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博主三国创业记》 第一章 赤壁火海 当环绕身体高速旋转的奇异光圈褪去之后,丁一迷迷糊糊看到自己好像站在一艘大木船的甲板上,船上插着几杆大旗,旗上写着硕大的“曹”字,一群手执长戟的士兵把自己团团围住,两个身穿古代服装的士兵将他从船上的角落拽出,拖到一个大帐前面,然后使劲把他按跪在地上。

一个将领模样的人对着大帐前面一排人拱手大声道:“启禀丞相,抓到一名江东的奸细。”

“先把他绑起来,待来日与周瑜决战时斩了祭旗。”一个威严沉稳的声音缓缓说道。

几名士兵把身着汉服,脚穿运动鞋的丁一绑在了桅杆上。

接着一盆冷水浇在丁一头上,丁一顿时完全清醒了过来。

他仔细打量了一下四周,船上灯火通明,恍若白昼,到处都是穿着古装的将士。大帐前面一排人有穿铠甲的,有穿着文士服装的,均是气度不凡。最中间那人个子矮小,面容瘦削,但是目光炯炯有神,眉宇间透露出坚毅,浑身散发出一种令人不寒而栗的杀气。

“大船、曹字旗、丞相、周瑜……难道我是跑到赤壁之战的拍摄片场了?

“现在的影视剧各种五毛特效,真是假得不能再假,请的小鲜肉演员演技也是一个比一个烂。但是,这部一看就是大制作,完全实景拍摄、服装考究、演员表情也是极其自然逼真。都不知道是哪位导演导的,这保密工作做得也太好了,居然都没听过有一部这么大投资的影视剧在拍摄……

“看来这些人是把我当成扮演江东探子的群众演员了……”

丁一正寻思间,忽然听到一声大喊:“报——”只见一名小兵单膝跪地,大声道:“江上有船队顺风而来。船上皆插青龙牙旗。中间大旗写着先锋黄盖名字。”

前排中间那人闻言大笑:“哈哈哈,黄公覆来降,此天助我也!孙权小儿真是自不量力,螳臂挡车。”

丁一现在明白了,这场戏拍的是赤壁之战黄盖诈降的桥段,大帐前排中间这人演的是曹操。

看着曹操身上散发出的威严气势,丁一不禁暗自为这名演员点赞:“这位可真是个老戏骨!简直把曹操演活了。啧啧啧……”

突然,“嗖”的一声,一支火箭射在丁一头顶的桅杆上面。

接着便是不停的“嗖嗖嗖……”,火箭如密集的蝗虫一般飞过来。

“不好,黄盖是诈降!赶快保护丞相下船!”曹操身边的谋士大喊。

一群重甲卫士举着盾牌,飞速簇拥着曹操下船离去。

顺江过来的几十只火船,借助风势撞入曹军水寨,曹军战船一艘艘开始着火,由于所有的船都是用铁环连锁,一时之间竟无法逃避。

火趁风威,风助火势,江面上,火逐风飞,一片通红,漫天彻地。

船上的士兵纷纷中箭倒地,有的身上被火烧着,在地上不停打滚哀嚎。

丁一不禁喊出声来:“哇,实在太爽了!太逼真了!连群众演员都演得好专业!导演YYDS!”

话音刚落,一支火箭射到丁一被绑在桅杆的双手边上,炽热的火焰顿时把丁一的手烤得火辣辣的。

丁一赶紧大喊:“导演,导演,我这边着火了,赶快Cut——”

没有人回应……

丁一忽然惊恐的发现,船上只剩下自己一个活人了。

“Shit,这些人拍完这一幕居然把我给忘片场了,这是要出安全事故了啊!”

对面一根桅杆中间射满了火箭,烧得通红。忽然,一阵狂风吹来,桅杆从中截掉,直接打到丁一面前,甲板上顿时燃起熊熊烈火。

“救命!救命啊!”

丁一一边狂喊一边拼命挣扎,想弄开绑在桅杆后面手上的麻绳。

船上的火势越来越猛,火舌贪婪地吞噬着船上的每一寸木板,浓烟滚滚,火光映照着丁一那张苍白和绝望的脸,炙热的温度让他的皮肤感到阵阵刺痛。

丁一知道,如果不尽快逃脱,他将和这艘船一同葬身火海。

一想到自己刚从国内最好的理工科大学毕业才不到一年,现在一家新材料科技公司做着自己喜欢的产品研发工作,最近还被破格提拔为项目经理,业余时间鼓捣的一个科普视频博客也是深受粉丝欢迎,每天访问量节节高升,正值青春年华,即将翻开人生最灿烂的篇章,却要莫名其妙的死在这里,心中无比的恐惧与悲伤。

“不,我不想死——” 第二章 长江巨鳄 一股无比强烈的求生欲望让丁一重新振作了起来。他深吸一口气,试图平复心中的恐慌。然后,开始努力扭动身体,让手上的绳索一点点挪近射在桅杆上的火箭,火焰的热度越来越近,烤得他汗如雨下,疼痛和恐惧交织在一起,每一分每一寸的移动都伴随着对生的执着和毅力的考验。

终于,丁一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姿态,使得绳索与火焰接触,又不会让自己的手被火直接烧伤。火焰舔舐着绳索——那捆绑他自由的枷锁。空气中弥漫着焦灼的味道,手腕边上越来越高的温度似乎在不断提醒他,希望就在眼前了。绑住双手的绳索开始在火焰的炙烤下慢慢变得脆弱,一股烧焦的气味弥漫开来……接着绳索开始发出细微的“噼啪”声,那是纤维断裂的前兆,也是自由的序曲。丁一紧闭双眼,感受到绳索因高温而逐渐松弛,心里紧张的期待着那一刻的到来。

“嘣——”一声轻微的断裂声响起,仿佛是死神的锁链终于解开。丁一奋力一挣,绳索在他身后断开了,自由的空气第一次如此真实地包围了他。

挣脱了束缚的丁一不敢有丝毫的犹豫,他知道,现在每一秒都极为宝贵。此时船上的火势愈发猛烈,犹如人间炼狱。他一边躲避着飞溅的火星和坍塌的碎片,一边迅速向船边奔去。到达船舷边,丁一深吸一口气,然后纵身一跃,跳入冰冷刺骨的滔滔江水。

“噗——”水花四溅,丁一整个身体没入了长江之中。

那一刻,时间仿佛停止,冰冷的江水让丁一的头脑变得更加清醒,他知道自己逃过了一劫。

得益于从小在粤东海边长大,丁一的水性非常好,他手脚同时发力,拼命游向远处,远离那艘正在沉没的大火船。江水拍打着他的身体,火光在他身后渐渐消失……

拼命游了一阵,丁一注意到前方似乎漂浮着许多木头,心中大喜,猜想这些应该是战船烧毁解体后掉落的桅杆、船板,可以游过去找块大一点的,抱着当救生圈。

随着距离的接近,漂浮在江上的这些木头慢慢变得清晰起来,丁一的心也稍微安定了一些。

此时,月光如水银一般,铺洒在长江之上,江面波光粼粼,仿佛覆盖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突然,丁一看到每块木头上面都亮起了两个橘红色的小灯笼,仿佛一盏盏招魂的冥灯,同时这些木头的形态开始显现出不寻常的扭曲与滑动。

看到江面上这些如同鬼魅一般的灯,丁一顿时吓得魂飞魄散。

身为某知名视频网站的一名科普UP主,丁一曾经做过一期名叫《鳄口逃生》的视频,里面详细介绍了鳄鱼的特性,以及人类在野外碰到鳄鱼的时候,要如何才能逃生等等。当时丁一讲得是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同时配上各种鳄鱼的照片以及捕鳄人与鳄鱼博杀的精彩视频,听得粉丝们纷纷发弹幕直呼过瘾,狂赞主播大大好专业。

“鳄鱼的瞳孔是一种裂缝状的竖直瞳孔,跟猫眼有些类似,这种特殊的结构可以帮助它们在白天保护眼睛,在晚上又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四周的黯淡光源,因此鳄鱼具有极好的夜视能力……鳄鱼的眼球后面长着一个类似镜子的薄薄反光层,在夜间能反射周围环境的光,增强其夜视能力。如同月亮会发光是因为它反射了太阳光,鳄鱼的眼睛会发光是因为它眼睛里的这层反光层反射了周围的光,这让鳄鱼双眼在夜间看起来像是两只发光的灯泡,这种特性也使得人类在夜里能够从远处发现鳄鱼的踪迹,提前赢得逃跑时间……”

“鳄鱼的游泳速度是人类最快游泳者速度的3倍以上,因此在水里碰到鳄鱼的时候,不要妄想能游得过鳄鱼,而是要保持冷静,不要惊动鳄鱼,要静悄悄的缓缓潜水远离……如果不幸被鳄鱼发现,可以利用鳄鱼身体笨重,转弯比较费力的弱点,不断通过45度角转弯逃命……”

“鳄鱼全身被坚硬的鳞甲覆盖,刀砍枪刺都无法伤害到它们,鳄鱼的皮肤甚至可以挡住一些小口径的手枪子弹,因此与鳄鱼搏斗时想要从皮肤上下手是不可能的,鳄鱼全身防御最薄弱的部位只有眼睛……鳄鱼在咬住猎物时会张大眼睛流眼泪,这倒不是鳄鱼怜悯被咬的猎物,而是因为在咬合时,大量的空气会冲击鳄鱼的鼻窦,从而导致泪腺受到刺激分泌眼泪。此时,我们可以拿着尖锐的工具对着它的眼睛刺下去,如果手里没有任何工具,那就用自己的手指用力的戳下去,这是在世界各地被很多人验证过的被鳄鱼咬住时逃生的唯一方法……”

此时此刻的丁一深深的体会到了什么叫做“知易行难”、“理论很丰满,实践很骨感”。

他很想跟视频里面讲的那些鳄口逃生案例一样操作,镇定自若、然后静悄悄的缓慢游离这群令人毛骨悚然的捕食者。但是无名的恐惧感令他浑身剧烈颤抖、手脚不停哆嗦,求生的本能驱使他立即掉头拼命朝岸边游去。

由于丁一游泳的动作极其剧烈,顿时,江面上水花四溅,水珠被大力挥洒出去,与水面碰撞发出“噼啪”声,同时还有“哗啦哗啦”的划水声,以及丁一短促而剧烈的“呼哧呼哧”喘气声。

接着,江面上无数如同鬼火一样的灯立刻飞速向丁一漂去。

此时,丁一前方游来一群落水后逃命的士兵。

丁一见状拼命大喊:“赶快掉头,前面有鳄鱼——”

很可惜,这些如同惊弓之鸟一样的逃兵完全听不清丁一在喊什么,以为是有追兵过来。于是,游得更快了。

命运之神眷顾了丁一,却同这些好不容易逃离火海的士兵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

不一会,丁一的身后便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声,紧接着是第二声、第三声……惨叫声此起彼伏,令人毛骨悚然。

丁一爬上岸后,往江上望去,只见江面如同血腥的屠宰场:那些鳄鱼每条身长有好几米,光是嘴巴差不多就有一人身高的长度,只见那一条条鳄鱼张开巨口,锋利的牙齿轻易穿透了士兵们身上的护甲,鳄鱼每一次的撕咬都伴随着肉体被撕裂的沉闷声和士兵的哀嚎声。最后,终于有一个士兵,很幸运的从屠宰场里冲了出来,但是,一条巨大的鳄鱼猛地从水底跃出,咬住士兵的半个身子,将他拖入滔滔江水之中,水面上只留下一串冒出的气泡,和他最后的一声惨叫……

很快,江面再次恢复了平静,仿佛一切从未发生,只有那被鲜血染成了红色的江水在提醒丁一刚才发生的惨剧。 第三章 虎口逃生 望着被鲜血染红的江水,还有远处那一排排依然在猛烈燃烧的木船,惊魂未定的丁一此时已经确定:今天晚上不是在拍电影,自己是真真实实的差点被火烧死、差点被鳄鱼撕碎。

“为什么我会出现在这个鬼地方?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丁一很想知道答案。

不过,现在自己最要紧的不是解谜,而是尽快远离这个随时都有可能丢掉性命的鬼地方。

一阵阵寒风刮过,将浑身湿透的丁一吹得直打哆嗦。

于是,他从岸边一具具曹军将士的尸体中找到一个腰带玉佩,衣着看起来像文官模样的人,将他华贵厚实的锦袍脱了,穿在自己身上,又找了一块文士戴的巾帻裹在头上,盖住自己那一头现代人的短发,接着找了一些干粮、衣物和一个牛皮水囊装进包裹挂在身上,最后捡起一名将领的短剑,拽在手里。

收拾停当之后,丁一立刻沿着小路,借着明亮的月光,用比自己平时跑马拉松更快的速度,沿着江边小路,奋力朝着远离战场的方向跑去。

约摸跑了大半个时辰,进入了一片山林。想到离战场已经很远,应该比较安全了,于是丁一决定停下来喝点水,休息一下。

刚刚坐下来,忽然一阵狂风呼啸,伴随着狂风同时飘来一股刺鼻的腥味,接着,前面乱树背后扑地一声响,跳出了一只巨大的吊睛白额老虎。

看到一只这么恐怖的猛兽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丁一惊得浑身汗如雨下,心脏狂跳不止,几乎无法呼吸。

他站起身来,拔出短剑,用颤抖的双手握住不停挥舞,一边朝着老虎大喊:“别过来,别过来,别过来——”

可惜老虎对丁一的话完全不理,只见它将前面双爪在地下略按一按,然后望上一扑,从半空里朝着丁一撺将下来。

正在此时,丁一身后传来一声大喊:“小心——”

同时,两把闪着寒光的铁叉从丁一的身后飞向老虎的腹部。

只听得“噗嗤——”一声,丁一感觉眼前一黑,随后一股黏糊糊的温热液体喷溅到自己脸上,与此同时,一个沉重的黑影把自己狠狠砸翻在地。丁一觉得自己的身体好像坠入了无尽的黑暗之中,很快便不省人事。

“公子,您醒啦!您真是太勇猛了,一个人就敢搏杀猛虎,只一刀就把老虎刺死了。这只老虎比俺见过的都大,估计得有四五百斤——”当丁一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铺着草席的木板床上,面前站着两名皮肤黝黑,身材健硕,穿着兽皮外套的大汉,其中那名年纪小一点的壮汉满脸激动的对他说。

“我把老虎杀死了?”丁一满脸茫然。

接着,丁一便从壮汉的口中了解到今天晚上自己杀死老虎的全过程:原来这两名壮汉是本地山中的猎户,哥哥叫王大勇,弟弟叫王小勇。因为此地最近有猛虎出没,兄弟俩今晚本想在山中寻找合适的地点,设置诱杀老虎的陷坑。没想到撞见丁一拿着短剑正与老虎对峙,兄弟俩见状立刻投出两只虎叉,可惜只有其中一只虎叉刺伤老虎腹部。好在丁一的短剑准确刺中了老虎的喉咙,一刀毙命。

听完小勇的描述,丁一不禁一阵苦笑:自己不是勇猛,是命大运气好。大勇和小勇以为他当时是在跟老虎对峙,实际上是自己被老虎吓得双腿完全迈不动,只是绝望的拿着短剑在那里胡乱挥舞。之所以自己能“一刀刺死老虎”,则是因为大勇和小勇及时投出的虎叉刺伤了老虎,老虎吃痛从空中掉下来的时候,喉咙刚好砸到自己乱刺的短剑。于是,自己糊里糊涂地成为了小勇口中所说的一个人就敢搏杀猛虎的英雄。

正说话间,大勇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汤,说道:”公子,您赶紧先喝碗热汤,暖暖身体吧。”

丁一端过来一闻,肉香扑鼻。再一看那汤,汤色金黄透亮,浮着几片细腻的油花,闪烁着诱人的光泽。丁一喝了几口,顿时感觉一股温热而浓郁的鲜美滋味在口腔中扩散开来。他又舀起碗底的肉塞进嘴里,感觉肉质紧致而不柴,轻轻一咬,便释放出浓郁的鲜香与细腻的纤维感。

“这肉汤的味道真好。”丁一赞道。

“老虎肉随便怎么做都很香的,就是比较稀有,俺们也是很久才能吃到一次老虎肉。”小勇说。

“什么!这是老虎肉?”听到自己吃的居然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丁一吓得手中的碗差点掉到地上。 第四章 建安十三年 望着眼前一身古装打扮的大勇和小勇,再想想今天晚上一系列的奇异经历,丁一终于问出了他今晚最想知道又很害怕得到真实答案的问题:“请问现在是哪一年?”

大勇用很奇怪的眼神,非常不解的看了看丁一,然后还是恭恭敬敬答道:“回公子,现在是建安十三年。”

“敢问此地归属何州管辖?”丁一又问。

“回公子,这里是荆州地界。”大勇答道。

“荆州现今是何人主政呢?”丁一继续问。

“回公子,本州的州牧原是刘表,几个月前刘荆州去世,少子刘琮继位,成为荆州的新主人。我们这里原是刘荆州手下的大将黄祖管辖,后来江东孙将军攻陷江夏,此处又变成江东管辖。前段时间曹操大军南下,刘琮降了曹操,孙将军联合刘备与曹军作战,不知道将来会不会又变成曹操管辖了。唉,打来打去,最苦的就是我们老百姓。”大勇叹道。

接连问了三个问题,验证自己心中隐隐约约已经猜到的答案之后,丁一不禁心中暗暗叫苦:“自己居然真的是穿越到三国来了!”

