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生死局》 第一章 桑曲056 夜里的可可西里无人区下起了暴风雪,茫茫白地里,见不到一个活物,只有一块界碑格外显眼。突然,界碑旁的一团雪,开始像重物跌入流沙一样。先是中心一小方区域坍塌凹陷,窸窸窣窣,越来越快,到最后落雪的速度赶不上塌陷的速度,因此慢慢的越陷越大,最终漏成了一个井盖大小的窟窿。

窟窿里传来一阵人语,紧接着甩上来几只冰镐。不一会儿,窟窿里爬出来了一个男人。这人被护目镜冲锋服和其他装备包裹的严严实实,看不清脸,勉勉强强能看到厚重的包裹下,身材应该不差。他身手矫健,先行翻出窟窿,低头看了看没过自己脚踝的雪,趴在窟窿边缘开始拉其他几个。

先被拉上来的,是个女人。她上来后喘了口气,蹲下去帮衬着一起拉人。

“要发了,”第三个上来的操一口川普。他翻上来,抖了抖身上的冰碴子,声音里透着不可抑制的窃喜,“我做梦都没想过有一天还能见到这个——”

话还没说完,他的嘴被一只带着手套的手捏了起来,含含糊糊了几声。捏嘴的是那个女人,她的口音很重,东城的京片子,厉声道:“这地方吃人,别说太多!”

“雪姑,我们三个现在都上来哩。”四川人不老实地嘿嘿一笑,拿掉她的手,“你就放一百个心吧。”

说话之余,四川人拉了一下最后上来的同伴,却脚下一滑,诶呦一声,手里下意识收紧施力。风雪眯眼,他也不知道自己抓住了什么,竟然直接拔了出来。也就在这个时候,第一个翻上来的男人低声一句,不对。

两个人的心一下子揪起来,可惜可可西里的夜太黑了,他们什么都看不见。为首的人摸出手电,照向这个人。手电光一下子在雪夜里亮起,打在那人脸上,强光刺眼,适应了昏暗的三人都遮住了眼睛,等放下手看清那人情况后,大家都愣了一下。

这人整张脸已是毫无生机,眼下乌青,嘴也已经冻成了紫黑色。身体僵硬,似乎已经失去体温和生命特征很久了。

第一个上来的男人也是许久没说话,他扭了一下头,发现其中一侧袖管凹陷,空空如也,在风里飘摇。他想起来什么似的,转过去看那个四川人。

一旁的四川人被他看得莫名其妙,下意识低头去看自己手里的东西,竟发现自己刚刚扯下来的,是一截成年人的小臂,已经被冻脆了。

“我日个仙人板板。”四川人被吓得连连惊呼,立刻跳起来,抬手一甩将残肢扔了老远。哆哆嗦嗦的道,“这是爪子情况?!”

说罢,四川人有些无措的看向女人。女人显然也有点惊慌,她看着窟窿里的人:“这样的死状...像是已经死了很久了。”

“不可能!怎么可能是死了很久?三七上来的时候,明明还在和我们说话!”四川人立刻否认,“你们都听到了,不是吗?”

“那些话,不是他说的。”

第一个上来的人冷不丁的蹦出一句,打断了两人。话落,就见话他原地发力,将三七从窟窿里拔了出来,丢在地上。三七好歹也是个成年人,即使已经冻的硬邦邦的,也重的很。但这个人拎他,却轻松的好似在拿放一个桌上摆件。

男人丢完了人,蹲下来一刻也不停地开始拆卸三七身上的东西,一并将这些装备装进自己背包里。

“你什么意思?”女人顿了一会儿,随后发话,“什么叫不是他说的?”

男人看都没看她:“带上他的东西,离开这个地方。”

他的手摸到三七背包最深处,下一秒便被女人手里的枪杆子抵住了脑袋。这人手上的动作慢了一下,却并没有停。

“故弄玄虚。”女人冷冷道,“说鬼话糊弄小孩儿呢?”

见他没说话,她拿枪的手用了点力,随后大吼一句:“说话!到底什么意思!”

男人顺势停下了动作,抬头看了看天,摘了手套感受了空气里的湿度。似乎全然不在意这个女人,然后他收回手,开口道:“雪越下越大了,如果你们还想活着听实话,就快点收拾东西和我走。”

“你个宝批龙...”四川人气势汹汹的走过来,抬起拳头,“三七成这个样子,你这就走了?你现在不说清楚,谁也别走!”

说完话,四川人的拳头就挥了出去,下一秒却只见眼前只剩一道残影,须臾间,有什么东西绕到了他的身后,紧接着手一下子被反剪过去,他疼的大叫一声,还没反应过来,腘窝又是一痛,直接跪了下来。

女人见状立刻开枪,也几乎就是在同时,那人伸出手去,猛地往上抬了一下枪。

雪原上爆出一声短促的枪声,尽数被雪吸去了声音。枪响后,是一阵死寂,只有落雪簌簌,和呼啸风声。

子弹因枪的倾斜改变了轨迹,射向了天空。雪姐和四川人气喘吁吁,三人僵持了一阵,男人率先松开了抬起枪的手,手套被枪管的温度烧的冒着丝丝白烟,他掸了几下,又松开了被压制住的四川人。

