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在自由里的爱情》 第1章 复杂的人不再探索世界的复杂性,而是尽可能复制简单与乏味 “我喜欢过俞烷。”矢京超看了一眼正拿着筷子准备拎起一细顺面往嘴里塞的蒂翁说道,随即自己拿起了筷子,搅了搅碗里的面,看了看桌上的调料,往自己的碗里倒了一大把辣粉。

蒂翁把嘴里的面咽下后,又拎起一筷子。

蒂翁吃东西很少发出声音,她自己也记不得这样的有些刻意的习惯是从什么时候练成的,她只记得以前有人说过,她吃饭很斯文,用矢京超的语气来说,是这样的,“哇吃饭好好看。”——蒂翁在之后想了想,也许矢京超是想表达,或者更准确地说,这份表达里存有一种嘲讽,暗示蒂翁吃饭的模样过于简练与乏味。蒂翁总觉得自己是个后知后觉的,常常感到难以辨别,与自己相处时,对方说话的细微处,是否有更多的隐喻。

她知道人很复杂,人性很复杂,却很少去细想,到底有多复杂,外部世界中,有多少的危险、有多少的安全。

蒂翁感觉自己这个个体里面,只有一个接收器,而负责分析处理这些接收内容的功能器,似乎年久失修,抑或是还在发育。

蒂翁并不认识俞烷,俞烷是矢京超的朋友,矢京超有不少朋友,蒂翁之所以记得俞烷,也是因为她对矢京超而言,有一种重要的意味,只不过,用矢京超的话来说,“你是最重要的。”

矢京超和蒂翁是经介绍认识的,或者直白点说,是相亲。不过,眼下的社会,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的认识,哪个不是“经介绍”认识的?“经介绍”是各种途径和媒介,只是在人的评判与观念里,仍旧存在着一些高雅和低俗的分别。蒂翁不敢承认,自己对和矢京超的这种认识形式,有着某种认同感,尽管“相亲”——怎么听都让人觉得很俗气。她常常会分析,矢京超表面对此表现得很豁达甚至是没在意过,但再往言语里所包含的意思的下一层探究,终究是有些鄙薄。在蒂翁的观察和分析里,他常常试图用自己擅长的与人交往的天分,去消抹掉他内心产生的这种感觉。矢京超自认是个桀骜不驯之徒,所以遇见蒂翁的时候,他有一种判断,也许蒂翁骨子里,存在一种他定义下的传统特质——包容的、足够缄默的、隐忍的、善于付出也善于接受的。

蒂翁遇见矢京超的时候,只是在微信上聊了三天,就有一种全身上下从里到外的疼痛感,以至于在第三天的晚上,蒂翁突然失眠崩溃蒙在被子里大哭。而当蒂翁决定和矢京超在一起的时候,她心里有种莫名的安定和人生暂时有个锚定的瞬时感定格在了那里——那是蒂翁找了很久、久违了心动,说久违,也就是一种更加遥远的时空迹象,蒂翁也说不清。但那种感觉,矢京超嘴里用又是说又是唱的语调吐出过一句诗词,“燕子回时······我记得这个yan好像有别的意思。”蒂翁对矢京超的动心,存在于很多个瞬间,比如他喃喃自语一脸茫然的时候,比如他唱着流行歌曲的歌词——“我知道自己很爱你”。

蒂翁常觉得在矢京超面前,自己像一支正在经历返老还童反复历程的单人舞,矢京超给人感觉很活跃,他是蒂翁遇到的第一个说自己不自卑、说自己是太阳的男孩子。矢京超高兴的时候,会手舞足蹈起来,会肆无忌惮不加掩饰地发出大声的“哈哈”,在蒂翁眼里,这些有点张狂的表达,是发自一个充盈足裕的灵魂对他这个个体存在所表达出的爱,同时也带着一种美好的荣光,闪耀在白天、深夜与黎明。蒂翁,有一种向往。

蒂翁在遇见矢京超之前,对灵魂伴侣有一种头脑中的假定,即灵魂伴侣两个人在现实中一定是有许多观念上的重合,并且蒂翁笃定自己假设的这种灵魂伴侣,双方可能来自完全不同的背景、却有着相似的生活态度和一种特别又定势的思考方式,哪怕一方在遇到那方的时候,会为了展示自己在社会面上的个人风格独特性而故意与对方表现得不同,但过不了多久就会露出马脚,承认他们在许多地方都十分十分的相似甚至相同。

在遇见矢京超之前,蒂翁找到过十分类似的能够符合自己这些假定的对象,但最后,蒂翁不得不宣告自己的寻找是失败的,因为她发现在他们面前,她无法安置自己、更不知道把对方放在自己生活、精神领域的某处。在矢京超的面前,蒂翁找到了一部分的自己,也许更多的是体现在一种“过日子”的处世节律。蒂翁可以让自己保持安静地吃饭而不用去注意一些社会礼节,矢京超吃东西很快,袭卷进食,喜欢放很多辣,吃东西时好像是会故意发出呼噜呼噜的声响,这正好弥补了蒂翁吃饭时过于单调的声音。

