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盏江湖》 第1章 绵绵细雨变成淅淅沥沥的大颗雨滴,鸟鸣稀疏起来,蛙声却越发的聒噪。

连续的阴雨天让百里惜浑身上下变得越发的潮湿,但他并不在乎。

对百里惜来说,初夏的天气称得上舒适,野外生活也没那么难熬,一点小雨不过是这种舒适天气略略扣分的点缀而已。

南方的大树总能轻易地长得非常的高,这种迅速长高的树木大部分没有那么结实,做家具不是很好的材料,但在这这粗的过分的一棵棵大树组成的密林中,总能很轻松地就能找出一个可以容身的树洞,这对百里惜来说是非常舒适的栖息地,虽然很潮,但不用淋雨已经让他很满意了。

百里惜已经七天没有换衣服了,作为一个极其爱干净的人,这种称得上折磨的事情此刻却无法在他心里勾起半点波澜。

在出来做事的时候,这个平日里尽享华服美食的青年从来不会因为条件艰苦而皱眉,这是他的职业所必须承受的,也是他从小就被教授的:如果连这种微小的忍耐都做不到的话,那压根就没有资格做一个杀手。

百里惜完全可以用内力烤干衣服,但他没有做,尽管这次的目标十分弱小,但他绝对不会把体力耗费在任何没必要的事情上,毕竟这种程度的潮湿对他的身手不会有任何影响;干粮已经吃完,他同样有十种以上弄熟手里的兔子的方法,但他同样没有去做,既然他的肠胃可以轻易地消化生食,那为什么要让这种荒郊野岭出现熟食的味道?

每次出任务回来,他都会在离家最近的洛水城先住下,去好好洗一个澡,不,应该说,好好洗上好几次澡。

要用冰冷的井水冲干净身体,再到带着硫磺味的滚烫的温泉里,把自己的每一寸皮肤都搓的发红,最后,用沱冰泉水把自己冲洗干净——这泉水,几乎没有任何杂质,从晶莹剔透的太川玉石的石头缝里汩汩流出,细细一小缕泉水,一整天也就能接到那么三五桶。这泉水过去的主人,会让人用玉石的坛子把泉水小心翼翼地收集起来,封装好,运到各大城市,小小的一坛,便可卖上三五千叠。那是号称天底下最合适泡茶的“最干净的泉水”,而这“最干净”三个字,恰好对了百里惜的胃口,于是这最干净的泉水,成了他回家前整理清洁身体的最后一道——洗澡水。

“我的儿子美丽的像花儿一样,怎么可以弄脏呢?”百里惜记得第一次杀人的时候,他的母亲轻柔地用手帕擦去他脸上的血迹擦干净。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让母亲见过他不够整洁的样子。

百里惜任由自己的思绪飘荡,他抬起手,将手里还在微微抽搐的兔子拎起来,让兔子流血的脖子凑近自己的嘴唇,他张开嘴,将一口温热的兔血吞进咽喉。

百里惜的咽喉里曾经吞下过最毒的鸩酒,新鲜的兔子血这种东西的味道对他来说连怪异都算不上,离难以下咽差的太远了。

他并没有全神贯注地注意着周围的环境,这并不需要。这种地势,这种雨天,任何生物想要发出让他发觉不了的声音来到他的身边的可能性都是不存在的。

百里惜思绪飘回家里,这时候,母亲应该在练功?当然,也可能在弹琴,又或者,正在被两个弟弟缠的头疼。

他闲来无聊的时候总会想起家人,母亲,弟弟,还有另一个弟弟。

当然父亲也会偶尔在他脑中徘徊,但比起母亲的影像来说,父亲的样子更像一个高大的影子,把他遮得严严实实。

崇拜父亲,依恋母亲,对于许多有着强壮的父亲美丽的母亲的男孩子来说,都是那么理所当然,只是对于百里惜而言,对父亲,所谓的崇拜似乎有些空洞,对母亲的思念,却几乎充斥着离家的每一刻。

但这一次,百里惜的脑中出现了一点新鲜的东西。

梳着高马尾的少女站在山坡的岩石上拉开弓箭,射中了一只迅速飞过的巨大的河蝠,她跳跃着奔向半空中直坠而下的河蝠,一头红发在晚霞的映衬下仿佛火焰一样熊熊燃烧。

她的红发像火焰一样灿烂,她的眼睛像湖水一样清透,她大声地向着他道谢,他听见她伴着清脆的笑声的夸赞声:“你真好看!我从来没见过你这么好看的人呢!”她的声音也那么好听,像泉水叮咚,又像黄鹂在唱歌。

“撒谎!”百里惜回忆着女孩子的话,随意地发散着自己的想法:“只要向河面看一眼,她就会见到这世界上最好看的人了。”

他愣了一下。

在他眼里,母亲从来都是这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

可现在,“最好看”这个词汇被他用在了一个陌生的年轻女孩子身上。

“这个任务真讨厌……”百里惜看向树洞外的雨帘,喃喃地说。

雨,越发的大了。 第2章 外头的小雨淅淅沥沥地下着,百里卓皱着眉毛坐在木屋的小桌旁。

百里卓今年四十五岁,正处于一个男人拥有最成熟的魅力却恰恰还没有开始衰老的年龄段,他五官端正,面容刚毅,一眼看上去,便是那种又体面又威严的模样,他的身材十分高大,由于常年习武,身上的肌肉十分显眼,他的肩膀十分宽阔,会是那种小孩子愿意坐在肩头的可靠的父亲的肩膀,他的胳膊像少女的腿一样粗,而他的腿,大概抵得上女孩子的纤腰——

这个参照物是正从外头走进来的红发少女。

娇小玲珑却长了一双修长的双腿的美丽少女走了进来,她的模样全然不是本地山民的样子,确切地说,连汉人的样子都不是。她有着一头灿烂到仿佛燃烧起来的红发,一张明明还有些稚嫩却已经美到惊人的脸,一双湖蓝色的眼睛就像倒映这天空的最清澈的湖水一样清澈地着光,她的嘴唇像涂了艳丽的口脂一样柔润明媚,她的动作像狸奴一样轻盈,她轻巧地避开地上小小的水洼,从大门口一路跳到了廊下,然后隔着打开的窗户冲着百里卓露出可爱的笑容来——当然,这个小姑娘并不知道,自己的笑容在男人的眼里大概不只是可爱。

明明外头下着雨,而她只是拿一件衣服随便展开,顶在头上,脸蛋儿没有湿,甚至连捧在她手里的一兜子蘑菇也没怎么湿。她笑盈盈地看向百里卓,快活地说:“百里先生,我回来了,我摘了蘑菇——这雨虽然讨厌,可是蘑菇却长得很好,您想吃野鸡炖蘑菇,还是清炒蘑菇?”

哪怕百里卓一向是个铁石心肠的人,此刻也不禁为女孩子的笑容打动,他微微点头:“都好,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新鲜的蘑菇,怎么做,都是好吃的,你的手艺又那么好,自然是随便了。”实际上,他这几天笑的大概比过去半年都要多。

“做饭的人,最讨厌的就是你们说随便!”小姑娘瞪了他一眼:“问你们什么都不说,做好了又说其实另一种也不错,真是讨厌!”她嘴上说着讨厌,语气跟脸上的表情却并没有显出什么不高兴的态度来,她双手往一起一拍,自顾自地做出了决定:“反正蘑菇够多,都做了好了!”说着,便朝后院走去。

这个家的男主人也从外头走了进来,他戴着一顶用来遮挡雨水的草帽,这个经常一脸愁容的中年男人冲着百里卓露出了一丝礼貌的笑容:“百里先生,真是不好意思,黛丝是不是又吵到您了?要是有冒犯的地方,我替她道个歉、这孩子家里家外什么都管,又要采药,还要照顾弟弟妹妹……她每天忙里忙外一刻都不得闲,嘴快惯了,其实没什么恶意。”

“我知道。”百里卓的笑容看起来温和可亲:“黛丝是很好的孩子,你教得好,她很懂事,又孝顺,又疼爱弟弟妹妹,至于脾气,谁还没有个脾气,漂亮的女孩子如果没脾气,会过得很苦的。”他面容威严,看起来一身正气,偏偏说起话来又十分平易近人,谈论起别人的女儿充满着长辈的慈爱,让人很难不生出好感来。

黛丝的父亲也不例外,他常年被忧愁笼罩的脸上不由得露出比刚才真诚许多的笑容来:“您说的对,内子当初也是这么说的,女孩子要厉害一点,不然要受很多的苦。”

尽管他穿着粗布的衣裳,看起来就跟普通的山民一样矫健而早衰,但他一开口,就显出来跟山民的不同,他说话的时候很文雅,尽管努力克制,也能听得出来是读过书的,而且不是普通的认字的那种读书。他说起话来总是有条有理,并没有普通山民们那种说起话大多东一榔头西一棒的松散。比起他尚且称得上年轻的声音,他的脸显得老多了,但即便如此,也能看得出绝对端正的底子。

只要看一眼,百里卓就知道了,这个叫做齐柳的男人绝对不是这里土生土长的山民,当然,他也不会是对自己有什么妨碍的人,这一点,同样只要看一眼就知道了。

百里卓并没有因为黛丝过分的美貌就对她产生什么怀疑,虽然大山里有这么一个女孩子颇有些突兀,而且她的长相不但不像汉人甚至也并不太像齐柳,但是父女两个放到一起,反倒对他们的违和做出了最有力的注解:黛丝的美貌应该来自于母亲,这一点并不难判断。这个世界十分奇妙,会有些比较容易保持美貌的血统,这没什么奇怪。

这个家庭确实有秘密,他们自己的秘密,他们就在这里,与他的到来无关。黛丝上山打猎十分矫健,做起家务轻车熟路,她当然是练过一些武功的,而且是不错的功法,但那又如何呢?看看她跟他的弟弟妹妹的样子就知道,他们早已经在这里不知道住了多久了,而他的任务,显然是临时出现的.

这世界上许多人都会有自己的秘密,而像齐柳一家这样的人,只要看看长女的容貌,就会觉得这一家人有一些秘密是那么的理所当然。

说起来,黛丝的双胞胎弟弟妹妹的容貌跟姐姐还是很像的,但是比起眉眼之间与姐姐的相似,他们更像父亲,他们都是标准的黑褐色的头发黑褐色的眼睛,只是五官会比父亲更深邃一些,而且哪怕风吹日晒,也比普通人白皙很多的。当然,大眼睛白皮肤本身就是衡量美貌的重要特征,这让他们天然就有了美丽的底子,但是比起姐姐,还是差了很远。

其实,比起出众的美貌,毫不拘谨的态度跟并不因为成长的地方而瑟缩的眼神才是这个黛丝最让人觉得有趣的地方:她是那样的落落大方,只要她愿意,她的举止可以非常文雅,她甚至能写出一手好字,还会弹琵琶。不过显然,她的父亲很不喜欢她弹琵琶,所以每次,这个小姑娘都是趁父亲送弟弟妹妹到镇上上学的时候才弹上那么几曲,倒是便宜了百里卓,在这种穷乡僻壤,也能听到顶级的琵琶曲——确实顶级,无论是那只一看就不是凡品的琵琶,还是黛丝那纤纤玉手配上那让人眼花缭乱的指法,都是顶级的享受,曲子本身倒是次要了。

好吧,百里卓说穿了就是个俗人,他听琵琶,也就能听出个好听罢了。

实际上黛丝的父亲齐柳写的字也很好看,但是比不上女儿。

百里卓是个俗人,但是他的见识并不少,就如他不知道黛丝弹的琵琶精妙在哪里却依然知道这是顶级的水平,他虽然是个江湖人,不知道什么样的书法是最顶尖的,但是“写得很好”跟“普通好”,他还是分得清的。

他猜,教会黛丝这些东西的,应该是她母亲。她的母亲显然努力把自己拥有的一切都教给了长女,而另外两个孩子受到的影响则小得多,也许是因为母亲去世的时候他们太小,也许——他们的天分本就比不上姐姐,无论是容貌,还是其他。

比起弟弟妹妹,黛丝实在太过出挑,她是那么漂亮,那么聪明,乡间的简陋衣服完全没法遮掩她的美丽。

当然,她的弟弟妹妹也是很可爱的孩子,是两个很懂事的孩子,虽然都只有十岁上下,但是读书很认真,每天也会帮着爸爸跟姐姐干不少力所能及的家务,比如扫院子,比如打水。不过这个年纪的孩子,就算再懂事,也总是调皮的。

比如此刻,雨越下越大,黛丝的弟弟妹妹跑了出来,两个小家伙吵吵闹闹地在雨中踩着泥巴,一边踩泥巴一边快乐地叽叽咕咕,没一会儿,听到动静的黛丝冲了出来:“齐平、齐安!你们两个,今天的功课做完了么?书背过了么?我的老天爷啊!!你们这——脏死了,都滚到后头刷鞋子去!”她大吼着,弟弟妹妹们做着鬼脸争先恐后冲到后院。

