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从清末开始》 第一章 任家兄弟 “我……认输……”

清末某年某日,一个春后的时节。

广州城热如蒸笼,炎浪滚滚,无形却有质地蔓延过每一寸空间。

穹盖似的天空万里无云,日光无差别亦无遮掩照耀下来,入眼处尽是金色或红色。

任怅又眨了眨眼,在这声尘埃落定的讨败声中仔细分辨了一下,发现那不是看到的颜色,而是自己的感觉。

金色是辉煌灿烂的未来。

红色是喷涌而出的血气。

他站在万众瞩目的高台上,那一声败北之语后,先是有近处的人低声传了出去,好像不太确定,“罗师傅认输了?”

连续几声,好像是小老鼠们嘻嘻索索,在这之外世界安静得可怕。

然后老鼠成了群。

“那伥鬼赢了。”

“结束了!”

“三十七手败秋雨!”

“多年轻的拳术大师啊!”

声音似乎一条蛇,从上而下,一出溜传递出去,在密密麻麻的人群里起起落落,有了形状。

任怅看着那形状,如一个坚硬硕大的球体,从平台上滚滚落下,砸入人群,融化成漫天无形的大雨,落在每一个人心底。

终于得到了回应。

像火,无数声音从台下四面八方热烈无比簇拥过来。

掌声,欢呼声,尖叫声,声声入耳,比今朝的日色更加浓稠浓密,让人幻想它们轰动整座城池。

在这些声音中,他本就高大,现在更高大。

他本就英武,现在更是神武。

与之相称,在他脚下躺着一个人,那是人称“北侉子”的罗秋雨罗师傅,满脸痛苦,蜷缩身体,不能再战。

高台上只有这两个人,他和他。

没有任何一声欢呼为他而发。

都是为他而发。

无需指名道姓,谁都知道这里的他是谁,他又是谁。

倏然之间,下方传来了一个呼声,尖利旷远,划破长空。

“广州第一拳!”

就似点燃了一点火星,所有欢呼尖叫都找到了明确宣泄的渠道,未经梳理及引导的能量整合向一个方向,在眨眼间形成骤然爆发的滔天势态。

“广州第一拳!”

“广州第一拳!”

“广州第一拳!”

声势。

感觉到这种声势,下方围观的人群之中,有几个坐在椅子上、头上撑着把大伞、身旁有人扇扇子、看起来位高权重的中年男子,脸色都十分不好看。

罗秋雨是广东五虎之一,而另外四条老虎,便是他们。

“北侉子”罗秋雨、“大金刀”王威、“三头七臂”陈述、“水中火”李大通、“老太祖”岳韬。

几个人是广州城成名多年的大拳师,身经百战,经营日久,徒子徒孙,数以百计。

多年以来,他们都是互相忌惮,爱惜羽毛,不肯正面冲突,没成想临了了,却被一个年轻人拿下其中一位。

这让他们不禁有种兔死狐悲、物伤其类的感觉。

任怅单手挟起罗秋雨,从高台上连续几次,跳跃而下。

几次起落,没有丝毫停滞,一着即跃,短短几个呼吸,如同飞影掠空,落在地面,高台之前。

“师父!”

“你放开我们师父!”

罗秋雨许许多多弟子,冲了上来,抢过罗秋雨颤颤巍巍的身体。

任怅也不阻止,只是眯着眼睛,看向四方。

这些人对他不无恶意,也有胆怯。

不过任怅一向不在意这些,他大可享受着其他所有人的热情。

那些“广州第一拳”的呼声。

在人群中,广东四虎对视一下目光,有遮掩不住的骇然:三十七手败罗大炮,已然是了不得。

但更令他们惊为天人的,是现在这小子能挟持这两百斤腱子肉的北侉子,一跃而下,气血镇定,不起不浮,不飞不沉。

所谓拳术武功,无非是锻炼、利用人体本身蕴含的力量。

通常而言,这个过程紧要之关节,在于“意”“气血”“劲力”几处。

所谓“以意导气,以气推血,以血助力”,便是如此。

又有“力从地起、拳由心发”的说法,也是一样道理。

而从高处落下,一踩地面,受到反震,浑身颤抖,体内的气血就无法稳固,发劲不够通畅圆润,紧张僵持。

这可谓实战中巨大的破绽,也是武学理论中的大忌。

可是广东四虎眼中,任怅一系列跃下的动作,连续下五六丈,根本行云流水,灵动机敏。

他人找不到他的破绽!

他也令忌讳不再是忌讳!

这就太可怕了。

所有的禁忌,本来都是因为常人做不到,所以才成为了禁忌。

反过来说,如果一个人能够从高处跃下,而不动摇气血,恰说明此人的“气血”已经练到圆润自如、不动不摇的境地。

拳术圈子,向来有个说法,叫做“太岁当头坐、妄动要惹祸”。

现在的任怅,好像就是这一尊煞气十足的太岁神,一跃而下,气血不动,那等于是无论什么情况,都可以以最快速度、最大力量发劲。

这时候若要招惹他,一定只有祸事,没有好事。

广东四虎,从来以为那是传说中的说法,没想到真正有人能够做到。

当然,他在这之前,还刚刚收拾了一个北侉子罗秋雨,这点自然更没有人敢忘记。

“好啊,任怅,你小子说能打败罗师傅,我本来不信,没想到还真给你做成了。”

忽然,人群之中,有个身着华服、面色苍白,看起来雍容华贵的男子,呼朋引伴,哈哈大笑,迎了上来。

那是广州将军纳兰取。

他赞赏了任怅几句,看来对这年轻而有身手的人,甚是喜爱。谈笑之间,隐隐有提拔的意思。

身后一些官员,自然听懂上意,参与进来,其乐融融。

广东四虎,脸色更是一沉。

接下来,他们的反应也不一样。

“老太祖”岳韬,站起身子,笑眯眯、乐呵呵,跟着上来,打了个招呼,凑进来说话。

他是个胖子,身着宽松衣裳,却是长袖,裹上手臂,因而流汗不止,身旁一直有人扇扇子。

不过在这些官员面前,他宁可流得满头大汗,也不让弟子扇扇子。

“大金刀”王威冷哼一声,转身即走,带着轰轰烈烈一帮弟子,远离这热闹属他人的地界儿。

他的弟子,人人都持刀,哪怕是木刀。

不过,他却没有刀在手。

“三头七臂”陈述,站得笔直,身边也有弟子,却是自己撑着把伞,不远不近,冷冷看着这一切。

他的脸上,有一道刀疤,牵扯了嘴角,使得他没有表情的时候,也像在笑。

而笑起来时,又有点像哭。

“水中火”李大通,不知道什么时候,也靠近了这里。

但和岳韬不同,他没有参与到众人的说话中,而是一直做微笑状倾听,时不时发出一些赞同、点头,已不知不觉成了人群中的一份子,让人感受不到一种突兀。

不过在这些人中,任怅却不可避免,也难以忍耐,看了罗秋雨一眼。

罗秋雨已被弟子照顾得苏醒了,自然知道现在的局面。

任怅被官员们、拳师们、权贵们、富商们围拢,成了一圈的中心。

好像连太阳都特别照顾这边,特别热,特别闷,也特别亮。

岳韬脸上的汗水,不停落下。

而罗秋雨则远离他们,被三两个弟子照顾,以一种极复杂的眼神,看向过来。

那边的光好像也黯淡一些,阴冷一些,潮湿一些。

他显然痛苦。

任怅知道,罗师傅的痛苦不仅来自于身体,更多是失败给予的挫败感。

这是一场切磋,也是一次比武。不是杀人,不是夺命,可是结果不比杀人夺命好多少。

任怅没有下重手,罗秋雨再休憩几日,恢复体能,他仍是那个大名鼎鼎的“北侉子”。

他今年四十七岁,关中人士,年纪轻轻便南来闯荡。

在北方时,曾先学炮拳,再习弹腿,长拳大马,大势灵巧。

刚来挑战本地拳师时,他打得赢的,便显仗身体优势欺人,难以服众。打不赢的,则又为人正面攻破,以小克大,十分狼狈。

久而久之,南人便以“北侉子”蔑称之。

后来,他痛定思痛,在本地拜习百家,糅合自己的拳种之中,兼顾长拳短手。

此后开办武馆,成为一代大师,“北侉子”这么个蔑称,赫然给他打出了敬畏意思。

这也是个传奇人物。

不过他这样的传奇,成名路上,可赢可输,可胜可败。

成名之后,却是败不得,也输不了的。

以后无论走到了哪里,他都得头顶“三十七手为任怅所败”的名头。

他接下来所做的任何事情,无论多么辉煌,都为任怅妆点光彩。

这就是比武擂台的意义,两个人中的一个人获得一切,另一人只能饱尝失去一切的苦果。

残酷,但是现实。

“幸好我不会败。”任怅有些惆伥,但转念一想:“世界上没有人能胜过我,我是无敌的。除非是阿然,没人能打得败我。”

“他们说我是广州第一拳,我当然是。不过,这称号现在认不得。”

“等我把剩下四虎,一一战败,到时候再说不迟。”

他自信,张扬,甚至是狂妄,只是不说而已。

但谁都能看得出来。

要不然也做不了太岁,成不了煞星。

纳兰将军兴致高昂,当晚张罗了一场酒席,宴请任怅为主宾,更有岳韬、李大通这种圈子里的大人物作陪。

那时节,确属任怅没见过的场景,叫做个灯红映酒绿,烟花拥风流。

宴席结束,纳兰将军拍拍手掌,便出来两名美女,赠予任怅,称用“暖脚”。

他却之不恭,笑纳承接,当晚醉醺醺拥着两女,回到家宅。

两名女子,一名“夭桃”,二叫“湄黛”,风格各异,却都是苦命女子出身,给纳兰将军购置,教习仪态,妆点相貌,用以收买人心。

任怅心知肚明,也甘之如饴。

今日如同有某种默契的潜在规则在安排一切,他是规则中的一环,这些女子也是另一环,甚至纳兰将军同样也只是一环而已。

这规则就叫名利场,是它安排了一切,所有人都在它的控制下往上爬。

只看爬得够不够快,够不够高。

或者说,跌得够不够粉碎,够不够好看,够不够精彩。

他妈的便足矣。

他早在三个月前第一次挑战武师的时候,就已想好了今日的事情,并且决定奋不顾身投入其中。

权力,金钱,女人,他全都要。

他这一身本事,也该有!

任怅拥着两女,回到家宅。

那是东街一处十分偏僻的土黄色小屋子,矮小逼仄,任怅这么个威风八面的人物,带着两个妖娆风情的女子,居然来到了这里。

两女一路已有疑心,见到这地界儿,啊了一声。

任怅笑道:“是不是很惊讶,我这样的人,居然住在这里?”

夭桃看惯了达官显贵、白瓦红墙,吐了吐舌头,不好说话。

湄黛高挑冷艳,凤目狭长,靠在任怅怀里,高跟鞋跟碾了碾崎岖的烂泥巴路,发出一种让人心痒痒的声音:

“爷,您是了不得的人,有今儿这一遭,得了将军青睐,这叫起于微末,苦日子熬到头,真凤凰一飞冲天,更了不起了呢。”

任怅哈哈大笑,抱着湄黛亲了一口:“好宝贝儿,真会说话。”

粗鲁的动作,引得湄黛一阵娇俏的笑,反过来轻咬他嘴唇。

夭桃看他们两人腻腻歪歪,有些着急地贴上来。

她嘴笨一些,不会湄黛那般说话,只会照着老嬷嬷教学,往任怅耳朵里吹气:“爷……进去吧……桃儿还是处子之身……”

任怅受这两个尤物,一下子便受不了了:“哎哟,别来这一遭,老子也没经受过女人。”

两女大惊。

他则色乱情迷,春风得意,搂着两女,就往前去。

不过令人疑惑的是,他来到门口,顿了一顿,居然又转瞬恢复了正经的神情,好像连酒意都去了三分,还敲了敲门。

深呼吸一口气。

“我回来了!”

他在对谁说话?

两女疑惑。

也许八卦是女人的天性,在很短的时间里,她们想到了许多许多。

也许,任怅有个结发糟糠之妻什么的?不过肯定没咱们姐妹好看……

不对,他刚才还说自己未经人事……

但他放荡不羁、豪情勃发,如不是妻子,又怎么会这般慎重……

难不成是老父老母……

门开了。

所有的猜想都在真相面前停驻了,一个皮肤白但不是苍白,眼珠黑但不是暗沉的少年,衣着朴实,提一把烛火,出现在三人面前。

少年看向三人,却并不意外,让开位置:“阿哥。”

任怅及时介绍:“这是我本家弟弟,单字一个然。”

三人进了房屋,少年把烛火放在中央的桌子上,照亮了房间里不大的区域。

两个身着旗袍、喷着香水、妆容精致的女子,左右看去,发现房间虽然简陋朴实,却并不肮脏,所有物件被摆放得井井有条。

这倒是还能接受一些。

不过两女最关注的还是一个东西:床。

房间里只有一张床,倒是够大。

但还是只有一张床。

两女站在一旁,对视起来,心中又泛起许许多多的猜想……难不成要……哎呀羞死了……

不过那个任然相貌倒也不讨厌,体格虽不如任怅强健,也不算消瘦……

任怅一屁股坐在桌子前,兴奋道:“阿然,今天我打败了广东五虎之一,他太弱了,我三十七手就打败了他,再遇到一次,十五招就可以!”

他一说话,便滔滔不绝:“我出来博这一搏,是搏对了。以前练拳的那些日子,没有白费功夫。”

“纳兰将军业已答应了我,送我一栋大宅子,以后多多提用、鼎力支持。”

“要我说,你不如搬去同住,跟我去见将军。咱们兄弟齐心……”

任然摇头:“我不。”

任怅一挑眉,有被辜负好意的气急:“你!”

说话时,两兄弟坐在桌前,两女却站在一旁。

任然忽然看了她们两眼,搬来两个凳子,放在任怅左右两边:“请坐。”

两女一愣,又看了看任怅,发现他虽然不满,却也点了点头,便就安心坐下,却大气也不敢出一口。

任怅道:“你别转移话题。”

任然道:“我也没想转移话题,只是觉得她们能坐着就别站着。”

任怅冷笑:“哈,你以为她们站着是委屈了。嘿嘿,她们坐在这椅子上才叫委屈了,这种椅子又脏又差,哪个人想坐?”

任然抬头看着她们:“真的吗?”

他黑色的眼珠里看不到杂质,这句话也简直像是从瞳孔里面传达出来的心声。

两女久在欢场,本该见惯了种种场面,此时也不知道如何回答。

这椅子自然很差劲,坐下去还左右不平衡,但多少也是好意,她们实不忍心驳斥这少年。

任怅嗯了一声,还是湄黛勉强笑道:“然少爷,咱姐妹确实不好坐这地方。”

任然想了想,也不在意,站了起来:“那咱们站起来聊吧。”

两个女子赶紧站了起来。

任怅坐在原地,满不在乎,任然却站在他面前,静静看着他。

任然的眼神是如此坚定,也没有说话,但好像有一种无穷的力量。

今日多么风光、多么张狂的任怅,终于也抵受不住,叹了口气,跟着站了起来:“你发什么疯癫?”

他说的没错,房间里四个人站着,火苗照着他们的影子,投射出去,十分诡异。

任然想了想说:“她们站着,像你的奴仆。我不愿意别人当奴仆,因为我自己也不愿当别人的奴仆。”

“所以我不会见那个将军,也不会去追名逐利,四下挑战。”

“我练武不是为了做这些。”

“阿哥,你不要强逼我了,如果你再多说,我现在就把你的武功废掉,然后去杀了那个将军,一了百了。” 第二章 拳惮 任然说这番话,说得平静。

他的脸色没有丝毫变化,说废武功、杀将军,好像吃饭喝水一般简单。

并且是字字清晰,没有任何歧义。

但有那么一瞬间,两个女子,仍然觉得自己听错了。

她们觉得这样的话太大胆,也太荒唐了。

在广州城,哪有人敢这么说话?

这个任然,是不是太不知死活、口无遮拦了!

同时,在第一时间,她们看向了任怅。

任然的说话,对纳兰将军不敬,可是将军没有千里眼顺风耳。

但对任怅的侮辱,却是当着她们的面。

她们简直宁愿自己是聋子,光能看到,却听不到,这样也能面带微笑,维持一个面子上的安稳。

虽然相处时间短暂,但任怅这样意气风发、锋芒毕露的人,任何人也看得出他的性格。

他是那种有野心、有本领,豪迈又大气的人物。

用拽文一点的话来说,就是枭雄。

这样的人,说一不二,唯我独尊,就算有亲人,有朋友,也绝对不容他们不尊重自己。

不过令两人意外的是,任怅深吸一口气,却并没有发怒。

只是皱眉。

语气和缓。

“你不要说瞎话。”

任然寸步不让、油盐不进:“这是不是瞎话,我能不能做到,你自己最清楚不过。”

任怅不说话了。

两个女子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口,这个狭小逼仄的房间,似乎容纳了太多的人,连每个人小小的微末的心思,都漂浮了出来,充盈在空间里。

以至于拥挤。

和沉闷。

过了一会儿,任怅忽然哈哈大笑,坐了下来:“好,好,好,咱们不谈这件事情。坐下吧,都是一家人,何必闹得这么僵呢?”

夭桃和湄黛吐了吐舌头,心想幸好任怅大肚,没太计较,要不便是一出六国大封相了。

她们却有意无意,好似忘了,或是不愿去想,这闹僵起来的过程中,也与她们有些关系。

虽然她们糊涂的脑袋,想不太清楚其中的关节。

但至少,她们能感觉到,任然好似对她们很好。

也许正是因此,她们心底里也对他颇有一些好感,不愿见到他头破血流。

四个人相继坐了下来。

任怅忽然挥了挥手,“你们在外面等候,今儿个老子和兄弟叙叙旧,过会儿一定和你们俩大战一场。”

随着房门关闭,房间里只剩下了两兄弟。

任怅没了女人在身旁,神情松弛下来,瘫坐在椅子上,埋怨起来:“在娘们面前,也不给我点面子。”

“很想给,但是你会蹬鼻子上脸。”

“阿然,老哥知道你洒脱逍遥,可以抛下一切,与世隔绝。有时候,我真觉得你是个怪物,年纪轻轻,能忍受这般寂寞。”

任然正色道:“我觉得这并非忍受,而是享受。”

任怅看向四周,不以为然:“嘿,享受……”

他不是吃不得苦的人,但这座狭隘的居室,那些难吃的食物,做苦力时受到的白眼,不公平的对待,不平等的侮辱……

这些东西,都只能留在过往。

忘在曾经。

从今天开始,一切都要抛下了,抛下了,抛下了,抛下了。

绝不再有。

任然解释道:“我练拳学武,心中欢喜。哪怕逼仄之所,也无异于天高海阔,整个世界与我对话,这种喜悦胜过名利一万倍。”

“你境界高,我不一样!”

任怅一摆手,这种话他听不下去,也不准人说:“我要争,也要夺,还要抢。咱们老爹怎么死的,你忘啦?”

“当年团坛兴盛时候,他武功能耐、为人处世,都是拔尖儿的吧?结果呢,硬仗他上,到分功劳时又让给别人。自以为多么义气高洁,其实是天字号蠢货。”

“到头来,不如他的,反倒是能投身朝廷,博得大位。他这样的人物,却给洋人用火枪打死了。”

“不争不抢,哪里来的道理?这世界有这么公平,世上的人有这么好吗?错啦,世界上最公平的是我,起码我不会抢夺别人的东西。”

“你最识得道理,今日别给老哥怄气,公允答我一番,这话是对是错?”

任然听罢,也不得不点点头:“阿哥,你是没错。”

任怅一挑眉,欣喜道:“那你……”

任然又摇了摇头:“但也不对。”

这话把任怅堵了一截。

任然却继续说下去。

“阿哥,这世上绝不是非错即对,你是没做错,但也没有做对。”

“‘不犯错也不正确’简直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也根本不值得得意,世上大部分人都是如此。”

“相比起来,‘犯错’只怕还难一些。因那也需要贪婪、残忍、泯灭道德及吃人的疯狂。”

“但也有人愿意做正确的事情,那才是大勇气,大智慧,大坚毅。”

“我若要做事,便只做这等事!”

任怅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怎么也说不下去了。

他看着眼前这个少年,从小跟个闷葫芦似的,可是一旦说起话来,却又总能长篇大论。

谁也说不过他,不是因为他多么能言善辩,而是因为他坚信自己,别无怀疑。

两个人大眼瞪小眼看了一会儿,漫长的过程中没有再发出一点声音。

过了许久,任怅才道:“你还念着小时候那疯子的话?”

“清清楚楚,不敢忘记。”

任然补充道:“他不是疯子,叫薛红灯。”

任怅口中所说的“疯子”,任然口中的薛红灯,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

在这对兄弟年幼时候,他们父亲在义和团里东奔西走,自然无暇顾及家庭。

家眷之类,则被义和团安置一齐,在一座小村子里,安排着日夜练拳,留待他日,能堪一用。

可惜后来义和团大业未成,朝廷再不起用,一干人等归顺的归顺,战死的战死,逃窜的逃窜。

一场盛宴,尚未开席,已只留下残羹冷炙。

那一处小村庄,也被清廷秋后算账,找上门来,下了狠手。

里面的老拳师、工匠师父、洗衣做饭、孤儿寡母,都是四处流落。

但在那至少三五年的和平时间里,任家兄弟遇到一个很特别的人。

那人说话腔调古怪,不似本地人,又不知来处,好像从天而降。

不过他额前发丝饱满,顶上又不留鞭子,而是剃了一溜儿板寸,这是大清的大忌。

又因衣着时髦,是没见过的样式,仿佛洋人,偏形貌与汉人无异。

义和团路线几经变化,和清廷的关系时好时坏,时而得到起用,时而为朝廷忌惮没,但大体而言,仍有“大逆不道”之根苗。

对这形貌特殊的人,倒也能接待。

义和团先将其囚禁,再几经审问。

发现他博学多识,能言善辩,对中外东西事迹,颇为详知,赫然是个有用之才,便留在村庄里教学孩童。

薛红灯被发现时,是在任家,所以也被任家收养,与兄弟两人,相处一段时日。

后来一场大乱,他便也是去得无影无踪。

兄弟之中,任怅一向喜好武学,对这种文人嘴炮,分外看低,两人关系不咸不淡。

要说唯一印象,任怅只记得那家伙口气甚大,提及救国救民,仿佛既看不起清廷,亦不赞同义和团。

但若问他有什么法子,他倒只是冷笑,仿佛还真有办法似的。

任然却不一样,和薛红灯关系甚好,两人私下里嘀嘀咕咕,有些旁人不知道的秘密,也是众所皆知。

任怅一向认为,这异乡人教坏了自家弟弟,弄得他神神道道、异于常人。

听到这里,更是不屑:“你信他的鬼话?他有什么本领,肩不能扛,手不能提。除一些西洋物什外,一说到真家伙,便当哑巴。”

“更何况,他还反对咱们团拳大事!这种事情,也是他能轻议妄言?”

“村里没人和他较真,但凡传了出去,他八条性命也不够活的。”

任然点点头:“他也知道这点,说什么‘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后来许多事情,只给我说,还请教我练武哩。”

任怅一怔,这事儿他倒不知道。

随即便是哈哈大笑:“他练武?他能练出个什么本领,都这个年纪了,中途入门,能有什么成就?”

摇了摇头:“我看啊,他那体格,怕早已经在当日混乱之中,死于非命,成了一句枯骨。”

“阿然,你信这种人的鬼话,把自己变得如此,又是何苦呢?”

他是苦口婆心。

任然却很坚定。

“阿哥,你从来知道,我不善于讲,只善于做。”

“也许你说得对,他是在说鬼话,但我就是信了他的话。”

“也许他已经死了,但是他所说的话,不因他的生死而论正误。我信的不是他,而是他的话。”

“无论如何,我是要走这条路的,正如你要走你的路一样。我没有阻止你,你千万也不要阻止我。”

任怅一怔:“你什么意思?”

任然面色平静:“还能有什么意思——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

任怅大怒:“你要跟我分家?”

“是你要跟我分家。”

啪嗒!

任怅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他身量本就高大,屋子逼仄,灯火飘摇,被他长身而起的动静,震得拉长又缩小,黑影白火一阵错乱起伏。

任然抬头看他:“你要怎么?”

任怅恨恨道:“还能怎样?给你做饭!”

任然啊了一声。

任怅冷哼一声:“臭小子,你又不会做饭,这么晚了,家里灶也没开,我哪里不知道?现在是不是很饿?”

任然不好意思,摸了摸肚子:“争来争去,忘了饿。”

任怅竭力想要做出凶狠模样,但也实在忍不住莞尔。

一下破功,便再凶狠不得,叹了口气,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你拳术那么高,老哥不担心你的生计。只是以后,要学会自己做饭啊。”

他开了火,亮了灶,叫门外两个女子,过来和任然一起帮忙跑腿。

而任怅这个一早才大放异彩、享誉全城的大拳师,现在却提铁锅、用菜刀,忙得不亦乐乎。

灶台之前,空间有限,但是这八尺来长的大个子,却进退相宜、十分适应。

赫然有一种大厨的意味。

任然和两女一起帮手,递盘子、添柴火、送水……

中间不忘给她们科普。

“阿哥自小是厨艺第一、拳术第二。”

“当年学武未成的时候,他白天给人家酒楼帮厨,晚上带着我去练拳。”

“这样一路走访十八省城,学了十八家厨艺,也打遍十八城。”

夭桃和湄黛对视一眼,均是目瞪口呆,两个女人从小也是娇生惯养,十指不沾阳春水,今晚也算是开了眼界了。

这活儿倒是不忙碌,只是体验奇特。偶尔做了一次,还挺新鲜。

一时之间,她们也真有种错觉,这座乍看好像有些土鳖的房间,也好像成了自己家一般。

烟火气弥漫了一阵,烧出三两个菜。

这菜也是色香味俱全,香气四溢,不输给今儿个的晚宴。

任怅越是烧菜,脸色越是难看。

等到把饭菜端在桌上,便站起来,“走了。”

夭桃还有点迷醉地看着桌上那几盘菜。

说来奇怪,她平日绝对远离庖厨,但今日稍微参与了这种创造过程,虽不是自己主厨,还是对那几个盘子里的玩意儿颇有些感情。

她舍不得地撒娇,“爷,不急嘛,待然少爷吃完了,奴帮他洗了碗……”

湄黛看出不对,扯了夭桃一把:“傻蹄子,爷今晚还要与你同享欢乐,古人常说‘更仲夏苦夜短’,你还在这儿惦记几盘菜做什么?”

她却不是处子之身,因而在这方面,想着示弱几分,将夭桃作主角,自己当一碟配菜。

夭桃呆了一呆,这才看向任怅的脸色,知道他绝不开心。

两个女人对视一眼,缩缩脑袋,像两只蹑手蹑脚的小兔子,忙往门外钻过去。

任然坐在饭桌,看着饭菜,提起筷子:“我自己洗碗。”

任怅点了点头,走到门口,又回头看了看房间里。

昏黄的烛火,单薄的少年,一顿饭菜,一张床铺。

任怅忽然道:“我一定会名扬天下,宇内皆知,成世上第一等人。”

任然吃了一口饭菜,抬头笑道:“你已经是世上第一等大厨了!”

任怅一怔,哈哈大笑,转身即去。

他意气风发,龙行虎步,宽阔的肩膀撑开了黑暗的边界,仿佛走向永恒光明的未来。

……

等任怅离开了房间,任然才收敛了笑容,静静看着烛火,将筷子放下。

他没有吃饭,也没有挑菜。

不是不想,是不需要。

任然已经不需要每天都吃东西了。

三日或五日一顿饭,便足矣。

只是那唯一一次进食,需要极大分量,可能超过十个人。

而平日,则只需要喝水就足够。

任怅根本对自己的弟弟毫无了解,在他心目之中,任然也许还在三年前的水平。

因为自三年前,他的拳法已经没有进步过了,他以己度人,自然觉得任然也是一般。

实际上来说,这也是应当的。

任怅的拳术,实在已经突破了常人眼中的极限。

方今天下,正值乱世。

每逢乱世,拳法兴盛,武术风靡,自古如此。

现如今的大清,内家外家,南派北派,种种门流,不知凡几,自古以来,未有如此昌盛。

这是百姓的大悲,也是武道的大兴。

可是人力有所极限,久而久之便有人总结出来,无论怎么锻炼,都难以逾越的一些规则、障碍、瓶颈。

这些规则障碍瓶颈,统统被称作“拳惮”。

拳者,拳术也。

惮者,惊惧也。

但这个称呼,本身也揭露了它并非不可逾越。

只是拳术在忌惮这些瓶颈而已,只是拳种在避开这些规则而已,只是拳法在害怕这些障碍而已。

——人不会。

人可以征服拳惮。

譬如任怅一跃而下,气血不动,称作“太岁煞星”,这就是一道“拳惮”。

任怅超越了武学的禁忌,也迈过了人力的极限。

所以任怅才是可怕的大拳师。

大名鼎鼎的广东五虎之一,被他轻易拿下。

位高权重的广州将军,亦要对他青睐有加。

可是连任怅也有想象不到的地方,他突破了一道障碍,拓展了自己武学的边界,却又陷入新的障碍和边界之中。

譬如,他也许认为,一个人只能突破一重“拳惮”。

也许从当年对薛红灯的态度差异,就注定了他们这一对兄弟,会渐行渐远。

任然想到了薛红灯当日所说的话。

“这是千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按照正常流程发展,其实武学在其中占据的分量,很小很小。”

“但也可以很大很大。”

“任然,你是个聪慧的小家伙,你绝不要被一切东西束缚住。”

“我告诉你,人力是没有极限的,只是有一种东西,欺骗了古往今来的人啊。”

“那就是人自己。”

“你可以试着把任何体系当做一个生命存在。”

“人不过是它体内的一部分,去完善它,去修建它,好像将一片平地,修建成高楼大厦。”

“医学、文学、舞蹈、音乐……莫不是如此。”

“每个修建它完善它的人,其实都没有自觉,谁也不知道他们身处哪个位置,他们只不过是去做而已。”

“但无一例外,他们终究会停下来。”

“因为他们会参照前人,然后超越前人,并且在超越之后,到达自己的极限,停驻不前。”

“可当他们的事迹普及之后,又总会新人超越他们。”

“是新人胜过了他们吗?”

“不是的,是他们自己的思想局限了自己。”

“你想一想啊,这样的事情,是不是太可悲了呢?”

“所以啊,不要参照任何人,不要满足,也不要停下。”

“到那时候,你若能发挥一些作用,也许就是我来到这个时代的意义吧。” 第三章 神功已成在我身,我本无敌向谁问 任怅从气血着手,突破“拳惮”,成了“太岁星”。

任然也自肺腑入门,同样突破一道“拳惮”,练就了“五脏庙”。

所谓食气者神明而寿,他虽然不是食气者,但和大部分食肉食谷之人,业已拉开天大差距。

他的五脏六腑,新陈代谢,各项功能,非比寻常,能人所不能。

他食万事万物的精粹,体内分泌的许多东西,自己都能够粗略控制,可以定时拉屎拉稀,使得吃拉都无比稳定。

三五日一顿大餐,大解一次,小解三次。

大解小解的时间、份量,也都次次无差。

吃喝拉撒,听起来粗鄙烂俗、不值一晒,却本来就是人生在世,根本命性的东西。

如果将人视作机械,机械的更新迭代、维护保养,这可能比正常运转都更加重要。

除了这种境界,任然也成就了太岁神,综合来说,他比任怅更上一层楼。

更可怕之处在于,他太过于年轻了,境界又太高了,正值可发育生长的时候,使得四肢百骸,都有最理想的成长。

如果世上有最完美的人类,那就是任然的模样。

这日子已过了半年。

过程中,没有半点不在掌握。

这种拳术,自然超越了常人的想象,但对他这种货真价实做到的人而言,却又属稀松平常。

不过,略微让他失望,任怅从未发现这点。

这几年来,任怅的心思,多放在追名逐利之上。

此次一举挑战罗秋雨而功成,看似简单,实际上有太多的铺垫。

如何让罗秋雨接受挑战,如何让结果公允,如何使得一次挑战舆论最大……其中的门道,其实复杂无比。

不过这样一来,他在拳术的修为,也已实实在在落下了。

“阿哥到底不是我的同路人,自此分家,也是一桩好事。”

任然转念一想:“我却可以仔细想想薛红灯的话,他说拳术本不能够左右大势,练得再好,在方今乱世,于国于民,也只是次要位置。”

“不过,他又支持我苦练拳法,进境无极限,可以改变这个时代,这是什么说法?”

“他一定有很多东西,还没有告诉我。”

“小时候不懂,后来随着阿哥行走十八省,见到苍生涂炭,自己却无能为力,便越发把这些话念在心头。”

“若有机会,我一定要亲自问问他。”

“老哥说他可能已死了,倒也不无道理,但我总觉得他这样的人不可能死去。”

“可是,他这样的人,既然没死,又怎么可能籍籍无名?”

“哎,还是练拳吧。”

任然把混乱的思绪,全部收拢一空,一心清宁定境,便往城郊而去。

他孑然一身,带了一个包裹,一席短打衣衫,腿上手上,四肢各自绑了几块装满沙子的沙袋。

行走在夜城之中。

常人身上绑着沙袋,要着力猛跑快打,费尽体能,达到某种锻炼效果。

不过对任然而言,却没有这么浮夸。

他只是寻常的走。

沙袋也不大,只是算重,里面装着的都是铁渣子,一粒一粒,又重又沉。

但就算如此,四肢上重量加在一起,也超不过二十斤。

对任然而言,如同无物。

休说是二十斤,再来二百斤,他也可以行动自如。

这时节,夜里管控力度极大,但夜出之人却也极多。

表面上看,是一片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场面,一眼看去,能看到几条街灯红酒绿、霓虹辉煌的模样。

许多时髦新颖的汽车,在其中穿梭,时而落下西装革履的人士。

不过在这之外的地方,却又阴暗黝黑。

任然避开那些人士,一连走了几里地,来到郊外小山之上。

目标明确,直接找到某处空地,来到一块石头前。

那石头十分奇特,异样突起,斜里飞出,但顶上又是不大自然的模样,十分平、齐、整、光。

似乎是,本来奇形怪状,却被磨平了。

在半年前,这座石头绝非如此模样,不过现在是被任然用手按平了。

现在看上去,像是一张桌子,而且是十分好用的桌子。

任然将包裹放在石头桌子上,解开来看,里面是两样别人如何想也想不到的东西。

一支笔,一叠纸。

然后,任然又解开了四肢上面,那些绑缚着的沙袋,也是一一放在桌子上,解开口子。

满满几口袋的铁砂,一粒一粒,粗糙硬朗。

任然把白纸铺在石头上,又用毛笔,朝着那些铁砂里面扎了进去。

这就是他的练拳。

也就是写字。

铁砂就是他的墨汁。

毛笔接触铁砂的时候,倏然间笔尖一转,轻轻一抹。

那些铁砂,似乎如被火撩过的黄油,一下子便不再是铁砂,凹陷下去。

被震碎了。

每一粒铁砂,都成了八瓣碎末,一大片的铁渣子。

却不止如此。

任然手腕一按,五指倏然之间,重重捏着笔杆。

笔尖在许许多多铁砂碎粒之中,微微一颤,狼毫倏然一张。

就是这样一颤、一张,周围的那些铁渣子,被这么一打,一揉,又像是被融化了。

变得浓密、粘稠。

成了一团浆糊。

划了一圈,便满满涂抹在了毛笔之上,漆黑如墨。

——铁砂被揉成铁汁!

这种事情,若普通拳师看到,能把眼珠子吓出来。

大凡拳师,对铁砂掌都不陌生。

这门功夫,练就起来,是先用大米,再用黄豆,进而用河沙、石子,最后才用铁砂。

过程之中,时时刻刻用秘方浸泡两手,通筋活血、生肌造皮。

如此苦练几十年功夫,能把铁砂震碎,已经十分了不得了。

这是铁砂掌的最高境界。

对发劲、气血的控制,都得达到十分高绝的水平,造就一对千锤百炼的铁掌。

可任然不用双掌,用的一只毛笔。

整个过程,也没有什么明显的动作。

如此自然而然,不着痕迹,在细微处发力,方寸间使劲,便轻易之间,将铁砂碾碎,揉搓。

这种能耐,又是他人所难以想象的了。

更不要说,将铁砂又更进一步,揉成铁汁,这几乎不是人的手段。

是仙佛。

也是神魔。

反正不是人。

不过任然看来,自己本来就是要做不是人的人。

他深受薛红灯这个中不中洋不洋,不知从何而来的神秘人物影响,耳濡目染,知道这位能人,仿佛能够预言未来。

在那未来之中,拳法在历史大势之中,本没有太大舞台。

不过任然除了拳法上的天赋,可以说一事无成。

任然决心,要硬生生造出自己的舞台来。

要用自己的拳法,为天下做一些事情。

这是任然的想法。

不过那目标,就太遥远,太虚无,连薛红灯这种狂人,也只不过是鼓励他几句,对前路也是未知。

他的路,终究是要自己走。

任然现在所为,也是一种根本不合道理的练法。

这种练法,不在各门各派记载之中。普天之下,也只有他会琢磨,能做到。

还不止如此。

任然提了墨汁,这才开始练字。

他练字也十分奇特,乃是悬置于白纸上几寸,定在起笔的位置,却迟迟没有落下。

毛笔上的铁汁,虽然被提取出来,但在时间流逝下,也渐渐凝固成了一团。

任然的手臂,慢慢开始颤抖起来。

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毛笔上的铁汁,宛若有生命一般,流动起来,汇聚起来,朝着笔尖的一点,凝了过去。

然后隔着白纸,几寸距离,一半铁汁倏然一飞,自动落在了白纸上,形成了字迹。

一横。

任然指尖轻移,另一半铁汁又是紧随其后,跟着飞出,也落在白纸上,跟着形成了交织的一竖。

整个过程,看上去十分神奇,也十分巧妙自然。

就好像在这一瞬间,任然和手中的毛笔,毛笔上的铁汁,铁汁落下的白纸,都形成了一种纠缠不清的关系。

不分彼此。

也找不到任何突兀的地方。

然后他再去蘸取旁边打开的沙袋之中,随手一扎,一粒一粒铁砂,已经被碾碎、揉制,成了笔尖上的铁汁。

任然便这样不断的取铁汁,飞铁汁,在白纸上涂抹字迹。

动作飞快。

轻巧。

也灵动。

他用这种办法,来练拳,用劲,发力,取意。

这一系列动作中,任何一个微不足道的细节,让一般拳师看在眼中,都有说不清道不明的韵味。

足可以研究一辈子,受用无穷。

任然实在已经远远超越了现如今的拳法体系。

他就是自己练,自己成就,自己又破解自己,不受任何规矩束缚,不断进步到了如今。

除了任怅,他没有和任何人交手过。

后来任怅见到不是他的对手,因心高气傲,受不得挫败,也渐渐避开与他相争。

任然也非常清楚,放眼天下,单打独斗,恐怕没有人是自己对手。

不过他从一开始也没有想过单打独斗。

好勇斗狠,胜个把人,打一些拳,给人看戏。这是任怅的风格。

那不是任然想要做的事情,也绝对不是正确的事情。

要打,就打一场硬仗。

要胜,就胜一场大捷。

任然一直在计算,自己如果去刺杀清朝皇帝太后,或是杀入外国租界,面对几百只火枪齐射,或是千军万马围剿,只怕也是逃不了的。

所以他自认为,自己的拳法还不够。

他还很弱。

做不成最正确的事情。

不足够啊。

任然一边练功,一边慢慢写出字迹。

乃是——

神功已成在我身。

我本无敌向谁问?

很俗很烂的一句话,字迹也十分不好看。

任然看完了这一句话,哑然失笑。

“看来自己除了拳法之外,也真的没有别的什么天赋了。”

“老哥让我学做饭,只怕也是一团糟,还是不学了吧。”

他写完了这行字,又去连续抄写下去。

接下来,便是一些常见的名家字句。

譬如李杜,苏辛之类。

还有道德经,逍遥游,金刚经,楞严经。

在薛红灯影响之下,任然倒是没有抄写什么孔孟圣贤、四书五经之类。

如此抄写十多篇,好几个时辰过去,才将纸笔一收,纳入包裹,收拾一番。

这时候,任然已经全身是汗水了,额头、脸颊、胸背、四肢……如同刚从雨水里走出来。

这一连串练字,看起来普普通通,但是所用功夫、精神,消耗其实甚大。

不过他浑身一抖,那些汗水,全都飞射出去,散落一地,无影无踪。

脑袋上面,则冒出缕缕白烟,好像形成了一种光圈,过了一会儿,把一身衣服蒸干。

若有旁人见了这幅场景,只怕当场跪地拜伏,把任然当做神仙。

但其实,任然也只不过是在眨眼之间,爆发出巨大的体力,使得浑身上下的肌肤、血肉,都燃烧起来,有很高的热量而已。

这算不得什么惊天动地的本领。

如在一般时候,他练到这地步,体力也耗尽了,便就回了家。

但现在,想到回家,心中升起一种厌倦。

那也算我的家?

任然心中一动,知道自己嗔怒,还是在乎阿哥不理解自己,有所埋怨。

但他不是寻常人,立即抓住自己心中,这一丝埋怨,难受,嗔怒的感觉。

既已分家,何必生怨?

任然立即有心,斩去心中的怨气。

便又盘膝坐下。

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他浑身放松、呼吸迟缓、不食不休,将自我沉浸在一种难以言喻的境界与感动中。

连续几日几夜。

就和太阳总是东升西落一样,风儿也总是轻轻地吹。

于是纤长清新的竹叶会被带到他的身上歇息,这边一片遮住他的眉眼,那边一片盖着他的头发,将他妆点得像是一座碧绿的丰碑。

以至于到了后来,时而会有飞鸟落在他的头顶,时而会有松鼠踩着他的臂膊。

甚至,还有过一只肚饿的毒蛇从他的双腿间蜿蜒而过,焦躁地去寻找食粮,却没有发现紧贴着的血肉营养丰富、可供下口。

而任然依旧不动。

甚至中途,有人路过这里,也根本没有发现他是人,还以为是一截凸出的草木。

直到某个时刻,他猛然之间,睁开了眼睛。

抖了抖身子,大量的竹叶和头顶上的鸟窝被同一股精微细致的力量动摇,它们先是震散开来,分崩离析。

然后一切的大大小小零零碎碎的东西就像流水一样从身体表面滑落。

既像是蛇的蜕皮,又像是蝉的变生,任然从一个似乎与植物共生的奇怪玩意儿,变成了个身穿粗布衣裳、面皮白净的少年郎。

“我怎么会有一种不安的感觉?”

任然问自己的内心:“拳法练到了高层次,心灵也会有很大的通透,以至于秋风未动蝉先觉。”

“任何危险,都能先有告知,防微杜渐。但是又有什么危险,威胁到我?或者说,这不是我?”

忽然站了起来,长叹一声,“阿哥啊,原来是你。” 第四章 简直要气死了 在这一刻,任然福至心灵,一下子判断出一件事情。

那就是:任怅遭遇了不测。

这是一种玄之又玄的感应,对不懂其中奥妙的人而言,如同法力神通,有无以言表的玄妙。

但任然知道,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其中蕴含着最朴实的道理。

薛红灯曾经对他说过:“其实一切心灵上的东西,都得依托物质。反过来说,物质强盛了,也能进而焕发心灵。”

“这是国家强盛的关键,也可以应用在拳术身上。人是一个小国家,国家也不过是个更大的人。”

“按照这个道理,百姓强盛了,国家才能够自强。”

“同样,当肉身强盛了,心灵也会焕发出别样的生机。这种变化,甚至是自然而然的。”

拳术锻炼肉身,宛若灵丹妙药,可以让人强壮、健康、勇敢。

这本来与心灵、精神上的东西,毫无关系。

可是肉身强壮之后,心灵也会受到影响,两者本来就是孟不离焦焦不离孟的关系。

佐证的例子,从来是数不胜数。

薛红灯还认为:“自古以来,有技近乎道的说法。认为技巧达到了巅峰,才有资格触摸道。反过来说,沉迷于技巧者,便就难堪大任。”

“好像,技巧是下乘,道才是根本。”

“这固然是一种普遍的状况。但是在我看来,却不意味着技就低于道。”

“自古以来,所有人都错了,这个与技巧对立的‘道’根本不是大家追求的道,这是一种假象。”

“真正的道,是囊括了‘技’和‘道’的,包罗万象,不能偏执一端。”

“如果因为得道就摒弃技巧,那么得道也不过是空中楼阁而已,是被迷惑了。”

“两者并驾齐驱,需要道来直指本心,也需要技来护道、卫道,才是真正得道。”

“这也有点像是你我的关系,我半点不懂得拳术,却知道一些世情。”

“你却是百代不出的拳术天才,可以把我说的天南地北、世事风流,全部应用于拳术上,获得开天辟地般的成就。”

“所以要成任何大事,都不能忽视小事的堆积、累叠。”

“同样,哪怕是传奇的英雄人物,也是有众生万民自古以来的助力,才能登上属于自己的舞台。”

“你把这种意志,用在自己的功夫上,体会量变到质变的那一个关节。”

“我虽然不懂得拳术,但想来‘拳惮’也就是这个道理的具现。”

任然脑子之中,闪过一连串薛红灯以前的教诲,一一印证到现在自己的身上。

他自小便和这人合得来,从其身上,学得了很多在这个世界上,像是根本没有存在过的道理。

却又能感觉到其中的别开生面、大胆严谨、细致入微、格局辽阔。

薛红灯大约也是和别人说不来这些话,怕被害了性命,难得有个小孩儿能够愿意听讲,也有一些意动。

在几次试探,发现任然的性子沉稳,寡言少语,不是那种四下里胡乱说话的人。

便也或多或少,交代一些东西。

很多东西,当时的任然听不太懂,但他记忆力绝佳,总能一一回想起来,丝毫不差。

这些年来,遇到疑惑的事情,仔细揣摩,印证下来,总能得到全新领悟。

包括他的拳术,也有用到这许多的道理,才能磨练至如今境界。

至于任怅,则又是任然的半个徒弟,受他教导,才能有今日成就。

任怅死也想不到,他看不起的薛红灯,其实是自己武道路途上师祖一辈的人物。

所以,现在任然想起这一系列的话语,知道自己的肉身修行,已经达到了某种巅峰,影响到自己的精神、心灵。

使得自己拥有了某种神而明之、玄之又玄的感应。

其实这种感应,并不神奇。

休说是他,就是一般寻常人,也会在大难临头的时候,呼吸困难,心神不宁。

他只不过是更加精准把握其来龙去脉,甚至能够将其中预兆,准确与某些事情结合起来而已。

“老哥追名逐利,但也自有底线。他既入名利场,一定要为人所用,若有不从,便就遭遇不测,也是寻常之事。”

“他将事情看得太简单了,还以为现在这年头,是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从此做走狗、当鹰犬,便得太平。”

“哪有这么简单?”

“现在国权沦丧,乱世将至,人心惶惶,想要得志,要么卖国求荣,要么卑躬屈膝,要么欺压良善……他哪里做得来?”

“那个什么纳兰将军,待他的好,怕也只不过是虚为委蛇,根本没有把他当做自己人。”

“口蜜腹剑,佛口蛇心,这也是他们一向的把戏。”

“好,好不到哪里去。”

“坏,也做不成真正坏人。”

“老哥啊……”

任怅站起身子,沉思良久,走到那座凸起的石头之前。

一伸手,两手往下一按,石头像是他手中的面团,柔软无比,被硬生生挤压下去,成了可肆意定型的一团东西。

任然双手不停,又蹲下来,不断在石头上揉搓,将其不断形变。

做着做着,某个时刻,他动作一顿,鼻子酸楚,哭出声来,哭得不算大声,只是难受。

哭了一会儿,又将眼泪擦干,继续把弄那块石头。

最终,堆成了一个小小的石碑。

尘归尘,土归土。

……

午后,任然一身布衣,进了广州城。

他是抱着一定目的而来,但也无需做什么特别的事情,很多话题就会源源不断、自然钻入耳中。

随便找了一家酒楼,任怅之死的故事,便传了过来。

说他当日挑战广州五虎,是何其威风。

当场就有人喊出“广州第一拳”的名声。

人们也非常期待,他之后接连挑战广州五虎,龙争虎斗的场景。

这就好像是一个传奇,人们也总是乐于见到传奇崛起的故事。

但事实是,任怅尚未挑战,正值风光时候,却先在自己的家宅,一个夜晚,被闯入了一群匪盗贼掳,死在混乱之中,乱刀分尸。

坊间传闻,他好似和纳兰将军,先有如胶似漆的一段时日,再后来却大吵了一架,愤而离开了将军宅。

当晚就发生了这桩事情。

其中内情,叫人浮想联翩。

“做得也不甚高明,粗暴,简单,急躁。”

任然几句话功夫,已经将来龙去脉,猜得八九不离十:“不过现在这年头,他们这般人正是如此,需要什么精巧细致的手段呢?”

“这偌大一个广州府,还不是任由他们为所欲为?”

“党同伐异,残害无辜,给个解释就够了。”

“那解释是否合适,也没人会追究。”

“不过,若要这么快杀掉老哥,也一定是身怀拳术的人物,布下周密陷阱,让老哥逃无可逃。”

“无非那几头老虎……”

任然目光明灭不定,闪烁着刀兵的锋芒,人却已先站了起来。

留下银钱,他朝着任怅那座宅子过去。

夭桃、湄黛,在这短短几日,都被任怅迎娶过门,正式成了任怅法定的大房二房。

他死之后,现在这宅子,便由两女执掌。

他嚣张狂妄,张扬放肆,但也相应放浪不羁,也不消什么黄道吉日,简简单单举办了与两女的婚礼。

可以想见那时节的风光。

而现在,却随他身死道消,宅子也似乎有了些破败的意味。远远望去,在青天白日时,都是阴气十足。

隐隐约约,听得到一些风声呜咽,吹出一些特别空静、特别寂寥的感觉。

宅子也是有历史渊源,据说是大清鼎盛时候,几代大臣显贵的宅邸,几经修葺、改建,遗留到了现在,却不改其雍容华贵的气质。

在中央有一座湖,湖中竖立了一座白色高楼,可以俯瞰碧水、纵览满城。

这座高楼也是广州城中,极具地标性的建筑。

今天忽然发生了一件特别的事情。

那座高楼骤然倒塌了。

从天而降,好像是擎天柱落下,威势骇然,一落而去,直将整座宅院的主体构造,都毁于一旦。

那一刻,整个广州城都仿佛能听到巨啸。

万幸是没有人受伤。

在大众看来,这恐怕是十分不详的预兆,好似六月飞雪之类,可能代表着含有冤情。

使得人心惶惶,都联想到了任怅之死。

不过官府那边,却立刻着手安抚人心,说是经由鉴定,乃是高楼年久失修所致。

但同时,也有一些其他的说法,来自小部分在宅子里做事的人,无不拍着胸口保证,这高楼好像是被一个人用拳头打碎的。

这当然是无稽之谈,十分可笑。

连辟谣的必要都没有,也实在没有人留心此事。

相较于这桩大事,宅邸里两位女主人不翼而飞,就更小一些,也更不易让人留心一些。

……

当然是任然抓走了两名女子。

两女是纳兰培养,又嫁给了任怅,夹在主子、丈夫之间,自然知道一些内情。

任然虽然目无法纪、不受羁绊,骨子里比任怅猖狂一百倍,但也小心谨慎、步步为营,不能落入陷阱之中。

这也是薛红灯的意思:“舍生取义、杀身成仁,固然痛快、伟大、光明磊落。但一味牺牲,总是难成大事。”

“所以要静待时机,骤然而动。古人云: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便是如此。”

“你的性子,刚直木讷,宁在直中取,不在曲中求。但我要你神功未能大成,一定不要惹是生非,免得自身夭折。”

“不过另一方面,你一旦动作,就绝不能停下。要不然,你也会泯然众人,屈从俗事,为所羁绊,难有逍遥。”

“做人最难是对得起自己。”

“拳术终归要走到修行的路上,修行也终归要与俗世接触。到那时候,怎么保全自己,怎么伸张心意……其中精妙细微之处,且有的你学呢!”

是以,任然多年以来,也没有做成半点事情,是神州大地上一个默默无闻的拳师。

没有人知道,他拳术之高,境界之深,气盖百代,华表万彰。

不过一旦要做事情,他就立刻雷厉风行,能人所不能。

夭桃、湄黛二女,现在心惊胆战。

她们如同被老鹰抓住的两只小鸡,僵硬得不能动弹。

三人行走在街道上,相伴而走,好像是一个少年,和他两位姐姐或是情人。

从外表来看,这不像一次挟持。

就算是,也是她们主动挟持任然,而不是任然挟持她们。

两个人,一个伸手挽着任然,一个搭在他的肩膀上,动作十分亲热、自然,没有半点被强迫的意味。

但实际上是,任然一开始抓住她们,轻轻一点夭桃的手肘,她就挽着他。

又敲了敲湄黛的手背,她就搭着他。

就在那一点、一敲的时候,两个人的身体内部,咔咔咔,仿佛有很多很多细微的声音,并且发生了大量关节、肌肉的变化。

她们的身体自然而然动作,不由她们做主,全听任然的意思。

两人脸上惊恐,但是动作却很亲密,显现出一种诡异恐怖的落差感。

任然再放开了手。

她们却没有松手。

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两个人一旦接触到任然的身体,就离不开了。

像是被胶水粘粘了,身体接触的那一个微小的点上,产生了无法形容的巨大力量,让她们无法松开。

两人想要尖叫。

但尖叫也不行。

一旦嗓子到了某个阶段,立刻失声。

压低声音,反而能够说话。

接着,两个人脸上的表情,也骤然舒缓下去。

再不见半点惊恐,肌肉都凝固了,变成了一种微笑,很虚假,却又不会引人注意。

她们心里可不这么想,但脸上也只能做出这种表情。

现实中常常有心口不一的说法,现在她们却被迫的体验到了,两人只觉得自己灵魂和肉体简直像是分开了,找不到一丝一毫的联系。

心中惊恐万分,无以言表。

“这一招‘借尸还魂’,是我和老哥在湘西学到的,是一种民间杂技戏法。”

“所谓湘西赶尸的传说,你们该听过罢?其实也不过是人云亦云、以讹传讹罢了。”

“真正本源,便是卖艺人暗中控制关节,使得木偶行止坐卧、活灵活现,引以为奇观。不解其中奥秘的人见了,还以为是操纵尸体。”

“不过,老哥也好,其他人也罢,只会对特质的木偶使用。我却可以用在活人身上。”

任然缓缓低声道:“你们先安定下来,不用担忧着急。我想要知道,关于我哥身死前后的事情,你们细细讲来。”

任然的话语,娓娓道来,温和却有力度。

像是一名老师,解剖道理,说得清清楚楚,把很多神奇的事情,变得合乎情理,真切平常。

至少,两女听完了,仿佛也并不觉得现在的处境,有多么神奇可怖。

她们心里渐渐安定,不再慌张。

到了此时此刻,两女才恍惚想到,任然当日说过,要废了任怅武功,再将纳兰将军杀死,不是空谈。

他神通岂止广大,能耐简直通天。

任怅当日息事宁人,不与自己的弟弟争执,实在是太对不过。

湄黛苦笑——心里苦笑,表面上仍是那般虚假的笑盈盈模样。

“然少爷,原来您有这般本事。”

她道:“您大约也知道,这事儿和纳兰将军有关。我们姐妹,是纳兰将军养大,您就不怕是我们害了爷的性命,现在又欺瞒于您?”

