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苏爽人生》 第1章 又混又浪老纨绔1 “……太医说是伤在了旧患处,好生将养,或许能够痊愈,若不然,只怕会留下病根。” “啊?那老爷不就成了瘸子?!究竟是谁这样胆大包天,天子脚下竟敢向咱们老爷下这么重的手!” “除了长公主家的那位小王爷,还有谁敢在京城里如此横行无忌?说是为了争夺春风楼里的头牌绯月姑娘,这才起了冲突。小王爷向来暴虐,下手也没个轻重,咱们老爷一把年纪了哪里是他的对手?” “这……老爷也是荒唐,堂堂镇国公跟人抢花魁,被打断腿从青楼里抬出来,这下子京城里又能笑上半年了!” “恐怕不止半年,你忘了梨园的那位?昨晚上那么大动静,李妈妈想瞒也瞒不住,这府里还有谁不知道?不出两天,只怕满京城都知道了。” “你也听到了?听说那位肚子都六、七个月了,难怪这阵子总觉得她丰腴了不少。” “那……万一是老爷的种呢?” “哎呦,妹妹你可别傻了,不说黄氏被捉奸在床,就算真是老爷的,这孩子也不能要!” “可不是吗?不然外头还不知道要编排成什么样呢!” …… 明珠是被乱糟糟的谈话声吵醒的,她意识恢复的时候,只觉得左腿一阵钻心的疼,让她忍不住呻吟了一声。这一声呻吟,立刻让房间里的人察觉了,床前呼啦围上了一群人。 “老爷您醒了?” “老爷您可算是醒了,奴家快要担心死了!” “谢天谢地,老爷醒来就好,不枉妾身吃斋念佛,祈求菩萨保佑。” “老爷再不醒,妾身都要跟着您去了,嘤嘤嘤……” 一群女人在耳边聒噪个不停,混合着各种香味的胭脂水粉,让明珠只觉得窒息,脑壳生疼。而更头疼的是,被这些人一吵,原身的记忆她只接收了一半,就被迫打断了。 明珠勉强睁开眼,只看到床边围着一堆人影,晃的她头晕。 “都……出去!” 她喊出这句话后,房间里安静了片刻,继而一个温柔的声音响起,“老爷可是哪里不适?不然再请太医过来看看?” 明珠侧头去瞧,认出说话的女人是原主的妾室之一,名为红袖的,记忆中似乎颇得原主看重。明珠又闭上眼睛,学着原主的语气道,“不用了,你们都出去,太吵了!” 此言一出,房间里众女的脸色瞬间变得精彩纷呈,僵在原地,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唯有红袖面色不变,泰然自若的行礼退下。其他人见此,也不敢违抗当家老爷的命令,纷纷起身告辞了。 把所有人都支出去后,明珠连忙查看自己这一世的情况。系统说,她这一世能当主角了,还给她开了金手指,幸福来得太突然,她简直不敢相信! 没办法,她实在是被系统坑怕了,前面九十九世都穿的是什么啊,开场就被乱军砍死的皇帝,上了断头台被满门抄斩的将军,造反不成已经被圈禁的废太子,即将被沉塘的不守妇道的寡妇,快要饿死的流浪小乞丐……反正她每次出场都是已经回天乏力的炮灰角色,用生命喊出命定的台词后瞬间领盒饭。炮灰么,可不就是活不过三分钟?戏份再长点儿,那就是配角了,炮灰跟配角还是有差别的。 说起来,她被这个自称为“晋江001号”的系统绑定之后,已经穿越了九十九世,但总共存活的时间加起来还不到一年。由此可见,她这个炮灰当的有多合格,纯粹是体验了九十九种花样死法! 所以,在系统告诉她,以后她每一世都可以当主角,还会给她开金手指时她有多惊讶了!真的,她都不求什么主角待遇金手指了,能让她多活一段时间就成,三天两头体验花式死亡这种事,她一点都不想干了! 明珠闭上眼睛在脑海里整理着原主的记忆,原主跟她一样叫明珠,只不过后来改姓了魏,叫魏明珠。 魏明珠,男,四十三岁,大魏朝超一等的镇国公。十三岁起,跟着先帝南征北战,立下汗马功劳,开国之初被封为四公之首的镇国公,并被赐国姓为魏,以示恩宠。先帝驾崩后又辅佐新帝荡平四海,平定天下,深得先后两帝器重,许以高官厚禄,华宅美眷,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圣宠不衰。 不过魏明珠此人也有些缺点,比如私生活不检。明明是位高权重、赤胆忠心的忠臣良将,却没有一点朝廷重臣该有的样子,反而沉迷酒色,眠花宿柳,家里美妾环绕,外头红颜无数,整个一又混又浪的老不休! 皇帝念着他是两朝忠臣,对他的一些荒唐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太过分也就随他去了,毕竟贪杯好色也不是什么大毛病。 魏明珠也知道皇帝的底线在哪里,平日里还算有分寸,然而这次却是喝大了,完全没了理智,明珠也只能从纷乱嘈杂的记忆中找到些许片段——喝高了的魏明珠,老毛病犯了,看中了春风楼里的花魁,想要带回府里金屋藏娇。可不巧的是,京城里另一害——长公主家的小王爷,也看中了这位花魁姑娘,两虎相斗,必有一伤,于是堂堂镇国公爷就被人打断了腿从青楼里抬回来了。 明珠对于穿成了一个荒唐好色的老男人这件事,并不感觉意外,甚至还有些窃喜。 以系统的尿性,不坑她是绝对不可能的——说让她含着金汤匙出生,结果一出生就早夭;说让她当皇帝,结果一出场就被乱军砍死;说让她当绝世美女,结果是直接被烧死的祸国妖女……所以,这一次说让她当主角,如果只是在年龄上坑她一下,她简直要偷笑了好么! 老男人怎么了?人家已经功成名就,不用奋斗就可以直接养老了,悠闲自在的安度晚年不好么? 跟人抢花魁被打断腿怎么了?她也是经历过生生死死的人,还在乎这个? 至于沉迷酒色?这个更不是事,虽说她现在是披着老男人的皮囊,但她的灵魂毕竟是女人,对于女色没什么兴趣,以后修身养性就好。 只是委屈了原主后院的娇妻美妾,以后可能要守活寡了……呃?想远了,明珠拍了拍脑门,让自己回神,对了,系统说会给她开金手指,也不知道是什么。 明珠正准备找一找自己的金手指,却突然听到门口传来一阵扣门声,继而一道娇媚的声音响起,“老爷,您该吃药了。” 罢了,等会儿再说。明珠在床上躺好,回忆着原主往日的习惯,这才沉声应道,“进来。” 红木雕花漆门被推开,一道浅绿色的窈窕身影,聘聘婷婷的走了进来,葱白水嫩的双手上捧着一只药盅。明珠认出,这位也是原主的妾室,名为绿萝,刚才不在房间里,想必是在煎药。 “老爷,这是妾身亲自给您煎的药,只盼您喝了药早日康复。您这一病,绿萝可是心疼坏了,恨不能以身代之。”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明珠是女人的缘故,此一番情深义重的倾诉,明珠却听的一阵牙酸,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 再看一眼她手上乌漆嘛黑的一碗药,明珠条件反射性的觉着反胃,上一世她穿的是一个药罐子,从穿过去就一直喝药、喝药,直到三天后药石无救。因此,她对这种汤药已经有阴影了。 “先放下,凉了再喝。” 绿萝不疑有他,依言放下了药碗,并顺势在明珠身边坐了下来。明珠此刻,脸色蜡黄,形容枯槁,用老态龙钟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然而绿萝却是像看一个绝世美男子一般满目柔情,“老爷,您可好些了?” 说着,一双温柔的手抚上了明珠的脑袋,十指纤细,柔若无骨,力道均匀的帮她按摩着。 多好的姑娘啊,明珠感叹。难怪原主喜欢沉溺在这温柔乡里,美人儿温柔小意的伺候着,谁不喜欢? “老爷。” “嗯?” 明珠闭眼享受着,绿萝一边手上不停,一边开口,见明珠此刻神色轻松,便试探着问道,“梨园的事您知道了吗?” 明珠瞬间从脑海里翻出梨园的信息,原主妾室黄鹂的院子。绿萝这么说,肯定不是在说院子,而是说梨园里的人。黄鹂这个人在原主的记忆里没什么存在感,老实本分,依稀记得,她声音很好听,像黄鹂一样婉转清脆。 明珠不动声色问道,“梨园怎么了?” 绿萝瞧着他的表情像是毫不知情,有些犹豫该不该说,不过她最终还是悄声道,“这件事原不该绿萝多嘴的,想是李妈妈看您受伤还没有告诉您,可是既然说到了,绿萝也不敢欺瞒,梨园的那位,昨天晚上被,被……” “被什么?” 绿萝咬咬牙,一口气说了出来,“黄氏被捉奸在床,还跟奸夫珠胎暗结,怀了六七个月的身孕。” 她说完连忙去看明珠的反应,本以为老爷被戴了绿帽子,会勃然大怒,可让她意外的是,明珠并没有任何反应。 绿萝小心翼翼道,“老爷,您要是生气就骂出来,可别憋在心里,气坏了身子。” “哦。”明珠反应平平,她就说么,系统怎么可能就在年龄上坑她一下,原来在这等着呢!好嘛,被戴绿帽子喜当爹了!比跟人抢花魁被打断腿还要刺激有没有? 第2章 又混又浪老纨绔2 绿萝惴惴不安的看着明珠,暗恼自己不该多嘴,凭白做了一回恶人,若是因此被老爷厌了,她才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明珠倒没有什么想法,她毕竟不是原主,没办法感同身受的体会被人戴绿帽子的感受,除了同情一下原主,她甚至觉得这样才正常。可不是嘛,虽说古代三妻四妾是常态,可是你家里都妻妾成群了,还在外头花天酒地,眠花宿柳,你不绿谁绿?当然,这是她一个现代女性的思维,可这里是男尊女卑、等级森严的古代,黄鹂这种的,估计会被浸猪笼? 明珠揣摩着原主遇到这种事会有什么反应,然后收敛了所有情绪,面无表情道,“这件事我自有定夺,你先回去。” 绿萝更加忐忑了,老爷很少有这么严肃的时候,她入府这几年来,也只见过了那么一次,可见这次是真生气了。 也是,不说老爷是堂堂镇国公,就算是小门小户的庄稼汉子被戴了绿帽子,也得气个半死!偏偏自己不长脑子,上赶着往枪口上撞,她可真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了! 绿萝如丧考妣的行礼告退,出了垂花门刚好看到红袖带着丫鬟向这边走来,丫鬟手里还捧着一只药蛊。 绿萝瞬间换上了一副春风得意的神情,一步三摇的迎上去,“哟,红袖姐姐这是给老爷送药来了?那可真不巧,姐姐来晚一步,妹妹刚伺候着老爷吃完药。” 红袖看见她从老爷院里出来,并不意外,对于她的言语机锋也不恼怒,微微一笑道,“无事,我给老爷做的是补汤。” 绿萝被噎了一下,没好气的一甩帕子,“随便你,反正我提醒你一句,老爷现在心情不好,你最好别往枪口上撞!” 红袖略一思索,就知道向来藏不住事的绿萝,可能已经把黄氏的事告诉了老爷。她心下微叹,面上却仍是轻笑着,“是吗?既如此,我就去劝劝老爷,可别把火气憋在心里,气坏了身子。” 绿萝嗤笑一声,“既然你想去找死,那我也不拦你!” 她可不相信红袖去能讨到什么好,虽然红袖向来有手段,老爷每每有什么事,都是被她哄的服服帖帖的,但这次的事非同小可,哪个男人能忍得下? 绿萝难得好心一回,对方还不接受,于是气哼哼的走了。红袖微微颔首,与她错身离开。待过了垂花门,方回首对身后的丫鬟说,“汤给我,你在这侯着,别让任何人进来。” 丫鬟福了福身,“是。” 红袖进去的时候,明珠正在研究她的金手指,系统在这件事上没骗她,果真给她开了金手指——一个随身商城。 明珠喜极而泣,这东西在古代太有用了有没有?在物资匮乏的古代,还有什么能比带着一个淘宝商城更实用?!牙刷牙膏洗面乳,美妆护肤零食包……就算她穿成了男人,也改变不了骨子里的购物天性! 她特意没有关闭商城页面,然后看着红袖直直的穿过屏幕,丝毫没有发现异常,这才悄悄收起。只有她一个人能看到的话,那就更加方便了。 红袖放下汤蛊,又把门窗打开,房间里一下子亮堂起来。她看着明珠面色如常,没有动怒的征兆,便笑道,“我就知道老爷不会为这事儿生气。” 明珠:?? “老爷已经半天没有进食了,先吃点东西。”红袖坐在床边圆凳上,取过她带来的汤品,盛了一碗,又拿出汤匙,准备喂给明珠。 明珠跟原主一样不喜欢别人喂食,于是伸手接过去,“我自己来。” 红袖也不坚持,把汤碗递给了明珠。她逆着光,神色温柔的看着明珠进食,轻声低语,“妾室偷人搁哪都是丑闻一桩,但我知您不会在意这些,便与李妈妈商量,先把他们关在柴房里,等候您发落。” 明珠:“……”原主得多大的心呐,被戴绿帽子都不在意? 不过她没有继承原主完整的记忆,怕是有自己不知道的事在其中也说不定,因此没有多说,只神色如常的继续喝汤。 红袖果然接着说道,“这次我也看走了眼,没想到黄氏这么老实的人,竟然做出这种事,真是人心难测。您对她有救命之恩,又锦衣玉食的把她养在府里,她便是念着您的恩情,也不该让您如此丢颜面。虽说您不在意,但她这么做实在是……” “唉!她也不是完全忘恩负义,事发之后,她说愧对于您,差点要碰壁以死谢罪,我让人拦住了,总归肚子里还有一个孩子,稚子无辜,大人的事,何必牵连到孩子?” “老爷宅心仁厚,从不苛责后院这些人,可黄氏这件事毕竟是丑闻一桩,若是处理不好只怕会让人诟病,我看不如像当初的程氏那样处理,免得留下什么隐患。老爷,您说呢?” 这怎么又冒出来一个程氏?她脑子里一点印象也没有啊!明珠头大如斗,硬着头皮点头,“也好,你看着办。”当了那么多世炮灰,明珠最擅长的就是不动声色的伪装原主。 红袖没有发现异常,点头应道,“老爷安心,我会处理干净。” 明珠不傻,这短短的接触中,她已经发现,红袖不仅仅是原主的妾室那么简单,而原主似乎也不单单是个老纨绔,这两人肯定有什么秘密。 奈何她接收的记忆只有一半,很多东西云里雾里的,她看不透彻。希望原主没有留下什么大麻烦,她替他戴绿帽子、当笑柄、照顾一大家子已经够有诚意了,再留下一堆烂摊子不是坑人么? 她又不是抢了他的身体,而是原主死了之后,与系统交易,她才能接替他活下去,具体的交易内容她不知道,但是一般都是皆大欢喜,系统对待这些交易者,可比对她好太多了。 红袖走了之后,明珠让人关上门,说要休息一下,任何人不得打扰,然后开始研究她的淘宝商城。 此商城与她在现代使用的淘宝差不多,物品丰富,应有尽有,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买不到的!当然,前提是你有足够的钱。 商城可以支持银两、银票、黄金等各种充值方式,这个对明珠来说不是问题,堂堂国公府还能没有钱吗? 明珠想到了就准备立刻试试,于是她招呼门外侯着的小厮进来,“半斤!” 嗯,没错,原主的两个小厮,一个叫半斤,一个叫八两。 “老爷您有什么吩咐?”半斤进来之后问。 “你去账房给老爷支点银子,嗯,先支一万两。” “是,老爷。” 一盏茶的功夫,半斤就小跑着回来了,只是脸色不大好看,“回老爷,账房齐先生说,咱们府上没有这么多银子。” 明珠一愣,怎么会?堂堂镇国公府连一万两银子都拿不出来么?她接到的记忆中镇国公富着呢,不说每年的俸禄,光是皇帝赏赐的都花用不完,更别说他还有田产无数,店铺也有几间,怎么着也不至于一万两都拿不出啊? 半斤自觉没办好老爷交代的差事,心里有些打鼓,试探着建议,“老爷,不如叫王管事过来问问?” 王管事全名王傅清,是府里的管家,基本上府里头的大小事务都是他在打理。因为府里没有女主人,而魏明珠又不管俗物,所以这府上的大小事务,甚至人情往来,都交给了王傅清。内宅的事他一个外男不方便插手,便由李妈妈打理着,李妈妈是魏明珠发妻李氏的陪嫁丫鬟,对李氏忠心耿耿,李氏死后,便一心一意的照顾着魏明珠,帮他管理后宅。 偌大的国公府交给两个下人打理,也是挺稀奇。不过镇国公府向来荒唐,再稀奇的事发生在这里,也没人觉得奇怪。 明珠压下心头的怪异,吩咐半斤,“去把王傅清叫过来。” 片刻之后,一个身材瘦削的中年男子急匆匆走进来,行礼后道,“老爷,您找小人?” 明珠点头,“我问你,账房里为何连一万两都支不出来?” “这……”王傅清面露难色,踌躇着不知道该怎么说。 “但说无妨。”明珠倒不是怀疑被他贪墨了还是怎样,毕竟是原主钦点的人,能让他托付府中大权的人,必是亲信无疑,她不至于连这点信任都没有。 王傅清又拱手行了一礼,然后照实说道,“今年四月里大旱,六月里又大涝,庄子上收成无几,您做主免了庄户们今年的租子,这一项就让府里少了七、八万两收入。六间铺子,盈利的只有两家,其他四家都是亏本,总得下来,还亏空不少。您今年还被罚俸一年,因此这一年我们都是在啃老本,几乎没有出息。而且您跟三少爷每月都要支走上万两,这么算下来……” 家财万贯也不够折腾啊! 王傅清这句话没说出来,但明珠听出了他的意思,可是原主每个月支走上万两银子干什么?要知道这时候的物价并不贵,二百两银子就足够普通小户人家花销一年了,一万两可不是小数目,而且还是每个月一万两。 “您不找我,我也正打算跟您商量,账上还剩八千两银子,离过年还有三个月,不算府上的月例、花销,丞相宋大人、大理寺卿沈大人、户部尚书陈大人……还有崔家二老爷的生辰都是在年前,这礼该怎么备?还有大小姐那边,这一胎怕是冬月就能搁下,这礼若是还按以前的备……” 王傅清不说了,只拿眼睛巴巴的看着明珠,就差明晃晃的告诉她——老爷,咱穷的快揭不开锅了! 第3章 又混又浪老纨绔3 明珠做梦也没想到,原主能穷成这样,堂堂镇国公竟然穷的快揭不开锅了! 不对,原主不是穷,而是太败家,到底怎么花,才能每个月都支出上万两啊! 明珠状似不经意的随口道,“诶?我支过这么多银子吗?没觉着支过几回呐?” 明珠恰好没有原主支银子的记忆,也不知道他把这些银子都花到哪去了。她觉得,若是能摸清这些银子的去向,大约就能知道原主那些隐藏的秘密,或许,他在暗中谋划着什么也说不定。 原主向来不通俗物,因此明珠这么说,王傅清毫不怀疑,仔细的跟她罗列起了原主支银子的名头,“您上个月初七支走两千两,去了东帽胡同薛姑娘那。初九支了一千五百两,去了北街沈姑娘那。月中到月底,前前后后总共支了五回,都用在了春风楼绯月姑娘那里,约摸近万两……” 明珠:“……”什么阴谋诡计,隐藏秘密,好嘛,都花在了红颜知己身上! “三少爷每个月与朋友吃酒、游园、听戏、办宴会的花销,约摸要一万多两。上个月初八一下子支走了两万两,说是要举办马球赛,请了京里许多的公子少爷,在城外庄子里热闹了小半月,后来又回来拿了一次银子,账上记的是五千两……” 王傅清想着既然说了,干脆把三少爷的花销也一并说了,也叫老爷知道知道,这位小爷花钱有多厉害。他一个做下人的,不敢明说,可眼下府里头这光景,也由不得他瞒着掖着了。 明珠脑门直抽,好么,还有个更败家的,一老一少都是败家玩意儿!不说今年收成不好,府里没有一点进项,就算是丰年,也经不住这俩败家玩意儿如此挥霍啊! 这位三少爷,正是原主的便宜儿子,在明珠所接收的记忆中,这位少爷跟他爹一样的又混又浪,吃喝玩赌样样精通,若不是年纪还小,被拘着不让沾女色,这位估计也得是青楼常客。 既然有三少爷,那就说明上头还有大少爷和二少爷,这就要说一下镇国公府的人员情况了。魏明珠十五岁娶妻,发妻李氏,出身于孔颍李氏,嫁过来后,先后孕育了三子一女,颇得原主敬重。只是李氏命薄,当了国公夫人没多久,就病逝了。 而她所出的四个孩子中,长子魏长风,娶妻太傅崔胤之女,成亲后第二年就战死沙场,仅留下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女儿。 次子魏长平,娶妻京兆伊沈同安嫡长女沈氏,但是成亲当月,魏长平被派往战场,一去不回,未留下一儿半女。 长女魏云曦,远嫁清河崔氏,已育有一子,现在正怀着第二胎。 三子魏长安,今年十五岁,尚未娶妻,纨绔名声在外,也没哪个门当户对的女子愿嫁。 除此之外,魏明珠还有一个庶子,取名魏长生,今年约摸六七岁,因为不得原主重视,所以关于他的记忆很少。 也就是说,现在国公府里头活着的主子,也就只有明珠,长媳崔氏、次媳沈氏、三少爷魏长安、四少爷魏长生,以及大房嫡长孙女魏锦茹。另有魏明珠的妾室若干,算是半个主子。 国公府里的人员关系,算是京里头最简单的了,不过明珠到现在也没见全乎。崔氏与沈氏,每个月初都会到城外灵云寺烧香,一般会在寺里住上三天才回来,今天刚好是初二,也就是说没人给她们报信的话,明天才会回府。孙女魏锦茹也跟着去了。魏长安去办什么马球比赛,半个月没着家了。倒是魏长生在她刚醒来的时候见过一回。 当时一群女人在她屋里叽叽喳喳,魏长生就沉默的站在角落,瘦瘦小小的,看上去十分木讷。她醒来的时候也没见他上跟前,后来她让人都出去,他就随大流走了。明珠当时也是初来乍到,没怎么注意他。 也就是拢共这么几个人,每个月都要支出两三万两银子,大头是魏明珠和魏长安,其他几人连他们的零头多都没有! 而现在,账上只剩下八千两,光是年前这些个人情往来都不够,更别说,过了年好像也没有什么进项。所以,她现在应该操心的不是怎样挖掘原主的秘密,当务之急是先想法子赚钱。 唉!头疼!还以为可以直接悠闲自在的过退休生活呢,没想到还是要奋斗啊! 不过说到赚钱,明珠脑海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把淘宝里的东西,找一些合适又稀奇的拿出来卖。她穿越那么多世,对古代的工艺水准还算了解。她确信,淘宝里那些卖十块八块的工艺品,搁这里她能给它卖出天价! 但是考虑到自己现在是养伤期间,没有三两个月都离不得府,也避不开人,那些东西总要有个出处,不可能凭空就给它拿出来,所以这条路子还是得慎重。 明珠思忖片刻,问王傅清,“你说说亏损的四家铺子是个什么情况。” 王傅清略一吃惊,没想到从来不管俗物的老爷,竟然问起了铺子的事。不过仔细想想又不觉得意外,府里都到了这般山穷水尽的地步,老爷再不过问,还能坐等着喝西北风吗? 当下,王傅清便把几家店铺的情况说了一下。 “这四间店分别是银楼,点心铺,木工坊,瓷窑厂。银楼今年不景气,是因为黄老师傅去世后,一直没找到能接替他的银匠师傅。银楼的生意全凭师傅一双巧手,没有一个能撑门面的师傅,这客人慢慢就流失了。” “点心铺是因为年初的客人中毒一事,那家人闹了一回后,咱们的铺子就鲜少有人光顾了。” “木工坊则是因为东街又开了几家木工店,做工精细,价格还比咱们便宜,行事又霸道,抢走了咱们全部的客人,但是因为是三王妃的铺子,咱们也不能硬来。”说起来,王傅清也是无奈的很,按说自家店有镇国公府撑腰,就算是三王爷也得礼让三分,断不至于被人欺压成这样,可老爷行事颇为……呃,不拘小节,总是给京里头增添不少笑料,连带着,国公府的威信也日渐式微,很多人都不把国公府放在眼里了。 “至于瓷窑厂,今年所有的瓷窑都不景气,不止咱们一家。” 王傅清说完,又补充了一句,“另两间盈利的铺子是米店和粮店,但因为今年没有新粮,靠着旧粮维持,生意也是大不如往年,甚至还填补不了其他四间铺子的亏损。眼下,恐怕连旧粮也快没有了……” 好嘛,没有最遭,只有更糟!明珠现在已经没有心情计较了,债多了不愁,亏四间是亏,亏六间也是亏,反正也不指望这些铺子给她赚钱了。 明珠脑海里迅速思考着各种方案,结合着原主记忆中的大魏朝风俗习惯,最终选择了她觉得比较稳妥的一种。不过在实行方案之前,她还有一件重要的事要做。 明珠抬头,对王傅清说道,“你去把木工坊的店契拿出来,给三少爷送去,就说我说的,以后公中不会再给他一个子儿,他要银子就自己去挣,能挣多少,他就花多少,挣不到就等着饿死!” 呵!小小年纪比他老子还能败家,亲爹都断气了还在外面浪荡,不调教调教,这儿子她是没法要了! 第4章 又混又浪老纨绔4 “……老爷原话便是这般说的。”王傅清一字不落的把明珠的话转告给魏长安,同时把手中的店契递给他。 正在跟一帮朋友庆祝马球胜利的魏长安,一下子涨红了脸,又是羞恼又是局促不安,魏长安虽然平时也挺混蛋,但是最怕他爹,他爹一板脸,他能吓尿的那种。 往常只要他不惹事,他爹一般不会管他,更是没有限制过他的花销,他大手大脚惯了,左右他爹就他一个嫡子,家里的产业都是留给他的。也因此,他在一群按月拿例银的朋友中,过得滋润极了,出去吃酒玩耍都是他掏银子,朋友们都乐意捧着他,他也挺享受被人追捧的感觉,因此现在乍一听说,他爹不给他银子了,魏长安立刻急了。 可是众目睽睽之下,他又怕在朋友面前丢脸,被人笑话,于是沉着脸道,“不可能!我爹从不管我的花用,他就我这么一个嫡亲儿子,怎么会不管我的死活?王管事你是不是喝多传错话了?” 王傅清也是无奈,所谓家丑不可外扬,三少爷也是要面子的人,众目睽睽之下说出那番话,必定会让他被人嘲笑。他本也打算悄悄的跟三少爷说,奈何老爷明确要求必须当着所有人的面,断了那些酒肉朋友的念想,左右镇国公府被人嘲笑的事也不差这一件,名声这种东西早就没有了! 所以王傅清也只能硬着头皮道,“千真万确,小人不敢拿这种事欺骗少爷。” 王傅清说的笃定,魏长安心里便打起了鼓,好端端的怎么就突然停了他的银子?他这个月也没惹事啊!莫非是因为他办马球赛让爹生气了?还是因为他半个月没回家的事?魏长安胡乱猜测着,也顾不上被人嘲笑了,急得在房间里团团转,能让从来不管他花钱的老爹停了他的银子,这得气成什么样啊! “完了完了,我爹回去会打死我的!” 魏长安还以为是自己犯了什么错,才让明珠停了他的花用,还放出话来不管他的死活,因此心里七上八下的,怕回家免不了一顿打。 旁边的一群朋友纷纷轰笑着: “魏三你怕什么,你爹就你一个儿子,他还能看着你饿死不成?” “就是,就算明珠大人一时生气,你回去认个错不就没事了?” “再不行,哥几个先接济你一段时间嘛,总不会看着你受苦的!” 魏长安眉毛都快凝成一团了,瞪着眼睛道,“你们知道什么?我爹向来不管我花钱的事,这次竟然停了我的银子,八成是气狠了,恐怕回家免不了一顿打。”他这会儿倒是不怕被人嘲笑了,比起挨他爹打,被人说笑两句根本算不得什么。 闻言,离他最近的钱邵阳乐不可支道,“放心放心,你爹这回肯定不揍你!” 魏长安连忙问他,“你怎么知道?” 钱邵阳扬起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你还不知道么?昨晚上你爹跟襄小王爷在春风楼里抢花魁,结果被小王爷打断了腿,抬回家的。他都腿断了,还怎么打你?”钱邵阳说完,到底没忍住,捧着肚子,闷声笑了起来。即使早就听说这件事了,他还是想起一次笑一次,这位国公爷,可真是个有趣人! 显然,听说这件事的不止钱邵阳一个,他说完,房间里瞬间一阵哄笑声,还有些消息不灵通的在追问着,“真的假的?还有这事?快说说究竟是个什么情况?明珠大人真的被打断腿了?” 只有魏长安,懵了片刻,然后僵硬的转过身子,问王傅清,“这是真的?” 待得到王傅清肯定的回答后,魏长安脸色瞬间变得难看起来,没顾上多说什么,匆匆离开了。王傅清跟在他身后,朝众人拱了拱手,也跟上离开。 他们一走,房间里众人终于憋不住,哄堂大笑起来。 “明珠大人这次可是吃了苦头喽!” “可不是吗?一把年纪了还跟人抢花魁,明珠大人宝刀未老啊!” “哈哈!愚兄高见,可不就是宝刀未老嘛!只可惜,他招惹谁不好,偏偏去招惹小王爷!” “这要是一般人,还能看在镇国公府的面子上退让三分,碰上小王爷,谁的面子都不好使!” “可不是嘛!” …… 明珠到底还是先支了一千两银子,充进商城里,然后第一时间给自己买了止疼药、消炎药,古代医疗水平落后,万一伤腿发炎了,那不死也得瘸! 随后她又买了一本书——《玻璃烧制技术详解》。 没错,她第一桶金准备在玻璃上下手,一是她家刚好有个瓷窑厂,二是琉璃这东西在大魏已经出现了,只不过是从西边流传过来的,还是稀罕物,价值不菲。最重要的是,这样东西,她可以只给出配方,让下边人自己去研究,这样她就可以推说是以前看到的,比起凭空拿出什么要好解释的多。 明珠让人搬来床几,摆上笔墨纸砚,把玻璃烧制的用料、步骤等详详细细的写下来,幸好原主的字迹他有记忆,不然笔迹不同还得费心去模仿。 原主写的一手好字,笔锋凌厉,大开大合,有气吞山河之势,又有风清朗月之资。人常说,字如其人,只看原主的字,必然以为这是一个心怀开阔,清风朗月之人,与他表现出来的好色浪荡截然相反。 这就有意思了,明珠有些玩味的笑了一下,结合着她来到之后的所见所闻,她心里已经揣摩出了一点门道,原主当真不是个简单人物啊! 正感叹着,门外风风火火的闯进来一个人,离着老远就扯着嗓子喊,“爹!管家说您受伤了,怎么回事?伤的重不重?” 得,便宜儿子回来了。 明珠换了个姿势,斜倚在靠枕上,表情凉凉的等着魏长安进来。 门被霍然推开,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大跨步进来,模样长得十分俊秀,白白嫩嫩的,一点也不像浪荡公子的模样。 他此刻胸口剧烈起伏,脸颊流着汗,看起来回来的挺急,明珠心中稍感安慰,还不算彻底没救。 魏长安一见明珠此刻的模样,瞬间红了眼眶,心里难受极了,他爹几时有过这么落魄的模样。 “混蛋!我要找他去!” 魏长安脖子一梗,就要冲出去找萧怀报仇,萧怀敢打断他爹的腿,那他便去打断萧怀的腿! “回来!”明珠呵斥道,魏长安向来不敢违抗他爹的命令,条件反射性的停下了脚步,回头赤红着眼看明珠。 “你想去哪啊?还嫌笑话闹的不够大是?!” 明珠语气不善,魏长安心里顿时打了个突,刚才的焦急愤怒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对自己深深的担忧,他觉着,他爹就是躺着也能收拾他。 明珠语气不咸不淡道,“这件事不用你操心,你老子还用你替我出头?你操心操心你自己就行了。王傅清都给你说了?以后你的花用就从木工坊里出,木工坊挣多少你就花多少,若是木工坊亏损,你就等着饿死!” 从亲爹嘴里再次听到这话,魏长安还是不敢置信,“爹,您说真的?” “您说实话,是不是哪个姨娘又怀孕了?您想让我腾位子?” 第5章 又混又浪老纨绔5 明珠脑门直抽,一个没忍住,抓起枕头砸向了魏长安。 “蠢货!” 魏长安没敢躲,但是下意识的反手接住了枕头,看见明珠黑了脸,又连忙抱着枕头规规矩矩的站好,“那您好端端的为啥要停了我的银子?” 明珠不想跟这个蠢货说话,摆手示意王傅清跟他解释。 王傅清硬着头皮上前道,“少爷,不是老爷要停您的银子,而是因为咱们府上没有银子了,账上只剩下八千两,若少爷再像以前那般花用,只怕咱们连半个月都撑不住。” 啥? 魏长安瞪大眼睛,不可思议道,“怎么可能?咱家穷成这样了?!” 于是,王傅清又把对明珠的那套说辞,给魏长安重复了一遍。可即便如此,魏长安还是一脸见鬼的表情,“这,这怎么可能呢?” 明珠也不管他信不信,“反正我是把话撂这了,以后你就从木工坊支取银两。” 说完,她拿起墨迹已干的玻璃方子递给王傅清,道,“你找信得过的人,按这上头写的方法,去烧制‘瓷器’,烧成了先拿给我看看,再决定怎么卖。” “这是……”王傅清有些疑惑,明珠没跟他说这是琉璃配方,只道,“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等王傅清走了之后,魏长安看外头没人,又期期艾艾的挪过来,“爹,咱家真没钱了?” 明珠抬起眼皮,瞧了他一眼,不咸不淡道,“我骗你做什么?” 明珠一摆出这副神情,魏长安立刻就怂了,他讪笑着,“我当您也信了钱家富养闺女穷养儿的那套鬼话,想磨砺我呢,原来不是啊。” 明珠笑了一声,“这你倒是提醒我了,闺女是得富养,以后你每月再给锦茹二百两银子做零花,姑娘家家的,首饰衣服每月都要换新,没银子可怎么行?” 200两?也不多,他一个月随随便便都要花一万多两呢,手指头缝里漏点就够了。于是魏长安满口答应,“行,大侄女的零花银子我包了!” 明珠见他答应的爽快,一脸怪异,继而又想到,这孩子,莫不是还不知道木工坊已经连续亏损十个月了? 明珠顿时心生怜悯,一脸关爱道,“去,我这不用你了,你早日去接手。” 魏长安见她精神头挺好,不像病重的模样,便觉着她伤势并无大碍,或许是钱邵阳夸大了说辞也未可知,因此从善如流的行礼告退。 他倒没急着去木工坊,而是回了自己的院子,在外头玩闹半个月,他也累了,休息几天再去不迟。左右铺子就在那,又跑不了。 然而等到晚间的时候,魏长安就发现事情的严重性了,他爹竟然动真格的,连饭都不给他吃了! 起初过了饭点,还没有人来给他送饭,他就派人去厨房催,厨房里的人竟然说:老爷吩咐了,以后三少爷吃饭要先给饭钱,一天一两银子,给了才送饭,不给就不送。 魏长安活了十五年,第一次深深怀疑自己的身世,他可能不是他爹亲生的! 不,不是可能,而是一定!有亲爹这么坑儿子的么? 魏长安知道他爹说出的话不会轻易更改,因此也没敢去找他理论。可是自己兜里一个子儿也没有了,这可怎么办?最后还是拿他小时候过节收的金锞子,凑合着交了一个月的伙食费。 这时候,他已经有了些不好的预感,连饭都不给他吃的亲爹,能会那么轻易的让他从木工坊里拿到钱吗?果然,他第二天大清早的赶过去收银子的时候,被告知,木工坊已经连续亏损十个月了,半个子也拿不出来。并且还要劳烦他把工人上个月的工钱结一下。 魏长安:“……” 魏长安不好过,明珠也没有过的多舒坦。原主后院的那些美人儿们,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这个送汤药,那个送补品,你方唱罢我方登场,来来往往,好不热闹。明珠一开始还觉得温柔乡里挺惬意,不过一天,她就招架不住了。 最难消受美人恩,不是没有道理的。 最后明珠严令禁止她们探望,才偷得片刻清闲。 下午的时候,崔氏等人从灵云寺回来,这才听说明珠受伤的事,一行人又马不停蹄的过来探望。 明珠没见她们,只隔着屏风让她们请了安,崔氏要侍疾,也被她回绝了。大魏朝虽说男女大防不是那么严重,但寡居儿媳与丧偶公爹,实在是一个十分尴尬的身份,更别说共处一室了。原主似乎也十分注意这个问题,平常处处避免与她们碰面,连她们的请安都给免了,只每月初一十五请一次安。 毕竟他自己名声在外,风流浪荡又花心,一个不好,连累了这两个可怜的女子,他罪过就大了。 倒是小孙女锦茹进来与他说了会儿话,小姑娘今年刚满八岁,长得极其漂亮,大眼睛白皮肤,一见就让人十分喜爱。只是性格有些腼腆,说话细声细气的,十分软和。 明珠一见这么乖巧的小姑娘,就忍不住母性泛滥,巴拉巴拉说了一堆趣事,逗得小姑娘眉开眼笑。许是家教好,即便是笑,小姑娘也是拿手捂着嘴,矜持的抿嘴笑。 明珠越发喜爱,脱口道,“等爷爷伤好了,再带你出去玩!” 魏锦茹抿嘴轻笑,“爷爷又逗我开心,姑娘家怎么能抛头露面?”虽是这么说着,那眼神里还是十分渴望。自出生以来,她就随着母亲独居西园,除了逢年过节,鲜少出门走动,除了外公家与灵云寺,竟是哪里都没去过! 明珠也是想到了这点,不由心疼,摸着她的脑袋,郑重承诺,“放心,爷爷有办法!” 魏锦茹眼睛亮了亮,没说话,笑容又深了几分。 明珠见此,更是心疼,这孩子长这么大,很少有什么娱乐活动,崔氏与丈夫感情深,魏长风逝世后,她就有些心如死灰,若不是还有个女儿,她可能就跟着去了。现在她虽然人没跟着去,心却跟着走了,对孩子也就没那么上心。她自己吃斋念佛,清心寡欲,过得跟苦行僧似的,连带着小锦茹也过得十分沉闷,小小年纪,已经没了小孩子该有的朝气。 若是个男孩,原主可能就接过来自己教养了,可锦茹是女孩,他也没办法插手,顶多旁敲侧击的提醒崔氏一下。但显而易见的,效果并不显著,也不知崔氏是不是没明白他的意思。 第6章 又混又浪老纨绔6 明珠在床上躺了几天,觉得十分无聊,伤腿不能动,想出门透个气都十分困难,四个小厮合力,才能把他抬到外头软榻上,他嫌折腾,只麻烦了他们一次,就不再出去了。 这会儿躺在床上百无聊赖的,他就画了一个轮椅的模型,叫魏长安拿去木工坊给他做出来。 说起来,这个时代的发展水平还很落后,与唐初期差不多。吃食以蒸煮为主,而且种类单一,包子饺子炒菜这些都还没出现。衣服除了贵族穿的丝绸,普通人多以麻衣为主,连棉花都没有。粮食生产尚处在亩产百十斤的水平上,这还是良田的收成。 别看镇国公府上每月开支巨大,看似富贵繁华,一派鼎盛模样,其实对于这个时代大部分的人来说,吃不饱饭穿不暖衣才是常态。而且,镇国公府也不是如表面这般光鲜。 傍晚的时候,魏长安回来了,一脸喜色。明珠看他身后,没有带回轮椅,便问,“我让你做的东西呢?” 一个轮椅而已,他画的还是简化版的,大多数木工师傅一看便能做出来,半天时间也就够了。 魏长安喜滋滋道,“爹,儿子今天赚钱了!整整一百两呢!” 明珠心中有了不好的预感…… “您不知道,我拿出图纸后,木匠很快就做出来了。但是刚推出门口,就被淮南王府的人看到了,非要花一百两银子买下。那么简陋的东西,竟然花一百两买下,您说他们是不是傻?” “我觉着,这机会难得,这个卖给他们,咱们再做一个就是了,反正这东西做起来也不费事,还能凭白赚一百两银子,您说是不是?” 果然,明珠呵呵了两声,他还能说什么?早就知道这小子自带坑爹属性!算了,他这几天都忍过来了,也不差这一晚了。 淮南王府,被魏长安一百两银子卖掉的轮椅,此刻正被一个白衣青年坐着。男子生了一张极为好看的脸,剑眉星目,面如冠玉,只是那眉眼像淬了冰雪,淡漠而又疏离。 他的唇色薄而淡,透出几分羸弱,薄唇微启,“查清楚了?” 他背后的黑暗中,隐藏着一个人,看不见身形,只有低沉的声音传来,“查清楚了,魏明珠确实断了腿,这轮椅也是他亲手所绘。另外,他前几日写了一个方子,让王傅清送去瓷窑厂,烧出了这种东西。” 一块指甲大小的东西凌空射来,白衣男子伸手接过,摊开掌心一看,一块晶莹剔透的琉璃安静的躺在那里,在夜晚的灯火下,闪烁着绮丽的光彩…… 明珠终于坐上轮椅的时候,已经是两天后了,原因是坑爹儿子魏长安,又把轮椅卖给了丞相府的老夫人、杨国公家的老太君,呵呵,这么会做生意,看来是饿不死了! 明珠刚坐上轮椅,让半斤推着在院子里转了一圈,王傅清就满面惊喜的大步而来,“老爷大喜!老爷大喜!” 不用他多说,明珠只看到他手中捧着的玻璃花瓶,就知道他的喜从何来。 “老爷您看,按您给的方子,他们竟然烧出了琉璃!” “这可是琉璃啊!三年前西番进贡的圣物就是这个!圣上当时得了三套琉璃杯盏,一套送给了太后娘娘,一套赏给了杨国公,他自己留下一套,除此之外,再没听说过别地有这个的!没想到咱们自己竟然烧出来了!” 王傅清激动的面红耳赤,不停地惊叹着,明珠只等他平静下来,才问,“那依你之见,这瓶子能卖多少钱?” 王傅清大惊,“老爷您要把这个卖掉?” 明珠点头,“对啊,咱们府上不是没银子了吗?你该不会以为这东西只能做出来一个?既然掌握了方法,那还不是要多少有多少。” 王傅清脸上一红,他确实是这么以为的,毕竟瓷窑厂的人烧了许多次,才成功了这么一次。 “若是只有这一个,那自然是无价之宝,可若是以后能多产,这价格确实要好好斟酌。但也不能一概而论,具体还要看老爷您打算怎么做。” “所谓物以稀为贵,您若是只打算每年卖出几件,供世家大族观赏用,那自然是要价多高都不过分。若是打算大量产出,流入寻常百姓家,那卖三五两银子也可。老爷可知,这东西成本极地,三两银已是翻了十几番。” 明珠没想到,他这个管家当真不得了,连做生意一道也十分精通。不过他并没有打算自己去做玻璃生意,一是因为国公府没有这个人力财力去做这个生意;二是太麻烦,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道生意的利益有多大,有利益就会有纷争,他只想安静的过退休生活,不想卷入麻烦中。 而最重要的一点是树大招风。即便他没有继承原主完整的记忆,也能看出来他的处境,为什么前二十年都是威名显赫,名震天下的镇国公将军,老了老了反而声名狼藉起来?为什么两个能力显著的嫡子都落得英年早逝的下场,就只有不成器的三子与庶子存活?无非是功高震主的那一套,天下太平了,用不着他了,于是皇帝就开始卸磨杀驴了。 明珠看的明白,虽然他不苟同原主自黑保命的做法,但也知道若原主没有造反的心,这样做是最保险的,只看这几年镇国公府风平浪静的,没人病逝也没人横死,就知道他的做法是有些效果的。所以明珠没打算再次把国公府推向风尖浪口,玻璃的生意是块巨大的肥肉,但是他不能吃,也不想吃,他只打算给国公府赚点外快而已。 “你就说说,在没有人知道咱们能大量生产的情况下,每个月只有三两只瓶子问世,这琉璃瓶一个能卖多少钱?” 王傅清思考片刻,道,“约值五千到一万两,这得看买家对它的喜爱程度。” 明珠点头,确实是这个意思,要是碰见人傻钱多的冤大头,正跟人较劲的,十万两也卖得,比如原主与魏长安这样的。 “这个月有谁家需要送礼?”明珠又问。 “初十宋府老夫人过寿,二十三崔家二老爷过生辰,这月只有这两家需要送礼的。” 今天初八,后天就初十了,“就初十,你把这瓶子当寿礼给宋府送去。” 王傅清不明所以,但看老爷没有要解释的意思,只得忍下疑问,按他说的去做。 王傅清刚走,明珠就看到不远处一群环肥燕瘦的美人们,婀娜多姿的走过来,估摸着是打算来个偶遇。 明珠叹了口气,看来不祭出大杀器是不行了! “半斤,你去开我的私库,把进门右手边的一个红色盒子拿出来!” 明珠是偶然发现原主有个私库,钥匙他自己随身带着,除了他谁都没进去过,里面有什么东西也只有他自己知道。明珠去看过一回,都是些稀世珍宝类的,连他这个外来人都能看出来,许多东西大约是皇宫里都没有的。 古人大多喜欢弄些什么稀世奇珍之类的当传家宝,看来原主也不能免俗。明珠对这些珍宝没什么想法,他高兴的是,有了这么一个私库,他往外“拿”东西就方便多了,反正里面有什么根本没有人知道,还不是他自己说了算。 在他看来,原主的这些妾室之所以热衷于往他身边凑,纯粹是因为闲的!若是她们有了其他感兴趣的事,那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见缝插针的往他身边凑! 于是,他前两天就在商城里买了一套大杀器,偷偷放在私库里,就等着合适的机会拿出来。 不多时,半斤捧着一个红色的盒子过来,盒子分量不轻,他捧的有些吃力。 明珠唇角勾起一抹笑来,招呼着身边的姑娘们,“来来来,老爷今日教你们一件好顽的事——” “打麻将!” 第7章 又混又浪老纨绔7 继前段时间镇国公抢花魁被打断腿、妾室偷人被戴绿帽子后,镇国公今日又出了一回风头。原因是丞相府办寿宴时出现的一只琉璃花瓶。 丞相宋孝先是个大孝子,因此宋老夫人的六**寿办的极为热闹,来往宾客络绎不绝,光寿礼都收了半个院子,唱礼的小厮嗓子都累哑了。也因此,在他刚喊出“镇国公送琉璃花瓶一只”时,并没有引起别人注意,直到装着琉璃花瓶的盒子被打开,晶莹剔透、光华内敛的水晶一般的瓶子暴露在众人面前,一下子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这,这是琉璃?” “真是琉璃?” “像,又不像,上回见琉璃是在西番朝圣的时候,这件跟圣上得到的那三套差不多,但是成色似乎……更好一些。” “确实更加剔透,几乎看不到任何瑕疵,隔着瓶子看对面,与眼睛所见毫无差别!” “乖乖!好东西,从哪弄来的?除了西番进贡的那三套,再没听说还有别处有这个的。” “西番使者不也说这是他们偶然所得,天下再无第四件了吗?” “谁这么大手笔,这等奇珍都当做寿礼送来?” “我好像听到是镇国公?” “当真?” 这边的骚动已经惊动了主家,丞相宋孝先听到下人汇报后连忙赶了过来,听到这些人问,便证实道,“确实是镇国公所赠。” “好家伙,镇国公果然深藏不露,竟然还藏着这等奇珍!” “早就听说镇国公当年打天下的时候,搜罗了不少奇珍,先帝准他自己留用,看来此言不虚。” “那如此说来,这样的珍品都被他随手送礼,那府上岂不还有更好的?” …… 王傅清记着自家老爷的嘱托,瞅准时机,插话道,“不瞒各位大人,这琉璃瓶子并非老爷珍藏,而是瓷窑厂上新烧出来的。” “烧出来的?怎么可能!用什么东西能烧出来这等纯净无暇的奇珍?!” “就是,你这奴才,莫不是胡言乱语来哄我们?” “也未尝没有这个可能,俗话说,清莲出淤泥,烈火烹真金,这等澄净无暇的东西,若不是烈火灼烧,又该怎样做出来?” 一群达官贵人,品头论足,各抒己见,唯有一人问到了正点上,“你说……这是你们府上自己做出来的?” 问这话的是三王爷魏佑祯,他正在拉拢宋孝先,因此老夫人的寿宴他亲自来了。这会儿听到王傅清说琉璃花瓶是他们瓷窑厂里烧出来的,心里顿时有了一个计划。 众人一见三王爷也过来了,纷纷行礼拜见。人多眼杂,纵然心里有些打算,魏佑祯也没有当众表现出来,而是若无其事的继续参加寿宴,只是派了身边的一个随从离开。 魏佑祯派人上门的时候,明珠正在跟绿萝等人搓麻将,原主为了避嫌,从来不参与朝中大臣的宴请往来,向来都是礼到人不到,更别说,他现在断了一条腿,出门不易,不去才正常,去了别人还得怀疑他有什么阴谋呢。 听到三王爷派人上门的时候,明珠心下了然,有人来给他送银子了。 打从一开始,他就打算把玻璃方子卖出去,一次性赚个大的,也省了后面的许多麻烦。只是这买家得好好选择,不巧,三皇子正是那个首选冤大头。 为什么这么说呢?这得从皇室的现状说起,今上子嗣不丰,生下来的皇子不少,但存活下来的只有三个。而其中,大皇子刚愎自用,三皇子目光短浅,六皇子阴险狡诈,没有一个是好相与的。之所以选三皇子,就是因为他没另外两个聪明,而且他们之间有过节。 圣上迟迟不立太子,让三位皇子每个都觉得自己有希望,因此眼下正斗的火热,在朝廷里拉帮结派,已隐隐有三足鼎立之势。而且三个人都曾拉拢过原主,原主知道自己处在什么位置,断然拒绝。大皇子六皇子是拉拢不成也不愿得罪他,而三皇子则是非我即敌,不能为他所用便是敌人。 因此已经几次三番的针对原主了,之前王傅清说的木工坊生意被抢,背后也有他的影子。 明珠亲自接待了三皇子派来的人,果不其然,对方开门见山的就提出,“明珠大人开个价,这琉璃方子多少银子肯卖?” 明珠笑了,非要上赶着给他送钱,他还能拒绝不成? “既是三王爷想要,我也没有不给的道理,这样,我给你算便宜点,十万两,怎么样?” 来人刚要发怒,又听明珠接着说道,“要知道你见的那个瓶子,烧成也才用了三五十文钱的成本,这一转手卖个万儿八千两,可不跟白捡似的?卖上十个八个这样的瓶子,这十万两不就出来了?你要是做不了主,就回去问问你家王爷,他若是知道成本这么低廉,我却只要他十万两,算不算多?” 不多,当然不多,来人十分震惊,他怎么也想不到,这琉璃的制造成本会这么低!可是十万两……王爷怕是舍不得。照王爷的意思,他要的话镇国公就该双手奉上,银子?意思意思就行。 正权衡着,门外一个小厮来报,大皇子派人要见老爷。三皇子派来的人心里一惊,立刻知晓了大皇子的意图,连忙道,“就按明珠大人说的,十万两就十万两!” 明珠轻笑,这不就结了,做生意嘛,就得双方都心甘情愿才成,明珠觉得自己不是个好人,你看,把人卖了他还心甘情愿的感恩戴德,觉着自己捡了个大便宜。 三皇子的人回去拿银票了,明珠回绝了外头求见的人,奋笔疾书又写了一个方子,吹干墨迹,折起来递给王傅清,“去,把这琉璃方子献给圣上……” 一物卖二主,这可不是他故意坑三皇子,毕竟对方也没说要买断,他报的可是这一份方子的价格,买断的话,肯定不止这个价! 至于送给圣上,也是他权衡之后的考量,他十万两卖给三皇子这么大的利益,势必会被有心人当做他站队的信号,这可不是他的本意,所以拉圣上当垫背是个不错的选择。左右他们是亲父子,还能相互抢生意不成? 御书房里,兴元帝端坐在玉案后,盯着面前的一张纸,字迹是他熟悉的,内容也不陌生,之前暗卫已经传回来一份了,可魏明珠此番举动却让他摸不透。 “你说他这是什么意思?想让我们父子反目成仇?” 底下站着的杨国公,笑了一声,“依臣之见,魏明珠这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卖给三皇子银子到手了,又转头送到您这邀功,也就他这个混不吝的能干出这种事。” “是吗?”兴元帝随口说了一句,看不出什么态度,他随手把琉璃方子搁在一边,又接着之前的话题道,“明珠这一病,怕是三两个月上不了朝,爱卿觉得谁能暂代兵部尚书一职?” 杨国公心里明镜似的,圣上要趁魏明珠断腿之际,夺了他的实权,说是暂代,恐怕以后也不会还回来了,因此配合着他演戏道,“臣推荐兵部侍郎杨鸿广,此人能力出众,能谋善略……可担此大任。” 杨鸿广是圣上的人,在兵部侍郎的位子上坐了五年,之前魏明珠当兵部尚书的时候,不怎么管事,都是他一手掌握着兵部,虽无尚书之职,却有尚书之实。 兴元笑了起来,“爱卿与我所想一样。” 第8章 又混又浪老纨绔8 玻璃方子的事,明珠卖出去就不管了,反正他的钱已经到手了,圣上与三王爷怎么处置他管不着。但不管是三王爷,还是兴元帝,玻璃的生意想做起来,都需要筹备一段时间,因而琉璃一物在丞相府昙花一现后,没了后续,又渐渐冷了下去。倒是一股麻将热,在京城里悄悄兴起。 一开始明珠只教了绿萝等人玩,只想着让她们学会了能给他留点清闲。然而万万没想到,他低估了麻将的魅力,也高估了国公府的保密性。 绿萝等人学会了麻将之后,渐渐沉迷其中无法自拔。对于她们来说,每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吃饭穿衣都有人伺候,不用带孩子做家务,也不用赚钱养家,整天关在院子里无所事事,梳个头都能枯坐半天,除了变着花样讨老爷欢心,再没有旁的事情要做,因此此时出现一个打发时间又好玩的东西,可不就沉迷其中了? 明珠的目的达到了,因为绿萝等人自从学会麻将后,她们发现——要什么老爷?老爷哪有麻将好玩! 于是,绿萝等人从以前的变着法子偶遇老爷,到现在的一睁眼就派丫鬟去抢位置,只用了不到半个月的时间。 为什么位置还要抢呢?那是因为后院只有五位姨娘,四个人的麻将局,刚好多了一个,所以只能是谁先到就谁玩。 抢到的自然欢天喜地,可是没抢到的如何甘心?于是又去找老爷要了一副,跟丫鬟们一起又开了个牌桌。虽说没有跟其他姨娘们一起玩的尽兴,但聊胜于无,闲着打发时间罢了。也因此,后院伺候的丫鬟们,也都跟着学会了玩麻将。 渐渐地前院的小厮也会玩了,再然后,不知道谁传了出去,京城里高门大院的贵妇小姐们也开始玩起了这项游戏。 京城里都是高门大户的,谁家没养着几个工匠?因此知道牌面,雕几副麻将也不费事。有钱人家直接用玉石,没钱的也能找到替代的,但不管用什么材料,都没有镇国公府那两幅麻将摸起来手感好。那两幅麻将,非金非玉非石,手感盈润,色泽通透。最重要的是,所有牌背面看起来都一模一样,不像他们自己用玉石刻的,背面的花纹乍看相同,但玩了几局就能记住什么花纹是什么牌,不够严谨。 于是,有一些贵夫人就开始打听,国公府里的牌是什么材料做的?还有没有多余的?能不能匀出来几副? 明珠没想到,连给后院女眷玩耍的物什都能让别人注意到,府里头还能不能有点**了?! 他一开始就觉着红袖绿萝这些人,又不是正妻,按说妾室一辈子也不会有机会出门跟人打交道,所以拿给她们玩的东西他没有特别小心,两幅麻将而已,他还特意选的没有标识的,反正这些东西就跟女眷的手帕首饰衣服差不多,算是私物,不会流传出去的。 他自己也知道,府里头肯定不缺眼线内奸,但凡事总要有个度,女眷的私物总不能也给泄露出去?然而事实告诉他,还真就能泄露出去,别人连他家麻将的手感如何都知道的一清二楚,这就有点过分了,也太不尊重人了?那是不是连他每天穿什么亵裤也知道的一清二楚啊? 明珠有点生气,他都替原主感到憋屈,明明是功劳盖世的镇国公将军,却要为了避免皇帝猜忌,装疯卖傻,让人嘲笑的同时还要免不了被人轻贱。 唉!愚忠害人呐! 明珠不敢苟同原主的做法,但现在的他连原主的完整记忆都没有,也没办法一言不合就起兵造反,当然,太平盛世里他也不愿挑起战争,只是总得有些自保的实力啊…… 明珠心里不痛快,进了私库关上门,一口气在淘宝上买了三大箱子的金银首饰,什么古风发簪发钗流苏步摇簪子古典头饰,什么原创手工雕刻黑檀木桃木汉服民族头饰,各种玉石、珍珠、翡翠、水晶、钻石等古典首饰,凡是明珠看着好看的,全部买了下来,反正也不贵,二三十文一件,重要的这不是他在现代时候淘的那种仿货,而是真金白银的,不是光好看而已。 明珠买了三大箱子后,又挑起了古装汉服。大魏的服饰与魏晋时期的差不多,细节之处有些许不同,但大致上都差不多,但谁又规定衣服不能革新呢?明珠按锦茹的身材,一口气买了十几套广袖流仙裙,各色各样的都有,然后去掉吊牌标识,又塞满了三大箱子。 上午小孙女陪他吃饭的时候,恰巧说起了崔府二老爷的生辰,小姑娘表情有些烦闷,明珠就留了心,饭后问了她的丫鬟才知,崔氏吃斋念佛穿着朴素,连带着魏锦茹也没有几件像样的衣服首饰,而崔府的表姐妹们,又喜欢相互攀比,所以每次去崔府,魏锦茹都是被嘲笑的对象。古代孩子早熟,七八岁的小姑娘,正是爱美爱俏的年纪,就算她不跟人攀比,那也经不住别人嘲笑。 她又是个什么都憋在心里的性子,也不会跟崔氏说,崔氏日日吃斋念佛,也注意不到她这些心事,反倒是明珠这个伪爷爷发现了端倪,这才想着给小孙女添补点衣服首饰。 他看的出来,这小姑娘本就有些自卑敏感,又没什么朋友,怎么经得住别人这般嘲笑? 西园厢房,丫鬟巧儿从箱子里翻出一件天青色齐腰襦裙,问魏锦茹,“小姐,这件可行?” 魏锦茹看了片刻,摇头,“不行,这件去年穿过,颜色旧了,样式也老,知琴姐姐去年就说不好看,今年再穿又要被她笑话。” 巧儿放回去,又翻出一件稍新一点的杏色襦裙,“这件呢?” “也不行,裙角那里抽丝了。” 巧儿又翻了几件,无一例外全都有各种各样的毛病,挑到最后,魏锦茹也放弃了,“算了,她们笑就笑,反正我也习惯了……” 这种事怎么能习惯?巧儿看见她泛红的眼眶,怕是又想起了往日的委屈事,不由劝道,“小姐,你为什么不跟夫人说呢?谁家未出阁的小姐不是打扮的花枝招展的?您可是堂堂镇国公府的嫡孙小姐,何苦这般委屈自己?除了每季度公中量裁的三套衣裳,再没有别的了,小姐又在长个,去年的衣服今年就不能穿了,只这三套衣服哪里够穿?” 魏锦茹卷着帕子,垂着脑袋,“算了,不要麻烦母亲了。” 母女之间竟用麻烦这个词,可见母女俩有多生分。 正说着,外头突然传来两声扣门声,“巧儿姑娘在吗?老爷派咱们给小姐送些东西。” 巧儿连忙出去,院外站着几个粗使婆子,脚边一溜排开了几只大箱子。 巧儿上前问道,“宋婆,这是什么?” 宋婆笑道,“咱们哪知道?老爷使咱们送来的,听说是老爷私库里抬出来的,应当是好东西。” 什么东西能装这几大箱子?巧儿压下疑惑,指挥着人把东西抬到小姐院子里。 魏锦茹听到祖父派人给她送东西,在屋里坐不住了,忙出来看,只见下人抬着六只半人高的红木箱子进来,有些轻有些重,也不知道里头装的是什么。 “小姐,可要打开看看?”巧儿问。 魏锦茹也好奇的很,但她向来不是张扬的性格,此刻见院子里人多,便先让巧儿去送了宋婆等人,等屋子里只剩她们主仆几人时,才点了点头,道,“打开。” 丫鬟们虽不如那几个婆子有力,但掀开箱子的的力气还是有的,因此几个丫鬟上去,一人一个箱子,全部打开了。 “呀!” 甫一打开,屋子里顿时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吸气声。三箱子金银珠宝,三箱子锦衣华服,别说丫鬟们,连魏锦茹自己都没见过这么多的衣服首饰摆在面前。 