蒂翁在遇到矢京超的时候,两个人都处在各自人生的迷茫点,蒂翁在等自己申请留学的回信、一边找工作。

矢京超在遇到蒂翁的时候,公司有一个外派去XJ、一年后可以转正进编制的机会,矢京超和蒂翁提起这件事,蒂翁希望矢京超去,不要放弃自己的事业或是工作。

而矢京超考虑了一周告诉蒂翁自己选择放弃了这个机会,矢京超对蒂翁说:“要去的话也得把你带着一起去,不能留你一个人在这里。之前一个人没事,现在有你了,不一样。”

放心,蒂翁不至于认为矢京超的这个决定是过于冲动地为了所谓的爱情。矢京超对待自己生活和人生的态度是相对自如和泰然的,没有太多规划,但却无比自信。可是蒂翁也没有告诉矢京超她自己当时对他的感情,超过了她的预期,因为她突然不想以一个那么现实的角度去看待这段感情的未来,她愿意等这一年,也甚至动摇了自己想去留学的意愿和计划。

蒂翁得出这个结论是因为她对比了一段过往,在她初恋f告诉她他决定去欧洲留学并且希望蒂翁和自己一起去的时候,蒂翁的选择的发心是自私的,蒂翁当时是这么想的:

“我如果和你一起去了那儿,照你的性格,假设到时候,你再像之前那样,与人聊老庄,聊到和我坦白自己精神出轨并且嫌弃我的种种乏味,那我就是一个天上加天的天大的笑话。去留学的计划确实也在我自己人生的规划里,但我有自己的节奏,何况目前的情况,我有自己喜欢的工作和前行的目标,我不可能放弃现有的一切重新调换人生的方向还有不顾家人希望我平顺一生的期望和一个恋爱对象远赴重洋,这种概率,只能是零。”

但是在矢京超这儿,蒂翁很少想到这些。

蒂翁想要去爱,想要带着自己去爱他。

蒂翁决定去爱,决定要敞亮地、自信地去爱他。

矢京超带给蒂翁的,是一种新的感觉。

蒂翁在后来的书里才找到一个合适的词——对生活的掌控感,和在关系里作出决定的责任意识。

尽管蒂翁没有意识到,矢京超在这段关系里,真正需要的是什么。

也许,蒂翁总想着,对,往前走!

矢京超呢,他希望蒂翁留下,留在他的世界里。

蒂翁身边的朋友对蒂翁说,你俩就不是一个世界的。

是的,这么说没有错,也不全然对。蒂翁和矢京超,算不上是一个世界的,也许两个人的相遇和发生的一段乏味爱情故事,是上帝遗落和不上心看顾的小小神话。是的,蒂翁也有过这样的错觉。

两个月后,蒂翁见到了俞烷。在俞烷的“屿湾与喵”。“屿湾与喵”是一家小店,是眼下时髦的店,这个时代的小年轻尤其喜欢,有点文艺有点情调,有点氛围和浓烈的人情味。“屿湾与喵”面朝东海,坐落在一座算不上大城市的小角落,不张扬,选址却十分别致,蒂翁不知道如何描述,看似无人问津,却常常满座。蒂翁本能地感受到,这是俞烷花费了不少心力寻找到的一方天地。

矢京超没有向俞烷仔细介绍蒂翁。

俞烷身上有一种敏锐的凌气。

也许是东海岸海浪的拍打声和猫咪的慵懒踱步的作用,俞烷有时候瞥着蒂翁,有时候伸着懒腰,与矢京超对话的时候,闲扯着把话头落一下到蒂翁身上,“你有点像一个明星,三分像,眼睛很像。”

“你女朋友啊?挺好看的。我等会去化个妆,有个新招的人要来。”俞烷继续伸着懒腰,放下一只手看了眼手机屏幕,拍了拍桌上的摆设,又把手机竖起,像是对着矢京超晃了晃,又像是在发消息聊天。

“我玩会消消乐。”蒂翁拿起快握热了的手机,打开软件,把手机横过来,眼睛紧盯着屏幕。忍不住打了几个喷嚏。

天不算太晴,海与天交界处若隐若现几艘停泊的船影。

“过会儿去Ten,今天新开张的店去捧捧场,你明天还来呗。”俞烷对矢京超说完,走到收银台处,换了首背景音乐。

“明天啊,我们明天去光畅。”矢京超的膝盖用力碰到了蒂翁的膝盖,蒂翁不知道他是故意的还是只是因为矢京超平时和朋友见面习惯性放大自己的动作的缘故。

“晚上来。”俞烷翻了个白眼,看着跳上桌的小猫。

“我有点饿,你饿不饿,我出去看看附近有什么好吃的。”蒂翁消完最后三个猪头,看着矢京超。矢京超这会儿的脸色有点晃神,蒂翁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见自己在说什么。

蒂翁向往常一样,把自己的手心向上,放到矢京超半空放在膝盖上的手掌下,轻轻握了一下。矢京超磕磕巴巴地说:“嗯,陪你去。”但身体显然是僵住的。

蒂翁自己先站起身,看到窗外天色比先前阴沉,推开门走了出去,过了一会儿,矢京超跟了过来。

“哇有火锅,你想不想吃!”七弯八拐,蒂翁发现一家铜锅店,兴奋地转头望向矢京超。

矢京超把身子往斜后方半仰了一下,蒂翁知道矢京超喜欢不自觉模仿人或者电影场景,“我不是很饿。”

