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海桑田之沧海有约》 第1章 春城送别 或许每个人的心里,都曾有过这样一座禁闭的城池:它囚禁过一个他深爱的人,也囚禁着他自己。对于我——不,或许不只是我而言——沧海,也许就是这样的一个地方。

“这次回沧海,除了参加同学聚会之外,还有一件更为重要的事情等着我去处理。”我回韩贝贝道。我没告诉她所谓的重要事情是什么,尽管我从她脸上看到了一丝疑惑。这个时候,我也还没想到这件事情,竟然会使得我的假期风起云涌。

半个月前,也就是临近期末的一天夜里,正当我翻着那本封皮皱巴巴的本子,看着两年前为她写下的那首《虞美人》,渐渐回想起了西山上的那一幕时,潘慧圆给我打来了电话。“是的,在这个世界上,或许只有孙小艺才最懂我,不然,她何以能够将这首词解读得如此透彻……”我想,但我的思绪随即被一阵铃声打断了。“玉鸿,你要回沧海不?”潘慧圆在电话那端问我。“我没打算回去。”我说。

后来我改变了主意——我决定回沧海一趟,也顺便等孙小艺一起走,其原因,主要是之后潘慧圆所讲的那件事情。潘慧圆说她受人所托,希望能在沧海看到我,亲手将所托之物交给我。此外,她还说如果可能的话,那个人希望能见我一面。只是,她坚决不肯透露关于那个人的一丁点消息。

至于为什么我要顺便等孙小艺一起回沧海,我想,那仅仅是因为我的一句无心之言吧。“我等你。”那时我们在QQ上聊天,我无意间问起她什么时候放假,在知道她放假回来的时间后,我便说出了这句话。那个时候,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到,尽管这不是一生的承诺。但是,现在我确信自己做到了。因为这个时候,我还留在昆明,留在这个人去楼空的地方。

“你,是不是恋爱了?”韩贝贝顿了顿,接着问道。

“正在谈呢。”我半开玩笑道。我们往学校大门外走去,正午的阳光,正懒洋洋地洒满了人影稀疏的校园,却暖暖地倾泻在我们的身上。

她来自遥远的福建,放假后却没赶着回家,而是和唐伟一起在外面找了份兼职。寒假里除了回族食堂在营业外,其他的食堂都关了门。食堂虽闭门歇业,可它门口却还有一家冷饮店在营业。偶尔,韩贝贝、我,还有唐伟会到这家冷饮店里买些喝的。自从第一次请她喝了杯咖啡奶茶后,她也就不再喝其他的了。“为什么你只要咖啡奶茶?”唐伟疑惑地问道。“因为——喜欢呗!”她笑着说。

和她的相识,或许将改变我的人生——至少就目前来看是这样的。一向“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且不太善于社交的我,从那时候起,便慢慢地走出了我的个人世界,也开始扩展自己的交际圈,关注新闻时事。后来,我似乎清楚地知道自己需要什么,甚至未来的蓝图都已经勾勒好了。于是乎,从来特立独行的我,已渐渐改变了自己的生活习惯。正如我对她说的那样:你的期望是我改变的理由,你是我生命的例外。然而,我们似乎都知道对方的防线,也未敢跨越。

“和她?”她问道。我拖着她那沉重的行李箱,送她到校门口去乘车。我已在这学校里呆了将近半个月了,今天送她离校回家,竟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时间啊,快些过去吧,我已经快闲得发疯了。”我在心里哀求着。不过,我得说服自己,还是尽量耐心地等着,因为我不该失信于她。

“不是——”我说,“我们是一个镇上的,从小就认识,只是高中毕业后就没再见过面了!”

“那你们这次见面一定会很不一样——对了,她就是你说的那个‘她’吗?”她边走边问道。有一次,我问她是否打算在大学里就谈恋爱,她说自己还不想这些,而且趁现在还年轻,要多为自己的前程努力,而不是把大好青春耗费在可能性很小的花前月下之上。不过,不久她又说她有个约定,意思是有人愿意等她毕业以后再谈这方面的事情。于是,我也说我和她一样:我们都有个不属于彼此的约定。

“不是——”我顿了顿,这才说道,“那个她,近在眼前,远在天边。”

“你,又来了。”她停下脚步,生气似的说道,“我不是和你说过了吗,这样的话以后不要再说了。不然,我可真的不理你了!”她说着便又往前走了去。

我觉得心里好似烈焰灼烧一般,瞬间闪过一丝隐隐的痛,却只是扬了扬嘴角。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我只得跟了上去。我道:“你想到哪里去了,难道你不觉得,那个你日思夜想的人,就好像近在眼前,远在天边吗?”

“好吧,”她又笑着说道,“我暂且承认你说的在理!”

学校西门的梧桐,已凋零得似乎只剩一身枯骨。它仅剩的落叶因无人打扫,现已零零散散地贴在地上——血脉之河已经干涸,失去生命的躯体却还是不愿远离她的支杆,随风而去。我想,在她有生之年,是否也被那支杆所珍爱过,如果有,哪怕只是曾经的一个瞬间,她在失去生命的那一刻,也应该觉得满足了。

我们来到那几棵梧桐树下,她便问道:“对了,她明天就到昆明了是吧?”

“是啊,所以我还得再等一晚。”我突发奇想,“对了,要不你不回福建了,反正去了不到一个月就得赶回来。这样,你同我回沧海,我带你到处逛逛——我们那里好玩的地方可多了!”

“以后会有机会的——其实,去你的家乡游玩倒不是我现在想的。你知道,我现在想的是什么吗?”她问道。

“当然是快一点到家了,”我回道,“这个时候,难道你还不归心似箭啊。”

“不是啦,本来我想明天才回去的——我想看看到底什么样的一个女孩,会让你在这里等上半个月,不过也不知怎么的,说订票就订了。”她说

“其实……你应该想多了。我这样做,完全只是为了自己的一句无心之言——我也不知道她在意没在意,反正我说出了,也只好等她了。”这时,我们已经出了学校大门。我接着补充道:“她会晕车,尤其是坐客车晕得厉害!”

“既然是无意中说出的话,你又何必——”我们在校门外的路边停了下来,她便看着我问道,“在你看来,承诺真的那么重要吗?”

“我认为是这样的,”我说,“难以做到的事情,就不要轻易允诺他人,但如若话已出口,就应该尽最大努力去履行。”

“所以,连开玩笑的话你也认真了!”

“未必,我这样做仅仅是觉得它有意义,又或许,她会把这话当真——我是说,她会以为我不只是说说而已。”

“……嗯,等她到昆明的时候,我应该已经到半路了。”她拦下一辆计程车,接着说道:“我会等你的消息,记得上车的时候给我发条短信。”

“会的,你也是,到家了给我个信息——”我犹豫着,却又不由自主地说道,“你——能帮我个忙吗?”我没等她回话,便拉开了背包的拉链,把右手伸进包里,准备拿出那封信来给她。在此之前,一想到她要离开,我便觉得很是不舍,甚而心生怜惜,多希望能够一路护送她到家。因此,我便又禁不住想象她是如何坐了一天两夜,食无味、寝难眠的那趟列车回到长汀,又是怎样托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里的。甚至,我还想象到她是如何将我那信中之信一封一封地撕开,直到看到里面的第三封时吃惊的样子,以及之后的喜悦,再接着的苦恼、困惑……因为,或许她不知道要将它交给谁?

“什么事?”她问道。

“我,有个朋友在长汀,所以想请你帮我把这封信带到那里去,并把它转交给它的主人……”

“这么厚,里面都是些什么呀?”没等我说完,她便接过信去,接着说道,“给谁呢?我要怎么联系上他?”此时,计程车师傅已打开了后备箱,只等着我们将行李箱放进去。

“里面是什么,当然不能告诉你,至于寄给谁,是你现在还不能知道的秘密。”我没有在这封信的信封上写下任何一个字,只对她说道,“记得,等你到半路的时候,打开这封信来看,能做到吗?”

“很重要的信件吗,干嘛搞得如此严肃而神秘。”她略微思索,说道,“放心吧,你千里寄信,足见诚心,我只好苦了自己,当一回信差咯。”

“谢谢了!”我说。我想,师傅必定等得不耐烦了,只是又不忍催促吧。

“那我,上车了。”韩贝贝说。

这时我才意识到她的行李箱还愣在旁边,于是我忙着将她的行李箱放进了后备箱里,之后看着眼前这个身着红色长袍和黑色打底裤,脚穿黑色高跟长筒靴,秀发披肩的女孩上了车去。待她关上车门后,我道:“一路平安!”我看着她乘坐计程车去了昆明站之后,才赶回了宿舍。晚上,我做好了离校回家的准备,只等着一夜过后便起程回沧海。 第2章 爱的藩篱 凌晨六点,窗外路灯的余光透过窗户照进了宿舍,远处还一片漆黑,没有星光,也没有风,但却寒气逼人。寒假里,校园总是格外的宁静,此时只清晰地听到楼上有人挪动椅子的声音。

我准时起床,借着从窗外射进来的微光,开始叠被,之后往牙刷上挤牙膏,洗漱,再将锁在衣柜里的那份金色镶边的红色奖状拿了出来。“‘文学创作之星’,父亲要是看到了,一定会很高兴的。”我想。我准备把它也带回去,让父亲看看。从起床到打开行李箱的整个过程,我没有弄出太大的响声,唯恐打搅了舍友享受美梦。当我准备将没收齐的衣物放进行李箱的时候,才发觉唐伟已经醒来了。只是,估计是掀开被子时袭来的一丝寒气,令他又用被子裹紧了身子。

“阿鸿,能不能别走啊?”他坐在床上,对我说道,“你走了,这空荡荡的宿舍里就只有我一个人了。”

“可是,我必须得走了——”我一边把折叠好的衣服放进行李箱,一边回他道,“要不你也回去吧!”

“算了,回去,家里也还是我一个人。我还是呆在这里做兼职好了。”他边说着边下了床,去开了灯。

听说他的家人都到外地务工去了,年也是在外面过的,所以家里只剩下一栋空房。他不打算回家,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要不是还想着我在这里,是为了等一个两年不见的朋友,我真不知道自己将会崩溃到什么程度。”我说道,“你不知道,一个人无所事事的耗着,感觉有多糟糕。”我把行李箱的拉链拉上,又上好了锁,接着说道:“我也想在这里兼职——有事可做,才会觉得充实。不过,上个寒假我就没回家了——过年呢,总得回去和家人团聚吧!”。

“我和你不同,我爸妈都在省外。”他正在把一双耐克鞋往左脚上套,接着转移了话题。他问我道:“要见到她了,你应该很高兴吧?”

“是啊,很高兴,”我坐到椅子上,看他荒忙地穿上一件毛衣,接着说道,“高兴得我忍不住去想象我们见面的情景会是怎样的。你瞧,我老早就爬起来了,真巴不得现在就站在火车站前呢。”说到此,我似乎忘了自己是个将走之人,只顾着将憋了好久的话一口气地吐了出来:“我们两年不见了,她应该已经变了——”变得怎么样呢,我仰着头,搜寻那些最贴切的词语——“变得很漂亮,‘手如柔荑,肤如凝脂……’总之呢,变得我都快认不出来了吧!”

他拿了毛巾,一边挤牙膏,一边说道:“阿鸿,你不会一直在瞒着我吧,尤其是欺骗我!她应该是你的女朋友,否则你不会等她等上半个月,而且——”口里含着牙膏白沫,含含糊糊地——“喜欢你的女孩不是没有,你也从不动心啊!”

“有一天路人甲和路人乙相遇了,”我想了想,说道,“甲对乙说:‘我和她谈了三年的恋爱,为什么第四年法律却承认了她是你的?’你说乙是怎么回答的?”

“不知道,乙怎么说的?”他问道。

“乙说:‘因为我和你一样,也爱着她——这是其一。其二,当你对她说“我喜欢你”时,我却对自己说“我也喜欢她”;当你牵着她的手花前月下时,我在书本里寻找可以替之的慰藉;当你牵着她的手逛遍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时,我走遍了各个培训机构以求充实自己。后来,当你用尽身上仅有的几块钱搭车,只为了去请她看上一场电影时,我也做到了,而且还把剩下的部分给她买了些零食;当天气冷得她直打哆嗦时,你给她发来短信并嘱咐她天冷了要多穿一点,而我默默地给她披上一件暖和的羽绒服……’我觉得这就是乙最终胜出的原因。”我顿了顿,接着说道,“有人说,如果现在你喜欢一个人,那么你要做的,是充实自己,以便把别人都比下去,因为现在、以后还有其他人会喜欢她。”

此时,他已经漱好了口,正挤了一点洗面奶于手心里抹着。听了我的补充后,他说;“嗬,这只能怪甲不争气——他也可以不叫乙把自己给比下去的。”

“我讲这个小故事,只想说有些时候,我们知道我们爱着谁就行了,不一定非要有个名义上的在一起——至少不可强求。是你的,终究是要回到你身边的;不是你的,就算现在在一起,最终也不会有结果。在现实中萌芽的爱情,才有可能在现实中永久地存活——”我看了一下时间,接着说道,“没有面包,或许再美的誓言也会在现实面前化为泡影。也许,我们得先把面包弄到手,才去考虑其他的事情——比如爱情、婚姻……”

“那么,等你有了面包呢?”他用温水将面部洗净后,一边用毛巾轻拭面部,一边说道,“那时候你已经回不去了——你的青春、所有流逝的时光,还有你默默深爱的人——他们都不在了。当回首过往,你才发现自己原来还是个恋爱白痴,在最绚烂的青春年华里,你连一份刻骨铭心的爱情都没有过——这,难道不令你感到可悲吗?。”

我沉默了,不是无话可说,是不知道怎么说。

他已经洗好了脸,从阳台外走了进来,一股刺人的寒气紧随着他。他回身将隔在阳台和房间之间的玻璃门拉上,来到我面前时说道:“咱别说那个,告诉我,她是不是你女朋友?”

“不,我们只是比较要好的异性朋友——”我顿了顿,说道,“从小学、初中,再到高中,我们一直相处得很好,后来上了大学,就没再见过面了。”

“她应该喜欢你,而且很久了。女孩子一般羞于表白,不会主动。”他说。

“虽然以前我有所觉察,但现在,我宁愿相信这只是友谊。那些聚少离多而移情别恋的爱情我没遇到,但也听说了不少……”此时,我包里的手机振动了一下。我取出了手机,打开了她发过来的短信:“起床了喔,我快到昆明站了!”一丝喜悦不自觉地涌上心头,再化作一抹微笑挂上我的嘴角。我左手的大母子迅速地打出了这样的几个字,并发了过去:“已经起来啦!”

“可——至少你们来自同一个地方,以后可以回到那里去啊。”他将杯子连同牙刷和牙膏一起放回,接着说道,“如果说在这样一个充满诱惑的社会,要你们坚持下来确实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总之呢,不管这社会变得如何‘现实’,我们都要相信还有真爱,它不在乎那些身外之物——它在意的,是你的内在,你的才华,你‘卓尔不凡’的气质。我始终相信,一个真正爱你的人,是不会在时间和距离面前输了爱情,更不会在乎你身缠万贯,还是一贫如洗——她,会和你一起努力,而不是等着你为她准备好一切。”

“可是,什么才叫真正的爱,”我说,“当我们界定一份爱是不是真爱时,已经把一切条件都考虑在里面了不是吗?换句话说,你不会贸然决定去爱,并促使自己不断陷入到深爱一个女乞丐之中,哪怕看起来经过梳妆打扮的她不仅拥有倾城之貌,还拥有一颗善良的心。你首先考虑的是,你们在一起能不能使生活变得更美好,而不是互相降低了生活的质量,或成为对方的累赘——所以,外在的东西,比如爱的物质基础,是免不了要首先考虑,而且必须要考虑的东西。”

“你这不是自己和自己过不去吗。做人嘛,为啥非把自己往人性的丑恶里逼呢——我是说,你不要把每个人都想得那么物质——如果你整天把自己禁闭在黑暗的屋子里,你能看到蓝天吗?能看到那给人以希望的晨曦吗?”

窗外,路灯发出的光暗淡了许多,天边出现一道微微亮起的光线。其下,仍是一片漆黑,虽然较刚才亮了许多,但终究无法与宿舍里明亮的灯光相比。

“好吧,我承认我是顽固了些,但这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我说,“我得走了,八点钟左右要在火车站接她!”我说着背上了背包,去拉起行李箱。

“那好,我送你出去吧。”他从衣柜里取出一件外衣穿上,抢先去开了门。我们一起出了宿舍。这时,我留在书桌上的闹钟所显示的时间,正是七点过十分。

“现实充满了太多的无奈,对于爱情,我们只能去相信它的永恒并本着这个信念去坚守;我们能拥有今天的幸福与美好,为何不好好去把握,而要以明天的不可能牺牲今天的可能。如果你不去把握今天的可能并坚守一份感情,又怎么去证明明天的可能与不可能呢?不要因为别人已经证实过的‘现实’而改变自己的想法,我们应该葆有对爱情的一份纯真——或许,只有这份纯真才会令你感受到爱的真谛,看到人性之美的一面。”往校门口走去的时候,唐伟像个历经人世沧桑的老人,以他的智慧启迪着一个初涉情场的孩子或青年一样对我说道,“我想,爱情的幸福与否,不在于面包比别人的大多少,而在于两个人彼此之间的相濡以沫。”

说话间,我们已然到了校门口。天已经朦朦胧胧的亮了。马路上,偶尔驶过一辆急驰而去的的士;静了一夜的大街上,透着刺骨的寒气。

我们相互告别,话不多说,彼此心里明白:不到一个月,又会在这里见面了。我请他留步,将要转身向十几米外的公交站台走去的时候,他忽然唤住我说:“阿鸿,‘满目山河空望远,不如怜取眼前人’。我虽然没见过她,可从我对你的过往的了解,我确信她会是个值得你去珍惜和疼爱的女孩!——当你不愿意去相信世间还有真爱的时候,不凡想一想,你现在拥有什么,又为何还有人愿意这样对你。”我明白他话里的意思,傻笑着给他轻轻的一拳,回头并拉开了脚步。我的心早就已经飞到了火车站,走出十几步远的时候,又听到他在后方喊道:“下个学期带她来见我,不然你就别说认识我。”他喊着哈哈大笑起来。 第3章 久别重逢 天完全亮了,没有风,寒气仍然袭人。

下了公交,我便急不可待地往火车站前方走去。行李箱碾过地面发出的辘辘声,夹杂着行人和车辆发出的声音,杂乱地传入两耳。我左手拖着它,加快了脚步,右手将上衣的拉链拉至颈脖,穿梭在熙来攘往的人流之中。不远处就是我们约好相见的地方。那里,我不只来过一次,今日却似乎与以往有所不同——目之所及的那条金牛雕像旁,有不少乘客,他们大概已出站许久,有的身上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有的则穿着长长的呢绒大衣,或是站着的,或是坐着的,身前还放着大大小小的行李。我迅速穿过人流,向着约定的地方走去,慌忙却又仔细地搜寻着眼前的每一个面孔,生怕走过她面前却认不出她来。

“嗨,玉鸿,这里,我在这里!”正当我忙不择路地四处寻找的时候,她看见了我,并从人群中站了出来,激动地向我喊着,同时挥动着右手,左手将一束水仙百合抱在怀里。而她身后也出现了两个背着双肩包的男生。我愣住了,看着这个激动得几乎要跳起来的女孩,不敢相信,她就是我认识的孙小艺:秀发披肩,月湾浓眉下是一双清澈的丹凤眼,身着一件咖啡色的普柔菲收腰系带长款风衣外套,浅红色衬衫、黑色的显瘦修身裤和白色的冬季长筒靴。正是女大十八变,这个在我记忆里还一脸稚气的女孩,如今已仿佛脱胎换骨一般,不再是那个我认识的丑小鸭了!

她弯下腰,将放在身前的红色手提式行李包上的玫瑰色女式手提包跨上左肩,顺手提起行李包闪到了我面前。对于这个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后来竟在我回想的时候变得模糊不清了。我身后的行李箱,也在看到这位女孩的瞬间,满嘴的唠叨抱怨嘎然而止,静静感受着血液的热流,经过身体的每一根血管,遍及身体的每一寸肌肤。它也因心跳失去规律而有失自然之态。

空气之中仿佛飘来了一阵暖和的气流,激活了我身上早已被冻僵了的每一个细胞,从头部到脚底,由内脏及皮肤,每一寸肌肤无不洋溢着激动而喜悦之情。当我把注意力集中到这个女孩身上时,发现她显于面部的激动和喜悦之情,较之与我有过之而无不及。

“给你!”她打破了片刻的沉默,双手合拾那束百合,带着一脸娇真的笑靥将其递了过来。

我双手接过,仔细地看了看,才对她说道:“谢谢,花如其人,真漂亮!”

她微微低下头,白里透红的脸蛋上分明露出了腼腆的笑容。我未知那一刻,除了我的那声谢谢和真挚的赞美之外,她还会期待着什么?我们的文化自古以来都是比较含蓄的,就算是亲人或亲密朋友见面,也不见其拥抱,然后亲吻脸颊。“如果我向她张开双臂,或者直接揽她入怀,那么,我们会有一个深深的拥抱吗?”后来,我不禁这样想。可是,当时我什么也没有做,我们是什么关系?朋友,很要好的朋友,仅此而已。

尽管一切都证明了我最初的想法是正确的,但是,我一方面高兴的同时,另一方面也心生一丝忧虑。高兴是因为她这一路上有人相伴,我不用担心那段没有我的回程,她会遭遇什么窃贼之类的事情;心生忧虑是因为日久生情,而我们往后能相处的时间不多。人都有一种怪癖:即使能拥有一个人或者一件东西的时候,不愿意去珍惜,当失去的瞬间,也会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甚而会有一种隐隐的痛觉缠绕在心头。如果她向我介绍身后那两个男生中的任意一个,说:“这是我男朋友。”我可真不知道,要怎样才能掩饰那一瞬间从我心头闪过的失落感。就在见到她的那一刻,我才意识到我对她的感觉,对她的情,理性地说并非只是友谊那么简单了。不然,我又何以有这么一丝忧虑呢?友谊是一杯淡淡的白开水,味儿总一样;而爱情呢,是一杯待你调度的咖啡,稍不用心就会不合胃口。所以,对于喝水和喝咖啡,你总得对后者多花心思,因为多花心思,便多了忧虑。倘若心无所求,又怎么会患得患失呢?

“噢,这两个是我同学,”她似乎突然想起该向我介绍点关于身后那两个人的情况,这才说道,“他们也都是云南的,这位——”她指着身穿蓝色运动服,黑色休闲裤的那位说道:“是昆明本地人,这位——”指向另一个——“家在腾冲。”

“你好,我姓赵,名庆国。”穿蓝色运动服的说着伸出了手来,我连忙和他握了手。接着他又替小艺介绍道:“他姓杜——”

“杜鹏”还没等赵庆国说完,杜鹏便乐呵呵地说道,“很高兴认识你!”

和他们握了手,并作了自我介绍后,我说道,“小艺一路上有你们相伴,我可就放心多了。听说她坐客车晕得厉害,所以我决定留下来等她一起回去,以便有个照应。”

“什么时候你会为我担心了,坐火车我不晕的!”她笑着说。那两个小酒窝很自然地挂上了脸颊,给我一种甚是久违的感觉。

“确切一点吗?——昨天,十点四十起!”向着广场前方走去的时候,我打趣道。

“难怪我们没见你有晕车的迹象呢。”赵庆国一边在小艺左边走,一边说道。接着,他又向我说道:“你要不说,我们还不知道呢!”

“是啊,不过知不知道也无所谓了,火车上她根本不需咱两个照顾。”走在后头的杜鹏说道,“现在呢,我们马上就要分道扬镳了,是不是,小艺?”

“那你们两个,可以再同我们走一程啊!”小艺回道。

我有种喜悦油然而生,只因她说了“我们”而不是“我”——不然,又一种她将我抛之脑后的感受将会把我纠缠了。

我们走进了一家餐厅,各自点了炒饭。小艺和她的同学把在车上没吃的辣媳妇、薯片等拿了出来,我们一起分了吃。

“你喜欢美食吧?星座书上说的,金牛座的人对美食特有品位!”正吃着的时候,小艺对我八卦起星座来。没等我回答,她又接着问道:“知不知道昆明这地方有啥好吃的?”

“喂,以偏概全了吧——不是所有金牛座的人都这样!”杜鹏说道。

“你别说,我还真有点信了——我,白羊!”还没等我回话,赵庆国接话道,“总是这么——开朗、热情……”他们俩似乎私下说好了,不给我插话的空子。

小艺看了他一眼,一副不屑的模样道:“是吗,都到了你家门前了,我咋就没感受到你的热情呢?”

“好吧,为了证明这一点,这顿饭我做东,算是尽了地主之谊。”赵庆国笑道。

“我不这么认为——”我终于趁隙而入,对小艺说道,“像我,多数时候都宅在学校里,哪有时间去外面大吃大喝。不过,有好吃的谁不喜欢。”

“——你,是忙着写《意念决》了吧,我都看完了,等着你更新呢!”小艺说着吃起自己的饭来,仿佛要品出其中的每一丝味道。不过,我个人认为,就算这饭菜味儿美,她的食欲也不会得到满足,因为她吃得实在是太少了。更何况,车站附近的饭菜,总是令人难以下咽。

“等——等等……”赵庆国想了片刻,道,“《意念决》,我好像在哪里看过……对,墨客文学网上。在书店里,我也曾看到前两部,没想到就是你写的。”他放下饭勺,接着说道,“得,今儿个算有缘了。”

“你呀,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这个网站也是他创立的呢!”小艺对他说道。接着,她又问我道:“对了,怎么你能写出这样好的书,我就写不出呢?有什么秘诀吗?”

“每个人都有他所擅长的领域,所谓三十六行,行行出状元,在你找到自己的兴趣所在,或者找到了触发点,亦或是灵感之后,就看你是否勤奋,能不能坚持下来了。我写这几部书的最初灵感是从书本里面来的,当时我在看《世界未解之谜》,其中一篇讲人类超自然能力的文章,让我有了想写这样一部书的想法,从那时候开始,我就一直坚持写到现在。”我说。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至少坚持三年了吧——”小艺道,“我记得高二的时候你看过这本书的,就在学校后面的县图书馆。”

吃过了早餐,我们各奔东西了——赵庆国去找174路公交,杜鹏上了80路车。我和小艺往回走,去公交车场附近乘坐95路公交到东部客运站赶乘一点钟发往沧海的客车。 第4章 此情依旧 坐了将近两个小时的公交后,我们于中午十二点十分赶到了车站。

车站售票厅人满为患。购票的乘客们,在去往各个方向的售票口前,站成了一列列长队;通往候车大厅的入口处,不少人正排队等候,一一将行李箱等随身物品放到安检机的传送带上。看此情形,小艺万分庆幸地说:“玉鸿,太感谢你了,若不是有你为我提前买票,今天我就惨了。”我对她微微一笑,只说这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她这样反倒让我觉得见外了。她听了,笑着说:“好啦好啦,我不谢了,还不行吗。”

我们在候车厅稍略休息,便到了发车的时间了。经过检票口后,在客车司机的帮助下,我们将大一点的行李箱放在行李存放仓,接着上了客车。

小艺将手提包放在膝盖上,把黑色长袍夹在她和椅背之间。接着,她拉开手提包的拉链,从中拿出了几颗糖果放在我和她之间的座位上,说:“给,这些糖果是我在成都买的,很好吃的!”

我道了声谢,给韩贝贝发了条短信之后,才把她送的百合花插在身前那把椅子的后背袋里。我侧过头,又一次仔细地看着身旁的这个女孩:自耳根垂下的几许发丝,乌黑透亮,光泽照人;浓黑而细长的睫毛下,是一双清澈而黑白分明的眼眸;亭亭玉立的胸脯,纤细的腰身,以及白皙的皮肤,每一处无不透露着以前我不曾注意到的美。由此,我不禁心生怜惜,想将此情此景定格成一幅永恒的画面,保存在记忆里。

这时,客车司机发动了引擎,车子开始缓缓地退出了车位,之后向着车场出口处驶去。

“这本书也是我在成都买的,去火车站的路上,正好经过一家书铺,就买了下来。我没时间仔细地翻看,不过,高中的时候,我曾看过与它同名的杂志,觉得不错,我想——你一定喜欢的!”她一边俏皮地说着,一边掏出书并将它递给我。之后,她又看着我,面带喜色,说道:“不过,这本书可不是要你在车上看的哦——在晃动的车上看书,对视力不好!”

“谢谢,你怎么会想到这些——又是糖果又是书的,还有这个。”我说着指了指那束百合花。

“呃,很奇怪吗?”她神情诧异,但立刻笑出了那两个标志性的小酒窝,说道:“有些事嘛——不用你特意去想啊,只要想到某个人,你就会自然而然地做呀,就像——”将右手食指放于唇边,思索着——“就像你知道某个人感冒了,就会觉得难受而主动去关心她一样!”

我顿时觉得她话有所指——大概因为自己有相似的经历,或者自己也会那样去做——故而觉得不便将其接下去:对于如此熟悉的她,我也似乎总在隐藏着些什么。

我笑着摇了摇头,把注意力集中到她给的书本上来。我看到书的封面上,是两个显眼的字,即感悟。这本杂志曾是我心头的伤痛。那一年的春天,天哭了,它的眼泪湿透了沧海那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也湿透了我的心。细雨纷飞的夜晚,我们在亭子里、在雨中:她的决绝,令我的话语哽咽在喉咙里。最后,她把《感悟》递到我手里,走进了淅淅沥沥的雨中。我无意识地翻着书本,然而我又很自觉的翻到了第十八页。我记得那本《感悟》的第十八页上,有一篇叫做《盐的欺骗在咖啡里舞蹈》的文章,说的是一个不起眼的男孩和一个漂亮的女孩相遇,并喜欢上了女孩。他第一次约女孩时,由于过于紧张,在叫服务员给咖啡加糖的时候,他说成了加盐,就这样,尽管很难喝,但他却甘愿为她喝了一辈子的加盐的咖啡。他在死后留给女孩,也就是他妻子的信中说:加盐的咖啡太难喝了,为你喝了一辈子,从今天开始终于不用再喝了。而这一本上,却没有了那篇文章。它的内容与那一本完全不同,它的最终结局又会怎样?

“玉鸿,”她把手提包放在侧边,双手一边将头发往后捋,一边说道,“怎么啦?”

“没,没什么,”我说道,“这本书——确实挺好的!”

“你们学校放假那么早,害得你等我那么长时间。”她看了我一眼,说道,“给我说说吧,这将近半个月的时间你是怎么过来的?”

“数着日子过来的,”我剥了颗糖果放入口中,看到车窗外的树木向后方飞逝而去,说道,“放假的那天,身边的同学就陆续走了,校园里人影越来越少。最后,我们宿舍也只剩我和舍友俩人。他每天都跑到校外去兼职了,我呢,每天都以书为伴,没用多长时间,就啃完了从图书馆借来的小说:巴尔扎克的《高老头》、《欧也妮.葛郎台》,还有弗洛伊德的著作《梦的解析》。有时候,我也会一个人到校园的湖边去走走;晚上,待舍友回来了,我们就下棋。我们谁也不想输给谁,不分伯仲……”我的视线停留在身前的那束花上,几秒钟后接着说道:“我感到,在一个没有压力的环境里生活,有时候是很空虚和无聊的,不过,每当有这种感觉的时候,我就告诉自己:我不是在虚度光阴,我是在等一个人——有结果的等待是有意义的,不是吗?”

我把视线转移到她身上,发现她定晴的目光立刻从我身上收了回去。我觉察到,刚才她注视着我,或许像一开始我认真的看着她那样。

“是啊,”她像个孩子般天真地说道,“所以呢,你这次等我,算是值得了!不过,我还是不知道你为什么要等我。”他说着又打开了手提包。

“承诺——”我说,“我想是这样的。”

“就这个原因而已,”她准备扯出一片安眠药,接着说道,“没有其他的了?”

“让我想想,”我仰着头,靠向椅背,接着说,“要说还有的话,那就是你会晕车了——”侧过头,看着她——“你知道吗,打从那一次和你在QQ上聊天,知道你会晕车后,我就决定这一次一定要等你,和你一起乘坐这趟长途客车。”

她准备从前一把椅子的后背袋里取出那瓶水,我见状忙为他取出,同时恨自己没在她正取药的时候做这事。我扭开瓶盖,才递给了她。

她道了声谢,若有所思地说道:“如果我是你的陌生人,那么那些苍白的文字,还会令你相信我真会晕车吗?其实,有时候以一个陌生人的身份出现,说话时反而不会有所顾忌,有些话也更容易说出口。”

我觉得她这话说得有些古怪,但以为她只是就事论事,没多想便回道:“也许吧,不过,要以一个陌生人的身份出现并和你以前认识的人交谈,而不使他认出你来,大概也只有在网络世界里头,而网络世界多半是虚假的,所以信不信倒在其次,关键是一个人的情绪得到宣泄,或爱,或恨,或喜,或悲——”她的神情透露出她对下文的期待,娇美而可爱。我接着说:“一年多以前,也就是我刚进大学不久的时候,有个QQ昵称叫‘爱,一直都在’的人请求加我为好友,我加了。后来,我们偶尔会聊聊天,谈论一些事情。”

“那你,是怎样对她说那些关于你的事情呢,”她有些俏皮地说道,“比如是否还单身啊,有没有喜欢的人呀?”

“当然不会全部是真的啦,反正是不是她也不知道,是了她也未必信的。”

“嘿嘿,那你就说你还单身,对吧?”

“不对,”我回道,“我对她说我有女朋友了,结果过了半天,她发了个擦汗的表情过来。”

“那你对她了解不,还是那方面的事情?”

“说了,她说自己早就喜欢上了一个人。”我道,“不过,他们去了不同的城市后,她就一直没见到他了。前些天她对我说,这个假期她会见到他,之后准备向他坦白心思。此外,她喜欢旅行,也对文学和音乐感兴趣。因为进不了她的空间,看不到她的说说、日志、照片,我对她的了解就这么多。”

“她的空间一定加密——其实你可以试着去解密,或者直接和她要密码,又或者请她给你访问权啊。”小艺像是在自言自语,随即又问道,“嗳,她的问题是什么?你相信她说的话吗?”她右手握着水瓶,左手摊开掌,掌心里的药品似乎等得不耐烦了。是的,她忘了吃药,或者因为有别的事情比吃药还要紧,令她放弃了先吃下药。她还在不停地追问我——她似乎对这事情特别感兴趣了。

“‘我们的出生日期是多少?’瞧你,赶快吃药吧!”我提醒她道。

她莞尔一笑,这才将药吃了。我又看到了她嘴角边的小酒窝,这酒窝,使得她的笑更加迷人。她吃下药后,换了个座姿,把头靠向了左边的车窗上。

当我回过头去,打算将手中的糖果屑放进过道里的小塑料桶里时,才发现大多数乘客已经沉沉入睡。在我右后方靠外坐着的一个年轻妇女,善意地把一旁的垃圾桶推了过来,一个一岁左右的婴儿在她怀里熟睡着。我道了声谢,意识到她一直在听着我和小艺的谈话。而这,似乎勾起了她少女时候的不少回忆。

车子的引擎发出沉稳的声音,车上正在播放着奥斯卡金奖歌曲《此情可待》,翻译过来是这样的:

远隔重洋,日复一日

我渐渐变得疯狂

在电话里倾听你的声音

但却无法止住伤痛

如果再也不能和你相见

又怎能说永远

无论你到了哪里,无论你做些什么

我会在此等你

…… 第5章 欠你一吻 做这件事之前,我心里确实挣扎过。如果我们之间是男女朋友的关系,或者是兄妹,那么我就不用考虑那么多了。可事实是,我们的关系,既不是男女朋友,也不是兄妹。怎么来界定这种关系呢?我以为,就朋友而言,我们的关系处在普通朋友和男女朋友之间;就兄妹而言,我们的关系虽不是兄妹,但近乎于兄妹。另一方面,我想起了那封信,想起了我在里面说的每一句话,仿佛此时它们在拷问着我,以使我在要不要给她一个依靠的问题上犹豫着。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这里——”看着她靠在椅背和硬板板的车窗上极不舒服的样子,我终于鼓足了勇气,在引起她的注意之后,拍了拍自己的肩膀说,“靠在我的肩膀上会好些!”

