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在呼唤》 第1章 角色与小丑 第1章角色与小丑

世界是舞台,人就是演员;

心境是世界,仙魔可共舞。

看得见的角色是形形色色的人与兽;看不见被忽略的是自己内心种种变幻莫测的角色。心中的角色和现实中的角色一样,很容易给我们的人生带来劫波。

每一个人都无法抗拒这两种角色的召唤,喜欢也好,讨厌也罢;想挣脱是自欺欺人的愚蠢和荒唐,沉浸其中同样是冷暖自知的忧烦。

中庸主义者,总是强调一个“度”,但真正能把握角色之“度”的人似乎没有。因此,人生就在这两种维度的角色之中快乐着,痛苦着……

生活中都在担当角色,但每个人绝不仅仅是一个角色。

为了让人生丰富起来,人类早已经无法忍受生命的单一性,渐渐的都学会了饰演不同的角色。高尚的,卑鄙的,浅薄的,深刻的;扮演儿女也扮演父母;扮演下属也扮演领导;扮演学生也扮演导师。

不仅如此,角色还在现实与梦境中不断转换,与红尘里挣扎,在幻想中丰盈。

每个人在每一天之中甚至都不停地转换角色,只不过某些角色大多采取本色表演,更多的角色偏重艺术元素,人生不断在伟大和渺小高尚与卑劣层面不知不觉的穿行,便将生命带入了迷雾之中,让人很难分辨表演的真实和本色的虚伪。

社会的复杂性决定了角色命运的乱象,所有的人都说向往自由,偏偏又习惯于控制,既被别人控制,又喜欢控制别人。尽管伟大的艺术家都在努力挖掘自己的表演潜力,却因为控制与束缚仍然无法避免人生的角色劫遭,每个人都无一例外的要经历人生的角劫。此后,能否修成正果不敢妄言,但最终都要到达生命的彼岸。

我是宋星河,一个被岁月浸透了的准老女人,茕然一身,孤独富有;虽白发微顾,但风度犹存。站在这即将谢幕的人生舞台上,我发誓,我用自己的灵魂向观众表白。不单单让读者看到我舞台角色,也把自己心中的魔怪和圣洁的角色讲给大家,后者的故事似乎更加精彩,因为那种无以言表快速的角色转换,吞噬着我的灵魂。我们每个人都讨厌心魔,但心魔无时不在。

寻常人注定是没有历史的,严格的说,生命的历史不是人生经历了什么,而是记住了什么,悟到了什么。

如果说,没有人为你树碑立传,后人便看不到你的生平,这与优秀和卓越无关,甚至说是圣贤还是禽兽都不重要,而唯一重要的是演技。好的演员才能接到好的剧本,演好角色才能扬名立万,但没有劫波的角色是不会有人记得的。

曾经所有的故事均被记忆选择。也许很多淡忘的是不该忘记的,许多烙印一样的铭刻记忆恰恰是需要释怀的。我们都清楚,留在记忆中都是开心的事情,人生就是幸福的。反之,忘记了曾经的开心快乐,把仇恨、遗憾、焦虑、背叛等事情牢记于心,生命注定是痛苦的。故事很容易被淡忘,但悟到的东西一定深入记忆的骨髓。

我不想只把自己的幸福说给大家,可能会获得自我快乐,但大家感感到空虚、厌倦、乏味;如果只把经历的艰辛和苦难讲给读者,也许深刻,却又沉重感伤。因此,在长时间的思考之后,我尽可能的选择丰富。虽然如此,读者依然可能会对这个故事感到荒唐又平凡,但我的确是用生命的记忆去搜寻值得思考的往事,并竭尽全力去感染读者的灵魂。

和所有人一样,在人生的舞台上,我尽力去演好每一个角色,不单单要自我满足,更想让别人满意。但由于过分努力,让本色的生命被时代力量挤压得变形,最终发现竟然无法识别自己的灵魂,真正陌生的不是这个世界,而是真实的自我还有心中的角色。

有人说,这个世界一切都是假的,而我偏偏认真了一辈子;反过来也会却觉得这个世界太过真实,只是自己选择了虚幻。

毋容置疑,我们都在努力让自己的形象高大,但因为技不如人,不知不觉中变成了小丑。偏偏又不懂得小丑的表演要求更高,尽管使出浑身解数想去取悦观众,赢得掌声,结果却是把自己弄得哭笑不得,还要像凯旋的将军一样走下舞台。台上伪装得洋洋得意,尴尬的下台以后悲辛喷涌而出,浓浓痛苦的绪雾掩埋了肉体与灵魂,让屈辱的躯壳构筑了完美的保护层,此时便欣然沉睡,享受最原始的温暖。结果还是进入梦幻之境地,在欲望的驱使下,艰难的在沙漠上跋涉,偏偏又不知羞耻的乐此不疲。

角色就是人生,生活也是角色,亦真亦幻。那些愚昧、罪恶、仇恨、妒忌、狭隘、焦虑等一切痛苦之元素,都孕育在这个妄想之中难以释怀。失眠与酣睡轮番的折磨我的灵魂,让追求幸福的欲望千疮百孔。虽逢花甲之年,依然习惯性的默默疗伤。竟然不知道究竟是怀念生命还是留恋舞台,但似乎一切又都已经厌倦,让灵魂游走于困惑的迷宫,找不到前行的方向。

我很清楚曾经的痛苦大多源于自己不够豁达。一路走来,所有痛苦的产生和深化,都是由于自身心胸不够开阔造成的。因为担心、焦虑及恐惧,造成了种种生理机能问题,使免疫系统遭到了自身的严重破坏。由于不够豁达,我总是把一些不如意的东西扩大化,把很小的事情严重化,把毫无意义的他人看法人为的高度化,把很多无关紧要的名誉和利益情绪化。这种心胸狭窄长期的伴随着我,是痛苦的根源,也是愚昧的伙伴。

敌人不一定愚蠢,亲人未必智慧;傻瓜不断地给我们教诲,其目的就是想把我们变成和他们一样的蠢材。遗憾的是,我们虽然避开了那些真诚的脑残者,最终却躲不掉阴险狡诈之徒。而智者却不能说话给愚昧的人听,因为他们总是蔑视那些智慧的语言。

我不是智者,也不是蠢材,但的确弄不清楚自己来到这个世界是错误还是偶然。

早已经走过了非黑即白的自我认知时期,不再有岁月赠我两鬓霜,红尘赐我一身伤的哀叹;甚至不可忽视的逻辑与理性也不再显得那么重要。重要的只有尊重,可以尊重别人的无知、尊重别人的愚蠢选择,因为一个人只有把尊重凌驾于是非与真理之上,灵魂才能真正自由。对他人认知进行审判是不足取的,因为审判者的认知也一定存在缺陷。 第2章 暮年一叹 第2章暮年一叹

人生的轨迹就像一条早已经被设计好了的蜿蜒曲折的沟渠,生命如流水,跟着看不见的力量随波逐流。似乎可以归结为一种简单的选择,要么忙于生存,要么追赶着死亡。

其实,不择手段的成功是非常残酷的,无论是对自己还是他人。我的龌龊不比别人少,心性也十分贪婪,这种记忆的画面每闪过一次,灵魂随之便受到良知的鞭打,对我而言,那种心灵之痛苦不堪言。

光阴对我们说,蹉跎的不是岁月,而是人心。既然卑劣能带来利益,崇高则牺牲利益,还有多少人会选择崇高?

因此,我讲的故事中不对任何角色做出评判,不对任何时代进行褒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秤,但随着认知的变化,天平的砝码也不断变化。因此,探索优于审判,思想高于结论。

我一直想不清楚世界是因我而存在,还是我因世界而存在;生命在荆棘与坎坷的缝隙中穿行,小心翼翼去奏响欢乐与幸福的乐章;但努力与欲望无法击退痛苦和忧伤,它们总是不厌其烦的纠缠着我,而我却只迷恋于自己的生命意义和他人眼中的成功。

此时,即将进行的是把一个痛苦、幸福,狡诈又愚昧且自作聪明的我毫不保留展现给你们。既不掩饰自己虚伪、贪婪、丑陋与罪恶,也不夸大自己的荣耀、善良和成就。

当然,故事也不缺乏娱乐与悲情,如同麻辣香锅,不单单可以饱腹,还有强烈的勾人魂魄的味道。流年深深,岁月淡淡;时光已逝,默默悠长。每个人都无法用深邃的目光,穿过浮云,看透幻想。当生命的忧伤与彷徨,伴着夕阳,已经流入遥远的沧桑,我依然可以看到清澈的苍穹含笑于头顶之上。

当爱情、自由、追求、财富、荣耀、尊严等那些搅动生命的喧嚣归于平淡,所有的波澜壮阔,跌宕起伏终将成为记忆的碎片。曾经饱受烈焰燃灼的心灵,早已把生命里澎湃的激情积淀成情感的污垢,让即将告别的世界的生灵又重新回到了懵懵懂懂,也只有这个时候,才能看到最初的真实。成熟不是为了走向复杂,而是为了抵达天真。天真的人不代表没见过世界的黑暗,恰恰因为见到过才知道天真的可贵。

我出生在六十年代初,一个很难用语言形容的时期。虽是女人,在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却经历了种种血雨腥风的历程。一场场奸诈的较量,一个个心机的比拼,一次次嗜血的博弈都让我如履薄冰,害怕出现任何闪失,女人输不起,一输就是一辈子。

我真的成功了吗?平心而论,我十分讨厌这个词汇,因为我不清楚如何满足它。如果说财富等于成功,那么我财富获得靠的不是聪明,也不是知识和智慧,甚至都不是信念和坚持。

关系、诡道和运气是不能缺少的,但一个人只要选择了一次残暴无情之后,便和自己的灵魂渐行渐远。有人说,真正有才华的人,往往会过着精彩潦倒的一生。而我恰恰相反,富有但人生缺乏色彩。那种一望无际的灰暗,让我无法面对自己陌生的灵魂,虽有巨大的财富,却不知道如何才能赎回当初抵押的灵魂。

多年前我就来到了国外,是两家知名公司的股东,我甚至早已经没有兴趣听到我的财富增长,因为对我而言它早已经失去了意义。

生活太过肃默坦然让我消失了欲望,无所事事便整天思考宇宙、自然、生命哲学等不着边际的东西,这并不代表与众不同,只不过是给自己找一个活着的理由。

然而,对精神世界过度探索是很危险的事情,一旦迈过那条实线,人生就会滑向虚无主义。正因为我生命之铁手,找不到足够的磁力吸引,生活的轨迹才常常偏离。因此一直在自然死亡和意外死亡,主动死亡及被动死亡中徘徊,我不清楚怎样才能给灵魂一个满意的交代。

虽然我本不恐惧死亡,但却要悲辛所有的亲人都希望我尽快死去。这让我无以言表,其实都是金钱惹的祸。

理解是包容的前提,这似乎也不能怪他们,只因为我太过贪婪,积累了足以掩埋所有亲情的财富。他们每个人,每个家庭似乎都迫切地需要发达,财富早已成为他们唯一的追求,在他们的传统和认知里,只要我死去,他们会自然而然的继承我的遗产。

而我却不这样看,因为我绝不会把所有的财富留给这些不劳而获之徒,因为除了虚荣和挥霍,看不到他们能做出任何对世界有意义的事情。

同时我也十分清楚,如果我的遗嘱让他们失望,就永远不能得到原谅。此时,我不知道该如何对待亲情,那遥远的过往已经凝聚成岁月的记忆,历历在目。

那时我们一家老少三代十二口人牢牢地被血缘捆在一起,尽管生活贫困艰辛,但我却过着丰衣足食的公主般的生活,是家庭金字塔的顶峰,享受着无与伦比的特权。最神奇的是这种特权没有遭到家庭任何受压榨者的不满,相反他们每一个人都满心欢喜的享受这种奉献者的快乐。

除父母之外,我有一个爷爷,八个哥哥。他们所有人都把爱倾斜于我,可以说我的快乐往往是建立在他们的痛苦之上,这种幸福的记忆是难以磨灭的。从那时起,血浓于水的亲情认知在我的心里便生根发芽。

成长的唯一特征就是变化,岁月在不停地洗礼我们每一个人,从别人的脸上,便很容易看到自己的沧桑。从社会观念的改变,也很不难发现自己认知的变化。改变,再改变,生命的意义也许就蕴含其中。

由于不同的环境,不同的文化,不同的经历往往会产生截然相反的认知,演技被心中的角色控制着,与现实角色所求的结局背道而驰。

不知道是宿命还是情劫,认可我的人均被我所抛弃,我最信任的人,也都无一例外的背叛了我。

尽管如此,我依然相信,有一天我的亲人、朋友、爱过我的人和我爱过的人在另一个世界相遇的时候,都能做到“渡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我来W国定居十余年了,住所选择在郊外的密林深处,六层楼,面积不大,也不很奢华,但工作与生活层面都能充分满足个人与生俱来的虚荣与享受。

我不仅仅实现了财富自由,而且早已经到了无需任何付出就可以赚到大钱的条件。我住在六楼,在那些雇员看来可能整天无所事事,但我有我的追求,从来不用顾忌任何人的看法,当然也包括他们他们。

不管怎样,总体上是皆大欢喜的,我大多时候都是安安静静的用自己的方式打发苍老的光阴,而他们拿着高薪干着轻松的工作。

我的生活总是白天略显寂寥,生机和活力常常从旁晚开始到来,此时生命的激情和探索的乐趣逐渐进入状态。这与现实无关,因为我喜欢朦胧的色彩把我的灵魂带到了一个神奇的舞台。这时候,我最怕别人打扰,就像一个人在美梦中不愿醒来一样,深深的沉浸在那种自我意境的幸福之中。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在这样的环境之中,孜孜不倦的编写篡改自己的历史,努力使其更精彩,更具活力。把那些和我一样无所事事的思想牵引到这里来,一起打磨上面锈迹斑斑的古老且顽固的腐朽,让灵魂的自由光彩夺目。

我正在自己的世界里徜徉,突然听到有人按门铃,无需问,也不用看视频,便知道是我的管家微丽莎,因为只有她不用通知我就能通过安全门来到这里。

她是y国人,年纪比我小两岁。虽然漂亮,却是一个独身主义者。我们是在飞机上认识的,也许是命运相近,认知相通,我们一见如故,十多年了,她一直跟着我给我做管家。

她替我雇佣了很多工作人员,拥有保卫、保洁、司机、飞行员、厨师、园林、统计等工作团队。但这仿佛只是名誉层面的,她似乎包揽了我所有的工作,简直就是我的替身。

因为遭到的背叛太多,我曾发誓,不再相信任何人了。但不久我就违背了自己的誓言,只因为遇到了她,一个y国人,微丽莎。我们都是有故事的人,并曾开诚布公的和对方讲述过自己记忆里的感悟,似乎可以肯定彼此都十分了解。无论是故事还是故事后面蕴含的每个人都有不同理解的内涵。她也常和我开这样的玩笑说:“星河,你可以不记仇,但不能不长记性,请不要选择相信我。”

“没有选择的选择不是选择,不信任你我又能怎么样?我们都认命吧!”我总是愁眉苦脸的这样回答她。

打开门,让她进来之后,我满脸不高兴的看着她,显得毫无兴趣并用无精打采眼神询问她:你知道这个时候我不希望被打扰,你有什么要紧的事情吗?

她不但对我的态度视而不见,并开始粗暴的践踏我的情绪,茫然中略带嘲讽的随口问了一句:“又在写自己肮脏又辉煌的过去,看看你萎靡不振的样子,是不是魂魄被哪一个男人带走了?”

“有事说事。”我毕竟是老板,有资格表现自己的不耐烦。

“屁事没有,只是心情不好想让你陪陪我。”她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看来这个世界真是离奇,我重金雇佣服务于我的人,反过来居然让我为她服务。

开始,我一直没有特别注意她,因为我的意境和思绪始终都停留在曾经的记忆之中,灵魂就像在沼泽地里下沉,无法自拔。

无需多言,此时此刻,我暂时不想谈论我们两之间匪夷所思的梦幻朦胧,我的思绪完全沉溺在岁月的感伤之中,似乎一切都无所谓,只有我的故事才是最重要的。 第3章 生命的第一天 第3章生命的第一天

北国七月的一天,流火的阳光过早的让大地热浪翻涌,斑斓耀眼的草木,湍急的吉江之水和各类寻求阴凉的强弱生命在这种强暴面前总是一声不吭,仿佛这个世界早已经消除了不幸。

临江市吉江江沿儿宋家的二层老式青砖小楼依旧沉寂在淡淡无声的岁月之中,午后的屋檐下,偶尔划过一股股微风,仿佛在告诉沉睡的生灵这个世界并不平静。就是在这一刻,我生命中第一次清脆的哭声打破了家族的宁静,从而摇响了六十年代初的岁月风铃。

接生婆是一个和母亲年龄相仿的中年女人,大个儿、强壮,似乎一般的男人对她都会产生自惭形秽的望而生畏的感觉,大家叫她梅婶,据说专业素养很高,在临江市接生婆界名气很大。

严格的说,母亲似乎都没有必要请助产士了,因为在我之前她老人家已经顺利的生了八个孩子,实践经验之丰富,能力之强已经毋容置疑。但助产士还是请了,因为很多时候需要与否必须服从于传统。就像曾经女人的裹脚,本来是一种难以形容的愚昧,但在那个时代,不缠足反而是最大的愚昧。

无论什么时代,八个孩子似乎都已经够多了,父母本也没有再要的欲望。但因为他们的一时疏忽让我意外的来到了这是世界,我和所有的新生儿一样除了克服恐惧没有任何奢望,但父母以及所有的家人对我充满了无限的期待。

“是个丫头,好有力气的闺女!”梅婶用肉乎乎的一双大手把我捧给世界,脸上带着慈爱,眼中闪烁着光芒,向我的爷爷、父母及哥哥们兴奋的宣布我的性别之后,家里顿时沸腾了。

我的降生带给举家带来的那种喜悦和兴奋不亚于世界上任何重大的庆典。因为家里已经有了八个男孩,这种对女孩久旱逢甘霖般的渴望让家里每个人都翘首期盼,众人的共鸣自然也让梅婶产生了同频共振。此刻,江沿儿宋家欢声一片,那种疯狂近乎于喜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胜利结束。这让我有充足理由感到自豪,因为我一出生仅靠性别就征服了他们,并可以给他们带来了旷日持久的欢乐。而不像很多呕心沥血的奋斗者,尽管倾其一生心血,在家庭的亲情中最终却一无所获,空空如也。

梅婶兴高采烈的完成了自己的工作,但真正的快乐是属于宋家的,她只是一个临时参与的过客,结束使命之后自然就要离开。父亲把早已准备好的礼品和红包拿给她,但她说什么都不肯收,这样父亲刚刚因我的降生流过激动泪水的眼眶又多了一份诚挚的盈盈感激之情,似乎都可以把对方视为恩人,一直充满感激千恩万谢的送到大门口,默默地注视着梅婶高大魁梧的背影,心中暗想:真是一个好心人,有机会一定好好报答她。

然而,生活和命运似乎总是喜欢寻找平衡,就在之后的几个小时之内,在这大喜的日子里,传来了坏消息,学校老师让学生送信儿说哥哥在学校把同学打坏了,目前正在医院抱扎伤口,让家长马上去医院。

父亲叫宋枫,行伍出身,身材高大,魁梧健壮,一表人才,退伍后在临江一个兵工厂负责后勤工作。虽然人到中年,又经过战火的洗礼,但心理承受能力并不强,十分感性,喜欢赞美,有人说他好几句话便可以随时把心肺掏给人家,因此他的工作职位和资历极不匹配,资历远远高于厂长,职位才勉强算个中层,因为后勤工作属于企业的二线,没有一线中层那样受尊重受重视,所以在中层之中也不能栖身前列。尽管如此,他还是能够心满意足,没有人知道他是自甘堕落还是的确具有自知之明。

但这样的人往往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心理承受能力不强。父亲惴惴不安的来到了医院,首先看到的是梅婶,四目相对,两个人都很惊讶,因为他们都觉得无法面对几小时前还充满情感与友谊的敌人,猝然而来的角色转化双方都感到不适应,但是梅婶稳稳地站在了真理的一边,父亲宋枫仿佛成为了理亏的邪恶之徒,原来被打坏的孩子正是梅婶的儿子。

尽管父亲本人并没有做任何坏事,但此时却极度惶恐。一方面因为理在人家一边,另一方面由于接生没要报酬,早已经欠下人情。虽然他也算是大个子,但在梅婶女性超大身躯面前则显得有一点单弱,而她那种无言中幽怨的望着父亲的眼神,让他感觉自己愈加卑微,甚至无地自容到恨不得有个地缝钻进去。父亲宋枫的脸涨得和猪肝一样,把人生从未有过的慈祥和关爱一股脑的超殷勤地献给了梅婶的孩子,查看伤口,抚摸头部,不知所措的大热天的还替孩子掖了掖被子。

尽管这种努力并不能完全掩饰自己的尴尬,但这份诚惶诚恐的虔诚总算让梅婶阴云密布的脸看到了一丝光亮,她没有收父亲的医药费也没有用语言攻击父亲。这种女人非同寻常的大度,却让父亲心中更加难受,他暗下决心要教训打人的儿子,恨不得立刻回家扒了老三的皮。

看上去被打孩子和自己三儿子宋建礼年龄相仿,但个头要比三儿子高一点,似乎也强壮,交谈中孩子也提到了宋建礼的名字。孩子伤势不重,后脑勺被打破了一个小口,这让父亲宋枫的担心减少了很多。他去商店用兜里所有的钱买了水果,让护士带给梅婶的儿子,自己没敢再露面就如获重负悄悄的走了。

回家的路上他越想越气,男人的面子、自尊和对梅婶恩情的诸多元素,在他的情绪之中进行了化学反应,最终化成了即将喷发的火山,只差看到儿子那个最佳的催化点。

我家住在吉江南岸,出门便是宽敞的沿江路,他怀着满腔愤怒往家走。天色近晚,夕阳仿佛随时就要举起彩色的手臂告别众生。快到家的时候,突然他看到了一个自己急需见到的人,尽管此时天空已不明亮,他一眼便认出是自己要收拾的三儿子宋建礼。虽然早已经怒火中烧,但还有最后的理智:“是你把人打坏了?”宋枫异常沉静的问儿子。

三哥的聪明是公认的,察言观色的能力也非同一般,山雨欲来风满楼的这种压力让他高度的警觉起来。因此,没敢出声,目不转睛的望着父亲默默地点了点头。

猛然间,父亲宋枫一个箭步冲过来准备大打出手。但三哥年轻力壮反应敏捷在电光火石之间就逃离了父亲的攻击距离。随即,便有了滑稽的父子马拉松,一个惊恐的跑,一个拼命的追;一个青春灵活,一个中年笨拙;距离越来越远,父亲感到了二者的差距,力不从心之际便顺手从地下捡起一块石头,拼尽全力气投向三哥宋建礼,这块不规则带着尖锐棱角的石头像炮弹一样直奔老三的头颅,果然是年轻人,反应快,动作灵敏,当石头临近脑壳的一刹那,三哥低头一闪,锐石擦着头皮呼啸而过,重重的打在江边的一颗树干上,发出沉闷的声响,让父子二人同时都感到心头一震。 第4章 逼子投江 第4章逼子投江

儿子躲过了夺命一击,但心里顿生苍凉,亲生父亲怎么能对自己下如此狠手?他当然清楚一定是父亲让愤怒冲昏了头脑,失去了理智,尽管如此内心的那种感觉依然很痛,很多时候精神痛苦往往比肉体痛苦更让人难以忍受。

虽然父亲为儿子灵活的身姿心中骄傲,让心中火山喷发力有所减弱,但依然不能打消其喷发的意志。如今他是不到黄河心不死,不痛打儿子一顿绝不会善罢甘休。

“不觉得你已经丧失了理智吗?”儿子边跑边质问父亲。

“我就要打死你。”父亲心愧嘴硬,一瞬间教育儿子的信心更坚定了。当然,在这个家里,父亲是特权阶层,他怎么说都是道理。但年纪不饶人,与年轻人相比,他的追逐能力差的太远。他一边气表明自己坚定不移要教育儿子的态度和立场,一边大口的喘着粗气不得不放慢脚步。

此时的儿子也很矛盾,继续跑怕把父亲累坏了;不跑以父亲目前的愤怒状态这种惩罚后果不堪设想。在犹豫之中不觉也放慢了脚步,而父亲似乎看到了希望,他咬紧牙关把仅存的体力全部透支出来,速度明显加快。

三哥立马紧张起来,顿时加快了脚步。两人的距离再次拉大,前面就是吉江的公铁两用江桥,三哥加速飞奔过去,也许是过于失望悲愤,也许是一时想不开,朦胧的夜晚,听见宋建礼对父亲发出愤怒的吼叫:“摊上这么凶狠的父亲,我不活了。”紧接着看到一个黑影从江桥上飞快的坠入江中,躯体入水发出的声响让宋枫顿时清醒,心中愤怒的海啸瞬间平静了下来。此时他感觉两腿发软,用尽最后的力气上气不接下气的跑到江桥上铁路傍边的步道上,在艰难的喘息中,望着微光下桥体二十几米下面湍急的卷着漩涡的江水两眼发直,用冒着金星的双眼轮流看着吉江宽广的江面和翻滚的江水,头脑空白,心中茫然,整个人处于昏厥状态,若不是身前有栏杆阻挡,自己可能也要昏昏沉沉的滑下去。

江桥很高,上面是公路,下面是铁路。此时的宋枫整个人似乎都崩溃了,他不相信儿子会死。但铁路桥上除了下面的铁轨和上面阴森恐怖的铁架子看不到任何活物,他甚至都想也从这里跳下去算了,但此时不单单是缺乏决心,的确连跳下去的力气都没有了。

望着滚滚而逝的江水,他清楚自己做了世界上最愚蠢的事情,但依旧不甘心,努力放大瞳孔,盼望着能搜寻到到儿子的身影,这种愿望随着时间分分秒秒的流逝似乎距离自己也越来越远,天完全黑下来了,一切都变得模糊难以分辨。此时他甚至分不清自己是在现实还是梦中,是人还是鬼魂,艰难的迈着蹒跚沉重的步子,茫茫然失魂落魄的走下了江桥,脑中一片空白。

同时他也突然感觉到极度努力和极度兴奋之后体现出的极度疲惫,发现自己早已经让汗水浸透了全身,头上、脸上、四肢、躯干都出汗。困乏无力地在附近找了块石头坐下,脸上的汗水依旧一点一点不停地滴在地上。由于愤怒、追逐、恐惧和悔恨的综合作用,感觉自己浑身上下像要散架一样,马上就要死了,似乎连沮丧和悲伤都跟着完全消失了,也许悔恨到了极致就是忘记,他忘记了自己,甚至忘记了整个世界。

他忽然想到了死亡,并开始享受这种死亡能忘掉一切的感觉。

与此同时,家里人早已经急不可耐,几个儿子轮流出来看父亲和老三是否回来,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大家都饿得不行了,最终由爷爷决定不再等了,把父亲和三哥的晚餐留出来之后,一家老小狼吞虎咽的开始吃饭。

人的确是感性动物,情绪变化太快,我带给家庭的快乐转眼就成了历史。亢奋之后的倦怠和冷漠是可怕的,尽管二哥准备了一桌好菜,但席间谁都不说话,似乎不约而同的都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又都以沉默和冷静来掩饰自己的不安。这个大家庭很少有这样的气氛,大家互望一眼都希望对方能说点什么,可是每个人都不肯先开口,就像赌场的赌徒,紧紧地按着自己的底牌却想知道别人的底牌。此时,似乎没人知道该说什么,能说些什么。

这时候,还沉浸在鲜花与掌声中的我自然不甘被冷落,故而发出一阵阵清脆的哭声,便一次次搅动了这近乎凝固的空气,招来大家一致的关心,好像也缓解了一点众人这种不安的情绪。当我的哭声戛然而止,家里又马上变得异常肃静,在特定的情况下,哭闹的噪音仿佛也可以变成一种众人的向往。

天完全黑下来了,很久以后,父亲宋枫出透了汗的身体在夏日的夜晚也感受到了少有的薄凉。他努力让自己站起身来,高大的身躯摇摇晃晃。无神的大眼看了一眼沿江昏暗的路灯,发现路灯仿佛也在看自己,二者都无精打采的,麻木的双方谁都无视彼此的存在。路灯的间隔距离很远,把他孤独悔恨的身影拉得长长的,并让缓慢而艰难的步伐把他的身心疲惫演绎得惟妙惟肖。追赶儿子时候好像仅用了几分钟,甚至更短,但同样的回程他用了很久很久在走完。

宋家这个小楼是伪满时期建造的,建国后归属了他所在的兵工厂,按级别父亲宋枫本没有资格住这样的房子,但厂领导考虑其孩子多,资格老就分给了他,也算是对职位不合理的一种补偿。房子不很大上下两层,共计不足一百平方米。这足以让当时的寻常百姓望洋兴叹,甚至让一些权贵都格外眼红。

楼下两个房间住着爷爷和父母,哥哥们住在楼上三个房间。小楼北正门,临江的道很宽,经过一个绿化带就是江堤的石头护坡,吉江很宽,尤其是在雨量充沛的七月。

宋枫垂头丧气丢了魂一样走进家门,一家人齐刷刷的围拢过来,每个人都发出自己关切的疑问。但他不接受任何关心,也不打算回答任何问题,只是简单地说:“没事,都睡觉吧!”

一向严厉的爷爷似乎想要利用长辈的威望和尊严询问父亲,但看到儿子如此疲惫与沮丧的样子,终于把已经张开的嘴又合上了,默不作声的转身离去,高大的背影中能让人感觉到一种心有不甘的无奈。

二哥宋建义把饭菜从锅里端出来,放在桌子上让父亲吃饭,父亲摆摆手表示不吃让他撤掉,自己却急不可待的走进厨房的水缸前,拿起铁皮水瓢舀出半瓢凉水大口大口的喝起来,然后又舀又喝,又舀又喝,那种喉咙里发出的咕噜咕噜的声响,不但让人感觉他像半辈子都没喝过水一样,更让除了我之外的所有人都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不吉之照。

“你慢点!”母亲左边是大我两岁的八哥宋建民,右边是刚刚出生不久的我,她躺在我们之间的炕上,听到父亲咕隆咕隆的喝水声有气无力的叮嘱道。父亲也不回话,随手关了灯,用脱下来的背心简单的擦了擦自己的上身,便躺在了我的身边。

喧嚣之后的平静在这样的夜晚让我的心中充满惬意,但父亲显然是不一样的,他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一对老式画着油体彩色花纹木柜上面的座钟不紧不慢的摆动着,发出节奏均匀咔咔声。这声音就像一根钢针,似乎分分秒秒都在刺痛他的心脏。 第5章 无冕之王 第5章无冕之王

母亲叫袁凤仙,虽然并不很矮,但在这个都是大个儿的男人家庭中她看上去的确是小巧玲珑,多年以后我望着母亲瘦弱的身躯,常常会产生这样的疑问,她怎么能有如此能量,竟然养育了这么多儿女?

