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海之歌》 前言 “即使身处果壳之中,我仍然是无限宇宙之王”——莎士比亚

迦勒界,无尽瀚宇中的一个中型世界。

其像无尽瀚宇中的其他中型世界一样,并不能做到声名远扬,

它安居,它固守,同时它又被打破,被闯入。

早在朦胧紫月还未升上天空,紫罗兰古国还存在时,克里斯托佛爵士,就以三条海龙拉船,越过海中尸与深潜者,来到了世界的边缘。

在这个世界的边界,海与天浑然交融,仿佛一幅无边无际的梦幻画卷。

湛蓝的天空犹如一汪深不见底的海洋,而脚下的大海则似要向着苍穹奔涌而去,二者之间没有丝毫的缝隙,只有那无尽的湛蓝相互拥抱。?

奇异的是,水流竟违背常理地向上流淌。

它们如同灵动的银蛇,挣脱了重力的束缚,自发的缓缓向上,向着天空的深处进发,在此地海化作云,云化作雨,雨化作雾。

落地窗般地水面,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五彩的光芒,如梦如幻。

直到有两头海龙鲜血淋漓地撞死在界壁上,才令这位心高气傲的爵士怒目而返,

为世间留下来“绝对出不去”的断言。

而那石碑上的嵌刻与羊皮纸上的墨水显示,平均三十二年六个月就会有一位天外来客来到这个世界,为这个枯燥的世界带来新的“变化”。

而今,紫罗兰古国早已因北方民族的入侵而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在神圣罗斯帝国/Empire of Wild Roses的帝国历1273年夜,同时也是七罪教会口中的神堕2025年,一艘龙船撞击了天北的界壁,撞击的震动引发雷云。

最后,一颗猩红的彗星在朦胧紫月边擦过,坠落向世间,帝国史称“隐约雷鸣,星辰泣血”。

这是最后的舞台,当群星归位,我们将在此迎来终点。 第一章:巫师的尸脑/朦胧的紫月 韦德罗斯帝国(Empire of Wild rose)历1288年【“隐约雷鸣,星辰泣血”事发后十四年】

鹿特丹港

郊区

“亲爱的主,永垂天幕的朦胧紫月,感谢您赐予我们这丰盛的食物。

在享用之前,吾心怀感恩。

您的月辉普照,滋养着万物,让大地充满生机。

愿吾等所摄取的每一口食物,都能成为身体的一部分,如手,如颅。

让吾等以健康的体魄,去践行您,传递您的旨意。迦勒(Galeb,一种欢呼声)!”

夜晚,狭小的窗缝外,那染满诸神之血的猩红天幕,那充满畸形魅力的朦胧紫月,像过去无数个百无聊赖的夜晚一样,照常升起。

她是那样的朦胧、虚幻,就像透过了玻璃的眼球,她又是那样的真实,令愚者痴狂,令死者苏生——

海滩边,一座海盐堡中,海斯汀家族的成员们围坐在那张足以容纳二十人的陈旧的橡木长桌旁,紫色光辉透过窗户,打在他们脸上,身上,他们每个人都穿着华丽但略显褪色的衣袍,带着属于落魄贵族最后的矜持与优雅。

这座古旧的石头城堡建造于紫罗兰古国时期,虽加以修缮,但主题构造为变,重视防守,门窗窄小,采光很差。

此时大厅里弥漫着庄重而温馨的氛围,蜜蜡烛光在精美的银烛台上摇曳,映照着雕花的桌椅和墙上的家族画像,不是灯泡用不起,而是从南方进口要交税,实在没有性价比。

对着木门的主座上,年迈的蓝眼子爵,斯胡安.海斯汀披着柔顺的丝织长袍,正低垂着眼帘,在他与鼾声相伴的微微颔首中,无趣的祷告结束了。

金色的发丝,碧蓝的双眼,十四岁的格洛瑞.海斯汀与身旁众人纷纷放下相互挽着的手,腹中的饥饿让他难以忍受,同时前世留下的习惯让他也难以忍受这种宗教式的繁文缛节。

[格洛瑞·海斯汀/Glory.Hastings]

再说了,他那“受人敬爱”的亲祖父在四年前都还不信教,现在却每次晚饭前都要念着【紫月教派】的祝祷词,真的很难让人习惯。

虽然格洛明白斯胡安这个人极大可能仍然不信仰“虚幻的神灵”,只是因为今年七罪教会说好给他的“神恩”(对金币的美称)又少了一半,让他不爽,所以故意在饭前念别的教派的祝祷词,特别是紫月教派还是从七罪教会中脱离出来的,两教互相敌视,他要以此来作为一种讽刺。

而他,作为他的亲长孙——格洛瑞·海斯汀,其实是一位异界来客,当然这里得说一下,异界来客在这个世界并不多,但也绝不能说少见,甚至如果你愿意去翻阅那些枯燥的史书的话,那可是一抓一大把。

异界来客格洛瑞前世是一个小型高武低玄的世界的卫将军,因被他那个踏出武圣半步的老皇帝猜忌,不得已,用偷偷藏起的前朝宝船突破了小世界的界壁,来到了无尽瀚宇,于无尽瀚宇中飘泊了不知多久,最终连人带船砸进了这个中型世界【迦勒界】,说的好听一点叫暂避锋芒,说的难听一点叫做打不过溜了。

在穿越【界壁】的过程中,自己的武圣之躯破碎,只有灵魂融入了一具死胎,得以顺利生产。

格洛瑞七岁母亲去世,并在八岁恢复前世记忆,最终安分守己地成为了蓝眼子爵斯胡安.海斯汀的长孙,而在这个家族中他深入简出,不喜欢与人打交道,是个不讨人喜欢的孩子,与他的父亲差不多。

说起这海斯汀家族,在迦勒中只能算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家族。

中央大陆上,无论是韦德罗斯帝国,弗鲁克王国,还是威尔斯顿王国都遵循着北贫南富的经济原则,在工业革命开始后,南方依托皇家机械与火药研究院快速迈入现代化,但北方的转型却极为缓慢。

这些都导致了南方的蓝血贵族经常歧视北方的红血贵族,偏执地认为他们都是暴发户,根本没有家族传承,其实这是一种偏见,当然蓝血并不是指南方的那群“开明绅士”身体里流着蓝色的血,这只是一种高明的,自视高贵的自称罢了。

而韦德罗斯帝国中,最早靠贩海盐发家的海斯汀家族,才是名副其实的暴发户,与真正的老牌的北方家族相比,无论是面子还是里子都不能相比。

而到了现今,工业革命被人为提前,蒸汽,瓦斯被不断运用,制盐技艺也不断优化,但我们“荣光的”海斯汀家族却顽固的固守老祖宗的技艺,不愿改变,差点掉出了贵族的行列。

到了现今家主胡安.海斯汀,更是对商业极为鄙夷,认为经商会掉了他们贵族的面子,完全忘了“海斯汀”这个名字,源于图拉曼语系中的“贩卖盐与鱼”一词。

十多年前,钱包瘪了的蓝眼子爵与七罪教会签订了长达99年的合同,将自己九成的领土都租借给对方,让教会可以展开羊吃人运动,并开纺织工厂,当然了,这笔生意赚取的丰厚利润与蓝眼子爵并没有关系,他只能定期的从教会那边得到土地的租金,彻底失去了转型成为新贵族的机会。

据格洛瑞所知,他的祖父已经把剩余的领土给卖掉,转而到大城市买房的想法。

祷告完毕,众人轻抬眼眸,开始了低声的交谈。餐具轻微的碰撞声和轻言细语交织在一起,宛如一首优雅的交响曲。

在洁白如雪的桌布上,略有磨损的银质的餐具在烛光的映照下闪烁着柔和的光芒。

格洛瑞优雅地坐着,他轻轻拿起餐刀和餐叉,熟练地切下一小块带血丝的牛里脊,叉起送入口中,几乎不出声的慢慢咀嚼。

一分熟的牛排内部几乎还是生的,血水较多,肉质极嫩,尤其是切开时,血水迅速渗出的那种状态和嘴中类似爆浆的鲜嫩口感,令格洛瑞极为满意,心情愉悦下,嘴角不禁微微上扬。

在没有失掉自己最后领土前,斯胡安.海斯汀无论如何都要维持家庭贵族的颜面,无论是他的第四位比格洛大不了太多的妻子,还是他现在正在饭桌上的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与他们同为贵族后裔的配偶,又或者是其他的第三代,在饭食举止上都仍然保有优雅的一面。

就在格洛瑞打算品尝第四块,也就是蘸有黑胡椒最多的那一块时,饭厅的门被突然打开,他保有了一天的好心情被彻底破坏了。

抬眼望去,门后,一个高大的男子,满脸潮红地扶着墙壁想要进来,但他才迈了两步,就止不住,低下身子,开始了呕吐,一股酒香混着呕吐物的恶臭飘到了众人的鼻翼边,惹得众人纷纷轻掩。

门后的男子,便是他那不争气的父亲,斯胡安·海斯汀的长子——于勒·海斯汀,一个喜欢风花雪月,喜欢喝酒,有毒瘾的人,他是一个忽视亲人,黄赌毒全部沾染的烂人,但他有唯一的优点就是善于经商,因为他的父亲经常不给他钱,为了维持在朋友面前的体面和买毒品这一笔正常开销,他学会了好几种钱生钱的好方法,而这唯一有用的天赋被他的父亲视为是不学无术,因此更加厌恶他。

看着醉汉衣冠不整的样子,以及他手中的酒瓶,脸上的吻痕。斯胡安·海斯汀怒火中烧,就在他像过去无数次将要发火时,他又突然像是想什么,收敛了怒容,换回了和蔼的微笑,他用那带有松弛皮肤的指节轻敲了两下桌子,身边18岁的子爵夫人为他倾倒了一杯雪利酒,透明的酒杯,反映出他那由金变白的苍白发丝。

随着清凉的酒液入喉,怒火将被浇熄。

放下手中的酒杯,斯胡安·海斯汀清了清嗓子,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他的目光扫过在座的每一个人,然后郑重地说道:“为我举杯,我的孩子们,我有一个重要的消息要宣布。我的次子,菲利普·海斯汀,即将服下皇家国教骑士团给予的青铜灵肉,突破黑石骑士,成为一位光荣的青铜骑士,虽然他现在不在我身边,但我仍然为他自豪。”

此言一出,本便安静的饭厅里顿时陷入了短暂的寂静,大家同桌异梦地举起杯子抿了一口,随后便是一阵窃窃私语,毕竟晋升青铜骑士是一件改变家族命运的事,它可能振兴这个家族,也可能让这个本便开倒车家族彻底支离破碎。

“该死,青铜骑士,怎么会那么快?一块青铜灵肉要多少钱?凭什么是皇家国教骑士团给,而不是自己买,那不是必须熬资历兑换吗?莫非他立下了大功?”格洛瑞心中暗道不妙。

想到可能发生的最糟糕的那件事,他的眼神不断从醉死的父亲以及不怒反笑的祖父身上变换,似乎想要从两人阴沉的面容中,看出些什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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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后,格洛瑞拿着从后厨偷来的高度酒,来到城堡的顶端散心,排解忧思。

这里是整个海盐堡视野最好的地方,向上可以看到完整的天穹,向前可以看到不远处的海盐镇。

此时,他正站在大理石砖上,抬头仰望的星空。

望着这些不时闪烁的星辰,浩大的紫月,格洛瑞不时抿一口杯中物,马上他的脸就红了,他当然可以运转功法消化掉酒精,但他没有怎么做,人生难得一醉,怎可轻易放过。

上一世,他可没去思考过那个小世界是怎么个构架,但如今他从书上看到——迦勒这个世界很早以前便被发现是一个平面,而星辰也在与其平行的一个平面上运转。

在古老传说中,那些著名的星辰,每一颗都与不可名状的存在对应,而在一些特别的节日中,他们甚至会排出优美的曲线,仿若人工。

“吾本雄杰之士,志在四方,欲行不轨之事,建不世之功,名垂青史。

然时运不济,命途多舛,仓皇东出,狼狈而逃。

昔时之荣耀,如烟云消散;往日之壮志,付流水东逝。

今身处异乡,举目无亲,每至夜阑,独上高楼。

想仙人有言: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槡梓故知,知我如今何在否?