“那里有烤冷面。我去买份烤冷面,要不要给俞烷带点什么,你问问她想吃什么。”蒂翁一看到吃的话就变得多了一些,“老板,我要一份烤冷面,一点点辣,一个鸡蛋就够了。多少钱。”

“——好咯,一份烤冷面,等会啊。”

蒂翁在等烤冷面的时候,看到矢京超去到邻着两个的摊头,点了一份臭豆腐。隔着一段距离,蒂翁看着矢京超站在摊头前等待,蒂翁喜欢偷偷看矢京超,蒂翁想要尽可能地,把自己关于矢京超的不经意的关注,都收进脑海里,还要配合周边的烟火气。

蒂翁把手里的小半瓶水喝完,看到不远处有垃圾桶,径直走向垃圾桶,余光悄悄收进矢京超追随自己的目光。蒂翁喜欢这种感觉,但她总觉得,矢京超并不喜欢自己这样奇怪又有点恶作剧的行为。

扔完水瓶,蒂翁眼睛直勾勾地看着烤冷面的摊子,她想表现出自己对食物的关注,远超过对矢京超的在意,她不想让自己显得太像一个需要时时刻刻黏在矢京超身边的小狗。如果有人愿意仔细观察蒂翁当时的模样,相信是一种很不自然的感觉。

蒂翁控制着自己对矢京超的无比依赖和需要。

亲爱的酷酷的爱耍帅也真的很帅的JC:

展信佳。

这是我们分手的第二个月。

我也许从来没有和你表达过,这也是不能表达的,和你在一起的每时每刻,就像那天海浪拍打着海岸的节律,啼嗒啼嗒,但是每时每刻,我也不停地预感着我们终会分离,关于这一点,我想你也有所察觉。

我记得你有些时候望向我的那些无奈和失落神色。

我很喜欢你的轮廓,喜欢你的眼睛,我总是想要亲亲你的眼睛,当你眼睛闭起来的那些时候。

我见到你的时候,总是想要跑向你,然后听你说一句:“重嘞。”我听到你用我们的方言表达自己感受的时候,我就傻笑起来。

你说过,想带我吃饭、带我看电影、想给我讲笑话,想看我笑着。

你说觉得自己有时候笨笨的,可能会像某本书里男主一样。可我当时为了表现自己的独特,故意和你说我不看畅销书。后来我在书店里遇到了你和我说的那本书,一杯咖啡的时间,我一口气看了一半。

我是一个,站在你世界界限处傻杵着语无伦次地爱你的人。

而你在界限内,却还是转过了身。

我觉得我们之间,也许在心脏和心脏之间,有非常隐秘的一道白色亮光线连接着,是让我找到你或是你想起我的某种线索记号。

我后来梦到过你,你登上了一个舞台,你的装束是你曾经和我描述过的现实里的打扮。

还有有许多喜欢你的女孩儿,你是整场表演最后一个出场的,出场的时候,台下的尖叫安可着:“猛男!猛男!猛男!猛男!猛男!”你做了一个你的招牌动作。

而我像是在爱丽丝梦游仙境里一样,我距离你,隔着一整个观众席,在观众席的最后有个非常小的小门。

我就是从那个小门里看到舞台上的你,然后我看到你开始表演的时候,可能看到了我。然后我就醒了。

我后来还做过一个梦,梦到你在我们家的客厅,你一只手扶着我的腰,一只手牵起我的手,用鼻子碰了碰我。

我告诉你我的书房重新整理过了,我打开电脑,你就坐在我身边,靠得很近很近,就像我过去在现实里期待过的那个场景。

我打开电脑,我打开了电脑,我都没来得及多感受一下梦里你的体温,我才刚打开电脑。然后呢,我就醒了。

不知道佛洛依德或是荣格能不能告诉我,分开了的两个人,想念对方的时候,是不是可以真的偷偷跑到对方的梦里。可是他们会告诉我,这些我现实里留下的记忆,还有睡觉的时候,只是大脑进行随机加工的罢了。

我知道我还是想你。 第2章 今天出门见你的时候,我感觉身后是他带给我的静默力量推着我 蒂翁在收到季茗伍的“生日快乐”四个字短信的时候,决定了这次的见面。

季茗伍是蒂翁高中时候恋爱过的对象,也许可以称作是初恋,但由于蒂翁不是季茗伍的初恋,所以蒂翁对此总有一种难解的情绪。他是在前面提到过的f。

蒂翁读完“生日快乐”的黑体字,做出决定见面的五分钟后,季茗伍又发来了一条信息,“need talk”。哦,这是英文。蒂翁小声地发出了感叹。

蒂翁没有给季茗伍的手机号标上备注,但却记得这个号码。也许在高中的那个年纪,蒂翁对重要的人的手机号,总是要记得用心一些。

蒂翁知道季茗伍最爱的人并不是自己,或者说是一种直觉上的认定。所以,季茗伍最爱的人,在之后断断续续的片段中,也许会有涉及。

蒂翁用自己已经换了一次的新社交账号给季茗伍发去好友申请,当然也是为了随时脱身。

跳入对话框的第一句是蒂翁发起的:“哈哈,你好你好,老朋友。”