“公子,俺看您装束,不似本地人氏,不知道公子是从何哪里来,怎会一个人三更半夜跑到这深山老林里面呢?”大勇瞧了瞧正在发呆的丁一,轻声问道。

“我是穿越过来的。”丁一不假思索立刻答道。

“穿越?俺们听说过南方有个南越国,这穿越也是在南方吗?”小勇问。

听小勇发问,丁一顿时不禁暗暗苦笑,心想:“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跑到这里,又怎能跟他们解释清楚,自己是从未来穿越到三国来的呢?要是被误会成曹军奸细什么的,那可就惨了。”

虽然丁一实在不想撒谎,很想向这两兄弟说明实情,但是一想到这其中的难度以及可能产生的误会,只好红着脸含糊答道:“小勇兄弟说得没错,我正是从南方过来的。此番本是出来游学,没料到撞上荆州赤壁正在打仗,因怕被乱军所伤,想要赶快远离是非之地,结果在山里迷了路。幸好上天保佑,得蒙二位壮士相助,有惊无险。”

说完,丁一向大勇和小勇拱手作揖拜谢。

东汉时期,社会等级森严,王大勇和王小勇均是朴实的下层庶民,属于士人阶层平时连正眼都不会瞧一下的底层老百姓,兄弟俩从未与士人阶层有过如此近距离的接触,此时见这位衣着华丽的贵公子对他们如此客气,顿时慌得有点手足无措,满脸憨笑,连连摆手,齐声说道:“公子,使不得——使不得,您如此大礼,可折杀俺们了。”

看着大勇和小勇脸上的表情,丁一不禁心中暗叹:这些古代的老百姓真是好善良、好淳朴。

接着,又听得大勇说道:“公子,您今晚一路奔波,想必也是很累了。俺兄弟俩就不打扰您了,您也好早点歇息。”

说完兄弟俩便恭恭敬敬告退出去。 第五章 魏蜀吴投哪家? 大勇和小勇出去之后,马不停蹄奔波了一晚上的丁一开始静下心来,仔细回忆今天经历的所有事件,思考接下来自己要怎么办。

丁一出身于广东的一个医生世家,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是医生,丁一的父母自己开了一家私人诊所,因为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在当地非常受人敬重。虽然从小耳濡目染,加上寒暑假经常在父母的诊所帮忙打杂,让丁一懂得很多的医学知识和医疗技能,父母也很想儿子能够继承家业,成为一名受人尊敬的医生,但是丁一从小的梦想却是成为爱迪生那样子的发明家。读中学的时候,丁一看了一部叫做《三体》的科幻小说,被里面一个材料科学家所展示的高科技新材料迷住了,一根用高分子纳米材料做成的线,只有头发丝十分之一粗细,便能轻易吊起一辆大卡车,可以如切豆腐一般轻轻松松将一艘几万吨的巨轮切成一片片,一条条。丁一觉得发明新材料特别的酷,高考的时候,他没有像父母期望的那样子选择学医,而是选择了新材料专业,考上了国内最顶尖的理工科学院。

跟很多男孩子一样,丁一从小就是个三国迷,喜欢读三国演义,玩三国杀,打三国策略游戏。读大学的时候他还认真研读了《三国志》、《后汉书》和《资治通鉴》,以及大量关于三国的历史资料。由于精通三国历史,丁一被朋友们誉为“三国通”,就连那些读历史系的同学也都喜欢跟丁一探讨关于三国历史的问题。

穿越到三国的那天下午,丁一参加了一个汉服社群组织的三国主题读书活动,大家穿着汉服,打扮成古人的模样,围坐在公园的草地上一边吃零食一边畅谈三国趣事,好不惬意。

活动中途休息,丁一去上洗手间的时候,看到路边的草坪上有一个奇怪的大光圈,这个光圈如同彩虹一样,由外圈至内圈呈红、橙、黄、绿、蓝、靛、紫七种颜色,与彩虹不一样的是,这个光圈每一圈都是完整的圆环,而非拱形,圆心则是一个看起来深不见底的黑色圆洞。明明是在平坦的草地上,眼前这个光圈却呈现出极其逼真的裸眼3D效果。丁一看看草坪四周和上方,并没有任何射灯,看不出这些光是从哪里照过来的。于是他好奇的走进光圈里面,想探个究竟。刚一踏进光圈,忽然,那些七彩光环开始疯狂的闪烁起来,光圈变成了发出刺眼强光的巨型光柱,并且高速旋转起来,丁一觉得身体好像触静电一般,微微发麻,一种怪异的头晕目眩感涌了上来,接着,他感觉自己仿佛是在游乐园里坐过山车一样,被裹在光柱里面飞速传输,有时则如同蹦极一样被猛烈从高空中抛下,然后又快速弹起,丁一感觉自己的心脏跳得如同敲鼓一样剧烈,每一次的跳动仿佛是要蹦出胸膛一般。当环绕身体高速旋转的奇异光圈消失之后,丁一迷迷糊糊看到自己好像站在了一艘大木船的甲板上,船上插着几杆大旗,旗上写着硕大的“曹”字,一群手执长戟的士兵把自己团团围住,两个身穿古代服装的士兵将他从船上的角落拽出,拖到一个大帐前面,然后使劲把他按跪在地上。

他,就这样子很悲催的穿越到了三国,到达三国的时间是赤壁之战当夜,而且还被当成探子绑在曹军战船的桅杆上。

丁一小时候看三国演义,总是梦想有一天自己能够穿越到三国,成为像赵子龙一样的英雄人物,纵横驰骋于千军万马之中,如入无人之境,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结果现在真的穿越了,却是什么武艺都没有,别说是驰骋沙场了,就是如何在这个乱世保住自己一条小命都是一个大问题。

想到这里,丁一不禁暗骂网络上那些穿越小说的写手真会胡说八道,这些网文里面的主角只要一穿越,一个个不是得到各种神奇的系统或者外挂,就是拥有无敌金手指,一堆特异功能,条件再差的,穿越以后也是有能够降维打击的神兵利器或者是武力超群,在这些穿越者强大的战力面前,敌人通通都是战五渣,主角只要稍微动动小手指,分分钟都能把敌人碾碎。这些爽文一部部吹得天花乱坠,有板有眼,说得好像这些作者真的穿越过一样。

不过现在骂什么都没用啦,既来之,则安之,好好研究怎样活下去才是最要紧的。

丁一认真回想自己读过的三国历史,开始细细琢磨起来:

“现在是建安十三年,赤壁之战后,天下三分的局势基本奠定。因此,自己第一个要解决的大问题是选择投奔哪一方。

三巨头里面,曹魏实力最强,老百姓生活安定,但是曹操是典型的法家,严刑峻法,对民众管制极严,生活在曹魏,安定倒是安定,就是很压抑,说错话有时还会掉脑袋。而且等后面曹丕上位,实行九品中正制之后,阶级固化,平民阶层的上升通道基本被堵死,像丁一这样子没有任何背景和靠山的穿越者,到了曹魏,作为底层的一个屁民,更是不可能有出头之日。

投奔蜀汉的话,刘备还得过几年才能打下益州,建立蜀汉政权。现在投奔刘备阵营,作为小老百姓,分分钟都有可能被征为士兵,成为刘备攻占西川时,众多炮灰中的一粒尘埃。即使能够侥幸在夺取益州的战争中活下来,后面还有诸葛亮数次北伐战争,自己这种渣一样的战力,估计每次碰上打仗都有极高的概率会成为阵亡名单中的一员。如果没有被征召为士兵,按照蜀汉的军民比例,也是得天天跟驴子一样在地里干活,为军队生产和运输粮食。根据历史的记载,由于连年打仗,蜀汉是三国里面民生最苦的一个国家。虽然诸葛亮是丁一小时候的偶像,不过他可不想成为炮灰或者成为一头活得苦哈哈的驴子。

孙吴政权在国力方面不如曹魏,图强进取方面不及蜀汉,但是胜在少打仗。孙权虽然进取不足,守业却是做得非常成功。而且孙吴政权的核心区域在江浙一带,属于鱼米之乡。如果投奔孙吴政权,吃饱饭应该没啥大问题,要是能搞几个小发明,做出点当时别人做不出来的产品,说不定还能成为富家翁。虽然孙权晚年变得非常昏庸,把吴国搞得一片乌烟瘴气,但是孙权现在才二十七岁,无论是孙权本人,还是整个孙吴政权,正处于朝气蓬勃时期,距离孙大帝变得昏庸,吴国衰败还有几十年时间。这么长的时间,足够自己苟很久了,只要活的时间足够长,说不定将来还有机会找到回去原来那个世界的办法。

没错,应该投奔江东!

不求闻达于诸侯,只求吃好喝好于乱世。

确定好大方向之后,下一步就是研究要去江东的哪个地方?

根据历史记载,赤壁之战后不久,孙权便将江东政权的治所从吴县(注:后世的苏州市)迁到了京城,后改名为京口,京城相当于成为了江东政权的新首都。(注:这个地方也就是后世的镇江市。)

作为孙吴政权的首都,京口自然也将会成为江东最繁华的城市,也就是后世所说的一线城市。从历史经验来看,不管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一线城市工作机会都是最多的,自己虽然无依无靠,但是怎么说也是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大学毕业生,比这个时空的人多了1800多年的知识积累,混口饭吃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同时,在孙权的大本营,治安情况肯定是最安全的,因此也不用太担心那些乱世常有的山贼劫匪,小命也比较有保障。”

想到这里,丁一下定了决心:“好,我就去京口,到江东的新首都闯荡一番。” 第六章 发了一笔小财 次日一早,丁一便向大勇和小勇打听从这里去往京口的方法。

“公子,您去京城的话,最好是走水路,搭乘商船大约七八天可到,只是这水上晕船实在难受。走陆路的话,不用受晕船之苦,但是时间会长不少,而且现在世道不太平,沿途常有劫匪,不甚安全。”大勇恭声回答。

“哦——,那我要去哪里可以搭乘商船呢?”丁一问。

“公子,我们每月初一都会下山,将打来的猎物毛皮卖与商船上经营皮货的商人,换些钱财与日用之物,过几天下山的时候,俺负责带您去。”急性子的小勇抢着答道。

“是的,公子,有一个贾姓商人,乃是我家远房亲戚,常年雇用商船,来往于荆州与扬州之间贩卖皮货、棉布。到时我们可以托他照顾公子。”大勇说道。

“太好了,那就有劳二位兄弟啦。”丁一说。

“公子杀死的这只猛虎,如果虎皮和虎骨等物,公子自己路上带着不方便,您还可在城中出售,换成钱粮。此等稀罕之物,在荆州可以卖得好价钱。”大勇说。

“啥?!”丁一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在自己生活的那个时代,很多人秉持金钱至上的观念,为了搞钱,勾心斗角,恨不得把所有的好处都据为己有。虎皮和虎骨想来是可以卖得不少钱的贵重之物,而眼前这两兄弟,虽然并不富裕,却是丝毫没有一点想占有这些财物的念头。

“不行不行,能杀得了这只老虎,主要是你兄弟俩的功劳。你们救了我的性命,我尚无以为报,岂还能再冒两位之功,这老虎理应归二位兄弟所有。”丁一说。

“公子,这老虎明明就是您杀的,我们怎能抢了这好处。我等虽打猎多年,但是像这么大的老虎,也是万万不敢与它博斗的,都是布好陷坑,将老虎引入坑中,然后才能将其击杀。昨晚若非公子神勇,这只老虎我们肯定是无法捕杀的。”

“二位兄弟,你们听我说,我真的只是运气爆棚,瞎猫撞到死老鼠啊……”

……

双方为了这老虎应该归谁,争了起来。一方是为人淳朴忠厚,不是自己杀死的猎物,绝不肯要。另一方是因为这两兄弟救了自己,觉得这老虎合情合理应该是这兄弟俩的。看这几个人相互推让的激烈程度,不知道的估计还以为他们是为了争什么财宝吵得不可开交呢。

“二位兄弟,咱们如此推让来推让去总不是个办法。这样子吧,我们下山以后把虎皮虎骨卖了,所得钱财均分为三份,我们三个人一人一份。如果你们仍不接受这个提议,那就是看不起我丁某,不当我是你们的朋友了。”丁一假装生气,正声说道。

“不不不,公子为人这么好,我们很想和您成为朋友的。”小勇急忙解释。

“公子真乃慷慨豪爽之人,那我们就多谢公子馈赠了。”大勇恭声答道。

几天后,丁一随着大勇和小勇下山到城里,将虎皮卖与商船的贾姓皮货商人,将虎骨虎鞭虎胆虎爪卖给城中最大的药材铺,将腌制好的老虎肉卖给当地的高档食肆。由于这些东西在荆州属于稀罕的贵重之物,荆州富人又多,因此这种奢侈品的价钱也比北方其他州高了不止一倍以上,卖完以后得到将近一万五株钱。

丁一问了一下当地的粮食价格,得益于刘表治理荆州多年来一直采取休养生息政策,也从不参与中原战事,因此荆州生活安定,商业发达,粮食充足。虽然刚刚经历一场战乱,粮价却没有什么大变化,一万五株钱此时在荆州可买五百石大米,相当于东汉时期一个大县的县令半年的俸禄了。

见这些虎产品竟然如此值钱,丁一不禁暗暗咂舌,同时对王家两兄弟的人品也是更加的欣赏,他们做为猎户,自然是了解其中的价值,只因认定老虎是丁一刺死的,便甘愿将利益全部让给丁一,如此淳朴忠厚,实在令人赞叹。

分钱的时候,丁一推说自己比他们俩兄弟年长,必须比他俩少拿一点才符合圣贤之道,坚持只拿三千钱,其余七千钱都给了大勇和小勇。这兄弟俩心思比较单纯,听丁一扯了一通“圣贤之道”以后,怕再推让的话,会害得丁一坏了读书人的礼数,便只能依言收下。

之前丁一还苦恼自己没钱,计划要将穿越那晚从曹军文官锦袍上摘下的玉佩卖了,筹作路费。现在有了卖老虎得来的这一大笔钱,经费充足,也都不用卖玉佩了。

登船之前,丁一高高兴兴请了大勇和小勇在城中一间上好食肆美餐一顿,之后兄弟两人又陪同丁一买了一些日用之物,备了各式干粮,最后才随着贾姓商人来到江边码头。

只见码头上停着一艘用上好杉木打造的客货两用双层楼船,船长达数丈,船体涂有赤褐色的防腐油料,船身两侧绘有祥云图案,船首高高昂起,雕刻着寓意行船如龙的鱼龙纹饰,笔直的主桅高耸入云,巨大的风帆收卷起来,固定在高高的桅杆上,仿佛是在等待启程的命令。楼船上层一半是乘客居住的舱房,一半是可供乘客观赏风景的甲板。商船的下层则是货物舱,此时舱门敞开,码头上的搬运工正忙碌地装载货物,有各种皮货、丝绸、棉布、香料、精美瓷器,还有一名酒商准备运往江东贩卖的一坛坛烈酒,这一船货物可谓是琳琅满目,价值不菲。

丁一注意到正在登船的乘客里面,有一拨人甚是亮眼,领头的男子身长八尺,面如冠玉,衣着青灰长袍,头戴一顶黑色的文士帽,气质优雅。身旁则是一名白衣翩翩的俊俏少年公子,手执鹅毛羽扇,头裹青丝纶巾,身穿一套干净利落的月白色长袍,腰间束着一条简单的淡蓝色丝带,丝带上系着一块小巧的玉佩,脚踏一双精致的黑色布靴。两人身后跟着四名身材魁梧,腰挂长剑的随从,几名随从一边走一边警惕地观察着周围的一切,仿佛是随时准备拔剑护卫他们的主人。

临别之时,丁一学着古装影视剧里面那些大侠的作法,潇洒地对着大勇和小勇拱了拱手,朗声说道:“二位兄弟,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 第七章 初遇陆逊 负责带丁一上船的贾姓商人名叫贾丰,字润才,是荆州颇有名气的皮货布料商人,大约四十来岁,身材矮胖,面庞圆润而且饱满,说话时笑容可掬,如同一尊和乐的弥勒佛,给人以亲切和富态之感。唯有那一双深邃锐利、仿佛能洞察世间所有商机的眼睛,提醒丁一这个人并非一般的富家翁。

贾丰和一名叫做贾才的仆人将丁一带到楼船上层的一处舱房,丁一进去一看,房间装饰得古香古色,虽然面积不大,却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里面配备有床榻、几案等家具,需要的物件应有尽有。

贾丰说道:“丁公子,船上地方狭小,不似岸上舒服,这几天就委屈您了。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丁公子吩咐贾才即可。”说完两人便告退出去。

大船启航,行至江中,望着滚滚长江,想到自己即将独闯江东,在这三国乱世开创自己的一片新天地,丁一心中不禁生出一种豪迈之气,站在船头,高声朗诵起来:

滚滚长江东逝水,

浪花淘尽英雄。

是非成败转头空。

青山依旧在,

几度夕阳红。

白发渔樵江渚上,

惯看秋月春风。

一壶浊酒喜相逢。

古今多少事,

都付笑谈中。

“啪啪啪啪——,好一句‘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先生真是好文采!”丁一只听得身后有人鼓掌称赞。

回头一看,击掌的人是在登船时看到的那个气质优雅的青灰长袍书生。

那书生对丁一拱手说道:“在下陆逊,字伯言。刚听先生所作,既不像是诗,又不像是赋,倒有点像屈原的楚辞,不过仔细品味,先生所吟与那楚辞又有不同之处。先生的大作,虽不遵循格律,却又结构缜密,兼有音律之美,气势恢宏,韵味无穷。还想请教先生,此是何种文学体裁?”

“天哪!居然在这里见到陆逊,那个指挥了两场战役,把关羽和刘备都干翻了的三国牛人。”一想到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书生是三国时期与诸葛亮、司马懿、周瑜这些牛人同一重量级的军事将领,丁一不禁有点小激动。

“在下丁一,字启明。久仰将军大名,今日得见,真是三生有幸。“丁一激动的说。

丁一说这话的时候是发自肺腑的真诚,而对面的陆逊听了以后表情却有点儿怪异。

看到陆逊有点愕然的样子,丁一猛然醒悟,按照史书的记载,现在的陆逊,还不是什么将军,只是孙权手下的令史,类似厅部级办公室一名小小的科长,成为位高权重的东吴大都督,那还得是十多年以后的事。

想到这里,丁一不好意思的赧然一笑,继续说:“刚才所诵,确实非诗非赋,亦非楚辞,乃是杨慎先生创作的一首词,名曰《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这词虽然也像诗一样讲究格律,但是更加灵活多变,其格律出于诗而不拘泥于诗,句子长短不一,重在意境和情怀的表达。”

说完最后一段,丁一仿佛有点儿回到读中小学的时候,上语文课回答问题的感觉。

“原来如此。这位杨慎先生陆某从未听人提过,想来定是一位隐居的高士。将来有机会,还请先生能引见引见。”陆逊说。

丁一心想:“这杨慎是明朝人,你陆逊要是听说过,那可就奇了怪了。”

接着两人便坐下攀谈了起来。陆逊出身于江东世家大族,从小受过很好的教育,诗辞歌赋,无所不通。而丁一则把中小学课本上收录的那些诗词,自己还能记得的都搬出来背诵讲解一番,陆逊听得是津津有味,不停称赞丁一的文采。

这两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是越聊越投机,彼此都有一种相逢恨晚的感觉。聊完文学又接着聊天下大事。丁一是科普视频UP主,分析问题的时候,非常善于抽丝剥茧,深入浅出,层层推进。加之是从二十一世纪穿越过来的,熟悉三国历史,有了上帝模式加持,对于天下大势走向的了解,自然远非陆逊所能企及。随着交谈的深入,陆逊对丁一越来越刮目相看,眼前这个年轻人,虽然只有二十来岁,却是诸子百家,天文地理,无所不精。甚至有很多江东的战略规划,是孙权与众多谋士多次商议才谋划出来的,属于是江东的高级机密,这个年轻人只是随口道来,却都能与江东高层的规划不谋而合。如此天纵之才,说是千年一遇都不为过。陆逊不禁对丁一起了招揽之心。

于是他很诚恳对丁一说道:“启明先生真乃当世大才也,我想向孙将军推荐先生,不知先生可否愿意与陆某一同到吴县孙将军府邸一叙?”

“不着急,孙将军过几个月就会将治所从吴县迁到京城了,到时我们在京城相见不迟。”丁一随口答道。

陆逊闻言大惊,把江东的治所从吴县迁到京城的计划,属于江东高层的机密。只有江东的核心高层以及像陆逊这样子的孙权核心幕僚才能知晓。丁一却是随口道出,甚至连搬迁时间都知道。但是看丁一也不可能是曹操细作,因为没有哪个探子会蠢得把打探来的高级机密情报随便告诉别人。

想到这里,陆逊便问:“不知启明先生如何能料知此事?”

