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条命,九种人生》 001 母亲和我 对我们猫咪而言,时间是没有意义的。我们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小时候晒太阳、捉老鼠、做游戏,长大后就寻找伴侣,在短暂而又漫长的一生中自由自在,想吃就吃,想睡就睡,我们100%可以安排自己的“人生”,丝毫不需要一些猫咪专家到我们的生活中做各种形式的“指南针”。

那样的日子令我感到怀念,那个时候的我一无所有也,但口袋里装满了快乐、喜悦和兴奋,偶尔有些伤悲、愤怒与生气。每个词语的背后都有一连串的故事,如果要追本溯源的话,我的故事便要从母亲终身难忘的那个黑夜说起。

母亲是一只花猫,白的、黄的、黑的毛发杂在一起,像穿了一件五颜六色的外套。母亲身姿矫健,是远近闻名的捕鼠能手,性格又很温顺,得到了女主人的高度赞扬和隆重推荐。在她还是猫姑娘的时候,就有两三个邻居到主人家挂号,表示等第一窝猫咪出生之后,自己要领养一只小猫,不论公母,都是可以的。

那时候,农村里养猫咪的动机是一样的,就是为了让猫捉老鼠,而二十五年后的现在,人们养猫咪纯粹是把猫当作宠物了。这不能怪社会的变化,在缺乏天敌引诱的前提下,猫咪同胞们也越来越懒散了,有的猫咪甚至与老鼠和平相处,还有的全盘接受饲养者的安排——穿着小巧玲珑的鞋子走来走去,啊,猫咪之怪状数不胜数,这令我百感交集。

在人类看来,给猫咪穿鞋子属于“正常现象”,所有给猫咪穿鞋子的人都觉得自己大爱无疆,也是朋友圈里最爱猫咪的那个人。

以爱之名,行恶之事,是人类社会常有的现象。

这属于一种精神疾病,目前来看,并没有解药可以医治。

哎呀,说远了,虽然我很讨厌人类,但在写作方面,我还需要向人类学习,古人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大概就是这个意思。我作为一名写作新手,常常会犯一些错误,说到一件事的时候总会联想到其他事情,还时不时地发表一些观点和看法,这样很不好,记得有人说过,一流的作家总是让故事说话,故事本身就蕴含着力量。我初入文坛,对人类这些规则尚不熟悉,还请尊贵的读者朋友高抬贵手,给予谅解。

还是继续来说母亲的爱情吧。

在那个黑夜来临前,母亲已经被周围的单身猫们追求好多次了。春天,猫咪求偶的声音高亢嘹亮,穿魂入魄。这种声音对人类来说是难以接受的,但对于我们猫咪而言,无异于一首恋爱协奏曲,这正是生命的狂欢!(请注意:我们是猫咪,我们不会按照人类设置的标准来生活)

对恋爱的猫咪们而言,恋爱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对那些偷窥者而言,恋爱是一件很酷的事情,这些偷窥者尚未成年,却已经对恋爱产生了幻想。我记得姐姐爬到屋顶上看附近的猫咪说悄悄话,当事猫很平静,姐姐却面红耳赤,心跳不已,隔着三四米,我都能感受到屋顶的震动。

我所在的家是一个三口之家,男主人用一己之力,盖了一套四合院,四合院很规整,西边是厨房,东边是两间杂货屋,东北角是厕所,南边有花园,院子里还种着四棵树。小主人常常夜里出来上厕所,他只要一看到院子里的猫咪,就会抄起一根长棍,追赶这些求偶的野猫们。鉴于小主人的暴力行为,很多猫咪选择了放弃:万一被打在身上,那就会有性命之忧,爱情诚可贵,生命价更高,天下何处无美猫?留得性命在,不怕没猫找。

但是,在这些求爱者中间,有一只黑猫坚持了下来。那只黑猫每天晚上都来,有时还会和竞争对手单挑。说起那些战争的时候,母亲总会说那些画面太暴力了,小猫不宜,因此当时的场景有多悲惨就不难想象了。

母亲说:“那只黑猫是常胜将军,从来没有输过决斗。”

我问道:“是不是因为黑猫打架最厉害,你才喜欢他?”

母亲笑着说:“不是的,是因为黑猫很特别。他夜晚来看我的时候,总是先坐在墙上看月亮。月光下,他的脊背发亮。他一边看月亮,一边看其他猫咪决斗。等群猫决斗完毕选出最强者之后,他就从墙上下来和最强者决斗。他只挑战强者,从不欺负弱者。”

虽然母亲这样解释,我却不以为然,我说:“黑猫很精明,会保存实力,否则哪有力气竞争?”

年幼的我总以为谁力气大,谁就拥有一切。

母亲轻抚着我的头,慢慢地说:“我最终选择黑猫是因为他的勇气,在被小主人追赶的那段时间里,只有黑猫不离不弃,看到小主人的时候,黑猫总是跃上屋顶,等小主人回到卧室,黑猫就会从屋顶上跳下来,和我聊天,陪我一起看月亮······黑猫喜欢蹲在墙上看月亮,他说我的眼睛就像月亮一样明亮,每次和我在一起的时候,黑猫都会说:‘今晚的月色很美。’”

我还小,并不明白这句话的内涵,我不喜欢母亲一直夸赞黑猫,便打断母亲,问道:“黑猫一直很潇洒吗?”

母亲摇摇头,回答说:“也不是,他来看我的时候,也遇到过几次意外。”

“什么意外?”我非常好奇。

“这和小主人有关系。有时候小主人不会拿棍子驱赶群猫,而是拿一个舀子,舀些水,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慢慢走近猫咪们,然后用力一甩。总有一些猫咪会被打湿皮毛。水是无色无味的,看不见,他虽然很敏捷,但不是每次都能躲避。”

“黑猫一旦被水打湿身体,就会离开这里吗?”我刨根问底。

“嗯,是的。虽然我不在乎他的皮毛湿漉漉的,但是黑猫对自己有要求,每次来见我的时候,外表总是打扮得很正式······”

母亲回忆起这段经历的时候,眼神总是很温柔。后来回忆起母亲和我聊天的往事,我才渐渐明白爱情的伟大。什么叫爱情呢?那就是回忆起对方的时候,眼神中有温柔的感觉,爱一只猫,就会接受对方的一切,就像母亲不在乎黑猫淋水时的模样。

俘获一只猫咪的芳心很简单,只要在特定的时间出现就可以了。毫无疑问,母亲被勇敢的黑猫俘获了,很快,那只黑猫和母亲就偷吃了禁果。偷吃禁果的那天晚上,小主人迷迷糊糊从卧室里走出来尿尿。在明亮的月光下,小主人也看到了黑猫,但他并没有拿棍子赶走黑猫,而是匆匆走进厕所,大概是白天水喝多了。黑猫就蹲在梨树的树影里,含情脉脉地看着母亲。母亲胆战心惊,生怕黑猫被打,连忙示意他逃走,等小主人撒完尿回卧室的时候,正从梨树的树影里穿过,黑猫还是一动不动,仿佛一尊雕像,幸好,小主人没有发现黑猫,否则,母亲就要伤心难过了。

黑猫这种临危不乱的勇气给母亲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常常告诉我们:“所有的猫咪在安全的时候都是勇敢的,但那不是真的勇敢,一只猫是否勇敢要在危急关头才能体现出来。”

“不做平日里的英雄,要做危机时的勇者”。这是母亲对我的教诲,无论我重生变成什么模样,我都做到了这一点。

话说回来。等母亲怀上我们之后,黑猫就再也不出现了,如同其他花花公子一样,黑猫彻底消失在黑夜中。

对此,母亲并没有怨恨,她说:“黑夜骑士——母亲给黑猫起的昵称——就是这样,走街串巷、穿墙越户,一生都在寻找属于自己的爱情。”

所有的母猫都渴望遇到一只有特质的猫咪,但只有少数猫咪才能如愿以偿,大部分母猫都会被琐事缠身,终其一生,为了自己的温饱奔波劳碌,片刻也不得安宁。

我是一只不听话的猫咪,至少母亲是这样认为的,每当母亲和我说起黑猫的时候,我总是不愿意称黑猫为“父亲”,为此母亲没少批评我,说我不该这样怨恨自己的父亲,而我总是大声反驳:“黑猫这种猫中败类,不顾家庭,四处留情,猫德可耻!”

对于这位素未谋面的“父亲”,我打心底鄙视,我向母亲发誓:等长大之后,我一定要做一只负责的猫咪,做一只顾家、恋家、爱家的好猫咪!