她定晴地看着我,明白了我的意思之后,才换了坐姿,用她那标志性的微笑作为答谢,然后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后来我索性把左手伸过她的后颈,搭在她的左肩上,微侧着身子,以使她能够靠在我的左胸膛里。看着她靠在我胸膛里沉沉的睡着,我心里莫名的欢喜,暗想:“幸亏她只会这一程晕车。”

中途停车的时候,车内没在播放音乐,乘客们大都下了车去,他们有的出去透气,有的走进了路旁的小饭店。而我,怎么会忍心让身边这个因为会晕车而空着胃上车的女孩醒过来呢?她要是再往外吐,那样难道不会让我揪心吗?面对这样一个温存、灵秀可爱的女孩,我即使饿着,也是心甘情愿的。

我微微低下头,感觉着她那均匀的呼吸,看着她熟睡中的娇嫩的脸庞,还有她睡着后无意识地放在我腿上的白皙的双手,顿时发觉这个女孩的身上,正散发着一种让人难以抗拒的魅力。如果不是担心她会突然醒来,或者不是出于对周围的人的尊重,我将会给她的额头上,或者唇上印上一吻,以此表达我对她的怜惜之情和一生的祝愿。

快到站的时候,临近黄昏,天色越来越暗了。她已醒来,双眼惺忪地问我道:“还有多久?”

“快到了,”我指着窗外,回她道,“看,下面就是县城了。”

她回过身,看了看车窗外,嗯了一声,才回过头对我说:“这该算是到家了,感觉怎么样?”她伸了伸懒腰,神情像个投入母亲怀里的孩子,接着开心地说道:“老爸老妈,我回来啦!”

“回家的感觉,当然很好啊!”我看着眼前这个满心欢喜的女孩,也高兴地回她。然而,我的脑子里却浮现出母亲的容颜,开始琢磨起家的含义来。

她拉开了手提包的拉链,取出手机,这才发现手机已经没电了。于是,她只得向我要了手机给她父亲打电话,告诉他自己要到站了。

“你还喜欢着她——”她把手机递给我后,故意避开我的视线,柔声细语地问道,“她在你心里还是那么重要,对吧?”

“她,谁呢?”我惊讶于她突如其来的问题,故而回道。

她没回我,只是侧过头来看了我一眼,然后指了指我的手机,说:“喏,在你手机上,你的相册里啊。”

这使我顿时明白过来,原来她偷看,或者无意中看到了我手机相册里的那几张照片。我心里便“咯噔”的一下,只恨之前自己没把它给删了——确实,这倒使我意识到,我是应该把她给删了。

“是啊,我还记着她,但——至于她在我心里是否还那么重要,我也不知道。如果一个人在你的心里住过,即使她人已经走了,你也未必能将那些关于她的记忆格式化——你会记得关于她的一切,但你会很清醒地告诉自己,这只是记忆,不再代表什么了。”我说。既然她看到了,我便没有什么可隐瞒的了,然而我没有告诉她,她看到的,只不过是我没加密的那些而已。

“玉鸿,我——你不会怪我吧?”她看着我,问道。

“怎么会呢,我那相册里的照片你可以随便看,没关系的!”我说。

此时,暮色之中的整个县城已然是灯火通明。城东的山顶上,“情关塔”上的探照灯不时划过夜空,由山脚通向“情关塔”的石阶两旁的路灯发着明亮的光,活像一条盘旋而上的巨龙。我们到了汽车总站才下车,因为那里距离小艺家比较近,只需要走几十分钟的路就到了。

一下车,我还来不及去提行李,就看到小艺没走几步,便蹲下身去。她想吐,却又什么也吐不出来。我忘了去提行李,也蹲在她旁边,用手轻轻地捶着她的背部。这时,她没回头看,却伸出左手指向车子,说道;“行李,别让人给拿错了!”

我背着个鼓鼓的双肩包,左手拖着自己的行李箱,右手提着她的红色手提式行李包来到她跟前时,她仍然蹲在那里,双手抱在腹部,手提包则放在一旁,其上是那束花。

“好些了吗?”我把行李放下后,问她道。

“水,”她指着她的包说,“给我水。”

我连忙取出水来,打开瓶盖之后递给她。她漱了口,这才站了起来。

“去我家吧,”她说道,“我爸妈会很高兴的!”

“只怕有所不便,”我顿了顿,接着说道,“我还是找家旅馆好了!”

“没有什么不方便的,这也是我爸妈的意思。”她把手提包挎上左肩,提起了行李包,说道,“走吧,先出站再说。”

我们出了车站,眼前便是建德路,路两旁各有一个公交站台。此时,路上的车辆仍然络绎不绝。

小艺指着对面的公交站台,说:“我们到那边去等我爸。他说来接我们,可能要到了!”

我们从不远处的人行道上穿过建德路,来到了小艺指的站台前。那里站着几个等车的中年人,另有两个年青人,牵着手,想来是一对刚坠入爱河的恋人。

“小艺,我……”

“什么都别说,”还没等我说出口,小艺已经打断我的话,说道,“我呢,会尊重你的选择,可是,你要是不去的话,我爸妈会不高兴的!”

看她一副不容拒绝的样子,我只得表示服从。她则轻轻抿着嘴唇,露出了满意而欢喜的笑容。

有几分钟,我们彼此对视着,却无任何语言,只听到嘈杂的人声和汽车驶过的声音。一辆公交在站前停下,那几个人上了公交。

她似乎若有所思,然后笑着对我说道:“玉鸿,你什么时候回桑田镇,明天吗?”

“不,”我回道,“明天我要参加同学聚会。毕业两年了,每次聚会我都错过,好不容易有这次。我想我还是晚一天再回去!”

“瞧,”过了片刻,她指着车站背后不远处的“情关塔”,说道,“三年了——在这里读了三年的书,我还没上去过呢!你呢,上去过吗?”

“我也没上去过,”我说,“我想你会有机会的!”

“对了,你该不会把我们的约定给忘了吧?”

“我们的约定……”我蓦然想起了那年西山顶上的誓约,这才说道,“记得啊,既然都未曾上去过,那就有机会咱们一起上去吧!”

“好啊!”她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蹲下身去,打开行李包,拿出了一本日记本递给我,说:“给你!”

“这个……为什么给我?”我问道。

“生日礼物啊,”她的目光凝聚,看着我说,“你忘了吗,你生日的那天,我说过会给你礼物的啊!”

是的,今年的五月十七日那天,她确实给了我一个意外的惊喜:我接通了她的电话,可第一时间听到的却不是她的声音,而是那首每一个生日party上都会听到的生日歌。这对于我这个连自己的生日也会忘记的人来说,确实是个不小的惊喜,不过,这天之后我却忘了一件与之相关的事情,那就是她说自己很抱歉,没能在我生日当天给我礼物,但她会在有机会的时候,把这份礼物亲手交给我。

几分钟后,小艺的父亲到了。在父亲面前,女儿像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孩子,刚一见到伯父,她就蹦到了他的面前,似乎把一切都忘了。我提起她的包,拖着行李箱走了过去,同时为她那可爱的模样暗自欢喜。打过招呼,寒暄几句之后,我们便向着小艺家里走去。

那晚饭后,除了谈论我和小艺的学校生活外,伯父和伯母还对我说了些感谢的话。

“玉鸿啊,真的应该好好感谢你呐。小艺虽然已经长大了,看,个头都比我高了,可是她毕竟是个女孩子,在外边上学,人生地不熟的,而且又怕坐车,你说做爸妈的能不担心吗?要是她只呆在学校里呀,我可就放心多了,可是她还得回家啊,只要她在那边说:‘爸爸,我上车了。’我这边就一面期盼,一面担心着。看到她安安全全地回到家里,我心里不知要有多高兴呢!

这次多亏有你一路上照顾着她,否则——我真不知她会吐成什么样子。上次我送她去成都,从这里到昆明,她就吐了四回。

几个星期前,他打来电话告诉我,你已经申请留校几天,要等她一起回来。我听她这么一说,心里顿时感到踏实了些,之前还一直为她到了昆明后,要一个人坐那趟可怕的长途汽车担心着。总之,只要这一程有个人和她相伴,能相互照应便好!”

伯父语重心长地说,言词之间不乏感激之情。

“是啊,现在我们身边就只剩下这么个女儿,只要她能生活的好好的,将来有个幸福的归宿,那不管现在我们受多大的苦也是值得的。”伯母接话道,“玉鸿啊,你和咱家小艺从小就认识,而且一起上学——小学,初中,直到高中,你们都在同一个学校,应该说情如兄妹了。现在上了大学啦,在不同的城市读书,难得见面了,你们更应该珍惜这份情谊。出门在外,能相互照应就相互照应。”

伯母说着转移了话题:“你是个好孩子,要多为你爸爸想想,不要辜负了他——他可对你抱有很大的期望啊!

伯母的话让我想起了零碎的过往。我极力掩饰自己,抑制住欲要夺眶而出的泪水,只觉得所有的血液往脑门上涌。

伯母继续说道:“听说那个面条商老板把厂子交给了你爸,他负责购进面粉和运售,你父亲则包揽了整个生产过程,除本分利。为了你和你妹妹,这些年来你父亲可受了不少苦啊!”

我知道伯母并非有意触动我内心的伤口,她已经尽量回避了。好长一段时间里,一想到母亲的身影和父亲那日渐苍老的容颜,我便会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但这一次,我总算克制住了自己,没让一滴眼泪夺眶而出。只是,我仍然无法令自己不去想起那些过往——所有美好的与残缺的、幸福的与痛苦的记忆。 第6章 鄙人家世 一九九零年五月十七日,我出生在桑田镇上的一个农户家庭里。我有汉族和苗族的血统——父亲是汉族,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靠着几亩田地来养家糊口;母亲是从几公里外的坡脚苗寨嫁过来的,那时她才十九岁。我很少有机会去外祖父那里,便很少见到舅舅等外戚亲人,能见到他们也多半是在我家里。我想父母很少带我到外祖父家去的原因,大概是因为外祖母已经过世,只有我那在村子里交过几年书的外祖父尚在人世,而且他却同一向和父亲母亲不太和气的舅舅住在一个屋子里。

二零零七年,我以优越的成绩考入了沧海县第一高级中学——一所县级重点高中。为了能让我上学,父亲把几亩薄田出租,每年仅可收取一千块钱的租金。然后,他联系到一个性罗的面条商老板,便进了面条厂打工,每月只能拿到八百块钱的工钱。几个月后,性罗的老板看我父亲勤快老实,肯卖力,才把父亲的月工资提升到一千块。把大部分田地出租后,父亲只留下了部分母亲能操持过来的用于种植玉米谷物。农忙的时候,幸亏有左邻右舍帮助,母亲才不至于那么辛苦。除了忙于农作物的播种收割外,母亲还驯养了几头家畜,以供出售,从中支取部分收入用于我和妹妹在学校的各种费用。

识字很少的父亲,却对我——这个家庭里唯一的儿子——报以极大的期望。

对于经历过人生大部分必须经历的事情的父亲来说,他总有许多值得我引以为鉴的经历。他此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静下心来,把在学校里该学到的东西都学到手。十三岁的时候,父亲便不愿再去上学了。他开始迟到旷课,甚至瞒着祖父和祖母,一两天不到学校去。后来祖父和祖母拗不过他,也就随着他去。只上过小学的父亲,回家几年后,便开始了他的地地道道的农户生涯,宁愿在那几亩薄田里流汗,也不愿呆在学校里,做着那个年龄段所有孩子都该做的事情。因为落后而愚昧,因为愚昧而早早地将爱情送进坟墓,而当还未理解婚姻意味着什么的时候,却已将婚姻的镣铐扣住了刚刚破土而出的爱情之苗上。于是,婚姻不仅萎靡了爱情,也禁锢了愚昧,囚禁了落后——这,大概就是落后之地的人们祖祖辈辈都走不出贫困的部分原因吧。不过,这种状况自父亲那个年代以来,已有了很大的改观。至少,正当父亲正值步入婚姻的年龄时,他所处的那个年代已多多少少有了我们这个时代的影子。父亲在走入婚姻的殿堂之前,确实在思考着我们这个时代里,每个即将步入婚姻的人都会思考的问题。他步入婚姻的方式,却似乎和现在我所理解的有所不同——我以为婚姻必然建立在爱情之上的。不过,那时的父亲似乎不是这样的。

二十岁的时候,一些和父亲同龄的人已经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有些甚至已经生儿育女了。可是,父亲却在婚姻的门槛前处处受阻。原因是父亲一家的住房破旧。“那时候,你父亲到处去求亲,也有跟着他来的人,不过住了一两天,还没等这方的媒人去通媒呢,人家就借故溜了!”母亲有时这样对我讲着父亲的往事。父亲则什么也不说,只在一旁傻傻的笑着。能和母亲分享自己过往的事情,他心里似乎洋溢着一种难于言表的幸福。后来,父亲决定面对现实,也努力改变现状。他开始走南闯北,挣钱建房。直到二十七岁的时候,父亲才建起了新房,也就在这个时候,他遇到了母亲。于是,他相信自己能给母亲以幸福。不过,因为家业薄弱,父亲又少了发家致富的营生头脑,他只能带着母亲同他一起受苦。这倒也应了“患难见真情”这句话,母亲并没有因为父亲的贫苦而离开。相反,她打从嫁给父亲的那天起,就安守着贤妻良母的本分,任劳任怨。她不识字,没文化,但淳朴善良,像所有朴实无华的乡村妇女那样,甘心为家庭奉献着一切,为子女受苦受累,却也甘之如饴。

作为父亲,一个有着较为丰富的生活经验和人生阅历的长辈,他即使只是一个从事体力劳作的农人,却在用他自己的方式,以他的经历之所学教导我,当我在成长的路途中遇到黑暗的时候,为我点着一盏明灯。父亲自然没有商人的狡黠和善于专营,也不会逢迎谄媚,以他的淳朴,想的自然是淳朴的事情。“鸿儿,你要好好地学,将来做个人民教师,千万不要再走父亲这条路。”上了学,每次离家返校的时候,总免不了让父亲给叮嘱几句。而这样的话,无论何时何地,也时常会在我耳边响起,鞭策着我,使我在学习上不断进步,名列前茅。

二零零七年七月的一天,我从邮局拿回录取通知书,把它交给父亲。父亲看了,知道我被县里的重点高中录取,心里高兴极了。为了给我庆祝,他还精心筹备了一桌饭菜,请来了左邻右舍和他一起分享这份喜悦。听到别人你一句我一句的夸赞之词,他的脸上堆满了写不尽的笑容。而我,面对父亲,心里自然也是欣喜的。“父亲,孩儿不会辜负您的一片苦心和期望的。”我在心里向父亲承诺道。

这年八月,我迎来了满怀期盼的日子。入学那天,父亲把我送进了县一中的大门,交了各种费用后,他离开了。而我,要在这里接受十天的军训,然后开始我的另一段生活。 第7章 孙氏孤儿 和我一起升入同一所高中的,似乎只有孙小艺。然而,一开始我以为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在我的记忆里,孙小艺总是一副乖样儿,却也只是成绩平平。我以为她最多能够考进个中专学校,已经是很不错了。不过,我错看了她的那股劲儿,也低估了自己。也许,我应该从反观自身去重拾对于她的信心:她一定能行的。

其实,在上初中之前,我和她一样,也只是个成绩平平的学生,只不过和她相比起来,我多了一点不肯向人屈膝低头的傲骨,大概也因为如此,才使得后来的我和她免遭他人的欺辱。

孙小艺所遭受的冷言闲语,是缘于她的身世。1996年这一年的一天中午,一辆小车开进了这个人口不足一百来户的小镇,接着把整个小镇闹得鸡犬不宁。“我怕他去了回来,做不起活——他毕竟是这个家的顶梁柱,所以当时我就说让我去……”那件事过后,便有类似这样的话传开了。后来,也便有了如下的谈话:

“他两个一直想要个男孩,所以就生了看看……”

因此,后来便有人得到消息:某某人在路边遇到了被双亲遗弃的新生婴儿,还抱回来抚养呢。当然,此消息之所以产生并传开的原因,自然是有人生的是男孩而想要的是女孩,所以只好把自己的亲骨肉弃置路旁,等待有缘人。于是,据说,孙小艺便是这样一个被弃置路旁而遇到了有缘人的幸运儿。

关于孙小艺的身世,我最初是从祖母那里得到的消息。似乎那个时候,是在梦中,祖母却还活在人世,而叔叔也还没有和我们分居。据说,有一天叔叔一大早便出了门,回来的时候带来了一个消息,他说自己在去的路上,于路旁看到了一个婴儿,远远的便听到了哭声,自己还因此吓出了一身冷汗。

祖母焦急地问他道:“你咋个不捡回来呢?”

“妈,我一个大男人的,你叫我怎么养啊——”叔叔回道,“难道我捡回来您养了不成?”

“我不是要你养,”祖母语重心长地说,“我叫你捡回来是想先给她个安身的地方,然后再让需要的人家给抱去的嘛。”祖母接着自言自语道:“小小生命,不说大早上的天冷,万一要是遇到了豺狼虎豹,那可怎么办呢。”

“没事了妈,您不用担心,我回来的路上听人说那婴儿给孙家的人抱去了。”叔叔说,“再说了,再怎么狼心狗肺的人,也不会把自己的亲骨肉放在那里就不管不顾吧——他总得藏在隐蔽的地方,看有人把孩子给抱走了再离开的嘛。”

就这样,孙小艺是“捡来的”的消息便在这镇上慢慢地传开了,甚至十来岁的孩子都知道,而且似乎也只有十来岁的孩子——她十来岁时候的同学乐于知道,因为这让他们找到了不少乐子。

我就清楚地记得上小学时,班里几个很是调皮的男生每每遇到她就会大呼“捡来的”,后来索性也不叫她名字了,只称呼她:捡来的。而每遇到这种情况,孙小艺也没有怒目相对,而是低着头闪开。她没有为此还以唇舌相讥,也没有几个同学会帮助她,因为这确乎是一个事实。

“连妈妈都说我是捡来的,我还能怎么样?”有一天她对我说。那时候,我们坐在学校背后的那座小山的山顶上,俯瞰着整个校园。我说要带她去看一样东西,她便瞒着潘慧圆随我偷偷沿着校园背后的那条蜿蜒崎岖的山路爬上山来了。

“看到远处那座山了吗?”我指着远处高出群山却是朦胧可见的那座山脉问道。

“看到了,”小艺说,“听说,前些天刚刚回到镇上来的王虎一家以前就住在那里。”

“还记得那首诗歌吗,《在山的那边》?”我说着大声朗诵起来,“小时候,我常伏在窗口痴想……”

“真好!”她说着鼓起了掌,脸上的笑靥终于如一朵绽开的莲花,那样恬淡自然。

“在不停地翻过无数座山后/在一次次地战胜失望之后/你终会攀上这样一座山顶/而在这座山的那边,就是海呀/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在一瞬间照亮你的眼睛……”我说,“相信吗,有一天我们也会看到那片海的。那时,我也能写出最动人的诗句——以后,我要当一个作家,用笔去给人生雕一尊永恒的塑像。你呢,你想做什么?”

“我——”她将视线移向远处,沉思良久,说道,“我就想当一个老师——当老师是很光荣的!”

我们捡来了小石子,一颗一颗地朝着山下的校园里扔去。正当她看着自己扔出去的石子往下落去而开怀地笑着的时候,我很快地把兜里的那枚镜子递给了她。“看这镜子,里面就是我要带你来看的东西——你的笑靥。”我说,“其实你笑起来挺好看的,不要整天沉着脸,更不要理会别人会说什么,有些事情,你忘记得越彻底,你得到的快乐就会越多。”后来我们下了山,从校园背后沿着校园的围墙回到了大门前,在那里遇到了她母亲。“你这孩子,跑到哪里去了?”她母亲斥责道。虽然招来了母亲的责骂,但她却无比的开心,我也第一次看到了她笑的样子。

直到小学毕业前,才很少听到有人对她抛去嘲讽的声音:捡来的。然而,让那几个调皮的男生彻底根除这个几乎已经成为习惯的损人折己的恶习,却是在初中的时候。

那是初中入学的第一天,我们小学升初中的已被分到了不同的班级,因此对于孙小艺来说,她应该很庆幸的是,终于没和被称为“捣蛋鬼”之首的朱本悟同窗。然而,这一次她却哭了——是的,第一次,哭得让我心生怜悯,进而向朱本悟投去憎恶的目光。“狗娘养的,没素质!”当时我便私下里一顿痛骂。然而,似乎,这句话被人偷偷地听了去,并告知了朱本悟,以至于她在羞辱了孙小艺之后,又招惹了我,或者,那是报复。

事情发生在课间操结束后的那段时间里,当时,很多同学都身着蓝色的校服,在走廊上打闹嬉戏。我也站在走廊上,靠着走廊的围栏。

“孙小艺,捡来的吗?”朱本悟经过小艺身边时,肆无忌惮地戏弄她道。

“朱本悟,”这一次,孙小艺终于忍无可忍,对着他吼道,“你太过分了!”不过,她随即便哭着跑回了教室。

朱本悟毫无羞耻之态,得意地笑着,不过,他并未就此收手——接下来他对我做出了让我无法忍受的事情。他趁我没防备的时候,竟然试图要把我的裤子给往下拽去。我的第一反应当然是提住裤子,接着便向他追了过去。他仗着自己人高马大,便以为我不敢对他动真格的。但是,我已经恼羞成怒了——就像在罗马斗兽场里的角斗士一样,为了保住性命,或者作为人的尊严,我必须拼死一搏,即使我面对的是一头体格多么庞大的野兽。于是,我便捏紧了拳头,不顾死活地向着他擂去。所以,在他吃了我几个拳头,还被我压倒在墙角之后,才终于知道了被人欺辱的滋味是多么的难受。

“还敢不敢,敢不敢——”我怒目相视,对着他吼道。他试图挣扎着和我换过角色,不过也只能怪他徒有一身肥肉,壮壮威风倒还可以,要是打起来,还真成了累赘。

“不敢——了。”我听到他小声地屈服道。

“敢不敢,我听不到,你他妈的给我大声点!”我吼着又给他脸上,鼻子上来了几个拳头,只见他鼻孔里流出了红色的东西。

“不敢了!”直到听到他大声地举白旗了,我才放下了即将擂上去的拳头。

“我警告你,以后别再对我做出类似的事情,包括——包括别再让我听到你对孙小艺说什么‘捡来的’,不然,这一拳我照样打上去。”我说。这一次我真的发了狂,都不知道当时的自己是个什么样子,只见当我放开他起身回教室的时候,围观的人还满是惊恐,之后才随着我的离去散开,留下朱本悟在那里擦拭着鼻孔里涌出的鲜血。我回到教室,才注意到我的手腕上渗出了点点血汁,想是刚才和他撕扯的时候擦破了皮肉。孙小艺还趴在桌上恸哭着,潘慧圆便借此去安慰她,这才使她慢慢地止息了哭声。

“小艺,别哭了,以后,再也不会有人敢说你是‘捡来的’了。”潘慧圆说,“刚才,高玉鸿帮你教训朱本悟了——你不知道,那胖子可惨了,满鼻子都是血呢。”

潘慧圆不知道事情的真正起因,以为我只是替孙小艺教训那个死胖子朱本悟。几分钟后,当同学们都进了教室的时候,我和朱本悟却进了校长办公室。

“事情是为什么?”校长坐在旋转椅上,翘着二郎腿,冷冷的问道。

我死死地盯着朱本悟,真想再给他吃几个拳头。“亏你还敢来告状,真不要脸。”我暗地里骂道。我们谁也没有再说话,就那样耗着,我想,一则是因为朱本悟虽则来告状,但他没有正当理由,二则校长知道朱本悟一直是个屡教不改的捣蛋鬼,也一直没人敢招惹他,这次就当是个教训,给他个主动认错并改过自新的机会。然而,朱本悟似乎并不以为自己错了,而且靠着椅背,腰杆便越发的直起来,硬了。

“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们从上课一直耗到下课,校长才终于从他那把椅子上站了起来,拿出了一张纸给朱本悟揩去流到唇边的鼻血后,再次大声的问道,“谁告诉我,为什么打起来了?”

“他先打我的。”这会儿胖子开口说道。

“我要知道原因!”校长厉声说道。这话仿佛沙包一样落在了朱本悟头上,以至于他终于低下了头。

“他趁我不注意,试图脱下我的裤子,”我说道,“还有——他还羞辱孙小艺,说她是‘捡来的’…………”

“她本来就是捡来的……”他诡辩道。

“你给我住口,人家是捡来的也容不得你到处乱说……去去,这里没你们的事情。”挤在门口的学生见到校长走了过去,方才一哄而散了。然而,孙小艺和潘慧圆却不为所动,似乎担心校长会不分青红皂白,所以要向校长澄清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这时,一个穿着一身白色大褂的女人进了来,气喘吁吁地问朱本悟道:“儿子,你这是怎么了,怎么会被打成这样……”接着,他对校长央求道:“校长啊,我把儿子交到您的学校,您可不能让他被人欺负呀……”

“黄医生,事情的原委我已经弄清楚了,这件事情是你儿子有错在先。无论打与被打,都是不对的。总之,这件事情校方负有一定的责任,你儿子——对了,还有你,也都脱不了干系。”校长说。

从这以后,朱本悟对我便毕恭毕敬的,也不敢再对孙小艺说什么了。我和孙小艺的关系也拉近了很多,到了初二下学期,我接受她的请求抽出时间去她家里为她补课。在那段时间里,我才从她那里得知,原来她姐姐的身世和她类似,只不过她是被亲生父母抛弃在路边的,而她姐姐则是由她父母领养过来的。“我想我这一生都无法报答他们给予我的大恩,”她忽然将手中的笔放下,说道,“如果不是他们,这世上就没有孙小艺这个人了。”“嗯,我看得出来,虽然你不是他们亲生的,可是他们对你——还有你姐姐——仍然情同骨肉。”经过一段时间后,她的学习有了很大进步,挤进了前十名,而我则从初一下学期以来,一直保持着第一二名的好成绩。就这样,我们一起考进了县一中。 第8章 入学军训 作为一所县级高级中学,而且是全县唯一一所重点高中,县一中除了拥有一流的教学设施和师资力量外,还有着优美的校园环境。

南大门上方,“沧海县一中”几个大字在艳阳下闪耀着金光;大门两侧,各是用大理石砌成的两个保卫室。

进了这道门,呈现在眼前的,是一块一百平方米左右的操场。操场两侧各是两堵约有两米高的墙,墙上的黑板贴着每年的高考佳绩以及其他的一些信息。这两堵墙的背后各有一块用于停放学生车辆的场地。由操场向前延伸至学校北门的是一条中轴大道——宇经路,路面宽达六米,沿路种植石楠。接操场右前方向右延伸,左转至东大门的是一条宽约三米的环阁路。环阁南路左侧是两栋名唤雅阁的学生公寓,两公寓由一条连接环阁南路和环阁北路的间阁路隔开,公寓北侧是环阁北路;环阁南路右侧,即右停车场东面,是学校食堂,由食堂再过去是两块网球场;环阁南路左转段即为环阁东路,该路段直通学校东大门,其东侧种植几排高大的梧桐树;环阁北路北侧,是十个篮球场和几块乒乓球桌,分别位于间阁路东侧和西侧。操场左前方,即宇经南路西侧,是两栋由走廊连接的呈西北——东南走向的五层教学楼——知行楼,其外观呈蜡红色。宇经南路东侧、雅阁A栋西侧以及环阁北路南侧之间,是一片面积约四十平方米的高大树林,其间有两条互相交错的幽径。

沿宇经南路至中间段,即呈东西向横穿校园的宙维路与宇经路相交的十字路口处,向左可直视校园西侧的围墙,向右可见宏伟的学校东门及立在大门内那块圆形广场上的刻着校训的棕红色巨大石碑,石碑的南北两侧是两个弧形的凉亭。宇经北路和宙维西路之间,是两个名唤知心的连体湖,湖中种植荷花。两湖四周种植芭蕉和垂柳,垂柳之外是环湖路,分东西南北四段;将两湖隔开来的是一条由两座小型拱桥连接的小径,小径两侧分别种植一排芭蕉。连接小径的石拱桥被学生们戏称为奈何桥,只可惜没有万川河、孟婆以及彼岸花等。知心湖西侧,是三栋由走廊连接成“U”字型、外观呈白色的教学楼——致远楼。宇经北路和宙维东路之间,是一块按国际标准设计而建的足球场,呈西南——东北走向。在足球场东侧的是看台,看台背后就是学校的体育馆,馆内分两侧,一侧有室内篮球场、游泳池等,另一侧则是活动大厅和汇演大厅。与看台相对的是升旗台和旗杆,升旗台也兼做各种文艺表演的露天舞台。

我就是在这样的校园环境中开始了十天的军训,度过了我充实而艰辛的三年高中时光的。

入学军训比起军队里的训练来说,要轻松得多,但对于从未受过如此训练,最多只是在上体育课时在烈日下晒晒的入学新生来说,却不乏晕倒在场地上的。开始的时候,学站军姿。这一过程最长要持续45分钟左右,而且还得站得标准,纹丝不动。虽则是八月将近九月的时节,太阳直射点已处于这座位于北纬二十三度二十六分附近的城市之南,而且越来越远,但日光仍然有些灼热。穿着白蓝色相间的短袖军训服,袒露着双臂站在日光下,用不了几天,大家都像被抹了炉灶上的黑粉末似的,手臂上的皮肤黑不溜秋的。除了站军姿外,还得跑步,学做正步。而跑步,得每天六点半就起来换装,以极快的速度下楼去,到住宿大楼前的场地上去站队。接着,在教官的带领下,沿着田径场的跑道跑上两三圈,之后吃过早餐,再到指定的场地上去,开始一天的训练。学正步则是在上午和下午这两段时间,有时候教官累了,他便让做得好的同学带着我们练习;有时,我们同他坐到附近的草坪上,一起唱起了《军中绿花》:

寒风飘飘落叶

军队是一朵绿花

亲爱的战友你不要想家

不要想妈妈

声声我日夜呼唤

多少句心里话

不要离别时两眼泪花

军营是咱温暖的家

妈妈你不要牵挂

孩儿我已经长大

……

若要惹怒了他,被惩罚那是常有的事,且惩罚的方式常常会令你意想不到、啼笑皆非。有一次,大头因为列队时还在和旁边的同学喋喋不休,被拉到前面摆着个令同学们暗笑不已的“破史”。较为轻松的,要属遇到下雨天的时候。雨要是下得大,我们就集中到学校的会堂里去。在那里学军歌,或是听教官们讲些军事理论方面的知识。最为诙谐的是,教官们竟把《上海滩》的主题曲改成了这样:

脓包,脓包

跟你说什么你也不知道

听口令,注意脚

就是说你呢你还闹

哎哟,我靠

说起你来你还会傻笑

抬头,挺胸

两臂夹紧了你的腰

谁敢偷懒,谁想撒娇

营长看到可不好

莫要装,不要叫

这个时候别胡闹

站直了,休要嚎

三十分钟并不算难熬

不行呢,打报告

晕倒在地谁来抱

军训虽然叫人受苦,寝食都受到严格的管制,却也不乏乐趣之时。这不仅仅是因为我们对新的环境充满好奇,也是因为在这个新的环境里我们认识了新的面孔。军训的第九天晚上,我在规定的时间回到宿舍,冲了个澡便扑倒在床上闭目养神。有几个舍友也躺在各自的床上。虽然白天的训练已让人身感疲倦,但大家心头却有聊不尽的话题。如果说男人之间最轻松的话题便是谈到别人的女人,那么,对于我们这群即将或者已经在探索未知世界的人来说,无论谈到谁,也都是轻松的了。

“唉,这军训也真累人的啊!”我刚刚将手中的那贴字画收起来,打算打开放在一旁的日记本,便见大头从卫生间出来,一头栽倒在床上,说道,“再来一天,我看我得崩溃了。”大头的实名叫汪鸿,也不知道是谁先叫他大头的,总之,“大头”已经成为舍友们对他的习惯称呼。他也不生气,谁“大头,大头”地叫他,他照样答话。

陈楚雄则卧在床上,煞有介事地翻着一本相册。可是这时没有人注意到他。沈元华从床上坐了起来,回大头道:“才刚开始呢,你就觉得累啦。”他侧过身从床下拿了那瓶康师傅,接着说道,“我堂姐今年高三,刚过初六就回校补课了。据说他们上课时,可以在下面睡觉而不必提心吊胆,你猜为啥?”他喝下一口水,解释道,“因为那书堆得够高了,大可遮住老师的视线。”

“切,你啥时候说话不像放屁啊!”汪鸿打趣道。他到阳台上取了毛巾,进了洗手间,把水开得哗哗直响。

“臭死你啊!”沈元华接嚷道。突然,他像是受了刺激似的,尖着嗓音扯道:“嗳,咱班的女生长得可不赖啊。那个叫阮……阮什么来着,就是那个长着一头乌黑长发的那个,怎么样,班花呀!”

李晨曦没搭理他,从床上坐起来,说道:“咳,今天做俯卧撑的时候,你们可看见啦?”

汪鸿听到了,但似乎没听得太清楚。他从洗手间里探出头来,问道:“看——看到什么,是不是后面的女生?”

他立刻遭到几个舍友的嘘弄:“去,没你的事!”

陈楚雄把相册合上,下床的时候还一本正经地说:“你们都是色鬼,小心被罚。”他似乎把军训已经结束的事情给忘了,所以这样说道。

“色什么鬼,这叫好奇,正常心理,懂吗?”大头拿着毛巾出来,做了个得意的模样,反驳道,“都啥年龄了,要是没这份好奇心,不止心理医生了,哏,就连我们也会说你不正常咧!”

正当他们你一句我一句地说个不止时,我打开了自己的日记本,记下每一天所发生的事情和心情。回想起这几天来,我的脑子里便不时地闪现出一些清晰的记忆的片段——我想,那或许是我无意间看到的一抹最美的倩影,以至于他们在大谈特谈的时候,我只顾着沉迷于自己那甜美的回忆中。是的,一切都还历历在目,就在此时,她正领队踢着正步呢,来回踢着,于是,我便由心底里发出了一丝甜蜜的笑意,仿佛我和她相识,且她所做的一切——每一个优美的动作、那飘扬的马尾辫,都是为了引起我的注意力。 第9章 开学典礼 十天的军训转瞬即逝,过去的时光一去不返。此时正是夏末秋初,校园里仍旧一派生机勃勃。湖边的柳条,在晨风中摇曳,也仿佛要尽显生命的力量,以此告诉这些初到不久的莘莘学子,要珍惜这可贵的青春时光。

我站在宿舍的阳台上,看着足球场上攒动的人影。从远处传来的音乐,像是即将开始的一次征途的前奏,让人内心激奋,却看不到未来路途上的崎岖坎坷。我不知道在这条路上,自己将会跌倒多少次,遇到些怎样的过客,或者几个知心朋友。我只知道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将开始新的征程。而这趟征程的起点,就当从今天这个令人激动而又奇迹般的时刻开始。

九月一日上午九点,足球场西面的升旗台上,已经铺了红毯子,摆放着一排铺了红布条的书桌。桌上放着几个麦克风,横向依次排着。台后高挂的五星红旗迎着朝阳,在晨风中飘逸轻扬。

此时,我已经下了楼去,正挤在混乱的人群当中。我从几个慌着排好队的同学中间穿过,看到前方比人群高出半个头的标牌,上面写着“高一(6)班”的字样。我侧着身以便挤过去,不料右脚的脚后跟被人踩上了,忙一回头看时,一个女生慌了神似的向我道歉。

“不好意思,”她嫣红的脸蛋上带着一丝歉意,“我不是有意的!”

