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程小叙》 序 这些文字在我电脑里睡了三年有余,这本该只是独属于我的故事,关于我的那懵懂青春,梦幻过往,以及生命中的或丑陋或美好的境遇,还有其间无数说不清的荒唐事。促使我发文的动力,是一个我记忆深处的女孩,那句我未曾对她说出口的再也简单不过的“谢谢!对不起!”。那个蹲在地上,焦急帮你找东西的女孩;那个曾经萦绕在我脑海里的曼妙女孩;那个悄然回首,微带嗔怒的女孩;那个美地惊心动魄,摄人心神的女孩;那个你转角一瞥,玉指随着脑后秀发滑落的女孩;那个举手抬足优雅得体的女孩;那个你始终忘不掉也切不断的女孩,我只是想对你说声“谢谢!对不起!”

我仍记得那年那月的最后一天,在永和自选快餐的门口,飘着的那一首歌:“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那时的我就明白,我是再也无法亲口对你说出“谢谢”这最简单不过的两个字了。我也知道,我是再也没有勇气去多看你一眼了。

一切的一切,都归究于你那该死的温柔,还有,我这偏执的疯狂。我从不奢望被世界善待,我的过往人生中缺了一种名为“爱”的东西,我必将究其一生去追寻它。每一次陌生人给予的善意,都会在我心中激起滔天巨浪。我的过往经历告诉我,世界是灰的,人性是暗的,扭曲的我扭曲地理解着这个世界,扭曲了你的善意,套用高中数学老师曾对我说的一句话:丑人多做怪。——没错,我还是很记仇的。我如此拙劣的表演,真是像极了台上的小丑。

每每想起过往,我就感觉荒诞可笑,但不可否认,那就是真真切切当时的我所做的事。如果时光可以重来,想必历史依旧会重演。如今我所写的文字,也不过是为了满足我的私心罢了。

贪恋你的温柔。

一来二去三思萦,五更天,六回首,只道是情七八怨久浓愁。

不如不扰,不如未见。 第一章 家乡来客 故事的开头总是那么的平淡且枯燥——

“我小潘哥哥明天就要下来了”姐姐又一次在我耳边嚷道。

“知道了,知道了,烦死了”正在看《modern family》的我自是没空理她。

哦,她回了话,音调出奇的小,想来是失望极了,耳旁传来咚咚咚的脚步声,越来越小,想是她走开了去。

我心里犯着嘀咕:他来不来和我有个锤子关系,该玩玩,该睡睡,每天刷刷剧,玩玩游戏,它不香吗?何苦一直念叨着一个人,不累吗,不烦吗,简直就是蠢到极点了。屏幕上正映着菲尔猫着腰,曲折腿,踩着与自己身材严重不符的儿子卢克的自行车,左摇右晃的艰难移动,嘴里还忙不迭的对路人道歉:Excuse me!Thank you!那模样真的是蠢极了。

时间,就这么轻易地从我眼前溜走,拓着我的笑,随着我的乐,不急不缓,慢慢的沉淀为河底的沙泥。

今天一整天姐姐都很急躁,言语少了,动作却多了起来,衣服换了一次又一次,偶尔跑来问我:这件怎么样。我瞅都不瞅的敷衍道:行,好。她就又开心的跑掉了,就这样风风火火地跑前跑后,有时真急上了心,跺着脚,嘴里愤愤说着些什么,仿若厉鬼缠身,恶狠狠地唾骂着这个肮脏的世界。

晚上我爸问我,我们去接小潘你要不要去,我觉得这句话是真的多余。三年里,基本上每次出去他都要问我一句,而每次我都是固执的蹲坐在椅子上,盯着屏幕直摇头。我不喜欢外面的世界,阳光刺得我抬不起头,众人盯得我睁不开眼。我更不喜欢和他们一起出去,那单调的路线,那乏味的步伐,那一成不变的对白,比那老旧电影还要空泛,规律又枯燥地一遍遍上演。我讨厌规则,讨厌那命运的巨网,把我拉扯粘附在其间,身不由己地行着自己不想行的事,说着自己不想说的话——我讨厌长大。但这些并不妨碍他每次出门前的那么一句:出去吗?,似是比我还要固执,仿若那三个简单的字,一天一天的敲打,终是能把我敲出去一样,哼,无知的蠢人。当时是我的奶奶拉都不能把我拉出去,犹记得那日阳光正好,我离那片光仅有寸许之遥,空气干燥爽朗,鸟儿的歌声在其间回荡。奶奶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幼时她带我,宠我溺我。那时我体弱,一到换季就咳个不停,针扎了无数,点滴打了不少,药灌了许多,终是不见半点起色,也不知她从哪听得偏方,又从哪鼓捣了泥块似的土蜂蜜,天仍蒙尘,鸡还未鸣,就泡好了蜂蜜叫醒我来喝,晚上睡前要么是盐开水,要么是早上剩下的小米红豆粥,如此小半年时间,我的咳嗽竟莫名其妙的好了,我想究是那份疼爱感动了上苍,让他不再降苦于我,少年时的我能如此狂妄的挥耗我的身子,也是要感谢我的奶奶。

对我来说,网线,电脑,就是世界。我畅游其中,体会着其间的真实与虚假、品味着其中的邪恶与美好,看着别人的人生,玩着自己的游戏。现实与虚拟,两个看似完全对立的事物,却是如此紧密的纠缠在一起,不得不叹服造物主的伟大,人的精妙。隐匿于冰山一隅的我其乐无穷。

约摸十点左右,人就到家了,小伙看着年纪不大,圆头短发,体态匀称,脸上残存的稚嫩似未经过时间的冲刷,社会的毒打。我自是和小潘没见过几次面的,倒是我姐姐让他来看过我几次——微信视频的时候。我正在酣战,她拿着手机,笨笨的不会开后摄,举起屏幕对着我“看,这是我弟,正在玩游戏呢。这是他的电脑、这是桌子”我自是没空理会,要是我能闲出一只手来,绝对把她手机狠狠摔在地上顺带恶恶地踩上几脚。他奶奶的,你们聊你们的,无关扯我干嘛?聊天就算了每次聊的内容无非就是简单的几句:下班了没,吃饭了吗,要睡了吧。复杂一点的句式无外乎:今天又去XXX玩了,再或者我爸今天又给我买了面包,你看。我真不知他们是如何聊下去的,讲真我对着我的siri讲话都比听他们两个聊天要来的舒服。