“我不会被你们欺瞒,你们现在心跳、呼吸,都在我掌握之中,若有半点欺瞒之意,我立即发现。”

任然神色寻常,镇定自若,让人感觉无论如何,也瞒不过他:“再说,我年纪虽小,却也走遍神州大地,见惯苍生起伏,知道一些人心。”

“初见你们的时候,你们唉声叹气,心有怨气。由此可见,老哥之死,你们是大不愿意。”

“但你们也毫无办法,因为这世道,似你们这般女子,身如浮萍、随波逐流,可怜得很。”

“害人的事情,轮不到你们做主,也不能让你们阻止。”

夭桃本来情绪已经稳定下来,听到这里,忍不住眼睛红了。

不过,她虽然眼睛红了,脸上还是带着虚假微笑,看起来分外怪异。

任然伸手,拭去她的泪水:“不哭,不哭。你们是我嫂子,有什么委屈,给弟弟说了,我为你做主。”

夭桃听到这里,鼻子再酸,却也不哭了。

点点头,看向任然。

黑漆漆眼珠子扬起来,透露出一股刚强的味道,哽咽道:“好,我告诉你,有幸侍奉了爷,脱离苦海,有了安置,咱们自当欢喜不尽。”

“但是纳兰将军,其实早就看出来爷当年是义和团人士,他刻意结交,捧他上位,其实醉翁之意不在酒。”

“近些年来,海内外崛起一个团体,是一群有志之士结合,唤作‘同盟会’。”

“这群人闹出很大的声势,各处演说,发动力量,积蓄能量,意图改革,令朝廷警惕。”

“根据调查,其中有许多武功高强的人士参与,好似当年义和团的遗民传承。”

“纳兰将军有心,让爷振臂一呼,显出身份,与‘同盟会’接头,引来其中的关节人物,围而杀之。”

“爷却不应,是以遭了如此惨案。广州五虎,都有参与其中,他们就在我们姐妹面前,杀害了咱们丈夫。”

说到这儿,夭桃终于泣不成声。

湄黛也长叹一口气。

而任然闭上了眼睛,想象那一个画面,在月黑风高的夜晚,纳兰将军连同手下,呼唤广州五虎,冲入任怅宅邸,一拥而上,如狼似虎,将他杀害。

两个女人就在这过程中尖叫,痛苦,恐惧,谁也不管。

好景象。

湄黛沉默了一会儿说:“爷被葬在……”

任然摇头:“不用告诉我,我已给他立了坟冢。留下的只是尸体而已,我是不会去看一具尸体的。”

湄黛道:“你生他的气?”

“……嗯,我当然气。”

任然顿了一顿,一字一字道,“我简直要气死了!” 第五章 一朝杀人心情快 谈过这一番话,任然又对两名女子说:“接下来,你们找个机会离开广州城,我去给你们取一些盘缠。”

说完,带着两名女子,来到了广州城一处宅邸。

宅邸的主人,是个卖米的大商人,姓姚。

一路上,夭桃湄黛瞪大了眼睛,对视起来,十分惊诧。

这位卖米的商人,她们认识。

其常年南来北往,人脉广大,手段很高,专擅打压价格、低买高进,叫许多平头百姓,恨之入骨。

不过他虽手段毒辣,表面却是个笑容可掬、很富态的大胖子,人称“姚胖子”,受到纳兰将军的喜爱。

若非任怅异军突起,纳兰将军只怕要将他们送给这人。

她们做梦也没想到,任然怎么好像认识这位大商人,要不然怎么会来到这里“取钱”?

难不成这位然少爷,其实暗地里很有手段,与一些权贵有所交往?

任然带头进了宅子,被拦在门口。

门房是个三十来岁的男子,眼睛只在任然身上逛了一圈,接着着意留在夭桃湄黛两女身上,似被磁铁吸了,就离不开。

随口问他们的来意。

任然拱了拱手说:“我是奉了纳兰将军的意思,将这两名女子,赠送给他。”

空口无凭,若是任然一人,门房怎么也不相信。

但是这两名女子,仪态卓绝,容貌超群,显然不是空穴来风。

无形之中,加深了任然话语的可信度。

他身子一震,连在两女身上的目光,都一下子吓得收敛。

又连忙叫嚷了个人顶班,恭恭敬敬,搬来椅子,请三人在这儿端坐。

自己匆忙进了里边儿。

夭桃和湄黛听到纳兰将军这个借口,这才知道任然不认识姚胖子。

又不敢私下询问任然,只是看他智珠在握的模样,也不知道到底什么来意。

过了一会儿,那门房前来迎接三人,进了一处客房安坐,送来了茶水。

一路上,可以见到这座宅邸,护卫不少,执刀枪棍棒,气度森严。

甚至有一座比武场,几个上身赤裸的男人在其中摔跤、相扑,挥洒汗水,打熬筋骨。

旁边的兵器架子上,多有双刀、峨眉刺、鸳鸯钺、梢子棍之类配合拳术的兵器,特点在于小巧精致、便于随身携带、杀伤力强。

这年头,能在南南北北做生意的,手里都有些底气。

夭桃湄黛大约有些心理阴影,见了这些场面,想到当日广州五虎,围攻丈夫的场景,吓得花容失色。

不过任然一个年纪轻轻的少年,路过这些场地,却能目光平静,神色如常。

这倒是让门房见了,也是暗惊。

几经回廊,他们落座在一处会客房,门房请他们等待一会儿,送上茶水,便就退去。

任然见到四周有些奴才,嘱咐这门房子:“这次过来,有将军的话,请姚老板一切从简,少让外人知道。”

门房子点点头,立即驱散了旁人。

房间里面,一瞬间只剩了三个人。

夭桃湄黛,坐在一旁。心中有一万个问号,但是她们既敬任然,又怕任然,一时之间,也不敢多问。

气氛有些沉闷。

任然倒也不想打破这种沉闷,他坐在椅子上,端起白瓷碗,小口品茗。

再过了些许时候,任然一抬耳朵,先听到了一个声音,再见到了一个又胖又高大的身影,迈着步伐进了房间。

“将军好意,姚某人无以为报,恨不能肝脑涂地。只是不知道……啊!”

姚胖子心中烦闷,疑虑丛生。

他本来是个心思重的人,要不然也不能干出这一副家业。

对于纳兰将军突然的示好,姚胖子心中亦有万点疑惑,心中知道这家伙吃人不吐骨头,想要先试探试探。

结果一进来,话便堵住,说不出口。

话堵住,不是因为他不知道如何说,他也根本不认识任然,倒是夭桃湄黛二女,有过几次相识。

单纯是因为,就在他踏进来,只闻其声,未见其人的同时。

任然的手,按在茶杯边缘,轻轻一掰一扯。

瓷质茶杯,立刻给掰碎了,落下来一截,又细又小,断面光滑,跟冰棱似的尖刺儿。

尖刺飞起来,在半空旋转,任然用指甲一弹。

嗡嗡嗡。

一个非常细微、轻巧的声音之后,尖刺顿时破空,好像唐传奇故事里一把飞剑、一道白练,忽然找到了方向,矢志不渝,一飞而去。

只在眨眼之间,就落在姚胖子喉咙处,穿肉过骨,让这个姚胖子身子一定,话语也堵在喉咙里。

岂止是这一句话,他未来的所有话语,都给永远堵住了。

姚胖子身形一晃,已经身死。

他万万没有想到,会有个少年突如其来,杀死自己。

这种狂放无羁、大逆不道的行事,根本不在他的思索范围之内。

他所思所想,还停留在任然所说的“纳兰将军”上,一张脸,显出十足的复杂和微妙。

那是一种表面上的笑,内藏着警惕和观望,心思很深,杂念很重,各种思维,隐在肥肉里,十分沉敛。

任然身子一缩,双脚一剁,身形一闪,来到他的面前,一把架住这大胖子。

他是第一次杀人,但是杀人之后,一个纵跃虎扑,杀出五六尺距离,动作自如,没有半点不自在。

杀人对他而言,只是没有做过,但早在心里,有过千百次的经验。

之前在广州城生活,左右邻居也都是平头百姓,知道了一些内幕。

姚胖子曾经打压米价,逼得许多人吃不上饭,卖儿卖女。

他曾经心中动念,想要杀死姚胖子,但又顾忌自己修行未至,一旦动手,便如火焰滔天,立即被这个世界扑灭。

——任然对话的,本来就不是哪个个体,而是整个世界,整个时代。

终究只能够按捺怒火,但在心中,已经动念杀人。

念头本来是虚无缥缈的东西。

不过落在他这么个开天辟地、超越古往今来一切拳师的人手中,一切念头,都迟早落在实处。

今次一旦动手,他打定主意,要大开杀戒。

“怎么回事,大老板?”

“什么声音?”

姚胖子身后,还有两个男人,被堵在门口。

细细一看,正是刚才在比武场上众多武师之一,显然是姚胖子的保镖。

他们反应很快,虽然仍不知道正面发生了什么,但也觉察到了一些异样。

一个人,发现姚胖子身形不够自然。

另一个人,则听到了尖刺破空飞袭杀人的端倪。

不过他们反应虽快,但也绝对不知道任然的功夫,已经到飞花摘叶皆可伤人的地步,一片碎瓷,在他手中,宛若传说中的“百步飞剑”。

两人惊呼出口,任然对他们的攻势业已到来。

他轻轻推了一把姚胖子。

这个动作,看起来随随便便,简直像是个女孩子发脾气,撒娇推搡一把。

一推之后,姚胖子的尸体,却忽然似跌如倒,猛地往后横肘,风声呼呼,打向一个保镖。

这动作之快之猛,灵动迅捷,狂飙飞驰,打击精准,直至头部太阳穴位置。

那拳师神色一变,耳朵一阵剧烈颤抖,乃是凌空被拳风打击影响。

第一反应是:“大老板什么时候,成了心意拳的大高手?”

在他的感受之中,姚胖子根本不是尸体,也根本想象不出来,这是被一个人推了一把,朝着自己出手。

因为那一瞬间,姚胖子的肌肉紧绷、骨骼发力、筋膜拉伸……种种细节,无一不是大拳师才有。

他两脚抠地,一足微曲,另一脚斜踢出去,微微翘起,使得整个身子,往后倾倒,加大力道。

这正是心意拳“鸡形”中的十字拐。

用这种方式发力,劲从地起,好像电流,直窜入上半身去。

姚胖子整个人上本身,立刻肥肉一层一层,迅速抖动起来,像是被海风吹拂的波浪。

又好像是一头雄鸡,抖动羽翎,雄姿勃发,一股力道由内而外。

鸡足起手,跟着横肘出手。

这一肘便是龙形。

龙形横肘。

铁肘飞龙。

“好一招心意变化,果然毒辣!好快!好猛!”

那保镖练拳乃是形意门,形意拳和心意拳本来是同根同源,练法一致,打法不同。

但在互相之间,都有借鉴意义。

不过相较于形意拳抢攻正面,劲纯招直的特点,心意拳却是虚实相间,毒辣阴险许多。

俗话说:太极奸,八卦滑,最毒不过心意把。便是如此道理。

在这生死关头,他一时之间,脑子反应不过来,只能生出一种纯粹的赞叹之心。

另一个保镖从另一个角度,将姚胖子身前诸事,一一看在眼中,却是心头一震。

“大老板喉咙已经重创,怎么还能动作,打出拳法来?而且大老板身前,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这么一个少年?”

心中疑窦,尚未明白,只听到一声惨叫,心下一寒。

那个心中生出赞叹之心的形意拳师,其实不是没有防备之意。

他的拳术不及广州五虎,距离任怅更远,与任然一比,简直天与地。

但也已经把拳法练成了本能,练到骨髓里面,心中尚未转念,自然而然,身子已先一步动了。

这一招铁肘打击,他有应对之策,先双手架在太阳穴,反手别住铁肘,制服关节,牵扯姚胖子接下来的攻势,不在话下。

无奈姚胖子动作太快,声势太猛。

一道闪电当头劈下,是世上最简单的攻势,但谁也挡不住。

他想得很好,只欠身手。手只刚刚抬到一半,铁肘已经到来,被重重击打在太阳穴。

轰隆一声,心中赞叹之声未去,身子已如同破烂垃圾,直接撞在门槛上,脑袋深深凹陷,眼看是活不下去了。

另一个拳师,眼见和自己功夫差不多的同僚,一招便死,心惊胆战,生出惧意:“是什么妖魔鬼怪?如此厉害!”

正待逃走,任然一脚踢出,踢在姚胖子翘起那只“鸡足”之上。

姚胖子身子一晃,转过身去,死意沉沉,扑向那心惊胆寒的另一名拳师。

他来势凶猛,居高临下,当头虎形鹰爪,劈在那拳师脑袋上。

拳师躲闪不及,也被打死。

眨眼之间,两招就收拾了两个颇有成就的拳师。

这自然也是任然的“借尸还魂”功夫,他借用姚胖子的体力,去打死两名拳师。

空间一静。

夭桃湄黛,看见眨眼之间,三个人倒地成尸。

心中惊惧交加,正待尖叫,却也算聪明,捂住自己的嘴。

任然俯下身子,从三具尸体之上,四下摸索,摸出一些随身名表戒指之类,交给夭桃湄黛:“拿去,离开广州城,做点小生意吧。”

夭桃湄黛对视一眼,这才明白任然“取钱”的意思。

他居然是这么“取钱”的!

湄黛苦笑道:“哎,然少爷,你太冲动了。今日宅子里那座楼被你打塌了,姚胖子又被杀死。我们的行踪,还一路没有掩盖。”

“纳兰将军一旦反应过来,一路设下阻碍,我们迟早被抓到。”

“就算有这些珠宝,又有什么用处?”

夭桃着急,推了闺蜜一把:“你这话的意思,是怪他么?”

湄黛摇摇头,“都这般处境了,哪能有责怪的意思?我们都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只是共进退,一起商量办法。”

又笑道:“现在虽然前途迷茫,也是自己选择,总好过在宅邸里等着纳兰将军安置,受人桎梏。”

夭桃这才好受一些。

任然却站起来,有些无语,把珠宝装一个口袋,丢给她们:“你们在说什么,我哪有那么蠢笨?把自己置身于如此境地?”

“我是叫你们两个人结伴而去,而我留在广州城,大闹一番,谁也威胁不到你们。”

“那个纳兰,你们也不用担心,我将他杀了就是,永绝后患。”

夭桃湄黛均是一怔。

她们心中幻想,这场局面,乃是三个人亡命奔逃,十分浪漫。

任然年纪虽小,本事通天,能给她们很强烈的安全感。

就算最后死了,没命,但也算痛快。

和前半生天壤之别。

直到现在,才知道任然根本没有和她们一起逃窜的意思。

任然道:“我在广州城呆了这几年,所见所及,心中想杀的人,真是不知凡几。既然已经开始杀人,那就不能够停下来。”

“杀这个姚胖子,是因为你们,所以麻烦了一些。杀其他人,便就简单。”

他说话平淡,如同吃饭喝水一般。

两个女子又是对视一眼,心下明白,任然不是第二个任怅,不由又有些怅然若失。

当下点了点头,收拾财物离开。

他们打着纳兰将军的幌子过来,做势很大,使得姚胖子撤下闲散人员,防止走漏消息,倒也让这场杀戮无声无息。

三人匆忙而去,门房子拦在远处,见到三人,迎了上来。

没等他疑问,任然抢先吩咐:“这件事情,姚老板已经答应,让我带两名女子去外房。他正在思忖大事,慎重无比,叫你们闲些时候,再进去见面。”

他倒不是怕了,只是不愿意多造无用杀戮。

不过若对方不接收这份“好意”,任然也可护着两名女子,大开杀戒,直杀出宅邸,送出广州城去。

他虽然怕火枪,但只要事发突然,对方没有围成阵势,便也无惧。

门房子本来有所疑虑,但是心中骤然一寒,隐隐约约,觉得面前这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少年,身上有股莫名阴霾。

黑漆漆的眼珠子,看着自己,使得他忽然打了个哆嗦。

赶紧止住,放三人离去。

呆呆站立了一会儿,才觉得不太对劲,赶忙进了那座会客室,却见到三具尸体,当下知道了不妙。

一声凄凉,划破长空。

“立刻去通知纳兰将军!” 第六章 楼前澄泓水一洼,水中犹种火莲花 消息很快就传到了纳兰将军手中。

今天连续发生的两件奇异事情,立刻被他联系起来。

先是赠送给任怅的宅邸内,高楼坍塌。

后来是一个少年,带着两名女子,以他的名义杀人夺财。

纳兰将军府邸,客厅。

纳兰将军坐在主位,面白无须,是个看上去保养得很好的中年人,只是眉眼处有些邪气,仿佛近来时运不济。

厅上除他之外,有五张椅子。

纳兰将军新近来到广州,他是旗人出身,血统纯正,地位崇高,但来到广州地界,仍要听闻前辈的教导。

第一时间,就打造了这五张椅子,请来了五位本地的地头蛇。

五张椅子,一个萝卜一个坑,被广州五虎,牢牢占据。

这哪里是一个人可以轻易动摇的?

自从连续两次鸦片战争,大清国权沦丧,诸国列强在华设厂,席卷财物、消磨人心,便有风雨飘摇之势。

值此乱世,拳头才是正理。

各地提督、将军,无不和当地拳师一派,打好关系。

像是广州五虎,除了是拳馆师父、拳法大家,也代表了大商人、大地主、大读书人,同时也涉足医药、印刷、烟土等生意,各个牵连重大。

别看他们只是会功夫,但是一旦功夫养成,手下的弟子、仰慕的权贵、结交的亲友……

多年经营下来,势力庞大无比,盘根接错,牵一发而动全身。

其实,就算任怅答应了纳兰将军要求,没有雄厚实力、靠谱背景,在偌大一个广州城,也绝对出不了头。

多年以来,多少武功高绝的人,妄图踢馆挑战,一飞冲天,其实都落入了陷阱。

要么被逼走他乡,要么被打死,成为广州五虎的名声添头。

要不然,就是被广州五虎说服,成为他们弟子一辈,以后逢人挑战,弟子出手,师父则不坠威名。

是以,纳兰将军也得对广州五虎,颇有爱惜尊崇之意。

任怅挑战广州五虎的过程中,也有他推波助澜的一手,要不然这小子也没有机会和罗秋雨一战,并且一战成名、一飞冲天。

在这之后,再给他权力、地位、美人,期望能够利令智昏,用以对付同盟会。

这就是纳兰将军的手段。

因为这事儿,他不惜得罪广州五虎,破了他们多年以来经营的名声。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个野心勃勃的小子,有野心之余,居然也能把持坚守,万万不愿意以义和团旧人的名义,引来同盟会的关键人物。

更觉察到纳兰将军的意思,暗地里有收拾细软,逃出广州城,加入同盟会的意思。

因为这事儿,他立即又转头邀来广州五虎,连夜去杀死了任怅。

要不然岂止是大事不成,还要泄露消息出去,他的罪孽可就滔天了。

广州五虎虽然因任怅挑战的事情,和他有了嫌隙,但也识得大体,知道现在剪除了任怅,是最好机会。

双方起码在表面上冰释前嫌,至于内心深处,却也无关紧要。

像他们这般的位置,这般的身份,自己如何想并不重要。

很多事情,所做的事情,都因时局而定。

譬如现在,时局就叫他们再度联合起来,沆瀣一气。

不多时,客厅里面,已经接连走来了几人,入座下来。

纳兰将军忧心忡忡,却左右看去,少了一人。

他邀请来了广州五虎,来的却只有四人。

是“大金刀”王威、“三头七臂”陈述、“水中火”李大通、“老太祖”岳韬。

独独缺少了“北侉子”罗秋雨。

纳兰将军有些急躁:“他怎么还不来?”

岳韬还是着长袖,两条臂膀,严严实实,使得满头是汗,现在正在给自己狠狠扇扇子。

笑眯眯道:“将军稍安勿躁,老罗性子耿直,不似咱们广人来得圆滑,受了委屈,是要发些脾气的。”

这话让纳兰将军,堵了一堵。

他知道,这个岳韬号称“老太祖”,意思是在这南来北方、互通万国的广州地界,这老家伙地位崇高,是许许多多底层行业的祖师爷。

现如今这种拳师打出名头、广招弟子、渗透各行各业、形成一股势力的模式,最早就是他开始的。

年轻时候,他只不过是个货郎,在广州游历多年,暗学拳法,偷师多家。

自此之后,精通洪拳、蔡李佛拳、白眉拳等多家拳种,据说达到十七种之多。

虽然多年来已经没有出手,但是眼光精道,一眼就能看出别人使出招数,有什么错漏。

很多人请教他武学,他都乐呵呵指点,施恩于业内外。

剩下几位广东老虎,也都或多或少,受他恩惠,给他半分薄面。

像是北侉子罗秋雨,当年来到广州,根基未稳,也是岳韬发话,给了他这个外乡人一点机会。

要不然,罗秋雨一口关中话,连粤语都听不懂,在广州地界,怎能立足?

岳韬的话,明里暗里,还是埋怨纳兰将军,作为“自己人”,却偏帮了任怅,坑了罗秋雨一手。

纳兰将军只好讪笑。

陈述一袭黑衣,端坐在椅子上,身形挺得笔直,和椅背完全贴合,神色冷酷,也冷漠:“五个人来了四个,也不差他一个。将军有什么话,边等边说,且告诉我们吧。”

李大通也点点头,手里面把玩一串手链,串起了二十来颗金刚菩提子果实,颗颗圆满,表面麻麻赖赖,色作青黑。

他把玩这串金刚菩提子,神色有不动不摇、不喜不悲,让人看不清内心所想的意味。

旁边的大金刀王威,更是个目生精光、杀气四溢的中年人,也是催促纳兰将军。

纳兰将军忙把事情来龙去脉,说了清楚。

他的手段,也不可小觑,这一些时间,仅凭一些消息,业已清楚了任然的来历。

任然虽然是寂寂无名,但身为任怅弟弟,也从未隐瞒过别人,找到任怅的邻居,几下询问,便就明白。

纳兰将军死也没有想到,这还有个死剩种,武功好像不逊色于任怅。

而且胆子更大十倍百倍,居然闹出这么大的事情,使得人心惶惶。

广州四虎听了,立刻对视一眼,目生惊异。

王威不禁摇头:“哎,纳兰将军,当日我就说过,不若杀了那两个婊子,你还是文气过重,做不得这种武事。”

他这个人,杀气很盛,做事不留余地,一出口倒也没有给纳兰将军面子。

纳兰将军神色一怔,略显尴尬。

他一股脑闯进了这么个风起云涌的广州城,还不算适应这种生活。

心中暗骂:“一群疯子!”

前半生,他也是在纨绔圈子里玩耍,所作所为,都有一些界限,留一丝余地。

所以,他倒也没有想着杀死夭桃湄黛。

结果却闹出这个乱子,两个女人,给人掳走,无论自愿还是被迫,那叫任然的小子都已知道真相,仿佛有意为他哥哥复仇。

这让纳兰将军,十分不安。

他可不会什么拳术,遇到这些凶徒,只怕撑不过一个照面,就要见阎王。

今日那座高楼坍塌的消息,广东四虎自然也早有耳闻,这种大事,瞒不过广州城的地头蛇。

不过,连他们自己也相信官方说法,那是高楼年久失修。

但纳兰将军,很快告诉他们一个惊人的真相。

纳兰将军有些苦涩问:“我们派遣人手,收拾残骸,发现高楼底座,有一个拳印。”

“诸位也是拳法大家,通晓南北拳术拳种,可知否这世上有这种能耐?”

岳韬沉思片刻,忽然叫了一声:“大通?”

广东五虎,各有所长。

李大通号称“水中火”,他练习太极拳达炉火纯青、出神入化境地。

太极拳在江湖上的名号,是出了名以柔克刚、后发先至的拳法,但真正较量起来,这实在是天下最刚猛、最强劲的拳法。

李大通尤擅运劲发力,将明劲、暗劲、化劲任意两者,都互相渗透着打出,变化万千,阴狠毒辣。

后来,为了修成更高境界,他渐渐读道经、佛经,人也变得飘忽不定、捉摸不透。

修武修心,本是一体,他的人格变化,拳法也跟着更进一层,达到一种水火相济、龙虎交缠的味道。

每一招每一式,都是明劲、暗劲、化劲,一起打出,不分彼此。

也令他成为五虎之中,爆发最强一位。

就连身量高大、蛮横勇猛的罗秋雨,单独比拼力量,也要输给他。

不过,大家知根知底,说什么读道经、佛经,也只是表面上经营一二而已。

暗地里,玩弄女人,大吃大喝,骄奢淫逸,也不比旁人少。

广州五虎,哪个都不是良善之辈,他们都是江湖人士,追名逐利,刀枪里面打拼出来的血气方刚之人。

如果说岳韬是各行各业的祖师爷,任何在广州地界混迹的,不管上下,见了都要尊称一声。

那么李大通就是专走上层路线。

李大通成名之后,便给自己妆点一番,靠着拳法与丹道之中些许共同之处,与那些洋人、富商、高官们成天胡说八道。

就好像是古代的方士、宫廷里的国师,终日表演一些惊为天人的手段,使得王孙贵族相信他们可以长生不老,因此倾家荡产,想要借此获得仙缘。

李大通很擅长的,便是做出各种各样非凡的显圣景象。

他读佛经道经,也是为了用其中言语妆点自己,借此装神弄鬼而已。

要说能不能一拳打塌高楼,找他询问,最是可信。

李大通静静把玩手里金刚菩提子,身上散发着淡淡的禅意,毫不犹豫道:“我不信。”

“世上哪有这样子的拳法?就算证据确凿,只怕也是巧合而已。”

“我若凝神静气,运起力道来,打一个不动的目标,倒也能打出两千斤力道。”

“不过这种力道,在实战之中,毫无意义。我控制不到那程度,对手也不是不动的木偶。”

“而且,就是这股力量,遇着那样一座高楼,也绝不能够将其轰塌。”

他很肯定道:“人力是有极限的,这种表现,不是拳法,而是虚无缥缈的神话传说。”

“依我看来,是那人发现了高楼本来就要塌陷,于是竭力一搏,用尽全力,将高楼打得塌陷,以此震慑我们。”

其实其他人又何尝不知道这些道理,不过他属专家,一旦开口,便是确凿。

纳兰将军心下稍安,又问:“那他杀死姚胖子那边,有两个练拳的。听说还是陈老师门下高足……”

他说话的时候,目光移动,落在陈述身上。

陈述号称“三头七臂”,他会形意拳,习八极拳,但最精通还是通臂拳,这种拳法发力贯穿关节,达到最高境界,唤作“一串鞭”。

这说法是,出手的时候全身每一个骨节均爆竹般响起,一连串响个不停。

他身形消瘦,喜穿黑衣,看起来克制、冷静。

但是拳法施展起来,却是狂风骤雨,猛攻快进,让人有一种错觉,似乎他不用呼吸,有多只手臂,齐齐攻来,让人喘息不得。

哪吒三太子大名鼎鼎,人人皆知,也才不过是三头六臂而已。

陈述的拳法,却已练到了三头七臂。

同一个时间,有七条手臂打人,便是一种说法,更胜了哪吒一手。

陈述性格较冷傲,只擅长教人武学,但偌大一个广州城,也有他容身之处、一口饭吃。

他门下弟子众多,广开支脉,四通八达,出去之后,多给那些富商权贵们看家护院。

久而久之,也有一张非常大的关系网。

他的身份,就宛若古时候的“八十万禁军教头”。

乃至于很多富商发生了冲突,却发现家里养着的那些依仗的拳师,可能都同是陈述的弟子,乃是师兄弟关系,大水冲了龙王庙。

陈述的地位,也在看家护院界,极为超然。

甚至连洋人都有耳闻,用他们的话来说,将其称之为“保镖之王”。

陈述冷冷道:“我也知道那两个小子的死讯,他们死得简单,都是一招所杀,自己本事不济,丢人现眼。不过,做师父的,弟子被杀,也不能没有表示。”

纳兰将军大喜过望,“这样最好,我看那小子来势汹汹,做事粗鲁,恐怕很好设伏。不过这件事情,还是要等罗师傅过来,一起商讨。”

广州四虎,点了点头。

他们深知任怅的拳术,已经练到可怕无比的境界,突破了人体的极限,使得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变得可能。

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练成的。

他既然可能练到这境界,任然只怕也可能练到。

不信任然可以一拳打塌高楼,不代表完全小觑任然的水平。

广州五虎,小心无比,既然已经联手对付过任怅一次,现在再联手对付一个任然,自然不在话下。

商讨到了这地步,已经过去许久。

纳兰将军又忍不住皱起了眉,自言自语道:“罗师傅怎么还没来?”

话音刚落,只听轰隆一声,房门被一道圆滚滚的黑影砸破,重重落在地上,一路滚动,来到众人面前。

众人大吃一惊。

那赫然是个人头。

人头的面容,他们十分清楚,正是罗秋雨!

一个平静的声音,从破烂房门之外传来。

“他来了。” 第七章 气血的三层境界 “任然!”

众人抬眼一瞥,总算见到来人的庐山真面目。

一个看起来普普通通,只是皮肤很白,眼珠很黑的少年。

少年缓步走进客厅,手中握着一把葫芦,仰头痛饮。

葫芦里落出,是一些浑浊的酒液,一看便知道是烧喉咙的烈酒。

这种酒便宜,炽热,乃是那些个搬运、船夫、码工喝的。

李大通忽然皱了皱眉,他平日里出入上流社会,自然很少嗅闻到这种烈酒的味道。

罗秋雨的人头,没有让他皱眉,但是这股烈酒的味道,却让他觉得难受。

岂止是他,别人也都是如此。

对他们来说,人命也不如酒的香纯与否,来得有意义。

这个少年,当然就是任然。

他的目光平缓又带醉意,有一种微醺味道,并没有凝聚在每个人的身上,但是在场几大拳师,均有一种皮肤上微微被刺痛的感觉。

好像无论什么方位,任然时时刻刻,都盯着他们。

“我杀了罗秋雨,用他的人头,就着酒喝。这是城里酒铺子,随便找来的一壶烈酒,虽然很劣,却也很烈。”

“我一边喝酒,一边看完了你的邀请。纳兰将军,你的反应很快,这么快就摆开阵势要对付我,不过却没有用。”

任然一边点评,一边喝了一口葫芦里的酒,“你们要对付我,很好,我也要对付你们。我现在已经来了,用出你们的手段吧。”

杀不尽仇人头,喝不完杯中酒。

任然的话语,平静,缓慢,不紧不急。

但是他的话语,却带有一种天然的力度。

让众人不由自主,随着他的话语,倏然之间,脱离了现如今的境况,进入到他所描绘的图景之中。

——闯入罗秋雨的武馆,杀死罗秋雨,割下人头!

——拿了一葫芦烈酒,酣畅淋漓饮下!

——一边饮酒,一边知晓纳兰将军的图谋!

这一切,好像游侠列传、唐传奇中的主人公。

身上有一种颠倒道理、贯穿是非的味道。

李大通低垂着双眸,反手将搓揉着的金刚菩提子手串,放在胸口口袋里,整个过程,不紧不慢。

看也不看任然一眼,脸上似笑非笑,十分淡然。

任何人看到他,就仿佛一尊佛陀出现在面前,拈花一笑。

不过,他虽然没有看任然一眼,却仿佛知晓任然的一切状况。

当下淡淡道:“好手段,好胆识。只怕你的武功,也已经和你那死老哥一般,突破了千百年来武学的极限。”

“不过,武学有千百道极限,你突破了一道,也不代表就高于所有人。今日过来,你是送死而已!”

李大通的话语,越说越是炽烈,最后几个字,更是掷地有声!

忽然一拍椅子,长身而起。

哗啦啦!

偌大一个客厅,忽然响彻起一种声音。

声音又巨大,又辽阔,好像是海潮、浪涛升起,时高时低,冲击四起,浮浮沉沉,颠颠倒倒。

是如此富有生机,活力四射。

合拢了又四散,掀起了又摊开。

所有听到这个声音的人,都能够想象到海洋上浪潮起伏的壮阔景象。

众人除了纳兰将军,都是武道中人,见到这幅景象,哪里还不明白?

这分明是把体内气血,练习到了极高境界,达到一种气血如潮的状况。

这些声音,都是李大通体内,发劲运功,血液流淌的声音。

小小的血管,一些潺潺液体,可是一旦激发出来,立刻就有一种大潮将至的感觉。

听到如此声音,任然还没有反应,“老太祖”岳韬抢先挑一挑眉,眼中射出精赤赤光彩。

不过转瞬间,又给他收敛下去。

“嗯!上次与任怅交手,我们五人之中,以大通硬碰硬次数最多,受伤最重,看来他果然是无利不起早。”

“只有和那股气血不动如汞的力量互相对抗,揣摩对方的味道,才能获得进步。”

“他以前的气血,哪里能够激发出这种如同潮水的声势?”

“这小子前些年读佛经道经,现在又这么‘懂事’,未来的前景,可不是我这老祖宗能够压制得住的了!”

其余几人,也有类似心思。

至于李大通,他则是眼含得意,酣畅淋漓。

他的一生,是盘算很多,但又自诩聪明,往往另辟蹊径。

譬如读佛经道经,走上层路线,这是一条路子,越是青灯古佛、缥缈虚无,越是受那些个权贵的追捧。

又譬如此前围剿任怅,也是他做主力,出手最多,却也获得极为宝贵,任怅体内气血的反馈,他一一了然,近些时候一边养伤,一边体会,受益匪浅。

这些小心思,其实常人都有,但许多人未必看得清楚。

他胜就胜在这看得清楚的一点。

现在同样如此,他有意做主战先锋,料想任然没有本事,将他如何。

除此之外,亦能震慑几位同事。

任然却面无表情,脸上带着一种微醺、淡醉的感觉,眼神虚虚荡荡,好像是看在半空之中。

如果不是几位武道大师、一个广州将军,都是一副如临大敌模样,现在的任然,根本像是一个刚刚喝醉酒不懂事的小屁娃娃。

只有他的敌人知道,他不是娃娃,而是开天辟地的武道大宗师。

任然的任何动作,自然也会引起他们的高度注意。

但即使是他们,也没有觉察到,任然轻轻摇晃葫芦,那及其不起眼的动作。

葫芦内,酒液不断碰撞又融合,发出黯淡、沉重、缓慢、笨拙的声音,声音小、细、微、末。

其他几位广州五虎,也都一一站了起来。

岳韬抬手,把扇子丢下。

陈述笔直的站起来,形似一杆标枪。

王威则身形散漫,只有眼睛好像在发热发烫。

几个人以李大通为首,隐隐形成一种将任然给包围起来,不容逃脱的阵势。

岳韬忽然发现了不对,叫道:“小心。”

几乎就在他声音发出的刹那,砰一声,任然手中的葫芦炸开了。

葫芦瓢四裂开去,其中的酒水也洒出一片,好像一头无形的野兽,张开血盆大口,当头将几位武道大师吞没进去。

任然这一下动作太快了。

广州四虎第一时间,都没有反应过来。

哪怕是叫声提醒的岳韬,也是一个失神,再然后滔天的酒水,就来到了面前。

虽然岳韬觉察到了不对劲,但具体哪里不对,他也十分不清楚。

直到现在,面对这酒水,他忽然明白了。

“练血如汞!”

“这是和任怅一样的境界,练血如汞!”

“他的武功,也突破了人类的极限。李大通不过是练血如潮,他却是练血如汞!”

“不,不对,还好更加可怕,这一葫芦酒的摇晃,隐隐约约有铅的味道。难不成,他的武功比任怅还要高一个层次!?”

潮水再大,声势再强,不过是更有力的液体。

气血如汞,却已经是本性发生改变,乃是成了水银。

当然,这是一种武学上的比喻,人当然不可能把自己的鲜血,练成水银。

这里取的,就是沉重、缓慢却又在流淌的性质。

从此就是脱胎换骨。

不过,任然的气血,好像又是更进一步,已经不只是粘稠、凝重的水银,而是成了“铅”。

一种固态。

这就比任怅还要厉害了一分!

“不,不对!就算练血如铅,也只是常年将自己的气血养育。而他却将这股意境,用在了一葫芦酒上!莫非,他还要比任怅高两个层次?”

“这相当于什么?天呐,简直是点石成金,这是拳术么?与神仙手段,又有什么区别!”

岳韬脸上的面皮,剧烈往后拉伸,浑身上下,眼睛耳朵,都产生不明剧痛。

太危险了!

他这样的拳师,一身种种感官经过锻炼,无不灵敏到了极致。

用一个比喻,就好像是全身上下,处处都有警报系统。

身前身后,每一寸肌肤,三百多处穴道,乃至于发梢、指甲等等。

只有如此,才能练到“一触即有所应”的虚灵境界。

但是现在,任然的动手,等于是一下子激发了岳韬所有的警报系统。

在他自己的意识中,自己全身上下,都闪烁着红光,放出尖啸。

“老哥的武功,是我教的。”任然叹了口气,仿佛看见一个小孩子,拿了一柄木剑,就在自己面前耀武扬威。

“而你的气血功夫,又是从老哥身上偷学。”

“你在我面前炫耀气血上的功夫,岂不是班门弄斧吗?”

其实任然才是个小孩子,他至多不过十六七岁。

而眼前的四虎,人人都过了四十、五十,任何一人在广州混迹、摸爬滚打的年头,只怕都远远超过了他的岁数。

不过在任然眼中,他才是大人,而广州五虎,只不过是五个不懂事、更不懂武学的小朋友而已。

他自进门开始,就将一葫芦酒水,轻轻摇晃。

在这个过程中,把自己搬运气血的道理,用在了酒水之中。

用丹道的说法,就是“温养得汞性儿圆,等待他铅花儿现”。

任然的气血,已经练到了“汞性铅花”的地步,能够随便将劲力传达给液体,使得其短暂变化性质。

于是这一葫芦酒水,便在某一个瞬间,等同于比任怅还要高一个境界的大拳师。

可惜的是,只有岳韬一个人有眼光,看出了些许端倪。

这一出手,四个人立感压力。

他们终于收起了一些个调笑的心思,认识到任然是个前所未有、开天辟地般的人物,将拳法练到了史无前例的级别。

原本,他们对付任怅,虽然单打独斗,不是对手。但是联手起来,却也十分简单。

但现在,面对深不可测的任然,他们觉得压力更大,是到了拼命的时候了。

李大通看不清眼前发生了什么。

也不知道任然做了什么。

在眼下的一切,他只能凭着本能。

身体一崩,一身长衫,鼓荡起来,哗啦啦大响。

一个阔步踏出,伸手一揽,摆出一个“懒扎衣”的架势。

这是陈家沟太极拳的经典架势之一,现在从他这位读佛经、道经的神棍手里摆出来,也是有一种圆润、从容、进退自如的味道。

他激发气血,汹涌如潮,一举一动,本来都带有潮水激荡的声势。

不过这种声势,在任然打出“汞性铅花”的酒水面前,却就相形见绌了许多。

两者对比,他如同滔天浪潮,却碰上一个巨大的漩涡,一下子将所有的变化吸纳进去,使得本来辽阔广大的景致,变得笨拙缓慢、拖泥带水。

他感到极为难受,但生死之间,难受也要硬闯。

嘴角一嘬,亮出一声尖啸。

这一声尖啸,仿佛瞬间将他全身上下,所有海潮般的气血凝聚的声音,一下子释放出来!

浑身血液,彻底沸腾,汗水蒸发,热气呼啸,宛若整个人变成了一个大火炉子。

一瞬间,李大通这个人的身体,好像成了一具空壳,一个口袋。

里面的东西、内容,已经随着一声尖啸,冲天而起。

撞了出去。

闯破了门。

又有一种大坝破开,潮水汹涌,任意妄为,肆虐人间的感觉。

甚至演化出了一种熊熊燃烧的浓烈汹涌。

水中火。

果然是楼前澄泓水一洼,水中犹种火莲花。

他的拳法,无比爆裂,无比蛮横,双壁之间一下子发力之大,足有两千多斤。

李大通双臂一下碰上了酒水,往外去撕裂。

酒水乃是成片笼罩下来,似乎天罗地网,纠缠不休,将人困死。

而李大通这一手,足可以生撕虎豹,也有一种一跃而出、冲天而起、脱出樊笼、扯开锁链的味道。

不过双方一碰上,却就发生了奇妙的变化。

本来是一片的酒水,倏然圆滚滚、滴溜溜,原地一跳,变成了千万粒水珠子。

那些水珠子,嗖嗖嗖,从四面八方,砸向李大通。

“不好!”

“这些水珠子,力道极大,几乎等于是十来发火枪,而且算准了我出手的时机,震荡我的气血,使得我全身发麻,等于半身瘫痪!”

“要发劲与其硬碰硬,指定扑街。”

李大通立刻感觉到了不妙,立即变势改招,双手一撑,一挽!

仿佛在半空之中,有什么无形的帘子,与他较力一般,却被他硬生生卷起,撕裂过去。

动作十分勉强,又十分艰难,但却不能不做。

双手转瞬之间,已经护在身前,头往下一缩,身子一蜷,宛若乌龟。

也就是一眨眼间,随着那些酒水变化,李大通从一个一跃而出、惊天动地的英雄人物,变成了一个缩头缩脑的乌龟王八。

荡荡荡荡!

千万粒水珠子,尽数打在双臂上,发出来的,居然类似于金铁交击的声音。

甚至,还真有火花,绽放出来。

又好像是一粒一粒的弹子,打在厚重的牛皮革上面。

李大通立刻惨叫起来,双手再度举起,却已经满目疮痍,千疮百孔。

他的双手手背部分,被那千百粒酒珠子,从皮肤到血肉,从血肉到骨骼,都给硬生生磨平了。

血肉模糊,白骨森森。

大名鼎鼎的水中火李大通,现在只有两只“半截手臂”。 第八章 一招破了通背拳 只在一招之间,李大通这个志得意满、完成突破的大拳师,就吃了大亏。

双手几乎废掉。

任然甚至还没有真正出手,这泼洒的酒水,充其量只不过是试探而已。

其他几人,却没有这么凄惨。

其实这些个水珠子,都是带着汞性铅花的味道,说到本身力道冲击,只不过是相当于十来发火枪弹药。

这时节,火枪弹子,还很简陋,近距离打人,威力不济。

它真正厉害之处,在于动摇人的气血。一滴一滴,滚落在人的肌肤,用巧妙的发力,一下子让人的气血一麻,不受控制,开始乱冲乱涌。

如此一来,气血越强,受到的反噬反而越大。

像是李大通不知所谓,不高不低,在任然面前班门弄斧,立刻就废掉了双手。

而其他人,则及时觉察到了这一步,本身气血也没有激发,应付起来,虽然凶险,倒也能够不至于如此狼狈。

岳韬出手到了一半,右手手臂倏然一震,裹在手臂上的长袖子散开,拉出好长好大的一片,凭空撑了起来,哗啦啦响彻,好像一杆迎风招展的大旗。

长袖宽袍,一束一紧一卷,动作行云流水,挥洒自如。

对着半空中酒水罩过去,好像一件法宝,将面前许多酒水,一口兜了进去。

不过这一下,只有袖子动,袖子里面的手却掩藏下来,不知所踪。

一时之间,谁也无法看懂他的拳法,是哪一家哪一门,如何发劲,什么底细。

老太祖终究是老太祖,果然还是深不可测。

岳韬兜住酒水,面色一下涨红,好像一个人愤怒起来、血液冲上面门,五官肌肉都跳动一下,双手落下来。

接着滴滴答答,大片大片的酒水,从他袖子里落了下来。

他的脸色也渐渐平复。

王威则是简单直接,抢出一步,手一扬起,对着那片酒水,便是当头劈下。

他的手臂四指并拢,拇指内扣按在虎口,有一种很凌厉迅猛的杀气,形似一把刀,又称“牛舌掌”。

手扬起的时候,半空之中,自下而上,拉出一道火红色的光虹,冲天而起,直上九霄。

光芒乍现。

又红又亮。

光虹过处,有一种极为浓烈、滚滚硝烟的火热感受,空气之中,升起一缕一缕白烟。

那是动作太快,力道太猛,致使空气都给蒸发灼烧。

整个人的动作,则好像是古代时候,刀客暴起拔刀,冲天杀人夺命。

这种气质,十分骇人,像是猛虎下山、健猿跃涧。

和岳韬恰恰相反,岳韬是别人怎么看也看不出他是什么根底,王威则是任何人一眼都看得出来他的武功底细。

他太明显,也太张扬。

天下唯有八卦掌!

八卦掌本来就是刀术。

大凡出了名的拳种,其实都是先贤们战乱时候,走南闯北,用以护身,研发出来的。

基本上,一套拳术,也是对应一套兵器的练法、打法。

只不过,乱世一旦结束,往往是马放南山,销天下锋镝,平民百姓,是不能够携带兵器的。

但拳掌就是兵器的替代。

譬如八卦掌,对应八卦刀。八极拳,对应大枪术。通臂拳,用大铁鞭子。太极拳,是锤盾……诸如此类。

王威绰号“大金刀”,他的弟子们用木刀、铁刀练拳,他自己却不用刀。

因为他的一双肉掌,就是大金刀。

唰!

刀光一闪,劈散了酒水。

好像将一张帷幕,给硬生生扯成两片。

双手落下,在王威的手臂掌缘,鲜血淋漓,可见骨肉,肌肉却自然而然收缩起来,好像几只小手扒拉,将血止住。

到了他这境界,一些外伤,根本不足为虑。

他看向任然,是半点不怕。

反而狞笑。

广州五虎里面,老太祖岳韬是从底层干起,做了好多种行业,历经了鸦片战争,后来几经波折,有了如今的地位。

自此以后,他高坐太祖位置,谁也高看他一眼,尊称他一声。

陈述则是保镖之王,在洋人那边,也有一定盛名。

门下弟子,广开支脉,编织出巨大的关系网。

李大通也是走上流社会路线,出入豪门,谈笑鸿儒,在他人眼中,是“修炼气功”“养生有道”的大师。

罗秋雨和王威,则是两个武夫,不如以上三人,各有门路。

但他们能在广州城无数拳师之中,脱颖而出,自然也有立足之处。

罗秋雨是被岳韬提拔点拨。

岳韬久在广州盘踞,如同本地一条地头蛇,扒拉周遭环境,其中要害,一清二楚。

他知道,大清连续两次鸦片战争,被打得溃不成军,国权沦丧。

但这般乱世,反而能出枭雄。

天下熙熙攘攘,无非利益而已。国家大势,岳韬不管,他只管能不能赚钱。

广州城开海口、通万国,南来北往,势必会引来许多内陆中人,前来盈生。

所谓堵不如疏,与其激发本地外地矛盾,不若扶持一个北侉子出来。

吸引那些个南下的北方人,以他的威望,联合起来,其中有利可图之处,几乎占据岳韬现如今身家的半壁江山。

罗秋雨的用处,就在这里。

王威不是。

他是本地人,也是广州五虎里面,唯一一个不是岳韬“徒子徒孙”的人。

甚至,他是从岳韬的一手掌握之中,拼杀出来、搏杀出来的人物。

最初,他是江湖码头之上打黑拳的。

后来拜了一位老师父,学得了八卦掌,妄图踢馆挑战,杨威扬名。

结果,被岳韬属下的属下,安排阴谋诡计害死。

这经历,就有点像是当日的任怅。

王威逃脱出去,沉寂许久,苦练拳法,后来才张扬归来。

八卦掌本来是圆滑灵巧的功夫,不过在他手中施展出来,却是戾气十足,论刚猛不及李大通的太极锤法,说狂暴不够陈述的通背拳。

但他是不要命的打法,活生生将八卦掌变成了大金刀。

这就足够让他在这偌大广州城,占据一席之地,谁也让他三分。

不过,人们以为他和岳韬之间,是龙争虎斗、你死我活的关系。

没成想,他打出名头,转过来就给岳韬拜码头、认前辈。

意思是说:以前我师父不懂事,以后我在您佬手底下,充当一员大将,肝脑涂地,求您赏我一口饭吃。

就从这件事情看来,王威在癫狂的外表下,还是有一些精于计算的世故。

岳韬用神秘莫测的大袖袍一卷,消弭了任然的攻势。

王威用八卦刀牛舌掌,砍破了任然的攻势。

但无论是深不可测的岳韬,还是昭然若是的王威,都不如陈述来得直接。

在极为短暂的时间里,陈述吐气,抬手,砰砰砰。

闪电般三拳打出。

他的拳法,是通背拳,出手就好像是鞭子,撤出去便是一道乌光,凶狠凌厉,快绝无比。

要不然,他也不能被称之为“三头七臂”。

半空中,酒水甚至尚未化作水珠子,已如同一面被打碎的玻璃,破碎了满地。

陈述做完了这一切,哇地呕出一口鲜血,不过脸上却没有半点不对。

身形也没有停下来。

直接冲破了酒雾,撞去任然。

赫然是不留一丝一毫喘息的机会,要对任然发起猛攻!

他是保镖出身,后来更成为了保镖之王。

他平日里所做的事情,除了教导弟子们拳法、技巧、经验,便是不断收到噩耗。

是的,噩耗。

那都是惨死的徒子徒孙们的噩耗,他们毕竟要保护那些个权贵,而方今乱世,权贵们所面临的许多危险,是常人无法想象的。

陈述所见所及,各种事件,面临的有山贼土匪、密林野兽、设计暗杀……

久而久之,陈述的眼力、经验、感觉,都极为丰富。

他一见到这场酒幕,便仅凭直觉,知道任然不是个好对付的人,要与其对敌,一定要瞬间出全力。

这个过程,是没有经过脑子的,完全靠长时间的职业特性,养成的一种本能。

陈述第一个冲上去,对付任然。

他足一动,动作虽快,十分细致,先是指尖猛地一下抓地,后脚掌抬起撑着身体,再猛地往前一拱,整个人抓地而行。

整个人像是一条蛇,徒然蹿了出去,一个呼吸之间,就近在咫尺。

好像是传说中的缩地。

这是一种进步脚法,唤作“麒麟步”,陈述已经将其练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进攻如虎,退缩如风。

来到任然的面前,刷刷两手打了出去,好像是两道长鞭,又冷又脆又快,爆响在半空之中,包裹着一种震荡绞碎的力道。

这种通背拳大长鞭,发力运劲,是在一种虚无缥缈的地方,即所谓的“通背”。

古人相信,两只手臂朝着两边伸直时,从脖颈下的背部相连,左边手臂短了一寸,右边手臂就可以长一寸。

这种观念,在受到洋人冲击的当下,自然是无稽之谈。

但对于练习这门拳术的人而言,却可以将这种无稽之谈,变成某种运劲上的现实,使得自己的念头,生生造出类似的力道运转效果。

通过训练,双臂会习惯性纠缠起来,左边高一截,右边便低一截,左边少一截,右边就多一截。

久而久之,变成了一种肌肉的本能。

这样一来,出手根本是不去尽的,而是一环扣着一环,好像一种无限的循环。

左手打出一鞭,收势的时候,就等于是右手的起势。

右手跟着一鞭,收势的时候,左手也跟着起势。

这样一来,人如陀螺旋转,力道周转不息,既省力,又迅猛。

这就是通臂拳小连手的功夫。

接着后面的所有拳招,都狂风骤雨、接踵而至。

甚至很多时候,通背拳高手打死了人,连自己都停不下来,要将敌人的尸体打得支离破碎,才能渐渐停歇。

陈述年轻的时候,练功疯魔,半夜的时候,自己还在酣畅大睡,左手往前面挠了挠胸口,右手就跟着往背后缩了去。

第二天一早,自己伸了个懒腰,恍若未觉。

他的师父知道这件事情,暗暗点头,告诉别人:“阿述对通背拳如此着迷,以后的前途不可限量。”

眼看着通背拳打砸下来,任然却不退反进,迎上去就是一掌封住。

他的手掌,简简单单,精精准准,切在陈述手肘上。

陈述顿时觉得手肘一麻,有一种无比难受的感觉,好像酣畅淋漓的爆发,从根源处被堵塞了,导致疏通不出来。

他大为吃惊,内心中的震动,堪比十级地震:“他怎么知道通背拳小连手的发力根本?还能够截住我的发力?”

“这不是我们通背拳一门天然的克星吗!如此一来,我们通背拳一门,还有什么指望立足江湖?”

要知道,任何一门拳法,发力运劲关键之处,至关重要,等同于生死窍穴。

人力有穷,拳术高手之根本,全在于能够将劲力打磨清楚,通过不同拳法的不同招式运力发劲,一旦爆发,就是山呼海啸般的力量。

但反过来说,若被人堪破发劲处根本,截住力量爆发,拳术大师也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通背拳所谓的发力处在虚无缥缈的“通背”,但那根本是不存在于人体上的器官。

而实际上,真正发力处是在肘部。

正是通过肘部发力,才能够调节劲力,使得“手如铁、腕如棉、两只胳膊似皮鞭”。

当然,事实上知道是一回事,能够在实战之中,精准截住劲力运转,又是另一回事。

这种力道时时转变的时候,连陈述自己都不知道自己那只手臂上发劲,可是任然竟然是知道的。

现在肘部被任然一切,无法发力,堵塞起来,就好像是一场大战,后勤粮仓,先被焚烧。

如此一来,哪里有什么狂风骤雨般的攻势?

陈述大名鼎鼎的“三头七臂、更胜哪吒”功夫,眼看已经施展不出来了,并且他心中遭受的打击,还要远远胜过肉体上。

他这样的拳法高手,现如今一切名利地位,都靠拳法。

如果拳法中的奥秘被人堪破,那就是被毁掉了饭碗。

他郁闷万分,不敢相信,甚至一时之间,忘了是在打斗的时候。

前一刻,陈述还是冷酷无比,广州四虎之中,第一个冲上来与任然对拼的狠人、猛人。

可是只一个回合,陈述就有一种万念俱灰、丧失斗志的感觉。

啪!