黛丝吼完弟弟妹妹,扭过头,跟百里卓看向窗外的的目光正好对上,她的脸腾地红了,嗫嚅着说:“真不好意思,吵到您了!是我嗓门太大了。”

百里卓笑着摇摇头:“不会,家里两个这样大的小孩子,总要有一个人会变得歇斯底里的。”

黛丝似乎被他的冷幽默给惊到了,盯着看了他一会儿,忽然气鼓鼓地说:“谁歇斯底里了!你才歇斯底里!”说着怒冲冲地冲到了后院。

百里卓并没有因为小姑娘忽然的脾气而觉得被冒犯,尽管已经很多年没有人冲百里卓甩过脸色了。他不会因此生气,这对他来说甚至种新鲜且有趣的感受——毕竟发脾气的是这样一个极其好看的小姑娘,漂亮姑娘总是有些特权的,何况还是小姑娘。

作为蒿里的主人,大部分的任务的早已经不需要百里卓亲力亲为。他有很多忠实的部下,他的长子也已经长大,但,刀子总是不用会生锈,连他已经年过七十的父亲都依然会坚持让自己每年都要离开家杀上那么三五个人。何况才四十出头的自己?百里卓是个极其自律的男人,他坚持每个月至少参与一次任务,免得利刃上锈,而且,作为一个父亲,他认为自己刚刚成人的长子还是需要更多的教导,许多东西,孩子小的时候未必能看明白,现在作指导,刚刚好。

当然,虽然说要保持刀刃的锋利,但四十岁跟二十岁的他还是不一样的。二十岁的百里卓,可以躲在阴冷的暗渠里整整三天,不吃不喝,只为了等到一个最恰当的时机出手;而四十岁的他,在山脚下看到这座简陋而温暖的小房子跟房子的主人之后,只用了三个呼吸的时间就决定了——何必风餐露宿,借住在这里也不耽误完成任务。

有带着阳光味道的被褥,有温暖可口的食物,虽然条件确实简陋,但是这家长女的美丽与善解人意足以抵消这些不足。 第3章 天色暗了下来,不过,还远远不到休息的时间。

窗户被轻轻敲响,百里卓推开窗,果然看到黛丝笑嘻嘻地站在窗外:“百里先生,我刚才去了一趟后山,打了只兔子,刚才烤好了,您要不要吃?”

百里卓点头:“辛苦你了!”

他拿到了一大盘子烤的焦香的兔肉与蘑菇的混合物。

黛丝把盘子递给蒿里卓之后,又递过来一只酒壶:“这是我去年夏天酿的杏子酒,刚刚才挖出来,您也尝尝!”

百里卓点头接过,看黛丝扭头就要走,问了一句:“你为什么不走门?”

红头发的漂亮女孩儿吐吐舌头:“会被我爸爸骂的,他不许我总是过来打扰您。他说您是过来享受山居生活的的,不是来听我咕咕叫的!”她露出气鼓鼓的表情:“我哪里咕咕叫了,我就是觉得既然您花了钱,我总得有起码的招待吧!”

说起花钱,百里卓又想笑了。其实,他一共才给了黛丝三枚金铢,这并不是他小气,实际上他当时拿出来的是十枚金铢,但是被黛丝不由分说地塞了回去一大半儿,小姑娘说:“山里东西都是现成的,哪里用得着这么多钱?要是真打到了什么值钱的野味,不用您说,我也要问您另外要钱呢!”

而在大女儿说这些的过程中,齐柳只是笑着听着,并没有发表任何意见。

在这个家里,这方面显然是黛丝做主的,她的父亲齐柳很不擅长谈钱,进城里卖药材经常卖出去的都是最低的价格。每到此时,他的长女总会气得跳脚,表示要自己亲自去卖,然后被父亲温柔地阻止:城里坏人太多,他不肯让女儿去那种地方冒险。

对于齐柳的坚持,百里卓十分理解,黛丝真的太美了,这种美丽,太危险了。

作为父亲,不想让如此美丽的女儿抛头露面是人之常情:贫穷而美丽的女孩子,在男人眼里,简直就是无主的财物,但凡看到,会立刻升起占有之心的。何况她还这么年轻,哪里懂那么多人心险恶。

但是齐柳不可能把女儿藏起来一辈子。

百里卓心里十分清楚:这个家,有这样一个女儿,只要有一点点意外,这意外就会滚雪球一样变成灾难,把这个家碾个粉碎。

但这又关他什么事儿呢?他享受的,也不过是一个短暂的假期罢了:这种简单的任务,配上这样悠闲的等待,还真不错。

“你的招待实在太丰盛,让我觉得自己掏的钱太少,占了大便宜。”百里卓微笑着说。

“您在不在,我也是要做饭的,东西都是山里打来的,不值什么……”漂亮的小姑娘歪着头看着他,她的双手撑在窗框上,对于这个年纪来说发育的有点好的胸部贴在窗台上,越发显得衣服紧绷,她的嘴唇饱满而红润,她的声音娇柔动听,她对百里卓提出了一点建议:“您似乎很喜欢上山散步,我知道您应该是很熟悉山里的,但还是得提醒您,今天晚上怕是还要继续下雨,明天林子里肯定不好走,您最好不要走得太远了。”

百里卓随便地应下,却忍不住又问了一句:“那你呢,明天还要上山?”

“我当然要上山啦!放心好了,上山其实不怎么受影响,雨水存不住,早上太阳出来很快就干了。我对山上可太熟了,您想吃银鱼么?想吃的话我上山带上篓子,今晚下雨,明天泉水里的银鱼一定会都钻出来,我可以给您做酥炸小银鱼。”

百里卓点头:“可以,正好好久没吃鱼了。”

“那说好了,我明天抓鱼回来!”她说着松开撑着窗框的手,大大方方地伸了一个懒腰:“那我走了!您也早点休息!”

百里卓忽然叫住了她:“黛丝!”

黛丝转过身,百里卓认真地说:“抱歉,白天是我不该开那种玩笑,你照顾弟弟妹妹们很辛苦,小孩子很难管教,你嗓门大一点很正常,并没有歇斯底里。而且你的弟弟妹妹很懂事,黛丝,你是个好姐姐,把他们教的很好。”

黛丝愣了一下,不好意思地低头:“我也不是真生气,我本来就脾气坏,就,连我爸爸都拿我没法子。”她擦得干干净净的小靴子踢着地上潮湿的泥土:“我晚上送吃的过来其实就想跟您道歉来着,我不该冲您乱发脾气……但是又不好意思说。”

百里卓笑起来:“没关系。”

百里卓看她离开后院转到另一边的小屋,这才关上窗。

这次出来的时间真的太久了。

这个任务非常不划算,居然比预计拖了这么久。大概是因为离家太久,等待的时间又过于无聊,自己居然会有兴趣跟这么个小姑娘说话。想到此处,百里卓觉得自己似乎确实应该多在家里呆呆。在这个普普通通的家庭里,明明一家人过得这么辛苦,但是每一天,几个孩子都跟父亲有说不完的话,当然普通人的这种日子也没什么值得羡慕,但做父亲的,总还是觉得孩子愿意跟自己多说说话比较好。

晚上果然雨更大了,百里卓的心情不太美妙。这次要对付是一群盗墓贼,被他们盗了曾祖父的墓葬的巨富张大同给百里卓送去了十万金铢,请他处理这些人。而根据情报,这群盗墓贼会在这几天去这座山里寻找一个古墓。实际上,这几天,家里的几只负责侦查的大雕一直在空中轮流巡视,但这种天气,鸟儿在外头飞久了是很容易生病的,人出去,也很难受。

窗户被轻轻敲动,百里卓走到窗前,果然听到了长子的声音:“父亲,目标有一人从峭壁那边翻进了山,现在正在那块墓地处。”

百里卓皱眉:“只有一个人?”

“是的,只有一个人,似乎在测量着什么,后来下雨,他就撑了帐篷休息了。”

密集的雨点打在房顶上,百里卓迅速地做了决定:“不用管他,你继续监视峭壁就可以了,明天雨停了我再上山。”

这次的任务似乎有点问题,但是百里卓并不太在意,这种小角色,就算有什么阴谋诡计也不会翻出什么花样来。只是不太划算——父子两个被拖在这里整整十天,原本就是因为虽然需要的时间长但是难度小才接这种拖沓的生意,现在时间浪费了这么久,居然还有别的问题,这样横生枝节麻烦多多,实在是有些亏。

第二天的早饭依然是黛丝做的,昨天剩下的蘑菇做成了蘑菇肉片汤,配上烙饼,煮蛋,以及一大盘子的凉拌菜。这种风格的食物并不是百里卓习惯的:味道确实不错,但是组成中的主食跟蔬菜的比例太大了,太容易消化。好在黛丝每天为他准备的分量都极大,味道也很不错,所以他也没什么意见。

吃了两张烙饼和四个煮蛋之后,正在喝汤的百里卓看到黛丝端了一盘子油滋滋的煎肉进来,她笑嘻嘻地说:“我看百里卓先生您似乎很喜欢肉食,就自作主张又煎了一些年前熏的火腿,因为这东西刚做出来的才好吃,所以没有提前做。”

百里卓不由得笑起来:“多谢,我确实很喜欢。”他愉快地接过盘子,心情比方才好了一些。

“这么讨厌的任务,难得有一点愉快的消遣。”想到此处,他伸手递给黛丝两枚金铢:“我明天就要走了,这些给你,算是你多费心的报酬。”

正拿了碗帮他盛完汤准备站起来的黛丝愣了一下,连连摆手:“不用不用,百里卓先生您给的已经够多了,原本我就是觉得您给的太多了才想做得更用心些,如果因为这个您再给我额外报酬的话,那成了什么了?多您快拿回去,这样子我会生气的!”

她说起话来真诚坦白而一点都不让人觉得冒犯,百里卓也没坚持,只是点点头:“好吧!对了,我今天也要上山。去东边河谷,你要是打猎不要去那边。”

黛丝点头:“好的好的,我不去那边。”

百里卓出门的时候正好黛丝也出门,她冲百里卓笑笑,迅速地跑掉,动作如同敏捷的羚羊一般,迅速地钻进密林,朝着山顶攀去。

“如果不是长得太显眼,倒是很适合培养一下放在家里做事的。”百里卓看着女孩子远去的背影,直接排除了这个想法,这种有着普通人梦想的小姑娘,就好好这样过日子。在这样偏远的地方,有这样的身手,普通人也欺负不到她,而她在普通人的世界里过着,要不了几年,就被劳累的生活磨灭掉大部分美貌,从顶尖的小美人变成一个普通的好看女人,接下来,她可以嫁个差不多的丈夫,顺畅安宁地活到七十岁……这样的人生,才是最合适她的人生。

当然,她这种容貌,如果继续成长下去,恐怕很难在普通人的世界里存留多久。而她的美丽甚至仅仅刚开始绽放,百里卓有理由相信,哪怕是他本人,如果晚两年看到这姑娘,大概也不会只是这么单纯地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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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下过雨的空气十分的清新,黛丝坐在一棵大树的树杈上头,看了一会儿书,又吹了一会儿笛子,她喜欢这种自由自在的时刻,她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没有任何约束。

当然,自己家的家务其实挺多的,但是跟其它人想象的不一样,其实这个程度的忙碌对她来说真算不了什么。不仅仅是因为她身体好,实际上,她是有着那么一点独特的能力的,家里那点活儿对她来说太简单了,早上起来,不过一个钟头,已经收拾好了一切,然后她就上了山,开始享受独处的时光,而她一口气冲到山上,甚至一点都没感觉到累。

她从兜里掏出来小小的蛤蜊盒子,打开,从蛤蜊盒子里抹了一点油脂在手背上,然后细细涂抹了起来。

黛丝是个爱美的女孩子,美丽这东西,一半儿靠天生,一半儿靠保养,这点她非常清楚。她干家务的时候大部分时候会小心地带上手套,比如劈柴之类的活儿,她绝不会让自己的手去碰触粗糙而到处是尖刺的柴火,她的荷包里永远揣着父亲用各种油脂与花露做成的油膏。

黛丝的手,能搭弓射箭,也会劈柴烧火,虽然手心里不可避免地有些茧子,但起码手背看起来是非常细嫩的。脸就更不用说了,她的脸,雪白细嫩,那些精心保养的大小姐也没有几个比得上她这个山里的姑娘。她的父亲很喜欢做胭脂口脂这些东西,这是他多少年来的爱好,过去是给妻子做,现在,则是给女儿做。他从来没考虑过用这些东西卖钱。他说“不是什么复杂东西,要的无非是个功夫。”但黛丝知道,他只是不想给别的女人做这些东西。

黛丝有一下没一下地两手交替地用油膏按摩着双手,皱着眉毛想着以后的事情:她是真的想要出去走走,但是父亲反对的态度是那么的明确,这让她很头疼。她很清楚父亲的担心,她还是个十一二岁的小孩子的时候,外出的时候就已经有男人用华服与珠宝引诱她跟自己走了。

