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竟然和法国大小姐一起种田》 第1章 清晨,钢笔的笔尖会在米黄的稿纸上叙述一个人的轨迹。

“你好,我叫泠希音,从今天开始,我们就是邻居了,日后请多关照!”

笔尖在纸面上悬停,及黯抬头。一个女孩站在面前,双手拿着一瓶白葡萄酒,大概是当作见面礼的意思。X从酒瓶上挪开视线,他的目光从女孩的黑色发梢和纯白连衣裙走过,一直走到云天相接的远处。

“呃,你好。我叫及黯。“

看来,X从来没有预测对自己的命运。他本以为他会独自在这里度过余生,这样他可以与酒保持一种疏远。

他甚至完全适应了没有电力,网络,以及自来水的生活。

X已经十年没喝过酒了,他讨厌酒后醉梦的幻觉,这使他感到窒息。为此,X在三年前辞掉了那份令人艳羡的工作,预领三个月的工资,并把公司的股票出手。X支付了一些代价,在埃舍尔小镇买了一栋小房子,然后转行当起了作家。语言似乎是他能够改变的为数不多的东西,X总是这样认为。

埃舍尔小镇是坐落于城市西面的废弃建筑群,知道它的人并不多。X年轻时有一位朋友领他来过一次,这里充沛的阳光和停滞的时间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里仿佛隐隐有一种召命。当时X只是把这里当作一生只会路过一次的景点,他没有料想到有朝一日,有人会重返这片经久不至的土地。

三年来,X隐居在埃舍尔小镇,仿佛不曾活过。他只是作为一个人存在于这里。

X通常在明亮的黄昏入睡,在昏暗的黎明起床。起床之后,他喜欢赤脚沿着埃舍尔小镇的玄武岩石路漫行。石板的久远的触感总是启发他写作的语言。X不需要构想故事,他有的是故事,这些故事占据他人生长度的七分之一,以及他灵魂重量的全部。X靠这些故事赚钱,虽然他明白这是在出售自己的过往。

写写故事,赚点生活,总比跟大老板们喝酒要好。

及黯会一直走到汤谷塔,那里是小镇最东边,他会登上塔顶,长久地凝视从群山中升起的星球。那时没有被污染的阳光会浸润整个街道,及黯可以在塔顶聆听溪水流经石沟的声音。这些溪水流经小镇各处,它们组成的网络像是一张上古时期龟壳的裂纹。顺着这些沟渠,溪水会流入镜湖。

镜湖在小镇的西面,大概三里远的地方。镜湖旁有一块石碑和一座码头,石碑经过时间的磨损,只有“瑶池”二字清晰可见;码头是多年前修筑的,本来是为了供富人们停靠游艇,后来小镇荒废了,码头就沦为一块规则的悬崖。X从来不去码头,就像他从来不去栖居地一样。

那里是他十年前喝酒的地方。栖居地位于小镇的中央,在附近随便走几步就能看见荒草里的断壁残垣,或者是雕刻着鹰与熊的石塔。

跟大多数埃舍尔小镇中的建筑一样,栖居地是木结构的小屋,苔藓在那里败而复生,藤蔓和裂痕一起在门框上生长。X亲眼见证了栖居地的凋零。不仅如此,他还清楚这附近每一株草的位置,以及每一块苔藓的纹路。老伙计——X的一位故人——就住在栖居地里,他似乎早就住在这里了。但X三年来从来没有碰到过老伙计。这个人仿佛已经不再。X有时怀疑老伙计已经死去,但栖居地白昼的炊烟和夜晚的光影打消了X的顾虑。

但三年来他从来没拜访过老伙计。

“何必呢?”X总是这样想。

之后,穷途而返,回家打理菜圃,顺便吃早饭。早饭通常是现摘的蔬菜,两三个坑坑洼洼的番茄,地瓜,或萝卜,只有在缓冷的冬日,X才会生火熬粥。生火毕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直到现在,X也没有完全掌握控制火势大小的要诀。每当在灶台弄得一脸灰尘,他会怀想现代化的集成灶。

早饭过后是沉默的写作时间,一直持续到饥饿攻占他的思绪。

X没有时间,或者说,埃舍尔小镇没有时间的概念,这里只有三个世界:昼,夜,以及日月之间。初到小镇时,X还带了一块机械表,然而,在发现了时间的离席后,他干脆把机械表的表盘拆下来,用来打水漂。那是他打水漂飞得最远的一次,那玩意儿飞快地从湖面上切过,在没有时间的日子里,留下一道经久不散的涟漪。

