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活2010》 第1章 重来 “Yo, Yu, you up for another round?”(要不要再来一轮酒?)

坐在热火朝天的酒吧卡座里,和江煜(yi第四声)同期的印度裔博士生这样问他。看着同期喝的有些涨红的脸江煜脸皮一扯,

“Sure,why not.”(那就来吧)

其实江煜不喜欢喝酒,因为喝酒给他带来的体验不太好,浑浑噩噩的头脑会让他变得迟钝,他的酒品很好醉了也能控制自己,只是他见过太多酒品不好的人的醉酒后的丑态,所以被嘲笑他也坚持着“喝酒误事”这种烂大街但是没人在乎的格言。

但是今天不一样,今天是他经济学博士论文答辩结束的日子,经过了四年高中四年大学两年硕士六年博士总计十六年的留学生涯他今天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

从15岁出国到31岁毕业他在美国起起伏伏,顶着巨大的压力他完成了人生第一个大目标,放松下来喝杯酒无可厚非。

出于社交礼仪,江煜拿着酒杯站了起来,将酒杯举向半空,以声量对抗嘈杂的环境:

“Let's raise a toast to the fucking dissertation!”(让我们敬一杯这该死的论文答辩!)

旁边的同期们发泄似地大笑,把手里的酒杯贴向江煜的酒杯,碰撞后大多都将酒杯中的酒一饮而尽,催促着酒保继续上酒,这些完成了艰难学业的“大学生”们不醉个天翻地覆是不会罢休的。

...

推杯换盏之间咽下杯子中最后一口苏格兰威士忌(scotch),

江煜终于是有些醉了,可能是情绪也可能是酒精,他终于是有些体会到了某些嗜酒之人口中的“微醺之乐”。

他得以放空自己,闭着眼睛在卡座沙发上小憩,思维向外发散,解脱代替了快乐,迷茫压过了兴奋,读完了博士初步取得了学术成就他却还没有人生的目标。

他该何去何从?

睁开眼,他摇了摇头拒绝了再来一轮的劝酒,向酒保要了杯清水冲一冲嘴里的酒味,只是一边喝水一边思索。

“Are you alright?”(你还好吗?)

旁边不知道什么时候换了人,留着短发画了全妆的精致女生将手搭上江煜拿着水杯的手腕,轻柔地询问。

江煜扭头看了一眼,说话的是他的同事兼前准女友李澜熙,一个从韩国来的漂亮女孩,清丽而不妖艳,优美的曲线与针织白色高领毛衣相得益彰,外着巴宝莉的经典风衣和定制耳饰。

毫无疑问,她是个很有魅力,符合刻板印象却又有些特别的韩国女生。

江煜幅度不大地摇头,把手从女生手里抽了出来,虽然沁凉柔软的触感令人心神颤动但是他不想惹上麻烦,回想起来他们的故事只是觉得狗血。

...

他与她的故事有些像经典韩剧里的财阀遇上灰姑娘,只不过财阀是她,“灰姑娘”是江煜。

以前因为同期的博士申请难度上升,人手不够,他在博士前两年时和李澜熙时常一起在同一节课当助教,当时刚从首尔大学读完研究生,刚来美国还初来乍到不熟悉当地环境的李澜熙时常犯错。

江煜作为留学多年的老油子不得不给她擦屁股,比如重新修改学生(本科生)试卷,处理学生意见,帮助学生复习。

(注:国外的博士生大部分都需要给本科课程当助教,好的大学教授很多都干别的事,只负责上课不负责改作业和试卷或者重新改试卷,一般处理学生意见的都是助教)

一开始她不太领情,因为江煜眉目清隽又有一头自来卷,虽然态度冷淡但是她还是怀疑他的居心,在连续搭档了两个学期后江煜居然连私人联系方式都没问她要,只用学校邮箱联系,她才放下心和他往来。

因为助教工作的需要两人关系逐渐变好,然后在江煜需要租新房子的时候提供了援手,让他搬进了她在学校旁边的家成了她的室友。

他们的大学位于加州,作为全国甚至全世界租房最贵的一个区域,大部分留学生们如果不合租是不可能负担的起房租的,后来甚至发展出了许多以睡代租的案例。

江煜不是和尚,要不是他们是货真价实的同学,以低价与一个接近满分的漂亮女生合租只会让他怀疑其是不是诈骗团伙。

当时已经二十多岁的李澜熙褪去了少女的青涩却还有青年的朝气,属于成熟女人的风情也在这时适时地浸润了些许,朝气与风情各占几分,交织出自然而惊人的魅力。

她在大学附近有自己的房子,虽然不是独门独栋的宅邸但是也是装修华美的楼中楼,她从小在韩国生活却在大学附近购置了房子,虽然她从不明说但她家境显然不一般。

她以非常便宜的价格把次卧租给了江煜,也不排斥两人的关系变得密切,在谁也不愿意明说的情况下两人的关系向恋人发展,只是恋人未满的暧昧期尤其的长。

意外发生在两年前他们还是室友的时候,她的父母在她生日的时候为了给她个惊喜瞒着她来了美国,在两人吃烛光晚餐时闯了进来。

可能是因为江煜卖相和气质上佳,也可能只是素质高,二老表现出惊讶却并没有为难江煜,把带来的礼物留下后就离开了。

江煜也算是见过大风大浪,但是这么尴尬的场面也是有生以来第一次,虽然李澜熙是疑似大富婆但他还没问过她的家庭情况。他是喜欢钱但他不是因为喜欢钱而喜欢女人,贸然打听家庭情况太过于势力也太早。

这次被准女朋友家长逮住让他不得不找到李澜熙了解其家庭背景。李澜熙抿了抿唇,眉眼一低说了起来。

...

虽然心理有些准备但是江煜还是被她的坦白吓了一大跳,李澜熙来自Amorepacific爱茉莉集团的核心家族,是家中最受宠的小孙女,换句话说,她是财阀家的小孙女。如果只是财阀江煜会吃惊但是不至于有特别的反应,因为各国有权有势家庭的子女很多有留学经历,他们的目的地又大都是美国,虽然从来没与大人物的子女们建立过如此亲密的关系,但官商二代们江煜还是接触过不少的。

但是下一个消息使得他不得不重新考虑与她的关系,因为李澜熙其实是有未婚夫的,即使这个未婚夫她只在小时候见过。

江煜再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居然在不知情地情况下就撬了别人的墙角,虽说他也见过不少上流社会夫妻之间心神不和各玩各的,但是他还从来没想过自己作为这种轶事的“小白脸”出现。

深思了一夜,即使美人已经在怀,即使两人已经默默定情,江煜还是从李澜熙家里搬了出来,他并不想依附权势,也不想屈服于短暂的肉欲,是理智让他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如果按照事情发展下去,李澜熙和江煜迟早有一天会分手,尤其在南韩这样家族联姻比比皆是的国家,江煜和李澜熙的感情很难抵得过门阀之见,她享受了家族的资源自然需要承担责任,对于家族之间的联姻要求很难拒绝,毕竟几乎没有哪个理智的财阀贵女会为了可能的爱情放弃已有的亲情和利益。

从长期的利益来看,继续和李澜熙发展也很难说对他有帮助,她那个未知的未婚夫有可能就会找上门来找他的麻烦,他目前没有任何手段能承受另一个财阀家庭的打击,难不成他还能找李澜熙帮他吗?他可没这么软骨头,所以分开,至少短暂地分开来看看情况是他目前能做的最好的选择。

...

视线重新凝聚,江煜看着旁边的漂亮女孩有些牙疼,身体的距离可以拉开心灵之间的靠近却很难分离。

特别是因为非自愿的因素而分开的情侣往往比普通情侣用情更深,历史上太多的高娶低嫁都是因为家中的阻挠起了反作用,让情侣们有了“越过山与海才能见你”的使命感最后不管不顾地走到了一起。

同样的道理应验在了李澜熙身上,自从他们事实上的分手,这个财阀家的小孙女反而比之前更加的坚定,已经过了两年了她还在死磕江煜,而且她的财阀本性随着时间愈发暴露。

江煜的好几次可能成功的约会都被她用不同的方法破坏了,比如和别人约会的餐厅在预订的前一天被通知有人包场了,或者突然间约会对象跑路了,又或者江煜开的车被动了手脚,最过分的是有一次她居然直接找到了江煜的约会对象警告别人不许赴约否则要她好看。

江煜没办法了只好安分下来接着读书,他是对自己的魅力有自信但是李澜熙有些疯的财阀小姐作派明显是因为求而不得而导致的而不是他的魅力问题,他又狠不下心把这样的女孩狠狠推开,久而久之就变成了如今的情况。

两人都单身,郎有少许情妾有许多意,虽然她家中从没找过江煜的麻烦但是他还是一个头两个大。

”喝完这顿酒,李澜熙过段时间就该回韩国了,到时候这种尴尬的境地应该会改善吧?“

这样想着,江煜站了起来跨步走向了厕所。

...

等他走回来的时候周围的人却消失了不少,就连一起来喝酒的同僚们都走光了,整个酒吧特别是他们坐的地方安静了下来,看到这一幕江煜脸上一抽,

“是你让他们走的?”

李澜熙眉眼一弯,拿着酒杯翘着慵懒的腿答道,

“是啊,我嫌他们太吵了。”

江煜扶了扶头,也没再说什么,坐了下来,举起刚刚自己的酒杯一看发现酒被斟满了,他以询问的目光看向紧贴着自己的女孩。

“喝完这一杯,咱们就两清了。”

虽然不知道她打的什么主意,但是于情于理他都很感激李澜熙对他的感情和照顾,也没再说什么举起酒杯和她碰了一杯,举起来酒杯一饮而尽。

和他碰杯后李澜熙却没喝自己的酒,笑眼盈盈地看着他把酒喝完。

放下酒杯,江煜看见她的酒杯还是满的感到有些奇怪,她却开口和江煜聊起了学术话题。

才聊了没一会江煜就感觉到有些头晕,他想站起来但是腿刚发力就软了,跌回了沙发上,他拿起酒杯,难以置信地看着李澜熙,

李澜熙维持着笑容,只是嘴角更为上翘,带着些许狡黠的灵动她把屋里的江煜扶了起来,扛着他的半边身子往外走去,

虽然温香软玉在怀,江煜却是没时间想其他的,因为他现在心跳的非常快,呼吸越发变得吃力,意识慢慢模糊,他觉得他这是严重过敏了。

“这疯女人,没想到啊,我居然可能要交代在这了”

在失去意识之前,他的思绪还在游荡,

“下辈子绝对不喝别人给的饮料!!!”

... 第2章 2010年7月30日 “起床!懒虫!“

“还不起?”

恍惚间江煜听到了妈妈的声音,他的思绪在沉浮之间似乎抓住了一丝光芒,他像是遭遇鬼打墙的人一样用尽全力挪动身体。

他猛地一睁眼,刹那间他的世界像是被打开了,五感如初生的婴儿一样活跃稚嫩,虽然头还眩晕着,思维却已经恢复正常,他感觉到自己躺在床上,微微用力将身体挺起,眼中的周围也逐渐能看清,熟悉的床,熟悉的书桌,熟悉的房间,他回家了!

不只是房间熟悉,刚刚听到的声音更熟悉,他看见凑到眼前熟悉又有些陌生的面孔,眼眶不自主地红了。

“妈!”

江煜一把抱住年轻了十几岁的母亲,热泪盈眶,即使她身上还穿着做饭的围裙他也不在意。

吴素华只觉得莫名其妙,

“干嘛呢我这穿着围裙呢不嫌脏啊?赶紧起来刷牙洗脸吃饭了!一天天的睡到中午跟个猪一样!”

江煜这才慢慢放开母亲,仔细打量着周遭的一切,他从床上蹿起来,这摸摸那看看,旁边的吴素华想起楼下还有菜在烧着,也顾不着教训奇奇怪怪的儿子,嘟囔着“爱吃不吃”就下楼了。

江煜用手磨挫家里的书桌和电脑,看着上面旧而老的机型,再看了一圈周围的衣柜,最后点亮了放在枕边的iPhone4看了一眼:星期五,7月30日。再打开手机日历,赫然显示着2010年7月30日。

自己,重生了?

他解锁手机,慌不择路地拨号,打给自己最好的哥们之一,吴凯。

叮叮咚,叮叮咚,叮叮咚,烦人的老式座机铃声不停地响,让江煜也听的不禁火大。

“喂?哪位?”

“喂,我是江煜,今天是几号?!”

江煜的火急火燎没有起作用,反而让电话那头的死党有些发笑,

“咋了江大少,睡觉睡傻了啊?”

“赶紧的,今天到底几年几月几号?”

“10年7月30啊,你不会去了趟美国玩给人玩傻了吧?美国人拿你做实验了?”

江煜放下手机,猛地冲向自己房间里的卫生间,看向卫生间的镜子,不同于之前,他的视力十分的好,不戴着眼镜也能清晰地看见镜子里的自己,稚气未脱的模样与记忆中的自己慢慢重合.

他凑近了镜子,观察着自己面貌的细节。

这时的自己刚刚一米七二,虽不算太高但是看得出比例已经很好,腿身占比大概接近黄金分割,皮肤是健康的浅小麦色,一张弧度满分的鹅蛋脸线条柔和却不失棱角,五官虽还没完全长开但清秀俊逸的模子已经给他带来不少桃花运,虽然不至于是陈老师古帅哥的级别但也相差不远了。

唯一让他在同龄男生的比较中失分的是家族遗传的油性脸,虽然不是很多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大油田但是只要光量足他就显得“油光满面的”。

再加上青春期有不少的粉刺痘痘,与他其他的五官条件就有些不配了,这个问题一直到他后来出国才有所改善,也不知道是家乡桂省湿热的环境导致的还是他天天熬夜导致的。

他手指捏住手臂,用力地掐了一下。

痛!

算是初步验证了他重生的真实性,不,说是重生倒不如像是未来自己的灵魂于现在的灵魂融合了,江煜试着回想未来的点滴,发现只要是他看过的听过的他几乎都清晰地记得,跑回房间里,他打开电脑再打开自己以前下载的盗版word打起了字。

“...

在消炎抬头的那一刹,手指中的黑色古戒,却是忽然亮起了一抹极其微弱的诡异毫光,毫光眨眼便逝,没有引起任何人的察觉…

在花了短短五分钟打出了豆粕苍穹第二章的后半段后,他上网随意找了个盗版网站打开了这本去年开始连载的重生流开山之作,短短两眼他就比对好了自己凭记忆打下的和网站上的原文。

一模一样!

这也就说明,江煜的记忆力有了巨大的提升,他眼神明亮,嘴角上扬,思绪万千。

“你到底下不下来吃饭!!”

楼下母亲的怒吼将他的思维打断。

江煜慌忙应了一声,一番摸索找到了拖鞋,穿上拖鞋跑下了楼吃饭。

...

走下楼,走进饭厅,餐桌上摆着烧茄子,红烧排骨,苦麦菜汤,干烧鱼块,还有江煜最喜欢吃的凉拌粉。

看着这一桌自己在前世的未来最梦寐以求的大餐,原本欣喜若狂不能自己的江煜心情也平复了不少,因为餐桌旁除了母亲还坐着爷爷,奶奶和姑姑。

前世的自己在家中遭受巨变,父亲锒铛入狱后就再也没体会过家庭圆满的滋味了。

因为家中的支柱轰然倒塌,母亲辞去了公务员工作扛起了家中的生意,本身她就勉力支撑无力照顾年老的祖父母。

因为不注意饮食身体原本就不好的江爷爷又遭受了重大打击,短短两年就因器官衰竭去世了。

江奶奶因为坚持素食轻食一直身体倒不错,但是每逢节日就止不住地滴泪,幸福团圆的气氛不在。一直在江煜家的姑姑因为没有经济来源只能出门打工以补贴家用,只是时不时来陪奶奶聊聊天做做家务。

但就在此时此刻,身体发福的爷爷,清瘦的奶奶和头发还是乌黑的姑姑就坐在餐桌旁唠嗑,逝去的时光在这一刻才是真的回溯了,江煜如大梦初醒般失神。

看到了这些自己最亲近的,已经失去过一次的人儿们他才明白重活一世的真谛。

活着的意义在于人,重活的意义更在于人,既然重活那什么金钱权力其实都没那么重要,有很好,没有也无所谓,只要他爱的人在,他在,就足矣。

“做什么呢?站在那干嘛?还吃不吃了?“

吴素华没好气地问道,手上拿着装满了饭的大碗往江煜平时坐的空位上一放,她说归说还是非常宠江煜的,前世一直到出国读书前江煜都享受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少爷生活。

“煜啊,怎么不吃饭啊?”

一向最宠自己的奶奶这时也有些疑惑,见江煜站在门口双拳紧握就开口问道。

江煜回过神来,他微微摇头,

“我没事奶奶,你放心。”

他坐下了,用力地张开微红的眼眶,开始夹菜吃饭。

...

才短短十分钟江煜就吃完了一大碗饭和大半的菜,他把碗放下,姑姑和母亲都已经离席去做自己的事了,只有爷爷和奶奶还坐在饭桌旁时不时地聊天。

他们的习惯一直都是等孙子吃完这餐饭才算完,奶奶才会把碗筷收拾好洗好去休息。

江煜这次却没有让奶奶如愿,他麻利地捡起全家人吃完留下的盘碗洗了起来。

“唉我家煜太懂事了,真是没见过这么懂事的孩子啊,老江啊你都不知道隔壁小胖墩多让人操心,今天要这个明天要那个,吃饭又没吃多少长得这么胖,你看我们家小煜吃的多长得帅还这么孝顺!”