母亲并不相信我的誓言,她说我的誓言在猫族当中并不存在,她没有见过她的父亲,就如同我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一样,猫族就是这样的规则:公猫们交配结束,就可以消失了,抚养幼猫的任务都是由母猫们单独完成的。

母亲害怕我成为猫族中的异类,她总是叮嘱我不要破坏规则,而是要遵守规则。

母亲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不要用你的一厢情愿,挑战猫族千百年来的规矩。

母亲还常常告诫我,对于女主人要心存感激。母亲怀孕期间,女主人对她保护得很好,给她单独准备了一个箱子,还把箱子安排在东屋里。基于这种保护,我们姐弟仨才得以降生。

猫族有光鲜亮丽的一面,也有龌龊不堪的一面。猫族当中,有些猫咪是记仇的,他们看不到生活的美好,总是放大内心的黑暗,一有机会就搞破坏。那些没有得到黑猫垂青的母猫们,那些想拥有母亲而不得的公猫们,对于我们姐弟的出生充满了恨意。如果没有人类保护的话,这些邪恶者就会偷偷溜到院子里来,把我们姐弟都吃掉,得不到她,就毁掉她的一切。在怀孕期间,母亲是有些焦虑的,幸好,任何意外都没有发生。

母亲还让我感激小主人,她说小主人虽然是个小霸王,但一看到野猫——不是自家的猫就叫野猫——溜进院子欺负自家猫咪的时候,他就勃然大怒,拿起棍棒追击这些野猫们,小主人的暴力让一些野猫望而生畏,帮母亲消除了不少祸患。

小主人刚满9岁,正是喜欢幻想的年龄。他每天下午四点放学,一回到家就开始看动画片,他总想按照动画片的故事来驯服我们。比如说他看到动画片里有的猫咪喜欢洗澡,就张罗着给我们洗澡。每到周末,他就准备一个大水盆,给猫咪轮流洗澡。母亲是温顺的,每次都配合小主人洗澡,大姐、小弟,也都很喜欢洗澡。小主人给猫咪们洗完澡之后,就会用毛巾给我们擦水,免得我们着凉,有时候,还会给讲故事。

猫咪们表示亲密的方式就是一边“喵喵”地叫着,一边跑到人类的小腿那里,把背凹下去摩擦一下,可是我不喜欢这种献媚讨好的方式。

我是最不让母亲省心的那只猫咪,母亲告诫我:要和人类保持亲密感。家养的猫咪没有选择权,只有被选择权。

和人类保持密切接触,我可以做到,但,对于洗澡,我非常抵触。用母亲的话来说,我和黑猫——也就是我的父亲——长相、脾气一模一样。我讨厌洗澡,连小主人的邻居们也都知道,他们知道这家有一只小黑猫,脾气大。

人类是有弱点的,我在人类面前表现出99次驯服的模样都难以抵消1次反抗所带来的厌恶感,所以,女主人想把我尽快送出去,她不想听猫咪在洗澡的时候尖着嗓子嚎叫,她也担心她儿子被我抓伤。

天下的妈妈都是一样的,都觉得是别人的过失导致了自己儿子受到伤害,母亲们的固执有可怕的一致性。

我并不恋家,每次听到女主人说要把我们姐弟送出去的时候,我都充满了期待。我刚满30天,正是年少有为的时候,比起那些吃东西毫无在意吃相的老猫咪们,我有的是时间。

我想去别人家里体验新生活。

我按耐不住自己的浮躁,总想突破四周的围墙,去外面闯荡一番。可是母亲不允许我们走出主人家的院子。

母亲压低了声音说:“那只狗哥,一定要远离,他很可怕!”

我知道母亲说的是谁。那只狗哥是主人养的,德国牧羊犬,脾气非常火爆,如果有猫咪误入狗窝,迎接闯入者的只有死路一条。狗哥杀死过一只黄鼠狼和两条狐狸,他们死得很惨淡,被卖给了一个皮货店,所以,狗哥对于闯入者们非常关注,多几个统计数字,他就能得到更多的大骨头。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我渐渐明白了母亲的担心。

主人家在胡同最里边,胡同两侧住了十几户人家,正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有些村民表面质朴,内心狠毒,他们也渴望能捕获一只“野猫”,为家里捉老鼠——免费的劳动力是一种资源,不过,这种资源很有限。母亲警告我们说:“那些人是老鼠恶魔的化身,他们抓住猫咪就会栓起来,用绳子绑住猫咪的脖子,然后把猫咪拴在树上,他们不高兴的时候就会殴打猫咪。他们连剩菜剩饭都不舍得给猫咪吃,不像女主人给我们吃新鲜的饭菜,那些恶魔还会考核猫咪的捕鼠能力,如果一个月之内捕捉不到老鼠,猫咪就会被他们丢弃,成为彻底的无家可归者。

母亲很满意主人的安排,猫咪可以在院子里自由活动,冬天的时候,女主人就会把猫窝移到东屋里去,在箱子里放上厚厚的棉花,以保证猫咪们睡觉的时候是暖和的。在主人家生活是自由的,可是有一项要注意:不准进厨房。厨房有两间,一间专门做饭,一间专门用餐,因为橱柜多,桌子大,空间少,进进出出显得拥挤,如果猫咪在里面窜来窜去的,容易被踩到,也容易把人绊倒,对人对猫都不方便。

此外,猫咪身上还可能有跳蚤。

当母亲告诉我们这些要求的时候,我问过她一个问题:“人类嫌弃我们身上有跳蚤,就不让我们进厨房,可为什么小主人又经常把我抱在怀里呢?难道他不怕被跳蚤咬到吗?”

听到这个问题,母亲愣了一下,她并没有给我一个满意的答案,她说外婆是这样要求她的,外婆的母亲也是这样要求外婆的。母亲说:“也许有些家庭允许猫咪自由出入各个场所,但我们猫咪要落实自己主人的要求。”

印象中的院子是很干净的,院子很宽敞,也很干净,院子里还种着两棵柿子树,两棵苹果树,两棵枣树,院子南边还有一棵葡萄树,长在单独的竹架上。母亲就在院子里教给我们爬树,捕鼠。母亲教育我们:抓到老鼠之后,要让主人看到,这是自己的付出,主人看到老鼠被抓就高兴,一件事能说好几天,那几天,猫咪们的伙食就会被改善。

小主人喜欢吃饭的时候喂猫,甚至,在他吃饭之前就会喂猫。母亲有一个大的陶瓷猫盘,用来吃饭,一个大茶杯,用来喝水,即使我们降生了,这个猫盘对我们来说也是绰绰有余的。

一到饭点,母亲就会要求我们姐弟蹲在猫盘附近等饭吃,不要进厨房。每到这个时候,小主人就会吃一大口馒头,再咬一口鸡蛋黄,嚼碎了,吐在猫盘里,让我们吃。在农村养猫就是这样,人类吃什么,猫咪就吃什么,当时我也没听说过猫粮是什么东西,大家长得都也很健康,身体强壮,心理也健康。 002人生档案 在母亲看来,我是最不听话的孩子。每当在走廊上晒太阳的时候,母亲总会告诫我不应该胡思乱想,母亲说:“我们是家养的猫咪,不是那些无家可归的野猫,不要有自己的想法,而是应当遵守主人的要求。”

可我总喜欢问为什么。

母亲不能说服我,她总是说:“老话说的好——家养的猫咪没有选择权,只有被选择权。”

我不喜欢这样的老话,我总觉得这些老话是一种枷锁,用小主人的话来说,这就是“紧箍咒”。那时候,小主人的爸爸已经买了彩电了,29寸康佳大彩电,一些小伙伴总是到他家里凑在一起看电视。和现在一样,一到暑假,电视剧《西游记》就开播了。小孩们这个时候是最安静的,他们坐在沙发上,盯着电视看,全神贯注。

《西游记》常常是两集联播,中间插播20分钟的广告,广告期间,小主人就喜欢逗我玩,他的小伙伴很羡慕他的生活:有《西游记》看,也有猫咪玩,而自己家里只是黑白电视机,也没有猫咪。我记得有个小男孩叫小伟,小伟说:“小军,我要谢谢你请我看电视,要不然,我还以为唐僧的袈裟是黑白的呢!”

小主人听到这句奉承话,先是哈哈大笑,然后又神神秘秘地跑到东屋里,掏出两包方便面和众人分享,以表示自己作为主人的慷慨大方。

小主人的家很宽敞,我可以自由自在地在院子里奔跑。有时候我从院子里跑到树上,又从树上跳到花园的围栏上,又从围栏顺势爬到门廊的屋顶上,锻炼自己,强化本领。

母亲看到我矫健的身姿,总是很欣慰,哪个母亲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健康成长呢?