“兰兰,这边,我们在这里呢!”一个女生以尖亮的嗓音对她喊道。那声音有些熟悉,但却又模模糊糊的记不起来。

“不要紧!”我说。我顿时觉得两靥有些热乎乎的,也不知道当时的我,脸上是笑,还是一副生气的表情,不过后来我确信都不是。我来不及,或者说忘记了时间的概念,没多看她一眼,自己便向着班级所在的地方走去了。

几分钟后,学校的领导已入了座。主持人首先对到场的领导、嘉宾作了一番介绍。有人宣布开学典礼正式开始后,校长开始讲话了:

“同学们,很高兴,我们——又见面了。在过去的十天里,你们——接受了严格的军事训练,你们——应该掌握了一些,最基本的军事理论知识和技能,同时,磨练出了克服学习上的一切困难的毅力。

“去年——我校的升学考试——取得了优越的成绩,上线率达99.3%,创下了——建校以来的最高纪录。其中,重点线就有100多人,数人被——南开大学,武汉大学等高等学府录取。这样的成绩,与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以及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

“今天——我们在这个——环境优美的校园里举行开学典礼,你们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这意味着——你们——将在这里度过三年的高中时光——在这里生活、学习,在这里成长。所以,你们从现在开始,就要为自己树立一个——正确的、远大的目标,并为实现这个目标——而努力奋斗。你们——来到这里,不是来混个日子的,而是为了三年后,能够考入——你们理想中的大学。同学们,今天——你们以优越的成绩——考入了县一中,我相信,在学校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老师和同学们的共同努力下,三年后,你们也能以优越的成绩——考入你们理想中的大学……”

校长慷慨陈词,讲的铿锵有力,赢得了阵阵热烈的掌声。他的话把我带入了沉思中,我也觉得热血沸腾,是该有个目标的,不过却仍感觉有些迷茫,只觉得那个所谓的目标就像东边的启明星,我能看到它在那里闪着光,但却遥不可及。而我,像个揉着惺忪睡眼的小孩,迷迷糊糊地追着它。

典礼结束,同学们回到教室。古话说国不可一日无君,同样的道理,虽然我们这个班级已有了班主任张小芳,但还得在班里选出几个班委,这就好比一个公司有了总经理,还得下设各个部门主管一样。张小芳跟在同学们后面进了教室,待同学们安静下来后,她说:“各位同学,很高兴再次见到你们,也很高兴能够成为你们的班主任。我希望能够和你们一起共度即将开始的三年时光,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一年以后,你们还将面临着分科的选择,但无论最终怎么样,我们能聚在这里,也算是缘分,所以,希望同学们能够珍惜这份缘分,为了各自的目标,也为了我们共同的目标而努力。”说了自己对同学们的期望后,她又庆幸地说道:“刚才我去抽了关于卫生区域分配的签,我班负责打扫这栋楼A区的卫生间。——”同学们一阵喧哗——“这有啥不好?虽然是打扫卫生间,可是工作量少,每天只需四个同学打扫就行了,”说着她又微微笑了起来,“有些同学一个星期还轮不到一次呢!”之后,她开始着手班委的选举一事。她在讲桌前坐了下来,从自己的文件夹里取出一份同学们的入学成绩排名单,目光游移在纸页的上端,片刻之后,又拿出一份表——入学那天同学们填写的一些信息,无非是同学们在初中的时候当任过什么班委之类的事——对照着看了看,这才说道:“这样好了,班长一职就先由蒋成泽暂时担任,石雄当任体育委员,至于学习委员嘛,就选个女生吧!谢小娇——”没等谢小娇回答——“你来当任学习委员。”选班委将近花了一节课的时间,最后,张小芳说道:“这些同学只是选出来暂时代理,等大家都彼此熟悉了,再论表现重新选举。”不过,直到几个月后,没有同学提出异议,张小芳也似乎把这事给忘了。

一切安排妥当,张小芳走出了教室。同学们也都陆续走光了,或是拿着一两本书出去,或是空着手出去。谢小娇把班主任给的课程表贴到门背后才去了张小芳的办公室,所有班委自然都被叫到那里去了。教室里,一些刚发下来的书被整齐地堆放在书桌上。

我打开语文课本,将它凑近脸庞,闻着新书里散发出来的书香气息,想起了初中时候的自己,心里闪过一丝失落的感觉。我清楚地意识到,要想在三年后考上重点大学,至少在年级上要冲到一百名以前。而现在呢,在这个班上,我连前十名都排不上,更不用说像初中时候的那样,在年级上名列前茅。不过,我也清楚地意识到,这个社会有时候总喜欢用一条标准来衡量一个人,就像刚才,我的名字要能排在那张纸页的顶端,一定能将之后的失落感击得粉碎,或者根本就没机会失落。

夜幕降临,暮色笼罩了整个校园,天空飘起了绵绵细雨。校园里的路灯泛着柔弱而淡黄的光,路灯下时而出现几个人影,接着又消失在黑影中去了。下了自习——十来分钟后,我怀里揣了本书,冒着小雨向宿舍冲去。第一个回到宿舍,我把书往床边搁好。然后,我从枕头下拿出了日记本,开始写起日记来:

2007年9月5日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对我来说,这校园里的一切都还是新鲜的,探知的欲望在我心里滋长,也有份对未来的憧憬。我带着无比喜悦的心情参加了开学典礼。在典礼上,校长的那番话,令我非常激动。我幻想着未来大学里的生活图景,勾勒着理想中的一切。正当我陷入沉思的时候,身边爆发了阵阵热烈的掌声。我如梦初醒,也不自觉地鼓起了掌。

站好队时,我才发现她——那抹倩影,站在我右边靠后一点的那个地方。见到我,她有些腼腆,似乎还沉浸在刚才踩到我的那个情境之中,可她的脸上却不忘露出一丝微笑。红润的双唇,白皙的皮肤和长长的睫毛,衬托着水汪汪的眼睛。她的眼睛里闪烁着我读不懂的光芒,我只能猜,那是柔和,是纯情,是淡雅中无法掩饰的羞涩。我也有意识地向她点了点头,算是打个招呼。也许是看到我神情恍惚的样子,站在她前面的潘慧圆把头侧了过来,对我低声说道:“班长,老班长!”引起我的注意后,她才指了指身后的兰兰,说道:“我都见了,看,人家可脸红哩!”经她这么一说,兰兰的脸便刷地红了下来,她用劲地捻了潘慧圆一下。之后,她的偷窃似的目光含着几分娇羞,在我身上游离不定,似乎想看看我的反应,但又怕我看出来。我没理会潘慧圆,回头继续听我该听的,但却怎么也回不过神来。我装作若无其事,其实心里一直有个声音在回响:兰兰,兰兰…… 第10章 不期而遇 凡是上过高中的人,想必不会对我所说的高中生活感到陌生。教室、宿舍和食堂,是我每天必须出没的地方,它们一起构成了学生时代“三点一线”式的生活。

一切都照常进行着,上课、吃饭、睡觉——生活和学习以既定的规律进行着。忙碌的学习生活使人对时间感到麻木,一天的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流逝着——这样的时间加起来,已经两个多月了。

开学以来,我便一头扎进了学习当中。在这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我渐渐意识到了自己底子的薄弱,因为有时我总会遇到一些耗费了很长时间,绞尽脑汁也未能解出的数学题,而当我拿着这些问题向邻座的同学求助的时候,他们好像很容易地就解决了。于是乎,抓紧时间学习,努力赶上别人已成为我第一紧要的事情。

因为把时间安排得很紧,除了和班里的同学相处的那点时间外,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了学习上,仅用来和自己打交道。这样,和班级以外的同学接触的时间就相对少了。有时候,我尽管能在这校园里遇到以前的同学,也只是匆匆寒暄几句就别过了。

来到这校园里后,我和孙小艺的第一次相遇,是在一个细雨朦胧的午后。我已记不清具体的时间了,只略微记得那是秋末时节、开学已过几个星期的时候。

这天,像那样的天气,我以为是不会下起雨来的,所以下午去上课时没带着雨伞。沧海这地方,不像英国的雾都伦敦,人们出门要记得带雨伞和帽子。这里的人没有出门常带雨具的习惯,更何况在这校园之内,即便是冒着小雨从教室回到宿舍,也并不碍事。出门不带雨伞倒成了我的习惯。

上课期间,窗外飘起了细雨。透过窗户向远处眺望,从学校便蔓延开去的建筑物和远处的山林隐没在灰蒙蒙的雨雾之中。这个时候的校园,在淅淅沥沥的雨中,显得格外清爽。若是这个时候撑着雨伞走在校园里,身边开过一辆车子,那来自车轮辗过湿漉漉的地面而发出的声响,仿佛一首优美的曲子,能够荡涤你内心的浮躁。倘若雨伞下还有个你心爱的人儿,那感觉必定美妙极了。

第七节课下后,雨仍下个不停,不大不小,却不间断。我从教室里往窗外窥探,去意踌躇,不过,几分钟后我还是决定下楼去。过了知行楼一栋A区,来到一楼楼道的出口处。从那里到男生宿舍较近,我打算从那里向着宿舍大楼以最快的速度冲去,以便尽量缩短暴露在雨中的时间,回宿舍拿了雨伞后再去食堂。可那里挤满了人,都是些没带雨伞的。有些同学犹豫了一会儿,便将书本夹在腋下,冲进了雨中;有些甚至把书顶在头上,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有些则等到了带雨伞的同学,便搭着一起走了。我顾盼了一会儿,没看到相识的,即便来了一两个,也是两手空空,也就顾不得这身单薄的衣服会被雨淋湿了。正当我准备冲向雨中的时候,猛然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正从楼道那边走来。不过,我还不敢确定那人便是孙小艺,一来是因为近视,二来是因为楼道间光线暗淡,使我无法以这样的距离将她看得真切,直到她越来越近,我才看出她来。她手中拿着一把粉红色的雨伞,身穿浅蓝色牛仔裤和白色的棉布T恤裳,长至肩部的马尾辫轻微地左右甩动着。

“嗨,孙小艺!”等到她来到大概距我五步远的时候,我首先向她招呼道,“真的是你!”她大概没注意到我站在那里。那时候,我旁边也站着几个不知是哪个年级哪个班的男生。

“啊,玉鸿,”她的表情有些惊讶,似乎在告诉我,这个时候能在这里遇见我令她感到很意外。她接着说道:“你怎么会在这里啊?是了,你一定没带雨伞,对吧。”

“是啊,不过还算幸运,因为这个时候我遇到了你——一个带着雨伞来——”我停顿了一秒钟的时间,脑子转着圈子——“拯救我的女孩!”

“呵呵,我也是啊——”她笑着解释道,“我是说这个时候遇到你,我很开心。”这个时候,同她一起过来的那几个女生向她示意她们得先走了。孙小艺回了她们,对我柔声说道:“走吧,一起去食堂!”

说着,她打开了雨伞。我们走进了雨中。我顾不得别人会投来怎样的目光,反正我是到了她的伞下,而且,我比她高出半个头,自然我来打伞的好。“让我来吧!”我边走边对她说,“我是个男生,应该由我来打伞的。”

她知道我的用意后,没有推辞,把伞递给了我。我接过伞,她说道:“感觉怎么样啊——对于近来的学习和生活?”

“很忙碌,压力很大——”我把伞向她的那边微微倾斜,接着说道,“怎么也赶不上我的同学。”

“我也有同样的感受啊,”她一边走着,一边不时地侧过脸来看我,自信地说道,“不过不要就此失去了信心,还记得我们初中时候的班主任说过的话吗?他说像我们这些小乡镇上走出去的学生,起初是比不上城里的学生的。他们有条件,已开发的智商比我们多,所以,只要我们不懈地努力,用不了多长时间,也会赶上甚至超过他们中的大多数的!”

“当然记得了,”我说,“来县一中参加高考那天,他还说三年后,咱桑田镇一定会出现一条腾飞的巨龙呢!”

“玉鸿,对我们寄予厚望的可不止他一个呢。尤其是对于你——你可是咱桑田中学出来的尖子生呐!”小艺道,“喂,他教你练的书法你可学得不错吧。唉,可惜我就是没好好练——那时候光是每天两篇的小楷字和一篇日志就够手酸的了,谁还有心思去练那个呀!”

似乎在她眼里,我已经被一层光环所包围——这层光环所产生的效应,也就是人们所说的“晕轮效应”。然而,打从来到这个我憧憬的校园,上了第一节数学课之后,我就已经失去以前的那种优越感了。以前的我,好比井底之蛙,没想到什么“一山更比一山高”。正说着,我们已然到了食堂门口。她抖了抖雨伞上的雨水,才把它收了起来。接着,我们不约而同地向食堂二楼走去。因为大家都图个便利,亦或是对二楼的菜味不感兴趣,多数人都往一楼去了,所以二楼也就相对宽松了些。别说找个位置,就是在食堂的人流高峰期,排队打个饭菜也容易得多。小艺原是要自己去打的,不过被我说服了。她拿着雨伞去找位置,我则去排队。

几分钟后,我才好不容易找到了她。我还没将我们俩的饭菜放到餐桌上,她便欣喜地说道:“看,这位置怎么样?”

我方打量了一下,发现她找了个及其特殊的位置。那是餐厅里的一角,红棕色的餐桌沿着宽大的玻璃窗放着,其上依次铺着红色的餐桌布和方形的玻璃桌面,若再添一张椅子,便可围坐三人。

“很不错,”我看到餐厅里靠窗的餐桌都被人占了,于是说道,“你来之前,这地方一直没人吗?——”没等她回答——“看来这是——”我想说上帝,但随即改了主意——“他们特地给我们留的。”小艺笑了,那个小小的酒窝又出现在她红润的面颊上。

“喏,我喜欢吃这个,脆脆的,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吃吃看!”她夹给我一片油炸薯条之后,说道。

“谢谢,我也很喜欢。”我将视线从她的脸颊上移至饭碗中,说着将餐盘中的一碟酸烫煮红豆放到餐桌中间,接着说道:“还有这个,自从来到高中,每次当我吃着这个的时候,都会想起我妈来!——来,你也吃吃看!”

“红豆代表相思嘛,有一首诗不是这样写的吗?”她只顾说着,没往碗里夹豆。我用汤勺舀了一点给她。她接着念出了那首诗;“‘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这首诗虽借红豆表达对挚友的思念之情,但是我认为红豆更多的是代表了男女之间的思念之情,你说呢,玉鸿?”我点了点头,表示赞成。

餐厅内仍然是人声鼎沸,窗外的雨还淅淅沥沥地下着,窗上浮着一层薄薄的水雾。我们边吃边聊,谈起了小时候的许多趣事。后来,小艺还聊到了他们一家搬到城里的缘由和经过。离开的时候,已经是六点半钟的光景,天色已渐渐暗了下来。 第11章 校运动会 一个学期很快就将过去了,高中忙碌而充实的学习生活,并没有使我将其他的一些东西完全抛之脑后。比如,有时我仍然会回忆起那抹倩影来,而且我知道她就叫兰兰。是的,兰兰,一个多么美好的名字。然而,我总觉得她却如莲花般,只可远观而不可亵渎。于是,远远地投去欣赏的目光,似乎成了唯一能够使我内心得到满足的方式,起初或许只是欣赏——就像一个极具欣赏能力的艺术家,在一株睡莲,或者就是在一副犹如蒙娜丽莎一样带着迷人而又神秘般的笑意的画像前久久不肯离去一样,久而久之便倾注了他那只能属于人类有史以来的永恒话题的情思。终于,我发觉那种目光,不——我自心底里觉得,那是爱慕,亦或是迷恋,而非仅仅是欣赏。几乎每次——在能够看到她的每一次,我都会悄悄地,或者静静地跟在她的身后,只要那段距离没让她发觉,我是在跟踪她。是的,我坚信直到冬季运动会来临的那天,她都没有发觉,又或者说她没有让我知道她已经发觉了我在做什么。

这次冬季运动会,是我高中的首次运动会。虽是如此,但我只打算给参赛的同学们写写鼓励稿,没想报什么体育项目。丢铅球吗,我没有那种体魄和神力,千米长跑吧,我的耐力确实不够,要说短距离冲刺和跳高,叫我去凑个数倒还可以。不过,经过第一轮报名之后,我这个没有报名的竟然被要求参加1500米长跑。于是,我只得皱着眉头勉强答应了体育委员的要求。

“你可不能什么也不报——作为这个班的成员之一,你也该为其荣誉而战。我不需要借口,也不需要你拼了命——不,不,我的意思是我不要求你一定要拿个什么奖项,我只需要你顶个数,尽力而为就行了。”他说,“重在参与,行吗?”

“好吧,那我就试一试——尽力而为。”我说。

为了此事,我还特地从我的伙食费里省下钱来,买了一套运动服。运动会到来的那天,先是开幕式,之后各项比赛便接二连三地开始了。第二天,我像其他一些报了名的同学一样,享受着后勤同学们给予的特殊服务。因为天气微冷,上阵之前我披着一件外衣,临到上阵时自然有人帮我接过了它,阮佩妮用别针帮我把号码布别到胸前,还没上阵,谢小娇等几个女生就已在旁给我打气了。

“玉鸿,加油!”谢小娇激动地竖起拳头。

“去吧,他们进场了。”陈楚雄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道。

旺鸿等人也都过来,向我表示鼓励。在他们的簇拥下,我鼓起信心走进了跑道。物理学知识告诉我,为什么我们会先看到雷电,然后才听到雷声。所以,我选择了用视觉来判断什么时候该第一时间冲出去。我目不转睛地盯着指令员手中高举的号令枪,蓄势待发;看到号令枪冒出一缕轻烟的刹那间,我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了出去。半圈过后,便觉得双脚发软,不过,我还是坚持到了最后。在此过程中,我一直听到有人在高呼“加油”,后来才知道原来他们每隔十几米就站着几个同学,直到把跑道两边各围了个圈,每当我经过时就为我高声呐喊。“整个运动场都能听到我们班的呐喊声!”张小芳在结束时说。

当我在最后一圈跑到终点的时候,已经累得全身毫无一点儿力气,似乎只要稍微放松下来就会立刻瘫倒在地。幸好,刚一到终点,旺鸿等人就将我扶到一旁去,他们几个男生把我的双手搭在肩上,夹着我在足球场地上不停地来回走步,直到我完全可以自行走动了,才把我放开。谢小娇端着一杯白糖水,一直跟着,直到他们将我放开来的那一刻,才将杯子递了过来,另外还有个女同学也端着一杯在一旁候着。“一杯暂且够了,这杯先端回去。”我说着禁不住咳了一声。

我一个人在田径场上兜了一圈,回到划定的班级后勤所在地时,只见沈元华和阮佩铌等四人在玩牌,李晨曦和几个女生在写着鼓励稿。对面,旺鸿等人已在打着篮球了。我从桌上拿来那份参赛时间表,翻了一遍,无意间看到了孙小艺的名字,才知道原来她报了400米接力赛,还有谢小娇报了50米短跑,旺鸿报了跳高,却惟独没有我要找的名字——兰兰。

远处的播音台上,播音员正在播送着同学们投上去的各类稿件,有投给所有运动员的,也有投给某个人的,还有投给裁判员的。

“下面,是一篇投给1500米长跑运动员高玉鸿的鼓励稿:”我正准备回宿舍去的时候,听到了远处的播音员念道,“一千五百米跑道,犹如人生的征途,当你选择了它,就注定要为其奋力拼搏,直到你想要的终点,直到你期望的高度。我知道,这一路上没有坦途,所以选择坚守在你的左右——我愿做你忠实的影子,只求能在你最需要的时刻,给你一点鼓励、一点信心、一定毅力,以及一点克服一切困难的勇气,就像此刻,你踮起脚尖,我给你鼓励:加油,你一定能行!就像此刻,你超越一个个对手,我为你呐喊:加油,你就是如此之棒!也就像此刻,你越过红线,我为你欢呼:你成功了,真棒!如果你不曾记得我,没关系,在这里——这条如人生,人生亦如的跑道上,我永远做你忠实的影子,加油吧!”

播稿已经结束,可我似乎还等着什么。“为什么所有稿子都有投递者的信息,而这篇却没有呢?”在回宿舍的路上,我一边走一边思索着。回到宿舍,我懒懒地睡了一觉,直到下午才起来吃晚饭。晚上,我去了教室一趟。教室里只坐着半数人,陈楚雄和谢小娇站在教室外的走廊里,正拿着与运动会相关的事情攀谈。

“50米,你行吗?”我经过的时候,听到陈楚雄打趣道。

“你呀,还说这种话,”谢小娇埋怨道,“都不知道鼓励一下。算了,不跟你讲了。”她说着也回了教室。

下了第一节自习课后,他两个一起往宿舍去了。我回到宿舍的时候,只有陈楚雄一个人在宿舍。他坐在床边,弹着她那把吉他并哼着歌。“回来了,”他道,“1500米,跑下来什么感觉?”

“什么感觉都有了,”我回道,“不信,下次你去试试。”

“我才不要呢,”他果断地说,“我就报了个4乘400米接力,多轻松!”

“你行吗,400米接力。”我调笑道,“你还是去跑50米吧!”

“得了,你就别拿我开玩笑了。”

“你不也拿着谢小娇开玩笑吗?”我笑道。

“我那是准备关心她……”他很确信地说。

“呃,我咋没听到呢,”我说,“你是不是喜欢人家了?”

他不再理会我了,只管弹起了他的吉他,还伴着他那嗓子里吼出来的稚嫩的歌声:栀子花开,如此可爱,挥挥手告别欢乐和无奈……

第二天没有我的比赛,于是我便被叫去做了些后勤工作。下午,当我抬着三根椅子准备离场的时候,便看到了兰兰从面前走过。于是,我习惯性地跟在她的身后,不远不近,直到上了教学楼的楼梯,她便停下了脚步。我想,我不能也停了下来,那样只会令自己暴露无遗,所以,我必须很自然地走过去,而且就在此刻我正在想要怎样和她打招呼,还有倘若她问起我又将如何应对。然而,我心里着实有些异常起来,就像有只小鹿在肆意乱窜。但是,我还是保持着原有的速度走上了楼梯。

“我能帮你吗?”她说。我想,她一定从我脸上看到了些许异常的东西。

“不用了,”我说,“不过还是谢谢你!”此时,有同学从楼上下来,我只好让到她的身后,等过了人,我才换过了手,接着准备往楼上走去。

“还是我帮你吧,”她说,“我一直慢走,以为你可以跟上来的,还是,你不想我帮你?”她接过了一根椅子,我们这才往教室里去。

“我,不是的……”我说。那一刻,我才恍然大悟。

到了教室门口的时候,我让她把椅子放了下来,并向她道了声谢。她说了声不客气的话便离开了。我推开门,将椅子搬进教室后,后面的同学才抬着桌子、水桶等到了楼梯口。 第12章 圣诞礼物 有些人,即使你潜意识里觉得她终究会离开,也还是会不由自主地记着关于她的一切,为她喜为她忧,结果还是不会走到一起;而有些人,你不曾在意过她,不曾刻意去收藏关于她的记忆,却在某个不经意的路口相遇的时候,发现原来你们兜兜转转最终踏上了相同的路途。后者所属的情况,就如后来的我和孙小艺一样——只是,结果,却是我们都不曾料到的。这种结果,只能允许亲情的存在。而对于前者,后来我曾想,早知如此,当初何必要走这么一条路呢?不过,随后我开始这样说服自己——有些人,只适合用来教会你成长,尽管这并非你的目的;她告诉你如何去爱,你学会之后,她却离开了。“大概这是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必须经历的人生历程吧,不然何以轮到我呢。”我想。

我是不会在某个特别的日子里想起孙小艺来的,尽管我们相处得很熟。这大概是因为,我常会想起的,是那个当我坐在靠窗的时候,经常会看到她从窗前走过,笑靥如一朵含羞待放的花儿般娇美的女孩,尽管我还不知道她姓什么。

在12月24日那天,我收到了一份意料之外的礼物。它代表着一段情感的开始,并且随着日转星移而渐渐地浓烈,还是几年后我才知道的事情。

下午放学,我到校门外的小超市里去买一些学习用具。刚出校门,便看到校门口对面的那块空场地上,明显地出现了与以往不同的情形。那里摆满了各种摊子——俗称地摊。各式各样,花色齐全的塑料膜,色泽新鲜的苹果,以及由塑料膜包装得极为精美的平安夜礼品。有些已经买到一两份的同学,正往校门口走来;还有一些正在精挑细选,非要买来自己包装才算得上真心诚意。我没打算去凑热闹,也就从旁边经过了。这是商家大赚一笔的大好时机,每个苹果能卖到几块钱,价格比平时上涨了几倍。回来的时候,正为传统节日与西洋节日之间令人担忧的问题而陷入沉思,没想到在知行楼前遇到了潘慧圆和兰兰。

“老班长,干什么来着?”潘慧圆总喜欢这样叫我,以使我都习以为常了。

“这个,”我把手中的东西晃了晃,以使她能够明白,“你们呢,出去干嘛?吃饭?”

兰兰抢先回道:“是啊,还有买点东西。”她宛然一笑,接着说道:“噢,我姓袁,名叫兰兰,如果没记错的话,你就叫玉鸿——高玉鸿对吧?”

对于她的这句话,我并不感到很意外——她们俩都是五班的,也是舍友,所以潘慧圆应该早就将我的名字告诉她了。每当我坐在靠窗的位置的时候,会时不时地看到她们两个从窗前经过,再到她们的教室里去。不过,我们来不及攀谈,也不便攀谈,最多只是给对方一个微笑就别过了。这还是我第三次与袁兰兰对话,虽则只是第三次听到她的话音,却已觉得格外悦耳,仿佛那话音天生就有一种吸引人的磁力在吸引着我。她刚才的那抹笑靥,也如冬日的骄阳赐予大地的一缕阳光,直叫人一心想要沐浴在其中,享受着那份遍及全身的温暖。她衣着朴素而清秀,黑白相间的圆领(衣领像戴在颈脖上的围巾)衬衫,全白色式的带帽外衣和黑色的休闲裤,白色平底布鞋——这身打扮和我一直带在身边的照片上的一样。

晚上,当夜色笼罩了校园,整座知行楼成了夜里的一颗明珠。校园里的路灯泛着淡黄微弱的光,与教室里明亮的灯光形成鲜明的对比。风不急不躁地吹着,给人几许寒意。没有星光,夜也不太明朗。

这个时候,已经下了自习,可是,大部分同学还在教室里看书。有些同学的书桌上放着一两个已经包装好的苹果,看上去极其精美,大概是准备送人的,或者是别人送的。而我,对这种节日不太敏感,也不曾期盼过能在这天有个意外的惊喜。我以为似这样的一天,我会过得很平淡而充实——仅此而已。是的,现在已经将近十一点了,在过三十多分钟,当我回到宿舍的时候就到十一点半,很快又会是新的一天。而今天,直到现在,我还埋头于书海,来不及想其他的事情。比如父亲现在还在加夜班,母亲还在打磨谷物,更不用说会想到某一天在自己的书桌里,发现某个情窦初开的女孩私下里放的字条,上面写着含羞而真挚的告白之词。然而,我对某个问题的思考,却被善意地打断了。

“同学,外面有人找你。”坐在窗边的谢小娇敲了一下我的书桌,说着走出了教室。

我站起来,看到教室里还有七八个同学在看书。在走出教室的时候,我心里想着,会是谁呢?这个时候找我,会有什么事情?

出了教室,我首先看到远处的灯光恍惚迷离,明亮不一,夜空也镀上了淡淡的微弱的黄色——身在四楼,目之所及的自然是这番夜景。当我的视线很快地收回到走道上时,才看到孙小艺刚侧过身来,双手藏于背后,从教室里射出的光线正好投上她的面颊。

“这么晚了,找我有什么事情吗?”我快步走到她的跟前,问道。

“很晚了吗?”她不需要我的回答,便将藏在身后的东西递了过来,有些腼腆地说道,“给你,愿你一生平安!”

我接过它,意料之外的惊喜使得我很自然地露出了喜悦的笑容,当我把视线从苹果上移到她的身上时,发现她的目光并不在我身上,更确切的说不在我那一丝笑容上,而是与我的水平视线成45度角——是的,她略微低着头,双手仍然放在背后,而且抿了抿双唇。我知道,她在等着我回话。

“谢谢!”我说。

“嗯,”这时她才抬起头来看着我,两靥上露出两个小酒窝,“那——我走了!”她说着向楼梯口跑去。

时间仍然悄无声息地从指缝间滑过,这引起了我的注意——它令我学会了争分夺秒,勤学苦练,却没有提醒我:生命中除了对知识的渴望和追求之外,还有另一些值得去细细品味的东西。我走回教室,时间已将近十一点半了。从书桌上拿了一本课本,我便下了楼去。此时,整栋楼只有几间教室还开着灯。校园里的路灯有气无力地发着淡黄色的光,将会通宵达旦,像个一夜失眠的人,而我的生活,仍然在继续着,似乎从来不会受到影响。 第13章 血浓于水 自从那次和孙小艺见了面之后,我就一直没再见到她了。顶着压力的学习生活,让我在不知不觉中便过完了一个学期。此时,开学已经三个星期了——我又得往家里打电话。自从进了城上学,我就很少回家,基本上一个月才回一次家,一个学期下来,回家的次数也不过四五次。因不常回家,每隔一两周我便会习惯性地给家里打一次电话。有时候我也会用校外的公用电话打去,不过那是在周末的时候。每次打电话回去,都是母亲接的,父亲不在家,妹妹大多数时间在学校里。后来父亲省吃俭用,才买了自己的手机,我在给家里打去的同时,也会给父亲打去。

我每个月的生活费大多是由父亲打到账户上去的,有时我回家了,也会顺便带着一点返校。这个学年我没能拿到学校的春晖补助,那自然是因为期末考试的成绩排不上年纪前一百名。所以,上个学期我所有的生活费自然都是由父母和母亲来负担——他们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大部分都给了我和妹妹。第一个学期结束,我本以为可以拿到这份补助,以减轻父母的负担,却万万没想到一份成绩通知单,便将这个小小的愿望给击得粉碎。看着成绩单上每一科的成绩,然后看看总分,再与前一名对比,结果总能令我有些愤愤不平。我开始抱怨,为什么与前者只差三分,我就一个子儿也拿不到,而他却每个月能拿到五十块。“这不公平,太不公平了。”当时我心里似乎就只剩下这两句抱怨了。不过,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心平气和地面对诸如此类的事情,然后立即投入到下一步,把那三分弄到手。我也常会告诉自己,这个世界不可能绝对公平,我尽管可以无休止地愤慨、唠叨抱怨,但终究解决不了问题。对待不公的最好办法,就是努力站到那个可以让你觉得公平的位置上去。

我在家里度过了我高中时候的第一个寒假,全家人聚在一起是一种莫大的幸福,日子虽是清贫,但却其乐融融——自然,拥有孔门三乐之一的父母健在,是再幸福不过的事情了。不过,世事无常,后来我对幸福的理解有所改变,确切的说,是学会了以一种乐观的态度接受现实的残酷和生活的残缺。毕竟,有些人是不可能永远留在我们身边的——我们得学会独自去生活。懂得满足会更容易享有幸福,因为幸福是一种源自内心的感受,而不是拥有多少;一个人太在意得失利害,便会斤斤计较、患得患失,平添无限的烦恼。

好久没见到父亲,乍一看之下,发现父亲变了许多。微微皱眉的父亲,额头上已经出现了几道皱纹,面部的皮肤白了许多,不过,我深知那不是长期没有在烈日下曝晒的缘故。相比之下,虽没见到母亲额头上的皱纹,但她的面部肤色却因长时间在烈日下劳作而显得暗黄,看上去要比我记忆中的苍老了许多。而刚上初一的妹妹,仍然是一副机灵好动的样子,个头已和我差不多了,却还时常在父亲和母亲面前耍孩子气。后来,生活的改变,才使她仿佛在一夜之间变得成熟。

“爸,你那里的活儿怎么样?”寒假回家的第一天晚上,我问父亲道,“会不会很累人?”

“还过得去。”父亲道,“一想到你兄妹俩,在学校里能学好,将来有出息,我这脸上就贴光了,干起活来也觉得有劲。”父亲刚刚把碗筷放下,便撕过一旁的纸巾来擦拭额头上的汗珠。他喜好辣食,但凡有炒类的菜式,均要放上一定的辣椒,似乎只有吃饭的时候辣得满头大汗才算过瘾。我在学校里吃惯了较为清淡的菜,因此吃起家里的菜来,便觉得辣味十足。当然,食辣之性并非只有父亲,在沧海这一地区,一日三餐似乎都少不了辣椒,而且饮食多以麻辣为主,可谓无辣不欢。

我没想到“还过得去”这四个字便是父亲给我的全部回答,所以,当他把话说完,我还满心期待着他会有更多的补充。我只是想更多的了解父亲,了解他在面条厂里的工作和生活。

“还过得去。”母亲是最了解父亲的,她说,“为了你们,为了这个家,就算遇到再大的坎你爸也要过得去啊,过不去怎么行呢——过不去也得过,不过,你们还能上学吗?”

父亲吸着烟筒,一声咕噜咕噜的响声从烟筒里传出。一团烟气在父亲抽离了嘴时从烟筒里冒了出来。父亲的烟瘾不轻,但在面条厂里工作时,他得忍着。我也劝过他戒烟,并对他讲明了吸烟对身体的害处,可他说自己戒不了。

“你不知道,”母亲说道,“你爸五点钟左右就得起床了,首先得把一袋袋的面粉从仓库里搬上传送带,然后倒进几个与机器相连的大塑料桶里,再往里边放水,搅均,等到所有面条成形,被挂到风干棚去的时候,天才蒙蒙亮。”

我的神情虽则平静,但内心却一片混乱,所有关于父亲的记忆,此时虽则清晰,却那么的零碎——我无法想象为了我们,父亲需要承受多大的生活压力,工作得有多辛苦。

母亲接着说道:“吃过早点,休息片刻之后,又接着把前一天已风干的面条整装入袋,再搬进储存室。等到这些都忙完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六点钟了。晚上还要做到十点钟才能休息。”

“那不是休息的时间都没有了吗?”妹妹说。

“吃午饭时有一个半小时的休息时间,”父亲回道,“下雨天的时候是不做活的。”

父亲是爱我们的,这从小我便能感受得到——他对我们的爱无微不至。所以我并不相信我所听到的那些关于父亲和母亲的闲言碎语,虽然它们只是我小时候从邻里那里听来的。直到后来,他们似乎觉得我懂事了,不该和我开那样的玩笑,才渐渐地没了闲话。对此,我也曾似懂非懂地问过母亲,可她总是一口否定,叫我不要听信他人的谣言。“他们都是拿你逗乐,和你开玩笑的。”母亲说道。是的,我和玉凤怎么会是同母异父的兄妹呢?

生活需要留出缝隙,给爱以存活的气息。可是,父亲和母亲之间,似乎很少有这样的缝隙——他们之间的爱,或许不是互递一束玫瑰,或者一杯咖啡,也许也不曾是,而是共饮一杯掺杂着生活之苦味和甜味的白开水。虽然父亲和母亲时常会因生活中的琐事而拌嘴,但多数时候都有妹妹打圆场,父亲也似乎总会避开母亲的气头,尽量不与母亲争执。这样两三句下来,也就再也吵不下去了。

和以往相比,刚刚过去的那个寒假却是个例外,我没听到父亲和母亲拌过嘴,大概是因为长久分离,而彼此在一起的时间又很短暂。父亲在外打工,几乎和我一样,很少能够回到家里来。我回校不到一个星期,父亲便也离家去了面条厂。 第14章 未雨绸缪 收假回来的第二星期,我在经过知行楼下时,看到布告栏上写着关于学校将举办书画展的通知。于是,我便一心想着写上几副字,只是一直抽不出时间,渐渐地也似乎把这事给忘了。

书法和绘画并非我的专长,但却曾是我的兴趣所在。因为有兴趣,所以从小我便开始了绘画,初中的时候也曾临摹过一些书法家的字,硬笔字帖写了不下十来本。关于绘画,我曾有过一段不怎么愉快的记忆,以至于后来那位面目狰狞的音乐老师也一直留在我的记忆里头——这倒不是因为她的可爱或者令人敬佩的为师风范,而是她的败坏师德的行为。当然,我想我在她的音乐课上画画是不对的——我没有尊重她,因为有个女生欣赏我这方面的天赋,请我为她画一幅画,所以我极认真地投入了,连上音乐课的时候都在一门心思地画我的画——可是,再怎么样她也不应该把我的即将完成的画,噼里啪啦地撕个粉碎,然后恶狠狠地扔到地上去吧。

似乎从那时候,我对绘画的兴趣就慢慢地淡化了,到了初中便只剩下书法。上个学期我也曾去过绘画室走了一趟,看着画室里的素描,便想起了小时候的记忆,却再也拿不起画笔来了。

这天中午,我看到自己挂在墙上的那副字,才蓦然想起了前些日子看到的通知。机会不容错过!我想,这一次就当是练一练吧,我得把笔墨和纸张准备好,在举行全校篮球赛之前把它写出来,一首诗也好,还是一句话也罢,总之在截止日期内交上去就行了,至于能不能展出倒在其次,重在参与。

“下午的体育课,倘若可以的话,我们组织起来打一场球,以便选出上场人员,再进一步有针对性地进行训练。”我手中揣着物理课本,刚回到宿舍,便听到汪鸿说道,“为了打好这次球赛,咱们得未雨绸缪啊!”

