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石屋》 01一人一狗 好望角山脉,黑石屋。

犹如煤块一样的黑石堆砌的石屋坐落在山脚下,远看的话会发现它有些歪斜,每一个看到它的人们都会担心地说一句,“冬季山风一定会把它吹倒!”

然而,它立在山坡上已经15年之久。

与这奇怪房子一样奇怪的是住在这里的牧羊人,一位独自生活的中年男人。

15年前一天,具体是什么时候附近村民已经记不太清楚,距此5公里外有一个叫莫斯特罗村的小村落。

牧羊人叫里克·艾文,是一位来历不详的外地人,他圈养着10头羊,以及一只牧羊犬。

这个数量几乎是恒定的,因为到了冬季他会卖掉大多数,用于购买食物和蔬菜,好熬过恶劣的冬季。

8月的好望角山脉南坡正值春季,满山的青草,不知名的黄色小野花,野韭菜长势正旺,这一带的人们会采集一部分用来制作野韭菜酱,这样冬天来临的时候,可以用来搭配炖肉吃。

早上8点,牧羊犬用爪子挠着木门。

它是一只拉普猎犬,全身黑毛,只有前胸以及脖领是白色,身体壮硕,性格温顺,属于长毛犬种,极为耐寒,山区牧民以及猎人都热衷于这种犬种。

任凭它把木门挠的咔咔直响,屋里没有丝毫动静。

石屋没有窗,只有一扇不是很大的木门。

屋子里使用原木拼凑的木床仅能容纳一人,上面铺着厚厚的毯子,靠近南面的墙角由几块大石头围成的圆圈,里面是大量的木炭灰,还有两节没有燃烧完的树枝。

天蒙蒙亮的时候火就已经熄灭了,山区的夜晚格外的冷,火堆需要整晚燃烧才能把这冰冷小屋子搞暖和。

被挠门的声音吵的烦躁,躺在床上的汉子抄起床边立着的鞭子在空中挥舞了两下,清脆的声音回荡在石屋里,外面牧羊犬安静下来。

咚咚!

“里克起了吗?”门外传来女孩清脆呼喊声音。

女孩见没有回应,又敲了两下,她微微皱起眉头,有些恼怒地跺跺脚。

哼,爷爷也是,明明村子里就有牧羊人,直接买就是了,为何舍近求远,再说,他里克·艾文的也不便宜。

伴随着木门发出难听的吱呀声,就像汽车生锈的零件,门打开了,里克·艾文红着眼,一脸疲惫地探头出来。

“什么事?”

里克·艾文盯着女孩,他当然认识她,莫斯特罗村村长老特克的孙女玛雅·特克,一个还未出嫁的小女孩。

女孩退后两步,用手捂着鼻子,“我爷爷让我来和你预定入冬的羊。”

牧羊人长期和羊群作伴,身上带着一股骚气,还有面前汉子身上酒气,以及长期不洗澡的臭味,她很不喜欢。

里克·艾文并没有在意女孩的嫌弃目光,平静地看着她。

山里人大多喝廉价的朗姆酒,只有家里条件好一些的人才会舍得杜松酒。

全村人都觉得这个牧羊人是个疯子,没有谁敢在好望角山脉这片山坡常住,要知道山里有狼群,更是偶尔有棕熊出没,冬季棕熊冬眠前会到圣艾尼亚河来捕食马哈鱼,它们的捕食季节,没有人敢靠近。

她仔细观察着里克·艾文,这个男人和自己的父亲年龄差不多,两人不止一次见过,他脸上始终带着一股令人心疼的忧伤。

一脸打卷的络腮胡,好像杂草堆的长头发,上身披着羊皮袄子,衣领黑乎乎的让人猜测他到底多久没洗澡了,脚上的靴子黑乎乎好像包浆了一样。

视线越过男人的肩膀扫向石屋里面。几根原木拼凑的木床,下面用大石块垫起,屋子东南角落几块大石头围成的火堆,已经看不到明火。

一瓶喝光的朗姆酒瓶子倒在地上,酒瓶旁边有一小堆灰烬,他好像抽烟斗。

“多少只?”

里克·艾文有气无力的问道,昨夜他喝多了,宿醉后第二天头疼的厉害。

“5只,记得挑些肥一点的,”玛雅·特克说,“你去年的羊有些瘦,如果今年再像之前那样,我们可不要!”

她瞪着一双水灵的大眼睛,言语里满是警告。

玛雅·特克说完直接转身离开,她还要顺路采一些野韭菜花回去,可不想在一个酒鬼身上多耽误功夫。

里克·艾文盯着远去的女孩。

酒红色的长发,曼妙的身材,一张白净的脸蛋,五官格外精致,散发着朝气,还带着一股子小蛮横。

她和丹妮丝很像,如果她还活着的话,一定比她可爱。

想起自己的女儿,他眼里涌出泪水。

从腰上拔出烟斗,装上廉价的烟丝,取出一根火柴在鞋底一划,金色的火苗在木棍上跳动,双手拢在一起点燃烟丝,吧嗒吧嗒吸了两口,吐出灰白的烟气,眼睛望向不远处圣艾尼亚河。

时不时有马哈鱼跃起,再落回河里,往往会溅起一片水花,这样的场景会持续三个月,也是马哈鱼最肥硕的时候。

“嘿,札克,早餐吃烤鱼怎么样?”

里克·艾文吹了一声口哨,把他的牧羊犬札克招呼回来。

汪汪!

狗子上半身伏地,尾巴用力摇着,脑袋摇晃,一双狗眼里露出愉快的眼神。

屋里里的墙角立着一根绑着尖刺的鱼叉,尖刺是一根锋利的钢钎,在前端三分之一的位置绑着一个锋利弯钩。

这是他在村里淘来的钢叉改造的,为了磨这个锋利的尖刺,他顶着烈日在河边大石头上足足磨了一个小时。

他嘴里叼着烟斗,扛着鱼叉向河边走去,札克围着他转圈,可以看出他相当开心。

草丛里有一只兔子窜了出去,它风也一样飞奔出去,兔子在杂草里快速变换方向,札克丝毫不示弱,它具备灵活的身姿,极速之下转弯速度丝毫不减。

不大一会札克灰溜溜回来,先前的愉快不见。

“哈哈——怎么,它跑进洞里了?”里克·艾文笑的眼泪出来了。

札克是他在前往莫斯特罗村时路边捡到的一只虚弱的狗崽子,他觉得日后有个伴也不是坏事,从那天以后它从未离开过他。

狗最通人性,更何况是一只牧羊犬,它知道眼前这个粗糙的,甚至还有些难看的男人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八月的季节马哈鱼正是洄游产卵的季节,圣艾尼亚河密密麻麻的鱼群,根本不用担心抓不到。

里克·艾文站在河边的大石头上,双手抓着鱼叉向下奋力一刺,手上立马感受到挣扎,强有力的挣扎。

双臂猛地提起鱼叉,一条足有50公分长巴掌宽的马哈鱼在鱼叉上拼命挣扎,它不论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倒钩让它没有一点机会挣脱。

把鱼叉甩到后面,札克张嘴咬住马哈鱼奋力向后扯,整条鱼被撕裂开,金黄色的鱼卵从鱼肚里掉落,半条鱼身体被咬掉,札克蹲在草丛里大快朵颐。

马哈鱼肉质嫩鱼刺少,里克·艾文倒也不担心它被鱼刺刺到。

吼!

一只壮硕的棕熊从半山坡冲下来,它庞大的体型好像一辆坦克,它距离里克·艾文十多米的地方停下,眼睛冒着凶光,直立起来怒吼。

牧羊犬札克弓着背冲着棕熊犬吠,它丝毫没有因为对面是一个大家伙而退缩。

“好了——札克,不用理会它,我们去烤鱼!”