院子就是我的天堂,我没有顾虑,没有烦恼,更没有忧伤。

不过有一处地方不能去,那就是厨房。

母亲再三再四叮嘱我们姐弟仨不要去厨房。

我这个反叛分子偏偏不信邪,不顾母亲的阻拦和劝告,常常在厨房门口绕来绕去的。凭借外貌的优势,我混进去好几次,都没有被发现,即使被男主人发现了,他也没有打我,只是让女主人把我赶出来而已。

他们的做法无形中增添了我的勇气,我越来越频繁地出入厨房,在桌子、椅子下面和主人们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我常常卧在小主人的椅子旁边,他个子矮,而椅子和桌子比较高,他的腿只能踩在椅子的横杠上,在他椅子下面是最安全的。而男主人吃饭的时候喜欢晃腿,从开始吃饭一直晃到结束。女主人倒是很安静,但她要照顾全家的吃喝,总是起身拿东西,坐在她椅子下面也不安全。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我们姐弟仨渐渐长大。时间的痕迹在小孩和老人身上是最明显的,不过我没有变老的感伤,更没有亲人离世的痛苦,有的只是对未来生活的向往。

有时候,在院子里会看到一两只野猫从墙上出现,但往往他们一露头,小主人就会及时出现,拿着那根无情长棍,驱赶野猫。

小时候的我常常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我想当一只野猫,去外面闯荡。我有时候会给姐姐说自己的想法,姐姐总是会把我的想法告诉母亲,我迎来的往往是母亲的批评。

实际上,那时候做一只野猫也是不错的选择,据说村子东边有一片农田,农田里都是庄稼,小麦、花生、红薯、萝卜,到处都是绿油油的一片,田鼠就生活在各个地方,这些绿色的叶子是天然的保护伞,人类难以发现田鼠的踪迹。村子里的猫咪们一旦被抛弃,就会流落四方,其中有一些猫咪就会去村子东边的农田里生活。

就在我讨厌平淡生活的时候,意外发生了。人,要么做意外故事的倾听者,要么是意外故事的塑造者,哈哈,我写到这里的时候,禁不住笑出声来,把自己说成意外故事的塑造者纯粹是给自己脸上贴金。不过也没关系,很多行业大咖也有类似的表达,享誉世界的航空安全专家史蒂芬·杰克逊是这样说的:当人们把安全视为理所当然的时候,灾难就发生了,在这场灾难中,你要么是有血有肉的幸存者,要么是冷冰冰的统计数字。

总归一句话:安全无小事,就像母亲告诉我们的那样:过年的时候,不要盯着炮仗看,炸弹会把眼睛崩瞎的。

如果我能和母亲一起过一次春节就好了。

我忘不了那一天,那天晚上,我又钻进了厨房,很快就被女主人赶出来了。我知道今天的晚餐很丰富,因为今天是小主人的生日,晚餐有烧鸡、驴肉、糖醋鱼,我嘴巴馋,想让小主人喂我吃一块儿鱼,就在门口“喵喵”叫个不停。

男主人率先吃完了晚饭,准备去院子里抽烟,我很熟悉男主人的习惯。我在心中盘算着,等他一推开厨房门,我就钻进去。就在他推门而出的那一刻,我立即往厨房钻去。男主人没想到我窜的这么快,他怕踩到我的尾巴,连忙抬起右脚,但他毕竟是人类,做不到像猫咪一样的灵活,一个踉跄,他那只抬起的脚又重重的落了下来。我刚才为了躲避厨房的门,连忙弯腰曲背,身体左摇右摆,却不小心跑到了男主人落脚的地方,事情就是这么凑巧,我斜着身子倒在了地上,浑身说不出口的难受,心肝脾肺肾被大力挤在一起,嘴角还有液体涌出来,有点儿咸,原来自己的血液是这样的味道。

男主人感觉踩到了我,连忙闪开,可是,我再也站不起来了。

原来这就是死亡。

我感觉心跳越来微弱,目光也渐渐模糊了。我就这样地躺着,斜着身子,我看到了小主人哭着从厨房里出来了,又哭又叫:“小黑死了,小黑死了。”他呜呜地哭着,正像我平时呜呜的叫着。临死之前,我感觉到了他的心是柔软的,不像多年之后的他那样铁石心肠——哪怕看到领导去世也无动于衷。我知道,我是他最喜欢的猫咪,我再也不能和他一起玩耍了。每个猫咪在临死前都有自己的遗憾,我的遗憾有很多:如果生命可以重来,我一定会配合小主人好好洗澡,不再反抗水的滋润;如果生命可以重来,我一定不再和母亲顶嘴了,毕竟家养猫咪的结局就是被送人,一旦被送出去之后,今生再也不可能和母亲重逢了。

我忽然感觉眼睛明亮了许多,我意识到这就是传说中的“回光返照”,猫咪的“回光返照”很短暂,我马上就要停止呼吸了,临别一眼是万年,让我再多看亲人吧。

我死了,我的眼神逐渐失去神采,弥留之际,我看到了男主人的烟头在冒着红光,小主人蹲在地上捧着腮帮看着我发呆,我看到了母亲心如刀割的面容,看到大姐躲在角落里哭泣——这是她的习惯,她胆子小,害怕的时候就躲起来;还看到了小弟嘻嘻哈哈、幸灾乐祸的模样。小主人的奶奶每次看到我们,都会说:猫咪和人没什么区别,老的疼小的,小的互相吵。这一刻,我才明白他奶奶的话是什么意思。小弟在旁边笑话我,是因为我比他早出生5秒钟,就这5秒钟,我成了他的二哥,而他是我和大姐的三弟,也是我们这一窝猫咪里面最小的弟弟,可见,就算是做猫,生活也不是完全平等的,也讲究先来后到,而这种先后顺序,往往在出生的那一刻就已经确定了。

小主人泪流满面,他妈妈走过去在他旁边安慰他,说道:“你爸爸是不小心,天黑了,看不见路,小黑又是个黑猫······”他妈妈认为我的意外是咎由自取,怪不得别人,也好,这样的开导会许能够减轻小主人的伤悲,如果我有灵魂,我也会开导开导他,让他不那么伤心难过。

当然,我最想安慰母亲,我想给她送去一些安慰。有谁在意身体是猫咪的母亲呢?母亲很爱干净,每天都认真地梳理毛发,把脏东西吞下去,留给人类的是光鲜亮丽的外表。

男主人用铁锨把我铲了起来,轻轻放到了垃圾车上,准备把我扔出去。

我彻底死了,对于男主人而言,我的死就像葡萄架上的葡萄掉在了地上,结局只有腐烂,再也没有别的意义了。

只是死了一只猫咪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当时是90年代,人类养猫的目的,还不是为了抓老鼠?我不怨恨男主人,因为他并不打算杀死我,他们养猫也是为了让我抓老鼠,而不是为了虐待取乐。

我躺在垃圾车上,往事历历在目。一到周末,小主人就喜欢抱着我,读日记给我听。他的日记很简单,往往只有几句话,我忍不住幻想出他今天的日记内容:今天是1999年7月20号,小黑死了,晚饭的时候,爸爸不小心踩到了他,他就死了。他很疼吧?我希望他能飞到天上去,天上有神仙,可以治好他。

男主人掏出一支烟,开始抽,男主人抽烟的时候还和女主人说着闲话,说是村里的小利后天结婚摆席,他已经随礼了。死的时候,我又了解到一件事:原来人类喜欢随礼,随礼就是给红包。男人在等女主人刷碗,等女主人把厨余垃圾倒在垃圾车上。

小主人站在垃圾车旁边看着我,眼中噙着泪。

人生就是这样,不管我多么想停留在这一刻,时间总是催促我前行,男主人推起了垃圾车,推着我朝门外走去,一路向南,走向村头的垃圾投放点。

走出大门的时候,我感觉自己仿佛又有了精神,浑身轻飘飘的,我慢慢从垃圾车上站起来了。

等等,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我复活啦?

我能站起来了,我还能飞到空中,一想到死而复生,我很兴奋,忍不住大声呼喊:妈妈!妈妈!妈妈!

很奇怪,妈妈并没有听到我的呼喊。我继续大声叫喊,然而,母亲终究没有向我看过来,她只是盯着我遭遇意外的地方,暗自伤神。小主人走过去,抱起了母亲,抚摸她,条件反射,母亲的脸上做出温顺的表情。我知道,母亲此刻不需要有人抱着她,安慰她,她需要的是看到我活拨乱跳的站在她眼前。

可是,我能看到她,很奇怪,这里明明有一扇大门,我的目光竟然能穿透大门!

