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末:考不进长安,那就打进去!》 第一章 我又双叒叕落榜了! 乾符二年,长安城西街。

一家热闹的酒馆中,出入皆是衣着华丽的文人雅士,店小二殷勤的招待着入店的贵客人,谄媚的笑容从未停止。

待到人流量稍缓一些,他抽起肩上的白布,一脸不耐烦走向只有三盘素菜的那桌。

“这位客官,醒醒,喂,吃完了就赶紧走,别挡着我们做生意!”

小二连抽带踢使出一通组合技,几下便将酒醉的书生打醒。

“啊?又到点了?不好意思,麻烦您帮我叫辆出租,我头晕的站不起来!”

陶秀捂着脑袋眯瞪着眼,下意识的从兜里掏着手机。

“初租?说的什么玩意?”

对于这种醉酒后的胡话,店小二早就习以为常,他并没有理会,而是催促着陶秀赶紧结账。

“一共是九枚铜板,赶紧给钱!”

“铜板?扫码不行吗?”

闻言,陶秀强忍着宿醉的眩晕感,睁开惺忪的睡眼。

然而,当他环视四周一番后,差点没从木椅上窜起来。

“纳尼,什么情况啊,这是在拍古装剧吗?”

陶秀心中骇然不已,为了防止是自己在做梦,他朝着大腿根狠狠掐了一下。

随着一阵剧痛袭来,眼前的一番景象也变得越发真实真切!

“卧槽,我竟然穿越到古代了!”

兴奋之下,陶秀一把抓住店小二的胳膊,开口问道:“敢问兄台,当今是哪朝哪代,公元多少年?”

“你喝酒喝傻了吧,昨天刚参加完科举,今天问我哪朝哪代?”

店小二懒得跟陶秀掰扯,他拿起一旁的包袱,打开后取出九枚铜板,小声骂了一句穷鬼,便自顾自的离开了。

闻言,陶秀倒是没有跟他一般见识,因为从包袱中,他看见了自己身份文牒。

“陶秀,字誉帆,公元854年出生于苏州泰安……”

作为一名文科生,对于公元854年所处的朝代,陶秀再清楚不过了。

毕竟,小时候,他可没少看隋唐演义!

“唐朝,我竟然穿越到了唐朝!没记错的话,大唐灭亡于公元907年……”

想到这里,陶秀心中不免感慨万千。

作为中国古代最为强大的朝代,大唐的衰败无疑是最让人惋惜的!

一场安史之乱,彻底断送了唐朝的国运,自此之后,大唐日渐衰败,直到被黄巢领导的起义军彻底推翻!

背上包袱走出酒馆,看着繁华的街道,以及过往络绎不绝的客商,陶秀心中不免感慨万千。

“看到这般盛世景象,我实在想象不到,大唐灭亡时的场景!”

沿着街道走了一会儿,陶秀突然听到有人在喊自己名字。

“誉帆兄,誉帆兄等等我!”

循声望去,迎面跑来的是一位身穿黑色长衫的壮硕男子,约莫三十余岁。

“你也是去看榜的吧,咱们刚好顺路,不如一同前去!”

“阁下是……”

陶秀打量着眼前的男子,虽然觉得眼熟,但却叫不上名字来。

“誉帆兄忘性真大,在下黄巢,跟你是一个考场的考生!”

“什么,你,你是黄巢!”

一听这话,陶秀脑袋翁的一下,身体更是如遭雷击般哆嗦起来。

试问,谁人不知黄巢所题反诗——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

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他用实打实的战绩,向世人证明了,打进长安城,远比考进长安容易的多!

“天啊,我竟然有幸结识黄巢大将军!”

这般想着,陶秀赶忙朝着黄巢拱手作揖:“黄巢兄,还请见谅,午饭小酌了几杯,至今脑子仍不大清醒!”

黄巢倒是不拘小节的摆了摆手,笑道:“害,都是一样的,有道是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考取功名才是我们这些读书人报效国家的唯一出路!”

此话一出,陶秀背后不由得惊起一阵冷汗……

因为这句诗的后半句是——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好家伙,妥妥的反诗啊!

这要是搁清朝,让别人听到了,高低得判你一波文字狱,体验一把九族消消乐……

“黄巢兄,嘘嘘!这话可不能乱说,被人听见,是要杀头的!”

陶秀连忙比了一个小声的手势。

“誉帆兄多虑了,没那么严重的,对了,快到放榜的时间了,走走走,咱们得快点了!”

“差点忘了,身处唐朝的我,也是一个一心考取功名的书生!”

感慨归感慨,然而这一次,陶秀却没有了坐在电脑前查分的紧张与忐忑。

眼下,唐王朝早已是风中残烛,垂垂老矣!

表面上看似一片祥和安定,事实上,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只要有人揭竿而起,便会如同秋风扫落叶般随之衰败覆灭。

所以,中或不中都没啥区别,主打一个重在参与即可。

跟着黄巢,陶秀很快便来到放榜的城楼前。

由于走得太慢,此刻,街道两旁早已挤满了人。

放眼望去,围观者皆是一群身穿布衣的穷苦读书人,他们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难以言说的激动心情。

仿佛中举之后,便可仕途无忧,一路飞黄腾达似的……

见到这番勃勃生机,万物竞发的热闹景象,作为过来人的陶秀,不免有些感慨万千。

他三次参加国考,省考,岗位比最低的那一年,是649:1。

而最近的一年,由于报考人数与岗位数之比过于巨大,为了不打击考生的积极性,索性都不公布了。

更不要说,这是封建社会的科举考试。

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情况更是屡见不鲜。

而能中第的人数,只有那么多,名门望族,官宦世家还不够分呢,哪里轮得到这些读书人!

不出所料,当看到自己榜上无名后,不少人纷纷一脸颓意的离开了。

有的人捶胸顿足,发誓下次一定考上,也有的人,撕掉书本发泄着心中的绝望与愤慨。

更有甚者,竟悲伤的当街跪地痛哭,诉说着自己的无能不孝……

可令人震惊的是,将近二百多号人里,唯独没有出现范进那般,高呼自己中举的读书人。

“人退下去一些了,誉帆兄,请!”

身边的黄巢,丝毫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我这个身板,就不去挤了,烦请黄巢兄帮我留意一下!”陶秀不动声色的说道。

“害,举手之劳而已,交给我便是……”

黄巢拍了拍胸脯,欣然应允。

然而,仅仅过了两分半,他便一脸愤然的垂头而归。 第二章 揭竿而后起,藏锋于乱世 见到黄巢大将军一副气急败坏,却又无可奈何的神情,陶秀心中不免有些想笑。

果然没中啊!

这要是真让你中了,谁来做唐王朝的掘墓人!

更何况,眼下的形势,就跟1949年加入国军一样,若真中了,那才是倒霉蛋子呢!

“这可恨腐朽的朝廷,留之有何用,真是气煞我也,莫说状元榜眼探花,就连倒数那几人,也都是名门望族之后!”

“这该死的世道,当真是不给读书人一点活路吗?”

黄巢越说越生气,他死死握住拳头,指甲已经刺进了肉里。

一时间,血流不止!

此番明着造反的言论,立时吓得陶秀大惊失色。

幸好,考生之中,大声抱怨者并不只有他一人。

黄巢的造反言论,并没有被巡逻的士兵听到。

“嘘嘘,黄巢兄,我说了多少遍了,这种话不能在这种场合下说,会杀头的,搞不好,还要株连九族!”

陶秀一边劝,一边将黄巢拉到一旁的小巷中。

不得不说,跟这位造反头子待在一起,真是压力山大啊,全程提心又吊胆的。

“黄巢兄,事已至此,你有何打算?”

待黄巢情绪稍稳些后,陶秀不动声色的问道。

“还能怎么办,俗话说得好,民不与官斗,牢骚发完了,收拾收拾行李,准备回家!”

黄巢擦了擦手上的血迹,愤慨的神情中,笼罩起一股名为无可奈何的阴霾。

听了黄巢的解释,陶秀心中满是问号。

“就只是这样?没别的了!”

“不是应该先题反诗,再起义军,然后,攻入长安,屠尽贪官的嘛?”

“怎么这个黄巢,跟我在历史书中读到的,有那么一丢丢不一样啊?”

沉默片刻,他突然反应过来,自己与黄巢非亲非故,只是有着几面之缘而已。

此等造反大罪,发发牢骚还可以,怎么可能与素昧平生的陌生人商谈呢?

这么一合计,陶秀决定试他一试。

他单膝下跪,双手抱拳,一脸真诚的向黄巢表明心志:

“黄巢大哥,实不相瞒,小弟是个孤儿,靠着街坊邻居们的接济,这才勉强长大成人,如今,科举屡试不中,我早已无颜再见家乡的父老!”

“再看当下形势,大唐延续了二百余年,早已是吏治腐败,民生凋敝,哀怨四起,如今皇帝年幼,外有藩镇割据,内有宦官把持朝政,毫不夸张的说,眼下正是时势造英雄之乱世!”

“我观大哥面相,两颊之中似有腾龙登天之势,眉宇之间,更是有着受命于天的气魄,未来前途必定不可限量,还望大哥能收下小弟,让我日后也能立下从龙之功,名留青史!”

听到陶秀这番对时局的分析,以及对自己的恭维之言,黄巢显得尤为懵逼。

毕竟,他早有造反之意,奈何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时机。

至于当皇帝,更是他梦寐以求之事。

而现在,自己心中暗藏已久的抱负志向,竟被人当面道出!

黄巢心中的震惊之意,简直难以言说。

毕竟,古人可是很迷信的,尤其对于算命卜卦之术,更是深信不疑。

“贤弟,此处不是说话的地方,你且跟我来!”

说罢,黄巢拉着陶秀,一路赶到了城北的关公庙中。

之前参加科举考试时,他本就对才华横溢的陶秀起了结识之意。

再加上对方的这番高谈阔论,他已经迫不及待要效仿桃园三结义了。

“什么,你要跟我结为异姓兄弟!”

听到黄巢要跟自己拜把子,陶秀眼睛瞪的老大。

他一开始的目的,只是想试试,此黄巢是不是彼黄巢,却没想到,竟意外抱到了大腿。

震惊归震惊,冷静下来的陶秀一口答应了下来。

“贤弟,哥哥我做的是贩卖私盐的勾当,虽然见不得人,但好在获利颇丰,可以在短时间内积累财富!”