那时候她的母亲尚在,她身上的衣服是母亲用自己的衣服改成的,很好的料子,虽然旧一点,但也比现在的粗布衣服体面得多,那会儿的黛丝看起来就像好人家衣着朴素的小姐,可即便如此,当她站在城市的街头的时候,依然有前仆后继的好几波人想要把她骗走。

外头的世界对自己来说十分危险,黛丝比谁都明白,可是她毕竟是个活生生的人,她是这样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孩子,她读过很多书,她从书里读了那么多外面的故事,却要守在这种地方,这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

其实,甚至她父亲本人都对这个过于美丽的女儿的未来也十分迷惘,他很想让她找一个好的青年结婚,可实际上,在这狭小的环境里,他连一个稍微过得去一点的对象都无法帮女儿寻求到。

父亲尚且头疼,黛丝本人又怎么会没有一点忧虑?她倒是不是急着嫁人,只是……只是……这个地方真的太小了,她想要到外头走走。

一边胡思乱想,她忽然又笑了起来:她有这样好的父亲,又有两个可爱的弟弟妹妹,整天想着出去干什么?自己还小呢,有的是时间,等弟弟妹妹都长大了也不迟。

“我真是太贪心了!”黛丝想到这里,心情轻快了起来…她下树去装了几个兽夹,又把网兜放到小溪里,用石头压好,她躺在溪边的草地上睡了一会儿,起来以后又吃了几块从家里带出来的馕饼。此时太阳已经开始朝山脚的方向走去,她再次站了起来,轻盈地爬到树上,眺望着远方,然后站在树叉上,大大地伸了一个懒腰。

空气中传来了淡淡的甜味儿。

黛丝皱起了眉头。

这是拉拉斯草的花朵的味道,成长期的拉拉斯草有剧毒,开花期间毒性达到最高,然而虽然草叶草茎都有剧毒,但是拉拉丝草的浆果果子却是很好的镇痛药物。问题是这个东西现在根本就不在开花季节。

黛丝站在树叉上深吸了几口空气,有些不安的分辨出这味道是从下风口上来的——那是她家的方向。

她看向自家的方向,努力地抽动着鼻子:比普通人灵敏了许多倍的鼻子嗅到了空气中淡淡的血腥味——不是野兽的血腥味,是人血的味道。

黛丝脸色大变,从树上跳了下来,冲着家的方向狂奔而去。 第4章 黛丝从来没有跑过这么快,从山顶到山脚,不过是一刻钟就冲下来了,快到山脚的时候她看到一个半身血淋淋的身影仓惶地朝着林中冲去,黛丝一边跑一边嗅着空气中传来的血的味道,她的眼睛瞪得如同两只滚圆的玻璃球,血丝布满了玻璃球体。

长弓被她从后背摘下来,她一边跑一边瞄准对方,在对方从她面前经过离她大概十几丈的地方,她拉紧了弓弦,十三丈,瞄准,十丈,她射出了带着长长尾羽的铁箭——这是她箭筒里最重的一支。带着风声,超过三尺长的长箭裹挟着罡风向对方冲去,她考虑到了奔跑的位移,按理说,这个距离,这种能够狩穿透野猪的皮毛把它钉在树上的可怖力量压根不是人力能够抵抗的,但那人只是张开手,那支箭就被他握在了手中,他的身体略微顿了一顿,却并没有停下脚步,一边跑,一边随意地朝着黛丝抬了一下手——

那支箭,飞了回来。

黛丝只觉得汗毛都要立起来了,她甚至来不及思考,本能让她纵身一跃,朝着一旁的树丛翻滚过去,身后,巨大的轰鸣响起,一棵巨树被拦腰炸断。

她不敢逗留,弯着腰又是一个翻滚,直接滚到了小溪里,身后果然又有一棵大树轰然倒地。她抬起头,看到那个浑身是血的男人以她远远不及的速度冲向树林,消失在树影中。

黛丝站在溪水里,溪水冰凉,她离离自家的院子只剩下不到十丈,她的鼻子是那么的灵敏,血腥味已经充满了鼻腔。

周围十分安静,黛丝用牙齿叼着弓,两只手胡乱地把浸满了溪水的上衣的衣襟拧了拧,重新把弓握到了手中,另一只手则从靴筒里拔出一支短刀来,她迅速向自己家门冲去——

她推开门,刺鼻的血腥味几乎把她冲倒。

院子里,满地的鲜血,尸体,还有残肢,一些可疑的内脏一样的东西散落在地上。

而其中——

黛丝看到了倒在院子正中的血泊里被砍了不知道多少刀的的父亲,他仰面朝天,眼神空洞地看着天空,再往前走是阿平,他脸色青紫,身上没有明显的伤口,她蹲下来,轻轻摸了一下弟弟的脸,弟弟的头一下子歪到一边,他脖子里的骨头已经断了,暗沉的血慢慢从嘴里和鼻子里流出来。

黛丝僵硬地站起来,转过身,并不意外地看到安安的尸体挂在院墙上。

她只要在脑内稍微模拟一下,就知道发生了什么。父亲拼命挡住向他砍来的刀,喊着让双胞胎快跑,阿平被拦住,他凭着一把子傻力气,把妹妹安安扔到了墙头上,然而不等安安翻墙过去,一根鱼叉就把安安钉在了墙上。

“秃鹫草,可以散发出麻痹肌肉的毒素。这种毒素可以让人在三秒钟内失去行动能力…是非常可怕的毒药。但它有一个非常大的缺点,味道很大——类似人血的味道”

黛丝听见脑海中另外一个自己在给自己做着分析:“父亲和阿平与安安…是被他们故意用这种方法杀掉的,三个人不同的血腥气,哪怕是面对嗅觉很敏锐的人类,可以近乎完美交叉掩盖住秃鹫草的味道。”

“他们被当成了诱饵和遮掩杀招的掩盖物。”

“而他们要对付的对象——”

答案几乎触手可及,黛丝闭上了眼睛,又睁开,她慢慢走到墙跟前,把那根细长的鱼叉用力拽下来——这是父亲平时给他们抓鱼用的鱼叉,此时却成为杀害他心爱的小女儿的凶器。

小女孩的尸体软软地落到了姐姐的怀抱,是的,她的身体甚至还是软的,显然才断气没多久:她的表情十分痛苦,脸上满是干涸的泪痕,她被钉住的地方并没有什么致命的器官,是肩胛,她是被挂在墙上,慢慢流干了血死去的——她死亡的过程漫长而痛苦,对方是故意的,为了让她多流一会儿血。

黛丝抱着妹妹,走到父亲身边,把她放下,伸手合上妹妹的眼睛。

然后她再次抬手,合拢了父亲的眼睛。

再然后,她走到一旁,把弟弟抱起来,放在父亲的另一侧,把弟弟歪倒在一旁的脑袋放正。

她慢慢地站了起来,看向周围其他的尸体。

除了她自己的家人以外的尸体,没有一具完好的尸体。有两个被压成肉饼一样的形状算是最完整的了,院子的各个角落里,各种残肢内脏东一块西一块零散地散落着,看不出具体的形状。

黛丝听到了屋里熟悉的心跳,但并没有走进去,而是冷静地走到后院房檐下头的水井旁,伸手摇上来一桶水,然后举到头顶,倒下来。

冰凉的井水冲过她的身体,几乎要爆炸的感觉终于平息了一点,而身上沾上的鲜血也被冲掉了大半。

她慢慢摇动着井绳,再次拽上来一桶井水,再次冲着自己兜头冲下。

然后她把水桶扔到一边,抬头看向天空,大颗大颗的眼泪跟脸上的水迹一起滑落。

她发了一会儿呆,拿起晾在一旁的毛巾,认真地把脸擦干净,干干净净的脸上,那双湖水蓝的大眼睛空洞的仿佛能把世界吸进去。

百里卓的思维微微有些混乱,当然,他并不慌,这种程度的毒药对他来说,散出去也就是一小会儿的事情,现在除了逃走的那个已经基本丧失战斗力的家伙,其他杀手已经被他杀光了,这时候这点毒已经不算什么了。唯一的问题是毒药的种类有点杂,让他的身体产生了一点不良反应。

他听到了外头的动静,知道那个侥幸逃过一劫的女孩子回来了。但他并没有发出声音,身体的毒素在体内迅速地被他的肌肉血液的抗体吞噬着,这让他的头有点晕。

门被推开了,湿淋淋的女孩子站在门口:“百里先生,您还好么?”

百里卓没有说话。

女孩子似乎也并不是想听他的回答:“这些人是为你来的,对么?”

这一次百里卓没有继续沉默:“是,我很抱歉。”

女孩子却似乎并不在意这些,她继续问:“我过来的时候看到了一个人逃走了,那个人就是杀死我父亲的人,对么?我看见他提着刀。”

百里卓说:“是。”

黛丝缓缓出了一口气:“我杀不掉他,他很厉害,但是他不是你的对手,对么?”

百里卓的声音依然十分平静:“是的,他不是我的对手,所以你现在不用担心他会回来伤害你。你现在最好立刻离开,回你自己的房间去,我情绪不太好,你再待下去,我不敢保证会不会伤害到你。”

他说的是实话,他现在有些生气,想要发泄怒气的方式——也无非就那么几种。

然而那个女孩子不但没有后退,反而往前走了两步,并且顺手关上了门。

黛丝的鼻腔里全都是血的味道,尽管她往身上浇了两桶水,可是血腥味依然萦绕在周围。她看着坐在椅子上的男人,他周围的空气似乎都要扭曲了,汹涌的恶意从他身上散发出来,她觉得自己会瘫倒在地上,但是没有,她轻声问:“百里先生,我可不可以麻烦您一件事儿——”

“请您,帮我杀了那个家伙!”

她看向对方:“我知道这话很可笑,按理说应该是我努力杀掉他为自己的家人报仇,可是我试过了,我现在杀不掉他……而且我等不了,一年等不了,一个月等不了,一天也等不了!我无法想象我要在这种痛苦中等待,我一刻都等不了!”

百里卓摇摇头:“我是杀手。”

他的嘴唇嘲讽地翘了起来:“我收钱才杀人的,你很穷,掏不起这个钱。”实际上,那个逃掉的家伙是他一定要杀的,只是他刚才中了毒,所以想把毒素排出去再说:一条杂鱼而已,一根手指就能碾死,没有必要因为这个就让自己身体处于这种更糟糕的状态更久的时间。

但这些话他并不想说出来,他看向小姑娘:“你觉得,你出得起请我杀人的价钱?”

他看向小姑娘:“还是你有其他的——更有价值的财产。”他上下打量着女孩子,不再克制自己眼中的欲望。

百里卓知道自己的目光非常无礼,但他没去管它。身体的毒素依然在作用,他说话的时候依然在努力地运息中和毒素,至于这点让人更放纵的副作用,他懒得克制。

他的目光所及,黛丝只觉得为了冲干净身上血迹的而被井水弄得湿透了的身体越发的冰冷,她抬起头,对上对方的眼睛。

那双眼睛跟平时似乎完全不同,眼神里的某些意味,陌生,又熟悉,让她觉得越发的冷。

然后她想起父亲空洞地看着天空的眼睛,他在死去的那一刻在想什么?是看到儿子在他面前死去的绝望,还是渴求着小女儿能够逃走,祈祷大女儿不要回来。

她垂下了头:“杀手么?您的意思是,拿出更有价值的报酬,对么?”她空洞的眼睛看向百里卓,她忽然笑了起来:“那我怎么样?我拿自己付款,麻烦您杀了他,可以么?今天就去杀了他。”

百里卓有些惊讶地看向黛丝,这个女孩子总是那么聪明,聪明的过头了。

她面无表情地说:“愿意为几顿粗茶淡饭付出十个金铢的您——应该不至于看不上我。”

**************

她的衣服一件件落到了地上。

他看向她。

她的头发像火一样红,她的皮肤那样的苍白那样的柔润,可能是刚哭过的原因,那双湖蓝色的眼睛仿佛能滴出水来。

少女的身体有些发抖,却让他不由得产生了更多的欲念:

而当仅有的遮蔽物离开她的身体之后,小巧的乳房,结实修长偏又显得很圆润的大腿,还有明明每天都要往山上跑却依然白皙的皮肤——独属她的一切,完整地展现在他面前。

哪怕已经有了一个十分美丽的妻子,平时也不是没有过其他女人,他也必须承认,这是一个人间尤物,一个还正在成长的,注定会颠倒众生的尤物——至于任务,一条杂鱼而已,晚上一小时再出去追杀并不耽误什么。

百里卓当然知道自己这么做是不对的。对方在他眼里原本甚至只是一个自己还蛮喜欢的孩子,她甚至比自己的长子还小一点,但是——他也并没有太多兴趣去克制这种念头,这有什么呢?又不是什么大事。

他忽略掉体内毒素带来的不适,看向黛丝:“可以。”