至于誓天断发,泣下沾襟,何其衰也,然此刻,唯望月兴叹,不知今夕何夕,归期何年。”

身后传来声响,格洛回头看了一眼,又转了回来,身后是他的继祖母,一个黑发红瞳,身着晚礼服蕾丝长裙的少女,她的皮肤比韦德罗斯帝国的人更白,长得确实美貌至极,不过在这个时代,长得不漂亮也不会被一位子爵选为继室。

据祖父说继祖母是没落的贵族之后,从其他王国逃难过来的,当然他的第三个儿子曾在私下嚼舌根说过,这个女人或许是一位女巫,因为教会的猎巫行动,方才流落异国。

不过这些都并不重要,因为格洛对于自己的原生家庭成员并不是关心,已经相处了半年了,他甚至都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在公共场合也只会称呼她为祖母。就算这个漂亮的少女是个会带来灾厄的女巫,又有何妨,只要不妨碍到自己继承子爵之位,他就不会在意。

“嘿,可爱的小弟弟,你好,你是叫……叫作格洛瑞,格洛瑞·海斯汀,对吗?”不太熟练的韦德罗斯语从他身后响起,那声音如同清脆的银铃。

又回头看了一眼,格洛瑞没有作任何回答。

“格洛瑞,好听的名字,这在古老的图拉曼语中意为【荣耀】,很不错的寓意,只可惜,图拉曼语中的词汇拥有生和死两种词性,即每个词都拥有正反两个意思,而这个词的另一个意思则是【无可奈何,身不由己】哦,这不是很倒霉吗?这么悲催的寓意。”她露出一个标准的微笑,但他从她的嘴角看不出一丝善意,这么逼真的假笑格洛瑞还是第一次看见,甚至她说的那个词义是《图拉曼佚失集成词典》中不曾记载的。

“你想说什么?”没有人喜欢自己的名字被一个根本不在乎的陌生人评头论足,特别是格洛瑞的性格并不是很好,可以说是恶劣,他不是个完美的人,甚至不能说是个好人,从来只有他开别人玩笑的,没有别人开他玩笑的。

格洛瑞转身,从她的身边擦肩而过,打算从扶梯上走下天台,而就在他将要迈最后一节时,那个令他不愉快的声音又响起来了,“听说你常常一睡不起,陷入莫名的假死状态,是这样吗?

空气凝固了一会,

“月色很美,但并不适合你,记住——不属于自己的终究危险,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好为人师,惹人厌恶——看来她真得是一位女巫。”格洛瑞下楼前这么想道。

去后厨的女仆那里取了一份双层布丁,端着盘子穿过崎岖的回廊,回到自己的房间,走路时又想到晚餐时的事,这令他恼火不已,本想愤怒的摔门,但咬了咬牙,喉结微动,他还是轻轻地把门合上,曾经的他可没有这种小不忍则乱大谋的习惯,直到有人教会了他,令他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灵肉啊,灵肉。为什么那么多人趋之若鹜呢?该死!该死!则么办!我还是慢了,难道我真地要食用那种东西吗?。”

得益于格洛那个喜欢新鲜事物的父亲,也就是今天醉死在饭厅门口的那个人,他才能得知一些这个世界不是秘辛的秘辛。

这个世界是有超凡的,并且超凡等级超越了他的前世,换句话说,地板不变,天花板更高。

但是超凡是有代价的,有些超凡者的余生都在支付他的代价,至死不休;超凡是有极限的,低阶的骑士仍然会死于炮火。

晋升超凡的途径很多,血脉超凡,半巨人,天生女巫就是此类,要么加入教会,加勒大陆上有名的教会都有独属于自己的超凡力量;要么服下一种北海特有的,名叫苦果的超凡果实;要么加入皇室或者是在野的巫师团体。

但像他们这样的小贵族,大多都只有【骑士】这么一条途径,这是这个世界普及最广,最为知名一条途径,任何一个普通人都能说出它的前五个序列。

它们分别是【骑士学徒】,【黑石骑士】,【青铜骑士】,【白银骑士】与【黄金骑士】,更高的他不知道,但他已知的这些分别对应的序列0,序列1,序列2,序列3,序列4,黑石,青铜,白银,黄金,这样的排列顺序连路边的五岁小孩都能答出来。

其中序列0根本算不上超凡者,只能算预备役,他们并不会有超凡之力,甚至很多骑士直到老死的那一刻,也没能突破凡人之躯,这并不是说他们没有突破需要的身体素质与呼吸法,根本原因在于他们买不起灵肉。

在这个世界骑士晋升需要服用上一等级的灵肉,灵肉是一个好听的名字,但据他那个什么都懂一点的父亲所说,灵肉其实就是人肉,是从自己上位的骑士尸体中培育出来的,其实就是把尸体埋在一种叫冥沙的特殊土壤里,当天黑的时候尸体就会复活,这时骑士公会就会给这些“往生者”服用一些新鲜带血的同类肉块,这种操作就像是施肥一样,慢慢的,尸体的肚上,腹上,四肢上就会长出“珍贵”的黑色囊肿,当这些黑色肿块彻底变硬的时候,用刀把它剐出来,妥善安置在冰冷的地方。

格洛瑞不长的此生曾见过这些黑色的肿块,当他把这肿块表皮的外壳给敲碎后,他看见里面是一块拥有自主意识的肉,它生出很多触来无端地扭动,还散发出一种带有石楠花香的尸臭味,粘稠蠕动向他爬来,在木桌上留下了一道粘液的痕迹,那是他10岁时的事情,直到现在还历历在目。

一个落魄贵族的后裔,他唯一能接触到的途径也就是【骑士】了。但可惜的是自己在骑士这条晋升途径上并没有出彩的天分,修炼海斯汀家族家传的【海盐呼吸法】的速度十分平常,并且自己并不想感受灵肉对他进行亲密的“深喉”。

作为小世界的来客,为了跟上中型世界的修炼速度,为了能较快的提升实力,格洛瑞毅然决然放弃前世修行的武诀,转修了一本前世偶得的,疑似为中型世界以上的世界流落出来的魔功【吞灵变】,这本魔功,拥有吞噬有灵之物的能力,并获得对方的部分记忆的能力。但吞噬的同时糟粕与精华并纳,容易让人的身体产生畸变,不过他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

脱下贴身上衣和丝绸袜子,格洛瑞裸露着上身,赤着脚,盘腿坐在自己的胡桃木床上,打开嵌这劣质玻璃的窗户,紫色的月光撒了进来,打在了他的腿上,手上。

运转着【吞灵诀】,他的心神来到了一个没有中重力的世界,在这里,血红的天空不止存在于头顶,还存在于脚下,明暗交杂的红色笼罩着世界的一切,而在他的不远处,那里有一颗浩大的类球形物体散发着紫光,那便是现实中高悬于天的【朦胧紫月】,注视着那个类球形物体,细密而噪杂的窃窃私语在格洛的耳畔响起。

整个空间中,一直回荡着刺耳而疯狂的呓语,他们就像一只只疯狂虫子,围绕着格洛的耳边,想要钻进他的耳朵里,钻进他的大脑里。

格洛瑞忍受着全身的痛苦,纵情地让自己的身体落入这的无尽的痴狂之中,此时他像落入深渊一般,被那个类球形物体所吸引,但同时他又于无限的欢愉中保守灵魂的清明,避免落入永恒的疯狂。

他对于这种朦胧月光,从来都是浅尝辄止,因为他有好几次便是因为过于贪食,一次聆听太多的耳语,陷入了长达一周的假死状态。

那种滋味可不好过,你会感觉自己的灵魂,从身体中被抽调出来,而在朦胧的月光之中,你的灵魂会一步一步的向月亮靠近,你明知你不能,却又极度渴望,灵魂被月光浸染,被其慢慢同化…你会感觉你的每一个细胞都将属于天上的脑干,那个全知全能的主,每次格洛从假死中醒来,都会发现自己的衣服已经被汗液浸湿,眼角是已经干涸的血痕。

正此时,在外界看来,随着他的一呼一吸,流光溢彩,那本来朦胧的月光变得凝实,化作一缕缕丝线钻入他的毛孔,被他“吃掉了”。

海斯汀的家族已经衰落,家族的资源只够全力培养一位超凡骑士,八岁觉醒记忆到现在,他就没有得到过可以畅快吸收的超凡血肉,同时他也没有能力独自狩猎超凡的人或物,故而,他只能通过吞噬拥有一丝超凡之力的朦胧紫月的光辉,来进行饱食。

那是两年前,那时他的酒鬼父亲看到饭前斯胡安在用紫月教会的祝祷词祷告,心血来潮地向男主普及了一下,【紫月教会】的独特之处,说到教徒通过吸收紫月光辉来积蓄力量。当天晚上,饥肠辘辘的他心血来潮,便尝试了一下吸收紫月光辉,yummy,It’s delicious,浆果布丁的味道,十分的美味,他发现这是一种可以填充他饥饿肚肠的美味甜点。

自此之后,他便没有停止过食用,或许也正因为此,他感觉月亮十分于青睐他,他每个夜晚都能听到朦胧紫月的呢喃,那是那种刺耳的,诱惑人心的,痴狂的呓语。

月亮的呓语中时常混有恶毒的诅咒,不完善的超凡途径和一些远古的秘辛。

不久,他便停了下来,下床,端起书桌上的布丁,他把它放到床上,再顺手从书架上抽出没看完的《大灾变前后》,这是一本有关伟大存在死亡的书籍。

看书,吃布丁,他主动将脑海中的噪音忽略掉,但在这两个动作切换的瞬间,他总是时不时抬头,心悸地看一眼月亮。

格洛瑞·海斯汀,一个渺小的纯血人类,他偷听着朦胧紫月的自白,因此他清楚,天上的月亮,从来不只是月亮,那是——那是一个尚未完全死去的巫师的脑干,它甚至还扭动着它那修长的神经元,断裂的血管,像多足的章鱼一样,不断将它的触向大地延伸,它想要重新回到这个世界。

第二章:七罪 “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正像它是没有精神的制度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德·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

“于勒·海斯汀,我再次询问,你是自愿加入神圣的七罪教会的吗?”

在七座畸形,丑陋的粗糙石雕之下,立于高台上黑衣红领的牧师,捧着有着金属护角的大部头《罪之书》,高声宣唱到。

“是的。”

清晨明媚的阳光,通过彩色的玻璃窗花打到了台下跪坐者的脸上,于勒·海斯汀歪歪嘴,他很想说他根本不愿把自己宝贵的余生浪费在这个狗屁的,脑瘫的宗教上。

“那么请宣告吧!”黑衣牧师用指尖轻敲了一下《罪之书》,随后,他那几乎没有颤动的嘴唇,发出了一种古怪,刺耳,低沉的吟唱,这种吟唱仿佛恶毒的诅咒,仿佛恶魔的呢喃,充满不祥的气息,它们细细碎碎,如同夏夜里的蚊吟,令人毛骨悚然。这种声音只有靠近他的于勒才能听到,他发誓这绝非是人类的喉咙所能发出的声音。

“我特此宣告脱离父母、弟兄和亲属,脱离朋友、土地和财产,脱离空浮虚荣和世间享乐。

为了侍奉七罪之神,我也放弃自己的心愿。

我接受修道院生活的一切困苦,对天立誓要纯洁、守贞、安贫;我愿终身呆在此修道院当教士。

加勒。”

是的,他最终还是宣誓了,哪怕这并不是他自己的意愿。

就在他最后一个字的话音刚落下,在格洛瑞的眼里,那本《罪之书》开始散发油墨般的光芒,并从书中新长出许多带刺的锁链,那些锁链上好像有很多像是深海藤壶一样的寄生生物。

这些锁链不是实体,更像是一种虚影,慢慢的将于勒给包裹住,这是超凡的波动,也只有超凡者才能直视,就像斯胡安这些人看不见这些,而继祖母则颇感兴趣地打量着这一切,格洛瑞已经知道了这个神秘女子的名字是雪拉扎德。

坐在座椅上,格洛瑞就这样看着这荒唐的一幕发生,他无能为力。

而在他身边,斯胡安颔首,笑容满面,好似对这个结局十分满意。

也对,毕竟这一切都是他一手操纵的。怎么说他都是把地租给了七罪教会,求他们帮点忙也正常。再说了,这种忙其实还是要给他们送钱,让一位子爵的长子加入教会,再附赠上一笔神恩,这又有谁会拒绝?

