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体交汇之后》 第一章 危险的“舍友” “一觉醒来,我重生了!”

“前世,未婚妻蔑我,毒舌女仆欺我,继承人哥哥辱我,这一次,我要把一切都夺回来,成为最强的骑士,我要……”

“啪叽。”

松软的靠枕在空中划过优美弧线,嗖的一下,准确的砸在了“收音机”的头上,后者当即栽下桌子,仰倒在地。

那激昂有力,带着明显宁布瑞希尔口音的广播男中音也仿若被扼住了喉咙,戛然而止,被近处传来的懒散男声所取代:

“罗柏,这个频道你听了一早上了,是因为你是少爷,还是你也有一个女仆?”

迪蒙眼神揶揄地看向房间另一头,端坐在书桌前的舍友罗柏。

只是不知缘何,刚刚由他扔出的靠枕已经重新出现在了沙发上,就像从未掷出。

“怎么,你不感兴趣?”

罗柏翻了一页手捧的书籍,头也不抬:“这改编的可是时下最流行的骑士小说,剧情新颖,我原以为你会喜欢这个的。”

新颖?

我看是老套!

迪蒙撇了撇嘴,正要说点什么,却听罗柏又道:

“说起来,通讯器里的大部分广播频道确实不错,在你不在宿舍的这几天,我受益颇多。”

“举个例子?”

“比如那些频道内容涉及神秘学、民俗学、地理学、考古学等知识的。”

罗柏书翻一页,回答的不假思索。

“神秘学就算了,民俗考古是怎么回事。”

迪蒙当下愣神片刻,马上又像是联想到了什么,表情变得十分古怪,旋即以一副语重心长的口吻说道:

“这几个词听上去都很危险,小心点,别去打复活赛了。”

“危险,哪里危险了?”罗柏不解:“据我所知,这些频道可是好评如潮。”

“也许那是恶意刷分。”

迪蒙摆摆手,根本不去看那被罗柏捧得天花乱坠的通讯器。

“可能大部分对这些频道无感的人都像我一样错过了,或者懒得投票。说到底,匿名投票这东西,只有过度在意的人才会去做。”

“独特的见地。”罗柏说着,停顿了下,转而抬起头望向迪蒙,“你好像对通讯器兴致缺缺。”

“还好吧。”

“真是难得,竟然对通讯器这么快就失去兴趣,这可是后勤部好不容易捣鼓出来的新奇东西。我想,我大概有很长一段时间无法离开它了。”

眼见罗柏投来了钦佩目光,迪蒙淡淡瞥了他一眼,不做言语。

他嘴角微微扬起,露出玩味的莫测笑容。

可笑,我怎么会对这东西感兴趣。

迪蒙一边想着,又放松身体,慵懒地仰躺在松软的沙发上,享受着难得的闲暇时光。

略大的休息室中仅有迪蒙二人,窗沿的短幔拉开一角,日光借由间隙,透过宽大斑斓的彩色玻璃窗不告而入。

它溜进屋子,正巧落在迪蒙所在的位置,并在迪蒙眼前,给空气中上下浮沉的微小杂质搭建了肉眼可见的舞台,好似要上演无声的狂剧。

在这幕默剧下,迪蒙作为唯一的观众正发挥想象自娱自乐。

因为角度,过于强烈的日光使迪蒙的脸庞忽明忽暗,让人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他一头漂亮的暗红色头发一直垂到肩膀下面一点,配合他少见的金色眼眸,在光线下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迪蒙没说谎。

他确实对依靠“灵”驱动的,可以远程交流,乃至收听广播的通讯器不感兴趣。

毕竟在迪蒙看来,所谓的“术士特供通讯器”就是个换了皮的收音机,这玩意他上辈子可见得多了。

而且,他不明白,到底是哪个拥有惊世智慧的天才,把收音功能缝合到了玩具熊头上。

还美其名曰多功能教具,真是蠢爆了。

放在宿舍也就算了,以后万一有需求,谁要抱着个玩具熊做任务啊!

想到这,迪蒙扭头,再次瞅了一眼罗柏,当视线落到罗柏身上的瞬间,几行只有他自己才能看见的半透明文字浮现:

【罗柏·佩特斯】

【好感度:100】

【描述:最最最喜欢你的命定之人】

迪蒙看着文字,收敛了脸上淡漠的表情,后背一凉,脸色黑了几分。

再瞅,再黑。

又瞅,又黑。

草,好感度这么高做什么了!

好感数值膨胀崩坏成这种程度,已经完全不是朋友之间可以达到了的吧!

迪蒙每每看到这些文字,内心都是无语凝噎,感觉有一万个槽点可以拎出来论说。

他承认罗柏是自己的朋友不假,但他又不是没看见过学院里其他人对自己的好感度,别说八九十了,连过四十的都屈指可数。

而罗柏呢?

罗柏足足有一百!

极高的好感,加上面板居心叵测的描述,尤其是在迪蒙坚信自己绝对是个正常男人,一定百折不弯的条件下,任谁都能察觉出里面的不正常。

迪蒙根据之前的测试,搞明白了文字描述的好感度就是通俗意义上的好感度,是别人对自己好感的数据化,二十出头的好感度就算得上是表面朋友的范畴。

据此类推,就算一百不是满值,也绝对属于高到无以复加的离谱数字。

可罗柏的好感度如此高,日常又表现得一切正常,行为限于朋友级别,从不逾矩。

如此,罗柏成为了迪蒙身边的唯一一个特例,言行举止与好感度显示的严重不符,尤为突兀。

当然,非要说的话这可以用其他的说法来解释,比如罗柏一直在压抑心中的感情什么的。

但这思路不能往下细想,一旦细想,事情的恐怖含量简直倍增狂增,顷刻间就会变成无法理解,不可名状的可怖事。

……其实迪蒙一开始不是没猜想过罗柏是男扮女装,想象他其实不是男人,是个偷偷暗恋兄弟的假小子。

因为罗柏身上确实有诸多疑点,比如厨艺max,做事面面俱到,从来不去公共浴室洗澡,有着洁癖等等。

——这个幻想一直到迪蒙某天清晨早起,路过罗柏卧室时发现房门没关,瞥见对方跟自己不逞多让的扯旗状态后被无情碾碎。

反正打那之后,迪蒙睡觉时就把房门反锁,关得严严实实的了。

“……”

迪蒙保持面色平淡,私下用余光审视对面黑发黑瞳的男人。

诚然,罗柏的模样十分清秀,单是坐在那儿书卷气就扑面而来。再加上罗柏习惯性的假笑和无可挑剔的礼仪,使得他在学院里的风评相当之高。

但这不是他好感度100的理由!

迪蒙早就看透了罗柏心思深沉的本质,他自觉跟罗柏没一起做过什么大事,顶多是在逃课打架这方面当过共犯,作为舍友一起出过几次简单任务而已,不可能有机会让罗柏单方面培养如此高的好感。

除非是迪蒙帮了罗柏什么天大的忙,但迪蒙对这种事毫无记忆。

一百的好感……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俩一起拯救过世界呢。

当迪蒙隐秘的窥视再次探来,低头休憩的罗柏如有感应,适时抬头。

“你最近很奇怪啊,挚友。”

罗柏的眼神有些狐疑,随口打趣道:“你是不是瞒着我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在想我的事情?”

“……”

迪蒙面无表情地眨了眨眼,又压了压嗓子,让自己喉咙所发出的声音听上去尽可能的低沉:

“爪巴。”

迪蒙绷着脸说完,调整了个姿势,将胳膊枕在脑后,仰头看着熟悉的天花板闭上了眼。

当他再次睁眼,映入眼帘的又是熟悉的天花板。

迪蒙如此反复几次,直至确认自己不是处于某个光怪陆离的梦境桎梏中。

“唉,好感。”

迪蒙幽幽一叹。

他在半个月前一觉醒来,发觉脑子里多了个好感度面板,在猝不及防下迎来了全新的机遇。

这自然是好事。

人际交往方面来说,有好感度显示是好事,可以把人看的更透彻。实力增长方面更不用提,就算是在现在,迪蒙业已借助好感度面板解决了一个燃眉之急。

一切都好,可这一切加上了罗柏就变味了。

在没弄明白罗柏的成分之前,迪蒙拿捏不准自己是小赢中赢还是大赢。

另一边,

在迪蒙的视野盲区,罗柏看着迪蒙,缓缓眯起眼睛,目光悄然,状似若有所思。 第二章 罗柏 日光依旧,温暖和煦。

迪蒙躺在沙发上闭目养神,地板上的玩具熊被罗柏捡起,扶正。

罗柏朝玩具熊的短耳朵轻轻拍打了两下,玩具熊便重新发出声音。

“通讯器”的频道有很多,这一次,罗柏切换到了某个音乐频道。

“By an old drinking well on the grass so green,

I lay down and fell into a dream~”

轻柔的歌声自玩具熊胸中流淌,悠扬的旋律仿佛源于遥远的过去,它在时下响起,并和某种抽象的愁绪揉杂交织在一起,填满了整个宿舍。

在歌声塑造的安详氛围下,迪蒙的呼吸渐渐变得悠长而平稳,他放松身体,浸入酣醉的浅眠。

他半梦半醒,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醒来,漂浮在梦境与现实的边缘。

他保持着这个状态,直到喉咙没来由的越来越干,直到不适感将他的睡意冲淡。

“罗柏啊,你觉得哥不去拿水,水壶会自己到哥的手里面吗?”

迪蒙声音幽幽,敲打着某人。

“呵呵。”罗柏熟练地抄起旁边桌子上属于迪蒙的水壶,扔给迪蒙,“我有理由向教导处控诉你这是宿舍霸凌。”

“那我建议你要快点,207宿舍正好有个空铺,这样我就可以享受半个多学期的单人间了。”

迪蒙接住水壶,思索了几秒钟,又加以补充道:“也许是剩下所有大学时光的单人间也说不定。”

罗柏听闻此言,放下手中的书籍,转头询问:

“207……是理查德的空铺?”