速度之快,爆发力之强,简直像是瞬移。雪姐看着他,深知这个男人是有实力下死手的,如果他想,她现在也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她知趣的放下了枪,看了眼被地上的东西,拉起四川人。四川人显然并不服气,嘴里骂骂咧咧,似乎还想冲上去,被一把拦住。

女人瞪了那个四川人一眼,然后摇了摇头,示意他此事到此为止。

男人见他们没有要继续的意思,重新折返回三七的尸体旁,继续整理他的装备。剩下的两人随后加入了他。风声里,他们三个人都很沉默。

女人将三七的干粮分份,随后打破了这片寂静:“你不是牙人。”

男人只是忙着自己手里的活。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

“你现在是,但你曾经不是。”女人见他没有理自己,继续道。

男人装好了包,站起来说:“我刚刚说了,这里的雪会越下越大。如果你们真想活,就别问那么多没意义的话。”

“好,那我说一个有意义的。”女人问,“现在三七死了,他的那份,要怎么算,算给谁,出去之后怎么分?你不怕我们杀了你吗?”

她说完这话,其实心里有点虚。也已经做好了这个男人会看着他冷笑一声,然后幽幽说一句:你们都不是我的对手。这句话。

女人想了想。这个人一路上都很沉默,果然会咬人的狗都不会叫。

但是男人并没有如他预想那样,只是非常诚实的摇了摇头,“你们不会,因为你们知道只有我可以带你们走出这片雪,如果我死了,你们很快也会死。”

“我记得出去的路。”女人打断他,“你不会以为我们进来的时候,没有做记号吧?”

“那你可以看一下,这里还是不是我们进溶洞之前的地方。”

女人愣了一下,侧头看了眼四川人。两人一起环顾了一下四周。这里除了雪就是山,对他们来说长得都一样。

男人指了指不远处,两人目光顺势看去。发现在这片除了白色就再也没有其他颜色的大地上,不知什么时候竟然立起了一块黑漆漆的界碑,格外惹人注目。它太小了,小到如果不仔细注意,完全察觉不到。

那界碑上标着桑曲056。

“我们进去的时候,这旁边没有界碑。”

话落,雪窟窿里传来一阵风声。窸窸窣窣,竟像是人语。男人的脸色瞬间变了一下。

女人敏锐的捕捉到这一点,皱了皱眉。

“不对啊...”一旁的四川人突然打了个寒战。他拽了拽女人,结结巴巴的小声道,“姑,三七和我说话,就像这个声音!”

男人开口:“地面的气温比里面高,它喜欢暖和的地方,所以从地下跟了上来。你们不能呆在这里了,快走。”

话落,他将背包拉开,把刚刚装进去的所有的东西都倒出来。四川人看呆了,他睁大眼睛,似乎还在余震里。女人的手比脑子快,她喝了一声,上前拽住他的胳膊。

“你他妈要干什么?这又是什么意思?”她的愤怒因未知带来的恐惧,如今已经到了极点,“别和我们打哑谜!”

男人反手拽住她的胳膊,抬起头指向罩在他们头上的苍穹顶,女人也向上看去。他们这群亡命徒,从来都是低着头,只关注地上的东西,手上的东西。先是为了金子,后来又为了羊子,他们无数次在夜晚进出这片土地,却从来没有抬起头真真正正看过这片土地的天。

暴风雪中,天空被乌云覆盖。但乌云之上,若隐若现有一片蜿蜒的曲线,散发着淡淡荧绿,如点点鬼火,又如极光,一直延伸到很远的地方。

阴天是不可能见到极光的。

“这些是雪原上的动物尸体腐烂后产生的磷光。你是个聪明女人,如果你信我,那就沿着这条磷光一直往前走,就可以找到第一个村落。他们看到你是从这个方向来的内地人,虽然不会收留你们,但是会把你们带到县里最近的车站。这里的事情,我来处理。我的那份东西,你们来保存。”

最后的最后,他将那个小小的木匣子递给女人。

这样的木匣子一共有四个,里面装的是四份柔软的皮子,这四份皮子完全展开拼贴在一起,可以拼出一张非常复杂的画。这幅画,是一卷最早的德乌,德乌在藏语里,是谜语的意思。

按照他们原来的计划,四个人将一人携带一个匣子走出这里,但现在,能走出这里的只剩下两个了。

...

他们在雪原上走了似乎一个世纪。女人不太记得自己后来怎么样,只依稀回忆起,这个男人说完了话,就返回了这个雪窟窿里。他们也没有第一时间离开,而是在原地等了一会儿。直到暴风雪真的越来越大,埋住了三七的尸体,才意识到男人可能真的不回来了,于是狼狈的向着前方走去。

不知道走了多久,她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回过头去,暴雪中,发现他们离开的方向,竟然燃起幽蓝色的火焰。 第二章 皮子画 BJ五道营胡同的一家西餐厅里,这个中年男人坐在我的对面,欲言又止了半天,最后喝了一口柠檬水。

一个小时前,我参加了一个作者交流会,举办人是当下一个知名的作者,这些年出版了四五本书,每一本都是大火。小赚一笔之后,又开了家娱乐公司,现在旗下有许多艺人。

这次交流会,他带了一个当红小生,也是他旗下的,说是也借着这次交流会的名义,宣传宣传自己马上开机的书改剧。

交流会毫无悬念的变成了一个小型的粉丝见面会。

我一向不善于应付这样的场合,只坐了半个小时便开始如坐针毡。但介于邀请我来的,是这个作者的朋友,也是我在这个圈子里比较熟悉的同行之一,我实在不忍让他下不来台,于是艰难地神游了一个小时,便借着有急事的名义悄悄离场。

离开会场后,我给他发了个消息,说这种活动以后少邀请我来。五分钟后,他发了哭脸的表情,说实在不好意思会是这样。

人之常情也,不足为怪。

我在停车场抽了根烟,缓解自己的烦闷,正欲上车时,被从远处跑过来的一个中年男人叫住。

“陈老师,陈老师!等一下!”