她也的确是一个很不简单的女人,外柔内刚,绵里藏针,不但漂亮,还格外聪慧。我相信如果不是那样的时代,特俗的坏境,她不会嫁给父亲。因为两人的智力差距较大,尽管父亲也不算太笨,但和母亲比较起来就显得有点弱智。虽然他身为一家之主,大权独揽,并不是因为他的能力与宽厚,恰恰相反,正是因为他的愚盲和固执,母亲才让着他。他看上去是强者,实则是弱者。母亲处处容让,实则是真正的当家人。

父亲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逃不过母亲的法眼,甚至他想做什么,将要做什么母亲都能准确的预判。他今天的变化母亲对其中的奥秘早已经猜到了,只不过没有想到会这么严重。故而,轻声地劝解说:“睡吧!一切都会过去别放在心上。”

父亲依然没有说话,他十分讨厌母亲此时的无知,心中暗想,这次恐怕是过不去了!但他又好像也不相信自己的儿子真的会死,总觉得这里面有团团迷雾,但又无法否定自己的眼见为实。无论怎样他还是心存侥幸,希望会有自己预想不到的奇迹发生。

夜,格外的沉静。

这种沉静如同无形的压力让父亲难以是从,他心如刀绞,筋疲力尽,浓浓的睡意如势不可挡的洪水,冲走了现实中的一切。力竭心残之后的鼾声如雷给这个一晚上思绪繁杂的家庭带来了人人所需的踏实感。

人,往往在不经意的时候就走进了多维空间。在家人看来父亲睡得很沉,而他自己却进入了梦中的另一个世界,这种梦不仅纷乱无章,还稀奇古怪,像是安抚自己的精神又是惩罚自己的灵魂;不仅如此,他又似乎真的没有睡着,因为室内的一切情况他都清楚,仿佛在期待一种无法言表的东西。

这种愚蠢的过失让他无法承受灵魂之痛,因此梦中那种奇妙的纷繁思绪却如潮水般一波一波不停的冲击着自己呆滞的心滩,让精神麻木来缓解忽如其来的灵魂崩塌。

除了大儿子宋建仁,他最喜欢的就是老三宋建礼,甚至在某种程度上都超过前者。这孩子极具天赋,聪明得令人发指。好像所有人都断定他日后必成大器,怎么就这样没了?哪怕是像不争气的老五宋建信或其他儿子也要好一些。忽然,他又感到自己是如此的肮脏与龌龊,都是自己的骨肉,为何如此偏心呢?

他仅仅感到了自己的偏心,没有认识到这种不公已经构成了一种罪恶,他就是带着这种灵魂不公的罪恶在半睡半醒中彷徨。心中似乎只有一种渴望,一种漫无目的含混不清的殷切期待。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期待的是什么,只是期待。

没错,他听到了房门似乎被轻轻的推开了,还有轻微的脚步声。把声音控制到如此微弱也许只有鼓上骚时迁才能做到,家里人似乎都没有听到,但熟睡的宋枫听的真真切切,他也听到了有上楼的脚步声,同样听的真真切切,这不易察觉的声音在他的心中立刻化成了世界上最畅快美妙的音符,尽管很短,但魅力无边。

他从梦中完全清醒过来,一股暖流从心底油然而生,全身所有的毛孔都激动起来,无声的泪水夺眶而出,枕巾顿时湿了一片,他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疯狂波澜,又不能放任生命的豪放,所有的委屈、痛苦及无奈随着泪水流淌,无辜的枕头被淹没在大海汪洋之中。

突然,他觉得自己太饿了,撑起早已经透支的无力的飘飘然的躯体,也不开灯,走向厨房。

而我不知为什么,好像是不想让这个家庭沉寂,突然毫无缘由的高声哭泣起来,给深夜沉睡的宋家带来了充满希望的勃勃生机。

在这个家庭,没有人敢讨厌我,包括我的哭声,但我可以讨厌任何人。

七月,天亮的很早。蓝色的天空被相距较远稀稀散散的薄云点缀着,仿佛让它失去了理想中的纯洁。阳光越来越强势,似乎在耀武扬威的打击薄云,要求还给天空应有的本色。

鸡鸣鸟唱,大地睁开沉睡的双眼笑对苍天,仿佛在显示自己母亲般厚德载物的宽广胸怀。万物各安使命,每个人也都行走在自己的生活轨迹上面。

刚刚六十出头的爷爷总是家中起的最早的一个,在这样的季节,只要晴天他的身影都会早早的出现于吉江江边。尽管他身体很好,健壮魁梧且没有白发,但毕竟年龄不饶人,微微的驼背和显而易见的行动迟缓让岁月的痕迹暴露无遗。不仅如此,他不离手的精致拐杖好像也是表明了自己与众不同的身份与地位。这手杖具有古老的东方化气息,木本色一体而成,通体上等硬木,精细雕琢的龙头手柄被爷爷的右手把玩得油光锃亮。这是爷爷的心爱之物,不许任何人触碰,因为从目前的境况而言,老人身体对它的需求并不大,但精神对它的依赖却超乎寻常,不仅仅是单纯的喜欢,更重要的这是——“文明棍”在爷爷的心中是知识、地位、尊严的象征,并深信别人也一定这样看。

他迈着不紧不慢的从容步伐,而且有意无意的让这步伐与手杖辅助之间的配合天衣无缝,让旁人看上去无可逃剔,不仔细观察的确很难分清是手杖服务于老人还是老人迁就这手杖。总之,他心中至高无上的文明棍的确给他带来了很多启示与荣耀,不但表面上古老的文化气息掩盖了他粗人的味道,他也觉得自己手中只要有了它就能激发出很多思考的灵光,而且相信如果没有它自己就会变成傻瓜。在这种意识的驱使下,手杖已经变成了他的信仰,爱手杖甚至超过爱惜自己的生命。所以,无论如何愤怒爷爷都不会用手杖打人,因为他宁愿损坏自己的拳头也不肯让手杖承担任何风险。

正是基于这种信仰,本来不识太多字的老人竟然能给八个孙子起出来颇具古风的名字。多年来他拄着拐杖深度酝酿,把古老的文化注入生机勃勃的时代气息,准确的说应该是巧妙的借用圣人思想并让它与时代的理念高度结合的产物。仁、义、礼、智、信、军、国、民,这是我八个哥哥名字的排序选择。我真想象不出,如果我是男孩他会给我取什么名字。正因为我是女孩,爷爷才需要展示一下自己不同的才华,但名字他似乎早已经想好了,或许是昨晚刚刚敲定的都说不准,总之这个权利一定是属于他老人家的,谁敢侵犯,自然是对祖宗的不敬,因为长久以来在传统面前才华往往显得一文不值。

实事求是的说,我们家最不具备才华的人就是爷爷宋枫。因此他更需要伪造天赋,装点智商,想方设法的得到后辈们的认可。无论是辈分和颜面都支撑着他努力维护自己的地位和尊严,尽管很多时候这东西是害人的。

在早起这件事情除了爷爷就是母亲,其次是二哥宋建义。母亲利用我带给她“坐月子”的运气可以享受特权了,逆来顺受的二哥家务的担子就更重了,好在大哥宋建仁能及时的帮助他,否则,尽管二哥任劳任怨可能也要吃不消。 第6章 爷爷和孙子 第6章爷爷和孙子

大北方的夏季是充满无限魅力的,那种葳蕤不仅体现在植物层面,蔬菜的丰富更让腹中食物单调的人们感到满足和欣喜。二哥的忙碌让厨房飘出玉米饼子和大锅炖菜的香味儿,这味道丝丝缕缕的钻入一家老小的鼻孔,把大家的思绪从梦中带入现实。众人似乎集中从炕上爬起来,每个人都有首选要做的事情,家里一片混乱。

父亲和三哥在平时也都有早起的习惯,由于昨晚特殊的情况,今早两人是最后起来的二位,在一楼小方厅父子相遇,儿子微微一笑,嘴角带着狡黠般的歉意,父亲则表现出一脸严肃,一言不发,一副视而不见的派头,因为他觉得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保持自己智商被侮辱之后的尊严。

爷爷拄着文明棍,努力体现出一种特有的学者风度,伴着厨房四散的味香,无比自信的走进家门。当然,他有资格坚定不移的自信,因为他是这个家庭的主宰,名副其实的“一家之主”。

他没有任何收入,不参与任何劳动,对这个家庭除了DNA似乎也找不到更多的贡献。仅仅是由于辈分和年纪,及古老文化的崇老习俗,他便可以心安理得的享受绝对的特权,并用自己的无知和荒唐对所有人为所欲为般的指手画脚。

不仅如此,爷爷宋延寿常年吃小灶,无论生活如何困难,他都要吃家里最好的东西,所谓的小灶,就是别人为他单独做,他自己单独吃。今天则有所不同,平日里只有爷爷一个人可以吃鸡蛋,今天妈妈托我的福也可以吃鸡蛋。不同的是,爷爷吃的是炒鸡蛋,妈妈吃煮鸡蛋;妈妈在炕上吃,爷爷在自己屋里使用小炕桌吃。

可是,今天爷爷破天荒的自贬身价,把他的炒鸡蛋端到大桌子上和家人一起分享。尽管众人都觉得很意外,但权力者做什么都是有道理的,因此父亲自然而然的把主位让给了爷爷,一家老小统统落座之后,爷爷的兴致根本不在吃上,而是准备和大家宣布他的重大“研究成果”。

他高个魁梧,略带横肉的大脸整日表现出严肃范儿,看人目光冷傲,个性十足。此时却笑容可掬的对大家说:“昨晚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满天的繁星汇成星河源源不断的流入我们的家门,那份气势…”,一时间他似乎找不到准确的形容词,便用眼睛看着三哥,想从他口中寻求形容的词汇。“气势恢宏,光芒耀眼,浩荡澎湃。”三哥随口胡乱一说,爷爷马上高兴起来,频频点头说:“就是这样,就是这样。”紧接着继续说道:“看来宋家是祖上积德了,老天给宋家派来了一个了不起的天使,虽然是闺女,将来也是外姓人,但日后必成大器,所以我决定给她取名宋星河。”

然而,他煞有其事的兴致勃勃似乎没有得到预想的效果。

“什么呀,一个女孩叫星河,多难听…”三哥立马反对。

父亲面色阴沉,同时锐利的目光射向三哥,硬是让三哥宋建礼把还没有说的话活生生的咽了下去。就这样,我的名字就在众人一致的拥护下诞生了,但我的人生根本没有像爷爷说的成大器,而是一直在苦难的漩涡中挣扎,或许是爷爷给起的名字里面隐含着不祥的缘故吧。

没有人知道爷爷的这个梦是真实的,还是自己为了喜欢这个名字而编造的。总之三哥是不信的,其他人怕惹爷爷不高兴尽量不谈论这件事情,自然也没人知道大家到底是怎么看这个名字,还有就是更多的人并不关心这件事,因为他们的名字早已经有了,我的名字叫什么与他们关系不大。

妈妈听到了这个名字眉心稍稍的向下拉了一下,随即便称赞名字取得好,不细心的人根本看不出她的不满意。

就这样,一个气势宏伟,伟大而又深刻,暗含无限玄机的名字——宋星河,便由此产生了,它见证了我生命的酸甜苦辣,也参与并记录了半个多世纪的风雨变迁。

尽管我知道自己的命运与名字无关,但我还是一直不喜欢这个名字。更不喜欢的是三哥,他一直想办法让我改名字,但最终也没有实现。

有人说:老大傻,老二奸,家家有个坏老三。与我们家而言,前者似乎并不准确,但我三哥的“坏”的确是出了名的。

很多时候,好与坏,善与恶真的很难说清。譬如三哥宋建礼对假跳江愚弄父亲而言,的确是坏;但对于替五哥宋建信抗事而言,他又是好三哥。其实,昨天打坏梅姐儿子的根本不是三哥宋建礼,而是比被打者小很多的五哥宋建信。宋建信天性就是一个亡命之徒,喜欢打架斗殴,并把这种行为视为人生的一大乐趣,而且像好斗的平头哥一样不计后果,人送外号“宋疯子”。把人打坏让人找家评理或疗伤早已经司空见惯,父亲对他的惩罚也非常重,有时候大哥都打他。但平头哥就是平头哥,宋疯子还是宋疯子,还总在外面惹事,也经常承受家里的惩罚,这似乎是他的生活常态,也许就是他的命。

有道是,一山更比一山高。世界上总有好事之徒,梅婶的儿子也是一个好战分子,听说低年级有一个很能打的宋疯子,仗着自己人高马大身强力壮就想教训一下宋建信,以此来证明自己才是“老大”。两人无论是年龄还是体能都相差悬殊,梅姐儿子自然占据了绝对的上风。但平头哥被打的鼻青脸肿也绝不服输,一直战斗到底,最后都让人家打的似乎爬不起来,依然顽强的站起来继续战斗。

正当对方以为大获全胜,洋洋得意的迈着骄傲方步离去的时候,平头哥以顽强的毅力从地上爬起来,顺手拾起一块石头,他没有辜负宋疯子的“光荣称号”,乘其不备,跳起来用石头砸向对方的后脑勺,血流了出来。虽然梅婶的儿子年长又高大,但却不真正具备战斗的品质,以他的体能,即便如此依然可以完胜宋疯子。但此时恐惧占据了他整个心灵,征服他的不仅仅是流血,还有“平头哥”这种魔鬼般的斗志。因此除了双手抱头进行自我保护已经别无他念,直到被平头哥宋疯子打得让其求饶为止。

其实,这场战斗平头哥宋建信并没有占到便宜,因为他受的伤似乎比对方还要重,只不过对方流血多了一点。五哥宋建信虽然凯旋而归,但也面临着严重的问题。打斗过程中,自己已经被打的遍体鳞伤,回家还要被父亲教训,他感到为难了。最后他选择了坏老三帮他,于是隐藏在家附近的路旁,等三哥回来把事情和三哥说了。

三哥虽然很少打仗,但绝不是孬种,见五弟被打成这样便要带他去找对方复仇。“不用去了,估计他现在已经在医院了。”宋建信对哥哥说。 第7章 坏老三 第7章坏老三

坏老三低头再一次看看弟弟,微微露出了笑容。他无法想象比自己小这么多的弟弟如何能把比自己还强壮的同学打到医院去。心中暗想,宋疯子就是宋疯子。同时关切的对弟弟说:“不用担心,你回家吧,我在外面等爸爸回来,替你摆平。”

老五宋疯子回到家里之后,看他被打成皮青脸肿外带两只熊猫眼这等熊样,没有人过分指责他,都想帮助他别再受父亲的惩罚。

老三在家附近等到父亲回来,便发生了前面说的事情。由于父亲的愤怒情绪打破了三哥预想的平息计划,但聪明的三哥急中生智,顺手搬起一块石头丢进江中,自己隐藏在江桥的铁架子上面,偷偷的看着父亲,父亲的一举一动和失魂落魄的样子都没有逃过他的法眼,他开始心疼父亲,同时也对父亲扔石头下狠手的行为给予一定的谅解。

他躲在江桥的钢架后面,偷偷地观察万分沮丧的父亲。虽然天黑了,但他依然可以看到父亲内心的悲伤和体力严重消耗之后的疲倦。父亲拖着沉重的身躯慢吞吞的往家走,他远远的跟在后面。突然,他认识到,在父亲没有彻底消气之前自己还是不能回家,否则就会引起家里轩然大波。

怎奈年轻人代谢快,加之体力消耗过多,转瞬间便觉得饥肠辘辘。那个时代,学生几乎兜里都是空空的,别说买吃的,即便是坐公共汽车的钱也是家里计划好的。

怎么办?没有真正挨过饿的人不会深度理解饥饿的痛苦。其实,很多时候,这种痛苦可以走在所有痛苦的前列。

人在最难的时候,首先想到求救的人一定是自己最最信赖的人。去裴佳璐家吧,他心中这样想,便转身加快了脚步。好在不算太远,快走半小时就到了。

裴佳璐是宋建礼最要好的同学加朋友,他们从小学、初中、高中一直是同班同学,好像形影不离,也从未红过脸。多年来在心中积淀起来的情感似乎早已经超越了亲兄弟。佳璐父母都是知识分子,母亲大学讲师,父亲大型企业的高级工程师。虽然在特殊时代并不受待见,但整个社会从心里上还是尊重的,因为对知识的尊崇早已经形成了人的一种天性,无论他们嘴上如何攻击诽谤,但心中所形成敬畏的烙印是无法消除的。故而,裴佳璐父母的工资都很高,而且只有两个男孩,生活水平早已经把宋家甩出几条街。他们家住大学家属楼二楼,三室一厅,裴佳璐和弟弟裴佳佳都有自己单独的卧室。每次到他家,老三宋建礼都有长期住下去的欲望,因为不仅可以和最好的朋友在一起,更重要的是吃得好,还有好多书看。

此时,他底气并不很足,轻轻地敲响裴佳璐家的紫色木门。开门的是裴佳璐的妈妈:“咦,老三来了!”她一边用差异的方式通知儿子,一边热情的让宋建礼换鞋进屋。

“有什么事了吗?”好朋友的心灵是相同的,裴佳璐看到宋建礼的第一眼就知道出了问题。

“不敢回家,没处去了。”三哥进屋后有些沮丧略显尴尬的说。然后坐在客厅里,简单的说了一下刚刚发生的事情经过,但并没有说父亲的凶狠与自己戏弄父亲的投江自尽。

“还没吃饭吧,阿姨不给你单做了,你就吃点剩饭吧。”佳璐的母亲是个小个儿女人,但爽快麻利。一边把剩大米饭端过来,一边打开了一盒午餐肉罐头。三哥的人品、聪明和才华人见人爱,佳璐母亲对他的印象早已经好的不能再好了,所以展示出来的亲切和关爱是如此的自然,不但没有客套的形式,而且根本看不到一点做做成分的内涵。

尽管如此,宋建礼还是觉得有一点卑微,无论怎么讲都有一种寄人篱下的感觉,对方越温暖,自己越不安。闪念之间,强烈的进食欲望让面子、自尊等虚无缥缈的东西消失的无影无踪。大米饭对宋家而言绝对是奢侈品,午餐肉就更难形容了,对宋建礼而言,不能说吃过,只能说尝过。因为家里打开一盒午餐肉,那么多孩子,一人一口就没了。由于条件所限,当初打开午餐肉似乎已经是很多年以前的事情了。曾经是尝尝,今天是一个人吃,天壤之别,就是不一样。老三清楚,在知识分子家里吃饭应该保持几分雅相,尽管自己竭力控制,但隐含在骨子里面饥饿中表现出的粗俗还是觉得被人家看的清清楚楚。实际上,别人根本没有在意,只是他的自卑感在异常重视这些无聊的东西。就这样,他和他的自尊十分专注的玩着自卑的游戏,兴趣盎然的是他自己,别人根本没有兴趣看上一眼。

我们每个人似乎都习惯于自作多情。

这种心理很快就过去了,但让他一生过不去的却是这顿简单的单人晚餐,那种滋味一直记忆到他离世,并且在有生之年总觉得午餐肉好吃,却再也找不当当时的味道。随着时间的流失,午餐肉早已经走下神坛,甚至变成了垃圾食品,可他的家里总要有几盒午餐肉罐头,尽管一年也不吃一次,但对三哥而言不能没有,因为不经意间,有一种滋味会让人思念终生,据说这种回忆所产生的泪水可以慰藉一个人脆弱的心灵。

情义所致,留在裴佳璐家过夜是朋友尽地主之谊情理之中的事。但宋建礼清楚,这一夜父亲是无法入眠的,自己不回去,父亲的内心痛苦要远比肉体伤害还要严重。这样想,他起身对半睡半醒的裴佳璐说:“不行我得回家,不然老爹会担心一夜的。”

回到家里,他特地弄出一点儿的动静让父亲听见。这种半明半暗的潜在信息沟通方式,只有身临其境的人才能领悟。聪明的三哥,不仅与父亲,甚至说与所有的人相处都能做到这一点,这种心有灵犀的天赋让人叹为观止。父亲从此心中也暗暗发誓,再也不打孩子了。

就在他马上吃完饭的时候,父亲忽然发现老五宋建信鼻青脸肿还带着黑眼圈,立即问道:“你怎么回事,又和人家打架了?”老五没敢回话,眼睛望向三哥,显然是在寻求帮助。“他是被梅婶的儿子打的。”三哥替五哥回答。“然后你就去打了人家?”宋枫的问话并没有责备的含义,仿佛这样的情况下替弟弟鸣不平也不过分。“我根本没有打人家,是老五被打得太惨了,急眼之后才失手打坏了他。”

父亲好像很难相信宋建信能打过比他大那么多的孩子,用疑惑的目光看着老三,努力判断这狡猾的老三是不是又戏弄自己。

“你不要不相信,因为我也不相信,所以替他抗了。总不能在外面挨了打,回家再挨打对吧?老五本来是吃了大亏的,而且也占理,对方就是以大欺小,老五这次没错。”老三怕父亲责怪老五,据理力争。

父亲宋枫听到这里,猝然间沉默了,久久的看着窗外,一句话也不说。 第8章 一母九子 第8章一母九子

俗话说:一母生九子,连母十个样。

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这在宋家显得尤其突出,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特点,甚至很难找到相似。

不仅如此,每个人的家庭地位也绝不平等。不单单是源自古老的尊卑文化,更重要的是因为手中掌握家庭权利长辈们的个人喜好以及认识高度、情绪波动等诸多方面的因素,让他们对利益分配和劳动分配随意指令,很多时候很难不服从,因为抵制的后果往往比服从严重得多。

在我的哥哥们之中,最勤劳、理智、宽容而又朴实无华的是二哥宋建义,外在看他是最简单的人,却又带着我一生都琢磨不透的深邃,仿佛是永远解不开的迷。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对他的尊重多一些还是同情多一些,是爱多还是鄙视的情绪重,是以他为骄傲自豪还是为他的付出与受到的不公而愤愤不平。总之,他是简单的,我是复杂的;他随遇而安,我争强好胜。反过来说,似乎也成立。

他一生都坚持理性、勤劳、容让、宽厚、博爱、学习、思考并努力生活,不但没有得到足够的社会尊重,甚至在家庭里也根本得不到真正的认可。他的人生谈不上多坎坷,但也绝不顺畅;在永不停息的颠簸的路上,体现出了他与生俱来的坚忍品质;他的人生能在拙劣中看到卓越,但大多也都是卓越中的拙劣。他不是不够善良、正义、仁慈,但正是由于在他的身上看不到邪恶,反而让人觉得他所有的优点都是那样的平庸,甚至都可以看成缺点。没有人知道他接受了多少不公,很可能连他自己都弄不清楚不公的概念,但这绝不是说他没有头脑,可能是一种天赋的性格和大自然默默给予的一种大度。总之,享乐总是别人的事情,他的字典里永远是奉献。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周而复始,他一直生活在这种状态之中。即便是这样,他的行为一生都没有丝毫变化,在我看来这是奇迹,一个可爱又可怕的奇迹。我也根本不知道其他的哥哥们怎么看他,因为,没有人和我说他的坏,也没有人评价他的好;仿佛他所有的淋漓尽致的付出都是天经地义的,就像太阳每天从东方升起一样。

在很多人的骨子里都抱怨好人不得好报,但二哥从来没有期望过好报,所以永远不会抱怨。在我看来,这与智慧无关,如果把这也看成是一种智慧,那么这是他的天赋,没有人能学得来,似乎也没有人想学他。

他与大哥宋建仁只差两岁,但一直以来大哥是被长辈当做大人一样对待,无论是物质还是精神层面均如此。大哥宋建仁就像羊群里的牧羊犬,可以跨越物种般的对待大家。而二哥宋建义连领头羊都算不上,因为吃苦、付出和劳动的时候他必须带头,吃喝玩乐的时候他必须退让。“吃苦在先,享乐在后”这句高风亮节的情操词汇,对我而言并不难理解,因为这句话在二哥身上被体现的淋漓尽致。习惯成自然,小的时候并没有多想,觉得一切都是正常的,长大后才慢慢的在回忆中思考。令人困惑的是,无论在家族其他人身上和在社会上接触到的林林种种的人,都没有发现这样的情怀人物。更让人费解的是不仅在家里,就是在外面,他对所有的付出也是心甘情愿,没有半点怨言。

我请教过很多高人,没有人能真正说清楚这块特殊的材料是怎样形成的,更无法评价其中的意义和内涵。我爱他也恨他,当然这种恨归根结底也是一种爱,恨铁不成钢的爱,不想让他吃亏,让人家欺负,让人家占便宜。

上苍的安排总是值得琢磨,大哥看上去就帅气精明,大个儿,身材匀称。二哥则矮一点,黑一点,无论是面相还是身体,都能看到从骨子里透出的憨蒙,形象也一般。

三哥和大哥一样帅气精明,并不像大哥那样尖刻,厚重中带着睿智,机敏的性格背后总是隐含着包容。唯独对二哥的方式与众不同,他似乎更爱二哥,爱的真切,爱的铭心彻骨,爱的得意洋洋。

物质匮乏的时代,家庭里父母对孩子也是计划性的供给制。过年的时候每个孩子都做一套新衣服,买新鞋新袜子等等。大家都兴高采烈的穿上,带着喜气走进新的一年。二哥过了初五,便把新的留起来,换上旧的。并且能给自己找到充足的节俭理由,说干家务穿新的都弄脏了。所以,在我的印象里,二哥除过年期间,从未见过他穿过新衣服。然而他的勤劳却从另一个侧面体现出个人风采,衣服裤子,无论多么老旧,多少块补丁,总是洗的干干净净让人能感觉出透出肥皂淡香的味道。所以不但不让人觉得寒酸,反而有一种说不出的朴素之雅,有时候反而能给我一种“人到无求品自高”的感觉。

也许世界在“损”与“补”之间早已经形成了平衡的定律。有人节俭就有人浪费。坏老三的衣服袜子总是先穿坏,到那个时候,他也长高了一点,穿二哥的衣服恰好合适。于是便与二哥商量借用他的新袜子、衣服裤子、鞋子等等,老实厚道的二哥也不吝啬,更不会讲条件,拿去穿就是了。因此,三哥总是穿新的,至少是没有补丁的,故而总是显得风流倜傥,很有颜面。但他的风光都是二哥不怨不悔默默地付出缔造的。

不仅如此,吃的方面也一样。二哥很多舍不得吃的东西,留来留自然而然的流进了三哥的胃里。当然也不是一点回报没有,坏老三宋建礼太有主见,谁的话都可以不听,唯独二哥认真要求他做的事情,无论对错也不反驳,都会尽力去做。家庭和社会一样,好多时候就是一物降一物,至于为什么,天知道。

人们常说:相由心生。不能说准确,但在我们家里却比较契合。

首先应该感谢上苍赋予我们的家族基因,因为我的哥哥们不敢说个个是是帅哥,最起码也都能进得厅堂。连最丑的六哥宋建军也可以称得上一般人,其次就是五哥宋建信,似乎也是一般人,但有不一般的体能和气质。除这二位之外,清一水的大个儿,身形匀称,运动天赋普遍较好。

二哥面憨但可爱,那种男人憨厚之美似乎没有人想对他发脾气,他是男女老少通吃型的,包括那些女孩子,并不一定爱他,但一定不会讨厌他。 第9章 不一样的亲兄弟 第9章不一样的亲兄弟

大哥宋建仁则不同与常人,他的面向透着骨子里的精明和严肃,不怒而威的特性似乎让任何人都必须尊从三分。爱学习,特喜欢动脑思考,思维灵动的就像钢琴师手上跳动的音符,寻常人很难跟得上。倡导传统,推崇祖宗。不知道为什么,在不知不觉中他就能让自己高高在上,这不仅源于他的聪明、头脑灵活反应快,也有他尖刻霸道的天性品质。致命的弱点就是耳根子软,无论是家里外面,很多时候他是充当法官的角色的,真正了解他的人都知道,这个法官只相信原告。因为大多时候,他判断是非的依据是谁先告状谁有理。人们很难想象一个十分聪明又简单轻信的头脑的思维方式是怎样形成的,并且这两个冰与火的相克相冲的东西在他身上能够长久的相安共存,他依然可以稳如泰山的名利双收。都说人无完人,或许这可以称得上是一种特殊的完美。

三哥宋建礼无需评价,因为的确是完美型人格,无论是思想还是形象,由内到外无可挑剔,似乎唯一的缺点就是欺负二哥。

然而,在我们家最拉风的不是三哥宋建礼,更不是大哥宋建仁,而是四个宋建智。个子最高,一米八五的大个子,阳光般棱角分明俊俏的笑脸上,点缀着像是被艺术家雕琢之后装上的挺拔的鼻子和比例适中镶嵌在额头下面的眉眼。眼睛不很大,但永远闪着迷人的光芒,能勾走所有女孩子的魂魄。不仅如此,他有着非同寻常的文体天赋,长跑、篮球在学校独步天下,管弦乐样样精通,喜欢唱歌也极具天赋。可以说,他的一生都无法离开火焰熊熊的熔炉,因为从小到大一直走红。

最不想说的,最不好说的,又不能不说的就是五哥宋建信。他是我的哥哥们中身高最矮的,好像都不到一米七五,面色雪白,就像黑色素消失一样,让人看上去不舒服。头上黄毛稀疏,眼睛不大,小嘴薄唇。尽管是外八字步腿型,但短跑速度很快,身体柔韧性极好,像是软骨症。笑面掩盖着他凶残的内心,极善打斗,痛感神经差,滚刀肉类型。外号“宋疯子”,不但黑道上人见人怕,就是让鬼碰上都感到胆寒。

六哥宋建军是一个混世魔王,细高,体质弱,吸烟喝酒,贫嘴吹牛。贪财搞不到钱,好色总不得手;爱说没有听众,爱笑没人领情。谁的便宜都想占,最后发现吃亏的总是自己。模样不丑但尚不如丑人招待见,行为不恶但比恶人还让人反感。六哥是家里面最喜欢找存在感的人,但恰恰是最没有存在感的人。

多年以来,我一直不知道如何评价六哥,也的确找不到可以让人深入思考的东西,也许根本就不值得品评,或许是根本就不能给后人带来任何启示。他一直随口就可以对任何人品头论足,没有人知道他是怎样品评自我。

