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世界改变的我们》 再见应如初见 当我再次见到任纶时,已经过去了7年,那时候是春季,她还是原来的样子,起码表面看是这样,就在一个亭子里,她走过来……

“煜,你现在也是有所成就了呢!”。

我点了点头,没接话,任纶笑了笑,“你是变了的”。

是变了吧,我心里想,又问“你和林…”。

任纶脸色平淡,“我们最后没在一起”。

春天的亭子里,疯狂生长的草和柔光夹杂在一起,一个小女孩跑了过来,抱住了任纶,不用她说,我知道,任纶已经结了婚,我没有在此处过多停留,我还有未完成的事情要做………

我开车回去已经是半夜了,公司紧急通知,老家之旅只好暂放,电子表上的红数字不停的闪动,黄铜色的灯光铺满了客厅,我这么多年了,还是喜欢抽微时代,吞吐着……

手机突然响了一下,任纶给我发了微信,有时候人就是这样,一直没说过话,见了一面,就想赌一赌看能不能用老同学的面子,“煜,在吗?”我没回话,我认为不论什么事,只要你直接说出来就可以做,不用因为礼貌用语浪费时间。

过了一会,任纶支支吾吾的说完了,借钱,借 5万,我打了过去,没有多问。

公司的宣传总监来了,跟我说着邀请法国的设计师制作衣服,入主高端市场,

“不行”,我果断的拒绝了,“我成立 ideczh的初衷就是为了告诉所有人,中国有中国自己的审美,普通的人有他自己的光彩”。

总监点了点头,再一顿客套之后,离开了。

清晨,我的生活依旧,上班,开会,看规划表,自己设计衣服,选生活中的普通人来当模特,忙到晚上,我在没事时总去找酒吧,在震耳的音乐和燥热抱在一起的人群交融下,解除一下压力,并且找找衣服设计灵感

那间酒吧位于市中心大型超市楼下,我看到一些学生还带着羞涩排队,我叫了酒吧的迎客员,办了八千多的卡,避免了排队,通过暗紫充盈的墙壁,就来到大厅。

如常的看见男女因为酒精的缘故蜷缩在一起,没什么,当代的感情过于快餐,就像天平一样,各求索取,我喜欢在躁动的环境中安静,有些女生走了过来,我上下打量一凡,得知她们想要拉我一起,我并不帅,只是日久积攒的审美和那块金边朗格给我的装饰,我笑了笑,没说话,从玻璃框中随机拿了两瓶酒,给她们,让她们到别处,我不喜欢被人打扰,在学生时代也是这样,就好似天生的,喜欢这份安静罢了。

这家酒吧的女经理也走了过来,问我的微信,我随即加上,没什么关系,我有好几个号来处理这种事情,她笑着说,她叫秦琳,我随便应了一声,秦琳是好看的,高鼻梁,在妆的映衬下,偏冷系的脸有了一些柔色,但五观没那么顶尖,现实不是小说,都会有缺陷,当代女生在化妆之后,没有丑的过分的,人在酒精的扰乱下,就不在乎时间的流逝,人清场时,我才走出酒吧。

春末季节,5点多我在的城市天已经微亮了,不论是夜里嘈杂的酒吧,还是燥热的人群,在清晨的微光中都逐一消散,生活如常进行,直到我又遇见了任纶,说来奇怪,一直 7年没见的人,一次偶然后,就可能不断出现。

那天,我受邀来参加校 90周年庆祝,一个小的县城中学,毕业之后来到大城市并且闯出来的人实在少的可怜,何况我在那时还是不受待见的学生,只是中间人,现实中学习不好的,不会受到讨厌,只有中间的并且情商低的会。

依旧是那个堆满黑色橡胶块的草坪,我也随便的坐到校长旁边讲了几句话,很平淡的话,受到了激烈的掌声,我低下头看着那些学生,封闭管理的校园和高考的压力迫使他们失去青春的光亮,皮肤黝黑的女生还戴着眼镜在下面背书。

无所谓的,过了这段时间,他们就会重新打扮自己,蹑手蹑脚的学着化妆,打耳钉,批图,我在会后和学校领导蹭寒暄几句,就撤离了现场,见到教过我的老师也无非夸我几句,仅此而已,他们送我到办公楼后就停止。

从办公楼到校门口的距离只有“小章”送我,我对这个老师还带有敬仰,不知为什么,他在我少年时代总是偏袒我,很多事情就是这样,他的偏袒没有理由,总是对我自然而然地喜欢,校门口的警卫室因为校庆的原因刷上崭新的白漆但也无法完全掩盖岁月的裂痕,坑坑洼洼的。

任纶穿着一件羊毛衬衣,化着淡妆靠在那里。

小章指了一下她,说到,她是任佳秋的小姨,任佳秋在学校是出了名的坏学生,开学就和教官打了起来,近期又因为老师上课讽了两句,直接当堂拍板叫嚣……

任纶大概率是来处理这件事的,我走向任纶,跟她招了招手,不用多说,我多少会帮她点忙,好歹我们也认识那么久的朋友,我笑了笑,跟小章说,这事还能不能缓缓……

小章笑着说,“理论上是不行的,但我这十年来从副主任升到了副校长,如果你想让我操作一下还是可以尽力操作一下的”。

我拍了拍任纶,说到,“等会我和你一起进去,尽量让他们帮你一下”。

任纶虽然画了淡妆,但还是能看到她的疲倦,她点了点头,没有说话,我们又从警卫室折返到教务处,我看到门口的一个男学生,在高中学业的重压下,他还能打着耳钉,我就知道他是任佳秋了,一个高颧骨瘦长的脸,还穿着一件深