他急匆匆的跑到我的车前,擦了擦脸上的汗,气喘吁吁的从包里掏出了一本花花绿绿的刊物。我认出这个出版社是我当初发表第一篇短文的地方。

那时初入茅庐没有经验,带着这篇不成熟的短文四处碰壁,最后被这个小出版社收录,还激动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结果编辑二话不说,把我的文章排版在了一个特别难找的位置。出版后,我自己也愣是拿着期刊翻了两三遍才看见。

稿费更是少得可怜。

当然,我入这行,也没指望这行能给我挣钱。因为没想好本科毕业出来之后要找什么工作,就去读研了。考上了本校,直升,今年是研究生的最后一年。我写作,纯纯就是为了打发时间,把自己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以文字的形式倒出来。虽然不指望它挣钱,我也会和其他作者一样,希望自己的投入至少不会全打水漂。

“能麻烦您签个名吗,陈老师?”他把期刊递过来,一下子就翻到了我的那篇文章。

我愣了一下,突然有点感动。于是点了点头,说:“可以。”

“交流会上,我的位置离您特别远,一直没找到时机和您说话。”中年男人摸了摸衣服口袋,递过来一支笔,“结果就是上了个厕所的功夫,发现已经您不在会场里了,一问保安才知道您在这里。”

“您的所有作品,我都拜读过。”

他说着话,我接过笔,在自己的第一篇文章,压着自己的打印名,签了一个手写的。

“您不用这么客气。我比您小,合该我称呼您。”我道,把笔还了回去,“谢谢喜欢,我会继续努力的。”

本以为签完了名他就会说声谢谢然后离开,没想到他捏着笔和本站在原地,支支吾吾的,很明显像是还有话要说。我有点不明白他要干什么,佯装赶时间的看了眼腕表,依旧客客气气的道:“您还有别的事吗?”

他小心翼翼的试探性的道:“我知道这段时间,您一直纠结新作的题材,我这里正好有一个故事,想提供给您。”

我挑了挑眉:“投稿是吧,没问题。你约时间。”

一直以来,所有人写作文落笔前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学会观察感受。因为大部分人的一生都实在单调,不把眼睛放在细节上,很难在生活里看到更多的颜色,读书的目的也是如此。小到写短篇散文的,大到写长篇巨作的,没少自己发掘故事,也没少听别人讲故事。很少有作者能把自己的生活过得像自己的文章一样精彩。

好的作者一定不缺故事写。因为等到他们累积到一定成绩,就会有人主动送故事。

我的生活,到目前为止,和大多数人一样,极致单调。总想着毕业之后,随随便便找个工资适中的厂子上班,养养猫狗,再过几年,和身边所有的朋友一样,谈恋爱攒点钱,买自己的房自己的车,娶妻生子,窝窝囊囊但平平淡淡。

窝囊平淡有窝囊平淡的写法,天马行空有天马行空的写法。但我这个人又拧巴的很,想在平淡的地方搞点大东西,又想在胡编乱造的故事里找合理性,一来二去,写出来的东西,基本都不能让我满意。

所以我经常抱着电脑叫苦,灵感枯竭的时候,我的脑子里是没有东西的。

如今送故事的人就站在我的面前,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不要白不不要。

“今天行不行?”男人先是面露喜悦,随后又慢慢的有点为难起来,“我明天就不在BJ了,家里有事。如果实在不可以的话...我们改天再约也可以。”

“没问题。这附近正好有个西餐厅,我的脑子神游一个小时了,也饿了。坐我的车,我带你。你吃得惯西班牙菜吗?”

兴许是没想到我会这么爽快,他脸上一亮,连连点着头上了车。

于是,也就有了最开头的那一幕。他坐在我的面前,似乎是因为紧张,喝了一大口柠檬水。

缓了一会儿后,他开始给我讲故事。

这个故事据他所说,百分之八十都是真的。但是因为他讲的时候磕磕绊绊的,这里不对,那里不对,自己讲着讲着又忘了自己前面讲过的事情,我当时对故事的真实性保留态度。

清朝年间,皇室为了垄断人参的采挖,很早的时候官设了一批专门挖参的队伍,后来这个队伍,不知道什么原因,不再受皇家的控制,自成一脉,称自己为“参帮”。这个男人出生在七台河,他的爷爷,爷爷的爷爷,都是在完达山上挖参的,他的爷爷是当时挖参的把头,也就是参帮领头的,把头在满语里是“勇士”的意思。

参帮靠采参卖参,养活自己的家人,但人参这个东西会跑,今天在这个地方,过了一夜就不在了。所以不是年年都能收成满满,也不是批批都是好品相,常常会出现全队揭不开锅上不了山的情况。