“我观唐王朝气数将尽,待有人揭竿而起,你我兄弟便随之响应,共图大事!”

从关公庙出来后,黄巢突然一脸严肃的分析道。

“大哥,等别人揭竿而起,黄花菜都凉了,哪里轮得到我们!”

闻言,陶秀想也没想,立时开口反驳。

“贤弟,你错了,正所谓枪打出头鸟,刀砍地头蛇,纵观各个朝代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虽然名留青史,但到最后,却是项羽刘邦的楚汉之争!”

“王莽篡汉后,天下大乱,一时间,群雄并起,逐鹿中原,然而,笑到最后的,却是懂得隐藏锋芒的汉光武帝刘秀!”

说到这里,黄巢拍了拍陶秀肩膀,语重心长的继续说道:

“更何况,别看唐王朝表面上,已是摇摇欲坠,但其毕竟已经延续了二百多年,其根基底蕴深厚!”

“一旦我们率先揭竿而起,绝对会遭到唐王朝不遗余力的武力镇压,到那时,非但大事不可成,还会为他人做了嫁衣!”

此话一出,陶秀如醍醐灌顶般恍然大悟。

好像还真是那么回事啊!

原来这就是古人的智慧!太牛掰了吧!

这么一说,陶秀突然想起后世,李善长提给朱元璋的九字真言——高筑墙,光积粮,缓称王!

跟黄巢话里的意思,几乎相差无几!

时至此刻,陶秀才明白,黄巢是壮志在怀,却内敛其中,一旦风云突变,一遇风雨便化龙!

“大哥高见,小弟心服口服,佩服之至!”陶秀实话实说道。

听了黄巢的一番高谈阔论,现在陶秀几乎百分百确定,自己眼前站的这个黄巢,就是在历史中,名留青史之人!

“害,你我兄弟之间,莫要如此生分!天色渐晚,咱们须得赶紧出城才是!”

黄巢淡然一笑,随即大手一挥,从街边客栈中,买了两匹骏马。

“贤弟,你可会骑?”

“弟虽不才,却也有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之志向!”

说着,陶秀脚踩马鞍,手提缰绳,持鞭纵马,穿行于闹市之中,如入无人之境。

见状,黄巢赶忙起身上马,加速追赶。

“贤弟真是练得一手好骑术啊!”

“大哥谬赞了,年幼时,我在村里做了八年的马童,无他,唯手熟尔!”

二人你追我赶之间,不知不觉已经远离了闹市,忽然,一阵幽香迎面袭来,黄巢与陶秀,接连放缓了速度。

“这个味道,是菊花!”

陶秀率先说道。

“对,是菊花!”

“金色的菊花,倒是真如黄金甲般闪耀夺目!”

感慨之余,黄巢突然从包袱中取出毛笔,而后翻身下马。

“此情此景,真想作诗一首,贤弟,你要不要下来一起!”

“下来倒是可以,只不过小弟文采一般,作诗就不必了吧!”

陶秀一脸尴尬的挠了挠头,他哪里会作诗啊,语文老师也没教过啊!

翻身下马,他走到黄巢身边,笑着恭维道:

“不过,小弟倒是很愿意一观大哥的墨宝真迹!”

“行了行了,别贫了,咱们都是郁郁不得志的落榜生!”

黄巢淡然一笑,随即提笔走到院墙边,沉思片刻后,仿佛文曲星下凡般,一气呵成的写下。

不第后赋菊

唐?黄巢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

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

见到黄巢的亲笔真迹,陶秀心中的激动之情,简直难以言说!

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考不进长安,那就打进去! 第三章 关东大旱 题完反诗,本该意气风发、踌躇满志的黄巢,却忽得重重叹了一口气。

不等陶秀询问缘由,他转头看向身后繁华的长安城,一时间,低沉落寞的声调缓缓而出。

“贤弟,实不相瞒,我这一生几经波折如履薄冰,你说我真的能像汉高祖刘邦那般,未来成就一番帝王之业吗?”

听到这话,陶秀立刻秒懂黄巢内心的不安与茫然。

毕竟,不论他日后如何风光无量,青史留名,此刻的他,也不过是个屡试不中,只能题反诗,发发牢骚的科举落榜生而已。

更何况,普通人想要成就一番帝王霸业何其艰难?

纵观华夏五千年历史,能从草根出身一路逆袭至皇帝的,除了泗水亭长刘邦外,也就只有开局一个碗的朱元璋了。

在如此极低的概率之下,也难怪黄巢会突然泄气了。

想明白这一点,陶秀赶忙走上前安慰。

“大哥不必妄自菲薄,就像我说的那般,时势造英雄,倘若没有大秦的徭役重赋,苛捐杂税,恐怕刘邦到死也只能混个县令当当,哪还会有后来的汉高祖呢!”

“生逢乱世,乃是你我兄弟之幸,只要能抓住历史机遇,定会有鲤鱼跃龙门之时,更何况,大丈夫生当人杰,死亦鬼雄,即便最后起义失败,只要你我兄弟行的是仁义之师,也必将青史留名,流芳百世!”

“贤弟所言极是啊!”

听了陶秀的一番激扬之词,黄巢不由得拍手叫好,脸上的表情也转忧为喜。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与其默默无闻的消逝于历史长河中,不如豁出性命,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

“即便最后身死,你我事迹必将为后世传颂,也不枉咱们在这人世间走上一遭了!”

说罢,黄巢丢掉手中毛笔,翻身上马。

“没时间耽搁了,贤弟,咱们得赶紧离开长安城,起义一事,还须从长计议!”

“大哥,咱们这是要去哪啊?”陶秀急忙骑马跟上。

“回我的老家曹州!”

“回老家?”

陶秀先是一愣,而后很快反应过来。

“哦,我明白了,大哥是要将嫂嫂接走,以绝后顾之忧啊!”

“你小子,胡说些什么!”

听了陶秀的话,一时间,黄巢是哭笑不得。

“忘了告诉你,我家祖上都是靠贩卖私盐为生,经过前人积累,到我这一代早已是当地有名的盐商!”

“乱世之中,最缺的莫过于钱粮,这次回去,我打算变卖家产,全部换成银子和粮食,一旦时局有变,只要钱粮在手,拉起一支起义队伍,绝对易如反掌。”

“原来是这样啊,呵呵,是小弟想多了!”

陶秀一脸尴尬的挠了挠头。

本以为黄巢只是个屡试不第的落榜生,哪成想,他居然是个颇有家资的富二代!

感情真草根就只有朱元璋啊!

……

离开长安城后,二人沿着官道纵马疾驰。

说是官道,也不过是稍微修整过的土路而已。

行了大约三个时辰,太阳落山天色渐晚,二人准备借宿于路边的小村庄中。

然而,进入村子后,二人一连敲了七八户人家,皆是无人应答。

“怪了,这是怎么回事,人都去哪了,总不能这个点还在下地干活吧!”

忙活半天,连口水都没喝到,陶秀的心情越发烦躁。

反倒是黄巢,经过一番仔细查看后,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

“难不成,关东地区的旱灾越发严重了?”

“旱灾?什么时候的事?”

闻言,陶秀转过头一脸疑惑的看向黄巢。

“贤弟,你是江南人士,来时应是乘船走水路到的长安,不了解很正常。”

“早在两个月前,关东地区就已是滴雨未落,再看这片村庄的样子,恐怕灾情已是越发严重了。”

“据我推测,恐怕早在一月之前,这片村庄就已经荒无人烟了!”

黄巢双拳紧握,强压心头怒火的讲述着自己的所见所闻。

“天呐,一连两个月不下雨……”

“这得饿死多少人!”

民以食为天,陶秀虽没有下地干过农活,但也知道雨水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莫说两月,哪怕半个月不下雨,庄稼都得旱死!

可唐王朝却置数万万灾民于不顾,任其自生自灭,这样的朝廷,焉有不亡之理?

“贤弟,咱们的水已经所剩无几,必须赶快离开,天黑之前,至少要找到一家客栈!”

就在这时,黄巢打断了他的思绪。

陶秀当然明白事情的严重性,他二话不说,立即翻身上马。

离开村子后,二人挥着马鞭,沿着官道加速赶路。

不知过了多久,总算在路边的一个村子里,看到了几处零星的火光。

“火光,大哥,你看终于有光了!”

陶秀用沙哑的嗓子,大声嘶喊着。

“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啊!贤弟,咱们快快进去!”

黄巢同样欣喜若狂,甚至顾不得敲门,一脚便踹开了一户人家的大门,闯了进去。

“有人吗,快来人啊,我兄弟二人是进京赶考的书生,从长安一路奔袭至此,想借宿一晚,讨口水喝!”

他一边说,一边脱掉了被汗水浸湿的衣衫,索性光着膀子瘫坐在地上歇息。

被黄巢这么一吆喝,不多时,木屋内传来声响。

“两位客人,如不嫌弃小屋破旧,就请进吧!”

说话的是一位老婆婆,听声音,至少得有六七十岁了。

“那个……打搅了,老人家!”

陶秀第一次借宿,不知该说些什么,想了半天,只蹦出这么几个字。

就在这时,门开了。

陶秀拿起火把往跟前一照,发现开门的是一位不足十岁的男童。

“奶,奶奶她腿脚不利索,我来给你们带路!”

男孩体型孱弱,整个人面黄肌瘦的,身上更是只有一件缝了又缝的破麻衣,在入夜的凉风中,被吹得是瑟瑟发抖。

如果不考虑肤色的话,乍一看,陶秀恐怕会以为这是个饱受战乱的非洲儿童。

“两位叔叔,你们跟我来……”

男孩说完,刚准备迈开步子引路,结果下一秒,身子突然一斜,整个人硬生生摔到了地上。

见状,陶秀急忙上前,准备将他扶起。

就在这时,伴随着有气无力的哭声,男孩的肚子咕噜咕噜的响了起来,

“奶奶,我好饿啊,爹什么时候回来啊!” 第四章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此情此景,看得陶秀内心煎熬不已。

他想也没想,一把摘下背上包裹,从中取出两块大饼,塞到男孩手中。

“饿了吧,来,吃这个,很香的,吃完就不饿了!”

或许是嗅到了大饼的油香,原本虚弱的睁不开眼的男孩,像抓住救命稻草一般,死死攥着大饼。

可令人感到奇怪的是,男孩刚把饼放到嘴边,非但没有下口,却一个劲的叫起了奶奶。

“小孩,你喊什么,怎么不吃啊?”一旁的黄巢好奇问道。

“奶奶,奶奶她已经三天没吃过东西了,我要留给奶奶吃!”