“今天做了一天的车,有点累”貌似是小潘开的头。

“赶紧做下来歇一歇,跑这么久应该饿了吧,这边还有点饭,要不要菜?我等会再去炒两个”我妈算是比较活络的,顺着话讲了起来。

“不用麻烦,这些菜够了,我稍微填下肚子就行”小潘接过我妈递过来的馒头,拿起我爸送上去的筷子,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其间,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我是对他们的聊天没什么兴趣,继续看我的《modern family》。剧中活泼的海莉在现实中是个苦命的人,病魔纠缠着她,幼时就经历了七次手术,因肾衰竭换过两次肾,子宫内膜移位,疝气不放过她,甚至在拍戏时还出了场严重的车祸,但这些并没有阻止她对生命的热爱。她默默承受着命运那无情的玩弄,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偷偷的哭泣,独自擦干了眼泪,然后站在荧屏下,恣意的演绎,把她对生活的热爱,对未来的期许,融进了那个小小的角色,忍着痛,带着乐,欢笑传递给了千家万户。上苍就是喜欢捉弄那无知的人类,有奇葩到被雷劈七次不死的人,幸运到一生意外不断仍快乐生活的人,倒霉到被各种动物不断袭击挣扎于急救室的人,你是很难想象在你眼前的那个普通到再普通不过的人,他的生命中又有多少血红的烙印,或者小时候被驴踢了一脚,或者患过某场大病,又或者经历过世间的生离死别。我每每感叹,这是个多么奇诡的世界,一切都那么的有源有序,冥冥中有个人拿捏好了这一切,时间特定在分分毫毫,我们的每一个动作,我们的每一个想法,我们所有的际遇,我们的人生,都是在一条被规划好的线上,和其他的,成千上万的线密密麻麻的交织着,喜欢,欢喜,故事,事故,人间大戏在白幕上展开,又是谁在默默注视着这一切? 第二章 梦想与现实 小潘说他想出去走走——吃完饭肚子涨的慌,这真是个完美的借口。我妈说,让王博陪你去吧。破天荒的我当时竟答应了,想着他一个人人生地不熟,万一跑丢了怎么办。再怎么说也是老乡,远来是客,自是少不了待客的礼数——虽然我是很讨厌那些东西的,或许,我大抵是真的想出去走走吧。

拿起口罩,我们走了出去。活这么久我发现口罩真是个好东西,它罩住我丑陋的面,虚伪的笑,让我的目光有了那么一丝坚定,眉宇忧郁渐消,我藏在宽大上衣里那弯曲的背,也稍微能直起来那么一点。走在那青石板铺就的路面上,我和他转着圈,聊着些无所谓的话。

我说着父母的固执与迂腐,讲着我对他们的不满,他同我谈着年少轻狂。曾几何时,在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眼底里藏着清亮,世界明晃晃的闪着,它是我的,我在这里随意的玩,尽情的笑,七彩的光波在大地上绽放,那是美与幻的开端,那是纯与真的起始。大人们迁就着我,眼睛里充满了希望。曾几何时,我奔行于那柔软的土地,风在耳边低语,诉着那宁美的梦,松柏从身侧划过,斑斓古事融进那清幽的香,百年前的人儿在树下引吭,我从田埂边越下,同那唯美的自由,泥土的芬香将我缭绕。曾几何时,我笑闹着在水果市场,抓起这家的龙眼,拿起那家的椰子,笑骂声在身后追逐,追逐着那遥不可及的梦,那一触就碎如此虚幻的过往。

当初的我们自信又自负,世界围着我们打着转儿,我说有海绵宝宝,他就在那,藏身在深蓝的海底,咧着嘴笑着,走啊,派大星,我们去抓海星。我说有阿童木,他就在地球之外,银河之上,脚底喷发着烈烈火光,肩负着沉重的使命,眼里噙满了热泪。我说有史迪奇,他就在夏威夷考艾岛那所静谧的房子里,顽劣地闹腾着,留下莉萝满脸的无奈。

如今,不知是我们摸到了现实,还是现实找上了我们,那美轮美奂的梦境,被锁死在那同样美轮美奂的玻璃球中,迷幻的浮动。我们不再是世间的唯一,阳光不再绚丽夺目。我们将会和大多数普普通通的平凡人一样,做着手上那份普普通通的事,过着那不被定义的普普通通的一生。终是融进那亿万人潮中,悄无声息的湮灭。正如万千年来我们那手足触地的先祖,在广袤枯黄的原野上飞奔,追赶着那群仓皇惊恐的猛犸象,没人在意谁倒在了那粗壮的象腿之下,也没人在意那被高高卷起的同伴,他们眼中的惊惧和绝望,一阵追逐后,尸骸遍地,人的,象的,幸存者在篝火旁狂欢,大口的咀嚼着,被自然淘汰的,被历史湮灭的,永远是失败者。亿万年来,这颗蓝色的星球上布满了血腥,从最初菌类之间的打闹到如今哺乳动物的相残。捕食者与被捕食者相继斗争,次序进化,有了如今这百花争艳,万物勃发。而这一切的原始推力,它名为生存。

生存是一个恐怖而沉重的话题,它在每个生物身上都刻下了深深的印痕,捕食者那尖利的牙,锋利的爪,轻易将猎物穿喉碎肺。被它追逐着那可怜的小家伙们,有了强壮的肌腱,对生的渴求迫使着它们跑的快一点,再快一点,这是一场你追我赶的游戏,这是一种物理上的攻防。不同于它们的,有些生物就要聪明的多,它们善于魔法攻击,蛇的毒液,蝎子的尾刺,艳丽的毛虫,哪一个不是让宿敌担惊受怕。更有善于伪装者,猪笼草捕虫笼内藏了多少昆虫尸骸,琵琶鱼的肚中葬了多少无知的冤魂。那条肉色蠕虫在海底疯狂扭动着,摆弄着各种奇怪的姿势,似是向外界大声吼着,来啊,老子活腻了,有种来吃我啊!路过饥饿的鱼儿自是看不惯这嚣张的嘲弄,或许也曾有鱼儿静静的观望,但终是抵不住那份诱惑,或欢快的,或忐忑的,游了上去,然后世界就暗了。那些不喜争斗的,或隐匿于同自身一样枯黄破败的阔叶中,或藏身在厚重的蚀痕遍布的岩石下,静静地安然的长眠于岁月,更有那种用坚硬外壳将自身包裹的,抵御着这无情世界的。但乌龟终是逃脱不了被秃鹰高高举起,和地上那坚硬石块狠狠接触,龟壳破裂,肉体模糊,那在空中翻滚着的绝望,粗笨的肢体所抓不住的,是宿命。

我就像那只宿命的龟,厚厚的壳将自身包裹,一圈圈,一层层,抵挡着那闲言碎语,那人情冷暖。壳内的我安然自得,眯着眼构幻着自己的世界,偶尔伸脚探头,挪个位置,再慢慢的缩回壳内,继续我的春秋大梦。可那只命定的鹰,终是会到来,它会载着我,到达我从未到过的地方,看那我未曾看过的风景,地面上那蔼蔼丛林,幽幽湖泊,映在我灰浊暗淡的眸内,我看到了麋鹿在林间雀跃,老虎在蠢蠢欲动,那静谧美好背后潜伏着的巨大阴谋。我看到了蛇鼠相斗,血红的信子自负地吞吐,不安的小脚胡乱的窜动。我看到了鸡妈妈在前面昂首挺胸,身后蠢蠢追着的几只幼崽。我看到了极乐鸟那曼妙的舞姿。我翻滚着从空中划落,天边的那抹殷红,如血般灿烂,恍惚间我看到了名为人的生物,他冷着眼,抬着头,静静的观望,不带一丝情感。耳旁传来的,是那一声沉闷的巨响。 第三章 戏如人生 回去了,小潘对我说。这朦胧的夜,这轻柔的风,是我许久不曾追逐到的宁静。