黑色的 ideczh外套,一脸痞子样,小章和任纶先进去唱红脸,现在就是我去唱白脸了,我让任佳秋和我一起进到厕所,他没听,依旧我行我素,那当然,他又不认识我,我随手递给了他一根烟,这东西很神奇,在男人这里就是面子,特别是对年轻的混混,只要你给,他就会给你面子。

他接了烟和我进来了厕所,我跟他表明了身份,在他知道ideczh竟是我创建时,他就和以往不同了,虽然他尽力压抑着,想使自己看起来尽可能的无所谓,我没有问任何事,只是对他谈了一些我对衣服设计的见解,他就兴高采烈的嚷嚷着加我微信,“可以的”,但你要陪我演一场戏,他诧异起来,听完我的“戏”犹豫的点了一下头。

走进教务处,我就看到一个女老师,在和小章不停的争执,一副刻薄的样子,我让任佳秋站好,突然大声的叫起来,“你是干什么吃的!让你来这里混社会来了?”说罢,我做出扇他的动作,自然被人拦了下来,之后加上小章的关系,事情自然而然就解决了。

任纶和我一起出来的时候,灰蒙蒙的天空下起了雪,我没有文学天赋,只是雪,校外是一条沥青路,雪就下着,说来奇怪,5到 6月下雪,是很稀少的,但我算上这次是第三次见,其中一次,任纶也在,那时是在大一末期,那时任纶和林逸也是让人羡慕的一对……

“程煜,快点,别磨蹭了,纶纶她们都在楼下等着呢!”林逸拉着我就往下走。

林逸是帅的,我想不到用哪个词形容他,他在网上发个作品,都可以收获几万点赞,他的长相和他的性格相衬,内外充满阳光,任纶和林逸在我们的大学是出了名的,他们是青梅竹马又是从又是到大学没有分开过,就像家人一样,我和林逸下了楼

任纶那时穿着白色扯衫,外搭普通黑白棒球服,很文静,林逸笑着,在众人的欢呼中搂住了她,其中眼镜妹呼声最高嘴上还嘟囔着“不公平啊,为什么你俩折磨我们普通人?”我们一行人走到学校附近的日餐小店,林逸随性的靠在椅子上,我也羡慕林逸,真的,他的帅充斥着全身,即使从死亡角度看,也毫不影响他的颜值,我直接开骂“你这家伙,我真想掐死你,天天得吃啊!”。

几次捧杯之后,那种微醺感就提上了日程,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样,反正我是压不住话,总是在说与不说中徘徊,最后选择说。

林逸红着脸问起我“程弟,我听说你想当老板自己做品牌啊?是叫什么 idcsh还是 idceh,没用的,还不如来我家公司让你当保安队长”

林逸的父亲在他们当地也是有名气的企业家,有些人一出生就是拿着王炸出生的。

这时旁桌的一个女生来找林逸要微信,林逸又亲了一口任纶,之后那女孩就识趣的走开了,其实帅气在爱情中就是主导因素,别听那些心灵鸡汤,有人举什么例子,自己不好看,女朋友也爱自己,那是这个女孩识时务,帅的驾驭不住罢了……

饭罢,我们出去时天空竟下起了雪,林逸狂欢着,我也狂呼,5到 6月时下雪我是第一次看到,大一下,没有什么烦恼的,你想想,被压了许久的学生缓过来劲,之后就是狂欢……

当我回忆时,任纶已经走远,又折返回来,轻推了一下我,笑着说“想什么呢?连走路都忘了!”我嘴上敷衍着,任纶不说为什么分开,我也不问,这社会还是要保持少说话,少做事。

任纶刚准备用软件打车,我就把车开了过来,'“我送你,把你家地址给我”任纶扭扭捏捏的上了车,我看了一眼她发给我的地址,是他父母的住所,我明白,她不想让她的老公看到,还是那个破旧的用水泥砌成的烧烤小店,我开车走进小区,7年对这里的变化不算太大。

我把车停好,发现任纶没有下车,盯着窗外的小区口,我视线移过去,看到一个眼睛充血,穿着棕色皮革外套的中年男人,我又看向任纶,她嘴唇颤动着,我刚准备把车开走,但任纶猛的一下推开车门,冲到男人面前手直接扇了上去,男人被打的措不及防,愣了几秒就和任纶扭打在一起,任纶的母亲跑出来,想将任纶拉走……

任纶哭了,大声叫起来:“你说错了那时候你保那个女人时你想到了什么?程煜,煜,帮我啊,煜!”。

任纶,不是外人,我内心也有了大学时的冲动,那种近七年之久从未有过的炽热感铺满全身,停了车,推开了那个男人,脏话脱口而出,一拳打到那个男人脸上,手就一直没停下来,打到最后,就连任纶也来拉我,闹得声音太大,邻居报了警……

进到派出所,我盯着纯白的墙面,那种打抱不平的烈焰也逐渐消散,看了一眼坐在外面橙色椅子上的任纶,她捂着头

她的妈妈也靠在旁边哭着对一旁的人诉说,“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

其实我这样做,并不会让任纶轻松,她让家人和自己都出了丑,我闻到了铁栅栏发出的绣味,任纶的爱人脸都被我打烂了,可是两人都痛苦着,这样还可以称作爱人吗?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想到这,脑子混乱着,开始胡思乱想……

