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界梦乡》 家 清晨,小镇老师庄纣重复着日复一日的教学,他看着班上学生或认真,或走神的早读模样,一眼望到了自己的未来。

庄纣生于南方,考学于西北,毕业后几经波折,选择了考往他对象的城市,一个小镇教师岗,平凡的小镇,平凡的老师,过着平凡到一眼能看到死的生活。

又是平凡的一天,结束了一天工作的庄纣在宿舍刷着短视频,一个评论数寥寥无几的视频,那个百分之一点七的陨石将于七天后到达太阳系。

一周后……庄纣敲击着键盘,乡村振兴资料下午五点前就要提交,主任又在群里催促着。突然!房顶水泥倒塌,他慌张了一秒,……碳基肉体能做的也只有慌张那一秒。谁也不会想到。那颗陨石的确很刁钻。穿透了各个国家先进的探测手段,就这么诡异的落在了小镇学校的头上,好似凭空出现。

再次醒来,庄纣茫然的看向四周……无尽的荒芜让茫然的他更加无措。下意识摸兜,手机正躺在身边,以一个直角折断的形态。他像其他误入险地的人一样,朝着一个方向走去,过于蒙圈儿的他没注意到身边学校房顶的水泥板……走了半天,庄纣感知当中的半天,他怀疑自己有没有出发过。没有日月,没有生物,甚至没有声音。有的只是无尽的不知名矿石。他靠在一块儿石头上休息,摆弄着一块儿小石子,抠着抠着这块儿小石子竟露出了一小片红色,庄纣再捡起一块儿石头,相互摩擦下,它们露出了原本的面目。如静脉血流一般的暗红色,又如寒冰般透着光,好似凝固的血液。他又捡起来几块石头,摩擦之下一般无二,以他的学识很难判断出其矿种。捡了一块儿,继续上路,不知走了多久,他此刻理解了贝爷在沙漠中喝尿的行为。无力的躺在一块儿较为平坦的岩石上,拿出磨好的红色矿石,看着这石头,如血色冰块儿般的石头,如冰一样……庄纣把他含在了嘴里,他试图咬碎石头让他融化出液体。很显然,矿石的硬度远超人体牙齿的硬度,从牙缝里流出的血液证明了这一点。虚弱的他随着血液的流失很快便晕厥了过去。

醒来后他惊奇的发现竟不再饥渴与虚乏,突然!“石头呢?嘴里的石头不见了!为什么?周围没任何的变化,变的只有我嘴里消失的石头,还有嘴里流淌的血液,牙龈的伤没了”,庄纣魔怔似得自言自语着,他必须要知道答案,因为这意味着他可能在这诡异的地方暂时的活下去。这时他身体仿佛有用不完的精力,借此他继续朝着一个方向出发。走了大概有三个小时,当然是他感觉的三小时。一路上除了坑和巨石,再无其他事物。寻了处平坦的地方,休息的同时他再次捡起地上的石头摩擦了起来,十块中的三块展露出血红冰晶般的色泽,七块磨碎后依然是石块,“看来并不是全部都是晶石,好转的身体状态和这晶石到底有什么关系,如果有关系,那又是通过什么方式让我恢复身体的……如果真是如此,那它只有两个途径,要么被我咽了下去,要么……随着口腔伤口进入体内…呵,反正横竖都难活,这两个途径我都必须去尝试!”庄纣开始收集石块,而后打磨,一堆石块其中十七块是血红晶石。庄纣开始试验,他用较为尖锐的晶石在手臂上划开一个口子,并把其放在伤口上,他感觉伤口的血液有些许异动,但无法用肉眼观察,感觉很是细微,并且伤口好像也没有愈合的征兆。他把晶石放下,“第二种可能,我在昏迷中吞食了晶石,不过……这种可能,确是要用命来尝试了!”

庄纣没有立刻试验第二种可能,而是在心里想着:首先可以肯定这绝不是我的精神世界,皮肤和沙土的触感,伤口的疼痛,以及之前濒死的感受,都在告诉我,这里是真实的世界,其次,这里甚至有可能都不是地球!明明露天,却无天空,明明旷野,空气却无丝毫流动,这里的光非常微弱,并且丝毫没有变化,而且就连呼吸也很怪异,感觉在这之前吸一口的空气在这里却要吸两次才能充足。在这里只有三样……不,四样东西,空间,石头,微光……和我!庄纣越想越怀疑这里不是地球,因为他能感觉到,这是另一个世界,一个就算是地球上的撒哈拉沙漠都比之要丰富的世界,毕竟,撒哈拉沙漠里有其他生物。

庄纣的身体又因为缺水和食物开始虚弱,他决定尝试,选择了一块较小的晶石,艰难的吞了下去。石头还是磨伤了他的肠道,到了胃里更加难受。他被疼的像毛毛虫一般蜷缩在地上,肠道的伤口和胃里的疼痛让他再次昏迷。