奶奶见江煜态度坚决地接过了洗碗任务也就坐下了,跟爷爷又夸起了江煜。

对此江煜只是嘴角勾起弧度,从前世到现在记忆里的奶奶就没有不夸他的时候,奶奶总是在见缝插针地把他捧上了天,在她眼里江煜哪哪都好就跟江煜他爸一样,即使他有时冲她发脾气奶奶也只是瘪着嘴扭头就做家务去了,从不争执从不责怪江煜。

在家中遭受巨变后江煜快速成熟,前世后来他回想起自己仗着她老人家的宠爱干的混蛋事就后悔不已,好在奶奶身体一直健康,他后来还有机会报答些许奶奶的恩情。

爷爷只是用牙签剔着牙,没说什么,但是他也得意地点点头,而江煜洗着碗,扭过头正好看到这一幕,爷爷和江煜对了下视线,下巴绷紧了一下,做出严肃的表情。

这个小老头对江煜的感情比起奶奶毫不逊色,只是华国的父系传统让他这个从前的家庭支柱拉不下脸对儿孙辈做出柔和的姿态。

江煜晒然一笑,有些伤感也有些庆幸,前世的他高中就出国留学,多少有些叛逆的他后来不太喜欢同故作姿态的爷爷聊天谈心。

在他上了大学后家里出事,在外连续两年没回国的时候每每打电话问起爷爷都不见他接听起电话,后来逼问性子稍软的姑姑才知道爷爷一年前就去世了,器官衰竭的老人躺在床上整日神智不清,只有在每天中午才能说几句话,最后不知是带着怎样的心情黯然离去了。

后来江煜每次回国都希望去祭拜爷爷,但是每每提出就被家中长辈因为习俗原因否决了,他也就听之任之,可能也是因为他内心中不愿去面对一块灰色的墓碑和杂草丛生的墓地,就算那里埋葬着自己最亲的亲人之一。

这一世,才短短吃饭的时间,江煜就做好了打算,他不会再出国留学了,就待在国内读书创业,只要一有时间他就回家陪伴老人,家中有什么事他也能在场。

对于他来说父母亲给了他优越的条件,祖父母和姑姑给了他从出生到现在的陪伴,他穷尽一生也无以为报,就算赚来巨富也无法弥补失去的陪伴,小时是他们陪伴他,现在和以后就应该他陪伴他们。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

江煜洗完了碗,把碗筷盘归类好,走到了餐桌旁,俯下身用力分别抱了抱两位老人。

“谢谢奶奶,谢谢爷爷。”

他分别道谢,然后看向餐桌旁的窗户外的天空,

“也谢谢你,再给我这次机会,我一定会慢慢过,好好过的!” 第3章 验证的后果与决心 “喂江大少,什么情况?”

被江煜叫出来喝奶茶的死党吴凯看着眼前的江煜问道,觉得他明明模样没变但是又有些明显不一样,手上拿着奶茶也不喝,面色沉静,两人会和之后也不太说话。

江煜吸了一口奶茶,被人工香精甜的有些恶心就又把奶茶放下了,摇摇头反问,

“你觉得有什么办法可以验证我不在梦里的呢?”

吴凯噗嗤一笑,

“那不简单,跳楼呗。”

江煜不置可否,他当然考虑过这个最直接也可能是最有效的办法,这个办法好在简单直接,坏就坏在如果不在梦里那他不死也是个半残,风险太大,他需要一个不危及生命又有效的方法。

从生理学和神经学的角度来说人的大脑不可能在梦中模拟自己没见过或者没接触过的东西,至少不可能模拟的真实,比如如果没吃过红烧肉那大脑不可能模拟出红烧肉的味道,对于有巨大刺激的事物也没法模拟比如跳楼撞车,因为这类事物如果真实发生对于整个人体机能的调动是巨大的,梦做不到。

那怎么样才能验证呢?

正当江煜冥思苦想的时候,吴凯突然用手肘戳了戳他,眼睛注视着奶茶店的窗外,不停地努嘴,

“看,看啊”

江煜看向落地窗外,只一眼就知道了吴凯为什么突然间反应如此之大。

奶茶店位于榆市的商业街里,对面是一家新开不久的健身房,在正对他们两人的健身房玻璃后是一排跑步机和爬楼机。

只见光影交错之间,一道流畅而优雅的身影很是吸引眼球,阳光微微照在她白皙的额头,汗珠顺着光洁的额角滴落,修长匀称的身姿在跑步机上有节奏地律动,她的大腿和小臂绷出好看的线条,小腿修长又有力,穿着紧致有型的运动长袖长裤,速度不快但仅仅是观察她的呼吸就知道其节奏感优于绝大部分人。

她的鼻梁秀挺,眼睛大而灵动,长睫随着步伐微颤,眸光如月下的湖泊清澈,高马尾在跃动时随势摆动,似乎是带动了灯光引导着人不自觉地看向她的发尾。

她很年轻,看起来和他们差不多年纪,怪不得吴凯有这样的反应,这样的女孩放在哪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堪称是运动型女生中的满分,即使前世他见识如此之广也没在现实中见过这样类型的接近满分的女生,他算是健身房的常客了也从没见过。

虽然很惊艳,但是江煜现在没这个心思,因为他的判断没错的话这个女生应该是和他们一个年纪,也就是大概15岁左右刚刚初三或者初三毕业的年纪,这时候干啥都行就是谈恋爱不合适,花钱花精力最后还大概率一场空,他在前世就是在这个时候遭了一劫。

虽然无意于真的做什么,但是欣赏欣赏肯定还是没问题的,他注视着女孩的额角,她柔顺的发丝没有被汗水沾湿,所以整体显得非常整洁而有美感。

似乎是感觉到江煜的目光,她原本聚焦于玻璃的视线转移到了江煜的身上,两人就这么对视了起来。

江煜毫不避让,但是他的目光非常礼貌,没有下滑没有移动,只是沉静地看着对方。

女孩的眼神开始带上一些疑惑和恼怒,因为从来她只要看向一个同龄的男生对方就会移开视线或者躲开,很少有人会直勾勾地与她对视,但是她也没法发火,因为江煜眼神澄澈,神态沉静而坚定,实在不像是个好色之徒,似乎毫不在意她的目光,也不因为她的反应而感到惭愧或者害羞。

他很特别

女孩先一步移开了目光,看向跑步机的操作台,似乎是查看里程去了。

江煜也收回了目光,暗自一笑,这女生想要用气势压过他还是有点嫩了,或者说现在应该少有人能在气势上压倒他。

人只要有底气就不会怕,而江煜的底气不只是来自于前世的积累,更来自于重生者的生而知之,当未来的信息都为他所用,他还有谁会怕呢?

一旁的吴凯倒是在女孩目光转移过来的时候就缩回了头,假装喝起了奶茶实则还在眼神还在不停地瞟向跑步机。

江煜也不在意,他原本其实也只是喊了个同伴一起出来以免自己做事需要搭档。他拿出从家里带出来的笔和笔记本,尝试写下一些能验证自己想法的方法。

跳楼(X)

假溺水(待定)

找车撞(X)

扇巴掌(待定)

跳楼机(待定)

激烈运动(待定)

尝试没吃过的东西(待定)

...

江煜写写停停,没留意间外面太阳已经接近落山,吴凯拍了拍他,

“我得回家吃饭啊,家里煮了我的饭的,你怎么说。”

江煜抬起头,点了点头,他刚刚还是比较有效率的,研究出不少看起来比较靠谱的验证是否是梦境的方法,差不多了也该回家了。

他微微扭头,对面健身房里的跑步机上也早就没人了,他不至于一见钟情但是在炎炎夏日能在眼底最后留下一抹惊艳的余光也是很好的。

收拾好东西他们就出了门,跨上了电驴,江煜一扭电门就载着吴凯往家开去。

榆城是个小城市,短短十分钟江煜就把吴凯送到了家,把他扔下电驴,一招手江煜就走了,他家离吴凯家就五六百米,只要走五分钟过一个红绿灯就到了自己家的街道。

...

把电驴开关关掉,江煜翻身下了车子,准备手推着车子回自家车库,一边推还一边喊着

“奶奶,开门!”

这不是他喜欢使唤奶奶,而是从小养成的默契,老人家非常喜欢自己儿孙们呼喊着让她开门,这样的呼喊是归家的信号,她也特别喜欢每次开门第一个见到儿孙辈们的喜悦。

最开始只是江煜这么做,后来他的堂哥堂姐表哥表弟们也都这么做,一直到她老人家记不清事情都还坚持着给已经长大了的小辈们开门。

回忆着这些,旁边突然间传来大货车的鸣笛声,江煜对于声音非常敏感,他扭头一看,发现自家街道前的路口拐进来一辆颤颤悠悠的大货车,速度明显是由快减慢,轮胎发出巨大的摩擦声。

而货车前面,路口的中央站着一个穿着运动卫衣的瘦长身影,她明显是个女孩,身体侧对着江煜看不清脸,乌黑的长发扎成马尾,头上戴着个厚实的黑色耳机。

她好像是透过耳机听到了什么,微微一扭头,饱满的嘴唇微张,明显是刚刚才发现大货车向她驶来。

江煜眼看事故就要发生,货车头离她就只有短短几米,那个女孩显然自己做不出反应了,他也来不及多想,只能是放开手上的电车,用尽全力往前跑。

“没想到才刚刚重生就要做这种生死抉择啊。”

这是他全身发力,堪堪够到女孩并把她扑倒到路口另一边的最后想法。

江煜把女孩扑倒,因为惯性他重重跌在了水泥路上,因为本能的驱使他举起了右手用手臂发力让小臂到手肘的位置先接触了地面,女孩则是在他身上垫了一下才跌倒,她做出了类似的举动,不过是用左手而非右手。

半趴在地上的江煜只觉得头晕目眩,有些喘不过气,一瞬间他的视线有些模糊,天旋地转之间他的意识在几秒后才重新变得清楚。

他赶忙感受了一下全身四肢,发现都还有知觉,又抬起了没用来撑地的左手摸了摸头顶,发现没流血他才稍稍放下了心。

才松了口气,当他尝试抬起预计受伤最重的右手才发现小臂到手肘周围都被碎石碎泥嵌出了血,鲜红的血液慢慢从割出的伤口渗出,流出。不过好在本身还能动,骨头应该没太大问题。

简单做了个自查,虽然右手小臂看起来比较凄惨伤口也有点深但是江煜还是松了口气,他看向就摔在旁边女生。

女孩马尾辫散开了,也是半趴在地上的她抬起头看向江煜。

这不是那个女生吗?

虽然有些灰头土脸的,但是江煜能认出来,这个害的自己做出艰难抉择的女孩是下午在健身房见到的那个运动少女。

她与江煜又一次对视,只是这一次她更快地败下阵来,身上沾了灰和土的她颇有些狼狈,只是轻咬嘴唇,灵动的眼神闪烁。

她尝试看向其他任何东西但是又移回来偷偷观察江煜的目光,似乎是想观察出江煜是不是愤怒。江煜的眼神还是很镇静,看了她一眼就只是带着一些无奈的情绪再度看向了右手,抬起手臂试着继续测试右手的灵活性。

她的目光也就跟着江煜的视线移动,发现江煜的小臂堪称鲜血淋漓,她眸光一颤,挣扎着撑起身子就要站起来。

“嘶----”

她跌坐下来,原来她的左手小臂也被石头泥土划伤了也在流血,只不过因为在江煜身上垫了一下伤口并不深,不过因为她的手臂白皙这样的浅伤口也显得有些狰狞就是了。

“你别动了,等人来帮我们叫救护车好了。”

江煜见状只好这么说,他语气颇有些无奈,因为自家街道路口一般都是周围邻居和住户的自留地,各家各户开车进来都缓速低速行驶,毕竟都是街坊邻居,平时又有很多大姨大爷甚至七八十岁的爷爷奶奶到处串门聊天,要是车开的快些就会把喜欢在路中央做健美拍手操的大爷们吓到。

哪家的车要是在这种街道里开地嚣张会被说闲话的,只要一个老头老太太看见了要不了半天整个街道几百号人就都知道了。

哪知道今天开进来个大货车,转弯减速的不够又有视野盲区,正好这女孩又带着个头戴式耳机,司机不注意,行人也不注意而导致的意外比比皆是,君不见后世只要见到大货车就有人刷“我们都在用力地活着”吗?

“哦。。”

少女明显有些委屈,她低下头伸出右手想要拍一拍头上和身上的灰尘。

江煜把她的手从她的头发上拿走握住,冰凉柔软像是温润的玉。

“不要有大动作。”

江煜如此说道,然后放开了少女的手,保持着右手臂举起,坦然地在地面躺下了。因为前世有类似的经验,他知道遇到这种事故最重要的就是保持安稳不动,这就跟很多需要急救的疾病一样,在专业医护人员到来前病人最好静止不动,因为一旦移动,特别是稍微剧烈地移动就有可能对已经受损的器官造成二次伤害。

虽然目前看起来两人都是皮肉伤看起来没什么大事,但那大概率是肾上腺素的功劳,一旦肾上腺素的效果慢慢减退他们的痛苦就会加剧,同时因为肾上腺素的缘故他们的身体无法感知到可能的脏器损伤,所以一切最好等到了医院检查完再说。

嘭,砰

货车的车门打开又关闭,一个人影挠着头站在了江煜旁边,因为他挡住了阳光,江煜挪动了一下头才看清这个“肇事司机”的模样。

来人很年轻大概也就二十岁出头,寸发,方正的国字脸配上单眼皮和高而大的鼻子让他看起来十分憨厚老实,但是目前的情况显然让他非常懵圈慌张,腿在不停地发抖,下嘴唇抖的合不上上嘴唇,他赶忙先掏出手机拨了120,边拨边蹲下来询问江煜和女孩的情况,他在车上先待了一会才下的车,明显在下车前先稍稍观察了一下,知道江煜的情况看起来严重一些。

“靓仔你有没有事啊?哪痛啊要不要我扶你起来?”

年轻人用本地话问道,说的语速非常快以至于必须要靠推测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

江煜本来还想意气用事地演个戏吓他一下,但是看这人明显是新手年轻货车司机,也就不逗他玩了,摆摆疼痛的右手,

“目前来看没很大的事,你先报位置,让救护车来宁安路。”

国字脸年轻人心稍稍一安,正好手机另一头也接通了,他就赶紧报了位置和情况。

一边的女孩见他思绪清晰,抿了抿嘴也举起了自己的左手,缓缓半躺下了。

...

家楼下的江奶奶则是很疑惑,江煜明明喊她下来开门怎么不见人呢?听到刺耳的车辆噪音她一时不确定发生了什么,没有第一时间出去,但是因为声音的不寻常,她还是慢慢地从正门口穿过巷子走向车库门口。

等她走出来,一看车库门口倒下的电车再一看不远处躺在地上的江煜,顿时感觉天打雷劈,什么也不顾了冲了过来,三步并两步跑到了江煜旁边,清瘦的手臂用大力抓住江煜的肩膀,

江煜连忙扶着奶奶

“没事啊奶奶我没事,救护车在路上了,我就是点皮外伤。”

奶奶见他还能说也有力气扶着自己,好了一点,但是还是红了眼眶,闭上眼双手合十为了江煜求佛保佑。

与此同时,街道另一边有另一个人冲了过来,是一个身形圆润,面容丰腴,和江奶奶年纪相仿的老太太,她也朝江煜这边冲了过来,比起江奶奶只快不慢,不过她是冲向了同样倒在地上的漂亮女孩。

“宝儿你怎么样了,你没事吧哎呀,怎么弄成这样了呢?”

说着她还大哭了起来,手上又要有动作。

江煜见状只好强撑着大吼,

“都别动了!你再动她有可能内出血的,奶奶你也是,别动我了,等救护车来!”

两边的老人和年轻的司机都不太懂事,他一个伤员还得主持大局。

嗡嗡嗡,嗡嗡嗡

闪着灯的救护车终于开进街道了。 第4章 养伤与验证 因为事态紧急,江煜和女孩还有两位老人先上了救护车,货车司机留在原地等待交警,他们躺在担架上,一个伸出右手一个伸出左手分别让两位急救人员清洁伤口。

江煜歪过头,向女孩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今天都遇到两次了还不知道你名字呢?我叫江煜,大江的江,火字旁的煜。”

女孩的小臂因为伤口被拉扯而有些颤抖,回复道,

“秦煜然,秦朝的秦,也是火字旁的煜,当然的然。”

“看来我们挺有缘分,连名都有一样的字。”

江煜忍着疼痛接着他们的对话,他是想分散注意力,肾上腺素的效果已经消失,面积不大但是深而多的割口让他忍不住地绷紧自己的小臂。

而另一边秦煜然的状况就好多了,她的伤口较浅,面积也小,目测等到了医院应该就能处理完。

两个医护人员都是上了些年纪的阿姨,戴着医用口罩,帮江煜处理伤口的阿姨见他不住的皱眉,小臂也绷了起来,她就开始开口聊天,很多医护人员都用这招转移注意力,

“欸你们做的很好,在救护车来之前没有贸然站起来跑跑跳跳,你们是不知道我们见了多少例子,各种意外和车祸,老有人出了事喜欢强撑,仗着那口气站起来晃晃悠悠走了,他们那不是没事,是身体强撑着,后来没多久很多真的就晃晃悠悠走了,还得我们去收尸。欸你们就懂要等我们来。”

“是因为有可能的二次出血吗?”秦煜然看向江煜,她不想把视线放在受伤的手臂上,清澈的声音此时也有些憔悴,但是能听出来她想参与到对话中。

不只是因为礼貌,也因为一旁眉眼低垂不说话的老太太,她如果能清晰地说话和沟通,起码向她家老人证明她脑子还是清醒的。

“对咯,欸小靓女你懂的这么多啊?”

帮秦煜然处理伤口的另一位阿姨赞赏道。

“我也是刚刚从他那学的”。

她毫不抢功,伸出玉葱般的手指往江煜的方向点了点。

江煜只好扯出一个笑容,表示自己谬赞了。

此时的他其实更意识到了一件事,那就是他的重生确实是真实的,他误打误撞地以濒临死亡的代价验证了这一点,只要度过了这一劫,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跃!