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开了,我看到副所长在旁边对中间的人点头哈腰,便把视线移到了中间的人,一身休闲装,戴着一副眼镜,“日了,是你啊,正”我催了一口涂抹,笑了笑,正是我初中时少有的的玩伴,从初中就不爱说话。

副所长紧忙跑过来,搭上我的肩膀,笑着对秦正说到,“这对咱兄弟们来说都是小事,好弟弟记得替我给秦叔问好”。

秦正抱了一下我,轻声说道“哎呀,兄弟,你好久不回来一次,一回来就给兄弟找乱子”。

我笑一下,“下次给你送全套的 ideczh新款,我看了一眼任纶又想了想林逸。

“算了一不做二不休了”,我心里想着,什么都没说,一把护住她,对她的母亲说到,“闭上你的嘴,我答应过我兄弟,老子不管是谁让任纶难受,一定给他刚到底,就算你是她妈也不行,我有的是钱和力气给你们搞”

又对任纶说到,“纶姐上车。”

任纶的眼眶已经红了,快要绷不住了,我把头侧到她耳边说道,“你可别让他们笑话”她又忍住,随我上了车,崩溃起来,我把音乐关掉,我知道,今晚,我是该听听这个老朋友的心里话了……

任纶哭了一段时间后,我看她有了缓解,我问她“怎么搞成这样子

的?”她晃了晃头随即说到“我输给了林逸,也输给了母亲。”

大四结束了,林逸和任纶约定先结婚再挣钱,林逸不在乎多少钱娶任纶,任纶不在乎多少钱嫁林逸,两人租了一间房子,每天都在热火朝天的讨论,年末就结婚!

可是,那天下雨了,任纶还是等林逸回来,继续兴高采烈的问他婚后生活,她问了很多,一句接一句,林逸就抬头说了一句,“纶纶我们分手吧”任纶依旧笑着,这怎么可能呢?他们两个,可是天造地和,青梅竹马,但是第二天,林逸走了,真的走了,后来任纶发了疯,拼了命的找人,给所有她能打电话的人打电话,找不到,正常的,人想消失,总能消失,普通人的圈子其实很小,找不到也就找不到了。

找了一年之后,任纶灰头土脸的回到家,既然你回到了小破城,那就要遵守小破城的规则,那时任纶已经 26了,再不结婚,就以任纶每天半死不活的样子,自己就会完蛋,任纶从小到大就是一个乖乖女的形象,婚礼也全是母亲安排,十几年的爱情挡不住时间和她现任丈夫的死缠烂打,任纶结婚也有一段比较美好的时光,现实就是这样,任纶没有了爱情的轰轰烈烈但家的温馨依然可以给她补充,直到那天,任纶看到她的丈夫和那个穿着浅绿色夹克的女人,她的光又破灭了……

听到这,我对任纶说:“你带没带身份证?”她诧异的抬头看向我,她的眼睛还是那么纯洁,人依旧那么文静,我不能让生活再摧残她了,我们转回那个老小区,我对她说:“你要是想去看一下外面的世界,我来为你的叛逆和勇敢买单”她,支支吾吾的吐出话来:“那孩子……”,

我对她说:“别问我,问你自己去,她们拿孩子威胁你的还少吗?”

任纶缓缓的下了车,不一会我就听到一个男的的吼声,“那家伙呢?”任纶的母亲又来拉,只是这次,我也听到了任纶的声音,“我来拿身份证。”我听出来她的痛苦,我下了车,搂住了在门外拉扯的任纶……

指着那个男人:“把你神经打衰竭了,不知道疼了是吧。”