他的一生似乎没有经历过任何风浪,当然也没有真正的出过彩、露过脸。他好像从不承认自己没有能力,但的确一生甘于平庸,唯一让人佩服的是,他未对自己的平庸抱怨过,因为他的专注力一直是别人。那些与他本无一点关系的别人的特点,总是挂在他的嘴上,并且他的品评能力超凡脱俗,总能创造出让人意想不到的词汇,洋洋得意的乐此不疲。

七哥宋建国最会享受人生主儿,吸烟、喝酒、泡妞;赌博、手工、养宠物;旅游、养花、游戏;无一不精。走到哪里不分老少,无论尊卑,连男带女一路朋友。讲义气,爱管闲事,从来都是别人家的事情比自己家的事情重要,朋友比家人重要。

他似乎只为自己的快乐负责,至于家庭责任,人生的义务统统不放在心上。我总觉得他没心没肺,就是喜欢玩。但三哥评价他说:城府极深,极度自私,用虚伪的大公无私的面具掩饰自己的贪婪与享乐。显而易见,三哥不喜欢他。但我对三哥的说法并不完全认同,也不能坚决否定;总之我和七哥的感情还不错,因为他无论多么爱惜的东西,只要我想得到,他都可以忍痛割爱。无论是我有意无意的损坏了他的玩偶,他气得暴跳如雷,甚至打自己也不肯动我一个指头。不管怎样,和他在一起玩就是高兴。

我最讨厌的是八哥宋建民,他也应该是家中最不喜欢我的一个人。当然,爷爷除外。

因为我的到来,取代了他在家中最受呵护的地位,并且长期的牢牢地霸占了这个位置,不要说他想篡位,甚至让他连在家中窥视我霸主的勇气都没有。但我们两还是经常斗嘴,一般我都不是对手,并不是因为他知识渊博能言善辩,恰恰相反,他是一个认知十分浅薄的“杠精”。不仅是我,家中所有的人都不是他的对手。他源源不断赢得所有的胜利不是他的战力值高,而是来自大家的两种原谅,一是年龄次小,二是无知者的无畏。但他从来不觉得是大家让着他,不和他一般见识。相反更觉得自己十分了不起,什么都懂,什么都比别人深奥。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让他选择一个偶像,他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崇拜自己。可是,山有多高谷有多深,近乎一无是处的他却有过人的天赋,嗓音超好,歌声美妙,这也给他的人生带来了非同寻常的机遇。

尽管如此任性,但真的在我闹情绪发脾气的时候,他也会毫无原则的退让。一方面他毕竟比我大一点,另一方面全家人也都觉得让着我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他自然也不会例外。很多时候,维系一个家庭共同遵循东西的不一定是道理,而是根本没有道理的习惯性不合理。

父亲宋枫尊重沉稳的大哥,害怕也喜欢聪明的三哥,宠惯着小九,就是我。看不上惹是生非的五哥和三吹六哨口若莲花的六哥,并且从不掩饰自己的个人喜好。

于我而言,父亲看上去深邃,其实他是透明的。因为伪装出来的学问不是知识,故作深沉做派没有内涵;或许儿时尚可接受这种东西,长大了就会发现这是一种十分拙劣的做作,就像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一辈子卖弄一种谁都一眼能看穿的戏法,大家都不想揭穿,怕刺痛他的自尊心,他却认为自己的聪明得无人能及。父亲不仅仅外貌和身材长得像爷爷,这种行事风格也毫无遗漏的完整继承下来了。

母亲袁凤仙则不然,真实,从不做作。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了,和善得让你找不到理由对她发脾气。正因如此,她却是一个十分厚重的女人,在简单的背后是我完全看不清甚至是看不懂的内涵,想无缘无故的对她发脾气还真的有些不敢。除了特别惯着我以外,没有人知道她真正的喜欢谁不喜欢谁,她爱所有的家人,所有人也都爱她,当然,爷爷除外。

她是一个小女人,个子不高,但身材妖娆。机灵的一对圆眼永远闪着盈盈的笑意,肤色细腻白嫩,玲珑的小脸带着诱人的爱怜,浑身上下透出一种骨子里的美。这种美很容易让馋嘴的男人想入非非,更会让平视的人感觉欣赏的享受。

不仅如此,她从来不会看谁不顺眼,从不讲他人的一句坏话,甚至可以与所有的人和睦相处。平日里父亲说什么就是什么,她不会轻易理论。但当她否定或者决定一件事情的时候,谁都别想否定。但是三哥除外,因为三哥总有办法慢慢的说服母亲,这一点大哥根本都做不到。

身为女儿,我根本不清楚母亲袁凤仙有什么爱好与特长,除了听到她无聊的时候哼出的小曲还不错。因为,她的一生除了劳动就是在劳动中喘息。闲暇的时光只有在生病的时候才能享受,无奈,尽管身材瘦小但体质却很好,因此,想真的闲下来并不容易。

很奇怪,我见过父亲流过泪,但从未见过母亲哭过。并不是她的人生顺畅,恰恰相反,她所经历的命运打击要远远的超出常人。可以这样讲,很多母亲遇到她的人生或许会疯掉的,但她从未在我们面前流过泪。

很多时候,我望着小巧的母亲魔鬼身材背影中透出骨子里的美不仅暗中惊叹:这尤物之中究竟蕴含着多大的能量,生养了九个儿女,承受着时代、家庭与生活赋予的种种压力。一根单薄的脊梁撑起命运的巨伞,在凄风苦雨中顽强的跋涉。

很多年以后,我问母亲:您活得累不累?她微微的一笑答道:冷暖自知。

我似乎还想询问些什么,但最终还是闭上了嘴,因为我清楚,母亲的隐私也是不容侵犯的。尽管如此,我也知道她生命之中所承载的东西超出了我的想象力。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或许真的被性格所左右,所以一家人最终的结局确实差别跟大。 第10章 小九公主与“宋疯子” 第10章小九公主与“宋疯子”

人在享受某种特权带来幸福的时候,根本不会深究其中的奥秘,尽管这种红利来得有些得莫名其妙,但却能被自己视为天经地义。

我是与生俱来的特权者,也喜欢家里人宠着的感受,他们也享受着这种特殊爱的付出给自己所带给自己的快乐与幸福。很少会有人考虑这幸福之中隐藏着的隐患,许多年以后,我才渐渐的发现这种幸福的代价,虽然不可以主观臆断的定义它有多么沉重,但一定不寻常且很值得让人深思的。

人生最深奥的学问不是天赋之聪明,甚至也不是智慧,而是投胎的选择。不用说有的人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有的人生来就是王子;即便同样是阶层差别不大的人,也许一个人生来的高度就是另一个人一生不懈的努力都无法达到的。

研究双色球、六合彩数字排列组合,甚至利用玄幻孜孜不倦梦想发财的人,往往极难中奖。而无心插柳的人可能一夜暴富,也许有暗箱操作,也许是极其偶然的操作失误,还可能有很多超越思维能力的东西,让贪婪的世界诞生了伟大的幸运者。这些东西,尽管是特例,但毕竟看得见,摸得着。

而投胎的艺术无论多么伟大的世界大师也无法把它展示出来。也许是孟婆汤喝的太多了,每个辉煌的成功者对自己曾经是如何努力掌握投胎密码早已经一无所知。因此,研究投胎中所付出的代价无论多么高昂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小九——宋星河,就是我,的的确确投胎选择十分高明,成了宋家大家庭的公主,而且所享受的特权是常人无法想象的。

尽管这个家庭并不富裕,但于我而言,已经足够了。在我人生前二十几年的光阴中,这种幸福感已经深深地植入了我的骨髓,让我终生难以自拔。

一个普通条件的家庭,有人享受幸福,就要有人承受痛苦。并不是所有投胎这个家庭的孩子都是幸福的,坦率的说,我的幸福是建立在哥哥们的痛苦之上。所有人都要让着我,所有人都要为我服务,为我奉献。而我坐享其成,随心所取,就像君权神授的国王,所有人都自觉地为我牺牲奉献,他们不单单把这种奉献与牺牲视为一种责任和义务,更看做是一种幸福和荣耀,可能还是一种心安理得的自豪之中的天性欲望之满足。

在古老的传统里,有这样的说法:穷养儿,富养女。我们家把这个概念领悟得显明通彻,发挥得淋漓尽致。也许不单单是因为它的正确性,更重要的是八个儿子想富养的确养不起,甚至说根本做不到。但一个女儿想富养,既可以满足家人的心理需求,实现的难度又不很大,这样一个穷家的公主小九便在不知不觉中产生了。虽然没有圣旨,但每个人都能自觉遵守的法则可能还要高于圣令。

我在家中高高在上本也无可厚非,但外面的众生惧怕却来得匪夷所思,甚至一开始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这要从江沿儿宋家扬名立万说起。

在临江市,没有人不知道江沿儿宋家,没有人不害怕江沿儿宋家。这不是源于大哥宋建仁的官有多大,也不是因为三哥宋建礼的学识与智慧。而是源于五哥宋建信——“宋疯子”这个亡命之徒;或许还有一点点四哥宋建智的市里万米记录和文艺界的明星般的知名度。

五哥宋疯子从小就臭名昭著,但也有很多人对他的评价不是很坏。因为,他只是打架斗殴,不偷窃,不调戏妇女,不干其他的坏事。

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名声越来越大,临江各区的凶狠好斗之徒大多都与宋建信较量过,其结果都是惨败。这不完全取决于宋疯子的体能和胆量,更多的是他审时度势的凶残和不计后果的生猛。

崇尚英雄是人类共同的特点,但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思想意识对英雄的理解有所不同。就像古老的审美一样,“三寸金莲”今天看起来不仅是很丑陋的东西,而且也丧失人性。可在当时废除缠足的时候很多人是难以接受的,甚至有人誓死捍卫。

亡命之徒,争强斗狠本就是人格扭曲,丑陋无比的行为,但在当时很多人的眼中,视其为胆量、勇敢,甚至把他与一种英雄主义联系在了一起。起初五哥他们可能根本没想到这背后还会隐含物质利益之类的东西,仅仅是为了让别人认可自己的勇敢,从而享受一下“英雄”般的荣耀。那个时代,仅仅为了这一点,很多人不单单要承受常人难以接受的肉体和精神层面的痛苦,也有一些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可以说,五哥宋建信一生都在走钢丝,一方面本能的追求刺激,另一方面享受“英雄”的“荣耀”。但这“荣耀”的后面不知不觉中居然就有了物质利益,这是他始料不及的。

既然各路大侠都觉得自己最英雄、最有胆量、最厉害,自然就要比试一番,这种较量有时候是讲规则的,更多的时候也是不择手段的。当时,临江市各区都有了不起的“英雄”,谁都不服谁,各有自己的一派势力。只有五哥“宋疯子”没有真正的团队,不多的几个跟班他也瞧不上眼,一般喜欢单打独斗。开始这些人并不把“宋疯子”放在眼里,所以就想找机会教训一下他。

听说“宋疯子”牛逼,第一个要收拾他的是铁区一霸袁文言,他手下有一帮兄弟,经过一番策划,让人约宋建信见面一决雌雄。这袁文言不仅面相凶恶,身强力壮,爆发力好,还常年拜师习武,单打独斗似乎很难遇到对手。他本想用实力征服“宋疯子”,然后在道上进一步站稳脚跟扬名立万。但宋建信绝对有自己的特长和天赋,为了显示自己的“大无畏精神”他单刀赴会,这绝不是因为宋建信找不到帮手,而是他傲视群雄,觉得不需要任何帮手。 第11章 五哥的江湖 第11章五哥的江湖

当对方一群人在约架的地点看到宋建信一个人到来的时候,顿感一头雾水,在疑惑的同时也对“宋疯子”的气魄暗暗折服,甚至让袁文言本身都感到有些惭愧。

“就你一个人来的?”袁文言绰号袁大头,不仅个子比宋建信高,甚至身材也能装下他。他带着疑惑的目光,低着大脑袋轻声发问。

“打你们这样的饭桶还用带人?如果我多带一个人就算我输。”五哥宋疯子没有一丝一毫的恐惧,仿佛身后站着千军万马。

“打坏了是不许报官的,你可清楚?”袁大头不想宋疯子输了之后把事情闹大,再一次提醒。

“谁报官谁是孙子!”宋建信坚定的说。

袁大头不敢再小看宋疯子,觉得似乎怎么打斗不妥,因为即便自己一个人打,毕竟身后站着这么多人,赢了传出去也不光彩。就在袁大头举棋不定琢磨的时候,谁都没有想到宋疯子根本不讲武德,冷不防从怀中掏出一把中长扳手,猝然间砸向袁文言的大头。因为来的太过突然,不但出乎所有人的预料,袁大头也没能做出任何反应,沉重扳手的钢头便实实在在地亲吻了他的额头,幸亏偏了一点,不然很可能一命呜呼。

这种猝不及防的沉重的打击,瞬间让袁文言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本能的用左手捂住伤口瘫坐在地上,血从指缝中流出,在昏暗的夜里也依稀可见。

大家本以为两人会用拳脚功夫分出胜负,万没想到宋疯子不讲规矩,如此奸诈凶狠。当他们做出反应准备纷纷出手的时候,宋建信不但一点不慌张,而是面带微笑的嘴角上挂着轻蔑与嘲讽,同时十分轻松的警告道:“你们的长棍短刀对我来说都是小面菜,我也知道你们有人带着‘家伙’来的,但在你们开枪之后,一定会有人比我先倒下,不信你们可以试试。”他一边说,一边把右手中的扳手递到了左手,同时右手也慢慢探入怀中。大家都明白这表示他身上也带了枪,一时间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

就在此时,大头袁文言发话了:“让他走!”此刻他似乎已经完全清醒过来,但血依然慢慢的往外流。尽管吃了哑巴亏,但他不想因为一次约架闹出人命来,于是坚决的制止大家动手。

“大头,你栽在我手里不窝囊。因为我是宋疯子,我可以输命,但不能输脸。在临江没有人可以让我丢面子,除非他不想活了。”说完从兜中掏出两张“大团结”弯下腰放在他手里,便不慌不忙的迈着八字步走了,离开的时候还没有忘记说了一句:“大头,对不住了!”语气听上去很舒服,不含有任何嘲讽的意思,而是显露出一种难得一见的真诚感。也正印证了一俗语,做人留一线日后好见面。

很多亡命之徒只是凶,或者只是狠,但宋建信把这二者与阴险狡诈充分的结合起来,这种凶残在道上混十分有效,所构成的恶也无人能及,但善与恶都是有参照对象的。

五哥宋建信对别人来说是大恶人,对我而言却善良无比。因为无论我怎么对他,甚至对他打骂,从小到大他都会笑脸相迎,不但不反击,从来都不会体现出任何不耐烦,哪怕我是无理至极。因此,小的时候别人对五哥有恶的方面评论,我都十分反感,甚至觉得他们是别有用心的一派胡言。

然而,世界上最不缺少的就是胡言乱语以及永无休止的谣言。谣言的美妙不仅可以满足遍地开花的吃瓜人的好奇心,还可以制造很多传奇,最后化作让所有人听上去都非常过瘾的演绎。也正因为喜欢,就没有人较真去追求其中逻辑的可靠性,恰恰相反,还有很多人会添油加醋,用自己的个人喜好和并不深邃的想象力去完善荒唐的传奇。

当荒唐演绎成了荒诞,所有人都会感到心满意足。

在争强斗狠的社会层面里,宋疯子独自一人单挑袁大头团伙的故事被广泛流传,茶余饭后大家津津乐道。听者聚精会神,说者一个个如评书先生一样口如悬河。版本之多,说法之离奇即便是玄幻小说家都难以创造出来的。

最广泛的公认版本是:宋疯子与袁大头单打独斗,尽管袁大头是练家子,但宋疯子拳法诡异,出手极快,几个回合就把袁大头打趴下了。然后用脚踩着袁大头的脸,从腰中拔出手枪,对天连放数枪,吓得一群人纷纷跪地求饶,才没杀他们。

宋建信本是一个凶残不讲信用之徒,就这样的一个反派人物活生生的被那些心域复杂之人演绎成一个活脱脱的大英雄,很多时候我们根本无法分辨心灵扭曲的到底是讲故事的人还是听故事的人,因为没有人去思考扭曲的根源。

都说五哥有枪,但我从来没见过他拿过刀枪,回家也总是一副笑眯眯的模样,不但让着我,似乎也让着所有的人。因此,在我的记忆中,根本没有一点点五哥宋建信凶恶印象的残留,更不可能把他与罪恶联系起来。

在离开临江市之前,我不仅在家里是公主,在外面一样是公主,没有人敢不让着我,因为我是宋疯子的小九妹妹—宋星河。

启蒙教育的先入为主往往会让人误入歧途,爷爷宋延寿对我名字和命运的玄幻预测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深信不疑,长久以来这种烙印让我一直觉得自己与众不同,不但家里人,外面的人让着我,都觉得是应该应分的,并不清楚这里面真正的玄机是五哥宋建信。并且,坚信自己将来一定是一个大人物,生来就应该受到他人的尊重与爱戴。不仅如此,灿烂美好的现实又为我的天真提供了天然的保障性佐证,使我幼稚的童年时代膨胀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

基础环境对一个人的一生影响是巨大的,有时候甚至可以决定未来的人生轨迹。 第12章 一物降一物 第12章一物降一物

幸亏有一个对我人生有着巨大影响的三哥宋建礼,他是一个有生以来唯一打过我的人,而且不止一次。至于多少次我真的记不清了,似乎也不重要。重要的是第一次,我很小的时候就挨了他的打,并在全家引发了轩然大波。

大约是四五岁的时候,具体是因为什么我记不清楚了,只记得几天来我从早到晚总是心不顺,似乎无缘由的找茬胡闹,全家人都拿我没有办法。这一天是什么日子什么时辰我已经忘记了,只记得三哥走过来对我说:“你不要再无理取闹了,不然我就会惩罚你。”我一直都是被哄着,好像没有听到过这样的警告。因此觉得特别的委屈,哭的更凶,还嚷着说:“三哥说惩罚我…”。在大家都感到束手无策之际,三哥快速把我翻身按住,对着小屁蛋就是几巴掌,如果用几个简单的形容字,就是快、准、狠。我从未受过这样的疼痛与委屈,屁股像针扎的一样,火烧火燎的难受。刹那间,声音高亢嘹亮,哭的撕心裂肺,喊得惊天动地。

家里所有人都纷纷围拢过来看,见到这场景一下子惊呆了。没有人相信三哥会打人,更没有人相信打的是我。当惊愕的目光转为愤怒,便出现了千篇一律的责怪声音,爷爷甚至举起了他的手杖,一时间忘记了这是自己万分珍惜的文明棍是不能用来打人的。

坏老三不但没有感到自己任何理亏以及恐惧自责,反而像一头发疯的雄狮对大家吼叫起来:“都别嚷嚷了,一个人两个人糊涂也就算了,怎么一家人都糊涂!”

话音一落,如同一桶凉水浇灭了刚刚燃烧起来的火苗,大家瞬间沉默无语,纷乱嘈杂的声音此时也消失得无影无踪。这种猝然之宁静似乎让我也感受到了自己的哭喊是那样的单调无聊,哭闹的主旋律随着配乐的戛然而止也跟着停息下来,转眼间家里出现了少有的沉静。

爷爷举在半空中的文明棍不知该何去何从,悄悄地不由自主的放了下去。众人愤怒不解的目光都随着面部表情的放松而柔和起来,但疑虑和质问的态度并没有完全改变,尽管大家都相信坏老三一定能给大家一个完美的解释。

“我们可以惯他一辈子,但她不可能依靠我们生活一辈子。她一定要走向社会,体验自己的人生,社会上会惯着她吗?这种刁蛮任性的性格一旦养成,会毁了她的一生的。我们这样惯她,看上去是爱护她、为她好,实质是害她,甚至会毁了她的一生。所以,我们应该用理性的思维对待小九,而不是一家人用高度统一的糊涂去害她。”宋建礼一边慷概激昂的对大家解释,一边用右手食指指着我的鼻子警告道:“小九,你再敢刁蛮任性的胡搅蛮缠我下次打你会更狠。”

在我的记忆里三哥再没有真的打过我,并不是因为我一直没有错误,而是当犯了错误的时候他只说要打并没有再真正打过,但也会打,打得很轻,基本就是象征性的。

从此三哥成了这个世界上我唯一真正害怕的人,故而家里人常常用这句话吓唬我:“别再闹了,不然三哥知道该打你了。”

人生是很奇怪的,命运有其必然性,也有其偶然性,有些时候恐惧与爱似乎是相辅相成的。我的人生总是与三哥的命运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我每一次人生重大的转机都会给三哥带来命运的考验,出生如此,成长如此,升学亦如此。更不可思议的是,他是我最怕的人,也是我最尊重最爱戴的人,我对三哥的爱不仅远远超越其他哥哥,也绝对超越父母。如果问,我的生命里谁最重要,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是三哥宋建礼,没有之一。

我与三哥之间的故事不是很长,但每一个故事对我的人生都是十分重要的,也可以说是铭心刻骨的。如果说,我生命中最大的痛是什么?毫无疑问,就是失去三哥,同样没有之一。

我的公主病没有彻底成长起来,有两个人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家里是三哥,外面是我的小学老师牛桂珍。

时光总是在不经意中流过,除了被三哥打过铭心刻骨,上学前除了过年与好玩的事情之外似乎已经没有太多的记忆了,很多时候我都对自己选择性记忆感到十分不满,也可能是自己脑容量不足的缘故,总觉得漫漫人生,真正能留在记忆里的东西并不很多,但那些铭心刻骨的深刻记忆也是永远不能磨灭的。

懵懵懂懂的小九宋星河就这样进入了小学时期,我尚算一个聪明的孩子,也不讨厌学习,相对而言也算乖巧听话。不知道是我天生具备领导气质还是由于班主任老师牛桂珍的眼缘偏爱,总之我不经意间便被她看中,当上了班长。这在别人看来也许是十分幸运的事情,但与我而言觉得这是应该的,因为我觉得自己就是太阳,所有的星星月亮都应该围着我运转,宋星河生来就是与众不同的,不当班长才有悖常理。

长大了才知道,恩师牛桂珍让我当班长的时候,根本不清楚我的家境,只是觉得我能行。我也的确没有辜负她的期望,无论是学习、劳动、各方面表型都很突出,这不仅让牛老师对自己的眼光和远见愈发自信,我们之间的个人情感也在不知不觉中渐渐的积累了起来。

在小学的时候,也许与同学有很多小摩擦,但我是班长,自律方面也做的比较好,所以没能发生大的矛盾,似乎自己都能完美解决,没能留下可以深刻的记忆和值得分享的故事与大家一起回忆,但四年级时候的一次“大事”不仅让我铭记一辈子,还能让我在幼小的年龄就开始回望曾经,反思自我。

记得也是一个夏季。晚上放学,走出教学楼,略带强迫症的我突然想起文具盒是不是放在书包里,发现没有忘记,便拿出来看看,因为这是大哥去南方大城市出差刚刚给我带回来的,我喜爱的夜里都睡不着觉。

就在我心无旁骛,聚精会神的沉浸在忘我的幸福欣赏之中的时候,一个快速飞来的足球砸碎了我的美梦。文具盒被打翻在地,笔、格尺、橡皮等内装物散落一地,我由惊愕转为心疼、然后就是愤怒与追责。

肇事者是一个男孩,但绝不是普通的男孩。他不仅聪明伶俐,学习好,文体俱佳,长得也俊俏可爱,而且有着深厚的家庭背景,母亲是我们校长,父亲是教育局副局长。

他叫林云飞,是同年级二班的班长,这男孩不仅占了天时地利人和,自身各个方面也都十分优秀,而且也很勇敢,所有同学都敬慕他,甚至也惧怕他。

如此心爱之物被凌辱自然十分心疼,况且我是小九公主,那份长期任性产生的感性反应是强烈的。然而,我的撕心裂肺在他看来根本就是无所谓,又不是故意的。于是,我们便争论起来。

越争论越觉得他仗势欺人不讲理,于是在不知不觉中我的愤怒便达到了不可遏制的极点,放下书包就准备和他大打出手。虽然女孩比男孩发育略早,我长得也不比他小,但如果对打起来我应该不是男孩的对手,尽管如此,我也想为自己讨回公道。但他不但没敢还手,而是转身就跑,我则恶气难消,随后便追。

这样背景的孩子自然有人相助,看到的老师立即截住了我,然后把我交给了班主任牛桂珍老师。在众老师关注的目光下,我被班主任老师劈头盖脸的一顿猛批,我觉得自己十分委屈一直抽抽搭搭不断的流泪,以至于根本没有听进去她高声严厉的指责到底是什么内容,只觉得所有人都十分不讲理,偏向校长的儿子。

有时候,人沉浸在委屈之中感觉时光流逝的反而很快,不知不觉中学生老师都走光了。牛老师的手轻轻的触摸到了我的脸蛋,她很年轻,芊芊细手柔软而滑润,与我孩童一触可破的水嫩的面部肌肤隔着泪水轻轻的摩擦。这让我的思绪从悲痛中走进一种幸福的迷茫,伴随着肉体的和精神的双重抚慰,我的灵魂瞬间升腾起来,一种突如其来的精神鸦片彻底的征服了我的一切。我停止了抽泣,用扑朔迷离充满疑惑的双眼看着她突然变得无限温柔的脸庞,好像一下子发现了她灵魂深处的美丽与慈祥,甚至远远的超越了母亲。那种流淌在心底的感激之情如一团烈火,熊熊燃烧起来,仿佛整个人都体验到了浴火重生。

心灵的契合并不复杂,也许根本不需要深度的利益和伟大而又真挚的情感。相反,在特定的情况下,一种极其朴素的感情,只要够真、够纯就可以达到。

“傻孩子,你以为林云飞怕你吗?他怕的是你哥哥。不单单他怕,咱们学校所有的同学都怕。你是一个好女孩,应该用自己的行为赢得同学的尊重和爱戴,而不是靠着自己哥哥的威名专横跋扈。老师不想评价这次的对错是非,只想告诉你要学会忍让,懂得妥协,将来做一个芊芊淑女,成为一个聪明文静,礼让包容的女孩。每个人都要学会妥协、适应、甚至是受委屈,这是世界法则……”。

她一口气和我讲了很多,似乎这些话在她的肚子里憋了很久很久,今天猛然间打开闸门,便像翻滚的洪流,一泻千里。

人的心气顺了,什么心灵鸡汤都能舒舒服服的喝下。经过牛老师这暴风骤雨般金玉良言的洗礼之后,我不再觉得自己委屈,心中一片茫然,甚至不知道此事的脑子到底该想什么。就好像是一头老牛大量食草,并不一定马上消化吸收,而需要夜里慢慢的反刍倒嚼才能转化为养分。

尽管不能彻底理解,我还是无比乖巧的发自心底的感激并服从她,就像虔诚的教徒尊崇圣主。然后,我们都不在说话,她陪我走到校门外的公交站,在送我上车之前还给我买了一根冰棍。

我坐在吵吵嚷嚷的公交车上傍若无人,思绪依然都没有走出被老师带入的境地。曾经高高在上的专横态度和自以为是的优越感让我感到羞愧和自责,甚至整个社会都让我感到陌生,我人生的第一次成熟就是在不经意中实现飞跃的。从这一天起,我的笑靥失去了童真,开始懂得谨言慎行,话语也照以前少了很多。

自此以后,我开始默默关注那个打碎我童年幼稚的林云飞,所有命运的故事如同过山车般让人惊叹。 第13章 家族荣耀 第13章家族荣耀

人最重要的一定是灵魂,没有之一。

显然这一观点没有争论的必要,但可以进行解读,因为这种坚定不移的命运信念,关乎我一生的荣辱兴衰。

当我还不懂得角色,没有一点点表演概念的时候,就有一种信念,它来自谎言,却被命运演绎成真实。可以肯定的说,它走进了我的灵魂之后,便产生了一种奇异的力量。

平心而论,真的就是靠着它我才走到今天。无数的艰难困苦,都是被这灵魂的大棒驱走的,十分简单,也十分神奇。

在家中,爷爷辈分最高,也最固执、最愚昧无知。不仅如此,在我的印象中也极端自私,十分虚伪。让我最不能理解的就是这样思想保守,观念陈旧的老人,却给我注入了一种唯一深信不疑的宿命,这种虚无的观念一直扎根我的思想,融入灵魂。

很多时候,事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选择相信了什么。

我不清楚爷爷所说的“梦”是真是假,但对他预测我与众不同乃是“天降大任”的斯人,这一说法却深信不疑。一个贫寒家庭里走出的孩子,仅靠这个没有逻辑的信条便可以不知疲倦的拼杀,最终给生命的角色注入了不屈的灵魂。

和所有的同时代的孩子一样,当我懂事的时候就天天盼望着长大。与很多孩子不同的是,我一直执信我是最优秀的,是与众不同的。未来一定是出类拔萃的:事业腾达,爱情甜蜜,生活幸福,一切美好。

在现实宠爱的烘托中,以及未来美好憧憬的牵引下,让我童年本来单调的日子充满了自欺欺人的梦幻色彩。如同一个饮者微醉状态渐入佳境,在枯燥寻常的生活中让自己的灵魂脱离世俗,在半仙半魔的世界中享受时光。不一样的是他们醒酒太早,而我长时间的被未来仙境吸引着,即走不进去,也回不到现实中来。

无需回避,我集兽性、人性与神性于一身;在享乐、努力和幻想中度过每一天。这种神性就是坚信自己的未来不是普通人,一定是无所不能的神一样的人,至少和寻常人是不一样的。

众所周知,每个孩子都向往未来,盼着自己快点长大。而我的期待似乎更加强烈,不具备那种对“神”向往的孩子是很难理解的。因此,我总觉得童年的时光特别漫长,每当我真正回忆起曾经的美好,那种酸涩与欢乐同在,留恋与缅怀共存绵延,在不知不觉让人热泪涔涔。

正因为有了这种诡异的心理作祟,现实中就会面临一些难以自慰的矛盾。在觉得自己出类拔萃的同时,却发现好多地方真的不如别人,很多人的特长我都不具备,有些地方甚至连普通水平都达不到。好在我不会长时间的让自己纠结其中,渐渐地便学会了一种宽慰式自我体谅:神仙也不是万能的嘛!