工业生产的东西就是光滑。

当然,X还是凭借祖先的智慧虚构了小镇的时间。

太阳是时针的正面,月亮是时针的反面。X还散养了三只母鸡,一只公鸡,以充当分针的职位。

X曾在稿纸上记录日期,可是后来那些语言总是莫名其妙地消失,于是X只好在石板上刻正字。

每刻一个正字,X就会给自己放两天假,一天用来打柴,捡蘑菇,摘野葡萄,和钓鱼;一天用来处理要事。

他需要在凌晨骑自行车去城市,回到他昂贵的大平层,把存稿传到网上,顺便采购一些生活物资,大米,蜡烛,盐之类的。这大概会花去一个白天的时间。

X没有看门狗,他本来应当有一只看门狗,可是他没有肉,养不了。

说实话,隐居式的生存方式并没有使X感到轻松,反而将他困在了孤独的泥沼。

这里的生活跟城市的生活一样单调,唯一的优点仅仅只是水活石润,日月清朗。他留在这里,仅仅只是活下去,就占据了他一天的四分之一。

况且,推掉与朋友们的联系,自然会导致一种陌生。他的朋友们唯一知道的是,“及黯失踪了!”

然后及黯从他的过往失踪了,X就来到了这里。

“嗯,你,是来郊游的?”X试探着问。这个女孩像是凭空出现,穿着休闲,好像是在闹着玩儿。

埃舍尔小镇不应该有外人进入。

“郊游?我是来.....我看过你的字自传....。我是来隐居的!”女孩快活地说,她淡蓝色的眼瞳中散发出淡淡的十八岁的气息。 第2章 “你这副打扮可不像是隐居的样子,还有,你成年了吗,就到处乱跑,很危险的。”X善意地提醒。

“很休闲吗?”泠希音转了个圈,裙摆像是一朵昙花。“好像是有点,不过,不过没关系!我带了工作服!”

她一边说着,一边拖着行李去找她的寓所了。

临走前还不忘炫耀一下她的购房合同,以证明她真的是来隐居的。

X无奈地看着这个女孩远去的背影,她的小腿,白袜,黑皮鞋,以及轻快的步调,真的与这里的一切格格不入。

希望她只是一时心血来潮吧。

X把那瓶白葡萄酒放在门口的台阶上,重新开始了写作。他的任务还没有完成,但思绪被打断了,X得重新回看一下他的前文。

他已经不记得,他在荒原上走了多少时间,幸运的是,他还活着,没有被吃掉。

想到这里,O的骨骼肌颤栗了一下,冷,风吹过,狼嚎不绝。X把身上的狼皮裹得更紧了,他的手在抖。这么多年了,周围的情景依然使他的瞳孔怖惧。他弓着腰,裹着狼皮,走得更像一匹狼,这使他安心。不会被吃掉。

到处都是狼,隐没在暗处,败草丛中,残垣的阴影里,干涸的河谷。它们藏在烽火台的浓烟中,以及月亮下面。只有在它们猎杀的时刻,空间中才会闪过一道白色的残痕,当然,还会留下声音。杀戮并不总是寂静无声的,只有最高明的狼王才能悄无声息地捕猎。

这么多年,在大多数情况下,X只能听到沉闷的碰撞声,或密或疏,如同戍鼓的残余。那是肉块砸在尘土上的声音。有时,狼牙在金属上划过的尖锐的动静会远远地留在荒原的天幕上,这是几声反抗的哀鸣,剑,或戟。在被狩猎的无声的人群中,会有人反抗。他们有武器。

当然,时而还会听到狼的哀嚎——剑身刺过狼嘴,贯穿心脏,冰冷的液体会从创口喷薄而出,然后洒在荒原的尘土上。这一切都可以听的很清楚。

O试图回想上一次听到这种哀嚎是在乎什么时候,但他记不清楚了。无尽的重复的荒原和无尽的重复的时间磨损了他的记忆,或者说,他的记忆被埋葬在了一块他不能再进入的土地。是五年前吗?或许是十年前?在一棵树下,是柳树吗?在湖畔旁?应该是在湖边。好像是在干涸的湖边,柳树下,他听见过这样一声狼的哀嚎。再久远的,X已经全然忘记了。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现在不会被吃掉,也没有变成狼,这就很好。不会被吃掉,或许? O的手无意识地在腰胯处摸索着什么,但这里空空荡荡的,那柄剑早已不在。