任然反手一掌,掌缘自下往上推出,顶在他的面门,又当头罩下,劲力吞吐震荡交织,直砸向陈述的天灵盖。

隔着几寸距离,陈述一张面孔,面皮都渗透出鲜血,是被掌风隔空震颤。

可以想见,这一招打得实在了,陈述必然是难以生还。

——他这个成名多年大拳师,就要在一个回合之间,被任然识破了拳法的奥秘,打得万念俱灰,乃至于轻描淡写打死!

“嗯?”

不过,也就在这个时候,任然倏然一抖手掌,变幻了招式。

手如蛇,一窜,一点,指头轻轻按在陈述印堂。

借尸还魂!

陈述身体自然而然,朝着旁边打出一拳,正好打在迎上来的岳韬身上。

“你疯啦,阿述!”

岳韬反应灵敏,哪怕想不通陈述为何对自己动手,也是怪叫一声,连忙一个翻身,躲避过去。

陈述一拳打在半途,也是幡然醒悟,收招在手,闭目深深呼吸,调息一阵。

然后才睁开眼睛,叹为观止道:“这小子太厉害了!幸好你们过来解围,要不然我要被他一拳打死!”

他言语之中,情感复杂,佩服、不甘、庆幸……唯一相同之处,在于都是同样浓厚。

不过,这也说明了任然为什么放弃打死他。

在场诸多高手,都是身经百战的大拳师,陈述能想通的道理,他们怎么想不明白?

经过刚才的酒水,都知道面对任然这么个大高手,一旦出手稍慢,就是坐以待毙。

他们平日里养尊处优,临敌之时,倒没有陈述灵敏,但也只是晚了一步而已。

其余几人,虽伤不死,也立刻组织攻势,掩着陈述的通背拳,一起杀向任然。

任然也就是感觉到了这几股杀意临身,这才放弃了杀死陈述。

要在一招之间,杀死陈述这个级数的人物,对他而言,也不见得简单,须得将全身上下的体力凝聚起来,猛地释放出去。

他毕竟也只是个人,而不是真正的神仙佛魔。

不过在这种强敌环伺的情况下,也没有必要追求一招杀死敌人。

任然放弃了杀死陈述,转而用借尸还魂,以更精巧更轻灵的一记劲力,使得心智沦丧的陈述,先帮自己拦住一个岳韬。

他这种临时变化劲力,将本来志在必得的杀招,变成了操作人类关节的力道,随性自在,在几位大拳师眼中,也是不可思议。

任然一个侧头,便看向另外两人。

李大通和王威,业已一左一右,杀了过来。

李大通的双臂已经废掉了,皮肤表层溃烂许多,血肉也一一掉落,裸露出其中的血管、神经、白骨。

稍微一动,再微弱的风吹,都牵扯了感官神经,满是痛楚。

不过即使是这样,也亦步亦趋,暗里戳来一只手臂,往任然的死穴点去。

他是恨死了任然,哪怕是疼痛难忍,也要任然的性命!

而另一边,王威双手一扬,人是冲天而起,拖曳出一道散发着浓烈硝烟味道的刀光。 第九章 从仙佛被打落地狱 李大通、王威。

太极拳点穴,八卦掌刀术。

两大高手,一起围攻任然。

不过,在任然心中,是自己包围了他们。

他们也发现了这点,任然用神乎其神的“借尸还魂”手段,化险为夷,把本来四人的围攻局面,变成了两人围攻。

本来志在必得的杀招,现在看来,却好像是自己送上了门去。

任然一抬手,食、中二指勾起,其余三指收拢,宛若螳螂双臂,又好像是一把镰刀。

骨头从肌肤里面顶出来,苍劲有力,锋芒毕露,一个简单的动作,气劲横空。

让人感觉光是注视,就好像把眼珠子挖掉。

往下一啄,时机、方位、力道、速度,无不恰到好处,正好点向王威的手腕。

王威的手腕,一下子酥酥麻麻,起了大片的鸡皮疙瘩。

这是他灵敏的预警,告诫他有不可阻挡的威胁,即将降临在这块肌肤。

他顿时有一种感觉,自己好像遇到了天然的克星,这一招破他的八卦掌大金刀功夫,是无比合适。

简直如他练了这么几十年武功,就是为了在此时此刻施展出来,被这招破解的。

一瞬间,王威的心中升起一种茫然的惊惧,他的大金刀刚刚拔出,刀气肆意,正要大杀四方,却就被人威胁到了自己的刀柄。

这还打什么?

这还怎么打?

王威不知道的是,刚才陈述也有类似感觉:就是自己在一招之间,就遇上了此生最大的克星,以至于万念俱灰、斗志沦丧。

他也看出来了,这是心意拳“鸡形啄”功夫。

如八卦掌对应刀术一样,心意拳鸡形亦有对应的奇门兵器“鸡爪镰”。

这种镰刀,专破刀剑。

用在拳术上,也是一样道理。

当然,和刚才一招破陈述一样之处在于,道理是谁都清楚,但能不能做到,就是看功夫深浅了。

与此同时,任然的右脚,踩在地板,微不可察的一震一颤。

就在这一震一颤之间,劲力已经吐了出去。

纳兰将军自诩皇亲国戚、贵胄子弟,常常回顾以往大清巅峰鼎盛时候的国力,自己的客厅自然是古色古香的中式木结构建筑。

整座客厅,铺了一块一块木地板,用料扎实、花纹精致、制作考究,平日里清扫功夫,亦用心十足。

但到现在,这一切都毁于一旦。

只听到啵一声,好像从地底深处,木板底下,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了一个巨大的气泡,并且忽然炸开!

轰隆隆隆——

从任然脚下开始,木板忽然被掀飞了起来,并且一块接着一块,形成了一种类似于波浪般的传递。

数块木板,一起飞砸起来,好像形成一道自下而上升腾起来的“墙壁”。

这道“墙壁”所拦截的,正是李大通。

“什么!”

李大通的思维,还停留在任然对付陈述的时候,他和王威、岳韬三人一起欺近过去,联手打压,杀死这个可怕的敌人。

但是转瞬之间,他惊异发现,岳韬收了手,王威被克制,而自己也面临了一面“墙壁”的阻截。

“墙壁”像是活了的妖怪一样,一块一块,胡乱飞起,包围上李大通。

这些木板的力道之大,只怕也能够撞飞一个正常成年人。

李大通顿时惊出一声冷汗。

他是被吓到的。

他的双臂,全都是裸露的血管、神经、白骨,稍微动作,都得痛不欲生,风吹一下,也是千般滋味。

这下胆敢出手,也是知道和任然之间,不死不休,宁愿痛上一阵,也要用双臂了解这可怕少年的性命。

但没想到,任然居然用脚力震飞木板,来了一手借势。

其实这些木板的冲击力,李大通是半点不怕,只是若他双臂接触到这些木块一次两次、三次四次,只怕当场就得痛晕过去。

练了拳法,不代表他就不怕痛了。

拳术大师也是人,哪怕是任然这种境界,被几百发火枪围剿,也得当场身死。

更遑论李大通了。

在这个危机关头,李大通心念电转,一片空灵。

又是怒喝一声,忽然一个收招,把脚一跺,好险停了下来。

就是这一跺脚的功夫,大地反震力道,从足、腿往上一路往上蹿,双臀一夹紧,腰腹一发力。

太极拳最善于用力运劲,李大通好像是足球运动员,正在玩花式。

那股跺脚反震上来的力道,就是他取来一颗球,将其在全身上下,任意地方把玩游走,都是得心应手。

一系列动作下,力量好像一道电流,滴溜儿炸开到胸口处,他衣服上的口袋,忽然刺啦一声,就这么裂开。

一串金刚菩提子,掉落了下来。

也就在这个时候,李大通那只发力的脚,也盘膝而起,乃是单脚站立。

抬起的那只脚,好像是踢毽子,一脚踢在金刚菩提子上。

啪一声,金刚菩提子炸开,数十粒果实横空飞了出去,接着又是一连串炸豆子般的响动,果实一粒粒炸在那些木板上,将其打得满天满地碎片。

李大通就这么不用双臂,化解了任然的袭击。

不得不说,他不愧为太极拳宗师,居然用了这么巧妙的办法。

这是太极拳之中流传的“蹭胯”境界。

意思是,全靠腰胯轻微蹭动为中轴,在丹田内转的作用下,就可以把任意一股力量,从全身的任何一个角落,随意念而动,搬运到另一个角落去。

这个境界,也有诗赞曰:“化解四面来力、生发八方去意。”

整个过程中,李大通的心倒是急躁、愤怒、怨恨得很,但是身形却柔韧、绵软、轻巧,不受心态影响,没有半点僵持用力的情况发生。

若稍有僵持用力,那股劲就维持不住,他的金刚菩提子也落不下来。

到时候就得用双臂应付木块,当场疼死。

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心性高低和武功成就,显然无多大关系。

李大通是个贪财好色、心狠手辣、装腔作势、虚伪做作的人物,却也不代表他的武学成就,有丝毫虚假。

不过,他自己心中也是捏了一把汗。

“好险,若不是前些日子一场大战,从任怅那死人头的身上,学到了一些气血妙用,只怕也没办法这么专注。”

李大通长舒一口气,暗暗庆幸:“果然实战才是最好的老师,刚才那一瞬间,我情急之下,精神、意志、体力、控制,又纷纷达到一个巅峰。”

“这完全是天作之合,就算叫我再复制一次,也是难以说是有什么把握!”

“看来天意眷顾我,叫我化险为夷,转祸为安。看来这任家的两兄弟,都是我的福星,要为我得道做垫脚石的!”

“没错,一定是这样。我已经是成了佛,登了仙,就算没有,也只差半步!”

“接下来是越打越有,福至心灵!”

想到这一点,李大通心中一动,好像是明白了一个困扰自己许久的谜题。

忽然,心灵之中,堵塞的许多地方,一下子扫清了一切障碍,升起了无限的喜悦,也有无限的自信。

好像现在让他做世界上任何事情,都是没有难度可言,一切唾手可得。

什么都可以做得到,自己根本是全能的。

李大通忘掉了一切的烦恼,进入一种奇妙自在欢喜的境地。

“我的心灵,达到了某种全新境界?强大的敌人,非但没有将我摧残,反而使得我在巨大压力之下,完成了进步!”

四下的木板被打飞出去,李大通无比自信,当场四顾,准备支援王威。

也就在这个时候,他听到了一声惨叫。

王威的惨叫。

还看到了一只手。

飞起来的一只手。

上面还沾着鲜血。

“这是?”

李大通一怔,随即目光一动,看到了木板之外世界的全貌。

而这幅景象,使得李大通这个前一刻还欢喜自在、无限全能的人物,也感到心中一寒。

李大通应付木板,固然巧妙,但直到现在,他忽然想起,那根本只不过是任然的随手一招,他却要拼尽全力才能应付。

而就在他应付木板的时候,王威是单独面对任然。

王威自然也是竭力反抗,不可能束手就擒。但再怎么竭力反抗,任然也在一招之间,就点中了他的手腕,然后收了回去,好像从来没有动过。

他的动作,快如浮光掠影,甚至连李大通这样的大拳师,也说不清楚刚才发生的到底是幻觉还是真实,一切介于发生和未发生之间。

只是王威的右手手掌,一下子掉落。

这种掉落,就好像是他的手臂真的成了一把刀,有刀尖、刀身、刀柄,而任然就是将刀柄给取了下来。

“任然!”

王威咬牙切齿,满头大汗,发出一声闻者伤心的凄厉哀嚎,飞退撤去。

他捂住自己右手,手腕伤口好像是一截莲藕被掰断了,断面大出血,喷泉一般涌现。

两边的皮肤,已经是竭力收拢,但根本止不住血。

任然的“鸡爪镰”看似一点,好像是鸡啄米般轻巧,其实是一股镰刀勾割的力道。

一旦触碰了一丁点,就透过肌肤,打在骨头、血肉里面,然后由内而外,切裂开来。

这种痛苦,非常人能够想象。

“嘶!”

李大通忽然心中一跳,却原来是任然的目光,看向了自己。

他浑身上下都紧张了起来。

好像是被螳螂看上的一只蝉。

王威固然是吃了一亏,断了右手,但也远远撤走,到了安全距离。

现如今和任然这个煞星挨得最近的人,却成了自己。

任然的目光,平静温和,没有半点情绪,但是李大通一想到他的拳术表现,种种不可思议,心中越想,越是不安。

不过转瞬之间,他又想到自己否极泰来,已经成佛登仙,一颗心又重归不悲不喜、古井无波的层次。

面带微笑,挑衅般回看任然。

“小子,你练到如今地步,真是难能可贵。”

李大通心中升起一股惋惜:“不过遇上了我,也是算你倒霉。人力再强,能强过天意吗?”

任然摇了摇头:“不知所谓。”

也就是他说话的一瞬间,李大通心头一跳,知道是绝好机会。

身形一动,脚步连走,走的大体是一条中线,但是左走一脚,右踏一步,过程却是无数“S”形构成的。

这种曲中有直,直中有曲,仿佛龙游云雾、升腾折返的步法,正是太极拳步伐,取自太极图中分割阴阳的那一道界限的意味。

这种步伐变幻的时候,看似颠颠倒倒,但谁也不知道来势如何。

也就在同时,李大通双手摆开架势,借力运劲,太极拳搬拦捶,已然是打了出去。

这一锤,李大通已经不再惧怕,悍然用出自己血肉模糊、白骨森森的手臂。

他坚信自己得了天助,所向披靡。

就算是再不利的状况,也一定能够得偿所愿。

在这一招到临的时候,脸色亘古不变的任然,也忽然皱了皱眉,仿佛十分惊讶。

别说任然了,旁边的王威、岳韬、陈述,无不目瞪口呆。

李大通打出这一招的时候,也感受到了众人的目光,那一瞬间,心中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好像那无限欢喜自在,都随着这一招侵泄而出,有一种上天下地,谁也挡不了的感觉。

他几乎已经看到了任然被自己一锤打得退避,再然后陷入下风的场景。

“可怜。”

“嗯?”

任然探出一只手来,飞快的抓住了李大通血肉模糊、裸露神经的手臂。

这一招就不像是之前对付陈述、王威一般,有招法,有克制。

就是简简单单一抓,没有任何精巧奥妙的地方。

李大通还给他抓住了。

原因很简单,李大通这一记搬拦捶水平太差、太次。

他所有的欢喜自在、境界突破,其实都是自我想象,实际上他根本未有任何改变。

如此一来,单独面对任然,还敢主动出击,真可谓是自找死路。

其实拳术哪里是一步登天的事情?

哪怕是临阵突破,想明白了一些东西,也需要长时间的蕴养,将身体调整,吃喝拉撒,日复一日打磨,才能够接受突破所得。

其实这个道理,李大通身为拳术大师,怎么可能不明白?

只是广州福州这些沿海闽粤地界,本来就是最为迷信。

更何况李大通多年以来,都用丹道佛经鬼神之说,去糊弄那些权贵,自己耳濡目染之下,也不能够免俗。

他自己最初自然知道,自己那些个长生之说,是虚无缥缈。

但久而久之,别人都把他当做大师,他自己也有一些收敛精血、养生得道的心得,渐渐也陷入了一种执迷,分不清楚长生是真是假了。

迄今为止一战,不过一两招,他心情却在短短时间,几度大起大落。

先在众人面前一亮“气血如潮”的境界,大出风头。

后又被任然用酒水施展出更高不止一层“气血汞性铅花”境界,废了双臂,打击颇大。

再后来重振旗鼓,和人联手杀向任然。

接着却又被任然随手一招,掀起木板,陷入困境。

之后福至性灵,运用从未有把握的太极拳“蹭胯”境界,却又达到了一种此生未有的巅峰。

在这种起落之间,李大通心绪受到了影响,有些分不清一切是真是幻了。

——用人话来说,他被任然的武功,打得晕头转向,脑袋成了一团浆糊,不自我催眠,根本没有再战下去的勇气!

——任然活生生将一个拳术大师打得魔怔发癫!

任然指力何其巨大,就算没有任何运劲手段,也能把石头当面团揉搓。

这么一握下去,当场将李大通的手臂捏得粉碎。

骨头、血肉成了一块,纠缠起来,干巴巴一条,像是被扭干水份后的毛巾。

任然松开手,将李大通丢在地上。

“我恨!!!”

李大通立刻尖叫起来,声音如同被阉割了的鸡,他跪倒在地,彻底羞愤,满脸都是泪水。

只剩下的那只手,也不顾疼痛,使劲锤在地面。

又是一声大叫:“我恨呐!!!!”

刚才的一切,好像是梦中的场景,李大通现在醒悟过来,才知道自己做了多么愚蠢的事情。

什么欢喜自在,无限全能,给任然一出手,便就横扫一空。

他自诩成了佛、登了仙,但现在的感觉,一下子如同最狼狈的鬼怪,赤身裸体,生不如死。

——任然将他从天上的仙佛打落下来,成了地狱的鬼怪!

在这一刻,李大通最痛苦的地方,甚至不来自于任然,而是自己。

要知道,他在拳术上的地位,可不算低。

就算不如任然,也能称得上一代大师,门徒众多,辈分极高。

但是现在,却在临阵的时候,将希望寄托给什么虚无缥缈的天命、神佛之说,根本不愿意相信自己久经磨练的拳法。

众目睽睽之下,当了一把小丑。

这就好像,一个诗人,就算不如李杜,也懂得一些韵律、平仄、用典、炼字、用意等等要诀。

平日里做出来的诗,水平也还可以。

结果遇到了真正的李杜,分不清大小王,上去自取其辱,也就罢了。

拿出来挑战的诗句,居然是一首不合平仄没有道理的打油诗。

根本没有达到自己应该有的水平。

这时候的羞愤,可能会比输给对手,更加可怕。

在这种羞愤的情况下,李大通甚至忘却了痛苦,不断捶打地面,大叫“恨”这个字眼。

大叫三声之后,他便两眼一翻,倒地不起。

身体滚了一滚,双眼却没有闭上,而是凸出来,死死盯着天空。

死不瞑目。

任然静静看着他的尸体,抬头又看向了众人,却没有立刻再出手。

众人心头也是一惊,纷纷吞了口唾沫。

刚才的一切,说来话长,其实只在一两招之间,只不过是每个人都无比迅捷灵敏,使得交手目不暇接而已。

不会武功的纳兰将军,甚至只是呼吸了一两下,眼前一切光影重重,跳来跳去,还有许多剧烈爆破的声音。

等到一切停下来,便是李大通一身是血,跪倒在任然面前,大喊三声“我恨”。

就这么死掉。

任然忽然问:“你们知道他所说的‘恨’是什么意思吗?”

没有人回答他,任然却继续说了下去。

“我能感觉得到,那不是‘仇怨’的意思,而是‘遗憾、后悔’的意思。”

“他在生命的最后关头,遗憾后悔的是,身为一代拳师,最后的死法,不是被我打死,而是被自己气死。”

任然目光一一扫过众人,语言还是那样平静温和:“身为武者,不相信自己的拳法,直到最后后悔,却已经为时已晚,死不瞑目……”

“你们也想有这样的结局吗?”

他目光过处,在场几个拳术大师,都不敢与他目光接触。

任然的目光,忽然变得很温柔,好像父亲在关怀着不懂事的孩子:“过来展现自己的拳术吧,身为武者,被我打死。这就叫死得其所。” 第十章 被他打死也是一种殊荣 任然大大方方,看向几位拳术大师。

他的态度坦诚,目光明亮,灼灼放来,好像一轮绽放的太阳,没有一丝一毫的阴霾,反而有一种洗涤的感觉。

现在剩下的广州三虎,好像被这样一道目光,看到自己的灵魂深处,那些贪嗔痴种种妄念,在涌动翻腾。

他们顿时心生一种惭愧内疚、无地自容的感觉。

好像一个小孩子,小偷小摸、欺负别人,没有被发现的时候,自然是春风得意,结果被自己的父亲发现,立即羞愤交加。

任然的拳法,就在这三招两式之间,彻底打服了他们,可以称得上是他们的“父”了。

不过没等他们说话,到了这时候,纳兰将军也已经看出来不对了。

其实从任然进入房间,到现在为止,也才不过一眨眼的功夫而已。

但就是在这一眨眼的时间,他们大打出手、大动干戈,快如闪电的交手,已经打死了一个大名鼎鼎的李大通,断了凶名昭昭的王威一只手。

纳兰将军心中甚至有一种荒诞的感觉,这一切变化得太快也太容易了,如梦似幻,以至于他没有实感。

不过,眼光一瞥,就能看到李大通,也不由得他感觉如何。

老实说,他也是李大通交好来往的高官之一,长久以来,期待着这位神通广大的大师,给自己续命、看风水、添好运、提升房中术。

结果到现在发现,这位吹得上天的“水中火”,其实也不过凡人一个。

他死得越是轻易,纳兰将军越是清楚,任然的武学只怕通天彻地,已经无人可制。

当下心头一定,踏前一步:“等等,任然,你这么好的功夫,长久埋没,不嫌可惜么?就算你今天杀了我们,又能够有什么好结果?”

“也不过是落得一个刺杀朝廷命官的名头,被张榜通缉,仓皇逃窜而已。”

“到头来,大清一国之力,你可能够抵抗?想必无需多言。”

“不如归顺了朝廷,方今天下万国相争,风云激荡。乱世出英雄,以你的本事,借势借力,成就广大,自不必说!”

“我知道,你是来为你兄弟复仇的。不过这年头,欲成大事,多是如此,你也别怪了我。”

“狠下心才能成大丈夫,现如今的局面是合则两利,分则我死你逃,何止于此?”

他居然是反客为主,有意将任然说服下来。

不得不说,纳兰将军的口才不错,一字一句条分缕析,在短短时间内构思出来,这点十分不易。

任然一怔,有些无语地摇了摇头:“你看来是活腻歪了,拿你这种庸庸碌碌的思维,与我游说?”

“可惜你张口英雄,闭口丈夫。却根本不懂得英雄是什么!丈夫是如何!”

“真正的英雄丈夫,就要杀了你这样的国之蛀虫!”

纳兰将军没想到自己一番言语,平日里连死物都能说动几分,对任然却全无效果。

几句话的反驳,任然岂止有半点意动,简直是杀气四溢。

还猛地一瞥纳兰将军!

纳兰将军也是见过大场面的人,千万人军队,都在他管辖范围之内,可是被这一瞥,鬼使神差,寒意一下子涌上心头,使得他猛然想到李大通的死状。

当下心惊胆战,仓皇恐怯,一番话脱口而出:“你敢和大清做对?”

“哈哈哈哈哈哈!”

任然在听到这番话的时候,终于像是忍不住了,仰天长笑起来。

笑声雷动奔腾,无比爆裂地炸在房屋之中,声势之大,好像掀起了一阵狂风。

哗啦啦,打得门窗,不住响动。

他从一开始,就平静温和,虽然带着些许醉意,但说话也是不紧不慢,一点儿也不像是复仇的人。

但到现在,他却如此豪迈又如此失态还如此恐怖地大笑起来,简直像是听到了世上最可笑的笑话。

纳兰将军无所适从,忍无可忍,断声道:“你笑什么?”

任然笑声一敛,清高又倨傲地看向纳兰将军,一字一字道:“我笑的正是你这句话——大清也敢与我做对!?”

纳兰将军先是一怔,随后便是勃然大怒,气得发抖,伸手戟指:“你你你你、你胆大包天……”

他从没有想到过,任然取笑的居然是这点。

旁边的广州三虎,听在耳中,也纷纷对视,只觉得无话可说。

这少年,实在是太狂妄、太自大、也太可恨了!

在他眼中,自己和一个国家对等。

这也就罢了,而且他还是两者之间,更不容招惹的存在,是国家该忌惮他,而不是他忌惮国家。

这是怎样一种狂态?

任然可不管他们复杂心思,只是背负双手,悠悠然然念叨几个字:“纳,兰,取。”

纳兰取,就是纳兰将军的本名。

这三个字,不紧不慢,陡然使得纳兰将军浑身一震,脸上显现出一种茫然的空洞。

他和任然一番话语下来,无功而返,还被嘲弄,心中本来挤满了情绪,有的是愤怒,有的是惧怕,有的是仇怨,有的是憎恨……

种种情绪,复杂无比,你挨着我,我挨着你,乱成一片,无暇多想。

却在听到这三个字的忽然之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在混乱的情绪之中,好像出现了个空洞,如同一个气球被扎破了,那些情绪都随着那个空洞流逝出去。

这甚至好像是连纳兰将军,自己也无法控制。

纳兰将军被这一念,立即感到心中许许多多的情绪,骤然一空。

但这是为什么?

他万分迷惑。

他迷惑,但是广州三虎,却好像明白了什么,三个人连忙摆出各自的招式架势,护在纳兰将军身前。

他们如果知道纳兰将军的心理感受,就会告诉他为什么许许多多的情绪,会在这忽然之间一扫而空。

只有一种情况会如此。

那就是只有一种感知笼罩了过来,充斥在心里,将其他情绪驱散。

就好像一个庞然大物的降临,使得一切细微杂乱的东西,都被碾碎。

不过,纳兰将军没有练过拳术,心灵太迟钝,虽然身体已经感觉到了这股感觉,却没有显现在脑海里。

——那种感觉,就是死亡!

果然,任然立刻继续说了下去:“纳兰取,我来杀你了。”

“我来杀你了”几个字脱口而出的瞬间,任然已经出手了。

他两足一震,腰胯一抖,胸鼓足,炸心脏,汗毛倒竖,整个人像是被无形的大手一推,瞬间就冲了出去。

只是一步,迈过了七八丈距离,直指纳兰将军的面前。

他原本脚踩的地面,砰地两声,炸开许许多多金色的火星,围绕出两朵盛放花朵的形状,再冒出缕缕白烟,飘飞出去。

那股意境,十分之美。

这是瞬间发力之大,脚踩地面,使得热量挥洒,把地上的木板都给焚烧点燃了起来。

骤然炸开的火花,像极了莲花。

这种景象,根本是普通人难以想象的恐怖。

显然,任然已经是厌倦了说话,要直接动手起来。

而杀死纳兰将军,也就意味着他要正式和大清开战——一个人和一个国家的大战!

广州三虎,本来已经觉知到了任然的意思。

三人极有默契,同时摆开架势,运转气血,身形一动,就要拦截在两人之间。

他们怕任然没错,但更怕大清重臣,死在他们看护不力下。

那样一来,他们多年来的经营,只怕都要毁于一旦。

三个人从三个方向,一起往中间合围过去。

可对他们而言,捕捉任然的身形太困难了,眼睛根本成为了没有用的器官。

唯一能够感觉到的是,面皮上一阵猛力刮过,呼啸而来,使得自己全身上下,衣袂飘飘。

任然就要到来了!

三个人心中同时一紧,好像三只渺小无比的蚂蚁,正面临一场惊天动地的雪崩,要将自己彻底淹没下去。

他们唯有双手招架,心提到了嗓子眼儿,紧闭双眸,挡在面前。

在这一瞬间,他们根本不知道该如何用拳法、如何打招式,因为根本连任然要出什么招都不知道。

可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身后反而传来了一声惨叫。

那是纳兰将军的惨叫。

“怎么可能?”

“他能这么快?”

“那我们面临的又是什么?难不成,只不过是他残留着的气势而已。”

三个人顿时反应过来,任然速度之快,根本早就越过了他们,直取身后的纳兰取。

他们却全然无知,不知道这件事情。

而他们面对,也根本只不过是任然动作之后,带起的狂涌气劲而已。

这样一来,打在脸上固然声势浩大,但也没有造成任何伤势。

哗啦啦。

他们背着这一阵狂风,回过头去,眼睁睁看着任然宛若一条飞腾的长龙,身形带着矫健的余味,一掌拍在纳兰将军的脑袋上。

接着便静止下来。

动作简单无比,没有任何累赘和多余的部分。

任然对于身体的掌控,已经到了大道至简的地步,随手一招,并不讲究,只是快准狠。

而且狂,猛,强。

纳兰取惨叫一声,七窍流出鲜血,身形摇晃一下,便就倒下。

杀死一介封疆大吏般的人物,任然却似乎吃饭喝水一般简单,回过头来,正对向广州三虎。

“你看,就是这么个东西,使得你们的心性受到牵绊,拳法得不到施展。”

任然以一种感慨的语气,将脚下那具无头尸体,称之为“东西”:“除此之外,还有名、利、金钱、欲望……通通都是伐戮命性的玩意儿,你们何必执着呢?”

“我帮你们杀死了他,你们现在能全无顾忌,与我一战,被我打死了吗?”

他的语气,还是一种谆谆诱导、苦口婆心的意味,好像又回到了此前那种父亲面对做错了事情的小孩子般的情景。

广州三虎,被他目光一动,牢牢锁定,全身的肌肤,都发出隐隐刺痛,没有一寸一分例外。

当下,他们也知道彼此之间,是逃不掉了。

任然不可能饶过他们这三个参与过杀死自己兄长的人物,不过任然念在他们的拳术修为,仍愿意给他们尽情施展的机会。

显然,他也绝不愿意见到,他们怀揣着种种心思,无法将多年修行的武功,打得酣畅淋漓。

到最后,如同李大通一般,死得难看无比。

他的武功固然是高绝得不像是个人,但这份对武学的尊敬、喜爱、诚恳,更加令人敬佩。

广州三虎忽然在心中有了一种“难怪”的感觉。

难怪什么?

——他们三个同时心想:难怪他是我们的父!

没错,这三个年纪加起来超过一百二十岁的男子,现在竟是由衷对任然这个少年,生出了一种“武学的父”的感受,并且自认为是他的孩子。

没有半点不适应,仿佛这是理所当然,顺理成章的事情。

到这时候,也是老太祖看得最开。

沉寂良久,岳韬叹了口气:“好,任然,我知道咱们三人,是明摆着没有活路了。”

“两位,依老夫来看,今次活是活不下来了,看这位的功夫,大罗神仙也救不了咱们。”

“有仇报仇,有怨报怨,但他没有折辱我们,也是对我们的拳术认可,仁至义尽。”

“人得自个儿成全自个儿,咱们也是投桃报李,懂得规矩,便就抛开一切想法吧。”

“不过被他打死,也是死得其所,他是千百年武道界唯有的奇葩,咱们的死也是千百年未有的一种殊荣。”

他一番话语说来,似乎是大彻大悟,放下了一切。

这也是实在没办法了,任然的武功高到不像人,心灵又全无破绽,任何意图迷惑他的说辞,都只不过是自取其辱。

如同李大通一般,到头来死得丑陋无比,谁也不愿意。

更关键处在于,任然并无任何折辱人的想法,他虽然恨这几个杀兄仇人,但也只是以命还命,却没有折磨、侮辱他们的意思。

甚至,任然发现李大通死不瞑目,也觉得惋惜。

他太正确了,太辉煌了,也走在太光明的道路上。

在这么个敌人面前,除了直面自己、大彻大悟之外,也没有任何出路可说了。

岳韬说完这一切,左右看去,和王威、陈述两个人对上眼睛。

三人极有默契,这时候一起转头,对着任然抱拳。

“八卦门,王威。”

“通背门,陈述。”

“洪门,岳韬。”

三人异口同声:“今日请死。”

……

太和记药铺。

不知道什么时候,忽然给惹起一声尖叫。

药铺的马掌柜正在内间午睡,正期待着兵荒马乱年头,如何上涨药价,大赚一笔,听到尖叫声,忙大叫道:“谁他妈……”

话音未落,房门被一脚踢开。

一个少年从从容容,携带着一腰带人头,夹带着一身血腥气味,闯了进来。

透过大开的房门,可看到少年身后一地躺着的伙计们。

马掌柜目瞪口呆:“这、这位好……啊!纳兰将军!”

定睛一看,这少年腰间的众多脑袋里,正有一个是纳兰取。

马掌柜有幸见过他一面,现在却疑心自己是看错了,那般高高在上的人物,怎么会只剩下了个人头?

这这这……这一定是梦?

任然看着他道:“你是不是在想,这是梦?不,这是现实,我是来杀你的。”

“你个奸诈狡猾、没有良心的东西,平日里卖药低买高卖,压榨伙计,也就罢了!”

“城西寡妇独子重病,你乘人之危,要了她的身子,却翻脸无情,不给药材,致使她抱着重病的孩子,一起跳河自戕。”

“这件事情,你当真以为没人知道,没人记得?”

“今日我大开杀戒,决心要杀这些年来,记在心里的一百五十七个不仁不义狼心狗肺之徒,你有幸是第一个,便纳命来!”

说话之间,马掌柜正要逃走,任然一步上去,一把抓住,像是抓一只小鸡,随手便往地上一掼。

啪一声,马掌柜给砸得心肝俱裂,满目疮痍,当场毙命。

任然简简单单杀个人,便就大摇大摆而去,毫无顾忌,上了街去。 第十一章 腰间系人头,杀入红尘中 任然头也不回,闯出街头。

所过之处,都是一场惊动的骚乱,尖叫声、恐慌声,不断回荡,冲上云天。

人们不能不骚乱。

试想一个少年,满身血腥气味,腰间悬挂着人头,坦坦荡荡、神色如常的快步行走,谁见了不害怕?

现在这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的时节,广州城何其大的城市,满街都是行人,车水马龙,熙熙攘攘。

但是遇上了任然,人们惊慌失措,一个一个避之不及。

拥挤的人流,硬生生挤开一条空旷的甬道,千百双目光紧紧盯着他,无数的窃窃私语,也都围绕着他展开。

渐渐的,人们似乎发现,任然虽然看来恐怖,但并无袭击旁人,杀人夺命的意思,只是自顾自走着,仿佛前往某处。

若论神色,他是安详之至,宛若踏春的少年,与那恐怖离奇的外形并不相称。

不多时,就有人认出来,他腰间的人头,是广州五虎和纳兰将军,都是无比显赫的大人物,但也作恶多端。

还有仰仗武力的人物,反应了过来,自发拿了竹竿、棍棒,冲上来想要对付任然。

只不过那些攻势,始终落不着他身上,要么是差了一分,要么是欠了一寸,要么是滑开了,要么就是被任然随手反制。

那些心怀正义,想要制服他的人,至多是跌了一跤、武器脱手、剐蹭一下。

也有广州五虎的徒子徒孙,见到师父惨死,心怀怨恨,对他下了狠手、重手、死手的。

结果自己的武器却莫名其妙反击回来,对着自己或砍或刺。

根据出手轻重,惩戒不一,有的当场丢了性命,有的只是断几根手指。

仿佛冥冥之中,有人精确计算了他们的出手,将这些攻势公允的还给了他们,既不多给,也不少予。

甚至有洋人听说了这件事情,见了任然,大喊“该隐”,用十字架晃来晃去,却不敢靠近。

当然也有道士和尚,一一跑了出来,要么说他是菩萨,要么说他是大仙,争得不可开交。

任然身上的种种行为,他的出现也好,行事也好,简直都像是传说中的神迹。

不过从头到尾,任然对这些举动,既不生气,也不得意。

他神色如常,恍若未闻,心中只是默默自语:“薛红灯,你在哪里,你还活着么?”

“接下来的神州大地,该何去何从?这纷乱的浊世红尘,到底该怎么才能够扫得清?”

“今日这桩事情,一定流传出去,你若在世,听到了今天的事情,便来找我吧。”

“只要你仍不忘初心,我就陪你去杀世界上的任何人,做任何事情,将我的一身武学,落到实处,对得起它!”

“若你始终没来找我,我权当你也死了,那也怪不得我,自己着手了。”

“到时候就先杀入清廷,将慈禧杀了,再杀去租界,将洋人杀了。”

“若还留得性命,去英吉利、法兰西、德意志、日本国……远渡重洋,一个个杀去。”

“能杀多少,便是多少,杀到我死为止,便也就够了。”

任然怀揣着这样一个宛若孩子般幼稚、又比金子还漂亮的念头,真真是千万个艰难困苦,挡不住脚下迈出个龙行虎步、一往无前。

很多人亦好奇他要去往何处,有些胆子大的,便跟在后面,渐渐形成一条十分壮丽的人流。

不过广州城何其大也,任然只是走过三四条街,身后便跟着几百上千来人。

这样一来,到了新的一条街,人群密集,影影绰绰,更多的人也根本看不到任然的情况,只是见到这幅阵势,立马退避三舍。

一边退开,一边讨论起来。

“什么情况?什么情况?”

“是哪家的大人物,来到了这里?有这般多的拥趸?”

“好气派啊,只怕是京城来的吧!”

“我看不止,估摸着是洋人咧!哈哈,这样大的阵仗,难不成又是吃败仗、签条约啦?”

“嘘,我表哥刚才在那条街,你们都错啦,是个胆大包天、横行无忌的狂徒,杀了人,却携人头自如行走咧。”

“是啊是啊,听说他身高九尺……”

“对,我也刚刚听说了,好像是武当下来的真人,修炼了六十年,来扫荡群魔。”

“真的?”

“真的,打包票。”

“赶紧离开这是非之地。”

“没错没错,今日怕要出大事。”

“我去给我弟弟说说……这也太吓人了……”

太多人挤不进来,见不到任然真容,便把消息传递出去,而中间自然夹杂着许许多多的猜想、推测乃至于胡说八道。

一传十、十传百,一会儿功夫,大半个广州城都听到了这回事,整座城池,都在沸腾。

今天注定了任然的存在,会被无数次的讨论。

至于任然,接下来步履稳定,浑不在意,连续去了好几处豪宅、高楼、商铺,乃至于租界之中。

他找上的,都是一些富商、权贵和洋人,无不大名鼎鼎,乃广州城内有头有脸的人物。

他们平日里作威作福,耀武扬威,没成想今次却碰上了任然这么个煞星。

善恶到头终有报。

任然直截了当,闯了进去,所过之处,没有一合之敌,什么看家护院的人士,都被一扫而空。

偶尔,甚至还有火枪。

不过一两把火枪,对他毫无作用。

最终往往是他抓住正主,抬手打死,割了人头。

不多时,一颗人头,从高楼洋房之中,抛飞出来,滚滚落地,来到人群之中,又是引起了一阵惊呼。

这样的事情,一开始,自然引起了人们的恐慌胆怯。

“啊,他是去杀人了!”

“可怕又恐怖啊,这人莫非是地狱来的恶鬼索命,怎么太阳不烧死他?”

“我们还是快跑吧!”

“诸位,请不要怕,这人是个横行乡里、欺男霸女之徒。这位少年,所做的乃是难见的义举、天大的好事,且听我说说这死掉的家伙曾做过的恶事……”

有个读书人见识卓绝,正好认识这死者,知道这家伙乃是个凶恶之人,如此死去,他心中可大叫一个好字。

那人头,正好滚落在他脚底,他固然是吓得心惊胆战,也痛快过瘾,对任然更生崇敬佩服之情。

没想到的是,周围人却反感无比,他立刻醒悟过来,不是人人都知道其中内情。

在旁人眼中,任然却是个强闯民宅,掠夺性命的可怖凶神。

他心中一动,立即大声高喊,吸引注意。

接着便滔滔不绝,传颂他们的恶行,告知身旁不知情的人。

他一边述说,一边构思,还一边跟着任然行走,居然也是条分缕析,将死者所做的恶事一件件、一桩桩揭露出来。

但有质疑,也是知无不答、理据充分,叫人无有不信。

从第一个死者说起,说到一个时辰后,任然都杀了第十七个人了,还没有说完那第一个死者犯下的罪孽。

等到说完了,读书人嗓子也哑了,唇口开裂,干渴极了,满头汗水。

却还是不忘对周围的人叮嘱:“请把我所说的事情,宣扬出去,不要让这位侠士,做了好事,被人误解。”

“我不会功夫,不能和这位侠士一样,为百姓除暴安良。但我日日夜夜,心中所想所思,何尝不是如此行事?”

“我平生所学,不过几本杂书、几行字迹,没有人知道我的名姓,我也没有为人们做过一些事情。”

“我的前半生籍籍无名,碌碌无为,对不起诗书,对不起父母,对不起天地,惭愧万分,但今日也愿意用微薄的性命,担保这番话的真实。”

“请诸位传播出去,请将我所说的这些传播出去!”

“切莫让大善之举绝于人啊!”

他的一番言语,真诚万分,说着说着,哽咽起来,声音嘶吼。

最后一声大喝,一个踉跄,身子一软,却就晕厥过去。

也不怪他体弱,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要在这种阵仗行军,又要大声说话,讲述故事,还得耗费心力去整理思绪,回答质疑。

无不是极为耗费精力的事情。

他做这一系列事情,乃是被任然激发了心中的血勇,一个劲头过了,冲击上头,支撑不下去了。

幸好周围的人,早已是心有戚戚,见他不妙,几声惊呼,便有人主动将他搀扶起来,从人群中脱离,去安置在一旁。

很快,跟随者任然的千八百人,也有如书生一般,主动放弃跟随任然的。

毕竟任然要杀的人,可是遍布广州城,任然可以从南走到北,从白走到黑,他们没有那份脚力,不能够随着四处乱闯。

不过,他们的肉体停了下来,心里却惦记着这些事情,沉甸甸的,和过往那些八卦、热闹、故事,一点儿也不一样。

他们有一些,想要讲述什么的冲动。

接下来,就不断讲这件事情,讲给那些路过的不知情的人。

他们却不如这书生记忆力极佳,能够将一个恶霸罄竹难书的罪行,一一记在心里。

到头来也是每人说出自己记住的那一段。

但最后这番话,人人却都记住,也不忘叮嘱:“我所讲的,是一位不知道名姓的少年所做的义举。这件事情,最开始是一个不知名姓的书生开始传颂……”

每一个传颂的人,也都是陌生人,他们听了之后,也往外传颂出去。

往往便在后面加了一句:“而我听闻的,是一个路边的不知名姓的路人所讲……”

从江湖郎中到一个小偷,从一个小偷到一个说书人,从说书人的口中到铁匠的耳朵里……

所有有良心的人,都将这件惊天动地的伟大事迹,给传递了下去。

久而久之,许多人都知道了,今儿个的广州城,正有一条洪流在蔓延,不断杀死艰险凶恶之徒。

听起来简直像是神话故事。

远一些的,当做传奇、笑话、谈资来听,根本不信,觉得荒诞无稽。

近一些的则将信将疑,这是几万人亲眼见到的真事,只是消息滞后,都已经是好几个时辰之后,才知道现在发生的事情。

任然就在这样的氛围里,继续自己的杀人之旅。

连他自己也没有想到的是,这样的杀人,简直和救人没有什么区别。

……

不过,终究也有意外发生了。

任然在杀死第三十三个不仁不义狼心狗肺之徒的时候,在接近第三十四个该死混账的时候,也第一次停了下来。

他身后的队伍,不由得一惊,出现了很多骚乱:“他终于停下来了?”

“天快黑了,他的这场杀戮,难道要结束了?”

“看来,他也是人,也会累啊!”

任然却不去管许许多多的脑补、猜测,停下了步伐,看向远处一栋占地极大的别墅庄园。

和之前的所有类似地方一样平静,悠闲,豪奢,有一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不过在任然“秋风未动蝉先觉”的感知之中,里面已经提前布下了起码三百名火枪手。

“官府终于反应了过来。”

如果设计者有足够智谋,一定有妥善安排,会考虑到自己的身法速度。

待自己一踏入进去,立刻支开天罗地网的扫射,将入口连同周围十米范围一起用无差别火力覆盖。

就算自己的皮肤已经练得紧绷,如牛皮革,全身骨骼坚硬,如老虎骨头,但至多能撑过一轮、两轮,绝对撑不过三轮、四轮。

任然点了点头:“看来今日到这里,也该结束了。”

他转身就走。

该鲁莽的时候鲁莽,嚣张狂妄、飞扬跋扈。

该隐藏的时候隐藏,韬光养晦、急流勇退。

任然的手段,精巧细致得很,得到了薛红灯的真传。

薛红灯曾经说过:“以你的天赋才情,可以想见未来前途广大,更难能可贵,你还有一颗赤诚救人的心思。”

“我也知道你的志向,但练拳是练拳,做事是做事,你得分个清楚。”

“千万不要觉得自己练了武,能够一个打十个、打一百个,就妄自尊大,动辄与人拼命。”

“不敢拼命,是懦夫所为。但与人拼命,是莽夫所为。”

“有拼命的本事,逼得别人与你拼命,却又不浪费自己的生命,这才是智勇双全的英雄人物。”

“正因为你的强大,所以人们才会研究你、针对你,这时候你反而容易失败,该加倍小心谨慎才对。”

任然也一直记得这番话。

他绝不忌惮死亡,这么多年日日夜夜练武的时候,已经想得清清楚楚,无非早或者晚而已。

兄长的死,是一个契机,但今日这件事情的发生,早已经是板上钉钉。

未来杀到皇宫、租界、各国列强那里,他也用这一套,不过那时候的凶险之处,比广州城大十倍、百倍、千倍。

即便小心谨慎,只怕也很难活下去。

但他也不在乎,能走多远就走多远,且看是自己走得下去,还是他们拦得住。

其实今日能杀到三十七人,任然已经十分满足。

不过这也不能怪官府反应慢了,主要是任然引起的轰动太大,使得全城混乱不堪。

有的人听到附近有杀人的狂魔,便就带着一家子仓皇躲避。

有的人则听说是场千百年难见的天大事迹,又要来看热闹,以后吹牛用。

还有人是知道任然去杀不仁不义的富豪权贵,也怀揣着某些小心思,想要趁着混乱,拿取不义之财。

也有的是跟到了一半,就地停下休憩,畅想任然接下来的行走多么痛快,却成了街道上的阻碍。

还有任然身后这一条时而来了人、时而去了人的队伍,浩浩荡荡以至于数千之多,堵塞交通,闹出瘫痪。

这些繁多的事情,使得官府调用人手的速度,十分拖累,焦头烂额,难以周全。

更不要说,任然飘忽不定,谁也无法预测他的路线,谁也不知道他接下来要去杀谁,人们甚至不知道要用多少人手才能对付他。

直到最后,几经考虑,官府才有了现在的应对。

这其中,倒也有些有趣的地方,譬如官府可以确认任然现在大致的位置,毕竟这只队伍浩浩荡荡,高调得可怕。

但怎么确认他接下来要杀谁,怎么提前埋伏,却就得推论了。

而事实证明,推论正确,也就是说,官府非常明白任然会杀谁,这个世界上该死的人是谁。

但他们绝没想到,任然来到了这里,居然能够秋风未动蝉先觉。

更知道进退,一旦见势不妙,立即转身即去。

三百人也好,三千人也好,哪怕来三万人,也不是不可能,但总是要吃饭睡觉的。

且看谁赖得过谁! 第十二章 金刚心、善如水 任然正要悄然而去,偶然之间,瞥见身后众人。

人群奋勇,无数目光看向了他,有的是惊惧交加,有的是佩服欣赏,还有的憧憬向往……

千万双目光,见他第一次回头,却是种种骚动,全都一静一空。

他心中却是一动。

迄今为止,他的身法没有施展出来,动手之际,也是三拳两脚,就杀人无算,一路横闯。

这一路上,几十个死掉的权贵,包括他们的护卫、拳师、几只火枪,也都实在算不得任何挑战。

所以,那些平头百姓,可以跟在身后看热闹,闹出浩浩荡荡的事迹。

任然没有驱赶他们,也是因为想要将这些事迹,传播出去,形成天下间的一种震佈。

任然的行事,颇有点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飞则已一飞冲天的气象。

到那时,若薛红灯在世,才能来见自己一面,得了他的领袖,自己一身拳术,当有挥洒之舞台。

但同时,现在他脑子里升起另一个想法:“要不要请这些人帮忙,将我兄长之死,传播出去,以安慰他?”

“他做梦也想要天下知名,我要不要为了他的遗愿,着手一番?”

这个念头甫一升起,许许多多的杂念,争先涌上心头。

好像无数藤蔓,纠缠过来,夹杂着泥土、蚯蚓、毛虫、尘埃……密密麻麻。

不过转瞬之间,任然心中一定。

就好像是有一座金刚,身形强壮高大,神态威武气派,在他心中高举降魔杵,狠狠敲打了一下。

发出嗡的一声!

使得一切杂念,顿时一清。

“算了!人已逝去,世上纷纷扰扰如何,都已经是身后之事,何必打扰地下长眠的魂灵呢?”

“我对老哥,已经是仁至义尽,他待我极好,我为他复仇,公共平平,没有亏欠。”

“但到了这地步,便当止步,要为活着的人做事儿,而非拘泥死去的人。”

“这虽然是一桩小事,但是以小见大、以微知著。我从根本,也不认可这种事情,若为了他去做,违背了我的本心。”

“今日做了此事,他日就想要更多。”

“譬如,让老哥供上牌位,给他大兴土木修建陵墓,还有让别人崇敬他,不能诋毁他……偏偏我还有能力做到。”

“如此一来,便如脱缰野马、不可自制,贪欲无穷无尽,只怕是要生出心魔,变成执念,毁了我的修行。”

“当断则断!”

“老哥,你便安息吧。我不打扰你了。”

他如此心中一清,心中那些个藤蔓、泥尘、蚯蚓,全都消散无踪。

他和兄长自小相依为命,但到底走得两条道路,当日分家,虽然心里早已清楚清晰,却还是难以接受。

今日以来,自己是大杀四方,痛快是痛快了,还是不免有许许多多的烦闷郁结。

对一般的少年而言,就算武功练得再高,心智也不成熟,这样的打击,自然十分巨大。

不免生出一种“对不起兄长,要为他做些事情”的感受,长此以往,就形成了心魔、也滋生了执迷。

不过任然不是一般的练武莽夫,至少他曾有薛红灯的教诲。

薛红灯虽然不懂武功,但是懂得教人做事,告诉任然:“人和人本来就是公平对等,没有谁高谁低。”

“你若练了武功,觉得自己高于别人,有了特殊处、别样处,肆意妄为,失却谦冲,就怕被武功反噬。”

“但你若又过分迁就别人,把自己一身武艺,浪费在一些追名逐利、博取他人认可的过程中,消磨自己的志气,也是一场劫难。”

“你的武功,是武学之中开天辟地的境界,但以后不免遇着些这样那样的难处,是武学没办法解决的。”

“自古以来,有能力的人很多,但是用好这些能力的人很少。”

“这些问题,你只能通过自己的心来解决。”

“佛家讲究金刚心,不能坏,道家讲究善如水,随时变。这两者看似矛盾,但在我看来没有矛盾,二者是可以结合的。”

“是以,你要尊重别人,但不被别人控制。因为尊重别人,才能尊重你自己。不被别人控制,也不控制别人。”

“你等若一个表率,用自己的武功,去做到独立、自主、坚强、高尚。”

“所以你一定要小心谨慎、如履薄冰,提防变成了自己最憎恨的人,如果你能成——我想,这就是未来的中国人!”

在这样一席话语之下,任然决定和任怅和而不同,分家行走。

当日在山上,他也是抱着如此心态,端坐冥想参悟数日,意在打磨对老哥的一些怨气、嗔怒,本来是一场修行。

这场修行,却渐渐激发出他的“秋风未动蝉先觉”来了。

这种境界,其实也根本不算是拳术的境界,通常只有八九十岁老头子,才能够领悟。

那是古时候的修真炼道之人、参悟冥想之人、救国救难之人,在长久奔波之中,还保留一颗赤心,久而久之磨练出来的。

所谓“至诚之道、可以前知”,便是如此。

像是任然这种没到二十岁,就能够领悟到这种境界的,古往今来都没有一个。

不过,这场无声无息又惊天动地的大修行,感知到任怅的不妙境况,终于是中断了。

这个过程,等若是一半的成功,一半的不成功。

任然一定程度上,获得了“秋风未动蝉先觉”的能耐,但程度上却又有限,难以达到神而明之的地步。

直到现在,他又面临一场心里交锋,种种杂念、诘问、路线的考量,在心中激烈对抗,忽然一通。

等若是那一场冥想的后半截,给续了上来。

结果是,任然当机立断,直接“断掉”和任怅的联系,心灵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巅峰状态。

绝不能成为死人的傀儡。

绝不能够把自己的力量,浪费在这种自我幻想的安慰之上。

“他活着的时候,我尚且不屈从他。怎么到了他死掉的时候,我反而要认可他的追名逐利?”

“只为了一些安慰?这到底是安慰他,还是安慰我自己?我到底是为了真正的他好,还是为了一个幻想?”

任然心中豁然开朗、一片光明:“我反而正要坚持自我,告诉他我这么做是对的,他那样做是错的,这才是真正的安慰,这才是真正对得起他。”

想通了这件事情后,任然立刻知道,自己已经渡过了这一场劫难。

再看向四周,目光掠过千百个人,眼耳口鼻,所见所及,都有一种空空灵灵的感觉。

秋风未动蝉先觉——真正成矣!

任然的脸上,自然而然,露出一个微笑,唇微弧形,露出牙齿,看起来清新可爱。

这股笑意,却被千万人看在眼中。

好像是对着他们在笑。

“他在笑啊!”

“今日他行的酣畅淋漓大事,如此痛快,怎么能够不笑?”

“他的笑,却一点儿也不豪迈,却有点羞涩咧。”

“这么一看,真是年轻得很。”

“跟我孩子差不多大。”

“可他做的岂非是天下最豪迈的事情?”

“他的笑,是要对我们说话么?”

“他要我做什么,我一定甘心给他去做,他心怀正义,肯定见不得现如今的时局。”

“对,若他要我,我抛弃了一切,也跟着他去干了!”

“好好好,我也情愿,我千分万分的情愿!”

人群之中,见到这么一个笑容,都是心中有所感怀,热血沸腾,当场骚乱起来。

他们这一路跟着任然,连续看他杀人夺门,能够跟到这里,起码走了十来二十公里。

这并不容易。

中间走走停停,有人加入,有人离开,但是一路过来,也是与有荣焉,十分痛快,仿佛也跟着任然一起做了这些大逆不道的事情。

于是他们支持他。

也喜欢他。

根本不需要了解任然,也不需要知道他的名字、来历、性格,只知道他做了别人不敢做而应当做的事情。

这便就足够了。

如果说任然是一个野心家,他此前的所有举动,已经捕获了足够的民心、人望。

只等登高一呼,只怕就有朝廷心惊胆战的局势出来。

不过很可惜,他不是。

这样的行为,古往今来什么野心家也根本不可能复制。

轰隆一声!

下一刻,任然一个纵身,冲天而起,这个动作极为突然,数千人的目光灼灼,都没有发现一丝一毫的端倪。

在大部分人眼中,只觉得黑影一闪,任然脚下发出爆响,身形则带起破空长啸,好像整个人爆炸开来,当场变成了漫天尘土风沙。

这是因为任然发力太大,溅起地上的灰尘,遮掩了他的身形。

看起来,好像他是原地消失,当场变化成了一堆砂砾,宛若仙佛的神通手段。

只有少部分人,会一些武功,眼力卓绝,比鹰一般。

见到任然原地消失,愣了一愣,立刻跟着目光,任然已经落下,一只脚踩上一旁房子的砖瓦,连续几下起落,消失在街头巷尾之中。

……

“哼,这家伙也是个胆小鬼,谁说他是个杀人狂魔的!”