我觉得这是他担任体育委员以来最为积极主动的一次了。以前上体育课,或者课外活动时,组织同学打球之类的事情,都是班长、组织委员等班委带头,他老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全校篮球赛,最近篮球场上打球的人也似乎多了些,而且还有了组织性,有些班级刚下课就派人去占场子了。

“嗯,我们不只要在上体育课的时候争取时间,而且还应该在课后多加练习。”沈元华附和道。

“我建议把我们班的男女生都组织起来——”陈楚雄道,“以前我们也常在课余时间打啊,只是目的都是锻炼一下身体,而且都是几个人在和其他班的打,那样只怕到时候打不出默契来。”

“这次球赛又不是男女混合着打,你这出的是什么主意嘛!”沈元华道。

“我可不是那个意思,”陈楚雄回道,“我是说把男女生分别组织起来打球。”

“好了,该安静的时候到了。”李晨曦刚洗了脚,准备上床午休。

我习惯在午休前看看书,等到感觉有点疲倦的时候,才躺到床上去,休息不到40分钟的时间便又起来上课去。不过,这个中午我可不能午休了。我把书放在床上,出了宿舍,向着楼下的超市走去,那里有几个公用电话,在买笔墨纸张之前,我得给家里打个电话。

当我回到宿舍时,已是下午两点钟的时候了,校园里响起了让人熟悉的音乐。可是,汪鸿等人仍然躺在床上。每个周的这天,他们总能等到离上课还有十分钟的时候,才起来洗把脸便匆匆赶到指定的篮球场去上体育课。

这节课没有什么特别的内容,不过,照例行事是必要的——沿着两块篮球场跑上三四圈,做一下课前热身。之后,便解散开来自行活动。凡事应赶早不赶晚,汪鸿随即组织大家投蓝,几轮下来,已将男女两个队上场的人定了下来。接着,选出来的男女两队又男女混合成两个队练球,没被选出的同学有的在打羽毛球,有的到篮球场对面的乒乓球场去了。

“咱们班有你们三个,男生队定能打出好成绩来的。”下了课往教室里走去的时候,我听到走在我后面的谢小娇对陈楚雄说。此时,陈楚雄只穿了件背心,袒露着膀子;谢小娇则帮他拿着浅色的衬衫,沿路走在她右侧。我知道,谢小娇的矫情仅仅是针对陈楚雄的,最近他们两个好像走得很近。

我距离他们越来越远,只略微听到陈楚雄故意傲慢地回她道:“那是当然嘀,男生队没有我们‘双鸿一雄’,就好比湖人队没有了科比。”

陈楚雄所谓的“双鸿一雄”,指的是我、汪鸿和他自己。因为在上体育课或者是课余时间的三人组对打中,只要我们三人为一组,几乎可谓所向披靡,所以久而久之便有了这个称号。

我在楼梯口遇到了潘慧圆和袁兰兰。我们两个班的体育课刚好是错开的,所以我不只一次和她们有过类似此次的相遇。每次都是潘慧圆要多大方有多大方地和我打招呼,而袁兰兰则像一朵含羞待放的海棠花蕾,与我擦肩而过的刹那间,将一丝女孩子的羞涩轻轻贴上了她的脸颊。

令我记忆犹新的一次,是在上个学期的一个下午。那一次上的是蒋瑞萍老师的英语课,下午第一、二节课上他们班的,后两节课上我们班的。

前两节课刚下时,科代表便说下两节课到多媒体教室去看电影,同学们一阵欢呼,随即各自向一区那边的多媒体教室走去。

我走在教室外的走道上,对面正迎来一波她们班的同学,潘慧圆和袁兰兰也走在其中。在和我相遇的时候,潘慧圆打住我嬉皮笑脸地说:“玉鸿,你可要认真看,尤其到片尾的时候,一定要看仔细了。”我以为她此话是认真的,所以连声回应。可袁兰兰却两靥嫣红,一脸含羞地微扬起嘴角。原来,那部影片叫《生死时速》,片尾的时候男女主人公成功脱离险境,当被控的大巴燃起熊熊烈火之时,他们热吻在一起。看到这里,我顿时明白了潘慧圆的言外之意。

我回到教室时,张小芳正在黑板上写下她要讲解的例题,教室里仍然人声闹嚷,有的同学把书本当扇子用,一个劲地摇着。这个下午的两节课因为有些困,我没能听懂多少——其实每节数学课似乎都是这样的,张小芳讲得我似懂非懂,下来自己又得花一点课余时间来理清解题思路。下了课,我便直接回了宿舍,拿了中午时候买来的那些东西,开始动起手来。

我极认真地写着,但似乎总不能令自己满意,周末的时候还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才从写好的一沓厚厚的纸中挑选出一份还算满意的作品交了上去。另外,一起交上去的还有那贴字。说实在的,我认为自己在刚写出来的那份上花的功夫还不算多,我得尽可能多的把时间花在各科的作业,以及课前的预习和课后巩固上。所以,对于它是否有幸展出,我并未抱以过多的期许。但那贴毛笔字,倒是花了我将近两年的练习时间和中考后一整个假期的精力。 第15章 意外受伤 当旺鸿他们在篮球场上战得正酣的时候,我却只能坐在宿舍里,隐约地听到篮球场上同学们在为各自的班级呐喊助威,因此不禁为自己“英勇就义”而感到无奈和遗憾。是的,事情是突如其来的,没有任何征兆或预感。第二场比赛的时候,我在投篮时竟被对方的一名队员撞出了场,左手臂狠狠地摔在篮板的支架上。结果对方被红牌,而我呢,比他不幸得多:我的手臂不幸骨折。这样,“双鸿一雄”如今只剩下了“一鸿一雄”了。

我回想前日那时的场面,依稀记得意外发生的整个过程。当时我从右侧运球,试图靠近一点后将球投上去,但对方死缠着我,试图以其硕大的体格阻止我继续进攻。我一时无法将球投上去,又无法安全地将其传出,于是只得从篮板下向球场左侧迈出几个劲步,以图通过向后方传球掩人耳目,再将球反勾上去。就在这时,我被重重地撞了个踉跄,左手狠狠地摔向那根支架。

当日,我便在班主任以及两位同学的陪同下来到了一家私人开设的,名唤“金石”的中医诊所。“请跟我来!”那位颇具盛名的老中医说着将我带进了X光透视室。几分钟后,透视照片便被洗了出来。

老中医将我的X光透视照对着灯光端详了片刻,才轻轻捋开我的衣袖。他用右手轻轻握住我的手腕,左手握住手肘,两手相向揉动。我顿觉一丝隐隐的疼痛从伤口处蔓延,闭了双眼,咬紧牙关,只觉得他的双手在我的手上稍微用了几下力,等我睁开眼时,见他已拿来了两块凹槽夹板和药物。他把我的手包扎好后,嘱咐我在十二个时辰后再回到他的诊所换药。

在他捣药的过程中,我们便和他攀谈起来。自然,话题离不开这次事故的原委,以及医药费,还有关于他的诊所的命名由来等。原来,他之所以将自己的诊所命名为“金石”,也就是金石中医诊所,一则是根据自己的名字命名,二则是诊所的位置就在金石小区附近。所以,每当有人问起诊所的位置,有些人便会联想起金石小区来,进而猜测金石中医诊所是否就是金石小区的住户们为求方便而筹资开设的。“这些人,多半是不知道我姓金,就叫金石!”他笑着说。

现在大概是下午三点钟的时候,再过半个小时,我得离开学校前往那家中医诊所。篮球场上仍旧传来了同学们热情高涨、激情似火的助威声。此时,汪鸿他们正在那里和19班的男生队进行着激烈的十强争夺战。我向着篮球场走去,打算在那里呆上几分钟再走。

我来到了五号球场。对面,我们班的同学沿着球场边缘站成了一排,默不作声;这边,则是对方的拉拉队,也都并排站着,鸦雀无声。场上陷入了僵持之态——陈楚雄手拿着球,看他所处的位置,显然是准备发球之时那件事情便发生了;对方的几个人正在劝开那名和裁判发生了争执的队员,可他已经惹得那名裁判怒发冲冠了。

“玉鸿!”正当我准备走到对面去的时候,小艺出现在我右侧。

“是你呀,你们班……”我侧过头,看到她手中提着一袋纸杯,显然是已经收工了。

“我们——男生队已经OV了,明天还有女生队……你的手?”她忽然留意到我挂在胸前的左手。

“受了点儿伤,”我道,“鸡蛋碰了石头——前天上午不小心摔在篮板的支架上了。喏!”我把手中的那张X光透视照给了她,接着说道:“呆会儿——我还要出去换药,这手已经包了十二个时辰了。”

“骨折,”她看了说道,“怎么那么不小心呢。”

“纯属意外!”我看了场上一眼,随声说道。这时,有几个同学正搬着桌椅、水桶等从我们后方经过,刚才的那场争执已经得到调解,陈楚雄发出了球。

“你说你要出去换药,现在?一个人吗?”小艺将照片递了给我,关切地问道。

“嗯,一会儿,可能吧。”

“刘伯海,等等,”她说着追了上去,还没等那两个好似蚂蚁搬肉团的男生反应过来,就已将手中的纸杯塞进了桌箱了,“我有急事,麻烦你们顺便将这个带着过去啊!”

“我陪你去!”她回到我旁边,说道。

“你——”我盯着她,“不,我——我还有个伴,他会陪我去的。”虽然我不确定能不能叫上一个男生,比如汪鸿,或者沈元华同去,但我还是这样说道。

小艺先是一副诧异的样子,接着说道:“不嘛,让我陪你去。反正多我一个也不多,少我一个也不少,嗯?”

“这不——不合适!”我说着将绕过球场,向对面走去。其实我并非觉得让她同去有什么不合适——一个人能做的事情,让两个人去做岂不是浪费时间和劳力吗。

“有什么不合适啦,”小艺跟上我,说道,“人家——人家关心你嘛!”

“好嘛!”我猛然回过身,她险些向我扑了过来。我道:“半个小时的公交,自费,你不后悔?”

“呵呵,绝不后悔。”见我举起了手掌,她也笑着将手掌迎了过来。这时,那场因为一点争执而暂停了几分钟的球赛结束了。因为有过一点不愉快,所以之后的气氛似乎不怎么和谐。

沈元华迎了过来,问道:“玉鸿,好些了吧?”

“不疼了,不过还得再换几副药。”

“让我陪你去吧!”陈楚雄拿着一杯水,汗涔涔的说道。他接过谢小娇递来的纸巾,正擦去额头上的汗水。

“不,你刚打完球,挺累的。”我道,“已经有人陪我去了!”

“我可以陪你去。”一旁的沈元华道。

“那好,”陈楚雄喝下那杯水,道,“那就让元华也陪你去。”

“哈哈,不容易啊,”不知汪鸿从哪里冒了出来,一个劲地抱住了陈楚雄,兴高采烈地说,“不过,还是打进前十强了。”

“喂喂喂,当心……”见他松开双臂,向我迎来,我连忙避开他。

“噢,呵呵,忘了忘了。”他即刻意识到我手上有伤,说道,“欠我一个拥抱!”

正当我们说着话的时候,小艺一直在我身后不作声。将走的时候,我才唤过她,并向沈元华作了介绍。一路上,沈元华似乎变了个人似的——在小艺面前他变得沉默寡言,没多说几句话。

“坐到这边来,”那位老中医说着问道,“有没有什么不适,痒,或者……”

“没有。”我说。我坐到他说的位置上去,他便为我解开手上的包扎布,取下凹槽夹板,剥下发着白酒气味的中草药。我看到自己的手臂已经比昨日肿胀发白,包扎了一天的药物碎片稀稀疏疏地粘在皮肤上。接下来,他把我带进了X光透视室,又为我照了一张并洗了出来。他看了X光透视照,确定骨折处已然对接无误,才为我换上了药,包扎好,并抓了几包捣配好的草药给我。

“现在已无大碍,你拿着这包药去,每十二个时辰换一次,包上一个星期左右便可痊愈——不过,还不可用力过度。”他说着把药递了过来。这时,一旁的小艺替我接过那包药。“我只收药费,但只在确保完全治好你的手后才接钱,”他接着说,“一个月后,你再过来让我看看!”

我们向他道谢后,便离开了诊所。因为正在进行着的篮球比赛,学校并不对是否上自习做硬性要求,所以我们不必赶着回去。小艺明知我手上有伤,不便四处走,可她还是抑制不住想要到处看看的那份心情,所以一再征求我的意见。我知道,只要我和沈元华坚持回学校去,她必然也得跟在我们身后的,因为这个地方她不曾来过,对周围的环境和路线并不熟悉。不过,她有这份心陪我出来,我是不该令她扫兴而归的。于是,我们在这附近大逛特逛了半个小时。

三月春光,日落前夕,我们从东风广场旁的家乐福出来,经过广场上一处正在进行婚纱展出和专与新人预约并为其拍摄婚纱照的地方时,小艺好奇地挤进人群中去了。台上,一位身着白色婚纱的模特儿踩着猫步,体态妖娆。

我不便到人群中去挤,所以站在人群之外。沈元华也没有跟着小艺挤进去。我想,那些一股脑儿地挤在台下的观众——尤其男性,多半是心怀两门心思的。

“听起来,她对你不错喔!”我怀疑沈元华的反应能力有点问题,不然,何以这个时候才说出这句话来。方才在超市里的时候,他在避开小艺时问我,怎么小艺会跟着我们一起出来。我怕引起他的误会,所以才把原委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他。

我嗯了一声,立刻觉察到什么似的警告他道:“喂,我告诉你,你可别胡思乱想。”

“那好,我知道你喜欢她,”他当真误会我了,“我不胡思乱想行了吧。”

“我喜欢她,”我一脸愕然的道,“才不会呢,我一直当她是……噢,对了,好朋友。”

“唉,得了,没人说你不可以喜欢‘好朋友’的。”他特地通过语音的轻重强调了“好朋友”三个字。随他去说吧,反正我什么也没想。

“那好吧,我承认我喜欢她,”我屈就但强调道,“不过这只是介于朋友之间的——那种喜欢。”

“其实她人蛮不错的……”他仿佛自言自语道。

“哦,你该不会是又有什么非份之想了吧?”

“呃……”他似乎没想到我会回他这么一句话,顿了顿,说道,“非份之想,哏,自古鲜花插牛粪,天鹅肉归癞蛤蟆,我就证明给你看。”他说着向人群中走去,随即哈哈地笑着,甩出最后一句话:“我去叫她走了咯!”

我们回到学校时,已经是七点钟的时候了。因为是在外面逛的时候,顺便吃了晚饭才回来的,所以到了宿舍楼下时,我和沈元华便别了小艺,一起上了楼去。

对我来说,这一次的篮球赛无疑有些遗憾。我虽没能打到最后,但还是希望我们班打入前五名,无论男生也好,还是女生也罢。然而,我们男生队输在了前五强之后,对此,张小芳却也并不悲观——她总是乐观地鼓励我们,说这次球赛虽然我们只打到了第八名,但这个成绩已经很不错了。这次球赛让她看到了我们的班级凝聚力和团结一心、互爱互助的集体主义精神。 第16章 巧遇兰兰 一个月之后,我的手基本康复,但仍然不宜活动,有一个多星期的时间,我都是站在教室外的走道上看其他同学做课间操过来的。最近几天,我才勉强下去站站队,做一些小弧度的简单动作,多数时候还是像个木头似的站着。像那些跳跃运动之类的我是不做的,而且也很少有同学会将它从头到尾地做完,除非是有巡视的老师或班主任在场的时候。

我有个习惯,在这个习惯里似乎隐藏着什么,但我却也没有挖空心思,非要去弄清楚它究竟是什么——我一股脑儿地沉浸在学习中了,那个习惯所隐藏的东西,似乎只在潜意识里作祟。每次课间操结束,我不是加快速度走上几步,就是放慢速度走上几步,而后才按正常的速度往教室里去。是的,每当我走在袁兰兰前面的时候,我总能放慢脚步,等她走上前去;当我走在她后面的时候,我也总能加快脚步跟上她去。这样,我便能一直看着她直到教室门口。但我却不敢打搅她,我们之间最美的距离,似乎就是那一抹倩丽的背影和默默注视的那双眼眸之间的距离。

这天我没机会那样做了,但却恰巧和她碰了头——我们在展览室里相遇了。那一刻,我的心却不像以往那样砰砰乱跳,就像一只刚刚被带回家里的小猫,在与主人的相处中渐渐由陌生而远离变得温顺而亲近,甚至产生了依赖感。我知道,或者只是猜想,我们之间已经由固定的距离相向而行,是的,那或许就是心与心之间的相互靠近,亦或是彼此吸引。

刚刚做完课间操,汪鸿便拉着我要去展览室里看看。我被他拽着去了。“玉鸿,走,瞧瞧去。”他说。

我跟着他来到展览室门口,见里边挤着好多人。因为展览室不大,而看的人又都这个时候一窝蜂地涌来,所以里边甚是热闹。我一面随他走了进去,一面护着左手臂。展览室中间有两块展板,上面全部贴满了同学们的钢笔字、素描和小幅彩画;墙壁上全部挂满了大幅的书画。关于书法,有一个字的,如“福”字,也有一两句诗的,如我的“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去巫山不是云”;关于绘画,有“山间清泉”、“寒梅映雪”和“猎鹰展翅”等。

进了展览室,我和汪鸿便分开了。我把展板上的粗略地扫了一遍,回到门口,门口右边的那幅画立刻引起了我的注意:一只形象逼真,栩栩如生的猎鹰正从高空箭一般地射向枯草中的一只野兔。我在那幅画前逗留了几分钟,但我相信我看的不是门道,而只是热闹而已。所谓台下十年功,台上一分钟,这样的一副作品,自然是要花费不少功夫的,也只有内行人才懂得鉴赏这样的作品。

我沿着墙边看了半圈,来到我的那副字前,想起了我初中时候的那位班主任——我的启蒙老师。他是云大出来的研究生,全校只有他这么一个,让我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他愿意留在那样的一个小镇上教书,也不到其他更为发达的或条件更好地区去。因为,以他的学历、才华,到城里谋份像样的工作,或者到县里的高中去任教,也并非难事。他在书法方面颇有造诣,至少在我看来他的字、他的板书是整个中学里最好的。若不是遇到了他,我想我就没今天挂在这里的这副字了,毕竟像沈从文那样自学成才的人是少之又少的。

“高玉鸿,”我被人从思绪中唤醒,才注意到站在我右后方的袁兰兰。见我回过头去,她才说道:“真是你呀!”

“嗯,是我——你,怎么你也来了,你也对这个有兴趣啊?”我感觉到心跳在加速,只是不再混乱。

“不——不怎么感兴趣,”她脸上带着笑意,说道,“我只是来看看!”她说着将注意力转移到了那副字上,几秒钟后接着说道:“曾经沧海难为水……高玉鸿,这是你的?”

“嗯,以前写的——半年多了。”见她侧过头,我忙将视线从她身上移开。

“兰兰,走啦——老班长!”潘慧圆走过来,惊愕地说道,“只有三分钟了,你们还……”

“那走吧,快些。”袁兰兰立刻拉起了潘慧圆的手,头也不回地往门外去了。我也紧随他们出了展览室,快速向教室里走去。他们却是用跑的,距我越来越远了。下了第四节课,我急着赶往食堂,来到楼下时,听到汪鸿从后面唤我。

“什么事?”我问。我们向食堂走着,只见前面一片乌黑,人流如潮。

“今天,那个和你站在一起的女生——叫啥名字?”他道。

“哪个?”

“噎,你还装傻了你。在展览室里和你站在一起的那个呀!”

“和我站在一起的有两个,我怎么知道你指的是哪一个?”我道。

“这么说——应该是之后又来了一个,”他揣测道,“哎呀,就是之前的那个!”

“不告诉你。”我回了他,同时快步向前走去。

“喂喂,”他停下脚步,“鸿兄……真不够意思。”

我停了下来,回过身去:“哈哈,谁叫你把我落在那里一个人开溜的。”

将到食堂门口的时候,他终于追了上来,使出了全身解数,说道:“这样,我请你吃饭,总该行了吧?”

“喔,不错哦,一个名字换一顿饭,值了。”我打趣道,“可不许反悔。”但随即又想:“我这样做是不是有点不尊重她呢,这万一要是告诉了别有用心的人,那我……”

“哎呀,谁和你反悔了——我是认真的!”旺鸿一脸严肃地说道。

我们一起进了食堂,吃饭的时候,我便问他为什么要知道袁兰兰的名字,他嬉皮笑脸的诡辩道:“没什么,常常相遇却不知道人家叫什么,多不好啊。”其实我知道——对他的意图,我大概可以猜得八九不离十。没有人会无缘无故打探别人的信息的。晚上,当“袁兰兰”这个名字在宿舍里传开后,旺鸿才想到问我要电话。“没有,自己要去。”我说。确实,当时我并没有她的电话,也并没有去要的意识,即便给了我一万个再合适不过的理由——我觉得我的生活里需要的不应该是这些,至少在此时此刻。 第17章 一张纸条 我并没有下意识地去获取袁兰兰的一些额外的信息,然而缘分,就是这么一种玄妙的东西。无论给定一件事情,或者一段感情的结果如何,好像我们都可以为它打个圆场,因为我们在界定缘分有无的时候,似乎是站在既定结果的立场去定论的。所以,当你在生活中认识了某个刚刚遇到的人并留下了联系方式,却从不主动去联系她时,缘分便悄悄地离开了。换句话说,有没有缘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给不给它以存在的机会。

我想,人生的很多美好的东西,能够拥有,则应该去好好珍惜,无论最终你失去与否。这样,在我们回首往事的时候,便不会觉得愧疚和后悔。爱,便是人世间这样一种值得我们去珍惜和拥有,或者去付出的东西。所以,我会善待我身边的亲人、朋友,也包括那个我愿意把心都掏给她或那个愿意把心都掏给我的人。对于后两者,即便不能完美地收场,我也当对她说声谢谢并给予她美好的祝愿。

当面对袁兰兰的时候,我便是这样想的,也应该是这样做的。只是,当别人都捧着花,而她也可能会需要的时候,我却只混在台下的人群中,除了她听不到的掌声,或许她会以为我什么也没有做。潘慧圆或许就是这么认为的。

“高玉鸿,喂,等等。”五四晚会那晚,离场的时候潘慧圆唤住我道。

这晚,我又很不幸地坐在了她的旁边。除去大多数在教室里奋斗着的高三同学和老师,全校三千多名师生都聚集在足球场及其周围的跑道上。这无疑是件振奋人心的事情,尤其在这么一个既有音乐又有舞蹈,还是繁星点点的夜晚。一开始,全场的人都还按着秩序坐好,可到了后来,竟乱开了:站的站,坐的坐,有些坐在最后面的索性全部站起来了。在场的观众有往台上送花的,有在下边吆喝的,吹口哨的,有个胆大包天的学生竟对台上一个十岁左右的女孩高呼:“小妹妹,我等你十年……”那名女孩大概是某位老师的女儿,因此有了上台表演的机会,不过却遭人亵渎。到了袁兰兰参与表演的民族舞蹈《月光下的凤尾竹》时,潘慧圆便拿我逗乐:“老班长,机会来了,你准备好花,或者其他的什么了没有——总之能拿上台送给她就行了——”见我不作声,她却愈加得寸进尺——“喂,机会难得——你的意中人——袁兰兰啊,你就不能有所表示吗,喂……”我给她翻白眼,说我没喜欢上谁。晚会到了最后颁奖阶段时,不少人已开始纷纷离场,正当我向场外走去的时候,却又被她唤住了。

我回头,见唤我的人是她,便视若无睹地离去,她却跟上了我。“真的生气了,喂,干嘛那么小家子气呀?要不要她的电话,我——”她险些跌了一跤,说道,“我可以给你。”

“我犯不着和你斗气,你也没必要……”我想说她没必要用给我袁兰兰的电话之类的好处来令我消气。我没搭理她,只因为想早点回宿舍去,并非生她的气——我不是那么小气的人。不过,我可是会为了维护尊严和任何人动起手来的,说什么都行,只要不损及个人自尊就行了。

“我就知道你不会那么小家子气。”她说道,“喂,告诉我,你喜欢兰兰不?”

“喂,我喜不喜欢她——关你何事?”我认真道。她见我停了下来,也随着停下了脚步。

“噎,你这是什么话,我可是为你——你们好咦,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她一副愤愤不平的样子说道。

“我就不明白了,你犯得着……噢,在那种场合还那么大声,我真受不了你了——喂,下次说话能注意一下场合不?就算你我死不要面子,人家还要呢!”我对她说道,“人家可不像你那样……你那样做,就不怕她和你闹翻了?”

“嘿嘿,她不会的,我看得出来——说不定她还真希望我……我跟她那么熟了,她怎么想我还不清楚吗。嗯,要不是你是我的老班长,我才不会这么做呢!”她立刻换了脸色道。

我们向前走去,穿过宙维东路,来到间阁路口。看来我对于这次诱惑的无动于衷令她认真起来了,不然,她反而不会给我的。不过,我还不打算让她那么容易就试探出我的心思,按理说在这个一天可见她两三次的地方,我是没有必要知道她的电话的,但如若有人将它送上门来,我又为何不要呢。

“你给的我才不要呢——我会自己去问的,多谢你的一番好意!”我道。

“你——”她拦住我道,“是真不要还是假不要?”我刚想说“真的不要”,见她手中晃着一张经过折叠的纸张,才没有将话说了出来。她接着说道:“这上面可有她的所有信息,既然你不要呢——我就扔了。”她说着做出要将纸张扔到路边的动作。

“别——别,”我夺过它,“你这样——要是被别人捡了去,那可不好。”与其让她扔到地上再去捡,倒不如少此一举。

“哦,”潘慧圆拖长了声音,提高音调道,“明明想要了他还......喂,那你是承认自己有意中人了?”

“什么,我不过是觉得你这样做……总之你乱扔纸张是不对的。”我说道。这时,我听到了从潘慧圆身上传来的手机铃声,原来有人给她打来了电话。

虽然我们靠得近,但我却没能听清对方在讲什么,只听得潘慧圆道:“嗯,我一会儿就来了,你等几分钟啊。”她挂了电话,对我说了声先走的话便开溜了。

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远处,我才打开那张纸条,欲要看清楚上面究竟有些什么,可此处没有路灯,我无法将它看得清楚。我正要抄近道,从篮球场上回宿舍去,就在这时,透过路边那两棵树间的缝隙,我看到左前方那几块乒乓球台旁有两个黑影,蜗牛似的向场地上的阴影处走来。“搞什么鬼。”我忍不住好奇心的驱使,像个小偷似的借着路旁那些树的遮掩,向那两个身影靠近。这时,那两个身影在树影下的那块乒乓球台旁停了下来,我也隐身在距离他们四米开外的一棵树后。随着距离的拉近,我看出的也正和我最初猜想的一致,没错,他们正是一男一女。只见那个女生的臀部靠向那块乒乓球台,那个男生则向她靠了过去,但两人之间却是隔着一拳的距离。我只略微听到那个男生道:“娇,我想……”我顿时傻眼了,“这不是陈楚雄和谢小娇吗?”我差点儿问出声来。再一看时,只见那个男生缓缓地将唇帖了上去,接着便近乎疯狂地吻了起来。我抽离双脚,先是偷偷转移了阵地,接着便快速回了宿舍。

我回到宿舍,没看到陈楚雄的踪影,汪鸿和马泽民已经在我之前回到宿舍。我打开那张纸,才发现它是被人从纪念册上撕下来的,上面写着这样的一些信息:

姓名:袁兰兰(小兰)

生日:1991.02.17

星座:魔蝎座

出生地:沧海县

电话:13577602768

兴趣爱好:看杂志、听音乐,睡觉和发呆

特长:乐器、舞蹈

座右铭:要用力呼吸,才会出现奇迹。 第18章 接近尾声 六月份的来临,意味着一个学期即将结束,我们也将面临着文理分科,然后分流——成绩好的接受“提拔”,成绩差的将被“降级”。然而,我们似乎是在为高三的学长学姐们欢呼呐喊中结束了这个学期的。

今晚,除了要听班主任交代关于分科的事宜之外,还得接受校学生会每周一次的大检查,也就是所谓的“整风行动”。

县一中的入学条件似乎有两个:除了有个最低分数线和之后要随时佩戴校徽之外,另一个便是仪容要符合学校的规定——头发要“抓不住”,指甲要“一刀切”。所谓“抓不住”,就是头发要短得用手无法抓住。当然,这个规定仅仅针对男生,对于女生而言,发长过于肩膀,则必须扎起来。所谓“一刀切”,就是指甲要短得不能超过指尖的垂直面。换言之,如果用刀贴着指尖垂直切下,不能切到指甲。为此,每个周的周天晚上,校学生会都会在学校相关教师的带领下组织人员对所有学生的仪容例行检查,发现有不合格的,每次将扣除该同学所在班级的年终考核评分两分。所以,平日里张小芳总是叮嘱我们,头发长了赶快去理,指甲长了马上剪掉。这不,我入学那天就剪了两次头发才算过了关。

入学那天,我在学生报到处找到了张小芳,填了一些基本信息之后,她把我全身上下看了一遍,这才说道:“你的头发太长了,去剪掉。”

“哪里有理发店?”我很不明智地问了一句。

“那边,宿舍楼下有处临时的。”她说。

我到了宿舍楼下,又询问了宿舍值班室里的老师,这才找到了临时设置的理发店。然而,当我回来见张小芳时,我发现我又做了件不明智的事情。“稍微修剪一下,不要太短。”当时,我对理发师说。

“不行,再剪短!”张小芳说。不过,她似乎还不放心,便接着说道:“实在不知道要剪多短,就自个儿到南门那地方去看看,那里贴有学生的标准发型图。”我又往回跑了一趟,之后理的才过了关。

此时,暮色渐笼,上自习的铃声已经响过了。张小芳正站在讲台上,准备给同学们说说关于选科的事情。这时,一个带着蓝色镜架的眼镜,身材略显瘦小的老师站在门口处敲了敲门,得到张小芳的点头示意之后,才进了教室。跟着进来的还有两个学生模样的,穿戴整齐的男生。还没等他们开口,我们都已经不约而同的把手摊到了桌上。由于事先没有佩戴好校徽,沈元华正忙着从课桌里翻出他的校徽戴上。忘事却又机智的是阮佩妮,早已选择躲到卫生间去了。

那两个学生各自在教室里走了一圈,仔细地察看了一遍才准备离开。“你们这人数不齐嘛,”那个领头的老师一边在本子上写着什么,一边问道,“还有个学生呢?”

“上卫生间去了!”张小芳回道。

等这三人离开后,张小芳才继续她刚才的话,说道:“选择理科,还是文科,关键在于你们自己。不过,在选择之前,希望你们好好斟酌,多听取父母,以及老师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这时,阮佩妮从卫生间里回来了。看到张小芳用手示意后,她才进了教室。

“另外,事先向同学们通知一件事情。明后天就是高考,学校要求封锁考场一天,明天晚上同学们把所有的书本搬到教室后的存储室,把教室打扫干净,还有,后面的黑板报也擦了,再把两边的挂像翻挂过来,这上面的字也把它给撕下来。”张小芳说。她回办公室后,同学们开始议论起选科的事情来。

第二天晚上,我们只上了一节安安静静的晚自习,因为第一节自习课刚刚下,教室外便响起了整齐的叫喊声,接着整栋知行楼便犹如被猛烈敲击的木鼓,响彻暮色下的校园。看到同学们都往外跑去,我也合上课本,离开了课桌,走出教室才发现,走廊上已站满了人,再一看对面,整栋楼的窗户上也趴满了人,都在呐喊着:加油,加油,县一中最棒,你们更棒!这栋楼的楼上楼下也同时叫嚣起来。咋一听,其中还夹杂着从楼下不远处传来的“学长学姐”和几声欢呼叫好之声,却都是在向着致远楼喊去的。我往楼下的校园里看去,在曚昽的夜色中,只见楼下的一处空地上已站满了人,都在对着致远楼叫喊。不久,致远楼那边也躁动起来——高三的学长学姐们也溜出了教室,或站在走廊上,或趴在窗户上,向着这边应和起来。

高三年级的最后一节晚自习,成了我们这些学弟学妹的狂欢夜。如此盛况,大概持续了半个多小时,最后,引得各值班老师和班主任出动后,才隐隐约约的平静下来。于是,第二节晚自习所剩下来的时间,被无辜地用于搬书扫地,整理考场了。高考过后,不久我们便迎来了期末考——这个学期便这样结束了。 第19章 有幸同窗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生活里唯一有些棱角,可烙印在记忆里的,似乎只有刻苦学习这件事——用全部的时间和精力来战胜我对数学的恐惧,以确保自己不被挤入普通班。因为,对于每一个想要考入名牌大学,借名牌效应为自己争取更好的、步入社会后的一席立足之地的学子来说,首先挤入快班,也就是尖子班,似乎才具有更大的可能性。尤其对于家境一般,没有什么背景的学生来说,更需要“尖子班”这块似乎具有区别学习能力和身份意义的牌子来证明自己的实力,或者表明自己至少是块铁而不是泥,可以在“尖子班”这个练钢炉里锻造成钢,以获取更多被名牌大学录取的可能性。

新的一个学年开始了,幸运的是,我仍然留在快班,只是这个时候的快班有了文理之别。我或许是带着一种逃避的心理选择了文科的,因为我始终以为自己并没有克服对数学的恐惧——就算偶尔只丢个一两分,我也不敢给自己足够的信心。但是,我选择文科的原因,也并非完全归结于逃避的心理。一方面,班主任兼数学老师的话是我择文的诱因之一。她说高中数学不同于小学、初中。很多高中生对数学是“讲时全知道,考时全垮掉”;文科数学比理科数学容易,文科生只要数学好,就能和其他同学拉开距离。当然,我不敢说我能凭借数学来拉开自己和其他同学的距离,所以有了我择文的第二个原因,那就是我的兴趣倾向于文史而非数理。我以为自己的兴趣在文史,自己的体内融入了文史,更确切地说,是文学的鲜活细胞,只要找到合适的环境,它们便会分裂开来。我在综合了各方面的因素之后,毅然选择了文科,进入了快班,也站到了我所认为的公平的位置上——我进入了“春晖生”的行列。

这个时候,教室里坐满了不少新同学,也有个别是已经同窗一年的。新的班级的组建,面临的问题首先是选举班委,至于怎么选,我想和去年的大相径庭,因为班主任仍然是张小芳,唯一有改变的,是掺进了新的同学,换了间教室。不管怎样,我是没想过自己竟会有机会进入候选班委的提名之列的。在过去的一年里,我的思想,似乎已经被灌输了一种固定的模式——我尽可以照本宣科,只要沿着书本上的知识,大可两耳不闻窗外事地向着高考的大门进发,就像生长在夹缝中的嫩芽,沿着缝隙向着针孔般大小的一抹蓝天勇敢地、奋力地,然而也畸形地生长着。我意识到这种夹缝中求生的竞争将会越来越激烈。所以,我似乎不允许其他与学习无关的事情来分散我的精力,包括在班委的行列里挂个名。然而,事情如我推测的那样,只不过张小芳在形式的本质之外加了些表象,善于察言观色的人一看就知道:我可以不情愿,但必须服从。由此,我一经提名,就顺利通过,在班委的行列里挂了个名。

“嗨,玉鸿,过来,过来这里!”我肩上挎着书包,走进教室里的时候,看到前几排齐刷刷地坐满了人——全是女生,其中有几个我熟识的。我便收回目光,向教室后方走去,并没有注意到陈楚雄。听到他唤我的声音,我才将视线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投去,看到他右手拍着桌子:“这儿没人。”

我调转了方向,从椅子和桌子之间挤过去。到了他旁边的那个座位后,我一边把书包推进书桌里,一边向他开玩笑道:“你也报了文科,是想成为‘国宝’呢,还是另有隐情?”