他忽然觉得荒原上的风像是狼的吐息,游过脊梁。

O在颤栗,他的骨骼肌不住地颤抖着。惊鸟在黄昏时寂然起飞。O把身上的狼皮狠狠地扯紧,然后随地在败草丛根处捡起一块狼粪,抹在身上。不要被吃掉。

可是,“他把人的遗骸涂在自己身上,就更像一匹狼,或者说,更像一个人了,不是吗?”在远处的山丘上,小偷对狼王说。狼王闭着眼,哼了一声,小偷就失去了声音。一切都那么安静,它在享受最后的夕照。天要黑了。滚烫的夕阳凝固在荒原无边的那一头,光线经过时间的冷却,洒在败草的原野上,只剩了一些没有温度的东西,像是一层灰。有几只寒鸦,远处有一笔烟痕,一片浓淡交错的草。风吹。

“嘎——” O明白,时间不早了。他的经验告诉,不要试图在阳光下找到狼,他们隐藏得很好。但它们从不伪饰自己的眼神,在没有光的晚上,你可以看见杀戮的渴望如鬼火一样游荡在空间中。比如现在。天黑了,现在是属于月亮的空间,而四周尽是摇曳的光点。他的手又开始摸索他的剑,可是这里一无所有。什么都听不见,没有声音,什么都听不见。

O开始快走,小跑,接着狂奔。他一个劲地往前跑,跑过草丛和断木,可是他什么都听不见了,连同自己的脚步声,喘息和心跳。跑!快跑!有这样一个庞大的身影寂然尾随着O,他感觉得到。O甚至觉得应该把狼皮脱下来,用剑锋决定自己的命运,可是他做不到,那柄剑不见了。

“不见了,不见了。” O越跑越慢,狂奔,小跑,徐行,最后止步。他忽然就忘记了逃跑,因为O忽然就记起来,有一段很重要的过去被他忘记了。

O忽然回忆起了遗忘,他想起来了,他把他的过往埋葬在了什么地方。于是,吃掉与不被吃掉,也就不再重要了。

他止步,一手褪去狼皮,狼皮就从他肩头笔直地滑落。然后转身,在他面前的是惨白的虚空。月亮在他头顶无声地燃烧,灰黑色的火焰逼退了虚空的侵蚀。X侧立在月轮之下,它越来越近了。一切都没有声息。“是谁偷走了我的剑?”O开口,作为猎物,俯视着猎人,就像是君临天下的帝王。

阴云取代了虚空的位置,整片荒原都充斥着雨声。谁把我的剑偷走了? O蹲在地上,手指与草茎做无意义的纠缠。他的身旁不时有肉块落地的声音,草茎割破了他的手指,鲜红的血液就滴在荒原上。在最后的时刻,O仿佛看见了,一个老人柱杖而去,而一个男孩正缓缓走来。多年以后,当你回到这片荒原时,X早已不再,只剩灰白的尘土上一地的黑点。其实有人说的很对,在荒原上行,如在镜中游。

“您好,这边请。”当侍者彬彬有礼的问候和柔和的光线像一盆冰水一样泼在O的脸上时,他才惊醒,已经到了。竟然是在做梦,他已经很久没做过梦了,以至于关于梦的经验,就如同那些关于“根本真实”的理念一样让人摸不清头脑。可O抬手,这双手上明明有血痕。 O熟练地摸出私人餐厅的贵宾卡,放在侍者的托盘上。暖色调的灯打在他的脸上,在眉毛下边有一点故作轻松的疲惫。“告诉执灯人,跟以前一样。”

“好的,先生,这边请。”服务生领在前面,尽管这个动作是多余的。这是一个靠窗的位置,落地的玻璃窗上挂满了水珠。在下雨吗?