“没错,就是他。”

迪蒙拧开水壶盖,为了不影响自己话语的连贯,只是小小的抿了一口:

“他已经出海了,在斯伊希尔港跟着皇家探索船一起。

噢,弗洛伊德联合王国的斯伊希尔,据说在上个纪元,自然历还未开启时就已存在。斯伊希尔古义为潮汐之城,如果我要进行一场航海冒险的话,应该也会选择把那儿当成起点。”

“这样。”

罗柏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迪蒙倏忽问道:“你不好奇吗?”

“好奇?”

“好奇我们的船为什么能从弗洛伊德出发。”

“没什么值得好奇的,无非就是利益交换,现在这个年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想佛洛伊德也不例外,它们总理大臣办公室里堆积的报告不会比其他地方少。”

罗柏说完,将看了大半的书拨到一边,而后起身走到书柜前站定,找寻着需要的藏书。

他抽出一本《阿姆狄尔宝训集》,透过书柜与书的缝隙看着迪蒙,思索道:

“不过我确实有个好奇的地方,我好奇的是你怎么会知道的这么清楚,你昨天才回到学院,以你的性格,不会去刻意打听这种事。”

“昨晚他室友跟我说的,你又不去串门,去其他宿舍逛逛,当然不会知道。”

迪蒙一副看傻子的眼神看着罗柏,语重心长地劝说:

“还有,你也不抽烟,你难道没意识到吗,男人聚在一起抽烟时总会聊些有的没的,加入其中,能知道很多乱七八糟的事,偶尔碰见一个有用的消息就是收获。”

“但是你也不抽。”

“那是因为我足够强,可以成为谈话围绕的中心。”

迪蒙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

事实也确实如此,当迪蒙想要加入某个临时小团体时,迎接他的大部分都是讨好到近似谄媚的笑,没人会拒绝他。

“根据学者研究,吸二手烟影响健康。”

罗柏则默默搬出了他从书里看见的说法。

“这不一样,吸不吸二手烟我有选择的权利。若是对香烟上瘾,当大脑被香烟改变后,要想再行使这个权利,就很困难了。”

迪蒙话说一半,喝了口水润了润嗓子,接着说道:

“说真的我并不意外,毕竟理查德这家伙跟别人不一样,从入学就一直呢喃着海上有更大的机遇,渴望出海。现在他终于下定了决心,怎么说呢,祝他好运吧。”

罗柏认真道:“机遇伴着风险,在我看来海洋比陆地要危险的多,我不看好他。”

“我也不看好。”迪蒙轻轻摇头,而后洒然一笑:“但谁让安德鲁这家伙还欠我四十先令呢,啊,我其实挺理解理查德的。”

“说来听听?”罗柏来了兴致,将刚抽出来的书复归原位。

“陆地上的危险是已知的,而海上的危险是未知的,就这么简单。”

迪蒙言简意赅的说完,给了罗柏一个“话到这了,你自己悟吧”的眼神。

“你是说……理查德怕了?”

罗柏思索过后,不确定地问道。

迪蒙点头,“对,他怕了,他认为比起虚无缥缈的警告来说,看得见的危险要更可怕,况且他一向志不在此。”

“这是个错误的选择。”

罗柏摇了摇头,像是预见了理查德的命运一样轻声叹息。

迪蒙倒是不觉得事情有如此糟糕,他沉吟了一下,道:

“大家都知道航海危险,探索队的人也知道,他们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都很惜命,所以旅途做了万全准备,牢记小心谨慎。

理查德清楚这点,所以他熬走了五艘开拓船,再然后,他终于等到学城的老学究们宣布与皇室联合探索。在知道这个消息后,他当天下午就写信申请随船护卫,放走了自己的渡鸦。”

迪蒙说到这,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快速呼出,以此来平复心情。

虽是如此,但他接下来的语气仍难掩感慨:

“看着一封又一封讣告,会怕也是很正常的吧,曾经是普通人,突然被要求做个有死亡率的工作,死亡率还不低,他没叛逃就算好的了。”

罗柏这时插了一嘴:

“所以上面说了,以后要实行小队制,废弃曾经两人一组的任务模式。”

对罗柏话里蕴含的消息,迪蒙并不意外,这事他昨晚就知道了,只是没往心里去,更没深入了解。

“上面的人多了去了,这是上面的谁说的?”

“最上面那个,皇帝陛下说的。”

“哪个皇帝陛下?”

“那位狮子,还能有谁?”

迪蒙惊了:

“那当初二人组的模式不也是他制定的吗,眼看伤亡多了才改,早干什么了。”

“因为经验不足。”罗柏平静说道:“两人一组,当一人发生意外,畸变成孽物后任务失败率接近百分之九十五,这是付出诸多鲜血才得到的经验教训。”

“好一个经验教训。”迪蒙直起身子,面无表情:

“我真怕我哪天死了被当做典型例子写在课本里,你想想,那简直是世界上第二可怕的事情。”

罗柏没问世界上第一可怕的事是什么,他知道自己问了以迪蒙的性格也不会说,反而会被戏弄,亦或者迪蒙说这话就是为了钓鱼,等着自己上钩来问。

所以他只是说了句:

“这便是先行者的意义。”

“我还旅行者的意义呢!”

罗柏早已习惯了迪蒙“独特”的幽默感,对他的怪话见怪不怪,淡然道:

“皇帝陛下还说了,他的本意是好的,只是下面的人执行错了。”

“哈,那下面的人也太蠢了,得亏席恩瑟人多,这方面的学院也多,经得起他嚯嚯。”

迪蒙似笑非笑,也不知那蠢人究竟实指的是谁。 第三章 虚假与真实 “关于组建小队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

“没什么看法。”

“果真?”

“比我入学时的宣誓还真。”

迪蒙一脸不在乎的说完,紧接着坦然说道:

“就算有什么看法,我们说了又不算,想了也没用,空想是最浪费时间,最使人精神内耗的行为了。

何况我真的无所谓,我就是来混个文凭,顺便赚点小钱的,想那么多不是故意恶心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吗?”

“你说出这话我不意外。”

罗柏微微颔首,摇头叹道:“但若是旁人知道你原来是这么想的,应该会大失所望。”

迪蒙闻言失笑,忙不迭举起双手,以一种半开玩笑半认真的口吻告饶道:

“饶了我吧,难道我要说什么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的话吗?那未免也太累了,本来什么都不做都会有人注意,再去上蹿下跳彰显存在感,就是给人当靶子。

更何况就算真的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我现在的能力也远远不够,猥琐发育才是王道。”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这句话不错。”

罗柏念着迪蒙脱口而出的句子,突然觉得还挺像那么回事的。

“喜欢就拿去用,不用给版权费,反正我也不是原创。”

迪蒙用手将额前的碎发捋到耳后,顺便在沙发上翻了个身,没去在意这种小事。

“所以你就这么平静接受?”罗柏提醒道:“小队人数可是规定五人,到时候新人加入,免不了要磨合,新人的选择一样是个难题。”

迪蒙听到这,缄默了下来。

罗柏这话倒是说到点子上了,对迪蒙而言,如果非要选的话,小队队员的人选抉择才是最让他头疼的。

怎么选,选谁合适?

迪蒙一时拿不定主意。

小队队友不同于做实验组成的临时队友,可是要一起并肩作战的,迪蒙可不想到时候给拖后腿的队友擦屁股。

而且除开实力,性格等其他场外因素也相当重要,迪蒙也许可以借助好感度面板来选择,但不是所有人在他这里都能显示好感度,并且好感度只是好感度,与实力无关。

抛开罗柏不谈,迪蒙所见到的,能在自己这儿显示好感度的人都是女性,一个男人没有。

这也正是迪蒙一开始强烈怀疑罗柏是女扮男装的原因,若是一开始就把罗柏剔除,他这个好感度面板完全就是个走错片场的恋爱助手。

当好感可视化,依据好感的加减,就算是木头也能成为恋爱大师。

啊,可惜里面混了罗柏这么个老鼠屎。

如果选几个好感度基础高的人,那倒是不用担心来自队友的背刺,但她们的实力不能太差,通常情况下,为了学分和钱,迪蒙选择的任务都是较为困难的一档。

一瞬间,迪蒙脑子里闪过好几个人影,但都没有敲定下来。

归根结底是他在同年级里,还真没有特别在意,想要保护的人。

不过迪蒙暂且按下心头忧虑不表,转头对罗柏道:

“如果你说了这么多,是想自己出去带一个小队,那我举双手赞成,如果不行的话还有双脚。”

迪蒙探询的目光扫向罗柏,示意他大胆发言。

眼下实在搞不清罗柏的好感是怎么回事,如此,保持距离或许是个不错的折中选择。

罗柏眯着眼打量迪蒙,虽然迪蒙表现得十分诚恳,但话里话外无不透出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怪味。

迪蒙这是怎么回事?

罗柏敏锐地发觉迪蒙似乎误会了什么,但他没去解释,仍然慢条斯理地说道:

“基于理性,我不会出去另建一个队伍,毕竟你我之前配合得相当不错。不过若是你认真的话,我会同意,以免我们之间埋下未知的芥蒂,保留未来合作的机会。”

“行吧,那没事了,那就还是老样子。”

迪蒙试探过后,没有一直强硬下去。

迪蒙说出刚才的话就是为了看罗柏的反应,罗柏表现的十分正常,于是他也就暂时打消了心里其他的念头。

毕竟罗柏确实挺好用的,作为队友而言相当合格,是少数能在任务范畴内给予他帮助的人。

还有,若是没有罗柏,迪蒙一想到换成自己去处理罗柏之前负责的那些事,比如撰写报告,陈述任务详细过程之类的琐事,感觉头都大了。

迪蒙得了一种看见密集文字扎堆就会头痛的病,大抵这辈子都治不好了。

罗柏对此仅是微笑,没有接话,二人的交谈暂告结束。

又过了一会儿,罗柏看了眼怀表,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出门。

“等一下!”

“有事?”