家很小,两个房间,一个客厅,本是连厨房的位置都不曾有的,硬是生生从客厅里剥了一点出去,更显得客厅拥挤狭小了。地面上的瓷砖胡乱的拼凑着——那是我妈的杰作。当时为了节省那一天几百块的装修费,她拉着我们到附近的乐安居,自费买了瓷砖,拖着从医院借来的手推车,在那正午烈烈的阳光下,我帮衬着,把它们送到了楼下。最初我是抗拒着的,我妈又在我耳边叨了起来:我像你们这个年纪的时候什么不干?割麦,喂猪,做饭,全是我一个人的,你看看你,长这么大了,一点活都不做。。。。。巴拉巴拉又是一大堆。我是听得烦了,行了,我去还不成吗。拉了瓷砖回来,我在里间吹着风扇,玩着半神,在那恢弘的天空之城,指挥着那高傲的荆棘女王,踏行于那神秘古老的土地,藤蔓在我脚底绽开,鬼怪在我身侧环绕,众将在我眼前倒下,我沉溺于那奇幻的魔法,咧出一抹满足的笑。外面,咚咚锵锵,我妈应是在奋力地敲打着瓷砖,可以想象汗水混杂着尘埃滴落,落进那灰泞的石灰内,封藏在那错乱的砖板下。想来那时的兴奋,对未来的憧憬,也是一并埋葬了吧。

小潘说要和我挤一起睡,我自是不习惯的,从高中寄宿学校开始,我就一直是一人一床了,于是我顺理成章的住在了沙发上,沙发我自是不陌生的,在家这么久,要么是姐姐和老妈睡一起,要么是她睡在另一间,于是沙发就成了我的床,我爸是不在家的,也就周日匆匆回来一趟,又匆匆的走,就像这单调的日子,一天天的匆忙转动,却又是那么的一成不变,十几年来,家未变,物未换,人,自也是未曾改变的。

从内到外,一如当初。

翌日,小潘醒来却是早早溜下去了,似是在家待不住。我像往常一样看着剧,看着剧中的人物傻傻的闹,一如看着这淡漠的人生。突地,耳后传来一个音:看什么呢?

“摩登家庭”我回头解释。“很不错的一部剧啊,那么温馨的一大家子”

我看剧不只是单纯地看内容,我看《friends》,看俊朗约翰贱贱的笑到如今的皑皑白发,感叹着无情岁月,心里回荡着“I’ll be there for you”;我看《Desperate Housewives》,看那唯美紫藤街上小镇居民的日常,追求浪漫的苏珊;完美到近乎苛刻的布丽;暴躁易怒的为家操碎了心的女强人丽奈特,我仿佛又看到了她对着那三个调皮孩子歇斯底里的大吼。《The Vampire Diaries》我是看不下去的,那剧中突然凝重的气氛,突然转折的恐怖音调,一下一下的攥着我的心脏,我怕哪一天被这不慎恐怖的剧杀死了去。其实如今的我是不太喜欢看电视剧的,对于电视剧的追忆还停留在杜庄姑姑那简陋的小房子里,笨拙却又让当时的我神往的彩色大电视机上,那里飘荡着“蓝天白云青山绿水,还有清风吹斜阳”缭绕着“祝你平安哦祝你平安”那时的世界是如此的新奇,正如我那一天天追着的未知结局的剧。小时候在看喜洋洋与灰太狼的时候,我爸突兀的来了一句:看,看,看,还看不够!这看了开头就知道结尾的东西还用的着看吗。我自觉委屈的很,这人生下来就注定着死亡还用得着活吗?

我现在看的剧,大部分是美剧,一则近年来国内剧差的离谱(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简直是对八九十年代那凭硬功夫上阵的老前辈的侮辱。二则我是对英语口语莫名起了兴趣,我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我们英语老师那厚厚的唇瓣,厚重的脸颊,说起话来性感而低沉,以至于我一度认为外国人就是老师那副模样,英文也该是那样的腔调。初中的时候,英语老师好巧不巧就在我家隔壁,那时天天被拉去加餐,可我还是笨笨的,搞不懂那名词介词,现在过去,勉强给了几个单词让我背,我确是费了一晚上时间还错词无数,我脑袋是装不下东西的,我做事是不利索的,自小如此。

“喜欢看美剧啊”他说,“权游看过吗,挺不错的”

“没”记忆中有那么一点印象,没记错的话那剧又冗长对话又太少氛围还太沉,自是不适合我的。

他倒是来了兴致,翻了出来给我看,画面的开始三人穿过长长的山洞,骑着马儿来到了这遍地雪白银装素裹的世界,身旁古木挺立,头顶柳絮翻飞,随着咚的一声画外音,我和他看到了那断肢残骸,遍地尸骨。无趣,我心里嘟囔着,这千篇一律的转场,这故弄玄虚的造作还是那么的受人欢迎?这个时间点的《friends》里,一堆人早就聚拢在沙发上谈天说地,瑞秋早就冲进了那棕红色的咖啡馆对着莫妮卡喋喋不休了吧。他指着屏中的人物一一的介绍,如数家珍,一如现在的我。我静静地听着,稀里糊涂地点着头,那错综复杂的关系网听得我云里雾里,反倒对他说的那本原作《冰与火之歌》有点兴趣了。 第四章 食与行 病与情 饭是我爸做的,我应该猜得到是哪些东西的,一条鱼,一锅混菜,早上拌的凉菜,唔,没记错的话还有半盘蒸南瓜,几节玉米。这些年,他早上有空总是会匆匆的赶回来,匆匆的做一顿饭后匆匆的离去,所谓的饭,就是一些土豆、青菜、肉块、薯粉的合集,然后放点佐料,汤就变成了粘稠的灰黄色,各类作物在其间混乱的堆杂着,色香味不可谓不差,配着馍馍倒也咽的下口。我觉得我们是这南方里最为奇葩的北方人,爸妈零几年就下来了,这十几年来就是吃不惯那喷香的米饭,老妈总说吃的肚子不舒服,我说都是淀粉进了肚都一个样哪有什么不舒服的。她自己买来了蒸笼,有事没事就蒸两笼,用她的话来说买的馒头没那股味儿,那咀嚼时的筋道,那徘徊齿尖自然的浓香,我也觉得确实如此,那白的惨烈,整齐划一的是没有生命的馒头,充满了虚假与虚浮。真正的馒头经历过酵母的洗礼,千百次揉搓,然后于那古朴的刀下,断为一节节,一块块,各有特色的傲然跳动着,跳跃到那由麦秆编就的篦子上,升起灶火,倒一锅满满的水,搭起一层层的蒸笼,最后闷上锅盖,盖子上再放一块砖,两片瓦,防那躁动的水汽揭盖而起,就这样,在那狭小密闭的房间内,辛劳的人儿一下一下地拉着风箱,火焰忽缓忽烈,暖黄色的光芒映照着农人的那份质朴与期盼。人儿流干了水,馒头吸饱了汗,那醇香满屋子的流淌,打开盖子,水气氤氲,满眼花白,手按下去,仿若触及那幼儿的肌肤,滑嫩柔软,然后缓缓地回弹。那是另一种生命的延续。