里克·艾文鱼叉刺进河里带上来两条肥硕马哈鱼,对于不远处愤怒咆哮的棕熊他理也不理,扛着鱼叉径直走回石屋。

天空有一只鹰盘旋,几声鹰啼,它头向下俯冲,临近河面的时候它锋利双爪探出,抓在一条鱼背上,锋利的角质深深刺进鱼身,翅膀扇动快速拔高,整个过程仅仅用了十多秒。

棕熊吼叫两声,见人类没有理会自己,径直走向河边,立在大石头上开始自己进食时间。

把鱼叉立在墙上,用树枝扒拉几下火堆,在灰烬里面还有一段有火星的炭块。

峭壁上用麻绳绑着许多小把干草,一把把串联在一起用于引火用。

屋子角落堆着干柴,一段段干柴码放的很整齐。

干草放在火炭上,折了几根小树枝放在上面,然后就是粗一些的树枝,吹了两口气,火星亮起,一会功夫火堆燃烧起来。

他趁着这个空隙刮鱼鳞,开膛破肚,手法不输卖鱼佬。

里克·艾文摇头苦笑,放在15年前根本不敢想象,他一个工商管理学院毕业的硕士,几乎不会做一顿像样的饭菜的男人竟然独自在深山里生存了这么多年。

将三条鱼收拾好,去到河边清洗后用一根手指粗树枝从鱼嘴插入,用一把精美的多用途瑞士军刀把鱼身改刀。

棕熊已经离开,还能看到它在半山腰的地方徘徊,这头老棕熊和他是邻居。

他回想起自己和它第一次相遇,被追着逃命,最终被扑倒,锋利的爪子把肩膀划伤,情急之下他用瑞士军刀划伤棕熊的前胸,才险而又险地逃走。

彼此斗了三年,棕熊也逐渐不再招惹里克·艾文,它觉得这个瘦弱的人类眼里有着疯狂,而非惧意。 02意外 马哈鱼在斜插在地上用火堆烘烤着,札克趴在旁边眼巴巴看着。

“马上好——你是饿死鬼投胎嘛?”里克·艾文没好气地用脚尖捅了捅大狗。

札克被烤鱼吸引着,丝毫没有理会自己主人的吐槽。

火光映照,石屋里亮堂了很多,可以发现黑乎乎的墙壁上布满抓痕,似乎源于什么野兽爪子的抓痕,坚硬的石头都被划出深深的痕迹。

里克·艾文看着这些抓痕眉头紧锁,掏出烟斗塞上烟丝用火堆里的树枝点燃,吧嗒吧嗒抽起来。

一股香味打断他的出神,为烤鱼撒上他特制的香料,分给札克一条,自己两条,一人一狗开始大块朵颐鲜美的烤鱼。

鱼肉格外鲜嫩,似乎是因为出水后马上料理保证了鱼肉最佳口感,简直是入口即化,颗粒感的鱼籽吃起来更加美味。

吃好丰盛的早餐,里克·艾文把鞭子插在后腰,背起挂在墙上的羊皮包,背包里装着肉干用于中午吃的。

他今天要跑到山上5里外松树林背些干柴回来,为了冬季做准备。

冬季大雨封山,出门极为不方便,不提早准备将会相当难熬。

他会用两个月时间,准备干柴和羊群入冬后吃的草料,需要把草割下来晾晒,再用麻绳摞起来,放进羊圈里。

石屋背一个土坡,被他挖成一个地窖用于羊群过冬,以及草料存储使用。

拉开用树枝捆扎而成的木栅栏门,走进去挥动鞭子驱赶羊群出去。

其中已经有五六只母羊已经怀孕,约莫这一段时间会陆续生,养到入冬至少可以长到60-70斤刚好赶上卖。

因为靠近山脚,这个土坡土质一般,里面夹杂了很多碎石,他当初挖掘这里耗费了足足半月有余。

足有7米深,5米宽,每隔两米用树干立着一根柱子主要为了防止坍塌风险,早知道这群羊是他生活来源,很多物资都是卖羊钱置办。

上面用树枝做了个小夹层用于存放草料,如今才塞了不到五分之一的量。

“札克看着羊群——我去砍柴!”

任由羊群在河边周遭吃草,他则是扛着肚子直奔不远处的树林。

他腰上挂着一把砍刀,主要用于砍柴,当然也能用来防身,附近狼群威胁可要比棕熊更让人担忧。

嗨——贝拉今天真是一个好天气,我准备去砍些柴,9月讨厌的雨季来了,这里就像沼泽地一样潮湿,你要是看到我现在样子多半会大吃一惊。

我已经有1个月没有洗澡了,要是你,一定会说,男人一个个都是大懒蛋,不许给老娘上床。

回想起老婆和大多数女人一样惯有的絮叨,不禁笑了笑。

贝拉——我依旧很想你,想你身上鸢尾花香水味道,想你犹如丝绸般光滑皮肤,以及你用慕斯牌洗发水洗过的头发。

当初你说有时间一定会到一个风景美丽的地方住下,我觉得好望角山脉就很不错。

盖一间小房子,对不起,我盖的房子算不上好,可以说很丑。因为我还会偶尔发病,只有这间石屋才不会让我失控跑出去。

你说最好屋子前有一条河,这样你可以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在河边洗衣服。

你说,最好在一个山坡开满野花的地方,可以一睁眼走出房间就能看到美丽的花,这样一整天心情都会很美丽。

对不起,我应该听你的早点去看医生,这样那晚就不会发生那样的事,你们就不会死,我很想你很想丹妮丝。

里克·艾文走着走着肩膀抖动,两行泪顺着脸颊流下,他始终无法原谅自己。

毕竟自己亲手杀死了最心爱的两个女人,当时的场景总是在深夜找上自己,哪怕15年过去。

一条人为踩出的小路穿过开满一种叫五叶莓的小黄花,株高仅有二十公分,一股淡淡菊花香气随着山风飘散。

里克·艾文行走在其中如果有人从天空俯瞰,会发现眼前一幕像极了梵高的油画,是那般的有诗意。

树林边缘在不远处,这是一片松衫,好似一个个高塔一样的松树生长在山间。

回头望去,黑石屋就在山脚下,像极了已经完成的田野画作不慎滴落一点黑色墨点。

他这一趟还打算采点山货,前往村子采购大多是一周才去一次,在大山里吃的是不愁,就是过于单调。

里克·艾文会做一些羊肉干,如今又赶上马哈鱼产卵季节,他会提前烟熏一些马哈鱼用于冬季食用。

山里蔬菜最贵,他几乎不舍得买,回想起上个月去莫斯特罗村买了一袋子土豆,足足吃了一个月,到了后来许多都发芽了。

他有点想吃蘑菇了,正好昨晚下了一场雨,估摸今天松林肯定有不少刚冒土的蘑菇,采摘回去一部分用来直接炖着吃,一部分晒干便于保存。

松林边缘停住脚步,用砍刀在地上挖了一个坑,松树下面抓了一把干枯的松针丢在里面,用火石引燃。

取出水壶把盖子打开,抓了一把新鲜松枝丢进水壶,他打算煮上一壶松叶茶,松针富含花青素,生物黄酮,可以有效增加免疫力,在山里药物同样是稀缺物资。

他会尽量采用一些植物以此来增加自己免疫力,因为这些年他身体一直都很好,感冒都几乎不会有。

松针茶搭配羊肉干就这样提前解决了中午饭,因为接下来将是忙碌的小半天,他必须在天黑前回到黑石屋。

先在松林边缘捡拾一下干树枝捆绑在一起,确定自己可以背下去才作罢。

将干柴放在松林边的树下,等回去的时候直接背起就走,为了减少体力消耗,他从不深入树林里面拾柴。

带上工具他沿着树林里的小路向深处走,脚底下的枯萎松针厚厚地铺了一地,就像为大地铺上了松软的地毯。

双眼在树下,落叶间寻觅,很快在一颗松树下发现一丛顶着干枯松针的蘑菇,如果不仔细看很难看出,它们才冒头,估计到下午他它们会完全钻出来。

扒开枯萎松针,雪白的蘑菇杆呈现眼前,用砍刀的尖端松动根系旁边的去,确保不要把蘑菇破坏掉。

土被掘开的功夫他右手抓着蘑菇向上一拔,一小把蘑菇完整地被拔出,根系上还带着些许的土壤。

抓了一把枯萎松针包裹着蘑菇塞进包里,这是很多赶山人保存山货的最行之有效的方法。

里克·艾文运气不错,没有出多远,背包里的蘑菇就已经塞不下,他不得不准备折返。

下午15点35分,树林里的光线已经逐渐微弱,远处的太阳即将被一座山峰挡住,这一片山坡会在两个小时后陷入灰蒙蒙的昏暗。

里克·艾文看着树影映照在地上的情况,判断自己有充足时间返回石屋,不过还是加快了脚步。

咔嚓!

伴随一声断裂的声响,一棵枯萎的松树倒下来,里克·艾文发现时已经晚了,粗重树干砸在他双腿上,整个人趴在地上动弹不得,剧痛让他眼睛一翻直接昏迷不醒。

树干上有一处断裂的树枝凸起正巧刺进他的大腿,登时鲜血模糊。

他醒来时周围陷入黑暗,脸色顿时慌张起来,正在这时树林里传来狼嚎,紧接着一堆绿色的光亮出现在不远处,犹如绿宝石的亮光数量还在增加。

不好——狼群!