如很多自身能力不足的人一样,我总喜欢在集体主义中寻求自己的快乐。家中的亲人,似乎都出类拔萃,我习惯于把他们脖子上的光环统统拿来,斜挎在自己身上,并天真的以为就是自己的荣耀。

最能带给我们家族荣耀的是四哥宋建智,我们家他最高、最帅、最具备一目了然的才华。会唱歌、能表演、并精通多种乐器,尤其是手风琴和小提琴水准比较专业。不仅如此,篮球场上他也尽显风采,又是全市万米纪录保持者。他为我们家庭带来的光环和快乐很多,我总是为此感到无比的骄傲和自豪。当然,其他人也都不同程度的兴奋。只有六哥宋建军不以为然,他认为荣誉属于四哥,与他无关。

我看过他的文艺演出,也看过他的篮球赛,只是万米跑却错过了。然而,固定的机会别人是无法剥夺的,四哥体能依旧,风采不减,就在临江市运动会进行的最后一天,他的万米长跑表演开始了。

活动的魔咒总是让我们提心吊胆,前一段一直晴朗的天气,好像因为市运动会的召开忽然变得风云难测,而且越是有了去观看的机会,老天越泼我的冷水。

今天,却天赐恩泽,天气不冷不热,天空万里无云。此时太阳偏西,运动场上甚至连一点风丝都没有。五色彩旗仿佛都太疲劳了,齐刷刷的垂下了自己高傲的头颅,锣鼓的喧嚣也停止了,观众也格外的肃静,因为他们都和我一样屏住了呼吸,注意力被即将出发的万米大军所吸引。

因为距离较远,我没有听到发令员的预备口令。但听见了清脆的枪声,看见了发令枪喷出的淡淡的青烟。

参赛的运动员很多,长长的队伍向前延伸,四哥跑在最前面,他的身边还有一个比他矮很多的男子,显然两人很熟,因为一边跑一边时而交谈两句,说的什么除了他们之外,可能对所有人都是一个谜。

广播开始煽情,锣鼓随之活跃,观众自然跟着躁动起来,没有人注意我们男女老少一大家子在这里聚精会神的享受自豪,他们凭着传闻和猜测对四哥品头论足,不但说的离奇古怪,甚至名字都随随便便的就给改了。

我想给他们纠正,但看看家里人都不在意,也不好一意孤行,就这样白白的葬送了证明自己正确的机会。

但这丝毫没有影响我的心情,因为四哥从头到尾一直领先,而且优势越来越大,只有他的小个子朋友一直尾随着他,获得了胸有成竹的银牌。

四哥撞线的时候帅得无法形容,我相信很多人会记一辈子。我则不用说了,因为那个场面多年以后还常常出现我的梦里。

庆祝是必然的,但四哥不能参加,因为他此时不属于我们家庭,他们的集体更需要他。

这好像是我第一次下馆子,爸爸和爷爷高兴得有点忘乎所以,点菜的时候尽显奢华,只有妈妈高兴的眼神中带着女人特有的小家子气,因为她清楚豪放之后还有艰难的明天。好在大哥精细,三哥善解人意,他们用自己的方式平衡了父母此时不同的感受,可以说,皆大欢喜。

美中不足的是六哥迟迟没有到,今天看四哥比赛就差他一个人,而且早已经超过了来饭店吃饭约定的时间,这让心潮彭拜望着美食的一家人着实着急。也许是为了克服暗流口水,也许是惦记六哥为什么还不来,家里人大多都选择在饭店门前张望,坐在桌前等候的只有我一直未动。 第14章 被忽略的成长 第14章被忽略的成长

在我的生命里,似乎有一个暗示定律,那就是很多不幸的事情都是在焦躁中发生的。一家人正处在大喜过后等待中,时间久了便有了焦躁情绪。而且这种情绪会随着时间流逝渐渐上升,之后,门口张望的人都回到了桌前不动声色的等待。大家都为了掩盖自己的不安,都能表现出一种超乎寻常的风轻云淡。可是那种心底的暗流是无法消除的,承受一些东西是每个人必备的品质。

与此同时,这个平凡的大众饭店走进来一个行色匆匆的年轻人,年龄和六哥相仿,穿戴也是学生模样。进门后,他焦急的四下张望,很快把目光定格在我们这桌,便迅速的跑了过来。他身材瘦小,动作灵活,看上去却有一种协调性的美感。只是面带怯色,又显得迫不及待,隐约给人一种不祥之兆。

他好像认识大名鼎鼎的五哥宋建信,跑到他面前快速说:“宋建军在电影院摔坏了,现在正在市医院抢救。”

所有人都听得真切,一瞬间不约而同的齐刷刷的站起来,如同训练有素的仪仗队。同时,让等待中情绪立刻转换成为另一种焦虑,并急切的向对方询问缘由。

之后,家中重要的人物都赶往医院,五哥带着七哥、八哥还有我回家。情绪往往是脱离理性的,奇怪的是它又可以左右理性。本来饿得要命,准备兴高采烈的大吃一顿。这样一来不但失去了吃的想法,甚至都不觉得饿了。这让我感悟到人生并不简单,有很多说不清的东西。

然而,浪费是万万不能的。营业员对我们这样的遭遇深表同情,借给五哥一个大盆,把所有的菜到在里面,最后放上馒头。我们四个带着奢侈珍贵的残羹冷炙回到了家中。

我看看七哥、八哥希望他们能给我一种依靠和宽慰,他们也用同样的眼光看着我,心中一定有了和我一样的要求。最终我们只能把最终的希望寄托在五哥身上,可是他早已经一个人躲到外面吸烟去了。

平日里他吸烟是不会给我们留下蛛丝马迹的,因为我们会向大人告状。现在焦虑充满了他生命的所有空间,便体现出了做坏事无所顾忌的从容。正因如此,我们似乎也都没有了告密的念头。因为,此时除了六哥,一切都不是事。

后来五哥迈着八字步,带着难闻的烟味进屋命令我们吃饭,他自己则拿着一个馒头坐在北门的门口,望着江边慢慢的咀嚼着。

晚上除了三哥留在医院照顾六哥,其他人都回来了。二哥生火热菜,一家人便开始吃饭。他们开始讨论六哥做手术的事情,我什么也听不懂,又不敢问,傻乎乎的就是一个局外人。

这一夜,我不停的做噩梦,并没有梦见六哥,都是一些千奇百怪的玄幻东西。惊醒后发现妈妈正望着我,用手轻轻的抚摸我的后背。当幻觉中的恐惧消失之后,我马上问妈妈:六哥会不会死呀?妈妈告诉我六哥没事,治疗一下就好了。

这以后我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九公主一文不值,所有的一切都是权力者给予的。家里所有的人都可以对我讲是非曲直,都可以对我卖弄荒唐至极的真理。我的特权是他们凭心情赏赐的,说穿了,我的幸福就要依靠他们的心境。我渐渐开始明白,这一切都是源于我没有能力,因此那种的盼望成长愿望越来越强烈,故而就泯灭了很多少年的快乐。也许这就是用快乐去换取成熟,是否公平等价只有天知道,但我幼小的心灵无法挣脱命运的轨迹。

然而,每个人是不一样的,命运的打击似乎并没有给六哥带来什么人生启示,他还是他,仍然扮演那种蹩脚滑稽的昏暗角色。

他从小到大朋友很多,但真正要好的一个没有,不一定是他不想去深交,而是值得珍惜的朋友都远离他。正因如此,他的玩伴也都是投机爱小之徒,这样的群体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能在第一时间发现便宜。

文化宫通过墙梯可以进入舞台通道,爬过去就可以逃票,想看什么电影就可以看什么电影,想看几遍就看几遍。在他们的群体之中,这一发现无异于哥伦布发现先大陆。与其说为了看电影,不如说大家是为了享受占便宜的感觉,但却忽略了这里面不易察觉的代价。

就在四哥万米跑的时间里,六哥几个小朋友本来已经逃票看过一场没人注意的免费电影了,但他们觉得不过瘾,还要体验一次,想进一步获得人生“成就”之后的快乐满足。

通过墙梯入口,他们爬进了文化宫的天棚上面。刚刚进入,漆黑一片,只有缝隙中通过微弱的光亮能让他们找到通向幕后舞台方向的楼梯入口。

但是木制的天花板镶牙框架之中,本身没有多大的承受力。宋建军一时疏忽两脚脱离框架,踩在了不能承重的薄木板上,幸好影院观众不多,没有伤人。他从高空无限惊恐的坠落,重重的砸在了无人的座椅上。这突如其来的活人坠落,让观众惊悚之际一片哗然。

也许吉人天相,或者本就命不该绝。最终六哥并无大碍,只是脑瓜壳要用一块塑料制品替换保护一下,在当时属于大手术,但不会影响正常生活。

少年的生命是顽强地,可是家里的经济基础是不堪一击的,为他的医疗费用家里人各显神通借了很多钱。

力量是不可忽视的,它无所不在。我们每个人都被时代和历史的力量同时控制着,这种无形的东西可以扭曲一切,它可以轻而易举的让人精神痛苦,摧残灵魂。我的天真就是被它一点一点的从性情中挤出,快乐的之水也由此变得浑浊,清澈的灵魂在阳光的色彩里翻滚,命运的角色逐渐变得多了起来。这需要更多的虚伪和谎言,因为只有这样角色才能生动、丰满,引人入胜。

什么都怕,生命就会卑微;什么都计较,生活就一定琐碎。似乎就是从那以后,我忽然认识到自己的渺小,还有生活中不如意在渐渐增多。并明显感觉到,我的生活正被某种神秘的方式所威胁,曾经自信的支柱正在一根根的断裂。生活就是一个谜,让我恐惧。

也渐渐地认识到,一直这样发展下去,我会变成木偶,那些流氓和傻子在谋杀我的智慧。

从此,我懂得了用不同的角色表演去迎合形形色色的人。勿需担心,因为表演之魂无处不在,每个人都具备一定角色的掌控能力。我知道,当家人都说我成熟懂事的时候,便意味着我的演技有了突破。

由于弱小,我必须踮起脚尖,谨慎的从他们当中穿行而过。对于那些尚可忍受的唯命是从的日子来说,满足且毫无痛苦的生活确实可圈可点。在这样的日子里,无论是痛苦还是欢乐,都会被人听到。

世界上所有的悲伤和误解都具有直接的相似性,他们有他们的对待我的方式,我有自己的表演天赋和不断升华的灵魂。 第15章 懵懂的亲情 第15章懵懂的亲情

人性的贪婪是毋庸置疑的,现实的角色很难满足少女那种花样年华的心理需求,随之而来便产生了虚幻“梦”一样的自我境界,这种“梦”往往又能和现实中的景象诡异巧妙的结合在一起,那是一杯彩色分明上等的鸡尾酒,勾人魂魄,欲罢不能。

我常这样想,或许平行宇宙是正确的。因为我们睡觉的时候,一个自我就躺在床上,真真切切。但另一个本我却在梦中翱翔,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如果不醒来,平行宇宙就一直继续。

从另一个角度看,自以为是的人类,一辈子都在梦中永不醒来的人还少吗?很多人做了一生主子的梦,实则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奴隶。

既然“梦”能给我们带来幸福,为什么要让自己醒来承受痛苦?在是是非非中选择总是彷徨痛苦的,“梦”总能满足现实中的缺憾,消除那些惨无人道造成的屈辱。清醒的人也许称之为“麻醉剂”,沉浸其中便是神龛中攫住灵魂的美酒。不要像最终的审判者一样盖棺定论,其实我们只有自己审判自己的权利。

六哥恢复的很快,除了曾经留给社会一个故事似乎其他任何痕迹都没有。但给我带来的触动是巨大的,尽管只有我自己知道。

第一次经历真正的恐惧,那种感受是无助的,是别人所漠不关心的,因为的确没有人在意我的感受。也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之中,我才真正的产生了独立意识,我才知道需要有两种,一种是我的需要,一种是他们认为的需要。当亲人把自己的心理需求,认定为是我需求的时候,悲剧便徐徐的拉开了序幕。

曾经我最盼望的就是过年,不单单是吃、玩、热闹,还有心中对明年的期待和憧憬。尽管是无神论者,但冥冥之中对玄幻的运势和种种保佑却是笃信的。这是有了这样的信念,春节才被披上永远拨不开的神秘面纱。植入骨髓的传统不是靠某些理论说教就能消失的,也许这正是春节的真正魅力。

此时,有必要把这个终生都刻在我脑子里的江沿宋家重点介绍一下。这是日伪时期建造的灰色小楼,曾经里面的故事我们一无所知。但我和家的记忆的确是从这里开始的,因为是灰色,外人都偷偷地戏称之为“青楼”,好在家里的角色大多都是嫖客,故而也没人真正计较。

青楼坐落在吉江南岸,一道之隔的吉江路宽敞气派。美中不足的是路南的建筑都是红砖平房,且规划的较好,距离道路很远。只有这青楼不知羞耻的突出自己,就像奥运会方阵的旗手,总能让看客感觉到与众不同。

我家开的是北门,出门便是吉江路。南门是一个小便门,有一个不小的院子。一道篱笆墙把院子分为两部分,靠南面的可以种花卉和蔬菜。紧贴着青楼东北角是一道木制大门,手推车可以把物品运进院子。楼的使用面积不足一百平米,上下两层,只有一楼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卫生间,除此之外是方厅、厨房和一大一小两个卧室。爷爷一个人住东侧小的,我和父母及八哥住在大的西侧房间。楼上有三哥房间,归七个哥哥所用。

春节的吉祥与喜庆大多体现在中国红,朝北开的楼门和院门都贴大的红对联,南面的小门贴小的红对联,大红福字满天飞,抬头见喜,吉祥如意的小红贴也随处可见。年三十早晨,一家人总能为一起谋划粘贴这种吉祥而从中获得幸福、快乐与满足。但这并不是我们家春节的第一欢乐点,因为我们家在前一天至少要挂起四个大红灯笼,北楼门上面两个,南楼门一个,还有一个挂在高高竖起的灯笼杆上的,很远就能看见。并且灯笼杆上缠绕着各色纸条,迎风飘舞,与上面摆动的灯笼在寒风和霜雪中相呼应,气势非凡,相得益彰。

年里面很多东西是不能简单的用审美来衡量的,甚至也不能利益来权衡。美食固然重要,但准备美食的过程,喜悦中的忙碌,甚至那种坍塌式的疲惫都是无法理喻的精神享受。一家人,一个群体,一个城市,举国上下;似乎都让这种心照不宣的愉悦精神交织在一起。

或许年是一种文化魅力,它让繁间差异融汇,让整体生命的快乐在同一时间段里迸发。人们相互祝愿又彼此攀比,都希望自己享受快乐的时候,期盼明年更好。

那年的春节很冷,也很热闹。因为我一直都没有见过的二叔带着最小的儿子,我的小堂弟来看望爷爷,和我们一起过年。为此父亲照常年多买了很多鞭炮,我的年趣儿也由此得到了以外的收获。

家住农村的小弟弟叫四牙子,比我小四岁。个子不高,体态灵活。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镶嵌在凸起的额头下面,闪烁着黑色的光芒。不大的脸上总是露出不经意的微笑。因为第一次进城,因此看什么都新鲜,对什么都有兴趣。

他的到来,似乎让我长期压抑在心底的东西得到了释怀。在这个世界上,终于找到了一个比我弱的亲人,我可以尽情的爱他,呵护他。更可以对他说教,传授给他各种我自以为是的知识。谁都没有想到,这么多年我所缺失的自我,在他的身上找回来了。那种成长的快乐和拾回的自信轮流抚慰我的心灵,幸福感如海潮一样一波接着一波冲刷着,伴着节日的喜悦让快乐永不停息。

零点的钟声敲响之后,密集的爆竹声由强而衰,越来越弱,一家人欢乐的潮水也渐渐平息。

我和四牙子悄悄地来到了外面,一切都静下来了,只有一些人家的红灯笼的烛火跳动着闪烁,给祥和的大地带来了色彩的思考。由于太过安静,我的心里突然出现了一个恐惧的角色,我不想让弟弟看到他,却问弟弟:“你害怕吗?”弟弟摇摇头,似乎用疑惑的双眼问我:“怕什么?”我说:“有点冷,回屋吧!”弟弟点点头,表现出了都崇拜者的服从与支持。

然而,我的欢乐在大年初二的早晨戛然而止。由于过于兴奋带来的疲劳让我进入了长久的深睡状态,醒来的时候家人说二叔已经带着四牙子走了。原来说好了过了初五才走,为什么提前走了。我一脸不解充满无限疑虑和失望的同时,认识到我在弟弟面前的成熟和师长的角色到此为止了,而我又太需要这个角色。想到自己又回到幼稚的小丑角色之中,不免伤心起来,哇的一声让情绪和泪水同时喷薄而出,一下子让自己真实起来。 第16章 失望与恐惧 第16章失望与恐惧

昨晚我和弟弟都睡得很早,爷爷父亲和二叔三人在众人都下桌之后还喝着晚餐的长酒,聊不完的是曾经的故事和恩怨是非。不知是骨子里愚昧的味道开始散发,还是酒精的魔法开始表演。三个家庭地位最高,掌握着家族兴衰命运的人,居然为家族历史的功过是非发生了激烈的争论,最终毫无意义的反目成仇,一拍两散。

大人的世界我是无法理解的,尽管他们无限正确。

我只是感觉到自己深深的失望,因为我心中的角色的导演,早已经把我现实的角色规划的完美无缺。我要带着弟弟去他没见过的商店,动物园,和他讲很多他不知道的东西,我的心魔角色太需要我这种现实被认可的表演,尽管这根本没有现实意义。

有他在,我似乎就是大人,还隐隐约约可以找到成熟的感觉和为人师表的成就。他走了,我又变成了孩子,并把这种失望情绪和他不辞而别的痛苦毫不掩饰的展示给家里所有的大人。

但是,大人们似乎都有自己的心事,没有多余的精力放在我身上。好在家里的大人多,早饭后六哥看我闷闷不乐便要带着我出去玩。为了消除和弟弟离别的寂寞,我也就同意了。

正所谓物以稀为贵,哥哥们往往因为能带着我而自豪,六哥也是发自心底的喜欢我,能带着我出来自然高兴。

天气格外晴朗,不时传来孤单的鞭炮声,有的如同冷枪,吓人一跳。冰天雪地中的冷气中偶尔飘过一丝幽香,让我不断感知节日的味道。我穿着厚厚的棉服,带着厚手套,坐在六哥飞快的自行车大梁上。

也许是为了让我开心,也许是六哥真的心情格外好,他用力的蹬着自行车,口中发出兴奋的叫声,激情与速度,一下子把我的情绪也激发起来。

正所谓乐极生悲,一个侧滑我两横空飞出,落在地上的时候,我觉得双腕很痛,似乎已经麻木。当六哥抱起我问我怎么样时,我才觉得那种痛是难以承受的,便忍不住哭了起来。

最终,医院诊断,双腕骨折。

我第一次体会到震惊的感觉,那是一种绝望中的恐惧,也是恐惧中的绝望。这种崩塌是毁灭性的,毁灭了未来也就毁灭了人生。

随之心中便出现了一个灰暗的角色,他理直气壮的把曾经激情无限光彩照人的主角赶下舞台,开始他的表演,台词悲壮诚恳,句句入耳,声声动心。“别相信那些自欺欺人的宿命论,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你的未来是一个残疾人,现实是血淋淋的想想自己将来怎样活下去吧,而不是什么宏图大业。”

还有一个小角色恶狠狠的说:“都是你六哥这个丧门星毁了你,如果他在电影院被摔死该多好啊!”

还有看不见的角色埋怨道:“这也怪你自己,为什么和不着调的六哥走。”

小角色在任何地方都是位卑言轻的,我自然也会看不起他们。此时我只相信大角色带给我的恐惧与绝望,此时,除了这两个真诚的朋友,我什么也没有了。

双手都带着木板夹子,宛如古装戏中的犯人,一切都要人人摆布。家人对我的照顾无微不至,我反馈给他们的是不可理喻的脾气和不近人情的冷漠。

晚上,我常常在熟睡中惊醒,然后在强烈的心跳之中和自己那个恐惧与绝望的角色聊天。并把未来的绝望带到这漆黑的现实之中,让泪水伴着忧郁,静静的等待着末日的来临。

心中的角色越来越灰暗,我的脾气也变得越来越坏,或许也只有通过这样的情绪宣泄才能让我不至于疯掉,其实我已经变成了家人眼中不折不扣的小疯子。

大家都在遵守一个习俗,就是春节期间不能打骂孩子,有什么事情节后再说。这便成就了我变本加厉的无理取闹,宋家这个春节注定是不吉利的,但没有人敢说破,因为所有人都在追求一年好运,最怕的三个字就是:不吉利。

大年初六,我又在毫无缘由的哭闹起来。所有人都已经厌倦了我不可理喻的脾气所产生的性格缺陷,一方面因为过年,一方面因为摔伤,还有那种早已经形成的宠爱习惯,宋家人的忍耐力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其实,除了二哥之外,家里其他人都是极具个性的,只不过我的个性光芒掩埋了他们所有个性的光彩。乌云遮住群星,只有闪电才是亮点。

我正在用哭闹的方式宣泄自己失望与恐惧情绪,大家都觉得束手无策。此时,三哥沉着脸向我走过来。所有人都用期望的目光看着三哥,那种目光中体现出了极度一致的内涵是家中少有的。我本就害怕坏老三,在这种气氛之中,我的心中马上就跳出了一个聪明的角色,提醒我别闹了,要挨揍了。

直接的恐惧往往比忧虑更现实,我停止了一切情绪行为,让所有的精力都回到了严峻的现实轨道中来,用迷茫而恐惧的目光傻傻的盯着三哥,我没有能力判断出他要干什么。

三哥看了看我打着石膏的双手,用右手摸了摸我的头,然后把我抱在了怀中。然后,轻轻的对我说,那声音仿佛怕别人听到,但我们都知道所有人都听得真切。

“我们都知道你痛苦不开心,但每个人都会经历种种痛苦的,就这么一点点伤,过一段时间就好了,你不能一直这样下去,这会改变你的性格,让你变成一人所有人都讨厌的人。”他不但声音很轻,语气也缓慢,就像一阵清风。

无论数量怎样,无论如何深奥,真理永远是我们最需要的那一句。我什么都不在意,只听清了“过一段时间就好了”这几个字。

“我不会残废吗?”我的眼中闪烁了无限期望的光芒。

“傻丫头,怎么会残疾,这种骨伤恢复会很快的,难道你担心自己会残废?”三哥面带微笑,慈爱的看着我。

我拼命的向他点头,同时无声的泪水像断线的珍珠,不知道流淌出来的是委屈还是绝望后的释怀。心中那个绝望恐惧的角色就这样被坏老三轻描淡写的扼杀了,那个充满期望和带着坚定信仰的角色又理直气壮的粉墨登场,并告诉我要坚持自己的正确立场。

很多时候,我被心中那个可恶的角色控制着。角色的最大心愿就是表演,因此舞台永远不会空着,各种角色都在幕后摩拳擦掌,只要灵魂的门一旦向他们敞开,便一个个蜂拥而至,粉墨登场。一个主角让我们勒令消亡之后,其他的角色就争相替代,我宿命的小丑又成为信念的主角。

信念是生存的基石,没了信念生命就失去了意义。当生命衍生为简单的生存,唯一的追求就是活下去。这种灵魂的堕落是人生的悲哀,原始的回归是对人类智慧结晶无视。本能的动物化的人类是可怕的,因为他们为了苟且,选择放弃灵魂。

于我而言,那些因伤痛而小人得志一样登场的心中角色尽管可恶,却能给我带来人生的启示。人生永远被多种无形的力量塑造着,一个可塑之才毕竟要接受生活的雕琢,正所谓经一番磨难,放一番光彩。正是因为心中角色一次次精彩的表演,才让我现实中的演技日渐成熟,人往往离曾经的自己越来越远,感觉越来越陌生。也许不变的永远是顽固的DNA,正是因为这种顽固,才能够重拾自我。

没了心角的作祟,我的生活就像雨后的阳光,灿烂又充满了生气。身体恢复的很快,转眼一切都过去了,就像半醉半醒的梦。 第17章 小朋友 第17章小朋友

噩梦醒来是早晨。

我完全走出了这段痛苦时期,那些幸福的、绝望的、苦难的、惊厥的,无论是肉体还是灵魂的,生命的历史在如梦如幻的烟雾中飘摇,无论是创伤还是欢乐均已经被时间的茫纱所遮蔽,生活留给我们的永远是被攫住灵魂的明天。无论是彩虹还是深渊,上帝说,人生只能一路向前。

一切都好起来了,进入了正常轨道。我的梦想为我展示了生活的多姿多彩,我的心被伟大的抱负、喜悦快乐和少女的虚荣与浮华温暖着。当然也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朦胧的暗恋和偷偷单相思的美妙与幸福伴我同行。

不可否认,我生命的土壤是得天独厚的。也许任何一个人,只要她不傻,都能获得比我更多的才华和温床上面爱暖。但命运只眷顾了我,让我看到前方的路流光溢彩。

时代的浪潮一浪一浪的给我带来澎湃的激情,我渴望朋友,热爱生活,积极向上。

简单的想想就很清楚,只有小孩子才定义好人坏人。也许五哥宋建信是公认的坏人,一个喜欢打打杀杀的亡命徒。于我而言他绝对是大好人,因为他给我带来了任何人都不能给予的好处。甚至不单单是我,我的朋友也会因此而受益。

曾经一个时期,男孩欺负女孩是普遍而又时尚的事情。但真正欺负女同学的不是同学中厉害的角色,更不是老实同学,而是介于两种之间不伦不类的小丑。他们几乎没有什么特长,遇强者装孙子,在弱者面前使劲显摆。他们不敢招惹厉害同学,甚至在一些老实的男同学面前他们也不敢太放恣,因为人家一旦和他们动真格的,他们未必是对手。因此,欺负女同学便成了他们显示光荣和存在感的最好选择,尤其是那些颜值不高,缺乏家庭背景或某一方面给大家讨厌感的女孩子。

这样,我的身边就多了这样的朋友。她们努力的讨好我,就是为了乘上五哥这颗大树的阴凉。因为,无论什么学校,什么年级,所有的男生都怕我,因为我的头上明晃晃的写着“宋疯子”的妹妹的招牌。

尽管我对这些十分清楚,却依然觉得自己特具人格魅力。和很多人一样,我根本无法拒绝这种自欺欺人所带来的幸福。不能否认,这种蓄意误判给我未来的人生带来一些困惑。

许多年以后我终于明白,被别人喜欢一定是有原因的,甚至喜欢上一个异性都是如此。

春色无疆,万物走出大地的门槛,开始诉说它们的一生。

这是一个晴朗的下午,风和日丽,万里无云。我们放学很早,突然心血来潮,想踏着这迷人的春光走着回家。不久便走到了一条寂静的小路上,而宁静中突然爆发出来哀嚎让我心头一震。

尽管声音不大,还带着嘶哑,但震撼心灵感觉如同千军万马。这种力量牢牢地抓住我的好奇心,强大的牵引力让我寻声而至。这条窄路一边是铁丝网围着的企业用地,一边是高高的围墙,围墙下面有一条浅浅的干枯排水沟,很多地方冒着新绿的草尖,一位中等身材清瘦蓬头垢面的中年妇人正在失声痛哭。

“我也没有活路了,我也没有活路了…!”她的哭声中一直不停的循环这几个字,把我的灵魂迅速地带进了她的世界。

表演与现实的真正差距就是真实,有一种真实是最优秀的演员也演不出来的。因为那种真情实感不单单能打动自我,还能震动他人的心灵,甚至感染整个世界。

我一直不知道她到底经历了什么,但那种痛彻心骨的委屈和生活无奈中的悲痛欲绝让所有在场的人都能深深的领悟。时代、命运、责任…,这些司空见惯的苦难,还是个人的抉择形成的不可挽回的不幸?我不得而知。我只是感到自己瞬间便融入了这个角色,灵魂走入心无旁骛的悲恸境界。而此时的人生才格外真实,没有虚伪,没有谎言,只有一种高度的专注,把最柔软的温情毫不保留的献给了苦命的婆婆。

真正的人我两相忘,我一生的第一次就在这里只体验。我似乎是最早看到她的,陆陆续续也走过来的同学,大家和我一样仿佛都走进了一个忘我的境界,婆婆好像与世隔绝一般,正处在忘我的悲恸情感抒发之中。除了她的哭声和可以列为世界名著的真实画面,这世界一切都不存在。大地悄无声息,她居然没有发现一帮小朋友围着她一起共情,同学们也没有发现彼此的存在。我不清楚,这种神奇力量的存在是怎样的时代和环境才能创造出来的。

高潮过后,总有人首先醒来。一个男孩首先走了过去,把五毛钱悄悄的塞到婆婆的手中,然后撒腿就跑,俨然就像怕被人发现的小偷一样。我也觉得应该做点什么,也效仿着把自己兜里仅有的五分钱放到了婆婆手中。

中年妇女如梦游中忽然清醒过来,她本是坐在沟边上哭,出现如此情况,顺势前倾跪在了我的面前,甩了甩下垂的头发,露出了挂着晶莹泪花细小的眼睛,完全没了悲哀。一边往起站,一边喋喋的说道:“好孩子,这可不行,这可不行!”

此时,每个人都从梦中回到了现实。而现实中的角色尽管乏味,却十分简单。她坚决让我把自己的钱收回,同时带着哭腔委托我替她把五毛钱还给那个男孩。

她的真诚让我无法拒绝,这种对她的必须服从,我一直找不到理由,说不出道理。

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个男孩。有人说智慧和善良中一定存在着某种福气,我不能肯定这种说法,但他从此刻起,获得了我的极大好感。准确的说,他俘虏了野蛮少女那颗桀骜不驯的心,我就像一匹尚未成熟的野马,不经意间便被他驯服。从此心中极度渴望他成为那个骑手,指挥着我飞奔驰骋。

没错,他就是林云飞,曾经用足球无意中打碎我公主梦的男孩,那个教育局长的公子,小学校长的儿子。 第18章 愚蠢的表达 第18章愚蠢的表达

我们都已经不再是小学生,青春赋予他的活力完美无瑕。脸庞、眉眼、口鼻结合的十分巧妙,身材修长却也结实。我没有想到,一个白马王子居然如此简单就可以诞生在我的心里。绝不虚幻,完全是真实的,背着军用书包,跑去的背影一直刻在我的记忆之中。即便要消除生命中所有的记忆图像,最后剩下的一定是他的这张背影照片。

这不能怪我,因为单纯的东西往往会走向绝对,白纸上的第一笔总是让人心潮澎湃的刻骨铭心。

文化与时代把这种东西定义为道德沦丧的欲望耻辱,喜欢一个人不能对任何人说,因为自己都觉得羞愧。因此自己只能像一个看中别人宝物的小偷,尽管无时无刻的都被宝物吸引着,但也要努力克服偷窃的欲望。当喜欢都是一种罪恶的时候,那么扼杀心灵就是一种高尚。似乎每个人都为这种高尚而沾沾自喜过,并经常为种种蒙昧而歌功颂德。

就在这个时候,我第一次出现了角色迷茫。现实中的角色显示出自己纯洁少女传统中的自尊自爱和自傲,找不到一点点少女怀春的痕迹。心中的角色却总是念着他,音容笑貌挥之不去,就像一位沙漠里见到水源的旅者,拖着疲惫的身躯,不顾一切的奔跑过去。我不知道是我控制着角色还是角色控制了我,一切真实而又虚幻,美妙中带着苦涩。

心中的角色为我设计了种种与之还钱的设想,现实的角色虚伪而又懦弱。由于过于在意,那种怯懦已经超出了意念的极限。他个子高,坐在最后一排。我的座位在他前面几排的样子,他每出入教室都必须从我的身边经过。人们常说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是心的远近,而我的感觉有一种距离就是胆量。观念、自尊还有更深的害怕的东西,形成了一种厚厚的恐惧膜把我严严实实的包裹起来,想冲破这种束缚,不仅缺乏勇气,也没有足够的力量。

把五毛钱还给一个人,似乎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了。但每当我近距离接触到他的时候,不但不敢说话,甚至连瞄他一眼的勇气都没有。之后,我心中的角色骂我草包、弱智、胆小鬼,但现实中的角色依然我行我素,死不悔改。

万般无奈,我把五毛钱交给了老师,述说了事情的经过,请老师替我交给她。老师问我为什么不亲自给他,我说不想和他交流。老师没有说话,带着似笑非笑的眼神,轻轻的扫了我一眼。这目光中的内涵只有他知道,而我却心虚了一辈子,一直希望老师不会看穿我的心思。这也不是单纯的侥幸,因为我和别的男同学是可以正常对话的,甚至会批评他们,呵斥他们。

然而,心中的角色是最坏的,有时候他会控制我的行为,让人不知可否。课闲时间大多同学都出去了,我正和一个无话不谈的最好的同学李欣荣坐在教室闲聊,周围还有几个女同学也参与其中。林云飞突然走进教室,来到自己的座位似乎在书桌中寻找什么。我瞬间心跳加速,气血上涌,那个心中的角色如魔幻般的跳了出来,与谈话内容毫无关联的高声冒出了一句:“李欣荣,如此不堪的王晓东你都喜欢,眼光太差吧!”