我爸是吃不得高淀粉的,因为那可恶的糖尿病。以前他吸酒抽烟胡吃海喝,肚子鼓的像个孕妇,现在是这不敢吃,那不敢碰,瘦得没了人样。我不知糖尿病是多么的凶险,初中时我们班有个同学就有糖尿病,他和我们一样,在橡胶跑道上飞奔,在篮球场上跃动,乒乓球班里是没人比得过他的,成绩也是好的一塌糊涂,他总是带着干净的笑,阳光般和煦,整天蹦蹦跳跳吃喝玩乐比正常人还要像正常人,若不是老师偶尔提及我还不知那么活泼的人儿竟然是有病缠身,那时我却是觉得此病不过如此。直到大学舍友提及他那可怜的邻居,病不自制而导致眼睛失明,我才知道还有并发症这种东西,不曾想那未受控制的血糖竟能给身体带来这么大的影响,我感慨着人的渺小和脆弱,想着父亲怎么这么倒霉——我怎么感觉是活该倒霉。自那之后,南瓜玉米与他为伴,馒头米饭和他无缘。这也是为什么他日渐消瘦的原因,可我总觉得和我也有很大一部分关系。

小潘说要出去转转,他在家总是停不住的,这期间滋味我自是知道的。高三下半学期回老家读书,那时我寄宿在叔叔家,叔叔一家子热情的很,带着我东买西逛,对我嘘寒问暖,活脱脱像对待他们自家的孩子。可我总是感觉拘束的紧,那温馨空气中缭绕着的,是属于他们的味道,在这里十几年来或成为习惯,或自主的,不经意间地从他们身上散发出来,在那早上闲淡的身影中,在那回家开心的面容上,在那日常简单的谈笑里,已经是如此深刻地镌刻在了他们的身上,他们的行为中,淋漓地展现在了家的这处那处,给予了它以灵魂,在这灵魂的最深处,我在旁边孤独而倔强的站着,跨不进去,跨不出来。

我想正是这相似的遭遇,引起的心底里那深刻的同情,才会在他刚来家里的那会儿,陪着他出去转,那多年来第一次如此热切地,渴求地,真实地,把我心中的想法和行动联系起来,让这个世俗中的孤单人儿,在异域他乡,感受那么哪怕一丝的暖意。

初春的阳却猛烈似火,我和他走过那行人稀落的街道,身旁红砖白瓷,困住的是欲望的野兽。道旁红的,白的,黑的,各色的车子林立,在那连绵成片的宽阔的树荫下,懒洋洋地打着盹。他顺手指着一辆车感慨,要是有辆车子就好了,想去哪去哪,把这大好深圳,都逛它一遍。记忆中我们一家子出行,要么走路,要么乘坐交通工具,汽车是不敢奢求的,单不论那高昂的车费,仅仅是油费,停车费,保养费,就是大笔的开销,这对于我那出去吃顿饭都要筹划半天的家庭来说,是万万不敢想的。我记得有次过年我们一家子去看小李叔,他在坪地那僻远的郊区租了个门面,干着和物流相关的事,没有公交直达那里。我们沿着那黑得发亮的柏油路,一直走下去,仿若没有尽头。最初是轻快和愉悦,带着淡淡的期盼,走着走着,却感疲惫和乏味,后面的路,我不知是怎么走下去的了,姐姐喊累喊了一路,走走停停,时而用手扶着脑袋,时而坐在石墩上歇息,老妈在旁边打着气,快点,就在前面,一会儿就到了。我不知听了多少句就快到了,我只知道,那天见到小李叔时,他眸子里那热诚的光,还有脸上那抑制不住的喜悦;我只知道,那天的油泼面,那爽脆的凉菜,格外的香浓。 第五章 山外有山 田中有水 沿着那林荫小路,经过那人行天桥,我们来到了龙城公园。刚来深圳的我经常在这里晃悠,无外乎身边就这么一个看得过眼的免费的公共场所,沿着阶梯直上,我还能清晰感受到当初站立在斜坡上的那份忐忑,那也是一条遥远而漫长的路,那时的我一阶一阶地挪着,汗水爬满了脑袋,经过第一个凉亭,我都要坐下来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休整一番,再往上爬个几十阶,就到了那时我认为的山顶。现在,我和小潘就站在那里,一块木牌侧立,上书为官之道,做人之理。眼前是一个石桌,四角圆凳,从山脚刚爬上来的疲惫的人儿,经常在这里休息,拿出自备的吃食,边谈边笑。那时每每到了这里,都有一种征服的满足,然后环看着这高林密树,带着睥睨一切的眼神,拖着那沉重不堪的脚步,满足地沿着来路转身而下。记得有一次,我妈带给我一则新闻,说是龙城公园湖泊正在放水,抓一条吃鱼的鱼。我大感困惑,怎么可能,那公园我去过无数次了,自认对她熟悉的很,那斜斜的滑梯,红的,黄的,宛那梦幻的城堡,载着多少儿童的欢笑,那绿绿的草坪,曾有多少人儿躺在上面幻想,幻想着往后余生。哦,我记起来了,那条曲折的干涸的水道,从公园进口一直延伸到了山脚之下,可那里面分明是一滴水都没有的啊,哪来吃鱼的鱼?于是在某一个阳光正好的上午,我约上了张涛前去探索,像极了那童话故事里离开家乡奔赴远方的少年英雄,带着梦一般的憧憬,披荆斩棘,步伐坚定。我们到达了那爬了无数次我曾认为的山顶,循着了道继续向前,那时只有一条单调的路,路旁偶尔有几个岔口,选择不是那么地让人头疼。我们踏着那青石铺就的台阶,踩过鹅卵石装缀的路面,身旁清香幽幽,耳边鸣声阵阵,走了这么长的路,却是未觉得一丝疲惫。我们站在那眺望台上,向前望着,期盼着透过那错乱的枝,混杂的叶,看到心里面期待的那一抹汪蓝。沿着那长长的阶梯而下,眼前却是失望的凉亭,在那里逗留了片刻,咽了些吃食,我说着,我们这是爬过了几座山头了?怎地如此漫长?是啊,那如今看来算不上特长的路,在当时我们的眼里,如同攀天路。在越过了一座山头朝下行时,看见路旁一位老汉正在用水壶接着自山顶流下来的水,褶皱遍布的脸上刻满了生命的印痕,古铜色的肌肤藏封着沛人的活力。他就那样静静的站着,双手举着壶,庄重又虔诚。