罗柏平淡地望向迪蒙,后退一步,“别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我不喜欢男人。”

“……”

迪蒙嘴角一撇,忍住想要暴揍罗柏一顿的念头,转动脑袋,不再去看罗柏。

当他的视线不在罗柏身上时,罗柏的好感度面板随之消失,这样看着就舒服多了。

迪蒙叹了口气,对空气请求道:“请帮我买杯阿契那夫人那里的红茶,顺便捎份洛兰早报。”

“行吧。”

罗柏一边进行出门前的最后一个准备步骤,挑选今天要戴哪条围巾,一边熟练应道。

显然,这种事他做过很多次。

“你还记得我的口味吗?”

“……要加糖、血橙、肉桂、黑莓、广藿香粉,还有迷迭香叶?”

“糖加两勺四勺都可以,不要加三勺,三勺不行。”

“知道了。”

罗柏几次犹豫,最终选择了一条墨绿色的围巾,来搭配今天穿着的深蓝色排扣大衣。

他离开宿舍,临走时没忘了把门带上。

值得一提的是,罗柏前脚刚走,外面天气就忽然骤变,下起了细雨,接天的水帘迫不及待地将一切变为朦胧。

下雨了,不过是恰到好处的那种雨。

迪蒙关上窗户,待在温暖的宿舍休息室中,惬意地看着外面形形色色,开始跑路的学生。

在这里,他可以远眺到宿舍楼后面的巨大建筑。虽然看不清全貌,但其高耸入云的尖顶在雨幕的遮掩下依然震慑人心,无声诉说着这个学院的历史。

迪蒙自然去过那里,在脑中给模糊的建筑找补着细节。

那是学院的图书馆,席恩瑟帝国境内第三大的图书馆。

迪蒙两辈子加起来,所见过的最大的图书馆。

也可以说是巨大的书库。

图书馆的外部结构体系由石铸的骨架券和飞扶壁组成,兼有巨大斑斓的彩色玻璃画窗,内部则展现与外乡人认知相反的瑰丽艺术,雕刻着各式各样堪称艺术品的浮雕,摆满了庞大的书柜。

巨大门窗、精美浮雕、肋状拱顶、彩色玻璃、斑斓壁画。

这些,都是图书馆的建筑特点,而学院中的其他建筑,则是此建筑风格下一定程度的缩影,或多或少都带着些许相似元素。

现在,映入迪蒙眼帘的不止是他印象中某个时代的建筑风格,在他眼前呈现的,更像是把多个时代、国家的风格在同一时间揉杂在一起,展现出的一种全新建筑艺术。

并且,能体现出这种差异的,不只是建筑,还有更多的东西。

迪蒙凝视雨中的学院,怔怔出神。 第四章 洛兰的雨 迪蒙所就读的萨瑞曼国立大学,是席恩瑟最好的三所高等学府之一,和另外两所大学一样,都承载了席恩瑟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

在过去,萨瑞曼毕业生的身份是帝国精英的标志之一,是他们必不可缺少的履历。能来萨瑞曼念书的人,要么有钱有权,要么就是做题家中的做题家,学霸中的学霸。

迪蒙是个例外,一个已经不算例外的例外。

迪蒙能混进萨瑞曼念书,不是因为他学习优异,而是因为时代变了,他站在风口,吃上了版本红利。

人们对迪蒙这类人的称谓有许多,像是术士、门术士,无形术者或超凡者。

每个地方好像都有每个地方的说法,不一而同,全凭喜好。

总之,术士。一种自历史长河中复现于世的“人才”,现已超越各行各业的精英,成为了当下最炙手可热的资源。

当双月临空,史无前例的天体交汇诞生,席恩瑟皇室在内的诸多庞然大物轰然启动,它们抓住时机,谋求合作,继而在席恩瑟推行强硬的新政。

它们将萨瑞曼大学在内的帝国三大学院改制,增添了全新的特招渠道,并野心勃勃地扩大规模,势必要从教会那儿分一杯羹。

结果显而易见,它们成功了,并且收获远超乎预期。

不过没人满足。

因为就算是正神教会也没料到,这次的宴席规模是多么的前所未有。

盛大的宴会上,虽然食客们狼吞虎咽,食欲永无止境,但门之脓以及其他东西,还是不可避免的在大陆蔓延开来。

与此同时,各种密教、神秘主义俱乐部、结社、隐修会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乱七八糟的东西越来越多。

神秘正在复兴,疯狂的饕餮飨宴仍在继续。

迪蒙作为第一批入场的食客,并未离席。

…………

雨还在下。

迪蒙眼睁睁瞧着雨越下越大,外面的行人越来越少。

此刻,天际的乌云黑压压连成一片,如同帷幕般厚重,它们彻底占据天空,不露出丁点儿缝隙。

从这方面来看,这场雨相当霸道,目前一点儿偃旗息鼓的意思都没表露出来。

“真是一场大雨,可惜了我的太阳。”

迪蒙缩回脑袋,甩了甩头发上的雨水,重新关上窗户。

上一次下这么大的雨是什么时候?

好像是五天前?

反正没有正常人会去在意洛兰的天气变化,留意其中的规律。

这就是洛兰市的天气,难搞的天气,阴晴不定变幻莫测,比下城区小商贩的市侩嘴脸变化的还快。

来到洛兰,适应糟糕的天气是每个人必须要做的事情,这里大部分时间都是潮湿阴暗,如早上那般美妙的太阳仅在少数时候才会出现,所以迪蒙才表现得那么享受。

迪蒙觉得,如果不是洛兰市政府推行的最低时薪保障执行的严格,洛兰市的外来人口起码要因为恶劣天气减少三分之一。

三小时后。

罗柏回到宿舍,一个比迪蒙预期中更晚的时间。

当罗柏回来时,他没有被淋成落汤鸡,因为他手里拿着雨伞,此外还有一大包东西,其中没忘了迪蒙的红茶和报纸。

罗柏先是把湿漉漉的雨伞放在门口,靠着紫菀花花架,接着半抱半挎,走到桌子前放下包裹,如释重负。

“呼,这天气,还好我早有准备,喏,你的。”

“谢了。”

迪蒙接过罗柏递来的罐装红茶和报纸,不出意料地感受到了杯壁传递过来的温热。

心中再次赞叹了作为舍友的罗柏一声,迪蒙默默把这事儿记下,想了想又放下红茶,依靠在储物柜旁,瞧着罗柏放在桌子上的包裹。

迪蒙没去在意雨伞的事,他只觉得这包裹大的显眼。

罗柏买的东西实在是太多,多到罗柏清理了一张桌子后发觉不够,又清理了一张桌子。

足足要两张桌面的空间,罗柏才好把包裹里的东西拿出来大致分类。

“你不会把某个杂货店搬空了吧?”

迪蒙好奇地看着桌子上五花八门的东西,头一遭发觉罗柏竟然有如此之多的爱好。

“那倒没有,这里的都是一些之后要用的物品。”

罗柏先从包裹里挑拣出瓶瓶罐罐等易碎物品,然后瞅了眼包裹里剩下的,随即拿起包裹,将剩下来的东西一股脑的倒在桌面上。

迪蒙在得到罗柏的许可后,主动加入其中,帮着罗柏分类。

在这时,迪蒙看见一块起眼的石头,下意识将其拿起。

这是一块自然又不失精致的透明晶体棱柱,手感光滑冰凉,棱柱中心充斥着漂浮不定的细腻银沙。

迪蒙一眼就认出了这是个什么东西。

留影石,一种重新活跃于这个世界的神奇矿石,可以记载图像资料,产出方式未知,学城和一些古老的家族宣称,有关留影石的记录可以追溯到数个纪元之前。

留影石一直存在,在这次天体交汇之前就存在,从未消失过。

只是它当时数量稀少,还被掌握在譬如教会等庞然大物的手里,严禁普通人接触。

那时候,超自然力量在时代的车轮下或消失,或蛰伏。原本强大的奇物和秘术大打折扣,强横的术士家族封存了家族历史,同空气中稀薄的“灵”一般苟延残喘。

直到双月事件的出现。

留影石就是随着这个事件大规模出现的超自然物品之一,如同复辟先锋。

“我可从来都不知道你还有这种好东西,这玩意儿不会是你偷来的吧?”

迪蒙怀疑地看着罗柏,留影石这东西因为其效果,备受上流社会的追捧,经常被用于宴会取乐,尽管现在有了产出,价格也是相当之昂贵,溢价严重。

罗柏是个聪明人,不会花大价钱去买一块破石头。

这东西对术士来说如同鸡肋,没多少用处。

“偷这个字眼太难听了。”

罗柏眨了眨眼,纠正迪蒙话里的错误,面不改色道:“我这是借,这本来就是无主的,在某个废弃的教室中,我看它没人要就拿过来借用一下,让它物尽其用。”

“中。”

迪蒙朝罗柏比了个大拇指,没去追问留影石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罗柏不想说就不说,打破砂锅问到底这种事傻子才会去做。

可迪蒙是这么想的,罗柏并不一样,他神色无奈,继续申辩道:

“不要露出这种表情,它真的是无主之物。”

迪蒙放下留影石,一脸无辜:

“你说是就是吧,我顺从你了。” 第五章 洛兰早报 来回几番交流之后,罗柏意识到自己意图和迪蒙辩论是多么愚蠢,于是放弃了对迪蒙强调自己行为的“合法性”。

即使在迪蒙看来,罗柏再三强调这个合法性非常扯淡。

这里可是只有他们两个人啊。

罗柏还是摘不下脸上带着的虚伪面具,这东西或许黏在他脸皮上了。

黏得越久,可能揭得越痛。

迪蒙阴暗地想着,手里的动作一刻不停。

很快,在迪蒙帮助下,罗柏分类完了所有物品。这下,迪蒙总算可以回到他忠诚的沙发上了。

坐在沙发上,迪蒙拿出报纸,细细品味。

《洛兰早报》,这是迪蒙目前最喜欢的报纸,早上读报是洛兰市民生活的重要一环,不可不品。

迪蒙刚拿起报纸,大幅头条便映入眼帘,是关于下议院选举枪击案的。

迪蒙了解这个大新闻,虽然他前两天没时间看报纸,但听人议论都听了个大差不差。

三天前,一名下议院候选人在演讲集会上被人枪击,子弹射中了他的耳朵,只差两厘米就可以打中他的脑袋。

并不是刺杀者不专业,相反的,那人相当专业,仅凭一把改装手枪就在远处,在保镖的封锁下精确瞄准目标射击,只是由于该候选人当时正好偏头,才使得那颗本该命中他大脑的子弹偏移,只打穿了耳朵。

今天的报纸专栏,事无巨细地描述了刺杀过程,还有刺杀者的身份信息,外加揣摩其动机以及背后的阴谋论,看上去定要把这个话题的最后一滴流量榨干。

不过比起这些细节,迪蒙更在意这个事件背后的戏剧性。

“即使子弹击穿我的耳朵,我也能听到人民的声音!”