所有人就惊诧了,包括我自己。在某些方面,世界上没有一个傻子,她们都明白我为什么突然这样说,也清楚我在说给谁听。同时我自己也悔恨万分,我把最信任朋友说给我心底的秘密匪夷所思的在大庭广众之下曝光,无论是谁都无法接受的。

短暂的沉默之后,大家怏怏而散。此时,我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那种悔恨不是杀死心中的角色就能消除的。因为,我不仅背叛了朋友,也曝光了自己罪恶的秘密。一个男孩的魔力真的那么大吗?我不清楚,究竟是什么力量让我背叛朋友去引起他的注意,实则并没有获得他的好感,很可能是对我的愚蠢暗中嘲笑。

这种自作自受的打击我无话可说,但另一种打击却完全改变了我的生活。没多久,感到身体不适,医院检查最终诊断为肺结核,并建议休学疗养。

在当时,这是一种不治之症,粘上它就等于拿到了与死神想见的许可证,一家人都陷入了深深的忧虑之中,我曾经的绝望与恐惧又卷土重来。

因为结核有极强的传染性,没有同学来看我,也没有伙伴和我玩。只有绝望中的寂寞和寂寞中的恐惧,尽管我心中又一个可恶的角色偶尔会跳出来提醒我:“你不是短命鬼,将来是一个可以成就大业的人。”但这些鬼话已经不能对我产生真正的影响,因为我不再信任他,甚至很想杀死这个坑害我多年的骗子,消除那种多年来深深的被愚弄之苦。

心中的角色不断跳出来煽动我发泄郁闷,愤怒寂寞,对抗命运的不公。我就像一个虔诚的奴隶对自己崇拜的奴隶主一样顺从,摔坏了四哥借给我学习的小提琴,踹偏了七哥精致的鸟笼,也撕碎过三哥让我读的书。

四哥宋建智在临江音乐学院任教,休学以来,他系统的教我识谱和手风琴和小提琴。他的乐器从来不允许别人碰的,只有对我开恩例外。而我对他的回报就是从最痛处攻击他。我永远不会忘记回家后他望着自己心爱的小提琴久久发呆的一幕。此时,我的心痛和悔恨无以言表,我想走过去说声:对不起!可实在没有那份勇气。当绝望、羞愧、恐惧、愤怒伴着孤寂掺杂在一起的时候,那种崩溃是无法想象的。

七哥宋建军更是如此,他是天生的玩家。花鸟鱼虫,各种小动物都养,手工也做的极具天赋的精致,他做的转灯可以参加市里灯展,他做的工艺品很多人给高价都不卖,他是一个谁动他的东西他会和谁玩命的主。我偏了他的鸟笼,他一点脾气都没有。

对于七哥和四哥,我心里是有底的。因为他们绝不会对我吼叫,更不会出手打我,因此我并不十分害怕他们。但是三哥如何惩罚我却让我有些忐忑不安。 第19章 福祸相依 第19章福祸相依

三哥宋建礼在临江大学任教,书对他来说的重要性和尊重程度就不必说了。他用胶水把我撕坏的书慢慢的粘好,又把这满身伤疤载着生命故事的东西交给我,并对我说:“没什么,觉得它胡言乱语,欺骗你的灵魂就毁掉它,不是所有的书都值得浪费时间去读的。”

也许包容是最好的说教,也许是求生的本能和侥幸中的期望让我必须努力。我在伤害了爱我的人同时,也深深的伤害了自己,恰恰因为这种伤害让我得到了同龄人所不能理解的启示。

死就死吧,像我这样刁蛮任性,伤害亲人,出卖朋友,自私自利的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心中这样想的同时,为了不辜负家人的好意,我开始认真读书,学习乐理知识,练习小提琴和手风琴。

但有时候还是特别想念同学,多么希望我背叛的好朋友李欣荣能来看看我,给我一次道歉的机会,哪怕是劈头盖脸的骂我一顿也好。遗憾的是,没有人来,一个同学朋友都没有,我原本是月亮,可星星都去哪儿了?

就在我被世态炎凉包裹着,对友谊不抱有任何期望的时候,出乎意料的来了三个女同学来看我。久旱甘霖,这种喜悦让我忘记了生命里所有的不愉快,拿出生命里从未有过的热情对待他们。

然而,让我沮丧的是李欣荣已经和我反目成仇,因为最好的朋友一定有最多的秘密,她把我的秘密添枝加叶的和能说的人都说了。他们带给我的信息一定是真实的,因为很多东西他们是编造不出来的。

本来我一直都对李欣荣充满愧疚,此时我的愧疚感彻底被失望的洪流给摧毁,取而代之的是哀怨和遗憾。没有办法谁让自己当初发神经伤害朋友?我多么希望她能包容我,回到无尘的从前。

但一切都已经过去,我不再愧疚,不再悔恨。相反对她加倍的出卖我十分愤恨,朋友很难说清到底孰是孰非,谁对谁错。当一切被岁月吞噬,剩下的只有利与害。

命运带给我的永远是出乎意料的,本来这三个同学和我并不很近,因病休学却让我把她们认定为终生的朋友。但也仅仅是一厢情愿。

我最看重的朋友也是后来和我走的最近的朋友洪亚华,家境困难,孩子多,继父,母亲没工作。高中毕业后一直不肯见我,没有其它原因,仅仅是自卑,因为我考上了大学,她只上了技工学校。我真的想念她,迫切的想见她。可是她不肯见我,也不见任何考上大学的同学。后来我知道应该尊重她的选择,就不再特别要求了。然而也成了我一生的遗憾。

其次是武丽梅,她聪明漂亮性格独立,家境较好,也考上了大学,我们一直联系,一旦有见面的机会,双方绝不会放过。

不能不说的是周兰莎,绰号周裤裆。平心而论她是我最看不起的同学,也饱受同学歧视。穿戴不合体,大裤裆,还邋遢。不受待见的脸似乎总是脏兮兮的,说话也没轻没重,初接触感觉脑子似乎有问题。

有一个瘪三一样的男同学,专爱羞辱打骂她。一次我心血来潮,怒斥了那个小瘪三。这样的角色是最害怕强者的,他当然不敢惹我,屁都不敢放的就灰溜溜的走了。

就这样,我无意之中成了周兰莎的恩人,因为有我罩着,更切确的说是五哥的光环罩着,没有人再敢欺负她。据说,她联系过很多同学一起来看我都没有成功,最后只有她们三人偶尔一起来,单独来的时候周兰莎最多。也许是命理关系,我们最不该成为朋友的人一生都是朋友,而且她给我生命中的启示要远远大于我给予她的。

后来她经常用那张不招待见的脸,带着可恶的坏笑说:“我就是上辈子欠她的。”但我不讨厌她的嘴脸,反而从中发现了真正高贵的东西。实话实说,能遇到一个拖累自己一生的朋友,又不反感,且能从中得到心安与快乐并不容易。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从骨子里深深的爱上了她,唯一的理由就是没有理由,也可能是她的灵魂足够忠诚。

无论怎么说我生病期间都是被一种可怕的孤独包裹着,快乐就像夜晚的昙花,有时还没来得观察就消失了。

慢慢的我在音乐中找到了快乐,那种声音能把我带入一种平复心灵的境地,让所有咆哮的苦难融入平静的江水,无声无息的流走,奔向大海的怀抱。它也可以让一个最孤独的我,身后站着千军万马,让人精气十足。

音乐人人都懂,但不同的理解,不同的深度和维度,可以带给人完全不一样的感受。四哥告诉我音乐是有生命的,是最可靠的朋友,它不需要等待,不需要小心翼翼的相处,只要自己需要无论深夜还是清晨,它都会无怨无悔的陪伴我。

不仅如此,我也知道了莫扎特、贝多芬、劳斯莱斯等一些人的事迹。如果说我在音乐方面还有特长,对音乐的理解还有一点深度的话,不能不感谢那种绝望中的孤独。那种打动灵魂的音符会融入记忆的漩涡,在命运的轨迹里不停地旋转。

孤独是最可靠的朋友,是最好的老师,这可怕的东西可以给我们带来很多意外的收获,在四哥的帮助下我迷上了音乐,又在三哥的指导下爱上了绘画和读书。正是这些孤独让我的素描和简笔画变成个人特长,也是为了战胜它,我走进了书的海洋,不仅仅是传统的,甚至对雪莱、拜伦、莎士比亚、歌德、巴尔扎克等人和作品都有所了解。

三哥给予我的更多,关于“玩”不仅仅是游戏那么简单,所有的自己喜欢的和自己愿意做的事情,并可以从中活得快乐都可以定义为玩。比如读书、音乐、体育、绘画、欣赏都可以属于玩,你不过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玩法。

他常对我说:没有简单的名画,只有简单的头脑;没有难听的世界名曲,只有听不懂的人;没有无思想的名著,只有僵化的立场。

可以说,成长的环境十分重要,我是幸运的,具备环境优势。但也不是所有具备优势的人都能够适应,我有的哥哥根本不会听聪明哥哥的教诲,他们会觉得和自己的立场格格不入,简直就是胡说八道。

但我完全走进了三哥、四哥的精神世界。

音乐是有生命的,书是有生命的;万物有灵,甚至高山、草地都可以对话的。风在树叶间的长歌,山在阳光下的光彩,我都可以从中发现生命,去体验一种感同身受的灵魂。

生命的内涵不仅仅是生长,还有大自然和那些无足轻重的弱小灵魂。当这些不值一提的事物能激发一个人爱的潜能的时候,生命与爱的光彩才会被折射出来。对朋友、生命、死亡、恐惧、愤怒、猜忌、怨恨、谎言和欺骗的理解也自然不同。

此时,我处在一种半朦胧状态,却以为自己十分清醒,什么都知道,无所不能。尽管这不尽人意,但也毕竟是成长了。

不知是医生误诊,还是我的肌体在强烈的意志下得到了自我修复。我的肺结核奇迹般的好了,并且没留下任何症状与痕迹。如果务必要一个后遗症的话,那就是我真的照同龄人成熟很多,我的特长和才华以及学识都远远的超出了当初的同学。但也必须面临一个问题,就是是否留级。 第20章 挺起的脊梁的母亲 第20章挺起的脊梁的母亲

因为休学一个学期,按惯例学校建议我降级。我提出了不想降级的想法,老师允许在原班继续读一段时间对我进行观察之后决定去留。

患病期间,在三哥的帮助下我不但认真学习了课本上的知识,并大量阅读了课外的知识,甚至在当时有些是禁书。三哥由于特殊的机遇,偷偷地得到了大量的藏书,让我读的都是他针对我精挑细选的,并不断的坚持给我解析。

疾病没有给我身体留下任何痕迹,却在我的骨子里留下了艺术和文化基因。让我养成了学习习惯和对艺术的理解与欣赏。

很快老师就发现我不但没有被落下,反而是遥遥领先的。诧异之后便给我扣上了一顶“天才”的帽子,只有我清楚,这都是孤独惹的祸。

不仅如此,在学校文艺汇演中,我表演了小提琴独奏。得到了全体师生的全面认可。对一个初中生而言,还有比誉满全校更重要的东西吗?

此时,我心中的那个预言我必成大器的角色又一次洋洋得意的跳了出来,煞有其事的对我说它从来没有欺骗过我,它说出的每一个字都是诚实的。责怪我不应该听信悲观角色的谎言,放弃了真正属于自己最卓越的东西。

虚荣的幸福让我无法拒绝和这个预言家成为最好的朋友,命运的信念让我对未来无比坚定。人真正成熟起来太难了,不知不觉中我又回到了原点。

即便如此,全家人都为我而骄傲,最开心的当然是母亲。那些日子,最常挂在她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苦难之后的幸福是无限真诚的,母亲如同变了一个人,行动开始变得矫健自如,两只不大的圆眼睛总是闪耀着美丽迷人的光芒,配着小嘴两边浅浅的酒窝,就这样活生生的掩埋了她岁月中的一切苦难痕迹。似乎告诉大家,生命本来就该充满活力,生活的本质就是幸福。

当然,这不是单单源于我,而是她的孩子们大多都有了自己的成就。

大哥宋建仁是值得品读的。平心而论,在我所有的亲人里面,这是一个最令我迷茫的角色。虽是哥哥,但他具有比父亲还庄重的外在体现,但又不能像对待长辈一样随意撒娇、矫情。他对我的关心似乎也不必别人少,对我的要求更正统,更格式化。虽然我最讨厌爷爷,但这种讨厌没有距离,可以撒泼打滚,可以刁蛮任性。在大哥这里完全不能,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的距离越来越远,甚至彼此都可能有了无法言表的陌生感。也许不单单是对我,可能对所有人而言他都是神秘的,因为他仿佛永远包着让人无法突破的自我保护层,没人能窥视到他的内心。

他绝非如三哥一样知识渊博,明辨是非。也没有宋建礼那种洞察本质的能力,甚至容易偏听偏信,想法单一。但他头脑反应极快,精明、沉稳又帅气的外表可以很快得到贵人的赏识,因此在仕途之路上平步青云,如鱼得水。

不管怎样,这一年他不仅一如既往的风调雨顺,而且获得了匪夷所思的名利双收。他的思想极为传统,只有女儿没有儿子他是万难接受的。就这样他不顾仕途风险,居然偷偷的要了二胎,天随人愿,果真就生了个男孩。

一双儿女让他无限喜悦的同时,也面临着超生接受处罚的难题,并且他还分管本系统的计划生育工作。然而,所有的奇迹往往都是像他这种人才能创造出来的,宋建仁不但没有被处罚,还得到了提升,这让全家人都为他悬着的心彻底落了地。

婚姻的和谐或许就隐含在巨大的反差之中。相貌平平,心直口快,不懂心机的大嫂和大哥的性格理应是格格不入的,但表面平淡,骨子里尖刻的大哥却能处处让着她,甚至无底线的包容她。随心如意的生活让她毫无城府的性格愈加简单乐观。很多时候我似乎觉得我和大嫂的关系要比大哥亲近的多,但血缘的距离总是提醒每个人的基因选择。

女儿叫宋文君,儿子叫宋文孝;都是大哥处心积虑为他们起的富有传统色彩的名字。由于大哥的家庭地位,在我们这个传统热闹的大家庭里两个孩子也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中心和热点。

家庭是一个小社会,社会是一个大家庭。颂歌和赞美伴着谄媚及奉迎等总是拥抱强者。二哥与大哥存在着巨大的反差,他是工厂工人,他的女儿叫宋文丽,比宋文孝大不到一岁,同样的宋家的未来,她却得不到宋文君一样的关注,被身为商店营业员的二嫂抱着,无声无息的躲在一旁,已经沦为遗忘的角落。

他们已经习惯这种家庭环境,就像大地经历雷电风雨一样自然,并且享受其中,还能在这里找到自己的快乐。他们不觉得边缘化,因为他们把这种现象看成日出东方一样正常。也许他们是聪明的,因为对他们而言,可能接受才是最好的选择。这个世界,许许多多的痛苦往往是源自不肯接受。

二哥宋建义能够接受的东西的确太多,不但在大家庭中承担着繁重的永无休止的家务,而且因为脾气太好,谁不顺心都可以拿他当出气筒。并且多年来一直被坏老三欺负的服服帖帖,不敢表现出丝毫不满。

同样如此,他在单位也勤勤恳恳,任劳任怨,除了得到一些可笑的奖励证书,似乎看不到真正的实惠。住房分的最小,三口人只能住一张床的屋子让人倍感尴尬。正如一句玩笑所言:只要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更不可思议的是这让人倍感尴尬的房子居然被坏老三惦记上,他说自己处一个女友,要借用二哥的房子住一段时间,让二哥到父母那里委屈一下。

三弟的婚姻大事当然重大,那有不支持的道理。然而就在搬家的当天,三哥又说给他们在自己大学的家属楼借了一套房子,让他们搬到那里去。

人有时候越坏越能得到家人的宽容,对鸠占鹊巢的行为二嫂本应会十分反感的,但却没有体现出任何直接不满。出乎意料的是,坏老三给他们借的房子宽敞明亮,里面设施齐全,档次之高让他们咋舌。

置身于好的环境之中往往会让人忘乎所以,二嫂天真的感慨:“我们要是永远都住在这里该多好!”

没错,坏老三就是要他们永久的住在这里。因为这是大学分给三哥的房子,怕他们不去住才想了这样一个坏主意。

二哥想反悔也不行了,所以只能一个人默默的落泪,二嫂也感动得一起陪着哭。人是很奇怪的,三哥欺负他的时候他从未觉得委屈,更不要说哭了,对他好之后反而受不了。

坏老三也确实厉害,不但在临江大学备受重视,还获得了科技成果奖,是临江市十大杰出青年。荣誉之高,名声之大,是寻常人难以想象的。

美中不足的是到了成家的年龄,却没有对象。追求她的女孩不少,介绍的姑娘也很多,但他一个看上的都没有。大家都说他眼光太高,挑花了眼。甚至有人预言他会遇到桃花劫,但他却不以为然。

四哥却不一样,早早的恋爱了。音乐学院要明年便能分给他房子就可以结婚,成家立业双丰收,前途一片光明。

他们生活中的光彩统统折射到母亲的脸上,让漂亮的袁凤仙女士风采无限,人前人后腰板挺得笔直,骄傲自豪的气息不自觉的外溢。正因为这样,我们有理由相信,一定有充满嫉妒心的人盼着她倒霉,希望她遇到不幸。 第21章 尴尬的亲情 第21章尴尬的亲情

生活的虚无往往体现在福祸相依之中,生命的十字架总要演绎不可猜度的命运。在美丽鲜艳的花朵后面,被遮蔽阳光的叶子依旧在顽强的生长,想获得阳光雨露不单单要靠自身的挣扎,还要祈祷上苍的恩赐。

五哥六哥都到了就业的时期,他们不但升学无望,甚至连技工学校都考不上。本来利用父亲在部队的关系可以找到当兵的出路,但宋建信打仗斗殴有前科,政审不会通过。宋建军则因为塑料脑壳体检无法过关。

余下的唯一出路就是接班。无奈家中只有父亲一个班,两个二选一的局面让人左右为难。二人没有说自己非要接班,但也从不说不接班。因此,难题便留给了决策层。

有人认为应该让老五接班,因为这家伙没有工作游荡社会会非常危险,容易学坏,干出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况且从年龄上讲也应该这样选择。对立的观点就是宋建军的生存能力更差,身体又不好,家庭利益必须向弱者倾斜。

父亲和爷爷属于前者,母亲的观点是后者。其他人本无发言权,但大哥不一样,他所有事情都有观点,并且旗帜鲜明,把应该让六哥接班的理由层层分析,说得头头是道。小规模的家庭会议,三哥没有观点,二哥支持父亲和爷爷,但所有的观点都仅仅是个人看法,只有大哥的观点才能是最后的决策。

事情就这样定了,大家本以为思路清晰,口才出众说服力强且威望高的大哥会和五哥谈谈,但他却让三哥去谈,三哥丝毫不觉得意外,他笑着冲大哥点点头表示同意,大家都能从这种肢体语言上清晰的感受到,大哥的做法早在三哥的意料之中。

但在大哥的脸上似乎看不到一丝难为情,相反还是用一种严肃的表情一本正经的向三哥交代谈话的方式。三哥心中早已觉得索然无味,但还是装作十分认真的听着。

和五哥宋建信做在一起,三哥的确觉得难以启齿,大哥教他的谈话方式他根本不会采用。因为宋建仁是宋建仁,宋建礼是宋建礼,认知不同,思维方式不同,做法自然不同。

三哥不说话,只是看着老五微笑。宋建信虽是亡命之徒,但他并不傻。平日里三哥这样冲着他笑他一定会心里发毛,也可能是惊异,也可能是用微笑回报。但今天不一样,平日里连愤怒的时候都会带着浅笑的宋建信此时面无表情的欣赏着三哥讨好式的笑容,既不差异也不感动,只是耐心的等着他要说出自己早已猜到的结果,五哥对答案已经失去了兴趣,他只想感受一下三哥语言表达方式。

坏老三好像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难以启齿的事情,他觉得自己无法开口,因此只能是赔笑脸似的长久微笑,那笑容中的内涵他自己清楚,五哥当然更清楚。

一个微笑不止,一个面无表情一脸严肃;二人就这样及不协调的在家里小方厅面对面坐着。这种违背自己平时状态让双方都觉得十分疲惫。三哥的目光就像祈求老五对自己施舍一样,体现出了对宋建信的那种挚爱中的同情。他不是怕什么,只是不想伤害自己最爱的弟弟,同时也深深的忧虑他的未来。

在这个家庭之中,五哥对坏老三最尊重,感情也最深,欠的情最多,也最听三哥的话。也许家中任何一个人找他谈这件事情,他都要听听对方到底怎么说。可以,三哥来了,他只能到此为止。他不想让三哥为难,更不想让三哥在自己面前失去平日的尊严。

“三哥,你不用说了,怎么都行,我没意见。”老五看着三哥为难又尴尬的表情,语速一反常态的缓慢,很认真的说。

“对不起啊,老五!”三哥表情十分痛苦的说,他努力的克制着不让眼底那份酸楚的泪流出来,好像是自己做了十分亏心的事情得到原谅一样。

尽管结果已经在宋建信的意料之中,但当得到准确无误的得到证实之后他心里难受程度无以言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希望和追求,失去了工作的机会,自己本没有前途的人生出路在哪里?当如何生存成为人生第一课题的时候,又让唯一的寄托被摧毁的时候,那种绝望不是每个人都能体会到的。

一楼的小方厅里,北门是敞开的,天气阴沉沉的,五哥不想再说一句话,站起身来准备走向外面孤独的秋天。

“老五,今后有三哥吃的就有你吃的。”宋建礼说出了这样的话,尽管唐突,此时此刻却让人感到真诚无比。

五哥的八字步刚刚迈开,听到背后传来三哥的这句话,步伐猛然顿了一下,似乎想停下来,却依旧头也不回的按照自己的节奏离去。三哥透过孤独的背影,仿佛看到了他心里在偷偷地滴血,并引发了自己内心的强烈共鸣。

众兄弟之中,三哥最爱的就是二哥和五哥,也最能欺负这两个人。如果说平头哥这辈子唯一害怕的一个人,那就是三哥,那种怕是真实的,具体的,惟命是从的。正因如此,此时的三哥心如刀绞,他不想让五弟受委屈,但这种委屈恰恰又是他传递的,也可以说他虽没有表态,心里是支持老六接班的。

其实,六哥宋建军的内心也轻松。尽管如愿以偿,但毕竟是嗟来之食。不给他的时候他可能觉得自己接班的理由十分充足,真的接班了却觉得五哥接班理由也很充分。人在得与失的前后思想反差是巨大的,为了消灭自己的愧疚感古今中外以怨报德的大有人在。

说不清是基因的选择还是上苍的安排,六哥瘦高乏力,小头小眼,八字黑须,薄唇,小鱼嘴。虽组合到一起似乎并不难看,但在黝黑粗糙的面部皮肤衬托下,总能给人一种猥琐的感觉。

没有思想却总是口若悬河,缺乏幽默还总想编造笑料。无胆量喜欢招惹是非,战力值极低还要装得十分强悍。如果没有五哥宋疯子罩着,说不定会受多少欺负。

但越是这样的人越喜欢虚张声势,他也的确是有很多可以吹嘘的东西,几个哥哥本就不懒,在他口吐莲花的嘴里进行拔高之后,更显得神乎其神。 第22章 五哥入狱 第22章五哥入狱

大哥宋建仁的势力后台可以让他在单位干上清闲实惠的工作,五哥这人“道上”人物可以让他帮人摆平很多乌七八糟的事情。

生命的天平永远倾斜于利益的砝码,一个本应招人讨厌的人偏偏能把人际关系混得风生水起,工厂里总有一些年轻人追随他,这不单单能为他们需要的时候带来物质利益,有时候我聊的时候还能享受宋建军吹牛带来的精神快乐。

酒馆里,一帮小兄弟正听着已经喝上头的六哥神采飞扬的玩幽默故事。他微黑的笑脸透着醉酒红,两只黑亮的小眼睛闪着迷人的光芒,身体微微前倾,细长的手臂在胸前来来回回的比划着,不断闭合的薄唇让讨厌的声音从小嘴中不停地流出。他的兄弟们早已经适应了这种神态和语境,甚至有些人已经开始喜欢。

但邻桌有人看着不顺眼,听着不舒服。恰恰这一帮人又是这一街区有名的混混,以凶狠为荣,整日在残暴中树立英雄形象,从而寻找他们特有的人生快乐。

当然六哥这一伙肯定不肯示弱,因为有宋疯子的名头罩着,再加上酒力的作用,双方便约在外面进行了一场凶狠与残忍的比拼。虽然在全面失利之后他们报上了“宋疯子”的名头,但对方早已经半醉半醒,哪里还管什么疯子傻子,结果是宋建军等人被打进了医院。

家里人最害怕的就是宋建信找人家报复,大哥、三哥、四哥等人都苦口婆心的和他反复谈利弊。五哥总是笑呵呵的答应,但鬼知道这个笑面虎的心中怎么想的。

有些利益并不是单一的,很多时候这种关联往往容易被人忽略。抛开为宋建军出口恶气不谈,江湖上“宋疯子”是什么名头,弟弟让人家给干了,岂能无声无息。这种脸面是宋建信无论如何也的丢不起的。

但结果却出乎家人的预料,不久以后宋建信因为斗殴伤人致残,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当不幸降临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态度往往是大相径庭的。爷爷和父亲认为都是妈妈的错,当初如果让老五接班就不会有这样的结局。

母亲什么都不说,甚至从来不流眼泪,但无泪的痛往往更走心,看不见的压力更伤人。不大的圆眼睛一下子失去了往日的光泽,不但刚刚积攒起来的自豪感消失了,连微笑起来都比哭难看,偶尔候逢场作戏的笑声虚伪得让人作呕。面色不知不觉的让人觉得灰暗,步伐开始凌乱起来,脊梁骨也不再挺拔。我突然感到人的衰老有时候是很突然的,人生的角色有时候是自己选择,有时候是没有选择。

秋风瑟瑟,落叶萧萧;江沿宋家灰色的小楼依旧孤零零的矗立在光阴之中。五哥进去以后,我每每回家看到熟悉而又陌生的家,都能感受到彼此的孤独。真的想和它聊聊,排泄心中淤积已久的苦闷;我想它也一定想和我说说,生命中为什么这么多孤独和无助?