“因为我是从未来穿越到这里的。”丁一回答。

“穿越?此是何意?”陆逊满脸不解之色。

“我的意思是说,我是从1800年后的世界来到这里的。因为是从未来穿越回到这个时代,所以我就相当于是能够预知未来,就跟你如果是一个从现在穿越回到秦朝的人,你也能够预知秦朝会二世而亡一样。”丁一神情激动答道。

好不容易碰上陆逊这种有大智慧的人,此时的丁一,恨不得能一口气将自己是如何穿越到这里的经过详详细细讲给陆逊听。

“哈哈哈,启明先生真会说笑。”还没等丁一开始讲故事,便听到陆逊的笑声。

“陆某曾听过有人假托自己是靠的占卜预知未来,有的是假托得到高人指点,有的是假托谶语,各种说法,五花八门。启明先生这穿越的说法,确实颇有新意,不落俗套。”

“我真的是穿越来的。”丁一看着陆逊,着急的辩解。

陆逊闻言正色说道:“子不语怪力乱神,虽然陆某知道启明先生喜欢说笑,然而这穿越之事,我俩私下说笑可以,先生切不可与别人开此穿越玩笑。试问一下,如果有人像你说的什么穿越,那君王生死,朝代更替,岂非都能提前知道?此种说法,与当年张角黄巾贼伪称能洞察天机,讹言'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又有何区别?有道是人心险恶,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若是因此被人安上借巫蛊之术谋反的罪名,向上报告,甚至恐有性命之忧。昔日于吉便是因为被认定妖妄,为孙伯符将军所杀。望先生引以为鉴,切记慎言。”

丁一知道陆逊所说的于吉被孙策斩杀的事,这个于吉是一名道士,曾在吴郡、会稽一带为百姓治病,甚得人心。估计还会变些小魔术,经常把自己搞得跟个魔法师一样。后来被孙策以惑人心为由,下令斩首,并将于吉的首级悬挂在市集上,以示警戒。

想到这里,丁一心中不禁一阵发毛,心想中暗:“如果连陆逊这样子见多识广的人,都无法理解穿越这回事,别人就更不用说了。看来还是赶快编个合理的出身,以后可别别跟人说扯么穿越的事,省得跟于吉一样,被人当成巫蛊术士,最后搞得人头落地。”

虽然对陆逊没法理解穿越这回事有点失望,不过对陆逊担心他因言获罪给出的真诚劝告,丁一还是颇为感动。

于是开口说道:“伯言兄,孙将军会把治所从吴县迁到京城,只要仔细一想,其实是可以分析出来的。首先,京城位于长江和运河的交汇处,地理位置优越,将治所从吴县迁到京城,能够更好地掌控南方水路和北方陆路的商贸运输通道,其次,京城的地理位置,更加有利于江东水军快速调动,将治所从吴县迁至京城,以后若曹军侵袭江东,孙将军便可依托此城,更加有效地组织防御。如今曹操在赤壁大败,又有周公瑾驻守江夏,长江上游安全无忧。若曹军再次南下,必从长江下游进攻,因此,尽快将治所迁至京城,可以犯患于未然。”

丁一将以前读过的三国历史资料里面,关于孙权为什么在赤壁之战后把治所从吴县迁到京城的分析一股脑复制粘贴出来。

丁一这一通Ctrl+C、Ctrl+V,有理有据,听得陆逊是频频点头,直呼内行。

两人正说话间,一个白衣少年伸着懒腰走了过来。丁一定睛一看,正是跟陆逊一起登船的俊俏少年公子。

只听到那美少年大声嚷嚷道:“陆大哥,我一睡醒就见到你们在这里聊得好开心,有什么好玩的事情呀,我也要听一听。” 第八章 武侠小说 见那美少年过来,陆逊连忙起身相迎,说道:“公子,来来来,我给你引见一位高人。这位是启明先生,启明先生博古通今,诸子百家,经史文学,无所不通,实乃当世大才。”

少年朝着丁一拱手作揖行礼,朗声说道:“学生孙灵,见过启明先生,还请先生多多指教。”

孙灵的声音清澈如泉,举止高贵优雅,浑身散发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迷人魅力。

陆逊又对丁一说道:“这位是孙伯符将军的公子孙灵,此次是微服随我到赤壁观察长江战事。孙公子自小喜读兵书,好百家杂学,还望先生这一路上多加指点。”

“不敢当,不敢当。在下丁一,字启明,见过孙公子。”

说完,丁一仔细地打量了一番孙灵,不禁暗叹,这遗传基因确实很重要啊。陈寿在《三国志》里面记载孙策是当时有名的美男子,说他是“美姿颜,好笑语……士民见者,莫不尽心。”,而西晋虞溥所著的《江表传》记载孙策是“士民皆呼为孙郎(士人和老百姓都叫他孙大帅哥)”。眼前这美少年,显然是继承了孙策的高颜值基因。唉,可惜生错时代了,如果是出生在现代社会,那些小鲜肉明星跟孙灵站在一起的话,简直就如同萤火虫跟天上明月的对比。

“启明先生,陆大哥说您诸子百家,无所不通。先生挑一些有趣的给我讲讲呗。”

“嗯嗯,我想一下,讲什么好呢?”

想了一会,丁一开口:“我给你们讲武侠小说吧。”

“啥是武侠小说?”孙灵问。

“就是有点儿像《史记·游侠列传》那样子的传奇故事。”丁一说。

“好呀,好呀,我最喜欢听英雄侠客的传奇了。”孙灵满脸期待的看着丁一。

“话说南宋末年,在吴郡的钱塘江边有一个牛家村,这牛家村里有两个异姓结拜兄弟,大哥名叫郭啸天,弟弟名叫杨铁心,两人均是贵良之后,为避战乱隐居此地……”丁一学着视频网站上面那些说书先生的口吻,开始摇头晃脑讲起了《射雕英雄传》。

丁一是科普视频的UP主,很善于调动听众的兴趣,讲起故事来,绘声绘色。

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可谓是武侠小说经典中的经典,集武侠、爱情、友情、家国情怀于一体,不仅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人物栩栩如生,还蕴含了深刻的文化内涵,里面各种武功描写细致入微,充满想象力。

孙灵哪里有听过这么精彩的故事,也从未见过有像丁一这样子讲故事的方式。立刻就被这《射雕英雄传》给迷住了。

就连饱读诗书,见多识广的陆逊,也是听得津津有味。

接下来几天,孙灵更是每天一大早就爬起来,缠着丁一给他讲《射雕英雄传》。丁一见过追更的,可没见过追更追得这么紧,一大早就跑来敲门催更的。

好在这孙灵很是机灵,每次来催更都会带上各种好吃的贿赂丁一。丁一是个超级吃货,看在每天这么多美食的份上,也就舍不得拒绝孙灵的催更要求,于是便将小说一章接一章不停讲下去。

很快,整船的人都知道了有个丁启明先生讲的游侠传奇特别有意思,到最后丁一开讲的时候,下面是黑压压一堆人等着听《射雕英雄传》。每次暂告一段落,丁一想要休息的时候,还有几个商人赶快奉上钱物,说什么“听启明先生讲学,我等受益匪浅,小小薄礼,还请先生笑纳,希望先生能够继续开讲,云云”。搞得丁一有点儿哭笑不得,自己来到三国,居然混成了说书先生,而且还有粉丝打赏。

丁一发现孙灵听故事的时候,特别入戏。当听到年幼的小郭靖在大漠被铜尸陈玄风擒去,准备用来练习九阴白骨爪的时候,孙灵紧张得双手紧紧的握在一起;当听到少年郭靖大漠射雕的豪情,孙灵兴奋得大声拍手叫好;听丁一讲到黄蓉恢复女装,在河边叫呆头呆脑的郭靖上船,把郭靖吓了一跳的时候,孙灵开心且得意的笑了起来……

每次丁一休息的时候,孙灵还要找来陆逊和那几个随从陪他练什么打狗棒法、降龙十八掌,而且每次都要他们演坏人,什么欧阳锋、杨康、黄河四鬼……,一个个反派轮番上阵。看着孙灵那股认真的劲头,还有陆逊和那几个随从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丁一就忍不住想笑。

几天一晃过去,不知不觉之间,行程已经走完了一大半。

这日,商船行驶到了一处宽阔的江面,此时风平浪静,水流缓慢,船也走得很慢。

甲板之上,众人都在聚精会神听丁一讲《射雕英雄传》,此时故事的进度条已经走到郭靖的五位师傅在桃花岛被欧阳锋和杨康等人所杀,之后欧阳锋和杨康又设局栽赃嫁祸给黄药师,弄得郭靖对黄蓉产生了巨大的误会,两人因此分手。

突然,丁一看到前面的孙灵满眼泪水,一边擦眼泪还一边喃喃自语:“真笨、真蠢……”

丁一记得史书里面记载的江东小霸王孙策,勇猛过人,豪气冲天,同时又是一个很感性很真性情的人。而在《三国志》和《资治通鉴》里面,也有好几处记载孙权哭泣的场景。看到眼前的孙灵哭成这样子,丁一心里一阵嘀咕:“难道这孙家的人都这么多愁善感的吗?”

正思量间,忽然听到船上负责瞭望的水手大吼:“报——,前方发现水贼!”

众人慌忙登高一看,只见前方约五六十丈远处,一字排开五艘小船,每艘船上各站着十几二十个凶神恶煞、手持环首大刀的彪形大汉,船头都插有一面硕大的黑色大旗,黑旗上画着一个很吓人的白色骷髅头,骷髅头下面是两根交叉的白骨。

此时天空没有太阳,江面上天气阴冷,那五面阴森森的黑底白色骷髅旗,看起来感觉就像是来自地狱的招魂旗,让人不寒而栗。

一百多名水贼齐声高喊:“投降免死,若敢抵抗,杀无赦!投降免死,若敢抵抗,杀无赦!!投降免死,若敢抵抗,杀无赦!!!……”声音响彻云霄,震人心魄。 第九章 江上历险(上) “是骷髅贼!”船老大脸色煞白的说。

“半年前,他们在江州(今重庆市)水域洗劫了一艘货船,船上除了一名船工侥幸逃得性命,其他人无一活口。三个月前,这帮骷髅贼又在阆中(今四川省阆中市)江面血洗了一艘商船,船上女眷不是被奸杀,就是被掳走。这些人心狠手辣,原来只是在巴蜀地界劫掠,不曾想今天竟跑到这里。”贾丰浑身哆嗦,用颤抖的声音告诉陆逊和丁一前方那几艘船上面是什么人。

听完两人言语,陆逊立即果断站上船头甲板,亮出腰间令牌,朝着惊慌失措涌上甲板的人群,朗声说道:“诸位,我乃江东孙将军麾下将领陆逊,此次乃是奉孙将军命令微服出巡。我江东水军连曹操几十万大军都能轻松打败,岂惧这区区水贼。大家不用惊慌,都听我指挥应敌,定可保住各位的性命和财货安全。”

众人听到陆逊是江东孙权麾下将领,又见他虽然年轻,却是气度非凡,说话时自信镇定,一副久经沙场的大将模样。大家顿时安心了不少,侧耳恭听陆逊的安排。

接着,陆逊对船老大和船上几名商人说道:“请船主与各位东家,即刻将船上所有青壮男子都叫来甲板,听候我调遣。”

于是,几个人急忙跑进船舱召唤人手。

丁一悄声对陆逊说:“陆将军,敌众我寡,不宜近身肉搏,小弟以为,我们可用火攻。”

陆逊轻声答道:“火攻需有硫磺、松脂作为引火助燃之物,这些东西现今船上没有。”

“引火助燃之物我来负责解决。”

说完丁一叫来那名贩运烈酒的商人:“张兄,请你即刻安排人将货舱里面的烈酒都搬到甲板。”

接着,丁一取来一口大锅,将一小坛烈酒倒入锅中,然后将一根熊熊燃烧的火把扔进锅里。“唿”的一声急促轻响,锅中的烈酒瞬间便被烈火点燃,形成一个上下跳跃的蓝色火盘,火焰在酒精的助燃之下迅速蔓延,发出“嘶嘶”的燃烧声和“噼噼啪啪”的杂质爆裂声。

站在旁边观看的陆逊顿时感受到了一股热浪扑面而来。

陆逊是何等聪明之人,看了丁一的这个演示,马上就明白接下来应该怎么做了。

他扫视一下站到甲板前方的一群青壮男子,约有十三四人。

陆逊高声说道:“会射箭的壮士请举一下手。”

前面这十几个人“刷刷刷”全部举起了手。原来这些人都是船上商人的随身保镖,射箭、格斗这些技能属于他们吃饭谋生的本领。

“孙灵听令,命你与四名卫士担任队长,带领这些壮士,四人一队,藏匿于船舷各处,待贼船距离十步,听我号令将酒坛扔至贼船上面砸碎,然后扔上火把,射去火箭把贼船烧毁,将水贼全部歼灭。”陆逊用镇定威严的声音发出命令。

“诺!”众人齐声答道。

陆逊接着对丁一说道:“启明贤弟,令你带领众人即刻制造火把、火箭,并在我等发起火攻时提供点好的火把,不得有误。”

“诺!”丁一朗声接令。

陆逊随后朝向一名年纪较长的儒生说道:“惠文先生,请您带领几名年长者,将所有妇孺老人安排进船舱安全处藏匿好。安排妥当后,你们几个人到这船头高举白旗,假意向贼人喊话乞降。”

“诺!”年长儒生拱手应允。

陆逊又吩咐船东:“余掌柜,令你带领船工,等到几艘贼船火起,迅速驾驶本船后退,使本船与贼船保持十步左右的安全距离,让我等可以继续射杀贼人,又能防止贼人跳帮,避免本船着火。”

“诺!”船东应诺离去。

陆逊有条不紊的安排完各项战斗准备后,众人便开始紧张忙碌的准备起来。

丁一让贾丰与贾才带人将他们此次运送的棉布从底层货舱搬上甲板后侧,同时又安排人从船上厨房搬来烧火的木柴与晚上照明的灯油,令运送瓷器的商人带人从货舱搬来可以单手握住的瓷瓶。

物料到齐之后,丁一马上教大家把棉布撕剪成条状,缠绕捆绑在木柴一头,然后吸浸灯油,做成火把。

箭矢也是如法操作,制作成了火箭。

接着他又安排一部分人将烈酒灌入瓷瓶,然后用吸浸过灯油的棉布塞紧瓶口,做成可以单手投掷的燃烧瓶。这是他从以前看二战电影时,苏联游击队用高浓度伏特加酒做成袭击德军坦克的燃烧瓶得到的启发。丁一知道三国时期的烈酒度数不太高,威力无法与苏联卫国战争时期高浓度伏特加酒相提并论,不过做为火攻的助燃剂,已经绰绰有余了。

商船这边众人在陆逊和丁一的指挥下,争分夺秒的做着战前准备。

水贼那边五艘快船则排成品字型,像一根大叉子一样向商船不断逼近,这个品字型船阵的双翼各有两艘快船,在品字型头部是一艘体积稍大一些的指挥船。

当商船这边一切准备完毕时,骷髅贼那边驶在最前面的两艘快船距离商船已经不足十丈远。 第十章 江上历险(下) 见一切都已准备妥当,陆逊对年长儒生说:“惠文先生,你们可以诈降了。”

于是这位惠文先生带领几名老者,颤颤巍巍站到船头甲板,朝着水贼大喊:“诸位大王,我等愿降,船上财物我们都不要了,只求大王饶了我等性命。”

说完几个人连连拱手作揖,口中不断齐声高喊:“求大王饶了我等性命!”

看着他们摆出的那一副待宰羔羊的可怜模样,丁一不禁暗自好笑,心想:“没想到这几个老头的演技居然这么好,简直是戏精附体啊,哈哈哈。”

对面几艘快船上面的水贼闻言,得意洋洋的哈哈大笑起来,有的举起酒壶喝酒庆祝,有一些水贼更是手舞足蹈,大呼小叫,俨然一副猎物已尽在手的志得意满,对商船完全放松了警惕。

当水贼的快船距离商船差不多二十步远的时候,陆逊让这几个老人退下,去船舱安全处藏好,然后轻声发令:“各队做好战斗准备。”

贼船距离十五步的时候,陆逊发令:“后方开始点燃火把。”

贼船距离十步远的时候,陆逊大喊一声:“投射酒坛!”

孙灵带着二十多名战斗队员立刻从藏身的地方冲出,将一坛坛的烈酒砸到了最前面的四艘贼船上面。

只听得‘砰砰砰砰’的声音不断响起,砸在敌船上面的酒坛一个个应声破裂,陶瓷碎片四处飞溅。

接着又听到陆逊大声发令:“扔火把!”

战斗队员从丁一带领的后勤小队手中接过点好的火把,一根根扔向敌船,火把在空中划出一道道火红的弧线,如同流星般飞向目标。

这一根根熊熊燃烧的火把,如同密集的雨点一样掉落在了洒满烈酒的敌船上,烈酒瞬间被引燃了,火焰以惊人的速度蔓延开来,贼船开始四处起火。

几艘敌船上面的水贼被商船突如其来的火攻吓得阵脚大乱,惊慌失措。有的人脱下衣服四处拍打,试图扑灭火焰,控制火势,有的人则干脆慌忙跳进长江逃命。

丁一知道三国时期的烈酒浓度不太够,酒精很快就会燃尽。

于是带领后勤小队,将一个个点好的土制燃烧瓶递给战斗队员。

很快,一声声清脆的炸裂声响起,燃烧瓶把贼船上面更多地方点着,火势也更旺了。

接着,丁一听到陆逊喊身边一名卫士:“你把酒坛扔到贼船上空。”

卫士从甲板上拿起一坛酒,扔到了前方一群忙着救火的水贼上空。

只听得“嗖”的一声,一根箭矢从陆逊手中射出。

接着“嘭”的一声,箭矢准确击中扔到贼船上空的酒坛,酒坛应声碎裂,烈酒溅射到了几名正在拼命救火的水贼身上。

“嗖——”陆逊又是一根箭射过去,这次是一根燃烧的火箭。

“啊——”,只听得一声惨叫,一名身上洒满烈酒的水贼中箭,身上的烈酒迅速被火箭点燃,水贼顿时变成了一个火人,一阵阵凄厉的哀嚎声不停响起。

丁一只知道陆逊指挥打仗很厉害,没想到他箭法竟如此高明,心中不禁暗自佩服。

孙灵见状,也依样画葫芦,让卫士扔酒坛,自己来个空中开花。

看到孙灵箭无虚发,每一箭都准确击碎一个酒坛,看其发箭的速度、力度和准头,箭术竟是在陆逊之上。丁一顿时对这个衣着华丽的贵公子也是刮目相看,这美少年小小年纪,而且看起来细皮嫩肉,打起仗来却是一员虎将,看来不仅是遗传了孙策的高颜值,还继承了孙策的勇猛啊。

其他人自知没有陆逊和孙灵的箭术,于是有的帮陆逊和孙灵扔酒坛,有的则往水贼身上射火箭。

越来越多的惨叫声和哀嚎声不断响起,敌阵前面那四艘贼船简直成了烟火缭绕的修罗地狱。

这些穷凶极恶的水贼做梦都没有想到,不到一刻钟之前,他们还是准备享用猎物的猎人,一眨眼功夫,他们就变成了屠宰场里面待宰的羔羊。

突然间,正跑过来给孙灵补充箭矢的丁一,发现侧前方敌船上面,有两名还在垂死反抗的水贼捡起两支熊熊燃烧的火把,朝着正在聚精会神搭弓射箭的孙灵恶狠狠地扔了过来。

两船距离这么近,此时提醒孙灵躲避已经来不及了。

丁一没有丝毫犹豫,立刻飞身跃起,像守门员扑球一样扑向了毫无察觉的孙灵,用力将他按倒在甲板上面,将自己整个身体覆盖在了孙灵身上。

“噗噗”,两支火把砸在了丁一的后背,然后掉在了甲板上。丁一急忙起身将火把丢入江中,避免烧到酒坛。

被丁一压在身下的孙灵也慌忙起身,帮丁一拍掉后背衣服上的火星。

他关切的问道:“丁大哥,你怎么样,受伤了没有?”

“不用着急,我没事。”丁一说。

只见孙灵呼吸急促,满脸红晕,望着丁一颤声说道:“丁大哥,谢谢你救了我。小——小弟我无以为报,愿——愿——以后,我会一直记着你对我的好。”

“刚才真是好险,”丁一心想,“要不是及时将孙灵扑倒,那两支熊熊燃烧的火把砸到孙灵脸上,非得让他破相了不可。”

丁一记得《三国志·孙策传》里面记载孙策的脸被刺客射伤之后,照镜子时说了一句话:“面如此,尚可复建功立事乎?(我的脸变成这样子了,还能继续建功立业吗?)”这位江东第一美男子因为照镜子看到自己被毁容了,大受刺激,伤心而死。

眼前这俊俏少年脸上要是被火把烧伤的话,估计也得跟他父亲孙策一样悲痛欲绝。

这边丁一还在庆幸孙灵没有被毁容,那边陆逊他们已经迅速把四艘船上剩下的敌人全部消灭干净了。

此时对面那四艘贼船火光冲天,烟雾弥漫,船上已经没有任何的惨叫声和活物的迹象,只有木材在高温下爆裂,时不时发出的‘嘭嘭’闷响,还有船身解体时发出的‘咔嚓’脆响。

众人正要继续搜寻猎杀刚才那艘躲得远远,火攻时完全无法够得着的水贼指挥船。

忽然,只听得后面一声有人大声惊呼:“有水贼爬上船啦!”