此时没等他得意,江煜旁边的阿姨拿出了碘酒,把盖子打开,直接把碘酒冲到了江煜的伤口上。

“嘶--啊”

强烈的刺痛感袭来,让江煜没忍住发出声音,身体都蜷缩起来,连脖子和脸的肌肉都绷紧了,虽然没有镜子,但他能想象到自己此时的狼狈模样,今生前世他生病受伤的次数很少很少更别提事故了,有也就是破个皮。

秦煜然一直都有意无意地注视着他,这时见他这副模样也是嘴角一弯,眼睛的弧度上升,显得颇外灵动娇憨。

这人连刚刚都这么“静”,现在总算保持不住了。

江煜倒是没注意她表情的变化,他看了看救护车的小窗户,看见旁边的景色他意识到他们马上要到医院了。

两个救护人员先下了车去拿担架推车,江煜在他们下车前向他们借了手机,他的手机摔得屏幕粉碎,打了个电话给母亲说明情况,母亲明显有些慌了,在他连续保证并没有被车撞到应该只是摔跤后她语气才稍稍放平。

遂即她就让江煜先跟着急救人员走。

吴素华把电话挂断,又打电话给了相熟的医院骨科主任,拜托他帮忙安排加急检查。

见秦煜然只是抿嘴,发呆似地盯着自己的左手手臂,并未反驳江煜的话。旁边一直陪伴的老太太们倒是都有些没绷住,一路上没给江煜好脸色的秦家奶奶搓搓手,露出尴尬的笑容。

她一路上一直以为是江煜男孩调皮导致了两人的受伤,没想到其实是江煜救了自家姑娘的命。

而江奶奶则是脸都皱起来了,看看秦煜然又看看秦家奶奶,嘴角下拉,呼气的声音都大了许多。

“孩子,我和你奶奶一样也姓李,是煜然的外婆,咱们是邻居啊,我和你奶奶认识很多年了,这次很感谢你见义勇为啊,煜然才从北方回来不久就出这档子事,哎呀愁死我了。”

秦家奶奶伸出双手握住江煜空置的左手,语气真诚地说。

江煜勉强地笑了笑,他现在其实更关心自己有没有内伤,当时事关人命他也不可能不救,放在前世他30岁的时候可能会吧,是少年的身体本能让他在那瞬间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救护车门从后面打开了,还是一样的救护人员阿姨,她们把两人放到推车上,往检查室推。

...

拍完各种片,江煜从小相熟的骨科主任伯伯也出现了,他带着笑容,拿着一堆片子翻来覆去地看。

“小江同志可以啊,我都听说了英雄救美啊哈。”

他手上动作不停,笑着打趣江煜。

江煜此时手臂火辣辣的疼消下去一些,只是苦笑,

“陈叔您就别打趣我了谁家好人为了英雄救美差点把命搭上,更何况救她之前我连脸都没看清呢。”

默默躺在另一个推车上的秦煜然听到这话,扭过头瞟了一眼江煜,见他神态不似作假,皱了皱可爱的鼻子把视线移开了。

陈主任拿着片子走开,打了几个电话,没过多久就回来了。

“好了,你们的片子我看了,也找了几个朋友问了问,总体没什么问题,姑娘你呢就是些皮外伤,小江同志稍微严重一点,右手手臂除了外伤还有些骨裂,但是问题不大,一会打个绷带挂一个月差不多就好了,那时候你也正好开学,这个月就悠着点啊。”

带着轻松的语气陈主任朝着两人述说病情,朝江煜挑了挑眉。

“好了我还得给你母亲回个电话,她都急死了。”

说完他就举着电话走了。

秦煜然没什么反应,江煜长呼一口气,旁边的两个老太太也明显放松了下来,要是自家孩子有个三长两短她们这些老人真是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

两个护士分别把两人推走了,秦煜然要包扎伤口,江煜要打绷带,他们要去不同的处置室。

“秀娟我回头带上家里人上门道谢啊!”

秦家奶奶抚着秦煜然的肩膀,朝江奶奶挥挥手,江奶奶姓李名秀娟。

江奶奶理也不理,把头故意撇向一边,她现在还生气着呢,还好自家小孙子没事,要是江煜出了什么事她不到秦家闹个天翻地覆她就不姓李。

本来并排的江煜和秦煜然被护士拉往相反的方向。

秦煜然这时却是趁自家奶奶说话,伸出右手握了握江煜的左手又马上放开了,江煜闭着眼,感受到暖玉的触感一闪而过,他睁开眼正好看到秦煜然缩回去的白嫩手掌。

他还是没说话,左手比了个大拇指,眼睛又和秦煜然对视上了,不过这次女孩倒是没主动移开视线,倔强而有些委屈地直视着他直到两人的推车转弯。

...

包扎好伤口,打好绷带,江煜就可以回家了,正好母亲也开着车到了医院,她风风火火地走进处置室,

“没事就好,下次不许做这种事了听到没,谁爱救人谁救去,你别去!”

母亲一直都是这样,知道江煜的性子要强也不是听不进话的人,如果出了什么意外她在事后不会过多地抱怨或者嘱咐,说多了惹人烦还容易引起逆反心理。

江煜点点头,自己站起来,也扶着奶奶站了起来就往外走。

他现在就是浑身酸痛加上手臂痛,其实已经没多大事了,只需要每过几天来换药就可以了。

...

在家吃吃喝喝又享受了半个月的少爷生活,江煜的绷带就可以拆了。

他的恢复速度非常惊人,通常人需要一个半月恢复期的伤口他短短半个月就恢复了,伤疤虽然不少但都比预想中浅,让从小就认识他的骨科主任陈叔都惊讶说他是不是变异了,听到这话的时候家里人都很开心也跟着开玩笑。

只有江煜自己知道,严格意义上来说他还真是变异了。

经过半个月的记忆力测试和理解能力测试,他判断他来自后世的灵魂对于当前的身体有很大的影响,他有接近过目不忘的能力和超强的理解能力,学习能力有了很大提升。

他在家养伤才半个月,全身的小麦色的皮肤就变得白皙了不少,照这个进度下去等到开学他就成完全的小白脸了。

更明显的是他一张油性脸变成了干净清爽的水嫩脸,细腻有朝气,把之前唯一的外形短板补成了长版,如果按照前世的身高来参考,他只要正常生长营养补足那起码长到前世的182。

由此可见,他可以很自信地总结出自己身体素质应该也有了不小的提升。

去了趟医院,拆掉了绷带,回到家后江煜开始收尾自己自从养伤就开始写的计划书。

回想了一下过去这些天自己的变化,他回想起某本书里的某个主角。

我成消炎了。

江煜有些哭笑不得,自己这情况不就跟消炎一样吗,灵魂融合带来buff,唯一有些不同的是江煜的心态也变得更像个少年,算是唯一的副作用,但是这不一定就是坏事,身为14岁有点少年心性又有何不可呢。

摇摇头,他开始完善手上的计划书。 第5章 计划 在江煜的计划里有三个板块:

健康

学习

财富

经过前世今生的种种,他越发体会到身体健康是怎么样一个美好的祝福,明明是大家嘴上说到烦的拜年成语,可到了需要它的时候才会极度地渴望它。

没有健康的身体就没有一切,即使有财富即使有权力即使有世界上的一切,如果没有健康的身体那一切都成空。

人在死的时候都是平等的,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死亡对于金字塔尖的那部分人更加恐怖,因为他们积攒的财富,人脉,权势全都要留在地上,而逝去的自己只能沉眠于地底。

今生的自己有了重生带来的优势,大脑身体得到了强化,如果不最大限度地利用这样的优势那堪称世界第一号傻瓜。

经过思考,江煜考虑了前世健身的经验,总结出了努力的方向。

首先他会加入健身房,用专业的器械训练,同时练有氧无氧两种类别,在前期他会稍稍倾向无氧,等到练出一定的肌肉后再侧重有氧。

健身就是这样,对于不需要参加健美比赛的人来说同时练有氧和无氧是最健康的,无氧增加肌肉,有氧强化心肺,两者齐头并进才均衡。

很多人只练无氧不练有氧,肌肉练大了但是心肺功能没跟上,后续就可能在这上面栽跟头。

对于江煜来说,有一定的肌肉是必须的,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肉”就得靠举铁练。

但是他从来不喜欢“极巨化”类型的肌肉,前世各种健身网红动辄脱衣秀肌肉,站在那就是一大扇排骨一样,其中又有很多上了科技,肌肉大到了令人反感的程度。

因为科技的缘故,打了药的大肌霸们如果不靠药物帮助基本就跟太监无异。这样的身材参加比赛可以,真回归生活太不方便也不符合江煜的审美观。

“好,无氧暂定间歇训练。”

江煜给间歇训练画了个圈,间歇训练指的是举铁做组休息的时间需要达到2分钟以上的训练,这样的训练是着重于肌力的提高而不是肌肥大。

说人话就是练出力量而不是单单为了让肌肉看起来大,这种肌肉练出来看起来也会比较精练,俗称薄肌。

有氧就简单了,江煜打算到时候各个有氧轮着练,只要坚持就是胜利。

学习其实相比于前世也更简单了。

今生的他既然打算留在华国内,那就老老实实读书高考,进入好的大学,研究生到时再议,如果他赚钱创业的计划成功那研究生就可有可无了。

前世他的学习就很好,不然不会顺利读完博士,但是国外从高中到大学到研究生再到博士的整个过程让他身心俱疲。

国外从高中开始就是选课制度,一个学期里选什么课学生有很大的权力,这么做有好有坏,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水平和等级选择匹配的课程,但是对于当时还是萌新的江煜就是巨大的灾难了。

因为初来乍到,留学中介也不负责任,他糊里糊涂地上了一大堆水课,GPA(绩点)是不错了但是因为后续他想上的课都需要前置课,他又得再上前置课,然后就耽误了时间又花费了很多精力。

最后申请大学的时候找了另一个中介,又被那个中介狠宰一通,最多就是帮修改大学申请需要的文书,其实屁用没有。(注:国外的大学申请需要写文书,通俗地来说就是回答各个大学问候选人的问题,申请人要写一篇限制字数的小作文来表现自己的潜力和能力打动招生官。)

在国内这些都没有,高考二字足矣。

而江煜有信心,他本来底子就不差现在又有重生外挂,虽然没有系统但比做题他丝毫不虚,只要努力就可以,就看最后能达到什么样的高度了。

再过半个月他开学就初三,要花时间熟悉之前的知识,但好在重生的时间点早,初中的知识也比较好掌握,一年的时间再怎么样也能掌握的很好了。

等到了中考,他打算考去绿城二中或者三中,本来榆城本地人大概率都去榆城高中,但是相较来说榆城高中的资源还是比省会首府的高中要少,他不只是要读书所以省会的好高中更适合他。

虽然从榆城转到南宁比较麻烦,但是这个年代还是有操作空间的,江煜家在南宁也有房子,真要实施的话可以操作。

计划书的最后一大部分就是财富部分,如今2010的时代其实是晚了些,那些后世的巨鳄此时就算还没起飞也已经在起飞的路上了,他就算有本金也很难分一杯羹,更别提他还没有。

那么赚钱对于他来说最需要的就是成本低,以及低调,得在家人阻止之前就能成行。

如果要成本低又低调,那实体经济就可以去掉了,小卖铺餐饮店这种水深又难赚钱的行当不适合他,虽然他操刀能提高效率提高销量,但是付出的精力会太多,pass。

虚拟经济他目前也没这个实力,虽然前世因为学习需要,他有掌握一定的编程技能,但是大部分时候他都在做统计方面的工作,用stata,R,python清理数据什么的他在行,要自己写库或者搞前后端那他完全就不懂了。

那么就剩一个成本低又来钱快的行当了,娱乐业。

简单点说就是卖艺:卖书卖活卖歌卖相貌。

对于江煜来说卖相貌就算了,他就算有意在娱乐圈赚钱也不想公开露脸,趟这个浑水太不值了,一不小心就要被潜规则。

那就剩下卖书卖活卖歌了,这里面现在就能开始的就是卖书了。

有了前世记忆,江煜从小时开始又是个铁杆网文迷,从斗破看到完美再看到万族,诡秘。

他脑子里存了所有他看过的爆火网文,那连载网文无疑是非常适合他的赚钱方式,只是他需要注意有可能出现的版权问题,已经存在或者马上要开始连载的网文他是不能抄的。

比如红毛老怪的遮天是从本年的10月份开始连载的,现在这个时间点他很有可能有了大纲和构思甚至可能开始存稿了,如果江煜先他一步写出来他想象的文字那后续的麻烦可想而知。

江煜在网文二字下打了个勾。

接着是卖活了,卖活是江煜自己总结的。俗称就是整活给大众带来知识或者乐趣,这个行业从狗仔到各种博主发展的很快。

但是其赚钱的潜力其实是相较来说比较低的,变现方式也比较单一,前世这个行业蓬勃发展,发展到了后期其实也就卖货,广告,开实体店寥寥几种把人气变现的方式,后来数额变得巨大也是因为其他行业深度参与和一些现实原因导致的,其本身的潜力一般。

江煜想了想,在博主二字底下画了个圈,现阶段他打算当个感情博客主,专门教男女生怎么恋爱。

这样的博主在什么时候都有市场,毕竟无论在哪个年代都有无数的人渴望别人的爱,也渴望能给予爱。

有了后世各种情感博主的话术他只要稍加改动就能发表,注册个账号发布就行,方便快捷还不占时间,教男生当渣男教女生当渣女,到时候他也能看看乐子。

卖歌这个选项其实是很好的,随着版权意识的崛起,词曲创作人这个职业重要性大幅度提高,有的牛人直接拿销量分红,有些人就写了几首歌就躺平一辈子了。

江煜对抄歌是没什么道德负担的,只是他目前没学过作曲编曲,要完成一首歌他起码需要有编曲作曲的知识,好在他前世学过钢琴和吉他,虽然久不经手但乐理知识可以捡起来。

花一定的时间写歌也有戏。江煜暗自点头。

...

将草稿纸撕成几片,江煜大概心里有底了,目前他还是蛰伏阶段,接下来时间很紧,任务却很重,他需要学习的东西非常多。

健身,学习书本知识,自学编程,开始写网文,在合适的时候开通博客和微博写博文,自学编曲作曲。

总结了一下这些这两年的短期目标,江煜心里升腾出斗志,换上运动套装准备出门跑步,现在时间已经是下午接近晚上,正好太阳将落不落,外面不是太晒,相对来说比较适合运动。

正当他扎好鞋带,准备出门的时候,房间门突然被敲响了。

“请进。”江煜扭头说道。

咔擦

穿着黑色夹克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

“小宝手好了没有”

听到这个只有父亲会这么叫自己的称呼,看着眼前有些大腹便便的江国洪,江煜鼻头一酸,差点又忍不住流泪了,他起身大力拥抱江父。

江国洪倒是有些莫名其妙,有些不知道江煜干什么,他都从老同学陈主任那里听说了江煜见义勇为受伤了,但是也没多大事不至于这么大反应吧。

只是作为父亲他也没问,抬起双手拍了拍江煜的背。

江煜见到父亲的反应比见到其他亲人还要大,是因为父亲在他生命中可以说最特殊的一个人。

江国洪在八十年代努力读书,是他当年高考的文科省探花,考到了沪市的复大,毕业后回到家乡工作创业,短短十几年就成了家乡的金字塔尖的人,是真正从零奋斗到如今的千万接近亿万身家的传奇人物,把父母都从农村接了出来给了长辈和后代如今优渥的生活。

江煜从小就崇拜父亲,视父亲为榜样,言行举止都模仿江父,他为了超越江父的学术成就在前世本年的下个月就出国留学,最后完成博士学业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只是浮云聚散,世事无常,江国洪在江煜大学申请的时候因公司财务有问题,牵扯到了在逃的通缉犯,导致他被捕入狱,直到江煜读完了博士都还没能出狱。

江煜的心态经历了多种转变,从怨恨到平静再到释然,他前世对于发生的事实无法挽回,虽然父亲如同楷模般的形象破碎,但是他还是视其为导师,他的一切都是父亲教的,父亲有错但给了江煜美好的童年和能享受到的一切,他没资格也不应该抱怨和懊悔。

现在,江煜下定决心一定会改变这一切,他会在证明自己的能力后向父亲摊牌,让他彻查公司的蛀虫,让其免于牢狱之灾,这才是他回来的意义。

快速调整好情绪,江煜也拍了拍江国洪的背,放开拥抱,向父亲露出大大的笑容,

“我已经没事了爸,我出门锻炼去了。”

说罢,他走出门走下楼热身,准备开始跑步。

江国洪见儿子确实没啥事,而且还一身运动装要出门运动,注视着他走出房门,略带欣慰地点点头,也就出门了。 第6章 感谢宴 呼

绕着家旁边的河跑了五圈,江煜终于是撑不住了,他半弯下腰,双手撑住膝盖,大喘一口气,过了半分钟后站起,由跑步改成了走路,匀速走回了家。

双手拧了拧湿透的运动T恤,他摇摇头,打算从明天开始就加入健身房,能尽早开始就尽早开始。

想了想,他决定就去见到秦煜然的那个健身房,那个健身房是新开的,器材和场地在整个榆城范围内都算得上是最好的,既然接下来要泡在健身房里那选个好的健身房才行。

回家坐在房间的椅子上思考了一会写网文的事,等到体温和心跳恢复正常好一会,他洗了个澡下楼吃饭了。

一下楼,走进饭厅他就吓了一跳。

餐桌旁边坐的不仅有江家全家人,还有穿着漂亮卡其色连衣裙的秦煜然,一身旗袍的秦家奶奶,还有一对穿搭庄重的中年夫妇,他们和江家人有说有笑,除了秦煜然把两只手搭在大腿上不说话,几乎所有人都在参与对话。

他一进来,所有人都停下了讲话,每个人表情不一。

江国洪,吴素华和中年夫妇都是略带欣慰,含笑看着他。

江家爷爷奶奶和秦家奶奶脸上皱纹的沟渠都舒展开了,泛着温润的光看着他。

姑姑是最搞笑的,她戏谑地看着江煜,朝秦煜然努了努嘴。

秦煜然显得有些拘谨,看到他走进来就放松了一些,江煜猜这是因为他进来之后大家就能开始吃饭了,这姑娘就不用坐着当机器人。

“煜啊,今天咱们邻居带了菜来感谢你见义勇为。都别拘束啊咱们就是正常吃个饭,这小子干了好事是应该的,我们也什么都不缺,大家以后多联络交个朋友就行啊。”

家里的主心骨江国洪站起来说了两句,前半段是对江煜说的,说到后半段的时候朝着秦家人点了点头,是朝客人说的。

江煜虽然一开始惊了一下但是很快就反应过来了,他也不拘谨,朝秦家人点了点头,走到唯一一个空位,秦煜然的旁边,拉开椅子坐下了。

大家就恢复了之前热闹的气氛,同龄段的自觉地开始聊天。

“你的手好了吗?”