醒来后的庄纣惊喜的发现身体再一次恢复如初,甚至不再渴水和饥饿。“看来产生这一现象的因素是晶石,血液,和入体。总之,一时半会儿是死不了了。”庄纣开始收集石块儿,继续打磨,找出其中的血红晶石。他用衣服将找到的晶石包着,系在身上,好在这里的温度是不变的,算不得冷。他开始一边走一边在路上做记号,他的记忆里算不得好,记不住自己走过地方的样子,况且,这里的样子属实都一个样。庄纣感觉自己已经走了有四五天了,这段时间里他又忍着痛苦吞了三块晶石,并且他发现,用较为锋利的晶石插进自己的肉体,让晶石就留在伤口内,过一些时间,晶石便会消失,同样消失的还有伤口和饥饿感。就这样走着,庄纣感觉又过了四五天。他已然用掉了八块晶石。庄纣感觉到他行走的速度,身体的精力和收集晶石的力气增强了很多,显然,血红晶石的作用不仅仅是愈合伤口和提供身体所需的能量。

庄纣一直在走着,就这样走了很久,很久,很久……也通过各种办法吸收了数不清的晶石,他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也计算不了走了多长的路。现在的他可以肯定这地方绝不是原来的世界!因为他觉得就算是塔克拉玛干沙漠他都该走出去了。而且,地球上绝没有这种东西!庄纣仿佛已经和血红晶石融为一体,他可以让晶石成为任何形状的武器,也可以控制晶石成为不同覆盖程度的铠甲,他尝试过飞,但很显然,没这功能。他对现在自己的力量没有具体的概念,就像是没有参照物的蓝鲸,人们光看照片,是意识不到它有多大的。他很想家,很想自己爸妈的家,很想自己学校的家,很想自己对象……好吧,对象早就分手了,该死的买房买车和那28万彩礼!他好想回去,哪怕做个流浪汉,哪怕残疾,哪怕回去就死!他都愿意,在这漫长的岁月里他当然想过死,但当他吞下那晶石的时候,他就连死的权利都没了。他从没哭过,因为在这里不会有人来安慰他,甚至不会有任何声音。

又不知过了多少岁月,晶石所带来的力量在庄纣体内已经像是一个人的力气一样了,他可随心所欲。这天……不对,这里没有天,这时,庄纣已经达到了疯癫崩溃的顶点,他想死,很想很想,因为他已经对回家这件事感到绝望了,所以他想死,在这里,在这段岁月里,他每天都被精神凌迟,孤独,思念,绝望……他每过一会儿就会自言自语,好让自己的语言功能留下。庄纣受够了!周围的石头和地面被他砸的稀碎……他摊在地上,眼泪第一次流出,“妈的,新长出来的眼睛就是矫情”,前段时间他用晶石把自己整个头砸的像现在周围的石头一样。突然,他看到有一块儿大石头,他感到有些好奇,它是完整的!它是庄纣发现的第一块发泄情绪后还完整存在于身边的石头。他走过去凑近看,上面有图案!这是一个类似于手串一样的图案,很多个圆球绕成一个圈,周围一片黑暗,像深渊一般的黑暗!他一个个的端详着这些圆球,突然,庄纣瞳孔惊缩,其中一个圆球上面的纹路,和地球上的大洲纹路是一样的!他再次仔细的观察这个圆球,亚洲,美洲,还有在海上孤零零的大洋洲!形状,位置,甚至大小都对上了!这颗圆球就是地球。然后他又观察着其他圆球,其中有一颗圆球很奇怪,是带有颜色的,其他圆球包括地球都是只有纹路和起伏,这颗圆球却整体呈暗红色,就像……就像那晶石的颜色!一个大胆的想法在庄纣的脑中形成:这是一幅地图!而这颗暗红色的圆球就是我现在所处的地方,石头圆球图案周围那恐怖的黑暗是不是表示危险,或者死亡?圆球形成的圆环是不是有可能就是回家的路!既然有地图,有路,是不是就还有可能回到家??!庄纣第一次如此的激动,就在前几分钟,他以为他已经不可能有惊喜这种情绪。

庄纣开始全方位无死角的观察这块石头,石头背后镶嵌着一块棱型的血红晶石,它的光泽要比一般的血红晶石更加的耀眼,仿佛集万千血液压缩而成。庄纣把它徒手撬出,仔细观察了一会儿发现其外表没有图案,“把它吸收了,看它和其他晶石有什么不同”。说着庄纣把这块晶石刺入心脏,不一会儿一串意识进入了他的脑海,庄纣突然发疯似得狂笑。这一串意识的内容实在让他狂喜,因为这串意识告诉他:石头上的圆球环就是路线,每一个圆球都代表着一个世界,而每一个世界都会有像他一样从地球而来的穿越者,在这段路线上移动需要动力,而这动力来源,就是穿越者的生命!想要穿越到下一个星球就必须把这个世界除自己外的穿越者杀死,而穿越者之死,就会触发这个世界的异界者轮转,把自己穿送到圆环上的下一个世界。