洋房之中,拿着望远镜的一双手后,传来了轻蔑的声音。

话语是汉语,但是说话的人口音奇异,显然并非使用母语。

他轻轻将望远镜丢下,才显露出真容,乃是个深目高鼻、衣着豪华的红发蓝瞳白人,面带傲慢的神色。

他正是任然要刺杀的英吉利洋人高官,名唤“阿尔弗雷德·勃朗宁”。

当然,任然的手段,说是刺杀,但更像是强袭乃至于攻陷。

阿尔弗雷德所在的房间,俨然被人填满,数个壮汉守护在他的各个方向,门窗周围,一只手按在腰间鼓囊的位置,随时可以抽出一把枪。

几个身穿清朝官服、身有贵气的官员,坐在一旁,脸色难看。

在他身边,也有两个身着马褂的男人,神色紧绷,不敢松懈。

这几个官员,分别是广州本地的总督、巡抚、提督之流,与纳兰取乃是共事者,自知道任然干下惊天动地的事情之后,连忙搜集咨询,要将这狂徒缉拿击毙。

其中广州提督马舟知道两名拳师,一个是咏春派汪春城,一个是三皇门叶昀,名声虽不及广州五虎,身手其实也不低,只是没有势力撑腰,一直出不了头。

这一下,连忙请来,两人果然不愧是拳法大家,通过任然对几人动手,就看出了端倪,这人是个修为通天彻地、胆子比天还大的人物。

王春城看得目瞪口呆:“我早十来年,有幸和八极门‘无二打’李书文老爷子交过手,侥幸不死,后来老爷子武功越来越高,把我远远甩开了。”

“据传他在骨头上的功夫,已经突破‘拳惮’,枯瘦如猴,却力能扛鼎,达到传说中人体极限的境界,叫做‘不坏身’。”

“可我看这人的武功,怕比李书文还要高一筹。这……”

叶昀更是长叹一声:“最恐怖的是,拳怕少壮,李书文老爷子这种人,年轻的时候境界不高,体力悠长,临老了境界高绝,但是体力不足。”

“始终到不了巅峰状态。”

“可是这少年年纪轻轻,已经是这般境界,以后还有得成长咧……”

他们两个这样子长别人威风,马舟是半点不愿意听,心中大骂难怪你们两个没有广州五虎能出头。

无奈还得依仗这两个人对付任然,只得面带微笑,将他们带来其他官员面前。

另一方面,以总督为首的其他人,则也收到了任然在城内大肆杀戮的消息,大为苦恼。

这里面富豪权贵也就罢了,居然还有洋人!

洋人?那是可以杀得了的?

每个人都仿佛看见了,消息传播出去,威严扫地不说,引得列强震动,又有签条约的打算,慈禧震怒,自己顶戴花翎不保的样子。

他们心急如焚,本来有心出动大军围剿,被王春城、叶昀给否决了。

王春城道:“万万不可,以这位少年的功夫,在城内街头巷尾,没有任何办法对付他。”

“一两只、十来只火枪射不中他,要用数百只火枪火力覆盖一片,使得他身法难以施展。”

“但是这么多人,动静一大,他风闻就逃,也追不上。”

“更何况。”叶昀还有一些恻隐之心,“还有那么多民众,一个不小心,殃及池鱼,也有伤天和……”

总督一挥手,“这件事情不用说了,为求大局,也只能苦一苦百姓了。汪师傅,你认为呢?”

叶昀是目瞪口呆,汪春城忙献策:“除非是将他引到狭小位置,提前埋伏火枪,然后对他下手。”

最终几经计算,终于找到了阿尔弗雷德来作为引诱。

阿尔弗雷德知道有个大清华人要来刺杀自己,本来是哈哈大笑,但是前来通报的还有种种死讯,一桩一桩、一件一件,都是触目惊心。

这才稍微正视了一下。

不过他一贯是个傲慢的英国人,这时节的大不列颠疯狂殖民、入侵、航海,攫取大量财富,在国际上的地位声势举足轻重,乃是伟大无比的日不落帝国。

他也不可能怕区区一个华人。

他同意了让出自己的房间,对付任然,但是几位大清官员,让他避开,他却不愿意,而是要留在这里,就近观看这场埋伏。

在阿尔弗雷德的心中,这是一场游戏,观看危险的野兽,在自己面前被狩猎。

犹如古代罗马的斗兽场,任然无非就是他眼中的狮子老虎而已。

刚才他躲在二楼,隔着几公里外,观看任然那条街道上的景象,期待着这个疯狂的华人少年,在自己面前进入陷阱。

但没想到的是,任然临阵而去,没有进入陷阱。

这让期待看好戏的阿尔弗雷德,十分失望。

“真是胆怯又懦弱的亚洲人。”

他不满地看向四周,骂了起来:“这样的人,就算能够杀一些人,也只不过是好运而已,没有什么本事。”

“我们根本不需要这么大的阵仗,这太可笑了!”

“你们几个亚洲人,自己没有本事,让我也跟着浪费时间,愚蠢,你们十分愚蠢!”

“你们快散去吧,不要打扰我的生活,我的这几名最优秀的保镖,完全可以保护我的性命。”

“那个疯子一进来,就会被他们的枪械打成筛子。”

几个大清官员,被骂得抬不起头,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敢说话。

三皇门的叶昀十分不满,眉头一扬。

却在这时,那个汪春城脸上怒色一起,又收敛下去,微笑道:“这位不列颠的大爷,你大可以对任何事情发表看法,不过我却要告诉你,千万不能小看那个少年。”

“他会要了你的命,而我们是为了保护你的性命,才过来的。”

“如果你还不相信,在下不才,给你亮一手功夫。”

阿尔弗雷德一怔,没想到几个高官被自己骂的狗血淋头,汪春城和叶昀这两个地位最低的一介拳师,反而有勇气与自己争执。

几个高官,正要制止他们放肆,阿尔弗雷德却饶有兴致,一抬手:“好,你既然口出狂言,我倒要看看你的本事。说吧,你想要怎样表演你的戏法?”

“不是戏法,是功夫。”

汪春城不卑不亢,看向周围几个白人保镖:“等一下我站着不动,你们拿枪来射击我,而我会将你们所有人击倒。” 第十三章 杀不得、败不得、死不得的任然 汪春城的话,经过翻译之后,让在场那些不懂得汉语的几个洋人保镖听了,都怒气勃发了起来。

为首的强忍怒气,对阿尔弗雷德做出一个笑容:“尊贵的先生,你确定要这样做么,我们会打死他的,没有人能够受得住枪械的射击。”

阿尔弗雷德点点头,满不在乎道:“那就打死他吧,反正是他自己愿意的。接下来,就照他说的做。”

几人一通叽里咕噜的话语,让在场的华人都十分尴尬。

在场官员,几下眼神对视,暗暗责怪汪春城。

马舟也叹气,心想难怪他们出不了头,比不上广州五虎。

这两人之中,汪春城已经算是更善于与人交际的那一个了,一路上能说会道,非常懂得人情世故。

结果遇着洋人折辱华人,还是像炸药桶一般,一点就着,按捺不住。

练拳的大多如此,能开窍的就成了广州五虎,开不了窍的就是他们这两个穷困潦倒的家伙,不堪造就!

几人为了避免跳弹误伤,要到屋外。

阿尔弗雷德不愧是租界地位极高的洋人,他的洋房豪奢气派,二楼之上的阳台占地极大,两边是花园,中间有一块空地。

叶昀叮嘱汪春城两声,他点点头,微微一笑,走将上来,到了阳台中央的位置。

几个保镖,围在他前后左右,直接拔出手枪,对准了他。

阿尔弗雷德和几位官员,隔着一面玻璃,在室内观看,远处的留声机,播放着穆扎的曲子,在法国叫穆扎,英国人叫莫扎特。

在激越悠扬的曲调中,阿尔弗雷德瞪大了眼睛,呼吸逐渐加深。

不知道是期待汪春城真的躲过这样子的狙杀,还是期待他被像个破布娃娃般被打倒。

叶昀背负双手,一身发了白的粗布衣裳,去看另一处的窗户,仿佛在看向外边的风景,站得笔直。

却对外边的生死,毫不关心。

好像也并不担心自己的朋友,正在面临好几支黑洞洞的枪口。

又或者说,他根本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对自己的多年好友,有着绝对的自信。

汪春城神色恬静,环顾四周,双手抱拳,对着一个个保镖谦冲行礼:“请、请、请……”

说一声,便微倾一下子身子,一溜转完。

那保镖中的头子,一个身高九尺的壮汉见了,哈哈大笑:“你现在对我们客气,也不会保得住自己的性命,愚蠢的亚洲人!”

“开火!”

砰砰砰,手枪扳机按下,火舌连续喷吐炸裂,宛若一根根琴筝的弦被扯断了。

在如此近处,让在旁观战的阿尔弗雷德,连同几个官员,都是脸色微变,心里同时一颤,猛地一跳。

这当然不是他们第一次看人开枪,虽然枪械这玩意儿陌生、神秘、可怕。

但他们地位崇高、身份不凡,手底下搞一些枪支,都是很简单的事情。

不过,他们也相信一件事情:不管自己地位有多崇高,身份有多不凡,也不管自己见过多少不同的枪械,当枪械在近距离开火的时候,自己还是会心脏猛跳。

这几乎就是一种本能。

不可更改。

难以违背。

在面对这种能够轻易屠杀人类,让人类的智慧、权力、金钱都毫无作用的武器面前,即使不是对着自己开火,也能够感觉到那种威胁、不安、恐怖。

不管这个人多么地有权有势,多么地见惯风浪,多么地大心脏,在那一刻的紧张总免不了的。

阿尔弗雷德认为这是一种定论,无法改变。

可世界上偏有一种人能够违背定论!

枪声一响,汪春城已经消失在了原本的地方,子弹交错着穿过他原本所在的位置。

原来是他身子一晃,已经正面朝下,栽倒下去。

落在地上的一刻,双手双脚一撑,手掌上的皮肤紧绷、柔韧,如棉花,像气垫,成为身体与地面之间的缓冲。

使得接下来的动作,没有受到半点影响。

在一个呼吸之间,他双手一绞、一缠,好像是拧螺丝一样。

身体跟着发力,双臀夹紧,两膝着地,脚上十趾一个发力,整个人便蹿了出去。

双手双脚,在这一刻连续动作,全身上下的肌肉都在微微颤抖、发力,没有一刻是停下来的。

砰砰砰,几个保镖,也是反应极快,将手枪连续跟上射击。

他们的射击,也颇有章法。

一些人枪口跟瞄汪春城,紧紧跟在汪春城的身子。

另一些人则早有默契,计算提前量,射击汪春城接下来的轨迹。

虽然只不过是个位数的保镖,但在这极短的距离,还是构成了一道不小的火力覆盖。

他们的枪口,甚至有一种围追堵截的意味。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这些人经过严苛的训练,不只是能用枪而已,更是会用枪的高手。

可惜,他们是枪械的高手,汪春城却是人体的高手。

枪只是用,人体却是自个儿的。

枪口对准汪春城的时候,他即将中枪的位置,那些皮肤,立刻有微微瘙痒、发烫发热的感觉。

当下身形一动,双手双脚一下发力,骤然绕了个曲线。

砰砰砰!

也就在他身子刚刚离开的瞬间,火舌再次喷吐起来,宛若火龙吐珠,一颗颗弹丸射击出来。

却无不落到了空处。

汪春城却已骤然继续冲击过来。

如此身形变化,有一种壁虎游墙,又或者蛇蹿水草的感觉。

汪春城动作太快,感知灵敏,感觉到的同时,已经身形跟着变化,这种境界,真可谓是“不假思索”。

他的武功,练到了不假思索的地步。

“法克!”

看到这幅景象,保镖们不敢相信,破口大骂,手忙脚乱,准备再瞄准开枪。

但阳台本来就不大,中间保镖们射击,固然发声在一瞬之间,只是轻扣一下扳机而已,却还是只有一次珍贵的机会。

这一次机会,就被他们浪费了。

汪春城身子一跃,好像是地面上一条蛇,倏然抬头张嘴,变魔术一般,从中窜出来了一个大活人。

正是到了一个保镖面前。

出手如电般一探,先横肘突出,如棍如刀,重重打在保镖的胸口,手腕往下一抓,五指如虎爪盖头,落在脸上,寸劲勃发。

只听到两声咔咔咔骨骼破碎的声音,那保镖两眼一翻,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倒下。

汪春城受到侮辱,心中有气,一招之间,就打死这个洋鬼子!

另一只手消失一下,再出现的时候,握着一团黑色物件,正是那死掉保镖的手枪。

他动作不停,一眨眼间杀人、取枪,快得行云流水一般。

“这里!混账,他杀了汉特!”

“杀死他!”

身后发热发烫、枪口对准的感觉,保镖们气急败坏的声音,又是连续袭来。

汪春城冷冷一笑,身子一缩,宛若一条狸猫,灵活无比,钻入那死掉保镖的身下,背脊往后一弓、一顶,这具尸体,立刻飞了出去。

砸向了那几个射杀他的保镖。

从前的同僚,现在变成了尸体,眼歪口斜、满脸鲜血,朝着自己张牙舞爪飞扑过来。

“汉特!fuck!”

在这幅景象面前,很少有人能够保持冷静,哪怕是那些久经训练的保镖,也有一些惊惧。

他们的手臂颤抖,枪口立即有些不稳,不过就算瞄准了,也威胁不到汉特之后的汪春城。

砰砰砰,连续几声,进入了汉特的身体里。

而在阿尔弗雷德以及众多官员的位置,却可以清晰见到,汪春城身子一趴,又是那种奇异得如同动物般的行走,跟在汉特尸体之后,连续晃动。

逐渐靠近了那些保镖们。

整个过程,双手都在把玩那把手枪。

他双手一阵搓揉、掰扯,好像不太懂得其中构造,但五指坚韧强硬,如同金刚石,力粗势大,几下将枪械给拆开成了零件。

不过大部分零件都已经坏掉了,想要重新组装起来,也不可能。

汪春城也不需要那些东西,只是从中取出了弹匣,把一粒一粒子弹,都倒入掌中。

砰砰砰!

枪声再度响了起来,却和之前,有些微的不同。

此前的枪声,是用手枪发出来的,通过撞针敲击火药,火药燃烧产生高压高温气体,气体推动弹药发射。

所以那一声是炸出来的。

但现在这一声,确实尖锐、高亢、明亮,好像是有人唱了高高的哨子声,又或者风中一把刀切过,斩断了什么。

——因为这“枪声”根本不是枪声。

——它正是来自于汪春城的手中。

他用五指发力,把掌心当做弹药库,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弹动那些落在掌心里的子弹。

汪春城的暗器手法,脱胎于咏春拳,是要肩、头、脚形成一条线,用腰发力,手指发出的时候,上面每一寸每一分的力道都是均匀的。

同时,每一下甩出弹药的时候,除了手指之外,手腕、手臂都会跟着猛然发力震颤,只是幅度相继减小。

就在这短短一下发力之中,肌肉猛然扩张然后收缩,身如弓,手如箭。

这是咏春拳“寸劲打击”的功夫。

有句话叫“放屁扭腰有寸劲”,意思是寸劲虽然是手上那么一眨眼的微小动静,实际上却有臀部夹紧、腰部扭动的力量掺杂其中。

看起来虽然发力极小,但是却利用到全身的力量,是以射出来的子弹,也威力远大于普通的手枪。

“你们想要用枪械打死我,我就用暗器手法射死你们!”

刷刷刷,周围的保镖就在一瞬之间,如同割草般齐齐倒下。

每一枚子弹,都精准无比,落在那些保镖眉心。

奇准无比。

保镖们根本没有反应过来,他们也难以想象,这个落后的亚洲人能够运用到自家的枪械。

结果就是他们一一倒下。

全灭。

轰隆。

到这时候,汉特的尸体,也才刚刚落地。

周围的那些同僚,连他飞在半空中的短短时间,都没有支撑下来。

汪春城站了起来,额头上全是汗水,一身衣服紧紧贴在身上,湿湿漉漉,宛若刚从一场大雨中走回来,脑袋后面,也有一缕一缕白烟冒了出来。

房间之中,阿尔弗雷德为首,几位大清官员在旁,都是目瞪口呆,不可置信。

叶昀神色淡定,仿佛对这一切早有预料。

打开玻璃窗户,走了进来,拿去毛巾道:“何必浪费体力?搞得这么凶险?”

汪春城接过毛巾,一边擦拭自己的身子,一边低声苦笑道:“我打杀他们,自然是简单得很,无非一个一个靠近了,一招就能扭头,但这样杀了,太过简单。”

“当年鸦片战争,他们用枪械、火炮,先进的武器,打败了大清。”

“我人微言轻,一介武夫,不能够救国救民,但至少也可以用师父传下来的功夫,使子弹反过来将这几个洋人打死。”

“另一方面,也是弄一点表演奇观,待价而沽,反正他们面临那位叫任然的威胁,少不了要用我们,杀得越漂亮越好。”

叶昀叹了口气:“你这样子,有点像是李大通装神弄鬼、人前显圣的手段了。”

汪春城微微一笑道:“咱们兄弟的武功,本来不比那五只老虎差,这么多年就是被他们压着,难以出头。”

“现在机会来了,不紧紧抓住,用点手段,老天爷也看不过去。”

“老叶啊,我知道你性子淡薄,不过就算自个儿不在乎,你一家老小总归要有个落处,祖祖辈辈的功夫,也该有个名头传承吧?”

原来,汪春城若要求稳,杀死这几个保镖,是一点也不浪费功夫,也不会闹到现在。

但他有种种心思,所以特意花费功夫,用了这样极为震撼眼球的办法,使得自己和叶昀身价提升。

那用手打击子弹,发射出去,形似火枪的暗器功夫,每一发都要巨大的体力。

如果在同级别作战之中,这完全是得不偿失的,用梅花针,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叶昀听到这里,也是意动非常,目光闪烁。

他们看似什么世外高人,武功不逊色于大名鼎鼎的广州五虎,但年少时候自诩清高,遭遇了社会毒打,现在心里面想着念着,却都是很朴实很平常的东西。

当下盘算着:“有个出路,自然是非常不错。”

“我师父教我这么多年,我光以为练好武功就够了,没成想到了这广州地界,还得伏低做小、经营人脉、拜码头、搞关系。”

“我一身武功,不逊色广州五虎中任何一个,却闯荡多年,都籍籍无名,乃是有愧师恩。”

“这些事儿,我做不来,但老叶如能帮衬一手,真是再好不过。”

想着想着,又摇摇头:“可惜了那位任兄弟,他的武功练到了史无前例的地步,但要和偌大一个广州作对,怕也力有未逮……”

汪春城也叹了口气:“我也佩服他的豪情壮志,可惜我就能杀一两个英国人,却不能够把这群洋鬼子一起驱逐出去,还得为他们做事,对付我所敬佩的人。”

“哎,我这不成了朝廷鹰犬了么?若我师父在世,一定要打死我。”

“可是他娘的,国不将国,咱们虽然功夫有成,但生在这个糟糕的时代,不为自己谋划,能有什么办法!?”

两个人嘀嘀咕咕,声音都压得很低,但他们所想达成的效果,还是很顺利的传达出去。

阿尔弗雷德坐在客厅,好久好久之后,才鼓起了掌。

“好、好,非常好。原来汉语之中的‘绝世高手’,并不是虚假的词汇。”

他对那些死掉的保镖,没有半点同情的意思,着迷般看向汪春城,又看了看叶昀:“他的武术,和你比怎么样?”

汪春城上前道:“叶兄拳法习三皇炮锤,历史悠久,拳法进退有序、攻守兼备。”

“若论短打发劲,骤然爆发,汪某胜了一筹,但陷入长局,便多半要吃败仗啦。”

“这么说来,你们两个差不多。”

阿尔弗雷德又想起了双方一开始的争执:“而那个要来杀死我的少年的身手,比你们还要厉害?”

汪春城点了点头:“如果他来,就在我杀死这几个人的时间内,还可以顺带打死我们两,和在场的诸位。甚至可能比那还要短。”

“这……”

阿尔弗雷德看向汪春城,脑子一下子陷入了短路。

他亲眼见到汪春城的身手,行止坐卧,都在一瞬间转变,力量奇大,把高大的白人当做玩偶一般。

身上有种种动物的特征,像是把狮子老虎毒蛇豹子都糅合在一起,灵敏又刚猛,迅捷又狂暴。

在他心中,这好像是一种科学意义上的进化人,与正常人类不是一个世界。

这样的气魄,这样的风度,哪怕阿尔弗雷德的中文并非母语,脑子里也第一时间想到了“绝世高手”四个字。

可是现在绝世高手,把自己贬低成了垃圾,而任然才是真正的绝世高手。

想到自己刚才还期待任然进来,阿尔弗雷德的身子一颤,从脚底板生出了一股寒意。

许久之后,他才吐出一口气,眼中没有了半点轻浮。

“一定要杀了这个人!”

“你们杀不了他的。”

这时候,房间里忽然冒出来一个声音,这是个完全崭新的声音。

“他的拳法突破了数重‘拳惮’,就已知的部分,已有‘太岁神’‘五脏庙’‘至诚之道’几项。”

“一个人,久经修炼,一辈子侥幸能突破一重‘拳惮’,在古代就是仙人。达摩、张三丰、王重阳……莫不如是。”

“用西洋的说法,打开了基因的限制,突破了人体的极限,是目前科学无法解释的一种生命本质的变化。”

“又或者说,宗教一些,他走过了火剑之路,经‘荣耀’‘胜利’等位置,攫取‘王冠’,成为大地上接近神的地上天使,即‘原人亚当’。”

“更遑论,这小子打开的‘拳惮’,不止一重。打开一重‘拳惮’,有几个大拳师合力,尚且能够对付,但他却不能够对付。”

“在个体层面,他已经是个杀不得、败不得、死不得的人物了。”

“你们要对付他,再不能把自己当做一个人来看,而是更大结构、组织的一个部分,用结构组织的整体力量,才能对付他。”

“也就是说,你们要让整个广州,成为他的敌人。”

“甚至区区一座广州城,也胜不过他,要大清、英吉利、美利坚、日本国这种庞然大物,才能胜过他!”

“或者说……‘我们’。”

汪春城和叶昀两个大高手,忽然脸色一变。

他们耳聪目明,五感灵敏,但在这个人说话之间,却是完全没有发现他的踪迹。 第十四章 黑市拳王唐龙 “你是谁?”

众人的目光,忽然凝聚起来,发现在客厅的门口,出现一个高大、黑衣、精壮、寸头的年轻人。

他身形挺拔,有一些陈述的味道,但目光精赤赤、亮堂堂,又好像比那位保镖之王,还要锋芒毕露。

光看这个寸头,就知道十分了不得。

迄今为止,大清余威未散。

虽然各地许多地方,宗族、大家、军阀们,已经是纷纷有了一些脱离朝廷掌控,烽烟四起的味道,不过到底没有人真正明着反抗清廷。

所以当世华人,大多还是要剃光额前的头发,前额光洁溜溜,后面留了半截,是阴阳头。

也有少部分人,如任然,是不剃光头发的,一头长发,如古人束在脑后。

不过任然不指望升官发财,游走在底层,而且他是神通广大,留下额发,倒是正常。

就算是他,未免麻烦,平日里也用帽子遮住。

可是这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年轻人,居然也留下了满头额发,而且是一溜儿寸头,毫不遮掩。

这又不同于任然,是一种非常现代化的形象。

一个板寸、西装、背脊挺直,眼睛似乎钢铁,身形如同标枪般的华人男子。

在场众人无不惊诧。

几个官员,看他的形貌,更是大发雷霆:“你居然不剃发易服,是哪一家的谋逆,敢在这里大言不惭!”

“说什么胡话,区区一个人,就要和大清为敌!?可笑之至!”

“你以为你是谁,我要……”

话音刚落到这里,叶昀脸色一变,忽然大喝一声:“小心!”

说话的是诸多高官之中,广州总督。

他和纳兰将军一样,也是旗人出身,看到这个板寸头的华人青年,立刻触到了霉头,当场勃然大怒。

更别说,这人还说得天花乱坠,将在场众人一起贬低,好像它们不值一提。

但是,他的话刚刚吐出几个字,就眼前一黑,只觉得脚下天摇地动,面前多了一个人,正是这个板寸男。

他的动作,简直像是没有任何征兆,倏然从原地消失,一下发力,力量之大,影响到整座房屋,就已经来到了广州总督面前。

叶昀的提醒,虽然很到位,但这些高官权贵,哪里反应过来?

只听得砰一声,板寸男出手如箭,劲力如炮,一拳打出,筋骨齐齐发出一种雷鸣般的爆响,使得空气长啸。

不过这一拳,却没有打向广州总督。

而是打向广州总督身旁的西洋式房柱,房柱十分粗大,上面雕刻了各种各样的精美花纹,直径起码五六十公分。

但只听到噗嗤一声,板寸男的手已经从房柱之中,收了回去。

他什么时候出手,没有人看得清楚,人们只能听到一声拳头撞入石头的声音,也只能看得到他闪电般收手的场面。

又是一声脆响,这根直径五六十公分的粗大石柱子,立刻炸开来了,形成漫天飞絮。

这种力道,完全不可以想象。

广州总督虽然没有遭受伤害,但是眼见到身旁一根坚硬不可摧毁的石柱,眨眼间支离破碎,好像是玩具一般。

胆战心惊,正要尖叫。

啪一声,板寸男给了他一耳光,狠狠跌倒在地面,吐出几颗带血的牙齿。

然后他足尖一点,退身回到原地,好像从来没有做过这一切。

叶昀到这时候,也才刚刚踏出一步,立刻收了步伐,因为已经晚了。

他瞳孔收缩:“炮拳?好快!”

他是三皇门正统传人,炮锤的名家,一眼就看出这年轻人出手的一招,力量刚健,发力精悍,催动气息,拳劲如火,正是炮拳。

刚刚汪春城还表演了咏春寸劲的发力手法,用手打出弹子,比火枪丝毫不差。

但这个板寸年轻人整个人,却已经像是一门火炮,打出的每一拳,都是轰天雷震般的力道。

炮拳本来在五行之中,就属于火,发力的时候心一急,浑身炸毛、发汗,拳性猛烈,一旦打出拳头,就是取那种“炸裂”“通畅”的意味。

如果练得不到家,容易走火入魔,每一次出手,劲力在身体四肢百骸乱窜,久而久之,练得呕血、伤身。

叶昀练得三皇炮锤,刚健朴实,用锤法的厚力,压制住炮拳的烈性,炮拳是从下往上的冲击,锤法是从上往下的镇压。

他在每一次出炮拳的时候,都同时在内心用脏腑出锤法。

一招炮拳,对应一式锤法,不会对身体五脏六腑,产生丝毫磨损。

这样一来,两者结合起来,达到全新境界,但也失却了各自的一些精彩。

而这个板寸男所用,却就是最纯正、最猛烈的炮拳。

一拳下去,石柱子也支离破碎、分崩离析。

这种杀伤力和破坏力,太可怕了!

汪春城连忙踏出一步:“这位师傅,你的炮拳好生厉害。不过如此霸道,蛮横行事,你可知道你伤了什么人?”

寸头男冷哼一声:“这些猪狗,也配让我记得名字,休说伤了,杀了也就杀了,还待怎么?”

他环顾四周,用眼睛去看向每个人,包括地上捂着嘴的广州总督,没有人敢和他目光相对。

连阿尔弗雷德这个外国洋人,平日里威风八面,这些个官员都得给他面子,也终于体会到了一些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味道。

他默默低头,暗暗咒骂这些亚洲人,包括任然、汪春城、叶昀、寸头男乃至于慈禧。

寸头男继续道。

“我知道,你们是常人眼中的高官显贵,平日里作威作福。不过时代不同了,我杀你们轻而易举,你们最好不要妄动。”

“你们也不要指望那群火枪兵,趁着你们注意力都在任然身上,我潜伏进来,他们到现在都不知道这里的事情。”

“你们就是拼死发出叫声,通知他们,也对我没有作用,有房屋作为掩体,他们一两轮齐射,根本打不死我。”

“在这段时间,我杀光你们所有人,再借着掩体奔走,也不会有太困难。”

他的话十分不好听,也狂妄自大,所说内容宛若天方夜谭。

但是众人见到刚才石柱子的惨状,知道他的神通广大,无不吞了口唾沫,不敢吱声。

叶昀忽然道:“兄弟,你的炮拳架子,练得好厚。”

“不过你的练法不得要领,单把炮拳练得太纯正,太狂烈,过犹不及,却没有其他拳法佐证,久而久之就要伤身。”

“我可以传你正统的三皇门锤法,结合起来练功,助你更上一层楼。希望咱们化敌为友,不要无辜相争。”

汪春城也品出一点意思,忙道:“没错,我听出这位兄弟的意思,也是要对付任然的。无论如何,咱们也算是攻守同盟。”

板寸男静静盯了一会儿叶昀,忽然哈哈大笑:“好一个叶师傅,倒也是练拳之中的正人君子。另外的汪师傅,也能打蛇随棍上,有一些机灵敏锐。”

“不错,我是要对付任然,这次过来找你们,是来合作的。”

“但我和你们两不同,你们认为这些大清的野狗、西洋的白猪,是什么尊贵的人,我们练拳有成,就要给他们效力,实在是大错特错。”

“事实上,你们两位的拳法,已经到了人的极限,再过一步,就练到‘拳惮’。”

“一身修为,何其不易?还要被这些庸庸碌碌的猪狗给操持么?”

“其实更该反过来,我们掌控他们,若有不从,打杀了他们的性命,也是易如反掌而已。”

他的言语,不紧不慢,却讲述着自古以来未有的狂妄道理。

在他口中,似乎只有汪春城、叶昀这样的人,才算是人,甚至可以尊称为“两位”。

至于那些个广州总督、提督、巡抚,乃至于阿尔弗雷德这么个西洋人,则是野狗、白猪,连人都算不上。

在场的其他人,都听得明白,知道这个板寸男根本看不起他们。

心中无限的屈辱与愤怒,可是现实中,却始终不敢说出一句话。

叶昀身形一颤,死死盯着这个板寸男:“你到底是谁?这样的言语,简直闻所未闻,在我看来,你是练功练得入了魔、成了妖。”

“我们的功夫,虽然练得高,但怎么比得上千百人、万万人的力量?”

“更不要提,现在科技日新月异,古代的时候,我们披甲执锐,还可以冲杀军阵,现在来几十杆火枪,没有遮掩,就可以将我们轻松打死。”

“张三丰也只能固守武当,达摩也只能创建少林,王重阳也不过是个活死人而已。”

“千百年称王称霸之人众多,能靠武功打下江山,也就一个赵匡胤而已。”

“你的功夫,练到这个地步,确属不易。但是你居然敢如此狂妄,把别人斥责为猪狗,自己才是人……这样的行为,真是太疯狂了。”

“我劝你不要说这种胡话,你是练习炮拳,练得心急如焚,烈火蹿心,以至于如此!”

“朋友,你一身修为,得来不易,还是好好和我习练锤法、修生养息吧!”

叶昀说到这里,颇有一种苦口婆心的味道,他也的确是好心善意,不忍见到板寸男这样精炼的炮拳,害了他自己的性命。

板寸男只是微微一笑:“我先回答你最开始的问题,我的本名是弗兰克陈,也可以叫我‘唐龙’。”

“我长在美利坚合众国,出生于地下黑拳,那是无比疯狂的世界,各国的武学都在其中交融碰撞,所有人站上擂台便只有两种结果,杀戮或者死亡。”

“你们这些拳师,虽然也是行走江湖,身经百战打出来的,却没有那份频率和激烈。和杀人如麻的黑市拳王比起来,你们就如同处女一般温柔。”

“而我,迄今为止是美利坚黑市杀伤力和击毙率最高的拳王,那里的人又将我称之为‘大斧’‘鲨鱼’,在我迄今为止获胜的比赛中,没有一次超过了三分钟。”

“我是美国的无冕之王。”

“炮拳?那根本不是我的真正本领,只不过是我练来耍耍的玩意儿,那一点儿发劲的心火,烧不着我,伤不到我,真正让我纵横黑市擂台的,是我的腿法。”

唐龙指了指刚才被他一拳捣毁的石柱子,轻描淡写道:“这石头柱子,太细了,再粗三分之一,通体换成钢铁的,我也可以一脚将其扫断。”

他的话语,让人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石头柱子,已经足足半米,若再粗大三分之一,就起码六七十公分,还要通体换成钢铁?

一脚扫断七十公分粗细的钢柱子!?

汪春城脱口而出:“不可能,这哪里还算是人?”

唐龙哈哈大笑,震耳欲聋,声压极为恐怖,笼罩整个房屋,使得整座洋房都在颤抖:“我本来就不是人,我是神。”

“我告诉你吧,我这样的本领,世上还有很多人,我们都已经联合起来,结成伙伴。”

“神和神结盟起来,一起去统治世人。”

“现在的时代,早就不同了,以前千百年的禁忌、门槛,一个个被突破。”

“张三丰?达摩?赵匡胤?王重阳?哈哈哈,都是些古人而已,他们复生再世,到我面前,也要被我一脚踢死!”

“所以我们为什么不能够掌控这些猪狗?我们为什么不能成立众神之所!?”

笑声中,只看他一抖手,甩出一个劲头,半空之中啪嗒一下响动,像是平地打了一道雷。

也在同时,手上的汗水,立刻甩飞出去。

飞出的汗水,如同子弹,发出嗡嗡嗡响声,穿风过堂。往上的,穿过了天花板,往下的,洞穿了地板。

从这个结果,就可以想象这一甩的动作之间,生发力量之大,简直是惊天动地。

汪春城和叶昀同时惊诧道:“掌心雷!”

掌心雷者,生发雷火,甩手一响,筋骨百炼。

正是筋骨上的人体极限。

唐龙居然也突破了拳惮!

……

任然几下纵跃,已经离开了广州城,来到郊外山林之中,踩着叶子下面昏黄的夕阳而行。

他拟定计划,接下来三日,不断骚扰袭击,可以杀完广州城内,一干奸邪之辈。

等到事毕,自己再等等薛红灯,看看是否有所动静。

若实在没有动静,只好北上进京,从慈溪开始屠杀,再一路杀到外国去。

没有拯救国家的好办法,那就用最笨的办法。

反正世上该死的人永远不少。

任然正想到这里,忽然耳朵一动,听到半空之中,满山震颤,林叶簌簌,有一道巨响炸裂出来,通天彻地。

常人听了,觉得是旱地干雷,只怕立即就要下大雨,躲避起来。

不过任然对于具体情况,已经了然于心,知道这根本不是雷,而是拳法打出来的筋骨齐鸣。

却一下子皱起眉:“是掌心雷手法?在三百步之外。”

“一个突破了拳惮,另一个也是大拳师。荒郊野外,怎么有两个如此高手相争?” 第十五章 地狱魔王安东尼马库斯 当任然发现这荒郊野外之中,一声掌心雷势的时候,阿尔弗雷德的洋房里一场对峙,业已落下了帷幕。

结果是唐龙折服了众人,无论是广州诸多官员,还是阿尔弗雷德这个洋人,又或者是汪春城、叶昀两个大拳师,都甘愿任他听用。

唐龙是用武力震慑了他们,但真正令他们心服口服,却在他随后拿出来的种种物件。

唐龙权当自己是主人一般,大马金刀坐在了沙发上,从怀中掏出一个蓝白相间的小盒子。

又将盒子打开,从里面抽出一根细长、光滑的东西,放在嘴里叼着。

在场众人,除了两个大拳师总在底层外,无不见多识广,却都认得这玩意儿的端倪,乃是香烟。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法国制造出世界上的第一批香烟,随之风靡全球,是许多权贵的心头爱。

不过,汪春城和叶昀虽然没见过这种包装精美、卷叶细致的香烟,但是这年头,前有鸦片、大烟,后有旱烟、水烟。

就是不懂得香烟这种玩意儿,只看唐龙的模样,也能猜得八九不离十。

但接下来唐龙拿出的玩意儿,却是他们谁也看不懂的了。

唐龙从怀中掏出另一个小盒子,仿佛是琉璃制品,中央透明,可看到里面有一些粘稠透明液体,一根管子从头上插了进去。

把手按在那小盒子上面,有个滚轮似的小玩意儿,轻轻一碰。

咔嚓一声,从小盒子上一个孔洞,居然就跳出火来。

唐龙就着这点火苗,点燃了香烟,美滋滋吸了一口,吞云吐雾起来。

众人却都吓了一跳。

不怪他们吓了一跳,打火机这玩意儿,正常出现应该要等到二战时期。

现在这时代,不管是慈禧、天皇、英国女王,所有人若想用一点火,都得使用火柴,哪里像唐龙这般容易。

唐龙见到他们惊讶,傲然一笑:“我早说过,我是诸神之一,接受到了天意,前来统治世人的。”

“你以为我们光能打?哼哼,我们研究的东西,生活用品如牙膏、香皂、洗发水、蜂窝煤,吃食如火腿肠、味精、铝箔罐头食物,医用的如磺胺、青霉素……”

他抛出一大堆令人眼花缭乱的名字,看着众人莫名的神色,嗤笑一声。

仿佛一个文明时代的人物,看着一群野蛮人。

要说众人之中,对这一声耻笑,最有感触的,显然就是阿尔弗雷德。

以往他都是这么看着大清子民,无论上下官员,都是落后,没成想有朝一日,轮到自己被一个华人这么看待。

接着,唐龙从怀中掏出一个小包,里面有一些便于携带的东西,散落在桌子上,细细一数,足有数十种之多。

唐龙随手挑出一个,讲解和演示其中的功能,描绘得到之后的全新生活。

他一时之间,又从那个霸道无比的黑市拳王,好似变成了一个推销人员。

本来众人是被他武力慑服,心中并不服膺,并且没有半点好感,但到现在,听到种种神奇奥妙之处,不由得痴迷入胜。

他们不断提出疑惑问题,却又不断被唐龙用新颖无比的概念,一一解答。

唐龙见到他们渐渐从不服,到好奇,再到向往的神色,暗暗点头。

他这一手,也是精心设计,先声夺人,在众人面前留下不可磨灭的恐怖印象。

接着再以德服人,免得这些人跟他耍心眼子。

最终,唐龙做了总结:“这些东西,也不过是我们众神之所,非常普通的研究品,还有的难以携带,更加玄妙十倍、百倍,真正能够改变世界。”

“我们在欧洲经营五六年,在印度有七八家工厂,其中卖出的一些边角料,阿尔弗雷德应该知道,都是现在欧罗巴最风靡的娱乐用具。”

“譬如气泡水饮料、水果糖、打火机、玩具枪、桌上游戏……我们用了已有的一成资源,制造这些较为无害的玩意儿,为我们敛财。”

“至于剩下九成的工厂,全靠这笔财富,就能运转,并生产出你们想也想不到的一些东西。”

“德意志、俄罗斯、法兰西、英吉利的政府高层,也早就被我们安插了人手。”

“阿尔弗雷德,你记不记得,你们英吉利政府,有一位新兴执政者,正在议会中飞速提高自己的话语权。”

“而在一年前,他还是出身底层、穷困潦倒的失意者?”

“他奇迹般崛起,现在是下一任首相的有力竞争者,人们都认为他是一个传奇。”

阿尔弗雷德愣了一愣,瞪大了眼睛:“你、你、你……你说的是爱德华议员?”

唐龙轻描淡写,揭露真相:“那就是我们在暗中支持他。”

“怎么可能……”

阿尔弗雷德深吸一口气,好像想要反驳,但是低头一看,看到桌子上一大堆功能包罗万有的玩意儿,再想到唐龙可怕至极、超越人体的能耐。

终于是寂然无声。

众人看他神情话语,就知道唐龙所言非虚,暗暗惊讶唐龙背后的力量。

这伙人里,就这个洋鬼子最不好收拾,现在见到他老实,唐龙又环顾众人,微微一笑。

“我们这些年来,都是在欧洲经营、渗透,已经成了气候。这次我们过来,是为了在亚洲内部,中日两国,寻找代言人。”

“诸神也要有人间的代言,诸神的荣光,也需要凡人去散布。”

“爱德华就是一个例子,他此前不受重视,地地道道一个平民,现在几乎要继任首相。他的今日,就是你们的明日。”

“你们如果做得好,也可以成为下一个爱德华,甚至是你,阿尔弗雷德,你完全可以取他而代之。毕竟,他是平民出身,而你有贵族血统。”

“到现在,你们明白了吗?哪里是堂皇的正道,哪里是将死的绝路。”

“给我一个答案。”

唐龙说完了,坐在那里,闭目养神起来,看也不看众人哪怕一眼。

不过在众人心中,这个年轻、板寸,浑身洋溢着一种好像超越这个时代的气质的男人,似乎正死死盯着自己,哪怕自己心中有一丝一毫的阴霾,也会被他觉察。

他们当下一个个点头同意,不敢有丝毫怠慢。汪春城和叶昀也跟着入伙。

唐龙很是满意的点点头,睁开眼睛。

“这些细致的事情,留待后面再说。当务之急,是对付任然这个变数。”

“还有,帮我找寻一个叫做‘同盟会’的组织的线索,并且将他们全部抹杀。”

汪春城非常惊讶:“同盟会,那是一群义士要救国救民,从天南地北奔赴到一起。唐兄,要对付他们,如何……”

唐龙对其他官员,都是呵斥来呵斥去,好像有一个回答不对,就要他们的命。

真如他所说的,将他们看作了猪狗。

但对这两个大拳师,却是有几分尊敬和佩服,也是不厌其烦,点了点头:“我当然知道,不过救国救民,我们也可以。”

“我们的科技先进,对人体的研究也极为深入。”

“我们甚至在俄罗斯西伯利亚,布置一处训练营,在里面通过训练的手段,制造出一个同样突破人体极限,达到‘拳惮’境界的怪物。”

“他就是这次和我一起来到大清,人称‘地狱魔王’的安东尼马库斯。”

“和我一样,他也突破‘掌心雷’,一身骨骼坚硬如铁,现在去追杀同盟会的人物去了。”

“还有一个日本人,是空手道传承断水流大师兄柳生武藏,人称‘人间凶器’,现在在日本挑战植芝盛平,以博取日本军界的支持。”

唐龙一张口,便说出两个和他同级别的人物,正在亚洲最负盛名的两个国度上行走厮杀,各有任务。

由此可见,“众神之所”布局谋划之大,超越一般人的眼界,并且对自己成员的能力之自信。

偌大一个亚洲,只需要派出三个成员。

两个人来到大清。

一个人去到日本。

“大斧”唐龙,“地狱魔王”安东尼马库斯,“人间凶器”柳生武藏。

汪春城和叶昀一时之间,都无言以对,不知道是说他们狂妄,还是说他们强悍。

但毫无疑问,这样的手段,简直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唐龙继续道:“对大清,对这个世界,我们只会比‘同盟会’做得更好。所以你们非但不是所托非人,反而是走入正路。”

“但同盟会的理念,和我们大不一样,非常天真、幼稚。最关键的是,我们的‘帝座’曾经加入其中,受到蛊惑。”

“‘祂’后来幡然醒悟,领会到自己的天命所在,毅然决然,离开了同盟会,创建了我们众神之所。”

“不过这样一来,同盟会也知道了一些‘帝座’的底细,这就太危险了。”

汪春城和叶昀对视一眼,大为惊讶。

“帝座?”

……

任然走过三百步后,拨开草树,悄无声息,来到了这场激斗的旁边。

在这荒郊野外,赫然是两个大高手,正在搏斗拼杀。

其中一个人占据了绝对的优势。

那是个极为高大的男子,而且并非华人,乃是个白人人种。

他身高起码有八九尺,体型极为壮硕,宛若一块一块肉堆积而成的小山,又或者一头人立而起褪去毛发的熊罴,而且还是西伯利亚品种。

一颗凶神恶煞的光头上,五官狰狞恐怖,白牙森森,肆意涂抹着狂野的表情,使得他压迫力之大,几乎和野兽没有什么两样。

上身赤裸,斜方肌、胸大肌、二头肌,全身上下无一不是拥挤到极致几乎要膨胀出来的肌肉,每一块几乎都比常人头颅还大。

下身则是一条短裤。

肌肉随着每一招出手而挤压变形,这个蛮横凶狠得如同肌肉结合体的白人男子,身上居然还涂满了纹身,是一只具有七颗头颅的西洋恶龙。

恶龙的七颗头颅,从这光头汉子的背脊,朝着四肢百骸延伸出去,几乎遍布他外表肌肤的七八成。

其中四条直达手臂肘部,两条沿着臀部往双腿膝部,从短裤下面显露出来,都是盘桓纠缠,狰狞无比。

还有一条龙首,则沿着脊椎、探入脖颈,居然从脑后往那颗大光头衍生。

一条龙头就印在他的后脑勺上,张牙舞爪!

这样一来,他浑身一旦动作,几乎就像是那条恶龙活了过来,七颗头颅,一招一式,拳打脚踢,都朝着敌人延伸过去。

轰隆,轰隆!

那一招一式,轰如雷霆的声音,也正是从他身上发出来的。隔着几尺距离,哗啦啦吹响了旁边的林子。

任然看在眼中,瞳孔一缩。

那些夸张到极致的肌肉,没有让他惊讶到。

突破人体极限的掌心雷的声势,也没有吓唬到任然。

不过这头说不上是人还是野兽的东西,身上的七首恶龙纹身,却给任然不小的震动。

“这种纹身,似乎有某种宗教意义,可惜我没有读过外国的书,没有文化,不认得其中道理。”

任然暗忖起来:“但是在他身上,好像是人与恶龙合一,使得他成了恶龙在人间的代表。”

“我可以看出,他没有真正意义上达到‘掌心雷’的境界,但是可以打出传说中虎豹雷音的声势,就是借助了身上的纹身,使得情绪激昂,调整体态。”

“一身上下,达到了某种共鸣。”

“这种手法,好像和义和团昔年的‘神打借相’之法,有异曲同工之妙。”

“当年的王大叔、李大叔,可以借齐天大圣、哪吒三太子的魂灵上身,舞棍弄枪,虽然不能真正上天入地,刀枪不入,但也不怕疼痛,临战实力大涨。”

“薛红灯说过,这是利用种种手段,催发人体之中,一种叫做‘激素’的东西,就和抽了鸦片上瘾,好好一个人六亲不认、人不人鬼不鬼一般,大同小异。”

“只是用法好坏而已。”

“他当年鼓励我,千百年来,没有人突破激素上的‘拳惮’,没有人可以自由掌控自己的激素分泌,那些借相神打的手法,只是隔靴搔痒,他希望我可以做到。”

“这个大块头在激素上的运用,好像比义和团‘神打借相’,更加了得,我或许可以向他学习。”

任然的武功高绝,通天彻地,不过见到任何武道上新奇的东西,都好像是学生,充满了好奇。

一连串的武学上的联想,止不住从他脑子里,好像泉涌一般冒出来。

不过也就在这个当口,那恶龙纹身的光头白人汉子,已经压着对手打,几招下来,将对手打得险象环生。

他的对手自然也不弱,但是和这种几可比拟张三丰在世、王重阳复生的人物,却是相形见绌。

任然在他们出第一招的时候,就有觉察,现在走了过来,其实也不过二十个回合。

这人就要在二十个回合左右,被那白人汉子打死。

那居然是个华人女子,窈窕身姿,十分高挑,只是在白人汉子面前,宛若一头虎狼盯上了小白兔,十分艰难的上跳下窜,左支右拙,却只能延续自己微末的性命。

一条漆黑油亮的大辫子,盘在脖颈,头戴斗笠,已经被白人一掌劈开。

那一掌忽然而至,伴随着虎豹雷音,轰隆鸣响,掌力来势不绝,精气凝聚,宛若罡雷,打实了,哪怕是钢铁也要被击碎。

女子在关键之处,脑袋一撇,脖颈一抖,脖子上的斗笠,立即飞扬出去,挡了一下掌力,斗笠一分为二的同时,也使得隔空而来的气势,有了一道阻碍。

争取到一丝间隙,她身子一仰,险之又险地让开正面,身子下跌,借势借力,一脚从下无声无息踢出,直取那白人双腿之间的要害。

任然一眼看出,她使得乃是莫家拳“翻身腿”。

莫家拳是广东五大名拳洪、刘、李、菜、莫中之一,俗话说南拳北腿,但莫家拳是少数南派用腿的名家,也是女子专用的拳法,历代领袖人物都是女子。

是以常用“碎喉”“插眼”“撩阴”等手法,来弥补男女之间的体力差距。

要说莫家拳最出名的,当属昔年太平天国的女将莫清骄,能用双刀,善于巷战。

她为洪秀全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惜最后轰轰烈烈的地上天国,也是功亏一篑。

光看这一脚,任然便知道她功夫不浅,脚底板两块蹼肌发劲,鼓动凸起,背上的两块肌肉,也在用力卷动牵引。

抬脚踢出的时候,另一只脚牢牢抓地,整个人看起来是下跌,但是后招无穷,随时可以变化。

而探出的那一条腿,似乎鸡踹,又好像是仙鹤飞起,一脚踹出,是又快又准又狠。

从此可以见到,这也是一位拳法上的大高手。

若是普通汉子,哪怕二三十个与她纠缠,她都可以双手不动,站在原地,一只脚连续踢出,踢完前面踢后面,一一踢爆他们的下面。

可惜她面对的偏偏是能打出“掌心雷”的白人汉子。

这人岂止是二三十个普通汉子可比?哪怕来二三百个,他也轻轻松松杀光。

砰一声,从白人汉子下身要害处传来,他硬生生接了这一招,脸色变也不变,仿佛被蚊子咬了一下。

反应却极为迅猛,直接双腿一夹,咔嚓一声,骨骼破碎的声音,清晰入耳,女子也是一声惨叫。

——这白人居然用从大腿内侧肌肉的力量,直接将女子踢来的腿给夹断。

抬手又是一巴掌,手臂上肌肉凸起,大臂上纹身着的恶龙也在张开血盆大口,好像苍天都压了下来,朝着那女子脸上盖过去。

哗啦一声!

五指之间,气流呼啸在指缝,硬生生里面的力量给挤压成了尖锐的长啸。

这样的一掌,只怕能够把女子的脑袋,好像是敲西瓜一样拍碎。

人种性别之间的差距,毕竟存在。

更何况,这个家伙,在白人男性里也属于极为变态、天赋异禀的那一类。

在内家拳有一种说法,叫做“搬运气血”“拔筋长骨”,通俗来说,就是锻炼身体,强壮体魄,才能打人。

但如果是天赋异禀,体格异于常人,就根本不需要这么麻烦,直接习练打法,一个月功夫练成,上街三拳两脚就能够杀人。

这个男人就是这种人物,更不要说,他在“借相神打”之法下,达到了掌心雷境界。

女子疼痛无比,满头是汗,现在她一只脚被汉子架住,又被这么苍天倾覆的一招威胁,实在是一辈子最凶险的时候。

“哈!”

但是在险之又险的情况下,她咬牙大喝一声,那一只踩着地面的脚,忽然猛地一踏。

这一踏,是螺旋发力,整条腿上的筋肉,在一瞬间齐齐用劲,宛若拧成一股绳,然后又如同钻头般往下钻去硬拧。

这是莫家拳里出名的“钉脚”,脚力宛若钉子,发力踩地,扎根一般,不动不摇,叫三五个大汉来推也推不动。

不过现在这女子用出来,却是反用,一下跺脚,好像是钉子拔出来,那股子力量又爆发起来,将她猛地往上面推去。

这样一来,才有莫家拳“手长尺七,脚长三尺,放长攻击,凌空飞踢。拳重百斤力,脚重千斤力”的说法。

女子腾空起来,上半身接着那条腿“钉脚”拔出的味道,使劲扭转,那条被夹在白人的腿,反而成了她身体的支撑点。

她在半空之中,旋转上身,脑袋上的辫子,也跟着旋转。

这种旋转的力量,带到下半身去,把自己被夹着的那条腿,也震颤得抖了一抖,在极为牢固的缝隙之中,又一次发起了攻势。

“嗯?”

白人也受到了影响,觉得有一种阴阴凉凉的感觉,惊得他立刻松开双腿。

他的下体能够抵抗住实打实的硬力,却好像抵抗不住这种震颤,将劲力送入皮下组织。

那地方是怎么锻炼也锻炼不到的。

而另一方面,就在白人男子松懈分心、松开双腿的时候,女子剩下所有的力道,凝聚在那条唯一的腿上。

一脚从侧面踢来,好像一条鞭子,撞在白人的一掌上。

啪!

这一脚配合精妙绝伦的螺旋劲力,虽然绝对的力道不大,但是打击的角度非常巧妙,又是深入骨髓的化劲,总算将分心后白人的一掌,也给震开。

两个人终于分开。

白人退后了两步,十分惊讶的看过来,他没想到在这种绝境,这个渺小如玩偶般的亚洲女子,还能反击。

自己在西伯利亚训练营,五拳之内,就能打死一头西伯利亚熊。

怎么二十招了,都没能撕掉她这么个小家伙?

“呼、呼、呼、呼……”

女子也是落在地上,一个翻身,一条腿站了起来,支着身子,另一条腿报废一般,拖曳在一旁。

虽然满头是汗,喘息不停,但是她仍然冷静,伏低身子迁就断腿,双手比划一个迎敌的架势,自下而上的眼神,没有半点畏惧。

“七头的魔龙撒旦啊……嘿,幸好我看过圣经,认得出你。不过太平天国已经灭了,我姑婆在地下呢。日新先生又不是耶稣他弟弟,您老找错人了吧?”

她面临绝境,却还有闲心自嘲地开了个玩笑,似乎十分轻松。

但接下来的一句话,柳眉倒竖,又无比认真坚毅。

“——还是说,你一个洋人的鬼神,胆大包天,不知死活,敢和我们四万万国民作对!” 第十六章 天启 这位莫家拳传人说完这话,那光头白人听了,哈哈大笑。

“四万万国民?哈哈,这的确是伟大的力量,只是他们是听你们的话,还是听我们的话,犹未可知。”

他也会中文,声如雷霆起,响彻在山林:“你们同盟会的关节,意在平均地权、三民主义,出发点很好,可惜是空中楼阁,不切实际。”

“在未来几十年,它将是个看起来漂亮的谎言,最终所托非人,遭受扭曲。”

“你们错误,不如让给我们。‘神王’对这偌大一个国土、四万万国民,都有极深的情感。”

“它们落在你们手中,只不过是一场耗费无数人心血、年华的无用功。”

“到我们手中,才可能成为统一全球、偌大帝国的基石!”

