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鼠斗》 第一章 宿命与结局 “难道,这就是我的结局嘛?”

一杆银枪划天际,血染白袍身着伤。红眼脏脸败军相,不见当年叱咤风。

离墨望着灰蒙蒙的天,空气中飘着毛毛细雨,夹杂着泥土的血腥。

“这场战争,你赢不了我的,离墨,你这一招确实很妙,但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你欠的那场雨现在终究是还了。”一个身着黑袍,身形魁梧的男人冷冷的说到,最后的那句话言语之中带着对往事的一丝回味。

离墨不语,只是眼神凌厉的看着眼前之人。

但见眼前人,仪容魁梧貌堂堂,两耳轻盈目有光。头戴三山飞凤帽,身穿一领墨黑装。缕黑靴衬盘龙袜,手执三尖两刃枪

“两军交战这么多年了,现在总算有个了断了。”两人相知相交相战二十余载,情到此处,黑袍男子也不禁动容,语气再也没有一个将军该有的冷峻,却是显得一丝温柔。

话罢。

黑袍将军手持三尖两刃刀,身骑褐色的卢,歘的一声,便到离墨跟前,离墨双眼瞳孔急剧收缩。

好快!

黑袍将军抬手便是一招猛龙压顶,手持三尖两刃刀便砍杀下去。

刻不容缓!

离墨抬起枪杆,竭尽全力才堪堪抵挡住。来不及喘口气,黑袍将军反手将刀一横,便沿着枪杆滑劈下去,此刻,由于受力不平衡,离墨不得不顺着被劈砍的一端压下枪杆,收缩身形躲避这凌厉的劈砍,当对手的三尖两刃枪劈砍下去尚未收力之时,离墨将枪一旋,便对着黑袍将军刺了过去。

劣势下的反击!

黑袍将军冷哼一声,显然,相知相交对敌这么多年,他对于离墨早已了如指掌。

他根本不躲避。只见他再次将枪一横,对着离墨的腰部再次劈砍下去。这一回合要是杀罢,黑袍将军会被离墨洞穿肾脏,而离墨更是会变成2.5条悟老师。

这就是宿敌吗?

这就是结局吗?

当时那把枪距离离墨的腰只差零点零一公分,

宛若时间静止!

双方都没有下死手,双方都没有感到诧异。

“你没必要为了这种人,这种国家燃烧自己的一生,走吧!离墨,隐世吧。”

气氛逐步没有那么剑拔弩张,双方都收回了武器。

离墨猩红的眼球望着他,声音沙哑,“夜白,有些事情,我没得选,两年,我已经两年未曾见到我的家人了。”离墨声音越发变小,更是有些许哽咽,仿佛是吐出了这么多年积压在心底里所有的心酸与委屈。

“我明白,那就来吧!”

这次双方再也没有收手。

夜白挥舞三尖两刃刀,刺,劈,拍,砍,震,轮番冲杀,山海震,乾坤定,手持三尖两刃刀,压尽世间英雄气,他若使三尖两刃刀,于天下称第二,无人敢称第一。面对这大敌,离墨只得左遮右挡,疲于闪避,空隙之间,穿插回马枪式寻找机会,而这一切,无以对夜白造成任何实质性的威胁。

双方交手二十余招,夜白皆占上风。

“可敢与我去一处地方决战。”

不等离墨回应,夜白骑着的卢往身后奔驰。离墨连忙追去,好像这世间杀伐恩怨,他早已厌恶,此刻他更想与家人归隐,与好友团聚。

可惜,现在只有一死解千愁。

约莫一刻钟,忽逢梧桐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落叶缤纷,梧桐林间有一小河,蜿蜒曲折,水深不见。此时正直秋季,虽有雨,却也使得这金黄的树叶更添生机盎然。

“呼~这里真美,好想在这里睡会儿。”夜白长吐一口气,淡淡的说到。

说罢,举起三尖两刃刀便刺了过去,离墨也使长枪与其对峙。。。。

显然长时间疲于奔命的劣势战争已经将这位将军的精力消耗殆尽,相反黑袍将军的状态却是比离墨好的太多,这两位将军之间的决战似乎早已有了定数。

……

此时,硝烟之外,京都之中。

只见一位位列百官之首的老者缓缓出列。

“皇上,此次大败老臣内疚不已,臣年事已高,恐今后有负圣恩,不能替皇上分忧,望乞还乡。”

说话这老者,两鬓斑白,双目炯炬,身有熊虎之魁梧,态有灰狼之狡黠,手持白玉蟠龙杖,语气沉稳,宛若泰山崩于前却仍谈笑自若。

朝堂之中,九龙台之上,一位身着五爪金龙袍的年轻人,一言不发,只是目光凌厉的看着台下老者。

空气似乎被冻结。

“皇上三思,丞相慎重,诸多朝政不能没有丞相帮持啊。”

只见众百官异口同声,说罢,便纷纷下跪,

“请皇上三思啊!”