那个时候,东北边远地区猎户居多,几乎有男人的家里就有一把土枪。所以,他们也会偶尔打打野兔野鹿,一部分自己吃,一部分拿去卖。

完达山靠近俄罗斯的边境,有些也住在边境的俄罗斯人,知道他们在挖参打猎,就来和他们做交易。他们用洋玩意和列巴红肠,来换参帮打到的野物。时间一长,这些人熟络起来,两边就互相开始帮忙倒卖东西。

两边人和谐共处了很长一段时间,这期间倒卖出去的东西不计其数。不过据男人说,卖的其实吃的居多。那个时候闹饥荒,闯关东的人来东北避难。吃用的东西,很容易散出去。

后来有一天,队里端锅的(炊事班班长)带回来一个木匣子,他说这个匣子,是藏在一堆大列巴里的。

木盒子小小一个巴掌大,里面叠着一块非常非常柔软,但羊膻味很重的皮子。皮子具体柔软到什么程度呢,从里面抽出来展开后,大小是木匣子的五十倍,能把三个成年人完整的包在一起。

这张超大号皮子已经包浆了,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也看不出皮子上都有什么,只能隐隐约约看出,这皮子上有一幅画。画风不详,男人说有点藏传佛教的味道。

这个皮子是什么做的,我当时其实已经有答案了。但那个时候这些东西,罕见稀少,又仅供皇室,老百姓自然不知道那是什么,所以对这张皮子有着十足的好奇心,以为也是俄罗斯的洋动物。

他们觉得这皮子太好了,好得不得了。

但当所有人都在好奇新事物的时候,只有把头觉得奇怪。他在想,这块皮子为什么要藏在列巴里呢?这么好的料子,大大方方拿出去卖,也完全会有人买。

这样躲躲藏藏遮遮掩掩,这皮子一定不简单。说不定是什么古董宝贝,为了借他们的手,传递给有心的人。

把头看着这块皮子,发现这张皮子的边缘有被切割的痕迹,也就是说,皮子应该不只有这一块。

他的猜疑似乎在这一刻被证实了,他坚信这块皮子,非常不得了,但绝对不是参帮其他的人觉得的那种不得了。

其实这个时候,这些人凑在一起一琢磨就会发现这个事情不对劲。那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偷偷摸摸把这个木匣子丢了。但是人一但有了贪念,魔鬼就会在心里种一颗罪孽的种子,发芽结果只是时间问题。

把头决定一个人私吞这个皮子。

...

故事讲到这里,他的手机突然响了。

“不好意思,我出去接个电话。”中年男人有点不好意思,拿起电话连连鞠躬,匆忙离席时还碰掉了放在桌上的期刊和刀叉。

夹在期刊里的东西全都掉了出来,男人低头去捡,我说没关系我来就行。

他投来感谢的目光,匆匆往外走,一边说:爸爸在忙,晚点再打电话之类的话。

哦,原来是个父亲。我想了想毕业以后的生活,循规蹈矩的话,有一天也会为人夫,然后为人父。

我喜欢单眼皮的女孩子,有韵味。生个女儿好呢,还是生个儿子?还是儿女双全?

想着想着,我把地上的东西系数捡起来。

期刊里的这些纸,有读者交流会海报、旅游宣传册、还有地铁图,地图,甚至还有房地产广告。

其中有一张照片吸引了我的注意。我愣了一下,拿起来端详。

这个照片和他故事里说的那张皮子很像。我不由得多看了几眼,照片里的东西,也看不清楚原本的颜色,看不清图上的内容。但与其说他是一张皮子,不如说是一块画布。

本着做好人不偷看的原则,我将那个照片塞了回去。

男人很快回来了,之后发生的事情,就还是讲故事。这期间,据他所说,还发生了一些很离奇的事情。但介于我认为后半段比前半段胡编乱造的成分还要严重,完全是没有合理依据的臆想,我决定不在这里赘述。但最终结局是,在他们发现大列巴里的木盒子后,一直和他们换物的那批俄罗斯人突然在某天,全都消失了。

最开始的几天,参帮的人以为这些俄罗斯人被什么事情耽搁住了。再后来,他们似乎意识到,这帮俄罗斯人真的不会回来了。

于是他们又开始重新靠自己。但是从倒买倒卖里尝到的甜头,让他们开始有些不太习惯之前之前的艰苦。

参帮的人开始心生嫌隙,总是动不动就起冲突。最后一次上山,参帮里所有的人再也没回来过,他的爷爷也不例外。

他们家的人坚信,参帮一定是被那张羊皮诅咒了,决定溯源,想烧了这张皮。但是他们发现,那张羊皮也不见了。

男人道,整件事发生的时候,他才十岁,也是家里人后来讲给他听的。他最开始是不信的,无凭无据,说不定就是为了吓唬他,让他没事别往山上跑。因为如果这么解释的话,其实是很合理的,山上雪厚,地形复杂,指不定一脚踩空摔下山,死了都不会有人发现。

话落,他画风一转。打开期刊翻出我之前看到的照片。

“直到我看到这个照片。”他把照片推过来,“听说现在有人也在找它。”