看着于勒一脸不情愿地被牧师们带走去换衣服。海斯汀家族的其他成员都站起身来,男人们理了理自己的拉夫领,女人们整了整自己的丘尼卡内衣。

在这个祷告厅中,羊腿袖、泡泡袖,普利兹褶(熨烫成形的直褶)、活褶飞边、蕾丝飞边、荷叶褶襞、黑白丝袜、流苏饰、领带,手杖甚至还有整套的男士时代装(主要指的是现代男性西装的大致成型款式,即包含衬衫、马甲、外套和大衣。讲究的上层人士还会搭配高礼帽,系领结或领带)都有人穿,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衣着文化在这个时代,这个急剧变革的时期交汇着,一切保守老套都可能被视为奇装异服,一切的奇装异服都可能带来一股新的时尚,就像剑与枪的交替一样,没有人能完全的否决剑的锐利,也没有人能完全支持火药的残酷,特别是一百多年前,由威尔斯顿王国皇室出资举办的【威尔斯顿皇家秘密时装秀】在工业革命开始后,更是迎来了各国上层贵族老爷,夫人的喜爱,近年来如火如荼,引领了各国穿衣的潮流,据说【威密秀】的幕后创始人其实就是一位异界来客,他/她带来了不一样的异域风情,为这个世界保守的死水中投入了一颗庞大的石子。

在斯胡安的带领下,格洛瑞,二代与其他三代跟他后面准备走出教堂,就在这时,在昏暗的教堂深处,缓缓走来一位年纪与身份不大匹配的教徒,他年轻的过分,皮肤白皙的近乎病态,露出的喉结处有一条长长的疤痕直到延伸到耳后,他身着一袭黑袍,那深沉的黑色仿佛能吸纳周围的光线,唯有衣领处的一抹红色,如燃烧的火焰般醒目而热烈。

他身上的衣物,繁密而精致的花纹如蜿蜒的溪流,又似神秘的符咒,那是由五百个熟练绣工手工绣成,针脚细腻而无可挑剔。

他的步伐缓慢而沉稳,每一步都带着一种庄重。他的身姿挺拔,举止优雅,每一个动作都流畅自然,如同经过精心编排的舞蹈。他微微抬起的手,修长的手指轻轻摆动,仿佛在空气中弹奏着无声的乐章。他的眼神深邃而宁静,透露出一种洞察一切的智慧和对一切的嘲讽。在他的身上,神圣,威严与轻蔑,不逊交织,让人不禁心生畏惧。在他出场后,教堂中,唱诗班吟唱的圣歌语调突然变得低沉而严肃。

他目无旁视,仿佛忽略了其他所有人,他就这样走到了斯胡安的面前。

先在自己的左胸点了三下,再在右胸点了四下,以此示意人有七种罪过,然后马丁·埃林斯倾听了一下,突然他左眼一眯,大喊,“闭嘴!闭嘴!这难听的歌声。”他一出口就是公鸭嗓,完全破坏了他周身宁静,庄严的气氛。

他的命令在这狭小的教堂中却宛若圣旨,吓得原先优雅的歌声立刻跑了调,变成了不协调的噪音,但立刻所有的声音都停了下来,神父不再祷告,牧师不再吟唱,修女不再与英俊的男子调情,他们都畏惧的看着他,整个祷告的大厅变得寂静,连针落地都能听见。

“好啦好啦,你们不要这样看着我,都干自己的事情去吧!”马丁·埃林斯无奈地摆摆手,作为鹿特丹港口教区这座破旧教堂的主教,他认为手下低能极了,完全不能满足他的要求。

接着,他张开双臂,给了斯胡安一个拥抱。

“啊,斯胡安,我的朋友,感谢你愿意让你宝贵的儿子侍奉七位罪之神,也感谢你愿意将自己的土地以低廉的价格出租给我个人。”

斯胡安感觉自己身上承受了巨大力,骨节之间发出“咯咯咯”的声音的声音,但他仍然支撑着自己的股骨和肱骨,在这个男人面前,他不能示弱,他挥挥手,示意让他家人们先走。格洛瑞本来还想看个热闹,但也明白他不好独自一人留在这里。

“你知道的,我本不想掏出那一笔钱,按理说你们这些牛虻在我身上吸了那么久的血,帮我个小忙,这不是理所当然吗?”斯胡安在最后几个字上咬字很重。

主教左手的食指和拇指扒拉了几下,“唉,可别这么说呀,让一位子爵的长子失去继承权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再说你亲爱的孩子在我们这里吃穿住行,难道都不要钱?哪里有牛虻?我们是…”主教停顿了一下,然后上身微微前倾,把头搭到斯胡安的肩膀,“我们是闻到血味的鲨鱼。”

接着他又收身,尽力把他好看的脸拧成菊花,“你知道的,我也不想来这穷乡僻壤的破地方,可有什么办法呢?”他的手指向上指着,仿佛漫不经心地转着圈,“他们让我来,我也没有办法呀,要是可以,我也想待在南方的大教区里面享福,你看这教堂这么破,都凑不出钱给我买套衣服,你们这些落后于时代的老古董,旧贵族难道不应该出点钱,来赞助赞助我吗?”

一声轻咳,“不过…我好像听说,你们海斯汀家族早年间也阔过呀,怎么着,没点压箱底的东西吗?你要是能把我要东西拿出来,我说不定…”

斯胡安已经知道面前这个混蛋想要什么东西了,他们家族早年间靠特殊的制海盐工艺发家,能够制造具有超凡之力的【精盐】,得到了紫罗兰古国的特许令,专门为皇室提供他们所需要的不同的盐,这些精盐,有的具有极致的鲜美味道,有的能加速伤口愈合,甚至还有的能延长男性时间,深得紫罗兰皇室的喜爱。

但在紫罗兰古国被北方的月尔曼人击垮,他们的制盐工艺也被这些更北方来的蛮子抢走了,但与制盐工艺配套的海盐呼吸法,因其使用条件苛刻,因祸得福残留了下来。

说是残留,但其实它是被完整的保存下来,只是当时家族实力骤减,为了增加其普适性,当时子爵的弟弟,删减了其中最核心的部分,降低了它的修行难度。

“马丁,如果你想在鹿特丹港一手遮天,那是不可能的,虽然我承认我们这种旧贵族的实力已经打减了,但凯文·丹尼斯·库兰伊伯爵仍然有一只五千人的部队,他不会允许你这么做的!”最后一句话是由斯胡安低吼出来的。

自然,两人不欢而散。

当斯胡安从教堂里走出来的时候,门口的一辆辆马车上,众人都盯着他,想知道主教找他有什么事情?

“去,去,看什么看,赶紧回家,我就说教堂啊,皇宫啊,这种都是是非之地,我们家族的人都要少接触,他们这种人只会说假话。你们要保持清醒,千万不要被他们的花言巧语给骗了!”有些话斯胡安是会说的,但这次他是不会说的,他这辈子都不会说的。

没有孩子愿意跟格洛瑞坐在一起,因为他是个经常陷入假死的怪人。他也乐得如此,一个人霸占一辆马车。

坐在马车上,感受着道路崎岖而造成的颠簸,格洛瑞妄图把自己拧紧的眉头抚平,现在的他又一种无处使力的无奈感。

他走出教堂后,借口如厕,从新绕了进去,躲到了一个人多的,不显眼的角落,他试过用月辉缠绕在耳蜗旁,这种状态下的他能听到100米外的声音,但是那个主教的斗篷,持续不断地从大厅的雕像中抽调出了一种灰色的力量,形成了一缕缕丝线围绕在他的周身,那些灰线无时不刻散发出一种令人心悸的气息且阻隔了声音的传播,所以他并未成功。

但他还有一个前世带来的,从未有人知晓的秘密,他会唇语。 第三章:进攻,进攻,只有进攻 “最好的防御是主动进攻。”——巴顿将军

“进攻,进攻,再进攻!”——隆美尔

“只有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守。”——迈克尔·乔丹

“积极的进攻常常是最有效的防守。”——孙武

“主动的进击就是最强的防御。”——尼采

仍是海盐堡——

“嘿,不讨人喜欢的小家伙,集中精神,进攻,进攻,只有进攻,不要防守!”一声洪亮且充满力量的教导声在古老城堡的面海庭院中响起,瞬间打破了原本的宁静,“虽然我可能己经打不过你了。”

顺着这声音望去,只见一位身着伤痕累累的重甲的老骑士,正神情严肃地教导着一位穿着训练甲的贵族子弟,应对方要求,他没有教对方华而不实的花招,而是教了对方经过他军旅经验修缮过的步甲剑术。

穿着铠甲模拟无甲对决不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特别实在气温过高的时候,铠甲就像是考鱿鱼的铁板。

绿色的太阳轻轻的飘在天空上,在明明是深秋的季节,散发出强烈的光热,使人仿佛置身盛夏。

自从大灾变之后天气便开始变化无常,原先的气象学知识全部失效,今天蝉鸣聒噪,明日便可能一场大雪将它们统统冻死。

在沙地上,拉夫多夫正咬牙坚持着,他不断告诫自己:“再撑一会儿,起码不能输的太难看!”此时的他双唇紧闭,努力抑制着想要大口呼吸的冲动,面前这小子的剑太快了,虽然未受到什么强烈的重击,但胸膛,左腹,右腹这三个地方都被那家伙重点关照,毕竟里面就是精密的人体器官,这会使自己的呼吸法运转迟滞,面前这小子的剑太快了,虽然未受到什么强烈的重击,但胸膛,左腹,右腹这三个地方都被那家伙重点关照,毕竟里面就是精密的人体器官,这会使自己的呼吸法运转迟滞。

而矮对面一头的格洛瑞勉力地运转这海盐呼吸法,用心脏的律动,脉搏的颤,喉管的呼吸精准把控节奏,尽量使每一口气息都悠长而均匀,海盐呼吸法就像是晾晒海盐,将不需要的水分蒸干,不需要的物质过滤。在运转它时,自己身体内代谢出的热量和废物在他的肺内晾晒,最终留下需要的东西,将不需要的从鼻腔内呼出来。

但在上半身封闭式的全甲决斗中,它也有其弊端。潮热的气流从鼻腔呼出,却不能散发出去,回返时裹挟着一股酸腐的气息,这就是为什么现在的海斯汀家族的骑士不喜欢戴头盔,这也在战场上造成了颇高的死亡率,但据说斯胡安说完整版的呼吸法可以消除这种弊端。

这样酷热难耐的天气,作为一个贵族的孩子,应该在海水中尽兴的玩耍,就像格洛瑞的堂兄弟一样,然而,格洛瑞却里面穿着厚棉内甲,用紧实的皮甲将蓬松的棉花裹得严实一点,再在外面套实心的铁质训练甲。

外面的铁甲已经很旧了,即使是这样,格洛瑞也花光了他所有的零用钱才从拉夫多夫手中买下,他才不愿意学那些堂兄弟们学的花拳绣腿,来增加自己的身价为以后自己在婚姻市场上增加一些筹码,没有铁甲根本无法演练真正的剑术,而他祖父绝对不肯掏这笔钱来给他买一套的。

其实他本来是想用钱去买一副薄一点的新板甲,但在拉夫多夫的劝说之下,他还是买了这一件五手甚至六手甲。这件甲胄外表破旧不堪,却确实坚固耐用。

据拉夫多夫所说这件铠甲的主人曾参与过30年前的铁卫军判乱。

30年前,韦德罗斯帝国的太子在被誉为天空之城的白露里治被人刺杀,头颅高悬在这座城市与外界唯一的通道——窄桥上。那时也是当今的皇帝彼得三世从声色犬马中醒来了那么一瞬,表达了他无与伦比的震怒,他下令白露里治的守城军必须在第三天太阳升起之前将犯人找出来,并就地处决,否则就将他们处决,这逼得他们被迫随便找人顶罪。