说着,男孩擦了擦眼泪缓缓起身,迈着摇晃的步伐,朝着屋内走去。

“大唐盛世,这是他妈什么大唐盛世,百里之内不见人烟,千里之外饿殍遍野,这样的朝廷留之何用!”

祖孙俩即将饿死的惨状,以及这一路上,所到之处皆是漫山遍野的尸体,这一幕幕都在冲击着陶秀仅存的理智。

一想到此时此刻,长安城内的达官显贵世家大族,正在莺歌艳艳,花天酒地……

陶秀心中的怒火烧得越发旺盛。

唐朝覆灭的原因,在历史课本上不过短短三五行,可当他亲身经历过后,才知道那个时代的农民有多绝望。

关东大旱两月有余,可长安城内依旧是一片繁华景象,世家大族沉浸在人间天堂,纵情享乐。

殊不知,此时的中原地区,早已沦为了白骨皑皑的人间地狱。

如此所作所为,简直就是官逼民反!

“大哥,不能再等了,中原地区遭此天灾,朝廷又丝毫不作为,眼下,这是最好的起兵时机!”

“只要我们揭竿而起,扛起义旗,千千万万个吃不饱的农民,都会成为我们覆灭唐王朝的助力!”

陶秀走到黄巢身边,一字一句的谏言道。

“贤弟,我知你心系民生安危,可起义一事,绝非你想得那么简单!”

黄巢思索良久,终于缓缓开口:

“是,我们现在就可以揭竿而起,打出替天行道的大旗,然而仅凭这般人人都会的手段,根本无法赢得民心。”

“先不说短时间内,我们无法聚集到足够多的灾民,就算侥幸聚集到了,一伙吃不饱饭的农民,与正规军相比,又有什么战斗力可言呢?”

“行军打仗不是过家家,粮草,武器,攻城掠地,战略方针,这每一步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马虎不得,决不能意气用事!”

听了黄巢的解释,陶秀沉默半晌,终于冷静了下来。

扪心自问,领导农民起义的确不是一件易事。

你说你要起义,要造反,可若是没有一点群众基础,谁会跟着你干呢?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啊!”

此时此刻,陶秀也终于明白了起义的登天之难。

“大哥,你说的有理,是小弟我激动了!”

陶秀靠在墙边,一脸绝望的耷拉着脑袋。

本以为,起义只是时机一到,便能顺理成章的易事,却不曾想,这其中的学问竟然涉及的如此之深。

“说起来,我大学当班长时,连个三十多人的班级都管不好,更别说领导万人规模的起义军了!”

一念至此,陶秀眉头更皱的更深了。

如果现在交给他十万大军,他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发号施令调动……

见陶秀情绪低落,黄巢将他扶起,笑着劝慰道:

“贤弟,你也不要过于担忧,古人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心急是吃不了热豆腐的!”

“凭我祖上三代积累的财富,你我兄弟,完全可以先从招募一支千人军队干起!”

“至于之后,不论是非功过,亦或是成王败寇,就全看咱们兄弟的造化了!”

二人正谈话之时,先前进屋给奶奶送饼的小男孩,突然走了出来。

“叔叔,你们也要起义吗?半个月前,我爹就是参加了起义军,至今还没有回家!”

此话一出,黄巢与陶秀立时面面相觑。

好家伙,还真有人被官府逼得揭竿而起了?

“小弟弟,你爹参加的起义军首领姓甚名谁?规模有多大啊!”

黄巢一把搂住小男孩,情绪显得尤为激动。

“对不起,叔叔,我,我没记住……”

小男孩抿着干涩的嘴唇,一脸委屈的低下了头。

一听这话,黄巢虽然急,但也无可奈何。

“那个人叫王仙芝,是我们这有名的私盐贩子……”

就在这时,一位拄着拐杖,瘦骨嶙峋的老太太,缓缓走了出来。

“王仙芝,你是说王仙芝?”

闻言,陶秀与黄巢皆是吃了一惊,随即面面相觑。

“大哥(贤弟),你也认识王仙芝?”

“不,不认识,我只是觉得耳熟而已……”

陶秀率先摇头否认。

毕竟,他认识的王仙芝是小说雪中悍刀行中,虚构出来的人物。

要真是那个王仙芝亲至,恐怕他一个人就能屠尽长安城……

“大哥,这个王仙芝也是个私盐贩子,你们俩莫不是有什么交集不成?”

“还真让你说中了,我和这个王仙芝倒是真合作过几次!”

说着,黄巢撇了撇嘴,随即露出了一副不敢置信的样子。

“王仙芝此人,虽素有侠义之名,且乐善好施,喜欢劫富济贫,可我怎么看,他都不是能率先举起反唐大旗的人啊!”

昔日跟在自己身后贩私盐的小弟,如今摇身一变成了人人投奔的起义军首领,这心理落差,不可谓不大!

见黄巢成了这般模样,陶秀也没有再继续追问下去。

当得知村里的后山有个泉眼时,他先将包袱里的干粮尽数分给祖孙俩,而后拿起水瓢,坐在水缸边喝了个痛快。

“大哥,来,喝点水吧,这山泉水满甜的!”

陶秀拿着水瓢,坐到黄巢身边。

“贤弟,我有一计不知可不可行,你帮我参谋参谋!”

黄巢接过水瓢,一饮而尽后,缓缓开口:“回到曹州后,我想立刻拉起一支队伍,然后带兵投奔王仙芝!”

“凭借往日的交情,想必他一定不会拒绝,借着王仙芝的羽翼,等到咱们力量壮大了,再脱离他的队伍,另谋大事!你觉得如何?”

听了黄巢的描述,陶秀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这跟国共第一次合作,简直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借助他人的羽翼发展自身,到最后,只会被一步步蚕食殆尽。

这么一合计,陶秀想也没想,立刻否决了这一提议。

“大哥,我觉得此计断不可行!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寄人篱下,到最后只会引火烧身!” 第五章 同患难易,共富贵难 “没你说的那么严重吧!”

见陶秀不留余地的否定了自己的提议,一时间,黄巢只觉得脸上无光。

他轻咳两声,继续发表着自己的看法。

“我跟王仙芝共事许久,此人虽然胸无大志,但人品还是值得信任的,凭借先前的交情,我若是带兵来投,他必定以礼相待,绝不可能行此忘恩负义之事!”

“大哥,你想的太简单了,在权力面前,人心都是会变的!”

为了彻底说服黄巢,断了他依附别人的念头,陶秀索性举了一个最不恰当的例子。

“假如,我是说假如,咱们加入王仙芝的起义军后,一路过关斩将,最后攻入长安,成功覆灭唐王朝,整个天下落在了我们手里,那皇帝谁来当?”

“是王仙芝,还是大哥你呢?”

“这,这……”

黄巢哪里想过这些,立时被陶秀问的哑口无言。

“大哥,我再问你,若是王仙芝做了皇帝,你觉得他会放过你吗?”

“二百年前,秦王李世民为了皇位,尚且可以发动玄武门之变,诛杀手足兄弟,你与王仙芝不过朋友之谊,他怎么可能跟你共享天下呢?”

听了陶秀的连连发问,黄巢惊恐的早已是汗流浃背。

历史上,开国皇帝诛杀功臣的例子比比皆是,倘若事实真如陶秀所说的那般,自己投靠了王仙芝,结局怕是难以善终。

想到这里,黄巢一把抓住陶秀胳膊,声泪俱下的感谢道:“贤弟,幸亏有你,不然我险些铸成大错!”

“说来惭愧,大哥我闯荡江湖多年,竟忘了人性本恶的道理,说起来,人都是这般,共患难易,共富贵难啊!”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此话一出,陶秀脸上的笑容顿时戛然而止,背后更是冷不丁的冒起了冷汗。

跟黄巢客套一番后,他借故来到了柴房中休息。

吹着窗前的夜风,一个念头在他脑中迟迟挥之不去。

“黄巢到底是不是一个能同患难,共享福之人?”

“若是我帮他夺得天下后,他对我起了杀心,这该如何是好?”

想到这些,陶秀不禁越发感到后怕。

毕竟,草根出身的开国之君,都有一个毛病——爱杀功臣!

不论是汉高祖刘邦,亦或是明太祖朱元璋,都曾在坐上皇位后,大肆屠杀功臣。

没办法,这是一个无解的命题。

为了让自己开创的基业,能顺利传承下去,也为了给儿子继位扫平障碍。

不少皇帝,都毅然决然的选择了背负杀功臣的骂名,只怕黄巢也不例外啊!

“哎,这可如何是好!”

陶秀本想凭借自己脑中的知识,改写历史上失败的黄巢起义,一举结束五代十国的乱局,再造华夏。

却唯独忘了,连他自己也是这棋局中的一颗棋子。

“我虽不才,但也愿效仿关二爷过五关斩六将,就算我能如此,可那黄巢终不是刘皇叔啊!”

一念至此,陶秀脸色变得越发难看。

对于黄巢的品行,历史书上并没有过多谈及,更多的是讲述了他的功绩。

什么五姓七望的活爹,首创族谱消消乐的玩法,灭了多少个世家大族……

这些事迹虽然听着让人热血澎湃,但冷静下来想想,此般种种,无一不是揭露了黄巢残忍弑杀的个性。

说起来,他所谓的功绩,也不过是后世之人强加的阅读理解。

黄巢之所以大肆屠杀世家大族,只是拥有权力后,肆意发泄自己屡试不第的怒火罢了,并不是真正要为读书人请命。

常言道,得民心者得天下。

若是黄巢真有帝王之相,又怎么可能在称帝之后,被赶出长安城,最后兵败身亡呢?

想到这里,陶秀脑中顿感头疼不已。

他的本意只是想抱紧黄巢的大腿,却唯独忘了考虑自己可能得到结局。

“我还是太理想主义了,险些为了自己的一腔热血,葬送了这条性命!”

陶秀感慨一番后,冷静分析起了当前的局势。

“唐朝覆灭后,华夏并没有很快迎来大一统,五代十国的乱局会一直持续,直到赵匡胤取代后周……”

“我此时弃黄巢而去,短时间,恐怕再难找到值得辅佐之人,身处乱世之中,若无依靠,凭我自己只怕难以苟活!”

“若我专心辅佐黄巢,与他同甘共苦,待到功成名就之时,凭借多年的结义之情,最后,他未必会对我下手!”