内男的大叫:我一定要让你坐牢的,已经报案了,你别嚣张,狗东西”。

我把准备好的八万块的卡扔在在地上,平淡地说道:“够打你这狗东西好几次了”,我搂着任纶,推开任纶的母亲,就向车上走……

在任纶耳旁说到:“美女,顶住了,别丢人”。

任纶突然包住我

她的丈夫一边跑过来,一边歇斯底里的喊着:“你不是也找了外遇吗?我比你强,我还没开始找呢,你是个三,知道吗?”,我和任纶母亲同时直接冲了上去,

我直接向他身体腹部跺了一脚,他踉跄的跌在地上。

任纶的母亲喊起来:“老任”,没等她喊完,任纶的父亲早就冲了上去,和那个男人扭打在一起:“你真该死,真的该死”。

我在那个男的冲过来时就给任纶戴上了降噪耳机,这时,我又捂住了她的眼睛,上到了车里……

进入车里,我打开不常用的星空顶,任纶扑哧笑了出来……

“咋了?”,我边打方向盘边问,任纶揉了揉眼睛,笑着说:“没啥,刚才你就像网文里的总裁男主,就在我眼前”。

我也笑了,任纶终于笑了,还是那么文静,那么美好。

“你手机呢?”我随口问道,任纶拿了出来,一个白色的苹果,我打开了车窗,直接把苹果扔了出去,任纶的手机随着金灿的路灯一起洒了出去……

任纶直接打了我的头一下,生气的质问:“你干嘛?”我直言:“他们都不是重要的,你开心最重要”。又从木质车柜抽出了一个新款的苹果递给她。

任纶被我气笑了:“不是啊,你怎么又突然成小孩了,你真当你是霸总啊?我手机那些照片,那些文件怎么办?……”。

那晚,在车里,我们都抗拒了时间,回到了 7年前……

我们要去的第一站就是泰山,我们所在的小城离泰山不远,歇息了一晚,刚准备上高速,任纶拉了拉我,说到:“煜,我还是……还是

放心不下……诺诺”。我想了想,是的,任纶是母亲,旁人再不好,也和他的女儿无关,我一个加速,冲向高速口,快要进去时转了个弯……

任纶诧异的问我:“你又发什么神经,我那次在亭子里见到你还觉得你成熟了,比我们都成熟,可是现在你又频发神经”。

“对人的”,我轻松的答道,一直追求成功,甚至让我忘了该怎么说话,也许这次旅行不只对任纶,对我来说也是救赎……”。

任纶问:“现在去哪里?”我果断地说到:”接诺诺!不要把孩子的纯洁再次留给他们,我现在要把任纶的纯洁找回来!”。

任纶摸了摸头,无语的笑了笑,我开车到了弘治小学门口,发现内帮人也在接诺诺,我对任纶说,你等会快点跑,不要让他们抢了先手!”。

任纶说:她现在还在上学,我真的舍不得,但是也不能这样乱搞啊,小煜!”。

我看到了诺诺出来,对任纶说:“快,快,不然我们说不定回来再次见到诺诺时,她就不叫你妈妈了”。

最后还是任纶冲了上去,诺诺在他们吼叫中上了车。

车驾上了高速,任纶问我:“我们这算不算强制带走儿童啊?”。“

你不是她妈吗?别听网上乱说,他们报警,也只能算家事,警察不管的,让他们报去吧”。我继续开车……

夏天的泰山,人流量不少,我认为,泰山就是日出,我们最好连夜爬,夜里 11点,我们到了红山口,任纶又开始担心,怕孩子吃力,怕人多丢掉孩子,怕……,

我喜欢直言:“事情就是这样,你不去理会,它就自然消散了”。

我并非是空谈道理,很长一段时间,我有严重的的失眠,特别是在高中,我被迫住宿,我每次都是早早躺下,然后听别人的呼声接踵而至,我越想睡就越睡不着,还要应对第二天的早操,每天脑子都是晕乎乎的靠在破损的白墙上半死不活,后来慢慢的,我发现你不理睬它,都没啥,也不要给人诉说你的苦楚,没人在意。

我把火机藏在鞋里,避免被查到,山上禁火,但即使冒着罚款,我也要爬到顶端去抽一根,我和任纶以及诺诺在登山口上面一点点的位置吃了一口吃的,一碗面就要 15。

任纶要给钱被我制止了,这怎么可以让她付?任纶拆了筷子,开始吃面,吃了一会又问我:“真的,挺不好意思的,我们这算什么啊?大学同学要带我环游中国?”。我想了想,没说话,确实没什么好说的,我们本来就是 7年各奔东西,没见过一面。

现在突然这样,如果不是我们大学的关系以及我和林逸的关系,任纶绝对不会来的,但任纶现在是很痛苦的,我也不愿提及什么,晚上登山是什么也看不到的,黑灯瞎火的往上登,刚开始还拉着妈妈的手蹦蹦跳跳的诺诺很快就顶不住了。

任纶把她抱在怀里,我把诺诺顺过来。

我本身就一直做运动,高二那年我的体重到了 240,走起来晃晃的,已经不能拿胖来说了,病态的臃肿,于是我开始减肥,还有,因为 ideczh的创建需要资金和人脉支持,我那 7年要不停的陪人家爬山,喝酒,渐渐也就练出来了耐力,可是任纶就不行了,她顶不住。

我们就开始边谈大学的事情边爬,一直到一个大的平台上,我看到那里也有肯德基这种饭店,泰山不是只能吃凉面,看了一眼指示牌,我才发现我和任纶刚才谈论的“孔明灯”才是我们最后要到达的地方,天空又打起了雷,霓虹夹杂着暗紫凝聚在天空中,很多的人在得知很可能看不了日出后就开始回头,我看向任纶,我惊觉的发现,任纶眼里没有想回头的念头,她想一直登上去……

“看不到日出也要登山吗?”任纶听到后,说到:“我想了想,是该问问自己的内心,别人说的不算”。就像我那时创建 ideczh一样,去问自己!我笑了笑,抱着诺诺走了跟着任纶走了上去,没看到日出那又如何呢?我们起码真的去做了,我们就那样走着,走过了南天门,走过了碧霞祠,到达了玉皇顶。

红灿灿的日光透过云层,打在任纶的脸上,在玉皇顶看日出的人也就十多号,我就坐在最外侧的石头旁边看着任纶,早已睡去的诺诺被她抱着,任伦头一侧正好也撇到了我,脸被太阳照的红红的。

对我说道:“一直看我干嘛?”。

我利索的答到“没什么,我这人本来就喜欢看美女”

任纶嘟起嘴:“小煜也会说这种话了呢”。

我不知道为什么有如此的缘分,不论怎样,我绝不会让任纶变成一个邋邋遢遢的中年妇女,我一定要把她变回来,就像当时初见时那副模样。 被人排斥和被人坚定选择的男孩 一个穿着大号黑色衬衫的胖子,站在教导主任的办公室里,夏天过于炽热,而胖子又因为肥胖,即使在开着空调的办公室里,也浑身上下冒着汗,坐在椅子上的主任顶着斑秃的头,带着一副黑框眼镜,茂盛鼻毛已经从鼻子里生长了出来,“你这种家伙,我见多了,搬书去吧,天天捣,捣完乱就睡觉,下次给你个被子,在班里睡”。

