山万蛇 猎人的日常,就是带着一条土猎犬,在山林中游走。

莫有银几乎每天都进山打猎,一开始只是在捕龙山范围内寻找猎物,后来还到宝鸡山和吞仑山的地界。

此刻,他背着一杆鸟枪,带着大黄狗走在吞仑山的原始森林里。

一路上,他碰见许多野兽,但是没有合适的机会猎杀。

这里面鸟类颇多,但是它们频繁飞来飞去,在枝头跳动,很难猎获。

而且,见到的鸟类体型都不大,莫有银认为不值得他开一枪。

鸟枪打鸟,往往是浪费弹药。

他只想射杀山鸡、野兔、猪獾等动物。

莫有银脚踩着解放牌胶鞋,在阴凉的森林里行走。

当他拨开金毛狗蕨的粗叶子,忽然发现前方有山珍。

在一根腐木上面,长着三朵黑灵芝。

两大一小,大的灵芝菌盖像盘子一般大,小的灵芝只有碗口大。

他快步走过去,仔细观察。

菌盖粗厚,表面呈褐黑色且富有光泽。

片刻,他取出随身携带的牛角刀,要挖出这些灵芝。

左手抓住菌柄,右手抓着刀在灵芝的根部挖。

很快,就把最大的那一朵挖出来。

他继续挖剩下的两朵。

看着挖出来的三朵黑灵芝,他打算留下最小的那一朵泡酒,把两朵大灵芝拿到乡里卖掉。

灵芝是一种珍贵的药材,一直有仙草的说法,古代认为灵芝有起死回生的功效。

古语有云:“灵芝养命以应天,无毒,多服久服不伤人,轻身益气,不老延年。”

它一般生长在湿润而且光线昏暗的森林中,主要生长在腐树或者是其树木的根部。

灵芝泡酒,喝下去后会有补肾益气的功效。

那马村有传言,村长韦多福长期床事不和,后来乡里一名老中医卖给他一根灵芝,他泡酒服用后雄风大振,自此夫妻和睦。

灵芝的神奇也让它成为抢手货,不仅能卖上高价,乡里圩日时在地上一摆,很快就被有钱的人买走。

收好灵芝,莫有银心满意足的走出森林。

他心里不禁考虑着什么时候出一趟山,把灵芝拿去乡里卖掉。

刚要走出森林,大黄狗突然往侧前方窜去,狂吠不止。

赶紧跟过去察看,什么让大黄狗如此惊慌。

当他凑近一看,好家伙,眼前是一条三米长的眼镜王蛇。

此刻,它身体半立着摆出战斗状态,正吐着红色的信子跟大黄狗对峙。

它的背鳞光滑无棱,具有金属一般的光泽,背后有黑色的斑纹。

眼镜王蛇是一种剧毒蛇类,被称为蛇中王者,典型的独居动物,喜欢在森林边缘近水处出没,白天出来觅食,爱吃其它蛇类。

它跟老虎一样,具有很强烈的领地意识,不允许其它蛇类出现在自己的地盘,还会猎杀同类。

当它面对人类,感受到危险,就会进行攻击。

它的爬行速度快,很执着的追人,甚至可以追过山峰,又名“过山峰”。

十万大山里的山民,习惯于称它为“山万蛇”,山里的老人们根据它昂头吐信子警告时发出“嘶~嘶~”,声音神似吹风,故而又称它“吹风蛇”。

此刻,那一条山万蛇,身体已经立起一米高。

面对着莫有银和大黄狗,它本能的感到危险。

他现在吐着红色的信子,不断发出声音。

“嘶~嘶~”

莫有银知道,这条山万蛇是在警告他赶紧离开。

剧毒蛇可不是开玩笑的,不小心被它咬上一口的话,很容易就中毒身亡。

要是平时,他肯定离得远远的。

但是,现在他想要捕获这一条山万蛇。

看到山万蛇的腹部隆起,他就知道这条蛇刚吃下猎物。

隆起的大小,应该是一只小兔子或者山猫之类的动物。

此时,山万蛇行动不便,正是捕捉的好时机。

他快速砍来一根树杈,然后上前抓蛇。

山万蛇想要吐出猎物,但是莫有银可不会给它这个机会。

趁它病,要它命。

这是大自然对他的馈赠。

山万蛇数次向前扑,都把他用那根木棍挡住。

情急之下,山万蛇喷出毒液,也被他及时避开。

还有大黄狗帮忙拉扯,在一旁汪汪大叫,对山万蛇进行持续的精神攻击。

莫有银尝试着用树杈压住蛇三寸,但是都被它避开了。

不过,此时他心里并不着急。

方才,他只是进行试探。

一条山万蛇而已,他又不是没抓过,而且这只还吃着猎物呢。

一人一蛇,互相过招。

蛇弓身立起,头部后仰,就是要攻击了。

莫有银精神高度集中,手上的木棍斜伸在身前,把山万蛇的每一次攻击都拦回去。

并且,快速出击,试图用树杈部位去压住蛇头。

山万蛇眼见不敌,它心里生出强烈的恐惧感,蛇头下压转身就要逃走。

此时的山万蛇,在莫有银眼里就是一张大钞票。

他哪里肯放它离去,马上就追过去。

山万蛇察觉到危险,转过身来又跟他对峙。

它不敢把尾巴露给人,只要蛇尾被人抓住,它离被抓也就不远了。

又互相拉扯好一会儿。

突然,莫有银瞅准一个机会,抓着带杈的木棍就往山万蛇的脖颈处压去。

他用力把蛇头狠狠压在地上,一只脚踩着蛇的身体。

单手从旁边抓来一截木头,塞进蛇口里。

然后他取出牛角刀,很小心的把蛇的毒牙搞掉。

快速从腰间抽出麻袋,然后慢慢地把蛇的身体推进麻袋里。

最后,他抓出蛇头,扔进麻袋里,并快速封口。

麻袋平放在地上,山万蛇在里面挣扎,随后渐渐安静下来。

莫有银此时感到异常疲惫,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取下腰眼的水壶,猛灌几大口凉开水。

大黄狗守着麻袋边,蛇要是动一下,它就汪汪叫两声。

休息一会儿,莫有银已经恢复体力。

麻袋里,山万蛇也把身体里的猎物吐出来了。

他找来一根藤条,在麻袋的系口下方又系住一个口,不让毒蛇咬到自己。

然后提着麻袋就走回家。

回到家里,他找来大铁笼子,将毒蛇放进去。

把麻袋里山万蛇吐出来的猎物倒出来,才发现是一只兔子。

他把兔子拿去埋掉,担心大黄狗吃了中毒。

莫有银的父母得知儿子抓到一条三米长的山万蛇,他们表现并不是兴奋,而是担忧。

毕竟,那是剧毒蛇啊,捕捉时得多危险啊。

莫母忧心忡忡,告诉儿子以后别抓蛇了。

莫有银嘴上连连说好,心里却是另一番打算。

下次见到蛇,他还要抓。

他怕死,但是他更怕穷。 第十章 下山赶圩卖灵芝 次日早晨,村里的代销店门口,聚集着七个人。

“没时间等了,快上车!”

一个瘦瘦高高的汉子站在手扶拖拉机旁,催促着村民们赶紧爬上车。

众人坐定后,他从驾驶座底下掏出一根Z型的铁棍,走到拖拉机的车头,放进去疯狂摇动。

“噗噗噗......当当当......”

拖拉机启动了,整个车子开始震动起来。

他回到驾驶座,开着拖拉机就走出村子。

这一辆手扶拖拉机是载着村民们到乡里赶圩,莫有银也在这辆车上。

他要拿着山珍野货到乡里卖掉,再买些钢珠回来打猎。

每逢农历二五八,就是那梨乡的赶圩日。

一般在赶圩日,代销店的老板韦多财会载着村民们去赶圩,顺便去进货。

从那马村到那梨乡街道,大概有30公里的山路。

全程都是土路,遍地水坑,一路颠簸大概两个小时才能开到那梨乡。

拖拉机是十万大山里最主要的交通工具,大家去赶圩都是坐拖拉机。

也有的村民,心疼路费,他们选择步行去赶圩。

拖拉机行走在山间土路,一路轰鸣,冒出浓烟。

莫有银坐在拖拉机里,手紧紧地抓住横栏,还要时刻留意路边,谨防被伸进来的茅草叶割伤。

脚边的山万蛇、灵芝、山猫皮等猎货,他也要时时留意。

手扶拖拉机驶出捕龙山后,途经宝鸡山、那陶山、大明山,最后开进那梨乡街道。

在桥头处停下来,村民们跳下车,各自去赶圩。

莫有银找到一处热闹的地方,蹲下来把自己的带来的山猫皮、山万蛇、灵芝摆放在面前,张口吆喝起来。

很快就围过来一群人,不过大都是看热闹的。

他们只是看着蛇,摸摸灵芝,没有购买的想法。

有人问这蛇有多毒,怎么捕捉的。

有人夸这灵芝真大,在哪能找到。

询价的也有,不过他们并不是真心想买,而是想知道这些山货值多少钱,自己将来要是有机会得到的话,也可以拿来换钱。

一个老伯蹲在摊前,看着铁笼里的蛇。

“靓仔,这条吹风蛇是在哪里逮到的啊!这家伙毒着呢,我妹夫家三代捕蛇,他被这蛇叮一口,差点就死掉了。”

他的话瞬间引起围观人的好奇,纷纷问他后来是怎么治好的。

众人的好奇,勾起老伯的表达欲,他马上就讲起故事。

“嗐!他被咬在小腿上,当时立马就掏出来绳子,把自己的小腿绑住,不让毒液流动。”

“绑住后,他的小腿瞬间变紫,还好是在离屋子不远的菜地,被亲戚们抬回家进行处理,挤出毒血,把祖传的草药敷在伤口上,然后又喝下他们研制的解毒药水。”

“尽管这样,他还是在床上躺了三天,小腿肿得跟大腿一样粗呢。”

老伯突然陷入回忆,久久不语。

一个头戴草帽的汉子追问道:“后来呢,后来多久消肿下床的。”

老伯神情哀伤,喃喃道:“后来,他就死了。”

草帽汉子听到这样的结果,惊呼道:

“呀!还是死了啊,看来这捕蛇人也不咋滴嘛,祖传蛇药也只是延缓三天。”

旁人听到老伯说的这个戏剧性结果,都大感意外。

“大哥,人家还是有点本事的,起码他多活了三天,十万大山里有多少人被吹风蛇咬一口,当天就死了。”

众人一顿七嘴八舌的讨论,他们看着就是不买,让莫有银十分不爽。

老伯认真的观察着蛇,再次追问莫有银这条是在哪里逮到的。

莫有银平淡的回道:“吞仑山原始森林里。”

老伯慢悠悠的道一句:“吞仑山啊,那可是一个恐怖的地方,它的原名叫吞人山咧。”

说完他就站起身,背着手,佝偻着走开了。

老伯离开后,围观的人也慢慢散开。

街上人来人往,不时有几个人到摊前驻足观看。

不过他们只是好奇,蛇、皮、灵芝,都是无人问津。

莫有银心里有点慌了,他突然担心自己的山货卖不出去,那这一趟不就白来了,这些辛苦猎获的东西也白费了。

一个小时后,来了一个穿西装的胖男人。

他先是站在一旁观看,最后艰难的蹲下身,抓起黑灵芝仔细的瞧瞧摸摸。

“老乡,你这两朵灵芝怎么卖啊?”

莫有银抬眼一瞧,穿着西装,手上抓着皮包,这是一个有钱的主啊。

他早有准备,虽不知道现在的行情,但是根据脑海中的记忆,这年代野生灵芝大概20元一斤。

这两朵黑灵芝品相比较好,按理来说可以卖贵一些。

一朵黑灵芝大概3斤,他打算卖25元一斤。

想到这里,他淡淡地开口道:

“一朵灵芝大概3斤,一朵灵芝75元,两朵就150元”

胖老板略作思索,微微摇头。

“老乡,你卖得有点贵了,我在别人那里问,人家才卖22元一斤捏。”

莫有银曾经接触过不少生意人,知道他们并不差钱,而且差价只是三块钱而已。

一念及此,他不愿松口。

“这两个黑灵芝都是我在深山老林里辛苦摘来的,你看看这个品相多好,菌盖多饱满啊,别人的没有我的好。”

胖老板感觉莫有银一根筋,山里人大都是这样。

他抓起黑灵芝再仔细观察一番,淡淡道:

“好吧!我都要了。我是乡里盛林饭店的老板,就在桥东那里,你以后再采到灵芝,可以拿来找我,不过下次可要给我便宜点哦。”

“好的,大老板。”莫有银把黑灵芝装进袋子里,然后接过胖老板递过来的一百五十元。

胖老板起身,转身刚要走,莫有银就把他喊住。

“哎......哎呀,大老板,您是开饭店的,您瞧瞧我这条蛇,要不要买走做野味,我给您便宜点儿。”

胖老板瞥一眼笼子里的蛇,笑着道:“我们饭店还没做过蛇菜呢,以后也许会需要。”

说完他转身就走,他最近要去县里谈生意,黑灵芝可以拿去送礼。

过了一会儿,两个穿着打扮像是公家人的男子走过来。

他们一胖一瘦,站着观察笼子里的毒蛇。

戴着眼镜的瘦男人开口道:“老乡,你这蛇怎么卖啊?有多重呢?”

莫有银感觉有戏,脸上马上堆起笑容。

“这是山万蛇,十斤重呢,70元就给您了,要不要?”

瘦男人听罢,爽快道:“好!这蛇我要了。”

莫有银接过钱,把蛇抓进袋子里,捆好袋口后递给瘦男人。

两个人转身就离开,往供电站方向走去。

只剩下一块山猫皮了,摆放着无人问津。

后来有一个好心人,他告诉莫有银街尾有一个收购兽皮的商铺,到那里才能卖出去。

莫有银表示感谢,收起山猫皮就往街尾走去。 第十一章 采购捕猎的装备 他走到一个不显眼的门面,门边的墙上贴着一张红纸。

上面写着:“高价收购各种兽皮、药材”

确定就是这里后,莫有银走进去,找到老板。

老板是一个身高一米六的壮实中年人,脸上还有一道刀疤,山里人提到他就说“那个疤脸老板”。

他见到莫有银走进来,忙问道:

“靓仔,有什么要卖的吗?”

莫有银不慌不忙的从袋子里掏出山猫皮,展示给他看。

“我想卖一张山猫皮,你们这儿怎么收?”

疤脸老板不说话,他接过莫有银抓上的山猫皮。

仔细的瞧一瞧,扯一扯,最后再颠一颠。

“这张皮还不错,我给你4元吧,卖吗?”

莫有银知道疤脸老板看到自己是年轻人,压价了。

他一脸失望,微微摇头道:“太低啦!”

“5元行不?5元我就卖给你。”

疤脸老板连说给不了,这张猫皮只值这个价,就是到别处去,或许都给不了比他高的价格。

一听这话就是奸商,莫有银说不卖了,拿着猫转身就走。

刚走出门口,疤脸老板就把他喊回来,以5元的价格把山猫皮收了。

这一趟出来,把山货都卖掉。

莫有银一共赚得225元。

发现打猎好挣钱,他对未来的生活充满着憧憬。

现在彩票已经发行了,但是作为正常人的他,在重生前并没有刻意去记彩票的开奖日期号码。

他只知道房价未来会越来越高,因此打算多打猎攒攒钱,将来在合适的时机去省城买两套房。

在乡里大街的一个巷口榕树下,三个中年人连成一排在给人理发。

莫有银走到这里停下来,也打算剪剪头发。

坐下后,他大声道:“给我剪短就行,剪个寸头吧。”

理发师一脸疑惑的问他寸头是什么。

他才突然意识到,这年代的乡下,还没有寸头的概念。

如今,全国各地,最流行的就是平头,到处是名叫“平头皇”的理发店。

他很无奈,只能这样告诉理发师:

“嗯......你就先给我像剪平头那样剃,但是头顶不要剪平,平均离头皮一寸长就可以了。”

“......”

理发师虽然不理解,但还是硬着头皮给他剪,一边剪一边问。

二十分钟后,剪好了。

看着有寸头的模样,但是又有点儿像子弹头。

不过,莫有银无所谓,只要不是难看的平头就行。

他站起来对着镜子看看,给理发师5角钱,大步流星的走开。

走到市场里,他在一个杂货摊前站定,挑选皮筋。

打算买一捆皮筋回山里,制作弹弓,制作弩具。

这样自己打猎就更得心应手了。

买好皮筋后,他又到旁边一个摊位挑选捕兽夹。

毕竟,在大山里面,最好的捕猎方式,还是埋夹子做陷阱。

他打算多买几个,这样就能在山里多处设置捕兽陷阱。

最后,一共购买十个捕兽夹。

两个桶口般大的野猪夹,8个碗口大的小夹子。

大的野猪夹他尝试着撑开,感觉非常费力。

他心里考虑着,在山里埋野猪夹的时候要带着陆向东去,两个人合力放置野猪夹。

他还去买散弹钢珠,一共两个牛角壶,装得满满的。

还有两大罐火药。

买完这些打猎的装备和材料,他一共花了38.5元。

瞬间花出去将近40元,莫有银感觉有点心疼。

但是,他是一个善于安慰自己的人,有出就有入,花出去的这笔钱就当是投资,将会变成一只只猎物。

打到猎物后卖掉,那就是一张张钞票。

想到这里,他突然觉得这钱花得值,而且必须要大花特花。

他一脸笑意,把弹药放进包里,提着一堆捕兽夹就往桥头走去。

桥头,韦多财靠着手扶拖拉机抽香烟。

他看到莫有银提着一堆捕兽夹走来,惊讶道:

“有银,不得了喔,你真要一门心思做猎户啊!”

“我这哪能当猎户啊,挣点儿买烟钱罢了。”莫有银说着就把捕兽夹放在拖拉车上,活动一下酸痛的手臂。

“财叔,你帮我看着点儿吧!我再去买一袋大米。”

韦多财摆摆手,爽快道:“去吧,快去快回啊,人齐后就回村了。”

莫有银走到粮油店,问老板娘大米多少钱一斤。

老板娘一边整理货物一边回道:“大米0.5元一斤,要整袋的还是要散称的。”

他得知有50斤一袋装和100斤一袋的,走过去看看。

最后,他选择买一袋100斤的大米。

掏出50元递给老板娘后,他扛起大米就走。

这时候还用着粮票,他花钱能买到的是议价粮,价格高于平价粮40%。

现在他能打猎挣钱了,心里舍得花钱,就是要让父母少吃点儿红薯,多吃米饭,而且不是稀的。

想起来前几年,天天吃红薯,狗闻到人拉的屎掉头就走。

生活真是太艰难了。

幸好,现在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依靠着自己的打猎技能,他更是觉得生活充满奔头。

肩上的大米沉甸甸的,但是他很享受这种沉甸甸的幸福。

当他把大米放到拖拉车里,转头就看到韦多财看着他,嘴皮子抽动。

“哦呦!有银,真是有银子啦,买那么多米啊。”

莫有银摸着后脑勺,笑笑不说话。

休息一会儿,他跨过马路,走进对面的一家商店。

在柜台前看着玻璃柜里的香烟。

红梅软黄4元一包,刘三姐2元一包,甲天下1.5元一包,田七花1元一包,青竹0.8元一包,

回忆起前世的自己,最喜欢抽的是红梅香烟,他很想买一包尝尝。

但是,看到这个价格,他舍不得买。

这个年代,红梅香烟有钱人才抽得起。

十万大山里的普通人,连刘三姐都舍不得抽。

稍微狠狠心,最多也就买一包甲天下奖励自己。

重生后的莫有银,现在不喜欢抽烟了。

他只是想给父亲买两包回去。

莫怀仁常年抽卷纸烟,自己买来烟叶制作香烟,就为了省点钱养他们姐弟三人,供哥哥念书。

前几年他开始偶尔买烟抽,还记得是合欢牌的,0.7元一包。

近两年抽青竹牌和田七花,亲戚串门或家里来客人才买来抽。

一念及此,心疼父亲,莫有银就买一包青竹和一包甲天下,怕买太贵了会被他埋怨。

把烟揣进裤兜里,莫有银回到拖拉机旁,跟韦多财一起等村里人。

下午三点钟,人到齐了,拖拉机开出那梨街。

半道上,突然下一场阵雨。

莫有银生怕大米被淋湿,他用雨衣把那袋大米裹起来,自己淋雨。

下过雨的山路很不好走,尤其是这种只下半小时的阵雨。

土路变成泥巴路,遇到大坑大坡,拖拉机的轮子打滑,艰难挣扎着才能脱离。

已经开过宝鸡山,眼看着很快就要到那马村了。

拖拉机却陷入一个泥坑中出不来,众人只能下车用力推。

正在大家使劲推着,后方突然响起一阵自行车的铃声。

“呤呤呤”

莫有眼转头一看,一个熟悉的面孔,正推着一辆二八大杠走上坡来。

他立刻回想起不愉快的事情,心里顿时冒起怒火,恨得牙痒痒的。 第十二章 碰见仇人了 来人是林志坚,当初念书时欺凌过他。

成年后,造谣搞黄了他的恋情。

他跟隔壁村的村花山歌对唱传情意,眼看着就要提着鸡去上门提亲了,林志坚却恶意诋毁他。

山里松油脂值钱后,还偷过他家的松油脂。

往后几十年,林志坚都跟莫家有林地纷争。

两家人成为世仇,婚丧嫁娶互不往来。

上一世刚成年时,莫有银不知道他是一个十足的坏种,还帮他家收过稻谷。

现在,莫有银深知他的为人,不会再对他好声好气了。

“嚯哟,陷进去啦!用力推啊。”林志坚还未走到近前,他那独特的公鸭嗓就带着嘎声叫起来。

“有银啊,用力啊,不用力推今天就回不了家咯。多财叔,我很远的骑车回来,累惨啦,就不帮你们推了哦。”

莫有银低着头推车,没有理会他。

林志坚看着村民们推车,丝毫没有帮忙的意思。

他推着那辆陈旧的二八大杠,挤着从拖拉机身侧过去。

最令众人不爽的是,走过去后,他竟然吹起口哨。

陆大婶看见他那副贱模样,朝着他的背影吐出口水。

“呸~”

“吊儿郎当的,天天不是下河炸鱼,就是骑着那辆破单车下山,见到人就猛摁铃铛。”

她开始评价林志坚,带头在背后蛐蛐他。

莫有银刚刚看着林志坚推车走过,自行车的后座上是五根紧紧包着的东西。

他猜测绑在后座上的是炸药。

回想起来林志坚在三年后去河里炸鱼,小臂被炸药炸断,他突然感到很解气。

他要等着看林志坚遭难的那一天。

“噗噗噗......”

机头的排烟管冒出一阵一阵浓烟。

“呲呲呲......”

后轮打滑,带起泥水,打在莫有银的身上。

村民们齐心协力的用力推车,可是陷在泥坑中的两个轮子,一直爬不出泥坑。

韦多财深感无奈。

“大家休息一会儿,别推了”他下车,走到后轮处查看。

“哎呀!难怪一动不动呢,陷得这么深怎么推得动,大家帮忙搬些小石头来填住才行。”

众人就去搬小石头,填在轮胎旁。

“当当当......”

手扶拖拉机重新开动,在众人的合力助推下,很快就爬出泥坑。

韦多财把拖拉机开上陡坡,在平坦处停下,等着村民们。

见到拖拉机脱困,大家说笑着走上坡,跳上车。

二十分钟后,拖拉机在村口的代销店停下。

莫有银把捕兽夹放在韦多财家里,扛着那袋大米回家。

他走在山道上,有小鸟清脆的叫声作伴。

刚下过一场大雨,道路湿滑,他走得十分小心。

远远的看见自己的家了,他大喊一声:“大黄!”

随即,山坡对面就响起几声狗吠。

“汪汪......汪汪汪......”

一会儿,就看到一条大黄狗狂奔在山道上。

跑过田埂,它还差点儿摔进稻田里。

大黄跑到跟前,疯狂的摇着尾巴,还跳起想往他身上扑。

莫有银担心裤子被它弄脏,连忙喝止。

一人一狗,一前一后走在山道上。

几分钟后,莫有银扛着大米走进院子。

他的鞋子已经粘满泥巴,只能在院子里的粗木桩蹭蹭,把鞋底的泥块弄掉再进屋里。

莫母见到,惊呼道:“哦唷,不是去赶圩买夹子的吗,怎么还买了一米啊!”

莫有银把大米扛进屋里放好,扶着腰踹息。

“妈,我见到家里的米不多了,想着好不容易赶个圩,就买了。”

莫母嘴上埋怨他乱花钱,但是心里很高兴。

她感觉儿子越来越懂事了。

莫有银感到非常口渴,他走进厨房,到水缸边拿起一瓢水就喝起来。

山里人喝水,一般不用煮开。

他们都是在山底找到泉眼处,挖出来两米深的水井。

水质很好,清甜甘冽。

在炎热的夏天,喝下一口,感觉非常舒服。

喝完水,他就走出院子,去韦多财家拿捕兽夹。

当他把捕兽夹拿回来,莫怀仁也放牛回来了。

老牛脖子处挂着的铃铛啷啷响。

莫怀仁抓着一根细竹条,把牛群赶进牛房里。

“be be be ......”

老牛磨磨蹭蹭的进去后,小牛犊马上就跟着走进栏。

上好栏栓后,莫怀仁蹭掉鞋边的泥块。

看到莫有银,他淡淡的说一声:“回来啦!”就往屋里走去,取下身上的网兜放好。

过了一会儿,他拿着烟筒出来,坐着就要抽水烟。

莫有银见状,掏出裤兜里的两盒香烟,递到他面前。

“爸!抽这个吧。”

看到叠在最上面的甲天下,莫怀仁眼前一亮。

不过他的眼神掩饰得很好,脸上的表情也波澜不惊。

“乱花钱,怎么买那么贵的香烟。”他出声埋怨道。

虽然嘴上这样说,但是他心里已经乐开花了。

他的身体很诚实,此刻已经放下手里的烟筒,小心翼翼地撕开烟盒的包装。

轻轻的摇一摇烟盒,就有两支香烟冒出滤嘴。

莫怀仁轻轻的捏住一支香烟抽出来,把它放在嘴里叼住,然后抓着烟盒往膝盖上轻轻一砸。

另一支冒出来的香烟就掉回去了。

他用火柴点燃嘴里的香烟,狠狠的吸一口。

“嗯!得劲!”

一番吞云吐雾后,他举起手中的烟盒仔细瞧。

这是他第一次抽甲天下,看着手中的烟盒,封面的那一座石头山,莫名觉得很好看。

他很好奇,为啥同一个省,但听人说桂北到处是石山。

他理解不了,因为他没出过十万大山。

十万大山的地貌以土山为主,到处生长着茂密的高大乔木,这里的飞禽走兽非常多。

原始森林里生长着许多珍贵的草木药材,乡里有几个外地来的药材商,收购各种中草药。

今年,药材商收购鹅掌柴的树皮。

村民们得知后,他们在森林里,溪水边寻找鹅掌柴。

用柴刀在树皮上环切,再竖割一道,然后剥开树皮,拿回家晒干后抽空赶圩拿去卖钱。

很快,附近的鹅掌柴都快要被剥光了。

抽完半支烟,莫怀仁叹道:“这个烟真柔啊,就是太贵了。”

莫有银听到父亲这样说,他有点儿心疼。

“不贵,也就比青竹多几毛钱。”他看着院子对面的山,语气非常坚定。

“爸,咱以后就多抽这个,我打猎挣到钱后给你买,咱们家的条件会好起来的。”

他决定要加倍努力,趁着父母健在,让他们过上好日子。

现在他的打猎装备已经很齐全了。

山里的动物就是他的财富密码。 第十三章 完美的树杈 雾气弥漫的森林里,一人一狗走走停停。

一会儿站在低矮的灌木丛前东瞧西看,一会儿在树林间跑动。

太阳刚升起来,雾气还未消散,走森林中视野非常受限。

莫有银突然觉得自己不该那么早就走进林子。

眼下雾气太重,他很难寻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他要找一根完美的树杈,拿来制作弹弓。

印象中荚蒾树常常长着很对称的树杈,但是他已经寻找一个多小时,仅仅看到两棵。

荚蒾是一种落叶灌木,高度可达3米,树皮呈灰褐色,叶片对生,叶宽倒卵形。

这种灌木爱晒太阳,常生长在山坡上,莫有银记得自己小时候经常到这里来找荚蒾果吃。

成熟的果实红彤彤,晶莹剔透,就像一颗颗红宝石一样挂在荚蒾的枝头上,远远的看过去就像是一颗颗樱桃一般。

果味比较清淡,有一股微微的酸甜感,山里人喜欢拿来酿酒泡酒。

他想起来自己小时候在山里玩,一群小孩抢着吃荚蒾果,一把一把的往嘴里塞,然后把它的果核当成子弹一口气喷出。

荚蒾树全身是宝,不仅果实可以酿酒,它的根茎和叶子,都可以做成中药材,具有清热解毒、疏风解表、滋补身体的功效。

走到山谷疏林处,莫有银才在灌木丛中发现荚蒾树。

此时正是果熟期,看到红彤彤的果实,他忍不住摘下一把塞进嘴里。

嘴巴嚼动中,果汁在口腔内爆开,一股清凉入喉。

在山里面走得口干舌燥的他,瞬间感觉没有渴意了。

他站在树丛前,观察眼前的荚蒾树。

没有找到令他满意的树杈。

但是,他还是勉为其难的用柴刀砍下一根。

要是后面没有找到更好的树杈,那手上的这个也可以将就用。

这一根树杈,明显左边的分支比右边粗大。

他要是拿回家制作弹弓的弓架,那还得用小刀削成两边一样大小。

微微摇头,他还是把这根树杈放进口袋里。

“大黄,走了!”

见到大黄狗在远处乱窜,他招呼一下它。

走到山坡上的林缘处,有一丛一丛的桃金娘,山里人称它为捻子树。

它们的高度一般一两米,果实成熟时由青转黑。

莫有银快步走到一棵捻子树前,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树杈。

寻找半天,还是没有找到令他满意的树杈。

他心里觉得奇怪,平时不去刻意寻找,就看到许多两边分支很匀称的树杈,现在认真倒是找不到了。

“唉......老子不找了。”说完他就躺在地上,闭着眼睛休息。

眼睛微闭,他感觉到一片暗红色。

眼睛紧闭,他就会看到一片黑暗。

他的思绪飘飞,回想起上一世的自己。

二十岁结婚生子,为了生活四处奔走,进过厂、开过车、刮过腻子,辛辛苦苦的挣钱养家。

他还开过一家小餐馆,但是没有挣到钱。

五年餐饮,时光就像是浪费掉一样,只是糊口罢了。

最后坚持不下去,不得不得贴上“旺铺转让”四个大字。

年轻时,他经常跟几个酒肉朋友厮混,出车时总是大中午钻进饭馆里喝酒,乘客来到车前却找不到他人。

或者是看着他红着脸,一身的酒气,不敢坐车。

“不会再那样了。”他喃喃自语。

这一世,他不会再做那些糊涂事了。

他决定专心打猎,靠山吃山,用山里的猎物换钱。

完成原始积累后,他再拿着钱去稳健投资。

他现在知道信息差,以后投资回报率高的,那就是商品房和白药股价。

“汪汪......汪汪汪......”

一阵急促的狗叫声,把他拉回现实。

他马上睁眼,坐起身子,歪过头看向大黄狗。

只见到大黄狗在一堆草丛边缘,跑来跑去,汪汪大叫。

怎么回事!

莫有银站起来拍拍屁股,径直往大黄狗走去。

他站在草丛边,认真的观察,但是什么都没有。

感觉大黄狗如此激动,有可能是一只小动物,蛇或者竹鼠之类的,他并不打算理会。

“别叫了,走吧,继续找树杈去。”他说完转身就走。

大黄狗依然在叫,急得跑来跑去。

它看到主人走远了,才停止叫唤,跑着追上去。

莫有银带着大黄狗,在山里面转一上午,找过番石榴树、荚蒾树、捻子树、枫树、油茶树等等。

但是,终归没有找到令他满意的树杈。

他只好作罢,带着大黄狗就往回走。

深感郁闷,沿途听到小鸟在周围啼叫,他都感觉好难听。

走到一个山坳,准备就要看到村子了。

这个时候,他瞥眼看见山道下方有一棵桂花树。

直觉告诉他,这棵树上会有他想要的树杈。

他赶忙捡起一根木棍,拨开野蛮生长的铁芒箕,走到桂花树下。

这棵桂花树的高度大概五六米。

他抬头望树,一会儿就看见一个很完美的树杈。

终于找到了!

莫有银脸上露出喜色,他脱掉鞋子,把柴刀挂放在背后,爬树。

刚开始有点儿难爬,爬到比人稍高的分支干后,就很好爬了。

桂花树的枝干多,一抓一踩感觉很轻松。

他在树上寻找两分钟,才找到自己看到的那根树杈。

拿柴刀用力的砍几下,砍断有完美树杈的那根树枝。

把柴刀扔到地上,再把树枝也用力扔出去。

莫有银爬下树后,捡起地上的树枝,越看越满意。

他用柴刀砍去没有用的枝叶。

把那根树杈抓在手里,两边等粗的Y字形,抓握也很舒服。

简直是完美形态,这就是他要找的树杈。

天生自带反曲属性。

桂花树木质很硬,结实不开裂,做成弹弓非常耐用。

他打算做成随型弓,看着这个叉型,准度方面完全不用担忧了。

这必是一个好弓架。

他把树杈抓在手上,捡起地上的柴刀,步伐轻快的走回家。

找到满意的树杈后,莫有银觉得周围的鸟叫声变得悦耳了。

他感到很快乐,甩着柴刀唱着山歌。

“山里有山也有树,山高林密野兽多。”

“捕龙山上白牛峰,那马村里莫家娃。”

“重生归来当猎人,满山动物是财宝。”

“鸟枪打鸟大材用,如今有弓鸟也打。” 第十四章 好弹弓 “汪汪汪......”

“林老师,在家吗?”

莫有银回到家里放好柴刀后,就马不停蹄地来找教师林伟。

那马村有一个小学,只有一间教室,只有一个老师,那就是林伟。

“在呢!在呢!”

林伟从屋里喊出声,他家的大黑狗就立刻停止吠叫,走到一边趴下看着莫有银。

“有银啊,来想找我有什么事么?”林伟走出房门,戴着一副金丝眼镜,文质彬彬的柔声问道。

莫有银稍作犹豫,开口道:

“林老师,你这儿有没有打坏的篮球,还没有扔呢?”

林伟感到很疑惑:“倒是有一个,你想要吗?”

听到这话,莫有银顿时眼前一亮:“可以给我么,我想拿去做弹弓的皮兜。”

“给你就给你吧,反正破了也补不了。”林伟说着就转身进屋拿篮球。

拿到破篮球后,莫有银连声感谢。

他把破篮球带回家,就开始着手制作弹弓。

先是用剪刀剪下一块篮球皮,打算作为皮兜,用于包裹弹丸。

再把树杈削好,做成一个精致的弓架。

最后取出买来的皮筋,绑在弓架上。

两边各三根皮筋。

抓起皮兜,放在木桩上,用钉锤打出两边各三个孔。

依次把皮筋穿进皮兜的小孔中。

活动皮兜至两边皮筋的长度等长,然后分别绑好。

发现绑好后,长度有偏差,马上重新绑那条皮筋进行修正。

莫有银埋头制作弹弓,不知不觉一个多小时过去了。

当他做好的那一刻,突然感觉很口渴。

走到厨房喝两口水,他抓着弹弓就在院子里捡起一块小石子。

把石子放在皮兜里,抓紧。

拉弹弓。

瞄准。

打出。

虽然没有打中所瞄准的树枝,但是他对弹弓的威力已经心里有数。

这是一把好弓,只是他还没有找回状态。

他上一世,在四十岁后开始玩竞技弹弓,还加入市弹弓协会,技术方面肯定没得说。

只要多玩两天,适合这支弹弓,找回感觉,不说百发百中,准度方面肯定没得说。

他欣喜若狂,抓着弹弓出门,收集合适的小石子。

同时也想试着打两只小鸟。

在路上,他碰见陆向东。

陆向东只是闲着无事,想要上山找鸟窝。

得知莫有银制作一支弹弓,他顿时就来了兴趣。

两个人走到一处溪边,捡拾指头粗的圆石子。

半个小时后,他们的口袋里就揣满了石头。

在溪谷里找到一棵水东哥,他们就隔着十多米远,把树干当成目标,练习射击。

莫有银装弹,拉弓,射击。

“嗡~”

第一下就擦着树皮而过。

“厉害啊!银哥,打得这么准。”陆向东见状,感到吃惊。

接下去的几次,莫有银打得一次比一次准。

力度也一次比一次大。

陆向东看得隐隐手痒,终于忍不住开口道:

“你都玩了十分钟了,该让我玩玩了。”

“好,你也试试吧。”莫有银也想看看好哥们的实力,爽快地把弹弓递给他。

陆向东拿到弹弓就快速进行射击。

“嗡~”

不仅没打中,而且离得非常远。

“刚才没准备好,不算。”陆向东自觉得打得差,赶忙解释道。

没想到一连打好几次,没有一次打中树干的。

陆向东往前走几步,接着再打。

这一回终于打中了。

他大声喊道:“中啦,哈哈哈。”

试完弹弓,陆向东问莫有银还有没有皮筋,他也想制作一个。

莫有银说自己家里什么材料都有,让他跟自己回去拿就行。

两个人又尽量多捡些石子,打算去打打鸟。

他们爬到山坡上,走进森林里。

看见小鸟就打。

小鸟在树枝间跳动,打一下不中就会受惊飞走。

莫有银打出几次都不中,全是打在树枝上。

他有点儿泄气,自己还是太心急了。

应该等小鸟站定后,再认真瞄准打。

反正没有打第二弹的机会。

只要石子破空而去,无论打在树枝上还是树叶上,造成的声响都会让小鸟快速逃离。

他们打一次弹弓,就要换一个地方。

一会儿,莫有银总算找到手感了。

他接连打落两只红耳鹎。

一只鸟被打落,同树的鸟儿就大叫着飞走,彷佛在告诉同类这里有危险。

莫有银没多久就又打落一只。

看到他猎获三只小鸟,陆向东也跃跃欲试。

“让我也打打吧。”

莫有银把弹弓递给他。

走到一棵大树下,陆向东跨开大步,左手抓着弹弓架。呈30度斜举着,右手拉动皮筋,有模有样的瞄准树上的白头鹎。

一顿操作像高手,一弹打出射偏啦。

他没有打中。

二十分钟后,一直打不中鸟的陆向东把弹弓还给莫有银。

他说是弹弓的问题,这一支弹弓做得他不好掌控。

“要是我自己做出来一支,我肯定也打得中。”陆向东自信满满道。

太阳西斜,他们走回村里。

莫有银把一块巴掌大的篮球皮和十根皮筋送给陆向东,让他回去也制作一个弹弓。

陆向东离开后,莫有银把三只鸟拿去处理,今晚打算吃鸟肉。

一只小鸟,在乡里的价格是2元一只。

山里人一般不会拿去卖,而是自己吃。

黄腹角鸡这种大型鸟,才能卖得上价,25元一只。

莫有银正在炒菜的时候,陆家已经吃晚饭了。

陆母从餐盘里夹起一块野猪肉,放进嘴里吃下后,她肃然道:

“这阵子有银这孩子像是突然开了窍,听说他打猎挣了不少钱呢。阿东你要不跟着他一起去山里打猎,别割家里的松树了,现在的松油脂又卖不得价,才三毛钱一斤。”

陆父也附和道:“我也觉得打猎好,村里人都传有银那孩子出息了,前天去赶集还买一袋米回来,100斤的咧!”

听到父母这样说,陆向东也觉得打猎很有前途。

但是,他对自己打猎的实力没自信,犹豫道:

“我也想打猎啊,但是我怕打不到猎物,家里的那杆鸟枪我也带出去半年了,可是一直没有猎获。”

陆母看到儿子兴致不高,苦口婆心道:“打猎可以慢慢学啊,你就跟着有银那孩子多学学。”

“你上次跟有银哥哥打回来一头野猪,再跟他一起呀。”陆向东的妹妹陆萍也小声说道。

陆向东见到全家人都想让自己去打猎,他就硬着头皮答应下来。

吃完晚饭后,他们在院子里纳凉。

陆母一边剥花生一边问道:“你明天就跟有银去打猎么?”

陆向东告诉她,今天在山里碰到的时候,他们就约好明天不去林子里打猎。

他们要去溪里瓢水抓鱼虾。 第十五章 山涧溪流小鱼虾 “我把地笼放好了,赶快堵住!”

在一处山涧溪流处,莫有银和陆向东带着塑料瓢、塑料灰桶、渔网、地笼、铁铲等工具来到这里。

他们选择一处水流平缓的窄溪,在上下两头用石头和泥土修筑溪坝。

上下相距大概六米远。

莫有银在下方土石坝安装好地笼后,就快速在上面堆石填土。

同时,他大声提醒陆向东,让他把上方留口子的土坝填实封住。

两个人都做好简易的泥土坝后,他们走进没膝的溪水里,一人拿桶一人抓瓢,把水往下方土坝外舀出。

这条溪流有很多小鱼小虾,但是它们游速很快,有些还喜欢潜伏在石头缝里。

他们想要捕获这些小鱼虾,只能大动干戈。

小溪里有许多小鱼,身长一般不超过食指的长度,但是味道极其鲜美,拿回来后不用做特殊处理,泡一遍清水就可以拿去煎。

十万大山里的山涧溪水中,繁衍着阮氏鱲、长鳍鱲、橙斑鱲、异鱲、高屏鱲、马口鱼、章公鱼、鲫鱼、叉尾斗鱼、石鲶鱼、食蚊鱼等野生鱼类。

莫有银抓着水桶,每次一小半桶的把溪水舀起,泼到外面去。

他忙得头也不抬,大声道:“向东,用力舀啊,等下坝满了,水就流下来咯。”

话音刚落,陆向东立即加快手上的速度,一瓢一瓢地往外舀水。

下方的一小撮杂草,被倒出去的溪水不断的冲击,现在已经完全被压弯了。

半个小时后,他们已经快要舀干这一小段围起来的溪流。

上坝的溪水也已经溢出来了。

看着溪水保持着刚没过脚踝的深度,莫有银让陆向东保持舀水状态,然后他自己去抓小鱼网捞鱼。

看见两条马口鱼,他就推着渔网过去,一下就逮住两条。

随即把它们倒在塑料水桶里。

马口鱼煮汤味道非常鲜美,煎炸味道也很不错。

煎炸的马口鱼,骨头变得很酥脆,山民们吃着都不用吐鱼骨,连肉带骨嚼碎直接咽进肚子里。

片刻,他又捞到长鳍鱲、七星鱼、异鱲等小鱼。

异鱲体型细长,侧扁,尾鳍是叉形,身体的背部呈灰褐色,它的腹部呈灰白色,身体两侧带棕红色。

它生活在亚热带地区的山涧溪水中,对水质要求较高,喜欢在水流清澈的水体环境中活动,一般是在山间小溪中游戈觅食。

七星鱼的体型很像鲶鱼,体表鳞片细小光滑,青色的斑纹尾巴处有一个大大的黑色斑点。

这是一种很聪明的鱼类,平时藏身在小溪石头缝里,伺机而动,捕食小鱼小虾米。

它喜欢在白天潜伏,夜间才出来活动觅食,平常很难捕捉到,除非像现在一样舀干溪水。

这种鱼的肉质不但十分鲜美,营养价值也非常高。

长鳍鱲是一种激流鱼,只要氧气不足或水流太慢就很容易死,因为山涧溪水落差大,自然冲击溅起水花,水体氧气含量足,适宜其生长繁衍。

它属于杂食鱼类,吃水生动物、苔藓和水草,身体上有蓝色和绿色的条纹,这使得它非常漂亮。

莫有银知道二十多年后,长鳍鱲会成为观赏鱼的热宠。

不过,如今这个年代,它只会被端上村民们的餐桌。

陆向东舀水渐渐无力,他终于忍不住开口道:“银哥,换你来舀吧,我没力了,让我来抓鱼。”

“嗯,把瓢给我吧。”莫有银痛快答应。

他刚才抓鱼并不是很累,只是长时间弓着身子,感觉腰有点酸。

此时,他有的是力气,不断的低头舀水,站起身把水往下游泼去。

他边干活边催促陆向东,认真道:“你抓鱼虾快一点儿,过会儿我们到上面找一段继续舀干。”

两个小时后,他们再次舀水抓完另一段溪水的鱼虾。

此时,水桶里的小鱼小虾已经堆积不少。

最为显眼的是石鲶鱼,总共有三条,体长大概都在七八厘米左右。

这种鱼类在山里面很常见,它们的活动范围很广。

小河里面有,山涧溪水里也有,就连稻田边的小水沟也能看到它们的踪迹。

石鲶鱼肉质细嫩少刺,味道浓郁,营养丰富,尤其适合体弱之人食用。

莫有银以前就吃过不少石鲶鱼,他跟着父母走到稻田边,看见水沟里有石鲶鱼,就用着渔网抓它。

不过这石鲶鱼会钻洞。

当它躲到洞里面,就只能拿着树枝捅出来。

莫有银从水桶中捞起一条班星鱼,山里人称它为红目仔。

他把鱼抓在手中,越看越喜欢,轻轻抚摸着。

莫有银还记得上一世的自己经常去溪水边垂钓,只要在鱼钩上穿上蚯蚓甩进水中,钩饵入水不到两分钟,鱼漂就轻轻摇动着沉下去,他马上抬竿拉起。

不负所望,鱼儿咬钩了。

把鱼竿竖起来,班星鱼就旋转着飞到手边。

“银哥,这些山螃蟹怎么办,要不要?”陆向东的询问,让他马上回过神来。

他看着那些山螃蟹,嫌弃道:

“不要了,把它们倒地上,或者你拿回去喂鸭。”

这种小溪里的小螃蟹叫澎蜞,山里人它为山螃蟹。

山螃蟹的个头跟蜘蛛差不多,喜欢爬在溪水或稻田里。

它的浑身都是甲壳,没有多少肉质,食用价值很低。

山螃蟹的味道有点儿苦,吃起来口感不好

有传言说山里曾有人吃山螃蟹中毒,后来一传十,十传百,大家都不愿意吃了,于是把它打碎喂鸭子。

山螃蟹无处不在,它的数量特别多。

村民们每次下地笼抓溪鱼,都能捞起大半的山螃蟹。

但是,村民们一般只会拿走小鱼小虾,把山螃蟹倒在岸上晒死。

水桶里还有许多小河虾,这些小虾只在水质好的小河小溪中繁衍活动。

见到小河虾,莫有银顿时眼前一亮。

这可是难得的好货啊!

把这些小河虾带回去,清水泡干净,然后捞起沥干水分。

把青葱切段,备好。

在锅里放少许猪油,把小河虾和葱段同时放进锅里炒。

放入食盐和酱油。

把小河虾从青色炒到红色,估摸着差不多就出锅。

有这样的美味佳肴下酒,他愿意多喝一杯。

两个人在岸边分好鱼虾后,就提着工具走回家。

莫有银感觉今晚能炒两盘菜,一道煎小鱼,一道炒河虾。

至于那两条石鲶鱼,他打算留着明天再吃。 第十六章 蜈蚣泡酒 太阳落山,彩霞满天。

陆家的屋门,正面对着太阳落山的方向。

此时,刚吃过晚饭的陆向东和陆萍,坐在院子吹风。

霞光照射在他们的脸上,脸色也变成橘黄色。

看着妹妹天真灿烂的脸蛋,陆向东温柔的问道:“小妹,你是不是快要开学了?”

陆萍今年15岁,刚上初中。

这个夏天一过去,她也就要到乡里的中学,住校读书。

“还有半个多月呢。”陆萍抓着树枝在地上画图,心不在焉道。

片刻后,他们的父母也抓着小板凳到院子中间坐下。

一家人欣赏晚霞。

陆母刚坐下,看着远山,她兀然开口:“阿东,今天的小鱼捡起来真好吃,还得是溪沟里的小鱼啊,比河里钓的要好吃,也比池塘里捕的味道香。”

她以晚餐的小鱼虾作为切入点,叮嘱儿子要好好打猎。

此时,她觉得只要儿子多跟着莫有银,准能挣到钱。

前段时间的野猪不提,今天也捕抓到许多溪鱼了。

山里的人家大都有枪,但是会打猎的人太少了。

很多人打不到猎物,就只能一门心思的种地,种植水稻、木薯和生姜。

十万大山里,水稻一年两种,分别是农历一月和六月开始耕种。

最近两年,水稻的产量稳定增收,已经不用担心会饿死了。

交完公粮后,还能有不少余粮。

种地辛苦,风吹日晒,还要看老天爷的脸色。

陆母觉得不如打猎稳定,只用种一些稻谷拿去上交就行,要是没有口粮吃,也可以拿钱去买。

余粮卖钱,不如打猎换钱。

这年头,山里人种植木薯和生姜,可是因为价格太低,挣不到什么钱。

陆向东最讨厌的就是刮木薯。

秋末冬初,去地里面拔木薯,拔不动或者拔断根,那还要挖土。

把一担一担的木薯挑回家,倒满整个院子。

然后就是拿着竹片刮木薯。

刮好木薯后,晒一天至微干。

第二天,拿着木板做垫板,用菜刀砍成片,再晒干。

晒干后拿去卖钱,价格为0.3元一斤。

山里人感觉很不值得,不过也没其它挣钱的活计。

再说那生姜,种植在山谷平地上,或者是山坡林缘处。

二月份种植,十月后才收成。

一斤生姜的价格0.7元一斤,比种木薯要划算。

山里人种植生姜后,还是要种植一些木薯。

他们觉得木薯不仅能卖掉,还能碾成粉末做蒸饺。

家里有木薯和红薯,那就意味着不用担心饿死了。

十万大山里,随处可见原始生长的高大乔木,也有的大树是山民种植的,比如八角树、松树。

林地分好后,他们就在自己的山头种植树木。

山里每户人家都有松树林,松树长成后可以割采松油脂挣钱。

这个年代,松油脂的价格是0.35元一斤。

秋末,就是松林的休采期。

直到过完新年,村民们才到松林里,用刮刀刨树皮,在松树上打竹钉。

山里人过年,从腊月二十五开始,直到元宵节结束。

过年时,餐餐有鸡肉,吃着都想吐。

村民们养一整年的土鸡,就为了在过年时吃掉。

十万大山里,植物茂盛,动物繁多,遍地是宝。

但是,生活在山里的人们,不懂得拿去换钱。

以往上山打猎,也都是自己吃掉,而不是拿到外面去卖钱。

真是林中遍地宝,山里尽穷人。

莫有银挣到钱后,村里的人也拿着鸟枪猎具在森林中活跃。

但是,打猎是非常讲技术、吃经验的事情。

他们收获寥寥,热情渐渐消散。

陆母看到莫有银的转变,心里很惊讶,她想劝儿子跟着他学习。

聊天之间,天色不知不觉的变黑了。

晚上八点后,他们一家进屋休息。

山里面萤火虫很多,有两只还飞到陆向东的房间里。

陆向东想着打猎的事情,辗转难眠。

就在他刚要睡着的时候,陆萍的房间里响起一声尖叫。

“啊......”

吓得他一个激灵,马上起身去查看情况。

他跟父母同时走到陆萍的房间。

打着手电筒,点燃煤油灯,房间里顿时灯火通明。

搜索一番后,才发现爬过陆萍的脚是一只大蜈蚣。

蜈蚣的体长比筷子略短,体型大,头部扁圆,身体在灯光下呈浅黄色。

它的后缘有点儿平,反应很迟钝。

陆父一眼看出这是一只母蜈蚣,他忙道:

“不用怕,快去拿火钳子和瓶子。”

看到这一只大蜈蚣,他不想放过,也不想直接杀死,而是打算抓来泡酒。

说完,他就在屋里拿起一根扁担,把蜈蚣压住。

一会儿,陆向东就找到火钳子和一个瓶子回来了。

陆父接过火钳子,抓起这只大蜈蚣。

把它放进瓶子后,他倒进米酒。

制作蜈蚣药酒,当身体疼痛有淤青时,擦拭在患处,拍拍打打,有神奇的治疗效果。

但是,有伤口时就不能用蜈蚣药酒。

十万大山里的人,见到蜈蚣往往不是直接打死,而是抓来泡酒。

在山里人眼中,不光蜈蚣泡酒,幼鼠也能泡酒,马蜂也能泡酒。

幼鼠药酒对于跌打损伤有奇效,在家里看到老鼠窝,他们会逮住那些还未睁眼的幼鼠,拿来泡酒。

马蜂酒没听过有什么疗效,山里只传用它泡的酒有一股浓烈的刺喉感,下肚后感觉身体很热。

桃金娘、番石榴等野果,也可以泡酒饮用。

真是万物皆可泡。

陆向东害怕蜈蚣和蛇这些有毒的小动物,平时在山上碰见,会拔腿就跑。

但他对于野猪和狼等凶猛的大型动物,倒是没有什么畏惧感。

这也是他犹豫着要不要打猎的原因。

要是在山上见到山万蛇,他担心自己会吓得迈不开腿,更别提要上手捕抓了。

十万大山里,蛇类非常多,村民常在山里碰见蛇。

蜈蚣在野外并不常见,不过它们隔三岔五就在村民们的屋子里出没,晚上走路踩到它,就会被咬。

母蜈蚣倒是还好,它咬人并不是很疼。

公蜈蚣咬人,有强烈的灼伤感,非常痛苦。

它们尤其喜欢在雷雨天气爬进屋子,在暴雨天气的夜晚,走路要极为小心。

不怕蜈蚣的人,见到蜈蚣会像见到宝,抓去泡酒。

惧怕蜈蚣的人,见到蜈蚣会心跳加速,头皮发麻。

此时,陆向东坐在床上,把蚊帐的四边都塞进凉席下压实后,才放心的躺下睡觉。 第十七章 金毛狗蕨 连下几日大雨,山里人都被困在家里。

莫有银也不敢出门打猎,这个时候山里的动物也不活动,电闪雷鸣不仅人会害怕,动物也怕。

白天里见到狂风大作,树木被吹得摇摇晃晃。

夜晚木窗外雷电交加,闪电把远山照得可见。

每当雨停,雾气很快就出现,然后迅速弥漫,浓雾把群山都遮住。

莫有银很享受这种世界末日般的感觉,外面的雷雨越大,他就睡得越舒服。

天气转晴后,莫有银带着陆向东进山打猎。

他们各带着一条猎狗,去吞仑山寻找猎物。

“向东,怎么只带着这条黑狗,你家那条灰狗呢?”莫有银看到他这回只有一条狗跟随,随口问道。

陆向东抓起身上背着的鸟枪换个肩,撇嘴道:“嗐!我爸带着灰狗去割油了。”

暴雨过后,空气中有泥土的清香味,瓦蓝蓝的天空像是刚被抹布擦洗过,树木的叶子在阳光照射下更显嫩绿了。

只是,这山路也变得无比湿滑。

他们走在泥泞的土路上,要十分小心,双手舒张摆动保持平衡。

三个小时后,他们就走到吞仑山。

这里地处边境,人迹罕至,有着一片很原始的森林。

森林里面珍贵草药非常多,动物也不少。

他们短暂休息后,走进寂静的森林。

刚在里面走一会儿,就听到怪异的鸟叫声。

陆向东抓紧脖子上挂着的狗牙项链,颤声道:“银哥,这里好阴森啊,会不会有那啥啊!”

听到他这样说,莫有银骂道:“怕什么,你不是带着一颗狗牙嘛。”

“可是我听说吞仑山很恐怖啊,我们站的这个地方曾经就是一个被反复争夺的高地。”陆向东四处瞅着,心脏怦怦跳:“要不,我们回去吧,到其它林子去。”

莫有银此行出来,主要是想采山珍,打猎倒不是很重要。

在这样的原始森林里,更容易看到灵芝和人参。

他不想放弃,一再坚持继续往里探。

陆向东虽然心里怕得不行,但是也不再多说什么,硬着头皮跟在后面。

他知道自己要是退怯,下次莫有银可能就不再带着他出来了。

他们在森林里大概走半小时,就到一片山沟里。

顿时感觉空气变得更潮湿了。

莫有银走到一棵三米多高的桫椤面前,突然听到一阵恐怖的声音。

“嗷呜......嗷呜......嗷呜......”

糟糕!

莫有银也害怕了。

陆向东见到他的手有点儿抖,感到惊讶:“银哥,你怎么了,那是什么声音。”

“走!回去,好像有老虎。”莫有银转过身,严肃道。

两个人快速往回跑。

莫有银知道这就是老虎的叫声,他猜测应该是华南虎。

这是山林之王,猛兽中的猛兽,就凭他们两个人,被发现就会被它当成食物吃掉。

莫有银不想死,重活一世,他还有好多遗憾要去弥补。

两个人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想以最快的速度脱离险境。

大黄狗和大黑狗一边奔跑一边汪汪叫唤。

莫有银听到狗叫声,气不打一处来。

这两条狗真是猪队友。

那可是老虎啊,不是他们能招惹的。

十分钟后,他们跑到森林边缘。

看到不远处就是草甸,莫有银才感觉到安全。

跑出森林,两个人累惨了,瘫倒在草地上,大口地喘息着。

劫后余生的感觉,真好!

二十分钟后,他们总算缓过来了。

“我们该回去了吧。”

“嗯,回去,走!”

两个人决定返回,然后去其它林子打猎。

他们沿着来时路,走到捕龙山和吞仑山交界地带。

走进一片经常有人采药的林子里。

这里面的大型猛兽只有野猪,对他们造不成威胁。

陆向东甚至期待着遇到野猪,上次狩猎野猪的场景,他还历历在目。

每当晚上吃腊干猪肉时,他都会想起两人三狗狩猎野猪的那一天。

刚走进森林里,就看到两只松鼠在高高的树枝上。

莫有银掏出弹弓,快速的打出一块石子。

“嗡~”

打出去的石子击中松鼠脚边的树枝,差一点就打到松鼠了。

可惜了。

莫有银感到很惋惜,他快速掏出一块石子,想要拉弓再打。

然而,老天爷没有给他第二次机会。

打枝惊鼠,此时松鼠快速奔跑,从这一棵树跑到另一棵树,让他根本就没法瞄准。

他选择预判走位,打出。

“嗡~”

没打中松鼠,直接穿过树叶。

看到松鼠跑没影儿了,莫有银心有不甘的把弹弓收起来。

他觉得今天自己运气很差,一点儿都不顺。

十分钟后,大黄狗在前方传来好消息。

“汪汪......汪汪汪......”

随即响起一阵“咯咯咯”的声音。

野鸡!

好样的,大黄!

“银哥,有野鸡。”陆向东也听出来了。

他们跑向前,大黑狗像一条黑色闪电,跑在他们前面。

刚跑到那个位置,大黄和大黑就不见了,野鸡也不见了。

它们在山坡的杂草丛里追逐。

两个人只能追赶在后面。

转瞬间,野鸡被赶到山谷中。

他们也只能慢慢的爬下去。

两条狗各堵住一头,野鸡无处可躲,情急之下展翅高飞。

野鸡试图往陡坡上飞,飞到一半掉下来了。

莫有银跳下坡,野鸡就往另一边飞。

他担心野鸡飞走,拿出弹弓,瞄准野鸡。

“嗡~”

成功打在野鸡翅膀上,野鸡吃痛,它在地上跑着,咯咯大叫。

两条狗马上向着它扑去。

大黄狗把野鸡咬住,使劲地甩两下。

折腾几下,野鸡就不再使劲挣扎了。

莫有银跑过去,抓着野鸡的双翅提起来。

陆向东一瘸一拐的跟上来,掏出小绳子,两人配合着把野鸡捆住。

莫有银看向陆向东的腿,发现他的膝盖竟然破了皮。

有一个小豁口,正在流血。

“你怎么了?”他疑惑地问道。

陆向东惨笑道:“跳下来摔了,磕在尖锐的石头上。”

莫有银皱起眉头,严肃道:“抓着这鸡,你就在这里不要走动,我去给你找草药。”

片刻,他就在山坡上找到一棵金毛狗蕨。

拨开它根茎边的枯叶,他抚摸着金毛狗蕨根茎的绒毛。

这种触感,真的很像他上一世养的金毛狗。

金毛狗蕨,山里人称它为猴毛蕨。

这种植物有点儿像桫椤,根部长着金毛。

这些金毛有很好的止血效果,是一位老中医告诉他的。

在十万大山里,金毛狗蕨随处可见,即便是三十年后依然满山都是,他想不通为何后来被列为保护植物。

他拿出牛角刀,切下一块绒毛比较浓密的根茎。

当他带着长满金毛的根茎回到山谷,陆向东的膝盖依然还在流血。

莫有银扯下金色的绒毛,把它敷在陆向东的膝盖伤口上。

不到一分钟,血就止住了。 第十八章 嫉妒使人面目全非 莫有银转身去砍一棵小树,拿来给陆向东当拐棍。

回村时,陆向东的膝盖受伤了,走路非常缓慢。

于是,莫有银边走边到处看。

在山路边,他发现一棵五指毛桃,立马就停下来。

他放下手中的鸟枪,拨开茅草,往那棵五指毛桃走去。

看到他这样,陆向东感到疑惑:“你要吃毛桃果么,还没熟啊,只有两个红色的果,熟黑了才好吃。”

话音刚落,莫有银已经走到五指毛桃前。

“不是吃它的果啊,我要挖它的树根。”他伸出脚,将五指毛桃旁的杂草向外踩弯,然后再掏出牛角刀,挖树根。

“我要拿这棵五指毛桃回去煲汤,五指毛桃配野鸡,大补啊,你刚受伤,喝下后恢复得快。”

不一会儿,莫有银感觉挖得差不多了,三条粗根已经露出来。

他用力一拔,五指毛桃被连根拔起。

“靓货啊!”莫有银惊叹道。

陆向东还没吃过五指毛桃的树根,只吃过它的果实,心里面有点儿担心,不太相信这玩意儿能吃。

他忧虑地问道:“银哥,这玩意儿真能吃嘛,会不会有毒啊!”

“你别担心,能吃的,而且十分的好吃呢,保准让你吃过一次就忘不了。”他笑着道,把根部附着的泥土打落。

莫有银把五指毛桃收好。

两个人继续慢步行走。

在山道上,他们决定今晚在莫有银家吃鸡。

陆向东路过莫家而不入,拄着拐棍走回家。

“今晚记得过来吃鸡啊,你们全家都来喔。”看着他远去的背影,莫有银大声喊道。

莫有银知道山里人脸皮薄,倘若不是热情邀请的话,陆向东的父母准是不会来的。

他虽然叮嘱了陆向东,但傍晚自己大概还要上门邀请。

傍晚,莫有银早早就在厨房里忙忙碌碌。

他把五指毛桃的根切成段,并备好大枣。

将野鸡沉到热水锅里,拔毛洗净后切块焯水。

最后把所有食材放入锅中,大火煮沸,再转小火慢炖。

大约2小时左右,出锅。

他做的这一道五指毛桃煲鸡汤,有祛湿化滞的功效。

山里面湿气重,吃这个有助于调理身体,清热祛湿、化滞健脾,横扫全身的湿气。

做完这一道菜,他喊来莫母炒青菜,然后自己去陆家喊他们全家来吃饭。

当晚,两家人坐在一起吃鸡。

他们吃着野鸡肉,喝着野鸡汤。

三条狗在桌上底下转着吃骨头。

陆家人直夸莫有银能干,打猎有本事。

莫有银的父母也夸陆向东老实,夸陆萍读书好。

莫怀仁掏出还剩半包的甲天下,取出一根香烟,递给陆向东的父亲陆昌发。

“尝尝这个吧,有银这孩子买的,很好抽。”

陆昌发接过香烟,掏出火柴点燃。

“嗯!好货啊,不愧是高级烟,入口很柔和啊。”

两个中年庄稼汉一口酒一口烟的吃饭聊天。

见到他们越聊越开心,莫有银感到很有趣。

这一大盆五指毛桃煲野鸡汤,让他们吃得很爽。

但是,陆家人并没有吃饱。

他们都只是吃一碗饭,就说自己吃饱了,不再去舀饭。

这个年代,山里人的生活都清苦,村民们去别人家不敢吃太多。

莫母让他们不要见外,多舀饭吃。

他们还是推辞说自己吃饱。

莫母无奈,只能让他们多喝汤多吃肉。

吃过晚饭,陆向东一家人走回自己家。

他们的邻居是林志坚一家。

林志坚一家人,正跟几个村民坐在院门口的木菠萝树下聊天,见到陆家一行人走来,林母问候道:

“吃了吗,东婶,你们去哪回来啦?”

莫母走向人群,忙说道:“吃过了喔,我们在怀仁家吃了。”

她说完就抓起旁边的一张小板凳,坐下聊家常。

随着陆母的加入,话题自然而然的聊到莫家,聊到野鸡肉。

他们得知今天莫有银又猎获一只大野鸡,并且亲手制作五指毛桃煲鸡汤,嘴里都赞叹不已。

“有银这孩子,最近真像变了个人似的,打猎好厉害。”

“是啊,村里的年轻人中,就属他最能干了。”

“听说他拿着灵芝和山万蛇到乡里卖掉,挣到不少钱呢!”