身旁重又现了红的土,褐的树,矮矮的灌木垂垂的荡着,那是通往桃园的最后一条路,路口的尽头,是另一条路的开始,青砖在脚下铺就,洼泽在眼前展开,我听到了那一阵一阵呱呱的叫声,隐匿于那密密的水草间,我看到了鱼苗在水中跳动,蝌蚪懒洋洋地游戈,水黾在水面上静静的等待。我嗅着那潮软的芬香,沿路走着,身旁是低低翠绿的草坪,坪前是沉静宁美的湖泊,暖暖的阳光下,微波鱼鳞般的跃动。这是我朝思暮想日牵夜挂的水泽啊,就那么静静的,静静的,在眼前躺着,如此的真实,却又是那么的虚幻。

我喜欢水,喜欢那被水浸润的土地,朦朦的水汽蒸腾着的那奇幻的神秘,水中的每一株草,每一块石,都有着独属于他们的故事,水旁杨柳低语,黄鹂鸣叫,高高的苇卷着淡淡的梦。老家少有湖泊,印象最多的就是那低低地,浅浅的,窄窄的小溪了。小时候有次端午,和哥哥一起去看姥姥,我们行于那沙尘漫天的黄土地,他推着车,我跟在后,空旷的大地如此的单调寂寥。走着走着,我们走上了那高高的坡,身的一侧是厚重的土壁,挺挺地立着,另一侧是低低的沟壑,沉沉地落着。在那稍显平整的苍凉大地上,一抹清亮贯穿其间。我拉着哥哥的手说要下去看,他自是拗不过我,我们斜侧着从那高高的坡顶滑落,落入那荒诞的梦,记忆中那里是没树的,稀稀散散的草色将其点缀。哥哥鞠起了手,捧起了一汪水,小小的鱼儿在掌内慌乱的蹿动,我盯着水中那毛茸茸红橙橙像毛毛虫一样的东西,伸了手就去抓,却是被哥哥拦住了,那是水卷子,钻进肉里可就出不去了。从那时起,那凉凉的水对我有着致命的诱惑,那片清亮下藏着的是什么,美好亦或恐怖?此事过后,从哥哥的谈话中得知那片地方属于李家涧,多年之后,我才知道那所谓的水卷子就是蚂蟥。

我和水的渊源,我对水的情深,如此写下去,感觉是没尽头了,这我是不敢再想的,请许我再附录一则我对水的痴迷。

小时候邻村有戏看,爷爷对我说,博子,咱们也去。在我的满怀期待中,等了整整一天,那天饭是胡乱吃的,事是潦草做的,漫长的等待中,等落了那倦懒的阳,迎来了这温情的月。天却是有那么点小冷,奶奶把她那件祖母绿的宽厚外套给我披上,嘱咐我小心着了凉,爷爷粗糙的手将我牵着,牵着我融进那朦朦的夜。

我们沿着那窄窄的田埂走着,身侧是一块块或长或方的麦田,层叠的嵌在那荒凉破碎的大地上,也不知是否满月,只记得那晚的月光分外的清亮,照在那一块块已被收割过的空荡的麦田间,水波儿似的盈盈的荡着。我痴痴地看着眼前粼粼波光,那般的静谧美好,如同剥光了的那美妙的人儿,对着我浅浅的笑。笑容里沉淀着巨大的忧愁,夹杂着淡淡的期盼,混着不知名的哀和殇,一如那平静水面下激荡着的,那份未知与好奇。那迷幻的月满足了我对水的极尽的想象,她轻轻拍打着我,一下一下,不急不缓,我的心跳,我的呼吸也跟着急促地动作了起来,我迫不及待地想要跃入那奇幻的美,哪怕是葬于那虚幻的真,我也是要感受一下那全身被浸润的微凉,摸一摸那柔滑,皎洁,不染纤尘的,水。我高呼着跳下了田埂,在寂静的夜里狂奔,奔向那块麦田的尽头,麦秆在我脚尖划过,带起大片的鲜红。那里,高高的坡直直地立着,冷冽又孤傲,向我诉着那无情的现实,泪水夺眶而出,远处传来爷爷急切的呼喊。

仿若是如今的思绪蔓延到了当初,又或者说命定的这一切有着必然的联系,当初那番离奇的心境,是那般的诡秘又不可捉摸。

那戏,看过的但却忘记了,在那熙攘的人群里,我高坐在爷爷瘦窄的肩上,眯着眼沉沉睡去。台上,红妆丽影依旧。 第六章 浊世溺红颜 湖边那座长凳上也有属于它自己的故事——我是一个触景思忆的人,我自知这是病,我也想改,但这恶恶的天狠狠地?着我,我终是逃不掉这满脑的思绪,漫身的惆怅。

知晓这里有湖泊后,我经常到这里来,看那蓝蓝的天,看那同样映着天的蓝蓝的水,眼睛也被衬的汪蓝。水里偶有乌龟探头探脑,笨拙的滑行,每次看到那个场景我都觉莫名好笑。有次我照例在园内闲逛,看到那长凳上坐着的一人一龟,那人穿着保安制服,那龟足有脸盆般大,我好奇的走了上去,这么大的龟哪来的啊?我自打娘胎到现在,从未见过如此大的龟,如若真的见过,许是在央视台经常放映着的动物世界里吧。那人回到,湖边草坪捡的。他语气是如此的随意,随意到对当时的我来说不敢想象竟有这等“好事”。我打量着龟,龟也睁着懒懒的眼好奇地将我瞅着,它全身被藻绿覆盖,静静地趴在凳子上,脑袋两旁的橙黄分外惹眼,四条粗短的小腿无助的耷拉着,最让人着迷的,莫过于他那曼美的龟甲,像是遵循了某种至理,紧致又规律的贴合着,散发着神秘。古朴的纹路天生地赐,凝着那百万年来的智慧,晦涩又深奥,若人生在其中演绎,星河在其间闪耀。我用手指去挑逗它那尖尖的鼻,它回缩着,鼻中涌起了粗气,呼呼地响,微开了口,仿若随时都会扑过来。别逗它,可会咬人的啊。保安提醒道。我怕怕地缩回了手。一人一龟于那简朴长凳上,懒懒地晒着太阳,一如当初那慵懒的时光。