胖子走了出去,进到了厕所里,被人叫住“程煜,去给我拿点纸”。“行的,凌哥”。胖子应声回答着。

又转头跑向班里,撇到数学老师在讲课,自己喜欢的女生坐在第三排从左第二个位置认真的听着,前脚刚踏进班,后脚数学老师就停止了声音……

“给我出去!我让你进来了吗?你这家伙”。程煜本来想靠着嬉皮笑脸混过去,可是这次非但不好使,还遭到了又一次痛骂,数学老师把书扔到了桌上,“你觉得天天这样装傻糊弄过去清了吗?跟带着批号出来的猪一样,你不想上课,别人还想上,你再进来,我就不讲了”。

外地老师的湖南口音让学生们听到猪这个字,笑成一团,程煜就呆在那里,猛的转身,想要快步离开,却被门口的塑料扫把绊住,跌在外面,班里又是一阵哄笑,数学老师拿起了书,随后道:“这种人,来高中就是个错误,怎么能考得上大学?”。

胖子走了出去,继续扫了地,中午回宿舍时又被人拦住,“你这二傻子怎么想的?没拿到纸,不会说一声吗?让我蹲半个小时”。胖子所有心中的烦事到了一起,“自己就不知道带个纸么?”

但说完,面对着比自己高半头的人,气势立马就低了下去,对面的人拽起了他的领子,被后来的人拦住事情才罢休,事情就这样结束了,是的,程煜的学生生涯是不堪入目的,现实并非小说,人不能也不可能,因为一件事情瞬间改变,都是慢慢变化的……

让程玉振奋起来的事情高中稀有,但让他最难过的,莫过于是杨静琳,她是程煜的幼年同学,程煜是没谈过恋爱的,他不知道,女生对待喜欢的人和好朋友,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概念,他失去杨静琳这个朋友,是在一个有点冻人的深秋

对当代高中生来说,特别是在内卷颇为严重的地方,假期是学生们渴求的事情,国庆就变得颇为重要。

其实程煜一开始是不喜欢杨静琳的,但就在10月3日那天,杨静琳穿了一件粉色渐变的T恤,脚下是一双洁白的板鞋,程煜看到后就微微出现一种异样的感觉,凑巧,几天后,杨静琳分了手,程煜知道这个消息后,每次躺倒家里的床上,都会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本来就有焦虑的他那几天情况更重。

身体是躺平了,可内心依旧汹涌的像要跳出来,焦虑和杨静琳的事联了手,每次他一躺下,先是心脏猛烈的振动,喘不上来气,直到后半夜,焦虑缓解后,杨静琳的事就开始出现,一来二去,有三四天程煜都不知道自己到底睡了没睡。

终于在一周后,程煜下定决心,要和杨静琳表白,他和杨是一个教室,两人只隔着一个小道的距离,但程煜走的这几步在他心里就像是跨越了整个宇宙的路程,缓缓的走着,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变得更加靓丽……

但,当他把他想说的话给杨静琳说完之后,杨拒绝了,但杨为了他这个朋友给足了面子,没有拆穿,即使陈煜问是不是因为他的窝囊以及肥,即使杨静琳马上说程煜玩的真心话大冒险,为他解脱,可是,至此之后程煜就再也没有和杨静琳说过话,有些话,说出口就没办法成为朋友了。

能考上大学,对程煜来说,也是个突如其来的例外……

那时的主任让他负责倒垃圾桶,学校外的大白色垃圾桶都由他来倒,程煜就有了不上课的挡箭牌,每当别的主任和老师问他为什么在学校内转悠的时候,他就会“挟天子以令诸侯”说出主任给他安排的事务。

但是,主任给他的时间是每天的下午五点到六点倒,除了避开最大的主任之外,做这件事情,没有任何风险,但那天晚上就偏偏碰到了那个让他倒垃圾桶的主任,而且,也已经超过了时间,陈煜摆着手,就随机站到了人群当中,鼻毛充盈的主任对他斥道:“一个垃圾桶要倒那么长时间吗?你站到人群中,什么意思?你这样学习服装设计么?”。陈煜随口答是,就这样,他阴差阳错下学习了服装设计,走了艺术。

代课的设计老师,眼神是有几分犀利的,陈煜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站在队伍的最前端,带了一副金边框的眼镜,脸是专门整理过的,40多岁的年纪,皮肤的质量看着依旧光滑,穿了件海澜之家的衬衫,每次讲课都会抬一下他的金边眼镜。

“帝政样式的服装以无领为主,领口的边缘饰有两层或三层的细褶花边……”。设计并不比数学有多容易学,冗杂的历史知识和文化,又使陈煜再一次把头低下去,依旧讲的不重要时和老师扯皮捣蛋,重要的知识一开始讲,陈煜的头就会抬下去,“这样挺好的,起码不影响别人”。而如常老师也不会理会他,只是这个设计老师非同寻常,他总是把陈煜叫起来,单独的让他回答问题,而陈煜脑子竟也像开了窍一样,每次回答的答案和正确答案都相差无几,参加统考那天晚上,那个金丝眼镜老师,把陈煜叫了出去……