“老朋友,哈哈。”季茗伍迅速地回复,“啥时候有空,出来吹牛。”

蒂翁和季茗伍约了周末,季茗伍定了一个时间,表示自己会直接去蒂翁的小区去接她。

蒂翁发现自己保留了一部分曾经和季茗伍恋爱时的出行前仪式。例如用心挑选衣服,戴上自己新购置的蓝色星星耳夹。蒂翁挑了一件蓝色棉麻衬衫,搭一条蓝色紧身休闲牛仔裤。蒂翁显然已经不像过去那样在意自己的身材,已经许久没有健身,腿部的肌肉略有膨胀,蒂翁喜欢这样的自己。

季茗伍在车窗里往外叫了几声:“蒂恩,蒂恩,蒂恩。”

季茗伍从来没有这样叫过蒂翁。由于不想被邻居撞见,蒂翁不得不放下内心的疑虑,看了一眼季茗伍的车牌号。其实只是眼睛太仓促,不知该往哪里放。

蒂翁克制住自己可能出现的情绪,尽量以一种自然又漫不经心的步调,从车前走到副驾那侧,拉开门,不算麻利地扣上了安全带。

蒂翁并没有感到坐副驾有什么不妥,蒂翁向来逃避人情世故,也逃避男女之间可能产生的嫌隙或是旁人的判断。蒂翁只是觉得,一个需要谈话的人,要把注意力拉向后座,会显得过于费劲和危险。更何况她也知道季茗伍有多喜欢说话这件事。

“去哪儿,我们找个···咖啡店、西餐店什么的吧。”季茗伍眼睛看着前方,有一点兴奋的语气夹杂着似乎是一种平静的意味,决定着车里的气氛。

车还没启动的时候,蒂翁注意到季茗伍的左手带着一只黑色的手表,惊讶于季茗伍的风格似乎在某些地方产生了很大的一种改变,但同样的,蒂翁让这个闪过心里的疑虑,划过去了。

“都可以。今天你是boss。”蒂翁抬起右手,手掌朝上做出一个请——就是五个手指朝向季茗伍奥迪车的玻璃,尽可能地为季茗伍营造出一种自然且轻松风格的社交印象。

季茗伍原本自身的家庭条件称得上是优渥。两个人分开的时候都在念大二,对于外在形象的处理上还很懵懂,在吃穿用度上,彼此之间似乎是看不出太大的差异的。

按照蒂翁对季茗伍的了解,这辆车奥迪车似乎不像是家里直供的,倒很像是季茗伍自己的能力所得。如果是季茗伍的性格,也不会是为了向蒂翁炫耀些什么,如果说是炫耀,那也许是他在表达自己终于获得了某种自由。

季茗伍算得上是重情重义的一个人,但同时也有些疯狂。他曾是一个说走就走、突然告诉蒂翁自己出发去尼泊尔,说是要去寻找自己内心的平静和答案的人。

过去的某个时期,在俩人分手之后,季茗伍和蒂翁也有过一次复联,彼此聊过一些当时各自的境况。

季茗伍那时说,“我前段时间,当我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在那条路上飞驰的时候,真的,那个感觉,就是真正的孤独,但是是我理想中的,要寻找的那份孤独,不是那种多惨或者如何如何的形容,就是孤独,然后,自由,再是孤独······”

季茗伍似乎是向来喜欢抽象的思考和追求一种哲学范的思考式生存方式,而蒂翁时常会对季茗伍和自己聊这些宏大或者抽象的话题,感到厌烦。

蒂翁只觉得季茗伍喋喋不休,令自己烦躁不安!

和季茗伍所谓的短暂恢复联系并非蒂翁本意和情感上的无法拒绝。季茗伍好像总能在一些古怪的时间点,也许是凭他的本能直觉,能够让蒂翁接起他的电话。

前面提到蒂翁时常对季茗伍的情绪和自我表达有一种厌烦。她倾向于认为那是一种过于夸大了的戏剧本能,有着深受国内引进的诸多外文影像的影响而不自知的痕迹。

蒂翁有一种隐隐的预判和刻薄的情绪,也许季茗伍到了死的那一刻,也是必须要借用一句文艺电影、外国文学或者宗教书里某句话先渲染铺陈好前兆,才能安心阖上眼。

蒂翁又感到季茗伍始终在他自己的划定的一个小圈里不停地绕着跑,他可以不停地把圈的范围缩小,然后在里边呆很久,在不知道什么时刻,继续从小小的圈里面,开始往他自己划定好的外圈跑,他仅仅只是重复跑这个动作。

蒂翁感觉他很少真正停下来去观察、感受这个世界。他和蒂翁聊天的时候,蒂翁感觉自己的生硬接茬,也仅仅是一种附庸风雅的惺惺作态。也因此,蒂翁对这样的自己产生一种厌烦。

蒂翁猜不透,也没有过多的心力和脑力去分析出季茗伍每次说的“找自己”的终极目的是什么。季茗伍对蒂翁有过一些恶毒的评判,他曾说蒂翁是——什么荡妇啦、拜金女啦,因为他想不通也难以接受蒂翁两次主动与他分手的原因和事实。

人本不必活在恨意里。

蒂翁对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容易感到疑惑,她认为自己在骨子里、心底里,在和男性沟通交流时,会萌生一种没由来的鄙视。出于一种对体面的向往,她不能去表达和表现出来。

但这种情绪,或许只是由季茗伍个人所引发的。

蒂翁知道,夸张的言辞,也许能够让人在某些时刻感觉自己离梦想近一点,离社会近一点,离体面近一点。季茗伍想要的那个梦想和社会体面,究竟是个什么模样?