文科“阴盛阳衰”的现象很普遍,男女比率接近于1:3,男生因此成了稀有之物,在文科班里被称为“国宝”。然而,我刚踏进教室的时候,看到的那幅阵容,也并非就让我感觉自己是国宝,倒像是只飞进了万花丛中的蜜蜂。

我以为陈楚雄又要语出惊人,没想到他却淡淡地说:“什么隐情,还不是为了能坐在这里。”说着,他又像谈到重大机密似的凑到我耳边道:“听说理科那边要650分才能进快班,我要是报了理科,没准进不了快班。”

我的话像个从水底冒出的气泡,到了水面立刻爆破了一样,看到张小芳进来的瞬间又被吞了回去。她走到讲座前坐下。看此情形,一年前那个高高瘦瘦的张小芳的形象又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但它又立刻随着门口那一抹倩影的出现,消失得毫无踪影了。

“哎,看,看那,她——她不是你说的那个叫袁兰兰的女生吗?”陈楚雄对我耳语着,视线却在随着她移动。此时,汪鸿等几个同学也进了门来。

“这还用你说,”我向他打趣道,“别老这样,你就不怕有人吃醋吗?”能在这里看到袁兰兰,和她同窗共度,出乎我的意料,也着实令我喜出望外。

陈楚雄立刻侧过脸去,瞥了一眼坐在左前方角落里的谢小娇,回过头来做个鬼脸道:“怕什么,我还担心她不会吃醋呢!”

此时,讲台上传来了张小芳那仿佛从模型里滚出的声音,尖亮着直滚到我耳边。汪鸿已找到位置坐了下来。袁兰兰仿佛只为躲避那声音似的,就近坐到我右边靠前两排的一个空位上。

很多时候,背影能掩饰一个人面部的丑陋,以其柔顺的秀发,富有线条的背部、臀部以及下肢所构成的妖娆诱惑贪婪的双眼。然而,结果却像电视剧中偶尔出现的一幕:一张令人作呕的脸笑呵呵地迎来……但是,我清楚自己眼前的这抹背影,是不会给人吓了一跳的。她的身上,仿佛散发着一种气息,这气息犹如春风能使埋藏于土壤中的种子开始破土而出般,令人难于抑制内心深处萌动着的情愫。我的耳朵仿佛对张小芳的话绝缘,禁锢着脑海,以使其不受外界干扰,犹如放映机般回放着关于袁兰兰的每一个片段,直到张小芳点到我的名字,我才恍如给人从睡梦中唤醒一般,对周围发生的一切一无所知。

我只听得张小芳道:“各位同学有何异议?——”顿了顿,看看无人回应——“同意的举手以示赞成。”我向教室里扫视了半圈,再把视线聚焦在黑板上,发现上面大书“语文”二字,其后是一个冒号,冒号后面是我的名字。

“有人提议,由你当任语文科代表!”陈楚雄在旁边提示我道。此时,我看到袁兰兰正回过头来,目光在我身上停留了片刻之后,才回过头去,右手手肘往桌面上轻轻一放,举起了那双纤细的手。

张小芳仿佛综合了所有条件而下定论一般发话道:“赞成者过半,通过。希望各位班委积极参与到班级的管理当中,认真负责,齐心协力,在未来的两年里,把这个班级打造成一个团结进取、富有朝气的班集体。”说着,她走回到讲台上。

袁兰兰因为有过一年的工作经验,能歌善舞,被选为文艺委员。据说她不仅善于乐器演奏,而且五音俱全,小学的时候,是县里才艺秀少儿组的亚军,初中的时候,又夺取了全县各中学联合举办的青少年才艺大赛的冠军。然而,她甚是谦虚,怎么也不愿当场表演一番。

几个星期后重换了座位,陈楚雄和我同桌的梦在圆了一段时间后破灭了。他于失落中带着几许庆幸的语气道:“同窗也好,至少我们还可以一起讨论那些烧脑的数学题。”我对他使了个眼色,道:“对了,又不是生离死别,别哭丧着脸,难看得很呢!”他扫视了教室一圈,狡黠地低声说道:“嗳,要不要我帮你呢?比如帮你捎个纸条,帮你约她什么的。”他侧过脸去,看了看袁兰兰的座位,接着说道:“我知道你喜欢她……我也看到了,她时不时地回过头来看你呢,我看——这准是两情相悦……”“别吓扯,”我从书桌上的那堆书里抽出了一本书,对他道,“我的事情,哪里用得着你操心。”其实,现在我心里蛮希望他能在这件事上对我有所帮助的,只是出于某种原因,我更希望这只是一个秘密。当我向教室外面走去的时候,他还在忙着把书搬到袁兰兰座位前的那张课桌上——他和汪鸿同桌了。负责打扫卫生的同学在教室外的走廊上拖地。“咳,我可是为你好!”当我经过那扇敞开的窗户前时,他在教室里大声地说道。那位打扫卫生的女生向我送出了一抹笑靥之后,继续做着她的工作。我向她打声招呼,真想问问她到底听到了些什么,可我还是匆匆地离开了。 第20章 一曲铭心 因为文理分科,重组班级,所以学校对学生的住宿做了调整,以便于管理。我和陈楚雄,汪鸿仍然住一个宿舍,沈元华不幸被留在了理科普通班,李晨曦则去了文科普通班。所以在开学那天他们就收拾东西走人了。另外,我们宿舍入住了班上一个叫马泽民的同学,还有两张床位空着。

有一次,陈楚雄又躺在床上翻起了他的那本相册。汪鸿趁他没防备便夺了过去,发传单似的叫嚷开来:“快看,快看,有人艳遇了哦……”陈楚雄愤然而起,赤裸着脚在寝室里追逐汪鸿,夺它不过之后,便使出阿Q精神道:“哼,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拿去看吧。”从此,他的相册便在我们之间传开了。不过,为尊重他,和谐共处为宜,汪鸿以“在他人不得已而同意的情况下,窥窃他人隐私且不外扬非侵犯他人隐私”为不成文的法律条文,要求我和马泽民一同与陈楚雄立下誓约,表示决不将相册及其相关信息传杨开去。因此,陈楚雄仿佛将我们三个视为他肚里的蛔虫,与相册相关的秘密,他也毫不掩饰地向我们谈开了。寝室里因此弥漫着彼此信赖的气息,舍友间坦白开来,有些与“地下工作”有关的事情,也彼此开诚布公。

教师节的前一天晚上,从谈论晚会开始,引发了全宿舍四人的一次兴致勃勃的卧谈会。

汪鸿向陈楚雄打趣道:“遇到了新欢,该把原先的忘了才是。不过,那些染上怀旧病的人,总会抱着新欢,却忘不了旧爱。”

汪鸿八成是在嫉妒陈楚雄桃花运旺盛,对旧的念念不忘,还能与谢小娇谈起了恋爱。

陈楚雄似乎看出了这点,反驳道:“怀旧只因痴情。这怀旧并非他只会爱一个人,表现在他对现有恋人的态度上,便是记住已经失去的那个人,而懂得珍惜现在拥有的。因此,怀旧的人痴情而用情专一,不像有些人,与对方拥抱的同时,在对方背后和第三个人接吻。”

我意识里像是不自然地鼓起了掌,心里称赞他这一席话说得精辟在理,只听得汪鸿翻了个身,接话道:“其实两者在本质上并无区别,如若没有第三者,又何来新欢旧爱。所以,你纵然怀旧,仍无异于那个‘拥抱着对方的同时,在对方的背后和第三者接吻’的人。”

汪鸿没对这所谓的“本质”做出解释,马泽民解释道:“怀旧的人如果喜欢上了第三个人,只需先和对方劈腿,之后有‘新欢’便可成为冠冕堂皇的事情了,所以并不用情专一。”

“照你这么说,爱情就像请客吃饭那么随便,可以见一个喜欢一个了?”我反问道。

汪鸿回道:“可以这么说,爱情并不伟大——除非你非要对它钻牛角尖——我是说,那些因一方的不懈追求而最终走在一起的感人的爱情,其实一开始都多少有一点两情相悦的成分——爱情,是不可以强求的……”

这阵势似乎对我不利,陈楚雄已然调转了枪口,说道:“是啊,有人说爱情就像拉皮筋,不愿放手的人总会受伤的。而不愿放手的人,多半是初涉情场或者对爱情尚存纯真之心的人,他们不像已是情场老手的人一样,对爱情的破裂看得开、放得下,也对其玩转得游刃有余。所以,情场新手和情场老手恋爱,注定是伤得最深的那个。”

“那么——你一定深深地受过伤,因为你总是拿着人家的照片在看。”马泽民对陈楚雄道,“哎呦,有人要遭殃了——碰到了不愿放手的情场老手。”

我想马泽民此时要是遇到谢小娇,一定会力阻她跟陈楚雄来往。

陈楚雄无奈地叹气道:“唉,过去的事情既然已成为记忆,那就让它存留在记忆里好了,你们又何必再提呢——何况那个时候懵懵懂懂的,根本不懂什么是爱。”

其实过去的事情并非没必要再提,相反,过去的事情往往被美化之后提出。我们在追忆时,即便对于那些曾经为之痛彻心扉的事情,也会觉得是美的。因为追忆的时候,我们不再被当时的情境所困,而能以一种已然的客观态度去审视那件当时我们无法接受的事情。爱情,在成为过去之后,似乎都是美的,所以有人说,即便只是暗恋,也会美得让人落泪。

话题又扯到班上的女生来了。陈楚雄无话可说,因为他的话只能围绕着谢小娇,且经不起夹击,再者,男人在谈到自己的女人时,一般都会保持沉默。不过,谢小娇还不至于让陈楚雄陷入沉默;我尤其厌恶有人将自己的女友称作老婆,提前在称呼上享有做丈夫的权利。

汪鸿演说似的自白一番后,仿佛负责审讯的警察官逼供一样向我问道:“玉鸿,你看上谁了?说来大家听听!”

我做贼心虚似的从一大堆话中挤出几句来:“其实袁兰兰蛮不错的,温文尔雅,多才多艺……”我有些兴奋起来,对着天花板做起了白痴梦:“嗳,不知道女孩子喜欢你时,会有怎样的表现?告诉你们,课间——尤其是轮到我坐在靠窗那边的时候,我发现她不时地回过头来看我,那眼神——飘忽不定,好像隐藏着什么让人无法琢磨的秘密。有一次,我们站在教室外的走廊上,视线交错的刹那,我发觉她的视线立刻游移开去,同时她腼腆地侧过头去,接着闪电般地回了教室。我在想,之前她是不是一直在盯着我看……”

此时,马泽民已然退出了这次卧谈会,一个人睡去,不久便听到他那肆无忌惮的鼾声。夜深了,寝室里渐渐平静下来。

第二天,我们四人仍然精神抖擞地去了教室,只在午间的时候酣睡了一个小时,解了困意。

下午六点半钟的时候,开晚会的教室里正在张灯结彩,负责布置会场的同学忙得不亦乐乎,其余的同学都候在教室外面,不时有同学应声而出,向搬来物品的同学伸出援手。我和几个男生负责把桌椅挪向两侧,使教室中间腾出空出来。几个女同学正忙着往气球内打气,然后将各种颜色的气球串起来,挂在教室两侧的墙壁上、黑板上,门上也沿着门框挂了一串。负责购买食品饮料的同学,正忙着把各种食品、饮料和纸杯放到已经摆放好的桌子上。

所有桌椅挪动好后,我取了纸杯,倒了杯水正要往嘴里送时,袁兰兰手揣一个纸杯,走到了我跟前。她蹲下身,把纸杯凑近在我的右手把持下微微倾斜的饮水桶口,说道:“麻烦给我也倒一杯!”她说着,向我送出一抹灿烂的笑靥。

我用左手握住水杯,右手握住饮水桶颈部将其倾斜,以便将水倒进她的杯子里。不料水桶往后一倾,险些把水泼到她的身上。

我连忙向他表示了歉意,她又微笑着伸出了右手,说道:“我帮你拿着水杯。”她从我手中接过水杯时,一丝触电般的感觉瞬间席卷了我的全身;第一次无意间的身体接触是如此美妙,美妙得不可言喻。

我把水杯递给她后,换了左手握住桶颈,右手把住桶底,再往她的水杯里倒水。倒好了水,她把水杯还给我,并道了声谢,同样美好如初的一抹微笑又一次击得我灵魂出窍,不知所措。

半个小时后,一个简单的会场布置出来了。像一些高层领导出席各种会议一样,待所有同学坐定后,年级主任罗灿、班主任张小芳以及几个科任老师在几个同学的簇拥下走进教室。他们乐呵呵地往指定好的位置上坐定后,几个同学忙献殷勤,往他们的纸杯里倒了茶水。

因为是教师节,几天前,我们小组的节目负责人就已百度了一下,把《每当我轻轻走过你的窗前》的歌词打印出来,每人发给一份,伴着配乐练了几回,搞个大合唱,以示对老师们辛勤育人的感激。

我以为自己五音不全,天生只有做他人粉丝的份——但我并不追星,与其忽略自己去崇拜别人,何不好好打造自己让别人羡慕——不过,这一次总算放开了嗓音,音量压过了其他人的。第二天刚上课,张小芳便表扬道:“咱们班的同学可是深藏不露呀。有些同学可能平日里不爱张扬,不爱表现自我,但这一次,你们充分、自信且精彩的表现,让我看到你们每个人的长处和优点。其实每一种性格——内向也好,外向也罢——都没有好与坏之分的,只要我们充分认识自己,发现并发展自己的长处,我们每个人都能成长成才……”说到这里,她又将部分同学提出来,像改作业时加些批语一样一一作了点评。大概是放开了声量的缘故,我发现自己其实唱得还可以,也因此自信多了;我想自己在高音演唱方面可能有些可供发掘的潜能,只是我一向不喜欢声乐,只对乐器稍有兴趣。

演唱结束,我退下来入座。有同学早已往教室中央放了一架古筝。主持节目的班长手握节目单,正对接下来的节目做开场介绍。不知在什么时候,袁兰兰已然换了装束进了门来。

她身着粉白色的连衣裙,裙子因步履轻盈而生的揉动若隐若现地将她的躯体呈现出来,仿佛透过浴幕捕捉到的那一抹倩影,必叫好色之徒擒不住思绪的缰绳而浮想联翩;额前的几许发丝肆意地妩媚,纤指捻住裙裾,微曲的手臂,陪衬着富有线条美的窈窕身姿,系在腰间的丝带随着从门外吹进来的柔风轻扬,令人心生悸动。

她到了古筝前,双手轻捻粉裙并将其稍微向上一提,轻轻坐到椅子上。端坐后,她的纤指如被柔风撼动的柳丝般拂弦试音。此时,教室里鸦雀无声,同学们都仿佛许下了千年之愿的人,静默以待,见证奇迹的出现。

只见兰兰双手轻轻拨弦,柔韧自如,教室里悠悠地传开了一首《春江花月夜》。乐音悦耳动听,结束之时,片刻之间,给人以无声胜有声的震撼。

同学们都鼓起了掌,似乎试图用掌声去演绎乐音的美妙,以求将这美妙延续下去,满足欲望未足的耳朵。我也毫不吝啬地鼓起了掌,但掌声之于乐音,犹如雷声之于天籁,无法媲美,也无法表达我此时此刻的情感。

晚会的最后,大家一起唱起了《感恩的心》;晚会结束之时,已是九点半钟的时候了。负责清场的同学留后,打扫卫生,挪回桌椅;其他同学大都乐着,笑着回了寝室。

若是往常,我回到宿舍,自然是先洗漱一番,再看看书,直到宿舍里的灯关了才睡觉。可是,今晚我没有了看书的心情,所以我便躺到床上去了。当我闭了双眼,我的脑海里便不断浮现着袁兰兰的身影,就像放电影一样,一遍一遍地回放着在晚会上捕捉到的关于她的片段。于是,我连睡意也没了,等到宿舍里一片漆黑以后,我只得在床上翻来覆去,无法入睡。 第21章 只为遇见 此后的两个月,政治、历史和地理的会考相续结束,第二学期便开始进入复习阶段。语数外的课程教学循序渐进地进行着,有关的复习资料也随着接二连三地发了下来。随着各门课程的相续结束,各种高考的辅助资料也发到了手上。为了便于会考和高考复习,高二上学期一开学,从高一以来的各科教材——生物,化学和物理除外——也被一本不漏地带到了教室,同各种复习资料一起堆放在课桌里。课桌里放满了,又放到桌面上。有些同学甚至到宿舍楼下的小型超市里买来纸箱,将书放进里面,把它放在课桌底下,用到时又至上往下一本一本地翻了出来,真可谓“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看着桌上堆积如山的书本,便知书山之路并不平坦。如鲁迅所说,世界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以便成了路。或许这书山本是无路的,只有人的勤奋刻苦才能开辟出这书山之路。然而这路通往何方,是“学而优则仕”吗?不是,这么多人在这书山之中奋力行走,似乎全是为了高考。

学校里似乎是有个阅览室的,不过我从来没去过;我常常去的,是学校后面的县图书馆,那里有更多我喜欢的书。虽然有很多学校指定的各种资料、试题,但我似乎并不仅仅满足于这些——不,与其说满足,倒不如说感到厌恶,或者枯燥乏味,而想要读一读自己喜欢的一些书籍。因此,几乎每个周末,我都会抽出一个下午,或者是上午的时间呆在县图书馆里面,看一些关于宇宙奥秘的书籍,以及一些中外的名著,比如《爱的教育》、《少年维特之烦恼》和《简.爱》等。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又带着笔记本来到了图书馆的三楼。原本打算去图书馆查阅资料,完成每周一次的摘抄任务的,可当我不经意间翻开了《泰戈尔诗集》时,我便被它里面的诗句深深地吸引了。所以,我便在靠窗的一张长桌旁坐了下来,只一心徜徉在泰戈尔那些简短的诗句当中,而忘了我最初的目的。然而,我是无法读懂这位巨人的,就像我无法理解陈楚雄和谢小娇之间的那种甜蜜一样——我想,只有当我可以和她牵着手的时候,我才会彻彻底底地感受爱情的美妙,如同我必须和这位伟大的诗人一起生活,才有可能去理解他的思想,去感受他挥洒笔墨之时的微妙情思。所以,我只有用自己的方式去理解我在他的字里行间所看到想到的东西,或许,这种东西纯粹是属于我个人的,而非他所要表达的情思。但我着实被他所吸引了,这大概是由于他写的虽是自己的东西,却允许我的存在。

正当我看得入迷的时候,我发觉有人在我旁边坐了下来,但我的注意力并没有从书本上转移开去。“别因为悬崖高高在上而让你的爱情坐在悬崖上。”我看着这句诗,试着去解读它所要表达的意思,并有了动手的冲动。于是,我便抄下一些自己觉得易于理解又有深度的诗句来,并写下了自己的所感所想。当我把这些工作做完,将手中的《泰戈尔诗集》合上后,我的注意力才完全被一旁的那个人吸引了过去。

她着装清秀,自然朴素而不染稚气;脸型颇似袁兰兰,只是皮肤有些暗沉,麦色的,但却毫无瑕疵;秀发飘逸,给人以清爽之感。显然,她也是一心沉迷在小说中了,并没有留意我的动静,又或者只是对我视而不见。她仍然靠着椅背,不时地翻着手中的书本。我看到她手中的那本书,正是我曾在新华书店看到的《分手信》,由美国纯爱小说天王尼古拉斯.斯帕克思所著,只是新书上架,所以我没能打开来看,却也没有将其买下来。

就在我挪开椅子,准备将书放回原处去时,她放在桌上的手机吱吱地振动起来。她将视线从书里移开,给对方回了短信之后,又将注意力集中到书本上。我回来的时候,她仍旧目不转睛地看着那本书,不久便又接了一个电话。

“我在B区,靠窗的这里……”她把手机贴到嘴边,小声说道。

我打开从另一个书架上取来的《世界未解之谜》,便被里面讲到的各种神秘的现象所深深吸引了。它令我犹如身临其境般,有种想要一探究竟的冲动,同时又最大限度地激发了我的想象力,以至于我未发觉有人把我的笔记本给拿了去。

“喂,书呆子!”有人敲了一下桌子,唤道。这时,我方如梦初醒,侧头一看,只见潘慧圆站在我的右后方。对面,孙小艺正隔桌站着,已将我的笔记本拿在手中了。原来,刚才坐我旁边的那个女生,是孙小艺的同学。这时,她才和她们打了招呼。

“看什么书呀,那么入迷!”孙小艺说。她说着把书包挎在椅子后面,翻开我的笔记本。

我并未作声,只把书翻了过来让她看了。潘慧圆说我只会看这种对考试没用的书,可我觉得这对我来说很有用——我看书、看什么样的书,并不是为了考试,而是为了满足精神上的享受。为了各种各样的频繁不断的考试,我时刻绷紧的神经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得到放松,这大概是她无法体会到的。坐在这里看书,我觉得呼吸都要轻松得多,因为没有人会给我压力,我也没有必要时刻提醒自己要超过谁,甚至,偶尔可以放开思绪的缰绳,让思绪犹如逃出了围栏的在广袤的草原上驰骋的神驹,无拘无束。

“写得很好,慧圆,你们看!”孙小艺看了我的笔记本后,便把上面写的那些摊给潘慧圆看。不过,她随即又收了回去,接着念道:“我不能选择最好的,而是最好的选中我——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也是一切罪恶的根源。我们应该感激、珍爱现在所拥有的,不要为过去的叹惜,也不要一心追求不属于我们的,而忽略了我们所拥有的,无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幸福,在你学会感激的一瞬间,也在你知道珍惜的一刹那,更在你懂得感恩的那一刻……”因为是在图书馆里,她只得压低了音量,轻轻地念完了这段。

她翻过了一页,接着念道:“美啊,要在爱里发现你自己,可别到镜子的阿谀里去乱找——美,绝不仅仅是靠外在的东西来博取别人的一句称赞,那或许只是对你溜须拍马。要心存爱心,你才能在爱的世界里找到最完整的美的所在。”

“这样……写得好吗,你别念了,还是我自己来看吧!”潘慧圆说着便把笔记本拿了过去。不过,她却没有孙小艺看的那么认真仔细,只粗略地翻着。

我仍然看着我的书,脑子里不断出现各种疑问,甚至开始怀疑书中所讲到的事件的真实性。比如,为什么世界上有那么多国家,偏偏看到外星人,甚至与他们有接触的是那些在世界政治经济中具有很高的话语权的国家,这无疑存在依靠自身的科技实力制造哗众取宠的事件之疑。又如,大多数人类无法解释的失踪事件都出于美国,而且这种事件匪夷所思。当然,科学家以“平行世界”的理论来解释这种现象——只是,这一点仍然无法得到科学的证实——比如,为什么有的人无缘无故的消失了,几年,甚至是几十年后又再次出现,而且当他们再次出现时已是白发苍苍,又或者返老还童了,因为他们从另一个世界回到这个世界时,出现在相对于该世界而言的未来或过去。

当我看到书中的某一章节时,我不禁身临其境,甚至将书中的那些情境带到了现实当中,并加以运用。是的,我想就在我把它与现实相结合时,出现在我脑海里的情景,也是真实的——我可以看到袁兰兰此时此刻在做什么,那是一种意识的感知能力,将她所处的环境以及她的一举一动成像于我的脑海里。对,她正在来学校的路上,并且遇到了各种麻烦,比如把书忘在家里了,然后在准备赶回去取的时候险些撞了车,不过,她不明白为什么这些麻烦都一一化解了。但是,我并没有越陷越深,然后思想混乱而发了疯——我开始构思一个世界,并想着要把这个想象的世界转化为物质的东西,和我的同学、朋友,甚至我不认识的人去分享。于是,我在随身携带的一本软抄上写下了那个世界的基本框架,并在后来的不断完善中,使其形成了我的《意念决》。

这天,潘慧圆放回我的笔记本后,便去找了几本书来看,小艺则从书包里拿出了作业来做。孙小艺写的作业字迹清秀俊朗,令人看了赏心悦目。直到下午晚饭时分,我们才离开了图书馆。此后,我一个周会来图书馆一次,大多也是在周末的某个下午,只是不会老呆在同一个地方。有几次我从B区外的走廊里走过,仍看到孙小艺坐在那个地方,似乎每周来图书馆,坐在那里静静地看书也成了她的习惯。 第22章 用心感悟 我没有洁癖,但厌恶一切杂乱的东西。所以,无论是桌箱里的纸笔,还是放在课桌上的书,都堆放得整整齐齐,从无零乱的现象。这是我曾经引以为豪的事情,那时候我在上初中,因为课桌上的书堆放得很整齐,被那个和蔼可亲的语文老师当众表扬了一下。“成大事者,必先从生活中的点滴小事做起。连一件小事都无法做好的人,何以成就大事业?你们知道为什么他的成绩一直这么好吗?你们都看看你们自己的书,看看堆得整齐了没有?人家学习好,就是人家能从小事着眼,对待任何事情从不敷衍了事。”他一边在教室里踱着步子,一边儿说道,“不知道你们注意到了没,你们看看他的书,嗯,一本一本,理得整整齐齐。”通常,我的各种复习资料,如考试报、各种历年高考真题,都被放在课桌里,语数外等教材则被整齐地放在课桌上。还有一些书,如《古诗词曲鉴赏》,以及《意林》、《读者》等杂志被放在课桌上那堆书的最上层。

近来,我发现兰兰也有同样的习惯。她课桌上的书,也总是摆放得很整齐,且摆放的书类和我的大体一样,唯一有明显不同的是,她常常在课间离开的时候,把《格言》放在那堆书的前面,且封面总是朝上;另外,有一面红色心形塑料盒子潜藏在那堆书的前面,后来我才发现那盒子里的秘密。那盒子对她来说确实很有意义,以至于她对它日夜不舍,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她总会把它随身携带,甚至睡觉时也会把它放在枕边,带入梦乡。她离开课桌的时候,总会先放好《格言》,再把椅子挪到课桌底下。通过观察她如此一举一动所得出的结论是,袁兰兰是一个爱美、爱学习,懂得生活的女孩。这么一想,我的心里倒像有个破陋已久的屋子得到了修补,那种感觉,说不出是欢喜、赞赏,还是爱慕。

十月的天气渐渐转凉,深秋的气息已经染上了校园里那排不堪冷落的梧桐。梧桐树叶似乎厌倦了它与梧桐树的爱情,接受了风的追求,开始纷纷随风而去,等到离开了,才知道原来一直拥有的就是最好的,应该好好珍惜。若懂得时光易逝,便知年少的我们,珍惜青春——珍惜青春里遇到的每一段感情,珍惜青春里流逝的每一寸时光——从来都为时不晚。

争分夺秒似乎成了高考求胜的唯一法宝,所以,有些同学舍不得那几分钟,不愿出去走走,清醒清醒头脑。实在累了的时候,就趴在课桌上;趴到课桌上,便仿佛卸下了一肩的重担,一下子便睡着了。到了高三实行题海战术的时候,甚至可以看到全班同学趴倒的情形,而那时候的教室里,静得可以听到跳虫弹跳的声音。

我战胜困意的方法,是起身站立,观看这全班趴倒的盛况;有时坐得靠近窗户,便远眺整个知心湖的美景。然而,这全班趴倒的盛况似乎具有惯性,使我也有撑不住趴倒的时候。如若解了困意,便不间断地解题、看书。而此时看的,又多是课外书,如《意林》《读者》等可以为高考写作文时积累素材的书。除此之外,我常看的书还有《古诗词曲鉴赏》。

语文老师上课就像中央电视台每晚七点时的新闻联播有段音乐作为前奏一样,每节课开讲之前,都会把十分钟的时间留给学生,用于对诗词曲进行鉴赏,以此方法来提高学生对诗词曲的分析、鉴赏能力。学生得提前做好准备,轮流上台给同学们分析、鉴赏自己选出的诗歌。为此,我还特地去了新华书店,买了那本我常看的《古诗词曲鉴赏》。后来日久生情,喜欢上了这本书中的一些诗词、佳句。如李商隐的诗句“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又如乐府诗《上邪》。所谓愤怒出诗人,愤怒源于犹如滔滔江水的情感的涌动,待这涌动的情感溃堤,诗人便抑制不住将其表达出来的欲望。越是激愤,或厚重、真挚的情感,越能激发出千古不灭的绝唱。后来,我喜欢上诗,尤其如李商隐等婉约派诗人的诗,也喜欢上了写一些无韵无律的伤感句调,大概也是出于情感的溃堤。

未雨绸缪之后,终于轮到我了。我在黑板上写道:“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然后,进入了我的鉴赏流程。当晚回到宿舍,汪鸿便探秘似的问我道:“鸿兄,你是不是间接表白了?”“什么,”我反问道,“什么叫间接表白?”他在一本黑皮笔记本上写着他的《中华颂》,笑而不语。陈楚雄合上他手中的《围城》,说:“这不是一个新概念了。所谓间接表白,简单地说,就是暗示。暗示,你总该懂了吧。比如鲍小姐说方鸿渐像她的未婚夫,这弦外之音就是说方鸿渐可以得到她的爱。”说着,他又抓耳挠腮道:“嗳,这不明了……”他思索着,试图举出更为贴切的例子。不过,还没等他举出第二个例子,汪鸿便道:“我怀疑你在借这首诗向我们班的某个女孩——对,向袁兰兰表白。听,什么‘直到高山被削平,江水枯竭,冬天打雷,夏天下雪,我才敢和你断绝情意’,什么‘这从反面表明,我对你的爱至死不渝’,哇,多感人肺腑啊。”他说着做出很夸张的手势,又仰头倒在床上。其实我不傻,只是我不容许,至少在这个时候我不容许自己——就像老外对于他人的赞美毫不谦虚地说thank,然后大大方方地表现一番一样——让这份爱慕之情,成为舍友们茶余饭后谈论的焦点。我是中国人,得以中国人的谦虚之美德待人处事,说些自谦的话,或者说更像是混进了敌后的情报工作者,不可以大张旗鼓地行事,凡事得秘密开展。我强辩道:“切,什么间接表白,诗词鉴赏就是诗词鉴赏,哪能和表白扯在一起!“

兰兰也习惯了在课间的时候争分夺秒地看杂志,而这杂志也似乎有足够的吸引力,以至于她将部分晚自习的时间都用在看他的《格言》或是其他的书上。每每得到一本好书,她总能看得津津有味;每每读到好的句子,她就把它记下来;每每遇到好的素材,她就把它们抄录在笔记本上。班上课外书常被同学们轮流借着看,然而这“借”的意义似乎被我理解错了,这对我来说,倒并非是无意的。假使把我对汉语中“借”的意义的理解用英文中的“借”来替换,我想用 borrow是再适合不过的了。然而这borrow似乎又多了一层意思,好比一首歌中唱到的那样:“把我的世界强加给你,还需要勇气。”这意思可用“把我的爱强借给你,还需要勇气”来表达。又如《勇气》中唱道:“爱真的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最真挚的爱,的确需要勇气,就算不只是面对流言蜚语。我算是鼓足了勇气,才把我的“爱”给借了出去。

与《感悟》相识是在周末出去购物的时候。我偶然走进一家书铺,在琳琅满目的书堆中搜寻片刻之后,发现了这本书。这本书的封面上除了两个显目的字——“感悟”——之外,还有一些苗条而富于棱模的黑体字,如泰戈尔有名的诗句:“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我站在你的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又如一语道破因彼此错过而恨意满怀的诗句:“年轻时,如羞涩的蓓蕾,无法启齿,等花满枝丫,却又别离,而今夜相见,又碍着你我的白发。”正如这封面上的诗句一样,书中的内容多半是一些平凡而真实的爱情故事。因为平凡而接近生活,因为真实而感人至深。我喜欢上了《感悟》,喜欢其中的故事,喜欢那些散发着隐隐伤感的句子。

想把这本书送给袁兰兰,是在国庆收假后的一个月朗星希的夜晚。那时,已经下了自习,教室里仍然灯光明亮,半数的同学已经离开了教室。窗外,在闹嚷嚷的人声中,不时传来几声惊叫,不远处的教学楼仿佛黑夜里的一颗夜明珠一样发着光。袁兰兰正低着头,煞费苦心地求解考试报上的数学题。她的按在报纸上的左手不时地把额前的几许发丝别到耳后,右手中的圆珠笔时而在纸面上翩翩起舞,时而静下来默默地思考着。我的思绪发急,像个来回踱步,晃来晃去的人,不知如何摆脱深陷其中的困境。我从桌上拿过《感悟》,再从桌箱里抽出已经写好的信,并把信夹进书里,可是,我又把它放了回去;我的心直跳得发紧,仿佛一只蹦来跳去的小鹿。最后,我带着《感悟》走出教室,下了楼去,双脚似乎不受大脑操控地向前迈着步子。我换了左手拿书,右手不停地在手机上打着字。来到知行楼前的路灯下时,已然打出了这样一条短信:“能下来吗?我有事找你,楼下见。(从收到这条短信起,我会等你十分钟)”我停下了脚步,心又开始乱跳起来,跳得越来越紧,使得我仿佛身上系了颗定时炸弹的人,无助而惊恐地看着炸弹上的数字快速地从大跳到小,心里发颤,额上冒汗,只等着最后一刻粉身碎骨。“要不要发过去?”我反复问过自己。

十分钟后,我终于将它发了出去。接下来,我心里只有渺茫的等待,等待她轻轻叩响我的心门——其实,她早已撬开了我的心门。

一分钟后,她回了过来:“你是谁啊?”