冷静下来的庄纣开始更加仔细的观察这块石头,上面的图案他已经背了下来,总共有九十七个圆球,如果他现在的这个世界是开头的话,那地球就排在最后一个,“我*……我他*要穿越九十六个世界才能到家!现在的问题还不是这个,问题是要怎么才能穿越到下一个世界,也就是要怎么才能出发,这个世界除我以外还有穿越者吗?”庄纣疑惑着又开始研究这块石头,然而并没有其他发现,他觉得这块石头已经没有其他信息了,庄纣打算把这块石头带上去其他地方,他想要知道这个世界会不会真的有其他穿越者。庄纣把石头整个搬起,突然,他发现这石头底下居然有一棵草!他赶忙把石头放一边,蹲下仔细观察,“是臭花草!”庄纣猛然说道,这株草是曼珠沙华,也就是彼岸花,在庄纣的家乡叫它臭花,因为它的汁液确实不算好闻。“穿越者!那段意识中没有表明穿越者一定是个人,所以这株草就是穿越者?”这株彼岸花整体呈暗红色,庄纣想来是它吸收了血红晶石,看来是像庄纣一样靠着血红晶石存活下来。

庄纣把彼岸花拔了下来,并把它扯成了好几段,彼岸花的残骸开始消散成光粒,拖住了庄纣,这种感觉庄纣有过一次,就在陨石砸到他的时候! 禾界 这是一个正处于类似中国封建时代中唐朝时期的世界,手枪,步枪,榴弹炮,甚至装甲车和金属舰船,这些都本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世界。但它们现在却摆放在一个军事仓库里。这个仓库是禾朝异姓王李千稣打造的,当然也包括里面的近现代热武器。

清晨,李千稣用他发明出的牙刷牙膏洗漱完,坐在王府大院里晒太阳。如果细心观察你会发现这座王府里有很多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的东西,比如丫鬟穿的现代服装,比如厕所里的马桶,再比如碳笔……。

李千稣本来是一家装修公司的员工,一次去爬山时不慎掉入溶洞坑,醒来已成为禾朝一个穷苦农民家的好大儿。他接受了穿越的事实后就开始想办法搞钱,他用现代知识去给地主家进行“改装”,赚了第一桶金,而后又“发明”出席梦思,水泥等等现代产物,靠着这些,李千稣获得了千万家财,这其中过程当然不容易。这些产业完全成型并能在商坊畅通无阻,他用了三年时间。于是李千稣有了资产,可随着巨大财富的积累,他所面临的封建王朝商人的桎梏也越来越深,朝廷开始关注他,江湖势力也对他虎视眈眈,还有那些财阀世家……

李千稣广招匠人,将火药的概念传达给他们。他四处打听着硝石与硫磺的存在。终于在一年后找到了类似于硝石和硫磺的矿物。李千稣开始在隐秘之地建立热武器研究基地。又是一个三年,他拥有了燧发枪,炸药包等简易热武,他开始量产这些武器,因为李千稣亲妹妹在一年前死了,在与朝廷高层的尔虞我诈中,在与江湖所谓名门正派的明争暗斗中被用来威胁李千稣。李千稣很显然高估了自己对局势的掌控能力,这导致他自以为百无一漏的营救计划被识破,然后……李阿春,也就是李千稣在这个世界的妹妹,一个他在这个世界最在乎的女生,也是救了他很多次的一个坚毅,勇敢,可爱至极的女生……死了,尸体被送到了李千稣家门口,尸体不太干净,不管是外面,还是里面……

李千稣隐忍了一年,这一年仇恨几乎快把他逼疯!他开始疯狂砸钱量产那些简易热武器,他开始疯狂的招募乞丐,穷人,甚至儿童。一个相对稳固的王朝是不会任由其他势力招募青壮的。量产,招人,收买忠心,教授使用,开辟训练基地,针对现有朝廷军队的作战训练,提拔有能力的将领,这些他仅仅用了一年时间。仇恨,会让人急切!

禾都,禾朝的都城,此刻这座繁华如梦的城市已满目疮痍。李千稣站在朝堂之上,如果这还有一个穿越者的话肯定会想起一个画面:快去请如来佛祖~。没错,此刻的禾朝皇帝正是如此。这一日的朝堂死气沉沉,因为李千稣把朝堂之上的人全部杀了,他不屑于去调查是谁害死了李阿春,因为这一切都是禾朝皇帝的布局,所以这朝堂上的都该死!!!第二日,江湖名门刃万堂,屠恶门,书剑苑……世家财阀何家,乔家,木家……这一日这些势力都死了人,准确说,是所有人!满门死光!这些仇恨果实是由八万人组成的,这八万人在攻入禾都的路上分工明确,进退有余。其中火炮团歼敌数十万,火枪团歼敌十数万,投弹营歼敌数万,还有维护营,暗杀营……这八万人足够让李千稣在一年内扶持一个傀儡皇帝,组建一个唯自己侍从的朝廷……

这是李千稣在这个世界的第十六年,也是他血洗这片王朝后的第八年。这个世界不存在其他大陆,这是李千稣用了五年时间造船远航得出来的结论。这个世界只存在一个大陆,这片大陆的面积很大,相当于地球亚洲和美洲大陆的总和。如此大的陆地却只有四个国家,南方泽国,北方金国,西方绸国,东方禾国,这足以证明四个统治者绝非庸碌之辈。

李千稣在江南地界过着小地主的生活,暗地里却把控着禾朝。客厅里,一个老者坐在他的下手边“现如今步枪已趋近成熟,榴弹炮的威力也大有改进,装甲车的车载机炮也已然量产,王爷大可高枕无忧。”李千稣皱了皱眉:“自从前几日圣峰异变,我总觉得有一种莫名的心慌,继续研发电流和炮弹当量,我要造出导弹!有了它,我才能淡然于世”。前几日这片大陆最高的山峰,圣峰突然发生地震,后有红光降世……