百里卓站了起来,慢慢走了过去,走到跟前,伸出一只手抬起红发少女的下巴,低头,吻了上去。柔软,冰冷,带着一丝血腥气,这姑娘明显把嘴唇咬破了。她无措地任由他的吻由浅至深,身体有些晃动,接着纤腰便被一只大手扶住,让她不至于因为双腿的颤抖而站不稳倒下。

黛丝非常害怕。这个男人是那么的高大壮硕,当她把他当做一个长辈的时候,他显得那么可靠而让人放心。但这时候,这种巨大的身形似乎具备了太强的破坏性,他高大到似乎能把她整个包进去。然而她又顾不得害怕。刺鼻的血腥味萦绕在身边,她知道,自己父亲的尸体,弟弟妹妹的尸体,此刻就躺在那扇门外,毫无尊严地倒在那里,她无法想象他们死前是什么样的心情。

原本咬紧的牙关被对方的舌头撬开,嘴唇的吸吮与舌头的搅动让她产生了巨大的恐惧,仿佛自己会被拆吃入腹的感觉。呼吸不上来,感受到温热的大手慢慢抚摸着她的大腿,她用尽最后一点力气让自己的嘴唇得到一点自由,她低声乞求:“请别在这里好么,我不想让父亲他们听到。”

对方的动作顿了一下,紧接着黛丝觉得天旋地转,被抱到了怀里。

像这样被抱在怀里,贴在男人宽厚的胸口上,听着对方的心跳,按理说也应该是非常有安全感的……然而想到下一步是去干什么,她只能闭上眼,轻声说:“去我房间。” 第5章 少女的房间很朴素,简单的木屋却是整个家里布置的最精心的地方,一张整齐叠放着枕头跟被子的小床,一套简单的只刷了一层清油的木头书桌和书架,家具和布料显然都比较旧了,但整个房间干净整洁。书桌上摆着细长的瓷瓶,里面插着一束不知名的小花。

百里卓忽然想起黛丝的父亲说的话:女儿大了,怎么也不能委屈她,就要让她觉得她配得上最好的东西,这才不会被坏小子三言两语就骗走。哪怕穷,也得让她知道自己配得上最全心全意的爱。

难怪这个普通甚至贫穷的男人能娶到黛丝妈妈那样的美人,百里卓想。

百里卓忽然回忆起自己的妻子曾经在长子出生前布置了一个华丽的女孩子的房间,尽管她知道公公婆婆还有丈夫都希望第一个孩子是个儿子,却还是执拗的布置的女孩子的房间,但她显然只能失望了。接下来一次又一次,每次她都欢欣雀跃地准备粉色的公主房,但是每一次迎来的,都是儿子。

百里卓知道这种状态略有点不正常,显然各种毒素让他的思维都有些混乱了,他随意地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思绪甩开,把黛丝放到床上。

黛丝看着房顶,她不是完全不知道这种事情的小姑娘,她甚至从很小就很清楚很多男人想对她做这种事情。从小,她的妈妈就让她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在她几次三番被有钱人提出要送她各种礼物要她跟自己走之后,她彻底缩回了家里,不需要父母提醒,也不肯再去城里:这些都是普通的有钱人,可是万一遇到了不普通的有钱人呢?就算想过更舒服一点的日子,她也不至于出卖自己。

然而她到底还是出卖了自己,她想。

僻静的山谷,孤零零的小院与木屋,满院子的尸体。

百里卓知道自己今天确实不太正常,这种诡异的环境居然让他格外兴奋起来,而女孩子的啜泣声似乎也让他格外尽兴——他十分确定自己并没有这类爱好,应该是中毒导致的兴奋。

黛丝十分安静,似乎失去了意识,他伸手去摸了摸她的脖子:呼吸正常,脉搏正常。应该只是精神上受到的刺激太大,这才晕过去了。

百里卓伸手拉开叠放在床的一边床边的薄被子给她盖上,然后穿上长裤,又披上了衣服,走到了院中,冲着外头树林的方向问:“阿惜,你还要躲多久。”

一个穿着一身黑衣的秀美青年无声地飘到了院中,站在了他面前:“父亲。”

百里卓并没有多说什么,他随意地坐到了院里的长凳上,把一条腿也放在凳子上,开始慢条斯理地往小腿上捆绑腿:“还有个漏网之鱼,小杂鱼罢了,很简单,你没必要盯在这里了,可以先回家了,我处理一下其他事情,明天就回去。”

百里惜没有说话。

百里卓抬头,正对上儿子黑黝黝的眼睛:“有其他情况么?”

百里惜摇摇头:“没有。”然后他轻声说:“她比我小。”

百里卓的动作顿了一顿,然后放下一条腿,把另一条腿踩到石凳上,继续给这条腿也绑上绑腿,他的声音不疾不徐:“有什么问题么?”

百里惜再次摇摇头:“没有。”

百里卓点点头:“不要总是因为这些小事分心。”他绑好了绑腿,站了起来。整理好上衣,吹了一声口哨,一只巨大的展开翅膀足足有三丈宽的巨鸟过来,健硕的男人纵身跳起,坐到了那只巨鸟身上,巨大的气流卷起地上的树叶与尘土,巨大的身影冲向空中。

百里惜站了一会儿,确定父亲真的走远,他慢慢走进女孩子的房间里,他想:只需要一针,一针就行了。这个女孩子就会慢慢地疯掉,不出半个月就会结束掉自己的生命。这很不错不是么?她全家都死了,她活着也是痛苦折磨,这样,她就可以跟她的家人团聚了。

就算父亲听说了,也只会以为她是受了太大刺激,精神崩溃而自杀。普通人,这样很正常。

父亲不过是一时的兴趣,不会深究这些的不是么?可母亲的失望是真实的,这么多年了,那些出卖自己以换得金钱的女人也就罢了,现在连这种普通人家的女孩子也要碰,这姑娘甚至比自己还要小上一点,父亲下一步要做什么?是不是也要把她像其他女人那样养起来?

他慢慢走向床边,他听到那女孩子急促的呼吸…他很清楚,这并不是醒来的征兆,而是身体不适的表现。

她躺在那里,身体已经蜷缩成一团。

百里惜的手中出现了一根针。

床上的女孩子发出微弱的呻吟。

百里惜拿针的手抬了起来。

只要把这根针插进她的发间,只要——

没人会发现的,就算父亲也发现不了,这不是父亲擅长的东西,反正母亲也没可能过来查看不是么?

“妈妈……”他听见这个女孩子轻声呻吟着“妈妈……妈妈……”

他站在床边低头看向她,她蜷缩成一团,泪水流满了那张原本十分美丽的脸:“妈妈…”她小声啜泣着,似乎哪怕是在睡梦中,也怕打扰到别人,声音小得如同蚊虫的轻吟。

百里惜的手缓缓垂了下来。

他转过身,走出房间,跳上院墙,回头看了一眼地上摆着的一家三口的尸体,随后几个跳跃,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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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就是一拳,那个人被这个世界除名了。

百里卓略有些不满看着那团肉酱,“这种东西能拿回去么?算了吧……”

他把那把已经被砸得弯曲变形的刀拎到手里,决定拿这个给黛丝做交代。

回去的速度依然很快,不过是一炷香的工夫,他便回到了那个小院子。

屋里传出的心跳声比离开的时候平稳了一些,显然黛丝陷入了沉睡。

他打了声口哨,几只长着尖尖的长嘴的又像狗又像狼的野兽流着着口水顺着墙爬下来,他冲着那几头野兽说:“把这里打扫干净,这三具尸体不要动。”

百里卓吩咐完,向后院走去。

后院里空荡荡的,既然这里已经没有了旁人,百里卓也就随意起来,他脱下衣服扔到一边的木盆里,随便从井水里拎出来几桶水,洗了一个冷水澡。他擦干身体,随手摘下晾在后院的洗换衣服:黛丝每天会把他换下来的衣服洗好,晾在后院。

跟家里的仆人细细洗完用香熏好的味道不同,黛丝洗过的衣服上沾着的是清新的肥皂与阳光的味道。

“可惜,度假马上就要结束了。”他想,随手提着干净的衣服,走回到黛丝的房间。

推开门的时候,百里卓的动作略微顿了一下,长子的气息在这里出现过。但他也没有太在意,黛丝的呼吸正常,显然儿子应该只是看了一眼就走了。

长子越来越孤僻的脾气也是让他头疼的事情,阿惜的的容貌与脾气似乎都越来越像他的母亲,但即便是他的母亲,人前也会露出优雅的微笑来。

但凡长子正常一些,自己真的没必要把培养的重心转移到别的儿子身上,百里卓理为自己的偏心做着注解。

他甚至理直气壮地为自己叹息了起来:

自己这个父亲当的,还没黛丝的父亲省心啊!

当然这没什么好自怨自艾的,头疼的事情再多,也不过是细枝末节。这个世界如此的危险莫名,自己起码不用担心自己的家人孩子哪一天这么莫名其妙丢了性命,就像齐柳一家。

他随手把衣服扔在椅子上,上床搂住了少女同样赤裸的身体,重新拽上被子。

天蒙蒙亮,黛丝从昏睡中慢慢醒来。头疼,不,确切地说浑身都在疼。迷蒙中她有些发呆,然后血色的记忆猛地冲回她的大脑,她猛地睁大了眼睛,想要挣扎下床——她要去看看父亲,弟弟,妹妹……不,这不是真的。

然而她甚至无法坐起来,腰间的大手把她按住了,那只手随意地把她重新按回自己的怀里,然后向上盖住她的胸——他的手是那么大,他随意地揉捏了两下,用带着睡意的声音说:“还不到五点,继续睡吧。”

感受到肌肤的贴合,黛丝立刻停下了全部动作,她僵在那里,任由对方揉捏完毕,随意地把手搭回到她的腰间。

“那些不是梦……”

“不!!!!”

她脑海里的声音尖叫着,有那么一刻,她想歇斯底里地大哭一场,然而,然而……

她僵硬地维持着不敢动,好一会儿,听着对方的呼吸似乎变得放松了,才小心翼翼地,把自己往外挪了挪,只挪开了一点点就不敢再动了,然后,无声的,哭了起来。

哭泣中她隐约感到那只大手似乎轻轻拍了拍她,又似乎没有,她太过疲倦,哭着哭着,又重新坠入沉睡。

再次醒来的时候屋子里只有她一个人,看了看表,十点。

黛丝强忍着身上的不适穿上衣服,穿过后院,走到前院。发现院子里干干净净,所有的残肢与鲜血都不见了痕迹,而靠近墙边的树影下,是三个被单子盖着的人形……她走过去,揭开,看到父亲安详的表情,看看弟弟妹妹,也是一样,昨天痛苦狰狞的样子统统不复存在,他们仿佛睡着了,只是再也不会醒。

黛丝把单子重新盖上,那几张单子显然是从家里的床上拿下来的,而三个人的遗容也被整理过,她觉得自己应该过去道谢。

她走到他平时住的房间门口,轻轻敲了敲门,然后她听到百里卓的声音:“进来吧!”走进去,果然看到他穿戴整齐地盘腿坐在床上。他指指床边桌上的刀:“昨晚出去,把那个家伙处理掉了,尸体实在太脏了,我把他的刀拿回来了。”

黛丝侧脸看了一眼那把刀,立刻认出来是昨天那个逃走的家伙的那把,她微微点头,轻声说:“谢谢您。”然后她又说:“谢谢您帮我……帮我把爸爸跟弟弟妹妹他们……”她的话卡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他做的事情。

百里卓没有让她为难,他直接点头表示了解她想说什么,然后就说出了自己的安排:“你不能在这里继续呆下去了,洛水城你知道吧?我带你去那里,那儿很繁华,我想你应该会喜欢的。”

“另外——”他犹豫了一下,问:“你父亲他们,你想要怎么安葬?”

黛丝摇摇头:“没有,我们跟镇子上的人也没什么来往,也不需要什么葬礼,我妈妈去世后,就是埋在一棵刺枫树下头,不需要墓碑,树就是墓碑。”她轻声说:“您等我一下,我安顿好他们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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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卓抱着肩膀靠在一棵大树上,看着黛丝挥舞着铁锨挖坑,他没有提出帮忙,他知道她不需要,这种事,她不会希望别人帮忙的。

他们现在正在山谷中的一截不太好上去的半山腰上,四棵错落地挨在一起刺枫树下,地上已经被黛丝挖了三个深深的大坑。

黛丝抱起父亲的尸体,跳进坑,把他放好;然后是弟弟,最后是妹妹。他们都穿着新衣服,这是前几天黛丝刚给他们做的,用百里卓付的金铢买的布料。

她挥舞起铁锨,一铲铲的泥土飞进坑中,慢慢地将她的家人们埋葬。

她并没有在埋葬家人的地方停留太久,站在那里看了片刻,便毫不犹豫地转身回了自己家的小屋,她跑得很快,以至于脸上泪水才流出来,就被迎面的风吹干了。

她迅速地回到自己房间,不过二十分钟就整理好了一个不大的提箱里。

“你只带这些东西么?”百里卓看着黛丝那少的可怜的全部行李:“剩下的东西就拿不出来了。”

“足够了。我带了父亲给我雕刻的生日礼物,还有妈妈的遗物。春天的衣服本来就很薄,去年的衣服都小了,没必要带了。”她指了指胸前,衣领处隐约可以看到一条缀着宝石的项链。她冲他鞠了一躬:“麻烦您了!”