家庭的落魄往往就是从一个点开始的,氛围也在不知不觉中都变得不一样了;没人再喜欢说笑,常常都是绷着脸,坐在一起吃饭的时候也都闷不做声,似乎彼此相欠。偶尔说起点什么也都是固执己见,互不相让,戾气十足。

这样八哥宋建民的才华便可以得到更好的施展。因为是次小,也备受宠爱,加之从小就极具个性,又天不怕地不怕的胆大,因此对所有的事物都有自己独特的观点,生活中的一切都有旗帜鲜明的立场。无论是大哥、或三哥、四哥在他眼里都稀松平常,无论多么伟大的人,他都能发现非常耀眼的弱点,并且可以把他们统统剖析的一文不值。他当然不会佩服任何人,如果说这个世界上必须找一个值得自己崇拜的人,他只能崇拜自己。

然而,一直都容让他的家人却因为人生重大的抉择统统谴责他,但他坚持自己的立场,永不退让。

索性还有我支持他的观点,很显然这种支持在所有人的眼中都是微不足道的。

五哥出事以后,家里所有人都觉得十分难过。我有八哥认为亲情归亲情,法律是法律。像五哥这样不靠谱的人,这结局是注定的,人的归宿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很多有有观点,尤其是对家人有伤害的观点。即便觉得十分正确,也不会说出来。他的性格却不同,即便是天下所有人都反对,我也要把自己的观点说出来,并不顾一切坚定不移地去捍卫它。

在我没有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是家中最小的。独特的家庭地位,让他养成了独一无二的优越感。但问题的关键并不在这里,与其说他的这种怪异是娇生惯养养成的,不如说他天生就存在着性格的缺陷。

人们常说性格左右命运,气度决定格局。在八哥的身上,我深深的感受到了这一点。

更让人不解的是五哥是八哥最大的靠山,可以说他是最实惠的既得利益者。因其性格偏激,狂妄暴躁,如果没有五哥送疯子这种黑道背景,八哥宋建民说不准会挨多少揍,吃多少苦头。

但他从来都不承认自己背后的靠山,却误以为自己无所能,无论文韬还是武略。

在这个家庭里,八哥虽然所有人,包括我对他的容让,但出去亲情之爱,真正喜欢他的不多。

对于自己的家庭,我一直相信所有的亲人都是好人,从未想过会有人犯罪进入监狱。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我深深深的体会到岁月无常,明天会发生什么,谁都不能预料。

五哥出事以后,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直担心八哥会出大事,甚至这个家庭都会有可怕的事情发生。

我常常为自己的胡思乱想而自责,但从没有思考过自己为什么胡思乱想。也许是女孩子不为人知的某种神经质,或许是命运在召唤着宋家一路向前。 第23章 让人忧虑的八哥 第23章让人忧虑的八哥

八哥也是大个儿,个性帅气,敢为天下先。脾气火爆,横扫学校,所有同学没人敢惹,当然这里面更多的是五哥的威名作祟。

天生的好嗓子吼出来的男高音让自己小有名气。极度聪明,但总体学习成绩不理想,原因是固执己见的偏科。他不是记忆力不好,也不是缺乏语言天赋;而是觉得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没有必要崇洋媚外学他们的东西。除了民族自信之外,他还很据自己的个人喜好读书,因此,喜欢的学科分数极高,讨厌的分数又很低。

尽管如此,他毕竟有声音特长,他可以通过四哥通过关系以特长生的名目特招到临江音乐学院。但豪气冲天的宋建民根本不想利用任何人的关系求生存,他只想凭自己的本事理直气壮的追求人生的目标。

尽管家里人多势众的除我之外都齐整整的站在了四哥宋建智的一边,却仍然无法战胜八哥宋建民对人生个人奋斗追求的执着。

高考失利后,因为满足条件,没有需要父亲的关系就参军入伍,之后也是凭借自己的努力幸运的进入了文工团。这便愈坚定自己是命运的创造者和真理的掌握者的信心,远大的志向激励着他一路执着。

与之完全相反的是七哥宋建国,他成绩不行,升学无望。参军的竞争也十分激烈,但通过父亲的关系脱颖而出,应征入伍。他方头大耳,生着一张没羞没臊的脸,除了会玩什么都不会。因为精通各种玩儿数,臭味相投者众多,故而从小到大一直人缘很好,而且从不与任何人发生矛盾。

时代总是为人生提供舞台,战争可以让军人展示英雄本色。但是面对着两个儿子在部队的父母及家人而言,所有的担心也是人之常情。

不久,家人的这种担心就消失了,因为两个孩子所在的部队都不需要去前线作战。

但浑身是胆,满怀豪气的八哥宋建民对不能保家卫国是不能容忍的。他和一个战友共同写血书,一次不行接着再来,不让参战誓不罢休。

他本是文艺兵,又不在参战部队,他的要求本来不应该成为现实。但决心的执着成就了他的梦想,部队作战需要士气,这种鼓舞斗志的行为顺理成章的被肯定和赞颂,他终于如愿以偿。

家里人,尤其是父母和爷爷都为八哥担心,每个人似乎都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但又怕一语成谶,没人可以说出口,但那种担心和焦虑感是极强的。

新闻、报纸、广播以及民间的各种传闻,成为他们最关心的。他们迫切的想了解战势,似乎很像关心国家大事,忧国忧民。其实,真正关心的是自己的儿子,他牵动着所有家人的心。有时候一种执着看上去是自己的事情,但与亲人又是密不可分的。

不久母亲袁凤仙便开始失眠,有时甚至候整夜不睡。残忍的造物主就这样让儿子的理想和执着与母亲的牵挂和煎熬在不同的维度紧密的联系在一起,生命由此相生相克。每个人都清楚母亲的这种牵挂及忧虑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偏偏当局者情有独钟。

不单单是母亲,其实一家人都了解八哥宋建民的特点。他表面看上去很强大,无所畏惧。实质都是家人多年溺爱和无底线包容的结果。真实的他就是一个虚张声势,见硬就回的性格。和别人打架表面上气势汹汹,真的动手或者见血马上就能晕厥掉裤子的纸老虎。之所以无往不胜,是因为别人都怕平头哥宋疯子,故而的便真的觉得自己强大。他在争论界屡战屡胜,不是因为他真的有思想,而是没人想和他一般见识。

人,欺骗别人困难;自欺不仅容易,往往还十分享受。这样一个角色做出这样的选择,任何一个家庭都不会放心,因此母亲的担心和忧虑也是十分自然的。

爷爷也是如此,这个孙子是他最喜欢的孩子,当然也十分清楚他的弱点。本来身体还尚好的老人,突然间变得经常性魂不守舍。不但看不到他的笑容,话都说的很少。甚至连文明棍也不那样珍视了,还常常用它用力的戳地。行动越来越迟缓,自私的本性也毫不掩饰,能够随时把自己赤裸裸的丑陋的一面理直气壮的展示给亲人。

父亲经常给老战友打长途电话,询问战况和八哥的情况。但前线的事情人家也不很清楚,即便是知道也不能乱说。

此时,性格决定命运的说法似乎十分准确。如果换成家中任何一个儿子,父亲和家人都不会如此担心。八哥的性格的确与众不同,思想十分极端,选择的道路往往也是匪夷所思的。

家中似乎每个人对她都十分担心,但又都不敢我自己的不安表现出来。因为这种共鸣所带来的后果,很可能是这个家庭无法承受的。

正因为如此,有时候父母悄悄的了解了他。相互排解自己心中的忧虑。哥哥们偶尔也私下里谈到他,见到有别人关心立马就停止了这个话题。

没有经历过的人很难想象,不能光明正大的谈论自己担心的亲人,打听他的情况,分析它的未来;那是一种怎样的心情。

这种气氛到底预示着什么,我们都不敢深想,也不愿意去想。命运在对我们呼唤,不久的将来我们都可以看到他的真相和结局。

环境的压抑常常让我感到人生的无聊和生活的乏味,我和家里人一样渐渐变得少言寡语,心事重重。

学校开始强调升学率,分快慢班。高中以后,不知不觉中仿佛进了开放式的集中营。除了大学心里再没有别的东西,同学之间来往的很少,不但异性之间严格地遵守着授受不亲的约定俗成,同性之间真正的交流也很少,因为精力与时间是有限的,成绩的竞争是无限的。

把生命的幸福寄托于未来,就要牺牲现实的享乐。但青春活力不是靠压抑就能降服的,这种底蕴的萌生每个孩子心中都一清二楚,只不过大家都能不约而同的把它隐藏的风轻云淡。既怕别人看穿自己,又有看别人隐私被暴露的欲望。

而然,命运不会留给恐惧任何情面,往往怕的越深,来得越快。那种可怕的担心就像自己被对手发现软肋,把无情的利剑快速的刺向心脏,让人根本感知不到痛苦便已经死亡。 第24章 各有情愫 第24章各有情愫

上学走的晚一点,为了抢时间,我把自行车骑得飞快。当我急冲冲的走进教室刚刚坐在自己位置的时候,林云飞踩着上课铃声走进教室,手里还拎着一串钥匙,经过我的桌排时,隔着邻桌把钥匙丢在了我的课桌上面,尽管发出的声响并不很大,但全班都学都敏锐的听见了,不约而同的把目光齐刷刷的投向了我。几十盏探照灯不约而同的放出惊讶的光亮,让我本来无愧于心的尊严感到无地自容。

这目光中蕴含着复杂而深刻的内涵,它把正直、品德和遵循等传统东西糅合在一起,形成了难以估量的约束力。我们极讨厌又喜欢,喜欢用这种力量去约束别人,却讨厌自己被约束。

因为心底太爱这个男孩,害怕任何人看出任何蛛丝马迹。偏偏此地无银三百两,我的面红耳赤和狂跳不止的心脏出卖了我一直隐藏着在意春心荡漾的灵魂。并且这种光天化日之下揭开包装被暴晒的心灵在林云飞的坦荡之下又无话可说。

因为我太冲忙,把钥匙忘记了车锁上,他看到了替我拔下来还给我,做得合理,给的坦荡。可是合理与坦荡更容易被人猜测和质疑,因为一个时代,一个时期,每个人都有自己心底的秘密,并按照这个想象逻辑推出一个自以为是的聪明结论,从此我就被定义为明目张胆及厚颜无耻的早恋者。当然,这只是一些同学心中的尺子,表面上还是风平浪静的。

但这种平静的深水之下,暗流涌动的羡慕和妒忌从来没有停止过。我们两个都是尖子生,恋爱学习两不误的现实冲击着每一个学习成绩不好又不敢谈恋爱的同学的心灵,他们心中的苦涩也只能和众多默不作声的同学一样,在酸楚中慢慢品尝。

然而,我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人早已经春心萌动,多么渴望暗恋已久的林云飞能主动联系我。可以,他不但没有主动找我,和我说话,甚至感觉连看我一眼的兴趣都没有。

需求与观念的撞击,让我的羞涩自豪和失望交织在一起,每一个角色都在演绎自己风采,而我除了喜欢用想入非非的幻觉麻醉自我,只剩下唯一的灵丹妙药,就是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学习上,努力适应并享受集中营般的生活。

当然,也不是没有可以聊天的人,那就是三哥宋建礼。家中的气氛越来越沉闷,人口也越来越少。三哥和二哥换房以后,常常一个人去住。五哥进了监狱,七哥、八哥都参军走了。家里只剩下老少三代六口人,由热闹到清冷就这样在时光的流逝中悄悄的完成。这个时候,最留恋繁华的还是三个老人,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人生繁华不会再来,而我们下一代还深信自己可以创造不一样的繁华。

最后才明白,这个世界上最大的骗子就是希望,因为它会把所有的希望统统变成失望。一次次失望之后又有了新的希望,新的希望又带了新的失望。这种无限循环是每一个失败者亘古不变的永恒公式。

毫无疑问,最能给这个家庭带来希望的人就是宋建礼,无论是什么样的日子,家里人都喜欢和他在一起。他好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回家了,这个周日母亲让我去找他。

北国之春正在吞噬严冬,寒气似乎已经被逼走了,残留的抗争显得疲惫又尴尬。大地的雪已经融尽,没羞没臊的黑土地袒胸露背,裸露出深浅不一情怀。树上的新绿不停地眨着多情迷人的眼睛,勾引着大地和天空的迷茫向往,并与轻风打情骂俏,愉快的说着悄悄话,招引无聊路人的注意力与好奇心。他们都听见了,也看到了。虽然不懂现实,但却知道未来;叶子秋天一定会落的,树木又会增添一份年轮。

早晚后,我一个人骑着自行车,看着万物走进春天的门槛,聆听它们诉说一生的向往,双腿用力,载着青春的激情,体验着运动的畅快,想着见到久违了三哥的喜悦,奔向他与二哥交换的住处。

二哥的房子坐落在距离偏远工厂不远处的家属区,清一色低矮简易的平房。由于老旧,加之外部土路的逐年铺垫,小院和室内呈现阶梯型下降模式。两级台阶进院,穿过小院,再两级台阶进屋,十几平米的旧砖房,后窗台仅比地面高出一点,给人的感觉就像进了地窖一般。

推开房门,一种出乎预料的场面惊到了我。平日里三哥都是把房子收拾的干净整洁,此时让我震撼的是书籍多的不可思议,他就隐藏在高低不一高高的书林之中,穿着便服,带着套袖,正在归拢散落在铺着地板革地面上的旧书。而真正让我动容的是,还有一位姐姐和他一起整理。

孤男寡女,独处一室,谁看到都会产生一种本能的联想。青春期的我不但对此想得超越常人,一种尴尬的本能反应跃然于面,莫名其妙的感到脸上火辣辣的,像是自己做了见不得人的事情。

“小九,你怎么来了?”三哥漂亮的眼睛似乎缺少了昔日的光泽,刚毅可爱的脸庞也略显疲惫,但动作依旧敏捷,语言还是清晰明快。

“三哥,你怎么弄这么多书?”我没有回答,而是随口反问了一句,但眼睛并没有停留在书上,而是用不断游离的目光看着姐姐,希望得到一种自己也不知道是何种希望的答案。

用我的审美她长得很漂亮,滑顺整洁的披肩发,戴这一顶小红帽,把白色的脸蛋衬托出光彩,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带着善意喜气的微笑。中等身材,苗条流畅。我突然认定这个标准的美人一定是三哥的情人。但由于青春的心中对某些东西讳莫如深,也想开口直奔主题,却为了卖弄自己并不高超的掩饰能力,想用对书的关心埋葬那个刚刚还一脸尴尬的心中角色。

遗憾的是,角色无论转换多快都能让观众捕捉到表演的痕迹。二人对我心中的秘密似乎早已看的一清二楚,所以三哥也同样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因为他知道我心中真正的疑问点。

“这是我妹妹小九。”“这是我同事杨玉珠,你叫杨姐姐就好。”他一边说,一边做着手势,表现得十分自然得体,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失望还是高兴的同时,就带着很有礼貌和素养仪态与表情轻声地问候:“杨姐姐好!”

“小九,我们见过的,不记得是在谁的婚礼上。一转眼,小姑娘已经亭亭玉立了,我们老了吗!”他把正对着我的目光突然扭头投向三哥,同时把目光里对我的挑逗和对三哥的暧昧巧妙的融合在一起,既不做作,也不磊落。一种介于二者之间的美感跃然而出,让我不由自主的心生怜爱。

但在宋建礼脸上好像看不到一点男女之间的芥蒂,坦然的表情让我感到吃惊。只是淡淡的说:“老只是一种心态,不在意就没感觉了。”如同回答一个陌生人问路一样。

谈话间,我也脱掉外衣投入到了和乱书的作战之中,又一次不依不饶的问:“三哥,你哪儿弄来这么多书啊!”

“别问他了,他正在伤心之中呢!”杨姐姐接上了我的话,并一边收拾一边和我讲起三哥的故事。 第25章 三哥的追求者 第25章三哥的追求者

杨玉珠的父亲是工厂的厂长,母亲曲玉凡便有幸成为工厂图书馆的馆长。听上去好像官很大,其实就管两个人,一个男杂工兼卫生员,一个女图书管理员。而自己什么活都要跟着干,虽然也辛苦,但和工厂三班倒的工人比起来却悠闲自在。

企业大,图书馆也不小。坐落在工厂最偏僻的西北角,一个面积很大的老式库房改造的。因为资金原因改造并不彻底,最边缘的死角处仍然遗留了一个堆积着杂物的库房,在图书馆的最里面。正所谓水不在深,有龙则灵。这个杂物间里住着一位,一张床,一双破旧的被褥,两只猫陪着他。

此人叫钱雨泽,是图书馆保洁员也参与书籍借阅和管理工作,因为身份特殊,要时刻接受监督,进行思想改造。

钱雨泽是顶级大学高级教授,幸运的是到这个工厂的厂长很照顾他,给他一个暴风骤雨中难得的避风港。他与世无争,在困苦中,过着自己风轻云淡平静日子。

因为都是工厂家属的缘故,加之杨玉珠和三哥都喜欢读书,初中的时候就在这里相识。从见第一面开始,宋建礼就幸运的成为了杨玉珠心中的白马王子,更难得的是这么多年她的爱逐年加深,最与众不同的是她百折不挠的执着和无与伦比的自信心。

杨玉珠虽然外表温弱,但骨子里永不服输,这种个性让他决定这辈子非宋建礼不嫁。两人在图书馆相识,又因为都爱读书,便可以无需约会的在这里经常见面。

本来她有更好的发展机会,这种执着改变了她的命运,她因为他放弃了更好的发展机会,大学毕业才回到了临江市;也是因为爱的执着才通过关系到三哥所在的大学任教。这么多年她绝不会死缠烂打,但确实孜孜不倦。

当然他的父母都十分喜欢三哥,并也努力帮女儿实现爱情梦。同时更觉得自己的女儿很优秀,绝不会配不上宋建礼。此外,还有二人共同崇拜的人物,钱雨泽也看好他们。

企业大,爱读书的人也多。在这里通常是很难引起大家关注的。而身份特殊和有特点的人,却很容易吸引大众的目光。她是厂长家的公主,漂亮,文雅,礼貌。从不张扬,她专心读书,除了书并不关心过其他人。但吃瓜是众者的属性,太多的人都好奇厂长的女儿是什么样,因此,很多人都认识她。

高级知识分子出身的钱雨泽,对喜欢读书的孩子自然有好感,但从没有打扰过她。当然杨玉珠也认识这位老者,但真正让他们彼此了解的却是因为两只猫。

和很多子女还一样,杨玉珠喜欢猫,读书之余他发现了两只猫悄然而过,便寻迹而来。原来这两个可爱的家伙养的,进了他的库房趴在用破被铺围的小窝。库房的门开着,看着钱雨泽的背影也不知道他在忙什么。

“伯伯,你的猫好可爱啊!”她站在门外开始搭讪。

“你喜欢猫?”钱雨泽转过身来,面色平静,目光平淡,语气平和,斜着头。看着自己所在仓库破木门外站着的厂长的女儿反问道。不知道为什么杨玉珠突然感到局促,因为这种平静中的威严是她从未体验过得,猝然间发现一个与众不同的人,她需要重新面对。

这是一种无形的气场给自己带来的压力,就像一个腼腆的男孩看到了一个漂亮姑娘,那种美不知不觉的就让对方产生压力。但钱雨泽的美不是源于外表,而是通过多年积累起来的知识所形成的一种独特的无形力量,那种用书熏出的一脸慈祥与风轻云淡的平和足可以超越外在的美,让人爱戴,让人敬畏。

因此,杨玉珠甚至都没敢说话,只是腼腆的用力点头。她甚至找不到为什么会对一个陌生人肃然起敬原因,就迅速并心安理得的接受了被征服的现实。

“这两只猫你更喜欢哪一只?”两只猫一黑一白,均无杂毛,都很可爱。钱雨泽目不转睛的看着杨玉珠,平静而从容。这让不谙世事的女孩既看不出这问题是否值得认真,也不敢断定答案是不是重要。

“我更喜欢白的。”她带着天真,似乎有些胆怯的说。

“为什么喜欢白的?”钱雨泽继续问,简单地问话,让杨玉珠体会到某种莫须有的压迫感。

“没有为什么,就是喜欢白猫。”杨玉珠开始抵制这种压迫感。

“肯定是有为什么,只是你没有去思考原因,更不会去想是什么让你产生了这样的偏爱。”钱雨泽微笑着说。

“喜欢就是喜欢,这也要想吗?”

“思想的深度就是深思。”

“我就是喜欢白色。”

“不是这样的,同样是动物,你喜欢白狗,白鸡吗?里面的白色没人会喜欢吧!”不温不火,父亲般的慈祥突然让杨玉珠着迷,她欣赏他,似乎也想聆听他的教诲。因此,没有做声,做出女孩特有的期待下文的表情。

“我知道你是曲玉凡的女儿,也知道你特别喜欢读书,通过刚才简单的对话我只想告诉你一个道理。”他完全转过身来,看着眼前这个天真漂亮的女孩,观察她的反应。发现了求知的渴望之后才继续说道:“人的时间是有限的,不是所有的书都需要读的,选择很重要。书中写的东西要多问为什么,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盲目读书,不仅浪费时间,可能还要被一些观念所误导,甄别对年轻人的将来太重要了!”他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为什么’?这三个字太重要了。没有质疑,就没有否定。没有否定,就不会进步。”

杨玉珠似乎有点开窍,又不能完全理解,还想再听,再仔细回味,但钱雨泽边说边走出库房去干活了。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被她的父母照顾,这孩子喜欢读书,给年轻人点播一下也算是一种感恩。但因为种种原因,又不能说的太多,对于他这样的学者,对度的把握早已炉火纯青。

通过杨玉珠,宋建礼与钱雨泽相识。这个老人高高的身材显得更加瘦弱,微微驼背,五十多岁,方脸背头,目光深邃,迷茫中透着坚定,忧郁里含着希望。整日寡言少语,没有一句废话。

基因与欲望的选择是不以时间长短来衡量的。很快他们便跨越了近半个世纪的时间鸿沟,形成了亦师亦友的知音般的友情。很多友情是不足挂齿的,但他们之间的情谊超出了亲情。因为,亲情往往是可以替代的,但这种友情是独有的,无可替代的。

但这老人似乎有很多秘密,就在离开之前才和两个孩子说出了自己最后的秘密。

原来仓库杂物的下面藏着他保留下来的很多禁书,因为怕老鼠嗑书才养了两只猫。多年来他推荐给三哥很多难得一见的书籍,并传授了很多颠覆时代三观的理论。

如果说,宋建礼身上有太多的优点,除了遗传,后天的东西大多都是钱雨泽给予的。他把自己的文化基因,源源不断的注入到三哥的头脑之中。所以,当分别的时候,两人的不舍是情理之中的。

除了必须带走的,余下的书籍他送给了自己没有名分的两个学生。杨玉珠为了找到更多与三哥私密接触的机会,就把所有的书都放到了三哥这里。

分别的时候,除了书籍,他还给了两个孩子忠告:执着是一把双刃剑,可以让人成功,也可以带来毁灭。必须学会多问“问什么?”

在这样的时代里,面对着诸多人,诸多种类,诸多自以为是的执着,旁观者又能说些什么呢? 第26章 跟着命运走 第26章跟着命运走

坦率的说,在这几年的时间里钱雨泽已经成为了二人没有名分的导师。尤其是对宋建礼,他几乎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给予了他,关于人性、哲学、伦理、道德、性、婚姻、爱情、宗教、艺术、自然科学等等自己所悟所知,都毫不保留传授,两人的情感也早已超越了父子之情。不仅如此,他还准备把他调入自己所在的最顶级大学任教。

天资卓越的宋建礼走进这样的坏境,遇到这样的导师,毫不夸张的说,他的认知不是超越常人,而是远远超越了那个时代。不但个人的造诣不可限量,就是将来对社会的贡献也是无法估量的。

室内这对孤男寡女似乎对钱伯伯言听计从,唯一二人都没有听从的就是,他告诉宋建礼杨玉珠是一个好的终生伴侣;同时他还警告杨玉珠对方不喜欢就算了,一个人过于执着,未来的代价恐怕无法承担。

三人在一起时间过得很快,家里还等着我们吃中午饭,我便诚恳的邀请杨姐姐一起回去。杨玉珠笑盈盈的看着我,似乎在思考如何选择,其实她的余光在观察三哥的反应。受此影响,我也本能的斜眼看向三哥,他没有说话,向我轻轻的摇头,分明在示意别再邀请。

这一切都没有逃过杨玉珠目不斜视的眼睛,很多时候很多东西是不用直接看到的,她看到了我的面部表情的变化,也就清楚了宋建礼的意图,所谓的心有灵犀,只不过是一种外在准确感受的心里呈现。此时他们的这种默契却带着一种悲落的味道,并且还要把这种苦涩用微笑的方式表演给大家看,告诉世界自己很豁达。

爱是不能用胜负来审判的,杨玉珠失落的同时,三哥也并不快活,路上他似乎不想说话,心事重重。

但任性的我,好奇心得不到满足岂能善罢甘休,便不停地追问三哥到底怎么想的。毕竟三哥的年纪不小了,在当时他和杨姐姐都是超大龄,在世俗的视角是很不正常的。也是那个时代的年轻人自己也不好接受的,他们之所以超越世俗,后来我猜想多半是钱伯伯的爱情和婚姻理念造成的。

三哥本不想说,但他最喜欢的九妹这份天真无邪温暖的关心慢慢的让他低落的情绪开始升温。最终他告诉我说他不喜欢杨玉珠,性格、外貌、认知、学识、家境每一个点他都挑不出毛病,但形成一个立体的人,便觉得不舒服。做朋友当然无话可说,做情人结婚生子万万不能。

“那你究竟要找一个什么样的女孩?”我们慢慢地并排骑着自行车,若有所思的交谈,正午的阳洗礼着我们,暖意融融。

“爱的命运还是应该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人的一生最怕被世俗左右,尽人事听天命吧!为什么要急着爱,为什么要急着结婚?”他不紧不慢的对我说。

“因为欲望和需要呀。”

“你谈这样的问题还为时过早,我只能和你说;人,不要为了别人而无端的委屈自己。”

对三哥的关心与好奇就这样无疾而终,因为,他说给我太多的东西,并不是我能够真正理解的。就像牛吃草,需要不断的反刍渐渐的消化吸收。

但有一些观点我还是觉得怪怪的,他的爱情观、性观念、婚姻观、价值观是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的,这不知不觉中让我对三哥的未来有些莫名其妙的担忧。

然而忧虑并不单单是情感和欲望所带来的意淫,很多时候是真被真切切的现实所绑架。七哥宋建国在部队本来遇到了考入军校学习的好机会,但他不想当官提干,而是去了部队机械培训班,学习汽车修理。

宋建国和宋建民这兄弟二人巨大的反差,两个极端的选择都让家人为他们的命运担心。好在七哥不像前线的八哥那样让人提心吊胆。

我本不想在他的身上浪费笔墨,因为普通、平凡又太大众化。但他的那种无欲无求,无声无息,以自我爱好为中心幼稚的生活观又不能不让我认真的思考。

其实,玩是不能被轻视的,“玩”也很难准确的定义,但会玩儿一定是聪明人,只不人们的目光总是透过有色眼镜观察,不务正业和玩物丧志等传统标签被牢牢地贴在上面。

一次他被安排去师参谋长家临时干活,便因为会玩儿给命运带来了转机。参谋长特喜欢狗,家中三条军犬凶猛异常,如果不是铁链拴着,都可能把陌生的宋建礼吃掉。

但是他天生与狗有缘,再凶猛的狗在他的眼里都是小儿科。把锁链挣得咔咔作响的大型猛犬,在七哥的目光注视下渐渐平静了下来,没一会儿就和七哥友情的对望,并服从他发出的坐、卧、立、滚等各种指令,不久他便成为了狗的主人。

这让师参谋长对他产生了极大的兴趣,由于他机械修理是一把难得的好手,便被首长看中,找了个机会让他当了自己的小车司机。如果是别人得到这种平步青云的机会一定会欣喜如狂,但宋建国胸无大志,参军就是为了转业有一个国营工作,因此他就是盼望早复员早工作,根本没想过自己事业腾达,更不奢望出人头地。可以说,他的爱好就是玩,似乎除了玩他什么都不喜欢。

正因为如此,和宋建国相处越久越能感受他人生的趣味。因为他不仅仅会训狗、训鸟、修车、手工,还烧的一手好菜,师参谋长一家人都非常喜欢,也为他的将来进行了很多规划与设想。可是,这天性平庸之辈永远登不上大雅之堂,因为他的理想就是尽快复员回家,除此之外,他的脑子装不下其它的东西。因此,他的未来就摆在那里,“平庸”是他的标志性符号,被所有人都看得一清二楚。

所不同的是八哥宋建民,这种志存高远的人往往给人期待也给人忧虑。爷爷,父母都整日为他担心,尤其是母亲,长夜无眠,身体每况愈下。

家里曾经的生活虽贫,但十分热闹,那种苦乐相融的生活,却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但一步一步走向独立,跨入富足,我的迷茫和困惑反而取代了天性中最宝贵的纯真,虚伪和谎言一点一点的成为我生活的主宰,这种不知不觉的对自己天性纯真的扼杀,是我无法原谅的。 第27章 死亡,如此简单 第27章死亡,如此简单

就在家里越来越冷清的时候,噩耗传来,一家人紧绷着的那根神经突然断裂,八哥宋建民牺牲了。

父亲和爷爷老泪纵横,唯有母亲很多天沉默不语,没落一滴眼泪。但那种骨子里面充满悲伤的情绪,一夜之间催生出大量的白发,圆圆的双眼不仅失去了昔日光泽,充满忧伤,周围还多了一些细碎的纹路和红眼病一样的后遗症。眼神如同一条将要离世的老狗,让人心疼,引发出主人深深的同情与伤感,却又无可奈何。

这是我对死亡第一次有了自己的理解与感受,它是那么的玄幻,又是如此简单。我总想知道八哥的英雄事迹,但得到的消息却是相反的,说他一是个口号喊得震天响,战场上却尿裤子的角色。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这似乎符合八哥的性格,可真的让我接受是万万不能的。无论怎么说,他都是一个烈士,我们也是光荣的烈士之家。

但这份光荣后面所带来的打击,就像一颗无情的子弹,击中了爷爷的胸膛。八哥牺牲后没两个月,爷爷的心脏也停止了跳动。

葬礼办的很隆重,这些于我而言都不重要,我只想多陪爷爷待一会儿,看着他青白的脸和直挺挺身躯旁边醒目的文明棍,我突然觉得一切都恍如隔世,生命就像流星,转瞬即逝,只留给记忆一条光亮,时而清晰,时而模糊。

而然,与生存下去相比较。悲伤和记忆都是微不足道的,现实很快让我们忘记了那些应该或不该忘记的东西。偶尔时光可能会提醒我们回忆曾经,但现实却逼迫我们不断的去面对。

由于一连串的惨痛的精神打击,我的学习成绩有所下滑。老师开始找我谈话,那些让人生厌的道理和说教又一次肆无忌惮的在我这里招摇。然而,这颠扑不破的一切都是为了我好,把那种心照不宣的逆反心理牢牢地绑住,除了假惺惺的欣然接受,没有别的办法。

但是,这种沉重打击带给我的情绪低落和无端的分神依然无法完全消除,尽管已经努力,还是达不到原来尖子生考试高度。但让我没有想到的是,老师对全班同学进行了一次座位大调整,我居然和林云飞同桌了。我不清楚老师调桌的真正用意是什么,尽管他说的满嘴是理,冠冕堂皇。其实,绝大多数同学对这此也没人太在意,更不会思考他理由的逻辑性。但我却十分认真,因为和林云飞同桌对我而言非同小可,因为心中喜悦和兴奋的暗流不断的冲击表面的风平浪静,尽管还是不说一句话,但暗能量增加的奇迹让我精神面貌在心里有了真正的改变,很快就摆脱了那种难以曾经的生活困扰。

正常的时候,我们两人成绩排名都在前三名。甚至我第一的时候更多,现在我已经前五了,他却第一名,此时我只想超越身边的这个暗恋的对手,不能让他看不起我。

也许是天赐,也许是老师为我深谋远虑,不管怎样他这服药就像高明的老中医,从根本上解决了我的问题,不久我的成绩就恢复正常了。

生活被理想和欲望牢牢地控制着,情绪也像被牵着鼻子走的黄牛,任凭欲望的宰割。林云飞和我一样,似乎都暗恋者对方,也知道对方暗恋自己,偏偏都想把自己伪装的圣洁的思想者,彼此都不会正眼看一下对方。不仅如此,一种强烈的征服欲暗流在心里,化作让人难以置信的学习动力,让我们的成绩都超越了自我。

我就是要战胜他,成绩一定要比他好;他也一样,就像两个冲刺的运动员一样,流感汗水,竭尽全力。不仅忘记了对方是谁,甚至也失去了自我。我们交替领先,难分伯仲,但的确和其他同学拉开了距离。

尽管在别人看来这种集中营式的生活单调乏味,但考试成绩为我们展开了一个铺满鲜花的坦途。

三哥一直非常关心我的成绩,经常的指导我帮我查找问题,也教了我很多学习方法。高考临近,不知道他忙什么,像是突然消失了,我在做最后的冲刺,也无暇其他。

家里也是全力的支持我,竟然出人预料的没有通过我就联系学校让我住读,说是父母有事情要出门办点事情,没时间照顾我。我尽管不能理解在这个时期出门办什么事情,但也没有抱怨的精力,学习最重要,理智告诉我,人生的未来靠此一搏。

但我一直疑惑三哥很长时间没有见我了,他在忙什么。父母说,三哥单位有事,去外地学习了。这让我心里隐约感到不安,因为三哥给予我的安全感,是任何人都不能代替的。因此,我有些担心自己的成绩。

谁都没有想到这种惴惴不安没有发生在我自己身上,而是发生在了我深爱的人身上。

我和林云飞不在一个考场,但同在一个学校。前两课考完了,还真的看到了他,尽管都没说话,但都认真的看了对方。从彼此的眼神中,都读到了对方自信和满意的信息。

最后一天,我真的想看到他,和他面对面探讨一下报考的问题,我想他也一定会有和我一样的愿望。

然而,听同学说,他没有参加最后一天的高考,因为车祸昨天晚上去世了。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迫不及待的回学校找到了老师,当结果被证实的那一刻,我瘫在地上,彻底的崩溃了。

当致命的打击来临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崩溃。但没有人能理解我如此崩溃的原因,这种心底的东西无处诉说。这是,我只想回家,想和三哥说说我的心事,还有他十分关心的考试效果。

痛苦和绝望让我的头脑一片空白,我把脚踏车骑得飞快,惹来几次路人的责怪甚至谩骂。此时,这些东西已经不能影响我专注的悲痛情绪,我只有一个念头,见到三哥,我要扑到他的怀里痛哭一场。 第28章 强奸犯 第28章强奸犯

“妈,我三哥呢?”我汗流浃背风尘仆仆的推开家门,见到母亲,劈头就问。

“你都知道了?”母亲毫无血色的脸上露出了惊愕。我突然发现她短短的时间里竟然瘦了很多,苍白脸上一对失神的圆眼如同恐怖片中的女鬼,动作和神情也如僵尸一般,让人不寒而栗。

“你怎么了?”我为自己因为高考没有关心母亲而深深的惭愧和自责,顺着失去心上人需要宣泄悲痛的情感,不顾一切的扑上去,紧紧地把母亲瘦弱的身躯抱在怀里,放声痛哭。

“别相信他们的鬼话,你三哥绝对不是强奸犯!”母亲没有掉一滴眼泪,也没有哭声。也许一个人悲到了极致,才会出现超越生理的本能。她说出的话极为平和,平静而自然。

“你说什么?”我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更觉得母亲好像有些神经失常。把他快速推出怀中,双手就像钳子般紧紧的抓住她的双肩,用平生最差异的目光看着她也同意惊诧的目光,彼此之间都难以置信。要么是我疯了,要么是她疯了,或者都疯了。

事实上,我们都没有疯。但比疯了更可怕的是,三哥宋建礼被抓入狱,居然是强奸罪。

当一个人被精神力量折磨疲惫不堪的时候,很容易入眠。那种极度疲倦和绝望中无计可施的无奈,便不由自主的进入了一种昏沉麻木状态,睡不醒也睡不实。在心乱如麻和昏昏沉沉的状态中,痛苦近乎极致,以至于都有一种鸦片浸入体内的幸福感。

梦中的一切都是现实,现实的一切犹如梦幻。

然而,三哥这鲜为人知背后的离奇故事却更让人的思维混乱,难以理清头绪。

雪花飘舞,但天气并不很冷。宋建礼去豆腐厂的窗口买大豆腐,恰好前面只有一个穿着军装戴着军帽的男孩,三哥不清楚是不是已经没货了,无端的觉得这男孩背影很可爱很舒服,便十分亲近的伸手搂住他的肩膀,把头贴近对方的脸挤向窗口往里面看,并随口问道:“还有吗?”

