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首不离》 楔子 前尘碎忆(一) 张爱玲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一个是清冷白玫瑰,一个是热烈红玫瑰。

在高曦的生命里也曾出现过这样两个女子,只不过他从未拥有,所以,他只是远远的看着,看着那两人结婚,生子,老去。

他和这两人相遇在青春时期,青春期的少年,心绪向来捉摸不透。钱钟书曾说:“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与其说是围城,不如说是迷宫了。不过,回忆,又何尝不是一座围城,不论甜美苦涩,总引人沉溺其中。那时,十四五岁的少年也还不知道,他的心,会陷进一段回忆,囿于一座迷宫,终身不得走出。

或许年少遇见之人,在多年后再见会发现,初见之人并不惊艳,再见也未必心动。但正因初见,那道身影才能深深映入回忆,而那道并不完美的背影,也会在回忆中趋于圆满。

闵诗涵是高曦的代课老师,高曦上高一时,她刚刚大学毕业,被分配到这所学校。她长着一张娃娃脸,笑容甜美,声音悦耳。由于年龄相差不大,自然没什么架子。她教授的科目是地理,讲课时也算妙趣横生,这样的老师自然受到学生的喜欢。

高曦对此并不感冒,对于闵诗涵,他并不讨厌,但说十分喜欢,倒也谈不上。但不可否认,有个看着顺眼的老师,对于该科目的学习,确实更能提起兴趣。

高曦在班里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中等生,与大多数人一样,成绩只能说还过得去,平时倒也安分守己,从不惹事。地理成绩在全班四十多人中能排到十几。

对于这样一个小透明,班任与代课老师都不会过多关注。因此,在高一上学期,这两人并未有任何过多的交集。

这种情况在高一下学期发生了一点细微的改变,随着重新分班,高曦来到一个新班级,班任和科任老师也都有了变动。巧合的是,新班级的地理老师仍是闵诗涵。

和从前一样,上课时,高曦一般不开小差,但要说多认真,倒也谈不上。可能是新班级的学生比较闹腾,闵诗涵慢慢注意到了这个上课时不与同桌交头接耳的男生。

对于高曦来说,他不和同桌搭话仅仅是因为不熟,贸然交谈有些尴尬罢了。令高曦没有想到的是,在他看来平常的举动,却意外使他被地理老师所注意。

教室的座位每周一换,这一周高曦刚好坐到第一排。周三最后一节是地理晚自习,在下课前几分钟,他正百无聊赖地坐着,等待下课。闵诗涵突然轻声问道:“你住校吗?”面对她的突然发问,高曦一愣,心里闪过一丝诧异,但还是点点头。“那等下下课你来我办公室一趟。”闵诗涵道。

高曦虽然不知道地理老师找自己什么事,但还是赶忙应下:“好的”。

下课后,高曦跟着闵诗涵来到教师办公室,只见闵诗涵在自己办公桌抽屉中一阵翻找,拿出一些零食和几只记号笔放在桌上。旁边正要离开的老师问道:“这么晚还给学生补习啊?”“不是,我挺喜欢这个学生的,给他一点小奖励。”说完,闵诗涵对高曦道:“我看你平时上课挺认真的,也不和别人交头接耳,这点小零食希望你不要嫌弃,也希望你以后能一直保持。等下要上自修了,你先回班稍微休息一下吧。”

高曦面上表情不显,其实心里还是有一抹欣喜的,他收下东西,微鞠了一躬。“谢谢老师,老师再见。”闵诗涵应下,随后,高曦便回了班。

经此一遭,两人的交流依旧不多,不同于之前的是,在地理课上高曦常被点名回答问题,但答对的时候却是寥寥无几。闵诗涵表面不说,但眼底的一丝失落,高曦能感受到。渐渐地,闵诗涵对他也冷淡下来,但高曦心里却无端生出一丝情愫。或许是那句夸奖的话语;或许是那几袋零食;或许是姣好的面容。

少年的情愫总是莫名其妙,就像山间清风,无端生起,却也转瞬即逝。上高二后,课程难度的加大,以及讲课节奏的加快,让高曦丝毫分不出心神来关注心底泛起的一丝涟漪。高三复习时,学校安排了经验丰富的老教师代课,两人从此再没了交集。

高曦大学毕业时,通过高中好友得知闵诗涵已经结婚。听到这个消息,高曦内心并无任何起伏。人对于他人的夸奖总会喜悦,爱屋及乌,也会不可避免对这个人产生一丝好感。作为一个成年人,高曦清楚,所谓的情愫,不过是青春期荷尔蒙的影响罢了。