百里卓摇摇头:“不客气!”说完,示意她闪远一点,接着,他猛地纵身而起。

巨大的震荡过后,曾经的木屋,小院,小花圃跟水井统统不见,只留下一个直径足有三四十米,深度超过十米的大坑。百里卓从坑底跳出,又拽出长刀随意地冲着小溪的方向一个斜劈,地面裂开一条口子,几十米外的小溪被分流过来,哗哗地流进深坑里。

“以后这里会变成一个小湖。”百里卓冲着呆呆看着溪水流动的黛丝说:“以后会有很美的景色。”

黛丝的点点头:“嗯,一定会很美的……”

她端端正正冲着百里卓再次鞠了一躬:“真的麻烦您了,百里先生,谢谢您。” 第6章 豪华的飞舟中,黛丝枕在百里卓的腿上,已经睡着了。

她这几天累得够呛,上了飞舟没多长时间就睡着了。

百里卓翻了翻手上的几份资料,抽出其中的一张,递给规规矩矩站在自己身旁的留着短须的中年男人,吩咐道:“就这个吧,管家与佣人都安排一下。”

短须男人问:“这边的管家,是调家里的人过去还是从外头聘请??”

百里卓随口道:“从外头请,资历上好好挑一挑,大事小事的自己能处理,不要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就需要家里出面。”他有一下没一下的摸着少女的头发,补充道:“账直接从我这里走。至于更大的麻烦……”

他轻轻摇摇头:“洛水城大体是太平的,不会有什么大麻烦。你让人提前把她需要的其他东西都准备好。还有,找几个老师,给她补补课,顺便教一些礼仪。过阵子就送她去学校,让她好好念书,不要回头让我看到什么丢脸的成绩。”

人忙起来就能少胡思乱想些,这种喜欢学习的小姑娘,让她学习比哄她开心更容易平静下来。

短须男人没有再说什么,他也不是个会胡思乱想的人、

主人的事情,什么时候也轮不到他她去好奇。哪怕他他知道这个小姑娘的一家才刚刚死去,甚至,他们一家是因为他的主人才遭遇不测的,这姑娘是那么的年轻,照理说——

但,这不是他们该管的事情。

主人做的事情,就是道理。

蒿里原本就是魂归之处,几百年来,百里一族,用他们冷酷的刀剑,葬送了无数强者与权贵的生命,一个小姑娘的人生,又算什么。

飞舟直接飞进了一座小城,落在了城中最大的院子里。

黛丝没有醒,百里卓直接抱着她下了飞舟。

黛丝被放到了床上。其实黛丝就算是再累,也不至于这么大动静还醒不过来。之所以睡得这么沉,是她喝的饮品里被放了安眠的药物,一方面助眠可以让她休息的更好,一方面也是百里卓出门太久,家里许多事情需要处理,又不想专门避开她,索性让她睡上一路。

黛丝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她坐起来,低头看到身上丝滑料子的睡衣,她愣了一下,跳下床,赤裸的双脚踩在长毛地毯上。她光着脚走到窗边,然后往外看了看,影绰绰地看到了院子里站得跟标枪一样直的几个护卫。她估量着外头应该没有铺地毯,便回到床边穿上地毯,然后走到门边,推开——

明亮的灯光映入她的眼睛,屋子里摆着两棵树枝形的水晶灯,明亮的灯光透过一个个晶莹剔透的水晶灯罩照射出来,把房间照得十分明亮,

宽大的桌子面前,百里卓正拿了笔,似乎在批注着什么,他没有穿在黛丝家里常穿的那种朴素的武道者的短衣,而是穿了一身丝绸的睡袍,他的头发有些潮湿,并没有像平时那样挽成发髻,而是随意地披散在肩头,显然是刚洗过澡的样子。他见听见黛丝的声音,抬起头:“醒了?饿了吧,我叫他们给你拿宵夜过来。”他说着随手摇了一下桌上的铃铛,冲外头说了一句“送宵夜过来。”然后指指面前的椅子:“坐吧!”

他的头发披散开来的时候有些卷曲,配上深目高鼻,还有在灯光的映衬下比大部分汉人略浅的眸色,可以明显看得出他的异域血统,这是平时不太能看出来的。

黛丝有点拘谨,却不是那种见到了豪华环境的拘谨,而是面对与往日不同的百里卓与未知的未来的拘谨。她之前一直沉浸在家人被害与自身遭遇到的事情的双重刺激中,压根想不到以后,百里卓让她干什么她就干什么;这会儿她休息够了,有余力思考了,巨大的惶恐扑面而来:我在哪里?我以后要怎么办?她坐在硬邦邦的椅子上,不知道怎么开口。

百里卓放下手中的笔,看向她:“我送你去洛水,那边有很不错的学校,你可以交到很多朋友。住处安排好了,我已经让人给你办好户籍了……管家那边正在收拾房子,你有什么需要的,说给我,我让那边准备。”

黛丝摇摇头,她努力整理自己的情绪,试图让自己显得不那么不知好歹:“百里卓先生,不用那么麻烦,我不需要什么。”她面对百里卓似笑非笑的目光,声音越来越低,最后忍不住低下头,双脚并拢,仿佛惹了祸的孩子。

百里卓叹了口气:“你以为这是什么交易?不,只是补偿,毕竟你家的不幸是被我连累而发生的。黛丝,不要胡思乱想,我再怎么说,也不至于强迫一个小姑娘做什么。”

黛丝小声说:“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百里卓先生,我……”

百里卓的嘴角翘了起来,露出一个和蔼的微笑:“我认识你的时候,你正追着一头野猪往山上跑,怒气冲天的一边追一边骂,鞋子都跑掉了……那头野猪味道不错。”他绕过桌子,走到黛丝面前,伸手抚摸着她的头发:“我希望那个会骂着脏话追野猪的小姑娘能赶紧回来。现在这样子,真的不好,你父亲肯定不想看到你这样。”

黛丝抬起头,努力把眼泪憋回去:“对不起。”

“应该我说对不起的,如果不是我招来仇人,你家不会遭遇不幸。我一直欠你一声对不起,可实际上却是你一直在跟我说谢谢,一直在跟我道歉。”

百里卓弯下腰,手按在膝盖上,让自己跟黛丝平视:“不要再说这些了,明明是我欠你的。”他看起来,像是跟自己的孩子说话。

黛丝摇摇头:“不是,您不欠我什么,您也不想的。”

脚步声传来,几个端着食物的侍女鱼贯而入,几个人仿佛没看到男主人蹲在小姑娘面前,安安静静地把一盘一盘的食物在餐桌上摆好就退了出去。

“先吃饭,吃完了就休息,明天去房子看看有什么需要买的,趁我在一并准备好,我以后不可能经常过来看你。”

夜宵做得很好看,一看就知道是专门给女孩子准备的,冒着热气的一小碗粥,晶莹剔透的花型的水晶包子,各色各样全都只有一小口的糕点,小小巧巧的一小盅蒸蛋,六七种水果拼了一个盘子,甚至还有粉红色的果子露。

黛丝原本是没什么胃口的,可看着满桌子的可爱食物,忽然觉得自己的肚子咕噜噜地叫了起来。

她问百里卓:“百里先生,一起吃点吧!”

百里卓摇摇头:“我吃过了,你睡觉的时候我吃过了。你吃吧,我处理点东西。”

情绪放松下来的黛丝忽然意识到什么,她小声说:“你跟我说你是杀手。”

百里卓笑了起来:“你不会是以为我骗你吧?”

他转头看她。黛丝摇急忙头:“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是觉得奇怪,杀手怎么还有这么多额外工作。”百里卓又忍不住翘起嘴角了:“普通杀手确实不需要,不过,我的家,在蒿里。”

他期待女孩子做出反应,然而黛丝的表情是一片茫然。

“蒿里谁家地,聚敛魂魄无贤愚。鬼伯一何相催促,人命不得稍踟蹰。”

对于普通人来说,蒿里是传说中的魂归之地;而对于江湖人来说,“魂归蒿里”则是另一重含义:每一个江湖人,他们的命属于自己,又不属于自己,只要蒿里想要,会随时夺走他们的生命,斩获他们的灵魂。

没人知道蒿里到底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杀手这个古老的行业有着各种传说,而蒿里的传说就像杀手的史诗,他们似乎代表着这世间最无常的命运,最冷酷的判决:当蒿里人说“你的命我要收走”的时候,那这条命当然没有可能留下——毕竟,这是蒿里,这是人世间所有灵魂的归处。

最开始的时候人们以为蒿里这个组织就是以这个传说中的地方起了这个名字,后来他们知道了,蒿里本就是他们的住处,一个象征着死亡的地方:以死亡作为家园的名字是多么不吉利的事情,然而那时候的蒿里的主人提起这件事却笑了起来:啊,那首诗,本就是为了念给我的先祖听的,后来成为传说——那本就是我们的家园。

这是江湖的传说,却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听说过。

于是百里卓忍不住露出微笑:“啊,是我想多了,这也不是谁都知道的!”他说:“今天算了,等安顿下来你可以去查查我的姓氏,我家确实是干这行的,就是干的太久,所以本行以外还有许多事情需要处理。好了,快吃吧!吃完了要是累了就睡觉,不想睡觉就出去走走。”他指指窗外:“不过不要乱跑!”

黛丝被他熟悉的口气感染,习惯性地发牢骚:“您真的比我爸爸都啰嗦啊!大晚上的,谁要乱跑!”

然后她的声音顿住了:爸爸没了,而眼前这个曾经被她当成长辈的男人,他——

黛丝的笑容瞬间消失,她僵硬地转过脸,不肯再说些什么,只是安安静静地吃着东西。

百里卓并没有再插嘴,他不至于性急到要求这么个小姑娘一天之内调整好心情,这怎么可能呢?她只是个吐槽大祸的普通女孩子而已,她需要时间。

当然,此刻他这样柔声细语,也无非就是因为他虽然喜欢这个姑娘的身体。但无论如何,毕竟她的年纪对他来说确实是个孩子,他可以给她更多的耐心。

他耐心地等女孩子吃完饭,在她回房间前和蔼地提醒她睡前可以试一下明天出门的衣服,理由十分充分:“这边会比你家热一些,明天又是个大晴天,你的衣服太厚了。”然后指指另一边的门:“我就在隔壁,有事可以直接过来找我。”

哪怕黛丝十分疲惫,看到那一池子散发着香甜味道充盈着粉色泡泡的热水也被勾得挪不动脚。

“看起来很舒服的样子……”她心想。

她洗起了澡,并且忍不住把水里的泡泡吹向了空中。

“小孩子…真好哄…”百里卓稍微集中一下听力,就听到了隔壁传来的声音。微笑地摇摇头。这个评价并非贬义,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们越来越不容易开心,能为一顿好吃的宵夜、又或者水池里的泡泡开心起来的,大多也就是小孩子了。

能够在人们认知里应该成为大人的年纪还可以像小孩子一样容易快乐,其实是很奢侈的事情。

********************************

新的旅途,黛丝这一次没有睡。

小型的螺旋桨的飞舟换成了带着巨大气囊的浮舟,气囊看起来硬邦邦的,据说里面填充的是氢气。

“氢气遇火会爆炸,不是很安全,所以现在的新型浮舟开始采用氦气。”百里卓看着兴致勃勃的黛丝,微笑着为她讲着这个新型交通工具。

“但是目前制造氦气的效率太低,只能用在一些小型浮舟上,我出门习惯这种大家伙,所以依然还是用氢气,嗯,舒服是舒服,就是有点危险。别人只需要对准我们这个气囊来一炮,就会——砰!”

黛丝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百里卓大笑起来:“你那是什么眼神?”

黛丝轻轻地翻了个白眼:“您这表情一看就是想吓我,这是什么吓唬三岁孩子的法子嘛!子弹又打不破,哪里有那么多大炮!”