狼群极为难缠,它们一旦盯上能活活耗死猎物,当然遇到棕熊,豹子它们还是会识趣地放弃,它们还是很聪明的。

里克·艾文抓住身旁一个手臂粗树枝插进枯树下面,反手用力向上撬,趴在地上手臂反方向用力格外吃力,他现在也顾不了这么多。

枯树仅有20公分粗,又风干许久了,要比想象的轻很多。

再粗上一点我多半会被砸死吧!

尝试了几次终于找对角度,力道树干被撬动,他抓住机会怒吼一声抽出双腿。

狼群低吼的声音很密集,里克·艾文粗略数了一下至少有二十多只。

用带来的皮绳勒住受伤的腿,撕掉一段裤脚按压在伤口处,用麻绳绑紧。

靠着树干左手握着砍刀,盯着夜色中的绿光,他咽了咽口水。

“你们最好赶紧滚,把我惹急,扒了你们的皮,烤了你们的肉!”里克·艾文怒吼道。

说不怕是假的,面对二十多只恶狼,哪怕是有经验的老猎人都会腿肚子转筋。

住在山里他很小心不和狼群交恶,面对棕熊时仅仅宣誓领地权,不太过猖狂。

和棕熊碰撞三四次,都是他重伤败北,不过他的气势从未怂过。以至于到了后面棕熊干脆懒得理他。

他更是给棕熊起了个名字叫“图库”。

当啷!

他左手的砍刀掉在地上,里克·艾文抱着脑袋,脸色苍白,额头触地,嘴里发出低吼。

双手手指用力插进泥土里,脖子上青筋都爆了起来,浑身颤抖预示着他现在很不好。

一只打头的狼见有机可乘,身体犹如离弦之箭冲向里克·艾文。

它高高跃起。两只前爪锋利的角质伸出。眼睛里露出绿色凶光。

吼!

里克·艾文仰头怒吼,他吼声震慑的四周狼群纷纷退后几步。扑下来的狼被迎面好像斗败的狗子,还未落地尾巴已经夹到肚子下面。

他猛地站起,双手青筋暴起,一双犹如蓝宝石的眼睛如今充满血丝。

这个时候的他好像不知道疼痛,抓起脚边树枝迎上冲来的恶狼。 03激愤 树枝挥动,恶狼一口咬死树枝,不成想正合里克·艾文的心意,单臂向怀里拉拽,竟然和恶狼角力起来。

不论灰狼四爪如何奋力后退,都无法扯动树枝分毫,反而被里克·艾文向前拉动,它准备松口之际,才发现已经晚了。

一双强壮而有力的臂膀勒住它的脖子,好像一台液压钳,任凭灰狼如何挣扎都无法让手臂松上分毫。

里克·艾文任由灰狼腥臭的大嘴在腋下挣扎,他此时好像一台无情机器,没有得到指令手臂绝不会松开。

另外一只手抓着树枝对准灰狼脖子猛地捅下去,一次两次,好像心里有一股怒火需要倾泻,温热的狼血喷洒在身上,他丝毫不顾,手臂只是机械地插着,直到腋下的灰狼身体一软,死的不能再死为止。

同类血腥味彻底激怒狼群,一左一右两只灰狼夹击而来,一只跃起直奔里克·艾文的肩膀,一只前扑直奔他受伤的大腿。

不远处一只相对高大很多的独狼嘶吼,显然它是狼王,其智慧堪比人类十岁左右,夹击而至的双狼就是它在指挥。

另外两只灰狼身体弓着,悄悄靠近着,夜色成为它们的庇护,天空群星的散发着微弱光亮。

瞬杀一只灰狼,里克·艾文没有动,他现在处于另外一种状态,如果说白天的他是一个酗酒成瘾的颓废中年男人,那晚上的他更像一个冷酷杀人,充满血丝的眼睛没有一丝情绪,只有冰冷的杀意。

短暂适应了周围的昏暗,他可以看到三四米外的情况,再远就很难了。

把手里带血的树枝插在狼尸上,抄起砍刀双腿微曲,眼睛左右盯着快速接近的绿光。

两只狼动了,一只跃起,一只扑向他的受伤的大腿,任你如何厉害都无法保证同时避过两只灰狼的伤害。

以右脚尖,左脚后跟为轴,向左猛地转身,双臂抓着砍刀高高举起,灰狼下落瞬间他挥刀砍出,直接劈在狼肚子上,柔韧如皮革的狼皮根本扛不住这蓄势的一刀,肚子直接被砍开,肠子肚子流了下来,手腕翻转将灰狼尸体甩飞出去。

大腿吃痛,他反抓砍刀回身向下刺出,根本不顾被咬在狼嘴里的大腿,直接把灰狼头盖骨刺穿,砍刀连带着狼头一起钉在地上。

风穿过树林好似有人在低语,狼嚎阵阵,树林里的小动物瑟瑟发抖。

一道血痕从松林起始最终到达黑石屋,一只狼头被砍下扔在屋顶。

里克·艾文浑身是血躺在屋子里,火堆燃烧正旺,整个屋子暖洋洋。

牧羊犬札克趴在自己的小石头窝里,一双眼睛盯着周围山坡上的绿宝石一样的亮光,喉咙里发出低吼。

时不时侧头看向石屋,他很疑惑今天主人好像没有喊叫。

染血的砍刀被丢在地上,腿上的伤口被简单处理用草药碾碎捂在前面。

——

梦里他回到了18岁那年!

奥古斯特大学校门口拉着欢迎新生的横幅,上面写着“奥古斯特大学欢迎102届新生”

道路两旁摆着一张张长条桌,许多社团拉着横幅招新,熙熙攘攘的新生四处张望,看着新鲜的环境,寻找办理入学的桌子。

里克·艾文背着米迦勒的卡其色登山包,手上拉着拉杆箱,一头棕色长发再脑后梳在一起用鞋带绑着,戴着头戴式耳机,耳机里听着阿兰·杰克逊的经典老歌“当我老了”

看着周围热闹的人群,倒退着走路和好友佐兰·伍德说笑着,不成想一转身和一个女孩撞在一起。

一头柔顺金发,精致的脸蛋,耳朵上带着一对夸张的金色耳环,女孩身穿藕粉色连衣裙,手里抱着几本书,《时间简史》《傲慢与偏见》《战争与和平》

她偏着头用脸颊和肩头夹着手机,正在和好友通话,没有注意到前面有个冒失的男孩走过来,两个撞在一起,三本书掉在地上,里面夹着的卡片书签旋转着掉进人群里。

几双鞋子从上面踩过,书签马上布满鞋印,女孩慌忙蹲下身体去捡。

里克·艾文撞上女孩瞬间被她美丽的迷住,尤其女孩的笑起来两腮若隐若现的酒窝相当迷人。

他连忙蹲下伸手准备帮忙捡起掉在地上的书,嘴里慌张地说:“对不——”

不成想两人巧合地同时低头,彼此距离又近,以至于低头瞬间两人脑袋撞在一起,女孩抱着头诶呀叫起来。

里克·艾文道歉话说到一半再也说不下去,捂着脑袋蹲在地上抬头看着女孩。

女孩白皙手掌揉着额头,眉头一挑,蓝宝石一样的眼睛里流露着愤怒情绪。

“你干什么?”

她把我当成幼稚的搭讪者,里克·艾文读懂女孩眼神里的意思。

这个想法在高中毕业时就已经酝酿许久,身边朋友常说大学里小妞都相当正点,高中的女孩和她们一对比,简直是稚气未脱的小女孩。

假期中他无数次幻想着,进到大学遇到心仪女孩该用哪一种搭讪方法,假装无意中打翻对方东西制造认识机会,虽说这个方法有些老土,但不得不说很行之有效。

人们常说让一个女孩记住你有两个方法,很优秀,极致优秀,前提是你得足够帅气,第二种是让对方恨你,世上只有恨和恩能让人牢牢记住你。

里克·艾文对自己的颜值自然相当自信,斧凿刀削的脸庞,身材高大,上中学时他身高一度达到1米85,高中下半年身高再次生长,最终毕业时身高达到惊人的1米95,站在人群里就像铁塔一样相当醒目。

“对——对不起!”