对方没有说话,也不看窗口里面,而是扭头无声的看着自己。里面豆腐很多,也许是天气原因,今天买的人特少,三哥正为此庆幸运气好。突然发现对方惊诧的盯着自己,也开始看对方。四目相对,两人脸对脸距离很近,心灵和生命的任何气息都无法抵御对方的气场,这种天然的融合,应该是基因的选择。谁都没有厌恶对方,而是突然领悟了人生能有如此美好的感觉,宛如梦中的蓬莱,来的自然欣爽,令人心旷神怡。

没错,对方是一个美若天仙的女孩,三哥为自己的冒失感到尴尬,手不自觉的离开了柔软的肩头。女孩从三哥的表情中清晰的读到了他的内心,她绝对相信对方没有丝毫恶意。并且整个身心都被对方可爱的脸庞和迷人的目光而吸引,也许她的心中正在想,这男人如果有点不良的居心该有多好。

但往往最美好的,也是最短暂的。这种美好的瞬间就像绽放的礼花,耀眼的繁华与美好转瞬即逝。窗口把豆腐递给女孩,她接过豆腐盆,就离开离开了。三哥把自己的盆从窗口递了进去,马上回头看那个带着棉军帽的女孩,此事她也正回头看自己,四目再次相对,女孩对他轻轻的笑了笑,迈着轻快细碎的步子羞涩的跑了。此时,三哥被营业员不耐烦的催促声叫醒,付了钱和豆腐票端着盆子离开窗口。

雪花轻舞,伊人无踪。此时,失望、遗憾、悔悟结伴袭来,最后留给自己的是失落和无奈。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两个无比忠诚的朋友总是伴随着宋建礼,为了这个转瞬即逝的女孩他在无奈中失落,也在失落中无奈。

为此,他多吃了很多次大豆腐,不是因为胃口,而是为了再次邂逅的寻找。希望和失望一次次的轮回,最后发现这个世界上只有失望可靠的,因为它很少让人失望。

爱,是一个很玄幻的东西,说不出理由,也讲不出道理。他不知道对方的性格、职业、身高体重,不清楚年龄,也没有听到过她的声音。人面桃花的一眼就让最理智的宋建礼魂牵梦绕,不但别人难以置信,他本人也觉得匪夷所思。

然而命运的神奇就在于它具有无限的说不清楚,这不仅仅源于本身,也是人生最具魅力的探讨,人类不断求索的目标。

这女孩叫白素贞,是个纺织女工。个子不高,清新漂亮,活剥可爱。不仅做事认真,上进心也极强。

当一种爱发生在一个人身上的时候,往往信念的火焰慢慢会被时光熄灭,留给生命的即便是一个美好也只能隐藏在虚幻的回忆之中,在万分无聊的时候用它来慰藉光阴,让自己在遗憾中幸福,在幸福中遗憾。

所不同的是,她也和三哥一样,万千人中的一眼,便被种下了爱的蛊。忘不了那张英俊的脸,忘不掉那种勾人魂魄的迷人眼神。她总是悔恨自己当时为什么跑的那么快,为什么不等对方与自己搭讪一下。她深信对方一定会喜欢自己,更毫无缘由的相信这个男人就是上帝送给自己的礼物,她更想再次见到这个男人,因为那种无端的思念似乎让她永远不会消除。

然而,命运总是开生活的玩笑,而且玩的自然,做得流畅。因为,昨天她才刚刚举行过订婚仪式,双方的父母和近亲都参加了,婚礼也在商定之中。

那个时代婚礼是已婚的决定性标志,只要举行了婚礼,有没有结婚证都不重要,甚至有结婚证没有举行婚礼都不算夫妻。事实婚姻和社会认可是第一要素,领证了但没有举行婚礼虽不能说是非法同居,但也属于不正常同居。

这种传统世俗的东西,虽说缺乏逻辑,但能够得到广泛的认可。这种高度认可的约束力很多时候可能要超越情理,甚至法律。因此,当一个人订婚意味着什么是不言而喻的。

白素贞没有这次邂逅之前并不觉得自己的婚恋有什么不妥,也能够接受按部就班的走下去,和所有的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人一样,顺理成章的进行着流水线一样的人生步骤。

与这个男人一面之缘,一眼相望之后,他发现自己根本不爱未婚夫董超。董超在银行工作,高大英俊,聪明正派,前途无量。无论是门第和才华,都超越自己很多。在众人眼里包括自己本身都觉得这种婚姻的选择,自己是受益的一方,因为除了相貌自己无论任何方面都配不上对方。

现在她突然发现,没有爱的婚姻真是无聊,甚至觉得荒唐可笑、于是她准备提升自己,思考是不是可以悔婚或者尽量把婚期推迟的越长越好。悔婚的难度很大,除了观念方面的因素,还有现实的需求,就是真的再找董超这样条件的人很难。故而,她想冷静,便报考了电视大学,一方面可以推迟婚期,同时也可以提升自己,让自己想明白一些问题,走出那种桎梏般的纠结。

在辅导班的开班式上,她心中狂跳不止,因为她又看见了自己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的人。 第29章 三角恋 第29章三角恋

宋建礼本来对去这样的辅导班讲课没有丝毫兴趣,因为校方一再恳求才给了面子,当他毫无激情的走向讲台向大家介绍自己的时候。发现一双双射向自己的探照灯有一盏特别的灼热,他短暂的愣了一下,瞬间觉得热血沸腾。但江湖的历练早已让他对心中角色的掩饰炉火纯青。尽管如此,很多人似乎也发现了他心中的秘密,并不自觉的顺着他的目光看向白素贞。

纯真的女孩被这无声的语言形成的力量弄得心中尴尬,用不高明的掩饰微微低头装作看书桌下手中的书,遗憾的是羞红的脸庞暴露了心中三百两白银。幸好大家都是为了考试的目标而来的,好奇与八卦只是无关痛痒的副产品。无关紧要的外在感受一闪而过,所有人的注意力又重新回到了宋建礼所讲的内容。

正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他讲的豪迈,她听得入迷。他用人生少有的激情把本来无趣的内容讲的生动鲜活,她用从未有过的学习热情和心无旁骛的专注力去倾听。不仅如此,他源自心灵的讲述如同病毒一样感染着每一个人,大家一致认为宋老师讲的太好了。

放学了,大家都走了。但白素贞不想走,她不想再当逃兵,她很想证实自己内心的感觉是正确的,就是这个男人和自己一样深爱着对方。

心灵的相同的纽带是灵魂,彼此的默契是无需苍白语言的表达。他站在教室门口向她点点头,她便收拾东西跟着他走了。

世上的奇怪就是已经发生的事情,不仅别人不能理解,自己也觉得匪夷所思。她对他没有丝毫的陌生感,那份熟悉,那份信任,仿佛就是多年生活在一起的老公。和他肩并肩的走着,自然而轻松,不仅有从未有过的安全感,偶尔目光向上斜视一眼他英俊的侧脸,还会产生一种十分自豪的幸福感。

大街的扩音器中突然传来一两句歌词:“是前生注定,还是今生有缘…”撩拨着两个人的心弦,让两个幸福而柔软的心粘粘在一起。同样的感受,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做我的女朋友吧!”他不是征求意见,而是无比自信的通知对方。

“我已经订婚了!”她再看对方的反应。

“不是没结婚吗?”

“没有。”

“没关系,婚姻是自由的,结婚都可以离婚何况只是订婚。”

“但,我退婚要有一定的难度,主要是双方家庭的阻力,我父母十分传统。”

“真爱是能冲破所有的阻力的。”

“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字的,我是纺织厂的一名工人。”

“真爱是能冲破所有阻力的。”他又重复了一遍。

她没有说话,笑了,纯真而开心。

有些经历似乎与年龄无关,宋建礼虽然比白素贞大几岁,但从未谈过恋爱。而她小小年纪,却谈过几次恋爱,现实经验似乎比较丰富。但宋建礼的虚幻的经历在书里,他读过大量的经典世界恋爱名著,对爱的追求和尊重早有自己的理解。无论怎么说,双方以最快的速度进入了热恋,那种突如其来的理想中的幸福感让他们自己都不敢相信,甚至明明之中有一种玄幻离奇的东西,让他们都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担心与恐惧。

难怪,当幸运的极限从天而降,每个人都一样,除了兴奋就是难以承受的恐惧,因为超常的好运往往让人难以置信。显而易见,这份爱他们无论如何都不会放弃,在两个人的心中都会用生命去捍卫。

尽管心驰神往理想中的爱神来到现实的时候,他们都很自然的去融入其中。所不同的是,三哥宋建礼更加理想化,而白素贞不得不用很多现实的方式去应对那种传统中的桎梏。

两个人因爱所带来的的本质变化,几乎同时轻而易举的都被最爱他们的人发现了。

聪明的杨玉珠完全肯定宋建礼恋爱了,而且是十分投入的那种。因为他的言谈举止与平日中有了质的改变,感性化的情绪跃然与身心,和一向理性的他判若两人。他又多兴奋,她便多失落;他又多幸福,她就多痛苦。

不难想象,一个一直相信一定会得到,并为此让自己付出全部去追求的人确定无疑的热恋了。她首先是惊诧,她不相信除了自己他会爱上别人;接下来就是失望与痛苦,甚至觉得自己活着都没有意义了。

漫漫长夜,她总是在痛苦与纠结中失眠。她想和宋建礼推心置腹的谈谈,可是人家到底是自己什么人,以什么角度去谈她都不知道。性格的特点往往决定命运的走向,她开始讨厌自己太自信,太虚荣,太懦弱。也后悔自己太过坦荡,凡事顺其自然,如果研究一些方法和手段也许结果会截然相反。

付出努力的人,真的失败了,往往是绝不甘心的。这么多年,她一直把宋建礼当做最爱的人,也相信他是爱自己的人。她告诫自己绝不会放弃,必须给自己的爱一个交代,给人生一个交代。

宋建礼十分杨玉珠爱自己,但绝没有想到她是这样的爱法,自然不会理解她这种爱的情感。因此对她没有任何防范心理,甚至把自己的幸福无意中还与对方分享。

与此同时,白素贞与未婚夫董超的关系已经出现了一边倒的倾向。一个拼命挣脱,一个依仗婚约死死揪住不放。此时,人人都苦恼,但最痛苦的是白素贞。因为,除了宋建礼她得罪了所有人。自己家人,男方家人,朋友及熟人统统站在正义的一边,只有自己是背信弃义的叛逆者。

“我要和董超分手,解除婚约。”她对家人说。

“为什么?他哪里不好?”父亲问。

“没有什么好不好,就是想分手。”她说。

“没有原因可不能分手,董超多好呀,没嫌弃你就不错了。”母亲说。

“我不喜欢他,我有自己喜欢的人了。”她底气不足的说。

“伤风败俗,你怎么有脸说这样的话。你今天喜欢这个,明天喜欢那个,难道一辈子不守妇道吗?”父亲十分愤怒。

“不让我和他分手也不行,我死也不会嫁给他。”她无比坚定的说。

“老白家的脸都让你丢尽了,别痴心妄想,就是我和你妈死也不会让你们分开。婚都定了,开什么玩笑。”父亲呵斥。

她每一次与家人谈这样的问题都会不欢而散,甚至慢慢的都可能与父母反目成仇。这条路不同她又想去打董超的主意,想让他同意解除婚约。

董超自然坚决反对,而她有没有勇气承认自己背叛的现实,只想一点一点的冷落,寻找等待最佳的机会。

在这种感情黑洞的漩涡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希望和焦虑,在放弃与坚守的纠结中困惑猜疑。种种迹象让董超很快就感觉到白素贞有了新欢,他绝不会容忍自己不明不白的被淘汰,准备用铁的事实证明自己的正确的。

为此,他下苦功夫,花费了大量的经理与时间,终于查到了一些线索。通过电话发现了男方的工作单位,也可以肯定白素贞背叛了自己,另有新欢,秘密恋爱。在他的意识里,杀父之仇和夺妻之恨都不共戴天,忍辱负重不是男人。

他的发小是一名警察,闲暇的时候两人常常一起探讨对策。董超发现了端倪,初步可以断定白素贞去会情人了,于是找来身为警察的发小商量对策。最后决定向宋建礼的办公室打电话,问问他是不是在单位。 第30章 爱,生命与名节 第30章爱,生命与名节

电话是杨玉珠接的,尽管对方转弯抹角,但她听的明白真切,因为他们对这个事情的关心是高度一致的。角色让她把自己伪装成一个没有心机的弱智,对方问什么她就天真的回答什么。

山有多高谷有多深,生活往往是这样,多大的快乐就能带来多大的烦恼;幸福的极致是痛苦,痛苦的极致是快乐。

两人电话里面的约会杨玉珠听的真真切切,他们去哪里也一清二楚。这对坠入爱河的恋人,一方面为真爱幸福喜悦,一方面又为冲破世俗的阻力而烦恼。尤其是白素贞,都准备用生命去捍卫自己的爱情,除了宋建礼谁都不嫁。

当钟情到了极致,激情的力量就不可阻挡,如同喷发的火山,此时的世界只有奔腾向前。

两人谁都没有想到会这样偷吃禁果,更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结局。他们被警察抓到了,白素贞万分悔恨,羞愧难当。宋建礼尽管也觉得十分耻辱,但他并不过分担心,尽量让自己保持平静,因为他从骨子里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

遗憾的是,他被带到了派出所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因为,强奸是重罪。

没有人相信宋建礼会犯强奸罪,杨玉珠也感到万分惊诧,她十分后悔把他的地址告诉别人。并通过各方面关系找人疏通。

宋家更是如此,谁都不会相信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但报上写的真真切切,十大青年宋建礼,追求自己已经订婚的学生,并诱骗到自己的住所,实施强奸。

因为我两耳不闻天下事的准备高考,被家人瞒着到今天。我最不能接受的事情几乎同时发生了。这不是命运的迷茫,而是灵魂的洗礼。

然而,直到此时宋建礼依然相信他与白素贞之间的爱,他不相信她会因为利益出卖自己。为了这份真爱,他觉得付出什么自己都不后悔。

与他形成巨大反差的是他的恩师钱雨泽,得到消息后他十分后悔把一些不该把一些知识过早的传授给宋建礼。因为,很多哲理和观念在不能充分理解的时候会产生很多误区。爱情,自由,包容等诸多美丽的词汇,离开了人性和信仰的思考以及观念认知的世俗约束,往往会误入歧途,投入乌托邦的怀抱。

真正的导师,必须清楚,至真至简的哲理和超越时代的观念,不是对什么人都可以讲的。

相信除了我,没有人体验过人生最幸福和最痛苦相交在同一时刻的无以言表。

这一天我收到了一流大学的入学通知书,这一天也是三哥宋建礼被执行死刑的日子。

我怀里揣着通知书,泪痕和风尘形成的污渍挂在焦灼苦痛的脸上,和家人一起拼命地挤在游行示众的囚车下面,为这个屈辱委屈的灵魂送行,也想见他最后一面。也想让他看看我的入取通知书,了却他多年的心愿。

“三哥,我考上了,考得很好!”多想对他说。

他脖子下面牌子上写着“强奸犯宋建礼”,名字上面画着一个让人望而生畏的红色交叉符。但他依然昂着头,表情平淡,目光坚定而深沉。

他看到了在拥挤人群中蓬头垢面的我,我激动得“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并费力的寻找自由的空间,把怀中的那张纸掏出来,在人流中用力的挥动。但车轮已经转动起来,每一圈都是他死亡的年轮。

也许我与三哥是命理相克,我的出生日,是他被父亲逼的假投江才逃脱惩罚;我考上大学这一天,又是他的祭日。

大地平畴,江水悠悠,江沿宋家的灰色小楼默默的矗立在阳光之下。物是人非,大家已经不再是从前。

父亲本来严肃的脸变得阴森恐怖,身体大不如从前,头发一夜有黑黄变得灰白,步履蹒跚,远不如同龄时代的爷爷。母亲依然没有流泪,但从此再没有过笑容,脸上的皱纹的增加就像被雕塑家一刀刀刻上去一样快,一天比一天深刻,一天比一天生动。

三哥的家庭作用无人能够代替,因为他俨然就是宋家的智慧和精神的象征。精神支柱的断裂很容易导致大厦的坍塌,此后宋家似乎再没有过快乐的时光。

这种痛彻脊骨的惋惜后面在宋家人心里都埋藏着一个刻骨铭心的仇恨,我们每个人都有杀死狐狸精白素贞的想法。遗憾的是从始至终,一直都无法找到她,但我发誓即便是她逃到天涯海角我也要找到她,替三哥讨回公正。

三哥之死是我一生解不开的痛,他在我的心目中已经超越了任何人,并且这种屈死让人永远无法接受。失去最亲爱的人和迷茫离奇的过程困惑一刻不停的折磨着我,我根本不想去上大学,只想怎样才能还给三哥一个公道。甚至希望五哥快点刑满释放,去杀了那个狐狸精。

说起来五哥是幸运的,如果他不是因为早进去,赶上现在的严打,早就枪毙了。我想不清楚人生和命运到底具有怎样的关系,也不知道爱情到底是什么?在具体和虚无之中,相信还是否定?林云飞走了,如果他还在,我们之间会是幸福快乐还是痛苦忧伤,是戏剧还是悲剧?

这世间哪里还有什么戏剧,到处是悲剧。然而剧情在不断的反转,悲剧还在继续。

外面传闻,白素贞自杀了。据说还给遗属寄到了报社。而报社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刊登这份遗属,三哥之死也就变成了千古之谜。

但我们一家人也都觉得出了一口恶气。

无论怎样,生活还要继续。母亲为我上大学做着各种生活准备,但家中的气氛依旧沉闷,不但欢声笑语,连基本的交谈都少得可怜。当沉默成为生活的主旋律,那种无声的压抑会让人陷入巨大的精神漩涡之中,表面上风平浪静,心灵深处波涛汹涌。

这天我收到了一个邮单,看到了寄件人的姓名,我感到十分茫然。一方面想拒绝,同时也想知道她到底想干什么。恐惧、愤怒、好奇和伤感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毕竟人也已经死了,也许她人生最后的包裹是寄给我的,无论怎么说,看看还是应该的。因此,我一刻都没有停留,以最快的速度来到了邮局,取回包裹。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回到家中在自己的小屋里,一个人做贼一样偷偷地打开包裹。里面是一个旧鞋盒,我聚精会神的打开盒盖,里面有两样原包装的东西,瑞士手表和名贵的钢笔。还有一封信和自制布袋,布袋上面是绣的是两只蝴蝶,并不精致,甚至有些拙劣,但却能让人感到制作者的认真和带有童真般简单美。

我一时不知所措,究竟应该先触碰那一样东西?心中瞬间犹豫起来。最终还是选择了那个布袋,也许我觉得只有从那里我才能找到最真实和自己最需要知道的东西。但事与愿违,里面只有一个金属面小镜子和一个银手镯。

此时,我不知道是因为失望还是意料之中,总之没有任何感觉,

茫茫然思绪停滞,不知道何去何从。 第31章 仇人写给我的遗属 第31章仇人写给我的遗属

我伸出左手,慢慢的拿起那封信,右手的剪刀开始小心翼翼的剪开信封,我不知道自己期待的是什么,害怕的是什么,甚至好奇的是什么。那种矛盾和平淡而又复杂的心情,似乎一生也只有这一次。

和信封上面的字迹一样,明显的孩童般的青涩,但却十分工整,能让人感到她是用尽自己毕生所学来写好每一个字,虽不漂亮,但心用到了极致。

“九妹:

请允许我这样称呼你。”

她开头这样说,我很无语,毕竟我们素味平生,她又是我们家的仇人。如果她尚在人世,我绝对不会放过她,也不会看她的信。但,当一个人自愿用生命的代价来偿还世界,人们还能对其有什么要求呢?

“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肯定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和你三哥一起走了。

很抱歉,我抢走了你三哥!

我知道宋建礼对你的人生有多重要,我不敢要求你的原谅,只想告诉你我们最真实的故事,不为别的,希望你将来能为我们的人生做一个见证,也相信只有你才能做到这一点。

我写了三封遗书,一封起给报社,希望能公布于世,主要内容是说,我和宋建礼是真心相爱的,我们之间的一切都是自愿的,他绝没有强奸我。但我知道基本上就是石沉大海,有时候要求公正和宣布事实,就是愚昧者的妄想。尽管如此,我也要尝试一下,不为别的,只想给自己一个交代。

第二封遗属是写给父母的,他们更不会承认血淋淋的事实。因为他们最重要的东西是骨子里的传统和观念,还有一文不值的本来就没有个人尊严的脸面。之所以还和他们说上几句,并不是想唤醒他们,因为对愚昧者而言,愚昧比亲人的生命重要的多。但毕竟是父母,临别时说句‘珍重’算是人之常情。

只有写给你的信我觉得十分为难,因为不知道怎么说,又不能不说。按理说,人之将死无需顾忌某些颜面。但我还是改了又改,写了撕,撕了写。这是我人生的最后一封信,也是写的时间最长最认真的信。因为它的意义不仅仅在于证明宋建礼的清白,也见证他对你和我的爱。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谈论最多的人就是你。他对你的爱和你对他的爱一样深沉。他对我说你喜欢派克钢笔,喜欢瑞士女表,说考上大学一定给你买。我随他而去,见到他的时候我会告诉他为他了却了心愿。本来还想为你准备更多大学需要的东西,但我的积蓄就这么多。

九妹,请不要拒绝。我们忠于自己的爱情,捍卫自己爱的权利,并为此而献身。虽然在世俗的视角里并不光彩,但我们自己并不觉得耻辱。都说爱情美好,但真正敢于为爱而献身的人太少,我们做到了,而且无怨无悔。

爱,不是随便探讨就能真正理解的,只有身临其境的时候才能豁然明朗。也许你现在不能理解,如果有缘,将来有一天你遇到了一个能带给你灵魂温度的人,你就会完全释怀了。

小九,别恨我。尽管我们走了,但最害怕的就是让仇恨的种子植入你的心灵。三哥有多爱你我就和他一样爱你,希望你能振作起来,成熟起来。未来属于你,幸福属于你。这就是我两共同的心愿。

最后还想让你帮助我保留你三哥送我的两件礼物,小镜子和银手镯。虽不值钱但对我的确是不家之宝。另外你能否在未来想办法,让我和你三哥合葬在一起,这是我们两人生前共同的心愿。

别了,未曾谋面的九妹!

别了,这清白的世界!

白素贞 X年、X月、X日、”

这封遗书的内容并不复杂,我读了很多遍,也无法稀释心中五味杂陈的滋味。爱恨情仇在困惑和茫然中飘动,就像漂浮的青烟,找不到朗然的去处。

钢笔和腕表我从未使用过,但和手镯和小镜子一直保留了几十年,我真不知道,在我百年之后如何给它们找到情感的归宿。

最终我决定给这封信给大哥看,让他想办法还给宋建礼一个清白。世界总是给人留下太多无法探知的困惑,一切看似十分简单的事情,往往深奥复杂的如迷雾中看不见的谷底,甚至觉得就是一个黑色的无底之洞。

生命的追求大多无果而终,天真被现实慢慢的吞噬,也许人生的成熟就是典当了童真,接受了了一切自己所不习惯的东西。

这封信一直保留在我的身边,许多年以后我偶尔心血来潮还拿出来看看那充满童真的笔迹和用生命捍卫的真情,每读一次都有不一样的感触,不同的时代会有不一样的思考。

生命经不起岁月的蹂躏让希望沦为沧桑,梦想的泡沫在五彩纷呈中化为污流;时间让曾经的荣辱慢慢的沉入深海,记忆的时光能看清的只有扬帆远航。

无论拥有多少痛苦与忧伤,我们都无法摆脱岁月承载着命运的轻舟。情感思绪有无数种纠缠,但现实就是要我们理性的迎接明天。

离开临江去B市上大学,为我送行的人已经记不很清晰了。但我却清清楚楚的记得杨玉珠,她的音容笑貌,举手投足。还有忧伤中故作高兴表情的那种阴郁的眼神,总能让我的回忆中含有深深的苦涩。生命与情感的味道搅拌在一起,没人能品种真正的滋味。

送行的人中,她来的较晚。我正随着火车站排队检票的人流中缓缓前行,在嘈杂的声音中她发出了对我轻声的呼唤,我转过头,发现她来到了我的面前。

尽管着装时尚,但面色桑白,目色无光。我发现她似乎苍老了许多,礼节性祝福和客套的语言看不到一点诚恳中的激情。非要给我一个大红包,几经推脱她都执意要给,那种失魂落魄中的不到黄河不死心的劲头最终让我无法拒绝。

她和我说了不多的几句话,除了无聊的客套就是苍白无力祝福,所有这些我都没有走心。

挥手告别的最后时刻,她哭着对轻声我说:“我对不起你三哥!”那种苦楚表情和声音的力度以及态度的诚恳,我一直铭心刻骨。

许多年以后我已经不知道该怎样体会这个人,是是非非都已经掩埋在记忆的模糊之中,只有她终生未嫁,茕然一身是让人无言的现实。

北国的初秋已有些寒意,吉江之水湍湍逝流。在我人生最晦涩的时候,我离开了家乡。留下了太多不堪回首的往事,并毫不保留地带走了青春岁月的一切希望。憧憬着我的大学梦能打破了以往一年四季按部就班的单调生活。

我的前景不管是什么,我都充满期待。 第32章 沉默者 第32章沉默者

我来B外国语学院报到没有任何新奇和激动,亲人不可思议的离去使我变得就像一个失去灵魂的躯壳一样,本能的做事情。在常人的眼中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另类。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境界,没有人能够完全了解另一个人,就像人们不能理解大自然一样。人们越是寻找,越是渴望去理解,就会发现其中的复杂,越令人感到哀伤。阳光下的小树,一块风化的石头,一片原野,一座山,他们都是有生命的,都有自己的故事可讲,他们都是活生生的,他们承受痛苦,忍辱负重,他们也经受艰辛与死亡,但我们无法理解这一切。

人们总是沿着自己的思路去品读他人,把太容易理解的定义为肤浅,把不能理解的说成深奥,把违背世俗的说成另类。

大学亦是如此,人们渴求的并不是个人风格,而是一模一样的高度统一。生活的沧桑过早的掩埋了我脸上可贵的天真,与他们相比,我的脸上写满了冷漠中的平淡与成熟。

故而,刚开始的时候我没有得到友谊,甚至不受欢迎,也没有朋友。一段新生活的开始,便意味着世界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更大的舞台。每个人都有表演和展示自我的欲望,大家都想通过角色的特点,增加存在感,进而得到更多的认可和引以为荣的赞美,最终取得有价值的东西。

因此,越是有激情的人,角色的欲望越强。尤其是那些条件优越,自信心强,对未来憧憬无限的人,更想抓住一切机会出人头地。而条件差,性格内敛,缺乏自信的人则尽量压抑自己的表演欲望,把心中的角色折磨的死去活来,他们本人也觉得自身胆怯无能,缺乏理想和感召力。还有极少数的人是智慧型的,他们能牢牢地控制住心中的角色,什么时候需要什么样的角色出场,他们一清二楚。他们能准确的把握观众的脉搏,向高明的医生一样准确的对症下药,往往是在大家的掌声和支持的情况下,赢得了可能本该不属于自己的利益。

而我完全是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过早的经历了人生的血雨腥风的分合离别,这种冰与火般的生死洗礼之后,我的性格完全改变了。不仅沉默寡言,也具备了经历了屈辱和死亡之后所具有的独特豁达。不显摆,不争强好胜,不谈论是非;就像一个苦行僧一样与人为善,所不同的是他们向善,我心驱苦。

我没有加入任何学社及团体,并不是因为我没有特长。我在文学和音乐方面虽不能说凤毛麟角也算得上出类拔萃,至少和一些极恃才自傲的同学半斤八两。很多同学夸夸其谈思维混杂的卖弄,我可以轻而易举的看到本质说问题点,但我已经完全失去了这方面的兴趣。说起来也很玄幻,很多认知是三哥带给我的,对这些认知的坚守和传播的欲望也同样是三哥从我这里带走的,这种状态在我大学四年的生活里一直保持着,对后来我性格的形成和改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B市的繁华是我们外地所有学生向往已久的,金秋十月更是美不胜收。国庆放假学生似乎倾巢出动,或去领略名胜古迹,或去商场体验繁荣。我一个人不声不响,食堂、图书馆、寝室三点一线。下午没事的时候,一种从未有过的空虚感和毫无缘由的寂寞与悲伤同时向我袭来,我似乎想念家人,也更加思念三哥。一种强烈的欲望驱使我拿出床下面的小提琴,打开盒子,简单的调音之后便迫不及待的拉了起来。

我拉了一曲又一曲,把自己的忧伤的情绪完全融入到音乐之中。如泣如诉的《梁祝》和我当时的情感产生了强烈的共鸣,我想到了三哥,早已经闭上了双眼,沉浸在一种纯粹而又深深矛盾的爱河之中,泪水顺着眼角一串串的落了下来,情感如奔腾的江水,伴着悠长美妙的旋律一泻千里。

泪干了,乐曲尽了,我依然陶醉在把生命的现实融入到伟大的乐曲之中不能自拔。我只想这样,不想醒来,因为一种忘我的境界不单单可以获得幸福与美好的感觉,还可以荡涤曾经污浊的心灵,让灵魂更干净,就像山中晨曦下的空气,一尘不染。

但,突然爆发的越来越热烈,不知什么时候小小的寝室内已经聚满了人。似乎所有人的情感像瘟疫一样被我快速感染了,他们仿佛和我一样患了妄想症,把现实的情感投放到虚无之中,与我进行了一场远离红尘的旅行。

我醒了,大家都醒了,伴着掌声和欢呼声,每个人都无一例外的从沉静中的境界回到喧嚣的现实。

起初,我就像一个初次的扒手在众目睽睽之中被人赃并获,这种灵魂深处的东西在阳光下暴晒的感觉让人无比尴尬。我惊恐的睁开双眼,看到这么多人赞美的目光,尴尬瞬间转化为羞涩,除了傻傻的对大家微笑,整个人就像一个可怜的木偶。

“你小提琴拉得这么好,为什么没有在你简历个人特长中填写?”向我问话的人我认识,他是我校交响乐团的副团长,年龄四十岁上下,瘦高的个子,文质彬彬,那种独特儒雅的正人君子形象,总能给人一种踏实感。

“我忘记了,也不清楚这算不算特长。”我羞涩的回答。

“你叫什么名字?”