蒂翁感到好奇,她的眼镜很久没有换了,有了许多的磨痕。她迷迷糊糊地观察着季茗伍。

季茗伍把车开到了一家西班牙餐馆。

蒂翁在很多年以后才察觉到,季茗伍似乎在安排约会的事宜上,向来保持着一种创造的能量和专业的力度。当然,蒂翁在很多年以后,都没意识到,每次所谓的重逢,都精准地卡在蒂翁的情绪和头脑一片混乱的时候,它是脑中出现了一种幻境和假象,去促成的。

就像是,那天的蒂翁戴的给自己新买的蓝色五角星耳夹,蒂翁向来习惯买了新东西能马上使用和有所展示。在那个当下,似乎季茗伍骤然出现的邀约是如此的恰到好处,合乎了蒂翁的一种心意,蒂翁显然已经忽略了自己可能面临的道德议题。

蒂翁不知道这样的安排是从何而来,在当时的迷思下,蒂翁选择顺服外来的这种命运力。毕竟面对纠缠了这么多年都没有放过自己的前任,蒂翁多少有点疲于抵抗。

也无从说起,这样的安排,究竟是把蒂翁往哪里推。

季茗伍选了一张两人面对面座的靠窗位置。

下午两点,天空中挂了许多沉暮的云,阳光很难穿透。

蒂翁的蓝色五角星耳饰藏在黑发中——季茗伍见过蒂翁的头发剪得像个野男孩的样子,也见过蒂翁的长发马尾。

时隔两三年,蒂翁的头发剪到及肩的长度。

季茗伍可能没有意识到,也可能意识得到,他对蒂翁的情感和关系的定义以及行为,多少是一种病态的、常令蒂翁感到不舒适的,需要忍住恶毒刻薄言语脱口而出的心情,又难免惊讶于季茗伍言谈中偶尔闪现的某种神秘的高级感的思绪火花。

蒂翁深信自己不是个聪明的人,但依旧勉强自己点了菜单上的一份沙拉和叫不上名的主食。

季茗伍的嘴没停下过,除了谈自己的感情现状,到与服务员说出自己想吃的食物,在一轮谈话和蒂翁的主食吃完之后,季茗伍说自己要点一份自己在西班牙旅行时常常必点的小食,蘸上许多的巧克力酱,季茗伍边吃边继续谈着他目前的生活困境。

“像我现在其实就是真的很焦虑。我女朋友喜欢的那些,我并不感兴趣,她喜欢穿搭、喜欢穿那种非常卡通超级可爱的衣服,也喜欢给我买那样的衣服。一方面我很喜欢她给我的感觉,我感觉自己漂了好久终于可以靠岸了那种家回归的感觉。但是现在就是,我自己感兴趣的,像是我最近在看一些存在主义的内容,就很有意思,我希望自己能够做得完美一些。我真的很喜欢严卿绫,她符合我的很多标准。就是我想要追一个女孩子之前自己有一个表单,符合的标准项就打勾打勾打勾。但是现在就是感觉很焦虑,就很想,就感觉有点,不知道,可能就是现在这个环境,加上这段时间又和她异地了大概有一个多月,就感觉很,不知道,焦虑吧就是。”

蒂翁想出了适合回应他的话,但她还是保持沉默了几秒,让自己浸在自己的脑袋里的思绪,做出一副沉思状,右手食指放在脸颊上。

“她给我打视频了。你看看还有什么想吃的,我出去接一下她的视频。”季茗伍拿起手机站了起来走往店里靠近后厨的小门口。

蒂翁拿起菜单翻了翻,等季茗伍回来的时候,说自己还想吃一份小食。

“说说看,你刚才想了什么,看你一副,很有思考的样子。”

“呵咳,哈哈,”蒂翁的右手扶住了自己的后脑勺,随后把手指挪到右太阳穴的位置,想要努力装出一副能够侃侃而谈的样子,“釜底抽薪,你这是,釜底抽薪。”

季茗伍的眼神有很长一段时间的恍惚和空白下的闪烁。

蒂翁感觉自己可能搞了破坏,但还是厚起了脸皮说下去,“就是你说你有许多清单项,但我没有听到你的情绪,情感的部分,这个就很像釜底抽薪。你在说你和严卿绫的时候,你抽掉了自己情绪情感的部分,就剩下你的那些,理性的,评估。嗯,对,釜底抽薪,这是我刚才脑袋里蹦出来的四个字,哈哈。”