聊到莫有银,林母忍不住拿他跟自己儿子比较:“有银这孩子很懂事啊,阿坚要是什么时候能像他一样,那我就不用这么辛苦咯。”

别人还未搭话,林志坚就说话了。

“我怎么了,我差在哪里了,哪点儿不如他,今晚吃的鱼肉不是我炸回来的吗?”

他语气中带着怒意,大伙儿听出来,感到惊讶。

再看着他的脸色,此时已经青一阵紫一阵,就更是不敢说话。

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林志坚快步走进屋。

听到自己不如莫有银,他心里很嫉妒。

突然就控制不住自己,生起气来。

他一屁股坐在床上,一拳压打在枕头上。

心里暗暗发誓,一定活得比莫有银强。

屋子外面,众人见到林志坚离开后,才继续热火朝天的闲聊。

只是,她们的话题已经不再是莫有银。

林志坚刚才的表现,也是一个值得聊的话题,但因为林母的存在,此时也不敢提起。

她们把话题转移到种地上,

今年谁家的生姜长得比较好,谁家种植的木薯被野猪给拱了,她们都一清二楚。

看见谁家的老婆在野外偷人,她们也拿出来窃窃私语。

“阿嚏~阿嚏~”

莫有银院子里坐着,突然打起喷嚏。

阿丢,谁又在背后嚼舌根说我闲话了。

莫有银感到很奇怪,按照他多年的经验,准是有人在背后蛐蛐他了。

看到儿子突然打两个响亮的喷嚏,莫母忧心道:“阿银,进屋把长袖换上吧,山里晚上凉,可别着凉了。”

“这哪是着凉了,我估计八成是被人说闲话了。”莫怀仁狠狠嘬一口香烟,吐出后悠悠道。

“阿银这阵子进山打猎,而且常常有猎获,肯定有不少人眼红了,在背后说闲话呢。”

莫母撇嘴道:“甭管是不是被说闲话,晚上天气转凉,雾气也重,还是要注意身体,村长今天通知了,过两天闹鱼呢!”

母亲的话,让莫有银一个激灵。

是啊,过两天闹鱼,全村人都到河里毒死抓鱼。

他今年一定要抓到最多的鱼。 第十九章 闹鱼大活动 清水河,因常年河水清澈而得名。

此时,一大群村民聚集在河岸边,人声鼎沸。

他们从山上抱着一捆一捆藤条下来,把它们随意的堆放在河岸边。

再过几个小时,清水河将会变成浑水河。

莫有银在山坡上,正在挖着毒鱼藤。

毒鱼藤如其名,含有毒性可晕鱼。

这是一种豆科藤曼植物,它的叶子、根茎、果实等都有毒。

根茎部位的毒性最强。

在河边用石头将毒鱼藤敲碎,然后放到河水中浸泡,当河水被污染后,没多长时间就能看到河里面的鱼浮在水面上,直接游过去用手捕抓。

今天,那马村、那里村和板亮村都全村出动。

他们聚集在清水河边,进行闹鱼活动。

村民们拿着锄头、铁铲、柴刀,漫山遍野的寻找毒鱼藤。

找到毒鱼藤后,捆好运到河岸边。

山野间处处是熙熙攘攘的声音,还有一阵一阵的狗叫声。

“大家动作快一点啊,早点儿采完,就早一点儿捣毒,在天黑前逮鱼回家吃饭。”

这是村长韦多福的声音,他正在指挥村民们干活。

“好咧,村长,今天保准让你早点回去抱老婆”话音刚落,就响起一个公鸭嗓。

莫有银听得出,这是林志坚的声音。

大伙儿一边大声聊天,一边挖藤条。

还有些人在唱着山歌,气氛非常热烈。

“这一捆弄好了,快抱下去吧。”莫有银对站在自己身后的陆萍说道。

陆萍走向前,低头含胸,抱着那捆毒鱼藤往河岸走去。

人多力量大,山里的毒鱼藤被一根根挖起。

一捆一捆的毒鱼藤被运到河岸边。

清水河里面的大鱼小鱼,此时还在悠闲的游来游去,完全没有意识到危险即将来临。

莫有银的父母也在山坡上挖藤。

村里面上至六十岁的老人,下到七八岁的小孩,全都到清水河来了。

“萍妹儿,你哥的膝伤现在怎么样了?”挖出来一根藤条后,莫有银问起陆向东的伤势。

陆萍看着莫有银忙碌的背影,柔声道:“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不过伤口刚结痂,不能下水,他今天没有来。”

“是啊,不能下水,更何况今天这水有毒呢!”莫有银喃喃自语道。

一个多小时后,山上的鱼毒藤几乎被挖光,河岸边的藤条已经堆成小山。

感觉差不多了,韦多福朗声道:

“得了得了,大家别挖了,都到河边捣毒去吧。”

一群人陆陆续续的走下山,走到河岸边。

在河中浅滩处,一捆一捆的鱼毒藤已经被人们扔到这里。

人们纷纷走到河滩中,随手抓起一块顺手的石头,用力的把鱼毒藤砸烂。

“哐......哐哐哐......”

砸击放置在大石头上的鱼藤,石头与石头相撞发出清脆的响声。

河里的鱼儿们,听到这些有节奏的敲击声,起初还以为这只是简单的一个石头游戏。

直到越来越多的白色毒液在水中扩散,他们感到有点儿头晕,难以呼吸想要跳出水面,才明白这是一场大灾难。

“有银,我们今天比比如何,看谁抓得鱼比较多。”林志坚抓着手中的石头,狠狠地向毒鱼藤砸去。

莫有银自顾着砸鱼毒藤,不想搭理林志坚。

林志坚眼见莫有银不说话,他就一直像一只蚊子一样嗡嗡叫。

没办法,莫有银只能回一句:“好啊!”

说完,他继续低头砸毒鱼藤。

韦多福站在岸边,看着村民们忙碌的干活。

他走来走去,催促道:

“大家快点儿砸啊,用力砸啊,把毒鱼藤都砸烂再放到河里去。”

“再过一个小时,大家就可以去到下游去捡鱼啦。”

“你们用点力啊,快抬头看上面板亮村的人,瞧人家干活多卖力啊。”

众人抬头,望向不远处板亮村的人所在的位置。

顿时,有些不服输的人就加大手上的动作。

他们用力的敲着毒鱼藤,一击就把藤条直接砸断。

半个小时后,水面已经变得浑浊起来。

估摸着差不多了,并且板岸和那里两个村的人已经动了,韦多福让大家赶紧上岸,到下游去抓鱼。

只留下一些人继续捣毒。

莫有银站起身,抓着一个背篓,快步跟着众人走。

走在路上,他看见那里村的队伍里有一个熟悉的身影。

“姐夫,姐夫!”确定那就是姐夫米雷根,他大声喊道。

米雷根回过头,笑着打招呼:“阿银,你也来啦!”

两个人结伴同行,一起去抓鱼。

一会儿,走在岸边小路,看到河中已经有一些鱼漂浮在水面上,马上有几个心急的人下河抓鱼。

他们把鱼篓、水桶、麻袋等放在河岸上。

脱掉身上的衣服和裤子,只留一条裤衩子。

纵身一跃,往河水中跳去。

一个村民游到漂浮的鱼儿面前,伸出手一抓,立马就把鱼儿给抓住。

他快速游到岸边,把鱼给放好,再游出去抓鱼。

此刻,清水河已经不再清澈,而是浑浊一片。

大鱼小鱼,挣扎着跳出水面。

更有不少鱼直接被毒死了,漂浮在水面上。

“卟~”

莫有银也跳下水了,他快速游向一条大鱼。

当他的手抓着大鱼的时候,大鱼挣扎着,一下就脱手了。

这条鱼没跑出去多远,便被他再次抓住。

此时,河里面有许多漂浮的小鱼。

小鱼扛不住大毒,更容易被毒晕毒死。

但是,村民们的选择出奇的一致:先抓大鱼。

只有那些不会游泳的村民,站在岸边捞小鱼。

米雷根不会游泳,此刻他正站在岸边伸出渔网捞鱼。

莫有银看到,心里决定一会儿给他一条大鱼。

让他带回去给外甥米奇吃。

林志坚看到莫有银抓到一条大鱼,他也不甘示弱的跳进河水中,游向一条大鱼把它抓在手中。

“哈哈哈,我也抓到了,一条大鱼,谁有我的大啊!”他得意的大笑道。

但是,没有一个人搭理他。

大伙儿都在认真的抓鱼,河里到处都是鱼,没有时间听他废话。

无人喝彩,林志坚顿时感到扫兴。

他叹口气,默默地抓鱼。

在观察鱼的同时,也在留意莫有银的一举一动。

莫有银感觉背后有股凉飕飕的感觉。

他回头一看,发现林志坚正盯着自己。

有病啊,这人!

他感到很无语,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好好的鱼不抓,就看着别人抓。

突然,他感觉脚下有异物,好像是一条大鱼。

莫有银憋住气,双手合十,向前一扎。

潜水查看情况。 第二十章 山里人唱山歌 莫有银潜到水底,隐约看见前方有一条鱼离去的身影。

他游过去追寻,可惜什么都没有。

在水里面不好憋气,而且这河水已经被污染了,虽说毒鱼藤所带毒素对人造成的伤害微乎其微,但终归是毒啊。

他还没有结婚生子,谁知道这毒液有什么特殊的影响,不小心喝下两口就麻烦了。

一念及此,莫有银钻出水面,站泳观察周围。

大伙儿正在河里面追着大鱼抓,土猎犬也站在河边叼住那些漂浮的小鱼儿。

“快躲开!快躲开!别挡着我们。”

忽然,响起来一道中气十足的喊声。

莫有银转头一看,好家伙,村长韦多福不知从哪里找来一排竹筏,他正站在竹筏中间大声呼喊。

竹筏上一共三个人,筏头上一个人撑着竹竿打方向,韦多福和韦多财负责捞鱼捡鱼。

他们顺流而下,看到人就大声喊:“躲开!”

见到他们如此悠闲,有人羡慕,有人嫉妒。

“他们从哪里找的竹筏啊,这样抓鱼也太简单了。”

“那不是陆瘸子家的竹筏么,他天天在这河里打渔。”

随着竹筏的离去,众人的注意力又集中在河面上,看见一只鱼冒出水面就游过去捕抓。

感觉没有多少鱼了,众人就陆续上岸,到下游继续抓。

林志坚的表现最为积极,他精神高度集中,大的小的都不放过,抓了一条又一条。

旁人见到他这样认真,调侃道:

“哦哟,志坚!逮得那么狠,抓到那么多,要是有奖品,那一定是你的咧。”

林志坚心里很得意,他知道这只是一个普通的闹鱼活动,并没有什么奖品。

他那么努力的抓鱼,只是想证明自己,让村里人夸他抓得最多。

“嘭~”

一条鲤鱼跃出水面,然后落入水中。

见它离自己非常近,莫有银双手划水就马上游过去。

这个时候,林志坚也动了,他快速游向前。

仗着自己的水性更好,林志坚先一步游到,立刻潜水抓鱼。

莫有银见到他比自己快一步,心里有点儿生气,但最终还是平静的离开了。

他犯不着跟这样的人争执。

说实话,他其实想不通,为什么林志坚从小时候开始就瞧他不顺眼,他们两人说不定是命里犯冲。

“那么多鱼,抢啥呢,谁先看到就是谁的。”

莫有银表现得不在意,但是别人可看不过去了,他们看到林志坚潜水后就骂骂咧咧。

见状,莫有银只能苦笑道:“算了,算了,他家喜欢吃鱼,就让他多逮一些吧。”

三个村子的山民,在清水河里热热闹闹的抓鱼。

太阳西斜的时候,人们渐渐上岸。

此时,每个人至少抓到几条鱼,厉害的人甚至抓到二三十条鱼。

林志坚搬着一个麻袋放在莫有银面前。

他自豪地大声道:“这是我抓到的鱼,你抓到多少了?”

莫有银淡淡的开口道:“你赢了,抓到那么多,我就十几条。”

他不屑于争强好胜,这种事情没有什么意义,抓那么多鱼有什么用,够吃就行。

莫有银跟着人群走,找到姐夫米雷根。

此时,他们正站在山道边,姐姐莫凤霞和外甥米奇也在。

他快步跑过去,从竹篓里抓出里两条大鱼递给他们。

“姐,拿着这鱼,大鱼的好吃。”

见到大鱼,米奇瞬间兴奋起来,因为他们没有大鱼。

“哇!大鱼耶。”

“小舅,这大鱼是不是也死了,爸爸抓到的小鱼都死了。”

莫有银蹲下来,捏一捏米奇的小脸蛋,笑着道:

“没有,它还没死呢。”

“它只是中毒了,晕掉了,你看它还能动。”

他抓着米奇的小手去触摸鱼肚,大鱼马上动弹一下。

“喔喔喔,它还没死!”米奇快乐的欢呼。

莫有银把鱼分给姐姐一家,寒暄几句就离开,背着鱼回家。

各村的人沿着不同山路,走回自己的村子。

走在山路上,那马村的山民们情绪颇高。

抓到鱼后,每个人脸上都挂着满足的笑容。

不知道是谁起头唱一句山歌,后来山里就响起山歌对唱的声音。

“清水河里大鱼多,今日三村齐出动。”

“阿哥上山挖藤条,阿妹抱藤下河岸。”

“阿妹用石砸烂藤,阿哥抓鱼河中游。”

“阿哥潜水抓大鱼,送给阿妹尝鱼味。”

“闹鱼真是快乐事,阿妹阿哥感情深。”

一阵男声刚停歇,马上就响起来嘹亮的女歌声。

“阿哥真是有力气,低头挖藤模样俊。”

“阿妹想吃河中鱼,阿哥游水追鱼抓。”

“一条大鱼八斤重,阿妹知道情意深。”

“一年一度闹鱼节,阿哥阿妹都快乐。”

“今晚回村烤鱼吃,跳完篝火饮两杯。”

莫有银走到路边的一个小坡上系鞋带,他看着村民们唱着山歌,远处的天边晚霞灿烂。

真是一副悠闲的景象啊,这种感觉太难得了。

他知道,几十年后,生活在大山里的人们深感焦虑,努力进城生活。

而在这个年代,虽然物质生活相对困难,但是每一个人都精神饱满,苦中作乐。

山歌也还保持着良好的传承,这里每一个成年的小伙子和小姑娘,都会唱几句山歌。

山里人不善于口头表达感情,便通过唱山歌传递情意。

晚上,那马村在村口架起篝火堆。

旁边还有零零星星的一些小火堆,三三两两坐着一起烤鱼。

一会儿,一阵铜鼓和天琴和鸣。

听到音乐的召唤,男男女女纷纷围到篝火前。

他们手牵着手,跳起舞蹈,扭转身体、踢脚,然后走一步退半步,再继续扭、踢。

火光映照在他们的脸上,红扑扑的。

每一个人脸上都绽放着笑容。

莫有银也加入跳舞的人群中,听着音乐的节拍而动。

他很享受这样的气氛,大家尽情的释放。

村民们跳累了,放下互相牵着的手,停下来休息。

这时,烤鱼也已经熟了。

他们几个人一组的聚在一块吃烤鱼、喝米酒。

山里人爱饮酒,不仅仅是男人爱喝米酒,就是刚成年的山里姑娘,也能喝几杯。

曾经,乡里面有几个公家人来到那马村,他们就被几个山里姑娘给灌醉了。

两杯米酒下肚,一会儿莫有银就感觉胃里烧得慌,他赶忙起身悄悄的回家。 第二十一章 打猎不空军 莫有银迷迷糊糊的醒过来,发现太阳已经照到屁股了。

山里的米酒实在太上头,这种自酿的粮食酒后劲非常大,让他睡得很死。

山里人都是热情好客的朴实农民,每当有外人进山,必定杀鸡招待,然后拿出自酿的米酒给客人尝。

为此,还有一首专为劝客人喝酒而作的《敬酒歌》:

“贝侬呀哎,壮竹敬酒要唱歌哎,山歌声声伴酒喝,贵客越多心越暖......”

劝客人喝酒的时候,山民们往往会说这酒是自己酿的,没有什么度数,客人要是真的听了,喝下二十分钟之后便感觉天旋地转,很快就醉得不省人事。

此刻,他感到有点头痛,而且非常口渴。

赶忙起床去厨房,抓起瓢舀水喝几口。

眼见着就要到中午了,莫有银吃两碗白粥配咸菜,再带上两个红薯就出门。

他抓着鸟枪,背着装放五个捕兽夹的竹篓,把大黄狗也带上,打算进山碰碰运气。

莫有银自从赶圩买几个捕兽夹回来,还没有拿去制作陷阱,现在打算进山里寻找猎物的踪迹。

一个多小时后,他走到一处人迹罕至的林子。

这个树林很适合埋放捕兽夹,制作捕猎陷阱。

猎人在野外埋放捕兽夹,一般要考虑隐蔽性,选择山民们不常去的地方。

这样山民们就不会踩中捕兽,当山里的野兽踩中陷阱后,也不会被偷偷拿走。

虽说捕兽夹是猎人埋的,但是一旦被人发现猎物中陷阱,他们可不会错过这个机会,必然会偷偷的把猎物拿回家,连夹子都不会留下。

莫有银对山里人可太了解,在这个物质不富足的年代,面对着野味的诱惑,没几个人会有好心的。

他低着头走路,在一些野兽可能出没的地方埋放捕兽夹,比如在长满无花果的树下设置捕兽陷阱。

把捕兽夹撑开放在地上,莫有银抓着一根树枝顶下去,试试看能否触发陷阱。

确定没有什么问题,他再在捕兽夹上面堆放树叶,做好伪装,并在旁边做标记。

他在林子里兜兜转转,大概一个多小时,才把带出来的五个捕兽夹都埋放好。

莫有银虽然带着鸟枪出来,身上也有弹弓,可惜没有看到猎物,他感到很沮丧。

真是不甘心啊!

难道今天又要空军了吗?

他分开眼前的野蛮生长的芒箕,继续向前寻找猎物。

一会儿,他走到一个山沟里,里面很潮湿,山沟里有一个小悬崖,自然形成一条小瀑布。

流水从六米多高的地方落下来,下面是一个小水潭。

这里的水蒸气非常多,站在其中,莫有银感觉身上的皮肤都变得湿润起来。

发现前面已经没有路,莫有银只能折返。

他出来后爬上一个乱石坡,想要采点儿草药。

在一个石壁前,他发现有蜜蜂在飞。

直接告诉他,这附近一定有蜂巢。

他沿着蜜蜂的飞行路径,很快就找到它们的老窝。

在一个石壁上,有一道两指宽的凹缝,蜜蜂进进出出,发出持续的嗡嗡声。

莫有银心里一喜,感谢大自然的馈赠,竟然发现野蜂蜜了。

他上前探查一番,估摸着里面蜂蜜不少,并且有一看石头是松动的,大概撬一撬就能取出。

只是他身上只带着背篓和枪,不好取蜂蜜。

于是,他决定先回家。

傍晚时再出来取蜂蜜。

山里的蜂蜜,不好拿,何况他还没有网罩、手套等专业的工具。

一旦撬开蜜蜂的老窝,极有可能被蜜蜂蛰成大猪头。

莫有银回家就思索着该如何取蜜。

他本想叫上陆向东这个好哥们,但是考虑到他的膝盖还没有完全好,只能告诉父亲莫怀仁。

晚饭后,他们带着水桶、火柴、松脂柴等就出发了。

上阵父子兵,他们趁着天色还明亮,进山。

一个小时后,他们走到那个蜂窝前。

天色刚黑下来,他们就点燃松脂柴,并找来一些干草。

他们点火生烟,把烟熏进蜂窝里,将蜜蜂驱离巢脾,然后再用牛角刀割蜜。

松脂柴爆燃后,父子俩就吹灭它,并在上面放上干草,制造出大量的浓烟。

蜜蜂怕烟熏,当烟被熏进洞里后,蜜蜂就嗡嗡嗡往外飞。

要是白天,此时必然被蜜蜂叮几口。

受到熏扰的蜜蜂,它们非常凶狠。

幸好,现在是晚上,他们不用担心被蛰。

夜间取蜜,这是最为安全的做法,基本不用担心会被护家的蜜蜂蛰伤。

当看到蜂窝里不再有蜜蜂飞出,莫有银把洞口的一块石头撬开。

在火光的照耀下,洞里面的蜜块呈荧光绿,透盈剔透。

“爸,蜜很足啊,蜜块很靓,我们运气真好!”看到蜜块,莫有银兴奋道。

莫怀仁听到儿子的话,心里一喜,激动道:“嗯,赶紧割蜜,快点割完封好洞口,以后也许还能来取。”

话音刚落,莫有银就将火把递给父亲,然后他打开牛角刀立刻割蜜。

莫怀仁举着火把为他照明。

片刻后,莫有银割下七块大蜜脾。

接着又割下一块子脾,其余的蜜、粉、子相间脾等都留在洞里面。

他们不打算干断子绝孙的事情,希望蜜蜂继续在这里生活。

莫有银把洞口重新封好,父子俩提着一桶蜜就回家。

举着火把走在山路上,莫怀仁开口道:“回去后,你去韦多财的代销店买三斤米酒回来,我们就用那一块子脾泡酒,以后咱们就有蜂蜜酒喝咯。”

“嗯,回去我就去买。”莫有银平淡的回道。

父子俩一前一后走在山路上,他们都沉默着,两个人心里都想着事情。

莫怀仁觉得儿子突然变得很稳重,有一种不属于他这个年龄的成熟。

莫有银则是想着自己该如何劝父亲将牛群都卖掉,需要一个开口的好时机,他真的很害怕父亲死亡。

夜晚的大山非常寂静,他们踩在枯树枝上的声音清晰可辨。

当天晚上,莫母拿着一块干净的白布把蜜块包住,用手将蜂蜜挤压出来。

蜜汁成一条线流到桶里面,然后他们再倒进瓷罐里。

那一块子脾,被放进罐子里。

倒酒进去浸泡,一周后就可以拿来饮用。

莫有银坐在院子里,抓起一小块巢蜜放进嘴里慢慢品,他感到很惬意。

他非常开心,虽然没打到猎物,但是搞到野蜂蜜了。 第二十二章 捕获野兔子 清晨,大雾锁山。

莫有银蹲在门口刷牙,看着眼前白茫茫的大雾,他心里有一种身处人间仙境的恍惚感。

远处传来松鸦和八声杜鹃的叫声,家里养的大公鸡也在打鸣,打破大山的平静。

莫母在厨房里煮粥,莫有银等不及吃早饭就进山了。

他没有带着枪,只带着大黄狗,手上抓着一个麻袋。

莫有银要去看看昨天做的捕兽陷阱。

一夜过去,他想着应该有所收获了。

需要早点儿前去查看,防止捕到的猎物被人拿走。

他冒着大雾进山,快步走在山道上。

不一会儿,他就走到那一片林子。

走过长满芒箕的山坡,他来到自己做的陷阱前。

第一个,没有猎物。

走到第二个,也没有猎物。

走到第三个陷阱,总算有收获了,一只灰色的大野兔踩中捕兽夹,把捕兽夹拖出去很远。

莫有银发现这只野兔的时候,它正在使劲的挣扎,试图摆脱左后腿上的铁夹子。

此时,捕兽夹的牙齿已经狠狠的将野兔的腿咬住,它无法脱身。

山里那些踩中捕兽夹的猎物,能侥幸逃脱的只有把自己的腿扯断,但前提是猎人两三天都没有去查看情况,它们才有脱身的可能。

被夹住的猎物往往很难逃走,即便猎人好几天没去看,它们结局大概是腐烂发臭。

看到莫有银靠近,这只大野兔就挣扎得更厉害了,它已经能想象到自己的下场。

莫有银走过去,踩住连接捕兽夹的链子,然后蹲下身子。

他右手抓住野兔的脖子,左手抓着已经打开的麻袋,用右脚将捕兽夹的牙齿踩开。

打开捕兽夹的霎那,他马上抓着野兔往麻袋里扔。

野兔在麻袋里挣扎,过了好一会才消停。

莫有银提着麻袋,往下一个陷阱走去。

发现这第四个陷阱没有猎物,他转身就走向第五个。

第五个陷阱被触发了,捕兽夹已经弹出地面,可惜没有夹住猎物,让它给跑了。

他把地上的捕兽夹提起来,重新找一个地方做陷阱。

做好一切后,他才心满意足的走回家。

当他回到家里,已经是八点钟左右,太阳已经升起来,雾气也消散了。

莫有银踏进院子,大声喊道:“妈!妈!我捕到一只野兔了。”

“别喊啦,你妈下地去了。”他父亲坐在门口抽水烟,吐出一口烟雾才告诉他。

“她已经出去好一会儿了,厨房里的粥和菜都还热乎着,快把野兔放好,洗手去吃粥吧。”

莫有银听罢,把装着野兔的麻袋放在柴垛旁,转身到厨房里走去。

他走进厨房一会儿,莫怀仁站起身,把烟筒靠放在凳子上,走到麻袋前。

莫怀仁打开麻袋,瞧见那只野兔子很大,顿时心里乐开花了。

他找来铁笼子,把野兔抓出来放进笼子里,拿到屋里子放好。

忙完一切,他向着厨房那边喊一声:“野兔我放进铁笼里了,你吃完饭补一觉吧,别急着进山了。”

说完他转身就往牛房走去,要出去放牛了。

莫有银在厨房里吃粥,大声喊道:“爸!今天早点儿回家吧,晚上我们吃兔肉。”

“好咧!”莫怀仁应了一声,他心里早已经打算着今天早点回家。

走到牛房,打开栏门,牛群鱼贯而出。

都不用莫怀仁驱赶,它们轻车熟路的慢悠悠走在山道上。

走过一个坳口,莫怀仁摸摸身上的一包干粮。

这包干粮是沥干水分的白粥,干粥里面还有咸菜,用大果榕的树叶包住,再用草绳绑成十字。

这就是莫怀仁放牛的午餐,烈日当空时,他会在山上找一个树荫处,把芦苇杆折成筷子吃饭。

他把牛群赶到鸡栖岭,让水牛啃食嫩绿的青草。

这里到处是草甸,这片山地还没有分给村民们,草多树稀,非常适合放牧。

这个年代,村里每一户人家都有自己的山地,他们一般种植松树或八角树。

靠近边境地带的这些土地,还未分给村民们,没有种上树木,自然也就青草茂盛。

村民们分得土地后,他们就把野草和杂树都清理掉,然后全部种上经济树种。

莫怀仁不知道,十年后因为陆续分地,捕龙山适合放牧的草甸渐渐消失,原始森林也将慢慢变成人工林。

莫有银在家里补一个回笼觉,睡醒后提着枪就出门打猎。

他在山林里转一个上午,没有打到一只猎物,倒是发现两株灵芝。

灵芝并不大,菌盖只有碗口一般大,还好这两株是紫灵芝,价值比黑灵芝高,也能卖上价。

莫有银采下紫灵芝,高高兴兴地走回家。

午餐时,母子两人一起吃粥。

得知莫有银猎获野兔,又采到紫灵芝,莫母心情非常好,比平常多吃一碗。

莫有银也是心情大好,他决定下午就不出去打猎了,中午睡一个饱觉,给自己放放假。

睡醒后,他起来走到院子里的龙眼树下悠闲的坐着。

看到树上还挂着一些龙眼,他爬上去摘食。

傍晚,太阳刚准备落山,莫怀仁把牛群赶进牛房里。

莫母看到,惊讶道:“今天回来这么早啊!”

“我赶回来,打算给你们娘俩做兔肉吃,尝尝我的手艺。”莫怀仁拴上牛栏,笑着道。

“早上我看见阿银猎到的野兔了,好家伙,那兔子又白又大啊,我今晚炒一盘香辣兔肉给你们尝尝。”

看到父亲在厨房里忙活,莫有银闲得无聊,他决定出去走走,进山查看捕兽陷阱。

他本来没有抱太大的希望,谁知去到那里又发现一只山鼠,被捕兽夹给困住了。

这个陷阱是在一棵大果榕下,想来应该是山鼠爬树吃无花果时踩中夹子。

莫有银把山鼠收好,看着捕兽夹上面的血迹,他微微摇头。

早知道带着一个捕兽夹出来了,这个地方是做陷阱的绝佳位置。

只是,这个带血的夹子,暂时不能使用了。

山里的动物很机灵,它们的嗅觉非常灵敏,闻到血味就不敢靠近。

莫有银提着山鼠走进家门,让他父母激动不已。

他们把这只山鼠关进铁笼,打算过两天再吃

晚饭,一盘兔肉放在桌子中间。

这盘兔肉里有好多指天椒。

山里面湿气重,人们喜欢吃辣椒祛除体内的湿气。

莫母给儿子夹兔腿肉,让他好好补补身体。

这一顿饭,一家人吃得其乐融融。

吃完饭,他们坐在院子里吹风。

突然,莫有银看到二叔神色慌张的走进来。

他二叔看到一家人都在,打招呼道:

“大哥大嫂,吃过饭了吗?”

莫怀仁惊愕道:“刚吃完,怀德,啥事走得那么急,坐下再说吧。”

莫怀德并没有坐,把家族里有光爷爷的死讯告诉他们,不到两分钟就快步离去。

莫怀仁在弟弟慌张走进院子问候时,心里早就咯噔一下。

果然,弟弟是来通知他们斋戒的。 第二十三章 小山村 大酒席 山里面的风俗,家族里面有人死亡,同族亲戚要斋戒。

通知死讯的人,要是碰到人家正好吃饭,先等他们吃完再告知。

不知道吃荤,不知者无罪。

知道还吃荤,那就是不敬。

当天晚上,莫怀仁赶到莫怀忠家里。

亲戚一场,他们要坐在一块,商量老人的后事。

最后决定明天晚上出殡。

次日早上,莫有银跟着父亲去到莫怀忠家。

他要去帮厨。

莫有银刚走进门,撞见族兄莫有光和族妹莫丽,他们披麻戴孝,眼睛红肿着。

错身而过,他很想开口安慰几句,嘴皮子抽动一下终归是没有说。

他本就不善于安慰人,而且以他现在的身份,说什么好像都不太合适。

走进屋里,二婶递给他一条白布。

莫有银接过白布,把它系在自己的左手臂上。

他坐在有光爷爷的棺材前,静静的听着老道长喃一段哀悼经,然后走出屋门。

把手臂上的白布扯下,放进裤子口袋里,他走到厨房帮忙干活儿。

厨房是露天搭建,就在院子旁边的空地上。

此时,厨房已经有一群人在忙活着,杀鸡宰鸭。

男人们在垛猪肉、垛姜蒜、制作扣肉料。

女人们在洗青菜、洗碗洗锅、拔鸡鸭毛。

山里面有人死亡,按照这里的习俗,每家每户都会派一个人来帮厨。

“有银,傻站着干什么,快过来帮忙烧猪蹄。”陆昌发看到他站在厨房外,有点手足无措的样子,连忙指派一个活儿给他。

莫有银爽快的应一声“好咧”,快步走过去,抓起一个猪蹄就往火堆上烧。

猪蹄上的毛被烧光,一股焦味扑面而来,让他忍不住打两个喷嚏。

“阿嚏~阿嚏~”

一会儿,八个猪蹄就全部烧完。

莫有银站起来,看看四周,感觉自己好像没有什么可做的。

见到他又闲下来,陆昌发又开口道:

“有银,你就负责看着那三口大锅的柴火吧!火小了,你就往灶里面添柴,可别让火灭了。”

“你们年轻人要多学习,看着我们怎么做排骨、做扣肉、焖猪脚,以后才懂得做咧,山里以后就靠你们啦!要不是我家向东的腿还没好,我就让他来帮厨了。”

厨房里,男男女女一边忙活着一边说笑。

他们聊完山里的琐事,又聊着山外面的事情。

听说大城市机会多,今年村里有两个年轻人走出大山,远赴邻省的羊城打工。

“听说,志强和向红在外面挣大钱啦,他们的父母每隔两个月就到乡里邮政所取钱呢!”

“是啊,这两个孩子真孝顺,懂得孝敬父母,他们在外面闯荡,时不时还寄钱回来。”

“等他们回来过年,我去找他们问问,看看能不能把我家小妹儿也带出去。我家小妹儿今年没有考上高中,没有书读了,山里面挣钱真是太辛苦了,我也想让她出去试试。”

中午吃饭,外姓人吃肉,亲属和同族人只能吃榨菜配米饭。

小孩子不懂得斋戒这回事,哭着嚷嚷要吃肉,他们的父母无奈脱下孩子的裤子,举起手掌,来一场爱的教育。

下午,厨房里忙得不可开交。

有人炸排骨,有人炸扣肉,有人煮鸡煮鸭,大伙儿把萝卜青菜也都切好,免得明天早上忙不过来。

莫有银在厨房的一角忙着,给人打下手制作扣肉。

刚煮好的五花肉,要在猪皮上扎出密密麻麻的孔,抹点儿食盐,插进去几截短竹条,再拿到油锅里把猪皮炸酥。

炸好的五花肉捞出来,放在盆子里,放清水至半满,浸泡两个小时并拔出竹条。

估摸着差不多了,将大块的五花肉取出,裁切成一片一片扣肉。

把扣肉的皮部向下,放在大碗里,并且把梅菜扣肉料放进去,第二天蒸热即可出锅。

扣肉料主要是梅菜,放进去一点儿蜂蜜或白糖,还有酱油、味精、蒜末、黄皮树叶等等。

扣肉料需要搅拌均匀,而且梅菜必须浸泡几个小时,并且多次换水,把咸味尽量去掉。

厨房往往会忙至很晚,即使是后半夜,依然还有三五个人在做着准备工作。

晚上十点半,出殡的时辰到了。

按照习俗,家属和亲戚都要回避,不能看到棺材被抬出门。

莫有银跟着家族里的亲戚,一直走出去好远,然后等待着棺材被抬远。

听不见鞭炮的声音了,过一会儿就有人来喊他们回去。

走进家门,原本放置棺材的位置盖着一盘叉烧肉,是厨房给他们准备的。

亲戚们抓起一片肉吃起来,有人带头惊呼道:这肉很滑啊!

马上有嘴快的人也跟着说肉好滑,未来的生活会越来越好。

见到仪式总算结束了,莫有银便悄悄回家睡觉。

早上七点,他醒过来,刷牙洗脸后去莫怀忠家吃早饭。

今天的早饭总算能吃荤了,莫有银发现斋戒一天的几个小侄子吃得特别欢。

“妈妈,我要吃鸡腿!”

坐在他旁边的一个五岁的小侄子,此时奶声奶气的说道。

莫有银把一块排骨肉放进嘴里。

三顿饭都是看着有肉不能吃,他突然觉得吃肉很幸福。

吃完饭后,厨房就忙着制作出席的大菜,猪蹄倒进锅里煮热、排骨再过油炸一遍,扣肉也拿去蒸热。

莫有银把花生倒进锅里,过一遍油炸熟。

上午十点钟,开席了。

本村的村民,外村的亲朋好友也来了。

莫有银跟同辈人坐一桌。

虽然是白事,可是在吃席的时候,人们还是有说有笑的互相敬酒。

莫有银的生活经验使他明白,吃席的意义,或许是陪伴活着的人走出悲伤。

有光爷爷是正常的死亡,人的生老病死,那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

此时,来吃席的众人边喝边笑,就是想让亲属们尽快走出悲伤。

而死者亲属强颜欢笑,也是为了让大家知道这个家没有散。

莫怀忠正举杯敬酒,展露笑容对亲朋说话。

尽管他心里很难过,但是并不会表现出来。

莫有光和莫丽的眼睛依旧红肿着,他们脸上不掩悲伤。

看到他们这样,莫有银有点儿心疼。

倘若他是长辈,就走过去劝慰几句了。

吃饱喝足,他起身去到总管那里,拿上一袋子肉走回家。

回去好好睡一觉,明早继续打猎。 第二十四章 野猪夹的威力 三日后,陆向东的膝伤已经痊愈。

他一大早来到莫有银家,表示自己已经可以进山了。

莫有银让他把裤子撩起来看看。

见到伤口上的黑痂已经脱落一大半,莫有银便让他回去带点儿打猎的家伙,他们今天要去埋放野猪夹。

当陆向东再次踏进院子,就看到莫有银在摆弄野猪夹。

“向东,你来得正好啊,快来帮我撑开野猪夹。”莫有银指着面前的一个野猪夹说道。

这一个野猪夹,差不多有塑料灰桶的桶口那般大,他单独撑开实在费解,而且也十分危险。

两个人尝试三次,终于把野猪夹给撑开,并扣上触发装置。

莫有银找来一根竹子,伸到野猪夹中,触发机关。

“哒~”

“沃~”

野猪夹瞬间弹起,竹子应声而裂。

大黄狗和大黑狗原本凑在他的身边,看到这个动静,它们立刻吓傻了。

“汪汪......汪汪汪......”

它们跑出去好远,回头对着野猪夹汪汪大叫。

陆向东惊呼道:“银哥,这个野猪夹力大哦,野猪踩中准跑不了。”

“别说野猪了,就是人踩中夹子后自己都撑不开。”莫有看着把竹子压裂的野猪夹,心里非常满意:“这个野猪夹的威力真是大啊,哈哈哈,不用再试另一个了,这样子试夹会很伤夹子的。”

“走吧,我们进山。”

“银哥,我们要到哪里去?”

“我家木薯地,我妈说最近野猪老来那里。”

他们一人提着一个野猪夹,走在山路上。

两只猎狗走在他们前面,跑出二十米左右就停下来等着他们,发现自己走错路了,它们又狂奔着追上来。

不一会儿,他们就走到那片木薯地。

莫有银围着木薯地转一圈,最终在边缘处选定两个位置。

他插上两截木棍,做记号。

接着抓起小铁铲立刻开挖。

挖一挖就停下来,用双手把坑里面的泥土捧出去。

陆向东看着他挖坑,感到困惑:“在这里放夹子,真的能抓到野猪咩?咋不到木薯地里面做陷阱呢。”

莫有银埋头苦干,头也不抬,认真地说道:“那里面不好放夹子,野猪要是踩中夹子,得把木薯都糟蹋了。”

“你看看我身后的这棵树,等会儿将野猪夹埋好后,我们把铁链绑在树干上,让野猪无法发威,这样我家的木薯地就不会被它撞倒了。”

莫有银比陆向东多吃几十年米饭,他知道的打猎经验多,对山里面的动物习性有着深刻的了解。

这个年代,山里面打猎为生的人并不多。

因为打猎充满着不确定性,山里人打猎并不是常常有收获。

许多人尝试一阵子,没有猎获就觉得还是割松脂好。

松油脂虽然价钱低,但是胜在稳定,每天早上睁眼就进山割松就行,不用跟猎物斗智斗勇。

猎人,人人都会打枪,可是在制作捕猎陷阱方面,莫有银现在敢称第一。

莫有银一边挖,一边抓过野猪夹,放在坑里比对一番。

他要保证宽带和深度差不多,这样子埋放野猪夹后作伪装更容易。

片刻后,一个桶口宽的大坑被挖出来了。

莫有银站起身,将手里铁铲插立在地上。

他拍拍双手,把手上的土灰都打落。

叉腰而立,休息一会儿,他开口道:

“向东,来!我们把这个夹子撑开。”

两个人忙活好一会儿,总算把野猪夹给打开了。

他合力用木棍,把野猪夹往坑里面移。

这个过程中,两个人都十分小心,担心会触发野猪夹,夹齿瞬间咬合。

要是触发机关,又要费劲的打开夹齿。

幸好,野猪夹成功被放进土坑里。

莫有银吩咐陆向东去林子里,找来树枝和树叶做伪装物,他则是站在原地休息。

五分钟后,陆向东抱着一堆树枝回来。

大黑狗跟着他跑过来,莫有银见到连忙呵斥。

“呼~大黑,别过来啊!小心踩夹子。”

陆向东把树枝和树叶放在地上,发现还不够用,转身又往树林里走去。

二十分钟后,这个捕猎陷阱做好了。

莫有银找来一根木棍,插立在旁边,并且在棍子末端系上一把茅草。

用作标记和警示。

“向东,另一个坑,你来挖吧。”莫有银坐在干草上,用商量的语气说道。

他想让陆向东实践一下,毕竟只有多动手,才会有进步。

想要成为优秀的猎人,必然要多动手,才会慢慢的积累经验。

上一世,一个老猎人教会他打猎的经验,就是让他频繁打下手。

短短一年,他快速的成长为一名出色的猎人。

看到陆向东有模有样的挖坑,莫有银感到很欣慰。

此刻,他心里有一种师傅教会徒弟的获得感。

猎人之间,是互相竞争的关系。

都说同行是冤家,一般人不会把捕猎本事教给别人。

除非他们是不同地方的人,才会倾囊相授。

十万大山里动物多,莫有银不担心陆向东出师后自己要挨饿,教会陆向东是好处居多。

多一个帮手,他会感到轻松许多,比如捕猎野猪这样的大型动物,两个人更好。

何况,他并不傻,深知人性的复杂,他会教陆向东一些打猎本事,但是最重要的本事却不打算告诉他。

打猎是自己重活一世,逆天改命的最好方式,他不会让别人对自己造成威胁。

“银哥,挖成这样了,你看可以了么?”陆向东停下手里的动作,抬起头问道。

莫有银闻言站起身,走到他身边,抓起野猪夹放进去比划一番。

把野猪夹取出来,他竖起大拇指。

“再挖这么深,这个坑现在只是跟夹子等平,把夹子放进去后,在上面铺放树叶,就会显得很突兀。”

陆向东听完,微微点头,继续忙活起来。

他心里突然感觉莫有银像是变了一个人,变得聪明了,思考问题也考虑得更长远了。

此时,他终于理解父母为什么劝他跟着莫有银学打猎,跟着银哥是真的能学到东西啊。

莫有银并不知道陆向东的内心活动,他现在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把陷阱做好后,下午他要把一块写着“小心野猪夹”的木板带过来。

把木板插立在这里,提醒山里人注意。

无论是野猪还是人,踩中野猪夹都会越夹越紧,越挣扎越疼。

野猪夹要是被人踩中,那就不好了。

陆向东把土坑挖好后,他们费劲一番,把野猪夹放进去。

做好捕猎陷阱的两个人,站着欣赏自己的杰作。

“银哥,多久能猎到野猪啊?”陆向东开口问道。

莫有银看着木薯地,略微沉思,胸有成竹道的回答道:

“两三天吧!我们每天过来看一下就行。” 第二十五章 打猎好搭子 午觉醒来,莫有银提着一把鸟枪出门,叫上陆向东就往山里面走去。

莫有银觉得陆向东憨厚老实,真是一个难得的打猎好帮手,用三十年后的时髦语来说,那就是好搭子。

打猎时有一个同伴,在深山里更有安全感。

一旦出现意外情况,彼此有所照应,山里面有狼,要是单独一个人行动,很容易被群狼盯上,这是非常危险的事情。

前几年,有传言说邻村一个山民被野狼吃了。

当村民们找到他的时候,只剩白骨和被扯烂的衣服,从此大伙儿就不太敢到那片原始森林里去。

那个地方叫野狼峰,上面有一片茂密的森林。

夏季山里面长出来许多蘑菇,中华鹅膏菌、红椎菌、银耳菇、松茸、鸡枞菌等等。

这些野生蘑菇营养价值非常高,吃起来很美味,拿到乡里也能卖上价。

村民们经常漫山遍野寻找蘑菇,不过极少有人敢单独走进野狼峰的那片森林。

就是两三个人结伴,也会感到有点儿发怵。

“我们进野狼峰吧,你怕不怕。”莫有银神情严肃的对陆向东说道。

陆向东听到野狼峰三个字,走路时身体突然一滞,他愣住了。

那可是一片吃人的森林啊,由不得他不害怕。

听到莫有银想去,虽然他有点儿恐惧,却依然咬牙道:“去就去,富贵险中求。”

于是,两人三狗往野狼峰走去。

他们身上带着枪,但是鸟枪换弹需要时间,面对危险就不是很好用。

莫有银取下腰间的柴刀,找到一棵枯木,砍下来塞进柴刀柄部的圆口里。

一把两米长的柴刀就做好了。

“银哥,那里不是有两棵小楠木吗,村里人加长柴刀不都是用楠木嘛,它结实耐用。”

莫有银瞥他一眼,悠悠道:

“家里面用的都是干的楠木,现在我们砍来用,沉不死你,还没走进森林,人就累得半死咯。”

陆向东闻言,讪然道:“这样啊,我欠考虑了。”

他们走进那片森林,周围是幽暗静谧的环境,真的有点儿阴森恐怖。

三只土猎犬也不乱跑了,紧跟在主人左右。

莫有银心想道,这几只狗倒是不闹腾了,它们竟然也知道害怕。

陆向东捡起一颗干松塔把玩,轻声道:“我听说林志坚也想打猎了。”

莫有银仿佛听到一个天大的笑话,嗤笑道:“他也打猎?就他那个懒样,就算打猎也是吊儿郎当,说不定一个月都不进几次山。”

“你看他现在,整天就骑着那辆凤凰牌的二八大杠,骑去那里村玩儿。在家里也不怎么帮父母干活,就知道去清水河炸鱼,还好他父母有点儿钱,不然都不知道他以后怎么生活。”

说话间,两个人已经走进去很远了。

森林里面尽是一些叫不出名字的树木,鸟叫声也非常怪异,气氛愈发紧张。

“向东,你对未来有什么打算?”莫有银随口问道。

这简简单单的一问,让陆向东一下子陷入沉思,想象着自己的未来。

一会儿,他感慨道:“未来么,我应该会在山里面种田、放牛吧,也许等将来我家另外两片松树林都长成了,我会去帮我妈割松。”

“又或许像你一样打猎挣钱,其实我爸妈一直支持我跟着你打猎,就是我担心自己猎不到山货。”

莫有银看着陆向东,叹气道:“你就没有想过走出十万大山么,村里都说今年志强和向红去粤省打工,他们都在外面挣到大钱啦。”

随手摘下身边的一朵小红花,他苦口婆心道:“外面的世界跟山里很不一样,挣钱的机会非常多,如果你不想一辈子待在山里,我觉得可以出去看看。”

话音刚落,前方响起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莫有银立刻停下脚步,同时举手示意陆向东不要走动。

莫有银轻手轻脚的走向前,四处张望着,他多希望看到一只野兔啊。

可是,别说兔子了,连一只小鸟的身影都看不到,只听到鸟叫声。

他们走到一棵金丝楠木前,树木半死不活着,树上有一部分焦黑一片。

“雷击木!”莫有银惊呼道。

雷击木是制作手串的绝好材料,只不过他现在无心取木,暗暗记在心里,打算找时间专门进来砍伐。

往前走一会儿,他们发现一株野山参,这是南方土人参。

这可是好东西啊,上好的山珍,它跟灵芝一样,也是稀罕物,拿到乡里也能卖上高价。

“啊呀~野......”

陆向东刚要开口说野山参,立刻被莫有银捂住嘴。

莫有银轻声制止:“向东,不能说,不能说出来。”

山里面传下来的规矩,一旦在山林里发现土人参,绝对不能大声喊“土参”或“山参”,而是要称其为“棒槌”。

老一辈人认为,野生的土人参具有灵性,一旦听见喊声知道有人发现它,灵气就会立刻逸散。

两个人悄悄说话,商量着挖参的事情,可惜身上没有红绳,裤衩子也是一人蓝色一人黑色。

老办法不行,就用双手成就自己的梦想吧!

莫有银慢慢的靠近,快速跳过去抓住那株野山参。

他兴奋道:“向东,掏刀,以野山参为中心,一米外慢慢挖进来。”

听到他的话,陆向东立马掏出身上携带的牛角刀,慢慢的挖土。

莫有银感觉这棵土人参很大,他生怕陆向东会挖断它的根须,才会这般叮嘱道。

只有一点一点的挖,才不会破坏野山参的根须,这样卖参时也好喊出高价。

陆向东认真细致的跪地挖参,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奋战,一棵长约20厘米,宽约15厘米,重量大概两百多克的野山参终于被挖出来了。

莫有银捧起野山参,顿时激动不已,他们这一次出来打猎,算是不虚此行了。

他看着地上陆向东挖断的一条须,略感遗憾。

见到陆向东一脸内疚的样子,莫有银宽慰道:

“向东,不用自责,根须那么多,挖断一条须很正常的,要是换我来挖,可能都挖断两三条呢!”

“开心点儿嘛,这株野山参,我们至少分得二十块钱啦,这两天我们就拿到乡里去卖给那些有钱人。”

眼见着陆向东调整好心态了,莫有银把野山参收好,带着他继续往里面走去。

这时,莫有银的注意力不再放在前方的树枝上,而是观察着地面。

他还想采一株山珍。 第二十六章 三只松鼠 莫有银在前,陆向东在后,继续往森林里走。

刚刚挖到野山参,他们心情很愉快。

森林里的植物很非常茂盛,大树下面长着很多蕨类植物,还有一丛一丛的芒箕。

怪异的鸟叫声越来越大,想来应该就在不远处,却发现不了它们的身影。

听着这怪异的鸟叫声,陆向东颤声问道:“银哥,你知道那是什么鸟的声音吗?”

“不知道,我也没听过这样怪的鸟声,这声音像是一种鹭类。”莫有银略作思索后,说出自己的猜测。

“不用怕,不是老虎吼叫,也不是狼嚎声,怕它条吊哦!”

其实,这是一只斑头鹤,此时正站在一棵鸭公青的枝头上。

班头鹤的叫声被称为鬼车鸣叫,它是一种小型猫头鹰,一般只在森林里栖息。

这种鸟主要的叫声有两种,一种是像狗叫声,另外一种就是很快速的颤音。

随着音调的下降,它的音量会逐渐增加,这种叫声非常响亮,可以传到两公里外,让人听着感到毛骨悚然。

“向东,你家里催婚了吗?”

莫有银觉得这个声音怪渗人的,主动说话缓解气氛。

在这个年代,山里人成年后,就要谈婚论嫁了。

因此莫有银提起这个话题,并不显得突兀,只是两个好哥们日常闲聊。

陆向东叹气道:“嗐!我妈上个月就在张罗了,她很急。”

莫有银深有同感,他无奈道:

“我们山里人就这样,结婚比什么都重要呢,我妈也总叫我多上心,她让我好好练山歌,早点儿讨个老婆回来。”

“可是,我不想成家太早,我想要多挣点钱再考虑找老婆,眼下我更想努力打猎,多挣钱。”

这一世,莫有银不想那么早结婚,他知道婚姻是坟墓,一旦结婚就会有各种各样的烦恼。

他不想那么快就面临生活的柴米油盐,打算过几年再结婚。

在这段时间里,他要全身心的投入到打猎事业中,把大山里的山珍野味变成一张张钞票。

这一世,他要让自己的家变得富裕起来。

他的野心很大,他的目标是在禁枪禁猎前暴富,成为万元户,成为全村首富。

有钱后,他就到省城看看房子,提起布局投资,二三十年后将房子卖掉就大赚一笔。

“向东,我们别着急结婚,可以先谈着感情,挣钱才是最要紧。”莫有银一脸认真地说道,把人生最大的感悟告诉陆向东。

话音刚落,就听见松鼠哒哒哒的声音。

两个人默契的止住话头,循着声音的方向走过去。

一会儿,他们就走到一棵大松树前。

莫有银抬起头看着眼前十米高的马尾松。

它跟十万大山里广泛种植的马尾松略有不同,树干并不是很垂直的生长,而是略有弯曲。

并且,它的枝干非常多,针叶也很浓密。

山里面的村民们分到属于自己的林地后,若是不种植八角树,就是种植桐棉松。

桐棉松是马尾松的一个品种,生长迅速,枝节少而细,树杆直长,对土壤和天气的适应性很强。

山民们种植桐棉松,是考虑到它成材快,并且出油多。

十万大山里的人工林,大部分都是桐棉松。

当松树长成后,山民们就进山割松采油,采割几年后再把松树砍伐卖木材。

这一棵在山里面很少见的野生马尾松,枝头上有三只松鼠正在悠闲的啃食着松果。

莫有银低声道:“向东,拿枪,打松鼠。”

莫有银为了省事,早就提前在鸟枪里装填好弹药。

但是,陆向东的枪管里还是空的。

他决定等一等,毕竟开一枪其它两只松鼠就会受惊逃走。

莫有银时刻注意树枝上面三只松鼠的一举一动,只要它们有逃走的迹象,他就提前开枪。

陆向东取下身上背着鸟枪,拉出枪管里的粗铁线,然后拿出牛角壶,把火药倒进枪管里。

抓着粗铁线往枪管里轻轻捅,把里面的火药搅拌均匀。

接着取出另一个牛角壶,把壶里面的钢珠倒一把在手心里。

估摸着大概有八九十粒钢珠,将它们慢慢倒进枪管里。

最后,取出身上网兜包里的纸张,用手揉成团状,再用粗铁线顶进枪管里。

很快,陆向东把他的鸟枪捣鼓好了。

莫有银看着树上三只松鼠,小声说道:“向东,我们慢慢地走到树底下,听我的指令行动,同时开枪。”

“好的,银哥,我听你的。”陆向东十分认真的回答道。

他们举着鸟枪,一边瞄准树上的松鼠一边靠近。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他们悄悄的走到树下,各自站到一个看得见树枝上松鼠的地方。

莫有银走在一块空旷位置,站定后立刻稳住枪口。

他往陆向东那边看看,打算等他准备好后,再下令一起开枪。

看到陆向东进入状态,整个人完全一动不动。

莫有银知道,他应该是准备好了。

现在正是一个好机会,于是果断出声。

“开枪!”

话音刚落,他立刻扣动扳机,散弹射出,在松鼠的身体以及周围成一个直径半米多的范围炸开。

这样大的攻击范围,松鼠必然会被打中,完全不用担心打空。

几乎是莫有银刚开完枪,陆向东的鸟枪也立刻就响了起来。

他虽然射击技术不太行,但是鸟枪的杀伤范围如此大,倒也不怕打不中。

枪响过后,两只松鼠同时中弹,哀鸣过后,纷纷掉落。

另外一只松鼠看到两个同伴遇难,马上在树枝上跳动,快速逃走,不到半分钟就消失在林子里。

这只松鼠也受到波及,身上中了两粒弹珠,不过并不致命,还能正常行动。

两只被打落的松鼠并没有死,掉在地上时还挣扎着要逃走。

莫有银刚想伸手抓起,地上的松鼠马上逃脱。

就在这时,三条土猎犬已经上前,把松鼠紧紧咬住,大灰狗动作太慢,它没有咬到一只松鼠,只能在旁边一直汪汪叫。

莫有银从大黄狗嘴里抓起受伤的松鼠,把它往松树上砸死,然后放进网兜包里。

陆向东也学着莫有银那样做,把松鼠砸死,然后收好。

莫有银整理一下网兜包,满脸笑容道:“今天就这样吧,走咯!我们回家。”

“好咧!”陆向东开心道。 第二十七章 惊险时刻 莫有银和陆向东把枪收好,转身就往森林外走去。

他们进入这片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采到珍贵的野山参,又各自打到一只松鼠,算是收获颇丰了。

“要是每天出来打猎都这样收获满满,那我们很快就发财啦!”陆向东大步往前走,飘飘然道。

他今天真正体会到打猎的滋味,一天内接连有猎获,这样容易挣钱的活计实在美好啊。

陆向东心里暗自庆幸,他觉得今天踏入野狼峰真是一个非常明智的选择。

果然,富贵险中求,森林越阴森恐怖,山珍野味就越多。

一念及此,他认真的说道:“银哥,野狼峰的这片森林真是一个宝地啊!我们过两天再进来吧。”

“好啊,到时候我叫你。”莫有银边说边活动手指的关节,发出一阵清脆的响声。

“这片原始森林,植物茂盛,动物繁多,我们可不能轻易放过。只要我们两个人互相陪伴,即便真有野狼也不用怕。”

这个时候,陆向东就像是转性了一般,兴奋道:“怕它个鸟啊,我倒是想要会一会山里的野狼,我还没有吃个狼肉呢!”

“我们养的土猎狗,应该也能跟野狼斗一斗,再加上我们有枪有刀,真要在这森林里面碰上,还不知道谁吃谁呢。”

莫有银听到一向有点软弱的陆向东这样子说道,突然对他有点儿刮目相看。

他活动一下肩膀上的鸟枪,轻声笑道:

“哈哈哈,向东,想不到你竟然大胆起来了。不过这样很好,保持住啊!只要胆子大,以后猎物会越打越多,咱们也会富起来的。”

两个人边说边走,完全不害怕森林里斑头鹤的声音。

此时,班头鹤的声音越来越急促,而且还不止一只。

突然又响起来一道怪异的鸟叫声,一道鸟声刚停歇另一道鸟声便紧接着叫起来。

“它娘的,这鸟叫声真渗人,要是让我看到,我一枪崩死它。”陆向东恶狠狠的说道。

他说完,一脚把眼前的一个干松塔踢出去好远。

松塔直直飞出去,一下子掉进芒箕草丛里。

莫有银低头看着散布一地的干松塔,有张开成球状的,也有闭合着的。

干松塔晒到太阳后就会自动撑开,闭着的松塔一般是淋水后不经风吹日晒,便保持着封闭状态。

掉落在地的干松塔,就好像还有生命力一般,它的形态还随着环境而改变。

看着地上的这些松塔,莫有银忍不住感慨,大自然真是神奇啊。

走出森林,三条土猎犬不复来时那般胆怯,它们撒欢着跑在两人前面。

森林里除了怪异的鸟叫声,还有持续不断的蝉鸣声。

四周都是“嘤嘤嘤”和“耶耶耶”的蝉声。

走出森林,那股阴森恐怖的气氛立刻不复存在,一阵风迎面吹来,莫有银顿时感到神清气爽。

他们停下来休息一会儿,喝几口身上带着的山泉水,坐在地上吃红薯补充体力。

片刻后,他们站起来,往村子的方向走去。

大概走出去十分钟,他们在山道上看到一条大蛇。

陆向东看到面前突然出现一条蛇,顿时尖叫起来,转身向后跑去。

莫有银定睛一看,这是一条五步蛇。

五步蛇是很有名的毒蛇,这种蛇的头部呈三角形,背部有菱形花斑。

蛇如其名,五步蛇剧毒无比,山里流传着这样的传言:人被它咬伤后,五步之内必定毒发身亡,故称“五步蛇”。

虽然这种传说有夸大的部分,但这种蛇确实非常毒!

其实单论毒性,五步蛇在所有毒蛇中,只能排在第十名,但它在山里人眼中是很恐怖的存在,惧怕程度甚至超过最毒的银环蛇。

因为五步蛇咬人,单次注射的病毒量非常多。

五步蛇一旦咬中目标,它会在非常短的时间内释放出大量毒液。

要是被五步蛇咬到,即便侥幸没被毒死,也会伤口溃烂,因此五步蛇还有一个外号,叫做“烂肉王”。

“啊!银哥,有毒蛇!”陆向东边往后跑边大声喊道。

莫有银看向他,见他浑身发抖,突然觉得有点好笑。

陆向东还是那个陆向东,见到五步蛇就慌得要死。

莫有银镇定自若,严肃道:“别慌,这条毒蛇今天遇到我,算它运气不好。”

说着,他捡起路边的粗树枝,把它折成一条木棍,开始小心翼翼的靠近这条五步蛇。

当他靠得越来越近,五步蛇也越来越紧张。

只见它抬起头,吐出信子,发出声音,警告莫有银不要靠近。

它以为莫有银会心生害怕,但是莫有银却越来越近,这让它更加害怕了。

此时,五步蛇胆战心惊的看着莫有银,非常想要逃走。

它的压力快要到达顶点了。

五步蛇转头就要逃走,可是莫有银哪里肯让它溜走,追上去就抓住它的尾巴。

莫有银刚抓起尾巴,五步蛇就快速转过身。

莫有银见状,只能作罢,果然放下蛇尾巴,后退一步跟它对峙。

它看到莫有银也有点儿害怕,弓起蛇身作出攻击状,尝试着发起两次进攻。

五步蛇见到莫有银举着一根木棍,始终跟它保持安全距离,它认为自己成功吓唬他了。

于是,转身就又要溜走。

哪知莫有银艺高人胆大,又追上去抓住它的尾巴。

陆向东在远处看见这一幕,心里着实替莫有银捏一把汗。

五步蛇愤怒了,莫有银的不依不饶,让它心里既不爽又害怕。

它回转身子,紧紧地盯着拿着一根木棍的莫有银。

刹那间,它动了。

它快速的向前冲,往莫有银的右脚咬去。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莫有银快速抽动木棍,把刚扑过来的五步蛇打进旁边草丛。

它感到吃痛,趁机在草丛里快速溜走。

莫有银看到它溜之大吉,他感觉有点儿可惜。

陆向东在后边等了十几秒,才敢跟上来。

“它逃走了?”

“嗯,让它溜走了,算它走运。”

两个人继续踏上回家之路,毕竟天色不早了。

走到村子,莫有银叮嘱陆向东吃松鼠肉要记得把弹珠挑出来,免得误食。

莫有银心里想着,陆向东带回一只松鼠,应该对家人有交待了。

采到的那株野山参,他就自己带回家保管。

第二十八章 虎头蜂蛹 “阿银,你在家吗?”

下午三点,莫怀德站在院子里大声喊道。

莫有银听得出来这是二叔的声音,赶忙回答:“二叔!我在呢。”

他正在整理刚从山里取回来的捕兽夹,忽然听见二叔喊他,心里觉得奇怪。

这大早上的,二叔找自己有什么事呢。

当莫怀德走进屋子后,他才明白,原来是堂兄莫有义在后山发现一个虎头蜂窝巢。

他们爷俩搞不定,于是来找莫有银前去帮忙。

“二叔,蜂窝有多大啊!”莫有银一听是虎头蜂,有点儿犯怵。

莫怀德严肃道:“有义说那个蜂窝像水盆那么大,虎头蜂很凶狠,追着他蛰,他胳膊被咬了一下,现在都肿了。”

虎头蜂这么凶,就他们三个人可搞不定啊。

莫有银决定摇人,他去叫陆向东帮忙,又带上莫有光。

他们在莫怀德家的院子集合,拿好工具,顺着屋后的小路,浩浩荡荡的往后山走去。

一路上,他们都在商量着对策,今天该怎么搞这个虎头蜂窝巢。

虎头蜂是一种食肉蜂,毒性十分的强大。

它的身体布满了黑黄相间的条纹,神似虎斑,大颚很发达,尾部的螫针和毒腺相连,人们便叫它虎头蜂。

山里面的虎头蜂,有着很强的攻击性,如果在一个区域内,发现几只徘徊的虎头蜂,再继续往前走,很可能就引起它们的警觉。

虎头蜂的武器有两个,一个是它的大颚,一个就是螫针。

它的大颚一般是在捕猎昆虫时使用,而它的蛰针则是专门对付入侵者。

虎头蜂的针刺含有毒性,毒性极强,当人被它蜇伤后,皮肤很快就会红肿、疼痛,严重甚至会出现头晕、休克等症状。

要是被单只虎头蜂轻度蛰伤,一般处理4天左右就会好。

假如被大量蛰伤,可能会危及生命。

他们担心被虎头蜂蛰伤,带着两件棉衣去,还有自制的简易面罩。

锄头、铁铲、网兜、引火柴等等工具也应有尽有。

他们决定用烟熏的方法,驱赶虎头蜂。

虎头蜂怕烟味,干草燃烧起来有浓重的黄烟,只要熏的时间足够久,他们就会弃巢而逃。

他们走到虎头蜂的老巢,这个巢穴是在一个洞里。

隔着二十米远,莫有义伸手指向蜂窝。

“你们看,就在那丛芒箕旁边,在那棵野山姜下面,有一个凹进去的地方,就是虎头蜂的窝。”

“它娘的,我只是路过,冷不丁被它蛰一下,疼死我了。”

莫有义话音刚落,胳膊处又隐隐传来灼痛感。

他想越想越气,心里暗暗发狠,今天要把它们一窝端,抓几只虎头蜂回家泡酒,才能解心头之恨。

他们经过商量,一致同意等天黑下来后再掏蜂窝。

趁着天气还早,他们去采集干草和树叶。

五个人一起行动,很快就把干草收集好了。

万事俱备,只欠天黑。

山里人掏蜂窝,习惯于在天黑行动,避免防护措施不足被毒蜂蛰伤。

天色暗淡下来后,他们悄悄地靠近虎头蜂的老窝。

莫有银掏出一个火柴盒,打开取出一根火柴,划燃后单手虚握,护住不让风吹灭。

他点燃一把干草就走到蜂窝前。

莫有光也跟他一样,点燃草把后向前走。

其他人抱着干草和树叶走在后面。

很快,虎头蜂的窝巢前冒起浓烟。

他们抓着长满叶子的树枝,用力将烟雾往蜂窝里扫。

此时,虎头蜂在窝里面急得团团乱转。

它们感到很疑惑,怎么好好的被人熏烟。

终于,虎头蜂忍不住了,它们纷纷飞出窝。

“嗡嗡嗡~”

它们到处乱窜,在周围飞着不肯离去。

在场众人逃跑不及,每个人都被蛰了。

后山,响起来一阵惨叫声。

“啊!好疼,我被蛰了。”

“我也被蛰了,疼死了。”

“啊~啊~好疼啊。”

莫有银被蛰了两次,一次在额头处,一次在手肘处。

顿时有一股强烈的疼痛感袭来,这种感觉就像是被烧红的铁钉扎进皮肉里。

莫怀德拿着一个网兜,捕捉虎头蜂。

他身旁放着的一个铁丝笼,里面已经装着好几十只虎头蜂。

“敢蛰我,今晚就拿你们泡酒。”他恶狠狠地说道。

一个小时后,虎头蜂已经跑得差不多,只有零星几声“嗡嗡”。

他们感觉机会来了,立刻抓起锄头和铁铲,猛猛挖土。

片刻,虎头蜂窝巢就显露出来了,窝巢的形状很大,就像是鸡笼一般,因此山里人常称虎头蜂的窝巢为“鸡笼蜂”。

陆向东看向坑洞里的蜂窝,惊呼道:“这个虎头蜂的真大啊,天啊,有五层!”