里克·艾文磕磕巴巴地道歉,女孩生气的样子更加让他着迷。

他终于理解爸爸和他说的话,之所以和妈妈结婚,因为妈妈生气的时候身上有一种特别韵味,让人着迷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起初他听到这话抱着肚子笑了很久,心话说;谁会喜欢看女孩生气的样子,爸爸怕不是有什么毛病,或是受虐狂也说不准。

里克·艾文把捡起的《时间简史》递出,脸色满是窘迫的神情。

他被女孩可爱样子深深吸引,不由自主的盯着对方看,他明知道这样是相当不礼貌行为,可心里就是忍不住想多看两眼。

女孩大眼睛瞪得更大,似乎发现对面男孩的注视,脸色更加难看。

里克·艾文好像偷盗中被抓包的小贼,羞愧情绪在心里蔓延。

“嗨——里克——嗨!”死党格雷·泽勒把手挡在他面前挥动,里克·艾文则是歪头避过汗毛旺盛的大手掌遮挡,视线追随女孩直到再也看不见。

里克·艾文熟睡中嘴角上扬,木门被抓挠的咔咔直响,他满脸挣扎,似乎根本不想醒来。

站在他旁边的死党格雷·泽勒打了一个响指,说:“里克——你该恢复正常生活,不能沉浸在过去。”

——

时间来到早上7点05分,狼群在周围徘徊到天亮才散去,黑石屋屋顶狼头显得狰狞恐怖。

石屋前的石阶满是鲜血,都是狼头里的鲜血顺着石屋石壁流下。

三人裹挟大衣,背着背包从村子方向走向不远处松林,他们是进山采摘山货的村民,采摘后拿去卖。

走在最前面年轻人惊呼:“喂喂——那是什么情况?”

“贾里德——不要大呼小叫,做事要沉稳,说了多少次,年轻人总是毛毛躁躁的。”三人中最年长的老人训斥道。

“爷爷……!”名为贾里德的青年指着不远处通往松林的小径,脸色苍白眼神里流露出惊恐神情。

其余两人看他好像见鬼的样子,纷纷侧头看去,更是对看到的情况难以置信,拼命用力揉眼睛。

“哈里——你告诉我这不是真的。”

“父亲——我想这是真的!”哈里森咽了咽口水,摇着头说。

他们是莫斯特罗村村民,以跑山为生,采摘山货去卖换取物资,祖孙三人脸色都很难看。

立在小路旁看着看着被撕碎的狼尸体,还没有散掉的血腥味,他们眼中只有恐惧。

沿着这痕迹向山下走了一段,几乎每隔十多米的距离就有一头狼尸,有的狼头被砍下,有的肚子被割开,肠子混合着内脏散落一地,不知道的以为这是什么猛兽兽性大发屠杀狼群。

望着立在河边的黑色石屋,这一路血迹明显是指向那里,他们当然知道住在那里的外乡人,一个沉默寡言名叫里克·艾文的中年男人。

“我早就说外乡人会给村子带来麻烦!”老人说,“丹尼斯这个蠢货,我早就说过,他这样的人担任村长一定会给莫斯特罗村带来灾难!”

奥利弗·林登眼神里流露出我就知道的神情看着黑石屋,一只手抓在砍刀把上面。

哼——这一次我要把他拉下台,村长就该我来当,论年龄我比他年轻10岁,身体远比他健康,最重要的是我至少曾经担任过钢铁厂厂长,手下管理着2000人,若论管理没有人比我更有经验。

身为他的儿子。哈里·林登知道老父亲心里对村长竞选败给丹尼斯·特克很不服气,已经过去三年,几乎每隔一段时间他就会念叨一次。

好吧,他老人家总是觉得曾经当过厂长就一定会当好村长,就没有好好想想厂子为什么倒闭,难道真是市场不景气原因,难道身为厂长的他没有一点责任?

贾里德·林登明白这个时候不要说话,做个小透明是最明智选择,他已经受够了爷爷总是讨论旧事,之所以在村长选举上落败,身为年轻一代他多少知道一点,爷爷就是个火药桶,总是和村里的人吵架,以至于很多人不愿和他说话,甚至见面就要吵架,这样的人怎么会当选村长呢。

“快走,这是莫斯特罗村的百年来最大难关,必须尽快做好预防!”奥利弗·林登说,“这次一定要把该死的外乡人赶走!”

挥手示意儿子,孙子赶快返回村子,关乎一村人的生死,他还是搞的明白轻重缓急。

04老混蛋 里克·艾文迷糊中抄起立在床边的砍刀,哆的一声,砍刀镶嵌在木门上,挠门声立即停止,门外的札克趴在地上低吟表示着自己不满。

“好……我起还不行吗!”

里克·艾文嘟囔着起身,脱下满是鲜血的衣服丢在一旁,打算稍后再去河边清洗,换上一身棕色旧皮衣,内里搭配一件羊毛衫,下身内里搭配羊绒保暖裤,外面套上皮裤,昨天的牛皮靴子上面全是结痂的褐色血污,不得已只能换上长毛皮鞋。

别看现在才8月,上午七八点的温度最多不超过十度,太阳落山后也几乎差不多温度,他近两年过度饮酒以至于身体发虚,有些怕冷,不得不多穿一些。

铁钳子把木灰里面一小块带火星的木炭扒拉出来,加上新的干柴,吹了几口气才让火堆顺利烧起来。

他用来炖肉的铁锅外面包裹着一层污垢,锅底灰夹杂着一些食物油脂,也不知道多少年没有清理,积了厚厚一层。

更是有一块凹陷下去,他记得是因为头一年不适应。深夜狼嚎不断,他有次被吓得把铁锅摔在火堆旁边的石头上。

铁锅装了半锅水挂在从屋顶垂下的铁钩子上,把挂在墙上的狼腿取下一条,从腿上片下肉丢进锅里,香料和盐他抓了一小把丢进去,狼肉偏柴,调料不够重,属实不太好吃。

忙完这些他才不急不忙打开木门,瞪了一眼装作委屈的札克。

“臭小子——你就不能让我睡个懒觉嘛,我昨晚很累好不好!”

里克·艾文没好气地用脚把札克扒拉开,走出门对着东方散发出的金色阳光伸了个懒腰。

看着屋顶的狼头,以及小路上血迹他皱起眉头。

“札克……一会去老朋友那里——算了。”

里克·艾文望着山坡某个地方,最终放弃让札克去搞事情。

自己之所以能在这偏僻之地立足,归功于他很会利用野兽地盘意识,棕熊的地盘,即便是难缠著称的狼群都不敢乱闯。

他隔段时间就会跑去熊窝附近挖熊粪撒在周围,因此可以在夜晚高枕无忧,哪怕制造血腥味也不怕。

之所以会这些,因为他曾经是一名军人,尤为擅长在丛林生存作战,能在这片荒凉的地方一住就是十多年,没有真本事怎么可能还活着,早就骨头都不剩一根了。

莫斯特罗村归肯特镇管辖,绝对称得上最偏僻的村落。

村子距离镇上足有20公里远,开车行驶上12号县道半小时就可以到达。

中途会穿过莫哈维沙漠一段相对较窄的地段,遇上风暴季节,公路经常被沙子淹没。

与外界联系全靠一台老旧的手摇式电话机,电话机安装在村长家,一年到头都难得会响两次。

丹尼斯·特克1965年当上村长,那时他才25岁,上一代村长是他父亲,大家觉得老特克为人很好,他管理下村子发展的平稳,小特克竞选时毫无悬念地被选上,距今已过去50年过去,小特克变成老特克,如今已经75岁的他已经做够村长这个差事。

他的儿子不愿一辈子留在这偏僻的地方,大学毕业便留在大城市发展,一次交通事故导致他英年早逝,女儿被老婆送回莫斯特罗村就毅然离去,老头独自带大孙女,既当爹又当妈,女孩终于长大成人,他发愁孩子终身大事,苦于村里没有顺眼的年轻人。

早上他习惯叼着烟斗坐在自家门口的平台上一边喝茶,一边晒太阳。

小村子不大,50多家一百多口人,村子一共三条街道,建在一处高坡上,因此村里地势落差很大。

村里有一个小酒吧,说它是酒吧不太准确,这里既是酒吧也是肉店,门前木板临时搭起的长桌用来卖肉,不足20平的屋子里靠窗的位置摆着三张包浆桌子,几把几乎要散架的木椅子。

原木钉成的U型吧台,酒架上摆着几瓶朗姆酒,最高处放着一瓶威士忌,村民们都记不清这一瓶酒放在那里多久了,依稀记得大脚趾肉铺开张那天它就在那里摆着。

是的,这个村里唯一的消遣的地方叫做大脚趾肉铺,用老板兼屠夫的法尔科·伯格说,我们就是一群乡巴佬,名字什么的不重要。

哪怕招牌都没有,到了晚上大家依旧会轻车熟路地赶过来,因为这里是全村唯一能消遣的地方,是男人的天堂,或者说是乐园,让疲惫一天的他们安静地喝上一杯2块钱朗姆酒,简直不要太棒。

奥利弗·林祖孙三人气势汹汹出现在街角的时候,丹尼斯·特克连忙起身打算回到家里去。

“丹尼斯·特克,你最好给我停下,我有重要事情和你说!”