蒂翁努力适应着自己那张根本不知道在说些什么的口舌。

季茗伍的身体显得有点局促不安起来,他把两只手肘放到了桌板上,眼皮垂着好像又开始思考些什么。

蒂翁对季茗伍的这个动作和神情有一种熟悉的判断,但又发现自己的判断力有一些生疏的掌控上的失灵。

蒂翁的脸上出现了一种表情,一半脸向上扬起,一半脸努力平静,随后整张脸都往下垮了一下,小幅度地做了一次深呼吸。

季茗伍放在人中鼻孔之间的手掌松动,放在自己的面前轻轻地挥动着,“其实,还是焦虑,不过,换个地方吧我们还是,在路上聊。”

蒂翁原以为这顿下午餐茶差不多就是这次叙旧的全部内容了。

不过在季茗伍这么说的时候,蒂翁也不感到有太多的意外。

季茗伍喜欢随他自己的偏好做出继续的剧本延展,而蒂翁从来都只是默语跟随。

蒂翁当天的情绪与过往有了许多的差异,或者说她有所意识。一方面她清楚地感到自己想戴着新买的蓝色五角星耳夹在外面多晃悠一会,另一方面也想借着季茗伍这种突发的情致氛围,去安置感受自己对矢京超的所思所想。

蒂翁当时有一种过于深层的隐秘的直觉感,她会在这次和季茗伍的对话中,淬炼出更多她对矢京超的许多感受。

季茗伍打开了车里的放音设备,放他喜欢的乐碟,蒂翁感到一些熟悉感,这是中学时代,蒂翁对彼此未来有过的想象,而今这种想象就在面前。蒂翁身处这样的现实实现的片段中,她感到有一种莫名的欣慰。车里的气氛被不紧不慢的鼓点、轻柔的旋律烘托住,蒂翁才注意到季茗伍的车里没有那种讨人厌的车载香氛。

季茗伍身上也没有用来拉开社交距离的香水味。而蒂翁出门时也恰好没有提醒自己喷香水,尽管这个习惯已经跟随了她一年。

这除去了复杂气味的气氛,仍旧是一种气氛。

“我们出市区吧,去仓盈垚走一走,散个步,我最近没事的时候就会去那里跑圈,空气特好。”季茗伍看着前面的红绿灯转绿。

“行啊。”蒂翁发出这两个字的音的时候声音有点断断续续。季茗伍这句话的中间,事实上加入了一部分两个人之前的某个约定的对话的回忆。季茗伍显然是用一种技巧埋藏在里面,留给蒂翁去感受。蒂翁一向试图声明主张,过去的就过去了,当作没发生过,重要的是当下和未来,或者是没有未来。季茗伍却一直坚持强调过去的事实不灭不抹除,尤其是在两个人高中毕业分手之后。

季茗伍对蒂翁的第一次挽回,也许不是挽回。蒂翁当时认为,是季茗伍在挽回两个人的关系。毕竟两个人当时分手的缘由,在蒂翁看来,是季茗伍爱上了能够和他聊老庄思想的一个漂亮姑娘,这很荒唐,但在他的解释里,一切都有缘由。

是的,季茗伍嫌弃当时的蒂翁思想的空白和精神世界的贫乏。而那时的蒂翁只是在想着如何能够追上他学业上的步伐。高三课业繁重,要在早恋和学业之间做出平衡,这听起来似乎,不太能很轻易地做到。

按照季茗伍这一次的情况来看,蒂翁也想知道,他的感情模式是不是一如既往的,“季茗伍”。

在季茗伍这边,蒂翁需要维持好自己在他这里的形象——没有太强的攻击性,没有太多的思想和个人自我意识表达,即使有也不是以一种自信的态度和方式。

隐藏住自己的情绪,偶尔言语刻薄,情绪情感空洞和一定程度的突然抽离的冷漠。

而事实上,对蒂翁来说,和季茗伍的相处,能够让她自己的头脑和心智上得到一种锻炼。这是蒂翁在精神领域,给自己划定的一条线路。

蒂翁对在到达目的地的这一路上的记忆有些模糊,也许是这一路上的感官记忆强过了蒂翁当时的情绪记录机体。

蒂翁记得过了第一个红绿灯,季茗伍压低了自己的声音,示意蒂翁打开车里的音乐播放盒,是放cd的那种。蒂翁依旧面无表情,但心里划过几许回忆的碎片。哦,不用蓝牙链接手机软件,在车里放的都是自己最近最爱听的唱片,蒂翁只能感叹,这确实很“季茗伍”。

蒂翁听到季茗伍的指示的时候,还是暴露了自己原生态的土气。她听不明白季茗伍的那一系列指示词,就是那些汽车的部件术语,蒂翁感到自己手忙脚乱,像一个第一次知道这个世界上有汽车的人。