他们把蜂窝拆层,一层一层的装进麻袋里。

没想到还有虎头蜂,它们又蛰了莫怀德两针。

“啊呀!还有蜂。”莫怀德大叫一声。

这两只虎头蜂也不好受,很快被拍得稀巴烂。

一群人下山,回到莫怀德家,开始整理搞到的蜂窝。

他们用筷子把蜂蛹一只一只夹出来,放到盆子里。

每一只蜂蛹都非常白,而且很肥大。

“这些蜂蛹好胖啊,一看就很有营养,哈哈哈。”陆向东看着盆里的一群蜂蛹,惊喜道。

莫怀德呵呵笑道:“这可是好东西啊,补着呢。向东,今晚你就多吃几只。”

蜂蛹的营养价值很高,被山里人称为“天上人参”。

十万大山里掏虎头蜂的村民,都是为了吃蜂蛹。

莫有银夹出一只蜂蛹,直接放进嘴里嚼。

肥白的蜂蛹,在口腔里瞬间爆汁,让他忍不住闭上眼睛细品。

虎头蜂窝巢是没有蜂蜜的,他们属于肉食类昆虫,不生产蜂蜜,只吃蜜蜂等小昆虫。

五个人围坐在一起,忙碌的夹取蜂蛹。

很快就堆起来小半盆,估摸着够炒三四盘蜂蛹。

莫怀德走进厨房,掏出来两块酸笋和五勺笋汁,加热后拿出来让大家擦拭被蛰的伤口。

莫有银抓起布块,放在碗里面沾沾热笋汁,轻轻的抹在伤口处。

这是山里的土方子,非常管用,只要擦拭两下,那种灼热的疼痛感很快就得到缓解。

晚上,三大盘油炸蜂蛹被端上餐桌,几个人吃得非常舒服,喝了一斤半米酒。

吃完饭后,每个人留几只虎头蜂泡酒,网笼里的一大批虎头蜂让莫有银带回家。

明天是农历八月十二,正好是那梨乡的赶圩日。

莫有银要带着山珍野味去换钱,顺便把虎头蜂也拿去卖。 第二十九章 再去赶圩 清晨,代销店门口的拖拉机启动。

“当当当~”

韦多财开着手扶拖拉机,载着村民们去乡里赶圩。

车上,莫有银和陆向东相对而坐。

拖拉机发动机的声音非常大,开着山间泥土路上,犹如在森林中行驶,但是他们听不到山林里的鸟叫声。

不是山林里没有鸟,而是发动机的轰鸣声太大,盖住了周围的环境音。

拖拉机平均两分钟就开过一个土坑,车上的村民们也会隔两分钟颠簸一下。

莫有银被颠得屁股离座,他心里禁自庆幸,还好自己早餐没有吃太饱,不然这会儿准会吐出来。

他现在是一副悠闲自然的模样,紧紧地抓住旁边的横杆,漫不经心的看着周围的景物。

陆向东跟莫有银的状态恰恰相反,他现在非常想拉屎,早上起来他急着去赶圩,没有到后山树林里解决人生急事。

随着拖拉机的颠簸,他拉屎的欲望也越来越强烈。

此时,他心里祈祷着拖拉机不要再颠了。

上下抖动间,他屁股里的屎好像随时会控制不住,马上就要奔涌而出。

他抓紧横杆,手背上青筋暴起,额头上的青筋也憋出来了。

陆向东终于要到达临界点了,他大喊道:

“多财叔,停车,停一下,我要哦屎!”

拖拉机的轰鸣声太大,韦多财没有听清他说什么,便没有停车。

陆向东眼见着拖拉机还在轰鸣,只能再喊第二遍。

这回,韦多财终于把拖拉机停下。

但是,陆向东已经快要忍不住当众拉屎了。

拖拉机还没有完全停稳,他就跳下车去,夹着屁股跑进一侧的树林里。

陆向东找到一处有遮掩的地方,快速抓起地上的一根树枝,随便选一个平坦的地方蹲下。

他刚把树枝折成三截,并把树皮摩擦干净,体内的洪荒之力也释放完了。

他突然感受到一股难言的畅快感,忍不住爽叫起来。

“啊......哦......唔啊......”

当陆向东去拉屎的时候,车上的人们就已经偷偷在背后议论他,看见他从树林里走出,讨论才戛然而止。

手扶拖拉机再次轰鸣,在坑坑洼洼的山间土路上摇摇晃晃。

莫有银看着身边千篇一律的绿色世界,陷入沉思之中。

他思考着自己该怎么做,才能更快的成功,成为人生赢家。

打猎的效率并不是很高,但是他除了打猎,做其它并没有什么优势。

尤其是需要投入资金的事情,他觉得风险太大,内心里其实根本就没考虑过。

置于去粤省找个厂子,每天做流水线的工作,他也不乐意。

上一世,自己已经打半辈子工,如今重活一世,他真不想再为老板们奋斗了。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一世是不可能打工的。

他内心里其实还是更想在山里无拘无束的打猎,只是他现在缺乏一个坚定意志的理由。

一定是自己赚得不够多,才会焦虑不安。

“嘭~”

拖拉机开过一个深坑,把机身颠得都快散架了,坐在车尾的莫有银也差点被甩出去。

巨大的颠簸,把莫有银的思绪拉回现实。

他低头整理自己脚下的山珍野货。

莫有银把它们重新摆好,抬起头跟陆向东商量着一会儿怎么把野货卖掉。

“向东,我们到街上就先摆摊卖虎头蜂吧?把野山参也摆出来,要是实在没有人买,我就带上野山参去找饭店老板苏盛林。”

“好啊,都行。”陆向东淡淡的回答道。

他向来是没有什么主见的人,听见莫有银说出想法,便不假思索的同意。

很快,手扶拖拉机开进那梨乡街道。

韦多财在桥头把车子停稳后,村民们一个接一个地跳下车。

开始赶圩。

莫有银带着陆向东,走到之前自己卖灵芝的位置。

他们把虎头蜂拿出来摆,瞬间就吸引到许多路人驻足观看。

两个老头在摊位前蹲下,小心翼翼的抬起笼子观看。

“靓仔,这虎头蜂怎么卖?”一个穿着灰布衣的清瘦小老头询问价格。

莫有银十分认真的回答道:“一毛一只,老伯!你要不要买几只回去泡酒。”

清瘦老头闻言,微微摇头道:“贵了,有点贵了。”

说着,他就把装着虎头蜂的网笼放下。

清瘦老头正要站起身子,侧边走过一名身穿白衬衫的年青女子,她傲人的身材让老头忍不住多盯一眼。

莫有银是何等的人精,前世阅人无数的他一眼就看出来这是一个人老心不老的老家伙。

美女走过去后,老头刚想起身再跟着她多看几眼,可莫有银突然说出来的话让他身体一滞。

“这虎头蜂能补肾!”他知道老头有不得不买的理由,悠悠的说道。

“山里人都说虎头蜂大补,尤其是在治疗肾精不足方面有神奇的效果。我们村长自从拿十多只虎头蜂去泡酒,现在每个月都来光顾乡里的小发廊呢。”

听到这话,清瘦老头又抓起虎头蜂看看,眼中满是喜欢。

“我要十只!”他身旁一个穿红背心的驼背老头豪气道。

说完,他就松开裤腰带,从裤子里面翻出来一个带拉链的口袋。

他哆哆嗦嗦的拉开拉链,从里面翻出来一元钱,递给莫有银。

莫有银心里其实有点儿嫌弃,这个钞票的味道也太特别了。

生活不易,为了挣钱,他还是捏住几张纸钱的一角。

快速地扔在陆向东的裆部,轻声道:“向东,把钱收好!”

他打开蜂笼,夹出来十只虎头蜂放进一个小袋子里。

袋子已经提前戳几个孔,保证虎头蜂不会被闷死。

灰布衣老头见状,心里蠢蠢欲动,正欲开口,旁边一个中年妇女先说话了。

“靓仔,给我也来十只。”她心事重重的说道。

莫有银听到,马上应道:“好咧,马上给你装好。”

他此时心里面已经乐开花了,还不到十分钟,就已经卖出去二十只了。

那个灰布衣老头也一定会买。

眼前的一百多只虎头蜂,可能要不了三个小时,就能全部卖出去。

果然,那个大妈刚买走十只虎头蜂,灰布衣老头忍不住了。

他咬着牙也买了五只。

只是,他的钱同样也是有味道的。 第三十章 讨价还价 穿着灰布衣的瘦老头买下五只虎头蜂后,围观的人也纷纷买蜂回家泡酒。

人都是有从众心理的,路人看到有人围观着,就会凑上来看一看地上摆着什么东西。

当他们看到有人花钱买蜂,也就想着虎头蜂有什么用,买去做什么。

得知虎头蜂泡酒,有强身健体的神奇功效,他们就不再只是看看。

此时,一个骑着自行车的中年男人,直奔莫有银的小摊而来。

他刚刚看到红背心的老头提着一袋虎头蜂,忍不住向他打听这袋虎头蜂哪来的。

红背心老头好心告诉他,是在邮局附近的一个小摊买来的。

于是,这个中年男人风风火火地来到莫有银的摊前,生怕来晚了就买不到虎头蜂。

他把自行车停好,挤开人群走进来,刚蹲下就说道:“靓仔,我要三十只,能给我便宜点儿不?比原价少两分钱就行。”

此话一出,大家纷纷侧目,看着这个中年男人。

他的发型是典型的平头,身上穿着一件条纹polo衫,腰间挂着一串钥匙。

莫有银看着他这身打扮,就知道他不是种地的。

中年男人直奔而来,也能够看得出来他的购买欲望非常强烈。

此时,周围的人很多,莫有银思索着该不该答应。

略作思考,他回答道:“大哥,你要真想买,我原价卖给你,但是送你五只,你看行不行。”

话音刚落,中年男人的大脑就开始转动。

简单算过账,他选择拒绝莫有银的提议,坚持自己的态度。

莫有银一声叹息,大声道:“好吧,那就8分钱一只卖给你。谁要是也买这么多,也都是8分的价钱。”

中年男人一下子买走三十只虎头蜂,网笼里的虎头蜂就只剩下几十只。

物以稀为贵,虎头蜂越少越容易卖出去。

一个小时后,莫有银就把面前的虎头蜂全部卖出去。

陆向东的手里攥着一把钱。

莫有银把笼里的两只死蜂倒出来,看向陆向东。

两个人相视而笑。

他们把虎头蜂都卖出去后,陆向东认真的把钱数过一遍。

“一共16元!”陆向东数完钱,笑着说道。

莫有银也很满意,心里开始考虑着如何分这笔钱。

一分钟后,他对陆向东说:“我们拿着虎头蜂来乡里卖掉不容易,一人5元吧,剩下的6元就给他们三个人平分。”

陆向东闻言,赞同道:“是这个道理,应该这样。”

虎头蜂卖完了,现在手里面除了一株土人参是跟陆向东平分的,就全部是自己的野货了。

他有两张兔皮,一张松鼠皮,还有一只关在铁笼里活蹦乱跳的山鼠。

莫有银使劲吆喝着。

不时有人过来观看,但是没有人买。

兽皮是没有人看的,过来的人几乎都是看山鼠,还有野山参。

一个小时后,这一株宝贝总算以23元的价格,被一个胖老伯买走。

莫有银分给陆向东11元。

那一只山鼠,一直在铁笼里乱转。

围观的人越多,它就越是惊慌,在铁笼子里跑来跑去,一刻也不消停。

终于,走来一个穿白衬衫的青年男人,他在小摊前蹲下,提起铁笼子认真的瞧着山鼠。

他边瞧着边问道:“小兄弟,这只山鼠怎么卖?”

莫有银漫不经心的说道:“一只20元。”

在这两个多小时里,有很多人过来看山鼠,他们问过价格后,都觉得太贵没有买。

莫有银以为他也是如此,毕竟这个青年看着就不像是一个爱吃野味的人,也就没有展现出太多热情。

莫有银觉得这个青年听到价格就会起身离开,可是他竟然讨价还价了。

“15元可以不?”他依然看着铁笼里的山鼠,头也不抬的说道。

“要是15元我就要了,今天让你早点儿收摊。”

莫有银心里觉得很有戏,他故作心痛的叹气道:“15元真不行啊,大老板,我在山里面埋了几天夹子才捕到它的。最低17元,不能再低了,刚才有个人开价18元我都没卖。”

“你看这只山鼠多大多肥,营养很丰富咧,补身体的野味啊。我家里面太穷了,没钱用,才拿出来卖。”

青年闻言,放下铁笼,随即又忍不住抓起来看看。

他今天刚发工资,心里很想买这只山鼠回家煲汤,让家里的妻儿也尝一尝山鼠的滋味。

但是,他觉得山鼠有点儿小贵,才犹豫不决。

两分钟后,他叹气道:“17就17吧,我要了。”

莫有银接过他递过来的钱,把山鼠从铁笼子里抓出来。

他抓起一根绳子在鼠脚处绑紧,递给青年让他提着回家。

把山鼠卖出去后,莫有银收起兽皮。

他对陆向东说道:“跟我走,我带你去收购兽皮的地方,以后你要是猎到动物吃了,也可以拿皮来卖。”

莫有银带着陆向东走到兽皮收购店。

他在一个不显眼的店铺前停下,指着墙上贴着“高价收购各种兽皮、药材”的红纸,慢悠悠的说道:

“这里就是收购兽皮的地方了,老板是一个疤脸男人,不太厚道,价格要自己争取,商人大都奸诈,习惯就好。”

莫有银说完便迈步走进店里,大声喊道:“老板,卖兽皮了。”

货柜后面,一个身高一米六左右的胖男人走出来。

他看见莫有银,笑着道:“小兄弟,是你啊!今天又拿着什么皮来卖了。”

莫有银拿出兽皮,递给他看。

他看完两张兔皮和一张松鼠皮,笑眯眯的说道:“兔皮一张5元,鼠皮一张3元。”

莫有银面上波澜不惊,笑着道:“老板,给多一点吧!”

这时,疤脸老板看向莫有银身旁的陆向东。

莫有银急忙道:“老板,这是我表弟,兔子是我俩一起猎到的。”

老板把手里的三张兽皮掂量两下,笑呵呵道:“那就兔皮一张6元,鼠皮一张4元,你看怎么样。”

莫有银故作惋惜的说道:“好吧,那就卖给你了。”

收钱出门,走出去老远,莫有银一脸轻松。

“得像我这样砍价,才不会亏太多。”

莫有银把野货都卖出去,又挣得小几十元,他带着陆向东往边贸市场走去。

中秋节就快到了,他们打算买月饼回去。 第三十一章 什锦月饼 边贸市场里,分为生禽肉类区、果蔬区、服饰区和日用杂货区。

这个年代,山民们赶圩买衣服,习惯于到市场里买衣服,没有试衣间。

人们买衣服把上衣套在身上试试,要是裤子就举着比划一番,实在担心不合身,卖衣服的老板娘会拉过来一张布,作为遮挡。

莫有银突然想起来自己的内裤,已经有两条快要破洞了,就在服饰区买三件内裤。

买完衣服,他们走到日用杂货区。

这里面的商品种类十分丰富,有菜刀、柴刀,有水桶、毛巾,还有捕兽夹和鸟枪子弹。

此时,杂货区里到处摆着月饼。

临近中秋,已经有不少人在挑选月饼。

不过月饼只有一种,那就是什锦月饼。

什锦月饼是中秋传统糕点,这种月饼的配料考究、皮薄馅多、味美可口。

它的口味十分香甜,以面粉、芝麻酱、瓜肉、冰糖等食材制作而成。经过精心调配,使得月饼口感微酥,甜而不腻。

这个年代,物质还不富足,尤其是偏远山区,月饼只有一个种类。

市场里仅有什锦月饼售卖,筒状包装,五个月饼叠成一筒。

简易的白纸包装,外面在贴着一张写着“什锦月饼”的红纸片。

用手抓起一桶月饼,手指马上就沾有油。

在一个摊位前,莫有银刚想停下来看看月饼,身材丰腴的老板娘马上热情道:

“靓仔,来看看月饼吧,我们这里的月饼是海渊产的,好吃着呢,而且还不腻。”

莫有银听到是海渊县产的中秋月饼,就停下来看一看。

海渊县也有一块地方属于十万大山的山系,森林覆盖率很高,那里的糕点声名在外,海渊月饼、海渊沙糕等特色美食深受山里人喜欢。

陆向东抓起一筒月饼瞧瞧,询问道:“真是海渊的吗?怎么感觉不太像啊。”

话音刚落,老板娘急忙道:“怎么不是,这可是正宗的海渊月饼,我亲自去进货的。”

“靓仔,买几筒吧!这真是海渊的月饼,做月饼的老板我都认识呢,保准是真的。”

莫有银挑选五筒月饼,陆向东也买了六筒。

买完月饼,两个人又去买捕兽夹。

莫有银买五个捕兽夹,都是碗口大的夹子。

陆向东也买了五个,他还没有用过捕兽夹做陷阱,不敢买太多。

买完捕兽夹,莫有银就去买水果。

走进果蔬区,莫有银购买五斤苹果、五斤柑橘、六斤石榴和四斤梨。

他本来想买几斤葡萄,突然考虑到这种水果不好保存,还有三天才到中秋节,他担心买回去不好保鲜,于是没有买。

“向东,你不买吗?”看到陆向东站在旁边一动不动,他出声问道。

陆向东笑着道:“我不买,过两天我妈再来买。”

莫有银提着沉甸甸的水果和捕兽夹,感觉非常累。

他们提着东西,走到桥头。

韦多财看着两个人走近,大声道:“哦哟,有银,你又大采购啦,买那么多东西?”

“向东,你怎么也买捕兽夹了,也打算在山里打猎了嘛!”

莫有银急忙回道:“是啊,我买打猎的东西,向东也要跟着我去打猎。”

他们把东西放进拖拉机里,扶着腰站在旁边休息。

韦多财分给他们一人一支甲天下,三个人靠着桥栏抽烟,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街上人来人往,很多人在赶圩。

今天,各个村的村民们前来赶圩买过节的东西。

韦多财告诉他们明后天虽然不是赶圩日,但他还是会载着村民们来买过节的物品。

中秋将至,不是赶圩日也有很多商铺摊位开张。

平常非赶圩的日子,乡里的街道上冷冷清清,但是在过节的前两天,不是赶圩日也非常热闹。

莫有银看着三叉路口人来人往的景况,每一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

他内心一阵感慨,这个年代虽然穷,但是人们的精神面貌非常好。

他们穿着朴素,头发乌黑浓密。

没错,是这个年代的感觉。

看到这个盛况,他忽然明白为何在三十年后的网络上很多人怀念这个年代。

重活一世,他总算理解了。

这个时代,大家很贫穷,但是人们都觉得生活充满着奔头,生活压力并不高。

站在闲聊一会儿,莫有银想起来要给父亲买两包香烟。

他看陆向东一眼,低声问道:“向东,要不要去买两包烟。”

“好啊,正好我烟快抽完了。”陆向东是一个烟鬼,他听到这话,欣然同往。

两个人一同走进烟酒店。

莫有银要了三包香烟,一包青竹,两包甲天下。

陆向东要了两包香烟,他买的都是三月三。

买完烟回到拖拉机旁,早上一起坐车的人只回来两个。

今天赶圩的人,都是来买过节的东西,因此时间非常久,直到下午四点钟,大家才全部回来。

莫有银心里呼出一口气,总算能回家了。

他已经等得心烦气躁,要不是离得远,早就走路回家了。

“嘣嘣嘣~嗒嗒嗒~”

手扶拖拉机发出轰鸣声,载着村民们回村。

刚行驶出去三公里,就看到山路上有很多人走路。

他们三三两两的走在山路上,有挑着担子的,有背着一个麻袋的,还有提着两个大包的。

这是走路赶圩的人们,村里一般都离乡里街道不太远,最远也就十多公里,近的话也就两三公里,因此为了省钱有不少人决定走路。

此时,听到拖拉机的轰鸣声,走路的山民们纷纷避让到路边。

因为路上人多,拖拉机开得并不快,颠簸感明显比早上要弱很多。

看着那些走路的人,车上一个大妈感慨道:“几年前,我们赶圩也是走路去的喔,二十多公里的路,我们还没有回到村里,天已经黑了。”

马上有人接茬道:“是啊,天还没亮就出发,在乡里嗦一碗粉就开始去买东西,买完走路回家,半道上还要打手电筒咧!”

顿时,拖拉机上的人们大声闲聊解闷。

莫有银静静地听着他们闲聊,享受着这种融洽的人际关系。

这个年代,人心并不复杂。

大山的村子里,只要有人在家,每户都会敞开着大门,谁家里的蔬菜吃不完也会送给邻里乡亲。 第三十二章 捕到野猪 早晨,一头野猪在玉米地啃食玉米。

它吃得非常欢,心里想着明天再过来吃。

猪肚子鼓起来后,它决定抽身离去。

突然,它踩中边缘位置的一个野猪夹,立刻吃痛地嚎叫起来。

“嗷呜......嗷呜呜......”

野猪踩中陷阱后,它明白自己是被人暗算了,顿时变得非常慌张。

它拖着野猪夹就要逃跑,可惜刚跑出去四米远,就发现有一条铁链子连接着夹子。

铁链子的一端,紧紧的绑在一棵粗大的枫树。

正好,莫有银到山里看着自己做的捕兽陷阱。

他隔着大老远就听到自家玉米地的动静,走近一看真是一头野猪,马上转头跑回家喊人来帮忙。

回到家里,莫有银看到母亲没有下地,就把野猪中陷阱的事情告诉她,并让她去叫人帮忙。

莫有银找到一把尖刀,提着便出门。

这一把尖刀是莫有银自制的,他将柴刀的一边砍掉,然后用砂石磨利。

做成两边同样锋利的尖刀。

刀柄处有圆孔,塞进去一根实心木。

这就是一把专为猎杀野猪而做的尖刀,锋利无比,可以轻松捅进野猪的皮肉里。

他提着尖刀跑在山路上,生怕野猪会挣扎着逃脱掉,一刻也不敢停。

大黄狗也跑着,跟在他身后。

一会儿,莫有银跑到自家玉米地。

野猪还在挣扎着,把枫树旁边的茅草和芒萁都压扁了。

野猪使劲往外冲,它尝试着拉断夹子的铁链,把枫树摇得树叶纷纷落地。

看到莫有银举着尖刀走向前,感受到危机的野猪低声怒吼着。

“嗷......嗷呜......”

大黄狗也不甘示弱。

“汪汪汪......”

看到野猪不断挣扎,莫有银也不急着靠近,打算先等野猪消耗体力,再找机会向前捅它,一击毙命。

野猪尝试着把链子挣断,一个方向不行就马上换另一个。

野猪心里还抱着一丝逃跑的希望。

直到,它踩中另外一个野猪夹,发出一阵凄惨的叫声。

这头野猪被两个野猪夹各夹中一只脚,活动能力马上就弱下来,枫树摇晃的动静都小了很多。

莫有银看到这一幕,心里顿时一喜,这一头野猪已经是困兽之斗了。

山路上,四个人正往玉米地赶。

莫母带着陆向东、莫有光和莫有义来了。

“快到咯,我已经听到野猪的嚎叫声了。”莫有光隐隐听到猪叫声,他兴奋的喊道:“这个声音听起来很痛苦呢,这只野猪应该跑不了了,说不定已经被有银哥捅死。”

陆向东也笑着道:“是的是的,野猪的叫声得好凄惨,我也听到了。”

走过一个山坳,他们就看到那块玉米地。

玉米地旁边,有一团黑色动来动去,那应该就是野猪了。

看到野猪,众人加快脚步,想要快点儿赶到那里。

四条土猎犬也跟着奔跑,发出一阵兴奋的狗叫声。

“汪汪汪......汪汪.......”

这些狗并不知道他们去干什么,它们看到主人急急忙忙的赶路,精神就很亢奋。

莫有银听到远处传来的动静,看到有几个人在山路上若隐若现,他就知道援兵到了。

片刻后,他们就走到玉米地。

四条土猎犬刚到,立刻就汪汪大叫着围上去。

于是,五只猎犬围着野猪叫,给野猪带来很大的心理压力。

野猪又剧烈的挣扎起来,铁链子被绷紧,枫树的叶子又掉落好几片。

看着眼前的野猪,莫母惊叹道:“天啊,这头野猪好大啊,这畜生,肚子里肯定都是我辛苦种下的玉米。”

“婶婶,不用生气,今天我们就要让这头野猪付出代价。”莫有光盯着野猪,恶狠狠地说道。

陆向东也笑着道:“没错,今晚我们就吃猪肉。”

看到这只被困住的野猪,陆向东开始馋猪下水了,心里很期待九转大肠的滋味。

陆向东走到莫有银身边,抓起放在地上的尖刀,拿在手里掂了两下。

“银哥,这头野猪这么大只,有没有可能超过三百斤呢!”他看着被狗围着的野猪,开口问道。

莫有银十分肯定的回答:“这头野猪比我们上回猎杀的那头还要大,肯定会超过三百斤。”

话音刚落,陆向东就激动道:“三百斤又如何,让我来把它宰了。”

他抓着尖刀走向前,打算上去捅死野猪。

陆向东不敢托大,不敢走进野猪被铁链限制的行动范围内,站在不远处寻找机会再出手。

看到野猪松懈后,他立马向前捅去。

尖刀插进野猪的的肋部,但只是扎进去一点儿。

野猪感到吃痛,瞬间变得狂暴,发出怒吼。

陆向东见状,不敢再使劲往里捅,他用力拔出尖刀。

刀尖已经染红。

野猪的伤口也流出鲜血。

“向东,回来,你不行的。”莫有银惊呼道。

陆向东略感沮丧,走回来把尖刀递给莫有银。

野猪一发狂,五条猎犬就马上又龇着牙,对着野猪汪汪大叫。

十几分钟后,野猪不再是狂躁的状态。

莫有银看着变得平静的野猪,大喊一声:“看我的”。

说完他就抓着尖刀走向前,瞧准机会,立刻出手。

几乎就在一瞬间,尖刀就稳稳的被捅进野猪的脖颈里。

感受到野猪身上传来的力量,莫有银大叫道:“快来帮忙!”

陆向东和莫有光立刻跑上来帮忙稳住刀杆。

狂躁的野猪让他们握木杆的手都在发抖,每个人都有点儿力不从心的感觉,就要被野猪拖着走了。

情急之下,莫有银大喊道:“这头野猪发狂了,快捅死它。”

他们用力把尖刀往野猪脖颈里捅去。

野猪挣扎更加剧烈,左右甩头,将三人都拉倒了。

尖刀还插在野猪身上。

野猪带着尖刀使劲跑着、挣扎。

猎狗们见到主人被拉倒在地上,护主心切,立刻冲上去狠狠的咬在野猪身上

他们静静的站着,看五狗战一猪,等待着野猪力竭而亡。

受重伤的野猪,已经撑不了多久。

莫有银唯一觉得可惜的是猎杀野猪太过危险,不能像宰杀家猪那样取猪血。

当野猪行动变得迟缓,莫有快速闪身向前,抓着刀杆用力的把尖刀往里送,再捅进野猪身体一寸。

野猪发出两声悲鸣,侧身倒在地上抽搐,过一会儿就断气了。

莫有银走过去,双手抓着刀杆,单脚踩在猪身上。

他用力一拔,尖刀就被拔出来,猪血也飙出来。

看着手里的尖刀,莫有银感觉自己强得离谱。

年轻的身体就是好用啊! 第三十三章 欢度中秋 他们把野猪抬回村,放在莫有银家的院子。

莫母一进家门,赶忙去烧热水。

一锅热水烧开后,他们用开水烫猪皮,然后拿着杀猪用的尖刀剃猪毛。

淋过开水的猪皮,一刮一大片,很快猪皮上的硬毛全被刮干净。

他们赶紧肢解野猪,并通知村里人来买猪肉。

莫有银切给莫有义、莫有光和陆向东各15斤野猪肉,感谢他们帮忙抬野猪回来。

莫有银知道村里人不太喜欢吃野猪肉,打算运到那里村去售卖。

他想去叫韦多财开拖拉机,帮忙拉到那里村。

走出去一百米,才突然想起来今日韦多财不在家,他载着村里人到乡里买货过节。

莫有银只好跑去那里村,找姐夫米雷根帮忙。

姐夫家也有一辆手扶拖拉机。

两个多小时,米雷根开着拖拉机来到那马村,在村口的代销店前停下。

韦多财的老婆听到拖拉机的轰鸣声,从店里面走出来看,笑着道:“是你们啊,我还以为我们家的拖拉机回来了呢!”

莫有银的家离这儿有一段距离,他请陆向东、莫有光、莫有义帮忙扛着猪肉到代销店门口。

二百斤的野猪肉都装到拖拉机上,莫有银坐着拖拉机到那里村。

那里村是一个大村,人数是那马村的五倍之多。

野猪肉拿到那里村,往往是不愁卖的。

拖拉机开到村口,莫有银在米雷根的帮助下,将车上的野猪肉都卸下来。

他把两个麻袋垫在地上,然后把几大块野猪肉摆放好,开始吆喝。

莫有银见到姐夫就要回家,连忙把砍下四斤左右的排骨肉,递给他。

“姐夫,这三根排骨,你拿回去煲汤给米奇吃吧。”

米雷根连忙拒绝,不肯白收他的野猪肉。

莫有银见到姐夫不肯收,假装生气道:“姐夫,你要是不收,以后有事我可就不敢找你帮忙了。”

此话一出,米雷根再也没有婉拒的理由,只能把野猪肉收下。

米雷根也并不是白拿,他把野猪肉拿回家后,告诉左邻右舍村口有野猪肉卖,价格便宜,纯肉2元一斤,骨肉2.2元一斤。

马上就有两个邻居往村口走去,打算买两斤野猪肉回家过节,让祖宗也尝一尝。

一传十,十传百,得知有野猪肉卖,那里村有很多人来到村口。

他们围着莫有银的猪肉摊,想要买几斤野猪肉。

有不少村民只是观看,他们说野猪肉有腥臊味,肉质硬而且柴,不太好吃,犹犹豫豫不敢买。

莫有银一边切着猪肉,一边告诉众人去除腥味的方法,消除一部分人的疑虑。

一个有点耳背的老伯在摊前蹲下,大声问道:

“这野猪你是怎么猎到的,有多少斤啊。”

莫有银慢悠悠回答:“这头野猪,我埋夹子的呗,它有三百斤出头呢。”

发现老伯没有听清,莫有银只能用跟他一样大的声音说:“用野猪夹捕到的,有三百斤。”

他还在老伯面前伸出三个手指头。

老伯在摊前东问西问,最终只买走半斤野猪肉。

莫有银把猪肉切给他,抓过他从内裤口袋里掏出来的两张五角钱。

有一个穿着民族服饰的男人,他站在摊前,没一会儿就买了十斤猪肉。

这个男人买完野猪肉,他并没有走,而是蹲坐在旁边。

向莫有银讨教捕猎的事情。

看在他买下十斤野猪肉的份上,莫有银向他分享一些埋捕兽夹的心得。

男人也是一个爱打猎的人,但是他的技术不好,总是打不到猎物,埋的夹子也是两三天无所收获。

此时,听着莫有银说出一些埋捕兽夹的方法,他顿时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闲聊中,莫有银得知这个男人名叫韦振华。

他家世代打猎为生,只不过他的父亲死得早,还没来得及带他打猎。

韦振华家里有各种各样的捕猎工具,他基本也懂得使用,就是对山里动物的习性不太了解。

一个成熟的猎人,要尽可能知道山里面各种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惯,能够判断哪些蛇有毒,哪些蛇无毒。

看到地上有动物的粪便,抓起来捏一捏,嗅一嗅,甚至尝一尝,就能知道这是什么动物。

这是一名猎人的自我修养。

不一会儿,来买肉的人越来越多,莫有银也就没时间搭理韦振华。

韦振华看到莫有银忙得很,也就不再打扰他做生意,提着两袋子肉就走了。

果然是大村子,在这里卖野猪肉,明显比在本村好卖。

莫有银看着野猪肉越来越少,手上抓着的钱也越来越厚,他心里面乐开花了。

他忙忙碌碌好一阵子,总算又挣到一笔大钱了。

这头野猪肉,挣到的钱都是他自己的,陆向东只是帮他打打下手埋夹子。

他打算分给陆向东30元,作为辛苦费。

仅仅三个多小时,莫有银就把野猪肉全部卖出去。

他留着两斤纯肉,打算去拜访一下姐夫一家。

莫有银卖完野猪肉,一共挣到235元.

收拾好麻袋和秤砣,他到代销店里买一包大白兔奶糖,带去给外甥吃。

莫有银提着两斤野猪肉和一包大白兔奶糖,走到姐夫家。

刚走进院子,就看到外甥米奇在跟小狗崽玩。

他连忙喊一声:“米奇!”

小外甥转头看见莫有银,大喊一声:“舅舅!”

莫有银蹲下身子,米奇跑过来冲进他怀里。

他像变戏法一样掏出来一包大白兔奶糖,笑着道:“米奇,看看舅舅给你带来什么好吃。”

“哇!大白兔!”米奇惊喜的大喊。

莫凤霞听到动静,从屋里走出来。

莫有银把野猪肉递给姐姐。

莫凤霞接过猪肉,责怪道:“来就来嘛,怎么还带着猪肉来,你不是刚给你姐夫四斤排骨嘛。”

莫有银原本以为自己会忙到很晚,才能将野猪肉全部卖完,因此提前给姐夫四斤肉。

他哪里想到这么快就卖完了,只好留两斤肉来看看姐姐,毕竟哪有空手上门的道理。

在姐夫家吃过一顿便饭,莫有银走路回家。

两天后,中秋节。

山里面到处是过节的气氛。

今日过节,村民们下午都不进山了,而是杀鸡,做成一整只白斩鸡祭祖。

节日的晚饭吃得很早,下午三四点,山里人就开始吃晚饭了。

晚饭后,村民就在村里面找人唠嗑,等待着天黑。

天刚黑下来不久,回家把饭菜热一热,吃夜宵。

然后,一家人躺在竹编凉席上,观赏圆月。

晚上九点过后,山里人渐渐关门睡觉。

此时,属于山里年青人的中秋活动,才刚刚开始。

莫有银把什锦月饼、梨、橘子等食物放进袋子里,急匆匆地出门。

他知道,今晚注定是一个不眠夜。 第三十四章 聚众唱山歌 村里的青年男女,各自带着月饼和水果,再集资去代销店买三箱万力啤酒,去鸡栖岭赏月。

此时,月亮高悬在空中,明亮的月光将大山照得如同白昼。

莫有银一行总共18人,十男八女。

去往鸡栖岭的方向树少草多,月光照耀下,山间的小路清晰可见,都不用打手电筒。

他们走到鸡栖岭,在山脊上找到一处平坦空旷的地方,席地而坐。

每个人都把自己带来的食物摆出来,撕开一箱啤酒,拎出几支放在食物堆上,还有人带来三斤米酒。

莫有银看到米酒,心里有点儿害怕,他真不想喝醉。

夜空上,圆月一点一点的移动。

有时乌云蔽月,世界瞬间暗淡下来。

他们边吃东西边闲聊,这是山里的露营活动。

最原始的露营,没有帐篷,也没有天幕,露天赏月,席地而坐。

莫有银很怀念这样的中秋活动,上一世的他总是在中秋节的夜晚梦回大山,怀念起自己在草甸上睡觉的经历。

如今,回到曾经,他总算又能在山里悠悠哉哉的听风吟、赏月色。

每个人吃下一两个月饼,便开始饮酒。

他们一边喝酒一边闲聊。

凉爽的山风吹过,眼前的青草纷纷被吹弯。

舒服,太舒服了。

喝过酒后,山里人的音乐细胞被激活,马上有人带头唱起山歌。

“啊耶~十五的月亮真是好咧,山里赏月坐吹风咧,靓仔靓女围着坐咧,吃着月饼喝着酒咧,共赏月色唱着歌咧,你我都来对山歌咧!”

见到有人起头,莫有银顿时歌兴大发,他看看夜空再看看远山,随即开口唱道:

“月亮如灯天上挂,照得世界都明亮,远山起伏望得见,山风吹来心情爽。”

刚刚唱完,马上有一个女声唱起山歌。

“阿哥山歌唱得好,就像夜莺在啼叫,走路来到鸡栖岭,白天牛群啃嫩草,今夜坐地赏月色,阿哥不光会唱歌,喝酒也是顶呱呱,想跟阿哥喝一杯。”

一曲唱罢,众人起哄着要喝酒。

莫有银无奈,抓起啤酒瓶跟她对瓶喝了两口。

山歌一旦唱起,就不会轻易停歇。

此时,大家你唱几句我也唱几句,气氛异常热烈。

莫有银躺在草地上,双手抱头,看着夜空中云卷云舒。

他就这么静静的躺着吹风,听着别人唱山歌。

“阿妹莫要取笑我,阿哥不会唱山歌,你如天上那嫦娥,见到阿妹失魂魄,想跟你来对两歌,让你知道我情意。”

“笑死人咧~~阿妹不会笑阿哥,阿哥也别撩阿妹,你我就如那日月,不可同时照大地。”

“莫要如此拒绝我,天有日月同辉时,阿妹未有情郎疼,阿哥如树无藤缠,都是单鸟同林飞,结伴而鸣才快乐。”

“你是噪鹃我夜莺,两者都是夜行鸟,各自鸣叫在枝头,一阵高吭一阵柔,夜莺听到噪鹃鸣,飞离此地另寻欢。”

山歌对唱很热烈,起初是单人对唱,后来演变得三三两两组队对唱山歌。

既有互夸的,也有互怼的。

唱不过的人只能低头喝闷酒,他们心里暗暗决定,回去之后要好好练山歌,明年中秋再决战鸡栖岭之巅。

大大的月亮挂在天空,几朵白云飘飘,远处山峦起伏,微风吹动身旁姑娘的发梢。

莫有银看着如此景象,真想放声歌唱。

不是唱山歌,而是唱凤凰传奇的《月亮之上》。

但是,此时凤凰传奇还未出道,他们还是小孩子。

总之不太合适。

莫有银只能轻声喃唱,小声地唱着歌词,不让周围人知道他所唱的内容。

“我在仰望,月亮之上,有多少梦想在自由的飞翔......”

他不知道,此时躺在他旁边的姑娘,闭着眼睛默默的倾听着这首好听的歌曲。

她的嘴角笑起来,有两个好看的小酒窝。

青年男女们,喝醺了,唱嗨了。

月光洒在他们脸上,山歌在群山之间回荡。

后半夜,山风越来越大,莫有银突然感到有点冷。

幸好他们都穿得比较厚,挨过这一晚不是什么难事。

他们要在天亮才会回家,除非下雨,不然就在这片草甸上或坐或躺,尽情的唱着山歌。

莫有银闭着眼睛躺在草地上,听着莫有义跟村里的一个姑娘对唱山歌。

莫有义的用山歌表达自己炽热的感情,奈何那个姑娘没有看上他,唱着山歌委婉拒绝他的示爱。

情场示意,莫有义倒出一杯米酒,一饮而尽。

苦酒入喉咽作痛,情绪越低落越容易喝醉,很快他就睡着了。

众人唱得口干舌燥,肚子也咕咕叫。

莫有银感觉他们的声音渐渐沙哑,开口劝道:“别唱啦,休息休息,先吃月饼填填肚子,喝啤酒解解渴吧。”

于是,大家停下来,啃月饼、吃水果、喝啤酒。

陆向东抓起脚边还剩半瓶的万力啤酒,一饮而尽,感慨道:“啊~万力啤酒真好喝,得劲啊!”

莫有银笑着道:“皇后啤酒更好呢!可惜代销店里没有卖”

吃饱喝足,他们已经没有兴致再唱山歌,而是躺着聊天。

有人说家里要去北越给他找一个老婆,有人说明年自己要去粤省打工,有人说父母逼自己嫁给一个不喜欢的男人。

他们纷纷诉说着自己的不幸。

这群年青男女聊着聊着,不知不觉间就睡着了。

大山又重归平静,月光洒在他们身上,山风吹动他们的头发,远处间或传来几声鸟鸣。

周围,啤酒瓶散落一地。

这一觉,莫有银睡得非常香。

清晨,大雾弥漫。

莫有银迷迷糊糊的醒过来,感觉自己的手上抓着一团柔软的东西。

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旁边是一个面容恬静的姑娘。

周围,众人横七竖八的躺着睡觉,有些人抱在一起睡觉。

莫有银发现山里已经起雾,连忙把他们都叫醒。

一个接一个的醒过来,抬手擦去眼角的眼屎。

他们站起身,整理衣服,收好未拆封的什锦月饼和水果,唱着山歌热热闹闹地走回家。

那一地的垃圾,就让它们在大自然里自然降解。

鸡栖岭上,还有半箱万力啤酒。

他们没有带回去,留着给放牛的村民们饮用。 第三十五章 睡在阁楼观星月 莫有银从鸡栖岭回来,父母正好刚刚起床。

大黄狗看到他走进院子,抬起头看一眼,继续趴着睡觉,轻轻的摇动两下尾巴。

莫有银刷完牙,就去厨房煮粥。

他抱来一把柴禾,从灶洞里取出一盒玉林火柴,把引火柴点燃,然后将柴禾架在上面。

片刻后,他把火生起来了。

他舀起两瓢水,倒进锅里,然后把锅放在灶上。

淘米两遍后,把米倒进锅里,搅拌两下,并盖上锅盖。

他一边看着灶火一边切青菜。

当锅里面的水沸腾,把锅盖给顶开,他打开锅盖。

然后,莫有银把燃烧的柴拿出来,移到另一个炒菜的灶位。

将柴火都转移过去后,他重新盖上锅盖,闷五分钟让粥米变软。

他一边炒青菜,一边预估时间。

炒完青菜,他再把昨日过节没吃完的鸡肉热一热。

早晨,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

莫有银夹一口青菜放进嘴里,感觉非常好吃,柴火灶阳火炒出来的菜就是香啊。

吃饭间,莫有银十分认真的开口道:“爸!妈!我想到楼上去睡。”

山里的土房子,大都有阁楼。

土墙上横放几根粗木,然后在粗木铺上木板,上面可放杂物可住人。

有一个大梯子可以上下阁楼

阁楼是哥哥莫有金住着,考虑到哥哥长期不在家,莫有银曾提出过自己想搬到阁楼上住,但是父母没有同意。

莫母听到此话,思索道:“你哥常年不着家,你上去住倒是也可以,但是上面有很多杂物,还有你哥的两箱书本,你搬上搬下也不容易呀!”

莫有银连忙道:“我不怕累,慢慢搬就行。”

莫母看向莫怀仁,发现他只是低头吃菜,她叹气道:“那你就搬上去吧!”

莫有银没有想到父母能这么快松口,他连忙道:“那我今天上午进山,再打两只猎物,下午回来就开始搬上去。”

他心里明白,肯定是因为自己最近争气了,打猎挣到不少钱,父母才会同意自己搬到阁楼去住。

吃过早饭,莫母扛着锄头下地,莫有银拎着鸟枪就进山。

只剩莫怀仁一人坐在院子里面,他抽完一支香烟后,才起身去放牛。

莫有银带着大黄狗走到金猴峰的森林,在森林边缘,他就拿出火药和弹珠,预装弹药,免得看到猎物时才急急忙忙装填弹药错失良机。

装好弹药,他抓着牛角壶抚摸一番,手感非常好。

这是用真正的水牛角制作而成,角尖被切掉一个口,作为壶口,底部塞进去一片小木板填实,并在边缘处粘好胶水。

莫有银心里一阵感慨,到底是哪个家伙想出来用牛角制作弹药壶的呢!

这也太聪明了。

走到森林里,到处是高大的乔林,林下草本植物也很茂盛。

光是蕨类植物就有鹿角蕨、沙皮蕨、鳞始蕨、短肠蕨、铁线蕨、凤尾蕨、金毛狗蕨、肾蕨等等。

二十年后,这一片森林成为高校植物学专业师生经常造访的地方,莫怀德成为教授们御用的野外向导。

此时,森林里面到处都是鸟叫声。

莫有银往里面走一百多米,就看到两只松鼠在一棵马尾松上啃松果。

他心里顿时一喜,赶紧举起枪慢慢靠近,找一个视野绝佳的射击位置。

枪口对准最大的一只松鼠。

莫有银凝神静气,手随心动,缓缓扣动扳机。

“Bang~”

子弹射出去,散开,打在松鼠身上,打在树枝上。

松鼠应声落地,它没有立刻死去,但是已经离死不远了,正在地上抽搐着。

莫有银走过去,把松鼠从地上捡起来。

他并不是很高兴,自己打得太准,松鼠身上都是弹珠,今晚要一番费心处理了。

莫有银把松鼠收好,重新在鸟枪里预装弹药,一分钟后把弹药装填好,他继续往里面走。

半小时后,他听到一阵“gie gie gie”的叫声,立刻听出来这是竹鸡的声音。

他刚想悄悄地摸上去,大黄狗却像一道闪电飞奔而去。

莫有银心里暗道一声:“糟糕!”

这是一条猪队友啊,蠢狗惊鸡,他早晚要买一只小猎狗,从小奶狗就开始训练。

他立马抓着鸟枪追上去,可不能让这只竹鸡跑了。

瞬间,前方传来竹鸡被狗追赶的动静。

莫有银追上去,看到大黄狗正追着竹鸡到处跑。

他举着鸟枪想要射击,但是大黄狗和竹鸡的距离实在太近,非常容易误伤。

只能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它们追逐到哪里,莫有银也马上就追上去。

终于,莫有银找到一个机会。

他果然扣动扳机。

“Bang~”

竹鸡被打中,扑腾着要逃走,但是它一边的翅膀已经抬不起来,行动非常困难。

“嗷嗷嗷......”

大黄狗也痛苦的大叫起来,在地上乱转着。

莫有银赶紧跑出去安抚、查看。

他发现大黄狗的后脚上也中了一粒弹珠,赶紧把它的头摁住,然后挑出弹珠。

弹珠被挑出来后,大黄狗跑到一边坐下舔舐自己的伤口,幽怨地看着莫有银。

莫有银没有理会它,跑去把竹鸡逮回来。

这只竹鸡大概有半斤重。

还好,没有被打死,要是不想吃,他可以拿去卖掉。

莫有银竹鸡抓回来,抓起鸟枪,唤一声大黄就走回家。

受伤的大黄狗,一路上闷闷不乐,安静的跟在他的身后。

回到家里,莫有银把竹鸡放进笼子里。

大黄狗进入院子就到角落里趴下,继续舔舐自己的伤口,给伤口消炎。

莫有洗完手,休息一会儿,开始把哥哥的东西搬到自己的房间,再把自己的东西搬到阁楼上。

阁楼上,搬来一张小板凳站上去就可以够得着瓦片。

莫有银自己的东西都放好后,他把阁楼上的几片明瓦移位,移动三片明瓦到床边,这样他就能看着星星睡觉。

这是他想要到阁楼上住的原因之一。

他心里暗暗决定,等有机会要搞来几片玻璃明瓦,把床尾的几片瓦都换掉。

每天晚上睡觉前,观赏一会儿星月,能够缓解压力,更容易入睡。

重生后的他,脑海里有前世的记忆,但是也把前世的失眠症状带来了。

还好是在寂静的山村,他的失眠情况得到很大的缓解,夜晚的蟋蟀声,还有屋外阵阵松涛声,伴他入眠。

他现在压力有点大,迫切的想要挣钱,有时睡前大脑会快速转动一会儿才能睡着。

当夜,莫有银躺着看星星,很快便进入梦乡。 第三十六章 捕兽夹被偷 捕龙山,青蛇峰,马尾松林。

一个男人提着一个麻袋,正在松林里东张西望。

这个人是林志坚,他听说莫有银最近又猎到一头大野猪,卖野猪肉发财了。

他也想着打猎赚点儿钱,但是自己舍不得买捕兽夹。

他跟踪莫有银两天,发现他在这片松林里埋夹子,等他离开后偷偷来寻。

林志坚想把莫有银的捕兽夹都偷走,拿去捕猎。

在松林里走一会儿,他就发现莫有银做的标记,一根打结的茅草。

哈哈哈,找到啦!

林志坚顿时大喜,连忙捡来一根长树枝,往地上敲敲打打。

“嗒~”

树枝打中捕猎的陷阱,捕兽夹立刻被触发。

瞬间,捕兽夹弹出地面,冲击力由树枝传导到林志坚的手上。

林志坚心里暗道:“这玩意儿还挺厉害的!”

他走过去,把勾在桃金娘树根上的铁链取下,然后抓起捕兽夹,把上面的土都抖落干净。

看着做工精致的捕兽夹,他觉得很满意。

市场里售卖的捕兽夹,通常都是裸夹,没有固定的铁链,也没有安装触发盘。

猎人买回来后,还要自己动手加工一番,才能拿到山里捕猎。

林志坚没有这个手艺,他也就懂得在捕兽夹上连接铁链,但是这根本就没有什么用。

铁链的作用是为了防止野兽拖着夹子逃走,而他不会制作触发的踩盘,打不到野兽,何谈怕野兽逃走。

这也是他选择做小偷的原因之一,偷莫有银的捕兽夹,不仅能省钱,还可以拿来直接使用。

山里那么多地方,林子众多,他拿去随便找个地方一埋,谁会知道呢。

即便他埋的夹子捕到兔子、山猫,恰好被莫有银看见认出来,他也不会承认是自己埋的。

林志坚这样想着,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

他把这个夹子放在麻袋里,继续寻找下一个。

林志坚在松林里面仔细的观察着,生怕自己漏掉莫有银埋的捕兽夹。

不一会儿,他又发现一棵小树上绑着一根红布条。

这应该也是莫有银做的标志,他马上抓着木根敲打地面排夹。

果然,突然“嗒”的一声,捕兽夹被触发,又让他找到了。

林志坚心里乐开花了,马上就走过去把捕兽夹收起,放进麻袋里面。

要不是自己正在做着偷窃的不光彩事情,此时他真想唱唱山歌。

在松林里面搜寻一下午,林志坚一共偷到五个捕兽夹,他心里美极了。

林志坚看看天色,再看看麻袋里的夹子。

他感觉差不多了,又担心莫有银来查看捕猎陷阱撞个正着,决定马上就回去。

林志坚为了不让人看见,他特地绕了远路回村。

他走在山道上,有人问袋子里是什么。

林志坚说是挖的山药,错身匆匆离开。

那人看着麻袋鼓起的样子,不太像山药,但是也没有追问。

林志坚把五个捕兽夹拿回家,倒在地上,马上就抓过一个,试试夹子。

捕兽夹触发非常灵敏、夹齿吻合度很好,令他很满意。

此时,莫有银正在鸡栖岭的山谷边埋捕兽夹,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埋在青蛇峰松林的夹子被人给偷了。

莫有银还期待着明早去看自己做的捕猎陷阱,青蛇峰松林里山猫和野鸡多,他觉得应该会有所收获。

次日清晨,莫有银冒着大雾进山。

当他走到青蛇峰,发现自己埋的夹子接连没了。

走到最后一个陷阱,发现捕到一只山猫。

但是,他心里并没有猎获的兴奋感。

莫有银知道自己的捕兽夹是被人偷走了,一般少一个也就罢了,可能是别人不小心踩中,受伤后生点儿气,把夹子带回家,或者是扔掉。

可是,一连五个夹子都不见了,准是被人刻意搜寻偷走。

莫有银气炸了。

他狠狠的将脚边一个松塔踢出去。

他实在想不通,到底是谁偷了自己的夹子。

莫有银把山猫跟捕兽夹收好,闷闷不乐的走回家。

要是换作山里的其他人,准会一路上骂骂咧咧,诅咒这个偷窃的贼。

可是,莫有银并没有,他只是黑着脸走在山道上。

别人问他怎么了,他也不回答。

他知道愤怒并不能挽回自己的损失,骂人也不会让贼人主动归还捕兽夹。

他走进自家院子,把山猫放进铁笼子里,坐在凳子上想事情。

莫母看见一脸闷闷不乐的儿子,她关心道:“怎么啦,不是捕到一只山猫吗,怎么满脸还不高兴?”

“夹子被人偷了,少了五个!”莫有银语气中难掩愤怒。

莫母得知情况,一脸的难以置信。

“天杀的,到底是哪个黑心的,偷走夹子。”

过了一会儿,莫母怒冲冲的出门。

去找人诉说捕兽夹被偷的事情。

并在村里大骂偷夹子的贼,骂他们全家不得好死。

当天晚上,这件事情在村里传开。

传言说莫母准备带着一只鸡,到土地庙去祭拜,向土地公陈述夹子被偷的事情,请求神灵降罪到小偷身上。

林志坚的父母发现捕兽夹是儿子偷的,但是他们选择护犊子,没有责备林志坚一言一语,而是让他把捕兽夹藏好。

叮嘱他出去捕猎的时候小心一些,别让人发现。

莫有银并不想闹得满村风云,他心里明白闹得再大也没有用,选择偷窃的贼人要是有良心,他就不会干得出这种畜生事。

贼人无论如何也不会把捕兽夹还回来,让村民们都知道没有什么好处,只会让别人笑话。

可惜,莫母情绪激动下不吐不快,沿着村道走,将贼人的祖宗十八代都骂一遍。

也让全村人都知道捕兽夹被偷的事情。

莫有银暗暗决定,要是让自己发现是谁偷的捕兽夹,一定要让他后悔。

莫有银心里暗暗发狠,要是他在山里捕猎,凑巧发现被偷走的夹子捕到猎物,他就会把猎物拿走。

再把捕兽夹换一个位置在旁边埋好,不做任何标记。

他要让贼人尝尝捕兽夹的滋味。

莫有银甚至考虑拿野猪夹去埋在旁边,让贼人十天半月不能走路。

这个事情不会就这么算了,他一定会把那个偷夹贼揪出来,让他付出代价。 第三十七章 蛇守灵芝 莫有银不去纠结捕兽夹被偷的事情,日子还得照常过,打猎赚钱是最要紧的事情。

他家里还有26个捕兽夹,从此进山打猎,当他感觉没有必要时,就不做明显的标志,只是简单的做一个仅自己看得懂的记号。

莫有银知道山里有人眼红自己了。

他不想再丢夹子,必须防一手。

林志坚把捕兽夹偷回来后,见到父母很支持自己捕猎,他次日一大早就带着五个夹子进山,拿到自己家的八角林里面做捕猎陷阱。

目前村里面到处传着偷捕兽夹的事情,他暂时不敢拿到野林子里捕猎,担心被人看到起疑心。

自己家的八角里面,经常有兔子和山鸡出没,要是运气好的话,过两天他就能吃到野味了。

林志坚完全就是一个捕猎的小白,他不懂得根据动物的粪便推断出兽路。

因此他在林子里兜兜转转,最终选择一个有动物羽毛的地方埋放捕兽夹。

只找到这么一个自我感觉良好的地方,其余的四个夹子都是随便找一个地方埋起来。

他还为自己布设的捕猎陷阱暗自得意,幻想着明天就能捕到猎物,殊不知自己只是在做无用功。

林志坚不知道山里的动物很机警,它们往往都是根据自己经常走的兽路行动。

他埋夹子的地方距离兽路非常远,正常情况下不会有动物经过。

此时,陆向东也在布设捕猎陷阱,在白牛峰后山野竹林里,他找到动物走过的痕迹,研究出动物的大致行动路线。

他在竹林里发现老鼠屎,猜测这应该是竹鼠活动的地方,挖坑在周围竹根旁埋几个夹子。

莫有银已经教会他埋捕兽夹的方法,他得心应手的把捕兽夹埋好。

陆向东对自己布设的陷阱不太自信,他总担心没有动物造访,毕竟自己只是一个打猎新手。

他把自己买来的夹子都拿去做捕猎陷阱了,暂时没有什么事情做,心里打算下午找莫有银一起打猎。

下午,莫有银和陆向东再次去到野狼峰。

进入森林之前,莫有银提醒路向东预装弹药,免得见到猎物又错失良机。

山里面的小动物非常机警,看到有人就会立刻溜走。

要是鸟枪里没有子弹,只能白白的看着它们溜走。

前世,莫有银就是看着几只松鼠在自己眼前逃走,懊悔得两夜睡不着觉,才养成进山入林前预装弹药的习惯。

鸟枪并不是很合适打猎,打一发后再装填弹药至少要一分钟,一击不中猎物就跑了。

莫有银打算自己挣到大钱后,抽空去县城买一支猎枪回来,那样整片大山里的野兽都是他的囊中之物。

待到那时,就是碰到野狼,他也丝毫不怵。

现在他只有一杆鸟枪,不敢单独一个人进入野狼峰,危险性实在太大。

野狼峰的森林里面,危机四伏,常年无人涉足,简直就是动物的天堂。

他们刚走进来十分钟,便感觉四周都是飞禽走兽的声音。

他们端着枪,一前一后的往里探。

忽然,眼尖的莫有银发现腐木上有五株赤灵芝,色泽非常饱满,形如祥云。

但是,最大的一株灵芝旁盘着一条青蛇。

蛇头搭在灵芝的柄干上面。

蛇守灵芝!

传说中顶级灵芝会有灵蛇相护,共同汲取天地精华。

莫有银没有想到,今日有幸见到蛇守灵芝。

“啊!”陆向东见到莫有银停下,便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发现一条青蛇,立刻尖叫着跑走。

莫有银见状,用怒其不争的眼神看向他。

“慌什么,一条小蛇而已,今天就把这蛇跟灵芝都收了。”

话音刚落,盘着的青蛇就动起来。

渐渐的,青蛇的全貌展现在他们面前。

这可不是什么小蛇,足足有两米长呢!

莫有银没有认出来这青蛇是什么品种,他没有见过。

他看到青蛇舒展身体,马上明白这条蛇想要守护这五株赤灵芝,不让他们靠近。

莫有银才不会放过眼前的山珍,赤灵芝多值钱啊,到手的横财不可能让它飞走。

只见他快速调头砍来一根树杈。

再次走回来,他兴奋道:“青蛇,我要你助我赚钱。”

这条青蛇很聪明,它跟莫有银对峙一会儿,自知不是他的对手,便钻进枯木下溜走了。

莫有银眼疾手快,马上往它身上叉去。

可惜,叉空了。

见到青蛇已走,陆向东还心有余悸,不敢近前。

莫有银无奈,只能自己用牛角刀挖出五株灵芝。

他分给陆向东两株最小的赤灵芝,毕竟这些赤灵芝是自己发现的,青蛇也是自己冒着被咬的危险赶走的。

分给陆向东两株小的赤灵芝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采到灵芝,两人心情大好。

这片野狼峰果然跟他们有缘,是他们的福地啊。

森林里,杂草跟荆棘非常多,不太好走。

他们在里面又走一会儿,莫有银发现动物的痕迹。

在一处水塘边,发现地上有被刨的痕迹,直觉告诉他这可能是一只白面狸。

可惜他们没有带着捕兽夹出来,不然就可以在此布设一个捕猎陷阱。

一个水坑边,看到旁边两块石头都湿了。

莫有道暗自痛惜,这准是有鸟在此洗澡,扑棱翅膀把石头溅湿了。

看着石头上的湿度,那只鸟应该才刚刚飞走。

周围鸟声阵阵,莫有银隐约听出来其中有绿翅金鸠、银耳相思鸟和和棕腹大仙鹟的叫声。

他们两个人端着枪走在森林里,一旦看到猎物,就会快速举枪射击。

一个多小时后,两人都打到猎物。

陆向东打到一只野鸡。

莫有银也打到一只冠斑犀鸟和一只白肩雕。

看着天色不早了,他们决定走出森林,离开野狼峰。

再不早点回家,天马上就要黑下来了,父母也该着急了。

迈步踏出森林,走在山道上,他们心里都美滋滋的。

赤灵芝的价值自不必说,打到的猎物也能饱餐一顿。

在离村子两里地的一个山坳,陆向东发现一个鸟窝。

鸟窝搭建在一棵三米高松树的枝头上,陆向东爬上去看,发现里面有四个鸟蛋。

陆向东很高兴,他说等鸟把蛋孵开后,抓幼鸟来养。

他正要伸手去摸鸟蛋,被莫有银出声制止。

“别碰鸟蛋,鸟闻到鸟蛋上残留的异味,就会把鸟蛋叼到别处去。”

陆向东跳下来,莫有银爬上去,看到干草筑成的鸟巢里,有四个鸟蛋,蛋壳上有棕红色的斑点。

“这应该是红耳鹎的鸟巢。”他跳下来后,对陆向东说道。

他们决定几日后再过来看看。

打算等红耳鹎孵出幼鸟后,趁着红耳鹎外出找虫子时,把幼鸟抓来养。 第三十八章 今晚吃大鸟 莫有银迈步走进自家的院子,手上提着两只大鸟,体型跟山里的雉鸡差不多。

他的父母都在院子里坐着,看到他这样走进来,都看楞了。

“阿银,这是什么鸟,咋那么大,能吃嘛?”莫母一脸惊讶的问道。

莫有银不假思索的回答道:“这是一只犀鸟和一只雕。”

他可不敢说这是一只冠斑犀鸟和一只白肩雕,山里人对鸟类的了解不多,说出来真正的学名,父母也听不懂。

莫有银对这两只鸟类有所了解,还是因为上一世儿媳给孙女买来几本科普书,他跟老伴带娃时也翻开阅读。

冠斑犀鸟,体型较大,通体主要以黑色为主,头部、背部和两翅有光泽。

冠斑犀鸟是一种留鸟,栖息在中低海拔的热带森林中,喜欢较开阔的森林及林缘,常常滑翔在树间。

冠斑犀鸟为杂食性鸟类,主要以植物的果实和昆虫为食。

它们飞行时喜欢滑翔,头颈前伸,酷似飞机,山里人称他们为“飞机鸟”。

捕龙山处于桂越边境,山里人是见过飞机翱翔在天空的。

冠斑犀鸟的最大特点是喜欢成对出行,山里人又叫它“爱情鸟”。

莫有银在野狼峰森林里看到它们时,就是一对同时出现,他棒打鸳鸯的打落一只,另一只飞到树冠里久久不肯离去。

它一直叫着“嘎克、嘎克、嘎克......”