百里卓点头:“确实,基本安全还是能保障的,当然了,想要让他爆炸,法子还是很多的,不过,炸不到我是真的——放心了,就算真需要逃跑,也会带着你的。”他笑了起来,仿佛一个慈祥的长辈。

黛丝没有再说什么,看向窗外,大朵大朵的云彩从脚下飘过,地面上的景象时不时地展现,又往往立刻被云彩吝啬地遮挡。

她心想,要是真需要跳下去的话,她想自己跳跳看,他最好能自己逃开,顾不得她,那才好呢! 第7章 夕阳将飞艇的阴影投在最后一座悬空村寨,樵夫灰黄的衣角消失在岩缝间,苍翠山岭慢慢沉降成丘陵。

雪白的云层下展开一副与之前迥然不同的画卷。

丘陵地带的采茶人仿佛绿色波涛中的小鱼,长鸣的汽笛撕裂雾气——绿色车体的列车正从五连拱石桥钻出,砖石垒成的桥头堡上方,高压电线的杆子比最高的树都要高。

丘陵的起伏进一步平缓,飞艇的飞行高度比在山区的时候降低了了一些,他们来到了一条大河的上空,路过的似乎是个水坝,船闸开启的轰鸣声震荡着飞艇气囊,蒸汽拖船喷出的白烟与大河水面连成幻境,

红漆漕船桅杆上的日月旗掠过白墙黛瓦的市镇。改良硬山顶建筑群铺满河岸,螭吻瓦当与避雷铁针在飞檐间交错,青石板街道上黄包车的铜铃与有轨电车的铛铛声此起彼伏,穿灰绸长衫的行人驻足仰头,飞艇投下的阴影正漫过他们手中的镀壳怀表。

平原腹地展开金绿相间的几何图卷,规整的矩形稻田里,穿短褐的农人直起腰擦拭方巾,村镇的房屋变得高大整齐,远处工厂的四棱烟囱吐出云絮。

落日为锦绣山河镀上金箔时,他们来到了此行的目的地。

七重檐钟鼓楼的剪影刺破天际,顶层西洋自鸣钟的铜指针与底层日晷同时指向酉时。护城河外新区的人字纹红砖路上,钨丝灯在雕花玻璃橱窗里次第绽放,穿素色马面裙的女学生走过霓虹灯牌,发间玉簪与黄铜路灯同时泛起暖光。更远处炼钢车间歇山顶泛着紫铜色,远处的烟囱吐出的烟柱浸透霞光,竟与运河漕船的风帆浑然一体。

这座建在盱横江的泥沙堆积层上的繁华城市,此刻铺陈在黛丝的视线中。三条主运河将城市切割成不规则的扇形区块,水面上浮动的玻璃灯串比银河更璀璨。

飞艇擦过城西林立的飞檐斗拱的园林,降落在一个宽大的平台上。

百里卓站了起来,走到舱门前,他微笑着看向黛丝:“欢迎来到洛水!”

“我们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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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子里的自己似乎有些陌生。

黛丝一直知道自己很好看,但是,好看跟好看是不一样的。

她每天都要上山,更多的时候,她穿的是粗布的衣服。当然,她不是没穿过丝绸——在妈妈还活着的时候,经常会把自己曾经的漂亮衣服改小了给心爱的女儿穿。妈妈去世以后,剩下的衣服,黛丝不舍得穿,她央求父亲把那些东西陪着妈妈一起埋葬:妈妈那么爱美,怎么可以没有几件漂亮衣服替换呢?她总要长大的,本就不可能穿一辈子妈妈的衣裳。

而此时此刻,她身上穿着薄的像云雾一般轻薄的丝绸,头发被梳成青春少女常梳的一半堆叠一半披散的样子,上头缠着几支用宝石与珍珠点缀的花枝。

鹅黄的丝绸包裹着她,她就像像仙子一般,她是那么的美啊!又圣洁,又让人充满欲念。

但是——

黛丝伸手把头发上的东西都拆了下来,头发披散了整个肩头。

她好像瘦了,不过几天,就瘦了一大圈儿,似乎比原来更像妈妈了,她伸手去摸镜子,指尖触到冰冷的镜面,然后猛地缩了回来。

她记得妈妈去世那天就穿了一身很好看的鹅黄色的裙子,那是爸爸给妈妈做的最后一套衣服,那会儿家里已经没什么钱了,他当了自己的一条犀牛皮的旧腰带,买来店里里有些褪色的布料,精心地剪裁,遮掩住那些发黄的地方,给妻子做了一条裙子。

那裙子其实无论是材质还是做工,比起妈妈柜子里的旧衣服差远了,但是妈妈很开心,好像得到了世间最美的衣裳。那时候妈妈已经很瘦很瘦了,但还是那么美,她的眼睛里似乎总是有化不开的哀愁,但又总是那么喜欢笑,她看着爸爸的时候总是在笑,仿佛只是看着他就拥有了整个世界一样。

当黛丝她稍微大了一点,有了一点少女情怀的之后,想的一直都是:如果非要成亲的话,她想要的婚后生活,一定要像自己的父母这样这样才行。

她似乎抽离于自己之外,冷眼旁观着自己把头发拆开,像平时那样随意地扎成高高的一个马尾,她走出房门,来到百里卓的房间,乖巧地跟百里卓打招呼。然后他们继续上路,他们来到了洛水。

她被带到一座漂亮的宅子里。这里有着一座只给她一个人住的两层的小楼,和许许多的房间,院子里甚至有很大的花园跟小湖。这个院子里,有穿着体面的管家,有几十个仆从与护卫。

他们叫她小姐。

她再也不是那个被父母疼爱着的孩子了。

这是什么样的狗屁人生?

她心想:我确实好想骂人呢!

百里卓并没有在这座给黛丝准备的房子里留宿,他带着黛丝在院子里走了一圈儿,让这座房子的管家向她介绍了仆从护卫,又带着她上了楼,稍微叮嘱了几句,就跟黛丝告别了。

很长辈的告别方式:摸摸她的头发,让她好好学习,不要分心,有事情给他写信。

百里卓走之前,给黛丝留了一只长着黑色眼圈的白尾大鵟,这只浅棕色的大鸟有着尖长的喙和看起来可以轻松地抓破裘皮的利爪,翼展足有一丈宽,眼神冷酷得仿佛没有感情,百里卓让黛丝摸摸它的脑袋,接着,用头罩罩上了它的头:“要喂新鲜的牛肉或者活的鸽子、鹌鹑……让他送信的话必须喂足了。带他出去的时候要戴护肩,他起飞需要借力,不带护肩的话爪子会把衣服跟皮肉撕破的。”

百里卓随便地讲着这只漂亮的大鵟的习性,亲手把好几层牛皮叠在一起缝制的护肩扣在了黛丝的肩头:“就像这样穿,这是给你定制的,你现在还在长身体,不合适了就让他们给你做新的。平时有什么事情可以直接给我打电话,不过我不可能总能守在电话旁,而且我猜你有时候会有些话不想直接说给我听,那种,你就可以让小黑送信了。”

在离开之前,百里卓做的最认真的一件事情就是教黛丝如何照顾这只大鵟。

黛丝非常喜欢这只大鵟,唯一疑惑的是,这样棕背白肚皮的漂亮的鸟儿,为什么会叫小黑?

“你看,它有黑色的小眼圈。”百里卓得意地跟黛丝展示着自己的起名趣味:“别的大鵟,没有这么明显的眼圈!”

黛丝看了半天,死活看不出那细细的一道黑线有什么明显的,但是既然百里卓这么说,那姑且就算这个眼圈很明显吧!

很快,百里卓就离开了,留下黛丝一个人待在这座大宅院里——哦,不是一个人,还有几十个仆人。

说不紧张是假的,虽然百里卓表现出很可靠的样子,但是说穿了,他们满打满算才认识——半个月而已。

她真的不喜欢这里,黛丝想。

这座房子大而华丽,但透露出的气息让她很难放松。

两层的小楼看起来十分舒适,它是砖石结构的,被高大的巨树所遮盖,看一眼就知道,夏天的话,一定会非常凉爽。小楼的窗户有很多大玻璃窗,这让小楼的光线非常的好,尤其书房敞亮的惊人。

这小楼,明亮而敞亮,充满着书香气。

唯独三楼的大卧室跟整个楼的感觉很不一样。

大卧室地上铺了厚厚的地毯,窗帘的颜色是深红的,让屋里的光线变得不太好。

屋子正中摆放着一张华丽的大床,它看起来太过华丽而厚重,雕花的围栏甚至让床有了一个独立于房间的小空间,三层幔帐走进去,真正的床的位置似乎被完全包裹起来,昏暗而封闭,至上而下垂下的层层纯装饰的同样暗色的厚重幔帐……这房间让她觉得有种汗毛起立的阴森感。

她看到这个房间第一眼,就决定住在有这一张小床的书房了。

但她还是好奇地在卧室转了一圈儿。这房间的东西布置的极为完备,各类生活用品全都是齐全的,一点都看不出是只花了几天就准备好的。她随便打开一扇衣柜门,里面挂满了女孩子的衣服;再打开一扇,里面是各种各样的帽子;她一扇一扇的柜门挨个开过去,走到床头,她拉开了床边的小柜子的抽屉。

柜子里跟其他地方一样也放着东西,只是这一次她看清楚了里面放的什么,脸色逐渐变得苍白。

大部分东西看起来又诡异又陌生,但是大体的用途,她猜得出,因为旁边,还摆了几本小册子。

这是给她看的,这是要她学的。

她猛地推上柜门,只这么几个呼吸的时间,汗水已经浸透了她后背的衣料。

她靠着柜门慢慢蹲下去,捂住脸,无声地哭了起来。

百里卓并没有投入太多心思在黛丝这里,他很忙,而她还小。

这种小姑娘,现在主要还是得上学,对他来说:首先要让她像个大户人家的小姐一样才行,他不可能把她丢在那里一辈子,他总要带她出门的,生机勃勃一身野性固然很有趣——但带出门,总要有个体面的模样。

他安顿好了黛丝,便带着一行人等星夜赶路,回到了蒿里。

传说中,蒿里在泰山之南。

嵩里确实是在泰山之南,跟巍峨堂正的泰山不同,这里终年云雾笼罩,不分白天还是夜晚。

蒿里当然有山,山不算高

不走进里头的人,顺着地形判断会觉得山谷不会太深。

但实际上,蒿里常年被浓雾笼罩,人们走进去,不迷路的可能微乎其微。

穿过浓雾弥漫的树林,一道像巨型城池的外墙一样高大的围墙蜿蜒地矗立在那里,城外甚至有着一条蜿蜒的类似护城河似的看不见底的深渠,而这道墙内,便是百里家的宅院。

巨大的大门总是关着,大部分时候并不会上锁,吊桥在白天也是落下的。

放一次吊桥挺麻烦,所以百里家从来都是早上把吊桥放下来,直到晚上才收起来。大门也并不需要上锁,因为那两扇青铜做的大门极其的沉重,安装了几十道拉簧,哪怕推开门比抬起门需要的力量少很多,想要推开,也需要重达万斤的力量,所以就算不上锁,想要打开也没那么容易。

先要开门,要么需要顶尖高手的蛮力直接推开,要么就需要十几个力量出众的佣人在大门里面用铰链慢慢拉开。

其实还有另一种方法,那就是飞过去:飞舟是没法在浓雾中飞行的,而整个大郑,养得起可以载人的飞行鸟的,除了蒿里的主人,也找不出几个了,所以基本没人打这个主意。轻功高手倒是可以跳过去,也确实曾有过几个高手从墙上跳了过去,只是从那以后就没有人再见过他们。

尽管百里卓对管家说的是隔阵子问问情况就行,管家却明白这并不只是让他自己去问问的意思,他会每天在工作汇报的时候顺便提一句黛丝。每一天,飞鹰会从全国的各个角落送来消息,不那么机密的消息,也会用电话打来,各种消息会在管家这里汇总,然后统一报告给百里卓——而黛丝的消息,会随着洛阳的其他消息一起送过来,她的消息,甚至会占了洛阳消息的一大半的字数,当然,并不是每一句话都有必要汇报给百里卓。

比如

“黛丝小姐前阵子去骑马了,骑马的姿势不太好,已经请了骑术老师去教。”

“先生说黛丝小姐的字写的非常好看,基础知识也非常扎实。”

“黛丝小姐想要骑马上学,已经拒绝了。”

“黛丝小姐去了学校,学校的老师们很喜欢黛丝小姐,黛丝小姐的功课很好。黛丝小姐的意思是,家里的两位老师很不错,可以继续雇佣用下去。”

这真的是一个非常懂事乖巧的孩子,这个年纪的孩子,很好哄。

然后他想起自己家里,摸不清脾气的长子,只喜欢吟诗作赋又十分阴沉的次子,可爱却总是在闯祸的三子——明明都是孩子,却没有一个有副正经孩子的样子。

他不得不有些心虚地承认:大部分孩子,好像也不那么好哄。

尤其在他们家,做父母的都懒得哄孩子,孩子喜欢的,他们需求的,能花钱的便花钱满足,满足不了还继续纠缠的话,做父亲的会直接把儿子吊起来打一顿。

这么想起来,似乎自己也没什么资格怪儿子们变成这个脾气,自己是常年不管,而妻子的脾气也没比自己强多少。至于日常生活,日常生活有管事跟仆人照料。

他们夫妻之间都很少说话了,又何况跟孩子。 第8章 蒿里在外人眼里,似乎永远被浓雾笼罩,而实际上,蒿里只是被浓雾笼罩,穿过浓浓的迷雾,来到百里家在蒿里半山的大宅,也是看得到阳光的。