李千稣把电能和导弹的事情安排完之后便出发去巡视各地,他厌恶尸位素餐的官员,喜欢看到百姓的安居乐业。一个国家,往往村子最能体现人民的生活水平。李千稣来到一个村庄,村民们在田地里忙碌,现在正是中午,村妇从家里煮好饭食送到田地里,汉子们正在吃着饭,碗里有肉。此时村长带着李千稣在田地里巡视。“这是你们每天的饭食吗?还是光农忙时才能有肉吃?”李千稣蹲在田埂上问着一位村民,“农忙时当然要吃好点,不然力气可跟不上,不过农闲时镇上又有工坊,可以做工挣钱,所以平常间也差不到哪儿去,这可多亏了惠世王,要不是他在全国各地开设工坊,整治贪官污吏,就算是过年也吃不着肉啊,我跟你说,惠世王…………”村民滔滔不绝的说着惠世王李千稣的功绩,外,北平金国,西征稠国,南通泽国,内,开放商业,建造工坊,便利交通,改进公共设施,整治官场……这时村长把村名们召集了起来,“乡亲们,你们都在说着惠世王到底长的什么样,是不是有三头六臂,头上会不会像观音菩萨一样会发光,现在,你们咱们的惠世王亲自来看你们啦!王爷,您给乡亲们说几句吧,他们都可盼着你来呢。”李千稣走上一个比较高的田埂“乡亲们,今年的收成该是不错的,还有没有饿肚子的,有没有被官府欺压的,都可以给我说!”

村民们异常激动,纷纷跪倒在地,直呼万岁“王爷,今年的收成又比去年高了一倍,这可多亏了您建设的稻究基地,整出来的稻种是一年比一年产量高啊”。“王爷,有好几年都没人会饿肚子啦,官府也好着呢,就算有天灾,官府都不会像以前一样想着法儿的整走俺们的田契,官府还给我们补贴呢!”“王爷,您真是天上派来的神仙吧”…………村名们都在跟李千稣说着这几年的变化,还有些村民已经让家里的婆娘回家拿东西了。李千稣走的时候山货堆满了整辆马车。

“看来这个世界的穿越者应该会很好找”庄纣看着商坊里卖着的现代物品喃喃说道。 他乡寻知己 禾朝,繁华的圣峰郡中一个服装铺子里,一个三十岁模样的男子正在和商铺老板交谈着。“你可知这衣服是谁设计出来的。”庄纣问道。“这你都不知道,他国来的吧,这可是我们惠世王设计的,这衣服你们国家可没有吧,我给你说,别看这衣服怪异,穿起来可方便极了,不用里三层外三层披来披去,系来系去的,往身上一套,裤子两条腿一伸就穿好了,用料少却不显浪荡,您买几件回去,保管你们国家的人看了新喜”。庄纣心中想:惠世王,看来这个老乡来这儿有一段年月了,好开心,终于能见到说话的人了,不知道他穿越过来的时候是地球的什么年代,要是有代沟就不美了。

庄纣不想直接对老乡下杀手,他想:做了不知多长岁月的孤鬼,好不容易有个同为原世界的人,可得好好叙叙旧,至于那穿越回家的杀戮法则,庄纣也打算和这素未谋面的老友坦诚,他觉得同为地球老乡,这回家,就该是两个人堂堂正正的厮杀,去争那归家之机。当然,这个想法是基于他对自身力量的把控,要是凡人之躯,他就该想怎么不知不觉的弄死他了,所谓老乡之命,在回家面前也如同草芥!他心理已然被那无生之界折磨的魔障,他厌恶所有除地球外的世界,为了回家,他愿意毁灭一切,甚至自己的生命!就算回去的是尸体,也可以!

“这衣服确实新奇,我一路走来,听各个地方的人都不厌其烦的说着这所谓的惠世王,倒是想去见一见这位到底有多伟岸,老板可知惠世王住哪儿?”。“那惠世王可是神仙般的人物,岂是你能见到的,我倒是听说惠世王在江南一带,不过惠世王日理万机,你怕是要白走一趟”

“他会见我的!”庄纣说完皮肤内就渗出红色石块儿,慢慢衍生出铠甲,双臂附着血红色的肩吞、胷甲、臂鞲。躯干上冒出的晶石形成了腹吞、袍肚、裈甲、鹘尾、吊腿、拕泥遴。各部铠甲都是简易块状,就像是各形状的石板组成。庄纣飞身入云,直奔南方而去。在血红晶世界他就已经把这力量与自身血肉融合,而其中之一便是依靠晶石无穷之力拔地而飞。在老板瞪起像铜铃的眼神之下,庄纣并没有扔下房顶修缮费给他……

此时李千稣正在南方的一个郡县视察官员,房间里是浓重的血腥味,他刚砍了两个头!两个将农事补贴款给吞了的头。其他官员的情形有的惊吓,有的庆幸,更多的却是赞同,贪官污吏,死不足惜!“很好,今年视察砍的头倒少了许多,你说本王是不是变和善了些”,李千稣笑眯眯的看向一旁的绝色女子。“啊对对对~,你开心就好”女子无语答道,这是李千稣在其妹子死后最在乎的女子……之一,他当然有多个妻子,在李千稣的耳濡目染之下或多或少都学会了些新奇的词汇。