声音非常洪亮。

树叶浓密,他填完弹药想要再次射击,可惜密叶遮挡,看不到鸟的身影。

不一会儿,那一只冠斑犀鸟就哀鸣着飞走了。

这一只冠斑犀鸟在盔突的背面几乎没有黑斑,莫有银猜测它是一只雌鸟。

莫有银让母亲赶紧去烧一锅水,他要把两只鸟的羽毛都拔了,再把弹珠抠出来,今晚就吃鸟肉。

莫怀仁看着那只白肩雕,惊叹道:“这只雕好特别啊,我在山里远远的见过两次,没想到它长这么大只。”

莫有银听完,淡淡一笑道:“这一只雕,我也没有见过,山里面很少看到雕类,今天算是运气好,打到一只。”

白肩雕是一种大型猛禽,它的羽毛呈黑褐色,头颈部较淡,肩部有着明显的白斑,在黑褐色的体羽上非常醒目,人们距离很远都能看见。

不同于其它大雕,白肩雕的捕猎目标往往并不大,主要捕食黄鼠、松鼠、野兔、蛇等小型动物,也捕食鸟类。

白肩雕仗着自己个头大,性情凶猛,飞行速度快,经常抢夺其它较小猛禽的猎物。

莫母把一个铝盆端出来后,又进去提出来半桶沸水,倒在盆子里。

他们把两只大鸟都放进盆里,将所有部位都烫过一遍,然后提出来拔毛。

莫有银一边拔毛,一边想着该怎么吃这两只鸟。

冠斑犀鸟是上等野味珍品,体大肉多,味道极美

他原打算爆炒冠斑犀鸟,以米酒、醋、姜蒜和小米椒为辅料,使犀鸟的肉质显得更加清脆。

鸟类比鸡肉略柴,必须要多放料,尤其要多放点辣椒,可以多喝半斤米酒。

但是,考虑到还有一只雕,便决定作为饭后烧烤。

把冠斑犀鸟当成鸡或者当成鸭子,烤着吃就挺好。

烧烤的时候,火候很难掌握。

火候不到,外皮酥脆,但是里面肉还有血丝。

火候要是过了,里面的肉熟了,但是皮都糊了。

要把鸟类烤到外皮金黄酥脆,内里肉汁鲜美,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好在他前世吃过不少,略有经验。

白肩雕一身腱子肉,没肥肉烤着不好吃,又柴又腥,不适合烧烤,爆炒也不太好。

炒出来的雕肉,夸张点儿说,肉块就跟铁一样,根本没人能咬得动。

比较好的吃法是焖煮,把雕肉煮软。

莫有银的父母细心的抠出大鸟身上的弹珠。

他则进厨房里备菜,找佐料,做准备工作。

两只鸟都处理好后,莫有银提着它们走进厨房。

他把雕肉去骨,剁成雕块,盐水、清水浸泡。

葱、姜、焯水。

捞出,用料酒、椒粉进行腌制。

起锅烧油,姜、葱煸香,再倒入雕块,翻炒一会儿,并且倒入酱油。

最后加一壶开水,放干辣椒、蒜瓣、八角、一勺味精、两勺盐。

中火慢炖一个小时就可以了。

不一会儿,莫有银就把饭菜弄好了。

他把饭菜都端上桌后,走出来喊一声:“吃饭了!”

院子里还有二叔和二婶。

早在莫有银炒菜的时候,莫母就去喊莫怀德一家来吃饭。

莫有义因为不好意思,没有来。

入席后,莫怀德夹起一口雕肉,惊叹道:“嗯!很不错,有嚼劲。”

莫有银也夹一块放进嘴里,果然十分美味。

这个比焖猪脚肉好吃多了,辣味完全掩盖住腥味,肉质经过焖煮后也不柴了。

一群人吃得赞不绝口,莫有银心里有极大的满足感。

饭后,二叔和二婶没有马上回去,而是坐在院子里唠家常。

莫有银告诉他们,今晚还有烤鸟肉,厨房里有一只犀鸟正在腌着。

等腌制入味后,就可以拿来烧烤了。

莫怀德夫妻听完,笑着说:“今晚必须尝尝烤鸟肉的味道”。

雕肉的味道太特别,莫怀仁和莫怀德忍不住多贪两杯。

这时候,喝得微醺的莫怀德,把自己的烦恼说出来。

他说古壮拳恐怕就要在自己这一代断掉了,他儿子对于传承古壮拳没有任何兴趣。

无论二叔如何逼迫,堂哥都不肯学。

莫有银突然想起来,前世莫怀德确实因为找不到人传承古壮拳,晚年郁郁而终。

古壮拳也称昂拳,是一种类似于泰拳的本土拳术,以肘关节击打对手,练习古壮拳不仅能防身,还有强身健体的好处。

他要常常进山打猎,学武很有必要。

一念及此,莫有银抬起头道:“二叔,不如就传给我吧,我想学。”

上一世,他也拒绝传承古壮拳。

现如今,他主动要学这一拳法。

话音刚落,莫怀德展颜笑道:“好!好!好!”

“阿银,你有空就多来二叔家走走,我会慢慢教你。”

莫有银连忙应下来。

晚上,九点,院子里升起火。

片刻后,犀鸟被架在火堆旁烧烤。

莫有银时刻注意着火候,当火势过大时,他就把穿在犀鸟身上的竹子抓起,外移一点。

他尽量把犀鸟烤得外皮金黄酥脆,内里肉汁鲜美。

烤前他已准备好烧烤料,干辣椒切成粉末混合着酱油蒜末。

在这个年代,山里只能制作这样简单的烧烤料了。

不过,最重要的还是食材本身的味道,只要他烤得到位,也一样好吃。

当一只香喷喷的犀鸟烤好后,他们在月色下吃肉喝酒。

莫有银发现,二叔心情很好,多喝两杯,已经快要醉了。

二婶也喝了两杯,连连称赞烤鸟好吃。

大黄狗啃食着骨头,也很开心。 第三十九章 下地收花生 清晨,莫有银出去看捕猎陷阱,提着一只野兔回来。

莫母看到他,忙说道:“今日就别进山了吧,跟我下地收花生去。”

莫母说地里面的花生该收回来了,靠着地面的那些花生叶都已经变枯变黑。

“好的,我跟你去。”莫有银低声应下。

吃过早饭后,母子两人一同往地里走去。

莫家有两片花生地,一处在村西头,一处在村西头。

现在,他们正往村西头走去。

因为土地分散,只能上午去一处,下去再去另一处。

沿着山道走了大概两里地,他们总算走到自家的花生地。

看着很大的一大片花生地,还未动手拔花生,莫有银就已经感觉到累了。

山里人都种植农作物。

红薯、玉米、花生、木薯等,家家户户都种着。

基本都是种来自己吃的。

毕竟一斤花生才0.5元,不值钱,拿去卖还不如留着自己吃。

莫有银拔起一株花生,将附在上面的沙土抖落,然后再把花生一个一个摘下来。

他们家种植的花生米都是红心的,而且大多是三粒一壳的。

莫有银摘下一个花生,往身上的布衣擦擦,然后掰开花生,把三粒红色的花生米放进嘴里。

新鲜的花生米,在口腔里被嚼碎,汁水特别多,香甜可口。

莫有银不禁回想起几个月前,自己跟母亲到这片地里种花生的事情。

他们在地里挖出来一个个小坑,放草木灰到坑里,再一个坑放两粒花生米进去,覆土。

花生长出来后,他还来拔过两次草呢!

花生地是沙质土壤,适合花生生长,收花生也容易。

稍微用力就能拔起来。

有时拔得太用力,会有几个花生还留在地里面,就用手刨土取出来。

莫有银卖力的干活着,不一会儿,他就收满一个筐了。

他抬头看见母亲正弓着身子拔花生,突然有点儿心疼她。

“妈,明年我们就不种了吧!”莫有银扫视一地的花生,感慨道。

“花生我们又吃不完,拿出去卖也不值钱,太辛苦了。”

莫母听完笑笑,讶然道:“儿啊,山里人不种花生吃什么呢,我们就是世代种地为生,生来就是土里刨食的命啊!”

莫有银沉默一会儿,坚定地说:“妈!我一定会好好打猎,多挣钱,早日让你们过上好日子。”

“要真有那一天就好咯!”莫母眯眼笑道。

两个人同时沉默,闷头拔花生。

莫有银心里暗暗决定,一定要让家里过上小康的生活。

他要努力多捕到猎物,多采些山珍,拿到外面去卖掉。

他相信这一天不会太遥远。

少则两三年,多则五年。

莫母心里同样不平静,她感觉儿子越来越懂事了,比大儿子还要成熟了。

看到莫有银懂得心疼父母,莫母此刻觉得他真正的长大了。

她唯一愁的是莫有银的婚事。

如今莫有银已经是谈婚论嫁的年纪,是该给他讨个老婆了。

“阿银,你有没有喜欢的姑娘啊。”莫母随口问道。

看似随口一问,实则带着一丝催婚的意味。

莫有银无奈道:“还没有呢,妈!我不急。”

莫母急忙道:“你也老大不小啦,该谈个姑娘了。你看黄建城家的大闺女怎么样?”

莫有银不禁想起来,自己前世跟黄彩莲接触过,两个人都觉得很满意。

但是,黄建城夫妻觉得他家里穷,不同意这门婚事。

他父母提着鸡上门,热脸贴个冷屁股。

想到这里,他急忙道:“妈,我不喜欢她。”

“妈,我不想那么快成家,你就别催我了。”

上一世,莫有银因为家里穷,无论村里还是村外,都不愿意嫁女儿给他。

后来,在二十岁那年,他父母只能给他找一个北越姑娘当老婆。

往后的几十年婚姻生活,他们夫妻和睦,但是妻子因为身份的原因,不仅生活有诸多不便,儿女还饱受歧视。

妻子阮青萍多次提及,要是她不远嫁而来,那么两个人的生活可能会更好。

重活一世,他肯定不能再按着剧本走。

他要让家里摆脱贫穷,他要自由恋爱,他要组建一个完美的家庭。

而不是父母之命,先婚后爱。

这样对他好,对山那边的阮青萍也好。

话说,现在他打猎挣到钱后,他们家已经没那么穷了。

这个时候跟黄彩莲谈恋爱,她父母说不定会支持。

可是,莫有银知道他们是嫌贫爱富的人,怎敢再去招惹他们的女儿。

莫有银会静静的等待自己的正缘出现。

在那个她出现之前,他就努力挣钱,努力变得强大。

他坚信自己能够做到。

想起这些记忆,莫有银正色道:“妈,你和爸不用为我的婚事而着急,乡里面都宣传了,晚婚晚育,幸福一生,我才刚成年啊。”

话音刚落,莫母就没好气道:“晚婚!到时候,等那些姑娘们都嫁出去,我看你娶谁!”

莫有银知道一时无法改变母亲的婚姻观念,索性不说话了,他用力地把一株株花生拔出来。

他感到郁闷,把力气都发泄在花生身上。

“汪汪......汪汪汪......”

大黄狗在花生地边缘,对着茅草丛里狂吠不止。

它应该是发现小动物了。

但是,此时莫有银对小动物没有什么兴趣,只想快点儿把花生拔完。

况且,他出来没有带鸟枪,也没有带弹弓。

有山鸡、松鼠、野兔、鸟之类的动物,他也是束手无策。

除非让他在空地上碰到一条蛇,他才有兴趣抓一抓。

两个小时后,母子俩已经拔得三筐的花生。

莫母抓起扁担,把两筐花生先挑着回家。

莫有银自己在地面继续拔花生。

等到莫母折返回来,他差不多就把这片花生地收完了。

然后两个人再各自挑着两筐花生回去。

起初,莫有银拔花生还偶尔停下来吃几粒。

后来,他已经劳动麻木了。

完全没有一点食欲,只想快点儿收完这一地的花生。

莫有银心里觉得干农活比打猎累多了,他这辈子不可能再种地了,他要努力摆脱自己的命运。

他一定要靠山吃山,打猎发家。

山里面的山珍野味,就是他的财富。 第四十章 学习古壮拳 忙碌一天,母子俩总算把花生都收完了。

吃过晚饭后,眼见着天色尚早,莫有银就去找莫怀德学古壮拳。

莫有银刚迈步踏进莫怀德的院子,便大声喊道:“二叔,二叔!”

听到喊声,莫怀德慢悠悠地走出门。

“阿银,来啦!是来学拳不?”莫怀德面带着笑容问道。

莫有银知道二叔还不太相信自己要学古壮拳,他便用很坚定的语气回答道:

“是的,我过来,是想学古壮拳!”

莫怀德听到此话,爽朗笑道:“哈哈哈,好,很好。”

“阿银,你先拿个凳子坐下再说,我先跟你讲讲古壮拳,我先说好啦,学拳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希望你能坚持住。”

莫有银应声道:“二叔,我不怕累。”

叔侄俩在院子里,面对面坐着。

莫怀德慢慢的向莫有银讲述古壮拳的历史。

古壮拳采用“站椿”、“打树椿”、“走梅花椿”、“打沙袋”、“七步铁线基本椿”等步法练拳。

在实战中,古壮拳的拳和械力主架实劲非常猛,变化灵捷,声气与发劲合一,进退皆以四门为径,是在桂省山区里演练出来的一种拳术。

莫有银听着莫怀德的讲述,心中暗自咂舌。

这古壮拳也太牛批了,他必须得好好学,把古壮拳发扬光大。

日后不能打猎了,自己还有机会靠着古壮拳技能,享受非遗的补贴。

正在他愣神之际,莫怀德笑着道:“想要学拳,先打基础,我们先来学站椿吧。”

莫怀德说着就站起身,往后院走去。

莫有银也站起来,跟在他后面。

走到后院,是一大片空地,这里是莫怀德的练武场。

“来,过来这边。”看见莫有银愣神,莫怀德招呼道。

“你先看着我怎么站椿,然后跟着学就行,我再对你的动作进行纠正。站椿站不好,是学不会古壮拳的。你要是站椿学得好,那你学习古壮拳的速度就会很快。”

说罢,他就开始进行示范。

莫怀德两脚开步同肩部宽,两脚弯曲,双臂曲抱于胸前,双手距离约十厘米,十指相对。

莫有银也学着他那样站椿,只不过动作做得不到位。

“脚张开大一点啊,双臂再上移一点点。”莫怀德板着一张脸,提醒道。

莫怀德说了两三遍,见到莫有银的动作还是很别扭。

他赶紧上前,进行纠正。

“站直上身,不要驼着背。”

“脚张开,再张开。弯曲,哎,对了对了。”

“手曲抱,曲抱懂不懂,想象着自己抱着一个球。”

“双手距离太近了,拉开一点儿。”

“十指相对,哎,对了!”

莫怀德把莫有银的动作纠正好后,一脸的欣慰。

他感觉这个侄子,骨骼惊奇,悟性也好,是块练武的料子。

莫怀德围着莫有银踱步,温声道:

“精神保持集中,周身放松,自然呼吸,坚持住不要动,站椿最考验一个人的意志,是学武最重要的基本功。”

“记住啊!身体的肌肉要随着骨骼动的时候不发生扭曲、拉扯。”

“手也可以曲抱腹前,嗯,很好,就是这样,注意十指相对。”

听见二叔这样说,莫有银觉得自己简直就是练武奇才。

不过,仅仅七分钟,莫有银就手脚酸痛得坚持不住。

莫怀德一脸无奈,让他休息几分钟再继续。

莫有银尝试好几次,每次都不超过十分钟就坚持不住。

他垂头丧气的说道:“二叔,我实在站不下去了,教我个一招两式吧。”

莫怀德叹气道:“好吧,不过你还没站好椿,是学不会的,我先教你两个招式吧,你回去边站椿边练。”

莫怀德一边打拳演示,一边解说。

“先来学山羊顶角吧,看着啊,站好方步,上左脚两手外画圆,双手往下击打头往前顶,在膝关节的前方,最后顶头。”

这时,二婶和堂哥莫有义走过来看他们练武。

莫有义一脸同情的看着莫有银,他以为莫有银是被逼着学古壮拳。

莫怀德演示两遍后,让莫有银练习山羊顶角。

莫有银打出一整套动作,但有其形无其韵。

莫怀德看着他做完,叹气道:“你这几个动作不到位,上左脚的时候马上就要画圆,知道吗?还有是在膝关节的前方,顶头,上顶。”

“继续吧,山羊顶角。”

莫有银一连做五次山羊顶角,才让他二叔满意。

刚把山羊顶角学会,莫有银就迫不及待的要学下一式。

莫怀德看到他习武的欲望如此强烈,便决定再教他一招螃蟹抓虾。

“现在,我们来学螃蟹抓虾,注意看我的动作。”莫怀德提醒道。

“螃蟹抓虾是山羊顶角的基础上进行的一套招式。注意,山羊顶角了,这个时候上左脚跟右腿,双手经过腰间,两手并拳”

“上左脚,并拳,然后双手往回带,记住!往回带的时候带的是掌啊。”

“带的时候由拳变掌,带到你的右胸处,重心往后移就行了,注意看我怎么做,左手在上,右手在下,变掌。”

莫有银看着莫怀德演示三遍,然后说自己已经会了。

当他开始练习的时候,才发现眼睛会了,身体却没会,练到一半就忘记后面的动作了。

叔侄二人皆无奈。

莫怀德让莫有银站在自己身后,跟着学。

他担心侄子看不懂,故意做得很缓慢,全是慢动作。

莫有银跟着练习几遍,总算把所有动作都记住了。

但是,他的动作松松垮垮,很不标准。

莫怀德见状,叹息道:“行了!今天就先练到这里吧,你的动作做得很不包准。”

“不过这只是你还没有学好站椿的原因,当你练好站椿后,再来学习这些招式,就能很快掌握了。”

“不要灰心,你身体强壮,是练古壮拳的好苗子,回去多加练习,有空多来叔家。”

莫怀德担心侄子放弃学古壮拳,故意表扬一番。

莫有银回家后,又在自家院子里站了一会儿椿。

晚上睡觉时,他感觉自己浑身肌肉都有点儿酸痛。

他翻来覆去睡不着觉,看着明瓦上空的三颗星星。

心里不禁感叹,学拳怎么比打猎还要累啊! 第四十一章 再会胖老板 莫有银一觉醒来,感觉自己浑身酸痛,像是被人打一顿一样。

这样的状态,可没法上山打猎啊,不如赶圩去,恰好农历十八,是那梨乡的赶圩日。

想去就去,他马上整理一下野货,拿到乡里去卖。

三株赤灵芝和一张松鼠皮。

莫有银吃过两个红薯,走到代销店门口,坐韦多财的手扶拖拉机去赶圩。

走到那里,韦多财正要启动发动机。

他要是再晚两分钟,可就要赶不上了。

上车后,莫有银才发现林志坚的老妈也在。

她看到莫有银拎着一个袋子,打趣道:“有银啊,袋子里是什么好东西啊!听说你最近打猎很有收获喔。”

“那里面是什么好宝贝,能拿出来让祥婶开开眼不?”

话音刚落,同车的人也表示想要见识见识。

莫有银无奈,抓出来一株赤灵芝,给她们看。

看到这一株灵芝,她们都表示还没有见到过这么大的,还追问莫有银在哪片林子里摘到的。

莫有银不说自己在野狼峰看到的,撒谎说在吞仑山摘的。

“这么远啊!”林志坚的老妈惊讶道。

“这个灵芝有什么用呀,能卖多少钱?”

莫有银扫一眼,发现大家都很感兴趣,等着他说话。

他撇嘴道:“这个灵芝贵着呢,一朵能卖几十块,用处嘛,听说能补肾。”

闻言,林志坚的老妈惊呼道:“这灵芝还挺有用的,就是太贵了,不然我定要跟你买一朵,拿回家泡酒。”

话锋一转,她说道:“有银,你能不能带我家阿坚打猎啊,他最近也在打猎呢,我现在去赶圩就是顺便帮他买夹子。”

“想得真美,不可能”莫有银腹诽道。

他假装难为情道:“祥婶,我也不懂得打猎的,只是运气好,每天在山里转一整天,很多时候也没猎获。”

手扶拖拉机上面,一群农妇嚷嚷着聊个不停。

真是三个女人一台戏,六个女人两台戏。

只是苦了莫有银,他可不想听这些嘴碎的女人说话。

手扶拖拉机刚开进那梨乡街道,莫有银就提前下车。

他已经尿急好久了。

憋得难受,要赶紧找一个人少的角落开闸泄洪。

完事后,他突然感觉肚子饿了,在街上找一家米粉店嗦粉。

这一碗米粉,汤水里只有一点点肉末,售价3角。

莫有银边吃边感慨。

这个年代的物价可真低啊,一碗粉都不到一块钱。

当然,这个年代的钱也不好挣。

工人的月工资大概是170元,山里村民们卖松油脂一个月也就大概40元。

家里有存款超过一万的,那就是万元户,成为众人羡慕的对象。

想到自己手头上的三株赤灵芝,价值都要超过工人的月薪了,他心里一阵得意。

打猎真是一件有前途的事情,他一定要打猎致富,在这个年代成为万元户。

吃饱后,他拎起袋子,往桥东的盛林饭店走去。

走进饭店,莫有银看到一个女服务员,就说要找她老板。

服务员撇他一眼,嘴角上挑道:“找我们老板什么事?”

莫有银催促道:“找他谈点儿生意。”

“我们老板不在。”她看莫有银不像认识自己的老板,打发道。

恰在这时,胖老板刚好走下楼。

莫有银看到,急忙喊道:“老板,老板!”

“我带来了好东西,您要不要看一看。”

胖老板突然一愣,才想起来这是卖给他黑灵芝的年轻人。

他错愕道:“原来是你啊!来来来,上来坐坐,我看看是什么好东西。”

说着就侧身做手势,请莫有银上楼。

两人坐下,莫有银不慌不忙的打开袋子,把三株赤灵芝掏出来。

见到赤灵芝,胖老板顿时眼前一亮。

“赤灵芝,这么大!极品啊!从哪里搞来的?”

莫有银告诉他,自己在热带雨林里摘的,还把蛇守灵芝的事情也告诉他。

胖老板听着一愣一愣,连连称奇。

他一边听着莫有银说,一边抓起赤灵芝观察。

一会儿,他放下手中的赤灵芝,缓缓开口道:“小兄弟,你这三朵赤灵芝,打算怎么卖?”

莫有银不假思索道:“一朵80元,三朵一起卖230元。”

胖老板闻言,身体靠在沙发上,不说话。

他上次是正好急需礼品送人,才会以75元一株的价格,从莫有银手里买下两株黑灵芝。

半分钟后,他缓缓开口道:“灵芝是好东西,不过有点贵了。”

“这样吧,70元一朵行不行,三朵200元我可以全要了。”

莫有银听到胖老板这样说,顿时陷入纠结中。

他感觉自己亏了,但现在是买方市场,他要是不卖给胖老板,拿去摆摊也很难卖得出去。

一念及此,他咬牙道:“好,那就200元卖给你了。”

莫有银收了钱,马上离开饭店。

今天,他才知道胖老板叫覃盛林。

莫有银又去卖掉鼠皮,增加4块钱的收入。

他还去逛贸易市场,买十个新的捕兽夹。

被人偷走五个捕兽夹后,他一直感觉自己夹子不够用,现在特地多买几个。

想到家里的米快要吃完了,他又去买一袋议价粮。

莫有银扛着大米,提着捕兽夹回到桥头。

此时,已经有三个女人站在拖拉机旁等着了。

莫有银心里暗道,今天应该能早点回村了。

放好东西后,他瞧见不远处有一个猪肉摊,便打算买点肥的回去熬猪油。

走到猪肉摊前,他问摊主:“老板,猪板油怎么卖?”

老板回道:“2.3元一斤”

莫有银又指着肥肉,问道:“肥肉呢?”

老板拿着木片赶一下苍蝇,随口道:“肥肉2.2元”

莫有银略作思考,指着面前的肥肉块。

“来五斤肥肉!”

这年代,肥肉比瘦肉略贵。

人们喜欢买肥肉和猪板来炼制猪油。

猪板的出油量比较多,但是莫有银更喜欢肥肉油的味道。

他打到两次野猪,可惜野猪肉太瘦了,身上没多少肥肉,他只能买肥肉回去熬油。

这个年代,山里人都是吃猪油。

花生油太贵了,而且村民们都是从事体力劳动,吃猪油更有力气。

莫有银从裤兜里掏出一沓钱,拿11元递给猪肉摊老板。

摊主见状,笑道:“老板,真有钱啊!”

莫有银尴尬一笑,不说话,伸手接过他递来的肥肉。

他看了看周围,然后转身就走。

这年头小偷多,他有点后悔露财了。

前世,他赶圩可是把钱塞袜子里的。 第四十二章 悠闲的生活 晚上,尽管感觉身体不太舒服,莫有银还是坚持站椿半小时。

莫母看见他在院子里站着,有点儿心疼。

“阿银,要是站累了,就休息休息吧!”

“你站的足够久了,双腿都打颤了,别练啦。”

莫有银闭眼坚持着,不为所动。

他现在憋着劲,不便说话,一说话就站不住了。

初学武者,站椿是非常难的一件事情。

刚站椿几分钟,慢慢感觉浑身肌肉酸麻,再坚持一会儿就汗流浃背。

莫有银感觉每次站椿十分钟,比自己前世50岁时跑步五公里还要难受。

此时,他已经满头大汗。

终于,他坚持不住了,整个人松懈下来。

一屁股坐在地上,平复呼吸。

晚上睡觉时,他感觉自己腰部和小腿处有隐隐的酸痛感。

他忽然有点担忧自己明日能否出去打猎。

一觉醒来,莫有银感觉身体状态不是特别好。

腿脚酸胀无力,那是不能进山入林的,发现猎物都撵不到它们,只能作罢。

陆向东过来喊他一起去老地方打猎。

莫有银就知道他想去野狼峰了,他们为了不让父母担心,把野狼峰说成老地方。

他很想去,可惜自己身体不太给力。

于是,他回道:“今天不太舒服,就不去了。”

“唉~好吧,那我回家到后山去看夹子”陆向东叹息道。

莫有银不去,陆向东自然也不敢去。

莫有银听到他要走,急忙把他喊住,提议窑红薯吃。

陆向东欣然答应。

莫有银提着一把小铲,走到院子旁边。

找到一处好窑位,挖出来窑坑,做好窑门。

在土坡上铲出来一些大土块,用做搭建的窑砖。

莫有银负责叠建红薯窑。

陆向东到山坡林子里找树枝和树叶。

莫有银见到陆向东往自己平时大便的那边走,他急忙道:

“别去那边,那里有地雷,往这边上去!”

陆向东走后,莫有银开始建窑。

他先是把最长最大的土块横放在窑门上,然后在窑坑上一圈一圈的叠放土块。

莫有银边叠边往内收缩,想要做成一个塔状。

一会儿,一个红薯窑就做成了。

陆向东也已经抱着树叶回来两次。

莫有银掏出火柴盒,抓起一片引火柴。

点燃后放进窑里,然后把松树叶放进去,再放松树枝进去。

顿时,小土窑里冒火光,烟雾从砖缝和窑顶飘出。

抓一把松树的针叶放进窑里,烟雾会非常大。

若是把放进去杉树枝,附着的叶子就会爆燃,几乎没有什么烟雾。

两个人蹲在窑边,一边添柴,一边聊天。

不一会儿,窑已经烧得通红。

外层的土块也已经变得漆黑。

陆向东扭头问道:“银哥,是不是可以了?”

“差不多了,你先烧着,我去拿红薯。”莫有银说完,起身就走回院子。

片刻后,他提着一袋子红薯出来。

他们把窑里面没有烧完的树枝都取出来,再把堆积着的炭灰也划拉出来。

将窑里面都清理干净后,莫有银折断两根松树枝,做成筷子,把窑顶的几个土块取下。

把取下的土块放在窑门处封口。

看到窑顶已经有一个空洞,陆向东小心翼翼的把红薯丢下去。

很快,堆放在脚边的红薯全部被丢进窑里。

两人一起将土块推倒。

莫有银抓起小铲,把土块都敲碎,直至把红薯窑弄平整。

最后,在上面覆土,把热气封住。

一个小时后,他们抓着树枝将土都扒拉掉。

陆向东甚至用手扒,被土块烫到了才老实。

将窑坑里的红薯一个一个取出后,两个人坐在窑边,吃着冒热气的红薯。

这个年代,山里面普遍穷。

山民们家里堆满红薯,几乎每天都吃一顿。

但他们都是煮熟吃。

此刻,突然吃窑红薯,吃惯煮红薯的两人都觉得异常美味。

他们一边吃红薯,一边商量着明天一起去打猎。

“银哥,明天打猎吗?”

“打啊!”

“去哪里?”

“老地方吧。”

“嗯,明早我来找你。”

陆向东吃饱后,就回家了。

莫有银把吃不完的窑红薯拿回家,打算留给父母也尝尝。

午觉醒来,莫有银提着一张小板凳,到龙眼树下坐着。

他抬眼一看,龙眼树上爬着很多藤条。

那是丝瓜藤。

他瞬间想起来丝瓜的味道。

用农家肥料种植的丝瓜,味道特别好吃。

他前阵子吃过炒丝瓜,相比于前世在城里吃到的丝瓜,口感更丰富。

原生态的蔬菜吃起来不仅放心,而且味道更好。

炒丝瓜的时候,要多放油。

丝瓜本身水分多,因此炒的时候不必放水。

翻炒一会儿,就炒出汁水了。

吃饭时,把丝瓜汁淋在米饭上,特别好吃。

这个时候,龙眼树上的丝瓜藤,叶子已经枯黄。

丝瓜也变黄变老了。

莫有银看着树上挂着的几个老丝瓜,突然想把它们都摘了

他站起身,去找来一根带钩子的竹竿。

他把老丝瓜勾下来。

藤条也被扯动,连带着树叶也摇摇晃晃。

不一会儿,莫有银面前就有五个老丝瓜。

他把这五个丝瓜拿到太阳下晒。

打算晒干后,留两个做种子,明年继续种植。

山里人习惯于将自家的丝瓜、辣椒、玉米等留种,等到种植时不用再去买种子。

另外的三个,晒干后就拍烂瓜皮。

撕掉附在上面的皮,然后将里面的黑色的瓜籽抖落。

这样就做成一个丝瓜络了。

丝瓜络是山里人的厨房好物。

丝瓜络既可以用来洗碗,也可以拿来擦锅。

老丝瓜一般都很粗大,做丝瓜络的时候,一个丝瓜络会切成两段用。

看着眼前的丝瓜,非常的粗大,他认为晒干后做成丝瓜络可以切成三段使用。

傍晚,莫母回家看见院子里的柴垛上晒着五个老丝瓜。

她随口问道:“怎么把丝瓜都收了,我前几天看都还不够老呢!”

莫有银懒洋洋道:“我今天看到都老了,瓜皮都已经发硬发黄,就把它勾下来了。”

“妈,你前天不是说丝瓜络洗碗不太好用嘛,等瓜晒干了,过两天我做几个新的。”

莫母走过去,抓着瓜蒂把五个老丝瓜都拿到屋里去。

她边走边说道:“没太阳了,先收起来吧,免得忘记了。” 第四十三章 猎人的自我修养 早晨,松树林里。

莫有银脱光屁股,蹲在一棵松树旁,双手各抓着两条松树枝。

“啊......”

裸露的大屁股,冷不丁被蚊子叮一口,让他疼得龇牙咧嘴。

真奇怪,大早上的怎么会有蚊子。

莫有银感到很疑惑,莫非是刚才自己跑进来,把藏身在芒箕草堆里的蚊子惊醒了!

山里面的蚊子,一般都是太阳出来后,才会出来活动的啊。

他感觉屁股瘙痒难耐,抓起松枝条,匆匆解决战斗。

在拉上裤子前,莫有银狠狠地在患处挠两下。

莫有银一边走一边挠屁股,走到院子前,他看到陆向东过来了。

陆向东身上穿着刺绣的黑色衣服,脚上穿着解放胶鞋,肩上背着一把鸟枪,腰间挂着两个牛角壶。

还有陆家的两条土猎犬,大黑和大灰。

“向东,来啦,先进去坐坐吧!”莫有银笑着打招呼道。

“先等我一会儿,我扒两口稀粥填填肚子,咱们就出发。”

陆向东憨笑道:“好!银哥,你慢慢吃,不急的。”

半个小时后,莫有银换上解放胶鞋,打猎装备也都带齐,转身锁好房门。

“好了,我们走吧!”

“嘬嘬嘬......走咯,大黄。”

两人三狗走出院子,沿着山道,向野狼峰走去。

走到山坳边,他们在有鸟窝的松树下站一会儿,听听有没有小鸟的叫声。

“应该是还没有孵出来,我们走吧。”听不见任何动静,莫有银轻声道。

陆向东应声道:“好,明天我再过来看看,我一定要养只鸟。”

走在山道上,附近都是树林。

林多鸟也多,到处都是清脆的鸟叫声。

莫有银看到一只赤红山椒鸟,在松树枝头跳动。

这只鸟头颈处呈黑色,身上黑色与红色交杂,飞起来是艳丽的红色。

非常好看,红得真像山椒一样。

走到野狼峰山脚处,莫有银和陆向东相视一眼,随即取下身上的鸟枪,开始装填弹药。

一个成熟的猎人,在遇到猎物之前,就已经做好万全的准备,在自己的枪里装好子弹。

这是猎人的自我修养。

大概一分多钟,两人都把散弹装填在鸟枪里了。

他们把枪拿好,走上野狼峰。

这一片原始森林,他们已经来过多回。

此时,他们轻车熟路的走进去,寻找猎物。

在森林里转了半天,没有发现值得打的猎物,见到的都是个头很小的叶莺和山雀。

他们对这样的小鸟实在没有什么兴趣,打一枪几十粒钢珠射出去,重新填弹很麻烦。

而且鸟太小拿回去也不好处理,简直就是鸡肋。

走进去几百米,都看不到值得开枪的猎物,这让两人感到很无奈。

一个小时后,莫有银总算看到一只大家伙。

这是一只白鹇,属于大型鸡类。

山里人称它为山鸡。

落后山区,山民们对于山鸡的称呼非常简朴。

他们只要是野外见到的像鸡差不多的,统一称为山鸡或野鸡。

这一只白鹇的头部羽冠和下体都是蓝黑色,面部裸露,呈鲜红色。

上体和双翅皆为白色,自后颈开始密布着近似‘V’字形黑色斑纹。

它的爪子也是红色的,尾部很长。

看起来有一股仙鸟的气质。

莫有银一眼认出这是一只雄性白鹇。

他小声惊呼道:“那边,一只山鸡,还是只公的。”

陆向东看向那只白鹇,疑惑道:“你怎么知道是公的?”

白鹇的雄雌很好辨认,身上有大片白色羽毛则为雄性,身上羽毛为棕褐色的则为雌性。

但是,莫有银不会跟陆向东解释,他懒得解释。

“我猜的!”他笑着道。

白鹇主要栖息在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中,尤以森林茂密,林下植物稀疏的沟谷雨林较为常见,也会出现针阔叶混交林和竹林内。

它们以植物幼芽、块根、种子和果实为食,也吃金针虫、昆虫、甲虫、蜗牛、蚂蚁等动物性食物。

考虑到白鹇生性机警,胆小怕人,莫有银告诉陆向东站在原地别动,他自己小心摸过去。

当他凑近后,能听到白鹇行走时踩踏树叶的“沙沙”声。

莫有银刚要抬枪瞄准,就被那只白鹇给发现了。

它受到惊吓马上就往山上奔跑。

同时,远处也有两只棕褐色的雌性也惊飞而去。

莫有银举枪射去。

“bang~”

可惜没打落,白鹇随即隐入树叶后,消失不见。

莫有银捶打自己的大腿,遗憾道:“丢亚麻黑,让它跑了!”

“可惜了,好大的一只山鸡啊。”陆向东也叹气道。

莫有银重新装填好弹药,两人继续向森林深处走去。

莫有银觉得自己今天要是打不到猎物,那么晚上睡觉一闭上眼睛,肯定满脑子都是那三只白鹇。

不一会儿了,陆向东在杂草丛边发现一只野兔。

不过,他也没有打到猎物。

机警的野兔一看到他,就马上钻进草丛里溜走。

陆向东情急之下,往草丛里盲开一枪。

走过去查看时,看到地上有几粒弹珠,没有野兔的踪迹。

两个人都垂头丧气,为痛失猎物而遗憾。

这就是山里人打猎的常态,不可能每次进山都有收获。

十万大山动物繁多,但是这些动物大都很机警。

他们有的白天不出来活动,很多的动物是见到人就跑。

三条土猎犬也在森林里追猎小动物,但是只听见一阵“汪汪汪”的吠叫,不见它们逮一只动物回来。

莫有银很快就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打猎的事情嘛,还是要靠点儿运气。

要是天天都有猎获,那山里人个个都抢着当猎户了。

想到这里,他自洽了。

“不打了,我们回去吧。”莫有银淡淡开口道。

陆向东也早就想回家了,他只是不想扫莫有银的兴,不敢说出来。

两个人并没有完全沿着来时路回去,而是抄了近道。

走出去十几分钟,一团影子在远处的大树上一闪而过,树叶沙沙作响,把两人吓一大跳。

陆向东一脸惊恐,颤声问道:“刚才,那是什么东西?”

他瞬间想到了不干净的东西。

话音刚落,远处的树上就发出声音:“啊呼呼哈哈哈......”

莫有银怔愣道:“是嘟灵!”

“嘟灵”是山里人对猴子的称呼。

乡里大街上的生意人用白话叫它“吗喽”。

山里人很讨厌猴子,它们会偷玉米。 第四十四章 闻屎识动物 那只猴子在树冠里大声喊叫。

莫有银心里觉得奇怪,猴子一般都是成群结队的出现,为何这里只有一只猴子。

“我们过去看看吧,抓紧枪。”莫有银低声道。

山里的猴子很凶,它们有时会袭击人类,抢夺物品,莫有银担心陆向东不小心提防被抢枪。

他们走到树下,发现这只猴子在树上跳来跳去。

猴子是一种灵活的动物,它们的腿脚灵活麻利,善于攀登和跳跃。

它们能够在树木之间快速移动,敏捷的动作让它们轻松寻找食物和躲避危险。

“好像是一只落单的猴子。”莫有银看着树上,随口道。

陆向东看着这猴子,恨恨道:“这肯定跟鸡栖岭山谷地里的那群猴子一伙的,天天偷玉米。”

最近几日,村里的玉米地频频被猴子糟蹋,村民们只能轮流在地里守着,用石头驱赶它们。

此时,猴子发现树下说话的二人。

它立刻啊啊大叫着,荡树而去,很快便消失在林中。

莫有银望着猴子消失的方向,淡淡道:“我们也走吧。”

两人快步走出森林,走下野狼峰。

没有猎获,他们无精打采的走在山道上,一路无话。

带出来的三条土猎犬,也是垂着头慢走,吐出大舌头。

在路上,有村民问他们打到什么了。

莫有银只是淡淡回一句:“没有,什么都没打到。”

听到这话,那个村民心里顿时很开心。

他心态平衡了,毕竟自己尝试过打猎,最终因为经常打不着猎物而一心务农。

回到家里的时候,天色还非常早。

莫有银休息一个小时,便拿着麻袋,带着几个捕兽夹去附近的林子。

走进树林里,莫有银低头寻找野生动物的踪迹。

不一会儿,他就在一堆乱石间发现一坨大便。

莫有银马上停下,观察眼前的粪便。

这一坨粪便很有特点。

粗一看它的形状,有点像是人拉的。

但是,它边上又有特别的一个果子。

他很明显的看出这坨粪便不太寻常。

这处粪便的长度大约9公分,宽度大约5.5公分。

粪便为长条状,隐隐看得出里面有很多颗粒物。

莫有银随手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戳弄粪便。

表层被戳开。

哇!好软的感觉。

粪便的质感有点儿像是紫薯那样的,软软糯糯的。

他翻找一会儿,才找到颗粒物。

被弄烂的粪便看起来有烤红薯的那种感觉。

整托粪便外焦里嫩。

莫有银用树枝卷起一点粪便,放到鼻子前闻一闻。

看到粪便必闻,这是一名优秀猎人的标准操作。

霎那间,有一种果汁的香味传到鼻腔里,特别的清香。

闻过之后,莫有银再次翻弄粪便,发现里面全部是果肉。

再结合粪便的形状。

他心里得出结论,这大概就是果子狸的粪便。

莫有银用树枝将粪便恢复一下,开始在旁边找埋捕兽夹的位置。

果子狸拉屎是集粪性的,它不随便拉粪排尿,而是将粪便排一处固定地点。

有时候它们还会竟然以自己的粪便为食,这种情况就是它们在洞穴附近排泄,为了让自己的生活环境更干净,吃掉自己的粪便。

果子狸是非常狡猾的动物,它排便的地点从来是不固定的,有时离洞穴近,有时离洞穴非常远。

莫有银有着十分丰富的捕猎经验,他知道这里只是果子狸的一个厕所。

莫有银观察四周,发现树上也没有明显的U型抓痕,这里一定不靠近它的洞穴。

莫有银在此埋捕兽夹,可能两三天都不会有猎获。

果子狸的洞穴通常位于隐蔽的山坡上,它们利用天然的石缝或岩洞来构建狸窝。

山上的野果树附近,是它们活动频繁的地方。

果子狸的肉质非常的鲜美,吃起来很滋补,深受有钱人的喜欢,价格贵。

莫有银觉得自己必须尝试捕猎这只果子狸。

他在果子狸的粪便旁埋下两个捕兽夹,把果子狸最有可能走的两个方向封住。

继续往树林里走,他又发现一些动物的踪迹。

在干燥的茅草叶旁,莫有银意外发现赤麂屎。

赤麂的屎是一粒一粒的,非常小,就像是豆豉一样。

莫有银用手捏起三粒,感觉它们很有粘性。

赤麂的屎,有时互相粘成一个圆柱坨,这种一般是怀孕的母麂子拉的。

赤麂生性胆小,是独栖野生动物,常隐藏于森林间的灌木丛之中。

晨昏活动最为频繁,采食各种植物的嫩芽、枝叶、花朵等,它的活动范围和觅食区域很固定。

赤麂的药用价值非常高,它的价格因此不低。

比如麂肉可以补气暖胃、祛风化湿、治疗少乳,麂茸可壮阳,治疗阳痿。

莫有银看到眼前散布着豆豉一样的赤麂屎,心里面已经高兴坏了。

要是能捕抓到这一头赤麂,那自己就发大财了。

此时,莫有银觉得棘手的事情,那就是赤麂排便并不是固定的,他不能在赤麂屎周围布置陷阱。

他思前想后,决定从赤麂的食物入手,选择在植物嫩芽多的位置埋放捕兽夹。

碰一碰运气,要是实在猎不中,那几天后再把夹子收回来。

他将手上的三个夹子都埋掉,拍拍手上的泥土,转身就往回走。

在林子边缘,他又发现两节粪便。

便便里全是白毛,看起来很可能是兔毛,应该是兔子或者狐狸一类的野生动物。

莫有银暗道可惜,自己手里没有捕兽夹了。

只能默默记下,打算明天再过来做捕猎的陷阱。

莫有银走出林子时,林志坚正在自家的八角林里收捕兽夹。

“嗒~”

他抓着一根树枝,戳在地上触发捕兽夹。

捕兽夹随即弹出地面。

“这真是一个鬼地方,三天过去了,毛都没有。”

林志坚一边把夹子收起一边骂咧咧。

他并不知道,不是八角林里没有动物,而是他没有捕猎经验。

不懂得观察动物的粪便,也看不出地上的兽路。

把捕兽夹往山上随意埋放,除非真的走狗屎运,不然猎不到动物。

在赶山打猎这一方面,他还是一个门外汉。

但是,林志坚没有意识到是自己技术不行。

他想明天把捕兽夹埋到野林子去。 第四十五章 捕到大野兔 林志坚把五个捕兽夹都放到麻袋里,闷闷不乐地走出自家的八角林。

走过一棵树下,啪嗒一声,被一泡鸟屎浇头。

他抬起右手往头发上一摸,发现手上黏糊糊的,竟然是鸟屎。

“谢咩蒙!”

林志坚气炸了,丢下那袋捕兽夹,蹲下抓起两块石子,往树上狠狠扔去。

“叽......呱呱......呱呱呱叽叽呱......”

两块石子接连打到枝叶,树上的四只红耳鹎受到惊吓,大叫着飞走了。

林志坚马上又蹲下,捡起一块石子用力打出去。

捕猎没有收获,还中鸟屎运,林志坚此时心情差到极点。

一身怒火无处发泄,假若碰到孤魂野鬼,他都敢冲过去干一架。

林志坚走进村子,有人跟他打招呼。

他低沉着脸不说话,急匆匆的往家里走。

林母看到儿子红着脸进门,惊讶道:“阿坚,这是怎么啦!你怎么脸色这么难看”

林志坚把麻袋往门角处一扔,抓过旁边的小板凳坐下。

“运气不好,被一只尖毛鸟拉屎到头上了。”

林母闻言,走过去看他的头发。

“哎哟!真恶心啊,快到外面洗头去。”

林志坚起身,洗头去了。

晚饭时,一家人吃饭,气氛很是沉闷。

“看来我们家是吃不上野味了。”林母看着自家的儿子,唉声叹气道。

“阿坚,明年你也离开山里,去粤省打打工吧!”

林志坚不言不语,快速扒饭,吃完撂下一句:

“妈!我不想出去。”

林父见状,有点儿生气。

“哎!你这孩子......”

林母将他拦下,制止道:“算了,由他去吧!”

这时,陆家却是一派温馨的画面。

餐桌的正中间放着一盆兔肉。

傍晚时,陆向东去野竹林里查看捕猎陷阱。

他发现有一只土黄色的大野兔踩中捕兽夹了。

捕兽夹的铁链在一棵竹子上绕了两圈,野兔子被困得无法动弹。

陆向东第一次用捕兽夹逮到猎物,心里高兴坏了。

立刻取下夹子,把兔子带回家。

他没有放进麻袋里,而是抓在手上。

走进村里,村民们见到他逮到一只野兔,纷纷投来羡慕的目光。

有人调侃道:“今晚吃兔肉了喔,我也去吃得不得?”

陆向东面露笑容,憨憨的回道:“不吃的,野兔没死,明早拿去乡里卖。”

当他抓着野兔走进门,陆昌发正好要出门去代销店买米酒。

看到儿子抓着一只野兔,他吃惊道:“你捕到的野兔?”

陆向东挺着胸脯,憨笑道:“嗯,在竹林里捕到的。”

话音刚落,陆昌发就转身喊道:“孩子他娘,阿东捕到一只大兔子啦,再给我五毛钱,我多打两斤酒。”

几分钟后,陆昌发买完米酒回来,动手把野兔给宰杀了。

现在,桌子上的一盆野兔肉汤,就是陆昌发做出的。

陆母将嘴里的兔骨吐到地上,给狗吃。

“这野兔子真肥啊!汤好喝,肉也很鲜。”

陆昌发搭腔道:“当然好吃啊,野味呢,太难得了,今晚我要多喝几杯。”

“来!阿东,碰一个。”

他说着就把酒杯伸过去。

陆向东见状,举起酒杯陪父亲喝一口。

山里人好酒,陆向东还未成年就已经学会喝酒。

陆母平时也喝酒,就连村里七八十岁的老太太,也好喝两口酿制米酒。

这种自酿的米酒味道柔和,但是后劲十足。

要是不经常喝,对自己的酒量没有认知,很容易吃着喝着趴桌就睡。

二十多年后,自酿米酒声名远播,因为常用白色的塑料桶装着,被人们称为:“桂省公文包”。

陆向东不喜欢喝酒,他跟父亲喝完一杯后就不再续杯,而是低头默默的扒饭、吃肉。

陆昌发咽下一口米酒,提点道:

“阿东,你过两天去赶圩不,上次你拿回来两朵赤灵芝,加上今晚的兔皮,可以拿去卖钱了。”

陆母也搭话道:“对啊,有银那孩子前两天赶圩去了,你问过他灵芝卖什么价没。”

陆向东把嘴里的兔肉咽下,神情很得意。

“问他了,他说一朵灵芝卖60元。我这两朵小很多,应该也能卖个二三十元吧!”

陆向东的父母听到他这样说,催促他有空赶紧去赶圩。

陆萍读书,当下正是用钱的时候。

县城,友谊饭店。

胖老板覃盛林,正在此宴请两位老板。

三人喝下两杯白酒后,他从脚底下的一个纸袋里抽出两个盒子,伸手递给两位老板。

“苏老板,何副厂长,这是我在乡下搞到的赤灵芝,小小心意,还望二位不要嫌弃。”

两人推脱一番后,勉强收下。

覃盛林今晚宴请二人,是为了自己饭店的事情,想跟他们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覃盛林在乡下喜欢在赶圩日上街逛逛,就是为了收集一些山珍,拿来当做礼品,送人联络感情。

生意人在人情事故方面,向来拿捏得死死的。

果然,两位老板收下赤灵芝后,痛快地答应覃盛林的请求。

覃盛林很高兴,心里突然有点儿感激莫有银。

那马村,莫家。

莫有银今天没有猎获,晚饭一家人切下半条腊野猪肉,做一道辣椒炒肉吃。

野猪肉本来就很柴,干炒后肉质很硬。

肉片切得不够薄,吃起来很有韧劲,咀嚼多遍才能下咽。

一家三口吃完晚饭,牙齿都咬酸了。

在院子里坐着,莫母唏嘘道:“阿银,下次炒这腊干的野猪肉,可得切薄一点儿哦。”

莫有银也感觉自己炒制不当,影响到口感了。

“嗯,下次我切薄一点儿,多放水。”

夜色,渐渐暗淡。

不一会儿,就有几只萤火虫闯进院子。

它们忽明忽灭的飘飞着。

一只萤火虫飞到面前,莫有银抬手握抓住。

张开手掌,一只橘黄色的萤火虫爬在掌心。

它的腹下闪着幽光。

玩一会儿萤火虫,莫有银感觉浑身疲惫,起身回屋睡觉。

他躺在凉席上,听着屋外蟋蟀的唧唧声。

不知不觉间就进入梦乡。

早晨,莫有银被一阵嘈杂的说话声吵醒。

“怀仁哥,出大事了,村里遭贼啦!”

“村里的牛被偷了,村长正组织大伙儿去追呢。”

莫怀仁知晓事情后,急忙交待莫母放牛。

他带着莫有银就向村口赶去。 第四十六章 失窃的牛群 莫有银父子赶到村口,发现已经聚集着三十多个汉子。

大伙儿情绪激动的讨论着。

村长韦多福站在人群中,抽着香烟,眉头紧锁。

“别吵了!人都来得差不多了,大家一起寻牛去吧。”

听到村长的命令,大伙儿快步往村外走去,去找回被偷的牛群。

那马村的牛,大都是关在村北离村50米的一个地方。

在那里,有一排瓦房子,全是给牛住的。

昨夜,偷牛贼趁着村民们熟睡,去偷走了牛。

有11户人家的牛被偷了,大大小小一共51头。

韦大爷家的牛最多,他养了8头牛,其他人只有三五头牛。

此时,众人小跑在山道上。

韦大爷心急如焚,哭丧着脸。

他跑到村长旁边,抱怨道:

“哎呀,天杀的,牛都被偷了。”

“这要是找不回来,我们一家可怎么活啊!”

村长韦多福抬手擦拭额头上的汗水,劝慰道:“大伯,你别着急,偷牛贼应该没跑多远。”

“我们快点儿追上去,应该还能找回来,抓紧赶路吧。”

山道上,村民们顺着牛脚印和牛屎追踪而去。

被偷的村民最为着急,他们跑在队伍的最前头,时不时回头向众人大喊。

“这边,有牛屎,很新鲜,肯定是牛刚拉的。”

大伙儿就跟在后面追。

牛不像马,走路很缓慢。

山高路远,还有找回来的可能。

陆红军是在早晨六点时发现牛不见了,他急忙去告诉村长。

倘若牛是在夜里四点左右被偷,那么现在还有机会追回来。

山路上,村民们个个脸色铁青。

无论是被偷牛的,还是来帮忙的,心里都很生气。

他们嘴里骂骂咧咧,恨不得把偷牛贼生吞活剥。

这是那马村最为团结的一次。

莫有银心里清楚,偷牛贼要是被抓到,那他们可就难走出这片大山了。

偏远山区的山民平时热情淳朴,非常好客,但要是被欺负,也有民风剽悍的一面。

这个年代,一头成年牛的价格大概700元。

卖掉两头牛,就凑够娶老婆的彩礼了。

一户人家也就三五头牛,那是全家的积蓄。

牛没了,不少家庭将会一贫如洗。

山道旁,不时看到一坨一坨的牛粪。

大伙儿就顺着这些牛留下的线索追踪而去。

韦多福身为村长,心里此时无比焦急,要是牛群找不回来,这事儿就大了。

他心里真希望偷牛贼没跑远,让他们赶紧追上夺回来。

跑上一个山坡,看着远处绿油油的一片草甸。

就是看不到牛群的身影,他顿感失望。

忽然,他看着人群中的莫有银,开口道:

“有银,你体力好,你带着猎狗走前面吧!”

“你家的大黄狗整天在山里跑着逮野兔,鼻子灵。”

莫有银没有犹豫,应一声就跑在最前面。

一会儿,他们追到草山。

这里到处都是草地,没有树木,也没有路。

顿时,没有了方向。

“分头寻吧!”陆昌发对村长韦多福说道。

韦多福看着茫茫大山,沉吟片刻,他严肃道:

“大家散开寻找新牛粪,继续追。”

人群逐渐散开,在山坡上寻找牛留下的线索。

这个时候,土猎犬的作用就显现出来了。

它们嗅觉灵敏,可以轻松找出草地上的新鲜牛粪。

“汪汪......汪汪汪......”

大黄狗找到牛粪,立刻大叫着提醒莫有银向前来看。

莫有银小跑过去,蹲下看着一坨新鲜的牛粪。

没错,这是牛刚拉下来的,还有点稀呢!

他回头大喊道:“这边,这里有刚拉的牛粪。”

韦多福跑过来,看着地上一坨比手掌略大的牛粪,他面露喜色。

“往这边追,偷牛贼往这边跑了。”

村民们就往这个方向追去。

莫有银带着大黄狗又跑到前头,找出了牛的踪迹。

“这边,这边有牛屎。”

“快来,地上有牛的脚印。”

村民们就跟在莫有银的后面,追赶着。

自从追到这片草山,寻找牛的踪迹更难了。

但是,牛群走到草山,也会啃食青草。

即便被偷牛贼拿着竹条使劲驱赶,也是走不快的。

那马村的牛,还有机会找回来。

只是,莫有银突然发现一个棘手的问题。

他让陆向东带着狗在前面追踪。

自己跑回到村长韦多福旁边。

莫有银喘着气道:“村长,这伙偷牛贼有点儿不太寻常。”

韦多福怔愣道:“怎么说,有银,你发现了什么?”

只见莫有银抬手一指前方,皱眉道:

“那边的方向是giao啊,恐怕牛已经被赶出去了。”

话音刚落,韦多财面露惊恐。

他训斥道:“别瞎说,giao怎么敢过来偷牛呢!”

“就算是他们偷的,肯定也没有走多远,离他们的地盘还远着呢,我们一定能追回来的。”

莫有银听到村长这样说,心里大概知道他是什么想法,便继续跑到前头去找踪迹。

早上起来没有吃东西,就跑出来追偷牛贼。

现在已经走了十几里地,莫有银感觉自己肚子饿得慌。

“有银哥,你饿吗?”恰在这时,陆向东开口问道。

莫有银只好谎称自己不饿,但是他刚说完,肚子就马上咕了一声。

片刻后,村民们追到了吞仑山。

在山谷处,他们发现密集的牛脚印。

泥水里的脚印非常显眼,还有味道很臭的几坨牛粪。

有人大喊道:“肯定是往这边跑了,大家快追!”

追到这里,已经看到希望了,但也希望渺茫了。

毕竟吞仑山不是一个平常的地方。

它在村民们口中,还有另一个称呼:“高地”

曾经战争时,这里的战况非常惨烈,高地几度易手。

韦大爷经历丰富,他已经猜测到偷牛贼的身份。

“可别是被小阿giao给偷走了,过了这座山,那可就......”

话音刚落,大伙儿面面相觑,神情复杂。

韦多福看到众人的表现,握紧拳头,义愤填膺道:

“别担心,继续追,这牛肯定丢不了,也不能丢!”

他说完就带头,往山上小跑而去。

莫有银父子见状,立马就追着上去。

不一会儿,他们就爬上吞仑山。

在山上,他们发现很多新鲜的牛粪。

还有一些红薯皮。

他们快要跑到67号界碑前,看到远处的草山上有一团黑点。

莫有银指着那边,大喊道:“村长,那好像是牛群!”

“追不追?” 第四十七章 彩礼1600 那马村的36个村民,面色铁青的走回村子。

他们情绪低落,低着头走在山道上。

在他们前面,是28头大水牛。

韦大爷手抓一根木条赶着往回走。

村民们追上了偷牛贼,但是他们只找回来一半的水牛,偷牛贼也没有抓住。

村民们还是损失惨重。

“村长,我们以后得防着一点才行咧。”陆昌发叹气道。

韦多福轻嗯一声,便不再说话。

中午回到村里,莫有银父子刚走到家门口。

就看见院子里站着一男一女两个人。

“汪汪汪......”

大黄狗看见两个陌生人,马上就冲上去吠叫。

女人被大黄狗吓得尖叫起来,一脸惊恐。

男人将她护住,转头往院门口看,他喊了一声:“爸!”

莫怀仁听到声音,惊讶道:“有金,你咋回来了?”

大黄狗听到两人的对话,它知道是熟人,便不再吠叫,走到一边静静站着。

莫有银跟在后面走进来,也喊了一声:“哥!”

莫有金把身后的女人拉上前,介绍道:“爸!有银,这是秀芹,我女朋友。”

女人身材丰腴,上身是一件T恤衫,穿着条纹高腰阔腿裤。

莫有银撇过一眼,抓着钥匙去打开房门。

一家人走进屋内。

他抓过两张小板凳,让二人坐下。

“哥!你住我那屋吧,我搬到楼上去住了。”

莫有金闻言,有点惊讶,但随即笑道:“嗯,都可以。”

莫有金心里觉得奇怪,弟弟好端端的,怎么搬到楼上去住了。

但是,他并没有表现出来,反正他回来只打算住两天,睡在哪里都无所谓。

午饭间,莫有银才知道,哥哥带来的这个女人是外地的。

他们聊什么她都听不懂。

她跟莫有金是工作认识,两个人在同一个厂里上班。

莫有金跟她相恋两年,终于决定带她回来见见家人,合适的话就结婚。

莫有银吃完饭,抓着麻袋去山里查看捕兽夹。

走在山道上,他心里很困惑,生情淡漠的哥哥为啥会突然带个女人回家。

上一世哥哥确实是找一个外地女人,但是两个人如何走到一起,什么时候结婚他已经记不清。

他只记得哥哥很冷漠,那个女人很泼辣。

在母亲病重的时候,哥哥都没有回家看一眼。

母亲死了,他也没有回来,说是本命年不能参加葬礼。

回来帮忙操办后事的,只有那个女人。

而这个外地的女人,她什么都不懂,让自己和妻子忙得焦头烂额。

从那时起,莫有银就对自己的亲哥不太待见。

不一会儿,莫有银就走到一片松林前。

他走进去,查看自己布置的捕猎陷阱。

他一个接一个的查看,发现捕兽夹被意外触发了,就把它重新布置好。

在这片松林里,他没有看到猎物踩中捕兽夹。

莫有银并不灰心,他转身就走出松林,往两里地外的野林子走去。

他在那里,也布置了六个陷阱。

成熟的猎人捕猎,讲究一个遍地开花,要经常换林子布置陷阱,也不会把所有的捕兽夹全埋在一个林子里。

山里面的动物,看到有动物中陷阱,它们就会逃离这片林子,躲避危险。

因此,只在一片林子里埋夹子,那是很难捕到动物的。

很快,莫有银就走到那片森林。

还未踏进森林里,他心里就有一股很强烈的预感。

今日准会有猎获。

果不其然,他走到第四个捕兽夹的时候,就看到一只野鸡奄奄一息地倒在一棵油桐树下。

他只是两日没过来看,按理说猎物不至于就快死了。

这鸡应该是他当日布置过后就中招了。

他小心翼翼的打开捕兽夹,单手抓在野鸡的两翅处提起来,把捕兽夹扔进麻袋里。

这个捕兽夹上面有野鸡的血迹,需要拿回家用热水冲洗过后才能使用。

莫有银去查看剩下的两个陷阱,发现没有猎获,就把陷阱都触发,将夹子装进麻袋带回家。

这只野鸡折腾两日,林子里有什么动物早就跑光了。

采中捕兽夹的这只野鸡没有被老鹰、黄皮子、狐狸、山猫等动物吃掉,那是他莫有银运气好。

想到这里,莫有银回头把前面的三个捕兽夹也都收起来,打算拿到别处去做陷阱。

莫有银走出森林,迎面碰上林志坚。

他惊讶道:“哦哟,坚哥,你到这儿干嘛来了。”

林志坚看着到莫有银,神情有点儿不自然,他忍不住抓紧自己手里装捕兽夹的麻袋。

看到莫有银的右手提着一只野鸡,林志坚一脸吃惊。

“又猎到了?”

莫有银笑道:“嗯,运气好。”

两人错身而过。

莫有银沿着山道走回家。

林志坚走进森林里,他看到莫有银猎获心生妒意,但也因此对这片森林满怀期待。

他觉得这片森林里,肯定有很多动物出没,在这里埋陷阱准能猎到动物。

莫有银走在山道上,意外发现一条毒蛇。

这是一条白眉腹,看到莫有银时身体立刻盘卷成圈,并发出呼呼的出气声。

看到这条蛇,莫有银动了杀心。

他不想抓活的了。

手上有一只野鸡,配上这条白眉腹,可以做一道龙凤汤。

他把野鸡装进麻袋里,掏出随身携带的弹弓。

抓紧皮兜包着石子,拉直皮筋,瞄准蛇头。

“嗡~”

石子正中蛇头,毒蛇挺着的身子立马落地。

看到卷成圈的蛇身摊开了,莫有银马上跑过去,抓起蛇尾巴就往地上抽。

仅仅三下,毒蛇毙命。

晚餐,一盘龙凤汤摆在餐桌前。

莫母脸上乐呵呵的,她一直希望大儿子也能尝尝野味,今日终于如愿了。

“有金啊,来!尝尝这碗龙凤汤。”

“你弟弟最近有出息啦,会打猎了,能挣钱啦。”

莫有金吃得津津有味,大快朵颐。

但是,外地女人不敢吃蛇肉,只夹几口空心菜。

吃下一碗饭后,莫有金犹豫道:“爸!妈!我想跟秀芹结婚。”

莫怀仁和莫母听到这话,心里都很开心。

“好啊,什么时候?”莫母问道。

莫有金夹起一块野鸡肉,抓起酒杯喝一口米酒。

“就年底,不过她家那边要1600元彩礼。”

“我们能卖掉两头牛吗?”

莫有银听到这话,心里冷笑。

自己的哥哥脸皮可真厚啊,就知道开口要钱,对父母没有一点儿孝心。

莫怀仁答应了大儿子的请求,说自己找时间会将牛卖掉。

深夜,莫有银爬下楼梯,去院外小便。

走过莫有金的屋门,隐隐听见里面传出啊啊声。

当他走回来躺在床上,再也睡不着了。 第四十八章 帮父母干点农活吧 “来,阿金!尝尝你弟弟打到的野猪肉。”

“秀芹,你也尝尝味道,这肉香着呢!”

莫母给有金和他的女人各夹两片野猪肉,眯眼笑道。

早晨,莫母起来做一顿丰盛的早餐。

她想到昨天吃晚饭时,有金的女人一口肉没敢吃,特地切下半条腊肉炒菜。

莫有金用筷子夹起碗里野猪肉,缓缓送进嘴里,腮帮子动来动去。

“嗯!好吃,阿银你出息了,都打到野猪了。”

他说完,开口让自己的女人也赶紧尝尝。

女人把一片野猪肉放进嘴里,咀嚼两下,顿时眼睛一亮。

她惊呼道:“非常好吃,很有嚼劲。”

莫有金把女人的话翻译给莫母听,莫母心里很高兴,她朗声笑着又给女人夹肉。

吃饭间,莫母说今天要去地里收玉米。

现在山里的猴子闹得凶,很多村民已经开始收玉米。

莫母很担心自家的玉米会被猴子糟蹋,也想早点儿收回来。

“阿银,等会儿吃完早饭,你跟我下地去吧?”

莫有银把嘴里的野猪肉咽下肚,嗯一声答应下来。

他抬头看向自己的亲哥,随口道:

“哥!你也去不,帮父母干点农活吧。”

莫有金还未回答,莫母闻言道:“就别让你哥去了,让他好好在家里陪秀芹。”

莫有金心里并不想去,但是莫有银话说到这份上,他总得表示一下自己的孝心。

“妈,我也去吧,秀芹也可以去。”

莫母刚想说话,莫有银急忙道:“好,一家人一起干活,人多力量大嘛。”

莫有银把话说完,莫母欲言又止。

吃过早饭,一家人挑着担子,带着麻袋,往鸡栖岭的山谷走去。

在那里,有一大片玉米地。

还未走到玉米地,就听到山谷里有说话的声音。

“快点儿掰,今天就把这片地收完。”

“肯定收得完,咱们的地又不大。”

这是陆向东和他母亲的的声音,两个人正站在玉米地里忙活着。

莫母带着一家人走到玉米地,陆母瞧见了,笑着道:“哎呀,有金回来啦,都这么大了,婶婶差点都认不出来啦。”

“有金,这就是你带回来的老婆吗,山外的女人模样就是俊哟......”