这是那个候选人在中弹流血后起身,朝集会人群振臂高呼的话语。

抛开其他的不谈,当他在紧急情况下喊出这种口号,就已经赢了。

“作为普通人来说,称得上是天选之人,如果不是事先知道身份,我差点都怀疑他掌握了某个有关幸运的残篇密续。”

迪蒙浅尝了一口红茶,并认为该候选人的仕途不会仅止于一个议员席位。

起码在社会舆论这方面,人家已经赢麻了,拥有这种优势,就算是一头猪,背后的政党都会推这头猪上去。

迪蒙继续看着报纸,目光扫过“歌德马戏团巡回演出劲爆登场”、“女盗贼猖狂作案背后的隐秘真相”等标题,最后停留在“负心汉男爵不得不说的秘密”上。

迪蒙同样知道这个新闻,因为这也是个“连续剧”。

它不是头版头条,但更符合迪蒙的口味,在他看来,这比枪击案有乐子的多。

隔壁都灵市的一位男爵抛弃了青梅竹马的未婚妻,选择与一名渔民家的女儿苟合,在被未婚妻抓奸在床之后,竟还毅然决然地站在渔女那一边,在二选一的时候舍弃了未婚妻。

此事一出,就如燎原野火般在上流社会好事者间流传开来。

男爵的这个行为作为贵族来讲,多少有点丢脸。

更别提这位名为拉尔斯·福曼的男爵风流倜傥,没出事前是都灵市一部分女性的梦中情人,因家族的族徽是玫瑰,被称为“玫瑰男爵”。

一开始,真爱无敌的拉尔斯男爵只是贵族间的乐子,可拉尔斯的未婚妻家里属实是有点实力,在女儿蒙羞后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将丑事说开,在报纸上炮轰拉尔斯,连带着他的家族一起。

事件发酵,这事马上变成了全都灵乃至附近市镇的乐子。

两个有头有脸的大家族竟然在报纸上撕逼,不顾脸面,供人消遣看乐子,这可是骑士小说都写不出来的魔幻情节。

但非要说也能理解,毕竟骑士小说创造时需要兼顾逻辑合理性,现实不需要。

迪蒙大致扫了眼报纸内容,随即收敛笑容,神情一肃。

他笑不出来的原因是因为差点死人了,而且不是一般人。

拉尔斯的前未婚妻昨天差点死了。

她在家中上吊自尽未遂,还尝试留下一封遗书。

至于遗书的内容,报纸上语焉不详,大概率报社也无法获知内容,只知道有那么个东西。

尽管那为情所困的大小姐被女仆及时救下,但由于她还有其他自残行为,伤势过于严重,所以住进了医院的重症病房,严加看护。

这下事情可就大发了。

在这个节骨眼发生这种事,两个家族本身就吵得火热,到了互揭黑料的程度,现在又险些添上一条人命……

“接下来的可能就不是笑话,而是流血事件了。”

迪蒙不由得想到了这可怜女孩的父母,更准确来说是她的父亲。

迪蒙曾和那位老男爵有过一面之缘,那是位顽固的老人,性格如同一颗铜豌豆,而他只有一个孩子,被他视为掌上明珠。

可他的明珠差点因为一个不检点的负心汉死了!

老男爵现在在想什么,又会去做些什么?

闹剧已经激化膨胀,这下该如何收场?

迪蒙不知道。

他只知道明天的报纸自己买定了。

迪蒙放下报纸,发现罗柏已经来到自己身旁,坐在了对面的沙发上。

罗柏用手肘撑着沙发扶手,托着腮没有说话,随后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两个信封,分出一个放在前面的小桌上。

迪蒙没有去伸手拿起信封,只是用眼睛打量着信封的样子,尤其是当他看见封腊周围,用以粉饰格局的金箔时,眼神就更警惕了。

“这是什么?”

迪蒙心下有了猜测,但依然后仰保持距离,不知道罗柏掏出这近似邀请函的东西意欲何为。

“晚宴邀请函。”

罗柏给出了一个不出意外的答案,正好与迪蒙的猜测对应。

“谁的?”迪蒙依旧没有去拿邀请函,反而道:“你知道我的,那种没意思的宴会我可不去,除非他们聘请的厨师来自贝尔维特。”

贝尔维特,位于永森山脉北麓,阿德嘉兰郡所辖中心,被誉为“美食之城”。

迪蒙吃过一次由贝尔维特的厨子做的菜,那滋味简直了,刷新了他对这世界美食的刻板印象。

罗柏还是没有说话,而是斜了一眼桌上的报纸,将手指点在迪蒙刚刚看的地方。

这次,他终于开口了:

“拉尔斯男爵的这个新闻看了吗?”

“看了。”迪蒙眨眨眼,“出了这档子事,他应该要消停几天了。”

“不,他没消停。”

罗柏摇摇头,打开了自己的那封邀请函,将里面的内容展示给迪蒙。

“明晚的宴会就是证据,拉尔斯现在已经到了洛兰。”

“……有意思。” 第六章 拉尔斯男爵 “这位男爵比我想的还要冷漠无情一点。”

迪蒙感慨一声,私以为拉尔斯男爵能活到今天简直是一个奇迹。

按正常人的思维,发生了前未婚妻自杀未遂这种事,就算再怎么讨厌父辈给自己捆绑的前未婚妻,也要忍耐两天,做给其他人看一下吧?

然而拉尔斯没有忍耐,他来到洛兰,不仅没有低调,还准备参加由本地贵族举办的一个小型宴会。

洛兰与都灵,两市之间路程并不短,拉尔斯火烧眉毛了都能来洛兰旅游散心,要么是真的没心没肺,要么是有极深的城府。

拉尔斯当然更像前者。

毕竟拉尔斯的事办的既不漂亮也不聪明,现在他身边的鸡飞狗跳都是咎由自取。

拉尔斯自己就是家主,甚至家族直系里就只有他一个男丁尚在,如果他下定决心的话,没有人能插手他的婚姻。

基于此,就算他真的爱上了别人,找到了自己的真爱,也有几十种可以处理婚约的方法。

可他却偏偏选了最恶劣的一种——

在床上抱着另一个女人,对自己的未婚妻冷嘲热讽,极尽羞辱,并当场毁约。

“给自己凭空变出一个敌人来,既损人又不利己,难以评价这种行为。”

迪蒙很是不解,“按报纸上说的,拉尔斯之前在都灵风评很好,这种脑子也能风评不错,他到底长得有多帅?”

在容貌这方面,迪蒙第一次产生了危机感,让他萌生一种此子恐怖如斯的念头。

迪蒙下意识摸上了自己的面庞,然后听见罗柏再次说道:

“拉尔斯的母亲在三月前离世,在母亲去世后,他接连做出了几件不大不小的蠢事,我想未婚妻这事不会是最后一件。

母亲去世而后性情大变,很难不把它们联想起来,不排除拉尔斯一直以来受父母的压迫管束,形成了极端性格的可能。当他们全都离世,拉尔斯就像现在一样放飞自我,不再伪装,开始成为真正的自己。”

“高压坏境下形成的心理扭曲,这倒是能说得通,尤其是拉尔斯还是唯一继承人。”

迪蒙又问:“你知道的这么清楚,那拉尔斯为什么会来洛兰?”

罗柏道:“据说是因为他的新欢,那渔女的父亲在洛兰,她此前只是跟着亲戚去其他地方讨生活。”

“难不成拉尔斯还真是遇见了真爱?”

“可能是吧,所以你去吗?”

“去,当然去。”

迪蒙拿起邀请函,能看乐子,他当然要去。

况且,罗柏搜集了拉尔斯的这么多情报,还搞来了宴会邀请函,应该是找到了拉尔斯的把柄,打起了拉尔斯的算盘。

事情没那么简单,虽然罗柏什么重要的都没说,但这就是他的风格,而且被他盯上的人,一般都没什么好下场。

迪蒙有点期待能在拉尔斯身上榨出什么油水,自己又能分得何种利益了。

他们不是第一次干这事。

通常来讲,罗柏出脑子,迪蒙出力。

这回应该也不例外。

…………

罗格诺夫觉得今天是自己的幸运日。

虽然他最近因为某些事过得并不怎么舒坦,但他还是相信,今天是自己的幸运日。

因为他在宴会上看见了一个金闪闪的大腿,就坐在大厅不起眼的角落,等着他去抱!

那可是迪蒙先生!

罗格诺夫确认自己没有看花眼后,立马激动了起来。

罗格诺夫虽然不知道这位迪蒙先生的真实背景,但他永远不会忘记自己顶头上司在这人面前那副阿谀奉承的模样。

这绝对是个天大的人物,只是低调行事!

罗格诺夫咽了咽口水,拖着肥胖的身子来到迪蒙身边坐下,在成功搭话之后,展现出了比工作高十倍的热情。

该死,罗格诺夫又想到自己恶心的工作了,他讨厌工作!

在这个年代,蒸汽机得到了进一步的开发推广,各式工厂增多的同时,工厂排放的废气所造成的空气污染也愈发严重。

由此,洛兰在近两年设立了名为空气事务净化处的新生机构。

空气事务净化,顾名思义,就是监督地方空气质量,监察会造成空气污染的工厂,然后找由头从工厂主那儿再分上一杯羹。

“洛兰市空气事务净化处处长。”

这就是罗格诺夫现在的工作,拥有一个拗口的名字。有着新兴职务特有的职能混乱性,办公室位于市政厅内,暂且隶属于街道清理局下的一个分支部门。

值得一提的是,罗格诺夫所在的部门手下只有寥寥数人。

不过现实总是令人失望,部门人少并不代表权利滥用。

因为从一开始,洛兰的空气污染就是无稽之谈。

洛兰是个大城市,但周边没什么矿产资源,先天条件不好,这就致使以洛兰小工厂的体量根本造不成什么空气污染。

至于市里的一些新式工厂倒是会造成空气污染……

但那些工厂罗格诺夫没法儿管啊!