我心想:坏了,莫非我出现了幻觉?

我定了定神,却看到男主人推着我继续往南走,垃圾车上躺着一只小黑猫。

电光石火之间,我明白了:我的灵魂飘向了空中,身体还是在垃圾车上。

母亲听不到我的呼喊,也看不到我的灵魂,这一扇门,成了我们阴阳永隔的界限。

灵魂是虚空的,就像早上的炊烟一样,袅袅上浮,渐渐升高,我看到了村子东边的田野,我还看到了田野东边的火车,我和自己的过去渐行渐远,小主人、母亲都成了遥不可及的回忆。

我越飞越高,带着遗憾,接受了自己已经死去的现实。高处不胜寒,但我感觉不到高处的寒冷,我现在失去了感觉,却还能思考,这说明,我的灵魂是活跃的,我忽然想起了母亲常说的一句话:勇敢的猫咪总是从一个家庭跑到另一个家庭,去寻找伴侣,他们是天生的旅行家。

我自认为是一只勇敢的猫咪,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告别了死亡,开启了一种新的生活。

想到这里,我释然很多,任凭自己随风飘荡,不知道过了过久,我感觉自己又站在了地上。在陌生的地方,我总喜欢四处逛一逛,可是这里到处都是白色,一眼望不到边,我觉得自己迷失了方向。

我不知道何去何去了。

人生总是有这样的时刻,自己会来到陌生的地方,心中一片迷茫,到处寻找“指导”。然而我转念一想:自己都死了,还怕什么呢?还有什么社会规则可以圈养、驯服我?

当一个人不会再失去东西的时候,他的胆子就会变得非常大。

我任意奔跑,跑累了就停下来唱歌,大声欢唱:“叮叮叮,叮叮叮,遇到了麻烦念段经······”

这是动画片《小糊涂神》的主题曲,小主人很喜欢这部动画片,他记忆力很好,看了三遍,就学会了这首歌。

唱完歌,我还模仿了一下动画片里面的咒语:金糊涂、银糊涂,比不上咱家的老糊涂。

话音刚落,只见一只雪白的老猫咪忽然出现在了我面前,令我惊讶地张大了嘴巴。他难道是我用咒语召唤出来的?我打量了一下这个眯着眼睛的老猫咪,他穿着一件叫不上名字的制服,双排扣,蓝色的,头上戴着一个黑色帽子,帽子中间有一个猫咪图形的勋章,我连忙叫了他一声“大伯”。母亲告诉过我,出门在外嘴巴要甜,看到老猫咪就叫“大伯”或者“阿姨”,不要叫“爷爷”或者“奶奶”,老猫咪们都想让自己看上去年轻点儿。

果然,这只老猫咪听见我叫他“大伯”很开心。

“小伙子,过来跟着我。”老猫咪对我说,另一只手在捋胡子。

“大伯,莫非您也死了?”

“我也死了?哈哈哈,我早就死了。”老猫咪笑着说。

正说着话,他从衣服右下方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瓶子,拧开盖子,喝了一点儿东西,我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但他拧开盖子的刹那,一股说不清楚的幽香钻进了我鼻子里。他看到我眼神里充满了渴望,就把小瓶子递给我,说道:“你也喝两口。”

“谢谢大伯,那我就不客气了。”

入口甘甜,嗓子微辣,回味无穷。

我说:“大伯,这是什么东西?感觉很奇怪。”

“这就是酒。”大伯笑眯眯地回答我。

大伯边说话边带着我往前走。

我不在乎要去何方,有人陪着我聊天就行,一个人总是难以抵抗寂寞。

我俩聊天聊累了就喝酒,喝完了酒就赶路,这个瓶子虽小,酒却总是喝不完,看来大伯是一个魔术师。不知道走了多久,也不知道走了多远,大伯停下来的时候,用力吹了一口气,我看到面前的白雾飘散了,显出来一扇大门,大门两侧是看不到边的蓝色围栏。

大伯到了门口,把猫爪按在大门中间的圆圈里,灯光逐渐从他的手指扫过,“咚”的一声,只见大门开了,大门上方的彩灯也亮了,彩灯组成了三个大字——猫之国。

我随着大伯进了“猫之国”,刚进去,大伯转身就走进了大门后方的棕色柜台里,他按了一下桌面的电铃,电铃里传出一阵声音:猫之国欢迎你!

柜台下面是抽屉,一个个的抽屉,大伯随手拉开一个抽屉,从里面掏出一张纸来,递给我。我接过一看,原来上面是我的档案,确切来说,是我的死亡档案。

死亡档案

姓名:小黑

地点:厨房门外

时间:1999年7月20日傍晚

死因:被人踩死

年龄:45天

我忍不住问道:“大伯,我的人生就这么短?”

“嗯,就这些。”

“这也太短了吧,我还做过很多事呢,比如说我抓到过两只老鼠······”

我在一旁絮絮叨叨,大伯一言不发,微笑地看着我。

“您好,请问您是猫博士吗?”

有一只小猫怯生生地问道。

原来是一只纯白的小猫咪,看起来很小,眼神中有些惊恐,皮毛还往下滴着水。

“是我,小白,我就是猫博士。”

“妹妹,妹妹,我们找到猫博士了!”

这是小猫连忙叫她的妹妹从大门口跑过来。

这两只小猫很可爱,我忍不住摸了摸她的耳朵,这只叫小白的猫咪连忙躲闪在一旁,一脸歉意地看着我。

猫博士把她俩的档案从抽屉里拿了出来,递给她俩。

我撇了一眼,顿时火冒三丈:原来她俩才20天大,死因是被人扔进了河里,活活淹死了!

凶手这么残忍,日他祖宗,我想骂人!

猫博士,也就是大伯,递给她俩每人一包小鱼干,一个玩偶,然后叮嘱她俩继续往前走,前面有一排房子,可以先住下,等到明天,他会通知她俩去另一个地方。

她俩刚离开,门外又过来一只猫咪,这是猫咪从正面看上去很胖,从侧面看则像一张纸那么薄,我明白了,他可能被大车轧死了。果然如此,他是被轧死的,大伯递给他一个圆球,并告诉他使用方法。

我看到门外已经排起了长队,各种形状、颜色的猫咪都有,我明白了,他们和我一样,都是死于非命的猫咪。

等那只胖猫走了之后,大伯叫了我的名字,也递给我一个小球,语气平淡地告诉我:“小黑,忘记过去的不愉快,你会有新的生活。咱们猫王允许出现生命意外的猫咪重生,重生的时候有八次机会,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无法告诉你活着的亲人,每一次投胎都会忘记上一次的生命,所以,每一次死亡都是一种新生。这是魔力球,你如果想变成喜欢的模样,转动魔力球的心有所念就可以实现。”

大伯给我演示了一下使用方法,就让我往前走,他说进来的猫咪可以参观猫之国的任何地方。

大伯提示我:前面是无穷无尽的房子,随时可以入住,也随时可以离开。

我拿着魔力球,有些忐忑,又有些期待,我的第一次转生会是什么呢?无人知晓,变成什么都好,只要不变成鸭子就行,小主人有一个外号叫“鸭子”的小伙伴,走起路来,和鸭子很像,有些难看。

我想去看看刚才的小白,我想安慰一下她,告诉她我的经历,我还打算学学鸭子叫,逗她开心。她住在哪个房间也很好找,住宿区有服务人员,

“小白,小白”,距离她离开也才几分钟,我心中总想起这个名字,母亲说过:如果你在心里一直想某个名字,那便是喜欢。

初次见面,我就喜欢上了小白?扪心自问,我对她有些怜惜,她还没有体会到成长的快乐,就被人害死了,所以,眼神充满了害怕。

我边找她,边学鸭子叫,我打算在她面前表演出完美的鸭子叫,如果我叫的声音很像鸭子的话,她一定会很开心。人一高兴,就会忘记重要的教诲,学鸭子叫了十几声,我把自己逗笑了,也忘记了猫博士的提醒,用手随意转了一下魔力球。

再次睁眼的时候,我成了一只鸭子。 003黄泉路上 我记得很清楚,去黄泉路的那天是农历四月十七日。刘老头当了一辈子的农民,过日子总是看农历,不看公历。刘老太也是如此,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她都会去附近的集市上买一本红皮的日历,挂在堂屋的墙上。红日历上面的内容很多,有属相相克、方位吉凶、日常禁忌。给亲戚祝寿,给小孩庆生,甚至出远门,也是按照上面的日子来。几天前,刘老太翻了翻日历,说了一句:“十七是个好”。