这座城市中有一个叫做卡尔的掏粪工,通过游说被劳役迫害的劳工,组成了自己的起义军,甚至之后他打消了守城军随便找个人顶罪的糟糕想法。最后这些守城军与起义军合流,通过从弗鲁克王国进购的各种三手铠甲,组成一支名叫铁卫军的“传奇”军队,他们没有骑兵,甚至八成的士兵根本不懂作战,但他们却严守住窄桥,并三战三胜,击败了皇家军不可战胜的神话。因为他们跨时代的研发出一种螺旋线膛炮——“卡尔大炮”。

这种火炮能发射锥头柱体长形爆炸弹,其使弹丸旋转,飞行稳定,提高了火炮威力和射击精度,增大了火炮射程,同时炮闩得到改善,火炮实现了后装,发射速度明显提高。这是火炮结构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它在历史上的的一次亮相,就以血与火震惊了整个世界。

虽然这场起义的结局以失败告终,但它引发了各国对于火药的警醒,皇家机械与火药研究所就在三个月后被建立了,一个新的时代就此开启。

而格洛瑞身上穿的这件铠甲,应该就是铁卫军的对手——皇家国教骑士团的辅军所穿的,这些辅助军队其实不过是披了重甲的炮灰,他们的价值在战场上被榨干抹净,毫无尊严的死去。看着铁甲护脖处,一个扭曲的开口,格洛瑞估摸着是有炸裂的弹片,从这个地方飞进去过。

五十个回合下来,一老一小早已汗流浃背,铁甲下的厚棉内甲被粘稠的丑水浸透,然后汗液中的水分又因高温,蒸发成水汽,从盔甲的缝隙中逃掉。

拉夫多夫所教的剑术,其核心要点便是同时攻防的理念。

绝大多数的士兵,雇佣兵乃至骑士往往使用的都是一种更接近本能的打法,即攻击—格挡—反击—格挡,而拉夫多夫的步甲剑术脱胎于皇家辅军的必修课“进攻与防守”,但是在大师的指点和他多年的军旅经验中完善,把防守那一部分去掉,增加了以攻击阻挡攻击的技巧。

“与人们的直觉相悖,格挡是十分危险的,因为你不能保证自己不被假动作欺骗——尤其是因为本能反应所作出的拍开剑的举动,更是会造成自己空门大开,永远不要拍剑。”拉夫多夫严肃地说到。

他说的确实很有道理,格洛瑞在使用手半剑时确实有这种感觉——攻击便是最好的防守。

“这句话是你想出来的吗?”

“当然......当然不是,这是我从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剑术大师那里听来的。”面对格洛瑞那仿佛质问的眼神,拉夫托夫最后还是改口了。

“不过毕竟我已经钻研透了吗,教你还是没关系的!”他略显心虚地说到,苍老的面容微微泛红。

“其实……凭你对剑术的精通程度,在骑士公会里应该能评一个准大师。”平心而论,即使以自己上辈子的眼光来看,拉夫多夫的步甲剑术也称得上精湛。

“没办法,我毕竟不是超凡者,这是一个普通的人类。”拉夫多斯摆了摆手,表示自己不在意那些。

休息时间结束,接着,下一轮开始了,两人以相似的姿势逐步逼近对方,手腕转动,带动剑尖,相互试探,剑身不时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大力的劈斩,完美的以攻代防,

刁钻的抽杀,剑格卡住剑身,

高位刺击,猪突猛进,

连串的动作犹如疾风骤雨,转瞬间,两人已是数个来回。

在拉夫多夫所教的战法中,格洛瑞有时还会参杂一些私货——前世的所修行的《灵风快剑》。

当两人最后一轮对决结束,老骑士靠树微蹲,尽全力不让自己直接倒下,他老道的剑术,终究还是被对方的半手剑灵活地挡开,并且在最后时刻被找到进攻机会,弱剑身的剑背一击砸在了他的护肩上。

“还好对方年纪小,力气弱,否则结结实实吃了这一击非得让我疼到眼泪都流出来为止。”

当然格洛瑞也不好受,他得把自己装作一个普通人,所以他不能动用自己吞食月辉得来的力量,在倒数第三场历史中,他同样也被对方找到机会,擦剑贴身,一肘撞到了左脸颊,现在它已经肿了,感受着自己口腔中的血腥味,用舌头舔了舔,他估摸着如果不用月辉恢复组织创伤,自己左脸下槽牙最末端那颗牙齿撑不过今天晚饭了。

“谢谢您,您教的近战剑术真的很妙,其中包括的贴身肉搏技巧也很实用。经过今天,我已经学会绝不让敌人近身与适时的舍弃武器这两招了。”代理人打趣道,“不像我上一个老师教我用的宫廷剑法,华而不实。”

虽然对方的话是一种夸奖,但其实老骑士拉夫多夫很是心累,他实在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再教给面前这位后生的了,“格洛瑞,或许我该按照你之前说的,告诉你的祖父一个惊喜,并让他给你换一个更好的超凡剑术老师,你这么高的天赋足够让那个吝啬鬼从他的宝库中掏出钱来了。”

“不,那是之前的计划,现在已经不需要了,你就继续告诉我的祖父,我的进展很慢,不仅没有学习呼吸法天赋,也没有学习骑士剑术的天赋,如此就好。”格洛瑞动作缓慢地擦拭着半手剑的剑身

听到这话拉夫多夫皱皱眉,但最后还是点点头,“好吧,就遵从你的意愿吧!无论如何你确实是我见过剑术天赋最高的孩子,我不知道你是从哪里学的那种轻灵的剑法,但我最后能教你的一点是,在序列零或者序列一的重甲骑士战争中,笨拙粗糙的力量,有时可以胜过灵巧敏捷。”

“我受教了,老师。”

拉夫多夫是一位序列零的资深骑士,意思就是他也许精通骑士七技,但他没有超凡的力量。

没落的海斯汀家族,可能有一些负责护卫的守卫,但是他们已经没有精通战技的骑士了,甚至应该说像他们这种旧贵族家里的骑士正不断的主动辞职,转而奔向市中心或者更大的城市,因为那里的新贵族,资本家更加阔绰,给的薪金更多,而已经落后于时代的旧贵族们往往都扣扣搜搜。

就像拉夫多夫,就是花钱从城里请过来的,毕竟祖父是一位死板的老骑士,他不会允许家族中的男子不是一个骑士,但他只是个没上过战场的序列1,而且他太老了,他的身体不允许他亲自进行授课。同时,他给钱也很抠搜,拉夫多夫本来只想来试上两节课的,随便带带格洛瑞和他的堂兄弟们,但在教导中,他被男主前世的所修行的《灵风快剑》给吸引了,对格洛瑞产生的爱才之心,这才肯留下来。

剑术课结束,格洛瑞走进了自己的浴室,这个浴室中有一种叫做花洒的宝贝,这是从南方进口的,通过城堡底部的小型蒸汽机,便可以将水压到他的房间来,当水从这个花洒喷出时,整个房间开始变得热气腾腾,粘稠的汗液被一扫而尽。

“【海盐呼吸法】修行太慢,身体吸收月辉又好像达到了饱和,最近每次在夜晚运转【吞灵诀】,都有一种想要呕吐的感觉,老师也没有办法教我新的剑技,看来我确实遇到瓶颈了。这得想个办法,在这个世界上一步慢,步步慢。我可不想被睚眦必报的二叔飞利浦,给杀死在某个臭水沟里。“

在浴室里洗澡时,他便开始想解决方法,直到披着浴巾从里面走出来时,他还是没有想到。

俗话说得好,人越急,脑子越混乱,此时的他难以想到一个好主意。

“怎么办?怎么办?要么选个最蠢的方法,就按拉夫多夫说的,让斯胡安从他的宝库里掏钱来给我雇一个更好的老师?宝库,宝库,他真的会给我掏钱吗?”

正这样想着,突然他联想到昨天斯胡安与教主的对话,

“宝库?海斯汀家族的宝库里有让教主都动动心的东西?”细细思索了一会儿,他否决了这个念头,他觉得宝贝不会在宝库里,毕竟如果在城堡里,教主大可以带着人马直接查封整个城堡。

“那会在哪里呢?”格洛陷入苦思。

“对了,盐田,如果有宝贝,那么一定在那里!”

自从海斯汀家族失去了特色的制盐工艺之后,原先有的大披盐田就被迫废弃了,但是斯胡安他每年好像都总要去那个走一趟,说是视查家族留下的土地。而待鹿特丹港教区的新教主,马丁·埃林斯上任,他为了积蓄自己的力量,下令教会在鹿特丹港大力搜刮“闲置”领土,用于建立丝织品工厂,平民们是没有土地的,新兴的工厂主,资本家又不好惹,最后便只好向海斯汀这种综合实力不强,但非耕地很多的没落贵族开刀了。

而本来不愿意租地给对方的斯胡安,似乎曾特意要把那块地租出去给马丁开工厂,但对方不要,因为那块地的地势太低了,遇到大潮期,海水倒灌严重。

估计斯胡安那时就在布局,以此故意让对方主动打消租借那块地的念头,老狐狸就是老狐狸,看的那么远。

但自己现在没有一个合适的理由出这趟远门,为了有,自己只能兵行险着了。

就像拉夫多夫所说的,进攻,进攻,只有进攻!

此时,一个令人捉摸不透而又凄惨的笑容,正是格洛瑞此时内心的写照。

第四章:无可奈何,身不由己 所有皆属命定之途,参与这场游戏的人,?人生的定数超乎你的想象。——大贤者,乌梅尔

傍晚,

又是在海斯汀家族的饭厅中,

原本于勒所坐的那张椅子上空荡荡的,这次不像他以往出去嫖赌而醉酒未归,这次他再也不会回来了。他那块白色餐布上再也不会摆上一盘全家只有他才吃的腌橄榄。

当格洛瑞轻轻挑开一片散发芬芳的迷迭香叶片,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满足与享受。

他优雅地举起手中的刀叉,将第五块蘸有芥末的牛排咽进喉咙。

他最喜欢让厨娘把煎牛排和酱汁分开,并准备黑胡椒酱,红酒酱,芥末酱和蘑菇酱,这样他同一餐就可以吃到不同的味道。

这块肉的表面蘸满了浓郁的芥末,那芥末的独特气味扑鼻而来。

口中,鲜嫩多汁的牛肉与辛辣刺激的芥末在舌尖上碰撞融合。

那一瞬间,仿佛时间都为这美妙的滋味而停止,沉浸在这无与伦比的味觉享受之中,嘴角不自觉地上扬,露出心满意足的微笑。

不得不说斯胡安这个老头是很懂吃的,还特意花大价钱请来能做不同菜式的厨娘,他从小就没有离开过鹿特丹港,但却已经几乎吃遍了整个韦德罗斯帝国的菜品。

待那令人陶醉的口感从他口中消失,他将手中紧握着的银质刀叉缓缓放下,刀刃向内,轻轻倚在餐盘的右侧。接着,拿起一旁洁白的餐巾,轻轻擦拭嘴角,动作轻柔且细致,确保没有丝毫食物的残渣残留在他的脸上。完成这一系列动作后,格洛带着温和的微笑,用清晰而适度的音量开口。

“亲爱的祖父,我想在我们海斯汀家族的领土上进行一次巡猎。”

他的话引来了包括斯胡安在内的家族成员的凝视,因为在他们眼里,他从小并不是一个喜欢与其他人交谈的人,是一个孤僻的孩子,也从来没有在饭桌上说过话,今天破天荒的提出了这个令人匪夷所思的要求。

格洛的反常让斯胡安愣了一下,“我想,你是知道的,只有子爵继承人在成年之时才应该去巡猎,这是在巡视他将来的领土,退治潜在的神孽污染。”

“作为一位合格的继承人,即使年幼,但也要为了领地的安危尽一份力,我的话应该没有错吧?”