那都是真正的大人物们开得厂子,虽然他们产业很多,但打狗还得看主人不是,罗格诺夫能觍着脸上门要点最基本的管理费就很不错了。

至于给不给管理费,还得看那些厂长们的心情呢!

这意味着,调来岗位的罗格诺夫不仅丧失了升迁的可能,甚至还没有油水可捞,进行可持续性竭泽而渔的计划还没展开,就胎死腹中。

罗格诺夫当然十分懊恼,可是他不敢有怨言,如果离职或主动辞职,他无法面对自己的家人。

除了被老婆发现的那个,他还有两个情人要养,日子过得很是艰苦拮据。

所以罗格诺夫见这位神秘的迪蒙先生不搭理自己并不着急,反而心中重新涌起了信念,再次绞尽脑汁想着自己身边可能会让迪蒙先生感兴趣的东西。

只要搭上线,搭上线就够了!

正当他重整旗鼓,再次发起进攻时,却被面前的男人抬手打断。

…………

“呃。”

迪蒙睨了眼一直在自己耳边喋喋不休的男人,望着他大腹便便的肥硕身形,正努力回忆他最开始自我介绍的名字。

叫……叫什么来着?

哦,对了!

“罗格诺斯先生,您所说的我觉得不错,我们下次有机会再谈,回见。”

迪蒙晃了晃酒杯,喝掉本就不多的残酒,在起身时一转头再次看见罗格诺夫,还有他脸上标志性的谄媚笑容。

趁这个机会,迪蒙好好端详了罗格诺夫几眼。

不细看不知道,一细看吓一跳,这家伙的体型简直像极了暴饮暴食的企鹅,只是独独欠缺了企鹅的那份可爱。

迪蒙微微挑眉,有些心疼罗格诺夫身上的礼服,它被罗格诺夫穿在身上,套在肥肉外承受了不应承受之压迫,快要被那身满溢的脂肪绷得裂开了!

“给个建议,我认为您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找到白菜和粉条,以及一口大锅。”

“?”

迪蒙说完离开座位,只留下一头雾水的罗格诺夫。

“这这,这难道是什么密语?” 第七章 老人 当雄狮捕获猎物,鬃狗便蜂拥而至,即使今晚的鬃狗模样大变,甚至连物种也换了,成了一只滑稽肥胖的企鹅。

迪蒙决定用“胖企鹅”来代指刚才的罗格诺什么先生,以避免使用“企鹅人”和“企鹅男孩”时可能会引起的版权纠纷。

嗯……如果是版权问题的话,也许要说某个黑白老鼠?

哈,反正像胖企鹅这样的人迪蒙见得多了,他一定误会了什么,找错了许愿机。

眼下这个年头,就算是那些老牌贵族们都对神秘学说讳莫如深,一知半解,明面上保持着对迪蒙这种人敬而远之的态度,就更不用说胖企鹅这种连贵族都不是的人了。

胖企鹅搞来了宴会门票,却实现不了足够的阶级跨越。作为民众的一员,他接触不到有关术士的情报,依旧被蒙在鼓里,只知天空曾出现过众说纷纭的异象,不知世界表皮下发生了何等的异变。

有管理局等组织从旁协助,上层针对民众的信息封锁落实得极为严格,绝大多数情况下,除非异常事件自己找上门来,发生在身边,不然的话普通人将会一直被保护,远离各类超乎认知的非日常事物。

对了,基于某些个特殊原因,每个知情者都少有分享的欲望,所以就算是胖企鹅这种说话带着明显“灰领带腔”,疑似为政府工作的部门小领导目前同样一无所知。

他也许会知道,但绝不是现在。

这是好事,起码对于社会维稳来说是好事,普通人不想变成疯子,就要离一些乱糟糟的玩意儿远点。

迪蒙才入学两年,就已经见过太多的疯子了。

理智清空之后陷入疯狂,甚至是他们最好的下场。

“咔嚓。”

一想到自己那几个在疗养院里的“老朋友”,迪蒙就下意识地攥紧手掌,一不小心就将酒杯捏碎。

他咂了咂嘴,然后像个没事人一样把碎片拾掇进垃圾桶,接着环顾大厅一圈,开始观察起形形色色的宾客。

其中偶有几位先生女士投来警惕的目光,当和迪蒙对上眼,那些眼神又飞速变得善意起来,并逃也似的匆匆撤回。

迪蒙板着脸,自始至终没有丝毫表情变化。

“没有熟面孔,罗柏没回来。”

迪蒙继续看了看,判断出拉尔斯男爵也不在这里。

托报纸的福,这位男爵可谓是好好的火了一把,有这份热度在,他如果现在出现在宴会,定然会被相熟的人拉住,成为宴会的焦点之一。

现在大厅中没有那样年轻的焦点人物,大家也许都在等待,等待拉尔斯的到来。

迪蒙的听力一向不错,所以他保持恰当的合适距离,就将周围的窃窃私语听了个大概。

凡是有关拉尔斯的,基本上没什么好话,哪怕是几位看上去就很“贵族”的贵族也在抱怨,鄙夷拉尔斯处理事情的方法,认为那一点儿也不贵族。

而且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拉尔斯为什么来这场晚宴,并对晚宴的主办方格拉汉姆家族颇有微词,对他们允许拉尔斯参加宴会的正确性持怀疑态度。

比如迪蒙东南方向的那位老绅士,就一直在拐弯抹角的讥讽拉尔斯,认为他不应该参加这次宴会。

他不止一次地当着面前众人直称拉尔斯为“乡下来的泥腿子”,凹陷的小眼睛里充满了轻蔑。

“这大概是个实封贵族。”

迪蒙看着老绅士胸前佩戴的家族纹章,心想。

他虽认不得老绅士的脸,但他接下来从老绅士身边捧哏的恭维话得知,老绅士同样是个男爵。

这就难怪老绅士可以当着别人的面锐评拉尔斯了,同样是男爵,封地毗邻洛兰的男爵和其他男爵可不一样,男爵与男爵之间亦有差距。

洛兰是帝国南方的经济中心,鱼龙混杂,出门左转,走出现在所在的格拉汉姆家的庄园,走到大街上,可能随意掷出一块石头就会砸中某个了不得的人物。

能在这里扎根的男爵,瞧不起拉尔斯这个小地方来的贵族很正常。

其实严格来说,都灵不算小地方,但和洛兰比起来就是小地方了。

而且就算在老家都灵,拉尔斯的家族也正摇摇欲坠,在拉尔斯前未婚妻家族的倾轧下自身难保。

“这么一想,除非天降猛男,不然拉尔斯的家底要给他败完了啊,拉尔斯到底想要什么?”

迪蒙深思熟虑后叹惋一声,发现自己还是不能理解疯子的脑回路,光是顺着拉尔斯的行为去设想,就令他顿感头痛。

迪蒙决定先吃点东西,补偿一下失去的脑细胞。

宴会没有正式开始,现在宴会厅中只有餐车。

迪蒙走到餐车前,在那儿,他看见了一个十分突兀的人,一个老人。

老人的穿着与宴会氛围格格不入,老人虽然穿得整整齐齐,但衣服面料做工粗糙,单排扣的西装外套袖口磨损严重,露出针线缝补的痕迹。

他脚上的皮鞋倒是被擦拭的锃光瓦亮,不过迪蒙一眼就看出那双鞋子并不合脚。

“这人是谁?”

迪蒙瞧着老人那张如枯败树皮般满脸褶子,写满拘谨不安的苍老面庞,相信老人面前的侍者和自己有着同样的疑问。

侍者手里拿着一个盘子,盘子里面有大量煮过的牛油果泥和土豆泥,它们搅和在一起,顶上加了几颗橄榄,以及少量的牛肉。

“这是什么奇怪的搭配,素食主义者在叠buff?可是里面有肉啊。”

迪蒙轻蹙起眉头,紧接着看着老人往口袋里好一阵摸索,最后掏出几张和他本人一样皱皱巴巴的钞票。

目睹此举,迪蒙眉头皱得更紧,心中当下的谜题却已开解。

“我想选的菜应该都是便宜的几种,请问这些要多少钱?”

老人一张张捋直钞票上的皱褶,配以忐忑的眼神向侍者询问饭菜的价格。

他对面的侍者显得尴尬极了,忙不迭解释道:

“老先生,这里的食物不要钱的!您想吃什么都可以,需要我给您拿个新餐盘吗?”

即便侍者想不通老人为什么能受到邀请,来到内场,但还是把无关想法压下,微笑服务。

他早不是冒失鬼了,干这行,不该问的别问,干好本职工作才是要紧事。

另一边的老人在明白食物原来不要钱后,表情动作更加拘谨,连连道谢后接过侍者递过来的盘子离开。

或许是因为抹不开脸,他没有重新选一盘合适的饭菜。

老人身后,迪蒙望着老人的佝偻背影,不由得升起了对老人身份的疑惑。

这个晚宴规格一般,可也不是什么人都能来的,老人能到这里要么是门卫犯傻,要么是真收到了邀请函。

先不谈大家族仆从突然犯蠢的可能,那么谁会给这样的一个贫苦老人邀请函?

迪蒙默默思索,突然灵光一闪,有了答案。 第八章 既然找不到完全相同的地方,那就找最与众不同的地方。

迪蒙在卧室一无所获后,仍然选择相信自己的直觉,前往内心告诉他的第二个地点。

这个决定不一定正确,但迪蒙认为,事情不会因此变得更差。

一路走来,所见种种无一不背离当初的美好幻景,现在的迪蒙活像一个脱狱的囚徒,再不复梦境男主人的地位。

到了这种时候,连自己都不相信,那还不如找根绳子自缚,跪在克蕾雅的脚边亲吻,祈求她的原谅。

等等,这么想好像也不错?