莫有金连忙应道:“婶婶,还未娶过门呢,只是女朋友。”

莫母和陆母隔着一片玉米地,一边收着玉米一边唠嗑。

莫有银、莫有金、陆向东都不说话,只顾着把玉米掰下来放进脚边的担子里。

莫有金带来的女人,帮忙摘几个玉米后,跑到角落里的树下乘凉。

山里的蚊子欺生,这个城里面来的女人细皮嫩肉的,一会儿就被虎斑蚊咬得拍手臂跺脚。

莫有金注意到了,走过去看自己的女人,发现她身上已经鼓起来几个大包,就把她带回家。

看着这片玉米地,莫有银心里不禁感慨。

山里人真辛苦啊,不仅要在地里刨食,还有野猪和猴子来搞破坏了。

收玉米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而且玉米杆子上叶子接触到皮肤,还会发痒。

上一世,他种了半辈子地,才摆脱大山的贫苦生活。

如今,重返18岁,他不想再活得那么苦了。

不光要努力过上好日子,还要让家人也过上好生活。

大山里,生长着许多珍贵的药材,栖息着无数的野生动物。

他要靠山吃山,打猎、采药,发家致富。

母子俩在玉米地里忙碌两个多小时,才把玉米地收完一半。

眼看着没有担子和麻袋装玉米了,他们一块儿把玉米挑着回家,再回来继续收玉米。

他们把玉米挑回家里,马上倒在院子里晒太阳。

莫有银感觉很口渴,走进厨房抓起水瓢舀起泉水,仰头大口喝。

擦擦身上的汗水,母子俩又往地里走去。

忙碌到正午,他们才将那一片玉米地收完。

陆向东一家早就把玉米地收完了。

此时,整片山谷里,只有他们母子二人。

还有一条大黄狗。

莫母坐在扁担上,剥红薯填肚子。

她看着眼前的一片地,突然想起往事。

“这块地是你爷爷开荒开出来的,他当初一直说要留给你种,也因为操劳过度,去世得早。”

“现在,我看你哥注定不会再回山里种地了,这块地真的只能给你种了。”

她顿了顿,埋怨道:

“也怪你爷爷啊,当初开荒时一直说挖地给你以后种,你小时候读书不行,现在只能在大山里讨生活,准是他胡乱保佑的。”

莫有银听到莫母提起爷爷,他笑着道:

“没事儿,妈,等明年三月三扫墓,我去爷爷坟前说以后咱家不种地了,让他保佑我打猎多中。”

莫母闻言笑道:“对对对,咱打猎也能挣钱呢!”

下午,一家人坐在院子里的龙眼树下。

将收来的玉米棒剥粒。

莫有银坐在一张小板凳上,面前放着一个竹筐。

他将玉米粒都剥到筐里。

刚采摘回来的玉米,要赶紧剥粒晒干,才不会发霉坏掉。

莫有银发现有几个畸形的玉米,米粒很稀疏,但是特别大。

他把它们都收起来,打算留着晚上烤着吃。

莫母看到有金的女人剥玉米很用力,担心她的手会起水泡,连忙劝道:

“秀芹,你轻点儿剥吧,不然晚上大拇指长水泡,可疼了。”

女人听不懂莫母的话,一双大眼睛滴溜溜的转着。

莫母只好让大儿子有金告诉她,让她剥玉米别太使劲,要是剥累了就停下休息。

傍晚炒菜后,莫有银没有急着灭掉炭火。

他将木炭推到一边,用一根粗铁线穿进玉米棒。

把玉米棒举在炭火旁边烤熟。

不一会儿,他就烤出来两个玉米。

他走出厨房,递给哥哥一个。

莫有金接过烤玉米,双手抓着还发烫的玉米,掰成两段,分给自己的女人一半。

女人剥落几粒烤玉米,放进嘴里嚼。

“呜!好吃!”

莫有金告诉她,他小时候经常吃这样的烤玉米,只是自己长大后不在家就吃不到了。

听到哥哥的话,莫有银内心里也感慨,他自己何尝不是很怀念烤玉米的味道呢。

上一世离开山里后,自己在城里吃的烤玉米太嫩,再也找不回那种味道。

“阿银,炭火灭了吗?”

“还没灭,热乎着呢!”

“那我也去烤两个。”

莫有金说完就进屋拿两个玉米,往厨房里走去。 第四十九章 村长的请求 莫有银一家正准备吃饭,村长韦多福就迈步走进院子。

他看到莫有银一家人都坐着乘凉,笑呵呵的打招呼道:“怀仁哥,有银,还没吃饭吧?”

“哎哟!村长来啦。”见到村长造访,莫怀仁连忙道:“我们还没吃呢,刚准备吃饭,一起喝两杯吧。”

韦多福得知他们还没有吃饭,嘴角闪过一丝狡猾的笑容,随即恢复如常。

他走向前,掏出一支红梅香烟递给莫怀仁。

“不了,我是过来叫你们去吃饭的,今晚就去我那儿吃吧。”

“前天,千辛万苦把牛群追回来,大伙儿都辛苦了,我今晚请你们吃一顿。”

在村长的热情邀请下,莫有银父子跟在他后头,去他家里吃饭。

他们走进韦多福的家里,看到里面只有两桌人。

莫有银心里觉得奇怪,不是请追牛的村民吃饭嘛,怎么只有那么点儿人。

而且,林志坚竟然也在,那天他都没有跟着一起去啊。

但是,他并没有思考太多,只当是吃个便饭。

也许别人已经吃过了,不来呢。

至于林志坚,他跟韦多福沾点儿亲戚,他在这里出现也不是非常意外。

韦多福招呼莫有银父子入座,并给他们都斟上一杯酒。

“人都来齐了,大家都动筷吧。”

在韦多福的催促下,大家便开始喝酒。

山里男人吃饭,往往是先饮酒,最后要是没喝醉再吃一碗饭。

酒量不好的人,赴宴之前都会在自己家先吃几口饭填肚子。

莫有银不喜欢喝酒,尤其是这种自酿的米酒,他喝多了容易醉。

因此,在来村长家前,他就到厨房里吃了一个红薯。

“这一杯,我要敬有银,如果不是他的话,我们可能都寻不回一头牛。”

“还好我们那天追得快啊,要是再慢一个小时,那可真就找不回来了。”

韦多福的举动,让莫有银受宠若惊。

他那天确实是出了大力,但也不至于让村长当众敬自家酒啊。

莫有银举起杯子,谦虚道:“都是大家的功劳,我只是尽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当不起,我实在受之有愧咧。”

他说着就抓着酒杯往韦多福那边碰,自己的酒杯比对方略低一点,以示尊敬。

桌上的饭菜颇为丰盛,有猪肉、有鱼、有鸡,还有一盘炒花生和两盘青菜。

两张桌子上各放着两包甲天下,供人取抽。

莫有银心里暗道,不愧是村长家啊,就是有钱。

想来韦多福当村长这么多年,没少捞钱。

但人家是真的有能力,这两年来,那马村的生活真是越来越好了。

酒过三巡后,大伙儿喝开了,话匣子也就打开了。

一个个都开始吹牛起来。

“那天啊,我们追上那几个偷牛贼,要是不是他们逃的快,我准会把他们揍个半死。”

“你是没见着,当时我都跟一个贼人抱在一起厮打了,两个人在山坡上边滚边打,可惜最后让他逃了。”

“没想到他们竟然分成两拨,最后还是有二十几头水牛没找回来啊。”

“他们要是再敢来作妖,老子发誓让他们走不出十万大山,走着进来,横着出去。”

.......

莫有银对这些话题没有任何兴趣,那天的情况他都清楚。

刚追上去,偷牛贼看到人多,立马就弃牛而逃了,根本就没有打起来。

他此时,无心理会众人吹牛皮,只顾着吃鱼肉。

村长家的红烧鱼,味道真的很不错。

他抬起头,发现林志坚也在闷头吃肉,正笑眯眯的看着他。

莫有银心里狐疑,这个家伙没事吧,他咋不怀好意的盯着自己呢。

莫怀仁也喝嗨了,他抓起桌上的甲天下,抖出一根就吞云吐雾起来。

甲天下这香烟他是真的爱抽,入口非常绵柔,比他抽青竹软装可舒服多了。

但是,这玩意儿有点贵,他平时不舍得抽。

莫有银买给他第二次后,他便心疼的说:我抽不惯这种烟。

他想让儿子少花钱买烟,只能假装自己抽不惯,其实他瘾大着呢,很喜欢抽甲天下、三月三、红梅这样的高档烟。

奈何自己家里穷,买一包八毛钱的青竹香烟,还要犹犹豫豫。

“银哥,抽一根嘛?”陆向东抓起烟盒,问道。

莫有银摆摆手道:“不了,我不爱抽。”

陆向东听到,掏出一支香烟自顾自抽起来。

陆向东也是一个烟鬼,几年前他跟莫有银一起在代销店门口捡人家的烟头抽,他没想到莫有银竟然没瘾了。

他哪里知道,重活一世的莫有银什么好烟没抽过。

莫有银现在最大的欲望就是打猎挣钱。

烟酒方面,他已经是可有可无。

尤其是酒,他上一世就是喝酒喝坏了身体,如今他是能尽量少喝就少喝。

韦多福脸上挂着笑容,不断让大家多吃肉。

“怀仁哥啊,咱俩可得喝一杯。”韦多福举杯面向莫怀仁,严肃道:

“你教出一个好孩子啊,要是没有阿银带着猎狗追踪偷牛贼,咱们村韦大爷可就真活不下去了。”

莫怀仁虽然喝多了,但是并没有醉,他看出来了今天韦多福的反常。

邀请自己父子前来,给足他们面子,准是有所求。

一念及此,他忙回道:“嗐,还不是村长你指挥得力,我们就是跟着你追罢了。”

陆昌发插嘴道:“对对对,我们一起来敬村长一杯!”

大家举杯共饮,接着就是互相找人敬酒。

不一会儿,喝多了的众人就开始大声猜码。

“四匹马呀!”

“六六六啊!”

“开齐齐。”

气氛已经达到顶点,猜码的声音也越来越大,甚至有人开始单脚踩在凳子上出拳。

莫有银心里觉得好笑,一群酒鬼。

想到自己前世也是这般爱喝酒,他不禁摇头笑笑。

就在众人划拳的时候,韦多福看着莫有银父子,眼睛滴溜溜的转着。

林志坚也偷偷瞄着韦多福和莫有银,彷佛在等待着什么。

终于,韦多福清清嗓子,十分认真的开口道:

“有银啊,村里有不少人的牛没追回来,大伙儿愁得不行,你打猎有一手。你看,能不能带带大伙儿打猎赚点钱呢。”

听到这话,莫有银心里咯噔一声。

糟了,韦多福这顿晚饭,是冲着自己来的。 第五十章 借鸡生蛋 十万大山里有很多野生动物,可一旦打猎的人多起来,那自己就有压力了。

听到韦多福的话,莫有银的第一反应就是拒绝,他绝对不能培养竞争对手。

那些被偷牛的村民,他们的死活关自己什么事呢。

不要介入别人的因果,不然会变得不幸。

莫有银错楞过后,连忙道:“多福叔,这事儿真带不了,打猎这种事情蛮吃运气的,我也不是经常有猎获。”

韦多福听到莫有银的回答,明显不太开心。

“你就带着他们进两次山嘛!”他笑呵呵道。

此时,林志坚一直看着莫有银,心里期待着他答应下来,自己好也跟着打猎偷师。

他已经埋放好几天捕兽夹,一只野生动物都没捕到。

林志坚还背着鸟枪进过林子,可是也打不到满意的动物,打到的都是山雀、红耳鹎等小鸟。

因此他就鼓动自己的表叔韦多福,趁着村里人刚好被偷牛,想让莫有银爆出打猎经验。

但是,莫有银可不是什么乐善好施的人。

“真的带不了啊,村长,打猎得一两个人,进山的人多了,猎物看到早就跑了。”

“我建议大家自己进山摸索,经验就是慢慢练出来的,我也是从去年开始打猎,今年才慢慢有点感觉咧。”

眼看莫有银不答应,韦多福转而看向莫怀仁。

莫怀仁这个时候,已经装醉了。

没一会儿,他还发起酒疯。

莫有银找到离开的借口,将自己的父亲送回家。

走出韦多福的家门,莫有银如释重负。

回到家里,莫有银站在院子里面,又站椿半个小时,练习古壮拳。

他现在需要一个更加强壮的身体,而学武就是强身健体的最好方式。

练武出一身热汗,他提着一个水桶,走到山下的水井边冲凉。

家里的水都是辛苦挑上来的,他不能在家里洗澡。

山底有一大片菜地,菜地旁有着一块比人还高的甘蔗地,甘蔗地里飘着许多萤火虫。

看到面前飘飞着萤火虫,莫有银觉得这个画面实在太美了,很治愈。

洗完澡慢步走回家,家人早已入睡。

莫有银躺在床上,刚准备睡着,一只蟋蟀在床下不停的叽叽叫着。

他一起身打开手电筒查看,蟋蟀就立刻安静下来。

一旦他重新躺回床上,蟋蟀又发疯一般鸣喊。

这可把莫有银气坏了。

以往他感觉蟋蟀声很助眠,听着屋外的蟋蟀大合奏,或者是青蛙的叫声,自己就能睡得很香。

今晚,他突然明白了。

美是需要距离的,只有保持一定的距离,才会觉得美妙。

在床上睡不着,他索性就不睡了。

莫有银抱着一张凉席,拿到院子里摊开,就在那里对付一宿。

幸好,自家的院子有山风吹过,蚊子无法停住,并没有蚊子咬他。

很快,莫有银就在阵阵松涛声中睡着了。

清晨,莫有银醒过来,把凉席拿回床上。

家人都还未起床,他就提着一个麻袋,带着大黄狗出去查看捕猎陷阱。

一个多小时后,他提着一只野兔回来。

吃过早饭后,莫有金带着他的女人离开了。

他临走前,说要年底回来结婚,提醒父母别忘记卖牛的事情。

把两人送出门,莫有银脸上突然一喜。

自己可以趁着哥哥的彩礼,让父亲把三头老牛都卖了,只剩两头小牛。

这样他想劝父亲别再养牛的事情,就好商量了。

感觉自己昨夜被蟋蟀折腾得没有睡好,莫有银到床上补补觉。

临近中午,他才被一阵咯咯声吵醒。

他马上起床,走下阁楼,抓起一把玉米粒去喂鸡。

那只正在院子里咯咯叫的母鸡,是他们家从二婶家借来生蛋孵小鸡。

莫母打算养一批鸡留着过年宰杀。

母鸡最近正在孵蛋。

它两天才下一次窝。

下来的时间并不长,吃点儿东西,再到草地旁扒一会儿虫子。

很快就上窝继续孵蛋。

莫有银很心疼这只母鸡,从二婶家连窝抱过来的时候,还是很肥的一只母鸡。

最近孵蛋太耗费体力,它已经很虚弱了。

当莫有银把玉米粒扔到它面前,母鸡立马就快速啄食起来。

两只公鸡想要过来抢食,被莫有银挥着竹条赶走。

母鸡一边吃一边发出咯咯的叫声。

不一会儿,它就吃饱了。

鸡嘴往地上划两下,应该是在擦嘴。

它走到院子角落的草地上,用爪子扒拉泥土,好像是在找虫子吃。

见到母鸡吃饱了,莫有银拿出一个小碗,放些清水在鸡窝门口留给它喝。

估摸着母亲差不多下地回来了,他走进厨房热菜,不再管那只鸡的事。

莫母回来后,莫有银说道:

“妈,母鸡又下来了,我已经喂了,这只鸡不会孵不出来吧,都已经二十天了,蛋都没有破一个。”

“别担心,会孵出来的。”莫母放下手中的锄头,笑着道:

“现在天气不太热,可能要多孵几天才行,等两天再看吧,看到鸡下窝就马上喂食,别养死了。”

母子俩刚吃完午饭,堂哥莫有义过来了。

他刚走进房门,轻声道:“阿银,下午要不要一起去鸳鸯溪找番石榴,听说最近番石榴熟了。”

此时正值八月末,番石榴已经熟了。

番石榴是山里人最爱吃的野生水果,莫有银自然也很喜欢,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吃了。

莫有银听到堂哥的话,放下手中的捕兽夹,笑着道:“当然去啊,什么时候走?”

莫有义咧着嘴笑道:“一个小时后,我先回家吃碗粥,再去喊上阿光,我们一起过来找你。”

“好。”莫有银点头道。

下午两点半,他们三个人各带着一个米袋子,去鸳鸯溪找番石榴。

鸳鸯溪是板亮村、那里村和那马村的交界处,溪谷平地里遍布着许多棵番石榴树。

溪谷里有红心和白心两种番石榴,莫有银记得山坡上有一棵白心番石榴,味道特别好吃。

每年的这个季节,山里的青年和小孩就跑到鸳鸯溪采摘番石榴。

他们刚走到鸳鸯溪的上边,就听到山谷里有人说话的声音。

“这棵树有熟的,你们快来,我爬不上去。”

“来啦!来啦!”

已经有人来摘番石榴了。

而且,好像是一群女人。 第五十一章 山歌传情 莫有银三人从山道上抄一条近路下去。

这条小路杂草很多,还非常陡,但是能快速下到溪谷。

八分钟后,他们跳下一个大坡,到了溪谷。

溪谷边有水田,田边有番石榴树。

有两棵番石榴树的枝干伸到溪水上空,树枝上挂着几个很白很亮的番石榴。

莫有银看得出,这几个番石榴熟得恰到好处。

或许是因为有危险,没有人爬上去采摘。

他抓起一块石头,扔到缓缓流动的溪水里。

“嘭~”

水花飞溅,随后有几条水蛭来回游动。

果然,这溪水很可怕,里面都是吸血狂魔。

“银哥,爬吗?”莫有光看着水里的水蛭,忧心道。

莫有银抬起头,看着面前枝干繁多的番石榴树,放下手中的袋子,挽起袖子就爬上去。

“怕什么,必须爬它,番石榴这种树没那么容易断的。”

莫有银爬在番石榴树上,不停的变换位置,伸手采摘番石榴。

拿到第一个半熟的番石榴,他打算先尝尝这棵树的果实甜不甜。

吃完一半,他把另一半扔进水中。

片刻后,莫有银已经摘到十多个番石榴,身上的口袋都快要装满了。

他走到田埂上空的矮枝,双手抓住裤兜往下跳。

稳稳落地,口袋里的番石榴也没有掉出来。

他掏出两个番石榴,递给莫有义和莫有光。

“尝尝,可甜了。”

接着,三人一起往下游走去。

他们看到的成熟番石榴,都是挂在高枝上,不太好采摘。

莫有光唏嘘道:“丢,肯定是那几个女的刚刚摘过,这些太高了,她们够不着。”

“我们来得不是时候啊,只能跟在她们屁股后面捡漏了。”

此时,在下游,四个女生正在采摘一棵番石榴树。

有一人跳起来把树枝拉低,两个人爬在树上采摘,还有一个坐在地上吃番石榴。

树上,一个蓝衣女人拨开一条树枝,大声喊:

“春花!在哪里啊,树叶太多,我找不到那两个番石榴了。”

田埂边坐着的女人,抬头看上去。

“哎呀,就是你面前,你额头前面那条树枝。”

蓝衣女人用手将那条细枝折回来,果然看到两个又大又白的番石榴。

她惊呼道:“好大的番石榴!”

山里的番石榴,未长熟时是青绿色的,成熟后会变白,熟透了就白里透红。

人们采摘番石榴,往往都是选择刚刚泛白的果实,拿回家可以放两天。

要是摘熟透的红色番石榴,拿回家半天就变软,口感非常不好。

不一会儿,莫有银三人已经离她们很近了。

听到嬉闹声,莫有义大声喊道:“哎!哪个村的靓女在下面摘番石榴啊!”

回应他的,是突然的安静。

坐在田埂边的女人,小声说道:“有人来了。”

旁边正在踮起脚尖摘果的女人,放下手中的树枝,被拉低的树叶瞬间弹上去。

“听声音应该不是我们村的,一副公鸭嗓,难听死了,咱们村没有这号人。”

“国娟!少芬!你们快点摘呀,等下他们过来了,我们可摘不过他们。”

莫有义见到没有回应,又大声问一句。

还是没有人回答,于是他便清清嗓子。

“啊咧,山里阿妹采野果咧,问她何村她不回咧,不知她是不是聋咧,不知她是不是哑咧。”

片刻后,下方也响起山歌。

“怪咧,山谷里一只公鸭叫咧,阿妹听见吓掉魂耶,不敢出声回应他咧,生怕他跑来夹人咧!”

田埂边站着一个扎辫子的女人,听出莫有义歌声里的不友善,马上唱歌回怼。

坐着的女人惊呼道:“玉英,唱得好,就这么唱。”

一男一女唱着山歌,隔空互怼。

先是互骂,后来山歌的内容渐渐有了颜色。

两个人都唱得羞红了脸,同伴也加入对唱。

“哈哈哈,阿银,唱得好。”莫有义大笑道。

下方,那个坐在地上唱歌的女人,听得脸都羞红了。

“真是流氓!”她抓起一个番石榴果,用力扔进水里,气呼呼道。

蓝衣女人跳下树,安慰道:“春花,别理会他,我们继续摘番石榴。”

四个女人,抓起袋子,继续往下游走去。

莫有义听不见下方传来山歌,便大声喊道:“哎!你们还在吗,等等我们咧。”

眼见着没有回应,三个人继续采摘番石榴。

一会儿,他们就追上那四个女人。

“看到她们啦,有四个人。”莫有光笑道。

莫有银看向那四个女人,大声问道:

“哎,你们是板亮村的,还是那里村的,摘得多少番石榴啦?”

蓝衣女人笑道:“你猜啊。”

见到她们不肯说,莫有银也并不追问,爬上旁边的一棵番石榴树,摘野果。

“啊!”

一个女人突然尖叫起来。

出事了?

莫有银马上跳下树,往那个女人方向跑去。

当他赶到时,只见女人前方五米远的位置,有一条过山峰。

还有一窝连在一起的蛇蛋。

这是一个身材姣好的女人,她穿着白色的衬衫。

此时,她已经吓得腿都发抖了。

莫有银将她拦腰抱起,带离危险区。

他把受惊的女人放到地上,转身就向毒蛇走去。

在田埂上,他拔起田边插在地上的一根木棍,把棍头挂着吓唬鸟的塑料带扯下。

一人一蛇,开始互相试探。

莫有义和莫有光也赶上来,捡起石头赶蛇。

莫有银还未来得及阻止两人,石头扔出,过山峰就被吓跑了。

看着毒蛇钻进草丛里,他暗道可惜。

危险解除,几个人走向前看着蛇窝。

白衬衫女人也走上来,她觉得蛇蛋很有特点,伸出手想要触摸。

却被莫有银一把抓住。

“别碰!那个是过山峰的蛋,它是一种非常记仇的毒蛇,嗅觉比狗还要厉害。”

“它追人能追几公里呢,你要是碰它的蛋,小心它晚上跑到你床边找你寻仇。”

话音刚落,女人瞬间又吓得面如土色。

莫有银看着她,心里偷偷乐。

片刻后,白衬衫女人挺着胸脯,走到莫有银面前,认真道:

“那个,谢谢你救了我,我叫何春花。”

莫有银已经听出声音来,这就是刚才跟他对唱山歌的女人。

他微笑着道:“没事,举手之劳,我叫莫有银。”

遭遇毒蛇,四个女人已经没有摘野果的兴致。

她们沿着田埂,走回去了。

“那个白衬衫的是那里小学的老师。”莫有义低声道。

莫有银看着走在最后面的何春花,喃喃自语:“老师啊!” 第五十二章 两只红耳鹎 四个女人拐上小路,走到山道上。

何春花往溪谷方向张望几眼,想要看一看莫有银。

刚才被莫有银一把抱走,她此时心里还小鹿乱撞着。

溪谷里,莫有银看见山坡上那棵熟悉的白心番石榴。

他心里顿时一喜。

“你们在这儿等我,我上去摘那棵番石榴。”

莫有光闻言转头,看向那棵番石榴,不解道:“银哥,上面杂草这么多,你真要拨草而上?”

莫有银笑着道:“那棵树的果子好吃。”

说完他就一个助跑上坡,慢慢往上走。

刚走到树下,他就看见很多白得发光的番石榴果。

树上面挂满成熟的果实。

山坡上的番石榴,因为不近水源,果实的水分并不多,吃起来比较清脆。

还好山坡上杂草丛生,没有人费力爬上来采摘。

不然,早就被何春花她们给摘完了。

不一会儿,莫有银便将树上的熟果都摘完。

正当他要往下走的时候,他看见旁边的一棵鹅掌柴,树下有一株珍贵的植物。

莫有银眼前一亮。

这是野生黄精。

黄精是一种很补的药材,它不仅可以补气,还可以滋阴。

黄精与黄金发音相近,山里人常说,黄精就像是中药里的“黄金”。

黄精味甘性平,主要以根茎入药,由于它的样子非常像鸡头,因此又称为“鸡头参”。

可惜在这个年代,野生黄精还卖不上价,莫有银只能挖来自己吃。

在古代,黄精被人们誉为“仙人余粮”,意思就是神仙吃过的仙草。

山里面的野生黄精非常多,曾经的艰苦日子里,粮食严重不足,村民们挖黄精填饱肚子,后来还拿它喂过猪。

莫有银看着面前这株很大的野生黄精,心里很想挖回去吃。

他站起身,冲着下面的两人喊道:“你们先继续往下走,慢慢摘,我挖一棵草药后就追上你们。”

黄精长在松软的土壤上,他只需找来一截木棍,就可以慢慢挖开。

莫有银拿着木棍,小心翼翼的慢慢刨土,避免将这一株黄精的块茎弄断了。

半个小时后,莫有银拎着那一株野生黄精回到溪谷。

他追上莫有光和莫有义。

“你们摘得那么多啊!”莫有银看着二人提着沉甸甸的袋子,他笑着道:“今天摘得番石榴挺多的了,我们回家吧!”

三人沿着田埂走,后来顺着一条小路往上走,走上山脊的大道。

走在山道上,莫有义忽然道:“那个白衬衫老师长得真好看啊,你们觉得怎么样?”

莫有银随口道:“还行吧,稍微有点胖。”

血气方刚的年轻人,自然会对异性有想法,此时他们对在溪谷遇到的四个女人品头论足。

争论着哪个更加好看。

莫有银认真道:“我挺喜欢那个何春花的。”

莫有光追问:“哪个?”

“那个怕蛇的女人。”莫有银悠悠道。

他马上回忆起抱起她的瞬间,她身上有一种特殊的香味,非常好闻。

此时,他的心已经不平静了。

晚上睡觉时,他失眠了。

次日上午,陆向东急匆匆来找莫有银。

他一脸兴奋的说道:“银哥,那个红耳鹎的鸟窝,孵出小鸟来了!”

“真的吗?”莫有银突然想起鸟窝的事情。

陆向东急忙道:“真的,我去林子里埋夹子,经过树下时听到小鸟的叫声,我还特地站着听了好久。”

随后,两个人出门,往那个山坳走去。

他们刚走到树下,就听见小鸟求食的叫声。

担心幼鸟还太小,他们等鸟妈妈出去寻找食物才爬到树上。

这样要是幼鸟还小,他们可以让鸟妈妈再养两天。

等到幼鸟大一些再来取走。

趁着鸟儿的父母都外出找食物,莫有银慢慢地爬上那棵松树。

看到鸟窝里的五只幼鸟,身上有一些灰色的绒毛,身体上是红彤彤的肉色。

有一只幼鸟还未睁开眼睛,其余四只的眼睛已经睁开。

四只幼鸟看着他,咿咿呀呀的张嘴叫着。

莫有银知道,它们这是饿坏了,想要吃虫子。

他惊呼道:“向东,这些幼鸟可以拿回去养了。还有一只没睁眼。”

莫有银小心翼翼的把整个鸟窝掏下来,缓慢下树。

双脚落地后,他捧着鸟窝走到陆向东面前。

“向东,你看,这几只小鸟已经睁眼了。”

陆向东伸出食指,在鸟窝前转动着,幼鸟便大声叫起来。

见到幼鸟的反应,他激动道:“应该养得活了,我们回去吧,别被它们的父母发现了。”

山里人掏鸟窝,一般不会当着幼鸟父母的面。

担心它们会追到家里,整天在院子里叫个不停。

要是这样,幼鸟就会养不熟,当它们会飞的时候就会跟着它们的父母飞走。

陆向东捧着鸟窝,对走在前面的莫有银说:“银哥,你要几只,你先挑吧。”

莫有银头也不回,随口道:“我要两只就好,回去再分。”

他们走进莫有银家的院子,把红耳鹎幼鸟放在柴垛上。

莫有银挑选最大的两只幼鸟。

院子里的龙眼树上有一个鸟窝,莫有银早已不记得是什么鸟筑的巢。

鸟儿已经走了两个多月了,现在是一个空巢。

他爬上去把鸟窝取下来,给自己的小鸟一个干净舒适的小窝。

莫有银把两个幼鸟挑走后,陆向东将装着三只幼鸟的鸟窝捧起,急匆匆的走了。

莫有银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大声叮嘱道:

“向东,别忘了去抓虫子来喂鸟,可别养死了。”

莫有银吃过午饭后,抓着一个塑料瓶子,在上面开三个小孔,到山路边的草丛抓蚂蚱。

草丛里有很多蚂蚱,它们趴在草叶上。

莫有银小步慢慢走向前,双手一合,便将蚂蚱逮住。

有的蚂蚱反应太快,他多番尝试没抓住,只能一个飞扑跳上去盖住。

莫有银最喜欢抓中华剑角蝗,它的身体长得像扁担,被山里人叫做“大扁担”。

它们的身体颜色为绿色,有着很强的跳跃能力,能短暂的飞行,比较难抓。

但是,他们身上肉多,翅膀也好处理。

把它的头部和翅膀一摘,就可以拿去喂幼鸟。

山里面中华稻蝗非常多,这是最常见的蚂蚱品种,而且比较好抓。

不一会儿,莫有银抓得半个塑料瓶的蚂蚱。

他把蚂蚱带回家,把蚂蚱的头和翅膀都摘掉后,举到两只红耳鹎幼鸟面前。

红耳鹎看到蚂蚱肉,它们立马就伸直脖子叼起,快速吃起来。

莫有银刚喂给一只幼鸟,另一只就张开大嘴叫着,索要食物。

看着这两只红耳鹎,莫有银觉得很好玩儿。

他找回了曾经的乐趣。 第五十三章 制作鸟笼 莫有银把两只幼鸟喂饱后,它们就不再叫了。

他突然想要制作一个鸟笼,把红耳鹎养在笼子里,自己就能省省心。

他走到厨房,抓起一把柴刀,出门往池塘走去。

池塘边有一大丛粉单竹,那是他们家种的竹子。

他打算砍一根竹子来制作鸟笼。

莫有银在池塘边站一会儿,很快就看上一根比较老的竹子。

他提着柴刀,走过去砍竹子。

片刻后,一根竹子往下方倒去。

莫有银先把柴刀扔上岸,然后双手握住那一根竹子,用力把它拉上来。

他把粉单竹的尖锐部分削掉,再把竹子带叶子的尾部砍掉,将竹子扛到肩上,蹲下身捡起柴刀就回家。

回到家里,他将竹子砍成几段,然后再切成小片,最后将那些竹片削圆。

直至削成筷子尖部那样的大小,削出来一大把备用

他再把一条粗竹片削掉锐皮,接着过火,将其烤软后压弯成圈,再用铁线绑住,拿钳子拧紧。

紧接着,他用一根烧红的粗铁线,将铁线尖部往竹片上戳孔,好把圆竹条穿过去。

这就是鸟笼的底部。

接着,他找来一根很长的水管,大概小拇指一般粗细。

同样的,在水管上戳孔,将圆竹条穿进去。

一共做成三圈水管,将竹条都对齐,塞进水管孔里。

留有比拳头略大的鸟笼门。

然后将底部连接,把三圈水管里竹条凸出部分,插进竹片的六个预留孔中,并且用铁线绑住,固定住。

再进行封顶工作。

顶部的竹条过火压弯,并把竹条连接笼身部分绑紧。

进一步检查,把未绑紧部分固定住。

莫有银将鸟笼制作完成后,就把鸟窝塞进鸟笼里,然后将红耳鹎幼鸟放进去。

他把鸟笼放在凳子上,看着笼子里的幼鸟。

他总觉得还缺少点什么。

忽然,他想起来了,缺一根横放的木棍。

而且是一根带刺的木棍,稍微把刺尖磨一磨,然后给小鸟站着锻炼抓握力。

不过,眼下幼鸟都还未会飞,倒是不急着放那一根木棍。

到时候放木棍的时候,还得在两头各放置一个杯子,一个装蚂蚱,一个装水。

片刻后,笼子里的幼鸟又叫起来了。

莫有银知道,这两只幼鸟准是又饿了,喊着要吃虫子。

他急忙从瓶子里抖出蚂蚱,将虫子剥掉头部和翅膀,用手将虫肉伸到幼鸟的嘴边。

看着两只幼鸟吃得很欢,他心里也很快乐。

虽然他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但男儿至死是少年。

养鸟玩鸟的乐趣,他还是很享受的。

这两只幼鸟身上的绒毛,非常少,刚长出来一些。

头上有几根,腹部有一些,翅膀上最多。

它们裸露出来的皮肤,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红彤彤的,就像是风干的腊肉一般。

莫有银一边喂鸟一边观察,越看越喜欢这两只小鸟。

他曾经养过鸟,知道红耳鹎幼鸟是能养熟的。

等到这两只幼鸟长大,他就会放它们飞。

它们会飞到树枝上去,只要他吹一声口哨。

红耳鹎立马落在他的肩头上。

傍晚的时候,莫有银又出去逮蚂蚱。

在山下的菜地旁,他还碰到陆向东。

两个人一起逮蚂蚱。

陆向东得知莫有银动手制作出来一个鸟笼,他感到很惊讶,连忙说明天要去看看。

山下的草丛里,有很多云斑车蝗,它们的后翅基部呈鲜黄色,翅膀中部是黑色带纹宽,伸达至翅膀后缘部。

山里面的鸟类经常觅食云斑车蝗,这是一种比较好抓捕的蚂蚱。

养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在这个年代的山区农村。

他们只能动手抓捕蚂蚱,像幼鸟的父母一样,将一只只蚂蚱送到幼鸟的嘴边。

不过,人力比鸟力大。

没一会儿,他们就捕捉到许多蚂蚱,不会亏待自己养的幼鸟。

陆向东看到一只中华剑角蝗,他欣喜道:“大扁担!大扁担!”

他蹑手蹑脚的走向前,刚走到距离中华剑角蝗一米的位置,它便展翅飞走了。

“喋喋喋......”

两个人听到清脆的振翅声,顺着声音看去,那只中华剑角蝗已经飞出几米远。

陆向东无奈摊手。

这种蚂蚱太能飞了,他只能选择放弃。

不一会儿,两个人带来的塑料瓶都快装满蚂蚱了。

走在上山的路上,陆向东问道:“银哥,你那两只幼鸟,吃得多吗?”

莫有银撇嘴道:“吃多着呢,吃饱了消停一会儿,没多久又张开嘴巴拼命叫着。”

“我那三只也是。”陆向东道。

两人在路口分别,莫有银走几步就进了院子。

莫母见到儿子,低声道:“阿银,你从哪里掏来的两只小鸟啊,我见他们在屋里一直叫着呢!”

莫有银随口道:“就在村西头的那个山坳里,向东在一棵松树上找到的。”

说完他就快步进屋,担心两只幼鸟饿坏了。

当它们一直喊叫的时候,那就是它们又想吃虫子了。

莫有银把两只幼鸟喂饱后,突然想给它们取名。

他低头深思片刻,灵光一闪。

给稍大一些的那只取名芒果。

给稍小一些的那只取名荔枝。

他对着两只幼鸟说道:“以后啊,你就叫芒果吧,你呢!就叫荔枝。”

两只幼鸟哪里听得懂他的话,两双大眼睛盯着他看。

夜晚,两只幼鸟竟然很平静,不吵不闹。

莫有银一觉醒过来,洗漱完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小鸟喂饱,然后才出门进山查看捕猎陷阱。

他冒着大雾走到林子里。

走到自己埋在有果子狸粪便的那个位置,发现旁边又新添一坨粪便,但是捕兽夹并没有被触发。

莫有银心里暗道,这只果子狸运气真好,他在旁边埋放两个捕兽夹,它竟然没有踩中任何一个。

见到又有新粪便,莫有银选择不动自己做的陷阱,而是去旁边捡起一根树叶,放在没有安放捕兽夹的地方,逼着果子狸绕路走到陷阱上。

他感觉这只果子狸跑不了了,它早晚会被自己猎获。

在林子里又看到粘着灰毛的粪便,他知道这大概是野兔拉的粪便,就在旁边动手挖坑,埋下一个捕兽夹,并做好伪装。

莫有银在这一片林子里面,没有任何猎获。

他走出这片树林,往另一处林子走去。 第五十四章 一只麂子 莫有银刚走进森林,隐隐听到林子里面传来一阵惨叫声。

这种叫声很奇怪,类似于婴儿啼哭的声音,又有点儿像狗受伤时的哭声。

他跟在大黄狗后面,循着声音走了一里路。

走到森林里一会儿,叫声突然消失了。

就在他准备回去的时候,前面的大黄狗突然叫了起来。

莫有银急忙走过去,看见一只像麂一样的动物,正躺在地上挣扎着。

这只动物有着深栗色的头发,额前发为深棕色,耳后部分黑黑的。

它既没有角也没有獠牙。

莫有银见多识广,他初步判断,这可能是一只2岁左右的雌性赤麂。

赤麂,又名吠鹿、红麂,它是麂类中体型最大的一种,体长大约1米。

雄性有着长而向后内部弯曲的两叉角,脸部较狭长,前额至吻部的毛色略黑。

雌性赤麂无角,但头部长着两个小尖角,有着特殊的黑毛,如同角茸。

它们的毛色会随着季节的变化而变换,夏季呈红棕色,冬季为暗褐色,腹部毛色呈灰白。

赤麂向来胆小怕事,看到人就会跑离至少几十米远,但此时这只赤麂看到莫有银,它挣扎着站起来却跑不了。

莫有银走近时,这只赤麂马上变得激动起来,它跪地歪歪扭扭的想要跳走。

此时,它的左前腿已经被一个捕兽夹夹住,动弹不得,伤口还在流血。

“汪汪汪......”

大黄狗站在赤麂面前,龇着牙吼叫。

赤麂本就胆小如鼠,面对恶狗的吠叫,它显得十分慌张。

受到惊吓的赤麂,马上挣扎得更剧烈了,被夹住的那条左前腿又流出鲜血。

莫有银看着挣扎的赤麂,心里暗自得意。

他看着这头赤麂,笑着道:“哈哈,总算逮到你啦!我看你这回怎么跑。”

前阵子他制作陷阱捕猎赤麂无果,后来他突然想起来,赤麂有一个生活习惯,那就是喜欢舔盐。

他便从家里带来一包食盐,用手抓着一把盐,擦涂在捕兽陷阱旁边的石头上。

这只粗壮的赤麂,嗅到食盐的味道,走过来舔盐。

赤麂因此中招,挣扎着把捕兽夹拖出去几十米远。

最终,捕兽夹上面的铁钩钩住树根,它被死死困住,发出凄惨的叫声。

这只赤麂长得很有特点,它的两个窄口在眼睛上方形成一个巨大的”形。

它的眼睛的上方有一对骨脊,从眼睛前方延伸到角柄处。

看到这只猎物,莫有银兴奋极了。

他总算又猎到一只大动物,自己又要发财了。

莫有银身上并没有带着绳子,他出来时没想到能猎到赤麂这种大动物。

他四下张望,看到远处有藤条,马上跑过去。

他用手将爬在地面上的藤条生生拽起,然后掏出随身携带的牛角刀,把粗大的藤条切断。

莫有银打算用这根藤条把赤麂绑起来。

他走过去,刚靠近赤麂,就遭遇强烈的反抗。

大黄狗见到赤麂胆敢反抗,凑向前狠狠地在它的屁股上咬了一口。

赤麂立刻哀鸣起来,发出类似于狗的惨叫声。

莫有银冲上去,将赤麂扑倒,用力将它的双腿合起来。

刚刚把它的两条后腿抓合在一起,他单手握住,抽出一只手去抓藤条,想要把它的两只腿绑住。

可是,这只赤麂并不配合他。

它趁机抽出一条后腿,狠狠地踹在莫有银的胸口上。

莫有银一个不慎,便被它踹倒在地。

赤麂继续挣扎着向前跳走,它使劲将捕兽夹上附带着的铁链拉得绷直,自己的腿仿佛就快要挣断了。

莫有银爬起身,揉揉自己的胸口。

他心里暗道,这家伙还挺有劲的。

还好一脚踢在他胸口上,要是踢在脸上,他今天就得破相了。

莫有银绕到赤麂身侧,把它扑倒在地。

然后将它的两只后腿牢牢抓住。

用右膝盖压住配合着左手,让这只赤麂无法挣脱,他再抽出右手抓藤条。

他把藤条塞进赤麂的腿下,然后快速缠绕几下,双手将藤条扣上死结。

后腿被绑住,这只赤麂行动能力进一步受限,它已经无力挣扎了。

莫有银走到赤麂面前,发现它已经流出眼泪。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他心里虽然有点儿怜悯,但是完全没有放过它的想法,这只赤麂就是一笔大钱,没有理由看着钱不挣。

没有这样的道理。

莫有银再次抓起一段藤条,小心翼翼的靠近赤麂。

他不敢直接扑上去绑住两只前腿,毕竟赤麂要是急眼了,应该也是会咬人的。

为了保险起见,他先是用藤条做一个活扣,扣在它的脖子上,然后拉直绑到树上,让它咬不到。

接着,他再抓起一段藤条,把赤麂的两条前腿牢牢绑住。

莫有银见到赤麂已经被自己控制住,他动手把它腿上的捕兽夹取下来,并把脖子处的活结打开。

他惊讶的发现,在被困住的过程中,赤麂挣扎得太过用力,它的腿已经被夹断了。

莫有银将捕兽夹收好,坐在地上休息。

刚刚绑住这只赤麂,他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现在感觉自己累得不行,需要休息一会儿,才能将这只赤麂扛回家。

赤麂生性胆小,它受伤后流血不止,看到人会引起过度反应,导致其加速死亡。

这只赤麂终于没能坚持下来,慢慢停止了呼吸

见到赤麂没有动静,莫有银上前探查它还有没有呼吸。

果然,它已经死了。

莫有银用力将其扛起,感觉这只赤麂应该有30公斤重,他背着很吃力。

当莫有银扛着赤麂走进自家院子,莫母惊呼道:“天啊!你竟然猎到一头红麂,这么大一头!”

“今天运气好,猎到大货了。”莫有银得意洋洋。

莫母围着赤麂看一圈,越来越激动。

她看着这只赤麂,忽然道:“这么大的一头红麂,怎么卖掉啊!”

听到这话,莫有银也犯难了。

确实,赤麂不像山猫、竹鸡、野兔这样的小动物,它体型太大了,不太好出手。

即便拿到乡里街上卖,也不见得有人能整只买下来。

何况,还是一只死物。

莫有银沉思片刻后,认真道:“把它分割了,留一部分咱自己吃,其余的拿去卖掉。”

赤麂身体的各部分,有着很高的药用价值,整只赤麂难出手,但是散卖应该并不难。

此时,他心里已经想好怎么卖掉了。

一会儿吃完粥,他就用尖刀把赤麂肢解了,然后去找韦多财帮忙拉去卖。 第五十五章 人情世故 莫有银咸菜拌粥,吃了两大碗。

一大早就进山查看捕猎陷阱,把赤麂活活绑死,他现在是真的感觉自己又累又饿。

即便只有咸菜,他也吃得非常香。

吃完粥,他去屋子里喂一遍红耳鹎幼鸟,然后再走到厨房拿起尖刀,出来肢解赤麂。

半响功夫,他就把那只赤麂肢解好。

总体分为麂头、麂身、麂茸和四只麂腿几部分。

莫有银将一只麂腿留在家里,其余的都拿到乡里去卖。

他将赤麂都装进麻袋里,接着出门去问韦多财有没有时间拉他去乡里。

今天并不是赶圩日,韦多财自然很清闲。

当莫有银提出包车的想法后,他欣然同意。

一会儿,莫有银就坐着手扶拖拉机去乡里。

当手扶拖拉机开进那梨乡大街,莫有银让韦多财直接开到盛林饭店去。

饭店老板覃盛林看到珍贵的赤麂,痛快的买下两只麂腿。

他还要了三斤赤麂的肋肉,塞进饭店的冰箱里冻住,打算留着招待贵客。

在覃盛林这里没卖完的赤麂肉,莫有银只能拿到十字街口去摆摊吆喝。

韦多财想要早点儿回家,便站在他旁边帮忙吆喝。

下午两点钟,麂茸被一个老中医买走了。

三点钟,一只赤麂腿被一个穿着干事打扮的人买走了。

四点钟过后,赤麂肉也已经被买走大半,只剩五斤肉卖不出去。

莫有银看着放在麻袋上面的赤麂肉,咬牙道:“算啦,天色不早了,我们回去吧,剩下的不卖了。”

他们把赤麂肉收拾好,放到拖拉机上。

莫有银去街边的一个代销店,买两包甲天下香烟。

他回到拖拉机旁,拆开一包香烟,递给韦多财一根烟。

莫有银郑重道:“多财叔,辛苦了!”

韦多财接过香烟,笑着问:“哪里,哈哈哈,你今天挣得挺多了吧。”

莫有银掏出火柴,将嘴里叼着的香烟点燃。

“还好,也就挣了两百出头。”

听到此话,韦多财哈哈笑道:“不错啊,有银,年轻有为啊!快上车,我们该回去了,一会儿天就要黑了。”

莫有银右手一撑车架,快速跳上车。

韦多财拎着Z型铁棍,走到车头的发动机,用力拧转,将手扶拖拉机启动。

“嗒嗒嗒......当当当当......”

手扶拖拉机开出那梨街,行驶在蜿蜒曲折的山路上,开回那马村。

一个多小时后,拖拉机开到那马村的代销店门口,莫有银提着没卖完的赤麂肉跳下车。

他走到韦多财的面前,神情颇为认真。

“多财叔,谢谢你帮我把麂子肉拉到乡里卖,辛苦了,一会儿过来我家喝酒啊,吃赤麂肉。”

这是山里面的人情世故,虽然莫有银花钱请韦多财,让他驾驶手扶拖拉机去乡里卖肉,但也算是人家帮自己大忙了。

按理来说,莫有银该请他喝一顿。

听到有赤麂肉吃,韦多财自然不会拒绝。

赤麂肉这么难得的野味,他怎么能够错过呢。

“好啊,等会儿我就走过去,带两斤酒去。”

韦多财心里美滋滋的,他今天看到莫有银拿着赤麂肉去卖,早就馋得不行了。

莫有银回到家里,走进厨房,开始展示真正的厨艺。

他切下来三斤赤麂肉,打算煲汤。

他还找来冬笋、蔗糖、大葱、陈皮、老姜、蒜头、花椒、桂皮和红枣等,作为烹饪配料。

赤麂肉虽然不像野猪肉那么腥,但若是不用心处理,也会有腥臊味。

莫有银首先要把麂子肉中的血水去掉。

他将赤麂的肉块冷水下锅,放入拍碎的大葱段和老韧的姜片。

控制好柴火灶的火候,中火烧至水沸腾。

在这个过程中,他看到锅中水发生变化,由清澈透明变成飘满血沫子,浑浊不堪。

水沸腾后捞出肉块,此时肉块上面还附着不少血沫,他就用冷水冲洗干净。

莫有银把蔗糖块放在锅里用铁铲碾碎、化开,便于在后续过程中析出甜味。

冬笋去除麻涩味的方法,有水煮和油焖两种。

水煮的做法比较适合清炒,感觉这道菜适合用油焖,他就选择油焖。

莫有银将冬笋切成三角锥状,下油锅炸熟,捞出备用。

接着,再放入几个花椒到油锅里,等闻到花椒的麻香,看到花椒颗粒也变得有点焦黑,快速捞出去掉。

这时他再撒入陈皮、桂皮、香叶、八角、姜块、蒜瓣等等,炒出香味。

感觉差不多了,倒入麂子肉块和大葱段同炒,可以让肉块收紧一点,同时也吸附些香料的气味。

再倒进去两勺米酒同炒,给麂肉增香辟膻。

加入油焖过的冬笋块和红枣再翻炒一会儿,再加入适量清水烧开。

水是最好的融合剂,可以有效帮助各种食材出味,让赤麂肉更加入味。

最后,再倒入少许酱油,帮助麂肉上色,直接翻炒收汁。

出锅装进餐盆,点缀几面辣椒圈和本土特色香菜。

莫有银正在厨房里忙活的时候,韦多财已经到了。

莫怀德父子也被莫母叫过来吃饭,山里人喝酒喜欢喊亲戚来作陪,人越多越热闹,越喝越开心。

此时,几个男人在院子里站着抽烟、闲谈,等待着吃饭。

莫有银将赤麂肉做好后,又制作一道青椒野猪肉,最后再炒出来两样青菜。

不一会儿,他将所有菜都端上桌。

莫有银深呼一口气,轻声道:“妈,你把碗筷摆上,我出去喊他们。”

他走出门,看向几个人,招呼道:“得了喔,菜都炒好了,入桌了喔。”

说完,他转身走进厨房,洗干净手上的油污。

大家刚坐下,韦多财就惊叹道:“哇,那么丰盛啊,看来我带来两斤酒,带得少了啊。”

莫怀仁忙说道:“喝多少不要紧,今天咱们主要尝尝麂子肉,我可没吃过这种野味呢!”

在座的人,除了莫有银,没有人吃过麂肉。

山里面的赤麂,胆小谨慎,非常不容易捕获。

莫有银前世,在一个老猎户家里尝过一回赤麂肉。

吃过一次,回味无穷,他便向老猎户请教烹饪方法,今天总算能学以致用了。

莫怀仁身为主人,率先动筷。

他缓缓夹起一块麂肉放进嘴里,慢慢的嚼,细细的品。

顿时,他眼前一亮,神情略显激动。

“这麂子肉太好吃了,你们快尝尝,野味就是香啊!”

众人闻言,纷纷动筷。

吃到麂肉的滋味,每个人脸上都笑容满满。

他们不吝赞美,夸莫有银不仅会打猎,厨艺也很好。 第五十六章 摘乌橄榄 转眼间,山里面的乌橄榄已经成熟了。

最近,很多村民开始采摘自己家的乌橄榄树,打算在赶圩日拿到乡里的街上去卖掉。

莫有银家里种有三棵乌橄榄树,最高的一棵乌橄榄有二十米高。

莫母一大早就让莫有银抽空去找二婶一家,一起去爬树采摘乌橄榄,拿来做菜。

乌橄榄属于热带性果树,喜高温、不耐寒,生长于海拔1280米以下的杂木林内。

它对土壤的要求不严格,只要是土壤深厚、疏松、并且排水性良好,具有一定肥力的山地,均能种植成功。

在冬季,乌橄榄处于休眠状态下,它能够忍耐短时间的低温1-2℃,但低温对幼树有危害。

乌橄榄比较耐旱,在降雨量1200-1400毫米地区可正常生长,开花时要是天气晴朗就会有利于授粉。

当雨水过多时,就有碍于授粉,开花前若是有一段较冷的天气,则该年多是丰收年。

莫有银吃完一碗稀粥后,喂食红耳鹎幼鸟,便出门去找堂哥莫有义,喊他一起去爬树摘乌橄榄。

那三棵乌橄榄是爷爷在世时种下的,不是莫有银一家独有,因此他需要喊堂哥一起去采摘。

他们带着麻袋走到山里,拨开茅草叶,走到橄榄树下。

抬头望向又高又直的橄榄树,两人心里都不禁有些发怵,这要是一个不小心掉下来。

结果可以预见,非死即残。

但是,乌橄榄是一种很好吃的果实,摘来煮熟过后可腌制成榄角,当成菜炒着吃。

自己要是舍不得吃,拿到乡里街上也能卖个高价。

他们没理由不爬。

无论是为了胃,还是为了钱,今天都必须爬树摘乌橄榄。

莫有义望着树上的黑色果实,轻声道:“阿银,你先爬还是我先爬?”

“你先吧!”莫有银淡淡道。

片刻后,莫有义挽起袖子,双手抱树,左脚上踩,开始爬树。

他就像一条毛毛虫一样,慢慢地向上蠕动着。

双手抱紧树身的时候,松脚往上移动。

双脚夹紧树身的时候,双手往上移动。

乌橄榄树是一种很高很直的乔木,攀爬的过程中没有任何借力,因此需要一鼓作气往上爬。

莫有银站在地上看着,心里着实替堂哥捏一把汗。

他大声鼓劲道:“用力啊,继续爬,准备爬到树枝了。”

此时,莫有义爬在树上,他不好抬头看上面的情况,只能靠树下的人传递信息。

当他听到莫有银的话,感觉自己即将爬完,身体顿时又有劲了。

很快,莫有义爬到粗大的树枝上。

他抱着树,坐在粗枝上面休息。

这个时候,莫有银也开始攀爬树木了。

他的爬树技术相比于莫有义,要稍好一些。

从小在山区里长大的孩子,每个人都会爬树,爬树简直就像是刻在基因里的一般,早已成为本能。

莫有银一抓一踩,快速上树。

他爬树的速度很快,就像一只猴子一般灵活。

而且,莫有银是带着一根木钩子上去的,就绑在背后的裤腰带上。

不一会儿,他们都爬到树冠上。

两人站在树枝上小心的挪动,将那些挂满乌橄榄的树枝折断,然后扔到树下。

那些太远的树枝够不到,就只能单手举着木钩子,将细枝勾断。

莫有银抱着树,坐在树杈上,惊呼道:“这棵树的果实好多啊,应该有一百多斤。”

莫有义笑道:“我看不止呢!你看地上已经扔满了,树上还有很多。”

一个小时后,将树上能摘到的乌橄榄都摘完,他们便开始下树。

下树的时候,变得简单多了。

他们只需要慢慢往下滑就行。

一张一弛,慢慢往下滑落,避免磨伤皮肤。

下滑到离地一米多的位置,他们弓着身子,双手撑在树身上,快速借力往后跳开,随后稳稳落地。

此时,地上到处都是挂满乌橄榄的细枝,草缝里埋着很多散落的乌橄榄。

他们两人抓起麻袋,开始捡起地上橄榄。

莫有银边捡边说道:“剩下两棵乌橄榄树,我们明天再去摘吧,我感觉今天没力气再爬了。”

“还有,鸡栖岭的山坳里那一棵青橄榄,好像也要熟了,抽空也去摘一下吧!”

爬乌橄榄树,是一件非常消耗体力的事情。

莫有银嘴里说着明天继续摘,但是他心里隐隐感觉,当自己明天早上醒来,双腿可能就已经酸胀无比了。

平时不爬树,突然爬上二十米高的乌橄榄树,腿部肌肉不适应,乳酸堆积会使人行动不便。

至于莫有银提到的那棵青橄榄树,不同于乌橄榄,它从五六米高的地方就开始有很多粗枝,非常好攀爬。

只是青橄榄不太好吃,需要泡盐水腌制才好吃。

他们对青橄榄没有多大的兴趣。

他们埋头捡起地上的树枝,把树枝上的乌橄榄摘下,丢进麻袋里。

最后再拨开草丛,捡起那些散落在杂草丛里的乌橄榄。

两个小时后,他们带来的麻袋都装得鼓鼓的。

莫有银尝试着提起来,感觉非常沉。

他兴奋道:“太重了,我提不动,应该有七八十斤的样子!”

“我的也是。”莫有义悠悠道。

他们感到很无奈,只能倒出一半乌橄榄在地上,先背着一半回家再过来拿。

当莫有银将乌橄榄都拿回家里,莫母就开始生火烧水,准备煮乌橄榄。

当乌橄榄被煮熟后,母子二人嘴里叼着一条细线,开始切割果肉。

莫有银抓起一个乌橄榄,在中间绕线,然后轻轻切开,果肉马上分成两半。

他将果肉扔到盆里,把果核扔到一个竹篮里。

乌橄榄的果核里,有核仁,常被作为糕点的馅料。

莫母说要把果核都留着,她要挑一个赶圩日拿到乡里卖掉。

过了一会儿,他们已经切出来好多果肉。

莫有银不再继续叼着细线切果肉,而是负责给切成一半的果肉填食盐,最后再将其捏合。

这就是乌橄榄角了,可以拿来炒菜,味道非常香。

莫有银填好几个橄榄角后,递给莫母一个。

“妈,你尝尝,看看是不是咸了?”

莫母接过来,放进嘴里慢慢嚼食起来。

片刻后,她轻声道:

“稍微有点儿咸,少填点儿盐吧,太咸了不好吃!”

闻言,莫有银也抓起一个,放进嘴里。

还真是,盐放得有点多了。 第五十七章 志坚遭难 傍晚,羊角峰的一片森林里,响起一阵凄惨的猪叫声。

“呜......嗷呜......”

此时,一只猪獾正被一个捕兽夹夹住右前腿。

任凭它如何尝试,也无法挣脱捕兽夹。

莫有银带着大黄狗,刚走进森林里,就被这种猪叫声所吸引。

直觉告诉他,这可能是有野猪踩中捕兽夹了。

同时,他心里也觉得奇怪,自己并没有来过这片林子埋野猪夹啊,难道是别人埋的。

心里狐疑,他便驱使着大黄狗循着声音方向找去。

当莫有银走到现场,才发现那并不是野猪,而是一只猪獾。

更让他感到意外的是,猪獾右脚上的那一个捕兽夹,正是自己被盗走的夹子。

自己接上的铁链子很有特点,每一条铁链上都有一个心型的接口,这让他一眼就辨认出来了。

莫有银半蹲下身子,观察着眼前这只猪獾。

猪獾的头部毛色呈暗棕色以至体背淡棕色,头面部有着三条白纹,中间那一条由鼻垫向后沿额中央线延伸到颈部。

两颊的白纹经过眼下达耳基部,耳背为棕黑色,耳朵上缘为白色,下颏及喉处呈白色,形成白色喉斑。

猪獾的四肢是黑褐色,腹部则是浅褐色,它身上的针毛粗硬坚挺。

大黄狗见到猪獾,立刻跑上前对峙,汪汪大叫。

猪獾知道自己的处境危险,剧烈挣扎着,并发出像猪一样的低吼声。

莫有银找来一根粗木棍,直直的往猪獾身上敲下去。

一共敲三下,这只猪獾便不再嚎叫,而是静静的倒在地上。

看着奄奄一息的猪獾,莫有银才走过去,把捕兽夹取下来。

他将猪獾塞进麻袋里,抓起捕兽夹,心里忽然有一个邪恶的念头。

一想到自己被盗走捕兽夹的憋屈事,莫有银越想越气,他打算让这个贼人吃吃苦头。

他在旁边一条进来的地方,挖出来一个坑,然后将那个捕兽夹埋进去,并做好伪装。

他没有做任何标记,打算让贼人尝尝被捕兽夹夹住脚的滋味。

莫有银做好一切,心里一阵舒畅。

他知道,当猎物变成人,那踩中陷阱的概率会很大。

相比于动物,他更了解人。

在这里埋捕兽夹的那个贼人,当他进来查看捕猎陷阱,必然要经过那条羊肠小道,因为旁边都是芒箕丛。

莫有银此时在他必经之路上做陷阱,只要贼人走进来,就没有不中的道理。

做好一切,他心满意足的提着猪獾离开。

出去的时候,莫有银并没有选择原路回去,他不想碰上埋夹子的人。

现在是傍晚,按山里人打猎的习惯,都是清晨和傍晚进山查看捕猎陷阱。

要是今晚那个人没有被捕兽夹夹伤,那他明早也会被夹得流出眼泪。

莫有银本来带着七个捕兽夹出来的,谁曾想走进这片森林,竟然有意外发现。

此时,他只能把捕兽夹都带回家,明早再去别处做陷阱。

他提着猪獾走进自家院子,将它倒在地上。

“爸!妈!我逮到一只土猪子了。”

山里人称猪獾为土猪子,视它为眼中钉。

因为猪獾和野猪一样喜欢在晚上出来觅食,而且猪獾的食性也很杂,它们不仅喜欢啃食植物的茎块,还喜欢吃西瓜、红薯、玉米等农作物。

每年的七八月份是猪獾最猖狂的时候,这个时候玉米西瓜花生豆都进入了收获的季节,加上猪獾每年在四五月份疯狂产崽。

由于食物不足,它们晚上常常出来危害农作物,一个晚上的破坏力非常强。

猪獾的破坏力不比野猪弱,让山里人恨得咬牙切齿。

猪獾身上的脂肪很多,从它的身体中提取出猪獾油非常好吃,莫有银想要拿这只猪獾炼食用油。

猪獾肉比野猪肉好吃,它的肉质不柴,味道也没有那么腥,无论是炖着烤着吃都非常香。

当晚,莫有银一家便吃上香喷喷的猪獾肉。

次日早晨,茫茫大雾

莫有银进山做捕猎陷阱时,林志坚也出门了。

当林志坚走进森林时,他的右眼皮抽跳两下。

他揉揉自己的眼睛,认为是自己没睡饱,犯困了。

片刻后,森林里响起一道惨叫声。

“啊......”

林志坚正要拐过草丛去查看自己做的捕猎陷阱,不成想一脚踩中捕兽夹。

当他的左脚触地的霎那,捕兽夹瞬间被触发,两片锋利的夹齿咬在他的脚面上。

钻心的疼痛感,让他立马大声喊叫起来,并且流出眼泪。

林志坚立马单脚跳起,另一只脚上有捕兽夹,夹子上的链子还耷拉在地上。

抱着自己受伤的脚,坐在地上。

他想不通,自己好像没有在这里埋捕兽夹啊,为什么会这样。

林志坚蹲起身子,反复尝试几个才打开捕兽夹。

要是平时,他能在三秒之内打开这个捕兽夹。

但是此时,一只脚被夹住,他实在使不上劲。

好几下都是打开一点点,又马上合起来。

每一次失败,都让他感到钻心的疼痛。

这个捕兽夹的咬合力很强,重新打开再合上,让他的伤口越来越严重。

林志坚疼得直流眼泪,他感觉自己委屈极了。

他此时已经明白,肯定是有人故意做陷阱捕猎他的。

林志坚心里气得要死,他恨不得把那个人找出来,狠狠的揍一顿。

他在森林里大声喊道:“我谢咩蒙,竟然敢整老子,让我知道了,饶不了你!”

声音在森林里回荡,并没有任何人听到,除了他自己。

林志坚人缘向来不好,他实在想不出来是谁在整自己,只能默默的生闷气。

不一会儿,林志坚一瘸一拐的走出森林。

走在山路上,有村民看到就问他左脚怎么了,怎么一瘸一拐的。

林志坚不声张,只是假装轻松的说一句:“没事儿,不小心摔了一跤。”

他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踩中捕兽夹了。

林志坚心里明白,做陷阱对付自己的那个人,估计正等着看自己的笑话呢。

他不想让那个人知道自己真踩中陷阱了。

自己的痛苦,只能会别人更快乐,除此之外改变不了什么。

林志坚一瘸一拐地走回家,他连父母都不说。

自己吃一个哑巴亏。

表现得越平静,心里的恨意越浓。

他发誓要找出那个人,狠狠的报复。 第五十八章 再见春花 野狼峰的原始森林里,莫有银和陆向东结伴同行。

他们这一次选择还未走过的地方,也是比较危险的地方。

为保险起见,两人在进入森林前,都已经提前在自己的鸟枪里装好子弹。

这片原始森林里面,真的有野狼存在,他们必须要认真准备,带好长刀和猎枪,不然碰到野狼就危险了。

陆向东看着寂静的四周,忧心道:“银哥,这片森林真的会有狼群吗?”

“我们都来过好几回了,都没有见到过一只狼,也没听到过狼的叫声。”

莫有银精神高度专注,观察着周围的情况。

“难说,很可能真的有狼,但是最好不要让我们碰到,野狼是一种很凶狠的动物,我可不想跟他们正面遭遇。”

陆向东撇撇嘴,想要说什么,但最终还是没有说。

他并不是很害怕野狼、野猪、猴子等大型动物,只是非常担心遇到毒蛇。

小时候被毒蛇咬过一回,他就害怕到现在。

有一回,在一条山路上撞见一条山万蛇,他两天都绕路走。

他们两个人总共来过四次野狼峰,见过两次毒蛇。

陆向东心里早就把野狼峰称作蛇山。

他不知道这里有没有狼,但是蛇肯定有不少。

莫有银见到陆向东谨小慎微的样子,微微摇头。

看到他每走至一处草丛前,都要抓着木棍敲打一下草叶,莫有银调侃道:“向东,你是不是怕蛇啊?”