O开始端详他的手。西服衬衫的袖口,袖口上的定制纽扣闪着光泽,表,若隐若现的静脉,像蛇一样。汗毛,整齐的指甲,手指上的皱纹。皮肤的纹路,以及,以及,那道血痕。这道血痕这么新鲜,跟疼痛一样新鲜。O都快忘记了疼痛的新鲜感。表的秒针在无意义地打转,分针在蹒跚,时针已经死去很久。点的酒还没送上来,而他看的那么认真,竟然睡着了。

是这样写的吗?X通读一遍后,把他的思绪重拾了起来。 第3章 X继续往下读。

他保持着欣赏血痕的姿势,睡着了。可是这道伤痕有那么真实地存在着。是在做梦吗?可是这道伤痕又那么新鲜,不像是在做梦。

O做了一个有无意义的梦,他是如此地沉睡,谁也不知道他梦到了什么,只有秒针在O的表盘上狂热地跳动。雨点划破空间的声音,在这间复古的房间里,可以闻到上世纪的雨水的味道。死去的时针知道O到底睡了多久。

雨停了,暴雨抹去了阴云,空中只剩落日,正赤如丹。太阳熄灭之后,月亮是这座城市中唯一燃烧的火。

在高脚杯中的白葡萄酒吸收了夕照的余光,O醒来之后,看见的就是这样柔和明亮的东西,以及无边的夜色。执灯人在他对面,把玩手中的白兰地,按照他的说法,葡萄酒是年轻人喝的软绵绵的水。喝酒的时候,他们保持沉默,这是“栖居地”的规则。

寂静是最好的醒酒器。

“怎么突然想着来打一趟?这么多年,想通了?”执灯人开口。

“顺路。”

执灯人并没有着急接话。O看着他的眼睛,仿佛执灯人在凝视着他的同时也凝视着过去。

“昨晚,梦到他了。”

“监门人?”

“嗯。”

之后,人们同时保持沉默,在语言消失的时候,汽车在路旁呼啸着叫。

O并不想承认这个事实,但是,不仅是昨天,就在刚才,他又梦到了监门人。O隐约记得,那年监门人在离开时留下的话。只是他不想过于显露,跟十年前的那个男孩截然不同。

十年前正是男孩十八岁意气风发的年纪,那时他只能喝一点鸡尾酒,凭着酒劲坐在酒吧的角落看着姑娘们独自傻笑。那里没有灯光。他就是在那个角落认识的监门人。监门人的衣着总是与酒吧的氛围格格不入,不过也好,是同类。监门人有个特别中二的名字,男孩不记得了。及黯特别会聊天,似乎还是个神棍,喝酒的神棍。少年总是豪情万丈的,而那年暑假又特别长,男孩就每天请监门人喝酒,喝酒,很成熟,很范。

当太阳还没有完全西沉时,猫头鹰和雨燕会在同一根枝丫上相互取暖。

男孩根本不会喝酒,但监门人的酒量很大,每当他喝得微醺时,监门人总是再三地说:“剑者和诗者才能终结它。”

“杀死谁?”男孩那时根本就不明白,只是故意逗他,乘着醉意。

在O模糊的印象中,监门人从来没有回答过这个问题,每当对话进行到这里,他就醉倒了。监门人很义气,后来男孩零花钱用光了,就把他带到栖居地喝酒,还认识了酒厅的老板,这等人。男孩从来没有来过这么典雅的地方喝酒,然后他来过了,如同男孩从未想过自己会前往那个世界,但是他去了。

监门人经常找男孩,约他去栖居地喝酒,每每至夜深。男孩觉得,这里与其说是酒厅,不如说是执灯人的窝,这里几乎只有几个特定的人来往,大家都很熟识。不过O把他们忘记了。

监门人老是反复地跟男孩介绍他们的绰号,O现在已经全部忘却。但男孩更加坚信及黯有中二病。男孩有时也会问其他人这是什么意思,大家都绕有深意地说:“别理他,疯子。”

男孩从来没有得到解释,等到明白这些身份的意义的时候,他已经站在战场上了。男孩还什么都不知道,就踏上了征途。

人们在那场电光火石的战争中惨败,失败的人们需要支付代价。O就是在那片战场上狼狈地丢失了他的同伴,以及他的青春。血洗之后,战场成为荒原。有人选择离去,有人选择逃离。

O只是想当一个普通人,他也只是一个平凡人。监门人总是说男孩是剑者,可他哪里是什么剑者。O这辈子触碰到的最锋利的东西只是一把杀猪刀。在荒原上,除了守护死亡的权力,普通人什么也守护不了。

不论是否主动,每每O回想起那天的景象,疼痛与无力就像遮尸布一样掩藏了死亡的痕迹。他唯一记住的,只剩一把剑,还有死去的诗者的身影。O把他的过往悄无声息地下葬了。之后O一直在奔逃,在时间的迷宫中绕了一大圈,如今又回到了十年前他与及黯喝酒的地方。

“你梦见了监门人,然后,你就来喝酒?不像你的风格。”执灯人淡淡的,又似乎很来劲。

“不行吗?”