“克蕾雅虽然明显被牵制,但仍可以通过未知手段小幅度干涉梦境,让这些梦境生物来干扰我。”

“现在的敌人我尚可以应付一二,如果再拖延下去,保不准克蕾雅会恢复梦境掌控力,甚至直接回来。”

迪蒙心想,并猜测克蕾雅现在的心情肯定糟透了。

他脑补了下克蕾雅此时应当有的表情,对现在与克蕾雅交战的猎人送上由衷的祝福,希望他/她能顶住克蕾雅怒火倾泻下的狂风骤雨。

但愿吧。

迪蒙收拢思虑,拭去脸上的雨水,视线稍稍下移,看着黑塔的橡木大门不再犹豫,走过去伸手握住门把,用力推动。

阻碍感在绝对力量下迎刃而解,大门发出一声闷响,被迪蒙由外向里推开,揭露出内里的昏黑空间。

迪蒙踱步入内,没有迟疑。

“噌——”

还未待迪蒙打量塔内的格局,一柄长剑就自门后死角冷不丁斜刺出来。

长剑在空中高高举起,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飒如流星,直刺迪蒙肩膀。

迪蒙脚步后挪,小退一步,躲过长剑袭击

漂亮的躲开这一剑,他心里却不由得泛起了嘀咕。

因为这一剑虽是偷袭,但速度并不快,瞄准的更不是颈部、胸腹这种要害部位,只打算刺中肩膀,目的大概是让他失去反抗能力。

其行为,与前几个梦境生物的做法如出一辙,算不上威胁。

然而下一秒,画风突变。

门后的袭击者仿佛知道自己一击不成,像预料到了迪蒙的反应一样,手中把持的长剑转了一圈,用极快的速度换招,顺着力横劈,直对迪蒙手肘。

迪蒙见状,心中一凛。

这是如迅雷般的一刀,势大力沉,比之刚才的斜刺不可同语,无论是力量还是速度都要强上数倍。

剑锋所指,强大的力量誓要撕裂一切阻挡,所过之处,空气都被分割。

迪蒙来不及思索,脚下发力,敏捷地侧身转向,依靠本能躲过了近在咫尺的长剑。

“十分聪明的战术,知道自己偷袭成功率不大,所以先是收力的佯攻,让对手在躲避间隙下意识地做出实力判定,轻视自己,然后再突然变招,全力进攻弱点,追求一击致胜。”

迪蒙感慨地看向黑暗,声音却带上了些许揶揄:

“不过你误判了我们之间的差距,而且,这个小招数是我教克蕾雅的。”

“……”

身披漆黑罩衫的高大人影自门后显露,对迪蒙的嘲讽默不作声,让原本紧张的气氛更加压抑。

它机械挥动手中的长剑,斩向迪蒙。

“算了,看来你不会明白的。”

迪蒙耸耸肩,怜悯地看了它一眼,避开斩击,紧接着掏出背后的铁铸撬棍。

这把撬棍是迪蒙路过一处小库房时的顺来的,物理学圣剑在手,他有足够的底气可以对付眼前的敌人。

对方有武器,傻子才会选择空手作战。

曾经有位前辈说过,徒手和持械之间隔着一道高墙,难以逾越。

所以对手拿剑,迪蒙拿个撬棍完全合理!

要不是路上只能找到撬棍,他肯定也要搞个剑耍耍。

而且,他现在的对手可不一般啊。

大剑呼啸着从迪蒙身边擦过,纵使一直刻意避开他的要害,但斩击力度毫不缩水,若真命中了,怕是仅一击就能让人失去抵抗能力。

光看力量,大概相当于五个假人。

迪蒙在心中对敌人做出判断,随后在躲避长剑斩击的空隙时,以精妙的时机横扫撬棍,掀开对方的蔽体罩袍。

只一眼,迪蒙就看见了罩袍下经过精细的打磨和抛光,呈现出银灰色金属光泽,镶嵌有银质装饰条的胸甲。

“板甲,是骑士?!”

迪蒙紧盯着卸去伪装的敌人,神情头一遭严肃起来,霎时,所有的轻松与戏谑都在他的脸上一扫而空。

他以最快的速度调整自己的姿势,确保处于最佳的预备状态,浑身的肌肉紧绷,右手死死握住尖锐撬棍,感受着它递过来的冰冷与坚硬。

迪蒙没想到对手是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士,这是他在梦境的记忆里从未有印象的家伙。

眼前的高大骑士穿着由多个金属板片组成,铆接在一起能够覆盖整个身体的铠甲,手臂和腿部也有专门的板甲进行保护,手部有分指手套和护手,脚部有专门的铁靴和护腿,密不透风。

骑士的头盔是典型的封闭帽,顶部装饰有金属花朵,表面经过精心打磨,几乎完全覆盖了骑士整个头部,唯一可能的破绽也被面甲遮蔽。

你是从哪来的臭罐头?

迪蒙瞅着眼前的板甲罐头有些无奈,发现就连它的颈部都有一圈金属颈环保护,与头盔相连,确保减震和防护。

“会赢吗?”

迪蒙握着撬棍,低头看了看手中的撬棍,又抬头瞅了瞅罐头那身看上去就吊的一批的全甲,目测着装备差距。

“我来用撬棍打板甲,真的假的……”

撬棍能破开板甲吗?

答案是否定的,板甲作为这个时代最强的防护装备之一,极其坚固,其设计初衷就是为了抵御各种物理攻击,包括刀剑、长矛等冷兵器的冲击。

刀剑都破不开的东西,撬棍更不行。

如果徒手和持械之间隔着的是高墙,无甲和全甲之间隔着的就是天堑。

武器的差距迪蒙尚且可以凭自己实力弥补,至于甲胄的差距就有些难说了。

迪蒙的撬棍是用的还算趁手,但锋利度和作用范围实在有限。要想通过撬棍破开板甲,不仅需要极大的力量,还需要极其精准的技巧和时机。

即使迪蒙拥有过人的力量和技巧,但他现在只是灵魂体,在梦境中的发挥属于是超级削弱版本。

这样的他,想要在短时间内准确地找到板甲的缝隙并用力撬开,足以称得上是死亡挑战。

而且,就算他花大心思撬开板甲的一处缝隙,依然无法保证能够彻底破坏整件板甲。

板甲每个部分都经过精心设计和加固,单独撬开一个部位,根本不能对里面的骑士造成致命伤害。

并且在这光怪陆离的梦境中,谁知道里面藏着个什么样的怪物!

迪蒙向后倒退拉开距离,与骑士对峙。

“正面不能突破,得找个机会绕到背后或侧面,先进到塔里,那里的地形对我更有优势。”

迪蒙刚冒出这个念头,便有一阵强烈的风压迎面袭来,仅仅一瞬,骑士就已冲锋到了他的身前,其速度远超刚才。

再次面对骑士的剑刃,迪蒙的眼神就像完全没有反应过来一样平静。

因为骑士这次凑得很近,因为这个距离,他看见了骑士头盔面甲之后的面容。

里面没有用来减震用的盔垫,也没有羊毛。

里面甚至什么都没有。 第九章 这是一道沉重庄严的大门,它肃穆在此,宛若王国绝境最后的磐石守卫,忠心耿耿。

只是形单影只。

迪蒙很容易就辩识出大门的材质是红橡木,为自己的见多识广点了个赞。

红橡木坚实、耐久、美观,具备了一扇优秀家门应当拥有的一切要素,在过去,很多家庭都会选用红橡木来作为自己家大门的材料。

如果红橡木的价格再便宜一些,没那么昂贵,迪蒙相信,洛兰境内家中拥有红橡木大门的家庭数量至少要翻十倍。

不过纵使坚硬耐用,迪蒙面前的这道大门也很破旧了,它的色泽早已不再饱满自然,上面布满了乱七八糟的刻痕,看上去饱经风霜。

迪蒙伸出手掌,抚摸着上面的粗糙纹路,食指轻叩,感受着粗糙坚硬的质地,继而察觉某些地方早就悄悄变形开裂。

带着一丝探寻,迪蒙稍稍使力按压,发现大门没有外表看起来那么坚硬,乃至于能被压下一点。

内部腐烂的也很严重,上好的木料难匹敌岁月的慢刀,眼睁睁瞧着自身日日朽蚀。

如此的大门,单凭大门就可以推断出,这是栋有故事的宅邸。

事实也用不着推断,每栋居住过人的房子都有故事,每个人都独一无二,经由他们之手产生的故事自然也是独一份儿的。

不过这栋年老的宅邸,里面发生的故事应当更加醇厚。

迪蒙收回手,后退了几步,用自己的眼光丈量着面前的宅邸。

这栋宅邸当然有故事,因为它是约克镇最古老的宅邸之一,属于格拉汉姆家族。

迪蒙视线稍稍向下,微眯着眼睛,瞧着大门下方,正中间位置的图案。

图案虽然斑驳,但没有褪色,它是被后期镶嵌在门上的,作为这道大门的标志。

图案像是狼头,而且是复数,一黑一白两颗狼头在中心点对称在一起,组成了大门的标志,同时表明这栋宅邸的所有人——

格拉汉姆家族。

双狼应该是格拉汉姆家族的族徽。

这是约克镇曾经最为古老、庞大的家族,格拉汉姆家族虽不是贵族,但依旧荣耀,族人通过某种未曾记载的赚钱手段,取得了庞大的财富,在昔日约克镇采矿业还未开发之前便在这里编撰着家族历史,创造自己的诸般故事。

但现在,家族早就没落了。

没落的很彻底,就像是凭空消失一般,许多年以前,格拉汉姆家族的族人因为某些原因,在某个日子淡出了小镇居民的视线,他们驾驶着马车,满载家族的财富离开小镇,从此再也没有回来,音讯全无。

所以,与其说这是祖宅,不如说是被抛弃的宅邸。

“格拉汉姆家族……”

迪蒙专注地看着格拉汉姆家族的族徽,仿佛要从中看出来什么似的。

古老神秘,是格拉汉姆家族在约克镇治安局档案中的代名词。当三个小时前迪蒙查阅苹果木街附近宅邸,进而了解到格拉汉姆家族的资料时,发现有关格拉汉姆家族的资料全都过于含糊,只记载了它辉煌过很长的一段时间,甚至长达百年,却连格拉汉姆家族搬迁的具体时间也没有记录。

格拉汉姆家族的族徽样式其实也没有记录,不过迪蒙猜测它大概就是双狼,因为大门上的双狼太像族徽了。

格拉汉姆家族的族人在离开后,就像是全都客死他乡一般,从未回到约克镇。

格拉汉姆家族现在还存在吗?