“好”就是“好日子”的意思,刘老头听见后,就“嗯”了一声,表示同意。

到底是什么“好”呢?我当时还不明白,等到了四月十七日那天,我才明白,“好”的意思是适合出门做买卖,而我和花花、芳芳便是刘老头做买卖的对象。

既然知道了自己的结局,我对死亡就不怎么畏惧了,更何况我还有重生的机会,这就叫做有恃无恐。可是,我的两位爱妃——花花和芳芳——在笼子里醒来后总是发抖,她们一直在问我今天到底是什么日子。

每只鸭子在接近死亡的时候都会有不祥的预感,用人类的话说,这就是第六感,而第六感总是和不好的事情联结在一起。

刘老头用那双粗糙的手把我们三个依次捆起来,花花和芳芳挣扎得比较厉害,也对,不管是人还是鸭子,都不喜欢被捆绑,绳索就意味着限制,意味着危险,甚至意味着生命的终结。

刘老太说:“早去,人少,可以卖个好价钱。”

“嗯”,刘老头的回答依然只有一个字。

通过他们的谈话,我知道,他要把我们拉到城里的菜市场去卖。刘老头不准备养鸭子了,如同他去年不再想养猪了一样。

三十年前,农村人往往会在院子里开辟一片地方种菜,刘老头也不例外,他还在靠近菜园子的地方搭了一个猪圈,里面养着两头猪,一公一母。一九九六年春天,我住进了刘家,不久,就和这两位邻居——猪哥猪嫂混熟了,他们是圈养,我是散养,他们羡慕我的自由,但他们绝对缺乏离家出走的勇气,如果家猪出逃,在村子里一定是个大新闻,结局可能是被不知名的闲汉打死,变成闲汉们的腹中美味。猪圈虽然简陋,却也可以为他们遮风挡雨,可以说,他们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

猪哥猪嫂每年都会繁殖不少孩子,动物了解动物,我还特地为猪哥猪嫂总结了生产规律:猪嫂一年可怀胎两次,一胎可以生八九只小猪。猪哥听到我总结的规律,总是哈哈大笑。每到猪嫂生产的时候,刘老头对饲料都格外细心,给他俩加餐加食,小猪一张大,就会被卖掉,换成一张张的钞票。

刘老头的乡邻们也有人养猪,对猪来说,过年就是过关,一到腊月,总能听到村里杀猪时的惨叫声,那都是被死神夺走生命的同类发出的绝望呐喊啊!物伤其类,一听到同类被宰杀的惨叫声,猪哥就食不甘味了,猪嫂就泪流满面了。我住进刘家的第二年,村里赵老五的大花猪被宰,那撕心裂肺的惨叫声穿云裂石,越过围墙,传进了每家每户。对于我们鸭子而言,声音不具有意义,我们连雷声都听不懂,但大花猪的尖叫声给猪哥留下了心理阴影,这导致猪哥一进入腊月,进食就少了,此外,他还经常在梦中被惊醒。虽然刘老头喂猪的时候也安慰猪哥,但猪哥始终不相信这些花言巧语。据我的观察,日历一到腊月十八,猪哥就不怎么进食了,他知道越靠近年底,自己越危险,他还劝妻子少吃,越肥被宰的可能性越大。猪嫂倒是心无挂碍,她是一个容易伤感的大嫂,虽然有同类去世她也会伤心、流泪,但更多的时候她和往常一样,吃饭、睡觉。猪嫂还劝丈夫:我们都平安无事好几年了,刘老头对我们也不错,我们的价值就是生出小猪,或者帮他一起把小猪养大、卖钱。

猪哥对死亡有天然的直觉,他总觉得我们结为异姓兄弟的纪念日不能连续过五次。事实果然如他所料,我住进刘家第四年的时候,也就是一九九九年的时候,刘老头的儿子儿媳中秋节就从外面回来了,他们还给父母、儿子带来了省城的特产——玫瑰月饼。晚上,摆完贡品,他们一家就开始闲聊了,边吃月饼边商量扩建房子的事情。就这样,猪哥猪嫂就被刘老头的儿子拉到县里的牲畜交易市场卖掉了,猪圈也被拆掉了,我和猪哥的交情从此就成了回忆。

作为鸭子,我最后会成为某个人或者某些人的盘中餐,对此,我毫无怨言,人吃鸭子就像鸟吃虫子一样天经地义。哪怕我生了病,非正常死亡,我的结局依然是被某些人吃掉。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两个月前村里老狗的故事。老狗是村里黑蛋养的狗,一条土狗,黄色的,黄土狗为他看家护院十四年,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可惜,岁月不饶人,土狗嘴巴附近的毛都白完了,就像白胡子一样,每天就是吃了睡,睡了吃,成了纯粹的消耗者。黑蛋家里人觉得老狗浪费粮食,不如趁它活着,把它卖给狗贩子,还能换几十块钱花花。

农村生活就是这样,生活拮据,家家户户都会想办法开源节流,能换成钱的“东西”绝对不浪费,这是黑蛋五十多年的人生经验。但是黑蛋的小孙女不舍得把黄狗卖掉,小孙女才九岁,已经开始懂事了,她决定放走自己的好朋友,那天,她偷偷解开狗绳,放跑了老狗。等黑蛋从屋子里出来的时候,忽然发现大门口拴着的老狗不见了,像死了爹娘一样惊慌,连忙发动儿子儿媳去外面找狗。他们在村里呼唤老狗的声音充满了关怀,像是喊一个多年不见的老朋友。老狗也跑不远,它不知道大难即将到来,还悠哉悠哉地散步着,钻进了一条胡同里面,胡同深处的它,当然分辨不出来主人善良的声音下面究竟有没有隐藏着罪恶的深渊,老狗听到主人的呼唤,毫不犹豫地现身了。黑蛋抓住老狗之后,连骂两句“狗杂碎”,然后用那根粗绳子拴住老狗,也没回家,骑上三轮车,就奔城里去了,以免夜长梦多,几十块钱打水漂。

这就是老狗的结局,当然,这也是我的结局。

一晃眼,我来到刘老头家里已经五年了,我现在是一只强壮的公鸭,还可以再活几年,而芳芳和花花已经过了下蛋的黄金时期,以前她俩一天能下两个蛋,现在两天也下不了一个蛋,对刘老头来说,我们仨个都没有利用价值了。

五年来,我和花花、芳芳也繁殖了不少小鸭子,这些小鸭子都被刘老头卖掉了,还有一些鸭蛋被刘老太拿到集市上卖掉了,剩下的鸭蛋则被刘老太拿去腌成了咸鸭蛋,给小孙子吃掉了。小孙子现在也长大了,今年秋天该上初中了,早已不是那个喜欢和鸭子一起说话、玩耍的小朋友了。

时光匆匆而过,而鸭子们仿佛只在原地打转。

五年前的同一天,我们仨被刘老头选中,从菜市场买了回来,我记得那天很舒服,阳光晒在身上暖暖的,柳枝在路边摆来摆去,空气非常清爽。

如果我是人类的话,我也许会在日记本上写一句话,作为临终之言:这条路并不漫长,来回走一趟,用了我五年的时间,从菜市场到家里是新生,从家里到菜市场是死亡,生活就像一个圆形的循环场。

那个菜市场在城里,也是城里最大的菜市场,从油盐酱醋到肉桂花椒,从新鲜时蔬水果到鸡鸭鹅肉蛋奶,从方便面火腿肠到果冻布丁喜之郎,应有尽有。那天,刘老头兴致很高,他带着小孙子一起去逛菜市场,看了一个摊子又一个摊子,最后停留在了卖鸡的笼子面前。他本来要买几只鸡,家里本来养了五只鸡,结果两周前被偷光了。刘老头挑了几只小鸡看了看,而小孙子却旁边的鸭子吸引了,从三轮车上跳下来,蹲在卖鸭子的摊位前面发呆。他央求爷爷买几只鸭子,他奶声奶气地说:“爷爷,买鸭子吧,你看鸭子多可爱,我会唱鸭子歌,老师说这是夸鸭子的歌”。小孙子说唱就唱:“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鸭,快来快来数一数,二四六七八。”

刘老头被他逗笑了,充满爱意地摸了摸小孙子的脑袋,刘老头话不多,外冷内热,他很宠爱小孙子,孙子身上流淌着他的血脉,孙子更是他未来的期待,听到孙子这样说,他便走向了卖鸭子的摊位,准备买几只鸭子。他的小孙子一眼就看到我,我在群鸭中间直直地站着,昂首挺胸,看上去非同一般,小孙子一把就抱住了我,捧着我说:“爷爷,我要这个,爷爷我要这个!”