他说,他们家没钱给皮子拍照。这张照片,是一个德国人给他的。

他那个时候才知道,这个东西叫万代锦,是清朝时期,XZ藩王进献给皇室的贡品。价值非凡,或许要比乾隆的长生被,都更牛逼一点。

但是那个时候清朝自诩世界中心,并没有把一张皮子当回事,最后成了数百万陪藏品之一。再后来,不知道是谁,把它盗了出来。那个人大概知道自己吃不下这么大的东西,于是把这张皮子破坏了,分成了四块,散了出去。

这个男人的爷爷,得到的是其中一块。 第三章 一些遗物 BJ的夜晚车水马龙,对着电脑发愁之时,我脑袋里开始闪回中年男人下午和我讲的那个故事。

我目前虽然确实有点纠结新作开篇的问题,但是这个故事也真的让我鬼火冒。他的这个事情,已经不能用真假来评判了,说是真的,那种规格放在现在,可是直接能足够坐穿牢底的。说是假的,他又言之凿凿,绘声绘色,这种时候否认他,言外之意就是说他这个人得癔症了。说好也不是,说不好也不是。

我说你这个人不厚道,我请你吃了顿中午饭,一会儿你是不是还得准备跟我这儿蹭顿晚饭?他连忙摆摆手,说不是的不是的。

他应该是看得出来我已经有点疲了,很知趣,讲完了故事没多久,我们就在餐厅门口分手了。临走前一个劲儿的说谢谢,谢谢陈老师。我看着他人到中年就已经有点佝偻的背影,在餐厅门口抽了根烟才走。

九点半刚过,我接到了家里打来的电话。他们在整理我奶奶的遗物,东西太多了。希望我可以过来帮帮忙。

我对我奶奶的认知,其实还停留在上大学以前。

我奶奶是生在北京胡同大杂院里的孩子,自小性格十分耿直泼辣。在别人家的女孩都还在踢毽子跳皮筋的年纪,我奶奶已经在跟着我的大舅爷二舅爷炸粪坑了。我爷爷对她一见钟情,据说是因为奶奶救了他一命,从此对我奶奶死心塌地。

陈家往上数几代,是做买卖的,很有钱。但几代败家子开始上赌桌抽大烟,把家产挥霍一空。到我奶奶这一代,已经是穷得叮当响。后来,我大舅爷继承祖上基因,又找到了做买卖的门道,和奶奶二舅爷一起做起了家族营生,日子越过越好。一家子搬出了大杂院,置办了几处房产,从此飞黄腾达。

我爷爷几乎是垂直入赘。

和我爷爷成婚后,奶奶先是生了我爸,紧接着又生了我二叔和小姑。我爸爸是个性子古怪的,对继承家族产业没有什么太大的兴趣。家里,一直都是二叔和小姑在打理。

陈家这两代人,除了我爸爸是个老实人,从我大舅爷到我小姑,各个都是厉害角色。他们的故事多的可以写成一本书,但大部分在这里不好细说,点到为止。

...

我把车停到后院的时候,发现长辈们都已经到了。但我发现来整理遗产遗物的,不光是我那这几个直系长辈,有几个外戚也来了。一见到我,就露出了很和蔼慈善的微笑。总有一种开口会说“你不记得了吗,我小时候还抱过你”这种的话。

奶奶仙游的事情一传开,那些外戚陆陆续续的都闻声赶来,说的好听点是来哀悼的,说的不好听点,是想来谈谈我们家的口风,看看有没有机会分走一杯羹。有的外戚我连见都没见过,逢年过节更没露过脸,甚至连怎么称呼,都得现算一下。

外戚寒暄,张口闭口都是我奶奶。

最开始生意场上的事,除了我大舅爷,就是我奶奶在外天南地北的跑。因为那些来巴结陈家的,一般都会从家族的女性成员下刀,他们以为女人耳朵软,虽不成大气候,但至少可以给家族的男人带带话,帮衬一把。在别人眼里,她是陈家派在外面带话的,无足轻重;殊不知这个带话的,可以决定合作的生死。

我奶奶这个狠角,最擅长的事情就是扮猪吃老虎。

不过她的扮猪吃老虎,有自己的一套。她这一套,特别牛逼,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正是这个道理。面上不会薄待了你,最后事儿成不成,全靠造化,就算不成,也能让你气不起来。甚至你从陈家离开的时候,还能对着外面吹嘘一番,陈家是这个,牛。

堂子里,我跟着跑腿的打打下手,奶奶生前留下了不少书籍卷轴,还有年轻时闯荡,不知是送的还是自己收藏的,不少件文玩字画。前前后后搬出来五六箱。

搬到第三趟的时候,我的腰和手臂都酸的要命,刚进屋门,这时,有个人手里捧着个东西,匆匆从我面前一阵风似的跑了过去,到一旁的二叔身边。

“爷,”那跑腿的气喘吁吁,“这是我们在老太太的遗物里找到的,盒子被发现的时候是开着口的,里面没东西,不知道是不是在搬运的时候掉出来了,您看怎么处理?”