“就算黄巢对我动了杀心,只要我急流勇退,想全身而退只怕不难!”

“更何况,过去的历史究竟能不能改写,此事我也十分好奇……”

仔细斟酌一番后,陶秀决定留在黄巢身边。

虽说伴君如伴虎,但只要自己一不碰兵权,二不作死,并且在创业初期,展示出自己独有的作用,安安稳稳苟到中期,定然不难。

等到黄巢攻入长安称帝后,就差不多该考虑退路了,一旦败势初现,立刻收拾东西跑路……

这么一合计,陶秀紧绷的思绪豁然开朗,脸上的愁云也随之烟消云散。

“贤弟,我问清楚了,此处是濮州地界,距离曹州不过五十余里,快马加鞭大概明日晌午,咱们就能抵达。”

就在这时,黄巢提着包裹,笑呵呵的推门而入。

“大哥,只怕还有别的好消息没说吧!”

陶秀一边说,一边扶着黄巢坐下。

“你小子,真是什么事都瞒不过你!”

黄巢嘴角上扬,露出淡淡的笑意,摆手道:“据那位老人家所讲,关东地区的灾民,大部分选择了向北而逃,只有一小部分南下,而我的老家曹州,则是灾民的必经之地。”

“如此天时地利,再加上钱粮在手,只怕不出十日,我便能拉起一支万人大军,届时只要军队在手,进可攻城掠地,退可拥兵自保!”

听到这话,陶秀同样兴奋不已。

毕竟在前中期,他与黄巢的关系,可以说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那小弟就提前祝贺大哥,起义顺利了!”

“唉,还差的远呢!”

黄巢话锋一转,突然叹息起来。

“钱粮人手之事,倒是不足为虑,只是眼下有一事,倒是迫在眉睫,急需贤弟为我解惑!” 第六章 谣谶 “哦?当下竟还有比钱粮更急迫之事?”

听黄巢这么一说,陶秀也来了兴趣。

“贤弟有所不知啊,这个王仙芝起义时,身边聚集了不少能人!”

黄巢拍着大腿,一脸不情愿的讲述着同行这些日子的成就。

“有个举人替他起草了一篇起义檄文,怒斥唐朝官吏贪污腐败,世家贵族醉心于享乐,天子不问民生疾苦,致使百姓因大旱,尸横遍野,流离失所!此檄文一经发出,立刻得到民众响应!”

“除此之外,王仙芝自称天补平均大将军,提出了覆灭唐朝,将土地还给天下万民的口号……”

听到这里,陶秀已然知晓黄巢的目的,于是他开口打断道:

“大哥,我明白了,你是不是也想让我帮你,起一个类似于王仙芝的口号?”

“对,太对了,我呀就是这个意思!”

黄巢一边说,一边举着双手在空中比划。

“单靠钱粮,只能聚集一些饿肚子的灾民,自古乱世出英雄,我想要的,是能助我成就大业的人才。”

“这类人,用区区的金钱想必难以收服,必须得有响当当的口号,才能令其投奔!”

“大哥,你的这一番话,倒真是让小弟我刮目相看呐!”

听到黄巢的这一番见解,陶秀不禁鼓起了掌。

果然,能在历史上留名的人,都必定有其过人之处。

先前,陶秀以为黄巢的成功起义,只是天灾人祸加时局动荡,三方共同导致的结果。

却不曾想,黄巢竟还有这般远见。

“贤弟谬赞了,我只不过是学着王仙芝,照猫画虎而已!”

一谈及同事王仙芝,黄巢情绪明显有些失控。

“该说不说的,这个王仙芝,运气还真好,短短一个月,不但聚集了数万大军,甚至还打下了济州城作为据点!”

“大哥不必担忧!”

陶秀自然知晓黄巢心中的郁结,于是笑着劝慰道:“你不是说过吗?枪打出头鸟,王仙芝率领的起义军声势如此浩大,想必一定会遭到唐王朝不遗余力的镇压,届时,只怕是凶多吉少!-”

“更何况,只要我们抓住时机,未必不能后来居上!”

黄巢听后,情绪果然缓和不少,他拍着陶秀肩膀,咧嘴笑道;

“若真是能如此,就再好不过了,既如此,那起草檄文,以及起义口号之事,我就全权托付给你了!”

“啊……”

听到这话,陶秀整个人都懵了。

不是,我一个刚穿越过来,只会答行测申论的落榜生,哪里会舞文弄墨写古文啊!

一念至此,他刚欲开口婉拒,只听黄巢摆手笑道:“我对贤弟的文采钦佩不已,还请莫要推辞才是!”

完蛋,这下要暴露了!

陶秀心中暗道不妙。

不过幸好,他熟读三国演义。

既然推不掉,则完全可以另辟蹊径。

“大哥,实不相瞒,其实檄文和口号都不是拉拢人心的关键!”

陶秀站起身背着手,围着黄巢装模作样晃了几圈后,突然开口。

“这俩都不是,那什么才是?”黄巢下意识的追问道。

“君子身处木雁之间,胸中当怀龙蛇之变。在乱世之中,要想腾蛇化龙,赢得民心,迅速崛起为一方枭雄,首先要创造属于自己的谣谶!”

“谣谶?那是什么东西?”

听陶秀这么一说,黄巢挠了挠脑袋,露出一脸疑惑的表情。

“谣谶说白了,就是一句让人迷信,却又不得不信的口号!”

见黄巢上套,陶秀淡然一笑,而后耐心解释起来。

“譬如秦朝的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东汉末年,张角提出的十六字宣言,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

“再如隋朝时期的一首童谣,杨树无花,李树结果,扫尽杨花落,天子季无头。”

“原来这些就是谣谶啊!”反应过来的黄巢明显有些激动。

“一般来说,谣谶有且只有两个特点,其一朗朗上口,尽管交通不便,却极易广泛流传,其二,通俗易懂,哪怕是不识字的农民,亦能知晓其中含义。”

解释完谣谶的作用,陶秀笑着支招道:“依小弟愚见,只要我们在回曹州的途中,沿路找些孩童,歌女,付些报酬,让她们传唱谣谶,等到声势初现后,大哥你再站出来,向世人宣布自己就是谣谶中所说的天选之子。”

“到那时,不论是吃不饱饭的灾民百姓,亦或是需要寻个明主,想要一展拳脚的英杰才俊,都会投入大哥你的阵营!”

“妙啊,真是妙啊!”

听了陶秀所献谣谶之策,黄巢连连点头,立时拍手叫好。

“想不到,一句看似不起眼的童谣诗句,竟然蕴藏着如此大的能量!”

“贤弟,你真是我的张良萧何啊!”

对于黄巢的夸奖,陶秀选择一笑了之。

因为,他现在最关心的,是谣谶由谁来写。

“大哥,先前我见你所题之诗词,气势澎湃,杀意凛然,小弟万不敢在你面前班门弄斧,舞文弄墨。”

“不如,作为谣谶的诗句,就由你亲力亲为吧!”

“嗯,也好……”

陶秀的这一通马屁,拍得黄巢很是受用,他当即点头应下。

而后,点灯备纸磨墨,开始了创造。

“呼,吓死我了,可算是糊弄过去了!”

事已至此,陶秀总算松了一口气。

今个算是糊弄过去了,以后怕是不那么简单了。

“看来,等到了曹州,我得稍微学习一下这方面的知识,身为一介书生又身处大唐,若是连一篇文章,一首诗词都写不出来,只怕会贻笑大方啊!”

过了大约一刻钟,黄巢拿着刚刚写好的诗句,交到陶秀手中鉴赏。

一共是三首诗。

其一

天降灾厄人心惶,九州大地乱苍茫。

晚唐倾颓战事起,唯有炎黄可称王!

其二

关东大旱两月半,达官世族尽寻欢。

揭竿而起诛暴政,黄莽倾巢敢为先!

其三

长安似酒夜如杯,落榜书生垂头归。

五年七试皆不中,日夜苦读未放松。

金色蛤蟆怒睁眼,翻却曹州天下反!

黄王举旗持剑意,终结乱世颂天启!

“沃德发……”

读完黄巢所作诗句,陶秀内心惊诧不已。

虽说表达过于直白,且少了一点意境和手法,但也比写了四万多首诗的乾隆,要好上一点。

“贤弟,你觉得如何?”

“没毛病啊,绝对完美符合谣谶的所有要求!” 第七章 曹州刺史陈兆欧 陶秀此言,倒是没有一丝一毫的恭维之意。

细数华夏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军首领,若论文武双全,黄巢绝对能排到前三。

“大哥,等抵达曹州城,散布谣谶一事就交给小弟来办吧!”

“嗯,此事我不方便出面,交给你也好!”

黄巢点头答应了陶秀的请求。

谣谶定下来后,哥俩本想商讨一下起义后的行军路线,或许是由于连日赶路的缘故,二人趴在桌上没说几句,竟双双睡了过去。

……

等二人醒来之时,早已是日上三竿了。

“哎呦,我的屁股、胳膊肘、磕膝盖,怎么都那么疼啊!”

醒过来的陶秀,疼得呲牙咧嘴,整个人叫苦不迭。

反观黄巢,倒像个没事人一样。

二人将所带干粮,尽数留给祖孙俩后,便骑马离开了。

“大哥,咱们一定要起义成功,不能再让人民遭此苦难了!”陶秀望着杳无人烟的村子,表情凝重一字一句道。

然而这一次,黄巢却并没有认同他的观点。

“贤弟,此言差矣,依我看,农民还不够苦,这世道还得再乱些为好!”

“有道是,一将功成万骨枯,每一次的朝代更迭,付出巨大伤亡的都是平民百姓,这没什么好妇人之仁的!”

“若当是太平盛世,哪里还有你我兄弟大展身手的机会?”

黄巢的一番话,说的陶秀既想反驳,却又无言以对。

话糙理不糙,事实的确如此。

就像后世那句诗词所言——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不论哪个朝代,一般延续个两三百年,就到了该寿终正寝的时候了。

究其原因,问题还是出在老百姓身上。

“大哥,你有想过吗?其实老百姓才是历史的创造者,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若是咱们兄弟夺得了天下,一定要善待老百姓啊!”陶秀颇有感触的说道。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当务之急,是赶紧回到曹州!“

对于这个问题,黄巢显然没有多大兴趣,三言两语便岔开了话题。

“贤弟,据我观察,你应该尚未娶妻吧?”