这仅是长凳漫长岁月里,在它生命中走过的众多人中我的故事。更有其他许许多多和我一样平凡的人儿,曾在这里留下他们的痕迹。或是疲惫的旅人,躺在它身上休憩,呼呼地鼾声夹杂着凉凉的梦;情侣们曾坐在这里,眼睛俏皮地打着转儿,你搂着我,我靠着你,接着那没头没尾的话,浓浓的情意在其间波荡;有顽皮孩子在其上踩闹,欢笑在空中蒸腾,身旁大人眼里投来溺爱的光;更有人跪在地上,双手捶打着那冰冷的石凳,埋头痛哭,哭诉着这苍凉人间,哀怨着自己的弱小和无力。

小时候曾听奶奶感慨,这人啊还不如一件物,物一传百年千年,人一生岁弱坎坷。炕前那红漆包裹的伤痕遍布的长桌,就是分家时奶奶从姥姥那里得来的,曾经油光锃亮的它业已斑驳如此,刻着上一代人的记忆,续写着这代人的辉煌。可物虽寿恒远,终归是要受人支配的,哪天看着屁股下咯吱作响的木椅不顺眼了,指不定就劈了当柴去烧。由此看来,死物缺陷大得很,不如聊聊活物,有时我想着做一棵树多好啊,感受着那凉凉的水从我脚下沁入,融入我的躯,散进我的叶,享受着那日光的沐浴,与世无争的,慢慢腾腾的,一厘一厘地拔高着,风从我身边流过,酥酥痒痒,鸟在我肩头歌唱,婉转俏皮。品着春的柔情,夏的火热,球的萧瑟,冬的凛冽,年轮一圈一圈的徐徐展开,刻着哪年哪季的干旱,写着某时某刻的水涝。匆匆岁月弹指间,苍凉大地数百年,那时我已遍身褶皱,宽大的荫绿护着脚下青青的草,小小的榕木在我身侧,一厘一厘地缓缓地拔高着,一如当年幼弱的我。

我想做只猫,或者做条狗,整天就那样慵懒的躺着,躺在那倦懒的暖阳里,在时间的拍打下,一下一下地眨着眼,到最后静静的睡去。待睁眼时,阳光还是那么的暖,身旁的一切还是那么的熟悉,那熟悉的青砖红檐下,熟悉的人儿蹲在地上弹着透亮的玻璃珠,脚下轻轻挪动,角度微微调动,只听“砰”的一声脆响,欢呼紧随其后。院子里那颗熟悉的枣树,不停的抱怨着,抱怨着主人又把脏水泼到了它的脚下——她总是那么地烦人,总是那么地喜欢抱怨,今天抱怨隔壁家孩子又在她身上划拉了两刀,昨天抱怨那不知恬耻的鸟儿又在她头上拉屎,貌似大前天还说那阵秋日的雨让她着了凉。唉!我爬起身,抖了抖脑袋,顺带伸了个长长的懒腰,慢腾腾的走向那熟悉的食盆,喔,又是那熟悉的清汤面啊,哦,不错还有小半块馒头,咦,竟然还有些许肉沫。我欢喜地伸长了舌头舔着那些吃食,没有什么比吃更能让我在意的事了。饭饱后,我在那懒懒地阳中,懒懒地睡去。一如昨日。

可我活在人的世界里,这里喧嚣嘈杂,这里浑浊泥泞。他们都在对你微笑,笑里藏着些许东西,有轻蔑,有敬重,有虚伪,有真诚,有鄙夷,有赞叹。他们都在对你说话,话里有话,利锋暗藏。我讨厌这份虚假,这份自以为是自作聪明,自认为看透了一切地在你面前不着调的炫耀着,嘲弄着。可我终是被包裹着,极不情愿的,和他们扭缠在了一起,我用假假的笑回应这世俗的假,我用漫不经心抵抗着那别有用心,心被戳了一遍又一遍,上面盐撒了一次又一次,那软软的,柔柔的东西终是不再,换来了那硬硬的,冷冷的壳。世界曾多次向我展颜,那美美的笑,明净中不带一丝烟尘。是那样的梦幻,那么地令人心动。 第七章 在人间 走在那红砖铺就的路上——多年前还未曾有这条路,那时只有一条土道,我顺着土道,沿着侧上方延伸下来的一条痕迹不明显的路,向上攀爬。路的尽头,有一户人家,在那木头围就的墙院里,一栋古朴的房屋静静地矗立,青青的砖,灰灰的瓦,融于这同样青青的林中。十字框架上缀着方方的窗口,门前的竹帘静谧地垂落,给我一种置身于古时的错觉。院外有两处菜园,竹子编就的篱笆整齐的环绕,园内不知名的作物,斜着脑袋打着盹。不想这乱尘杂世,有如此清逸的人儿,在这糊涂的世间做着那清醒的梦。

小时候老师问我们,长大后你们想做什么,台下闹腾腾的争答,有要当医生的,有想教孩子的,有的想跳舞,有的想写作,但有个词特别吸引人,那就是科学家。科学家在当时我们的眼里,那么地迷人又神秘,他们几近无所不知,穿着宽松的白大褂,在干净的实验室里计算着宇宙的奥秘。那是我们对自然对科学的最为真切的想望。那时的我赞叹着电视机的神奇,方方的框格里藏着一个个未知的世界;好奇着那打火石处迸裂的火花,还有那升腾而起的艳艳火光;曾把马达拆开了瞧,看那被密密铜线整齐环绕的转子,在侧边磁石的作用下,一圈一圈地打着转儿。可随着年纪的增长,知识的增加,那些曾经好奇的,困惑着我的,大都已不在,我发觉越是了解,不知道的也就越多,我越来越惊恐,一次次的追寻着,循着那已知的东西,寻向那未知的路。

此处本该有巨幅来呈现我对世界的看法,我对人生的思考,可我粗粗翻阅了一些文章后,越发觉自己的狂妄与无知,同时为自己所了解的那可怜的粗浅的知识感到羞愧。我这浑噩的脑袋也断然是不能把那从古至今一直困扰着人的,那些无数人不断去追寻和探解的事物如此条理,如此清晰,如此缜密的剖析给各位。想来也就只能用这单调的排比糊弄糊弄人了。

初中时有人问我,你的梦想是什么,我说,我想找间破庙,剃光了头,做那清静无为,与世无争的和尚,那人笑了,现在和尚都要大学文凭嘞。多年之前,也曾被人问起,以后要干嘛,我说寻间寺庙当个和尚,他也是笑了,似是我在愚弄着他,又或者觉得我的想法是真的好笑。可这真就是我的愿想啊,一个人于那古朴的禅房,在那灰暗的油灯下,静静的瞧着玄奥的经文,脑中思考着生的意义,幻想着死后的世界——那该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啊!可如今的佛门净地貌似也是满地尘灰。如若现在有人问我以后的打算,那我可能会这么回答:找一片静地,寻一间破屋,屋前菜圃一块,闲时种菜翻泥,屋内书桌一架,架上典籍些许,文著几篇,屋外遮天桐树,香梅挺竹,若是再有猫为伴,狗看家,那真真是完美极了。我是不再奢求什么净地了。