“你若对这片土地有一定情感,不如归顺我们,走上正路。以你的功夫,也能造就一番事业。”

笑的时候,说出疯狂的话语,白人舒展猿臂,全身骨骼一起颤抖,发出一种让人惊心动魄的共鸣。

他脚下的石子,随着说话的节奏,忽然有的跳跃起来,朝着四面八方砸过去。

莫家拳的女传人,刚刚放出狠话,立即听到这样的笑声,只觉得大地震颤,摇摇欲坠,一阵强烈的杀气伴随着雷鸣炸出来,好像要把自己当场吹走。

同时,自己浑身上下的骨骼,本来也是练得坚硬、茁壮,但现在竟然隐隐有跟着那笑声一起颤抖,使得气血加速,浑身紧绷,好像心脏要炸开。

这当然是一种错觉,但能让人升起这种感觉,也代表着这白人的功夫已经达到了一种出神入化、炉火纯青的地步。

他举手投足之间,无不经历了虎豹雷音的洗练。

这样的功夫境界,不是忽然而至,而是长年累月成就。

首先,是需要会虎豹雷音,初步有意地控制骨骼震颤,包括其中的大小、频率、幅度。

然后,便需要在各种极端情况下,譬如吃饭、拉屎、行止坐卧、说话或是闭嘴……种种情况下,用虎豹雷音外洗血肉、内练脏腑。

脏腑是一切力量的后勤与储备,所有力量施展之后的复原、修缮、养育,都靠脏腑。

血肉则是发力点,肌肉越大,气血越足,能让人有耐力、体力、爆发力。

而骨骼是连接二者的关键,是力量的支撑,也是体魄的构架,一个人能够保持怎样的战斗力,和练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突破气血拳惮,便在打法上超乎常人,运用各种超乎常理的技巧,能人所不能。

突破脏腑拳惮,在日常生活上超乎常人,吃喝拉撒,生长潜伏,动静起落,都和正常的人类规律大不一样。

而骨骼有成的,则举手投足,拳打脚踢,都是挥洒体力,有一种非人类的感觉。

当下心头凉了半截:“果然是‘掌心雷’,没想到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李书文,还有人能够达到这种境界?还是个西洋男人!”

这种华夏拳术记载的最高境界,被一个外国人成就,让她感觉到非常不舒服。

“掌心雷”境界的要点,就是全身骨骼,练到如意随心,可以念头一动,一起共鸣震颤。

这种共鸣震颤的力道,发挥出去,哪怕是一斤的力道,也能震散十斤的力道。

就好像军队走的步子齐整,能够震断一座大桥一样。

更何况光头白人的力量体格,在全球几十亿人里面,怕也是最顶尖的那一份儿。

他借着这股虎豹雷音,发出来的力量,恐怕还胜过现在年老力衰的李书文,真真正正是天下刚猛第一人。

不过惧怕归惧怕,莫家拳的传人,也是同盟会的精英,乃是吸收了先进思想,意在救国救民的人物,不可能不坚定自己的看法。

在她看来,这白人男子武功怕是天下第一,但心思却十分粗鲁、愚拙,像是野兽一般,没有灵动的智慧。

这样的人,只能够称霸,不能够治理。

听到了这里,冷笑道:“好冠冕堂皇的说话!不过在我看来,你们是帝国主义、霸权主义,要穷兵黩武,满足野心,拉我们神州大地下水。”

“我们这片土地,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无数吃苦耐劳的苦命人,这才是你们觊觎的东西吧?”

“说来漂亮,到头来还不是老百姓受累,你们这些肉食者享福!”

“哼……”

白人目光一横,正要反唇相讥,却忽然闭嘴,往旁边一看,“是谁!?”

“好!很好!”

任然慢慢走了出来,为这女子拍了两下手,以示尊敬佩服:“你说的话语,条缕清晰,倒让我想起来一个故人。”

在场两人,都是一怔。

在他们心中,同时升起许多疑云。

任然的肌肉、骨骼这些地方,收敛一切神光外气,除了皮肤特别白,眼珠子特别黑之外,他看上去没有什么了不得的地方。

不脱去衣服,很难发现得了他的不凡。

这也是一种拳惮,叫做是“一口钟”。

这名称取自古时候的一种穷苦百姓穿的斗篷,无袖、不开衩,形如钟覆,套上之后,钻出个头和胳膊腿来,不像是个人,反而像是一口钟。

这是练皮上的人体极限,到了这个境界,任何微小的变化,被全身任何地方感应、辨别、认知,皮肤坚韧而舒展,如犀牛皮,但又柔嫩灵敏如婴儿。

现在任然站出来,让人第一眼见了,觉得好像根本不会拳术。

第二眼见了,又好像会一些基础的拳术。

第三眼见了,好像还是不会拳术。

整个人处于一种会与不会中间的状态,让人觉得无法捉摸,难以说清他的能耐高低。

不过不管如何,任然凑到如此近处,又让他们两惊异万分,以他们耳聪目明的能耐,怎么会到现在这少年主动出现,才有所觉知呢?

这人到底是什么情况?

莫家拳传人一边小心提防那白人,一边着急道:“你不要问东问西,要命的快些离开,是非之地,十分危险。”

“你在乎我的性命,这很好,也做不得假,我问你一些问题,也保住你的性命。”

任然则自顾自道:“你是同盟会中人,莫清骄女侠是你的姑婆?那也是一位让人心怀憧憬的女侠,不过你却不是地上天国的信徒。”

“我听说,同盟会中,也有当年义和团的拳师,被他们激起了热血,也加入到其中。”

“为什么太平天国的后辈、义和团的遗留,现在都同去追随同盟会,那是否真正能够救国救民的组织?”

“你读过哪些书籍,知道哪些道理?能不能指导我,解决我心中的困惑?”

他的话语平静,温和,仿佛缓解了此前激烈的势态。

莫家拳传人不知怎么,本来激荡的心绪,也在这一刻不由自主,慢慢平息下来。

任然看了看她,又笑道:“是不是问题太多了,我叫任然,咱们先互道个姓名吧。”

那女子仍是不忘了盯着那白人,嘴里顺口道:“我叫莫春泥。”

她刚说完这话,任然便立即动了。

任然的动作,不是自己想动,而是莫春泥说出这话最后一个字的时候,那白人光头忽然往前一蹿,迅猛得如同一头豹子,朝着自己袭击过来。

这白人正是人称“地狱魔王”的安东尼·马库斯。

他生在俄罗斯西伯利亚极深处的训练营。

这座训练营是沙皇着手派人建造,意图挖掘人体潜能,批量制造出战场上的杀人兵器。

而安东尼·马库斯就是其中最优秀的造物,不过就算这样,也并未有多骇人的效果,他能走到如今地步,还是那座训练营被“众神之所”接管后的结果。

而说到根源,他的诞生,和大清其实有莫大关系。

沙皇之所以大费周章,布置训练营,全因为当年日俄战争的失败受挫。

这场战争说是“日俄战争”,其实战争的主要战场却既非日本,也不是俄罗斯,而是大清东北地区。

实际上,战争的起因,就是俄国染指东北,日本同样想要效仿,两方就在东四省大打出手,争夺权力。

大清朝廷却在这个过程,以“均系友邦”的理由,保持中立,却不管自家的领土及子民,造成许许多多人民的战死和财物损失。

最终结果是,俄罗斯海军于对马海峡,被日本海军正面击溃。

这么一个庞然大物,赫然被日本弹丸岛国给以小博大,不仅加大了日本国内部军国主义的风气,也让俄罗斯遭受打击,极大削弱了国际威仪。

在这场战争之中,日本人的武道发挥了巨大作用,譬如大名鼎鼎的植芝盛平,他曾参与过日俄战争,后来创建立了“合气道武术”,曾经躲开过子弹。

有这样的人在战场上,小型局部战争,日本几乎是不可战胜的,沙俄有此一败,也属正常。

自此之后,沙皇痛下决心,耗费财力,才有的这一座训练营。

而安东尼·马库斯在其中表现突出,名列前茅,被称之为“地狱魔王”。

不过后来,沙皇退位,训练营也失去了钱财支撑,名存实亡,即将解散。

在这时,神秘的众神之所得到消息,暗中窃取了这座耗费了极大人力物力的训练营,并制定了更多训练,使得安东尼·马库斯的能耐本领,都是大大增强。

要说其中最为神奇的,当属安东尼·马库斯身上的“七首恶龙”纹身。

这是众神之所的领袖“帝座”所为。

沙俄信奉东正教,安东尼·马库斯曾也是教徒一名。

但是他曾被不计后果的用药,似乎要挖掘出人体最深处的秘密,最后以至于信仰崩溃。

到最后,他时常会有幻觉、幻听,仿佛有人与他对话,那人自称“撒旦”。

这些声音,在他看来,都是货真价实。

借着这种幻觉,安东尼·马库斯训练的时候,都会分泌出一些不同寻常的激素,使得他的训练、战斗,都处于最亢奋的状态。

可以事半功倍。

同时“撒旦”的低语,亦能在战斗的时候,告诉他敌人的破绽所在。

帝座得知此事之后,认为这也是一种得天独厚的天赋。

在历史上,曾另有一个人,也是拥有这种天赋的基督教信徒,其名为“让娜·达克”,又称“贞德”。

贞德十三岁的时候,便得到“上天的启示”,宣称要解救法兰西。

此后起兵参加英法大战,一改颓势,长驱直入,是类似华夏文明中岳飞一般的人物。

神奇的是,她没有经受过军事训练,却能在战场上百战百胜,料敌先机。

这种才能,和安东尼·马库斯一般无二,都是幻觉、幻听,被他们自己称之为“天启”,但其实本质上是一种潜意识的作用。

其实是,人本身就有这方面的天赋,但因种种缘由,难以浮现在表面上,只能假借神的意思,自己告诉自己答案。

只不过,贞德的天赋在战争上,而安东尼·马库斯的天赋,在战斗中。

当然,贞德信仰天主,安东尼马库斯却把撒旦当做信封对象,也是差别。

帝座领会到这点之后,从“借相、神打”之中取鉴要诀,给他纹身“七首魔龙撒旦”,帮助他洗练精神,自我催眠,将这部分潜在的力量,渐渐激发出来。

终于,安东尼·马库斯突破到“掌心雷”的境界,和唐龙、柳生武藏一起来到亚洲大地,完成任务。

唐龙从广州起始,威胁高官,寻找合作,汇聚成一股威胁清廷的力量。

安东尼·马库斯的任务,是对付同盟会,将之各方要务人员,全部赶尽杀绝。

柳生武藏,则去挑战那位参加过日俄战争,躲开过子弹,现在俨然一代宗师的植芝盛平。

就在刚才,安东尼马库斯一见到任然,就觉得身体后面发痒。

在他的感觉中,那纹身完全的脱离了自己的皮肤,变成了一头货真价实的恶龙,架在自己的背脊、脖颈之上,对着耳朵低声呢喃。

其中的每一个音节,都洋溢着让人疯狂的魔性力量,使得他全身上下有利于战斗的激素,都在这一刻不断分泌出来。

一种难以形容的兴奋充斥在安东尼·马库斯的全身上下,无数的回响在他脑海里碰撞,越来越激昂,越来越高亢。

甚至到了后来,天上地下其他的所有声音,他都听不到了。

只听得到一种天地共鸣般的回响,从身体之内,也从天地之外,一起降临在脑子里。

这使得他几乎达到了一种生理上的高潮。

“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

“扭断他的脖子,折断他的手脚,头颅不能有损伤,把皮肉剥掉,研磨成最好的祭品。”

“他是地上的天使,人间的亚当,当之无愧的弥赛亚,还是辉煌的晨星,创世的光火。”

“与他交战,已无异于亵渎神灵!”

“打死他,就等于强奸耶和华!” 第十七章 五招打死掌心雷! 安东尼·马库斯朝着任然扑杀过来。

那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头凶兽,不止是有西伯利亚熊的暴烈,还有豹子似的灵敏。

庞大的身躯上,肌肉一旦发力,便就膨胀起来,却又柔软、灵活,并不僵硬。

一个探步,如同蝴蝶一般轻灵,无声无息就拉近了距离,抬手朝着任然头颅打过去。

他用的是掌击。

一掌切去,掌缘如刀一般,出手的时候,手腕处微微拧动,手如牛舌卷草,像是旋转的锯齿,把空气纠缠,形成爆破割裂的劲力。

同时,指尖的指甲却是含苞待放,有力量阴冷脆,蓄势待发,好像是一杆大枪,绰在刀后,威势骇人。

“掌出如刀枪!”

旁边的莫春泥看在眼中,大吃一惊:“这似乎是八卦掌的刀势,形意拳的枪法,一起融会贯通,生出来的新招。”

“两者结合,如山生狂风,狂风吹山,打着闪劲,又随时可以变化为截劲,看起来在推磨,但是若有反抗,一下子变为捉虾的味道。”

“我光以为他是天赋异禀、体格过人,没想到他还有这样精妙绝伦的打法技巧!这才是他的真功夫!”

“刚才他要是动用这一手,只怕五招之内,就可以要我性命!”

八卦掌如刀,形意拳似枪!

这个安东尼·马库斯,刚才和莫春泥战斗的时候,只是以体力压人,就将这个大拳师打得惨不忍睹。

而现在,却是终于显露出自己的打法技巧来,其威势就更上一层楼,宛若身后那条恶龙纹身显化出来,彰显出无边无际的邪恶与恐怖。

“我万万不是对手,只有逃走而已!”

这种威势,在一瞬间,爆发出来,真是遮天蔽日,引得莫春泥心中一跳,有一些畏惧。

但下一刻,她内心生出,又有一些愤怒生出,盖过了这种畏惧。

“这个洋鬼子,居然对着一个少年,动用这样的手段,他太狠辣了!”

“我在法国读书,听闻过大革命的事迹,一群工人、匠人,将皇帝、教士纷纷送上了断头台,多么伟大,多么壮丽。”

“从此知道,天下之事,从来不在王侯将相,而在万万人。”

“他武功高,哪又怎地?我心中明事理,懂道德,比他高尚无数倍,怎么他不怕我,反而我怕他?”

“他娘的,不过是个民贼独夫而已,能毁掉我的肉体,怎能打败我的精神?”

“我练成了武功,也读过书籍。”

“若连救下一个无辜少年的心性都没有,我的书也白读了,武功也白练了。”

“今日舍身,救下他来,未来他必会为我复仇。我人虽死,精神却传承下来,迟早有一天怒放。”

“同道者多矣,同路人盛矣,做大事总要有牺牲,为什么不是我!?”

莫春泥是个十分有决断的女子,一连串的思想迸发,不过眨眼之间,就打灭了心中对于安东尼·马库斯的畏惧,生出一种勇气来。

她强忍疼痛,振作精神,生发劲力,就要出手截住安东尼·马库斯。

就在她动作瞬间,任然忽然转过头来,瞥她一眼。

——安东尼·马库斯朝着他猛烈攻击,在这关头,他居然还有闲工夫看莫春泥一眼。

这一眼,十分赞赏。

“好!”

任然感觉到了莫春泥心中的勇气,眼中含着欣赏、赞同的意思:“勇者无畏,愿意牺牲,你是我的同路人了。”

同时看也不看,对着安东尼·马库斯那边,便一抬手。

就在他一抬手的瞬间,莫春泥忽然心生更大的恐惧,一下子止住了步伐,全身僵硬起来。

这次的恐惧,却不是来自于安东尼·马库斯,而是来自于任然。

现在的局面,就好像她是一头母豹子,面对恶龙的袭击,想要保护一头小白兔。

可是一眨眼,小白兔脱下皮毛,矫矫而飞,冲天而起,竟成了一条神龙,与那恶龙斗了起来。

这种恶斗,哪里是一头母豹子能插手的?

“他也是‘拳惮’境界高手!”

在这一刻,莫春泥也终于明白了,脑子一片空白,只有这一个念头。

任然在出手的瞬间,将“一口钟”的伪装尽数褪下,松弛、庸常的皮肉,一下子拉伸、紧绷,把身体上肌肉、筋骨等等处的种种不凡,尽数都彰显出来。

这一招有个名堂,叫做“抖落一口钟,身如菩提树。”

整个人,宛若石头中的金玉,剥开了外壳,露出其中所有精彩动人的地方。

不夸张的说,他现在给人的感觉,就好像是出手的一瞬间,整个人释放出无穷无尽的光芒,有金光、白光、青光,让人睁不开眼。

这也是“一口钟”的妙用,皮肤包裹着筋肉气血五脏六腑,有一种“伪装”“潜藏”的意思,一旦褪去的刹那,也就形成了一种心理上的极大落差。

功夫再精妙、打法再细致,在这一瞬间,也难以把持得住心神。

总会松弛一下子。

安东尼·马库斯也不例外,心中一怔:“果然是原人亚当、地上天使!”

原人亚当,地上天使,是西洋基督教体系下对“拳惮”境界的描述。

任然恰恰就抓住这松弛的一瞬,一出手就在千钧一发之际,精准架住了安东尼·马库斯的掌击。

五根手指,搭在安东尼·马库斯手腕,像是捏着一片十分危险、炽热的刀片,小心翼翼,却又很稳当。

砰!

两人这一下接触,体内的气血充盈,筋骨齐鸣,就趁势硬碰硬,没有半点虚妄,狠狠撞击起来。

齐齐一震,立即分开。

“嗯,果然是‘掌心雷’的力量,打人如同雷击!”

任然站在原地,晃了晃,浑身上下筋骨,都随着一颤抖,似乎有一种酥酥麻麻的感觉,涌上四肢百骸,似乎要将他震得手脚发软,当场散架。

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没有达到“掌心雷”的境界,少了这份坚定不动、震颤共鸣的宏伟力道。

不过这种颤抖,也只不过是在一个瞬间而已。

紧接着任然脚下一抓,力量踩实,气血运转,咕噜咕噜,细听可以听到他体内如同滔滔大江大河的声音。

这是气血奔涌,流窜畅通,运行周天,使得身体架子,卸去负担。

同时,他的腹部往内一收,还有另一种声音,轰隆轰隆,似乎是非常空旷的地带里,有巨石在研磨。

那是五脏六腑、肠胃挤压,向身体施加力量,也在帮主稳固筋骨。

筋骨本来就是个架子,用来支撑气血发力,连接五脏六腑,匡助皮肉拉伸,一旦遭受了打击,就会影响到身体上上下下各个敏感之处。

但是任然用太岁神、五脏庙的能耐,强行将震颤的骨骼,重新夯实。

这等于是什么?

等于一个国家打起仗来,正面没有枪炮,但是士兵的素质够硬,后勤的工农鼎力支持,就算缺损装备,也能无往不利!

反过来说,相较于任然,安东尼·马库斯的弱势,只会更多。

“糟糕!”

安东尼·马库斯连退两步,浑身颤抖,抬头一看,脸上竟是一下黯淡阴沉。

上面为数不多的血色尽去,白得惨淡,加上眼睛不由自主,凸了出来,充满震惊与害怕,死死盯着任然,更如死人一般。

他是白人,白人的白不是中国人一直力求的玉白色、粉白色,而是一种苍白,会发紫、变灰,颜色是暗冷的调子。

这样的肤色,年轻的时候还好,粉雕玉琢,洋娃娃一般精致可爱。

可是一旦人到中年,皮肤不好,配合上那种暗冷的白,便就十分难看。

所以后来许多年,白人都极力晒黑,有一种“美黑”的潮流。

而现在,安东尼·马库斯更是被打成了一种死人的模样,好像一具死去很久,精血枯竭的尸体。

在接触到任然一击的时候,他的骨骼自然承受得了,但是任然五指一抓,指头弹动的力量,使得他手上的肌肉,不受控制的微微跳动。

这种跳动,牵引了体内的气血,使得他血肉不受控制,紊乱了全身。

一瞬间,安东尼·马库斯头晕目眩,舌头上没有味道,耳朵听不到声音,眼前的一切,也蒙上了一层阴影。

整个人的脑袋,失去了充血,有了一种缺氧的感觉。

他们一个是太岁神,一个是掌心雷,都是拳术上至高无上的境界。

一旦交手起来,安东尼·马库斯就去打击任然骨骼上的弱势,要将他打得散架。

任然却能进攻他气血上的松弛,随手一下,就搅乱了他浑身的气血。

在这层面,两个人是互有长短。

可是,任然却靠着其他拳惮对身体处处的成就,间接控制镇压,根本不受到他掌心雷的影响,一旦身体有散架的症状,其他部分立刻调和稳固。

安东尼·马库斯却只能硬生生吃了大亏。

而且,这还只不过是任然有心试一试他的掌心雷,其实任然大有办法,不接触安东尼·马库斯一招一式,就打死他。

“不可能!这人难道真是天主降世,他受了我的‘硫磺火’,怎么还能跟没事儿人一样?就是一头西伯利亚熊被我打击,也要当场身死的!”

安东尼·马库斯一下子在心头怒吼起来:“不可能,不可能,这一定是幻觉!”

他口中所说的“硫磺火”,便是圣经上记载着的“天火焚烧索多玛”之事迹,也就是西洋修行体系上对“掌心雷”的称呼。

“你不是他的对手,赶紧逃跑!”

“撒旦”魔性的耳语,在内心里提示了起来:“他是真正的圣灵,只有帝座能够对付,地狱也要被他清剿,诸魔都不是他的对手。”

“快逃!快逃!赶快逃跑!”

多个声音,是路西法,别西卜,利维坦,无数的魔王传来呼唤,千折百回,在安东尼·马库斯的内心深处响彻起来。

“撒旦”本来就是安东尼·马库斯的潜在意识,能够帮助他在情绪激动的时候,做出种种最中肯、最有利的建议。

安东尼·马库斯自诩勇猛无敌,但是如果遇上不能力敌的对手,需要逃跑,他自己却不能够接受,会破坏他无敌自信的心境。

不过这种话,要是有个“别人”来说,却就好接受一些。

他就可以被迫的、不情愿的、但是又没有办法的逃走,因为撒旦是他的信主,他不可以违背。

这样一来,既没有破坏他的无敌心境,也保住了性命。

他借助这个巧妙的心理关系,虽然是粗豪勇猛之人,但也精巧细致,做事滴水不漏,能够既要还要。

不过这一回,他却碰上了硬茬子。

任然至诚之道,心灵一闪,似乎能够听到“撒旦”的讲话。

觉察到对方情绪变化,脚一送,身子便撞了进来,一个欺身,一拳往安东尼·马库斯腹部送过去。

“借相神打,心里暗示,固然可以自欺欺人,但是把一心分化二用,终于还是有所破绽。”

任然暗忖:“这种办法,到顶了只是如此,到达不了更精妙的境界,也根本算不得突破拳惮。”

安东尼·马库斯被任然靠近,抬手便是反击。

他到现在,还是气血不振,一团浆糊,比生了一场大病还严重。

就算这次能逃脱回去,也得做噩梦,掉头发,尿血,没有三五个月,没有办法恢复正常。

不过就算如此,他也是大宗师级数,危急关头,心生警惕。

轰隆!

他这抬手反击,悍然一动,仍然是激发出全身震颤,发出勃然大力,雷霆打击。

姿势极为特殊,一手成拳如锤,立在胸前不动,另一手用手背迎上,手腕曲折,似乎一面盾牌,两只手交相呼应,纠缠变化,一起迎上任然。

这是钉锤盾牌的打法!

钉锤是中心不动,然后盾牌移动,把对手逼迫到钉锤的攻击范围,然后就地一甩,把脑袋砸碎。

任然微微挑眉,他是没见过这一手,觉得有一点类似于太极拳加上三皇炮锤的打法。

他不知道,这是欧洲中世纪圣骑士的招式,世界各国各文化,都有密不外传的厮杀法门。

这一手钉锤盾牌,本来是昔年十字军东征时候,为争夺耶路撒冷那种宗教圣地,千锤百炼而成的一手。

名字极为复杂,翻译过来就是“休忘耶路撒冷”!

十字军的对手,也是中东神秘的密修团体,其中就有大名鼎鼎的阿萨辛教团。

阿萨辛善于刺杀,十字军远道而来,要面临这些可怕人物层出不穷的刺杀,才研究出这种攻守兼备,一手钉锤,一手盾牌的绝技。

不过这一招本来是体格健壮,以势压人,倒不是十字军体魄胜过阿萨辛,是他们有一身重甲,通体包围。

所以一旦动手,不能拖到长局,消耗体力,自然是采取主动,以命换命,从上而下强攻。

但是在安东尼·马库斯施展出来,却是从下而上,竭力防备。

失去了招式中一种精气神。

早知道,当年十字军东征,信仰天主,收取圣地,这是何其狂热?

其要指就是一个“恨”字。

看起来是盾牌出招,本质上却是一种疯狂,盾牌只不过是表现,真正的杀手是钉锤,一出手就要打死对面。

宗教上的仇恨,在这些人眼中,还要胜过国仇家恨。

安东尼·马库斯却丝毫没有这种感觉。

他也是打比自己弱小的人太多,各种招式胡乱用来,都能起到作用。

这一招,若遇上莫春泥,广东五虎这样的人物,自然是化腐朽为神奇,妙不可言。

但是遇上了任然,却就大不一样。

虽然是头一次见识,可是任然心灵圆润,至诚之道,立即抓住破绽。

任然手一抬,指头弹出,打在安东尼·马库斯左手作盾的手背,一根筋上。

安东尼·马库斯另一手的钉锤,朝着他脑袋砸过来。

但在右手一动同时,左手手背上筋弹动一下,不受控制,五指张开,顿时空门大开。

任然肩一顶,格开右手的钉锤,身侧踏步,进了怀中,顺势一肘抬起,借着前冲的力,往胸口砸去。

安东尼·马库斯忙不迭受到冲击,已经构成不了架势,退后一步,拉开一尺,一掌劈下,意图拦截。

这一下,就又是刚才八卦掌形意拳合击,似刀如枪的一下。

对这一招,任然已经见识了一次,那是他自己愿意承受,现在失去兴趣,再也打不着他。

肘收去,脚一抓,踩着麒麟步,上身一个摇晃,让开来势汹汹。

那一掌落在身侧,威胁不到。

与此同时,手上随之变化,变成反手冲天掌势,一掌从下飞起,打向安东尼·马库斯的下巴。

这一下若打击到了,安东尼·马库斯的大脑都要被重创,当场死亡也不是不可能。

两个人来来回回,几个回合过去,拳如箭矢,身如炮弹,步伐如影,也不过是在一两个呼吸之间。

他们都是拳法上无与伦比的大宗师,安东尼·马库斯在前一刻,还被莫春泥认为是天下第一刚猛,天下第一高手。

结果这一刻,他却险象环生,先正面对抗,已经吃亏,后来被接连抢攻,应接不暇。

现在眼看要被打死,细细一数,只怕还不到五个回合。

旁边的莫春泥,看得目瞪口呆,几乎不敢相信。

她觉得安东尼·马库斯能在五招内打死自己,现在却发现一个能在五招内打死安东尼·马库斯的人。

这太不可思议了。

正在这时,安东尼·马库斯忽然大喝一声,声如霹雳一般,双手往中间合拢,似乎一个熊抱,要把任然勒在怀中!

这一刻,他是求两败俱伤,同生共死,任然打中他的下巴,他也要抱死任然。

这种变化,突如其来,似乎谁也没有想到。 第十八章 菩萨拳抱婴儿 安东尼·马库斯要和任然换命。

任然一掌打击他的下巴,他就用尽最后的余力,将任然死死抱住,勒死这个恐怖的家伙。

他的熊抱,力量之大,宛若一头真正的西伯利亚熊在发力。

不过其中精细巧妙之处,自然又胜过粗笨的野兽不知道千倍百倍。

他手臂上的肌肉,抱过来的时候,居然一点儿也没有紧张紧绷的发力模样,而是一种松弛绵软的状态。

因为他知道任然是当之无愧的绝世高手,运用气血出神入化,恐怖得很,一旦肌肉紧张,气血流通,便成为任然眼中的破绽。

到时候,任然双手一截,他合拢的双臂,立刻生出停滞,力量一歇,尚未将任然抱死,就要被任然打死。

这几乎是一个不可破解的难题,因为任然就是不怕他的掌心雷打击,而他却怕死了任然的太岁星当头一坐!

气血本来是一切招数的发力根本,想要避开气血的运转,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除非是运用一种极其特殊的巧思,对身体的构造、力量的运转、器官的关节,都有极深的了解,才能在这种不可能的情况下,制造出奇迹来。

安东尼·马库斯自然是个一点拳理不通,只懂得运用蛮力的莽汉。

不过,他不懂得拳理,不代表“撒旦”不懂得。

从众神之所的角度看去,安东尼·马库斯本来就和撒旦魔王一体两面,他自己的潜在意识,生成了这个本不存在的魔王,狡猾、凶恶、可怕、奸诈。

所以一切拳理,都可以教授给撒旦,让他为安东尼·马库斯指导实战,任何情况都能做出绝对正确的抉择,无往而不利。

在这一刻,也是如此。

“给我去死!”

安东尼·马库斯的手臂没有发力,但是他的背脊却在用力。

在他背脊位置,赫然有两块凸起的肌肉,大如人头一般,十分可怖,又若两只急于破体而出的恶魔翅膀,正在积蓄着庞大的力量。

正是这股力量,牵引了肩头,再从肩头扯动两只手臂,朝着中间一夹过去。

安东尼·马库斯给出了在面对任然的时候,最正确的做法:所有可能接触任然身体的部分,都不要发力。

保持一种松弛、绵软,如同婴儿一般的状态。

任何拳者一旦发力,沸腾的气血,就好像是烧锅炉的沸水蒸汽,是动力之源。

任然的本领,却偏偏克制了这种动力的运转,一旦被他拿捏,就可以随意切断、耍弄,甚至使得反噬。

这就是太岁星的灾祸,太岁当头坐,妄动要惹祸。

这个“动”字,精妙无比,就是暗喻气血的运转动静。

换句话说,若气血本身平和,任然这一手太岁星的灾祸,也降临不到人身上。

“这是……菩萨拳!抱婴儿!”

任然看出端倪,立即收手,身子一闪,往后一缩。

人好像忽然变成了一只猴子,手脚身躯,都缩小许多,从安东尼·马库斯的绞杀中逃脱过去,灵巧得不可思议。

在这一刹那,“撒旦”给出的解法,不是没有根据,更不是凭空创造。

相反,在佛道典籍,都有对应的拳理。

在佛家,这种打法叫菩萨拳,就是菩萨雕塑之上,双手松弛,似握非握,拇指、食指、幺指探出,柔软微曲,没有一点杀气的手势。

这种手势,有对应的心法,要求人暂时生出一种“我非我”的分别心,我的手不是我的一部分。

这本来是正统参悟禅理的观想方法,要求修行者逐渐将肉身的各个部分,与自我分开,是不涉及争斗打杀的。

不过到头来,拳者发现,这种心法可以产生某种消除杀气的效果,连我自己都不认为这双手是我自己,对手又如何能够应对?

他们便将这种禅悟的方法,加入到了拳法之中。

在道家也有类似的道理,叫做抱婴儿。老子所说的“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也是一般的道理。

虽然安东尼·马库斯注定不可能去看佛道之间的典籍,但是人体就是那些器官、肢体,运用的方法也都是大同小异。

就好像是中世纪的圣骑士锤盾,和太极拳、三皇炮锤有些类似一般。

现在安东尼·马库斯,或者说他身后的“撒旦”,就是利用类似的道理,将自己的双臂视作并非自己的一部分,上面根本没有气血加持。

简单来说,在这刹那,他的双臂就是两根木棍。

真正气血凝聚运转的地方,在安东尼·马库斯的背后,但那是任然一时半会儿触及不到的地方。

这招说来容易,普通的两根木棍,任然自然不怕,只是安东尼·马库斯又要催发其中“掌心雷”锻炼而成的钢筋铁骨,就不是轻易可以动摇得了。

在这种巧妙的办法下,安东尼·马库斯终于是化解了任然的一记杀招,半只脚从死亡之中,险之又险踏了回来。

“这个洋鬼子,倒是比老哥厉害一些,两个人境界差不多,但是先天的体格、拳理的运用,再加上这一身七首恶龙纹身的神打功夫,他就稳稳胜过了老哥。”

“如果是老哥,在我面前,是绝对撑不过五招的,他起码还能再撑一两招!”

“就算广州五虎一起围攻他,他也绝对可以逃走,而不像老哥一般被杀死。”

任然退避一步,心中电闪念转,评价着安东尼·马库斯的能耐。

安东尼·马库斯的境界,和任伥相似,也是突破了一道拳惮。

但是在各种优越的条件支持下,能力更胜一筹,高了一线。

任然也十分奇怪,世上怎么出了这么个异数,居然能够接得住自己六七招还不死,到底是什么组织培养出这么一个怪物?

奇怪归奇怪,动作也不停,身子一退,足尖一沾地面,没有半点停滞,立即就地一跃,反过来猛攻。

后撤、落地、前冲、猛攻,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快如闪电,有一种好像根本没有落在地面上,而是踩在半空,飞驰虚渡,立即折返的感觉,

另一方面,安东尼·马库斯眼见到一招得势,心中大为惊喜,有意再用“菩萨拳抱婴儿”攻击。

但是忽然之间,任然再度来袭,强烈的气势扑面而来,浓稠得像是一面墙壁,打在面门,使得他呼吸不由自主困难,有种窒息感觉。

撒旦的声音,立即在心头狂呼猛喊:“不要与他为敌,快跑!快逃!”

对安东尼·马库斯而言,撒旦的声音,就等于是天启。

上天的启示。

这种声音一旦响彻起来,从内心深处涌现,铺天盖地狂起,盖过一切外在的感官知觉。

甚至会让他产生幻觉,好像天上地下,风光云气,花树禽兽,都在同时说这一句话,整个世界的一切都在回应这种壮烈的指示。

安东尼·马库斯也早就习惯了在这种“天启”之中,与人交战。

在远远没有达到如今境界的时候,他靠着这一招总能胜过本不可以对敌的人物,因而坚信自己是魔王降临。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撒旦才是真正感知一切发生与未发生事情的中枢意识,而安东尼·马库斯这个表层意识,反而像是傀儡。

而现在,安东尼·马库斯的潜在意识非常清楚,这一招看似漂亮,其实归根到底也只不过是站在被动局面,化解任然的一次攻势而已。

这样的化解,固然精彩,全球几十亿人,能做到的,只怕数不出来十个。

安东尼·马库斯大喜过望,实在是因为任然迄今为止的表现太强,以至于稍微对他反击一下,就让人无限膨胀。

但也就止步于此而已,撒旦非常清楚,想要战胜任然,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他唯一的想法就是赶紧逃跑,不要硬拼,留得性命。

就在同时,任然扑了过来,大喝一声:“闭嘴!”

说话的时候,深吸一口气,肚子一鼓,里面五脏六腑,先是撑大到了极致,然后猛烈压缩。

喉咙一滚,一道白光立即破口而出,与身形一起杀到。

他的五脏六腑,练成了“五脏庙”。

所谓“五脏庙”的意思,就是心肝脾肺肾在他体内,都练成了供奉神灵的庙宇。

在千百年来武术的历史中,这种拳惮都是极少有人能够练成,和“太岁星”“掌心雷”这种拳惮相比,算是小众。

甚至许许多多资深的老拳师,根本也不知道这一种拳惮。

太岁星和掌心雷两种拳惮,表现明显,一个是体魄的支撑,一个是发劲的根本。

而五脏庙就算练成,很多人也不知道如何运用,只知道能够延年益寿、吐故纳新而已。

不过任然却是精修其中的奥妙,除了吃喝拉撒变得规律无比,养育体能之外,还自创了一些打法上的东西。

到了现在,他终于肯使用出来。

高压的气流,立即从口中喷出,似乎是一道霹雳雷霆似白光,席卷着气浪,化作一道汹涌的浪潮,打向安东尼·马库斯的面门。

这一下吐气发声,和“撒旦”的声音,几乎是同时响起,连一前一后都不存在。

紧接着就出现了安东尼·马库斯这辈子没有体会到的一种感觉。

——那就是,在这个世界上,居然有外在的声音,可以盖过“天启”的声音。

这简直不可思议。

撒旦的声音,其实也就是安东尼·马库斯的内在声音,就好像所谓的“心声”。

当“心声”响彻的时候,外界对于安东尼·马库斯而言完全是封闭的。

无论是轰隆的雷霆,还是爆裂的炸弹,又或者是山洪呼啸,雪山崩溃,安东尼·马库斯都可以听而不闻,面色如常。

其实就算把安东尼·马库斯放在失事的飞机上,让他在几千米高空坠落,且不说会不会有事,只要撒旦出声安抚,最起码安东尼·马库斯不会怕。

因为他自信是撒旦的化身,有魔王护体,邪龙加身,一切灾祸不能降临。

在某种意义上,他和昔年义和团拳师并无区别,神神叨叨,封闭内心,对于世界上任何一件事情,都有独属于自己的看法和解释,以至于魔怔。

可是现在任然的声音,却一下子钻入了这个封闭的人的心灵。

他大喝一声“闭嘴”。

轰隆一下,安东尼·马库斯只觉得昏天黑地之中,一道无穷无尽的白光破开一切,将整个世界照亮。

身后的撒旦恶龙纹身,却无比沉痛惨烈的哀嚎一声。

与此同时,撒旦那句“快逃”的声音,骤然而去,消失得无影无踪,像是从来没有出现过。

取而代之,耳边不断回响的是“闭嘴”“闭嘴”“闭嘴”!

铺天盖地,整个世界,都是任然的声音在回响。

那种声音,伟大、宏大、浩大无比!

真真正正是说闭嘴就闭嘴了!

——撒旦的魔语,被这个亚洲人驱散了?地狱的魔王,是被他打回了地狱,还是被杀死在人间?

在这一刻,安东尼·马库斯的心中,升起了前所未有的恐慌。

在这一辈子,他从来没有体会到这种恐惧过。

他自然不知道,这是任然对“借相神打”之法的一种尝试,他早就觉察出安东尼·马库斯这个人的精神状态不对。

这个人本身是个十分愚蠢、自大、狂妄之辈,但是真正打起来,却又小心谨慎、细致入微,不会踏入任何陷阱,在任何绝境下都能反击。

而表面上的那些自大狂妄,又无形中增长了他的声势,使得他每一招一式都有迫人的威风。

种种条件加身,只怕近百年拳术上公认的厉害人物,如郭云深、杨露禅、孙禄堂、李书文,在巅峰时期也不是他的对手。

如果没有任然,不知道张三丰再世、王重阳复生、达摩亲至,能否杀死这头“地狱魔王”。

不过任然也是义和团的嫡系,“借相神打”他知道的自然不少,只是几个呼吸功夫,已经对其中关节想得差不多了。

几下交手,尤其是刚才“菩萨拳、抱婴儿”的时候,安东尼·马库斯心神之间,两个意识微妙的互动,也被他把握住了。

于是这一出手,任然五脏发力,口吐白气,喉咙发声,都是精妙绝伦的配合。

一下子入侵到了那种心声倾诉的微妙时刻,对安东尼·马库斯的“借相神打”,进行一种取而代之,消灭了那个“撒旦”的意识。

现在就算安东尼·马库斯活着逃脱出去,把身体修养好了,但内心深处的潜在意识,也永远失去,再如何呼唤都呼唤不出来。

用玄幻一点的话来说,任然将撒旦打得魂飞魄散、灰飞烟灭。

不过,任然是不会允许这个洋鬼子从自己手中逃出去这种事发生的。

他要打死安东尼·马库斯,安东尼·马库斯当然也只会死在他手中,怎么可能逃得出去?

在与任然为敌的时候,这个结果就是已经确定了的,只看过程如何。

面对任然的袭击,安东尼·马库斯的精神混乱无比,身体却自然而然运转,探出手臂,架在身前,发力一接。

“这洋鬼子死定了!”

任然一看他的姿态,就知道他已经慌乱到了极致,居然还敢硬接自己的招式。

当然,安东尼·马库斯这级数的高手,即使慌乱出招,也有本能的路数,尤其是刚才起到巨大作用的“菩萨拳抱婴儿”。

其中的意境,自然而然抒发,再度为他所施展出来。

这个高大的白人男子,背后的肌肉,再度隆起,宛若生出了两只恶魔的翅膀。

然后从肩头到大臂小臂,力量一系列传导下去,以间接的方式运转,好像两只手臂不再是手臂,而是两件器具。

这一次运用,更是加入了刚才那一招“休忘耶路撒冷”,左手是钉锤,右手是大盾,两者结合,攻守兼备。

可以说,安东尼·马库斯不愧是更胜过郭云深杨露禅孙禄堂的人物,在遭受巨大挫折,心灵失守的情况下,居然还能够打出这样的一击。

紧接着,这准备好的一切,一切几乎可以说是人类巅峰体能、巅峰打法、巅峰战术上的东西,碰上了任然口吐出的白光,却都一下子毫无反抗的崩溃了。

哗啦一声,安东尼·马库斯双臂之上,皮肤毛孔,都是一紧。

然后动作便是一顿,跟着骨骼血肉气力一一错位,失去了动作的平衡,和发力运劲的一致性。

任然吐出的这一道白气,宛若传说中的飞剑,有一种凌厉刚猛、无所不破的感觉。

他吐出的声音,震慑心神,来自于当年义和团的神打功夫,破了“撒旦”的意识。

这固然已经是无法形容的手段,但在这之外,白气本身,也是经历过压缩、酝酿,形成了一种无坚不摧的攻势。

一旦打击到了皮肤上,皮肤不由自主,起了褶子,下面筋肉骨骼受到刺激,本来不可能受到影响的“菩萨拳抱婴儿”,来势却就一止。

任然只是见了一次“菩萨拳抱婴儿”,这第二招立刻就将其破了。

安东尼·马库斯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双手攻势一止住,一切施加在上面的技术、心意、攻势,都宛若被狂风席卷刮过的木屋子,分崩离析,支离破碎。

双手成的架子,一下子就被吹开,再无任何防备的可能。

“我要死了!”

心神之中,一闪而逝的想法,只有深深的绝望。

他的表层意识,见识有限,所有的拳理知识,都被撒旦掌控。

现在他当然想不明白,为什么前一刻任然还对“菩萨拳抱婴儿”束手无策,转瞬间就将任然破解。

其实“菩萨拳抱婴儿”本身并没有任何意图,也没有施加安东尼·马库斯的意识,甚至这双手臂在一个瞬间,完全是没有知觉的。

这样一来,虽然手臂是千锤百炼的“掌心雷”筋骨,不可以动摇,但是这双手臂仍然是血肉,仍有神经、血管、汗毛。

任然就是用那一口吐气,微小的力量,刺激手臂的生理反应。

这种刺激十分精妙,手臂遭受风吹,汗毛倒竖,起了褶子,还有酥酥痒痒的感觉。

这种微小至极的变化,已让手臂的状态和安东尼·马库斯一开始的设想大不相同,竟至于拳法错乱,肌肉、骨骼之间的用力方向,都不成体统。

如此一来,他若施加意识,立即破坏了“菩萨拳抱婴儿”的意境,不施加意识,这双手也成不了“休忘耶路撒冷”的拳架子。

安东尼·马库斯立即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况。

而这一次,再没有撒旦给他任何天启,让他有绝境反击的机会了。

白光一去,任然的拳头随后到来。

只听到碰一声,安东尼·马库斯庞大的身体已经飞扑了出去,撞断了一颗大树。

一个滚身,他的尸体落下,被远处的莫春泥眯着眼睛,定睛一瞧,眉头一挑,高呼一声:“死得好啊!”

却看到此前凶神恶煞的整张面孔上,五官已经彻底凹陷进去,鼻子、眼睛、嘴巴,连同模糊的血肉、挤压出来的脑浆,都混杂在了一起。

任然一拳过去,便将他整张脸都打得稀巴烂。 第十九章 断老龙,功德死 不得不说,汪春城和叶昀一辈子也没有见过像是唐龙这么奇特的人。

唐龙鄙薄旁人,却尊敬他们。

汪叶二人,既觉得受宠若惊,也觉得理应如此。

只有他们自己知道,自己有这一身功夫,耗费几个寒暑,苦工多少秋冬。

一直以来,人们没有识才之能,才让他们蹉跎岁月。直到此时此刻,才有个唐龙看得起他们,正眼瞧他们。

汪春城一向是拿主意的人,对叶昀道:“自古有云,士为知己者死。唐兄武学几达通神之境,你我皆知,又有凌云志向,雄厚背景。”

“他对那些总督、提督、巡抚、洋人之流,尚且是呼来喝去,却能礼遇你我,此情弥足珍贵。”

“咱们为他效力犬马,乃是三生有幸,绝不算辱没了家族世代的名头,不枉在这世上走一遭。”

叶昀也深感同意:“他背后的‘众神之所’,有席卷全球的意向,这是多么巨大的能量,多么伟大的事业。放在古代,没有哪家圣人、帝皇能够比得上的。”

“虽然他行事手段,未免残酷霸道,不过如唐宗汉武,都是行王霸之事,也能够供后人敬仰。”

“能成的是汉武,成不了的就是隋炀。”

“要陪他去对付同盟会,我是不忍心,不过若能够化干戈为玉帛,使得同盟会归附他手下,齐心协力,复兴中华,倒也是一桩功德。”

“说到底,他也是华人,在他手下做事,令人放心得很。”

两个人都感到唐龙的能力超群,待人真挚,心中信服之余,对他所说的未来图景,也是十分向往激动。

几日以来,双方出则同舆、入则同席,常常探讨武学拳术上的东西,大有相见恨晚之意。

他们同是武者拳师,但是彼此生活环境、成长过程,完全是天差地别。

听了对方的说话,都耳目一新。

汪叶二人的过去,就是很典型的乡下拳师。

当今拳法昌盛,各地乱象频起,各种盗匪、军阀、路霸,常有杀人越货的事情。

而在大清,或者说“中国”这个概念下,自古以来底层最有威力的组织形式,从来都是“宗族”。

一家一姓,血脉相裹,无需任何大道理,便就是自己人。

在这些宗族力量中,有许许多多惊才绝艳的人物,都是把珍贵的古代典籍改头换面,糅合创新,成了一家一族流传下来的拳法。

甚至到了后来,拳法的某一代传人八面威风,进而把整个村子的名头都传播出去。

譬如陈氏太极陈家沟、吴氏八极吴家村,便是如此。

这种以村子、宗族为单位,在一族之内传播武学的方式,几乎是整个清末拳法兴盛时候,武学发扬创新的唯一方式。

杨露禅在陈家沟偷学太极拳,后来开宗立派,也是在这种观念之下。

汪叶二人,也都是类似的境况。

他们出身两个小村子,自家祖上有几位镖师、拳师,在江湖上摸爬滚打,学得了咏春拳和三皇炮锤的关节要害,便就回到家中,举族习武,保全自身。

他们和唐龙讲起来自己的过去,就是在村子里抓虾、摸鱼、推磨、干农活,十分有趣,奥妙无穷。

有些时候,唐龙听得也是会心一笑,心中想象着那些事物是怎么好玩、有趣。

他们又有长辈,是孤僻、骄傲、敏感的老头子,不承认他们是自己的徒弟,但是统统把武学之中奥妙精到的地方,用干农活的方式,一五一十教给他们。

久而久之,也形成极好的关系,到最后出师的时候,才承认是他们的师父。

唐龙听了,也是十分好奇这些老前辈的风采。

当然,还有一些青春成长的过程之中,小孩子们顽皮捣蛋,互相争斗,然后化敌为友,甘拜下风。

又或者做了错事,被长辈教训之后,洗心革面,痛定思痛,苦命练习功夫。

还有情窦初开,与人私定终身,那美好青涩的感情。

和隔壁村子争夺田产,派人出来较量武力,比拼拳法。

胜利者能够获得一切荣耀,能够为村子赢取明年的口粮,得到长辈的赞赏,晚辈的佩服。

又有离开村子,胸有大志,来到大都市里打拼事业,谋取生活……

这种一系列的事情,武学、农事、生活、成长,都是融洽一如,不分彼此,行云流水,顺水推舟。

两个人便在这种过程中成长起来,成为拳术世界举足轻重的大人物。

说到最后,汪春城亦有感慨:“几十年都这么过来了,好像是一眨眼。也从未想过有什么不对劲,但这么与唐兄一聊,才发现也真是不容易。”

唐龙听着听着,也点点头:“你们是标准东方人的生活,宗族、同辈、亲友,还有建功立业、明媒正娶……就是这样一系列东西,才造就了你们的拳法。”

“有怎样的感动,才能造就怎样的拳法。对于我这样一个生在海外的华人而言,这种生活真是非常陌生,又有一种亲切。”

“甚至让我觉得自惭形秽,因为我从未在这片土地上有过自己的人生。你们的生活,可能是我十分羡慕的吧。”

“不过,羡慕归羡慕,但在我看来,这样的拳法,却是遭遇到了瓶颈。以至于你们一辈子,只能卡在这里,而无法突破拳惮。”

“接下来,两位请听听我的生活,希望能够成为它山之石吧。”

唐龙的生活,完全和这时候的大清是天差地别。

他讲述自己的世界,是父辈被卖到美利坚修铁路,卖他们的人赚的是刀了。

唐龙的父亲,早在他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在铁路上累死过去。

他的母亲,通过出卖自己身体的营生,活着将他产出,也就死去。

唐龙自小就生活在最贫困、最挣扎、最世故的社会底层,他所见所及,一切事物都是明码标价,都是生意。

甚至包括人命、情感、爱恨。

他曾经为自己的老板效力,老板有一个仇人,杀死自己的亲儿子,可是老板和仇人见了面,还是言笑晏晏,合作愉快。

两人握手、见面、聚会、饮酒,都是优雅无比。

这仅仅是因为他们之间,还有一些人口、工厂上的纠纷,没有结束。

这样的经历,对唐龙影响极大。

他的前二十年,对自己血统、人种,并不在意,只在乎自己的能力,自己拥有的财富。

自己可以让多少男人向自己表达屈从,自己可以让多少女人心甘情愿被自己草。

这样的价值观念,对汪春城、叶昀而言,简直是野蛮无比。

两个人十分震惊,也根本无法想象,唐龙口中所说的那个人是他。

在他们看来,现在的唐龙虽然有一些疯狂嚣张的话语,但且不说正确不正确,也是条缕清晰,善于交流。

甚至,他可以是一个非常善于把握情绪的人,那些总督提督,都是人精,也被他敲山震虎,个个心服。

而以前的唐龙,似乎全然是个闯入人类世界的野兽。

“野兽?哈哈,那时候的我的确是野兽,是不聪明的野兽,现在的我也是野兽,却已经学会变得聪明了。”

“其实人本来也都是高级动物,许许多多的欲望,和猪狗没有两样。我之所以能领会到这点,性情大变,就是因为我遇到了帝座。”

唐龙话锋一转:“他改变了我的人生,使得我突破拳惮,也走入了全新的境况。‘唐龙’这个名字,也是他为我取的。”

“用美利坚那边的话来说,他是我的教父,为我接生,替我取名。自遇到他之后,我才算真正活着。”

“他是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高手,他认为,拳法和时代息息相关,甚至和心理,和一个人是否相信一些道理,都有关系。”

“我此前笃信西方那一套,以至于不能突破拳惮。而后我开始苦读东方经典,尤其看丹道、禅修的秘诀。”

“在这个过程,我发现古代先贤,的确了不得,不过另一方面,现代人未必比古代人愚笨,反而是大大聪明了许多。”

“只不过许多人被执迷所误,总是过分高估古人,然后用他们的方法指导自己,这就叫南辕北辙。”

“古代人的许多修行方法有效,全是因为他们是古代人,他们就笃信那种东西。而我们已经不信了,我们不信那些道理,又要用那些方法打磨自己的拳术,完全是张冠李戴。”

“要看破这些表面上的东西,真正把握到古人的精髓,再指导自己的功夫,才能做到开创格局。”

“正如你们思想的底子,我已经看得清楚,是宗族为纽带、家庭为单位、田地为产业。”

“你们学拳法,是因为要保卫父母亲族、祖祖辈辈的田地。而你们出来闯荡,也是为了一些理由,譬如男儿建功立业,豢养家庭之类。”

“恕我直言,这些东西,都是封建主义,都是儒家老夫子的东西,在这个时代,早就已经落伍了!”

唐龙的说话,让两个人立刻扬眉起来,正待发怒。

但是唐龙的情绪不变,渐渐说出更多的道理,令他们平息下来。

“这些道理,当年成立,是因为当时的天地,只不过是一方神州,没有美利坚、英吉利、德意志等国。当时的生活,也都是种田种地,经商通行而已。”

“张三丰逍遥快活,邋遢道人,是因为他眼中世界,也不过是个大明王朝。”

“他能成就,在当年是理所当然,但现在呢?现在绝不是这样,现在的天地多么广大?叫张邋遢复活过来,也得当场吓死回去。”

“整个世界,都在流动,而且各行各业,都是息息相关。一个人只要有足够的权力、能力,就可以让整个世界,来侍奉自己。”

“譬如美利坚那边,良田千顷,只是缺少了人,于是他们千方百计,走私来不知道多少万里的良种黑奴,日夜拿着皮鞭鞭挞,耕种出的资产,丰富无比,不知道养活多少人,赚了多少钱财。”

“同样,我父母也是华人,却被廉价贩卖过去,根本不费钱,死了也不心疼。但是事业却是轰轰烈烈的造就起来,现在的美利坚多么蒸蒸日上啊。”

“从这一点,能够看出什么?”

“这就是个野兽的时代!”

“所以你们成不了大境界,因为你们分明知道了现在的世界格局,但是充耳不闻,心中根本到不了开阔的格局,还在那里遵循着自古以来的道理。”

“你们看起来是武夫,其实骨子里还是书生、夫子,束手束脚,放不开来。用你们的话来说,你们就是太‘不是野兽’了。”

“而这恰恰是这个时代最大的错误,因为这就是个野兽争相厮杀拼斗的时代。如果还自认为自己不是野兽,就要被人吃干抹净。”

“所以在我看来,两位朋友,你们最好能够突破固有的见解,不要去看不起野兽。反过来说,你们不如去学学怎样用自己的爪牙,去变得更野兽、更野蛮一点。”

“如果能以如此格局成就拳法,成就比张三丰、王重阳这种古人伟大,也是理所当然的。”

汪春城和叶昀初听这样的言论,觉得全是歪理,不值一提。

但是回到家中,细细思索,夜不能寐,脑子回响着唐龙的一字一句,却觉得怎样也无法反驳。

甚至,两人会翻出自己家中藏书,那都是过往的拳谱,发现其中的一些道理,完全被唐龙驳斥、批评,没有一丝一毫还手的可能。

这是一场东西方价值观念的拼搏,而汪春城和叶昀发现,自己输得凄惨。

连续几日过去,他们痛定思痛,也是决心改变,再次来到唐龙的面前,却发现唐龙状态也不好。

原来,他们经历着心理巨变的同时,唐龙也经历了一场事迹。

“我的同僚死了,死在任然手中。”

唐龙端坐在椅子上,他身着西装,留板寸头,看上去是西方式的干练,不过在神态上,却又是东方式的闭目养神,老神在在。

身上有一股禅机道蕴。

他是生长在西方的东方人,早年信奉西方拜金主义、利己主义,后来渐渐苦读佛道经典,现在身上简直是混元参合,高深莫测到了极点。

不过在他自己看来,自己褪去了一切文明的外衣,无论东方西方,无论古代现在,无非都是野兽之间的争斗而已。

而自古以来,文明其实都是偶然,野蛮才是常态。

唐龙闭着眼睛,不慌不忙,对两人说道:“他的尸体在荒郊野外,被农人发现,一路报告到了我这里。他的尸体,我让人不要动作,亲自检查,看出了很多东西。”

汪春城道:“你的同僚,是那位追杀同盟会的?”