秦煜然先于江煜开口了,她的声色没变,但是相比于之前更明亮,有活力的多。

江煜穿的是短袖,他向她举起右手手臂,示意了一下有伤疤但是明显已经完全愈合了的伤口。

秦煜然也举起白嫩的左手手臂,向他展示了同样有伤疤也同样好了的手臂。

相较于江煜,秦煜然的伤口明显更惹人注意,因为是十分漂亮的女孩子手上的伤疤,看起来总会有些惹人心疼。

不过江煜眼睛其实更聚焦于她的手掌和手指,她的手掌和手指上都有明显的茧,看得出来她要么是练体育的要么是练乐器的,江煜猜她是练体育的,毕竟第一次见她是在健身房。

“你是练体育的吗?”

江煜扒了口饭,问道。

秦煜然也开始吃饭,她的吃饭姿势有点大开大合的意思,丝毫不失礼节但是吃的速度很快

“是啊,我是练短跑和篮球的。”

江煜了然,没有继续这个话题,专心吃起了饭,另一边的大人们已经开始喝酒了。

...

等大家都吃得差不多了,正在和江煜姑姑聊天的秦家奶奶突然看向江煜,仔细地打量了江煜,笑着问道,

“小江啊,这才半个月你就白了这么多变得这么帅了。”

平心而论,他的五官一直都很优秀,只是皮肤和白皙程度变化大,但是在老一辈人眼里皮肤白净是评价男生最重要的指标之一。

听到她这么说,秦煜然刚好吃完,偏过头大大方方地扫视了江煜的全身,

“确实和小白脸一样了。”

江煜有些无语,这姑娘怎么说话呢,他也扭过头却看到秦煜然托着下巴,嘴角上翘露出了酒窝,眉眼弯弯,狡黠地盯着他。

江煜眼睛稍稍一眯,这姑娘原来不是个省油的灯啊,之前表现的这么淑女完全是因为意外当前给吓的。

秦家奶奶见两人有些互动倒是挺开心的,她跟旁边的江奶奶也开始说话,

“煜然啊小时候都在南方,稍微大了一点就跟着爸妈去京城了,最近她爸爸啊工作上可能有些变动不想带着煜然奔波,他们就让她回这边读书。她也才回来几个月,下个学期在绿城读初三,她姑姑和姑父在绿城工作,到时候就能顺便照顾她。”

一直在和江国荣,吴素华聊天的中年夫妇听到自家老人这么说也是看着秦煜然,带着笑容点头应和。

热闹团圆,宾主尽欢的氛围让江奶奶喜笑颜开,听着秦家奶奶对于自家孙女的介绍频频点头,皱纹舒展开地看着秦煜然。

江奶奶虽然一开始对秦家祖孙不满,但随着半个月来秦奶奶天天上门找她聊天,信佛心善的江奶奶也就放下芥蒂了,毕竟自家孙子再怎么说是救人一命,无论是按哪个宗教来说都是大功德。

最后两个小孩没事,也算皆大欢喜了。

“煜然挺活泼的,但回来挺久了几个月了也没什么朋友,以后你们年轻人多交流,啊。”

秦家奶奶接着说。

听到这话,江煜倒是不意外,像秦煜然这种漂亮女生,在一个新地方交上同龄朋友是很难的,因为长得太漂亮,口音又不像是本地人,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都不会轻易接近她,连接近都难更别提正常的来往了。

...

很快饭局就在愉快的额氛围下结束了。

江煜伸了伸懒腰,以为接下来就没他事了,最多就是爸妈和秦煜然的姑姑姑父上楼喝茶,他就回房间了。

“小白,你房间里有钢琴?”

秦煜然轻盈的声音有活力又带着调皮。

江煜以前练习钢琴的时候家里就给他买了一台入门级钢琴放在房间里,只是他很少弹了。

江煜有些错愕,看了一眼笑起来有个酒窝的小脸,又看了一眼准备离席的江家其他人,意识到是他进饭厅前家里其他人说的,再下一个想法才是“小白”这个外号是这小妞在调侃他。

不过他还是好奇她在卖什么药,看来她是准备露一手,不过从他们一家的谈吐着装来看,家中条件绝对不差,再加上她父母的工作调动来看就更了不得了,那这么一看她掌握一门乐器也不是什么稀奇古怪的。

...

秦煜然微微低头,精灵古怪的气质被肃穆代替,柳背挺直,只坐一半的钢琴椅,目光微微低垂,漂亮的手指稍稍虚握垂直在琴键上,仿佛世界都安静下来,只剩下她和她指下的钢琴在对话。

琴声沙沙,一开始就是一段复杂的变奏,变奏过后琴声变得柔和,她的指尖触过黑白的琴键,美妙的音符精准有力。

江煜颇有些目瞪口呆,他的临时邻居演奏水平明显是专业级,姿态,音准,节奏的把握都很漂亮。

和她相比,他这个许久不练的业余十级说一句三脚猫功夫都算是抬举他了。

如果是普通的小城男生现在也就只能干巴巴地说一句好听,江煜胜在见识广,一直喜欢看电影的他听出了秦煜然谈的曲子是1980年代的美国电影《时光倒流七十年》中的经典钢琴配乐:Somewhere in Time.

他坐在钢琴前的床上,以享受的心态正襟危坐听完了整首曲子。

“怎么样?”

演奏完毕的秦煜然没有立刻说什么,而是低头注视了满是灰尘的琴盖几秒,才扭过头,满是笑容,向江煜轻轻挑眉,略带挑衅地问道。

江煜拍了几下手,倒是没太在意她的挑衅,毕竟跟她相比自己确实不是什么合格的演奏者,前世在考过十级,上了初中后就没怎么碰过钢琴,导致这台跟了自己多年的钢琴都积满了灰。

“你很喜欢那部电影吗?”

他微微地笑,问道。

秦煜然显然没意料到他居然知道这首曲子来自某部电影。

“什么电影?”

她决定试探他一下,那部电影距离现今正正好好30年了,就算听过这首曲子的人也不一定知道它来自于哪部电影,说不定江煜就是蒙的呢?

“Come back to me.”(回到我身边)

江煜直视她的目光,深情地演绎《时光倒流七十年》中的经典场面。

秦煜然本来还能跟他目光对触,此时见他真的知道她最爱的电影中的经典台词,眼神深沉又沧桑,便知道这人在打趣她。

少年的白衫正挺,傍晚太阳的最后一缕阳光照在他青涩俊逸的脸上,她在眼神的战争中又丢盔弃甲了,只能是微红着脸,转回身子继续弹琴掩饰尴尬。

“所以我猜你不只是体育生,还是艺术生对吗?”

江煜也不想逗这姑娘了,至少目前的他还没想着交女朋友,前世的病娇财阀大小姐给他震撼的够呛,所以就开口找话题,聊些新朋友该聊的事。

“嗯,我其实主要是学音乐的,其次才是练体育的。”秦煜然边弹琴边回复,说话不会耽搁她弹琴。

“噢,那你准备当明星吗?你长得这么漂亮。”江煜随口说道。

“不啊,长得漂亮就要当明星吗?就不能当音乐人吗?我又不缺钱,就想玩儿音乐。”秦煜然似乎有点恼怒他的刻板印象,按琴键的声音都大了一些,说话也不自主地带上了点京腔。

...

江煜渐渐地也就不说话了,秦煜然有些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里,他不想打扰。

聊了一会他发现这姑娘真的很有个性,非常直接,不太掩饰自己的想法,喜怒哀乐仅仅从琴声就能听出来,虽然自诩是南方姑娘但其实是个北方大妞,见识很广很喜欢电影。

如果不考虑男女朋友的问题的话,能有个这样的朋友其实很不错,在周围人普遍都还是小屁孩的榆城,江煜找不到几个能跟上自己逻辑甚至聊天节奏的同龄人。

这样想着,一曲终了,他鼓了鼓掌,然后发现自己房间门口也有人鼓了鼓掌。

两人一同侧头,发现是和秦煜然有几分相像的她姑姑来找她了。

想来她们也该回家了。

秦姑姑面带笑容,问道,

“那咱们回去?你姑父和江叔叔谈完事了。”

秦煜然点了点头,缓缓盖上琴盖,又向江煜点了点头,站起来往外走,正当她右脚迈出房门的时候她又回身,灵动的大眼睛盯着江煜,认真地说,

“小白,你的钢琴需要清理了。”

江煜哑然失笑,抿着嘴,略带笑意地看着她点了点头,

这个姑娘,她很特别。 第7章 健身房,网文,学习 8月16日,天气大太阳,早上九点。

江煜背着包,骑着电驴来到商业街的健身房,一个长相不错的前台小姐姐热情地接待了他,要给他介绍健身房的器材。

江煜没拒绝,虽然之前决定要在这家健身房健身了,但是能在给出真金白银前考察一下还是可以的。

走过了一圈,江煜不置可否地点点头,这家健身房的东西都不错,虽然规模跟他前世去的大型连锁国外健身房例如LA Fitness还有些差距,但是他们的器材很新,这一点对他这个有洁癖的人来说很友好。

走回前台,干净利落地办了半年的卡,就走进更衣室换运动服,准备开始健身了。

换上利索的速干衣,江煜就来到了哑铃区,找了个哑铃凳开始做新手组。

他训练的节奏一般是先无氧再有氧,因为前世一开始健身的原因是要减去在美国增的肥,先无氧后有氧的顺序对减脂效果更显著,所以也就养成了习惯。

...

“呼~~呼~”

江煜从爬楼机上慢慢下来,完成了今天的训练,他的速干衣已经湿透了,自己现在的身体很清瘦,虽然耐力相对于后世比较强,但是没什么肌肉,练了两个小时后已经差不多到极限了。

他走回更衣室,拿自带的毛巾擦干汗水,换上常服就往外走。

江煜明天还是会来的,只是不会大强度地练同样的部位,他会低强度地练今天没练到的肌肉,然后增加有氧的训练,适当的有氧训练会对肌肉缓解疲劳有帮助。

他打算这样先练到9月1号开学,到时候可能会停一段时间,等到第一次学校月考他考出好成绩了再申请寄宿,后面寄宿的时候晚上再来练就行。

回到家,江煜洗完了澡,坐到了老式电脑前,打开了盗版word文档,敲下了自己要“写”的第一本书:

《诡秘复苏》

这本书正是江煜前世看的第一本惊悚类网文,无意间看到此书的时候他惊为天人,日思夜想,昼夜不分地一直看到了连载的最新章节,他强行按耐住自己,准备养肥再杀。

结果后来他听说此书因为某些原因停更,然后风格大改,他意兴阑珊,匆匆一瞟就没有继续读下去。

然而在这个年代他可以把本书写完,相较于其他的牛鬼蛇神,他这点惊悚无非就是小儿科罢了,现在玄幻修仙的小白文大行其道,大家又都在差不多的赛道打转,先不说文笔如何,这本书的创意就可以打败市面上所有的小说。

还有,他也想挑战以相同的风格完成整本书,以狗尾续貂的方式修复其狗尾续貂的缺陷,就当练笔,后续其他小说的不足之处他也就能提升了。

“我叫杨间,当你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死了...”

...

从回到家洗完澡的12点开始,他除了吃饭就是一刻不停地码字,毕竟这个时期他就是照本宣科,根据脑子里的记忆在打字,一直到下午五点,短短五个小时他就攒了3万字的稿,

除了中间的上厕所的时间,他就几乎没休息过,但是其实他的速度能更快,薄膜键盘影响了他打字的手感,这一点他是没想到的。

“要尽快搞一个键盘回来了。”

接着他登上这时候的起点,注册成了作者,发了三章五千字的大章。

这时候的起点对于谁成为作者没有限制,只是正式签约的时候需要成年人的身份证和银行账户。到了15年左右未成年就无法自己注册作者账号了。

“下来吃饭了~!”

江煜听到姑姑的声音,摸着下巴出了房门就往楼下走,他是在考虑要不要双开网文。

以他现在的效率,如果一天能码字八个小时那双开其实没问题,他甚至能攒很多的存货。

但是如果从要完成其他任务的角度来看,这么做会让他进度拖慢,他需要完成其他的目标才能保证整体的人生计划进度跟上。

“算了算了,后面有时间再说吧。”

想着,他走进饭厅,跟家人打了招呼,坐下加入了晚餐。

...

吃完饭,他把饭碗收拾好,想了想,把耳塞插进手机,打了个电话。

一边打电话一边刷碗,

“喂,出来帮我复习一下功课。”

“你没发烧吧,复习功课?”

“别废话,我请客,出不出。”

“行行行,来了,去哪?”

“文化广场来不来?”

“Go”

他打完了这通电话又打了两通电话,如法炮制,叫出了其他几个死党。

刷完了碗,他带着积灰差不多两个月的课本出了门。

...

江煜把电车停好,走进了文化广场旁边的一家烧仙草甜品店,此时的榆城各项娱乐设施没怎么建好,甜品店也不多,这一家装修相对精良,但是消费不低。

他随便点了点芋圆冰沙,芒果碎冰之类的甜点,走上了二楼。

拿出熟悉又陌生的各科课本,还有暑假试卷,江煜微微低头要先找出头绪。

他先看的是数学。

过了十分钟,甜点早就上上来了,他抬起头吃了口甜点,有些小无奈地嘴角一抿。

情况其实不糟糕,甚至对他来说难度很低,只是因为后世接受的数学训练相较于目前有些太超前,他对于很多题的计算方式都很超前,虽然结果是对的但是拿不了分。

拿微积分算图形面积明显不会让他在应试中得分,老师们给你算分是按步骤算分,步骤又是跟着教学大纲的,拿进阶的知识算是方便但是不符合这个阶段的教学目的。

“看来必须重新熟悉了。”

江煜有些无奈,但没办法,因为重生的buff他是记得以前做过的题,但是他毕竟离开华国太早又太久了,做题的思路他一时难以转还回去。

而华国的初高中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高考,他虽然不情愿但有谁又情愿呢,好在他的数学思维依旧在,只要把高中做题的框架搭建起来就没问题,剩下的就是练了。

“哟江大少,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江煜也不扭头,只是比了个中指给来人。

来者是个留着村头,有点小帅的同龄人,罗友志。

罗友志是江煜的初中同学,和他关系一直要好。

前世罗友志成绩一直不上不下,高中进了榆城一中,选科时因为就语文好一些选了文科,大学去了个一般的学校学了法学,本科毕业就开始发考,多年不第,在江煜都快博士快毕业了才堪堪考出A证,每次听到他法考落榜的消息江煜就牙疼,深感律师的门槛之高。

江煜知道友志叫有志但他其实没有志,他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只是他和江煜一样都背负了家里的期望,所以才得咬牙坚持下去,就跟这个社会的大部分年轻人一样。

“我靠,你去整容了?”

罗友志走过来一看到江煜的脸就绷不住了,拿手指就戳了上来。

“滚。”

江煜露出牙齿一挑眉,没好气地向后一避。

罗友志收回手指,凑近他看了几秒钟。

“我去,你这都没十八就变了啊?这么一看我是不是也应该去一趟美国?水质这么好?!”

江煜也被他逗笑了,

“你妹的,拿东西出来。”

罗友志撇撇嘴,掏出自己的语文卷子递给江煜。

“你抄个试卷都要我出来,下次去上网的时候我给你不就行了?”