这里是曾有场雨的,那雨来的突然,朗朗的天骤然就掉下来了大滴大滴的水珠,砸着猝不及防的我们。园内的人急急地寻着,寻着那躲雨的地,我也匆匆的走着,走向了保安亭旁那唯一的建筑,在檐下瑟瑟地站着,寻找了地,我才得空观赏这雨中人的姿态。远处那位穿着花裙的少女,擎着伞,柔柔的立着,雨滴在那皎白的伞面溅开,破碎,而后和那其他同样破碎了的水滴融聚,顺着伞骨,哗啦啦的流了下来,远远看去,像是被密密的水帘环绕。她就那样立着,立在那画一样烟波中,不曾迈步,也未见回头。我看见有人随手摘了池塘里的荷叶,那宽宽阔阔的叶子,被他举起放在了头顶,雨水却顺着他那漏出来的手,流到了胳臂上,流进了衣衫内,片片湿润。有躲在树底下的人,那密密的叶仿若能阻挡大部分的雨珠,其下的人儿一脸的怡静祥和。池里的莲却是傲然地立着,红嫩的花儿微微摇曳,雨点拍打下的那绿绿的荷叶,愈发的青翠了。出了这片园,便是喧闹的人世了,有时我在想,这一步就能到达的地方,何苦我们走了那么远的路,爬了那么久的山,带着些许疲惫的,略微困乏的身躯,去欣赏那所谓的景? 第八章 规则之外 末日之下 小潘和我出了园,沿着山旁的曲折小路,向着家,慢腾腾地挪着步。爬山已消耗了我们太多体力,再加上头顶太阳的炙烤,属实有些许疲惫,好在沿路花草的芳香,还有那偶尔拂面而来的微风,能带走一丝困乏。小潘打开了手机,开着扩音,悠闲地听起书来。我听着那硬硬的不着边际的话,想起了少年时我追书的日子。那时智能机刚刚普及,属于我的第一台手机酷派W706带给了我不少欣喜,满足了我无数好奇。最初的最初,我搜罗着那些好看的壁纸,好玩的游戏,貌似那时候最流行的几款游戏,切水果,愤怒的小鸟,还有植物大战僵尸,我都玩的不亦乐乎,仿若整个世界最有趣的事,在那一下一下划拉的指尖,看那升腾而起的凤梨蓝莓,断碎为两半,激溅起大片大片的汁液,加上那模拟的格外逼真的擦擦声和噗噗声,带给人的是手指在屏幕间更加疯狂的滑动,身体被那近乎变态般的由破坏所引起的快感充盈。我还记得通宵玩那英雄杀,有次我随到了主公——其实我内心是很排斥做主公的,身份就那么明晃晃的亮着,身旁四个不知名的小鬼垂涎的把你盯着,冷不防的射你一箭,捅你一刀,可你还得小心翼翼苟延残喘生怕惹怒了那本来就摇摆不定的奸臣突然反戈送你归西,或者那本就不忠的忠臣恶念突起结了你的命。好在这次的忠臣内奸恪守本分帮我赶走了两大反贼,留下一脸茫然的我,剩下的两个人里谁是忠臣?局势僵在我们三人之间,没人砍我,我倒也不会想着去砍别人,拿到手的牌直接丢掉,看着他们两人小打小闹。说是一场小闹,可僵局持续了近十分钟,我不耐烦地砍了左手边仁兄一刀,他立马叫了起来,老子是忠臣,你个傻鸟。我说,那我也不能啥都不干啊,帮你们压压血量。他似来了脾气,不是忠臣我全家**。上方那个头像已经灰了的反贼冷不丁的冒出一句,这个是忠臣,杀旁边那个。我草,感情这老兄真是悠闲竟还一直观战到现在。我想起来从头到尾左边那位仁兄没砍过我一刀,倒是右手边那位,东砍砍,西蹭蹭,再加上那邪邪的人物,疑点颇多,况且我们在这赌咒发誓他竟是一句都不说。我心底已经佐证了右手边那位绝对是内奸无疑了,于是我砍了他一刀,下一轮他回了我一刀,好家伙,终于忍不住了,于是我俩厮杀起来,他似是知道自己结局,挣扎了两轮就任我砍了,当我砍尽他最后一滴血时,那灰色的头像上印着忠臣两字,那么地软弱无力。我看到了他手里的牌“闪”“药”“药”,他竟是真不为自己辩解了,或许其中的某瓶药还是为我留的。游戏结束,我们坐在聊天室内,内奸打了句“哈哈”人就溜了。我问他,当时你为什么不说一句话?他答,当你认为我是内奸时,那么我就是了。从那以后,每当我随到那曾令我讨厌的反贼内奸,我内心却不再排斥,场上的我东砍一下,西来一刀,全世界的矛头都对着我。记得有次场上只剩我们三人,我的身份是反贼,还有一忠臣和主公。我说我是反贼,主公不信,旁边那位忠义之徒恪尽职守一刀刀向我挥来,我未曾抵挡,直至他把我砍死,主公给我补了药,然后一刀刀向他挥去,忠臣愤愤发了句“傻叉”然后下了线,主公砍死了忠臣,丢掉了一手的牌,我说,我是反贼。我真是反贼。他默默不语,接起了牌一刀刀向我砍来,我不躲不避,我本就是反贼,但当我认定我是忠臣时,那么我就是了。他们玩着规则内的游戏,连带着欺诈哄骗,我站在规则外玩游戏,追着那微不可见的光。