陆向东自然不会承认自己怕蛇,他马上摇头否认。

他们两人在森林走了很久,没有打到任何动物,也没有看到灵芝。

森林里面到处都是鸟叫声,但他们没看到大型鸟,也就没有选择猎杀。

下午两点多,他们从斜挎网兜里掏出红薯吃,吃完便决定返回。

既然今天运气不好,那就没有必要继续走下去了。

赶山打猎也是需要看运气的事情,运气不好就只能在山林里白跑一趟。

好在两个人心态都很不错,很快就把这事归咎于自己出门忘记查看黄历。

当莫有银走回家里,莫母告诉他一件重要的事情。

她看到莫有银,笑着说道:“阿银,今天你姐夫家里来人了,说明天他们要打凳子,喊我们都过去吃饭。”

打凳子,又叫祭神福,是十万大山里的一种民俗。

当山里人感觉自己家诸事不太顺利,心里就会认为该祭拜神灵,以祈求保佑。

家庭不如意,就像是一张凳子,突然变得松松垮垮了,需要重新打理加固一下凳子,因此山里人叫做打凳子。

打凳子,是非常隆重的习俗,就像红白喜事那样重要,亲朋好友悉数到场。

但是,有时需要随礼,有时不需要随礼。

不需要随礼的时候,一般去通知的时候就会告诉人家,说只是请大家来吃顿饭。

次日早上,母子俩吃完稀粥后就走出家门,去那里村吃席。

那马村到那里村的距离,也就五公里山路。

要是走得快一点,大概一个小时就到了。

他们走进米雷根家,发现院里院外都十分热闹。

人们在忙忙碌碌的制作出席的菜品,空气中有一股令人嘴馋的肉香味。

米雷根的老妈见到他们,热情寒暄道:

“亲家,这么快就来了啊!快进来坐坐,先喝口茶水。”

此时,离真正吃席还有几个小时的时间。

莫有银过来,只是先吃一顿便饭,宴席要在下午两点才正式开始。

莫有银在姐夫家里,感到十分无聊。

他逗完小外甥米奇,又逗着米奇家的大黑狗。

突然,米奇不知道去哪里了。

莫有银走出院子,去寻他。

发现米奇在邻居家的院子里玩耍,便笑呵呵地走过去。

一共有四个小孩,正在玩着玻璃珠子。

他们跪在地上,用手指弹玻璃珠子。

莫有银蹲在一旁看着,跟他们聊天。

忽然,一块裙角进入他的眼帘。

他抬头一看,竟然是一张熟悉的面孔。

裙子的主人是何春花。

莫有银惊讶道:“真巧啊,没想到在这里见到你!”

“这里是我家,先坐坐吧。”何春花羞笑道,转身就去拿两张小板凳。

见到何春花,莫有银心里很开心。

他接过她递过来的小板凳,轻轻道一声“谢谢”。

几个孩子听到何春花的声音,他们高声道:“何老师,你要不要也玩一玩呀。”

何春花用温柔的语气道:“老师不会玩呢,你们自己玩吧。”

米奇对莫有银大声道:“舅舅,这是我们老师,可漂亮了!”

何春花听到这话,捂着嘴笑。

莫有银跟何春花并排坐下,看着几个小孩玩游戏,闲聊着。

“他们经常来你家玩游戏吗?”

“嗯,他们天天来。”

“米奇的学习怎么样?”

“挺好的,这孩子很聪明。”

.......

他们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

两个人越聊越投入,都觉得对方是一个十分有趣的人。

不一会儿,孩子们玩腻了玻璃珠,他们开始在地上划线,玩踢瓦片。

何春花和莫有银也加入孩子们,玩起游戏。

孩子们玩得很快乐,他们也感觉很快乐。

“阿银,吃饭啦!”

莫有银的姐姐走出院子,面向这边,大声喊道。

她看到何春花,又接着喊道:“何老师,一起吃个便饭吧!”

何春花笑着婉拒莫凤霞的邀请。

莫有银依依不舍的带着米奇回去吃饭。

这不是正餐,只是亲戚间的便饭,所以尽管何春花心里也想过去吃饭,但是她不能去。

何春花是一个聪明的人,她心里明白这只是莫凤霞随口说的,要是真过去吃饭,无疑会很尴尬。

等到下午两点正餐,她再过去一起吃饭。

身为邻居,莫凤霞昨天晚上就通知她要来吃饭。

莫有银跟着姐姐走到厨房,发现一桌子已经坐得满满了。

大家挪动椅子,挤一挤,莫有银才有位置坐下吃饭。

人很多,非常热闹。

但是,莫有银并不是一个喜欢热闹的人。

他只想快点儿吃完,熬到吃正餐,早点回家。

小外甥米奇,端着饭碗就要走到外面去吃。

在米奇临走前,莫有银夹一个鸡腿到他的碗里。

莫凤霞看着走出门的儿子,她笑着道:

“这孩子!准是又到何老师家门口去了,他总是边吃边玩游戏” 第五十九章 毒蛇咬伤 吃完饭后,莫有银带着米奇在村子里闲逛,最后还去代销店里给米奇买一块钱糖果。

下午两点,正餐开始了。

院里院外都摆满桌子,一共摆了二十桌。

莫有银不认识什么年轻人,看到何春花坐下后,他就跟她坐一桌。

他刚坐下来,马上就有一个年轻男人给他派烟。

“哎哟!是大猎户啊,没想到我们又见面了!”

莫有银错楞的看着那人,他实在想不起来这个人是谁,为何会如此热情的跟自己打招呼。

看到莫有银的表现,何春花对他轻声说道:“这是我表哥,韦振华。”

韦振华眼见莫有银没有认出自己,急忙道:“我们见过面啊,你不记得我了吗,就在上个月,你来我们村卖野猪肉,我们在村口聊了好一会儿呢。”

他顿了顿,继续道:“我还买了十斤野猪肉呢,还问过你可不可以带我打猎,你告诉我怎么埋夹子。”

莫有银回忆起往事,想起来还真有这么个事情。

韦振华是一个打不到猎物的猎人,看到自己打到野猪肉,跟自己买十斤野猪肉,然后赖在摊前跟自己聊天。

莫有银恍然道:“噢!原来是你啊,我想起来了。”

他转头又看看何春花,表情很惊讶。

“没想到你们是亲戚,真是巧了,哈哈哈。”

吃饭间,莫有银一直让何春花多吃肉,韦振华一直找莫有银说话。

见到莫有银,韦振华心里非常激动。

韦振华知道莫有银是一个会打猎的人,想跟他成为朋友,有机会的话最好一起进一趟山。

上次在肉摊前的闲谈,让他收获颇丰。

经过莫有银指点迷津后,他回去就按照莫有银说的方法埋放捕兽夹。

仅仅两天,他就捕猎到一只大野兔。

他终于感受到打猎的乐趣了,后来按照莫有银说的闻粪便方法,又捕到两只果子狸。

在韦振华心里,莫有银就是一名出色的猎人。

此时,他碰到莫有银,自然想要跟他再多交流一番。

但是,莫有银没有心情跟他聊打猎的事情。

他只想跟何春花多交流。

韦振华见到莫有银只顾着跟表妹聊天,不怎么搭理自己,他感到十分无奈。

他已经看出来了,莫有银对表妹有意思。

吃过饭后,莫有银就去何春花家门口转转。

韦振华见状,也跟着过去。

三个人坐着聊天。

莫有银开始讲述自己打猎的故事,谈自己在山里面的看到的奇珍异兽,说自己捕猎毒蛇的经过。

他说得趣味十足,让何春花听得入神,也让韦振华心驰神往。

莫有银越说越起劲,还把一些打猎的技巧告诉二人。

韦振华竖起耳朵听着,他恨不得进屋找纸笔来记笔记。

在聊天中,韦振华知道莫有银是那马村的人,还知道他去过野狼峰。

韦振华心里暗暗决定,抽空要到那马村去打猎,没准能遇上莫有银呢。

既然他不带着自己打猎,那自己只能寻找机会了。

三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的闲聊着,直到莫母站在院门口喊着说要回家了,莫有银才意犹未尽的离开。

莫有银不知道,此时何春花觉得他的经历十分有趣,也将他视为一个很有趣的人。

一颗种子已经悄悄埋藏于心中,即将生根发芽。

看着母亲手上拎着两袋肉,他说道:“姐姐还给我们两袋肉么?”

莫母叹息道:“不是你姐,是亲家母给的,我不要,她硬塞过来。”

两人一路无话,一前一后的走回家。

莫有银回到家里,喂完红耳鹎幼鸟后,瓶子里的蚂蚱已经见底了。

他就抓着瓶子去逮蚂蚱,在草地上左扑右扑。

一个小时后,发现瓶子已经半满,他才走回家。

傍晚吃完饭,莫有银带着大黄狗,在村里散步。

忽然,有一个小孩被人背着走过来。

“快去叫人啊,飞宇被毒蛇咬伤了!”

莫有银看到,赶忙跟上去。

很快,那个叫飞宇的八岁小孩,就被村民背到他家院子。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村长韦多福也很快赶到。

他们问飞宇是什么毒蛇咬的,但是飞宇脸色铁青,说不出话来。

飞宇其实不知道是什么蛇,他只知道自己跟别的小孩玩捉迷藏,跑到草丛里就被毒蛇咬一口。

他根本就不知道那是什么蛇,只记得那是一条大蛇。

有村民在飞宇的小腿处绑上一条绳子,不让蛇毒顺着血液流动,然后开始挤出毒血。

山里面没有医生,只有一些略懂草药的山民。

大家都说要找七叶一枝花来治疗蛇毒,但是此时天色已经黑了,到哪里去寻找七叶一枝花呢。

莫有银看着小孩的伤口,他猜测应该是一条银环蛇所咬。

治疗银环蛇咬伤,最好是用半边莲来治疗,起到凉血、解毒、消肿等功效作用。

恰好,进村的小道旁,就有不少半边莲。

一念及此,他认真开口道:“看伤口可能是银环蛇,用半边莲可以解毒、消肿。”

上一世,莫有银常年赶山打猎,他知道半边莲治疗毒蛇咬伤效果非常好,并且见效快,易配制。

看到眼前这个孩子一脸痛苦的表情,莫有银贡献自己的治疗经验,想让他早点脱离危险。

莫有银的话并没有引起村民们重视,反而被呛道:“你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子,懂什么解蛇毒,要是治坏了怎么办。”

听到这话,莫有银心里很生气。

此时,他心里想要辩驳,但是转念一想,完全没有必要,村民们是不会相信他的。

就因为他年轻,所以他说的话注定不会被人重视,即便他说得是对的,也没有人会听他的。

不一会儿,就有村民找来鬼针草,捣烂后敷在伤口上。

莫有银觉得鬼针草虽然也能解蛇毒,但效果终究是没有半边莲好,他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没有说话。

当天夜里,小孩的情况没有丝毫的好转,而是越来越恶化,小腿肿得跟大腿一样粗。

小孩出现发烧、恶心、呕吐等不适症状,眼看着就要不行了,他父母也没法子,点燃三柱香向祖宗求救。

次日早上,那个小孩就死了。

莫有银得知消息,心里一阵唏嘘。

他在心里叹息,要是村民们听自己的建议,小孩或许就不会死了。 第六十章 水稻丰收 九月初,山里面的水稻已经成熟了。

山谷里的稻田,是一片金黄色,村民们开始收割了。

莫母这几天常去田边看水稻,看到自己家的水稻长得非常好,她心里很高兴。

今年的收成应该不错,他们上交公粮后,应该还有不少余粮。

有村民看见莫母站在田埂边,笑问道:“你家的稻谷已经成熟了,打算什么时候采割呀。”

莫母看向那人,呵呵笑道:“不急啊,还不够熟呢,再等几天,现在割那么快干嘛,天气正热着呢!”

三天后,山谷里响起嗡嗡嗡的声音。

这是打稻机的声音,当它在山里密集的响起,就意味着山里正式进入收稻的季节。

村民们将陆陆续续的去稻田里,收稻谷回来晒干。

莫母看到有人在收割水稻,她打算把自家的水稻也割了。

山里人就是这样,看到别人收割水稻,村民们就会跟风,也去收割自己家的水稻。

每年收割稻谷的季节,山谷里都是热热闹闹的气氛,人们一边收割稻谷一边闲谈。

甚至兴致来了,还会对唱几句山歌。

山里面的生活穷苦,村民们常常唱着山歌抒发情感,苦中作乐。

山歌有着悠久的历史,是无数山里人的精神支柱,唱山歌不仅是消愁解闷的好方式,同时也有着相亲的作用。

适婚青年男女,常常聚集在山上,对唱山歌。

要是被山歌撩拨到,互相看上眼了,山里的女人就会将自己手里的绣球递给那个男人。

收到定情信物的那个男人,不日便带着父母上门提亲。

人们收割稻谷时,唱着山歌,能够转移注意力,疲劳感一扫而光。

收割稻谷,天气非常重要,要是打出来的稻谷淋湿了,挑回家后很容易坏掉。

收稻谷需要快收快晒,选择好天气去割稻谷。

要是自家的稻田太多,还会请亲戚来帮忙割。

今天我帮你割稻谷,过两天你也帮我割稻谷,这是宗族文化浓烈的山里人日常。

晚上吃饭时,一家人开始商量收水稻的事情。

莫母吃完半碗饭,认真说道:“我看到林瘸子家已经在田里打稻谷了。”

“我们家的稻谷也成熟了,咱们找个时间也去收稻谷吧,趁着最近天气好,收回家好晒干。”

莫怀仁沉思过后,悠悠道:“那就明天去割吧,我让怀德帮忙去放两天牛,咱们一家人都去田里忙活,应该两天就能收完。”

莫有银也赞同道:“早点儿去收吧,我这两天就不进山打猎了,先把稻谷收完再去。”

当晚,他们去二叔家借打稻机,再把镰刀给磨锋利。

次日早上,莫怀仁戴着草帽,脖子上挂着一条毛巾,扛着打稻机就去田里。

莫母双手戴着袖套,抓着两把镰刀,身上还背着一个水壶。

莫有银也去帮忙割水稻,他抓着两根扁担,走在最后面。

不甘寂寞的大黄狗,也摇着尾巴走在他身旁。

走到稻田,母子二人提着镰刀收割水稻,莫怀仁负责打稻谷。

镰刀是山里人收割稻谷和割猪草的农具,山里人又称它为割刀。

它由刀片、铁钩和木把构成,刀片上带有锋利的斜细锯齿。

莫有银握着水稻,然后用镰刀的铁钩,将水稻收拢到一起。

接着,反转镰刀,用刀片那一面将水稻割断。

他割下一把水稻后,往左手里攒稻把,攒到三把时就将它们绑成一大把。

莫有银将一大把的稻谷放到水稻残茬上面,然后移动脚步,继续收割。

刚下地的莫有银,干活不太熟练,好一会儿才割得越来越顺手。

割好半片稻田,莫有银感觉自己的腰很酸。

他选择停下来,抱起残茬上的大把水稻,运回到岸边,给父亲打稻。

为了避免稻叶接触皮肤造成过敏,他用米袋子将稻把卷起来,再抱走。

此时,打稻机的两旁都已经堆满稻把。

莫怀仁踩动着打稻机,手脚并用,一直闲不下来。

“嗡嗡嗡......”

岸上,打稻机发出轰鸣声。

莫母独自在田地低头割稻谷,绑成大把水稻,放在残茬上。

一家三口,一个割稻,一个打稻,一个运稻把,各司其职。

莫怀仁不断的抓起放在脚边的稻把,抓着它伸进打稻机里,稻谷飞溅。

他停下右脚时,打稻机便不再轰鸣。

莫怀仁将打出来的稻谷简单筛一筛,将混杂在一起的稻叶清理掉,装进麻袋里。

装好两个麻袋后,他就挑着稻谷回家。

回到家里,莫怀仁把稻谷放好,扒食一碗白粥,脚步匆匆的又往稻田赶。

稻田里,母子二人忙着收割水稻。

突然,天色变得黑沉沉。

莫有银看着头顶的乌云,担忧道:“妈!快要下雨了,怎么办?”

莫母停下来,抬头看着天空。

“这鬼天色,看着真是快要落雨了,得赶快把稻谷收好咯。”

“走吧,先别割了,我们上去收稻谷。”

母子俩放下镰刀,抢时间把岸边打好的稻谷收起来,拿遮阳伞挡着,防止雨水打湿稻谷。

一个上午,他们就将那块稻田收割完。

下午,莫有银把收回来的稻谷拿到院子里晒。

他的父母,继续去别处的稻田收割水稻。

莫有银提着一张小板凳,坐在门前看着稻谷。

他面前是一条长长的竹竿,只要看见鸡群想要过来啄食,他就举起杆子将它们驱离。

每隔半个小时,他戴着草帽,抓着木耙出去翻稻谷。

天色变得阴沉沉,莫有银心里就十分不安,他犹豫着要不要收稻谷。

莫有银时不时观察天色,要是乌云很久没飘走,他就站起来,走到院子中间,抬头张望着。

听到闷雷滚滚的时候,他开始收稻谷。

莫有银抓起木耙,将稻谷推到中间位置,接着用扫把清扫。

把稻谷堆积成一座小山后,他从屋里拿出来一把铁铲,将稻谷都铲进麻袋里。

他动作十分迅速,争夺多秒的跟老天爷抢时间。

可惜,他还未收完稻谷,雨水就开始滴落下来。

顷刻间,大雨变得非常密集,很快就淋湿稻谷。

莫有银心里很郁闷,他知道母亲回来后,看见被淋湿的稻谷,她肯定又要唉声叹气了。

他的父母经历过饥荒,对粮食非常珍惜。 第六十一章 马尾套子 莫有银吃过晚饭后,照例去二叔家学古壮拳。

当他走进二叔家的前院,发现竟然有一匹马站着吃草。

这匹马体型高大,而且肌肉发达,毛发呈棕色,看起来很光滑。

它的头部呈长方形,额头很宽阔,眼睛非常明亮。

看到莫有银,这匹马表现出一副警惕的神情。

它的耳朵很长,鼻子看起来很柔软,嘴巴宽大。

马的颈部修长连接着强壮的肩膀和背部,背部平坦而宽阔,莫有银觉得坐在上面肯定很舒服。

尾巴很长,翘得高高的,好像一把扫帚,在风中晃荡着。

看到这匹马细长而柔顺的尾巴,莫有银心里突然有一个大胆的想法。

他走进门,看到莫怀德便问道:“二叔,院子里的那匹马是你买的么?”

莫怀德随口道:“嗯,我昨天刚买的,打算买来驮松油出去卖。”

这个年代,每个村庄都有一个专门收购松油脂的人。

但是,那马村的松油收购价,比邻村板亮要少两分钱,莫怀德想自己运到板亮村去卖。

莫有银连连称是。

他跟着莫怀德走到后院,开始练习古壮拳。

最近,在莫怀德的耐心指点下,莫有银的武艺大有精进,已经能打得有模有样了。

他现在感觉自己强得离谱。

莫有银练完拳后,莫怀德对他的表现很满意。

莫有银的眼珠子滴溜溜转着,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莫怀德知道侄子准是有事,便询问道:“别扭扭捏捏的,像个娘们一样,你有什么事就痛快说吧。”

莫有银摸摸后脑勺,憨笑两声。

“什么都瞒不过您的双眼,我就是觉得外面那匹马很好看,尤其是那条尾巴,毛也太细长了。”

“二叔,能不能给我几条尾巴毛,我想拿回去做马尾套子,套几只画眉鸟。”

莫怀德心里不太愿意,自己刚买来的马,还没用过呢,就要被人剪尾巴。

“可以倒是可以,就是这匹马凶着呢,你自己想办法去剪尾巴,小心被它踹飞。”

莫有银心里美滋滋,激动道:“那我明天就过来取马尾巴,二叔,等我猎到野味,一定喊你喝酒。”

听到有野味吃,有酒喝,莫怀德脸上不禁露出笑容。

“这就对了,你先回去吧,记得回去站椿半小时再睡觉。”

次日,莫有银抓着一把剪刀过来了。

那匹马见到他手上抓着剪刀,对自己虎视眈眈,警惕地看着他。

莫有银越看着马尾巴,心里越是喜欢。

这么好的马尾巴,拿来做捕鸟套子,肯定十分好用。

山里面画眉鸟又多,一堂三到六只轻轻松松。

画眉鸟是雀形目噪鹛属的一种鸣禽,别名金画眉,它的行动方式以跳跃为主,不善飞行,生性机警。

成鸟画眉鸟头顶部带有深褐色纵纹,额部为棕黄色,眼周有一圈白色羽毛。

上体覆羽呈卡其色,飞羽呈暗褐色,下体以棕黄色为主,腹部的毛色较浅,呈浅灰色。

画眉是杂食性鸟类,主要以蚂蚱为食,也吃植物种子和果实,常见于低海拔地区的山地丘陵和林缘地带。

十万大山里重山叠峰,森林绵延,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为画眉鸟提供了良好的栖息条件。

住在大山里的莫有银从小就喜欢抓鸟玩鸟,他知道画眉鸟是一种很珍贵的野生鸟类,因为画眉的叫声非常好听,常被人饲养当成观赏鸟。

他套到画眉鸟后,拿到外面卖,一定能挣到钱。

莫有银慢慢的靠近眼前的这匹马,想要站在它的身侧,但是这匹马非常聪明。

当他站到马的身旁,它马上就转身,警惕的看着他。

看到这匹马如此不配合,莫有银颇感无奈。

不一会儿,他试着站在它屁股后面。

刚撩起马尾巴,马蹄子就抬起来,快速踢向他。

还好莫有银最近在练武,动作敏捷的跳开了。

他心里一阵后怕,这要是被结结实实的踢在胸口上,自己可能就要断两根肋骨。

莫有银无奈,把手上的剪刀收起来。

走出院门,打算去割一些青草,先获取这匹棕马的信任,再趁它不注意,剪断它的尾巴毛。

几个小时后,莫有银趁着这匹马吃青草,走过去拍拍马的身体,然后慢慢的移动到靠近马屁股位置。

他瞄着浓密的马尾巴,快速从怀里掏出剪刀,伸过去就是一剪。

当马发现莫有银对自己不怀好意时,尾巴毛已经落地一小撮,莫有银也快速跳开。

这匹棕马仰天嘶鸣一声,表达自己的愤怒。

“嘿儿嘿儿......”

莫有银看着棕马脚边的尾巴毛,感觉剪得太多了,他有点儿担心二叔会生气。

今天晚上,他不想再过来练拳了。

此时,还有一个棘手的难题,那就是这匹马脚边的尾巴毛,他不敢走过去捡。

只要他敢走过去,这匹马就敢踢他。

最后,莫有银抓着一条长棍,一点一点的将尾巴毛都移出来。

他抓起那一撮尾巴毛,抚摸过后有滑滑的触感。

莫有银心里不禁惊叹,真是好毛啊!

这一撮马尾巴毛,足够他做三五副套子了。

拿到马尾巴毛,莫有银马上就走回家。

他还要去山上找棕色的树枝,拿来做捕猎套的棍子。

选择棕色树枝是跟马尾巴的颜色相接近,便于诱引画眉鸟,下堂的时候好猎获。

马尾套子要是做得不好,即便放一只画眉鸟鸣叫一整天,也不会有野生的画眉鸟冲堂。

莫有银对于制作马尾套子,十分自信。

套圈一般十个连在一起,横棍离套应二节指高最为合适,这样才容易套到画眉鸟。

前世几十年的抓鸟经验,莫有银对画眉鸟十分了解,它们冲套,头都是往下看的。

要是横棍跟套应太高,那就只能套竹鸡了。

莫有银制作好三个马尾套子后,越看越满意。

这三个套子,拿到树林边缘,肯定能套到画眉鸟。

现在,他心里开始考虑着何时去外面买一只画眉鸟回来,作为引诱鸟。

手中无画眉鸟,套子做得再好也是套空气。

除非,他有录音机,播放画眉鸟的叫声。

但是,他现在什么都没有。 第六十二章 开山取石 乡里组织村民们建造水坝,地点就在清水河那里村段。

附近几个村子的山民们,都要出工出力,帮忙把水坝建起来。

莫有银跟着那马村的支援建设队伍,每天都到现场干活,他已经没有时间进山打猎了。

建水坝,需要很多石头,捡河里的石头明显不够用。

几个负责人一商量,决定开山取石。

他们费劲找到硬石多的山头,拿炸药把石头炸出来,然后用手扶拖拉机运到建坝现场。

莫有银跟着采石的队伍,每天在山里面炸石。

村民们用铁钎打孔,然后将炸药填放进孔洞里,把石头炸出来。

他们用雷管连接好炸药,将炸药塞进石孔中。

准备引爆的时候,众人一窝蜂的跑开。

只有两三个身手敏捷的人留下来,他们点燃引线后快速跑开。

“boom!”

莫有银跑出去几百米,在一个山坳里蹲坐在地上。

霎那间,地动山摇。

强烈的爆炸声,让莫有银感觉自己的脑袋嗡嗡翁的,他后悔没有捂住耳朵。

炸药被引爆的时候,石壁炸开,大块小块的石头落在地上。

众人跑回来,把石头都搬到手扶拖拉机上。

最后运往建造水坝的现场。

在这个年代,炸药非常好搞。

尤其是建造大型公共基础设施,公家提供的炸药非常充足。

村民们拿着炸药使劲的炸开石壁,炸出石头,用于建造水坝。

水坝,是拦截河流,抬高水位或调节流量的挡水建筑物,可形成一个大水库。

这个堤坝用材很好,集中水的流势,用于调整河势、防洪、供水、灌溉。

三十多年后,水坝依然十分稳固。

它的寿命,远超建造它的人们。

这是一个小型水坝,坝高只有十米,有三个泄洪闸。

村民们建水坝十分认真,他们小心细致的将石头堆起来,并且用水泥粘牢。

莫有银在山里面,负责搬运石头。

他也想用铁钎钻孔,或者是点燃炸药。

但是,韦多福不让他干这些事情。

韦多福感觉这些活太过危险,年轻人不合适做。

“有银啊,你搬着石头就行,点炸药这种事情,危险着呢,让叔叔伯伯们来就行。”

每次点燃炸药,都要跑到几百米外的拐弯处。

乱飞的石子才砸不到人。

但是,躲避的村民依然感觉到强烈的震感。

爆炸时,地面有些许的摇晃感。

爆炸声传到耳膜上,听觉感受上也很强烈。

开山采石,最难的一个步骤,就是在石壁上钻孔。

这个年代的山区,还没有先进的钻孔设备,只能依靠人力,生生的用铁钎打出二十厘米深的粗孔。

要是一个人钻累了,就换另一个人来钻孔。

填炸药也是非常讲究的一件事情,用木棍轻轻的顶进去。

炸药埋得越深越好,埋得越深炸出来的石头就越多。

这座水坝是造福沿岸几个村庄的大事,基本上每个村子都派人前来帮忙。

人多力量大,建造水坝的进度非常快。

在莫有银的记忆里,这座水坝后来成为造福一方山民的水利设施。

无论是防洪,还是灌溉,表现都十分优秀。

二十多个村民在山里开山取石,他们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坐在地上抽烟闲谈。

在石壁上钻孔很耗时间。

炸出来的石头,因为人多力量大,很快就全搬到两辆手扶拖拉机上。

村民们无事可做,便坐在山路边抽烟、聊天。

大部分村民觉得建造水坝就是瞎折腾,是劳民伤财的事情。

“清水河常年无涝,水势良好,上面咋突然想要建一个水坝呢,这不是瞎搞嘛!”

“谁说不是呢,还说是要蓄水灌溉稻田,但是这么多年,清水河的水位就没让人愁过,还怕没有水么。”

“我看呐!准是有人想要捞油水了,市场上的炸药那么好买,就是有人在做工程的时候偷偷拿来卖的。”

村民们你一句我一句的高谈阔论,这座水坝以后给山里人带来的好处,他们想象不到。

但是,莫有银是知道的,十年后的一场大旱灾,清水河近乎断流。

靠着这座水坝蓄积着的河水,田里的庄稼总算不至于旱死,那一年的收成还算好。

陆昌发看着莫有银独自蹲坐在一边,手里抓着一根树枝在地上画圈圈。

他走到莫有银旁边,坐下来跟他唠嗑。

“有银啊,最近没有进山打猎吗,我家向东整天在家里玩鸟,都不见他背着枪进山了。”

“你要是进山,就喊他一起走吧,我看他整天闲着,一身的力气没处使......”

莫有银抬起头,憨笑道:“我最近也没空进山啊,这不是刚收完水稻,又跑来建水坝么!”

“我也好久没去打猎了,只是早晚去林子查看一下捕猎陷阱,发现猎物就拿回家吃。”

陆昌发是一个精明又厚道的人,知道自己的儿子跟莫有银关系好,一起采石的时候挺关照莫有银的。

他想让莫有银多带带儿子,毕竟最近几个月里,莫有银打猎改善生活条件,村里人有目共睹。

陆向东跟着莫有银打猎,不说致富奔小康,最起码能改善家庭生活条件。

莫有银并不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小年轻了,他知道陆昌发找自己闲聊的目的是什么。

陆昌发无非就是为陆向东着想,想让莫有银多带一下陆向东。

莫有银听完他说的一番话,马上就知道他心里的想法。

“发叔,你就放心吧,我去打猎会喊向东一起去的,也会教他打猎的法子,至于能不能学会,就全看他自己的悟性了。”

“向东跟着我一起打猎,我会感觉安全一点咧,老林子里危机四伏,说实话,自己一个人,我真的有点害怕。”

莫有银马上就想起来传说中野狼峰的狼群,还有他们在吞仑山原始森林里听到的虎啸声。

自己一个人打猎,确实有点儿危险,他真的需要一个得力的帮手。

陆向东除了怕蛇,其余方面的表现都可圈可点。

最重要的是,他往往会无条件听从自己的话。

“填炸药啦!大家快躲起来。”站在乱石堆前的韦多福,大声喊道。

莫有银扔下手中的树枝,轻声道:

“又要炸石了,我们快走吧!” 第六十三章 果子狸 林志坚也在采石的队伍中,但他只是迫于压力前来干活,抱着磨洋工的心态慢悠悠的搬石头。

一天下来,他身上的背心都没有湿。

他的心思,现在全在捕龙山东麓的野林里。

最近几日,林志坚捕猎竟然有猎获了,踩中捕兽夹的猎物是一只田鼠。

这是瞎猫碰上死耗子,可林志坚自我感觉良好,他认为这是自己技术好起来了。

从此,他勤快的进入森林里,制作捕猎陷阱。

林志坚觉得自己也能捕猎到很多动物,一定能通过打猎挣到钱。

自信心暴涨的他,还打算着去乡里赶圩,买两个野猪夹回来。

然后,去红薯地旁捕猎野猪。

莫有银猎获两回野猪,卖掉野猪肉挣到不少钱,这是村里人晚饭后时常闲谈的话题。

林志坚向来看不惯莫有银,他心里极度不平衡。

“凭什么他打猎能挣到钱,而我不能!”

他誓要通过打猎证明自己也很强,自己也可以成为一个出色的猎人。

而他捕猎到的那只田鼠,就是自己捕猎生涯的开端。

尝到甜头的林志坚,现在天天想着往山里面跑,即便出来帮忙开山采石,他的心思也是在山林里。

林志坚虽然阴险,但他也是一个聪明人。

最近,他埋捕兽夹的水平渐渐有提升,这让他对未来生活充满憧憬。

他希望赶快把水坝建好,自己好一门心思的进山打猎。

莫有银不像林志坚那样自私,他出来帮忙采石的时候用心用力,自己也坚持每天早晨进山查看捕猎陷阱。

清晨,茫茫大雾。

莫有银走在森林里。

查看捕猎陷阱后,还要跟着村里的队伍去那里村帮忙建造水坝。

他特意起个大早。

这样便不耽误事。

当他走到自己设置的捕猎陷阱附近,就听到动物痛苦的叫声。

莫有银心里一喜,知道这是有猎物踩中捕兽夹了,他加快脚步走向前。

走到位置,发现竟然是一只果子狸。

面白色,尾似牛,喜吃野果,捕鼠胜于猫,这便是果子狸。

莫有银心情大好,自己算计这只果子狸有一段时间了,现在总算猎到了。

他看到果子狸的粪便,便在附近查看它的路线,通过地面留下的爪痕,找出兽路。

正所谓人有人路,兽有兽路,山里的野兽大多十分机警,它们只会沿着自己经常走的安全路径行走。

莫有银在兽路上埋放捕兽夹,成功的概率非常高,经常捕猎到这些狡猾的动物。

山里人称果子狸为花面狸,狸如其名,花面狸的头部标志性的黑白色,犹如面罩。

这种特征包括黑色的眼周、从头部正中间延伸至枕部的白色条纹、眼睛下颊部有白斑。

果子狸从前额到鼻垫有着一条中央纵纹,眼下处有白色或灰色眼斑,眼上方有较大且清晰的白斑,眼上纹路延伸至耳基部。

莫有银看着眼前这只倒霉的果子狸,心里一阵得意。

“小样儿,神出鬼没的小家伙,总算猎到你了!”

果子狸察觉到莫有银身上的敌意,剧烈的挣扎着,试图摆脱左前爪上的捕兽夹。

它发出短促而刺耳的低吼声:“吼儿吼儿......”

莫有银走过去,抓着它的脖颈,然后踩开捕兽夹,把果子狸扔进麻袋里。

麻袋里的果子狸,一点儿也不消停,不断的挣扎着。

莫有银把捕兽夹抓起来,往下一处陷阱走去。

他把周围的陷阱都触发后取走。

果子狸已经被捕获,这些陷阱也就没有必要继续留着了。

把捕兽夹拿去别处,捕猎新的猎物。

莫有银走在山林里,仔细观察地面的情况,而不是观察动物。

观察动物他也追不到,但是自己只要看见动物的粪便、抓痕,他就能找出兽路。

在兽路上埋放捕兽夹,等着动物自己中陷阱。

这可比提着鸟枪追赶猎物高效多了,真正的老猎人,捕猎小动物,往往是不用枪的。

一会儿,莫有银在毛竹林里发现猪獾的粪便和脚印。

粪便呈黑青色长条状,长度大概9厘米,宽度约2厘米。

莫有银猜测这是一只中等个体的猪獾。

在捕龙山,有这样长条形的粪便,并且长度大于6厘米的,只有两种动物。

一种是果子狸,另一种就是猪獾。

莫有银抓起身旁的干竹枝,把眼前的粪便压烂。

发现里面有一些黄色的粗纤维,没有果子的存在,并且粪便的味道也没有果香味。

这就排除果子狸粪便的可能。

毫无疑问,这就是猪獾拉出来的粪便。

莫有银站起身,查看周围的情况,一眼就看出来猪獾的兽道。

他在地上看到猪獾留下的脚印,有四个小爪子。

再想着多观察一番,但因为干竹叶太多,失去了踪迹。

他站回粪便旁,模拟猪獾的行动路径。

猪獾应该是从下方小坡走上来,在平坦的小道上拉屎,然后再往上方走去。

莫有银拿出捕兽夹,做几个捕猎陷阱,他打算让这只猪獾明白做獾不能随地拉屎的道理。

埋完捕兽夹后,莫有银提着果子狸走回家。

回到家里,把果子狸关进铁笼子,吃一碗粥和两个煮红薯,他就去村口等人一起去开山采石。

搬石头时,陆昌发告诉莫有银,陆向东昨天傍晚猎获一只野兔子。

莫有银立刻捡点儿陆昌发爱听的话闲谈,说陆向东打猎技术越来越好了。

他还告诉陆昌发,自己今天早上猎获一只果子狸。

恰巧林志坚正在他们旁边慢腾腾的搬石头,听到莫有银的话,心里面瞬间产生妒意。

林志坚还没有吃过果子狸肉呢,他很想知道那是怎样一种滋味。

傍晚,莫有银回家后,掌厨制作果子狸美食。

他用火钳撬开果子狸的嘴巴,灌入米酒,等果子狸醉到口喷白泡时,再用小刀割断喉部放血。

接着用大约70℃的热水浸烫它的皮毛,用火燎去细毛,刮洗干净。

再开肚去除内脏,清洗干净后,切成小块。

莫有银还切小半条腊干猪肉,把猪肉切成10块,放置备用。

他把狸肉放入沸水锅内,汆大约1分钟,捞出洗净。

用中火把烧锅烧热,捞三勺猪油到锅里化开,放入葱段、姜片、狸肉爆炒、倒入米酒。

倒入少量水,盖锅盖,小火煲至七成熟,加入猪肉、香菇、蒜肉。

再煲约1小时至软烂,再加入酱油,撒上辣椒粉。

晚饭,莫有银把二叔也喊过来喝两杯。

一块狸肉入口,莫怀德惊叹连连。

“这白面狸的味道,就是香啊!” 第六十四章 金刚藤泡酒 莫有银养的两只红耳鹎,已经会飞了。

只是,它们飞得不高,在房子里扑棱一会儿,又掉到地上。

现在,莫有银喂食小鸟,也不用把蚂蚱的翅膀摘掉了,红耳鹎会自己动嘴。

陆向东经常带着他养的小鸟过来玩,或许是分别太久,这两只红耳鹎见到自己的兄弟姐妹,已经认不出来。

此时,在这两只红耳鹎心里,莫有银就是它们的母亲。

莫有银只要凑近,它们就马上叫起来,张开自己的鸟嘴巴表示想吃东西。

莫有银很喜欢这两只小鸟,他经常伸出食指,让其中一只踩在手指上面。

他玩鸟的时候,习惯性的嘟嘴吹口哨。

渐渐的,小鸟们听到口哨声,它们知道这是主人在跟自己打招呼。

陆向东看到莫有银把鸟训练得这么好,他心里羡慕极了。

他自己养鸟,跟小鸟还未培养起默契。

莫有银告诉陆向东,养鸟要抽时间遛鸟,当小鸟会飞后,让它们在户外飞一会儿。

要是长期将小鸟关在笼子里,对小鸟的身心健康非常不利,它们很有可能变得抑郁。

养鸟是一件麻烦事儿,不仅需要每天都在给它收拾卫生,还要喂它食物,给它好吃的蚂蚱和果实。

养鸟是慢性人的事情,要有耐心,一定不要心急,某种程度而言,养鸟就是养性养心。

莫有银毕竟多活大半辈子,什么都想得比较开。

他的心性非常成熟,不会因为一点儿小事就着急上火。

而陆向东,到底还是太年轻,他用力过猛,养死一只红耳鹎,现在他只有两只小鸟了。

陆向东今天过来找莫有银,不仅仅是出来遛鸟,也是来找莫有银一起进山挖药。

前几日,他进山捕猎,发现一株很粗大的金刚藤。

山里人称金刚藤为铁菱角。

这种藤本植物,生长于海拔2000米以下的树林下、灌丛中、河谷或山坡上。

金刚藤泡酒,有祛风利湿,解毒消痈的作用。

金刚藤能够治疗风湿痹痛,淋浊,带下,泄泻,疮毒,顽癣,烧伤等等。

金刚藤入药,最早载于《名医别录》,古时称之为为菝葜,历代本草医书都有记载,但在临床中使用较少,它可以说是一种遗落在乡野间的不起眼的草药。

古时的《植物名实图考》里有言:“菝葜,山中多有之。根多刺如钉,似非善草。然叶可饮,子可食,根可染,治脚弱痹,满酿酒饮之,几无剩物。”

在饥荒年代,金刚藤还曾经被用来提取淀粉或者酿酒,它真可谓是浑身是宝。

金刚藤泡酒的方法很简单,但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耐心,山里人有一种很普遍的泡酒方法。

山民们将金刚藤清洗干净,然后控干它身上的水分,切成段后放入泡酒瓷盆中。

加入适量的米酒,确保金刚藤完全浸泡在酒中。

盖好盖子,密封储存,浸泡大约27天,让金刚藤的有效成分充分溶解在米酒里。

一般来说,一斤金刚藤可以泡8斤左右的米酒,但具体用量需要根据个人需求来调整。

此外,还可以添加其他药材如当归、人参等,以增强金刚藤泡酒的功效。

服用金刚藤泡的酒,可以起到活血化瘀的作用,从而促进血液循环,治疗跌打损伤。

金刚藤泡酒不仅可以内服,还可以把它倒出来涂抹外用。

治疗风湿性关节炎,或是类风湿性关节炎、跌打肿痛等常见疾病。

山里人用金刚藤泡酒进行外擦,用劲拍在患处,以起到活血祛瘀、祛风除湿的良好功效。

金刚藤泡酒具有多种功效,包括补血、滋润肝肾、调经、降低体内胆固醇、补益气血、抗疲劳、改善视力、抗氧化、提高身体免疫力等。

莫有银得知有一株很大的金刚藤,心里很感兴趣,当即决定要去挖一挖。

两个人拿着一把类似于洛阳铲的小铁铲,带着大黄狗就进山。

走到位置,看到那株很大的金刚藤。

莫有银大喜过望,这株金刚藤真的很大。

叶片呈卵形,表面有绒毛,互生,长度大约5~8公分,宽1~2公分。

叶柄长0.5~0.8公分,鞘稍不明显,鞘端有1对卷须。

这个季节刚好是果实成熟期,藤条上挂着红色的果实,上面有粉霜。

莫有银看着面前的金刚藤,感慨道:“你还别说,这株金刚藤真的挺大的,藤根肯定不少,我们拿回去应该泡不完。”

“虽然我不喜欢喝酒,但是这个酒拿来泡制,不仅治疗跌打损伤,倒在温水盆里,用来洗澡对身体也是大有好处咧!”

陆向东当然也知道金刚藤酒的神奇妙用,他家里面还有泡着金刚藤酒呢。

他咧嘴笑道:“是咧,前两天我进山打猎觉得身体疲惫,晚上倒在热水桶里,擦拭身体。”

“第二天起来,我就觉得自己脱胎换骨了,再也没有腰酸背痛的感觉。”

莫有银也亲身体会过药酒泡澡,他知道金刚藤的神奇之处,见多识广的他开始理解武侠小说里主角进行药浴,改善体质的情节。

这真的是有讲究的啊!

话不多说,莫有银抓着小铁铲,把金刚藤根部的土挖掉。

他挖得很仔细,生怕把藤根挖断。

反正他们时间充裕,可以慢慢挖,两个人倒也不急。

一个人挖土,另一个人就坐在一旁观看。

谁要是挖累了,就将手上的小铁铲递给对方,让对方继续挖。

莫有银带来的大黄狗,没有坐在旁边看着他们干活,而是跑到一边去追捕动物。

它看到一只山滑蜥,便汪汪叫着追赶。

但是,山滑蜥这样灵活的小动物,跑得非常快,霎那间就在草丛中消失不见。

看着大黄狗在草丛中跑动,莫有银笑骂道:“这个狗东西,就知道玩儿,也追不到那些小动物。”

陆向东一边挖土一边笑道:“虽然它追不到,但起码是勤快的,哪像我家的大黑狗,懒得不像话。”

莫有银一想,还真是这样,他们带着大黑进过几次山了。

大黑狗真的是一条特别的猎狗,经常紧紧跟在主人左右,不乱跑乱玩。

自己家的大黄狗,还是很不错的。 第六十五章 这里有猎人 莫有银将挖出来的金刚藤分成两份。

他自己一份,陆向东一份,出同样的力气,得到份额相等的藤根。

他们将自己的金刚藤根茎捆起来,提着就走回家。

莫有银回到家里,清洗掉金刚藤根茎上附着的泥土。

然后,他拿着柴刀走到院子里,开始砍金刚藤的根茎,砍成手指指节一般长度。

砍完后,他还要拿去晒干,晒干后清洗干净再拿来泡酒。

莫怀仁非常爱喝金刚藤药酒,莫有银听到山里有金刚藤,马上就去挖,其实是想泡药酒给父亲饮用。

莫有银想让自己的父亲喝得好一些。

山里人喝药酒,对身体大有好处,他想让父亲保持身体健康。

他好有机会赡养父亲。

上一世,他有太多的遗憾,自己没有能力让父母过上好日子。

但是,如今自己重活一世,他决定不让父母操心,努力挣钱养活父母。

他相信自己做得到,毕竟他知道未来什么行业会发展得很好,哪些公司的股票会一路上涨。

目前,他首要的任务就是挣钱,挣很多很多钱。

过几年,当他积攒足够的资金,便把钱拿去投资,躺着就能挣钱。

莫有银越想越兴奋,这一世,他将强得可怕。

他会摆脱贫困的生活,实现人生的逆袭。

目前,他挣钱的最佳途径,就是打猎、采灵芝,再去街上卖给那些有钱人。

现在,不禁枪,不禁猎,野生动物保护法也还未颁布,他还有时间靠山吃山。

莫有银打算趁着这段黄金时期,赚下人生的第一桶金,然后再出去投资发财。

自己的苦日子很快就要到头了,大概两三年,他就能靠捕猎、采药发家。

到那个时候,山里人会对他刮目相看。

莫有银越想越兴奋,这种带着记忆重生的感觉真是好啊,有一种世界尽掌控在我手中的从容感。

只是,他对未来发生的很多事情记不住,只记住房地产会迎来暴涨,茅酒、白药和企鹅的股票会一路上涨。

而他别的不用考虑太多,到时候直接梭哈就行。

一想到挣钱,他觉得自己要努力打猎了。

今天,他在山里挖金刚藤时,已经跟陆向东约好,明天早上再访野狼峰。

莫有银将挖来的金刚藤都砍完,把那些藤段都放进一个竹筐里,留着明天拿去晒太阳。

晒半天太阳,再放在通风处晾干一天,就可以拿去泡酒了。

金刚藤药酒,喝起来有一股微微发涩的苦味,喝完后又有很清凉的感觉。

莫有银自己喝不惯,但是莫怀仁就好这一口。

莫怀仁将泡制的药酒喝完后,他往往趁着金刚藤的根段还能浸泡出药液,他会再次倒入米酒泡制。

早晨,大雾刚刚散去。

听见红耳鹎在啼叫,莫有银去喂食它们。

不一会儿,陆向东过来了。

“银哥,你吃早饭了吗,我们去老地方吧,今天得打两只猎物回来。”

“来了,走吧!”莫有银抓着鸟枪出门,一边锁门一边说道。

一人三狗,走在山道上,向着野狼峰走去。

三条土猎犬,对这一条路无比熟悉,它们追逐打闹着跑在前面。

跑出去几十米,又停下来等着主人。

发现主人是往它们的方向走来,便又跑到前头去。

此时,太阳刚升起来,周围到处是小鸟的叫声。

路边的树上,有不少小鸟在树枝间跳来跳去。

莫有银对这些小鸟没有兴趣,他懒得掏出弹弓打鸟。

小鸟卖不出高价,一只小鸟才1.5元,还得是活的鸟,拿到乡里街上才有人购买。

莫有银可没有空去乡里赶圩,专门去卖几只小鸟。

小鸟拿回家也难处理,掏空内脏后,鸟肉也就那么一点儿,他也不想打来自己吃。

莫有银打算等到冬天,候鸟飞来,他会拿着一张竹竿大长网,去草山上捕猎小鸟。

到那个时候,一网一大片,就舒服多了。

不知不觉间,两人已经走到野狼峰山脚下。

“装弹吧!”莫有银取下鸟枪,对陆向东说道。

山里面的动物,十分机警,他们要在鸟枪里提前装填小钢珠。

如果不提前做好准备,等到看见猎物,装填弹药就要花一分钟,只能看着猎物在自己面前溜走。

他们是吃过亏的,现在已经养成习惯,进入森林前必须预装散弹,见到野兔、松鼠等动物就快速开枪射击。

两个人在森林里转两个小时,一只动物没打到,倒是看见几株黑灵芝。

这几株黑灵芝是陆向东发现的,菌盖非常肥厚,一看就是价格高的上等灵芝。

灵芝一共有六株,两个人平分。

陆向东把灵芝放进网袋里,喜笑颜开。

“银哥,这野狼峰真是我们哥俩的福地啊,上回采到赤灵芝,今天我们又发现黑灵芝,这里果然是好地方。”

“这里不仅动物多,灵芝也多,要是每次来都有这样的收获,我们很快就发财啦!”

话音刚落,莫有银便笑道:“这里灵芝多,是因为村里人不敢到这里来,没有人采摘,你看村里附近的大大小小林子里,基本看不到灵芝。”

莫有银道出一个残酷的真相,山里人也是识货的,很多人的家里保存着灵芝药酒。

他们平时在山里看到灵芝,便会立刻采回家泡酒。

渐渐的,那些人们常常走动的森林,很难再看见灵芝。

正在两人说话间,远处忽然响起枪声。

“Bang~”

这片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怎么会有枪声呢!

两个人都顿感奇怪。

陆向东看向莫有银,一脸严肃道:“这里有猎人!”

“走,过去看看。”莫有银轻声道。

他们循着声音方向走去,想看是什么情况。

靠近声音来源,莫有银大声喊道:“是谁在打枪哦。”

山里人在林子里碰到打猎的人,有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就是要问一问对方,防止出现误伤的情况。

开枪的猎人是韦振华,他刚刚开枪打一只松鼠,可惜没有打落。

听到喊声,他马上回应道:“我在打松鼠,别误伤。”

韦振华一个人来到这片原始森林,原本以为只是平平无奇的一片野林子。

走进来后,发现到处都是怪异的鸟叫声,他心里怕得要命。

此时,听到有人喊话,马上顺着声音找过来。

碰面后,莫有银发现眼前竟然是韦振华,心里大为吃惊。

他真的没有想到,韦振华竟然敢独闯野狼峰。

而韦振华见到莫有银,心情也颇为激动。

今天,他总算能跟着莫有银打猎了。 第六十六章 三个鸟枪手 韦振华穿着一身民族服饰,脖颈上还挂着一个项圈,身上不仅带着鸟枪,还有一把很长的尖刀。

他旁边还有一条大白狗,威武雄壮。

见到莫有银和陆向东,他一脸兴奋。

“有银兄弟,没想到在这里真能碰到你,带我一起吧!我能帮你们背东西。”

听到他这样说,莫有银恍然大悟,准是自己当初闲聊时说到野狼峰打猎,让韦振华找过来了。

莫有银心里很奇怪,这样危险的地方,附近几个村可都是知道的。

平时山民们没有一个人敢来这里,韦振华这个人真是胆子大啊。

“你怎么来这里了?”莫有银一脸平静的说道。

“这个地方为什么叫野狼峰,你不会不知道吧,小心狼群把你撕了。”

韦振华一脸淡定,他觉得传言是假的,这么多年也没谁亲眼见过野狼,这里或许根本就没有狼。

他整理一下枪带子,不以为然道:

“这片森林哪里有狼啊,你们进来几次不也没有碰到吗,怪异的鸟叫声倒是挺瘆人的,听得我毛骨悚然。”

他刚说完,陆向东就插嘴道:“没有狼,那你带着尖刀做什么,不是因为害怕吗?”

“我那是怕山里的猴子。”韦振华撇嘴道。

顿了顿,韦振华继续说道:“有银兄弟,我可以跟着你们打猎吗,多一个人也就多个照应不是嘛。你放心!打到的猎物我绝对不会要你们分。”

听到这话,莫有银陷入纠结了。

他心里不想带着韦振华,他觉得韦振华没有什么用,对自己的帮助非常有限。

但是,转念一想,让他一个人在野狼峰里走动,真要是遇到危险,那真的可能交待在这里了。

最终,莫有银松口了。

“你要跟着也行,不过要听话,千万不要乱跑乱动,一切都听我的。”

韦振华连忙点头,拍着胸脯答应下来。

三个人,各拿着三支鸟枪,打算往森林深处走。

原本,莫有银不打算涉足深入,但是韦振华的加入,让他觉得可以冒险进去看看。

或许,森林深处,有更多的山珍野味呢。

正所谓,风险越高,收获越大。

他们要是想发财,那就需要抱着豁出去的想法闯一闯。

野狼峰原始森林深处,即便是龙潭虎穴,他们也要去探一探。

他们一边走一边闲聊,陆向东跟韦振华聊得十分投机,就像是两个相见恨晚的朋友。

莫有银感到很惊讶,陆向东这么木讷的一个人,今天是他说话最多的一天了。

当韦振华提起何春花,莫有银瞬间就来了兴致,对韦振华的态度也变得更好了。

韦振华告诉莫有银,何春花对打猎很感兴趣,还缠着自己要学打枪。

只是,韦振华看着她那娇弱的身子,不肯拿枪给她玩,担心她把握不住,一枪就把自己嘣倒。

鸟枪的后坐力,还是有点大的,何春花那样没有杀过鸡的女老师,肯定是打不了。

无论是韦振华,还是莫有银,初学打枪时,肩膀都麻麻的,好几天才适应下来。

莫有银拨开面前的草叶,认真道:“你做得对,女人打什么枪,太危险了。”

突然,前方传来松鼠的声音。

莫有银立马举起手掌,让身后二人停住。

他小声说道:“松鼠的叫声,听声音有好几只,别说话了,慢慢的靠近,一起开枪。”

陆向东和韦振华立刻像是变了一张脸,神情非常严肃,端着鸟枪跟在莫有银身后。

看着他们的表现,莫有银感到很欣慰,这两个人是带得动的队友。

三个鸟枪手,端举着枪,慢慢的靠近松鼠所在的树木。

他们走近一看,四只松鼠正在一棵油桐树上。

这是莫有银见过的最大的油桐树,高度大约十米。

这样的高度,射击难度很大,莫有银心里隐隐有些担心,他们可能会打不到松鼠。

当三个人都准备完毕,莫有银下令开枪。

“Bang~”

“Bang~”

“Bang~”

接连响起三道枪声,散弹向松鼠身上射去。

四只松鼠,听到枪声,马上转头,看到人就马上开溜。

每一只松鼠都中弹了,但是小弹珠的杀伤力本就有限,而且是向上射击,被树枝树叶阻挡一部分。

三只松鼠马上跳跃着逃走了。

只有一只松鼠掉到地上,两下挣扎就起来,也溜走了。

几条土猎犬追出去,但是松鼠爬上树后,它们就只能在地上追赶。

顿时,森林里汪声大作。

见到几条狗都跑出去很远了,莫有银就开始呼唤大黄狗,让它赶紧回来。

陆向东和韦振华见状,也把自己家的猎狗叫回来。

不一会儿,几条猎狗互相追逐着,跑回到三人身边。

“这里的松鼠可真难打啊!”陆向东看着松鼠逃走的方向,内心十分感慨。

莫有银淡淡道:“主要是这里的树太高了,树叶也浓密,不太好打,要是看到野兔,那它准跑不了,即便打不中,几只猎狗也够它吃一壶了。”

山里面的动物,属松鼠比较难打,它们跑动时一般都是贴着树枝,散弹大部分会被树枝所挡住。

野兔子好打,看到直接射击就行。

飞禽类虽然会飞,倒是比较好打,它们体型大,即便是低飞着,往往也不会有遮挡,一打一个准。

上上回,莫有银跟陆向东进入野狼峰,他们都打到大鸟带回家吃。

没有打到松鼠,陆向东有点儿沮丧。

反倒是韦振华,脸上波澜不惊,完全没有在意刚才的失利。

这让莫有银感觉有点儿惊讶,虽然韦振华虚长自己两岁,但是也不至于这么成熟吧。

他对韦振华的了解还是太浅了。

莫有银哪里知道,韦振华并不是毫不在意,而是已经变得麻木了。

在韦振华的打猎经历中,失败常常伴随自己,是人生的常态。

像今日这样的情况,他经历了无数次。

已经不知道有多少只猎物,在他手里逃生。

一开始,他也会惋惜,也会失落。

但是,现在的韦振华,进山打猎都是抱着打不中的心态。

打不中,他就背着鸟枪走回家。

打中了,他就把猎物也提回家。 第六十七章 遇到野狼 三个人打松鼠,把鸟枪里的散弹都打出去了。

为了保险起见,他们决定重新装填弹药,等枪里面有子弹后,再慢慢往森林深处走。

他们把鸟枪竖放在地上,取出枪侧挂着的长铁条。

陆向东和韦振华打开牛角壶的塞子,把火药倒进枪管里。

然后将铁条伸进去捣鼓火药,再从另一个牛角里倒出几十粒小弹珠,手掌虚张,将弹珠慢慢倒进枪管里。

最后,他们从口袋里掏出纸张,揉成团状,再用铁条把纸团顶进枪管里。

莫有银跟他们不一样,他放进枪管里的并不是散弹,而是一枚子弹头。

他悄悄的进行,并没有告诉二人。

此时,他有一种强烈的直觉,森林里有很凶猛的家伙。

韦振华和陆向东都装填散弹,那他决定自己放子弹头进去,这样就能应付特殊情况。

莫有银心里暗暗决定,要是打野鸡、兔子、松鼠这类的动物,他就不用枪了,让陆向东和韦振华打。

自己用弹弓凑合着。

不到万不得已,他不想让韦振华知道子弹头的秘密。

他对韦振华这个人还是太陌生,不知道他的人品如何,不想教会他太多东西。

三个人都重新装填好弹药,举着鸟枪就继续往里面走去。

片刻后,他们在一棵枯烂的杉树木桩上,发现七株紫灵芝。

这几株紫灵芝的菌盖呈近圆形,表面紫褐色或紫黑色。

菌盖的边缘部分略钝,近似截形,呈淡黄褐色。

菌肉呈均匀的深褐色,菌管为灰褐色。

菌柄有些是侧生,有些是背侧生,呈圆柱形。

紫灵芝是山里罕见的药用菌,有滋补强壮,健脑,补肾的作用。

食用灵芝对提高机体免疫力、抗疲劳、抗衰老等具有显著的效果。

山里人采摘到灵芝,几乎都是拿来泡酒,等到一个月后便拿来饮用。

在中医眼中,灵芝不仅可以泡制药酒,还可以做成食材或者熬制汤药。

上一世,莫有银卖过许多山里面采到的灵芝,大部分都是卖给一个白胡子的老中医。

现在莫有银拿着灵芝到乡里的街上去卖,那也是不愁卖的,灵芝是上等的山珍,深受欢迎。

看到眼前的这七株紫灵芝,三个人眼睛都直了。

这些灵芝是陆向东发现的,他看到灵芝的时候,大声喊叫起来,并且往后退半步。

上次蛇守灵芝的场景还历历在目,陆向东真的害怕会有蛇在周围守护灵芝。

莫有银快步走向前,蹲下观察这七株紫灵芝,嘴里忍不住发出感叹。

“这些紫灵芝是极品啊,一定能卖个好价钱,我们今天总算没白来。”

陆向东激动道:“发财啦,银哥你快点儿把它们采了。”

“好!”莫有银说道,从上衣内侧的兜里掏出来一把牛角刀。

他将右手食指套过吊环,勾住钢片上的吊环,提出来,捏着刀柄轻轻一甩。

瞬间,刀身即脱离刀窝,滑出来,并利用剩余的的动能响起“嗒”的一声,马上完成锁定。

这个年代,稍微调皮一点的男生,都会有属于自己的一把牛角刀。

这种其貌不扬的刀具,虽然整体短小,但是它异常锋利,经常一个不小心就捅死人,每年都有人在斗殴中被牛角刀捅穿肠子。

莫有银握着牛角刀,深挖紫灵芝的根部,十分钟后就把七株紫灵芝全部挖完。

当他把紫灵芝采回来,打算平分紫灵芝的时候,韦振华突然说话了。

“你们两个分吧,我就不要了。”

韦振华嘴里轻飘飘的说着,内心里其实也想要。

只是,他刚刚说过自己不分东西,没有脸再分紫灵芝,而且这紫灵芝也不是他发现的,只能这样子表明态度。

莫有银跟陆向东都坚持要分给他,毕竟他们一起在森林里搜寻山珍野味,都是冒着很大的风险。

不可能只承担风险,收获时一毛都没有,这天底下就没有这样的道理。

最终,韦振华勉为其难的要了一株紫灵芝。

莫有银和陆向东各分得三株紫灵芝。

韦振华看着自己手上的灵芝,轻声问道:“这紫灵芝能值多少钱?”

莫有银扫一眼他手上的紫灵芝,淡淡一笑。

“你这一株大概五六十块钱,要是碰到急需购买的人,70块也能卖出去。”

“这么值钱啊!”韦振华惊讶道。

他还没有卖过灵芝,山里人采到灵芝都是拿来泡酒,也没有人说过灵芝的市场价格。

现在,听到莫有银这么一说,韦振华感觉进山采灵芝比捕猎好多了。

毕竟一些小型的动物,要不是活的,人家往往会嫌弃不买,只能自己吃了。

野猪也是一年打不到两头,卖野猪肉挣钱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何况他都打不到野猪。

而灵芝这种山珍,容易保存,方便携带,拿出去卖也能卖个高价。

此时,韦振华心里暗暗决定,以后自己要努力找灵芝,多去一些别人不怎么去的野林子寻找。

陆向东把三株紫灵芝塞进布袋里,大声提议道:“我们继续往里面走吧,说不定里面还有更大的灵芝呢”

“好,继续走!”莫有银认真道,率先往里面走去。

陆向东的话,说到莫有银的心坎上了,他也觉得森林深处还会有灵芝,而且是更大的灵芝。

一般来说,灵芝的生长环境,空气湿度应保持在85%-95%之间,湿度过低会导致灵芝实体干瘪,湿度过高则易引发病害。

十万大山处于热带地区,这里有原始森林,空气十分湿润,很适合灵芝生长,灵芝的品质非常好。

过了一会儿,走在最前面的大黄狗突然停下来,龇起牙齿,对着前面的灌木丛狂吠不止。

“汪汪......汪汪汪......”

另外三条土猎犬也跑上去吠叫起来。

看到这种情况,莫有银心里咯噔一下,准是有猛兽出没,这四条土猎才会如此紧张。

他大喊一声:“小心戒备。”

三个人紧紧抓着手上的枪,观察周围的情况。

片刻后,四条土猎一边狂吠一边退回他们身边。

这时,四周开始走出几只野兽。

是狼群,一共有八只,将他们给围住了,正慢慢的靠近。

三个人见状,立马背靠着背,举枪面对狼。

“打开牛角刀。”莫有银大声喊道,把牛角刀甩开,叼在嘴里。

陆向东也照着做,把牛角刀叼在嘴里,打算开枪后跟野狼殊死搏斗。

而韦振华,则是取下身上背着的尖刀,插立在地上。 第六十八章 惊险时刻 见到狼群,四条土猎犬都绷直身子。

它们露出獠牙,恶狠狠的大声叫着。

“汪汪汪......”

莫有银虽然心里慌得不行,但是这个时候也只能强装镇定。

此时,即便要跑也跑不掉了,狭路相逢勇者胜。

他出声提醒道:“距离远,散弹杀伤力小,等他们冲上来再开枪。”

“防住自己的颈部看准时机抓着枪托往野狼的四肢上打,这是狼最薄弱的环节,一敲就骨折。”

“狼倒地后,马上拿刀捅进它脖颈里,千万别犹豫,这是你死我活的战斗,咱们拼命,那还有活路。”

两个人精神高度紧绷,没有出声回答他,但是都把他说的话听进去了。

群狼停下来,眼睛死死的盯着他们。

这些野狼的外形与狗相似,足长体瘦,斜眼睛,上颚骨尖长,嘴巴宽大而弯曲,耳朵竖立不曲。

狼的胸部略微窄小,尾挺直状下垂夹于俩后腿之间。

它们的毛色呈灰黄色,略混黑色,下部带着白色。

看到野狼,陆向东感觉体内热血沸腾,他有一股说不上来的奇怪感觉。

害怕,肯定是有的,但他并不是十分害怕,心里有股嗜血的感觉,在这种紧张状况下,他很想猎杀两头野狼。

韦振东一脸严肃,他感觉自己今天恐怕要交待在这里了,但是他有点儿不甘心。

他心里想着,要死也拉一头狼垫背,不能死得太窝囊。

看着插立在面前的尖刀,他已经想好接下去自己该做的事情,开完枪后就用枪托把一头野狼抡飞,然后抓起尖刀刺死一只。

三个人紧紧抓着鸟枪,手心都开始冒汗了。

四条土猎护住他们身侧,汪汪大叫。

忽然,领头狼仰头长啸。

紧接着,所有的野狼都嚎叫起来。

这是冲锋的号角,野狼们开始动起来了。

它们从四面八方同时冲袭而来,奔向三人。

情况非常危急,四条土猎也叫得更激动了。

见到狼群围袭,猎狗护主心切,也獠牙尽露,打算跟野狼拼命厮杀。

看到野狼冲上来,韦振华开枪了。

“Bang~”

散弹打在一头野狼身上,虽然没能击杀,但是子弹打在野狼身上,让它吃痛的嚎叫起来。

最要紧的是有一粒钢珠,打在野狼的右眼上,让它痛苦不已,视野也严重受限。

“Bang~”又是一声枪响。

陆向东也开枪了。

他面前的这头狼直接被打倒在地,但是随即快速爬起来,嚎叫着又冲过来。

鸟枪打出的散弹,杀伤力终究差一些,对野狼难以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陆向东抡起鸟枪,准备砸向一头野狼。

就在这时,莫有银也扣动扳机。

“Bang~”

鸟枪里的火药炸开,强大的推动力把一枚子弹头推出枪管,只见枪管喷出火花,子弹头射向一头野狼。

子弹头瞬间没入野狼的眉心,然后飙出两滴鲜血,那头野狼“噗通”一声栽倒在地没了声息。

开完枪,莫有银抓着枪管,打算用枪托抡倒一头野狼。

四条土猎也已经冲出去,跟野狼撕咬起来。

这时,一头野狼冲到面前,跳起来扑向韦振华。

可是韦振华不慌不忙,抡起鸟枪就打在它的左前腿上,立刻把这头野狼打倒在地。

野狼翻滚两下,重新站起身子。

但是,此时它的左前腿已经骨折了,速度不似刚才那般迅捷。

身前,一条白狗跟一头灰狼扑在一起,互相撕咬着对方。

一狼一狗,在地上翻滚着。

陆向东看到一头野狼冲向自己,他情急之下,抡着枪托狠狠的打在那头野狼肚子上。

野狼虽然被打飞出去,但只是感到一阵吃痛,随即缓和过来,站起来又嗷嗷叫着扑向陆向东。

陆向东刚才这一击,打在野狼的肚子上,并未对野狼造成实质性伤害。

他见到野狼重新站起身子,才想起来野狼的四只脚才是它的薄弱部位。

打在野狼头上、背上、肚子上,其实很难伤到野狼。

他身边的灰狗和黑狗,同时冲出去,对付一头来势汹汹的野狼。

两狗战一狼,在地上互相撕咬。

很快,它们就在芒箕草丛里滚成一团。

莫有银开枪射死一头野狼,另外两头野狼马上向他扑来。

大黄狗护主心切,冲出去对付一头野狼。

“大黄,咬死它,下狠嘴!”莫有银吼道。

话音刚落,大黄狗就张开大嘴,狠狠的咬在野狼的右前脚上,甩动脖子扯来扯去。

野狼也咬在大黄狗的面门上,紧紧咬住不松口。

一狗一狼,互相撕咬着。

它们在地上滚动着,地面上原本平整的枯树叶,此时已经杂乱不堪。

地上还有一道一道的爪印,足以见战斗的激烈程度。

莫有银高举枪杆,狠狠的抡向一头野狼的两只前脚,将它打进一侧草丛里。

这头野狼的双脚瞬间骨折,钻心的疼痛感传到到大脑,让它吃痛不已。

“嗷呜......”