他的话犹如一道雷霆,乍响在每一个人的耳边,有的人脸色一变,有的人双眼一眯,至于雪拉扎德则是无声地笑了出来。自从长子于勒加入教会,失去了世俗财产的继承权后,由谁来继承子爵之位便是这个家族不可言禁忌。在于勒还在的时候,他是毋庸置疑的继承人,而在他离开后,到底是由长孙继承,还是长子继承,这是个问题。

格洛瑞是知道的,斯胡安更属意他有为的次子,而非他这个不讨人喜欢的孙子,所以他要在完全失去竞争力前来证明自己,毕竟他与菲利普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他的母亲曾经是菲利普的挚爱,而众所周知,贵族的私生活都极其的靡乱,即使是他们这样的小贵族也一样,其中发生的各种狗血剧情暂且不提,总之对方在他还小的时候就想将他溺死在浴桶里。

除了这种矛盾以外,虽然工业革命已经开始了二十多年,风俗习惯有所演变,家族并不会像大灾变以前,使除了继承人以外的其他男性成年后在获得一点微薄的领主馈赠后,便责令他们离开。

格洛瑞还需要子爵的地位与财富来铺垫自己的超凡之路。

“看来你长大了,我也并不阻止你做这件事情。但你要知道,我的领地是很危险的,你是否需要我为年幼的你雇佣几个骑士扈从?“至少斯胡安现在用的海还是关心的语气,这或许便是一丝转机。

“不用了,谢谢您,伟大的海斯汀家族的家主,能得到您的许可,巡视您的土地,已经是我的无上荣光。”适时的摆出谦卑,是一种可贵的美德。格洛瑞站起身,行了一个标准的骑士礼,毕竟越是成熟的稻穗,越懂得弯腰。

吃毕,斯胡安第一个站起来离开,而雪拉扎德则恰到好处地扶着他的手,陪在他身边,仅落后于他半步。

在早上模拟剑术的近海庭院中,格洛瑞栖身于一棵极为庞大的栓皮栎下,这棵树有五人围抱的宽度,简直就是一棵怪胎,也有幸于他们家没有做酒的习惯,这棵树的树皮竟被存了下来,没有被拿去做瓶塞。

直视天空中的紫月,格洛瑞开始运转【吞灵诀】,强烈的饱腹感让他想要呕吐,但他没有停止,直到这种感觉达到一个阀值,他感到喉咙一甜,吐出了一口猩红的鲜血,喷在了地上,他的身体就像一个装满水的容器,再用力把水压进去,只会让这个容器爆掉。

紧接着,更强烈的副作用来了,自己心跳的速度在变缓,四肢肌肉变得松散,血管中自己吞服的月辉在逆着血液流动。

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就好像处于醒着和假死的中间态,也就是将死未死的那种感觉,。

格洛瑞内心深处生出一种感悟,这并不是因为它吸收紫月光辉的原因,而是他修炼的吞灵诀其实应该叫做【尸仙喰灵篆】,这不是一本武诀,而是一种仙法,修行这本仙法的人,有个前置条件——已经身死,而他并没有满足这个条件,所以现在为了修行到下一阶段身体会自然而然地向前置条件所趋近。

如果他继续修行吞灵诀,他会达到一种叫做尸仙雏形的境界,走上一条叫【尸仙】的超凡之路,彻底变成活死人。

“这本功法是个有甜头的大坑!”,此时格洛瑞这样想到,这确实是一本来自于更高世界的修行法,但却有着难以克服的弊端,他不确定他是否应该继续修行下去。

“无奈夜长人不寐,数声和月到帘栊。或许……”

夜深了,该回家了,暂且回到那个从未有过归属的地方,暂且歇息,明天他将开始他的旅程。

走在回去的石子路上,他的前面烛火摇曳,他的身后海潮生声,而他像蜱虫一样夹在命运中间,就像雪拉扎德曾说过,格洛瑞的意思是——【无可奈何,身不由己】。

第五章:琥珀耳坠/巫师之路 清晨,绿日再一次升起,这一次他带来的是明媚的阳光,而非冷漠与骤怒。

早在四个小时前,厨房的烟囱就已经开始冒出浓烟,那里的厨娘和女工,需要为格洛瑞准备后面三天所需要吃的食物。

由于鹿特丹港周边有一个酸蚀沼泽与一片污染区,导致这个地方的土地绝大多数都十分贫瘠,连树木都不太长,连开发的价值都没有,故而这块地方的旧贵族人人手中都有一大片领土,鹿特丹港的凯文·丹尼斯·库兰伊伯爵拥有的土地面积甚至离谱到能让南方的那群傻逼的蓝血贵族瞠目结舌。

骑在一匹棕色的劣马上,穿着训练甲,背着行囊的格洛瑞,从女仆的手中接过一个大包的面包干,这个大包中的重得使马腿颤抖。

脚下的马,背后的面包干便是祖父对他的全部资助,只能说聊胜于无,本来格洛瑞认为对方至少会给自己一把火枪用于防卫四处流窜的盗贼,但是并没有。

身侧是蓝衣的斯胡安与绿裙的雪拉扎德,一个能决定他的命运,一个让他忌惮不已,其他的便是他不关心的人。

之后便是斯胡安说着长篇大论的激励言语,让格洛瑞谨遵骑士之道,勇敢前进,不惧艰险之类的东西,格洛瑞竭力装作自己很重视对方的话,然后安安分分的听完了这些。

听完了他的告诫,格洛瑞调转马头准备上路,骑士七技中包含了骑术,况且因为前世的原因,他对于马术十分的精通,他甚至可以空中换腿跳跃和定后肢旋转,当然海斯汀家族的其他人并不知道这件事情。

而就在他胯下的马已经跃跃欲试的时候,斯胡安的第三个儿子走了过来,给了他一个巴掌大的布袋。

“南方进口的甘蔗糖,省着点吃,小子。”他拍了拍格洛瑞的肩膀便回到了人群中。

或许是继承的顺位太低了,作为子爵第三个儿子,他从来没有表现出,自己有过什么大志向,格洛瑞与他的交际也并不多,唯一有的交际可能便是他在一个人练剑的时候,三叔有时候会凑过来看一眼,毕竟城堡说大不大。

感受着手中不同寻常的分量,格洛瑞在堂兄弟们的夹道欢送中,快马驰出已被守卫打开的城门,快若闪电,带出一阵扬尘。

奔腾如风,等到沿着土路跑出来两公里远,格劳瑞才从怀中把那个布袋取了出来,布袋中有二十个银花,这可是一笔大钱。

要知道在韦德罗斯王国的货币体系里,银花排第二层,一个银花可兑换100个铜花,而在较落后的北方,一户三口之家,每天所需要的开支也不过只需要30个铜花。

位于金属货币顶点的则是金花,这种正面印有蔷薇,背面印有爱德华一世的宝贝,也被称为神恩,可以换100个银币,当然这种货币兑换,都是自上而下去换,事实上,在市面上100个铜花是换不到银花的,大致需要112个才可以,而韦德罗斯帝国的金币一个便可以换弗鲁克王国的金币20个,但最终的兑换比例还要看当年的贵金属市价。

三叔给的这笔钱足够他去商贩那边买下一张漂亮的皮毛,并谎称是自己狩猎所得。

看来大家都很想要这个位置啊。

格洛瑞像是想到了什么,不禁哂笑了一下。

在道路上,他继续纵马奔驰,很快就到了附近的海盐镇,这个村镇的生产便是为了供应城堡的日常生活所需,

看到从海盐堡方向过来的骑士老爷,镇民们惊慌不已,毕竟上一次海斯汀家族全家出动,送于勒去鹿特丹港大校区的时候就已经把他们的吓坏了,在北方这些镇民有的时候都不被当作是人,他们只是一种纯粹的生产工具,有的时候一个不留神,他们便会被疾驰的快马给踩死在路上。

从村镇中的铁匠手中借了一把割肉刀,又采购了一些物资,他便离开了这里,远远的,他能听到村民们的欢呼声,欢呼他们又一次在贵族手下活了下来。

此行的第一站是20公里外的森林,虽然他很想立刻去废弃盐田那里,但毕竟名义上是一次巡猎,他得绕着领地边缘一路转过去,这样才能合情合理地到达——他想要到达的地方。

一路欣赏着道路两侧的村庄和教会新建的工厂,看着一个村民向工人转型,感受着脸上的风,自由和愉悦充斥着他的心头。

就在这时,他的目光瞥见一点红色,但他太快了,那红色转瞬即逝,被远远地抛在脑后他也没多想便继续向前。

而就在他转回头后,他发现——雪拉扎德还是那一袭绿裙,站在他前面不远处的路边向他挥手示意。

格洛瑞眉头紧皱,双手猛地往后拉紧缰绳,缰绳与马嘴之间传递着那股强烈的制动信号。与此同时,他的身体重心急速后移,双腿紧紧夹住马腹,仿佛与马融为一体。胯下的马感受到这一系列指令,高昂的头颅猛地一抬,前蹄高高扬起,伴随着一阵尘土飞扬和急促的嘶鸣声,它的速度急剧下降,最终稳稳地在雪拉扎德身旁停了下来。

停下来后,格洛瑞倒没什么,但棕毛马却大口喘着粗气,四蹄还在微微颤抖,仿佛在诉说着刚刚它经历了什么惊心动魄的急停瞬间。

“嘿,你在这里干什么,不错呀,跑得比我的马还快。”格洛瑞其实已经注意到了雪拉扎德那完全没有汗迹的白皙脸庞,而且她的小牛皮靴上并没有沾上太多泥土,她应该不是跑过来的,那么是怎么过来的,飞行?传送法阵?还是一些他未曾听闻的方式?

他的胡思乱想很快被对方打断。

“小家伙,不要随便盯着别的女人的脸看那么久,这可并不绅士哦,以后出门在外要记住祖母教你的这句话,有绅士风度的男人更得女人的芳心。”对方适时地开了个玩笑,“言归正传,我来是为了那天晚上我的冒昧特意赶来道歉的。”

“我认为没有一个人喜欢别人以自己的名字开玩笑,对吧?”格洛瑞并不接受对方的道歉,“但你的道歉我接受了。但你已经看出我如今在家族中的尴尬境地,直接说吧,我希望你可以帮我。”

要是原来他才不会就此妥协,但如今的他形势不妙,他需要对方帮自己一把,至少这场继承人之争,他希望她可以站在他这边。

又是那个没有一丝笑意的假笑,格洛瑞现在知道斯胡安为什么会看上她了,这个女人即使是这样的笑也足以迷倒别人,让人不由自主地陷入其中。

“比起那个我素未谋面的菲利普,我定然更倾向于你了。只是让我帮你的话,嗯......嗯,现在教你巫术有点来不及,那么......就这个吧。“

雪拉扎德从自己圆润小巧的耳垂上取下了一颗琥珀耳坠,那耳坠宛如落日余晖中熟透的橙子,橙得浓郁而热烈。雪拉扎德把它递到格洛瑞的手里。

“你学过海斯汀家族的海盐呼吸法吧,在你运转呼吸法前,把它放在你左胸上,贴身放置,它能提高你身体与我的巫术的适配性,待你回来后,我便教你巫术,那时你将踏上【巫师】这条晋升序列,那可比【骑士】更强。”雪拉扎德那富有诱惑力的话传来,竟然让格洛瑞那因突破到尸仙雏形的身体有了反应,他的心跳与呼吸都有所加速——【巫师】与【炼金师】是这个世界最吸引人的职业,他们也在工革之前对迦勒界影响最大的一批人。

他盯着琥珀看了很久,当他再次转头时,雪拉扎德已经不见了,格洛瑞并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但他却隐隐有所感应,她并没有走远,甚至她就站在哪里,就这样窥视着自己。

装作不知道,格洛瑞捏起琥珀对着阳光照了一下,在光线中他发现了几条金色的丝线,这些丝线,犹如神秘的笔触在琥珀内部肆意挥洒,它们纤细而流畅,在格洛瑞的精神世界中,这些丝线是那么的吸引他,他的唾液在分泌,他失去了一个月的饥饿感又从新回来了。