蒂翁只能从季茗伍说的几个方位词,判断他说的东西在自己大腿上方的一个黑盒子里,上面似乎没有明显的按钮。最后还是季茗伍自己在等待下一个红绿灯的时候把歌放上了。

天空正好开始阴沉,下起淅淅沥沥的雨。又往前开了一段路,雨又戛然而止地稀稀拉拉地停了。

也许季茗伍说了些什么,蒂翁偶尔回复几个语气词“嗯,你继续,我在听。”“然后呢”,有时候则是会努努自己的嘴。

蒂翁在那一路感受到,彼此之间的距离,季茗伍身上愈加浓烈的异国调性,盖过了以往每一次他联系她的时候总是难变的话题——回忆,回忆,回忆,永远不断重复地提起两个人之间的回忆。

蒂翁感觉车里坐着的是,两个从自己划定的现实世界边界抽离出来的碎片人,共谋一场撤退,各自无关,各自独行。两个碎片之间,什么也没有。

准确的说,蒂翁感觉自己对那一天,有一种自我陶醉的意味摆在那里。因为再见到季茗伍,她感觉自己大致是体面的,比以往更成熟,知道什么时候开口,什么时候保持审视和谨慎。

蒂翁感觉自己怀有一种目的,她对季茗伍的现况感到好奇,也对他的观念、他自称的海外思想有一种预设好的接纳。加上看到季茗伍的境遇似乎并不如意,蒂翁也感到好奇,他不是什么都拥有了吗?也达成了自己大部分的目标,前途一片光明,算得上是人生赢家了,怎么依旧不满足呢?蒂翁想要在时隔三年的这次见面,仔细分析清楚季茗伍的构造。

季茗伍把车停好。天色依旧有些阴沉,他带着询问的语气对蒂翁说:“要不要带伞?算了不拿了。”蒂翁记得那是一把长柄伞,挺特别,符合季茗伍的性格。

季茗伍以前总是提起和蒂翁约会时天公不作美的梗,自顾自地开始遐想脑补起他的无聊笑话和幽默,脸上有一些好笑的神情,时常让蒂翁感觉他还算是一个有几分天真的人。

城市郊外的管理在这一年的动荡中变得有些紧张和严肃。进大门时需要身份认证,蒂翁慌乱地摆弄着自己的手机,季茗伍看着蒂翁的慌乱,“你肯定会的,就打开那个那个那个这样这样就可以了,你看,你肯定可以的。”

在那个时刻,蒂翁感觉季茗伍像极了自己的一个表哥,那是一种刻板印象里对理科生的感觉,蒂翁在想是不是自己如此迟钝的反应,在他人眼里,是真的很笨拙的。但季茗伍身上,总归是多出一些特点的,蒂翁很难描述清楚,但蒂翁希望自己一定要做出区分。

走进仓盈垚,门口本就不多的人散了开来,季茗伍和蒂翁就缓慢地走着,蒂翁不打算做开启话题的那一方。季茗伍自顾自的说。蒂翁知道季茗伍从来不会缺话说。

“我最近一段时间,压力大的时候就开车来这里,跑步,跑出一身汗,就特别舒服,你也可以考虑来这里跑步,想跑步的时候喊我一声。”

蒂翁不知道做什么回答,就没有接话,示意他可以继续说。

季茗伍没有往下说,一起走着。

走着走着临到一个公厕,蒂翁表示自己去洗个手,出来的时候,发现季茗伍不远处的有蓬休息长椅处抽烟。

季茗伍用肢体招了一下蒂翁,蒂翁小步快走了过去。走近了感到自己实在闻不了烟味,就走到了对面,看着自己面前的河水静谧地享受多云的天空落下的一道光。

蒂翁背对着季茗伍,听到季茗伍好像又在轻声喊自己,“蒂恩,”蒂翁转过头,季茗伍放下了手里的烟。其实蒂翁在看着河水的时候,脑子里划过一个想法,这个疯男人会不会想把我推下去?想着想着蒂翁有点想笑自己,觉得自己身处的当时当刻,多少是可笑的。

蒂翁走到了季茗伍的对面,听他说话,“legend,我刚才看着你,想到一个词,legend。传奇,真的,这个词放你身上,就是,你是传奇。”

蒂翁在那个时候也许有一种直觉感应想说些什么,“你和我说一下,你之前说你在国外做教堂义工的经历吧。”

蒂翁认为自己可以和季茗伍聊一下宗教相关的话题。 第3章 我很喜欢你,不是酒精的作用,不是雨天的效力,我很喜欢你了 城市发生故事的背景,有酒和雨的夹持,会显得更具宇宙感。

城市人到底孤独与否,是一件左右都不能确定的事情,我认识了你,你认识了我。

蒂翁从来不考虑节奏的快与慢,她心里没有时钟,或者说,她心里的那个时钟,并不完整。

有时候外部的环境只会往她心里安置一个齿轮零件,有时候是小齿轮,挨着其他的齿轮转动。

当她挨到矢京超的时候,当然她无从知晓矢京超也被分配到了齿轮,抑或还在等待去接其他的配件。她记得,挨着他的时候,她被分配到的齿轮和往常是不同的,她被赋予了一双手,也许是,修表匠吧,她这么想着。

至于矢京超,更像是一辆汽车的发动机,不知道是哪国制造的,偶尔会出些小故障。也许是矢京超常需要酒精的缘故,在蒂翁隐秘的感知器中,她好像知道他特意制造一些事件的原因,又好像不是那么确定。