“没错,是安东尼,他自号地狱魔王,现在也真的已经下地狱去了。”

唐龙优哉游哉道:“在现场,我还发现一些其他人的痕迹,应当是同盟会的。整个过程,我已经确定,应当是安东尼追杀同盟会人物,意外被任然插手杀死。”

“现在的任然,也遇上了同盟会,这一点被帝座料中,他们果然是一路人。”

“现在他只怕在同盟会做客,过不了几天,就要过来杀死我们。”

叶昀问:“唐兄,你能看出任然杀死安东尼要几招?伤势如何?能否发现他们的踪迹?”

唐龙摇了摇头:“任然没有受伤,他杀死安东尼,实在太简单了,绝对没有超过十招。我此前对他的评价,还是太低了一些。”

“他的拳术也是惊天动地,只怕是天下第二高手,还要胜我一筹。”

“他如果要杀我,就算有两位襄助,我也没有活路。”

听到这里,汪春城叶昀对视起来,心中有话要吞吐,差点要说“不如摆一桌酒席,我们两来说情,彼此化干戈为玉帛”。

之所以不说,是因为立即想到,这恰恰是唐龙前几日说过,非常厌恶的老封建做派。

譬如两方势力之间,一下子有了麻烦,就有人做东道主、中间人,摆弄一个酒席,在酒席上把话说好,到最后其乐融融,都有一个好的结果。

但这样的行事风格,是建立在以前的观念下,现在这一套是吃不住的。

任然和唐龙的争斗,可能是某种大势之争,彼此的观念完全不是一个道路,他们势必要你死我活不可。

虽然两人自始至终,不知道任然秉承怎样的观念,在这个时局又有怎样的立场。

但是他是帝座亲口要杀死之人,唐龙这种东西方混元如一、不分彼此的人物,也无法接纳他。

这一点,两人也十分明白。

他们醒悟过来,立即把话憋了回去。

唐龙似乎也发现了这点,微微一笑:“你们两能领会到这个时代的残酷,真是不容易啊。以前的你们,在孔老二规矩的束缚下,行事像是小孩子过家家一样,现在才是真正的活着。”

他站了起来,脸上还是没有一丝一毫的惧怕,平静无比:“斗争是不可避免的,也是不能妥协的。”

“其实任然的拳术虽然高,但是到了我们的境界,再高也只不过是一线两线,大家都是人体的极限,精神方面反而比较重要。”

“现在在广州布局,无论如何都胜不了他,所以计划有变。”

汪春城和叶昀两人一起疑惑:“怎么个有变?”

唐龙神态还是很自然,但是却语出惊人:“我思前想后,决心抛开帝座的吩咐,立即北上,去刺杀慈禧。”

“什么!?”

两人大惊失色。

唐龙却在说出这番话后,也终于是睁开双眼,漆黑的眼珠,望着前方,十分清朗。

他笑了。

“你们看啊,大清如老龙,已经满目疮痍,是救不得了。但是谁也不敢让它死,其实它死了之后,立即万物生发,只是没有人敢去做。”

“——我就敢!”

“我是大清断生的刽子手,造就这全新壮烈的时代,千百年后历史的一页,也有我的名字。对我的精神,也是一场洗练。”

“就让我这个在西方长大的东方人,对这片土地陌生但是热爱的家伙,去给它一场死、一场生吧!”

“我就要借着这股气势,升华自己的精神,和任然做最后一斗。我要用我相信的东西,注入我的拳法腿法里面去。”

“慈禧这个老妖婆,能够成为我们两个绝世高手战争的祭品,也是她这辈子唯一有价值的地方。”

“她这一死,是功德无量矣!” 第二十章 莫春泥,同盟会 自杀死安东尼·马库斯,已经三日三夜了。

今天任然起了一个大早,这时候天光熹微,透过一方小小的窗口,在幽然的房间里投射出一片好像是金子般的光毯子。

一只手穿过这光,打开了房门,任然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起早二字听来,好像他一直沉睡,足足三日三夜一样,其实那是非常暧昧的说法。

说是沉睡,他的意识一直能感觉到周围的活动。

说是清醒,他又在慢慢调整体力,进入某种休憩的状态。

这是五脏庙带来的精微变化,至少在睡眠上,任然已经是自己想睡多久,就能睡多久。

而且不管多么精神,只要想睡下去,就立即能睡下去。

又或者说,不管多么疲惫,他只要不愿意睡,也能在很长一段时间撑下去。

当然,这种极端情况,事后都会有一些身体上的反噬,这之中细节之处颇多,不是常人能够想象。

这间房子,是莫春泥临时给他租住的房间。

她自小在广州本地长大,见多识广,人脉众多,后来又在法国读书。

名义上来说,这是个半月前才刚刚从海外归国,二十七八,知书达理,满脑子学识的姑娘。

只有少数人知道,她暗地里是同盟会的骨干,一身功夫,满脑大义,能明事理。

自当日见了面,杀死了安东尼·马库斯,两个人也算结交。

都是江湖儿女,任然毫不小气,莫春泥也不拘泥,两个人三句话功夫,就算是交了底。

莫春泥细细询问任然的事迹,知悉其中关节,感同身受,大加赞赏,眼睛里尽是星星。

同时也对他的功夫,感到五体投地般的佩服,极力邀请任然加入到同盟会中。

任然也看出来这个姑娘,是有些子豪侠气质。

她自我介绍,是自小长在广州本地,家里三代往上是书香门第、达官显贵,当年的太平天国嫡系。

后来太平天国的大事,功亏一篑,后人便又隐瞒声息,来到广州做生意、当豪富。

她是家传的莫家拳,但是她的父母都没有习练。

这拳法是族中一位参与过太平天国大战的长辈,不忘旧事,给她暗中传授。

她的父母,眼见到世界格局大变,有些危机感觉,又念着这一个独生女儿,便将她送到法国读书,希望能够跟上时代,免得日后受人欺负。

“他们啊,是希望我以后还是会赚钱,却不知道我暗中加入了同盟会。”

莫春泥一路解释,脸上也有些苦恼的模样:“在他们看来,我这辈子赚赚钱,嫁个人,或招赘,把一家的钱财保存下去,便就够了。”

“不过呢,我却偷偷准备着,把一家财产,一分不剩,全部捐给同盟会,用来作为救国救民的资助。”

“哎,不过这件事情,他们肯定不会答应,还不知道要怎样跟他们解释,但我意已绝,这也是迟早的事情。”

“对了,任小弟,你是功参造化、拳术通神的人物,这次救了我一命,咱们有缘,有没有准备加入我们同盟会中?”

莫春泥一路解释,絮絮叨叨,说了一路,颇有些话痨的意味。

刚见面的时候,她还恩公长恩公短,不一会儿便成了任小弟。

任然倒也不在意,反正她热情、大方、自由、散漫,身上洋溢着一种街头巷尾那些长袍长辫的姑娘们没有的气质,十分新奇。

这种气质,有些近似于薛红灯了。

任然也请教她许许多多救国救民的事情,她张嘴就来,娓娓道去,什么主义、思想、民主、自由、平等……

都是任然十几年来从未听过的新颖概念。

不过任然细细听取,和昔年薛红灯的言语一一对照,发现的确有所对应,至少比任怅这样的人而言,莫春泥更靠近薛红灯。

但好像薛红灯的思想之中,又有更为深刻一些的东西,两者相似,却不一样。

所以到头来,他也没有对加入同盟会有什么明确答复。

“对于加入同盟会的事情,我还得想一想。”

任然说:“我总觉得有什么不对,我练成了天下第一的武功,可是英雄无用武之地。这一身拳法,如何使用,是个长久以来的问题,我也在寻找答案。”

“同盟会可能是我想要的答案,可能不是,我得慎重考虑,希望你能谅解。”

莫春泥有些失望,但也不太在意。

“哈,敢这么自然说自己是天下第一的,真是我生平罕见,不过你也的确配得上。”

“反正你一日杀国贼奸贼无数,干得十分痛快,肯定和清廷是没个联系了。”

“也不怕你把我的身份泄露出去,我平日里好多事情,没办法给别人说,要不给你说说,也得憋死。”

“说到这个,幸好我爹娘虽然自私自利,明哲保身,但平日里也不做恶事,要不他们也被你砍了头,我现在也就是忠义两难了。”

莫春泥的说话,真叫个百无禁忌,若叫她爹妈听了这话,保管打她个屁股开花。

“再说,真理不怕辩不怕争。我们同盟会赤诚坦荡,有足够的自信,自己的理想道路足够正确。”

“我相信你迟早会加入咱们之中,你且犹豫你的问题,去寻找你的答案,找来找去,到头来也都是同盟会,我把你当自己人便是。”

她的拳法打得精巧细致,凶险毒辣,但是为人真是豪气干云,不拘小节。

身上有一股大姐头气质。

任然武功比她高好几倍,还救了她的性命,但是一时之间,也得给这样一个人镇住,像个小跟班儿一般,跟着她一路钻入广州城去,左拐右拐。

她一条腿断掉,一路上都找了根树枝当拐杖,一点儿不怕疼痛。

在荒郊野外还好,一入了城,加上身上伤势、血迹,便遭受很多人的关注。

任然想要搀扶她,她抬手就说:“哎,不行,男女授受不亲。虽然这是老封建的说法,但我也不想学那些洋鬼子一般,乱搞男女关系,自命什么浪漫自由。”

“再说了,我好歹也是练成了拳法的大家,在你面前是微不足道,放在别人眼里,也是有身份地位的人物。”

“这点疼痛都怕,以后怎么成大事?”

她笑着,便带任然钻入一处裁缝铺,让任然在外边儿等着。

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了一席短衫,手上撑着一副拐杖,明眸皓齿,对任然笑。

“待我回到家里,就跟爹娘说,我去骑西洋自行车,被一条狗撞了一下,摔了一跤。”

任然想到安东尼·马库斯的凶神恶煞,不禁莞尔:“他确是一条恶犬。”

两人相伴而行,莫春泥这才继续讲了下去。

“任小弟,我也不瞒着你,同盟会最近有意着手一件大事,要在广州开会,届时有许多大人物到来,包括咱们公推的领袖日新先生。”

“地点定在了广州,而我又有一些背景人脉。索性这其中日期、招待、会场等等,都是我来置办,只有我知道。”

“然后我就遇到了刚才那臭傻鬼佬,他们的来历神秘莫测,但我也知晓一二,是什么‘众神之所’。”

“好像是欧罗巴一个背景雄厚的科学组织,我在法国留洋时候,经常喝他们家的橘子汽水。当时还奇怪,一家卖橘子汽水的,怎么取这么个傻乎乎名字。”

“没想到,居然有这样的高手人物,还有统一全球的勃勃野心,而且不知道为什么,非得抓住咱们同盟会对付。”

“虽然我觉得我们这件大事若成,也能够掀起狂澜,但他们的反应好快。难不成是有内鬼?”

“不过你肯定不是,怎么样?你若有意,我可以推举你也加入到这场会议中来,到时候把你引荐给日新先生,做他娘的一桩大事。”

两个人走在路上,几乎都是莫春泥在说话,她有说不完的话没,而且特别喜欢用脏话。

她仿佛是平日里知书达理惯了,现在说脏话就特别过瘾,特别刺激,特别痛快。

相较而言,任然话语极少。

任然沉默了一会儿,犹豫了一会,“我不去,若知道了不该知道的,而又不愿加入,便叫你难做。”

莫春泥瞪大了眼睛,欲言又止,终于遗憾叹了口气:“那好吧……但我实在想不通,你这样的豪杰英才,怎么会有不加入同盟会的理由?”

任然没由来想到,安东尼·马库斯评价同盟会所说的那些话。

他说,同盟会的理想志向,是空中楼阁,不切实际,虽然漂亮,但是最后所托非人,迟早毁于一旦,浪费众人的心血。

那些话在莫春泥耳中,听过就忘,是一个不知所谓的洋鬼子的诋毁。

但任然却隐隐约约,联想到了薛红灯以前说过的一些话。

薛红灯所信奉的,好像不是同盟会,而是另一家道理。

不过任然自己也知道自己,不过是一介武夫,有些事情一知半解,说不清楚。

便也避而不谈,继续道:“不过我对众神之所,颇有兴致。同盟会的事情,我不好参与,你却可以帮我找找‘众神之所’的消息。”

莫春泥点点头:“那也好,若能找到,我就告诉你。不过你若找到了他们,要准备如何?”

任然道:“我要找他们问一问,为何称众神,凭什么要称霸?我的一位朋友告诉我,这个国家的未来,今天那个……”

莫春泥见任然一顿,立刻反应过来接上:“臭傻鬼佬?”

“对,那个臭傻鬼佬的话,让我觉得十分不爽快。”

任然脸色一沉:“虽然我不知道那位朋友是死是活,但他如果活着,是不会允许神州大地,被这样的人控制。”

……

于是就到了今天。

一大清早,世界像是复苏了起来,他听得到许多精微复杂的声音,都是人的活动。

任然戴上帽子,走出房门,门外就是一处拥挤的走廊,入目处是满街锦旗式的招牌,人来人往都穿着长袍长辫,贩夫走卒。

他微笑着和来往的大娘打招呼。

大娘们生涩却又亲热的应声,左右问别人这少年是谁,有人说是前两天搬来的。

然后一路走到了走廊的尽头。

走廊的尽头,有个戴着毡帽,手里捧着大堆报纸,身着布衣的十三四岁报童,神色随意的走着,发现任然靠近过来的时候,有些意外。

任然说:“你是莫阿姐请来的么?有了消息么,快给我吧。”

说话的时候,眼睛一扫,伸出手去,知道在报童怀中。

报童更加莫名其妙:“你怎么知道?”

虽然他知道任然的面部特征,一眼看过去,但按理来说,是自己找上门去,怎么自己刚到这条街,还没有说话,他就迎了上来?

这种诡异的情况,让报童不敢完全信任任然。

见到任然的手伸过来,双脚艺华开,下意识抬手一抖,手肘藏在衣袖里面,斜挑起来,像是一把大枪,横生突出,撞击拦截。

这个动作无声无息,行云流水。

在外人看来,报童好像只是一直拿着报纸,有些累了,于是抖了抖手臂。

十分自然。

不过任然却非常清楚,这样子的一抖,是肩发力,肚子收缩,双臀夹紧,两脚分开,整个人大部分身体,都成了一种支撑。

而手肘却是被这些支撑,一下子顶了上去,送到敌人身前,劲力凝聚,能把人戳得心窝子疼。

点点头:“大枪抖得不错。”

说话的时候,手掌竖在中线,腰腹之间,往前一格,撇开了报童的手肘。

手掌顺着手肘,一路抢到怀中,再掏出来的时候,摸出了一封信件。

“你!”

“去吧,好好练拳,好孩子。”任然又抽了一份报纸,拍拍报童的脑袋:“真了不起,你真棒啊。”

报童呆了一呆,也知道了这真是任然,他的武功果然如莫春泥所说的那样神乎其神。

这样的人夸奖了他,他也是脸红,有些不好意思。

当下也不继续出手,只是疑惑:“你怎么知道?”

“至诚之道,可以前知。”

任然转身就走,声音悄然传入了报童耳中:“这份报纸我没给钱,但刚才那一掌你能学会,会比好多钱都有用。” 第二十一章 泥巴打,素质高 任然收了信件,回到房间。

就是这么短短一路,他就看到了许多,听到了更多。

一对夫妻在吵架,似乎是因为一些困境,孩子要钱,房租要钱,吃饭要钱,老公在码头搬运,老婆在租界做服务生,穷困潦倒,互相埋怨。

吵架完了,又拥抱起来,蹲在一旁,默默啜泣一会儿,才站起来,继续去面对一切。

他们的房门打开,可以见到一个沉默的面无表情的小孩站在里面,脸色阴沉得像是一块铁。

爸爸摸他的头,妈妈牵他的手,他才笑了。

一家三口,吃起饭来。

艰难困苦平常事。

又或者,一位卖菜的老婆婆和一位风情万种的年轻女子在买卖,两人纠缠了许久,嘻嘻索索你一言我一句,却不是讲价。

年轻的女子面有疲态,和老婆婆抱怨昨夜的工作太累了,她赫然是个风尘女子。不过在这年头,妓女不是妓女,说是女先生。

因为是小脚,走起路来小心得很,手上拿着块花手帕,甩啊甩着,招摇过市,常人避之不及。

婆婆却没个避讳意思,笑嘻嘻看过来,眼角皱纹遍布,一枝一叶,中间藏着碧绿的温情。

她对老婆婆抱怨,说自己是当世的菩萨,救人于苦难之中,好多男人夜里抱着她哭,她诚心诚意的安慰,一到了早,却给人家嫌弃。

老婆婆也不知道听没听懂,只顾着点头安慰。

然后就轮到了老婆婆的回合,老婆婆自顾自说起自己的曾经,她曾经有个女儿,后面没有了,曾经有个家庭,后面也没有了。

女先生听着听着,伤了情,瘦了心,拿花手帕给自己擦泪水。

老婆婆却始终笑着。

两个人聊了一会儿,也没有买菜,却就分开,刚才的事情似乎只是生活的一段插曲,又或是生活的常态。

类似的事情,林林总总,数不胜数。

一路上见过一百个人,没有一个快活。

任然回到自己的家,看着自己的拳头说:“谁有我无能为力?”

他转头摊开来信件,细细阅读起来。

这封信是莫春泥写就,字迹清晰漂亮,笔法苍劲有力。

莫春泥的父亲很有关系,知道些广州城上层权贵的内幕,她旁敲侧击几下,再经过同盟会势力的查访,大约知道了一些来龙去脉。

任然当日大开杀戒之后,城里立刻戒严下来,反应神速。

似乎有个神秘的人物,将几个官员联合了起来,整编出一个非常严密的搜查网络,以不可阻挡的气势降临下来。

这个搜查网络,好像是专门针对拳法高手,显然也是深谙拳法,避开许多常人常识对拳法高手的误解。

包括莫家在内的许多富商,也都专门派人过来,要求配合。

莫老爹说到这儿,给他女儿絮絮叨叨叫苦不迭,说好日子快过去了,天下大乱了,赶紧找个依靠吧,老爹快顶不住了。

莫春泥笔锋一转,在信里说了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给任然抱怨。

反而显现出这种絮叨似乎是遗传的,她爹怎样,她便怎样,还没有自己也是如此的自知之明。

不过后来,这个搜查行动又一下子戛然而止,中道崩殂,莫名其妙,不了了之。

总之,现在的任然似乎又不再是通缉犯的身份了。

上面的信息,就是这些,莫春泥也十分疑惑,弄不明白。

不过任然的至诚之道,微微弹跳一下,好像是一颗别样的心脏,通灵般检视一切可干扰到自己的信息。

“这个搜查行动戛然而止,应该和我杀死臭傻鬼佬有关。看来这个神秘领袖,也是众神之所的人物。”

任然十分笃定:“他一开始想要找到我,打死我。但后来发现臭傻鬼佬的尸体,从伤势判断,知道不是我的对手,于是偃旗息鼓。”

“一开始知道我打死广州五虎,还有把握自信,布下天罗地网。后来见势不妙,又如此清楚机灵,转进如风。”

“他的拳法一定不低,才能精准判断,而且心性如狼似虎,狡猾而狠厉。”

“他布下天罗地网的时候,我心有灵犀,所以这十几日都藏匿起来,彼此僵持。”

“他步步为营的时候,我就退避,那一百多个人,早杀晚杀都是杀,这一场争斗的胜负才重要。”

“而现在既然他退了,我不妨就进一进,将该杀的人都杀死,去剪除他的党羽。”

“如此一个如狼似虎的人物,一旦将我视作敌人,不会轻易善罢甘休,他的退避看似退避,其实是积蓄更猛烈的进攻。”

“这时候不打死他,我未来就要遭殃。”

到现在,任然仍然不知道安东尼·马库斯的名字,一番思索,用的莫春泥当日“臭傻鬼佬”称呼。

这也是没办法,对方反抗得太剧烈,他不得不全力全开,将其打死。无论如何,拳惮级别的高手,也是突破人类极限的人物。

所以打死安东尼·马库斯,他也并不后悔,因为稍有留力的想法,那大傻个就要逃走。

以至于到了现在,对众神之所的许多消息,一窍不通。

不过他到底拳术上的专家,只需要有一些信息,对其中的知识、内涵,某些地方精妙细致的计算,还是十分准确。

通过一些蛛丝马迹,任然看到了莫春泥也看不出的某种微妙心态。

这种判断,其实经不起很多推敲,不过任然却百分之百的确定,因为他是拳法上的专家,没有任何人可以在这方面质疑他。

他的拳法,实在已经到了神乎其神的地步,与人一场争斗,早在见面之前,就已经发生了。

任然长身而起:“要立即捕捉他的意图,然后打死他。”

“不过这一次,在打死他之前,一定要向他询问,众神之所到底是什么来头!”

“不过我也不能不告而别,把这件事情告诉莫春泥,然后去找那些官员,直接询问他们!”

想到就去做,任然立刻着手书信一封,告知了莫春泥。

他们早就商议了沟通方法,莫春泥有了消息,派出同盟会中的报童前来送信。

而任然有了想说的话,也在约定时间,去城北一家卖糕点的铺子,把信件放在门旁边的夹层里,一刻钟内就有人来取。

任然将自己的推测,写一封信出来。

他的字迹绝不如莫春泥,是书香门第,笔走龙蛇,看起来也是一种享受。

任然平日里也有读诗书,品味精神,然后练习书法。

但今次写了两笔,立即自惭形秽,掩卷叹息道:“哎,我这样的武夫,写什么字?还是打死人最顺手。”

不过也早就料到这事儿,将那报纸拿出来,铺开在面前桌子,目光一扫,字句尽在眼中心里。

双手一弹,指甲碰撞,发出铿锵有力的声音。

任然的骨骼虽然没有达到掌心雷坚硬如虎骨、牛骨的地步,但也大大异于常人,指甲如刀锋。

手腕一抖,飞掠而下,快得如影如电。

嗖嗖嗖,半空中划过几道银丝似光线,发出细细破风声音。

只看游离一阵,报纸上许许多多打印的字迹,倏然一震,像是平白无故有力量从下面一顶,边缘被切割,一片片飘飞出来,规整平齐,如同落花。

任然伸出左手一抓,再将手掌摊开在面前,一个个字迹,堆积在手心,形成厚厚一叠。

哗啦。

右手同时将报纸一抹,桌子一震,整张报纸都滑了下去,旁边书信用的白纸,却顺势往桌子上飞进来。

左手摊开,拇指一一打击薄片,砰砰砰,片片字块如被撞飞的铁球,发出有力的脆响,有序打在白纸上。

而且每一枚字迹,一落在白纸之上,便是紧紧粘合,无比熨帖,风吹不动,手扣不下来,宛若嵌入进去。

除了因为打印的格式标题正文,导致字迹排列得有大有小,偶尔还有不同文体外,竟然是一篇十分通顺的文字。

在拳术之中,有一种功夫叫做“泥巴打”,就是打击物体,劲力巧妙,有一种陷落下去的味道。

不管打击的是固体、液体,都像是在打泥巴,一打就柔软凹陷。

这种功夫,本来也是铁匠用的,锻打不同金属,将之掺杂糅合,其中精妙之处,难以言喻。

后来被先贤拳法家偶尔见到,心有所悟,借鉴其中的道理,形成了这样一种神奇的打法。

它太古老,太神秘,像是寸劲、指打、凌空打击等等功夫,都是这一招发展出来。

任然现在用的就是这一手功夫。

他这招之所以能够运用,看准的就是报刊用的纸张较为廉价,薄如蝉翼,甚至对着太阳,能够从正面,看到背面的字迹。

这样的廉价纸,用久了就要泛黄、发味、易碎。

而书信用的纸张,则厚实、白皙、不变色,厚度有报纸的三倍到五倍。

这样一来,只要劲力运用巧妙,将报纸上的字块,一一嵌入到白纸上去,等于是将薄薄的金子,敲入铁锭里面。

说穿了,其实也没什么不可思议的。

任然将这一封信写完,心中有一种满足的感觉,就好像是艺术家完成了一个作品。

反复鉴赏了几遍,脸上不禁露出了笑容,美滋滋,笑盈盈,才点了点头,便去送信。

送完了信之后,又才去找到总督家宅,和那一家姚老板一般,门口也有个门房。

门房年纪二三十岁,年纪轻轻,勾着背,脸黑黑的,脑后的辫子缠在脖颈上好几圈,神情十分闲散。

任然也不搞什么潜伏,走到门房面前,把帽子一摘,露出额头上一溜圈儿饱满的头发:“我是反贼,前几天杀了三十几个人的就是我,你带我去找总督。”

门房傻了。

任然很有耐心,不厌其烦又说了一遍:“我找他有事,你如果不愿意带我找他,我就自己进去了。”

门房这才反应过来,啊啊呜呜一阵,拦住了任然,却也不知道如何是好。

他怎么没听过半个月前的大事?任然大杀特杀,激起了很大的风波,传播到了广州城各处。

人们给他取名为“大煞星”。

门房在堂堂总督府任职,自然也知道些相关消息。

不过只是一日,大煞星立即偃旗息鼓,潜伏起来,事迹如流星划过,转瞬即逝。

这其中唐龙借着满城军火,和任然的互相忌惮、对峙、试探,却是无人知晓。

没成想半个月之后,任然又再次出现,虽然见到的只是个白净的少年,没啥威胁性,但传说中那个大煞星好像就是这样啊。

门房一时之间,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任然看他张皇失措的模样,提醒道:“如果你想要奋力抵抗,我可以把你打晕。”

门房如梦初醒,忙不迭点点头,双手合十道:“谢谢煞星菩萨,谢谢煞星菩萨。”

煞星菩萨?

任然微微一怔,又是一笑,身形一转,如同蛟龙折腾,分光化影。

一下子穿过门房,一指点在他的脑后处,劲力微微一震,便将其打晕过去。

门房面带笑意的晕倒,任然还没忘了扶着他的身形,落在一旁。

整个过程温和轻柔,人如春风拂面,光看动作,君子般儒雅。

但是起身之后,任然笑容没了,脸上有一些阴阴邪邪冷冷的东西,正在弥散。

纵身一跃,进了总督府。

……

另一边,莫春泥现在正在小小的黑屋子里,她的腿还没好,身旁有拐杖,周围有几个人,都是西装革履,进步人士的模样。

一干人等,正在商议,忽然听闻敲了门。

屋子里所有人都一下子安静下来,只剩下静谧的呼吸。几个西装男子,摸在腰间的武器去,莫春泥也按住拐杖,动作十分镇定,手很稳当。

“谁啊?”她张开嘴巴,不是平日里脆生生像梨一般的声音,而是更深沉更厚实,有点像老牛又很自然的声音。

“我,有信送过来。”

那边的声音是一个成熟男人的声音。

众人听出来了,是报童。

莫春泥有变音,他也有。

莫春泥用变音是为了防止外人听出她的来历,报童用变音是防止屋内有别人。

不过就算这样,他们也不会放心的。

“来了信?难不成是他?”

莫春泥心中暗忖,对旁边人做了个手势,一个靠近房门的同盟会成员将之打开,伸手往外一抓。

这人也会功夫。

同盟会中,会功夫的是一干人,不会功夫的是另一干人,做任何事情都是前者来趟,确认安全之后,才将后来者接引过来。

在场众人,都是功夫名家。

但这一抓没有抓中,外边儿一只手,在开门的时候也不假思索迎了上来,架住来势。

小个子的报童趁机挤了进来,把门一关。

“老爷们,今天的报纸。”

他环顾四周,翻了个白眼,好像在说“有没有必要这么麻烦啊”。

怀中一抖,便就落下一封信来,接着转身就走,没有多说废话。

其余几人,也没什么异状,这样虽然很麻烦,但是很安全。

等到报童关上房门彻底离开,莫春泥才将信件抽出来细细看了,一时之间惊讶万分。

“什么,他又要去杀人了?这个不安生的家伙!”

众人听了,也是挑眉的挑眉,惊诧的惊诧:“是那位大煞星么?”

“他到底怎么回事,如此莽撞行事,真个胆大包天。”

“我看他和我们不是一路人啊。”

“我们管不住他,他也不加入我们,现在也只好静观其变了。”

“这样的人物啊,百无禁忌,不加入我们也好,省得出事惹麻烦。”

“我们都这样了,还怕惹什么麻烦?我倒觉得这般做事痛快,真他娘的过瘾。”

莫春泥将信件递给众人,且看着聊了一阵。

她想着想着,也叹了口气,知道任然是渐行渐远,注定不可能加入同盟会了。

当下有些头疼,不过头疼了就把注意力一转移,把那张信件拿来观看,却看出来端倪:“这个字……这是什么劲儿,怎么打进去的?”

“我在法国打过桌球,其中体会过一些撞劲。但这小小纸片子,怎么撞进白纸的?”

“如果这一招打人,是不是可以用多重劲力,把别人的皮肉分离看来,用他皮,打他肉?”

“如果一个人的皮肤、血肉、骨骼都是不同的部分,无论多么强大的一击,其实也都是破绽百出的。”

“哦,我明白了,这就会妄动要惹祸的‘太岁星’奥妙之一么?一切运动,都是灾祸。”

“他也真是大方,今儿个早前,还给小马(报童)传授了功夫,现在又给我们传道。”

“难不成他是什么菩萨之类,心中有大仁德、大慈悲、大胸怀,要把自己所会所学,全都布施天下,传播宇内?”

几个人都会功夫,她的话立即也成为下一个焦点,使得众人目光烁烁,无不关注过来。

而另一边,他们全然不知,任然已经闯入总督府,从床上抓出来了广州总督。

广州总督一见到他,立刻跪地求饶,高呼大侠,不用多问,并且将许许多多的内情,全部告知了任然。

任然细细听来,恍然大悟。

“哦,原来是这样……一个叫做唐龙的家伙么。”

“我和他对峙这么些日子,我不动,他不动,结果他却逃了。”

“好聪明机灵的家伙,自己独自离开,去寻觅打杀我的计划,却用你们在这与我空耗。”

“而且,他分明有其领袖的任务,但是能够随机应变,立即抛开任务,寻求打杀我的机会,这说明他的念头神圆,心思灵动。”

“这是个能干事的人,凡事看得清楚明白,知道孰重孰轻。哪怕他的领袖知道他违背命令,也会夸赞他。”

“这个世界,当真是藏龙卧虎,人才辈出。”

“论拳法,我在他之上,论斗争智慧,他可比我经验丰富。”

“他去了哪里?他要去做什么?”

任然心中一瞬之间,闪过许许多多的推算,立刻对这个叫做唐龙的人,升起浓厚兴趣。

——真的很想打死他。

不过那也是未来的事情了,任然现在对这事儿还是不管不顾的。

他对着总督说,“我给你念一些个名字,全都是你认识的熟人,你把他们叫来这里,举办盛会,我若杀了他们,就饶你一命,怎么样?”

总督颤颤巍巍道:“你、你、你……你不会骗我吧?”

任然皱眉道:“我是赤诚君子,怎么会骗你?你要知道,我这样的人宁死也不会骗人的,你莫侮辱我。”

总督一想也是,任然迄今为止作态,简直和故事里面嫉恶如仇的豪侠君子没有区别。

他也是看过论语,觉得任然简直是子路在世。

所谓君子可以欺之以方,这种人武功再高,却信守承诺,说了不杀自己,那多半就是不杀自己。

表面上还是很害怕,心里终于是松了口气。

……

这当然是骗总督的。

什么赤诚君子,不能骗人,那是封建主义,教条主义,落后得很。

任然是什么人物?处于十九二十世纪风云之交,拳法通天贯地,做事不拘小节,思想进步,觉悟高,认真负责,素质硬。

他在大是大非上,一向能够坚持原则。

该杀的,一定要杀。 第二十二章 一场开天辟地的杀戮 广州城的许多权贵富商们立即得到了邀请。

任然寻找的是一群丧尽天良的家伙,自然不可能巧合地处于一个阶层,他们有上有下,很多人并不在一个社交圈子。

畜生都一样畜生,但西门庆和高衙内的区别在于,蔡京会很常见到高衙内,而不知道西门庆这个人。

在这种情境下,骤然无差别邀请天南地北的混账们,其实是一件非常惹人怀疑的事情。

不过幸运的是,人人总是想要往上爬的,广州总督的邀请极具诱惑力。

就算不是诱惑力,也很有威慑力。

于是很快,就在当晚,广州城内大大小小、各个阶层的人都聚集到了广州总督府邸。

赵归身材高大,品格恶劣,是一条街上欺男霸女的混混,平日里拥三四个好友,横行一时。

他年轻时染上了烟瘾,对别人来说是一辈子毁了,对他而言却是屎壳郎找到了独属于自己的那一颗粪球。

自此之后,他开了窍,烟瘾是害人没错,害人不也能赚钱吗?

那为啥总是别人害自己,不能自己害别人。

若在大烟的行当里找些营生,又能抽大烟,又有洋元赚,多好!

自此之后,他人生走入正轨,颇为风光,但许许多多恶行,也就此犯下。

譬如,自己抽大烟发了昏,就去路上寻衅滋事,打人致死。

又譬如,偷偷骗人染上烟瘾,用鸦片赚光人家的产业,使得别人家破人亡。

还譬如,给烟土生意的老板掳掠良家妇女。

老实说,他这辈子已经算是够“精彩”了,但也没有想到有殊荣被堂堂广州总督邀请。

总督门下的人找上门来时,他正在和一位女先生干得火热。

即将发射,乓一下子便推门而入,几个人手里有枪,吓得他啫啫都缩了回去,畏畏缩缩,瑟瑟发抖。

但是当来人和善的表达来意,他又几次确认之后,便立即威风了起来,表情也精彩了起来。

先是眉毛跳得很高,眼睛却虚眯起来,像一条线,嘴角抿住,想要笑,又憋着。

女先生也吓得够呛,大约是没时间关注他之前的怂样。

等人走后,两人抱成一团,女先生摸他的背:“广州总督真的认识你啊?”

他故作模样,风轻云淡,摆摆手道:“找我拜托一些事情罢了,你也是知道的,烟土这行当,我有几份能耐,经常和这类人来往。”

她刮目相看,又狠狠亲了他两口,再问:“要不要立即过去,总督邀请……”

他心想女人就是没脑,没听见人家说晚上么:“不妨事,我们继续,刚才我又来感觉了。”

做完之后,穿起衣服,首先找到自己好几个狐朋狗友,告诉他们这个好消息,顺带借他们嘴巴明里暗里传出去,以后可有的狐假虎威了。

但是说实在的,赵归其实没啥底气,心中对晚上的宴席十分忐忑。

这时节已经有了电灯,大部分是租界洋人用,而少部分华人才会用,广州总督恰是其中之一。

赵归亲自过来,看到一枚一枚从未见过的电灯,还有极尽奢华的美酒和美食,以及来来往往的只有租界看得到的汽车。

这一下什么疑虑也忘光了,他只顾着左看右看摆脑袋去,哪有半点闲工夫去思考。

他这辈子没有见过这样骄奢淫逸的地界,除了没有女人之外,一切都是那么精彩动人。

——他妈的有钱有势真过瘾、真痛快!

赵归很快发现,自己在客人里属于最底层,来来往往的众人无不一身华贵,在灯火下珠光宝气,闪得人眼发晕。

他很难不产生自惭形秽的感觉,但又随即发挥了底层泼皮无赖的本色,脸皮极厚地四处寻找可以凑近乎的人群。

不过很遗憾的是,他连续碰了好几次壁,没人看得起他,甚至都没人看他。

在这个场合,人人都可以看出一些骨子里的东西,有人自命凤凰,有人是地里的泥巴,赵归是泥巴里较为不起眼的那一滩。

万幸赵归也找到了一些泥巴,那是和自己同样气质的家伙,一听名字都很熟,是一些城南城北的流氓杂碎。

他们居然也受到了邀请?赵归在第一时间产生了一些矛盾的情绪。

他既觉得有点安心,起码有同阶层的伙伴了。又觉得有点遗憾,自己原来不是最特殊的那个。

不过他们很快就打成了一团,三两句话后,开始揣度那些访客中几个大屁股大胸脯的娘们到底大还是胸脯大。

或者介绍那些个访客里自己认识但不认识自己的几张面孔,说他们的能耐如何,生意如何,去过哪些地方,仿佛那是自己。

“你看那位,和美利坚国有关系,将华人送到那边去修铁路!”

“还有那位,他有手段,有人脉,上头下头,都有人手,发的叫国难财,越打仗越富有。”

“这个就普通啦,他只不过是家里面好多地产,租赁给许多佃户,手底下几十号农户,年年欠他租子,永远还不完,一辈子当牛做马。”

大家说着说着,都羡慕起来,讨论来讨论去,觉得他们是能人,有本事,值得学习。

当然,最不可缺少的讨论,就是广州总督邀请他们过来大吃大喝到底是为什么。

这个疑问不只是泥巴有,凤凰也有。

而这个白痴总督居然还不露面。

赵归在某一个时刻,没过脑子般顺口开了句玩笑:“要我说,这会场都是人渣嘛。”

“咱们兄弟就不提了,刚才所说的那几位大老板,也不干些人事儿啊。”

“今日是人渣开会,总督大人也是有心了。”

他没有料到的是,这句话很意外的靠近真相。

除此之外,也有人开始发现周围的侍应减少,整间豪宅似乎逐步变得空无一人,只剩下了访客。

这种诡异的情况使人逐渐不安,大家开始渐渐讨论同一个问题:总督到底在哪?

在某一刻,场间忽然安静了下来,所有的窃窃私语都戛然而止,像是某种确实存在的东西被切断了,无法继续下去。

房门打开,一个手持斧子的少年,慢慢走进了场中。

他面带微笑:“你们好,今天是大家最后一天,从此以后再没有广州总督了,也在没有你们了。”

“这真是人间的一大幸事啊。”

“可惜,我是万万不想杀人的,没有人喜欢杀人。但你们这样的人无法改变,只有死!”

“怎么办?唯有杀!”

“不是我杀了你们,是你们自己杀了你们。非我也,是自寻死路矣。”

那人的左手拖曳一个脑袋被劈开成两半的人,或者说尸体,没有人可以在这种情况下还活着。

从尸体上涌现出一股股血水,淌在地面,随着少年行走拖曳,形成了一条血路。

有人看到了那颗脑袋的正面,倒吸一口凉气,虽然被劈开成了两半,但确实是广州总督。

少年的面色很白,不是洋鬼子似的死灰白色,而是一种玉一样柔和、温润,仿佛盈盈发光的白色。

少年的眼珠子很黑,不是无神无彩的黑色,反而是凝聚着的,向着中心的,经过涂抹的,让人觉得有无比巨大的力量,是这种黑色。

他当然是任然。

其实没有人有时间去观察任然的相貌,大家都在一瞬间慌乱尖叫了起来,好像所有人变成了同样一个生命的一部分器官。

在这一刻,房间里像是有一条蠕虫,并在疯狂地窜动涌动起来,有的人是蠕虫的表皮,有的人是它的眼睛,有的人是它千百根足的一部分。

任然感慨:“我有时候在想,世上所有的恶人,是否都是一个爹妈生养,要不然怎么会如此相像?”

“门窗被封死了,打不开!”

“难怪要用电灯,他要干嘛?”

“这个混账东西。”

所有人想要涌出房间,逃离这个地方,却发现除了少年身后的房门外,所有的门窗都已经封死。

“是你搞得鬼?”

“臭小子,要了你的命。”

也有人反应过来,都是任然的意思,面目狰狞,扑向了他。

任然一抬手,手中几百斤的广州总督尸体被他单手举起,让人升起像是假人的感受。

直到他随手将这具尸体,丢给旁边的一个人,来人立刻明白这种感觉何其荒谬。

尸体脱手而出,产生雷鸣般的呼呼风声。

巨大得宛如攻城器械般的力量,将尸体变成世界上最恐怖的投掷炮弹,轰隆一声,当头的几个人身体脆弱得如同纸糊,一下子变得稀巴烂。

骨骼血手满天都是,后面几个则是断手断脚的飞出,然后又栽倒了几个。

人体在这一刻如此脆弱。

而这只不过是个开始,任然收敛了微笑,十分敬重甚至是敬畏,举起斧子就近砍杀过去。

他拿斧子,是为了方便,现在的敬重,则是因为他要完成神话。

他此前等待时候,正在思索怎么杀死这帮子祸国殃民的东西,却开始读书,读到盘古开天辟地的故事。

盘古开天辟地就是用的斧头。

“从此以后,天为清,地为浊,一片清宁,祭奠深渊,再也没有遮蔽世界的黑暗了。”

任然心中一片释然了悟,升腾喷涌,好像自己生命的意义就在此刻:“再也没有了!”

那些尖叫着的家伙们,很快反应过来,一起想要反抗任然。

有人抬起了椅子,有人抓起了刀叉,还有人抬起桌子向他砸去。

不过以他的功夫能耐,许多大名鼎鼎的大拳师都抵挡不了三招两式,更遑论这些尸餐素位的混账东西们。

任然一斧头将一个挥舞过来的椅子连同椅子后面的人头砍成两截,另一只手抓住一个人手里的刀叉反手就戳进了那人的胸口心窝把心脏像是食物一样挑出来。有人用桌子砸在他脑袋上然后砰一声桌子碎成了两半,他回过头手里一转就砍死了呆傻至不可置信的攻击者。一脚踢死一个人将他撞得飞了出去再砸死另一个人,斧头挥舞之间的血迹如子弹射出,进入一个人的眼珠子里再闯入大脑深处从脑后出来。斧子真正的锋芒连续砍死两个人,前一个人的上半身和后一个人的上半身在强烈的旋转中紧紧贴在一起不分彼此。有人居然带了一把匕首刺过来,任然张开手掌抓过去将匕首像是按玻璃一样按碎掉再把碎片一起紧紧镶嵌在那人的面孔上。还有人拔出一把枪对着任然射击,砰一声枪响了任然晃一下脑袋杀死一人,又是砰一声枪响了任然晃一下脑袋把持枪者也砍死。

在这一刻没有拳术,没有功夫,没有聚精会神细致入微的发力运劲,有的只是最酣畅淋漓不用思考的本能出手。

身体里气血运转皮膜拉伸五脏鼓动,三者好像渐渐融为了一体,不分彼此地狂奔疯涌着宣泄力量,好像山洪冲刷一般将一切生命变得不是生命。

除了近距离的手枪,任然甚至没有躲过任何人的攻击,无论钝击刺击都不在话下,照单全收。

可是没有人能够伤害到他,反而被他一碰就死,一挨就亡。

一开始人们是朝着他涌过来的,无数人头攒动,无数杀声响彻,像是奔腾的潮水一般壮丽开阔,空间之中充斥洋溢着的是愤怒与火。

但随后他使得潮水逆流,他在前冲,而无数汹涌的人飞了起来,包括他们的血肉骨骼手脚脑袋,愤怒变成了恐惧,火变成了屎尿。

任然就这样成了一道行走的血色风暴,挥舞的斧头砍杀过去,他甚至都没有了出招的实感,好像自己全身上下任何地方都安装了自动杀人的机械,又或者在凭空生出断肢和血肉。

他就在这个封闭的,灯火辉煌的会场,将所有人全部杀死。

……

半个时辰后,任然满身血腥的走出已经全然安静下来的会场,将斧头一丢,神色平静如常,没有半点回味。

既没有兴奋,也没有恐惧。

若是兴奋,便已堕落成了杀人狂魔。

在任然看来,杀人没有什么有趣的,这只是一种方法,一种手段。

警戒世人,才是他的目的。

连任然自己也知道自己的不是:“我是只会杀人,才去杀人。”

“我杀了他们,只能止住一时的风气,等我离开,种种奸佞邪祟,又要春风草又生。”

“不过我是莽夫、武夫,只会这一套办法,求快求烈,下猛药,醒世人而已。”

“但长久以来,这种办法并不值得宣扬提倡,也不能够救国救民。”

“小朋友千万不能够乱学。”

所以,任然一早在制住广州总督后,便发动了整个总督府内的杂役,把那些受邀请者犯下的事情,全部都告知了他们,并让他们私下里传播出去。

那些杂役,数量之多,几近两百人,有任然叮嘱,自然不敢忘记。

等到明天,这里的死讯就会传遍整座广州城,当人人知道他们死讯惨烈的同时,也会知道他们所犯下的恶事,知道他们是死有余辜。

当然,任然不会兴奋于这场杀戮,但也不会恐惧这场杀戮。

一个人如果连自己想要做什么都不明白,不做的时候整天想着去做,做了又后悔、害怕、瞻前顾后,那这个人根本活得不明白。

这种人没有觉悟。

任然杀人的时候,是怀着一种盘古分割黑暗,开天辟地的念头进行的行为,事情发生之前,就已经接受了一切结果,根本不得半点动摇。

会场里那些家伙,就等于是多年以来广州城的黑暗、阴霾。

天是驱逐黑暗之后,举世干净澄清的清宁世界。

地则是长久以来,被黑暗埋葬,现在才显露出来的无数无辜冤魂。

一个是未来的美好,一个是过去的沉重,全给任然的一柄斧头,硬生生撕扯了黑暗,揭露出来。

这是何等壮阔的意境?任然根本不是在杀人,而是在开天辟地。

这两样东西在心中,任然做事是念头通达、无有不畅,怎么可能会恐惧自己的行为?

“今日这桩事情做完了,算是给紫禁城里的一切打了个样,只是不知道唐龙到底去了哪里。”

任然想来想去,怎么也没有线索,只好摇了摇头:“既然找不到他了,不如先去把慈禧杀了,反正我看这个老妖婆,也早该死了。”

下了决定,倒也不需要收拾太多东西,把身上血迹斑斑的衣服一脱,换了一件总督府内的粗布麻衣,吃饱了十人份的大饼,带上一些水,便匆匆北上去了。 第二十三章 京城风云 数日之后,慈禧得到这事儿的消息。

这是个美好的午后,秋高气爽,紫禁城内森严的氛围好像被风吹得淡了一些,虽然还是那样严肃庄重神圣不可侵犯,但至少有了一些人味。

慈禧正在御花园赏花。

这个大清最有权势的女人,或者说大清最有权势的人,赏起花来自然也和普通人完全不一样。

常人赏花,是来到花园,看见姹紫嫣红、争奇斗艳,左看看右瞧瞧,走来走去。

她却像一具形容枯槁的僵尸,端坐在一张贴着一层细细毛绒的椅子上,一张老人面孔用时光历练而出的皱纹拼凑出面无表情来。

她是不动的。

花却自己送了上来。

几个如花般娇嫩的少女,身上不着片缕,在太阳下赤诚展现出自己的大好青春年华。

慈禧鼓励她们用自己的审美,为慈禧摘下各处花圃中最美好的一朵,然后前来。

赤裸的少女会跪倒在年末的太后面前,低下头以示卑微,双手捧起花朵表达尊重,日色流淌在她们光洁的背部,反射出耀眼的白光。

到这时候,慈禧才能勉为其难,好像是赏赐一般,轻轻嗅一嗅花香,看一看花色。

——简直不像是在赏花,而是在品味这些年轻、美丽的少女,将其中的青春年华都汲取到自己身上。

慈禧十七岁就入宫,现在她已有七十来岁。

在她十七岁那年,大约也和这些少女一般美丽和年轻,不过时光是那样无情,哪怕这个多么可怕多么神圣的名字也逃脱不了。

这就是慈禧的日常,她生活在一个迟暮的王朝,自己也一样迟暮,两者是如此相似。

也许不同之处在于,她可以通过各种手段去追忆自己最美好的时候,却不允许王朝中除她之外的任何人,对这座王朝做出任何改变。

有时候连她自己都疑惑,自己是不是在等待着这个壮丽的时代与自己一起陪葬。

“老佛爷,出事了!”

在这时候,一个太监慌忙进来,跪倒在地,将广州城的消息呈了上来。

帖子是一位广州的年轻官员书就,他品行过关,逃过一劫,没有被任然杀死,回头一看,整座广州城自己官职最高,头顶上几十号人全部没了性命。

一时之间,赶鸭子上架,也就成了领头羊。

正常而言,这样的小官吏是没有资格上达天听的,但是如此特殊情况,传播到了哪里,哪里就觉得自己接不住。

这张帖子也一路上传,终于到了慈禧这里。

那位官员贫苦出生,也是科举改变了命运,写得一手好字,龙飞凤舞一般,教人看了舒坦,只是内容十分触目惊心。

慈禧静静翻看了,僵尸一般的面容上,终于也出现了一丝变化。

那种变化十分微妙,十分复杂,似乎是一些惊悸,又好像有一种不屑,有一些恐慌,但到头来好似又是嘲弄。

小太监也是个有上进心的,想要效仿李莲英,将这一切看在眼中,揣摩上意,却自觉怎么解释都不是很清楚。

他听说慈禧自当年向十一国联军,而遭至一场惨败,从此之后,神情少有变化动静,几如木人一般。

心性更加深沉,行事则却疯魔起来,像是现在这般叫来年轻女子,驯养如同野兽,为自己摘花送嗅,真是史书上也闻所未闻的。

“还有这等事?”

“是真事儿,广州那边现在是乱作一团,死了太多要员,许多政事都没有条理。老佛爷,请您定夺。”

小太监没有说另一个消息,那就是有个叫同盟会的组织,趁乱一下子跳出来,秘密接管了许多政事,将混乱的局面稳固下来。

这一稳固,固然是朝廷期望见到,但如果是同盟会所做,恐怕大部分清廷官员,都宁愿广州现在是死伤无数。

小太监有些在宫里混迹的心得,任何事情有选择的报道上去,隐而不发。

慈禧将帖子一合,闭上眼睛,脸上的表情,也只是微微一抖,便恢复了日复一日的平静与从容。

“好大胆的狂徒,不过却是乱臣贼子,自寻死路而已。练成了一些拳法,就敢大逆不道?”

“论行事,他比得上洪妖人创立太平天国?要做什么爷苏的弟弟,洋鬼子都怕他,多么风光,但被李、左两位大臣破除,一下子崩塌。”

“论拳法,他也未必过得了当年的义和团高手,那场运动多么轰轰烈烈,还不是失败了?”

“论格局,前些年载湉(光绪)闹出个变法运动,那些个什么什么六君子,也都是棘手的人物,但到头来还是倒在哀家手里。”

老人的嗓音沙哑、沉稳,带有悠远的岁月感,一个个过往的故事、人物、名字,从她口中娓娓道来。

最终,她做出了个盖棺定论:“这没名没姓的日子,该怎么过就得怎么过,老天的意思非常明白。”

“这些终日想要变来变去,闹出乱子的人,只不过是白费功夫而已。”

“他们怎么努力,怎么天才,最终都会失败。”

“这一个也不例外。”

小太监低眉顺眼,没半点赞同或是不赞同的意思。

但他心里边儿也是这么觉得,那么多传奇的名字,都没办法改变这个世道,这多半是老天的意思了。

太平天国在他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闹出多大的动静,简直真像是天上的国降临了人间。

可是消弭的时候又那么轻易,简直一点儿声息也没有,一下子就如泡泡破碎般的无影无踪了。

还有义和团,那些个大拳师,进攻租界、扫荡洋人,多么热血激昂?

听说本来是“反清复明”的旗帜,也换成了“扶清灭洋”,愿意和以前心中不共戴天的敌人和解,只为了守护河山。

结果到头来,却也一声不吭,销声匿迹,许许多多人物还投奔了清廷,做起了“大内高手”。

至于戊戌变法,更不用提了,慈禧亲手搞出一场政变,六君子死得死、流亡得流亡。

自从鸦片战争打碎了天朝上邦的美梦,这些年来,多少人前仆后继,用合适的或是不合适的方法,想要拯救这个残暮的王朝?

可终究都是一个结果,失败,失败,失败,失败,失败。

久而久之,没有人再有了希望,这是几乎笼罩在清廷京城所有大大小小人物心中的阴云,不可驱逐。

与这些人相比,杀一些官员,只不过是小儿科。

这一次这个做事胆大包天的拳法高手,当然也只会是失败了。

小太监心安理得的接受了这一切,认为是上天的旨意,没有任何怀疑的必要。

慈禧任命了一些后备官员,吩咐下去,又让大内高手去调查此事。

小太监一一铭记在心,不敢忘记,行了一个礼,叫一声老佛爷,就要离开。

离开的时候,他耳朵一动,听到了一声喃喃自语。

是慈禧。

小太监鬼使神差,偷偷回眸,瞥了一眼。

他看到慈禧仍坐在椅子上,脸上有一些诡异的笑,双目空洞,手里捏着那张帖子,揉成皱巴巴的模样,指骨用力,发白颤抖。

“谁敢救?谁能救?谁可以救?”

她用细若蚊蝇的声音自言自语,带着某种不容人觉察的窃喜:“谁也不许救,与哀家陪葬,嘿嘿,嘿嘿。”

……

知道这件事情的不只是慈禧,还有清廷上下大大小小、关注时事的人物。

在这年头,消息不灵通的人,就得吃亏,所以许多官员耳目清晰,见风转舵。

一开始知道这事儿,大部分人都是不相信的,毕竟这种拳术神乎其神,在现实情况很少能够遇得到。

光就一个慈禧,经受大小变革,早已经是波澜不惊,也受到了许多震动,更遑论清廷中其他许许多多的官员。

不过慈禧到底高屋建瓴、目光卓绝,将任然和太平天国、义和团、戊戌变法一比较,就发现这个人只是小儿科、小手段。

那些人尚且失败,更何况一个杀人狂徒?

慈禧就是这样把自己的心态放平。

但她有这种境界,那些官员却不会这么认为。

他们看来,这件事情十分简单,有个杀贪官污吏的拳术高手,正在神州大地纵横。

哪个贪官不怕?哪个污吏不惧?

一时之间,不知道多少人心虚得很,细细关注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记恨上这个神秘莫测的家伙。

很多人甚至一出门,一聚会,挨着酒肉美人在眼前,也不动心,聊不到三句话,就说到这件事情上去。

“装腔作势什么,这世道要他来逞英雄?”