O忽然不痛快,不就是喝个酒吗?问这么多。但O的怨气并没有幸存到脱口而出的时刻,他只是沉默,盯着酒面上的自己。X看见自己的眼睛,眉毛和鼻梁。眉毛搭在眼睛上,鼻梁两侧是黑眼圈。这个疲惫的男人不知道自己出现在这里的原因,他只是在这里了。

执灯人喝干了杯中最后一口白兰地,撑腿而起,慢步至酒架旁。O知道,这是执灯人的惯例,一杯酒是不够的。他翻了好一会,在酒架的最里层摸出一听鸡尾酒。

跟十年前一样。

O呛了一口白葡萄酒,整个肺部如同在粗盐上来回摩擦,他大声咳嗽,却无法发出一点声音。

“它还是找到你了,不过,没有剑也能逃生,监门人或许找对人了。”执灯人开始自言自语,他是栖居地的理念。

“你还记得监门人的留言吗?日月同辉之时,同时看见昼夜,那时,童男手捧玉皿,童女吹奏骨笙,在游行队伍的中央,是手持钥匙的囚犯,阴影们挥舞着双面斧而舞。不要作声,立即离开。”

“你躲了十年,这一天还是来了。”

执灯人看一眼O,这家伙呆若木鸡。O沮丧地神在座位上,仿佛是一个委屈的男孩。酒厅的灯把他的身影照在落地窗上,那里面有一个灵魂在扭曲,以及无声地喊叫。

“还是选择逃避吗?”执灯人的瞳孔不由得松弛开。

“语言的掌握者可以变更,但终结者一切的人只有一个,双手染上血液的人也只会有一个。”

“新的诗者已经启程,她或许已经在等你了......哎,算了,你会明白的。”

“时间不早了,狼王应该快到了。”执灯人看向窗外,“其他的只能由诗者告诉你,如果你想明白了,并找到她的话。”

“走吧,打烊了。”

栖居地的挂钟沉缓地敲响八次,无人的城市中持久地轰响着上古时期青铜战鼓的哀鸣。

】 第4章 泠希音还没有回来,她是没找到剑者的寓所吗?

X转着笔,他现在完全没办法往下写了,因为一种孤独已经死去。

现在他需要考虑怎么跟这位傻白甜剑者介绍一下这个世界。

一篇短篇,或许可以?

X估算着泠希音返回的时间,一面开始动笔。照抄他自己的人生,不怎么需要动脑子。

及黯在十八岁时失踪,在二十二岁时又完好无损地返回,之后竟然顺利地进入一家大公司工作。虽然他应聘的是AI工程师,但却被调到了宣传部,据说HR很欣赏他的文笔。

自从及黯返回人间,他一改往日的作风,不喝酒,不泡妞,每天老实地朝九晚五,下班后就窝在家里,谁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

这样按部就班的及黯活得很顺利,甚至是平步青云。他在四年内晋升到令人仰止的位置,在两年后就在三线黄金地段全款买下一套大平层,这时他才二十八岁。

自从他签下购房合同的那一天起,婚介公司的咨询电话就响个不停。及黯为此换了三次手机号,直到后来才发现,是他父母把他的资料挂在相亲网站上了。

他没说什么,也去不理会。

就在他的亲戚们狂热地为他介绍对象的时候,就在他的朋友们都为他的成功艳羡不止的时候,及黯突然辞掉了工作,把自己名下公司的股票全部出手之后,就消失在了人们的视野中。当时人们只是以为,这个成年的大男孩在玩一种很新的小资逃逸,用不了多久就会回归原本的生活。