第六章:斑斓角虎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南派三叔《盗墓笔记》

在海斯汀家族领地的东陲,一片幽深的森林中,身披铠甲的骑士正缓缓前行。

阳光透过茂密的枝叶,在地上洒下斑驳的光影。

骑士手持长剑,目光敏锐地搜索着四周,他在寻找着猎物,以补充接下来行程中的食物储备。

忽然,他发现了一只健硕的母鹿与它的幼仔在灌木丛中觅食,它们很隐蔽,但还是被他发现了。

背靠着树,格洛瑞稍稍侧身,他将手臂平举,食指就这样对着那只母鹿,只见他的指尖微微一动,一道月辉凝成的紫色丝线从他的指尖飞射而出,如闪电般迅猛,瞬间射进了母鹿的体内。

那鹿甚至来不及发出一声哀鸣,便瘫倒在地,

格洛瑞走上前去,看着那只心脏已经被细线射穿,奋力挣扎却无济于事的鹿,心中并无半分怜悯。他从腰间拔出锋利的匕首,那匕首在微弱的光线下闪烁着冷冽的光芒。

母鹿的眼神中满是不舍,泪水在眼眶中打转,目光始终停留在身旁惊恐的幼崽身上,似乎想凭愤而作起,给孩子生存的希望。

但格洛瑞没有给它站起来的机会,他毫不犹豫地动手,用匕首在母鹿的颈部一刀,停止了它的呼吸,然后他熟练地将鹿的皮肉分离,并开始切割肉块。

鲜血染红了他的双手,空气中弥漫着血腥的气息。

对于久经沙场的他来说,这只是一场再平常不过的杀戮,在他的世界中,他指挥的每场战争最终都会导致尸骸遍地,流血漂橹,杀的多了,有的时候他真的认为自己是大自然钟情造物的破坏者,但他又明白弱肉强食,物竞天择是大自然的规律,如果有一天,他将死在某个人,某件事中,他绝不会怪对方,因为对方所做的不过是他曾做过的,如此而已。

但他绝对不会蔑视他手中的肉块,这是大自然的馈赠,不是能随便浪费的东西。

用布条将肉块绑起来,鲜血很快渗透了布条,但并没有低落血滴,将这块肉塞进背包里,他将要放弃剩下的东西,或许这里的鲜血很快会吸引来另外一位猎食者,森林不会让这种东西残留下来的。

至于那只在母亲尸体周边徘徊,不愿离去的幼鹿,格洛瑞没有去干涉它,因为他已经不缺食物了。

转移回他栖身的岩洞,自己的帐篷和那匹该死的马正在那里等自己。

塔架了火堆,将那块肉块切成两块肉排,一块用削过的树枝架在火上,另一块则放到地上。

他从一个自己做的木匣中那出雪拉扎德给的那个耳坠,将那个耳坠轻轻放到肉块中央,很快,那个耳坠中的金丝从琥珀里“长”了出来,那金丝钻入肉块中,渐渐的,肉块的颜色变得暗淡,而琥珀的橙色则渐渐变得深沉,转而向红色演进。

格洛瑞从来没有相信过雪拉扎德的话,在他感觉到那股窥视远离他之后,他便不断用这颗琥珀尝试,最终发现这颗琥珀是一种活物,并且对鲜活的血肉感兴趣,懂得如何“进食”,这更令他不敢在运转呼吸法时把它贴在胸口上了。

虽然它看起来很美味,但他怕雪拉扎德用巫术在这上面作标记,毁坏它对方会有感应,不敢轻易吸收它。

将吊坠放回木匣子里,他从火堆上取下那块鹿肉,金丝进食很快,根本没有过几秒钟,所以此时的鹿肉烤得刚刚好,九成熟的样子,从袋子里取出食盐,用手均匀的抹在肉排上面,指尖沾到的油脂散发出一股肉香。

然而,就在他打算品味这一餐时,森林中突然传来传来了火枪的声音,接着又是一阵低沉的咆哮。

看着棕毛马吓得四肢颤抖,格洛瑞警觉地站起身来,藏好那个木匣,提上自己的手半剑,确认铠甲的床戴方式无误,他迂回地向声音传来的地方跑过去。

到了现场,他发现那里有一支商队,商队的货车零散的停在那里,甚至有一些都翻倒了,车上的肥皂,灯泡,海盐和卷烟都倾倒在地上,沾满了飞溅出来的血液,几具尸体就倒在不远处,脑袋不是消失了,就是以一个诡异的角度扭曲着。

那个吼声的发出者是一只皮毛斑斓的高角雄鹿——斑斓角虎,这是一种格洛瑞只在《物种图鉴》上见到过的超凡种。

它身上的毛色并非寻常鹿类的单一色调,而是呈现出五彩斑斓的诡异纹路,犹如被诅咒的魔纹——

它的四蹄壮硕而有力,全然不似普通鹿类那般纤细脆弱。那分明是老虎的爪子,锋利且粗壮,每一步落下都在地上留下深深的印痕——

它的肋骨从皮毛下钻出来,上面挂着一根根藤蔓,藤蔓的末端低垂下来,使它的皮包骨头的身躯显得更为庞大——

它那双目通红,充满了狂暴与杀意,仅仅是被它注视,便能感受到一股彻骨的寒意直透心底——

它的嘴角不断滴下浓稠的血液,一滴一滴,在地上汇聚成小小的血泊,散发着令人作呕的血腥气息——

那巨型树枝状的白色鹿角上,赫然挂着四五具累累白骨。

那些白骨在风中摇晃,发出令人胆寒的嘎吱声——

而在这只巨兽的全身都是弹孔,鲜血不断流出,一条后脚掌明显的被利器所伤,令它不敢落地,而在他正前方是两个受伤的冒险者,其中受伤的那个正躺在另一个人的怀里,他胸口巨大的窗口,应该便是鹿角上的尖刺所致,而抱着她的那个人,此刻正拼命地用双手捂住那个不断向外冒出血液的洞口。

巴德感觉好痛苦啊,从小在贫民窟里的粉红屋长大的他,因为这个女孩,第一次有了被爱感觉。

因为她,他加入了这支商队,而现在他隐隐有一种感觉自己将要永远的失去她了,如果今天他必定会失去她,那么至少他想要对方走得安稳一些。但是即使自己用自己天生的超凡能力【疼痛分享】,也不能完全的分走对方的痛苦,此时他感觉自己的胸口除了胀痛,什么都没剩下,他感觉自己的胸口空荡荡的。这便是她现在的感觉吗?

“芙丽莲,你忍一下,马上就不疼了。”豆大的汗珠滴落,他知道自己的神经,马上就要崩溃了,但还是强忍着痛楚,轻声的安慰对方

巴德不断提升自己分享的程度,希望能将对方的疼痛完全转移到自己的身上。

“巴德,不要这样”知道对方在干什么少女轻轻的把手搭在巴德脸上,“将死之人,没有必要,那只角虎……咳咳咳。”

湿润的血从女孩的嘴里流出,她瞳孔开始扩散,

“那只斑斓角虎已经被火枪打伤了,它跑不快的,你快跑,快跑,还来得及。”

天上又是一颗星星坠落,地上又有一个纯净的灵魂升上天国。

等七章:断臂之痛 在斑斓角虎不断舔舐自己脚掌的伤口时,格洛瑞从树身后面躬身慢慢挪到一个离他最近的死尸边,接着,把他搬了回来。

尸体穿着皮甲,他腰间的手斧没来得及掏出便死了,大概是被角虎的肉掌击中了头颅——所以颅骨只剩了半个;死后的尸体在地上滚过,导致身上很脏,而这位不幸者已经僵直的手上死死的抓着一把燧发枪。

格洛瑞兴奋地掰开他的手指,继承了他的遗产。

这是格洛瑞第一次亲手触摸枪支。斯胡安曾高价买了一把,放在他的宝库里不肯拿出来。

他学着斯胡安曾经使用的样子,双脚分开,与肩同宽,膝盖微微弯曲,保持身体的稳定和平衡。

身体侧对目标,非持枪一侧的肩膀略微向前,持枪一侧的手臂伸直,手肘微弯,握住枪托靠近肩部。头部微微抬起,眼睛注视目标。

他平举猎枪,瞄准角虎那凶猛的头颅,手指紧扣扳机。

深吸一口气,果断地扣动了扳机。

“砰”——

的一声巨响,枪口喷出一团火光,子弹如闪电般射了出去,冒出一股硝烟。

待硝烟散去,他定睛一看,发现角虎身上没有增添任何伤口,而那只角虎正一脸疑惑的看着他,好似也对此有着疑问。

他打偏了,偏到姥姥家了。

格洛瑞不知道即使他瞄准了,也一样打不到,这把枪可不是斯胡安买过的皇家科学院生产的好货,这是南方军火商的私人军工厂中粗制烂造出来的,连膛线都是不准的,但即使是这种烂货也一样要十到二十个银花,堪称造价不菲。

即使打偏了,他也“成功”的激起来对方的愤怒,虽然这并不是他的本意,他只是因为见到枪支手痒,而开了一发。

角虎可不会管他是不是手痒,作为嗜血的野兽,它会把威胁到它生命的人统统吃掉,上一批企图捕猎它的佣兵团已经成为了吊在它树枝状白色鹿角上的白骨了,特别是它的鼻子嗅出来者是位超凡者。

超凡的血肉令它渴望。

放弃了触手可得的巴德二人,它翻起它的鹿唇,露出了上下两排外翻的枯黄獠牙,恶臭的涎水从齿缝中滴落,它强忍着把那只受伤的后腿脚掌放落在地面,一瘸一拐的向他走过来,那双鹿眼中包含止不住的杀意。

“嘶~这是盯上我了?”

格洛瑞丢掉枪,拔出剑,缓步后退,妄图控制安全距离。

角虎一步步朝着格洛瑞走来,步伐本不急不缓,但突然格洛瑞后颈的汗毛疯狂倒竖起来,刻入骨子里的战斗本能发出危险预兆,他整个人猛地后撤,就在同一瞬间,角虎随之暴起。

赫然是一道他几乎无法捕捉的黑影朝着自己扑来,腥臭的口气混杂着一道浓烈无比的血腥味道,落点正是刚刚他所站立处。

时机正妙——

格洛瑞调动体内的纯净月辉再次凝于指尖,想要射出去。

只见角虎晃动身体,它身上的斑斓幻纹在格洛瑞的眼里仿佛动了起来,这些花纹带着一种哀恸的情绪,一瞬间涌入格洛瑞的脑海,他的精神陷入僵直状态——这是一种精神攻击。

下一秒,格洛瑞便清醒过来了,但便是这一秒,使角虎有了躲闪的机会。

月辉打在了它突出的肋骨上弹开,而非射入胸腔。

格洛瑞瞳孔立刻狠狠一缩,上身往后压,用月辉勾住地面,一个滑步,想后撤到了一颗巨树后面。

“嗤啦”——

自己的裤腿被生生抓碎,冰凉之感从小腿袭来。

身侧又是一道劲风,格洛瑞不用转头看也能想象出来,角虎就站在树的另一面,靠树人立,并用它的前爪撩向他的头。

嘭!

格洛瑞用左臂挡了这一抓,身子向反向后撤。

“痛”

他不用看也知道左臂的骨头开裂了——没关系,这并非致命伤。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在避开原地的同时,他就像绕圈圈一样,绕到了对方的腰部。

他还好的右手大力一剑,刺入两根肋骨中,抽回时,带出了足足有一脸盆的血,这些喷出的血将他全身染红。

“吼”

一道哀嚎响起,惨绝人寰。

可下一刻入耳的,却是一道沉闷的回响,还有格洛瑞腹部传来的钻心痛苦。

“必须逃!”

仅仅是挨了一个后踢,格洛瑞便确认自己不是这条诡异疯狗的对手。

压下肋骨折断的痛苦,毫不犹豫,他转身便朝着身后奔逃而去。

在这样的念头中,格洛瑞的身影风一般窜进走了。

他接连翻过巨石,绕过大树,动作之敏捷迅速,完全看不出是一个全甲骑士。

不过只是听见后面“嘭嘭嘭”的撞击障碍物的生音,格洛瑞就知道角虎仍然在追击他,为了追他,它甚至把它鹿角上心爱的玩具都抛弃了。

疲累至极——格洛瑞对他的身体十分敏锐,他明白它这一刻到了极点,体力耗尽,汗水更是浸透了他的棉甲。

与之相反,后面的野兽根本不存在体力耗尽这回事。

二者的距离再一次拉近,唐奇甚至可以嗅到从脖颈后侧飘过来的恶臭呼吸。

“不行,这样下去,我会被追上的。”

“怎么办?我应该怎么做?”