刘老头又挑了两只母鸭,付了钱,就回家了。

回家之后,小孙子就让奶奶喂鸭子,刘老太从厨房拿出三片白菜叶子,剁碎了,倒在一个小盆子里,放在堂屋前面的地上,我们仨看到有吃的,一拥而上,消灭了那些白菜。

这是我进入刘家吃的第一餐,印象非常深刻,白菜的甜味弥漫在空气中,丝丝缕缕,进入我的鼻腔,我觉得白菜真是人间美味,但白菜并不是我最爱的食物,我最爱的食物是肉类。

刘老头所在的村子叫做刘家村,人口不多,一共五百三十六人,但村里婚丧嫁娶、送往迎来也是接连不断,可以说每年都有。刘家村西边有一条大河,这条河和村子是平行的,自西向东流,看上去比较缓慢,水很清,最深的地方也不只有一米。小孙子上小学的时候,常跟着奶奶去河边洗衣服,稍微长大一点儿,他就能帮奶奶拧床单和被套了。

这条河向东静静流淌一公里之后,拐了一个弯儿,折而向南,逐渐汇入到一条大河之中,大河很宽,有五六米,水也深,再往南的话,还能看到一个大湖泊。夏天热得厉害,村里人就三五成群地去湖里洗澡,有几个年轻人水性很好,在湖里一个猛子扎下去,能憋两三分钟。

人,是爱水的物种,刘老头也允许小孙子夏天去湖里游泳,但要和村里大人一起去,不能私自去那个湖里洗澡。对于刘老头的要求,小孙子当然是听话的。但未必所有小孩都像小孙子这么听话。村里有个调皮蛋,名叫马晓天,他上面还有个姐姐,辍学早,跟着村里一个大姐在城里一家酒店当服务员,父亲在城里的涂料厂看大门,轮班回家,母亲夏天骑三轮车卖应季水果,平时都是母亲在家管他,他母亲知道自己管不住这个儿子,外出卖东西的时候就把大门锁上,希望儿子好好在家,千万不要去游水。

暑假刚开始的时候,马晓天还是听话的,过不了几天,他就开始烦了,十一岁的他浑不知什么叫“害怕”。他家的墙也不高,他就翻墙出去,约几个小伙伴一起去湖里游泳。虽然大家都是小孩,但也有安全意识,其中一个小孩拿了一个车胎当救生圈,准备应对突发情况。这四五个小孩路上说说笑笑,走到了湖边,下水之前又碰臂、叠手、握拇指,重申在路上的约定:谁要是有危险,大家一起救他,咱们好兄弟,讲义气!

在湖泊游泳的情形和在泳池游泳是一样的,浅水区人多,深水区人少。但在湖里游泳还是有其特点:湖里水凉,岸边也没有救生员。正在兴头上的马晓天他们可不管这些,他们觉得自己水性颇佳,甚至可以和鸭子们一决高下。刚开始,他们还在浅水区飘来飘去,游得不亦乐乎,实际上,他们根本不会游泳,湖边很浅,小孩也多,小孩们基本上是用手撑住地,往前爬着走,身体浮在水面上,看上去好像在游泳,这只能自欺欺人罢了。

更小的孩子看到这几个大哥哥在水里游来游去,眼神中露出羡慕的目光来。马晓天他们在水里总是高估自己的能力,忽视水中的危险,当然,这也是人类的通病。他们商量一番,决定去深水区展示自己的男子汉气概,说去就去,他们光着屁股,从水里出来,一路小跑,走到了湖泊的深水区。他们挑选的深水区远离人群,自是一处乐土。马晓天又是五兄弟中的大哥,自然处处争先,一个猛子就扎进了水中,因为水凉,还没蹬几下,右边的小腿就猛然抽筋,疼痛难耐,出于本能,他想张口喊救命,可他忘记了自己正在水中,结果灌进去的都是水,他的手扒拉几下,动作越来越舒缓。

当小伙伴遇到危机时刻,自己反应迅速、举起大石砸缸的是司马光,可惜,司马光不是马晓天的好朋友,岸边的那四个兄弟看到马晓天这样吓坏了,把之前的豪言壮语都忘光了,纷纷上岸逃命,眼睁睁看着马晓天趴在水里不动了,眼看着他在水里越来越远,他们这才反应过来大事不妙,连忙跑去叫远处的大人来救人。

很不幸,奇迹并没有及时出现,马晓天成了村里人告诫小孩不要玩水的反面教材。

对农村的孩子们来说,水火无情,水火之灾不会因为你的身份、地位、职业、年龄、家庭、背景、名声和成就而自动远离你的家庭,让你的小孩成为幸运儿。相比于村里其他小孩,刘家的小孙子是比较听话的,他从来不私自下水,也不会随便玩火,哪怕是过年放鞭炮的时候,小孙子也只是拉着长长的“拉鞭”,让父亲点燃火线,他自己边跑边叫,让快乐在身后的“拉鞭”上面噼里啪啦地响个不停。

每年除夕都会下雪,刘老头起得早,在院子里扫出空地来,在门口扫出道路来,那些堆起来的雪堆也是他放鞭炮的乐园,他从来不跟那些胆肥的人一起去村头找草地,点野火。

小孙子口袋里从来不装火柴和火机,他知道火灾的可怕。

小孙子的外婆家距离自己家也就三里地,那个村子名叫“高楼”,高楼村有一个年轻人,叫牛明。和同龄人相比,牛明中等身材,天生的皮肤白,显得很秀气,他的朋友看上去是人老、实话不多,而他则是人老实、话不多。虽然他娘去世得早,但他爷俩手脚都利索,院子收拾得干干静静,牛明对父亲很孝顺,他文化程度不高,但肯干活儿,求上进,能吃苦,将来日子也能过得不错,所以,村里热心的媒婆最愿意撮合成他的婚事。

过去可以“假设”,但生活没有“如果”,上面关于牛明的想法都是热心媒婆的一厢情愿,牛明的人生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就在他二十四岁那年,生活给他开了一个很大的玩笑。他工作的那家面粉厂本来营业状况很好,只可惜老板的小儿子调皮,在粉尘肆虐的厂房里玩火,大火引发了爆炸,爆炸又助长火势,导致牛明当场被炸伤,虽然他最终被救了出来,可惜已被严重烧伤了,出院之后,牛明从镜子里面看到了自己:五官烧坏了,左眼也烧瞎了,两条手臂、胸、背也烧坏了,这些烧坏的皮肤就像拧在一起的床单,到处都是褶子。

牛明只能吃哑巴亏,因为老板被烧死了,玩火的小儿子也被炸死了,老板的大儿子也才13岁,还不懂事,牛明一分赔偿款也没拿到。烧伤那年,他爹在省城跟人干建筑工,因为儿子的意外而揪心,婚事看样是泡汤了,老头心里苦闷,多喝了点儿酒,干活的时候没看清路,一个不留神,从五楼窗口走下来了,从此,牛明就成了“孤家寡人”。

只有英雄才能承受住天灾人祸,可惜牛明不是英雄,他只是一个凡人,他承受不住这接而连三的打击,本来就不爱说话的他性情大变,从心平气和变成了暴躁如雷,竟然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和邻居们争吵不休,比如张家屋檐的水流过来了,影响我走路;李家的槐花树太高了,树叶落在我屋顶上腐烂,影响我的屋顶,需要把树砍掉,要么就赔钱。牛明的种种行为,村里人都能理解,但理解并不意味着接受,反正牛家只有他自己,对他的无理要求,邻居们寸步不让。

农村生活就是这样,邻居们可以随和亲密、彬彬有礼,也可以反目成仇、代代相传,牛明这种心理内耗越来越极端,久而久之,他觉得邻居们都是畜生,欺负他自己一个人,他要反抗,他要还击!