我,或许是想给她点神秘感和惊喜,同时又担心坦白开后,一切都会在今晚结束,于是很快地给她回了去:“如果知道我是谁,你还会回我的短信,甚至下来一会儿吗?”我以为给她十分钟的时间太短,该多给她一点时间。其实,与其说多给她一点时间,倒不如说给自己一个拯救自我的机会:爱情,也许经不起等待,却需要耐心去等待。

十分钟已到,我又发了一条给她:“我会再等你十分钟。”但是,十分钟过后仍然不见她的踪影。我靠着路灯杆,看到不远处灯光迷离,一男一女并肩从泛黄的路灯光下走过。我的脑海里不断地浮现出她坐在教室里的身影,她的神情;我甚至开始想象她是如何的想来赴约,又是怎样的腼腆而犹豫不决。于是,我又开始宽慰自己——我告诉自己,她会来的。我甚至对自己说:“在约会的时候,女孩子都喜欢故意迟到,以此来考量男孩子的耐心和真诚。”我想到了她如何步若仙鹤、翩若游龙般向我走来,如何向我轻盈一笑,我又是如何开始我们之间的那段动人心弦的开场白,如何牵上她的手,甚至如何献上我的初吻。想象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在它的世界里,我可以任意驰骋。可是,当回到现实世界,我却成了它的奴隶,为了使它变成现实,或者更接近于现实,我在她的世界之外固执地做着只属于我一个人事情。

“我们的时间都很可贵——我仅仅是想送给你一本书,需要你几分钟的时间而已。我是高玉鸿,下来吧,我还在等你!”我发出了第四条短信。

晚风似乎随着夜深而变得越加的清冷,吹得路旁的白杨不停地颤抖。我紧缩着身子,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直到十一点十分的时候,还没看到她的身影,也没再收到她的回复。致远楼和知行楼上的灯也相续熄灭,仿佛是一个个愿望的破灭。“我不是开玩笑的——我知道你不敢跨出这一步,所以我决定来跨。现在我决定把这本书给扔了,反正心里的那个愿望已经破灭。”我发出最后一条短信,离开了那里。

第二天是周六,上午补完课,陈楚雄便在楼下接了谢小娇,准备载着她回宿舍,之后一起出去溜达。马泽民则一声不响地消失了,可我知道他十有八九是去了网吧,这一去,准能呆到晚上十一点才回来。汪鸿不知去向,他这人去哪里从不会告诉你一声的,好像在搞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我预计晚上若不往教室里去,又得一个人呆在宿舍里寂寞一阵子。回宿舍的途中,我恰在知行楼下遇到了孙小艺。她笑容可掬地邀我周天到她家里做客,说她姐姐出嫁,在家里宴请宾客,还叫我不必羁于礼数,只管同她一起前往就是了。我知道自己推辞不过,也不便推辞,只好答应了她。下午,我又去了图书馆,然而我没有找书来看——我脑海里有股冲动,是的,它就像平静的海面之下的暗涌,又或者地表之下的火山溶岩,总忍不住要激起千层海浪,或是喷涌而出。于是,我在里面呆了整个下午,写了将近十页的信纸,直到六点多钟才回到宿舍。 第23章 说不出口 周末,只有我一个人常在宿舍并非一件奇怪的事情。我若不在,不是有要紧的事情走出学校去,比如坐上5路车,到几个站以外的农村信用社去取钱,就是呆在教室或者县图书馆,除了看书,就是写我的小说。其他人虽不常在,但到了晚上11点半前,他们也必定要回到宿舍里,不然,也得请个人在宿管来察看时窝在被子里顶着。

“从爱上你的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孤单。是否爱只是片段,仿佛梦境的片段……”我按下重复播放键,提起装有几件衣服的塑料盆走出了宿舍,任“三人行”复读机重复着《没有人比我更爱你》。出宿舍,往左走到公用洗手间外,我打开水龙头,往盆里放水。十来分钟后,我双手托着那盆衣服并借助右手一半的力打开了宿舍门。复读机里播放的音乐又传入我的双耳:“情话若只是偶尔兑现的谎言,我宁愿选择沉默来表白……”宿舍里仍然空无一人,我走了进去,将衣服凉好。窗外,漆黑的夜色企图侵占白光的领地;已经沦为黑暗的奴隶的路灯,为了光明而做着无力的挣扎。这样的夜晚,唯有坠入情网而辗转难眠的人才会和路灯同仇敌忾。此时,马泽民正在网吧,瞪着两百度近视的双眼和电脑打交道,汪鸿不知去向,陈楚雄或许还在花前月下。宿舍是个安闲之地,是供人闭了双眼,躺下来无视时间的流逝之地。人又有从众的本性,往往不能坚定自己的意志而行事;当一个人脱离群体而独立生活,非有坚定的意志而不能做事有始有终。所以,一个人呆在宿舍里看书,总有点“醉翁之意不在酒”,非得有几个人一起,才觉得有压力,从而聚的起精力来。我关了一直在重复播放音乐的“三人行”,走出了宿舍。

教室里的灯全部开着,个别同学的书东倒西歪地堆在课桌上。坐在教室里的同学总数不到十个,且坐得很是松散。有一两个似乎天生就有彼此吸引的力量,坐到一起,尽管讨论的不尽是书上遇到的难题,或是在食堂吃饭时听到的某个有价值的新闻。袁兰兰的座位空着,书仍然整齐地放在课桌上——我知道,她又回家了。

我坐了下来,找出那张历史老师发来,留给周末时候完成的试卷,给定时间,以最快的速度将一眼便可看出答案来的做了。正当我翻着历史书,校对那些不确定的试题时,有同学唤我,说了声“外找”。“外找”是班上的同学约定俗成的音意集合的语言符号,坐在窗前的同学每每遇到外班同学找班内同学,就会叫上被找同学的名字,另加“外找”。

孙小艺站在教室外的走道上,一见到我便问有没有时间。我道:“刚把历史试卷做完,还在做最后检查便听到‘外找’了,有什么事吗?”她或许据此推测出我有这个时候回宿舍的可能,便问我是否现在就回宿舍,如果是的话便可同行,顺便和我说说明天的事情。想来女生都有些可让人洞察到的共性,由于近来对袁兰兰的关注,我的情感细胞也似乎对女生的举止、言语敏感多了。我注意到孙小艺并非想要和我说说明天的事那么简单。我回道:“是啊,不过你得等我一分钟,马上……”我说着迅步回了教室,从桌上拿了试卷和历史书,便同小艺一起走下了致远楼。

从致远楼下来,小艺一直没讲什么话。我试图打破沉默,但却不知道从何说起。倘若能和袁兰兰并排走着,即使像现在我和孙小艺一样,隔着半米的距离,我便感觉这世界完美无缺了。话是得小艺先说的,我准备倾听并接受她明天为我做的安排。

我们默默地走着,似乎各怀心事,直到到了知心湖西岸,她才开口说道:“咱们不走寻常路好么?那!”她指着没有彼岸花的那条小径,接着说道:“咱们走‘奈何桥’!”我脸上很自然地挂上了一丝微笑(但我肯定,这微笑她是看不到的),便先跨出了脚步。她也跟了上来,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因为小径不够宽,而我们得并排走,所以彼此都接受了这段距离。

小径上的白色鹅卵石反射着四周的余光,呈现出一条通向对面的微微泛白的光带;两旁的芭蕉叶在微风的吹拂下,发出啪啪的响声,仿佛在为我们鼓掌。小艺或许在想,这条笔直的小径就像礼堂上的红地毯,而两旁的芭蕉则是礼堂上的宾客,因为此时她一言不发,只顾向前慢慢走着,似乎陷入了沉思;再者,明天就是她姐姐的大喜之日,很容易使他想到这一点。“明天的事怎么样?”这次我首先打破了沉默,但转念一想,明天又不是她结婚,何以轮到我们来谈论这事情呢。

婚姻乃人生大事,不可轻浮。要把自己的一生托付给另一个人,献出自己的一半,换取他的一半,再融为另一个完整的自己,从此两个人共同面对这五味的生活,于其中创造彼此的幸福,女人尤其需要慎重考虑并作出选择。不过,古人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似乎已经不适用于当今这个离婚极其普遍的社会,因为今天嫁给了“鸡”,明天便可以离了鸡再嫁给“狗”。但是,谁不愿意遇到一个嫁一次便可终老的知心爱人?

小艺或许因姐姐的出嫁而有所触动,想找个人谈谈。“明天,就是姐姐的大喜之日了,”小艺边走边说道,“她出嫁后,我得学会照顾爸妈……”我们将经过小石桥时,小艺继续有些激动地说道:“玉鸿,我要照顾他们一辈子——和我的,丈夫……”经过桥上时,小艺停下了脚步,定晴地看着我,似乎期待什么。在不远处路灯的余光中,我似乎发现她的脸上中浮现些许伤感,仿佛出嫁的是她自己,而那丝伤感,则是将要嫁为人妻的姑娘对父母的不舍。

我的话刚到喉咙,似乎经过大脑的检验后发现并不符合此情此景,但一时半会又找不到其他更为合适的,于是只好勉强通过。我问道:“你,难过?”我说着向前迈步,小艺也跟了上来。“……为他高兴才是呀!”我接着说。

没等她回话,我又说道:“她应该找到了一个很爱她的人——你的姐夫…..”

“嗯,我该高兴——替姐姐高兴。”小艺打断我的话,同时放慢了脚步,试图不让我看到她右手的中指轻轻抹过眼角。姐妹两情深似海,面对姐姐的即将出嫁,她又怎能不留下几滴开心的眼泪?我也不知道怎样给她安慰,或许因开心而落泪的人根本不需要什么安慰——她要的,仅仅是此时此刻,有个懂她的人,听她倾诉、陪她走走罢了。我只好默默地陪她走着,向着宿舍楼走去。

片刻的沉默之后,小艺平静地说道:“姐姐和姐夫是高中同学,他们在高中时就相识并默默喜欢上了彼此,但是,他们清楚在不远处有个十字路口等待着他们。因为不确定自己会走向哪一条路,又是否会同那个放在心里的人走上同一条路——”她试图解释得更清楚,看着我说道:“你知道吗,我说的同一条路,是指他们去了同一个地方,或者说同一个城市。”

“我知道……”我说。

“……所以,他们都只是把对方默默地藏在心里,等待命运的安排。”将要经过第二座小石桥时,小艺说道,“幸运的是,他们都去了同一个城市上学。姐姐说,大一的时候,姐夫知道她所在的学校后,便坐了将近一个半小时的公交、跨越了半个城市去找她。姐姐十八岁生日那天,她收到了一份令她惊喜万分的礼物——姐夫的一束玫瑰。”此时我们正从桥上经过,小艺侧过头来看了我一眼,接着俏皮地说道:“你猜怎么了?——姐夫向姐姐表白了。姐姐说那时候她感动得差点哭了出来呢!”

“就这样,有情人终成眷属了——”我回道,“他们,会很幸福的。”

我以为小艺只是就事论事,殊不知她说这些,是别有用意的。我们之所以会患得患失,是因为我们奢求得太多。有些时候,我们得到了某些东西,却也失去了某些东西。所以对于爱情,在失去的时候,总有人说我们曾经爱过;在爱情必须成为友情的时候,总有人说还能做朋友,我已经很满足了。然而,小艺似乎就是在这个问题上犯了愁。我以为她是想寻找一个万无一失的法子,以使爱情和友情在同一片土壤上长存。是的,爱情和友情可以合二为一或者长期共存,但这个过程如果从友情到爱情,似乎比从爱情到友情要合乎情理,也更容易让人接受。很多时候,对于同样的事情,当发生在别人身上时,我们能够给予安慰,而当它发生在我们身上的时候,我们却无法接受,或者不愿意去接受。对于小艺的问题,我知道我难于做到如我所说的那样,可是,面对她突如其来的问话,我却给了她那样的回答。一方面,我希望我们之间的关系继续保持下去,虽然我不太确定她已经把我当成那个朋友;另一方面,我知道我心里想些什么——没有人会比我更清楚我心里的那个人是谁。

“嗯,姐姐会幸福的。”小艺说。我们走到知心湖东岸,穿过那片小树林,向着学生公寓走去。“玉鸿,我们该怎么办?”小艺似乎思量了很久,才问我道,“如果现在你喜欢上一个人——一个待你很好的朋友——是要告诉他,还是把这个秘密埋藏在心里?”

“为什么要问我这样的问题?”对于她的回答,我并未抱以过多的期许,哪怕是一句“因为我喜欢的人是你”——我知道她不会这样说的,就算这句话真是出自她的心里——否则,她也就不会问我这样的问题了。所以,我便这样问道。

“如果爱情不需要冒险,那我就不会这样问你了——我会告诉他,我喜欢他,可是——”小艺顿了顿,接着说道:“我是怕告诉他以后,我们会连朋友都做不成,甚至到最后形同陌路。”

我知道她想些什么了。相比于那些所谓的“不在乎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小艺则是渴求天长地久,而考虑是否要曾经拥有。如果我猜得没错,她是在想——如果不能天长地久,曾经拥有是否还有意义?为之付出的代价是否值得?又或者,她所想的比我想的要复杂得多:如果爱的秘密永远只是秘密,那就没有所谓的分手,没有恨,没有那么多的泪水……

有些感情在开始之初,都是在天长地久的信念中不断得到发展的,只是后来,现实让我们失去了这种信念;有些感情在还没有结束之前,我们因为相信它会天长地久而选择了开始。说得主观一点,大概没有人会以一种否定的心理开始他的每一段感情。所以,我并未急着回答她。

“如果现在开始了,这样的感情会长久吗?毕业以后呢,毕业了我们又要分道扬镳,或许要去往不同的城市,相隔两地的感情,我们拿什么去坚持?……毕竟,相爱过,我们不会有什么遗憾的,可是……”我沉思了片刻,才回她道:“那就不要告诉他好了,你就把他当朋友一样对待,好好珍惜你们的友谊。如果有一天你们去了同一个城市,又或者不在同一个城市了,只要你还无法忘记他,还喜欢他,那么你再去找他——我想,如果这个时候你还有机会,或者是他一直在等你,那么不管遇到多大的考验,你们都会一直走下去的。”

“谢谢你,玉鸿,”经过宇经路的路灯下时,小艺带着一丝微笑说道,“谢谢你今晚抽时间来听我说这些,也谢谢你的话——你让我感觉好多了,我想——有一天我会去找他的,就算我已经没有机会,就算他不是在等我……”小艺侧过头去,我们继续向前走着。我想,此时她的心境,她的那种爱到无言的情感,非我所能感受。

我们来到男生宿舍楼前,我说要送她过去,她说不用,让我早点回去休息。在我转过身来准备向宿舍大门走去的时候,她突然叫住我说;“明天九点半,我们在校门口见。”或许,这最后一句话是她最应该说的,却不是她最想要说的。此时,我心里顿时出现了一句想对她说的话,可还没等我回过身去,她已经匆匆跑开了。“小艺,我们既然选择了爱情,也就注定要面对爱情所带来的风险。”我默念着要对她说的这句话,向宿舍楼大门走去。 第24章 兰兰失约 昨晚别了小艺回到宿舍,见陈楚雄已经躺在床上;马泽民回到宿舍时,已是十一点钟的时候了。汪鸿一夜未归,值班人员来查宿舍的时候,是楼下他的一个老乡躺在他的被窝里替他顶过去的。

早上,还没等他两个起床,我就已经洗漱完毕,走出宿舍,去食堂吃了早餐。回来时,方见汪鸿已回到了宿舍,正在洗手间里洗着刚换下来的衣服;陈楚雄坐在床上,靠着墙壁,耳边贴着电话,叽叽咕咕地说着让人听得不甚清楚的情话——八成是在和谢小娇说些今天该去哪里玩,亦或是怎样消磨这一天的时间之类的话;马泽民仍然躺在床上,不时地翻来覆去,仰卧之后,又把被子往头上拉,可能是被汪鸿和陈楚雄吵醒后无法入眠却又困意仍在所致。

“玉鸿,今天下午和十六班的男生打球,”我刚开门进来,汪鸿便一边唰唰地刷着他的衣服,一边滔滔不绝地给我安排任务道,“你打外线,我打内线,只要我们“双鸿一雄”联合,这次一定不会输给他们……喂,你的手臂可得好好的!”

“我没时间——”我坐到床上,一边换鞋一边回他道,“我今天有事,可能赶不回来。”

陈楚雄已经挂了电话,问我道:“什么事情,是不是和某人准备了一次‘情关塔’之旅…….”

从知道我对袁兰兰有好感之后,陈楚雄总在千方百计地试探我关于我和她进展如何的事情。我索性满足他的好奇心,于是作出一副得意的样子回他道:“哎,这可被你说中了,我正是要和某人准备一次‘情关塔’之旅。”

“什么?”汪鸿提着一件洗好了的衬衫出来,惊讶地问道。

“我要约会去,”我讨厌对同一句话重复来重复去,所以没再说那句没时间的话,“你们自己找个人补上,我走了。”我说着出了宿舍,再次下楼去,到校门口那地方等孙小艺。

太阳随着时间在一分一秒地升高,阳光照在学校教学楼的楼顶上。我站在校门口右侧的保卫室前方,说实话,这个时候呆在这里我真有些不情愿,还有几分钟才到九点钟,如果可以选择,我想这个时候我应该站在阳光可以照到的楼顶上。一辆5路公交缓缓驶来,在对面停了下来;过了一会儿,那辆早十五分钟停在它前面的公交车离开了。时间在一分一秒地逝去,我真怀疑这世界上大概没有人比我更守时了。

不多时,小艺和潘慧圆出现在校门口,一起来的还有两个女生,大概是小艺的同班同学或舍友。潘慧圆首先看到我,便指着这边告诉小艺;小艺则一边打着电话,一边随她向着这边走来。

“怎么了,我们不是都已经说好了,”接近我的时候,小艺还在打着电话,“今天早上在校门口见的吗?”

“玉鸿,你没吃早餐吧?”潘慧圆开玩笑似的说,“你最该饿着,到了小艺家吃两个人的份!”

我刚想问她为什么,只听得小艺说道:“那好吧,随你了,再见!”

孙小艺挂了电话,对我们说道:“咱们走吧,到那里去坐公交。”

他们几个在前面走着,我稍靠后跟随。潘慧圆替小艺埋怨道:“兰兰怎么突然改变主意了,昨晚不是说好了吗,不去也不早些时候说……”

“就是,害的我们等了她那么久。”其中一个穿着红色外衣和蓝色牛仔裤,留着一头刘海的女生说道。

“她说家里有事,赶不回来。”小艺说道。

“不会就是这个原因吧,也太不给你面子了。”潘慧圆依然不依不饶。

“慧圆,话可不能这么说,也许她家里真的有事耽搁了。”小艺回道。

“嗳,小艺,”潘慧圆一边把手伸进口袋里掏钱,一边说道,“昨晚她不是问你邀请哪些人去吗,会不会是——”将上公交时,她似乎意识到不该把话说下去——“算了,不说了。她不去,但愿真是家里有事,而不是其他的什么原因。”

如果背着我,潘慧圆必然这样说的:会不会是因为玉鸿也去。我想比起孙小艺,我和潘慧圆更清楚袁兰兰不去的原因。她虽然没再说下去,我已猜得八九不离十。“可能是因为前天晚上的事情,兰兰才不去的——对,她没有下楼来见我,正是因为她不敢面对我。可是,这是可以避免的事情吗?难道我们从此可以不用再见面吗?……”想到这里,我也就明白为什么潘慧圆会说我该吃两个人的份了——她比小艺更清楚我和兰兰之间的那种尚未公开的关系或者谈不上关系,好比她知道一开始我和兰兰就鬼使神差地“触电”,而孙小艺却对这件事情浑然不知一样。然而,我确实不敢确信,自己吃不吃两个人的份会和兰兰扯上一丝一毫的瓜葛。

我们上了公交,投了钱币,在后排找了位置坐下。小艺和潘慧圆坐得最近,我则坐在靠后的那排座位上,另外两个女生在左对面的那两个座位上坐了下来。大概是因为时间较早,公交上没有几个人,过了片刻,又上来了几个男生。

“你倒是说句话嘛,怎么从见面到现在,你一句话也不说,”潘慧圆见我一直沉默着,便回过头来对我说道,“不要那么内敛。”她向我使了个眼色,以使我明白她话里的用意,接着说道:“男生嘛,在陌生的女生面前就该大方一点。”

我有意地回避她的后一句话,只说道:“智慧者善听,我可是一直在听你们说话呢!”

此时,公交司机已经发动了引擎,公交车开始缓缓地向前移动着。一辆出租车从侧面的那条道上反向驶来,向后方消逝而去。

“哟,照你这么说,我们可一点智慧也没有了?”潘慧圆道。

“智慧者不仅善听,而且善于思考。”小艺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笑着回潘慧圆道,“刚才人家可一直在想事情,你没看出来?”

我简直怀疑小艺就是杨修的化身,因为她大概能够看出别人在想些什么,不过,她的聪明在于,即便是知道我在想些什么,也没有把它说了出来。

公交车过了十几个站后,我们下了车,走了大约五分钟的路才到了小艺家里。进了院门,只见院中有些餐桌上已是杯盘狼藉,一部分亲戚客人已吃毕,另一部分还围坐在餐桌上。院子中央有一颗石榴树,树叶虽已凋落得所剩无几,但看其硕大的支杆,想必来年必能开花结果;右边是厨房,左边是一间宽大的柴房,正对面是正房。我们在厨房内入了座,不多时,管事的差人端来了茶水和茶杯;伯父和伯母也出来热情地招待我们,说不要见外,有什么需要只管和小艺讲。他们正说着,小艺拉着姐姐的手进了来,都是面露笑容。小艺的姐姐化着淡妆,在新做的发型和新娘装的陪衬下,显得光彩照人。她首先对我们的到来表示欢迎,小艺接着报喜似的说道:“呆会儿吃饭结束,姐姐要同我们合影留念呢!”我们无不表示乐意。

正当我一边儿给在座的斟茶,一边儿想此时若是袁兰兰也坐在这里,又或者她穿上婚纱的那一刻,将会是如何的美艳迷人之时,管事的差人清理了另一张餐桌,不久,饭菜便上桌了。小艺陪姐姐出去一会儿,也进了来,同我们一起入了桌。

饭毕,我们按小艺姐姐的意思,合了影,之后和伯父伯母等道别。慧圆同另两个女生先出了院门,小艺随送她们。我稍留后。伯母随送我出院门,并要我常常同小艺到家里来,我回应着出了门。小艺站在门外,见我出来才迈开了脚步。

“今天下午,姐夫那边要过来迎亲。我已请了假,明天才赶到学校去。”她一边陪我走着,一边说道,“你知道兰兰为什么没来吗?”

“我……”我不想对她说谎,却又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的想法才更为贴切。她为什么要问我而不是其他人,或者在我面前丝毫不提这个问题?难道她已经对我和袁兰兰的事情有所了解?我该怎么回答呢?

“我以为你和她一个班,所以……”她目光闪烁地看着我,说道,“你们是不是有什么矛盾了?”

别人都以为我和袁兰兰走得较近,其实我们从见面到现在所讲过的话,加起来总共还不到十五六句之多。有人说成熟的男人对于她不感兴趣的女人,总会敬而远之,如果这句话只归少数人所掌握,那么我想是我还不够成熟,或者说我还不算是个男人而只能称得上是个男孩,因为我觉得自己对袁兰兰总是敬而远之的,所以我又觉得我们之间总是隔着一层膜,这层薄膜令我不敢太靠近她,而只能远远地注视着她,偷偷地把她放在心里,甚至乐此不疲地一天念她好几遍。

这是不是很奇怪?或许你会说在我这个年龄里谈这些,还美其名说这是爱,简直不可思议——因为,爱情永远需要两个人彼此仰慕并共同缔造——再到马克思的思想里去寻一些关于爱情的苛刻的条件来否定我所谓的爱情。我不会在这个问题上和谁辩驳的,我只想在这里表明我对于这个问题的一些很肤浅的看法:爱这东西复杂到我们无法用一句金科玉律般的话来给它下定义,也简单到我们不需要任何条件去考量它。爱情,它不是正方形的,不是长方形的,也不是梯形的,而是一块可以任意揉捏的塑泥,在不同的人手中可以有不同的形状。

没等我回话,她又跨出了脚步,接着说道:“昨天晚上兰兰给我打来电话,问我有哪些人同去。我告诉她,除了我们宿舍的几个外,还有你。她沉默片刻。我问她怎么了,她只说没事便挂断了。今早又打电话来,说家里有事,来不了。”

潘慧圆她们几个停了下来,站在不远处的路口处等着。小艺也停下了脚步,侧过身来看着我说道:“家里有事也许只是她的托词,凭我的直觉,她不来一定是另有原因的。我不希望这原因出在你的身上,更不希望你们之间有什么不愉快。”

她的眼里暗藏着她视线所不能及的盲区,而她的表情则告诉我,她很想知道这盲区里发生了什么。我呢,就身在这盲区里,并对自己经历的一些事情讳莫如深。

“你多疑了,快回去吧,”我说,“别叫伯父伯母为你担心。”

潘慧圆又走了回来,疑神疑鬼地问道:“你两个在唠叨些什么呢?”

“啊,没什么!”小艺抢着回道。我们别了小艺,向左前方的公交站台走去。她们三个闲谈起来,我不便搭讪,料想也搭不上,只在后头走着。我的脑海里又浮现出了袁兰兰的身影,进而想象那晚她是如何不回我的短信,又是如何想要走出教室的。她心里是矛盾的,对,我们就像一场激烈的竞赛或者战场上的双方,然而这又不是一场只求赢了对方的竞赛或战役,她既被征服然而又不肯服输,所以她决意不下楼来见我,却在她回到宿舍的时候,说我被她征服了,还给她发了那么多短信。她或许说,我为了能够征服她而委曲求全,然而,我自认为在爱情面前我们是平等的,我不是她的奴仆,亦不是她的主——我们必须是独立的个体,拥有各自的以绝对忠诚为基础的自由,然后彼此搀扶着走过一生。 第25章 爱错了时间 从那天晚上开始,袁兰兰就有意地躲避着我,尽可能不与我接触,哪怕是相互对视一秒。我已把《感悟》带回了宿舍,扔进床下的纸箱里,一两个月也不曾翻看,原因倒不是我已经看过,所谓“好书不厌百回读”,好的书读一遍会有一遍的收获。另外,我也一个多月不曾去过那家书铺,似乎已经忘了这世上还有那个书铺和《感悟》这本书。

我们之间仿佛成了陌生人,或者说我们之间隔着一层看不见的薄膜,这层薄膜能将彼此的笑靥过滤开去,传达给对方的只有冰冷的面部表情。然而,这是我所不愿意的,于是我努力扯去那层薄膜,试着去对她微笑,只愿这微笑如黑暗中的一点寄托着希望的火花,能够慢慢将那一丝阴影从心里驱除出去。但当我对她投以微笑之后,却看不到她的脸上应有的笑容。她的表情,让我的微笑显得很不自然,像是自己做作;那抹表情,给我的感觉就像一双温暖的手,瞬间紧贴在冰冷的钢铁上,直冷到骨髓里去。是的,大概没有人会有这样的感受,除非他全心全意的付出,遭到他最在乎的人给予了一脸冷若冰霜。

她的快乐非我所能给予,而她的苦闷却因我而生。如果爱一个人而不能给她以快乐,那么这个人的所有也许只剩下痛苦;如果爱一个人而她的快乐却是别人所给,那么这个人的所有未必全是快乐。希望被爱的人快乐,而自己给不了她快乐,却只愿给她快乐的人是自己,所以爱着,矛盾着,也痛苦着。即便是做作,我也一直在努力,希望在彼此面对面的时候,能够重新看到她脸上的笑容——那份初遇时候的美好。

第二个平安夜和去年的一个样,部分同学仍然执着于过平安夜,就算只是送送礼物,聊表心意和祝愿,也似乎要比传统节日来得时髦。我也买了两个包装得很精美的苹果带回了教室。上晚自习之前,黄昏压近,还有十多分钟才打铃。我留下一份,带着另一份出了教室,来到了五楼3503教室前。我要找的那个人,此时正在这间教室里。我从窗户往里窥探,见里面几乎坐满了人,课桌直摆到教室后的墙脚处。有些人在里面坐着,默默地写着作业,有些在走动,有些虽坐着,却不是在看书。与文科生所在的教室相比,理科生的教室里似乎少了些朗朗书声。没有搜寻到小艺的身影,就算看到了她,我也不便直接唤她的名字。我回身,背对着教室站着,左手有些不自然地拿着要送给她的那份礼物。片刻之后,见一个男同学从教室里走了出来,我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对他道:“同学,麻烦把这个交给孙小艺。”我把礼物递给他后,补充道:“就说是老同学送的,谢了!”我知道,即便是没有报出我的名字,只说老同学,她也会知道那人就是我的;我不希望其他人知道,给小艺送去礼物的人叫什么。那人道:“好的,不客气!”说着,他便转身回了教室。我溜开了脚步,回到教室时,英语老师已经发下了试卷,在教室里踱着步子,不断向我们的耳朵里塞去她那让人不知听了多少遍的话。同学们仿佛对她视若无睹,只管把试卷叠得哗哗直响。我坐到座位上去,顺手拿过那张放在桌子上的试卷,拿起笔来开始在试卷上写下我的名字……五分钟后,校园里响起了一阵急促的铃声。

如果为爱付出是需要回报的,那么我不知道小艺在收到那份礼物后会怎么想,那只算得上是我给她的回礼。换句话说,我并不是因为喜欢或者对她有什么特别的好感才这样做。这很令人难以想象,但却是真实的,就像你对某个人并不感兴趣,但出于礼貌或者社交关系的需要,你仍然会恭敬地待他一样。所以,我以为孙小艺也并非对我有什么好感,她只是出于维护并增进我们之间的那种普通朋友或者近似于兄妹的情感关系,才会那样待我。即便不是这样,我也不会想到,不,更准确地说,是我也不情愿想到其他的层面上去,比如我们的关系会发展到彼此相爱的地步。

我很难想象以同样的方式,而以不同的心理期许去做一件事情,会收到如己所欲的效果。然而,我却是以这样的方式去做这件事情的。我给袁兰兰的礼物,却是由另一种完全不同的心理期许所驱使——我只愿那样做,可以解开一个冰封已久的心结,好让彼此轻松地透透气。相识却又形同陌路的两个人,怎容得一丝情爱的存在?否则,是要付出难于弥补的代价,才会换来爱的起死回生的。我们在喜欢或者爱上某个人的时候,总会心思细腻,把这种情感熔铸到我们为被爱者所做的一点一滴的小事当中,哪怕是一个不经意的微笑,也希望那个人能够从中感受得到——自己正被施笑者所爱慕。那么,更何况是一个精心准备的礼物呢?

下了自习,还没等我留意,袁兰兰已经走出了教室。我从桌下提起那个装着礼物的纸袋,也赶了出去。教室外的走道上闹哄哄的,楼梯口挤满了人,都是赶着下楼去的同学。在不知道袁兰兰已经下了楼去之前,我是不会贸然下楼去的;我已经注意到,下了第二段自习后,袁兰兰都会出去一段时间,然后回到教室里看上半个小时的书,直到十一点半的时候才回宿舍去。这一次又不知道她还会不会再回到教室里,于是我靠着护栏,还没摸出手机,心就已经蹦蹦地跳了起来。最终,我拨通了她的电话。

“你在哪里呢?”听到她喂的一声后,我道。

“在楼下,你是?”她问道。

“请在那里等等我吧,我马上就下来了!”我一边说着,一边转身向着楼梯口走去。

“你到底是谁呀?”我刚想挂断,又听到她这么问道。对于她这样的问题,我并不觉得奇怪——只是,有一丁点失落感瞬间刺痛了我的心。没有人会有意地记住一个她毫不在乎的人的联系方式。我掂量着自己在她心里的分量,感觉到它犹如一丝海绵那样沉重,直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我说:“等会儿你不就知道我是谁了。”我向着楼下快速地走下去,像是正在坠入冰冷无底的深渊。

到了楼下,我向着知行楼那边走去。在路灯的照明下,我看到她正和谢小娇站在我曾等待过她的地方。她怀里抱着两本书,谢小娇则背着个双肩包站在一旁,手里拿着一份和我手中的礼物大致相同的东西。看到我走了过来,谢小娇已知道刚才是我给兰兰打的电话。她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也清楚接下来自己将会是多余的,于是准备离开,不想却被袁兰兰拉住了。我早已将礼物取了出来,握在手中。走到她们面前的时候,我递过手中的东西,几乎忘记了自己的心原来还在剧烈地跳动着,也几乎忘记了周围所发生的一切——我甚至记不清谢小娇是怎样站在一旁,又是带着怎样的表情目睹她眼前所发生的一幕的。我只按着已经设定好的,并且重复试验了好几遍的程序去敲开一扇似乎冰冷已久的窗,不管从这扇窗里投来的,是一个暖及人心的微笑,还是几块更加刺骨的冰块。

我看着她,递出礼物的同时,微笑着说道:“给你!”

她扭头看了一眼谢小娇,似乎在这个单纯而羞涩的年龄里收下这份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礼物,还需要征求他人的同意。但愿她的那一眼,是在向别人宣布:原来自己有爱慕者,也会收到这样一份来自爱慕者的礼物。

她回过头来,视线从我手中的礼物转移到我身上来;此时此刻,我发觉原来一切所谓的形同陌路、冷若冰霜并非我想象的那样——其实,她依然温存可爱,依然那样迷人。

“我从来没收过别人的礼物呀,”她腼腆一笑,说道,“我不能收的!”

“那就当这是第一次,又有何不可呢!”我说。

她还是不愿意收下,说道:“哎呀,不行的,我还是不能收下你的这份礼物。”

“这都已经递出了,你不收下,我哪有收回的道理。”我违心地说道,“我没别的意思,你又何必那么坚决呢。”我想,这话若传到白痴的耳朵里,他也会轻蔑地一笑吧。

谢小娇什么也没说就转身离开了,袁兰兰没来得及再次将她留下来。兰兰仍然有些犹豫不决,但最终还是接过了礼物,很温柔地道了声谢谢。我顿时犹如罪人蒙赦,重获新生,而赦免罪人的,正是眼前这个刚刚接过赦令牌的女孩。看到她脸上露出的久违的笑容,我仿佛沐浴在暖阳之下,无欲无求,只愿这一刻瞬间定格下来。

“一起走吧!”正当我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些什么而准备离开时,她打破尴尬的局面说道。这一句话倒提醒了我——不该把她一个人落下,而至少应该送她到宿舍楼下,否则便失礼于她了。

此时,夜空下的校园里人影稀少,显得很安静。我们从知行楼的走道往宿舍楼走去。和她并肩走着,我感觉脑袋里一片空白,明明在这之前总想着有很多话要对她说,可是等见了她却又什么也想不起来。

“那本书——你真的丢了吗?”她打破沉默,问我道。

听她这么一问,我又一阵喜上心头,说道:“没有,我怎么舍得丢呢,那么好的一本书!”

“对不起,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愿你不要往心里去。”她道歉并解释道,“我忙着解题,希望你能理解。”

其实当我再次看到她脸上的那丝笑容时,就已把这件事情给丢到脑后去了。对于自己深爱着的人,或者一个能掌控着你的喜怒哀乐的人,即便被深深的伤害过,大概很少有人会好了伤疤记得疼。“我没往心里去,早就忘了。”我说道,“能再次看到你脸上久违的笑容,我不知道会有多开心呢。其实,说抱歉的应该是我——我不该在那个时候打搅你的。”

“你到了。”我们到了男生宿舍楼前时,她打断了我的话,说道,“谢谢你,这段时间我只是遇到了一些烦恼的事情,才……我的意思是说,这并不是因为……”

你要是真心爱过某个人,有些事情你是不需要她多做解释的——仅仅是用心去感受,你就会理解她了。她要说的是自己为烦恼之事所困,脸上才没有了笑容;她的苦恼并非因我而起,与我毫不相干。很多时候,我们总会口是心非,而换来的也会是口是心非的回应。不过,不管她要说的是不是真的,我说的确实是我的心里话。

“我知道,你不用解释——我都理解。”为了不伤害到对方,我们会说些善意的谎言——这是应该得到谅解的。我说道:“让我送你过去,好吗?”

这时有几个男生从旁边经过,往宿舍楼右侧走了去。兰兰没有说什么,只顾迈开脚步向着女生宿舍那边走去。我以为她的无言是因为默许了我的请求,所以紧随而去。走到两宿舍楼间的间阁路时,她却不向着宿舍楼走去,而是沿着那条路向背离宿舍楼的方向走了去,并稍微加快了速度。

那条路上没有一个人影,只有夜的仿佛能屏住呼吸的宁静;晚风微微拂动着路旁的小树,却无法拉近两个人的距离。我赶了上去,问道:“兰兰——噢,请允许我这样称呼你——你不是要回宿舍吗?”

她停了下来,并不回话,只侧过身来面对着我,问道:“你不是想陪我这样走下去吗?”

我被这意料之外的问题击得无言以对。在路灯光的殷勤帮助下,我想她一定看到了我脸上那不知所措的神情,我也听到她在灯光下的坚决:“高玉鸿——”她似乎极其认真仔细地看着我,说道:“我知道你对我好。可是——请你尊重我好不好?”

她的话语绝决,但却无法掩盖她本性中的柔情似水;她的话,就像一把钢刀刺进了你的胸膛,但却事先让你失去痛觉。

她顿了顿,接着说道:“我不许你送我,是怕这样会拉近我们之间的距离——有些关系,保持原有的距离比你为之付出任何努力都要好。我想和你保持距离,就像你对我好一样,不是无缘无故的。你知道吗?你的出现让我不知所措——”她最终吐露实情——“给我带来了烦恼……我之所以留下谢小娇,是想在我需要的时候,有个人替我说话:我和你,只是普普通通的同学关系——”

我的心绪,好似平波万里的大海一样——我静静听着我心仪的女孩数落我的过错。

她停顿了片刻,似乎经过了一番思虑之后才平静地说道:“不是每个时候我们遇到的爱都可以放手去追——如果你从一棵明天果子才会成熟的果树下经过,或者你经过时这颗果树已经被标记了所有权,那么我想,你知道你最好该怎么做——有些时候,我们知道我们喜欢谁就足够了,没有必要让自己以外的人都知道,也没有必要试图去表达什么,否则,不仅伤害了自己,也伤害了别人。我只愿在和你相遇时,能够默默的相视一笑就够了——即使要恋爱,我也不可能在同班同学里做选择的,你应该懂。”她顿了顿,接着说道:“现在我还不想那些——我走了,再见!”