“男子汉顶天立地,不成家何以立业?等回去,大哥便替你张罗一门婚事,你意下如何?”

陶秀本来还有好多话要说,一听黄巢要给自己找个媳妇儿,整个人立时变得紧张起来。

尽管他两世为人,但在感情方面,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处男。

没办法,前世的他,相貌平平,家庭也一般,脱单对他而言,简直难于上青天。

“啊?结婚……大哥,会不会太早了点!”

“早?你在说什么胡话!”

黄巢露出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

“唐律规定,男二十娶妻,女十五嫁人,贤弟,你怕是早已经超了吧!”

“啊,这么早的吗?”

闻言,陶秀心中骇然不已。

毕竟,搁在现代社会,三十之前结婚,都算早的了。

“大哥有所不知啊!”

读完原主这些年的悲惨经历,陶秀苦笑一声,随即开口解释起来:

“小弟出身低微,幼时便是吃着百家饭长大,到了结婚的年纪,却是连娶妻的聘礼都拿不出,十里八乡的姑娘都嫌弃我,无奈,我只能将希望,放在科举考试上……”

“贤弟莫要沮丧,有道是长兄如父,你既喊我一声大哥,你的婚事我必然不会袖手旁观!”

黄巢拍了拍陶秀肩膀,爽朗一笑道:“等到了曹州,我就让你嫂嫂帮你张罗此事,一旦你有了心仪的姑娘,我立刻找好媒婆,备足聘礼,让你风风光光的娶妻入洞房!”

一听这话,陶秀也懒得再客套推辞。

毕竟,黄巢想的实在太周到了,简直让人难以拒绝!

“如此,那我就先谢过大哥了!”

……

经过了近两个时辰的跋涉,陶黄二人,总算抵达了曹州城下。

此时此刻,城门外早已排起了长队,放眼望去,皆是衣不蔽体的灾民。

“想不到,灾民竟然达到了如此数量,真是天助我也!”

黄巢翻身下马,将自己腰上戴的玉佩,交到陶秀手里,并对其耳语道:

“贤弟,我身份特殊,不能跟你一起进城,咱们就此兵分两路,等你办完了事,可拿此玉佩,来我府上,到时自会有人接待你!”

“大哥放心,谣谶一事放心交给我即可!”

陶秀收下玉佩后,黄巢又给了他一袋银子作为盘缠。

嘱咐一番后,这才骑马离开。

守备城门的官兵,见是黄巢归来,连过场都不走了,立刻笑着脸开门放行,嘴里还一口一个喊着黄公子慢走……

此时,陶秀已然混入进城队伍之中,而城门前的骚动,在人群中引发了不小的争论。

“这人是谁啊,好大的排场!”

“连他你都不知道?你一日三餐吃得怕是官盐吧!此人乃是曹州盐商黄宗旦的长子黄巢!”

“黄宗旦!就是那个掌握了曹州城七成以上的盐商!我的天呐!”

黄巢的身份被爆出来后,众人你一言我一语,讨论的越发激烈。

听到这里,陶秀终于明白了黄巢家究竟多有钱。

放在现代,就跟某一市的首富差不多!

当然了,对此,他并没有表现的多么震惊。

毕竟,在封建社会,盐铁都是财政的一大重要来源,就跟烟酒差不多。

不论穷苦百姓,亦或是达官显贵,只要吃饭,就都离不了盐。

排了近半个时辰的队后,陶秀总算进入了曹州城内。

不得不承认,尽管唐朝贪污腐败之风盛行,但还是有那么一些为人民办实事的好官的。

此刻的曹州城内,每隔十步便搭有一座由官兵镇守的粥棚,灾民手捧米粥席地而坐,脸上没有半点绝望之色。

“这位曹州刺史是个人物啊,非但没有将灾民拒之以外,甚至还开仓放粮,救急灾民……”

这般想着,陶秀心中的敬佩之意越发浓烈。

于是,他来到粥棚旁,就近向官兵打听起曹州刺史的名讳。

“你问我家大人?哦,我懂了,你是外地人吧,我家大人姓陈名兆欧,在曹州上任三年有余,素有爱民如子的美誉。”

一位大头兵,颇为得意的讲述着自家长官的事迹。

第八章 陶秀误入藏春园 “爱民如子么……”

陶秀沉吟一声,脸上不由得露出了担忧之色。

在这个世界上,一旦污浊成了常态,清白便是最不可饶恕的罪行。

盛世之中,尽可以搏一搏清官之美誉,以求留名青史。

可在乱世之中,明哲保身才是重中之重。

想到这里,陶秀不动声色的继续问道:

“敢问军爷,此次关东大旱,灾民们都涌入了哪几个州?”

“我想想啊!”

大头兵思考一番后,掰着手指头答道:

“有毫州,鄂州,濮州,沂州、宋州,几乎关东地区周围州县,都有灾民入城!”

“那,那是不是只有你家大人迎灾民入城,并且在第一时间开仓放粮?”陶秀再次发问。

“这个嘛,周边州县的情况我不是很清楚……”

不等大头笔说完,正在一旁喝粥的灾民青年,愤愤不平的接过话茬。

“哼,那些个狗官,只把我们当做洪水猛兽一般拦在城外,别说一碗米粥,就是一口水也不曾施舍过!唯有陈大人真正做到了爱民如子!”

听到这里,陶秀已然明白了前后经过。

作为过来人,他很清楚陈兆欧的此般做法,将会给自己带来多么大的祸端。

别说那些贪官污吏容他不下,就连黄巢恐怕也会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

“但愿情况不会发展成我想象的那般!”

离开粥棚,陶秀先是来到了城中的一家绸缎铺子,换了一身造价不菲的锦衣。

随后,经过几番打听,他终于踏进了曹州城中最大的一家青楼——藏春园。

朱红色的大门敞开,门口挂着两盏写有“花坊”字样的大红灯笼,随风轻轻摇曳。

门前的小厮们满脸堆笑,殷勤地招呼着过往的宾客。

走进楼内,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宽敞的大厅。

大厅中央有一座高台,台上几位舞姬身着薄纱,身姿婀娜,随着悠扬的丝竹之声翩翩起舞。

她们的腰肢柔软如柳,舞步轻盈似蝶,手中的彩带在空中飞舞,宛如仙女下凡。

台下,宾客们围坐于一张张雕花檀木桌旁。

有的正与身旁的友人谈笑风生,有的则目不转睛地盯着台上的表演,不时发出阵阵喝彩。

大厅四周,分布着一个个雅间。雅间的门口挂着珠帘,透过珠帘隐约可见里面的宾客与姑娘们把酒言欢。

在一旁的走廊上,老鸨满脸堆笑,带着一群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姑娘们穿梭其中。

姑娘们有的手持琵琶,有的怀抱古琴,巧笑嫣然地向宾客们抛着媚眼。

“呦,这位公子面生的很,怕不是本地人吧,来来来,快快请进!”

陶秀还没走两步,便被眼尖的老鸨走过来一把抓住。

对方的声音尖锐而热情,简直让人难以招架。

“姑娘们,快出来接客了!”

“我们这儿的女孩个顶个的标致,才艺更是出众,公子,你在我们这里睡上一宿,我保你魂不守舍,流连忘返!”

话音刚落,两队身着彩纱,体态玲珑的少女们,舞动着曼妙的身姿,如商品般展示着自己的脸蛋身材。

还不等陶秀发话,三个热情而主动的女孩,直接抱在了她的怀里,肆意的撒着娇。

“公子,奴家会弹琴唱曲,陪您吟诗作对……”

“公子,我可以喝冰的,今晚很方便的哦!”

“这说的都什么跟什么啊!”

陶秀本想用力挣脱,但奈何这几位姑娘身上的胭脂香味分外好闻,一经接触,简直让人流连忘返。

“我尼玛……”

“裁判,裁判呢!她们带球撞人,犯规了!”

既然身体如此诚实,那就只好嘴硬了。

不得不承认,这家青楼女孩的颜值水平,那是相当的高啊!

随便拎一个出来,那都是校花级别的美女,最关键的是,年龄还小!

放眼望去,几乎都是十八九岁的碧玉年华。

“咳咳,老鸨啊,你这里有没有那种卖艺不卖身的姑娘,实不相瞒,我家里那位很是彪悍,所以……”

为了糊弄过去,陶秀只好出此下策。

“是这样啊,公子,那你可来对地方了!”

一听这话,老鸨摇着扇子,立时喜笑颜开的毛遂自荐道:“前不久,我这里刚收了一位姑娘,脸蛋和身段都属上乘,琴棋书画更是样样精通,只是她傲气难训,就怕驳了公子今夜的雅兴!”

“哦?还有这般奇女子,那我倒是要瞧瞧!”

听了老鸨的描述,陶秀顿时来了兴致,原本心心念念的谣谶一事,也被抛之脑后。

“佩春,你领这位公子去谭初瑶的房间!”

说到此处,老鸨故意卖了一个关子,她凑到陶秀耳边,小声诱惑道:

“公子,其实初瑶这丫头已经是我们藏春园的人了,只是她宁死不从而已,若是您实在喜欢,我可以用些手段,保准让您今晚睡得美人归……”

“啊?这不好吧!此举明显违背人家姑娘的意愿啊!”

陶秀说完,很快又补了一句。

“什么手段,说来听听?”

“半个月前,我从西域商贩手中,买来了一味药,混入酒中喝下,不出一时三刻,便会意乱情迷,情不自禁……”

老鸨一脸奸笑的讲述道。

“斯到普,斯到普!”

“依我看,这个忙你还是不必帮了!”

一听是这种不正规的手段,陶秀立马喊停,他可是正人君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好青年,怎么能行此卑劣之事呢!

不过嘛,话又说回来了!

人可以不碰,但是好东西嘛,却不能比见识一下,桀桀桀!

“老鸨,我出双倍的价钱,买你这一味药,记得给我留点货啊!”

老鸨本来还挺失望的,听到陶秀的后半句话,立时喜笑颜开。

“公子放心,我照办就是!”

打发走老鸨,陶秀在佩春的搂搂抱抱下,来到了藏春园的三楼。

这位名叫佩春的姑娘,就是先前曾说自己能喝冰水,晚上很方便的那位。

“公子,你是第一次来青楼吧?”

二人上楼梯时,佩春突然问道。

“怎么可能,我可是老司机了,车速贼拉快!”陶秀面不改色的说着谎。

“你能骗过妈妈,却骗不了我!”