江煜跟几个死党打电话,让他们带了自己的卷子和课本出来学习,不过想来他们应该都以为江煜是要抄试卷。

江煜倒是没解释,他是要通过写卷子,看别人的卷子,总结归纳出成体系的语文答题技巧,中途不免要问罗友志的意见,虽然这货其他科不行,语文确实有一手。

他边看边问罗友志的想法,罗友志见他这样也不开玩笑了,一一说明。

过了一会,又有两个人走进来坐下,正是江煜的其他两个死党,吴凯和陈思。

吴凯和江煜差不多高,清瘦秀气,陈思长得比较矮,但也清秀可爱,

他们四个人平均颜值比较高,又喜欢出风头,学习也不错,导致他们在学校里都被人调侃叫做F4。

吴凯数学不错,陈思数学物理都不错,作为江煜最有信心的两科,他仅仅花了一会就初步总结了两人的做题方法。

他看着聊天的两人,心里也是有些感触。

前世吴凯上了高中之后一落千丈,因为压力太大自己又调整不过来,患上了重度抑郁,高考成绩平平,去到了大学混日子,后来靠着家里的关系找了个躺平的班上。

陈思倒是混的不错,考到了电子科大,本科毕业进入了花为,虽然竞争激烈,头发基本掉光,但好歹是赚了不少。

江煜叫他们出来其实也是为了和这几个最亲近的朋友见一见,顺便说一下自己的规划,以后创业需要自己的班底,他如果能带着这帮兄弟一起进取,那也不负重生的期望。

更重要的是,他不想这帮兄弟像上辈子一样碌碌无为,年长之后悔恨自己的放纵和意气。

“听我说啊。”

江煜放下书本试卷,用手指敲了敲白瓷桌面,说道。

正好聊的差不多了的三人看了过来,见江煜目光灼灼,脸上也没什么笑容,知道他是要认真地说事情了,也就都收起调笑的态度。

“咱们差不多都15了,虽然说这些可能还有点早,但是形势比人强,再过不到四年就高考了,咱们现在就得开始努力了,以后才不至于后悔。你们也知道我本来是要出国读书的,但是现在我决定留下来也参加高考,以后我学习就会叫你们出来,高考先不说,至少得先考个好高中,不然一步慢步步慢。”

几人都跟看妖怪一样看着江煜。

实在也不能怪他们,江煜在他们印象里一直都是玩世不恭的富家公子的样子,前世江煜在初中的时候有空要玩,没空也玩,平时天天在寝室玩手机到半夜,周末更是天天出去找人一起上网,虽然成绩一直都是班级前十但是论贪玩也是差不多前十了。

现在出了趟国回来不仅皮肤变得这么好,还“大放厥词”要开始学习了,这转变实在有点大。

不过他们也知道江煜说一不二的性格,一时间也不知道该信还是不该信。

江煜见他们都一副半信半疑的样子,也不多说,拿出所有科的课本和教辅书,开始学习!

只要后面叫死党们一起出来学习局就行,他们底子都不差,有江煜带着,初中的知识又比较浅,一年的学习再怎么样也能上到榆城高中了。

看江煜真的开始学习了,吴凯和陈思撇了撇嘴,出来都出来了,也拿出书本看书。

他们两个的基础其实不错,也挺聪明的,只是也比较懒散。

唯独罗有志总体的基础差点,但他是除了江煜以外F4里最会察言观色的,比较喜欢随大流,见其他三个都开始学习了就也翻开书开始背书。 第8章 偶遇,练琴,学习 江煜学习局结束后回了家,不到十一点就上床睡觉了,他要养成早睡早起的习惯。

前世的他压力大,难以自我调整,所以天天晚上熬夜,吃药也难以保证睡眠质量,这也是他今世要做的改变之一。

...

早上不到八点,江煜就起床了,出门吃了个前世最想念的早餐肠粉,又顺路买了个适合打字的机械键盘,回到家就开始码字了。

早餐-码字-午餐-练琴/学码-出门学习局

他是这么规划的。

没到中午,他又攒了三万字的稿。

江煜起身满意地点点头,文抄公的挂实在是好用。

吃过饭,洗完碗,他带着装备来到了健身房。

...

换上速干衣,刚在可调节凳上坐下,江煜的右肩突然被拍了一下。

他往右一扭头,发现没人,脸上扯了扯,意识到了是有人在搞怪,也没往左扭头满足搞怪人的想法,自顾自地就要举起哑铃开始肩推。

“呀!”

一张嗔怪俏皮的笑脸猛地出现,正是秦煜然。

她双脚并着跳到江煜前面,一身干净利落的运动速干衣不能盖住她的娇俏靓丽,反而体现出少女的青春活力。

江煜给了她一个无语的眼神。

不过她倒是没再闹,说道,

“小白,你的钢琴能不能给我弹?外婆家里没有钢琴,我的钢琴又还没运来,家里附近只有你有钢琴。”

秦煜然神色一正,认真地向江煜提出请求。

江煜一怔,放下哑铃,托着下巴思考了起来。

看了一眼言辞真切的漂亮姑娘,他有个想法浮上心头。

“琴给你弹不是不可以,但是我需要你的指导,进阶的指法,节奏,基础乐理,曲和调的解读,我都想学习一下。”

秦煜然一愣,她没想到江煜还要提要求,一般来说她向男生提出的要求马上就回被答应,像江煜这样还要讨价还价的还没怎么见过。

不过她反应很快,

“但是小白,你的要求很多诶,单单是借钢琴给我弹的话价值不对等。”

江煜一听就知道这姑娘话里有话,他只好答道:

“那你还想要什么,你说吧。”

秦煜然嘻嘻一笑,白皙的双颊上显出浅浅的酒窝,

“我还不知道,你先欠着。”

江煜知道秦煜然没那么好应付,但这小妞是个有分寸的聪明人,想来再过分也不会怎么样,

“行。”

他也就应了下来。

秦煜然握紧小拳头,小小地一挥,潇洒地扭头往有氧区就走,走之前还抛下一句话,

“我下午去你家。”

江煜微微点头,见她离开,自己就开始锻炼了。

...

锻炼完回到家,江煜开始上网找学码的资源,此时已经是网上资源丰富的时代了,加上他多少算个网络达人,找到免费的资源倒是不难。

他把环境架设好,就开始跟着资源亦步亦趋地学习。

他的时间不多,短期内写代码肯定是赚不了钱的。

但是因为他的规划,学习代码一定是最重要的任务之一。

今后的世界最赚钱,资产轻,利润率大的产业不多,其中大部分又都和软件挂钩。

以后创业不一定要他下场写码,但他一定得懂技术,这样他对核心业务的算法逻辑才会有数,他也不至于完全依赖后续招聘的码农们。

学累了他就码字,码字累了他就学,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重生了身体非常好的缘故,他非常能集中注意力,也比前世更耐久,持续专注了很久也不太累。

中途他还抽空把钢琴认真擦了一遍,既然要开始练琴那就要对待的认真一点。

一直到了下午快四点钟,他伸了个懒腰,站起来扑到了床上,闭上眼睛休息起来。

...

歇了二十分钟,门口传来敲门声,秦煜然的小脑袋探进来看了一眼,和扑到床上被子里但是听到敲门声而抬起头的江煜对了一眼。

“你来了啊。”

秦煜然笑嘻嘻地脱掉拖鞋,进了门看着他,江煜只好爬起来说了一句。

她两步就走到钢琴前,打量了了琴盖一眼,发现之前灰尘仆仆的琴盖被擦的锃亮,满意地点点头。

她接着打开琴盖,看向江煜指了指黑白的琴键。

虽然都没说什么,江煜也明白她是要自己弹一曲让她看看水平,他倒是也不害羞,坐了半个屁股到琴凳上,闭上眼酝酿了几秒钟,修长的手指就落到了琴键上。

叮叮咚叮,叮叮叮咚...

一曲《梦中的婚礼》弹完,江煜自我感觉弹的还行,有点磕磕绊绊但是好歹是弹完了。

这首曲子是他第一次考级的时候弹的,是他练习最多最刻苦的曲子,难度不高但对他来说多少有些特殊的感情。

秦煜然没什么表情,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起身。

江煜站起来,秦煜然跨进琴凳坐了下来,调整了一下姿态,闭上双目也弹《梦中的婚礼》。

江煜就站在她旁边,看着她的指尖飞舞,奏出动听的琴曲,与自己相比,她自如的多也流畅的多,她的情绪明显也高涨起来,乌黑的马尾辫随着身体轻轻摇摆,像是小鹿一样活泼。

她边弹边说,

“小白,你的技术没什么问题,就是太久不练了,你先要勤加练习,练的多了节奏就会好起来了。”

江煜点头,他自认虽然不是什么音乐大才,但还是有些天赋的,只是平时懒,疏于练习的话再怎么有天赋也没法兑现。

一曲终了,秦煜然看向江煜,浅浅地笑着说,

“还有,你怎么弹琴像是在做作业一样,就像是按照某种公式一样按琴键,太僵硬了,你得自由一点,放松一点,享受音乐才能理解音乐啊!”

她说到最后就又开始弹琴,带着酒窝的笑容不曾退去,她就像她说的一样在享受着音乐。

江煜对于她的意见倒是了然,他刚刚就是在按照记忆按琴键,就跟抄书一样。

虽然音能弹出来但是气质和节奏明显就不如秦煜然,他像个僵尸,与像是丛林小鹿的秦煜然形成鲜明对比。

又是一曲弹完,她让开位置,让江煜弹,还是弹一样的曲子。

江煜边弹她边指导,

“你的基础还不错,那我先教你大三和弦,大三和弦是由根音、长三度音和纯五度音组成。会给人一种明亮、欢快的感觉,这是一种常见但是很好听的基础。”

秦煜然在他身后踱步,明快地开始教他和弦基础,这是乐理中和弦篇的基础,她也就会在榆城再待不超过半个月,要教完作曲的乐理明显不可能但是基础的构成应该还是没问题的。

江煜也抱着差不多的想法,他只是要抄歌,又不是自己写歌,了解构成能把曲调复制出来就行。

...

俗话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这一定是有一个前提的,那就是这引申的男女不能太丑。

如果男的太丑,女生就没有动力展现自己,效率就低就容易累。

如果女的太丑,男生会想跑,或者帮倒忙,因为好男被丑女看上可比好女被丑男看上要恐怖多了。

秦煜然倒是挺享受的,虽然她和江煜是轮流弹琴,但是这样的交换反而有乐趣,因为是指导,她在江煜弹琴,自己休息的时候又能当老师,休闲又有趣。

果然人都多多少少又些好为人师,尤其是当教的对象是个好学生的时候更是如此,江煜的外形接近满分,气质更是出众,淡然却有力量,眼神清澈如湖;

更重要的是,江煜的学习能力很强,举一反三轻而易举,颇让她觉得自己的教学有成效。对话间他也很有分寸,从不会往某些地方滑。

一开始她就觉得他很特别,现在更是如此。

江煜的钢琴地摆在窗旁,窗户微微打开,迎着夏日的热风。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温暖,微风轻轻地吹进屋内,掀动了江煜额前那几缕柔软的发丝。

温暖的夕阳阳光透过窗帘稍稍洒进屋子,斑驳的光影与那若隐若现的微风交织成一种宁静的意境。少年的面庞在这份安然中显得尤为清秀,那一刻,仿佛时间也慢了下来,只剩下他与窗外的世界轻轻呼吸,散发着青春的气息,清新而纯粹,恍若画卷。

秦煜然轻轻靠在琴边,双手架起,洁白的下巴靠在手上,看着江煜微微发呆。

又是一曲奏完,江煜稍稍抿嘴,右手握着左手扭动着指关节,现在已经差不多六点半了,他练习了不少,也听了不少和弦的讲解,是该休息一下了。

正好这时楼下传来姑姑的喊叫声让他们下楼吃饭,

“吃饭了!”

江煜看向秦煜然,她回过了神,掏出手机看了一眼,

“我家里人做了我的饭,我该走了,你把你的QQ号给我。”

“哦,号码是4XXXXXXXX。”

她记下后,有点匆忙地走了,还差点绊了自己一跤。

江煜视力很好,他瞧到秦煜然的脸颊微微泛起桃红,煞是可爱。

“是太阳晒的吧。”

他没太在意,起身抻了个懒腰。

夕阳落下前最后的光辉让他不禁举起手稍稍地挡住脸。

这时手机突然振动了一下,他解锁开手机,是秦煜然发来的好友申请。

看到她的昵称Elise,江煜了然,这是电影《时光倒流七十年》中女主角的名字,看来这部电影真的对她有特殊的意义。

江煜倒是有些庆幸自己重生之后就把昵称改了,由之前的非主流情侣id改成了简单的Yu,也就是他的名。

通过了好友申请,对面马上就发了几个阿凡达的搞怪表情包过来,还有一句话跟在后面,

“明天下午见:)”

江煜的嘴角微微上扬,但回复的很简单,

“好!”

一声喊叫又从楼下传了上来,

“吃饭啊!”

是姑姑催他吃饭,江煜也就放下手机,下楼吃饭了。

...

吃完饭洗了碗,江煜在和几个死党建的QQ群里喊了人,继续学习局,短时间内没人回,他也就自己出发了。

来到一样的甜品店,他点了杯咖啡就坐了下来开始学习。

昨天浅浅过了一遍,江煜大概制定了课业的学习计划。

桂省的中考有九门科目,语数英政史地物化生,语数英满分120,其他的满分100。

语文,政治,历史,和化学是相对简单的,因为对付这四门主要是靠背,凭借江煜的过目不忘,很短的时间内很容易就可以做到很高分。

地理和生物是以会考的形式完成的,上个学期期末的时候就考完了,江煜很轻松就考了两门96,97,远远超过了A+的范畴。

而他的英语又是母语水平,可能有些语法题得复习但再怎么样也能轻松115+.

所以对他来说就是需要注意数学和物理,但平心而论这个时候的数学和物理难度一般,但为了分数他还是决定投资相对多的时间在这两门课上。

翻开数学教辅书,江煜一看就是半个小时。

一阵脚步逼近,在他坐的桌子前停了下来。

听到声响,他抬起头,发现吴凯,陈思,罗友志三人都是一副不情不愿的表情,扯着个脸坐了下来。

不过只有吴凯拿出了课本,有一搭没一搭地跟陈思和罗友志聊天,边聊天边看书。陈思拿出了本《知音漫客》,罗友志则掏出了一袋瓜子,看着手机嗑瓜子。

江煜扫了一眼,暗自发笑,别看这些货现在不学习,等看他学习次数多了之后肯定会跟上的,看着兄弟偷跑比什么都难受。

他继续学习。

不过没过多久,坐在江煜对面的罗友志突然间踢了他小腿一脚。

他抬起头,对面的罗友志朝着甜品店的门口努了努嘴。

江煜坐在桌子的沙发上,而沙发靠窗,他必须向扭头才能看到门口。

一转头,发现是两道江煜熟悉的身影。 第9章 前女友 江煜向门口看去,赫然是他的前女友沈雨璇和她的闺蜜刘雯琪。

纵然是练成了静气功,气场强大的江煜都感觉尴尬了起来。

前世的江煜从初中开始就不安分,才初二就交了女朋友。

不到短短一个月他就将同级的学校校花沈雨璇追到了手,热恋期的时候他很上心,后来热恋期一过他就没热情了,借着要出国的借口在放暑假前就很干脆地跟女孩分了手。

等他再回来的时候听说沈雨璇哭了连续很多天,本就不好的成绩变得更差了。

再后来就只听说她读了个二本,再无音讯。

每次饭局,每每谈起各自的前缘,江煜总是寥寥几句就把自己略过了,因为虽然分分合合是常事,但他对自己颇为冷酷的做法多有后悔。

整段感情里他并不是太认真,更多的时候其实是见色起意,所以追求和分手都非常利落,他自认不是什么好人,但对一个十五岁女孩做到这样程度,即使是后来的他也觉得自己过分了。

今世一直忙着规划,江煜差点都忘了还有这回事,现在俏生生的前女友就站在离自己不到十米的地方,江煜的大脑疯狂地转动,在想怎么处理这个麻烦。

沈雨璇身材纤细,一张鹅蛋脸小而精致,五官立体可人,虽然不是超级美女但也算的上比较出众的接近90分的靓丽少女了。

她站在门口,眼神一扫,明显是也看到江煜了,她怯生生地站定,咬着嘴唇幽怨地盯着他。她身旁的闺蜜刘雯琪眼睛一转,附在她耳边说了几句话。

刘雯琪不是那种恶毒闺蜜,是长相可爱的爱玩少女,学习成绩也不太好但脑子转的不慢。

沈雨璇听完来自闺蜜的耳语,煞有介事地点点头。

她神色一变,眉毛扬起,大跨步地走过来,三两步就站到江煜他们的桌子旁边了。

江煜感觉有些大事不妙,但还是决定静观其变,三个死党悄悄拿了一把桌子上的瓜子,一副憋不住笑地样子悄悄嗑起了瓜子。

沈雨璇指着江煜,开口,

“江煜,我已经不喜欢你了!我,我有你没你都一样!”

才短短两句话,这姑娘的眼圈就红了,嘴巴瘪了下来,下半张脸都有些发抖,看得出来她还有话说但因为哽咽说不出口了。

“是啊,江大少玩弄了我们家璇璇的感情就跑,太过分了,就算是要出国也不能这样啊,你以为拍电视剧啊?”

刘雯棋见沈雨璇一副快哭了的样子,赶紧出声帮腔,阴阳怪气地说了几句。

江煜还是坐着没动,是他造的孽他不会跑。

但毕竟再怎么说他也是正常分手,没有拖拉没有出轨,于情是他对不起沈雨璇,于理他是有底气的。

再者她这副模样明显不会久待,这个时候就是多说多错,保持沉默看看后续再说。

沈雨璇双手捂住下半脸,扭头就走,比走进来的速度还快还急,刘雯棋也没料到自家闺蜜这么绷不住,连忙也转身走了。

江煜目视着他们离开,眉眼一低。

不过没过多久,刘雯棋又折返回来,没好气地冲江煜说道,

“璇璇让你在国外注意安全。”

说完就气冲冲地再度离去,江煜听力很好,能隐约听到她嘴里嘟囔着“真不知道这混蛋有什么好的...”

默默看戏的三个死党全都憋不住了,拍着桌子指着江煜就大笑起来,笑了足足快一分钟,捂住肚子喊疼才停。

江煜扶着太阳穴,感觉学习都远远没有这个事让人头疼啊,他要留在国内读书,现阶段肯定是继续留在同样的初中参加中考,这就意味着后面一定还会遇到沈雨璇,到时候不知道要有多尴尬。

事情已经过去多年,江煜对她早就没有情侣的感觉,只是愧疚。但看起来沈雨璇明显没有放下,这么生气难过都没忘了嘱咐他注意安全。

他了解沈雨璇不是那种喜欢搞动静的人,但受了这一遭刺激,再加上有个喜欢搞事的闺蜜撺掇,天知道会惹出什么麻烦。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小情侣分手而已。”

江煜摇摇头,懒得去再费脑筋,说破天都只是青春期小情侣分手。

...