奥利弗·林登低吼一声,脚下步子更快了几分。

两人从年轻时开始就较劲谁也不服谁,一晃几十年过去,他们依旧是见面就会斗两句。

“奥利弗·林登,你如果真的想当这个村长,我让给你就是,”丹尼斯·特克说,“我已经吵够了,不想再和你没完没了像耍小孩子脾气一样争个没完。”

坐回到摇椅上点燃烟斗,看着走到近前的死对头,他心里腻歪的不得了。

这老东西今天这气势汹汹的样子有点不寻常啊,莫不是又发现什么,好像我也没有可让他攻击的事情。

“哼——丹尼斯你还是这么会说话,你让给我,简直是可笑,”奥利弗·林登撇嘴道,“别说的那么好听,你让给我,做不下去是因为你失职,没脸面对大家,别说的是我逼你不干!”

他坐在老对手对面,掏出烟斗装上烟丝,儿子哈里连忙用火柴为他点燃。

“你又发什么疯?”

“我发疯,特克是你疯了,那个外乡人我打一开始就劝你不要让他留下,你怎么着,觉得我是找事,这下真的有事了,看你怎么和大家解释。”

丹尼斯·特克眯起眼睛,不知道老对手一早提起外乡人干什么,不过从一行三人装扮,猜测他们多数是准备进山,可是突然转到自己这里,想必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是什么?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呵呵——你装糊涂好多年了,这一次就算了吧。”

奥利弗·林登说,他一脸讥讽神情看着对面一头为数不多的金发,背脊弯着,曾经帅气的脸蛋如今和自己一样,皱纹好像山上的沟壑密密麻麻。

是了,大家都不在年轻,我和他斗了一辈子,终于要赢下一把。

“奥利弗——够了,有什么话你直说,没有必要阴阳怪气的和我说话。”老特克怒斥,他脸色阴沉,一双浑浊的眼睛瞪大。

“我们今天打算准备进山,你猜我们看到什么?”

“行了,你少卖关子了,说下去!”老特克翻翻白眼道。

“松林外围出现大量灰狼尸体,以及凝固的血液,我们跟着痕迹找到黑石屋——”

奥利弗·林登没有再说下去,他认为老对手会明白自己在说什么。

“当真?”

丹尼斯·特克前倾的身体靠回摇椅,抽着烟斗陷入沉思。

他明白对方绝对不会开玩笑,这是关乎整个村子的事情,老对手绝无可能捏造这些事情。

“你最好快点处理,狼群可是很记仇的。”

奥利弗·林登善意提醒道。

老特克默默点头,整个人脸色苍白,忧心忡忡地看向里克·艾文所在的方向。

“哈里——麻烦你去请里克·艾文过来一趟,谢谢。”

老特克侧头说。哈里看向自己的父亲,得到示意,快速转身离开,去找里克·艾文。

05混蛋点火 大脚趾肉铺的双开木门被撞开,木门用木条夹着蒂凡尼教堂彩色玻璃,上面是近年广受欢迎的浅紫色郁金香图案。

一名壮汉坐在U型吧台前的高脚木椅上,手里抓着竖条纹威士忌水晶酒杯,金黄色的酒液里沉浮着冰块。

宽厚的大手手背长满金色汗毛,他右手没有小拇指,似乎是被齐根切断。

跑进来的汉子气喘吁吁,走到吧台前,扶着木质台面极力调整呼吸。

他开口说:“泽尔劲爆信息!”

“怎么——丹尼斯那老东西死了?”名为泽尔汉子问,他眉头一挑,眼神里丝毫不掩饰幸灾乐祸的态度。

“不——不是。”扎尔·波尔克说。

“哦——?”

被冰冷目光看毛了,汉子马上说:“听说外乡人杀了很多狼,可能——可能会给村子带来祸事!”

法尔科·伯格擦着杯子,眼角余光留意着泽尔·哈利斯。

该死,这瓶威士忌我珍藏了几十年,这混蛋平时只喝朗姆酒,也不知道今天发什么疯,哎,更让人恼火的是他肯定不会给我酒钱吧。

毕竟他是莫斯特罗村村霸,不明抢已经是谢天谢地了。

看着对方脸上触目惊心的伤疤,他心脏狂跳,慌忙看向别处。

泽尔·哈利斯是莫斯特罗村恶棍,私底下人们叫他混蛋,他脸上伤疤是被狼抓得,他憎恨狼群,同时憎恨总是盯着他伤疤看的人,轻则被暴揍一顿,重则就很有可能一把火把你的房子烧了。

长了一张英俊的脸蛋,可惜命运捉弄人,才会让他脸上多出一道疤痕。

扎尔·波尔克是泽尔·哈利斯的小跟班,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发小,泽尔仗着老爸在肯特镇镇办公室任职文员,村民敢怒不敢言。

嘭!

泽尔·哈利斯把酒杯重重砸在吧台上,嘴角上扬露出一个戏谑的神情。

“法尔科这威士忌像对水马尿,你一定是被骗了。”泽尔·哈利斯说,“我帮你拿去扔了吧。”

扎尔·波尔克会意,绕到吧台里面把酒架最高处的威士忌拿下来,拿在手里晃了晃一脸嫌弃地瞪了老板一眼,转身出了吧台。

法尔科·伯格一脸肉痛,这一瓶是他花了1500块从埃默里市买来的,一分钱没赚酒还让人拿走了。

他抓着水晶杯的手紧了紧,心里有一股冲动,把水晶杯砸在混蛋的脑袋上,朝他脸上吐一口唾沫。

水晶杯把脑袋砸破。鲜血顺着脸颊一路流向脖子,混蛋抱着脑袋躺在地上惨叫,大声哀求,法尔科我错了,求你放过我。

法尔科·伯格脑海里想到这个场景呼吸都粗重了很多,抓着水晶杯的手不争气抖动着,因为用力抓握导致关节发白,他最终放下杯子,一脸苦笑地看着两人推门离开,不敢多说一句话。

“法尔科你个怂蛋!”一位坐在角落的老头双手抓着拐杖,一脸嘲笑地看着老板。

“老东西——喝你的朗姆酒吧,”法尔科·伯格说,“他三年前把你腿打断,搞得现在还要拄拐杖,你有什么资格说我。”

老头摸摸隐隐作痛的右腿脸色阴晴不定,突然又觉得这样很没面子,冷哼一声,说:“我是年纪大了,没几天好活,懒得跟小辈一般见识!”

“哈哈哈……!”

零星几桌客人纷纷大笑起来,他们都是村里上了年纪的老人,这个肉铺成了他们消磨时间的地方,点上一杯朗姆酒做一整天,老板也不会赶人。

走出大脚趾肉铺的混蛋泽尔·哈利斯一把夺过小弟手里的威士忌仰头灌了一大口。

“老大,不是要扔掉嘛?”扎尔·波尔克问,他歪着头百思不得其解。

老大为什么喜欢喝兑水马尿呢。

看到小弟眼里流露出的异样眼光,气不打一处来,一巴掌拍在对方后脑,泽尔·哈利斯没好气地说:“你傻啊,我是为了白拿他的酒才这样说,他怕我发火自然就不敢说什么。”

“哦……!”

咦,不对啊,老大以前不是这样啊,想要直接拿走,眼睛一瞪没人敢说什么。

显然他搞不明白泽尔·哈利斯想法,因为他脑子不大好使,背后人们管他叫‘白痴’小时候摔坏了脑袋,说话沟通没有问题,只是脑子不会转弯。

两人一前一后出了村子,跟在后面的扎尔·波尔克一脸不解地问道:“大哥,我们去哪里?”

“当然是去搞外乡人啊,他把狼群招来,村子出事我们还怎么待。”泽尔·哈利斯说,他眼神冰冷。

莫斯特罗村是我地盘,不允许别人瞎搞,早就看你这个外乡人不顺眼。

哈里·林登找到里克·艾文时,他正好从棕熊窝回来,手里蛇皮袋里装着棕熊粪便,背后背着的书包里传来玻璃瓶碰撞的叮叮声。

“村长找我,什么事?”