她说得令我插不上半句话。她的问题甚至不需要我的口头回答——她只要我在心里电光闪过似的回道:“是、好、我知道。”

她转身离去之后,我还愣在那里,像一个即将坠入万丈深渊的人,紧紧地抓住那根救命的稻草,奋力地想要爬出深渊。我的脑海里不断重复着一个问题:为什么别人可以,而我们就不可以?其实爱与不爱,理由充分比没有任何理由更能伤人。几分钟后,我离开了那里——那个静得令人窒息的地方。

我刚推开宿舍门,只听得汪鸿道:“咱们单身的可以平平静静地过日子,不像某个人——哟,假装专心致志,其实心不在焉……”

我径直走了进去,推开隔窗,准备去取毛巾和洗脸盆。

汪鸿等人见我进了来,似乎觉得有些不平常,都沉着气,愣愣的看着我。

我取了东西,还没走到汪鸿面前,他便站了起来。因看到他那出奇的神情,我在他面前停了下来,以为自己身上少了些什么,才引得他这样,却不料他把手伸到了我的额头上,瞪着眼道:“鸿兄,你没事吧?感冒还是伤风?”说着又把手放到我的心口,道:“心跳倒还正常。”

“我可什么都看到了。”陈楚雄附和道。

我把汪鸿的手支开,耸了耸肩,回他道:“很好,没事!”

我往洗手间走去时,汪鸿又对陈楚雄道:“瞧瞧,又是一个魂不守舍的……楚雄,你不孤单喔,哈哈!”

陈楚雄知道汪鸿又在拿她逗乐,但仍然装作目不转睛地翻着《围城》。我发觉自己没有事先换了鞋,便从洗手间里出来,坐在床边照例行事。

汪鸿见他不予理睬,又对睡在他上床的马泽民一本正经地说道:“泽民,像你我就比较自由——身心都自由,嗳,不像有些人哪,送人家礼物,还被训斥说好好复习,要期末考了。”

陈楚雄不耐烦了,把书往枕边一放,说道:“你少说两句好不,一进来就说个不停,烦不烦哪。”他说的同时,走到汪鸿身边做出要揍他的动作,然后开门出了去。

汪鸿又对我道:“玉鸿,你说是不是?”

我没理会他,再次走进洗手间便关了门。这时,马泽民回他道:“瞧瞧,没人理你了不是?”只听他答非所问地说道:“咳,这人怎么了?”

我接了水,正准备一脸地浸在水里,试着平静下来时,收到了小艺的短信:“玉鸿,我知道‘老同学’是你,谢谢!愿你今晚好梦,晚安。”我以为那盆水已将我犹如烈焰般灼热的心浸得一片冰凉,今晚再也热不起来,甚至连一点儿温度都没有了,可当我躺到床上去的时候,我又禁不住回想起了她所说的每一句话,脑海里又不断浮现出那时的情形,还历历在目。 第26章 话里有话 那次过后,事情也并没有如我想象的那样糟糕。我给她发的短信她也回着,每次相遇时,虽没能看到她的笑靥,可我能感觉到她脸上冰冷的表情也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知道被人暗恋的那种窃喜和娇羞。那层隔膜,也仿佛暖阳下的雪堆,逐渐融化而消失。我的心,也如摆脱了竹笼之禁的鸟儿,轻松而自由地飞翔在蔚蓝的天空中。

接下来的春季学期里,我们保持着很是平常的来往,只是这来往多了几分隐秘——我以为这隐秘全在于使用手机短信的两元性,第三者并不知情。比如圣诞节的那天晚上,我给她发:“零点钟时,准备许啥愿?”她回:“不许酿愿蛮。”又如以前我发的:“I would like to make a friend with you,is it possible ?”她回:现在这样挺好,一切顺其自然。”这些都只留在各自的手机里,保管隐秘。

此外,无论是全校性的各种活动,还是班级组织的活动,或是上体育课等,我们似乎都本着“顺其自然”的心理,互不有意涉足彼此的世界。也许我们都愿不要彼此伤害,但爱的路上须得处处小心,一不留神就会遍体鳞伤,而可能伤我们最深的,往往就是我们爱得最深的人。有些爱就像胸膛顶着刺刀,即使感觉到心在隐隐作痛,你也不愿停下脚步;爱,如果能换一种远远注视的方式,坦然地面对所有的得与失,那么我们或许会多些快乐,少些伤痛。

然而,我体内因袁兰兰而生的荷尔蒙,却也因我对她的躲不开、忘不了而与日俱增。于是,我告诉自己,机会是自己创造的,与其顺其自然,倒不如创造时机。她也似乎觉察到我又旧病复发,开始回避着我。但我痴心不改,仍旧不断努力靠近她,而且在开学两个月后的一个下午,又萌生了将《感悟》悄悄送给她的念头。于是,我偷偷把那本书放在她的桌上——她常放《格言》的那个位置。之后,我发觉她若无其事,只把那本书换了个位置放在课桌上。然而,当我注意到在这样一个忙于高考一轮复习的夜晚,她却聚精会神地看着那本书时,我告诉自己:唯有相信奇迹,奇迹才会发生。

这之后的第三天,是西方的愚人节。这愚人节不比圣诞节热闹,好比中国七月七日的情人节不比西方的二月十四的情人节那样时尚。有些人洋化后,丢了老本,而我,平安夜算是过了,自己没期待把七月七日打扮一番,更不用说二月十四日。但不可说没有想过,与其说欲求,倒不如说不可求。于是,在过去的十一月十一日晚上,班里的五六个男生由汪鸿带头,倒是庆祝了一番,本宿舍里的几个回来后,也热议不断,甚而大有乐极生悲之嫌。这个节日虽不怎么热闹,但凭见闻,我不至于连四月十四是什么节日都不知道。

这天下午下了课,孙小艺便找到了我,说是要我一同到校外去吃东西。到了校门外,只见那里闹嚷嚷的,和此时的学校食堂里没啥大的区别。我看到开饭铺的阿姨双手往胸前的那块油光滑亮的围裙上揩了揩,便向碗里抓米线后,便觉食欲全无了。

“为什么不选择在食堂里?”我问小艺。

小艺想要往那里去,似乎也没了食欲,又改变方向继续向前走去,同时回我道:“吃腻了,换点口味。”

这时,恰巧迎面碰到了袁兰兰,我暗自说道:“兰兰?”而她,似乎只对小艺,但却说道:“你们……”

小艺连忙打断她的话,说道:“我们——我们一起出来吃饭!”

别过之后,小艺又回过头去看了一眼,神秘兮兮地对我道:“玉鸿,你看!”

我随着她的视线望去,见兰兰同一男生并排走去,其前后也各有一男生向同一方向走着。

“那——那男生不是……”

小艺没说出来,可我已知道她想说些什么了。我回她道:“别瞎猜了,看我们——”我使了个眼神,把她的注意力转移到我们身上来。但我的内心,却没能像自己在小艺面前所表现的那样平常——我想如若没有小艺在身边,我会偷偷地跟上去一探究竟。我唯愿事实正与小艺所想的相反。

她顿时明白我伪装后的用意,说道:“这哪能相提并论,我们从小就相识了,可人家……”

“可人家并不这么想,就像你看袁兰兰和那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男生一样,嗯?”我开玩笑似的说道。

小艺嘟着嘴道;“哏,我才不在乎别人会怎么想,”她说着双手合拾放于身前,俏皮地说道,“反正——咱们这样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不是吗?”

我只是淡淡一笑,算是给她的回应。小艺听说我没有食欲,她也吃得少,便扫兴似的要买点油炸薯条就往回走。我虽抱怨那是不健康的垃圾食品,但却不得不由着她。

我们进了校门,往男生宿舍楼背后的环阁南路走去。此时,食堂里的打饭高峰期已过,去往食堂的路上,不时来往着手握饭盒且显得很匆忙的同学。小艺沉默地走着,脚步放得比我还慢,似乎有话在心,却难于言说。

走至间阁路的时候,她才说道:“到校外你说没有食欲,怎么又不去食堂了,看你——枯柴似的模样。”

这话够夸张的,我再怎么瘦,也不至于像枯柴吧。不过,从这话中,我却能感受到她隐藏其中的关心。

我道:“现在?现在你才要我去食堂,没有搞错吧,食堂里的饭菜早就凉了。”

“不好意思,听起来是我害了你了。”她说着蹦到了我面前,笑靥满面,接着说道,“嗳,跟你说件事?”

我没回话,只顾走着。她却也没开口,只向后退着,险些退到路旁边去了。

“你怎么不说了,再不说我可就上楼去了喔。”我道。

“你都没允许人家说嘛,”她说着停下脚步,抿了抿双唇,接着小声说道:“嘿嘿, I have loved you for a long time !”她说的时候,特意将“long”的发音拉长;声音虽小,却足够让我听得清楚。

我不假思索,便回她道:“Me too !”我看到一丝如含苞待放的花蕾般的笑意从她的两靥和眼神里闪过,接着吐出了我的未尽之言:“今天是愚人节,你愚弄人的手法可真特别啊!”这句话似乎来得有些突然,好像是猛然间把她从睡梦中惊醒一般,只见她脸上的表情似乎由窃喜到惊愕,再由惊愕到失望。

“谢谢——夸奖!”她说着回过身去,一边向前走着,一边说道,“我——还以为你这个书呆子连今天都忘了呢。”她回过头来,似乎在躲闪着什么,话还没说完又把头侧了回去。接着,她向女生宿舍楼跑了去。

看到她一反常态的举止,我愣在那里,陷入沉思。这话是真的吗?如果是真的,她又怎么会选择这样的场合吐露心事?对,今天是愚人节,什么愚弄人的手法都是使得的,只要不过了度。我由心底里发出一丝笑意,但不知是为她的娇羞可爱,还是为这或真或假的“I have loved you for a long time”。

“愚人节快乐,拜!”我看着她跑进了宿舍楼,重复着她说的最后一句话,走回了宿舍。

时光匆匆,直到这个学期结束,小艺再也没有找过我;我再次见到她,是假期呆在家里的时候。我和袁兰兰是否时常见面,倒是个毋庸置疑的问题,只是,除非是必要的事情需要彼此接触,比如我会去向她请教一些数学难题,又如收发试卷时需要亲自把试卷递给她或放在她的桌上,否则都是互不接触。

越往后时间越紧,我们都为各自的学习煞费苦心,耗尽精力。我是个书呆子,从小就是,这或许只有小艺才知道。从开学以来,我没有出去闲逛过,周末不是如往常一样于教室、宿舍和食堂之间来回,就是去致远楼背后的县图书馆里泡着,在里面收集可以写入作文的素材和看一些科幻或探秘之类的书籍。期末临近的时候,我不得不为了不掉到文科四十名以后而再加把劲——我可不想在下个学期又被分流到普通班去,更为重要的是,那样还会丢掉每个月五十或一百块的“春晖”。于是,这段时间我没有往县图书馆里去,该上课的时候我照常上课,周末的时候,知心湖东侧的树荫下,便成了我常去的地方。

期末考结束,因为要高考,我们才有一个周的暑假。当然,我们的暑假是可以有两个月的时间的,但为了每个人都能考上重点,或者说不至于落榜,我们眼看着暑假无辜地牺牲了。一个周后,我又重回学校,做回我的“书呆子”。

这个暑假虽然短暂,但其间所发生的一切,以及这一切中未能切除的毒瘤在随后的时间里所发生的病变,对我来说无疑是一个刻骨铭心的噩梦。之所以刻骨铭心,是因为从这个梦的开始之初到结束(或许所谓的噩梦将永远在我的生活里延续)之时,有那么一些人一直陪伴在我的左右;所谓的噩梦,是我人生当中所不能回避的一件事,只是它提早到来了,在我还不够坚强到足于承受它的时候。 第27章 夜有所梦 冬季的太阳并没有出现在沧海的上空,天气也比昨日更为寒冷。可是,我也并没有因此错过我高中毕业后第一次去参加的同学聚会。

虽说前一天的行程使得我酣睡了一整夜,但第二天天刚朦朦亮时,我便醒来了。小艺也早就起来了,她争着下厨房,做回家来的第一顿饭孝敬父母。伯母一再说让自己来做,可是被小艺说服了。我在客厅和伯父伯母聊了几句之后,也进了厨房,随手帮帮小艺。

“我能忙得过来,你到客厅里看电视,陪我爸妈说说话呀!”小艺说。

“不,我是个闲不惯的人,”我把几个番茄放入盆中,说道,“再说了,这可算是回家来的第一顿饭,该由我们两个来做才对!”

“你在家也经常下厨房吗?”

“嗯,不过妹妹做得多一点。”我一边把洗好的番茄放到砧板上,一边说道,“很久没吃妈妈做的饭了,每次在家吃饭时,都会想起她来。”

小艺手中的刀落在一个番茄上,停住了,她看着厨壁,一会儿才说道:“玉鸿,有些事情是我们无法改变的,我们不能像孙悟空那样,到阎王那里去画上一笔。”她看了我一眼,又接着说:“但也有些事情是不会改变的,无论你经历过什么。”

我从碗柜里拿出一个碗,准备把几个鸡蛋捣在里面,脑子里不断地琢磨着她的弦外之音。

“哎,今后你要是成家了,也会经常下厨房吗?”她换了话题,向我打趣道。

“偶尔吧,男主外,女主内嘛。不过,我并不认为我妻子只会下厨,而且必须日日下厨——我是说在家务方面,无论是谁都有责任。”我说着转而问道,“怎么突然问起这样的问题,你不觉得遥远吗?”

“不觉得,”她道,“你都大二了呀,再过两年就毕业了,结婚的事还遥远吗。再说了,现在的在校大学生也可以结婚了。”

“对我来说,或许真的遥远。”我说着,看到小艺动作流利地切着番茄,像个厨艺精湛的厨娘。

“为什么呀?”她道。

“小艺。”我并没有回她,只定晴地看着她。

我又想起了前天晚上的那个梦,总觉得它在向我预示着什么。前些天我刚刚读过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所以便觉得这个梦甚是奇怪:我为什么不能梦点其他的就可以了呢,比如我的家人或朋友,却偏偏还要梦见她,而且还那么离谱。两年来我几乎没有和我的高中同学见过面。自从毕业以后,他们聚会了两次,可是我都没在:一次是我没接到通知,一次则是我没回去。不,是不打算回去——因为兼职,我错过了。所以,两年来我也不曾见过袁兰兰,也不曾想过要去见她——我想,我已经放得下所有关于她的一切了。曾经,或许有个人可以在你的心里轻而易举地掀起惊涛骇浪,可是后来,她尽管偶尔会来,却也再已击不起一丝涟漪。为什么呢?因为你成熟了,学会了宽容,懂得了放下一些不可能拥有的东西,而不再固执,不再奋不顾身地追求,尽管你还没有忘记。我也曾为她魂牵梦萦,可是后来渐渐地不再去想她、梦她,只任她自个儿留在我的记忆里,仅仅像一本书里的插图,不再是读者阅读时所要关注的重点内容。不过,昨晚我却又梦到了她,而且这个梦还一直在我的脑海里萦绕不去。

“嗯!”小艺回道。她只管切菜,没注意我那定晴的眼神。

“你相信梦有前瞻性吗?”我解释道,“梦可以向一个人预示一些即将发生的事情。”

“我信啊,”小艺道,“怎么啦?为何问起这个问题?莫非——你做了某个发人深思的梦不成?”

“嗯,我梦到你了,”我道,“就在前天晚上。”

“呵呵,那很正常啊,我也常常梦到你的。”小艺认真道。

“可我觉得这个梦和一般的梦不一样,”我道,“我觉得某些梦境总能和我的某些生活细节关联——它似乎在通过这些关联向我预示着什么。”

“喔,那么玄妙。”小艺将切好的菜放入锅中,“如果你愿意,不妨说给我听听。”我知道,对于我不想透露的信息,小艺是不会强求的。我没有告诉她除她之外我还梦到了谁,总之,我觉得关于这个梦,我应该有所保留。

“我梦到你来昆明找我,可是我们见面的那个地方却是母校。”我开始向她讲述那个梦,“我在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上奋力地向前奔跑,你一直在我后面追赶;尽管我看到追赶的人是你,但我的意识却认为不是你,而是另一个人。我心里感到很恐慌,我一直在告诉自己,我不能被赶上,所以我很奋力地往前跑着。可是,我像是踩在跑步机上,尽管我很奋力地跑,但却始终没能跑出去,就在你将要赶上我的时候……”

接下来是我跑进了一个长廊一样的房间,房间里有三个梳妆台,梳妆台上方是一道敞开的窗户。有人告诉我她追了进来,可这时我看到的,却是我曾经魂牵梦萦的袁兰兰,尽管之后的梦境几乎都是关于袁兰兰的,可我的意识里却一直认为我看到的袁兰兰不是袁兰兰,而是孙小艺。

我继续说道:“我跑进了一个长廊似的房间里,向着远离房门的那头走去,并且在一张桌子旁的椅子上坐了下来。我看到我右侧的墙壁前有三个梳妆台,靠我最远的梳妆台前坐着一个女子,她正在梳理头发,而三个梳妆台上方,是一道敞开的窗户。我意识到余下的两个梳妆台有一个是你的,另一个是刚才我在奔跑时意识里的那个人的。就在我以为已经把你甩掉时,有人告诉我你进来了,可我看到的却不是你,而是那个人,但这时我的意识里却认为进来的人是你。于是,我恐慌地从窗户里蹿了出去。我一直在逃,像一只蜘蛛一样在墙上、天花板上、桌子底下爬行,找了好几个躲藏的地方,但都感觉不妥,因为我一直没能逃离那栋房子。最后在那栋房子的一个较暗的房间里,我贴在一张宽大的桌子底下,但是我的意识却告诉我,你还是找到了我,虽然我看到那个轻轻推开门、走进房间里来的人是那个人。我们拥抱在一起,这时,那个人变成了一个陌生的男人,他靠在我的左肩上,我的右眼流出了一行泪水。这时,刚才正在那个房间里梳妆的女子和你再次推开了门,一道白光从门外射了进来,照在我的脸上。你和她都看到了我脸颊上的泪痕,就在她伤心地离开的时候,我醒了。”

小艺凝神听着,待我说完,才一声惊叫道:“哎呀,糊了!”我也方意识到她的所谓“糊了”指的是什么,听到锅里发出吱吱的响声,唯见她手忙脚乱地将菜铲到碟子中。

“这么说,在你的梦境里至始至终只有三个人,”小艺端走我捣好的鸡蛋,同时补充道,“我看不出这梦里有什么值得探究的地方,或者说它会向你预示着什么。”

“‘我们一度梦见彼此是陌路人,醒来时发现我们原是相亲相爱的。’很多时候,梦境与现实是相反的,所以……”我说。

“难道你梦见一个人,是因为恨之入骨,而不是思念成疾——”小艺没等我说完,便说道,“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你梦见什么,那是因为你心里想什么!”

似乎,我们第一次在言论上,亦或是思想上争锋相对了。不过,我想她并没有理解我的意思。“我不否认这一点,我的意思与你的观点好像也没有冲突。你说的是做梦的原因,好似根据已知的个体的经历来解释梦的产生,而我所要说的,是梦所预示的东西,好似根据梦来预知个体可能即将经历的事情。”我说。

吃早饭的时候,我收到了潘慧圆的短信,便与她相约在今晚见面。但当我再次问她是什么东西时,她却不予回答,只说对我来说,可能是件很重要的东西。

“玉鸿,你什么时候回镇上去?”伯父问我道。

“明天吧,今天我有个同学聚会,之后还得去见一个朋友。”

“那好,赶明儿你们一起回去,”伯母一边往我碗里加菜,一边说道,“小艺的奶奶一直叨念,说是太想念孙女了,要小艺回镇上住两天。”

“那太好了!”我回伯母道。

“谁呢?”小艺问道,“是你的同学吗?”她似乎急于知道答案。

“是的,老同学了。”

“老同学?”小艺重复了一句,像是在揣摩这个“老同学”的真实身份。

“嗯,是潘慧圆,她说有事找我。”为了解除小艺的疑虑,我索性坦明道。

饭后,小艺说很久没见到潘慧圆了,想同我一起去见见她。不过,我得先去参加聚会,所以小艺决定先去见她,然后和她一起在七花广场等我。

在小学的时候,潘慧圆是班里出了名的捣蛋鬼,使得不少同学都排斥她,疏远她,总与她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然而,孙小艺却和她走得很近,几乎到哪里都是如影随形。直到初一,她们才被分到了不同的班级。

初一结束她便去了城里上学,往后两年的时间里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后来上了高中,才知道她也上了县里的重点高中。不过,无论是我与她,还是小艺与她,都没有机会再同窗共度。高一结束,文理分科时,因为重组班级、更换宿舍,她和孙小艺机缘巧合般地住进了同一个宿舍。据孙小艺讲,搬进宿舍那天,她们第一次在宿舍里见面的时候,像两个分隔多年的姐妹一样抱作一团。而同时住进她们宿舍的,除了另外两个,还有与我同窗两年的袁兰兰。我想,这一次潘慧圆所办之事,多半也是受她所托。然而,潘慧圆要交付予我的是何物件,也只有等见了面后才知道。 第28章 日记和信 这次聚会按照预定议程顺利进行,合影留念、聚餐,总之,大家玩得不亦乐乎。之前的两次聚会,我没参加,时隔两年,见面的时候,便觉每个人都有所变化,两年来的学识进长,显于言谈之间,风度优雅却不失当年在彼此的记忆中留下的印象,也不免一一寒暄一番。入席后,各同学先向到席的老师敬酒,以感谢老师当年的培育之恩;席间,有些酒量甚好的执杯穿梭于各桌间,一一敬酒,议论往事,谈笑风生,有些则相对而坐,偶偶话语,道不尽当年的同窗情谊。交流会上,同学们可谓八仙过海,各显其能,相互交谈两年间各自的见闻等。

然而,其乐融融之中却不免有些遗憾,总有那么几个人没能参加,袁兰兰就是其中之一。因为所有人都接到了通知,谁不来,也没有人去问个究竟,只想是有要事耽误了。但袁兰兰真的是有事耽误了吗?我也不敢肯定,我所知道的是,前两次聚会,她都参加了。那么这一次又为何不来呢?难道我们真的无缘再见了吗?毕业以后我没再和她联系过,我们的关系,像一面碎在地上的镜子,即使我们都想着“破镜重圆”,也无法抹去那些破裂之后留下的痕迹。再者,她又怎么会想着要去挽救和修复这样一段零碎的情缘呢?不会的,这是永远不可能的事情;这样的事情,只存在于我曾经的痴心妄想之中。但是,如果一切都还来得及补救,我想或许我还是会选择继续;如果还可以回到原点,我想或许我还是会选择同样的路,义无反顾地走下去。

“哇,你们两个——看,像极了方鸿渐和赵辛眉了——哎呀,同病相怜呀。”两年过去了,刚一见面,陈楚雄还不忘拿我和汪鸿打趣。自从汪鸿那暗地里的罗曼史暴露之后,他终于咸鱼翻身,可以给汪鸿以狠狠的打击了。不过,也把我给牵连进去了,唉,谁叫我们在进行诺曼底登陆的时候坐上了同一条靠不了岸的船呢。如今,回到了初次相遇的母校,他却还是和谢小娇牵着手。

“得了,这里没人羡慕你牵着美人归。”沈元华笑着插话道,“玉鸿,过来,我有话和你说。”他说着将我拉到一旁。

“什么事非要你私下里讲?”我道。

“我——这个,我——”他支支吾吾道,“已经很久没联系上孙小艺了,你……我的意思是,你知不知道她的一些——消息,比如她回沧海了没?”他说着又立即补充道:“不过,最重要的还是她的电话——她毕业后换了电话,也没告诉我,我就再也没能联系上她了。”

“喂,”旺鸿在远处对我们叫嚷着,“你两个到底拍不拍啊!”

“她回来了——和我一起回来的。走吧,他们要拍照了。”我说。

“喂,给我她的电话呀!”他在后边叫道。

“过后再说。”我一边离开一边回他道。

和他们一起拍了照,我便找了个理由避开了他们,只任由他们在知心湖畔逛。我沿着宙纬路来到学校东大门,在大门右侧的一棵梧桐树下,我一个人静静地站了许久,看着这棵小时候因为被截枝而有一凹陷处的老梧桐,却似乎怎么也无法认同当初我把自己关于她的日记交给它的理由。“这份感情,不可能就这样被埋葬——它是我人生的一部分,不管怎样,我都不应该,也不可能否定它曾经存在,”我想,“我得把它拿回去。”于是,我费了好大劲爬到树上去,看到我的日记本仍然还在,只是我用于包裹它的那几层塑料胶袋已然变质,没有了昔日的质感。我一层一层地剥开胶袋,像是一层一层地剥开千年以前的裹尸布,最后一层剥去之后,我看到自己当年贴在日记本外侧的字条还完好无损,上面可见几个形如流水般的字:如果时间无法让我们回到过去,令你的笑靥犹如初遇,我宁愿让它就此埋葬。

我撕下字条,将要打开日记本时,陈楚雄给我打来了电话,叫我回到南门去。“我们要去聚餐了,快些过来。”他说。我将日记本装进了随身背着的单肩包里,便离开了那里。

吃过了饭,汪鸿等人邀约着去KTV,我则立即乘坐3路公交前往七花广场。此时,已是八点多钟的时候,夜色已经笼罩了这座熟悉的城市,悠扬的音乐在广场上空荡漾开去,夜朗星稀。广场中央以北的水池里,不时喷出了高达3米左右的水柱,摔回池里和池水边缘时,发出一阵阵唰唰的响声,同时,水池四周传来了一阵阵惊叫声和欢呼声。只有过了广场中央,走到对面那个远离广场的土丘后面,才少些人声的喧嚣,显的较为宁静。

我们约好在桥上见面。我一心以为自己来迟了,没想到寻遍桥上的人影,都没找到潘慧圆和孙小艺。给小艺打了电话,告诉她们我已经到了桥上之后,我靠着桥上的石栏,仰望着这片两年都未曾见过的夜空。我想,远处那几颗闪烁的星,应该已不再是此前见过的那几颗了吧,又或者我已经忘了它们的模样。此时,一对情侣从我身边走过,下了桥去。男的把手放在了女的腰间,仿佛两个灵魂黏在了一起,中间没有一丝缝隙。正当我准备收回视线时,看到潘慧圆追着孙小艺从游戏室那边跑来。

“我还没输,还没输呢!”潘慧圆在后面扯着嗓子喊。

孙小艺先赶到了桥上,见我已经等在那里,急忙把手中的白色大熊猫塞在我怀里,这才说道:“帮我保管着!”接着她回身,双手摊开,摆出拦住潘慧圆的架势。

“嗨,那个不能给他。”潘慧圆气喘吁吁地赶到了桥上,又对我说道,“玉鸿,你不能收下,我等着赢回去呢!”

“怎么,小艺送的礼物我不能接受吗?”我打趣道。

小艺把他挡在前面,打着俏皮调说道:“慧圆,这可是我的哎,我从你那里赢来的,我送人不行吗?”

“啊……小艺,”潘慧圆后退一步,指着小艺,音调由低到高,看着我们说道,“你们,原来是早有预谋要来整我呀!”

“别闹了,咱们言归正状,”我说道,“慧圆,东西呢?”

“唉,老班长,你急个啥呢!”她说着,一边打开背在身上的黄色背包,一边绕到小艺身后,嘴里哼道:“故事才刚开始/就已慢慢结束/爱到最后,只剩下一封过期的情书。”

“慧圆,你干嘛呀?”小艺转过身,躲开她,站到了我旁边。

潘慧圆没有拿出什么来,突然一脸严肃地说:“是这样的,兰兰知道你要回来参加你们班的这次聚会——”一边说,一边拿出信来——“所以她要我把这封信交给你。”她说着把信递给我。

“她还对你说什么了没有?”我问道。

“她把信给我的时候,只说她这些年来所有想对你说的话,全都在信里头,你看了以后会明白的!”

我握着信,努力使自己保持平静,那些往事却一点一点地从记忆的窗口里一闪而过。从眼角的余光中,我看见小艺转过身去,仿佛静静地捕捉周围发出的每一个声音,又像是在回避我和潘慧圆。

“走吧,小艺,咱们去坐海盗船!”潘慧圆拉起小艺的手,跑下桥去的同时,随口唱道,“威尼斯的泪/在无萦梦回/其实明明了解/就是在当时/解不开的结……”

我看着她们走过广场,身影消失在暮色中,又听到“唰”的一声从远处传来,像回响在记忆当中的那些心碎的声音。我跨出了脚步,走下桥去,向着她们跑去的方向走去。 第29章 她哭了 和男性不同,女性的脆弱大可毫无顾忌地表现出来。男孩子的眼泪,是不会轻易让人看到的,“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即便到了伤心处,多半也只是在某个没人的角落里悄悄落下几滴;而女孩子则不同,伤心的时候,可以大哭一场,受委屈的时候,可以大哭一场,没有人会说你怎么样。

在我的印象中,孙小艺似乎一直是个温柔可爱,积极乐观的女孩。在我面前,她很少表现出消极的情绪,凡事多往好的方面去想。在我最难过的时候,她让我重拾快乐;在我最无助的时候,她站在我身边,鼓励我,支持我。我想,曾经想,这是一种最真挚的友谊,一种最纯洁的友谊,一种换作其他的任何东西我都输不起的友谊。

难道她城府太深,或羞于表达,只以一种含而不露的方式,或将感情掩饰在友情之下,为一个在他心里住了很久的人默默地付出吗?其实,之前我就已经感受到她的爱:一种孤独的爱。一直以来,她对我的好,都被我当成是朋友之情,我也一直以同样的名义待她——我难以用同样的方式去融化她的孤独。会有多少人像她这样,以友情的名誉默默爱着一个人,只因对方已经心有所属?

我走过广场中央,到了喷水池前,只觉得吸入了一股潮湿的水气,凉爽的水雾向着我扑面而来。沿着池水边缘又一次喷出的水,由远及近,唰唰地喷出又落回地面;一道七色光随之从池里闪射出来,把圆形的池水围了个圈。我往远处闪去,窜入欢呼、惊叫的人群当中,然后穿过人群,来到了台阶上。不远处,海盗船正在空中飞转,又是欢呼又是惊恐的惊叫声混杂着,幽远地传来。我想,此时她们两个或许还在那飞旋的海盗船上,没准在欢呼和惊叫之余,还做出各种怪模怪样的动作和表情呢。我捏了捏手中的信,然后靠着石阶右边的一根石柱,借着远处微弱的灯光,我看到信封的正面写着这样的几个字:

寄:KM市经开区浦新路昆明大学2号

高玉鸿《收》

邮:KM市呈贡新城雨花片区大学园区云南师范大学

此时,海盗船正在慢慢地停下来。大约过了一分钟,我拨通了小艺的电话,但是她没有接听;我收回电话,又看到海盗船慢慢地转了起来。我走下台阶,从用鹅卵石铺成的小路上,穿过草坪来到海盗船前方,开始搜寻她俩的身影。同时,我又对这封信有几分好奇,想知道她在信中说了些什么;恨不得现在就找个明亮的地方,拆开来看出个究竟。

没和袁兰兰见面已有两年多的时间。虽然我知道她因高考不理想,又复读了一年,后来以高出一本最低控制线30多分的成绩被师大录取,但是我从未去师大找过她,即便记忆里还时不时浮现出她的身影,想着过去有关她的那些美好的片段,我也没敢再去闯入她的世界。不然,或许只会再次给她平静的心湖带去惊涛骇浪般的烦躁、不安,甚至是怨恨、痛苦——两人世界,最怕有人突然闯入,扰乱它的平静与幸福。

我不明白,为何她选择了师大。以她这样的分数,要被省外一些知名的大学录取是没有问题的,可她为何第一志愿就报了师大,而不报一些比师大更具有知名度的学校。马泽民说:“其实以她这样的分数,完全可以大胆地报一些更好的学校!”我也为她感到不值,毕竟已经复读了一年,耗费了一年的青春。但人各有志,或许有其他合理的理由,可以解释她为何要选择师大,留在昆明。

没法从潘慧圆的话中得到关于信中所写内容的任何消息,我只能从记忆里的那些往事中去推测信的内容,多半是一些致歉之词吧。但无论如何,我知道我现在急需一个只属于自己的空间,单独拆开信来看看。

在海盗船周围转了几圈,我没有找到她俩。潘慧圆的电话不幸停机,小艺的电话也在我第二次拨打的时候关机了。再过几分钟,就到九点钟了,我做了最后一个决定:五分钟后回到我下车的地方,坐上3路车到休闲广场,在附近找家旅馆一个人过夜。

最后,我来到游戏室前,准备绕过游戏室,从它后面的顺德路走回乘车地点。当我经过游戏室侧面时,发现这里人影稀少,经过这里的人也似乎急着去赴约,没有时间在这里闲情踱步。我打算穿过草坪,从那几棵茂密的树下走到对面的顺治路去,却没注意到树下的长木椅上有人。

“我知道——我后来知道原来你一直喜欢他,可你为什么不告诉他呢?说出去总比闷在心里好受啊,我知道,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是痛苦的。可是,还有什么比没有勇气让他知道你爱他更痛苦呢?”透过微弱的光线,我看到两个相互依偎着坐在长椅上的身影,也听出了那正是潘慧圆的声音。她接着说道:“再说了,小艺,你并未确定他不喜欢你啊,或许他也喜欢着你呢。”

“可是,慧圆,你也看到了,”小艺啜泣着说道,“他们——他们还联系着。”

“好了,小艺,别哭了,你这样我也会难过的。”潘慧圆拍了拍小艺的后背,以示安慰。她接着说道:“你要是没有勇气对他说,我帮你,我现在就打电话给他……”

潘慧圆说着准备从包里掏出手机来,小艺马上阻止了她。小艺说道:“不,不要打——他早就知道,我相信她能感受得到——我,不想因此破坏了我们之间的友情——”顿了顿,平静地——“有些话或许一辈子不说会比说出来好得多,如果注定我不是他要找的人,那么说出来又有什么用呢。那样做,或许会让我们之间友谊,掺杂着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就像琥珀里的一点污垢……”

“小艺,友情是可以在爱情的世界里存活,或者升华为爱情的,”潘慧圆打断小艺的话,说道,“它们并不矛盾。”

“不,一旦由友情开始的爱情还来不及开花就萎靡了,那就什么也没有了——爱情破坏了友情,然后使两个本来可以做朋友的人各不相干。”

“你想得太偏激了,事情不会像你想象的那么糟的,相信我。”潘慧圆看着小艺,开解道,“爱他的话就大胆地告诉他吧,嗯?”潘慧圆说着又自我责备道:“都怪我,早知道这样会令你伤心,我就……我就背着你,不,我就不替兰兰办这事了。”

“不,我不怪你。”小艺说,“我只是——突然有些难过,想好好地哭一次。慧圆,你知道吗?——昨天,我第一次依偎在她的怀里,那感觉,好温暖,好踏实,虽然我知道他这样做,可能只是不忍心看到我靠着颤动的车窗时难受的样子。可是,那一刻,我觉得我拥有了整个世界——真希望就那样,一直不停地走下去。”

我越听越觉得有什么东西哽住了喉咙,脑子里一片混乱,无法想象此时此刻小艺在黑暗中哭泣的样子。我的耳边又回响着唐伟的话。我知道,这个时候我最好悄悄的转身离开。然后,在明天给她一个久违的拥抱。 第30章 遗落的爱 我往回走,穿过诺大的广场,从另一边的富民路回到乘车地点。

公交车上,在淡黄的灯光下,可略微看出乘客的面容。我在后面找了个位置坐下,脑子里却不断浮现出刚才的情形。接着,所有有关小艺的记忆,犹如车窗外一闪而过的一景一物,不断从我的脑海里快速闪过。我忘了自己是怎样把那封信和白色大熊猫带离了那里,又是怎样将它们带到车上的;我脑海里除了回忆,就只顾想着——我要给小艺一个答案,明天,就在明天。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车子已经到了昨晚我们等候伯父的站前。我还在犹豫时,听到公交车的后门“咔嚓”一声关上了。

“师傅,等等,我要下车!”我从座位上站起来,对司机叫道。我向着车门走去,司机再次打开车门。

“刚才你发呆嘎。”我听到一个沉重的地方口音,仿佛铁球般向我擂来,直把我抛出了车门。

回到小艺家里的时候,时间已将近九点半了。伯父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看见我一个人回来,连忙问起小艺来。

“小艺呢?”伯父一边迎过来,一边问道,“怎么她没和你一起回来?”他瞄了一眼我抱在胸前的大熊猫,又问道:“你们不是一起去见个同学了吗?”