丫鬟们惊叹连连,魏锦茹却拿帕子捂住嘴,湿了眼眶…… 明珠又使人给崔氏传了话,让她去掌掌眼,看有没有违制的,他只有原主的记忆,而原主对女眷的首饰一窍不通,所以他也不好分辨有没有逾制的。在藏个龙袍都能诛九族的古代,还是小心些为好。 崔氏收到这话的时候,已经在魏锦茹房间里了,外头那么大动静,她如何听不到?只是没想到自己这个母亲如此不称职,连女儿家的衣服首饰都要公爹操心。崔氏又羞又愧,回想这些年对女儿的不管不问,终究是自责的,她只管自己一味的沉浸在长风去世的痛苦中,却忘了锦茹是她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子,长风还活着的时候就说,他要让锦茹成为这世上最幸福的姑娘,只是…… 崔氏悄悄擦了擦眼睛,看着惊喜雀跃的试衣服首饰的女儿,突然惊觉,她已经许久没见过女儿的笑容了。 “母亲,这件好不好看?” 崔氏忽然笑了,“好看,好看,你配上这支珠花试试。” …… 第9章 又混又浪老纨绔9 魏锦茹长这么大头一回被表姐妹们赞叹羡慕,竟让她有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打她一进门,屋子里的小姐妹们眼睛就黏她身上挪不开了。 她今日穿了一件红色渐变交领襦裙,裙角是鲜艳的大红色,层层叠叠,如同盛开的鲜花,越往上颜色越浅,及至腰间以上已经变成纯白色。这样的渐变色襦裙是所有人从来没有见过的。只此一样就够让人吃惊了,然而最令人惊叹的还是这衣服的料子,不是丝绸不是绵衣,触感柔软,轻薄如纱,她整整穿了九层,却仍然飘逸出尘,着实令人惊叹。 别说姑娘小姐们惊叹,连一众上了年纪的夫人太太们也眼热不已。不管哪个年龄段的女人,几乎没人能拒绝得了漂亮衣服的诱惑。一众爱美的闺阁小姐们,围着魏锦茹打听,被问的紧了,巧儿一不小心说漏了嘴。于是一众小姐们又从惊叹转为羡慕。 “锦茹妹妹真是命好,能得国公爷这样看重。” 这年头,哪个当家大老爷会重视一个丫头片子?更何况是亲自给孙女打点首饰衣裳?又不是嫡子嫡孙,能说句话都已经是受宠若惊了。别看这些闺阁小姐们,个个花枝招展、光鲜亮丽,但大部分人将来的命运,无非是嫁出去联姻,给父兄家族增添几分助力。一出生就注定了的命运,也难怪父辈不重视。 可现在偏偏出了一个魏锦茹,受尽当家老爷的宠爱,唉!人跟人不能比啊,别人家的爷爷怎么就那么会疼孙女呢? 明珠特意在崔氏母女快回来的时候在院子里等着,看到魏锦茹从马车上下来,欢快的跑到他跟前,“爷爷!” 明珠假装不在意,嘴角却快要翘到天上了,问,“今天玩的开心吗?” “开心!今天姐妹们都喜欢跟我一起玩!”说完,魏锦茹又有些不好意思,感觉像是在炫耀什么似的。 明珠笑道,“开心就好,明天还想不想出去玩?” 魏锦茹眼睛一亮,继而又小心翼翼的回头看崔氏。 要是在几天前,崔氏可能还会犹豫一下,现在却想也没想的点头,“想去就去。”她自己把女儿养的太沉闷,若是父亲能把她教养的活泼些,也没什么不好。 第二天明珠就带着魏锦茹去了城外的庄子上。庄子是先帝在的时候赐给他的,放眼整个京城,除了皇庄就数他这处庄子最大,由此可见,先帝对他的厚爱。 只不过时过境迁,很多事情已经物是人非了。 明珠此次到庄子上,不光是为了带小孙女出来散心,也是因为在府上天天有人求见,要么是为了麻将,要么是为了琉璃,还有人打听他私库里还有些什么宝贝的,让他烦不胜烦,索性出来躲个清净。 庄子上已经接到通知,早早的准备了起来。其实也没什么好准备的,主院即便常年没人住,也有人一直在打扫,随时都能住人。主要是大老爷突然大驾光临,让庄子里的管事心里有些七上八下的,不知道是不是要怪罪他今年的收成问题。 “属下朱源升见过老爷。” 不等明珠下车,管事就连忙上前请安,然后亲自搀扶着把明珠扶上轮椅。 “不必多礼,跟我还这么客套做什么?”明珠的记忆里有朱源升这个人,原是魏明珠账下一名勇将,后来在战场上受了伤,瘸了一条腿,魏明珠就把他安排在庄子上做管事,其实算是给他谋个生路。 朱源升十分坚持,“老爷,礼不可废。” 明珠只好随他,一众人浩浩荡荡的向庄子里走去。 这庄子说是在城郊,但因为古代出行不便,明珠一行人在路上就耗费了两个时辰,因此到到的时候已近中午,便先安排着用了午膳。 饭后又午睡了片刻,一觉醒来神清气爽,明珠闲着没事,便出去随便看了看。 此时已是十月下旬,初冬时节,庄子里有些萧条,明珠放眼望去,除了国公府的下人衣着整齐,庄子里的人大多穿着破旧,更有远处的佃农甚至衣不蔽体,裸露出来的皮肤都冻成了青紫色。 明珠看的触目惊心,想起之前王傅清说的今年庄子上收成不好,但他没想到不好到这个程度。明珠招来朱源升问,“今年庄子里不是没收租吗?这些人怎么还过成这样?” 朱源升扑通一声跪下,“老爷明鉴,属下绝没有弄虚作假,欺瞒老爷!” 明珠一手托起他,“我没有怪罪你的意思,只是没想到庄户过的这样凄惨。” 朱源升起了身,又向明珠拱了一礼,神情悲痛,“回老爷,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今年旱涝交加,颗粒无收,没饿死人全是因为老爷宅心仁厚,年年只收五成租子,因此庄户能攒下点余粮。今年更是免了他们的租子,他们靠着余粮,勉强能撑过去,不饿死已经是走了大运,怎还敢祈求吃饱穿暖?” “隔壁庄子里三五不时的就听说饿死了人,咱们庄子上一个都没有,为这,不知道庄户们有多感激您。” 明珠沉默片刻,又问,“丰年的时候亩产能达到多少?” “咱们庄子上都是良田,风调雨顺的年景,一亩地能出产一百斤左右。” 良田,风调雨顺的时候才一百斤,明珠再一次体会到了这个时代的残酷,对底层百姓的残酷。 “推我回去。” “是,老爷。” 这一晚,明珠没睡好,他骨子里其实是个懒散的人,要不然穿了九十九世不可能一次也没有逆袭成功。主要是他知道死了还会再穿,就算拼死累活的奋斗一把,到死了还是什么都带不走,所以他干吗费劲逆袭?躺死不就好了吗? 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就算系统给他开了金手指,他也没打算做一番事业,只想安安稳稳的做一个富家翁,逍遥自在,能活的久一点最好不过。 只是看了庄子上的情况,他没办法坐视不理。他虽然懒散,但还是有自己的原则与底线,对自己羽翼之下的人没办法置之不顾,刚好,庄子上的人正是他的责任范围。 罢了,就当积善行德了! 第10章 又混又浪老纨绔10 明珠一大早起来,就开始在庄子里转悠。他们这里是北方,粮食作物以小麦为主,少数地方也有种稻子的,都是一年一熟,产量又低,一人种上十亩地,也才收不到一千斤粮食,还要上交至少一半的租子,可想而知有多少人吃不饱了。 现在已是初冬时节,冬小麦都播种下去了,他商城里虽有亩产高的粮食,现在也不好再拿出来,只能明年再说。 “这一块地怎么没种东西?”明珠指着一处地方问道,别处都已经冒出了青绿色的麦苗,唯有这处一整片都是土色,什么都没有。 朱源升一早就在明珠院子外头侯着,见他要出去闲逛,便自发的接手了推轮椅的活,此刻听到他问,忙答道,“这一片地是留着明年开春种些青菜,一半供应到府上,一半拿去卖,也算是个进项。” 明珠点头不语,脑子里估量了一下这块地的范围,心里已经有了主意。回到主院,明珠吩咐朱源升,“去找些工匠来。” 朱源升没问他找工匠做什么,施礼领命而去。 接着明珠又吩咐半斤,“去通知瓷窑厂,让他们给我烧一些平面琉璃,越大越好,厚一点,结实一点。” 再然后,他又让八两准备笔墨纸砚,在纸上画起来。 “一会儿让工匠按着这个图,在那片空地上这样砌。” 还没吃早饭,明珠就下达了这么一串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命令,众人虽然疑惑,但长久以来形成的敬仰,让他们丝毫没有质疑明珠的话,而是按他说的去做。 唯有明珠心里头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没错,他要在自己庄子里推行大棚技术,种植冬季蔬菜,帮庄户们谋一条生路。 他在现代的时候去过草莓采摘园,对大棚的构造还算清楚,就算有不清楚的地方,在商城里买本大棚蔬菜种植详解也就都清楚了。反正最难的透明塑料都有玻璃代替了,也没什么难以解决的。 国公府的下人办事效率很高,半上午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打地桩砌墙了。朱源升跟在明珠身边,几次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明珠问他,“有什么话就直说。” 朱源升犹豫片刻,最终还是吞吞吐吐的开口,“老爷,您在这块地上建这个……什么时候拆?” 明珠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估计他以为自己在建什么亭台楼阁,占了地,担心会耽误明年的春种。于是他笑道,“不拆,废这么大功夫建好了为什么要拆?” 朱源升果然道,“那……明年的春种怎么办?” 本来他不该管老爷要做什么,只是春种时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尤其是今年这种光景,庄子上的人就指望着那几个月过来做工挣点钱养活一家老小,若是今年不种了,那…… 明珠没再卖关子,只道,“这件事我只跟你说,你先别传出去。” 朱源升连忙应下。 “我知道今年庄子上艰难,因此想了个法子帮庄户们度过难关,春上种青菜你能卖几个钱?按往年的价格一斤也就三四文,可要是把这些青菜放到冬天卖呢?” 朱源升愣了愣,“老爷,您是说……” 明珠截住他的话头,“没错,就是你想的那样,你自己知道就行了,不要说出去,小心隔墙有耳。” 朱源升一下子激动的脸色通红,“这,这,这可真是太好了……” 他就知道老爷最是怜悯百姓,绝不会眼睁睁的看着庄户们受苦,就算刚才不知道老爷要做什么的时候,他也不曾怀疑过老爷会不管庄户死活…… 朱源升热泪盈眶,扑通一声跪下来,“咚咚咚”连磕三个响头,掷地有声,把石板都磕的咚咚响。 明珠坐在轮椅上够不到他,只能任他磕完,然后说,“收着点,要是被人发现端倪就不好了。这东西做起来不难,最关键的材料也已经传出去了,咱们也就胜在新奇,抢在前头捞一笔,等第一批菜上市,不用等到明年,可能就被人学了去。” “你知道的,国公府里向来没有秘密……” 最后这句话明珠说的无比怅然,没办法,谁让国公府漏的跟个筛子似的,有点什么事满城皆知。 朱源升也是想到这点,连忙擦了眼泪,收敛了激动的情绪,继而又有些悲愤,“老爷出生入死,为大魏立下汗马功劳,若没有老爷你,这天下怎么可能轮得到他魏家来做!到头来却把您逼到这个地步!实在是欺人太甚!” 看,连一个庄子管事都能看明白的事,可见皇帝的卸磨杀驴做的有多明显。 明珠淡笑道,“算了,荣华富贵如过眼云烟,只要天下太平,百姓安定,我要不要那些虚名又有什么关系。” 这可不是明珠卖情怀,而是,原主他真是这么想的。 朱源升一个没忍住,又红了眼睛,却别过脸悄悄拭去。 庄子上的人听说老爷在建什么东西,纷纷自发的过来帮忙,也不要工钱,人都是知道感恩的,整个大魏朝再找不来比他们老爷更加宅心仁厚的人了,所有人都打心眼里感激他,能为他做点事都感觉与有荣焉。 于是在众人风风火火的努力下,不到半月时间,就砌好了二十个大棚。 这时候,朱源升才告诉庄户们,这是老爷为他们寻的新营生,一时间众人又感动地热泪盈眶自不必提。 而关于要种的菜种,明珠暂时没有插手,一来这些庄户们刚接触大棚,让他们种自己熟悉的蔬菜可以先积累点经验;二来等第一批蔬菜上市的时候,他们的大棚技术肯定就瞒不住了,别人也学着种大棚蔬菜的时候,他们再趁机推出新品种,不至于遭受市场冲击。 这个时代的蔬菜种类还很少,主要就是葵、藿、韭、崧、荠这几种,也就是后世的冬葵、黄豆苗、韭菜、白菜、荠菜这几样,据说南方还有萝卜豆角茄子,北方这里比较少见。明珠让人每样都种了些,反正他们大棚多,种类丰富了,明珠自己也吃的方便些。 明珠在庄子上过得很是潇洒,若不是还带着小孙女,他都不想回去了。魏锦茹这段时间也在庄子上玩欢了,明珠来的时候就给她带了男装,对人说这是他的四子魏长生,左右他们俩年纪相仿,又都鲜少出门,锦茹又是没长开的小丫头,因此扮上男装也没人发现不对。 魏锦茹刚开始还有些拘谨,可是跟着明珠转了几圈,一路上人人都喊她四少爷,并没有人发现异常,她渐渐地胆子就大了。后来都不用明珠陪着,她自己都能跟人玩到一起。她做什么明珠都不管她,爬山也好,钓鱼也好,甚至去大棚里劳作体验生活,明珠也都随她,甚至十分鼓励。他虽然想娇养孙女,但也没打算把她养成不知人间疾苦的傻白甜,关在笼子里当一个金丝雀。 趁着年纪还小,出来多体验一些,再过几年长大了,或许就没机会了。毕竟,这世道对女子太过苛责。 明珠正准备打道回府的时候,府上传来一个消息:黄姨娘病逝了。 明珠愣了好半天才想起这位黄姨娘是谁,正是他刚来的时候给原主带绿帽子的那位,当时他刚来还摸不清状况,就交给了红袖处理。怎么?这就就是她的处理结果? 明珠心里有些疑惑,这个“病逝”肯定不简单,古代大都讲究家丑不可外扬,有什么不能宣扬的事都是让当事人“暴毙”、“病逝”来处理,可是观红袖为人,不像是心狠手辣之辈,不然那天也不会那样跟他说。那么这个黄姨娘当真是病逝? 明珠不动声色的问,“那位呢?” 王傅清秒懂他问的是谁,连忙道,“那位在柴房里生了怪病,暴毙了。” 暴毙?是“被暴毙”? 明珠心里有点怪异,红袖说的处理干净就是这么个干净法?他心里不敢这么早下定论,准备回去探探红袖的口风再说。毕竟出轨戴绿帽子什么的还罪不至死,更别说还有孩子。 说曹操,曹操到。明珠刚回府,还没换下衣服,红袖就领着丫鬟来了,手里还提着食盒。 等丫鬟把食盒放下,红袖就让她们都出去了。她一边给明珠更衣,一边笑言,“老爷这一走半个月,府上可清净了不少。” 也是,知道他出城了,就没有人一天三趟的来拜访了,确实清净了不少。 “我走这段时间,府里没发生什么事?”明珠不动声色问道。 “老爷放心,府上一切安好。”红袖拧了帕子,来给他擦手,然后又伺候着他坐下用膳。这才压低声音道: “府上前段时间盯着的人多,没敢处理黄氏的事,您走这半个月,那些人放松了对府里的监视,这才把黄氏的事办妥。您放心,没惊动任何人。” 办妥的意思是……明珠还是没明白红袖到底是把人办死了还是给怎么样了,说是按程氏那般处理,可他连程氏是谁都不知道!唉!记忆缺失真是麻烦。 “你办事我放心。”明珠只好含糊着应付道。 等红袖走了,明珠在房间里沉思,他这么一直没有原主的记忆也是个麻烦事,总感觉原主身上有很多秘密,还是得想办法把缺失的那部分记忆找回来…… 明珠忽然灵光一闪,迅速调出商城屏幕,在搜索栏里输入“记忆”二字…… 第11章 又混又浪老纨绔11 明珠看着屏幕上显示的记忆胶囊,心道果然,商城里竟然什么都能买到。也不知道是不是系统特意加进去的,不然,又怎么会刚巧预测到他需要记忆? 只是价格有些离谱,需要二十万两银子。 明珠有些头疼,系统这是逼着他去努力挣钱呐!还以为卖玻璃方子的十万两可以撑一段时间呢。罢了,再努力一把,找回记忆再说。 明珠正在研究生财之道,外头有小厮通禀,醇王亲自登门拜访,说是来探望老爷。 明珠挑眉,大皇子魏佑醇的人来过几次,都被他拒之门外,现在是终于按捺不住亲自上门了吗?只是不知对方有何事非见他不可。 “国公府的大门可真难进,本王派人来了几回都吃了闭门羹,今天若不是本王亲自来,明珠大人是不是还打算不见?” 魏佑醇一进来就兴师问罪,面色颇为不善,看来被拒几回,向来是以礼待人的大皇子也动怒了。 原主虽然对皇帝演戏,怕被忌惮,对这些皇子就没什么耐心了,以他的威望,还用不着对这些不成气候的皇子们卑躬屈膝。而且皇帝巴不得他跟皇子们不沾边,省的谁跟他走的近了,得到他的助力谋权篡位。 所以明珠根本不用怕得罪这些皇子,因此面对醇王的质问,明珠只打着哈哈,“醇王息怒,这不是前段时间闹了笑话,腿脚又不便,哪有脸面见外客?”他说的无比坦荡,丝毫不为自己被人打断腿感到脸红。 魏佑醇嗤笑一声,“别个不见,怎地单单见了老三?还给了他那么大的一桩买卖?”说到这里,魏佑醇脸色有些青黑,“明珠大人,本王也不跟你拐弯抹角,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您是不是站队了?站到了老三那边?” 明珠明知故问,“这话从何说起?” 魏佑醇眯起眼睛,目光危险的直视明珠,“明珠大人忘了?上个月宋府摆寿宴那天,老三派人从你这买走了一个琉璃方子。” 明珠恍然大悟,“哦,这事啊,没错,我是卖给他了,那时候缺钱嘛,不过事后我觉着不好,又把方子献给皇上了。” “那你可知,父皇又把这方子给了老三,说既然是他花钱买的,就让他自己留着用。” “还有这事?”明珠这次是真的惊奇了,他一个多月没上朝,当真不知道宫里头发生的事。 魏佑醇见他模样不似作假,又收敛了表情,点头道,“千真万确。” 本来他在听说魏明珠弄出了琉璃方子时,立刻派人来求,没想到晚了一步,被老三抢了先。他还担心是魏明珠跟老三走到了一路,后来知道魏明珠又把琉璃方子献给了父皇,他便知道他担心的事没有发生。 当时他还幸灾乐祸了一下,老三花了钱,最后却竹篮打水一场空,什么都没落着。因为他就是吃了雄心豹子胆也不敢跟父皇抢生意。 只是事情后来的发展却让人出乎意料,谁都没想到父皇竟把琉璃方子全部给了老三,他自己完全不插手。父皇以前向来不喜欢皇子与民夺利,可是不做生意又没钱,没钱怎么经营人脉?因此他们想背地里挣点钱,也只能打着王妃的幌子,没想到这次父皇却一反常态,明确支持老三做起了生意,还是这样一笔稳赚不赔的生意,这就有些微妙了。 难道父皇倾向于老三坐那个位置?思来想去,魏佑醇觉得不能坐以待毙,因此才想着从魏明珠这里打开突破口,若能得到镇国公的支持,那便是获得了军方助力。老三便是赚的家财万贯,也休想坐上皇位! 魏佑醇想这么多也只是一瞬间的事,他直视明珠,道,“明珠大人先前说不会趟这趟浑水,谁坐在那个位子上您就忠于谁,可现在,不管您是有心的也好,无心的也罢,在有心人眼里,你就是属于老三一派,不然,您怎么会给他这么大的财力支持呢?” “你可知,老三的琉璃厂一天能出五千多件琉璃制品,一件卖到二十多两还供不应求。方子是你给的,那你应当知道这琉璃的成本有多少,这其中的利润您算算……” 明珠惊讶了一下,他虽知道这项生意的利润巨大,却没想到能大到这个程度,怪不得让醇王坐不住了。 明珠略一思忖,笑道,“这好办,我再跟醇王爷你做一道生意不就公平了?” 不是怀疑他站队吗?没事,他两边都站一站好了,反正这趟浑水不是他说躲就能躲过去的,既如此,那就把这浑水搅个天翻地覆! 魏佑醇一喜,“当真?”他本来只想探探魏明珠的底,没想到还有这等惊喜。 “怎敢糊弄王爷您?这项生意虽说利小,但上至达官贵族,下到黎民百姓,都会需要。而且一两个月就会用完再买,是一个能长期做下去的生意。不像琉璃,买不买都无所谓,对生活没什么影响……” 这样一说,醇王愈发期待了,忙问,“是什么?” 明珠微微一笑,“肥皂。” 送走了心满意足的大皇子,明珠拿着刚刚到手的十万两银票——为了公平,他把肥皂配方也按十万两的价格贱卖了。再加上之前从三王爷手上赚的十万两,刚好二十万两,这要是买了记忆胶囊,可真就一夜回到解放前了。 不过,也是没办法,找回记忆,他才能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那样赚钱也更方便一些。 魏佑醇拿着明珠给的肥皂配方以及两块样品回了醇王府,属下门客立刻迎了上来,“王爷,魏明珠怎么说?” 魏佑醇心情颇好道,“不用担心,魏明珠还没那么傻站到老三那边。” “那琉璃方子的事?” “这个他说是因为缺钱才卖给了老三。” “缺钱?”户部尚书陈应春道,“那,王爷我们要不要……”他比了一个送钱的手势。 魏佑醇摇了摇头,“不用,魏明珠若是用钱能收买的了,那他就不是魏明珠了。” 也是,即便魏明珠不能为他们所用,他们也都知道魏明珠是什么样的人。 接着,魏佑醇拿出明珠给他的肥皂配方,以及两块样品,道,“不过魏明珠还是给了本王一个惊喜,他说这样东西做起来,不会比老三的琉璃厂少赚。” “此言当真?” “想来魏明珠不会拿这事欺骗本王,他说女人的生意最好做,倒是有几分道理的。”魏佑醇道。 闻言,一众大老爷们围着两块肥皂,目光火热的研究起来。唯有兵部侍郎戴典立在一旁,若有所思。 “不对,王爷,这事有蹊跷。”戴典突然道,他想到一种可能,“魏明珠既给了您财力支持,又给了三王爷财力支持,莫不是想让你们两虎相斗……” “让六王爷坐收渔利!”陈应春接过话茬,显然他也想到了这里。 魏佑醇眼睛一眯,“你们的意思是,他暗中站在了老六那头?哼!老六毛还没长齐,就能得他襄助?” “王爷,虽然这只是我们的推测,但也不得不防啊!” “说的也对,再派一组人盯紧了国公府,有什么消息立刻来报!” 明珠若是知道了这番谈话,大概只能说一句——被害妄想症要不得。简简单单的一桩买卖,非要理解的那么复杂。 明珠用过晚饭,洗漱后遣退下人,又关好门窗,保证不会被人打扰,然后才买下记忆胶囊,一口服下,就睡了过去。那些隐藏的记忆在睡梦中徐徐展开…… 第12章 又混又浪老纨绔12 清晨,明珠揉着脑袋爬起来,记忆终于完整了,然而明珠却更加心塞了。他总算明白了无知是福这句话的含义,什么都不知道的时候他多幸福啊,现在好了,他以后只能提心吊胆的过日子了! 他原先还觉着原主被皇帝卸磨杀驴没造反太憋屈,他憋屈个鸟啊!整个大魏朝都找不来比他更胆大包天的! 算了算了,不能想,一想就脑壳疼。当务之急还是要赶紧赚银子,毕竟东帽胡同“薛姑娘”,以及北街“沈姑娘”都需要他养活呢! 哦,对了,还有春风楼的绯月姑娘,也等着他去赎身呢。 原主的宅心仁厚可真不是说说而已,所谓的薛姑娘、沈姑娘都是他昔日战场上的旧部,战场无眼,能全须全尾回来的都是撞了大运,更多的是眼瞎耳聋缺胳膊断腿的残疾人。这些人虽说有朝廷的抚恤金,但抚恤金才有多少?没死的一人十两,死了的每人二十两,而且还是一次性发这么多,不是每年都有。而这么点银子对于一个丧失了家庭全部劳动力的家庭来说,又算得了什么?若是再加上吃药看病的银子,不欠债就不错了。 所以,东帽胡同薛姑娘那其实都是战死沙场士兵的家人,都是些孤儿寡母,没有任何劳动力,若放任不管,绝对活不下去的那种。而北街沈姑娘那,都是重度残疾的士兵以及他们的家人,残疾的士兵也没办法养家糊口,所以这些人都是靠着魏明珠接济才能存活。 为什么原主上交兵权这么多年,在军队中的威望还是只高不减,就算现在不带一兵一卒,也能一呼百应,号令百万大军?就是因为跟着他不会有后顾之忧,如果战死,他会替你赡养父母,照顾家人;没有战死落下残疾,他也会让你安度余生。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愿意跟着他出生入死,以至于皇帝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动他,只能背地里使些手段。 魏明珠每月花销大,就是因为每月都要往这两个地方送银子,上一次送还是九月份,十月明珠来了之后记忆里没有这茬就没去送,现在已是十一月中旬,还不知道那些人过成了什么样子。 至于春风楼的绯月,她是魏明珠昔日同僚之后,魏明珠与其父是至交,并且两人同为两朝老臣。只可惜绯月父亲齐文叔在兴元九年卷入巫蛊案,被全家抄斩,连女眷都没放过,绯月是被忠仆用自己女儿替换下来,才侥幸逃脱。 而兴元九年的巫蛊案,又被称作——杀忠案。 大魏建朝至今不过三十年,甫才经历了两任皇帝。先帝是真正的雄才大略、英明神武的明君,只可惜没能活的久一点,建立魏朝不过四年就病逝了。今上继位后,改年号为兴元。 而镇国公魏明珠,十三岁起跟着先帝南征北战,一个人打下半壁江山。先帝逝世后,又遵先帝遗愿肃清海内,天下太平。可以说大魏能有今天,绝大部分功劳都要归于魏明珠。镇国公也因此名满天下,一度到了世人只知镇国公而不知皇帝的地步。 也因此,他才会被今上如此忌惮。今上兴元帝,表面礼贤下士,明君仁厚,实则多疑小心眼,一再打压功臣,先帝时期提拔的有功之臣大多被杀。更是出现了兴元九年震惊朝野的巫蛊案,那一次,所有功臣良将都被一锅端了。 魏明珠看的明白,所以只能装疯卖傻,降低皇帝戒心,只因那么多牺牲将士的家人还需他供养,做不了直臣慨然赴死,只能苟且偷生沉醉酒色,这其中,也未尝没有逃避的意思。 而绯月之所以混入青楼,只是为了伺机复仇,被魏明珠发现后,他当然不能看着她去送死,因此才要为她赎身把她带回府里。只不过被小王爷横插一脚,不仅没救出绯月,还把自己的命搭进去了。 死了之后还不放心这一堆烂摊子,又与系统做交易,让明珠替他活下去。 唉!真是圣人本圣无疑了! 明珠在商城里头浏览商品,打算找找看还有什么能卖上一个好价钱。他倒是想卖酒,大魏朝的制酒工艺还很原始,酒的度数极低,成色浑浊,若是把现代那些最低档的酒拿出来卖,也够让人惊艳了。只是想到酒是粮食做的,若是他把配方卖出去,那些权贵们才不会管百姓吃饱吃不饱,肯定会大肆收购粮食酿酒,因此这条路子被他否定了。 直到晚间六王爷送来请柬,邀他赴宴的时候,明珠才陡然想起,醇王与祯王都做过生意了,怎么能少的了六王爷魏佑安呢? 于是魏明珠带上大礼,欣然赴约。 宴会地址选在了城外别鹤山,明珠到的时候才发现,邀请的客人就他一个,魏佑安已经恭候多时了。 半斤与八两合力把他抬到半山腰暖亭里,魏佑安起身迎了上来,“劳烦明珠大人走这一趟,原该本王亲自登门拜访的。” 明珠笑了一声,“王爷客气了。” 魏佑安比另外两位皇子年轻的多,今年方才二十岁,但在皇室里,绝不能以年纪看人,三岁奶娃娃都有可能是人精。这位安王,比起他两位哥哥要有城府的多,也更沉得住气。 一顿寒暄后,魏佑安终于步入正题,“都说国公府底蕴深厚,便是世家大族也比不上的,本王先前不信,现在倒是信了。这段时间明珠大人先后与三哥、大哥做了两笔大生意,真是让本王十分羡慕,可是本王哪里得罪过明珠大人?怎的有这好事就想不到本王?”魏佑安状似玩笑道。 明珠笑了一声,自己不上门,还指望着给你送去不成?不过他嘴上却说,“小本生意罢了,谁给的价钱合适就卖给谁了。王爷若是想要,我这还有一门生意要做,您看可瞧得上眼?” 魏佑安朗声大笑起来,“做!怎么不做?明珠大人的生意多少人求之不得,安亦如此!” 明珠亦笑,“就喜欢王爷这样的爽快人,我也不跟您卖关子,东西我现在就带来了,一口价,五十万两。” “哦?明珠大人觉得本王钱多?怎地哥哥们只收十万两,到本王这就变成五十万两了?”魏佑安仍旧笑着,让人看不出他的真实情绪。 明珠面色不变,“那王爷应该听过一分价钱一分货的道理,十万两的生意跟五十万两的能一样么?” 魏佑安终于变了脸色,“此言当真?”十万两的琉璃都能让三哥赚个盆盈钵满,那五十万两的该是什么生意? “当然,怎敢拿这事糊弄王爷?”明珠轻笑一声,放低了声音道,“琉璃、肥皂终究只是生财之道,我给您的却是……” “政绩。” 魏佑安心满意足的带着水泥配方回去修路了,明珠拿着五十万两银票同样是笑的合不拢嘴,有人求名,有人求利,彼此各取所需罢了。 明珠正准备让半斤八两抬他下山时,山上忽然下来一个青衣侍卫,抱拳道,“明珠大人留步,我家主子有请。” 明珠问道,“你家主子是谁?” “大人去了便知。” 第13章 又混又浪老纨绔13 十一月的天,山下都已经十分寒冷,更别说山顶。寒风凛冽,八角凉亭中燃着一只火炉,火炉旁边有一白衣男子,披着一件雪色大氅,端坐在轮椅之上。俊美无畴的脸上映着微弱的火光,为他淡漠的神情增添了几分暖色。 半斤推着明珠进来时,明珠看到对方与他同款的轮椅,忽而笑了,两个残疾人的会面。 “王爷好兴致,大冷天的跑到山顶吹风。” 此人正是先帝最小的儿子,也是今上唯一存活的兄弟,淮南王魏南衣。天生腿疾,不良于行,这可能也是他能活下来的原因之一。 魏南衣向来低调,足不出户,虽然人在京城,但从不与人来往,原主除了宫宴上见过他几次,再没有其他交集。不知怎么就突然找上了他。 魏南衣注视着炉子里跳动的火苗,听到明珠说话,他也没有抬头,薄唇轻启,声音像淬了冰的冷玉,“那也比不上明珠大人兴致好,这段时间风头鼎盛,朝野上下都在议论。” “是么?”明珠不置可否的笑了一声,他不是一直都在风口浪尖吗。 魏南衣没接话,亭子里霎时安静下来。亭外寒风呼啸,明珠不由裹紧了身上的衣服。 失策,这鬼天气应该穿个大氅出来的。 这时候,炉子上架着的水壶沸腾起来,魏南衣不知从哪里拿出一套茶具,不急不缓的泡了一壶茶。 顿时,茶香四溢,其中一杯被送到了明珠面前。青瓷杯盏,碧绿茶汤,浓绿色的茶叶沉沉浮浮,看起来煞是好看。然而最好看的却是端着杯盏的那只手,骨节分明,十指修长,指甲圆润平整,透着干净的粉色。皮肤白到近乎透明,能看到里面纤细的血管。 正常劳作习武的成年男子,手背血管一般较粗,而此人的血管却比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闺阁女子还要细上几分…… 会不会供血不足呐? 明珠发了一会儿呆,愣是没好意思拿出自己布满老茧、干枯的跟树皮似的手去接这茶盏,对比太明显他怕自己会嫉妒。 “明珠大人是怕我下毒?” 魏南衣的声音不冷不淡的响起。 明珠立刻回神,“当然不是,我是被王爷的茶香迷住了,一时没回过神来。”说着,伸手去接过茶盏,眼睛却盯着魏南衣,没去看那双让人神魂颠倒的手。 魏南衣似是没发现他的古怪,自己也端起一杯,慢慢品了一口。茶水在寒冷的天气里冒着热气,水汽缭绕,他那张美得出尘的脸,也在水雾中若隐若现。于是明珠发现,他最好看的不是那双手,而是他的脸。呃,也不对,人家是每一处都生的那么完美。 “我原以为明珠大人虽不是聪明人,但也不算愚蠢,现在看来,是我错了。”魏南衣冷不丁的开口。 “哦?”明珠来了兴致,“那王爷现在觉得我是聪明人了?” “不,更蠢了。” 明珠:“……” 魏南衣轻轻拨着杯里的茶叶,语调不急不缓道,“明珠大人心忧天下,是真正的胸怀宽广之人,但却优柔寡断、瞻前顾后,竟还天真的以为装疯卖傻就能躲过皇帝猜忌,你说你这不是蠢是什么?” “如果只是这样,还可以说你是明哲保身,虽然方法蠢了点,但不至于跟皇帝撕破脸皮,最后还能死的体面点,可是你现在又在做什么呢?” “是谁说的绝不会插手党派斗争?既然一开始不想趟这浑水,为什么现在要出来惹一身腥呢?” 还能因为什么?一个字,都是穷闹的! 明珠心里腹诽,面上却轻笑了一声,“我倒是不记得自己对王爷说过这话,不知王爷是从何处听来的?” 魏南衣无比坦荡,“国公府跟个筛子似的,想知道这事并不难。” 明珠当然知道他在国公府里安插了内奸,只是没想到他能这么坦率的承认,啧,真不要脸,安插奸细还这么理直气壮! 明珠没好气道,“这事就不劳王爷您费心了,我怎么做自有我的打算。” “是么?”魏南衣依旧是那副死人语调,“我还以为明珠大人终于忍耐不了,打算造反了呢。” 明珠心惊,这家伙可什么都敢说,造反都能说的这么云淡风轻,这要么是个傻子,要不就是个疯子。不过从明珠的接触来看,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 他笑了一声,“王爷说笑了,国公府穷的都快揭不开锅了,哪敢有什么其他心思?” “哦?大人不是刚收了五十万吗?” 明珠笑不出来了,虽然早就知道对方在他这边安的有探子,可前后脚发生的事,对方就已经知道了,还特意告诉他,这是想做什么?据他所知,魏南衣并不是尖酸刻薄、咄咄逼人的那种人。所以,显然,对方这是在告诉他,他知道他所有的秘密。 明珠感觉背后阵阵冷风,这些事被人知道了无所谓,可有些事是绝对不能让人知道的。 然而,怕什么来什么,这个念头闪过的下一刻,明珠就听见那个俊美如天人的男子,轻声问道,“贵府四少爷还好吗?” 明珠脑海里有一瞬间的空白,继而像放映片一样闪过许多念头,不过最终都归位平静,最坏的结果都已经出现,他也没什么好怕的,“王爷想怎么样?这么大冷天的跑到山顶吹冷风,怕不单是请我喝茶这么简单?”他笑的漫不经心,“唔,让我想想,这又是威胁又是亲自泡茶的……” “王爷怕不是有求于我?” 魏南衣并不否认,“明珠大人终于聪明了一回。” 他没有多说,神色依旧不冷不淡,望着亭外,语气毫无波澜道,“变天了。” 明珠顺着他的方向看去,亭外不知何时飘起了雪花,起初只是细小的雪粒,渐渐的就下起了鹅毛大雪,山上很快就白了一层。 今冬的第一场雪,终于来到了。 明珠回头,“王爷有什么事就直说,这雪怕是一会儿就下大了,雪天山路不好走,咱们还是早些下山的好。” 魏南衣的目光越过明珠,视线停留在远方,清冷的声音溢散在飞雪中,“山上变天了……” “山下也该变了。” 第14章 又混又浪老纨绔14 不到晚间,雪已经下了半尺厚,整个京城都被大雪覆盖,变成了一片白色的世界。 明珠坐在火炉边,望着窗外的飞雪,脑海中一片纷杂。 在山顶时,他到底没有答复魏南衣,要帮他造反,可是他也明白,魏南衣既然知道了魏长生的事,那就等于抓住了他的命脉,不帮他也是不可能的。可让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魏南衣怎么会知道魏长生的事呢?他确定活着的人中再没有第二个人知道魏长生的身份。 魏长生…… 找回了记忆的明珠自然也知道了魏长生的身份。原主魏明珠在发妻去世后,一共纳了七房侍妾,除红袖是兴元九年的同僚后人外,其他六位都是随手救济的落难女子,有青楼里来的,也有走投无路随手救的,分别取名红袖、程月、黄鹂、绿萝、青衫、蓝烟、紫衣,整好凑成了七仙女。 而其中黄鹂就是他刚来时给原主带绿帽子的那位,交给了红袖处理。红袖当时是说按当初的程氏那样处置。 而程氏,本是一个落魄秀才的女儿,因为美色被当地恶霸欺辱,落得家破人亡的境地。后被魏明珠所救,帮她报了仇,又给了她避身之所,把她养在国公府里。 半年后,程氏染了恶疾,被送到庄子上休养,又半年,程氏生下一个男孩后病逝。程氏被安葬,孩子被魏明珠抱了回来,取名魏长生,也就是国公府的四少爷。 当然,这只是表面的说辞,事实上,程氏虽然顶着侍妾的名份,但只有侍妾之名,并无侍妾之实。后来她的未婚夫寻过来,不介意她曾经的过往,愿与她共度余生。原主自然成全,只是当时他正处在风尖浪口,不敢让人知道他的荒唐都是装出来的,因此让程氏假装染上恶疾,被送到庄子上休养,后来又让她悄无声息的“病逝”,原主暗中安排人,把他们送到了无人认识的地方,改头换面,一切重新开始。 孩子自然也不可能是程氏的。 魏长生被抱回来后,后院的这些侍妾们都想抱养他,却被魏明珠拒绝了,只派了丫鬟婆子照顾着,然后就扔在后院不管不问了。 于是大家都说,因为是庶子的缘故,才不得老爷看重,一个不得老爷看重的孩子,谁又会去讨好呢?于是,慢慢的,人们就遗忘了国公府里还有这么一个隐形人。提起魏长安,都道他是国公爷唯一的儿子。 明珠拨了拨炉子里的碳火,终于做出了一个决定,他慢慢开口,“去叫三少爷过来。” 半盏茶的功夫,魏长安就出现在门外,小厮给他解下大氅,又扫了身上的雪,他才缩着身子搓着手进来,“爹,您叫我?”一边说着,一边凑到炉子边烤火,“这天可真冷,快冻死我了!” 明珠叫人给他端了一碗姜汤,看着他皱眉喝下去,才说,“我腿脚不便,你替我出去跑个腿。这是一万两银票,你去东帽胡同薛姑娘那送五千两,然后再去北街沈姑娘那送五千两。” “?!” 魏长安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爹,大雪天的您坑儿子出去跑腿也就算了,咋还送到您养的外室那呢?这是让我去认亲还是怎么着?” 明珠想一巴掌拍死这个蠢儿子,闭了闭眼,默念三遍“这是亲生的不是垃圾箱捡的”,然后面无表情道,“不是外室,是你爹以前的旧部。” “哦。”魏长安似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神情有些吃惊,呆愣了几秒,才接过银票。明珠又交代了几句,便打发他离开。 魏长安刚走到门口,又停下来,折回几步,逆着光,明珠看不见他的神情,他说: “爹,您是不是不装了?” 明珠笑了一声,也不是真蠢。 魏长安裹着白色大氅,戴着白色斗笠,几乎与漫天冰雪融为一体。一路上半个行人也无,他先去了东帽胡同,这一片住的都是平民百姓,整个京城最穷的一片地方了,达官贵人从来不往这里来,魏长安从前经常在外胡闹不着家,但也从来没有踏足过这里一步。 他按他爹给的地址,敲了胡同第三家的门,扣门声一长两短,重复三次。 “吱呀”,几乎是魏长安扣门声停下的同时,门就开了,里头站着一个女人。 女人三十多岁的模样,穿着朴素,但得体干净。虽然上了年纪,但面容清丽,举手投足间,透出温婉贤淑的味道,不难看出,她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个大美人。 魏长安不确定的喊了一声,“薛姑娘?” 薛氏笑道,“是我,三少爷快进来,这冰天雪地的,可别冻坏了身子。” 于是魏长安又被拉进去灌了一碗姜汤。 屋子里燃着昏暗的油灯,穿着破旧的老老少少们围在一起,好奇又不安的看着魏长安。 魏长安扫视一圈,这些人有上了年纪的老人,有懵懂稚龄的幼儿,能算上青壮年的只有那些三四十岁的女人。他们穿着不合身的衣服,补丁摞了一层又一层,面黄肌瘦,满面风霜,处处透着生活的艰辛。那些女人大都手上布满老茧,有些眼睛都已经看不见了,笑的局促又拘谨。 “都是做绣活累瞎的。”有人指着瞎眼的女人说。 话头一打开,众人七嘴八舌的说了起来,“我们有手有脚,不能光让国公爷白养我们呐。” “给大户人家洗衣服做绣活也能挣点花销。” “国公爷也不容易,哪能月月让他给咱们送钱?国公爷能记着咱们这些人,我们就知足了。” “听外头说国公爷伤了腿,是真的吗?现下伤好了没有,咱们都想去看看公爷,但又怕给他添麻烦。” 魏长安忽地心底一涩,脸上却挂着笑,“莫担心,我爹已经快好全了,只是太医让他多养几天,这才没有来看你们。今日大雪,便派我来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的?粮食可够吃?被子可暖?房间漏不漏雪?” 魏长安虽说往日里爱胡闹,但竟是比他爹还懂些庶物,还知道关心衣食住行。不像他爹,只知道送银子,并不懂得,穷苦人家那种拿着钱不舍得花的心情,所以他月月送银子,这些人还是过的甚为凄苦。 魏长安临走时,要给他们银票,他们坚决不收,魏长安无奈,只好又把银票带回去,想着,明天直接送些米面油盐过来。北街沈姑娘那里亦是如此。 另一边,淮南王府,魏南衣抱着手炉,身上裹着厚厚的大氅斜倚在床上,苍白的面容透出几分病态。 青衣侍卫又给他加了一层被子,道,“王爷今天真不该上山,吹了风,受了寒,别人还不领情,把您当豺狼虎豹。” 魏南衣轻咳了一声,“无事。” 顿了顿,他又道,“京城里各处都布满眼线,我若明目张胆的去国公府找他,只怕魏谌马上就能怀疑上我俩,难得遇上他出城,又是被魏佑安叫去的,确是一个好时机。” “那现在明珠大人并没有答应与您合作,我们该怎么办?” “别急,时机未到,等时机到了,他一定会答应的。” “属下还是想不明白,咱们冒险帮他夺皇位,他怎么还拒绝呢?” 魏南衣苍白的脸上依然没有什么情绪,语气淡淡道,“恐怕……他误会了我的意思。” 国公府里,魏明珠遣退下人,慢慢从轮椅上站起来,单腿支地,拿拐棍拄着,缓慢的移动起来。这腿养了也快两个月了,也该试着走走了。 明珠走到卧室里,放下床帘,蹲在床边,拿拐杖敲了敲床底的一块青石,听到空洞的“咚咚”声,然后伸手按了床内侧的一个床钉。然后整张床突然升起,床底下的青石板也向两边打开,露出一个黑漆漆的洞口,里面有一截楼梯,像黑暗中延伸。 明珠在商城里买了一只手电筒,然后照着慢慢下去。 第15章 又混又浪老纨绔15 宽阔的地下室里,四周墙壁上燃着几只油灯,将房间照的灯火通明。房间一边摆着摆着几个书架,上面放着各类书籍,另一边放着兵器架,插着枪茅刀剑。中间是一片宽敞的空地,一个瘦小的身影正在上面扎着马步。 “爹!” 魏长生一看见明珠进来,立刻停了练功,满脸欢喜的跑过来,“爹,您来看我了?您腿伤好些了么?还疼不疼?” 大雪纷飞的天气里,他穿着单薄的练功服,满头大汗,仰着一张小脸,眼睛里亮晶晶的,满脸濡慕。与初见时的木讷呆板判若两人。 明珠暗道,一家子都是戏精。 “先穿上衣服,别着了寒。” “嗯嗯。”魏长生一边点着头,一边飞快地把衣服胡乱套身上,又赶紧凑过来,“爹,我都好长时间没见您啦,我担心您的伤,又不敢从外头去找你,我悄悄爬到您床底下,但是敲了敲没人应。您上次布置的功课我都做完了,书也读了一半……” 魏长生像是脱了笼的小鸟,欢快的跟明珠叽叽喳喳。明珠一边给他整理好衣服,一边点头应着。记忆中,魏长生还没有这么欢快的时候,大约是这次快两个月没见,憋的狠了,毕竟也才七岁的孩子,再沉稳又能沉稳到哪去? 等魏长生终于激动完了,平静下来,明珠才摸着他的脑袋问,“长生,你在国公府里待的开心吗?” “开心啊,爹这么疼我,虽然没有朋友玩,又不能出去,但是爹你不是说咱们得韬光养晦,避免皇帝猜疑吗?” “嗯,”明珠笑着摸了摸他的脑袋,“可是你不能一辈子都待在这里啊,待在国公府里做一个隐形人,读书练功都得偷偷摸摸的躲到地下,活得像个暗无天日的老鼠一样!做错事的人都能光明正大的逍遥快活,我们又没有做错事,为什么不能堂堂正正的站在阳光底下?” 明珠说的有些愤慨,既是为原主的憋屈,也是为自己这段时间的忍让。 魏长生似是被这样的他吓到了,愣愣的看着他,“爹……” “长生别怕,爹有件事要跟你说,事关你的身世,我不能替你做主,所以要你自己选择。” 魏长生疑惑,“我的身世……” “对,你的身世。”明珠十分郑重道,“我以前让你读的《太祖本纪》还记得吗?” 魏长生点了点头。 “你跟我说说开国之后的皇室情况。” 魏长生不笨,父亲先提到他的身世,又问他皇室情况,他心里已经隐隐有了猜测,他的身世只怕会与皇室有关。这个想法太过大胆,让他不敢相信。稳了稳心神,他才慢慢开口道,“旧历二十三年,太祖建立魏朝,年号开元。时年太祖……” 魏长生的记性很好,什么东西看上一遍就能记的差不多。为了不让父亲失望,所有父亲交代下来的功课他都要看上好几遍,因此能一字不差的复述下来整本书的内容。 但,显然父亲这会儿不是再考察他的功课,因此他用简洁的说了一些重要情况。 “……开元四年,太子桓与异族勾结,意图造反,被七皇子镇压,太祖将其圈禁,而后病逝,传位七皇子谌。谌继位后改年号兴元……” 说到这里,明珠忽然问他,“你觉得太子桓是真的造反了吗?” 魏长生道,“我先前看到这里就觉得奇怪,他既然都是太子了,皇位迟早都是他的,那为什么还要冒着风险去造反呢?当时他年纪也不大,先帝也没有换太子的想法,为什么就这么想不开呢?” 明珠嗤笑一声,“连你一个七岁稚儿都能看出来问题,天下人又怎么看不出?只是这桩冤案还没来得及查清,先帝就病逝了,新皇继位后,又怎么会帮一个前太子平冤?” “爹的意思是说,太子桓是被冤枉的?可是谁敢陷害太子啊?” “自然是……想夺取皇位的人。” 魏长生吃了一惊,“您是说现在的皇上?” 明珠没说话,既不否认也不肯定,他只定定的看着魏长生道,“长生,我不是你的亲生父亲,你亲生父亲是……” “太子魏桓!” 先帝一共育有十三位皇子,活到成年的有七位,今上排行第七,淮南王魏南衣排行十三。而废太子桓排行第二,是中宫嫡子,大魏建朝时就被封为太子。 太子桓恭俭仁德,风仪出众,能文善武,颇有明君风范,朝野上下无不称赞。在他还没有成为太子,跟随先帝打天下的时候,就已经显露出其文韬武略的一面。 彼时,魏桓与还没有被赐魏姓的明珠志趣相投,一见倾心,只恨相逢太晚。两人又年纪相仿,一拍即合,便效仿古人拜了把子,当时拜把子的还有另外一个人,宋青山。 三人形影不离,默契十足,曾策马饮酒,潇洒红尘,也曾并肩作战,逐鹿天下。即便大魏建朝后,魏桓当了太子,三人的感情也丝毫未受影响,私下里仍是称兄道弟。 只是后来,那场叛变来的猝不及防,所有人都没防备,魏桓就被圈禁起来了。紧接着,便是先帝逝世,魏谌继位。 之后又发生了许多事,一直没有把魏桓救出来,并且魏桓与太子妃被圈禁的那段时间,所有子嗣纷纷意外去世。所有人都心知肚明是谁做的,可是那又能怎么办呢?他是皇帝,谁能奈他如何? 并且所有请求重审太子案的人都被找各种各样的理由害死了,包括兴元九年那场震惊朝野的巫蛊案,都是因为牵扯到了太子桓的事。魏桓自责的无以复加,崩溃自杀,太子妃忍辱负重,瞒天过海生下一个遗腹子,也随之而去。 这个孩子,被魏明珠偷偷抱回来,就是魏长生。 魏长生震惊的瞪大眼睛,完全不敢相信,他先前已经猜到了自己的身世可能跟皇室有关,可他以为……以为他的母亲是哪位皇室女,跟父亲生下了他。却完全没有想到,他竟然不是父亲的孩子,更没想到的是,他竟是废太子魏桓的孩子! “爹……” 魏长生不知所措的看着明珠,完全被这个消息震傻了。 “我与你父亲是至交,我明知他是被冤枉的,却没能找到证据替他翻案,连你其他的兄姐也都被人暗害。到最后,只剩下你这一个骨血。还是因为你父亲死后,禁苑放松了监视,你母亲才能瞒天过海的生下你。” “我本不打算告诉你这些事,只让你安安心心的长大,别再卷入那些纷争,也让你父母在天之灵有个慰藉,可是现在……你的身份暴露了,有人知道了你的身份。” “秘密之所以是秘密,就是因为它只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可当它被另一个人知道的时候,那就离大白天下不远了,所以我们只能提前做好准备。” “我只问你,你是愿意替你父母平冤报仇,登上大位?还是就此消失,隐姓埋名,去过普通人的日子?” 第16章 又混又浪老纨绔16 安静的密室里,魏长生红着眼睛说,“我一走了之国公府怎么办?爹和三哥怎么办?大嫂二嫂还有锦茹她们怎么办?让你们为我陪葬吗?” 明珠说他会处理好,但魏长生不敢赌那一丝意外,皇帝本就忌惮父亲,若是被他知道父亲养着前太子遗孤,那等待国公府的将是灭顶之灾。 这样的结果明珠毫不意外,毕竟魏长生自小在国公府里长大,对这里有着很深的感情,不可能丢下他们不管。 “既然已经做出选择,那你以后要更加努力的读书练功,你像你父亲一样聪慧,一定会做的像他一样好。” 魏长生擦干眼泪,郑重点头,“爹,我一定不会让您失望!” 明珠想嘱咐他以后改口,不能再叫他爹了,君臣有别,但想想又作罢,还是以后再说。 真的决定做一件事之后,明珠便不再犹豫,开始计划着从哪里下手,只是还没等他制定好计划,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他不得不把计划推后。 大雪下了整整七日,积雪已经半人多高,远远望去,竟分不清哪里是房屋哪里是积雪。国公府里日日有人扫雪,尚没有看出什么,外头据说已经坍塌了十几处。百姓从一开始瑞雪兆丰年的喜悦,转变为深深的担忧,这个冬天,只怕很难捱了。 第八日,雪终于停了,朝廷立刻派出人清扫街道积雪,一天一夜方才把主街清出来。没办法,实在是雪冻的太硬,不好清理。 两日后,户部粗略的统计出京城的灾情。 “……房屋塌陷一共一百零七户,死者七十九人,伤者约三百一十人……” 京城,作为全国生活水平最高的城市,死伤人数尚且达到了三百多人,其他地方更不必说。而且这还只是大雪七天的情况,雪灾之后其影响力还会持续一段时间…… 一场大雪,让明珠再一次深刻的认识到了古代百姓的艰辛,面对天灾**,竟毫无抵抗之力。 明珠叹了口气,对魏长安道,“你做了一件好事。” 魏长安难得被老爹夸奖,竟有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嘿嘿傻笑道,“这是爹您教的好。” 大雪前,魏长安替明珠跑腿的时候,送银票对方没要,第二天他就冒雪买了柴米油盐送过去。这时候已经连下了两日雪,那两处地方的房屋都比较破旧,已经有一处坍塌。魏长安当机立断,请示了明珠之后,把那些人转移到城外庄子上,五百多人,全部都在庄子上安置了下来。 也多亏如此,这些人才没有伤亡。 雪停之后,他们原先住的地方,已经全部被雪压塌了。 明珠早就派了人去庄子上询问,庄子里只坍塌了一处仓库,没有一人伤亡。包括那些玻璃大棚,都是完好无损。 大棚里的蔬菜,已经接近成熟,深冬腊月里,那些新鲜翠绿的蔬菜,让庄子里的人惊喜不已,恨不得睡觉都在里面看着,以防被人偷了。这是所有人的希望,如同上天恩赐,不容任何闪失。也因此,大棚里时时都有人盯着,雪下大的时候,他们一个时辰扫一次棚顶的雪,顶着漫天风雪,心里头却是火热的期待。 到后来,热情高涨的庄户们,甚至把庄子里的雪也都扫了,因为他们想着,菜马上就可以卖了,不把路清理好,菜要怎么运出去? 明珠只能说,这个时代的人实在太勤劳了。勤劳却吃不饱饭,那就不能怪他们,只能说是时代的桎梏。 国公府里面临丰收的喜悦,朝堂上却吵翻了天,原因是雪灾要不要赈灾?该由谁赈灾? 三位皇子向来各自为营,但这次却意见一致的都选择了赈灾,只不过在该谁负责赈灾一事上发生了分歧。 “六部各司其责,赈灾一事向来由户部负责,什么时候工部、刑部也也开始插手户部的事了?”这是大皇子一派。 “此言差矣,今年犯太岁,接二连三的出现灾事,四月的旱灾、六月的洪涝,户部劳累了快一年了,这临近过年,怎么着也该让户部歇一歇?咱们工部就辛苦一回,替皇上跑这一趟。”这是三皇子一派。 “工部不是正忙着修建别宫吗?还有这场大雪结束,恐怕有许多地方等着修缮,工部已经够忙了,还是别给李大人添麻烦了,这赈灾之事就交给刑部负责。”这是七皇子一脉。 …… 各派争的面红耳赤,都想抢下这个美差。可冰天雪地里往外跑,如何称的上美差呢? 所谓的赈灾,向来油水丰厚是其一,其二,赈灾是一项非常能得民心的事,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三位皇子都想登上那个位子,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底下吵成一片,龙椅之上的兴元帝面色越来越难看,终于忍不住了,一拍龙案,怒声呵斥,“朝堂之上吵吵嚷嚷成何体统?早朝乱的像菜场,文武官员如同市井泼妇!你们究竟有没有把朕放在眼里!” 满朝文武立刻跪拜,“皇上息怒。” 兴元帝看到底下官员战战兢兢的俯首跪拜,火气渐消,平静道,“起来。” 百官谢恩起身,再无人敢吵闹,整个金銮殿里静若无人,兴元帝威严开口,“宋卿,依你之见,该派何人去赈灾?” 手执象笏,眼观鼻鼻观心,老神在在,充耳不闻身后吵闹的丞相宋孝先,被兴元帝点名之后,缓步上前,站到朝堂中央。 “依臣之见,皇上不应该派人去赈灾。” 一言惊起千层浪,满朝文武顿时哗然。兴元帝却充耳不闻,颇有兴味的问,“爱卿为何这般说?” 宋孝先依旧老神在在道,“我只问诸位三个问题,其一,北六省都有雪灾,全部都赈需要多少粮食?其二,今年已经赈过旱灾赈过水灾,国库里已经没有一粒多余的粮食,拿什么去赈?其三,这雪灾只是个开始,我问过徐农士,今年的冬麦十有**会颗粒无收,等到明年百姓收不到一个子儿的时候,咱们是赈还是不赈?又拿什么赈?” 一席话说的众人哑口无言,宋孝先又道,“什么小灾小难的都要朝廷去接济,长此以往百姓会形成依赖心理,屁大点事都等着朝廷赈灾,那咱们这些人还活不活了?朝廷也要吃饭的,皇上也有难处,你们拿着朝廷的俸禄就该为皇上分忧,嘴皮子上下一动就知道给皇上添麻烦……” 宋孝先越说越煽情,不少官员暗骂马屁精、奸相,可没人敢说什么,谁让宋孝先是皇上面前的第一红人呢? 兴元帝龙颜大悦,“还是爱卿你最理解朕啊!” 宋孝先又道,“不若这样,哪部愿意去赈灾就由哪部自筹赈粮,好事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如此一来,岂不更有诚意?灾民一定会感激众位大人的。” 这下完全没有人愿意了,开玩笑,自掏腰包去赈灾,吃饱了没事撑的么? “实在不行,受灾六省,六部分别认领一省?” 奸相!佞贼!不要脸! 第17章 又混又浪老纨绔17 朝堂上的事,很快就传到明珠耳朵里,明珠不敢相信,朝廷竟然打算对这场雪灾不管不问! 那么多受难百姓,就这么任他们自生自灭? 明珠不知道兴元帝是怎么想的,但显然,宋孝先说的那三个理由根本站不住脚。其一,北六省虽然都有雪灾,但并不是每家每户都需要救济,只接济受难者其实也不会拨出多少赈粮; 其二,虽说今年经历了两场祸事,但据明珠所知,朝廷拨出的赈款其实极少,少到负责的官员都不敢动贪污的念头,甚至还想贴补点,防止被人诬陷说他贪污。然而这历年来最清白的一次赈灾,却让灾民们连每日一顿的稀粥都喝不起,米汤稀的能照出人影,甚至许多人碗里连一粒米都找不出。 由此可见,这赈银少到何等地步?两次的赈灾款项加一块,才将将一百万两出头,怎么可能就让国库空虚了,以至于连一粒粮食也拿不出来?! 其三,即便明年颗粒无收,也不应该把两场灾事混在一起来谈,灾民们今年都活不下去了,哪还有什么明年? 因此,宋孝先这番说辞,根本毫无根据,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有问题,可偏偏兴元帝就信了他这套说辞,还打算按他说的来做,这其中要没有什么猫腻明珠却是不信的。 兴元帝是谁啊?一个前期默默无闻,却能踩着太子上位,从一众兄弟中杀出一条血路的人,怎么可能会是一个任人摆布的傀儡皇帝?与其说是他信了宋孝先这套漏洞百出的说辞,倒不如说,宋孝先就是经他授意才会这么说。 也就是说,他们君臣一唱一和,在糊弄众人而已。 明珠觉得自己摸到了事情的真相,可他还是觉得想不通,不管百姓死活,魏谌是觉得他自己皇位坐稳了,已经不需要拉拢民心的那一套了么? 明珠想不明白魏谌这么做的原因,但是朝廷不拨款赈灾,下边人也不能私下去接济,不然你是质疑皇帝的决定还是想抢皇室的风头拉拢民心?尤其是明珠这种被皇帝深深忌惮的,更是不能做什么出格的举动! 明珠叹了一口气,只怕这些灾民撑不了多久了。 雪灾的事被朝廷压下不提,大雪过后没几天,京城里就恢复了以往热闹非凡的景象,甚至比平常还要更热闹些,因为已经到了腊月中旬,临近年关了。 京中各府的采买管事都在忙着置办年货,往年这时候都已经准备起来了,今年因为下雪耽误了些日子,已经晚了许多。况且因为大雪封路,好些外地的货品运不过来,京城里许多东西都紧俏起来,稍晚一步都买不到。 王全是沈府的采买管事,正在忙活着给府上备年货,只是连去了几家都是已经卖断货,眼见着要空手而回,王全不由着急了起来。 倒不是说办不好主家会责罚,而是既然主家交代了任务,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完不成就是你办事不利。 “你去往东边福喜街,你去西边青石街,看看哪家还有余货,不拘什么,先定下来再说。” 王全交代着跟随的跑腿小厮,两个小厮领命而去,王全自己则往北边走去。正在这时,一个乡下汉子挑着货担从他身边走过,王全余光扫见一抹绿色,一开始没反应过来,走了两步又猛的折回来,“等等,你挑的是什么?” 货郎放下担子,憨笑着扯开自己挑着的竹筐,“小民自己种的菜,这位贵客,您看您要点吗?” 王全眼冒绿光的紧盯着那些绿色的蔬菜,嫩绿的、水灵灵的、鲜的能掐出水的青色蔬菜,用麻绳捆成一捆一捆的,整整齐齐的码在竹筐里。 “要!要!我全要了!你赶紧盖上,给我送到沈府去!”王全一边说着,一边忙不迭的把筐布盖上,生怕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给他截走了! 卖菜的汉子脸上一喜,“好嘞,贵客您前头走着,我跟着您。”果然被国公爷说中了,这些人都不问价格的! 而对于王全来说,大冬天里能买到这些新鲜青菜,比他置办的任何年货都稀罕!还管什么价格?前几日老夫人还说鱼、肉吃的油腻,想吃点清淡的,只是这冬日里去哪找清淡的?没想到,今日竟被他找到这样稀罕的东西,只怕老夫人一高兴,赏钱是少不了的。 王全心里越想越高兴,看卖菜的货郎也顺眼起来,竟主动跟他搭起话来,“这是你自己种的?” “是,是小民自己种的。” “青菜不是只能夏天种吗?这天寒地冻的你是怎么种出来的?” 汉子憨笑着,“这个不能说,小人还得靠这个吃饭呐。” “嘿我说,你还怕我知道了跟你抢生意怎么着?我堂堂大理寺卿府上的管事,还能跟你一个庄稼汉抢着种地不成?” 那可未必,汉子心里这样想着,脸上却仍是带着憨厚的笑容。王全自觉没好气,也不搭理他了,到了沈府后门,他招呼里头的人过来抬蔬菜筐子,转头又对卖菜汉子说,“在这等着,我一会儿让人给你把钱送出来。” 汉子憨笑着,“这不行,得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王全气笑了,“嘿,你当我会贪你这俩菜钱不成?莫说这不到半两银子的东西……” “是五十两。”汉子笑着纠正他。 “什么?五十两?!”王全一副见了鬼的表情。 “贵客,这冬日里长出夏天的东西可不容易,我也是花了大本钱种出来的,肯定不能按夏天的菜钱卖呀?这些菜一捆一斤,我来之前称好的,一共五十捆,一捆一两银子,您得给我五十两。” “那也不能这么贵啊!”猪肉才三十文一斤,这过年涨价了也才五十文,青菜竟比肉还贵了! 卖菜汉子收好自己的菜筐,又挑到肩上,憨笑着,“冬天里能吃到青菜不容易,十两八两的对贵客您来说也不算什么,也就吃个新鲜。您若不愿意,我就再去别处看看……” “哎,回来,回来,谁说不要了?”王全十分肉疼的赶紧掏银子,他倒是想拿架子让对方降价,只是人家根本不吃这套,一言不合就挑担子走人,要是人真走了,他去哪再找这么一个卖青菜的? “也就碰上我脾气好,你说什么就是什么,要是搁到别个府上,早把你揍一顿扔出去了!”王全没好气道,不过他也没说错,沈府以仁厚谦逊传家,连带着下人也都十分和气,做不来仗势欺人的事来。 货郎嘿嘿笑了两声,把刚到手的五十两银子数了两遍,然后才道,“不怕,我们东家是国公爷,老爷说了,碰上不给钱硬抢的,他会亲自上门来要。” 王全一惊,“国公爷?哪位国公爷?杨国公还是镇国公?” 汉子自豪道,“我家老爷是镇国公!” 好,这位还真能干出上门讨债的事,幸亏刚才没有以势压人,王全暗道。 王全买的青菜,当天就上了老夫人的餐桌,老夫人一见惊喜,竟比平日多用了半碗饭!要知道老夫人从入了冬以来胃口就一直不好,连带着精气神也不好,这次胃口大开,可把沈老爷高兴坏了。沈老爷是孝子,老夫人吃得开心了,功臣王全自是被他重赏了一番。老爷都赏了,沈夫人做当家主母的自然也不能落下,于是王全竟收了三个人的赏。 与此同时,许多卖菜货郎在京城里各个角落出现,他们挑着统一的菜筐,专门在高门大院外晃悠,遇见管事模样的人,就露出筐里的青菜等着客户上钩。等第一批青菜端上那些达官贵人的餐桌后,第一批回头客就涌现了,天价青菜很快在京城里走俏起来,甚至供不应求,那些货郎一经出现,立刻被人围个水泄不通。 只是明珠定下了限量供应的规矩,每天就只供应那么多,买不到的人就只能明天请早,还不接受预定。于是有些人等不住,甚至求到了国公府里。为首的自然是三位皇子派来的人。 这些人不仅想吃拿要,还想把他的生意连锅端了。明珠一开始就预料到了这种情况,只是没找到这些人当真能不要脸到这种地步。已经给了他们那么大的好处,竟然连这点蝇头小利也不放过。 明珠没有阻止,他也阻止不了,玻璃方子已经卖出去了,大棚就在那建着,他们连他的国公府都如入无人之境,想知道大棚的事自然易如反掌。于是真的像明珠预测的那样,没等过年,三皇子庄子上就起了许多座玻璃大棚,里头种的也都是蔬菜。 而这时候,明珠大棚里那些蔬菜也快卖完了,庄户们摩拳擦掌的准备再种一茬,被明珠制止了,因为接下来他另有打算。 腊月二十三,小年的这一天,适逢冬日里难得的大晴天,明珠让人推着在院子里晒太阳,后来兴致渐起,还在府里四处转悠了一圈。只是转着转着,便转到了一处荒凉的院子。 “咦?这是哪里?咱们府上怎么有这么荒凉的地方?”明珠惊讶问道。 半斤听到老爷问话,忙去看院门,待看清老爷说的那座院子后,脸色瞬间变得犹豫起来,吞吞吐吐道,“这里,这里是……” “是什么?”明珠沉声问道。 眼看不说不行了,半斤一咬牙道,“这是四少爷的院子。” “哦?”明珠脸色一片平静,让人看不出情绪,“推我进去看看。” 半斤只得推着他进去。 进去之后,院子里一个下人也无,空空荡荡的。院子左边是一片青石板路,青石缝里长满杂草,有半人多高,虽然已经枯萎干黄,但在冬日的寒风里,依然屹立不倒。 院子右边,是一块翻好的泥土地,约摸是曾经的花坛,只是里面一朵花也无,但也没有杂草。墙角还有一堆积雪未化。 半斤推着明珠进来,越看越心惊,这竟是四少爷住的院子,除了院落比下人院大,竟没有一处比得上下人房的! 便是老爷不重视,那他也是国公府的四少爷,怎么就落魄到这般光景? 明珠依旧沉默着,不辩喜怒,“推我进去。” 半斤依言,又推着他进了正房。 房间里头比外面好了一些,桌床椅凳一个不缺,最重要的是里头被收拾的干干净净。但半斤看着那些床帘被褥的成色,其实还没他自己用的新。他心里有些替小少爷抱屈,一个才七岁的孩子,被人如此磋磨,唉……老爷也是糊涂啊。 “老爷,小少爷不在房里,要不……我们先回?”半斤如此道。 许是说话声引起了此间主人的注意,半斤话音刚落,隔壁房间传过来一个胆怯又细弱的声音,“谁在那里?” 明珠示意半斤把他推过去。 门被推开,里面露出一个瘦小的身影,他蹲在一个熄灭的火堆旁,满脸害怕的看着推门而入的他们,瘦瘦小小的缩成一团,看着可怜极了。 他的双手上沾满了黑灰,连嘴上也是,空气里还有一股若有若无的焦香味,不难猜出,在他们进来之前他正在烤东西吃。 半斤不忍直视,他完全不敢想象,堂堂国公府的小少爷需要自己烤东西吃!说实话,他长这么大都没干过这种粗活呢。 他听到老爷颤抖的声音,“长生,过来,让爹看看。” 小小的一团缩着没动,明珠也没催他,只伸着手,面带鼓励的看着他。 屋子里安静了很长时间,半斤大气也不敢出,低头站在老爷身后。终于,小小的一团慢慢起身,迟疑的往这边走了两步,又停下来看了看明珠,眼泪汪汪的,“爹?您来看我了么?” 明珠终于忍不住了,一把把他拉到怀里,抱着他嚎啕大哭,“长生,爹对不住你,让你受了这么多苦……” 身后的半斤眼睛发酸,为这一幕父子重逢的场景感动着。 …… 当天,京城里许多人都知道了国公府里发生的事——被镇国公不管不问多年的四少爷,一直被府中下人苛待,吃不饱饭穿不暖衣,国公爷偶然遇见,大发雷霆,发卖府中恶仆七十余人,并将四少爷亲自接到身边教养,弥补这么多年来的亏欠。 父子团聚是好事,但是各股势力发现,他们安插在国公府里的眼线都被一锅端了,连渣都不剩。 第18章 又混又浪老纨绔18 “你说他此举到底是何用意?” 御书房里,正在跟丞相手谈的兴元帝,忽然问道。 宋孝先执子的手顿了一下,“皇上是说魏明珠?臣自认以前还算了解他,只是这段时间却愈发看不透他了,对他的所作所为更是摸不着头绪。不过这次的事……臣觉着似乎有三王爷的缘故。” “你是说,老三学他建蔬菜棚子惹怒了他?”兴元帝平静道,面上看不出喜怒,“先前琉璃方子那么大的利益说卖就卖了,现在为这点蝇头小利大动干戈不至于?” “这个不好说,明珠这人跟别人的想法不太一样,况且泥人还有三分脾气,他不在意蝇头小利,但却不一定能接受三王爷的得寸进尺。” 兴元帝点头,“这么说确实有几分道理,老三向来不成器,朕也没对他抱有什么期望,只是他这次的吃相实在太难看了。” 宋孝先笑而不语,静静地落下一子,才道,“不管怎么说,他能准确无误的揪出那些安插的探子,说明他还是有些底牌的。” 兴元帝不置可否,“若他连这点手段都没有,那他也不是魏明珠了!” 空气里安静下来,只有棋子落在棋盘上的声音。棋盘之上,黑白两方平分秋色,一时陷入胶着境地。 兴元帝落下一子,忽然又问道,“宋卿你与魏明珠最熟,那你可知他那些层出不穷的方子是从何而来?” 宋孝先不急不缓的落下一子,神色泰然道,“这件事臣确实不知,但有一事臣可以肯定。坊间不是都说魏明珠昔日南征北战的时候搜罗了不少珍宝,先帝准他自己留用吗?这事确实是真的。那些珍宝还包括许多古籍字画,先头又有人说魏明珠那些方子是从古籍上抄下来的,臣觉着这件事有七分的可能性是真的。” “那剩下三分呢?”兴元帝又问。 “剩下三分,则是这些东西原本就属于魏明珠。皇上可别忘了,明家昔日也是豪门望族,后来家道中落才随先帝起义。那些个世家大族,往往有许多外人不知道的底蕴,魏明珠能有这些也不算奇怪。” 兴元帝点了点头,“这事朕也有所耳闻,只是他以前不拿出来,偏偏这个时候拿出来,时机有些微妙啊!朕总觉得他做这些事别有目的,不像是他说的那般,只是缺钱的缘故。” “便是别有目的又如何?左不过是一些小打小闹罢了,他答应先帝,要守护魏氏王朝,先帝对他有知遇之恩,他这个人又最重承诺,绝不会食言。况且,他心里装着天下百姓,他比任何人都不希望打破这一方太平,皇上无需担忧。” 兴元帝笑了起来,“朕没有担忧,倒是宋卿你,今日难得说这许多话,还都是为他说好话,怎么?怕朕杀了他?” 宋孝先连忙跪下,“臣不敢,臣只是实话实说罢了。臣与他现在虽然形同陌路,但他是什么人臣还是知道的。况且北方边关这些年并不太平,没有魏明珠坐镇,只怕……” 宋孝先话还没说完,兴元帝就冷哼了一声,“我大魏良将千千万,还能找不到一个替代魏明珠的人?!” 宋孝先没说话,因为他知道魏谌只是发泄一下罢了,事实上他还是得依仗魏明珠来震慑那些北方蛮子,不然这些年也不会一直容忍魏明珠活着。魏明珠以为是他的示弱让皇帝放过了他,其实不然,是魏谌当真不敢动他,因为只有他才能镇住那些蛮子,令他们不敢轻举妄动。 宋孝先猜的没错,魏谌只发泄了一下,又渐渐冷静下来,亲自扶了他起身,“爱卿免礼,朕并没有怪罪你的意思,你是朕最信任的人,朕还能不相信你吗?” 宋孝先感激涕零道,“臣辜负了皇上的信任,臣惭愧。” 君臣二人惺惺相惜了好一会儿,宋孝先才告辞离开。等出了宫门,坐上轿子,宋孝先摸了一把后背,才发现衣服已经全部被冷汗浸湿了。 伴君如伴虎,这话一点不假。宋孝先心里叹了一口气,只怕经此一遭,皇上再也不会信任他了。 也不对,皇上从未信任过他,又怎么会再也不信?事实上,皇上不会信任任何人。他表面上是皇上面前第一红人,事实如何只有他自己知道。皇上愿意跟他演明君忠臣的戏码,不过是因为他有用罢了。 他今日为了打消皇上对明珠的杀心,说的话有些冒险,让皇上把他也猜忌上了,恐怕以后连演戏的机会也没有了。不过也还好,皇上终究还是找回了理智,不敢去动明珠了。 想到明珠,宋孝先苦笑一声,他走了这步险棋,只怕明珠未必会感激,甚至还要骂他多管闲事。也罢,左右他也不是为了他的感激才救的他,不过是为了让自己心安罢了。 不知道自己刚从鬼门关溜了一圈回来的明珠,正声泪俱下的在庄子上表演,“……我对不住这孩子啊,打他出生以来就没过一天像样的日子,那起子势力的小人见我不重视他,便黑了心肝的欺负他,连饭都不给他吃!他饿的没办法,就自己去找吃的。刚开始不懂,吃了生食坏肚子,也没人给他看大夫,后来就学会了自己在火上烤来吃……” “我先前真不知道他过的这样苦,现在想来,还是忍不住想杀了那些个作贱我儿的恶仆!” “不过我儿是有福气的,或许是老天都看不下去他受苦,给了他一线生机。他院子里长着一株奇怪的东西,那东西表面是一根长藤,但那叶子却可以食用,更不可思议的是,它底下的根茎块也可以食用,并且非常美味。我儿就是靠着这些东西才能活下来。” “我拿到这些东西算了一下,这东西好种又不费事,良田种得,沙土地也种得,而且一亩地可以结至少两千斤的果实!” “是一亩地至少两千斤!只种上一亩,普通小户就能吃一年了!” 底下是一阵不可思议的抽气声,明珠又接着说,“因为这东西是从地底刨出来的,所以我儿给它取名叫地瓜。在听说今年的冬麦不景气后,我儿自愿把他今年种的地瓜拿出来,当做种子送给大家,只希望大家不再忍受饥饿之苦。” 明珠说的十分煽情,他话音刚落,庄子上的人瞬间热泪盈眶,“四少爷是好人呐!” “不,四少爷是菩萨派下来拯救我们的!不然这天赐地瓜怎么单单被少爷发现?” “少爷宅心仁厚,心地善良,将来必有福报!” “愿菩萨保佑长生少爷,今后不再受苦。” …… 魏长生脸皮薄,有些撑不住,他实在当不得这些人的称赞,明明是爹发现了这样的食物,却非要借他的名义告诉世人。爹说这是为他造势,可这样一来他不就贪墨了爹的功劳吗?即便他年纪还小,但也知道这种亩产几千斤的粮食意味着什么,这是能留名青史的、改变国计民生的功劳。世人可能不会记得一个毫无建树的皇帝,但一定会记得这种救万民于水火的功臣! 所以魏长生自觉受之有愧,那些人的赞扬让他烧红了脸,而庄子上的人却觉得四少爷做了善事却不骄躁,对他越发有好感了。 在明珠的努力下,不出几天,镇国公府四少爷魏长生,发现了一样可以亩产几千斤的食物一事,迅速传遍天下。百姓震惊的同时,魏长生的名字也第一次走进了世人的耳朵。 明珠一边指挥着庄户们育苗,一边留心着宫里的动态,不过宫里一直风平浪静,没听说有什么事发生。 然而,这种暴风雨前的宁静才是最让人担忧的。明珠知道这次的事有些冒险,可是他却不得不这样做。为长生造势只是其一,还有就是,他也听说了徐农士的预测,今年的冬麦可能会颗粒无收。接连两年地里收不到东西,朝廷又不肯赈灾,这百姓的日子还怎么过下去?他赶在这档口放出地瓜的事,就是希望能在明年春天育好足够的红薯苗,好让灾区百姓有个退路。 时间紧迫,即便会引来魏谌猜忌,他也顾不上了。并且,他认为魏谌不会傻到,在他们父子名传天下的时候做什么小动作,不然他也要考虑是否能承受百姓的怒火。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当皇帝的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 一直到腊月二十九,宫里才有了动静,从御书房直接发出一道圣旨,嘉奖魏长生的善举。都是一些假大空的话,同时还有许多赏赐,却并没有什么重要的。 这就足够了。 明珠松了一口气,魏谌既然承认长生的功劳,那就说明短时间内不会对他们做什么。不然直接杀了长生,趁事态还没到不可挽回的时候,直接贪墨这项功劳不是更好吗? 既然长生的功劳过了明面,以后再想做什么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虽然不知道魏谌为什么这么轻易的就松了口。 第19章 又混又浪老纨绔19 大年三十的宫宴上,消失三个月之久的镇国公魏明珠第一次出现在众人面前。虽说这些日子有关于明珠大人的话题从来没有断过,像是他从来没有离开过一般,但真正见到他还是有一种恍然隔世的感觉。众人竟觉得三个月未见,明珠大人仿佛年轻了似的。 明珠表示,他只是修了胡子,整理了往日不修边幅的仪表,努力拯救一下已经掉线的颜值而已。 落座之后,明珠老神在在的端坐在自己位子上,闭上眼睛,一副本大爷谁都不想搭理的模样。 众人果然识趣的没有来找他搭话,虽然所有人都心痒难耐的有许多事情想问他。 左手边的杨国公轻笑一声,“明珠大人这是怎么了?三个月不见,我等都入不得您的法眼了?” 明珠眼睛睁开一条缝,认出说话的是杨国公,朝廷里公认的老好人,脾气像面团一样,从来都是和稀泥的那个。他与原主是先帝册封的八公中,唯二活下来的两个。原主是因为装疯卖傻,这位则比较走运,他是今上的老丈人,唯一的女儿正是如今的皇后娘娘。 明珠笑了一声,“杨大人这话就外道了,那些人在打什么主意你又不是不知道,都是些闻着腥味就往上扑的主,没得扰了杨大人的清净。” 杨国公不置可否,握在袖笼里的手抬起又放下,定了定,压低声音说了一句,“明珠大人最近风头太盛,还是收敛点为好。” 明珠意外的看了他一眼,在原主记忆中,杨国公向来是个独善其身之人,任外头闹的翻天覆地,只要不牵扯到他身上,就绝不会出头!没想到这次竟然会出言提醒他,着实出乎意料。 他也知道自己最近风头出的太大,可这个风头不是他说不出就不出的。不过杨国公可不是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主,他既然这么说了,那肯定不是一般的事。毕竟他是魏谌的老丈人,有些自己不知道的内幕消息也说不定。明珠心里思索着,面上笑着朝杨国公一拱手,“多谢杨大人提醒,某心里有数。” 杨国公好像没听见,面上一派坦然,似乎刚才跟明珠说话的不是他,明珠笑了笑,也不再多说。 有人见明珠睁着眼,准备过来搭讪,然而就在这时,外头有太监拉长了嗓音唱道,“淮南王到。” 这一声尖锐的唱礼,打破了席间的喧嚣,文武百官瞬间安静下来,齐齐向门口望去。 大殿门外,一名高大的太监推着一个轮椅慢慢走近,轮椅之上,那一袭白衣,淡漠的仿佛高岭之花的美男子,可不就是魏南衣? 明珠暗暗磨牙,这煞星怎么来了?不是向来不参加这种宴会的吗? 魏南衣进来之后,直直的朝明珠这边走来。明珠绷着脸,随手行了个礼,算是打过招呼。魏南衣依旧一脸淡漠,微微颔首,然后在明珠身边落座。 明珠这才发现,他的座位与魏南衣紧挨着。 魏南衣几乎是掐着点进来的,他刚落座,外头又是连着三声唱礼,“皇上驾到!” “皇后娘娘驾到!” “太后娘娘驾到!” 文武百官惊讶了一下,才俯首跪拜,兴元帝气势威严的坐在龙椅之上,抬手道,“众卿平身。” 等众人都落座之后,兴元帝才笑道,“今日双喜临门,不仅是年三十,连母后也从皇觉寺回来了。”说着,又转头对着太后亲切道,“这些年母后在寺里礼佛诵经,儿子百般请求都不回来,叫儿子很是挂念,总担心母后在那里吃不好睡不好。” 太后神色淡淡,“皇帝有心了。”神情不悲不喜,一副古井无波的模样。 太后萧氏,自先帝驾崩后便沉迷礼佛,原先只是在宫里设佛堂,日日吃斋念佛,后来干脆住到了皇觉寺,好与佛祖更亲近。 算起来,太后已经七年没有回宫,也怪不得百官乍听她回来,会如此惊讶。 兴元帝与太后说了好一会儿家常,上演了一出母慈子孝的戏码,惹的文武百官纷纷盛赞,皇帝仁孝。 明珠对这样的场景腻歪的很,可也不得不陪着他们演戏。 “太后是你请回来的?”一道清冷的声音从旁边传来。 明珠一面假笑着,看着上头表演,一边压低声音道,“王爷是在跟我说话?” 魏南衣不说话了,明珠也不在意,他最坏的打算都做好了,也不怕魏南衣突然捅出什么事来。 不过太后确实是他请回来的。 萧氏是先帝发妻,这是一位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强人,当年打天下的时候,就是她鼓励先帝带兵起义,反出朝廷。后来又多次给先帝出谋划策,屡建奇功。她心思缜密,胸有丘壑,若不是女儿身,必将大有作为。这样一个人,在先帝建朝后,急流勇退,放弃一切权利,安心在后宫做一个母仪天下的贤后,相夫教子。后来先帝驾崩,太子圈禁,她便开始沉迷礼佛,仿佛不问世事了一般。 今上不是她的亲子,甚至可以说是仇人,按魏谌一贯的斩草除根作风,不应该容忍她活到现在,可她偏偏活着,还活的好好的。 有人说是因为先帝给她留了一队暗卫,手段通天。也有人说,是因为她手里握着先帝的一道密旨,所以魏谌才不敢动她。 不管怎么说,只她是长生的亲祖母这一条就足够了。 魏谌抢了她儿子的皇位,还间接害死了他,那想必让孙子再把皇位抢回来,她应该非常乐意。 事实证明,明珠猜的没错,他只告诉她,魏桓还有一子活在世上,她就立刻从皇觉寺里回来了。 且不说她手里有多少底牌,明珠觉得,宫里有这样一个内应在,那他们行事应该会方便很多。 宴会散去,明珠回到府上,遣退下人后,慢慢摊开手里的纸条,这是刚才散席时,魏南衣塞给他的。 上头只有七个字: “联手,推长生上位。” 明珠摸着下巴,琢磨了好一会儿,可真有意思,亲兄弟联合外人帮侄子夺哥哥的皇位?左右都是自家人坐皇位,他瞎折腾个什么劲儿?吃饱了撑的么? 还有今天杨国公的态度,也是奇怪的很,竟然出言提醒他!要知道这位可是魏谌的老丈人,哪有帮着外人提防自己女婿的道理? 明珠差点都要以为系统给他佩戴了猪脚光环,王霸之气一露,所有人都跪下唱征服。然而想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那么,问题既然不是出在他这,那就是在魏谌身上。 啧!魏谌是得多不得人心呐,亲兄弟跟老丈人都不跟他一头。 第20章 又混又浪老纨绔20 这个年,表面上看似过的风平浪静,但暗地里却是风云诡谲,波涛汹涌。 宫里头因为太后娘娘的忽然回归,而绷起了一根弦。兴元帝一直在暗中调查太后这次回来的原因,可无论怎么查,都显示太后的回归是突然决定,回来之前没见过什么人,也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异常,则是太后去年病了两场,身体已经不如往昔硬朗。 难道是打算落叶归根、死在宫里? 兴元帝琢磨不透,他向来拿不准这位太后的心思,若是以前的话,她还有软肋,行事有所顾忌。但现在的她,孤身一人毫无牵挂,若是她真想来个鱼死网破,他还真不一定能招架的住。 兴元帝丝毫不敢小看这位太后,派人盯紧了她的一举一动,但太后自回宫以来,还是专心致志的礼佛念经,并没有什么异常之处。但越是这样,兴元帝越是不敢放松警惕。 不过,很快他就自顾不暇,也顾不上去管太后如何了。 过了年,几位皇子之间的斗争愈发激烈,这一摊浑水中,又加上明珠与魏南衣的暗中推波助澜,已经呈现出白热化的趋势。 还没出元宵节,已经先后有六位官员落马,此六人分别属于三个不同派系。三派之间互相打击,你伤我一人,我损你一个,你撸掉我一双,那我就要毁掉你一对。这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式的攻击方式,让三派都没落着好,反而自伤元气。 明珠冷眼旁观着,就看他们如何把自己作死,若是三个人一块完蛋那是最好不过,若不然,还得他出手把他们解决掉。不然在兴元帝有继承人的情况下,把长生推上皇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 不过即便没有继承人,改朝篡位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自古以来谋朝篡位都是大逆不道的事,所以即便兴元帝不顾百姓死活、而他们打着为天下百姓着想的旗号来推翻兴元帝,也可能会遭受天下人谩骂。 明珠不想让长生背负上弑叔杀兄的骂名,所以他现在在等,等一个让长生名正言顺登上皇位的锲机。 而这个契机,明珠觉得兴元帝会自己暴露出来。他穿越九十九世,别的不敢说,就这个第六感,还算准确。 正月十四,朝廷里发生了一件大事,有言官弹劾大皇子魏佑醇私自养兵,暗地里囤积士兵已达十万之众。 十万,不是一个小数目。整个大魏的军队不过百万之众,驻守京师的禁军只有三万,再加上一万天子御林军,京城总共驻守的兵力也不过才四万而已。十万私兵,已足够他发起一场宫变。 更不必说,随十万私兵一起被查出的,还有大皇子暗藏的龙袍冕旒,铁证如山,容不得魏佑醇狡辩。 兴元帝勃然大怒,随手拿起奏折劈头盖脸的砸向魏佑醇。 “孽子!朕还没死你就惦记上这个位子了!私养军队,你是想逼宫造反,让朕退位让贤吗?!还是说,你想直接杀了朕,别挡了你的路?” 魏佑醇面如土色,伏地痛哭流涕,“儿臣不敢,儿臣从来没有过这种念头!父皇你要相信儿臣啊!儿臣是冤枉的,这是有人在设计陷害儿臣!” 魏佑醇知道这肯定是两个好弟弟做的好事,私养军队的事他一直隐藏的很好,绝对不会被人发现,就算被发现,他也已经想好了措辞如何应对。可是最狠毒的是陷害他私藏龙袍冕旒,私养军队与私藏龙袍放在一起,这狼子野心昭然若揭,他就是有一万张嘴也说不清了! 虽然他私养军队的事是真,但绝对没有暗藏什么龙袍冕旒!他是傻了吗才把这样大逆不道的东西私藏起来?只要坐上那个位子,要多少龙袍没有?!何必急在这一时弄个不能穿的龙袍给人当靶子? 可是如今他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连之前准备的私养军队的借口也不能说了,只要承认了自己私养军队,那龙袍冕旒的事也根本没有狡辩的余地! 所以魏佑醇翻来覆去只念叨自己是被人陷害的,他对父皇忠心耿耿,绝口不提军队龙袍的事。 “父皇您千万要相信儿子啊!不要让小人奸计得逞!我是您的长子,又有军功傍身,说句大逆不道的话,您百年之后这个位子有极大可能就是我的,我为什么还要自掘坟墓去逼宫造反?” 这话说的没毛病,兴元帝若是冷静下来仔细分析,确实有几分道理,可是现在的兴元帝正处在盛怒之下,魏佑醇又如此大逆不道的说起他百年之后这个位子的归属,还不是早早的就惦记上了这个位子!就盼着他死了好继位?! 兴元帝怒火中烧,面色赤红,显得有些狰狞。 “来人!把这个孽障给朕关起来!收回封号!贬为庶民!终身不得踏出禁苑半步!” 大皇子闻言,胸口一闷,一口血喷了出来,当场昏迷不醒。 满朝文武皆惊,纷纷跪下高呼,“皇上三思啊!” 虽说以大皇子意图造反的情况看,被圈禁起来是迟早的事,但这也太快了?当场就被贬为庶民,关在禁苑终身不得出。连个商量缓和的余地都没有。 三皇子与六皇子一派,自然是喜不自禁,拼命压制住喜色摆出一副与子同悲的表情,跪求皇上三思也只是走个过场而已,事实上他们巴不得皇上再暴怒一些,把大皇子一派一网打尽才好。 而大皇子一派才是真的急了,大皇子这一圈禁,就等于被判了死刑,那个位子再没有一丝机会了。想为他求情,可是事发突然,他们完全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连个统一口径的机会都没有。若是皇上盛怒之下,把他们也牵连进去,那就得不偿失了。可不求情,他们的前途命运都系在大皇子一人身上,大皇子上位,他们才能跟着鸡犬升天。大皇子被判死刑,他们也等于没了出路。 先前与三皇子、六皇子斗的那样凶狠,早就生了间隙,再转头投奔,造人不齿不说,恐怕也不会得到什么重用…… 朝堂之上,每个人都心怀鬼胎,各自打着小算盘。连明珠自己也暗中计划着大皇子这一圈禁,接下来要怎么做。 这次的事发生的有些突然,但明珠也不是毫不知情,前两天的时候,魏南衣就派人给他传了信,说会先拿大皇子开刀,今天果然就出了事。 明珠觉着,以三皇子与六皇子的个性,若是知道了大皇子私养军队这么大的秘密,恐怕早就揭露出来了。毕竟十万军队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招募的。所以这件事最有可能得真相是,大皇子的秘密是魏南衣先发现的,以他手里那么恐怖的情报系统来说,是完全有可能的。魏南衣在知道大皇子的秘密后,按而不发,而是等到现在,透露给三皇子或者六皇子的人知道,于是不用他做什么,这两人就动手扳倒了大皇子。 明珠猜的没错,这事确实是魏南衣一手策划的,甚至连陷害魏佑醇私藏龙袍冕旒、彻底打消他翻身的可能也是他的主意。他在三皇子六皇子身边都安插了人,想把这些消息透露出去不难。 明珠头一次觉得,魏南衣这个队友还挺给力。 有了大皇子被圈禁一事在前,其他的事都显得不那么重要了。一连几天,朝廷上下都是在议论这件事,不敢明目张胆的讨论,但私下的议论却一直没有停歇。三皇子与六皇子也在忙着瓜分大皇子倒台后的利益纠葛。而就在这时候,有消息传来,说是匈奴可汗要派使者来面见大魏皇上。 这个消息来的不是时候,大皇子刚倒台的当口,朝堂上下正被这件事占据了全部注意力,因此很少有人关心匈奴使者是来干什么的。 倒是明珠注意到了,在他记忆中,匈奴向来与大魏不合,大魏建朝多年,四方安定,天下太平。唯有北方还时不时的会有小的战争摩擦,罪魁祸首便是这匈奴人。 匈奴地处大魏北方,气候、地理环境都十分恶劣,不适合种植生产,因此那里都是游牧部落。一遇到什么天灾**,就缺衣少食,但草原人凶悍,个个都是马上好手,没东西吃的时候,就会来大魏边关抢夺。 边关驻守的有大魏军队,真要是打起来,匈奴未必是对手,可他们就不跟你打,抢了东西就跑,一头钻到一望无际的草原里,就找不到人影。因此大魏边关年年往北方边关派兵,却没有办法彻底解决匈奴之患。 去年北方大雪,大魏境内都有六省受灾,更何况匈奴那里呢? 所以明珠并不认为,匈奴此刻派使者前来,会有什么好事。 匈奴使者抵达京城的前一天,明珠收到了北方边关送来的一封密信。 第21章 又混又浪老纨绔21 明珠下了早朝,回到国公府的时候,外头又飘起了雪花。雪下的不大,飘了一上午也才将将覆盖住地面,午后便渐渐停了。 明珠叹了口气,这场雪要是再下起来,百姓可真没法活了。 今日早朝的时候,皇上接见了匈奴使者。匈奴派来的使者以呼延翎为首,呼延翎是匈奴可汗呼延达的次子。也是匈奴下一任可汗的有力竞争者。 呼延翎一来就开门见山的说,愿意臣服大魏,但大魏要提供五十万斤粮食作为条件。 这哪是臣服,明明是趁火打劫来了。朝中大部分人都看的明白,劝皇上不要答应,匈奴人的话向来不可靠,现在是因着雪灾撑不下去了才假意臣服,只怕他们拿了粮食立刻就翻脸不认人了。 这么显而易见的事,皇上竟然没有当场拒绝,反而说要考虑考虑。众臣以为皇上这样说只是缓兵之计,顾忌着当场拒绝会让匈奴人恼羞成怒,事后一定会委婉相拒。然而明珠却知道,魏谌确实是缓兵之计,只不过是怕朝中的大臣不能接受,因为这么荒唐的条件他一定会答应,他也不得不答应。 明珠脸上一片冰霜,眼中是隐忍的怒火。 是时候了结这一切了。 就在朝廷一片平静,匈奴使者与朝中大臣都在观望着宫中情况的时候,又一件事像炸弹一般爆炸开来。 三皇子死了。 三皇子魏佑祯被人下毒毒死在王府。 消息一出,满朝哗然,今年是犯了什么太岁,接二连三的有皇子倒台?先是大皇子被幽禁,现在是三皇子被毒死,一共三位皇子,现在只剩七皇子一个了。 兴元帝暴怒,责令大理寺立刻找出真凶。 大理寺迫于皇帝压力,昼夜不停地彻查,三日后终于查出真相,害死三皇子的真凶竟是—— 七皇子,魏佑安。 意料之中的事,没有人觉得奇怪,毕竟其他两位皇子倒台,最大的得益者不就是七皇子吗?只是没想到七皇子果真下得了狠手,竟去毒死三皇子!或许是觉得皇上就剩他一个儿子了,也不会拿他怎么样。 连七皇子自己的门客都觉得是魏佑安冒险行事。虽说冒险了点,但既然成功了,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了,皇上现在只剩七皇子一个儿子,总不能让他偿命?不然这大魏江山不就后继无人了?皇上现在应该比他们更担心七皇子出事。 “一派胡言!本王怎么会害死三哥!沈同文,你是不是怕父皇责罚,随口编排一个罪名拉本王下水!” 魏佑安脸色铁青,向来温和示人的面目此刻也狰狞起来。毒杀皇兄的罪名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将与大位无缘!就算真是他杀的人他也不能认,更别说这事跟他没有半点关系! 大理寺卿沈同文垂手敛目跪在御书房,闻言,朝皇上叩首道,“皇上明鉴,臣查到的线索确实是指向安王殿下。若非如此,臣便是有一万个胆子也不敢攀扯安王。” “那便是你查错了!重新查!仔细的查!本王倒是要看看,谁敢栽赃陷害本王!” 兴元帝站御案之后,脸色阴沉的看着这一幕,忽然,一拍御案,“够了!” 御书房里霎时安静下来,魏佑安连忙跪下,膝行着走到兴元帝旁边,“父皇,您要相信儿臣,儿臣绝不可能害死三哥!害死三哥对我来说有什么好处?我只这么一个哥哥了,守望相助还来不及,又怎么会害他?父皇常教导我们兄弟之间要团结友善,儿子从不敢忘记父皇的教导,也一直是这样做的!莫说对三哥,连现在被幽禁的大哥,儿子也时常去看望他,对他尊敬有加。父皇,您要为儿子做主啊,一定是有人在陷害我……” 魏佑安说的语无伦次,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当真像受了天大的冤枉似的。 别看魏佑安演的这么卖力,事实上他自己也觉得父皇不会拿他怎么样。就像众人说的那样,他现在是父皇唯一的儿子了,若是自己再出什么事,那父皇百年之后这皇位交给谁?昔日父皇从一众兄弟中万般艰险的抢了这皇位,总不能再拱手送回去? 所以他觉得父皇一定会保他,此刻卖力表演不过是走个过场而已。不然坐实了他的罪名,日后他便是登基了也是一个洗刷不掉的污点。 魏佑安此刻内心是有恃无恐,然而出乎意料的,兴元帝并没有按他想象的那样做。 兴元帝满面寒霜,看着他,十分失望道,“你太让朕失望了!” 只一句话,就让魏佑安心里生出了不好的预感。 “朕原以为你是你们兄弟中最聪明的,最适合继承大统的……” 魏佑安心里一喜,父皇竟觉得他是最适合继位的,果然,先前不立太子,大约是为了磨炼他。大哥三哥也不过是他的磨刀石而已。 没等魏佑安高兴完,兴元帝又道,“可没想到你竟然如此歹毒,连自己的亲兄弟都能下此毒手!佑安,你太让朕失望了!” 魏佑安大惊失色,父皇竟然就此定了他的罪名!一个毒杀亲兄的皇子还如何能登上皇位? 魏佑安此刻顾不上思考父皇是不是老糊涂了,要放弃自己这个唯一的继承人,他只知道绝不能让毒死皇兄的罪名落到自己头上,因此抱着兴元帝的大腿大呼冤枉,“父皇!儿臣冤枉!儿臣真的没有害死三哥!您再仔细查查,一定会查出真相的……” 兴元帝满脸失望,闭上眼睛,似是不想再看他一眼,随即郑重的下了命令,“来人,把安王关进天牢,没有朕的命令谁都不许探望!” “是!” 魏佑安傻了眼,他无论如何也想不通父皇竟真的要把他下大狱。 “父皇,儿臣是冤枉的!儿臣是冤枉的……” 声音渐渐远去,魏谌复又睁开眼,满脸悲色的问沈同文,“朕是不是太冷血了?” “皇上英明,皇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皇上大义灭亲,实为明君英主!” 魏谌脸上露出一抹苦笑,挥了挥手,示意所有人都退下。众人自是明白皇上现在心里不好受,便鱼贯而出,让他一个人静一静。 等所有人都出去后,魏谌脸上的悲色渐渐消失,面无表情的望着魏佑安消失的方向,眼神中透出一股狠辣,“朕能给你们权利,也能掌控你们的生死!跟朕玩心眼,你们还嫩了点!” 一场震惊朝野的毒杀案,竟以这种方式落幕,文武百官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皇上竟然真的大义灭亲,把七皇子依法处置了。 众人高呼皇上英明的同时,却又觉得脊背生寒,连亲生儿子都如此不讲情义,那他们这些毫无关系的大臣呢?八年前的巫蛊案再一次浮上众人心头,时隔多年,众人仍然记得皇上下令处死那些人时,残酷噬血的表情。 魏南衣抿了一口茶,合上杯盏,忽然道,“你突然出手,连我都不曾知会一声,明珠大人可是不信任某?” 明珠面上一片坦然,“没有的事,我得到的消息突然,怕夜长梦多,便来不及与王爷商议,想杀他们一个措手不及,现在结果你也看到了,我若是找你商量再定下计划,只怕就没有这样出其不意的效果了。” “如此便好,我们如今是一条船上的人,可不要互相生了间隙。”魏南衣垂眸,修长的手指一下一下的拨动着茶盏里的茶叶,半晌,他又突然开口,“只是,某还有一事不明,明珠大人究竟是用了什么样的方法,能让魏谌不顾后继无人之险,也要把魏长安关押起来?” 明珠笑了一声,“这件事还是不说为好,时机到了,王爷自会知晓。” 魏南衣神色淡淡,轻叹一声,“明珠大人还是不肯相信我,也罢,某不强求,只希望明珠大人别把我当敌人就好。关于长生的事,我是真心想助你们一臂之力。” 明珠看他神情真挚,不像作假,忽然又拿不准他到底是真心还是假意了。 打从一开始,明珠就不敢相信他,即便他说要联手共推长生上位,他也不敢接受对方的好意。魏南衣此人,给他的感觉十分高深莫测。他穿越多世,自认看人还是有一套的,却觉得看不透魏南衣。 明明在原主的记忆里是一个低调、清风朗月似的人物,真正见面之后,却屡屡打破他的印象。他一个残疾的闲散王爷,手中竟然掌握着那么恐怖的情报组织,恐怕连兴元帝都没有这样的情报关系网。 大魏在他眼里没有秘密,但他既不利用这些情报谋求利益,也不打算去造反登基,可以说很无欲无求的一个人了。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对权利毫不贪恋的人,却非要找到他,帮长生登上皇位,怎么看怎么有古怪。 若说他想取魏谌而代之,根本不用大费周折,他自己就能办到。若说是与魏谌有仇,不想让魏谌坐稳皇位,那在魏佑醇魏佑祯魏佑安中选一个继位,做傀儡皇帝不就好了,干吗要大费周折的选困难模式?总不能是与魏谌的仇恨不死不休,连带着,也不想让魏谌的儿子当皇帝?可即便如此,那皇室中还有不少宗室子,随便选一个也比长生这个连玉蝶都没上的民间皇子强? 明珠猜不透他要做什么,但也没有明着拒绝,不过是顺水推舟,他要帮便让他帮,但也不可能把宝全压在他身上。就算魏南衣真的没有恶意,他也不敢全心相信,毕竟防人之心不可无。 明珠笑了一声,“王爷多虑了,现在咱们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一荣俱荣,我现在不说自有不说的道理,隔墙有耳,此事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魏南衣点头,“既如此,我便不多问了,你这次行事虽有些冒进,但好在有惊无险,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做?” 明珠轻笑一声,笑意未达眼底,“当然是……” “速战速决。” 第22章 又混又浪老纨绔22 御书房里,兴元帝端坐在御案之后,宋孝先垂首立在案前。 “宋卿,你以为匈奴之事朕该如何回复?” 宋孝先行了一礼,语气平静道,“朝廷百官都说不能答应,以防匈奴有诈,臣以为此言有理。” “哦?那你的意思也是不同意匈奴臣服?” “不,皇上,臣与他们意见相反。匈奴虽说是因为年前的雪灾,才不得不向我们示好,但是谁又能保证他们不是真心臣服呢?万一他们真的是想与大魏交好呢?用区区五十万斤粮食,来换取边关百姓一世太平,哪怕只有一成希望,我们也应该去试上一试。若匈奴真的有诈,那损失的也不过是一点粮食罢了,若真能交好,那拯救的是我大魏千千万万百姓和士兵的生命!臣以为,这笔生意是划得来的。” 兴元帝龙颜大悦,“哈哈,果然还是爱卿你目光深远!他们只能看到眼下的利益,殊不知,这笔买卖往长远了看还是咱们占据优势。” 宋孝先垂首而立,不再多言,心里却不由深思,皇上为了答应与匈奴的交易,也是煞费苦心了,连这么蹩脚的理由都能接受。虽说是他提出来的,可他也不过是看皇上的意思行事罢了。他为官多年,最擅长的便是这察言观色,不然他也不会成为这天子第一近臣。 魏谌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想答应与匈奴交易,只不过是因为朝中大臣一致反对,才不得不暂退一步。他今日找上自己的意思,也不过是想让自己看出他的意图,好给他找一个借口,或者说是台阶下。可以想象,明日早朝,魏谌一定会在百官面前再次询问他对匈奴一事的看法,到时候他便像今日这么回答,魏谌就会顺水推舟、勉为其难的答应。 然后,他魏谌落个明君英主的名声,自己却成了谄媚惑主、不仁不义、枉顾百姓死活的奸臣。 这就是他一直以来受皇上宠爱的原因。 说是信任,倒不如说是替他承担骂名。纵观历史,每个皇帝面前都有一个这样的奸佞小人,在民间骂声一片,却备受皇上宠信,你以为皇上看不到那些小人的骂名吗?不,他知道,不过是君臣之间的默契,演戏糊弄天下百姓而已。 如今,他倒是成了这样一个角色,谁让他最会揣摩上意呢?不过,这次的事确实有些蹊跷,他能看出魏谌想答应与匈奴的交易,但却猜不透他为什么答应。就像百官说的,匈奴必定是不怀好意,拿了粮食就翻脸不认人的可能性几乎是十成十。而且五十万斤粮食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他刚才说的轻巧,但事实上,国库要是真的能拿出这么多粮食,去年的雪灾也不至于对百姓不管不问。 去年便是他提出不管这场雪灾,也不过是看魏谌的意思行事罢了。因为他知道,国库里是真的没有一粒粮食了。 明明没有粮食,却还要冒着风险与匈奴做这场注定要赔本的生意,他是真不知道魏谌是怎么想的。 宋孝先正准备告退,外头突然匆忙进来一个小太监,“皇上,太后娘娘、淮南王与镇国公求见。” “太后、淮南王与明珠?”魏谌眉头一皱,“这三人怎么会走在一起?” 魏谌突然有一丝不好的预感,但却猜不透这三人的目的,也找不到不见的理由,便挥手道,“罢了,先让他们进来。” 等太监通传之后,一行人鱼贯而入,魏谌这才发现,来人不止魏明珠三人,还有一众朝廷大臣,与皇室宗亲族老。 魏谌脸色一寒,继而又满面笑容,“母后这是怎么了?带这么多人来御书房可是有急事?” 太后端坐在右下首的位置,淡然开口,“确实有事。” 魏谌呵呵一笑,“母后有事直说便是,何必惊扰众位宗老?” 萧太后看他一眼,神色淡淡道,“这件事还就得当着宗亲的面说。” 魏谌环视了一圈,右下首坐着太后、魏南衣与魏明珠,左下首坐着魏氏族老和几位辈分最高的宗亲,百官垂首立在下方。这阵仗他要再看不出来是找他兴师问罪的,那他也枉做这么多年皇帝了。 莫非是因为老三的事? 魏谌慢慢冷静下来,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是大魏的皇帝,这些人还不能拿他怎么样。思及此,魏谌微微一笑,慢慢坐回龙椅之上,“也好,族老既然已经来了,也好做个见证,母后有话便说。” 萧太后仪态端庄的坐着,纵然岁月在她脸上留下了风霜,但那股优雅尊贵的气质却越发沉淀下来,即便不说话,那通身的威仪也叫人不敢直视。她轻抬下巴,环视全场一圈,开口道,“哀家这些年一直在皇觉寺为大魏祈福念经,本打算与佛祖相伴到死,但因为听说了一件事,才不得不从寺里匆忙回来。” 萧太后顿了顿,接着说道,“哀家听说我那不成器的儿子,还有一个孩子活在世上。” 此言一出,满堂皆惊,“什么?先太子还有子嗣活在世上?” 尤以魏谌最为震惊,他完全没料到太后要说的是这样一件事,早知道就不该让她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皇帝多年的威仪,让魏谌险险忍住,没让自己当场失态,他满脸笑容道,“母后此言当真?那可这是太好了,想必二哥天上之灵也会感到慰藉。” 萧太后淡笑道,“哀家也是这么想的。这孩子之所以能活下来,还要多谢明珠大人。” “这跟明珠大人有什么关系?”魏谌问道。 “当年桓儿被幽禁的时候,膝下所有子嗣先后遇害,桓儿自知是有歹人要害他,因此在太子妃怀孕的时候便不敢声张,生怕被歹人害了一尸两命。后来太子妃生下一个男孩,便让人将他送出禁苑,交给明珠大人抚养,不求他荣华富贵,只求他能平平安安的活下去。” “果然,这孩子入了明珠大人的府邸,没人知道这是太子子嗣,便没有人再害他,也让他平平安安的活到了现在。” 众人目光投向明珠,魏谌眯着眼睛,神色不明的问他,“明珠,这可是真的?” 明珠起身行了一礼,“回皇上,太后所言没有半分作假,那孩子便是国公府名义上的四少爷,皇上应该也听说过,便是年前发现地瓜的那孩子,皇上还为此嘉奖过他。” “原来是这孩子,好!果然有其父风范!” “以六岁稚龄发现地瓜,解决百姓吃饭问题,拯救万民性名,此子仁厚!” 宗亲与百官一听说是这个孩子,纷纷夸奖起来,至于是不是事先安排好的,那就不得而知了。 魏谌勉强忍住铁青的脸色,僵硬的扯出一抹笑,“原来是他,甚好甚好。” 魏谌如何能不知,这些人在大庭广众之下揭晓魏长生的身份,就是想逼迫他让这孩子认祖归宗,众目睽睽之下,他也找不下出什么理由拒绝,毕竟那也是皇室血脉。 不光如此,他们在自己已经没有“继承人”的情况下,暴出这个这个孩子的身世,恐怕还有别的意思在其中。想让他继承大统?别做梦了,他便是把这皇位给一个陌生人,也绝不可能把它交给魏桓的孩子! 魏谌笑了一声,“二哥后继有人,朕也十分欣慰,只是事关皇家子嗣,务必要慎重,该走的流程还是要走。当然,朕不是说要为难他,毕竟太后也不可能拿这种事开玩笑,所以朕毫不怀疑他的身份,只是走个过场罢了。” 明珠心下了然,魏谌说的好听,但走流程里面的门道多了去了,他随便一个环节做点手脚,长生便上不了皇家玉蝶。不过,这种情况他们已经预料到了,根本不惧他验。 长生有魏桓给的玉佩,又有太子妃昔日留下的书信,滴血验亲也是萧太后找人看着,魏谌做不了假。 果然,宗务府与宗亲带长生下去验身,得到的结果确实是皇家子嗣无误。魏谌脸上的笑容凝固了,片刻之后才笑道,“如此便好,今日真是喜事临门,皇家找回流落在外的子嗣,二哥也后继有人,应当庆贺一番。” “来人,吩咐下去,今日宴请众宗亲与百官……” 不等魏谌说完,萧太后便打断了他的话,“皇上且慢,今日让长生认祖归宗只是其一,哀家还有些其他事要与皇上分说。” 魏谌强忍怒火,满面笑容道,“母后还有何事?” “关于当年太子被幽禁一事。” 魏谌心头一跳,“哦?这事不是已经被有定论了?二哥与匈奴勾结意图造反,朕虽然心痛二哥糊涂,却也不敢替他做什么,毕竟这是父皇亲自宣判的。” 太后笑了笑,“先帝宣判什么了?先帝可什么都没说。当年先帝听到这消息的时候,哀家就在旁边,先帝直言绝不可能,太子不会做这种事。只是后来‘证据确凿’,先帝才不得不把太子暂时幽禁,但当时既没有给太子定罪名,也没有撤掉他的太子封号,因为先帝知道,桓儿是冤枉的,只是没能等到先帝找到证据,先帝就突然病逝,这件事便就此搁置下来。” “这些年皇上不曾为太子翻案,但哀家这个做母亲的却不能任由别人诬蔑我儿,于是便找了这些证据,证明我儿当年是被人陷害的。” 魏谌笑道,“什么证据?” 萧太后扫了他一眼,淡淡道,“证据便是这些当年证明我儿通敌叛国的书信。” “便是这些信让我儿蒙受不白之冤,但现在,它也能证明我儿的清白。” “这些信是真的,通敌卖国的也确有其人,只不过那个人不是桓儿,而是……” “你!” 第23章 又混又浪老纨绔23 魏谌哈哈一笑,“母后您可真会说笑,便是您想为二哥翻案,也不能说出这种无稽之谈!” 早就知道他不会承认,太后淡笑道,“只是这些书信,肯定没有办法证明是皇上所为,哀家还有其他证据,必要让皇上心服口服。” 魏谌脸色铁青,怒道,“一派胡言!朕敬你是太后,礼让你三分,但你不要得寸进尺,一再胡言乱语,朕是一国之君,岂容你如此诬蔑!” 萧太后仍然是一派淡然,“皇上不要恼羞成怒,何不听哀家把话说完?究竟是不是胡言乱语,皇上自己清楚。” 清楚,他当然清楚,可就是清楚,他才不能让她把话说完!魏谌完全没想到今日的重头戏不是让魏长生认祖归宗,而是要替魏桓翻案! 魏谌又要说什么,一直没有说话的魏氏族老开口了,“皇上暂且听听太后怎么说,若是冤枉了皇上,我等自会给皇上讨一个公道。” 魏谌只得忍下,面色阴寒的坐在龙椅之上,只怕今日之事不能善了了。 “当年太子勾结匈奴一事,证据确凿,连先帝都没看出来破绽,实事因为,这证据确实是真的,只不过勾结匈奴的另有其人而已。” 太后把当年之事娓娓道来。 自古皇家多争斗,尤其是那个至高无上的位子实在动人心。昔年太子桓地位稳固,人心所向,其他皇子便是心里有想法,也没有机会出头。再加上太子是先帝最宠爱的儿子,又是中宫嫡子,绝无动摇他地位的可能,这便让其他皇子熄了夺嫡的心思。可这其中偏偏有一个七皇子魏谌,他不甘心就此埋没,便想法设法拉太子下马。 只是太子在朝中根深蒂固,文武百官更是为他马首是瞻,魏谌在朝中找不到同盟,便把目光放在了朝外。于是便有了与匈奴勾结一事。 起初魏谌勾结匈奴,确实有打算造反的意思,只是后来不知为何就打消了这心思,而是改变主意,把与匈奴勾结的事安插到太子头上。接下来就是太子勾结异族通敌卖国,证据确凿,先帝将其幽禁。 但就像太后所说,彼时先帝并没有放弃太子的意思,暂时幽禁未尝不是另一种保护,只是没能等到他找出证据为太子平冤,先帝就突发旧疾,驾鹤西去了。 随后便是魏谌奉旨登基。 这其中蹊跷颇多,当时也不是没有人提,只是凡事意图插手这件事的人,都被魏谌找各种理由杀的杀,关的关,以至于后来再也没有人敢提这些事。 而魏谌与匈奴交易的内容便是——匈奴借兵给他,助他登上皇位。而在他登上皇位后,需每年向匈奴赠送二十万斤粮食,和二十万两白银。一共赠送二十年。 明珠真不知道魏谌究竟是抱着怎样的心态才能答应这样丧心病狂的要求。匈奴是他们的敌人,每年在边关杀伤大魏子民人数超过万人,这样的血海深仇,他竟答应拿百姓的血汗钱去供养匈奴士兵! 魏谌在位十七年,本是天下太平,四海安定,但赋税却一年比一年重。以前说是要抚恤死伤士兵的家人,但其实伤亡士兵的家属拿到的不过九牛一毛,要不然魏明珠也不至于自己私下供养那么多人了。后来又说连年受灾,灾区百姓需要赈济,但说好的赈灾也不过杯水车薪。还用过北方匈奴连年来犯,边关辎重吃紧的借口。但其实边关的士兵并没有享受过朝廷的厚待。 以前明珠还纳闷,赋税重,支出却这么少,国库为何还会连年空虚?现在却是知道了。原来都被魏谌拿去孝敬给匈奴了。 可以说,供养匈奴士兵用的不是钱粮,而是大魏百姓的鲜血!多少人因为朝廷沉重的赋税而卖儿卖女,生生饿死!朝廷却拿着百姓的救命粮,去供养他们的敌人! 这让明珠如何不愤怒?当初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他好险才忍住没来找魏谌质问,吸自己百姓的血去供养他们的敌人,这是人干事? 不光如此,匈奴那些人岂是好相与的?与他们做交易,不下于与虎谋皮。一开始说好的每年赠送二十万斤粮食,但后来匈奴的胃口越来越大,渐渐地就变成三十万斤,四十万斤,一直到现在的五十万斤。魏谌就算后悔也没办法,他已经被匈奴套牢了,若是不给,就威胁他把当年如何陷害太子魏桓的事昭告天下。魏谌如何敢暴露这些?于是只能打落牙齿往肚里咽,任由匈奴继续吸大魏的血。 因为去年的雪灾,匈奴亦是受灾严重,因此今年又来信要增加五十万斤粮食。魏谌哪里能筹的出来?便与他们商量着缓一缓,等秋收之后再说。 然后匈奴那边就不乐意了,这不,就派了使者来明目张胆的威胁魏谌。也因为如此,匈奴那边才露出了些端倪,让明珠留在边关的内应给发现了。这才给明珠送了密信,于是便有了先前的一幕。 魏谌如今是自作孽不可活,已经骑虎难下。但大魏的百姓不该受此牵连,于是明珠才打算快刀斩乱麻,直接把魏谌拉下马,这样一来,匈奴那边没了把柄,一切迎刃而解。 “……匈奴这些年从大魏拿走了多少粮食,想必只有皇上心里有数,只是这么多粮食不会凭空飞到匈奴那里,皇上若是运,自然有迹可寻,哀家派人私下查了,证据都在这,皇上还有什么话要说。”萧太后厉声问道。 她知道这些事的时候,愤怒不下于任何人,她与先帝打下大魏江山,可不是让这种人拿来作贱的! 魏谌一手拂掉御案上的笔墨纸砚,怒气冲冲道,“一派胡言,这是你故意捏造来陷害朕的!什么匈奴粮食,朕一概不知!” 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魏谌犹自狡辩着,他以为只要他不承认,这些人就拿他没有办法。 “皇上先别急着恼怒,哀家这还有许多事要跟皇上一笔一笔清算。” 太后寒着脸,语气冰冷道。“关于三皇子魏佑祯被毒害一事,皇上是不是也要给我等一个交代?” 魏谌心里一惊,猛然抬头看向太后。 萧太后满脸冰霜道,“祯王真的是被安王害死的吗?难道不是皇上你亲自毒死了祯王,又嫁祸给安王吗!” 此言一出,众人又是一惊,竟不敢相信魏谌能做出这样丧心病狂的事来。 明珠不动声色的坐在椅子上,垂眸敛目,这件事虽然有他的影子,但是杀死魏佑祯却跟他没有关系。虎毒尚不食子,谁能想到魏谌能比虎还凶狠呢? 他当日得到魏谌与匈奴勾结的消息后,便通过埋在七皇子身边的眼线透露给三皇子,三皇子也是个蠢的,竟然自以为知道了皇上不可见人的秘密,而拿这件事去威胁魏谌立他做太子。明珠就没见过这么急着送死的! 果不其然,魏谌当天就暗下杀手,毒死了三皇子魏佑祯,并把此事栽赃给七皇子。 至于为什么要栽赃给七皇子,那是因为,魏谌查出这消息是七皇子的人透露给三皇子的,他以为七皇子也知道了这件事,只是暗中不动,拿三皇子当枪使,来试探他的态度。于是多疑的魏谌便狠下杀手,把魏佑安也关起来了。 只关起来自然不够,明珠得到消息,昨天晚上魏佑安在天牢里“畏罪自杀”了。 这背后若不是魏谌的手笔,他绝对不信。 魏谌为了保守自己与匈奴之间不可告人的秘密,接连杀死自己两个儿子。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事情还是败露了。 任他再如何狡辩,在如山铁证面前,皇室宗亲与朝中大臣也还是选择相信了太后。 魏氏族老正准备下去商议如何处理这件事,毕竟事关一国之君,不得不慎重。就在这时,一直当隐形人的魏南衣,忽然开口了,“既然已经说开了,倒不多我这一件了。” 族老问他,“你也有话要说?” 魏南衣点头,声音清淡道,“关于兴元九年的巫蛊案,其实并没有人要诅咒皇上和皇后,而是皇上自导自演的一场闹剧,目的便是把拥护先太子之人一网打尽。” 一室寂静,众人竟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内幕。但是想想又不觉得奇怪,连毒杀亲子这样的事都能做的出来,还有什么事是他魏谌做不出来的呢? 只是可惜了那些冤死的忠臣良将,竟以这样的方式含冤而死。 关于兴元九年的巫蛊案,明珠记忆里也记得十分清楚。起因是皇上与皇后突然昏迷不醒,太医院却完全找不到病因。