二叔和小姑正在和律师清点,他抬了一下手让那个跑腿的等一下。我见他们忙不开,喘了口气,喝了口水,重新卷着袖子走到他旁边:“是要找东西吗?我来——”

话还未落,我的目光落在他手里的东西,脑袋瞬间炸开了。这匣子,和下午在照片里偷偷一掠看到的匣子无不相符,简直就是一模一样。那一刻,中年男人给我讲的故事,在我脑袋里如同走马灯一样一圈一圈绕回来,我甚至能闻到这盒子里那浓重的羊膻味,而唯一不同的是,匣子里没有他所说的皮子画。

未免太巧合了。但这他妈已经不是巧合,而是有点恐怖了。

我睁大眼睛,指着这匣子,张目结舌,看了看二叔,又看了看小姑。

二叔见我如此诧异,脸上陡然变了变,和小姑交换了一下眼色,拍拍律师的肩膀,先让他下班了。在我开口说话之前,他接过那个木匣子,打发跑腿的去干别的事,随后将我带到一边。

先前我只是有些疑惑,如今这一系列动作,完全佐证了我的猜想。这个东西,确实是我在照片里见过的。

“这匣子,你见过?”二叔指了指匣子。

我连连点头,把下午的事情,毫无保留的全都讲了一遍。我把那个人和我讲的故事压缩了一下,尽量保留了很重要的部分。参帮皮子画,俄罗斯人,德国人,诸如此类的。讲完之后,我试探性的看了看二叔和小姑的脸。

我本来以为讲完之后他俩要露出那种这是个惊天大秘密的错愕模样,然后秘密交给我一个信封,说:孩子,这个世界的以后,就靠你了。记住,你才是天选之子。

但他俩好像没有任何反应。小姑点了点头,说:“你说的皮子画,其实就是张羊毛毯,是XZ活佛献给皇帝的贡品,简单来说就块御用垫脚布,也确实很大,所以被分成了四块。至于这个雕花木匣子,是你二叔朋友送给你奶奶,用来装首饰的。”

这个回答出乎我的预料,我愣了一下,看了看二叔。二叔也点了点头。

小姑见我还在发愣,把匣子往胸前回一抱:“你要是奶奶的亲孙女儿,我倒是还能把这个匣子给你继续装首饰用。别惦记了,咱家那么多东西,你随便挑个别的继承一下,去去去,一边玩去,大人讲话小孩子别插嘴。”

我被小姑推着赶走,还想说点什么,小姑说我这是搞写作把脑子搞的稀里糊涂的了,听风就是雨,别人说点什么就信。如果这个故事有真的成分,那一定是参帮的部分,因为那个时候,哪怕是现在,东北长白山一代都有参帮活动。挖挖野山参,跟着护林员监测野生动物,运气好了,说不定哪年能检测到东北虎。

清点了一晚上,天边鱼翻肚的时候,才全部清点完毕。外戚和小姑发生了点小摩擦,闹得很不愉快,我是小辈,也是陈家名下顺位继承人(也就是我爹)的唯一一个儿子,不知怎么就突然变成了众矢之的。我实在不好插嘴,二叔生怕我在这儿待下去迟早被扒皮,连轰带赶的把我提溜出了院子。

回家之后,倒头就睡。日上三竿之时,迷迷糊糊的才醒。一翻手机,小姑发了几条消息过来。

叫我速速回电。

我电话打过去,就听她异常开心的说:“百岁,昨天看你黑眼圈够重的,这段时间没睡好吧?别总盯着你那台手提电脑了,鸢姑带你出去玩几天,换换心情。”

她说话的时候,背景音很嘈杂,不知道再哪。

熬了个通宵,我人都不太清醒,靠在床上捏了捏眉心,“不是说好了不叫我小名吗,我妈最近吵着要旅游,你咋不带着她出去溜达,非逮我一个?不去不去,我困得很,再会儿觉。”

说着就要挂电话。

“诶等等——你就权当陪我这个老姑娘了,行不?”她赶紧改口,生怕我真挂了电话似的,“如果你肯高抬贵腚陪陪你小姑,春节我多给你包仨红包。”

“我不信。”

“五个。”

“鸢姑,我视金钱如粪土。”我实在有点无奈,还有点急了,“你包十个我也——”

“得嘞,十个红包。票我已经给你买好了,我先登机了,见面详聊。”

还没等我发话,小姑就把电话撂了。

我在风中独自凌乱了一会儿,手机短信显示我已经订票成功。一看航班,今天下午三点,西宁曹家堡。

我看了眼时间,十二点整,还有三个小时够我收拾。我一下子从床上跳起来。

我操,真是坑人不浅的恶毒女人。

紧接着,手机又收到一条小姑发来的简讯,点开一看是一张毫不相干的风景图。

小的时候,她非常愿意和我玩一款特殊的猜谜游戏。普通的猜谜,都是给一个谜语,从字里行间里的线索,去猜谜底。这个最简单基础的游戏,后来迭代更新,变成了年轻人爱玩的剧本杀,海龟汤。但我小姑和我玩的这个,和这些游戏形式都不一样,她让我猜的,通常都会是一张图。

文字版谜面,只有几个信息是猜对谜底的关键,但图片版的谜面,整张图上的东西,都是猜对谜底的必要元素,甚至一张图里,可以有很多的谜底。

我看着这张图,心想着这个女人又要折磨我了,过了一会儿,从图里面拆出一个词:万代锦。

...