里克·艾文挠挠头,满脸不解地问。

“我也不知道,反正村长让你赶快跟我去村子一趟。”哈里·林登说,他没有说出实情,自己父亲在背后告状,自己说了就相当于卖了自己老子,干脆就装傻,对方发现是老爷子想要赶他离开,到时再说。

里克·艾文点头,说:“你稍等一下,我带两瓶蜂蜜给村长。”

把背包里的一个个玻璃瓶拿出来,里面都装着满满的野蜂蜜,扑鼻的香味让哈里不由得吐咽口水。

好像这个野蜜蜂窝是在棕熊窝旁边,这家伙不会是去哪里掏的吧,果然是个疯子。

棕熊喜欢吃蜂蜜,一般选窝都会选择有野蜜蜂筑巢的附近,这样方便它随时去偷蜂蜜。

和大多数种类的熊不同,棕熊不会破坏蜂巢,它每次都仅仅少量吃一点,这样才能长期有蜂蜜吃,算是有头脑的行为。

哈里·林登站在石屋外望着里面,简单到极致,用简陋比喻更恰当。

几乎是回到石器时代的生活,没有电,没有电视,更没有电话,他很难想象这样的生活谁能忍受。

更何况是享受过现代生活便利的人,猛地过上这样的生活,真的不痛苦吗。

多半是被生活打击为了躲避现实,才跑到这鸟不生蛋的鬼地方来。

那是什么?

哈里·林登被石墙上的痕迹震惊到,那种痕迹只有野兽才会搞出来。

看着邋遢的中年人,他陷入沉思,不过任他想破脑袋估计也不会联想到是里克·艾文自己搞出来的。

背上两瓶野蜂蜜,还抓了几条马哈鱼,里克·艾文摸摸札克的脑袋低声说了几句。

“咱们走吧。”

里克·艾文说。

他们两人沿着最近一条通往村子的路线,与此同时泽尔·哈利斯两人走另外一条路直奔黑石屋。

当他们赶到石屋的时候。牧羊犬札克驱赶着羊群在不远处山坡吃草。

推开木门里面空空如也,屋子里朗姆酒的味道刺鼻,还有长期潮湿导致的霉味。

“还真是神奇,这根本不是人住的地方,他是怎么一待就是15年的?”泽尔·哈利斯啧啧道。

“大哥,是野蜂蜜!”扎尔·波尔克说。

他指着放在石墩上的几个玻璃瓶。

“呵呵——这个疯子还挺会享受,这一小瓶拿去镇上卖少说也能值100块。”

泽尔·哈利斯说,他抓起一瓶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

装蜂蜜的瓶子就是朗姆酒瓶子,褐色的四方瓶身搭配软木塞,能装下至少1斤半的野蜂蜜。

“全拿走,归我们了。”

泽尔·哈利斯冷冷道,他是一点不客气,五六瓶野蜂蜜被他们拎到外面。

围着石屋转了两圈,泽尔·哈利斯把晾晒马哈鱼干的木架子踹到,走到后面羊圈的时候,捂着鼻子瞟了一眼,皱着眉头退后几步。

从口袋里掏出烟盒,手向上一颠一只不带过滤嘴的香烟准确地落在嘴边,自上衣口袋拿出一根火柴划在皮鞋外侧,金黄色的火焰点燃香烟。

猛地吸了两口,他把还未完全熄灭的火柴丢进羊圈上层干草堆转身离去。

火柴落在干枯易燃的干草垛里瞬间引燃,就像火焰靠近火药瞬间爆燃起来,仅仅眨眼功夫羊圈被大火吞噬。

泽尔·哈利斯站在石屋前踹了两脚,总是给人一种摇摇欲坠的石屋纹丝没动,他本打算拆了这碍眼的石屋,不成想比想象中的还要结实。

“大哥——我想那是他养的牧羊犬!”扎尔·波尔克说,他指着不远处狂奔而来的黑点。

泽尔·哈利斯阴恻恻笑着,从后腰掏出一把装满子弹左轮手枪,对着黑点的方向扣动扳机,随着嘭的一声,他抓着手枪的右手连同肩膀向后闪了一下,好悬没把枪丢在地上。

他当然明白这么远距离指定是打不到牧羊犬,纯属就是吓吓那条狗,果然如他所料,牧羊犬停下奔跑的势头,立在原地远远盯着他们。

“走吧,这会不知道跑去哪里了,晚上再来收拾他吧。”

泽尔·哈利斯说,他吹了吹枪口,得意地看着烧起来的羊圈,打消了给石屋点火线的念头。

两人抱着野蜂蜜头也不回地离开,一点没有意识到自己做的事情有什么不妥。

同一时间,里克·艾文在哈里·林登带路来到村长丹尼斯·特克家,实际上不用带路他也能找到。

他毕竟是当过兵的人,很敏锐地捕捉到哈里·林登警惕自己的行为,他心里大致猜测到了原因。

06质问 哈里·林登与里克·艾文赶到村长家时,挂在客厅正对沙发墙壁的时钟时针指向11点30分。

丹尼斯·特克与老朋友奥利弗·林登正坐在沙发上喝着红茶,孙女给他准备的茶点是红茶面包。

这是一款口感粗糙,麦麸比例较多的面包,搭配口感丝滑的红茶,作为餐后茶点相当不多。

玛雅怯生生地躲在一楼厨房,坐着小木凳头伸向外面侧耳聆听爷爷他们在聊什么事情。

刚刚她外出回来,发现爷爷死对头奥利弗·林登和他孙子竟然在自己家,她特意看向天空,确定太阳今天是从东面升起,心不由得狐疑。

老头因为村长竞选落败记恨爷爷这么多年,可不像是突然想明白了,看他铁青的脸就知道。

她手指下意识搅动着鬓角头发,光洁的额头皱成川字。

当里克·艾文走进屋子那一刻,她似乎想通了缘由。

外乡人来到村子时曾来过家里一趟,和爷爷打过招呼,会在不远处落脚住下。

她记得爷爷很爽快答应,事后她问为什么这么痛快答应。

丹尼斯·特克的回答是:“他又不是住进村子,外面绵延大山又不是我家的,谁愿意住让他住好了,你不知道长寿秘诀就是少管闲事嘛。”

“村长,这是我早上去采的野蜂蜜,还请您不要嫌弃。”里克·艾文说,把背包里装着野蜂蜜玻璃瓶拿出来放在茶几上。

“里克,有心了。”丹尼斯·特克说,“今天找你来是有事问你。”

他正要说话,不成想奥利弗·林登抢先质问道:“外乡人,你是不是猎杀灰狼了,还把狼血搞得到处都是?”

“我昨天外出砍柴遇到狼群,一路杀出包围,当时没有多想。”里克·艾文说。

这老小子是要找茬不成,难道我当时就任由狼群把我啃了不成。

“小子,你孤身一人遇到事情拍拍屁股可以走人,可是做事不想想后果,”奥利弗·林登怒愤怒斥责道,“狼群从不走出松林,是你把它们引出来,肯定会迁怒我们莫斯特罗村。”

“奥利弗——够了!”丹尼斯·特克厉声道。

“怎么——你打算袒护他,莫不是你家小丫头看上他了,”奥利弗·林登说,眉头一挑,一副我猜就是这样。

“你胡说,我没有!”玛雅·特克低吼。

她双手掐腰,气鼓鼓地看着奥利弗·林登,如果眼神可以杀人,估计老家伙死几回了。

讨厌,如果被传出去我该怎么办,这老头太坏了。

玛雅·特克气的直跺脚,眼睛瞬间红了,肉眼可见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老不死的,你最好把嘴放干净点,我家孙女还没有嫁人,你这样胡说八道小心我揍你!”丹尼斯·特克怒斥。他身体前倾瞪着死对头。

里克·艾文坐在一侧单人沙发上独自喝着已经不热的红茶,更是抓起两块红茶面包吃起来。

“您的意思是?”里克·艾文问道,“都是成年人咱们有话直说,没有必要拐弯抹角了。”

他的突然开口让几人都是一愣。

玛雅·特克只想撇清自己喜欢外乡人这件事情,对于狼群什么的她才懒得考虑。

“我的意思……。”奥利弗·林登噎住无语,他起初打算是打算利用这件事逼迫丹尼斯·特克下台,后面论资排辈肯定落到自己做这个村长。

他一时脑热竟然没有往深了去想,现在发现自己似乎第一步棋走错了。

该死,我这个猪脑子,应该一开始去联合村民们讨伐他,而不是傻不拉几的跑来质问。

“你……你……马上搬去松林边,离村子越远越好。”奥利弗·林登脸色涨红,几乎是临时现想的说辞。

爷爷这是怎么了,之前的怒气冲冲怎么这会蔫了,我还以为他会和村长打一架呢,这不疼不痒的吵了半天感觉啥也没有改变。

贾里德·林登心里嘟囔着。

丹尼斯·特克则是恼怒的非常,觉得自己这个老对手有些过分了。

“奥利弗你过分了,如果你是怕灰狼报复牵连村子,是你想多了,他不搬家也可以,灰狼只会找他麻烦,按照以往经验,它们几乎不会牵连报复村子。”丹尼斯·特克说。

“因此你没有必要强人所难让里克搬家,再说冬季来临,山上的气温会很低,出了人命你负责吗。”

“又不是我请他来这里,”奥利弗·林登摊摊手,道,“我也是为了村民们打算,你才是村长,让整个村子二百多口人和他一起冒险,你觉得你称职吗?”