“抽烟么?”,老师点了一根微时代

“哈哈,那尝尝吧!”,程煜拿了一根

老师打了一下他的手,笑着说“拿里不拿外,不知道吗?”,程煜高三了,这才知道抽烟也是有讲究和礼节的。

晚秋的风是有点刺人的,两人靠在学校刷着白漆的墙壁上,黑夜把两人浸没,只留下了两根烟的火光。

良久,老师咳了一声,然后缓口说道:“我知道你,你这家伙就是为了设计而生的”。

程煜还当做是玩笑,笑着答到“是啊,我做什么都信手拈来,从设计到倒垃圾”。

老师看了程煜一眼,把抽掉的烟扔掉,又果断的说道:“不是的,你就是设计而生的,我这双眼睛不会看错”。

程煜这才知道不是玩笑,用嘴叼住了烟,点了点头,两支烟的火光没了,两人又浸没到黑暗中……

程煜不知道,命运的齿轮在这一刻,悄然的缓缓的转动了………

不知名草原上的演唱会 我和任伦在TA市休整了几日之后,看到了周许的演唱会要举办的消息。

我知道任纶喜欢林许峰的歌,我故意把音响中的歌切换,随即道:“周许确实没有过时真希望可以现场听一次,圆圆大学时的梦想。”我看向任纶,她戴了一件红色的围巾,精巧的挂在脖子上,双手抱着诺诺:“是啊!周许的歌确实很好听的,我反正很喜欢”。

“那就走吧!”我果断的答到,“啊?!”,在任纶的惊讶中,我们一路向北……

许久,任纶缓和过来问道:“程煜,周许在哪里开演唱会啊?”

我想了想,随后道:“在一个不知名的草原上”。

车开到了张北,如果要旅游的话,我是不喜欢去特别热门的景点的,不喜欢那种人群接踵而至,那样只剩下了挤,风景也就无暇顾及。

任纶打开了车窗,像孩子一样把头探出去呼吸。

“小煜,空气确实很好哦”。

任纶是没见过草原的,她的七年,一半用来和家里对抗,一半用来和生活对抗,结局显然是失败了。

我没有接话,看了一眼窗外,翠绿的草原一直沿向天边,马群和牛群站在草原上,草原上的风夹杂着新鲜和些许牛羊自带的特殊味道,就跟那一天的一样。

张北这个地方没有让人熟知,人烟是稀少的,我们停了车,任纶和诺诺去草原上散步了……

今晚是周许的演唱会,慢慢的就会有人从演唱会的沉寂处走出来,感受到张北的美好。

这座小城是希望别人被发掘,还是不希望呢?我心里想着,缓缓的走到草原对面的石头群,拿出了两根不同的烟,一根是软红利,一根是微时代,把微时代插在是一个圆滑的石头背旁,自己把利群塞到嘴里,酝酿了一会……

然后缓缓开口说道:“老师,睹物思人的时候还是劲儿大的好抽”。

我就靠在石头背上,慢慢的看日光斜下去……

“您放心,我一定会把ideczh坚持下去!”。

到了晚上,草原开始寒冷了,但是人流却多了起来,不用多说,他们是来看周许演唱会的。

周许在七年前,就已经很火了,他自己第一次就写出了《雨天中的落叶》,那年他14岁,我常常感觉人生是不公平的,其实也就是如此。

演唱会一开场,粉丝就狂欢了起来,叫喊声,应援声接踵而至,环境越燥热,我越喜欢平静的坐着。

任纶推动着荧光棒,完全没有了平时的文静,过了一会儿,任伦扭头嘟着嘴,轻轻拍了拍我的头。

“小煜,为什么在那里那么坐着?”。

我瞥了他一眼,说到:“喜欢”。

任伦嘟了半天的嘴,最后吐出来一句,“死装”。

演唱会进行着任伦抱着诺诺把荧光棒抛在空中,又接回来继续循环动作,人群应援着,舞台上的周许也唱的格外用力。

草原上的狂欢还在继续,但草原上的寂静也在同时间进行。

我从演唱会中走了出来,又点了根烟,看了不远处有一个年近50多的人,黝黑的皮肤,脸上充满了裂痕,朝他走过去,也给他递了根烟。

随后说道:“这地方很美的,也就今晚人才这么多吧?”。

“嗯,是的,也不知道这有啥好看的”。中年大叔答着又挠了一下自己的头

我看着,一边是,燥热的演唱会,而另一边却是,冷清寂静的黑夜。

演唱会一直持续到深夜,人群散去后,我同任伦和诺诺回到了民宿里,一直睡到午后两点才醒……

下午两点多的草原,就开始变的有些冷意了,任纶嘟了嘟嘴。

我随后道:“这种天最适合骑马了”。

“那诺诺怎么骑?”。任纶问道

我看着还在睡的诺诺说:“不叫醒他呗,就在外面的草原上”。

其实,任纶不知道,现在的骑马项目说是骑马,其实是走马,你坐在马背上,马一直走就行了,不然容易出现意外,而且人也不敢骑,第一次面对马,不少的人都带些胆怯。

可,我喜欢乱来。

任纶走进马群之后,就有些不想上去了,再加上养马人对他说:“不要到马后面,不要挤压马的肚子……”。

任纶的脸甚至有些泛白,淡蓝色的卫衣加上白色的毛绒裤,任纶这些天又成为了任纶,那么纯粹,你很难想象她已经结婚生子。

我一坐到黑马的身上,双腿一紧夹,马儿就好像受到召唤,绷直了身体,午后的两点,草原上封建了来这骑马的人不多,草原又大,人群分散开,一大片的旷野,只有我和任纶两人,还有一个护马官……