此时朝廷之中,只剩下四种人,看不清脸色的皇帝,唱红脸的丞相,

唱白脸的百官和未曾下跪,巍然矗立的零散的十几位官员。

百官一心哈,可惜同的是丞相的心,而不是皇帝。

皇帝非常清楚的认识到,这次是百官唱戏,下一次就有可能是百官逼宫。

皇帝眼神由凌厉更甚森冷,可还是笑着说道,

“张爱卿哪里的话,昨晚先帝托梦于朕,还说着张爱卿乃是他特意留给朕的治国能臣,还乡之事,莫要再提啊。”

“来来来,众爱卿平身。”皇帝压着心中的怒火,语气平淡的说。

“来人啊,赐丞相百金,加封摄政王。”

那位唤作张丞相的老者听罢,杵着蟠龙杖缓慢起身,

“老臣承蒙皇帝陛下厚爱,今后国事定当竭心尽力,不负圣恩。”

见丞相起身,百官也纷纷起身,

“皇上英明,千古明君,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丞相千岁千岁千千岁。”

真是欺人太甚!这百官是几个意思?我才是皇帝,你们是我的臣子,不是他张乾幕府的食客!这天下,是朕的天下,不是他张乾的!

夜晚,乾清宫中,龙凤之交,不知何时,香汗淋漓,喘息声慢慢变缓,只见天空中下起了雪,堆满了狭窄的小路,路边的樱花飘落,雪中泛起阵阵樱红。

他只能在此刻宣泄一天的痛苦。皇帝紧抱着怀中人,回味着刚刚的风言风语,嘴唇轻吻,眼神却更阴森。

老不死的,你给我等着,你害死了父皇,害死了朕的大将军,下一个,难不成你还想对朕动手吗?

张乾,汝安敢如此!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第三章 爷爷的喇叭花开了 寒潮侵袭,如同一把冰冷的匕首刺穿胸膛,贯穿心脏,让人猝不及防。

地主家的母鸡刚刚起鸣,三伢子一家便被冷醒,连忙穿上“祖传”的棉袄,别看这棉袄被补丁拼凑出一幅“山川锦绣图”,可是就是这如此破烂的衣服,却保护了四代人的寒冬。

经过昨天一天的惊险,父亲总算松了一口气,他今天打算和大儿子和二儿子去朱地主家的田地里看看,他是佃农,没有自己的田地,帮地主耕一亩三分地,自负盈亏,定时缴纳给地主一定的粮食,自己只能留下少部分图个温饱,但是一家七口人,只能两餐,中午煮稠粥,晚上喝稀粥,再捡些野菜叶子,这便是他们的一天。

母亲和茹茹在家,老爷子出去挖野菜,三伢子去朱地主家放牛喂鸡。

“爷爷,给我摘两朵喇叭花,你上次不是说用刀在喇叭花屁股那里开个口子就能吹喇叭了嘛,我要吹喇叭。”

“行,爷爷这就去给三伢子做喇叭花。”

说完,爷孙俩便哼着小曲儿走出家门。

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

如果没有雪这或许是美好的一天。

两人在岔路口分别。

“伢子,在老朱家好好的,别挨揍,照顾好自己哈。”

“知道了爷爷~我走了。”

伢子没有回头,随口应了一声,接着哼着小曲箭也似的跳着往前走。

……

三伢子坐在一块石头上,看着眼前的牛,盯着身旁的鸡,想着昨天爹满脸鼻青脸肿,虽然爷爷不告诉他发生了什么,只说这是大人的事,小孩子别管,还叫他快快长大。这真是一些烦人的东西。

“你为什么不让我叫你小三,朱小三,你哥叫朱大,你二哥叫朱二,你叫朱小三,你妹叫朱小茹,为什么不让我叫?这不是比什么三伢子好听多了嘛?”

一个女孩走过来,坐在三伢子旁边说道。

三伢子看着眼前这个比他大两岁的小女孩,前者一脸人畜无害的天真摸样,好像她啥都不知道,但是又偏偏哪壶不开提哪壶,三伢子气不打一处来却又无可奈何。

“上次在你爹面前说自己姓朱,差点没挨顿打,你也配姓朱?哪还敢叫啊?”三伢子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

咯咯咯~女孩笑了,笑成眯眯眼就好像树梢的月亮,看着眼前的明眸皓齿,像一朵鲜花般娇嫩的女孩,男孩不自觉害羞的低下了头。

这或许就是半个青梅竹马吧。

为什么是半个?因为朱门对朱门,竹门对竹门。

“你爹昨天有没有挨顿打啊?就昨天过来抢粮食的那个官兵。”

“没有啊,我爹爹给他一贯钱,他就走了。”

“哦~原来这样子,我爹给了他两贯钱,他才走的。”

一贯钱,我滴妈,都够我家活大半年了,三伢子被震惊的瞠目结舌,目光呆滞,下意识的说出了这样一句话,这是他的灵魂深处不想被别人看不起,特别是眼前人。

女孩捂着嘴笑着说,“骗人鬼,说谎脸都不红的。”

“我不骗你,我爹真给了他两贯钱,我以后要给他三贯,四贯,不!我要让他不敢来收我的钱!”说到最后,三伢子,拍了拍胸脯,目光坚定的看着女孩。

“朱沂梦,你信不信我!”