这个时代男女思想之失衡,而李千稣来到了这个时代,便舍弃了现代坚贞的一夫一妻维护者身份,毕竟他也算不得是个定力多么强的人。但这并不妨碍他将这个世界的女性地位拔高了许多。

李千稣回到住处,黑暗中有一身影出现,那绝色女子退出房间。“今日下午,临泽城天空飞下一人,其冲击力毁坏房屋数栋,这人并不是依靠热气球,也没有翼装,是肉体飞下!飞下后寻人便问王爷如今在哪儿,竹影卫临泽城分部不得不现身与之接触,那人……好似不是人!身上石甲就连穿甲弹都不能打击分毫,可速度又快到超出常人反应,分部除组长被其抓住问话,其余成员仅在一瞬便被击杀,分部组长被当街拷打致死,并未透露王爷行踪,那人见问询无果便朝周围喊道:宫廷玉液酒,一百八一杯,这酒怎么样,老乡,见面与我一吹!”李千稣眉头急皱“快!再派些人去看看他在哪儿,别露头,只要知道他的行踪便可,他要再寻人问我行踪不用理会!通知全体护王卫和武峰卫随我去见他,他……却是我老乡!”

李千稣成立了很多部门,当然不会全是明处的,竹影卫分布全国,是直属于他的情报部门,兼顾暗杀,被其盯上如蛆附骨,护王卫是全国范围筛选并训练出来的顶尖武卒,其三千人无不以一挡百,武峰卫则是全国范围内的顶尖江湖高手,禾朝武功前百,尽在其卫,其成员只有三百,其他两百人的武功据传远高于江湖排行。

庄纣还在临泽城,喊完那句现代密语后他便在一处酒馆坐了下来,碗中的酒,桌上的菜,都甚合他意。对于一个长期处于不吃不喝的人来说,就算是蜡也是美味的,何况这一桌子好酒好菜。“可惜,再美味也终究是不该属于我的,除了那颗蓝色世界……”。庄纣有预感,他会来找我的,一个在这儿待了一段岁月的人该是忍不住要见一见老乡。

李千稣正在召集两卫,他即兴奋又有点儿慌,兴奋是能他乡遇旧人,慌是因为,他不确定自己能不能战胜他。在这世界身处至高位的他不喜欢比他强的存在!就算是同为原世界的你,也不行!所以他把可以带着的最先进武器待在了身上,把这世界武力最顶尖的人也召集了过来。李千稣看着那一排排狙击枪和火箭筒,身后是三千三百这个世界的武力之巅。

次日,李千稣赶到了临泽城。“他还在那酒馆?”。“回主上,他还是在酒馆,不过是另一家,他这俩三天基本把全城饭食吃了个遍”。李千稣疑惑不解:这世界的饭菜经过我的改良也不可能好过现代,他为何……“带路吧!”李千稣朝着一家酒楼走去。

庄纣穿着一身在服装铺子随手拿的卫衣和工装裤,正在一口酒一口鸡腿的吃着,放下鸡腿,拿起酒坛看着门口,“来了?”李千稣站在门口打量着庄纣,“来了”,两人的脸上露出仿佛是多年未见的绝世好友般的神情。李千稣穿着自己设计的卫衣和丝绸运动裤,站在门口打量着庄纣。“来这儿多长时间了?”庄纣问道,李千稣走向酒桌,“十八年,你刚来?”他与庄纣对面而坐。“离家有一段年月了,这儿倒是刚来,你来的时候是几几年?”庄纣给他满了一碗酒。“二零一四年,那时候我正在云南山地采风寻找灵感设计一套大订单的装修,一套大别墅的,那一单做完,我就能买一套自己的房子,现在估计能老婆孩子热炕头了,”。李千稣接过酒碗。庄纣和李千稣碰了一碗“可说呢,我是二零二四年,你运气很好,没有到我去的那个地方。”李千稣一口喝完“你不是直接来的这儿?还有你的力量是从何得来?”庄纣给李千稣续上一碗“我去了一个无生之界,那里除了痛苦和力量,再无其他,你……想回去吗?” 斗兽场 “来这儿之前,我已经离家许久,那是一个除我之外没有任何生命的世界,哦对了,还有一棵草,而这身力量,你永远都不会想去拥有它,因为获得它的代价是无数次的死亡!你……想回去吗?”李千稣此刻的神情当然不太平静,“我们……还能回去?”李千稣甚至激动的站了起来。“能回去,不是我们,是我,或者你”庄纣把他知晓和猜测的穿越法则告诉了李千稣,李千稣身旁的三个人手默默的放在了枪把上。李千稣:“即如此,为何要告诉我,杀一个毫无防备的人显然更容易。”庄纣悠然的半躺椅子上,给自己的嘴里倒了半碗酒“其一,我很想不留心计的和你说说话,我已经太久没和人说过话了。其二,这身力量得来着实让我感到恶心!但它确实给了我些许自信。其三,许是我病了,我……想杀人,想杀很多很多人!那**的**世界,所有异世界都**该死,这里也是!你看看这些人,你再看看你,凭什么!凭**什么他们就能在自己的世界悠哉悠哉的生活,你就能穿越到这样的世界上!凭什么我就要死那千百次,我就要忍受那无尽无休的孤独!!!所以!我将之告诉你,是想让你死的明明白白,我想让这狗屁异世界的子民死的干干净净!”庄纣的一番话让那来到这世界刚剃完胡须还算有些颜值的脸变的扭曲至极,癫狂的眼神仿佛要把这里的一切都凌迟,皮肤渗透出来每一粒红色碎晶让周围的人感到无穷杀意!