原来那艘水贼的指挥船趁着陆逊他们在与前面几艘快船激战时,在浓烟的掩护下,悄悄从那几艘船的侧后方绕过,来到商船右侧船舷,二十多名水贼从这里跳帮登上商船,准备给陆逊他们来个背后突袭。

陆逊与孙灵立刻带领战斗小队回身与这群刚刚登上商船的骷髅贼展开近身肉搏战。

为首的水贼是一个身高九尺,面目狰狞的壮汉,手持一把环首砍刀。旁边是一名身材高大,双手持戟,脸带伤疤的骷髅贼。其他水贼也都是满脸横肉,手持大砍刀,凶神恶煞,杀气腾腾。

“兄弟们,给我把这些杂种都剁成肉酱!男的剁成肉酱,女的全部赏给大家享乐!”为首的水贼恶狠狠高声大喊。

“杀光这些水贼!”陆逊是人狠话不多,发完命令便带领战斗小队迎上去。

陆逊冲过去迎战为首那名身高九尺的壮汉,孙灵则与那名手持双戟的骷髅贼展开激战,其他队员也与水贼们混战在了一起。

只见那名水贼首领双手抡起大砍刀,猛地从空中往下斜劈,直接向陆逊脖子砍去。陆逊双手举起长剑拦住大刀,“锵”,一声清脆响亮的金属碰撞声响起,火星四溢,陆逊只觉得虎口微微发麻,看来这贼人的力气极大。当下陆逊也不敢托大,挡住贼人一劈之后,长剑立即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如同游龙一般,朝着强盗的腰部刺去,那名贼首反应迅速,急忙掉转刀头,拨开陆逊这飞速一刺。两人你来我往,战斗愈来愈发激烈,剑影与刀光交织成一片。

那边孙灵与那名手持双戟的骷髅贼又是另一副战况,那名骷髅贼足足比孙灵高出一个头,身体庞大,孙灵与他一比,就如同一个轻量级的拳击手站在一个重量级的拳击手面前。孙灵不与他拼力气,而是发挥自己灵活的优势,当对手用双戟攻击的时候,孙灵总是轻轻的躲开,然后绕到对方侧面进行反击。不一会,这个骷髅贼就被孙灵转来转去,忽左忽右的战法搞得气喘吁吁,动作也开始变得笨重起来。当这名骷髅贼又一次高举双戟,准备向孙灵砸下的时候,这次孙灵突然不躲闪了,在这电光火石的一瞬间,他抓住对方此时胸口露出的防守破绽,手中长剑猛然投出,长剑如同一把飞速射出的强弩,准确的插入了骷髅贼的心脏。“啊——”一声凄厉的惨叫声响起,骷髅贼轰然倒地。生死决斗,放弃手中的兵器,意味着将自己置于无比危险的劣势,因此没有人愿意冒去这种险。孙灵这出其不意的飞剑,实在是让对方做梦都想不到。孙灵从敌人胸口拔出长剑,顿时一股鲜血奔涌而出。

与陆逊激战正酣的水贼首领,听见手下大将一声惨叫,顿时一怔。这稍微一分神,立刻便被陆逊抓住战机,他使出一招“白虹贯日”,长剑化作一道耀眼的光芒,直刺对方的胸口,水贼首领慌忙拿刀格挡,哪知陆逊刺他胸口却是虚招,当水贼首领举刀的时候,陆逊突然变招,刺出的长剑改变线路,直接刺在水贼首领拿刀的右手手腕。“哐当”一声,水贼首领大刀掉地。陆逊手中长剑又在空中划出一道圆弧,变刺为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砍向水贼首领的脖颈。水贼首领只觉得眼前一花,紧接着,他感到一股冰冷的剑气掠过他的喉咙。然后,只见一颗头颅猛然飞出,在半空中划出一道血红色的弧线,水贼首领的双眼瞪得滚圆,仿佛至死都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九尺多高的身躯,像是一棵被砍倒的大树,轰然倒地,鲜血如同喷泉般从他断裂的脖颈中喷涌而出。

陆逊举起水贼首领的头颅,高声大喝:“你们的头领都已经死了,还不赶快束手就擒!” 第十一章 丁大哥,你跟郭靖一样笨! 此时众水贼正与商船上面的战斗小队杀得难解难分,双方都拼尽全力,甲板上面刀光剑影,血肉横飞。忽然听到陆逊说他们的首领已经被杀死,又看到陆逊手里提着水贼首领的人头,这个突如其来的打击如同一道闪电,瞬间击穿了水贼们的心房。一众骷髅贼眼中闪过一丝不可置信,紧接着便是深深的恐惧和绝望,这些人的战斗意志一瞬间便突然崩溃了。

战场之上,最忌讳的便是军心溃散,战斗意志一消失,所有的水贼心中便只剩下逃命,每个人只想要逃离这个死亡的漩涡。

于是,兵败如山倒,水贼们有的人因为反应变得迟钝,立刻被商船的战斗队员斩杀;有人大喊“赶快撤退!”然后试图逃跑;有的人则直接跪地哭求饶命。

甲板之上的肉搏战顿时由原来的势均力敌变成了一边倒的屠杀。

“啊——啊——啊——”的惨叫声与哀嚎声此起彼伏。

那些试图逃命的水贼,有的还没来得及跳水逃跑就被杀死,侥幸跳进长江的,也尽数被船上的弓弩射杀。

战斗最后结束的时候,这群劫匪活命的只剩下那四名放弃抵抗,跪地求饶的骷髅贼。

此时甲板上到处都是鲜血以及血肉模糊的尸体,有的尸体因为腹部被刺破,连肠子都流出来吧,另外有一具无头的尸体还在咕噜咕噜冒着血,尸体脚下还有一颗面目狰狞,双眼瞪圆的头颅。

丁一虽然在穿越到三国的第一天晚上见过曹军的尸体,但是当时不清楚情况,还以为是在拍戏,后来自己又一路夺命狂奔,都没有时间去感受战争的残酷。

但是现在不一样,从未亲身经历过战争的丁一,这次是亲眼看到一个个活人变成了死尸。而另外四艘船上几十名被烧死的水贼,还都是被自己制造的武器杀死。虽然这些人罪大恶极,死有余辜,但是对于这个来自二十一世纪,过去只拍死过蚊子和蟑螂的现代人来说,忽然看到这么多人在自己眼前被杀死,心理上一时之间还是有点难以接受。

望着甲板上激战结束后的惨烈景象,闻着空气中四处弥漫的一股股血腥味,丁一突然觉得自己的胃开始翻腾起来,一种难以言喻的恶心感开始蔓延,他感到胃部一阵痉挛,喉咙开始发痒,于是忍不住弯下腰,双手撑在膝盖上,开始剧烈的呕吐起来……

“丁大哥,你没事吧?”孙灵跑了过来,轻轻抚摸着丁一的后背紧张的询问。

“我没事,只是第一次见到杀人,有点受不了。”丁一站起身,用袖子擦拭嘴角,大口地喘息着,试图平复自己的呼吸。

“船上是否有医者?这里有人受伤了。”陆逊的声音响起。

没有人回应,因为这商船上面没有一名医生。

“我懂一点医术,我来试试吧。”丁一轻声回答。

丁一虽然不是医生,但是因为出身医生世家,从小受到各种熏陶,懂得很多医学知识,同时寒暑假在父母开的私人诊所帮忙,也学到不少医疗护理技能。现在船上没有专业的医生,他只能硬着头皮顶上去了。

受伤的是五名在肉搏战的时候被骷髅贼砍伤的商人保镖,还有三名后勤人员。

丁一替他们一一做了检查,还好,虽然流了好多血,但是都没有伤到重要部位。

“丁大哥,我来帮帮你吧。”站在丁一身旁的孙灵柔声说道。

于是丁一让孙灵和其他几个有包扎伤口经验的卫士给他当助手,先用烈酒把伤员们的伤口冲洗干净和消消毒,然后敷上陆逊他们随身携带的金创药,最后再用棉布条一一包扎好,丁一知道在这个没有抗生素的时代,即使是一个小小的伤口感染,都有可能会致人死命,所以一点都不敢掉以轻心。

还有一名伤员大腿被砍了一刀,伤口又长又深,这个时代也没有什么麻醉药,丁一只能让人按住这名伤员,然后自己用消过毒的缝衣针给他做了一台简单粗暴的伤口缝合手术。

当一切都干完的时候,丁一感觉自己累的都要虚脱晕倒了。

第二天,当船行驶到下一处港口,陆逊命令商船在港口停歇休整。他命人叫来当地官府,让官府衙役将俘虏的四名水贼全部吊死,尸体连同黑色的骷髅旗悬挂于江边示众。

同时令官府发布榜文通告,说是江东水军派有密探在长江之上保护商船,罪大恶极的骷髅贼试图在江东水域劫掠,尽数被我江东秘密水军斩杀。以后若还有贼人敢来江东水域劫掠,这些骷髅贼的下场就是榜样。

人民群众拥有无限的想象力和创造力,陆逊他们全歼骷髅贼的事迹,后面被人越传越神,什么当水贼来的时候,他们很轻松的继续坐在船上喝酒,只是手掌一挥,立刻电闪雷鸣,几柱天火从空中降落,瞬间便把贼船烧成灰烬;还有人信誓旦旦说是看到当时天上有一条巨龙在朝着贼船喷火……每一个传说都是有鼻子有眼,古代的人都很迷信,也没人去质疑这些传说。

可能是陆逊让官府发的恐吓性榜文让人害怕,或者是人民群众那些有板有眼的传说起了作用,后来还真的再也没有水贼敢到江东的水域劫掠。

陆逊又将从那艘骷髅贼指挥船缴获来的巨额钱财,取出一部分重赏商船上面与水贼拼杀的战斗人员、战斗时提供后勤支持的所有人员以及船东船员,受伤人员还额外增加奖赏。

对于烈酒商人、布料商人等等商贾提供的火攻物资,陆逊也都一一作价给予补偿。

陆逊的安排,可谓是面面俱到,雨露均沾,众人均是感恩不尽。

商船重新启航之后,因为每天要照顾伤员,检查康复情况、清洗伤口、消毒、换药等等,还要教大家后面如何护理,丁一每天忙到团团转,也就都没有时间继续给大家讲《射雕英雄传》了。

很快,商船便到了京口。

船上其他人都是要去江东的治所吴县,因此只有丁一独自一人在京口下了船。

临别之时,众人依依惜别,丁一很潇洒地对着大家拱了拱手,朗声说道:“诸位壮士,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伯言兄,孙公子,我们几个月后京城再会。”

孙灵走到丁一身边,将一块玉佩塞到他手里,轻声说道:“丁大哥,这块玉佩是我爹给我保平安的,送给你。”

丁一慌忙推辞:“不不不,孙公子,我不能要,这么贵重的礼物,丁某实在担受不起。

孙灵帮丁一将玉佩挂到腰带上,嗔声说道:“丁大哥,你跟郭靖一样笨!” 第十二章 工作好难找 三国时期东吴的京口城,也就是后世的江苏省镇江市的前身。

这片区域在西周时期属于宜国的封地,到了春秋晚期,同属长江流域的吴国军事实力逐渐强大,于是便一步步将势力范围延伸到整个长江以南的地区,宜国被吴国灭掉后,这个地方先是被改名宜邑,后来改为朱方邑。越国灭吴之后,将朱方邑改名为谷阳邑。

秦始皇统一天下后,有一次到会稽郡巡视的时候,途经谷阳邑的京岘山,这位始皇帝也不知道是发了什么神经,硬说自己看到这里有王者之气,然后派遣三千名穿着赭红色囚衣的犯人,星夜赶往京岘山,劈山削岭,砍毁古树名木,希望通过改变风水,凿断龙脉,败掉王气,防止出现天子威胁到他们老嬴家“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的万年大计,并且非常简单粗暴的将谷阳改名为丹徒,意思是“穿着赭红色衣服的囚徒”。

到了三国时期,孙权雄踞江东,出于事业发展与江东安全的战略需要,孙氏政权遣大将孙韶在现今镇江市的北固山前峰筑城,扼守由长江入吴的重要通道,由于此城的地理位置险要,内外城墙都有坚固的砖壁,因此号为“铁瓮城”,也就是坚固如金城的意思。小说《三国演义·第二十二回甘露寺刘备招亲》里面的甘露寺传说就是位于此城的北固山。顺带说一下,铁瓮城的城墙也是后世历史研究确认最早使用包砖的城墙。

因为古人把高平之地称为“京”,而北固山下的长江入口则是称为“口”,因此这座城在孙权把江东的政治中心从吴县迁到这里以后,就被称为京口。

南宋时期,著名词人同时也是抗金名将的辛弃疾受命担任镇江知府,戍守京口布置南宋北伐的军事准备工作。他来到京口城北固山上的北固亭,遥望中原,心中无限感慨,写下了那首大家在中学课本上必背的《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

千古江山,

英雄无觅孙仲谋处。

舞榭歌台,

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斜阳草树,

寻常巷陌,

人道寄奴曾住。

想当年,

金戈铁马,

气吞万里如虎。

元嘉草草,

封狼居胥,

赢得仓皇北顾。

四十三年,

望中犹记,

烽火扬州路。

可堪回首,

佛狸祠下,

一片神鸦社鼓。

凭谁问:

廉颇老矣,

尚能饭否?

丁一下船之后,发现京口的船渡码头离城池不是很远,城池三面环水,江上船来船往,港口的码头,有船正在装货,也有船正在卸货,从码头上面的繁忙景象,可以此处的商贸活动很是发达。

进到城里,丁一感觉就像是进入后世那些某某古城的商业街。街道上熙熙攘攘,人来人往。大街两侧,有各种商铺和摊贩,出售食物、酒水和其他各种生活用品,商贩们的叫卖声不绝于耳。

丁一在商船上面虽然有孙灵给他送了各种吃的,但是基本上都是干粮,天天吃,时间长了,感觉就没有那么香了。现在看到这京口城里有这么多的新鲜食品,肚子顿时“咕咕咕”的叫了起来。

他找了一间看起来很不错的食肆,点了一些当地比较有名的鱼鲜,有清蒸鱼、白灼大虾、脆炸杂鱼仔……还有各种江东的小糕点,恨不得把食肆里面的美食都试一遍,此时的丁一,只恨自己没有多长一个胃。

一顿饭下来,丁一感觉自己圆滚滚的肚子都快要爆炸了。

饱餐一顿之后,丁一便在城里找了一处客栈安顿下来。

这家客栈名叫苏氏客栈,客栈的掌柜世居此地,算是当地的老土著了。客栈位于京口城的商业区,靠近繁忙的街道和市场。这个客栈的建筑是古代典型的木材结构,屋顶使用瓦片覆盖。整个客栈就像是一个超大号的四合院,大院四周是不同的客房,有类似单人间的客房,也有多人合用的大通铺客房。大院中间则是一个大庭院,在不同角落种有几株果树和花草,在庭院中间,还摆放有石桌与石凳。

客栈的前院还设有马厩和草料棚,有仆役专门照料马匹,方便骑马或者有马车的客人,这些设施大概就是相当于后世那些现代酒店的停车场了。

丁一实在不想跟很多人挤大通铺,虽然住这种房间比较省钱,但是既不安全,也不太卫生。可能是出身于医生世家,丁一平时在生活里还有点儿小洁癖,他实在不敢想象跟一堆很多天都不洗澡的古代陌生人挤在一个大通铺上面的情形。

于是他要了一个单人间,掌柜把丁一带到了院子的西厢房。进去以后,丁一发现房间里面的设施与先前搭乘的那艘商船上面的舱房差不多,床铺、桌椅应有尽有。不过客栈的客房舒服程度要比商船好了很多,房间面积更大,床铺也更好更干净。

接下来几天,丁一就在城里到处闲逛,熟悉一下这个江东未来的政治中心。每天吃这个吃那个,很是惬意。

刚开始意外穿越到三国的时候,丁一还是挺恐慌的,很担心身无分文的自己,在这个无亲无故,与自己过去生活的时代完全不同的时空里面,能不能活下去。

一开始他是计划把穿越到三国第一天晚上从曹军那里捡的玉佩和短剑变卖,筹集路费和生活费。

结果后来没想到自己还没到京口城,先是因为卖老虎发了一笔小财,之后在商船上面给大家讲《射雕英雄传》,那些每天听故事上瘾的商人催更又打赏了不少钱,后来遇上水贼,因为自己的火攻之策,使得商船能够以少胜多,全歼骷髅贼,立了大功,陆逊论功行赏,又给了丁一好多钱。

手里有钱,心里也就不慌了,加上在商船上面天天被陆逊夸赞是什么当世奇才。丁一对于自己在三国的未来也变得信心十足,自信以自己的受教育程度,在京口城找个好工作,获得一份不错的收入,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在京口城里闲逛了几天之后,丁一终于开始着手找工作。

这时,丁一才发现自己先前实在是过度乐观了。

首先,京口城虽然是东吴未来的政治中心,但是中国古代是农业社会,所以主要的工作机会就是种地,丁一从没当过农民,可不知道怎么种地。

其次,在这个时代,没有什么招聘网站、招聘会、人才中介之类的,所以即使有什么种地之外,适合自己的工作机会,也是不知道的,在这个时空找工作基本上都得靠熟人推荐。

有一些工作机会,倒是不需要通过熟人推荐就能去做的,比如说京口码头的搬运工,丁一还真的去跟码头的搬运工头打听了,结果工头瞧了瞧白白净净的丁一,说道:“公子,俺们都是穷苦人,混口饭吃不容易,请公子莫要消遣我等下人。”

还有马上就能录用的工作机会,那就是当兵。丁一自从在商船上面见识到杀戮的残酷以后,对于什么金戈铁马,驰骋沙场完全没有了兴趣。

最后丁一想到自己上大学的时候,在麦当劳肯德基打过工,或许可以尝试在京口城的食肆找份打杂的差事,结果食肆的老板听完丁一说自己想在食肆工作,看了看一身白衣白袍,白白净净的丁一,回了一句:“公子您真是会说笑……”

就这样,丁一四处晃荡了十多天,居然一份工作都没找着。

工作的事没有眉目,钱却是哗哗哗的往外流。每天住客栈,在外面吃东西,样样都要花钱。

看着不断瘪下去的钱包,丁一开始有点恐慌了。

这样子继续下去可怎么办?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返俭难。自己现在住着小单间,每天吃好喝好,如果没有收入,那就得去挤大通铺,每天稀粥咸菜。

丁一穿越之前,因为社会经济增长出现了问题,很多人被迫选择了消费降级。

一想到自己来三国还不到一个月,现在就又要消费降级了,心里那个难受啊……

晚上睡觉的时候,躺在客栈的房间里,丁一不禁暗暗哀叹:“穿越之前,每年一到大学生毕业的时候,媒体新闻的标题总是“史上最难就业季”,没想到穿越到了三国,自己遇到的依然是史上最难就业季。唉,找工作咋就这么难呢?” 第十三章 来到三国的第一份工作(上) 忙活了那么多天都找不到工作,丁一现在开始有点儿后悔当初没有听陆逊的话,跟着他一块去吴县了。如果去吴县的话,有了陆逊的推荐,说不定也能混个幕僚的职位,大树底下好乘凉,至少可保衣食无忧。

这一天,当丁一又一次出城,打算去长江边散心的时候。忽然,在城门处看到了一道官府刚刚张贴的招贤榜文,只见上面写着:

“盖闻算学之术,经纬天地,其用无穷。今我江东,承天顺民,欲兴百业,故特发榜招贤,广纳算学之英才,以利民生。

题一:昔有商贾,贩鸡兔于市,鸡兔共一笼,上有三十五头,下有九十四足。问:鸡、兔各几何?

题二:昔先贤有言,勾三股四,弦必应五。今设勾三股四,求证弦果五。

凡能解此二题者,可将解法书于蔡侯纸,送至县衙门。经审核为算学之才者,不问英雄出处,皆有晋身之阶。”

丁一看完榜文,顿时大喜,心想:“这不就是小学四年级人教版数学课本里面的鸡兔同笼例题,还有人教版八年级数学课本里面的勾股定理证明方法嘛。”

以前上学的时候,感觉答数学题纯粹就是为了应付学校考试,没想到来到三国,解数学题还可以求职。

丁一也不去散步了,立刻飞奔回客栈,找客栈掌柜要了笔墨和几张蔡侯纸,开始解题,写答案。

对于鸡兔同笼问题的解答,丁一还给出了两种解法,分别是:算术方法与方程方法。

对于勾股定理的证明,丁一同样给出两种证明方法:古代著名数学家赵爽的弦图法与中学课本上面的几何拼图法。

将这两道题的解法写完,署上自己的名字以后,待墨迹一干。丁一便立刻拿着几张答案纸,飞快的跑去县衙交卷。

负责接待的衙役让丁一在县衙门口等候,然后便拿着丁一递交上来的几张蔡侯纸走进县衙后堂。

丁一见到县衙门口站着一群年轻儒生,看样子估计也是来应试的。这个情景,不禁让丁一想起了大学毕业的时候,学校里面的人才招聘会。

不一会,刚才进去后堂的衙役便匆匆走出来,大声询问:“请问哪位是丁一先生?”

丁一赶忙举手说道:“学生就是丁一。”

根据大学毕业时找工作的经验,他知道这应该是笔试通过,要通知面试了。

于是,丁一整理了一下衣裳,跟着衙役走进了后堂。

进入后堂,丁一只见一张堆满竹卷与蔡侯纸的桌子后面,跪坐着一名中年儒生,那种儒雅的气质很像丁一以前在大学里面见过的一些知名学者。

衙役拱手禀报:“启禀县令,这位先生便是您要见的人。”

县令闻言起身说道:“我乃京城县令阚泽,字德润。敢问先生高姓大名?”