突然,一道灵光闪过,然后瞬间被他捕捉。

自然而然的,他把月辉的力量积蓄在自己脚掌上,下一刻,晶莹紫线穿透了他的皮靴,撞在地上,给了他一个强劲的力,让他蹦起了4米高,飞窜了出去。

饶是如此,他也只能保持几乎紧贴的距旁,无法拉开一丁点。

“呼~呼呼”

格洛瑞一个瞬间回头,那外翻的獠牙离他的眼球不到五公分。

再慢几秒,或许就只要晚一秒想出加速的方法,格洛瑞就会被怪物追上,然后失去脑袋。

突兀的,又是一股危险的感觉涌上心头。

对自己极端信任的他,拼命让身子一侧,闪过了一条带刺的藤蔓,但下一刻,更多的藤蔓从角虎的肋骨上用来,射穿了他,带着淡淡紫灰色光辉的鲜血顺着伤口流出。

格洛瑞将错就错,拉住藤蔓,借势跳起,向后翻了个跟斗,躲过了角虎的利齿。腾空时还用剑云斩了角虎的脊背。

“咔嚓”

格洛瑞看了一眼手上被磕出口子的剑,转而斩断了身上的藤蔓,转身往商队方向跑去。

当他穿过丛林,回到那个血腥的地方,他的月辉耗尽了,但在这时他眼角的余光看到了令他欣喜的东西。

格洛瑞逃亡的身影停了下来,他决定转身与对方干一场。

事实上,他一停下,就失去了最后避开的机会。

当因为他的后空翻而落后一大截的角虎撞断一颗小树,冲了过来时,“砰砰砰”一阵连射从角虎侧面射了过来,弹丸的精度不准,但胜在数量打得它踉跄,斑斓的皮毛渗出了血。

接着,它踩到了陷阱——几个用树叶掩饰的小坑,把它彻底绊倒了。

它的四足跪地,但速度没停,就这样向他冲了过来,它再次使用皮毛进行精神攻击,想要先咬死他。

没料到会如此的格洛瑞慢了一步只能不断后撤,主动探出已经受伤的左臂,横着喂进了怪物的嘴巴里面。

“咔擦”

格洛瑞由骨传声听见了獠牙咬碎骨头的声音,下一刻他的左臂断掉了,半截卡在角虎的嘴里。

“甘美的血肉,可惜,你没有机会咽下去了。”

冰凉的枪身从角虎不能闭合的血口中整个插了进去,枪口直达柔软的内脏。

“嘭,嘭嘭,嘭嘭嘭”

接连不断的枪声响起,不会用枪的格洛瑞本能的将子弹全部打空,直到不断出现“咔咔”的声响,他才醒悟——子弹应该被打空了。

原本可怖的巨兽,在新时代的武器面前,终于,头颅一歪,口鼻喷血,倒了下去。

此时手臂断裂的疼痛传来,格洛瑞瘫软在地。

连着身上的贯穿伤,他失血太多了,眼前的东西都开始旋转。

“该死,我还没有完全…安全呢~” 第八章,我将承担你的痛苦 一个猎手最危险的时候便是在他认为捕猎已经完成时——

人生是一场狩猎,就像鹰犬逐兔,你不能保证自己是鹰犬,还是弱兔。

格洛瑞强撑着自己的身体不倒下,他扶着角虎死不瞑目的头,坐了上去,把手掌搭在尸体的前肢肌腱上,掌心的月辉,慢慢生长出来,扎入对方的皮毛。

这些月辉形成了细小的毛细管,就像那颗琥珀一样,不断地从角虎身上榨取出血液。

随着含有超凡之力的血液被格洛瑞吸收,他的面色变得潮红,就好像吸了鸦片一样。

此时他的脑海里浮现了这只超凡种的一生——

从温暖的子宫中被排出,来到这个冰冷的世界。因为北方的污染扩散,不得已不断向南迁徙。误食了一种超凡果实而进化成现在的模样,在抚育幼崽的时候被佣兵的火枪所伤,最后死在了一个陌生的超凡人类手里。

真是凄惨的一生啊~

大量冗杂的信息涌进他脑海里,大脑应激的自动把它排空,分泌出的激素让他上瘾,他整个人就像踩在棉花里面一样,感觉自己灵魂将飞上天。

还好这种感觉只持续了片刻,虽然拥有灵智,但作为一只野兽,它所记忆的有用知识并不多,多是对植物毒性的辨别,对肉类口感的品鉴。在格洛瑞主动的把无用的排除掉之后,也没剩下多少了。

就在他处于嗑药状态的时候从丛林中走出来了一个小小的黑男,那是巴德。

巴德就这样走到格洛瑞的身边,将自己的手摸向对方的手。

就在他快要碰到的时候,格洛瑞的眼神恢复了清明。

他强忍疼痛,一个下滑抱摔将巴德摔在地上——右手扣在对方的喉咙上面,而右膝则加着全身重量压在对方的腹部。

“你要干什么?”格洛瑞用几乎不带感情的声音发问。

他注视着面前这个矮个子,他长得是真不讨喜,黝黑的皮肤犹如被烟熏过的旧皮革,粗糙且黯淡无光,耳朵被残忍地剪掉了一半,残缺的轮廓在侧脸显得格外突兀,如同被撕裂的画卷,触目惊心。那半只耳朵的残端,伤痕交错,仿佛在诉说着曾经遭受的非人折磨。

他的脸庞消瘦,颧骨高高凸起,眼眶深陷,眼神中满是恐惧与自卑。稀疏的眉毛打理得很好,嘴唇干裂,毫无血色,微微颤抖着。

不贴身的皮甲与腰间的小刀彰显了他作为佣兵的身份,但他冒失的举止明了他是个三流货色。格洛瑞心中如此想道。

巴德低垂着头,不敢正视格洛瑞的目光,仿佛害怕那目光会利箭一般刺穿他。

“我没有恶意。”巴德害怕极了紧张地摸了摸自己只剩半截的耳朵,他很害怕但他有经验,“我只是想要分担你的痛苦。”他如实回答,并证明自己,即使惹得骑士老爷生气了,最多不过是一顿毒打。

在格洛瑞的质疑的眼神中巴德开始使用自己的能力。

一点又一点淡淡白光浮现在了两人接触的地方,慢慢的,格劳瑞就感觉自己身上的贯穿伤已经不痛了,左臂那不整齐的创口也没有那么痛了,但那种缺失感怎样存在。

“对不起,我没有办法恢复你的手臂,只能减轻你的痛苦。”豆大的汗珠,从巴德的头上落下,转移疼痛之后他所要承受的疼痛比之前格洛瑞要承受的疼痛更甚十倍。

格洛瑞两辈子见过形形色色的人,从他的行为举止中便能看出巴德内心深处的自卑,他讨厌自己的自卑,但他不讨厌别人在他面前自卑。

“你这种能力能持续多久?”

“您是说最长时间吗?我只是通过肢体接触将您的痛苦转移到我的身上,能持续多久在于我能忍多少的痛楚?现在这样的话,我应该还能再忍十分钟。”

“那好,你撑住。“”格劳瑞松开他的喉咙,转而从角虎的嘴里扒拉出自己那断开的手臂,将手臂与自己身上的伤口对接好,稍加调整,尽量使血肉模糊的两个地方回归原来的模样,接着他便动用月辉,像在使用手术线一样自主的进行缝合。

“啊!”巴德不由得叫出来了,这实在太痛了。

格洛瑞将已经断裂开的血肉连接在一起,最重要的神经用月辉重新修复完,他需要赶紧恢复神经功能。精细地将断肢的动脉和静脉进行吻合,重建血液循环。缝合断裂的肌腱,以恢复肌肉的牵拉功能。

断开的骨头先大致修复,缺失的骨髓现在来不及管它,总而言之,第一,将这只手救下来,他不能失去它;第二,现在就要能用,他需要防备突如其来的危险。

当疼痛重回到格洛瑞的身上时,他发现巴德已经晕晕厥了过去。

巴德感觉自己熟睡了,置身于温暖的怀抱之中,白色光点萦绕在他身边,就这样簇拥着,怀抱着他的灵魂,轻轻地轻轻地摇动着,就像一个摇篮一样,这是他这辈子待过最温暖的地方。

在这里他看到了鞭打他的母亲;来找他缓解痛苦的孕妇;允许他加入商队并且没有苛扣他工资的商队长;他挚爱的芙丽莲;那个以左臂为饵杀死了角虎的矮骑士。

没有痛苦是多么美好,若世间如杯盏斟满苦难,我不会报之以歌,但我将承担你的痛苦,让你举攀酒高歌。

第九章:花会枯萎,爱永不凋零 “啊,好痛啊。”

巴德睁开自己惺忪的双眼,揉着自己的左臂,虽然那里并没有任何的伤口,但他仍然有一种无比强烈的幻痛,他记得他好像在使用【感触转移】的能力时,虚脱而晕倒了。

直起上半身,他发现自己在一个山洞里。

左侧是一匹棕色的马,它似乎被栓在岩石上。

他站起来,感觉自己的裤腿有点湿,拧了一下,闻了闻自己的手掌,有一股强烈的马尿。

该死的马,我又没招你惹你。

就在这个时候,洞口处传声响,一个骑士走了进来。

他的右手像拎被子一样,拎着一副沾着血的皮毛——那是角虎的皮。也许角虎在超凡生物中,并不算强大,但它足够稀有,这样一副还算完整的漂亮皮毛就算是卖给南方那些吝啬的商人都可以卖100个神恩。

除此之外,这一场冒险的战斗后,格洛瑞一共得到了三把劣质枪支,四辆满载马车,四匹死掉的马,总计12个银花104个铜花,一堆破烂衣服和皮甲,冷兵器若干,特别是角虎的鹿角和它身上用于共存的超凡灵植——鹿血之藤,反正是收获颇丰,所以他心情愉悦。

“嘿,那个能分担别人痛苦的小子,你叫什么名字?”格洛瑞将剥下来的皮毛扔在一块大石头上,拿下了沉重的头盔,靠着墙一屁股坐下来后便问道。

“我叫巴德,骑士老爷。”

没想到那个矮骑士的年龄比自己还小的巴德不敢冒犯对方,因为他看到了对方铠甲胸前烙印着的粗砺海盐图标。

这是海斯汀家族的象征,虽然海斯汀家族在整个韦德罗斯帝国上牌算排不上台面的,但终究是经营了那么多年,在鹿特丹港还是有一定知名度的。

“谢谢您救了我,还愿意带我到这个洞窟里避难,如果你有什么需要我做的话,尽管吩咐,如果没有的话,我现在要去为我死去的他们收尸了……”他的话越说越轻,到最后几个字,甚至已经听不见了,哀恸至极而无言语。

天生觉醒超凡之力的人不少,但是能力五花八门,大多都很次,能用于服务业,不能用于战斗。但眼前这个家伙可以兼顾二者,并且可以在格洛瑞将来的计划中做一个重要的棋子,所以他决定收服他。

“我的名字是格洛瑞.海斯汀,相信看了我胸甲上的家徽【粗砺海盐】你便应该明白我的身份,我是海斯汀家族的长孙,而现在我想要知道你的身份,你是野生的超凡者吗?现在是……”

不明缘由的巴德,慌张了一下,便回答,“我19岁,鹿特丹人,是【粉红街的丑小子】巴德,我只有一个母亲,没有自己的姓,我的经历档案登记在鹿特丹港的事,政府大厅里面,虽然我隐藏了我是超凡者这件事情。”

丑陋的人绝非愚蠢的人,而美貌的人未必明智。

“看来大人是有用的上我的地方,但有需要尽管开口。我唯一能做的也就是分担别人的痛苦了。”这句话不矫揉造作,将两人真正想谈的东西直接放到场面上来讲,这个习惯格洛瑞也喜欢,一句话被人听出他的意图,对面的是个聪明人,只不过出生不好罢了。

“你们这支商队是什么情况?合法吗?”格洛瑞突然扯出一个诡异的笑容,“我在一具尸体身上发现了大名鼎鼎的走私犯——夏洛特的勋章,商队不会是他旗下的吧?”