庄纣扭曲的神情和癫狂的话语让李千稣愣在桌前,缓过神后他眼里透出一股嫌弃和敌意。“我不知道你经历了什么,但我想刚才你也说了那是你的猜测,我劝你不要为了一个猜测就想当然的妄言杀我!你……或许太过于自信!你我都想回家,要是这方法真可行,我想你该担心自己的命!我希望你能在这儿好好待一段时间,把心理的伤痛抚平,我不希望好不容易来的原世界老乡是个疯子!”。庄纣看着他吃吃的笑着“呵哼~你当然不知道我经历过什么,我找你只是为了跟一个稍微能听懂我话的人说说话,你也当然不能理解,你穿越到和原世界资源一般无二的地方……在海里的鱼当然想象不到在沙漠的鱼会是什么感觉。好了!说够了,这里有三个国家,足够我发泄了,其余两国我想一个月就够,一月后可不要让我杀的太轻松……”庄纣说着起身慢慢走向门口,在门前站住看向天空“真**像啊,这九十七个世界围成的圈就是一栋让野兽和角斗士感到绝望的科洛西姆!永远也看不到自由,永远也看不到真正的……光!”简易晶石铠甲渗透附着,庄纣以酒楼倒塌的代价一瞬间飞向了远处。

李千稣第一次看到这暗红色的力量,神情为之惊叹,李千稣认为这一战已在所难免,心中难免失落,以为在这世界终于有一个可以真正理解自己的人了,可没想到是个疯子!更难受的是,这个疯子掌握着神话般的力量。在护卫们架起的人桥下,李千稣走下了刚刚破败的酒楼“回禾都,一个月内必须要制造出重量级导弹!”李千稣看到了庄纣的速度,普通的热武器显然无法对他造成威胁,他迫切的需要人体跟踪导弹。他刚才说去其他两国发泄,莫不是……灭国?李千稣对此感到怀疑。其实李千稣已经算是和这个世界完全融入了,他在听到可以回家的时候第一感觉并不是单纯的回家,而是带着他所拥有的奇珍异宝和绝色美女回家。带着身边的江湖高手回家……当听到只能有一个人可以穿越时,他想的最多的是如何杀庄纣,毕竟老乡只是一个人,而他拥有的,是这整个世界! 蜉蝣撼树 北方金国,一个民风彪悍的国家,宣和帝周孜节,金国开创盛世的帝王,他是个马背上长大的皇帝,所开创的时代却是温和发展的朝代,上位之初便轻徭薄赋。到如今金国子民也算得上是安居乐业。军事方面也已经把热武器发展为隧发枪和红衣大炮的阶段。金国总的来说还是尚武的,所以军队储备达到了五百万。子民八千多万,就算是农夫,拿着锄头也是会上战场的。

这天,金国皇宫朝堂之上突然降下一人,金成殿的房顶不出意外的塌了,这让朝堂上的周孜节和一众朝臣呆立当场,宫卫营正严正以待的拿枪对着庄纣。宣和帝疑惑又不失威严的看着庄纣“你是何人?江湖人士现在都这么大胆了吗!”。庄纣站在朝堂中间,神色淡然,抖了抖身上的灰尘,随手一挥,散发出的红色蒸汽瞬间凝结成石晶,对了,庄纣把红色晶石叫做生死晶,因为它能让人生,却是以死的方式。

只见庄纣挥出的红色蒸汽凝结成数十锥淡红色的生死晶,速度极快的穿透了一众宫卫营军士,还在往金成殿赶来的其余一千宫卫营当然不知道自己的三百精锐队友被一挥手就解决了,他们还在往金成殿跑来。“夏虫不可语冰,你们听不懂我说的话,所以,我就说点儿毛虫能听懂的,我要你即刻下旨,召集所有军队入城,当然,百姓亦可随军而来”庄纣目光看向宣和帝,在原世界,他用棍子戳蜘蛛玩儿的时候也是这种眼神。“混账!你以为……”宣和帝话没法说完,因为庄纣周围散发出大量红色气息,又在瞬间凝结成了七颗石墩大小的圆形生死晶,这次的红色要比刚才的浓郁许多。庄纣动了动手指,球型生死晶眨眼间便向四面八方飞去,速度之快肉眼根本无法看清。只见庄纣手掌一握,生死晶似是活物般在整个皇宫狂风乱舞,被砸死之人不计其数。朝堂众臣四散而逃,宣和帝如临大敌般站在龙椅前,三名贴身侍卫横刀砍向庄纣,另外九名神枪卫同时开枪。