“你……!”丹尼斯·特克被噎的哑口无言,对方说的一点没错。

“爷爷……。”

玛雅·特克张张嘴,本打算说这是欺负人,瞥见爷爷的表情她瞬间明白老人家处于两难境地。

“好,没有问题,我会留在原地,最近也不会来村子走动。”里克·艾文说。

“哼……!”

奥利弗·林登祖孙三人起身离开,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回头看了里克·艾文一眼。

里克·艾文起身正准备离开,被丹尼斯·特克叫住。

“里克等等,你那部手机去,要是遇到狼群也好通知我们,我会安排人过去帮忙。”丹尼斯·特克把一台老年机放在茶几上。

“村长不用了,我可以应付的来,给你添麻烦了实在不好意思。”里克·艾文说。

不等老头再说什么,他已经消失在门口,沿着村子主干道走向大脚趾肉铺,推开木门走到吧台,说:“嗨——法尔科·伯格给我拿一箱朗姆酒。”

“这不是里克嘛,这么快就喝完了。”法尔科·伯格说。

他笑脸相迎,倒上一杯朗姆酒推到里克·艾文面前,一脸殷勤地看着他。

“差不多了。”里克·艾文说,“这是一瓶野蜂蜜,剩下的冬季来临前保证付清你。”

他这段时间还没有卖羊,身上几乎没有多少钱,在偏远地区用物品等价置换也是可以。

“里克最近不是正值马哈鱼季节嘛,你帮我打些晾干抵酒钱也可以。”法尔科·伯格爽快接过玻璃瓶,拔出木塞子闻了闻,脸上露出痴迷神情。

野蜂蜜极为难找,几乎是有价无市的好东西,野蜂蛰人格外疼,蜂巢大多建在悬崖峭壁之上,或者地缝中,猎人们大多不会特意去找,费力不太好的东西偶然遇到才会搞上一点。

里克·艾文用朗姆酒瓶装的一瓶至少价值两瓶酒钱,法尔科·伯格当然乐的用野蜂蜜抵酒钱,用马哈鱼抵账是他觉得里克·艾文一个人不容易,村里的人们但凡眼睛不瞎的都看出这个邋遢汉子是个有故事的人。

他隔绝一切,躲在鸟不拉屎的好望角山脉,拒绝一切现代科技,不是救赎又能是什么。

大家很默契没有人愿意去探寻,因为那多半是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

07糟糕的心情 里克·艾文走在回程的路上,一箱朗姆酒12瓶,背包里装了11瓶,手里抓着一瓶,走几步就会喝上一口。

贝拉你要是在身边,一定会会说,我这是急着去见上帝。

里克·艾文思绪回到17岁,他是那年开始喝酒,因为自己的父亲是一位酒鬼,似乎是遗传了他的基因,导致他很早开始喝酒。

死党格雷·泽勒是他最好的酒友,两人经常在里克·艾文家后院树屋喝的酩酊大醉。

他家住普利茅斯市郊区,社区位于山坡上,整个社区是一段足有3公里的上坡道,伍斯特街18号,那是一栋二层木质小楼,有些年头的房子显得有些破旧,后院极为宽敞,种着一颗树龄至少50年乔木。

里克·艾文父亲在他5岁时为他建造了一座树屋,从此成了他秘密基地,学生时代会和好友在上面一起写作业,玩游戏,生日时还会在上面开派对。

步入高中他们则是在上面喝酒,或者看电影,随着父亲酗酒更加严重,他待在树屋的时间变得更久。

两年后父亲去世,直到遇到一生挚爱贝拉,他再也没有在树屋喝过酒,因为贝拉不喜欢他喝酒。

直到他退役后才又开始喝酒,比之前喝的更严重,当然是背着贝拉喝的,不过每一次都被抓到,她就会说,你是着急去见上帝嘛。

里克·艾文身体一晃,栽倒在小路旁的杂草里,他条件反射地用手拉住背包,让它不至于飞出去。

因为他的命根子朗姆酒在里面,不过手里的那瓶酒被甩飞出去。

挣扎着爬起来在草丛里寻找他的酒瓶,最终在三米外找到,瓶口倾斜着,金黄的酒液流出灌溉着杂草。

呵——你要感谢我,你注定与众不同,毕竟又有几根杂草有幸喝上一口酒。

里克·艾文蹲在地上一手拿着酒瓶,一手抓着脚边的杂草嘀咕说了很久。

他醉了,今天的心情格外压抑,让他一路走过来,不由自主想到很多。

25年前死于车祸的父亲,因为喝醉横穿公路,被一辆时速100迈货柜车撞飞,最终砸进社区商店里,砸毁了一排装酒货架,简直是可笑至极。

他昨晚和野狼搏杀的时候似乎回到了前线,他们会经常面对疯狂异教徒的近身肉搏,不论你在对方身体刺出多少血口,他们依旧会死死抱住你,为同伴杀死你而争取时间机会,疯狂程度不输野狼的狼性。

他同时也想到了自己的老婆贝拉临死前平静地看着自己,眼里没有恨,只有绵绵的爱意,眼底的心疼。

来自奥利弗·林登的质问以及斥责他根本没有放在心上,他只是不想让村长难做罢了。

他当然不会在乎野狼威胁,只要他愿意,它们就没有办法靠近他的石屋,无法威胁他的羊群。

白天狼群几乎不会出来,只有晚上才是它们活动的时间。

几坨棕熊粪便就可以搞定野狼的威胁。

距离黑石屋还有五百米的时候,他看到了黑烟,心里有种不好预感。

醉意瞬间被赶走,他脚下步子快了几分,离得越近,他的心几乎沉到谷底。

黑烟来自羊圈,他猜测是储备的冬季草料着火了。

当他站在羊圈前,冷着脸看着几乎烧为灰烬的羊圈内部,他眼里闪过杀意。

从石屋转过来时他看到了晾晒鱼干的木架倒在地上,湿哒哒的痕迹遍布周围,鱼干上明显残留着草屑和泥巴。

晾晒鱼干的架子是用三根树枝搭成的门型架子,横向拉着许多麻绳,鱼被清洗开膛破肚,一根小木棍穿过鱼鳃别在麻绳上面,是一个很巧妙的方法,大风也吹不到的手段。

这里的风很大,他特意把木桩深埋进地里五十公分深,12级的大风都很难吹到,显然是人为扳倒。

颓废地坐在石屋前的石阶上,掏出烟斗划燃火柴,就这样愣在那里似乎忘记点燃烟丝,直到火柴几乎燃尽烫到手指才反应过来。

札克从远处跑来,它把羊群圈到河边,夹着尾巴靠近里克·艾文,在他大腿上不停蹭着,委屈低吟着。

是他们,他们希望赶走你,白瞎了你还未他们着想,按我说把他们都是杀了。

里克·艾文吧嗒吧嗒抽着烟斗,猛灌一口朗姆酒,他脸色很难看,因为自己辛苦很久积攒的冬季草料毁之一旦,还有他脑海里又开始出现声音了。

他明白自己又开始不正常了,严重的战争后遗症(创伤后应激障碍)更严重了。

退役前三个月他就发现自己不正常了,总有一个声音在脑袋里嘀咕。

用手揉着札克脑袋,说:“嘿,伙计不是你的错,相信我这件事很快就会过去。”

把烟斗在鞋底磕了几下,他把朗姆酒的软木塞塞回去,石屋里一片狼藉他浑不在意。

他当然明白人们在愤怒的事情会被蛊惑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所有事情都离不开引导者,他们会勾起大家的情绪,用言语引导他们做出过激行为用于释放情绪。