“阚泽?”丁一心中一怔,没想到京口城的县令居然是阚泽。

小说《三国演义》里面,阚泽出场的次数不多,因此很多人对这个名字没有太大印象,不过熟读三国历史的丁一却是知道阚泽这个人的。阚泽除了是深受孙权信任的东吴重臣,还是古代比较少见的天文学家和数学家。史书记载阚泽非常喜欢读书,但是小时候家里太穷了,买不起书,于是他便每天替别人抄书,每抄一部书,他都会顺带将书中的内容背诵下来。他通过这种方式刻苦自学,最终成为一代大儒,并靠着自己的渊博学识走上仕途,最后官至中书令、太子太傅。孙权非常赏识阚泽,很多的重大决策,他都会咨询和听取阚泽的意见。《三国志》里面记载阚泽去世的时候,孙权是“权痛惜感悼,食不进者数日。(孙权心里极其难过,连着好几天都没吃饭。)”阚泽除了精通经史文学,还精通天文历法与算术,后来祖冲之求得圆周率的精确数值,也得益于阚泽早期的研究成果。

“怪不得这个地方会贴榜招纳数学人才,原来县领导是个理工男啊,看来这次面试我得给这位三国数学家好好表现表现。”

想到这里,丁一赶快抑住心中的激动,躬身拱手答道:“启禀德润公,学生名叫丁一,字启明。久仰德润公大名,今日得见,真是三生有幸。学生久闻德润公精通算学之术,还请德润公多多指点。”

阚泽很和蔼的挥了一下手,指着桌子另一边的席子说道:“启明先生,无需客气,我有问题想请教你,请坐下说话。”

丁一于是恭恭敬敬跪坐到了阚泽对面的席子上面。

阚泽拿出丁一的答卷,指着上面丁一解鸡兔同笼问题的方程方法内容问道:“此题的第一种解法,虽然甚妙,但是并不出奇,古之贤人已有此解法。不过启明先生的第二种解法,我却是未曾听闻,这上面的文字也未曾见过,不知此是何文字?”

丁一看了阚泽所指内容,不假思索答道:“这是代数方程式,上面的文字是数学符号和阿拉伯数字。”

“代数方程式?阿拉伯数字?此是何意,我从未听说过,还请启明先生赐教。”阚泽满脸的求知欲。

丁一猜测对生活在三国时期的古人解释这些概念的话,他们可能很难理解。于是取来纸笔,先请阚泽改变鸡兔同笼问题里面头和足的数字,然后丁一用代数方程方法快速求出了答案。

阚泽从没见过这种计算方法,看到即使自己把鸡兔同笼问题的数目字变得非常之大,丁一也都能用代数方程轻松给出答案,顿时大为惊奇。

丁一又请阚泽再出几道算术难题,然后他用代数方程解法一一求解出答案。

很多算术问题,如果用传统算术方法计算答案,确实很难也很复杂,但是如果使用代数方法,那就是非常简单也非常容易。

丁一这一通操作,顿时把阚泽看得是目瞪口呆,对丁一展示的这种非常神奇的“算学之术”惊叹不已。丁一看阚泽眼睛里面露出的那种神情,简直跟自己小时候第一次看到魔术师从帽子里面变成一只会飞的鸽子,瞬间被震撼到的情形一模一样。 第十四章 来到三国的第一份工作(中) “此又是何种算学之法?”阚泽指着丁一关于勾股定理证明的几何拼图法内容部分问道。

“回德润公,此乃几何学。”丁一回答。

“喔——,何谓几何学?阚某亦未曾听闻,愿启明先生不吝赐教。”

“几何学是研究空间结构及性质的一门学科。”丁一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刚一说完,丁一立刻就想吐槽一下自己的这个回答,这种过去考试答题的标准答案实在是太不科普化了,这样子的解释阚泽怎么可能听得懂?应试教育真是害死人呐。

于是他又补充道:“这几何学呢,就是用于丈量土地田亩、测算距离长短、计算物件大小的一种算学。”

接着丁一向阚泽简单讲解了一下点、线、面和体积的概念。

“听先生之言,阚某觉得这几何之学用处极大。我等若能学得先生这几何之学,以后对我江东制造船只、设计攻城器械、计算谷仓可存粮多寡,兴修水利、观测天文、制定历法也都是大有裨益。”

丁一心中不禁暗暗为阚泽点赞:“不愧是三国有名的数学家,一点就通。只是稍微给他讲了一些点、线、面、体积这些几何学的入门概念,这阚泽立刻就能意识到几何学在机械制造、房屋建筑、水利工程和天文学中的重要作用。”

正思量间,只见阚泽起身从墙角书架上面取来一卷白绢,放桌子上面缓缓打开。

阚泽指着白绢上面的内容,说道:“先生请看此图,这是阚某关于算学的一个研究,根据《周髀算经》的记载,‘圆径一而周三(即圆的周长是直径的三倍)’,但是书中没有说明此数是如何计算得来,阚某觉得此数也不甚精确,于是设法做了计算,得出圆与径的比率约为三点一四。”

丁一仔细看了一下白绢上面的内容,只见上面画了一个圆,圆里面有一个内接正六边形,圆外面则是一个外切正六边形,空白处密密麻麻写了一堆内容,白绢最下面写了七个字:其率约三点一四。

他心里一咯噔:“这个不就是圆周率的求解方法嘛。”

阚泽继续说道:“阚某觉得应该还有更好的方法可以将圆径比率计算得更加精确,只是苦思冥想多日,依然未有良法。今日见先生算学造诣远在阚某之上,因此恳求先生指点一二。”

丁一上中学数学课的时候,老师讲过圆周率的求解历史,他一看阚泽在白绢上面画的图形,就知道他使用的是跟古希腊数学家阿基米德一样的内接外切正多边形求解法。

这种方法的原理是因为圆的周长必定会大于其内接正多边形的周长而小于其外切正多边形的周长,圆周率是圆周长与圆直径的比值,因此可以推导出圆周率必定是大于内接正多边形周长与圆直径的比值且小于外切正多边形周长与圆直径的比值。

随着正多边形的边数不断增加,内接或外切正多边形的周长就会越来越逼近圆的周长。

利用勾股定理可以计算出正多边形的边长,再乘以边数便可得到正多边形的周长。然后再通过正多边形的周长与圆直径的比值便可得到相对精确的圆周率近似值。

虽然这个方法很精妙,只是在古代没有电子计算机的年代,当内接正多边形与外切正多边形的边数越来越多的时候,计算量就会变得非常的恐怖。所以当年阿基米德最终只是计算到了九十六边形,求解出圆周率约等于3.14。

丁一见阚泽求解出来的结果也是3.14,他猜测内接外切正多边形法,增加到九十六边形的时候,应该就是接近古人手动计算的极限了。

想到这里,丁一决定向阚泽介绍一下割圆术。

这是魏晋时期数学家刘徽发明的一种更加科学的求解圆周率的方法。

与内接外切正多边形法通过周长求圆周率不同,刘徽的割圆术是建立在圆面积计算公式的基础之上的。

他先是将圆六等分,连接等分点组成圆内接正六边形,再将每一分弧二等分,又可得到圆内接正十二边形,如此翻倍不断分割下去,圆内接正多边形的边数越多,正多边形的面积就和圆的真正面积越接近,直到最后没有差别。

这就是刘徽在《九章算术注》里面说的:“割之弥细,所失弥少。割之又割,以至于不可割,则与圆周合体,而无所失矣。”

这种求解圆周率的方法更加的科学,计算量也比内接外切正多边形法大幅减少。

刘徽使用这种割圆术,从圆内接正六边形开始计算,边数依次翻倍至正一百九十二边形的时候,得到圆周率π的近似值是157/50,相当于π≈3.14。后来他又继续计算,一直将正多边形的边数翻倍到了三千零七十二边,将圆周率π的值精确到了3927/1250,相当于π≈3.1416。这个圆周率的值后来被称为“徽率”。

刘徽两百年之后的南北朝数学家祖冲之,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之上,把圆内接正多边形的边数一直推进到了24576边,并计算出圆周率在3.1415926到3.1415927之间,即3.1415926<π<3.1415927,这是世界数学史上第一次有人把圆周率的推算精确到了小数点后7位,这个圆周率的值后来被称为“祖率”。祖冲之的这个记录一直保持了一千多年的领先地位,直到15世纪才被阿拉伯数学家阿尔?卡西打破。

于是,丁一向阚泽详细讲解了使用割圆术求解圆周率的具体方法。

跟聪明人沟通就是方便,丁一刚一介绍完这个方法,阚泽便立刻掌握了其中的要义,他激动的握住丁一的手,说道:“先生此法实在是奇妙无比,若是使用先生所教方法,所需计算量不到阚某先前所用方法十分之一,而精度反能大幅提升,阚谋今年定可将圆径比率精确至小数点后四到五位数,这割圆术可真是神术啊。”

阚泽说完,恭恭敬敬对丁一躬身一拜,行了一个大礼,朗声说道:“今日得蒙启明先生传我如此之多的精妙算学,泽犹如拨开云雾见得太阳,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请先生受阚某一拜。”

看到阚泽脸上那种“朝闻道,夕死可矣”的喜悦表情,丁一不禁也是挺感动的。

他以前见过那些当官的,一个个都是高高在上的模样,对科学知识也没表现过任何兴趣。眼前这个生活在三国时代的古人,乃是这个城市的一把手,却是如此的求知若渴。

突然,丁一又想到了一个问题:“我现在已经把割圆术告诉了阚泽,如果他后面把圆周率计算到了小数点后7位,那原来历史上发明割圆术的刘徽怎么办?祖冲之还会不会成为载入史册的数学家……”

乱了,乱了,这下全乱套了! 第十五章 来到三国的第一份工作(下) “不知先生除算学外,是否还涉猎其他学问?”阚泽好奇且期待的问道。

“晚生对历史、文学、诸子百家也略知一二。”丁一微笑着回答。

之前在商船上面与陆逊侃了一路的诗词歌赋、历史趣事、诸子百家,丁一现在对于自己在这些领域的知识优势已经颇有自信。

光是九年义务教育学习的历史知识、语文课本上面那些优美的唐诗宋词,以及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这些科目里面的内容,就足以惊艳这个时代的很多人了。

再加上自己熟读《三国志》、《后汉书》和《资治通鉴》,同时研究过很多三国历史资料,了解各种三国历史大事件的走向,相当于是拥有了俯瞰当代的上帝视角,与生活在这个时空的人相比,自己无异就是一个能够准确预知未来的神人。

因此,当阚泽接下来开始与丁一探讨经史文学、诸子百家学说的时候,丁一便将之前在商船上面那些令陆逊大为惊叹的内容再次搬了出来,一通神侃。

同样的配方,熟悉的味道。

丁一这一通神侃下来,把阚泽听得是两眼发直,没想到这世间还有像七言律诗、宋词这样子优美的文学,《论语》、《道德经》还有那么多新颖独特的解读,而且这个年轻人居然还能推算出明年孙权会把江东的治所从吴县迁到这里的高层机密,并断言将来曹孙刘会三分天下……

这天下午,阚泽除了震惊,还是震惊。

他实在无法想象,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子的人,如此的年轻,但是学识之渊博却远胜当世大儒,除了算学,经史文学、天文地理、诸子百家,样样知晓,而且是学贯古今,融会贯通。这种奇才,说是千年难得一遇都不为过。

于是阚泽好奇的问道:“今天我听启明先生所讲算学之法,精妙无比。所诵诗词,格调高雅,韵律优美,其形式格律阚某也是闻所未闻。不知先生师从何人,年纪轻轻便习得如此高明学问?”

“这些算学之术和诗词都是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里的数学老师和语文老师教的。”丁一不假思索,立即答道。

阚泽不明白丁一口中所说的九年义务教育是什么意思,于是迟疑的问道:“先生的意思是说,你只用了九年时间就学会了这些精妙绝伦的学问?”

“是的。”丁一回答。

阚泽又一次被震惊了,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九年时间!九年时间就掌握了如此高深的算学之法,而且还精通优美的诗词,了解诸子百家之学。

于是他继续追问:“能教出先生如此奇才,尊师必定是大汉名士,不知道尊师姓甚名谁?阚某是否能有幸一见?

丁一闻言便打算跟阚泽科普一下现代的中小学教育体系。突然间,他的脑海里面浮现出陆逊告诫自己不要跟别人扯什么穿越之事的情景。

于是赶紧解释:“回德润公,晚生所学,并非出自某一位老师,乃是不同恩师在不同时间教了晚生九年的学问,不过我这几位恩师都是隐居世外的高人,他们都不想被人打扰,姓名不足为外人道也。”

阚泽一听,脸上露出失望又向往的神情,说道:“启明先生的几位恩师真乃世间少有的高人,希望将来有朝一日,阚某也能拜在尊师门下求学。”

阚泽忽然好像又想起来什么,问道:“不知先生的名字“一”和表字“启明”又是哪位高人为先生起的?如果阚某没有猜错的话,先生的名字'一'应该是来自《道德经》里面的'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表字'启明'应该是来自《诗经·小雅》里面的'东有启明,西有长庚'。为先生取名和表字之人,也必定是饱读诗书,有机会阚某也想一见。”

丁一闻言,暗自佩服阚泽的才学,一下子就猜中了自己名字背后的含义。不过阚泽只猜对了一半,名字背后的深意确实是出自《道德经》和《诗经》,不过取名和表字的人却不是什么世外高人,而是丁一的父亲和丁一自己。

丁一的父亲名叫丁龘龘,这是丁一的爷爷给丁一的父亲取的名字,因为丁爸爸是龙年出生的,丁爷爷觉得“龘”这个字意义很好,而且特别的霸气,于是就给丁一的父亲取名叫丁龘龘。

丁爸爸上学的时候,每次考试就感觉特别吃亏,自己的名字还没写完,同桌都已经答完好几道题了。而且因为大部分人都不知道“龘”是念(dá),所以还老叫错他的名字,经常叫成丁龍龍(dīng lóng lóng)。在学校里面好多同学索性叫他小丁丁,工作以后刚开始别人叫他小丁,后来变成了老丁。从小到大,基本上没有人叫他的大名丁龘龘(dīng dá dá)

丁一出生之后,丁爸爸有感于自己那个超级复杂的名字带来的不便,于是便给儿子取了丁一这个超级简单的名字,并用《道德经》里面“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句话为这个名字赋予意义。

丁爸爸在取名字这件事儿,总算是让儿子赢在了起跑线上,上学以后,每次考试,丁一总能比其他同学早一步写完名字,开始答题。

后来丁一做科普博主的时候,又从《诗经·小雅》里面“东有启明,西有长庚”这句话取了“启明”这两个字作为自己的笔名,寓意“启发智慧,引领光明”。穿越到了三国以后,他索性就把笔名作为自己的表字了。

当阚泽听说丁一的表字居然是他自己取的时候,心里又是暗暗惊讶。古人的表字通常是由尊长或者授业恩师所取,眼前这个才华横溢的年轻人却是自己给自己取的表字,加上他始终不肯透露授业老师都是何人,那只能用此人自己就是自己的老师来解释了。而且据阚泽的了解,大汉天下的名士里面,也从未听说过有哪位大儒能如此精通算学,懂得什么七言律诗和丁一所吟诵的那种洒脱飘逸的词。

《论语》里面说“有生而知之者,有学而知之者”,阚泽以前是不信有生而知之者的,毕竟连孔子自己都是学而知之者。但是眼前这个年轻人种种超越常人的表现,却让他不得不相信这世间确实有人是生而知之者,不然的话,无法解释为什么一个只有二十多岁的人,能掌握那么多高深的学问。

阚泽是一名求知若渴的学者,同时又是一位深得孙权信任,一心为公的江东贤臣。

现在遇到丁一这样子千年难得一遇的天纵之才,自然是要极力拉拢,想办法将他招揽,为江东效力的。

于是阚泽说道:“古人云: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今日与先生相谈,阚某真是大开眼界,所得胜读百年书啊。”

“德润公实在是过奖了,晚生愧不敢当。”丁一赶忙谦虚一下。

“阚某今有一事相请,但不知先生尊意如何?”

“德润公不必客气,若有所需,但说无妨,晚生定当尽力而为。”

“阚某本欲请启明先生任县丞之职,辅佐我治理京口城。然观先生大才,远胜阚某千百倍,岂可使先生屈居我之下。因此,阚某有一想法,想与先生相商。”

“德润公有何见教,请尽管吩咐。”

“因阚某在学问方面略有薄名,一年前受孙将军之托,在京口城创办官学,聘请各地儒生来此城学宫讲学,为我江东培养人才。”

稍作停顿,阚泽又继续说道:“目前学宫的儒生只为士子们讲授经学,像算学这类实用之学,只有阚某一人勉为其难,为众士子讲授。因此,我想请先生暂以客卿身份,任教授之职,为我江东士子讲授算术之学,每月俸禄暂与县丞相同,待明年孙将军移居京口,阚某再向主公举荐先生。先生大才,天下少有,我料孙将军必定会对先生委以重任。不知先生意下如何?”

听了阚择这一番话,丁一心里简直都要乐开花了,暗想:“前几天我可是连码头搬运工、酒楼服务员的工作都愿意干,现在让我担任数学老师,享受副县长的薪酬待遇,几个月后还可以升迁到更高职位。你问我愿不愿意?这样子的好工作,我当然愿意啦。Yes, I do. I do!”

于是,他努力抑制住心中阵阵狂喜,起身拱手,正色说道:“晚生为自己所起表字,暗含'启迪智慧,引领光明'之志。今日蒙德润公厚爱,让晚生有机会教书育人,施展抱负,深感荣幸,定当勉力效劳。”

阚泽闻言大喜,说道:“太好了!有启明先生为我江东士子教授算术之学,未来我们的造船技术、城池建筑、田亩粮食计算、攻城守城器械制造,凡是需要数字计算的地方,必能更上一层楼。不知启明先生何时可以到职,开始讲学?”

“明日上午便可入职!”丁一大声回答。 第十六章 三国职场第一天 丁一来到三国后的职场第一天,可以说是相当的成功。

开课第一日,县令阚泽亲自到京口城的学宫为丁一站台,除了给众士子介绍丁一时不吝赞美之词,自己还恭恭敬敬坐到了学生座位上听“算学天才”丁启明先生开讲新式算学。

刚开始的时候,这群江东世家子弟看着讲台上面这位身穿一袭朴素的青色长衫,皮肤白皙,体型消瘦,长相普通,而且年纪看起来比他们还小的丁先生,甚是不以为然。只是碍于县令的情面,因此也都勉强做出一副恭敬的样子。

不过,等到丁一正式开始讲课之后,不到一刻钟的时间,这些人的态度便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丁一在穿越之前就已经是一个很受欢迎的科普视频UP主,讲解各种知识点的时候通俗易懂,生动有趣,而且非常善于调动听众的积极性。

这种生动活泼,而且老师与学生可以互动的上课方法,与东汉时期那种老师在台上如同念经一样照本宣科,台下学生正襟危坐,洗耳恭听的授业模式大不相同。

这群古代的年轻士子哪里见过如此新颖的学习模式,所有人的好奇心和学习热情顿时被激发了起来。

一堂课下来,大家对这位丁先生已经是刮目相看。众士子此时再看丁一的时候,感觉也完全不一样了,只觉得这位丁先生虽然看似普通,但是浑身却透露出一种清朗的书卷气,仿佛是那风中挺立的翠竹,坚韧而不失优雅。

就连见多识广的县令阚泽也是听得入了迷,对丁一的这种现代授课方式大为赞叹。

下课之后,这群对丁先生所讲新式算学已经上头的士子们,还意犹未尽,围着丁一咨询各种算学问题。

“不知先生可否为我等演示一下您的算筹之术?”有一位士子好奇问道。

“算筹?”丁一不禁哑然失笑,自己只是知道这东西的原理而已,哪里会用这玩意做计算。

所谓算筹,乃是中国古代用于计算的一种工具,这种计算工具由若干根相同长短和粗细的小棍子组成,这些小棍子通常用竹子、木头等材料制成,也有用兽骨、象牙、玉石、金属等材料制成的。

使用算筹计算的过程叫做筹算,计数的时候,一根棍子代表一,两根就代表二,三到五也是用对应的棍子数表示,六则是摆成一个“T”字形,七则是在六的基础上加一根竖着的小棒,八九以此类推。

筹算时通过横、纵两种方式间隔交替摆放算筹来区分不同数位,即个位数用纵式、十位数用横式、百位数再用纵式、千位数再用横式……不同的排列方式代表着不同的数位,通过改变这些算筹的棍子数量以及移动这些算筹的位置来进行加减乘除等各种运算。

与现代数学笔算不同的是,筹算是将两个等待运算的数字(也就是算筹)摆放在上、下两端,运算结果则摆放在中间。

平时人们将这些棍子放在一个小布袋里面,系在腰间随身携带,需要记数和计算的时候随时可以拿出来放在桌上或地上使用,这就是古人所说的“算袋”。有一些朝代规定,文武官员都必须备有算袋,以提高决策时的准确性。

算筹不仅在中国古代数学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还渗透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方方面面。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就已经很成熟的运用“筹算”了。出谋划策时,凡是涉及到数字的地方都必须经过数学计算,计算就要用到算筹,因此“运筹”在古代便成为“出谋划策”的代名词。汉高祖刘邦说张良是“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成语“运筹帷幄、觥筹交错、略胜一筹、一筹莫展”等等,以及现代数学中的“运筹学”,这些名称都是来源于算筹。

我们在易经中看到的“八卦图”、“六十四卦图”上面那些表示数字的横划也都是用算筹排列出来的。

不过,尽管算筹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计算工具,但是也有严重的缺点:运算时需要较大的地方摆放算筹,数字越大,需要摆的面积越大,用起来很不方便。而且由于算筹在运算过程需要不断移动和改变摆放形状,十分耗费时间。大量的算筹排列在一起,也很容易因为混乱导致计算结果出错。

因此,等到唐代中后期真正意义上的算盘(现代术语上称作“串珠算盘”)出现以后,算筹便逐渐被算盘这种更先进的计算工具所取代,最后彻底退出中国古代算学舞台。

丁一虽然不会用算筹,但是既然阚泽已经把他捧为算学天才,他也就不能认怂了。

于是丁一说道:“我有更加省时省力的新式筹算之法,不知诸位是否有兴趣一观?”