后来被查出来,是有人下蛊暗害帝后。找到藏蛊之地,并且销毁后,帝后果然清醒。 兴元帝醒来之后,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勃然大怒,命人彻查。最后查来查去就查到了那帮朝廷大臣身上。 原来是他们一心拥护先太子魏桓,认为魏谌不堪为君,因此要害死他,迎回太子魏桓。这样荒唐的理由,何其可笑。于是魏谌就下令处死了这些人。当时牵扯进去的官员一共七十九人,但凡跟魏桓有一点接触的都被全家抄斩。 一时间,朝廷闻桓色变,再也没有人敢提起太子魏桓。魏桓知道后,崩溃自杀。至此,魏谌终于安下心来,再不用担心魏桓的影响。 当时众臣以为皇上暴怒杀了那些人虽然残忍,但毕竟是他们用蛊害人在前,也算死得不冤,却不曾想,整件事竟然是魏谌一手策划的,以身为饵,演了这一场惊天大戏,只为清除那些忠臣。 众人心寒,又暗自庆幸,能从这样一位残暴嗜血的皇帝手中活下来,他们是何其幸运。 “唔,”一直立在御案旁边,垂首而立的丞相宋孝先,忽然抬头,语气不急不缓道,“既然大家都说了,臣也有一事不得不说了。” 众人目光齐齐转向他,魏谌双目赤红,死死盯着他,“宋孝先,连你也背叛朕!” 宋孝先不为所动,朝他行了一礼,“臣贪生怕死,风往哪吹就往哪倒。”这话的意思再明白不过,魏谌咬牙切齿,连声道,“好!好!好!你们好的很!” 宋孝先接着开口道,“其实先帝并非病逝。” 一句话,犹如炸弹一般炸在了每个人心头。萧太后忙问,“丞相,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宋孝先行了一礼,然后缓缓道,“先帝当时急火攻心,引发旧疾,但并无性命之忧,太医开了方子,让慢慢温养,切不可用猛药。” “这些哀家都知道,宋相你直接说重点。”萧太后催促道。 “重点便是,皇上动了先帝的药方,将其中一位药加大了剂量,先帝是承受不住虎狼之药的药性,这才去了。” 一室寂静。 宋孝先犹自道,“臣偶然撞见,便留下了当时的药渣,现在依然保存着。只是一朝天子一朝臣,皇上登基,臣便没有机会拿这证据做什么。”现在之所以拿出来,不过是因为皇帝大势已去,他向新帝投诚罢了。 众人来不及消化这个惊天秘闻,便见魏谌突然哈哈大笑,一脚蹬翻御案,仰天大笑,“便是我做的又如何?朕如今是天下之主,你们能奈我何?来人,把这些以下犯上的乱臣贼子都给朕抓起来!” 众臣有片刻的惊慌,但见太后明珠等人都无动于衷,便又安静下来。 魏谌喊了之后,外头并没有人进来,这时候魏谌终于慌了,朝外头大喊,“来人!快来人!人都去哪了!” 萧太后目露怜悯的看着他,“皇上不必着急,今日没把话说清楚之前,谁都不得离开半步!” 魏谌赤红着眼睛看她,“是你!你竟然能号令天子御林军!” 萧太后并不否认,“是我。先帝临死之前,把调动御林军的兵符给了我,因为他早就料到太子的事不简单,怕有人对付我们母子。” “难怪,这么多年朕翻遍御书房的每个角落,都找不到这兵符!”魏谌喃喃自语,忽而又仰天狂笑,“没想到朕赢了一辈子,最后竟落到这个地步!” 事已至此,他便是有天大的本事也使不出来了。 弑君杀子,勾结异族,陷害太子,残害忠良……这一桩桩一件件,哪一个拿出来都足够让他万劫不复!即便他是天子,但他这个天子并不得人心,没有人会为他说话,连天子御林军都掌控不得,在军中声望甚至还不及魏明珠! 魏谌这样一想,忽然觉得自己这些年努力把权势握在自己手掌心,结果这权势就如同沙子一般,握的越紧,流失的越快,及至今天,他竟什么都没剩下! 魏谌一脸颓败,双目失神的瘫坐在台阶上。 …… 这一场惊心动魄的宫变就这么落下帷幕,明珠从头到尾都是作壁上观。虽然魏谌与匈奴勾结的事是他查到的,三皇子七皇子的死他是唯一的知情人,但这些事通过太后说出来,比他自己说要更加有说服力。不然别人或许会怀疑他心怀不轨,毕竟长生是被他养大的,有这种渊源纠葛,他做事就得多考虑一层。 三日后,魏谌写下《罪己诏》,阐述自己的十大罪行。同时提出退位,传位于先太子之子魏长生。 考虑到魏氏还要继续坐皇位,传出皇帝与匈奴勾结的事不利于百姓稳定,便没在罪己诏上列出这条罪行,只由史官把这个写进了魏氏皇史中。 但即便如此,此诏一出,仍旧让天下哗然。魏谌作为第一个被拉下马的皇帝,还是引发了很大的轰动。 其实先前也未尝没有弑君登位的皇帝,但魏谌跟他们不同,魏谌一不得民心,在位多年赋税沉重,百姓苦不堪言;二不得百官拥护,杀了那么多忠臣良将,早已让百官寒心,君不见,他自己老丈人都不向着他吗?三是在军中没有实权,御林军的兵符在太后手里,其他军队的兵符倒是他自己握着,可空有兵符,却没有魏明珠的影响力。即便他调兵遣将围了这些人,也会因为魏明珠一句话而倒戈相向。这才是魏明珠真正令他忌惮的原因。 也因此,魏谌的下台竟无比的顺利。 二月初二,新皇登基,改年号为太元。自此,开启了大魏长达百年的太元盛世! 魏长生被称为史上最接地气的皇帝,无他,这位皇帝喜欢种地。在登基之前就亲自种出了地瓜这样亩产极高的食物。登基之后并没有放弃这项亲民的爱好,又先后种出了玉米、土豆、辣椒、棉花、西红柿……在让千千万万的百姓吃饱穿暖的同时,也极大的丰富了大魏百姓的饮食结构。 民间感念其恩德,纷纷为他立长生碑。后来又有传说,长生帝本是天上的长生仙君,因怜惜民间百姓疾苦,特下凡来拯救百姓于水火,地瓜土豆玉米棉花,均是他用仙术所变。 明珠听到的时候,一笑置之,觉得还是百姓脑洞大,怪不得民间那么多的奇闻怪谈。他对这些虚名倒不甚在意,反正不管谁拿出来,受惠的都是百姓。而且他也不想出那个风头,让人瞻仰还是怎样。 他最大的追求就是当一个富家翁,混吃等死,如今总算是实现了。挂着皇帝养父的名头,这天下再没有人敢在他面前作威作福。既能在古代享受这至高无上的富贵,又不用累死累活的处理朝政,这日子真是他梦寐以求的。 实在闲的无聊的时候,他就鼓弄些小玩意,但也没有多费心神,不过是起个头,就交给下人去打置了。 只是后来,他随手弄的小玩意引领了一个朝代。 后来史书上评价魏朝这段历史的时候,一致认为这是一段封建时代的奇迹。 太元年间,出现了世界上第一条水泥路、第一座反季节蔬菜大棚、第一辆自行车、第一家女子学院、第一家女工纺织厂、第一家快递货运行……也包括第一家火锅店。 “来来来,今日过年,老爷给你们做一样新吃食!” “什么啊?” “火锅!” “老爷最近清闲,总是研究这些吃食,前日吃烤肉,昨日做饺子,今日又弄什么火锅,关键是还做的这么好吃,原先的衣服都快穿不上了,真是讨厌死了!”绿萝假意埋怨,但那眼睛却已经盯着桌子上翻滚的鸳鸯锅底了。 明珠笑道,“放心放心,老爷又不嫌弃你胖,放开了吃,衣服再买便是!” 闻言,一群女人便欢天喜地的开吃起来。嫩绿的菜叶、薄如蝉翼的羊肉片、手工制作的各种丸子……放在翻滚的红汤里一涮,那麻辣鲜香的味道,真叫人欲罢不能! 众女辣的眼泪直流,但却都直呼好吃。便像老爷说的,他又不在乎她们胖瘦,美食面前还谈什么保持身材。 虽说老爷现在从不进她们的院子了,但她们却觉着如今的老爷比以前好多了,贴心又平易近人,还不出去胡混了,至于男女之事,左右都是一把年纪了,便也没什么在意的,这样想来,竟是觉得日子过得越发舒坦了。 至于老爷提过的放她们出去嫁人?别闹了,还有比国公府更舒坦的地吗? 明珠也随她们,倒是两位风华正茂的儿媳妇,他倒是想给她们再找人家嫁出去,不过低估了她们对感情的坚贞,两人都不同意,他只得作罢。后来又觉得让这两花骨朵一般年纪的女子,在后院枯萎,是一件十分残忍的事,于是他又创办了一间女子学院,让她们去做了女夫子,找些事做,倒少了那些悲春伤秋的情怀。 至于一不小心在青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却是意外收获了。 明珠在这个世界寿终正寝,一直活到了八十岁。除了刚开始有些憋屈,到最后,竟真的活的如同主角一般。 系统对她的不满足翻了个白眼,“没有事故哪来的故事?主角便意味着多灾多难,度过难关便是主角,度不过那就是配角!难道你不知道主角也有悲剧主角、喜剧主角之分?我都已经尽可能的给你选爽文主角了!” 明珠笑了一声,“确实比先前做炮灰的时候好多了!但是你下次注意,挑个好点的时机,别再让人打扰我接受记忆!” “我尽量。” 话音刚落,明珠就觉得眼前一阵天翻地覆,便知道又一次传送开始了。 明珠这回是接受了完整的记忆醒来的,醒来的时候四周一片漆黑,她自己头昏眼花,脑门直冒虚汗,小腹一抽一抽的疼,身上还觉得刺骨的冰冷。 明珠忍不住双手环胸,企图让自己暖和一点。 她这一动,身边的人立刻醒了,一个瘦瘦小小身子贴了过来,“妈,你好些了吗?” 接受了原主全部记忆的明珠,立刻认出,这是原主萧明珠的大女儿,名叫招娣的。 “妈没事,招娣你接着睡,别把妹妹吵醒了。” 招娣闻言,又躺回去,明珠把她身上盖着的旧衣服压紧了些,这才查看起自己如今的处境。 萧明珠,女,27岁,原本是一家纺织厂的正式女工,只不过后来因为生孩子,被前夫家的小姑子顶了工。 是的,前夫,就在明珠穿过来的三天前,原主刚刚离婚,被夫家扫地出门。原因是她连生了五个女儿,没能生出个带把的给他们家传宗接代。而当时,正是萧明珠生下小女儿的第二天,连月子都没出。 及至现在,也不过是她生完孩子的第四天,母女六人,被一同赶出家门。前夫家连亲生女儿都不要,不过是因为他已经谈好了下家,女方那边不希望有拖油瓶,于是萧明珠只能带着五个女儿离开。 她因为生孩子,工作被小姑子顶了,身无分文,也没有安身之地,本打算带着女儿回娘家过渡一阵,但是两个嫂子都不准她进家门。 萧明珠爸妈死的早,两个哥哥也都成了家,各自都有孩子,二哥更是和岳父岳母住在一起,家里都不宽松,这她能理解。可是她真的没想到他们能眼睁睁的看着亲妹妹流落街头,也不让她进家门一步! 萧明珠心寒之下,只能带着孩子睡大街。 眼下她们住的地方是一个桥洞,勉强可以遮风避雨,但是根本抵挡不住这初春的寒气。萧明珠没出月子,又受了寒,或许再加上心如死灰,只一天就撒手人寰,留下这最大不过七岁,最小才刚刚三天的五个女儿。 死后挂念这几个孩子,便与系统做交易,让明珠替她活下去。 明珠叹了口气,她怎么每次都能开启困难模式呢?在这八十年代初,一个没有工作没有房子的城里女人,带着五个孩子要怎么生活下去?虽说现在政策开放,已经允许个体经营,下海经商潮即将兴起,但是她现在身无分文,更没有亲朋接济,连本钱都没有,又该怎么做? 对了,她还有金手指!只是不知道这次的是什么,如果还是随身商城,那在这个年代可真要幸运死了! 明珠闭上眼睛查看这次的金手指,脑海里是一个清新的绿色豆芽图标。不是随身商城,明珠有那么一瞬间的失望,但等她点开图标时,这失望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界面打开后,当先映入眼帘的便是四四方方的六块土地。明珠在现代也玩过一段时间的农场,自然不会不知道这是什么。她有些惊喜,没有随身商城,有个随身农场也不错了! 六块土地上种植的作物已经成熟,上面显示着镰刀模样的标志,明珠挨个点了之后,这些作物便瞬间枯萎,果实已经被收到了仓库里。 土地旁边还有一个围起来的牧场,另一边还有一处不大的池塘,可以养鱼,只是她现在等级不够,还没有开启…… 总的来说,这个农场与她在现代时玩的差别不大,只不过从手工操作,变成了意念操作。 明珠趁着夜晚,孩子们都睡了,干脆研究起农场来。她刚才收的六棵植物是白萝卜,属于0级作物,此外还有胡萝卜和牧草也属于0级作物,她现在是零级,也只能种这三样。 明珠试着用意念取出一个白萝卜,果真成功了,她就知道,这个年代给她一个随身农场,绝不会是让她玩游戏打发时间的! 如此,她便是只种地,也能养活一家人了。 一块土地只需种一颗种子,但是却能收获16个白萝卜,也就是说明珠刚才一共收了96个白萝卜。她把一半白萝卜卖给商店,换取金币,留着买种子。另一半则打算天亮之后去卖掉。 当务之急是,是先赚到吃饭的钱,孩子们和她一样,都已经两顿没吃了,包括最小的那个,原主自己都没吃饭,奶水几乎没有,小女儿饿的哇哇直哭却吸不出来,眼看着哭声都弱了,明珠心疼,却也没有办法。 明珠又种了一茬白萝卜,白萝卜生长周期为十个小时,一个白萝卜经过播种、除草、除虫、浇水等,可以提供15个经验,升到一级需要200经验。也就是说,她一天种两茬,明天便可以升到一级了…… 明珠掐分掐秒的算着时间,任何收取经验的机会都不放过,一直到天蒙蒙亮的时候,明珠仍然精神亢奋。她悄悄起身,拍了拍大女儿的肩膀,“招娣,你看着点妹妹,妈出去给你们找点吃的。” 招娣立刻惊醒,担忧道,“妈,你去哪找吃的?”七岁的孩子,已经早早地懂事了,她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妈妈没有工作,爸爸不要她们了,舅舅不让她们进门,在这个城里她们再没有其他亲人,妈妈能去哪找吃的呢? 想起昨天晚上妈妈病到昏迷不醒的情景,招娣十分担心她会出什么事。 明珠摸了摸她的脑袋,“放心,妈妈很快就回来。” 明珠从她们的破衣服中翻出一个打满补丁的布包,便拿上离开了。招娣目送她远去,眼角泪光闪烁,却咬住嘴唇不让眼泪流下来。 明珠出来的早,街上还没有什么行人,她按照原主的记忆,找了一个小区,悄悄取出白萝卜放布包里,然后找了一个地方蹲着。 原主前夫与娘家都在城北,她露宿街头的时候怕遇见熟人,便躲到城南来了,因此,明珠也不担心会在这撞见认识她的人。 棒槌般的大萝卜,一头青翠欲滴,一头白嫩如玉,新鲜又招人眼球。明珠摆出来没多大会儿,就有人围上来了。 “咦?这季节还还有这么新鲜的萝卜呢?”一个路过的老阿姨凑了上来,上手摸了一把,果真是刚出土的,便高兴的问,“你这萝卜怎么卖?多少钱一斤?” 明珠笑了笑,“大姐,您看我也没带秤,就是估摸着论个卖的,一个一角钱。”这是明珠按原主记忆里的菜价卖的,市面上萝卜两分钱一斤,她这一个有三斤多,卖一角是稍高了点,但她的菜新鲜,也值这个价。 “行,也不贵,你给我来五个。”阿姨爽快道。 明珠一笑,这是碰上爽快人了。 第一单成交,让明珠心里有了底,紧接着那位老阿姨碰见了熟人,老远就招呼着,“老范,你看这卖的萝卜,可新鲜了!我刚买了五个,你要不要?” 然后明珠都没挪地方,五十个萝卜在这一个小区里就卖完了。 明珠拿着新鲜到手的五块钱,心里终于有了一丝踏实感。能迈出第一步,以后日子就好过了。 明珠在买包子和买馒头之间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选择了买馒头。馒头一角钱两个,素包子一角一个,肉包子两角一个,她现在虽然赚了点钱,但是她们母女六人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总要先攒点钱租个房子。 明珠一口气买了十个馒头,正准备走的时候,却听到旁边两位老阿姨的对话,“你们一家挤一挤,把西间空出来租出去,不也是个进项?” “西间那么破,谁会租啊?” “我家那间楼梯间都能租出去,你那怎么不能租了?房租便宜点不就行了!别人租五块,你就租三块两块,够你一个月的吃菜钱了!” “行,我回去收拾收拾。” 明珠有些意动,以她现在的经济条件也租不起多好的房子,只要比住桥洞强就行。大不了先租一个月,下个月赚了钱再换。不然住在桥洞里,春寒料峭,万一孩子们冻病了可就麻烦了。 于是,明珠紧走两步追上去,“请问,你是要出租房子吗?” 第24章 八十年代美食家1 明珠忙碌一上午,终于把新家收拾干净,哄睡了老幺,回头看到地上站着的一串萝卜头,忽然觉得此刻还挺温馨。 老四求弟看她放下了妹妹,迈着小短腿摇摇晃晃的跑过来,扑到她怀里,“麻麻~” 明珠一把抱起她,亲了亲她的脸蛋,“乖,怎么了?” 老四才两岁,话还说不利索,“吃,吃……” 明珠一看,日头已经偏西了,约摸快一点钟了,她们除了早上吃点馒头,再没有吃其他东西,怕是早就饿了。几个大的懂事的没说,老四还小,又经不住饿。明珠头一回单独照顾这么多孩子,一时还没适应。 她摸了摸老四的脑袋,把她放在地上,对大女儿道,“招娣,你先哄妹妹们玩,妈妈再出去买些吃的。” 几个小的一听吃的,就露出了期待的眼神,可只有懂事一点的招娣不那么乐观,担忧的看着她,“妈……”她知道她们现在一分钱也没有,还不知道早上的馒头是妈妈怎样求来的,现在又这样安慰她们。妈妈什么都自己扛着,不让她们担心,可是她真的没办法不担心啊。 明珠为这个懂事的女孩感到心疼,才七岁的孩子就已经过早的体验到了生活的艰辛,这些本不该是她这个年纪要负担的事。 “放心,妈妈一会儿就回来。你照顾好妹妹,小五醒了先给她喂点水,看着接弟、求弟,别让她俩往外面跑,在房间里安静一点,不要打扰到房东……” 明珠嘱咐了一通,才满怀挂念的离开。当妈的心情果然是当妈之后才能理解。 农场里的白萝卜又成熟了,这一次明珠没卖给商店,而是打算全卖掉。现在有了落脚的地方,便需要置办些柴米油盐,不然老买着吃也不是办法。 明珠这一回分成两个小区,把这96个萝卜卖完,她怕在一个地方卖多了太惹眼。虽说她现在在城南,没有认识她的人,但保不齐撞到一个城北过来的,就不好解释了。毕竟她一个城里人,没有地哪来这么多萝卜? 明珠拿着新赚的九块五毛钱,加上早上剩下来的两块五,去买了些锅碗瓢盆,还有些油盐调料。大头是一个煤炉,花了四块三毛钱。倒是米面只买了一点,只够吃三顿的。因为她算着农场明天中午就能升级了,一级会解锁两种植物,一个是小麦,一个是稻米,到时候她就不必再买着吃了。 明珠提着大包小包回去的时候,孩子们高兴坏了,招娣又惊喜又担心的问她,“妈,你哪来的钱?” 明珠早就想好了说辞,“刚好碰到一个中学同学,她听说我现在的处境,便借我一些救急。不过她也不宽裕,我得赶紧找工作,赚了钱尽快还她。” 招娣不疑有他,只担忧道,“妈妈你刚生完妹妹,身体还没养好,怎么去工作?不然我明天去找找有没有适合我做的活……” 明珠笑了一声,摸了摸她的脑袋,“你才多大点?不用你操心这些,妈妈能养活你们几个!过来搭把手,妈给你们煮点粥吃。” 一忙起来,小丫头也忘了想别的事。 明珠点着煤炉,架上锅,添水,淘米。几个小的围在她身边,不时问一句,“妈妈,好了吗?” 明珠能听到她们的肚子咕咕叫的声音,又是心酸又是好笑,“再等等啊,煮熟了才能吃。” 因为她现在没有奶水,小五也不得不跟着她们吃口粮,因此明珠把粥煮的十分糜烂软糯。 大米的香甜味散发出来,几个孩子踮起脚眼巴巴的望着,不停地吞咽口水。明珠一边搅粥,一边回头说,“别着急,马上就好了。” 终于,明珠关了火,开始盛粥。她把最上面一层熬出米油的米汤先盛出来,留着喂小五。然后才给几个大的一人盛了一碗。 “小心点,别烫着,冷一冷再吃啊。” 一碗普普通通的白粥,没有任何配菜,孩子们却吃的无比香甜,满脸快乐的笑容,连明珠都被她们如此简单的快乐感染,觉得碗里的粥带着幸福的味道。 晚上八点的时候,明珠又收了一茬白萝卜,这时候,她的经验值已经180了。等她再种上一茬之后,又都浇了一遍水,等级便升到了一级。 一级除了解锁两个植物之外,还有一次转动轮盘抽奖的机会。若是从前玩游戏,一般抽到的都是特殊种子或者金币之类的,现在不知道这个真实的农场会不会有什么变化。 明珠转了一下轮盘,屏住呼吸等待它停下来。 轮盘飞速转了几圈后,转速越来越慢,最后停了下来,指针指向一个红色格子。 “恭喜你获得提前开启农场特权。” 提前开启农场? 明珠有些惊喜,这个奖励可比那些“感恩的心”、“圣诞奇异树”之类的种子强多了!那些种出来又不能吃,眼下她最需要的只是吃饱饭而已! 初级牧场只能养小鸡仔,明珠连忙去买小鸡仔养起来,她知道小鸡仔长大之后能下蛋,孩子们补充营养就靠这些鸡蛋了! 然而悲催的是,她的金币竟然不够了! 也是,她把大部分的作物都拿出来卖了,只出不进,金币能够才怪!看来以后还要计算好拿出来的量,不然没有钱买种子就完蛋了! 对了,升级之后还能再开垦两块土地,不过这个也是要钱的,明珠郁闷了一下,不过也没办法,这事急也急不来。于是,她给白萝卜浇完水,便睡下了。 第二天早上六点,明珠又准时爬起来收萝卜,一分一秒都没有浪费。倒像是回到了从前半夜定闹钟起来收菜的感觉。 明珠这一回没敢再把白萝卜拿出来,全卖给了商店,然后买了小鸡仔养起来。小鸡仔需要用牧草,她还得空出来两块地种牧草。然后又开垦了两块地之后,一半种稻米,一半种小麦。牧草的生长周期是八小时,而大米小麦都是14小时,时间不统一,更是得时刻盯着了。 做完这些,明珠才起来给孩子们做饭。早饭依然是白粥,但孩子们还是吃的津津有味。明珠有些愧疚,吃了饭交代招娣看好家,她便出去看看能不能找到合适的工作。 转了半天,她发现其实正式工人的工资也不高,还没有她卖萝卜来钱快。而且没有关系门路,正式工也不是你想做就能做的。而临时工的工资就更低了,并且都很辛苦,拿的少干的多便是他们了,明珠还有孩子要照顾,自然不能干这种。最后看来看去,还就个体户适合她做。 也是,系统给了她随身农场的金手指,当然要好好利用起来。不过却不能直接卖菜了,一次两次还好,时间久了肯定会被人发现端倪。她一个城市女人,没地,又没有下过乡,哪来那么多新鲜蔬菜? 所以明珠参考了一下街头小摊小贩的情况后,便决定了要做什么。 把她农场里的原材料加工一下,再拿出来卖,比如卖个馒头包子之类的,就没什么打眼的。左右这些原材料都能买到,她说是在外头买的,谁会怀疑? 只是馒头包子已经有了几家,她要跟人抢生意也不占优势,想要瞬间占据市场,还要另辟蹊径。 晚上,第一波麦子成熟的时候,明珠便知道自己要卖什么了。 农场收的麦子,收获后是直接变成了面粉,一斤一袋的小包装,一颗种子能产出十八包,稻米也是如此。这样一来她用的话就十分方便了,连脱壳磨成粉这一步都省了。 明珠又从农场里收了几颗鸡蛋,和面的时候打了两颗,剩下的搁起来备用。 面活好,又搓成大小一致的剂子,用擀面杖擀成圆的面饼。这一番动作下来,明珠已经出了一头虚汗。原主还没出月子,虽说明珠穿过来后,系统可能给她调理了一下身体,但这么一番动作她还是有些撑不住。 只不过回头看着一串小萝卜头期待的目光,她又干劲十足的忙活起来。 锅烧热,刷上油,把擀好的面饼放在锅里烙。面粉的香气扑鼻而来,别说孩子们,连明珠自己都忍不住吞了一下口水。 原主在夫家的时候,也没得到过多少优待,好的东西都是紧着丈夫公婆和小姑子,她自己因为连生了四个女儿,十分的没地位,不说吃糠咽菜,但也差不多了。一年四季都没什么油水,她自己也有些不争气,生不出儿子好像就不敢抬头一般,任由夫家作贱。后来生了第五个女儿,终于被扫地出门了。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明珠也没办法对原主的行为说什么。原主也没说要对前夫家报复什么的,那她就带着几个孩子好好过日子,至于前夫那极品一家,惹不到她也就罢了,惹到她,她可不会像原主那样忍气吞声! 第一个饼烙好,明珠又煎了个鸡蛋覆在上面,一个简易版的鸡蛋饼就做好了。 面饼香气四溢,鸡蛋金黄油亮,看着就十分有食欲。 明珠把饼分成四份,给孩子们端过去,“快尝尝妈妈的手艺,好吃的话咱们以后就做这个卖了!” 是的,明珠打算卖这种鸡蛋饼,面粉和鸡蛋都是现成的,她只要买些食用油就好了。并且街上现在还没有卖这种饼的,她算是头一个。就算卖不掉,大不了拿回来自己吃,左右赔不了本。 第25章 八十年代美食家2 明珠凌晨四点就爬起来,烙了三十张鸡蛋饼,放在竹筐里,上面用干净的白色小棉被包好,用以保温。又放了一碟自己做的辣椒油,然后就抱着出门了。 她出来的时候刚好六点钟,不过路上已经有不少人了,这个时代的人们大多勤奋,有些人家六点钟都已经吃过饭了。 不过这种却不是明珠的顾客。她的顾客应该是现代那种单身白领型的,自己不做饭,每天早上买着吃,而且还要工资高的那种。不然不会舍得花五角钱买一顿早饭。 是的,她准备把自己的鸡蛋饼定价为五角。虽然贵了点,但也算物有所值。饼是用纯白面做的,一点杂面没掺。和面时加了鸡蛋,烙好后又覆了一个煎蛋,而且她烙饼的时候舍得放油,饼上油汪汪的,对于这个时代少见油星的人们来说,确实挺奢侈了。 并且最重要的一点,她发现农场出产的作物比现实世界中的好吃。之前没发现,但从她买了现实中的米面,又跟农场里出产的米面作了对比后,这差距就明显了。 农场里产出的米,个个颗粒饱满,晶莹剔透,如同上好的晶玉一般,没有半点瑕疵。煮出来的粥,味道更加香甜,口感上佳,吃过一次这样的米,她就不想吃先前买的那些了。面粉也是如此,农场里的面粉比现实中的更加筋道,麦香浓郁,口感醇厚,做出来的饼味道也更加可口。 所以这才是她敢狮子大开口,定价五角的原因。她保证,只要吃过一次,就会认可她这个味道。 明珠选了一个稍微高档一些的居民区,这里住的都是一些公职人员,相当于后世的公务员小区,她觉得这里的人应该会舍得花钱买吃的。 人要是走运的时候,果然挡都挡不住。明珠才刚站住没多大会儿,就有一个略面熟的阿姨走了过来。 “哎!就是你!我可找到你了!你那萝卜还有没有?再给我来五块钱的!”阿姨一张口就要五块钱的萝卜,让明珠吃了一惊,接着她又听对方说,“吃了这么多年的萝卜,还真没吃过你家萝卜这么好吃的!又甜又脆,我家老头子就好这一口,喝酒就萝卜,上回我买了两个,老头子竟然吃上瘾了!两顿就吃完了,天天催着我再去买点。我去上回那个地方看了好几回,你都不在,今天可让我看见你了!” 呃?明珠有些不好意思道,“抱歉啊,婶子,我那也是乡下亲戚送的,也就一麻袋,我怕吃不完糠了,才拿出来卖的,现在已经没有了。”越是让人惦记,她才越不能拿出来卖了,不然暴露的几率更大。 阿姨十分遗憾,“这样啊,还以为你自己种的呢。唉,看来老头子没口福咯!” 阿姨说着,正准备离开的时候,鼻尖嗅到一股香味,又转身回来,“唉?你现在卖的是什么?这么香!” 明珠忙打开盖着的筐盖,“我自己烙的鸡蛋饼,婶子您要不要来一个尝尝?” 盖子一打开,香味愈发浓厚了。阿姨被勾起了食欲,“你这手艺不错啊,看起来就好吃,多少钱一个?” “五角一个,我用纯白面烙的,还加了鸡蛋。” 阿姨咂舌,“这么贵?” 明珠笑笑,没说话,好在对方也是不差钱的主,“行,来一个,拿回去给我老头子尝尝。我手艺不行,天天嫌我做饭难吃……” “嗳,好的,您稍等。”明珠拿起一张饼,问,“要不要辣?” “不用,老头子不吃辣。” 明珠麻利的卷好一张饼,用草纸卷着下半截递给她。这个时代塑料袋还不流行,装东西大多都是用草纸。 “哎?这是什么饼?这么香,给我也来一个!” 阿姨还没走,又来了一个留着寸头的年轻男子,肩宽腿长,精神抖擞,明珠打眼一扫,就感觉这人应当是军人出身。 “小邵,去上班啊!”阿姨跟他打招呼,应当是认识的。 “是的范姨,您吃了没?”年轻人一脸笑意,十分讨人喜欢,边说边回头对明珠道,“放点辣子。” 范姨道,“我吃了,老头子还没吃,看她家饼还行,买回去给老头子尝尝。你忙着,我先回去了啊,一会儿饼凉了。” “好嘞,您慢走。” 说话的功夫,明珠已经把饼卷好了,“给,您的饼,五角钱。” 年轻男子掏出一张一块的递给她,一边接过饼,张嘴就咬了一口,“唔,好吃,正好别找了,再来一个!” 年轻人饭量大,一个吃不饱,明珠巴不得多碰见这样的爽快人,笑道,“好的,您稍等。” 有了这样一个良好的开头,明珠烙的三十张饼,很快就卖完了。当然,不乏有人嫌贵不买,不然她还能卖完的更早些。 明珠回到家,当着几个孩子的面,把这钱数了两遍。 “一天就卖了十五块,等于别人小半个月的工资了!妈明天再多烙点,还能再多赚点。刨去还那个阿姨的十块钱,咱们家也能越过越好了。” 招娣满心欢喜,只有她才知道这么多钱意味着什么,几个小的只是跟着瞎高兴,还没有关于钱的概念。“妈不用太辛苦,一天赚十五块就已经挺好了。”多烙饼就意味着要更加辛苦,她不希望妈妈把身子累坏了。 明珠摸了摸她的头,笑道,“没事,妈心里有数。你已经七岁了,也该上学了,等妈多攒些钱,就送你去学校念书。” 招娣连忙摇头,“妈我不上学,奶以前说了,丫头片子上学没用。”事实上,她怎么可能不想上学呢?看着同龄的孩子背着书包去学校念书,她不知道有多渴望。只是她知道自己要上学,妈妈一定会更辛苦。 “傻孩子,你奶那是骗人的,她只是不舍得给你掏学费!听妈的,女孩子一定要上学,上学才能开阔眼界,才能有力量保护自己。” 这个年代不读书的女孩唯有嫁人一条出路,一辈子相夫教子,操持家务,懵懂愚昧。她不希望这些孩子重蹈她们母亲的覆辙。 更何况,她没有错过招娣听到上学时,那眼中熠熠生辉的光彩。这个懂事的小姑娘,只是怕增加她的负担而已。 招娣还要说什么,明珠却转移话题道,“说起来,你们要上学的话,还要改名字才行,招娣求弟接弟什么的,一定会被同学笑话的。” 只从这几个孩子的名字就能知道,前夫那一家重男轻女到了什么地步!给女孩取这样的名字,等于在她们身上打下了烙印,一生都要活在弟弟的阴影之下。 老二接弟噘嘴道,“就是,这个名字难听死了,阿红老是笑话我,你怎么还没有接来弟弟啊?讨厌死了!” 明珠摸了摸她的脑袋,笑了一声,“没事了,咱就不要弟弟,就你们姐妹五个就够了,妈只想把你们好好抚养长大,不求大富大贵,但求一生平安喜乐。” 平安喜乐…… 明珠忽然福灵心至,“有了,就叫平安喜乐!以后你们就随妈妈姓,招娣你就叫萧平。接弟,你叫萧安,然后老三是萧喜,小四叫萧乐!怎么样?” 萧平,萧安,萧喜,萧乐…… 姐妹几人在心里念着自己的名字,老二开心道,“妈妈,安安喜欢这个名字!” 这么会儿功夫,她就自称安安了,可见这个名字十分称她的心意。萧平也没意见,妈妈取的名字很好,再怎么着也比叫招娣强。至于两个小的,还懵懵懂懂的,萧安叫她们小喜小乐,也傻乎乎的应着。 至于小五,长大再说。 正式改了名字之后,明珠母女六人,彻底跟过去告别了。 明珠卖了一个月的鸡蛋饼,生意极好,每天一出现,就被回头客围满了。附近有人看到这情况,也学起她卖鸡蛋饼。虽然没有她的味道好,但是人家的价格低,两毛三毛的都有,渐渐地,还真拉走了她一些生意。 明珠也不在意,她自己吃肉,总要给别人留口汤喝。而且她现在已经攒了四五百块钱,农场也升到了七级,是时候扩张一下生意了。 农场升到七级后,解锁的种子有大蒜、玉米、土豆、生菜、油菜、茄子、番茄、辣椒。开垦的土地也增加到了十块。农场里能饲养的小动物也增加了猪、牛这两样。 这样一来,她能够做的做的东西就多了。 农场里养的牛,有些神奇,成熟期时可以收取牛奶,一只可以收取两次,两次之后,就能收回仓库。然后变成了十九袋牛肉,仍然是一袋一斤的包装。这操作,也是6到不行。 明珠取出一斤牛肉,用清水洗干净,然后切成块,放在锅里,添上水,以及葱姜料酒等调料,开火炖煮。 等锅开的功夫,明珠又洗了番茄,去皮切块。然后在炒锅里放油,用葱姜爆锅,放入番茄和糖翻炒。这时候大锅里的牛肉已经煮的差不多了,捞出来跟番茄一起翻炒,最后兑上牛肉汤,细火慢熬。 约摸半个小时后,明珠关火,出锅。 热气腾腾的番茄牛腩,用白色的汤盆盛着,更加显的色泽鲜艳,格外的好看。明珠尝了一口,酸甜鲜香,肥烂不腻。虽然她手艺不算顶尖,但因为有顶级食材加持,味道竟格外的鲜美。 明珠又盛了五碗白米饭出来,招呼道,“好了,孩子们,今天的午餐,番茄牛腩盖饭。” 第26章 八十年代美食家3 明珠花了两天时间,找了一个独门独院的房子租下来。原先的那间房,狭小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缺少隐秘性。先前她跟房东说了是做饼在卖,房东也没说什么,毕竟他们一家都是有正式工作的人,对她这种小摊贩还是有些看不上的。 但是现在不行了,明珠打算卖盒饭,每天炒肉炒菜的香味势必瞒不住,为了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揣测,明珠觉得还是赶紧搬家的好。左右她租房之前也说了只租一个月。 搬家之后,明珠又找人做了一个手推车,上面摆上保温食盒,她每日做好的炒菜与米饭便放在这里头。比之前的小竹筐方便多了,看着也更干净些。 第一天出摊,明珠直接把车子推到了市公安局斜对角的路口。不是她胆子大,而是已经跟人说好了。先前她卖鸡蛋饼的时候,遇见了一个公安局上班的小伙子,姓邵,叫邵国安。就是每日买她两个鸡蛋饼的那个年轻人。 这小伙子自从吃了她的饼,就再也戒不掉了,一天两个,雷打不动。有时候还会多买两个,留着中午吃。而且不止一次的建议她一天三顿都卖饭,那样他就有口福了。 就前天,明珠说以后要卖盒饭,不再卖饼的时候,邵国安高兴极了。虽然他也喜欢吃鸡蛋饼,但只有早餐不是吃不尽兴么?然后他就强烈邀请明珠去他上班的地方卖,因为他中午回不来。若是在他工作的地方附近卖,他还能把同事都叫上,给她多带些客人。 明珠这才知道,这个年轻人竟然是在公安局上班,也难怪身板这么挺拔。 明珠第一次开始做盒饭,没有计算好时间,到地方的时候已经快十二点了。她刚刚把摊子支好,公安局门口就出来一个人,左右张望了一下,一扭头看到明珠,立刻高兴的跑过来,“萧姐,你还真来了!” “都跟你说好了,我怎么能不来呢。”明珠笑着道。 邵国安鼻子挺尖,一过来就闻到了诱人的香味,“番茄牛腩!是番茄牛腩对不对?” 明珠打开食盒,一边给他盛了一大碗米饭,一边笑道,“没错,就是番茄牛腩,今天只做了这一个肉菜,明天再做其他的。”明珠的盒饭规格是三素一荤,除了一个荤菜番茄牛腩,另外还有三个素菜:蒜蓉茄子、炝炒油菜、辣椒炒鸡蛋。 “有没有忌口的?”明珠又单独拿出一个碗,先盛了一大勺番茄牛腩,然后问他。 “没有忌口,我什么都吃。”邵国安眼巴巴的盯着那些菜,只闻着味就开始分泌口水。果然,他就知道萧姐的手艺不会让他失望。 明珠把三样素菜,又一样挖了一大勺,把一个搪瓷碗装的满满当当。米饭一碗,菜一碗,递给邵国安,“尝尝,好吃了多给我介绍几个顾客!” “得嘞,姐您就等着,我们单位那群牲口绝对都给您拉过来!多少钱?” “这回不要你的钱,你带回单位吃,替我做一回托。”明珠笑道。 “这哪能啊?姐你这不是让我犯错误吗?吃人民群众的东西哪能不给钱呢?放心,托儿我给你做,钱还是要收的!” 明珠拗不过他,最后收了他一块钱。这也是她本来就定好的价格。一荤三素加上一碗米饭,这个价格也不算贵,当然,也不便宜。不过对于邵国安这种早餐都能花一块钱的人来说,一块钱能吃到这样的午餐,实在是太实惠了! 邵国安端着饭菜回去,一路上香飘十里,谁看见都要问一句,“哎国安,你这饭从哪打的?咱们食堂有这个?” “想的美!咱们食堂的菜能放油就不错了!还能给你做成这样色香味俱全?”完了之后,邵国安又端着他的菜,搁单位里转悠了好几圈,夹着一块牛肉恨不得让每个人都看见。一口咬下之后,又心满意足道,“啊!从来到咱们单位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今天的荤菜是番茄牛腩,这牛肉这个大块啊,这个鲜呐,啧……” 其实不用他这么卖力的表演,但凡闻到味道的都已经抑制不住的分泌口水。有跟邵国安关系好的,已经开始上手抢了。邵国安不敢嘚瑟了,连忙护住,“别啊,这碗刚够我一人吃,你们想吃自己买去,出门右拐街对角,想吃速度,晚了就没有了!” 此言一出,立刻有人往外跑,还真怕去完了就没有了。 明珠今天只是小试牛刀,没敢做太多。邵国安走了之后,又卖了两份,是对面市政府的人买的。再然后邵国安单位就跑过来几个人,把她剩下的十多份包圆了,晚来一步的人还当真没捞着。 明珠一边收拾东西,一边笑道,“不好意思啊,今日做的不多,明天我再多做点。” 末了又说,“外头天冷,你们可以端回去吃,一会儿把碗送回来就成。” 众人自然乐得回去吃,明珠收好东西就在原地等着,等他们把碗送回来。 没多大会功夫,邵国安就过来了,明珠一看,他把碗已经给洗过了。 “哎你洗它做什么,放着我带回去洗就成。” 邵国安笑道,“也就是一顺手的事。” 又聊了几句,明珠擦了把手,道,“小邵,姐问你件事。” “什么事你说,只要我知道的一定告诉你。” 斟酌了一下措辞,明珠道,“是这样的,我跟我丈夫离了婚,我带着孩子单独过……” 明珠话没说完,邵国安就惊讶的打断她,“你结过婚了?” 明珠一愣,点头道,“是啊。” 邵国安神情有些郁卒,懊恼的拍了一下脑袋,“嗨,我倒是忘了,跟我这般年纪还没结婚的似乎也没几个。没事,姐你接着说。” 明珠也没有多想,又接着道,“那家人重男轻女,一心想生儿子。我就是因为一连生了五个女儿,没能给他们家生个儿子继承皇位,这才离的婚。而且离婚后我才发现,这几个孩子都还没上户口,我都不知道他们家能做出这种事,连孩子户口都没上。” 邵国安也是十分惊讶,“还有这事?他们怎么做到的啊?那没户口孩子上学怎么办啊?” 明珠无奈道,“他们家压根就没想过让孩子上学的事,我这也是老大快要上学了才知道这事。刚好知道你是警察,就想着找你打听打听。” 明珠也没想到几个孩子连户口都没有,也不知道那家人是怎么做到的。虽说现在已经有了计划生育的苗头,但他们这个小城查的并不算严,你要是真超生了罚点款也就算了,不像有些地方那样,能把生过孩子的妇女都给你拉去结扎了。 不过那家人可能就是怕把她带去结扎了,然后不能生儿子,所以才让几个女孩成了黑户。原主先前在家里没有话语权,也不知道这些事。 邵国安思考了一会儿说,“我帮你问问,我不管户籍这一块,有些事情还真不清楚。不过也应当没什么问题,生都生下来了还能怎么办?你又离婚了,单独带孩子,抓起里也不现实,不过可能需要交些罚款什么的。” 明珠连忙道,“交罚款没事,只要能把孩子户口上了就行。我先前是真不知道这个事,也没有说要逃罚款的意思。” “行,你等我消息,我下午帮你问问,明天给你回复。” “哎,好好好,给你添麻烦了,谢谢你啊小邵。” “没事没事,那我就先回去了啊。” 送走邵国安,又等其他人把碗送回来,明珠才推着推车回去。 第二天,明珠又早早的来到这等着。这一回,她做的是红烧肉,以及醋溜白菜、尖椒土豆丝、西红柿鸡蛋。明珠还多做了一份辣子鸡丁,是单独给邵国安做的。拜托人家帮忙,怎么能没点表示呢? 邵国安依然是第一个出来的,一看到明珠就连忙跑过来,“姐,我给你打听了,人说像你这种情况,要是把你抓了,那孩子就没人管了,所以只要交了罚款就行。等下午你不忙了,我陪你走一趟,我跟他们挺熟,替你说些好话,尽量少罚点。” 明珠十分感动,“哎好好好,谢谢你啊小邵,让你跑上跑下的。今天这顿饭说什么也不能让你掏钱,姐请了,就当是感谢你的帮忙!” 邵国安推辞不过,只得接受她的好意。这回明珠直接给他盛了三个碗,一碗红烧肉加素菜,一碗米饭,还有一碗提前装好的辣子鸡丁。 辣子鸡丁也是用农场里出产的鸡肉做的,用的是最好的鸡腿肉。明珠知道邵国安口味偏重,喜辣,因此红艳艳的辣椒和麻椒没少放,闻着就十分有食欲。 邵国安一见果然喜欢,喜道,“萧姐懂我,这道菜绝对是对着我的口味来的!” 都没用筷子,下手就捏了一块鸡丁放嘴里,“唔,辣的过瘾,麻的够味,好吃好吃!萧姐你手艺真是越来越好了!” 明珠笑了一下,“你要是喜欢吃,我明天再给你多做点。” “别别别,萧姐你是做生意养家糊口的,哪能天天给我开小灶?我又不挑,有什么吃什么,反正我觉得你做什么都好吃!” 第27章 八十年代美食家4 有邵国安帮忙,明珠很快就处理完了孩子户口的事。虽说一下子把积蓄全罚干了,但只要能解决户口的事,钱还可以再赚。 又是小半个月过去,明珠的盒饭生意已经步入正轨。每天大约做五十份盒饭,都能卖的干干净净。她也没贪心急着扩张生意,而是稳扎稳打一步步来。如此,她上午准备着炒菜蒸米饭,下午卖完早早收摊,还能陪孩子们一会儿。 小五已经两个月了,许是因为用农场出产的牛奶喂养的缘故,小五身体健康的很,一次病也没生过,包括其他几个孩子,都没有怎么病过。这让明珠省心了不少,不然她一个人带五个孩子,但凡有一个生病的,她都顾不过来。 白天她做饭卖饭,小五便由老大萧平照顾着。萧平给她热牛奶,换尿布什么的,做的似模似样。有时候甚至还会给小五洗尿布。小小的人,蹲在门口洗着一大盆尿片,手指头冻的通红。明珠心疼她不让她做这些,但她总是趁明珠出去卖饭的时候,就在家里把家务收拾好。这个孩子懂事的早,已经能帮明珠做许多事了。 越是如此,明珠越是心疼这五个孩子,只能尽力给她们提供好一点的生活。 这一天,明珠又在街角忙着卖饭的时候,一个穿着朴素的中年妇女走了过来。 其实明珠看到她在远处观察了好一会儿了,只是明珠忙着卖饭,才顾不上打量她要做什么。 这会儿对方走近了,明珠才认出这个矮矮胖胖的中年女人是谁,原主前夫的二姑——陈秋菊。 陈家那一家人在明珠看来个个都是奇葩,包括这个陈秋菊。当初原主还在陈家的时候,就没少受她的气。陈秋菊喜欢在她婆婆面前搬弄是非,让原主本就艰难的日子更是雪上加霜。而且据说陈志平现在的妻子就是这个二姑给介绍的。 明珠看到她自然就想起了原主以前的遭遇,本不想搭理她,可是对方却凑了过来,脸上带着笑,“明珠?你现在在这卖饭呢?挺赚钱的?”她可是看了好一会儿了,这个前侄媳妇的生意还挺好,这么一会儿功夫就卖了三四十份,让她看的眼热的不行。 明珠一脸愁容的叹了口气,“哎,没办法啊,家里五个孩子要养活,自己不出来做点营生可怎么活下去啊?这点营生也只是勉强能糊口,老三前段时间病了都没钱去看,生生挺过来的。不过我这段时间跟警察打交道多了,人家说像我这种情况,其实可以让陈志平给抚养费的。法律规定的,离了婚他也得抚养孩子,每个孩子都要养到十八岁。这还不算,孩子上学、生病、吃穿的花销还要另算。对了,还有超生罚款,五个孩子得一千多块。您也知道我没啥本事,哥嫂也跟我断了关系,我上哪去找这一千块?警察来了好几回,我都拿不出来,他们说让我去找孩子爸要。” “正好今天碰到他二姑,劳烦您去陈家传个话,我抽空去给他们谈谈这个事。最好是挑您新侄媳妇不在家的时候,我实在不想破坏他们现在的家庭,若是让你侄媳妇知道这件事,不是给他们制造矛盾吗?但陈志平毕竟是孩子的爸爸,警察都说了这个钱得让他出,我也是没办法。抚养费加超生的钱,一千多块钱。以后每个月的抚养费也得几十块,要一直给到小五十八岁。他二姑你不是跟陈志平最亲了吗?这个钱陈志平要是拿不出来,你就帮他垫点,不然警察真把他抓去坐牢了,我也过意不去……” “哎?他二姑你先别走啊,我话还没说完呢。” “那啥,明珠啊,我突然想起还有点事,二姑就先走了,有空再聊啊!”陈秋菊落荒而逃,跑的比兔子还快,好像后面有洪水猛兽在追赶似的。 明珠嗤笑一声,她敢肯定,以后陈家人见了她绝对绕路走!这家人小气啦的,把钱看的比命还重。 “可真有你的,把人吓得估计再也不敢来了。”邵国安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了,正好围观了明珠瞎胡扯的全过程。 “对这种人就得踩在他们命根子上,看着,以后见了我肯定绕道走。”明珠不置可否道,撕逼扯皮的事她懒的去做,快刀斩乱麻把这些人解决了,也省得以后给她添堵。 邵国安笑了笑,眼中的欣赏意味十分明显。他还了碗也不着急走,而是杵在一旁跟明珠闲聊起来。 “姐,你想没想过再嫁人啊?你看你一个人带着五个孩子这么辛苦,还时不时的碰到人来找事,若是家里有个男人撑腰,那你不也好过一些吗?” 明珠笑了一声,“算了,这女人嫁人啊,就相当于第二次投胎,我头一回都没投好,还能再投一回不成?” “那一回生二回熟,再投不就有经验了嘛!”邵国安嬉皮笑脸道。 明珠被他逗笑了,“还是别了,我带着五个孩子,一般人家谁敢娶啊?那要是找个歪瓜裂枣的凑合我图什么啊?我委屈了自个儿不说,还让孩子们跟着受气,有几个后爹能把孩子视若己出的?我现在自己也能赚钱养活我们娘几个,关起门来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就成了,不想瞎折腾。” 邵国安依然笑着,“姐别这么悲观嘛!那要是碰到好男人,愿意把孩子视若己出的,你也不嫁吗?” “这种的我就更不能嫁过去祸害人家了!大好男儿,找一个条件相当的过平稳日子就行了,我这样的就别拖累人家了。” 邵国安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垂头丧气的哦了一声,十分郁闷的低着头走了。 明珠悄悄松了口气,她又不是涉世未深的小姑娘了,自然能察觉出邵国安对她有点意思。可是就像她说的,她确实没打算再嫁人什么的,安安稳稳的养大五个孩子,她就能功成身退了。 邵国安比她小两岁,放在这个时代25岁还没结婚,已经算是大龄青年了。但明珠知道邵国安没结婚绝不是因为他条件不好,没人愿意嫁他。相反,邵国安这条件搁哪都算是黄金单身汉了。肩宽腿长,身板笔挺,长相一表人才,工作又是铁饭碗,据说家里还是京里的背景。 这样的条件只要他愿意结婚,绝对有大把的姑娘想嫁。可是邵国安眼光其实挺高的,愣是没有看上的。 这些话都是邵国安其他的同事说的,明珠卖饭间隙听了一耳朵。若是让他们知道,他们口中眼光极高的黄金单身汉,看中了自己这个带着五个孩子的离婚妇女,不知道会不会惊掉一地眼球? 明珠有些郁卒,邵国安什么眼光啊?竟然能看上自己这样的?虽说原主的底子不错,又被她养出了气色,看着确实挺漂亮的,但那还是离过婚并且带着五个孩子的已婚妇女啊!不是说她自己看不上离婚妇女,而是这个时代普遍的眼光。尤其是她这种带着五个孩子的,那简直是地狱模式。这要是一结婚,凭白多了六张嘴吃饭,邵国安是多想不开才会挑战这种地狱模式? 明珠实在想不明白,索性不再多想。不过她可能要考虑一下换个地方卖饭了,不然再见面确实挺尴尬的。但是她若是真的突然离开了,又感觉挺对不住邵国安的,毕竟她在困难的时候,人一直帮她,这用完就扔好像不太好? 更何况邵国安现在认准了她的菜,明珠有次有急事没来,他愣是饿了一上午,说是实在吃不下食堂里的饭了。 咦?这么一说,这年轻人想娶她不会是想让她给他做一辈子饭? 陈秋菊回了家,左思右想不得劲,于是回娘家把明珠说的一番话告诉了哥嫂。陈家人一惊,还真找公安局的人打听了。然而结果却与明珠说的一般无二。超生五个当真要罚款,最少都得一千!而且离婚了也确实要给孩子抚养费,法律上写着呢! 这下陈家人不敢啃声了,打定主意绝不往明珠那去,甚至考虑要不要换地方住,不然那女人上门要钱他们怎么躲过去? 兵不血刃解决了陈家人,明珠并没有什么意外的,依然按部就班的打理农场,卖饭赚钱。 倒是邵国安消沉了两天,又莫名其妙的打起精神来,越发明显的来献殷勤。 “明珠,你前几天不是说老大该上学了?喏,我托人从京里捎回来的书包和文具盒,现在的小孩子都喜欢这样的。” 明珠连忙道,“不行不行,这太贵重了,我不能收。再说,我都给她缝好书包了,这个用不上。” 邵国安不由分说的把书包塞到她手里,“崩跟我客气,也没几个钱,你就收着。现在的孩子喜欢互相攀比,你给萧平缝个布书包,让同学笑话了她自尊心多受不了啊!” 说的还挺有道理,明珠无奈,只好收下,“那行,我就收着了,多少钱?我给你钱。不然凭白收你这么大礼,我过意不去。” 邵国安嬉笑着,“不用,你要是真不好意思,就给我做点好吃的就行。” “那好,”明珠想着也是,给他做顿饭倒是比直接给钱更有诚意些。明珠知道他好辣口,脑海里已经在想着给他做什么。 “我知道给你做什么了,你明天来我家,我给你做火锅吃,麻辣火锅。” 第28章 八十年代美食家5 第二天刚好是周末,邵国安也不上班,明珠索性中午不去卖饭了,就在家招待邵国安。不然她中午去出摊了,就只能晚上招待他,大晚上的怕是影响不好。 上午十点多的时候,明珠就听到有人敲门,开门一看,不是邵国安是谁? “你看你,来就来了还拿什么东西?”明珠看到他手上提的水果,不由责备道。 这真不是她客气,她的农场现在升到十二级了,已经解锁了一部分水果种子。她每样都种了些,留着给孩子们日常吃。同样的,农场出产的水果也比外头卖的好吃多了。 邵国安笑着,“第一回上门,总不能空手来?” 明珠一边让他进来,一边招呼孩子们,给他们介绍道,“这是邵叔叔,之前帮了咱们很多忙,咱们今天请他吃个饭,感谢一下他。” “邵叔叔好。”萧平带头,跟邵国安打招呼。 邵国安乐呵呵的回道,“你们好,你们好。”转头又对明珠说,“都像你,个个都那么漂亮!” 明珠笑了一声,没接话,忙着给他倒水,端水果,完了又说,“你先在这坐着,我去厨房准备准备,萧平,你们替妈妈好好招待邵叔叔。” “好的妈妈。”萧平乖巧应道。 邵国安忙起身,“我来帮你。” “不用不用,我差不多快弄完了,你歇着就行。” “别啊,我来白吃嘴就已经很不好意思了,哪能真把自己当客人?”邵国安不由分说的跟进厨房,“我自己一个人住,有时候也自己煮饭,洗菜切菜什么的不在话下,就让我给你打下手!” 明珠拗不过他,只好随他,“那行,你把青菜洗洗,我这边调陷做点丸子。” “好嘞,”邵国安爽快的应着,一边拿盆接水洗菜一边随口跟明珠聊着。 “女人买的菜就是不一样,又鲜又嫩!我自己买菜从来都是焉了唧的,你说是不是卖菜老板看我不懂,就糊弄我呢?” 明珠笑了一声,她的菜都是农场里直接收的,可不又鲜又嫩?不过她嘴上却说着,“买菜也是有学问的,你得早上去买,才比较新鲜。我看你早上都是直接买饭吃,挺少去买菜?” “怪不得呢,我都下午下了班才去的。” 明珠一边聊一边忙活着,牛羊肉片、牛百叶什么的,她都已经切好了,农场里的蔬菜种类不少,她挑这个季节应该有的都弄了一份,再做些手工丸子就差不多了。 汤底是她提前做好的,一边炖了排骨清汤,是留给孩子们吃的,一边用的是自己炒的牛油麻料,麻辣口味的,是留给邵国安的。 两人边忙碌边聊天,很快就收拾好了。 “开饭喽!” 邵国安把煤气炉搬到餐厅,明珠端着鸳鸯锅底准备放上去。 “哎哎,你放下,我来,别烫着了。”邵国安连忙抢过去,架在煤炉上。 明珠又回厨房,一样样的把菜都端过来,最后又把米饭连锅端上来。 “好了,这回是真的可以吃了,想吃什么自己涮,小心别烫着啊。”明珠安排好几个孩子,又从萧平手里接过小五,“咱们先吃,让小五躺床上闻味。” “小五走喽,快点长大啊,长大就能跟我们一起吃饭了!”小五则回应她一个带着口水的傻笑。 小五也是乖的很,平常她们吃饭都是把她放床上,她也不哭不闹,自己能躺那玩半天。 邵国安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满眼笑意,又看着桌边一圈孩子围着,十分热闹,竟觉得有一种家的温馨。 片刻后等明珠回来,邵国安又连忙道,“快坐下吃。” 一顿饭吃的宾主尽欢。 “舒坦,辣的过瘾!好久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火锅了!”饭后,邵国安神情愉悦道。 “以后若是想吃,你就尽管说,随时都能给你做!” “那感情好,萧姐你这话我可记住了。” 又闲聊了会儿,邵国安依依不舍的提出告辞,明珠出去送他。 下午三四点的光景,路上行人也不多,邵国安鬼使神差的提议,“姐,咱们走走。” 明珠正好也有事要跟他说,便点头道,“也好。” 邵国安顿时嘴角翘起,却假装严肃,推着车子走在明珠旁边。 “姐,我看你一个人带五个孩子,真的挺辛苦的,你当真不打算再找一个人结婚?” 明珠笑了笑,“还是那句话,歪瓜裂枣的我不想找,好的我也不愿意拖累人家,就这么着。守着五个孩子,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就行了。” 空气里安静了片刻,邵国安忽然停下来,脸上带着十分认真的表情,“姐,如果我说我喜欢你呢?我也不算歪瓜裂枣?我也能挣钱养活你们。你不是就担心再婚会委屈孩子们吗?那我向你保证,我会把她们当做自己的孩子一样来照顾,不会让她们受一丝委屈!这样,你能不能给我个机会?” 落日的余晖照在他的脸上,为他蒙上了一层朦胧的光辉,明珠能看出他的认真,与故作镇定下的忐忑不安。她知道他此刻是认真的,带着十二分的诚意。只不过…… “你单身未婚,条件又这么好,只要你愿意,有大把的小姑娘愿意嫁给你……” “可她们不是你!”明珠话没说完,就被邵国安急急的打断,“这世上的好姑娘千千万,可是我就只喜欢你一个怎么办?” 明珠叹了一口气,“如果我没有结过婚,或者我没有带着这么多孩子……但是,没有如果。你是一个好人,所以我更不能拖累你。” 邵国安脸上的表情渐渐凝固,“可我不觉得你是拖累,既然你自己一个人都能养活孩子,所以有我没我不是一样吗?为什么不能接受我?” “结婚不是两个人的事,也不是两个家庭的事。你家里能接受你娶一个离婚带着五个孩子的女人吗?” “能!”邵国安斩钉截铁道,“我父母已故,家里就我一个人,只要我能接受,不用在乎其他人的看法。” “好,就算你家能接受,那你能扛得住社会上的流言蜚语吗?同事不会私下议论你吗……一天两天的或许能够忍受,可是长此以往,你能日复一日的忍受别人异样的目光吗?听姐一句劝,忘了我,找个条件相当的女孩。” “对了,我忘了跟你说,我在城东找了一家店面,准备搬到那卖饭,以后就不往你们单位去了……” 明珠本来就想趁着这次吃饭,把这事跟他说了,只是没想到邵国安会突然表露心迹,那这件事就更不能拖了。快刀斩乱麻,总比一直拖着让他心怀希望的要好。 明珠垂着头,胡思乱想着,没有抬头去看邵国安的表情,因为她怕看到他痛苦的模样,会于心不忍。 忽然,一滴水珠从上边落下,砸在明珠手背上,灼热的温度让明珠一下子惊醒,抬头看去,“你……” 邵国安双眼赤红,眼眶中有点点水光,脸上还挂着泪痕,他……竟是哭了。 明珠瞬间慌了,手足无措起来,“那个,你别这样……” 天呐,她这个人最怕别人哭了!尤其是这么一个平常钢铁硬汉模样的,突然掉眼泪,让她更是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她这人吃软不吃硬,骂她一顿打她一顿,她都能日天操地的怼回去,可就是这样的她没招。 邵国安转过身去,抹干眼泪,又瞬间回头,声音沙哑的问她,“你就这么讨厌我吗?迫不及待的想跟我划清界限!” “没有,我不是……” “那你为什么要这么着急的躲开?给我一个机会就那么难吗?” 明珠低着头,不说话了。她这个人冷心冷肺,从来学不会若即若离暧昧不清的那一套,明知道没有结果的事,就不会给人希望。这样对大家都好。 明珠第二天就跑到东城区,准备把之前看好的那间铺面盘下来,有个店,总比刮风下雨的出去摆摊强。只是事情出了些意外。 “不租了?为什么啊老板?咱们不都说好了吗?” “大妹子真是对不住了,你那天刚走,后边又来了一个看店的,人家打算直接买下来。你也知道我们一家是打算搬到宛城去的,这要是能卖出去当然好了。” 明珠有些遗憾,但也没办法,一开始房东说的就是卖店,只是她刚交了罚款,还没攒下多少钱,根本不够她直接买下来。因此跟房东商量看能不能先租下来,等她钱够了再买。 房东本来已经答应了,但是明显的,现在有人能出的起价钱,人家也不想麻烦了。 那就没办法了,只能再找别的了。 