女孩搂着陶秀的胳膊,风轻云淡的给出了解释:“来这的客人,可不会因为几个妓女的投怀送抱,就心跳加速呼吸急促,险些站不住脚哦!”

“好恐怖的观察力,你……该不会是姓狄吧!”

惊讶之余,陶秀还不忘开玩笑。 第九章 既馋身子,又喜你个性 “公子还真是风趣幽默!”

佩春抿嘴娇笑一声,却突然话锋一转,语气立时变得哀婉起来:

“哎,只可惜,小女子自打记事起,就藏春园中长大,无名无姓,只有佩春这个艺名!”

一听这话,陶秀神情微微震动。

在封建王朝的徭役重赋下,农民为了生存下去,卖儿卖女的例子比比皆是。

毫不夸张的说,青楼女子中,近九成以上,差不多都是如此。

陶秀虽然十分同情这位姑娘的遭遇,却又无可奈何。

即便有足够的银两为其赎身,也只不过能救一人而已。

而像她这般,被卖入青楼的良家女子何其之多,根本救不过来。

“公子在想什么,莫不是打算替小女子赎身?”

还不等陶秀开口,佩春笑着自问自答道:“作为笼中鸟,我早已习惯了被饲养的命运,就算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自由,若是后半生没有个依靠,也不过是饮鸩止渴罢了!”

“你,你……”

陶秀哪里会料到,一个区区的青楼女子,竟有如此口才心计,顿时被噎得说不出话来。

沉默许久,这才问道:“你怎知我不是个值得依靠之人呢?”

然而,佩春却并没有回答这一问题。

“公子切莫动气,我知你是好意,但我这前半生已然如此,习惯了黑暗中的生活,即便遇到了那缕来之不易的曙光,也只会让我徒增烦恼痛苦而已!”

她一脸平静的说着,仿佛是在讲述别人的遭遇一般,语调没有一丝一毫的哀婉。

“佩春妹妹,你在这里啊,锦轩布行的楚公子来了,指名道姓要你过去呢!”

就在这时,一位身着紫衣的歌姬匆忙赶来传信。

“楚公子来了?我可得小心伺候着!”

闻言,佩春摆出一副十分开心的模样,随即向陶秀请辞:

“公子,初瑶妹妹的房间就在前面,佩春还有贵客侍候,就不过去了!”

说罢,她转身便要下楼。

“站住,我有说过你可以走了吗?”

不知为何,原本内心毫无波澜的陶秀,心中突然升起一股无名怒火。

他一把搂住佩春,针锋相对的反问道:“贵客?那个所谓的楚公子是贵客,难道我就不是?不知佩春姑娘一晚上多少银子,我陶秀愿意出双倍价钱!”

本以为她会就此服软,不料,佩春竟然颇为嫌弃的反手将陶秀推开。

“公子不是只喜欢卖艺不卖身的姑娘吗?佩春命贱福浅,此生怕是无缘侍奉公子!”

此话一出,宛如一盆冷水从天而降,顿时将陶秀的无名怒火一举浇灭。

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先前的一番无心之言,好像伤到了这个女孩的自尊心。

在古代,青楼女子虽然为人所不耻,但却流传着一句笑贫不笑娼的俗语。

“你误会了,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陶公子可得为自己说过的话负责啊!”

说罢,佩春潇洒的一甩衣袖,头也不回的下楼了。

“妈的,她属狗的吧,变脸变得这么快!这叫什么事啊!”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陶秀整个人都懵了。

来的时候还有说有笑的,怎么会闹成这个样子呢?

虽说内心极其不爽,可这姑娘别扭的个性,以及异于常人的情商口才,却是引起了陶秀的兴趣。

思索一番后,他立刻叫人喊来老鸨,准备一掷千金替其赎身。

在钞能力的连续施压下,老鸨最终还是爽快的答应了。

“公子,您家里不是有位悍妻嘛?买佩春回去,只怕会徒增烦恼啊!”

交易结束后,老鸨装模作样的关心起来。

“多嘴,如何处置她,我自有打算,就不劳你操心了!”

说罢,陶秀搂着一脸懵逼的佩春,离开了房间。

“你,你到底想干什么!我在这里活得好好的,谁要你替我赎身了!”

刚一出去,早已忍耐多时的佩春立刻开口向陶秀发难。

“想干什么?桀桀桀!”

陶秀嗤笑一声,随即拿出那一纸卖身契,然后装出一副色中饿鬼的模样。

“没办法,谁让本公子馋你的身子,也喜欢你桀骜不驯的个性,所以,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了!”

“不论你习惯了黑暗也好,讨厌救赎也罢,我买下了你,你后半辈子的依靠,就只能是我了!”

听到陶秀蛮不讲理,却又让人感动的话语,一时间,佩春情不自禁,潸然泪下。

“为什么,为什么你要救我,为什么要给我希望,让我自生自灭不好吗?”

“好啦好啦,都过去了,过去了!”

“放心,我既然买了你,就一定会对你负责到底的!”

安抚好佩春的情绪后,陶秀将她带入一处雅间,随即取出了黄巢所题写的诗词,交到她的手中。

“公子,这些……这些难不成都是反诗?”

读完三首诗,佩春顿时被吓得娇躯一颤,原本粉黛朱红的俏脸也变得惨白不已。

“说对了,就是反诗!”

陶秀品着刚刚泡好的铁观音,一脸淡定的解释起来:“我本来想找个歌女,帮我传播一下的,既然你撞到了枪口上,那就决定是你了!”

一听陶秀要自己帮忙宣传反诗,佩春赶忙摆手拒绝。

“不行不行,这可是诛九族的大罪,别的事情我都依你,唯有这件事,不行!”

说着说着,她竟然扑通扑通掉起了眼泪。

“公子,咱们好好过日子不行吗,为什么非要做这些危险的事?”

“额,我该怎么跟她解释呢……”

被佩春这么一哭一闹,陶秀也有点懵。

这姑娘看似凶巴巴的,想不到,竟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主。

望着佩春哭得梨花带雨的委屈模样,一时间,陶秀心里不禁变得五味杂陈。

说起来,人生在世,若是能有个姑娘发自内心的为你欢喜,为你忧愁,倒真是不枉此生了。

“好了好了,我还没死呢,你哭哭啼啼的,像个什么样子!”

“不许哭了,听见没,再哭我就脱你衣服了!”

说着,陶秀伸出双手,摆出一副要干坏事的样子。

第十章 庞勋起义 陶秀本意只是想威胁一下而已,根本没打算真脱。

想不到,佩春却耍起了小性子。

她抹了抹眼泪,随即一把脱下身上的粉色霓裳,露出了自己引以为傲的雪白身段。

作为一个男人,陶秀怎么可能忍得住不看呢?

不过好在,他定力足够强,看完球后,立刻将衣服披了上去。

对此,佩春倒是没有说什么,只是扑到陶秀怀里,一个劲的小声抽噎。

“公子,如今我已经是你的人了,佩春贱命一条死不足惜,可我绝不能眼睁睁看着你走上这条不归路!”

“公子,你就听我的吧,咱们不造反了,行吗?”

陶秀当然知道佩春心中担忧之事。

自古以来,造反的成功率都是低迷不已。

可以说,放眼整个华夏历史,成功者,不足十人之数。

而他作为穿越者,对于黄巢起义的结局,可是尤为清楚,所以,这才敢舍命陪君子。

“我向你保证,不论造反的结果成功与否,我都会好好活下去,绝不留你一人在世上孤单的。”

待到佩春情绪稍微缓和后,陶秀搂着她的肩膀,笑着安慰道。

“公子,既然你心意已决,那佩春也在此立誓!”

说着,佩春双膝跪地,一字一句的对天起誓。

“若是将来你不幸身死,我自当追你而去,绝不独活!”

“啊这……”

早就听说过,古代女子对爱情极其忠诚,今日一见,着实让陶秀大受震撼。

“哎,你想咋样就咋样吧,反正我是不会死的!”

眼看佩春不再哭闹,陶秀赶忙布置起了任务。

青楼作为风花雪月之所,贫穷的老百姓自然无法入内。

所以,在此传播谣谶,主要是为了影响士族阶层。

一旦曹州城中的豪强贵族,知晓了这位天命之子的存在,恐怕都会心生忌惮之意。

只要他们不出手阻挠,哪怕袖手旁观,对黄巢的起义工作都是极为有利。

“对了,佩春,你们藏春园的歌姬中,真正懂诗词的有多少人?”

等佩春为这三首反诗谱好曲后,陶秀这才后知后觉,想起这一关键问题。

“公子多虑了,藏春园三十多位姐妹中,连识字之人都屈指可数,更不要说写诗了!”

“如此甚好!”

闻言,陶秀欣然一笑。

封建社会,提倡女子无才便是德,不曾想,古人对女性的偏见,却是暗中帮了自己一把!

“哎,不对啊,佩春,你是不是隐瞒了些什么?”

“你不是说自己从小在藏春园长大吗?怎么既会读书识字,又会解诗的?”

想起佩春先前所言,陶秀突然反应过来。

“公子,不好意思啊,这件事我的确骗了你!”

佩春吐了吐软糯小舌,随即坐到陶秀腿上,一脸惭愧的解释起来:

“其实,我是有姓的,我姓庞,我的父亲叫庞勋!想必公子一定听过家父的名讳!”

“啊?庞勋?”

听到这个名字,陶秀疑惑的直翻白眼。

凤雏庞统他倒是认识,至于庞勋是哪号人物,他还从未听过。

毕竟,他又没读过唐朝最详细的历史,哪里认识那么多大佬啊!

“佩春啊,实不相瞒,我对你父亲的名讳,还真不是很清楚,他是干什么的?”

“什么,不知道?公子,你莫不是在说笑吧?”

听了陶秀的回答,庞佩春显得尤为惊讶。

“我父亲同你一样,都是欲造反推翻唐庭之人,只不过,我父亲最后失败了!”

“你父亲也造反?”

听到这里,陶秀紧闭双眼,赶忙从原主的脑中,搜寻起了相关的记忆。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他找到了有关庞勋起义的记忆。

唐咸通九年(868年),因为边关战士,在桂林戍边长达七年之久,由于思念亲人故乡,士兵们发生了哗变,最终发动农民起义。

而当时德高望重的庞勋,便成为了这次起义的领导者。

庞勋起义可以说是唐末农民起义的导火索,只是由于其规模和持续时间较短,所以历史书上,很少提及。

“你父亲竟是庞勋?”