听到居然还有比算筹更加厉害的计算方法,众人顿时大为好奇,纷纷说道:“敢请启明先生不吝赐教,为吾等示范此法,使弟子得以窥见真知。”

丁一对阚泽躬身行礼,说道:“丁某想请德润公帮忙为我等出一下考题,我想与大家玩一个小游戏。”

阚泽问:“敢问启明先生,需要阚某出什么样的考题?”

“请德润公出十道加法题,每题至少有三个以上数字相加,每个数字都在十万以上。然后请十位士子每人用算筹各解一题,丁某用新式筹算之法一人解此十道题,我们对比一下两种方法的计算速度。”此时的丁一就差说出“我要一个打十个”的台词了。

“此法甚妙!”阚泽欣然点头应允。

“有哪十位公子愿意参加此游戏的请举手告知丁某。”丁一面带微笑,朗声问下面的年轻士子们。

“我……,我……,我……,我来……”众人争先恐后举起了手。

由于想参加的人太多,丁一只好请阚泽帮忙选出十名平时比较擅长使用算筹的学生作为代表。

阚泽在蔡侯纸上面写下十道题,并抄录了一份,然后将同时写了十道题的那张考卷给了丁一,而十名士子则一人一道题。

随着阚泽一声高喊:“比试开始——”

十名士子立刻快速摆弄起了算筹,由于每道题的数目字比较大,书桌上面都不够摆,他们只好把算筹都放到了地面上。

丁一则是不慌不忙在讲台上那个用木架与蔡侯纸搭出来的简易白板上面,使用数学竖式进行计算。

他之所以要求阚泽出题的时候,每个数字都在六位以上,而且是至少三个以上数字相加,其实是耍了一个小心机:因为对于算筹来说,数目字越大,摆放和移动算筹的时候就越麻烦,古人很少有机会去计算十万以上的数目字,因此也不会太熟练;而对于列竖式计算来说,数目字增加却只是增加了位数而已。

不一会,丁一就把十道题都做完了,还全部验算了一遍。

而台下那十名士子还在手忙脚乱的挪动算筹。

等到这些士子全部做完题目,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

众人核对了一下答案,虽然丁一仅用了很短的计算时间,十道题的答案却是一个都没错,而十名士子虽然摆弄了很久,而且每人只需计算一道题,却有五个人的答案出错。

看完丁一这种“一个打十个”的筹算神技,大家对丁先生的佩服程度和好奇心又增加了不少。 第十七章 算学商机 一名学生指着竖式里面的数字问丁一:“请问先生,这些是何种文字?”

“这是阿拉伯数字。”丁一回答。

“这个名字听起来有点奇异,不知先生为何叫它们阿拉伯数字?”另一个学生很是好奇。

此时只听到门口有一个人朗声说道:“其名曰阿拉伯数字,顾名思义,必是一位名叫阿拉的老伯所创。”

丁一抬头一看,只见一位年过半百,身体消瘦,手握书简,头戴进贤冠,两鬓斑白,下巴留着一撮灰白山羊胡子的儒生缓缓走了过来。

众士子见到此人,全都慌忙行礼,齐声说道:“弟子拜见卢师。”

进来的这个人姓卢名嵩,字巨高,乃是当地颇有声望的儒生,同时也是本地世家大族卢氏的家主。此人二十五岁时便已被举为孝廉,因为精通儒学,且又是当地名士,所以被任命为京口学宫的祭酒,负责学宫的教学管理工作,同时为士子们讲授儒家经典。

卢嵩走到众人面前,看了看这群对所谓的新式算学很是着迷的年轻士子,开始摇头晃脑训导起来:“算学游戏虽甚是有趣,然奇技淫巧,非君子之所为也。夫君子者,当以道德修养为本,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务。若沉迷于奇技淫巧之中,忘却道德之本,则何异于舍本逐末哉!“

听到卢嵩的这番说教,丁一脑海里面顿时闪出两个词:腐儒、爹味十足。

众士子虽然并不认同卢嵩的说法,但是碍于情面,也只能唯唯诺诺点头称是。

阚泽闻言反驳道:“巨高兄此言谬矣。算学之道,非只求数之多少,更求理之精微。其理至深,可究无穷之序列;其用至广,可达世间之万事。于天文,可定星辰之运行,预日月之盈亏;于地理,可量山川之广袤,绘地图之精准;于建筑,可定结构之稳固,使城楼耸立而不倾;于商贸,可计货物之价值,使交易公平而有序。算学之精确推理,亦能使学者推陈出新,发现新理。故我江东学子,若通算学,于自身可增智慧,于社稷则有利民生。斯为正途,何来奇技淫巧之说?”

卢嵩本想倚老卖老,教育年轻人应以儒家经学为本,切勿沉迷于他认为的所谓奇技淫巧,导致玩物丧志,结果却被阚泽一番批驳,实在有点自讨没趣。

不过,官大一级压死人,阚泽是京口城的最高长官,卢嵩也不敢拂领导的面子。加上阚泽本身还是江东有名的大儒,论学术造诣与权威性,也远在卢嵩之上。因此卢老学究即使心中不服,却也不敢反驳。

见丁一没有言语,仿佛正若有所思,有学生是看热闹不嫌事大,问道:“不知启明先生对于算学之道是何看法?”

丁一愣了一下,没有回答学生的询问,缓缓说道:“我刚才在想,使用算筹计数确实有诸多不便,而且很容易出错。我在思索制作一种新的筹算工具,这个新式工具的计算速度可以达到我刚才与诸位比试时的速度,而且筹算时不需要像算筹那样子占用很大的地方。”

听到老师要发明这么厉害的新筹算工具,这帮学生立刻都兴奋了起来,有一些世家大族子弟甚至提出想要订购一批分给家族里面的账房先生使用。

卢嵩看着这帮热情洋溢的年轻士子,轻咳了两声,朗声说道:“吾闻之吾师,有机械者必有机事,有机事者必有机心。机心存于胸中,则纯白不备;纯白不备,则神生不定;神生不定者,道之所不载也。(意思是喜欢借助机械追求高效的人必定喜欢机巧之事,喜欢机巧之事必会导致人产生投机取巧的心态,最后使得内心不再纯真质朴,精神不再安定,无法专注于大道。)”

听到卢老学究这番“高论”,丁一翻了翻白眼,心中暗想:“这个老学究,简直就是食古不化的模范。照你这么说,那后世的人高铁、飞机都不能坐了,使用电脑更是万万不能。”

这次阚泽也懒得和卢嵩争论了,径直问丁一:“阚某也一直觉得算筹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却苦无改进的良策。不知启明先生何时能将此新式算筹制造出来,让我们可以见识见识?”

丁一问道:“不知城中可有技术比较好的木匠?等我把图纸画好,指点一下木匠如何依图制作,应该一两天就可以造出来。”

“城西有一家墨氏木工作坊,掌柜墨乃是墨子后人,姓飞名是,字鹏举,人木工技艺精湛,我家们家多家具都是他这位墨掌柜手打造。若老师有需要,弟子可为先生带路。”一学生回答。。

“太好了,那就有劳你明天带我过去。”

丁一想制造的新计算工具就是被英国学者李约瑟在其著作《中国科学技术史》里面誉为中国第五大发明的算盘。以前中国的小学数学教育里面,珠算曾经属于必修内容。但是随着电脑越来越普及,到21世纪初的时候,算盘作为学校教育中的一项正式教学内容就被取消。等到丁一上学的时候,学校已经完全不教算盘了。不过,当丁一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在一些学者的倡导下,有一些地方的学校被选为珠算非遗创新发展教学实验点,重新将算盘作为小学数学教学内容。就这样,丁一学会了珠算,因为他的算盘打得飞快,还被选入学校的珠算小组,多次作为学校珠算队的代表参加省市级珠算比赛,拿过好几次冠军。

当时为了能够在珠算比赛时拿到更好的成绩,丁一每天放学后都要花不少时间努力练习,不断提升打算盘的速度,这对于一个三年级的小学生来说,其实还是蛮辛苦的。

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当年掌握的这门在现代社会没啥卵用的技能,现在居然即将成为自己在三国赚取第一桶金的利器。 第十八章 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算盘问世 丁一与墨飞的第一次会面,彼此都有一种很是投缘,一见如故的感觉。

不过此时的丁一,并没有意识墨飞未来将会成为他手下的得力干将。

而此时的墨飞,同样也没有意识到这是一次改变自己个人命运的重要会面,由于丁一的出现,使他从一名普通木匠一步步蜕变成为影响三国历史进程的重要人物。

那天下午,当丁一走进墨氏木工作坊的时候,墨飞正在聚精会神地制作一套上等的算筹,仔细打磨每一根算筹棍子,给它们雕刻花纹以及主人的名号。

墨飞三十岁左右,中等身材,皮肤黝黑。虽然身形消瘦,但是看起来非常健壮。拿着木工刀的手臂,肌肉线条分明,显得格外有力量。手上布满老茧,显示出他常年辛勤劳作的痕迹。面容刚毅,炯炯有神的眼睛透出锐利的目光,仿佛能洞察一切。身上穿着一件普通的布衣,质地粗糙,却干净整洁。稍显凌乱的头发用一根简单的发带束起,显得既简朴又务实。

墨飞接过丁一的图纸后,仔细端详了一会,好奇问道:“敢问丁先生,这是否也是一种筹算工具?”

“鹏举兄不愧是墨家后人,只看了一下图纸就猜出来是什么物件。此物名叫算盘,是一种比算筹高效好多倍的筹算工具。”丁一回答。

“世间竟然还有如此神奇的筹算工具?”墨飞觉得很不可思议,继续问道:“不知此物制作出来以后,先生能否给墨某演示一下如何计算?”

“当然可以。只是不知道墨兄大概多长时间可以完成制作?”

“大约需要半个时辰。丁先生如果没有其他急事要办,可以就在这里等待,如果有碰到什么问题,墨某也好当面请教。”

“半个时辰就能造出来!?”听到居然还能“立等可取”,丁一有点不太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制作您设计的这个筹算工具,外框与横梁不需要花多少时间,耗时最多的是那些圆珠与穿珠子的轴。”墨飞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因为墨某对先生的这个新筹算工具甚是好奇,所以也想尽快制作出来,看看先生如何使用。刚好最近我们在制作一批佛珠和算筹,我想了一下,将佛珠串在算筹棍子上,正好就是先生这个算盘的算珠与算轴。”

“原来如此!”丁一恍然大悟,“墨兄心思,真如行云流水,无拘无束,因材施艺,物尽其用,丁某实在佩服。”

“丁先生过奖了,请您稍坐片刻,墨某现在就开始为先生制造此器。”

墨飞去忙碌的时候,丁一起身四处打量了一下这个木工作坊。作坊是在一个很大的庭院里面,院子里种了几株高大的果树,院角还有一小块菜园子,长满了绿油油的蔬菜。

每个房间的屋檐下都分门别类堆满了各种木材,房间中央是墨飞与徒弟们的工作台,台上摆放着锯子、凿子、锤子、墨斗等木工工具,房间的墙壁都是木制的,墙上挂着各种工具和半成品,一边的墙角有一个木制的大架子,上面整齐地摆放着各种尺寸的木料,另一个墙角放了一张大案几,案几上面摆放着各种小玩意儿,有木制的鸟、上了发条以后可以自己跑动的小木马、各种各样的鲁班木锁和鲁班机关盒,甚至还有一些跟现代的乐高积木一样的模型。

作坊内弥漫着木材特有的天然香味,同时伴随着锯木和敲打的声音,给人一种专注而有序的工作氛围。

丁一正在兴致勃勃把玩作坊案几上面那些小玩意儿的时候,忽然听到后面传来“唰唰唰”的算珠晃动声,回头一看,只见墨飞手里举着一个做好的算盘,一边走一边兴奋的上下摇晃,随着墨飞的每一次摇晃,一排排的算珠就整齐划一的上下串动,发出如同士兵集体敬礼一般的“唰唰唰”声响。

“丁先生,请看一下,这是不是您想要的东西?”墨飞有点激动的说,眼睛里闪烁着期待得到答案的光芒。

“鹏举兄真是技艺高超,名不虚传。您做出来的这个算盘,简直就跟我脑海里面想象的一模一样。”丁一满意的回答。

“不知先生现在可否给我们演示一下这个筹算工具如何使用?”墨飞急切问道。

“没有问题。各位想要计算什么都可以报出来,我现场给大家演示一下。”丁一一边说一边将算盘放到了案几上面,然后跪坐在案几前的榻上等待大家出题。

“九百八十七加六百五十一,三千四百二十一减一千六百,一千五百七十九乘以九十九……”众人开始一个个报起数来。

大家只见丁一每次听完报数以后,右手手指便立刻在算盘上快速拨动算珠,珠子飞快的上下跳动,发出清脆而有节奏的“噼里啪啦”声。丁一的动作看起来如同是在弹奏古琴一般,流畅且富有节奏感,算盘上的珠子在他的手指抚动之下,也仿佛有了生命,灵动而有序。

“一上一,二上二,三下五除二,九一下加一……”丁一一边拨动算珠口中还一边轻声念着口诀,声音柔和而且清晰。

此时,一缕午后的阳光斜照在丁一身上,众人看着端坐在案几前优雅地拨动算盘的丁一,感觉仿佛是一位一边抚琴一边轻声吟唱的琴师。

丁一每算完一道题,便用毛笔飞快将答案写到纸上。然后拎起算盘用力一晃,只听见“唰唰唰”声响过后,所有的算珠便都整齐的复位。接着丁一便又开始拨动算珠,计算下一道题。

不一会,所有人出的题都已经被丁一用算盘计算完。

此时,其他几个负责用算筹验算的弟子,全部还在手忙脚乱的摆放着算筹的小棍子,连一道题都还没算完。

等了大半晌,算筹的计算结果才全部出来。与丁一刚才写下的答案进行对比,丁一一个错误都没有。

制作过无数新奇工具的墨飞被丁一的这个新发明震惊了,弟子们也被这个神奇的新筹算工具震惊了,就连陪同丁一过来的京口城学宫士子,虽然已经见识过老师新式算学的奇妙,但是依然被这个叫做算盘的工具震惊到了。

就这样,靠着现代人的设计图纸、墨子后人的工具制作能力、传统算筹贡献的零部件、还有佛珠的加持,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个算盘提前来到了三国。

这个崭新计算工具的诞生所带来的链式反应,则如同引发飓风的蝴蝶翅膀一样,进一步改变了丁一的命运,改变了墨飞的命运,改变了阚泽的命运,改变了陆逊和甘宁的命运,改变了孙权的命运,改变了三国的历史进程…… 第十九章 自己创业 第二天,丁一便带着墨氏木工作坊连夜赶制的一批算盘来到了京口学宫,开始给学生们教授珠算方法。

这群年轻人皆是非常聪慧的江东世家子弟,仅仅花了半天时间,他们就都学会了如何使用算盘做加法运算。

在见识到算盘的计算效率之后,这些江东士子便不顾卢老学究那套祖宗之法不可废的说辞,集体要求以后使用算盘代替算筹。

做为一名数学家,同时又是精通政务的技术官僚,阚泽自然立马就能看出改用算盘的诸多好处,因此,尽管卢嵩强烈反对,不断劝阻,阚泽依然决定从此以后在京口学宫废除算筹教学,改为教授珠算。

“算盘操作简便,计算速度远胜算筹。使用算盘代替算筹,于我江东政务、商业民生有百利而无一害。只是如何才能让民众认识到珠算之利,习得珠算之法,弃算筹而改用算盘呢?不知启明先生有何高见?”阚泽问道。

“此事如果由官府下令推行,费时费力,且民众可能会将其视为摊派,或有抵制心理。在下以为,我们可借京口学宫之名,商人之力推广珠算之法。如此一来,无需耗费官府人力,便可促成这个变革。”

“阚某愿闻其详。”

“我江东京口学宫学子,皆为与时俱进之青年俊杰,今已见识到珠算之利,众学子对于改用算盘均是积极支持。因此,通过在京口学宫普及算盘的教学和使用,可以影响士人阶层了解算盘,使用珠算。所谓上行下效,如果士人阶层形成弃算筹而改用算盘的风气,则其他阶层也会跟进仿效。”

阚泽问道:“通过京口学宫学子影响士人阶层确实可行,那么,借商人之力推广珠算之法要如何操作呢?”

“商贾务实重利,要让商人弃算筹而改用算盘,需以利驱之。若商人看到使用算盘可以增加算账效率,推广贩卖算盘亦可从中获利,必然会全力支持。如此,借商人之力,便可使算盘在庶民阶层中普及。至于具体应如何操作,则须因人因地而异。”

阚泽问:“此新式筹算工具乃先生发明,江东学子全赖先生之智慧,方能有幸习得新式算学,率先使用算盘,吾观启明先生对商人也颇为了解,不知推广珠算一事,能否有劳先生负责策划指挥?”

“丁某愿为德润公效劳,全力操办此事,尽快完成筹算工具的变革与推广。”丁一朝着阚泽拱拱手,爽快应承。

阚泽闻言大喜:“太好了,那就有劳启明先生啦。如果有什么需要阚某协助的,可随时告知。”

“丁某确实有一忧虑之处。”

“哦,有何忧虑之事,先生但讲无妨。”

“若要借商人之力推广算盘,丁某需成立一家商社与商人形成生意往来。丁某现在学宫任教,若同时又是商贾之身,我担心此举会引起非议,让人对京口学宫说一些闲话。但是如果由别人来经营商社,却又没有可选人才。对此,丁某颇为忧虑。”

丁一来自现代,而且从小在商业发达的中国南方长大,对于做生意没有什么偏见。但是,通过学习历史,他知道中国古代商人的地位极低,所谓“士农工商”,商人处于社会阶层的最底端。因此,他觉得很有必要先给阚泽打一下预防针。

“我能理解先生所虑。不过请先生不必担忧,虽然士人轻视商人,但是阚某对此并不苟同。商人行贾于四方,使货品畅流,通有无,增赋税,于国于民皆有大利。况且义与利并非全然对立,商人若以合法经营获利,并未违背大义。若一味歧视,致商业凋敝,民生亦受其害,此岂是儒者所望之太平盛世乎?”

丁一没想到阚泽的思想竟然如此开明,顿时对自己创建商社,推广珠算的计划也增加了不少信心。

阚泽继续说道:“大行不顾细谨,大礼不辞小让。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启明先生尽管放手去做便是。”

“多谢德润公鼓励,丁某当谨记教诲,全力以赴做出此事。”犹豫了一会,丁一还是开口问道:“丁某尚有一事相求,不知能否请德润公为商社的牌匾题字?”