世界末日那天我玩着艾诺迪亚,当时我正在空旷的德洛兰王城里转悠,听着士兵们重复着那千篇一律的对话,活脱脱的宛若死人,对哦,这游戏里貌似不就我一个大活人嘛~我漫无目的的闲逛着,已然45级的我理应是这个世界顶尖的存在,但我知道,在黄昏之地右下角神秘洞穴的里的鱼,我是碰不得的,那稀疏平常的BOSS隧道,进去了我也是出不来的,我很好奇旅途商人店铺里的100级装备是为谁准备的,我和那朦朦的世界貌似就隔了一层纸,我就要触碰到那所谓的真相,可我蠢蠢的就是找不到出路,于是我满地图的刷怪,满世界的乱跑,直到今天,我想末日来临了怎么着也得把这游戏通关也算是死而无憾了吧——现在想来自己当时怎么那么地笨不知道网上找攻略一个人在那傻傻的摸索,或许也正是那份摸索带给我的神秘和感动,我才能对它有如此深切的记忆吧。我记得第一次遇到莉娜时那份小鹿乱撞般的怦然心动,村子被毁时的悲凄与无助,为给我们拖延逃生时间,女巫斯佳被杀时的难过和愤然,我记得巨树森林左下角的那个洞穴,执拗的我总是想要通过,看一看洞穴的另一头是什么,结果那群硕大的老鼠总围着我不放,好几次我尖叫着从里面爬出来,看着头顶上丝丝的血条,感叹着自己的机智。卡尼亚带给了我对这个世界最初的幻想,是那么的静谧美好,可英雄路在远方,度过了最初的平静,各种怪事连番上演,于是我带着对世界的憧憬,带着对未来的好奇,踏上了征程。第一次遇见菲利希亚,墨绿色的头发散散的披着,宽松的白袍懒懒地衬着,睁着双好奇又无辜的大眼睛把你瞧着,“这个女孩,好眼熟啊”于是我追了过去,这个陪伴了我数个轮回,试图改变我命运的女孩。那晚我追着菲利希亚来到了德洛兰大圣堂,她用肉身困住了黑暗神,在她那精神世界里我和黑暗神决一死战,我早已忘了我是怎么通关的,只知道不停的加血,换角色,按技能,加上东躲西藏,黑暗神估计被我折磨得够呛,技能一个不落地甩在他的头上,他终是愤愤断了气。菲利希亚,这个让人怜爱的小家伙,终是用她的命换得了我的命,让我逃脱了那该死的宿命。可黑暗过后,光明的力量强盛,各种生物连番变异,我这个所谓的光之战士又要出来维系这微弱的平衡。我禁不住的眼皮打架,东方已然升起了一抹鱼肚白。本以为结局的结局却远未结束,那笃信末日的末日竟还有天明。

那晚父母和姐姐都回了老家,只留我一人,趴在那同样孤独的沙发上,耍着那百玩不腻的游戏。我们的班主任兼物理老师童攀跟我们说过,谣言止于智者,不要盲目跟风,12月21日后,太阳照常升,地球照样转。可这世上蠢人是远比智者多的,这静静的家,冷冷的夜,沁得我的心阵阵胆寒,我想像着那寂灭的空,那虚无的始,那终归于混沌的静默,是那般的…美好。一切皆于平静,一切都不复存在,是多么的…令人神往。23:59,一切依然,00:01,一切照旧。似是什么都没发生,又像是经历了一场浩劫,理智告诉我,这是现实,末日只是个玩笑,心底却涌起淡淡的失落与失望。我不止一次的想象着,那绚丽的阳,焰火般绽放,在人们惊恐的眼中,投落下大片大片的绯红,残碎的大地上,哭嚎阵阵,火光熊熊,蒸腾着这人间的恶。那涛涛巨浪,卷杂着漫天雨水,恶狠狠地冲撞,涤荡着这世间的罪。可一切都只是泡影,在脑中重组又崩塌。 第九章 万恶江南 我似乎跑偏了许多,该是时候聊聊我所追过的书了。许是玩腻了游戏,看厌了粗俗的壁纸,我发现了一种叫玄幻小说的东西特别的有趣。那恢宏广阔的异域世界,奇物怪兽横行其间,平实的文字印载着人的最为极致的想象,透过那方方正正的字,小段小段的文,一幅幅或宁美,或激荡的画面在我面前徐徐展开。刚毅质朴的少年,肩负着振兴家族的使命,独自在古木密林中历练,从开始的狼狈到如今的安然,褪去的稚嫩换来了眉宇杀伐。就像所有游戏里的主人公那样,简单到不能简单的家族隐藏着的繁杂的历史,一章章序幕就此拉开,一路上遇见各种人儿,或美好,或诡诈,他与他们相遇相识,一连番的事迹频频演绎。我是个喜看故事的人,看着书中的人物在各间游走,留下属于他们的印记,在我脑海里来回激荡。我是个不记事的人,看过的大多数小说,都是忘记了,只能记起一个大概的轮廓,若是某个主人公性格特别鲜明,倒是能给我留下些许印象,虽然每本书我都是一字一字看过去的。我是不太喜欢结局这个东西的,它总是带给人无尽的惆怅,美满能让我沉溺好久,悬疑却让我猜想许多,大部分中规中矩的结尾,也是我所不能接受的,我翻阅的书,必定要给我留下些许期幻,些许神秘,他们的结尾,自由时间来演绎,或是悲,或是喜,或是我所幻想的那不完美的完美,相同的故事有不同的结局,一本书里藏着无数本书,这该是多么的新奇而有趣,这么想来,那所谓的结束也未尝不是另一种开始。

如此说来,江南真是个不错的作家,他的作品永远没有完结,就那样直勾勾的牵着你,吊着你,让你好奇,不给你舒心。我记得天之炽里西泽尔那深邃幽蓝的眼神,藏着世间的罪与恶,埋着那美与真,背负着同龄孩子不曾品过的殇与痛,坚定而执着地守护着心中的那份柔软。我是忘却了,那占卜师给他的卜相,六阴爻挂,示意着未来凶险,前路未知,那可是心底里卧着狮子的人啊,待他伏身时,必定满城鲜血,累累尸骨。叶羽终究是戴上了那片面具,在烈烈的火光中,踱步而来,光明的故事远未结束,火焰中升腾的是另一个开始。我记得高中那年刚接触的龙族,那时老师粉笔在黑板上打着转儿,粉末簌簌掉落,像那飘零的雪,我埋首翻着课桌里那本厚厚的书,沉溺于一个崭新的世界,那终年被雪覆盖着的北极,那神秘的黑天鹅港,还有那同样神秘的零号,他是那么的自信而笃定,想去哪就去哪,偌大的黑天鹅港对他敞开,图书馆为他开放,档案室他随意翻阅,抬手间金箔漫天,美乐叮咚,近乎神般无所不能。他又是那么的弱小可怜,被那拘束带紧紧束缚着,身上遍布血迹,那祈求的眼神活脱脱的像只小败狗。是只小海豹啊,雷娜塔这样描述。他疯了似的撕扯着她的衣衫,紧咬着她的嘴唇,他说他是神经病,他确实是,护士们扑了上来,按压着他,镇定剂一针一针的下去,加换了沉重的锁链?着他,他终是不再狂暴,临走时,她看到了他那狡黠的笑,计谋实现般的得意,还有那唇语静静吐出的“晚安”。那条怪蛇总是在圆月时分不急不缓的到来,一下一下拍打着监狱般的铁栏,整个黑天鹅港随着它的动作一震一震,仿若随时都会崩塌…他们终是在那崩塌的废墟中逃了出去,彼此签订了永不抛弃的誓言。这是龙三上部的契子,我这愚笨的脑袋当时是看不明白的,只觉神秘的很,直到我今天又看了一遍,泪水湿了眼眶。后面的后面,我又看完了龙三中下,追着龙一直到现在,不过这可恶的江南坑是不填了的,他们吵着嚷着要寄刀片过去,江南的脸皮还是一如既往的厚实:有些结局,他自己想过了,爽过了,就完事了。这当然不是原话,原话我是记不住的,直白点就是说老子TM不写了,你们能拿我咋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