我突然大喊一声,勒直了缰绳,马就跑了起来,时间好像一瞬间静止,紧接着,任伦的马儿便跟着我的马,飞速的跑了起来……

在旷野上,一片翠绿,任纶起初是惊悚的大叫,我当即了断的对她讲

“别怕,生命是拿来体验的,什么都害怕,也就索然无味了,拉紧缰绳,夹紧马,控制马的方向和速度!”。

而后任纶,被吓得惨白的脸逐渐有了肉色,刚稳定下来,我们就看到了护马官骑着摩托的跟进。

“哈哈,这种情况是要罚钱的,快跑,多享受享受”我大声的说道,然后勒紧了缰绳

“啊?喂!你怎么这样啊?程煜,你个笨蛋!”,任纶大叫着,但是手却没有放下

我俩就这样闻着草原中的杂乱气息,一路奔向翠绿的旷野,飞驰着。

半刻钟之后,呼玛官人追到了我们,讲着他们的方言,任纶一个劲的道歉,点头弯腰,继续重复点头弯腰……

我又把她搂了过来,手搭在肩上:“不好意思,我出五倍的钱”。

护马官停止了方言,立马就想言和,其实很简单的关系,金钱加权力有时候就能决定一切。

当我再次扭头看向任纶时,因为刚才骑马的刺激,加上不停的道歉,又被我突然搂到的措不及防,让任纶的脸像落日一样红透透的……

我就这样走着,穿过了翠绿的海洋,凹凸不平的公路,形状各异的石头阵一直走向民宿,她没说话,我也没。

也许世界促使我们早已改变,但是我们内心依旧纯洁。

清晨,车发动之前,我又去了一次石头阵,因为演唱会里的成功举办,张北在网上突然爆火……

我可能很长时间甚至以后都不会来这里了。

我走向石头阵,缓缓的走向石头阵,老师,再见了

人们总是在难以再见的时候说再见。 用我的骨灰让张北开花 程煜破天荒的通过了艺术的统考和高考,家里人把他送到了大学

刚进到的宿舍,程煜放下自己巨大的浅黑色书包,还没有放好衣物,就看到旁边的椅子上坐着一个穿着淡白色脖子上挂着银项链的人。

“你好,我叫林逸”。

林逸给程煜的感觉就是帅,像小说男主那种帅一样,专门整理的卷发,高挺的鼻梁,左耳打着一个深黑色十字架的耳钉……

而林逸的现实也确实像小说男主一般,同样的青梅竹马,招人喜爱的活泼性格,对人际关系的优异处理,对学业能力的强悍,自主的创业,无一不在透露着他就是现实世界的男主角。

林逸很快的就展露了风角,在班上的自我介绍言简意赅,完全没有怯场一说,使他获得连连的喝彩,其实他往那里一站,即使不说话,也会有人为他喝彩……

在恋爱关系中,颜值就是主导,他们当然会告诉你性格与内心的重要,你自己要知道那是在扯

林逸在见面会当天就被人挂了表白墙,很多女生不敢去主动的加,所以就把目标放在林逸旁边的程煜。

“你好同学,你旁边那个男生好帅啊,可以把他微信推给我吗?”。

这是程煜听到最多的话,他每次都帮林逸推辞,即使有些有勇气的女生,林逸也都拒绝的无一例外……

“林哥,我看你学习能力不差,为什么要学艺术,即使学艺术也不应该来这所学校啊?”

程煜在一次舍友聚餐时将这个让他疑惑不解的问题抛给了林逸,林逸笑了笑,没有说话……

而答案总是措不及防的揭晓,就在聚餐之后的第三天,在军训闭幕式上,林逸作为优秀入学生发言……

还是洁白色的刻画短袖外衣,加上黑边的十字耳坠。

当林逸上台时,坐在台下的程煜就可以明显的听到女生对这个帅气面孔的谈论……

“感谢各位老师,学校领导,我叫林逸,我可以站在这里代表大家……”。

林逸简单的说了一些话,一直到最后的感谢程煜听着也就像正常发言,但林逸一转话风……

“其实我来这里也是因为我的青梅竹马,我们从幼儿园相识,再到高中,高中时她曾对我发问,我的成绩那么优秀,如果异地恋要怎么办?将来我们会不会分离?所以我不反对选择了这里,我后悔过很多事情,比如高中创业,不顾家人的反对被别人骗钱,比如无证驾驶卡着节假日却被交警查到,甚至是非要脱靶练车的跌倒,但我没有后悔遇见你,纶纶,我的人生是旷野,而你是我唯一的轨迹”。

林逸说罢,跑下台去拉住了一个女孩的手,全场片刻,寂静之后,猛烈的欢呼起来,有的校领导直指,有的校领导笑着看向林逸和那个女孩。

但不可否认,林逸成功的把,军训的离别会变成了个人的恋爱告白。

程煜仔细看向那个女生,给人的感觉同样惊艳,纯洁的不能再纯洁,就像雪山上盛开的白莲花一样,精致的脸,柔和的眼神,被林逸搂着,搂着……

程煜是羡慕的,林逸不但在物质上有着小说主角拥有的物质,还有着独特的主角精神。

勇气这个看起来简简单单,最常提到的词可是真正拥有勇气的又能有多少呢?但林逸是拥有的……

他有与世界对抗的勇气,只要他想做,他就不会在乎别人的眼光,不会在乎会场合不合适,只是去做它并且相信自己能做好它。

程煜低了低头看看自己圆滚滚的200多斤的身材……

“我也要做出改变!”这是程煜心里面想的事情,他要去减肥,他要成为林逸一样的人。

他第一天就去跑了,刚开始一公里的时候,还坚持得住,但到了三公里,他的嗓子,就好像磨破了血一样,血锈味他的嗓子蔓延到鼻孔,再蔓延到全身,炽热的太阳烤制着他,不一会儿,全身上下就黏黏糊糊,他一想自己黏黏糊糊的样子,就打了个冷颤,于是就这样,黏黏的跑了半个小时……