鲸鱼当然不可能理会几只磷虾的张牙舞爪。庄纣没有动丝毫,铅弹和阔刀像是打在山岳之上,只是摆了摆手指,几根生死晶便结束了十二名侍卫的一生。随着庄纣摆动的手指,几十息便把皇宫砸成废墟的七颗生死晶化为上百颗小晶球,四面八方的朝着皇宫外飞去,紧接着……金国都城武奎城,一个充满欢声笑语的一国之都,成了惊恐嚎叫的城。那些小球以更快的速度穿越在整座都城里,房屋犹如沙粒,血肉好似弱水,一刻钟后……嚎叫渐少直至安静。整座都城便在一刻钟内只剩下十个人,九名视死如归的侍卫,一个瘫坐在龙椅上的皇帝。

庄纣摆了摆手,血雾化为了一座水晶椅,他背坐了下去,又一抬手,生死晶裹着这十人来到他面前。“现在,你去写圣旨召举国之力前来,你们九个以最快的速度发布下去”庄纣悠闲的说道。宣和帝意识到这个人……不,是魔,它是不可反抗的!“你为何要这么做?以你的力量根本不需要军队,你直接就可以用武力成为这里的王!叫朕的军队和百姓前来何为??!”宣和帝愤怒的说道。“我没有做虫王的喜好,数到三,同意就去找圣旨,不同意你们就可以死了……那就挺麻烦了,还得一个地方一个地方跑过去杀。三,二……”宣和帝一瞬间便明白了他的意图,这魔头尽自负于此,要杀光一国!“好!朕会召集所有军队前来,但!你不可杀我子民”宣和帝叫侍卫去翻找圣旨和笔墨,不一会儿便找到递给了他,宣和帝写完便吩咐他们去热气球创作坊,以最快的速度送往西,南,北军,以及告知都城外的三十万金魁军待各地守军与其会和后在共同入城屠魔!

现在,只剩下了庄纣和宣和帝两人。“你到底是什么,莫非真有炼狱和鬼神?”宣和帝现如今已无生念,他知道,无论成败,他都会死在这魔头手里,就算那百万大军前来,也改变不了,他现在只希望这魔头在屠杀的过程中力竭而死,不过,鬼神……会死吗?

“我不是鬼,也不是神,其实我都不知道为什么要杀你们,许是我过怕了无聊的日子。人在无聊的时候,蝼蚁,也是可以解闷儿的。你说……为什么蝼蚁的一生,都要比我快乐许多呢,多么不公,多么让人想捏死你们!”庄纣面目微慎,宣和帝自然无法理解他说的话,“你能屠尽他们?你可知朕的军队有多少人?你本可以……”宣和帝还未说完,庄纣不耐烦的说道“都说了夏虫不可语冰,安静点儿,我不太喜欢跨物种聊天”。宣和帝当然不敢再说话。

九名侍卫刚好去往九支大军的基地,九位统帅验证过圣旨和侍卫身份后留下了小部分士兵守城,浩浩荡荡的往都城方向前进。百姓们看着从各地而来的军队,都在好奇这是怎么了。消息很快从军士里传开,而后又随着行军的队伍在百姓中传开。

“听说都城被屠,前些日子那一望无际的军队都是前去救咱的皇帝去的”

“什么!都城守备森严,听说普通的护城军士兵都是百里挑一的高手,怎么可能被屠,哪国来的军队,又是从哪儿攻入都城的?!”

“听说不是屠杀都城的不是军队,是一个人!又说不是人,哎呀,反正就是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的一个人,把金奎城的人都杀光了!”

“这……怎么可能,不行,我得去瞧瞧,宣和帝可是让我们都能吃饱饭,能穿暖衣的千古好皇帝,要不是宣和帝减轻赋税,我们一家都活不了几个,现在我儿女都能种田了,我要去看看咱的皇帝是不是真有危险。”

“我也去……”

……

封建时代的人民就是如此,只要稍加施恩于天下百姓,百姓就都会由衷的拥护他。

就这样原本四百万的军队,随着各地百姓的加入,有了八百万之众,只不过这些百姓并无任何与作战有关的兵器,有的只是一把把镰刀,锄头,还有木棍…… 蜉蝣撼树2 金国各地军队用了十天左右的时间陆陆续续的到达都城,还有一部五万军制的极北军,路途最远,还未到达。其余都已在都城外与城卫军会合。各部将军在商议后决定,于明日共同入城。这个决定显然是个简单无脑的决定,原因是因为在这一天内各军联合组建的斥候营分散进城查探情况,无一归队汇报,就连通讯鸽子都没回来一只!

城内,仅剩的一个皇宫建筑楼顶。庄纣烤着一只鸽子,旁边是宣和帝。“朕举国之军已至,你不打算去看看?”庄纣扔了一只焦糊鸽子给他,又拿出一只更肥的鸽子烤了起来,显然,刚才那只是用来练手的……庄纣一手托腮,一手翻转着手里的鸽子,悠闲的说道:“蚁群再多也是蚁,坏人再坏也是人。显然,你们来再多都只是蚁,而我……不知道还算不算是人,逐渐暴戾如兽的心理,被石头填充的肉体……除了对回家的执念丝毫不变之外,我到底还算不算是……人。”庄纣后面几句话是自顾自说的,旁边那人显然不可能理解。他只当是自己猜对了,这人……果然不是人!