她倒是没怀疑这是邵国安为了阻止她来东城区卖饭,而使出来的手段,邵国安这人光明磊落的很,绝不会做这种背后使袢子的事。 明珠正准备离开,刚走出店门,就听到房东异常热情的声音,“哎先生您来了,我这边已经收拾好了,您看看咱们什么时候办手续?” 明珠好奇究竟是什么人买走了这间她看好的店,于是便回头看了一眼。 一个年轻的男子背对着她,举止优雅,穿着十分得体。他身上应当是手工裁制的西装,每一个线条都十分完美,做工十分考究。头发梳的一丝不苟,颇有些禁欲的味道。举手投足间还有几分不入红尘的仙气儿。 这样的人物,别说在这样的小城市,便是放眼全国,也很少见。明珠确定自己的记忆中没有这个男人的存在,她穿来之后也没有见过这样的男人。 可是,却意外的觉得这个男人的背影有几分眼熟。 在哪见过呢? 第29章 八十年代美食家6 “不忙,”男子清淡疏离的声音传来,下一刻,他就转过身来,直直的看向明珠的方向。 眉目如画,清冷出尘,仿佛这世间的钟灵毓秀都集中在了他一人身上。然而明珠却如遭雷击,僵在原地。 无他,只因这个人她认识,甚至可以说熟的不能再熟了。 上辈子的淮南王——魏南衣。 魏南衣微微勾唇,扯出一个浅淡的笑容,“明珠大人,好久不见……” 明珠落荒而逃,也不对,不能说是落荒而逃,她只是有些震惊,以及难以置信。上辈子的人竟然会在这个世界出现,究竟是巧合还是意外? 是他能跟自己一样不断穿越,还是说,是系统出现了什么变故?而且她明明跟上一世容貌相差甚大,甚至连性别都不一样,他却能一眼认出她来,还能准确的叫出她上一世的称呼……那么,这便是说,他同自己一样,有着上一世的记忆。 这让明珠有些坐卧不安,不管魏南衣是属于什么情况,都让她觉得十分危险。 难怪上一世他便让她觉得看不透,竟没想过还有这样的情况。 明珠胡思乱想了一夜,也没琢磨出什么头绪来,只得暂时放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且先看看魏南衣打算做什么。 第二天,明珠也没有出摊,她跟邵国安摊了牌,也已经放了话去城东卖饭,不再去他的单位了。现在要是再出现,那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吗?所以她打算再找一处店面,这几天就先不卖饭了。 只是,她大清早刚准备出门的时候,就被门口的两个男人吓了一跳。 她家大门口,魏南衣与邵国安一左一右,对峙而立。魏南衣一派淡然,孑然而立。而邵国安面色发黑,对魏南衣怒目而视。 “邵国安……你这是干什么呢?”明珠假装不认识魏南衣,只对着邵国安说话。眼神从魏南衣身上略过,片刻都不曾停留。魏南衣轻轻笑了一声,也没有说什么。 邵国安一见她出来,立刻收敛了脸上的表情,勉强扯出一抹笑来,“没什么。”他抢先一步挡在魏南衣面前,道,“我昨天回去想了想,我还是放不下你,因此我打算光明正大的追求你,我会让你看到我的诚心!” 话音刚落,他身后的魏南衣微微一笑,“好巧,我也是这么想的。” 邵国安立刻回头,怒目而视,“邵南城!不要逼我对你动手!你到底想要干什么!” 魏南衣神色不变,依旧淡然道,“你不是都听到了?我喜欢她,我要追求她。” “你放屁!”邵国安一把揪起魏南衣的衣领,“你跟她连面都没见过,你怎么会喜欢她!是不是大伯不同意我娶她,所以要派你过来捣乱?!” “你怎知我们没有见过面?”魏南衣微微垂眸,压低了声音在邵国安耳边道,“我们,可是有很深的渊源呢……” 他这话是在邵国安耳边说的,但眼睛却一眨也不眨的看着明珠。明珠被他看的心里发毛,但脸上却仍旧是一派镇定。 魏南衣话音刚落,邵国安的拳头就落到了他身上。而出乎明珠意料的是,魏南衣竟然格外的孱弱,邵国安一拳竟然就把他撂倒了。 邵国安看着他,表情冷酷道,“从小到大我一直都很崇拜你,把你当亲哥一样看待,但没想到你竟然是这种人!兄弟妻,不可欺。她是我先看上的人,你一来就跟我抢,你究竟有没有把我当成你弟弟!” 魏南衣轻笑了一声,“为了她你可以动手打我这个哥哥,同理,为了她,我也可以不要你这个弟弟……” “你混蛋!” 明珠看着地上扭打在一起的两个人,头痛不已,有句老话是怎么说来着?寡妇门前是非多,果然一点不假。 明珠没有去劝架,只冷冷的看着他们,不管是魏南衣还是邵国安,此刻她都不想跟他们有什么牵扯。 可能明珠的目光太瘆人,两人打着打着就停了手。魏南衣擦着嘴角的鲜血,邵国安垂着脑袋立在她面前,神色不安道,“姐,你别生气……” 明珠面无表情道,“我没生气,只是劳烦你们两个打架去别处打去,我们孤儿寡母的不得不考虑在邻里面前的影响。” 邵国安看她真生气了,手足无措道,“对不起……” 明珠没说话,转头看向魏南衣,“我觉得我们有必要谈一谈。” 魏南衣轻笑,“我是没问题,只是你确定要当着他的面谈?” 他没有说邵国安的名字,但在场的三个人都知道他说的是谁。邵国安立刻怒道,“邵南城你什么意思?” 明珠拦住他,“别冲动,你先回去,我跟他谈一谈。” 邵国安急了,“你真的认识他?你什么时候认识的他?你从来没出过向城,他也没有离开过京城,你们怎么会认识!” 明珠安抚他道,“这件事我没办法跟你解释,但是我们真的没什么关系,你今天先回去,我会跟他说清楚。” 邵国安还要说什么,明珠道,“回去,不要让我们三个都为难。” 邵国安只得咬牙答应,“好,我回去。”转头,他又对魏南衣怒目而视,“我警告你,你最好清楚你在做什么!” 魏南衣不置可否。等邵国安离开后,明珠才目光冰冷的看着魏南衣,“我不管你是魏南衣也好,是邵南城也罢,我都不希望跟你有什么牵扯,麻烦你以后离我远一点。” 魏南衣神色丝毫不变,脸上一派云淡风轻,“你为什么就如此不待见我呢?上一世也是如此。当时我还以为我们都是同性,所以你才会厌恶我的示好,可现在看来不是。” “可是,为什么呢?我那么喜欢你,你想做什么我都会帮你,你不喜欢的事我都不做,同为男子时我就默默守候……我对你那么好,你为什么还这样讨厌我呢?” 明珠没说话,魏南衣也不在意,他慢里斯条的整理好衣服上的褶皱,往前走了几步,靠近明珠,低声轻语,“你看,这世间只有我们两个是同类,唯有我能陪你一世又一世的走下去,不必担忧生老病死的分离,不必忍受漫漫生命中对方只是你的过客。上天入地,死生契阔,我都可以一直陪着你……” 他说话的声音,如同这世间最悦耳的音符,像琴声碎玉,像寒冰琉璃,一声一声的直击明珠心底。 明珠有些恍惚,魏南衣完美到不真实的容颜在她面前靠近,红唇轻启,“明珠,你只能是我的……” 明珠忽然清醒,后退一步,嘴角慢慢勾起一抹冷笑,“我是我自己的,只是我自己的,永远不会属于任何人!” “我不管你是什么身份,也不管你为什么能追着我到这里,但是我可以很确定的告诉你,我确实不喜欢你,现在不喜欢,以后也不会喜欢!” 明珠说的斩钉截铁,语气分外冷酷,她想快刀斩乱麻的拒绝他,免得给他什么希望,让他死缠着不放。 魏南衣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好半天没说话,目光紧紧盯着明珠,半晌才缓缓笑道,“没关系,就算你不喜欢我,只要我喜欢你就够了。” 明珠若是十七八岁的小女生,大概就被他感动了。这样一个绝色美男子对自己不离不弃,痴情不悔,就算一开始不喜欢,也该慢慢沦陷了。 然而明珠却只觉得厌烦,不是她矫情,而是对这样一个知道她所有底细,而她却对他一无所知的人本能的感到抵触。若是真喜欢,就不能坦坦荡荡的告诉她一切吗?她一点都不喜欢“我瞒着你是为你好、我是有苦衷的”那一套!只有把所有的事实都摊开,她才能判断这个人是不是可以喜欢。 如果他们之间有血海深仇,而她却喜欢上了他,那最后知道事情的真相后她该怎么做?不管是继续仇恨还是继续相爱,她都会非常痛苦的好么!可如果一开始就知道这人是她的仇人,那么她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动心!更不会有后面的痛苦莫及! 她向来爱憎分明,所以对这种一边说着爱她,一边又藏着掖着不肯告诉她真相的人一点也不感冒。 魏南衣这个人给她的感觉很危险,但目前看来他也没有做什么强迫她的事,大约就像一个围着她转的苍蝇,只要无视就好。 明珠转悠了两天,又找到一处合适的店面,这一次,魏南衣没有跳出来妨碍她,大概是看出他买下来她也不会要。 明珠亲自设计店面,找人好生装修了一番,半个月后才终于开业。招牌就打了‘一道私房菜’这五个字,主要是走精品路线。 这段时间,下海经商潮正慢慢兴起,越来越多的下岗工人选择了成为个体户。而吃食一类的东西又是最日常最容易上手的,因此餐饮行业的发展的比其他行业要迅速的多。 邵国安知道她开业,因此带着一帮同事过来给她增加人气。上门都是客,明珠也不好把人往外赶,便也只能笑脸相迎。至于魏南衣,则是一早就在了,明珠赶不走,只得随他去。 “老板娘你这倒是省事,每日只做一道菜,还不能点,做什么吃什么。”邵国安的一位同事笑道,他经常在明珠那买饭,跟她挺熟。 明珠笑道,“这也是没办法,我就一个人,忙不过来,干脆就这么办了!” 确实,她一个人忙不过来,而且她身上还有农场的秘密,也不想招了人还要日日防着,于是就只能这么做了。每日只做一道菜,不接受点餐,爱吃不吃!反正大厨的脾气都是这么古怪! “那今天的菜是什么啊?” 明珠微微一笑,“酸菜鱼!” 第30章 八十年代美食家7 明珠的新店步上正轨的时候,萧平开学了。 第一天上学,明珠特意关了门送她去的。几个小的也都跟着凑热闹。 其实以萧安的年纪来说,她今年也可以上学了,但她死活不愿意去,说是妹妹都还小,她也去上学就没人照顾妹妹了。明珠劝不动她,也只好由她。 “在学校里听老师的话,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跟同学好好相处。”看着周围送孩子的家长絮絮叨叨,明珠也忍不住说了一句。 萧平点着头,“嗯嗯,我记住了妈妈。”今日的她,难得显出了几分孩子气,又激动,又忐忑。 明珠牵着她的手说,“别怕,若是学校里有人欺负你,也要回家告诉妈妈。记着妈妈之前跟你说的,保护好自己。” 明珠是想起后世经常报道的小学生受虐待、被侵犯之类的报道,便提前给萧平她们讲了女孩子要注意的一些事。生怕她们懵懵懂懂的时候受到伤害。 人心难测,虽说这个时代的人大多淳朴,但也保不齐会有那么一两个败类。 把萧平交给她的老师后,明珠便带着几个小的离开。今天关了店,索性带她们出去逛逛,也买点衣服什么的。 明珠抱着三岁的萧乐,小五躺在推车里,本来是萧安推着,但萧喜看着好玩,非要抢过这个差事。一行人笑着去了百货大楼。 明珠给几个孩子一人买了一套衣服,又由她们挑着买了些喜欢的发圈头卡,还有些零零碎碎的其他东西。 明珠在婴幼儿区给小五挑柔软一点的布料,旁边刚好有一对母女,明珠看那个年轻的女子颇为面熟,就下意识的留心了一下。 年轻女子挺着大肚子,瞧着至少有九个月了。她旁边的妇女看着应该是她的母亲。两人压低了声音嘀嘀咕咕的,明珠听力比常人敏觉,因此一字不落的全听到了。 “惠珍,我跟你单阿姨说好了,等会儿你就故意摔一跤,假装早产,到时候送到你单阿姨的医院,她会告诉陈家人,说你是七个月早产的,这样他们就不会怀疑了。” “妈,你确定能瞒过他们?孩子生下来也不像啊。” “没事,你单阿姨说你这胎一定是男孩,陈家不就想要个带把的?到时候有了孙子,肯定高兴死了,哪里会多想?” “好,到时候要真的被他们怀疑了,我就离婚,文成哥说他会离婚娶我。” 中年妇女一巴掌拍她肩膀上,“你怎么这么傻!你是黄花大闺女的时候怀了他的孩子,他都不娶你,现在都嫁过人了他怎么可能娶你?别傻了,跟陈志平好好过,要不是你跟有妇之夫乱搞弄大了肚子,妈也不可能让你随便嫁这么一个二婚的!” 明珠听到陈志平的名字,才想起这个面熟的年轻女人是谁,正是原主前夫现在的妻子。原主曾远远见过一回,所以才有些印象。 明珠莞尔一笑,她就说恶人自有恶人磨,陈志平抛妻弃女,让五个女儿流落街头都不管,结果呢?费尽心思娶了一个能给他生儿子的,合着闹了半天是喜当爹啊! 怪不得当初陈志平一个工作也不怎么样,长的也不怎么样的二婚男,还能娶到一个头婚漂亮大姑娘。 啧! 明珠心里偷笑了一下,就连忙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她看这母女俩也不是省油的灯,别等会儿“摔倒”的时候赖到她身上了,到时候有理也说不清了。 明珠带着孩子回到家,孩子们欣喜的趴在床上玩着今天的收获,明珠则是进了厨房,准备做些好吃的。今天是萧喜五岁的生日,作为她来到之后给孩子们过的第一个生日,自然要好好庆祝一番。 萧安正给妹妹们梳头,今天妈妈给她们买了好多漂亮的发圈,妹妹非要挨个试一遍。其实也是她自己手痒了,打扮欲正浓,想把妹妹打扮的漂漂亮亮。 “萧喜你别动,马上就好了,姐姐给你扎的辫子可好看了。” 萧喜还是不老实的扭动着身子,“姐姐我不要扎了,我闻到妈妈做好吃的了!”厨房里一股诱人的香甜味,让萧喜坐不住了。 “我也闻到了!好甜好甜!”萧乐也仰着脑袋看向厨房。她说完,迈着小短腿就噔噔的跑厨房去了。 “麻麻,你好香呀!还甜甜的!”萧乐从后面抱着明珠的腿撒娇。 明珠听到萧乐的声音,回头一看,不由笑了。萧乐脑袋上扎了一个小啾啾,上头卡了三朵花,花都快比脑袋还大了,她自己还觉得挺美。小孩子的迷之审美啊! 明珠把洗好的草莓抓了几个装碗里,“拿出去跟姐姐吃,妈妈今天给你们做蛋糕,又香又甜的蛋糕哦!” “嗯嗯,麻麻做的东西最好吃了!” 明珠又笑了一下,看着萧乐扎着小辫子,小胖手捧着碗,小心翼翼的模样,真是萌哭。她觉得现在要是有相机就好了,可以记录一下她们的成长足迹。 嗯,买相机,又一个奋斗目标。 下午,明珠去接了萧平回来,一路上萧平都在开心的讲述她第一天上学的所见所闻。 “妈,我们今天学了数字123,您以前不是教过我吗?我学的又快又好,老师表扬我了!” “我大闺女真棒!以后继续保持!” 萧平重重点头,“嗯!我会的!” 明珠看着她神采飞扬的模样,不由感慨,这才是她这个年纪该有的模样。 晚上吃过饭,一家人围坐在桌子旁,连小五也坐在推车里,占据了一个位置。明珠端出自己做的水果蛋糕。 洁白的奶油,艳红的草莓,碧绿的猕猴桃,还有芒果和葡萄,都是孩子们最喜欢的水果。底座上沾着白色的巧克力碎,上面用红色果酱写着生日快乐,然后插着五只蜡烛。 蛋糕的香甜味和漂亮的外形,一下子吸引了孩子们的目光,连小五都伸着手,想要去抓上面的蜡烛。 “今天是萧喜过生日,我们要给她唱生日快乐歌哦!” “妈妈,什么是生日快乐歌?” “我来教你们,就这样唱,祝你生日快乐……” 这首歌旋律简单,孩子们听一遍就能跟上明珠的节奏了,萧乐不会唱,但也开心的跟着她们拍手。一首歌唱完,明珠对萧喜道,“好了,你可以闭上眼睛许愿了。” 几个孩子都是第一回过这样的生日,觉得十分新奇,萧喜更是十分开心,妈妈和姐妹们都陪着她过生日,还给她唱歌,她真的十分开心。她闭上眼,嘴里默念着:希望妈妈永远健康美丽,希望姐姐妹妹永远开心快乐,她们一家要永远在一起。 等吹了蜡烛,萧乐迫不及待的问,“麻麻,麻麻,可以吃了吗?乐乐快要甜死了!” 明珠莞尔一笑,“好了,可以了,妈妈给你们切啊。” 明珠拿起水果刀,慢慢切了下去。因为是给孩子们吃,所以明珠做的非常用心,底座都是三层的,一层蓝莓酱,一层草莓酱,还有一层椰果。甭说孩子们,明珠自己都被勾出了口水,她也是很久没吃过甜点了。 小孩子们都喜欢这样的甜点,一块蛋糕让她们吃的十分开心。连明珠调皮了一下,在萧喜脸上摸了一块奶油,都被她们制止了,说不许这么浪费,她们要留一半明天吃呢! 一个生日,过得热热闹闹,一连几天,孩子们都还惦记着那天蛋糕的香甜味道。 第31章 八十年代美食家8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 明珠在小店里擦着桌子,小五趴在风扇底下写作业,外头烈日炎炎,屋子里却十分清凉。 一阵自行车铃声响起,小五立刻从凳子上起身,欢喜道,“妈,是大姐她们回来了!” 话音刚落,门外涌进来几个青春洋溢的姑娘,各个脸上红扑扑的,汗流浃背,却难掩脸上的兴奋。 为首一个扎着马尾、个头也最高的,举着一个信封,激动道,“妈,我考上北大了!” 不是萧平姐妹是谁? 明珠擦了一把手,连忙接过去,信封上北京大学四个字,是那么的显眼。 “好好好,我闺女真棒!”明珠拿着录取通知书,摩挲了好半天,比她自己考上了还要高兴。 “走,关门,今天不开张了,回家给你们做好吃的庆祝一下!” “好耶!妈妈做的饭最好吃了!永远也吃不够!”小五拍着手道。 母女六人说说笑笑的一同回家,十多年过去,孩子们都长大了,明珠却不怎么显老,跟几个孩子站一块,像是她们的姐姐一般。 这些年她们家的变化是翻天覆地的。经济条件自不必说,更多的是孩子们的变化。老大萧平,刚拿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学的是英语专业。老二萧安,马上就高三了,成绩很好,说不得明年她们家还会出一个北大学生。老三过了这个暑假就上高中了,跟两个姐姐一样,考上了他们市的重点高中。老四今年上初三,也是在他们市的重点中学——市一中。老五今年刚小学毕业,前天收到了市一中的录取通知书。 姐妹五个都是品学兼优的尖子生,从小到大的学习都没让明珠操心过。街坊邻居哪个提起她们都是赞不绝口,都说她们家祖坟冒青烟了。 而明珠的私房菜馆,也经营出了名堂,不仅在本地极为出名,许多外地人都慕名而来。一道私房菜馆,一天只做一道菜,老板做什么你就吃什么,不接受点餐,爱吃不吃,还贵的离谱! 可偏偏,她家的菜异常好吃,别人怎么也做不出她那个味道,连白送的白米饭,都比别人家的好吃。也就难怪老板脾气这么古怪,还每天宾客爆满,许多人不远千里的来到这,就为了尝一尝这盛名远扬的一道私房菜。 回到家,明珠问几个孩子,“今天吃什么?” 萧平道,“妈,这么热的天,您就别忙活了,随便吃点什么就行了。” “那不行,考上大学是大喜事,怎么着也得庆祝一下,你们都不爱下馆子,咱们只好自己做了。”明珠直接问小五,“小五你说,想吃什么?” 几个大的都懂事,只有最小的这个被姐姐们宠坏了,单纯又好哄。果然,她一问,小五就说,“妈妈,咱们吃烧烤,我想吃这个好久了!” “行,就吃烧烤!” “耶!妈妈你最好了!”小五欢快道。 因为烧烤不是什么健康食物,明珠平常不让她多吃。但小五最喜欢这个,所以一听说她允许了,高兴的跟什么似的! 家里以前也做过烧烤,所以工具都是现成的。明珠忙着腌肉,孩子们帮着洗蔬菜,洗好后又拿竹签串上。 什么青菜、茄子、玉米、辣椒、蘑菇、金针菇……应有尽有,不说明珠的农场,只说现实世界里,随着科技发展,一年四季都能买到各种各样的蔬菜了。所以明珠现在拿出来也不用太在意季节的差别。 农场出产的牛肉羊肉,还有鸡胗之类的,被明珠腌渍之后,用竹签串起来。 另一边,小五跟萧乐已经点着了炭火,都不用明珠动手,她们几个就忙活着烤了起来。 “妈,你就坐这等着吃,也让我们孝敬您一回!”小五跃跃欲试道。 “那感情好,妈就等着尝尝小五的手艺。注意勤翻着点,可别烤糊了。” “好嘞!” 女孩子们欢快的笑声,混合着烤肉的香味,很快飘出了院子。 腌渍入味的牛肉,被烤的滋滋冒油,香气扑鼻。小五撒上孜然、芝麻和辣椒,献宝似的送到明珠面前,“妈,你快尝尝!” 明珠顺势咬了一口,鲜嫩的牛肉混合着孜然的香气,确实美味无比,好吃的能把舌头吞下来。 “怎么样?”小五眼巴巴的看着。 “好吃。外焦里嫩,火候恰到好处,小五的厨艺越来越好了。”明珠点头道。 小五立刻骄傲起来,“那当然,我可是您亲闺女。” “妈,你也尝尝我烤的青菜。”萧乐也立刻递过来一串。 明珠吃的无比满足,孩子们大了,都知道孝顺她。多年的辛苦都值了,明珠这一刻还挺有成就感。 正热闹着,外头忽然有人敲门,“谁啊?”萧安忙去开门。 “是我。”一个清冷的声音传来。 “邵叔叔啊,您怎么有空过来了?” 原来是邵南城。 这些年如果说还有什么没变,那就只能说邵南城十年如一日的……讨人嫌了。 明珠一家买了自己的房子后,他立刻买了对面的,跟她们做起邻居来。也不见他有什么过分的举动,就是跟牛皮膏药一样甩不掉。明珠家有事,他一定是第一个出来帮忙的。对孩子们也挺和气,偶尔来蹭个饭,明珠也不好赶他,这样就跟她们家混熟了。 他倒是没有逼迫明珠,就像是他说的,只默默地喜欢,安安静静的在一旁守护着。倒叫明珠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后来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反正邵南城这个人还挺安静的,也妨碍不到她什么。 倒是邵国安,前年忽然结了婚,据说还是奉子成婚。 为什么说是据说呢?因为邵国安结婚的时候都没告诉她,更没有邀请她。就是突然有一天,他自己跑回京城去结了婚。然后工作也调到了那边,再也没有回来过。 明珠隐隐觉得这事有蹊跷,但也没有多问。因为她的缘故,人家拖了那么久才结婚,要是再因为她的插手而出了什么岔子,那她就难辞其咎了。 明珠对邵南城的不请自来也没说什么,随口招呼了一句,“自己随意。” 邵南城便挽起袖子,自己烤了起来。 认真来说,这个男人长得是真的十分好看,而且几十年如一日的对她心意不变,可惜明珠就是对他不来电。有可能就是天生不对盘。 酒足饭饱,邵南城递给萧平一个房本,言简意赅道,“大学礼物。” 萧平不知所措的看向明珠,“妈?” 明珠扫了一眼,北大附近的一套小户型,但肯定不便宜,“收着,以后你在学校也方便点。” 一套房子,对于现在的明珠来说根本不算事,对邵南城来说更不算什么,他既然说是大学礼物,那就当作大学礼物便好,不用过度解读。 九月,明珠带着几个孩子去送萧平上大学,顺便也在京城游玩了一番。这是她们第一次到京城,也是第一次出这么远的门。 第32章 八十年代美食家9 全家去北京送萧平上学仿佛还是昨天的事,一转眼,连小五都大学毕业了。 小五毕业的第二个月,刚好是明珠五十岁的生日。也就是说,她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二十二年了。 因为是整寿,所以萧平姐妹几个说要大办一场,但被明珠拒绝了。 “咱们家也没什么亲戚,大办不大办的没什么区别,就自家人在一块热热闹闹的吃顿饭就行了。” 萧平姐妹拗不过她,只好答应下来。到了生日这天,除了姐妹五个,以及各自的丈夫孩子,便也没有其他人了。 萧平大学学的是英语专业,毕业后进了外企工作,她的丈夫是她同事,两人日久生情,在一起一年后就结了婚。婚后生了一个女儿,小名叫囡囡,今年六岁。因为是她们这一大家子中的第一个孩子,因此十分得几个阿姨和明珠这个外婆的宠爱,已经被宠成了小公主。 萧安从小就要强,大学学的是金融专业,没毕业的时候就开始创业,现在已经是一家上市企业的老板,工作狂、女强人。丈夫是她高中同学,脾气温和、老实,两人的性子正好互补,小日子过的挺和美。两人有一个儿子,今年三岁,萧安工作忙,都是孩子爸在带,女主外,男主内,竟也无比和谐。 萧喜两口子都是医学博士在读,还没毕业,俩人大学的时候开始谈恋爱,读研的时候就水到渠成的领了证。现在还没要孩子,打算工作之后再考虑。 萧乐大学学的是法律专业,毕业后当了一个律师。今年开春的时候结的婚,丈夫是一名大学老师。因为比萧乐大了五岁,因此对萧乐是无比的好,捧在手心里都怕化了的那种。尤其是萧乐现在查出来怀了三个月身孕,更是化身宠妻狂魔。 萧舞,也就是小五,作为家里最小也最受宠的老幺,性格跳脱,没心没肺。大学读的是法语专业,现在还没找工作。事业虽然未定,但爱情却已经丰收。她高中的时候就谈了男朋友,两人又一同考上了北大,感情一直很好。毕业的时候更是赶了一把潮流,直接在毕业典礼的时候举行了婚礼。毕业后小两口直接跑到国外,毕业旅行加度蜜月。 几个女儿都各自成才了,虽说没有大富大贵,但也都是美满幸福,普普通通的生活也没有什么不好。 而明珠,前两年因为身体不好,就把开了几十年的私房菜馆给关了。几个女儿各自事业有成,但却没有谁继承了厨艺方面的天赋。而且明珠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她的菜馆之所以能站得住脚,全靠农场里的新鲜天然食材支撑起来。等她离开的时候农场自然就会跟她走,也没办法交给谁。所以她也没打算让几个孩子接手这个菜馆。就这样就已经挺好了。 明珠乐呵呵的坐在主座上,即便岁月格外优待她,但已经上了年纪,该有的皱纹白发也都有了。 堂下六岁的囡囡领着三岁的壮壮,一本正经的跟她作揖,“祝外婆生日快乐,寿比南山,健康长寿,永远年轻!” “好好好,宝贝真乖,外婆收到你们的祝福了。”明珠一边搂了一个,满脸笑容道。 “这俩孩子,嘴真甜!难怪你们外婆这么疼你们!” “等明年再添俩就更热闹了。” 一大家子热热闹闹的,若不是她们家换了大房子,估计都挤不下。 明珠看着底下其乐融融的一家人,家庭美满,儿孙绕膝,这便是原主最想看到的。 俗话说,乐极生悲,一家人欢天喜地的给明珠过完五十大寿,第二天明珠就去世了。 她去的十分安详,仿佛无病无痛,但几个女儿都知道,她们的妈妈其实一身的病痛。 “都怪我,要不是当年因为我,妈妈也不会这么早去世……”萧舞痛苦流涕,她早就从几个姐姐那里听说,当年妈妈生了她之后,一天的月子也没坐,就开始为她们的生计奔波。常常凌晨三点就起来做饭,累的满头大汗,腰酸背痛,然后又一个人推着车子去外头卖饭。通常都是早上出去,下午才能回来。回来后还不能歇着,要给她们几个洗衣做饭,给年幼的她洗尿布……病根就是那时候落下的。 “不,是我的错,我该早点发现妈妈的病的,这么多年的医白学了……”萧喜伏在床头哭到痛不欲生。她学医就是为了给妈妈治病,没想到妈妈都没有等到她学成。 “不是你们的错,不是你们的错,我就不该上学,如果我没有上学,而是留在家里帮妈妈,妈妈也不至于那么劳累。”萧平痛恨那时候的自己,为什么看不到妈妈的艰辛。家里五个孩子,还非要去上学。 场面十分伤感,几个女婿也是忍不住红了眼眶,但大男人勉强能忍住。又怕妻子们这样哭会伤了身子,因此只能劝她们节哀。 外人见了这场面,都道这家孩子真孝顺。 …… 外人不知道,但明珠自己心里门清,她还真没受什么病痛折磨,说好的苏爽人生,怎么会让她一辈子受病痛折磨呢?当初去的时候系统就改造了她的身体。不过作为代价,寿命会缩短些。 但也没关系了,左右都看着孩子们成家立业了,日子都过得不错,她也就没什么遗憾了。 肃穆安静的墓园里,邵南城站在明珠墓前,看着照片上巧笑嫣然的女子,低声轻喃: “真狠心,连一世都不想许我……” 脚步声响起,背后走来一个人。邵南城没有回头,仍然看着照片。 一束雏菊被放在墓前。 空气中静默了片刻,来人开口道,“费尽心思的把我从她身边弄走,你不是也没有得到她?” 邵南城没有说话,空气里一片寂静,能听到清风吹过的声音。就在邵国安以为他不会回答的时候,邵南城轻声低语: “至少,我陪在了她身边……” 明珠回到系统空间的第一件事,就是质问系统,“魏南衣是怎么回事?他为什么能从上个世界跟过来?还能保存之前的记忆?” 系统声音有些躲闪,“你一下子问这么多问题,让我怎么回答?” 明珠才不吃它这一套,“你就告诉我,他到底是什么人?” “你权限不够,系统无法回答。” 明珠磨牙,就知道系统不会老实告诉她,“行,那你就告诉我他以后还会不会在跟过来?” “这个我也不敢保证……”眼看着明珠要发飙,系统连忙道,“我尽量不让他发现你!” 明珠蹙眉,“什么意思?” “哎呀,你别问那么多了,我现在的能力也没办法挡住他追寻你,只能尽量屏蔽你的气息,让他不那么容易的找到你。” 明珠勉强接受,她知道系统说的应该是实话,毕竟这家伙从来没在她面前这么底气不足过。 可就是这样,她才更担心啊!魏南衣竟然比系统还强,那万一魏南衣要动用什么手段,那她该怎么抵挡? 许是察觉到她的想法,系统含糊不清的嘀咕了一声,“等你恢复了他怎么可能是你的对手……” “你说什么?” “什么也没说,你赶紧去下个世界!” 第33章 皇帝养成计划1 大周建朝三百年,一共经历了十八位皇帝。从高祖周赢称帝,到武帝周彻的开元盛世,再到成帝周询的昏聩衰落,曾经歌舞升平的盛世王朝已经走向末路。 成帝年幼时便骄奢跋扈,心狠手辣,文不通点墨,武不能拔剑,既无才无德,又无容人之量。然作为先帝唯一的子嗣,这皇位还是稳稳当当的落在了他的头上。 继位后,成帝无人管束,越发昏庸无道起来。酒池肉林,纵情声色,不辩忠奸。听信奸佞小人谗言,几乎杀光了朝廷忠臣良将。又频征民夫,大兴土木,于全国各地修建行宫别苑,方便他游玩享乐…… 继位不过七年,便让好好的皇朝盛世,变的一片狼藉。民生凋敝,怨声载道,哀鸿遍野,天下大乱。不堪重负的百姓揭竿而起,爆发大规模的起义,全国各地,已是战火四起。 而与此同时,宫中却依然歌舞升平,一片繁华奢靡。成帝沉迷酒色,不理朝政。宫外外戚专权,横行无忌。各世家望族忙于争权夺利,结党营私……大周朝已经摇摇欲坠,随时可能倾倒,但所有人都没看到这繁华景象下的危机。 而事实上,如果明珠不来的话,再过一年,周朝便会被灭亡,周询作为亡国皇帝,不仅葬送大周百年基业,更是死无葬身之地,落得一片骂名。 明珠接收了原主的记忆后,揉着脑袋起身,宿醉让她头疼不已,一时分不清此时是什么时辰。 “陛下,您醒了?”唇红齿白,容貌清秀的小内侍,跪着膝行致她身边,垂眸敛目,等候她的差遣。 明珠抬起手,手腕纤细,皮肤苍白,手背上的青筋清晰可见,这具身体的主人尚未及冠,但血管中流淌的血液却没有少年人的勃勃生机。反而如行将就木的老人,虚弱无力,破败不堪。 不过十七岁,就已经被酒色掏空了身子。 明珠嗤笑一声,就这身体,即便没有亡国之乱,怕也撑不了多久。 系统可真是越来越不挑了,什么好的坏的都能让她上身。 明珠这次穿的便是这大周朝的亡国之君——周询。从史书记载来看,这位昏君的恶行是罄竹难书,当真死的不冤。然而史书都是由胜利者书写的,它上头的言论自然要以书写者的利益为先。若是皇帝宅心仁厚,心怀天下,那造反者岂不是要被后世的唾沫星子淹死? 周询其实并没有史书上描述的那么昏庸,他最大的错处便是软弱无能,又生错了时代。若是盛世,他勉强可以做个守成君主,可他接手大周的时候,已经是皇朝没落的时代了。先皇景帝又给他留下了一堆烂摊子,如此结局,不过是天命罢了。 景帝在时,后宫独宠王贵妃,连正宫皇后都难分走半点宠爱。然王贵妃善于谋计,心狠手辣,又心胸狭隘,因此后宫子嗣凋敝,出生的或尚未来得及出生的,都被她设计害死,唯有她的儿子一人存活下来。待景帝百年之后,周询以十岁稚龄继位,王太后又贪恋权势,把持朝政,因此与周询离心离德。 周询软弱无能,夺权不成,便醉生梦死,沉迷酒色,借此麻痹自己。以致天下大乱,葬送周氏王朝。死后痛心疾首,于是选择与系统交易,只求保住大周百年基业,老祖宗打下的江山绝不能葬送在他手中,不然他没脸去见周家列祖列宗。 明珠心下叹了一口气,以大周如今风雨飘摇的局面,这愿望简直是地狱模式。 好在系统这次没坑她,给她配备了眼下最需要的金手指——皇帝养成系统。若是用的好了,原主的愿望还有完成的机会…… 小内侍跪了半天,不见上头有什么吩咐,正打算悄悄抬头看看陛下是不是又睡着了,视线内却突然出现一双脚,只穿了袜子,没有穿鞋,脚步虚晃了两下,终于站稳。小内侍吓的大气也不敢出,生怕惹怒了这位喜怒无常的陛下。 “给寡人端杯水来。” 沙哑干涩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小内侍怔了一下,继而脑袋重重磕在地上,方才匆匆离去。 陛下今日竟如此温和。 喝了水,嗓子不再难受,明珠才清了清嗓子问底下的小内侍,“什么时辰了?” “回陛下,刚过寅时。” 寅时?早朝时间是卯时,大臣这时候就该准备起床上朝了。然周询作为一个享乐主义者,不到卯时前一刻是不会起身的。 她又揉了揉脑袋,在她来之前,原主已经连续几天醉生梦死,体内酒精超标,此刻脑袋疼的像是要裂开一般。 她又坐回龙榻上,低头看着地上的跪伏的小内侍,在脑海里搜索了一圈,竟没有想起他叫什么名字。 也是,原主脾气极坏,喜怒无常,他身边的人是最容易被波及的,三五不时的就要“暴毙”一批,怎么可能记住这些人的名字? “你叫什么名字?” 小内侍趴在地上瑟瑟发抖,声音打着颤回答,“回陛下,奴婢李四喜。” 李四喜来当差的第一天,就看到陛下的一个近侍,被他问了名字后,乱棍打死。因此才这样害怕。虽然不知道自己哪里触犯了陛下的忌讳,但陛下想要谁死,根本不需要什么理由。 正在恐惧着,却突然听到头顶传来的声音,“以后,你就留在寡人身边伺候。” 李四喜恍惚间以为自己听错了,猛然抬头,看到陛下凝着眉,神情不悦,才恍然回神,又重重磕在地板上,“谢陛下恩典。” 明珠不高兴倒不是因为李四喜,相反他对李四喜还挺有好感的。因为宫中上下就他的忠诚度最高了,足足50呢! 衷心度满值100,最低为0,50只是一个中界值,然而在一水儿的0、10、20中,李四喜的50当真不少了。最重要的是李四喜背景干净,不像其他人那般,名字后面都坠个括号,效忠xxx。 这不,因为她刚才一句话,让他成了天子近侍,于是这忠心值蹭蹭的涨到了80。 80已经算是忠心耿耿的程度了,轻易不会叛变,不过要想让他永不背叛,还需要达到100的忠心值。 明珠收起皇帝养成系统的屏幕,吩咐李四喜,“传寡人口谕,今日诸位大臣不必来上朝了。寡人身体有恙,何时复朝,再议。” 李四喜一惊,下意识的抬头,又连忙低下,“陛下,可要传太医?” 明珠微微点头,淡淡吩咐道,“传。” 李四喜匆忙离去,片刻之后太医院院正急匆匆跑来。明珠任他们把脉,只是把了脉之后,院正吞吞吐吐的并不敢开口说话。 明珠忽然睁开眼,靠在床头,右腿曲起,右手随意搭在上面,神情闲适,又不减威严道,“但说无妨,寡人许你无罪。” 院正并不相信陛下的保证,他们的陛下向来杀人不眨眼,等会儿动了怒,谁也救不了他。只是陛下既然发了话,他要是不实话实说,也逃不过一死。 院正跪在地上,面色苍白,大汗淋漓,“陛下精血耗尽,外强中干,龙体已是强弩之末,若是不加以调养,只怕撑不过一年。” 院正李济慈抱着左右都是死的勇气,一口气说出今上的情况,只愿陛下看在他为皇室效忠多年的忠心上,不要牵连他的家人…… 连李四喜都觉得院正说这样大逆不道的话,已经离死不远了,恐怕还要牵连这个屋子里的所有人。于是,同样瑟瑟发抖的跪伏在地上。 然而他们忐忑半天,却发觉预想中的天子之怒并没有降临,殿中一片寂静,只能听到他们扑通扑通狂跳不止的心跳。 明珠并没有想把他们怎么着,她此刻只是在查屋子里这些人的背景,他想找个养病的借口,从过去那种沉迷酒色的状态中脱离出来,只是没想到李济慈这么实诚,直接说出了他还有一年的活头。天子危在旦夕,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弄不好会引起朝廷动荡。 不过,她也确实需要这么一场动荡,来搅浑朝堂上的水也就是了。 “李卿不必忐忑,君无戏言,寡人既已许你无罪,便不会食言。” 明珠说完,李济慈的忠心度立刻从40涨到了60。同时跪伏在地,“臣谢陛下隆恩,愿陛下万寿无疆。” 刚说完陛下只有一年寿命,又祝他万寿无疆,这是再讽刺陛下吗?李济慈反应过来后,吓得差点咬断舌头,连忙道,“求陛下恩准,臣愿为陛下调养身体,定让为陛下延寿绵福。” 明珠靠在床头,面无表情,让人看不出情绪,“准了。” “谢陛下恩典!” 明珠看着李济慈跳到80、李四喜跳到90的忠诚度,十分不解,明明吓得要死,担心脑袋搬家,怎么还能涨忠诚度呢? 她却不知,这两人自觉死里逃生,对比往常周询喜怒无常、视人命如草芥的作为,他们觉得这是陛下对他们的仁慈。毕竟,不是谁都能轻易让陛下饶命的。 只能说,恶人做久了,一丁点善行都能被无限放大。当然,更重要的是,这是个皇权至上的世界,即便周询软弱无能,可他毕竟是皇帝,忠于他,本就是臣子本分。 第34章 皇帝养成计划2 不到天亮,皇帝身体亏空,仅剩一年寿命的消息,就已经传遍朝堂内外。明珠明面上下令不准外传,然他身边的人鱼龙混杂,背后都不干净,几乎漏的跟筛子似的,这消息想瞒也瞒不住。 不说各方势力知道这个消息后有何打算,倒是后宫众人先急了起来。 周询年方十七,从十三岁大婚后,就没戒过女色,后宫自然有不少莺莺燕燕。其中没生孩子的占了大多数。如果周询死了,这些没生过孩子的后妃,要么殉葬,要么迁居皇寺,与青灯古佛相伴。这两条路,无论哪一条都不是这些花儿一般年纪的女人想要的。眼下听说周询还有一年活头,这些人如何不为以后着想? 便有几个生过孩子的,也是忧心不已。周询的皇后是王太后的娘家侄女,姑侄俩人一脉相承的善妒,容不得其他女人生下丈夫的孩子。她自己生不出来,也不让别人生,后宫总共出了两个皇子,都已经意外夭折了。没成型就小产的更是不计其数。倒是几个生了公主的逃过一劫。公主又不像皇子那般能继承皇位,除了联姻没有别的用处。王皇后还想着让这些公主联姻,帮她以后的儿子稳固皇位,因此也没有为难这些公主。 也因此后宫中生了孩子的女人,都是公主之母,而公主总要嫁人的,周询死了她们虽不用陪葬,也不用去皇寺,但终究没什么靠山,又如何不忧心? 便是皇后王氏,在听说这个消息后,也是惊慌失色,虽说皇帝驾崩,她是稳稳的太后,但皇上膝下空虚,又无其他兄弟。下任皇帝不管是宗室子还是其他王爷继位,都跟她没什么关系,那么,谁会敬重她一个毫无关系的太后娘娘? 王皇后心乱如麻,在听到消息后,立刻就去了寿康宫,找她的姑母王太后商量。 太后上了年纪,觉少,是以早早就起身了。王皇后到的时候,她正在用早膳。 “母后,大事不好了!” 见王皇后慌慌张张的从外头进来,王太后眉头蹙起,严声厉喝,“慌慌张张的,成何体统!” 王皇后顾不得被她责骂,连忙把自己知道的消息跟她说了一遍。 “母后,表哥若是真的有个三长两短,我们可怎么办啊?”她神情哀哀戚戚,既是为以后的出路担忧,也是真的伤心周询的身体,少年夫妻,总归是有感情的。 王太后不急不缓的用完一碗粥,接过侍女手中的杯盏,漱了漱口,又拿起帕子沾了沾嘴角的水渍,这才拿正眼瞧她一眼,“慌什么?又不是立刻驾崩,这不是还有一年吗?” 纵然知道太后与皇帝不和,此刻听她凉薄的话语,王皇后还是心凉半截。她脸上白了白,勉强挤出来一抹笑,“母后的意思是……” 王太后扶着侍女的手,从容不迫的起身,往正殿走去,边走边道,“你要是能早早生下个小皇子,这会儿就不用发愁了。临到关头,再急又有什么用?” 王皇后紧走两步,从另一边扶着她,面露惭愧,“书眉辜负母后重托,可表哥他不爱来我的宫里,我一个人也生不出来啊!” “你要是把你对付那些女人的劲头,拿出来笼络他的心,他也不会对你如此不喜。”王太后冷哼一声,“哀家早就告诉过你,不要管那些女人,不管她们生多少,都没有你肚子里的尊贵。只要你生下嫡子,其他再多皇子哀家都让他翻不起浪花!” 王书眉面色讪讪,女人若是能控制住自己的嫉妒心,那先帝后宫也不会只剩陛下一人。她们王家的女儿,说到底都一样。只是这话她不敢在太后面前说,只能小心翼翼陪笑,“姑妈,书眉知道错了,过去的事已经没办法改变,我们眼下该怎么办?” 王太后睨她一眼,“不急,天塌不了。” 前朝后宫暗潮汹涌,明珠却待在乾元宫里修身养性。甚至遣散侍从,一个人在寝宫打了一套拳。 这具身体的体质实在太差了,满值为一百的体质点,系统评测他仅11点,正常的七岁孩童都比他强。 好在体质是可以锻炼的,而他有系统帮忙,又比旁人锻炼容易些。比如日常任务,打一套拳就可以提升一点,偷偷摸摸练上三个月,完全能补回之前的亏空。 拳法是系统出品,没有名字,他练完一套,已经是大汗淋漓,于是便叫了水进来。 熏香醉人,水汽缭绕,如花似玉的宫女伺候着他沐浴,柔弱无骨的芊芊玉手在他身上滑过,一派绮糜。 难怪人人都想当皇帝。 洗完澡,明珠穿着宽松的寝衣,斜倚在床头闭目养神,实则是在脑海里查看系统给出的资料。身后,一个侍女,拿着细绵布给他擦头发,动作无比的温柔。 红袖是第一天在陛下身边当值,来之前姐妹们都告诉她,陛下脾气不好,喜怒无常,让她万事小心。她来的时候提心吊胆,可见了陛下之后却放下心来。陛下并没有传言中那么可怕,甚至十分温柔。她来了半天,也没见陛下苛责过任何一个人。 红袖手上动作不停,余光悄悄看了陛下一眼,却发现,陛下竟生的格外好看。她不敢多看,红着脸立刻收回了目光,专心致志的擦起头发。 李四喜进来禀报,说是皇后娘娘求见。 明珠没有睁眼,语气淡淡道,“让她进来。”脸上看不出喜怒。 李四喜领命而去,片刻后,王书眉带着丫鬟款款而来。王书眉本来因为陛下爽快的让她进了宫而喜悦,却在看到红袖情意绵绵伺候明珠的景象后,立刻没了笑意。不过在陛下面前,她也不敢造次,只狠狠剜了红袖一眼。 红袖瞬间脸色苍白,连忙跪下不起,“给皇后娘娘请安。” 王书眉没看她,也没叫她起身,自己朝着周询拜道,“臣妾见过陛下。” “起来。”明珠随口道,仍旧没有起身,目光冷冷清清的看着她。 王书眉第一次见陛下做这样的表情,不同于往日的暴虐阴鸷,眉间平和,眼神清明,竟有几分看破红尘的味道。她心里一紧,笑意盈盈的走上前去,“臣妾听说陛下身体不适,心下担忧,炖了些补汤给陛下送来。” “皇后有心了。”明珠语气淡淡道。 王书眉脸上的笑容僵了僵,很快又挂上笑容,“陛下的寿诞还有三个月,马上就近了,是不是该准备起来了?” “皇后看着办。” 王书眉又是一僵,继而又道,“前日王夫人进宫,说是家妹久不见臣妾,十分想念。臣妾想让她进宫陪伴一段时间,不知陛下意下如何?”说是进宫陪伴,其实就是送到陛下床上。她进宫四年,一直不能怀上龙嗣,家里便准备再送一个女儿过来。两个人总比一个人机会大。 从前她死活不同意,她又不是不能生,凭什么还要再送一个女儿过来分宠?别的女人她都应付不过来,自家人明知她不喜还要再送来一个膈应她,她当然不允许。可现在是没办法了,陛下能撑多久根本难以预料,只要能生下他的孩子,便是亲妹妹她也忍了。左右都流着他们王家的血,总比把皇位让给别人要强。 明珠依然是那副不冷不淡的模样,“准了。” …… 这下,王书眉终于确定了陛下的变化,她说什么他都说好,这不是恩宠,这是已经心怀死志,万念俱灰了啊! 王书眉心下震惊,难怪陛下今日跟变了一个人似的,不曾想,太医的断言对他打击如此之大! 也是,陛下不过十七岁的年纪,正是人一生当中最好的年华,突然被判了死刑,谁能坦然接受? 王书眉心里有些酸涩,毕竟是少年夫妻,他们也有过一段柔情蜜意的时光,只是后来他想亲政时,姑母把持朝政不放,于是母子俩反目成仇。而她,选择站在了姑母那边。从那时候,他就再也没有对她笑过。现如今,他命在旦夕,她却还想着如何从他身上获取利益…… 王书眉鼻子一酸,热泪盈眶,扑在明珠怀里,“陛下……” 明珠没有任何动作,他看着皇后的忠诚度,明明是少年夫妻,忠诚却只有40而已。她把感情给了他,却把忠诚给了王家。而此刻的明珠,最不需要的就是感情。 财政赤字,国库空虚,太后,王家,崔家,陈家,平西王,闽南王,起义的农民,贫瘠的土地……内忧外患,这一大堆的烂摊子,都在等着他收拾啊。 明珠心下叹了口气,这已经是他来到之后不知道叹的第几回气了。所以说他不喜欢当皇帝,劳心劳力的,哪有做富家翁来的悠闲? 第35章 皇帝养成计划3 一连几天,明珠都窝在寝宫里,所有大臣后妃都不见。对外便说身体不适正在养病,实则是在系统里下一盘大棋。 俗话说,攘外必先安内,不把朝廷内部这些人整顿好,外头再闹腾,他也没办法做什么。 明珠看着系统账户上,欠下的一长串零,肉疼不已,罢了罢了,买都买了,只希望他的计谋能有效。 说起来,这个皇帝养成系统,比他想象的要有用的多。除了能显示所有文武百官、宫廷上下的忠心值外,还能模拟全国各地的农业、经济、政治等情况。比如,江淮郡去岁一年的农业收成,系统显示为一百八十万斤,大周此时的赋税为五成,那么收上来的应该是九十万斤。但实际上,去年收上来的是三十万斤。而且底下官员实际收的赋税是每亩地六成,有些地方甚至是七成。这中间经过层层盘剥,从上到下吸取的都是民脂民膏。商业赋税亦是如此。 如此一来,他就可以直观的看到基层的生产状况,比他自己去微服私访看到的还要真实。 此外还有大周的派系党争、军事布防,也可以从系统里清楚的显示。比如,户部侍郎陈应南,表面上是出身陈家,但事实上他是太后的人。又比如,整个闽南郡此时已经全部被闽南王占领了,而底下却没有丝毫消息传来。 可以说,有系统在手,天下之事尽在明珠掌握之中。然而现在最难的是,他手中没几个可用之人。谁都知道成帝昏庸无能,朝政大权尽在太后手中,所以文武百官没有几个是对周询忠心的,他们忠于的是权利,是利益,谁能给他们权利,他们就忠于谁。 更何况,此时还没有出现科举制度,入朝为官靠的都是举荐,因此这朝中大部分官员都是出身各个世家。寒门难出贵子,说的便是现在。 不过世家也不是抱成一团的,只有在危及到世家共同的利益时,他们才会暂时统一战线,一般情况下,即便不是一盘散沙,也差不了多少。间或有姻亲联系在一起,各姓之间交错纵横,但在涉及到本族最根本的利益时,这些姻亲纽带根本不是问题。 也因此,明珠才会有可乘之机。 是夜,一个宫女惊慌失措的敲响了钟离宫的大门。 钟离宫主殿住的是陈妃。出身于琅琊陈氏,其祖为当朝太傅,朝廷一品大员。其父为户部尚书,正二品。陈妃作为家中嫡女,在皇帝大婚后,入宫为妃,仅比皇后晚进宫一个月。 但与皇后一样的是,她也至今没能生下一儿半女。在听到陛下还有一年寿命时,她也是焦急万分,立刻就向家里传了消息,如今正等待母亲入宫,好问她家里打算。 晚间,她用了膳,正准备沐浴就寝,有侍女进来通报,说外面有一位宫女求见。 侍女见陈妃不悦皱眉,忙道,“奴婢跟她说了娘娘已经歇下了,可她说有万分重要的事要求见,奴婢看她确实紧急,这才进来禀报,娘娘您看……” 陈妃舒展了额头,“让她进来。” 侍女行礼下去,片刻后领着一个宫女进来。宫女颜色一般,举止畏手畏脚,脸上更是一片紧张之色。一进来立刻朝陈妃行了大礼,“奴婢紫苏叩见娘娘,娘娘万福金安。” 陈妃一眼便看穿,这宫女没胆子拿自己消遣,或许真的有万分重要的事。 “说,究竟什么事,深更半夜的非要求见本宫?” 宫女没有起身,左右看了看陈妃身边的人,面露难色,“娘娘,这件事奴婢只能告诉您一个人……” 陈妃嗤笑一声,也不在意,颔首示意左右退下,身边只留了一个贴身侍女瑾黛。 “现在可以说了吗?” 此时能被留下的,必然是她极为信任之人,再得寸进尺,想必娘娘就该发火了。因此紫苏咽了咽口水,看着陈妃,压低声音道,“娘娘可知,陛下他只有一年的寿命了?” 闹了半天,原来就为这事,瑾黛立刻怒道,“你都知道了,娘娘会不知道?大半夜的打扰娘娘休息,就说这些?” 紫苏忙道,“不是不是,娘娘您听奴婢说,等奴婢说完,娘娘再发落不迟。” 陈妃微微颔首,示意瑾黛,“听她说完。” 紫苏这次不敢卖关子了,老老实实道,“陛下龙体亏空的消息,宫里上下都在议论,都说陛下膝下无子,日后这皇位还不知道要落到谁头上。她们却不知,陛下其实是有儿子的……” “你说什么?”陈妃惊的从椅子上站起来,两步走到紫苏面前,“大胆奴婢,竟敢胡言乱语,世人都知陛下无子,你却说陛下有子……” 紫苏抬头,看着陈妃,神情有些哀伤,“娘娘且听我说完,陛下真的有儿子,因为那个孩子,就是奴婢生的。” 一石惊起千层浪,陈妃忍不住后退两步,不敢置信的看着地上的紫苏。 最震惊的话都已经说出口了,紫苏也不在犹豫,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跟陈妃说了一遍。 “去年二月,陛下在御花园跟众美人饮酒作乐,奴婢从旁伺候。后来陛下酒劲上头,随手拉了奴婢颠鸾倒凤,奴婢得承天幸,本以为入了陛下的眼,从此飞上枝头变凤凰,谁知中途皇后娘娘来了。皇后她向来不喜皇上亲近其他女子,因此当时见到那种情况,勃然大怒。其他美人背后都有家世,她不能随意发落,但奴婢只是一个无依无靠的小宫女,因此便被她发配到浣衣局,做最脏最累的活。” “老天有眼,陛下只幸了奴婢一次,却让奴婢怀上龙胎。奴婢本来想告诉皇上,可是想到皇后娘娘那些手段,纵然出身世家贵女的后妃,都不能在皇后眼皮子底下保住孩子,奴婢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皇后若是知道奴婢有孕,又怎么会放过奴婢?” “所以奴婢就把这件事瞒了下来,谁都没说,每天闷头干活。奴婢母亲便是不显怀的体质,奴婢恰巧也是如此,因此怀胎十月,并没有被人发现。去年冬月,生下一个男孩,被奴婢偷偷养了起来,宫里夭折的皇子不少,奴婢根本不敢冒险。” “直到近来听到宫里的消息,奴婢便知道机会来了,奴婢的孩子,极有可能是陛下唯一的皇子,所以奴婢才敢这时候告诉娘娘。” 突闻这样一个惊天秘闻,陈妃与瑾黛都是惊呆不已,好半天陈妃才回过神来,目光之中带着一丝寒光,“你来找本宫,是想让本宫做什么?帮你跟陛下相认?” 紫苏摇头,“娘娘误会了,奴婢自知身份卑微,便是让陛下认了奴婢母子,也不会有任何益处,只会早早送命罢了。” “那你想做什么?”陈妃疑惑。 紫苏在地上郑重磕了三个头,“奴婢斗胆,求娘娘收养这个孩子。” “你……”陈妃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唯有这样,才能给孩子谋一条生路。奴婢无权无势,斗不过皇后娘娘,但娘娘您不一样,您背后有陈家,如果这孩子记在您名下,您一定能保他周全。” 陈妃已经有些心动,只是她嘴上却道,“你凭什么认为我会收养这孩子?” “陛下时日无多,不说娘娘,整个后宫估计也难有孩子,这样一来,这便是陛下唯一的皇子。陛下有个万一,那皇位……”她没有明说,但在场两人都明白她的意思,“奴婢不敢再奢求飞上枝头当凤凰了,为母则刚,有了孩子后,便一心一意的只为他着想。所以,奴婢愿把这个孩子送给娘娘,完完全全的给您,只求您以后善待他,让他平平安安的长大。若是娘娘答应,奴婢便立刻去死,以后您只管告诉孩子,您是他的生母,他孝顺的也只有您一个……” 紫苏说完,泪流满面,重重的磕在地上,没有抬头。 陈妃怔愣半晌,脑海里权衡着利弊,可是思来想去,这事对她百利而无一害。她什么都不用做,就多了个皇子,孩子的生母还要自己去死,以后她就是孩子名正言顺的母亲。再不济,假如她以后还能有机会拥有自己的孩子,那这个孩子的出身也影响不了什么。最重要的是,这是陛下现在唯一的孩子,以后这皇位一定是他的。等他登基,那自己不就是皇太后了? 呵,王书眉当了皇后又怎样?笑到最后的……是她! 这样一想,陈妃脸上忍不住带了笑,点头道,“好,本宫答应你,一定让他平平安安长大,任何人都不能动他分毫。” 紫苏又拜,“谢娘娘,娘娘的大恩大德,紫苏来世再报。” 当晚,陈妃主仆两人悄悄去了浣衣局,抱回了紫苏的孩子。而紫苏,也按自己承诺的那样,送走孩子,便投了湖,第二天,宫人捞出来一具尸体,拿席子一卷扔到了乱葬岗。 瑾黛去辨认过,确实是紫苏无疑。 陈妃放下心来,“那就好,没想到她还挺识相。” 瑾黛道,“奴婢看她聪明着呢,她虽然死了,但她的儿子却能坐上那个位子,不然以她的出身,怎敢肖想这些?” “也是,不过咱们也不能看着她暴尸荒野,给家里传话,找人悄悄把紫苏葬了,也算全了我儿的母子情义。”她逗弄着摇篮里的小婴儿,软软糯糯的一团,让她越看越欢喜。 瑾黛在一旁笑道,“娘娘仁慈。” “对了,母亲递牌子了吗?她什么时候过来?这件事需要尽快跟家里通气。” “一早就递了牌子,这会儿也应该快到了。” 第36章 皇帝养成计划4 明珠修养了几日,终于准备上朝了。消息传到陈家的时候,陈孝廉欣喜不已,忙与陈太傅商议,“父亲,明日复朝,我们便向陛下摊牌?” 陈修已年过半百,却仍然精神烁烁。他坐在书房的太师椅上,手中捻着一串檀木佛珠,浑浊的双目中精光闪烁。闻听儿子的询问,他缓缓摇了摇头,“我总觉着这件事有些古怪。” “父亲您是不是多虑了?那孩子咱们已经私下验过,确实是陛下的骨肉。那个紫苏也调查清楚,确实如她所说一般,去年二月,被陛下临幸过。身家亦是清白,干干净净的,现在一死了之,就再也没有人知道这孩子的来历。只要我们咬死这孩子就是陈妃所出,因担忧被皇后迫害,才不得不瞒了下来,谁会怀疑?” 说是陈妃所出,其实有些冒险,但不这样说的话,一个丧母的皇子,且是陛下唯一的继承人,又怎么可能记到陈妃名下?说不得太后当机立断,这孩子就成了中宫嫡出,到时候他们岂不是为别人做了嫁衣? 陈修拨着佛珠,似有些顾虑,“就是因为太顺利了,我才怀疑。”陛下刚传出时日无多,后宫就冒出来一个皇子,这巧合也来的太是时候了。 陈孝廉知道他担心什么,因此劝道,“可是父亲您想想,若不是传出了这个消息,以紫苏的胆子她也不敢爆出来,只能说赶巧了。” “再说了,如果真是有人针对我们陈家,那谁能下这么大手笔,连陛下唯一的皇子都能舍出来诱我们上钩?我敢说,不论哪个家族,包括王家在内,若是能有机会得到这孩子,任何一家都绝不可能拿出来设计!” 陈修思考半天,终于点头道,“你说的有道理,为父小心了一辈子,可能真的是谨慎过头了。” 陈孝廉面露喜色,“那儿子这就去告诉咱们的人,明天早朝时把这件事捅出来?” 陈修颔首,“去。” 翌日一早,天才微亮,满朝文武就已经站在太元殿外等候。 明珠这些天修身养性,不沾酒色,不发脾气,与过去的成帝可谓是天壤之别。然,唯有一点与原主相似,那就是卯时起身。 他在内侍的服侍下换好衣服,脑子里却想着,以后等他大权在握,定要改一改这早朝时间。七点就上班也太早了些。 待明珠坐上龙椅,文武百官山呼万岁,这早朝便开始了。 明珠正襟危坐在龙椅上,坐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端正,只是神情却不悲不喜,淡漠而又疏离,仿佛看破红尘一般。偶有大臣不经意间看到,心中疑惑陛下的转变,但是想到太医的断言,又立刻为他的转变找到了合理的说法。 任谁知道自己时日无多,还能够面色不该的坦然接受?尤其是陛下不过才十七岁,人生刚刚开始,就已经被宣布死刑,他若是没有变化,那才叫奇怪。 大臣们脑补出合理的推测,然后便坦然接受了陛下的改变。当然,之所以能够这么快接受,也有他们不把周询放在眼里的缘故。在他们看来,陛下只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孩子,无才无德,软弱无能,他暴虐也好,无为也罢,都不能翻起什么浪花,因此也没有特别在意的必要。 这样想的,不止一个人。 “陛下,户部左侍郎一职,空缺多时,我等举荐翰林院编修苏长卿补这个空缺,陛下以为如何?” “准了。” “陛下,西北大将军崔士礼上奏,边城动乱,请求三十万担粮草支援。” “准了。” 户部尚书陈孝廉顿时满头大汗,“陛下,这个,这个,国库空虚,户部拿不出来这么多粮草……” 明珠仍然不咸不淡道,“陈卿看着办。” 