“还揭露人家的隐秘,谁知道是真的,还是他自己杜撰。”

“就算是真的又怎样?”

“对啊,人吃人一贯如此,又不是自我们开始的,杀我们做什么?”

“他有本事,对着洋人去威风啊,咱们混一口饭吃,也要被自家人对付。”

“我看这人,没有脑袋学识,只不过是一个莽夫。”

“救国救民得慢慢来,这种行事太急躁,愚蠢!十分愚蠢!”

“在座列位,谁也不是想着咱们大清不好的,只不过这事儿从长计议而已,他乱杀官员,朝廷失却了栋梁,反而对百姓才有祸害呢。”

“没错,再说了,平日里咱们公事繁忙,收取一丁点儿钱财,也是无可厚非嘛。”

“对对对,这世道不为自己考虑才是蠢猪,我们又有什么错?”

一时之间,不知道多少人心惶惶的家伙,在觥筹交错之中,痛骂任然。

不过这一切,任然却就不知道了。

他就算知道了,也根本不关心,不在乎。

因为他已经听到了自己最公允的风评。

这一路北上,任然乔装打扮,却能够听到沿途关于自己杀人的消息,却都是民间自发传播,称之为“天将除魔”。

也只有这些经受过苦难的人,才能够知道任然所揭发的那些消息,都是不假。

也只有他们知道,任然正是为了他们才出手杀人。

百姓们无不称赞任然,说他有豪侠风范,专杀贪官污吏,为民除害,是上天派下的鬼神。

任然性情平和,平日里不苟言笑,什么都动摇不了他的心智。

但是到了这时候,却总爱听别人对自己的夸赞,听一次不嫌够,每到新地方,却就去茶馆、酒楼,听一听说书人有没有聊自己的。

若没有,便就佯装不知,刻意询问:“你们知道广州城那桩子事儿么?”

“啊,我啊?我是纯路人。”

“没听过,那你落伍了,这是时下最精彩的故事,而且是真实发生的。”

若听着了夸赞,心里便满足,便快活,便甜蜜蜜、美滋滋。

在这样的情境下,他逐渐接近了北京。

而这一路见识,却也不少,他更是能够体会到自己的无能为力。

他拳法虽高,但在这个时代,却是英雄无用武之地。

那就只有大用武,去闯出一片天地才够。

越是接近北京,他心中的杀意越是炽热。

“慈禧,我来杀你了!”

而早他几日的另一伙人,也已经到了北京,并且听到了关于任然“天将除魔”的一说。

他们当然是唐龙、汪春城和叶昀。

汪春城和叶昀两个人,是被唐龙的人格魅力、众神之所的伟大理想吸引,也是想要达到“拳惮”境界,所以才来追随。

三个人刚到了几日,租了间小房子,正在谋划刺杀慈禧的大业。

这一日,汪春城外出探寻消息,知道了这桩子事情,连忙回到小房子,向唐龙报告了此事。

唐龙听闻之后,居然是哈哈大笑,连声赞叹。

“好小子,好一个任然,这么狠辣决绝,不愧是天下第二高手!”

唐龙理所当然,将任然称之为天下第二高手,他眼中的天下第一高手,当然是众神之所神秘莫测的领袖“帝座”。

连续大笑好几声,他才收敛起来,不发一语,在心中细细分析这个强敌。

“他的行事,倒是爽快得很,干净利落。该出手的时候,如同秋风扫落叶,不留一点余地。”

“但是当日发现了火枪队埋伏,却又立刻退去,真是进退自如,让人揣测不得,是个做大事的人。”

“幸好他和同盟会那伙子人搭上了关系,怕是已经加入其中了吧。”

“帝座说过,同盟会虽然是神州大地的一线曙光,能够造就许多惊天动地的伟业,但这片土地未来真正的希望,不在他们手上。”

“他功夫再高,也走上了错误的道路,到时候我们交手,骤然出言打击他的观念,一定能够制造出致命破绽。”

“这种事情,直指本心,当代人士,时时刻刻都在关注。他就算想要装聋作哑,也不可能。”

“他在同盟会走得越远,到时候制造出的破绽也就越大。”

“待我这边杀了慈禧,马上就找到过去。届时我气势壮烈,而他破绽丛生,此消彼长之下,我势必能够取胜。” 第二十四章 大内高手太保黄尊 广州城一场血案,激起了京城不知道多少反应。

慈禧是一桩,她微有惊讶,但更念及自己一生的许许多多波折,命运起伏,荣辱共生,使得偌大一个清廷,几乎与她不分彼此。

清廷被羞辱、打败,也是她的耻辱、失败。

清廷与义和团分分合合,终究又置之不顾,也是她的首鼠两端,难以决断。

清廷最终戊戌政变,使得变法维新之举,成了永远遗憾,自然还是她的手笔。

衰落的大清,配上一个衰落的她,一人一王朝,正是一种尔我一体的关系。

她根本看不上任然所做的“小事”。

——死些许人罢了,这些年横生变故,大清死掉的人还少得了么?

——百姓死得,将士死得,官员就死不得啦?

——反正死得不是我慈禧。

而那些大小官员,见到同类惨死,都是物伤其类、心有戚戚。

他们畏惧、恐慌,在接连几日,不断诅咒、辱骂任然这么个侠客,将他贬低为别有用心、莽撞无知,自己这一类人则十分无辜可怜,没有办法。

人总是这样,其实他们已知道自己是错了,是有罪,现在报应要来了,老天要给他们颜色了,他们不愿意承认,不愿意接受。

一言蔽之,他们急了,慌了,也乱了。

民众的反应,则是“今日欢呼孙大圣,只缘妖雾又重来”。

任然是他们心中扫荡妖氛的齐天大圣,天兵天将,大家都说他是好样的,没丢份儿,倍儿精神。

唐龙则又是一类人,得到消息之后,哈哈大笑。

整个人的精神是亢奋、激昂、期待、紧张并存。

任然分明是他的大敌,他却不看着任然的缺陷,只看着任然的优点。

但其实一个人最优势的地方,也恰是这个人的弱点。

在美利坚黑市拳赛上,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

他将这一切视作一场打拳,一场试炼,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心中没有半点多余的情绪。

不过,就算是胆大包天的唐龙,自认为找到了任然的破绽,还是对这位“天下第二高手”,颇为忌惮。

他要在万全的状况下,将自己的精神意志提高到最巅峰,才敢挑战任然。

而京城之中,竟然还有一伙人,对任然此事的反应,比唐龙更为激烈。

因为在他们看来,任然的行为,算是某种意义上的“挑衅”!

这群人清高、骄傲,他们来历不凡,有着辉煌的过往,高超的拳术,也养成目空一切的性子。

哪怕是洋人,他们未必放在眼中。

天潢贵胄,也不过是他们保护的对象。

慈禧老佛爷,倒是能对他们发号施令,但在内心深处,他们也不如何尊敬。

他们等于是一群乱龙,被囚禁了、压制了,为清廷效力。

但反过来说,穷极多少人的力量,耗费多少资源,才能将他们困住?这种囚困,又和供奉有什么两样?

这反而成了一种荣光。

他们就是传说中的“大内高手”!

……

砰一声,内务府的大门,被一脚踢开,大力震颤着灰尘卷起。

“胆大妄为,还有没有规矩,简直不把我放在眼中!”

“难道不知道九州大地,大清王土,但凡学拳用武,都是我来管事?”

“百姓暴动,杀死官员,那不干我们的事情。他一个会武术的,要用拳法杀人,也得问过我才行。”

走进来的男人,一袭华服,赫然是紫色的。

且看他举手投足之间,有种凌人贵气,且龙行虎步,傲然而立。

又看面容,乃是天庭饱满,地阁方圆,气质绝佳,年纪在三四十上下,正是男人最充满魅力的时候。

这面相之中,哪里都好,只一点奇怪,他的眉尾太高了,尾巴下勾。

这样的眉形,像是一把镰刀,连带着眼角也是高人一等,仿佛看谁都是俯视,有一种轻蔑、高傲、矜持。

他的言语之中,充斥着愤怒,仿佛一尊皇帝,受到了平民的侮辱。

任然用拳法杀戮官员,这是触犯了他的大忌。

当然任然也根本不可能知道他的存在,但就是这样如此,他也依然要求任然做任何事情,要避开自己的忌讳。

远在天边的一个人,也要受到他的管辖,否则就是不懂事,坏了规矩。

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他是多么的霸道、强势。

身上有一种为尊为王的霸气。

房间里早有一干人等在等候,这些人个个不凡,见到了他,都是面色一肃,老老实实叫一声“太保”。

紫袍太保目光一扫,瞄准众人之中,一个瘦小人物。

这人是唯一坐着的,手里面有一杆烟枪,叭叭叭抽着鸦片,被黄尊目光一扫,也是站了起来:“哎哟,太保来啦?”

即使站了起来,他还是在那里吞云吐雾,缭绕不断,罩住面容,含糊不清,只能隐约见到一些白发,显然年纪不小。

紫袍男子一挥袖:“老烟奴,你该知道我是为什么来的,立即去杀了广州那闹出事的小子!”

“老烟奴”把手中的烟枪,虚空扫了几下,把缭绕烟雾扫荡清楚,露出后面一张苦巴巴的老迈面孔。

他无奈道:“太保啊,老朽无能,可杀不了这小子。他的拳法,可能已经突破拳惮,在咱们内务府中,恐怕只有尊下能对付。”

紫袍太保一摆手:“你胡说八道什么,我是不可能离京,太后要我的护卫。而且我这样的人物,怎么能够轻动?他还不配。”

又皱眉起来,恨铁不成钢:“你当年也是义和团的领军人物,现在杀一个小辈,也不敢去?又不是让你单打独斗,带上众人一起对付!”

老烟奴叹了口气,目光之中,显露出悠长的感慨:“哎,老朽当年是一号人物不错,可惜今时不同往日,今时不同往日啊。”

再看向紫袍太保,眼中流露出一种祈求:“带上再多的人,领头的只不过是掉了牙的老狗,又有什么用?还请太保饶了老头吧。”

原来,老烟奴当年正是义和团的领军人物之一,拳术达到出神入化的境界,当年嚣张狂妄,未必比这个紫袍太保少几分。

但是义和团运动,始终没有走上正路了,也不是拳法高强就能够做成事情的。

一大堆拳师,都是本领高强,却也无不力有未逮,成就不得。

最终是洋枪洋炮,将他们一一打败,溃不成军。

在最艰难的时候,老烟奴身上连中十三颗子弹,在街巷狼狈逃窜,血流不止,痛不欲生。

也就是这个末路绝境,清廷对他抛出橄榄枝,他为求活命,只好加入。

义和团中,本来也是成分复杂,最开始继承当年“反清复明”的天地会、红花会。

后来在发展过程中,又打起了“扶清灭洋”“兴清灭洋”“救清灭洋”的旗号。

慈禧也曾派人帮扶义和团,想要借助这股力量对付洋人,两者有过一段亲密的关系。

不过再后来,慈禧眼见情势不对,再对洋人讨好,两者又是闹掰,义和团的旗帜便又成了“反清灭洋”“扫清灭洋”。

老烟奴本来也是“扶清灭洋”的一派,眼看到浩浩荡荡的义和团运动受挫失败,风光不再,加入清廷也是顺理成章。

此事罢了,他却落下病根,暗伤遍布,时时发作,痛不欲生,只能靠着鸦片抑制痛苦。

不过这样一来,拳法也是大退,全靠当年的一些威风、辈分,身旁聚拢了一些义和团的旧将,勉强有一些地位。

现在要他对付任然,他是武功退步,眼界还在,自己知道自己,万万没有办法对付任然的。

就算得罪了顶头上司,他也得实话实说。

紫袍太保听到这里,也是难掩失望:“没想到你这样丧失胆气,不复当年的威风。”

又是沉吟片刻:“你都这么说了,我也不好强人所难,不过我黄尊是万万不能去这种不毛之地,对付一个寂寂无名的货色。”

旁边的众人听闻了,即使早知道他的性情,也无不在心里非议,他真是架子高得吓死人。

现在的广州,哪里还是不毛之地?那是通商海岸,来往全球,兴盛之处,未必是京城可比。

不过在黄尊眼中,却是连沾染也沾染不得的地界儿。

不过这也不是没有道理,只因为这个黄尊的一生,太过于顺风顺水,一身的臭规矩、臭毛病,偏偏他就这么活着。

他的祖上,大名鼎鼎,是康熙时代的南七北六十三省总镖头黄天霸。

黄天霸因救过康熙性命,被御赐过黄马褂,由汉人加入八旗,一跃成为旗人,官居正二品,是绿林中的传奇人物。

而黄尊这几十年生涯,传奇程度也不逊色他的祖宗。

他的娘亲怀他的时候,用了十二个月,才将他生出来,一生出来就比别人家的孩子大一圈,足足有十三斤重。

到了七岁那年,更不似其他八旗子弟般逗鸟玩乐、不学无术,而是习武练功,闭门钻研,不问世事。

等到二十七岁,他便横空出世,当众表演了一件骇人听闻的事情。

这件事,就是他四肢和头颅各自套着绳索,另一端各自系着五匹烈马,鞭打烈马,使得狂奔出去。

这是传说中的“五马分尸”大刑。

这本来是死刑之中,最为残忍可怖的一种,能够把人四分五裂,死也尸体不完整。

不过这种大刑,作用往往并不只是杀人,而是蕴含政治意义、威慑意义,所以常常用在传说级的大人物上。

譬如商鞅、李存孝。

现在这个年头,自然没有这个说法,要杀人不过是一刀、一枪的事情。

五匹烈马?谁有那份闲钱?又有谁有资格被五马分尸?

执行刑罚的时候尚且没有了五马分尸,更不要提自己主动去经历“五马分尸”了,这简直是天方夜谭。

不过黄尊却不是自寻死路,而是意在表演出自己恐怖无比的神力。

当是时,五匹马拴住他的头颅四肢,使力朝着四面八方奔走,黄尊躺倒在地面,手臂、腿脚、脖颈瞬间也跟着发力,竟然将马匹倒曳而回。

他的拳法,赫然到了五马不能分尸的地步!

连慈禧看到了这一幕,都不经感慨:“黄爱卿是能人异士,古人说王不过霸、将不过李,他可比得上项羽李存孝了呢。”

“从此以后,再有什么乱臣贼子,哀家也都不怕,大可高枕无忧啦。”

事实证明,也的确如此。

后来慈禧戊戌政变,使得维新党死去得死取、流亡得流亡。

在这其中,更有六君子壮烈无比、英勇就义的事迹,为人不断传颂。

大刀王五和神腿杜心五都是六君子中谭嗣同的友人,两个人因戊戌政变一事,心生怒火,都曾刺杀过慈禧,不过也都是功败垂成。

在这其中,黄尊就起到了极大作用,要不是他的话,慈禧真有可能被两大高手刺杀。

久而久之,就有了一番话,叫做“欲杀慈禧,先杀黄尊”。

也有个说法,“江湖孙氏第一手,朝中隐藏太保尊”。

意思是,在江湖武林,孙禄堂是公认的天下第一手。

但在江湖武林之外的世界,天下之外的“天上”,大内禁宫还有个“太保”黄尊。

孙禄堂被称作“虎头少保”,乃是因为他曾在武林英雄会上技压群雄,使得人人称赞,送他如此名号。

不过人们在赞扬孙禄堂的时候,没有忘了黄尊,虽然他名声不显,只在朝堂之上,不为世人所知,但无论如何,孙禄堂也只能是少保。

少保就是太保的副职。

不过两人的功夫到底谁高谁低,也说不清楚,只是黄尊毕竟是官家的人,民不与官斗,不能逾越了规矩,让一步也是应当。

而这个规矩,本身也就是黄尊最看重的东西。

他可以不要名气,也根本不在乎名气,不过规矩却不能不看重。

如果孙禄堂的名号,也成了个太保,他就不得不找上门去了。但如果只是天下第一的少保,黄尊却也不会在乎。

因为孙禄堂是天下人,他却是天上人。

少年成名,就成为了慈禧的私人保镖,在黄尊的身上,也沾染了皇家的气息,除了慈禧之外,连皇帝的面子他也不给。

他的拳法、武功,也都是深深藏了起来,身上有的只是气派。

用他的话来说:“金银财宝,不可外露,我的拳法也是一样的道理,是世间的珍宝,普通人见了我的功夫,是要折寿。”

“只有达官显贵,太后皇帝,钦点状元,文人学士,这些人才能见了我的拳法。”

“和那些外人较量高低,争个名利,在众目睽睽之下,显露我的拳法,也没有必要。”

“天下第一手,就让给他们去争去夺吧,反正也是我不要的东西。”

这种避让的态度,其实反而是最高最大的骄傲狂妄。

这样的人,当然不愿意离开京城,去到广州。

他只怕觉得,自己脚沾染上京城之外的泥土,都是一种侮辱。

也就在这时,忽然在门口传来了一个声音:“好大的架子,真不愧是大内第一高手。”

“不过在我看来,你的功夫还差了一些,要对付任然,应该最多撑到三招。你不去广州,是明智之举。”

“你也不要想着对付任然了,先想好怎么应付我吧?听说有句话叫,欲杀慈禧,先杀黄尊。”

“这句话很好,给了我一个思路,我就先杀了你,再去杀死慈禧。”

说话间,一个寸头、黑衣的青年人,漫步走进了这座隐秘可怕的府邸。 第二十五章 唐龙vs黄尊 唐龙直接找上了内务府。

在他身后,汪春城和叶昀也走了进来,三个人看着房间里大大小小的拳师,并无半点畏惧。

“你们是谁?”

黄尊回过头来,一挑眉,本来就很高的眉毛,几乎顶到了脑门上,有一种眼高于顶、从青天俯瞰的感觉。

“居然进来了这里,门外的守卫呢?被你打趴下了?”

“你要刺王杀驾?意图杀死老佛爷?不知所谓,你和那个任然,好像认识,是也不是?”

“很好,我看你会些拳法,可惜不知天高地厚,说些贻笑大方。也罢,就擒拿了你,再说其他。”

他的话语,充满了咄咄逼人的味道,连续的问题,子弹一般打出,带着一种官吏拷打犯人的强势。

这也是黄尊一向以来的做事风格,他把自己视作“官家”“皇家”,面对一切世人,都是一种高高在上、目空一切的位置。

对唐龙的很多话语,他给予了反应,但唐龙说他不是任然的对手,他根本是提也不提。

因为在他看来,这是无稽之谈,没有道理,不需要理会。

黄尊的身上,有种绝对自信、霸道的味道。

唐龙看到这么一个自我中心的家伙,也是摇了摇头:“不愧是大内第一高手,你倒是把皇家清廷的气派,都融入了自己的拳法,开创了一派格局。”

“可惜,当年慈禧自诩天朝上国,不知死活地向十一国宣战,最后遭致惨败的故事,我看你是避而不谈。”

“你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往前看不是古代的圣贤夫子,往后看不是新时代的进步青年,历史的车轮一旦运转,你就要身死道消。”

“大清都要亡了,你还兀自做着美梦,用帝座的话来说,就是开历史的倒车。”

“这种事情,也就轮得到我们去做,哪里有你的份儿?”

“我现在明确告诉你,大清要灭,你也要亡!”

唐龙的语气,就不像黄尊来得那么强势霸道,他说话的口吻,带着一种奇异的腔调,不紧不慢,不急不缓。

是一种非母语使用者学来使用,但学得很好,反而是极为字正腔圆,有一种怪味儿。

这样的腔调,有一种异质感,不过说起内容,也是丝毫不留情面。

“好胆!”

这一瞬间,黄尊不怒反笑,眼神锐利起来,狠狠一刺。

“糟糕!”

汪春城和叶昀两个大拳师,瞬间觉得面前好像有强光绽放。

无穷无尽的白光,劈头盖脸的打过来!

这年头,大清已经有了火车,他们也见识过,开着大灯,钢铁巨兽,在铁路上呼啸冲撞,那种气势真不是人力可以抵挡。

现在两个人也有了这种感觉,好像黄尊两只眼睛,神光炯炯,好像是火车的两枚大灯。

整个人更是蓄势待发,似乎下一刻要撞过来,和火车一样将它们撞死。

两个拳师,何其敏感,都是一抬手,一颤抖,有一种往后退避,缩身埋首,举臂遮掩的动静。

啪!

唐龙晃了晃手,打了个响指。

一开始打这个响指的时候,五指流转,如同荷花绽放一般优美,是一种柔软的姿态。

但是两根手指一碰,啪的一下,又脆又硬,动作干净利落,转变为一种极刚强的模样。

至柔转为至刚的一下响指。

汪春城和叶昀,听到这个响指,身心一震,如听雷鸣,全身的骨头,酥酥麻麻,都好像在嗡嗡颤抖。

晃了晃脑袋,才又回过神。

再看向黄尊,却发现他没有动,只是单纯看来过来。

但是他的敌意一瞬间激发,刺激到了两位大拳师的皮毛,使得他们毛皮炸,产生了一种应激。

这种应激,十分丢人,汪春城和叶昀也都是被十来个持着手枪的人包围,都面无表情、毫不畏惧的大拳师,现在居然被黄尊的一个眼神,就吓成这样。

两个人对视一眼,都感到十分惭愧。

“能被我吓着,你们的拳法已经不错了。”

黄尊一挑眉,居然还赞赏他们。

这可不是他性子好,而是他的观念异于常人,将拳法视作一种上天赐予的珍宝,不能轻易见人。

他刚才眼睛一刺,刻意放出了敌意,这当然也是非常微妙的东西。

拳法练到再怎么样,也不可能用眼神伤人,这就不是拳法了,而是仙法。

所以这种功夫,普通人是感觉不到的,只有拳法练到了家,皮毛敏感、肌肤灵动,才能够有所反应。

就好像是一个人有了上天赐予的财宝,给一般人看,一般人也看不懂。

能被他吓得屁滚尿流,也是有一定资产、见识、眼界的。

所以黄尊也不取笑他们。

还是看向唐龙:“你能不怕,就更不容易了。刚才的一手功夫,至柔至刚之间的转化,震人的骨头?你是走的掌心雷,练筋骨这一条道?”

他轻描淡写评论:“民间的普通人,既有如此成就,倒不容易了。狂一狂,似乎也很正常。”

“这么着,你现在给我跪下,打自己十个耳光,磕三个大头,以后加入我们内务府,做我的徒弟吧。”

“我们府库里面,藏有历朝历代的拳谱,你想要达到‘掌心雷’境界,我倒是可以助你一助。”

黄尊现在一席话语,是态度一变,有一些惜才的味道。

什么叫做惜才?就是黄尊自诩人上人,大宗师,大内第一高手,发现一个年轻人有些才能,未来可期,就算说了不恭不敬的话,也不会生气。

当然,不生气归不生气,唐龙对他不敬,他自然也要有惩罚。

这是黄尊最看重的规矩。

唐龙听了,哑然失笑:“你真是个活在自己世界的疯子,看来光是说,你怎么也不明白了?那就直接动手吧。”

黄尊也点点头:“当然要动手,你是冥顽不宁,等我把你按在地上,你是愿意也要磕头,不愿意也要磕头。”

唐龙问道:“你怎么还不出手?”

黄尊反问:“我是大内第一高手,你是无名之辈,怎么我先出手?还是你先出招吧。”

唐龙哈哈大笑:“什么第一高手,说到名头,老子也是美利坚地下黑市拳赛的无冕之王,你居然敢叫我先出手?”

黄尊眉毛又是一挑:“哦,看起来是个华夏血脉,原来骨子里是个洋奴。”

唐龙嗤笑道:“你也无非是头封建王朝的走狗鹰犬。”

两个人目光一碰,此前的你一言我一句,都忽然消弭,再无任何言语,面色都是无喜无悲,但是心中的杀意、敌意,已经激烈无比。

在场的众人,都有功夫在身,汪春城叶昀是寂寂无名但是本事不逊色广州五虎的人物,内务府更有当年义和团的遗留,都是武林中的一流高手。

在他们眼中,只觉得两个人的敌意,释放出来,能让人忘掉自己,

像是两股漩涡,庞大到不可思议。

房间安静得如同没有人。

忽然间,两个人同时动作了。

他们的动作,几乎没有先后之分,但也只不过是几乎。

别人看不出来,可是两个当事人自己却十分清楚,是黄尊先行了一步。

“怎么可能!?”

他出手的瞬间,自己心中也大为惊讶,闪过一丝杂念:“我在压力之下,比他先出手,难道他的功夫,比我还高?”

原来两个人都是绝世高手,彼此交战的规则、法度,大为异于常人。

普通人是抢招、抢攻,先人一步,就取得先机。

但是他们这个境界,彼此的破绽,都可能是留给对手的陷阱。

没有出手的时候,已经在不断通过气势、杀机、眼神甚至是呼吸节奏,给予对方压力。

看的就是谁能不动如山,渊渟岳峙,抗住压力。

谁先抢招,就说明谁扛不住压力。

黄尊不假思索,随气机而动的瞬间,就反应过来了一个道理:这个洋奴,恐怕不是有一些掌心雷的味道了,否则绝不可能逼得自己先出手。

“他真真正正达到了掌心雷境界!”

黄尊立刻知道,自己判断错误,误把真龙当了蛟龙。

作为旗人,还是慈禧的贴身保镖,黄尊自然也是阴阳头,一条油光黑亮的大长辫子,但在这一刻,脑后辫子忽然跳了一跳。

这是他皮毛一紧,气血一推,使得全身上下,都往外发力。

上去就是一步翻脚,脚上的大筋一抖,狠狠跺在地面。

砰一声,青石砖铺就的地面被踩得四分五裂,整个人却宛若压缩到极致的弹簧,猛地弹起,飞在半空,一拳捣出。

这一拳凶悍猛烈,宛若奔马撞过来,神威不可抵挡。

黄尊现在的声势,就是当年手挽烈马的时候,不过也有一点差别。

当年是五匹烈马,现在他的力道声势,岂止十匹烈马的力量。

他本来拟定,是出手如电,飞扑过去,以一种仗势欺人,恃强凌弱的手法,三招之内,将唐龙给当场打得跪地磕头。

但是现在醒悟过来,如果要这么轻慢,只怕就落败的不是对方,而是自己。

果然,唐龙面露喜色,跟着出手,维持在一个非常微妙的时候。

那就是比黄尊慢,但又只不过是慢一点。

这一点点的时机,恰是让黄尊无法把握住先机,但又让唐龙能够瞧准黄尊的破绽。

抬腿,侧伸,横甩,便对着黄尊猛踢过去。

轰隆!

一道雷声,从唐龙体内汹涌喷薄,张狂而出,仿佛侧踢的一下,携带了这种雷霆的威势力量。

这是一脚踢断七十公分钢柱的威力!

在美利坚黑市,被称作“大斧”,砍断过不知道多少了得的人物。

“好逼人的气魄,这洋人的奴隶,真有几把刷子。老子这次是失策了!”

在出手的一瞬间,黄尊心生这些种种杂念。

交手的时候心生杂念,那是大大忌讳,可是他的武功已经练到通神地步,杂念一闪,就是平静下来。

身随意动,杀招一止,居然是立刻变招。

身在半空,本来也是不能变招,但是他硬在这种不可能的时刻,将拳从前冲阵势,变得横力。

这一算,有意格挡唐龙的腿斧。

但是强烈的危机意识,在杀腿来临之际,甚至让黄尊手臂上的汗毛,都一根一根竖起来。

“不,不够,这一腿!”

黄尊怕得夸张,再也没有了之前那么大的架子和气派,另一只手倏然送过来,穿花蝴蝶一般,按在前一拳手腕。

两只手叠在一起,整个人形成一种姿态,好像构造精细建筑,一切力道进入过来,都是全身一起承担。

砰一声

无数的汗水,一下炸在半空中,产生一种浑厚的响动。

黄尊的辫子头,一下飞起,趴地一声,像是鞭子打在半空。他整个人也被一脚扫飞,像是破烂垃圾,直接撞在墙壁上。

不过在半空中,他也竭力受身。

像是一只猫咪,身子弯曲,蜷缩,四肢轻灵,身上有一种柔软到极致的感觉。

他的背脊,像是一张弓,最顶端地方,和墙壁一碰。

整个人一震,立即行云流水,翻身落地。

惊疑不定地看向唐龙,但看起来除了一些狼狈,也并无影响。

轰——

只听一声巨响,在他身后,一面墙壁,忽然挨个儿坍塌下来。

黄尊面色难看,再不敢大放厥词,伸手一揽,把衣服往腰间一扎,变得干净利落。

嘴巴里慢慢吐出几个字:“掌心雷?”

唐龙也足尖点地,来回钻了一阵,只觉得酥麻,气血十分不通畅:“哦,你是太岁星?”

原来,刚才的一下交锋,两个人也显露出自己的底细。

黄尊是太岁星,唐龙是掌心雷。

黄尊若不是太岁星,也不可能在半空中,毫无借力的情况下,临时变招。

所谓太岁当头坐,他可算是体现得淋漓尽致。

但遇上了唐龙,还是吃了小亏。

两人境界相当,不过体力有所差距。以杀伤力而论,唐龙太可怕了,他的一腿只怕可以将一头大象扫死。

黄尊抵挡不住,不过他运转气血的本领出神入化,受了这样惊天动地的一下,将一身瘀血聚集在背脊。

一碰到墙壁,立刻把力量导引出去,摧毁了一整面墙,自己这才安然无恙。

不过也幸好他在那一击的时候,干扰了唐龙的气血,这才使得唐龙难以追及。

两个人对视起来,知道接下来才是龙争虎斗。

……

也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人也靠近了这条街。

这是个皮肤白,眼珠黑的少年。

正是任然。

“听同盟会的消息,欲杀慈禧,先杀黄尊。这次过来,我就杀了这个家伙,扫清杀死慈禧的阻碍!”

走到街头,隔着内务府很远的一个地方,任然将脚步一止。

一抬头,脸上露出一些兴奋和期待,“哦,有高手?” 第二十六章 大斧砍人鲨鱼咬,气血充盈太极鞭 房间之中,正在继续紧密而凶猛的争斗。

唐龙得势不饶人,并不准备给黄尊丝毫喘息机会,一个晃悠,肩肘腰胯一抖,浑身上下的筋骨齐响,轰鸣之声不绝于耳,真有风云激荡的气势。

通背拳有一串鞭的说法,全身上下,出手如炒豆子般噼里啪啦。

但是唐龙练成了“掌心雷”,一身筋骨都是虎豹雷音,出手的时候与周围的频率共鸣,就又远远胜过了一串鞭的功夫。

啪地一声,力量极强,推动了身体,迈出一个夸张至极的大步,一步宛若滑行,跨过五六米远,就到了黄尊面前,不足一尺的位置。

左手一摆,握拳在手,五指只是一握,啪一声,空气震颤不止,四周的气流涌动,宛若凝聚了风雷。

“好快!?”黄尊大吃一惊。

他感官之强,脱胎换骨,能捕捉到常人无法见到的微小瞬间,但也仅仅发现唐龙在出招之前,步伐微小的一个交错。

本来是左腿在前,右腿在后,连续两下快速的置换,轻巧灵动,宛若蝴蝶飘飞,极具迷惑性。

这一下迷惑之中,整个人已经宛若被强力推动,冲到了面前,抬手就是打击。

不过黄尊也是绝世高手,心中一个闪烁,立刻反应过来。

自然而然,一个扭腰,拉开弓箭步,下手一提,如封似闭的太极拳,一手搬拦唐龙的摆拳,另一手去推他腰间。

黄尊这个平素霸道无比、眼高于顶的大内第一高手,现在打起拳来,也终于拿出了真正本事,乃是太极拳势。

手上功夫柔巧软绵,劲力缠绞纠葛,无不出神入化、登峰造极。

这一下应付,同样极快,但和唐龙出招给人的感觉完全不同。

唐龙是一种冲击力、推动力、爆炸力,整个人突如其来,宛若天外来物,是任何思维都预料不到、想象不到的绝对暴力。

砰的一声,正是开门见山、直截了当的好拳法。

黄尊的招式同样快,却一点儿也不突兀,有一种行云流水,顺势而为的感觉。

甚至是没有半点儿风声的。

仿佛是情势所迫,不得不如此,纵观周围所有的因素,这就是当下最好的解决办法,而且也一定能够解决问题。

他举手投足,做出动作,都是自然而然、不知不觉就到了那个位置,截住该截住的杀势,打出该打出的声势。

“好太极!”

唐龙心中一个赞叹,但也早就料到对方的反击,拳势一止,顺势拧身。

摆拳本来是单臂往后蓄势待发,再一拳捣出去。

但在唐龙手中,骤然一变,手是往后蓄力,却没有捣出,而是猛地下拉,沉肘,有如飞流直下三千尺的意境。

顿起一股拉扯身子重心的劲。

整个人的身子,就这一个变招,已变得大不相同,反而也跟着往后侧。

一条腿发力跺地,身体微微漂浮,另一条腿微微抬起,就是这一跺、身起之间,全身上下宛若弹簧,都拧成了一股劲。

轰隆!!!

右腿终于顺势猛地扫出,这一扫简直是铺天盖地的声势汹涌而来,目标直至黄尊推自己腰间的那只手。

还是侧踢!

他的侧踢太刚猛,太强劲,在这种拳惮境界的绝世高手交战中,也是杀手锏。

大斧一出,谁与争锋!?

强烈的压迫感、威胁性,瞬间袭上黄尊的心头,他全身肌肤都冒起鸡皮疙瘩。

脑中一闪,连续有几个画面,跳上心头,似乎在这一瞬间,预料到未来的场景。

“我的手臂要被斩断了!”

“然后是我的身子,也被拦腰斩断!”

“就连我分尸之后,两截身体,砸向了谁,谁都要被砸死!”

这根本不是一条腿,而是一柄战斧。

黄尊也不是不知道练腿功的人,譬如他曾对付过的大侠杜心五,是自然门传人,号称“神腿”。

杜心五曾刺杀慈禧,眼看就要成功,还是被黄尊拦截,保住了慈禧一条性命。

可是和唐龙这一腿比较起来,神腿也得相形见绌!

这一扫腿至黄尊身体前一两寸距离,他立刻有所感觉,知道不拼了命阻挡,当场就要身死。

也就在这一刻,肌肤上一根根汗毛炸开,气血滚滚,奔腾运转。

黄尊整条手臂,忽然砰一下膨胀起来,白皙圆润的肌肤,充盈了气血,比平日粗大两三圈。

五根手指,宛若五根黑红萝卜,又粗又大。

这是非常魔幻的景象,宛若传说中的“变化之术”,但对于拳法家而言,却又合乎道理。

一切拳法,终究来自于生活的经验。

譬如,一个人如果哪里磕碰撞伤,都会产生淤血,使得相应位置,变得黑、红、胀、肿。

这都是任何人也有的经历,也是人体一些奇妙之处。

寻常人总以为这样的模样,是毒,是恶,应当制止,却不明白这是人体自己运转的某些关节要点,当然谈不上好,但也谈不上坏。

拳法锻炼,要的就是对自己浑身上下气血掌握到了极点,也能主动利用这种机制。

譬如锻炼进行到一定强度,肌肉充血,带来氧气和营养,浑身上下就会充满了力量。

而战斗的时候,充血以抵抗打击,也成了一种办法。

只不过,黄尊对气血的运用,实在已经出神入化,才有了这种堪称玄妙的变化。

与此同时,黄尊的面孔、耳朵、另一只手臂、两条腿,上面的肌肤,都一下子消退了血色,变得是一种惨淡的白。

在这一刻,他其他部分都跟尸体一样,甚至都失去了知觉。

这是极为冒险的一种打法。

此时此刻,就算一个小孩子走过来,拿着一把剪刀戳他,他都不会有任何感觉。

因为那些身体的部位没有气血,也没有感觉,严格来说已经不属于他的身体了。

如果把这一瞬间的状态固定,放在西洋用先进的科技检查,会得出一个结论:这个亚洲人已经是个植物人了。

当然,黄尊又可以在瞬间气血倒涌,充盈全身,这种就不是现在科学道理可以揣测得了的了。

他全身上下的气血,都一瞬间凝聚,在一条手臂上,滚滚血气充盈在经络血管里面,如同汹涌的浪潮。

“单鞭!”

虽然黄尊的手臂粗大,但是一点儿也不笨拙,轻柔的动作,如绽放的花朵般自然而然,一阵上推斜按,以肉眼看不清的速度,绕开唐龙“斧腿”最锋芒处。

随后下压,一甩,居然是不退反进,直攻黄尊的大腿处。

“好打法,这一招如同大铁鞭子,打在我大腿上,气血澎湃,这条腿也废掉了。”

唐龙心中明亮,知道深浅。

两个人的武功,已经达到了拳法的至高境界,身体的各个部位,对应种种凶狂兵刃,手中有没有武器,已经不重要了。

用玄虚一点的话来说,便是“手中无剑,心中有剑”。

当然,他们用的不是剑,而是斧、鞭。

战场之上,也根本不用剑,用的是大枪、大锤、斧头、长鞭乃至于弓箭,能领会到这种兵器的神髓,才是真真正正的“大动干戈”。

干、戈是两种古代军队中的兵器,大动干戈的意思,就是一场巨大的战争。

而现在这两个人的交战,便给人以“大动干戈”的感觉。

区区两个人,在短短几招之间,发动了一场战争!

现在的情况是,唐龙一脚可以踢断黄尊的身体,但是同时黄尊一招单鞭打中。

一旦被打中了,黄尊只怕立刻变化劲力。

太极拳高手,从来都是刚柔并在,有鞭法、锤法、盾法,不管黄尊转化成什么样,反正挨着也是唐龙的一场大劫难。

不得不说,黄尊失去了先机,但仍能够在险之又险的景况下,绝命一搏,证明这个大内高手一身武功,绝不是侥幸。

他临时决断,让唐龙亦感到佩服。

但是要和黄尊两败俱伤,唐龙也绝不愿意。

大斧去到半途,倏然一收,灵动得好像金铁变化成了柔软的绳索。

唐龙顺势抬起膝盖,大腿内收,单腿直立,一腿高抬,把要害潜藏起来,膝盖顶宛若钻头,向上一冲。

正要顶到黄尊的手腕,稍微阻碍了一下黄尊的单鞭。

黄尊单鞭受阻,手腕尚未遭击,便上凹消力,同时指尖并拢,直刺膝盖顶去,宛若鸟啄一般。

膝盖也是一条腿上的要害关节,若给他啄中,唐龙必然重创。

但是黄尊随后发现,唐龙攻势不止膝盖上顶,还有足尖顺势抬起,宛若弹簧一般,戳向他的胸口。

这一下快速绝伦,无声无息,不再是凶煞的大斧,像是一条鲨鱼扑过来啃噬人。

两个动作不假思索,一并打击出来,中间没有半点间隙,甚至让黄尊在咫尺之间刺人的动作,都慢了一分。

唐龙在美利坚地下黑市的外号有两个,一个是大斧,是说他侧踢凶猛,把一双腿练成了凶器,根本不是踢死人、撞死人,而是直接将人体撕裂、切割。

另一个则是“鲨鱼”,则是说他侧踢之后,小腿暗袭,快速凶猛,宛若海中的鲨鱼择人而噬。

哗啦啦,黄尊手臂立刻如同被戳破的气球一般,粗大的状态消弭下去,恢复了常态,并且浑身上下发出大量的气血涌动的声音。

全身上下,皮肤毛孔,处处冒出汗水,整个人大汗淋漓。

所有的气血,全部退回身体各个部分,都是一瞬间发生的事情。

黄尊匆忙收招、慌忙后退,险之又险,躲过了唐龙脚戳。

噗嗤——他胸口处的衣服,出现了大大的破口,好像被刀剑划开。但实际上,根本没有被碰到一下,是隔空的气劲将衣服划开。

两个人这一场纠缠,不过一个回合,几次变招,但是凶险精妙之处,其实十分值得探究。

但终于是他这个大内高手第一个退避三舍,选择了逃脱。

心中升起一股遗憾和震惊的感觉:“他的变化太快了,气势也太猛,腿法练到了至刚,又突破了至刚,侧踢已经凶猛得无法形容,而暗腿更是迅捷。”

“自古以来,拳法练到了刚猛的地步,都是辅佐柔法,至刚至柔的锻炼,阴阳结合、水火并生。”

“怎么到了他身上,至刚之外还有更刚猛,一点儿也不见止境,而柔软处是半点不练。”

“这是什么道理!?自古以来,没有这样练拳的!?”

“没道理的,不可能的!难道这一切都是幻觉!”

“不不不,这是真实,我不要陷入气馁,还有机会。”

“我这一下退避,气势已经输了,接下来再打下去,也是没有胜机,不如逃走。”

“京城是我的地盘,就算我单打独斗不是他的对手,但也不容他放肆!”

黄尊心中惊讶、震惊,但是身体上却没半点慌忙,几个闪念,将心态平和,动作有条不紊。

因为他非常清楚,在这级数交战,一瞬间的失神,可能就要当场身死。

他缩身后撤,步子极大,一缩就是两三米,但是从头到尾没有转身,也只有下半身步子动作,上半身稳稳当当。

眼珠子始终盯着唐龙,双手维持在胸前做揽雀尾的架势。

唐龙跟进暴起,如同虎狼,又是一脚踢来,风声呼呼,如雷震起:“哼,想逃!”

他绝不容这个绝世高手从自己手下逃脱,给自己接下来的任何行动带来麻烦。

其实现实中的战斗,虽不似说书人口中大战三天三夜,但也不至于三招两式就分出胜负生死。

任然可以六招打死安东尼·马库斯,是因为任然的武学修为超越古今所有人,而且不是超越一步两步,而是三步四步。

反过来说,就算任然要打死安东尼·马库斯,也要六招之久,这才是值得惊讶之处。

正如任然所想:“这人能接我六招,真是个怪物!”

而唐龙和黄尊之间的差距,绝没有这般巨大,之所以如此干净利落,还得是靠着唐龙的腿法。

这双腿威慑力太强,一旦袭击过来,任何人都要小心谨慎,绝不能被挨着擦着。

任何拳法上的较量,都围绕着他一腿而来,双方绞尽脑汁,做斗争、比功夫。

而唐龙总能占尽优势。

毕竟他能够踢断七十公分的钢柱,这种事情其实连任然都做不到,也不符合任何拳理、物理学、人体学上的道理。

关于这点,连神通广大的帝座都百思不得其解。

“这是老天赋予你的才能,没有道理,没有说法,不能反驳,这就是现实。”

帝座只能这么说:“我给你取名唐龙,也许是上天注定的,也就是现在这年头没有主战坦克,否则你可以一脚踢爆坦克。”

坦克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唐龙不是很明白,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与人争斗的时候,都依靠着自己腿法占尽优势。

黄尊遇到这么个怪物,也是心里憋屈,一身功夫施展不出来,就要被踢死。

但忽然之间,一个身影,从他身后蹿了过去。

砰!

“谁?”

唐龙身形一滞,只觉得胸口一闷,模糊的人影中,刺出一杆烟枪,朝着自己点过来。

这一杆烟枪,完全是大枪的使法,刚强猛烈,抖动之间,打人穴道。

出手的居然是老烟奴,这个瘦小、怯懦的老头子,一直隐藏在人群中,和在场任何一个旁观者没有区别。

在出手之前,毫无征兆,完全隐藏在黄尊铺天盖地的气势之下,谁都没有发现他。

但这一瞬间的爆发,却如长虹贯日一般,杀力之强,让唐龙也感到猝不及防。

只这一下子,便叫唐龙知道,他赫然也是个拳惮境界的大高手!

而别说唐龙惊讶,连黄尊自己在觉察的一瞬间,也感到不可思议。

当年义和团的领军人物,后来身受重创,暗伤许多,不得已归顺清廷,又抽大烟多年,只靠着一些当年的威风地位……

——这个连名字都已被人忘却的老烟奴,他居然有这份能耐!

黄尊心中震动不已,但同时升起的是一股喜意。

“机会难得,现在就打死他!”

他大喜过望,身形变化如龙,在一瞬之间就往回折返,太极拳“海底针”一指跟着刺了过去。

黄尊不愧是绝世高手,动作灵敏得不可思议,连他也是上一刻知道了一切,现在却已经和老烟奴一起出手,配合得无比默契。

而唐龙则从一个大胜的追击之势,变成了被夹击,进退维谷、攻守不得的状态!

这一切变化,都发生在极短暂的一瞬间。

一股无法抵御的死志,涌上他的心头。 第二十七章 赫拉克勒斯之握,不染烟瘾五脏庙 在一瞬间,唐龙陷入了绝境。

老烟奴的烟枪打他胸口,黄尊的太极海底针刺他腰间,两个人虽然都是从正面进攻,但他们所遵循的轨迹,却巧妙万分,并不会互相干涉。

一个人的正面,本来空间有限,两个人同时从正面进攻,其实也未必是好事。

攻势强烈之余,但防备的手段和余地也有很多。

譬如,直接后退、闪身、撤步。

又或者,两个人互相进攻,彼此身形妨碍,不如一个人尽情挥洒,动作之间肯定会造成破绽。

但是唐龙现在却发现,这个选择都无法成立。

两个人在他的面前,身形居然是挤在一起的,肩打在肩头,两只脚也互相抵住,好像是争先恐后,出手想要打死他。

这一挤,真是让唐龙看得心中惊惧万分,胆战心颤。

任何拳师,一旦发力起来,身体敏感到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本来是不容别人轻易触碰的。

反过来说,像是这两人一般挤在一起,肩碰着肩,脚抵着脚,彼此要出手、停手、变招的任何意思,立即感应得到,比世上所有话语都要快捷。

这样一来,他们的联手只怕是毫无破绽。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两个人虽然是第一次联手,甚至黄尊在前一秒都不知道老烟奴有如此身手,但他们是何等人物?

两个都是拳惮级别,突破了人体极限,达到出神入化、超凡入圣的境界。

这样的人物,把拳理贯通到了极致,虽然只练一种拳法,却可以一法通、百法通,任何打法在他们眼中,都是大同小异。

他们一旦决心联手,那就真是天衣无缝、圆满无碍,彼此之间成不了互相的阻碍,反而互相为对方打掩护。

两个人几乎融合得像是一个人。

在这样的攻势面前,唐龙当机立断,痛下决心。

“不能后撤,不能破招,只能硬攻。”

“如果后撤,一个人主攻,另一个人佯攻,只怕永无宁日。”

“如果破招,纯以招数变化,他们心灵同步,默契十足,双拳难敌四手,我也只能被活活耗死。”

“只能硬攻,以命换命,破解他们同步的心灵!”

“他们是何等精妙绝伦的拳法,任何干扰起不到作用,当做是拂面清风一般,唯有生死才能震撼心灵。”

“生死是人生大事,一个面临生死恐怖,另一个安然无恙,心灵如何能够同步?这是真也真不得,假也假不得的东西。”

唐龙一瞬之间,闪过许多念头,手上已经有了动作。

他以腿法见长,但这一次千钧一发之际,抢先动作,却是从双手开始。

两手一沉,拇指翘起,按在自己腰间,发力的时候,他面容狰狞,嘴巴里面咬牙切齿,猛然剧烈摩擦。

凑得近了,能够听到嘎吱、嘎吱,好像是野兽嚼烂猎物骨骼的声音,从他的嘴巴缝里,丝丝泄露出来。

拳术之中,有四梢说法,发舌齿指。在这其中,筋之梢为手足指甲;肉之梢为舌头;血之梢为头发;骨之梢为牙齿。

唐龙练筋骨至“掌心雷境界”,他的指甲、牙齿当然也是坚实不可思议,在毕其功于一役的时候,不自觉运转起来,发力甚大。

趁着这股力道,拇指发力,透过了皮肉,力道直入骨髓之中。

这个位置,是腰下胯骨,也是全身骨骼架子的中心,更是传说中的丹田。

任何人发力,或是搬运重物,或是放声高歌,甚至是写字练字,都要用其中的力量,传达到四肢百骸。

嗡嗡嗡,就是这一按,唐龙立刻感觉浑身上下骨头发出轻响,里面深处有一种钻心的疼痛的感觉,传遍周身。

实在忍不住了,一声大喝,伸手、飞腿。

这个动作自然而然,简直是丹药开炉,炸药迸射,也就是忽然那么一下,却暗合了拳法人体之中的至高境界。

动作快得不可思议,迅捷如电,一腿便到了老烟奴面前,要把他的脑袋扫掉。

“拳无拳,意无意,有意无意是真意。”

这是形意拳的最高境界。

不过,唐龙是实在不会什么形意拳,他打得的是我流派生死厮杀,地下格斗,一切技战术从实战习得。

虽然后来跟从帝座,习得了许多蕴养身体、提高体力的法门,更去读种种中国文化的东西,与自己根深蒂固的许多西方拜金主义、利己主义思想,一一对照。

但实际上,他没有练过任何九州古老相传的拳法武道,练法上还有说头。

一切打法,则纯靠自己摸索。

这也是帝座刻意而为,对待安东尼·马库斯这样的神经病,或者说他脑子里的撒旦,必须要传各种拳法。

否则,这傻大个空有体能,不知道利用,只是一头看起来是人的熊而已。

但对唐龙这种几十亿里才出一个的异数,一腿能够踢爆坦克的人物,任何拳术理念都是一种束缚。

他是天生富贵,怎么练都有!

不过世上许多道路,都是殊途同归,唐龙自己琢磨来琢磨去,还是和形意拳的最高境界,有了异曲同工之妙。

他自个儿也是从古籍上所学,学的与古老东方中国,没有半点关系,而是来自于希腊神话中的赫拉克勒斯故事。

故事是说,大英雄半神赫拉克勒斯刚刚出生,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天后赫拉要害他性命,派出两条大蛇去咬死摇篮中的赫拉克勒斯。

但是赫拉克勒斯一手抓住一个,嬉笑之间,就将两条大蛇捏死。

这个故事,在旁人怎么看来,唐龙半点不知,但他自己是拳法家,而且是掌心雷境界,从中品出一点味道,是讲婴儿的握力。

帝座听说之后,大为欣慰,给他解惑:“在我看来,我们人体很多神秘的地方,可以认为有一些‘机制’,这些‘机制’是许许多多复杂的因素发展而成。”

“这些‘机制’,表面看是一回事,可能和拳法没有半点关系,但探究其中的道理,却是我们应当做到的。”

“在最远古的时候,人类还没有建立如今的文明,茹毛饮血,时时刻刻遭受野兽的袭击,所以任何生命都要求生存。”

“婴儿的握力,就是生存的要义,因为族中的成年人被野兽追赶时候,是顾不了婴儿的,婴儿必须自己扒拉住长辈的衣物、身体,一旦松开就要送命。”

“对现如今的许多人而言,婴儿一旦抓住什么东西,最是难以料理,很多成年人想要掰开婴儿的手,都十分困难。”

“这其中的道理,如果你利用得到,就可以演化出你的法门。”

现在就是唐龙的杀手锏,“赫拉克勒斯之握”。

他一握,就握住自己的骨头,就好像是野兽逼迫下的古人,发挥出超越极限的爆发力,但这种爆发力又来自于生命本真。

浓烈却又坦荡。

有意无意,都是真意。

这一腿爆发出来,真是惊天地泣鬼神,又快又狂。刮起来的劲风,直把老烟奴这个小老头的魂也惊掉。

“这到底是什么人物!?”

他的心神,一瞬间失守,形成了一种无比恐怖的印象:“看来他才是天下第一高手!”

一瞬间的恐惧,心灵一个波动,手中的烟枪瞬间回返,快得不可思议,像是早就准备好了回来,格在面门前。

老烟奴和黄尊肩靠肩,脚抵脚,两个人挤在一起。

在这一瞬间,他们亲密无间,任何劲力上最细微的变化,都彼此清楚。

老烟奴反手回防,这完全是一种本能,甚至连他自己都没有觉察,因为他还处于生死的大恐怖之中。

但黄尊是第一个觉察到的。

“哎,功亏一篑。”黄尊心中一叹,心中有些恼怒烦躁,却也知道老烟奴没有办法,当务之急是帮助他抵挡这一下子。

否则老烟奴被一腿扫死,下一个就是黄尊。

海底针手掌一转,放弃了进攻,反手一抖,已经是稳稳按在老烟奴手腕位置。

另一只手搭在老烟奴的肩膀上,三根手指按住上面,拇指和幺指抵住下面,整个人形成一个无比稳固的架子。

他是遭受过唐龙腿斧扫击的,所以这一番防守的架势,如临大敌,极为正视,不敢有丝毫小看。

唐龙当然也对得起他这一番作态。

下一瞬间,轰隆一声。

唐龙一腿扫在老烟奴的烟枪上,烟枪当即崩裂,咔嚓,碎成两半。

但在碎掉两截,飞起来的烟枪之后,划拉一下,老烟奴的手掌一下劈来,赫然是劈挂掌功夫,架子极纯,功力极厚!

同时,他也张嘴吞气,狠狠含了一口,喉咙处圆滚滚凸起,好像是有一颗鸡蛋,卡在脖子上,没有上去,也没有下去。

火龙吐珠!

倏然一声长啸,一口长长的白气,呼啸而出,热量极高,好像口中含着一枚炸弹,轰隆一下炸开。

伴随着长拳劈斩的劲道,这样的威势,刚猛无俦,爆发力无与伦比。

从这一下也能看出老烟奴的底细,他是古往今来,少之又少,能练成了五脏庙境界的人物。

他这一招“火龙吐珠”,是从一本古籍之中学来的,也是古往今来少有在五脏庙上成体系的打法运用技巧。

乃是吞气入肺腑,依循着五行之法,借着一口气的机会,从肺腑到心,烧气血,从心到肝,从肝到脾,从脾到肾,再震荡筋骨,一口气剧烈吐出。

这样一来,调动起五脏六腑,气血筋骨一起提升机能。

也只有这种境界,能够让一个人在五六十岁,都还保有如此生猛的战斗力。

掌心雷和太岁星都做不到这种神奇的事情,这也是唐龙和黄尊都没有发现他底细的缘故,因为他们自己到了五六十岁,肯定不如这老烟奴。

五脏庙本来就重养生,只是打法欠缺,使得自古以来都很少有人知道这一道“拳惮”,而在老烟奴手中,赫然是将这欠缺的打法给弥补了。

他虽然五六十岁,但拳法可比壮年时候跟随着义和团被洋人枪炮打得溃不成军时候,还要高许多。

可惜,他逃脱了当年的洋枪洋炮,这次却遇上了唐龙这么个深谙中西方文化的异数,唐龙一腿扫过来,威势何其之大?简直是鬼神辟易。

哪里是洋枪洋炮可以比拟。

他一个五十岁的老头子,拳法再高,又怎么能够以血肉之躯抵挡?