是的,蒿里其实是座山,这是许多人都无法想象的。蒿里,传说中在莱山之东,实际上也就是在泰山之东,翻过莱山,便是蒿里。

它没有莱山那么高,但是极为陡峭。那座山仿佛被人用刀劈开,一面是悬崖,一面是密林,悬崖之下,是一个大湖,湖面有时候高有时候低,但哪怕是水面很高的时候,也离山顶有着起码百丈的距离,看上去碧蓝的一片,而水面低的时候,那距离则大到甚至让人看不清湖水,只能看到云雾,跟悬崖下方崖壁间凸起的一个石头台子。

正常的湖面不该有这么大的水位变化,这个湖会这样,完全是因为它是连接着大海,联通海水的那条水道并不算宽,却极深,每到涨潮的时候,海水沿着漏斗一样的小口冲进这个湖,接着被悬崖死死挡住,由于海水被潮汐的威力牵引源源不断地冲进这个大湖,而小口两侧的山壁也会阻止海水退回,湖水的水面会骤然上涨,上涨到远远高出海面的地步。

蒿里不会派人把守这里,但没人敢妄想通过这片湖水潜入蒿里,这种念头如果实施的话,会让他们直接魂归蒿里。

潮汐之时,巨大的浪头可以把湖面上一切漂浮的东西掀翻拍碎在悬崖上。而如果潮水退下,悬崖的高度则会超过二百丈,被苔藓浸润的湿滑的下半截崖壁可以阻隔一切高手的尝试。

蒿里的主人倒是会顺着悬崖下去。

悬崖下面不远有个小平台,离湖面依然很远,离上头的距离却近到可以直接跳下去而不会受伤——当然,不会受伤在这里特指百里一家,再“近”,那也是二三十丈的高度。

那个小平台上住着许多住户,比如每天巡视蒿里的黑雕一家。

百里卓很喜欢在这个平台上看风景,当日他与自己的妻子感情正浓的时候,两人经常在这里看着湖景色,一起小酌一杯,她会端来她亲手酿的梅子酒,他则会招呼从小就熟悉的那只黑雕抓些鱼过来,他烤给两人吃。

不过,那已经最少是十年前的事了,这对夫妻,如今一个月甚至未必能保证在一起吃上三顿饭。而那只当年可以用爪钩拽上来二十斤重的大鱼的老黑雕,如今已经老的只能靠儿女投喂食物了。

百里卓跃下悬崖,重重地落在压下的平台上,巨大的冲击力让平台都震了一震。

他有着一身蛮横的外家功夫,更有杀手所具备的悄无声息的行动能力。这样的跳跃,他可以做到十分轻盈,但大概正是因为做杀手总是需要静悄悄,在不需要克制的时候,他更喜欢这样凭着蛮横的肉体坚硬的力量,用巨大的震动昭示着自己的到来。

站在平台的边缘,迎着海风而立的俊美青年悄悄地转过身来,看向自己的父亲。

“父亲,您回来了。”他的声音柔美,语调却不优美,他的口气是全然的肯定句,不是疑问,也不像问好:“您没有去看母亲,就直接过来了这里。”

“阿惜,你在指责我。”百里卓同样没有用什么反问之类的说法来斥责长子,而是平铺直叙地指出了儿子言语的本意。

“既然母亲没说什么,我也没必要指责您什么。我只是觉得您太慢了,整整比我晚了七天。小时候,您经常说每逢任务结束了之后,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像猎鹰一样张开翅膀用最快的速度飞回家里,看一看我跟弟弟们,再喝上一杯母亲酿的梅子酒。”

“那样的日子,似乎已经过去了很久很久。”俊美的青年垂下了眼睛。

百里惜的睫毛长的小刷子一样整齐而浓密,他脸上的线条极为柔和,比起母亲司徒丽华的锋利的美艳,他的美丽,显得柔和无害,哪怕是熟知他本性的父亲,也要承认长子这样子真的很容易让他心软。

百里卓叹了口气:“你母亲如今身体不好,没精神酿梅子酒了。阿惜,你要是担心你的母亲,不妨多陪陪她。”

“有阿慎跟阿含在母亲那里,已经够热闹了,我再过去,母亲要嫌吵了。”海风将百里惜的长发吹的飘了起来,让他看起来更像个女孩子:“我也嫌吵,所以出来安静安静。”

百里卓并没有追究到底是谁嫌吵的问题,他仿佛不甚在意地问长子:“听说你舅父给你介绍了一位列侯的女儿,你拒绝了,为什么?”百里卓仿佛不是很在意地问了一句。

“吟诗作赋的大小姐,连家门都走不进来。”百里惜满不在乎地说。

“你母亲对这门亲事是有期待的,你知道的,她希望你能够回去。”

“可我就是一个江湖人,父亲。”百里惜看向远方:“我生在蒿里,长在蒿里,我是饮着人血长大的,我习惯了刀光剑影,腥风血雨,让我去娶一位出身高贵的淑女,只会互相折磨。况且,她才十四岁,还是个孩子。”

“你十四岁的时候,杀过的人,已经超过五十个了……十四岁,在我们家,算不上孩子。”百里卓不以为然地说:“再说了,又不是让你现在就成亲,先定亲嘛!我听说那姑娘对你一见钟情。”

“只是看上了我的脸而已,她要是看到我杀人,就不会喜欢了。”百里惜转过身来:“父亲,当日祖父若是要你娶一个书香门第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小姐,你会同意么?”

“要是她合适做我的妻子,也没什么不可以。”百里卓满不在意地说。

“是么?我还以为您是喜欢母亲才与她成亲的。”百里惜看向父亲,这一次,他没有垂下眼睛,而是就那么看着,仿佛在等父亲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说法。

百里卓笑了笑,他并不认为儿子的话是什么冒犯,他只觉得他实在是天真可爱,要知道,随着年纪的增长,长子的脾气越来越古怪,如今他已经很少能感觉到他的可爱了。

这一刻,百里卓的慈父心肠忽然冒了出来,他轻笑道:“谁告诉你我不喜欢你母亲了?我们当然是因为相互喜欢才在一起。只不过,人不可能一辈子都那么干柴烈火一般,我们都是做父母的人了,我们有一大堆的事情要去做,自然没法像你小时候那样整天腻在一起。。”

“这样啊。”百里惜对父亲的话不置可否,他再一次垂下了眼睛,没有反驳也没有发表其他意见,他只是那么垂首站着,不说话,也没什么动作。

他低头的时候看起来十分温柔,而他又是那么的美丽。

百里卓非常理解为什么明明刀口舔血的江湖人会提起他会瞬间色变,可都城高墙之之中的柔弱小姐们却会对这位年轻的剑山君趋之若鹜,他的儿子这样的美丽,看起来如此的温柔,有哪个女孩子会不喜欢?

其实,温柔只是表象,身为蒿里的少主人之一,收割人命才是他最习惯做的事情。

与被皇家无视的百里卓不同,百里惜作为明仪郡主的儿子,是被皇家承认的。他甚至有一个“剑山君”的封号。

这一点,奇怪,却又理所当然。

而对蒿里有什么影响呢?也不过就是是让百里卓与自己的妻子的关系更加冷淡了一些而已。

这种冷淡对于两个人来说,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百里卓跟妻子当年确实称得上情投意合。

他的妻子司徒丽华,是那些年江湖上最出名的美人,裙下之臣无数,而更让人不敢奢望的是她高贵的身份——她是一位真正的皇族,对,跟大郑皇帝一个姓那种,她甚至不是什么皇室的远亲,而是正正经经的皇帝唯一的同父同母的亲兄弟的女儿,有着郡主的封号。

她是那位王爷原配所生的女儿,而那位王爷在结发妻子死后不到半年便另娶了他人。

从小被娇宠着长大的明仪郡主对父亲迅速另娶十分不满,一怒之下离家出走,开始行走江湖,由于顶尖美貌与高强的武艺,再加上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高贵气质,她成为大名鼎鼎的幽兰仙子,被好事者推崇为江湖第一美人。

再后来,司徒丽华在江湖上闯出名号实在太过有名,以至于,连她的皇帝伯伯都知道了,一方面觉得侄女实胡闹,另一方面又觉得弟弟也实在混账——王妃死了没半年就匆匆再娶,能把发妻的女儿逼得离家出走,可见家里实在是乱七八糟。所以每每听说侄女的这些典故,便要找借口三五不时地斥责弟弟一番。

当然,他斥责弟弟的时候,选择性地忽略了当时弟弟上表续弦并为新妻子讨要王妃的身份的时候,他作为决策者做出了同意意见的事实。

这件事最后还是在江湖上打了几年滚儿的明仪郡主自己回来替父亲做了解释:她对皇帝说,她过去觉得父亲不可原谅,但看了外头的世界,又觉得这其实也没什么,偌大的王府,总是要有个女主人的。

她原谅了父亲,甚至主动承认那时候对继母的敌意过了火,她乖巧地承认错误,表现那么懂事,那么落落大方,那样懂事地维护了父亲乃至皇家的体面,而自己也展现出十二分的皇家体面,她太懂事了,这让皇帝与太后都对她心生怜惜。

于是明仪郡主趁机提出了了自己的要求:她想自己选丈夫,她想嫁给一个她自己看中的男人。

这位美丽的郡主,表示自己甚至可以放弃郡主的封号,只要皇帝肯让她嫁给一个江湖人,而不是什么官宦世家的子弟。

这件事情当时在皇族引起轩然大波,接着匆匆谢幕,皇帝没有剥夺她的郡主的称号,但是也不肯给她太过盛大的婚礼,就那么让她静悄悄地出嫁了。

尽管这场婚姻似乎没有得到皇室的正式承认,但她还是带着足额的郡主分量的嫁妆来到了蒿里:成为蒿里的女主人。

也是因为她的到来,蒿里的老主人直接把家主的位置交给了儿子——成为一个没有官方身份的江湖人的妻子对于一位高贵的郡主来说已经足够屈尊降贵,如果还不是正式的女主人,那就太离谱了。

从那一天起,大名鼎鼎的幽兰仙子,同时更是大郑高贵无比的明仪郡主,成为了杀手世家的女主人。

百里卓一直有着与他父祖完全不同的想法,在他继承家主之位之前,他就已经想要让百里家走到明面上。

他的父亲算得上是百里家比较平和的长辈,对儿子的想法不算赞成,但也没有竭力反对。

他有五个儿子,留在身边的只有这长个子。按照他们家的规矩,决定了谁是下一任,一旦权力开始移交,长辈们一般就不会再插手太多。

毕竟,这种行当,原本就是个压力很大的行当,或者说,是个损伤率很高的行当。大部分百里家的主人,都对退休称不上排斥:百里家能够绵延千年,就是因为他们永远会在身体达到巅峰期的时候就开始准备退下来,永远让精力最旺盛的最强者掌管这个家族。哪怕武力值上面依然更强,精力决定了他们的专注度,精力下降,处理危险的能力就会下降,他们必须有防守的觉悟。

从百里卓年满二十岁起,百里家就已经开始从蒿里走了出来。

百里一族,不再仅仅是黑暗里的刽子手。

他们不再是杀人之余暗地里搞一些贸易。

百里这个姓氏堂堂正正地来到了地面之上,以蒿里为祖业,以洛水为目标的控制中心,成为这个诸侯林立的大郑的一方小势力。

身处繁华的水陆交通的枢纽,守着大郑东部的洛川这个第一良港,而距离神都又超过了一千公里,这块地盘一直是大小势力争夺而朝廷也不肯放手的要地。

百里家的出现一定程度让周围剑拔弩张的各大势力紧张,但也缓解他们之间原本的剑拔弩张。

比如,对洛川港的觊觎。

百里家的黑暗之名太过狰狞,仅仅为了钱,与他们家为敌很不聪明。

而做生意的百里家,虽然家里可能普通的侍女都身怀绝世武功,但他们显然对养兵蓄粮抢天下没兴趣——他们爱的是钱,自古以来,蒿里就算能取下诸侯甚至皇帝的人头,收的也只是那份辛苦钱,他们并没有什么私兵,手上只有高手,这样的配置让对势力范围十分敏感的各路人马又觉得似乎没有那么大的威胁。

而司徒丽华的下嫁彻底将这个局面稳定下来。

皇帝出于对司徒丽华的优待,在这个问题上默许了百里家在洛水城的地位,从这时候起,洛水城正式成了百里家的地盘,这其中当然包括洛川港。有了百里家的主持,港口各种经营也稳定了许多,百里家可以得到港口运营的。朝廷的税款可以收的更及时更细致,而周边的势力也有了更安全的运输港,皆大欢喜。 第9章 百里卓当然不是最合适做明仪郡主的丈夫的人选,也不是最能逗明仪郡主开心的男人,但是他是这些男人里最能让她过上那种无拘无束的生活的男人,他是个有着相当地位,又极其知道分寸的聪明男人。

蒿哪怕是豪放不羁的江湖人也难免有交际应酬的时候,对此场合厌恶至极的郡主,从不是常人轻易出入的蒿里禁地,是个绝佳去处。明仪郡主很讨厌这些,她当年看着自己的母亲每日操持家务,迎来送往,病重还要强撑着——

“她是活活累死的,我才不学她,她乐意为我父王死,却不想想她走了我跟哥哥怎么办!”