女孩饶有兴趣的看着眼前的朱小三,“嘻嘻,大字不识一个,你还敢发誓啊~”

朱小三憋了憋嘴,低下头。

“不跟你说了,我要去学堂上课了。”朱沂梦起身,向着自家屋内走去。

男孩心绪凌乱,他多么恨自己家这么贫穷,看着眼前慢慢走远的女孩却又无可奈何。

“喂,朱小三,你今天很不一样,我说我信你一次,你信吗?哈哈哈~”

女孩背对着朱小三,没有回头,笑声爽朗,却又充满神秘与吸引力。

刹那间,朱小三浑身热的发烫,脸红的像个猴屁股,结结巴巴半天,才憋出我相信三个字。小三看着眼前的牛跟鸡,只觉得好像它们也很可爱,身心也轻盈了许多。

……

这周围的野菜都被挖了个遍,再往前找找吧。

老头走了半晌,总算来到了一处林子,这里到处都是枫树,这枫树每逢秋季叶子就会变得艳红,枫叶掩盖着地上的雪,就像夏天傍晚的火烧云,波澜壮阔的云海翻涌,与橘红灿烂的黄昏交织,壮观而艳丽。

这里好美!走到此处,就算活了大半辈子,半截脖子入土的老头也不禁发出一声赞叹。

更加重要的是,这里仿佛无人踏足过,野菜遍地,任君采劼。老头没有贪心,捡了半框野菜,如果捡了满满一筐,那意味着这个风水宝地不久就会被人采光。他还找到了几朵喇叭花,用刀在花蒂处开了个口子,用嘴吹了吹,真能发出阵阵声响,这项技能估计整个朱家村也就老头一人会。

闻着花香,听着鸟语,看着满树枫红,皑皑白雪,老头背着竹筐走回家去,竹筐里是野菜,是喇叭花,是他的一家人。

莫约走了半晌,老头回到了普城的圩,再走十里路就到家了。

今天好像是圩日喔~街道两旁摆满了各种货物,廉价的有窝窝头跟土馍馍,中等一点的有白粥馒头,一个馒头一碗白粥一文钱,高级的就是一些肉,鸡鸭鱼肉,甚至还有牛肉,做了大半辈子的农民,老头也没吃过几口牛肉,只是模糊记得那是一股很奇特的香味,吃完牛肉特别有力气,让人好干活。

琳琅满目的商品,张灯结彩的街道,即使外面时局大动荡,硝烟滚滚,这里因为圩日依旧热闹非凡,张大刀虽是惨无人道,但是他却对圩日情有独钟,有人说他以前就是在圩日卖肉的,所以很怀念,没有在圩日大动干戈。

老头慢慢悠悠的走,享受着不可多得的休闲,感受着人间热热闹闹的烟火气,直觉身心愉悦,步履轻盈。

“前面的快给本大爷滚开!”

几个骑着马的兵痞在圩日螃蟹过街,横行霸道,众人纷纷闪避,马蹄声哒哒哒哒哒,夹杂着人们的咒骂,跑到更快,就好像他很享受你恨他,但是你无可奈何,有心无胆,就算站在你头上拉屎,你也只能笑脸相迎,说一声,军爷肠胃真好。

“这帮畜生又来了,娘蛋的,难道就没人管管吗?”

不知人群中谁说了这么一句不怕死的话恰好给兵痞子听到了,为首的兵痞子眼神透露出一股阴冷,环顾四周找人无果,正想着该如何杀鸡儆猴之际,突然看见前面有个躲在街道旁的背着竹筐的老头,而后发出桀桀桀的笑声,眼光也逐渐毒辣。

只见马匹路过老头,兵痞抽出腰间长鞭,朝老人甩了过去,套住老头的脖子便拖在马屁股后面,拖了一路,竹筐的野菜散落一地,老头起初痛苦的哀嚎几声便了无动静,街道上只留下血淋淋的一笔划痕,划痕中躺着几朵沾满鲜血的喇叭花。

直至鞭子松了,街道静了,再无人吵闹,只剩下哒哒哒的马蹄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