只是三年过去,及黯的卧室还是空荡荡的。

起初,他的朋友和家人们,以及婚介公司的媒人们都抓了狂。到后来,人们渐渐的就把他忘了,因为他们知道,及黯活得好好的,没死。

他的家人会在每周日晚上八点准时收到及黯邮寄来的信件,在这些简洁的文字中,人们隐约知道及黯在一个名叫埃舍尔小镇的地方过着平静的生活,按照及黯的说法,那里一滴酒也没有,他很喜欢。

在朋友们的印象中,及黯辞职的理由之一就是厌恶酒精,但具体厌恶到什么程度,没人知道。只有他的父母觉得不安,这些信封上没有邮票,况且,在他们的印象中,及黯年轻时是喜欢喝酒的。

他常常在一家名为“栖居地”的酒屋痛饮,不醉不归。

及黯的父母在网上搜索过埃舍尔小镇和栖居地的地址,但一无所获。他们唯一查到的是一个名叫埃舍尔的疯子画家和一个古怪老头,海德格尔什么的。

及黯这个人,连同他的生活,仿佛沉没在了这两个不曾存在的地名中。如果他有一天返回,朋友们早已把他忘记。

反正及黯还活着,成年人有自己的生活,让他去玩儿吧。

可惜,及黯没有贷款,不然,一定会被找出来。

人们都以为及黯在埃舍尔小镇种田,但只有及黯知道他回去的理由。

在二零三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及黯从公司年会回家,还没开灯,就看见黑暗的客厅中悬浮着一块甲骨。那是一块青铜龟甲,其中盛放着一层黑色的液体,灯芯在龟壳中微弱地燃烧。

及黯就知道,他不得不回去。

而当及黯风雪交织的晚上,站在埃舍尔小镇的入口处时,他才印证了他赶路途中的猜测:除了栖居地,这里已经完全衰败了。

其实埃舍尔小镇只是一个暗称,这里原名周行镇,是历代仓颉传人的聚集地。这些仓颉的传人,在史书中被称为“野客”。野客中掌握“剑”的人被称为剑者,掌握“诗”的人被称为诗者。剑者负责守护,诗者承担杀戮。当然,这些都是野客们内部的称呼。在现世中。他们有更广为人知的名字——游侠和行吟诗人。

他们有着共同的召命,这份召命是在仓颉造字的那一天起就注定的。

相传仓颉造字,并非他的原创,他只是趁着浑沌沉睡的时候偷走了世界的根本语言,它是真正先验的理念。但这种理念只能被“天赋”的人所掌握。这与精英无关,根据龟甲的记载,掌握这些语言的人中,字眼有历史的翘楚,如李耳,庄周,屈原,李白;也有市井无赖,只留下野史,不曾留下姓名。

这种理念过于神秘,因此仓颉将其简化,成为了如今的语言。

平常人只有在最早古的文字中才能发现这理念的一点痕迹,《易》与《山海经》即是其中之一。

周行镇守护着镜湖,镜湖是两个世界的连接。一端是真实,一端是表象。

这里本该万古不变,然而,它衰败了,就像汤塔一样,只剩下零落的断梁。

及黯愣愣地走到一截横木旁,拂去上面的积雪,颓然而坐。侧身从双肩包中翻出一瓶二锅头。

他的喉咙在剧烈的疼痛中再见了阔别七年的酒味儿。

及黯本来应该去找老家伙,或者说,执灯人的。他就在栖居地里,但他并不着急。及黯只是喝着酒,环顾四周,四目泫然。

周行镇西面的蒙门,小昆仑山下的玉阁,南面的南倏院,北面的北忽舍,这些曾经的辉煌符号,如今只是魔力散去的声符。

只有小镇中央的栖居地还留存着,透过时间与空间,在雪夜的另一头散落着光线,及黯知道,为了留下这一栋建筑,当年那场战争中,有多少人为此付出了生命。

“应该去找执灯人,他应该找到那本日记了。”及黯提醒自己。

但他不着急,他只是坐着,一口接一口地喝酒。

及黯好久都没喝过酒了,他现在只是想喝酒,其他的什么都不想。只是喝酒,二锅头几乎要把他的脏器撕碎,撕成乞丐神圣的破布。

二锅头还剩一半,喝完再去。不差这点时间,都过去那么久了。

十年都过去了,还着急这十分钟吗?

酒很烫。

慢慢喝,不着急。

喝酒与看雪。

雪花从大地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