于高曦而言,闵诗涵不过是人生的过客,真正让高曦留下深刻印象的,反而是代课时间并不久的语文老师张敏。高曦觉得,在张敏身上,蕴含着一种空谷幽兰,遗世独立的清冷气质。这种气质深深吸引了高曦,即便如此,但高曦始终明白,这份永远无法说出口的感情并不正常。因此,即使高中毕业时,高曦仍没有递出那封信,个中心意,只有自己明白。

人就是这样,在某些人面前,你总是会自惭形秽,好像要低到尘埃里,即使只是看一眼她的背影,也需要莫大的勇气。

多年后,将近耄耋的高曦再次想起那封信,时光荏苒,信早已遗失,但心中深埋的感情又怎能轻易忘却。当年,十八岁的高曦只惊鸿一瞥,便明悟了心底的情愫,而八十五岁的高曦经历半个世纪的光阴,确定了自己心意。并非空中楼阁,见色起意,而是细水长流,如一坛老酒,愈久愈醇。

因为语文成绩一直不错,即使张敏只代了一学期的课,但此后,两人之间仍有联系。在张敏看来,高曦是一个在文学上很有天赋的学生,因此她不介意给他一些文学上的指导与帮助,除此之外,两人只算是普通朋友,仅此而已。但高曦明白,他对于张敏,并非只是简单的师生情。

多年来,她的生活幸福美满,丈夫性情温和,夫妻之间相敬如宾。因此,这份异样的情感,,高曦一直深埋心底,多年来从未向他人诉说。

曾经,面对父母的催婚,高曦只是苦笑,并不回应,而今孤身一人,他并不觉有何不妥,生活中的热闹不过瞬间,孤独才是常态。

初春的午后,躺在摇椅上晒太阳的高曦沉沉睡去,随之相伴的,他的生命也走向终点。一生的记忆如同胶卷一般在眼前一帧帧闪过,吃喝玩乐,高曦从未亏待自己,因此生活上,他不觉遗憾。

记忆最终定格,那道本就清晰的身影,此刻更显刻骨铭心。“遗憾吗?”“或许吧。”只是,过去的只能过去,已经注定的结果怎能改变?

高曦的心底突然想起这样一句诗:“春风若有怜花意,可否许我再少年?”倘若重来一次,就能得偿所愿吗?高曦不确定。但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一定不会像年少那般胆怯。

带着心中的遗憾,高曦的意识陷入黑暗,他不会知道,再次醒来,他将来到一个新世界,开始一段全新的人生。

轻风顺着窗吹进屋内,书桌上的宣纸被吹落在地,纸上墨迹未干,显然是不久前刚刚写就,纸上是两句诗:“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只是不知下文。 第1章 生而知之 南齐末年,天下藩镇割据,各州府拥兵自重,自封诸侯,大有东周礼崩乐坏之象。

天下大乱,百姓民不聊生,易子而食,随处可见流民无数。空气中时刻弥漫着血腥气,曝尸荒野再是寻常不过。寻一高处,自上而下,目之所及皆是惨白一片,一望无垠。看上一眼,只觉心惊胆战。阴风阵阵,刺入骨髓,凄神寒骨,使人心伤。

诗圣杜甫曾言:“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想来也抵不过眼前这般凄惨景象。

天生万物,各具其性。历朝历代,凡天下大乱之时,有应劫之人,扰乱天下,只知贪图享乐,搜刮民脂民膏,视百姓为猪狗。如夏桀、桓温、安禄山、朱温等。自然也有人应运而生,如尧舜禹汤,武王秦皇,定鼎天下,横扫八荒。

天下各路起义军中,大端朝开国皇帝,太祖宋光稷自微末中起,终一统六合,定都洛京,国号大端。传至神宗宋恒,已历五世,开国已有二百余年,历代帝王励精图治,大端经济繁荣,百姓安乐。唯一弊病便是本朝太祖以武将身份得国,为防止武将乱国,便极力削弱武将地位。

大端官制基本沿袭前朝三省六部制,但细微处却加以改进和完善。弃三省,设尚书台管理除兵部外,吏,礼,户,刑,工五部,五部尚书加参知政事头衔,入尚书台,分执宰相权柄。兵部重组为军政院,统管一切军务,最高长官为军政院正副使。尚书台与军政院分掌文武二柄,称二府。