是的,格洛瑞从一个貌似是车队长的人的袖袋里发现了这个——一个勋章,上面的图案类似一个横过来的“丰”字,横着最长的条线代表了分裂了南北两端的大峡谷,皇家国教骑士团的士兵们守卫在那里,凡是经过的商队不仅要交国税,还要交军队税与道路税,虽然南北方的货物贸易利润十分高,但光是这种高昂的税收,便可以让你来回一趟一分钱不赚,这些都是上层贵族和教会们的人想出来的“好主意”;而那三条平行的竖,代表了走私商夏洛特那神通广大的本领,可以让“天堑变通途”,越过那些税收的神奇方法。

顺带一提,夏洛特·亚历山德拉·戴维森(Charlotte Alexandra Davidson)从一个小商人做到一个闻名天下的走私犯,听说他与蔷薇皇室的关亲还很不错。

“我在一年前加入了夏洛特的商会下属的陆运商队,负责在南北两边跑,这一趟我们从南方进口了许多的灯泡,肥皂和卷烟,走私过大峡谷,一路回来,到了鄂尔多斯之后我们分流成小商队,我就是跟着回家乡的商队回来的,我们队人手不够,队长雇佣了一个三流的佣兵团,到达鹿港森林的时候,那些佣兵团的成员没有按照合同上面的要求减少事端,反而去捕捉那只角虎的幼崽,惹来了成年角虎,而造成此次悲剧的佣兵团在看到他们无力击杀那只角虎后,用枪将我们车队的人给射伤了不少后,便逃之夭夭了。”

怪不得他在检查那些尸体的时候,发现上面除了咬伤跟抓伤,还有枪击伤。

“滋啦,滋啦。”

火锅上面架着的烤肉,适时地发出声音,油脂从紧实的角虎肉中分泌了出来。

拿出两根烤串,每根烤串上面都放着有马蹄大小的腱子肉,虽然被格洛瑞吸收了很多,但剩余的超凡之力还是使这块肉香气四溢。

“吃吧。”他递给了巴德一根。

巴德小心翼翼地接过那块肉,咬了一口。

“烫,烫!”

看着巴德因为自己的冒失被烫到,格洛瑞也笑了,尽管他在平时因生存需要,使自己尽量的严肃,但一个人在紧张战斗之后,不可避免地放下一定的防备,这也就意味着,此时的他笑点会更低。

待到肉块凉了之后,巴德小小地咬了一口,紧质的口感与自带鲜甜的味道都是他以前没有尝到过的。

当他将这一口肉吞下去后,那些肉好像就化为了一股暖流,从他的胃一路逆流到他脑袋里,最后在他后脑勺的某一个部位聚集,他自然而然地感知到,他承担别人痛苦的能力在进步,原本他便不只是能转移痛楚,只是转移其他感触觉的效果不太好而已,现在他感觉自己转移别的感觉的效果也在提升。

一口一口的将手中的角虎肉全部吃完,身体也到了饱和。

“谢谢您的慷慨,使用这种肉好像可以使我的能力提升。”

品味角虎肉鲜美滋味的格洛瑞也不禁点点头,“确实是好东西,不能浪费了。”

抹了抹嘴角的肉渣,格洛瑞站起身来,向洞口走去,“巴德,跟上来,我需要你的帮助。”

当巴德走出洞口的第一瞬间,眼睛便被明媚的阳光给亮得睁不开了,下一瞬间,他便发现商队的货物和那几具尸体被整整齐齐的码在洞口左边,而右边这是一具已经被开膛破腹的角虎尸体,从尸体上还能看出它生前的威压。

格洛瑞走到桥和身边,拍了拍,“我们需要赶紧把它制成肉干,缩水后方便携带,你能帮我吗?”

“当然可以,格洛瑞老爷,以前为了谋生,我也为工厂晾晒过肉制品。”他自豪的说出来,并庆幸这是他能帮上的忙,但突然他语气停顿了一下,“老爷,可以先让我为我的同伴收尸吗?”

“随你的便,还有你不需要叫我老爷,叫我先生就好了。”

接下来的30分钟里,格洛瑞就这样看着巴德用一把生锈的剑,一点一点的挖出一个大坑,再将那死去的十二具尸体中的九具,缓缓地搬进土坑中。

巴德用怀中的手帕,无比轻柔地擦拭着芙丽莲沾到泥土的脸,直到露出对方小麦色的皮肤,对方宛若安睡的脸庞,令他不禁笑了一下,就好像过去躺在床上看星星,芙丽莲总是装睡逗他,但他明白了往日的美好都将一去不复返了。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对方懂他,他再也找不到一个像她一样美好,善良,不在乎外貌的女孩了,永远不会有了。

那种深入骨髓的缺失感,如潮水般将他的心紧紧包裹。

“啊!!!不!!!”

花会枯萎,爱永不凋零——

人间最悲伤的,莫过于我还爱着你,而你己不在。 第十章:门尸 十天之后,

当所有的角虎肉都处理完了,

断臂已经长好了,

格洛瑞与巴德两人准备带着“货物”去鹿特丹港市中心。

巴德没有给那三具雇佣兵的尸体一个好下场,那些尸体的下场令人作呕,当两人准备离开时,已经有蝇虫盘旋其上。

当一个人近距离观看死亡时,可能会引发其对生命的脆弱性、无常性和有限性的深刻认知。

这种经历可能会让人重新审视生命的价值和意义,转而令这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所作所为与之前截然不同,很显然巴德就是这样的。

这可苦了那棕色马,它拉着四辆车,外加满载的货物,在两个人的帮助下拼了老命才把这四辆车运出了森林。

在森林边缘的一个小村庄里,格洛瑞借着身份,花钱买下了三头驴。

两人一马三驴,哼哧哼哧地来到了鹿特丹港中心城区。

“你说你能帮我把这批货转手了。时间紧迫,我要快点脱手。”

“只要你能帮我把它们卖出一个心仪的价格,换回来的钱我九你一,之后你便来海盐堡找我,我会让你担任我的骑士侍从,从此在我身边。”

“但如果你跑了…”

“绝对不会,格洛瑞先生,我将成为您的待从。至死不渝。”巴德低垂的头颅,单跪的膝盖,诚恳的语言,无不在表明一点——请接受我的效忠。

可谁都知道,廉价的效忠比厕纸还便宜,真正的忠诚,千金难得,这是自古不变的道理,古往今来多少英雄败在身边人。

“那走吧。”

两个人穿着巴德搞来的高领黑袍,先在船只来往频繁的鹿特丹港口雇了四个劳工,将满载的四辆车,用油皮包裹住,运向了一个鹿特丹城中区一个不起眼的小巷里。

在格洛瑞的感知中,当他们来到离这个小巷500米开外的地方,便有数个目光注视着他们,左边三百码开外那个剃头匠,右边四百码开外那个花店。

不易被发觉,但一旦被发觉便能明是受过专门培训的目光,紧紧的追随着他们。

“吱嘎,吱嘎。”

轮缘包裹了铁皮的木轮在八个劳工的奋力推动下,伴随着摩擦声,不断的深入这个巷子。

小巷乌漆嘛黑的,格外深邃,两侧的建筑仿若都是为了这条巷子而建造的。

伴随着驴马蹄响,车子终于到达尽头。

小巷尽头,靠着墙坐着一个乞丐一样的灰袍老人,他双眼紧闭,仿佛睡着了,衣服破旧,好像是拿碎布片拼在一起的一样。

巴德掏出与他们人数相同的铜币,将它们轻轻地放进那个乞丐身前那个散发酒香的木酒桶里。

当最后一枚铜币随叮咚一声进入酒桶,“老乞丐”微微的睁开眼。

那眼神如此骇人,没有瞳子的昏黄的眼珠中布满了血丝,那种红色不是鲜红,而是类似于已经变质的血液。

当左眼看下左上时,右眼会看下右下;当左眼看向右下时,右眼会看向左,老乞丐那两只眼睛如同两颗玻璃球不断旋转,永远不会看向同一个地方,但又仿佛一直盯着你,从未离开。

举起酒桶一饮而尽,接着那个老人的正面出现了一条丝线,断蔓延至脑袋,就这样整个人从头到脚分成完美对称的两半。

他就像是两个门把手一样分开,连带着他身后的墙壁也就这样分开了,在这个看似普通却暗藏玄机的门后面,便是通往地下神秘世界的通道,而负责运输人和马车的,是一个独特而费力的人力绞盘梯。

老人的两粒眼珠子继续无规律的转动,两半的身子操弄着唇舌,以两种不同音调的声线一前一后说道:“欢迎你们这些该死的走私犯到来,你们这些猪喽的到来为鹿特丹港带来了财富,你们的尸体肥沃了这里的土壤……呵呵呵。”

“后面是通往鹿特丹港地下交易区的人力梯,当然,鹿特丹港地下交易区那是老爷们的称呼,我们俗称黑市。”巴德解释道,“门口这尊【门尸】据说是凯文·丹尼斯·库兰伊伯爵高价从一个炼金师手上买来的,不仅拥有生而为人时的记忆,还拥有辨别身份的基础功能。”

“因为您身上带着从车队长身上搜来的夏洛特商会的令牌,所以会被它误认为是走私犯。一般情况下,它不会主动攻击人。”

“当然,这尊【门尸】就是欺软怕硬,您可以把海斯汀家族象征身份的物品拿出来,那么它立刻会把现在的辱骂给咽回肚子里,挣扎着从墙里出爬来,舔您的鞋子。”

远远地还能看到门尸两半脑袋漏出来的红白之物,咋咋舌,格洛瑞摆了摆手,

“没有必要,虽然我知道我们隐藏行踪的方式十分的粗糙,有心人为之一定能找出我的身份,但在这之前我还觉得我的真实身份还是越晚暴露越好,你觉得呢。”

“大人自有自己的想法,又怎么是我这种贱民可以揣测的。”

这不是格洛瑞想听的答案,但他不会说出来,也不会较真,只是命令那些劳工推车进去。

在鹿特丹,凯文伯爵治下的“黑市”还是以其货物齐全有而闻名的,斯胡安的枪就是先在走私犯处下单,在让他们从南方运过来的。

作为一名合格的贵族,格洛瑞对此处早已心驰神往,只是碍于未成年,一直没有合适的理由出远门,而错过了。

当车队完全进入,身后那两堵墙在门尸的操纵下合二为一,在此重新形成一个阴暗小巷的尽头,不明真相的贱民误入其中,可不会有好心人把你带出来,毕竟【门尸】的肚腹也时常饥饿。

站到升降梯中,格洛瑞兴致勃勃地用斗篷下的双眼打量这个新事物。

这个梯子的主体是一个巨大的木制框架,由粗壮的橡木打造而成,摩擦的'痕迹深深地印刻在其表面。

框架的四角,固定着粗如儿臂的绳索,绳索向下延伸,消失在黑暗之中。

将月辉凝于眼珠,格洛瑞双眼由蓝变紫,他看到——框架的底部,数名强壮的力士赤裸着上身,肌肉紧绷,汗水如注般流淌。他们紧紧握住那沾满血迹的粗糙绳索,左他们的发力下,绞盘开始有节奏地转动。

这座升降梯的构造宛如一座巨大而古老的机械巨兽。粗壮的木架支撑着整个结构,坚实的木板铺设成承载的平台,而在其内部,精密复杂的齿轮相互咬合,散发着金属的冷光。

沉重的呼吸,低沉的号子声,绳索缓缓放松,电梯开始缓慢地下降。站在木框中的人和马车,随着这缓慢而颠簸的下降过程,心中不时变得紧张。

这个人力梯的运作并不平稳,时常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据说南方的升降梯用蒸汽发动,比这个平稳很多。

便是在这落后与先进的畸形结合之中,格洛瑞一行人来到了深藏于地下的黑市——这个见不得光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