“宋星河。”

“好,明天到交响乐团报到。”他话音刚落,又想起了一阵掌声。他瘦高的身躯微显驼背,向我点头之后转身准备离开,拥挤的人群为他让开一条通道之后,然后纷纷和我挥手作别,陆陆续续的都跟着离开了。

之后我便由一个大家眼中的怪人,变成了一个名人。因为那个时代,特长生是稀缺的,因此羡慕的人特别多。

然而,这些并没有带给我任何改变。我依然少言寡语,与世无争,默默地过着自己与遭到沉重打击严重受伤的内心进行抗争。同学们都以为我极具涵养,是一个十分内敛的人。其实,如果他们有我一样的遭遇,肯定和我的做法是相似的。经历是最好的老师,它可以重塑人生。 第33章 离奇的艾滋病 第33章离奇的艾滋病

文学社发起了一次征文活动,主题是以“时代与爱”为主题,用杂文散文的形式体现自己的观点。本来对这些东西我是没有兴趣的,但三哥的爱情故事一直沉寂在我的心里,我就像饮了一肚子苦水一样的反胃者,早想一吐为快,只不过没有找到承接的器皿。此时,遇到了畅通无阻的下水道,急迫的俯下身,实现一泻千里的排污。

我选的标题是《爱与生命》,文章很长但连贯流畅,把自己对爱的理解,人生的理解和生命的珍惜酣畅淋漓的写了出来。不做作,不显摆,不掩饰,朴实无华,情感充盈。

写的时候心无杂念,只是一种强烈的心理需要和情感抒发。恰恰就是这种无欲则刚的真情实感让我的文章获得了特等奖。平心而论,我没想到会获奖,本来只是写给自己或三哥的,也许还有白素贞。但却引发了大众的共鸣,这让我后来十分清楚好的作品必须是有灵魂的,而唯一能体现灵魂的只有“真”,离开了本真一切都是丑陋的,哪怕丑陋也是如此。

猎奇与八卦是不同文化阶层的人共同的喜好,所有的事情都会在流传中变形,或歪曲或放大。在这点上大学与村里的妇女似乎没有差别,只不过缺乏知识的人表现得夸张,而文化素养高的人,把流言蜚语说的更真实。后者不单单更让人相信,还会给听众留下更广阔的解读空间。这让本来平淡无奇的我,在传言中变成了风雨飘摇中的高深莫测。

我们这代人的大学生被称之为——天之骄子。考上一流大学的人,都高清万丈。刚刚入学的那种唯我独尊的存在感和目空一切的自信心,让很多同学都在激情中消耗精力与能量,在傲慢中品尝苦涩。同时,由于多年的崇拜文化思想形成的一种轻信与盲从,他们又很容易跟风般找到一种奴性中的自然屈服,把很多通俗平淡的东西共同吹捧为神奇,给思想的奴隶自然而然的找到归宿。这种时代的幸福感具有超乎寻常的普遍性,甚至他们认为这是一种时尚与新潮。

大家均认为我深邃,其实对于人的认知深度,往往是生命经历了极端痛苦的磨难才能得到的,这与天才无关。虽不能说思想的深度与人生的苦难成正比,但还是存在某种关联的。我失去那么多本不该失去和不想失去的,这种深入骨髓的痛只有身临其境的人才能体会,就像吸食毒品一样,只有瘾君子才能乐在其中。

我疗伤中的沉默寡言和深入简出的冷漠,只是给自己心灵疗伤。但却引来了那些自以为是的聪明人的盲目青睐,在刚刚兴起的性解放和大胆追求爱情的潮流中,我收到了很多同学的情书。甚至我曾一度怀疑这些人是有预谋的恶作剧,用集体的力量戏弄我这个饱受生活打击的另类。

但他们诗意盎然的笔墨无法掩盖自己的幼稚和肤浅,每个人都喜欢用自己思想的尺子去丈量我的灵魂。实则对我石头一样坚固的心门构不成半点冲击。很多情书我只是草草的看了一遍,因为我相信再看一次一定会忍不住呕吐出来,更不用说回复了。

不仅如此,我的心中还是装着一个男孩。那个从小到大,从天真烂漫到青春成熟;从互不相看的掩饰到偷偷瞄一眼便慌张羞涩过早的盗走了我少女之心的人。命运和我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就在我下定决心去表白的时候,突然让一切化为乌有,除了虚无中的记忆和深深的不以言表的痛,什么都没有留下。而我恰恰习惯于沉溺这种痛苦中追求享受,从而无法走出孤独与沉默的世界。

这些生命里所有的痛苦无限叠加,是我人生难以忍受的负重。而那些生活风调雨顺的人,却觉得我正派、品端。其实我清楚自己生理渴望不比他们少,甚至更强烈,更彪悍。这种骨子里的放荡与下流往往在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严格的说,他们对我沉默审判中得出来的正派和品德端庄等种种赞美是极端不公正的。

但当时爱情就像死亡一样四处泛滥,追求的方式也五花八门。归根结底真正懂爱的人不多,风暴一样的激情宣泄让爱情来承担后果,是对高尚的情感进行丑陋的亵渎。

我无暇他们光芒四射的激情,需要更多的时间默默的自我疗伤。但树欲静而风不止,周日的一个早晨,武丽梅突然来找我。我们十分幸运的同时考入B市上大学,友谊不知不觉的进一步加深。她来看我让我十分高兴,但她的表情与她乐天派的性格形成了巨大的反差,让我感到十分困惑。

“你母亲的病情怎么样了?”她轻声问我。

“我母亲患病了?”我感到吃惊。

她突然不说话了,像是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我马上明白了家里有事情瞒着我。

“你变了,变得忧郁寡言了,一点不像你,把曾经乐观的品质都丢掉了。”她一对笑眼喜气洋洋的看着我说。

“别和我打马虎眼,对我说实话。”对她的讨好我并不领情,我认真中藏着焦急,她能看得出来。

她最终还是收起了那种毫无表演高度的虚伪笑容,面色凝重的和我讲我妈妈患乳腺癌正在手术治疗之中,全家人都在为费用而四处拆借,她以为我早知道了,怕我没钱花给我带来一些生活费。

无声的泪水一滴一滴的从我的双眼默默的落下来,分不清是对朋友关心的感动还是对家里生活的忧虑。从内心讲,我的心里承受的早已经超出了我的年龄所能接受的范畴。我失去的亲人太多了,我不能再没有母亲。

这一夜我没有合眼,我打算请假回家看看,甚至都有辍学的念头。但任何不切实际的想法最终都要服从于现实的需要,我花了近半个月的生活费给大哥打了长途电话,等了一上午总算接通了,还好他在办公室。我询问了情况,他说一切都好不用我担心,妈妈手术效果不错,一定会好起来的。坚决不允许我回去,让我好好读书就可以了,我的生活费也不用担心,他一切都能解决。

我知道家里的经济一定十分困难,父亲因为企业效益不好退休金按比例发放,几个哥哥工资也都不高,有的也都不能全额开工资。三思许久,我终于打破了自己曾经发誓不用的钱和不动的物品。首先我把杨玉珠给我的钱都取了出来,然后再把白素贞给的手表卖掉了,因为没有拆封,价格卖得相当高。把这些钱统统的汇到家里。

不仅如此,这让我不得不节衣缩食,尽管知道杯水车薪,但这绵薄之力是最诚的心意,可是我的健康却慢慢的出现了问题。

寒假临近的一天,我突然倒下,烧得特别厉害,牙齿咯咯地只打颤,营养不良造成的瘦弱身躯缩成一团,就像,《包身工》里面的芦柴棒。

被学校送到医院之后,行医的骗子说:艾滋病检测为阳性,建议马上休学,防止这种极端可怕的传染病在学校漫延。更有甚者,他们还对我做了处女检测,因为处女膜破裂,有理由怀疑我的艾滋病是性生活不检点造成的。

尽管学校没有公开我的情况,但这种消息的传播远远高于艾滋病病毒本身。我瞬间便成为学校的真正名人,不单单被众人鄙视,还可能被学校除名。 第34章 命运风霜 第34章命运风霜

每个人都把我视为毒蛇猛兽,唯恐避之不及。我一个人孤独了提前离开了学校,室友把我没有带走的东西带着手套和口罩扫荡般全部丢掉,甚至不想留下任何历史的痕迹。

这也不能怪他们,学校全面科普预防艾滋病的知识,因为我的缘故她们也是被歧视者。其他同学都远离她们,因为曾经她们都离我太近。

我又一次崩溃了,不单单是将要走到生命的尽头,而是带着万人唾哕的耻辱离开这个世界。我的确心有不甘,尽管不再迷信自己将是有所作为的大人物,但也不能接受这种命运的结局。

我是如何感染的艾滋病?我怎么就不是处女了,我从来没有接触过任何男人。难道是我自慰的恶习改变了我的生理,造成了对身体的严重损害?坐在火车的一路上我在昏昏沉沉中想入非非,在生不如死的痛苦中寻求解脱。

把头放入火车滚滚的钢铁车轮中并不难,难的是勇气与决心。我不知道回家该怎样和亲人交代,更不知道如何才能解释清楚,更害怕把病毒传染给家人。生存与毁灭这两个可怕的幽灵围绕这我,每一个角色都是邪恶的,或者说都是正义的。人在万般无奈的往往最终还是依靠本能,靠着那种原始的求生欲望我回到了家中,并厚着脸皮把自己的滔天耻辱有生以来第一次唯唯诺诺的和家人说了。

大哥宋建仁用刀子一样的目光审视着我,我回应的目光虽然缺乏锐利,但足够坚定。他的表情由严肃变得平和,慢慢的收起眼中逼人的锐意,一种亲情的偏爱与柔和瞬间让我潸然泪下,就像一个极端委屈的孩子终于得到了理解。

经过临江市医院多次全面检查,确定我的艾滋病毒为阴性。所有的症状都是营养不良和重感冒造成的,无需住院治疗,在家调理一段时间就好了。

家人尤其是大哥很巧妙的表露出对我不信任的歉意,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值得怀疑的问题。回到家里的钱是哪里来的,那不是一个学生能够赚得的数目。我把资金来源都告诉了家人,他们久久的沉默,没有一个人想说点什么。其实,我们都不清楚还能说什么。

春节到了,三大利好消息。母亲的病巩固住了,日渐好转;我的乌龙艾滋也解除了;五哥宋建信由于多种原因提前释放。没有对联,没有鞭炮,没有真正的欢声笑语。

一个家庭带着劫后余生的侥幸和无法愈合的伤痛去迎接普天同庆的喜悦,那种复杂的心情无以言表。大家彼此鼓励,相互关怀,总想让家人都高兴起来。但每逢佳节倍思亲,自己的心里都在滴着血。那种强作欢颜的大度不是豁达,而是一种集体主义的自欺欺人。我们内心都清楚这种虚伪和欺骗,只是没有人想说破。人格的角色就是这样,都觉得自己是最重要的,都觉得虚伪是最可靠的,久而久之对显而易见的谎言便成了大家的共识,最终我们都找到了虚伪与谎言中的幸福。

主角带着笑容的愤然立场,一定会让剧组的人感到突兀,我能想象出我的突然离去会给他们带来怎样的茫然,可这一切与我无关,因为我没有歇斯底里的发狂足以体现个人素养。但所有的愤怒都化为一种坚定的力量,用双腿发泄出来,因此我足下生风,脚步坚定,铿锵有力,仿佛一心想把地球蹂躏到求饶为止。一个人疯狂的时候,什么都敢想,甚至让上帝都惊叹。

开学了,我又回到了学校。

此时,我已经不是曾经的宋星河了。在学校的知名度已经超越了所有的校内名人,而且热度不减。

用校方的话说,我给学校造成的影响是难以估量的,无论是学校的声誉还是学生的心理以及健康方面。不单单我们寝室,常和我接触的学生甚至有过接触的师生都做了艾滋病检测,这种全校范围内的病毒检测造成的惶恐和动荡是不可想象的。

然而,他们也清楚,不应该把这些都归罪与我,因为我是最大的受害者。可是无论多么荒唐的事情也都有其积极的一面,还真有人被检测出这种病毒的携带者,真正的受害者往往是毫无征兆的,这种偶然连算命先生也推演不出来。

我留在寝室内的一切早已经被销毁了,这种极易理解的世态炎凉只能让我痛而不语。学校给我买了新的被褥和脸盆算是对我一种补偿式的关怀,我既不领情也没有伸冤,除了默默承受没有更好的选择,劫后余生的人很快就失去了生命的锐性,艰难的生活教会了我对人生以及社会一种不同常人的思考。

无奈,人性的丑陋偏偏就是有一些群体拿别人的痛苦和委屈寻欢作乐。这些人送给我很多雅号,如爱子(艾滋)小姐,冷处女,毒玫瑰,婆娑才女等等。最终只有这个日本名爱子小姐形成了永远的共识,直到今天同学中不记得我本名宋星河的大有人在,但都记得爱子小姐。大概是刺激的东西比深刻的事物往往更容易深入人心,对弱者的戏弄是最廉价最安全的快乐。

他们的寻欢作乐是短暂的,而我的痛苦也在麻木中慢慢的丧失记忆。时间的潮水掩埋了岁月的痕迹,现实和未来两台永动机以足够的牵引力让每个人都在努力摆脱苦难的记忆。

青春的激情渐渐地被无聊的日子拖得半死不活,曾经的理想被灿烂的现实不停地的鞭挞和无情的嘲弄。时代的浪潮席卷着每一个争强好胜的心灵,让天下苍生随波逐流。灵魂早已被颜色污染,本以为去伪存真,能够看到本来的面目,不曾想另一种更浓的色彩及时装点,让其增添了滑稽中的亮丽。

攀比是人之天性,虚荣是永远的追求。天之骄子并没有脱离世俗,只不过把这些东西玩的更含蓄更高雅。财富,美貌,恋人,评价,分配去向,未来发展,这种集体高度一致的追求让大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都不想活的比别人差,谁都无法逃避各种差别的现实。

自卑,傲慢,高雅,庸俗,自私,贪婪百花齐放,唯独角色的虚伪高度一致,每一个人的灵魂都被名与利捆绑的结结实实,哪怕有一点点松动都是一种另类的可怕。

文化、环境、时代的思想模具,塑造出一个个完美无缺的时代崇儿,无声的竞争和残忍的打击无处不在。只有两种人是坚强的,一种是鹤立独行,无欲则刚的人;另一种就是类似我这种经历了种种难以想象的磨难和痛苦的人。 第35章 磁性男孩 第35章磁性男孩

校园里,我和院长一样出名,几乎没有人不认识我。追求的,诽谤的,嘲弄的,赞美的,不屑一顾的,恨之入骨的,应有尽有。而我早已经力竭心残,实在没有精力去考虑应付这些东西,除了关心自己的未来什么都不参与,而未来的不确定性始终是压在我心上的石块,总让人忐忑不安。

如果说我的个性是被生活挤压形成的,带有一定的悲凉色彩。那么还有一个人,他极具个性,与时代格格不入,带有众人不能理解的浪漫主义色彩。

他叫关东篱,来自边远小城市。毫不掩饰自己胸无大志毕业回老家的选择,学习目标也是六十分万岁。整天看与专业不相干的杂书,尽管沉默寡言,但满脑子奇谈怪论。提倡性解放,恬不知耻的声明自己喜欢泡妞。

他大个儿,大骨架,但身材十分匀称。国字脸中醒目的柳叶眼在单眼皮下面闪着迷人的光亮,面目表情自然找不到丝毫做作的痕迹,性感的厚唇笑起来总是带着正人君子的诚意,话不多,但话锋刀刀见血,因为他总能轻而易举的说到问题最本质的地方。

如果一个真正有实力的人给人一种高傲的感觉,大家并不奇怪。可他真的什么都没有,家境极端普通,无论是高考成绩还是现实学业都要倒着数。守着名牌大学的学历却胸无大志,毕业要回到偏僻的家乡。恰恰就是他一无所长的高傲,才引起了大家的好奇。每个人都会偷偷的发问,凭什么?后来才发现,他凭的就是无欲则刚的与世无争。他不是没有自己的人生观,只不过与我们不一样罢了。

尽管如此,他的人缘却非常好,男女通吃。因为他高傲的个性从不从语言和行为中直接的表现出来,这种傲慢中的谦卑是他独有的风格。

因为朋友多,人缘好。在食堂打饭的时候,常有人找他加塞。当时,有很多紧缺的主食仅仅是前几名才能买到。由于他送人情,排在他后面第二号的同学都没有买到,那是一个小个子的男同学,由于过分愤怒忘记了自己的实力,突然用双拳击打他的后背。

“人家其他窗口排在四五号的都买到了,你让加塞,我第二号都买不到!”对方边打边说。

“对不起,对不起!我的给你。”当他明白突遭袭击原因的时候,满脸和善的真诚道歉,并向后面所有的同学鞠躬。

相反,他可以和欺辱弱小的带有匪气的一伙同学大打出手,而绝不落下风。坦率的说,我也欠他人情,因为又一次那些吃不到葡萄便说葡萄酸的男生用艾滋小姐诋辱我的时候,他恰巧遇到,坚定的站出来保护我,我一直心存感激。

都说他喜欢泡妞,我有众多的追求者,可他从来没有和我搭讪过,甚至真正的交流都没有。我一直默默地关注这个怪人,往往会产生一种去了解的冲动,但既没有心情,又没有勇气,也没有机会。

他二胡拉得非常好,本来可以进入学校民乐团的,但他坚定的拒绝了,因为他不想表演,只喜欢自己拉着玩。但他自娱自乐的时候,常会招来一些女孩子的围观,大家都清楚,这不单单是音乐的魅力,可能更多的是那种与众不同的男人的磁性。

我们虽然同系同班,但命运并没有给我们安排接近的机遇,或者说我们彼此都没有看到机遇,都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其实,很多机遇是模棱两可的,如果认为是机会并为之努力,就可能实现了,反之就什么都不是。有时候我就这样想,机遇是很玄幻的东西,当我们认可它的时候就是机遇,否定它则什么都不是。

图书馆,他就坐在那里看书,傍边没人。空座很多,我本没想坐到他的身边,但一种力量让我匪夷所思的走了过去。

“我能坐下吗?”我看着全神贯注看书的他,轻轻的问。

“坐,坐。”他对突如其来的我在惊讶中带着新奇,随即便完全清醒过来,紧接着又说:“这是你的权利,不必客气。”

我把书放在桌子上,奇怪的是坐下之后没有看自己的书,而是好奇的斜过眼看他的书。他看了我一眼小声的微笑着说:“我看得都是没用的书,没有目标就是看着玩。”笑容中似乎还带着歉意,之后便专心致志的满足他的喜好。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也只是用腼腆的一笑作为回应,而此时心脏跳动的频率却明显增加,同时似乎也听到了他的心跳,有一种是非奇怪的共振感。

平心而论,无论如何我们都不会承认自己乱了方寸。因为从心底讲,彼此都没有恋爱的想法,现实的距离和未来的愿景都决定我们不可能在一起。这种莫名其妙的紧张感,只能算青涩年轻人的一种庸人自扰。只不过我的心率加快是真实的,而他的或许仅仅是我的意淫,鬼知道这个玩世不恭的家伙怀揣着怎样的心肠。

开始,尽管我装的风轻云淡,但就是心神不宁的看不进去书,那种眼睛与心分离感觉都曾有过,而我总是觉得自己与众不同。

慢慢的我融入了他的气场,因为坐在他的身边,会产生一种与众不同的安全感,美妙而神奇,不知不觉便让我享受其中。这种虚无缥缈的精神浪漫很容易让人陶醉,少女的情怀沉浸在酣眠之中,这里只有自己的世界,甚至都不知道关东篱是谁。

“我先走了!”此时他又一次惊醒了我的梦,把我带入了一种不自觉的尴尬之中。看着他微笑着和告辞的脸庞,我也瞬间报以微笑,轻轻的点点头。他走了,我觉得他能从我的微笑中闻出卑微的味道,突然反感自己为什么自轻自贱。

自己也说不清楚是因为他的离开还是因为自己的矜持没有达到内心的高度,他走后我一直心烦意乱,看书也是心不在焉。最让自己感到可笑的是,也真的没想和他怎么样,何必让情绪无事生非的放纵。 第36章 初恋无痕 第36章初恋无痕

夜晚,月光如水,源源不断的从寝室的窗口涌入,让每个熟睡的同学都经受自然的洗礼。我的双眼在黑暗和月光中无序的轮回,脑子里是自己的世界,这世界的主角便是关东篱的脸庞。当一个人的音容笑貌都留在自己的世界里,这意味这什么是不言而喻的。但我确实坚决否定的,因为我绝不会选择一个不图进取,风流好色的人作为终生伴侣。也许他可以是好朋友,但绝不会是好伴侣,这点我在清楚不过。

昏昏沉沉的月夜过去了,黎明醒来是早晨。我告诫自己要理智,远离这个人,别给自己找没必要的烦恼。因此,我不在主动接近他,这似乎对他没有任何影响,他的身边永远不缺漂亮女孩,而我依旧保持着形单影只的生活方式。

上大学以后,我一直想找个机会去拜访钱雨泽伯伯,由于发生太多的事情,一直没有过去。我拜访的理由之一就是他是三哥情如父子的恩师,更重要的是我要把白素贞写给我的遗属让他看看,证明他的爱徒宋建礼不是强奸犯。

可当我真的有时间并下定决心去看钱老的时候,心里却产生了一种难以描述的恐惧感。究竟是社会地位的差距还是认知上的距离我不得而知,也许就是一种自卑亦或是很早就被传闻洗脑形成的崇拜感。对这种高高在上的威压我不清楚自己如何应对,更不知道他会不会看不起我。一段时间以来,我一直在想怎样去,什么时候去,这种犹豫不决的时候很少,但却在我身上发生了。

人在遇到困难的时候,首先想到的人应该是自己最信任的人,我马上想到了关东篱。我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信任他,但我知道当给欲望找到了打破理智的理由时,心里是多么的高兴。理性和女孩的矜持告诉我不要接触他,但那种异性相吸的本能让我总想接近他,在欲望和理性的博弈中,我和绝大多数一样,不仅让欲望成为胜利者,还给他的胜出找到了牵强附会的绝对理由。

想到了又有十足的理由接近他,我的心情突然好了起来,一旦欲望的枷锁被打开,每个人最终都要不同程度去承担或享受失去约束力的后果。二者也许同时出现,也许相继而来。

此时我觉得自己可以理直气壮的接近他,借用他与众不同的头脑帮我分析规划。不仅如此,我讨厌那些围在他身边的女孩,那种殷勤和卑微的崇拜让我感到恶心,我想驱赶她们走。不是因为我妒忌,而是因为她们的层次都太低,不配和关东篱为伍。

我知道这种说法太牵强,但生活不是任何时候都需要逻辑,有时候享受一种自我的胡搅蛮缠的人性是一种难得的幸福,当我陶醉在只有自我的自娱自乐之中的时候,生活便为我提高了更广阔的延伸。命运的真谛不在于深奥,而是一个人勇于把浅显视为高深,并在众目睽睽之中毫不掩饰的展示自身自以为是的浅薄。

一个夏日的夜晚,那种无风的静寂中在教学楼门前,关东篱正和一个女生聊着什么,我在远处看着他们傍晚朦胧的身影。等了许久,他们的兴致似乎还是没有消退。一股无名火从我心中瞬间升腾起来,仿佛就像《西游记》中人妖变换一样,我完全不是平日的自我。

“关公子,我有点事想和你单独谈谈可以吗?”我语调十分平静,言语对女生带有一定的挑战性和男生的嘲讽性,同时又显得心安理得。这样的表现,让我自己都感到吃惊。我的目光并没有看那个不懂自重的女生,而是死死的盯着关东篱一双惊讶和疑惑的柳叶眼。

面对爱子小姐的咄咄逼人,女生似乎不想与我有染,艾滋这种病毒人人都觉得会有性命之忧,唯恐避之不及,便客气一句就和关东篱匆匆告辞了。

他点头目送对方一下算是回应,马上又转过身来看着我,尽管看他面部细微的表情我看的不够清晰,但也能深深的感到他从脑子里发出的一连串问号。

我为超出寻常的自己也感到惊讶,我是他什么人?谁给我的勇气和权利?这种唐突让我尴尬至极。但开弓没有回头箭,事已至此,只能用新的荒唐还掩埋刚刚的荒唐,而且深信一直荒唐下去,可能剩下的就是最后一个荒唐。

幸运的是这种风格在我儿时娇生惯养中早已轻车熟路,无需多虑,开口便来。

“我是不是打扰你泡妞了?”尽管距离不是很近,他也一定能感觉到我满嘴的酸味,那种情感的青涩刁蛮不仅让他差异,我自己也突然觉得十分羞愧。

“对不起!”我不在有勇气看他那张由惊讶转变成带着尴尬微笑的面孔。

“没关系,你继续说。”他用大度掩盖着自己的一切心里变化,满脸慈祥的笑容带着无限的虚伪。这让我突然感到十分不快,我又不是小孩子,用得着让你显得大人般一样成熟吗?正所谓干正事不拘小节,我马上走出情感的误区,开门见山的说:“我有事请教你。”

“请叫我?”他指着自己的鼻子微笑着反问。

“是呀,因为你聪明成熟。”我总算说了一句心里话。

“不用戴高帽,有话直说。”他也收起了坏男人特有的笑容,变得一本正经起来。我便将想去看钱伯伯,什么时候去,带什么礼物等向他说了出来,向他请教。

“这事情你问我?”他又回到了那种令我讨厌的疑问状态。

“给别人一个指导性建议那么难吗?”不知为什么,他的态度总能影响我的心境,一种情绪说来就来。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什么都不了解,我怎么说。”太马上转变态度,带着歉意的笑容瞬间驱走了我的不快。

生命匪夷所思,生活不可思议,情感扑朔迷离。我没有想到我会和他讲起了三哥的故事,而且讲的很细,时间很长。以至于我们一起出去吃了廉价的夜宵,我还是觉得意犹未尽,他听得很认真,似乎也很感兴趣。

夜宵虽然花的不多,但对于我们穷学生而言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本来说是我请客,但他说自己从来不占女孩子便宜,不知道是源于男人的自尊还是原生家庭形成的自卑,最后是他豪爽的买单,而且看不到一点小家子气,这让我感觉十分舒服。

尽管如此,我还是不能消除心中的妒忌,不但没有谢意,还令人讨厌的问了一句:“你是不是总是这样泡妞,讨好女孩?”说完我就有些后悔,自己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尖刻。

他并没有生气,还是憨憨地笑了笑,就像长辈对待天真的孩子一样说道:“我要是真有那么多钱该多好啊!”

接下来我们聊得兴致勃勃,至于什么内容完全不重要,重要的是两人都很开心,并且他同意和我一起去看钱伯伯。

也许是源于陌生,也许由于三哥和杨玉珠对他的评价太高,我对拜访钱伯伯总是心怀忐忑。但关东篱的确能带给我安全感,而且与众不同。

这种感觉与林云飞完全不同,对林云飞是男女之爱,而他是朋友类型的亲情。亦或是基因选择的兄弟之情,当然往往也会产生某种生理感应,但更多的是在他的身边会产生幸福的安全感,就像儿时父亲哥哥都站在我的身边,我只管享乐,一切无须担心。

消除了恐惧去拜访钱伯伯我表现得十分自如,其实本来也没什么,只是我的心理作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