几日不上朝,积压的政务都要处理,然不管户部的官员变动,还是兵部的粮草军资,凡是百官提出的要求,陛下都一律说好。 这就让人尴尬了。 户部左侍郎的位置,迟迟未定,还不是因为各派系都在盯着这个位子,难以达成统一意见?他们还准备在今天提出这件事后,争辩一番。然陛下不按常理出牌,崔氏一派的人刚起了个头,陛下就直接应允了。 虽说以往的政令大都是按他们的意思来做,陛下便是一开始不同意,最后也都要妥协,但这次如此痛快的准了,倒让他们傻眼了。太快了,快到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包括提出来的崔氏一派的人。 这也就算了,崔士礼一开口就要三十万担粮草,陛下诶,您知不知道国库里一个子儿也拿不出来,你就直接答应了? 户部尚书陈孝廉欲哭无泪,又暗自咬牙,陛下说让他自己看着办,可那崔士礼是崔家的人,合着自己费劲啦的去弄粮草,还要便宜了崔家?想都别想! 这时候,所有的大臣终于察觉到陛下改变之后的坏处了,有的没的都答应,那还了得? 然不等他们拿出长篇大论劝服陛下,今日早朝一直占尽上风的崔家,又抛出一个重磅炸弹—— “陛下,为江山稳固,社稷昌盛,我等请陛下早立太子。” 早立太子?陛下连儿子都没有,立个屁!还是说崔家打算扶持哪个宗室子了? 唯有陈家人一喜,崔家此时提出立太子,那他们正好顺势推出那个孩子,好事啊!没想到崔家还能歪打正着帮他们一个大忙。 龙椅之上的明珠,依旧不咸不淡道,“是该立了。” 陈孝廉大喜过望,陛下都答应了,那还等什么?然而不等他跨出队列,上前请奏,刚刚提议立太子的兵部尚书崔士仁,就接着说道—— “陛下英明,臣还有一事要奏。臣妹崔妃娘娘,四个月前为陛下诞下一子。因陛下子嗣时常无辜夭折或小产,娘娘孕后担心造人迫害,便一直隐瞒下来。直到生下孩子,又养的十分康健后,才敢告诉陛下。” 又有崔氏一系的官员跪下奏请,“此乃陛下当前唯一的子嗣,又是崔妃娘娘所出,身份高贵。恳请陛下早日立为太子,以稳固江山社稷。” “恳请陛下早日立为太子,稳固江山社稷。”又呼啦跪倒一片,明眼人一看便知这是崔氏一派早就商量好的。 陈家众人傻脸了,什么鬼?崔妃娘娘为陛下生了个的儿子?还要立为太子?那他们家那个呢?说好的唯一子嗣呢? 不等他们从惊愕中回过神来,龙椅之上的那位少年天子清淡的声音悠忽传来,“准了。” 准了,准了,准了…… “陛下万万不可啊!”陈孝廉扑通跪下,俯身叩拜,“陛下三思啊,太子是一国储君,乃国之大体,不可如此草率。” 正在狂喜中的崔氏一派,立刻不乐意了,“陈尚书这是想断我大周根基吗?崔妃之子,作为陛下唯一的儿子,立为太子有何不……” “谁说他是陛下唯一的儿子?陛下还有一子。” 吓? 满朝文武今日受到的惊吓一个接着一个,心脏都快受不了了。 陈孝廉不管他人,只连忙道,“陛下还有一子,便是陈妃娘娘所出,如今已经六个月大,身体康健,聪明机灵。自古储君都是立嫡立长,陛下尚未有嫡子,便是要立太子,也该立长子才是!” “胡说八道!”崔士仁完全不信他的说辞,“过去怎么不见陈妃有子?偏偏今日请立太子,你就立刻编纂出一个长子来,陈孝廉你意图扰乱朝纲到底是何居心?” “我胡说八道?呵!你那个崔妃的儿子不也是今天才冒出来的?我还说你是不知道从哪弄来的乡野小子,意图冒充皇家子嗣呢!” “一派胡言,那就是陛下亲生骨肉,崔妃娘娘怕造人陷害才不得不隐瞒!” “巧了,陈妃娘娘也是怕被人陷害,才不得不隐瞒!那也是陛下的亲生骨肉,你若不信,尽管去验!” …… 早朝乱糟糟的如同菜市场,崔家见陈孝廉说的如此笃定,还不惧他们查验,心中已然明白,恐怕他所说的也是事实,孩子是陛下的。但即便孩子是陛下的,也未必是陈妃的。钟离宫他们安插了多少奸细?陈妃什么时候怀了孕,岂能逃过他们的眼睛?说不得,也如同他们一样,是另一个“雪烟”以死请求收养的。 崔、陈两家分庭抗礼,谁也不肯退让,其余看热闹的众人却慢慢找回了神智。 陛下时日无多的消息,谁人不知?这冷不丁的突然冒出两个皇子,却叫人看不懂了。不是说陛下膝下空虚,至今没有存活的皇子吗?现在好了,一下子蹦出来俩! 一个出身崔家,一个出身陈家,两个都是世家大族,还都信誓旦旦的说是陛下的亲生骨肉,并且都不惧检验。也就是说,陛下有两个皇子的事是确定无疑了。 那么,他们王家该怎么办? 大周的文武百官大致划分为三个派系,分别以王、崔、陈三家为首。其余若干小家族,也大都依附于这三家。至于保持中立?不存在的。 或许存在,但都被三家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弄掉了。不依附他们还想在朝堂之上占据一个位置?可能吗! 对了,曾经还有一派忠于皇帝的,但因为皇帝夺权失败,被太后娘娘杀的杀,流放的流放,还都是让皇帝陛下亲自下的旨。至此之后,再也没有忠皇一派。 本来三家势力相当,不过王家作为太后的娘家、皇帝的外家,这些年越发势大,已经明显的超过了陈、崔两家。于是所有人都看到了作为外戚的好处,王家把女儿送进宫,未尝不是期待着下一任皇帝从她肚皮里爬出来。 但现在,显然是另外两家不甘心屈居王家之下,想要取而代之。什么怕遭人迫害,才隐瞒下来,说白了不就是怕他们王家下毒手? 虽说以往皇后与太后也确实暗害过不少其他妃子所出的皇子,但站在他们这边,那自然是万分有利。现在,却成了别人偷养皇子的理由……当真是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不过没关系,立太子之事,陛下说了不算数,太后还没发话呢。 但同时,所有人也都明白,若是王皇后一直无所出,那么作为陛下唯二的两个皇子,恐怕下任皇帝就在这两者中间了。 他们能故技重施,去迫害这两个皇子,但崔、陈两家就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迫害不成?以这两家的底蕴,尽全族之力,去保一个孩子,还能保不住? 下头众人各有心思,上头的明珠状似思考半天,平淡的点了点头,“有道理,那就立长。” 陈家:“陛下英明!” 崔家:“……”英明个屁!说好的一言九鼎呢,刚出口就变卦,还能不能好好做个皇帝了? 王家:“……”好像你说了算似的。 经此一闹剧,也没有人关心左侍郎和三十万担粮草的事了。 百官下了朝纷纷各自扎堆去商议两个皇子的事。与此同时,早朝上的事也传到了太后与皇后的耳朵里。 王皇后气的摔了一屋子瓷器,“这两个贱人!竟瞒着我生下了陛下的孩子!” 钟离宫与毓秀宫的两位娘娘,一边听着宫人汇报皇后宫里的情况,一边满脸慈爱的照顾各自的“儿子”。她们还不知道,对方也有了陛下“唯一的皇子”的事。 “糊涂!陛下糊涂!怎敢如此草率的就立下太子!”雍容华贵的太后娘娘,非常不体面的连摔两个杯盏。 “去把皇帝叫来,就说哀家有事相商!” 宫人领旨,匆匆而去。 片刻之后,又匆匆回来,脸色有些难看,“回禀太后,陛下说他身体不适,要卧床修养……” “混账!”太后一拍桌案,手上的指甲都折断了几根,向来雍容的面目此刻有些狰狞,“他是翅膀硬了,连哀家这个母后也不放在眼里了!” “太后息怒……” 屋子里跪倒一片,太后胸口剧烈的起伏着,好半天才平复下来。单是皇帝拒来的事还不至于让她发这么大的火,她是被崔、陈两家皇子的事给惊到了,一时没控制住。 不过一瞬间,她又恢复了往日的尊贵从容,把折断的指甲摘下来,扔在一边,整了整仪容,手搭在侍女手臂上,仪态从容不迫,“走,皇帝既然不愿意来见哀家,那哀家就亲自去他宫里走一趟!” 知道太后要来,明珠特意躺在床上装病。 太后直接闯进来的,没等宫人通报。她一进来,明珠就适时的咳了药,寝宫里一股中药味。 太后对这些视而不见,一进来就直奔主题,“皇帝今日早朝做了什么?平白无故的冒出两个孩子,皇帝连查都不查,就不怕有人混淆皇室血脉?” 她不说立太子的事,反而抓住血统的事计较,明珠瞬间便明白,她打算在这件事上作手脚。 孩子的血统纯的不能再纯了,不怕她走正规程序的查,就怕她从中作手脚,真的也弄成假的。 “请恕儿子不能起身给母后请安。” 明珠说了这句话,又咳了咳,才道,“母后一来,不问我病情如何?不问汤药可苦,倒先责备起我来了。” 不等太后开口,他又接着说道,“我这身子能活几天还不知道,好容易有了两个皇儿承欢膝下,母后何苦要为难他们?他们不也是您的孙子吗?他们身上虽然没有流着王家的血,但我百年之后,不拘是谁坐在这个位子上,总要称您一声皇祖母的。” 明珠这一席话,先说她为母不慈,又说她为难子孙,最后又提醒她这两孩子都不是王家的血脉,可谓刀刀扎在王太后心窝子上。 王太后脸上有一瞬间的扭曲,却又生生忍了下来,冷笑道,“是不是皇帝的种还不一定呢,皇帝这么早许下皇位,可别最后认错了人!” 明珠毫不在意,一派云淡风轻。 这母子俩,早就反目为仇,明珠也是奇怪,若是别的朝代,太后独揽大权,至少表面上也做出一副母慈子孝的情景来。却没有一个像这一对的,明里暗里都撕破脸皮,所有人皆知这母子俩不和。 这样也好,省的他以后夺权,还要顾忌母子情分。 太后走了之后,明珠当着几个宫人的面,一脸忧伤的叹道,“母后这般说,是想要在血脉测验上做手脚啊!她说是真便是真,她说是假,那真的也得是假的……唉!她就这么看不得寡人有后吗?” 不出半个小时,太后要在皇子血脉测验上做手脚的消息,就悄悄传到了崔、陈两家。 崔家:“太后如此行事,未免太**份!在皇子血统上做手脚,这难道不是混淆皇室血脉?当真是妇人之见,为了一己私欲,不顾大周百年基业!太后的手,也伸的太长了!” 陈家:“欺人太甚!为了她王家稳坐江山,就诬陷其他皇子不是陛下所出,也亏她想的出来!不行,我们不能坐以待毙!陛下都认了陈妃的孩子是太子,她一介后宫妇人,怎敢干涉朝政?” 太后干涉朝政也不是一天两天了,陈、崔两家也不是第一天才知道,但他们却是第一次对太后干政的事如此不满。毕竟,现在是威胁到了他们自身的利益。 只是王家这些年来已经势大,单是陈家或崔家,都不能与他们相抗,在暗中交手,吃了几次亏后,这两家终于想起联手了。曾经互为敌对关系,以后也将注定继续敌对的两家人,前所未有的联手了。 因为他们彼此都知道,自家血脉能否上位的最大阻力不是对方,而是宫里的那位。 先扳倒王家,以后只剩他们两家,再继续争斗也不迟。 至于为什么不是和王家联手,先除掉另一方?呵呵,王家此时已经势大,他们两家联手才能将其打压。若是此刻选择与王家联手,日后便是成功了,也依然被王家拿捏在手掌之中。而且比之三家共存的时候有过之而无不及。 现在王家顾忌着他们两家联手,还能忍住不太过分,等到除掉其中一家后,他们就再也没了威胁,还不是更加无法无天? 与其到时候受人桎梏,还不如现在先下手为强。至于另外一家?等灭了王家,对方自然不是他们的对手。 两家人都是抱着这样的心思,诡异的联起手来,对付王家。 这个时候,谁也不会想到,这是龙椅之上、他们谁都不放在眼里的那位少年皇帝,所设下的圈套。 第37章 皇帝养成计划5 因为明珠提前透露了太后的打算,崔、陈两家早做准备,因此皇室验亲的时候,虽然有些波折,但最终的结果却是,太后并没有能成功动上手脚。 也就是说,陈妃所出的大皇子,与崔妃所出的二皇子,名正言顺的记入了皇家玉蝶。 陛下对于两个来之不易的“儿子”,十分欣喜,长子赐名为祚,次子赐名为稷。 此举传出,又让崔、陈两家一阵欣喜。祚,意为国祚,皇位的意思。稷,江山社稷的意思。两家都觉得陛下属意于他们的皇子继位。 倒是王家听到后,一阵咬牙切齿,暗恨不已。尤其是宫里的王皇后,她的孩子尚未出生,陛下却如此爱重那两个贱人的孩子,又是国祚又是社稷的,这是要置她的孩子于何地? 不行,不能让那两个贱人骑到她头上来! 王皇后打算像过去那般,下药、用香、落水、染疾……不管是什么手段,只要能把两个小畜生弄死就行。 然而崔、陈两家早有防备,她一出手,便被抓个正着。 这两家正愁找不到由头跟王家撕破脸皮,这下好了,皇后把把柄送到自己手上,那还等什么? 于是崔家与陈家两派官员,集体上奏,说王氏谋害皇家子嗣,意图扰乱朝纲国运,不堪为后,请求陛下将其废黜。 当然,如果能立陈妃/崔妃为后就更好了。 这话明珠当然没应,他也没机会应,因为这些大臣刚刚请奏完,太后娘娘就带着人浩浩荡荡的闯进了太元殿。 这还是开天辟地头一回,往常太后纵然把持朝政,但那也只是私下里的行为,并没有摆到明面上。不然,别说周氏皇族不允许,满朝文武也不会答应。暗地里插手朝政是一回事,但摆到明面上登堂入室又是另一回事。虽说太后身份尊贵,但也终究只是一个妇道人家,跟一群大老爷们共处一室成何体统? 而且眼下这朝堂上的场面确实有些尴尬,太后来了,这位置该怎么站?是站在她下首?还是该给她放把椅子? 明珠却知道,这是太后终于按捺不住,想要把自己的野心摆在明面上了。原主的轨道上就有这么一出,而且差点就让她成功了。太后是一个有野心的女人,如果生在别的朝代,未尝不能成就一番霸业。只是她生在了周朝末年,她忍了半辈子,终于忍不住想谋权篡位的时候,周朝灭亡了。于是便也没有她什么事了。 其实以明珠看来,太后的目光还是狭隘了些,周朝当时已是风雨飘摇,随时都有可能坍塌,但她还是在宫墙之内玩权谋内讧的那一套,完全看不到外界的情况。或许看到了,只是那些不及她的权利野心重要。然,大周灭亡,她所做的一切都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只能说,她的能力配不上她的野心,失败也是注定的。 而现在因为明珠弄出了两个孩子,让她着急了,于是她的夺权行动比原主那一世早了些。只是,周朝如今多了这么些变数,岂能让她如愿? 太后威严的扫视满朝文武,缓缓道,“谁要请废皇后?” 刚才蹦哒正欢的崔、陈两家人,都沉默了。太后出面,估计今天的事难以如愿了。 然太后从不打无把握的仗,他们沉默了,她却没有打算见好就收。 “哀家一介妇人,却也知道食君之禄,为君分忧的道理。你们一个个都是朝廷重臣,拿着皇帝的俸禄,却整日里盯着皇帝的后宫这么一小块地方!天下已经无事可做了吗?贪官处理了吗?叛乱镇压了吗?那么多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事不去处理,就只能拿皇帝的家事作筏子,要废这个要废那个的!哀家都替你们臊得慌!” 满朝文武面红耳赤,也不知是气的还是怒的。太后一句话把皇后之事定义为陛下的家事。既是家事,他们这些外人自然无法插手。 谁能插手?最后还不是她自己说了算。那是她嫡亲侄女,还能指望她大义灭亲亲自废了啊?说不得到最后皇后毒害两个皇子的事,连个水花都溅不出,就被太后给压下来了。 太后眯着眼睛,把他们的表情尽收眼底,目光一寒,又接着说道,“你们不管的事,哀家来替你们管一管。” 什么意思? 太后一转身,对着龙椅之上看戏的明珠道,“皇帝,哀家今日便作为一个大周子民,来说一说这些尸位素餐、徇私枉法之徒!” 此言一出,百官都震惊了,太后这是要光明正大的干政啊!而且她这说话,怕不是要……搞事情? 太后还就是来搞事的,还搞的不是一般的小事。 “哀家要说的这第一个,便是崔氏子弟崔士信强抢民女,打死一家五口之事。” 嘶! 崔家倒吸一口冷气,没想到她要说的是这件事。 只看他们的表情,便知这件事十有**是真。崔士信是崔太师嫡幼子,最长的哥哥比他大了两轮,作为老夫人的幼子,自然被宠的无法无天。崔家家大势大,上头又有四个哥哥撑门户,他随便胡混也不用顾忌。因此就成了京中一霸,纨绔不堪,横行无忌,整日里惹事生非,家里人也都纵着他,出了事也有人在后面给他擦屁股。 只年初弄死了一家五口,事态比较严重,崔家才拘着他,稍稍收敛了些。本来崔家已经把这事处理干净了,没想到却被太后知道了。 如果没人捅到明面上,大家便是知道,也只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既然捅出来了,五条人命,自然不能善了。 不等崔家说什么,太后又接着道,“其二,便是崔家纵容恶仆,低买高卖,倒卖军中粮草。” “其三,陈家去年九月贪墨国库三十万斤粮食,高价出售,谋取暴利。” “其四,陈家在江中一代,售卖官位,从九品到六品,价位不同,谁给的起银子,便卖给谁。其五……” 太后条条框框列了许多,尽数崔家与陈家罪状,听的两家冷汗直流,陈太傅与崔太师双双跪在地上,高呼冤枉。 就算不是冤枉的,这些事也不能认! 她王家比这做的更过分的多了去了,怎么不见她说?大意了大意了,他们还想着慢慢来,一步一步推倒王家,没想到这个女人如此果决,他们才动了个苗头,就立刻放大招,将他们往死里逼! 最毒妇人心,果然不假! 太后说完崔陈两家的罪状,对着明珠道,“哀家要求陛下立刻彻查!” 明珠依旧是那副不咸不淡的表情,点头道,“那就依母后所言。” 太后面色舒缓,侧立一旁,等着他下旨。 崔、陈两家急了,又高呼道,“陛下,臣等冤枉啊!” 明珠不为所动,只平淡的下达旨意,“崔士信的案子刑部去查。关中买卖官职一事,吏部去查。贪墨粮食户部去查,倒卖军草就交给兵部。” 众人傻眼?这是什么操作?陛下您是不是糊涂了? “陛下糊涂!”太后替他们说出来了。 明珠混不在意道,“哪里糊涂了?刑部管刑法律例,吏部管官员调动,户部管土地赋税,兵部管军令粮草,各司其职,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道理是没错,但是陛下,你莫不是不知这几部尚书都是谁家的人?刑部尚书那是崔士信他亲哥啊,您让他去管他弟弟的案子?还有户部尚书陈孝廉,你让他去管陈家贪墨的粮食? 崔、陈两家大喜过望,太后气到发抖,明珠这一手是胡闹了些,然王家不除,这两家还得留着。况且他今日看似维护了这两家,但又未尝不是把他们的把柄攥在了手心里?日后他可是要翻旧账的! 没错,他就是这么不要脸。 第38章 皇帝养成计划6 太后在朝堂上揭露崔、陈两家的罪行,意图把这两家一网打尽,然被明珠胡搅蛮缠后,直接又把皮球踢给了崔、陈两家。虽说皇帝的旨意向来不管用,但这次有崔、陈两家的全力配合,这道不靠谱的旨意,竟然诡异的执行了下去。 太后此时并没有原轨迹上一呼百应的势力,而且宫中的崔陈二妃都诞下了皇子,皇家后继有人,那么皇室正统不容置疑,太后自然也不可能拉拢皇室宗亲站到她这边。于是她这一击虽然打得所有人猝不及防,但并没有翻起什么浪花来。而且经此一遭,她以后想要再做什么就难了。 因为崔、陈两家不会给她机会了。措手不及的事,一次就够了。这两家又不傻,太后既然已经撕破脸皮了,那他们之间已然是你死我活的地步。再犹豫下去,恐怕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于是崔陈两家迅速开始反击。告黑状的事,不止他们王家在行,哪个世家大族没有点手段?因此,再次早朝的时候,太元殿里热闹极了。 “陛下,臣参王家教子不严,王氏子弟王不疑在过去五年间,手上沾染了一十七条人命。上至七旬老汉,下至三岁稚子,无不遭其残忍杀害。” “陛下,臣参王国舅之子王不言,杀人如麻,残暴狠毒。其以活人为猎物,在行园打猎,以致死伤无数。王国舅不加以管教,反赞其有血性,必成大事。” “陛下,臣参王家教女无方,王家有女,嫁到夫家不守妇德,迫害夫家已孕妻妾,致母子皆亡者不下七人。” …… 崔陈两家,一个接一个的痛数王家罪状,都不给王家开口的机会。王家此刻也还稳的住,毕竟太后昨日参了这两家许多罪状,不还是什么事都没有?更何况王家背后有太后撑腰,岂会怕这些? “陛下,臣参王国舅通敌卖国,于江南一带广敛米粮,倒卖于北方胡人!” 这道罪状一出,满朝皆惊,害死几条人命、贪财受贿这些事还好说,只是一旦牵扯到了通敌卖国,那事态可就严重了。弄不好,是要株连九族的! 王家此刻也不敢装作没事了,立刻瞪着眼睛对着刚才说话的陈家人骂道,“胡说八道,我王家什么时候通敌卖国了?我看是你陈家居心叵测,挑拨王家与陛下的关系,意图颠覆朝纲!” 陈修双手执象笏,连忙跪下,垂眸敛目,一副忠心耿耿的模样道,“陛下,我陈家上下对陛下忠心耿耿,不敢有丝毫不敬。臣刚才所说也是事实,没有半分掺假,还望陛下明鉴。” 王国舅王柏鹤亦不甘示弱,跪下道,“陛下,王家忠心天地可表,日月可鉴。陛下休要听信小人谗言,冤枉臣等啊!” 底下唇枪舌剑,你来我往,又是一番暗潮汹涌,龙椅之上的明珠,依然做他的世外超人,神情不悲不喜,任底下吵的天翻地覆,他自岿然不动。 终于,底下不吵了,安静下来,等待着他发话,他才平淡道,“六部各司其职,按规矩走便是。” 崔、陈两家一喜,六部之中,他们两家把持着刑、兵、户、吏四部,王家只占了工部和礼部,不过九门提督、内外城防、天子禁卫这些,都被王家把持着。 不过没关系,这次他们犯的事,正好归他们四部管。王家这回载到他们手里,不死也得脱层皮! 王家众人却脸色一变,王柏鹤竟直接抬头直视明珠,“陛下当真要对王家赶尽杀绝?” 此刻得了便宜的崔陈两家,看不下去了,“大胆!太元殿里竟敢直视天颜,冒犯龙威,王柏鹤你眼里还有没有陛下!” 王柏鹤内心当然不会把明珠这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放在眼里,然而面上功夫还是要做的,他僵硬的低下头颅,脸上依旧带着怒火,冷声道,“臣不敢。” 不管如何,这次崔陈两家得了旨意,立刻‘公事公办’起来,连昨日陛下交代他们的事也不查了,拿着鸡毛当令箭,逮着王家一点小事,就无限放大。 然证据确凿,王家也不敢睁着眼睛说瞎话,毕竟这天下还不是他王家的。因此,王家被顺藤摸瓜,撸掉了一串重要官员。 面对崔陈两家的咄咄逼人,王家又怎会一再忍让?他们也开始参奏起崔陈两家来。这次他们学聪明了,直接把证据甩到他们面前,让他们想赖也赖不了。于是继王家落马一批人后,崔陈两家的重要官员,也跟着落马。 派系之间的斗争便是如此,只要能拉下对方的人马,便能削弱他们的势利。然大部分官员落马,空缺的官职该怎么办? 当然是举荐,或是从翰林院里找补。 这个时候,就轮到明珠出手了。 养成系统里有一项日常任务是寻访,意思就是让他出宫微服私访,在街头巷道,酒肆茶楼,不拘去哪,只要出宫,就有一定几率碰到忠臣良将。当然,也有几率什么都碰不到,又或者是碰到刺客。这是一项机遇与风险并存的任务,可做可不做,但对于手中无人可用的明珠来说,这个险不得不冒。 不过他也不是真的不知死活,明知有刺客,也要偷偷出宫,他钻了系统的漏子,从商城里买了一块幸运加成的玉佩,如此一来,他遇到人才的机会大大增加,碰到刺客的机会降到了最低。 唯一的一次遇到刺客,还让刚收服的猛将给撂趴下了。 不管怎么说,崔、陈、王三家的相互撕咬,给了他机会,让他能够把这段时间收拢的人才安插在朝廷里。虽说暂时没有身居高位的,但蚂蚁多了咬死象,量变促成质变,他早晚能将朝堂收归自己手中! 一晃三个月过去,崔陈与王家两败俱伤,三方都折损了大量人马,再想做什么都力不从心,如陷泥沼,这个时候,他们终于察觉到了不对劲,朝中竟然多了大半不知底细的人! 这种发现让他们吃惊不已,等到他们无论如何威逼利诱都不能说服他们加入己方阵营的时候,这种吃惊变成了惊惧。明明这许多人还都是自己人举荐的,怎么就跟他们不是一条心呢? 等明珠把天子禁卫与京中城防也悄悄拿到自己手里的时候,蛰伏许久的睡龙,终于展露了它凶残的一面。 那一夜,禁卫首领被副将所杀,包括其中在职的王家之人,一个不留,副将夺得禁卫军大权。同时,九门提督、城防司府都发生了夺权之变。 天亮之后,被洗刷干净的街道,仍然残留着血腥的味道。 百官心里打颤,大周多年不见战乱,已然让他们忘记了,曾经周氏太祖的血腥与残酷。 这日的早朝,明珠正襟危坐,神情肃穆,天家威严尽显,一改过去的无为不争,还有更早之前的暴躁无能。 所有的大臣都知道,他们的陛下,变了。 明珠首先拿崔、陈、王三家开刀,罪名都不需他去寻找,只三家相互攀扯的那些,就够他们喝一壶了。证据确凿,容不得他们抵赖。先前他不追究,只是因为他那时无权无势,追究不得罢了,此时一朝得势,还不是麻溜的斩草除根? 倒也不是诛九族,明珠只是把这三家流放,然后抄了他们的家而已。 昔日有人说过,天下财富尽在这三家。明珠抄完之后发觉,果然不假。不说金银钱财,光是那些个奇珍异宝,他的私库就已经装不下了。 难怪古代的皇帝大都喜欢抄家,真是一本万利的买卖啊! 毒瘤尽除,大权在握,底下还有些个小家族,不用明珠多做什么,已经被吓的战战兢兢,夹紧尾巴做人。 明珠已然立住,也不需要再拿他们开刀。朝廷还需要人办事,一杆子打干净了,谁替他卖命?先凑活着用,以后慢慢再换便是。内部稳住了,接下来便是朝堂之外了。 不日,明珠向全国各地发出一道罪己诏,在上面痛斥自己被奸人蒙蔽,不识百姓疾苦,幸得上天点拨,如今恍然大悟,已尽除奸臣,还天下一个太平盛世。 反正把昔日的昏庸都推给崔陈王家就好,他是被蒙蔽的。其实事实上也差不多如此。不过百姓并不关心这些,他们关心的是明珠上头还说了一条,准备在全国范围内重新划分土地,每家每户都有,而且不得地主老财、豪门贵族强买强卖,违者必有重罚。另外,陛下知百姓困苦,免全国赋税三年。 这消息一传出去,天下百姓感恩戴德。能吃饱穿暖,谁愿意提着脑袋去造反? 原轨迹上大规模的造反,也是因为百姓颗粒无收的情况下,还要缴纳重赋,卖儿卖女都交不上,朝廷一点活路都不给他们留了,不造反还能怎么办? 现在好了,陛下分给他们土地,还不准别人来抢,连赋税都免了三年,只要不碰上天灾**,这日子总算有了盼头了。 当然,也有利欲熏心之人,打着百姓的幌子,鼓动灾民造反,然这些人成不了气候,就被明珠直接派人灭了领头之人。遣散百姓回乡,分田种地。 该示弱的时候,明珠从不强出头。而该用强的时候,明珠也丝毫不会手软。乱世用重典,不快刀斩乱麻,他根本镇压不了这些动乱,而且也没有时间让他去慢慢来。 左右他也不在乎名声,只要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适当的暴力手段,还是有必要的。 第39章 皇帝养成计划7 太后的寿康宫里,满地的瓷器碎片,明珠进来的时候,差点被迎面而来的杯盏砸到。幸而他这段时间功夫见长,灵巧的躲过去了。 太后满面狰狞,瞪着眼睛恨不得要将他生吞活剥。 “逆子!你这个逆子!那是你舅舅家!你竟然把他们抄家流放!” 明珠嗤笑一声,“舅舅?他们抢朕手中权利的时候你怎么不说他是我舅舅?他们联合百官对我施压让朕一个堂堂天子颜面无存的时候,你怎么不说他是我舅舅?就冲你把持朝政、纵容王家以下犯上,欺朕年幼,意图颠覆我大周社稷,我没有诛王家九族,已经是格外开恩了!” 太后看着眼前的儿子,已然没有了过去软弱无能、只能对宫人发泄心中怨气的暴虐的影子,这样的周询让她陌生又恐惧。她清楚的知道,他们母子之间并没有多少情分,如果他现在想要做什么,她根本无法阻止。 她斗了半辈子,斗赢了后宫嫔妃,斗赢了中宫皇后,斗赢了先帝,把自己儿子送上皇位……她赢了一辈子,没想到到头来输给了自己的儿子。这样的结果让她难以承受。 “不,不,你不能这么做,哀家是你的母后,你若不孝,会遭天下人诟病!” “呵,”明珠轻笑一声,“母后觉得朕会在意这些虚名?即便在乎,这个宫里现在是朕说了算,朕想让他传出去什么,它就只能传出去什么。” 他压低了声音,凑近太后耳边,“若是朕说太后染了恶疾,突然殡天,底下也不会有人说个不字。” 太后瞪大眼睛,手指哆嗦的指着他,“你,你,你要弑母?!” 明珠又是低低一笑,“没那么严重,母后放心,只要您安安静静的,别出什么幺蛾子,儿子还是乐意与您演一出母慈子孝的好戏。” 他一边说,一边转身往外走,“即日起,太后一心礼佛,为天下百姓祈福。朕感念太后一片真心,特将福寿宫改做佛堂,专做太后礼佛之所。” “对了,”他走到门口,又忽然停下,看着满地的瓷器碎片道,“太后年纪大了,手端不稳瓷碗,以后太后宫里便用木器。另外,宫中开源节流,删减用度,朕做前朝表率,太后做后宫表率,以后宫中吃穿用度,不得铺张浪费!” 太后宫里已经都换成了明珠的人,因此他话音刚落,身后就传来整齐划一的应答声:“遵旨。” 太后听到之后,气的眼前发黑,胸口一闷,直接昏过去了。 明珠从太后宫里出来,打算回御书房批阅奏折,然半路被钟离宫的陈妃拦下了,陈妃抱着一个十个多月大的孩子,哭哭啼啼的跪在他御撵前,“陛下,臣妾父兄冤枉,那些罪状都是崔、王两家在陷害他们。还望陛下看在大皇子的面子上,绕过他们。父亲和祖母年纪大了,经不住流放之苦,会要了他们的命的,陛下……” 美人哀哀戚戚的哭诉,然而明珠却完全不为所动,他冷冷道,“以你父亲那些罪名,诛陈家九族都不够,朕看在你和孩子的面子上,从轻发落,只判他们流放边疆,你觉得是判重了?” 陈妃被他吓住了,讷讷着,“陛下……” 明珠没看她,收回目光的时候,扫了一眼她怀里的大皇子。粉雕玉琢的小婴儿,白白嫩嫩的跟个包子似的,此刻闭着眼睛睡的香甜,外界的一切纷扰都影响不了它。 还别说,系统出品的就是不一般。明明就是一团数据,竟然做的如此逼真,触之有实体,温度、呼吸一样不缺,会哭会笑,会吵会闹,婴儿会的一切它都会。 不过明珠只买到了他们两岁,因为再大点,开了智,需要的积分就更多了。他又没打算真把他们当做继承人,能诱惑崔、陈两家人,让他的计划顺利实施就行了。现在目标达成,这两个孩子也就失去作用了。 刚走几步,又碰到了抱着二皇子的崔妃,也是来为父兄求情的。 明珠依然是那番说辞,其实他也为这些女人感到悲哀。古代的女子一辈子的荣辱都只能寄托在娘家身上。有娘家撑腰,便能过的体面些,有底气些,不然就在夫家抬不起头来。归根到底,还是因为男尊女卑的社会大环境,让她们只能依附于男人身边,无法自立起来。 明珠会去改变这个现状,但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了的。只能慢慢来。 不过原主的后宫也是一件麻烦事,这么多女人该怎么安置?虽然他没有真正的儿子,但他也没打算跟这些女人发生关系,再去生一个孩子。因为继承人的话,他已经有了。 原主不还有几个女儿嘛,又不是只有儿子能继承皇位。明珠相信,在他的教导下,绝对能把闺女培养成合格的皇帝。 大周此时已经基本安稳下来了,除了闽南王与平西王,这两个叛变的还没有除掉,其他地方已经基本太平,当然,地方上还有许多官员尸位素餐,但这些都可以慢慢来。不可能一下子大换血,把所有人清洗一遍,而且他手中也没有那么多人可用。 先给百姓一些时间修养生息,至于其他账都可以以后慢慢算。 朝纲稳固后,明珠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三位公主接出来,亲自教养。当然,对外的说法是他想跟孩子们享受天伦之乐。因皇子们未来要继承大统,不可玩物丧志,因此只能跟小闺女们亲近亲近了。 把公主们培养成继承人,在这个时代还是一件惊世骇俗的事情,因此需要一步一步来,温水煮青蛙,慢慢的去转变天下人的想法。不然一下子就提出来,他怕世人接受不了,引起强烈反抗。 相处了一段时间后,明珠自然而然的提出,皇家子嗣,不论男女,都要入尚学读书。 这样的提议没有人反对,毕竟寻常的世家贵女,也会读书习字,陛下的女儿身为皇家公主,读书有什么奇怪的?倒有几个人说入尚学是不是不太合适? 毕竟尚学历来都是储君皇子们读书之所,从来没有公主入学的先例。 但陛下说了,他膝下子嗣稀少,太医说他的身体不适合生养,估计这辈子也就这五个孩子了。历来的尚学都是热热闹闹,轮到他这如此冷清,让公主们去读书,也是给皇子们做个伴,增添点人气。 这么一说,还有谁会反对? 于是公主们到了三岁的时候,都进了尚学启蒙。 同时,明珠在大周推行科举制度,所有读书人士均可参加,通过考核者,可入朝为官。 此举一出,天下皆惊。 第40章 皇帝养成计划8 历来读书与入朝为官之事,都是把控在贵族手中,平民百姓几乎没有机会,甚至可以说没有资格步入仕途。 至于孝感天地,人品被天下称颂传到陛下耳朵,以至于被人举孝廉这样的情况,百年来也就那么几次,因此寒门之中能出仕的人几乎是少之又少。 现在陛下提出了这样一条制度,可令天下读书人,不论老少,不分贵贱,只要你能通过考核,便可入朝为官。这几乎是一条一步登天的青云之路! 因此这条制度的提出,令天下都沸腾了!平民百姓欢呼雀跃,对着京城的方向,对明珠行三叩九拜大礼。 陛下当真是英明神武,宅心仁厚。先是广分天下土地,减免赋税,令百姓解决温饱;现在又给了他们这样一条康庄大道,让他们这些世世代代的平民百姓也能读书入仕,陛下威武! 然百姓喜悦,那些被触犯了利益的世家贵族们,就不高兴了。历来这士之一途几乎都掌控在他们这些世家手中,现在陛下弄出个什么科举制度,让那些平民百姓也能通过科考来入仕,那岂不是能与他们平起平坐了? 这样不行,绝对不行! 明珠道,不行?不想跟那些人平起平坐?好啊,那你们辞官归乡好了,这样就不用跟平民同朝为官了! 百官傻眼,不是啊,他们只是想阻止陛下推行这项政策,怎么就变成他们辞官归乡了? 他们却忘了,陛下早已不是曾经那个任他们摆布的毛头小子,这朝里,他说一不二,没有人可以质疑他的决定!明珠只是在通知他们这项决议,不是在与他们商量! 到了最后,这些个贵族们,只能给自己找台阶下:好,即便让陛下推行这项政策,也没什么关系,毕竟这天下所有的书籍都掌握在他们这些世家手中。普通百姓穷极一生也没办法像他们的子孙后代一样,可以轻易的拥有这些知识,到时候占优势的还是他们这些世家大族。 想法很美好,但三年后,全国各地突然冒出一座座皇家图书馆。图书馆里藏书之丰富,他们这些世家加在一起也比不上。 并且,这些皇家图书馆对所有人,不管你是路边乞丐,还是庄家农户,也不管你是世家子弟,还是商贾流民,甚至不分男女老少,只要你敬重知识,爱护书本,都可以进去读书。 压上银子办个借书证,甚至还可以把书带回去读,定期归还就行。 这个所谓的图书馆一出,天下读书人纷纷称赞陛下大德,这一年所有出彩的诗词歌赋几乎都是围绕着陛下与图书馆来作的。一时间,把图书馆的盛名与陛下的仁德,推上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世家震惊了,当初那些认为平民就算参加科举也比不上他们这些贵族有先天优势的人,说不出话来了。 “真是见了鬼了,从未听说陛下令人抄书,怎么一下子拿出这么多书籍?全国一百座图书馆,每馆藏书不下百万,便是让万人来抄,这三年时间也未必够啊?”一个世家的家主如此说道。 他话音刚落,只见自己的小儿子从外面进来,眉飞色舞,似是遇见了什么喜事。听到他的话,立刻接道,“父亲,您落伍了,陛下这些书可不是用人抄出来的,而是一种叫印刷术的东西,只需刻好模板,便可以成千上万的印制。” 他父亲大惊,“你是如何得知?” “皇家图书馆里看到的呗!里面有《活字印刷术技术详解》、《印刷术的应用推广》、《印刷术对人类文明进步的作用》等等,一系列关于印刷术的介绍。陛下的胸襟不是我等可以比拟的,如此神奇手段,他竟没有藏着掖着,而是大大方方的告诉世人,为的便是我们整个人类的进步。此等胸怀天下的豪迈,目光长远贯通古今的伟岸,令我敬佩,且永远望尘莫及。难怪他是陛下,而我们只是世家。” 家主默,从前他们世家引以为豪的有句话,叫流水的皇朝铁打的世家,以此说明世家的底蕴之深厚。可如今这就话,他说不出口了。 儿子又道,“对了,皇家图书馆还有一套书,是讲如何用树皮、破麻这些不值钱的东西来造出柔软轻便的纸张,我就是回来拿钱办图书证,好借这套书的!等我学会了,也要亲自实验一下!” 毕竟读书人亲自造纸也是一项十分风雅的事,他说的异常兴奋,却完全没注意到旁边父亲异常沉默的脸色。最后父亲实在没忍住,打算给儿子泼点冷水,好降一降他对陛下的狂热崇拜,因此道,“陛下说了准许你们用他的技术吗?别到时候你用了给他留下把柄抄咱家满门!” 儿子惊讶,“父亲怎么可以这样诋毁陛下?皇家图书馆里写的清清楚楚,里面一切技术、学问,所有人都可以用。甚至鼓励百姓尝试、革新,如果有人能革新成功,陛下还会嘉奖!父亲,您没事也去多读点,陛下说多读书没坏处,儿子看您都快跟不上时代了!” 父亲气到吐血,这蠢儿子竟敢嫌弃起老子来了! 不过话虽如此,这位家主到底忍不住,乔装打扮了一番,偷摸溜到皇家图书馆里一探究竟。 等到了图书馆,他才发现,外人描述的场面不及它的十分之一壮丽。这里比他们上朝的太元殿更大更宽广,房间里宽敞明亮,干净整洁。图书馆分为上下两层,每一层都摆满书架,上面的书籍分门别类的摆好,有穿着统一制服的工作人员不时帮着整理、找书。 大堂里摆了桌椅板凳,许多人拿着书在如饥似渴的翻阅着,有些人干脆席地而坐,或直接找个墙角蹲下。这些人中,有衣着寒酸的贫民学子,也有锦衣华服的世家子弟,挤挤攘攘的在一起,却丝毫没有不和谐之处。 大厅里人来人往,接踵摩肩,却异常安静,所有人翻书时都下意识的把动作放轻,走动找书时亦是如此。 不仅如此,他还看到了其他几个世家的家主,约摸与他一样是来查看情况的,彼此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震惊。 他走出图书馆时,抬头望了望天,低叹一声,“要变天了……” 科举三年举行一次,第一届科举的时候,图书馆尚未建立,因此那一年科举入仕的所有人中,世家子弟占了十之**,平民学子仅占一两成。而第二次科考的时候,寒门学子就已经与世家子弟平分秋色。 而且这一次还有一个出乎意料的考生,名叫林胜男,其文采出众,见解独到,让明珠眼前一亮,最后钦点其为探花。倒不是因为他不够好,而是因为状元与榜眼也是不差,这三个放在第一场科考上,都是能得状元的人,放在这里左选右选只能这样排了。 令人惊讶的不是这里,而是林胜男在太元殿里面圣的时候,居然表露自己其实是女儿身。 于是满朝哗然。 第41章 皇帝养成计划9 “大胆,你竟敢欺君罔上!” “荒唐!女子怎可参加科举?” “此女实在放肆,身为女子不安心在家相夫教子,竟敢隐瞒身份参加考试!” “女人也来参加科考,那不是乱了套了!” …… 林胜男的话音刚落,满朝文武顿时义愤填膺,纷纷指责起她来。 然而面对满朝文武或鄙夷或斥责的嘲讽,林胜男没有丝毫退缩,她脊背挺直,头颅高扬,朝明珠拱手行礼后,问道,“陛下,能否容学生说几句?” 明珠正对她的出现惊喜不已,又怎么会拒绝?他面上不动声色,眼角隐带笑意,道,“准了。” 林胜男又对他行了一礼,然后起身,朝两侧官员拜了一拜。只这宠辱不惊的态度,就令明珠十分欣赏。反观那些常把仁义礼智信挂在嘴边的世家贵族,却都是一副不屑于与她共处一室的表情。两相对比,这些大男人竟连一个女子的气度都不如。 倒是被明珠提拔起来的寒门官员,还沉得住气,既不接纳,也不嘲讽,而是在等着明珠表态。毕竟他们忠于的是陛下,陛下愿意用谁,他们就接纳谁。再说了,当初陛下一意孤行启用他们这些寒门官员的时候,岂不是也如现在这般光景一样?他们也是从那个时候过来的,又何必为难一个女子? 林胜男扫视一圈,把这些人的表情都看在眼里,然后缓缓开口,“学生且问诸位大人,我大周律例一万三千一百一十二条,有哪一条规定了女子不得参加科考?” “这……”即便是精通律法的刑部尚书也不能说出来有哪一条律例规定了女子不得科考。 事实上,科举考试是由陛下提出的,距今也才不过六年时间,六年间增添的律例,确实没有任何一条是不允许女子参加科考的。 一众大臣想到之后,顿时恼羞成怒,“哼!你这女子好生伶牙俐齿,便是没有规定又如何?男主外,女主内,男子封侯拜相,荫庇子孙,女子相夫教子,侍奉父母,历来便是如此。你却非要胡搅蛮缠,打破常规!” 林胜男依然不慌不忙道,“大人说男主外女主内,那么这条规矩又是谁定的?不过是人云亦云的说法而已,追根究底,历朝历代都没有立法规定过男子主外女子主内。” “一条没有来历的‘规矩’,大人就要学生务必遵从,可‘科举人人可参加’是陛下定下的大周律法,学生参加,大人却又说学生是胡搅蛮缠。那么究竟是大人的‘规矩’重要,还是陛下的律法重要?让学生弃陛下的律法不顾而去遵从大人所谓的‘规矩’,莫非大人比陛下还要……” 林胜男话没说完,那位大臣就吓得满头大汗,慌忙跪下,对明珠道,“陛下,臣不敢。陛下休要听信这女子胡搅蛮缠,臣对陛下忠心耿耿,天地可鉴啊!” 明珠饶有兴味的看着底下,笑道,“有意思。”他对着那位大臣道,“朕觉得她的话十分有道理。” “陛下……”大臣立刻吓得面如土色,那女子刚才可是要诬蔑他臣心不轨,陛下说有道理,岂不是信了她的鬼话?! 明珠挥了挥手,示意他起身,“别紧张,朕现在修身养性,不会轻易杀人的。” 大臣身子一抖,更害怕了怎么办? 明珠接着道,“既然是朕亲口说的,那自然是一言九鼎,不容反悔。人人都可参加科举,这个‘人人’既然不分贵贱,不分老少,那不分男女也是对的。” 林胜男眼睛里终于浮现一丝喜色,从容不迫的跪下叩拜,“陛下英明!” 后面百官,亦跪下高呼,“陛下英明!” 不英明也得英明啊!陛下都说了一言九鼎,他们若反对,岂不是说陛下错了? 林胜男没起身,跪在地上又道,“陛下,学生还有一事相求。”因她还未被封官,所以还不能自称为臣。不过既已中举,便是天子门生了,自称学生也是可以的。 明珠道,“你说。” “学生请求陛下做主,学生要自请下堂。” 满朝文武又是一惊,暗暗议论说她不守妇道,只有丈夫休弃妻子的,哪有女子自请下堂的?这次不止世家,连寒门官员都十分不能理解了。 明珠无视这些言论,只看着林胜男道,“你先说说具体情况,若是合理,朕自然会准许。” “嘶!”底下倒吸一口冷气,没想到陛下没有一口回绝她如此荒唐的要求,竟然还有支持的意思。 就连已经做好失败准备的林胜男,也是微微惊讶。 他们哪里知道,明珠早就想找机会演这么一出了,林胜男不提,他也会找个机会自己导演一场,以此来解决婚姻中女性地位低下的问题。没想到林胜男如此给力,一来就给他解决了两个难题。吉祥物啊吉祥物,必须重用! 明珠一边偷着乐,一边听着林胜男的诉说。 林胜男原名林瑾娘,是一个落魄世家的小姐,生的花容月貌,又精通诗词歌赋,是江州有名的美人。未出嫁时,提亲者能把门槛踏平。但林瑾娘因为书读的多,想法也有些超前,她在未嫁时便提出未来夫婿只能有她一个人,她想要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情。 这样大胆的想法吓退了不少提亲者,不过终究还是有人愿意为她放弃三妻四妾,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的痴情人。 其中便有她现在的丈夫,江州江文善。江家也算是江州排的上号的家族,家世比落魄的林家好太多,他愿意为林瑾娘一生一世一双人,可见是十分痴情的。 成亲后,二人琴瑟和鸣,确实过了一段浪漫的二人世界。只是再美的美人也有看腻的时候,江文善确实是痴情种子,只是他对所有美人都痴情。他一心想求娶林瑾娘的时候,自然所有事情都答应,只是当这个“求不得”求回来之后,这心意自然就变了。于是江文善开始追求别的美人。他喜欢林瑾娘这样的高岭之花,也喜欢青楼女子的妖娆妩媚,楚楚可怜的小家碧玉也能入他眼…… 随着各色美人入府,林瑾娘发现良人曾经对她的承诺根本就是浮云,什么一生一世一双人,什么弱水三千只取一瓢,只是为了哄她下嫁而已! 她性格清高,眼里容不得沙子,当然不肯这么忍受和一个骗子生活在一起。当然,她也不屑于挽回江文善的心,她只想离开江府,回归自由。但是江家不同意,江文善认为自己给了她正妻之位,已经十分爱重她了,当初的承诺不过是一句戏言,为了些许小事就如此小题大做,实在是无理取闹。 而江家一直看不上她这个落魄世家出身的媳妇,只是儿子执意要娶,他们也只好妥协,让她做正妻已经够看得起她了,竟然还要儿子为她遣散后院,只要她一人,这是要让他江家断子绝孙啊! 连她自请下堂也不允许,因为他们怕人知道是儿媳妇主动请求离开的,会被人看笑话,或者是认为他们的儿子有问题,因此绝不同意,这件事就这么僵持下来。 而林瑾娘生性高洁,不愿意与这些人为武,又听说陛下开科举,广设书馆,人人都可去读书。便想到自己曾经在家读书时,父亲每每都说可惜她没能生做男儿身,不然必将建功立业,扬名立万。她自己也不想再做一个被困在深闺中的怨妇,日复一日的重复着枯燥的生活。于是她离开江家,化名林胜男,一头扎在书馆里,勤学不缀,最终夺得解元之名。除了想证明自己不比男儿差之外,还有便是想光明正大的脱离江家。 她说完,百官中又有人忍不住跳出来,“荒唐!男人三妻四妾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你身为正妻不仅没有一点容人之量,反而心胸狭窄,计较善妒,当真是妒妇!” “江家既然只有一子,人家想要开枝散叶,多子多福也是可以理解的。” “这是犯了七出之中的妒,江家完全可以休弃她。” …… 众人议论纷纷,林胜男沉默的伏在地上,心中讥诮,多可笑,明明是江文善背弃他的承诺,世人却都来指责她。就因为她是女子,便只能忍受别人的欺骗而不能有丝毫抱怨吗?凭什么男子可以三妻四妾,女人就只能从一而终,否则就是不贞不洁,**放荡?凭什么男人就能建功立业,入朝为官,女子就只能在家相夫教子,孝顺公婆? 这世道太不公平,对女子如此苛责,她就是要凭一己之力,来对抗这不公平的世界,赢了,她为之喜悦,输了,也不会比现在更糟。 她垂首等着龙椅之上的太子发话,这个陛下与以往的帝王都不同,他广分土地,济民天下。他开设科举,允许寒门入仕。他广立书馆,让所有人都能读的起书,不因贫穷饥困而丧失读书的机会。他甚至在刚刚允许了女子参加科举…… 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在有意无意的促进着一件事,那就是—— 公平! 不分贫富贵贱,不分男女老少,尽可能的让他们享受同样的待遇。 因此林胜男觉得,或许陛下会跟其他人不一样,明白她所祈求的是什么。 第42章 皇帝养成计划10 明珠环视一圈,把众人的表情尽收眼底。如果说当初的寒门参加科举是触犯了一部分人的利益的话,那现在林胜男的一番话,可以说是触及了所有人的利益。 毕竟现在站在这个朝堂之上的都是男人,他们习惯了男尊女卑的生活,从来不会把女子与他们放在同一个平面上看待。因此对于林胜男要求的,自请下堂的话,一旦被允许,可以说是触犯了他们在婚姻中所拥有的主导权。 毕竟在此之前,女子犯了七出之条,他们就可以把她休弃,而女子无论如何,都只能依附与他们而存在。男子可以三妻四妾,女子只能从一而终,还要为丈夫张罗小妾,打理内宅,不然就是不贤,善妒。这样畸形的关系,男人是既得利益者,自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只会纵容与维持这样的情况。 而林胜男作为人性觉醒的女子,自然无法忍受这样的不公平对待。明珠身为男儿身,女儿心,又是从现代男女平等的世界过来的,自然也对这样的男尊女卑制度无感。 现在有人愿意去反抗它,去挑战它,他当然会一百二十分支持。 毕竟,他现在的身份十分的给力。就算古代男尊女卑,但除此之外,还有一条更加不公平的制度,那就是君主**。这天底下,最尊贵的莫过于龙椅之上的那个人,男人再尊,还能尊过皇帝去? 他不介意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去改变一些事,因此,他对百官群臣道,“不管是三妻四妾也好,还是一世一双也罢,别人家的夫妻事,外人无须置喙。众卿可知,廊坊许家的家训便是,男子四十无子方可纳妾?许家千年来,家风清正,安乐顺遂,从未听说有内斗阴私之事。” “众卿又可知,关内文家便是因为妻妾众多,嫡庶子嗣为争权夺利,去谋害父母兄弟,偌大的文家,短短数十年便家破人亡,香火断绝。” “由此可见子嗣多了未必是福,只娶一个也有一个的好处。然江家的情况却与这两家都不同。林胜男婚前提出一生一世一双人,而且江文善答应了,这便是许下了承诺。但成亲之后江文善毁诺纳妾,这就不是妻子妒不妒的问题,而是江文善背信弃义,不守承诺。” 百官听的一愣一愣的,但又觉得陛下说的有道理,没错啊,江文善不乐意只娶一个就不要答应这种荒唐的要求嘛!除了林瑾娘,多的是愿意共侍一夫的女子可娶。你既然答应了人家的要求,那就去遵守,娶回家了又背信弃义,那就不是君子所为了。 最重要的是,江文善娶谁、娶几个都跟他们没关系,陛下似乎也不关心。陛下关心的是这个人人品有问题,那么他们也就只能跟着谴责这个人人品有问题。不说陛下没冤枉他,就算真冤枉他了,那他也只能自认倒霉。 于是百官山呼,“陛下英明。” 明珠笑了,然后下旨,“传朕旨意,江文善背信弃义,不守承诺,实非君子所为。准林胜男与其和离,从此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和,和离?男婚女嫁?这是什么意思? 明珠解释道,“无论是自请下堂,还是夫家休弃,都与林胜男名声有碍。错的不是她,却要她承受指责,这样不好。因此朕准其和离,以后天下女子皆可效仿,若遇夫家欺凌,均可到官府自请和离。” 林胜男热泪盈眶,长跪不起,“谢陛下隆恩!” 百官却有些纠结,陛下这样说,不还是鼓励女子闹事吗?还男婚女嫁,各不相干,这怎么行呢?女子只能从一而终,被夫家休弃后要么一根绳子吊死,要么出家为尼,青灯古佛相伴,再嫁人岂不是不贞洁了?那与青楼女子有何区别? 有人这样想了,然后就这样说了出来。 明珠知道一时半会难以改变这群迂腐的封建士大夫们,根深蒂固的想法。他也怕一次性把他们逼急了,闹出什么乱子来,因此只得换种说法道,“朕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啊,众卿可能不知,先前连年战乱,天灾**,百姓死伤无数,朕这些年减免赋税,令他们休养生息,却直到现在都没有恢复过来。大周眼下的人丁,尚不足我大周鼎盛时期的三成。这般人口稀少的光景,已经十分不利我大周的发展,若是只允许他们离异,却不允许离异女人再嫁,那长此以往,这孩子谁来生?” “朕鼓励这些女人再嫁,未尝不是希望她们多多诞下人丁,让我大周人丁兴旺啊!” 原来如此,百官恍然大悟,难怪陛下要管这种小事,却原来是如此用心良苦。 于是百官跪下山呼,“陛下英明。” 甭管他们信与不信,陛下这么说了,那就是不信也得信。 这种盲目的君主独裁,一家之言,本是不利于社会的进步,然这个时候,却也为明珠提供了便利。至于进步不进步的,总要一步一步来,眼下的国情就需要他的独裁,改革的事,可以稍后再说。 林胜男感激莫名,陛下此举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但维护的却是她们女子的利益。并且,她其实也没有相信陛下的说辞,她总觉得,陛下是真的在促进男女之间的公平,而不是像他说的那样,只是为了人口的增长。 只是,有些事此刻并不需要挑明,记在心里便好。 于是,这一届的前三甲,并没有因为林胜男是个女子而有什么改变。依然如上一届的三甲一般,委派到地方任职,既是历练,也是考验,看看他们究竟是只会在纸上谈兵,还是有真才实干。 三个人,被分别派到地方上做一县父母官。随着圣旨的下达,林胜男以女子之身参加科考,并夺得探花的事,也迅速传遍天下。 于是,天下震惊。 与朝中部分大臣的反应一般无二,有人强烈反对,认为女子就应该在家相夫教子,抛头露面入朝为官像什么话?也有人觉得陛下做事,必定有他的道理,就像他开科举,设书馆一样,开始有人觉得不解,后来不是都在称赞? 这些议论纷纷的浪潮,随着林胜男在太元殿上答辩言论的传播,而达到顶峰。 她说的没错啊,连陛下都说了人人可参加科举,不论贵贱,亦不论老少,那女子为什么不可?难道女子不是人吗? 这样一说也确实有几分道理,尤其是林胜男在没有公开自己女儿身的情况下,隐姓埋名,与一众男子一起参加科考,却能夺得探花一位。足见她才华之出众,最起码比排名在她后面的考生要好的多。人家凭真本事拿的探花,旁人还能说什么? 而在女子能参加科考并夺得探花的惊天骇浪面前,林胜男与江文善的事,倒显的黯淡无光了。不过也不是没有人议论,只是再怎么说,陛下都盖棺定论了,此事是江文善背信弃义,不守承诺,错处不在林胜男,因此旁人便是有意见,也只敢私下说几句。 更何况,陛下为了不让林胜男名声受损,更是把她自请下堂的要求,改成和离。和离是什么意思?那是双方自愿和平的离婚。不是男方休弃女方,也不是女方抛弃男方,这样的说法还是比较文雅的。 并且,天底下不止是林胜男一个女子受夫家磋磨,有些人家千娇百宠的女儿,嫁到别人家,受尽磋磨,娘家便是不满,但为了女子的闺誉着想,也不能做什么。这年头都讲究连坐,家族中一个女子出了事,往往会影响到其他姐妹,因此受了什么委屈,却也只能忍气吞声。 但林胜男的胆大妄为,给了她们希望,让她们看到,原来女子也可以不比男子差,女子也可以入朝为官封侯拜相,女子也可以主动请求和离,天大地大我自逍遥…… 有些疼宠女儿的人家,听到这消息的第一时间,就立刻去官府请求和离,要把女儿接回家。就算女儿没有林胜男的才华,不能去参加科考,但最起码可以在自己家安稳的过一辈子,不在受人欺辱。更何况,陛下不禁女子再嫁,若是遇到好的人家,也未尝不可再嫁…… 明珠本就有意把林胜男竖为典型,引领天下女子效仿,因此私下借鉴了现代买水军的那一套,让底下多多宣传她的事迹,当然,必须以官方正面形象宣传。 其实天下人能坚持自己想法的人没有几个,尤其是古代这样教化未开的地方,大多数人都是人云亦云,别人说好,他便觉着是好,别人说不行,他便觉着不行,很少人会有自己的主见。因此大家都说林胜男的行为是对的,是值得学习的,那她就是对的,就是值得学习的! 一时间,林胜男的行为被天下广为传唱,成了大众的主流思想。不过明珠也知道过犹不及的道理,只在底下稍加了一把火,就没在怎么动作了。 不过他目的已经达到了,最起码天下人对女子参加科举这件事,是认同的。尤其那些把女儿家也静心教养的世家们。其实许多女子读书比她们的父兄更加出众,毕竟女子不必出门,整日关在院子里,除了读书没有别的消遣。因此女子能参加科考,能入朝为官,让她们除了嫁人又有了一个出路。 第43章 皇帝养成计划11 与此同时,江州江文善,被陛下御口亲批背信弃义,不守承诺,非君子所为这件事,也让江家处在了风口浪尖。 读书人大多清高,而此时天下的读书人,就没有不推崇他们的陛下的。江文善能被陛下亲口认证为背信弃义,那江文善瞬间就成了过街老鼠。毕竟陛下也没有冤枉他,他做的那些事,江州的读书人也有所耳闻。 当年他求娶林瑾娘时,许下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诺言,多少有些浪漫的情怀,读书人就喜欢这些才子佳人的故事,不少人还以此做了诗。只是这场浪漫并没有持续太久,成了亲,江文善就恢复了从前风流才子的作风,多少人为此唏嘘不已。