把木门关上他拎着砍刀直奔松林,要在天黑前把羊圈修好。

其实还好,羊圈是在土坡上挖出的洞,哪怕是里面的木架被烧毁,根本不影响使用,只不过木门毁了,晚上很容易让野狼钻了空子。

离开时他先把棕熊粪便涂抹在周围,让狂暴棕熊的气味遍布这一块地方。

一个小时过去,他拖着七八根手臂粗细的树枝返回,开始耐心地维修羊圈里存储干草的木架。

因为有了前面经验,再次做起来就相当顺手。

先是在里面立起数根立柱。然后在距离顶部50公分的地方横向捆绑树枝,捆绑的材料是树林里的藤蔓。

这种藤蔓新鲜的时候翠绿色,韧性很足,新鲜时捆绑等待干燥后相当坚韧,堪比铁丝的牢固度。

往返松林和石屋之间三趟才把羊圈维修的差不多。

户外晾晒的草堆得以幸免,没有被一把火全部烧掉,他收拾起来用麻绳捆绑塞进架子上层,不过想到达到之前的存储量至少需要一个月。

需要收割青草晾晒,捆扎在一起形成一个草卷,最终丢进羊圈。

天色眼看着黑黑下来,他指挥着札克把羊群赶进羊圈,把木门关好,用铁丝把木门和门框拧在一起,才放心回屋准备晚饭。

天空彻底黑下来的时候,下起了小雨,伴随有5-6级的大风。

看来今晚又是难熬的一晚,里克·艾文坐在火堆旁,札克趴在脚边,晚上依旧是烤鱼,鲜美的马哈鱼以及营养价值相当高的鱼籽,短期内内不会吃腻。

下午半瓶朗姆酒被他放在脚边,他明白自己今天喝了太多酒,不过情绪依旧没有平息,不得已只能猛灌朗姆酒麻醉自己。

08醉酒闹事 “嗨——爸爸你看我画的向日葵好看吗?”

里克眼睛盯火堆窜起的金色火焰,里面映照着一个小女孩,她身穿粉色公主裙,金色的头发被扎成两个小揪揪,草莓模型头绳捆绑在头发上,为女孩增添几分俏皮。

她一手抓着黄色的水笔,面前是一张画满了向日葵的画纸,她仰着头,一脸期盼地看着。

“好看极了,就像真的向日葵,我甚至闻到了独属于它的味道,丹妮丝大画家能否把这张签名作品送给我?”里克说。

他对这一幕相当记忆尤深,女儿死前5个小时两人在她的小房间粉色书桌前的对话。

右手拇指与食指抓着的烟斗掉在地上他都没有反应过来。

眼泪顺着眼角流过脸颊滴落在火堆边的石头上,瞬间被高温蒸发,似乎眼泪从未出现过一般。

札克静静趴在脚边,它眯着眼睛盯着架在火堆边树枝上的马哈鱼。

它似乎是闻到了一丝烤糊味道,这个味道他最熟悉了,主人发呆时就会出现这个味道,它不喜欢糊糊的味道。

呜呜!

札克希望通过声音唤醒主人,里克动手翻转了一下树枝,好让鱼换个面烤,抬手在狗头上轻揉几下。

里克抓起朗姆酒猛灌一口,眼神迷离地盯着火堆。

贝拉,人们常说时间可以淡忘一切,可是15年过去,我对你们的思念从未减弱。

我明白,淡忘并不意味着完全忘记,而是让我们能够以更平和的心态去面对过去。

我当初为什么会做出那样愚蠢的事情呢,一场没有荣誉可言的战争毁了我,也毁了我们这个温馨的家庭。

他从始至终都不明白战争的意义是什么。

从拿起枪的那一天他就觉得那是一个愚蠢行为,蛮横地使用武力侵略弱小国家只为掠夺资源,掠夺不属于自己的资源,还把这一行为粉饰成为这个国家清除异端恐怖武装,实则是扭曲正义和道德的行为。

通过制造“异端”的概念,煽动对立情绪,从而达到控制资源和权力的目的。

他服役三年无时无刻不在煎熬中度过,他亲眼看到战友射杀儿童,只因他们行为有蹊跷,最终检查尸体得出结论,孩子只是捡到一个罐头藏在衣服里,生怕他们抢夺,根本没有什么危险举动,一切都是草木皆兵行为。

咚咚!

砸门的动静彻底把里克从满是硝烟和尸体的战场拉回现实,他眯着眼睛看向木门,门外隐约有亮光晃动,甚至还有说话的声音。

“谁?”

里克问。

“该死的外乡人快点开门,要不然我别怪我把你这破门砸了!”

泽尔·哈利斯站在门外叫嚷着,他手里拎着大脚趾肉铺的威士忌,如今已经喝掉了三分之二。

他双脚虚浮,身体站立不稳,得亏小弟扎尔·波尔克搀扶着他。

“我不管你们是谁,赶紧离开,我这里不是酒吧,也不是旅馆,不接待客人。”

里克不耐烦道,丝毫没有起身的意思,他是喝多了没错,不过身为军人的警惕性还在,不管门外的是什么人,显然他们是醉酒状态,他不想再给村长老头添麻烦。

如果整个村子村民都逼迫自己离开就会很麻烦,他很喜欢这里,依山傍水风景秀丽,是贝拉喜欢的环境,他不想让贝拉失望。

里克你就是个怂包,出去把打扰你清净的蠢货蛋蛋捏爆,让他们明白你不是好惹的。

不,我不想给丹尼斯·特克村长惹麻烦,兴许是喝多了走错方向的村民,管他呢。

他否定了脑海里的声音,他不想惹麻烦,哪怕是来自别人的挑衅。

嘭嘭!

木门被踹的摇摇欲坠,伴随着泽尔·哈利斯的咒骂声:“玛德,混蛋外乡人,知道我是谁吗,本大爷来了,你就该乖乖开门!”

里克起身,抓起身旁的砍刀,站在门边抬手拉开门栓,他脸色阴沉,眼底有杀意闪过。

泽尔·哈利斯抬脚准备踹第五脚,他已经习惯走到哪里大家都露出惧怕的表情,从未有人敢无视自己,更何况是一个外乡人,这怎能忍得了。

这一脚他用尽全力,不成想木门竟然顺着他的力量开了,遂不及防之下身体前倾,整个摔进石屋里,威士忌酒瓶被甩飞出去,砸在石墙上伴随着哗啦一声碎成一堆玻璃渣,飞溅一地,不多的威士忌自然无法幸免,全部撒在墙面。

扎尔·波尔克当时有些走神,没有抓住自己的大哥,泽尔·哈利斯摔进屋里,他立在原地直接愣住,眼睛对上一双冰冷的眼神让。

扎尔·波尔克你最好识趣点,这种眼神的人都是杀过人才会有的,你最好小心点,放心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脑海里一个声音提醒着他,本能想冲进屋里搀扶大哥的想法被死死按下。

“对……对不……不起!”

扎尔·波尔克说话磕磕巴巴,身体颤抖,他觉得自己的膀胱要爆炸了,差一点就被吓尿了。

“扎尔你个蠢蛋,”泽尔·哈利斯躺在地上嘶吼,“为什么不扶住我!”

“还有你,外乡人,你带来了麻烦,识趣的赶紧滚,有多远滚多远,”泽尔·哈利斯说,“这次是烧你羊圈,不识趣的话下次就是杀你的狗了。”

扎尔·波尔克很想提醒自己大哥,人家手里拎着砍刀呢,这么明目张胆的威胁人家,好像不太合适。

自己大哥手里有一把点三五手枪,以前在镇上凭借这把手枪则是混得风生水起,不过直到几个月前对头帮派扛着来福双管猎枪找上门,那把点三五他就没有在见过,这也是他们为什么回到村子。

里克笑了,没想到白天放火烧羊圈的蠢货竟然自己送上门。

杀了他,杀了他,这种败类村里的人会感谢你。

抬手揉着有些疼的太阳穴,朗姆酒喝多就会这样,他早已经习惯了。

一双眼睛充血,脸上露出诡异笑容,抓着砍刀走向泽尔·哈利斯,嘴角发出古怪的笑声。

扎尔·波尔克看到这一幕恐惧在他心里蔓延,他好像遇见了大哥下场。

那把生锈的砍刀会砍断大哥的双手,(好像我们也曾经这样做过)鲜血会像肯特镇广场前那个撒尿铜像的鸡鸡呲出的水柱。

他很想开口求情,可是感觉自己的嘴被哥俩好胶水粘住,大腿传来湿热,缓缓低头看去,自己尿裤子了,温热的尿液顺着大腿内侧流到靴子里。

噗通一声,他跌坐在石屋门前,脸上挂着惊恐表情。

诶哟!

没有预想的鲜血喷涌,泽尔·哈利斯被丢了出来,砸在扎尔·波尔克身上,他措不及防被砸的哇哇叫。

“混蛋……你不想活了!”泽尔·哈利斯叫嘁。

一支手伸向后腰,哪里原本有一把冷冰冰的武器,被他称为真理的武器,从前只要掏出真理,似乎没有办不妥的事情。

“你——在找这个嘛?”

里克抬起左手挥动着手里黑乎乎家伙,是的,那是一把外观磨损严重的点三五手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