学习到了将近十点,他回到了家,上了楼发现江国洪在门口等着自己。

“小宝,我们聊一聊?”

江国洪面容和蔼,但语气正式。

江煜一下就反应过来了,迈步往茶室走去,他也在等这个时候,前世的自己就是在这次的谈话中和父亲确认了要出国留学的决定,并且在短短一个月内就办完了签证,处理好了学籍,飞到了美国。

这次倒是相反了,他是要告诉父亲留下来的决定。

两人一前一后,走进了和江煜房间同层的茶室,这里一般是招待客人谈事的地方,不过要是江家有要事的时候也会在这个地方聊天讨论。

江国洪坐在主位,江煜坐在客位。

看着父亲把滚水沁过茶叶,把第一泡倒掉,冲上第二泡,再把茶水斟到江煜面前的茶碗里,江煜点了点桌面,抬起头直视着父亲的眼睛,开口道,

“爸,我决定了,我要留在国内。”

父亲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但还是点了点头,问道,

“那理由呢?”

江煜倒是很想告诉江国洪他是重生回来的,但是就算说了也会被当成小孩做梦,所以他是准备了一番话来说服父亲的。

“第一,我的年龄不大不小,而留学最好要么小时候去,要么大了再去,小时候去可以很好地融入当地,一开始会困难但是只要度过了前面一两年就能很好地适应,大了再去可以以一个成长了的心态去成熟地面对不同的文化。我现在不大不小,去了人生地不熟的很难短时间内适应,但是在那边要是想上好大学高中也是最关键的,我如果要花掉一两年来适应那后面申请大学就麻烦大了。”

江国洪没想到江煜真的有像模像样的理由,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眼睛看着江煜,却也没开口,示意他接着说。

“第二,我打听过了,像我这种学生,想要大学出国留学其实最好的方法是去各个高中的国际部,这些国际部都配有很好的老师,全英文教学,全程辅导申请,我的成绩挺好的,到时候说不定都不用花什么钱就能进这些国际部,等于是花一份钱享受了学校和申请两个服务。再加上这些国际部大都有合作院校,也有知名度,去国外不知名的高中上学不一定有这些国际部有优势。”

江煜侃侃而谈,他说的这些都是发自真心,当然他不打算上国际部,现在这么说只是为了说服父亲而已,等他中考成绩甚至模考成绩出来那去不去其实都无所谓了。

然后他接着说,

“第三,我知道爷爷身体不好,他饮食习惯太差了喜欢吃肥肉,现在身体机能一直在下降,前段时间检查身体的时候医生给的预测就不乐观,我要是出了国每年都最多就回来两趟。而且还不一定都能回来,我在夏令营的时候都问了当地的高中生,很多人为了拿AP学分都要去上夏校,或者为了考SAT报班,我现在等于是半途加入估计这些都少不了,到时候怎么回来看爷爷奶奶?”

说到这第三点江煜都有些哽咽,因为他说的每一个字都是基于前世的经验,每次他通过微信视频都只能看到爷爷奶奶脸上不断流逝的时光,19000公里的太平洋隔开的不仅仅是两个国家,对于他来说是最亲爱的家人。

江国洪抿了抿嘴,抽出茶桌上的餐巾纸,递了一张给江煜。

江煜接过,低头看着自己的茶碗。

父子二人沉默良久。

“既然你要留下来,那你就要拿出一百分的精力学习,爸爸再有钱也不能买个大学给你上,在华国就是成绩至上,你明白吗?”

江国洪沉稳的语气缓缓道来,没有威胁江煜或者强逼他出国。

他一直觉得自己儿子比自己聪明,只是从来不用全力只顾着玩。

但这次出了趟国回来江国洪就发现自家儿子好像变了个人,变得沉稳,理智,有条理多了,变得更像是自己了,这让他也更尊重江煜的意见,再加上他说的几点理由都挺有道理的。

“也许他留下来也不是个坏主意。”江国洪无意识地转动手腕上的手表,想着。

“你把刚刚说的写下来给我。”

江国洪想了想,向江煜提出了要求。

江煜是预料到了这一点,回房间把早就准备好了的写着不出国理由的草稿纸拿了过来。

纸上其实还写着更多的理由,比如安全问题,可能存在的不负责任的中介问题,花费问题,家里其他人的意见问题,等等。除了理由意外,更详细的资料他也有准备,比如前世委托的中介的资料的问题的和一些国内高中国际部的统计资料。

江国洪接过纸看了两眼,更惊讶了,这小子准备的还真是充分,脸上不禁泛起笑容。

江煜见大事已成,问道,

“那我撤了?”

江国洪还在看着那张纸,头也不抬摆了摆手。

江煜转头走出茶室回房间了,他准备睡前再码一会字,因为是才发的书还没几个收藏,但网文这个东西就是这样,只要好看总是会被如饥似渴的读者们发现并自发宣传的,他去学校前得攒够字数才能保持更新不断。

一个小时后,码了一万多字的江煜停了下来,去洗漱了。

突然QQ的提示声传来,江煜一边刷牙一边看手机。

“所以小白也很喜欢电影吗?<小李子西装表情>”

是秦煜然。 第10章 暑假的尾声 江煜嘴里全是泡沫,看到秦煜然的表情包后眉眼一弯,他认出来这是今年刚上映的盗梦空间的小李子表情包了。

这部电影是导演克里斯托弗·诺兰的巅峰之作之一,相比于后来的信条或者前面的蝙蝠,盗梦空间无疑更兼具接地气的剧情和深刻的思考,是全世界影史的经典之作,也是江煜的最爱之一。

他含了口水,把泡沫吐掉,重复了这个动作几次,把杯子放下之后就回复秦煜然,

“是啊,我觉得电影的艺术很现代,很迷人,就像是古时候的画一样,古代人把幻想画到了纸上,电影人把现代人的幻想在大荧幕里描绘出来,是很符合时代的艺术。”

他把这一条发出去,顿了顿,又接着打字,

“就比如盗梦空间,盗梦这种创意古时候就有,但把静态的绘画或者诗词转化成一部电影是只有我们现代人才能做到的事情,结尾的陀螺就跟蒙娜丽莎的微笑一样,是作者给观众留下的悬念,以前大家讨论蒙娜丽莎为什么微笑,以后观众就会讨论电影主角是不是还在梦境里,这很有诗意啊。”

《盗梦空间》是七月份上映的,因为其质量,票房而引起的讨论早就铺天盖地,尤其是结尾的开放式结局让很多人争论不休,喜欢happy ending的观众会说主角是活在现实里,悲观主义者们会说主角掉进了梦境深处永远也出不来了。

而江煜没太在意,故事足够精彩就够了,电影故事的未来本就是观众自己的遐想罢了。他对于结尾的解读只是一个多年观影人的感慨而已。

“<大拇指><大拇指>很生动的比喻啊!那你最喜欢什么电影呢?”

隔了两分钟秦煜然才把回复发过来。

江煜想了想,打字开始回复,

“我有很多喜欢的作品,如果硬要挑一个,那就是《十二怒汉》吧。”

“<惊叹><惊叹>,为什么啊?想不到你喜欢这么严肃的电影!”

秦煜然的回复很快,几乎是秒回复。

“我觉得拍的很好啊,把人性,人格,种族,偏见,正义,法律都糅合在一个小房间里,明明只是个讨论会但是紧张刺激不下于各个大片,很深刻也很牛。”

江煜这样回复,他确实是最喜欢《十二怒汉》,前世了解到这部电影还是因为根据其翻拍的《十二公民》,当他寻着往上找的时候找到了这部老片,一看就是好几次,还为其写了不少影评。

“那你猜猜我第二喜欢哪一部?<小李子叉腰>”

江煜躺在床上,想了一会,这个范围有点大,她最爱的应该是《时光倒流七十年》,这个她知道他知道了,所以才问第二喜欢的。

根据她发的表情包来推测的话,他开始打字。

“《泰坦尼克号》?”

能看出来她挺喜欢小李子也挺喜欢老片子,那符合条件的不多,他就猜了个最多人喜欢的。

“哈哈,错了!”

开着空调窝在被子里的秦煜然像个小狐狸一样偷笑,白嫩的手指在屏幕上继续点着,

“给你点提示吧,是一部老但是没那么老的电影,背景在美国<基里安偷笑>。”

江煜挑了挑眉,

“《阿甘正传》?”

“不对,啊哈哈,明天再说咯,我要睡觉了<小狐狸睡觉呼呼呼>”

秦煜然笑嘻嘻地回复完,掀开被子,玲珑的曲线在些许月光的照耀下更显少女的灵动,她起身把手机放到房间的另一边的书桌上。

因为空调制冷到了18度,她微微打了个寒颤,赶紧钻回被窝,只露出个小脑袋,脸上带着笑容闭眼入睡。

江煜见到回复,看了眼时间发现已经是十一点半了,也把手机放到了一边。

他自省着进入睡眠。

...

接下来两个星期,江煜重复着之前定下的计划,累但是卓有成效地码字,健身,练琴,码字,和学习。

从古至今的教育家们都讲究因材施教,究其根本原因其实是因材施教可以激发出一个学生的潜力和兴趣,如果一个学生的头脑够聪明,兴趣够浓厚,那他不用老师教也会自己朝着更深的学问研究。

如果去采访这样的学生们,或者自己就是这样的学生,那人们就会发现当一个人沉浸于自己的兴趣之中时,他们是很难感受到累的,也很难感受到时间的流逝,因为他们在朝着理想前进。

生理学上来说就是他们获得了满足感,这样的满足感盖过了身体的劳累。

这十几天对于江煜就是这样的过程,他原本就强的学习能力有了重生buff之后变得超强,所以从学习获得的满足感甚至大过了打游戏,或者大部分娱乐活动。

他名副其实地“沉迷学习,无法自拔”了。

他做的一切中其实只有码字不是在学习,但码字是为了稿费,除了时间成本以外没有任何其他开销的赚钱方式他还有什么可以抱怨的呢,再者将前世的神作早一步写出来让他有分享的快感。

健身是一个持久的过程,区区十几天没办法速成肌肉,但江煜明显感觉体力有所上升。

他的乐理知识学习的很快,掌握了可以往后自学的基础,这样就算秦煜然要离开榆城前往绿城读书他也可以自学。

但是他的琴技只是堪堪赶上了前世的巅峰水平。

这个也急不得,艺术类的技能只能靠练,无论你多天才都得一天练十几个小时,江煜这种一天两三个小时不到的练习时间能这么快复建已经让秦煜然很吃惊了。

进展最快的其实是课业和代码,过目不忘在对付初中文科知识实在太厉害了。

才这么短时间他就看完了所有的文科课本,还有一部分的教辅书,要是现在马上就考试他也能拿95%以上,剩下5%是留给解读古文和作文的容错。

数理原本就是他的强项,如今回头再学无非是麻烦了点,说不上难,凭借超高的效率和超前的数理思维体系,他也有信心能拿95%以上。

而学习代码本来就是一个很因人而异的过程,很多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因为厌烦写代码,讨厌各种格式,厌恶改bug,最后要么转专业要么通过歪门邪道勉强过关。

对于能学的进代码的人来说,他们可以把学习的速度提的非常快。

得益于发达的网络和庞大的技术社区,大部分人遇到的问题已经被前面的高手遇到过了,在这个年代这些高手大部分又都不吝赐教,所以新手们可以通过自己做项目,自己改bug而进步神速,实践出真知。

江煜本来就有基础,有基础+效率高+数理强+不厌烦。

这样的江煜简直就是先天写码圣体。

一边在脑子里总结着这些天的收获,一边码字。

江煜按下空格,把今天码的最后一个字打在文档里,这些天他每天给《诡秘复苏》攒大概三万多字的稿,一共攒了大概五十万字的稿。

按照他目前发章的进度,一天两章,一章四千字,现在攒的稿大概可以不间断更新两个月左右。

他放松了挺直的腰背,满意地点点头,这下他去学校也可以放心了。

突然手机传来了提示音,江煜拿起来一看,不出意料的是秦煜然发来的。

“小白准备好了吗?”

绿城的初中的开学时间和榆城的差不多,秦煜然明天就要去绿城的南桂大学附属初中读书了,所以她提议让江煜在她离开前的最后一天,带她在榆城好好玩一天。

她还特别声明,这个是江煜应该做的,不是她当初的要求,也就是说江煜还欠她一个要求要满足。

江煜没那么不知好歹,千金大小姐屈尊给他当了两个多星期的私人钢琴教师,还不收任何费用,仅仅只是让他当一天导游,他说什么也不能拒绝。

于是就有了今天的行程。

“准备好了,那我过来接你?”

江煜准备这次游玩还是花了些心思的,榆城的娱乐项目不多,但是美食很多,所以他安排了本地最特色的桂-粤式肠粉,香肉,牛料作为三餐,各种特色美食作为饭前饭后的小吃,还有不被太阳晒,又有趣的活动。

虽然是脱胎于前世招待外地朋友的模板,但是他为了迎合女生的兴趣还是做出了不少调整的。

走进卫生间把自己收拾干净,换上清爽的白色T恤,带上帽子他就出发了。

跨上电车,两步路就到了秦煜然外婆家楼下,看到早早就已经在楼下等待的漂亮姑娘,他不自觉地就露出笑容。

今天的小秦姑娘身着白色女式衬衫,下着天蓝色牛仔裤,穿着简单但清丽非常。

她还穿着素白的低帮鞋,戴着一顶黑色的精致渔夫帽,本来不大的渔夫帽竟然也能将将遮住她的脸避免阳光直晒。

江煜停下电车,看着秦煜然,头向后座轻点,示意她该上车了。

秦煜然也不露怯,两步就走到电车旁边,纤细但富有线条的长腿一跨就坐上了后座,似乎完全不在意男女之别。

因为电车是新款式,后座的后面有一个靠背,秦煜然可以抓着靠背旁的把手靠在上面,不用抱住江煜。

坐好后她拍了拍江煜,面露微笑,深深的酒窝就露了出来,她略显中二地举起右手比作起跑时裁判用的信号枪,小声但是富有朝气地喊道,

“小白,给我冲!”

江煜微微斜过脑袋,一个眉毛往上,一个眉毛下弯,给了她一个“无语但是拿你没办法”的表情,扭动车把就把电车开动起来,以一个不快不慢的速度往前进。

身后的秦煜然小小地惊呼了一下,左手扶住头顶差点被吹飞的渔夫帽,右手不禁稍稍抱住江煜的腰,整个人往前点了一下。

江煜感受到背上已经很有些规模的柔软,心神小颤,少年血气方刚,身体都有些反应。

秦煜然稳住身子,重新往后靠的时候才意识到刚刚发生的事,贝齿轻咬下唇,耳根发热,她从来都是坐汽车或者飞机,今天第一次坐电车才发生刚刚这种事。

她奇怪的是她的第一反应并不是马上下车回家,而是有意识地忽略它。别说没发生过,要是发生过,放在以前她早就给这种男的两脚然后扭头回家了。

“毕竟小白应该为了今天准备了不少,他又不是故意的,嗯小事而已。”

要是让江煜知道她的想法肯定喊冤,是她撞人怎么成了是他故意的。

在身后的楼上,秦家奶奶面目含笑,看着孙女上了江煜的车,她心道,

“别看煜然活泼灵动,落落大方,和谁都能聊一会,但很少有人能真的入她的眼,光是长得帅可不行,看来这小江人不错,挺好,挺好。”

都已经是现代了,正常家庭的祖父母都只希望孙儿孙女们能开心健康幸福,钱财权都不如这些重要,人生地不熟的秦煜然有个朋友显然会让她开心许多。

秦煜然开心,秦家奶奶就开心。

秦家奶奶倒没想着什么男女之情,察言观色看来,江煜和秦煜然都不是一般的孩子,不可能在这个年纪做什么逾矩的事情,而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第11章 榆城游 因为带着女孩子,江煜开的不紧不慢,但因为前世的几次摔车教训,他也没开口聊天,专心开车。

秦煜然倒是觉得很新奇,坐电车的体验就像是弱化版的摩托,不同于自行车那样颠簸也有别于摩托那种狂野,电车介于两者之间,比自行车舒服比摩托安全,在拥挤的城市街道穿行迅速,短途出行非常方便。

这也是为什么电车在华南几乎是人手一辆,即使是那些富豪权贵家也一样。

毒辣的阳光下,微风稍稍减轻了炙烤的暑气,开了十分钟之后他们就到了今天的第一站,老西门肠粉店。

这家肠粉店是那种看起来很潦草,吃起来很惊艳的本地肠粉店,粉皮薄嫩,用料扎实,最重要的是用牛巴汁和各种酱油调制的肠粉料汁,咸甜香兼备,是江煜从小吃到大的最爱。

停好电车,秦煜然大腿一跨先下了车,江煜也下车,带着她往店面走。

仗着口味好,老食客多,店面一直都没装修,只是两边摆着两个蒸炉,一个蒸炉有一个师傅操作,蒸炉旁边有操作台,台子上摆着不同的食料。

江煜走到其中一个台前,用本地话说,

“两份肠粉,一份三条两个蛋,另一份两条一个蛋。”

操作台旁边各有一个帮厨,他们会帮着上菜和记单。

帮着记单的阿姨应了一声,看着江煜带了个漂亮女生一起来光顾,微微笑了一下。

江煜是老顾客了,有空就天天来吃,时间一长,他又长的清秀俊逸,帮厨的阿姨们和做肠粉的大叔都记得他了,一般他带朋友来吃都是带男性友人,这回破天荒地带了个这么漂亮的姑娘来,让阿姨都有些忍俊不禁。

江煜倒是没在意,也没领着秦煜然往小桌子走,而是拉着她的手臂站到了操作台和蒸炉的上风处,指着操作台就给秦煜然解说起来,

“你看啊,我们这边吃的最多的就是肠粉加蛋加肉,风味是粤省的但是肠粉里的加料不完全和粤省一样,他们那边很多加叉烧加虾仁,我们这边很少。”