飞机晚上八点在曹家堡落地。

我准备的衣服少了,两腿肚子凉飕飕,直打喷嚏。走出候机楼,就看见一个小姑穿着一身很艳丽的衣服朝我走来。

她完全是一副度假的模样,太阳帽上还挂着一个墨镜。这时,我才发现她旁边还跟了一个人,这个人年龄不大,个子和我差不多高。手里还有一块横幅告示牌,上面写着:热烈欢迎陈老师来西宁考察!

我瞠目结舌,抬手指着牌子,“搞什么——”

“介绍一下,”小姑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向我指了指旁边这个打杂的,“这是陈命,我的侄子。这是杨牧生,我们的向导,也是XZ大学,自然科学系的教授。”

我对着他点了点头,他带了个鸭舌帽,帽子下的脸十分年轻,没有教授的味道,倒是更像个学生。

“你好你好,杨教授。”我赶忙伸出手去,“初次见面,多多指教。”

他看了我一会儿,没什么特别的反应。然后伸出手来,握住我的手,轻轻摇了两下以示回应:“你好,陈命。”

实在是中气十足的问候。我反应了一下。

西宁的干燥是让我有点受不了的,我想我得亏不是水水润润的南方人。刚一上车,鼻子就开始流血,疼了一阵,牙龈也有点肿。

杨牧生坐在后座,递上来一盒清热解毒丸。

我看着快速像后面倒退的景色,托着下巴问:

“去哪?”

“可可西里。”杨牧生替小姑回答我,语气一如既往很平静。 第四章 德令哈的夜 负责开车的司机叫黑石的中年人,人如其名,又黑又壮。西宁本地人,也是给陈家做事的打工仔。陈家大部分外务,由小姑负责。她不怎么在家,久经生意场江湖事,因此认识的人也很多。

小姑很信任他,管他叫石头哥。看起来在陈家也算是个高级打工人,我于是叫他石叔。该说不说,我小姑这样的女人和石头哥站在一起,竟然十分登对。

石叔对我很像姑父对亲侄子,好得不得了。所以我猜,他俩绝对有点东西。

从西宁到可可西里,十二个小时的路,我们一路颠簸,越野车驰骋在西北的土路上,一路扬着尘,在德令哈歇脚。

车停在客栈外,还没拐进去,就看到了五六辆吉普停在门口,四五个外国人围在车前抽烟。

这个时间也不是旅游旺季,怎么这么多驴友?

小姑一下车,那几个外国人就看过来。风刚一吹,把小姑的裙子吹得荡起来,那几个洋人吹了声口哨,嘴里说了句洋文,意思是:小姐,这种粗犷的地方,实在不适合你啊。

小姑比我爸小整整十岁,高高瘦瘦的,气血很足,人长得年轻漂亮。小时候我虚荣,家长会非要小姑参加,硬说她是我姐。

要是换别的女孩儿,这个时候早生气了。小姑是个老江湖,对付这些地痞流氓绰绰有余。她从包里摸出烟,竟然径直走过去借火。过去说了没几句话,给那几个老外逗得直笑,七嘴八舌的就聊起来了。

我偷偷瞥了眼石叔,发现他竟然没有特别的反应。正专心的收拾着东西。

于是我凑过去对他话里有话的试探着:“石叔,我小姑一直都是这样吗?”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小子脑袋里打的什么坏主意。”石叔看了我一眼,推推我的肩膀,“你小姑这种女人,强得很。心眼实的普通男人,她看不上。这些金发碧眼的洋鬼子又老阴贼,一人揣着八百个心眼子,更不可能。”

我“哦”了一声,被一眼看穿,也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偷偷溜走了。

我收拾好后备箱的行李,杨牧生下了车。见我还在收拾,走过来帮忙。我摇摇头说不用麻烦,我自己一个人收拾的快。一扭头他不知什么时候身边大大小小三四个包,早就自己先收拾好了。

被这些大大小小的包一衬,他在中间,就显得十分单薄。

这么个小身板,能收拾这么快?我挠了挠头发,确认了一下这些包确实是他的,默默加快了速度。

他看着我半天,不知道是不是嫌弃我慢,话也没说一句,过了一会儿丢下我走了,径直进了客栈。

我见他就这么走了,脑子一头雾水。

这个人在车上八个小时,几乎没怎么说话,不是在看自己手里的材料,就是在看窗外。偶尔睡醒了,会听我与小姑和石叔聊天闲扯淡,但是也是完全不会插嘴的状态。

小姑想带着他聊几句,但他回答的也都很简短,说第一句话的时候,不会给接下来的对话留话口,基本上就是冷场王。

西北的荒野开一个小时是一个样,开四个小时还是一个样。看着看着就会审美疲劳,一路无话,就只能听歌,石叔的品味还停留在七八十年代,车载音乐只有那么几首我愿意听的,就把《德令哈一夜》听了一遍又一遍,听歌听烦了,就睡觉。扭头一看,杨牧生还在看资料,我说不晕车吗,他摇头。

我操,不说话就算了,现在是什么意思?是嫌我慢了?我气得要命。

小姑抽完烟走回来,不见杨牧生,就问我和黑石,人去哪了。

石叔摇头,带着一堆东西准备去入住。

“不知道,那小身板干不动体力活,估计找地儿歇着去了吧。”我烦得要命,“搞学术的都这么怪?话都不说,呆子一个。”