啪一声,劈挂掌一掌劈在唐龙的腿斧上,老烟奴脑子里电光火石地闪过一个成语,叫做“以石击卵”。

——他就是那颗卵,对方是石头,一碰起来,自己就要支离破碎!

也就是有黄尊殿后,气血一催,五指一抽,在老烟奴即将支离破碎的时候,像是鼓足了勇气,小心翼翼往里面一触。

另一只手,柔柔软软,按在老烟奴肩头,仿佛抓着一根船桨的一端,反复调整他的重心。

砰一声,黄尊伸出去的那只手,有一种去触碰到燃烧得旺盛的烈火的感觉,手一碰,立刻脱身撤走,不敢多沾染半分。

而另一边,他的另一只手上,咔咔两声,手一下子被震飞出去。在那一瞬间,手掌像是烂肉般挂在手腕上,竟赫然是脱臼了。

这个脱臼,不是伤害,反而是一种保护自己的措施,一种太极拳中及高深的境界。

也就是这一碰撤走,一手脱臼,老烟奴的身子一颤,终于是没有当场身死。

两个人贴在一起,当场飞了出去,连续几步,才落在地面上。

唐龙站在原地,不敢轻易追击。

刚才“赫拉克勒斯之握”,也是耗费他巨大的体力,最可怕是那全身筋骨发痛,身体本能爆发力量。

这样的爆发,虽然可怕,也要留下后遗症,不是掌心雷境界,不敢轻用。

掌心雷境界用了,也觉得全身不舒服,骨头关节之中,有一些磨损破坏。

黄尊一落在地面,立即抬起两只手,一只手上,死皮不断地掉落,另一只手甩了一甩,把脱臼的骨骼复原。

老烟奴下意识往嘴巴里塞烟枪,但是手里空空如也,没有烟枪。

他愣了一愣,忽然舌头从嘴里一搅,一吐。啪啪,便是两颗牙齿,落在地上。

他虽然是老人,但长久以来也是精修拳术,功夫极高,不可能掉牙。

一口牙齿都是光洁,比年轻人还要健康。

不过,唐龙这一腿下来,也是将他打得像是个真正的老人,牙龈都给震散,牙齿自然也是掉落下来。

到这时候,三个人才再抬起头,互相看了看对方。

第一时间,居然不是说什么话。

而是一起长舒一口气。

太凶险了!

三个人心中都在庆幸。

他们非常清楚,刚才的一击,是三个人都做到自己应该做的极致,才能维持成现在这样。

唐龙稍有不慎,就要陷入两人的围攻,双拳难敌四手,被耗尽体力而死。

黄尊、老烟奴的配合,有半点不到位,也立即被唐龙一腿扫死一个,接下来再料理另一个。

吐出这一口气,唐龙才看向老烟奴:“没想到你们内务府还有如此高手,你练成了五脏庙这种神秘无比的拳惮,是吗?”

“人到暮年,满头华发,仍能有这般战斗力,佩服,佩服。”

黄尊这时候也才想到这点,眼睛盯着唐龙,但嘴上忍不住道:“老家伙,你厉害!这么多年了,没想到你还能瞒着这一手。”

像他这么大的架子,能说出这番话,也是十分难得了。

老烟奴叹了口气:“我当年也不走五脏六腑这条路,和你们一般,修炼气血、筋骨。”

“不过后来先被洋枪打得暗伤,又开始抽大烟抑制疼痛,治疗伤势,却染上了烟瘾。”

“自此之后,我前半辈子的武学,算是被毁掉了。”

“但我不是认命的人,堕落了几年,吃吃喝喝,便想着就此了却残生,但至少不能染上烟瘾。”

“大烟是损咱们九州国力的恶毒之物,老子说什么也不能坏在它上面。”

“于是开始练五脏六腑,从零开始,给自己祛毒、清污,驱逐烟瘾,渐渐戒了烟瘾。”

“也是老天眷顾,无心插柳柳成荫,练着练着,居然才发现这是一条坦途,继续修行下去,拳法比当年最厉害的时候,还要高了。”

“不过这一身武功,也是没用,我年岁到了五六十,虽然打起来没有问题,但是心志丧了,干脆就这么潜藏下来,求个安宁罢。”

“至少,我是精彩过,落寞过,崛起过,败过也胜过,终归自个儿对得起自个儿啦!”

他慢慢讲述过来,虽然风轻云淡,但在场两大绝世高手,连同汪春城、叶昀和诸多内务府人手,听在耳中,都渐渐露出佩服的神色。

他们无不练拳,怎么不知道其中的艰辛困苦。

老烟奴相当于是废功重练,而且一练就练到了这条路的顶点。

最关键是,他一开始并不知道目标前路,只是抱着戒烟瘾的想法,去练五脏六腑,这种情况下的坚持,显然比知道目标更为艰难。

如此还能成就,当年义和团的领军人物,果然不凡!

但是,当说完这番话,三个人忽然一起闭嘴,再不言语半句。

场中的气机,忽然变化了。

这是谁也知道的事实。

在之前,三个人虽然互相交谈,但是也同时仔细盯着对方的动作,查看对方在任何一瞬间的微小破绽,互相对峙。

可是现在,他们的注意力,忽然不明就里,从敌人身上离开了一个瞬间。

眼神涣散,心神失守。

“不好!”

老烟奴反应过来,暗道不妙,他也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失去了对唐龙的观察,如果唐龙抓住机会,一腿过来,自己当即就要被扫死。

他抬起头,头皮一紧,但是出乎意料,唐龙居然也是一起抬头,意外的看向自己。

身旁的黄尊,同样如此。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有高手!?”

三人看向对方的目光,知道对方和自己有一般遭遇,一阵惊异之后,忽然福至心灵,心中闪过同样一句话。

下一刻,他们同时转过头了,竟然一起看向了门外。

任然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那里。

仿佛已经观战了许久,但是三个绝顶高手,从头到尾没有人发现他,只有在结束的时候,才同时失神了一瞬间。

之后觉察到了异样,这才看向了这一处。

他们似乎一下子忘了自己前一刻还是敌人,三双眼睛死死盯着任然。

最可怕的敌人,往往能够让人忘掉此前的所有敌人。

任然被三人一起盯着,却处之泰然。

但他没有反应,唐龙却有,一瞬间睁大了眼睛,脱口而出:“帝座先生!原来你来了!”

任然一挑眉,意外得很:“哦,你所说的,是那位众神之所的领袖吗,原来我和他长得很像?看来你果然就是那个众神之所的神秘人,不过你认错人了。”

唐龙听了这话,一晃神,眼神清明。

这才摇头:“不,我知道你是谁,任然。其实你们一点儿也不像,只是这股神态,这种与时代格格不入的感觉……难怪、难怪。”

他一边说话,一边仿佛想通了什么事情,喃喃念了两边“难怪”。

忽然道了一声:“两位,我们联手吧。”

“什么?”

“你说什么?”

黄尊和老烟奴都是一怔,一时半会儿,都不理解唐龙的话语。

两个人都不认识任然,只是隐隐约约,感觉到这个年轻人的不凡之处,但料想也最多只是个拳法有成的人而已。

在他们心中,唐龙才是天下第一高手,两个拳惮境界的人合力,也未必能胜过他。

没想到的是,唐龙在见到这个年轻人,说了一通莫名其妙的话,居然要和两人联手。

他们心中的天下第一高手,要和人围攻任然啦!

“你的腿法很厉害,我也做不到那么刚猛。你过来是想要杀死慈禧吗?”

任然看着唐龙,竟然是点评了起来:“看来,你是想要借着断龙气的契机,掀起时代的浪潮,一鼓作气战胜我。”

“可惜,我也要刺杀慈禧,你是没有机会了,我会把你打死。”

他也不等唐龙回话,立即看向下一个人,大内高手,太保黄尊。

“听说欲杀慈禧,先杀黄尊,你助纣为虐,帮着老妖婆逃过杜心五大侠、大刀王五的两次刺杀,也是一方人物,但今天是难逃一死了。”

接着又转头,看向了老烟奴,却是充满了惋惜。

“这位义和团的老前辈,你废功重练,不愿沾染烟瘾,百折不挠,实在精神可嘉,可惜为什么弃明投暗呢?今天你也要死啊。” 第二十八章 唐龙论天下高手,任然以一人欺众 任然的到来,使得在场形势,又是一次变化。

这也使得旁观众人,无比惊讶,又惊讶得有些麻木,因为自唐龙到来,形势已经几度大变。

本来是黄尊携带着太保的气势,要求人对付任然;然后是唐龙到来,说出“刺杀慈禧、天下大乱”的狂言。

而两人交手之后,一向是天下无敌的黄尊,居然落入下风;黄尊眼看要被唐龙踢死,韬光养晦的老烟奴赫然出手,也是个顶尖高手。

直到现在,他们三人打得不可开交,居然又跑来了一个任然。

他的话语,真是口气大到没边,三言两句,一一点过在场三位拳惮高手的名头,就要定人生死,拿捏性命。

好像传说中的阎王签订生死簿,简单,明白,轻易,吃饭喝水一般。

而唐龙这个隐隐约约,气势风头还要盖过黄尊的人物,也在此说出一个让人大跌眼镜的言论。

“我们联手吧。”

唐龙死死盯着任然:“不联手,对付不了他。”

黄尊一怔,嗤笑道:“你说什么胡话,要我和你联手?这小子有什么能耐,把你吓破了胆。”

说是这么说,但他下意识还是看了任然两眼。

这个架子大得吓人,自诩为天潢贵胄的大内第一高手,经历了唐龙的打击,也是一时间琢磨不透现今的局势。

怎么高手一个一个冒了出来?难不成真是时代变了,天下乱了?

老烟奴眯着眼睛不说话,也是细细盯着任然看。

任然外表覆盖着“一口钟”,皮收肉紧,洗尽铅华,不像是黄尊唐龙这种,外表看来,就是威武霸气、精悍逼人。

甚至还不如老烟奴了。

老烟奴年岁已经老了,但却是难得一见的拳惮五脏庙,其能修生养息,自得其乐。

待脱去了衣裳,微躬的身躯直起来,其实还是一身腱子肉,十分夸张,好像一个老人的头,配合上了青壮年的身躯。

他的筋肉,都是一团一团,一粒一粒,精悍凝聚,结成了玉珠一般,在皮肤下面藏着,一旦发力就要凸起。

但任然的表皮,完全是软绵绵,肉乎乎,宛若一个未经锻炼过的寻常普通人,只是在必要的时候,皮肤忽然一拉一紧,里面的光华才显现出来。

两个人不知道任然的深浅,表面看去,都觉得这个年轻人稀松平常,武功在有无之间,如此大放厥词,真实不知所谓。

黄尊再如何谨小慎微,也是狂妄无比、天老大他老二的人物,平素如任然这般普通人,他着看一眼,便是恩赐。

现在看了三四眼,看不出什么端倪,心中觉得恼怒。

他在唐龙手中,吃了大亏,正想着找回场子,哪里肯和唐龙一起联手,对付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家伙。

当即大喝一声:“你说他有什么本事,我看全是胡说八道。”

“这小子口气很大,甚是恼人,我一掌要了他的性命,咱们再来打过,分个生死!”

双足一踏,一股震力勃发,气血汹涌澎湃在体内翻滚,好像将整座房子,都给变得摇摇欲坠,身后的所有人,都是站立不稳。

他堂堂太岁星,真是举手投足,都有一股煞气在身上,处处惹出灾,遍地见到祸。

但就要发力的瞬间,唐龙骤然回头一声断喝:“不要送死!”

轰隆!

不要送死!

不要送死!!

不要送死!!!

这一声结合了虎豹雷音,迸发出来,真是惊天动地,冲天而起,如同当头棒喝,直击人心。

黄尊下意识头皮发麻,浑身一紧,面露惊诧,一下子止步。

整座房间,本来摇摇欲坠、翻滚奔腾的感觉,使得周围许多大拳师都觉得站不稳当。

却在这一声断喝之下,都是心头一紧,眼前清明,定住了心神。

黄尊乱人心,唐龙定人神。

拳惮境界,果然是人体的极限,在古代与仙佛无异。一个念头,能让人梦,一个声音,能让人醒。

许多年后,这一个场景,仍然被许多人记在心里,成为了传说。

不过现如今,缔造传说的其中之一,黄尊却正惊疑不定,看向唐龙。

唐龙这一手,既震住了他,也让他再一次感觉到唐龙对任然的重视。

唐龙却不搭理,转过头看向任然:“尊驾是天下无敌高手,怎么还要藏拙露怯,使人轻看冒失,占这一点便宜。”

任然微微一笑:“我未藏拙,也不露怯。拙就是巧,怯便是真。他看不出来,我就是占便宜,他看出来了,就知道重视我。说到底,是他本领不足。”

“你和那个身上纹恶龙的大高个不一样,拳法既高,也就罢了,还心思灵透,你这么给我戴高帽子,一定有所求吧。”

说话间,他慢慢走进了房屋,迈过了门槛,进了房间。

任然的说话,不紧不慢,面带微笑,但语气却好像是一个老师,在戳破一个学生的小心思。

他一个如此年轻的人,拿出这种姿态,虽然不像是黄尊那样明目张胆的狂傲霸气,但另有一种包容万物、洞悉一切的大气。

唐龙隐隐约约,成了三人的核心,他们前一刻打生打死,现在却在他一力主导之下,成为联盟。

他见到心思败露,也不隐瞒,直言不讳。

“你是天下第二高手,我大约在天下前五,至于身后两位,也都在十五名左右,万万不是你的对手。”

“我们相争相斗,都打出真火,耗费体力,伤了元精,你来与我们相争,相当于捡便宜,岂不是有损你的威名。”

“不如,你等我们修生养息,各自调育一阵?你再来与我们争斗,这样也有助于你磨练拳法,如何?”

唐龙一说话,就叫周围人大跌眼镜。

他的意思,三打一尚且不够,还要让任然等他们各自复原到完好状态才够。

这是将三人拉到多么低的位置,又是将任然捧到多么高的位置?

这简直是恬不知耻的要求了!

黄尊听了这话,挑了一挑眉毛。他的眉毛本来就高,现在这么一挑,简直要顶到头发里去,不过这一下居然没有发怒。

而是闭上了眼睛,调整起自己的呼吸来。

别人在意唐龙的恬不知耻,他却更在意唐龙所说的另一番话,自己是天下排名前十五的人物,而唐龙在天下前五,任然是天下第二。

这种说法,条理清晰,言之凿凿,而且是出自唐龙口中,让黄尊宁愿相信。

他们虽然才不过见到一面,但是唐龙的腿法霸道、凶狠,黄尊看在眼中,当然知道他是搅动风云的绝世人物,心中暗暗有了较劲的想法。

和这样的人为敌,让他感到兴奋,打败这样的人,让他感到成就。

越是如此,反而越会相信唐龙的话语。

他们这个境界,已经练拳疯魔,为敌者反而可能比亲朋好友,更加值得信任。

在这之前,什么天下第一不第一,黄尊根本不看在眼中。

或者说,他不用去争去夺,因为他自认为不是天下人,而是天上人。

什么天下、武林、江湖中的绝世高手、隐士高人,若犯了事情,无不要被他捉拿、制服、擒去的。

不在乎天下第一,反而是他早就自认为是天下第一,这是自己的东西了,所以随便给别人,不在乎。

但今次给唐龙连续几腿,那种无坚不摧、横扫千军的声势,给踢得心惊胆战,又被这一番话语,深深刺痛了心灵。

“不管这个天下第二是真是假,但这洋奴的天下前五,总归有些道理。”

“原来我才天下第十五,却自认为天下第一,没有敌手。”

“我真是井底之蛙,坐井观天,不知道英雄所在。”

“好,很好,这样反而激起了我的胜负心!”

老烟奴瞥了一眼黄尊,发现他是闭目沉思,暗暗点了点头。

知道这位太保,已经被唐龙打碎了自己大内高手的光环,身上的气质反而沉淀下来,变得更为恐怖。

于是跟着,自己也变得半眯眼半闭眼,微微摇晃身子,好像个醉醺醺的老头子一样了。

任然听了唐龙的话,却摇了摇头:“你们的身手,如果都在全盛时期,联手起来,我倒也不能将你们全部打死,总会跑掉一个两个。”

“拳法是拳法,做事是做事,我分得很清楚。什么威名,我并不在乎。你们也根本磨练不了我的拳法。杀你们,是因为你们碍着我的路。”

“你说我是天下第二高手,那所谓的天下第一,是否那位帝座?我其实也知道,你刻意用这种话来干扰我的内心。”

“你觉得我的拳法通天贯地,对自己极为自信,所以必然会在意自己排名第二。”

“但我根本毫不在意,因为你不懂我的拳法,不懂就是不懂,又怎么能够评价呢?”

他“呢”字一出口,人影一闪,身子一按,步伐一窜,好像老虎下山,已经到了唐龙的面前。

两人相隔十几米远,但他一步就到,好像近在咫尺。

一抬手,冲天拳起,至人头顶,又化作大手一压,从上而下地按向唐龙,这一掌宛若天塌地陷,使得空气发出阵阵啸叫爆鸣。

也就在这一瞬间,刚刚闭上眼睛的黄尊,还有一直眯着眼睛的老烟奴,不约而同地睁开了眼睛。

而且睁眼极大。

在这一刻,他们终于明白,为什么唐龙这个绝世高手,隐隐约约超脱世俗的恐怖人物,在任然面前,这么老实。

为什么他要三人联手,为什么他给任然戴高帽子,为什么吹嘘任然是天下第二高手,为什么又要求三个人休息……

一系列的话语,都是屈身守分,伏低做小,好像是三个小朋友和一个老师学习,老师得让着他们,才算公平。

因为任然出手的刹那,真的是恐怖无比,一往无前。

一口钟所有的伪装,全都褪去,整个人金光四射,这一击最为强盛。

他出手的目标是唐龙,但是杀机声势,遮天蔽日,却将另外两个人也一同笼罩在内。

三个人同时都感觉到,任然的这一招杀敌味道,是针对自己,另外两个人只不过是被波及,自己承受了主动的攻势。

在他们心中,任然就好像是传说中的镇元大仙,将师兄弟三人,一个袖子,就要收了他们在其中。

“让你们休养生息,不必。”

“但是你们以三敌一,却是可以。”

“而且不是你们以三敌一,而是我以一敌三!以寡欺众!”

任然没有说话,但是这一字一句的意思,就张扬在自己招式之中,浓郁浓烈到了极点,三个对手无一不能觉察得到,脑子里同时闪过一个念头。

“果然和帝座一样无法无天!”

“他比我还要狂妄,以寡欺众!?他要用自己一个人的力量,欺负我们吗!”

“义和团的传承,竟然出了如此人物……如果当年有他……”

三个人脑子里不假思索,闪烁出自己最本真,最纯粹的一个念头。

同时身形暴退!

宛若作鸟兽散,三个人惊动而起,朝着三个方向退去,一退就是十几米。

周围各大拳师,也跟着被任然闯入的声势,给冲击得连连后退,往屋外跑去。

谁都不愿意加入他们的战阵中去。

但这一来,立刻使得在场无数人的气势,都被任然一个人所迫。

他一个人闯进来,起码几十个在外界江湖武林,足以搅得惊天动地的人物,都惊惧万分地逃窜,使得中间簇拥的人群,立刻朝着四面八方而去。

而任然的一掌落空,落在地面,身形连停留一个呼吸都没有,仿佛早已经预料到三人的行动。

微微一个吐息,腹部滚动了一下,气血不停,立刻足尖一点,飞身而起,如电如影,再做追击。

他这次追击的不是唐龙,而是黄尊。

“来吧!”

身在半空,黄尊啸叫一声,充满勇气意志,这一声高亢尖利,近似公鸡打鸣。

他话语中,身子一抢,缩成一团,整个人宛若一个铁球。

砰一声,撞在身后的墙壁上,把墙砸烂,破开一个巨大窟窿。登时砖破瓦罗,在接连不断的噼里啪啦中,整个人一个打滚,落在屋外。

此前他接了唐龙的一脚腿斧,靠着卸力,已经砸烂一面墙壁,现在又破开这另一处窟窿,一时之间,也震荡了整座房屋的根基。

轰隆隆,轰隆隆。

整座房屋,一时都支离破碎、分崩离析,无数人都朝着外边逃去。

屋脊没了支撑,跌落下来,掉落的种种物件如雨一般,却正好做黄尊的掩护。

任然眼看追击不得,也是双手护头,闯出灰尘碎片,迎身起来,心血来潮,只听到嗡一声。

空气微微颤抖。

下一刻,呼啦一下,烟雾碎片,全被扫清,其后有一条乌光闪出,宛若毒龙,凶险无比,突如其来,朝着任然眉心袭击。

任然不急不慢,往后一个踩步,间不容发地躲开过去。

抬头看去,这条乌光,也还原成了一条又粗又大,宛若巨蟒的大铁鞭,垂在地上,正被执在黄尊手中。

黄尊大口喘息,但是眼睛死死盯着任然,不敢放松。

手腕微微转动,大铁鞭的末梢,忽然跃起,像是一条大蛇巨蟒的舌头,吐出信子,对任然虎视眈眈。

他所抢出的这一处所在,正是内务府演武场,旁边有各种各样兵刃武器。

黄尊是内务府总管,自然占据这一分地利的便宜,他在闪身出逃的一瞬,就立刻拟定之后的动作,选择这一块墙壁轨迹,也是意在拿到武器。

他练就太极拳,擅鞭法,会锤法,一落地面,就抢去兵器架上,拿到大铁鞭。

自古相传说法,乃是拳一剑三,意思说一个人拳法再高,到底是血肉之躯,拿到了刀剑兵器在手,就有如赤手空拳的时候三倍般厉害。

这自然是夸张说法,但道理是相通的,黄尊拿到了兵器,杀力立刻大增。

忽然,黄尊手中长鞭一吐,宛若在瞬间从柔软至极的状态,变得至刚至强,一柄刺剑,朝着任然心窝子点来。

与此同时,嗖嗖两声,两道人影,翻身而过,从任然身后窜出来。

他们一出来,也不是袭击任然,因为知道那根本没有用。而是越过了对峙的两人,抢到黄尊身后,目标正是兵器架。

他们自然是唐龙、老烟奴二人。

两个人也立志拿到兵器,三个人带着三件兵器,增长自己的杀力,一起对付任然! 第二十九章 拿大枪,夺铁鞭,闪子弹,看枪响 大铁鞭一点,倏然刺出,宛若毒蛇,迅如黑光。

咻咻咻,空气撕裂,形成一道道肉眼可见的波动涟漪。

任然身子一侧,抬手抓去,如蛇打七寸,伸手一摘,如在风中攫取一片落叶般轻巧。

砰!

黄尊手里一紧,面皮一震,登时有些把握不住。

嗖一声,甩出去的铁鞭子,瞬间抽了回来,朝着他脑袋打过去。

任然也是身子微微一晃,退后一步。

这是他头一次在单挑正面对战之后,无法稳住身形。

黄尊一个拳惮高手,把太极拳修炼到鞭如手,手似鞭境界的人物,真正执拿一柄生铁锻造出来的大铁鞭,那种威力还是无法形容的。

就像神话故事中的打神鞭一般可怕。

黄尊脑袋扭开,躲过鞭梢打击,手里一按,脚下一剁。

轰隆,仿佛拉扯一头巨象,整个人使劲牵引右手,猛地一栽,将半个身子往下拉扯。

噗,身子筋骨血肉,一阵爆破的响声,这才止住鞭子的来势。

人也是大口喘息,站了起来。

不由心惊胆战:“我这鞭子,通体金铁,重三十七斤,号‘掣电轰雷’,甩出去爆响轰鸣,运劲猛烈,能打得生石粉碎,金铁破烂,怎么被他一把打了回来?”

“他倒也是退后了一步,但是以血肉之躯,硬碰硬打回我的铁鞭,只是退后一步,却好似毫发无损,这还是不是人?”

“这样的功夫,我们联手对付他,倒也不算折辱。不过我这番借势而出,只为了拖延时间,让他们取得兵器……”

正想着呢,身后的空气忽然一震。

轰隆!

身后传来一个老迈但中气十足的呼喊:“太保,看我助你!”

说话之间,一杆大枪,轰鸣一声,快如闪电地划破空气,燃烧出一种炽热火热的气息。

从黄尊身后射来,迅如飞火流星,刚好在黄尊止住鞭子回抽力道的时候,经过了他。

目标直指任然。

正是老烟奴。

他从破损的屋子里飞出,便也看出了黄尊的心思,要对付任然这么个异数,赤手空拳,只怕危险。

必须拿到武器。

房间坍塌同时,他破屋、飞出、落地、滚动,一连串的动作,快速而自然,宛若一个葫芦般。

再一起身,已经到了不远处一片空地,比武台上,兵器架前。

面前琳琅满目,寒光闪闪。

但是老烟奴目光一动,只锁定在一柄武器上。

一杆长达一丈二的大杆子长枪!

抬手五指甩出,干净利落也清脆无比地敲击在枪柄上,啪。

长枪受击,立即旋转着飞出兵器架,冲天而起。

老烟奴喉咙一滚,皮肉一紧,五脏六腑发出嗡嗡嗡如雷鸣的声音,又是“火龙吐珠”的道家妙法,激发全身的潜力。

双足一震,也跟着长枪一起飞身而起,身体在半空之中连续旋身转动,快如幻影一般,连续几圈过去。

忽然飞出一脚,宛若镰刀,侧面一割,踢在即将落地的大杆子上。

轰隆!

这柄长枪,瞄准了方位,化作了一道雷霆,在半空中拉扯一道硝烟,飞速朝着任然袭击过来。

形意拳大枪术!

“好枪术!”

任然打回黄尊的大铁鞭,退后一步,也对老烟奴的举手投足,一清二楚。

这个和他练成了同样一种拳惮,也出自同样义和团组织的老人,现在正为大清效力。

为了活,他苟且偷生,甘愿投敌,甚至是吸鸦片、抽大烟。

忘却了年轻时候的理想。

此后混吃等死、收敛光彩,黄尊这个后起之秀对他颐指气使,他只唯唯诺诺,见不得昔年一点一滴的飞扬跋扈。

当年义和团的一次失败,打灭了他的胆气,使他将自己深深内藏起来。

但这样的人,一旦绽放展露,也是极为恐怖。

任然不耻他的为人,但不得不承认,他的拳法是极好的。

这一下出手,连续几式,先“拨草寻蛇”掀劲起枪,尔后隔空一踢,动作连贯灵敏,让人目不暇接。

其中拳理,也是蕴藏极深,只一看,便已结合了“灵猫扑鼠”“泰山压顶”“缠枪扎”“回马枪”的种种劲于一式。

如此还不止于此,长枪飞出,可以清晰见到,老烟奴双腿连踏,追风赶电一般,正跟在身后。

任然无论怎么抵挡,老烟奴都能抓到长枪,再作攻势。

与此同时,另一个人的攻势,也从旁边过来。

正是唐龙!

他找来的兵器,让人眼前一亮,居然是刀枪剑戟、斧钺钩叉,一应俱全。

全部飞袭过来。

唐龙根本没有得心应手的兵器。

赤手空拳搏斗,他的腿斧已经是世界上最恐怖的杀招。

唐龙也根本不似黄尊和老烟奴,他练习的不是九州大地上脱手为拳、在手上阵的拳法,一招一式都有一门对应的武功。

所以他一来到兵器架旁,便就如同旋风一般,扫荡过去,抬手就抓,举手就拿。

一个眨眼,把兵器架上七八件东西,全部甩飞出来,砸向任然。

转过头,一个飞扑,宛若一条鱼涌入兵器的海洋,就朝着任然杀过来,他那柄危险至极的腿斧,也就在路上了。

这边黄尊一抬手,乌光游动,便又是一鞭抽打过来。

霎时间,三人的攻势前后夹杂,一起打向任然,好像是天罗地网,要将他碾碎了成齑粉。

长枪尚未到来,强烈的劲风扑面,宛若千万根利箭强弩,枪尖未到,枪劲已经是劈头盖脸,针扎一般刺向全身。

在这一瞬,枪身模糊如影,但在任然眼中,可以清晰见到,枪身在一个呼吸间几百次的剧烈旋转,宛若螺旋,枪尖四散着气劲。

这样子的长枪吐劲,寻常血肉之躯,碰到就被牵扯进去,都用不着挨刺,就要硬生生扯死。

更危险的是,同时到来的还有黄尊的大铁鞭子,一起抽打。

噼里啪啦,空气被撕裂,宛若一道雷霆霹雳,杀过来。

而唐龙的暗器稍远一些,但也一定是跟随着他本人的腿斧一起到来。

任然一个吐息,上前一步,身子下蹲,后脚蹬地,足尖抓地,如马匹踏步奋进,有着一个马形。

五指关节内曲,宛若虎爪,往上一抬,微微和长枪枪身一握。

一触即分。

这一分,砰一声,大地一震,脚猛踩,地如泥。

电光火石之间,半空中长枪继续前进,刚进一寸,任然双手起落,已经蜻蜓点水一般,连续在长枪上起落十数次。

他的神情,却半点不慌,专注而认真。

脚下不断卸力,前脚似趟水,后脚如拔泥,正是八卦掌趟泥步。

不断躲闪黄尊的抽打,那一条大铁鞭子不断打出音爆,但就是击不中任然。

整个过程,任然没有抓住长枪,他也根本没有想过抓住长枪。

手碰到长枪的时候,如同碰火烧的玩意儿,微微一握,却就离开,动作轻灵柔软得不可思议。

就是这一触一撤,长枪上缠着的力道,立刻被消弭一分。

一手落,另一手起,又去碰着长枪,双手连环,快如闪电一般,一个呼吸就是十几次。

他的架子是形意拳马形。

而上本身轻盈漂亮,两手一起一落,来回触碰又分开,柔和无比,这是太极拳抽丝劲的功夫,抽丝剥茧。

而脚下的步子又是拖泥带水,沉重无比,每一步都带着大力,牵扯腰胯,动荡身形,这又是八卦掌趟泥水步的能耐。

形意拳,太极拳,八卦掌,任然一个动手,居然将三大内家拳法,同时施展出来,精妙到不可思议。

一边躲闪黄尊抽击,一边伸手抓握长枪,一握就一撤,一撤就一步。

他的动作,说来复杂,兼修三门,齐聚一身,但是都在一个瞬间完成。

整个过程,任然的表情专注而平静,吃饭喝水一般。

这微小而复杂的一个瞬间之后,任然转身错开长枪,脚下转出两个大圈,深深镶嵌在地面,大地如泥一般被踩烂。

崩崩崩崩崩崩崩崩崩崩崩!

连续九个响声,似乎是不分先后顺序,从任然脚下一起迸射。

但其实它们分了先后,而且就在这一个瞬间,只不过时间太短,声音太急,致使如在一瞬齐发。

第九下发劲,任然人转身形,伸手一推,八卦掌大金刀的功夫,狠狠打在大枪杆子上。

嗡!

如此一来,长枪枪势一滞,任然出手顺势一抄,也是一如老烟奴刚才的拨草寻蛇功夫,五指一握,长枪稳稳在手。

“不是人!这小子不是人!”

黄尊眼见任然在自己的鞭势之下,居然还能化解老烟奴的强袭,瞪大了眼珠子,心中不断吼叫。

老烟奴身形紧紧跟在长枪之后,但多少也有点差距,就是这一点差距,使得他一伸手就能够到的长枪,已经沦为任然所有。

也是一脸不可置信。

不过就在下一刻,他们立即醒悟,任然虽然化解了灾劫,并且得了一杆长枪,杀力大增。

但这是一丈二的长枪,用洋人的话来说,长达四米。

刚到任然手中,哪里能够施展?咫尺之间,正当追击!

两人都是不世出的武学奇才,绝代高手,自然明白这个道理,一左一右,又扑了过来。

黄尊手中的大铁鞭一出,如同滚滚雷霆,碾过虚空。

老烟奴则双脚连踢,一边趟着步子靠近任然,双手施展出蛇鹤八打功夫,一边不断踢起地上的碎石瓦块,以作小小骚扰。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时候唐龙的暗器也来了,无数刀剑斧钺,在他身前身后,作了暗器飞袭。

他的人步伐稳当,眼光锐利,似乎寻找破绽,双腿硬如金铁,正待一击。

化解了两名绝世高手的合击,又将面临三大武学巅峰的联手!

眼前是许多飞石瓦片,尔后是遍及全身的七八把武器,近处有老烟奴纠缠,中距离是一条长鞭虎视眈眈,再后来便是唐龙的腿斧。

真个处处有凶煞,寸寸是险情。

任然却还是面容不变,神情如同古井,毫无波澜。

他如猿长叹,似鹰高叫,无法形容的一声,悍然爆发出来直冲云霄:“寂寞啊!”

寂寞啊!

话音未落,任然已经动了。

他一动就是老烟奴想也想不到的画面。

“他也会这招?”

喉咙一鼓,肺腑一荡,宛若吞下一枚大鸡蛋,忽然一吐,借着“寂寞啊”三个字,猛然吐出蒸腾火热的白气。

五脏六腑的力量,都在这一招之间激发。

火龙吐珠!

这是老烟奴千辛万苦潜修而成,能够运用五脏庙的打法,但他万万没有想到,任然也会。

其实任然根本不会,而是依葫芦画瓢,现学现卖。

他在五脏庙上的修行,比老烟奴高了不知道多少,只是欠缺了一些运用的法门,甚至得自己研发。

拳法高则高矣,经历毕竟不足,所以研发出来的打法比火龙吐珠,还要浅显许多。

而见了火龙吐珠,这才知道古人早有妙法,其中道理他早就明白,当下一用就会。

老烟奴自然不知道个中关节,还以为任然早就会这门妙法。

而更让他想不到的,恐怕就是任然爆发出来的体力。

这一招是借一口气吞下,过五脏通六腑,深深蠕动。

待到吐出一口气的时候,内燃气血,外动筋骨,同时达到太岁星、掌心雷的效果。

老烟奴五六十岁,凭借火龙吐珠,爆发力不下于唐龙、黄尊这样正当壮年的太岁星、掌心雷,可见一斑。

在任然手上,自然更是威力十足,因为他的体力境界,怕是老烟奴三四倍都不止!

咻!

任然一手握拳,中指微微突出,“风眼拳”打出,啪啪啪,半空中气劲爆破,赫然是打出了音爆!

这拳法快得不可思议,几下破开碎石瓦片,已迎上老烟奴的蛇鹤八打。

“连珠乱箭!”

微微一荡,一手打两掌,左右开弓,或拳或指或爪,老烟奴一瞬间接招,目不暇接。

不到一个呼吸的时间,任然一连施展出形意鹰爪、太极揽雀尾、八卦大磨盘。

老烟奴连续硬拼三手,双手咔嚓一声,虎口被崩裂,鲜血四溢,人也连连后退。

嘴巴里几颗牙齿,不断掉落,头发一把一把地飘飞。

生命的本真,都给任然打散了。

任然半点不停歇,转手就去扯住那只大铁鞭子。

他现在体力更增几分,真正和拳惮境界高手拉开差距,料理了一个老烟奴,黄尊的鞭子才到头。

当头一把扯住,使得“掣电轰雷”一止,手上生烟一般,冒出屡屡白气。

他一手抓停“掣电轰雷”。

此时此刻,任然全身激荡着气血,并且皮肤拉紧,连毛孔都关闭,就算拿着电锯划拉,也绝对割不开他的肌肤。

“掣电轰雷”好像一个高速运转的切割机,却碰上了不能切开的厚重金刚石,只能慢慢停下。

冒出来的白烟也根本和任然无关,是在两者之间,空气被蒸发了。

“撤手!”任然爆喝一声。

宛若当头炸开个霹雳,这声音似乎跟随着“掣电轰雷”,阵阵响动,一路传达到黄尊的心头,荡漾不断,周天回响。

黄尊如遭雷击,却死死抓住大铁鞭,手腕一扭,一股力道传了过去,咬牙切齿。

任然又大叫一声:“撤手!!”

伸手一抖,“掣电轰雷”节节窜动,如蛇一蹿,轰鸣起来。

黄尊刚才传过去的力道,瞬间被吞没了,黄尊看在眼里,深深知道这下是任然反客为主,用鞭稍来打鞭尾。

任然可以停下“掣电轰雷”,他可没那个胆子,力道一至,手掌就要被绞成渣子。

万般不情愿,也只能松手撤开。

拳法逼退老烟奴,伸手夺下大铁鞭,这是一只手干的事情。

与此同时,任然另一只手也没有闲着。

他这只手,一早反手抓着长枪中端,然后松开,五指一按,好像大杆子滑不溜秋,一个挤压,送入太极拳“撑船劲”。

所谓撑船劲是指人在舟上,划桨发力,力向下而船向横,如箭射出。

古人云“轻舟已过万重山”,便是如此。

用在大杆子上,微微一个挤压,四米长的大杆子在任然五指间跳动,好像一个听从他命令的精灵,倏然一送。

长枪滑出,从任然腋下肋边,仿佛变魔术一般,直刺一旁的唐龙。

当整把长枪送出,任然手伸出去,又一把抓住长枪枪底面,隔着四米距离,好像用大毛笔,操纵枪尖。

中间将种种刀兵,左击右打,搅拌动荡,极为巧妙,被一扫而空。

黄尊和老烟奴虽然攻势凶猛,但也占据了任然面前部分空间,唐龙的兵器雨狂烈之余,也都在这一小片空间里。

被任然一把大枪,全部横扫之后,最后一下,噗嗤刺了出去。

枪尖闪烁着寒光,一扎就是无比精准。

唐龙叹了口气,身形一滞,他没想到任然这一瞬间之间,爆发出来的体力这么恐怖,动作这么快,攻势这么足。

神枪李书文的枪法最为出名,他用八极大枪,可以在镜子上扎死一只苍蝇,而镜子不裂。

这种精准度、力度、速度,任然也有,甚至犹有过之。

这种一只手捏着枪尖,隔着四米远距离打飞种种兵器的神技,李书文看了也甘拜下风。

唐龙顿有种被死神锁定的感觉,再进一步,就得送命,只好停驻。

无论是黄尊的太极拳,还是老烟奴的形意枪、蛇鹤八打,任然都不害怕。

唯独这个家伙的腿斧,他也得忌惮一些。

一个眨眼间,任然逼退了三人,一手夺了大铁鞭,一手拿了大杆子。

火龙吐珠爆发的体力,也到了末梢。

正待后退,拉开距离,隔着四米远用大枪捅人。

届时他兵刃在手,打这三个,攻守易型,不管他们有什么能耐,都逃不开了。

也就在这时,砰一声!

在场黄尊、老烟奴,心头猛然一跳,仿佛自己遭受了重击。

他们是拳师,都听得清清楚楚,这个声音可算是拳法的大敌,那就是——枪!

有人开枪了。

是唐龙开的枪。

他在停驻前的刹那,似乎完全对任然没办法的时候,手却悄然往腰间一按,撩起衣摆之下,抬手拿出一把手枪!

人动枪响,动作灵敏快速,无声无息。

什么兵器暗器,什么腿斧,都不及这一下来得突然和恐怖。

原来唐龙真正的杀招是枪,他不用大铁鞭,也不用大杆子,用的是手枪,这就是他的拳法、腿法化作的兵器。

一把枪。

他忍耐了这么久,就是为了隐藏这一道杀手锏。

终于乘着任然火龙吐珠、爆发体力、逼退众人、心灵松懈的间隙,射出了这一枪。

而且这把枪,似乎有某种超越时代的感觉,比现在许多枪械都要先进,子弹快,火药猛。

连两个拳惮高手听闻枪声,看到子弹的轨迹,都有心悸的感觉。

其实别说是他们,汪春城和叶昀都是可以躲开子弹的,前提是对方扣动扳机的时候被他们觉察,在感知范围之内。

那样无论如何,都不怕枪击。

如果是偷袭,在五十米外,他们先听见声音,也可以立即反应,捕捉轨迹,然后躲开。

而在五十米内的偷袭,他们就没有办法了,因为反应不及,不知道轨迹。

不过也可以拼运气,朝着某处躲避一下,如果躲避好了,也能侥幸生还,或者受一些伤,如果躲避不好,就要当场身死。

可这经验好像对这一把枪无效,它更快,也更隐蔽,而且此时此刻也是偷袭,还在五六米之内。

如果是他们,铁定是被打死了。

但就在枪响的同时,任然的身形,起了不可思议的变化。

似乎晃了一晃,便就凭空横移了一下。

子弹落在了原地,炸在地面,冒出火星子。

唐龙的瞳孔一下放大。

任然转头看向了唐龙,眼中也有些惊讶:“有意思,你隐藏得好深。”

他叹了口气道:“可惜你不知道,我的心灵至诚无碍,在你动念头想要杀我的时候,我就已经看到了这一声枪响。”

他用的是非常矛盾一个说法,枪响居然是“看到”的。

唐龙也不知道听没听懂,当即大喝一声:“汪兄、叶兄,去取兵器。两位,叫你们的属下,也全部去取来兵器,我们几十人一起围攻他!”

声音传了出去。

任然颔首:“可以。” 第三十章 强者云来豪杰雨,国家兴亡谁妖孽 “拿取兵器!”

唐龙一声令下,黄尊立即跟着高叫,声音慷慨激烈,穿云入霄。

不知不觉,他和唐龙之间,从对手变成了队友,互相之间鼎力支持。不过他们内心都很清楚,这只是一时而已。

都是在任然压力之下,不得已而为之。

这个年轻人太可怕了!

一定要不择手段杀死他!

话音刚落,轰隆隆隆,又是一阵巨大的响动,从任然身后传来。

那是内务府议事大厅彻底倒塌的声音。

这座大厅,先后被黄尊撞到两面墙壁,失去了支撑,所以倒塌。

但是双方破墙而出,交手极快,都是闪电一般的迅速,直到此刻,彼此几个无比凶险的回合过去,倒塌的过程才算结束。

倒塌声中,唐龙请动汪春城、叶昀,黄尊叫喊内务府各大高手,其实都还没有任何反应。

烟尘中影影绰绰,他们都不敢反应。

直到任然的声音传来:“可以。”

声音清朗,脆亮,言简而意赅。

赫然是应允了众人,去取来兵器,有一种要以一敌数十的豪情壮志!

唐龙、黄尊、老烟奴虽为大敌,也都是一怔。

嗖嗖嗖。

下一刻,烟尘中无数人影飞扑过来,行动如电,灵敏如兽,奔腾之间,越过了任然,扑向演武场上的兵器架。

每个人都是内务府多年精挑细选的一流高手,汪春城、叶昀两个距离拳惮只有几步的高手,在其中也并不出挑。

他们联合起来,正是一股巨大力量,恐怕和黄尊、唐龙、老烟奴加起来,并无差别。

当然,这是算在抵死厮杀的程度上,事实上真正打起来,不可能个个不惧生死。

当先打死几个,任他们平日里什么威风八面的大拳师,也退避出去,不过是乌合之众罢了。

不过,现在任然如此托大,好像他们是土鸡瓦犬,却真正将他们激怒。

个个拼命起来,仍然是非常巨大的挑战。

甚至根本不是人能够做得到的事情。

“他太托大了,如果他拦着这群人,他们惜命怕死,未必敢全部加入我们。”

唐龙暗忖:“就算是帝座在场,也不能对付我们这几个人,他怎么敢?”

黄尊亦大怒起来:“臭小子胆敢这么嚣张狂妄?比本太保还飞扬跋扈,该死该死,不过这般死倒也痛快!”

他平素是霸道惯了的人,并一顾自命清高,自小就在京城贵族四合院子生长,拿捏着贵不可言的架子。

他所见所及,都是八旗子弟、皇亲国戚,养蕴自古以来天也大地也大的规矩。

譬如和人交流,谨记目不斜视,避开触碰,微声细语,耳朵松弛。

这叫做“非礼勿视”“非礼勿动”“非礼勿言”“非礼勿听”,身上任何一丁点东西,都是宝贵得不能再宝贵,不能给俗气沾染咯。

和内务府一干人等,拳法有成,或是贵族皇亲,自是无大所谓。

偶尔出了内务府去,走三两条街,给人接触了,要专门送人家一锭金子。

给别人说话了,并送一串玛瑙。

听了别人的话,又送一串珍珠。

看了别人一眼,也送财宝。

他这样的人,把活着当做一场富贵,把生命活成一种味道。

他被如此小瞧,自是看不得任然作态,心生怒火。不过越是怒火,越不好动,另一方面,也有些欣赏任然。

这时候大拳师们身形如电,一下子取来兵器,握在手中,慢慢堆积在三大拳惮高手之后,对任然虎视眈眈。

有刀有剑,有棍有枪。

人群聚集起来,形似黑云压境,数十道精赤赤目光射来,每个人都是拳法有成,双目炯炯。

这样的声势,光是看着就能让人感觉到巨大压力。

任然目光一动,环顾过去,一一掠过许许多多的人脸,看到一张张或愤怒、或冷笑、或敬佩、或狰狞的面孔。

有些人,脖子上的青筋凸了出来,显然平日心高气傲,被任然的小觑给激发了怒气。

也有些人,凝神静气,不动声色,似鹰般锐利的眼眸,死死盯着任然一丝一毫的动作。

还有些人,则是亢奋、激昂,显然是一些武痴类型的性格,对接下来的生死激战,十分期待,希望能够活下来,从任然身上获得启发。

千百种人,有千百种性格。

唐龙长舒一口气:“任然,你太自高自大了,你的确成就了通天贯地的拳术,超越古今所有拳法家,不过也滋生了傲慢之心。”

“傲慢使人灭亡,你现在放任我们沆瀣一气,就是你灭亡的开始。”

听到沆瀣一气四个字,在场很多人愣了一愣,这并不是个好词,黄尊侧头看了他一眼,老烟奴甚至翻了个白眼。

不过不管是唐龙带来的汪春城叶昀,还是内务府本来的拳师,也都知道唐龙是在美利坚黑市长大的拳手。

他表面上是亚洲人模样,实际上骨子里是个洋人,对华语自然也不是那么熟悉,这一下用错了词,无可厚非。

任然也仿佛十分理解,居然没有笑出声,只是摇了摇头:“所以我说你不懂拳法,妄自评价我是天下第二,十分可笑。”

“你刚才说过,要让你们来磨练我的拳法,但你们三个不够,不过再加上他们,却就够了。”

“他们有千般面孔,有人急如火,有人柔如水,各不相同,但都在拳法上有一定成就,放在地方上是大师级人物。”

“练到如今境界,其经历跌宕起伏,如诗篇、似美酒,性情与拳法结合,密不可分。如果不是内务府神通广大,也搜罗不到这些个高手。”

“各处的拳法,其实是各处的精气神凝结,但都又有同样的文明源流,因成一国,不分彼此。”

“方今华夏,面临千古未有的巨变,我是要探索一条道路的,不见识这些天南地北的精神意志,怎么能够成就?”

“我见诸位拳法,宛若见到各处先贤兄弟,自当欢喜不尽。同时亦有隐痛惋惜,在场尊驾的拳法都用在了坏处,走上了错路。”

“你们助纣为虐,阻碍了四万万国民的未来,怎地是我灭亡?我看是诸位灭亡才对吧!”

任然说到最后几个字的时候,字字沉重,每个字一吐出来,都是掷地有声,仿佛有了实质,有了重量。

一下一下,砸落下来,使得脚下的地面,都纷纷震动起来。

在场许多人听闻其中,都是神色一变。

攻心法!

唐龙脸色一变,立刻知道,争斗已经开始了。

以实力论,任然万万不是这数十人的对手,这些人都是四川、东北、湖南、湖北、甘肃、广西、福建等地的领军人物。

若非是大清首都,北京要地,哪里搜罗得出来这些个人物?

他们联手起来,结成势力,真个儿惊天动地。

但任然宁愿以一敌众,以勇气精益求精,而这既是真心,非要说出这番话来,也说明真心已经发了,变成了行动。

我告诉你们,我为什么与你们为敌。

我告诉你们的同时,我已经展开我的攻势,我已经在与你们为敌了。

他的知行合一,甚至分不清是知更快,还是行更快,又或者根本没有知行之间的分别,两者混元如一。

更重要的是,他的拳法已然是开天辟地,自己竟赫然是毫不满足,要在这开天辟地的境界之上,再寻一层出来。

这种进取之心,更是纯粹炽热,达到一种恐怖的境界。

唐龙知道,这种语言上的交锋,胜负之间其实十分可怕,尤其对这些拳师而言。

因为任然所说的话,完全是事实,他们辩驳不得,一旦心虚,拳法又怎么能够施展得酣畅淋漓呢?

人是最难骗过自己。

到时候一旦交手起来,他们心虚手软,拳法施展不得到位,还真有可能被任然突围。

只要杀得一个,任然再杀第二个,人便破了胆,口子一开,数十位大拳师,偌大的力量,便也就形同虚设。

“难不成还真给他破了这死局!?”

为首的唐龙、黄尊、老烟奴几个人,互相对视一眼,确认彼此都是心志坚定。

他们根本不把任然的话听进去,因为彼此的利益完全和什么四万万国民不一样。

唐龙要追随帝座,缔造出一个大大的帝国,在这个风云变化的二十世纪,留下金子般不朽的功业。

黄尊则是八旗子弟,有着祖上的荣光,自己的讲究、体面,这些都要维护下来,虽然是很小的东西,没什么大境界,但却十分明白。

老烟奴却又是一变,他年过六十,五脏庙虽然令他延年益寿、体力悠长,但心的苍老不可避免,他经历太多,人也太疲惫,不愿意有大的动静。

他们和任然,是你死我活的关系,彼此都说服不得,动摇不得。

但周围的拳师不是。

几个人已经明显感觉得到,身后气势一弱,许多人似乎斗志消弭。

绝不可以这样下去。

唐龙当机立断,疾吐一连串的呵斥:“任然,你自以为是,欲当救主,殊不知道自己是执迷满眼,自欺欺人!”

“当年的洪秀全,岂非也如你一般自高自大,自诩爷火华次子,闹将出轰轰烈烈的太平天国,最后还是身败名裂!”

“你当我不知道,你已经成为了同盟会的一员?可惜同盟会的结局,你只怕看得并不是很清楚。”

“我明摆着告诉你,同盟会能掀起浪潮,但变革不是一日之功,也绝非自上而下,理所当然,反而是自下往上,天地翻覆。”

“若不明白这点,杀死千个万个慈禧,都是无用功。同盟会扳倒一个大清,只不过扶起另一个大清而已,周而复始,甚至比大清还要恶劣。”

“他们的路并不完全正确,你席卷进去,消磨了自身,一身拳术再惊天动地,也经不起几年蹉跎。”

“你大错特错,尤不自知,还在这里大放厥词么?”

唐龙的说话,十分尖锐,并且带着一种咄咄逼人的气势。

他知道这是最后机会,为求杀人诛心,言辞之间,便不避讳许多。

这招深谙避虚就实的道理,任然用四万万国民和华夏未来压人,唐龙也不解释,因为和大清牵扯进来,三寸不烂之舌也救不了。

他干脆直接进攻同盟会的要害,反正对方一旦势弱,此消立即彼长。

谁料任然听到了这话,浑不在意,只是眼前一亮:“自下而上,天地翻覆?破开周而复始?”

唐龙只是冷笑,却避而不答。

但在内心,深深警惕任然的敏锐,居然在一瞬之间捕捉到了关节要害。

这本是不该说的,偏偏他又不能不说,起码得显露出惊鸿一瞥,使得任然上钩,否则空口无凭,说同盟会是错的,没有半点说服力。

不过这样一来,任然也该受到打击了吧?

任然看他冷笑模样,摇摇头道:“可惜,让尊驾失望了,我好像隐隐约约,觉察到了这份不对,并未加入到同盟会中。”

“你的言论,无法使我心神动摇,我也从来对同盟会不抱多余的期望。没有期望,也不会失望。”

“当然,我杀广州高官也好,杀慈禧也罢,他们定有一些有助于民的大事。”

“我们是无有契约的合作,难有期限的默契,当他们成为下一个大清的时候,我便飘然而去。”

“你似乎对我有所了解,可惜还是不够。我有一些预感,你已知道了我要寻找的道路,偏偏自己不愿意走,也不愿意别人走。”

任然说完了这一切,看着唐龙的脸色,逐渐变得铁青。

这也是这个乐观、豁达、充满激情的假洋鬼子,第一次露出这么难看的脸色。

他完全地搞砸了。

任然紧紧盯着他的眼睛看:“那到底是什么路?”

到这时候,两个人的说话,已到了别人听不懂的地步。

唐龙闭上眼睛,深呼吸一口气,脸色慢慢平复下来。

再猛然睁开眼睛:“诸位,请万勿多想,你们一世富贵,今日可得把握好了。怎么算,都是自个儿最重要。”

“你们此前多少事迹,一个也不干净,不杀了他,他要杀了你们!”

“明白吗!动手吧!”

他知道自己在言语交锋上,已然彻底输了,此时此刻,也只能够这么说。

说点实际的东西,挽回最后的斗志与气势。

话音刚落,第一个冲了上去。

一下子爆发,弓步进身,刚猛无俦,虎掌打在腰间丹田,正是“赫拉克勒斯之握”。

全身骨头一疼,好似炸裂、爆开,那股子力量喷薄而出,抬腿便扫向任然。

他这下说话,简单无比,一个是富贵,一个是性命,都是至关重要的东西。

总算激起一些人的精气神。

也在同时,黄尊、老烟奴一左一右,也飞扑出去,跟着唐龙一起展开攻势。

黄尊太极单鞭,使到一半,微微变式,手搓、顶、掐、柔、打、甩,一连串的手法,轻柔得不可思议,也变化繁多得不可思议。

其中任何一手,但凡摸到人的皮肤,都能使得皮肤血肉无损,而骨头断裂。

老烟奴也是一般,形意拳马形踏步,中途变化龙形飞腾,整个人似乎遨游天际的神龙,一晃身子便来到任然面前,抬手就是虎爪翻手。

在翻手抓人同时,指节又似顶未顶,有一种戳人的感觉。

在他们身后,诸多大拳师,虽然慢了一步,但也在这一瞬间,一起运劲发力,经络突出、皮肉紧实,跟着一蹿,飞扑几丈。

场面顿时失去了控制。

无数声响,霎时间炸开来了,人影也是乱窜,风起云涌一般。

个个身影如电,持剑拿棍,执刀绰枪,形成天罗地网,几十个人影,无数呼啸的攻势,一起朝着任然杀了过来。

天上地下,处处都是险情。

太极形意八卦八极通背披挂咏春白眉洪拳……无数种拳法结合着武器,四面八方地打了过来。

真个儿强者如云,下一场豪杰似雨。

而在这一瞬间,任然站在中心,一手大杆子,一手大铁鞭,面临天上地下的攻势。

这一场强者云、豪杰雨。

嘴巴只是简单的动了动。

“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

几个字吐出来。

谁是祯祥?谁是妖孽?

这大清到底是将兴,还是将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