为防止武将乱权,军政院正使由文官出任,军队将领每年轮换,防止蓄养私兵一事。如此带来的弊端便是军队战力极弱,边境常受蛮族袭扰。为确保都中治安,另设五品京兆尹统管洛京兵士,皇城中专设御林军拱卫,只听命于皇帝一人。

大端至道元年,皇帝宋炅驾崩,庙号真宗。太子宋恒即位,时年二十有六,改以年号开元,从年号中,可以窥见这位年轻的帝王蓬勃的野心。同年十月,冬至将近,天气逐渐转凉,树上飘落的枯叶携来几分萧瑟。

一天清晨,几乎是同一时刻,几声嘹亮的啼哭打破了西京城中的宁静,三个异世的灵魂在这个世界才重获新生。此时他们不会知道,有一条看不见的命运之线已悄然连结。他们将在这个世界扎下根来,并在史书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再次睁眼,高曦已经来到一个全新的世界。只用了很短的时间,他接受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实,是的,他穿越了,又或者说,这何尝不算重生呢?只不过,映入眼帘的不是熟悉的现代,而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一个封建王朝:大端。

高曦从未想过如此匪夷所思的事情能发生在自己身上,相比于前世看过小说中的系统流,金手指流的主角,他唯一能称作金手指的,只有脑海中的知识了。但天可怜见,前世,作为一个文科生,他的理科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了,何况多年来,这些本就记得并不牢靠的知识更是被他忘得一干二净,就好像从没出现过一般。什么依靠制肥皂,细盐发财致富的计策根本行不通。

且不说他根本做不出来,退一步来说,就算他能做出来,不说别的,即使是一个对历史稍有了解的人也明白,贩私盐,在古代可是杀头的大罪。再退一步说,即使他能够凭借这些成为一方巨富,也不见得能够潇洒,安稳地度日。

在等级观念十分鲜明的古代,先不说商人社会地位十分低下,赚钱容易,若没有足够的实力能够守住,拥有太多钱财对他未必是好事。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若是没有倚仗,此举无异于稚童携带黄金行于市井,是非常危险的。君子不立危墙之下,高曦从不自诩为君子,但这句话他十分赞同。一念及此,他马上将这个想法抛弃了。

“或者,凭借曾背下的诗词,做个文抄公如何?”高曦内心暗暗思忖。“不太妥当,别人的终归是别人的,没有真才实学,总有一天会露馅的。”没过多久,高曦又否决了自己的第二个想法。作为一个前世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几十年的成熟灵魂,体制内铁饭碗才是最终的归宿。在古代,想要获得所谓的“铁饭碗”,就只有一条路了,那便是读书考科举。

但科举又何尝是随随便便能考上的,科举考试的难度可比常人预想中大多了。不要说进士,就算是考取童生,也未必多简单。高曦不禁想起,前世有些人只是因为童生中有个“童”字,便一口认定童生只有现代小学生的水平,如今记起这事,实在让高曦感到啼笑皆非。

真正的科举,不知有多少人几十年如一日,两鬓青丝化雪,尚且连童生都不曾考取。在科举中留下姓名的人实在太少,我们看惯了少年得志,殊不知芸芸众生,连大器晚成都十分艰难。幸运的,如中举的范进;不幸的,连姓名都不曾留下。

历史实在冷酷,向来高视阔步,吝惜笔墨。普通人的一生太过平淡、渺小,唯有王侯将相,世家贵胄才能使他提起一丝兴致,有时在史书上随手翻过薄薄的一页,便是许多人跌宕起伏,波澜壮阔的一生。

但历史的高台向来由皑皑白骨铸就,被摆上高台的,不过寥寥几人罢了。

念及科举,高曦不禁感到有些头大。本朝科举有进士、明经科目,考试内容本有帖经、墨义和诗赋。自开元以来,官家改制科举,取消了冗杂的帖经、墨义,专以诗赋、经义、策论取士。

若是诗赋、经义,高曦尚且能借鉴前人之作,但策论实在不是高曦所擅长的。但即使要科举,也还有十多年的光阴准备,加上前世的记忆,索性高曦也就不再多想了。

混混沌沌中,高曦从一个婴儿长成了六岁的稚童,从零开始学习大端官话。由于身边没有参照物,高曦十分小心地摸索着学习,唯恐表现太过超前以至于被人当成妖怪烧死。

高曦虽然生于长安,却随母亲在江南外祖家长大,在长辈的只言片语中,高曦也渐渐摸清了自己的身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