庄纣把玩着手里变换着各种形状的生死晶“明天,便是我杀解胸中逸气之日,希望你的军队别太扫兴。”

一夜无话,庄纣看着外面的军队看了一夜,那眼神越来越贪婪,越来越……渴望。宣和帝在数次被冻醒后,终于挨到了清晨。城外八百万大军浩浩荡荡的围进来,都城显然是容纳不了这么多人的,所以包围圈分了三层,第一层只有一百多万,都是各军挑选出来的精锐,第二层是二百多万,在都城门范围,第三册多为百姓组成的散兵游勇,有三百多万之众!

很快,第一层包围圈看到了皇宫仅存一楼的顶上坐着两人,其中一个当然就是他们的皇帝,五位将军下马半跪“臣等救驾来迟,陛下受苦了!”

“你究竟是何人!”

“本将军劝你……”

这一位将军话还没说完他的头就和身体分离了开来,因为就在他开口的时候一缕红色薄雾就迅速的飞到了他脖子,又在瞬间凝固成生死晶,将他的头割了下来。其余四个将军都是一脸惊奇,但没退,他们……绝不能退!

“废话不多说,之所以等你们进来,就是觉得你们在城外还是太分散了,不能集中力量……。现在……你们要拿出咬死大象的觉悟来杀我”

庄纣不喜欢和异类说话,在他眼里,除了原世界的人,其他的……都相当于猪狗毛虫,或者是……外星人。所以他没再说话,所以他最后一个字说完的同时当着他们的面一把掐断了宣和帝的头。他把这位仁和善治的明君头颅高高举起“杀了我!”

四个将军目眦欲裂

“弩机准备”

“强弓锁敌”

“火铳军瞄准!”

“投弹军准备”

“发射!!!”

战斗在庄纣举起宣和帝头颅的一瞬间打响,他们是军人!忠君卫国的军人!现在,他们的君王,一位开创国泰民安盛世的君王,一位举国拥护的君王就这样死在了他们的眼前!各传令兵已经在像外层包围圈的人传递此消息。

庄纣用生死晶包裹着了自己,形成了一个淡红色保护罩,“好不容易找到的一件还算不错的风衣,可别弄脏了,屠万状态应该够了!”说着庄纣身上开始渗出大量生死晶,这次生死晶的颜色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用的最血红的。它们快速的形成了各个部位的铠甲,怒目而视的头甲,下翻荷花瓣状的护肩,蜈蚣肢节状的胸甲,胸背般的背甲,以及腿甲……这次的生死晶铠无论是精致程度,颜色浓度还是附着面积,都比上次在禾国用的要强很多,上次在禾国,生死晶甲的颜色暗淡,晶体犹如粗糙石砾,附着面积大概是庄纣身体的三分之一。

这次的生死晶铠,颜色如静脉暗血,光泽如钻,细致如烟,附着面积更是达到三分之二关节交界处是一层鱼鳞甲。

这副铠甲附着的时间也比上次要长的多,应为他需要用想象来为铠甲塑形,这个是最费时间的,用了近两分钟……导致外面的淡红保护罩碎了一些。

“补充弹药,继续射击!”

“我看到了!那狗贼的龟壳开始破了!继续加大火力,尽量朝一个点射击!”

第一层包围圈还在疯狂的倾泻着火力……

庄纣手一挥,保护罩消失,密集的火力打在他的铠甲之上,好似连铠甲上面的血光都无法穿透……随着庄纣手一挥,他的手掌上出现了一把刀,此刀血红无比,刀身中间厚,而至两边渐薄,似剑般两边都带刃,好似一把阔剑被斜削去剑尖。刀现,庄纣瞬间消失,又瞬间出现在第一层军队中的近战兵团中。很显然他们都是金国最精锐的近战士兵,因为他们身上穿着类似于唐十三铠的厚甲,拿着寒森森的刀枪剑斧。

庄纣开始挥动着手里的刀,没有招式,没有躲避,因为他的速度太快,没一快生死晶都仿佛有无穷动力般,庄纣有用不完的力量,而这力量带动的速度,已非肉眼可查,更非人的动作可跟。所以,从天上看的话,就像是一抹血红色的光穿梭在第一层近战兵团中,光至,人亡!仅仅十分钟左右,五十万金国最为精锐的步兵近战兵被庄纣屠戮殆尽。这些士兵的身体……无一健全!!

庄纣开始冲向各远程士兵,最先到达投弹军位置。因为刚才这些人投来的炸弹包最吵,也弄的最多灰尘。这一切在其他士兵看来是很不可思议的,他们根本无法捕捉庄纣的身影,连眼睛都捕捉不到,更别说用手里的武器……

“快!引爆各种手里的所有炸弹!就算是死,也要炸掉他一层皮!”

有些反应力极快的投弹兵和士官发现了这一现象,那抹红光,还有到处飞的残破躯体,让他们意识到……除了自爆,只有逃跑……可他们是军人!所以……他们没得选……

紧接着投弹军范围所有人点燃自己的炸弹。庄纣瞬间飞向半空,确定了所有投弹士兵都已点燃自己身上的炸弹后又眨眼到了弩机团。

就这样,二十万投弹军位置爆炸轰鸣,血与肉飞向了天空,又落下铺成了一座座血肉丘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