讲完风味又讲材料,

“那个白色的浆糊就是米浆,米浆铺薄薄一层到刷了油的蒸盘里,放进蒸箱里几分钟就蒸好了,你别看很简单,那个米浆是很有讲究的,要又滑又嫩的肠粉得精心配比,我自己蒸过很多次连让蒸好的肠粉成型都成型不了。”

江煜兴致勃勃地讲解,他吃肠粉这么多年,浸染之下非常了解肠粉的制作步骤。

秦煜然看到江煜的兴奋模样,带着涡旋的盈盈笑脸,看一眼江煜扬起的嘴角,又看一眼师傅把蒸盘里的肠粉一刮到底,把白嫩的肠粉铲了起来。

帮厨的阿姨和江煜很熟,带着姨母笑,驱赶起江煜,

“靓仔带着你女朋友去坐吧,看人家站的都要累了。”

江煜听言,扭头和秦煜然的目光正正对上,见她被蒸箱旁的热气烤的额角沁出汗渍都还梨涡浅笑,没有动作。奇怪之余他赶紧往里走找座位。

边走边用方言对帮厨阿姨答道,

“不是的阿姨,她不是我女朋友,只是朋友而已。”

他倒是不怕秦煜然在旁边,榆城的方言很类似于粤语但有许多不同,只有榆城人会说。他听过秦煜然对自家外婆都是说普通话,阿姨的调笑她显然是听不懂的。

阿姨也不说话,只是笑意更浓,跟旁边忙着做肠粉但也嘴角带笑的大叔浅声说了什么。

江煜找了个空桌子,让秦煜然坐下来,自己去拿了两瓶豆奶。

秦煜然接过豆奶和吸管,喝了起来,边喝还咬嘴里的吸管,看着同样喝起豆奶的江煜,眼波流转。

她虽然一直在北方生活,但得益于母亲,她其实是懂榆城方言的,只是处在会听不会说的程度而已,听到江煜对帮厨阿姨的回复,她心里有些纠结的感觉,既满意又不满意。

满意在于江煜在不知道她懂方言的情况下都要澄清关系,但说不满意又不知道不满意在哪,所以不自觉地就开始咬吸管了。

没几分钟肠粉就上来了,装在小铁盘里,琥珀色的酱汁淋在肠粉上,小葱点缀,看起来就让人食指大动。

江煜给秦煜然递过一次性的木筷子,自己也拆开木筷子,先用自己的筷子把秦煜然的肠粉挑开,让成条的肠粉分割成又薄又小的部分浸在酱汁里,才示意她可以开始吃了。

秦煜然夹起一块,鼓着腮帮子吹了吹热气,夹入嘴中。

江煜看着她向自己举起大拇指,咀嚼着笑眼弯弯地看着他。

他放心了,大快朵颐起来。

吃完肠粉,他们就该去下一个地方了。

...

跪在天云宫的蒲团上,江煜默念佛号,朝巨型弥勒佛像拜了三拜,一旁的秦煜然倒是没拜,只是双手合十弯腰鞠了一躬。

拜完,江煜起身,让位给后面还在等的人。

两人都神态恭谦,等江煜起身后一起走出佛殿。

肃穆的气氛在他们走出佛殿之后顿然消散,他们相视一眼,噗嗤一笑。

天云宫是榆城的文化地标,被誉为华国目前单体建筑面积最大的艺术宫殿,江煜因为奶奶的原因算是半个佛教徒,刚刚也算是认真礼佛。

“感觉怎么样?”

虽然天云宫已经是少数能拿得出手的景点了,江煜事先也问过秦煜然才安排的行程,但毕竟不是所有人都信佛崇佛,真到了这说不定就不喜欢呢。

秦煜然眼神明亮,答道,

“挺壮观的啊,而且正好我也拜拜佛,佛门不是讲因果嘛,之前咱们差点被车撞了我来还一还因果。”

江煜一个踉跄,他倒没想到这一层,她脚步很快,走到了前面,回头娇喝让他跟上。

...

转眼就到了晚上,江煜带着秦煜然已经逛了整个榆城一圈,玩了电玩城吃了特色香肉还在迷你包厢里唱了会歌,江煜知道榆城真的没什么可玩的,所以尽量安排了室内活动,避免被太阳晒一整天。

不过好在秦煜然一直都挺有兴致的,眉眼间笑意不减,对最后的活动很期待。

其实江煜也没安排什么特殊活动,他把秦煜然带回到了早上吃早餐的地方的附近。

这一片地方都是仿照西洋风格所建的小洋楼,上百栋小洋楼组成了几条互相交叉的步行街,其中全都是商铺和小吃店,街上有各种各样的小摊,是闲逛的好地方。

下了电车,江煜都有点走不动了,只是慢吞吞地往前散步,秦煜然脚步还是很轻盈,走两步就要停一下等他。

她回头一看,粉嫩的唇角下拉,柳眉微微竖起,走回来就抓着他的手腕拉着他走。

他们一个隽秀挺拔一个娇俏灵动,又都穿着白色上衣,形似情侣装,虽然年纪不大在榆城这个小城里还是非常的显眼,走在人流量高的步行街里回头率很高。

江煜有点怕遇到熟人,赶紧赶上她的脚步,指了指左手的鸡爪熟食店,带着还拉着他手腕的秦煜然就进去了。

“老板,来半斤鸡爪。”

江煜买了半斤鸡爪,又拿了几个塑料手套,店里人不少但还有空位,找了个角落的双人座,两人就啃起了鸡爪。

榆城的鸡爪就是咸香风味,跟粤式的类似,简朴但是味道不错,接受度也高。

秦煜然吃到好吃的,用小白牙剃着鸡皮又挺好玩,刚刚的不快早就没了,眯着大眼享受美食。

两人很快就把半斤的鸡爪啃得差不多了,江煜跑去隔壁买了两杯奶茶带回熟食店,提议坐下喝完奶茶再走。

秦煜然给了江煜一个娇憨的白眼,但是也坐着喝起奶茶。

“小白,我想问你个问题。”

秦煜然咽下嘴里的奶茶,问道。

江煜右手虚握,撑着下巴,答,

“你问吧。”

“你为什么和别人这么不一样呢?”

秦煜然放下奶茶,非常认真地看着他发问。

江煜听到这个直白又特立独行的问题,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她,左手轻点着桌面,沉吟了一会,道,

“可能是因为我见过和读过很多东西吧,人都是恐惧未知的,我相对其他人知道的多一点所以我的恐惧就少一点。”

说完他就自嘲似地笑了笑,沉默下来。

这个回答是他真实所想,前世的他在这个年纪也是个活泼好动,到处惹祸的青少年,因为毛躁经常被爸妈批评,是后来经过大悲大喜,大得大失才性格才变得如今这样淡然。

而且他连死亡都见过了世间还有什么事是大不了的吗?

人生如梦,一樽还酹江月,最差不过就是再死一次。

或许这也是为什么他当时会冒着生命危险救秦煜然吧,前世的他没听到过家附近有什么事故发生,今生他重活一次居然就这样改变了身边街道的命运,如果有人可能因为他的重生而死去,那他愿意去赌同生同死的概率。

秦煜然不置可否地点头。

她很聪明,虽然江煜的回答看起来有道理但她不信,至少不全信。

很多人都读书,很多人从小就周游世界,她就认识不少这样的人,这么多人,至少是同龄甚至大几轮的人里都没有任何一个人有哪怕类似江煜的特质。

故作高冷实则口是心非的人她见多了。

江煜则不是,不故作清高,但是举世皆浊我独清的静气是怎么都掩盖不住的。

她苦恼这个问题几个星期了,问了自家外婆也问了江家奶奶,知道江煜虽然聪明灵慧,但成长经历和一般小孩别无二致,以前也是个调皮的孩子,突然就好像大彻大悟了一眼。

现在一问得到这样的回答,她是不信的,但是好像又没什么别的可以解释的理由。

正当秦煜然苦恼,江煜沉默的时候,突然一阵风被眼前快速走进的两个人带了过来,一个手掌猛地就拍到了他们两个的桌子上。

江煜一看来人就皱起眉头,是沈雨璇和刘雯棋。

“好啊你江大少,才和我家璇璇分手没多久就又找了女朋友,还这么漂亮,你是不是之前就劈腿了!”

拍桌子,说话的是刘雯棋,她长相甜美但是现在整张脸都很用力,拍完桌子就手指举起,指着厉声质问江煜。

沈雨璇一身白色连衣裙,清新秀逸,但是脸色非常不好看。

她冷冷地看了一眼秦煜然,接着就盯着江煜,嘴唇紧紧抿了起来,要等江煜解释。

周围人不少,看这边俊男靓女有冲突,一听又好像有情感纠纷都纷纷偏过头看热闹。

江煜完全不慌,站了起来,拨开刘雯棋指着自己的手指,和沈雨璇对视着,认真地回复她们,

“第一,我交朋友不需要和你们汇报,我们已经分手了,我们有过很美好的感情,但那已经是过去式了,我已经决定要留在华国继续读书,剩下一年需要全力备考,对于对你造成的伤害我很抱歉,但是希望你能振作起来。第二,这位是秦煜然,她是我的朋友也是邻居,不是女朋友,她马上要去绿城读书了,我们清清白白,你有什么火可以对我发,不要迁怒于她。”

江煜声音冷静,表情淡然,一番话说出来让刚刚大动作的刘雯棋不由自主地就收回了手,挽住沈雨璇看着他,表情也不好看但起码是冷静下来了。

沈雨璇脸色还是很冷,但是抿着的嘴唇放松了下来,她深深地看了江煜一眼,偏过头对着横眉冷对的秦煜然开口道,

“不好意思。”

说完她就扭头走了,走的又急又快,刘雯棋恨恨地分别给了江煜和秦煜然一个眼神,跟了出去。

周围的人都以惊奇而可惜的眼神看着江煜,惊奇在这个靓仔沉着冷静,年纪不大心很大,这么快就解决了事情,可惜在没能继续看好戏。

江煜朝周围人还有店家致歉。

都成这样了,这熟食店是没法待了,秦煜然也知道这一点,她脸色缓和过来,站起来,又拉着江煜的手腕就往外走。

出了熟食店,秦煜然拉着江煜随便找了个方向就快步走,哪里人少就往哪走,不觉间就走到了不远处的人民公园里。

这座公园在新世纪以后就变得没什么人气了,新时代的孩子们都喜欢去逛商场或者小吃街,逛公园这种老式的娱乐活动渐渐就没人参与了。

走在月落乌啼,寂静无声的公园水泥路上,身旁只有秦煜然和昏暗橙黄的老式路灯相伴,喜静的江煜倒是更能放松下来。

秦煜然站定,回过头,俏生生地看着他。

佳人在前,冰凉的手还牵着他的手腕,江煜看着她的表情,把原定去美国,甚至为此和沈雨璇分手,但是后来去了一趟美国夏令营,回来之后因为其他考虑取消了计划的前因后果都说了一遍。

不料秦煜然并没有听完这些而满意,撅起饱满的嘴唇,道,

“你之前是在骗我。”

自己的事情自己知道,江煜的品行怎么样她亲身体会过,相比之下她更在意她之前问的问题。

江煜反应很快,知道这姑娘是要打破砂锅问到底了也要知道自己怎么看起来这么特殊。

斟酌了一下,他缓缓开口,幽深的双眼对视着秦煜然,开口道,

“我在美国的时候,严重过敏差点死了一次,所以就有些感触。”

秦煜然显然是没预料到这种事,朱唇微张,大眼睛看着他有点颤动。

江煜长呼一口气,接着说,

“回来之后我没和任何人说过这个事,包括我爸妈。”

秦煜然缓慢又郑重地点头,道,

“我会帮你保守秘密的。”

说完,她才发现自己白皙的手一直拉着江煜,连忙松开,耳朵开始有点发红。

她扭过身子,强装镇定,看向路旁的人工湖,走到了围栏旁边,踢起了石子。

江煜也就跟着走过来,把石质围栏上的灰尘石头吹掉,手肘搭在上面也看向人工湖中,摇曳的半大荷叶铺满了半个湖,黑红的鲤鱼游过时会稍稍拉拽着荷柄,他的目光跟着鱼,少有地发呆起来。

秦煜然也把手肘搭了上来,但是她只是把右手肘放在围栏上,侧着头看向江煜。

江煜感受到目光,也看向她。

“那小白,之前的要求,还算数吗?”

她嘴角微扬,带着些许的期许问道。

江煜知道她说的是教他学琴的时候,他们讨价还价时提到的他欠她的一个要求。

所以他点头。

“那,我的要求是,你以后再也不许骗我了。”

她踌躇了一下,以非常认真的态度说道。

这个要求明显超过了他们的约定范围,但此时此刻,右手边昏黄的路灯照在秦煜然的身上,把少女如湖水般清澈的眼眸衬得明亮,眼神下移,江煜甚至能看到她攥着衣角的左手。

他刹那间有点失神。

不过他马上就回神了,嘴角抿起,眼睛看着她的双眸,答道,

“好,今生发生的事我不会再骗你。”

她顿时弯起眉眼,嘴角轻扬,笑容像藏了春天的暖意,让人心动不已。 第12章 回校 9月1日

“那你小心点手机藏好点<猫猫哭哭>”

“小秦同志放心,我出发了拜拜”

下午五点,给秦煜然发完最后一条消息,江煜收拾好行李,把手机和充电宝藏好,放在笔袋里,准备从家里出发去学校。

以后就要靠手机来每天更新书了,已经更了35章差不多14万字的诡秘复苏已经有了几百收藏,而且书友们非常的活跃,都属于是活跃粉,相信只要更新不停,收藏数和订阅数一定会爆发的。

站在镜子前,江煜正了正校服的领子,环视周围一圈,眼睛扫过钢琴时不禁心里一动,他想到了秦煜然。

昨天可以说是很圆满的一天游玩,在秦煜然许下要求,江煜应许之后,他们就简单逛了逛公园就回家了,用乘兴而归来形容再好不过。

回程途中,秦煜然不怎么说话,只是扶着江煜的腰,嘴里哼着音符,眯着眼睛看经过的小城风光。

到了秦煜然家楼下,放她下了车,她接过江煜递过来的帽子,走到家门前却没有开门,而是转过头向江煜道别。

少女眉眼弯弯,脸色有些酡红,她轻轻地将贝雷帽扶了扶。左手微微一扬,指尖触及到帽檐,右手则伸出,轻轻地挥了挥,向江煜告别。她的动作像是黄昏时分的一缕柔和光线。

昏黄的路灯光洒落在她晶莹的指尖上,映出了她眉目之间的轻快与不舍,仿佛这一挥手便将这一刻的美好定格成永恒的回忆。

“QQ联系,我要造大船!”

她用轻快的语气说完,衣角一扭,潇洒地进了楼。

江煜是一愣才反应过来秦煜然说的是QQ最近才推出的功能,如果两个QQ好友连续聊天达到某些数字那么两人的聊天框上面就会有不同大小的船的标志,用来表示连续聊天的天数。

他莞尔一笑,记了下来,回了家。

思绪回到现在,江煜想了想,从抽屉里拿走了之前因为事故屏幕碎掉的手机,下楼把这部手机交给了堂哥,让他帮忙看能不能修一下,如果能修那下次回来就可以拿上两个手机了,就算被没收一部也没关系。

“江煜,该出发了!”

交代完手机的事,正好姑姑就来催促了,江煜也不多说,搬起大包小包的东西往外走。

...

江煜姑姑把车停在了校门口附近,打开车门,江煜把东西搬下车,东西太多,他得先提着一部分行李往新宿舍走,一会再回来拿第二趟。

走到校门口,他站定下来,看着附中的大门颇有些感慨。

附中是榆城高中的附属高中,是新办的公立大高中,榆城高中搬到新校区之后把老校区空了出来给高中部办学,榆城为了办好学校出了大力气,调来最好的师资,招了最好的学生,一定要把附中的名头打响。

作为附中开办之后的第一届学生,江煜他们被寄予了厚望。

而江煜的同级同学们没给领导和老师们失望,他们在江煜前世离开之后的中考里一举成名,用考上榆城高中的学生数量两倍于第二名学校的成绩,让附中成为了整个榆城最好的高中。

江煜其实挺怀念附中的,对于他来说只读了两年的附中还有那种青春的滤镜,他没有在这里为了中考忧虑过,优质的食堂和小卖铺也让他颇有记忆。

后来他每次回校都是以优秀毕业生的身份“参观”了,虽然可以对学弟学妹们指点江山,但装逼装多了也腻,后来干脆就不怎么去了。

因为是回校日,校门口人来人往非常热闹,江煜俊秀挺拔的身形非常突出,路过的男生女生纷纷往他身上飘过几个眼神。

感觉到越来越多的视线,江煜收起缅怀的念头,拉着行李抬起腿往里走。

...

把带来的书,行李,吉他等等东西放好,江煜走向教室上晚自习。

因为来的时间相对晚了一点,班上大部分同学都已经到了,许久未见的同学们抱起团聊得火热,分享暑假里发生的趣事,各自的经历,也有几个混子在闷头抄作业,边抄边敷衍来收作业的课代表们。

江煜一踏进教室门,大部分人的眼睛就扫过来了,一见是他,很多人的神态就变得非常精彩,一时间居然都安静了下来。

坐在后排,正在抄作业的覃子骏抬起头,见是江煜进来了,满脸敬意,非常浮夸地起立敬了个四不像的礼,同时声音嘹亮地吼道,

“我辈楷模来了!”