野狼痛苦的嘶鸣着。

这时,突然有一头野狼向莫有银扑来,莫有银来不及抡枪,情急之下,向前一个滑铲。

堪堪躲过去,返身抓着枪杆子,双目紧盯着那头野狼。

霎那间,那头野狼动了,它再次扑向莫有银。

莫有银抡起枪杆。

可惜,抡空了。

还好他练过古壮拳,侧身避开,一个肘击。

野狼被撞飞出去。

此时,远处的韦振华,再一次抡飞野狼。

他没有选择抓住枪杆子,而是用尽全身力气狠狠的把野狼连同枪杆一起甩出。

随即,提起插在地上的尖刀,恶狠狠的盯着那头被打倒的野狼。

这一把尖刀,是他父亲在世时,专门猎杀野猪的。

尖刀两刃锋利无比,长度大约35公分。

刀柄处有圆孔,连接着两米长的楠木棍。

握住这把尖刀,韦振东感觉自己全身的血液在沸腾。

只要野狼再敢冲过来,他就一刀刺过去。

要是刺中,野狼就会瞬间毙命。

毕竟这把尖刀连挂甲的野猪皮都能轻松破开,更别说一头野狼了。

他对面的野狼,看到隐隐有反射光的尖刀,也知道这东西很可怕,它只是紧紧盯着,没有立刻冲过来。

片刻,这头受伤的野狼动起来了。

它四脚抓地,爪子把地上的几片树叶挑飞。

野狼冲到韦振东身前两米,立刻跳起扑向他的胸膛。 第六十九章 报复狼王 韦振华的手心冒出汗水,他此时心里紧张得要命。

看到这头凶狠的野狼,他没有丝毫犹豫,瞅准机会,一刀刺出去。

非常可惜,尖刀并没有刺中野狼,只是擦着它的身体,划开一点皮肉。

野狼扑在韦振华的身上,将他扑倒在地。

他手上的尖刀也脱手了。

野狼压在韦振华的身上,张嘴狠狠地咬在韦振华的胳膊上。

韦振华感到吃痛,奋力挣扎着,想要把野狼甩开。

片刻后,野狼松口,想要再咬他一口。

他情急之下,摸到刚才甩飞的鸟枪,横抓着鸟枪,塞进野狼的大嘴里。

野狼一口咬在枪杆上,咬中枪管,牙齿瞬间绷断一颗。

它马上松开嘴巴,仰天嚎叫一声。

一人一狼,互相较劲。

此时,陆向东的两只猎狗,把一头野狼咬得痛苦不已。

一狗对一狼,稍落下风。

但是,两狗对一狼,野狼就不是对手了。

山里人养的土猎狗,十分凶猛,三十年后桂省土猎狗声名在外,不少人不远万里前来购买。

只见,灰狗咬在野狼的小肚上,黑狗咬在野狼的头皮上。

两条土猎狗紧紧咬住不放,用力往不同方向拉扯。

这头野狼疲于应对,只能不断的挣扎着想要逃走。

两条猎狗将野狼咬得吃痛不已,但是它们的主人情况就没有这么好了。

陆向东被一只野狼扑倒了,野狼狠狠的在他的小腿上咬下一口肉。

面对着凶狠的野狼,陆向东双手紧紧抓着它的脖子,不让它再下嘴。

趁着野狼仰起头,他快速抓起叼在嘴里的牛角刀,狠狠的向着野狼的脖颈刺去。

这一刀,刺在野狼的脖子上。

野狼感到吃痛,主动放开陆向东,拉开距离,站在远处,紧紧的盯着他。

陆向东重新站起身,舔一舔刀刃上的狼血。

然后他举着牛角刀,对着面前的野狼勾勾手指。

此时,他已经彻底疯狂。

求生的欲望早已战胜内心的恐惧,陆向东只想要一刀捅死眼前这一头野狼,飙升的肾上腺激素,让他受伤的小腿都没有感到疼痛。

陆向东,现在只想要捅死野狼,或者被野狼咬死。

他早就将生死置之度外,只想战个痛快。

“嗷嗷嗷......”

莫有银家的大黄狗,忽然痛苦的叫起来。

它全身上下血淋淋的,被野狼咬得不成样子了。

那是一头狼王,战斗力十分强悍。

方才迎面互相撕咬,大黄狗被它咬在肚皮上,剧烈的疼痛感,让大黄狗浑身颤抖。

大黄狗也不甘示弱,一口咬在狼王的后腿上,狠狠的咬住不松口。

不过,一会儿它就疼得不得不松口。

狼王咬在它的面门上,又咬在它的背上,还咬在它的左前腿上。

大黄狗虽然是一条强壮的土猎狗,但它哪里是狼王的对手。

互相撕咬中,被狼王咬得鲜血淋漓。

终于,大黄狗摆脱掉狼王,奔向灰狗和黑狗。

三狗二狼瞬间战成一团。

莫有银面对着野狼再度袭来,他主动冲向这头野狼,一个助力跑跳起来,用膝盖顶翻野狼,随即抓起嘴里叼着的牛角刀,狠狠的扎在野狼的背部。

野狼感到吃痛,挣扎几下,嚎叫着跑开了。

牛角刀还插在它的背上。

莫有银眼见自己没有武器了,回身几步抓起地上的枪杆子。

他提枪而立,冷眼面对着另外一头野狼。

野狼快速奔向他,被他拿着枪杆打飞出去。

这时候,莫有银瞥眼看到自家的大黄狗被野狼咬得浑身是血,他感到非常心疼。

他想要快速结束战斗,好去帮大黄狗。

只见他快速跑向野狼,手上抓着一杆枪,双目血红。

这头野狼感到吃惊,它没有想到人类竟然如此勇猛。

进入嗜血状态的野狼,也是毫无惧色,它也冲向莫有银。

莫有银冲到它面前,用力将野狼抡飞。

这是他的蓄力一击,野狼倒地后稍微动动,没有再站起来。

莫有银看到旁边韦振华正在跟野狼较劲,他马上跑过去,抓起地上的尖刀。

他抓着尖刀,狠狠的刺向压在韦振华身上的那头野狼。

尖刀穿进野狼的肚子,“噗呲”一声,狼血飙出,洒在韦振华的脸上。

韦振华看到莫有银红着眼睛,宛如看着一尊死神。

莫有银没有去看韦振华,他挑起这头野狼,跳起来用力往地上一顶。

野狼哀鸣一声,便不再有任何动静。

莫有银用脚踩在这头野狼的身上,借力抽出尖刀。

这个时候,大黄狗已经奄奄一息。

莫有银见到,怒从心头起,抓着尖刀大叫一声就奔向狼王。

狼王看向莫有银,发现倒在地上的同伴,它也十分生气,快速向莫有银冲来。

一人一狼,都红着双眼。

一个是群狼之王,山林猛兽。

一个是重生猎人,壮拳传人。

狼王率先出击,离着三米远就高高跳起,扑向莫有银。

莫有银一直盯着狼王的一举一动,看见它向自己扑过来,他一个滑跪冲过去,双手抓着尖刀向上一挑。

只听见“噗呲”一声,尖刀穿进狼王的肚皮里,鲜血流出来淋在莫有银的头发和脸上。

狼王挣扎两下,接着发出两声痛苦的哀鸣,很快就没有动静。

莫有银站起来,举着狼王的尸体。

“啊!丢鸭咩!都给我死。”

莫有银的怒吼,响彻山林。

剩下的群狼闻声看过来,发现狼王已死,它们发出一阵嚎叫声,随即转身离开。

看到群狼无首后,危机解除,莫有银感觉体力不支,手上的尖刀脱手而落。

狼王重重的摔在地上。

韦振华见状,快速跑出来,扶起莫有银,焦急道:

“有银兄弟,你没事吧”

莫有银缓一缓身子后,微微摇头。

“我没事。”

他挣扎着站起来,慢慢走向大黄狗。

大黄狗躺在地上,一脸哀伤的看着他,眼角溢出眼泪。

发现大黄狗伤势如此严重,莫有银心疼极了。

大黄狗一直陪着自己进山入林打猎,它勤勤恳恳的追赶猎物。

面对野狼围攻毫无惧色,护主心切,孤身对战狼王。

此时,它的身上满着伤痕,鲜血已经将大片的黄毛染成红色。

大黄狗痛苦的哀鸣着,它现在已经站不起来了。

看到它这副惨状,莫有银感到心痛,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第七十章 带你回家 他们的周围,四头野狼直挺挺的躺着。

三头野狼已经被刺死了,有一头野狼奄奄一息的躺在地上,正在痛苦的哀鸣着。

陆向东家的大黑狗,也受伤严重,他走到黑狗旁边,心疼的查看着黑狗的伤势。

黑狗小声嗷叫一声,然后小跑到一旁的草丛边,啃食不知名植物的草叶子。

莫有银抱着大黄狗,抚摸着它的额头。

没一会儿,大黄狗就一脸安详的闭上眼睛。

莫有银看见大黄狗断气了,心里悲痛不已。

“啊~”

他大声喊叫着,发泄内心的悲痛。

喊声响彻山林,在野狼峰回荡。

莫有银放下大黄狗,站起身,走到狼王的尸体前。

他蹲下来,大声道:“向东,给我刀!”

话音刚落,陆向东就把牛角刀递给他。

莫有银握着锋利的牛角刀,取下狼王的两颗獠牙,血都不擦,直接放进口袋里。

他把牛角刀还给陆向东,叹息道:“这几头野狼,你们要是想带回去就带回去吧,我不要了。”

说完,他就抓起鸟枪,走到大黄狗面前。

“大黄,我带你回家。”

莫有银蹲下来,把大黄狗放到自己的背上,慢慢的走出森林。

陆向东和韦振华,都受到很严重的伤。

他们刚才跟野狼搏斗,肾上腺激素飙升,紧张状态下忽略身上的痛感。

此时,脱离危险后,他们的胳膊和腿上隐隐作痛。

自己走回去都困难,还要拿什么战利品呢。

他们把自己的装备收好,跟着莫有银身后,向森林外走出去。

走过一头野狼,两人都狠狠的在它身上踹一脚。

陆向东一共被野狼咬了四口,两口咬在左胳膊上,一口咬在右腰处,一口咬在小腿上。

小腿处的伤最为严重,被野狼咬掉一口肉。

发现血还在流着,陆向东用牛角刀挖金毛狗蕨来敷住止血,然后再一瘸一拐的走出去。

韦振华的胳膊上被咬一口,大腿上也被咬一口,他也是感到痛苦,顾不得地上的野狼了。

甚至他都纠结着要不要把尖刀带回去,毕竟那把尖刀有七八斤重。

想到回去可能还会遇到野狼或者其它猛兽,他还是将尖刀背到身上。

他们带出来的土猎狗,只有大黄狗重伤死亡,大黑狗也受到重伤,但是不致命。

大白狗和大灰狗,只是受到一点儿轻伤。

它们走在山道上,行动很自然。

莫有银心里很难过,他走在最前面,什么话也不说。

陆向东和韦振华,都不是会安慰人的那种人,他们只是默默的走在后面。

大黄狗大概有30公斤重,莫有银背着它走半个多小时山路,就要停下来休息一会儿。

“它妈的,没想到野狼峰真的有狼。”莫有银看着身前的大黄狗,愤然道。

韦振华走到他身侧,一屁股坐在草地上,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包甲天下。

他抖出来两根,递给莫有银一根,劝慰道:

“有银兄弟,节哀吧,毕竟我们也宰了四头野狼,算是给大黄报仇了。来!抽一根吧。”

莫有银已经把烟瘾给戒掉了,但是此时情绪很低落,急需尼古丁的味道来缓解一下内心的悲伤。

他接过韦振华递过来的一支甲天下香烟,轻声问:“有火吗?”

韦振华急忙道:“有有有。”

说着就利索的掏出一盒火柴,推开火柴盒,取出来两根火柴,抓起一根在盒子侧边的砂纸划燃。

他用手护着火苗,伸到莫有银嘴边。

莫有银顺势低下头,嘴里叼着香烟触到火焰上,他用力一吸,香烟便点燃。

他狠狠的吸一口,烟雾在口腔里酝酿一番,随后被徐徐吐出。

韦振华抓着一根香烟,把烟嘴那端伸向陆向东:“向东,你要不要来一根,这个能缓解疼痛感。”

陆向东是一个老烟鬼,自然不会客气,马上接下那支香烟。

他自己掏出火柴,将香烟点燃。

“振华哥,谢了,我就好这一口,甲天下,好烟啊!”

三个人坐在草地上,吞云吐雾起来。

共同经历磨难,让他们的感情迅速升温,心里早就将对方当成好兄弟。

韦振华吐出一口烟雾,低声道:“有银兄弟,你刚才开的那一枪,直接就把野狼射杀了。”

“你那枪里面放的不是散弹吧,刚才走出来的时候,我看到那头野狼的眉心有一个大孔。”

莫有银深吸一口烟,缓缓吐出。

心里一番思考后,他斟酌道:“其实就是步枪子弹头,是从你们村的打靶场捡来的,留着好久了,平时只拿来猎杀野猪,没想到今天碰到野狼了。”

“鸟枪里不仅能放子弹头,还能放尖锐的铁钉,杀伤力很强,可以打大型动物。不过,这个方法,你自己私下用就行了,千万别说出去。”

韦振华恍然大悟,赶忙道:“有银兄弟,你放一百个心,我绝对不会说出去的,我就不是那种大舌头的人。”

“这样最好。”莫有银淡淡道,继续抽起香烟。

陆向东回想起他们刚才跟野狼搏斗的场景,此时还有点热血沸腾的感觉。

他突然想起来,莫有银两步踏出,快速转身,一个肘击将野狼击飞出去。

陆向东看向莫有银,发现莫有银此时就是一副平平无奇的模样,他困惑道:

“银哥,你是不是会功夫啊,我看到你一肘就打飞野狼。”

莫有银苦笑一声,承认自己会武功。

“跟着我二叔学过几天古壮拳,算是会点儿功夫吧,不过我学艺不精,要是早点儿学好古壮拳就好了。”

此刻,莫有银心里有点儿自责,要是他能快速解决跟自己纠缠的两头野狼,或许大黄狗就不会被咬得重伤不治。

他心里面暗暗决定,回去后要更加刻苦的练习武术,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

下次,要是再遇到野狼,他要做到一击必杀。

三个人坐在草地上,吞云吐雾,看到远处群山起伏,心里都是五味杂陈。

一根烟抽完,他们起身赶路。

莫有银把大黄狗背在背上,往家的方向走回去。

陆向东看见他背着大黄狗,主动帮他背着鸟枪。

不一会儿,他们就走到岔路口。

韦振华跟他们在这个路口分别,走回那里村。

临走前,他拍拍莫有银的肩膀,认真道:

“兄弟,别太难过,我先回去了,过两天我会来那马村找你” 第七十一章 观念冲突 莫有银看着韦振华的背影,心里觉得他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好伙伴。

倘若没有韦振华带出来的那一把尖刀,今天自己很难这样安然无恙的走回家。

他打算以后找个机会,带着韦振华进山打猎。

看到韦振华消失在山道的拐角处,他轻声道:“我们也走吧,一会儿太阳就要下山了。”

两个老伙伴,继续赶路,往那马村的方向走回去。

山道边的树木上,一群小鸟在枝头上鸣叫不停。

山风呼呼吹来,将路边的五节芒吹得摇摇晃晃。

莫有银不去注意周围的环境,也没有开口跟陆向东说话,只想快点儿走回家里。

陆向东的两条土猎狗,大灰狗欢快的走在最前面,大黑狗的一条前腿被咬得很严重,它只能举起那条伤腿,三条腿着地走路。

看到大黑狗这样,陆向东心里也不舒服,他决定回家后找点草药给它敷上。

片刻后,他们走到村子。

当莫有银背着大黄狗走进院子里,正好被莫母看见。

她放下手中的南瓜苗,惊问道:“哎哟,这是怎么啦!阿银,你怎么弄的自己满脸血渍。”

“你这血到底是怎么弄的,身上伤着没,怎么背着大黄啊,大黄怎么了。”

莫有银蹲下身子,将大黄狗放在地上。

他声音颤抖的说道:“妈,我们在山里面遇到野狼,大黄......大黄它被咬死了。”

莫母一脸震惊,惊讶道:“天杀的,你们该不是去野狼峰了吧!”

莫有银点点头,不说话,只是走进厨房洗手洗脸。

他表现得越冷静,心里越是悲痛。

一会儿,莫怀仁走出屋子,看到大黄狗身体僵硬的躺在院子里。

他也感到有点儿惊讶,问莫母道:“大黄死了?”

莫母哭着回答:“死了,阿银带着它去野狼峰,遇到狼群,大黄被咬死了。”

莫怀仁闻言,顿感震惊,他想不到儿子竟然如此大胆,敢跑去野狼峰打猎。

几年前,他们八个人一起走进野狼峰,都不敢过多深入。

他看着地上的大黄狗,叹息道:“孩子他娘,你去烧一锅热水吧,趁着天还没黑下来,把这狗处理了。”

莫有银正好走出厨房,听到这话,他马上制止。

“爸,妈,这狗咱们不能吃!”

莫怀仁看着他,像是看着一个陌生人,反驳道:“咋就不能吃,它已经死了。”

在山里人眼中,狗就是一只畜生,就像是家里养的鸡鸭猪牛一样,吃掉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是,莫有银已经不是原来的他了,重生后的他将大黄狗当成宠物,当成打猎的好伙伴。

他自己是不忍心吃掉大黄狗的,也不会让它被别人吃掉。

莫有银走过来,看着地上的大黄狗,认真道:“大黄天天跟着我进山入林打猎,帮我捕猎到很多野货,我们不能将他吃掉。”

他说的话,莫怀仁无法理解。

莫怀仁坚持要把大黄狗吃掉。

父子俩争论不休,吵得面红耳赤。

忽然,莫有银急匆匆走进屋里,快速爬上阁楼,从一个小木箱里取出一百块钱。

走出来时,他还顺手从门角处抓起一把铁铲。

他走到莫怀仁面前,把钱塞进他手心里。

“爸!这钱,你拿着,就当是我跟你买的。大黄不能吃,我现在就去把它埋掉。”

话刚说完,他拖着大黄就往院子外走去。

莫怀仁看到他的背影,气得浑身颤抖。

莫母见状,走过来劝道:“唉~随他去吧,阿银天天带着这狗进山打猎,有感情了。”

莫有银拖着大黄狗,沿着山路,走到家对面的小山头。

那里有一块地,是他们家的,种着一片八角林。

他将大黄狗拖进八角林里,在一处能看见家的空旷处停下。

莫有银抓着铁铲,用力的将泥土铲起、抛出。

不一会儿,他挖出来一个长方形的小坑。

他将大黄狗放进土坑里,然后从旁边铲土回填。

直到堆起来一个小土包,他才将手中的铁铲扔到一旁。

莫有银坐在大黄狗的坟前,自言自语道。

“大黄,那边就是我们家,这里是我们家的八角林。”

“别忘啦,从这里走出去一百米,就是平时我们走的山路,顺着那条山路就能走回家。”

莫有银在八角林里面坐了很久,直到太阳落山,天色暗淡下来,他才站起来,抓起铁铲,慢悠悠地走回家。

晚餐时,莫有银没有什么胃口,只吃一碗米饭。

莫母追问他在野狼峰的遭遇,他说明天再说。

他此时心情不太好,一个人走出门,走到院外的草地上,吹着山风。

莫有银闭着眼睛平躺在草地上,白天跟野狼搏斗的场景不禁在脑海中重现。

他心里一阵后怕,要是只有自己跟陆向东,面对着八头野狼的围猎,自己今天指定是走不出野狼峰了。

此时,陆家,发出一阵痛苦的喊叫声。

陆昌发正拿着药酒,涂抹在他儿子被野狼撕咬的伤口上。

伤口接触到烈酒,强烈的刺激感让陆向东疼得忍不住大声喊叫。

“爸!太疼了,能不涂酒了么?”陆向东呻吟着。

陆昌发骂道:“疼也得给我忍住,如果你想好得快,必须得用这药酒,不然明天伤口发炎,你会更痛苦。”

“来,我继续倒药酒了,你咬牙忍着,很快就好了。”

陆昌发将取出一瓶盖的药酒,倒在儿子的小腿伤口上。

陆向东小腿被野狼咬掉一小块肉,此时药酒倒在上面,一股钻心的疼痛感袭来。

这强烈的痛感,让陆向东差点昏厥过去。

他发出撕心裂肺的喊叫声:“啊~啊~”

住在陆向东家隔壁的林志坚,听到这种声音,他感到非常奇怪。

林志坚看向自己的母亲,问道:“陆向东这是怎么了,他咋喊得像杀猪一样呢。”

林母撇嘴道:“嗐~刚才他妈说了,陆向东跟莫有银竟然去野狼峰打猎,在林子里遇到野狼了,陆向东被野狼咬了四口,莫有银家的大黄狗被咬死了。”

听到这话,林志坚一脸惊讶,他想不到这两个人如此大胆,更不敢相信他们能在狼口下逃生。

一想到野狼峰,林志坚就感到不寒而栗,那个地方太危险了。

他想明天去陆家,看看陆向东的伤势。 第七十二章 巡山捕猎 清晨,莫有银冒着大雾进山查看捕猎陷阱。

没有大黄狗的陪伴,他多少有点儿不适应。

在森林里,他边走边考虑着去乡里赶圩,然后买两只小狗回来。

一个猎人没有猎狗的帮助,打猎的效率会大大降低。

一只优秀的猎狗,依靠它灵敏的嗅觉,能够在森林里草丛旁发现猎物的粪便。

当它找到动物的粪便时,会汪汪大叫,提醒主人过来查看。

猎人看到地上的粪便,就能猜测出来是何种动物所留,然后在附近找出兽路,并埋放捕兽夹。

清晨的森林里,非常寂静,大多数动物还在熟睡,没有聒噪的蝉鸣声,只有偶尔几声鸟叫。

雾气朦胧中,看不清远处的树木。

这样的气氛有点儿恐怖,好在莫有银对山里非常熟悉,他没有一丝害怕的感觉。

莫有银刚走到第四个捕猎陷阱,他就听到一阵类似于婴儿的哭声。

“呜啊......呜啊......”

经验丰富的莫有银,听得出来这是野兔子的叫声。

他扫一眼地上的捕兽陷阱,看见它并没有被触发,马上循着声音赶往下一个捕兽陷阱。

这只野兔非常不走运,它的左前脚被捕兽夹的咬齿牢牢夹住。

任凭它如何挣扎,都无法摆脱。

这是一只很肥硕的野兔,身上的皮毛呈灰色,它的头部有点像鼠类,耳朵不算很大,上唇中间分裂,尾巴和脚一样长而且向上翘,前肢比后肢稍短。

莫有银慢慢走过去,单手抓住这只野兔的脖子。

野兔已经预知到自己的命运,它一阵剧烈挣扎,不甘心就这样被抓住。

看到野兔反抗,莫有银用力抓住它,然后再踩开捕兽夹旁边的机关。

当他的左脚踩在伸出来的机关上,捕兽夹的咬齿立刻向两边打开。

野兔感觉脚上的束缚不存在了,它立刻拼命挣扎。

可是,莫有银怎么可能让它得逞。

野兔挣扎得越剧烈,他就抓得越紧,让它明白自己的处境,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挣扎是没有用的。

莫有银将野兔子塞进麻袋里,接着解下挂在树根上的倒钩,把捕兽夹收起来。

这只野兔体型不小,大概有3公斤重,算是山里面比较大的一只兔子了。

莫有银不打算留着自己吃,而是将它带到街上卖掉。

这样一只野兔,大概能卖20元一只。

对于吃惯野味的山里人而言,野兔不值钱,他们绝对不会花这么多钱买一只野兔子。

不过,街上的那些生意人,他们有钱,有猎奇心理,愿意花钱买来尝尝野味。

莫有银提着装麻袋的野兔走在山路上,迎面碰到林志坚。

林志坚的眼睛上下扫视着莫有银,发现他身上没有受伤的迹象,心里大失所望。

林志坚笑肉不笑的打招呼道:“有银,听说你昨天去野狼峰了?”

“嗯。去了。”莫有银鼻子里轻哼一声,不耐烦道。

林志坚看着莫有银,疑惑道:“听说你们遇到了狼群,你咋一点事儿都没有?”

莫有银不想跟他多说,错身走开,撒谎道:“受伤了,我胸口上被咬了两下呢。”

听到这话,林志坚心里美滋滋的,他觉得这样才合理。

莫有银回家后,把野兔子关进笼子里。

吃过早饭后,他出去抓一会儿蚂蚱。

喂食完两只红耳鹎,放飞它们在院子里飞一会儿。

莫有银食指勾起,放在嘴里吹起口哨,两只小鸟就飞回来,落在他的肩部上。

他将两只小鸟抓进笼子里,在笼子一侧的水杯里倒满水,供它们饮用。

莫有银走出门,打算去看看陆向东。

当他走进陆向东家里,立刻嗅到一股刺鼻的药酒味。

陆向东正坐在一张小板凳上,手上拿着一张浸湿药酒的布条,小心翼翼的往伤口上沾。

看到他这副惨样,莫有银关切道:“向东,你身上伤口真多啊,现在感觉好点儿没?”

“唉......疼得要死”陆向东放下药酒和布条,抱怨道:“估计要留疤了,我担心以后找不到老婆。”

莫有银闻言,哈哈大笑。

“这不影响,身上的疤痕,是男人的荣耀,不碍事的,这几块咬痕是你勇敢的证明。”

“你胳膊上的伤口,你自己不方便涂抹,让我来帮你吧。”

莫有银说完,蹲下来抓起药酒和布条。

他将布条放在手心里,抓着药酒倒出一点在布条上,然后抓着布条开始涂抹在陆向东胳膊上的伤口。

陆向东的伤口处皮破肉绽,略显红肿,看起来有点儿触目惊心。

莫有银倒吸一口气,还好自己没被咬到啊,看着这个伤口指不定有多疼呢。

狼的咬合力比狗还厉害,陆向东身上的几处伤痕,也比一般狗咬的伤痕还要严重。

伤口很深,牙印处发黑,周围红肿。

如果不好好处理,非常容易发炎。

这样严重的咬伤,要想伤口好得快,不能喝酒不能吃辣,也不能让伤口沾水。

陆向东告诉莫有银,他自己昨天晚上疼得几乎没有合眼,真是遭老罪了。

片刻后,黑狗一瘸一拐的走进来,在陆向东的旁边趴下,露出自己的伤腿,好像也在痛诉自己的不幸。

“给大黑也消消毒吧,它肯定也疼得很。”陆向东叹息道。

莫有银抓起药酒,倒满手心,然后用手倒在黑狗的伤口上。

当药酒洒在伤口上,感到刺痛的黑狗立刻站起来,下意识的就要往莫有银手上咬。

不过莫有银眼疾手快,他快速抽手,黑狗没有咬到。

黑狗嗷嗷大叫着跑开了。

陆向东看到,急忙呵斥道:

“傻狗,自己人都不知道了,竟然敢动嘴咬人,早晚把你给炖了。”

莫有银劝道:“算了,受伤的狗这样很正常,别说是外人,就是主人也会咬咧。”

“你还记得韦大爷吗,他家的白狗被夹子困住,他踩开夹子时没有成功,夹子的咬齿又将白狗的腿给夹住,疼得它马上在他脚上咬一口。”

当狗感到吃痛的时候,会下意识的咬东西。

山里人发现狗被捕兽夹困住时,要是进行救助,他们会无比小心,先把狗头给套住。

一会儿,莫有银离开陆家。

他走出门时,看见黑狗坐在院子里,用舌头舔舐着自己的伤口,此时正一脸幽怨的看着他。

他摇摇头,径直离开了。

灰狗跟在他身后,送出去十米远。 第七十三章 两只小狗 村口,代销店门前。

韦多福嘴里叼着一支香烟,动作潇洒地翻起手扶拖拉机的座垫,取出里面的Z型铁棍,慢悠悠地走到车头的发动机旁。

只见他右手抓着那根铁棍,插进孔位里。

然后,左手按下一根淡黄色的铁针,右手用力的快速摇动铁棍。

“噗噗噗......”

“当当当......”

黑烟喷出,发动机启动,车头开始震动,传导到整个车身,手扶拖拉机开始摇晃起来。

“都上车,走咯。”韦多福坐回座位上,大声招呼道。

他把弯曲的铁棍放好,放下座垫,在没有抽完的香烟上狠狠的吸最后一口,然后将其扔掉。

众人都上车后,他右手抓着档位杆,在“工”字档位上摇动两下,拖拉机立刻开出那马村。

莫有银看着他哐哐一阵操作,忽然觉得开手扶拖拉机还蛮有意思的,想自己找机会借姐夫的手扶拖拉机来开一开。

今天又是那梨乡的赶圩日,莫有银趁着这一天,将他最近猎到的动物和采到的灵芝,都拿去卖掉。

他此行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那就是买两只小狗回来。

山里人养狗,一般都从小狗养起,这样容易养熟,跟主人建立起深厚的感情。

尤其是猎人,在小狗还未长大时,就开始训练它捕猎的本领,半年后就可以带着进山打猎。

手扶拖拉机行驶在坑坑洼洼的山路上,在距离那梨乡大街还要十多公里的地方,遇到一个骑自行车的人。

超过自行车后,莫有银才发现骑车的那个人是林志坚。

莫有银心里,突然有点儿感慨,有一辆自行车真是方便啊,自己骑着去赶圩,想去就去,想回就回。

他也想买一辆自行车了,在后座上架着一个木箱子,方便自己运山货出去卖掉。

很快,拖拉机就开到那梨乡街道。

莫有银提着笼子和麻袋,往盛林饭店走去,他要将手里的山珍野味卖给胖老板覃盛林。

他见到覃盛林,一番讨价还价,将所有的山货都卖给他,最终挣得328元。

虽然感觉有点儿亏,但是一下子就将手上的山货都出掉,莫有银顿感轻松。

路边一个小吃摊,他花5角钱买10个五角星炸馍,犒劳一下自己。

五角星炸馍是桂西南的特色小吃,山里人称之为依妖。

依妖的制作方法非常简单,手工制作的米浆,加上半肥瘦肉剁成细馅,混合切碎的葱叶。

酥脆金黄的表皮,包裹着咸香软糯的内里,一口把它咬掉,满口流油,非常香。

莫有银边走边吃,十分满足。

他感觉自己的头发太长了,当即打算去理发。

这个年代,最流行的发型就是平头,在街上遇到十个男人,就有九个人是平头。

莫有银坐下,理发师将灰布披到他身上,他免不了又费一番口舌,说出自己的需求。

好在他选的是之前给他理过的那个人,解释到一半,那个理发师就回想起来了。

他忙说:“我懂我懂,我给你理过,不用说了。”

闻言,莫有银便不再说话,他之所以找选择这个理发师,是因为他之前剪出来的效果令自己满意。

男人就是这样,只要服务到位,他就会成为常客。

但是,只要让他感到不满,一般也不会大吵大闹,下次肯定不再来消费,默默的远离。

一会儿,头发剪好了,寸头看起来就是清爽帅气。

旁边等着理发的一个靓仔看到,他对理发师说道:“给我也这样剪就行,这样的才好看咧。”

莫有银不知道,因为他,半年后那梨乡流行剪寸头,大部分年轻人都爱剪这样清爽干净的发型。

剪完头发后,莫有银打算去买两只小狗。

十分钟后,他走到卖狗的摊位前。

这里有两个大笼子,总共有八只土狗。

莫有银多活一世,他知道挑选土狗的秘诀。

他观察土狗的胡子,老祖宗挑狗的秘诀是一龙二虎三鼠。

看狗的下巴正中间的胡子,要是单根胡子就是狗中之龙,也就是传说中的狗王。要是有两根胡子就是狗中之虎,三根就是狗中之鼠。

看完土狗的胡子,他继续看犬牙,土狗的犬牙一定要大而且要尖细,这样的土狗杀伤力非常强,犬牙的刺穿也很厉害,撕咬猎物不在话下。

莫有银抓起一只耳朵小而挺的黑狗,它微微向前的叉型表明听力非常好。

他再看着这只狗的鼻孔,鼻孔很大,鼻子也比其它狗的要宽,长度比其它狗的长。

这就是典型的瓦盖鼻,一只狗嗅觉灵敏主要就是鼻子,利用鼻子闻气味寻找猎物。

这只黑狗还有着一条花舌头,这样的狗容易散热,耐力也很好,它可以比红舌头的狗奔跑更长的时间,非常适合在山里追赶猎物。

莫有银对这只小黑狗很满意,放在一边作为备选,接着看其它小狗。

莫有银抓起卖狗人的扁担,用力的敲地两下。

发现两只灰狗叫唤,他知道这是有攻击性的狗,比较凶猛。另外一只转身跑开的白狗,那是十分胆小的狗。

他直接排除这三只狗。

剩下的几只小狗,不叫唤还能一直转着圈盯着他看,莫有银明白这是善于观察的土狗,它们不但忠诚而且聪明,容易驯服且自身智慧不低。

然后,他再看着土狗的尾巴,中间尾的狗胆子非常大,在野外的时候非常有用,在狩猎时经常会遇到比其大的动物,胆子大的狗也会扑上去撕咬。

最后,观察小狗的四肢,前肢一定要直粗壮的,后肢要有弓形的样子。

正所谓前箭后弓,这样的土猎狗跑起来稳健而且快,追逐猎物时能节省体力快速扑上去咬住猎物。

莫有银从这些看好的小狗里,挨个拎脖子抓起来,感受他们的性格。

最终,他买下一只黑狗和一只黄狗。

黑狗是虎头枪尾,黄狗是黄狗白面,都是比较好的狗,适合训练成猎狗,带着它们进山打猎。

莫有银递给卖狗的老伯16元,然后将两只小狗装进自己的铁笼子里,提着它们就往桥头走去。

当他走到手扶拖拉机前,韦多福笑着道:“呦!有银,买狗啦!”

“是啊。”莫有银淡淡回道。

他看着笼子里的两只小狗,心里一阵得意。

不出半年,这两只小狗会成长为出色的土猎。 第七十四章 上山采药 莫有银在手扶拖拉机旁站着,等待着村里其他人回来。

突然,他看到桥头的邮政所旁边有一个药材收购点,这是一家新开的中草药收购店。

他心里很好奇,打算走过去看看,毕竟自己经常在山里面走动,看到很多草药,也许能顺手采药拿来卖。

莫有银走进店里,发现店主是一个清瘦的中年男人。

跟他交谈后,得知他大量收购各种中草药材。

独脚金、牛大力、土茯苓、金线莲、巴戟天、鸡骨草等等,他给出的价格也颇高。

莫有银在心里暗暗记下来,打算回家后找时间进山采药。

下午两点,一起来赶圩的村里人都到齐了。

韦多财发动手扶拖拉机,轰轰烈烈的开回村里。

回到家里,莫有银把两只小狗放出来。

他动手给它们制作一个狗窝。

山里温差大,怕它们晚上冷,还在狗窝里放一件破旧的衣服。

两只小狗在院子里跑来跑去,还去追赶小鸡,被老母鸡在狗头上叨两口,才嘤嘤叫唤着灰溜溜的跑开。

莫有银从屋里拿出鸟笼,把两只红耳鹎放出来喂食。

这两只小鸟已经会飞了,莫有银不再动手喂它们,而是将蚂蚱的翅膀撕掉一半,扔在地上,让鸟儿自己捕食。

两只小鸟的觅食动作越来越快,没有一只蚂蚱能逃出院子。

两只小狗见到小鸟,兴奋的跑过来追赶,但是小鸟非常灵活,让两只小狗一直扑空。

晚饭间,莫有银告诉父亲,乡里有人收购独脚金,晒干的独脚金一斤5元。

他让父亲放牛的时候,在草地上采来带回家,他抽空拿去街上卖掉。

趁着现在村里人还不知道,他们得赶紧去采,大山里的草山上遍地独脚金,非常好挣钱。

独脚金生长在低海拔庄稼地、荒山草地、田边、沟谷、耕地等地方。

这种草药对于小孩常见病效果很好,故而又称孩儿草。

治疗小儿疳积,小儿腹泻、小儿夏季热、黄疸型肝炎等有奇效,人们爱用独脚金煲汤给小孩子喝。

独脚金的叶片细小,有时候它的叶片会退化成鳞片状,在秋天时独脚金就开花了,它的花朵虽然不大,但是十分奇特美丽。

十万大山里的独脚金,花色一般为黄色,偶有红色花朵。

这个年代,山里面还有很多草地,独脚金还是一种很常见的草药。

再过几年,很多山里孩子们纷纷跑到野外,埋头采药来换钱买零食吃。

三十年后,草地变林地,独脚金失去生存的基础,变成很罕见的药材,野生的独脚金近千元一斤。

莫怀仁听到这个消息,连忙道:“明天我去放牛就摘回来,草山上多着哦,我随便找个地方一坐,旁边都有那种草。”

“真的这么值钱么,你问清楚了没有,要是真的,我一天能采好几斤呢!”

莫有银十分认真的回答道:“真的,我已经问过收购药材的老板了,独脚金的收购价格就是这样,不过他要晒干的”

莫有银自己打算上山挖牛大力,牛大力的收购价格虽然不及独脚金,但是它胜在根茎大。

在山里面挖一天,搞到几十斤不成问题。

吃过晚饭,一家人坐在院子里。

两只小狗在他们周围跑来跑去,莫母看着这两只小狗,心里很开心。

她抓起黑狗,笑着道:“你们瞧,这只黑狗多精神啊,听说黑狗能镇邪呢。”

莫有银看着这两只小狗,寻思着该给他们取个名字。

他一番思考,决定给黑狗取名“可乐”,给黄狗取名“橙汁”。

他把这个想法告诉父母后,莫怀仁笑呵呵道:“这名字好,哈哈哈,狗也有名字了啊。”

莫母捧起黑狗,笑着道:“以后啊,你就叫可乐了。可乐,可乐。”

她放下黑狗,伸手招呼黄狗,喊道:“橙汁,快过来,橙汁,嘬嘬嘬......”

黄狗兴奋的跑过来,其实它并没有听懂她说的话,只是因为嘬嘬嘬。

可乐和橙汁的到来,让这个小家庭又变得欢乐起来。

这两只狗还小,没有猎狗作伴,短时间内莫有银是不会再去原始森林里打猎了。

他打算每天做陷阱捕猎,然后在山里面采药。

山里面有很多珍贵的草药,只要他勤快一点,挣钱还是很容易的。

次日,莫有银吃过早饭后,他抓着一把铁锹就进山了。

他要去挖牛大力,这个年代牛大力在山里很常见。

莫有银并没有刻意寻找,平时出门巡山捕猎,他清楚的记得哪个地方有牛大力。

牛大力和毒鱼藤很相似,拿牛大力来煲汤喝下能滋补身体,错挖毒鱼藤来煲汤,那便全家升天。

最简单的区分方法就是看叶子,两者有着明显的差别,非常容易分辨。

鱼藤叶的背部叶脉非常清晰,横脉直出叶缘。

牛大力的的叶脉是弯曲的,不超出叶片边缘。

它们的根部也明显不一样,牛大力的根是鼓起有命山莲藕,而毒鱼藤是普通植物的根状。

赶山人挖药时,往往都是看藤叶快速识别,毕竟谁都不想辛苦挖地后再看藤根区别,这样白浪费力气。

挖野生牛大力要十分小心,要是挖断了,就不值钱了,只能拿回家自己煲汤吃。

不一会儿,莫有银就走到一株牛大力前。

他顺着藤条找到牛大力的根部,抓起铁锹就开始挖土。

很快,看见像木薯一样的根。

见到牛大力的根直插地上,莫有银知道自己要费不少体力了。

挖牛大力,往往和挖竹鼠洞差不多,挖出一两米深坑是常有的事情。

一般,需要深挖的都是根部粗壮的牛大力,也就意味着收获颇丰。

莫有银埋头挖土好一会儿,一抬头发现,这个坑已经有半人高了,可是还牛大力的根部明显还很长。

他用力摇动牛大力的根,想要松一松土,看看能不能将它直接拔起来。

可惜,他用力过猛,一声脆响,粗大的根被他弄断了。

莫有银心里一阵可惜,也不敢太依赖铁锹,更多的是用手刨土。

深感疲惫的他,继续挖一会儿,就在薯块连接处,直接用力掰断。

留根,然后回填泥土,让牛大力得以再次生长。

靠山吃山的赶山人,一般都不会做断子绝孙的事情,无论是挖牛大力,还是采摘鸡枞菌,都不会深挖到底。

只要不是将牛大力全部挖起,依靠它那顽强的生命力,很快就会再次长出来。

莫有银看着现场一片狼藉,内心不禁感慨,挖牛大力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啊。

他将牛大力的根用藤条绑起来,用力抱起来,发现至少有七八十斤。

一斤牛大力的价格是1.2元,他辛苦挖地五个小时,挣到差不多一百多块钱,这一趟也算是不虚此行了。

牛大力是一种名贵的药材,人们喜欢拿它煲鸡汤,泡酒。

它的药效如其名,吃完会感觉自己力大无穷,像牛一样有使不完的劲。

经常有人拿牛大力跟巴戟天一起泡酒,喝完后具有补肾壮阳的神奇效果。

曾经有这样的一个传言,那就是喝完牛大力,床板都要折腾断。

莫有银上一世,喝过不少牛大力泡的酒,知道这种药材的好处。

这个年代,野生的牛大力比较好找,但是相应的价格却比三十年后要低几十倍。

莫有银将这一捆牛大力背起,慢慢地往森林外走去。

快要走出森林时,他意外发现一棵土茯苓,不过自己没有力气继续挖了,只能留着明天再来挖。

挖到几十斤牛大力,他心情很好,唱着山歌走回家。 第七十五章 土茯苓 莫有银背着牛大力回来,被村长韦多福撞见。

韦多福看着莫有银,笑眯眯道:“哟!有银,在哪挖的这么多牛大力啊。”

莫有银抬头看着他,憨笑道:“村西自留地那边的,林子里多得很。”

看着他背上的几十斤牛大力,韦多福有点疑惑,挖这么多回来,泡酒也泡不完啊。

“你挖这么多,用的完嘛,这得要一百斤米酒才行吧。”

莫有银不想说自己是挖来卖的,他撒谎道:“用不完,当然用不完,得分一半给我二叔咧,我俩一起挖的,挖完他就去看夹子了,让我自己背回来。”

“多福叔,你要不要拿一根回去泡酒,咱姨要是看到这个保准开心。”

韦多福摆手道:“算了,开玩乐,我哪用得上这个啊。”

说完,他转身就走了。

莫有银背着牛大力,拐上一个缓坡就到家了。

走进院子里,他蹲下来,轻轻把背上的牛大力放下。

这个时候,他感觉自己累坏了,走到屋檐下,抓起一张凳子,走回院子里坐下休息。

两只小土狗看到他回来,向他小跑过来。

莫有银伸出手,抚摸两只小狗的脑袋。

看到黑狗走到牛大力前,张嘴就马上啃咬,莫有银一把抓它回来。

“可乐,这个不能吃的。”

黑狗挣扎着,发出嘤嘤声,莫有银把它放下。

它不再跑到牛大力前,而是跑去跟黄狗打闹。

两只小土狗互相追逐,将对方扑倒,发出低吼声,啃咬对方的身体。

莫有银看着两只肉嘟嘟的小狗在地上翻滚着,觉得它们很可爱。

过了一会儿,莫母下地回来,看到一大捆牛大力,她感到很惊讶。

“你挖得这么多啊,这得有五十斤了吧。”

莫有银回道:“不止,估计得有七十多斤呢,我背回来可沉了,路上休息了好几回。”

“这些得卖多少钱啊!”莫母笑着问道。

莫有银一脸得意,笃定道:“一百块应该有吧。”

莫母听罢,心情非常好,脚步轻快的走进屋,放好锄头后便到厨房热菜。

吃午饭时,莫母说自己也要上山采药。

看到挖药材好挣钱,她也心动了。

在这个年代,山里人挣钱的方式,主要是割松油脂和卖掉成材的树木,然后就是采摘八角拿去卖。

打猎的人并不多,只有在冬天的时候,没有什么农活干了,村民们才会家家户户进山捕猎来这里过冬的候鸟。

捕猎到的候鸟,都是一些半个手掌大的小鸟,一只卖两块钱,村民们大都不愿意卖掉,而是留着自己吃。

挖药材跟打猎一样,是一件辛苦活,有时候在山里寻找一整天,才挖到两三斤。

很多人不愿意采药挣钱,这可比割松油累多了。

莫有银不一样,他经常进山林里打猎,哪个地方有什么珍贵的草药,他一清二楚。

不用刻意寻找,省心省力。

傍晚,莫怀仁放牛回来了,他从麻袋里取出三捆独角金。

莫有银抓起来掂量一番,每捆大概有两斤重,晒干后差不多有一斤重。

莫怀仁出去放牛时,一边看牛一边采药,一天下来挣到十多块钱。

他心里很开心,这样子来钱太快了。

第二天,莫有银背着铁锹出门,继续去那片林子挖土茯苓。

他走到那棵土茯苓前,认真观察。

发现它的枝条很光滑,无刺,叶片是革质,呈狭卵状披针形,先端渐尖,下面是绿色,有卷须。

土茯苓的花序是伞形,总花梗通常明显短于叶柄,在总花梗与叶柄之间有一芽。

它是一种著名的中药材,老人们称之为“祛湿之王”。

土茯苓粗厚的根状茎可入药,性甘平,利湿热解毒,健脾胃,而且富含淀粉,还可以可用来酿酒。

在很多中药方中都会使用到它,土茯苓可以用来治疗梅毒,头痛,膝关节积液,小便频繁,恶心呕吐等症状。

土茯苓可以达到通利关节,达到解除身体毒素和去除湿气的作用,它也是一种很好的治疗梅毒药物,三十年后广泛应用于性病治疗。

山里人常把土茯苓煎煮成汤来喝,它能够治疗痔疮问题,准备一些皂角子,搭配着土茯苓,煎煮之后代替水来喝就可以了。

当身体出现膝关节积液后,也可以使用土茯苓进行治疗,情况不严重的患者,土茯苓的剂量可以小一点,症状严重的人就需要加大剂量,才能达到有效的作用。

十万大地,古称烟瘴之地,常年山雾弥漫,大山里面湿气很重,生活在山里的居民,常常患有风湿疾病。

当身体里面的水分堆积过多,湿气堆积太多,会导致水肿情况出现,山里人就会用甘草,土茯苓,桂枝,黄芪等,搭配在一起煎煮成药液,然后趁温热之时服用,达到治疗的效果。

土茯苓的地下块茎还含有丰富的淀粉,可以食用。

在六十年代,那时山里严重缺粮,人们常常上山采挖土茯苓来充饥。

也正因为那个时候,人们疯狂采挖土茯苓,如今在山里面很难找到大棵的土茯苓。

莫有银顺着藤蔓找到它的根部,抓着铁锹轻轻挖开土茯苓周围的土壤,防止损伤到其根茎。

土茯苓的根茎不像牛大力,埋地不深,他用拳头轻敲土茯苓的根茎,使其与土壤慢慢分离。

等到块茎显露,他再小心翼翼地将土茯苓取出。

土茯苓的块茎,有点儿像姜块,要是把二者放一起,没见过的人根本识别不出来。

这一棵土茯苓比较高产,莫有银挖出来十几斤。

他把土茯苓装进麻袋里,藏进路边的芒箕草,然后打算去查看林子里的捕兽夹。

这片林子里的捕兽夹,都没有捕猎到动物。

莫有银发现有一个捕兽夹被触发了,没看到猎物,顿觉有点儿可惜。

他把捕兽夹撑开,重新埋好,并且铺上树叶作为伪装,转身就往回走。

走回到藏土茯苓的地方,取出麻袋便走出森林。

刚走出森林,沿着山道行走二百米,突然草丛里窜出一条蛇,把莫有银吓一跳。

他定睛一看,原来是一条乌梢蛇。

那自己可就不客气了。

莫有银放下麻袋,马上就追上去,不管不顾的就往蛇尾巴上抓去。

乌梢蛇是一种体型较大的无毒蛇,并不会对人造成致命伤害,他直接动手抓就行。

它的体背呈棕褐色,背部正中有一条黄色的纵纹,两侧各有两条黑色纵纹。

乌梢蛇行动行动非常迅速,转眼就跑进一侧灌木丛里,不过莫有银可不会放过它,马上猫着腰跟着追进去。

一会儿,莫有银就抓着这条乌梢蛇出来了。

乌梢蛇可入药,对治疗风湿麻痹、中风口眼歪斜,半身不遂等有奇效。

莫有银打算拿到街上去卖,这种蛇类是最好卖的,价钱也比其它蛇类高一些,它本身无毒,吃着放心。

而且,老中医也喜欢买来作为药材。 第七十六章 凶猛的野猪 莫有银右手抓着乌梢蛇,左手提着土茯苓。

他心情非常好,小声唱着《奢香夫人》,慢步走到山道上。

走到一个山坳,他听到一阵野猪的吼叫声。

“嗷......嗷吼......”

莫有银立刻停下脚步,仔细的听着,想知道是从哪里传来的动静。

发现是从山底传上来的声音,而且还有人声和狗叫声。

他知道这准是有人在捕猎野猪,当即决定下去看看。

沿着小路走下去,离山底越来越近,声音也越来越清晰。

片刻后,他看到土豆地里有一头全身乌黑的大野猪,一条黑狗正对着野猪汪汪大叫,还有两个人站在野猪的面前。

他走近后,才发现是韦大爷和他儿子在围猎野猪。

野猪的一条后腿被巨大的捕兽夹夹住,夹子的一端连接着一条铁链子,铁链绑在一棵番石榴树上。

这头野猪的每一次挣扎,番石榴树都摇摇晃晃。

莫有银隔着老远就喊道:“韦大爷,捕到野猪了喔,今晚我也要去你家尝尝野猪肉哦。”

看到莫有银,韦大爷喜出望外。

他们父子对付这头野猪两三个小时了,一直没能制服它,心里着急得不行。

莫有银是猎过两次野猪的人,这是来一个好帮手了。

韦大爷忙道:“这个好说,野猪宴少不了你,有银啊,帮帮我们吧,这头野猪像是吃发情草一样,发狂着咧,我们都没法近身啊!”

莫有银看向瘦弱的韦大爷,再看看他那个跛脚的儿子。

莫有银瞬间明白问题所在了,他们父子俩太弱了,才会跟这只野猪纠缠这么久了。

莫有银慢慢走向前,看着被野猪夹困住的野猪。

这头野猪挣扎太久,此时已经疲惫不堪了,不足为虑。

韦大爷的儿子韦爱民恳求道:“有银,你能帮我们猎杀这头野猪吗,我们真的没办法了,刚才我向前捅它,差点被它挑飞。”

莫有银看向他手上抓着的尖刀,笑着道:“好说,这头野猪被困住了,想要捅死并不难。”

“只是,我手上抓着一条乌梢蛇,没法出手啊,你们有麻袋吗,借我把这条蛇装起来。”

话音刚落,韦大爷急忙道:“袋子我有,我带着呢。”

说着,他就跑到一边的网包里,取出一个麻袋。

他走到莫有银面前,把麻袋撑开,嘿嘿笑着:“来,把它放进去吧。”

莫有银把乌梢蛇放进麻袋里,系好袋口,然后接过韦爱民手上的尖刀。

他抓着尖刀向着野猪慢慢走去。

察觉到来者不善,这头野猪又变得暴躁起来,大声吼叫着,警告莫有银不要过来。

它拼命挣扎,将铁链子拉得绷直,旁边的番石榴树又剧烈摇晃起来。

还好树上没有番石榴果,不然肯定就被野猪摇得纷纷落地了。

见到这头野猪发狂,韦大爷家就大黑狗马上对着野猪汪汪大叫。

莫有银此时胸有成竹,这头野猪今天注定要被他猎杀,结束它那罪恶的一生。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野猪天天糟蹋村民们地里的农作物,也该变成野猪肉,给村民们赎罪。

只见莫有银双手抓着尖刀,大叫着冲向野猪。

野猪马上也动起来,盯着莫有银。

莫有银只是试探,并不是真的要立刻捅杀野猪。

韦大爷父子在身后喊道:“小心,野猪獠牙很尖锐,不要被它拱了。”

莫有银并不理会,按自己的节奏对付野猪。

几番试探下来,他已经掌握野猪的攻击距离,只要站在安全距离外,这头野猪对他就构不成任何威胁。

他将尖刀放下,取下挂在脖子上的弹弓。

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石子,他拉开弹弓,专门射野猪的眼睛。

野猪被他激怒,四处乱窜,随后不管不顾的冲向他。

莫有银看到野猪冲过来,马上抓起尖刀,站在安全范围内,准备捅死野猪。

他瞅准机会,侧过身后用力的往野猪的脖子扎去。

锋利的尖刀,立刻扎进野猪的皮肉里。

野猪感到吃痛,奋力挣扎着。

它身上的力量顺着刀杆传导到莫有银手上,莫有银把握不住,只能放手。

野猪带着尖刀,横冲直撞。

尖刀还扎在野猪脖子上,莫有银也没有办法了。

他回头对着二人说道:“尖刀被它带走了,只能等着它失血过多而死了。”

于是,三人坐在地上静静等待着。

只要野猪停下来,不继续挣扎,他们就抓起石头扔向野猪。

野猪只要动起来,血液加速流动,它失血的速度才会更快。

他们是不会让野猪停下来的,不然等到天黑估计都回不了家。

韦爱民从兜里掏出一包青竹烟,取出三根来,先递给莫有银一根,笑着道:“来,有银,抽根烟吧。”

一个多小时后,野猪已经疲惫不堪。

他们无论如何扔石头,野猪的反应都不剧烈了。

莫有银壮着胆子,小心翼翼的走到野猪旁边。

一个闪身快步向前,用力的拔出尖刀。

野猪马上剧烈挣扎,脖子处血流如注。

五分钟后,它一声哀鸣,然后倒地不起。

莫有银走向前,用尖刀顶一顶野猪,发现它只剩一口气。

看到野猪上气不接下气的艰难喘息,莫有银抓着尖刀再往他脖子狠狠捅一刀,给这头野猪一个痛快。

他们把这头野猪绑在一根粗木上,莫有银和韦爱民两个人抬着它走回村。

韦大爷帮莫有银提着乌梢蛇和土茯苓。

韦爱民的腿脚不好,他们走得很缓慢。

走到自己家,莫有银让韦大爷自己来抬野猪,他抓着两个麻袋就走进院子。

韦大爷大声叮嘱道:“有银啊,今晚记得来我家吃饭啊,要是没有你,我们今天还真猎杀不了这头野猪咧。”

莫有银头也不回,大声回道:“我知道了,等洗完澡我就马上过去。”

当晚,韦大爷家设野猪宴,摆了两大桌。

捕猎到野猪,他们父子心情大好,把自己泡制半年的灵芝酒都拿出来了。

席间,韦大爷频频向莫有银敬酒,感谢他帮自己猎杀野猪。

林志坚代表他家过来喝酒,听到韦大爷绘声绘色的讲述莫有银杀野猪的场面,他心里一阵嫉妒。

莫有银成为主角,免不了要被众人敬酒。

他担心自己再多待一会儿,就会被大家灌醉,找个借口就离开了。

他走出院子前,韦爱民的老婆看到了。

她快步追上来,硬塞给他八斤野猪肉,不容拒绝道:“老头子交待的,你出力了,必须带点肉回去”

莫有银拗不过,只好提着野猪肉走回家。 第七十七章 杉树寄生 莫有银像往常一样,带着捕兽夹,到森林里做捕猎陷阱。

他在林子里四处观察,寻找动物留下的粪便、足印和爪痕等线索,进而推断出兽路。

这一招他屡试不爽,通过这种方式捕猎,成功率非常高。

最多两三天,就会有猎物被捕兽夹困住,他只需早晚过来查看陷阱,看到猎物踩中陷阱,便把它抓回家。

现在,莫有银家里已经关着四只动物,他打算过两天拿到街上去卖掉。

用捕兽夹这样的捕猎方式,比带着鸟枪进山打猎好。

捕到动物,只要发现及时,就能抓到活的动物,可以拿去街上卖掉挣钱。

用枪打猎,猎获的往往是死物,拿去卖往往会被人嫌弃不新鲜,猎人只能留着自己吃。

莫有银在地上看到一坨动物的粪便,大小4公分左右,它的形状呈间断的长条状,而且粪尾较尖。

他观察到这个粪便的颜色偏黑,还有不少动物毛发。

初步判断是一种小型肉食动物。

虽然粪便里面有很明显的草叶,一般的猎人会认为食肉动物部会吃草,进而排除掉,认为食草动物。

但是,莫有银是一个优秀的猎人,他看到粪便里的草叶,马上就发现端倪了。

关键所在是,当人都能看出来粪便里面是草,那就证明这个草并没有经过消化吸收。

这种动物的消化系统其实是不能分解纤维素的,那它应该是一个肉食动物的消化系统。

他站在身,看着这片森林,再考虑到附近出没的动物中,有类似捕食特性及进食方式的,大致猜测这个就是野猫的粪便。

野猫之所以吃草,其实是家养的猫是一样的,植物能够帮助它们将胃肠道里的毛发排出体外,不论是食物本来就有的,还是清理身体时所吞下自己的。

当初大黄狗还没死的时候,也经常在院子外的草丛啃食草叶,就是为了清理体内的毛发。

莫有银看到这坨野猫的粪便,马上就在周围的地上、树皮上寻找它的爪痕,判断出它行动的路线。

他选择两处位置,用铁锹挖出来两个小坑,然后将捕兽夹撑开,小心翼翼的放进坑里,最后抓起一把树叶撒在上面。

当他埋放好捕兽夹,刚离开二十米远,抬头就发现眼前的一棵杉树上有靓货。

这一棵杉树的枝干上,有寄生的植物。

莫有银看到树枝上挂着一团深绿色的寄生植物,顿时心里一喜。

山里面常有很多寄生植物,但往往都是寄生在各种小灌木上的,偶尔会寄生在松树上。

寄生植物没有直达土地的根茎,它是寄生在树木上,自身的生长靠吸收树木的营养成分,所以人们称之为寄生。

山里面的寄生植物,主要靠鸟类传播,当鸟类吃下寄生植物的果实,然后它飞落到各种树木上。

当它排便时,寄生植物的种子就随着粪便落在那些树木上,然后就在树枝上长出来。

寄生植物的根部,直插进树木里,吸收营养,并不断蔓延成长。

山里的很多树木有寄生,但是松树寄生和杉树寄生的药用价值最高。

尤其是杉树寄生,那算是很少见的寄生植物,罕见程度堪比灵芝。

不同的树木长出来的寄生,它们的作用是不同的。

比如松树寄生具有祛风除湿、化痰止咳、行气止痛的功效,常用于治疗风湿痹病、胃痛、痰湿咳嗽、皮肤湿疹等疾病。

杉树寄生具有活血化瘀、补肾、止泻、止咳的功效,常被用于治疗腰膝酸软、头晕目眩、胸闷气短、失眠多梦、慢性咽炎、脱发、心绞痛、内分泌失调等疾病。

山里人很喜欢拿杉树寄生来泡茶饮用,当成保健茶,长期喝会对身体有好处。

另一种用法,那就是拿来泡酒,大概一个半月后就可以饮用。

寄生酒一般只有在关系很好的人来拜访时,才会拿出来分享。

不同树木的寄生植物,不能一起用。

那马村曾经有一户人家,将松树寄生、杉树寄生和李树寄生混合泡酒。

差点就喝出人命,父子俩一个浑身冒虚汗,一个腹泻不止,众人紧急刮痧后才慢慢缓解。

寄生的植物采下来后,从外表看不出是何种树木寄生,因此拿到街上去卖,人们也很谨慎,担心受骗。

无论是这个年代,还是三十年后,山里人采到寄生植物,都是自己拿来泡酒,用不完就送给亲戚一些。

莫有银看到这棵杉树上有寄生,决定回家拿柴刀过来砍下,带回去泡酒。

杉树上有刺,不好爬上去采,他只能把这棵杉树砍倒。

两个多小时后,他提着一把锋利的柴刀,重新回到这棵杉树前。

莫有银抓着柴刀,用力的砍向这棵杉树。

杉树的木质很硬,他一刀只能砍进去一寸。

不一会儿,他已经砍得差不多了,只有大概一寸半还连着。

莫有银放下柴刀,站起身子,用力推着杉树。

他推动三下,杉树便发出一声脆响,接着轰然倒下。

看到杉树倒在地上,他抓起柴刀走过去。

莫有银将寄生在杉树上的植物全部砍下,然后去附近找来一根藤条,将杉树寄生捆起来。

这一棵杉树上的寄生非常多,一共两大捆。

他走到旁边,砍下一棵小灌木,拿来穿进两捆杉树寄生里,挑着就走回家。

走在山道上,有人看到,便问:“有银,采到寄生了喔,是什么寄生啊!”