牛明怎么反抗呢?方法也很简单,与邻居争吵的时候,他就躺在别人家门口,这种原始又简单的讹人方法,往往令他克敌制胜,邻居们也无可奈何,大多选择忍气吞声,本着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原则,对牛明“敬而远之”。

久而久之,牛明就成了村子里的边缘人。

在农村,名声是无形的资产,一个男人可以身无分文,但不能没有好名声,用现在的话说,牛明是“社死榜”上的擂主,名声随风飘荡,十里八村都知道了他的名声,他所有的事情都被村民们添油加醋当成了茶余饭后的故事会,以至于我去湖里游泳、捕虾都能听到外村的鸭子们在聊这些八卦。

牛明的人生给小孙子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记得牛明的面孔和他的房子一样灰暗。后来,小孙子去天津读大学,大三上学期的一个周五,上午十点,他坐公交去做兼职。车上都是老头老太太,他就主动站着,眼睛盯着车厢内的路线图看,进过两站,他听到身后有人打电话,一个女人,声音很好听,又温柔又圆润,他知道盯着别人看是不礼貌的,毕竟女人还在电话,可是他很想知道声音的主人是什么模样,等到下车的时候,他装作紧紧书包带子的模样,回头看了一下那个女人,那一眼,就让他想起了小时候见过的牛明。只不过,那个女人的眼神和阳光一样明亮。

三轮车的“吱呀”声不绝于耳,虽然平时我很不喜欢这种刺耳的声音,但此时我渴望它永不停止。等到声音变成了“嘎吱”,我就知道刘老头刹车了,我们仨也到地方了。

菜市场上人来人往,非常热闹,刘老头下了车,推着我们慢慢向前走,旁边的叫卖声不绝于耳们,我看到一个卖炸丸子的摊位,老板是“地中海发型”,右边的头发很长,越过中间的海洋,倒向一边,他的丸子与众不同,有西瓜味的,香蕉味的,苹果味的,我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炸丸子,旁边的喇叭里还传出一阵吆喝:走一走,转一转,咱的丸子真好看;品一品,尝一尝,吃到嘴里喜洋洋!

老板敢于创新,尝鲜者也络绎不绝。我看到一个小孩在等待,她穿着一身粉色的衣服,衣服的颜色令我想到了曾经吃过的一道美食。

美食和刘老头家的西屋有关,西屋是他家的杂货间,放着农具和一张断了一条腿的大木床,刘老头给断腿处垫了几块砖,撑起来,把床当作放杂货的地方,比如采摘的棉花,参加葬礼时领来的白布,小孙子曾经的尿垫,都放在这里,上面还有两三个箱子,大小不一,大木床旁边有个粮囤,刘老头从隔壁村买来的塑胶,先围成一个圆柱,再往里装粮食,粮囤直径有一米,高两米。刘老头一直有囤粮的习惯,他那两三亩地每年都会种小麦。不过粮囤容易招来老鼠,顶上虽然有盖子,但有时刘老头会打开盖子给粮囤通通风、透透气。

那天,刘老太去整理床上的那几包棉花,她准备给小孙子做一件棉袄,就挪开了棉花包旁边的纸箱子,那个箱子靠近墙角,大半年没动过了,刘老太一搬箱子吓一跳,从箱子里跳出一只大老鼠来,瞬间就跑没了,箱子里面是一窝刚出生不久的小老鼠,刘老太把箱子端到了堂屋外面,叫刘老头和小孙子来看热闹。

我和花花、芳芳也闻声而来,看到了这一窝小老鼠。这群老鼠粉嘟嘟的,看上去香气扑鼻,触动了我前生的回忆,我二话没说,叼起一个老鼠就吃了,花花、芳芳也不甘落后,刘老头从堂屋里还没出来,我们仨就消灭了这一窝老鼠,小孙子有些纳闷,问奶奶为什么鸭子会吃老鼠。

刘老太说:“鸭子吃鱼虾,和吃老鼠一样,都是吃肉。”

听完刘老太的回答,我挺满意,对我们来说,小型的肉类,我们都能吃。第二天,花花和芳芳下的蛋又大又亮,这就是吃过小老鼠的结果。

“这只公鸭多少钱?”一个问价的胖子打断了我的回忆。

刘老头和他正在交涉,为了卖个好价钱,刘老头前几天特地来菜市场问过价,心中有数。十几分钟,我们仨都被卖出去了,我们仨的结局一样,区别只是走向结局的方式:我成了一只吊炉烤鸭,她俩则被做成了鸭汤。 04 生而为鱼 脱离了鸭子的躯体,我又成了自由的灵魂,从菜市场升到天空。在飘荡飞扬的过程中,我俯瞰菜市场,只见菜市场越来越小,最后成了一个黑点。我还记得屠夫最后的动作,手起刀落,干净利落。

屠夫是专门宰鸭子的,据说他以前在BJ给一家烤鸭店打过下手。眼前这个院子就是专门杀鸭子围起来的,屠夫带我回家的时候,我在院子里看到了不少鸭子,一些鸭子已经杀完了,一些尚未被宰杀的鸭子竟然伸长了脖子看热闹。

屠夫决定先解决我,他拿着一把短刀走向我,拧住我的翅膀,猛然一刺,我右边翅膀下面就被开了一个口子,大概一寸多长,屠夫又把我的内脏掏干净,这些内脏可以卖鸭杂。我只觉得血往外流,不过这些血并没有浪费,屠夫用个盆子把所有鸭子流的血都收集了起来,他要卖鸭血。然后,在他家帮忙的伙计把我身上的绒毛都拔干净了,我知道这可以卖给做羽绒服的店家。最后,屠夫用褪毛机给鸭子们褪长毛,再把褪好的鸭子卖给饭店做烤鸭。

这就叫物尽其用,可惜,刘老头想不到这些东西。

说到这里,你可能纳闷:做烤鸭大多选用四五十天的鸭子,我都五年了,怎么还能做烤鸭呢?屠夫心中自然有本生意经:他可不管鸭子年龄长短,他在乎肉质是否鲜嫩。更何况我不是凡鸭,而是一只可以无限续命的鸭子,其中的独特之处,在我肉质上就能显示出来。

鉴于开膛破肚的地方是在我的右翅之下,又不长,我下垂的翅膀完美地遮挡住了刀口,外人都不知道屠夫是如何下的手,所以,屠夫宰杀的鸭子因为外表完整性而广受酒店欢迎。

屠夫的快刀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后来我通过阅读古书,了解到明朝有一个故事,名字就叫“快刀”。故事里有一个反派角色,他是一名江洋大盗,整天带着手下拦路劫财,打家劫舍。当地县长很是头疼,就下了一道命令:所有的捕快抓住盗贼之后,可以就地处决。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在一个看似平淡的晚上,江洋大盗被捕了,按照县长的要求,捕快们准备就地斩杀这群盗贼。江洋大盗认识捕快中的二把手,行刑前,他就跪在二把手面前,就请求他对自己用刑。那位二把手之所以出名,是因为刀快,一刀就让盗贼身首异处,绝对不用补第二刀。江洋大盗临死前也不想多受罪,倘若碰到一个上岗没多久的捕快,一刀砍在自己脖子上,断得不彻底,还要捕刀,想想就疼啊。捕快的二把手答应了江洋大盗的请求,刀光一闪,利刃出鞘,只见江洋大盗的人头落地翻滚三圈,说了一句:好快的刀啊!

屠夫刚才宰杀鸭子们,也是同样的快刀,我们鸭子就减轻了痛苦。

屠夫边杀鸭子,边给旁边帮忙的小伙计讲过去的辉煌。他说:“我在BJ干活儿的时候,吊炉烤鸭要用果木,枣树、苹果树、梨树都行,明火烧。我这般宰杀、去毛、开膛完了,接着要打气、晾胚、涂糖、灌汤,目的只有一个,让鸭子烤出来好看,味甜,外焦里嫩。上了桌,还有师傅专门给客人片鸭,有些片鸭高手能把一只鸭子片出108片······”

我定定神,转动了一下魔力球,新的生活开始了。

我又活了,但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哪里,周围都是黑漆漆的,没有一丝光亮。

我感觉身体很轻盈,上下左右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当不知道自己面对着什么状况的时候,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想太多,生活本身是一个谜底,揭秘的过程会给人带来快乐,如果我能预知未来,那才是可悲的。

必须承认环境对人的影响,黑暗的环境容易引发人的思考,就拿现在来说吧,深处黑暗环境的我,发现人们在两件事上是绝对平等的:一件事是每个人每天都有二十四个小时,另一件事就是每个人的终点都一样。

沿着上面的思路,我继续思考:每个人到达终点的时候,都要抛弃所有的行李,无论一个人生前有什么地位,有多少财富、影响力、亲朋好友,他躺在坟墓里的时候这些资源都要放在坟墓外面。

黑暗给了我自由的思考,也给我行动的宽松,我随意飘动着,顿觉黑暗的伟大,它可以吞噬一切颜色,只留下纯粹的黑,深沉的黑。

我暗下决心,在这一次生命中,我要少睡觉,多体验生活,正所谓“生前何必久睡,死后必定长眠”。

我开始扩大活动范围,别人在陌生的黑暗之地往往是裹足不前,处处小心翼翼,而我却乐于探险,敢于抵达未知的角落,既然大家的终点都一样,为何不在生活中大胆一些呢?