小姑乐了一下,拍拍我的脑袋,说:“真没大没小,我可是三顾茅庐才把他请来。诶,我跟你说,那帮老美是去可可西里拍纪录片的,这七八辆车都是剧组和设备的车。咱们正好结个伴,单车进无人区太危险了。”

“跟他们结伴?”我侧头看了看远处吉普车的方向,就见那几个老外,举着啤酒罐向我招呼了一下,“我操,这帮人看着就不是什么好人。你心这么大,非选他们?这客栈就没有别人可结伴的吗。”

“这会儿不是旅游旺季,旅行大军的车票都没买呢。”她道,“有人跟着就不错了,你还想要什么自行车。”

我白了她一眼。

这时,杨牧生从客栈里三步并两步的赶回来,交给我们四串钥匙。

“客栈很小,这批外国人本来是包了整个客栈的,只能匀出来三间房。”杨牧生道。“这是房间钥匙,你们收好。”

“这么多人?”石叔懵了一下,“这个时间,不应该啊。”

我看看钥匙看看他,心想刚刚真是错怪他了,罪过罪过。希望他没听见我刚刚的屁话。

三间房不好分。我不好意思独占一间,所以主动提出和黑石一间房,美其名曰是让向导多休息休息,第二个原因是也是实在不想和这个读书读傻了的木头脑袋凑在一起。

屋子不大,是两张单人床的标间,十分破旧,但好在还算干净。我这人对住宿环境有点挑,但西北条件差点也能理解。

卫生间居然还装了个智能马桶。

我洗完了澡,躺在床上摆弄起相机。准备明天拍点照片,回去了也算能交差。

不停的奔波实在是让我有些疲惫,和石叔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没一会儿就开始犯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昏睡了过去。睡了不知道多久,被楼上重物坠地的动静吵醒了。我挣扎着爬起来,扭头看了眼表。

凌晨四点,窗外一点光都没有。

黑石这时也被弄醒了,他一翻身,跟着爬起来看看。我欲要开灯,石叔按住我的手,摇头小声道:“有可能是小偷,先别开灯。”

我愣了一下:“小偷?”

楼上紧接着又是一阵窸窸窣窣的重物拖拽的响动,隐隐约约还夹杂着说话声。这个房子的隔音不是特别好,虽然听不清说的是什么,但是楼下屋子一静,动静就特别明显。大晚上的很像在床底下啃木头的老鼠。

“小地方小旅馆,总有手脚不干净的,也有可能是附近村民,”他沉默了一会儿,“呆在这儿别动,我去看看。”

随后他坐起来,摸着黑去穿衣服。他从背包里掏出一把户外手电筒,轻轻转了几下,那手电亮起来。

我毫无睡意,也起来穿衣服,说:“我跟你去看看,我不放心。”

黑石看了眼门洞猫眼,点点头说,也行。

外面静悄悄的,又黑又暗,走廊里除了尽头一盏灯,吊在天花板上晃晃悠悠,整个小楼,除了几个房间里偶尔传来电视和笑声,一片死寂。

我俩蹑手蹑脚上了楼,发现这层更黑,一盏灯都没有。

楼上对应的那间房,黑漆漆的不太好找。好不容易找到了,敲开门,里面探出来一颗洋人脑袋,我猜到可能是那一批去拍片子的。见我们是楼下找来的,几乎是滑跪道歉,说正在收拾明天的东西,打扰到实在抱歉。

说完,还打开门给我看了眼里面的设备,问我要不要进去跟他们喝杯咖啡。

我寻思这杯下去可还得了,今晚直接熬穿。摆了摆手说不了不了,便回到了楼下。

左右都是串门,黑石下了楼还是有点不放心,于是说要去小姑那边看看。

门敲了没多一会儿,里面传来小姑的声音。我俩松了口气,让她把门开开。

门一打开,里面露出个鬼脸。我被吓了一天,定睛一看,竟是她敷面膜。石叔进屋搜寻了一圈,紧了紧她房间的窗户,拉严窗帘,随后提醒她千万不要开门。

小姑嘴上说着知道了知道了,行动上却是把我们一个接着一个的推了出来。

我被踉踉跄跄的赶了出来,正欲转身回屋,突然余光瞥见走廊远处尽头一个黑色人影,正在不停扭动,我吓了一跳,于是下意识看过去。

尽头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我皱了皱眉。难不成是幻觉?

次日清晨,客栈又来了一批驴友团,五六个人,小团,都是中国面孔。

客栈一楼的小餐厅里,洋人的浓度一下子降下去了。但这个驴友团全都以洋文名互称,一时间英文称呼又是此起彼伏的。这个叫丽萨,那个约翰,另一个叫汤姆。

队长听口音是个四川人,四川藏族人,长得结结实实,他给自己起了个洋文名叫罗杰斯,在北京琉璃厂开了个古董铺子,挣了点小钱,开始旅居生活,我后来管他叫罗老板。

他们本来的计划,是走一趟青海湖大环线,然后再去阿拉善盟找海子。一听我们这些人都是要去可可西里的,于是临时改变计划,决定一起进无人区看藏羚羊。

装车的时候,我发现这个罗杰斯一直在观察那批美国人,我对这批美国人没什么好感,于是走过去给他散了根烟,想探探他的口风。

没想到还没开口,这罗杰斯叼起烟,眯起眼睛猛猛吸了一口烟,幽幽道:“你觉不觉得,这批美国人,不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