“小艺,她……她和潘慧圆在一起呢,”我吱唔道,“没准待会儿就回来了。”然后,我匆匆忙忙地上楼去。

到了楼上的房间里,我把大熊猫和身上的单肩包扔在床上,从墙上取下背包,把里面的东西统统掏了出来,放在床边的桌面上。然后,我又从中拿出我的那本黑皮日记本和昨晚小艺给的密码笔记本,连同笔和那封信一起放回包里。把留下的书理整齐后,我背上它便下了楼去。

“玉鸿,你这是……”伯父看见我背着个包下来,吃惊的问道。

“伯父,今晚我和同学去……呃,去KTV,”我撒了个谎,说道,“不回来睡了,待会儿小艺回来的时候,请告诉她我回来过了。伯母呢?”没看见伯母,所以我问道。

“她刚出去,你就回来了,”伯父回道,“可能一会儿就回来。”

我坐了下来,只等着伯母回来,向她道别后就离开。电视里正播放着政府如何解决春运困难的新闻;屏幕上,车站购票大厅里人满为患。

就在我一面焦急,一面又装作很有耐心地等伯母回来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但手机屏幕上出现的却是一个七位数的号码。

“喂,玉鸿,你在哪里?”我接通后,对方便问道。

“……我现在——在小艺家里,是慧圆吗?”我略迟疑,问道。

“哎,你怎么走了也不打声招呼,你知道小艺……”她没往下说,便岔开道,“正好,小艺爸妈在吧?”此时,伯母正从门外走进屋里来。潘慧圆接着说道:“在的话,你让伯母接个电话!”

我起身,把手机递给伯母,说道:“伯母,您的电话!”

“喂!”伯母道。

“阿姨,是我,慧圆哪。是这样的,今晚小艺不回去了。她到我家去,因为怕您担心,让我跟您说一声。我们已经很久没见了,难得一见,伯母您不会有意见吧?”潘慧圆仿佛已将这句话背得滚瓜烂熟,一口气流利地说了。

“那是当然,”伯母乐呵呵地说道,“几年没见是该聚一聚的。不过,现在你们可在家里了?”

“在回去的路上呢,伯母。”

“哎,你们啊,真是的。”伯母看了一下时间,叮嘱道,“看看,都快十点了,还在外面,要注意安全!”

“知道了,妈,”对方的声音换作了小艺的,说道,“这里不是成都了,您放心。一定告诉爸爸,别让他担心,明天我就回来。”

我本想借此和小艺通话,问问她现在怎么样了,但伯母嗯了一声后将电话挂断了。她把电话给我,看见我身上背着包,这才问道:“玉鸿,你还要出去?”

“是啊,伯母,”我回道,“我也要和同学聚一聚。”

伯母把我送出院门,叮嘱了几句注意安全的话,才转身回去。我离开的时候,听到伯母对伯父说着什么,但却没听得清楚。

我在休闲广场附近找到了一家旅馆,并在前台登记,付了钱和交了押金后,才拿着房间的钥匙、洗漱品和电视遥控器上了楼去。

开了门,顺手将其带上,把包就近扔在一张床上之后,我方打量了一下这个房间。靠墙的那边,还有另一张床。与中间那张床相对的左边,靠墙放着一张漆得油光滑亮的樟木桌,桌上放着一台电视,底部则整齐地摆放着两双拖鞋;与靠墙的那张床相对的左边,是洗手间的门。房间的右壁上,是一扇宽大的窗户,白色窗帘把里外隔离成了白与黑的两个世界。

寻视了整个房间后,我首先打开了电视,然后坐到了床上,拿起遥控器随意地调了几个台,却没个心思看下去,这才拿起床上的背包,把信和夹有两张照片的日记本拿了出来。

当我准备打开信时,才无意中发现信封的背面写着那两句诗:“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去巫山不是云。”我默念完,然后拆开了信。它是这样写的:

玉鸿:

好像从来没有这样叫过你的名字,请允许我这样称呼你一次。

我一直以为像我这样的人,不足于博得你的爱慕,更不值得你为我痴心,而恰恰相反,即便我一次又一次地伤害了你,你还是那么执着。

时间如流水,然而却无法荡涤过往的记忆,当我重新回味,蓦然发现,原来你给的爱那么特别。只是,谁许我再去拥有?懵懂年华里,我们也曾为爱痴狂,而最终的结果又如何呢?是我们太过脆弱,经不起时间、距离的考验,才另有选择,还是我们必须在选择和放弃中牺牲彼此,才换来我们的成长?我曾以为,把那个年龄里所有因爱所滋生的情感,全部投入到和一个人的爱情里面,就会是一辈子。后来,现实告诉我,我错了,我太过天真,太过于单纯。或许——倘若可以,我愿再单纯一次。

我曾有过一段感情,起初满怀期望和憧憬,后来竟变成了企望,再后来由企望变成了绝望。他走了,去了遥远的哈尔滨念书。而我,一直坚守着我们有过的誓言。可是就在半年前的那个暑假,他给我带来了一个让我的世界昏天黑地的消息——他说他喜欢上别人了。玉鸿,你说,如果那时陪我在知心湖畔漫步,陪我走过校园的夜空下的人是你,是不是也会有同样的结局?——算了,我说的这些你又怎么会知道呢。

听说你等孙小艺一起回沧海,我想对她来说,这趟旅途一定很愉快吧。“小艺一直为你坚守了这么久,可见她比任何人都要喜欢你,爱你——这种只属于一个人的孤独的情感甚至到了刻骨铭心的地步。”“她怀瑾握瑜,温柔体贴,比我要好得多;她喜欢你,也需要你的关怀和爱。只因知道你心有所属,她一直把这份爱埋藏在心里,一个人承受痛苦。”这是我在未发给你的信中说的话。可是,现在我才明白,当初之所以站在那个立场去考虑,除了会傻到考虑她的感受外,更多的是因为我必须屈从于爸妈给我的压力,而不敢有另外的想法。爱情是自私的,任何一个自称不想把他深爱的人据为己有或者留在身边的人,说的都是无奈的谎言。如果可以重来一次,我或许会按自己的心执拗一回,哪怕我爱上一个人时,仅仅才十五六岁。

如果你和他不一样,为何在离开之后,就再也没让我见到你,甚至给我一丁点你的消息?是的,或许是我伤你太深,终于令你死心了,可是——你理解吗,我有说不出的苦衷,我想要平平静静地走过那段对我来说极其重要的时期,给爸妈一个满意的答复。我好像对你无动于衷,可这并不能代表我没喜欢过、没爱过。我希望有一天,当我一个人在校园里散步,或者和几个人一起走着的时候,会有个人——那个曾爱过我也曾被我伤害过的人——突然出现在我面前,说他还在,从未离开过。我不是因为感情的破裂而需要寻找一时的安慰或找个人为我疗伤,我只想拯救一份夭折了的感情——如果它可以复活,我愿意用余生去做抵押。如果我在你心里的那个位置还未改变,那么请在你做任何关于小艺的决定之前,让我再见到你一次;如果你把我忘了,那么让我作为你的陌生人,在相遇时看你幸福地牵着她的手,只在心里默默地告诉自己:那个人,曾经喜欢过我、爱过我。

如果过去对你有所伤害,我想我只能对你说声对不起。如果你能理解我,请在你读完这封信后,给我回条短信——哪怕只是一个字——也算是给我一个见你的心理准备。再见!

袁兰兰

我读完信,看到页角处写着她的电话号码:18787090014。然后,我将信沿折痕折好,放回信封里,再把它夹到日记本内。尽管我努力想象她过去的模样,她写信时候脸上的表情,但脑子里却充了血似的一片空白。我接着翻过几页,拿出了夹在里面的两张照片。一张是我的全家照——年轻而健壮的父亲身旁,站着抱着五岁的妹妹的满脸笑靥的母亲,我则板着一副胖乎乎的脸蛋站在父亲的前面,身高只可及母亲的手腕。只是,这张照片未来得及包装就泛黄了,另一张则是陈楚雄拍的那张袁兰兰的近照——一张白皙的瓜子脸,月湾细眉下,是一双似笑非笑,含情脉脉的丹凤眼,身着白色戴帽外衣和一件黑白相间的圆领衬衣,看上去,就像是围在脖子上的一条不大的白色围巾。看着这两张照片,刚才那封信里的每一个字,仿佛化作了一个个的声音回响在我的耳际,而母亲的身影也在脑海里浮现。最后,我像根钉过为人类受苦受难的耶稣的十字架一样,迎头倒在了床上,又一次回忆起了那些青涩而刻骨铭心的过往。 第31章 厄运前夕 高三的课程都已提前结束,上学期还没开学,我们便已开始进入了高考复习阶段。一开始,我还觉得精神饱满,充满斗志,每考一次试,都会有一点进步,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训练量的增加,我的智商似乎已被挖掘殆尽,每次测试的成绩,总在某个分数线上左右徘徊。每次考的内容,也似乎无可增设,总在重复着同样的知识点。我被反反复复的蹂躏之后,麻木了,似乎每次考试都想要有所进步,但双手却不听使唤,总是够不到那个想要的分数。

我是带着对母亲的挂念回到学校补课的,这虽然令我难以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当中,但我知道,除了这样,我无可选择。我必须匆匆结束短暂的暑假,离开病魔缠身的母亲,返回学校去。

当我回到家时,才知道父亲已经没有给姓罗的老板做活。为了照顾母亲,同时减轻母亲在家里的劳务,他已经比我早两个月回到了家中。

早在一年前,母亲的病就出现了细微的症状。当时,母亲只是偶尔觉得体温不稳定,有时感到不适和疲劳——这并未引起母亲的重视。她以为这些身体上的细微感觉只是小感冒或是由于长时间体力劳作才引起的,所以自个儿买了一些药物服食,未曾向家人透露。每次我回家的时候,也常会听到母亲的轻微咳嗽。这咳嗽似乎成了母亲生理上的一种习惯,想要不咳,倒觉得不舒服起来。

自从上了高中,我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里,偶尔回到家,每每听她咳嗽,也以为那是不常有的事,所以仅是叮嘱她身体要紧,要注意适度劳作,不要累坏了身子。母亲以为这些身体上的不适和轻微咳嗽吃吃药便可克服了,可那些药物确乎不能消除病根。渐渐地,母亲的身体便时常发生高热现象,甚而持续寒战;她的咳嗽也加剧,有时呛咳不止。

在父亲没有回家的那段日子,幸好有妹妹在镇上上学,母亲才有得照顾。有时候,仅凭母亲和妹妹两人之力无法完成的事情,妹妹还得请叔叔和婶婶过来帮忙。因此,父亲向姓罗的老板说明缘由后,便回了家照顾母亲。他回家的第二天,便把母亲病重的消息带给了外祖父和舅舅。“舅舅可曾来看过我妈?”我回到家的那天,只见年过古稀的外祖父在我家里,于是便问了父亲。母亲是外祖父唯一仅有的女儿,母亲病重了,他过来看看倒是在我的意料之中的事情;母亲和舅舅毕竟也还是亲兄妹,他没理由不来。“来过,吃了一顿饭就走了。”父亲说。

母亲知道我的高中生活已经过去了三分之二,正是需要时间和精力投入到高考复习中的时候,所以不想令我分心——她向我隐瞒自己的病情,也不许妹妹告诉我。我高二的时候,忙着在学校里补课,回家的次数更少了,每次在电话里向她问安,她也总说自己很好,叫我不要为她担心。关于母亲的病情,妹妹知道得比我多,学习之余,她主动承担起了母亲的日常家务,但却从未向我透露关于母亲病情的任何信息。

暑假的时候,眼看着母亲的病服药无济,我意识到母亲病情的严重性,于是屡劝母亲去大医院看看,父亲也提出了同样的要求。可是,母亲却坚决不去,她说:“去大医院,得有一大笔钱在手。现在到处都需要钱——水费、电费,玉凤在镇上上学倒用不了多少钱,玉鸿呢,在学校里的生活费虽有国家的补助,但每个月还需要三四百,而且——这学年一开学就要两三千的交进去……去哪里拿那么多钱去大医院看病呢?”

“身体才是要紧的,现在手头没钱,可以去借。”父亲说。

“对呀,妈,只要把病治好,钱是可以赚了才还给人家的,但如果……”

“如果活都做不起了,哪里还能赚钱呀,”妹妹接话道,“不能赚钱了,那妈妈还能让我和哥哥上学吗?”

这道理妹妹也懂——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

“又不是一两块,多则不下万块呀,就算人家肯借,以后自己也难得还哪。”母亲仍然执拗地说,

父亲生气道:“你妈就是个死脑筋,说了不会听,病着好受。”我明白,母亲病了,难受的不止我和妹妹,还有父亲。

“妈,可以把留给我们上学的钱先用着,学校那边可以拖欠一段时间。”我劝说道。我心里顿时冒出了一个念头:只要能把母亲的病治好,就算要我放弃上学我也愿意。

母亲还是不肯,她说:“学费和住宿费是可以拖欠的,但伙食要紧,你们在学校里节省着——你们兄妹两吃不饱,穿不暖,妈心里好受吗?”

父亲心里有爱,但他是个沉默寡言、老实厚道的人,从来不知道如何用语言来表达他内心的爱。此刻,他默默地吸着旱烟。那一声听惯了的咕噜咕噜的声音不断传入我的双耳,像一个个巨石滚入了我的心底,直让我觉得整颗心越来越沉重。妹妹“妈”的一声扑向母亲的怀里,接着是不断的啜泣声。本来已是心情沉重的我,再也禁不住妹妹如雷而至的哭声,直觉得泪水往眼眶里涌来。但我不能任由泪水放肆,我和父亲一样,应该懂得“男儿有泪不轻弹”。

我开了门向院中走去,但这院子像个黑暗的牢笼囚禁着我沉重混乱的心绪,亦或太小而容不下这不断膨胀的心绪。出了院子,我依靠着近乎古老得像个肌肉松弛而皱纹横生的老人一样的院墙,在陈旧的院门上方那两颗灯的照射下,我看到街对面邻居家的似乎坚不可摧的院门紧闭着,红色铁门上的两个铜狮头仿佛向我发出嘲笑的声音。我顿感这种过于明显的对比已使我快要窒息了——我隐约觉得内心有种诉求,也许是需要一个人在寒星点点的夜空下静一静,也许是想找个人倾诉。可是,我又觉得没有人可以倾诉——没有人愿意听一个人唠叨他内心的困苦,除非……我的脑海里浮现出孙小艺的身影,没想到在我最需要有人倾听的时候,想到的却不是我内心常想的人,而是个或许会常常想到我的人。

我摸出手机,拨通了小艺的电话。

“喂,玉鸿,”电话刚刚拨出,小艺便接道,“有什么事情吗?”

“我……呃,也没什么事。”我沉着嗓音道。

“没事,”小艺大概从我的话音里听出了异常之处,说道,“我才不信呢,没事的话,你又怎么会想到给我电话呀!”没等我说话,她又接着说道:“呵呵,不会是想告诉我,你打我的电话只是想听听我的声音吧?”

“是是是,”我竟然灵机一动,连连说道,“……你回镇上了吧?”

“没有呢,”她回道,“我不打算回来了。嗳,猜猜我在哪里?”

“我怎么会知道,你我又不能心灵感应。”

“你呀,知道了还用得着猜吗?”小艺似乎埋怨道。

我沉重的心情开始慢慢恢复,觉得有这么一个无论什么时候,只要能令你开心,令你忘掉一切烦恼或痛苦的事情,都会无条件地和你瞎扯的朋友,真是人生的一大幸事。我开始驱使自己去想象她现在正和某个人在哪一条街上游荡,为了应付我而不得不回避着那个人,又或者卧在客厅里的沙发上,为了不怠慢我而错过了电视里的精彩一幕。不过,据我对于她的了解来看,要说前者是不大有可能的,即便是前者,她也不会回避那人,更没有必要回避那人。

“嗨,你怎么啦?”没见我及时回话,她又问道,“说话呀!”

“嗯,我猜——你在家里看电视吧?”我道。

“你看,还说不能心灵感应呢——不然,你怎么会知道。”小艺似乎有意给我设下“圈套”,并试图将我引入其中,又或者希望在我的下一句话中捕获点什么她渴求的信息。其实,我能轻微听到从她手机里传来的节目主持人的声音。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但愿她不要把我的某一句无心之言放在心上。

“不是我知道,”我试图跳出她的或是有意或是无意的“圈套”,说道,“我这是猜的,猜的好吧。”

“和你开玩笑的啦,喂,那你呢?”

“在和你打电话呢!”我道。我肯定小艺没感觉出我话里有任何一丝喜悦,因为我的话语确实有些苍白无味。

“呵呵,你这不是白说呀。”她道,“说吧,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

“我妈病了,”我终于吐露实情道,“她不愿去医院,她说……”

“严重吗?”没等我说出来,小艺便急着问道。

“我不知道——”我说,“不过,妈咳得很厉害。”

“别难过了,”小艺沉默一会儿,说道,“我理解你现在的心情——其实,当听到你的第一句话时,我就感觉得出你心情不好——好好劝劝她吧。婶婶会好起来的。”

当我回到屋里时,母亲和妹妹已经睡了。父亲还坐在炉火前,仍旧吸着他的烟。或许母亲的病根本没有我想象的那么严重,可是,从我看到母亲的病况开始,我总觉得有种不好的预感一直笼罩着我,迟迟不肯离去。 第32章 不期而至 第二天下午,小艺突然不期而至,同她一起来的还有伯母。这出乎我的意料,也因此令我受宠若惊。我们两家绝非世交,也非亲戚邻里,只是同住一个小镇上,以前偶有来往。我万万没有想到,只因我的一句话,小艺便赶来看望。母亲也因此乐了一阵,只是,有时她仍然会咳嗽不止。对于伯母的到来,父亲和母亲更是觉得出乎意料,但也没怎么问,倒是伯母最先说出了到来的缘由。

“昨晚听孩子说你病了,”伯母一进门便对母亲表示关心,说道,“我特地同她来看看你,顺便回镇上家里来一趟。你的病情可有好转?”

母亲一边将她引进屋里来,一边回她道:“药是服了不少,可病却不见好转,倒是一天比一天咳得厉害。”母亲说着便咳了起来。

小艺提着一些礼品,紧随着伯母进了来。外祖父一见孙小艺,便颤巍巍地从凳子上站了起来,并拄着拐杖走向她。

“这孩子,都长这么大了。”他目光里闪烁着老人特有的慈爱,上下打量着小艺,仿佛欣赏一件精致的艺术品——不,是一朵娇美的海棠花。

“这是我外公!”看到小艺不知所以然的样子,我立即向她介绍道。

“原来是外公呀,您行动不便,只管坐着就行了,不用对我那么客气的!”小艺凑近外祖父耳边说。

妹妹接过小艺手中的东西,乐呵呵地说道:“小艺姐,你和伯母能想到来看我妈,我们一家高兴还来不及呢,哪里还敢劳你带这么多东西来!”

小艺莞尔一笑,两靥上很自然地现出了两个小酒窝。她右手将额前的发丝别到耳后,回道:“一点小心意而已。”

“爷爷,您过来坐着!”小艺说着扶着外祖父回到座位上。

“好——好,好啊!”外祖父说。

“小艺……”我欲言又止。她转而对我道:“你还好吧?”

“我很好。”我说着引她入座。此时,伯母已然坐定,由母亲陪着她。父亲也坐了下来,又点起了他的烟。妹妹把小艺和伯母带来的东西放好,也坐到小艺近旁。

“病了就当去就医,”伯母对母亲说道,“去县里的医院做个检查吧,看看是什么病,才好对症下药。”

“对呀,婶婶,”小艺道,“听叔叔和玉鸿的话,去做个检查,知病根方好医治啊。”

看这情况,小艺是把昨晚我对她说的全都告诉伯母了。父亲吐出一口烟,说道;“我们话是说了不少,你婶婶就是听不进去,总说家里经济困难——”母亲又开始咳了起来——“况且,孩子一开学就要钱了……”

“我的病不要紧,万不能耽误了孩子。”母亲好不容易止住咳嗽,说道,“我是没上过几天学的——这孩子再不能走我们那条路呀。“

“做个检查用不了多少钱,”伯母道,“至于之后的治疗费,可以再另想法子的。”伯母说了,又问母亲吃什么药,有没有什么不适等。妹妹要下厨房,我出了正屋,到院中的棚子里去取木柴,小艺也跟了出来。

“你都和伯母说了?”我一边把取下的木柴放进簸箕里,一边问小艺道。

“嗯,”小艺蹲下身来帮我,同时回道,“我说要过来,妈妈也跟着来了。”

我继续取下木柴,小艺接着说道:“玉鸿,我妈妈会说服婶婶的,你别担心。”

“嗯,谢谢你。”我道。小艺没回话,只是微微一笑,接着把手中的木柴放进簸箕里。

“对了,”小艺忽然问道,“刚才你外祖父怎么会……”

“他又不是没见过你,”我打断她道,“那么长时间没见你,突然间看到你长这么高了,他能没有这样的反应嘛。”

“这倒也是——不过,他有见过我吗?”她问道。

“小时候你来过我家吗?”

“来过啊,这个还用问嘛!”她诧异道。

“这就对了,”我说,“说不定他以前在我家里见过你呢。”

当我从厨房里回到正屋的时候,伯母已向父亲和母亲道别。母亲再三留她吃饭,她却执意要走。出了门,她唤小艺。小艺只在厨房里回她道:“妈,您先走吧,我同玉凤呆一会儿再回去。”妹妹在厨房里听了,也跑了出来。伯母听了只说道:“那好,记得早点回去。”。我们一家送她到门外,她请留步,之后便离开了。往回走的时候,小艺才出现在厨房门口,脸上仍是带着笑容。妹妹撒娇似的对她道:“小艺姐!”接着,她便向她蹦去,两人一起进了厨房。

刚吃过饭,小艺便要回去。父亲和母亲稍作挽留,妹妹虽则想要小艺多留一会儿,可她正忙着收拾碗筷。我送小艺出了院门,问她原是未想回来的,既然回来了打算在这镇上呆多久。她说或许明天就会回城里去。“小艺不常来,你多送她吧。”母亲招呼道。“知道了。”我回道。当我回过头去,看到外祖父站在门口,双手拄着拐杖,深情脉脉,仿佛目送即将远离的亲人。出了院门,我们向前走着,我有意送,她无意请我留步,大概走了十几步远,她才问我道:“你喜欢上袁兰兰了?”见我不作声,她似乎觉得有冒昧之处,遂又说道:“我只是问问而已,如果你不便说,也就算了。”

我以为对她来说一直很隐秘的事情,没想到竟成了公开的秘密。“你怎么知道的?”我问。

“我们同住一个宿舍,我多少也知道一点。”她说,“我也不相信——我,只是想听到你亲口说……”她说着转移了话题,说道:“玉鸿,不要放弃你自己,你是个有思想,有目标,也一直很优秀的人——至少在我心里是这样的。”

“是吗?”我道,“其实我也只个很普通的人,要说优秀,那我可真是蒙受抬举了。”

“不,我说的是心里话。”她停了下来,面对着我说道,“如果有人说你不优秀,那是因为他对你不够了解。在我心里,你一直是个很了不起的人——优秀不是样样精通,而是能尽最大能力把每一件事情做到最好——而你做到了。”

我们继续向前走着,她接着说道:“在学习上,从小你就是我要追赶的目标——我一直很努力,是希望——有一天,你也能注意到我、关注我,我——”

她停下脚步,话语似乎哽咽在喉咙里。我看到她的眼里噙着泪花,觉得心里好似闪过一丝绞痛。我知道——我能感受到,她所做的与我有关的一切意味着什么了——其实,我为她所感动,只是,我确乎未曾心动。我理解她内心的感受,如果将它说出来会好受些,但我不想伤害她,我必须以适当的方式——尽可能以她可以接受的方式让她明白:有些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有些感情,是不可以勉强的;有些人,只适合做朋友。

“小艺,我知道此时你一定很难受,”我用手抹去她眼角的一滴犹如水晶般晶莹的泪珠儿,试图让自己的话听起来像海绵一样柔软,以免刺痛她的心,“其实我一直把你当成最好的朋友——你是个好女孩,可是,有些东西只能留给时间去定夺,我们是无法勉强的……有些话你不说我也知道,既然这样,又何必要说呢。把它留着,留给那个更值得你去爱和爱你的人,嗯?”

“呵呵,”小艺用手袖揩去脸颊上的一丝泪痕,片刻之后才泣中含笑道,“今天——不是愚人节呃。”

“不是,所以我相信,今天你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发自内心的。”我极认真地说道,“好吧,我就送你到这里——我该回去了。”

“对不起,小艺!”我在心里说道。我看着小艺离开——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后,才一个人踱着步子回到家中。虽然我不知道从愚人节那天晚上以来,她从潘慧圆,或者直接从袁兰兰那里听到了些什么,但我总算知道,那天她说的那句话是真的。她之所以选择那天,是因为在这一天无论我的反应怎样,她都可以全身而退——她在尽力保护自己。可是,她发自内心的丘比特之箭终究反过来刺穿了她用于自我防卫的盾牌,刺痛了她的心。所以,那段时间她一直在逃避,以为这样就可以不再触碰那一箭之伤,好让伤口慢慢痊愈。然而,她无法逃避——当她知道那个在她心里住着的人难过时,她痛在心里;她还是来了,为了止住她心里的那丝隐痛。

这个暑假我只在家里呆了十天后,就返回了学校。返校前,在我和妹妹都以自愿退学相劝之下,母亲才算答应去医院做个检查。不过,还未等到她动身,我就已经离开了家。 第33章 早餐那些事 时间一晃而过,很快,深秋已然来临,只是这沧海的四季如孪生兄弟或姐妹一样,能够混淆人的认知,非对季节敏感的人是不能觉察的,尤其是在这样一个一年四季几乎都是绿叶葱茏的校园内,夏天更是静静地走了,而秋天又悄无声息地来了。

深秋的清晨,凉爽的晨风拂面而来;太阳则是个慢性子,任由阳光不急不躁地送来温暖。校门口卖早餐的叔叔阿姨也似乎懂得这些即将高考的学生们的艰苦,竟将流动早餐车拉到了致远楼下的校园围墙外,将味道鲜美的一盒盒糯米饭从由钢筋做成的围墙缝隙里递给学生,再从学生手里接过钱去。

我一般在早自习下后,匆匆跑下楼去买早餐,一路吃着上楼,还未到教室时便已将饭盒子扔进了垃圾桶。今天也不例外,回到教室门口时,看到袁兰兰困倦地趴在课桌上。当我经过她课桌前时,发现她额前的几许发丝成曲线状沿鼻根垂至红润而微薄的双唇,并随着因呼吸而产生的气流起伏揉动,手肘下露出半截《感悟》;略显单薄的外衣掩饰不住她身体的曲线之美,乌黑的长发更令这美感引人着迷。——这,怎不叫我怦然心动?这偶然间捕捉到的一幕,将成为青涩年华里存留的又一番美妙的景致,同过往与她相关的点点滴滴,映射出一张完美无缺的容颜,镌刻于记忆的深处。我心悦的同时,又深感怜惜。对于她身心的困乏,我感同身受,冥冥之中有什么模模糊糊的东西,触动了我心里最敏感而柔弱的细胞,于是在心里那片旷远的原野之上,传扬着一声情意绵绵的呼唤:我,已经爱上了这个女孩。

课间的时候,我看到她偶有咳嗽,又从桌里拿出纸来对抗鼻涕,心里直觉得难受,仿佛咳的是自己,流鼻涕的也是自己。第二节课下后,她才和同桌下楼去买早餐。我以为她精神不佳,其原因重在感冒,次要的是没按时吃早餐。晚上下了自习,我去了医务室开了些感冒药,十一点钟的时候才回到宿舍。我心里觉得,总有一股力量强迫着自己去关心她,把她的喜怒哀乐拿来细细感受。

“早上你精神好像不佳,是没吃早餐吧,明早我给你买早餐,想吃点什么?”我给她发了这样一条短信,可良久不见她的回信。也许我不该这样,为一个似乎毫不相干的人犯贱——可是我们真的毫不相干吗?我爱你,又怎么会与你无关呢。

“不让我知道,那就是默许了,可别说你不吃喔!还有,你一定感冒了,有没有去开药?”我又想重蹈覆辙。明明知道不该再给她带去烦恼,不该贸然闯入她的世界——噢,我好像并没有闯入她的世界,我或许只是个在她的世界之门前徘徊不去,与她毫不相干却又困扰着她的尤物。你或许暗笑了吧,说我没有骨气,感情到了一厢情愿的份上,还要死不悔改;喔,那你就尽管说吧,人这一生遇到那么一个令你放得下所谓的尊严却无法放下她的人,我并不感到可耻。

第二条发了过去,直到十一点半都还不见她回。或许,会有另一种可能: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们都撞开了彼此的心门,而且到里面去占据了一席之地——不,是把整颗心满满的据为己有了。我的脑海里开始回想着那晚她说的每一句话——是的,我像是为了证明某一个命题,而去查找可以证明的定理——我想从中得到些什么,那或许是我难以接受而必须接受的。不,她只是觉得在错误的时间和地点里遇到了正确的人,所以她要等待,等待一个正确的时间和地点。嗯,我要让她知道,我会一路陪着她直到那个正确的时间和地点;我要用我的行动,从细微之处去关心她、呵护她。

正当我还在等着袁兰兰的回信之时,妹妹用家里的座机给我打来了电话。

“哥,你听到消息了没?”她似乎有些激动,接通后的第一句就如此问道。

“什么消息?”我诧异道。

“卡斯特之恋,听说过吗,”她说,“卡斯特之恋啊?”

“妹妹,我当是什么呢,原来你说的是这个啊,我早就听说过了。”我道。“卡斯特之恋”说的是桑田镇六十多年前发生的一段让当时的人们觉得天理难容的恋情。当时,桑田镇还只是一个小村庄,封建社会包办婚姻的陋习仍然盛行,然而,有一男一女却公然与父母作对,甚而两人私奔,至此便消失得毫无踪影。几十年过去了,仍然没有他们的音讯,其家人和村上的人们都以为他们不会回来,或者干脆认为他们已经不在人世了。然而,当桑田镇已由曾经的一个小村庄发展为一个小镇后,他们终于告别了隐居多年的深山老林回到了小镇上。这是5年前的事情,当时那段发生在六十多年前的恋情不仅再次在小镇上掀起了波涛,而且还惊动了县电视台,之后各大媒体竞相报道。

“重点不是这个——”妹妹说,“你不常回来,不知道,今年云南遇到了有史以来的大旱,咱们小镇周边的山上一片金黄——树木都枯死了……”

“我知道,”我说,“这又怎么了,和‘卡斯特之恋’有关吗?”

“有有有,”她还是难以抑制内心的激动之情,说道,“我们镇上有两个人为了寻找水源,无意中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

“什么秘密?”

“一个,不,好几个奇异的溶洞,”她说,“都是相连的,就在小镇南边的那几座山内。”

妹妹说消息已传开了,政府打算即刻开工,将其连同“卡斯特之恋”的遗迹开发成旅游景点。挂了电话,我才发觉夜已深了,我不再怀有任何期待,将睡去的时候,才收到她的回信:“没有,不怎么严重。”

第二天清晨,生物钟准时准点地把我叫醒。灰白的夜空下,一轮残月悬挂在天边。寒风袭人,像一把刀子刺向了早起的人儿。天将破晓,四处还有些朦朦胧胧。我是宿舍里第一个起来的,或许也是第一个走进教室里的人;我向着卖早餐的那个地方走去,买了一杯热乎乎的豆浆和两盒放有腌菜和土豆丝的糯米饭,自己吃着一盒,另一盒带回了教室。教室前排的灯亮着,一个女生已经坐在了她的座位上。我走至兰兰的桌前,将感冒药和饭盒放进她的桌箱里,手中拿着豆浆出了教室。

“喂,起床了吗?”我靠着走道的护栏,拨通了兰兰的电话。

“起来了——还在宿舍里呢。”她回道。

“不用自己去买早餐了,我帮你去买吧——你喜欢吃的糯米饭!”我说道。

“不用了。”她遇到什么急事似的说道,“我会自己去买的。”

“我已经帮你买好了,就放在你的课桌里呢!”我说。

“真的不用你买。”她强制性地说道。

“可我已经为你买好了——就这样吧,嗯,再见!”我想她准没有听到我说的那声“再见”,因为我刚要说出口,她就已经挂断了。

天已破晓,同学们陆续进了教室。我聚精会神地盯着英语课本,在脑海里把几个英文字母合拼成一个个的单词——我发觉这是一种很适合我的单词记忆法。兰兰坐到座位上,片刻之后才下定决心做一件我意想不到的事情:她来到我的桌前,把那个饭盒和感冒药一起放到了我的桌上,什么也没说就走了。我的灵魂,顿时被她这一举动击得粉碎。我恨不得自己就是个透明的人,或者是个披着隐形衣的人,以使他人看不到我那尴尬的样子;又或者,她那个来回像粉笔在黑板上划过的痕迹一样,可以用手或者其他的一些东西抹去。时间像是一条冰冻的河流,过了很久才慢慢解冻,向前流去。我做贼似的把那盒饭和药从桌子上挪到胸前,再把它们放进桌箱里。我告诉自己,这只是幻觉,其他人什么也没看到。

几天以后的一个下午,汪鸿趁着袁兰兰正专注于桌上的作业时,拿出了手机偷拍她,被她发现时他还故意把动作做得夸张——这引起了我的注意。袁兰兰一边躲闪着他的镜头,用右手支开他,一边左侧着脸,视线向靠窗的我这边投来,脸上还带着羞涩的笑意。半分钟后,当汪鸿忙着保存时,她才目光闪烁地回过头去。此时,校园里的上课铃声响了起来,教室里开始恢复了平静;窗外,对面那栋楼的走道上,四五个男生离开了护栏,进了教室。

晚上,我刚推开宿舍门,汪鸿便像个乞丐见到财神爷似的从床边坐了起来。但他却也胆大——他早就打好了勒索我的算盘。

“玉鸿,你总算回来了,”他一边迎过来,一边向我喜笑颜开地说道,“现在我这里有笔生意,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还没等我说话,陈楚雄便一边吃着泡面,一边打趣道:“玉鸿,离他远一点儿,投机专营,明里给你好处,暗里捞你一把——他,可不像是什么好人。”

“那也不比劫匪,拿人家的弱点勒索人家的钱财。”马泽民语出惊人。

“你们俩给我住嘴,”汪鸿假装生气道,“这是我和玉鸿之间的事情,谁也别想插手。陈楚雄和马泽民哑然,想是把他的“生气”当真了。

我被搞得一头雾水,问汪鸿道:“什么生意?”

他把我拉至床边坐下,说道:“这样吧,我先开个条件——如果,咱们成交,你得请我喝奶茶,怎么样?”

“你说吧,看看我有没有兴趣!”我道。

“噎,”他一边说着一边掏出了手机,“怎么会没兴趣呢,喏!”他打开了相册,接着说道:“怎么样,满意吧?”

我看了他手机上的照片,不屑道:“你这斯,我才不稀罕呢。”

不料陈楚雄一语道破我的心思:“玉鸿,你瞒得了谁也瞒不过我,你就别‘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了!”

后来,我和汪鸿成交了。他自费去洗照片给我,我请他喝奶茶,只是,马泽民和陈楚雄也参与到了“勒索”我的行动中,另外还搭上了谢小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