迪蒙不知道,毕竟它又没上过报纸,洛兰这么大,小家族什么的太多了,前些年政局动荡,不知道有多少家族在那几年悄悄消失。

但即使是个小家族,在离开小镇后,它也还是神秘的,并且那种神秘感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重。

迪蒙越发好奇这栋宅邸中有什么了,不过就算是不好奇,他也会探究这个家族的秘密。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他这是在自己生活的地方,提前排除某个直觉告诉自己的麻烦。

迪蒙还算相信自己的直觉,毕竟能让他直觉到有什么不对劲的,通常不是什么小事。

迪蒙没有选择打开大门,他刚才试了试,门内有种明显的堵塞感,越用力越明显,大抵是老久的机关所导致。

想要在不损害这扇大门的情况下打开它,其难度不如另辟蹊径。

谁知道这道表面坚硬,实际上强弩之末的大门会不会在外乡人的手上分崩离析。

迪蒙转过身走了几步,跨过铺满青苔的石阶,看着宅邸侧面的一排哥特式玻璃窗。

玻璃里面的灰尘暂且不谈,玻璃外经由雨水的洗礼,显得还算干净,只是有些地方存着一些难以去除的未知污渍,是雨水冲刷不掉的东西。

破碎的玻璃很多,有些玻璃碴就落在窗台下的地上,上面盖了杂草,变成天然陷阱。

迪蒙打量着,想要搜寻一处碎玻璃完全脱落,可以让自己整个身子进入的窗户。

不过还没找到这种窗户,他的注意力先被另一样东西吸引。

那是大玻璃窗最下面的一块玻璃。

迪蒙远远瞧见那块玻璃,走过去将手掌缓缓贴到玻璃上,像是在对比什么。

他确实是在对比。

玻璃上有个清晰可见的手印,比迪蒙的手掌小上不少,从大小来看,是女人,或是儿童的手掌。

问题是,这手印是在里面的。

手印在玻璃内侧,这么来说是有个人趴在房间内看着外面时,不小心将手掌按了上去,在灰尘上留下了痕迹。

“这个人是谁?”

迪蒙盯着脏兮兮的玻璃,透过玻璃,老宅的一角被他检视,里面的地板潮湿发绿。

只有地板,没有家具。

这么多年过去,就算老宅里有格拉汉姆族人搬迁没有带走的家具,那也早被其他人带走了。

手印没有被灰尘覆盖,它是近期才留下的,近期,有谁会在这栋老宅中……

还有其他人对格拉汉姆家族的故事感兴趣?

是单纯冒失的小偷,还是另有图谋?

迪蒙隔着玻璃,比着手印,眼中好奇之色更盛。

暮色越发浓重,沉闷的黄色侵蚀着小镇,给建筑披上了一层劣质的金箔,没有半点辅色。

在天色与围墙的遮掩下,没有任何路人注意到格拉汉姆宅邸中发生了什么。

……

几分钟后。

为了避免留下痕迹,迪蒙没去走现成的空窗户,而是设法撬下一整面玻璃,进入宅邸。

走在宅邸的一楼,闻着腐臭味,迪蒙发现这种气味同之前大街上的老鼠如出一辙,只是这里的腐臭味很淡,就像是被久浸整年染料的毛巾,再怎么洗,也是会有淡淡残留。

这很不寻常,刚才只有这栋老宅前面没有老鼠,可现在,老鼠的味道竟会在老宅内部出现。

古老的宅邸里几乎可以说是空空荡荡,唯一可以算作家具的,只有几把破烂的椅子。

可脏东西却有很多。

迪蒙低头看了眼靴子,眼中难免闪过一丝嫌厌。

“这鞋子大概不能要了。” 第十章 迪蒙现在有诸多疑惑。

按照以往,如何对待疑惑,他有两种截然不同,带有强烈个人色彩的解法。

第一种,置之不理,让这些疑惑顷刻消弭于虚无,或是永远消失,或是在某个静谧午后经由触景生情,再一次消失。

第二种,加以理会,通常这样做,疑惑就会经过变质、腐败、沉淀等等一系列过程,最后转为麻烦。

迪蒙少见地选了第二种,他敏锐的发觉,这些事之间似乎有一根线。

一根细长的,肉眼不可见的草蛇灰线把它们穿过,缔结,最后不加逻辑地粗暴缝合在一起。

时间来到傍晚。

在都灵这地界,人们享用晚餐的时间点普遍都比较晚,对于某些开始追求更高水平生活的人群,一起享用晚餐甚至变成了一种频繁、常见的社交方式,由此衍生了繁多的礼仪规矩。

还好由于曾经的身份,迪蒙和迪妮莎都还没有养成这种麻烦的习惯。

迪蒙家里晚餐时间很早,但今天格外早。

下班后迪蒙早早回家吃完了饭,找了个理由告别迪妮莎后,离开了温暖的家。

他孤身一人,回到了蜡像馆所在的苹果木街。

苹果木街的地理位置还算不错,贝特斯克街虽位于它的后面,但由于苹果木街临近酒馆和旅店,前面还有个酿酒厂,所以它远没有贝特斯克街那么冷清。

不过这条街今天比以往更加热闹,哪怕是日暮时分,街上热闹的气氛也仍然不减。

因为什么?

因为老鼠。

许多老鼠大摇大摆地出现在了街道上,它们散发着腐臭味,行径有恃无恐。在吸引了居民们注意的同时,添油加醋,让他们茫然的眼神快速转为恼怒。

当第一个妇人将扫把拍向地上的老鼠,猎杀随之开始。

随着下班的人越来越多,猎鼠队伍以惊人的态势扩大起来。

夕阳西下,昏黄的画幕中,形形色色的居民,跟着野猫一起猎杀着硕鼠,有些家猫也在其中,但更有一部分居民闻着老鼠身上那股子刺鼻味道,选择了把自己家的猫关起来。

而他们,将代替自己家的猫出战。

如此多的老鼠,虽不知什么原因聚集在这儿,但老鼠必须灭杀。

这是鼠疫给人的深刻教训。

约克镇数量众多的野猫,就是教训衍生的产物。

不过老鼠虽多,但在居民们的合力下,相信要不了多久大街上的老鼠就会被清理一空,重现之前的模样。

人们忙碌着,构成了早些时候尚不曾出现的奇景。繁忙的人群中,迪蒙一眼就瞧见了此前认识的绅士,格雷特先生。

格雷特领导手底下蜡像馆的员工,一边用手帕掩住鼻子,一边指点着他们灭鼠方法。

他的表情看上去喜忧参半,街头老鼠的大量出现,代表了并没有人蓄意往蜡像馆里塞老鼠,谜题解开,带给他的应该是喜悦,不过那来之不易的喜悦在见到老鼠们后,应该被冲淡不少。

指指点点中,格雷特没注意到有人从自己身边走过。

沿着灰色的围墙,伴着日暮,迪蒙在岔路中选择了人少的那条,再行了几百米,来到了稍微高些的地形,望向黄昏下的苹果木街。

蜡像馆就在那,迪蒙的目光锁定它,然后移开。

他看的不是蜡像馆,而是其他的建筑。

只是几眼,迪蒙就把注意力集中在一栋老宅之上。

那是一栋比之诺顿老宅更加大且暗沉的宅邸,不过这并不是引起迪蒙注意的主要原因,真正的主要原因,是只有这栋老宅前面的街道上没有老鼠。

当大家都特别了,不特别的也就变成特别的。

……

迪蒙很快便来到了老宅前,无视身后的呼喊声,发现这里果然和自己在高处俯瞰的一样,没有任何的老鼠。

其实现在大街上也没有多少老鼠了,野猫的战斗力超乎想象,一路上迪蒙看见了难以计数的猫,数量之多,仿佛全约克镇的野猫都汇聚在这。

猫抓老鼠,很正常,一群猫聚在一起抓一群老鼠,也可以理解,但一群猫一起有效率的抓老鼠……

这件事就太难理解了。

熟悉猫的人都知道,猫抓老鼠都是要先玩弄戏耍一番后再杀,效率谈不上多高。

可现在苹果木街上的猫在干嘛?

它们在以极高的效率杀掉自己见到的每一只老鼠,如同任劳任怨的机器杀手。

“天呐,这些猫还像猫吗!”

有路人目瞪口呆,发出了这种质疑,并被人粗暴地塞给了一条扫把。

诡异的氛围中,迪蒙摒弃繁杂的思绪,抬头注视老宅。

这是栋一看就久不住人的建筑,不知道又是谁家废弃的老宅。

挂在院门上的铁锁早就锈迹斑斑,给人感觉仿佛用手指点在上面轻轻一按,就会瞬间崩塌。

不过面对这种门锁,迪蒙也没有想破门而入的想法。

开什么玩笑,他又不是窃贼!

迪蒙冷笑一声,然后将手里的皮球一下抛出,扔进院子里。

“哇——”

见状,他身后一直呼喊的小男孩马上哭了出来。

小男孩无助地看着眼前这个说是借一下自己的皮球,实则拿着它来到这里,还把它扔进院子里的好看大人。

“你再哭一声,我就不帮你捡皮球了。”大人蹲下身子,和蔼地摸了摸他的头。

“……”

那张好看的脸,落到小男孩眼里霎时凶恶起来。

小男孩哭声停止,害怕的点了点头。

他只想快点回家,大街上有好多脏兮兮的老鼠,还有这种奇怪的大人!

好可怕!

“要不要吃糖?”

大人像是变戏法一样从口袋里摸索出一颗糖果,嘴里嘟囔着奇怪的话,“这是迪妮莎什么时候塞进来的来着,大概没过期……”

“妈妈说不能吃陌生人给的东西。”

小男孩害怕的瑟瑟发抖。

“好孩子欸!”