“她眼里心里只有父亲,那又如何呢?才几个月,父亲的新妻子就进了门。”

“我不学她,我有这世上最尊贵的血统,为什么要委屈自己?”

任性的皇族郡主走进了江湖,她似乎与过去彻底告别,但是又有谁敢真的不把她当成皇族的郡主——每一年的年关,从京里来的郡主的俸禄,皇帝与后妃对她的赏赐,她以及她的父兄给她的礼物,都会千里迢迢地被上百匹骏马拉的车儿送进永远雾气笼罩的蒿里,一路仪仗招摇,让江湖人眼睁睁地看着——对百里卓羡慕无比。

明仪郡主的父亲已经在几年前去世,而现在继承父亲王爷位置的,是她同父同母的亲哥哥。

按照继承制度,司徒清原本不太可能继承到端王的位置的,他的弟弟也不可能:若是王爷这种位置可以一代一代传下去,后头的皇帝如何给自己的孩子分配王爵的位置?

所以实际上,每一个王爷在死后,他们的封号都会被收回,他们的孩子一般会被另外封一个爵位,可能是侯爷,也可能,只是国公,甚至什么也没有。

但这一次,皇帝怜惜这两个失去了生母的兄妹在这些年里受的气,而且司徒清实在是一个英俊且举止非常得体的晚辈,他跋涉千里,来到神都,他跪在皇帝面前,希望皇帝谅解妹妹的任性,他说这世上他只有这个相依为命的妹妹了,他同样为皇室保留了一些体面,只是简单地点明:“如果不是妹妹成为一个武林高手,我活不到今天。”

他的额头重重地磕在地上:“陛下要是要怪罪妹妹的话,就请惩罚我吧!作为哥哥,我应该为妹妹的事情负责。”他是那样的重视亲情,又是那样的善良宽容,皇帝那一刻简直觉得,他的一打儿儿子捆在一起,都没有这个侄儿的一半好。

端王一直认为,认为是妹妹的出走与抗争才让自己在早已经不那么喜爱自己的父亲跟虎视眈眈的继母那里挣开了了一条生路,让皇帝看到了他。

已经是一位尊贵的王爷的司徒清是个很体面的皇族,他不至于因为旧怨为难继母,也不至于对曾经觊觎这个位置的同父异母的弟弟动什么杀心——他在旁人眼里是一位十分宽容的皇族。他不过就是把这个弟弟打发的远远的,眼不见,心不烦,并且把自己的继母也送了去,为了让他们母子团圆。

对这个为了他继承王位扫清了道路的唯一的同父同母的妹妹,司徒清用自己的态度表达对妹妹的在意与感激。这些年来,他给妹妹送去的奇珍异宝,数都数不清。虽然他像所有的皇族中人一样并不承认这个妹夫,但并不影响他每年会派人把几个外甥接到端王宫里过上一阵子王公贵族的日子。

而蒿里,则是在短暂地被几乎所有人知晓了之后,又慢慢隐入到迷雾之中。

百里卓婚前婚后都没有停止过在外头的鬼混,而明仪郡主在这方面,起码表面上毫无瑕疵。说实话,百里卓并不十分介意明仪郡主有来有往——只要不要搞到明面上就行。只是到目前为止,他也确实没发现妻子与婚前的几位男性朋友再有过什么亲密的往来。

原本当初他们两个的一见钟情,就是两个人都明白的见色起意,她那么的高贵美丽,而他是那么的英俊而健壮,他们两个在认识的第二天就滚到了一起,干柴烈火,十分的契合。

他愿意跟她保持长期的关系,因为真的愉快而省心,她是一个跟他上过床却压根不在乎他继续与其他女人拉拉扯扯的有身份的女人,确切地说,她是他所认识的,最有身份的女人,她甚至不会吃醋,这样的女人,成为了他的妻子,这让百里卓十分的满足。

当然,百里卓知道这个代价是什么——她愿意同他成为夫妻,同样是因为他会让她过的自由自在。并且,他起码在表面上,是无法享受到皇亲国戚的待遇的,他甚至没有参加岳父的葬礼,不是不想去,而是不能去。

百里卓这个皇室女婿的身份,是不被承认的。他可以是司徒丽华的丈夫,却不可能是明仪郡主的丈夫。

百里卓并不在乎这种事情。他与她一开始不过是露水姻缘,那会儿,他只求眼前的欢愉,并没想过娶他——他没有精神用在这种八字没有一撇的事情上;而后来,则是因为她愿意嫁给自己真的是意外之喜,当她郡主的头衔砸到江湖中的时候,整个江湖都沸腾了,而当她颇有些傲慢地说可以给他一个做她丈夫的机会的时候,他笑的矜持而得意:“那以后就要请夫人关照在下了!”

身为一个江湖人,她嫁给他已经足够让他拥有全江湖最体面的婚姻,这一点上来说,司徒丽华给他带来的已经够多了,这种非完全的承认,对于他本人来说也已经足够了,其他的,何必计较那么多。

关于明仪郡主到底嫁了什么人,实际上朝廷上的官员都是讳莫如深的,没有人敢在皇帝面前说三道四,就算是私下,也会小心翼翼。对于江湖人,他们大多是鄙视的,但是具体到蒿里这个名字,那些王公贵族又是恐惧的……无论多么身份多么高贵,命,都是只有一条的。

在神都,蒿里这个词语像是一种禁忌,王公贵族与官宦们似乎相信如果多提几句这个名字,会真的招来蒿里的主人。所以,明明对于江湖人来说明仪郡主嫁进了蒿里不是什么秘密,可是在朝堂,又或者官场,很少有人多嘴。当然,会有相熟的江湖人告诉他们“百里家的人,不收钱不会杀人,不用担心。”但是每一个王公贵族都相信自己的命是值得有人用钱来收买的,更相信蒿里的主人一定是睚眦必报的,毕竟他们自己大多就是这样的,所以,尊贵如他们,没有道理拿自己的命开玩笑。

这个世界,是武者横行的时代,当然大郑王朝的皇帝与官员们作为名义上的统治者,他们也拥有着强大的武力力量,甚至有些官员本身也是高手。但毕竟,政客与高手这两个身份,大部分时候是很难兼容的,而不能完全属于自己的力量,总会让人没那么信任。

所以明仪郡主嫁到了蒿里这件事情,宛如一个所有人都知道的秘密,人们心照不宣,并不肯在任何一个体面的场合提起这些,而具体到各个家庭,有着更多对外联络的男主人们大部分压根不肯对自己的妻子提起明仪郡主的丈夫的具体事迹,他们相信女人长舌而又不分轻重,会受守不住这样的秘密,会把这种事情变成茶余饭后的谈资,为尊贵的他们招来灾祸——毕竟,除了蒿里的可怕,还有皇室的威严。

当然,这些对于蒿里的主人来说统统无关紧要,要说有影响,皇家的态度倒是能让他产生一点点不满,不过,也就一点点,这是一种虽然有一点不满,但又完全可以理解的情况。

尽管他娶了郡主,但是实际上他从未走进过皇宫,这同样是心照不宣的事情:他可以是司徒丽华的丈夫,但是不可以是大郑王朝的皇亲国戚,更不可以顶着蒿里主人的这个头衔踏入皇宫。皇宫也有武林高手,他们并不至于因为危险而对百里卓非常恐惧。如果那位天底下最尊贵的男人这么恐惧蒿里的话,就不会允许百里惜出入皇宫,毕竟他跟他的父亲一样,同样是用随便一根头发丝就能取人性命的杀手。这种表态更像是皇室对于这个女婿的身份的一种不认可,不是惧怕,而只是单纯觉得不够体面。

百里卓心知肚明,儿子百里惜能够出入皇宫,跟他那张跟母亲一模一样的面孔有着很大的关系,他太像女孩子,看起来太温柔了,最重要的是,他那么像他的妈妈,以至于无论是皇帝还是太后,都愿意相信他的温柔与无害。百里惜甚至是皇室宗亲中很不错的女婿人选,毕竟他有一个称得上高贵的爵位,有一个很好听的封号,有着不算小的封地,甚至在京都还有一座府邸。

大部分时候,百里卓不会问妻子跟长子妻子娘家的事情,今天少见的问了一问,仿佛就已经把当日与儿子对话的份额用光了,随便说了几句话,父子两个便再次陷入了沉默。

“父亲,我回去了。”百里惜轻声说,在父亲点头说了一声“去吧”之后,他纵身跃起,像一只燕子一样轻盈地飞了上去。但百里惜没有翅膀,不会真的飞起来,他只是跳的很轻,很高,他朝着悬崖的方向跃去,身体在碰触到悬崖的时候或者用脚尖点一下崖壁,或者用手略微撑了一下某块凸起的石头,让他借力再次轻盈地跃起,不过三两个呼吸的功夫,就消失在悬崖上方的边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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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卓回到山的另一面自家在半山的大宅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

这些年无论是朝堂还是江湖,身份高贵的人们都开始迷恋一些新鲜玩意儿,比如大海对岸传来的建筑与摆设的风格,又比如发展的越来越快的机械与电力的用品。

百里家并不缺钱,但他们就像大郑王朝的那些守旧的贵族一样,无论是房屋还是屋中的摆设,依然固执地按照这块土地上的传统的模样,只是里面少不了一些新奇的东西,毕竟,可以轻轻一按就让房间变得灯火通明的电灯,与可以与千里之外的人通讯的电话这类东西,实在是太让人难以抗拒。

饭菜的香气传来,管家过来向他传话:夫人准备了晚宴,今天大家一起吃饭。百里卓并不意外,他的妻子毕竟是一位出身高贵的皇族郡主,在做事得体礼数周全方面,她从来都是楷模。

百里卓走过白玉一般的砖石铺成的走廊,穿过两层院子,来到了花厅。

此时已经是初夏,在花园里,四面透风可以闻得到花香的花厅是吃饭的好地方。

百里卓到来的时候,其他人已经落座。

官宦人家在几百年前就兴起了让儿媳伺候长辈与丈夫吃饭的习俗。江湖人一般没有这个破毛病,就算有,这种事情也不会发生在蒿里。

蒿里的每一任女主人都聪明而强健,最差也要能达到江湖上普通的一流高手的水平,只有这样的女人才生的出健康的足以成为顶尖高手的后代。而让这样的女人去做女佣就可以胜任的工作,实在是一件无事生非的蠢事。而具体到明仪郡主这里,哦,就算是江湖中人,也知道皇室郡主之于普通江湖人是什么概念的。

而随着外来的东西越来越多,许多过去的规矩就算在贵族家庭里,也受到了冲击。

此时,蒿里现任的女主人司徒丽华正在跟百里卓的父亲闲聊,绣着美人的团扇轻轻地捂住嘴,遮住她矜持的笑容:“公公就是太操劳了,事情总是做不完的,咱们家难道还差这点钱么?有什么委托,让您儿子去做啊!阿惜早就能独当一面了,连阿慎都能帮家里做事了。您放下这些,去一趟南疆,多跟婆婆说些好话啊!婆婆又不是生您的气才不会来,是实在忙不开。”

“她也忙,我也忙,凭什么就要我放下手里的事情去找她呢?”头发已经花白的百里闻闹起了脾气。

“那怎么一样呢?您这里有咱们一家子帮忙,婆婆那边,就她一个,不然我让阿惜去南疆那边帮忙,这样婆婆大概就有空回来了,您说这样可好?”此刻的司徒丽华像一个跟父亲撒娇的女儿,她对着丈夫的父亲开起了玩笑。

“胡说,我为了见她,就让阿惜去南疆?真是岂有此理。阿惜才多大,你舍得?”百里闻的胡子翘了起来。

“我有什么舍不得的,不然您问问阿卓,你看这事儿是不是您不讲理,婆婆那边忙成什么样子,您还要跟她闹脾气。”她看向才走进来的丈夫,满眼笑意,翘起的嘴角盛满了温柔。

百里卓迅速地摆正自己的位置,为妻子帮起了腔:“丽华说的对。父亲,您自己整天自由自在到处乱逛,扭过头来又埋怨母亲不够关心您,实在是没有道理。家里最近没什么事情,您赶紧抽空去南疆吧!不然到了年关,我们又要忙成一团,那会儿您不在,可就要了命了!”

他爽朗地笑着,伸手扶着妻子坐下,仿佛一个最体贴的丈夫。

“你倒是想的好,又装模作样做了孝子,还让我赶紧回来不要耽误了年前给家里赚钱的机会!天底下再没有比你更聪明的了!”

几个大人笑了起来,坐在祖父身边的家中最年幼的孩子百里阿含也发出了小孩子清脆的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