莫有银担心他会索求几根,便说道:“是啊!在自留地的林子里看到的,松树寄生。”

十万大山里,到处是松树,松树的枝干茂盛,也适合鸟类停留,因此松树寄生并不罕见。

闻言,那人便没有开口索求,笑道:“松树寄生啊,好货啊,可以拿回去泡酒了。”

“是啊,是啊,拿回去泡酒给老头子喝。”莫有银附和道。

半个小时后,他将杉树寄生挑回家里。

深感疲惫,他一把将两捆杉树寄生扔在地上。

休息片刻后,他搬来一个木桩,又拿来一个小板凳。

他解开一捆杉树寄生,抓起来一根就用柴刀砍断。

寄生的枝叶都可入药,他没有刻意拆分,举着柴刀就是一顿砍,将枝叶都砍碎,然后收集起来,再拿去晒干。

晒干后的杉树寄生,可以拿来泡酒,也可以煮茶喝。

偶尔拿来饮用,对身体健康大有好处。

剩下的一捆杉树寄生,莫有银没有砍碎,打算送给亲戚。 第七十八章 热闹的歌圩节 山里一年一度的歌圩节又到了,青年男女们身着民族服饰,在那里村的公母岭参加此次盛会。

山里流传着这样一个传说,一位老歌手的女儿长得很漂亮,又很会唱山歌,方圆几十里的小伙子都想向她求婚,老歌手就传出话来,赛歌择婿。

远近的青年歌手,纷纷赶来赛歌,希望被老歌手和姑娘挑中。

从此之后,逐渐形成定期的赛歌集会,也就是歌圩节。

莫有银穿着一件对襟上衣,衣服镶嵌彩色布边,用铜扣固定,下身搭配着一条宽腿长裤,长青白色包裹头发。

他跟堂哥莫有义,还有陆向东,一起赶赴这场山歌盛会。

他们都已经成年了,想要在今年这个歌圩节,通过唱山歌找一个漂亮的老婆。

十万大山里的居民素以“善歌”著称,山民们通过唱山歌来表现生活,抒发自己的思想感情。

几乎人人能歌善唱,已近“以歌代言”的地步。

这个年代,山里的青年男女,常常通过公开聚唱来选择婚配。

每到歌圩日,青年男女们就三五成群,盛装艳服来到歌圩场,通过唱山歌显示自己的才能,披露自己心声,找寻自己的意中人。

歌圩场上,对唱是主要的活动方式。

对唱是一对一对进行,当一对男女青年对唱的时候,双方的朋友往往都会围在身旁出谋划策。

古语有云:“男女聚会,各为行列,以五色结为球,歌而抛之,谓之飞驼。男女目成,则女受驼而男婚定。”

山歌的唱法是男子唱完之后,女子就要进行对歌,若是唱得离题万里,就会被对方所取笑。

反之,女子先唱也是如此。

当莫有银和陆向东走到歌圩场,发现已经是人山人海,场面十分壮阔。

他发现对面的几个女人中,站着一个熟悉的面孔,那就是何春花。

何春花身穿黑色圆领斜襟短上衣,下着一条黑色百褶刺绣长裙,项带圆环,头顶着船状帽撑,手上抓着一个绣球。

一会儿,山歌便开始了。

最先是男女合唱对歌,几个人凑在一起交头接耳,然后一起大声唱山歌。

要是对方阵营无法唱对,现场就会响起一阵哄笑。

莫有银静静地站在一棵龙眼树旁,听着山民们对唱山歌。

他听得很是享受,现场人才济济,总是有人能通过比喻的方式,唱出很有趣味的山歌。

要是唱出感情了,互相看上眼,男女两人便手牵着手,走到一旁窃窃私语。

在这个年代,感情就是这么淳朴,往往不是很看重彼此的家境,除非真的是穷得吃上顿没下顿。

三个小时后,陆向东和莫有义都牵着一个女人,往山坡角落里走去。

莫有银也不甘寂寞了,他看向人群中的何春花,发现她也在看着自己。

两人四目相交的霎那,何春花羞赧的低下头。

莫有银深呼一口气,上前对着何春花唱道:

“一路唱歌一路来,一路唱得百花开,妹是花开香百里,哥是蜜蜂千里来。”

唱完的那一刻,他其实有点儿担心对歌的会是别人。

他在心里暗暗决定,要是别人对歌,他就不做回应了。

歌声刚落,何春花就清清嗓音,回唱道:

“一朵红花路边生,花又红来叶又青,甘好红花哥不识,手攀花树问花名,你爱交情尽管交,切莫交到半中腰。”

听得出何春花歌声里的感情,莫有银心里觉得有戏,决定趁热打铁,继续大声唱道:

“山歌又好声又靓,画眉难比妹歌声,蝴蝶飞来又飞去,来来往往成双对,有缘千里来相会,阿哥阿妹把歌对,若是有缘配成对,一见钟情永不忘。”

莫有银刚唱完,何春花旁边的两个女人就摇着她的手小声起哄,让她瞬间满脸羞红。

过了一会儿,何春花鼓起勇气,大声唱道:

“别树有花崖唔采,此树无花等到开,茶树叶子尖棱棱,茶树头下好谈情,郎系有心妹有心,不怕山高水又深.山高自有人开路,水深自有探桥人。”

何春花唱完,莫有银不对歌了,径直向着何春花走去。

走到她面前,看到她低着头,双手交叉着扭扭捏捏。

莫有银笑着牵起她的小手,带着她往小树林走去。

他们在一片草地停下,坐在一起聊天。

两人对表达自己的爱意,希望能够互相深入了解,不要辜负对方。

莫有银告诉何春花自己的故事,讲述自己在野狼峰的原始森林里勇斗狼群。

何春花虽然已经听自己的表哥韦振华说过了,但是听到莫有银绘声绘色的讲述,如同亲临现场,不禁为莫有银感到担心。

她心里很担忧,轻言细语道:“你以后别去那么危险的地方了,狼这种野兽好危险啊!”

莫有银肯定还是要去野狼峰的,但是在这个时候,他看着她的眼睛,认真道:“好的,我答应了,我以后不这样了。”

“你表哥身上的伤怎么样了,好点没。”

何春花随意道:“他伤得不重,早就好了,天天进山捕猎呢。”

两个人边说边笑,聊着好久。

很快,歌圩场的人们渐渐散了,他们也到了分别的时刻。

临走前,何春花将她手里的绣球塞到莫有银手里。

莫有银也将自己脖子上的狼牙取下,挂在她脖子上。

看着何春花离去的倩丽背影,莫有银抓起手上的绣球,放到鼻子前闻一闻。

回去的路上,陆向东随口问道:“银哥,你有没有牵手一个女人。”

莫有银摸摸怀里的绣球,悠悠道:“有啊,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

陆向东惊问道:“谁家的女儿啊?”

莫有银挑眉道:“不知道,她是一个老师。”

莫有义闻言,膛目结舌道:“老师!不会是何春花吧,那里村小学的。”

莫有银点头,淡淡道:“嗯,就是她。”

闲聊中,两人也把自己的心仪对象说出来。

这一场歌圩节,莫有银拥有了恋爱的对象,她并不是自己前世的老婆。

既然都重生了,他要掌握自己的幸福,而不是像曾经那样,等着父母给自己找老婆,先婚后爱。

如果还要前世的路径,那他重活一世也就没有意义。

他要娶自己喜欢的人,努力挣钱养家,让生活越来越美好。 第七十九章 山鸡孵蛋 回到村里,眼见着天色还早,莫有银决定进山挖巴戟天。

他喂完两只红耳鹎,抓着铁锹,带上两个麻袋,往山里面走去。

莫有银打算挖完巴戟天,顺便去看看自己做的捕猎陷阱。

要是有猎获,自己明天就该去赶圩了。

山里面有哪些草药,在哪个地方,身为一个天天在山里行走的猎人,他一清二楚。

巴戟天生长于山地疏、密林下和灌丛中,常攀于灌木或树干上。

它是一种藤本植物,根肉质肥厚,呈圆柱形,不规则地断续膨大,粗壮、肥厚、连珠状。

不用特意寻找,他径直走到一棵巴戟天前。

他发现这棵巴戟天的叶片很薄,卵状长圆形,顶端急尖,基部楔形,边全缘,中脉线状隆起,大多数被刺状硬毛。

巴戟天是一种珍贵的中药材,山里人称之为“鸡肠风”,它具有补肾阳、强筋骨、祛湿的功效。

民间有云:“北有人参,南有巴戟天。”

由此可见,巴戟天在药材方面的地位并不低。

它被常用于治疗阳痿遗精、月经不调、风湿痹痛、筋骨痿软等疾病。

两广人有煲汤保健的习惯,家里备存着一些巴戟天,日常煲汤时放几颗巴戟天作为佐料,以发挥其强筋壮骨的保健作用。

杜仲巴戟猪腰汤、巴戟肉苁蓉煲鸡、狗脊巴戟煲猪骨、巴戟炖猪肚等等各种食法,通过炖煮使巴戟天的营养融入到汤肉里,更有利于人体的吸收。

莫有银看着眼前这棵巴戟天,举起铁锹,马上就开始挖土。

他从坡底层开始采挖,底层深挖,沿坡往上逐层采挖。

考虑到巴戟天的根系较为脆弱,他轻轻的挖掘,十分小心,避免损伤到巴戟天的根茎。

他把根茎挖出来后,轻轻的抖动植株,将附着在根部的土壤抖落。

一会儿,他就挖完这棵巴戟天。

将挖出来的泥土回填,他转身就往山谷的灌木丛走去。

在那里,还有一棵巴戟天。

当他将山谷的那棵巴戟天也挖出来,爬到山坡上,他将挖到的巴戟天藏在草丛里。

莫有银抓着铁锹,走进森林里,前去查看捕兽夹。

看见有两个捕兽夹被触发了,但是没有捕到猎物,他就把它们收起来,打算拿到别处去埋放。

捕兽夹要是被动物触发,动物受到惊吓,它短时间内是不会再到这里来了。

他在森林里寻找动物留下的痕迹,找出它们的兽路,然后将捕兽夹埋放好,并做好伪装。

莫有银继续走到那些自己做的捕兽陷阱前,发现有一个陷阱捕猎到一只山猫。

山猫见到他,马上就张牙舞爪,低吼着警告他不要靠近。

莫有银知道这种动物比较难对付,他没有直接上手抓,而是抓着那把铁锹,把山猫压到地上。

山猫是一种很凶狠的动物,只有让它不能动弹,再走过去将它的脚给绑起来,才能避免被它挠伤。

想要生抓这只山猫,莫有银费了不少劲。

直到将它塞进麻袋里,他才重重呼出一口气。

他正打算提着这只山猫走出森林,隐隐听见两声鸡叫。

他马上停下来,静静的听着。

过了两分钟,声音又响起来了。

莫有银立刻循着声音方向走过去。

片刻后,他拨开一片茅草丛,发现一只山鸡。

这是一只母山鸡,莫有银发现它的时候,它正在孵蛋。

山鸡看到莫有银,它立刻被吓得原地起飞。

它快速地跳起来,扑腾几下翅膀就跑远了。

“咯咯咯咯咯......”

一阵咯咯声响起,莫有银还在愣神中,转眼就发现山鸡跑得没影了。

不过,山鸡留下来一窝鸡蛋。

他凑近这个杂草做成的鸡窝,伸出食指仔细一数,发现有16个鸡蛋。

莫有银觉得自己真是走运,山鸡产蛋一般是春夏之交,一般很少在秋季产蛋,没想到让他给碰上了。

他不禁在心里感谢大自然的馈赠,让自己有山鸡蛋吃了。

山鸡产的蛋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脂肪、维生素和铁、钙、钾等人体所需要的矿物质,蛋白质为优质蛋白,对肝脏组织损伤有修复作用。

这是不可多得的靓货,非常补身体。

这么多的山鸡蛋,不比猎到一只山鸡差。

见到山鸡蛋,哪有放过的道理,他马上就脱下上衣,将山鸡蛋都包裹起来。

他只带出来两个麻袋,一个装着巴戟天,一个装着山猫。

实在没有办法了,自己只能光着膀子走回去。

他提着山鸡蛋,吹着口哨就美滋滋的往森林外走去。

走在山道上,别人问他为什么光着膀子。

莫有银只说自己觉得很热,脱了凉快一点儿。

他走回家里,先将巴戟天放在屋檐下,接着将山鸡蛋小心翼翼的放在桌子上。

最后,他将山猫关到铁笼子里。

家里的五个铁笼子都关着五只动物,他觉得自己明天需要去赶圩了。

赶紧将这些动物都卖掉,好腾出笼子继续装猎到的动物,不然自己捕猎到的动物只能杀来吃了。

莫母走回来,发现厨房的篮子里有鸡蛋,忙问道:“阿银,这些鸡蛋是哪来的,怎么有点儿小呢,颜色好黄啊!”

莫有银逗着两条小狗,头也不抬,笑着道:

“妈,那是山鸡的蛋咧,我在林子里发现一窝山鸡,山鸡跑掉了,我就把它的蛋都拿回来了。”

“山鸡蛋好啊,今晚就拿五个做汤尝尝鲜。”莫母惊喜道。

晚上,吃着山鸡蛋的汤,莫有银感觉十分美味,跟家养鸡产的蛋还真不太一样。

莫有银的父母也是赞不绝口,把汤水浇在米饭上,吃得津津有味。

吃饭间,莫有银说自己明天要去乡里赶圩。

莫怀仁听到这话,笑着道:“早该去了,那几只动物该拿去卖钱了,我采到的独脚金也该拿去卖了。”

当天晚上,莫有银躺在床上,听着窗外阵阵松涛声。

大自然的声音很助眠,但是他不知道怎么了,自己今晚翻来覆去睡不着觉

一闭上眼睛,他不禁想着明天去赶圩的事情。

总算不想着打猎和赶圩了,他的脑海里又浮现何春花的样子。 第八十章 摆摊卖乌梢蛇 清晨,莫有银起一个大早,去街上赶圩。

当他坐着手扶拖拉机到那梨乡街道,因为自己带着的东西太多了,村民们都下车后,他让韦多财载着自己到盛林饭店去。

可是,饭店老板覃盛林并不是店里面,他带来的那些山珍野味没能卖出去。

莫有银没有办法,只能到三叉街口摆摊。

这里人来人往,当他将自己抓来的动物都摆出来后,立刻就有人来围观。

他蹲下来吆喝,身前放着四个笼子,里面装着山猫、乌梢蛇、野兔、果子狸。

野兔有两只,都放在一个笼子里。

片刻后,他的小摊前已经围着不少人。

大多是带着小孩子的妇女,他们只是怀着好奇的目光观看这些动物,完全没有购买的意思。

有两个中年男人询问价格,但他们都嫌贵没有买。

不久,有一个戴眼镜的老头在摊前蹲下来。

他看着铁笼子里的山猫,随口问道:

“靓仔,这山猫多少钱啊?”

莫有银看着老头,伸出两根手指,开口道:“20块钱。”

老头听他说完,淡淡一笑,微微摇头,指着面前的果子狸又问道:

“这只白面狸呢,多少钱啊?”

莫有银担心自己要是把价格说得太高,老头会不卖,心里一阵犹豫。

短暂思考后,他认真道:“果子狸25块。”

那个老头,一开始就是想买果子狸,之所以先问山猫的价格,是想通过对前者价格不满意,让莫有银不知觉的开出低价。

莫有银看到老头摇头,确实有点担心他嫌果子狸的价格太贵,直接起身离开。

但是,果子狸的肉质比山猫肉好吃,本身的营养价值也比较高,他便喊出一个不太高的价格。

听到莫有银说出的价格,老头又微微摇头。

他叹息道:“贵了,有点贵了,23元行不行,23元我就把这只果子狸买了。”

莫有银一阵沉默,最终妥协了。

老头从口袋里掏出来一把钱,数出23元递给莫有银。

“笼子能给我不?”

莫有银笑道:“不能的,我拿个米袋子给你装回去。”

说着,他就抓起一个袋子,把果子狸从铁笼子里抓出来,放进袋子里。

他将袋口系好后,递给这个戴眼镜的老头。

老头走后,又有三个人来询问价格,他们问完就走,连价格都懒得砍。

莫有银感到很无奈,心里开始埋怨胖老板覃盛林为什么不在店里。

这样子摆摊实在太煎熬了。

他蹲着双脚都麻痹了,只好站起来活动一下腿脚。

此时,他感觉自己的脚底板,有无数蚂蚁在爬,不太舒服。

莫有银一点也没有闲着,他站在大声吆喝道:

“卖野味了喔,山里面猎到的野味哦,有乌梢蛇,有山猫,有野兔子,好吃大补的喔,来看一看咯。”

他的喊声,瞬间吸引到不少人停下来。

大家站着,观看笼子里的动物。

在街上的居民们,一般很少看到野生动物。

他们看着笼子里活蹦乱跳的山猫和野兔,一脸惊奇。

有一个小男孩,胆战心惊的看着笼子里的乌梢蛇。

莫有银看到,笑着道:“别害怕,这是乌梢蛇,没有毒的,在笼子里面,也咬不了人。”

可是,小男孩依旧害怕,不敢靠得太近。

不一会儿,走来一个身穿白衬衫,手提皮包的胖男人。

他在莫有银的摊前蹲下,轻声问道:“老乡,这两只兔子怎么卖啊?”

莫有银一眼就看出这是有钱的主儿,感觉他有可能会买。

他毫不犹豫开口道:“这两只野兔肥着咧,有一只还是昨天傍晚刚猎到的。”

“老板,一只野兔23块钱,要是两只一起买的话,我只收你40元。”

那个胖男人闻言,立马爽快道:“好,我都要了。”

说着他就从皮包里拿出钱,递给莫有银40元。

莫有银接过钱,马上快速的将野兔装进麻袋里,递给那个胖男人。

胖男人站起身,刚转身就要走,看见莫有银麻袋破口处露出的巴戟天。

他指着麻袋问道:“麻袋里是巴戟天嘛?”

莫有银闻言一愣,马上应道:“是的,是的,这个拿来煲汤很补的。”

胖男人重新蹲下,又掏出4块钱,跟莫有银买大概两斤多巴戟天。

胖男子走后,莫有银又大声吆喝着。

“卖山猫,卖乌梢蛇,好吃又补身体,家里有人身体虚弱的卖回去补补咧。”

大概一个小时后,有一个穿着时髦的富婆,走到莫有银的摊前。

她没有蹲下来,也没有砍价,直接让莫有银将山猫装进麻袋里给她。

这只山猫以20元的价格卖给她后,莫有银突然有点后悔,他觉得自己价格开得有点低了。

只剩下一条乌梢蛇没有卖出去,莫有银心情大好,他吆喝得更大声更有激情了。

“卖乌梢蛇咯,这是一条没有毒的蛇,好吃又大补,拿来煲汤喝能美容养颜呢。”

“多喝蛇汤,保你皮肤滑溜溜,白得发光,大家快来看快来买咧,只有一条,卖完就没有了。”

他站着喊十分钟,一个老头来到小摊前蹲下,观察着笼子里的乌梢蛇。

莫有银看见他很感兴趣,热情道:“老伯,这是乌梢蛇,很补的咧。”

老伯轻声道:“我知道。这条蛇应该有五岁以上了,还不错。”

莫有银闻言,惊愕道:“这个,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老伯笑着道:“看得多了,就能看出来了。说吧,小伙子,这条蛇卖多少钱。”

莫有银伸出3个手指头,认真道:“30元。”

老伯也不还价,掏钱递给莫有银,让他帮自己装起来。

莫有银心里一阵后悔,他知道自己价格开低了,但还是麻利的将乌梢蛇装进袋子里。

将动物全部卖完,莫有银就打算去卖药材。

他又是扛又是提,将自己的带来的药材背到桥头的收购店去。

他突然想抽自己两个嘴巴,早知道刚进街的时候,在桥头下车先将药材卖掉,自己就不用往回走几百米了。

过了一会儿,他将自己带来的药材全部卖掉,挣到121.5元.

莫有银心里一阵轻松,开始逛街买东西。

他到市场里花20元买一块手表,这样自己在山里面捕猎就可以查看时间了。

还买鱼线和鱼钩,打算抽空去钓钓鱼。

最后还买一袋议价大米和两包三月三香烟。

挣到那么多钱,也该花点钱出去了。 第八十一章 溪边钓鱼 莫有银把鱼线和鱼钩买回家,次日醒来就发现屋外电闪雷鸣。

中午雨停后,他去竹林里砍五根竹子回来,削去竹叶和竹节凸起部分,在根部斜切,然后拿来制作鱼竿。

他将鱼线穿在鱼钩上绑好,然后将鱼钩扣放在根部斜切处,拉直鱼线到竿尾,绑好。

并从枯干的芦苇杆取下一截,作为鱼漂。

当他将几根鱼竿做好后,去喊陆向东和莫有光一起到溪边钓鱼。

三个人抓着一把铁锹和一个小塑料桶,到菜地旁挖蚯蚓,拿来当鱼饵。

将鱼饵挖好后,三个人各背着几根鱼竿,就往溪边走去。

刚下过雨的山里,溪水变得很浑浊。

他们沿着山路走到田埂,看到旁边的溪水黄黄的,心里非常激动。

这样的溪水,容易钓到鱼。

他们找到一块空旷处,水流平缓,是一个好钓位。

莫有银放下鱼竿,从小塑料桶里抓起一条蚯蚓,用大拇指甲按断一小节,然后穿上鱼钩上,稍稍用力将鱼钩甩进溪水里。

他将鱼钩甩出去后,将鱼竿插进土里。

斜切的部分,很快的就被他插进土里。

将第一根鱼竿固定好,他继续拿起其它鱼竿,将蚯蚓都穿满整个鱼钩,然后甩到溪水里。

他把五根鱼竿都放进溪水里,感觉右手因为用蚯蚓鱼饵,此时滑溜溜的,便将手伸到溪水里洗干净。

溪水里有很多马口鱼、橙斑鱲和七星鱼,雨天时活动频繁。

他们三个人蹲在溪边垂钓,一会儿功夫就一条一条的咬钩。

莫有银看到鱼漂晃动,他立刻拔出插在地上的鱼竿,看到鱼漂沉没的那一刻,他马上将用力拉起。

当他看到鱼钩上有一条白色的小鱼,马上激动的将它荡回来。

用手接住,然后将鱼钩小心的从鱼嘴里取下。

这个过程要是不小心,容易扎到自己的手指。

他将鱼钩插在鱼竿根部斜切处,抓着那条小鱼,走到田地的靠坡处。

莫有银从芒箕草丛中,折断一根芒箕,尾部只是简单处理掉叶子,留着倒V部分。

他拿着那根芒箕,穿过鱼嘴,然后提着就走回溪边。

在刚刚那根杆的鱼钩上穿好蚯蚓,整理一下鱼漂,重新放回溪水里。

一个小时后,三个人都钓到几只鱼。

突然,看到鱼漂突然沉进水里,莫有银马上抓起鱼竿用力一甩。

随即,一条三指粗的塘角鱼便被他甩上来。

一声闷响,塘角鱼被他摔到身后的稻田里。

莫有银一边走过去一边激动道:“爽咯,钓到一条塘角鱼,好大一条啊。”

话音刚落,陆向东和莫有光就跑过来看。

他们看到莫有银抓起塘角鱼,心里都羡慕得不行。

“得啊,好大一条塘角鱼,今晚够吃一顿了哦。”

“我也想钓到一条,就这几条小鱼,都不够塞牙缝的。”

莫有银看着左手上的手表,哈哈大笑道:“你们急什么,我们刚钓一个小时呢。”

“这条溪里指定有不少大鱼,你们耐心点钓就行。”

他说完,将鱼钩从塘角鱼嘴里拔出来,右手紧紧抓着这条塘角鱼,走回穿鱼的那根芒箕旁。

莫有银不敢大意,塘角鱼的鱼身太滑,要是抓得不紧,它稍一挣扎后脱落,就有可能跑掉。

过一会儿,三个人感觉鱼儿不咬钩了,他们便走到别处去钓,互相离得很远。

换地方后,陆向东的运气变好了,他隔着老远对着两人炫耀道:“哎呀,又得一条,一条大鱼。”

“哈哈哈,一条又一条,我都忙不过来了。”

莫有光听到他的喊声,觉得肯定是自己的风水不行,于是接连换了四个位置。

可是,无论莫有光如何换位置,他钓到的都是小鱼,一条两指粗的鱼都没有。

他认为是鱼饵不够,心一狠将半条蚯蚓穿到鱼钩上,留出很长的部分,先让鱼敞开吃。

莫有光的这个方法很不错,不一会儿,他也钓到两条塘角鱼。

不过,他的鱼饵也消耗得极快。

他跑去找陆向东和莫有银拿蚯蚓,两个人知道他是这样子钓鱼,觉得他是一个败家子,都不肯分蚯蚓给他。

莫有光深感无奈,只能抓着一根最粗的鱼竿,到田埂边的杂草地挖蚯蚓。

三个人钓到下午五点半,天色忽然又变得阴沉沉。

片刻后,开始下雨。

雨水滴落在溪水上,荡开成一个一个小圈。

他们身上的衣服淋湿了,担心会感冒,便决定走回家。

莫有银的收获颇丰,两根30厘米长的芒箕都挂满着鱼,其中有五条是大鱼。

钓到这么多鱼,他反而不是很喜欢那五条大鱼。

他知道,大鱼没有小鱼好吃。

打算回家后,将小鱼清洗干净,稍大一些的用小刀割开肚子,处理一下。

将小鱼拿到锅里煎熟,再放一点花椒进去,那味道简直绝了,一口一条。

味道十分酥脆,而且还不用吐鱼刺。

小鱼的鱼刺非常细小,直接嚼碎咽下肚就行。

他们淋着雨走在山路上,莫有银忽然有种畅快淋漓的感觉。

他忍不住想要高歌一曲。

虽然他很想唱伍佰和凤凰传奇的歌,但是身旁有两个同伴,感觉不太合适。

走在空旷的山野里,他忽然想起来一首歌,那就是《信天游》。

莫有银看着雨幕中的群山,清清嗓子,大声唱道:

我低头,向山沟。

追逐流逝的岁月。

风沙茫茫满山谷。

不见我的童年。

我抬头,向青天。

搜寻远去的从前。

白云悠悠尽情地游。

什么都没改变。

大雁听过我的歌。

小河亲过我的脸。

山丹丹花开花又落。

一遍又一遍。

......

一曲唱完,陆向东和莫有光都夸赞他唱得好。

莫有银哈哈大笑,谦虚的表示自己唱得不太好听。

很快,他们就走回村里。

莫有银走进自家的院子,把鱼竿放在柴垛上,提着两串鱼走到厨房里,将鱼都放到水盆里。

自己身上湿漉漉的,赶紧去换一套衣服。

晚饭时,父母吃着他钓来的鱼,都觉得十分美味。

莫有银经常捕猎到动物,但是溪水里的鱼,一家人很长时间没有吃了。

此时,突然换一下口味,自然觉得好吃。

莫怀仁夹起一只煎熟的马口鱼,放进嘴里咀嚼,吞下肚后再喝一口米酒,感慨道:

“还是小鱼好吃啊,今天阿银钓到的小鱼真不少。来!跟阿爸碰一杯。” 第八十二章 放牛(1) 莫怀仁早晨醒来,感觉自己的老腰隐隐作痛。

他在几年前,被炮弹的弹片伤到腰部,自此每到阴雨天,伤口处就会疼痛。

吃早餐时,他的身体非常不适,不想去放牛了。

“阿银,今天你去放牛吧,我的腰因为老天爷变脸又犯了,疼得难受。”

“嗯,你就在家里休息。”莫有银心疼父亲,欣然同意。

“等八点钟后,我就去将牛棚里的几头牛都放出来,赶到边寨草山去。”

莫有银吃完早餐后,他用饭勺捞起白粥,扣压在锅侧,沥出粥水。

他将沥出水的白粥放进小餐盆里,放至一半,他往上面放一些咸菜,然后再继续放白粥,直至将咸菜全部覆盖。

摘来三片大果榕的叶子,用泉水清洗干净,然后将叶片铺放好,抓起餐盆倒扣在上面。

十分钟后,粥里的水分已经全部沥干,他用叶片将这坨白粥给包起来,并用茅草卷成绳状,最后绑成十字状。

这个就是他放牛的午餐,中午时在山上填饱肚子。

把自己的午餐准备好后,他又拿来一个军用水壶,往里面灌满泉水,拿去山里喝。

将所有东西准备好后,他戴着一个草帽,抓起一根竹条,就往牛棚走去。

他把牛群都放出来,用竹条赶着它们到草山去。

“北北北......”

看到五头牛走得慢悠悠的,时不时还停下来啃食路边的青草,他忍不住拿着竹条往它们屁股上抽打。

看着路上一坨坨的牛粪,莫有银不禁回忆起自己小时候上学的日子。

他跟几个小伙伴,用树枝将干燥的牛粪挑飞,发现地上有一个小洞,便倒水进去。

不一会儿,就有屎壳郎爬上来。

他们一人抓着一只屎壳郎,比谁的屎壳郎爬得最远。

看到牛刚拉出来的稀牛粪,他们还抓起石头使劲砸,看谁砸得更炸裂。

回忆起从前的日子,莫有银不禁苦笑,自己小时候真傻啊。

他跟在五头牛后面,发现有两头牛喜欢擦着路边的捻子树走路。

这些树的捻子,每年都长得很饱满,但是因为果实上常常有水牛蹭上的泥巴,没有人摘来吃。

莫有银将牛群赶下山坡,走到坡底的大水坑,几头牛就不肯走了。

它们走到水坑里,泡完澡后才慢悠悠的站起来,继续赶路。

再次上坡后,就到了第一座草山。

但是,这个山头的青草不嫩,莫有银赶着牛群继续往前走。

他将牛群赶到长满嫩草的山头,让牛群自己啃食青草,自己找到一棵松树,坐在树荫下乘凉。

草山上的树木非常稀少,只有那么几棵。

出来放牛的村民们,常常聚在一棵树下闲聊。

在山上放牛时,是非常无聊的,看着群山起伏,看着头顶的白云,看着牛群慢悠悠的啃草。

一天两天或许觉得有趣,连续放一个星期就会感到十分无聊。

但是,放牛一个月后,就会习惯这种孤独。

每天将牛群赶到草山上,找个阴凉处一坐就是一整天。

只要牛群没有跑远,自己就不需要去干涉它们的活动。

这是莫有银上辈子放牛四年的的心得体会,这是一件既轻松又枯燥的事情。

此时,他让牛群自由啃食青草,自己坐在树荫下看着它们。

发现牛群很本分的低头吃草,他就拔起一根狗尾巴草,平躺在草地上,翘起二郎腿。

嘴里叼着狗尾巴草,双手撑在脑后,看着天上云卷云舒。

每隔十分钟,他就看向几头牛。

发现它们依然没有走远,他就闭上眼睛休息一会儿。

过了一会儿,一位老伯将牛群也赶到这个山头来。

太阳很毒,他也走到树荫下乘凉。

看到莫有银,他热情地打招呼。

“有银,今天也来放牛了喔,真难得啊!我看过两天还得下雨哦。”

听到他语气中带着调侃,取笑自己很少来放牛。

莫有银笑着道:“我爸有事忙,没得闲来放牛,只能换我来放了。”

阿伯笑着坐在他身边,跟他聊起天。

他看向自家的牛群,缓缓开口道:“有银,放牛是不是很无聊啊。”

莫有银心里当然觉得无聊,就这么坐着看着牛群吃草,实在太无聊了,但是他嘴上却回道:

“没有啊,一点都不无聊,看着牛吃草,困了就躺在草地上睡觉,饿了就吃饭,多自在啊。”

听到他这样说,老伯道:“你是刚来放牛,要是天天放你也就厌烦了,每天醒来吃完粥就出门放牛,快天黑时再将牛群赶回家。”

“有时候,一个山头就自己一个人,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很难熬啊,只能祈求太阳早点儿落山。”

莫有银一想,还真是啊,在这个年代,放牛是一件修心养性的事情,它就跟钓鱼一样孤寂。

老伯没来的时候,莫有银就已经感到百无聊赖。

他这种前世接触过智能手机的人,平日里无聊的时候就刷短视频,看看美女扭动腰肢或者是跳蝴蝶步。

刚才独自一人坐在树荫下看着牛群,没有其它事情做,真的感到非常无聊。

“有银,你看见对面那座草很绿的山了吗”老伯指向南边的一座山头,开口道。

莫有银看向对面,轻声回道:“看见了。”

老伯陷入沉思,片刻后叹息道:

“那座山上,还有很多地雷呢,至今村里没有一个人敢到那边放牛。”

“我参加过那场战争,打死过几个白眼狼,那个时候一个炮弹飞过来。还好你爸反应快,冲上来将我扑倒,他的腰被弹片伤到,血流得止不住,唉。”

莫有银静静的听着老伯讲述往事。

一边听着故事,一边看着远处的山头,他脑中的画面感很强。

过了一会儿,老伯感慨道:“我们山里人,是不是真要世世代代的放牛啊。”

莫有银考虑一会儿,认真道:“不会的,我们村一定会变得越来越好。”

他很想告诉老伯,几年后一条沿边公路穿村而过,三十年会并入国道G219。

每天都有很多摩托车、越野车和房车自驾旅游,经过那马村。

十多年后,因为边贸的繁荣,山里人也不再种田,而是吃进口的大米。

而且在20年之后,边民们也会有0-3公里的边境补贴可以领取。

十万大山里的那马村,虽说是深山里的小村庄,但是未来的生活十分便利。

但是,他现在不能告诉老伯这些事情,只希望他能多活几年,亲眼看到山村巨变的那一天。

正当两人聊得兴起的时候,牛群往他们走来,然后往山顶上走去。

老伯笑道:“这几头牛肯定是要去泡泥水坑了,也该到吃饭的时候咯。”

说着他就掏出自己带来的午餐便当,解开绑着的茅草绳,然后打开榕叶,开始大口扒饭。

莫有银看着老伯吃得津津有味,自己也感到饿了。

他跑到远处,折断一根的草杆,拿来当成筷子。

也大口吃起来。

老伯带着半瓶酒出来放牛,一边吃饭一边喝。

他对着莫有银说道:“有银,要不要喝两口。”

莫有银忙摆手道:“不了,不了,我还要看牛呢。” 第八十三章 放牛(2) 莫有银吃完午餐,将榕叶随手一扔。

然后,他站起身,打算到山顶去看看那几头牛。

山顶上有几个大水坑,平常水很清澈,但是坑里面有很多泥巴。

当牛走进水坑里,沉下身体时,坑里的水就会溢出来,水质也变得浑浊起来。

他看到旁边一头牛身上有一只蚂蝗,快步走过去拔出来。

这只蚂蝗已经从牛身上吸得饱饱的,身体很圆润。

莫有银有点生气,他走到旁边的芒箕草堆,折断一根芒箕,拿来穿进蚂蝗的身体里。

将它扎在地面上暴晒,处以极刑。

山顶除了有水坑,还有很多捻子树。

长在这里的捻子树,相对比较分散,而且没有大树遮挡,光照十分充足,夏天时果实很饱满,非常香甜。

莫有银小时候,经常带着一个袋子来这里摘捻子。

十年前因为采摘捻子,他还跟对面的giao仔们打过架。

那时,他和陆向东、林志坚一起随大人来放牛。

对面过来四个小孩也想摘捻子,因为互相看不惯对方,就在山顶上打群架。

他还记得山那边的人将“打啊”称为“灌啊”。

只听见一声“灌啊”,他们便冲过来,然后双方扭打在一起。

莫有银抓着一个人的衣领,就是一顿胖揍。

两个人扭打在一起,从山顶滚到半山坡,才被大人们拉开。

他看着起伏的群山,不禁回忆起曾经发生在这里的事情。

此时,这里都是一座座草山,放牧没有什么限制。

村民们只需要看着自己家的牛,让它不要跑到埋有地雷的山上就可以了。

三十年后,他脚下的这一座山,将会有一条边境墙。

前世的他,还参与到这条围墙的建设中,背着硬纸包裹着的一卷卷铁丝网,从村里运到这座山上。

这条边境阻拦设施,就像是一只卧着的巨龙,蜿蜒在群山间。

莫有银看着自己的周围,不禁感慨起来。

忽然,他发现自己踩在一棵独脚金上。

他顿时觉得自己应该采独脚金,消磨无聊的时光。

草地上有很多独脚金,它们直立成长。

跟青草长得一样高,如果不注意,很难发现它们。

莫有银蹲下身子,开始采摘地上的独脚金,好拿到乡里的药材收购店卖掉。

当他蹲在地上采独脚金,才发现这片草地上不止有很多独脚金,还有很多蚂蚱。

可惜他没有带瓶子出来,不然就可以抓满一瓶子蚂蚱,带回去喂两只红耳鹎了。

老伯看到莫有银蹲在草地上,走走停停,他惊问道:“喂!有银,你在干嘛呢?”

莫有银回道:“采独脚金。”

老伯追问:“采那玩意干嘛,你家里又没有小孩子。”

莫有银苦笑道:“拿去卖呗,乡里有人收购。”

听到这话,老伯马上追问收购价格,但是他没有跟着采。

不过他看到莫有银忙得很,也没有再跟莫有银说话。

片刻后,老伯将自家的牛群赶到隔壁山头去了。

莫有银蹲在草地上采摘独脚金,他摘一会儿就抬头看着自家的牛群,防止它们走太远。

牛群走远了不要紧,就怕它们走到不该去的地方。

比如,埋着地雷的山头,那就是放牛人的禁区,上面青草嫩绿,但是没有人敢将牛群赶到上面去。

莫有银蹲在地上采摘草药,弯腰太久,他感觉自己浑身疲惫,只好站起来活动一下筋骨。

忽然,他发现对面的山头上,有几个人也在放牧。

远远看去,就知道他们不是村里人。

对面的山上,一共有三个在聊天,两个人并排坐在山坡上,另一个单手叉腰站在两人面前。

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头戴绿帽。

这个显眼的绿帽子,让莫有银一眼就认出来,他们不是村里人,而是非常陌生的隔壁村的人。

其实,他们跟村里人,也没有什么不同,都是穷苦人。

一会儿,莫有银感觉自己口渴了。

他走回树荫下,抓起军用水壶,拧开黑色的瓶盖。

将壶嘴对准嘴巴,猛灌几大口。

下午五点钟,太阳变红了。

看到村里人陆陆续续的大声驱赶牛群,将它们赶回家。

莫有银也抓起竹条,去赶自己家的五头牛。

“北北北......”

“唷唷唷......回家了,还吃什么!”

他将五头牛都赶到山路上,走在牛群的最后面。

发现哪头牛不走路,立刻上去狠狠地抽打它的屁股。

一时间,附近都是赶牛骂牛的呼喊声。

晚霞照在村民们的身上,牛群慢悠悠的行走在山路上。

莫有银看着走在前面的村民,感叹这是一副多么唯美的画面啊。

要是他身上有相机,定要将这一刻定格下来。

当他将牛群赶到家,一边打一边骂,把五头牛都赶进牛棚里。

栓好竹栓,然后走回屋里,将身上的网包和水壶都放好。

出门抬头看着天色,感觉再过半小时天才黑。

他抓着一根铁锹和一张麻袋,打算去附近的林子查看捕猎陷阱。

走在山路上,天还亮堂堂的。

但是,当他走进树林里,却发现非常阴暗。

莫有银顿时感觉十分阴森恐怖。

尤其是他埋放的捕兽夹,夹到一只野猫。

这只野猫的叫声,非常像小孩子的哭声。

村里面夭折的婴儿,都是扔在这片树林山谷的野竹林里。

每年春天他来挖竹笋,总会看到竹叶上挂着小孩子的衣物。

此时,光线阴暗,再上又有类似小孩子的哭声。

莫有银感到有点儿毛骨悚然。

但是,声音的来源是他埋捕兽夹的方向。

他想着有可能是猎到一只野猫,他只好硬着头皮走过去。

当他走到那个捕猎陷阱面前,看到是一只野猫踩中陷阱了,心里才如释重负。

他举起铁锹,用力地砸向这只野猫。

仅仅两下,野猫便没有动静。

莫有银走向前,没有打开捕兽夹,而是将野猫跟捕兽夹一起放进麻袋里。

他看着周围阴森森的环境,担心天就要黑了,没有过多停留,快步往森林外走去。

走出这片林子,莫有银的心脏还在怦怦跳。

看着熟悉的山道,他才慢慢的走回家。

此时,莫有银心里感慨进山捕猎,有一只猎狗的陪伴多么重要。

要是可乐和橙汁长大了,带着它们进山,他心里肯定会有安全感。

他转念一想,其实还是自己前世看过太多恐怖片了。

此时,看着周围阴森森的环境,容易联想起山村老尸。 第八十四章 勇闯野狼峰 “汪汪汪......”

院子里突然响起几声狗叫,莫有银听到后慢悠悠的走出屋子。

他一出来,发现韦振华竟然来了,便将可乐和橙汁唤到跟前。

“振华哥,你怎么来了?”

韦振华咧嘴笑道:“哈哈哈,我来找你去打猎去。”

莫有银看向他,全副武装,还带着一只大白狗,真是来打猎的。

赶忙将他请进来,倒点儿凉开水给他喝。

组队打猎,往往是要分猎物的,因此莫有银心里不太想跟人一起打猎,除非是自己一个人搞不定。

他深思熟虑过后,决定去野狼峰。

那个地方山珍野味多,而且比较危险,适合结伴同行。

当他把想去野狼峰的想法说出来,韦振华一脸振奋,欣然同意。

于是,莫有银再去喊陆向东一起,并让他带齐打猎的家伙。

很快,三个人沿着山道,往野狼峰走去。

上次他们跟野狼肉搏的场景还历历在目,三个人都是严肃对待。

他们都带着尖刀,并且在鸟枪里提前放好子弹头。

虽然这次出来只有三条猎狗,但他们心里并不是非常担心。

野狼峰的狼群,已经被他们重创。

而且,这次他们鸟枪里放着的都不是杀伤力小的散弹,只要好好射击,一枪打倒一头野狼不是问题。

人人都带着尖刀,面对狼群也没那么危险了。

片刻后,他们踏入野狼峰的原始森林里。

莫有银看向二人,轻声道:“你们被野狼咬的伤,已经都好了吧?”

陆向东露出肩膀的伤口,让莫有银看。

“好了,已经完全愈合了,小小伤口,不碍事的。”

韦振华也悠悠道:“早就好了,只是我忍不住吃辣椒和生姜,伤口留疤了。”

“有银兄弟,这一次要是再碰到野狼,我得让它们知道什么叫残忍。”

此时,他心里真期待能够再碰见野狼,搞一头狼回去尝尝。

不一会儿,他们就走到上次跟野狼搏斗的地方。

地上的那四头野狼,都只剩一个骨架了。

莫有银瞥眼看着地上的狼骨,感叹道:“应该是被凤头鹰之类的猛禽吃掉的。”

“这几头野狼胆敢袭击我们,也算是罪有应得,活该它们死无全尸。”

陆向东看着地上的狼骨,心里有点儿不安。

他蹲下来,捡起一根野狼的牙齿,一脸认真的说道:

“你们觉得,我们还会碰上野狼吗,上次我们可是放跑了四头野狼。”

莫有银看着地上的尸体,再看向森林深处。

他心里也有一丝恐惧,直觉告诉他,野狼是一种记仇的动物,要是看到他们,肯定会悄悄跟着,等待时机袭击。

要是只有四头野狼,倒是不足为惧,三人三狗,对付它们绰绰有余。

就怕森林里面远不止四头野狼,他们要是遇上10头以上的狼群,那就很棘手了。

一般狼群出没,常见的为七头野狼,因此有一个服装品牌叫七匹狼。

那四头野狼要是加入某个狼群,那可就不妙了。

不过这片森林很大,野狼也不喜欢在白天出来捕猎,他们遇到的几率并不大。

况且,他们这一次准备得很充分。

鸟枪里面,装填的是对付大型动物的子弹头,即便碰到野狼也能让它们明白,指不定谁是猎物呢。

一念及此,莫有银自信满满,朗声道:“不就是野狼嘛,碰到又如何,要是碰到,我们先杀头狼。”

“只要领头的一死,剩下的野狼就不足为惧了,上次我一刀扎死头狼,剩下的野狼便一哄而散。”

“别想这些有的没的了,真要遇到野狼就是干,我们继续往里面走吧。”

莫有银说完,率先往里面走去。

陆向东耸耸肩,也跟着走上去。

韦振华蹲下来捡起一颗狼牙,然后走在最后面。

一路上,他们看见很多奇特的景观。

这里因为高温高湿的自然环境,很适于附生植物的生长,如附生兰,鸟巢蕨及各种苔藓,到处生长在树干及枝杈上。

走在森林里,他们甚至能看到“树上生树,叶上长草“的奇景。

他们在湿热的森林里走一会儿,就看见一条孟加拉眼镜蛇。

这种蛇是从邻国传过来的,它的体型较粗大,瞳孔呈圆形,蛇尾是圆柱状,整条脊柱均有椎体下凸。

孟加拉眼镜蛇的头部呈椭圆形,颈能扩扁,当其兴奋或发怒时,头会昂起,颈部扩张呈扁平状,状似饭匙,颈背呈现出单个圆圈的“眼镜”状斑。

蛇头及体背黄褐色,具有对称大鳞,腹面黄白色,颈背有内外镶黑褐色的白色椭圆形圈纹。

看到这条毒蛇,陆向东立马退至二人身后。

他真的太怕毒蛇了,而且这条毒蛇一看就是不好惹。

莫有银正考虑着怎么抓这条孟加拉眼镜蛇,韦振华就向着它走过去了。

他取下身上带着的尖刀,站在毒蛇两米远的位置。

孟加拉眼镜蛇看到他,马上做出攻击状态,蛇头立起来,紧紧盯着他。

霎那间,他动了。

韦振华快速的将手中的尖刀甩起,往毒蛇的身体砍去。

莫有银看着他如此冲动,心里有点儿替他担心。

这要是被咬伤了,在这个不熟悉的森林里,自己可不好寻找草药啊。

但是,韦振华竟然一刀将这条毒蛇砍成两段。

莫有银感到很意外,这个出刀速度和精准度,实在太厉害了。

此时,他觉得自己应该重新审视韦振华了。

韦振华将尖刀往地上搓搓,擦掉刀身上面的血渍,然后走过去将两段蛇身捡起来。

看着手里的毒蛇,他一脸得意。

他走到莫有银跟陆向东面前,笑着问:“这条蛇真大,我分一段给你们,你们再分成两段吧。”

“这条毒蛇很特别,我还没碰到过呢,不过看着它的这个大头,毒性应该不弱。”

陆向东一脸厌恶的看着那条毒蛇,摆手道:“我不要,我不吃这东西的。”

于是,莫有银笑着把半条毒蛇放进自己的袋子里。

趁着这个机会,三个人商量好,要是在这片森林里面打到小动物,或者是发现灵芝,那谁看到就是谁的,不必拿出来分。

但是,为了保险起见,他们互相之间别离得太远。

这样要是碰到野狼,看到毒蛇等,也好有一个照应。

商量好这件事情,他们继续往里面走去。 第八十五章 香血灵芝 走在原始森林里,眼前是重重的树影、虬结的藤蔓、厚厚的苔藓,让他们感到一种宁静而神秘。

这里充满生命的气息和自然的芬芳,这片浓密的森林,仿佛是大地的绿色肺腑。

森林里有各种各样的树木、花草、和动物,当然危险也无处不在,烦人的蚊子追着人走,有毒的虎头蜘蛛和毒蛇也藏身在灌木丛中。

陆向东感到很疲惫,他扶着眼前的一棵树走路。

莫有银看到他抓着这棵树,惊呼到:“向东,快放手,你抓的是漆树!”

话音刚落,陆向东立刻放手。

他也知道这棵树不能碰,只是自己刚才没有细看。

放手后,他担心自己会过敏,马上将手掌放在地上摩擦。

漆树是森林里常见的一种树木,十万大山里的人称之为“咬人树”。

当人碰触漆树后,不久就会在皮肤上出现硬硬的小疙瘩,瘙痒难耐。

有时整个脸部也会痒起来,严重的甚至全身都会肿烂掉而没有一块好皮。

林志坚小时候,进山找野果吃,看到漆树上的绿色小果,他突发奇想,想要试一下好不好吃。

吃下后不久,全身出现红斑、丘疹,还有瘙痒和疼痛感,眼睛肿得都快睁不开了。

恰好当时,那里村的赤脚医生来到那马村治一个孕妇,见到他这样,马上采取紧急措施,用几种草药熬汤,将林志坚的小命救下来。

那个时候,莫有银和陆向东看着肿成猪头的林志坚,就像一个怪物一样,两个人都被吓哭了。

莫有银看着蹲在地上的陆向东,叮嘱道:“向东,一会儿你要是感到手痒,千万忍住,不要挠啊。”

“我知道。”陆向东叹气道。

他自己也很清楚这种树木的毒性,只要触碰到树身树叶,非常容易过敏。

感觉到瘙痒后,不能动手去挠,否则越挠越痒。

挠痒痒的手触碰到身上的其它部位,那个地方的皮肤也会发痒,它有传染性。

忽然,莫有银发现不远处的灌丛里,好像有一棵熟悉的植物。

他快步走过去,发现正是自己想到的飞扬草。

飞扬草,俗称止痒草。

它具有清热解毒、利湿止痒的功效。

莫有银不禁在心里暗叹,老祖宗说的话真有道理,果真是十步之内必有解药。

他急忙拔起飞扬草,让陆向东抓在手里,揉搓出汁水,这样就能治好他那只中毒的手。

小插曲一过,三人继续往森林深处走去。

不一会儿,韦振华就看到三株赤灵芝。

他大声喊道:“灵芝,灵芝。”

马上小跑过去,蹲下来,继续喊道:“是赤灵芝,有三株,都很大呢,哈哈哈。”

莫有银和陆向东都投去羡慕的眼神,刚刚约法三章后,这些赤灵芝,他们没得分了。

陆向东心里面有点儿后悔,自己刚才为什么要同意呢,要是自己分得一株灵芝,也能挣几十块了。

当韦振华将赤灵芝挖出来后,三个人呈品字形,继续往森林里探查。

片刻后,莫有银也发现灵芝了。

他看到一棵腐木旁,有几株紫灵芝。

“灵芝,紫灵芝。”他急忙喊道。

三个人都离得不远,要是别人先喊出来,即便是他先看到的,也不好去争了。

只有马上喊出来,才能证明自己先看到的。

莫有银一脸兴奋,快步走过去查看。

走近一看,发现总共有6株紫灵芝。

4株大的,2株小的。

他初步估算一下,这几株紫灵芝,至少卖得260元,自己发财了。

莫有银掏出身上带着的牛角刀,将紫灵芝挖出来。

这个时候,陆向东心里不太平衡。

他也不等莫有银,独自向前走去,眼睛往旁边的地上扫视。

他也想采摘几株灵芝,要是今天摘不到一株灵芝,自己今晚做梦都会在山上找灵芝。

莫有银将几株紫灵芝收好后,他看到陆向东不见了,感觉有点儿奇怪,对韦振华询问道:“向东去哪里了?”

“到前面找灵芝去了。”韦振华摊手道。

莫有银把牛角刀折起来,无奈道:“走吧,我们也赶紧进去,别出事了。”

两人追上陆向东后,三个人保持同样的节奏,继续往里面探查寻找灵芝。

不一会儿,陆向东看到一只野兔,他马上举枪瞄准。

“Bang~”

鸟枪里的子弹头射出去,野兔子当场毙命,身上出现一个大大的弹孔。

陆向东马上跑过去,捡起地上的大野兔。

打到猎物,他的心情由阴转晴。

他打掉了枪里的子弹头,只能停下来继续装填弹药,将子弹头放进鸟枪里,免得遇到野狼吃亏。

在陆向东装填弹药的两分钟里,莫有银和韦振华抽完一支青竹香烟。

这种0.8元一包的香烟,有点儿辣嗓子,抽完后莫有银忍不住咳嗽两声。

陆向东把重新装填好弹药,三个人继续往里面走去。

不一会儿,莫有银在一棵挂满藤条的枯树旁看到两株赤灵芝。

还有一条赤练蛇守在灵芝旁。

莫有银惊呼道:“灵芝,蛇守灵芝!”

他想过去先抓蛇,再采灵芝。

但是韦振华快步走到他旁边,这条毒蛇一看到有两个人靠近自己,而且后面还有一个人,马上溜之大吉。

看到赤练蛇跑了,莫有银心里一阵懊悔,恨自己出手太慢了。

他慢慢的走过去,将这两株赤灵芝挖出来,放进布包里。

想到自己今天的收获,少说也有三百元,莫有银心里美滋滋的。

他很想唱几句山歌,表达自己的快乐。

但是,考虑到有可能伤害到陆向东,只能选择打消自己想要唱歌的念头。

随着他们的不断深入,山里面的鸟叫声愈发怪异。

这种声音有点儿像婴儿哭,又有点儿像是女人抽泣。

“汪汪汪......”

三条猎狗听到这样怪异的声音,顿时大声吠叫起来。

有狗作伴,手里有枪,三个人心里并不害怕。

十分钟后,陆向东在一棵相思树旁边发现几株灵芝。

他眼睛顿时一亮,大声喊道:“灵芝,黑灵芝,哈哈哈。”

心想自己总算也看到灵芝了,他赶紧跑过去。

地上一共有八株灵芝,但是个头都比较小。

陆向东还在奇怪这些灵芝为何那么小,跟在后面走上来的莫有银说道:

“这是香血灵芝,只要在菌盖背面划一划,它就会流出红色的液体。”

陆向东才不管这是什么灵芝,他心里只考虑它值不值钱。

“银哥,你知道这种灵芝什么价格吗?”

莫有银看着蹲在灵芝前的陆向东,略作沉思,斟酌道:

“它啊,在山里比较常见,价值在灵芝中不算高,大概二三十一朵,不过你这有八朵,也还不错啦。”

香血灵芝,一般4-7月份开始长,在十万大山的山里比较常见,很多林子都有。

山里人经常采到,不是拿来煲鸡汤,就是拿来泡酒。

拿去卖不太值钱,还往往会被顾客压价。

听到莫有银的话,陆向东激动的心情很快平复下来。

他感觉自己运气实在太差了,采到的灵芝都是不值钱的。

但转念一想,自己还有一只野兔,今晚回去可以尝尝灵芝煲野兔,那也挺不错的。

陆向东掏出牛角刀,将大大小小的八株香血灵芝都挖出来,放到身上斜挎的布包里。

三个人又往森林里继续走,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再发现灵芝。

韦振华感觉天色不早了,看到莫有银左手上戴着一个手表,随口问道:

“有银兄弟,现在几点啦?”

莫有银闻言,抬起左手,看着手表。

他惊讶道:“呀!三点十二分了。”

考虑到走回去至少也要两个小时,他们决定返回。

快走出森林的时候,莫有银心里如释重负。

这一次赶山,他们没有再遇到野狼,真是太好了。 第八十六章 发现野猪 今天的早晨,跟往常很不一样。

没有白茫茫的雾气,在太阳升起来前,霞光在村东头的天空上显现。

看着唯美如画的朝霞,莫有银心情很好。

他抓着铁锹和麻袋,去林子里查看捕猎陷阱。

昨天去野狼峰回来得太晚,没有时间去查看捕兽夹,他觉得应该早就有猎获了。

不一会儿,他看到林志坚走在自己前面,手里提着几个捕兽夹,悠哉游哉地走着。

虽然他心里不喜欢林志坚,但是面子上还要过得去,于是假笑着跟对方打招呼。

“哦哟,志坚哥,这么早打猎去啊!”

听到他的话,林志坚身子一滞,随即转过身回道:“是啊,打猎得早点儿去,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他们随便聊几句,走到岔路口,便往不同的方向走去。

林志坚这几日,捕猎的技术有所精进,他在竹林里捕到两只山鸡。

尝到捕猎的甜头后,他这两天都是早早出门,拿着捕兽夹进山捕猎。

如今,他赶山打猎的热情高涨,觉得自己也可以通过捕猎挣钱了。

莫有银并不知道林志坚的转变,以为林志坚只是玩玩而已。

他走向鸡栖岭的山谷,去查看自己做的捕猎陷阱。

刚走到第一个捕兽夹前,他就看到有一只果子狸被夹住了。

不过,他走近一看,大失所望。

果子狸只剩半个身体,不知道被哪只食肉动物吃掉一半了。

莫有银猜测吃它的那一只动物,很有可能是山猫。

果子狸的身上还在流血,吃它的那只动物应该是刚刚跑掉。

他突然感到有点儿心痛,自己的运气真差啊。

捕猎到的果子狸,竟然被动物捷足先登了,心里不生气是不可能的。

莫有银在旁边查找它留下的痕迹,试图找出兽路。

他不打算将这半只果子狸扔掉,拿回捕兽夹,而是选择保持原样。

将果子狸作为诱饵,在周围埋放三个捕兽夹。

一边做捕猎陷阱,他一边恨恨的自言自语道:

“妈的,等我抓到你,一定要将你红烧。”

莫有银从麻袋里取出三个捕兽夹,呈品字形埋放好,然后往其它的捕猎陷阱走去。

第二个,没有被触发。

第三个,没有被触发。

第四个,捕猎到一只山鸡。

这只山鸡的通体都呈棕褐色,密布黑、棕黄及白色细纹,上体散有黑斑,下体有白斑。

见到莫有银靠近,这只山鸡马上挣扎起来,咯咯叫着。

很快,它就被莫有银塞进麻袋里。

等待它的命运,将是五指毛桃煲鸡汤。

莫有银走到最后一个捕猎陷阱,见到没有被触发,转身就走。

他往山上走,走到一半,瞥眼看到远处的山谷里有一团黑。

他举起手掌,像孙悟空那样远望,发现这是一头野猪。

他心里不由得兴奋起来,自己好久没有猎到野猪了,打算回家马上拿野猪夹出来,把这头野猪搞回去。

回家吃完早饭后,莫有银就将两个野猪夹拿出来,然后去找陆向东来帮忙埋野猪夹。

野猪夹这种大型捕猎工具,他一个人很难搞定,只能找帮手。

陆向东跟在莫有银身后,沿着小路走向鸡栖岭的山谷。

看着前面健步如飞的莫有银,陆向东开口道:“银哥,那头野猪有多大啊!你看清了没有。”

他心里觉得可能是莫有银看错了,最近没听说过那个山谷里有野猪出没啊。

担心白费功夫,陆向东忍不住向莫有银确认。

莫有银听得出他话语里的疑惑,没有停下脚步,坚定的回道:

“看清楚了,大概有两百斤呢!在红薯地里拱红薯呢,又黑又肥,獠牙还很长。”

莫有银明白,有时候要说一个善意的谎言,才能高效的捕猎。

“那我们赶紧过去。”陆向东一脸兴奋道。

他家里面的野猪肉,早就吃完了。

此刻,他想着帮莫有银埋野猪夹,捕获野猪的时候,也能分到十几斤野猪肉带回家。

片刻后,两人走到山谷的红薯地。

地上真的有野猪的脚印,还有几个被它吃掉一半的红薯。

莫有银看着地上的脚印,推断出野猪从哪个方向过来,然后用树枝插在地上,打算在这里做捕猎陷阱。

他把铁锹插在旁边,大声喊道:

“向东,你快过来,挖一下这个地方,挖出一个放夹子的坑,我再去找一个坑位。”

“嗯,好,你去吧。”陆向东痛快应下来。

莫有银走到红薯地的另一边,看着旁边的一棵鹅掌柴,他走过去预估一下距离。

这是考虑野猪夹的铁链子能不能绑在树木上,然后再选择做陷阱的位置。

野猪夹要是不能绑在树木上,野猪必定带着野猪夹逃之夭夭,不光猎不到它,还平白损失一个野猪夹。

而且,选择的树木还要粗壮一些,不然两百斤的野猪凭借一身的蛮力,也能将树木拉倒

虽然野猪将树木拉倒,也跑不远,但是寻找它也要费一番功夫。

莫有银的捕猎字典里,要做就尽量做到完美,他一定不会给野猪一丝逃脱的机会。

看到陆向东已经将一个比桶口略粗的小坑挖出来,莫有银去刚才放野猪夹的地方,抓起一个野猪夹,走到陆向东旁边。

他将手里的野猪夹放在地上,认真道:“向东,你力气大,你双手用力撑开这个夹子,我负责按住机关扣。”

陆向东长得比他壮,确实更适合干这个活儿。

只见,陆向东一脚踩在一截铁片上,借助双手撑开野猪夹。

当野猪夹的两边咬齿都彻底摊开到边缘,莫有银快速动手扣住,让它保持这个状态。

随后,两个人小心翼翼的将野猪夹放进土坑里,然后将野猪夹的铁链子紧紧绑在旁边的鹅掌柴上,再去找来树枝树叶做好伪装。

把这个野猪夹埋放好后,他们抽两根青竹香烟,略作休息后再去做另一个捕兽陷阱。

埋野猪夹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最难的一步就是撑开野猪夹。

需要力气大,才能撑住十秒时间,稳稳的扣上机关。

他们将两个捕猎陷阱都做好后,已经累得不轻,坐在红薯地里聊天。

感到口渴的莫有银真想挖出一个红薯吃,但是这片地里都是红薯,没有白薯。

白薯才会水嫩多汁,能够解渴。

休息一会儿,莫有银找来一根树枝,再从身上掏出红色的塑料袋绑住,最后插在野猪夹旁边。

他还去找一把茅草来系起来,警示山里人,告诉他们这里有野猪夹。

做完一切,两个人拍拍屁股回家。 第八十七章 社祭活动 转眼间,已经是农历十月初十。

这一天又被称为双十节、丰收节,山里人非常重视这个节日。

在节日的前两天,村长韦多福就到各家收社祭的钱。

节日的前一天,家家户户打糍粑,村民人常做的糍粑为白色、紫色、绿色、黑色和红色。

节日的当天,村长会找十多位村民,制作好吃的食物进行社祭。

食物做好后,先端到村东大榕树旁的土地庙进行祭拜。

两个小时后,在村口大摆宴席,全村男女老少聚在村口吃饭。

今天一大早,村长韦多福就来找莫有银去帮厨。

莫有银去到村长家,看见大家都在忙忙碌碌的干活。

他自己也凑到莫有义旁边,帮忙拔鸡毛。

拔鸡毛虽然轻松,但是要十分细心,将绒毛都拔出来。

要是拔得不干净,吃饭的时候,大家看到鸡肉上还有毛,就会问厨房里谁负责拔鸡毛的。

被揪出来后,往后的半年内,在村里注定会被人指指点点。

莫有银清晰的记得,十年后的二月二开耕社祭,村里有一个年轻人在闷猪脚时,没有将锅放稳。

然后,一锅猪脚肉全部倒出来了。

从此,那个年轻人三年没有敢回村里,一直在粤省打工。

即便他没有回来,村里人提起他,依然会说道:“那个弄倒猪脚肉的人,今年还是没有回来。”

这种闲言碎语,在这个闭塞的小山村,实在是太社死了。

社祭活动的菜式堪比红白酒宴,十分丰富。

一群人从早上忙到中午,才将饭菜全部做好。

村里很多人下地回来,就等着吃这一顿了,谁都不会在自己家里吃饭。

要是让他们等太长时间,就会出现不满的声音,指责这一次厨房的人们干得不行。

当饭菜做好后,他们将饭菜运到村口,摆上一张张桌子。

吃饭的时候,莫有银没有什么食欲,在厨房里闻几个小时油烟味,他已经感到腻得很。

况且,他在厨房打下手的时候,已经提前吃过大肉了。

莫有银和两个年轻人坐在阿婆们那一桌。

每一个阿婆都会喝酒,而且酒量都很不错。

十万大山里,就是这样,男男女女都能喝几杯米酒。

看到莫有银不怎么喝酒,有一个阿婆喊他去小孩那一桌吃饭。

他感到十分无奈,只能多喝两杯。

社祭活动结束的时候,莫有银等一众厨房人员,又要收拾桌子椅子,从哪家借来的,都要给人家还回去。

而且,没吃完的饭菜,也要打包分给村民们。

莫有银忽然有点不习惯这种活动,他感到非常心累,但是生活在宗族观念浓厚的这个年代,也只能一声叹息。

他是无法改变这个小山村的,能改变的只有自己。

活动结束后,考虑到家里还有两只小狗,他拿着一袋没有人要的扣肉汁回家,给它们尝尝。

回到家里,他看着手表。

发现现在才下午三点,便决定进山查看捕猎陷阱。

他在五片森林里都埋着捕兽夹,而且都是认真观察动物粪便,推断出兽路后进行埋设。

因此,只要去所有林子里查看,就必然有所猎获。

他家里面,已经实现天天吃肉的自由了。

捕到的猎物想吃就吃,不想吃就留着拿去卖。

莫母原本身子骨很虚弱,体弱多病,干农活很累,又吃得不好,前几年经常发烧。

每隔一个月,她就需要刮痧,活血化瘀,舒筋通络。

但是,自打莫有银重生后,家里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她的身体也越来越好。

如今的她,面色非常红润。

下地干活的时,也不需要中途多次停下来休息了。

莫有银出去查看捕猎陷阱,走完五片树林,查看三十捕兽夹,最后提着一只山猫和一只野兔回来。

刚过节,家里面有肉没吃完,这两只动物运气不错,它们被关进铁笼子里,能多活两天。

次日,莫母让莫有银帮忙切土豆块。

他们打算种植土豆。

将土豆切块后,在切口处抹草木灰,然后把它们埋在土壤里。

大个的土豆一般要切成三四块,小个的土豆就对半切开。

在土豆上面抹草木灰,是因为草木灰不仅是一种良好的肥料,还有助于减轻病虫害。

这样就可以防止土豆块腐烂,还可以促进土豆的发芽和生长,提高土豆的成活率。

将土豆种下去后,等到土豆长出来,莫母还会挑尿水去浇灌,并且还要拿干牛粪去施肥。

莫怀仁每过半个月,就走进牛棚里,用锄头和铁铲将牛棚里的牛粪都推出来。

在牛棚檐下推平,晾干。

然后再将牛粪都打碎,混和着草木灰,做成农家有机肥料,拿去给蔬菜和农作物施肥。

这个年代的蔬菜,都是使用有机肥料,并且不打任何农药,炒出来的菜味道很好。

莫有银很喜欢吃这种无添加无污染的蔬菜,吃起来有一股难以言述的甘甜味。

前世,他吃过各种化学肥料和农药残留的蔬菜,住院查出来两次肿瘤,还好不是恶性的。

他希望自己晚年退休后,能够回农村养老。

谁知道,一场百日酒宴,自己中风死亡。

阴差阳错之下,竟然重生回到当初刚成年的日子。

他觉得这是好事,自己要努力挣钱,改变自己的人生路径。

他要证明,乡村生活不是只有面朝黄土背朝天,也有它悠闲的一面。

当他决定捕猎,虽然不稳定,但这个是创收的好方式。

他也不会天天进山打猎,偶尔给自己放两天假,反正发财也不靠这一两天。

前世的他,就像是一个永远停不下来的陀螺。

结果发现自己越努力越难富裕,最后还得一身病。

如今,看透社会运行法则的他,不会再当一头老黄牛。

既要努力挣钱,也要注重享受生活,不要再苦着过一辈子了。

带着记忆重生,知道未来很多大事,就是他最大的优势。

他不需要太过拼命,努力一点就能过上好生活。

目前,他的目标就是挣够一万元,然后再考虑走出十万大山,去县城买一块地皮建一栋天地楼。

慢慢挣钱,稳健投资,自己这一生将会过上好日子。

莫有银想要在三十岁就过上退休生活,全国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