她有时候想,也许,她是尊敬这个男人的。

如果有人愿意相信的话。

蒂翁这么琢磨着,毕竟她只是个平庸但又不甘于此的女人。更多时候,她更愿意嘲笑掉进情爱里的自己的模样。

大概是这样的,第一晚,难入眠,自诩理性的大厦轰然崩塌。

接着是一阵阵的沙尘暴,恐慌在身体里乱蹿。

从废墟里,满脸天真的小姑娘仰起头,再然后呢,一个男孩认真地亲吻她的额头,她的内心浮动着久违的安稳感。

“10点开始面试。可能11点结束吧,想去找你吃个午饭。”其实,蒂翁不想去面试,也不想去见矢京超,更不想在外面晃荡。

她好像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又不愿意去干。

她想做一只停止的钟摆,可是遇见调皮的孩子总是好奇地要让她晃荡起来。

“好。可以等我下班,一起吃吃晚饭。加油。”

面对矢京超的鼓励,蒂翁心里却升起一股无名火。也许是面试的压力让她曲解了矢京超的意思,明明是一句温暖的话,蒂翁非要觉得有嘲讽的意味。

她在屏幕上胡乱打了字,点了发送,又后悔。

走出大厦。钻进地铁。在非高峰时期,她昏昏欲睡。

她认为自己,此刻必须想念自己的男友,又对这样陌生的感受产生了一种自我排斥。

她产生了一个想法,似乎有必要搞清楚自己对矢京超的喜欢,是一时的冲动,抑或是一种恒长稳定的感受。

于是她在两个人的对话框里写这写那反复输入又反复按退格。

写着写着就哭了,哭着哭着就摇摇晃晃地回到了家。

晚霞打着盹拥抱微醺的暮色,喜欢的人坐着公交车回家了。

蒂翁踩着有若干裂缝的柏油马路,一头扎进矢京超疲惫又温暖的怀里,蒂翁喜欢矢京超的t恤衫。

喜欢,在矢京超这里,蒂翁不觉得自己贪婪。

和矢京超在一起后,蒂翁格外留意每天的黄昏,晚霞出现,就意味着幸福降临。

人在面对属于自己的爱情时,是否能够保持同时心动和平静?

又一次面试结束后的黄昏,蒂翁迫不及待地想见矢京超。在他公司附近的咖啡店坐了一下午也不觉得无聊。

见到矢京超后,两个人并排走着,比起看上去精致有档次的餐厅,矢京超更偏爱吃那些地道风味的店,有时候是苍蝇馆子。

蒂翁也喜欢,但她不知道矢京超是否知晓自己的喜好。

蒂翁的朋友很少,矢京超喜欢广交世界各地的朋友。

从前蒂翁习惯了一个人探店,习惯并享受独处。和矢京超在一起,是待不够的,蒂翁享受被陪伴,也享受自己给予的陪伴。

如果是下馆子,蒂翁有一个不太好的习惯,她想要尝很多,却总是吃不完。蒂翁第一次表现出自己点多了但又吃不下的窘状时,矢京超只是面色平静地说:“没事,没事,吃不下就别吃了。放着吧。”蒂翁很开心,心里对矢京超又多一分敬佩。

两个人吃完饭一起步行去地铁站。一路走着,蒂翁一双手闲散地晃荡着。突然间蒂翁有些困惑,忍不住脱口而出:“你怎么都不主动牵我的手啊?”说完这句话,蒂翁感到矢京超的手掌轻轻覆在自己左手前,仿佛在征得一种允许。他的手在抖。

蒂翁回应着矢京超的手和手指,而后感到他整个人都在抖。

蒂翁感到自己的呼吸慢下来了,整个世界都很安静。

城市的夜色披灯而上,擦身而过的女士身上的香水味悄悄蔓入蒂翁的鼻腔。

蒂翁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强烈,就像她第一次靠在矢京超肩膀上的时候,她听到矢京超的心跳声特别大。

不过,后来蒂翁才知道,矢京超生病了。医生说还有十年,矢京超的心脏需要装支架。

可是矢京超爱喝酒,爱极限运动,爱狂欢的聚会生活。

自从知道这件事之后,蒂翁和矢京超经常吵架。

矢京超不止一次说,男孩子真的不知道女孩子想要什么,想要什么就要直说。

蒂翁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开口,怕言不由衷,怕词不达意,怕的事情太多,就只剩下沉默不语和无数次的欲言又止。

终于有一天,在凌晨时分的上海,夜色华丽。

高架桥旁站着两对男女,其中一对很恩爱,另外一对的男生对着女生喊着让她别坐自己打的车。

女生向他确认了几遍,拿起了自己的手机。

不久,一辆车到了,女生坐上车走了,身后是朋友在劝男生的凌乱片语。

蒂翁和矢京超正式分手。

结束了,一切。所有的狂欢,所有的心动,所有的爱,所有的依恋,所有的倾慕,所有的眷念,不过如此,早该如此。

结束了,一切。——我从你的世界,匆匆路过。

为你对我一时的盛开停留,为你,为我,为我们。

如果是酒精催化了太多新鲜感,结束对蒂翁来说,是解脱。

回到自己隐士般的生活,蒂翁也找回了一种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