大人把糖收了回去,接着又讲起奇怪莫名的话:

“哥哥教你一条,不能随便吃陌生人给的东西,但可以随便要陌生人手里的东西,因为他们通常来不及下药。”

小男孩更害怕了。

“乖,哥哥这就去帮你捡皮球。”

迪蒙瞧着小男孩的样子满意地点了点头,在其惊讶的目光中轻松翻过了对小男孩宛若天堑的院墙。

到了院子内,迪蒙先是好整以暇的观察了下院落的环境,然后才不紧不慢的过去捡回皮球,扔给小男孩。

“下次注意点,别再那么贪玩,把皮球扔到别人的院子里了。”

迪蒙语重心长地教育着下一代,却发现小男孩拿到皮球后跑的飞快。

“现在的孩子啊,一点也不懂感恩。”

迪蒙感慨了句世风日下,转过身十分自然地穿过野草肆无忌惮生长的院子,踏上台阶,来到大门前。

他这并不算不告而入,私闯民宅。

迪蒙只是乐于助人罢了,帮小男孩捡回皮球,是基于不让其幼小的心灵受到创伤做出的深切考量。

他很勉为其难的好吗!

对于小孩子的要求,迪蒙总是不忍心拒绝。

谁叫他是个好人呢。 第十一章 “已经光顾了八位实封贵族的城堡,盗窃财物粗略估计超过五十万金镑……”

阅读完专栏,迪蒙背靠着椅子,感叹着这位女贼的事迹。

偷窃这一行儿,技术和胆量哪个最重要?

是熟练精湛的技术,还是异于常人的胆量?

都重要,但都不是最重要的,关键重点是处理好自己的尾巴,不被抓。

灵猫犯下了如此多的盗窃案,涉及大贵族,数目金额巨大,为了抓她,不知道已经有多少警力浪费在这上面,却一无所谓。

而且灵猫的性别,还是她自己故意暴露的,即使这是完全没有好处的事,她还是去做了,迪蒙感觉这就像是她故意炒热度一样。

也对,抛开理由不谈,一个传奇的男盗贼和一个传奇的女盗贼,大多数人更好奇后者的经历。

灵猫成功了。

警探侦探们被灵猫耍的团团转,她证明了自己的能力,顺便给自己蒙上了一层同行梦寐以求的传奇色彩,扬名业界。

在窃贼的传奇里面,她也是最特别的。

因为她是为数不多的女性之一,还是唯一没在监狱的传奇。

迪蒙觉得自己正在见证一个史无前例大盗的诞生,这使得他愈发好奇起来。

他不是像别人一样好奇灵猫的真实身份,而是好奇她的手段。

到底是怎么样的手段,才能在连续作案的同时不被抓获呢?

窃贼名气大了可不是什么好事,引起警方重视暂且不论,而且名气越大,越容易吸引那些有能力的警探侦探慕名而来。

趋名逐利是人的本性,侦探们也需要名气,提升名气的最好方式,莫过于破获一场大案,抓捕一位声名远扬的完美窃贼。

可灵猫现在还没有被抓,并在一天前又潜入了一名伯爵的城堡,取走了他珍藏的金杯,令警局蒙羞……

“或许是超凡者。”

迪蒙推测道。

这位女窃贼的光荣事迹过于离奇,所以他倾向于用一些神秘的东西来解释,并且还应该是相当强大的神秘。

要么是超凡者,要么是拥有超凡物品,要么证明帝国东南行省的警察侦探全都是吃干饭的。

迪蒙更认可前两种猜测。

放下报纸,他看着眼前橘红色的煤气灯光,发散思维,从已知情报,推敲着灵猫的能力。

政府部门肯定是有超凡者的,大贵族应该也有,他们出手过吗,他们的手段又是如何。

“如果换我来,能不能抓住她?”

迪蒙想着,可也只是想着。

抓捕窃贼这事儿离他过于遥远,他只能想一下。

这算是空想,但这样也好。

在这个乏味的地方不发挥自己的想象力,未免也太无聊了。

就在这时,有人推开了卧室的房间门。

“怎么回事,迪妮莎。”

迪蒙头也不回,直到迪妮莎走到他身后,一双柔荑绕过他的肩膀,沿着锁骨,继续向下。

迪妮莎道:“今晚一起睡。”

迪蒙反问道:“理由呢?”

“不需要。”迪妮莎头发蹭着迪蒙的侧脸:“我只是来通知你的,不是来征求你的想法的,你无权上诉,只能保持沉默。”

迪蒙确实沉默了,不过那是由于迪妮莎靠的太近。

湿热的气息轻轻拍打在耳边,温润感触使人不禁遐想那媚意的柔唇。

迪蒙无需刻意,也能闻到迪妮莎发丝上沁人心脾的香气。

迪蒙没有驳斥她,转而回头问道:“猫和狗你喜欢哪个,还是都喜欢?”

迪妮莎换了睡衣,璀璨绚丽的金黄发丝散落在白腻的肌肤上,娇柔的身躯丰盈满溢,马甲线清晰可见,丰腴中又透着温热的微红。

“干嘛,这是选择题吗?”

“选一个,或者都选。”

迪蒙继续说道:“我想养只宠物放在家里,你觉得呢。”

“我不想。”

没有丝毫犹豫,迪妮莎给出了自己的回答。

“理由呢?”

“理由就是……宠物不是有你吗!”迪妮莎笑嘻嘻揽着迪蒙胸膛,“你就是我的宠物,上辈子喊你主人、先生,现在角色互换咯~”

“?”

“迪蒙乖,摸摸头,想不想做姐姐的狗,嗯?说话?!”

“别在这里理发店……”

迪蒙话还没说完,迪妮莎就抓住时机,眼疾手快将煤气灯关闭,房间再一次陷入黑暗。

迪蒙还未开口,迪妮莎的柔唇便含了上来,唇齿相交,灵巧小舌迫不及待撬开他的牙关,在口腔中随意滑腻交缠。

“……”

黑暗中,断断续续的话语后,肆意妄为的湿润唇瓣微微张合,好似在发出带有蛊惑性的靡靡之音。

等下大概率还有其他声音。

总之,今夜的迪蒙,理智或许也会增加。

……

第二天。

迪蒙揉着腰照常上班,当他踏入办公室时,卡恩已经在那儿了。

迪蒙没有迟到,卡点上班是他的原则,都怪卡恩来的太早。

三人一间的办公室里卡恩总是第一个来的,迪蒙喜欢当第三名,可因为另一同僚请假的缘故,他已经当了好几天的第二了。

一进门,迪蒙就看见卡恩双手摆出奇特的姿势,在空气中画着圆圈。

迪蒙有些讶然,因为这是银灯教会的手势。

迪蒙记得卡恩不是正神之一,灯先生的信徒。

迪蒙疑惑问道:“你信仰的不是那位贤者吗?”

“以前的事了。”卡恩扬手,显得相当散漫:“现在我是灯先生的信徒。”

“为什么?”迪蒙更加疑惑了。

在洛兰,更改信仰可不是一件小事。

“因为他们发钱啊。”

卡恩端正身子,理所当然道:“你不知道么,上个月银灯教会就给浅信徒每人发了二十先令,虔信徒更多。”

迪蒙乐了:“你的信仰就这么不坚定吗?”

卡恩摇摇头,回嘴道:“我一直拥有最为坚定的信仰,祷告时心无旁骛,只是立场站不稳。”

“当贤者教会送米送面,我就是教堂中跪坐的虔诚信徒,可要是银灯教会开始发钱,我又是灯先生那遗落人间的迷途羔羊了。”

“啧,你这么搞小心哪天被其他教会的人清算了。”迪蒙提醒。

“没有的事,三年前洛兰就已经没有国教了。”卡恩凑过来小声解释:“这几个月上面的口风也松了,你看报纸没发现都灵的各种教会已经雨后春笋地冒出来了吗,还有乱七八糟的结社教团。”

“我看呐,这里也快了,大家都在争地盘,地盘再小也是肉嘛。”

迪蒙“哦”了声,点点头,回到了座位上。

只是没过多久,无聊的他就被卡恩邀请,开始了日常的“讨论政治”环节。

男人上班闲的没事的时候总会聚在一起讨论政治,迪蒙也乐得如此。

卡恩就是迪蒙的信息收集器,他嘴上没个把门的,从他这儿,迪蒙总是能知道最新的各种消息。

“你知道吗,威廉的父亲曾经竟然也是警长。”

卡恩说着说着,突然神神秘秘道。

“是吗?”迪蒙转着笔,随意问:“然后呢?”

威廉·戴尔,约克镇治安局局长,一级警长警衔,这里的一把手,治安局下班最早的男人。

下班竟然比迪蒙还积极!

迪蒙自然是不能容忍有人比自己下班快,但谁叫威廉是局长呢,人家掌握着最终解释权,想什么时候下班就什么下班。

比不了比不了。

“我想到了一个快活的笑话!”

卡恩接着小声说道:

父亲答:当然了,我的孩子。

威廉又问:那我能当警督吗?

父亲答:哦,我的孩子,那可不行。

威廉不解问:为什么呢?

父亲说:因为警督也有自己的儿子啊。”

卡恩说完,朝迪蒙挤了个你懂得的眼神。

好家伙,这年轻人!

听完卡恩的另类笑话,迪蒙紧皱的眉头舒展开来,抬眸看了他一眼,觉得这家伙的前途如初冬的骤雪。

马上就要无了。

不过实际上,威廉应该不会在意。

因为比起局长,威廉更像是一个很颓然的普通中年男人,上班就是为了下班,毫无局长派头,甚至连上进心都没有。

如果他有上进心,也不会当了局长,却连警督都没混到了。

“差不多就行。”

这是威廉的口头禅。

也是卡恩能够在迪蒙面前开威廉玩笑的原因之一,当然他也是真拿迪蒙当朋友了。

卡恩又讲了几个笑话,房间内登时变得愉快起来。

就在这时,办公室的门被人一把推开。

卡恩吓了一哆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