他一说完就和旁边也在抄作业的杜行甫,温浩洋笑作一团。

他们几个是班上的搞事王,学习不怎么样搞事却很在行,但他们很会把握分寸,喜欢搞怪但不会惹人厌烦,闲着没事就包揽一些体力活,所以就算成绩不太好也和老师同学们关系处的不错。

江煜前世和这几个人也是好友,再加上同校的陈思和罗友志,几个人经常聚在一起玩游戏,晚上有空就聚到一个宿舍里聊天到半夜,虽说没干什么正经事但度过的时光很欢乐。

只是后来随着他出国读书,这几人也没有发奋读书,他就和他们渐行渐远了。

听到这货的调笑,江煜满头黑线,大概猜到了为什么,应该是昨天在步行街遇到沈雨璇的事被这帮人知道了。

而事实确实跟他猜的差不多,高中生的社交圈子很窄,作为榆城高中新贵的附中就更窄,因为是第一届的学生要优中选优,江煜这一届的学生数量相较来说就少了不少,所以信息的传播速度就快了不少。

昨天沈雨璇含怒跟秦煜然道了个歉但她可没消气,刘雯棋更是非常气愤,她可不管三七二十一,在她看来就算江煜没劈腿,就算他跟那个漂亮女生只是朋友,他们俩离恋爱也不远了,男女之间哪有纯友谊!

所以刘雯棋就愤而发言,直接就在附中的QQ表白墙把江煜给挂了,最骚的是她也不指名道姓,就只是说有个渣男仗着自己有本钱把自己最好的朋友甩了,然后光速找了个更漂亮的。

她还不码自己的头像,私底下塞钱给表白墙就为了在开学前马上发出来。

刘雯棋长相可爱,性格活泼,在附中人气高人脉广,她又不码头像,表白墙一发出来直接就传遍了附中的各个QQ群。

作为附中的一对靓丽风景线,沈雨璇和刘雯棋形影不离,所以只要是认识她的立马就知道了她说的是沈雨璇,江煜之前和沈雨璇恋爱然后分手的事又没刻意隐瞒,这下八卦就爆了。

高中生这个年纪又正好处于有点时间八卦心又重的时候,才短短一天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人都知道了。

大概猜到了的江煜没多说什么,找了个靠窗的单列的空位置坐了下来,他们班的座位排序没什么规定,只要成绩不掉以及同桌是同性,爱坐哪坐哪。

坐下以后他收拾了一下书桌,把暑假作业拿出来一一交给各个课代表。

等他交完作业,班主任就进来了。

一个中等身材,平均身高,留着短发,戴着眼镜的小眼睛中年男人沉着脸走进来,全班就迅速安静了下来,他拿起粉笔就开始在黑板上写字。

“9.6摸底考”

他写完也不说话,从讲台下面搬了个椅子就坐在黑板前,等课代表把作业搬上来。

他就是江煜的班主任,丁朝军,人称老丁的数学老师。

老丁其实是一个和外表非常不相符的班主任,虽然抓学习但是对学生非常心慈手软,前世江煜和后排的几兄弟都偷偷带了手机来学校,每天晚上玩手机聊天,为了瞒天过海还安排了盯梢,枕头竖起,在下铺塞东西在被子里冒充假人等等骚操作。

他们自以为做的很隐蔽,到了后来江煜才知道老丁其实一直都知道,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已。

平时如果有空有闲情,老丁喜欢冷不丁地就说骚话,经常出言调侃他们,只要不闹出风波他也不太干涉他们的情感生活,班上有好几对情侣因此能够一直交往下去,甚至有一对一直相伴后来直接就结婚了。

因此江煜等人和老丁一直都保持着很好的关系,每年只要有机会他们就会一起聚一聚吃个饭,作为老丁在附中的第一届学生,他们最后的好成绩对对于他也有决定性的作用,后来短短几年他就评级升职了。

“过几天就要摸底考,都重视起来,这次考试就跟期中期末一样,因为再过一年就中考了,谁考得不好肯定要挨批,如果情况不理想可能得打电话给你们家长,懂了没?今晚自习。”

老丁等数学课代表把作业交到他手上,站起来用低沉的声音地宣布即将考试的消息,讲完就又坐下了,看样子是要看整个晚上的自习。

大部分同学都无奈加无语,本来频频看向江煜的视线几乎都没了,这种考试又突然又重要,没人再有心情谈八卦。

江煜倒是觉得挺好,他已经把高中的知识攻略的差不多了,可能还有一些文科的小套路还需要练,但理科的东西他很有把握,早点考试可以摸摸底,也方便他后面的计划。

他拿出语文的教辅书,开始背作文套路。

...

第一节晚自习下课了,随着老丁出门找地方抽烟,压抑了一个小时的少年少女们也纷纷起身,有的人跑小卖铺但大部分人还是留在教室。

覃子骏猛地就坐在了江煜旁边的空位上,原先坐在上面的女生去小卖铺了。

“卧槽煜少你的绯闻是真的假的啊?”

他一脸的求知欲,看着江煜问道。

他声音大,问的问题又是大家都想问的,所以周围一圈人都把视线投过来。

江煜淡淡地瞟了他一眼,也不说话。

主要是,他是有自知之明的,虽然和秦煜然之间离恋人还远,但要说是普通朋友就有点不要脸了,对于他来说和沈雨璇的感情已经过去了十几年,那种化学反应早就没法产生了。

但在前女友的视角里,才分手两个月就找下一个,他基本等同于无缝开始下一段,在这个年龄段基本就是渣男行为了。

所以他决定什么都不说,渣男就渣男吧,前世他被骂渣男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没办法,谁让自己之前作孽招惹别人呢。”

江煜微微叹气。

见江煜一副叹气默认的模样,覃子骏坏笑着朝他竖起大拇指,

“你是真牛逼。”

年轻小男生们也有这种朴素的价值观,那就是渣男=有魅力=牛逼。

突然门外传来一声爆喝,

“江煜给我滚出来!” 第13章 冲突 听到教室门口的叫喊,江煜叹了口气,果然会有这种意料之外的破事。

他平静地起身,走向门口,准备以最快的速度解决麻烦。

来人是个看起来精壮,留着平头,颜值一般,一脸怒容的同级同学,江煜记得他的名字:蒲明义。

这人和沈雨璇同是3班,学习成绩一般,特别喜欢打篮球,脾气很大,因为技术一般身体强壮脾气又大,在附中的球场上名气不小,打球的时候非常较真也有点双标,惹得不少人厌烦。

但他很喜欢表现仗义,所以在附中时也不是只招来讨厌,也有一些所谓的哥们弟兄帮衬。

等江煜前世再次听到这位的消息时就不是什么好事了,因为成绩一般,就算交了钱也只上到了个二流高中,二流高中里牛鬼蛇神太多了,他不知道怎么的连续和大一届,大两届的不同的小团体发生冲突,最后打了场大群架,闹得非常大,然后就被开除了不知所踪。

蒲明义也不是一个人来的,他一脸燥红,握着拳头站定在门口,身后站着几个江煜见过但是不熟的他的同班同学,他们明显就没什么反应了,懒懒散散靠在教室前面护栏的砖壁上。

江煜眯了眯眼,走出来,就站在走廊里和他对峙。

蒲明义好像也没想到江煜真的敢跟他发生面对面冲突,脸色变得更红了。

江煜观察着周围,全身肌肉都紧绷起来,这人没什么脑子又喜欢动手动脚,后来闹出这么大事他就算不是先动手的也肯定是早早就参与斗殴的,肯定不是个省油的灯。

周围人又很多,有自己班的也有很多隔壁班的,都是被刚刚蒲明义的吼叫声吸引过来的,有热闹看谁不看呢?

这种情况反而会让一些蠢货更冲动,因为围观的人把被围观的人架起来了,如果有人气势汹汹却什么都不做,通常会被认为是软弱,还不如冲动一把漏个脸。

果不其然,才几秒钟蒲明义就绷不住了,左脚往前一步,右手猛地就扇了过来。

江煜早有准备,他重生之后反应又非常快,右脚一退,身体向后灵巧地一避,正好闪开蒲明义的巴掌。

蒲明义人没打到,力气挥空,整个人一踉跄。

江煜奉行以直报怨,什么时候能报仇就报。

他没打算就这么放过他,他右脚本来就在左脚后面,顺势沉肩,脚底发力,势大力沉的一拳就挥了出去,精准地击中了蒲明义的腹部。

腹部一般是小规模冲突的理想打击目标,重击腹部会使得人疼痛,呼吸困难,暂时失去行动能力,但一般不会造成严重后果。

蒲明义明显就没料到这一手,腹部受到重击的他脸色一僵,失去力气半跪在了瓷砖地面上,无声地喘气。

“卧槽!”

“牛逼!”

“赶紧叫老师去!”

周围的同学有叫好的,有慌张的,有赶紧跑了去楼下叫老师的。

他身后的同学明显也没想到这种情况的发生,他们都以为来站个场子陪蒲明义放几句狠话,差不多得了,结果蒲明义这个二货直接挥了个巴掌,让他们想拦都拦不了,更没想到江煜举重若轻,清秀俊挺的模样下手却又快又准,一下就给蒲明义这个球场恶人给干趴下了。

他们反应过来了,纷纷瞄了周围一圈,见周围人不少,都知道蒲明义先出手又被打趴下的丑态既不占理还失了面子,但他们又是作为“助阵嘉宾”来的,都有些踌躇不停,站出来吧显得像个小丑,不站出来吧又辜负了“兄弟情谊”。

其中一个咬了咬牙,一挺身就要说什么。

江煜冰冷静默的眼神顿时索在了他身上,覃子骏,杜行甫,温浩洋几人也都站到了江煜身后,他们都惊讶于江煜的果决和身手,但脸色都很阴沉,盯着对面的几人。

平时开玩笑归开玩笑,真到了这种时候肯定还是要一致对外的。

那个哥们顿时怂了,虽然脚没缩回去但是明显不敢跟江煜几人对视,低着头看蒲明义。

蒲明义明显还没缓过来,见江煜没有下一步动作,由半跪换成了躺,整个人就躺在瓷砖地面上喘气,但他勉强能说话了,嘶哑地一个字一个字往外吐,

“渣,男。”

江煜顿时笑了,他知道这货为什么前世居然能连续和不同的小团体发生冲突了,看来不给他浆糊般的大脑做个马杀鸡他是不会清醒的了。

“哥们,你是沈雨璇什么人啊?前男友,现男友,还是亲戚?”

江煜微微笑地问道。

蒲明义僵硬地摇了摇头,他感觉好一些了,能说话了,

“同班,同学,就不能,见义勇为,吗?啊”

刚刚往前一步的蒲明义的同学见状,鼓起勇气帮腔,

“就是,你当渣男还不让我们这些做同学的说?”

江煜非常平静,回复道,

“据我所知,你们这些二货没有多事到要管每一个同学的闲事,上个学期你们班的霸凌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你们管了吗?好像那个女生最后都被逼得转学了吧也没见你们做什么啊,你们作为同学当时袖手旁观,现在又以同学的身份掺和我的私事,心口不一,见色忘义,管的这么宽你配吗?”

江煜说的是上学期附中的一大事件,蒲明义他们3班的霸凌事件,孤僻的女生被同寝室的几个人当作出气筒整整两年,不堪嘲笑留下公开信,最后愤而转学。

因为公开信的缘故,所有霸凌参与者被校方一一通告批评,在附中基本都社会性死亡了。

平心而论,3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不知道这件事的,但也有不少人是知道的,沈雨璇和刘雯琪就是知道一些的,而且还尽量帮助了那个女生,但她们能做的就这么多,也跟班主任说过,只是她们班主任并没有当回事,最后酿成了恶果。

江煜不能确定蒲明义知不知道内情,但就以这货没事找事的性格,推测来说他不知道的可能性很低。

果然,他们几个就闭上了嘴,撇过头,视线乱飞。

江煜继续说道,

“如果你一视同仁,对所有人都展现你所谓“义气”,那无可厚非就是二而已,但你不是,你是对沈雨璇有意思,是觉得如果这么做你能得到她的另眼相看,这就不是二了是蠢到家了。一个不喜欢你的人不会因为你为了她打架斗殴而喜欢你,你上来找我麻烦之前有起码问过沈雨璇吗?”

蒲明义迟疑着摇摇头。

“你不会连刘雯琪都没问过吧。”

蒲明义没说话也没了动作。

江煜有些无语,但有些话还是得说完,

“所以你连具体发生了什么事都不知道,就要来找我麻烦?你是脑子缺根弦吗?你这叫感动自己懂吗?”

蒲明义能上附中,再蠢现在也反应过来了,见江煜就事论事虽然说话难听但是讲理,听语气对沈雨璇没想法,他这会火气也下去了,他爬起来弓着身子,把手撑在膝盖上缓气,抬起头道,

“我,我就是一下子火气上来了。”

江煜见这货被打击的不轻,决定大棒加甜枣,解决掉这个麻烦,

“你想给我一巴掌,我躲掉了,给了你一拳,但是是你来找我麻烦,是你先出手,这一点围观的同学都看到了,”

听到江煜的话,蒲明义有点慌,这种上别人班找别人的麻烦还出手打架的责任可大了,特别他们还是初三学年刚开学,肯定会被抓典型大书特书,要是被记大过了就完蛋了。

不过江煜还没说完,他沉吟了一下,口气一转,

“等会老师来了我会担一半的责任,这件事到此为止,我不会秋后算账。”

这么做不是要收这蠢货当小弟,而是对于这类事件的正确处理方法,为什么讲究做事留一线,就是因为要防止后面的麻烦,特别是对于脾气冲动脑子又一根筋的人就要这么做,在足够的威慑和打击之后给予一定的好处,让这类人同时记得好处和教训,避免他们后面再暗戳戳地谋划更多的恶心事。

当然如果他后面还要搞事那就怪不得江煜下重手了。

江煜话音刚落,教室旁边的楼梯就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和喊叫声,

“干什么呢!干什么!都回自己班去!”

围观的同学纷纷退让,但都吊在旁边不走。

江煜和蒲明义,还有助阵的几人没动。

来人正是一脸怒容的教导主任崔承刚,严肃的班主任丁朝军,以及一脸担心的沈雨璇和惴惴不安的刘雯琪。

“蒲明义你脑子灌了水泥吗?啊?不学习跑来别人班大打出手?是不是皮痒了欠揍,啊!”

崔承刚劈头盖脸地就骂蒲明义,他不光是教导主任,还是3班的班主任,虽然平时基本把时间都花在行政工作只是兼职班主任,但再怎么说也是班主任,还是要对班级负责的。

他骂完一通,脸色还是不好,转过头也开始教训江煜,

“还有你江煜,年级前百就够了吗?啊?天天不花时间学习就知道玩,随随便便考个试糊弄一下就够了吗?现在还学人打架,我看你摸底考八成就是要掉出年级前百,掉到连前两百都不是你就老实了!你看到时候老丁给不给你家长打电话!都干的什么事!”

江煜和崔承刚也挺熟的,两年前来附中报道的时候,家里人专门领他和学校领导吃过饭认脸。

后面因为他成绩不错又喜欢搞事,经常上一周还在年级前百的特殊讲堂上课,下一周就到教导主任办公室挨训了,所以他和崔承刚关系也不错。

江煜没说话,低下头老师挨训。

他知道一般这个时候要低头受罚,等老师把气发了,后面才能沟通,这个时候就出声,不管说什么都没用,甚至很可能会更加激怒他们。

蒲明义纯是之前被骂多了,所以这个时候也明白这个道理,也没说话。

见两人状态还行,也没什么打架的痕迹,崔承刚心火就消了一些,但还是怒声道,

“都跟我去办公室!”

...

“我气不过,所以我就发了那条信息,我也没想到会变成这样。”

刘雯琪,沈雨璇,江煜,蒲明义四人站在办公桌前面,崔承刚坐在办公桌后,丁朝军坐在一旁的沙发上,听刘雯琪总结了她的“陈词”。

崔承刚听完,面无表情,微微转头看向两个男生,说道,

“你们说吧,谁的责任。”

蒲明义咬咬牙,想出声的时候,江煜答道,

“我们一半一半责任吧。”

崔承刚“哈”地冷笑一声,偏过头思考几秒,说道,

“那你们各自回去写检讨!通报批评,下周开学宣誓的时候都上去读检讨!下次如果再有,直接就大过听到没有!”

他见江煜,蒲明义两人明显没什么打架伤痕,知道没多大事,所以就这么处理了,小事化了对所有人都好,如果见血了或者有伤痕那处理肯定比这架势大多了。

两人点头表示认可处理结果,崔承刚烦躁地摆手,示意他们都滚出办公室。丁朝军也起身,叫住江煜,示意他去自己的办公室。

江煜跟着走到老丁的办公室,见丁朝军脸色不像刚才这么严肃,也就放松了点。

丁朝军坐下,示意江煜找个凳子坐,等他坐下,就开口道,

“江煜啊,我和老崔都听沈雨璇说了,你爸之前也来找过我们。”

下楼找老师的围观同学说的话被沈雨璇听到了,所以她才拉上刘雯琪跟着两个老师一起上楼,途中还解释了江煜和她分手本来还准备出国的事。

再加上之前江国洪找过他们本来要安排江煜的学籍问题。

这也就是为什么丁朝军脸色不是很难看的原因,刚刚听刘雯琪讲完。他知道严格意义上来说江煜是做了正确的事:和女朋友分手,在决定留在华国之后也没有吃回头草的迹象。

江煜点点头,但是丁朝军话锋一转,

“但是检讨+通报批评这个肯定是跑不了的,不记过已经够对你们法外开恩了。我还听说你暑假后面还天天学习,这个不错,过几天摸底考你得考好听到没?”

江煜眼神沉着,看着老丁,还是只是点点头。

丁朝军抿嘴上下打量他一眼,暗道“怪不得有烂桃花呢”,挥挥手,示意让他滚蛋。

江煜微微一鞠躬,转头迈步走出办公室。

刚从老师办公室往教学楼走了没两步,江煜就被等着的刘雯琪和沈雨璇叫住了,

“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