我不断扩大活动范围,左右摇摆,上下摇动,忽然,我觉得自己撞到了一个东西,软软的,富有弹性。

“哎呦,是谁撞我?”那个软绵绵的东西开口说话了。还没等我回答,这个东西又说话了,“大半夜的,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听声音,这个东西有些恼怒。

我连忙说:“对不起,对不起,我是新来的。”

生活经验告诉我,不论在哪里,只要把自己说成初来乍到的菜鸟,就可以引起别人的谅解。

“哦,新来的呀,那算了。”这个东西口吻有些和缓了。

“不过,话说回来,你怎么还不睡呢?”

“是这样的,只要我一醒就再也睡不着了。”我连忙扯了个谎。

谎言在某些时刻可以免去很多不必要的解释,果然,对面的那位听到我是新手之后,对我表示谅解。

我俩交谈几句话,互报了年龄,对面那位就让我叫他大哥,他则叫我小弟。大哥很兴奋,对我说长道短。给刚入行的新手讲解规则、禁忌,传授江湖经验,是所有喜欢当大哥的人爱做的事情。

我俩越聊越投入,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他也很享受“大哥”这个称呼,对我提出的疑问不厌其烦地解释。不知过了多久,窗外传来了一阵鸡叫的声音,

大哥说:“鸡一叫,天就快亮了。”

微弱的光线,从窗外透进来,我看到了大哥圆滚滚的肚皮和凸出来的大眼睛,从大哥的身形中,我知道,自己这一次变成了一条小金鱼。

大哥告诉我:“鸡一叫,养鱼的老李就会醒来,他喜欢去外面吃早餐,油条加胡辣汤。对了,兄弟,你饿不饿?”

“我不饿。”

“嗯,老李吃过饭就会来喂我们,这是他的规律。”

我点点头,继续和大哥闲聊,我问道:“大哥,这是谁家养的鸡?”

“隔壁老赵,他是专门杀鸡、卖鸡的,昨天还有几只没杀,留着今天杀,新鲜。”说到这里,大哥补充道:“那几只都是傻鸡,还不知道自己死到临头了,这就是分别。不过分别的程度有轻有重。我们也很快就要和这个小黑屋分别了。”

“为什么?”我好奇地发问。

“昨天老李答应孙子今天炖鸡吃,他吃过早饭,喂过我们,就会去卖鱼,然后收摊,下午来买鸡。”

大哥忽然说了一句富有哲理的话:“生活,本质就是一笔交易,每个人都是一名交易员,都想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大哥,这句话很有哲理啊!我要记在心里。”

在人间待久了,我也学会了溜须拍马,拍马屁是跨物种的,大哥听到我奉承他,喜上眉头,他说:“咱们金鱼是鱼族异类,鱼族之中唯一不会被吃掉的鱼就是金鱼。”

果然,和所有被拍马屁的人一样,大哥高兴之余难免会说错话,我心想:人类虽然不会吃鱼,但猫咪、鸭子等动物可没有仁慈之心。

不过,大哥在兴头上,我不方便说这些扫兴的话,如果我要是说出猫咪会吃金鱼的话来,大哥势必要转变态度,把对黑屋的不满转移到对猫咪的抱怨上来,表情一定会从严肃专注转变为狰狞恐怖,算了,初次见面,我不能和大哥分享我的秘密,交情浅而交往深,是人生大忌。

隔壁老赵已经在杀鸡了,杀鸡的时候,鸡们的哀嚎也没那么强烈了,“咕咕”一叫,只剩下扑腾翅膀的声音了。那些被杀的鸡平时生活很稳定,虽然被关在养殖场里动弹不得,但也有一日三餐,鸡们就会把这种生活视为理所当然,却没想到长大之后,现实发生了猝不及防的变化。

老李吃过早饭,准备去卖金鱼了。他准备好三轮车,把大哥和我放到了一个小鱼缸里,这样做也有他的考虑:体型大的鱼和体型小的鱼要配着卖,要不然,顾客只买体型较大的鱼,小鱼就没谁要了,一条小鱼进价四块,老李可不想做赔本的买卖。

小鱼缸就是我俩的世界,我没有心思跳到其它鱼缸去认识其他鱼,我和大哥一路上说说笑笑,还时不时地对路人们评点一番。

到了一个地方,这个地方旁边是县城里的“五一广场”,李老头找一处地方,把三轮车停下。这里云集了不少小商小贩,放眼望去,周围有卖糖葫芦、棉花糖、扁豆糕、煮蚕豆、粽子和枣馍的,也有卖小玩具的,今天恰逢周六,“五一广场”有不少老头老太太领着孙子孙女在此游玩。

小孩对小动物最感兴趣,李老头刚停下车子不到十分钟,就有一个小孩靠了过来,他盯着三轮车上的鱼看来看去,眼神充满了羡慕。他在看鱼缸里的鱼,浴缸里的我也在看他,这个小男孩脑袋太大,身材太细,就像一个用竹签撑起来的棉花糖。

大哥对我说:“兄弟,咱们要换新家了!”

大哥对未来充满了期待,我点点头,表示同意,我也想换换地方,这个小鱼缸对我来说太小了,四周都是障碍,我可不想一辈子困在这个狭小的地方。

“小朋友,买金鱼吧,吉祥如意,保你考试得第一!”小男孩在老李的推销下,明显动心了。他对站在旁边的老阿姨说:“姥姥,我要买小金鱼,我要买小金鱼!”

“买它干什么!我回去给你妈妈说,你一上街就乱买东西。”

“我要小金鱼,我要小金鱼!”小孩子开始重复说话。

所有的小孩想要一个东西的时候,都会这样说话。

老李趁机向老阿姨推销:“大妹子,给你外孙买两条金鱼吧。”

“你叫我大妹子,你多大?”这位老阿姨有些不屑。

“我今年五十九了。”老李笑着说。

“我今年六十,你得叫我一声大姐。”老阿姨用年龄压了老李一头。

“哎呀,大姐,这可看不出来,我估摸着您最多五十,可见您是享福的命啊。”老李的嘴巴像抹了蜜水一样。

逢人减寿,遇货添财,这是高质量人际交往的一大秘诀。

老阿姨被夸赞一番,很是高兴,忍不住和老李说了说自己的家事。聊到最后,老阿姨帮小孙子买了两条小鱼,附带买了一个圆形的小鱼缸。

老阿姨准备回去了,在广场附近,她又给小外孙买了一支雪糕,小孙子愉快地坐在三轮车里,看着我和大哥,自言自语。在去新家的路上,大哥开始给我普及鱼族的传奇人物了。

大哥说:“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传说,咱们鱼族也不例外。咱们鱼族有淡水鱼,有咸水鱼,咸水鱼就是海鱼。十多年前,有一条海鱼哥搁浅在沙滩了,在一个浅坑里。一只灰鸟看到沙滩上搁浅了一条海鱼,就想吃掉它。结果旁边飞来一只更大的鸟,黑色的,黑鸟一过来,灰鸟就飞走了。但是黑鸟嘴巴短,啄了几下海鱼哥的尾巴,海鱼哥就被黑鸟从搁浅处挪动到另一个水坑去了,新水坑深一点儿,但还不足以跳到海里。咱们鱼有天生的优势——死不瞑目,海鱼哥继续一动不动,睁着眼睛装死,以便让敌人放松警惕。黑鸟忽然飞了,沙滩上来了一只白鸟,体型更大,白鸟的嘴巴像筷子一样长,夹住了海鱼哥,徒步往海里走,走了没几步,白鸟觉得可以放松一下,调整一下海鱼哥在自己嘴里的位置,白鸟就动了动嘴,结果海鱼哥抓住时机,猛烈挣扎,从白鸟嘴里掉了出来,一个箭步,窜进了深水区。”

“海鱼哥好样的!”我忍不住赞叹道。

“兄弟,记住,这就叫置之死地而后生,看似不可能的事情,时机一到就会发生。”

我说:“大哥,您的话,小弟记下了。”

“嗯,兄弟,不要怕危机,危险之中定有机遇。”

大哥又讲了几个关于鱼族的事情,不知过了多久,电动三轮车停下了,停在了一个酒店门前。

我忍不住问道:“莫非这个老阿姨要在这里吃饭?”

大哥说:“既来之则安之,反正她和她孙子买了我们,一定会好好养护我们的,不用担心。”

停稳三轮车后,老阿姨让大头男孩下车,“下车,先下来,等会再拿鱼缸。”

大头男孩不情不愿地把鱼缸放下了,把身子伸出去车外,等站稳了地,他又连忙端起鱼缸,跑上了台阶。

“慢点,慢点,你看你风风火火干什么去!”老阿姨边吆喝,边给外孙开门。

大头男孩抱着鱼缸直奔前台,叫道:“妈妈,妈妈,快看我的小金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