读完原主记忆后,陶秀不由得大惊失色。

“庞勋不是被灭了九族吗?而且,距离此事过去,已经有七年了,你怎么可能……”

陶秀越说越激动,先前他就觉得佩春不对劲,虽说造反一事,风险极大,可普通女子也不该是那种反应啊!

想不到,佩春竟然是庞勋之后。

“爹爹起义时,我被母亲送往了乡下,待了一个月后,传来了父亲被唐军包围的消息。”

“外婆外公为了更好的保护我,原本打算将我送往徐州的姨嫂家,不曾想,途中竟然遇到了山贼……”

“我被他们侮辱之后,卖到了青楼之中,之后几经辗转,于两年前被卖到了藏春园中,成了花魁之一。”

说起自己早年的悲惨经历,庞佩春不由得声泪俱下,泣不成声。

见此情景,陶秀虽然哀其不幸,却又无可奈何。

身处这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每个人都是身不由己。

“佩春,你的心意我现在终于都明白了,你放心,我陶秀别的本事没有,唯独最会审时度势!没有把握的事情,我是不会做的!”

陶秀挥手安抚着怀里的美人,语气越发温柔。

“更何况,这次起义的主角可不是我,说白了,我的定位相当于谋士军师那一档,即便起义失败,你我亦可以全身而退。”

“我猜也不是你!”

说着,佩春拿起桌上的诗稿,小声吟诵起来。

“金色蛤蟆睁开眼,翻却曹州天下反,金色代表的应该是黄字,而这句诗的后半句,黄王举旗持剑意,终结乱世颂天启,同样印证了这一点。”

“这四句诗说得还比较委婉,再看这两句,晚唐倾颓战事起,唯有炎黄可称王,揭竿而起诛暴政,黄莽倾巢敢为先!”

“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公子辅佐之人,应当是曹州盐商黄宗旦的长子,黄巢吧!”

听到这话,陶秀立时惊呆了。

“你竟然直接猜出来了!”

闻言,佩春不以为意的摆了摆手。

“黄莽倾巢敢为先,这句诗写的过于直白,再加上黄巢在曹州城名气很大,别说是我,就连街上正在读书识字的孩童,恐怕都能猜出来!”

第十一章 佩春巧献连环计 先前陶秀并不知道黄巢的身世,只当他是个颇有家资,如刘邦那般声名不显的小人物。

所以,并没有觉得,这一句黄莽倾巢敢为先,有什么不对之处。

经佩春这么一提醒,这才意识到其中潜藏的致命破绽。

“好险啊,我一时的疏漏,竟险些让黄巢起义胎死腹中!”

想到这里,陶秀背后冷不丁的惊起一身冷汗。

“佩春,幸亏有你,不然这次起义恐怕是凶多吉少了!”

“公子何须如此,这都是佩春应该做的!”

佩春穿好衣裳温婉一笑,随即拿起试稿,继续发表着自己的看法:“若我所料不错,公子散布这些反诗,想必是想替黄巢起义造势吧!”

“对,正是如此,有什么问题吗?”

见佩春蹙着眉头,陶秀急忙询问起原因。

“散布谣言,的确不失为一个妙计,再加上如今大量灾民涌入曹州城,可以说占尽了天时地利!”

言至于此,佩春话锋一转,叹息道:

“只可惜,谣言终究只是谣言,若无事实从旁佐证,效果怕是会大大减半。”

“想必公子应该知晓历史上,著名的陈胜吴广起义吧,为了让众人听其号令,二人假借鬼神之名,鱼腹藏书,并写下陈胜王三字!”

“此事一经公布,众人口口相传,纷纷认为陈胜是上天派来领导他们的,于是,便拥戴他为起义军的首领!”

经佩春这么一点拨,陶秀如醍醐灌顶般突然醒悟。

“你的意思是,光有谣言还不够,必须要搞出一个让人不得不信服的事实依据?”

“对,就是这样,而且,最好要等到谣言声势造起来后,再搬出事实依据从旁佐证!”

话音刚落,佩春像是想到什么一样,突然起身。

“公子,有个情报我需要去确认一下,烦请你在此稍等片刻!”

说罢,佩春便急匆匆的推门离开了。

“嘿,什么事啊,这么神神秘秘的?”

陶秀虽然疑惑,但对于佩春的门路,却是颇为信任。

毕竟,藏春园作为曹州最大的风月之所,出入者皆是有权有势之人。

美人在怀,再加上马尿喝多了,为了装逼,怕是什么隐秘消息都敢说。

等了大约一刻钟,佩春一脸兴奋的推门而入。

“公子,有消息了,朝廷为了缓解关东地区的旱灾,决定征用灾民,开凿河道,而曹州便是运河的必经之地!”

“这个消息是江河都监使蔡宁亲口所说,绝对不会有错!”

“征用灾民,开凿运河?”

闻言,陶秀思考一番后,不由得连连拍手赞叹。

“好家伙,想不到朝廷里还是有不少能人的,居然想到用以工代赈的方法,来应对关东地区大旱,真是让我大开眼界!”

“公子,什么叫以工代赈啊?”

听到这个闻所未闻的成语,佩春顿感好奇。

“怎么说呢,就是朝廷虽然发救济粮,但需要灾民用体力劳动来获取,如此一来,既授人以鱼,又做到了授人以渔。”

陶秀本以为以工代赈,是罗斯福的首创,想不到,早在一千多年的唐朝,就已有先例了。

华夏五千年历史的底蕴,果然恐怖如斯!

“原来是这样啊,想不到公子还挺博学的!”

听了陶秀的解释,佩春那崇拜的小眼神,仿佛快要拉丝一般。

“牛刀小试,不足挂齿!”

陶秀自谦的摆了摆手:“佩春,你确认这个消息,是有什么特殊的用意吗?”

“当然有了!”

说罢,佩春从桌上拿来诗稿,笑着诵读起来:“公子,你看这句,金色蛤蟆睁开眼,翻却曹州天下反,有没有想到些什么?”

“怎么了么?这跟开凿运河有啥关系?”

陶秀挠了挠脑袋,还是无法将这句诗跟开凿运河联系起来。

“公子,你怎么关键时候犯糊涂啊!”

见陶秀脑子没转过这个弯来,佩春忍不住白了他一眼。

嫌弃归嫌弃,但谁让他是自己余生认定的男人呢?

一念至此,佩春也不再卖关子,粉唇轻启,开口献策道:

“开凿运河可是一个大工程,朝廷征用灾民的数量,定然只多不少,黄巢若是想在短时间内召集义军,眼下,这批背井离乡的灾民便是最好的选择。”

“这是其一,其二,借助黄巢家的财力人力,我们完全可以在河道的必经之路上做点手脚,就比如,按照这诗句所言,雕刻几百只金色开眼的蛤蟆,提前埋入土中。”

“等到运河开工之日,一旦这些金色蛤蟆被挖出,再结合那两句反诗,灾民们恐怕会立刻发生哗变,这时,如果黄巢向世人们宣布,自己就是那只金色蛤蟆……”

言至此处,不等佩春说完,陶秀立时起身,大叫着拍手叫好。

“妙啊,太妙了,佩春,你简直是我的神,竟然能想出这般妙计,真是应了那句,巾帼不让须眉啊!”

此时此刻,陶秀的激动之情,简直溢于言表。

他一把搂住佩春,望着怀里的美人,内心涌起一股名为又爱又怜的情愫。

原本他还在担心,谣谶传播开来后,黄巢至少也得需要十天时间召集义军,而这期间,最怕突生变故!

一旦走漏消息,便是只有死路一条!

现在,听了佩春所言计策,一时间,所有的问题,全都就都迎刃而解了!

“哼,知道本姑娘的厉害了吧,以后你可得好好待我!”

佩春紧紧抱在陶秀怀里,享受着这一刻只属于自己的甜蜜。

为了防止他日后变心,佩春突然没来由的耍起了小性子。

“先说好,我不反对你三妻四妾,可你若是娶了新人忘了旧人,我一定先杀你,然后再自杀!”

陶秀本来还在享受着佩春大雷的柔软Q弹,听到她的后半句话,人直接吓傻了。

脑海中,更是浮现了诚哥的音容笑貌……

好不容易到了一个可以光明正大,三妻四妾的朝代,他可不想英年早逝,当继诚人啊!

一念至此,陶秀赶忙开口,表达自己的心意:“佩春,你放心,我陶秀绝不是那种喜新厌旧的混蛋,不论未来我有多少妻妾,你都是我第一个女人!” 第十二章 美人心计,猎物竟是我自己 “公子,我,我……”

听到陶秀不假思索的话语,佩春心头顿时涌起一股暖流,一时间,竟眼中含泪,以至于无语凝噎。

跟男人打了这么多年的交道,真话假话她一看便知。

只是,自己这残花败柳的娼妓之身,恐怕配不上他的一片真情。

想到命运这般不公,佩春靠在陶秀怀里,不由得小声抽噎起来。

“哎,聊得好好的,你怎么突然哭了呢?”

陶秀虽然是处男一枚,没什么恋爱经验,但情商却是已然拉满。

他前后稍微一琢磨,便是明白了佩春因何哭泣。

作为一个现代人,对于这种东西,他早就看开了。

毕竟,谁也不敢保证,自己花38万8彩礼娶回家的老婆,是一辆没被人蹬过的一手车。

所以说,人啊,还是得活在当下,珍惜眼前人,别作茧自缚把自己困在过去。

想到这里,陶秀缓缓起身,随即伸出衣袖,替佩春擦拭着眼中的热泪。

“佩春,我很抱歉,当你最需要依靠的时候,我并没有在你的身边,命运这样安排,何其不公!”

“过去的事已经发生,你我都无力改变,与其被困在过去,不如我们抬头向前看!”

“你是一个聪明的姑娘,你应该能感受到,我对你非但没有半点嫌弃,反而更多的是怜惜。”

“我这个人没什么感情经历,也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往后余生,我只想用行动向你证明一件事——我爱你!”