丁一之所以提出这个请求,是因为他觉得在这个商人地位低微的时代,如果商铺能挂上当地县令手书的招牌,相当于告诉大家,自己这家商号来头不一般,背后有官府撑腰,这样子以后开展业务的时候也可以少去不少麻烦事。

当时的中国社会,并不像后世一样流行请名人题字,听到丁一的请求,阚泽感觉也颇为新奇。

于是问丁一:“不知先生打算给商社取什么名字?”

“长江商社!”丁一脱口而出。

“好名字!长江汇聚百川,有容乃大,志存高远,生生不息。“阚泽一下子便猜出了丁一给商社取这个名字的寓意,他对商社的这个名字也颇为满意。

“明公之卓见,恰如吾之所思。丁某能与德润公同心同德,共襄盛举,实是三生有幸。”对于阚泽的睿智,丁一是发自肺腑的佩服,因此也很真诚的拍了一下这位江东大儒的马屁。

接下来几天,丁一每日除了去京口学宫教授学子们珠算方法、几何学入门等数学知识,其他时间都在紧锣密鼓的准备长江商社的开办事宜。

那天陪同丁一去墨氏木工作坊的学生名叫士钊,字伯锋,是当地富商的长子。士钊的父亲名叫士贡,字进勋,士贡有感于商人地位低微,在汉灵帝大肆卖官的时候,花钱买了一个小官,也算是给自己家族镀了一层金,虽然后来家里依旧经商,但是明面上的身份却是官绅而非商贾。等到士钊长大以后,士钊的父亲便想办法将他送入京口学宫,与那些正牌的世家子弟一起求学,有点儿像现代那些暴发户,发家以后将下一代送进贵族学校镀金一样的道理。

士钊为人机灵慷慨,而且非常善于交际,因此在京口学宫里面人缘很好。

丁一筹办长江商社的时候,士钊跑前跑后,积极协助老师,俨然如同丁一的官方助手。丁一也挺欣赏自己的这名学生,见士钊少年老成,做事靠谱,后来索性便让他担任长江商社的副掌柜。

通过士钊的关系,丁一在城西离墨家木工作坊不远的地方租了一处前面有铺面,后面是庭院和厢房的大宅子,作为自己的住处兼长江商社的办公场地。

丁一又跟墨飞签订了条款严格的生产契约,规定墨家木工作坊只能为长江商社生产算盘,不得为其他任何人制造算盘。

士钊的父亲商业嗅觉极其灵敏,听儿子讲完算盘的作用,并观看儿子演示算盘的使用后,立刻带上礼物登门拜访丁一,签约成为长江商社的代理商,负责通过士家分布在各地的商号销售长江商社的算盘。

一切准备完毕后,长江商社便开张了。

商铺开张当天,丁一还按照现代人的习惯,搞了一个商社的牌匾揭幕仪式和剪彩典礼。

听说有一家商号不但牌匾是由县令大人亲手题字,开业还要搞什么剪彩仪式,县令大人还将亲临现场参加典礼。整个京口城都轰动了,无论是士农工商,富贵贫贱,都十分好奇,纷纷前来观看长江商社的开业典礼。

牌匾幕布揭开之后,众人只见一块古朴而厚重的牌匾高悬于商铺门顶,牌匾以质地精良的深色檀木制成,木色沉郁,纹理细密,上书“长江商社”四个大字,落款是“阚泽书”,字身用金漆勾勒,笔画刚劲有力,字体圆润饱满,端庄稳重,给人以亲和、信任之感。在阳光的映照下,金漆熠熠生辉,与前来参观的熙熙攘攘人群相互映衬,让长江商社的铺面显得格外引人注目,令人不禁对这家商号心生向往与期待。

阚泽作为京口官府代表、丁一作为长江商社代表、士钊的父亲则作为代理商的代表担任剪彩嘉宾。

商铺门前,红毯铺地,两侧摆满了娇艳欲滴的花篮,繁花似锦,香气氤氲。

阚泽身着官服,迈着方步缓缓走来,神色威严而又透着儒雅与睿智。

丁一则是一袭青衫,风度翩翩,笑容灿烂,不停地向四周拱手作揖。

身旁跟着士钊的父亲,衣着华丽得体,神情恭敬,目光中满是期待。

吉时已至,众人齐聚于彩绸之前。

阚泽清了清嗓子,朗声说道:“长江商社创立,乃我京口城之盛事。商者,诚信为本,义利相兼。望启明先生秉持正道,为商贾楷模,造福一方百姓。祝愿商社货通四海,财达三江,生生不息。”言罢,众人齐声喝彩。

随后,丁一激动地抱拳致谢:“多谢德润公吉言,学生定当尽心竭力,不负众望。”

在众人的掌声与欢呼声中,阚泽、丁一与士钊的父亲,共同手持金剪,红色的彩绸在风中轻舞,仿佛在等待着这神圣的一刻。随着剪刀齐落,彩绸断开,碎帛如彩蝶纷飞,锣鼓声响起,人群中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一时间,众人欢声笑语,热闹非凡。

长江商社这艘未来的三国商业巨轮,便在这盛大的剪彩仪式后,正式扬帆启航,驶向未知而充满希望的商业之海。 第二十章 江东硅谷 长江商社的业务发展比丁一之前最乐观的预估还要顺利百倍。

由于京口学宫在贵族阶层的影响力,算盘很快便风靡上层社会,丁一所写的算盘配套教材《丁氏算经》也成为了畅销书籍。由于当时印刷术尚未问世,丁一非常无奈,只能雇佣一大帮人日夜抄写,充当人肉印刷机。

通过士钊家族的商业渠道,算盘在商人阶层也迅速流行起来,珠算成为了商人、账房先生等职业的必备技能。

按照丁一的指示,销售算盘的代理商们还在各地组织算盘与算筹的计算比赛,展示算盘对于算筹的碾压优势。每次比赛结束,都会在当地掀起弃算筹改用算盘的热潮。

由于算盘的生产成本极低,因此丁一给予代理商的利润空间很大,在巨大利益的驱动下,各地代理商纷纷自动自觉,非常卖力地拓展新市场。

珠算显而易见的好处,让那些原来使用算筹的人纷纷变成算盘的拥趸,而代理商们的卖力推广则使得越来越多的人知道珠算,改用算盘。这种良性循环导致算盘的知名度与需求量如滚雪球一样不断激增,后来就连远在西川和幽州的商人也都争先销售长江商社的算盘与《丁氏算经》。

由于订单太多,墨氏木工作坊的生产速度很快便跟不上需求,丁一不得不亲自下场,帮助墨飞扩建墨氏木工作坊,同时教会墨飞使用现代工厂的流水线作业模式,不再采用一个人从头到尾完成一件产品制作的传统模式,而是将产品制造流程分解为一系列标准化的步骤,每一名工匠只完成其中一道工序,最后再将所有零件组装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算盘。

亨利·福特在20世纪初发明的流水线生产方式,使得汽车的规模化生产成为可能。而丁一为墨氏木工作坊引入的流水线生产方式,也使得工匠的生产效率大幅提升,算盘产能不足的问题也很快得到解决,标准化与规模化生产模式的实现也使得算盘的制造成本进一步下降,丁一的利润空间也因此变得更大了。

之后,丁一又仿照后世那些奢侈品牌的营销套路,推出了各种尊贵版、限量版的算盘,这些算盘使用上好的檀香木打造,每一只算盘装在一个珠光宝气的精美木盒里面,价格卖得死贵死贵的。跟后世的暴发户喜欢买奢侈品一样,那些东汉时期的贵族与富商,对于这种可以彰显自己逼格的奢侈版算盘也是趋之若鹜,争先购买和收藏。这让丁一每天数钱的时候不禁感叹:人性啊……

托丁一的福,墨氏木工作坊的工匠们比过去任何时侯赚的工钱都多,大家每天都笑呵呵,铆足了劲干活,对这位给他们带来美好生活的启明先生感激不尽。

长江商社的算盘代理商们通过贩卖这款三国时期的“高科技产品”,一个个也都赚得盆满钵满,感觉抱住丁一的大腿就如同抱住了一棵摇钱树,对丁一自然是恭敬有加。

而作为最大的赢家,丁一更是财富暴涨,之前卖老虎分得的钱,通过投资算盘生意,已经翻了不止万倍,迅速积累了在三国创业的第一桶金。

由于生产算盘需要大量的木材、竹子、漆等原材料,并且需要雇佣很多工匠,因此也带动了相关产业链的发展,解决了很多人的就业问题。

到京口城购买算盘、贩卖原材料的商人络绎不绝,商队的来往除了带动京口城本地的消费繁荣,还连带增加了其他商品的流通。

为了报答阚泽对自己的大力支持,丁一主动给京口城多交了很多赋税,那些背靠长江商社赚得腰包鼓鼓的商人们,也都很识相,一个个也是主动足额交税。

就这样,因为一个小小的算盘,京口城的经济活跃了,老百姓的收入增加了,京口城官府的赋税收入也翻番了……

关于这个现象,在后世的宏观经济学里面有一个术语叫做“乘数效应(Multiplier Effect)”,专门对其进行描述。简单来说,就是如果选择得当,初始的一笔投资、消费或政府支出等经济行为,会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最后对国民收入产生数倍于初始支出的影响。

这也就是为什么在现代社会,当经济低迷的时候,各国政府都会积极投资基建或者大力扶持某一个新兴行业发展的原因。通过乘数效应引发联动效应,从而实现刺激经济发展的目标。

丁一所开创的算盘产业对于京口城经济发展的作用,其实就有点类似当年计算机行业的诞生对于美国硅谷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一样。

阚泽自然是不懂什么宏观经济学的乘数效应,也没听说过硅谷与高科技产业,他纯粹只是觉得使用算盘取代算筹可以给政务和民生带来便利,万万没想到丁一通过商业手段不但做成了这件事,而且还给京口城带来如此之多的好处,这让他对这个年轻人的好感与钦佩程度又增加了不少。

手里有了充裕的资金以后,丁一便将长江商社租用的宅院买了下来,作为商社的办公场所。把隔壁的宅院也买了下来,作为自己的住处以及研发其他新产品的实验室。

同时,他又在城外的长江边上买了很多的荒地,建立一个农庄,收留一些因为战乱无家可归的流民开荒种地。一来是可以做点善事,二来是研究一下科学种田的方法。丁一清醒地认识到,在这个经常打仗,而且时不时就会发生饥荒饿死人的年代,想办法提高粮食产量,保证足够的粮食储备极其重要。

就这样,丁一除了在京口学宫当老师,在长江商社当老板,还过上了“面照大江,春暖花开,关心粮食和蔬菜”的生活。 第二十一章 暗流涌动 日子一天天过去,京口学宫的士子们也在不断进步,当这群年轻人掌握了基本的现代数学知识之后,丁一便开始教授大家基础的物理学与化学知识,以及科学实验方法。随着学习的不断深入,知识量不断增加,大家越来越觉得这位启明先生的学问深不可测,即便说他是天上的文曲星下凡都不为过。

这段时间由于《丁氏算经》的热销,丁一也发现了新的问题与商机:

虽然蔡伦发明的蔡侯纸生产工艺简单,而且成本相对较低,使得大规模使用纸张作为书写载体成为可能。但是在实际应用的时候,却也暴露出一些致命的缺点,比如因为吸水性的问题导致纸张的书写效果不太好;纸张不够结实,很容易腐烂破损;而制造蔡侯纸的原材料刚好是蠢虫(蛀书虫)喜欢啃咬的食物,因此蔡侯纸很容易被虫子啃烂……

这些缺点导致重要的公文或者书籍都不敢使用蔡侯纸书写,而是继续延用书写效果更好而且便于长期保存的传统竹木简牍,或者是丝帛。

这也是为什么明明汉和帝时期蔡伦就已经发明了蔡侯纸,但是过了一百多年后,关羽夜读《春秋》读的依然不是纸质书籍而是竹简,诸葛亮也还是在竹简上面写《出师表》的原因。

这个时代连纸张的技术都还未成熟,批量印刷书籍的技术就更不可能实现了。

由于每一本书都得靠人工抄写,因此也导致书籍制作成本极高,价格非常昂贵,普通老百姓根本就买不起书,拥有知识也成为了士族阶层的优势和特权,世家大族凭借对知识的垄断实现了文化上的垄断,牢牢掌握住整个社会的意识形态。

丁一琢磨:“如果我能够在这个时代造出便宜又好用的纸张,同时研发出批量印刷书籍的技术,岂不是既能赚钱,又可以造福寒门子弟,打破世家大族对文化的垄断,让社会变得更加平等?”

一日下课之后,丁一便去找阚泽商量自己的计划。

“听闻最近启明先生在城外买了很多尚未开垦的荒地,说是要搞什么科学种田方法的研究。阚某有点不解,别人都是只买已经开垦好了,可以马上耕种的熟地,为何先生却反其道而行之,购买这种无法耕种的生地?”阚泽对丁一的做法很是好奇,一见面就说出自己的疑问。

中国古代以农业为立国之根本,不管是老百姓,还是统治阶层,都非常重视农业。担任地方官员,知农是必备技能。即便是贵为天子,每年春耕也得亲自下地干一下农活,借此表达重农固本的思想。

《吕氏春秋》里面记载周礼:天子三推,三公五推,卿、诸侯、大夫九推。意思是说,在每年春耕开始的时候,天子至少得下田推犁来回耕三圈,三公耕五圈,卿、诸侯、大夫耕九圈。有些皇帝只是遵循祖制做做样子,意思一下,有些皇帝则是动真格,超额完成耕地任务。据史料记载,康熙皇帝竟然能一次耕完一亩地,可见其对农业是有多上心。

因此,听说丁一在搞一种叫做科学种田方法的学问,作为地方一把手的阚泽也很是关注。

“方今天下大乱,诸侯割据,战火连年,百姓流离失所,粮食产量骤减,此乃国家之大患也。”丁一喝了一口水,继续说道:“若无粮食,民心不稳。故此,丁某以为,若想保一方百姓安宁,就必须保证粮食产量。”

阚泽轻轻点了点头,说道:“启明先生此言甚是,昔日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孔子说:'粮食充足,军备充足,老百姓信任统治者。')保证粮食产量,乃安定民心,稳固社稷之根本。只是这粮食生产,不仅受天时影响极大,且受制于土地肥瘦、人力多寡,很难保障。”

阚泽叹了一口气,继续说道:“我大汉自桓、灵以来,土地兼并严重,肥沃的田地尽归世家大族所有,普通百姓拥有的田地要不就是过于贫瘠,要不就是田亩数量太少,粮食产量很低。虽然世家大族土地肥沃,产粮不少,但是他们仗着有权有势,都是想方设法隐瞒田亩数量,少交税赋。老百姓能依照法令给官府交税,但是产粮不多,而粮食充裕的地主豪强却又不依法交税,因此,缺粮一直是个难以解决的大问题。莫非先生有破局妙法?”

丁一回答:“回禀德润公,丁某之所以故意买入尚未开垦的荒地,正是试图找出解决问题之法。”

阚泽一听,顿时两眼放光,拱手说道:“阚某愿闻其详。”

“孙将军统治江东,需依靠世家大族支持,故此,即使豪强地主故意隐瞒田亩,逃避税赋,官府却也不敢强行清查。”

“正是如此。昔日光武中兴,也曾试图重新丈量田亩,解决此税赋顽疾,结果遭到各地豪强抵制,甚至有些地方还激起豪族兵变,最后核查世家大族田亩一事,只能不了了之。世祖光武皇帝英明神武,也未能撼动世家大族利益,可见此事之难。”阚泽再次叹息。

“或许我们不用触碰世家大族的利益,也可解决粮食不足的问题。”

“不知先生有何良策?”阚泽急切问道。

丁一虽然没有当过农民,也没种过地,但是他熟读历史,知道只要耕种得法,荒地可以改造成沃土,粮食产量也可以借助农业科技得到提升。同样是农业社会,同样是土地兼并严重,三国时期人口只有一两千万,粮食经常不够吃,而到了清代,人口达到四个多亿,粮食问题却没有那么严重,说明粮食不足的问题还是有解决方法的。

“百姓之所以缺粮,最主要的原因是缺少适合耕种的田地以及粮食亩产量太低。如果我们能找到将荒地改造成良田的办法,便可解决耕地不足的问题。若能因地施种,选择合适的作物,深耕细作,即可解决粮食亩产量低下的问题。”

丁一心中暗想:“江东就是后世的江浙地区,富得流油的鱼米之乡,南宋时期已经有谚语:苏湖熟,天下足。我就不信,南宋的农民能找到让粮食产量大增的办法,我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科研人员,会不如古代的农民。”

于是,他整理了一下思路,继续说道:“只是无论改造荒地,还是试验新的耕种方法,都需要时间。不过丁某相信,依靠新式农学,两年之内,定能使粮食产量大增,让仓廪充实。”

“别说两年,就是二十年,若能解决此难题,都足以名垂青史了。”阚泽既高兴又激动。

“科学种田之事,尚需时日。今日我找明公,实是另有要事想与明公商议。”

“哦,不知启明先生有何要事想与阚某相商?”

“我想创建造纸厂与印书馆。”

“你是想造蔡侯纸吗?这印书馆又是何物?”阚泽有点不解。

“不是蔡侯纸,而是书写效果如同丝帛,价格却与蔡侯纸相近的新式纸张。至于印书馆嘛,德润公请看一下这个——”

丁一取出一片白色绢帛,然后拿了一个印章蘸上印泥,在上面盖出几个字。

阚泽想了一会,恍然大悟,说道:“我明白了,如果你所说的新式纸张书写效果可与绢帛相比,只需将印章变大,每枚印章刻上书籍内容,便可如盖章一般制作书本,无需逐字抄写。”

“正是此等原理!明公真乃睿智非凡,闻一知十。”

“改简牍为纸书,改抄书为印书,如此一来,书籍价格至少可降为原来十分之一。若此事能成,善莫大焉,天下读书人都要感谢启明先生。”

“此事的关键有三:第一,纸张必须足够结实,不易破损;第二,需要有较好的吸墨性,这样子印出来的书方能如手工抄写一般清晰;第三,还要能防虫防蛀,这样子才能如简牍一样长期保存。”

“不知有没有阚某可以帮到先生的地方?”