不过终究只是江大才子的一段风流韵事,便是唏嘘一下,也没有再过多关注。更没有把这事往他人品的问题上扯。 但现在陛下提出来了,众人才警觉,可不是吗,你既然答应了林瑾娘要一生一世一双人,那就应该做到。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不能因为对方是个女子就可以随便毁诺。这样的人品,确实令人不敢恭维。 江文善原也是个风流才子,在江州读书人的圈子里还是有些名气的。陛下的旨意传到江州之后,他就被读书人的圈子排挤了。往日三天一小五天一大的诗会再不叫他了,学子之间的聚会也没他什么事了,甚至跟人搭话,都没人理他,一副吾羞于与你为伍的模样。 江文善这时候才终于后悔了,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就因为没做到与林瑾娘的约定,他就落到如今这个地步。 可是眼下他还能怎么怎么办呢?瑾娘已经派人送来了和离书,陛下亲笔题写盖了玉玺的,他不敢扔不敢撕,还得烧香供起来。再没有比他更憋屈的了,昔日好友甚至笑话他被女人休了。族中兄弟见面就冷嘲热讽,说他连累了族中兄弟,已经有好几个适龄的兄弟被退了婚,说江家子弟背信弃义,嫁不出去也不能嫁他们家…… 如此种种,几乎压垮了江文善,每日把自己锁在屋子里,借酒浇愁。 林瑾娘,林瑾娘,你好狠的心呐,害我至此你满意了吗…… 林胜男此刻正在御书房面圣,今日是他们新科三甲准备离京的日子,陛下宣他们到御书房,做最后的勉励。状元与榜眼都勉励完,让他们依次退下了,现在便只剩下林胜男。 林胜男恭敬的垂手而立,对于陛下她是感激的、尊崇的,堪比再生父母,她能有今天的一切,都是陛下的恩赐,为此,她只能竭尽全力,肝脑涂地的来报答陛下的知遇之恩。 明珠笑了笑,道,“林卿不必紧张,朕又不会吃人。” “微臣不紧张,微臣只是太激动。” “你也不必激动,你所得到的一切,都是你自己努力的结果。如果你没有真才实学,朕也不会力排众议留下你。”他说着,正色道,“你应当知道,你们三人中,你才是朕报了最大期望的那个人,你可别让朕失望啊!” 林胜男扑通跪下,以头触地,“微臣定当竭尽全力,为陛下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明珠笑了一声,“朕不需要你赴汤蹈火,朕只需要你做到一件事就够了。” 林胜男立刻郑重应道,“陛下请吩咐。” “你只需要做好你自己,尽你最大的努力往上爬。你要知道,你代表的已经不是你一个人了,你身上背负的是天下女子的希望。你能爬多高,便能给天下女子带来多大的希望!你,明白吗?” 林胜男跪在地上的身体剧烈颤抖,热泪从眼眶滑落,落在自己手背上。纵然已经猜测到陛下打算提高女子地位,却没想到他能这么直白的说出来,如此坚定的告诉她。 她叩首,大声喊道,“陛下,臣必当全力以赴!” “好,你去,记得,不管遇到任何困难,朕是你的后盾。” “谢陛下隆恩。”林胜男坚定的叩头,暗中发誓,她绝不会让他失望! 新科三甲奔赴各地赴任去了,也就是说大周,不,有史以来的第一位女县令也去赴任了。纵然已经接受了女子参加科考、女子入朝为官的事实,但大多数人并不看好林胜男能做好这个县令。 女子能成什么事?除了生孩子这件事比较专长,其他事还是要靠男人来做。她以为做官就只是待在官府里处理公务吗?农、工、刑、兵、礼……各种事由都需要县官来处理,女子为父母官?她不会看到死人就尖叫? 所有人都在等着看林胜男的笑话,用各种恶意来揣测她能坚持多久。然明珠不会让他们一直把目光盯在林胜男身上,毕竟他也怕给她压力太过,会压垮了他的吉祥物。于是,在新科三甲离开没几天,明珠开始搞事了。 原主的后宫,当真人数不少,他在事业上郁郁不得志,便只能沉迷酒色,醉生梦死,只要看的上的美人,都会纳进宫来。王太后与大臣夺了他的权,总不至于连这点小小喜好都不满足他,于是只要他喜欢,他们便大肆的给他送美人,巴不得他沉迷美色,不理朝政。 这样导致的后果就是后宫人满为患,原主睡过的没睡过的都能排好几个连。明珠接手了他的身体后,并没有把这些美人一并接手,毕竟他芯子还是个女人,对女人没什么兴趣。当然,对男人也没什么兴趣。 他一心忙着建设大周,没顾上后宫的这些美人,现在时机也差不多了,是时候遣散后宫了。 当然,他不是一下子就下旨说你们都走,那样的话,就不是放她们一条生路,而是要逼死她们了。 他在后宫里找了几个未曾侍寝的女子,问她们是否愿意离宫婚假,在知道有人愿意后,又与她们的父母商量好,于是便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朝上,他向文武百官宣布了—— “丽妃等人进宫多年,一直未曾侍寝,在听说朕允许女子可自请和离后,便请求归家。朕一直都说,天子与庶民同法,因此她的请求亦是合情合理。双方既然没有感情,朕自是愿意放她自由,因此,丽妃等人择日便离宫归家,从此婚假自由,任何人不得干涉!” 此言一出,满朝哗然。 宫妃自请离宫,陛下竟然还准了,准了…… 是他们起床的姿势不对吗?为什么大清早就听到这么匪夷所思的事? 然而陛下的表情告诉他们,他们没听错,他是要放丽妃等人回去婚假,于是满朝文武石化了。 寻常百姓家夫妻闹和离尚且不能让人接受,陛下贵为天子,天底下最尊贵的那个人,竟然也会闹和离!最关键的是,陛下竟然没把这种丑事藏着掖着,反而大大方方的告诉天下人:没错,朕和离了,还是被妃子提出来的! 我滴个陛下哟,您知不知道这会让您威严扫地的? 百官纷纷劝说明珠三思,要离也是他休了她们,怎么能让这些女人如此无法无天,踩到他的头顶上来? 然而,明珠已经认准的事,他们并不能劝他改变主意。 于是,皇妃提出与陛下和离的消息,瞬间传遍天下。 普天皆惊。 妃子与陛下和离?开什么玩笑!那可是皇上,天底下最尊贵的人,哪个女人不想嫁? 不过……连皇上都被女人给和离了,陛下还同意了,当真不知道该说陛下胸怀宽广的好,还是说那些女人不知好歹的好。 不过,这件事却更加给了那些备受磋磨想离却不敢离的女子们希望。连陛下都可以与妃子和离,那她们为什么不可以? 明珠不仅允许了妃子和离,并且给丽妃赐了婚,对方是她青梅竹马的恋人,因为丽妃进宫而被迫分开,只是对方用情至深,一直未娶。丽妃之所以爽快的答应离宫,也有他的原因。 丽妃出宫后,明珠就给他们赐了婚,还给丽妃添了一份嫁妆。用实际行动去鼓励离异女子再嫁。 皇帝带头的效果是非常显著的,民间慢慢就有了离异女子或寡居女子再嫁的事传来。 而后宫众人,看到丽妃的结局,也有自请离宫的。还有一部分是被父母兄长接回去的,毕竟不是所有人家都是卖女求荣的,真正的聪明人都知道后宫是个什么地方,疼爱女儿的根本不愿把女儿送进去受苦。以前是因为选秀,迫不得已,不得不忍痛割爱把女儿送进火坑。现在陛下松口允许她们归家,自然愿意把自家女儿接回来。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陛下多年未进后宫,宫里的美人都只是摆设,留在这里已经没了盼头,还不如回去另择良缘。于是这一波,宫里的人走了个七七八八。 不愿意走的,明珠依然养着她们,总有些可怜女子,无家可归,亦无父母亲缘,这样的情况再让她们离开,无异于把她们逼上绝路。 一晃又三年过去,这一年参加科举的女子多了起来,不管是不是为了做官,读过书的女子愿意来试试水平也不错。 前三甲依然是考官选定,最后由陛下定夺。明珠只略翻了翻,并没有做改动,因为状元的试卷实在太令人惊艳了,是当之无愧的魁首。 新科状元是个女子。 第44章 皇帝养成计划12 新科状元是个女子,年仅十三岁。不仅是史上第一位女状元,也是有史以来年纪最小的状元。但却不能因为她年纪小而轻看她。她不仅连中三元,史无前例的头一份,其真才实学不容置疑,而且她的文章才华都只能用惊艳二字形容。 自皇榜公布后,她的名字已经迅速传遍天下。所有人都只能用少年天才来形容她。 天才其名为赵州,试卷上的籍贯信息,填写的是京城。但在京城中的人们却并没有听说有哪户赵姓人家的女儿,有此等才学。 以她小小年纪却有如此才华的表现来看,之前不可能没有听到一丝风声。经过这几年潜移默化的影响,世人对女子参加科举之事,已经大都能接受,最起码不会反对了。大家族的公子小姐们也会一块举行文会,男女大防也没有过去那般严重,毕竟女子入朝为官,还是要跟男子接触的,再像过去那般男女七岁不同席,是绝无可能的。 而就在这样一种情况下,父母对女子读书之事,也开明许多。有远见的父母甚至是鼓励女孩们去读书,因此真要是有赵州的这般才华,绝对是能给父母脸上添光彩的事,不至于瞒的如此紧。 所以在新科宴前,人们对这位女状元还是很好奇的。 宴会开始,新科状元赵州坐在自己的位子上,面带笑容,态度谦和,十分和气的与众人寒暄。 初步与她交谈的人很快发现,此女谈吐不凡,见解独到,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而且气质文雅,态度不亢不卑,甚至有些上位者的威仪。 面容看起来亦是有些熟悉。赵州,赵州…… 有聪明之人已经隐隐察觉到了什么,只是不敢确信罢了。 宴会开始,陛下携一女子驾临。这让百官与考生们有些惊讶。 陛下早年沉迷女色,然后面因为身体原因,修身养性,几乎很少踏足后宫,甚至在大皇子与二皇子接连夭折后,也没见他再进后宫为皇家开枝散叶。而皇后王氏,早些年便因为犯错闭宫不出,三年前陛下又大规模的遣散后宫妃子,留下的不过寥寥数人。 这么多年的皇家宫宴上,从来没见过陛下身边有女人的存在,百官先前还会稍稍提一下,在陛下不为所动之后,他们已经习惯了陛下身边没有人。可现在冷不丁的带个女人出席,是什么意思?这女人又是谁? 好在陛下没有跟他们兜圈子,上来就介绍了,“这是朕的淑妃,今日也来凑凑热闹。” 哦,原来是淑妃,大公主的生母。在遣散后宫之后,陛下做的另一件事便是给三位孕育了公主的后妃们封妃。封号分别是淑、贤、德,对应大公主二公主三公主各自的生母。 可陛下带淑妃来干什么?莫非陛下修身养性多年,终于要宠幸后宫了?所以,淑妃是拔得头筹了吗? 明珠看出他们的疑惑,却没多说,直接宣布宴会开始。 酒过三巡,明珠开始对今年的考生们进行勉励,最后又分别对前三甲一一问询。从探花到状元,一个个来。 探花与榜眼经受过陛下如沐春风的问话后,感觉受益良多,然后大家就把目光对准了新科状元。 作为有史以来第一位女状元,也是第一位大三元,更是年龄最小的状元,赵州打破了太多的记录,因此人们对她也最为好奇,也最想知道陛下对她是什么态度。 不用想也知道是十分喜欢的,毕竟陛下一向爱重人才。 “咳。”明珠咳了一声,没有顺着大家的目光去跟赵州交谈,而是转头对满朝大臣说,“今日我大周人才济济,朕心甚慰。然此刻朕的喜悦不仅仅是作为一个帝王揽尽天下良才之喜,也有作为一个父亲,看到子女成才的欣喜。” 满朝文武:? 明珠满脸笑意,冲赵州招了招手,慈爱道,“昭儿,过来。” 于是文武百官就看到,他们的新科状元、有史以来年龄最小的新科女状元赵州,从容不迫的起身,走到大殿中央,朝龙椅之上的陛下与淑妃道,“儿臣拜见父皇,母妃。” 父父父父皇?!! 百官震惊了,一众考生也惊呆了,所有人都没有想到,这次的新科状元,竟然是陛下的女儿,大周的长公主! 这世界太玄幻了! 明珠坐在龙椅上,笑的十分开心,于是机灵的官员立刻跪下恭喜道,“恭喜陛下,贺喜陛下!公主才华横溢,乃人中龙凤,陛下大喜啊!” 慢半拍的其他官员,也立刻反应过来,跪下齐声道,“陛下大喜!” 明珠很满意,摸了一把下巴上并不存在的胡子,乐呵呵道,“同喜同喜,昭儿年轻气盛,非要隐姓埋名去与同龄人试探自己的水准,朕也是刚刚才知道。也幸亏成绩还不错,不然估计就不敢告诉朕了,哈哈!”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陛下此刻有多高兴,自然不会去触他霉头,因此好话不要命的夸。 也是嘛,要是自家孩子,不拘闺女还是儿子,别说是状元了,只要能进前三甲,都能烧香拜佛的敬告祖宗! 那可是在全国各地的同龄人中脱颖而出,可不是大喜事一桩? 于是继有史以来、年纪最小、天才少年、大三元、女状元这些名头之后,赵州,哦不,是周昭的皇室公主身份,又让她的名气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 百姓一边津津有味的议论她的传奇故事,一边感叹皇家人出手就是不一般,不鸣则已,一鸣就要惊人。至于质疑她作弊?人家是偷偷隐姓埋名的参加的,陛下也是在结果出来后才知道的好吗? 反正不管怎么说,这一次周昭是扬名天下了。 而明珠也没有因为周昭是自己的女儿就如何优待,依然如历届的三甲一般,都打发到地方上去任职,检验他们的真才实学。并且,给周昭分配的还是有名的贫困县,因为地势原因,一直富不起来,比之其他地方要落后很多。 但周昭上任后,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她的能力不是浪得虚名的。平县地势多山地丘陵,不利耕种,当地百姓也只能守着少许的平地耕作。周昭用一年时间考察了当地的地势、地质特点,引进并改良南方的梯田模式,改变了地势不利的情况。又引进适合本地种植的果树,在山上种植。而后教导他们酿制果子酒。 第一年,没有任何改变。第二年百姓精神面貌好了许多,积极劳作,漫山遍野种满了各种果树。第三年果树结果不多,当地人建造酒坊,拿这些果子实验制作果子酒。第四年,平县果子酒销往周边县郡。其独特的口味,晶莹剔透的颜色,都引得达官贵人、文人墨客们的追捧。 在周昭一首文采绚丽至极的果林赋传遍天下之后,许多文人学子争相来此,领略她口中的果林盛景。这些人来了之后,写诗作赋,又把平县的果林与果酒推上了一个新的高度。 至此,平县闻名下,与名气相对应的便是这里畅销天下的果子酒。 四年时间,把一个落后贫穷的县城,变成一个富饶闻名的胜地,这样的能力,足以证明周昭的实力。 原本应该六年的任期,明珠却在四年后就把她调回去了。因为,他要立继承人了。 周昭回朝的第二天,明珠就向文武百官宣布,他要立长公主周昭为大周的继承人,入住东宫,是为太女。 此言一出,百官既惊讶,又不觉得意外。惊讶是因为没想到陛下竟然真的打破历朝历代的规矩,把皇位传给女子。不意外是因为,陛下先前所做的种种事情,不都是为了这一刻吗?聪明的人已经有过这种猜测,只不过这一天真的到来时,却还是觉得意外。 事情比明珠想象的要顺利,他都已经做好要强硬说服他们的准备,没想到百官居然就这么接受了。 不过想想也不觉得意外,他先前已经做了那么多铺垫,又是鼓励女子参加科考,又是允许女子为官的,甚至不惜以身作则,带头“离婚”,让妃子再嫁……做了这么多,终于让他看到了成效。 当然,也有百姓开智,随着读书科举的女子越来越多,传统的封建思想逐渐受到冲击,女权意识开始觉醒。女人不愿意依附在男人背后,相夫教子,恪守女戒,还要为自己的丈夫张罗小妾…… 去年的时候,便有一个女子在科考文章中倡议,应该废除三妻四妾制,男人应该与女人一样,在婚姻中保持忠诚。 此文一出,天下哗然,不过明珠没有过问,他打算把这件事留到周昭继位后,让她解决。她若是能解决,估计天下女子都会感激她,如此便不费吹灰之力的得到了半数人的支持。 顺利立下储君,明珠把周昭带在身边,言传身教的教导她为君为帝之道,更是向她传达了后世的一些先进思想,毕竟百姓开智已是大势所趋,女权思想已经兴起,那人权觉醒还会远吗?与其到时候被人推翻封建统治,不如他们自己改革,保留皇室,做个吉祥物也不错。 在确认周昭能独当一面后,明珠就放心的退位当太上皇去了。 周昭继位,年号永康,林胜男为相。 永康二年,昭帝废除三妻四妾制,令天下女子拥戴。 永康五年,昭帝提出改革朝政制度,在六部之上设立三省,将政、军、财三者分家。 永康七年,昭帝逐渐放手权利,将部分权利转移给三省。 永康八年,昭帝提出民主选举制。 …… 永昌十一年,历经周询,周昭,周冕三朝皇帝的努力,大周实现了从君主独裁到民主法治的转变。 后代在记载这段历史的时候,无不称赞三位皇帝的壮举。而成帝周询,被称作历史上最像穿越者的皇帝。 还有一些人说,周询可能是女穿男…… 第45章 穿进男频修仙文之后1 明珠这次在穿越前,系统给她看了一本书,但是她看了个开头就看不下去了,无他,只因这是一部种马文。 系统说,“相信我,你应该好好看,因为你下个世界就是穿进这本书里。” 系统都这样说了,明珠自然要打起精神好好看。只是她一边看一边吐槽,“系统你没搞错?这剧情合理吗?完全没有逻辑嘛!全是为了爽而爽,反派配角智商低到令人发指,关键是主角也这么智障……” 这本书将近六百万字,但是系统说了她要穿进这本书里,所以明珠认认真真的全部看下来了,不敢敷衍。总结来说,《绝色仙途》是一本无节操无下限肉香四溢的种马修仙文,废柴逆袭流男主,气运冲天,金手指大开,一路打脸升级收妹子,最终一统三界,坐拥群美…… 各路配角很多,美人也很多,剧情也够爽,反正就是不断升级打脸捡宝换地图,最普通的男频种马文套路。 虽然无力吐槽,但本着职业道德,明珠还是问系统,“怎么着?这回是穿谁?是被男主一路打压的反派,还是因为有眼无珠提出退婚最后被打脸的未婚妻?感觉这里面除了男主,都挺悲惨的。” 也是,既然是主角光环大开的种马文,那男主就是唯一的主角。而做为女主角存在的众美人,并没有享受到主角待遇,反而像是男主的战利品。更别说除此之外的反派、配角、小弟们,反正不是送人头就是送机缘。在正常人看来,自然不算是顺遂的人生。所以明珠才有此一问,因为不管是哪个配角,好像都有不甘心的理由。 系统没搭话,只是说,“你去了就知道了。对了,这次你的金手指就是男主角那种逆天的气运,别到时候找不到,说我没给你发!” 说完,不等明珠再问什么,就直接把人给送进任务世界了。 明珠醒来的时候,只觉得全身像是被撕裂重组一般,痛到无法呼吸。而脑袋也像被什么东西在捶打,然后脑海里又突然多了一段记忆。这记忆量太过庞大,导致他一下子被冲晕了过去。 不知多久,明珠才幽幽转醒,身体的疼痛已经好转,但脑子还是一抽一抽的疼。这疼不是因为接收记忆的后遗症,而是因为他知道了自己此刻的身份。 他穿成了《绝色仙途》的主角林青川。 是的,就是那个一路打脸升级收妹子,但凡书里的漂亮女性角色全都跟他有一腿的种马男猪脚! 难怪来之前系统不肯告诉他会穿成谁,还说他的金手指就是男猪脚那种逆天的气运。原来是穿成男主角本人了! 系统你还能再坑点吗! 不过按明珠此刻接收的记忆,却又跟《绝色仙途》里看到的不一样。在林青川的记忆里,他这一辈子过的十分苦逼,天生五灵根的废柴,修炼缓慢,一直毫无进展,炼器炼丹制符也不成。从知道自己资质的那天起,他已经被定下了未来的人生,大约就像其他废灵根的族人一样,打理家族产业,到了年纪与其他家族联姻传宗接代…… 这样的生活不是他想要的,于是他抱着不服输的念头,以五灵根的资质拼命修炼,只要在十八岁之前达到练气六层,他就有机会留在族中继续修炼。 说起来,他运气很好,总是能发现意想不到的宝物。坊市捡漏得到最适合五灵根修炼的神级功法;被罚祠堂触发先祖残念,得到一滴仙祖真血;秘境偶遇一只不知名的灵兽竟然是传说中的神兽;连平地摔跤都能得到空间神器…… 只是,这么多的机缘他却永远也守不住,五灵根功法被一个神秘女子抢走,她说这是他欠她的。仙祖真血在即将落到他手中的那一刻,被突然出现的堂兄截走,并说他是家族的罪人,以后会连累全族因他而灭。还有神兽也被一个素未谋面的人抢去,空间神器倒是保住了,这也是他能一直逃命活下去的原因。只是最后也是因为空间的事被全修真界追杀,只因有人透露了他有空间的事…… 最终他被修真界围杀,身死道消,空间也被人夺走,能找到系统,也是因为他还有最后一丝气运庇护…… 对了,他在死后看到了《绝色仙途》这本书,瞬间觉得这才应该是他本来的人生,于是他的愿望就是——征服美人、收服小弟、打脸反派、制霸三界! 明珠脑袋一抽一抽的疼,这愿望他真实现不了。不说其他的,只征服美人这一条他就做不到。让他一个灵魂是妹子的人怎么去征服美人? 明珠来的时间不算晚,差不多是剧情刚刚开始的时候,不过他的未婚妻李雪儿已经来退过婚了。因为他的五灵根废柴资质,配不上对方的单灵根,因此他被退婚是所有人都预料之中的事。只有他自己觉得受到了莫大的侮辱,在退婚现场喊出一句莫欺少年穷,然后跑掉了。然后回到自己的院子后疯狂练功,结果因为急功近利,而损伤了经脉,修为还倒退到了炼气三层。 明珠来的时候感受到的疼痛,就是经脉损伤所致。现在已经感觉不到痛了,大约是被人喂了药。不过疼痛虽然消除了,经脉的损伤却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好得了的。 原著中,林青川便是因为这次的伤,出去找灵药,然后在坊市遇到了属于自己的五灵根功法,不过记忆中却被一个女子抢走了。 明珠正思考着,门忽然被推开,外头走进来一个容貌清纯的漂亮姑娘。接收了原主的记忆,明珠立刻认出来这是原主的贴身侍女漪莲。 每一个种马男主身边总会有一个不离不弃的青梅侍女,在他起于微末时便生死相随,她看似普通,却注定不会平凡。不管男主飞多高,身边必会留有她的位置,以此彰显他的重情重义。 林青川身边的漪莲,便是这种设定,原著中说她是被林青川的母亲从外头救回来,因此对林青川是忠心耿耿。 漪莲看到明珠醒来,立刻惊喜道,“少爷,您醒了。” 明珠嗯了一声,“我是怎么了?” 漪莲咬了咬唇,面色带着溢于言表的心疼,她知道少爷一定发现了自己修为倒退的事,现在却这样问,一定是不敢接收这个事实。 她强颜欢笑的安慰道,“少爷不要担心,只要养好身体,修为还会慢慢练回来的。” 天知道少爷为了在十八岁之前修炼到炼气六层,有多努力的去练功,眼看着就要突破第六层了,却在这时候修为倒退。再过三个月就是最后期限了,少爷的情况又跟别人不一样,他修炼需要付出别人十倍百倍的努力,三个月修练到炼气六层,谈何容易? 她却是误会明珠了,明珠想问的是他身上怎么不疼了。自从林青川的母亲去世后,林青川的五灵根废柴资质,便不被族中重视,修炼资源少的可怜,甚至还经常被克扣。不可能拿出效果这么好的回春丹,为他疗伤。 闻言,漪莲咬唇垂首,摇了摇头,“少爷别问了,您好好养伤。漪莲以后可能不能在您身边伺候了。” 明珠一怔,随即便想到什么,原著里在林青川昏迷后,漪莲担忧不已,正好碰到林青川的堂兄林青城,林青城一直嫉妒林青川有这么一个貌美的丫头,早就动心想把她要过去,只是林青川主仆不同意。这一次他便是趁火打劫,以一颗回春丹为饵,让漪莲答应去他那里。 不过原著里没有明珠接收记忆这茬,所以林青川也没能昏过去,自然是出面阻止了。可现在因为明珠的昏迷,漪莲为了林青川便咬牙答应了。 于是明珠问漪莲,“你是不是答应了二哥什么?” 漪莲猛然抬头,惊讶道,“少爷怎么知道?” 看她这反应,明珠便知自己猜对了,正要说什么,外头忽然传来一阵嘈杂声,“六弟,听说你练功出了岔子,修为倒退,二哥过来看看乐子,顺便接走我的美人。” 正是林青城的声音。 明珠还没说什么,漪莲满面坚贞的对他表态,“少爷您放心,漪莲生是您的人,死是您的鬼,绝不会让二少爷得逞的!” 明珠:“……” 这个时候,林青城已经推门而入。修士大多长相俊美,这个林青城也不例外。剑眉星目,面如冠玉,只除了看林青川的眼神有些阴鸷,算的上是一个谪仙般的人物。 修真者耳清目明,漪莲那些话被他听入耳中,却没有说什么,只嘴角讥诮的看着明珠,“我还当受了多重的伤呢,原来没死啊!真是可惜了,像你这种废物活着也是浪费资源,还不如趁早死了算了。” 明珠还没说话,漪莲气的满脸通红,“二少爷说话客气点,我家少爷再怎么说也是你的弟弟!” 林青城笑的有些玩味,“很快就不是了,”他忽然靠近漪莲,“包括你也是,现在,你家少爷是我,不是他。” 漪莲这才想起,她为了求一颗回春丹已经答应去伺候二少爷了。她面色一白,有些慌乱的去看自家少爷,却发现他并没有动怒,而是面色平静的看着二少爷。 准确的说,明珠是在看林青城的头顶,鲜红刺目的“重生者”三个字,别人都看不见么? 第46章 穿进男频修仙文之后2 林青城上辈子在林家被灭时身亡,那时他才刚刚结丹出关。他在林家同辈中,资质算是不错的,修炼的速度也是同辈中的佼佼者。作为族中同辈第一个结丹的,他并没有感到有多高兴,因为在他之上,还有一个妖孽一般的林青川。 前十八年做为五灵根的废柴,在林家并不受重视,然而却在十八岁之后,突然让所有人刮目相看。林青川十八岁筑基,十八岁结丹,二十岁成为修真界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元婴真人。三十岁化神,不到四十便步入大乘…… 这样恐怖的修炼速度,整个修真界再找不出来第二个。包括那些各大宗门被吹嘘成天人的天之骄子,也没有一个能比的上他的。 这样的人,本该是林家的骄傲,可是因为他少年时不被家族重视,在他最落魄被退婚时,林家也没有人出来给他主持公道,因此他心里对林家没有半分好感。而且以林青川睚眦必报的性格,变强之后没有对林家进行报复,都是看在林家先祖给了他一滴仙人精血的份上。 林家不是不后悔,没有在他少年时给予他更多的帮助,让他与林家结下情分。但林青城看的清楚,林青川此人心胸狭窄,自私自利,除非把他当祖宗供起来,不然怎么对他好都没用。 事实证明,确实如此,林青川在强大之后,就与林家脱离了关系,再也没回来过。他越来越强,已经成了所有人都仰望的存在,渺小的林家自然不会被他放在眼里。 只是林家人却都以他为荣,林家上下提起他都是与有荣焉的样子,族长族老们都相信,血缘是割不断的,林青川身上流着林家的血,再怎么着也不会忘了根。 林青城即便不想承认,但其实心底也隐隐的以他为豪,因为他们同宗同族,这是一个家族无法磨灭的烙印。 只是,所有人都不知道,林青川真的没把林家当做自己的根。 那一夜,无数的元婴高手围攻林家,就是为了逼林青川出来。族长被逼用血脉牵引联系到他,可是他却说,“林家?跟我有什么关系?” 那一刻,所有的林家人错愕的神情,林青城能记一辈子。 找不到林青川的那些人,一怒之下灭了林家,至死,林青川都没有回来。林家甚至不知道灭了他们的是什么人。 林家从来没有享受过林青川带来的半分好处,却被他连累,满族被灭。林青城回想起这些,眼里的杀意几乎要把明珠射穿,宽袍下的手,紧握成拳,手背青筋暴起。 明珠心头一跳,还真怕林青城就此杀了他。眼下的他可没有还手之力。 不过,最终林青城还是忍住了,因为,林家祖训:同族禁止自相残杀。 他闭了闭眼,再睁开,眼神已恢复平静,“六弟可知,你的侍女为了救你,用一颗回春丹把她送给我了?” 即便知道林青川未来的成就,林青城此刻也不想讨好他。注定养不熟的白眼狼,何必费心交好?不仅不会与他交好,还要让他早些离开林家。这一世,林家不想再与他有任何瓜葛,他强大也好,忘恩也罢,都随他去。林家的荣辱兴亡,他自己会一力承担。 以林青城对他这个六弟两世的了解,他是一个冲动易激怒,没有实力,自尊心却比天还高的人。他此番这样说,对方必然会动怒,为他的侍女出头。到时候争执一番,再顺理成章让父亲把他关进祠堂,引出先祖残念。 是了,林青城打的便是这样的主意,林青川不是觉得自己跟林家没有关系吗?那林家的仙祖真血他也不要拿了,还给林家好了。 他自己先前去了祠堂,但费劲心思也没有召唤出仙祖残念。若必然,又何必忍住仇恨,来激怒林青川。只要他把真血还回来,他害林家满门的事……便一笔勾销。 然而让他意外的是,林青川竟然没有动怒,听到他“乘人之危”抢走了他的丫鬟,他脸上也平静如初,甚至点了点头,对漪莲说,“漪莲,既然如此,你便跟二哥去。” 不止林青城,连漪莲都是十分震惊,“少爷……” 明珠自顾自说道,“你不用担心我,去了二哥那里,好好修炼,他院里比我这的资源好,待遇也好……” 漪莲有些不敢相信,“少爷,漪莲岂是贪图荣华富贵之人?” “你别急,先听我说完,”明珠话音一转,“二哥他没有恶意,他练的是林家的烈阳决,元婴之前不可泄了元阳,所以你不用担心他会对你做什么。你去那里是安全的,同时还可以利用他院子里充足的灵气修炼,还有灵石丹药拿,你省着点用,接济我点也是极好的。” 漪莲恍然大悟,原来少爷打的是这样的主意。也是哦,之前二少爷老是出言调戏她,她还以为二少爷要了她去是做妾,却忘了二少爷练的是烈阳决。于是漪莲高兴的答应了,“好的少爷,我去二少爷那里,给你省灵石丹药!” 这主仆两人就这样旁若无人的定下了如何坑二少爷的计划,还是当着二少爷的面。 林青城面色青黑,他不知道哪里出了错,林青川竟然没有愤怒的反抗他,反而这样巧妙的化解了这件事。此刻不管他带不带走漪莲,都是他落了下风。 不过重活一世,林青城也不是过去没脑子只会意气用事的人了,漪莲他还是要带走的,毕竟她的身世不一般。以后林家有难,未尝不需要她背后那人的帮忙。漪莲可不是林青川这种冷血的白眼狼。 今日激怒林青川的事情不顺利,林青城也没有再做什么,过犹不及,林青川在林家还要待一段时间,总能找机会让他去祠堂。 林青城正欲带着漪莲离开,明珠在背后又开口了,“二哥好心来看弟弟,怎么能空着手来呢?好歹也接济弟弟一点灵石?我这伤靠自己可好不了了。” 林青城心中微微意外,林青川从来不是会求人的性子,因为他觉得那样低三下四的会伤了他脆弱的自尊心。此刻却这样开口,如何不让林青城惊讶。然他面上却讥诮道,“怎么?六弟已经穷到问二哥借灵石了?” 明珠却并不在意他的讥讽,林青城这个人别扭的很,虽然嘴巴不讨人喜欢,但还是有些底线在的。不管怎么说,一个心里有家族观念的人,再怎么着也比书中男猪脚那种自私自利的人要可爱的多。 他嬉皮笑脸的凑到林青城面前,“二哥就可怜可怜弟弟呗,借点灵石给我,大不了买了好东西分你一些?” 林青城心中的怪异感更重了,他实在难以想象林青川会用这种语气跟他说话。恍惚中竟然下意识的就从储物戒里拿出一些袋灵石递给他。 明珠眼疾手快的收到自己储物袋里,眉开眼笑道,“谢谢二哥!二哥果然还是关心弟弟的!” 林青城这才发觉自己干了什么蠢事,有心想收回来,却又说不出这种话。 算了算了,给就给,就当,就当……给了路边的叫花子! 林青城走后,明珠看着天色还早,揣着新鲜到手的灵石去了坊市,他打算先把属于原主的功法弄到手。身处修真界,没有实力就什么都不是。不管家族还是宗门,都不能给你完全的庇护,只有自己强大了,才能真正的安全。 到了坊市,明珠终于感受到了系统所说的强大的气运。他明明只是漫无目的的瞎逛,却总是会有强烈的感觉告诉他,他应该买这个,他应该买那个。而更幸运的是,他比原主有钱,林青城刚给了他一袋灵石,因此他可以把自己想买的东西都买了。而不是不像原主那般,囊中羞涩,只能买对自己感应更强的那一个。 因此一路走来,明珠收获颇丰,认识的不认识的买了一堆。正走着,他心中那股强烈的感觉又来了。于是他顺着方向看去,在一个不起眼的摊位上、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躺着一枚不起眼的玉简。 明珠便知,这就是他要找的功法了。 他蹲下身子,拿起那枚玉简,问摊主,“这个怎么卖?” 摊主头也不抬的漫天要价,“五十块下品灵石。” 对于明珠来说,五十块灵石买一个适合自己的神级功法,那是相当划算的。因此他没有像记忆中那样跟摊主讨价还价,准备直接搁下灵石走人。这样就不会被那个神秘女子截胡了? 然而他刚刚这样想完,一阵香风吹过,他手中一凉,玉简没了,同时摊主手里多了一百块灵石。一个清冷的女声从明珠身后传来,“这枚玉简,我要了。” 防不胜防啊,明珠无奈起身,朝身后的女子看去。女子一袭白衣,负剑而立,气质清冷,容貌隐在雾中,若隐若现,叫人看不清楚。只是那头顶上跟林青城如出一辙的重生者三个字,清晰可见。 又一个重生者,明珠从林青川的记忆里已经知道这些人有问题,此刻也不惊讶。他虽然只有练气三层,但眼力还是有的,自然知道这女子修为远在他之上。 不过明珠本也没打算再抢,他只是想起原主那个征服美人的奇葩愿望,因此叹了一口气,颇有些无奈的语气道,“好,给你给你,这是我欠你的。” 原本这句话是美人的台词,此刻林青川却替她说了出来,因此美人目光一寒,“你什么意思?” 第47章 穿进男频修仙文之后3 风雪衣此人,清冷孤傲,一心向道,虽然她也是五灵根,但却因为是天生剑灵体,最适合以剑入道。原著里,她被誉为修真界第一美女,但却因为冷若冰雪的性格,让人只可远观不可亵玩。这样清高的一个人,是绝不可能与人共侍一夫的。 或许是作者把她描写的太美好了,性格又是那样的孤傲,不会甘心做男主后宫的一员。但是作者写出这样一个人物,便是要把她当做男主的后宫的。所以最终的结果是,作者也难以自圆其说了,于是就出了昏招。男主中了一种毒,兽性大发,神智不清的情况下强了风雪衣。 这样一来,既把风雪衣收进了男主的后宫,又没有损害两人的人设。男主还是那个风流而不下流,招花惹草却不会对女人用强的磊落形象,毕竟他强风雪衣也是因为中毒了嘛!而风雪衣呢,既然已经发生关系了,而且是跟天赋异禀的种马男主发生关系,那自然而然的会渐渐倾心于他。 原著里,风雪衣因为受辱,追杀了男主一段时间,却误打误撞,最终还是折服在他的魅力之下。 而重生之后的风雪衣,没有了主角光环弱化智商的影响,脑子清醒多了,她始终想不明白自己怎么会爱上一个强迫她的男人?还是跟众多女人共享一个。越想,对林青川就越是恨的牙痒痒。然后就想做点什么报复回去。 明珠不难理解她的想法,对于她在原著里的遭遇,也十分同情。如果林青川的意志坚定一点,那就不会对她用强,只能说他潜意识里还是对美人有想法,所以才会出现那样的结果。 只是当这个渣男变成了他自己,明珠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了。他淡淡笑了一下,“就是字面上的意思。雪衣,这是我欠你的,我上辈子自认没有亏欠谁,唯一亏欠过的就是你。纵然是中了毒,也不是我可以欺负你的理由。幸好现在一切都还没有发生,这五行诀便当做我对你伤害的补偿,从此以后,你我各自安好,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好不好?” 明珠选择坦白,也是因为对面的人是风雪衣,换个人他肯定不会这样说。不过就算不坦白,那些重生的人也依然会察觉到,毕竟他内里的灵魂已经变了,再做不出原主的那副做派,明眼人大概都能看出来。与其让人怀疑他被夺舍了,还不如让他们以为,他跟他们一样也是重生的。 他说完,重生回来的风雪衣如遭雷击,僵硬的看着他,“你……” 明珠顺势点头,“没错,我们都一样。”都是重生的。 风雪衣讶然,“你怎么知道我……”重生了。 明珠道,“因为这个时候的你是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但你现在偏偏出现了。” 风雪衣沉默,是的,如果不是重生,她终其一生也不可能会踏足这里。 两人相对无言,明珠在等着她表态。半天,风雪衣才冷声道,“不要以为你这样说我就会原谅你!” 明珠无奈的笑了笑,“你高兴就好,我也不求你原谅我。只希望这辈子没有我的伤害,你能走的更远。” 风雪衣心里惊讶,不一样了,真的不一样了,现在她面前的林青川,是那么的陌生,明明还是记忆里的那张面孔,却让她觉得第一次见到一般。 事实上,在来这里之前,风雪衣有想过就此杀了林青川,以绝后患。可是在见了他之后,她竟然兴不起这个念头了。只要她一动杀意,心里就隐隐有个声音告诉她:杀不得,杀不得…… 风雪衣心惊不已,修道之人在修炼到一定程度后,会对天道法则有所感应,她又是重生之人,神识更加敏锐,不可能被人为的误导暗示,所以那个感应应该是天道的警示。 天道说林青川杀不得…… 风雪衣忽然之间,仿佛明白了什么。上一世林青川一路风起云涌,机缘不断,就算会遇到挫折,也会很快崛起。成长速度之快,犹如天助。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风雪衣心头震惊,目光复杂的看着他,最后没说什么,转身离开了。 明珠没看明白她最后那一眼是什么意思,摸了摸鼻子,也打道回府了。 半路上,他莫名其妙的跌了一脚,脑袋磕在一块巴掌大的石子上,然后沁出的血珠染在了石头上,石头顿时化作一道白光冲进了他的脑袋。 明珠:“……” 猪脚气运果然不是吹的,刚错过了一个神级功法,天道马上就给他补了另外一个,林青川不会是天道的私生子? 第48章 穿进男频修仙文之后4 明珠晕晕乎乎的回了林家,马上查看他这次的收获。其他东西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先把冲进他脑海里那一道白光弄清楚。 明珠盘腿而坐,五心朝天,放空思绪,把注意力放在识海中。慢慢的,他就“看到”自己识海中央,有一颗嫩绿色的种子,饱满圆润,绿如晶玉,让人望之亲切。 明珠翻遍原主所有的记忆,并没有发现这颗种子的资料。 在他得到这颗种子的一瞬间,就莫名知道了一种修炼方法,灵气运转路线清晰的印在他脑海中,有些像叶子的脉络,但又比那个更加复杂一些。 他下意识的就按这种方法修炼起来,温润柔和的灵气,仿佛带着某种治愈的效果,在他体内运转。灵气所过之处,受伤的经脉逐渐被修复,然后又被加固、拓展……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从这种飘然欲仙的状态中苏醒过来。 一睁眼,就闻到一股恶臭,还是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明珠连忙掐了几个清尘术,又换了衣服,把自己收拾干净。房间里,那种味道经久不散,令人窒息,明珠打开窗户,又掐了几个清风决,才让室内的空气流通出去。 这个时候,他查看自己的修为,已经是练气六层了。 作为一个五灵根的废柴,一夜之间连跳三层,他绝对比原著中的猪脚还要妖孽!只是不知他脑海里的种子究竟是什么,他那个莫名其妙的功法又是什么。 不过左右是对他有益的,即便不知道,也没关系。先修炼着,等境界够了,说不定他就知道了。 明珠又整理了之前在坊市上捡漏的那些东西,想了想,便出门去了族学。 林家族学,是专门教导林家子弟修炼之所,族学中人几乎都是林家嫡系和旁系子弟。也有少数是投靠林家的门客后代。族学之中按资质和等级分配修炼资源。林青川作为五灵根的废柴,一直拿的都是最低等的那一类资源。 其实严格来说,林青川并不是林家人,林家只能算他的外家。他的母亲林明月是林家二长老的女儿,本来资质悟性都是绝佳,是她那一代的佼佼者,被赋予了最多的期待。只是没想到,林明月在结丹后出去历练,再回来,却是大着肚子。 为什么修真界一直是男修比女修强?就是因为女修有生孩子这一劫难。修士孕育孩子,那当真是拿精血修为来孕育,元婴期以下的女修生完孩子,大多都会修为倒退,资质悟性方面也可能会受到影响。而元婴以上,虽然能控制住孩子对自身的损伤,但同时这时候的她们根本就是极难有孕。 所以作为林家新一代的天之骄女,林明月未及结婴就怀了孕,甚至孩子的生父都不详,林家长辈们的震怒可想而知。 后来林青川出生,测出是五灵根之后,这母子俩彻底被林家放弃了。虽然不短他们吃穿用度,但所有长辈看到他们都是惋惜不已。 二长老更是一度扬言要跟林明月断绝关系,曾经对她有多期望,后来就对她有多失望。 陷入爱情的林明月固执己见,一心等待她爱的男子来接她,可是直到死都没有等到他来。 在林青川幼时的记忆中,他的母亲总是在向他描述,他的父亲有多强大,有多俊美,他们的相遇有多美好…… 林青川一开始还期待过,只是后来一直都没见到过这个传说中的父亲,于是就不再抱有幻想,跟其他林家人一样,认为那不过是母亲的幻想,她其实是被人骗了。 然而看过原著的明珠却知道,林明月没有说谎,他父亲确实很强大,也很俊美,也确实深爱过她,只是那人不属于此界,在回去的时候又不小心出了意外,失去了这里的一段记忆。 然后直到男主步入大乘,飞升灵界的时候,才被人发现他身上具有那人的血脉,于是认祖归宗,拥有了一个牛气哄哄的身份背景。而他爹,就是灵界的至高强者。 没错呢,男主的身世就是这么牛叉。所有年少时的磨难,都不过是为了逆袭的时候更爽而已! 不过这是书上的情节,原主的记忆可没有这一出,因为他都没活到飞升灵界,就被全修真界围杀了。 灵界其实就是更高层次的修真界,所有修士在修炼到大乘,都会去往那里。那里的灵气更加浓郁,有利于高层次的修士修炼。不过对于男主来说,也不过是高级一点的地图罢了。他在书中一统三界,说的就是修真界、灵界与仙界。书中写到仙界就结束了,不知道再往上还有没有其他的,诸如神界之类的。 明珠到族学的时候,里面已经坐满了人,他左右看了看,一眼就看到人群中鹤立鸡群的林青城。作为这一代中的佼佼者,林青城向来是众星拱月般的存在,不过此刻他却有些冷漠,神情孤傲,让人不敢靠近,于是周围空出了一片空地。 明珠脸上挂着微笑,走到他身边,扬脸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笑容,“二哥!” 林青城差点被他一口大白牙晃瞎了眼,待看清是他,眼神中又涌上一层暗色,定定的看着他,继而收回目光,冷哼一声,没搭理他。 明珠却不介意,像是毫无察觉似的站到他旁边,又笑了一声,“二哥,你有没有看出来我今天有什么变化?”他像是小孩子得到什么新奇的东西,急于向他展示一般,目光单纯而又欣喜。 林青城下意识的看去,这一看却让他心里一惊。他昨天见林青川的时候,对方还只是练气三层,并且经脉俱毁,现在只不过一日未见,对方却已经炼气六层了! 绕是林青城两世为人,也不禁变了脸色,“你,你是怎么做到的?” 明珠笑了笑,“这还是多亏了二哥你啊,若不是二哥借给我灵石,我也买不了这些好东西,更别说提升修为了。二哥你放心,你那一份我给你留着呢!” 林青城目光震惊又复杂的看着他。绕是上辈子已经听说了这个弟弟机缘逆天,可真真正正的看在眼里的时候,还是如此的震撼。 凭什么,凭什么这样自私自利眼睁睁看着全族被灭的无情之人,都能得上天眷顾?而他却连林家先祖的庇护都都得不到?一瞬间,林青城眼中染上了一层厉色,眼神幽黑瘆人。 明珠感受他的情绪波动,却没有躲,只是定定的看着他。片刻之后,林青城身上暴虐的灵气安静下来。他看着明珠,目光平静,神情依然孤傲,“六弟自己留着,二哥不需要。” 每个人缘法不同,林青川有他的阳关道,他自有他的独木桥,或许不如对方的路宽敞,但就算没路,他也要劈出一条通天之道来! 一瞬间,林青城身上的气息一变,周围的灵气迅速朝他涌来,在他头顶形成一个灵气漩涡。 明珠反应快,立刻拉着呆愣的众人离开,神识传音道,“悄悄离开,他要筑基了!” 一瞬间,在场之人又是羡慕又是嫉妒,只是不等他们多想,凌空多了几只手,把他们一个一个的扔到了门外。族中长老出面,为林青城护法,并摆下聚灵阵,助林青城一臂之力。 明珠因为离开的及时,没有向其他人那样被扔出来。院中一片哀嚎声,忽然一道威严的声音传到他们耳边,“不得喧哗!” 院中瞬间一片静谧。有些聪明的已经席地而坐,感悟林青城筑基时的法则变化。明珠想了想,悄悄离开了这间院子。 他去了林家祠堂,这时候所有人都在围观林青城筑基,也没有人关注这边。所以他很轻易的就进去了。 祠堂里供奉着林家历代先祖的灵牌,以及林家所有子嗣的命碑。命碑碎裂,则代表着人亡。 明珠进去之后,都不需要多说,强烈的感应让他往前走去。忽然,一道金光朝他直射而来。明珠早有准备,立刻拿出一个玉瓶,将其接住。 “咦?” 一道缥缈的声音突兀的出现在祠堂中,不用想,也知道是林家的那位仙祖。 明珠对着祠堂上空若隐若现的人影拜道,“林家第七百二十三代孙林青川,拜见老祖。” “不错,不错,遇事不慌,沉着冷静,是我林家的好苗子。”先祖饶有兴味道,“不过,你怎么不直接炼化我给你的东西?那可是宝贝啊,还是说,你怕我害你?” 明珠笑了一声,“不敢,仙祖的一滴真血,青川自然知道它的价值。只是好东西还要送到合适的人手中。” 那缕残念更好奇了,“你打算给谁?” 明珠道,“先祖感应一下便知。” 闻言,那位仅存一缕残念的先祖,闭眼感应了一下,忽然笑道,“不错,也是一颗好苗子,不过是筑基,却能引发天地异象。” 明珠自然知道老祖会赞成给林青城,毕竟在原主的记忆中,确实是被林青城截胡了。既然能被他截走,说明先祖也是认可他的。 先祖只剩一缕残念,没有支撑多久,临消散前,留下了一句,“不贪不躁,不嗔不喜,我更看好你。” 明珠笑了一声,转身出了祠堂。 他想把这个所谓的林家仙祖真血给林青城,并不是心血来潮,而是计划好的。原主的愿望有收服小弟,打脸反派,林青城作为同族,明珠自然不可能把他当反派,所以只能当做小弟收了。林青城两世为人的心结,一是仙祖真血,一是原主害林家灭亡。明珠想解除他这两个心结并不难,只要把真血给他便是。左右他也用不着这东西了。 林青城筑基引发的祥云异象,让林家都轰动了,都在围观,族长与一众长老都是掩饰不住的惊喜,直道林家崛起有望。 明珠悄悄的站在人群之外,打开手中的玉瓶,手腕微微一动,低声道了一声“去”,然后先祖精血瞬间急射而去,穿过墙体,进入林青城的身体里。 那样金色的一道光,族长与众长老不可能看不到,只是那金光速度太快,他们都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进了林青城的身体。 不过看着那金光气息纯净,隐隐的还有一股亲切感,不像是邪物,所以族长他们才没有暴怒,而是先用神识检查了一遍林青城的身体,见他没出什么意外。才回头跟林青川等人算账。 “刚才那道金光是谁扔的?” 第49章 穿进男频修仙文之后5 院中之人都是一愣,不知道长老在问什么,唯有明珠不慌不忙道,“回族长,青川看到那金光是从林家祠堂飞出来的。” 族长似是想到什么,表情一喜,“当真?” 明珠十分肯定的点点头,“当真,青川看的清清楚楚!” 族长仰天大笑,“好,好,好,天佑我林家!” 其他长老纷纷询问他究竟是怎么回事,族长抬手布下结界,几人在里面说着什么。 院中的林家子弟都是一脸茫然,唯有明珠大约能猜到族长在说什么,无非是仙祖真血的来历。他对这些不敢兴趣,见无人注意,便悄悄离开了。 他去了林青城的院子,找到漪莲。 “少爷,您怎么来了?” 漪莲一看到他就十分欢喜,明珠自是能感觉到她对他十二分的真心,因此笑了笑,“我来给你送点好东西。” “什么东西啊?少爷你留着用便好,不用担心漪莲。我在二少爷院子里修炼的挺好,这边灵气充足,用不到灵石和丹药的。对了,这是二少爷昨日给我的这个季度的修炼资源,少爷你拿去用……” 林家不过是一个没落的小家族,底蕴有限,灵气最充裕的地方,也比不过那些名门大派的外围。所以漪莲说的用不着灵石丹药的话,显然是安慰他的,好让他安心接受她的接济。明珠心里明白,面上却从善如流的答应,“行,我就不跟你客气了。” 漪莲见他收了,立刻高兴起来,明珠却又道,“我收了你的,你也要收下我的,这是我给你的礼物,再过几天便是你十七岁的生辰了,我怕万一临时闭关给错过了,所以提前给你。” 漪莲又惊又喜,她跟了少爷十年,还是第一次收到他的礼物,高兴之余又有些忐忑,“少爷,你现在手头不宽裕,不用如此惦记漪莲的,您有这个心,漪莲就很高兴了。” “拿着,我第一次送你礼物,总不能送不出去?不过你现在还不能看,要等到生辰那天才可以,因为这是生辰礼物。” 漪莲连连点头,“好,我听少爷的!” 又说了一会儿,明珠又递给漪莲一个储物袋,“这个你帮我交给二哥。” “什么?” “我那天不是借他的灵石吗?说好买了东西分他一半的,你帮我转交给他。就当是他顺利筑基的贺礼了。你知道,我俩一见面就不对付,还是别在他高兴的时候扫兴了。” 漪莲不疑有他,忙答应下来,“少爷您放心,我一个定会转交给二少爷的!” 明珠笑了笑,温柔的看了看这个单纯的女孩,而后转身离开。 林青城从屋子里走出来,长身玉立,气质出尘,不急不缓的冲一众长辈行了一礼,道,“青城,幸不辱命。” 族长朗声大笑,“好,好,完美筑基,城儿你很好。” 筑基也分为几种,按品质不同可分为下品、中品、上品,而在上品之上,还有一个完美筑基。不用筑基丹,凭个人能力水到渠成的完成筑基。完美筑基打下的基础更坚实、稳固。修真界流传着一句老话:下品筑基,金丹封顶;中品筑基,元婴可期;上品筑基,大乘可期。完美筑基,飞升有望! 筑基的品质越高,以后走的就越远。现在林青城不到二十岁,便完美筑基,未来不可限量。 族长接受着来自其他长老的恭喜,脸上喜不自禁,他自己都没想到儿子会给他这么大的惊喜。 林青城无视周围艳羡的目光,环视一圈,没看到林青川的身影。他在筑基时,一道金色光芒飞到他体内。当时已是筑基的紧要关头,他分不出心神抵抗,只能顺势将其炼化。然后他的资质立刻被提升了几个等级,淬炼了身体,拓宽了经脉,连识海都扩大了几倍。甚至帮助他完美筑基。现在他的经脉里流淌的液体灵气,带着一丝金色,他现在还看不出有什么用,但显然金光给他的好处极大。 重活一世,他自然知道那金光是祠堂里的林家先祖精血,只是本该被林青川得到的精血,怎么会莫名其妙的跑到他身体里? 他直觉可能与林青川有关,有心想找他问一问,却被一众长辈拉着问话,只好先放下这个念头。 晚间,父亲跟他说起先祖真血的事,他才知晓,白天林青川说那真血是从祠堂里直接飞到他体内的。 “不可能!”林青城想都不想道,他去过祠堂无数次,根本无法唤醒先祖残念。上辈子林青川不过炼气六层,便被他选中,可见先祖不是看资质,而是在挑选他认为合适的,而林青川就是那个命定之人,这是属于林青川的机缘,绝不可能突然就变了注意选择他。 族长惊讶,“什么不可能?” 林青城没办法跟他解释重生的事,也没办法告诉他先祖真血是林青川的机缘,他含糊的应付过去,心里想着明日一定要找林青川问个明白。 别人都没看到从祠堂里飞出来,偏就他看到了,这绝对不可能是个巧合。他心里隐隐有个念头,说不定这就是林青川得到后又给他的,可是这样荒诞的念头他自己都不信。林青川那么想要实力,他怎么会放弃这个天大的机缘呢? 一夜辗转,林青城第二天一早,就去找了林青川,可是却发现他院子里没有人。问了下人,都说没看见他。林青城忙回自己的院子找漪莲,“你家少爷呢?” 漪莲惊讶,“少爷?不在他院子里吗?哦对了,昨天少爷来找我了,他让我把这个给你,说是给你的贺礼……” 不等漪莲说完,林青城一把夺过那只储物袋,里面有两个玉盒,一只装着化灵草,一只装着一枚延寿果。都是可遇不可求的极品。 绕是林青城两世为人,也只有眼热的份。然而此刻,他却没有过多关注,而是连忙打开了随盒子而放的一张纸,上面写了五个字—— “一笔勾销否?” 右下角还画了一个某人傻笑表情。 林青城忽然明白了,原来,重生的不止他一个,林青川他也是重生的。 林家修为最高的老祖宗已经大限将至,林家一直在寻找为他延寿的东西,这枚延寿果来的正是时候。老祖不死,又可以庇护林家五百年。而化形草,可以将多灵根者去掉一种灵根,双灵根变成单灵根,又为林家添一天才。这两样东西,不,还要加上给他的那一滴先祖精血,三样东西,可助林家更上一层楼。 那人拱手相赠,是为了抵消害林家灭亡的罪过吗? “一笔勾销,一笔勾销,呵!你想的美!” 林青城一把抓紧手中的信纸,手背青筋暴起,指甲几乎要掐进肉里,眼中更是一片暗色,几乎到了暴虐的边缘…… 然而,若是明珠在的话,一定能看到他头顶鲜红的“重生者”三个字,颜色慢慢转变了,从刺目的血红色,慢慢变成柔和清新的绿色…… 第50章 穿进男频修仙文之后6 明珠从空间里出来,外面一片风平浪静,昨天杀死的那只三阶妖兽,已经尸骨无存,只余下空气中一丝淡淡的血腥味。 他来十里荒原已经半个月了,白天找低阶妖兽打架磨炼自己,晚上就进空间打坐修炼。现在他的修为已经从炼气六层到了筑基初期。 对了,他的空间就是在来十里荒原的路上,摔了一跤,然后捡到的。空间里面灵气浓郁,几乎凝成实质。遍地奇珍异植,都是修真界难得一见的极品,而且年份久远。还有一冷一热两口灵泉,空间里与外界一比十的时间差……总之,就是修仙文猪脚标配的那种。 原著中十里荒原是个极其重要的副本,不过是在男主崭露头角之后才会到的地方。前期的成长期,男主大多是在门派中打脸。什么外门晋升内门啊,十年之约啊,宗门大比啊,反正都是男主比赛前不被人看好,比赛后啪啪打脸的剧情,明珠觉得没意思,所以就没按原著剧情走,而是提前到了十里荒原,一边修炼,一边打怪升级,顺便找一找原著中属于他的那些机缘。 不过,即便他没有按原著中那般加入门派走剧情,但作为携带着猪脚光环的猪脚本尊,各路要跟他产生交集的配角,还是在命运的驱使下,来到了十里荒原。 明珠打了一只三角犀牛,蹲在河边,用灵气控制着剥皮去骨,清洗干净。这是他自己琢磨出的一个训练灵力微控能力的方法。把灵力分成许多细微的丝状,既能灵活的运用灵气,如臂指使,又能增强神识,他练了一段时间,效果很好。 也或许是因为他本来就神识浩瀚如海的缘故,别人他就不知道这方法有没有用了。 他把牛皮扒下来,把肉和内脏分别清洗干净,然后用水灵气包围住一块牛肉,又骤然降温,将肉冰冻起来。然后又用金灵气化气为刀,将牛肉切成薄薄的片。与此同时,又从空间掏出锅,添上水,火灵气在锅底烧了起来。又放上自制的底料,不一会儿水开了,麻辣鲜香的味道就飘出来了。 对于明珠来说,别人觉得废柴的五灵根,在他眼里简直太有用了,简直是居家旅行必备之良器!唔,做饭的话,用起来十分方便。 明珠把切好的牛肉卷,还有牛百叶、牛小排放进锅里涮,配上他在酒楼买的果酒,边吃边喝,别提多滋润了。末了,觉得都是肉不好消化,还从空间里摘了几把青菜,涮着吃。 他的青菜是指——空间里那些上万年份的灵植,修真界万金难求、一出现能被人抢的头破血流的极品。因为太多,他也不打算炼丹,更不可能送给别人引人注意,所以就只能当青菜吃了。还别说,味道特别鲜美。 十里荒原被评为修真界四大险地之一,其危险程度可想而知。虽说是外围,但同样危机四伏。因此一般人进来,都是小心翼翼的蛰伏着,生怕一不小心卷入什么危险中。就算艺高人胆大,也没有明珠这样的,在这里大吃大喝,毫不避讳。甚至有妖兽被吸引过来,他还夹一些出来喂它们,“好好吃,吃饱了一会儿陪我干一架!” 其态度之嚣张,口气之狂妄,简直让看到的人想上去揍他! 不过被他喂的那个妖兽,当真十分听话,吃完了也不走,乖乖的在旁边等着。四阶妖兽,已经能听懂人言。听到那样挑衅的话语竟然没有发怒,当真让人惊掉了眼珠子。 明珠吃饱喝足,一抹嘴巴,头也不抬的对着空气喊道,“出来,藏了这么久出来聊会天呗。” 宁书白一惊,没想到自己竟然被发现了。他的隐身术是从一个大乘修士洞府里得到的,天阶功法,伪装起来连元婴期都难以识破,没想到竟然被一个筑基期轻易发现了。他又是惊讶又是不敢置信,正打算起身,却被一阵银铃般的笑声给吸引了。 