第二天,第三天继续跑,但是,程煜最终还是坚持不住了……

被林逸叫了几次吃饭之后,他放弃了,240斤的庞大体重,跑起来第二天腿都要抬不上去,即使这样,他也坚持了三天,可是没有人理睬,还要遭人耻笑。

人的耻笑不止单单在表面,还有内心,一个240斤运动极不平衡的胖子,在大热天晃晃荡荡的跑步,总会招人多看两眼……

而程煜大半年的大学时光,就是在打游戏,睡觉,吃饭,焦虑,中度过,直到那个金框眼镜老师给他打来了电话……

“煜,这次回家过年,你可以来个地方么?”。

当程煜听到这句话时,还懵了片刻,才想起来是自己艺考时的那个男老师,近八个月的时间,没有聊过天,程煜实在不理解他为什么让去一个在张北的不知名小草原,在闲聊几句之后,便推辞了。

老师没有立刻回话,过了三天,才说了一句话……

“我得了癌症,你是我相信可以托付梦想的人,来吧,我的学生”。

这句话被程煜看到时,他在一个酒吧喝的烂醉,扣嗓子眼呕吐时,看到未读的消息,他好似隐约看到了那天夜里的微时代,燃烧着淡淡的火光……

张北,一个不知名的小县城上有一片不知名的草原,程煜到那里的时候,已接近冬天……

陈煜坐出租车离草原越近,就越能闻到那种夹杂新鲜和牛羊气息的味道。

红日已经缓缓的落下,他到达了约定的地点,那是一家绝对称不上光鲜的民宿,老师就在那里等着程煜……

依旧,着装正式,干净整洁,当金框老师准备说话的时,他还是逐常的抬一下眼镜

“你来了,煜”。他平淡的说道

“嗯,我来了,老师”。

即使再扯皮的程煜,一想到癌症这两个字眼,便把笑容收了下去,老师又给了他一根微时代,

两人又被暮色浸没,在黑夜中,只留下了两点忧伤的火光

“你先休息,明天我带你去骑马”。

这是老师临睡前跟他说的话

到了第二天,阳光微亮,他就被老师叫了起来

“现在去骑是最好的,我们真的可以骑,也不影响他人”。老师说着,便向屋外走去

清晨的阳光刚洒落在大地上,随着地平线慢慢升起,程煜闻着新鲜的空气,一片翠绿映入眼里

他们到了马场,当陈煜亲眼见到马时,双脚竟有些颤抖,比他想象中的大,这是直观感受

而后他才知道,原来如今所有骑马的项目说是骑马,其实就是走马,你坐在马身上,马走着路,护马官在后面跟着……

他们就这样缓缓的行进着,过了一会,老师说到

“我是在1年前查出的癌症,我当时拿到单子的时候手都是颤抖的,忘了叫什么名字,但是医生却对我说,这个癌症在的部位不能全部切除,就是说切了肿瘤是死,不切也是死”。

说罢,他点了一根烟,烟气缓缓飘起,又接着说道

“我这一生太在乎别人的眼光了,现在知道自己想要追求的是什么,也来不及了,唉,最后的日子让我疯狂疯狂吧”。

程煜看到老师突然夹紧了马,拉住了马绳

在老师的几声大喝之下,马自己跑了起来,老师的马带动着程煜的马也跑了起来……

程煜在惶恐中,尖叫着,抓紧了马绳,随着老师一起奔向了远处的翠绿……

几天之后,程煜要走了,他不能也不可能一直在这里停留。

那天,夕阳依旧落下,程煜打的车,离这里偏远,老师说对他还有几分嘱托……

他们来到了一处石头阵旁,吸了最后一次微时代

“我本来想让你把我的梦想继承下去”。

程煜盯着老师,可随后老师又开口道:“算了吧,你有你自己的人生”。

“你是你自己人生中的主角”老师又补了一句

车来了,两人都没有再多说话,车缓缓启动

车里的程煜却好似听到外面有人大喊

他紧忙的打开车窗,头向外伸过去,看到老师站在最高的一个石头碑上……

扔掉了眼睛,大声的喊着“煜!我死以后骨灰埋葬在这里,我相信他可以让张北开花!”。

程煜打了一个冷颤,是车内的空调太热了么,他不知道,反正脸颊上已经开始滚落………

这件事情没有彻底的改变程煜,所有的事情叠加在一起,慢慢的才能让一个人完全转变。

人生不是小说,但是程煜回去之后就开始了跑步,长达近一年时间的跑步,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和老师并没有说太多的话。

他对老师的清晰记忆只有那被黑夜浸没的细微的火光……

两个月后,老师,还是去世了,生活没有奇迹,老师家人登上了他的微信,并且转发的讣告的消息……

程煜没有去,他坚定的相信老师没有死在他的县城,而是死在了张北,老师没有死在张北,而是死在了一条追寻自我的道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