此话一出,佩春咬着粉嫩的樱唇,再也无法压抑自己心中,那早就汹涌澎湃的情感。

是啊,她很清楚,她一直都清楚,最先动心的人其实是自己。

早在陶秀推开藏春园的大门,台上的佩春就注意到了这位剑目眉心,面容俊秀的少年。

那种奇妙而热烈的情感,唯有用一见钟情可以形容。

她主动投怀送抱,本想以妓女的身份服侍自己心爱的男人。

却不曾想,陶秀的那一句卖艺不卖身,深深刺痛了佩春早已麻木的心脏。

她本想就此离去,不曾想,老鸨却奇迹般的,将领路一事交给了自己。

为了抓住这一来之不易的机会,也为了让陶秀注意到自己,佩春几乎使出了浑身解数。

先是通过谈话展示个人魅力,然后装可怜,激将法,欲情故纵……

能使的计策几乎使了个遍,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

自打听到陶秀要出双倍价钱,跟楚公子争夺自己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经预料到,这个男人,或许就是照亮自己暗无天日生活的那道曙光!

只是没想到,这道曙光来得如此迅速。

仅仅一个照面的时间,自己便摆脱了妓女的身份,获得了梦寐以求的自由……

想到此般种种,她死死抱住陶秀,生怕这只是自己做的一个梦,一个触之便会烟消云散的美梦。

“公子,我好高兴,我真的好高兴啊!”

“傻丫头,这只是你重获新生的第一天,以后咱们会一起经历更多快乐的事!”

陶秀温柔抚摸着佩春的额头,轻声安抚道。

“公子,今晚你能在这里住下嘛,佩春想要服侍你!”

二人四目相对之间,佩春只觉得心中情欲,越发的燥热难耐,于是,主动开口提议。

如此良辰美景,郎情妾意的氛围,陶秀又怎么可能拒绝呢?

他抚摸着怀中美人娇嫩的肌肤,点头欣然应下。

烛光摇曳的房间里,只见佩春轻移莲步,在陶秀的注视下,身姿袅袅地走向床边。

她的眼神中带着一丝妩媚与纯情,嘴角勾着一抹诱人的微笑。

随着纤细的手指轻轻解开腰间的绳结,那丝带如丝般滑落。

她微微侧过身,缓缓褪下肩头的薄纱,露出白皙的肌肤和精致的锁骨。

这一幅美人更衣图,看得陶秀早已是兴奋不已。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他索性一不做二不休,脱下身上长衫。

有道是,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见陶秀如此急不可耐,佩春脸上的笑容更盛。

毕竟,她余生唯一的愿望,就是能陪在心爱之人的身边,直至生命流逝殆尽……

二人的大战,持续了将近一个时辰。

常言道,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田。

所以,在这期间,陶秀放心的对佩春使出了,自己在青春修炼手册中习得的招数。

最后,更是将自己两世为人,全部交给了她。

在此期间,佩春都非常配合陶秀的胡来,直到……

她突然花容失色的娇嗔道:

“公子,你,你这是要干嘛,那里,不能啊!”

闻言,陶秀不语。

……

一个时辰后,佩春趴在陶秀的身旁,粉嫩的俏脸上,显然还有些余韵未消。

“公子,你,你简直不像是个初哥,懂的比我多也就罢了,甚至还,还夺去了人家那里,真是坏死了!”

听了佩春煞有其事的埋怨,陶秀歪嘴一笑,随即摆出一副认真的样子,开口道:

“怎么,你不喜欢吗,既如此,那以后我就不走下路了!”

“哎呦,公子,你干嘛,我什么时候说过不喜欢了!”

闻言,佩春赶忙摆手拒绝。

明知道陶秀是故意的这么说的,但她还是愿意满足自家男人的奇怪癖好。

“我已经是公子的人了,公子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佩春绝不敢有丝毫怨言!”

“呦呵,本公子费劲巴拉伺候你半天,你还敢有怨言?”

说罢,陶秀撩开被子,一巴掌扇在了佩春珠圆玉润的翘臀上。

对此,佩春反而抱得更紧了。

“公子,你好讨厌,不过,我真的好喜欢你!”

“那说明,你还是不够喜欢我,你看我,不但喜欢你的个性,喜欢你的足智多谋,还馋你的身子!”

“才不是呢,我喜欢你绝对比你喜欢我要多一点,因为人家早就对你对你一见钟情了!”

陶秀本来在肆意抚摸着佩春滑嫩如玉的肌肤,一听这话,整个人都懵了。

想到刚一见面时,对方主动的投怀送抱,以及那一句诱惑性的话语。

他突然醒悟!

“难不成……我的老天,猎物竟是我自己!”

第十三章 买一送一,还有这好事? 听到陶秀一脸惊诧的感慨,佩春舒展修长的玉腿,脸上满是藏不住的小甜蜜。

自己一见钟情的人,刚好也钟意你,这对一个女人而言,无疑是此生最大的幸运。

尽管如此,当着陶秀的面,佩春却是故意耍起了小性子。

她撩开被子,摆出一副嗔怒的可爱模样。

“公子,瞧你说的,什么猎物不猎物的,好像我对你使了什么见不得人的手段一样!”

见状,陶秀也不敢顶嘴,赶忙起身,动手动脚的哄着。

“你呀你,还真是伶牙俐齿!我说不过你,我投降行了吧!”

对于庞佩春,陶秀本就喜欢的紧,再加上她足智多谋,巧献连环计。

如今,陶秀的心境,简直可以用捧在手心怕化了来形容。

“佩春,你知道吗,在我老家有一句话,叫每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优秀的女人!”

“我有预感,你将是我建功立业路上,最大的倚仗!”

听着陶秀不假掩饰的夸赞,佩春欣喜之余,脸蛋不由得浮起几抹羞红。

“公子,我哪有你说的那么厉害,只是恰巧想到而已……哎呀,遭了!”

说到这里,佩春语气突然一顿,随即脸色一变,急忙起身穿起了衣服。

见状,陶秀属实有些懵逼。

“发生肾么事了?慌慌张张的?搞得咱们俩偷情一样”

佩春穿好衣服,拉着陶秀就要往出走。

“公子,具体的事情我待会再跟你解释,现在你得先跟我去救个人!”

“救谁啊?”

“藏春园的新晋花魁——谭初瑶!”

“谭初瑶?”

听到这个名字,陶秀只觉得有些耳熟。

“哦,想起来了,是老鸨推荐的那位卖艺不卖身的姑娘吧,她怎么了?”

“朝廷征用灾民,开凿运河一事,其实是我求初瑶妹妹帮忙打听的消息。”

佩春不敢隐瞒,实话实说道:“而作为报酬,她希望公子能帮她赎身,并且明媒正娶,将她风风光光的迎娶回家……”

“沃德发,什么鬼啊!”

听到这话,陶秀只觉得脑袋翁得震了一下。

这种天上掉馅饼,还正好掉到自己嘴里的美事,他是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这个谭初瑶应该还没见过我吧,她连我是什么样的人都不清楚,就敢嫁给我?是不是有点太草率了!”

“公子,实不相瞒,其实我跟初瑶情同姐妹,她得知我已被人买走,于是便提出了这一无礼的要求。”

由于此事是自己私自应下,于情于理都不合,佩春生怕陶秀动怒,于是立刻跪了下来。

“公子,我承认这件事情我的确藏有私心,但还请你看在我的面子上,就好人做到底,拉初瑶妹妹一把吧!”

“只要公子能答应佩春这件事,我愿意……”

不等佩春说完,陶秀立即蹲下身子,用手指抵住她那粉嫩的樱唇。

“咱们之间,何须如此,你再说下去,只会将原本简单的事情,弄得生分了!”

最初,陶秀只是担心,此女另有所图,听了佩春的解释后,这才明白。

原来是患难姐妹,想要共侍一夫的戏码啊!

这样的好事,于情于理他都应该笑纳。

“你那妹妹的赎金,是多少?”

将佩春扶起,陶秀询问起了谭初瑶的卖价。

“五,五百两黄金……”

“夺,夺少?”

“五百两,还特么黄金,怎么不去抢啊!”

听到谭初瑶的价格,陶秀脸上那富裕的微笑,立时消失的无影无踪。

“没办法呀,初瑶她长得国色天香,是藏春的花魁之首,而且还是个黄花闺女,所以……赎金自然要贵一些!”

佩春苦笑一声,她就是知道这一点,先前才会那般放低姿态。

不然,凭借她与陶秀的那层关系,要是区区几百两银子的事,根本不值一提。

“五百两黄金我暂时拿不出来,不过嘛,这个东西或许可以帮上忙!”

陶秀低头思考一番后,从怀里拿出了先前黄巢交给他的那枚玉佩。

玉佩通体采用的是汉白玉,古朴的花纹上,印着一个繁体的黄字。

“这是黄府中人,才能持有的玉佩!”

佩春小心翼翼的接过玉佩,仅仅看了一眼,便知晓此物乃是真货。

“公子,先前还未询问,你与那黄巢,到底是什么关系?”

“黄巢是我大哥,我俩是结义兄弟!”

一想到黄巢是曹州富豪之一,陶秀也不禁挺胸抬头起来。

“公子竟然有幸能与黄巢结拜!”

佩春先前就觉得陶秀谈吐气质,皆是不俗,没想到,竟然还遇到了贵人!

“原来如此,怪不得他会把如此重要的任务交给公子!”

这一番话听得陶秀很是受用。

正当他寻思着,用什么理由从大哥那里借来五百金时,他突然想到:

“对了,大哥先前曾说要替我寻一门婚事,如今赶早不如赶巧,我不如把你们姐妹俩一块娶了!”

此话一出,佩春立刻摇头反对。

“公子,你娶初瑶一人即可,万万不可加上我!”

“为何?娶一个也是娶,娶两个也是娶,有可不可?”陶秀得态度异常坚决。

“公子,我知你心意,也懂你对佩春的怜惜之意,但娶一个娼妓,对公子你的名誉而言,绝对是百害而无一利!”

佩春靠在陶秀怀里,强忍心中的遗憾之意,故作开朗的劝道:

“公子,我知道你是做大事的人,也知道你行事不拘小节,可你知道吗,越是能成大事之人,所要放弃的东西就越多。”

“昔日汉高祖刘邦,在还是泗水亭长之时,便与村里的寡妇曹氏相爱,然而,当他贵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九五至尊时,也无法给曾经的白月光一个名分,尽管她为刘邦生下了长子刘肥。”

“佩春,我,我……”

陶秀哪里听不出,佩春之所以引经据典,只是不想日后成为自己的累赘而已。

毕竟,恶意造谣中伤一个人,最简单的方法,便是从他身边的亲人入手。

“公子,你无需介怀,佩春想要的,仅仅是能陪在你身边而已!”

说罢,佩春强忍心中委屈,装出一副笑脸的模样。

“好了,初瑶应该都等急了,公子,我带你去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