一个年岁不大,容貌俏丽的小丫头从另一边林子里出来,脸上带着可爱的笑容,身后还跟着一个黑衣墨发,神情冷酷的英俊男子。 女子吸了吸鼻子,称赞道,“好香啊,我们离老远就闻见了,看你吃的香,就没好意思打扰。我叫容铃儿,这是我哥容华。” 原来是容家人,不过容家远在万里之遥的西洲,怎么会跑到东洲来?宁书白暗暗想着。 明珠看着容铃儿头顶鲜红的穿书者三个字,以及容华头顶的小弟容华,不由笑了一声,“如不嫌弃,可以坐下来一起吃啊。”原著中,容铃儿进了林青川的后宫,容华成了林青川的追随者,也就是小弟。都是“熟人”呢。 容铃儿立马道,“不嫌弃不嫌弃,”然后拉着容华迅速坐在了锅子的另一边。 宁书白有些懊恼,不知道现在出去假装路过顺便蹭个饭还来不来得及? 这么思考的功夫,底下做饭超好吃的那位小哥又拿出两盘牛肉来,容铃儿已经迫不及待的出来了。连容华那个传说中冷酷无情的大冰块,也毫不矜持吃起来了。 错失了出现的最佳良机,宁书白咬着袖子眼巴巴的看着那边大快朵颐。 “太好吃了,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帅哥这是你自创的做法吗?”容铃儿一边吃,一边随口问道。脸上带着可爱的笑容,一副天真不谙世事的模样。若不是她脑袋上顶着穿书者三个字,明珠差点就信了。 明珠脸上挂着人畜无害的笑容,“不是啊,我在凡间的时候见过,这个叫锅子。修士都忙着修炼,当真没有这些凡人会研究吃食。” 原来是在凡间学的,还好不是穿越的,容铃儿悄悄松了一口气。不过对于明珠的话她深以为然,别看凡人寿命短,可她大中华八大菜系四大风味,不都是由凡人创造的?穿到修真界之后,虽然能修仙问道了,可吃的东西确实比如她以前那些,都是些辟谷丹之类的。 这对一个热爱美食的人来说,实在不能忍受,没想到竟然在这里遇见一个同好。一时间,容铃儿对这个会做美食的帅哥多了几分好感。 明珠眼睁睁的看着,容铃儿脑袋上鲜红的穿书者三个字,慢慢褪色,渐渐变成了橙黄色,没有了红色的刺目。 明珠神态不变,眼中却若有所思。原来这个提示的颜色是会变的么?游戏中,红色一般表示敌人,绿色表示友方,容铃儿现在没那么红了,是不是说明她对他态度的转变?因为他是书中唯一的主角,所有重生者、穿越者都是想抢他的机缘,所以出场都是默认敌对关系。等到被收服或者被征服,这个提示颜色就会变成绿色?原来如此,没想到这个提示标签还有这个作用。 明珠觉得这个猜测,就算不中,也**不离十了。 容铃儿边吃边问道,“帅哥你叫什么名字啊?相逢即是有缘,你还请我们吃这么好吃的美食,交个朋友呗!” “好啊,”明珠闲适的倚在树上,边看他们吃边道,“我叫明珠,是个散修。孤身一人,闲云野鹤,修为一般般,倒是喜欢弄着些口腹之欲,倒叫你们看笑话了。” 这个世界重生者之类的变数太多,而林青川的名号太响亮,所以他低调的选择了自己的本名,甚至还悄悄易了容,总之就是要尽量跟原著中的林青川撇清关系。毕竟还有一个知道他空间秘密的家伙不知道在哪藏着呢,到时候再被爆出空间之事,又是一场全修真界的围杀。所以他不得不低调。 如果,他这也叫低调的话。 等容家兄妹吃饱喝足,三人也已经相互熟悉了。容家兄妹说他们是来历练的,但明珠知道这只是表面说辞,事实上有容铃儿这个穿书者在,他们就是来找林青川的资源的。 “那我们就此别过,我跟你们目的不一样,我来就是找些稀罕的灵植草药之类的。” 容铃儿就是来找书里的那些机缘的,当然不可能带一个外人,只不过吃了人家嘴短,不好意思立刻提出分别。眼下明珠说了出来,她正求之不得。不过面上还是一副依依不舍的模样,“不同路啊,太可惜了,以后就没好吃的东西了。” 这个倒是她的真实想法,只是说完才察觉自己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了,连忙吐了吐舌头,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明珠也没生气,爽朗的拿出锅和自制的调料,“没事,我储物袋里带的多,你想吃就送你一些好了。让容兄打些灵兽,你们可以自己做的。清水加秘料,很简单的。” 这下容铃儿真的感动了,萍水相逢,没想到人家这么大方,瞬间脑袋上的提示条就变成了青黄色。连容华的都褪了些红色,变成了橙红色,虽然他脸上依然没有丝毫表情。 明珠心里更高兴了,看来美食确实是一项助攻神器。 等这二人千恩万谢的走了,明珠才对着空气道,“藏了这么久,也该出来了?腿麻不?” 腿麻的宁书白,立刻从树上惊掉下来了,惊恐道,“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明珠看着他脑袋上的反派宁书白五个字,神情一滞,刚送走了后宫和小弟,又来了一个反派,好嘛,凑一块可以打麻将了! 不过让明珠惊奇的是,这个反派一出场进度条就直接是青黄色的,比又吃又拿的容铃儿还要更绿一些,这让他惊奇不已。 第51章 穿进男频修仙文之后7 宁书白算是原著中前期的一个小反派,之所以与男主敌对,是因为男主抢了他的未婚妻。虽说两家是家族联姻,他对未婚妻也没什么感情,但在没解除婚约的情况下,男主睡了人家未婚妻,可不是给人戴了一顶绿油油的帽子? 所以他跟男主对上,也是毫无意外的事。 不过宁书白不是重生的,也不是穿书者之类的,所以他不知道明珠未来会抢了他未婚妻。眼下因为明珠给他重做了一顿火锅,他感动的眼泪鼻涕齐下。 “呜呜,太好吃了,好辣,好过瘾,明珠兄你可真厉害,你怎么能做出这么好吃的东西来?我决定了,我以后就跟着你混了,你走哪我就跟着去哪,你可千万别抛下我啊……” 宁书白一边疯狂吸入,一边喋喋不休。明珠还是第一回见这么自来熟的人,明明是刚认识,却一点都不矜持,更不知道客气为何物。要不是他脑袋上已经全绿的进度条,明珠还真不敢信任这人。 说好修士互相防备、背后捅刀、充满杀戮与背叛、谁也不能相信呢?为什么他碰到的都这么坦诚? “因为你对别人坦诚,别人才才对你坦诚啊!” 这是相处几日熟了之后的宁书白说的。说起这个,宁书白来了兴趣,“我就没见过你这么坦荡的人,你平常也这样吗?对谁都不设防,吃了你的东西,你还连给带送的,就不怕别人把你卖了么?” 明珠笑了笑,防人之心不可无的道理他还是知道的,没见他什么重要东西都没露出来么?拿出来的也就是一些吃的东西罢了。而且既然知道他自己现在有猪脚光环庇护,别人杀不了他,所以也就不必防备什么。 “你这样不行啊,修真界其实很危险的,多的是杀人夺宝、背后捅刀的事。你要多长个心眼,幸亏你现在是碰到的我,不然被人卖了都不知道……”宁书白继续巴拉巴拉的叮嘱着。 明珠算是看出来了,这个反派不仅心肠不坏,相反还挺热心,性格跳脱,脾气也挺好相处,被打上反派标签,也只能说是立场不同罢了。 “人心善恶,一眼就能看穿,我也不是什么人都信的。”明珠道。 “那你怎么就没看出来我是因为你做饭好吃才跟着你的?我心思不纯,你还不是没看出来?” “所以,你是要我赶你走吗?” 宁书白立刻嬉皮笑脸,“开玩笑开玩笑,你赶我我也不走!不然这样,为了报答你的投喂之恩,我留你身边做你的保镖,你这点修为,在十里荒原根本不够看嘛!” 宁书白说的是大实话,明珠才筑基期的修为,就敢独闯十里荒原,只能说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然而他却不知道的是,若不是顾忌着他在旁边,明珠早进空间升级了。他的修炼方法与旁人不同,只要吸纳足够的灵气就能进阶了。而因为识海里的那颗种子,他可以随时随地的吸收灵气。坐卧走动、吃饭睡觉,不管做什么,时时刻刻的都在吸收灵气。 前天已经悄无声息的突破了一回,现在修为是筑基中期,若是短时间内再做突破,宁书白就该怀疑了。明珠不知道这个变绿的进度条会不会再返回去变红,但防人之心不可无,他还是小心谨慎点为好。 正想着,明珠突然一脚踏空,眼前一片眩晕,身体似乎在往下坠落。匆忙中明珠一分神忘了压制修为,瞬间就突破到了筑基后期。 宁书白没想到他突然出事,匆忙间没有防备,只来得及抓住他的一片衣角,然后被一块带下去了。 再睁开眼,明珠已经到了一汪湖水中央,湛蓝色的湖水,清澈见底,如同蓝宝石一样深邃迷人。 在察觉到他的身体正在疯狂吸收灵气时,明珠才反应过来,这哪是湖水啊?分明是一潭液化的灵气! 灵气浓郁到极致,就会液化成水,再浓的话就变成了灵石。这一潭湖水中蕴含的灵气,都顶的上一条小型灵石矿了。 明珠看着蹭蹭往上涨的修为,连忙从湖里爬出来。 好险,差点就要结丹了! 他刚松完这口气,心神就松了那么一刹那,体内的灵气就开始压缩凝固,已经隐隐看到金丹的虚影了。 明珠想哭,他大约是这修真界第一个因为修为涨太快而痛苦的? 既然已经箭在弦上,明珠这结丹也不能耽搁了,他匆忙间布下防御阵和幻阵,然后进了空间,准备结丹。 结丹的事水到渠成,没用他费心神,等金丹稳固后,他才从空间里出来,外界才仅仅过去了半天时间。 明珠观察了周围,并没有其他人,宁书白与他一起掉下来的,这会儿却感应不到他的人影,大概是传送中间散开了。 明珠没有多想,直接把这潭湖水收进空间,这是原著中属于林青川的机缘,他不收,后面也会有各路重生者、穿书者来收的。 明珠还知道,这湖水底下是一个小型灵石矿,矿底下是一个古修士洞府。也是林青川的机缘,现在不知道有没有被容铃儿兄妹弄走。这是离他们分别时最近的一处机缘了。 明珠一边挖矿,一边想着。废了好半天功夫,才把这处灵石矿挖完,中间又不可避免的吸收了许多灵气,明珠强忍着才没有立刻突破。 都说进阶太快,修为不稳,会产生心魔的,明珠可不想被心魔滋扰。 容铃儿七日前带着容华找到这处机缘,一路披荆斩棘,闯过层层难关,杀死妖兽无数,终于找到了原著中的古修洞府。容铃儿一喜,“哥,你看,就说我没骗你?” 容华仔细盯着洞府门上刻着的字迹,经过岁月侵蚀,字迹已经模糊不清了,容华勉强辨别出几个字,“太一……徒”之类的,正是上古时期才用的文字。 “太一,是上古时期的那个太一吗?”绕是镇定如容华,也忍不住惊喜起来,若真是与太一宗有关的穿承,那可是能令整个修真界都震惊的大机缘! 容铃儿看过原著,当然知道这传承是什么,只是却没办法告诉哥哥她是怎么知道的,只道,“哥,我们快进去!” 容华点头,兄妹二人便推门而入。却没想到,石室内竟然有人! 兄妹二人立刻防备起来,“阁下是什么人?” 容铃儿一眼扫过去,便知道这个房间里的东西已经被取走了,取走它的必然是眼前这人。容铃儿有些焦急,这个房间也就罢了,左右只是些开胃菜,好东西还在后头。不知道是不是也已经被这人得手了。 宁书白也没想到会在这个地方遇到容家兄妹,眼下他刚得了那些好东西,受了些伤,若是容家兄妹联手,对上他们实在不明智,因此宁书白略一思考,就自报家门,“在下东洲宁家,宁书白。” 在东洲,报出宁家的名号,能让大部分人不敢轻举妄动,尤其是从西洲远道而来的人,更是没办法在别人地盘上撒野。容家也不例外,所以容华一抱拳,“原来是宁家的才俊,在下西洲容华,这是舍妹容铃儿。” 容铃儿穿越而来,对修真界的势力划分不怎么清楚,依稀记得宁书白在原著里出现过,好像是个反派角色,被猪脚抢了未婚妻。她看书比较跳,对里面一些小角色已经记不清了,倒是对男主的后宫如数家珍,毕竟,“她自己”也是其中一员。 只要不是男主就好说,毕竟这些都是男主的机缘,如果有男主在,别人就别想从他手中分一杯羹了,天道肯定偏袒他这个气运之子。不是男主那还好办些。她好歹还是个女主,对方只是一个反派,天道应该偏一偏她这个儿媳妇? 容铃儿这样想着,那边容华已经跟宁书白商量好了,双方暂时合作,遇到机缘,各凭本事。 决定之后,三人便一起往石室之后的通道走去。路上遇到些陷阱、幻境之类的,三人协力闯过去了。终于到了一个看起来像是宫殿一般的地方,容铃儿心中激动,这就是最终传承了。只要破开这个门,里面就是男主的机缘了! 只是原著中门是被男主破开的,他因为得到过古阵法阵法传承,阵法造诣已经登峰造极,所以才最终破了这个门。她看书的时候对那些破阵过程不感兴趣,所以没有细看,只看他最终得了什么宝贝。 眼下却傻眼了,她不通阵法,哥哥只懂个皮毛。两人将希望寄托在宁书白身上,宁家以阵法传家,他应该精通此道? 然而,宁书白缓缓摇头,“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虽然我宁家以阵法传家,但我其实是个炼丹师。” 信你才怪! 容家兄妹以为他是想独吞,然而宁书白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他虽然懂阵法,但这个阵法一看就是杀阵,弄不好要送命的!就算侥幸破开了,他耗费巨大,甚至已经身受重伤,而那两人却毫发无损,到时候能给他留口汤都是他们仁义。 他才没那么傻,费心费力的为他们做嫁衣! 互相防备的两方正在僵持着,宫殿大门却忽然从里面打开,一个熟悉的人影从门后探出头,“你们在干嘛?” 第52章 穿进男频修仙文之后8 宁书白一看见他立刻高兴的招呼,“明珠兄你在这啊,太好了,我还以为要跟你走散了!” 容铃儿却惊叫出声,“你怎么在这儿!”说完之后才发觉自己反应太大,其他三人已经向她看来。她忙道,“我是说,你怎么进去的?这个杀阵很难破?” 这个杀阵在书里描写的十分困难,还说除了男主,再无人可破,因为只有他得到了上古阵宗的真传,所以精通古阵法。 眼下容铃儿看到竟然有人破了这个阵,第一反应就是男主。她不知道男主长什么样,但原著中男主就喜欢易容化名,所以,这个自称明珠的男子,会不会是男主伪装的? 明珠装作没看出她眼中的怀疑,坦荡荡的解释道,“哦,我是从上面挖洞进来的。” 宁书白&容华:“??” 唯有容铃儿忽然想起,原著中这个机缘出世的动静太大,男主破阵进去后,许多修士已经闻讯赶来,守在殿外,准备在他出现后动手抢夺。来的不乏那些高阶修士,男主当时尚不能与之为敌。因此在殿里发现了另外一条出口。于是男主一边收获了一条灵石矿,外加一湖灵泉,然后逃之夭夭。 所以,这人就是从那条路进去的么? 人比人还真是气死人,为什么不是她发现了那里?也不对,为什么她没能早点想起那个出口,啊啊啊,仿佛错过了一百亿!心痛到不能呼吸! 容铃儿无比幽怨的看着明珠,事到如今,机缘都被人家拿了,她也只有羡慕嫉妒的份,除非他们不要脸的去抢,可那人之前还好心的请他们吃火锅,就这样翻脸不认人她也做不出来这么不要脸的事啊? 不得不说,容铃儿还保留着现代人的道德观,所以不好意思去抢。而容华是不知道里面有什么,所以没有撕破脸皮,毕竟他也是吃人嘴短。如果他知道了里面是些什么,不一定能忍住这种诱惑。 而宁书白呢,他现在完完全全的是亲明珠一派,所以也不可能对朋友插刀子。 最后明珠所打算的如果他们想要就复制一份给他们的计划完全没用上。 一行四人,心情各异的出去了。甚至宁书白打了灵兽,明珠出手烤的滋滋冒油,然后几人分着吃了。 吃到一半,容铃儿忽然问明珠,“你知道林青川吗?”她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盯着明珠,没放过他脸上任何表情。她还是想做一个试探,如果明珠不是男主,她可以把刚才的事当做巧合。 “咦?你也知道林青川?”明珠惊奇道。 容铃儿一惊,“你认识他?” 明珠毫不避讳的点点头,“认识啊。”不等容铃儿问什么,他又接着说道,“不过他已经死了。” 容铃儿大惊,“怎么死的?”他不是男主吗?天道之子,怎么可能会死? “被人杀死的呗,也不知道这家伙干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明明是个五灵根的废柴,却被很多人惦记着。我这一路上都碰到好几个了,你是第四个还是第五个来着?哦对了,杀他那个是个女人,长的很漂亮,不过比较冷,一身白衣,背着一把剑……” 他这么一说,容铃儿就知道那女人是谁了,白衣负剑,漂亮又冰冷,只能是那个风雪衣了。也是男主的后宫之一。她是因为被强才进了男主后宫,她去杀林青川,也能理解……不对,这时候剧情才刚开始,强风雪衣的事还没出现,风雪衣怎么会这时候杀了男主? 除非她是重生的! 容铃儿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可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风雪衣的行为。 原来不止她一个人有机缘,其他人也有得到逆天改命的机会,看样子以后要小心了。 既然男主这么轻易的就死了,那所谓的天道庇护也就不存在了,她这个天道儿媳妇更不可能得到什么优待,所以运道还不如一个没出场的路人甲……咦,莫非这个才是猪脚? 容铃儿看着明珠的眼神一下子发亮了,要是他是猪脚也不错啊,会做好吃的,脾气又好,人也很正派,从来没有对她有不轨之处……如果这样一个人当主角好像还不错啊。那她要不要开启攻略模式,提前把人拿下?看他性格,估计是单女主模式? 明珠看着她脑袋上的进度条,转瞬间变成了绿色,还用那种看猎物的眼神看着他,心里有些发毛,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突然就对他绿了? 接下来的路上,容铃儿就对明珠嘘寒问暖,突然热情的让他招架不住。容华看出妹子好像对明珠有意思,又因为这些天明珠拿美食贿赂住了他,于是对这个可能会成为自己妹夫的人,看着还挺顺眼。 再然后美食加妹夫的加成,让他也绿了。 求明珠每天看着三个头顶一片绿的心理阴影面积。 最后,明珠忍不住就遁走了。 容华看着妹妹十分沮丧,就问道,“真那么喜欢他?” “不是啦,我是想抱大腿,如果他喜欢我,我还是会喜欢他一下的,可现在看来他好像不喜欢我。”都吓得逃走了,肯定是不喜欢她了。“算了,随缘。” 反正男主死了,她不必再担心被剧情影响进男主后宫了,所以好好修炼,享受这修真生活也不错。毕竟,这修真界的帅哥是真的很多啊! 明珠无意中闯进一片迷雾,里面幻象层出不穷,有林青川进阶失败的,有林青川被人嘲笑的,有林青川被林青城欺负的……都是“他自己”曾经经历的事。 明珠稍一思索,就知道自己来到了什么地方。不动声色的继续“回忆”那些画面,好像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画面一转,竟然出现了一些“他”没有经历过的事。“他”在祠堂中被林青城抢走仙祖精血,在坊市被风雪衣抢走五行诀,还有被人爆出身怀空间的事,最后被追杀至死…… 明珠忽然真开眼,目光直视角落里的一片黑影,“原来是你。爆出我有空间的事,然后让我被整个修真界追杀。” 他在看到容铃儿的时候,还以为是容铃儿爆出去的,毕竟只有她看过原著,知道空间的事。其他人就算重生,也不应该知道男主有空间。因为他把这个当做自己的底牌,连后宫那些女人都没告诉。 所以明珠自然而然的以为是容铃儿说出去的。所以才会告诉她林青川已经死了,让她放弃传播空间神器的念头,却没想到爆出去的另有其人。 不,应该是另有其兽。 黑影中慢慢走出来一个小小的形态怪异的黑兽,两只赤红的眼睛冷冰冰的看着明珠,口吐人言,“是我又怎么样?” 变异梦貘,原主的第一只灵兽,以梦为食,但又擅长编织幻境。在原主初期时帮助了他很多。 明珠叹了一口气,“小梦,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小梦冷哼一声,“为什么?对于你这种贪得无厌,算计感情,满嘴虚伪谎言的人来说,只是这种惩罚,都算是轻的!” 明珠先前不知道它为什么会恨原主,听到它这么说,大约明白了一点。 男主是个三心二意见一个爱一个的人,这种性格不仅表现在女人方面,也表现在他对待自己的灵兽上。 他在成长前期得到了梦貘这种异兽,给了他很大帮助,但他是男猪脚,注定了他的成长速度一定会远远超过梦貘。所以到后来,随着男主的成长,不断收服各种灵兽,什么仙兽青鸾,神兽凤凰啦,总之越来越高级。那么一开始就跟着他的梦貘就不再显眼,不再得他重视了。梦貘虽然是兽,但它神智已开,跟人类也没什么区别了,也会有感情,也会有其他情绪。它感到主人不再重视和需要它,这种落差让它郁郁寡欢,可是因为签订了契约,它只能继续留在他身边。做一只不受重视的隐形兽。 “你骗我签订下主仆契约,却不告诉我你可以同时跟很多兽签订契约,我以为我们只有彼此,你却收了一个又一个!” 果不其然,梦貘的话证实了明珠的猜测。修真界中,一个人只能跟一只兽签订一次主仆契约,除非兽亡,主人可以再跟其他兽签订契约。同时签很多兽的只有平等契约。而男主有外挂啊,他得到过上古驭兽宗的传承,所以可以跟很多兽签订很多次主仆契约。 梦貘恨他就是因为如此。既然签订主仆契约,它以为主人只有它一个,没想到后面又签了那么多小妖精,还把它遗忘在了角落里。 渣!真特么渣! 明珠虽是这么想着,但男主做的孽,只能他来背锅。 “抱歉,这是我的错,一开始没跟你说清楚。所以你这辈子能不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哄完后宫哄反派,哄完反派又哄灵兽,明珠怎么觉着他这个猪脚画风跟别人的不太一样呢? 别的猪脚都是拼命修炼升级,不断打怪,不断遇挫折被追杀,然后被迫成长。而他呢,虽然在修炼一途顺风顺水,机缘也总是从天而降,然而却总是要征服各类反派、后宫、小弟,哦,现在还加了一个灵兽。 还能不能好好修个仙了? 第53章 穿进男频修仙文之后9 万穹之巅,灵域三姓六宫十二派所有有头有脸的修士都聚集在此。 十日前,整个灵域忽然震动,万穹之巅灵气汇聚,一股毁天灭地的威压蔓延三千里。所有灵域修士都被惊动,纷纷赶到这里。 就在今天,震动了十日的万穹之巅,终于安静了下来,一把朴实无华的古剑从万穹之巅冒出,剑尖朝上,剑柄埋在地下。 虽然此剑光华内敛,但在场之人都不敢小视,最后底蕴深厚的三大家族认出这剑,正是传说中的神剑——太一。 神剑出世,整个灵域为之震惊。所有人看太一的神情都是不加掩饰的狂热,每个人都想将其据为己有。 只是,神剑周围百里之内,都被三姓六宫封锁了,小门小派的连靠近它的机会都没有。不是没有人抱怨这几家的霸道,然修真界强者为尊,打不过人家就只能自认倒霉。 “唉,散了散了,没什么好看的,左不过是被那几家得了。” “他们吃肉,连口汤都不会留给咱们的,还不如回去好好修炼。” “神剑就一把?怎么让你喝汤?难道把剑柄分你一块?” “哈哈,说的也是,不过那三家也分不了一把剑?会不会打起来!” “打起来才好,灵域也该洗洗牌了。” …… 如他们所想,三姓六宫虽然占据了万穹之巅,却谁也没办法独吞太一。 神器人人想得,可剑只有一把,该怎么分? 所以在三姓六宫聚在一起商议,讨论太一的归属问题。 “先来后到,既然是我澹台家先发现的,那就是我澹台家的!” “哎,澹台兄话不能这么说,你澹台家的房子,我天天看见,那也不能说是我的对?所以呢,宝物有能者居之,谁能抢到,那就各凭本事。” “万俟延你放屁,连我澹台家的栖身之所你都敢觊觎,你胃口不小啊!” “开个玩笑啦,澹台兄不要这么激动嘛,咱们还是讨论讨论太一的问题。” “跟你没什么好讨论的,太一就是我澹台家的,你想抢门都没有!” “那有窗户也行啊,我万俟家愿给万俟与钟离家,一家一条中型灵石矿,换你们退出抢夺太一。”万俟延开始讲条件了。 澹台丹山冷哼一声,“我澹台家给你两条,你退出,别逼逼。” 万俟延嘿嘿一笑,“一条不行再加点别的嘛,万事好商量。” …… 这两家已经开始谈条件了,钟离家却始终没有参与。钟离河泽在一边悠闲自在的喝茶,听着这两家你来我往的打机锋。 终于,这两家看到他游离在外,于是问道,“钟离兄不说话,可是有其他主意?” 钟离河泽放下茶杯,淡然一笑,“依我看,这神剑归属简单。众所周知,神剑择主而侍,只有神剑选择主人的份,没有人能迫使神剑认主,既如此,那就挨个试,谁能让神剑认主,这剑就归谁了。” “钟离兄这次如此痛快,可是钟离家的老祖宗算出了什么来?”钟离家的老头子颇有些算策,这事不是什么秘密。钟离河泽既然如此笃定,八成就是算到了神剑归属,万俟延与澹台丹山对视一眼,瞬间想到了这种可能。 “哎,你们想哪去了,这可是神剑,我家老祖宗又不是嫌命长了去窥探天机!”钟离河泽满不在乎道,“不过一把神剑,你我三家,谁家里没几个神器压箱底?有它没它并不能改变什么,所以就没必要在这上头过多纠缠。指不定是哪个小辈的机缘,谁好运得了就得了呗!” 万俟与澹台两家,将信将疑,谁会嫌神器多啊?可观钟离河泽的神态,还真不像说谎,万俟延略一思考,“钟离兄此言差矣,所谓宝物有能者居之,便是此刻不能让其认主,我族中后辈,未尝没有这个机会。” “万俟兄此言有礼。”澹台丹山点头附和。 钟离河泽轻笑一声,摊手道,“那就没办法喽,你们看着办,商量好了告诉我一声。” 万俟延见他如此坦率,一咬牙,“不然这样,你我三家每次各选一个子弟同时上前,神剑选谁,便听天由命。同时,得到神剑的家族,须向另外两家各让出一条中型灵石矿,你们意下如何?” 这是目前最好的解决办法,不然三家打起来,谁也讨不了好,能和平解决此事,再好不过。 澹台丹山冷哼了一声,算是应下。 钟离河泽随口道,“随你们喽。” 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这三姓子弟的认主大会便开始了。三家依次挑选有潜力的子弟上前,同时去获取神剑的感应,然而半天下来,一个能让神剑波动的都没有。 一个都没有。 澹台丹山道,“要是没有人能认主,这神剑就归我澹台家保管了。” “澹台兄是在说笑吗?无人认主的话,便由我三家共同保管,以后每百年举行一次认主仪式。” “这主意不错。”钟离河泽点头道。 就在此时,万穹之巅上空,一个黑色漩涡突然出现,并且越来越大。 钟离河泽最先看到,“那是……” “有人破碎虚空!” “除了我三家老祖还有谁能破碎虚空?” 三人皆是一惊。 然那漩涡旋转半天,突然抛出一个人来,随即消失不见,天空恢复一片平静。 一个青衣男子从天而降,摔落下来,看模样还只是个少年。然,他仰面落下,好巧不巧的,正好摔在太一剑上,“噗嗤”一声,太一剑穿胸而过,将少年串在了剑上。 一众人:“……” 就在众人不知该笑少年倒霉,以这样一种奇葩方法死去,还是该奇怪他为什么从天而降时。少年呻吟一声,幽幽转醒。 “嘶,疼疼疼,疼死宝宝了,谁这么缺德,把飞剑乱扔啊?”明珠忍着疼,从地上爬起来,太一剑还插在背后。 一抬眼看到周围围满了人,吓了一跳,“你们是什么人?” 虽是这么问着,他迅速扫了一圈,看到几个脑顶红色进度条的人后,仔细一看,就辨别出了自己此刻在何处。 他在修真界遇见曾经的灵兽梦貘,答应它只签订平等契约后,梦貘就放下心结又跟他走了。被伤害过一回,还能不计前嫌的跟他走,只能说,猪脚光环太给力了。 他们在十里荒原又准备找其他几处机缘时,却不小心误入一个传送阵,他没承受住巨大的压力,昏过去了。却没想到,再醒来就到了灵域。 灵域,原著中一个特殊所在,比修真界灵气浓郁百倍,只有大乘以上修士可以进入。原著中,林青川也是在步入大乘后才到了这里,那已经是二十年之后的事了。 没想到,他却意外提前过来了。 这一刻,明珠有些懊悔之前干嘛压着境界不去修炼,这下好了,来到了高阶修士的地盘,他的金丹后期修为好像有点不够看啊。 “小子,你是什么人?” 问话的是万俟延,明珠看他头顶没进度条,不知道他是谁,不过他站在后宫万俟小小的前面,应该是万俟家的人?另外那两家不出意外就是是钟离与澹台家了。 灵域三大家族齐出的事,少之又少,明珠实在想不起现在是哪一幕剧情。因此只好道,“小子路过,路过,你们继续,继续哈。” 说完,就打算偷溜。 然而万俟延却冷笑一声,“呵呵,哪里来的无名小卒,当这里是什么地方?拿了太一神剑还想活着离开?” 太一神剑? 明珠眼睛一亮,他想起这是哪段剧情了,他之所以刚才没想起来,是因为这段是在回忆中出现的,男主过来的时候,这已经是段历史了。所以他才一时没想起来。 原著中,太一出世,震惊了整个灵域,然三大家族谁也没办法令其认主,连地方都挪不了,因此只能轮流看守,不让闲杂人等接近。 太一这配置,必须是男主的标配啊,等闲人肯定消受不起。所以男主飞升灵域时,恰好就出现在太一旁边,然后顺理成章的就让它认主了。彼时已经是太一出世的二十年后,周围守备松懈,所以男主才能拿了太一后逃之夭夭。 但三大家族守了二十年的白菜被人夺走了,如何能甘心?因此男主一来,就遭到了整个灵域的追杀。不过这个时候的男主,已经成长起来,实力强悍,各种外挂也都已经到手,所以灵域这个副本,就是供他刷经验的,大量的经验。各色炮灰都是他的磨刀石,让他以此证道,奠基神格。 明珠来早了,恰好出现在太一刚出世的时候,也是守备最严、三大家族齐聚、插翅难飞的时候。这倒霉催的运气,也没谁了。 不过明珠跟林青川不同的是,男主不知道剧情,所以也不知道他有个牛叉的身世。等副本刷的差不多了,经验刷够了,然后被那家人察觉了,于是认祖归宗。但明珠现在就知道啊,他在灵域有个牛逼哄哄的大佬爹啊!他才不用像男主那样苦刷副本,至于全民追杀?不存在的,拼爹就好了嘛! 思及此,明珠泰然而立,双手环胸,神情轻松自在,丝毫没有紧张之色,如果能忽略他背后插着的那把剑,这模样还挺能唬人。 他冲着三大家族的方向,微微一笑,“杀我?你知道我爹是谁吗?” 第54章 穿进男频修仙文之后10 澹台丹山嗤笑一声,“你爹是谁,不应该问你娘吗?” “轰”,他说完,底下顿时一片哄笑。 擦,怎么忘了还有这个梗?明珠有些懊恼,装逼不成,反倒被鄙视了。明珠清了清嗓子,不再故弄玄虚,“你们听好了,我爹是……” 万俟延与澹台丹山这俩人嗤之以鼻,并在意他爹是谁,毕竟在这灵域谁还能压过他们三大家族去? “钟离君泽。”明珠缓缓吐出这个名字。 谁?钟离君泽? 这下别说万俟与澹台家了,连钟离家子弟都捧着肚子大笑,“开什么玩笑,七师祖怎会有儿子?装逼也不打听打听清楚,在我钟离家面前班门弄斧,究竟哪来的土包子,逗死个人了。” 钟离君泽是谁?不提他的背景家世,只一句话就可形容他在灵域的地位——灵域第一高手。年龄不过六百岁,但修为却已经超过三大家族活了几千年的老祖宗,纵横灵域五百年,未尝一败,是实实在在的第一高手。只差一个契机,便可飞升仙界。 然而此人却是一个修炼狂人,不是闭关修炼,就是在找人比试挑战,对女人更是不假辞色,这么多年都是孑然一人。这冷不丁的冒出一个儿子,谁信呐? 唯有钟离河泽看着他,若有所思,虽然他也不信七弟会有儿子,不过来之前老祖说,太一剑会被钟离一脉子弟所得。 而这少年被神剑当胸穿过,却没有死,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神剑认主了。 他走上前去,仔细打量,这少年眉眼间还真有几分七弟的影子。他舒展眉头,问道,“你说是七弟的儿子?可有证据?” 明珠听他这样问,便知他是钟离家的人,神色缓了几分,“是不是,你让我爹看看不就知道了。” “七弟已闭关十多年,等闲是见不到他的。”他话音一转,“不过我钟离家有验证血脉的法子,你这便跟我回钟离家。” 明珠一乐,“那当然再好不过。”背靠大树好乘凉,他才没那么傻的放弃钟离家这棵大树,然后一个人把灵域搅的天翻地覆。 左右他已经验证过了,属于他的机缘,便是他不去找,也会自己排着队的送到他面前。 他们这两人一唱一和的把事情定下了,其他人这才反应过来,不说钟离家的子弟如何惊讶,澹台与万俟两家快要气死了,万俟延怒道,“钟离河泽你在玩什么把戏?老夫才不信这小子是钟离君泽的儿子!你们莫不是串通好了来带走太一剑的?” 钟离河泽能想到的事,万俟延又怎么会想不到?这太一神剑显然已认这少年为主,钟离河泽把他带走,管他是不是钟离家的人,等人跟剑进了钟离家,还不是他们说了算!这老狐狸可真是打的一手好算盘。 钟离河泽笑道,“万俟兄不要生气嘛,这孩子如果是我钟离家的人,那某自然按照约定,给万俟家和澹台家奉上一条灵石矿。如果不是,就放他走好了,你也看到了,这神剑已经认他为主,摆明了是人家的机缘,我等也强求不得不是?” 万俟延气的牙根痒痒,谁在乎一条灵石矿?眼睁睁看着神剑溜走,他真是悔的肠子都青了。他就说这次钟离家怎么这么坦荡呢,毫不担心神剑落入他们两家手中,原来一早就算到了。 看样子,这少年即便不是钟离君泽的儿子,也是他们钟离家的血脉。抬出钟离君泽,大概是为了让他们不要轻举妄动。 万俟延想到这里,瞪了钟离河泽一眼,“钟离河泽,你真不要脸!” 钟离河泽笑眯眯道,“承让承让。” 事已至此,澹台与万俟家也无计可施,只能认栽。他们不愿意留下来看钟离河泽得意忘形的嘴脸,因此直接告辞离开了。 不过临走前,还是摆了钟离河泽一道,不,准确的说是摆了明珠一道。他们把明珠得到神剑的事传出去了,故意没说他与钟离家的关系,只说一个金丹期无名小卒走运被神剑认主。 然后,那些人按捺不住,心思开始活络起来了。 与原著差不多的结局,但明珠相信他不会像原主那么惨的。他抱紧钟离河泽的大腿,“三伯啊,你一定要好好保护我啊,我爹可就我这么一个儿子,您不能眼睁睁看着他断子绝孙?” 钟离河泽额头直跳,就这怂样,真的是他七弟的种? 他深吸了两口气,“你能不能先把剑拔了?”一直插着剑不疼么? 明珠摇头笑道,“还是别了,它正生气呢,高兴插就让它多插一会儿。” 钟离河泽:“……”怕不是个傻子? 明珠也无奈啊,他这是哄完灵兽哄神剑呢,太一剑的剑灵怪他上辈子没有好好珍惜它,在仙界跟人干架的时候把它折了,重来一世又不得不继续跟着它,所以故意用这样一种方式出出气。反正皮肉伤对于修士来说也不算什么,它高兴就好。 一路疾驰,钟离家一行人乘坐飞行法器,回了钟离家。 作为灵域的三大家族之首,钟离一族的祖宅建的恢宏大气,宽阔无比。说是钟离府,却比一座城市还要大。府中分为内、中、外三部分。外府是钟离家的产业,酒楼林立,坊市遍布,来来往往的行人,络绎不绝。中府是钟离家旁系子弟及资质不好,以及附庸修士的聚集地。内府则是钟离家精英子弟的所在。另外还有一个禁府,是老祖宗们的闭关之所,等闲人不能靠近。 明珠正在灵船上欣赏这气派的钟离府,钟离河泽突然出现在他身后,“感觉如何?”他问的是伤势。 明珠啧啧称赞,“咱家真气派!” 钟离河泽又是脑门一抽,八字都还没一撇呢,就这么不见外的称咱家了?合着真没把自己当外人。 府中禁止飞行,所以他们在府外就下了灵船,用传送阵进了内城。 进传送阵之前,还有一个人提醒钟离河泽,说明珠身份不明,不能直接进内城。 明珠扫他一眼,没说话,看着钟离河泽笑眯眯的等他表态。 “咳,先进去。”钟离河泽当然不会在这些小事上为难他,他能感觉到明珠与钟离家的血脉牵绊,所以知道他即便不是七弟的儿子,也是钟离一系的血缘后代。 内府大门敞开,一群白衣青衫的修士站在门口迎接众人,为首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俊郎男子,他带领众人,朝钟离河泽一行人拱手道,“三叔一路辛苦了。” 他头上没有进度条,所以明珠一时不知道他是谁。不过他身后那个少年,脑袋上却顶着小弟钟离少白几个字。钟离少白感应敏锐,察觉有人看他,立刻朝明珠看来。看到是个陌生人,也没有意外反应,冲明珠扬起一个大大的笑容,露出两颗虎牙,显得有几分孩子气的可爱。 第55章 穿进男频修仙文之后11 明珠仰面躺在一艘小床上,翘着二郎腿,闭着眼睛嗑瓜子。并且随手把瓜子皮扔的满天飞,船上、水里漂了一层。 而船的另一头,坐着一个白衣蓝衫的俊秀少年,少年正拧着眉毛,分出一缕灵气,小心翼翼的练习……捡瓜子皮。明珠扔一颗,他就捡一颗,捡回来的瓜子皮规规矩矩的放在一方盒子里,准备上岸的时候带回去扔掉。 只是他第一次做这样的练习,速度可想而知,他捡的速度远远比不上明珠嗑瓜子的速度,于是这船上水里自然就漂了一层。 钟离少白看着这一大片的瓜子壳发愁,“十九哥,你吃慢点呀!这湖底下养着一株九色金盏莲,是老祖宗养的,你要是把他这宝地给污了,他会骂人的。” 明珠眼皮也不抬的笑了一句,“那是你笨,只能分出一缕灵气,你若是分个千八百根的,还不是分分钟搞定!” 他说着,身上散发出无数根灵气“触手”,如同群魔乱舞一般,刷刷刷几下,把其他的瓜子皮捡了干净。 钟离少白看的吃惊不已,十九哥说要教他细化灵气的法门时他还不以为然,只是不想拂了他的好意才假意应着。却没想到他竟然真的把灵气运用到了登峰化极的地步。 “十九哥你好厉害!” 明珠点点头,“那是当然!” 明珠来到钟离府已经一个多月了,巧的是,他来的那天他那个大佬爹刚好出关,看到他的第一眼,就回想起了那些尘封的记忆。不过跟原著一样,他爹是个冷漠的性格,虽然认了他这个儿子但并没有表现出特别的兴奋来。明珠知道他只是不善于表达,其实是个护短狂魔,外人敢动自己一个手指头,必定分分钟教他重新做人! 倒是其他钟离家的人,知道他是钟离君泽的儿子后,一个个稀罕的跟个什么似的。又因为他流落在外十几年,刚刚回到家,大约是出于补偿的心理,一大家子都宠着他,让着他,连比他小的也不会跟他这个哥哥争夺什么。于是明珠就成了钟离家的团宠,走哪都十分受欢迎。 明珠能看出他们是真心的,不是看在他爹的面子上跟他虚与委蛇。因此在钟离家待的十分舒心。而且他又不用修炼,每天浪荡着瞎晃,时不时的去逮只灵兽打打牙祭,这日子过的不能再舒坦了。 钟离少白都替他发愁,“十九哥,我怎么没见你修炼过啊?你虽然是五灵根,但我觉得你悟性挺好的,好好修炼,未尝不能有飞升之日。”他这话倒是真心的,十九哥虽然是五灵根,但能在十九岁修炼到金丹期大圆满,比许多天灵根的子弟还要妖孽,绝对是悟性极佳。 明知忽然起来,“给我倒杯水。” 钟离少白只以为他是磕多了瓜子口渴了,因此从储物戒里给他取了一壶灵酿。 明珠接过去,闻了闻,“灵气几近于无,也行。” “什么?”钟离少白一头雾水。 然后他就看见十九哥仰脖对着水壶喝了几口,还打了个饱嗝。 “嗝~” 明珠这口气没出完,噗一声,修为进阶了,现在已经元婴初期。 对上钟离少白呆愣愣的表情,他笑道,“看到了?实力演绎什么叫喝口水就能升级!” 钟离少白好半天没有回过神来,明珠怕打击到了他,给人留下阴影就不好了,于是他又道,“当然,我这是特殊情况,其实我一直怀疑我可能是天道的私生子,现在只是下凡历劫来着,等时机到了,我就回去了。你还是好好修炼,争取早日来找我!” 更受打击了怎么办? 钟离少白倒没有其他想法,他只是觉得不可思议,毕竟他还从来没听说过还有这样体质,喝口水都能升级?在没有亲眼看到之前,他无论如何也不相信。 不过,“十九哥,你不要乱说,你是七叔的儿子,不是什么……的儿子。修士妄议嗯嗯,是要遭天谴的。”他手指悄悄朝上指了指。 “你是说天道?这有什么不能说的?这俩字还有什么特殊的不成?”明珠不以为然,“我还经常骂它绿毛乌龟,被我爹戴了绿帽子呢!” 钟离少白见他说了几次也没事,不由怀疑是不是自己记错了,他试着像明珠一样说了一句,“天道被七叔戴了绿帽子?” “轰隆”一声,本来万里晴空的天空之上,忽然劈下一道晴天霹雳,直直的劈中钟离少白。白衣蓝衫的俊美少年,立刻变成一具黑炭,而他身边的明珠却一点事也没有。 明珠吓了一跳,连忙查看钟离少白的伤势,钟离少白动了动眼珠,张嘴吐出一口黑烟,“咳,咳,十九哥,我现在知道了,你可能真的是他儿子……” 还能说话,那就没事,明珠已经查看了,他身上都是皮外伤,没伤到经脉丹田,于是给他用了一枚回春丹。 这时候,钟离府的长辈们听到这一声晴天霹雳,已经瞬移过来,为首的便是钟离河泽。他看到钟离少白这模样,有些惊疑不定,问明珠,“他这是怎么了?” “哦,说天道坏话,被劈了。” 众人:“……” 没几天,钟离少白这这件事就被当做反面教材被长辈们用来告诫小辈们。 钟离少白伤已经养好了,但还是不敢出门。他郁闷不已,“丢死人了,到底哪个大嘴巴传出去的?让我知道,我一定……” 专坑少白一百年的明珠笑了笑,“你知道了打算怎么办?” 钟离少白颓然道,“还没想好,总之,绝对不能让这家伙好过。” 明珠躺在他院子里的软塌上嗑瓜子,瓜子皮撒了一地,钟离少白在旁边一颗一颗捡。在他终于把灵气分成六根,准备高兴的时候,听见明珠说,“说你笨,你还不信,这件事就咱俩知道,不是你说的,那当然是我说的咯!” 钟离少白:“……” 明珠把最后一颗瓜子磕完,拍了拍手,“走,我带你去吃好吃的,跟你道歉好不好?” 于是,一顿美食又把这孩子给哄好了。 明珠也是稀罕的跟什么似的,这孩子怎么就这么招他喜欢呢?喜欢的老想欺负他! 明珠是打定主意把这个富贵闲人当到底,什么家族小比,三姓大比之类的打脸活动,他绝对不参加!能躲多远躲多远,每天吃吃喝喝,跟同龄人玩玩闹闹。看得钟离河泽脑门直抽,直言神剑落他手里真是明珠暗投了! 别人拿到神剑供起来还来不及呢,他倒好,拿神剑烤肉烤肉烤虾…… 当初神剑没一剑戳死他,一定后悔莫及。 他倒是想错了,神剑也是重生的,还能不知道自己主人什么德行?上辈子让自己变大变宽,在天上慢慢飞,而他跟红颜知己在自己身上交流生命大和谐的事都经历了,这辈子只拿自己烤个肉,已经很收敛了好吗! “十九哥十九哥!” 钟离少白急匆匆的从外面跑进来,进了明珠的院子,掏出几壶灵泉往他跟前一放,“十九哥,你快喝,涨几层修为咱去报仇去!” 明珠疑惑,“报什么仇?” “澹台家的欺人太甚!他们抢了十三哥的未婚妻!”钟离少白义愤填膺道,仿佛被抢了未婚妻的是他一般。“小小跟十三哥青梅竹马,从小就定下的亲事,澹台家的那个混蛋竟然勾引小小,还怂恿小小跟十三哥退婚!实在太可恨了,所以十三哥提议要给他一个教训,咱们兄弟去杀他一次,让他长长记性。反正澹台家有一个秘术,只要神魂不死,还能重生。十九哥你也去,你把修为提到化神期,不然咱们没有胜算。你知不知道他在三姓大比上有多猖狂,什么三姓年轻一代第一人,真是讨厌死了,要是十九哥你也参加了,哪有他什么事!” 明珠从他叽里呱啦一大段的话中就听到了两个关键字,“小小?”他怎么记着自己在原著中有个后宫叫万俟小小呢?不会这么巧? 果然,钟离少白道,“小小是万俟家的七小姐,天灵根,长得十分漂亮,很多人喜欢她呢。不过她从小就跟十三哥定了亲,别人羡慕也没办法。” 还真是,这就有意思了,原著中林青川来灵域是二十年后,那时候可没听说小小跟钟离家有什么渊源,彼时她只是澹台南山的未婚妻,林青川也是从这人手里抢走的。 明珠问,“那个人是不是叫澹台南山?” “咦?十九哥你知道他?” 那就没跑了,定是这一次澹台南山从十三手里抢走了小小,而二十年后,小小又被林青川给抢回来了。兜兜转转她还是钟离家的人,只不过嫁的人却换了。而且那时候钟离家序齿里并没有十三这个人,不然曾经的未婚妻跟了自己的族弟,岂不是会有很多尴尬的事发生?不过,十三的名字似乎被提了一句,说十三死了二十年了。所以说,算下来,那也就是死在这次复仇中。 有意思,这个忙他还真要帮,怎么着他也算给人戴了一顶绿油油的帽子,更何况,人家现在还是他的族兄。他既然享受了钟离家的庇护,一点不付出也说不过去。不管是为了帮他们报仇,还是保这个族兄的命,他都要走这一趟。 第56章 穿进男频修仙文之后12 直到被钟离少白带回家,明珠都没从那个眼神中回过神来。 那个眼神,疯狂,绝望,痛苦,死寂…… 在明珠脑海里挥之不去,让他第一次感觉有些不知所措。 事情要从半天前说起,他答应了陪少白几人去报仇,甚至为此提高修为到了化神期。只是到了之后却出了一些意外。 他们找到那个所谓的澹台南山后,明珠一眼就认出了那人是之前两次随他入轮回的魏南衣,亦或是,邵南城。容貌会有些许变化,但属于魏南衣的那种清冷气质却没有变。明珠自然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不可否认,再次见到他,明珠是震惊的。只是他也知道,魏南衣这个人,是不会抢人未婚妻的。怕是他附身的那具身体,原来的主人做的。只是,他没办法告诉自己的兄弟那人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人了,他们报仇找错人了。 事实上,没等他说话,钟离家的几个人就已经红着眼杀过去了。尤其是十三,恨不得把澹台南山活剐了。夺妻之恨,不共戴天。 魏南衣也认出了明珠,看见他,眸子里是显而易见的惊喜。只是少白等人杀气腾腾的冲过去了,他不明所以,但还是举剑抵挡。 魏南衣不是个多话的性子,甚至没有问他们为什么要杀他,总之这两方人就阴差阳错的厮杀起来了,以至于少白几人抵挡不住,回头喊明珠的时候,明珠也不得不提着太一剑上去了。 后来发生了什么……明珠已经不想去回忆了。 少白几人不敌,眼见着少白要命丧魏南衣剑下,而明珠又在魏南衣背后,来不及挡下这一剑,千钧一发之际,明珠从背后给了魏南衣一剑。 私心里讲,明珠谁都不想杀,然魏南衣与少白之间,他跟少白更亲近,所以没办法眼睁睁的看着他死在自己面前。但这也并不是说,他就想让魏南衣死,他跟魏南衣又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无非是魏南衣喜欢他,并追的紧了点,其他的也什么了。他不喜欢这个爱慕者,但也没有讨厌到要杀了他,因为他记着来之前少白说过,澹台家有一项秘术,只要神魂不死,还可以重生。 两害相较取其轻,所以他毫不犹豫的用了那样一种方式,来阻止魏南衣杀少白。他这样做,确实有点不厚道,魏南衣之所以敢放心的把自己的后背朝向明珠,就是因为他信任他,自认以他们的交情,明珠不会在背后捅刀子,没想到明珠真的给了他一剑。 犹记得魏南衣回头时,看明珠那震惊的不敢置信的目光。 “你竟然杀我,你竟然杀我……” 他不断的重复着这句话,眼神逐渐变得绝望而寂灭。 那一刻明珠觉得自己好像真的做错了。 “十九哥,还是你厉害,要不是你我刚才就差点没命了!”少白十分开心的向他道谢。 明珠看着他,微微笑了一下。没什么对与错,他当时只是选择了伤害最小的一种情况而已。钟离家又没有秘术,少白当时死了就是真死了。 等回到自己的房间,明珠忽然察觉到系统出现了。这可真稀奇,这还是系统第一次在任务世界里出现,往常它都是在系统空间,寸步不离。 系统叹了口气,“你真的杀了他?” 听语气好像明珠杀了个不得了的人似的。 “我也是迫不得已,左右他还能重生不是吗?” “那不一样,在他眼里,你就是对他拔剑相向,甚至一剑要了他的命。这行为足以让他断了所有的念头,甚至让他由爱生恨。” 明珠无所谓道,“恨就恨,爱与恨都是他自己的事,跟我没关系。” 搞什么?她才是最无辜的好吗?莫名其妙被一个陌生男子缠上,她都说了不喜欢,结果还被他追了几个世界。这一世也一样,如果不是他莫名其妙的跟过来,她就算杀了澹台南山又怎么样?跟他有一毛钱关系吗?如果他不来不是一点事也没有吗? 现在可好,他自己跟过来了,完了还怪她杀了他,明珠可以确信,当时那种情况,魏南衣完全有机会脱身离开,但他不走,非要等钟离家的这几个坚持不住了,喊她上场。 是想试探她会帮哪边吗?抱歉,他在她眼里还真不如少白重要。 系统似是察觉了她的想法,有些头疼,“你历练了这么久,怎么一点长进也没有啊?在神域把其他神得罪了一遍不说,还分不清真心假意!这回历劫,除了帝南天愿意陪你入轮回,你宫里那些个小妖精哪个下来了?谁对你是真心,你难道还看不明白吗?” 明珠摸了摸下巴,“这么说,我也是个神喽?还在神域养了一帮小妖精?啧啧,还真符合我的追求。” 系统跳骂,“这是重点吗?重点是你把唯一对你好的人也给作走了!” 明珠眯了眯眼,身上的气势瞬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小星盘,胆子肥了啊,敢对本君大呼小叫了?” 系统秒怂,战战兢兢的露出本体,是一个古朴繁复的黑色玉盘,趴在明珠手上,胆战心惊道,“神君,您,您苏醒了?” 明珠不置可否,在系统说起神域的那一刻,她就已经觉醒了封印的记忆,不想点明,只不过是想安安稳稳的过完这一个世界罢了。 作为神界最古老的一个神,她完全没有了当神的新鲜感和对于力量的追求,只觉得神界没意思极了。当你拥有了最极致的力量后,要什么都只不过一个念头的事,做什么都会觉得没意思。比如她,日复一日的和泥捏小妖精玩,她能捏出来最漂亮的美人来,一天一个不带重样的。她赋予他们灵魂,给他们开智,如同真人一般无二,她随手捏出来的也比那仙界的仙人们修为还要高。 又比如,她隔壁道场的那位逍遥子,没事就喜欢把自己变成石头晒太阳,一万年翻一次身。她上回趁他睡着敲掉一点石屑,给自己新开灵的男宠升级,他醒来后脸拉的老长,再也不搭理她了。 …… 总之,人人都想成神,但真做神时间久了,就觉得没意思极了,要不然她也不会封印自己,去轮回百世当炮灰玩。 “帝南天看你轮回受苦,每一次都活不了三天,他就用自己的修为给你送金手指,好让你过得舒服一点。”星盘小小声的说道。 明珠嗤笑一声,“你看,这就是我不喜欢他的地方,总是自以为对我好,也不管我需要不需要。我为什么要轮回?不过是想在不断的死亡中参破生死的奥秘,他倒好,给我弄什么金手指,让我活的更长,你说他是不是看上我宫里的哪个小妖精了?想以此拌住我,别让我那么快回神域?” 系统呐呐不敢再多言,这件事说起来它也有错,身为主人的星盘,竟然跟外人一起坑了她一把,它怎么这么蠢呢? 明珠也没打算这时候跟它算账,毕竟她还得靠它回去呢。 神虽然至高无上,但也是有限制的,其一便是不能出神域。所以众神才会在无聊透顶到变石头玩,也没想过下界。明珠也是偶然得到这个星盘,可以带着她的意识穿越三千界。只不过她的意识太强悍,每到一个地方待不了几天就会被此间世界的意志抹杀。虽如此,也已经够她惊喜了。后面能多享受那么久,也是意外之喜了。至于什么参破生死奥秘,纯属是哄星盘玩的,她只是不喜欢帝南天,想断了星盘给他们俩拉郎配的念头而已。 既然已经觉醒记忆,那这便是她最后一个世界了,明珠倒是想好好享受一下,反正修士生命漫长,她忍着不喝水,不,忍着不升级,应该还能活很久。只不过就怕此间世界的意志不同意。 “同意同意,上神您想待多久都成!只求上神您离开的时候把我也带上?” 一个软萌萌的正太音,忽然响在明珠脑海中,明珠愣了一下,立刻辨认出这是天道的传音。顿时哭笑不得,难怪她觉得自己是天道的亲儿子呢,原来是它有求于自己,给她开后门呢。 不过此间天道已经生出自己的意识了,那也就意味着它离灭亡不远了。一个没有私人意识的天道,才能公平公正的对待这世间万物。一旦有了意识,便会拥有情感,继而会有私心,会有**……它就没办法公正的对待这世间的一切。所以天道一旦有了自主意识,就会自动生成新的天道,旧的天道便会就此消亡。 明珠笑道,“若是你找好了接任者,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就算它同意,她也待不了多久了。 下界出了一个神的意识,这方世界极有可能会因为承受不住她的意识而崩塌。这也是神不能出神域的原因。 第57章 结局 明珠又待了小半年的时间,才恋恋不舍的离开了此间世界。当然,是以飞升的方式离开的。 作为一个二十岁就飞升的修士,她打破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记录。足够修真界震惊许多年了,包括钟离家的那些人。 虽然不可思议,但她是在所有人亲眼目睹下飞升的,就算不敢置信,但也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 二十岁飞升?妖孽啊妖孽。 惊掉了一地眼珠子后,明珠十分不开心的回了神域。 神域还是她走时的那般模样,没什么变化。宫里的泥美人们看到她回来,欢天喜地的出来迎她。一段日子没见,明珠觉得她这些美人没有她的呵护,都没之前好看了。 “君离,宫里一切都好?” 君离便是她之前敲了逍遥子的石屑升级的那一位,长的俊美妖冶,要多勾人有多勾人。 君离颔首微笑,“一切安好。” 还没跟自己的美人们续完旧,明珠隔壁的逍遥子就不请自来了。 俊美到人神共愤的男子,一身玄衣,长发曳地,赤足踏莲而来。平心而论,逍遥子神界第一美男的名号不是空穴来风,明珠轮回这么多世,也没见过比他更好看的人。 不过,跟他的美貌一样出名的,是他臭出天际的脾气,整天板着一张冰块脸,跟谁欠了他几个亿似的。 不过一段时间没见,逍遥子竟然变了个人似的,看着明珠,竟然没有板着脸,还心平气和的问候了她一句,“回来了?” 明珠瞬间惊悚了,“你是何方妖孽?竟然夺舍了逍遥子!” 逍遥子本来还算和气的面容,立刻又拉的老长,冷哼一声,“你才被夺舍了!” 这回正常了,还是原来的逍遥,还是熟悉的味道,“啧,这才正常嘛,刚才那样,还以为你被谁夺舍了。” 逍遥子的脸色好像更黑了,广袖一甩,转身离去,半句话都不想跟她多说了。 明珠也不在意,左右她已经习惯了逍遥的臭脾气,像刚才那样心平气和的跟她说话,不拉着脸,她还不适应了呢。 明珠又闲散了几天,在听说帝南天受了重伤功力倒退时,终于还是忍不住去了南天宫。 她本来打算回到神域,便不再跟他有什么交集,但他为了她自损修为给她变化金手指,屏蔽天机,只为了让她在凡间多待一段时间。她每多待一天,消耗的就是帝南天自身的修为,这让她觉得过意不去。 纵然对他没有男女之情,但总归是上万年的朋友,神域就那么几个人,待的久了,谁能没几分感情? 她自己贪图凡间繁华,却让别人为她损耗修为,明珠自认不是自私自利之人,做不来这样不厚道的事。所以她拿着自己先前得到的一株神莲,前去慰问。 神莲,既带了一个神字,自然不可能是凡物。整个神域都只此一朵,就算神身陨落,只要有一滴精血,就可借住神莲复活,相当于多了一条命。这是明珠给自己准备的底牌,此刻拿出来送给帝南天,也算全了他们之间的因果。 然明珠想的很好,只是帝南天不肯接受,他甚至连见她都没见,直接宣布闭关了。明珠也不好硬闯,只在他宫外站了片刻,便打算回去。 然就在这时候,帝南天传音道,“原来你对我的愧疚,也只有这么多,一刻钟不到,呵。” 最后一个呵字,带了无限的自嘲意味。 明珠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想解释,但最终什么也没说。 两方沉默半天,最后还是帝南天先打破了平静,“罢了,我最后一丝执念也放下了,从此,再不会打扰你。” 明珠嘴唇动了动,最终什么也没说,她取出神莲,准备放在南天宫门口,帝南天见此又道,“你不必愧疚,轮回之时我做的一切,都是心甘情愿,与你无关。” “如果你真的想补偿,把那只星盘,借我一用,不入轮回,我怕是没法忘记你。” 明珠一怔,沉默半天,最终默默放下星盘,转身离开。 既然注定没有结果,那倒不如相忘于江湖。 明珠待在宫里,闲着没事又开始捏泥人,这一次她不追求容貌的美否,而是做了各种各样,性情不同的人,后来人多了,她就建了一个小镇,有集市街坊,有烟花酒楼……便如凡间一样繁华。 虽然还是无聊,不过好歹还有逍遥子这个伴儿,这家伙不再热衷于变石头,终于有点人样了。 后来,明珠听说帝南天兵解修为,入了轮回,带着星盘,轮回于各个世界,既为炼心,也为忘情。