“学生确实有一事需要明公相助。”

“先生这造纸厂与印书馆乃是大善事,有什么需要协助的,但说无妨,只要是阚某能力所及,别说是一个忙,就是一百个,都没有问题。”

“那丁某就先谢过德润公了。”丁一拱手拜谢,继续说道:“由于造纸需大量用水,因此造纸厂必须设于水边。丁某想在江边合适的地方购买土地,建造厂房——”

“这个不难,先生看中哪一块地,到时与阚某说一声就行了,我自会安排民夫平整土地,修建道路。”

“多谢明公鼎力支持。”丁一再次拱手拜谢。心想,只要有了合适的地方,凭借自己对造纸术与印刷术历史的了解,加上这段时间经营算盘生意获得的资本,让雕版印刷提前走进历史应该没啥大问题。

两人正高兴的说着话,憧憬着印书馆的美好未来。忽然有衙役进来,递给阚泽一卷竹简,说道:“启禀县令,卢老夫子来领一群学宫的讲师前来请愿,这是他们集体签名的请愿书。”

阚泽读完请愿书,气得连声骂道:“岂有此理,岂有此理,真是一群食古不化的腐儒。”

丁一接过阚泽递给他的请愿书,看完不禁哑然失笑,只见上面写着:

明公治政有方,泽及万民。学宫得以昌盛,士子得以进学,皆赖县令之智。然近日学宫之内,有一事令吾等忧心如焚,谨此上书,恳请明公垂听。

自古以来,士农工商,各有其序,士居首位,商列末位。士者,治国安邦之栋梁;商者,逐利营生之常业。二者之间,不可混同。丁一虽精通算学,然其商贾身份,实难为众士子所接受。若任其执教,恐有损学宫之清誉。学子亦会受其影响,渐忘儒学之本,转而追逐铜臭,此非吾等所愿见也。

故联名恳请明公,审慎考虑,为维护学宫之清誉,为学子之未来计,下令辞退丁一,另聘德才兼备之士,以正师道,以肃学风。

此番请愿,非关个人恩怨,实出于对学宫未来之忧虑,对士子前途之关切。唯盼明公怜恤吾等拳拳之忧,俯允所请,彰显朝廷对教育之重视,对士子之关怀。

吾等翘首以盼,静候明公慧断。 第二十二章 第二次的亲密接触 从县衙出来,丁一寻思自己一向与人为善,平时不管是对卢嵩,还是对京口学宫里面其他讲学的儒生,一直都是客客气气,从未得罪过他们,没想到这些人却对自己如此敌视,还在背后给自己捅刀子,心情不禁有点郁闷。

“你们不屑跟我做同事,我还不屑与你们为伍呢。”丁一心中涌起一股酸溜溜的复杂情绪,既有被这些士族儒生轻视和排挤的愤怒,也有不被理解的孤独。

由于经营长江商社赚了不少钱,在京口学宫当老师的俸禄对于现在的丁一来说已经显得微不足道,之所以每天依然不辞辛劳去学宫给士子们讲授现代科学知识,一来是为了报答阚泽的知遇之恩,二来就是他一直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内心深处有一种“人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的弥赛亚情节。

丁一一边思考自己后面的路应该怎么走,一边朝城外走去。他先去农庄看了一下荒地开垦的进展情况,然后又在长江边四处晃荡,寻找比较适合建造纸厂和印刷厂的地方。

……

“救命啊——,这里有人落水了,快来人啊——”突然,一阵带着哭腔的呼救声传到丁一的耳朵。

寻着喊叫声,丁一来到一处湖边,远远望见一个丫鬟模样的小女孩站在湖心的凉亭,一边哭一边拼命呼救。

丁一看到湖面上水花四溅,水中有一人正在惊慌失措地拼命挣扎,双手在水面上乱抓,试图抓住任何可以依靠的救命物件。

随着一次次的扑腾、沉浮,挣扎的动作也越来越弱……

眼看水里的人就要沉下去了,丁一没有丝毫犹豫,立刻甩掉身上碍手的长衫,如离弦之箭般冲了过去,一头扎进水里,奋力朝着溺水者游去。大学暑期在游泳馆当救生员的经历,让他明白这种时刻每一秒都至关重要,即使稍微耽误一会,溺水的人都可能会有不可逆的损伤。

当他游到落水之人旁边时,那人已经因为不断呛水,呼吸困难且体力不支开始昏迷下沉。

丁一迅速潜入水中,用力将其托出水面,接着调整姿势,确保溺水者面部朝上,然后一只手从背后将其头部托起,使其下巴向上抬起,口鼻露出水面,保持气道畅通,另一只手则不停划动,同时双腿辅助踩水,迅速向岸边游去。

游到岸边以后,丁一拼尽全力将溺水之人拖上岸,将其平放在一块草地上。

他顾不上自己浑身湿透、气喘吁吁,赶忙俯身查看溺水者的情况。丁一定睛一看那人的脸,顿时吓了一跳,溺水之人居然是孙策的儿子孙灵。只见他双眼紧闭,面色惨白如纸,嘴唇毫无血色且微微颤抖,水珠顺着脸颊不断滚落。丁一急忙将手伸到孙灵鼻子下方,感受到还有一丝微弱的气息。

“孙公子,我是丁一,你能听见我说话吗?”丁一大声问道。

此时的孙灵已经开始不省人事,没有回应丁一的话。

丁一见此情形,赶快按照以前急救训练课学习的内容,开始给孙灵做人工呼吸。

他捏紧孙灵的鼻子,接着将孙灵的下巴微微抬起,打开气道,然后深吸一口气,俯身贴上孙灵冰冷的双唇,朝他口中缓缓吹气,眼睛一边紧紧盯着孙灵的胸口,仔细观察是否有起伏。

这时,气喘吁吁跑过来的婢女惊恐的大声喝道:“你——,你——要做什么?”

“不要打扰我,我在救你家公子的性命!”丁一不耐烦的大声吼道。

做了几次人工呼吸之后,丁一见孙灵的身体依旧没有任何反应,心中开始涌起一阵不安。

“对对,胸外按压,胸外按压。”丁一有点慌乱的喃喃自语。

接着,他便开始按照胸外按压的标准程序,将双手交叠,放到了孙灵的胸口。

然而,手掌刚一放上去,丁一便立刻如同触电一样猛地弹开——他的手触碰到了两个温软而又富有弹性的馒头。

一瞬间,丁一全明白了。之前他虽然隐约觉得孙灵的行为举止有点儿古怪,但是总以为孙灵这只是少年心性,从未想过这个武艺高超,作战勇猛的孙公子,竟然是个女孩子。

这个发现让他的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他的手不自觉地颤抖了一下,脸上和双耳也不禁开始发烫。

不过丁一很快意识到,现在不是震惊的时候,孙灵的生命危在旦夕,在医生眼里,应该是只有病人,没有男人女人之分。

他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集中精神给孙灵做胸外按压。一下、两下、三下……每一次的按压都坚定而有力,随着按压的次数增多,他额头上豆大的汗珠也不断滚落,此时丁一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救活她。

按压了三十下之后,丁一又再次捏住孙灵的鼻子,俯身贴上孙灵的双唇,继续给她做人工呼吸。

“醒醒,快醒醒啊……老天保佑,让她赶快醒吧!”丁一一边吹气,一边默默祈祷。

一次、两次、三次……每一次吹气都饱含着他的满心祈愿。

做完一轮人工呼吸,又继续新一轮的胸外按压。

突然,孙灵的身躯猛地一颤,“哇”地吐出大口湖水,轻咳起来。

她缓缓睁开双眼,看到了跪在自己身旁,温热的双手紧紧按在自己胸脯上的丁一,顿时羞得满脸通红。

见孙灵醒了过来,丁一顿时长舒一口气,瘫坐在了一旁。

“丁大哥——”孙灵娇羞的叫了一声。

丁一望着孙灵逐渐恢复血色的脸庞,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柔声道:“别怕,没事了。”

他那坚定而温柔的眼神让孙灵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安全与温暖,孙灵不禁紧紧握住丁一的双手,幸福的泪水忍不住夺眶而出。

午后的阳光穿透枝叶缝隙,洒在这对年轻人身上,勾勒出一幅温馨的画面。

……

此时,丁一的身后,一个身穿红裙的美少女,手持一根长木棍,正飞快跑了过来。红衣美少女将手中长棍抡起,狠狠砸向丁一的脑袋,一边朝着他大喊:“大胆登徒子,还不速速放开我妹妹!”

“姐姐,不可——”孙灵急忙大叫起来。

丁一只觉得一股冷风从背后袭来,还没来得及反应,一个沉重的物体猛地击中了他的后脑勺,丁一只觉得脑袋一阵剧痛,视线开始变得模糊,整个世界仿佛都在旋转,然后眼前一黑,彻底失去了意识。 第二十三章 江南美少女 丁一悠悠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张舒服的床上,床边坐着一个娇俏可人的美少女。

“丁大哥,你终于醒了……我还以为,还以为你……”美少女紧紧攥住丁一的手,身子因激动而微微颤抖,口中语无伦次地呢喃着,娇俏的鼻翼剧烈地翕动。丁一能清晰看到少女的脸颊上泪痕纵横,有的泪痕已干涸,留下浅浅的印记,有的还挂着刚刚滴落的泪珠子。

“你是——孙灵?”丁一有点迟疑地问道。

“嗯嗯,”美少女点了点头,抿嘴笑道:“丁大哥,你果然跟郭靖一样笨。上次在船上相处那么多天,连人家是女孩儿都看不出来。”孙灵差点就把“那时我就喜欢上了你,你这个笨蛋却一点都不知道”说出口来。

丁一仔细打量了一下恢复女装的孙灵,只见她身着一袭清新脱俗的白衫青衣,墨绿色的纱质里衣,搭配青绿色的纱质内衬,外罩一件白色的透纱无袖背心,下半身是青绿色的短纱裙加上浅黄色长纱裙,配上白裤白鞋。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轻轻垂在肩头,脑后扎着古代少女流行的小发髻,数条精心编织的小辫子垂落在头顶两侧,碧绿色的发带和白色珠花的点缀下,把笑靥如花的孙灵衬得更加的娇俏可人。一双灵动的大眼睛,恍如纯净的山泉,清澈见底,不含一丝杂质。长长的睫毛轻轻覆盖在眼睛上方,像是两排精致的小扇子,随着她眨眼的动作轻轻颤动,增添了几分柔美和梦幻。红润的双唇如同初绽的樱花,娇嫩欲滴,让人有一种忍不住想要一亲芳泽的冲动。

这哪里还是当日商船上剿杀水贼时那个勇猛刚毅的战士,分明就是一个柔媚娇俏的江南美女,丁一不禁看得有点儿呆了。

“你怎么跑到京口来了?怎么会掉进城外的湖里?……”丁一现在心里有一堆的疑问。

“我是去江边找你的。”

接着孙灵便给丁一讲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原来几个月前在码头分别之后,孙灵便与陆逊一同回到江东的大本营复命,在吴郡老家,孙灵经常回忆起与丁一在商船上一块度过的快乐时光,一直想找机会到京口找丁一。前段时间孙权终于决定把江东的治所正式从吴郡迁到京口,由于孙权还在忙着与曹军打合肥争夺战,于是孙灵主动向叔父请缨,由她担任先头部队的将领,护送孙氏族人先行抵达京口城安家。等大家在京口城安置停当之后,孙灵便兴高采烈地跑去京口学宫找丁一,结果县衙的人告诉她,丁先生去城外江边了,于是孙灵便又跑去城外找他。路过江边的一处湖泊,碰到了闺中好友,孙权手下大将步骘的女儿步江,也就是把丁一打晕了的那个红衣女子,步江想要湖心的荷花,孙灵胆子大,就解开湖边的小舢板,划过去帮步江摘花,结果采花的时候不小心掉到水里。孙灵、步江、还有步江的婢女都不会游泳,于是婢女在湖边呼救,步江去找竹篙长棍来拉孙灵上岸。等步江找着长棍跑回来的时候,看到丁一正在给孙灵做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以为他要非礼孙灵,于是便冲过去,一棍把丁一敲晕。

听完孙灵的叙述,丁一摸了摸还有点儿发疼的后脑勺,暗自庆幸:“还好这个步家小姐姐力气不大,要是她跟孙灵一样勇猛,这一棍下去,自己的脑袋非得开花不可。”

孙灵轻轻抚揉丁一还有点儿鼓包的脑瓜,心疼问道:“丁大哥,现在这里还疼吗?”

来到三国这么久,丁一每天忙得像个不停旋转的陀螺一样,平日接触的人不是像阚泽那样子的江东官吏,就是学宫的儒生与士子,或者是像墨飞那样子的工匠,以及像士钊的父亲那样子的商人,人际交往全部都是工作上的往来。

由于担心自己穿越者的身份被人察觉,引来不必要的麻烦,丁一在生活上刻意与别人保持距离,因此,在这个时空,他也从未享受过别人的关心与照顾。

此时,看到孙灵心疼自己的模样,感受着这个江南女子对自己的温柔与关爱,丁一顿时觉得内心深处好像有某根琴弦被拨动了一般,眼睛也不禁湿润了起来。

“我没事了,有你在我身边,现在我觉得好幸福。”丁一轻声说道,声音有点儿哽咽。

两人正说着话,相互讲述上次分别之后各自的经历,忽然听到门外通道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不一会,一个红衣女子急匆匆走了进来,见到已经醒来正在与孙灵说话的丁一,红衣女子大喜,来到丁一面前,两手在胸前合十,微微弯腰行了一个万福礼,面带歉意说道:“小女子步江,误以为丁公子是歹人,出手伤君,实非有意。今见公子安然无恙,妾心稍慰。愿丁公子恕小女子之鲁莽。”

丁一又好气又好笑的看着这个差点把自己脑袋砸开花的红衣女子,轻轻点头示意,微笑说道:“没有关系,我能够理解,当时情况下,你急于救人,做出激烈行动也是正常的。我已无大碍,步小姐请勿自责。”

看着丁一宽容的眼神,步江心中一暖,连声道:“谢谢丁公子的宽宏大量,以后若公子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小女子定当竭尽所能。”

这时,又有一丫鬟走了进来,在孙灵耳边一阵低语,接着便见孙灵面露难色,有点不好意思的看向丁一。

丁一见状,连忙问道:“可是有碰到什么难事?”

孙灵脸上顿时红了起来,娇羞答道:“丁大哥,我娘亲——,我娘亲——她想要见见你。”

丁一闻言,心中一愣:“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见家长吗?话说古人都是这么快就见家长的吗?” 第二十四章 姜子牙的后人 丁一跟着孙灵来到孙府的客厅,只见大堂后面正中位置,端坐着一位三十多岁的妇人,衣着华丽,气质端庄优雅,浑身流露出豪门大族的高贵气息和风范。

丁一猜测这个人应该就是孙灵的母亲张夫人,之前听说这位张夫人是出自江东吴郡四大家族的张氏家族,不仅容貌瑰丽,而且知书达理,端庄娴雅,气质高华。现在一见,果然传言不虚。丁一又看了一下旁边的孙灵,不禁再次感叹基因的重要,孙灵可以说是既继承了孙策和张氏的颜值,同时还继承了江东小霸王骁勇善战的天赋。

孙灵带着丁一来到张夫人面前,说道:“丁大哥,这是我娘。”接着有点儿娇羞的拉住丁一的手,说道:“娘,这个就是我跟你提过很多次的丁先生。”

丁一连忙躬身行礼:“小侄丁一,字启明,拜见张夫人。”

张氏满脸慈爱的看着女儿,以及站在女儿身边的丁一,只见眼前这个年轻人面容清秀,眼神清澈明亮,目光温和如水,透露出一股灵动之气。淡淡的微笑,温润如玉,似能融化世间的冰冷与乖戾。丁一的身材并不魁梧,但也不显得单薄,身穿一袭白衣,腰间佩戴一块精致的玉佩,给人一种自然的优雅与洒脱。虽然没有孙氏家族常见的勇武之气,却有一股孙家族人所没有的儒雅之气。

张氏又看向女儿,只见孙灵脸上神情既有遇见情郎的幸福,又有少女的羞涩,还有些许的紧张。见到女儿这番模样,张夫人便已心中有数。

她朝丁一挥了挥手,说:“丁公子不必多礼,请移步上座。”

待丁一坐到榻上之后,张氏先拜谢道:“犬女无知,今日险些丧命于水,若非丁公子出手相救,后果不堪设想。”想到女儿今天差点淹死,张夫人声音带着一丝颤抖,眼神中充满了真挚的感激,“公子救命之恩,重如山岳,小女孙灵得以重生,吾等全家铭记于心,愿永结善缘。”

接着张氏轻轻挥了挥手,身边的侍女拿着一个精致的木盒走了过去,举到丁一面前,缓缓打开。张氏语气恳切说道:“丁公子,这点薄礼,聊表妾身的感激之情,望公子勿嫌菲薄,务必收下。”

丁一朝木盒一看,里面是一块雕刻精美的玉佩,玉质温润,显然是价值连城之物。丁一赶忙推辞:“夫人言重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乃是君子本分。在下只是恰逢其会,尽了些微薄之力而已。令爱安然无恙,才是最重要的。夫人厚赠,小侄心领了,但是礼物万万不能接受。”

张氏见丁一不贪财物,说话彬彬有礼,对这个年轻人也多了几分喜欢,当下便不再勉强。

“我听闻丁公子乃是姜太公后人?”张氏开始拉起了家常。

丁一闻言,心中暗暗叫苦:“该来的终于还是来了——”

原来丁一穿越到三国以后,最苦恼的事情就是别人询问他的来历。丁一是一个非常讨厌说谎的人,因此刚到三国的时候,陆逊问他来历,他便老老实实说自己是穿越过来的,结果陆逊不但不信这种说法,还诚恳的告诫丁一,以后万万不可再提穿越之事,以免惹来杀身之祸。

后来丁一自己也想明白了,别说这是在东汉时期,就是在原来自己生活的那个时代,如果有人说自己是穿越过来的,也是没人会信。两者后果的差别,只是相比于在古代这么说会被人当成巫蛊之士杀掉,在现代可能会被人当成脑子有毛病而已。

于是,之后丁一便将南宋郑樵所著《通志?氏族略》里面关于丁姓来历的考证与东晋陶渊明的《桃花源记》结合一下,用隐喻的方式,给自己编了一个出身来历。

在孙灵面前,丁一虽然很想老老实实向张夫人说出自己是穿越者这回事,但是一想到说了张氏也不会信,反而可能会像当年孙策杀道士于吉一样,把自己当成了巫蛊之士……丁一决定还是硬着头皮把自己那个已经在三国讲了很多次的来历再讲一次。

想到这里,他红着脸答道:“回禀夫人,据族谱记载,先祖乃是姜太公之后。当年太公之子名伋,为齐国第二代国君,因治理齐国政绩斐然,逝后被周王室赐谥号“丁公”,后丁公伋支孙中没有继承爵位者遂以其谥号作为自己的姓氏,称为丁姓。”

张夫人闻言说道:“这么说来,丁公子乃是圣贤之后。听小女孙灵说丁公子精通诸子百家,姜太公素来被人誉为百家宗师,看来公子这是有家学渊源。”

“夫人过奖了。小侄所学只得一点皮毛,实难登大雅之堂。”

张夫人继续问道:“丁家既为昔日齐国国君之后,丁公子家人现今可是在青州?”

“回禀夫人,六百年前田氏代齐之后,先祖这支由于不愿侍奉田氏逆贼,遂变卖家产田地,打造了一支船队,带领丁氏族人以及其他愿意跟随的氏族,携带各种图书典籍、各式粮食瓜果种子及各类家禽家畜,出海寻找宜居之地。相传先祖族人在海上漂泊数月之后,忽见一海岛,环岛海岸尽是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先祖甚异之,便带领族人下船登岛,欲穷其林。林尽见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从口入,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土地平旷肥沃,可垦良田无数。先祖大喜,遂与族人定居此岛,不复出焉。因岛上遍地桃花林,故先祖将此岛命名为桃花岛。岛上土地肥沃,年年丰收,加之与世隔绝,不受战乱之扰,众人从此安居乐业,晴耕雨读,闲时研究诸子百家学问,几百年过去,岛上尽是饱学之士,算学、格物之法,更是远超中原。”

张夫人面露羡慕之色,说道:“听公子所言,此岛真乃人间仙境。不知该岛位于海外何处?公子又是何故孤身一人来到江东定居?”

丁一闻言,顿时面露凄苦之色,说道:“小侄离开桃花岛回到中原,却是身不由己——”

张氏大惑不解,问道:“身不由己?”

“半年之前,小侄有一日在岛上与书院众学友外出游学,在一片草地忽遇一阵怪异的龙卷风,此风极其猛烈,我不慎被卷入风口,直冲云霄……也不知道是飘了多久,待到风消云散之时,我已掉到长江之上……”

接着丁一又将自己如何差点在曹操战船上被杀掉烧死、差点被鳄鱼吃掉、怎样虎口脱险、如何被大勇小勇所救……为何来到江东这些真实的经历,一一讲给张氏听。

听到丁一这一连串的惊险经历,张氏也是惊叹不已。一开始她见丁一白白净净,温文儒雅,以为他是那种养尊处优,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知人间疾苦的士族子弟,没想到这个年轻人竟然经历过如此之多的生死磨难。

“丁公子离家这么久,令尊令堂想必也是日夜担心你。等过段时间孙将军回到京口城,妾身会向将军求助,派水军护送公子回家探望父母。”张氏说道。

听到张氏的话,丁一想起在另外一个时空的家人,心中酸楚,眼泪不禁哗啦啦流了下来,哽咽着对张氏说道:“我怕是回不去了——因为我从未离开过桃花岛,完全不知此岛具体位于何处,即使有可以远航的海船,也不知道要往哪个方向开。”

说完,一想到自己此生可能再也无法与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团聚,顿时心中隐隐作痛,一下没忍住,开始像个孩子一样“呜呜呜呜……”哭了起来。

孙灵见状,也不禁哭泣起来,一边哭,一边拿着手绢为丁一擦拭泪水,哽咽道:“丁大哥,你别太伤心了,以后我会帮你找到回家办法的。现在这里,我们就是你的家人。”

张氏也劝慰说:“常言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孟子云: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丁公子经历如此坎坷,必是上天将降大任于君,现今天下大乱,或许上天是想让你和先祖姜太公一样,在中原有一番作为。既然神秘的怪风能把你送到这里,说不定将来等你功成名就,怪风还会把你重新送回桃花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